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龙的眼睛——能量守恒
李二在外面和霸下战斗的昏天黑地,云烨和囚牛在长孙的羽翼空间里也同样厮打的不可开交。
对于这个满嘴谎言的小家伙,云烨只想好好的代替他爹烛龙好好的教训一下。
把自己老爹形容成一个刻薄寡恩不管儿子死活的吝啬鬼也就罢了,还装模做样的浪费了自己很多的水。
李二吃米饭那是因为他需要一种心理安慰,长孙喜欢啄食大米那是因为她是凤凰,凤凰即便是神鸟她也是鸟,生活习惯是改不掉的,神话传说里凤凰喜欢吃竹实,也就是竹米,云烨已经在想办法把自己带来的竹子弄开花了,只要开花就能给长孙送一些竹米吃。
囚牛这个小混蛋本就是神兽,依靠天地元气生活,应龙和白鹤童子比他还要低等也从来没有要过水喝,这家伙装扮的可怜兮兮的一定有什么阴谋。
云烨现在一拳头能砸开石头,所以他一拳下去,瘦小的囚牛脑袋上就会出现一个大包,不过转瞬间就会消失,因此他打的很来劲。
长孙皱皱眉头,两个家伙在自己的翅膀底下闹得不像话,不过这时候她没心思理睬,反正囚牛就是一个窝囊废不担心他弄出什么花样来,她这时候帮着李二观察霸下背上的那座小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蓝色的光芒化作一个个实质性的光团漫天飞舞,李二化作的黄金龙在蓝色的光团里飞舞,四只恐怖的爪子不断地从霸下身上撕下大块的皮肉来,这一点囚牛没有说谎,半龙对上真龙确实没有多少占便宜的地方,李二拼着挨了两记光弹,欺进霸下的身边,一只锋利的前爪牢牢地扣在霸下的脑袋上,炸雷一样的声音在天地间响起:“投降,或者死!”
囚牛的小拳头奋力的向云烨身体上招呼,把云烨的身体敲得咚咚作响如同擂鼓一般,直到云烨一记重拳砸在他硕大的鼻孔上的时候,它竟然哇哇的大哭起来。
他的哭声很古怪,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好听韵律,如果非要云烨做一个形容和认定,他一定会肯定的认为这家伙是在唱歌!
“求求你,不要杀霸下,他是一个傻瓜,不会投降的,我说,我说,求你不要杀霸下!”
这家伙根本就不是在为自己哭泣,而是担心李二杀掉霸下,这种明显带着艺术夸张的哭泣果然能够感染人,李二暴烈的声音从外面传来:“说,再敢欺瞒,杀无赦!”
战斗结束了,长孙的羽翼也就消失了,云烨非常狗腿的将满满一锅热米饭举到半空,李二探过一只爪子抓了过去,连锅丢进自己的嘴里,然后就把锅吐了出来,金黄色的巨大身躯看起来真的如同黄金铸就的一般,不愧是龙中的霸王。
此时的霸下已经没有了刚才的凶恶,浑身破破烂烂的有好几处都是龙爪子抓出来的凄惨的伤口。
囚牛抱着霸下的大脑袋依旧用带着音律的语句劝说兀自蠕动身体的霸下劝他投降。
云烨没工夫理会囚牛说了些什么,满地都是霸下散落的肉块,云烨见他的本体是神龟,下意识的认为他的肉应该是难得的大补之物。必须全部收集起来,自己家里需要大补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好东西就不该浪费掉。
所以他用李二刚刚吐出来的那口锅检视地上的肉块,长孙见他收拢了一大锅,眼看着就要装不下了,那个羽毛变化的包袱皮就自己飞了出来,很快就把所有的肉块都包裹在里面打成一个包裹丢在云烨的身边。
在囚牛不断地劝说下,霸下原本高昂的头终于低了下去,于此同时它的身体在不断地变大,相对的,他背上驮着的稷山也迅速的变成了一座绵延千万里的大山。
囚牛带着颤音道:“我们很久没有见过烛龙了……”
听了这句话,已经回归本体的李二和长孙对视一眼脸上的神色非常的难看,云烨也没有了刚才捡拾神龟肉时候的欢乐。
四处看看,李二和霸下战斗过的痕迹还在,地上布满了深不见底的大坑,霸下背上的山峰也有好几处折断了,这样激烈的战斗难道还不足以惊醒烛龙吗?
靠近山峰,人就越发的渺小,李二再一次化身黄金龙,巨大的身体盘绕在最高的一座山峰上,一声悠长的龙吟在群山间回荡,他这是在宣告主权,如果烛龙还在稷山,他无论如何都要出来应战的。
主峰下有一个巨大的山洞,漫山游走的黄金龙毫不犹豫的一头钻进了山洞,长孙也化身五彩凤凰,追随黄金龙进了山洞,只留下云烨一个人背着一个包袱站在高山的脚下一言不发。
“烛龙不见了,烛龙不见了,烛龙不见了……”
囚牛咏叹调一般的歌声让云烨烦躁不堪,瞅瞅不怀好意的霸下只好坐在地上等长孙夫妇出来。
等了很久,李二不见出来,长孙却飞了出来,两只爪子粗暴的抓住云烨的胳膊就把他也带进了山洞。
进了山洞才会发现这座山洞到底有多么的大,烛龙为了营造自己的洞府几乎掏空了稷山。
看到了一只巨蛇,或许是龙,有鳞甲,有爪子,但是铅灰色的身体上看不到半点生气,如同生铁铸就的一般。
巨蛇的身躯非常的长,按照长孙飞行的速度来计算,当云烨看到站在一个山峰一样巨大的头颅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足足飞行了好几千里。
李二背着手站在蛇头的前面,在他身体的上方有两个巨大的血洞。
如果说这具尸体是烛龙的话,那么他的眼睛已经不见了踪影……
“谁拿走了烛龙的眼睛?”云烨急忙问道。
李二举起一只手重重的劈在烛龙的脑袋上,似乎凭空响起了一声巨雷。一个痛苦的声音夹杂在巨雷声中云烨还是听得很清楚。
“一切罪孽归于我身……”
这声音就像是一个疲惫的旅人,就像一个渴求得到饶恕的罪人,在绝境来临之前发出的无望的绝唱。
“一切罪孽归于我身……”
第二声和第一声截然不同,充满了光明,充满了悲悯,充满了赎罪之后的解脱。
李二木然的说道:“这就是地藏自己去了无间地狱之后地狱依旧光明大作的原因。”
长孙叹息道:“这就是地藏给自己争取的时间,他想借用肉身在人间显圣,作一番旅行,建立自己的道场,支应地狱光芒的就是烛龙的眼睛,如果烛龙活着,他的眼睛自然会永远的发光,如今烛龙死了,他的眼睛也只能发光数百年,现在,烛龙的眼睛之光就要熄灭了。”
李二哈哈笑道:“从今往后,地狱里唯一能有光芒的恐怕只有你的小山谷了,我们好像只能躲在那里苟延残喘了。”
云烨笑道:“没有那么惨,我们的皮肉如今变得强大无比,按照物种进化的规律来看,没有光,我们的眼睛就会退化,然后说不定我们的身体就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来适应黑暗的地狱。
比如说蝙蝠的功能,比如说点灯鱼的功能,前者会发出一种声波来探测世界,从而使自己在黑夜中乱飞不至于碰到别的东西,后者脑袋上会长出一个发光体,自己为自己照明。
生命是伟大的,不管是地面上的那些有血有肉的生物,亦或是地狱里这些只有灵魂却没有肉体的鬼魂,都会逐渐适应自己将要面对的严苛的环境。”
李二笑道:“这需要漫长的时间。”
云烨笑道:“在地狱里最不值钱的就是时间,不过听您说烛龙已经死掉很久,很久了,那么我们就该去问一个小骗子,到底是谁告诉他烛龙睡觉前所说的那一番话。
这里面一定有古怪!”
长孙叹息道:“烛龙死了,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
云烨嘿嘿笑道:“其实是有的,囚牛自己并没有创造谎话的能力,我刚才才想通,他能说的话,必定是别人对他说过的,我很想知道欺骗囚牛的人到底是谁。
另外,我们至少需要得到烛龙的眼睛,我们需要研究一下烛龙的眼睛自行发光的原理是什么,如果雷电能让烛龙的眼睛发光,地狱里不缺少雷电,如果在火山上炙烤能让烛龙的眼睛发光,我们就把眼睛放在火上炙烤,如果烛龙的眼睛需要幽冥气才能发光,我们就给他供应幽冥气也就是了,很早以前大唐人就发现能量是不灭的。
能量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它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其他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在转化或转移的过程中,能量的总量不变。
既然如此,我家里的玉牌能够如此,烛龙的眼睛估计也逃不脱这个规律,如果我们能够自己控制了光明,才算是真正的控制了地狱。”
云烨看着李二夫妇大笑道:“事情到了这一步,我总算感觉出一点趣味来了,我总是认为,改造自然,创造自然才是最有趣味的事情,只有自己倾注了心血的东西,才是真正我们想要的东西,如果只是简单地重复,生命该是多么没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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孑与拜谢。
第五十五节又被坑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不知道是谁说的这句话,很有道理啊,尤其是两个刚刚满脑子幻想的少年,一个自比刘备,一个自诩诸葛亮,满脑子都是将来理想生活的幻想。
准备拿出大杀器嘿唬一下满屋子的将帅,让未来沿着自己的想象中的道路前进,李承乾都准备好接受大家的恭维了,还一路上和云烨探讨自己应该表现的自信一些,还是谦逊一些,两人一致认为,谦逊一些比较好。
地图拿了出来,李靖看了一眼就勃然大怒,李孝恭也怒不可遏,牛进达眼睛似乎要冒火,程咬金,侯君集捂着额头一副不忍目睹的样子,尉迟恭早就拎着李承乾,云烨的脖领子口沫横飞的破口大骂。
“有这东西为什么不早拿出来?知不知道老夫等人为了那边的地形愁白了头发?如果在军中,一个知情不报的罪名你们休想逃脱,人头早被老夫砍下来挂旗杆上了。”
云烨是侯爷,在这群人眼里屁都不是,可是旁边还有一个太子殿下也被人家拎起来左右晃荡就不对了。
“李承乾,这次出征你在老夫麾下充任裨将,老夫责罚你那是名正言顺,如今你还未到军营报道,先犯军法,老夫看你是屁股痒痒了,要嘛三十大板,要嘛四天的禁闭,小子,选好了告诉老夫,这回挨板子,可没有垫子给你垫。”
牛进达阴恻恻的声音传过来,话语里没有一点通融的可能性。
“云小子,知道你对老夫没好感,岂不知老夫对你也没好感,这幅地图如果不是太子殿下今日以诚心待你,你还不肯拿出来吧。
耍心眼耍到这样的地步,你也算是到了极致了,你知不知道,因为地形不熟,老夫的大军就不能快速推进,因为地形不熟,就会给薛延陀,吐谷浑,高昌这些杂毛留下回旋的余地?
你身为我大唐的侯爵,不思精忠报国,反而处处留一手,你留一手不要紧,可怜多少关中子弟会因为你的小心思命丧皇泉,你这是良心都被狗吃了,我就不信你庄子会接不到召集令,到时候,老夫就让他们去给全军探路,看你心疼不心疼。”
不对啊,这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啊,明明我们是来接受恭维和表彰的,怎么就良心被狗吃了?没表扬反而又是军棍,又是禁闭的。
老子没日没夜的躲在书房里画图容易吗,我老婆挺着个大肚子,帮我把门容易吗,老子的手机多用一下,就多耗损一下,你们知道个屁,全家守在太阳能充电器旁边等着充电,容易吗,为了保密,老江都要自挖双眼,劝了好久才让他放弃这种想法,老子全家为了这幅地图那可是血泪斑斑啊。
云烨想要反驳,却看见旁边的李承乾羞愤欲死,似乎真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副随时准备自杀谢罪的状态。
门被打开了,两个人被扔了出来,咣当一声又合上,李孝恭让两人好好反省反省,一会儿商讨完军机大事之后再找两人算账。
躺在地上,就没起来,屁股被摔的生疼,估计李承乾也是一样,尉迟恭这是下了死手啊,冬天树叶子没落尽,偶尔还有两片子落下来,院子里的柿子树上还挂着几个没被那日暮摘下来的柿子,都有些干瘪了。
事情不对啊,云烨有一种强烈的被坑了的感觉,自己的孩子,只不过才出生而已,云家的面子还没有大到所有勋贵都来祝贺的地步,比如房玄龄,杜如晦他们就没来,只是派人送来了贺礼,书院的长辈们也是匆匆来看了一眼就离开了,说不定还是看在玉山先生的面子。
凭什么武将系统的勋贵一个不落的全来了,来了也没关系,那里不能商讨军机,偏偏要在云家的院子里商讨,还偏偏就把自己和太子刨除在外,这里面有鬼。
云烨一骨碌爬起来看着悔恨的李承乾问:“你给我儿子明月珠是早就有心,还是临时决定的?谁给你出的主意?”
李承乾有气无力地说;“我先前是准备了一面最好的玉佩,上面刻了祥瑞huā的那种,是我老婆挑了好久,才选好的,明月珠子是我从小就佩戴的宝物,虽然没有玉佩值钱,可他是我的心爱之物,你就是拿十个玉佩我也不换。
到了你家,王叔问我准备了什么礼物,我就说是一面上好的玉佩,王叔就说你是难得的人才,要我换一件自己用过的好东西,这样一来,咱们的关系就会更近一步,成为通家之好,我也觉得咱哥俩的交情,送玉佩太掉价,所以就送了珠子。”
明白了,这他娘的就是一个圈套,自己前些日子专门给学生说到了西域的地形,还随手画了两副简易的图纸,好让学生看得明白,现在知道了,学生把课业拿回家找老爹讨教,自然就暴露了自己知道西域地形的事情。所以这些家伙害怕不给,就设下了这样的一个圈套让云烨自己往进钻。李承乾这个傻孩子被利用了都懵然不知,现在还内疚的要死。
“起来,咱俩去喝酒。”把李承乾拖起来,看着他伤心的脸,云烨苦笑着说。
“别难过了,咱哥俩就玩不过那些老贼,被骗了还在这里伤心,这下子你知道那些老混蛋就没一个好人了吧?”
“中计?中什么计?我拿到地图的时候也起了要藏起来的心思,只是没想到后果如此可怕而已,这次即使受罚,我也没话说。”
李承乾还是那个心底单纯的好孩子,云烨这些年的精心维护还是有成效的,会为别人伤心,会为多死几个将士难过,还没有学会狼心狗肺那一套。
“你没发现咱们进门的时候他们有一点商讨军机的摸样吗?他们是在喝酒,就等着咱哥俩自己送上门去,地图被骗走了,这件事情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圈套,你岳父,我淳朴善良的程伯伯,牛伯伯,都是罪魁祸首,合起伙来骗咱俩个傻子,现在真相大白,咱俩不喝酒浇愁还能干什么?”
李承乾的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他也不傻,稍一回味,就知道怎回事,楞了一下对云烨说:“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说我是战阵上的白痴了,这话一点不假,如果我和他们交战,一定会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拖着李承乾往外走,云烨边走边说:“现在知道那些老家伙的可怕了吧,你这是头一回被坑,说不定连你爹都知道,就是不拆穿,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呢,顺便给你当头一棒,到了军阵上才好管束,这些老家伙,不佩服都不行啊,看起来你要想纵横四方,我想满长安的欺负人,怎么也得先混成李老爷子和云老爷子,这样才好下手。”
回到书房,李淳风不见了,他的酒鬼师父也不见了,当然,云烨的手抄本的《算学初探》也不见了,知道是贼,还领进家门,所以被盗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把被一群老贼打击的失魂落魄的李承乾安排好,云烨抽空看了一眼自己的孩子,很好,母子二人都在睡觉,老奶奶还是沉浸在巨大的幸福当中不可自拔,看一眼小重孙就呵呵笑两下,今天是缓不过来了。
大唐没几个能吃辣的,云烨吩咐,给老帅们的每道菜里面辣椒如果少于一两就提头来见,还必须色香味俱全,让他们欲罢不能,好让他们知道云家的饭食好吃难拉。
给李承乾弄了两个猪蹄子压压惊,现在只要是云烨喜欢吃的,李承乾一般都不放过,什么猪肉是贱肉,他现在羊肉都不太吃,专门吃猪肉,长安市上也是如此,这是在云家的菜谱传出去以后的事情。
没什么讲究,哥俩就一盆子猪蹄子,全是前蹄,反正云家为了给辛月催奶,准备了一车猪蹄子。一人一个酒壶,嘴对嘴的喝,为了不伤心,只好化悲愤为食欲。
两个傻蛋谁都没有说话的**,抓着猪蹄子咬得非常的有力,如同两只野兽在大嚼自己的猎物。
吃着吃着,李承乾颓然的把啃了一半的猪蹄子撂在盘子里,对云烨说:“烨子,这些老家伙如此难缠,你说我爹是怎么驾驭他们的,我在他们面前根本就不是对手。”
“你知不知道长安城里我为什么不常去么?”云烨也把猪蹄子放下,提起酒壶喝了一口,才对李承乾说。
“为何,我就是很奇怪,兴化坊那么美丽的宅子你一直空着,为什么?”
“原因就是长安城里的妖魔鬼怪太多,我实在是受不了,就我这样的,如果不躲远些,现在啊,呵呵,大概骨头都可以敲鼓了,还是我自己的皮蒙的鼓面。”
‘你爹是我畏惧的人,见到他老人家我就没好日子过,你母亲是我最恐惧的人,见到她,我总是没办法拒绝她的要求,而且是不论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
至于其他人我还能过两招,你没发现我总是在复仇吗?没办法,这都是被坑完之后做的报复。所以你不用为你爹担心,他老人家才是真正的厉害人物,有本事的人玩鹰,没本事的玩麻雀,咱哥俩现在最多玩玩猫头鹰,而你爹,哪可是玩老虎的人物,忤逆他没半点好处。”
第五十六节农家的情谊
老帅们一个个吸溜着嘴,剔着牙齿挺着肚子有说有笑的准备离开,云烨咬着牙堆着笑容送老帅。
“云家的饭菜不错,就是那个什么辣椒放得多了点,不过正和老夫的口味,明天把辣椒给家里送一车,年纪轻轻的一点礼数都不懂,等着长辈要你才给,没一个孝顺的。”
“小子,看在你今日添丁见喜得份上就放你一马,这是给我才生下来一天的小侄孙面子,好好想想,到底以后该怎么办,有好东西不要藏着掖着,老是留什么杀手锏,只要老夫们活一天,就不会让云家败落。”小子,没事干多留几个钟,多娶几房老婆,俺家孙女一大堆,都等着嫁给云家,看上俺闺女了就吭声,彩礼送过来,明就把人抬过门,俺家的人,使出了名的好生养。“每一个老帅离别都要嘟囔一堆,反正到最后老牛出门的时候,云烨如果想娶老婆,早就把后院塞满了,还收到一大堆要东西的要求,要厨子的要求,有不要脸的还准备和云家合伙开饭店。”小子,这次委屈你了,不过能被李靖精心设计也是一种荣耀,我们这就要进宫和陛下商议进取西域的事情,你做好被召唤的准备,都是手心手背的,将士们折损了你也伤心不是,就不要心存不满了,等把西域打通了,就看你小子的手段,如何把那些蛮族国库掏空,这才显你小子手段高明,老夫等人最多算是一个开路的。“老牛担心云烨憋屈,特意留在最后开导。”牛伯伯,这东西才画好,本来就是准备献给陛下的,为大军西征做准备,没想到被李帅坑了,下回需要多长个心眼才是,见虎的孩子恐怕也就是这两天该生了,这东西您装好了,等产妇体力不支的时候用水调了,喝下去,会补充体力。“对牛进达这样的人,云烨就生不起来气,有时候高尚的人格的确会让人盲目的信任,这种感情发自内心,不受理智左右。
牛进达接过小瓷瓶,在云烨肩头拍了拍说:”你是个好孩子,一直都是,离朝堂远远的,不要陷进去,站在岸边就一直是个干净人,老夫喜欢看见你干干净净的。“大队人马都走了,冬日里的土路上扬起了尘埃,如果事情顺利,当青草发芽的时候,这些尘埃就会往西边蔓延,直到天地的尽头。
被骗了就不要想太多,这是李靖正大光明的挑战,大人物之间的争斗早就超越了拳脚相加这个层次,斗智才是主旋律。
败给了李靖不丢人,老牛说的没错,这几乎是一桩美谈,这个世上值得李靖动用智慧才能索取得东西不多,只是在美谈里充当被愚弄者,这实在是让人不舒服。
远远的想喊一声下回再见分晓,又没胆子,旁边老钱就在伸着脖子,一脸羡慕崇拜的目送那些老家伙。”老钱,你去准备马车,太子喝醉了,他现在成亲了,必须回东宫。“老钱赶紧吆喝仆役们去套马,准备送太子回家。
淳朴善良的大唐太子有生以来第一回遭遇骗子,还一败涂地,这给了这个不满十八岁的少年沉重的打击,以前自以为是的想象,在现实面前被击得粉碎,好在有云烨垫底,这才让他脆弱的心灵得到了一丝安慰。
他现在不需要安逸的巢穴,而是该放到激流里锻炼一下,多受几次打击,就会和云烨一样变得聪明好多,这是好事,不是坏事。
要想变得成熟,首先就得从自律做起,每日回家睡觉,哪怕已经喝醉,虽然只是个不起眼的细节,却会增加自己对家的依恋,有了依恋,就不会对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感兴趣,想做好国君,先从家长做起吧,守成之君,感情才是他最大的,最有力的武器。
李唐的杀戮太多,李二的皇位备受争议,并不能因为你是一个好皇帝就把你的坏事一笔勾销,这种影响是深远的,从历史上李唐的皇位血淋淋的争夺就能知道李二开了一个多么恶劣的头。
李承乾嘟囔着被抬到马车上,他最信任的侍卫长亲自驾车,谢过云烨之后,也会了长安。
云家庄子安静了好多,就连街面上买卖家都停止了吆喝,若有大嗓门的人说两句话,立刻就会招来所有人厌恶的眼神。
少夫人和小少爷在睡觉,要是惊扰小少爷,啼哭不止,岂不是无意中做了恶人。
云府很大,就算你有再大的嗓门,声音传了五百米之后也没有多大动静了,所以云烨宁可把这种行为认为是对云家的一种尊敬,也不想认为这是一种恐惧。
庄子上最老的老人家坐在云家客厅的椅子上,脚下有一篮子鸡蛋,红色的颜料染的很均匀,老奶奶面前已经有一些蛋壳,她老人家已经吃了一个。”咱家庄子上的鸡蛋就是油水足,咬开一看啊,蛋黄跟金子一样,长安城里就不好吃,蛋黄发白,孙子买来一些,都吃不下去。“奶奶笑意盈盈的对老郝头说着家常话,农家最喜欢听自己的东西比别家的好,听到老奶奶夸奖,张着嘴傻乐。”老夫人过奖了,咱庄子上的鸡那可都是吃虫子荤食长大的,可不是长安城里那些在土堆里刨食饥一顿饱一顿的鸡能比的,少夫人这回给府上添丁,这是大喜事啊,农户家里没什好东西,就一篮子鸡蛋给少夫人补补身子,好吧小公子养的壮壮的,咱庄子可都盼着云家公侯万代着哪。咱们这些庄户也跟着过几天好日子。”
现在夸老奶奶,不如夸他出世才一天的小重孙,只要受到恭贺,立马笑的弥勒佛一样,农家的礼物虽轻,人情却厚。
进了厅堂,给老郝头见了礼,人家坐在厅堂上就是长辈,是贺客,轻慢不得。
“郝爷,这鸡蛋的个头都一般大,少见,不会是您老一个个挑的吧。”
云烨从篮子里拿出来一个,在案子上磕破,剥掉皮之后吃了一口,点点头。
老郝头笑得越发的开心:“侯爷,您一天山珍海味的,也喜欢吃咱家的鸡蛋?庄子上的日子好过了,以前守着鸡屁股等鸡蛋出来,没盐没米的时候恨不得下手去掏,现如今好了,自家的孩子嘴馋的时候也能吃几个,家里养的鸡多,两天就是一篮子,城里哪个便宜坊还专门每两天到家里收一趟,就是总到月底才给钱,弄得人心里不舒坦。”
“郝爷啊,整天大鱼大肉的吃多了容易伤脾胃,我就盼着回到家里喝小米粥,一碗小米粥下肚,那个舒坦劲就别提了,现在看见酒肉就发恶心,可是这酒宴总是不停点,陛下赐宴,谁敢不去。”
云烨在胡吹,可是乡亲们就喜欢这样的胡吹,说出去都是荣耀,自家侯爷总被陛下赐宴,这是全庄子的荣耀,如果跟着一个没人宴请的侯爷自家也没脸,在他们看来,侯爷天生就该花天酒地,妻妾成群的被人家伺候,皇帝用金锄头锄地,皇后每天吃葱油饼,都是他们眼中最奢侈的生活。
老钱把鸡蛋拎下去,然后给篮子里装满了各种点心,蜜饯,说是给家里的孩子尝尝。
云烨估计,等孩子吃到,要嘛就是点心硬的像砖头,要嘛就是块坏了,否则是吃不到的。
乡亲们络绎不绝的来到云家祝贺,刚才见府上全是达官贵人,不敢登门,现在没关系了,都是自己庄子上的,有商贾想要混进来,都被他们板着脸撵了出去,小公子出世,商贾凑什么热闹,话一出口,何邵满脸黑线,貌似他是长安著名的商贾之一。
礼物都是些花馒头,腊肉,活鸡,富裕些的人家牵一只羊,就可以傲视群伦了。
礼物虽然不贵重,笑脸却是诚挚的,这样的礼物云烨从来都不嫌多,见到可口的立马下手吃一些,夸赞两声惹得庄户们哄笑不已。
来时不空手,去时也满满当当,老钱早就准备了海量的点心,蜜饯,谁来都有,还再三的告诉乡亲们等孩子过百天的时候来府上喝酒,全家都来,一个都不许少。
地主家和佃户居然相处的有情有义,谁说一个剥削一个来着?
云烨现在早就变成了封建社会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中的一员,高高在上的自鸣得意,剥削起他们来也不手软,看到佃户们推着一车车粮食往自家的仓库里放,心中的幸福就在全身荡漾。
辛月醒了,抱着孩子在喂奶,那日暮趴在旁边流口水,一副很想喝的样子,回头见云烨在冲她笑,立刻就羞红了脸,把头埋在毯子里不露头。
辛月生完孩子变得豪放了好多,以前要看她的胸部,需要费好大的劲,现在当着两个人的面给孩子喂奶毫无羞涩之感。
别人家妇人生完孩子一般两三天才会有奶水,辛月很骄傲,她生完孩子就有了,而且固执的拒绝了家里请乳娘的建议,她说自己的孩子自己喂养,找个不相干的人来做什么。
屋子里全是一股酸酸臭臭的味道,她仿佛没有闻到,眼睛里只有自己小小的孩儿。
第五十七节仓充鼠雀喜(三节求月票)
管云烨如何预防,书院到底还是出事了,自古以来民不与官争,穷不与富斗,书院里的几个愣头青,还是走上了这条路,马周执笔,几人在得不到书院支持的情况下,上了万言书。
文章里历数历朝历代崩溃毁灭的原因,最终去除其他原因,找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土地的分配不均,皇家以及豪门贵戚,富户地主以一成的人口,占据了九成的土地,他们认为豪门大户们对土地无节制的兼并,才是导致王朝崩溃的根本原因。
大唐现在的土地多,人口少还来得及挽救,如果等到五十年后,人口繁衍起来之后,土地不够分配,那时动手就晚了,建议现在皇家不能无限制的给皇族分封土地,勋贵的土地分封也要限制,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所有的土地都需要纳税,不能越贫困者缴纳的赋税就越多,这是不公平的,富裕人家理所应当的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文中还强烈抨击了徭役的不公平性,把李二制定的自以为傲的租庸调制度批判的一无是处。
说李二也就罢了,他自诩明君,对民间的言论一向放得很开,千不该,万不该在文章的最后加了一句,“仓充鼠雀喜”。
这下好了捅了马蜂窝了,这就是说洪洞县里无好人啊,只要是做官的,都是鼠雀预备役,都红着眼睛等待盛世的降临,准备大大的捞一笔。
几十个人往皇城门前一坐,一码色的天青色衣袍,士子装扮,一遍又一遍的念着自己写的《田赋论》面目肃然,表情庄重。
历朝历代以来,还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作为朝廷的中流砥柱士子,会如此激烈的畅所欲言。
作为宰辅房玄龄上表待参,窝在家里等待皇帝的宣判,五城兵马司不知如何对待目前的状况,只好把士子团团围住,把他们和越来越多的长安市民分隔开来。
刑不上大夫,似乎不适用于目前的状况,可是从前面一批人的去向来看,他们似乎已经是预备官身了。
皇城的大门洞开,马周已经来到城门口,面对刀枪剑戟无所畏惧,把自己早就散布开来的万言书交给了守卫,请他们呈递给皇帝,尔后又回到士子中间跪坐在那里,大声的诵读“孔曰成仁,孟曰取义。”
云烨的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逗弄自己的孩子,听到马周他们的作为,摇晃了两下,差点摔倒,今日是星期天,是学子自由活动的日子,几十个人结伴去长安再正常不过了,谁会想到他们居然会去上访。
从云烨自己知道的历次学潮看,就没有好结果的,在文风最盛的宋朝,学生领袖陈东也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更不要说后面的公车上书。
统治者不会接受这种带着胁迫性的意见,当他准备启程去长安的时候,又传来噩耗,这回书院的平民学子听到这个消息从四面八方涌到朱雀门前,一起跪坐在那里,人数足足有两百人。
快马加鞭,再快马加鞭,一定要赶在李二颁下旨意之前,把学生们都带回来,否则,对书院来说,会是灭顶之灾。
在城门口遇到了同样狼狈不堪的许敬宗,还没等云烨问,许敬宗就大声说:“李师他们已经进去了。”
听到这话,云烨的心放下来一大半,只要李纲能赶到,事情总有个转圜的余地。
谁料想许敬宗的下一句话,彻底把他打进了十八层地狱,“李师,玉山,元章,离石,赵延龄,金竹等先生也加入了静坐的行列。”
云烨只觉得天旋地转,这些方正的夫子们,他们真的以为有理就能走遍天下么?
老庄跳下马来,赶紧扶住摇摇欲坠的云烨,许敬宗也赶了过来,两人把云烨抬到城墙根,给他掐人中。
过了片刻,云烨才修整过来,又跳上马,丝毫不管城门官的喝骂,一溜烟的奔向皇城。
皇城那里已经是人山人海,长安人爱看热闹的毛病一直没改过,把路堵得死死的,他们不明白那些高傲的学子们要干什么,不知道这些学子是在为他们争取权利,只知道有热闹好看,有些精明的人甚至把笸箩顶在头上大声的叫卖各种干果,看热闹的必备食品。
心头的悲愤无以复加,马周这是早有预谋,他清楚的计算了各方面的反应,包括自己的那些恩师,如果事情不闹大,先生们或许会斥责他们几句,如果事情闹大,先生们绝对会替他们出头,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人生烦恼识字始,这话说的太对了,越有知识就越反动,似乎也有道理,他们从书院学懂了如何算计,如何利用自己手里的力量,在经过头脑的周密安排,终于形成了现在不可收拾的局面。
他们对死亡没有一点的畏惧之心,只要青史留名,何惧刀斧加身。
他们对自己有着明确的认识,知道朝廷对他们这个阶级薄待了,所以想为自己争取自己应得的那份权力,只是他们不明白,所有的权利都是皇帝的,只有他给你的份,你没有权利向他索要。
李纲白发苍苍,坐在最前面,双手搭在膝盖上,面无表情,其他两位老先生也坐在他旁边,抿着嘴不言语,赵延陵甚至拿出心爱的茶壶,在那里模拟倒茶的姿势,如何才能用最优美的姿势倒出一杯茶来。
离石在作画,金竹在吹箫,就连一向不理世事的孙思邈都拿着笔在白纸上写着什么,老公输低头摆弄自己的建筑模型,其余几位先生,都从怀里掏出一卷书在看,后面还不停的有学子加入,不管是富贵的,还是平民学子,都找了一个地方坐了下来,看着皇城。
许敬宗长叹一口气,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这种情况已经不受控制了,自己是学监套是逃不了了,只有加入进去,才是明智的选择。他的脸上似乎浮现出一股难得的坚毅。
书院两年,是他平生最愉快的经历,梦寐以求的东西都得到了,尊敬,爱戴,财富,官职,一样都不缺,学子的尊敬,爱戴是发自内心的,他最喜欢背着手在书院里转悠,遇到他的每个学子都会恭恭敬敬的称呼他一声先生,尔后才去干自己的事情。
他的家就在书院,他却从不在家里吃饭,也不去先生的小灶吃饭,不是舍不得那点钱,自从把钱交给云烨运作,赚回来的钱已经足够他一生花用,他喜欢看着学子们排着队买饭,只要自己出现,最前排的学生立刻就会把位置让给他,他总是笑着拒绝,自觉的排在后面。
一面问学子们对饭堂的意见,一面大声喝止厨子们的各种不干净,不卫生的动作,每回都会引来学子的喝彩。这才极为儒雅的端着自己的食物去先生们的桌子上进餐。
书院是他的舞台,如果可能,他想一辈子在这个舞台上表演。
云烨绝望了,许敬宗的选择是有道理的,这时候想要把学子们全部带回去已经不可能了,作为他们中的一员,只有加入进来等待李二的判决,他现在已经能想象到太极宫里的李二是如何的暴跳如雷。
不管李二如何生气,自己的性命一定没有危险,这一点还是可以保证的,如果这次静坐不是发生在大战前夕,云烨不会如此绝望,只需把责任推到李二这个校长的身上就好,有可能会挨揍,但是比起现在奇虎难下要好上一千倍。
越过所有人,云烨坐在了最前面,李纲先生年纪太大了,经不起折腾了,许敬宗的资历还不够成为替罪羊,如果老许早些进书院,云烨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把他推出来挡箭,不管他愿意不愿意。
李纲先生歉疚的看着云烨说:“你何苦趟这趟浑水,我来之前没有通知你,就是不想把你扯进来,学生都是老夫教的,好坏就有老夫来承担吧。”
云烨惨然一笑说:“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学生们一句”仓充鼠雀喜“彻底的把百官得罪光了,这个罪名他们还承担不起,许敬宗又不够格,您已经年过七旬,早该含饴弄孙,尽享天年,是小子硬把您留在书院,这些事情就有我来背吧,我也想看看书院到底在朝堂上有多少份量。”
离石抬起头对云烨说:“小子记住,事不可为的时候就把罪名朝我们几个身上推,你没事,书院才会没事,记住了,不许逞能。”
玉山,元章也点点头,说:“学生们没说错,没做错什么,这个大唐是李家的,也是天下百姓的,他们能有这番见解,老夫欣慰异常,至于身后事,谁去管他。”
云烨坐了不长时间,李泰,李恪也从皇城里出来,坐在云烨前面。
“你们两个头被驴踢了,书院这是在向陛下施压,你们不帮着自己的老子,凑什么热闹,嫌事情闹得不够大怎么的?”
“你脑子才被驴踢了,我看了万言书,说的没错,很有道理,要是我家的亲戚把土地都分光了,百姓还不得都饿死,再说了,这又不是造反,我的先生,同窗都在这里,不来怎么在书院混,这时候我是臣子,不是皇子,怎么样,够义气吧。”
李泰得意洋洋地问云烨。
云烨忽然发现,这是天上掉下来的两个盾牌,不利用一下,实在是对不起李泰嚣张的做派。
第五十八节都是戏子
书院的学生越积越多,百姓们也从开始看热闹的心态,转变成了一种肃穆的神色,小贩的叫卖声小了许多,就连一样没遮拦的游侠,也降低了嗓门。
气氛会传染,没过多久,整个朱雀大街上就变成了一片死寂。
一只黄狗夹着尾巴从人群里挤出来,顺嘴带走了一个妇人放在篮子里的一条子肉,被妇人发现,一路怒喊着要从狗嘴里夺过自己的左挑右捡才买到的肥膘子肉。
杜如晦踱着官步,气派十足,来到队伍面前,扫视了一眼,目光盯在马周的脸上足足有盏茶时间,马周却毫不畏惧,把手里的《田赋论》又往上捧了捧,与杜如晦对视而毫不退让。
杜如晦紫衣玉带高冠巍峨,怀中抱着的勿板上面黑压压的写满了蝇头小楷,心中慨然,事情出现的太突然,谁都没有料到一件小小的见解冲突会演变成现在这样一副无法收拾的场面。
他不再看底下的学子,那里有好多自己熟识的晚辈,尉迟家的傻小子坐在那里如同铁塔,段家的小子的光头甚是显眼,当他从人群里看到自己儿子的时候,嘴角不自觉的抽了一抽。
“云侯,陛下宣你上殿。”说完扭身就走,一刻似乎都不想停留。
马周站起来想要和云烨一起进去,被云烨瞪了一眼,又乖乖的坐了下来,不是他胆怯,而是他现在没资格上殿面君。
进了朱雀门,杜如晦叹了口气问云烨:‘何至于此?“”我哪里知道,刚才我在家中抱自己的孩儿,快乐逍遥,谁知道一个时辰之后会坐在皇宫门前逼迫陛下。“论起怒气云烨比他尤甚。”你不知道?“杜如晦一脸的惊讶,他原本以为云烨想要在朝堂上找自己的位置,从而掀起了这场巨浪,为自己造势,这是官场上上进的不二法门。”那你坐在那里做什么,还不赶紧把你的弟子都带回去,莫名其妙。““说的容易,如果能带回去,李师,许敬宗他们早就带回去了,用的着我出马,书院的学生和太学不一样,和弘文馆也不一样,书院讲究,畅所欲言,百无禁忌,尽量的保留每个人的天生特质,现在一个个倔的像驴子,书院的先生们都被他们捆在战车上,动弹不得,明知是火坑,也得跟着往下跳,我也如此,现在就希望陛下把怒火都发泄在我身上,不要波及到他们。
杜相,一会见了陛下,还请多美言几句,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处罚我一人就好。”
杜如晦也是刀山火海里趟过来的人,脾气火爆,听到云烨这番话,怒从心头起,一把揪住云烨的脖领子恶狠狠地说:“老房现在待在家里听参,老夫也被骂成鼠雀,你还要老夫替你们求情,这个世间有这等便宜的事情?
你自己放火,自己收拾,老夫不落井下石已是顾全了颜面。”
云烨嘿嘿一笑,拉着杜如晦的衣袖说:“杜相啊,你不求情,到时候我就说这里面的大头目就是杜衍,我屡劝不听,这才被他们胁迫弄到这个田地。”
杜如晦颤抖着手指着云烨说:“无耻,无耻之尤,老夫与你同朝为官,视为平生之耻,看来陛下要是准备处罚你,你也打算拿魏王,蜀王说事,是也不是?”
“杜相高见,小子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不光是陛下,就是百官那个不放过书院学子,我也会拖他一齐下水,至于小子,这百十来斤,就随你们处置,只要你们平息怒火,把这件事情压下去,任何后果都由我来承担,杜相你看如何?”
杜如晦长叹了一口气,拂掉云烨抓他衣袖的手,瞅着云烨认真的说:“你作为师长是合格的,那些学子有你庇护,是他们的福分,老夫看在你一片爱爱护弟子得的仁心上,能说的一定说,你小心了,陛下非常的震怒,自己小心。”
一前一后的进了大殿,朝堂上的气氛非常的压抑,百官坐在自己的垫子上,眼观鼻,鼻观心,如同老僧入定,外面的纷扰似乎与他无关。
李二坐在高高的御座之上,通天冠遮掩了面容,看不出喜怒。
“臣云烨拜见陛下。”乖乖的趴下来请罪,这是罪臣的待遇,好好的谁会去做磕头虫。
李二嘿嘿的冷笑声像乌鸦在低空盘旋,‘云烨,你好大的胆子,恃宠而骄么?竟敢鼓动学子静坐皇宫,向朕施压,以为朕就杀不得你这个居心叵测的臣子么?“云烨闭上眼睛,一言不发,这时候多说多错,只有等待李二的怒火宣泄一下,才好求情,否则李二现在正在火头上,多说话只会坏事“朕对书院一向放纵,现在看来,恃宠而骄的不只你一个,整间书院都是如此,李纲,玉山,元章,离石,许敬宗都是如此,朕可以建立书院,也可以关闭书院。”
这不行,好好的怎么说起关书院的事情,自己几十万贯的银钱砸下去才有了现在的规模,凭什么你这个既得利益者说关就关,这不是要老子的命么。
“陛下,书院是大唐的书院,不是微臣的,如果说学子们现在聚众进谏是逼迫陛下,微臣不敢苟同,他们没有一个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争吵,都是为了大唐的长治久安,每一个人都期望大唐绵延万载不绝,如果说有错,那也是方式错了,不过微臣以为,学生向校长阐明自己的主张,还分什么时候。”
“启禀陛下,云烨这是巧言令色,想要把逼宫的大罪轻描淡写的化去,陛下,微臣请斩此巧言令色之辈。”
礼部侍郎令狐德棻出班启奏,他是弘文馆的主教,早就对书院的兴旺极度不满,弘文馆已经有两年没有招到资质过人的学生,这是在挖他的跟脚,一有机会哪有不把云烨置于死地的道理。
如果他只是说严惩,说不定李二就会答应,在李二看来,云烨缺少管教,可以给与惩处,杀掉云烨这个念头从来没有在他心里出现过。
杜如晦,孔颖达,褚遂良都暗暗的叹口气,令狐德棻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果然,坐在班首的李承乾大怒,指着令狐德棻说:“只是一件小小纠纷,学子们也不过是爱国心切,程序,方式错了,作为先生,勒令他们改过可就是,为何要提到在朝堂杀人,朝堂已经两年未闻杀戮之音,如今要为一件小事情,再开屠刀么?陛下,儿臣以为令狐德棻公报私仇,有失大臣风范,请将此人逐出朝堂,以正朝纲。“太子的话说得很严重,令狐德棻黯然的低下头,不敢再和太子争辩,后果太严重了。”陛下,学子们心忧天下,所提出的建议有理有据,我皇就算暂时不能接纳这些建议,为何就不能对他们宽容一些,微臣进宫之时,四面刀枪齐聚,稍有不慎,就会流血,后果更加的堪虞。“李二把案几上的万言书抛了下去,对云烨说:”你看看,你看看他们都说了些什么,租庸调制自行使以来,天下皆安,可以不论,仗着心中有几分才学,就敢藐视天下臣子,斥为鼠雀,心中可有一分对前辈的尊敬,你是一个胆子大的,难道你在书院,就把朕的学子通通教成了胆大妄为之辈?“好一个偷梁换柱的李二,一句话就把自己和学生放在同一立场,云烨被踢了出来,很明显,这次惩罚的板子,云烨休想逃脱。”学子胡为,罪在师长,云烨身为书院督办,罪无可恕,大理寺酌情查办。“这就是说所有的黑锅云烨一个人背了,李二就没给云烨把李泰,李恪,推出来的机会,自己宣召学子进御花园与校长联欢,云烨一个人孤零零的随大理寺卿戴胄去大理寺领受责罚。”戴叔,小侄身子虚弱,您看能不能少挨两棒子?“戴胄笑眯眯地说:”这次不打板子,“”关禁闭?大理寺什么时候也学会这套了。“”也不关禁闭“戴胄的话说完,云烨的心就往下沉,这绝对不是一个好兆头,不打板子,不关禁闭就说明事情比预料的麻烦。”云小子,你没觉得今日的朝堂,你过关,过得有些轻松?除了令狐,满朝堂就没有一个大臣出来说话?你以为谁都害怕一个刚成年的太子吗?”
看着戴胄老狐狸一样的笑容,云烨就好像赤身**的站在冰雪中,一股寒意浸入了骨髓,的确,玩笑一样的交锋和先前紧张的气氛十分的不协调,那么只有一种可能。
戴胄拍拍云烨的肩膀,接着说:”你想错了,你以为书院和陛下串通了来陷害你?不是那么回事,你的弟子不错,那些老先生也不错,都想瞒着你把这件事情揽下来,你就没有怀疑过给你云家送信的人?““这么说,没有什么学子闹事,也没有什么针锋相对的事情,一切都是陛下演的一场戏?”
“老夫不知道,老夫只知道陛下想看看朝廷对书院的控制力,可能见你过于投入,陛下,就阻止了大臣们继续往下进行这场戏的演出,你家的大剧院天天演戏,你知道是怎么回事。”
“哦,对了,陛下让我告诉你这些的,还叫你不要再轻易地相信别人,是陛下趁着书院的两级矛盾未彻底爆发之前,先给捅了出来,这样风波就会小了好多,也容易控制,不要小看你书院,老夫就看你不明白,一群好好先生教出的弟子,一个个都是豺狼虎豹,再有十年,老夫一定要求告老还乡,朝堂上太危险了。”
戴胄捋着胡子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云烨劝诫。
“这么说,不会有惩罚,也不会有谁会遭殃,可怜我书院的先生们,被自己的弟子利用而不自知,可悲,还是可叹?”
“你错了,书院的确了不起,那些小小的人儿,就能推波助澜,见风使舵,给朝堂上的百官一个下马威,这是你教育的结果,怎么,见到自己的努力即将结满硕果,心头不喜?”
第五十九节别来无恙乎
云烨独自一人出了大理寺,老庄还在皇宫门口等待自己的侯爷出现。
没心思理会这些琐事,满脑子一片混乱,一群还没有学会走路,就开始跑步的家伙啊,怪不得如此的齐心,前几天还在混战不休,现在就开始拧成一股绳向朝廷索要与自己才华相匹配的位置。
马周就是用这个理由说通了书院所有高年级的学生?一步一步的利用情谊把自己的师长,同学带进了自己早就设好的陷阱。
他甚至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现在恐怕依然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吧。
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似乎自己没有教过他这样做吧,李纲也不会,书院里的其他先生更加的不可能。
在他的心里为了广大的穷苦百姓的利益,云烨,李纲这样的人用来做桥段,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吧。
《田赋论》会成为经典,不管朝廷用不用,他都会成为经典,云烨坚信,李二会把这封策对留下来,作为自己日后思考土地改革的的依据。
大理寺门口站着一个人,青色衣袍极为整洁,头发也光可鉴人。头上没有戴帽子,只有一只荆簪锁住头发,见到云烨出来,躬身施礼,一言不发。
“陛下给了你什么官职?”
“弟子受命入中书省做列席官。”
“不错,这才不枉你一番苦心,他日得遂凌云志的时候,记住,做事不要如此操切,摒绝人寰,会让你最后成为孤臣,这样一来,你一生一世都将注定孤身战斗,老师没有什么可以送你的,就送你一个拥抱吧,这或许是你离别人的心最近的一次。”
云烨伸开双臂,马周哽咽着抱住云烨,痛哭失声。
云烨拍拍他的后背,在他耳边说:“做先生就是要随时准备做人家的阶梯,我不介意做阶梯,但是请告诉我一声好不好。”
说完就松开马周,笑着朝他摆摆手,转向宫门。
远远的听见马周凄厉的喊了一嗓子“先生”而后就悄无声息。
旺财是和马周一起来的,他很聪明,知道带着旺财,云烨的心情就会好很多。
或许感觉到云烨的心情不好,旺财伸出舌头添乱了云烨的头发,如果以前这样做,云烨会把旺财的毛发也弄得乱糟糟。
今天没心情,摸着旺财的长脸,轻声说:“今日不陪你玩了,被人家伤害了,没有心思啊,旺财,我有时候很想跑回荒原,就咱们哥俩,抛开人世间所有的烦恼,自由自在的好不好?”
无论云烨说什么,旺财都打着响鼻应和着,四岁的公马,早就长得比云烨还要高,可它还是和小的时候一样喜欢把头放在云烨的肩上,一人一马,乘着夕阳还在,步出了长安城。
没打算骑着旺财走,就这样一步一挨的往家走,周围不知何时人多了起来,一个锦衣公子大冬天摇着折扇,走上前来,双手做恭。
“云兄,一别经年,我兄别来无恙乎?”
老庄在皇宫门前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云烨,眼看天就要黑了,宫门都要关闭了,这才发了急,自从太子成亲以后,侯爷从不在宫中留宿,今日是怎么了?
参加御花园联欢的学子们酒足饭饱之后,从侧门走了出来,老庄急忙抓住一个学子问:”我家侯爷出来没有?“”先生被陛下遣到大理寺,据说是和大理寺卿商议事情,他是直接从中书出去的,你该去大理寺看看。‘老庄骑上马快速的奔向大理寺,身后的护卫也紧紧跟上。
到了大理寺,一问才知道,云烨早就走了,最后看见他在和马周谈话。
找见马周的时候,他正在在一瘸一拐的从专治跌打损伤的铺子里出来,腿上全是血迹。
‘马周,我家侯爷呢?“你”先生和我分别后就带着旺财出城去了。哦,我腿上的伤是我自己刺得。“老庄没心情理会他的伤从哪来的,带着人又奔向了城门,好在城门还没有关严实,抛给关门的士卒一包铜钱,立刻打马出城。
一路回到云家也没见侯爷,老奶奶严令全家出动去路上找,漫山遍野都是火把。
数千人在不足五十里的大路上巡梭了三遍,依然不见云烨的踪影。
老庄嘶哑的喊声里已经带着哭腔,打死他都不相信,这条路上有什么野兽。
到了天亮,依然没有结果,皇帝知道了,勃然大怒,下令封锁关中,皇后知道了,怒不可遏,太子知道了,立刻就带着数百护卫出了长安城。
程处默,牛见虎疯了一样的漫山遍野的找,那日暮骑着大青马,在山顶一遍又一遍的唱歌,她只希望自己的哥哥是偷懒睡着了,躺在草窝子里,准备吓自己一大跳。
马周长跪在云府大门前,只要云家点头,他就立刻自尽,他以为云烨的失踪与自己有关。
五十里长的路上几乎被人站满了,沿着道路两边搜索,终于有了发现。
在离城不足十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布条,老庄一看就是云烨的,那棵树的一块树皮被刮了下来,在白茬口上写着一行字:我有长辈万里而来,我欲侍奉一段时日,不必寻我。一月十八日。
当众人齐齐的松了一口气的时候,百骑司的密探,脸却黑的像煤炭,一言不发,就快马进了长安。”烨子这孩子做事情怎么还是毛毛躁躁的,有师门长辈来了,也不知迎回家里,四处飘泊算怎么回事。“辛月强笑着说:”您也知道,夫君的师门都是些神仙一样的人物,不见我们这些俗人,也是情理中的事情。“那日暮撅着嘴,不满的说:”也不都是好人,上回在那个精美的驼城里,就有一些家伙想要把我的头骨敲下来做酒杯,幸好夫君听到我的叫声,救了我,还听说,为了迎接夫君,他们死了好几百人,一个把自己挂在铁环上的怪人找夫君喝酒,后来夫君和我就睡着了,听说睡了四天,要不是程大哥找到了我们,我们就会睡死。“一番话把老奶奶和辛月的脸都吓白了,谁都没想到,和云烨打交道的人都是这样的人,明显视人命如同草芥,太危险了,这些事情,云烨从未提起过。
辛月见奶奶很担心,就转移话题说:”孩子还没有满月,连个名字都没有,他就甩着袖子满世界的闲逛,一点当爹的样子都没有。“正准备再唠叨几句,却发现孩子哼哼唧唧的胡乱动弹,只好住嘴,打开襁褓,果然,孩子又拉了,素来有洁癖的辛月却没有一点嫌弃的意思,亲手给孩子换尿布,还看看孩子的便便颜色是否正常。
她不在乎,那日暮却剧烈的反应起来,伏在痰盂上一个劲的反胃,呕不出来,全是清水。
辛月刚要骂,老奶奶却止住了辛月,吩咐丫环把医生请来。
果然不出老奶奶的预料,那日暮有喜了,听到这个消息,辛月很是不服气,自己用了那么长的时间才怀上,怎么那两个狐媚子就能轻易的怀上,对这件事情,辛月耿耿于怀。
那块被扒了皮的树干被运回了家,老奶奶和辛月一眼就辨认出这的确是云烨的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尔后,树干又被送到了皇宫,李二没有看那一行字,却在看底下那一排竖着写的日期。
沉声问身后的无舌:“第一页,第十横,第八个字是什么字?”
“回陛下,原始的阴符经里,这个字是豆子的豆。”
李二长吸一口凉气,面色有些灰白,挥挥手让无舌退下。
长孙从帷幕后面走出来问:“二哥,云烨说些什么?”
“他被窦燕山掳走了。”李二一拳就砸在案几上,恨声说:“这家伙在长安放火,在云庄狙击朕,如今居然还敢潜回长安,那些百骑司的探子是干什么吃的,不是说窦燕山已经他们赶入了穷山绝域,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在出现了吗?谎报军情,其罪当诛。”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这句话虽然有点夸张,但是当天下午,百骑司的大头目的人头就被割了下来,挂在百骑司的中门上示众,皇帝以前杀人还有的商量,这一回利索无比,根本就不听他的解释。
同一时间,天使到达云家,封云烨的长子云寿,为云骑尉,名字也是皇帝起的,起名为寿,就是希望这个孩子长命百岁。这是极为隆重的赏赐。
李承乾不相信云烨会给他连招呼都不打就去侍奉长辈,这句话他一点都不信,以云烨的性格,不把自己的长辈弄到书院供起来才是怪事,怎么可能会被长辈骗走,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他想起那天百骑司人的脸色,想要问,却不敢,因为百骑司是父亲亲自掌握的,除了他自己,无论是谁都没有权力去过问他们的事情,太子也不能。
当他知道百骑司中门上挂的人头后,心中痛如刀割,云烨一定遇到大麻烦了,父皇知道,但是他不会对别人说,只会假装云烨的确是追随他的长辈走了。
月上中天,虽然只是残月,李承乾平生第一回向苍天许愿,只要云烨平安回来,他宁愿吃斋三年。
第一节冤家路窄
听到窦燕山温文尔雅的招呼,云烨摇摇头,再看看从四周围拢过来的壮汉,勉强的挤出一个笑脸拱手道:“离别经年,小弟安朗如昔,倒是窦兄清减了许多。”
窦燕山笑得腰都弯了下去,好不容易止住笑意,上前一步抓住云烨的手说:“云兄身在富贵乡,风采依旧这是必然,不像小弟在颠沛流离中求生,在艰难困苦中活命,能有个人的形状见到云兄已是大幸,安能要求更多。”
云烨推开窦燕山的手,正色道:“我今日落在你手中,自然不做他想,给我一个体面的死法如何?”
窦燕山眼中有掩饰不住的喜意,偏偏板着脸孔说:“云兄这是什么话,你我兄弟重逢,自然要连床夜话,怎么就提到死这个可怕的话题,小弟在南诏承蒙探戈女王照顾,有了一片小小的基业,加之探戈女王对小弟解衣衣之推食食之,不觉间已经在那里住了一年有余,烦闷之余,想到长安还有旧友无数,就回到长安访友,不想在这里就遇到了云兄,实在是小弟的大幸,不如请云兄同回南诏盘桓一些时日,可否?”
云烨抬头看了一下天色,此时已是倦鸟归巢的时候,却不知自己这只疲惫的倦鸟,还有没有机会归巢。
‘小弟猜想,那位解衣推食的探戈女王,现在一定已经长眠于地下,窦兄的盛情,岂是一般的蛮族女王能够消受得了的。如今盛情这东西又到了小弟面前,拒之恐怕不妥,也好,早就听说南诏风光绮丽,与窦兄把臂同游又有何妨,只是能否允许小弟给家中老祖母修书一封,免得老人家牵挂。“窦燕山眼角跳了一下,微笑着同意,命部下在树干上削出了一片白茬,拿出笔墨给云烨,自己在一边观看。
见云烨写完,窦燕山装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连连致歉:”啊呀呀,你我兄弟一场,怎么当得起长辈的称呼,云兄过谦了,过谦了。“”你也不想满地官兵,导致自己寸步难行吧。“窦燕山不再多说话,率先起步,一群人沿着林间小道,不多时,就来到了灞河边上,河面上停着一艘大船,挂着上书河东检校的气死风灯,应该到地头了,云烨摸摸旺财的长脸,和他告别,只希望这个贪吃的憨货还记得回家的路。
一行人上了船,船夫用竹篙抵着河岸,大船渐渐的离开了岸边,向河心驶去。
旺财似乎才发现人都走了。把自己孤零零的丢在岸上,一发急就沿着河岸奔跑起来,不停的叫唤,见大船还没有停下的意思,一纵身就跳下河岸,在黝黑的河水里只露出一个脑袋,努力的向大船游过来。
无奈船上已经起了帆,又是顺流,旺财不论如何努力,都追不上大船,河面上不时传来他焦急的嘶鸣。
云烨泪流满面,旺财如果回家,这是最好的结果了,他却偏偏有自寻死路。”停船,窦燕山,否则你现在能得到的也只是我的尸体。“窦燕山饶有兴趣的看着在河水里挣扎的旺财,再看看泪流满面的云烨,笑着说:”云兄,不就是一匹马嘛,小弟打赌他还能坚持一炷香的时间,你看如何。“”停船!“云烨低沉的声音似乎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一条腿已经跨过船舷,只要窦燕山还是坚持继续行走,他就准备在这里结束自己的性命,虽然不知道窦燕山为何不立刻杀了自己,既然不杀,那就是有用,性命现在是云烨唯一的筹码。
窦燕山恶狠狠的对云烨说:”我无数次在梦里见到你,都恨不得立刻将你碎尸万段,可是见了你,我却犹豫了,杀了你这种人,是对上天的不尊重,所以我就想把你带回南诏,准备看看你在穷荒绝域是不是也有同样的能耐,你死不死,我并不关心,只要能让你感到痛苦,我心里就舒坦,想要我救你的马,就必须付出代价。“云烨立刻从腰间解下玉佩,对窦燕山说:”有了这枚玉佩,你就可以在洛阳钱庄里支取黄金五百两。把马救上来,告诉你密语。”
所有人都转头看着窦燕山,从他们隐含菜色的脸上,云烨知道他们缺钱,非常的缺。
窦燕山有些不好意思,的确,让一个坐不垂堂的千金之子,沦落成马贼,在他高傲的内心里无法接受。
每个人都有弱点,窦燕山自己可以高傲,但是他的手下需要食物和衣服,两年的困顿生活,让他们每一个人对金钱的渴望攀升到了极致。
五百两黄金,只需要救一匹马而已,看着老管家白发苍苍的头颅还有哀求的目光,窦燕山无奈的摆摆手。
立刻船锚就下到了河底,大船停了下来,旺财已经在无力的踢腾着腿,随时就会被河水淹没,见到云烨在前面等他,立刻就来了精神,顺着水流漂到了大船边上,张嘴咬住船上的缆绳再也不松嘴。
那些人看在金子的份上用绳子兜住旺财的肚子,用绞盘把旺财捞了上来,其中一个居然用绳子勒旺财的脖子,见旺财被勒的舌头都要吐出来了,云烨大怒,冲着那个蠢货的腿就是一脚,奴仆就是奴仆,知道云烨是侯爷,习惯性的准备跪地求饶,却猛然间想起云烨只不过是一个囚犯,想要回踢一脚,又忍住了,悻悻的上前继续帮旺财上船。
旺财一上船,连身上的水都不抖,大脑袋抵在云烨的怀里撒娇,似乎在埋怨不该丢下他。
正在欣赏玉佩的窦燕山被漫天的水珠子惊醒,怒气冲冲的抬头看,却发现旺财正在浑身颤抖着甩自己身上的水。
不好和牲畜一般见识,把玉佩收在怀里,对正在给旺财擦身子的云烨说:“云兄,这样的玉佩小弟以前也有几个,只不过到最后都变成钱粮,不养家不知道其中的艰辛,这次家中大变,才知白手起家是何等的艰难,对云兄生财的翻云覆雨手,实在是仰慕的紧,不如我们探讨一下如何。”
给旺财擦干了身体,又把自己的外袍脱下来搭在他的身上,才接着窦燕山的话说:“你到底想要什么,你家是我毁掉的,咱们两个用仇深似海来形容也不过分,没见过你这样复仇的,再谈下去我们一旦成为知交,你九泉之下的祖父,父亲也不会原谅你。”
“哈哈哈。”窦燕山狂笑起来,盘腿坐在气死风灯下面,看着黑漆漆的河岸,一字一句地说:“你太看得起你自己了,你以为你煽动一些暴民就能把传承千年的窦家毁掉,暴民中率先攻破窦家的是藏在他们中间的百骑司死士。
如果只有暴民,窦家的护院只要杀死为首的几个人,他们就会狼狈逃窜,还敢进攻窦家?
我不相信你的能耐大到可以指挥百骑司,那是皇帝的权力,谁碰谁死。
是皇帝要灭掉窦家,你不过是其中的一颗棋子而已。
阴家掘了李家的祖坟,不一样好好的在长安作威作福,只要对家族有利,你我这点仇恨算得了什么,祖父,父亲也会为我的英明决断鼓掌称快。”
河面上的寒风冰冷刺骨,云烨没心思和一个想做皇帝的自大狂说话,旺财已经冷得受不了,安顿好旺财远比和一个疯子说话来的有意义。
“我的舱房在那,你不会让我睡在甲板上吧。”
“不会,我会给你一个好舱房的。”
云烨的舱房果然不错,很大,里面堆满了干草,腥臭之气怎么也散不出去,这间舱房本来就是放马的地方。
旺财很想喝点酒,窦燕山派来监视云烨的两个家伙就在喝,闻着酒香,旺财叼着钱袋送到那个勒他脖子的仆役面前,想换点酒喝,旺财大爷从来都不白喝人家的酒。
酒没有喝到,钱袋也没了,脑袋上还挨了一巴掌,被人抢劫的旺财只好钻到草堆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嚼干草。
“他娘的,富贵人家的马都有钱袋,钱还不少,钻林子里两年,咱兄弟混得还不如一匹马。”
“少说话,少爷这些日子为了钱都愁坏了,咱家有钱,可是都藏在长安,取不出来,兴化坊现在修的漂亮极了,咱家都找不到,钱就没有了,不知道便宜了哪个王八蛋。”
云烨此时才有心思躺在干草上考虑自己和旺财的处境,连日来的打击,让自己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有敌人的存在。
李靖,马周他们把云烨的骄傲和自尊撕扯的支离破碎,现在又加上窦燕山。
不用想就知道自己会面临什么样的处境,窦燕山的每一个字都说得文雅,内心中的恨意云烨可以清晰的感受出来。
李靖每一个行动和说法,都是为了大军的百战百胜。
马周宁可给自己一刀,也要背叛云烨和书院,说是为了天下的农户。
都有理由,都是冠冕堂皇的在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难道说所有的错都是我的?
如今命在旦夕之间,为什么自己还不担心命运,挤进脑子里的依然是那些无耻的背叛和算计?
就不能好好说话么?非要绕着圈子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是所谓的智慧?
窦燕山的表演让人恶心,日后的路途不知道能够走到何种地步,只可惜,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儿了……
第二节故地重游(求月票)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这是李白发出的感概,云烨站在窄窄的栈道上,抬头看这绝壁,犬牙交错的怪石似乎要从头顶滑落,脚下是深不见底的河谷,不知道叫什么河,只知道窦家的仆人都叫他死人河,意思是这条河里吞没过许多的人,听说当地的土著也把死人丢进河水里,希望这条连接着上天的河流,可以把自己的祖先带到和美的天堂。
云烨试图逃跑了两次,可惜都被那些精通追踪之术的仆役抓了回来,现在他嘴角的淤青还没有消下去。
还有过一次收买,一百两黄金的悬赏让其中的两个游侠儿出身的仆役动了心,无奈窦燕山早就有所防备,两个贪财仆役的人头还挂在最后面的独轮车上。
云烨的黄金给了窦燕山极大的帮助,几十辆独轮车上装满了粮食,走在摇摇晃晃的栈道上,让人心惊胆颤。
旺财是记仇的,没有忘记那个抢劫自己的窦家仆役,云烨眼睁睁的看着旺财硕大的屁股,挤了一下那个仆役的身子,正在小心翼翼控制着独轮车的仆役一下子就失去了平衡,粮食是重要的,经历过饥饿的仆役知道它的可怕,想要控制好自己将要侧翻的粮车,习惯性的往左面跨了一步,他忘记了外面是悬崖……仆役的惨叫在山谷里拖出悠长的回音,所有人都在看越变越小的那个身影,直到掉进水里,才回过神来。
窦燕山狐疑的看着双手被捆起来的云烨,云烨把双手扬了扬,示意自己没办法把那家伙推下去,牵着云烨的仆役也发誓说没看见云烨有其他的动作,只说是那个倒霉蛋踩空了,自己掉下去的,至于忽闪着大眼睛一脸无辜像的旺财就没人理会。
窦燕山为自家的忠仆,祷告了一番,就催促着重新上路,粮食没损失,损失的是人,这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重新调整了队伍,窦燕山亲自牵着云烨的绑绳,走在最前面,作为家主,窦燕山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是合格的。
初春的蜀中阴冷而潮湿,山谷间时常有大雾弥漫,衣衫永远是潮湿的,旺财很不习惯这里阴冷的环境,经常用头拱着云烨想往回走,它明显的更喜欢长安干爽的天气。
价值百贯的扳指,只能换到一个散发着臭味的烂毯子,窦燕山很喜欢看云烨陷入困境的模样,也不阻拦,但是也不允许仆役们随意拿走云烨的东西,事实上也没有什么东西了,除了一团丝线,就不剩什么了。
云烨的小刀子挂在窦燕山的腰间,他对西域匠人的手艺赞不绝口,不告而取岂是君子所为,一把两寸长得铁片子和云烨换取了镶嵌着宝石的小刀。
出门在外,没有一把小刀子会饿死,所以窦燕山给云烨留下了最后的尊严,让他不至于用手和嘴来撕咬自己的食物。
出了栈道就来到了天府之国,云烨彻底明白了成都平原为什么会被称为天府之国了,不是因为他的富庶,而是因为从艰险崎岖的山路中出来,一看到大片的平原,无论是谁,都会泪流满面,以为到了天国。
想用一把小刀在数十名训练有素的大汉面前逃跑,或许有人能够干的出来,这群人里面绝对不会有云烨,即使到了蜀中,也没有一点机会,或许旺财的办法才是好办法。
善于学习是云烨的一个优点,自从来到大唐,跟程处默学,跟老程学,跟牛进达学,后来跟李纲,长孙,李二,这些人学习,去芜存菁做不到,所以就成了现在这样一个奇怪的变异体,李承乾总说云烨的做法他似乎很熟悉,却说不出个所以然,除非他把云烨经历过的重新经历一遍,否则没有可能理解。
现在准备向旺财学习,在他看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一群人活得像老鼠,昼伏夜出,当云烨从树林子里找到一些干蘑菇,泡在水里准备做一锅美味的蘑菇汤,至于蘑菇里面隐藏着几朵颜色鲜艳,味道鲜美的蘑菇,云烨就装作没看见。
没人给云烨锅子,只好就地取材,蜀中遍地是竹子,有些竹子能用来做竹筒饭,有些则不能,借了一把砍刀砍倒了一根竹子,截取了一截,用刀子钻了一个小孔,然后把米灌进去,装上水,又把那个窟窿堵死,把竹筒埋在炭火堆里,不一会,香喷喷的竹筒饭就做好了。
窦家的仆役看不惯云烨和一匹马分食一份饭食,自己砍了一根更加粗大的竹子,照样施为,也吃到了香喷喷的竹筒饭,皆大欢喜,只是第二天有一点小小的后遗症,全身起了大片的红斑,奇痒难忍,忍不住挠一下,会有黄色的水珠渗出来。
“云烨,怎么回事,你给他们下了毒?”窦燕山有自己的锅子,不喜欢用竹筒做饭,所以逃过了一劫。
“公子,是竹子用的不对,不是他下的毒。”老管家是蜀中人士,这点常识还有。
“他也吃了竹筒饭,为何会没事?”
老管家苦笑着说:“他运气好。这片竹林里有朱砂,你看竹子的纹路隐隐泛红,丹毒就是这个样子,都是老奴疏忽了,没注意这片竹林的异状,云烨医术高绝,不会不知道其中的道理,所以他就挑选了那一丛没有红色的竹子,这些人被他算计了。”
窦燕山阴沉着脸来到云烨面前说:“你看到他们用有毒的竹子做饭,为何不提醒?”
“窦兄,小弟是囚犯,如果可以,小弟巴不得他们全部都被毒死,换你在小弟的处境,会不会提醒?”
“云烨,你现在就是我的聚宝盆,好好的想一些发财的法门才是你的活路,否则,你的日子会过得苦不堪言,看你有食物给马吃,明日起,你的粮食减半。“其实很好,每个人都要负担自己的粮食,云烨在成功的弄病几个人后,身上的负担也减少了一半,背着粮食袋子走山路,是一种痛苦的折磨,旺财的身上背负着两大袋粮食,那是窦燕山的配给,明明山下就有平坦的大路,自己跟着窦燕山只能走小路。
走了大半夜的小路,一是人困马乏,尤其是旺财从来没有被人家当成过牲口使用过,现在倒好,每天背着重物,在山路上行走,虽然也曾躺在地上耍赖,虽然也曾故意把粮食袋子在树上蹭得掉下来,迎接它的只有窦燕山的皮鞭。
见云烨红着眼睛要扑上来找他拼命,窦燕山抽得更加的起劲,旺财的大眼睛里全是泪水,哪怕单鹰强迫它减肥的时候,也没有动过它一指头,如今每抽一鞭子,浑身的肉就抖一下,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天亮的时候,云烨从新生的草芽里给旺财寻找伤药,可惜,只有蒲公英,无奈之下,云烨把蒲公英连根拔起,捣成糊糊,给旺财敷在身上,没有什么效果,只是一个心理安慰。
旺财的大肚子以可见的速度瘪了下去,每天云烨都能听到它的在响,它总是处在饥饿状态。饥饿让它不得不重新拾起一匹马的本能,开始自己寻找鲜嫩的青草。
粮食这东西会越背越轻的,一队人马满载着从蜀中购置的粮食去了大路,这里已经是蜀地和南诏的交界处,窦家多年的经营还是有效果的,老管家领着他们以做生意为名,出了最后的城关。
窦燕山发现自己的队伍开始莫名其妙的死人,一个在小解的时候,踩中了猎人的小陷阱折断了腿,被晃过来的尖刺扎成了刺猬,,还有两人在吃完饭的时候忽然发了疯,为了一点小口角开始斗殴起来,开始所有的人都在看笑话,多日的野外生活,让每个人都积蓄了一肚子的不满。
当其中一个一刀捅进同伴的肚皮的时候,众人才发现不对劲,想要按住发狂的同伴,却被他舞着刀子追杀的四处逃窜。
无奈之下,窦燕山一箭放翻了发狂的同伴,眼见他嘴里吐着血沫子,还发出野兽一样的嘶叫,众人心中全是兔死狐悲的哀伤。
窦燕山把云烨从头到脚搜索了一遍,没有毒物,浑身上下除了一团丝线再没有其他的物件,不可能是云烨捣的鬼。
接受搜查接受的心安理得,一边刨着碗里的蘑菇,一边看热闹,看到云烨舒坦的的样子,窦燕山的牙都要咬碎了。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林子里的生物也多样化起来,云烨甚至看见了几只涂着红嘴唇的猴子,在山间快速的攀援,难道说自己已经到了南诏?
一道巨大的瀑布彻底让云烨知道了自己到底身在何处,巨大的轰鸣声让人心悸,只有云烨知道,这道在世界上都数得着的瀑布,现在一定更加的壮观。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黄果树瀑布远没有后世那么壮美,水流湍急,从断崖上落下来,气势极为雄宏。
可惜只往下掉了十几米就落地了,后世他可是整整掉了近七十米。
“如何,云侯,你应该是第一位到达这里的大唐显贵,想不到荒蛮之地,也有如此奇异的景致吧。”
第三节是个人都想熬鹰
是个人都想熬鹰窦燕山背负着双手,迎着河谷里烈烈的风,头发被风吹起,竟然多了一份出尘的意味。
生活是一个人最好的老师,两年来的艰苦磨难,已经让窦燕山彻底的成熟起来,一击不中,远飙千里,这次在京城无意中得到了云烨,他就立刻放弃了原来制定的计划,一刻不留的回到南诏,因为他认为,自己的目标已经达到。
从一开始的切骨之恨,到后来的逐渐冷静,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云烨身负财神之名,这是他极度需要的。
窦家的财富已经被朝廷抄没,剩下一些没有被波及的族人,也已经依附在了窦忠的麾下,几次的接触,除了给予少量的钱财支援外,再无其他,有几次如果不是窦燕山提前发现不妥,安排了后路,早就被自己的族人抓起来送到李二面前邀功去了。
如今看着气势磅礴的瀑布,雄心壮志油然而生,只要收服云烨,窦家一定会在纷乱的南诏打下一片立足之地。
一路上莫名其妙死的几个人,他很清楚这是云烨的手笔,虽然他不明白云烨是如何办到的,却很肯定的知道一定是云烨干的。
死几个人并不算什么大事,窦燕山现在最不缺少的就是人,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李家的统治,他有无数的同盟。
如果云烨连不知不觉得杀死几个人都做不到,才会让窦燕山感到失望。
仇恨可以放在一边,这没问题,如果云烨真心投靠,共谋大业,两人成为至交也不是不可能。
或许只有敌人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云烨心无大志,却才华横溢,拥有这样奇怪性格的人只此一人。窦燕山迫切的希望云烨能够加入到自己的阵营里面来,他把这一过程称之为熬鹰。
他在小的时候就养过一只鹰,是祖父送给他十岁的生日礼物,那是一只即将成熟的幼年鹞鹰,祖父告诉他,除非他降服了鹞鹰,这只鹰才是他的,否则,他会把鹰杀掉。
窦燕山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降服这只鹰,虽然他的手和肩膀无数次的被这只鹰抓伤,眼睛也差一点被啄瞎,可是当他带着鹰第一次出去打猎,听着响亮的鹰唳,看着它在天空展翅盘旋,再看着它箭一般的扑向猎物,激动得泪流满面。
在他的眼中,云烨就是他的新鹞鹰。
如果李二知道窦燕山的心思,一定会轰然大笑,云烨不是什么鹞鹰,他就是一个颗煮不熟,蒸不烂,砸不碎,响当当的的铜豌豆,这是文雅点的说辞,如果非要李二说出另外一个形容词,想必滚刀肉是一个恰当的词汇。
长孙已经放弃了对云烨的教导,和他相处的久了,她发现自己只有用更加无耻,更加卑鄙的手段才能制住云烨,这是长孙一直纠结的一点,自己的温婉柔淑就是毁在云烨的身上。
李靖现在也开始了新一轮的调教,虽然战绩卓著,却发现自己和云烨已经越来越远,调教的快成敌人了。
窦燕山面对着瀑布心潮澎湃,不能自己,他的属下们仰望着公子的雄姿,心折不已。云烨却早早的脱了鞋子,站在浅水里,洗脚,还把旺财带下来,用手鞠着水,给它洗刷身上的汗渍。
到了黄果树瀑布,就意味着自己已经到了后世贵州安顺,那里有一条河,好像可以通到珠江,如果顺流而下,就会见到李安澜,自己答应过铃铛会去看她的,顺便看看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健康活波。
有了主意,心情立刻就轻松了下来,回想起以前来黄果树看瀑布的时候,吃了一碗米粉被宰了五十元,再看看在那里吹风的窦燕山,旧恨添新仇。
妈的,老子要是有一天得了势,一定要把这个该死的瀑布堵上,让他换个地方淌,不能因为旁边有个瀑布你就一碗米粉收我五十块钱,老子要断了你了财路,让你一辈子躲在山里种苞谷。
窦燕山发完神经,满意的从石头上下来,估计被冻的不轻,身子都在发抖。
一群人继续启程,窦燕山对云烨忽然好了许多,把他的刀子还给了他,还把粮食给云烨补齐,旺财也不需要再背着沉重的粮食袋子走路。
倒是窦燕山自己率先扛起一袋粮食,哼哧哼哧的赶路,除了被云烨鄙视以外,其他的随从个个精神大振,恨不得自己扛两袋子。
窦燕山现在一点也不担心云烨会逃跑,一路上见过无数的虎豹豺狼,一个人在这样的山林里,活不过两天,有一次云烨甚至看见一只熊猫在追杀一只豹子,愤怒异常,也悍勇绝伦。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这就是那种躲在熊猫馆里,以卖萌为生的家伙。
南诏野人的家都安在河谷里,只有这里才能有一点土地,供他们进行可怜的种植业,现在已经能见到有人在地里忙活。
很简单,用木棍在地上戳个洞,然后撒进去几颗稻谷,拿脚踩一次就好,云烨确定他们是在种稻子,不是在种苞谷。
老天爷,种稻子不是该插秧吗?没见过撒种子的,只见过插秧,这样种他娘的会有收成?
“可笑吧,云侯,你是种田的大行家,你见过这样种稻米的吗?”
窦燕山擦一把汗,见云烨吃惊,就停下来和云烨搭话。
“老窦,这样种稻子会有收成?”继续瞅着那些腰里围着兽皮,裸露着干瘪**的妇人种稻子。
窦燕山对老窦这个称呼很是享受,当然,只限于云烨可以这样叫他,满南诏就云烨一个人的身份与他相当。
“种一葫芦收俩瓢而已,每年都有人饿死,粮食根本就不够吃,我为什么不顾脸面的敲诈你五百两金子,就是因为没粮食,我去年冬天差点饿死,知不知道,我回了汉界,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饭馆要了一桌子的肉食,吃了足足一个时辰,撑得我一晚上没睡。”
回想起自己的惨事,窦燕山还是有些黯然。
窦燕山惨不惨云烨不在乎,如果他不把人做成蜡烛,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依然会做他的公子哥,获得逍遥快乐。
李二清除了很多人,云烨能感觉的出来,朝堂上总是有熟悉的面孔消失,让人伤感,但是窦家,他觉得应该消失,李二没做错,混在人群里的恶狼不赶快杀掉,难道说还要留着害更多的人么?
在一小块,一小块的田地里劳作的都是妇孺,小小的孩子挺着硕大的肚皮,在母亲后面在地上练习扎窟窿,云烨不止一次看见,那些孩子从地里刨出种子,连泥土一起塞嘴里吃下去,很自然的,会招来毒打,挨了打,也不哭,只是在寻找下一个偷种子吃的机会。
大肚皮绝对不是吃得太多撑的,云烨知道是怎么回事,从怀里掏出一个用竹叶包好的饭团,放在小孩子面前转身就走,他不想看见孩子的吃相,那会让他难过,可是他错了,没看到比看到还要让人心酸,身后传来的吃东西的呜呜呜的声音,就像野狗在抢食,一边吃,一边发出护食的威吓声。
“老窦,你别告诉我这里的男人都被你杀光了,如果那样的话,我会看你不起。”
“听闻云侯一向杀伐果断,区区几个野人,值得你大动肝火?我也不喜欢杀人,杀人是最后的手段,也是无能的表现,我有好东西,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只要尝过滋味,永生难忘。“云烨吃惊的抬起头,他在一瞬间就知道了窦燕山使用的什么办法,话语在嗓子眼里转了许久,才涩声说:“窦燕山,忘忧草是什么东西,你不会不知道,难道就不怕报应再次降临么?”
“善良这种东西很昂贵,我在京城做贵公子的时候心地一向善良,见到乞丐也会施舍,见到弱女子也会怜悯,不管你信不信,人烛这件事家里没有人告诉我,是我三叔大怒之下做的决定,等到我知道的时候,那尊人烛已经点燃了,你庇护了裴英,否则,他会是第二尊,做这种事情的不止我窦家,其他的人家也有,仆役犯上会被五马分尸,有得会被放在火上烤,把烤熟的肉再用棍子捅进他们的喉咙,让他们自己吃自己的肉,云侯,你知道做这件事的人家是谁?”
云烨捂住自己的耳朵,不想听,以前在故事里知道有这种事情,那是故事,或者电影,如今在现实的生活里出现这样的事,彻底摧毁了他对人性的认知。
“云侯,我确信你在李渊那里大骂窦家的确是发自内心,你有资格骂,也可以骂,你最狠的不过是把一个家伙打成了太监,可是李家,他李家的恶行超越了窦家百倍,凭什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别人?窦家的狠毒都是和李家学的,一个囚父,杀兄弟的人,凭什么获得你的效忠?就因为他作恶之后,又做了好事,如果我能达成目标,一定比他更加的英明,仁慈,云烨,你信是不信?“
第四节落难的女王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在挑战云烨的各种底线,在他把底线一降再降之后,依然发现降得还不够,他们做事没有底线的存在,只要对自己有利,从不在乎会死多少人,也不会在乎造成什么后果。
越是高高在上的人,道德的观念就越是淡漠,越是处在低层的人,就越是高尚,这是一个什么道理?
凭什么,凭什么好人注定要被恶人统治?凭什么善良在丑恶面前毫无招架之力?”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行,上则……“一篇《正气歌》念完,云烨并没有变得慷慨激昂,而是变得落寞异常,没有思想感情的文字感动不了人,甚至连自己都感动不了。
生活到底让他明白了上古的先贤,是如何的寂寞,自己这样一个有点良知的混混都几乎没有立锥之地,那些古仁人该是何等的悲哀。
窦燕山拍拍云烨的肩膀说:”留下来,我们一起在南诏冲杀一番,看看能不能有改天换地的力量,这里是蛮荒,虽然贫瘠,对你我来说,他只会是一片沃土。
祖先既然可以赤手空拳开创华夏,你我为何不能在南诏建立自己的国度,李家是胡种,是窃权者,你我都是正宗的汉种,我窦姓起于上古,你云家一样,复我汉家衣冠你我责无旁贷。“”我一直以为高贵来自于灵魂,不是来自权力,窦燕山,你我理念不同,就像两辆背道而行的马车,只会越走越远,不会有交集的可能,更何况你的做法从一开始就走近了歧途,你饱读诗书,可曾听说过有依靠忘忧草建国的吗?不要给我说这是才发现的新东西,你知不知道,这东西在遥远的罗马帝国一直被当成草药用来治病,而没有用作他途,不是他们没有发现它的特性,而是没有一个帝王敢于大规模利用它,其他东西最多要命,这东西会要人的灵魂,两者之间,你如何取舍?“窦燕山大笑起来指着云烨说:”人都说无毒不丈夫,你偏偏长了一个女人心,只要达到目的,就是一条好路,我给你时间,你会想明白的。现在不说,我请你参观我的国度,现在虽然小了些,不过很快就会变得强大起来。”
窦燕山似乎永远充满信心,从没有沮丧的时候,艰难困苦给了他几乎无穷的力量。
贫穷或许会让更让人失望,真正让人绝望的是看不到希望。
村寨里游荡者许多男子,或者躺在墙角捉虱子,或者打着哈欠流眼泪,稍微有点良心的在手臂中间围拢着一个瘦弱的孩子,不管大人,还是孩子,眼神都是冷漠,或者说是麻木,只有见到窦家仆役的时候,才会眼睛泛着光芒围上来,伸出枯槁的手臂,向他们讨要着什么。
一颗龙眼大的药膏被抛了出来,所有的男人都像捕猎的饿狼一样扑了上去,只有摔在地上的孩子发出凄厉的哭声。
‘老窦,你就打算靠这些废物去完成你的梦想吗?”
窦燕山摇摇手笑着说:“我在去年的时候派了一群人去其他的寨子抢粮,谁知道被丛林里的野兽吃了近一半,要知道我派出了三百人,都有武器。从那次之后,我就对他们不抱有任何希望,他们是一群只知道吃饭,睡觉,要无忧草的废物,如果不是因为把男人杀光了寨子会灭亡,我早就把这些废物清除干净了。
云侯,你也知道,三百名有武器的关中汉子,在丛林里绝对是百兽之王,只有他们吃肉的份,哪有被野兽吃了的道理。“窦燕山把话说的轻描淡写,他对丛林还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一片蛮荒的丛林里,野兽才是主人,遇到一些极度可怕的生物,勇气没有一点作用。
比如蚂蟥和蚂蚁,还有一种能够把卵产在人皮肤下面的昆虫,它就靠人的血肉存活,等到长成成虫,就会咬破人的皮肤钻出来,去寻找自己的配偶交配,尔后再找下一个目标。
至于作为寄宿体的人,不用去想他的后果,因为那种虫子一次可以产一千枚肉眼看不见的卵。
这就是最早人们口中传说了上千年的蛊,当然,它们的目标不一定是人类,更多的是野兽和牲畜,天地间有自己的法则,越是厉害动物,数量就会越少,比如老虎,比如狮子,或者比如李二?
窦燕山急不可待的领着云烨去看看自己的财富,自从经历过那次可怕的饥饿之后,一头头肥猪就是他最珍贵的宝贝。
如果猪圈里只有肥猪,看着一个个圆滚滚的生物,云烨会感到赏心悦目,可惜的是猪圈里还有一个用铁链子拴着的人,一个几乎赤身**的女人。
这个女人以前一定很胖,因为她胸前吊着两个巨大的干瘪**,拴在脖子上的铁链子锈迹斑斑,这个女人有着高大的骨架,魁伟的身材,现在却像一条被扔在沙滩上的鱼,噏张着缺了几颗牙齿的嘴,不知道在说什么,只有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还有仇恨流露出。
云烨感到了一阵眩晕,这些场景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他宁愿看到一具尸体,也不愿意看到一个人被糟蹋成这个样子。”老窦,这个女人给我把,开个价,我接着。“窦燕山正在旁边的水槽里洗手,听到云烨的话大为惊讶,甩去了手上的水珠回头问:”你不是和我一样好洁么?怎么会想到要这个女人,我知道一定是你的女人心思又占了上风,知道吗?当初这个猪一样的女人竟然敢拉着我的手,说喜欢我,想起来我就恨不得把手剁掉,我特意留着她的一条命,就是想告诉她,她只配和猪在一起,你竟然能忍受她的存在。”
云烨开始烦躁起来吼着说:“我把她要过来一刀杀了,那又如何,你给不给?”
窦燕山摸着下巴说;“给你不是不行,可是这个女人身上有个大秘密,她们历代藏起铜鼓和祭器的地方只有这个女人知道,要知道那些祭器可都是金子做的,我很想知道,可是对这个女人用尽了办法,她也不张嘴,如果你……”
“窦燕山,你还要不要一点风度了,几百两,几千两含有杂质的金子你也放在眼里了?你他娘的当初把燕来楼包下来我们彻夜狂欢的时候,哪一次不是上百两黄金,现在见了金子就眼红?“一席话说的窦燕山面红耳赤,多年养成的富贵气,让他耻于谈钱。如果窦家没有破家,他的确看不上野人手里的那点钱财,问题是现在破落了,蚊子的腿也是肉。
‘云烨,你他娘的以为我想钻钱眼里?买粮,买马,买兵器哪一样不需要用钱,这点金子我还没放在眼里,可我的手下需要钱来安抚,我现在人在蛮荒,让我从那去弄钱,一句话,除非告诉我金子在哪,否则这个废人就和猪继续抢食吧,废人,跟猪抢食都抢不过。还有脸号称勇士。“云烨转过头对那个女人说:”告诉她金子在哪,回头我帮你铸造更好的金器。“那个女人努了半天嘴,一口浓痰就吐了出来,只是过于虚弱,没吐到人,反而落在她自己的胸口上。
窦燕山瘪着嘴冲云烨摊摊手示意自己无能为力。”老窦,你说个数字,我去给你弄金子,你不会连他们采金的地方都不知道吧。“”我看过,就用篮子,皮囊找金子,慢的要死,一天都采不了多少,还不如我从外面弄钱呢。“窦燕山赶紧走过来,凑在云烨身边和他套近乎,如果山里能有金子被大量采出来,对他的帮助极大。”赶紧说数字,金子这东西和其他金属不同,不能贪心,否则会有奇祸降临。“窦燕山这时候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天降不降奇祸,先把金子弄到手是正经。
刚张嘴说了一个十万两,见云烨目光鄙夷,连忙改口;”五万两,不能再少了。“”那你拿着这个女人去喂猪吧,告诉你,猪是杂食动物,不要以为猪就是吃粮食和草的,有肉的话,它们也不介意。“”那就一万两,不能少了。“”老窦,五千两,我帮你采五千两,剩下的你自己想办法去采。“窦燕山和云烨击掌三次,算是达成了交易,一枚钥匙被扔了过来,尔后,就不见了他的影子,贵族之间的一个承诺,往往比契约更加有效,哪怕他们互为死敌,窦燕山在蛮荒之地以贵族自居,虽然他是一个逃犯,为了祖先的荣光,他比任何人都在乎自己的体面。
云烨跳进猪圈,捂着鼻子撵开了那些猪,云家的猪圈就不会有这么些粪尿,庄户家的猪圈里只要有一点,立刻就会有人铲出来,用黄土掩埋好,捂熟之后好给自家的地里增加一点肥料。
摸索好久,在那个女人松弛的皮肤里找到了锁,那个锁锈蚀的很厉害,云烨花了足足一炷香的时间才给女人打开了锁。
才扶她起来,就闻见一股令人窒息的臭味传了过来,一条冰冷的铁链子就勒在云烨的脖子上。
第五节两个有洁癖的人
云烨怵然一惊,正待反抗,铁链却自己滑落下来,那个如同野兽一样的女人歪倒在地上,喘着粗气,脸上带着一丝绝然。
忽然间,云烨明白了她这个举动的含义,她想死,她想利用这个机会找死。
方才云烨说猪也会吃人的话吓坏了她,如此悲惨的命运是她所不能接受的,死在刀下,要比被猪吃掉要幸福得多。
想通了起因,心中的愤怒就平息了下去,蹲下来对那个女人说:“我的处境比你好不到哪里去,你是囚犯,我也是囚犯,一样要被他压榨,过了今日,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见到太阳,所以啊,你不要对我怀有敌意,细论起来,我们应该是朋友才对。”
“唐人没有一个好的,都是丛林里的蚂蟥,都要吸我们的血,你也一样。”谁能想到粗壮的如同男人般的咽喉里竟然可以发出银铃般清脆的声音,难道说猪食有改变嗓音的功能?
一时半会给她解释不通,把她背起来弄出了猪圈,两个人已经一样臭了,旺财溜达过来,云烨不愿意把臭味在传染给它,就在猪圈外面,用荆条捆扎好一个简陋的担架,挂在旺财的身上让它拖着走。
有竹楼可以住,还不错,就是东南西北风都能钻进来,把那个女人放在竹床上,对她说:“我要给你洗澡,不要以为我要占你便宜,再说你也没便宜让我占。”
说完就准备把女人腰间的烂皮子解了下来,许多地方已经和皮肉黏在了一起,云烨小心的用刀子一点点割下来,等烂皮子和她的身体分离,腰间已经是血肉迷糊。不敢再碰,等伤口不再流血,才能给她清洁。
金创药窦燕山不给,那些愚蠢的土人又不会辨识草药,不是说他们是大山的孩子吗?为什么连这些常识都不知道?
在火塘上吊上一口锅,这是窦燕山给云烨的最大优惠,一个饿了一年的人是不能吃干饭的,加点水,倒进去一些米,开始熬粥。
火塘里扔进去几块石头,等石头烧热以后,就把它夹进陶土罐子里,五六块石头放进去,罐子里的水就变成了温水,这才拿出一块麻布开始给那个女人清洁身体。
“我们算是同病相怜,你就不告诉我你是谁吗?这很不礼貌。”
她的身体脏极了,有时候为了把陈年污垢弄下来,不得不用力擦,看到女人因为疼痛而绷紧的肌肉,云烨开口说话,希望可以分散她的注意力。
“我是这片土地的王,探戈王,我从母亲的手里接过权杖,所以我才是这里的王,那个唐人是外来者,是最卑鄙的客人。”
“你是一个失败的女王,探戈,你没有尽到保护你子民的义务,让他们沉沦在地狱的最深处,怎么样,你还想要忘忧草么?”
不用说,这个倒霉的女王一定是吸食了鸦片,才被窦燕山所控制,她最忠心的属下一定也吸食了这东西,所以窦燕山才能在这片土地上立足。
提到忘忧草,探戈女王就恐惧的把身子缩成一团,看样子,她的戒毒之路一定很凄惨。窦燕山唯一的错误就是不该因为愤怒而把探戈关在猪圈里,这给了她唯一的一条活路,否则,再过些日子,忘忧草一定会把她最后的防线也撕得支离破碎。那样,窦燕山会轻易地得到族群的祭器,完全不必费那些事。
老天爷,云烨从来没有见过有如此多污垢的身体,黑黑的污水顺着竹子的间隙哗哗的流下去,可以肯定,今年竹楼下的草会长的十分茂盛。
人总是要站队的,站在窦燕山哪里迟早会没命,云烨需要一个队友,比如这位探戈女王就是一个合适的队友。
只要这个女王的智慧在水平线以上,就会成为他的得力助手,云烨不相信一个曾经的王,会没有一两样后手。
只是找队友从给她洗澡做起,就有些强人所难,窦燕山说的没错,云烨是接受不了探戈女王的,现在他的胃里面就已经开始翻江倒海。
最后一竹勺的清水浇下去,总算没有了令人发狂的黑色污水,给她擦干身体,云烨拿出好大的一块布,在最中间挖了一个洞,套在探戈女王的头上,在两边肋下的位置,拿麻线缝几下,最后拿一根绳子拴在她的腰间,很好啊,一件标准的麻袋装就成型了。
事实上衣服对探戈来说有些多余,外面的那些女人那个不是腰里绑一块兽皮,透皮露肉的满世界跑,云烨是为了自己,免得自己以后看到其它女人的身体,就联想到探戈恐怖的身体。
旺财闻到了米粥的清香,站在外面把头搁在门口往里面看,它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喝过米粥了,可怜的旺财以前是不喝粥的,加了银耳的粥也不喝,给云烨准备的银耳莲子粥它尝过,不好喝,最喜欢醪糟,可惜这里没有,连喝口粥都成了奢侈的理想。
滚热的米粥在锅里冒着泡,探戈的鼻子不停的噏张,旺财伸出舌头舔着竹子,嘴角都有白涎流下来。
探戈对云烨把一锅粥的一半给了旺财很不满,而且云烨只给了她一碗,那一碗粥对她来说塞牙缝都不够,倒是那匹马喝粥喝得吧唧吧唧的。
云烨把自己碗里的粥倒给了探戈,这一举动,让心怀不满的探戈多少感到了一丝暖意。喝完粥,探戈就盖着一床毯子沉沉的睡去了,在梦里她仿佛见到了自己的母亲,那个同样健壮如山的女人……云烨穿着里衣,在青石板上使劲的揉搓自己的衣服,在水里淘一下拽上来再闻闻,发现那股子猪骚味似乎永远也请洗不掉,烦躁的把衣服丢在石板上,准备再洗一遍。
“哎呀呀,云侯居然会洗衣?这太出乎小弟的预料了,原先以为云兄的洁癖是装出来的,原来是真的,你的衣服已经洗了八遍,再搓下去就烂了,莫非云兄也要效仿这些野人穿兽皮不成?”
“窦燕山,少说风凉话,有皂角就给我,要不然我就只能穿着内衣到处跑。”
一大包皂角扔在云烨面前,窦燕山就蹲在边上看云烨洗衣服,嘴都要咧到后脑勺上去了,只要云烨在艰苦中挣扎,他就喜欢,然后自己再装出一副神的模样来搭救一下,窦家上上下下的仆役都很吃他这一套。
衣服到底洗干净了,云烨又把全身洗了一遍,皂角刮的皮肤生疼,这东西滑溜溜的,不好抓不说,还全是细细的木刺,所以这一个澡洗得很不舒服。
窦燕山站在河边的一颗榕树下看,云烨本来要把这家伙赶走,可是看到榕树垂下来的根须上爬满了水蛭,闻到了他的气味个个把身子探的老长,就放弃了赶走他的打算,都是男人,看一眼又不会少一块肉,倒是窦燕山说不定会损失几两血。
搭在石头上的衣衫被太阳晒得热哄哄的,穿上去很舒服,窦燕山耳朵后面带着几条子水蛭就打算上来和云烨说话,每一条水蛭都把血吸的满满的,就好像窦燕山猛然间长出来几根肉柱。
水蛭是出了名的吸血鬼,只要叮上不吸个够是绝对不会罢嘴的,这东西一边吸血会一边吐口水,这种口水会麻痹神经,并且会阻止血液凝固,被叮咬的人毫无知觉,比如现在的窦燕山。
“窦兄,你耳后何时长出来了几条子肉柱,这样一来,我兄的确威武了许多。”
窦燕山很奇怪云烨会这么说,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耳后,摸到一只水蛭用力的撕下来,满手都是鲜血,水蛭只揪下来半截,还有半截依旧牢牢地盯在他的后脖颈子上。
窦燕山狂叫一声,撒腿就跑,速度很快,一转眼就消失在他自己的竹楼里。
带着旺财来到窦燕山刚才站立的地方,指着那些如同蛆虫一样扭动的水蛭给旺财看看,动物天生的本能让旺财不停的后退,一直退到榕树树干笼罩的范围外面,才停下脚步。
很好,旺财现在知道怎么辨别水蛭了,不需要为它操心,人如果能回去,是不是给孙思邈带些水蛭回去,老道士已经为血液凝固的问题伤透了脑筋,说不定他能从水蛭的身上悟到些什么。
回到了自己的竹楼,云烨在竹楼门口铺上了一块竹排,好让旺财进到竹楼里,这里的夜晚太危险,后世很少的吸血蝙蝠之类的东西,现在一定很多,就算没有那东西,光是蚊虫就会让旺财吃尽苦头,单鹰给的小荷包还在,里面的药草还是在发挥作用,只要带着它,屋子里一般就不会有蚊子。
南诏的气候古怪,远比千年以后暖和,这才三月天河谷里就已经很热了,可是远处的山顶,却似乎还有白雪存在。越是往上走,就越是寒冷。
把丝线绷在门口,牢牢地拴在柱子上,这间屋子里,云烨,旺财睡觉的时候才不会乱动,至于探戈女王会不会动就不去管她了。
想到白天那根勒在脖子上的铁链,云烨又在自己的床边拉上几道。
第六节世上就没傻子
云烨以为自己已经熟悉了丛林的日子,哪里知道会一夜三惊,从火塘顶端跑烟的窗户里向外望,只能看见不停闪烁的星星,这在丛林里是极难得的景致,地无三尺平,天无三日晴,这是后世对这片土地的评价。
不敢想家里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奶奶,辛月,那日暮,哦,还有自己小小的孩儿,不知道辛月把给孩子喂奶时拍他后背的毛病改掉了没有,总是弄得孩子吐奶,还敢说孩子吃饱了,奶奶今天的佛经念完了吧,不知道没有自己陪着说话,会不会赶到寂寞?那日暮应该不会再从辛月的首饰盒子里捡首饰了吧,上回被辛月狠狠地揍了一顿,也不知长没长记性。
润娘,现在哥哥不在,你就不要再去爬墙头会见自己的情郎了,秦老二已经为这事,挨了好几顿家法了,大丫,千万不要和单鹰眉来眼去的,那个混蛋是个穷鬼,还欠着咱家一屁股烂账。
再想到几个小的,还有莳莳和小武,云烨就感觉胸口像是压了一块巨石,憋闷的喘不上起来。
但愿他们能看懂自己留下的标记,如果李二能看到的话,一定能够发现秘密,他就是一个专门为了发现别人的秘密而存在的人,字面上的浓厚感情,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笑话。
外面没有风,一丝动静都没有,偶尔从远处传来的猿啼,让这个黑夜更加的沉寂,鸟鸣山更幽,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索性披衣而起,把身体埋在干草堆里的旺财警觉的抬起头,看见是云烨,又把头埋进草里,闭上眼睛继续睡。
“我很饿,如果你还有米,现在可以再给我一点。”
探戈清脆的声音从对面传来过来,如果只听声音,在黑暗里会带给人无限的遐思,可惜云烨知道对面床上睡着一位大女人,很大只的女人。
用竹管吹着了火塘里面的木炭,很快,就有橘红色的火苗钻了出来,探戈有了些力气,挣扎着爬起来,想要到火塘边上来。
“小心,我在屋子里栓了几条丝线,慢一些,不要伤着你。”
“我看见你栓丝线了,细细的绳子能伤着谁?你就靠它给你保护么?”她刚走了两步,就被丝线勒住,借着火光,云烨看见有血流了出来。
探戈止住步子稍稍后退,看看自己胳膊上的伤口说:“你的绳子很结实。”
云烨不置可否,拿着一截干了的山药,放在火上烤,外面的山药皮很快就焙烤成了黑色,手一挫,皮就掉了,指头粗的干山药散发出一股近似烤馒头的焦香。
递给爬过来的探戈半截,再把剩下的半截往身后一送,立刻就有嘎巴嘎巴的声音传过来,只要是吃的,旺财从不错过。
食物很少,聊胜于无,三两根山药干无论如何也填不满两个人,一匹马的肚子,怪不得窦燕山说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饥饿如何可怕,当你的胃抽在一起的时候,除了食物,你的脑子里不会有其他的东西。
窦燕山很刻薄,他只提供了云烨一个人的口粮,如果煮粥,勉强够两个人吃的,但是加上一匹马,就远远不够了。
这是他防止云烨逃跑的新办法,没有食物,走不出丛林,这是孩子都明白的道理,世界上最简单的办法,往往也是最有效的办法,不要说一个人凭借自己的丛林知识就能穿越洪荒,那只是一个传说,为什么一个探险小队,最少也需要三个人,这是有道理的。只有三个人才能勉强做到互为支援,两个人都不行。
丛林里的确有很多的食物,但是大部分是为野兽准备的,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胃,消化不了那些原始的食物。
“你为什么要给你的马喂粮食,哪怕自己挨饿,也要让它吃饱,马不是就该吃草么?“探戈没见过谁会对自己的马会这么好。
“我只解释一遍,你听好了,对我而言,旺财是我兄弟,他不是一匹马,是我的伙伴,我生命里最重要的几个生命里,旺财就是其中的一个。”
不想给她讲旺财的事情,这些事给辛月都没有说过,有些秘密或许藏在心里比较好,旺财是最贴近自己秘密的生物,云烨对旺财甚至有一种亲人的感觉。
在云家谁都知道,伺候侯爷的时候不小心怠慢了,没关系,侯爷会一笑了之,可是慢待了旺财,侯爷就会大怒,处罚起人来毫不留情。
小丫是云烨最疼爱的妹子,闯了什么祸都不会受到责罚,唯独在用蜡烛烧了旺财尾巴的时候,云烨的脸黑了三天,从那以后,小丫再也不敢捉弄旺财了。
“你是谁,看得出来你不是一个普通人,我的客人很骄傲,但是他对你似乎充满了友善,你说你们是敌人,这可能么?”
“窦燕山以前是一位贵公子,现在跑到南诏来就是因为他的家被人给毁了,爷爷被吓死,父亲自杀,他的家人流落四方,有的为奴为婢,知不知道,我就是害得他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之一,所以我们之间没有可能和解,只会生死相搏。相信你也不会和他共处在一片蓝天之下,所以,我们是天然的盟友。”
探戈到底是做了好多年的女王,事情考虑的很周全,想了一会儿,才艰难的问:“你想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我们太穷了,祖先的祭器我不会给你,我们的粮食不够吃,也不能给你,我听说大唐的女子很美,所以你也看不上部落里的女人,我们只有这些,你到底想要些什么,阿妈说过,想要得到帮助,就要付得起粮食,我害怕付不起你要的粮食。”
“你阿妈是个谨慎的人,我要得报酬就是你得把我送出丛林,我是繁华世界的人,在你们这里一天都呆不下去,我对你们没有任何企图,我只想回家。”
“我不相信唐人,南诏的头人都不会相信唐人,你们占据了最富庶的土地,最平缓的河流,你们的粮食多的吃不完,听说你们的衣服也很多,每个人都有两件吧?为什么你们还要抢走我们最后的一片可以活下去的土地?阿妈说过,你们对土地有着没有尽头的**,总想霸占所有的土地,你们就算每个人都有雪山那么大的一片土地,你们也种不过来啊。
如果你真的是他的敌人的话,那就不要帮助他,让我杀死他,为我的六个男人报仇。“探戈有着其他土人所没有的远见卓识,不管云烨说什么,她都不在相信,就算云烨现在说天黑了,她也会反射性的摇头,窦燕山给了她刻骨铭心的教育,比如说她六个男人的死。
联盟没有结成,就算是最愚蠢的土人,在吃了一次大亏之后,也会选择自己姓动,宁愿战死,也不肯相信一个不靠谱的朋友。更何况这个朋友看起来比上一个更加的危险。
事情谈不妥,也就死心了,云烨躺在自己的床上顷刻间就睡了过去,现在愁肠百结没有半点作用,不如养好精神应付明日的考验。
天亮了,却没有太阳,天上飘满了云彩,空气里都仿佛湿漉漉的,吸一口沁人心脾,这是森林氧吧的作用,伸个懒腰,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先把那些细绳收起来,这是自己最后的防线。
带着旺财出了门,窦家的老管家神色郁闷,见到云烨躬身问好,他是一个很有素质的人,明明知道云烨是自己家的生死大敌,他依然牢牢的记着自己的身份。
“云侯昨夜睡得可还安逸?小处简陋,委屈侯爷了,如果在长安,我家的小楼铺陈奢华一定会让侯爷满意,可是那座美丽的小楼,老奴眼睁睁的看着他化为飞灰,不知云侯可还记得那座小楼?“云烨仿佛没有听见老管家话语里的讽刺之意,大刺刺的说:“昨日见窦兄忽然多出来几根肉柱,看上去威武不凡,不知那些肉柱有没有长得更加大一些,不如我前去探望窦兄一番,好尽尽客人的本份。“老管家即使有再好的脾气,一想到少爷的头肿的和猪头没有区别,指着云烨大声说:“云侯,你莫要欺人太甚,昨日你明明看见榕树上有蚂蟥,偏偏不说,害得我家少爷生生的被十几只吗蝗叮咬,你好毒的心。“想到昨日窦燕山后脖颈子全是吸饱了血的红色的水蛭,奔跑起来水蛭乱抖,就像是脖颈子上长了许多红色的毛发,让云烨既是欣喜,又是心惊,丛林里的东西没一样是简单的。
“老窦,你在窦家执意最少有五十年了吧,怎么就越活越回去了,把人做成蜡烛这种事情你也干的出来?你就没有女儿,孙女,要是你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被人家做成蜡烛给点了,你会是什么心情,所以老子做的事情堂堂正正,窦家这种吃人不吐骨头的人家要是还好好的没报应,老天还有眼吗?“老管家想要分辨,被云烨止住了,他说:“你家公子不就是想要点金子吗?你家仆役里有没有会一点木匠活的,我需要他的帮助,做好几个物件,好去淘金子,免得你们一个个的被饿死在丛林里。“
第七节杀心渐起
不窦燕山伤得很厉害,蚂蟥咬破的伤口想要把血止住很不容易,一般需要整整一天,十几个伤口在一天时间内,会让他失去大量的血液。
高烧不退,估计被脏东西侵入了,在云烨去看他的时候,他的神志还算清醒,肿的猪头一样还能挤出一副难看的笑脸,就是云烨也不得不说一句“好汉子!”
给窦燕山清洗了伤口,让老管家用仅有的一点烈酒给他擦拭腋窝,耳后,熬了柳条水,清洗他的伤口,但愿这东西有用。
长期出野外的人都知道一点常识,那就是被吗蝗叮咬了,立刻需要用野牡丹的叶子捣成糊糊,贴在伤口上,这样很快就会止住流血。
云烨很饿,旺财背上的伤口还没有长好,虽然窦燕山楼下就有好大的一丛野牡丹,云烨也假装看不见,忙忙碌碌的帮助窦燕山用酒降温。
“云侯为何对我这个敌人如此上心?”
他到这个时候还是不放弃和云烨做朋友,看到云烨四处忙碌,心有所感,特意问一句。
“我其实很希望你死掉,可是想想你的为人,就不敢让你死了,因为在你死之前,你一定会拖我陪葬,这样你黄泉路上就不会感到寂寞了。”
窦燕山想笑,可是皮肤绷得太紧,在那里艰难的拍着手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云侯也,我若是好好的活着,你就不会死,如果我的雄心壮志都化为飞灰,云侯,你就是不想陪我走一遭地狱,也不成。”
“那你就好好活着吧,加把劲,把烧先退下去,如果在长安我有无数的办法把你的体温降下来,可是在这个鬼地方,就看你自己的意志是不是够强,这时候你需要静养,顺便说一句,你也需要大量的金子来安抚你惴惴不安的属下,我就不陪你了,去弄金子,不是为了你,是为你家里那些受到无辜牵累的妇孺。”
“我窦燕山一生中最讨厌肮脏,下来就是蠢人,肮脏的蠢人我只要见到,就有一股想要掐死的冲动,云侯,知不知道,和你谈话很舒坦,和你一起喝酒很舒坦,你告诉我一句实话,假如窦家没有人烛这件事,你还会参与李二的计划吗?““不会,根本不会,你家坐大关我屁事,那是皇帝的事情,收留裴英是皇帝硬砸过来的,你在书院大门里进出的时候,老太监无舌,就在书院,你不会不知道无舌是谁吧?““原来如此,又无舌那条毒蛇在你哪,你想要放水都没机会。“窦燕山无力的躺在床上,老管家托着他的头,脖子上缠着的干净麻布,好像又湿透了,殷红一片。
采金子最好是自己人,窦燕山不允许土人把这一门手艺学会,特意安排了窦家最忠心的七八个仆役供云烨使唤,只要他不逃跑,这些人都需要听他的。
采金子很简单,只需要一个溜槽,一个溜扳,再加上已和采金盘就齐活了,丛林里最多的就是木头,溜槽上布满了一个个的小阶梯,只要铺上麻布,两边用镶条压紧,这样做的好处是比重比石头泥土大了好多的金矿就会留在一个个的小阶梯上,大的鹅卵石会从上面被耙子刮下去,一遍遍的用水流冲刷过后,收起麻布,把上面的金矿收起来,倒进采金盘里,最后拿着采金盘,贴着水面不停的摇,用离心力把轻的废物淘出去,最后从很少的精矿里把小小的金粒收起来就好,很可惜,水银这东西在大唐太昂贵,都被一些爱好长生的人士高价买走,炼成丹药吃下去了,所以窦燕山这个穷鬼没有,要不然云烨连最后的一点金子都不会浪费。
部落的金子来自于河流,一条蜿蜒的小河从一个洞窟里流了出来,两岸甚至还有发过洪水的痕迹,看着洞窟,云烨就知道,这座山里有一个储量丰富的金矿,要不然,河沙里不会有这么些金子,土人采金子很有耐心,抓着一把沙子放手上挑,老天爷,怪得他们铸造一套金器,最少需要一代人的积累。
山洞里一定会有更多的金子,但是云烨不打算告诉窦燕山,古人对洞窟有着天然的畏惧之心,尤其是这种产金子的洞窟,认为金子是上天的赐予,有多大能力就采多少金子,如果一昧的追根溯源,会招来老天震怒,降下奇祸。
云烨爱死古人的这种习俗了,李二都捧着一个破碗吃饭,就是嫌自己的碗太完美,特意把碗敲一个小缺口,意思是只有献给上天的礼器可以十全十美,自己不敢和上天比肩,用一个破碗就好。
云家以后不做生意了,现在已经招摇的让人恨了,以后没事干就找一两座金矿,淘点金子也好,自己出现在大唐的地方后世称之为白银市,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到处金子和银子的地方,虽然最多的是铜,可是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金铜不分家,有铜的地方,一定会有金子,如果闲来无事,就去那里找金子去。
支好了溜槽,窦家的仆役就开始往溜槽上堆沙石,那头有人一桶一桶的往下浇水,虽然只需要起一个小坝把水位抬高到溜槽的位置,就可以让水自己冲刷溜槽,云烨决定不这么做,窦家的人当牲口使,没什么错,更何况,负责倒水的家伙刚才居然想让旺财替他背那些沉重的工具,混蛋,你就一辈子倒水吧,回头需要特意在窦燕山面前夸奖一下这个家伙,说这家伙倒水倒的最好,其他人都不成。
没想到啊,这里的金矿品位居然如此之高,只冲刷了四遍,溜槽的小平台就被金矿填平了,止住了仆役们的动作,吩咐两个仆役把麻布上的金矿倒进采金盘,光是肉眼看,云烨就发现了好些金砂。
亲自脱鞋下水,站在水里摇晃采金盘,不到半个时辰,采金盘底子上就基本剩下金砂了,把水倒出去,用猪鬃做的小刷子小心的把金子倒在一个木桩子上,等水分蒸发干,收拢起来,颠一颠,足有一两,云烨惊讶得合不拢嘴,而那些仆役眼珠子都红了,不用催促,自己就开始疯狂的劳作起来,那一小包金子,给了他们无穷的力量。
旺财离大树远远的四处找好吃的嫩草,云烨自己躺在新做的躺椅上,晒着这个地方难得出现的太阳。
有一种青草很好吃,就是不多,需要往草丛里多走一点,刚走了两步,一条胳膊粗的蛇就缠在了旺财的前腿上,蠕动着身体往紧里缩,旺财大惊,抬着一只前腿,就往云烨身边跑。
听到旺财的嘶鸣声云烨一下子就蹿了起来,大声的喊着窦家的仆役上前帮忙,以为出现了猛兽。
到了跟前一看,旺财的前腿上居然缠绕着一直蛇,吐着开叉的舌头就要往旺财的脖子上缠,云烨从地上捡起一把锄头,抡圆了就砸在蟒蛇的头上,蟒蛇的头耷拉了下来,身子却依然不动,还是牢牢地缠在旺财的前腿上,疼得旺财直叫唤。
那些窦家的仆役一个个裂开了大嘴笑嘻嘻的看热闹,没有一个上来帮忙的,云烨强自冷静下来,掏出自己的小刀,抓着蛇头狠狠地刺了几下,然后再沿着刺破的口子,把蛇头割了下来,割断蛇头,云烨清楚的看到,蟒蛇晶莹的白色肌肉,迅速的膨大起来,细细的身子也一瞬间就变粗了,缓缓地从旺财的腿上滑落下来,尾巴犹自不停的抖动。
把蟒蛇踢到一边,仔细的给藏在自己身后的旺财检查一下,除了腿上出现了几圈血痕之外,没有其他的伤痕,幸好是一条蟒蛇,不是毒蛇,要不然云烨现在哭都没眼泪。
厌恶的看了一眼那些幸灾乐祸的混蛋,云烨这一刻很想杀人,侯爷做得久了,也就有了一些威严,那些仆役们纷纷低下头,继续干活,仿佛刚才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掏出一块糕点,这是看望窦燕山的时候从他那里拿的,虽然很粗糙,好歹也是糕点,塞进旺财的嘴里为他压惊,到现在,它还在浑身发抖。
丛林里只要有补充热量的机会就绝对不能错过,把蟒蛇的尸体用木楔子钉在一颗没有蚂蟥的树干上,小刀从砍掉头的位置上开始剥皮。
皮剥得很顺利,近两米长的蛇,足有十几斤,野外蛇其实很脏,蛇皮下面有好多的的寄生虫,这就是云烨一直不喜欢吃野味的缘由,野生的东西一般都有寄生虫,后世场夺走许多人生命的大瘟疫,就是因为没有管好嘴吃出来的毛病。
他不打算放过这条蛇,窦燕山身体虚弱,需要一些高热量的东西来将养一下,用这条蛇,给他补充一点营养也算是尽到了朋友的责任。
老窦喜欢吃脍,对生的东西情有独钟,说不定会喜欢吃蛇脍,听说三国著名的谋士陈登就是因为喜欢吃脍,结果吃的满肚子的寄生虫,到了末期腹大如鼓,身体消瘦,满满一肚子都是虫子,云烨看着蛇肉上不停蠕动的寄生虫在太阳的暴晒下慢慢钻进了蛇肉里,满意的点点头,这的确是一个大补的好东西。
第八节天若令其亡,必先令其狂
从看到采金盘里看到第一粒金子的时候,云烨就知道窦燕山死定了,探戈女王或许不会相信云烨,可是人类在金子面前还有多少理智,云烨很清楚。
南诏可不是只有探戈这么一个部落,他是成百上千个部落的总称,云贵高原本来就是他们的家,如果让他们知道有一个部落已经沦落在唐人手中,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如果说在驱除敌人的时候他们还会考虑一下自己的承受能力,但是在金子面前,那些已经知道金子宝贵的部落头人一定会以死相搏的。
“探戈部落发现了黄金海。”云烨轻描淡写的把这句话告诉了探戈女王,今天一天的产量,五两金子被装在小布袋里,被轻易地扔在地板上。
探戈半信半疑的打开布袋,把金子倒在了饭碗里,黄色的金沙刚刚没过了碗底,她看得很仔细,良久之后抬头对云烨说:“没错,都是金子,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你的客人有一种工具,使用了这种工具,两个人,每天都会采这么些金子,我昨天就告诉你了,你不相信,我把金子拿过来给你看一下,还要给你的客人看看,这几天他一定会多制造一些工具,你们南诏的金子很快就会被他采完。”
云烨说完,就拎着蛇肉,端着金子去找窦燕山,身后的竹楼里传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小楼也颤抖了一下,他的嘴角浮起了一丝笑意。
窦燕山的血到底止住了,睡了一整天有了一些精神,斜倚在床上听自家的仆役汇报今日的成果,当他听到一天之间就采来五两金子,立刻就坐了起来,想要大笑,又担心伤了身体,精神很是健旺,正要夸奖仆人两句,就停竹楼外传来云烨和老管家的声音,他又躺了下去,装作身体虚弱的样子。
云烨把装金子的碗随便搁在窗前的桌子上,君子耻于谈钱,拎着那条剥了皮的蛇,来到窦燕山床前,把蛇在他的眼前晃晃,放在他的床上看书的矮几上,伸出手,探探他的额头,让窦燕山伸出舌头看了舌苔,这才坐下来对窦燕山说:“金子的事不出我们所料,采来五两,不说这些阿堵物,让管家去处理吧,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烧退了,性命无碍,今日我无意中抓到了一条蟒蛇,告诉你,这可是益气补血的好东西,自己没舍得吃,给你拎来了,你需要这东西,赶快把身子养好,我准备看看你到底如何扬威于异域。“窦燕山果有君子风范,对金子看都不看,拿手碰碰矮几上的蛇肉,只觉得晶莹剔透,很是美味的样子,想到多日没有吃过鲜美的脍,不由的口中生津。
“云侯美意,窦燕山愧受,不如就让厨下将此美食飞刀斩成脍,小弟这里还有上好的黄芥,不如我们共谋一醉可好?““你吃蛇肉没问题,酒还是不要喝了,你的脑袋肿的如此大,你不觉得碍眼,我还觉得难受呢,酒是发物,你还是不要喝为好,你多给我点粮食,我家旺财总是吃不饱,小气的,在长安,旺财一般都是自己去街市上买吃的。”
窦燕山笑呵呵的答应,旺财在云家的宝贝地位没人不知道,现在过得的却惨了点,遂吩咐老管家给云烨一斗米,顺便把腊肉也割了一条子,让云烨下饭。
眼看着云烨出了门,窦燕山起身一个健步就来到窗前,端起黑陶碗里的黄金仔细看,在落日的余辉中,金子闪闪发光。
“公子,这云烨真的一天就弄来这么些金子,老奴小看这个纨绔了。”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云烨聪明绝顶,有这样的奇迹发生不算离谱,可惜这样的人最后无论如何也是必须要杀掉的,太可惜了。”
“公子您前些时日不是还想尽力招揽他么?为何今日起了杀心,要杀他为何不在长安下手,带着他的首级,我们还方便些。“窦燕山指着自己脸说:“这种人会看透别人的心思,我站在那棵大树下想看看他到底会不会在我面前设防,结果,他若无其事的在洗澡,对我的羞辱不加理会,他之所以忍耐这种羞辱,就是想看着我被水蛭吸血,若不是他预料到我死之日就是他自己的末日,绝对不会提醒我身上有水蛭,现在想想,我都遍体冷汗,我先前幻想让他为我所用,真是可笑,我不过稍一疏忽,就差点被他刑杀于无形,他还有一种本事,就是让人不自觉的对他心生好感,他害死我全家,我面对着他,居然生不出一点恨意,除了遗憾,什么都没有,可以预见,在我杀了他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会开心。““此人心地恶毒,公子,我们还是尽快下手为好,莫要再被他所欺,这条蛇一定有毒,老奴这就把它扔掉。““不会的,云烨现在绝对不想我死,我问过其他人了,这条蛇的出现绝对是意外,所以蛇没有问题,你去吩咐厨下把它做成脍,我很想吃。’
“公子,不可贪图一时的口腹之欲,说不定会有无穷的后患。““山叔,我不是一个蠢货,这是对我的心境的一种考验罢了,云烨出了题,我就必须接着,三国时期,魏国大将羊牯敢吃吴国大将陆抗送来的药,我为何不能吃云烨送来的蛇?欲做大事,胆大心细必不可少,不会有事的,你放心的去做吧。“老管家山叔无奈的拱手告辞,拿着蛇去厨房让厨子做准备,再三叮咛让厨子做好以后,先找个土人的小孩子试试,到底有么有毒。如果蛇肉有毒,他决定先杀了云烨,再去跟公子请罪。
云烨不敢轻易的走进丛林,黑越越的林子里不知道隐藏着多少危机,站在竹楼里,隔着门看远处最高的那棵树。
一棵伟岸的大树,长在丛林中。它的顶端极力向上,以寻求最多的阳光雨露;它粗大的的枝干尽可能地占领着空间,以呼吸最新鲜的空气;它的根系极尽繁茂,以汲取大地最多的精华。然而,不用看就知道,在大树旁边,几棵瘦弱的小树却在生存的边缘挣扎,它们枝干细脆,叶片已接近枯黄,大树的霸道的生存方式,几乎让他们无路可走。
后世把这种法则叫做丛林法则,强者占有所有的资源,弱者一无所有。
丛林法则是一个社会学政治学概念,指的是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生活,人际关系个人和组织关系都遵循弱肉强食的规则,武力成为决定命运、决定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力量。
上学的时候死记硬背下来的东西,现在居然有了重新的理解,云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笑还是该哭,只是身在彀中,想要逃脱,却如黏在蜘蛛网上的飞虫,束手束脚,只能垂死挣扎。
自己到底在追求什么?如果自觉自愿的接受李二,长孙,李靖他们的改造,想必自己的生活一定会过的舒坦无比,公侯万代谈不到,三五代,云烨还是可以保证的。
回想起来,自己所有的苦头都是自找的,所有的麻烦也是自己找的,一个后世的人来到大唐,难道说要重新接受一次封建主义教育才能在这里立足么?
探戈一直在殴打那些男人,可是没有效果,东边赶起来,西边的又会躺下,在猪圈里都没有损坏的嗓音,这时候已经有些沙哑了,无论她说什么,那些人都只是耷拉着脑袋。
窦燕山脸上的浮肿已经消散,又恢复了他翩翩佳公子的模样,趴在栏杆上看探戈忙碌,老管家递上来一颗药丸,窦燕山随手抛了下去。
底下那群被探戈刚刚鼓起来一点勇气的土人,立刻大乱,小小的药丸不停的在那些肮脏的手里传递,不知是谁先给别人来了一拳,这些人这时候好像才想起来自己有手脚,会打人,刚刚衰弱的连站立都成问题的人,这时候变成了一匹匹的恶狼,红着眼珠子,用手用脚,用牙齿相互厮打,争夺。
探戈女王疯狂的扑进人群里,把那些瘦弱的男人一个个的抛出来,自己抢到了那颗药丸子,在那些人狼一般的眼神中,把那颗药丸子,远远的扔进了小河里。
捶着自己的胸膛冲着白衣飘飘的窦燕山大声的嘶吼:“魔鬼,魔鬼!“窦燕山和煦的笑了,甚至有那么一丝羞涩,从管家手里又拿过两颗药丸子,朝着人最多的地方扔了下去,明亮的眼睛里还带着一点好奇。
探戈女王还想把药丸子抢过来,却被那些野兽一样的人群淹没,两个最强壮的人得到了药丸,现在早就看不出药丸的颜色,更像两个泥球,一到手,就立刻把药丸子吞了下去。
很快他们就在那些人羡慕的眼光中倒在地上,剧烈的抽搐,折腾了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就教无声息的躺在那里不动了……窦燕山在看,云烨在看,躺在泥沼里的探戈女王在看,窦燕山捂着鼻子后退了一步,那两个男人失禁的气味伤害到了他。
云烨却在衡量在这样的严重的刺激下,探戈女王会不会发疯,至于死去的那两个鸦片鬼,他实在是生不出同情之意,不管是被动吸毒,还是主动吸毒,都不会有太好的下场,在后世见得多了,现在,或许到了自己该走的时候了,探戈答应给自己造的竹筏,到了派上用场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