第二十八节反抗
“大帅,您是说以后咱们就要住在骆驼背上了?”
“没错,可能味道大了点,但是没办法,咱们的城池要在戈壁上来回奔走,咱们只好住在骆驼背上,驼城不可能哪里都能去,只要咱们的骑兵在驼城三百里之内的区域内作战,就不必要携带大量的物资,只需要携带一两天的干粮和水就足够了。
背靠大城,骑兵就能心无旁骛的作战,只要距离不再是我们的致命伤,嘿嘿,老子带着你们就是阎罗殿也敢去闯闯。”
听了云烨的讲解,不但云烨在奸笑,他身边的军士们也一起奸笑了起来,事实就是这样,唐人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战力,尤其是陇右和关内道的这些杀才们,傻子都知道自己背城作战会占到多大的便宜,哪怕不小心被敌人围困了,自己靠不到城池边上,这个时候最让人兴奋地事情发生了,自家的城池靠过来了……
给士兵们讲解完了驼城和识字的必要性,云烨就返回了帅帐,范弘一和田元义还在等着自己,驼城的建设绝对不是一朝一夕能建成的,不说别的,光是一个转向的问题,就足够让人头疼的了 ,更不要说西域的西域的地形复杂,大城所到之处需要平坦的土地,不能别的骆驼走路,走在大坑之处的骆驼掉坑里,这样 算怎么回事啊。
所以挽具非常的重要,道路也非常的重要,只要这座大城能够左右横移两千里,云烨就认为自己的大军就有足够的能力锁死这片区域,在情报的配合下,当西域胡人冲过来的时候就会发现在自己的前进道路上多了一座城池虎视眈眈的等着他们。
这是设想中的最美状况,现实那里有这么完美。驼城只能在战斗中检验他是否有用,是否能达到战争的需要,现在云烨能想到的就是驼城可以最大限度的减轻士兵的奔波之苦。
但愿书院的研究能给自己带来福音,云烨几乎想要双手合十祈求老天再给自己一点面子。
折箩曼山依然白雪皑皑,在太阳的照射下反射着耀眼的白光,云烨现在对白光已经见怪不怪了。无舌已经能轻易地把白光弄出来,然后再收起来,老家伙就像是得到了一枚手电,正在兴奋地摆弄开关,一会关上一会熄灭像个傻子一样。
云烨认为这东西说不定有辐射,他对一切能自己发光的石头都抱着怀疑的态度,隔着厚厚的墙看到无舌愉快的沐浴在白光里宛如神仙,就嘱咐怀孕的那日暮,不许靠近无舌十丈以内。他不希望那日暮将来生出来一个把内裤外穿的傻小子。
那日暮现在对自己的肚皮不是一般的看重,夫君的话从来都没错,如果说那个白光会伤害那日暮自己,她说不定会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去看看,现在听说这东西有可能会伤到肚子里的孩子,那日暮立刻就从善如流,离无舌远远地。弄得无舌在吃饭的时候还问云烨,为何入冬以后就没有再见到那日暮。
无舌没有掉头发的症状。皮肤也没有溃烂,云烨给他把脉之后发现老家伙健康的不能再健康了,有力地脉搏跳动让云烨非常的嫉妒。
他自称在照耀了神光之后睡眠好了,精神旺了,一拳都能打死一头牛了,总之用自己的切身体验告诉云烨。白光是好东西,希望云烨没事也多照照。
上辈子什么光没照过?能看清楚骨头架子的那种光都照了好几回,大夫都不情愿多照的玩意,指望云烨去多接受一点辐射,那是在做梦。
“怎么就对身体又害了?老夫已经照了一个冬天出岔子了吗?你看看。精神多健旺,感觉自己的一些暗疾都在不药而愈,这是神光啊,可遇而不可求,隔壁的袁守城整天想着爬到天池去找神仙,却不知神仙就在隔壁,小子,这就是机缘啊,有缘的人踢块石头都能找到黄金,没机缘的人就算是踏破铁鞋也找不到门路,怎么就不知道珍惜机缘呢。“无舌有些生气,撂下茶杯就开始说教。
”这机缘是您的,您喜欢多照就多照些,反正都九十岁的人了,干什么都可以随心所欲,律法里都是这么讲的,小子今年还不到三十,想要多活几年,我的机缘多,绊一跤都能捡到牛头金,以后说不定能和神仙一桌子吃饭,您要是不小心照白光,照成了神仙,和我当神仙有什么区别,只要是咱家人成仙,谁成都没关系,我乐见其成。“
无舌见云烨还是不在乎,有点意兴阑珊,懒洋洋的说:”刘方老儿如今不在西域,否则他会和老夫一样的愉快,和老友沐浴神光,在神光里喝茶下棋,那才是人世间的极乐,可惜了。“
”不可惜 ,刘老不知为什么忽然起了游兴,带着咱家的商队跑去了怛罗斯,我也是才知道的消息,估计他从怛罗斯回来就会到北庭来,到时候你们就能在一起喝茶聊天照神光了。“
云烨不紧不慢的把刘方去了怛罗斯的消息告诉了无舌,老家伙立刻就开心了起来,一口喝干茶根,背着手去看袁守城的笑话,他现在每天就剩下照神光和看袁守城死人脸这么点乐子了。
范弘一最开心的就是大帅说火油囤积够了,事实上是没有铁皮桶子了,他立刻就放开了对那些胡人和商贩的限制,允许他们用最大的能力生产火油,那些商人为了赚钱命都不要了,硬是在山口踩出一条通道出来,大冬天的让驼队马队依然可以来往于天山南北。
高昌盛产棉花,但是没人收,漫山遍野的棉花白花花的铺在地里,田元义驱赶着百姓在雪地里摘棉花,这些懒虫,秋天的时候不知道动弹,好好地棉花就要烂在地里,不知道棉花在大唐什么价格么?
他不在乎能卖多少钱,他只在乎棉花,听大帅说棉花也是驼城必备的军事物资,他从不去怀疑大帅的话,作为大帅的幕僚,只要好好的去执行命令就好。
从楼兰回来的校尉说了,自己的家小已经随着大军的辎重队回了玉门关,这让他放心不少,能随着大军回去,一定比跟着商队回去安全得多,只要进了关,不需要人护送她们母子也能自己走到长安,苏大将军的军队已经把陇右河西这两个地方扫荡了三遍,听说那里现在干净的可以当炕睡。
从怀里掏出小银壶喝了一口烈酒,抽着脸长长的哈了一口气,奶奶的,现在才是人过的日子,田元义自言自语了一句,就躺在收上来棉花堆里,仰面朝天的看着天上的蓝天白云,觉得全身三万八千个毛孔都透着暖意。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为什么这样红,红的好像那燃烧的火焰,红的就像燃烧的火,它象征着纯洁的友谊和爱情……“
那日暮穿着纱裙,戴着面纱,唱着这首动听的歌谣,让围着火堆饮酒的军士们如痴如醉,只有在这片蓝色的苍穹下,百灵一样那日暮才会复活。
给军汉们唱歌,如果被辛月知道会活活的打死她,云烨却很喜欢那日暮表现出往日的气概,他认为草原上的女子就该是这个样子,情浓的时候像火,坚韧的时候像老牛皮。
这首歌是云烨教给那日暮的,很快就在天山脚下传扬开来,以至于田元义躺在棉花堆上都能听到这首缠绵婉转的歌。
要是没有战火该多好啊,田元义痴痴地想,他的半辈子都撂在天山脚下了,这里山高水美瓜果香甜,牛羊遍地,算得上是人间的福地,如果能在这里终老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以前的时候睡觉都需要藏把刀子,从来都不敢松懈,现在妻儿走了以后,田元义就彻底的放松了下来,自己也是一个学富五车的人,对这里的治理也算得上勤勉,他甚至还有更多的想法想要实现,给我十年,我还你一个 人间福地。
骑兵从来都是一队队的在这里奔跑,如果是单人匹马,说不定很快就会失踪,田元义对这样的状态烦透了,那些人不知道怎么想的,你杀死了一个骑兵,然后就会有大军把村子围起来,最后把村子里的牛羊都斩首才会罢休,何苦来哉?干事情之前就不想想么?
田地里的那些摘棉花的胡人举着木叉就围了上来,他们想干什么?自己身边还有五十个士兵呢,还都是老兵,听说是从玄甲军出来的,这几百号人不够他们杀的。
这些人都是大帅的亲卫,别看一个头发胡子都花白了,呃,这些人不会以为看着他们的是老兵就想把自己这群人干掉,然后再回家,等到大军来了之后再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这些人的心思是怎么长得?难道大将军会有闲心听你们辩解?军司马会去一个个的分辨良民和暴民?那是军队,不是衙门捕快,他们总是先杀人然后才写呈具的,或者杀了人之后什么都不写。(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二十九节岗村云烨
“我不知道是谁挑拨的这次暴动,我也没心情知道是谁,鞠文泰他们家已经完蛋了,他的儿子在长安给我们的陛下跳舞,所以说他们家完了。
你们是百姓,谁当皇帝和你们无关,你们自己算算,是鞠文泰在的时候你们的日子好过,还是现在你们的日子好过,你们这么做,其实是在给我们找麻烦,也是给你们自己找麻烦,今天你们就算是把我们全部杀光又如何?
大军转瞬就到,你们的村庄,你们的父母妻儿我保证不会有一个活下来的,所以我就弄不明白了,为何会干这种蠢事?
我知道你们讨厌我们唐人,说实话我也讨厌你们,我的家在青云山底下,家境还算富裕,家里的粮食一年多的吃不完,我又是一个官员,留在家里我过的日子要比现在好一百倍,那里没有风沙,没有强盗,也没有成群的野狼,要不是陛下派我来这里,谁喜欢留在这里吃沙子?
所以啊,我也不讲大道理,你们呢,乖乖的回去继续摘棉花,把今年的劳役做完,然后就能回家和妻子儿女在一起过日子,该熟皮子的熟皮子,该准备果干的准备果干,该把棉花拿出来晒得就晒,记得吧棉籽去掉,去了棉籽的和不去棉籽的价格不一样。
商队开春就会到来,家里现在也该忙起来了,交易的日子就那么一个月,不准备自家的事情,拿着叉子对着我干什么,赶紧的,去干活,等我五个手指头弯下来了,想干活都没机会了。“
田元义伸出来一只手。一根指头已经弯曲了下去,面前的胡子们有些犹豫,田元义的第二根手指也弯曲了下来,远处的胡子已经开始往棉花地里走了,等到田元义的五根手指头全部弯曲了下了握成拳,面前就剩下两个白胡子老头。
”强盗!懦夫!雪山下再也没有英雄了。“老头子的悲哀的看着自己的族人。
田元义很理解老头子的意思。头两个字是在说唐人,后两个字是在说自己的族人。他看着两个老糊涂蛋忧郁的说:”我们是强盗,你的族人是懦夫,你想干什么?你希望看到我们的脑袋被砍下来么?然后再看着你们的族人的脑袋也被砍下来,人死光了你是不是就感到非常满意了?
我猜一下,你的儿子一定是被大军杀死的吧?你们两个家里都没什么人了吧?你们自己是不是也已经活腻了吧?
老混蛋,你看看那些干活的人,他们的家里还有人,还有父母妻儿等着养活呢。他们和你不一样,你们两腿一蹬死的无牵无挂,临死还能出口恶气,他们怎么办?
雪山上赞扬的英雄都是自私自利的混蛋,如果能带着族人越过越好,这样的英雄当然值得赞颂,可是从巴腊海到莫立海他们那一个能给族人带来好处了,人家魔王好好地住在雪山上没事敲敲鼓。唱唱歌,自娱自乐的没听说把谁家的孩子抱去吃掉。就算是喜欢把公主关起来欣赏,关巴腊海屁事,巴腊海为了显示自己的武勇就要去杀人家,结果弄得雪山倒了,巴腊海倒是把魔王杀死了,可是他的村子也被雪山埋掉了。
我就奇怪了。你们怎么只赞颂巴腊海救回了公主,就没人去想想他村子里被雪山压死的那些人 愿不愿意啊?
走吧,我今天不想杀人,你可以接着去村子里骗骗那些傻子,让他们接着干蠢事。然后你躲在暗地里偷笑,去吧,继续去骗你的族人去送死,这和我关系不大,你们今天的棉花一定要交上来,少一两都不成,这就是惩罚。“
田元义把话说完,看都不看那两个恶心的老头子,又躺在棉花堆上继续想心事,两边护卫他的老兵笑着摇摇头,继续抱着自己的长刀在周围巡视。
老头子还是会去摘棉花去了,田元义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大,很多人都听到了,尤其是一些妇人紧紧地拉住自己的男人,让他陪着自己摘棉花,不敢放他离开。
田元义斜着眼睛偷偷的看了两个老头子一眼,发现不论他们走到哪里,那里的人群就会散开,一大片空地上只有两个老头子自己在摘棉花,下场凄惨。
这番话田元义已经说过最少五遍了,只要遇到反抗他就会这么说,分化敌人远比消灭敌人更加的轻松,没人会知道,他身边的五十个老兵才是整支大军中最强悍的存在。
第二天出工的时候,没看见那两个老头子出现,临时选出来的村长告诉田元义,那两个老头子死了,一个把自己吊在村头,一个在儿子的坟墓前抹了脖子。
田元义痛苦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才睁开眼睛对村长说:”派几个人把他们埋了吧,钱我来出,现在不打仗了,能少见到尸体就少见,埋人的几个人还是算他们出工。“
村长感激的鞠了一躬就去派人了,留下田元义伤感的看着这片大地。
老兵们鄙夷的看着田元义,昨晚给自己布置杀人任务的时候这家伙可是神情狰狞,没有半分的和善可言。
”明天咱们需要换地方了,这个地方已经算是安定了,只要我们不过分的煎迫,不会再发生以前的那些暗杀了。“田元义抖抖袍子上的土,吐掉嘴里的沙子,再一次咒骂了该死的风沙,就匆匆的回到自己的马车上去了……
书院的图纸送过来了,同时过来的还有一个班的学生,他们的任务就是负责把驼城的低盘装好,也就是把五万头骆驼按照图纸的要求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并且负责将驼城上的重量均匀的分布在每头骆驼的身上,这是一个繁杂的工作,公输甲亲自赶了过来,驼城出发的起始点就是高昌。终点就是乱石城,也只有这一代的隔壁才符合驼城来回移动的要求,这里也是唐军须要驻防的重点区域,一旦西域胡人突破了云烨的防线,他们就会沿着伊吾州窜进隶属关内道的突厥草原,或者攻破玉门关直扑陇右,只要两种状况出现任何一种,云烨除了自杀谢罪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驼城已经是重中之重了,不许尽快的建起来,哪怕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也能起到震慑敌军的作用,或者还能逼迫突厥人早点下决心西进。
对于碎叶城,怛罗斯,阿拉木图云烨毫无办法,自己的大军不能开过去,只要开过去自己的身后就会盗贼蜂起,让自己烦不胜烦,这个时候云烨发现自己现在很像后世的某国人。
绥靖的法子用了,囚笼政策也用了,扫荡已经是家常便饭,除了没抢花姑娘,他把能用上的招数全用上了,终于给自己营造了一个安定的大后方,这里终于显现出一种健康的社会秩序。
云烨的这些方法获得了李二的大力肯定,认为这是在帝国占领区可以借鉴的好办法,命兵部整理了云烨的战术,战略,分发给各个羁縻州的总管作为第一战术选择。
李靖认为云烨能在风云激荡的庭州迅速打开局面,稳定当地的事态,将各种奇思妙想混合运用,达到了最佳效果,已经可以称之为将了,要知道李靖以前对云烨的评价是能带好一支舰队就不错了,在陆地上只配率领一千人,做一个校尉已经有高抬之嫌,而且自己只需要三百人就能击破云烨的一千人,时间还用不了多久,这个评价就连程咬金都没有反驳。
在李靖看来,云烨之所以能够战无不胜的,就是仗着自己的聪明脑袋,总能想出了来一些出人预料的法子,能将手中的武器运用到极致,至于提到战术,战略,他不认为云烨有这个东西。
而聪明脑袋这是最靠不住的,要是有一天脑子进了水,数万大军跟着这样的二百五统帅就算是进了鬼门关,李二也是这样的看法,所以在正规的战场从来不动用云烨,只有在一些需要冒险,需要运气,需要智慧的地方才会让云烨放手大干,这就是兵法中的用之以奇。
五千里瀚海交给李靖的话,老家伙说了最少三十万精兵,少一个这个仗就没法打,李二听到这话眼睛差点凸出来,满大唐也就五十万精兵,要是交给李靖三十万,自己还能睡得好觉吗?至于十六卫的几个大将军,总是嚷嚷着给十万铁骑自当横扫西域直到天边。
这话李二相信,大唐的十万精骑杀到天边问题不大,可是提到驻守瀚海,一个个都把脑袋摇的像波浪鼓,这就是为什么李二会力排众议让云烨取代苏定方成为瀚海军统帅的原因。
驼城的出现让李二喜不自胜,不止一次的对长孙说,云烨就是一颗豆子,不砸不出油。沙漠里出现一座移动的城池,什么人才能想出来这样的法子?除了云烨没别人,李二曾经拿驼城笑话过李靖,问他如果手里有这样的一座城,五万人还能不能锁死边隘 ?
每回看到李靖那张无奈的脸,李二就越发的觉得自己圣明。有了驼城,敌人就算是钻到身后都不要紧,关门打狗而已,敢绕过敌人的雄城孤军直入的也就霍去病那么寥寥几人,他不认为那些吓破胆的突厥人敢有这个胆子。
,(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三十节利刃
小苗非常的奇怪,莫阿斯每天一大早就带着薛西斯一千人出门,总是到晚上才回来,还总是显得非常疲惫,不过这没关系,只要每天回来就好。
小苗还是保持着云家的传统,每天清点完人头才会回去睡觉,这一招是和辛月学的,辛月每天就会干这些事情,如果晚上要是少了谁,家里的大门总是会给他留着,当然,单鹰和狗子这种喜欢爬墙的就不留大门了。
今天早晨去给那些孩子送吃的,那个小少年又来了,这一回比较聪明,换了靴子,还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冲着自己笑,伸手要吃的。
小苗给了他食物,他转手就送给别的孩子,然后又伸手讨要,被小苗一脚踢飞之后,他居然趴在墙角对小苗说,明天还来。
禁令是有效的,那把刀子就抽在街道中间,于是这条大街也改名叫做插刀街,突厥人一般不来这条街上,城主的卫队也不来这里,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这条街变得非常的繁华。
小苗现在买食物不用给钱了,每天早上都有商人把食物装在篮子里送过来,都是她的侍女伊利斯姐妹打理,她只需要早上起来之后提着篮子给孩子们送食物。
有一天,小苗看到伊利斯姐妹艰难的抬着一个大箱子走进卧室,就上前帮了一把,箱子果然很沉,打开一看,才发现里面全是零零散散的铜币和银币。
“这是谁的钱,怎么会有这么多?”小苗吃惊极了。
伊利斯姐妹笑着行礼拿过来一个账本放在小苗的跟前说:“这些当然是殿下您的钱财,整个城北都是属于殿下您的,这些都是那些商人们缴纳的赋税。”
“赋税?”小苗挠挠头发,发现头发很痒,底下的黑头发又长出来了。不过伊利斯姐妹一点都不奇怪,见小苗不太会染头发,就帮着小苗拿药水重新染,于是小苗总是保持着亚麻色的头发。
提到赋税,小苗就想起那个总来云家搬走好多钱财的小官,如果不是辛月拦着她。她都想把那些从家里搬走的钱财都拿回来,这不太难,运钱的都是些酒囊饭袋,自己一个人就足够了。
侯爷说一个人赚了钱就必须要交税,要不然国家就没钱打仗,没钱修路,也没有钱救济灾民,侯爷的俸禄也就没人给了。
小苗从小就练武,除了练武就是练武。对外面的世界很是陌生,她其实想不明白侯爷这么有钱的人为什么还需要国家发俸禄,侯爷说干了活就该给钱,这是道理,不管那个人富不富裕。
怎么自己也开始收税了?难道自己也成了那个小官一样的人?
不过有钱就很好,谁去管这些钱财是那里来的,不用自己晚上去大户人家拿钱,也不错。
她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就在城外,莫阿斯每天都要带着五百人进行操演。他们拿着大盾,排着整齐的方阵一步一刺,或者 ,或者一部一挡,这样的训练要维持到中午,吃过饭之后。他们又开始进行一对一的作战训练。莫阿斯原本就是最好的教官。
薛西斯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吹响了一支号角,所有的人开始哀叹着离开操演场坐在地上休息。
薛西斯把羊皮水壶递给莫阿斯说:“这些人想要成为合格的战士至少还需要一百天的操演,想要成为真正的战士需要经历三次大战,他们的身体过于瘦弱了。”
莫阿斯喝了一口水笑着拍拍薛西斯的肩膀说:“不要紧。我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战奴,到了现在,才能真正的掌握自己的命运,战场才是一个战士最后的归宿地。上帝把殿下赐给了我们,我们就要抓住这样的机会,显露战士的荣光才是。”
薛西斯小声的对莫阿斯说:“殿下好像是黑头发的鞑靼人,难道说她是来自鞑靼国的贵族 ?”
莫阿斯摇摇头说:“殿下是贵族无疑,而且是来自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家庭,她不在乎钱财,说明这个家族非常的富有,她非常的优雅,你看过她的刺绣么?上面的鲜花就像是活过来一般,这需要非常高明的老师才能教出来。
最明显的就是她高明的武技,我们以此就能推断的出他的父兄该是何等的勇猛,而每天晚上她需要见到每个人,确定每个人都在,才会去休息,薛西斯,只有那些远古的家族才会保留这样的习惯,这是女主人的习惯。赎买我们的那颗海兰珠,我至今还被它的美丽所震撼,这该是一个多么庞大的家族啊。
殿下善良,勇敢,真诚,纯洁,有这样的君主,我们还要去计较她头发的颜色吗?战奴就是野狗,一只随时须要听候主人的命令去咬人的野狗,我不想做野狗,只想做战士。”
薛西斯摇摇头说:“我不是在怀疑殿下的身份,她是什么与我们无关,我们只需要追随殿下取得战士的荣光就好,我这几天负责后勤,从街市上听到了有人说阿提拉的故事,他也是黑头发的,而殿下的黑头发让我想起了那支鞭子,那支属于上帝的鞭子。”
“阿提拉!”莫阿斯惊讶的从地上蹦了起来,那只鞭子消失刚刚两百年,两百年前那只鞭子让整个世界都疼痛不已,只不过他的帝国建立的迅速,崩溃的也同样迅速,留下的未解之谜太多了。
“我们回去问问殿下,如果这一切属实,我们一定要追随殿下成为另一支鞭子。”薛西斯的眼神狂热至极。
小苗见到刘方的时候泪水流的满脸都是,抱着刘方委屈的大哭,曲卓,狗子把自己扔在碎叶城,他们自己跑的不见踪影,最害怕孤独的小苗,已经不知道在一个人的咒骂过多少遍了,如今见到刘方那里还能忍得住。
刘方抱着小苗,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小声的夸赞她:“好孩子,好孩子,干的很好,爷爷听说了你所有的事情,你比那两个混蛋加起来都强一百倍,碎叶城已经有了这样的根基却跑去去怛罗斯丢人,真是不知所谓。”
小苗收拾了泪水,拖着刘方进了自己的房间,指着里面琳琅满目的财宝向刘方表功。刘方拿起财宝中间的一把粉色的小弯刀挂在小苗的腰上,狠狠地夸奖了小苗一通,自然吧曲卓和狗子贬低的一文不值。
“闺女啊,也不知道是哪个蠢货给你出的主意要你染头发的,看起来就像是个怪人,长长的黑头发多好看,今天就洗掉,看着都难受。”
小苗挠挠头发道:“这是曲卓的主意,要我装扮成胡人女子,这样才能不受别人注意。”
“愚蠢,欲盖弥彰,只会更加的让人怀疑,爷爷已经来了十天了,给你做了一点小小的铺垫,谁说这里黑头发的就一定是唐人?突厥人有好多就是黑头发,那日暮也是黑头发,匈奴人更是黑头发,所以啊,闺女啊,装突厥人会有人刨根问底,可是装匈奴人就没有这个麻烦了。
我家的闺女武艺高强,装成阿提拉的后裔正好合适,高贵的血脉,配上无尽的财富,再合适不过了,曲卓和狗子两个人还在像商人一样的到处拍马屁找消息,咱家的小闺女已经能堂堂正正的和那些西域胡人的领袖坐在一起商谈军国大事。”
刘方一边说着话逗小苗高兴,一边把一串串的首饰挂在小苗的身上,拍拍手就有两个高大丰满的黑头发女人走了进来,带着小苗去换衣服。
伊利斯姐妹连忙跟上,她们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变化,只知道家里来了一位重要的人,这个人很可能是殿下的长辈。
小苗看着脚下那双奇怪的鞋子问刘方:“爷爷,这是什么鞋子怎么这么奇怪哦,前面还是翘起来的,这件衣服也非常的古怪,勒的很紧。
刘方笑呵呵的看着小苗道:”因为你从今天开始就要叫做咄图拉.安吉,一个无比高贵的姓氏,也只有这个姓氏才能配得上我家无敌的小苗。“
”您会留下来陪着小苗吗?“小苗无比的期待,相比曲卓和狗子她更信任刘方。
”那是自然,从今天起爷爷就成了长老,咄图拉家族的长老,自然要陪着小苗。
“别人不信怎么办?小苗有些担心。”
“呵呵,一部分人我们用钱买到他们相信,另一部分我们就打到让他们相信,花钱的事情爷爷去做,打人的事情你去做,哦对了,人熊也来了,他也能帮你打人。”
“莫阿斯和薛西斯他们也能帮我打人。”
“那是俩个很好的战士,好好地待他们,不要让他们感到被冷落,一个人的热血沸腾起来之后,需要不断的加热才好。”刘方说着就大笑了起来,捋着胡须不断地摇头,他对云烨的运气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小苗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杀手,随随便便的被派到西域,居然能够误打误撞的成为打破西域僵局的一把利刃。(未完待续。。)
ps: 第三节
第三十一节云家的应对
刘方送小苗出了门,自己坐在窗户边的胡床上,瞅着小鸟一样欢乐的小苗摇摇头,他估计到皇帝会为难云烨,没想到交给云烨的是这样的一件差事。
攻击胡人很容易,卫青,霍去病他们都做到过,只要帝王的意志坚决,用人得当,总会成功的,更何况大唐如今是如此的富庶,有十万铁骑,就当纵横大漠无忧。
然而,也仅限于纵横而已,对付游牧民族,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云烨的五万人太少了,进不足以攻,退不足以守,当草原戈壁变成自家的国土的时候,整个大势就在向胡人倾倒,戈壁草原没有城池的保护太容易受到攻击了。
如今那些游牧民族聚集在一起,派出游骑就能绞的整个西域变成一锅沸水,这是一个极高明的主意,给自己留足了时间,不管是西进还是东下,都能游刃有余。
草原上上的胡人和西域的胡人必定矛盾重重,原想着从突厥人中间找到一个亲向大唐的势力扶持一下,率先开始西进,打开西进的大门,让那些胡人断绝东进的念头,跟着自己扶持的势力没头没脑的向西方开进。
这样就能彻底解决云烨在沙漠上的困境,让他在沙漠上混几年功劳,然后就回长安老老实实地教书也就是了,快快乐乐的过完这辈子,自己做为家臣的职责也就算是尽到了。
驼城的出现让刘方大为震惊,云烨的这个想法,几乎颠覆了他对自己这个糊里糊涂的主上的印象,一个移动的城堡,亏他想的出来。
无论如何自己也必须到西域走一趟,云烨就算是有了驼城。也只能被动的防守,僵局依然存在,大唐只有在三五年之后才会大举西进,国内的各种建设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停止的,大军不能动弹,也不敢动弹。皇帝和宰相们都说是国力不济,可是刘方不这么看。
在他打开云家的库房寻找宝贝准备贿赂突厥人的时候,看到云家满满当当的库房,就知道国力不济这是一句骗人的鬼话,既然云家的库房都能支持一场战争,刘方不认为长孙的库房会比云烨家的小。
国家或许没钱,不代表皇家没钱,只要长孙从指头缝里漏一点,组织十万大军易如反掌。皇家是在戒备,戒备国内,他们在观望,准备看看国家在进行大规模建设的时候,会不会发生隋炀帝的旧事,这一次国家开发的力度,要比隋炀帝开凿大运河更大。
他们不愿意在这个时候西征,就是不想重蹈隋炀帝东征高丽的覆辙。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导致一个辉煌的帝国覆灭的魔咒,国家在大开发的同时就不该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不管是皇帝还是大臣。他们已经在这一点达成了共识。
这个共识导致的结果就是广袤的北庭,安西只有区区五万人在防守,然后云烨这个万金油被放到这里当大总管,成败无关紧要,刘方甚至认为,李二已经做好了在陇右或者关内道决战的准备。
程咬金。牛进达,李靖他们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倾尽全力的帮助云烨,每个人的心头都是焦灼的,他们并不看好云烨能胜利。只希望建造好了驼城云烨在失败的时候可以逃跑的快点,驼城不是给云烨的防守工具,而是拿来给他逃命用的,长孙估计也是这个意思,所以才会不惜代价的把内府的骆驼全部交给云烨来控制。
西域的胡人现在有两个可能,要嘛怀着满腔的怒火结成铁的盟约。铺天盖地般的向东杀过来重回故土,要嘛,怀着一颗悲壮的心开始西进。开始重新为自己的族人找到一片可以生存的土地。
来到西域后,怛罗斯,阿拉木图这两座城市被军队包围的水泄不通,谁都没有办法知道城里的那些王者的真实想法。刘方也是在无可奈何之下回到碎叶城的。
当他了解到小苗的作为之后,他发现用不着费力气去收买什么胡人,小苗就是最合适的人选,只要小苗能武装起来一支军队,就能做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事情,刘方想到这里看着院子里乖巧听话的小苗,觉得事情好像并没有自己想的那样糟糕。
莫阿斯,薛西斯一进门就看到小苗全身华丽的装束,戴着着牛骨头头饰,腰里挂着一柄粉红色的小弯刀,直直的黑头发梳成了无数的小辫子,家小的船靴小巧精致,正在和侍女们嬉戏。互相看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里看到了无尽的狂热。
“莫阿斯,薛西斯,我的大家臣来了,你们去见他,让他把你们的名字抄录到家族的名录里,以后你们就会有份例可以领。”
小苗对家臣的理解就是能从辛月手里领钱,她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领钱时是如何的高兴,那个雪白的亚麻布袋子她至今还保留着。
现在听刘方说要把莫阿斯和薛西斯的名字也记录到名册上,第一个反应就是他们可以领钱了。
莫阿斯,薛西斯双手环抱在兄躬身谢过小苗,然后就看到一个白胡子的老人背着手站在门口看着自己,旁边还有一个像狮子一样凶悍的男人。
刘方不用伪装,身上的威严气息就让人折服,鹰隼一样的眼睛看了莫阿斯和薛西斯一会,遗憾的对小苗说:“忠诚有余,武力不足。”
莫阿斯听不懂刘方的话语,小苗笑着给他们解释道:“长老说你们很忠诚,可是武力太差了,不要紧,家里好多人就不会武功。”
两个人羞臊的满脸通红,跟在小苗的身后就进了屋子,他们听见小苗在不断地向长老说话,那些古怪的语言从未听到过。只是能听到小苗总是在提到自己的名字。
长老似乎拿小苗没办法,那个狮子一样的壮汉捧过来一个古朴的散发着香味的精致木盒,长老打开盒子,从里面取出一本天蓝色的册子,无奈的点点头。
用毛笔写下了几个字,然后那个壮汉就抓过莫阿斯的手臂,在他的手腕上用一把银色的小刀割了一下,示意他用自己的鲜血把名字写上去。
薛西斯不会写字,就按了一个血红的手印,两个木牌子被小苗分别挂在两个人的颈项间,没有发誓,没有恫吓,也没有警告,小苗就说了一句话:“我们是一家人了,可以领钱了。”
莫阿斯摸着脖子上挂的木牌,疑惑的问小苗:“我们是一家人了?”
“对啊,挂上牌牌我们就是一家人,不过,我的是玉石做的。”说完就从自己的脖领子里拽出来一方小小的玉佩给莫阿斯看。
长老严厉的拒绝了小苗要把自己的侍女还有其余的战奴记载到册子上的要求,合上册子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我们现在是匈奴人,长老说了,这就是我们的身份。”
莫阿斯心神激荡之下没有发现小苗的语病,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成了匈奴人。
匈奴人就该化作那支恐怖的鞭子抽打整个世界,匈奴人天生就该率领着大军四处征战一直到死,生的时候狂欢,死的时候壮烈,享尽人间富贵,受尽世间苦难,在熊熊的战争烈火里咆哮,在尸骸遍地的城市狂欢。
这就是莫阿斯和薛西斯的梦想,如今,自己有幸加入了一个更加疯狂地部族,或许,自己的梦想很快就会实现,莫阿斯低头亲吻了木牌,然后就躬身对小苗施礼道:“我的殿下,臣下这就去为您准备纵横大地的军队。”
小苗揉揉鼻子,很不理解这些人的心思,自己现在只是在玩一个很有趣的游戏,刘方爷爷说了,自己将来会变成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辛月现在就指挥着千军万马,玉山上去年的时候松毛虫泛滥,家里今年就该饲养很多的鸡鸭,新翻开的土地无论如何也需要让这些鸡鸭清除一遍地里的虫卵,今天是第一天,看着新翻开的土地上全是觅食的鸡鸭,觉得今年该有一个好收成。
这个法子是书院农院的先生们想出来的法子,既然有虫子,那就需要捉掉,人捉太麻烦,多养些鸡鸭就能解决问题。
现在又到了土地化冻的时间了,虫子还在茧里,只要多翻两遍土地,多让鸡鸭走两遍,不但把虫子吃干尽了,鸡粪还能肥庄稼,一举两得,就是鸭子这东西总是把蛋下在田地里,需要丫鬟们跟在后面捡拾。
鸭蛋很多,地埂子上放了白花花的一堆,吃不完,只能腌成咸鸭蛋才成。夫君在北面很远的地方,也只有咸鸭蛋这一类的东西才能运过去保证不坏。
很多人都去了北面,她从程夫人那里听到一些消息,跟谁都没说,只有自己捂着被子哭了好几个晚上,天亮之后又恢复成了那个威风八面的云家主妇。
无舌先生随夫君走了,那日暮随夫君走了,北方的事情一定不太妙,刘方先生从家里带了很多的宝贝也走了,有几样是自己非常喜欢的的珍宝,没关系,不小气,只要夫君能回来,夫妻俩就算是睡茅屋啃咸菜也比现在这样牵心揪肺的舒坦。(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抱歉,没网络,到现在才搞定。
第三十二节艰难的活着
程夫人的话彻底的摧毁了辛月的自信,如果不是因为还有一大家子人需要照顾,她早就想跟着商队去北庭,虽然说出去很丢人,会有人说自己离不了男人。
这有什么,我就是离不了我的男人,辛月认为这个理由可以站在朱雀大街上宣布。和自己的男人在荒原上作战也比留在家里好一百倍。
就算是帮不了他,在他需要拿石头扔敌人的时候,自己帮着捡石头也是一种好选择,将门家的妇人就是这个命。
每当这个念头升起的时候,她就对那日暮的怨念越深,她能没心没肺的跟着夫君在西域荒原上转悠,自己只能在这里担心,这非常的不公平。
回到了家里,她就摊开信纸,给夫君的朋友们写信,熙童,寒辙,贺天殇,都去了求援信,没说别的,只求他们能把自己的丈夫平安带回来。
写着写着,泪水浸染了书信,看到一陀陀的墨迹,她把书信丢在废纸篓里,重新写了一遍,她知道这些人的神通都非常的广大。
单鹰已经走了,他看出了辛月的不安,骑着一匹马背着自己的长刀就走了,骄傲如他甚至不愿意和程处默的驼队一起走。
辛月的性子越来越刚硬,家里也没有了往日的嘻嘻哈哈的场景,她每天晚上都要在前院等着家臣锁好家院才会去睡觉,几个孩子也叫苦连天,轻松惯了,猛然间被辛月约束的死死地,有一种喘不上气来的感觉,尤其以云欢和云暮最甚。
云寿很忙,他已经开始打理家里的一些小事,比如说去太常寺参加庆典。皇帝在开春的时候再一次准备了大规模地祭天仪式,这就是所谓的郊祀。
云家的主人出征在外,只好由长子代替,云寿挑着自己的献礼咬着牙跟在老程的后面,今年的路程很近,只有三十里。算是这些年里最近的一次,奶奶的岁数已经超过了七十岁,作为妇人她不必参加,辛月穿着一身诰命的服饰紧紧地跟在儿子的身后,手里拖着云欢和云暮。
云欢,云暮对走路并没有多少抵触,但是在母亲的淫威之下,不得不把手放在母亲的手里,刚开始还是辛月拖着孩子走。后来就变成了两个孩子拖着辛月走。
云烨早就评价过这种所谓的郊祀,认为这是皇帝陛下在折腾自己这些脑满肠肥的勋贵,好好地马车不坐,为何要走路?每五年走一次,就是为了剔除掉那些过于痴肥的勋贵?
云家的队伍算是看起来不错的,那些老人家就非常的凄惨了,秦琼走了一截子路就感觉自己的心慌的厉害,幸好有程咬金和牛进达搀着他才能勉强跟上。
“叔宝。你这是何苦呢?这样的祭祀你是可以选择不来的,告一声病。陛下绝对会准许的,这两年你的身子差了好多。”
“你我都知道陛下这是在做什么,甚至满天下都知道陛下在做什么,他要祭祀泰山的意愿现在无人能阻拦,这一次郊祀,就是想看看有谁会反对他去山东祭天。这是第二次了,陛下想再一次让上苍知道他的功绩,他是在试探隋炀帝天下人到底能容忍他到什么时候。
老秦家现在是软蛋,不能让陛下误会,咬咬牙就过去了。三十里路而已。“
魏征没来,他有病在身,据太医说病的非常厉害,李二答应在这一次祭天的时候帮着魏征向老天说好话,这话说得就非常狠了,祭天的表彰上面除了皇帝的尊号之外,剩下的只能是死人的名字,如果魏征这一次侥幸不死,后果堪虞。
魏征出事了,当年的一番良臣,忠臣论让他在李二的面前受尽了荣宠,良臣和忠臣是有区别的,良臣不但自己享有盛名,而且也能使得君主流芳百世。而忠臣就不一样了,他们常常犯颜进谏,哪怕是惹来杀身之祸也在所不惜。徒留忠实勇敢的虚名,还要害得君主背上杀害忠良的坏名声。最后国破家亡,其行为也于事无补。
魏征想做良臣,结果事与愿违,魏征多次向皇帝进谏,这和他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其中总会反复提到: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频繁地征兵作战,徭役不息。再三要皇帝把隋朝的灭亡当做教训。其实,这里面很值得玩味。
隋朝灭亡的导火索到底是什么?还不是因为攻伐高丽,过度耗用山东民力。而实际上,北击突厥、东击高丽,早就成了皇帝的既定国策。在这一点上,他和隋炀帝实际上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做事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已。
高丽,绝不是一个远在边陲的弹丸小国,而是一个国势蒸蒸日上,百姓勇悍难驯的虎狼之国。不挫伤其元气,后世数代必将成为中土的心腹大患!正因如此,隋炀帝才发出了“勿遗子孙忧”的感慨。
只是攻击高丽就会动用山东的人力财力,就会伤害山东士族,这就是魏征的私心,如果不是云烨在中间和稀泥,李二早就和魏征翻脸了。
这一回不一样,褚遂良给了魏征致命的一击,那就是关于《起居注》,这东西上记载了皇帝的一言一行,但是皇帝却没有权利索要《起居注》翻看,这是典诰所不允许的。
魏征竟然将自己平时对皇帝的劝谏之言全数拿给了史官过目,并叮嘱他们将其记录在《起居注》中。没有人知道魏征为何会这样做,或许只是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就想在史书上留下重重的一笔。如果云烨在长安,就会笑着说人在临死之前总会犯糊涂,并且找出若干个事实出来,最后说不定会成为魏征的一个大笑话,也就没人去关注 《起居注》三个字了。
云烨不在,没人敢在皇帝面前胡说八道,再加上褚遂良彻底的和魏征翻脸了,这一击又准又狠,缠绵病榻的魏征根本就无力反驳。
《起居注》是个什么东西?《起居注》就是史官手中所记载的君王平日里的一言一行,丝毫不得隐瞒避讳。哪怕是丑事恶行,也得秉笔直书。而且即便是贵为九五之尊的皇帝,也没有权力索取《起居注》过目,这是帝王身上的最后一道束缚。
魏征能在上面添加文字,不管他说的是不是事实,有一个罪名是逃不掉的,那就是欺君!
山东的士族已经被马周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早就没有了当年显赫的声威了,只余下几个偏房子孙在沫猴而冠的顶着大家族的牌子嫁闺女骗人。魏征这时候往《起居注》里添加文字的行为就被李二认为是那些山东士族们发出来的最后的哀鸣。
李二去找颜家索要《起居注》看看 ,却被人家一句”陛下欲自作传记焉?“就给羞辱的满脸通红的回了皇宫,听说这一次长孙没有劝谏,夫妻二人站在万民宫一起破口大骂魏征的可能性更高一些,长孙是一个没立场的人,李二的立场就是她的立场。
天子一怒,这一次没有伏尸百万,只是让勋贵们跑了三十里地,魏征的骨头果然很硬,如果他拖着病体跑一趟,哪怕是被自己的儿子魏叔玉背着走一遭,李二的怒火也会平息,毕竟魏征大多数时候都很懂得说话,很懂得如何在其他人面前明贬实褒以抬高皇帝的声望。同样也因为魏征的出发点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山东集团的利益,更多的还是为了维护天下苍生百姓的利益。
冲着这一点皇帝也不会把事情做得太过份,现在魏征没来,典礼之后辛月趴在儿子的肩头看牌子上的勋贵封号的时候奇怪地发现,上面没了郑国公这个称号。到是云家的蓝田侯爵位下面多了两道旗鼓仪仗。
见可欲则思知足,将兴缮则思知止,处高危则思谦降,临满盈则思挹损,遇逸乐则思撙节,在宴安则思后患,防拥蔽则思延纳,疾谗邪则思正己,行爵赏则思因喜而僭,施刑罚则思因怒而滥。
这就是魏征著名的“十思 ”谏章,贞观十二年的时候被皇帝大肆的褒奖,现在,却成了魏征沽名钓誉的铁证,褚遂良找到了魏征一生所犯下的十种错误,一一的和这十种行为相对应,这已经不是在弹劾魏征了,这是要生生的从根底上毁掉魏征。
这一次连房玄龄都没有替魏征求情,自从王珪死了以后,朝廷上很少有人会激烈的和皇帝碰撞。不过,他和杜如晦一起上了告老的折子,只求能有一个善始善终的结局。
褚遂良的弹劾太残酷了,世上没有一个人能一点错误都不犯,把所有的生活细节放大之后,不论是谁都经不住考究。
魏征坚强的活着,自从听说褚遂良弹劾他之后,就在努力的喝药,努力的吃饭,努力的配合大夫的治疗,不但一口酒不喝,一口肉不吃,原来最喜欢吃梨子的习惯也被他生生的改掉了。他想活着看看自己到底会不会被砍头,现在只是没了爵位,不知道他会不会感到失望。
辛月擦擦儿子脸上的汗珠,看看脸色铁青的李靖,长叹一声,这个世道谁活着都不容易,想起远在天边的丈夫,心中越发的思念了。(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三十三节城门郎
在遥远的大海上,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正坐在满是阳光的甲板上给孩子哺乳,显得甜蜜而温馨,旁边有一个妇人正在给她诵读羊皮卷上的内容,等到她念完了信笺,将信笺放在她面前的桌案上,那个哺乳的妇人转过脸来,微微一笑,就把那张羊皮卷抛进了大海。
她的脸上有一道巨大的伤疤,左边的脸皮肉翻卷,就像是一把铁犁在她的脸上耕过一般,别的女人有这样的疮疤 一定会遮掩起来,她却不在乎,就这样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举世攻唐?一个多么可笑的笑话啊,他们以为自己是谁?百万人就想动摇那个国家的根基?新罗,百济,这是在找死,给我那个白痴一样的皇兄去一封信,告诉他,倭国最好不要动弹,不要招惹唐国,后果很可怕。既然臣服,那就要有个臣服的样子,背叛者比敌人更加的令人憎恶。受到的报复也会是前所未有的激烈。“
妇人小心的用襁褓遮了遮太阳光,见孩子的小嘴将自己的**吐出来,就知道他已经吃饱了,就把孩子抱起来拍他的后背,免得孩子溢奶。
”殿下,这一次成功的希望很大,不但新罗,百济会参加,还有靺鞨,铁勒也会加入,听说室韦的野人也会参与进攻,我们新建造的战舰快要下水了,有能力拖住岭南水师不让他去救援辽东,唐国太富庶了,一旦攻破唐国,我们就会成为真正的海上之王。“
”秀美,陷阱之所以称之为陷阱,就是因为在你没有触动它的时候显得非常的平静,野人的誓言靠不住。一个国家要是想依靠一两场战争来决定自己的命运,那就太可悲了,就算是一时得逞,这样的国家也不会生存长久,唐人的骄傲,就是他们最厉害的武器。因为他们不习惯做奴隶,所以也就不会成为奴隶。
至于大海之王,你看看,他在我的怀里睡着了,自己能控制的力量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力量,海盗的命运就是不断地在大海上劫掠,直到死亡,实力需要积累,我在将海盗当做一个王国来治理。所以我们不会去做能力以外的事情,现在给我们的王积累实力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等到王成长起来,这片大海才会再一次掀起巨浪。“
秀美低头谢过教诲,就跪坐在妇人的身边骄傲的看着大船两侧的舰队,遮天蔽日的樯帆,光着脊背在擦拭甲板的强壮海盗,乘风破浪的巨舰。这才是属于自己的力量。
”离开大食海,我们去黑土地抓捕那些强壮的昆仑奴。人手不够是我们最大的致命伤,等我的王成长起来之后,需要一支黑色的大军。
另外给长安的云家抄录一份吐谷浑大长老给我们的信笺,告诉云烨这件事,卖一个人情给他,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需要云烨来偿还这份人情 。“
秀美再一次躬身答应,低声向正在掌舵的胡同海吩咐一声,不久之后,海上就响起了低沉的号角声,庞大的舰队在海面上划出道道弧形的白浪调转了船头向南驶去……
”臣听说一个国家过度的强大。所受到的将不再是敬仰和臣服而是恐惧,此时如果施行的不是圣人的怀柔之术,而依然是王霸之道,就会将这种恐惧催生到UU小说,知必死也就不再畏死,知必亡也就不在乎灭亡,虎有冯河之举,狗有窜墙之术,既然已经没有了退路,恐惧必然催生出绝望,绝望必然催生勇气,所谓穷寇莫追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大唐现在已经变得无比的强大,我们的土地已经多得无法耕种,肆意的任凭野草疯长,我们的牛羊多的已经需要大肆的屠宰才能遏止他们泛滥,百姓的奢侈之风见涨,虽嫁女也需白牛拉车,勋贵们更是奢靡无度,日日笙歌,纵酒狂欢,臣听闻蓝田侯云烨嫁女于狄氏,车载箱笼三里不绝于途,狄氏更是以锦帐遮蔽枯木,遍铺绸缎于地以迎新人,最令人发噱者当夜竟有马上风之事传出,贻笑大方。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陛下行宫遍布大唐,玉山文华之所,寸土寸金,陛下的行宫空闲冷置,鸟雀孵幼于梁上,狐狼奔走于庭间,南山行宫只为每年一场豪赌而设,可笑,可笑。洛阳行宫已有白头宫女,岳州豪舍靡费千万,更有扬州佞臣邀约帝后以观琼花,隋炀帝前车之鉴,陛下忘矣。
皇宫繁花似锦,三年一选天下女子充盈陛下后宫,玄武门后撤十里,只为修建宫室以为陛下下陈,荒淫莫过于此,君不见三百里阿房宫今安在哉?“
张亮胸怀虎狼之心荼靡于东海,云烨行雷霆于北海,郭孝恪千里征战,千里靡费,大军过处草木不生,阿史那社儿,契苾何力,执失思力,身处铁勒,靺鞨两部,残暴非人,时有食人的恶事传出,张俭统御辽东,战事至今不绝,此为何故?
力之所以胜人者……”
“停了吧,这个老村夫这是要找死,道听途说的也拿过来蛊惑人心,难道朕真的就杀不了一个卑鄙无耻的匹夫?”
李二在万民宫来回踱步 ,暴躁的就像是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兽。
“他这是拿准了陛下不会对功臣开刀,所以才如此的肆无忌惮,其实这篇奏折,除了后面的胡说八道之外,前面的部分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您夺了他的爵位,收回了他的职衔,他如今没了上奏说话的权利,只能走妾身的路子,这是一封私信,是给陛下的私信,所以怎么说都由他去。”
长孙合上信笺,劝说了两句,就等着皇帝决断。
“朕岂能让他如意,砍头容易,朕就是不愿意随便的处置从龙之臣,否则他就是有八十个脑袋也长不安稳,都说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朕不愿意,当年朕说过要共富贵的,朕记得很清楚,哪怕魏征作下如此的恶事,朕依然留他一命,此人为何如此的不知好歹?”
‘因为看这封信的是陛下,所以他才会肆无忌惮,知道您现在对他的处罚已经达到了极致,反而没了顾虑 ,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依妾身看来,他现在的话才是真心话。“
”尽头?老匹夫既然有力气说闲话,也就有力气替朕守城门,来人,拟旨,着升魏征为九品城门郎,即刻上任不得有误。“
看着断鸿出去传旨,长孙无奈的拍打了皇帝一把,知道自己的丈夫小心眼的毛病又犯了。
李二嘿嘿一笑对长孙说:”明日咱们就去看魏征守城门的样子。
断鸿极度不好意思的宣读完圣旨,把旨意放在魏征的手里请他验看,谢绝了魏叔玉奉上的彩金,匆匆的离开了魏府。
“父亲,皇帝这是要羞辱您啊!”魏叔玉伏地大哭。
“胡说八道,官员的告身乃是国朝重器,九品和三品有什么区别?为父以前的官职还没有九品,城门郎的执事就是检校进出城门的不法之徒,你去给为父置办袍服,明日就上任。”
魏征不怒反笑,反复翻看手里的圣旨,似乎非常的喜欢,看了一会就吩咐魏叔玉把这张圣旨送到颜家,请颜家的人备案。
第二天一大早,年迈的魏征就穿着皂袍,腰里挎着一柄横刀,站在长乐门前站班,老家伙身体虚弱,站了一会就浑身冒汗,不断地咳嗽。
不管身体如何的难受,魏征都在兢兢业业的办差,不到一个上午,他就拦住了两位公主,三个勋贵,十几个纵马准备去城外逍遥的纨绔,最后还有两小孩,外加一个和尚。
“魏爷爷,小子再也不在城门里顽皮了,您就放小子一马吧。”云寿昨日去了程咬金家里玩耍,今天带着贺兰刚刚坐着马车进南门,两个孩子在车厢里斗嘴,云寿发脾气把茶壶扔了出去,没想到就被铁面无私的魏征给扣住了。
”罚站半个时辰,去去火气再走。“魏征摸摸云寿的圆脑袋,给了处置的意见,云寿只好怏怏的和贺兰背靠着城墙站好,任由来往的人群观看。
被扣下的人里面三位勋贵倒是不着急,恭敬的问候了魏征之后就站在一边等候处理,多年的同僚了,知道这时候说什么都没用。
一个新来长安的纨绔刚刚喝骂了一声,就被他的同伴按在地上痛殴,痛殴完了之后,被魏征以斗殴的名义罪加一等,求饶了良久,也没有获得原谅,不由得心头暗骂,自己吃饱了撑的才会走长乐门,既然现在魏老头被发配到了这里,以后还是离长乐门远些才是。
和尚倒是显得从容不迫,往那里一站,不论是谁都要赞一声好风仪,月白色的僧衣套在身上,如果不是顶着一个秃头,无论是谁都会认为这是一位浊世佳公子。他的罪名是身上携带的钱财太多,需要盘查之后,确定没有问题才会放行。
就在这会的功夫,漂亮的和尚已经隔着车窗和两位公主交谈的非常愉快。(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三十四节气急攻心
“殿下有所不知,在哪无边的草原上,到了chūnrì美的几乎令人窒息,盛开的鲜花,洁白的牛羊,青翠的嫩草就在蓝天下尽情的生长,牧人唱着优美的歌谣,那里安乐祥和的让贫僧一度想要犯戒,从此不回中原,就在蓝天白云下诵经礼佛,最后长眠于此。
好在我佛慈悲,贫僧在高天上看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庙宇,它是如此的雄伟壮观,这才是佛国,贫僧深知,有僧自然需要有庙,有菩萨自然需要有道场,所以贫僧发下了大宏愿,想要在草原上建立一座宏大的佛国道场,为那些慷慨善良的人rìrì祈祷。”
“你这和尚倒是长得清秀,竟然是玄奘大师的弟子,想要化缘,就要对我们姐妹解说佛法,如果解释的通透,自然会襄助你完成宏愿。”马车里传出一个慵懒的女声。
“愿意之至,向世人传播佛法也是辨机身为僧人的自觉。”和尚合十双手念了一声佛号,恭敬的回答。
魏征冷眼旁观,叹息了一口气,一个走火入魔的和尚,几个糜烂颓废的公主,遇到一起只能让事情的走向变的更坏,想到这里,挥挥手立刻放行,用不着自己去惩罚这几个犯戒的人,他们自己会慢慢走到断头台上去的。
皇帝如今志得意满,雄心几乎可以吞并天下,因为自身的原因,他不会容忍任何道德上的瑕疵,自己只要犯得不是什么谋反之类的大罪,死了以后一个文字的谥号还是会有的。
勋贵们走了,纨绔们走了,只有云寿和贺兰两个人依然贴着墙根站立,不是不想走,而是因为魏征规定的时间没到。
魏征满意的笑笑,走到两个孩子身边,老仆搬过来一把椅子,坐在椅子上和云寿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话。
“你爹爹不会有事的,骆驼已经送过去了,有了驼城,你爹爹防守的三角区域,不会有大麻烦,至于吐蕃人如果想要抄你爹爹的后路,自然会有苏定方顶上去,你爹爹只是北庭的最高长官,唔,现在安西也归他管辖了。
孩子你不明白,你爹爹如果没有朝廷的旨意,是不能靠近玉门关五百里的,和你一时说不清楚,你只要知道羁縻州和边军的区别在这里就行了。
不错,你家的果子味道不错,爷爷现在不能吃梨子,点心倒是没问题,回家就给你娘说,没有到那个份上,当年霍去病带着两万人就能在狼居胥山纵横,你爹爹的实力比霍去病好十倍不止,西域人打仗也是要吃东西的,就算是有一百万人,也不能一下子扑上来。
在西域那个鬼地方,长途奔袭最大的限度就是十万人的规模,再多了粮草就供不上了,就这十万人他们至少需要三十万人赶着羊群,牛群负责供应,他们没那个实力。
咦?这是果子露?什么果子?桃子的,大冬天的喝桃子蜜也只有你家有,味道很好,明天再去宫里上学的时候给爷爷多带点,这东西喝了长jīng神。
在宫里就守规矩,不要总是把那些皇族子弟打的吱哇乱叫,好好地玉山书院不去,怎么就要去乱糟糟的皇宫里受罪。”
“老匹夫,你倒是给朕说清楚,朕的皇宫怎么就乱糟糟的了?”李二的声音突然从旁边传了过来,魏征丝毫不感到惊讶,起身就要恭敬的给皇帝施礼,施礼才施了一半,就看见李二没穿龙袍,没戴冠冕,就硬生生的止住了将要弯下去的腰,进言道。
“您还是喜欢白龙鱼服,既然未着冠冕,小臣就不行朝觐大礼了,至于说到皇宫乱糟糟的,这是小臣一时的口误,请陛下恕罪,如果您觉得不惩戒一下不足以平息怒火,不如就让老臣去守玉门关如何?三千里发配正和朝廷典律。”
李二背着手从旁边走过来,让云寿赶紧滚,再敢胡闹就把腿打折,眼看着云寿拖着贺兰跑了,这才yīn着脸对魏征说。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个道理你说了无数回,今天朕就给你一个说清楚的机会,再遇到惩处也不会有人再说朕不给你分辨的机会。”
“《起居注》的事情确有其事,褚遂良没说错,小臣确实将自己和陛下之间的交谈呈送给了颜家抄录在《起居注》上,就在昨天,陛下的那道旨意微臣也送给了颜家,颜家向来公正无私,断然不会胡说八道,这是微臣在弥补《起居注》缺少的内容,律法规定陛下不能看,可没有规定微臣不能看,都说盖棺才能论定,微臣就是贪心了些,想要在棺材盖上之前看到自己一辈子到底奋斗了些什么,想看看世人如何评价我魏征,就这些。”
“你真的如此在乎身后名吗?”
“这是自然,微臣一生不好财货,不在意官职,倒是对身后名看得极重,豹死留皮啊,老臣这头已经力衰体弱的羸马,想留下一张好看些的皮货,有何不妥吗?”魏征还是那副侃侃而谈的模样,对自己在《起居注》里添加文章的事情毫不在意。
“你想留一个好名声朕不阻拦你,只想问你魏征,这些年以来你竭力的护佑山东豪族所谓何事,这个时候你我都在青天白rì下,就不要说鬼话了。”李二的话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呵呵,确实有私心,不过这样做对我魏征没有半点的好处,老臣想问问陛下,现在您的权利已经达到了鼎峰,一言出可令江山变sè,四海震惊,拥有这样的权利陛下的心可曾安稳?”
“朕乃是天子,替上苍牧民,拥有无上的权利有何不可?老匹夫,你处心积虑的想要为朕设置拌索,可恨,可恼!”
“脱缰的骏马跑的并不是最快的,我的陛下,”
“朕是神龙,自当在九霄行云布雨,握雷电鞭策世人。”
魏征听李二这样说,愣了一下,然后摊开双手道:“陛下自然是神龙,甚至是我华夏史册中最有威严的一条神龙。
敢问陛下,我等蝼蚁一样的人是否不管陛下降下的是冰雹还是暴雨都必须鼓掌称快?数年前陛下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那个时候微臣每每听到这句话都欣喜不已,现在您已经成了能够兴云吐雾神龙,是否就能按照自己的旨意让世人景从?
微臣听说,百姓如水,帝王如舟,顺流直下自然能够一rì千里,逆水行舟自然事倍功半,既然陛下现在已是九天上的神龙,逆水顺水对陛下已无牵碍,微臣就无话可说,请容许微臣在城门郎这个职位上继续为大唐效力至死,如果死了,臣也不敢要坟茔,只求将我的尸体烧成灰炭,铺在这城门里,或许在敌军进城的时候,老臣的幽魂还能拖住一个敌人的脚步。”
“大胆,你敢诅咒大唐灭国?”
“伍子胥悬人头的事情老臣做不来,铺地还是可以的,如果陛下再这样一意孤行,不听劝谏,亡国之祸迟早就会到来,即使不是异族进城,也会是乡农揭竿而起,不管如何,老臣生是大唐的臣子。死也是大唐的死鬼,您放心老臣不会诅咒大唐的,因为这个国家也有老臣的血汗。到时候一定全力襄助大唐江山万世千秋。
时候不早了,陛下请回,老臣这就要去执役了。“
魏征说完,就整理一下衣衫,将腰里的横刀摆正,回到了城门旁继续看着来往的人群进城,出城。
他们的谈话没有别人听见,只有两只落在城头的麻雀似乎听到了一些。
”朕要杀了他,朕要杀了他,朕要杀了这个匹夫,朕不但要杀他,他的全家一个都不留!”匆匆回到宫里的李二暴跳如雷。
心爱的八宝玉如意被他摔得粉碎,桌案上的笔墨纸砚香炉之类的东西全部被他推到了地上,他的脸sè通红,青筋暴起,刚刚发了两下脾气,就感觉头疼的厉害,大叫一声翻倒在地上人事不知。
整个皇宫顿时就乱了,御医匆匆的赶过来,想遍了办法却对面如金纸的皇帝束手无策。皇帝依然昏迷不醒,杨妃,yīn妃这些品级高的嫔妃围在龙床周围哀哀的哭泣。李泰不断地往殿外看,李承乾按照典制已经去了十六卫的大营坐镇。长孙坐在李二的身边,小声的对李二说:“二哥再等会,孙道长马上就到了,再忍忍。”
很少骑马的孙思邈这一次骑着一匹快马,不断地挥鞭,战马穿过朱雀街,在皇宫未作丝毫的停留,直接来到了万民宫。
快步走到皇帝床榻前的时候,已经是汗流浃背,顾不上抹汗,也顾不上和皇后见礼,闭着眼睛等自己的狂跳的心慢慢恢复,这才抓起皇帝的手腕探究病情。
“准备银刀,银碗,陛下这是气急攻心,药石的效果太慢,耽搁不得,否则会有xìng命之忧,就是现在,陛下的眼睛也会受伤,老道这就要下手放血,请娘娘下令吧。”
长孙站起来冲着孙思邈施了一礼说:“本宫相信道长,请尽力施为。”
孙思邈手里的银刀,轻轻地割破了李二脑袋上的三处血管,鲜血滋滋的往外窜。三个太医拿着银碗心惊胆颤的接着皇帝头上流出来血液,眼睛一眨不眨,豆大的汗珠子不断地从额头流下来。(未完待续。)
第三十五节一日三惊
当血液不再往外喷的时候,孙思邈在李二的头上连续插了几根针,拿着纱布按在李二头上的伤口处,紧紧地按住,李二的呻吟声渐渐地低沉了下去,很快就变成了正常的呼吸。
孙思邈把金针取下来,回头对皇后说:“陛下的血气过于充盈,以后必须制怒,放血之术乃是万不得已的情形下才能使用的法子,用的次数多了也就不再管用了,这一次很危险,一旦头部的血管爆裂神仙也无救,戒之,戒之。”
长孙哀叹一声道:“身在那个位置,那里有清闲的一天,多谢道长了。”
孙思邈点点头对皇后说:”陛下现在需要静养,这里不要围着这么多的人,老夫去偏殿歇息片刻,等陛下醒转之后再唤老夫过来重新给陛下把脉。“
长孙让宦官陪着孙思邈去偏殿休息,自己遣散了那些嫔妃,只留下杨妃,阴妃,以及一个太医在宫里等待。
过了良久李二才醒了过来,张嘴第一句话就是”气死朕了。“谁知道这句话一出,长孙顿时就大哭起来,引得杨妃,阴妃一起跟着哭。
她们三个一哭,李二非常的奇怪,眼泪滂沱的长孙可不多见,玄武门之时长孙进宫清理后宫,出来以后也只是呕吐,没有哭泣,怎么现在就哭成这样?
眼睛一扫,发现御医扑倒在地上一动都不敢动,在自己的脖子上摸了一下,发现了三道伤痕,忽然觉得自己的视力好像有点模糊,眼睛里好像总有一只蚊子在阻挡视线。
嗅嗅大殿里的药味,问长孙:”刚才朕是不是很危险?“
”您一回来就大发雷霆,在书房里乱扔乱砸。不一会就感到头疼,然后您就人事不省了,御医熬了药汤一点都不管用,幸好妾身命人去请了孙道长,他说您是气急攻心,血气太旺。就用银刀给您去了好多血,您这才睡安稳,四个时辰了,才醒。
陛下,妾身是妇人,不想管朝廷上的事情,只求您万万保重龙体,为我们姐妹您也应当保重,不能再这样呕气了。妾身宁愿您用杀戮来平息怒火,也不能再这样伤自己的身体了。“
李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对三个老婆说:”朕为了这个江山费尽了心力,可是今天,有人拿朕当桀纣之君来看,还说自己死了以后要烧成灰,洒在城门口帮着朕拖拽敌人的脚步,好让朕逃跑的快一些,朕很想当场剁下他的人头。还是忍住了,回到了宫里。越想越气,所以才有这样的灾祸。“
”是谁?“长孙狠狠的从牙缝里挤出来这两个字,眼睛里的凶光大盛 。
李二摇摇头无奈的说:”算了,算了,那就是一个不怕死的,你去杀他。说不定正中他的下怀,然后史书上就有的写了,我们夫妇的名声也就彻底的毁了,还是忍忍算了。“
孙思邈进来的时候,李二正在向自己的三个老婆诉苦。诉到委屈之处,连宦官的禀报声都没有听到,猛然间看到孙思邈在门口,顿时弄了一个大红脸。
”陛下继续,这样很好,这是最好的纾解心胸的法子,老道乃是医家,只要能对病情有利,怎样做都不过份。“孙思邈面无表情,刻板的就像是一根木头。
李二闭嘴不言,他还做不到像云烨一样无耻。
孙思邈给李二重新把脉之后,终于松了一口气,有把李二的眼皮翻起来看眼睛,摇着头说:”贫道紧赶慢赶想不到还是迟了一步,陛下的眼睛已有蚊蚺重影,这是淤血进入了眼睛,如不消除,会有后患。“
长孙连忙追问:”如何才能消除?“
”去火才能明目,安静修养半月,每日粗茶淡饭,佐以醋芹,再服用清淤活血的汤药,就会无碍,陛下万万不可小视之。“孙思邈给出了药方,然后就打算出去,帝后待得地方还是少留为妙。
”多谢道长。“李二闭着眼睛还是感谢了一下孙思邈。
云寿和贺兰出不了皇宫了,不但他们出不去,无数的皇族子弟也出不去,今天长孙没有在学堂出现,几个礼教老夫子,也特意免了他们的功课,都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一看到皇宫里到处都是甲士,就知道出大事了。
皇帝病了,这个消息被严格的锁在皇宫里,对外面宣布的消息就是皇帝心有所感,决定闭关半月,参悟一些道理。
辛月现在对朝廷的变化非常的敏感,丈夫不在,自己必须看好这个家,现在李靖家的大门晚上都不关,只要有路人从他家的门前经过,就能看清楚里面的活动,那面用来保护**的照壁都被拆除了。
魏征家里不用说,每天魏征都穿着九品官服去城门上班,魏叔玉特意到云家要了一些金丝楠木,现在他家里的工匠,在日夜的赶制棺材,还一次做了三口之多。没有人认为皇帝会找他的那个傻儿子算账。备三口棺木就是为了好收敛魏征夫妇和魏叔玉。
房玄龄已经告病一个月了,对外面的事情充耳不闻,只知道抱着自己的小孙儿四处闲逛,到云家打秋风混糕点的次数越来越频繁。
在皇帝参悟大道的这段时间里,市面上都萧条了好多,辛月的马车经过燕来楼的时候,能看见那些花枝招展的歌妓,闲散的趴在栏杆上闲聊,以前可没有这样的状态。
那些牵着豹子,驾着鹞子的纨绔们销声匿迹了,都被自家的长辈关在家里不许出去,有好些勋贵官员,对书院每七天就要休息一天的制度有很大的意见,要求书院每年只需要在清明除夕的时候放两天假就足够了。没事不要把学生放回家,关在玉山很好。
辛月瞅着自己的大门一会让打开,一会又让关上,甚至撺掇着老祖宗,要全家搬到岳州去住几天,冬鱼甚至已经准备好了一艘快船在码头听命,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辛月就会立刻就让冬鱼带着全家老小坐船跑去岳州,如果岳州还不够远,她准备去邕州。
小武回来了,牵着云香的手玩耍了一会,实在看不下去辛月坐立不安的样子,就上前对辛月说:”师娘,您在害怕什么?害怕我师父战败,最后全家跟着倒霉?“
辛月眼泪涟涟的对小武说:”你师父在边塞,对面是几百万胡子,他只有五万人,怎么打的赢?师娘我现在每过一天就当是赚的,你看看,魏家,李家,再看看长安城里的大户人家哪一个不是过的战战兢兢地,生怕陛下的怒火降到自家的头上。
如果这个家里只有我和你师父,师娘我反而不会害怕,反正你师父出了事,我跟着去就好,可是现在不行啊,师娘死不成啊,也不敢死,全家几十口子人的人命全压在师娘的肩上,我只要一个念头没顾及到,说不定就会有滔天大祸。“
小武皱着眉头听完辛月的哭诉,好笑的说:”师娘啊,论到人,咱们大唐现在快有一万万人了,胡子才几个,行军打仗可不是全家老少一拥而上的去斗殴的,这里面需要章法。
我师父都没有告诉您他会打败仗,您担心什么?师父的性子您又不是不知道,如果这场仗的成败会影响到全家老少的性命,您觉得以我师父的智慧,他会接这个烫手的山药?
再者说,就算是我师父战败,这也没什么,那些老国公们打败仗的多了去了,就那个薛万彻,还被人家活捉过,剃了秃瓢送回来,您见到陛下砍他全家的脑袋了?还不是把公主嫁给了他,用来安他的心?
就您说的这个道理,五万人怎么能打得过人家好几百万人,您都知道的道理,陛下怎么会不知道?那五万人可都是关中子弟,是精锐,是大唐的根本,谁损失得起?
既然不是去派我师父他们去送死的,那就是说朝廷有后手,陛下不是在参悟什么大道,其实是生病了,小寿儿和贺兰已经五天没回家了,说是被皇后娘娘留下了,可是孙爷爷也不见了呀,我去药庐问过,说是五天前有侍卫快马来请孙爷爷入宫。结果孙爷爷自己骑着马就跑了。
这个世间能让我孙爷爷惊慌之下连马车都不坐,骑着快马跑的人除了陛下,我想不出谁还有这个面子。“
说到这里,小武诡异的一笑,对辛月小声说:”陛下得病了,一定是了不得的大病,所以我孙爷爷才会惊惶。
其实啊,这对咱家有好处,而且还是大好处。“
辛月见小武故意卖关子不说话,气恼的抽了小武两巴掌生气的说:”你这个死孩子,师娘急的都要上吊了,你还在卖关子,快说,咱家哪来的好处,只要平安师娘就谢天谢地了,好处咱家不要了。“
小武咯咯的笑了一嗓子在辛月的耳朵边上悄悄的说:”要是陛下不小心病死了,太子殿下继承大统,您说以我师父和太子殿下的交情,岂不是能占大大的便宜?“
辛月啊了一声,伸出手来又开始揍小武,小武嘿嘿笑着支着脊背让师娘出气,自己还没心没肺的对着云香挤眼睛。
辛月揍完了小武,警告她不许胡说八道,但是整个人的精气神就不一样了,小女子的神态没了,一出门还是威风八面的云家大妇。(未完待续。。)
ps: 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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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节变形的驼城
骆驼多的没数了,卧在诺大的荒原上占了老大的一片空地,田元义第一回发现骆驼这东西会如此的能吃,储存的的草料勉强够吃两个月的,为了给骆驼找食物,他这段时间算是操碎了心。
每天回到自己的房间,都能听到自己的骨头在发出哀鸣,仆人看到老爷有时候吃着晚饭就仰面朝天的倒在椅子上睡的香甜,不止一次的劝说老爷顾惜一下身体。莫要再如此操劳了。
田元义总是笑呵呵的打发掉老仆,苦不苦,累不累的他自己清楚,只有现在玩命的干活,尽快的熟悉驼城后勤的供应,将来自己才会名正言顺的成为驼城的专门管理后勤的军务司马。
大唐最凶悍的军城司马是个什么职位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了,这是一个新的军种,如果驼城的作用明显,帝国将来的驼城绝对不会只有这一座,西域太辽阔了,按照大将军的计划,这片瀚海之上最少需要四座驼城才能防卫的过来,而关内道的草原上难道就不需要这样一个稳定的军城作为战略依托?那么作为唯一熟悉驼城后勤供应的官员,自己将来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权势这些东西对于大将军来说就是一个笑话,现在他已经站在权势的顶峰了,这个时候跟着一位胸无大志的大将军绝对要好过跟着一位野心勃勃的大将军,侯君集就是他的上一任主子,什么个下场田元义知道的非常清楚。
“老子的黑账,现在该被大将军涂抹的差不多了吧?”田元义自言自语一句,美美的喝了一杯烈酒,眼睛鼻子缩到一起,良久才吐出一口酒气。扔掉鞋子,一头钻进被子里,早点睡觉,大将军明日还要擂鼓升帐,安排军务呢。
昨晚和程处默喝了大半夜的酒,天亮的时候云烨还是爬了起来。而程处默已经在外面舞刀继续练自己的六九,现在的关中早就该是杨柳依依的好时节,天山脚下却依然是冰天雪地,不过春天的气息已经临近了,河里的春水已经开始上涨了,不时地有大块的浮冰从上游流下来。
万物开始复苏,人心也该复苏了,被冻结了五个月的人心,现在开始浮躁起来了吧?
没办法说苏定方。一个带着大军盘踞在河西这样的富庶之地,还能让自己的军队过的和叫花子一样,云烨实在是没话说,就这还有脸向云烨讨要火油,准备顺路带回去一些,好改善一下自己军队的贫困现状。
这就是没有根基的难处,云烨只要不涉及谋反,就能在西域为所欲为。苏定方就不成了,驻守在河西。所有的军需都是兵部下拨下来的,敢劫掠立刻就会有无数道本章弹劾他。
当然,弹劾云烨的更多,一般情况下,中书省只要发现不是弹劾云烨造反的奏折都会扔到一个小车里面,然后会有疍吏推着小车把这些奏折倒进炉子里。
明知道没有效果。还弹劾什么?六部的大佬知道皇帝能从其他渠道知道云烨的一举一动,所以也就不废那个事了。
“云兄你不知道,小弟过的苦啊,同样在西域,边军们能够捞钱。可是我老苏不成,动弹一下,五蠡司马就会跑过来问我为何要把派出一支小军队,什么目的,什么章程,您说,这样的环境下我能干什么?
咱兄弟都是在一个锅里搅马勺的,论不起亲疏远近,这一回你怎么也要帮帮哥哥,哥哥的大军和你一比都成叫花子了。”
云烨马上就要擂鼓升帐了,苏定方还是不走,看样子他是赖定了。
“行啊,火油这事交给你也成,反正我不能靠近玉门关五百里,你如果能在玉门关放一支最凶悍的部队在我困难的时候帮我一把,火油的事情就全部交给你,我总感觉西域不太对劲,现在还没有拿到确实的证据,害的我的大军只能在北庭,安西瞎转悠,不敢去碎叶城,陛下交代的差事只完成了一半,逼迫胡人西进这事还一点眉目都没有。”
“这简单,玉门关已经是我的防区,怎么派军队是我这个主帅的职权,五蠡司马还无权过问,就这么说定了,火油的事情交给我,我派副将驻守玉门关,随时注意你的动向。除非我确定你受到了攻击我才会出兵,否则我不会动弹,这是规矩,你知道的。”
苏定方志得意满的走了,范弘一从后面走到云烨的身边小声问:“大帅您真的认为那些西域人在图谋不轨?他们已经离开了,难道还要返回来不成?”
云烨点点头道:“以土地换时间,以土地换空间,这对兵家来说并不稀罕,我们驻守的北庭,安西,对于大唐来说已经很远了,运送一次补给非常的困难,更何况他们去了更远的怛罗斯和阿拉木图,携带走了自己的部族,就是不愿意让我们得到补给,至于纵兵抢掠,这差不多算得上是坚壁清野,如果我们去了怛罗斯,他们正好以逸待劳,此消彼长之下,我们想要获得胜利很困难,更何况我们是人少的一方,去了那里,对我们来说将是一场灾难。”
范弘一想了一下又问云烨:“大帅,难道您的目的就是死守乱石城到高昌一线不成?”
“没错!土地换时间,老范,你以为这时候难受的只有我们吗?我们难受,突厥人也一样的难受,西域土地贫瘠,怛罗斯,阿拉木图并不是丰饶的土地,现在那一小片地方上聚拢了三五百万人,再加上上千万头的牛羊,光是食物就会让他们头疼,你听说过不转牧场的牧人吗?”
范弘一笑了起来:“大帅,他们在收缩,我们也收缩,看谁能耗得过谁,一旦耗无可耗,他们就必须做出决断来,到底是西进还是东进,到时候总要有一个结果的。”
“很可惜,我前几年一直把目光钉在南海,对于西域很陌生,如果早几年能在他们中间暗中扶持一股势力,在他们即将做决断的时候率先西征,就由不得他们不西征了,到时候他们往西走,我们跟在后面捡便宜,这样多好啊。”
云烨后悔的敲着桌子,有点生都水监的气,黎大隐这个蠢货,难道就没有预料到现在的场面早点做出一些布置吗?
点将鼓响了,等手下的将校全部到齐之后,范弘一就开始按照早就制定好的方略开始布置,今年的工作依然是防守,收缩,再把道理讲明后,大家也认为防守,收缩是一个好办法,如果想要出击,那也该是驼城 建立起来以后的事情。
郭孝恪也必须向后撤退,以前没有统属关系的时候,他可以自作主张,现在云烨既然成了天山道行军总管,自然不会容忍他再打自己的小算盘。
郭孝恪的副将满脸的悲愤,在他看来,自己本部撤退到龟兹,去年所作的所有努力就会付诸东流,这分明是云烨在惩罚郭孝恪去年不听劝阻所做出的决定,但是军令已下自己没有任何反驳的机会,大唐军队天下无敌,自当勇猛精进,如何能像乌龟一样把脑袋缩进乌龟壳,这对军人来说是一种极大地羞辱。尤其是驼城看起来更像乌龟。
云烨对自己人生不起来气,即使这个副将的言语足够挨军棍了,云烨依然没有生气。这样的蠢家伙不值得自己大动肝火,也不用猪脑子想想,占了点空城有个屁用,田元义已经在抱怨郭孝恪所部跑得太远,自己的粮秣无法随时跟进,导致安西军的将士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自己连部下的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还提什么西进。
“军略既然颁布了就要施行,张庭月,你告诉郭孝恪,脱了战袍,我们斗殴都没关系,在这个时候他要是胆敢违反军令,我不会容情的。
你们的补给已经成了问题,你去军司马那里看看,这一次多领一些辎重粮秣,固守龟兹即可,养精蓄锐,等待应付接下来的大变,想要立功有的是机会,我们不要城池,我们要的是突厥人西进,就算是有反复,我们也必须让突厥人西进,这样一来帝国西疆将会百年无战事,这样的大功足够我们所有人分的。
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解释军略,下一次,将会是五蠡司马去找你们。”
云烨说完话,就结束了这次会议,驼城那里还需要自己亲自盯着,万万不敢出岔子。
书院的学生带着工匠正在按照图纸制作安装各种机构,公输甲对于这种大型的建筑丝毫不陌生,进展很快,现在一个巨大的横隔已经出现在云烨的面前。
“大将军,您看这就是驼城的大致样子,每个横隔将会有五百头骆驼,通过鞍具将这个横隔所载负的重量均匀的散布在每头骆驼上,希帕蒂亚先生对驼城做了一点修改,那就是这五百头骆驼所载负的横隔,其实就是一个单独的作战堡垒,每个堡垒都是一样的,行军的时候散开,作战的时候一百个这样的横隔就能按照将军的意愿按照地形组建成各种形状。
书院已经邀请了朝中老将军,演示各种形状的具体战法,相信不久,就会有纪要下发到大将军手中,我们也想看看这样的城池到底有什么样的威力。”(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三十七节阿巴斯
莫阿斯看着眼前的战马有些疑惑,长老大人运来了五千匹战马。
薛西斯欢喜的想要大叫,这才是一个战士必备的东西,阿提拉就是依靠一支强悍的骑兵才能所向无敌的,他跳上一匹没有马鞍子的战马,双腿一夹,这匹战马就奔跑起来,饶了一个圈子,莫阿斯就把一面圆盾抛给了薛西斯,等薛西斯再一次转过来的时候,一只投矛就呼啸着向薛西斯飞了过来,薛西斯的左臂挥舞一下轻易地就用圆盾格飞了那支投矛,双腿操控着战马来到长老的身边,急切的问道:“这是给我们的吗?”
长老没有说话,小苗接口道:“是啊,你们本来就是战士,怎么可能会没有马,不但有战马,还有世上最锋利的武器,最坚固的铠甲,这样才像是一个战士。”
薛西斯并没有如同小苗想的那样欢呼起来,而是非常伤感的低下了头,莫阿斯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朱迪不属于你,它属于哪个抛弃了我们的家族,这里的战马才是属于你的,去挑选吧,五千匹战马里面一定会找到另一个朱迪的。“
长老拍拍手,一匹黑色的战马就被牧人从战马群里牵了出来 ,看到这匹战马,薛西斯的泪水顿时就冒了出来,莫阿斯哈哈大笑着走上前去,抱着那匹不断摆着头想要挣脱绳索的骏马,回头对薛西斯说:”看啊,薛西斯,朱迪在这。“
然后就从牧人的手里接过缰绳,挂在马背上的鞍子横勾上,在朱迪的脖子上轻轻拍了一巴掌,那匹马就迅速的走到薛西斯身边不断地拿头拱薛西斯。
”跑起来,薛西斯!“莫阿斯大叫了一声。
”跑起来。薛西斯!“小苗看得有趣,也跟着大喊。
”跑起来,薛西斯!“所有的战奴全部喊了起来。
薛西斯一纵身跳上了马背,朱迪仰着头嘶鸣了一声,前蹄腾空而起,虚空踢腾两下。后腿一发力,整个身子就立刻弹射了出去,薛西斯松开缰绳,任由朱迪自由的奔跑。
莫阿斯来到刘方的身边怀抱着双臂施礼道:”尊敬的长老,您的良苦用心一定会收到最丰硕的果实,我们这些人中,只有薛西斯是一位天生的骑兵将领,他会给殿下带出一支精锐的骑兵的。“
刘方听完小苗的翻译,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就准备回城,训练骑兵的事情自然需要交给专门的人才才好,比如薛西斯,一匹价值五十个银币的战马,能换取一位骑兵统领,刘方觉得非常的值。
小苗的军队人数不需要多,一万人就足够了,但是这一万人都需要是最凶悍的人才行。只有亡命徒才能真正的不在乎自己的性命,至于理智的人。刘方认为有自己一个人足够了。
天使安吉在招收卫队,这是碎叶城里的人们最近的话题,一张巨大的牛皮上写着一句话:”只有最勇猛者才配加入!“
如果说这句话并不足以打动人心的话,那么另外一张牛皮上的话就让碎叶城的男人陷入了疯狂,一个月两个银币!这就是那张牛皮上的话。
在碎叶城养活一家五口一个银币就能做到,两个银币。那就足够他们过上中等人家的生活,现在的世道不好,吃饭不容易,最强悍的战士都只能勉强果腹,于是。报名的人非常的多。
人熊招收人手从来不问这家伙过去是干什么的,面相越凶恶,他就越是喜欢,只要这些人能在战奴的大盾短剑下坚持十个回合,他就会立刻同意他们加入。
一万人,小苗只要一万人,多一个都不需要,当小苗的卫队已经招满人手的时候,营寨外面还是围满了想要加入。
”你们需要我,你们绝对会需要我,大人,如果你不招收我一定会后悔。“一个衣衫褴褛的囚徒大声的朝营寨里喊叫。扯得脚下的铁链哗哗作响,铁链子另一头拴的那个家伙不愿意靠近营寨,想要把他拖离这个让他感到丢脸的地方。
碎叶城主可没有多余的粮食养活囚徒,所以他的办法就是拿粗大的铁链把两个人的脚脖子锁在一起,然后扔到街道上,让他们乞讨为生,如果其中一个被饿死了,立刻就会再换一个。
刘方听了一阵子,忽然命人熊把这个囚徒带进来,他想问问,为什么会后悔。
”说吧,为什么这么说,如果你说出来的道理被我们认可,恭喜你,你加入了卫队,如果你的理由不能说服我们,那位将军就会砍下你的脑袋。“
云家商队的活计饶有趣味的看着这个枯瘦的汉子对他说。
”请杀掉我旁边的这个家伙,我不愿意再看他一眼。“囚徒对伙计说。
伙计随便喊过来一个新招收的士兵,吩咐了一句,那个士兵很干脆的一刀就把另外的一个囚徒的脑袋砍了下来。杀一个人对他来说没有负担。
囚徒坐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小的刀子,一点点的将死去囚徒的左脚上的皮肉全部削掉,将那一只脚从镣铐里抽了出来扔到一边,然后迅速的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破衣裳,恭敬的朝刘方鞠了一躬说:“您不会后悔您今天的决定,卑微的阿巴斯愿意为大人效劳。”
刘方笑了起来,对云家的活计吩咐一声,就听伙计笑着说:“阿巴斯,你听清楚了,现在说我们为什么会后悔,如果不说,我们不会再把你和一个喜欢男人的家伙锁在一起,看见那匹野性难驯的骏马了吗?我们把你和它拴在一起,然后点着马尾巴,后果你想不想知道?”
阿巴斯并不害怕而是重新给刘方行礼之后说:“安吉小姐是最强大的战士,您招收的这一万人也会成为伟大的战士,他们组成的军队会成为一支所向无敌的军队,而睿智的大人您有着无与伦比的智慧,这样,您和安吉小姐,还有这些战士就会组成一个最强壮的巨人,强悍的武力可以横扫一切。可是啊,无敌的阿克琉斯 也有脚踝这个弱点,您的巨人又何能例外。
您或许不害怕狮子的进攻,但是毒蛇的毒液一样能让这个巨人衰弱,最后轰然倒地,尊敬的大人,阿巴斯就是一头跟在巨人脚下专门吞噬毒蛇的一头鬣狗,现在您需要一头这样的鬣狗为您服务,因为大人您的军队里已经混进来了很多来历不明的人,他们就是一条条毒蛇,准备在您不防备的时候狠狠地咬上一口。
阿巴斯最大的天赋就是从来不会认错人,而且还有一个灵敏无比的鼻子,您看到那个穿着皮甲,拿着弯刀的家伙了吗?他是城主家的武士,相信我,我不会看错的,安吉小姐一定不愿意自己的军队里无缘无故的出现城主家的人。
还有那个抱着横刀躲在阴影里的人,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在一个傍晚,阿巴斯在墙角睡觉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他和阿史那家的人在密谈,虽然月亮只照在他的半边脸上,请您相信我,那个人一定是他,安吉小姐杀光了阿史那家的成年男人,阿史那家族的人出现在安吉小姐的军队里难道不值得大人您思考一下吗?”
听完伙计的复述刘方笑的很开心,对伙计说:“去除他的脚镣,让他去洗澡,再给他干净的衣服,和滚烫的食物,我们需要他保持最好的状态来找出军队里暗藏的敌人。告诉他,他的过去我们不问,只要他能忠心的做好自己的事情,他想要的,都满足他。”
伙计开心的将刘方的话转告给了阿巴斯,阿巴斯跪在刘方的面前大声说:“我不需要金钱,不需要美女,我可以像鬣狗一样的干活,不眠不休,我甚至可以签订卖身契,我的大人,我只有一个要求,我只要求在安吉小姐取得最后的胜利之后,借给我五百个最暴怒的骑士,让我带着他们回到我的家乡,攻破一个小小的堡垒,任我施为,我的大人,请您答应我的这个要求。”
“愤怒和仇恨果然是最刻骨铭心的东西,阿巴斯,你的要求得到了同意,不管对方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大军都会坚定不移的站在你的一边,原因只有一个,你是自己人。”
刘方拍拍阿巴斯脏乱的头发,背着手离开了营地,他终于可以放心的离开营地做自己的事情,很明显,阿巴斯是一个有着很好出身的人,他的记忆力很好,非常的聪明,所以也就非常的适合当密探,这个家伙最妙的地方就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只要答应帮助他复仇,他会做出世上最疯狂的事情,在自己悠长的七十余年的生命里,这样的人他见过很多。
从此,小苗惊讶地发现自己的餐桌上又多了一个文质彬彬的家伙,他对谁都非常的有礼貌,哪怕是最卑微的仆人也能得到他的赞美,灰色的眼珠子里充满了温情,充满了对所有人的信任。
可是小苗一点都不喜欢他,从来就不喜欢,因为她从这家伙的身上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这股味道比专门负责杀人的人熊都要浓重。(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三十八节前浪快死了
小苗是一个做事非常有恒心的一个人,从来不会因为自己过于忙碌就不给那些孩子送吃的,这一天她和往常一样提着篮子出门,再给那些孩子分完吃的东西以后,就准备去城外看看自己的军队。
还没有进门,背后就有一支箭射了过来,对于这种暗杀,小苗不在乎,随手就拿篮子拍飞了那支箭,然后就怒气冲冲的转过身来,打算看看是谁这么不长眼。
一个小少年手里拿着一张弓,正在亡命的往巷子口窜去。
又是这个小王八蛋,小苗一下子就火了,这小子总是来捣乱,先是装可怜,问自己要吃的,要到了又不吃转手就给了别的孩子,见小苗不给他了,然后就从商贩哪里买了饼子和羊肉,也在那里分发,结果那些孩子拿了他的食物,又围到小苗身边,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
瞅着那小子气急败坏的模样,小苗整整开心了两天。
今天居然发展到拿弓箭射人了,那支箭没箭头,小苗听出来了,但是这么恶劣的行为,小苗认为还是应该教训这家伙一下。
从墙上掰下来一块土坷垃,带着风声就飞了出去,正好敲在这小子的腿弯上,只听这家伙惨叫一声就摔倒在地上。
小苗拿着篮子从地上捡起了那支箭,慢悠悠的走到这小子的身边,学着辛月的样子,一边拿箭杆子抽这小子的屁股,一边说:“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敢随随便便的拿箭射人?要是伤到人怎么办?这就是胡闹的下场!”
辛月在家里揍孩子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小苗也没有逃脱过,仔细想想,小丫。小武,再加上自己,好像都是这么过来的,现在揍别人才发现真的不错,还想多揍两下,那个小子却愤怒的转过身来冲着小苗大叫“骗子!”
“我骗你什么了。给我说清楚,如果说不清楚,今天就把你的屁股抽成四瓣!”小苗觉得莫名其妙,小屁孩拿箭射人居然还有理了。
”骗子!“少年人想爬起来,发现小苗的一只脚踩在自己的屁股上动弹不得,只好转过脑袋又骂一声骗子。 ”说,我到底骗你什么了?怎么不说话。“小苗忽然觉得这样训斥别人非常的有成就感。
巷子口依然停着一辆白色的马车,那个山一样的壮汉担心的问马车里的人:“长老,如果少主人受伤了怎么办?”
‘不会的。你想多了驳马,贺鲁不会有任何危险,这个女孩子虽然来历诡异,人却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不会错的,贺鲁喜欢这个女孩子,他将来不知道会吃多少苦头,都是自己找的麻烦。随他去吧,如果贺鲁能够赢得这个女孩子的心。阿史那家族壮大已经是可以预期的事情。“ 长老把话说得很清楚,他比较支持贺鲁和这个女孩子交往。
”长老,匈奴人的存留有谁会比我们还要清楚呢?阿提拉在我们的世界里都至少是一个传说,这个女子就敢妄称自己是阿提拉的族人,实在是狂妄之极,那些彪悍的战士只存在于传说里。世间根本就没有那样的战士,根本就不存在,安吉的武力虽然高明,她是女子,天生就不适合上战场。“驳马还是不信任安吉。
少年人努力的在地上爬。想要挣脱小苗的那只脚,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小苗笑呵呵的 任凭贺鲁在自己的脚下像蛆一样的扭动,两个侍女还在一旁拍着手大笑。
“前几天你还是亚麻色的头发,和我的差不多,这几天你就变成黑头发了,和那些把我们从草原上撵走的唐人一模一样,你是我的敌人。”
气急败坏的贺鲁口不择言的说出了心里话。
小苗的眼珠子转了两下,就收回脚丫子,蹲下来看着贺鲁的眼睛说:”傻子,我是匈奴人,不是突厥人,作为阿提拉的后裔,我们要重新回归我们的荣耀之地,所以我在准备军队,到时候带着他们像我的先辈们一样越过草原,越过沙漠,去大地的西边,我要让那些城邦统统都臣服在我的脚下,小子,你们就窝在这里继续当你们的绵羊。“
小苗说完了话,怜悯的拍拍贺鲁的脸庞,就带着侍女准备回家。
”我是金狼神的子孙,安吉,我不会输给你,我也要去准备我的军队,看看我们谁打下的地盘多,到了那个时候,我会带着千军万马来娶你!“
”小屁孩!做梦去吧!“小苗的声音从远处传了过来,等贺鲁站起来的时候,小苗家的大门已经紧紧的闭上了。
怏怏的回到马车边,驳马笑眯眯的看着贺鲁,他刚才的狼狈相,驳马全都看在眼里,最让驳马 开心的就是就是贺鲁最后说的那句话。
”好样的,贺鲁,只要你成为了真正的王,天下的女人都是你的,不管是强悍的,还是美丽的,见到了王者,她们都需要解开自己的腰带,欢迎你去她的帐篷里过夜。“
贺鲁重重的点点头,认为驳马说的对极了,把手里的弓插回后背,对驳马说:”驳马叔叔,安吉在准备她的军队,我也要准备我的军队,金狼王的子孙不会输给一个女人的。“
马车里的长老笑的非常的灿烂,拍着车窗对贺鲁说:”小马驹终于想要奔驰了,驳马,就带着我们的小马驹见见他的军队吧,安吉家里有钱,我们阿史那家族的钱财也不少,现在是纷纷的乱世,我们确实需要扩大我们的军队。“
驳马把贺鲁扔到马车上,自己挥舞着鞭子赶着马车出了城,就在山的那边,自己的军队正在整戈待旦。
云烨的第一个小驼城已经制作好了,粗大的木架子搭在骆驼的背上,在骆驼的背上有一个万向节,它能控制骆驼的行走方向,云烨坐在这个小驼城上,军士驱赶着骆驼随意的在荒原上行走。
”还是不行啊,公输,木架子的重量并没有被分担到每一头骆驼的背上,左右很不平衡,左面的骆驼几乎感受不到重量,右边的骆驼被压得直叫唤,最惨的是中间的,一排骆驼掉坑里了,这才走了不到五里路就成了这个样子,以后要走好几千里呢。“
公输甲气冲冲的听着云烨的抱怨,黑着脸对云烨说:”人家的驼城其实就是把骆驼当城墙,你的驼城呢?是一座真正的城池,一个大的方格子,底下有五百个点,想要做到每个点受力平均,那就需要同样高矮的骆驼,还有平坦的地面,这两样条件你给我创造了吗?“
一个正在干活的书院学生猛地站了起来,神思恍惚的对云烨说:”骆驼一样高不可能,要求地面绝对平坦这也不现实,不过我们是不是可以在链接点上下功夫呢?比如把鞍座上的铁杆子调整一下,这样说不定能行。“
说完话就自顾自的蹲下来拆其中一头骆驼背上的杆子,还拿过来一个指头粗的弹簧,塞到管子里,自己踩上去试了试,很是满意,安装好了才对云烨说:”先生您看,这个弹簧是只需要一担的力气就能压下去,骆驼想要完全直起身子,就必须给弹簧施加一担的力气,而这一担的力气恰好就是每头骆驼需要担负的力道,这样一来,通过调节弹簧的高低,就能达到让这些骆驼背负一担重量的目的。“
云烨得意的往嘴里塞了一块奶豆腐,讥诮的看了公输甲一眼,然后就猛夸这个学生,连自己的奶豆腐袋子都塞到这家伙的怀里去了。
公输甲自己的检查了那个学生的设计,无奈的点点头说:”确实可行,我看样子是老了,现在书院里多了很多的新材料,铁丝,钢丝,弹簧都是,我只知道利用旧有的材料,对这些新的材料一无所知,或者说一知半解,大师之名都快成了一个笑话。“
” 嘿嘿 “云烨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指着公输甲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你守着诺大的一个玉山书院不加以利用,自艾自怨的做什么,活该被人拍死。“
公输甲气的浑身都在发抖,想要说话,又觉得无话可说,坐在木头格子上生闷气。也不知道是在生自己的气还是在怪云烨不修口德。
“公输,你家执机关制造的牛耳一千年了,如果不想被人家超越,最好的办法就是指望家里的年轻子弟,他们年轻,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很强,说不定还能挽狂澜,你干点修修补补的活计算了。”云烨没打算放过公输甲,这些道理现在不说,以后就没有好机会 说了。
公输甲摇摇头说:”这些学生想要取代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老夫现在学起不算晚,新材料的运用而已,算不得难事,公输家一千多年的传承没那么容易被超越。”
云烨点点头,公输甲说的没错,看看这个大木头格子又走回了原地,从格子上跳下来说 :“单鹰来了,你不打算过去喝一杯?”
公输甲摇摇头,继续看着手里的图纸,他准备再完善一下那个学生的想法。
云烨骑着旺财回到了守捉城,一进门就看到无舌正在向单鹰吹嘘自己的神光,强烈的建议单鹰晚上的时候和他去地窖里感受一下,他将神光的作用吹嘘的神乎其神,让单鹰神往不已。(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三十九节名将死光了
“大嫂很担心你的安危,所以我就来看看。”单鹰见到云烨进来,开门见山的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她总是这样,不过你来了也好,替我去碎叶城一趟吧,小苗,狗子他们到现在都没有消息,这让我非常的担心,刘方先生也去了,也不知道他去碎叶城做什么。”
云烨并没有责怪辛月这样胡来,如果需要求援,也该是自己写信给熙童他们,绝对不该是她写,这样做非常的不礼貌。
“刘方先生带了很多钱去了碎叶城,他打算在碎叶城收买,分化一个强大的部族,然后支持这个部族西征,这样一来,你在这里的压力就会减小,甚至消失掉。”
单鹰的话让云烨愣了一下,然后他摇摇头说:“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部族的生死存亡面前,多少钱都不会管用,我只是希望,那些人还没有做好准备,能够把攻击的时间往后拖延一下,至少让我的驼城能有时间建成。“
”情形很糟么?难道真的就像是大嫂说的那样,人家几百万人打你五万人?“
”那倒不至于,在西域不止有我们,还有一些边军,西域很大,大到了他们没有法子蜂拥而至的地步,不过拿些精锐到我这里来试探一下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既然他们准备离开了,知道自己没有什么后路,试探一下是不是能击退我们,长久的霸占西域也是一个选择。
现在大家的势力犬牙交错,人数上大唐不占优,但是在装备上,将士的的勇气上他们不占优,突厥人取得暂时的胜利有可能。想要长久的对峙,他们会死无葬身之地的。那些人在赌,他们的内部现在一定是众说纷纭,还拿不定主意,这就是他们停留在怛罗斯一代踌躇不前的原因,那个大食国。应该是一个非常难啃的硬骨头。“
云烨给单鹰倒了一杯水,自己也坐了下来,见无舌闭着眼睛不说话,就笑着对无舌说:”您老怎么还在生我的气,没错,我对那个神光没好感,说实话,我对所有的神光都没好感,觉得好处不多。那日暮躲着您,就是担心她肚子里的孩子受到那个光线的伤害,您要是喜欢,多照照。我们是俗人,就按照俗人的法子走。“
”暴殄天物!亏你还是白玉京的弟子,没有神光,哪来的神奇。“无舌还是气咻咻的。
单鹰从无舌那里要过来玉牌,仔细的翻检了几遍之后。又还给了无舌,想请无舌给他摆弄一下。到底怎样就会有神光冒出来。
”你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怎么还有这么重的好奇心?给你说了照了那东西没好处。“云烨经不住出口相劝。
无舌狠狠地白了云烨一眼,就带着单鹰去了自己的小院子,云烨特意命人给他挖了一个好大的地窖,在那里摆弄神光不但能避开袁守城,还能预防可能会发生的伤害。
人家走了云烨就习惯性的走到沙盘前面瞅着那上面的山水发呆。距离和时间这两样东西都是自己的致命伤,该如何克服啊!
与此同时,兵部衙门里程咬金指着桌子上的一个奇怪的城池说道:”没想到一座城池现在竟然有了这样的变化,李兄,你的《六军镜》里提到的阵法。没想到能在一座城池里演化出来吧,
你看,一字排开这座城就是一截长城,圈起来就是一座空心的城池,两翼突出就是一座雄关要塞,竖起盾墙,墙高两丈,平地里的坚城,想打就打,想走就走,必要的时候连整座城池都能移走,我们用惯了的攻城之术,对这座驼城毫无办法啊。
挖地道?火攻?水淹?都成了笑话,靠着河它就有护城河,靠着山,他就有雄关险隘,卡在路口,哈哈,他就是要命的爷爷,哈哈哈。
老李,你攻了三回,老夫守了三回,你的十万兵马还剩多少?断粮?断水?没用吧?那小子早就带走了几万匹母马,母马可以产奶,骆驼也能产奶,你短时间困不死人家,还要日日夜夜的提放驼城里突然冲出来的骑兵。
至于投石机,根本就没法子靠近驼城,他将八牛弩架在驼城上,只要在箭杆上绑好火药,有多少投石机也不够人家炸的。“
李靖抛下手里的竹片,恨恨地说:”他的牲畜多,最好的攻击方法就是废掉这些牲口,散播马瘟是个好办法。“
牛进达嘿嘿的笑着对李靖说:”有些事情你们不知道,老夫在玉山书院任过职,知道一些隐秘,老李,给你一个警告,最好不要不要对那个小子动用你马瘟之类的东西,否则你会死的不明不白,事情不能说,不过关于孙思邈的一件事可以告诉你,孙先生从一个地方出来以后,将近一年都不敢靠近人群,带着药奴在秦岭兜圈子当野人也不敢和任何人接触,这件事情,孙先生不让任何人提起,一提起就发火,你想想就知道那个东西有多么的可怕了。“
李绩听到牛进达这样说,手哆嗦了一下,担心的看着牛进达说:”那个小子打红眼了不会这么干吧,这样一来人就死绝了。“
李靖,尉迟恭,秦琼都奇怪的看着李绩,牛进达知道不奇怪,他在玉山书院还有职位,现在玉山书院的后山已经成了禁地,听说只有李纲,元章,李泰,云烨,许敬宗几个人才有进出那里的权利,剩下能自由进出的都是些没名堂的人。
所谓没名堂的人,就是那些官职不大,偏偏权利大的要死的混蛋,李绩不是这种人,从何得知?
”别问了,陛下找我研判过杀伤力,我只能说这东西不到倾国 的时候不能轻用。“李绩的眼神躲躲闪闪的。
”这还打个屁的仗,只能他打你,不准你打他,你把他打红眼了,他就让你死光光,难怪我们火急火燎的,陛下并不是很担心,老夫估计,都水监的人说不定已经拿着那东西守在怛罗斯了,一旦情形不好,说不定就会拿出来用用,反正胡子都在那里,一次解决掉。再有云烨这种知根知底的家伙守在边境上,不让这东西传回国内,三五年后等瘟疫过去了,他再过去把骨头烧掉,就能班师还朝了
以后的仗你还指望将士勇猛,主帅机智?有个屁用,有云烨这样的二百五就足够了,回家,研究也是白操心,以后将不可能再有什么绝世将才了,老夫就该把《六军镜》一把火烧了。”
李靖愤怒的把手里剩下的竹片扔到地上,转身就走,背对着诸位老帅挥挥手臂,背影萧瑟而孤独,名将的时代过去了,很有可能,自己是最后在战场上璀璨过的将星。
秦琼也有些伤感,小声的问李绩:“真的如此恐怖?”
“如果投放长安城,两个月内,只剩下三成的人能安然无恙,五成的人会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李绩无奈的回答。
“玉山呢?我说玉山书院的人会怎么样?也会是这种伤亡?”尉迟恭追问道。
“玉山?玉山书院会安然无恙,他们连学生的课业都不必停。”既然已经说了,李绩干脆把自己知道的全部说了出来。
“奶奶的,明天就去玉山,问李纲要解药,如果不给老子将他的玉山书院一把火烧了。”尉迟恭也气呼呼的走了,事实上这些年他是最失落的,随着军队武器的大肆改进,个人的武勇已经很少有用武之地了。
秦琼咳嗽了一声苦笑道:“原来我们这些年还能耀武扬威的过活,都是陛下在顾念旧情,可笑我们一个个还以为自己有志难伸,也罢,家里安排好之后,我就上告病的折子,好好地松快的把剩下的日子过完。”
牛进达看着屋子里剩下的两个人摇摇头说:“不会那么简单,瘟疫杀人不会认人的,我还听云烨说起过,疫病其实是一种小虫子,这东西会变化,玉山书院就算是有解药,只能对付这种虫子,如果这个虫子忽然长出脚来了,这种解药就会没用处,会变得更加的厉害。到时候有解药的也会完蛋,所以说,这东西只能用来吓唬人,用不成的。”
程咬金忽然怒气勃发,拍着桌子怒吼道:“云烨在干什么?他为什么要弄出这东西来,只能杀人,不能救人,这才是祸害,天底下最大的祸害啊,万一有了兵灾,你说说用是不用?万一这东西有了变化,人都死光了,谁是赢家?
等云烨从西域回来,老夫就要动用家法好好问问他,到底是为了什么?”
“救人!”李绩干脆的回答了程咬金的话。
“救人?”
“没错,刚开始是为了预防天虏疮,那年延州虏疮泛滥你知道吧?云烨和孙先生为了救人才去研制怎么医治虏疮,谁知道虏疮的解药找到了,这种更厉害的虏疮也被发现了,就这么简单。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 啊,就像是孪生兄弟,不管你要不要,他们总是同时降生的。“
”去他奶奶的!”听了李绩的话,程咬金把手里的竹片往天上一扔,也走了。(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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孑与拜上
第四十节冰川
第一个驼阵已经安装好了,虽然上面还没有加装护甲,和高盾,骆驼的负重比较轻,甚至还能慢慢的跑两步,虽然难免会出现一些小麻烦,比如几个懒骆驼会被别的骆驼拖着跑之类的事情,云烨认为这已经不是什么大事了,只要证明自己的想法可行就好。
成功了第一个,剩下的建造起来就非常的顺利,眼看着驼城正在一点点的变成现实,云烨对骆驼的性格满意到了极点。
温顺是骆驼最重要的性格。云烨很少能看见骆驼发脾气的时候,不论环境多艰苦,驮再多的东西,骆驼总是逆来顺受,默默地承受一切,实在忍不住了就来回走几步,“喷”一下人。
一口口水而已,云烨认为就算是喷到自己脸上都不要紧,只要不像驴子一样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就是好样的,一个方格上有十名熟悉骆驼性格的军士在负责指挥这些善良的生灵,看着第一座全副武装的方阵在沙漠上轻松地来回行军,不管是谁见到它都会叹为观止。
有画师在不断地为驼城作画,因为皇后想要看到自己的骆驼到底被用在了什么地方上,所以一张张的行军图就出现在了画家的UU小说。
爬坡还是有问题,小一点的坡还没有问题,一旦上到陡坡,骆驼身上的负重就会发生变化,很容易压垮后面的骆驼,这是一个死结,没办法解决,在检验了驼城最大的爬坡能力之后,书院的那些学生就把这些数据记录进了绝密的档案里,不是谁都能看的。
眼看着天山的冰雪消融了,袁守城再一次坐不住了,已经四月份了。这个时候已经是最好的爬山时刻了,再不去天池,他从云烨漠不关心的态度上,算是看出来了,云烨一点都不在乎什么时候爬天山。
皇帝的旨意摊在云烨的面前,这个不好违逆。如果只有老袁和自己,一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就能推的干干净净,但是身边站着两个陪着送骆驼过来的宦官,就没办法拒绝了。
十天时间,这是云烨最后的让步,自己只有十天时间,不管十天之内到没到天池,云烨都会立即返回,没有那些闲工夫耗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面。
说走就走。第二天一大早,云烨就带着无舌还有三十个老兵出发了,身后跟着一千精锐的骑兵护送,单鹰已经去了碎叶城找曲卓他们,云烨认为他们更需要单鹰的帮助。
快马奔驰一天,就到了天山脚下,看着眼前熟悉的天山山脉,云烨的心思仿佛又回到了很久以前。想去天山,又害怕去天山。每到一个自己曾经去过的地方,云烨的心情都不会好。
军士们在生火做饭,云烨来到山脚下的小河边,捞起两块洁白的石头,互相敲击一下,立刻就有火星冒出来。青色的石头也能冒出火花,却没有白石头冒出的火花大。
四月的天气里,山脚下已是繁花点点,山顶依然白雪皑皑,山谷里的巨大冰川正在悄悄地融化。所以这里的水很清澈,没有鱼,甚至一点杂质都没有。
吃过晚饭,云烨坐在一张软椅上还是不断地敲击着燧石,每当火星窜起,云烨的脸庞就会出现在黑暗里,显得格外的诡异。
“老夫知道在这个时候让你离开军营,去天山寻找神仙地有些委屈你,可是云侯啊,你也要体谅一下老夫的心情,袁守城七岁学道,至今已经百余载,都希望老夫八百寿,你知道老夫强撑着不死所谓何来?
如果不是心中的那一缕道火不灭,老夫早就想死了,颜之推死的时候老夫就想死了,多活已经无益。
百余载的寿数让老夫看遍了人世间的生死荣辱,花开花落,如果生命不能长久的延续下去,多活一俩载 对老夫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你来自白玉京,老夫已经仔细打探过了,确实如此,你身上的谜团太多,多到了让人无法忽视的地步,陇右的天地异象,让老夫惊诧的几乎不能自己。
按照你家祠堂里的画像,我们重新制作了你恩师的相貌图形,天下道门苦苦的寻访了十年,依然对他一无所知。这就是纳影藏行的手段吧。
你和你的恩师行走于天地间,世上却无一人知晓你们的存在,老夫有时候都在想,一个青袍的老叟,怀抱着两三岁的你,走过繁华的闹市,顺手拈过一枚糕点放在你的手里,买糕点的却什么都不知道,以为是一阵风掀开了他遮挡尘土的帘子。
你们师徒走遍了人世间,却没有留下踪影,看着世人老去,看着世人生病,看着世人互相砍杀,就像是一个局外人,云烨,你瞒不过我的,你看着朝堂里的纷争就像是一个人看着两只野狗撕咬,看顺眼了帮一把,看不顺眼就任其自生自灭,这种飘然出尘的气息,在这个世上为你所独有。
你觉得老夫求长生显得非常的愚蠢,所以你鄙视老夫的为人,这不要紧,没关系,既然老夫要求得长生,自然就会被高人所误。
我们眼前的这座山,是一座灵山,老夫上回看到的可不仅仅是野人和雪龙,这一次上去的时候你一定会吃惊的。”
云烨抬头看着袁守城说:“你活了一百二十余岁,难道还不够么?大唐十年前每个人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我所知道的长生手段没有一种不是极度邪恶的,而且到最后都是一场空,老袁,你太贪心了,不论你在天山上看到了什么对我的吸引力都不会太大。早点睡吧,明日四更我们开始登山,拿好自己的装备,掉进冰缝里会要命的,那个时候你就真的长生了,坚冰会包裹着你的身体万年不坏。“
袁守城见云烨还是不愿意向自己交底,长叹一声,转身回了自己的帐房。
云烨回到帐篷里倒头就睡,三更天的时候就睁开了眼睛,刘进宝点着了蜡烛,帮着云烨穿衣服,这一次云烨全身都是短打扮,鞋子底下都是长长的钢钉,手里拿着一根雪杖,穿过冰川的时候必须要用到这些。身上的背包里只有两根粗大的鲸蜡做的蜡烛,以及一些风干肉,这些东西必须自己亲自背负,不能假手他人,真正的危机到来的时候,谁也帮不了谁。
吃过早餐,云烨一行人就沿着冰川进入了天山,这时候的天山和云烨在后世见到的天山有很大的不同,至少在那个时候冰川早就消失不见了,现在咔嚓咔嚓的踩着冰行走,让云烨非常的兴奋。
高原上的天亮的很早,云烨戴着墨玉水晶制作的墨镜抬头看看头顶的天空,今天是个好日子,没有风,天上一片云彩都没有,能见度很高,这是最好的登山日子。
冰川很长,不断地有巨大的裂隙出现,这是冰川在不断移动造成的结果,巨大的冰块里包裹着各种各样的石头,有些石头看起来非常有价值的样子。
”看路,不要东张西望,在冰面上行走随时随地要盯着脚下的路。“云烨一巴掌抽在戴着狗皮帽子的刘进宝脑袋上。
”无舌先生就没有看路,他老人家在仰头看天。“刘进宝嘟囔一声。
”张本事了,还知道顶嘴了,你和无舌先生能比吗?他老人家就算是蒙上眼睛也不会掉沟里,你有这种本事吗?“云烨教训了刘进宝一顿,招来别的老兵阵阵大笑。
”云侯,你上回如果给我咱们自己的子弟兵,老夫说不定已经见识过神山了,用不着来第二次。“袁守城想要墨镜云烨不给,自家的士兵还不够用呢,谁还顾得上老道。
”咱们自己的子弟兵是拿来作战的,不是给你探路的,找神仙这种事情是您的私事,子弟兵是国家的财富焉能让你随意的挥霍。“
其中一个老道似乎很愤怒,自己的老祖宗被云烨说的一无是处,感觉不舒服,想要发火,被袁守城硬是给压了下去。
整条冰川足足有上百里长,冰面上已经被阳光晒得坑坑洼洼的,一些小小的凹坑装满了水就有了凸透镜的效果,云烨把手探进去试一下,发现水竟然是温的,就着这些温水洗了一把脸,就吩咐大家休息。
”云侯,咱们才走了不到两个时辰,应该再走走,争取今天入夜把这座冰川走完。“那个道士终于找到了讥讽云烨的机会。
懒得和这样的笨蛋多说,云烨从背上拿下来一小块熊皮,铺在冰上,吩咐老兵们开始准备热食,在这样险峻的环境里,耗干自己的体能,那就是在找死。
稀粥里面加了奶干,还加了酥油,味道极其的古怪,但是它能迅速的补充身体所需的热量,酥油还能防止嘴唇干裂,难吃归难吃,却是高原上必不可少的宝贝。
云烨不排斥酥油的味道,刘进宝也不排斥,在草原上的时候,他和云烨就没少吃,老兵们从不在乎嘴里吃的是什么,只要是吃的,他们就不排斥,无舌也和刘进宝一样,对于酥油很喜欢,他老人家研究自己的茶道的时候,这东西没少放。
难受的只有袁守城和四个道士,听到云烨说必须喝这个东西,只能一小口,一小口的吞咽,不时地发出两声干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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