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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雨朦胧     凡尘判官txt下载     凡尘判官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百四十三章 巧兰的故事

    凡事反常即为妖,更何况现在的事情如此反常。太阳什么时候升起,什么时候落下,那可是根本不受人为控制的事情。现在既然一直处于黑暗之中,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此时此地已经不是正常的凡尘了。

    当然这里肯定还是人间,只不过是被人为地布置了一个法阵。只是这个法阵布置的实在是太巧妙了,让张芸生都不看出任何端倪。不过再好的狐狸,也不可能逃过猎手的眼睛。张芸生知道这里一定有破绽,只是他不知道破绽藏在何处而已。

    在场的人,还在继续吃吃喝喝,就像完全没有发现任何怪事一样。张芸生知道就算别人看不出来,于倩丽怎么会看不出来呢?她是一只女鬼,天生就对阴阳之气有着特别的感悟。她肯定不会看不出任何端倪,恐怕只是故作不知罢了。

    “哎呀,今天怎么天亮的这么晚啊?”

    出乎张芸生的意料,没等他出声提示,驴友队伍里面的小敏竟然首先提出了这个问题。听完她的话以后,队伍里其他人也纷纷议论起来。不过这些人似乎是见惯了怪事,因此并没有将这会的异象当成一件重要的事情。

    “大惊小怪,说不定是今天阴天呢。敏姐,你手艺好,要不然给大伙再煮壶咖啡吧。”梅子晃了晃小敏的肩膀央求道,“上次喝了你煮的一壶咖啡,我觉着自己就像年轻了好几岁一样。敏姐,你就再给我们煮一壶嘛。我求你了。”

    梅子虽然看起来已经不是小萝莉的年纪了,可是一口娃娃音仍然腻的要死。她这一开口,小敏好像完全就承受不了一样,立刻举手投降:“好啦,好啦,我去煮还不行嘛。反正今天天亮的比平常晚,大不了咱们就晚出发一会好了。”

    听到小敏同意了梅子的提议,其余的人全都额手相庆。张芸生不知道内情,也就跟着起哄一般鼓了鼓掌。就在此时,他通过眼角的余光发现于倩丽脸上的笑容实在是太灿烂了,貌似比其余的驴友还要高兴。

    在小敏去准备咖啡的时候,大成提议道:“敏姐的咖啡好喝,可是煮起来也挺费工夫的。我看咱们这么些人聚在这里,也不能把时间都白白浪费了啊。我有个提议,要不然咱们每个人讲一个故事好不好?”

    “你就得了吧。咱们都多大的人了,又不是三两岁的毛孩子,有什么好讲的。”

    阿健似乎跟张芸生一样,对大成有些不太感冒。他一上来就否决了大成的提议,这下子可就把大成的女朋友给惹恼了:“咱们闲着也是闲着啊。我看讲故事可以,最好故事还得是劲爆一点的。我看要不然阿健你就给我们讲讲你是怎么追到敏姐的吧,也让我们这些人学学经验。”

    “你跟大成都好事将近了,还有什么经验可学。那边的小两口一看就是恩爱非常,也没有必要去学什么经验。在巧兰这种单身美女面前讨论这些事情,那不是虐狗嘛。”

    阿健的话,让巧兰有些对面子。她偏过头不搭理阿健,然后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反正都是讲故事,那还讲那些乏味的段子干啥。我看咱们要不然还是讲鬼故事好了,然后看看谁讲的恐怖。如果大家一致认为这个人讲的恐怖,他就可以指定大家指定讲得最不恐怖的那个人,去做一件事情。而且这件事必须要去做,可不能推辞哦。”

    巧兰的提议,张芸生觉得很不靠谱。毕竟这里是荒郊野岭,讲鬼故事难道不怕把真的鬼招来吗?而且刚才巧兰不是还在衣服里留下字条求救嘛,怎么这会却又主动要讲鬼故事。她前后表现的也太不一致了,让张芸生的心里忍不住感到有些奇怪。

    “好啊,好啊,我最爱听鬼故事了。”于倩丽兴奋地拍了拍手,“不过我很怕鬼哦,待会能不能最后一个讲啊。”

    “小妹妹,不要怕,有姐姐在这保护你。”梅子用手懒着于倩丽的肩膀,“虽然这会天很黑,可是用不了多久,总会天亮的啊。等太阳出来,管他什么鬼啊妖啊,都会统统消失的。”

    梅子的娃娃音,这会听起来竟然让人觉得有些惊悚。因为她的语调不再那么绵软,听起来反而觉着有些尖锐。张芸生刚想过去跟于倩丽靠得更近一些,却听到于倩丽自己说道:“梅姐姐真好,咱们就坐在一起,手牵着手好了。待会要是真有鬼出来,你可要保护人家啊。”

    于倩丽竟然在撒娇,张芸生觉得自己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过在旁边的人看来,于倩丽是在座的人里面年纪最小的一味。有的时候,年轻就是好,能够受到各种各样的优待。她的撒娇,在众人眼里看来都是可爱,张芸生自然不会去主动戳穿她的伪装,他只是安安静静的坐在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看着众人表演罢了。

    “既然大家都同意,那么就从巧兰开始好了。”阿健笑道,“你提了这个建议,可得开好这个头啊。咱们也不要求你能说出个多么恐怖故事,不过可别到最后才讲到这个故事其实是讲精神病人就行啊。”

    “还有不能是做梦。”

    “还有不能是幻觉。”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着自己的建议,倒是让本该开口的巧兰坐在那里闲了半天。看到大家提出的条条框框越来越多,巧兰终于忍住了:“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精神病,不要幻觉,不要做梦,可是你们真的能分清梦跟现实的区分吗?你们真能够知道自己看到的是真相,还是自己头脑之中出现的幻觉?你们真能确定自己是一个正常人,而不是一个整日里发疯的精神病患者吗?”

    巧兰的这番话,一下子让乱哄哄的人群安静了下来。她环顾了一下四周,似乎对大家的表现还算满意:“嗯,这才对嘛。现在咱们有点围炉夜话的氛围了,我可就正式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了。”

    人有的时候,总会碰上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当然这些事情未必是自己的经历,也许只是道听途说。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虽然是用我这个第一人称,可是未必就一定是我的故事。既然说是故事,就未必能够确认真假。我只是负责讲述故事,至于真与假,可就是你们该考虑的问题了。

    我是魏巧兰,一个喜欢雨的女孩子。我喜欢在雨中漫步,哪怕是暴雨倾盆,我也喜欢打着自己喜欢的小花伞徜徉在羊肠小道之上。

    不过现在住在城里,哪还有能够让人静静地赏雨的小路。走在大街上,哪怕是小雨,也会让过往的车辆溅到你身上一身泥水。可是我就是喜欢雨,就是喜欢雨中漫步的感觉。

    城里车水马龙,实在是太繁华了。可是再大的城市,总会有喧嚣落幕的时候。白天街上人多,夜里总会少一些。如果是雨天,我会选择在夜晚撑着自己的小花伞出来在雨中漫步。一个人,静静地走在街上。任由雨水打在自己的小腿上,赤脚穿着的凉鞋上。一个人,就这么慢慢的走着。

    有一天,白天雨下的很大。我一个人坐在楼上的阳台,看着下面的街上雨花不停的击打在已经略微有些积水的路面上。在这种天气下,如果能够无拘无束的徜徉在雨中,那该多好啊。

    可惜这条路上车太多,如果我冲进雨中,一定会被人当成一个疯子。我不是疯子,只不过是喜欢雨罢了。

    人活在人群之中,总会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事。同样的原因,总会不能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我回头看了一眼雨中的街道,然后倒头睡在了床上。

    当我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可是雨还在下着。我抬起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此刻已经是深夜零点了。

    零点,一个今明两天交错不分的时刻。这种时候,晚睡的人已经睡了,早起的人还未起,正好是一个人最少的时候。我白天早早地睡下,等的就是这一刻。

    从衣橱之中,找出一件红色的连衣裙,然后带上一只粉红色的发卡。之后穿上紫色的凉鞋,再拿起淡黄色的小花伞。

    我推开了房门,下了楼梯,走进了寂静的小路。

    雨,还在头顶慢慢的飘落。此时雨已经没有白天那么大了,地上的积水也已经慢慢的褪去。我走在这条寂静的小路上,时不时地看看前后。空无一人,这或许是此时这条小路最好的注解吧。

    一个人,雨夜,独行。

    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一种独自一人走在雨夜之中的小路上的感觉。我慢慢的走着,直到路上出现了另外一个身影。

    他身上穿着一件褐色的雨衣,除此之外就看不到任何装饰。因为他整个人的身体,都藏在雨衣之下,只露出来一双明亮的眼睛。

    小路的灯光实在是昏暗,可是他的眼睛竟然如此明亮。除了他的眼睛以外,我似乎已经再也看不到其余的东西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四章 永远留下

    此时天上仍然下着濛濛细雨,他却将自己头上的帽子摘了下来。我看到他菱角分明的脸上似乎带着一股倔强的永不服输的神情,可是最吸引我的,还是他的眼睛。

    我伸出了右手,将头顶的伞送了过去,挡住了那些飘落到他头顶的雨滴。他也朝我伸出了手,可是他的手上有光。这种光甚至比他的眼睛还要明亮,因为它反射了路灯昏黄的光亮。

    匕首,他手上拿着匕首。我转身就走,可是脖子却被他右手给紧紧地束缚住了。

    “别动,再动就杀了你。”

    听到这阴寒的语调,我知道自己遇到麻烦了。我不敢使劲反抗,怕激怒这个拿着刀的人。可是即使是这样,仍然感到一阵眩晕。因为他拿刀的手,此时换上了一块手帕捂到了我的嘴上。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我最喜欢的雨。或许外边此时还在下着,可是我已经看不到了,因为此时的我被绑在了一根铁链上。

    这是一件地下室,因为我环顾四周,没有看见任何窗子。虽然头顶有盏灯,可是这种老式的白炽灯泡发出的那点昏黄的光亮。并不能让人感觉到光明,相反却让人感到了更加的无助。

    在我醒来的时候,这盏吊灯还在摇晃着,似乎刚刚有人撞过一样。虽然这间地下室很矮,可是吊灯的位置却更矮。它都快要够到下面的桌子了,似乎屋子的主人并没有打算用它给全屋照亮,而是只是打算将它用作工作台上的台灯。

    这间屋子还有人,而且刚刚离开。我想到这一点,就打算尽快离开这。因为那个人既然已经离去,说不定能够离开一阵。无论他离开多久,只要离开了,我就有离开的机会。虽然他在雨夜漫步,虽然他也喜欢雨,甚至有一双那么明亮的眼睛。可是我相对于这些喜爱,我更爱的却是自己的性命。

    捆住我的是麻绳,那种草编的麻绳。这个人竟然这么复古,真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惜却是一个喜欢胡来的变态。我心里恨恨的诅咒着这个变态永远不要回来,因为他竟然给我做了一个很难解开的死结。

    我的两手都被束缚着,只能用上我的牙。可是任凭牙齿怎么用力,麻绳还是牢牢地束缚着我,只是在上面留下了无数的齿痕。在努力了两次以后,我放弃了。并不是说我此时放弃了希望,而是有人来了。

    我侧卧在地上,就像还没有苏醒一样。我听到门开的声音,然后就听见一阵压抑的呜咽之声。

    这个变态肯定又带来了新人,我没有抬头。可是凭借着耳朵,我仍然猜出了此时发生了何事。这个变态肯定是用完了迷晕我时用过的手帕,所以这个新来的人是清醒着被抓来的。

    或许是新来的人实在是太吵了,我听见噗噗两声清响,然后就有一个沉闷的声音从我耳边传来。这个新来的人被抛了下来,而且被抛在了我的身边。我虽然还是没有睁开眼睛,可是我的鼻子却清晰了闻到两个一股腥味,是血腥的味道。

    “救我,救我。”

    我还是忍不住睁开了眼睛,然后看到了一双惊恐的眼睛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双眼睛是那么白,因为她的瞳孔在收缩,似乎是发现了什么惊恐的事情。难道此时的我就这么吓人,还是说那个变态对我做了什么吓人的事情呢?

    我想错了,完全想错了。我以为那个有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的女孩,是在怕我。可是实际上在我睁开双眼之后,很快就发现一双手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不过它的目标不是我,因为我看到他抓起了女孩的长发。

    这双手是变态的手,因为我之前被抓的时候,注意过这双闪闪发亮的手。之前在雨中发亮是因为他手上的匕首,反射了路灯的光芒。此时他的手仍然发亮,不过这一回他的手里没有拿刀。

    他的手还是那么亮,因为他的手上全都是鲜红的血液。这些血液反射了那盏很低的白炽灯,让他的手产生了一种妖冶的光芒。

    这双手是那么的亮,以至于我全然没注意到女孩的长发已经被他完全抓了起来。这个变态将女孩的长发抓了起来,然后从自己的后腰上拿出一把细长的刀锯。

    “不要,不要。”女孩晃了晃头,可是她身上那两个血洞还在呼呼地冒着鲜血,似乎连半点挣扎的力气也没有了。她不想死,于是将希望放在了我的身上,她真是一个贱人。

    “救我,救我。”女孩朝着我喊着,眼角似乎流出了泪水。女孩的表现,终于让变态产生了怀疑。他转身低头,朝我看了过来。

    我闭上了眼睛,却又不敢将眼睛闭紧。我极力装出一副还在熟睡的样子,却又不敢让自己显得太过紧张。我知道变态此刻正在盯着我,只要我露出一丝一毫的破绽,那把刀锯划过的就不再是女孩的脖子,而是我身上的某一个部位。

    或许是我太疲惫,看起来真的像是睡着了一般。或许是变态太自信,完全不会顾忌我的小把戏。我就这么闭着眼睛,然后听到刀锯传来的阵阵沉闷的声响。

    起初,我还能听到女孩的呜咽。可是后来呜咽声没有了,只剩下刀锯继续干活的声音。开始是肉,然后是骨,最后还是肉。

    当听到一丝微不可查的撕扯声响起的时候,我知道这犹如噩梦一般的锯头声响终于到了停歇的时候。脚步声此时响了起来,变态或许已经离去了。可是我仍然感觉有人在盯着我,而且是在狠狠地盯着。

    这种被人盯住的感觉很不好,让我心中有一种难以言表的难受。这种难受就像用人有笔尖对准了我的双眼中间鼻梁之上的那个位置一样,虽然明知道笔尖不会戳中自己。可是这种感觉仍然那样难受。而且这种感觉不是困于一点,而是慢慢的延伸到了我的整个身体。

    这种感觉太清晰了,即使闭着眼睛也能清晰的感受到。我知道这种感觉,我熟悉这种感觉。人的眼睛会受骗,人的耳朵会受骗,可是感觉不会有假。肯定有东西此时此刻正对着我的双眼中间,可是这会是什么呢?

    难道是刚刚才见过血的刀锯的锯尖,或者之前用来威胁我的匕首?我想不通到底对着我的东西是什么,就像我想不通为什么我会有这种感觉一样。尽管此时的我仍然闭着眼睛,可是那种感觉实在是太真实了,真实到我终于忍不住睁开了眼睛。

    “啊。”我吓得尖叫了一声,然后从地上爬了起来。可是地上的绳索太短,我立刻又被这股反作用力给拽倒在地,恰好有倒在了原来的地方。

    变态确实用东西对准了我的双眼,不过他用的不是锯,也不是刀,而是那个长发女孩。

    女孩的头被刀锯给锯了下来,然后他把这颗人头放在了我的面前。我睁眼的时候,跟女孩四目相对,一下子承受不住,才尖叫起来。我是很喜欢漂亮的双眼,可是长发女孩死得时候太过恐惧,她的双眼已经不美了。

    “呵呵,不装了啊?”变态在我的身后笑了起来,似乎发现了一件令他很开心的事情,“我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你在假装昏迷,而且装得很像。可是那种迷药作用的时间,不短不长恰好只有一个小时。你都被我抓了两个小时了,早就该醒过来了。醒来以后,肯定会吓得大吼大叫,怎么会在这继续呼呼大睡呢?我看出来你是装得,可是差点还是被你骗了。你太冷静了,冷静到我以为你也是一个同类。可是区区一颗人头,就把你吓成这样,看来我还是错了。”

    “你没错,我是你的同类。”我知道现在如果被变态小看,一定会被他杀掉,因此连忙借着他的话头说道,“我喜欢你,在看到你的第一眼的时候就喜欢你了。你还记得我帮你递伞吗?我宁可自己淋雨,也要将伞给你,就是因为我喜欢你啊。我喜欢在雨夜散步,你喜欢在雨夜猎杀。咱们是天生一对,否则怎么会让我们在这样一个雨夜相遇呢?”

    听到我的话,变态笑了起来:“你喜欢的是雨夜,我喜欢的却是杀人。如果没有你这种喜欢在雨夜跑出来的傻瓜,我又哪来的人可杀呢?”

    “不要杀我,我不是一般的人,我真的喜欢你。”

    “你要的是喜欢,我要的是杀人的快感。咱们不是一类人,我看走眼了。”

    我听到变态的语调越来越冷,知道他已经动了杀机。此时此刻,我努力的盘算着自己该如何讨得变态的欢心。可是该如何去做呢?

    “你要杀了我,肯定会后悔的。因为我跟你是一类人,你杀了我,在这个世界上就会少掉一个同类。你真的愿意这么做吗?我知道你之所以在这杀人,是因为孤独,是因为希望有人陪你。我可以留在这里陪你,你愿意吗?”

    变态听到我的话,阴冷的笑道:“我愿意,不过我愿意的是你永远留下。”(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五章 都在你身后

    永远留下,那不是说要让我死在这嘛。我还没活够,可没打算死在这里。可是变态步步紧逼,已经离着我越来越近了。

    我可不想死,可是面对着一个穷凶极恶的变态,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更何况此时变态手里家拿着一根接近半米长的刀锯,而我的手里非但空无一物,甚至还被一根特别结实的麻绳给紧紧地捆绑了起来。

    “不要杀我,我可以跟你永远在一起。真的,永远。”

    听到我的保证,变态仿佛听到了一个好听的笑话:“永远?你还相信永远?哈哈,傻瓜,真是一个傻瓜。”

    “你问什么不相信永远?如果你不相信永远,那么你为什么要杀掉这么多女孩呢?你不就是想让他们陪伴着你吗?我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因为我跟你是一类人。”

    变态歪着头,看着我,似乎这样就能将我看透一般。他晃了晃脑袋,然后嘟囔道:“好烦人的丫头,不快单杀掉,还不一定会使出什么花样呢。”

    变态将刀锯顺着那个女孩没有头颅的脖颈刺了进去,然后跟我说道:“你是一个不一般的女孩,我不能用这么简单的工具杀你。你等着,我去把我最喜欢的那套刀具拿来。我要在你活着的时候,把你彻底的肢解,看看你到底是不是如同你所说的一样,是我的同类。”

    变态转身走了,似乎根本就没有顾忌到我还在这里。他可能根本看不上我的本事,以为我只是一个单纯等死的女孩。实际上他没有错,我确实是在这等死。我想跑,可是束缚着的双手,让我根本就没法跑。这根麻绳实在是太结实了,让我根本就无力逃跑。地上的铁链又是如此的坚硬,让我根本就没有办法挣脱。

    可是不跑怎么办,难道就在这等死吗?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能够将绳索砍开的,恐怕只有那把插在女孩身体里面的刀锯。可是女孩的身体,已经被变态搬到了桌子上。从我被束缚的地方,到那张桌子之间,隔着很远的距离。我知道自己肯定没有办法够到那张桌子,更没有办法够到那张桌子上躺着的女孩身体里面的刀锯。

    既然刀锯拿不到,就没有别的指望了。我颓然坐在地上,等着那个变态进来宣判我的死亡。这时我看到了那个女孩,仍然在盯着我,似乎是在记恨我的见死不救。

    哼,贱人。你该恨的不是我这个无辜路人,而是那个杀死你的变态。我在心里愤恨的骂着这个女孩,因为如果不是她屡次朝我喊叫,说不定那个变态不会注意到我已经醒了过来。

    我在心里骂着那个长发女孩,可是这又丝毫没法阻挡她的目光。我心里已经有些愤怒了,同时又有些惊恐。因为女孩的眼睛看起来有些恐怖,一点也没有我喜欢的美感了。

    “你害我,还想吓我。”我将女孩的头往旁边轻轻一踢,让她离着我远一些。我被束缚着,又被吓得有些腿软。女孩的头并没有离开太远,只是在原地打了一个转。我看到她的脑后,竟然不像我所想象的那样只是一片长直发,而是梳着一个并不算很明显的小发髻。

    哈哈,天无绝人之路。我心里有些狂喜,原来女孩并不是想吓我,而是想吸引我的注意。是我错怪了她,我怎么那么蠢,竟然要害怕这个女孩,特别是害怕我最爱的那双眼睛呢?

    我想抱起女孩的头亲吻,特别是亲吻那双眼睛。可是女孩的头已经被我给踢走了,一时之间我竟然没办法再够到它。

    想要活下来,就必须挣脱开双手的束缚。想要挣脱束缚,就离不开女孩头上梳着的发髻。想要拿到发髻之中的发簪,又必须够得到女孩的头,可是我费劲了心思,还是够不到。

    我有些懊恼,因为机会就在眼前,我却没有办法抓住。我用右手敲了敲自己的头,然后猛然想到一点。我用手的确够不到,可是这不代表我用脚够不到。刚才我用脚将女孩的头踢向一边,现在未必不能用脚将它勾回来。毕竟刚才我没有将它踢远,只是推到了一边而已。

    我伸出左脚,用上力气,可是还是没有办法勾到女孩的头。不过勾不到她的头,不代表我就踩不到她的头发。

    女孩留着长发,而且大部分地方都披散开来,这也是我最开始没有发现她竟然梳着发髻的原因。我踩着她的头发,然后用力将地上的头发使劲踩着再一点一点的朝着自己的位置拖拽。一厘米、两厘米,一分米、两分米,女孩的头离着我越来越近。此时的我已经不在恐惧这颗头颅,也不再惧怕这双眼睛。我只是希望将它尽快的拽过来,然后抱在怀里,最后拿到隐藏在头发之中的那根簪子。

    尽快速度并不快,可是女孩的头最终还是被我拽了过来。我将女孩的面容朝下,然后将后脑处发髻上的簪子拿了下来。幸好这不是一枚金簪,否则以金子的硬度未必能够将麻绳割断。我不知道女孩是从哪里买到的这根发簪,因为它看起来真的有些廉价。如果是在平日,我一定会对这种廉价的东西不屑一顾。可是今天,我不但喜欢它,而且将活命的指望都寄托在上面了。

    我拿起簪子,发现它很圆滑,估计是厂商怕太尖了会搞出人命来吧。这种圆头的簪子,自然没法帮我割断麻绳。我将它对着地面斜着刺过去,然后又使劲一压。果然是廉价的东西,只是这么一压,就已经将它压断了。

    不过断了的簪子,未必不是好簪子,我只是希望用它来磨断麻绳而已。现在它只是只剩下一半的长度,正好适合干这件差事。

    麻绳很粗,簪子的端口却很细。我使劲的加快速度,好赶在变态进来以前就将它磨断。可惜的是或许之前浪费的时间太多,麻绳才磨断一半的时候,变态已经进来了。

    他看大了女孩的头已经不在原来的位置了,可是竟然丝毫诧异的神情都没有。或许在他看来,死去的女孩已经像扔在地上的垃圾,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

    他看着我,笑了笑,然后将手上拽着的皮箱举了起来。他将桌上女孩的尸体推倒在地,然后把自己拎着的皮箱放在桌子上。他把皮箱上的暗扣打开,然后跟我说道:“你是个不一般的人,所以才能享受这种待遇。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重视的对待一个人了,你应该为自己感到骄傲。”

    我抬起头,看了一眼皮箱。只见里面密密麻麻的摆满了细小的刀具,然后在白炽灯的照耀下,闪烁着瘆人的光芒。我没有回应变态的话,因为这样才能激怒他。

    我需要激怒变态,这样他才会生气。如果他生气,就会发泄愤怒,这样就会浪费他杀我的时间。我必须赶在他动手以前,就把那根麻绳磨断。这需要时间,所以我必须得激怒他。

    看到我不说话,变态似乎有些诧异,因为这跟我之前的表现大相径庭。不过他没有像我之前的料想一样勃然大怒,相反只是冷冷的笑了一下。

    糟了,这个变态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他一定已经发现了我的秘密,知道我正在想法设法的挣脱绳索。他想干什么,想要将我重新捆绑起来吗?

    我再一次想错了,因为变态没有做什么多余的动作,而是继续忙活他手头的东西。难道这个变态是个笨蛋,没有发现?还是说他不止是个变态,还是一个自大狂呢?

    再结实的麻绳,也仅仅是麻绳而已。我使劲的磨着,终于在变态朝我走来的时候磨断了麻绳。

    此时变态跟我正面相对,让我根本就没有偷偷逃跑的机会。他身后的桌子上摆满了整套的刀具,而且刀具还围成了一个人形,或许那就是他留给我躺下的地方。

    “放过我,我不想死。”

    听到我绝望的哀求,变态没有说话,只是举起了他手里的手术刀。我吓得跌倒在地,然后倒退着一点一点的向后爬。我不想死,可是对面的变态那么强大,我只能逃。

    “你逃不出我手掌心。”变态很自信,“人总是要死的,你不过是顺应这个过程,为什么要逃避呢?”

    “我不要死,我不要。”我用左手拿起簪子对着变态,“你不要过来,否则我会杀了你。”

    “你不会,你没有这个胆量。”

    变态的话,似乎说中了我的心坎。我无力地放下了左手,然后惊恐的倒退着:“你杀了那么多人,不就是想她们陪着你吗?嘿嘿,其实你做到了。她们虽然死了,可是并没有走。你看她们都在你身后看着你呢?看见了吗,她们都在你身后。看见了吗,那个大眼长发妹正在朝你笑呢?”

    “呵呵,你果然不是我的同类。你见过一个杀人犯,竟然会怕鬼吗?”

    变态将手里的刀朝着我的脖子划了过来,而且来得很快。不过就在划断我的脖颈之前,他先捂住了自己的脖子。(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六章 一个哪够吃

    变态很吓人,可是他终归只是一个变态而已。

    我刚才在地上不断的后退,并不是真的怕他,只不过是想靠近那具断头女尸而已。这个长发女孩的头带给了我簪子,可是仅有簪子还救不了我的命。我还需要她的身体,特别是她身体里面插着的那把刀锯。

    变态实在是太追求完美了,他如果直接用刀锯,我现在肯定早就死了。可是追求完美的变态扔了刀锯,反而去找来一些华而不实的手术刀,这就决定了他今天的死亡。

    变态拿在手里的刀很锋利,如果划到我的身上,一定会要了我的命。不过那只是一把手术刀,不过才有一只手掌长短而已。而我此时已经握住了那把刀锯,它的长度可是跟一个成人的身子差不多。

    我没有敢过早的将那把刀锯拽出来,因为那是自寻死路。变态能杀这么多人,肯定体力上比常人要强上许多。就算他比不过别人,也会比我强得多,否则怎么可能轻易的把我抓来呢。

    我其实一直在等,在等一个变态松懈的机会。终于我的机会来了,因为变态终于打算出手杀我了。在这个时候,是变态最为兴奋的时刻。也只有这种时刻,他才会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我的身上。

    变态的精力集中在我的身上和我左手握着的簪子上,可是他没有注意到我压在身下的右手,因为看起来我只是因为害怕才将右手背在身后。其实我此时正用右手握着刀把,在等着变态动手。

    这把刀锯,虽然被用作杀人,可是这不能改变它是一个好工具的事实。这种刀锯的刀把不是直的,而是在尾端弯曲。这样当人们用手握住它的时候,才不容易脱手。这种功能,在平常只不过是人们工作时候的一个辅助功能,今天却是我的救命稻草。

    我是反手握住刀柄,本来是很难握住它的。即使握住了,也无法将所有的力气都用上。可是有了这个弯曲的尾端,我就不用担心会不会脱手,只要用力的将它甩出去就够了。

    当变态的刀划过来的时候,我也用力的抓住刀把甩了出去。刀锯在长发女孩的身体里面插着,因为插进去的距离实在是太深了,所以拔出来需要时间。幸好虽然拔出来用的时间长,所以比变态的行动晚了一步。可是刀锯的长度实在是太占优势了,所以在变态手里的刀划过我的脖子以前,我手里的刀锯就先砍在了他的脖子上。

    刀锯很锋利,不过它毕竟不是刀。虽然砍在了脖子上,可是并没有砍断他的脖子,甚至没有砍断一根血管。不过刀锯的锯齿已经深深地嵌在了他的脖子,所以这回他虽然用手捂住了脖子上的伤口,却丝毫不敢动弹。

    “我提醒过你,咱们是一类人。”我兴高采烈的喊着,“我说过你要杀我,肯定会后悔。”

    “呵呵,你以为我怕死?”变态冷笑道,“你根本不是我的同类,因为你不敢杀人。你知道杀人是一种什么滋味吗?你喜欢杀人的这种感觉吗?你不过就是一个看过几本恐怖小说的蠢丫头,一个自以为是的笨蛋。你以为拿着一把刀锯就能吓唬我,你以为我是吓大的?”

    变态一面对我冷嘲热讽,一面轻轻地晃动着他的脖子。这个家伙已经是想找机会,将自己的脖子从刀锯下面挪开,可是他以为自己会有机会吗?

    “你以为自己不怕死,就没有可怕的东西了吗?”我学着变态的语调冷哼了一声,“我刚才跟你说的话,可没有骗你。刚才在你的身后的确出现了那些死人的鬼魂,他们现在还在看着你。”

    “呵呵,蠢女人,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愚蠢吗?你说这里出现了很多鬼魂,可是我在这只杀过一个人,就是刚才那个女人。我每杀一次人,都会换一次地方,要不然难道等着别人来抓我吗?”

    听到变态的话,我知道自己弄错了一个地方,因为我一开始就把这里当成了变态杀人的巢穴。可是没想到这个变态竟然是个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队,这让我之前吓唬他的话全都变成了瞎话。

    “你吓唬我,所以编出这么一个瞎话。不过你没听过一句话,那就是莫谈鬼,免得招来鬼。你刚才一直在说长发女孩的鬼魂出现了,难道就没想过这样会真的把她招来吗?”

    变态说完以后,就笑了起来。此时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是如此诡异,仿佛他在看着一场笑话。我不能让变态吓到,否则可就真成了一个笑话。

    变态盯着我,我也盯着他。我的眼睛连眨都不眨,免得堕了自己的气势。我盯着变态的眼睛,因为我真的很喜欢那双眼睛。变态盯着的却是我的身后,仿佛那里站着什么人一样。

    人的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其实它还是一面镜子。我看着变态的眼睛,因为透过他的眼睛,我才能看到自己的身后的事情。

    变态虽然不是好人,可是他不是骗子。他盯着我的背后,并不纯粹是为了吓我,而是因为他真的看到了东西。

    我看不到身后的东西,可是通过变态的眼睛,我还是看到了。那个断掉头颅的长发女孩站了起来,此时的她没有头颅,却依然站了起来。她伸出双手,四处摩挲着,似乎在找寻自己的头颅。

    “你怕了,否则你不用一点一点的超前挪动。”变态笑道,“你怕了,因为她是鬼。我不怕,因为她是我杀掉的。鬼怕恶人,尤其怕杀掉自己的人。我杀了她,而且很残忍的割掉了她的头。可是越残忍,她反而越怕我。现在她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头,所以还迷迷糊糊的。可是一旦她找到自己的头,就会发现自己死了。一个这么年轻的美人死了,怎么会没有怨气呢?她的怨气要想发泄,就需要杀人。可是她能杀谁呢?这个屋里就两个人,我是杀她的仇人,可是她不敢对我动手。那你觉得她会杀谁呢?”

    听到变态的话,我心里也有了几分害怕。刚才不过是随便说说,怎么真把鬼给招来了。而且这个女孩的头还被我踢来拽去的好多次,如果她有怨气,肯定会朝我发泄的。

    “怕了吧,怕了就乖乖的松开手。”变态的语气很轻柔,“我会保护你的,只要你乖乖的。你不是说咱们是一类人吗,现在我信了。只要有我在,她肯定不敢对你动手的。”

    透过变态的眼睛,我长发女孩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头颅,然后安了回去。可是她的手没有停止摸索,因为她发现自己的簪子没了。尽管那只是一个廉价的次品,可是女孩似乎很看重它。她朝着四处张望,然后盯住了我,因为簪子正在我的左手上。

    长发女孩朝我走来,我通过变态的眼睛能够很清楚的看到。变态也知道我看到了他看到的景象,因此不停的催促道:“她来了,你的时间不多了。快点吧,只要你松开手,我就能保护你。你不是说过咱们是一类人吗?只要你松手,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

    长发女孩越来越近,我必须要做出一个决定才行。我看着变态那双好看的眼睛,然后叹了口气:“真相多看一会,可惜没有时间了。你说得很对,的确是有鬼,我也怕鬼。可是你还有一件事说得很对,那就是鬼怕恶人。”

    说完这句话以后,我用力的拽住刀锯往下一拉。本来刀锯的锯齿就已经深深地镶嵌在了变态的脖子上,这会用力一拉,立刻就将他的半个脖子给划开了。从破损的动脉冲出来的血液,一下子击打在本就不高的天花板上。然后经过天花板的反射,变成了一场洒遍我全身的血雨。

    我是一个喜欢雨的女孩,即便是一场血雨,也无法改变我的喜爱。我松开双手,任凭血水击打着我的全身。

    我喜欢雨,可是雨总有停歇的时候,很快这场血雨就由倾盆变成瓢泼再变成黄豆最后才变成点点滴滴的细雨。

    变态不愧是变态,即使丢掉了这么多血液,这会他还能够好好的站在这里。我没有抹去脸上的血水,就这么走到他的面前。我盯着他那双好看的眼睛,然后向他笑道:“我说过咱们是一类人,我没有骗你吧。”

    变态虽然站着,可是已经没有说话的力气。他的嘴角略微上翘,似乎是想漏出一个欣喜的笑容。

    变态在笑,我也在笑。我透过变态的眼睛,看到长发女鬼仍然站在我的身后,而且她刚刚自己安上的头上此时正挂着不可置信的神情。

    我拿出长发女孩的簪子,然后刺进了变态的眼睛里面:“可惜了这么漂亮的眼睛,我本来还想多看一会呢。”

    感叹完了以后,我把簪子带出来的眼球咽了下去。吃完一个以后,我看到变态的另一只眼睛里面倒映出的女孩的脸上的神情已经有些惊恐了。

    “一个哪够吃,一对也不够。不过这里可不是一个死人,吃上两对勉强也算解馋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七章 大成的烦心事

    我用口咬住簪子上变态的眼球,然后没有咀嚼就直接咽了下去,此时变态已经完全支撑不住自己的身子了。

    看到变态倒在地上,我知道自己再也没有危险了。我走过去用脚踢了一下他的肩膀,然后跟他说道:“我说得没错吧,咱们是一种人。”

    变态此时已经说不出话了,只是用手朝着自己的嘴巴指了指。虽然他说不出口,我却能明白他的意思,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一类人。

    “你也没说错,这间屋子的确是有鬼,不过只是一只胆小鬼。哈哈哈。”

    故事此时已经讲到了尾声,故事里的女主哈哈大笑,故事外的巧兰也哈哈大笑起来。不过这会只有她在笑,围坐在周围的一群人全都静悄悄的,像是被吓到了一样。

    “怎么了?”巧兰朝着离自己最近的阿健笑道,“不会被我的故事给吓着了吧?”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被吓着?”阿健很是不屑的冷哼了一声,“不过你这故事也太恶心了吧。又是分尸,又是吃眼珠的,你就不能搞点不血腥的题材?”

    听到阿健的抱怨,周围的人也纷纷点头。巧兰一摊手,示意自己很无辜:“刚才你们可没有设这么多限制啊,我看不算犯规。不过既然要定规矩,那就从这会定好了。”

    “不要,你都讲完了,再订我们不亏大了。”梅子一摆手,示意大家安静,“这会巧兰已经讲完了她的故事,大家觉得过没过关?”

    “过了,过了。”

    众人三三两两的胡乱吆喝着,就在这时,有个不太和谐的声音响了起来:“既然女鬼已经被你吓跑了,那么那根簪子你还留着吗?”

    听到这句话,大家的目光再次投向了巧兰。巧兰似乎也被这个问题给问住了,不过她很快想出了该怎么回答。她扭头看着发问的于倩丽:“我现在留着短发,你觉得还需要用簪子吗?”

    “你的故事很不错,可是未必每个细节都是真的。如果那个长发女孩真的盘了发髻,又怎么可能看起来有一头披散的长发呢?如果她的头发真的披散,盘着头发的簪子肯定也早就掉到地上了。所以你从她头上拿到的,并不是簪子,而是发卡。你现在的头发上,不就恰好戴着一只发卡吗?”

    众人的目光全都盯着巧兰,而且全都盯着巧兰的发卡。虽然刚才巧兰讲述了一个吓人的故事,可是这会众人的目光盯着自己,却让她有些很不适应。

    “你们看着我干嘛啊,好像我真会吃人的眼珠一样。我的发卡是刚买的,跟敏姐一块买的,不信待会你们问她。”

    “嗳气巴巴,你不早说,我还以为碰上一个同类了呢。”

    听到于倩丽的抱怨,众人顿时欢笑起来。原本被巧兰的故事所营造出来的恐怖氛围,一下子被冲的烟消云散了。

    “你这小丫头,竟给我捣乱。”巧兰朝着于倩丽一努嘴,“小丫头,下一个就由你讲好了,我看看你会讲出一个什么样的鬼故事。”

    张芸生没有参与众人的讨论,只是继续选择做一个静静的听众。他有些好奇,原本看起来挺安静的巧兰为什么在讲述了一个血腥的故事以后,会变得如此活跃。他没有帮助于倩丽摆脱下一个讲故事的位次,因为他自己也很好奇于倩丽这个女鬼会讲出一个怎样的鬼故事。

    “我肯定也会讲故事,而且一旦讲出来就会吓你们一跳。不过我跟芸生,怎么说也是后来加入进来的新人。在哪个社团里面,不都得讲究论资排辈嘛。向我们这种新人,哪有跟老队员并驾齐驱的机会啊。巧兰姐讲的故事讲的那么好,我都以为是真事了。下一个讲故事的人,肯定得讲得更好才行。我看咱们也不要按照什么顺序了,干脆就分成男女两队好了。现在我们女队已经拔得头筹了,接下来可就看你们见过男生了。”

    于倩丽真是太会说话了,一下子就把自己从巧兰的对立面放到了共同的阵营里面。现在如果巧兰还要坚持让于倩丽讲故事,那可就犯了背叛闺蜜的大忌。因此几个女生都不说话,然后在几个男人的脸上来回巡视,像是在挑选下一个讲故事的人。

    “你们这些女人,真是麻烦。不就是讲个故事嘛,有什么好推三阻四的。”大成站起来,然后对着狂野吼了一嗓子,“吆呴。”

    张芸生不喜欢大成,可是他从来也没觉得大成会是这样一个人。本来在他看来,有些洁癖的大成是一个不合群的人。可是这会大成竟然主动请缨作为第二个讲故事的人,而且还朝着狂野鬼哭狼嚎的,似乎变成了一个不拘小节的嬉皮士。

    难道随着每个人讲过故事,他们都会变成另外一个性格的人吗?可是大成的故事还没开始,为什么就已经变了性格。难道这才是他原本的性格,之前的一切都不过只是伪装吗?

    张芸生想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像他想不明白巧兰之前放进口袋的求救纸条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样。现在他能做的,就是做一个看客,然后听这些人讲述他们自己的故事。

    大成吼完以后,坐回了自己的位置,然后开始了回忆。

    我叫李来成,伙计们都叫我大成。我从小性子就很爱玩闹,因此身边的朋友很多。我一直以为有朋友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因为不是有句好话说得好嘛,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有了朋友,就算孤身在外,也能跟在家里一样事事顺心。

    可惜的是我以前没有想到一点,那就是能让你事事顺心的才是朋友。可是很多人他做的事非但不会让你顺心,反而还会把你推进没有尽头的深渊。

    我以前上高中的时候,也算不上一个乖孩子。毕竟那些只会埋头读书的书呆子,怎么可能交得到朋友呢?

    一般人能聚在一起,要么是一块喝酒,要么是抽烟,要么是打牌。如果这三样东西你都不擅长,那你在朋友圈里就别想玩转得开。我恰好三样都很擅长,否则也不可能交了那么多好兄弟。

    不过我当时以为自己能喝酒、会抽烟,又能打牌,就已经很厉害了。可是谁知道来了这所城市上大学以后,才知道以前的自己真是一个乖得不能再乖的好孩子。

    进了大学之后,我结识了一个好兄弟,他叫张恭德。因为我们两个老在一起玩,所以同学们就从他的名字里面取了一个字,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小恭。这样我们两个就能凑出一个“成功人士”的外号,虽然只是叫着玩,却能显示我们两个的亲密。

    大学跟高中不一样,空闲的时间很多。不过我觉着没有什么意思,因为在学校里面我已经算不上一个潮流人物了。

    在高中,能出去喝次酒,差不多就算是同学里面数得着的坏孩子。可是在大学,你就算天天在宿舍喝也没人觉得你是个人物。至于抽烟,那就更不值得一提了。就算聚在宿舍打牌,那也是谁都可以攒一局。不像在高中,能够旷课打牌的就是坏孩子里的典型了。

    我觉得很没意思,早知这样还不如不上这大学呢。小恭跟我一样,也觉着没意思。因为他上高中的时候,是打架王,没有学生敢不看他的眼色行事。可是来了大学以后,他发现没有架可打了。

    不是小恭变得恭顺了,而是周围的学生已经没有那么老实了。在如今的大学里面,已经找不到可以让他吓唬的书呆子了。

    “大成,你说咱们来大学有啥意思?难道就是混个文凭?”

    小恭的问话,让我很是感同身受,我也有些迷茫了:“妈的,上高中的时候,老班天天说来了大学以后就轻松了,可以放心的玩了。现在我才弄明白这句话,原来那不是跟咱们这些人说的,是跟那些好孩子说的。你看现在那些以前的书呆子,抽烟喝酒打牌玩游戏泡妹子,把咱们能干的事,全都给包揽了。我还以为就凭我的魅力,来大学怎么不泡个十个八个的妹子。结果来了以后,才发现能泡的妹子全让人给泡走了。你说我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这帮书呆子,怎么就这么多才多艺呢?”

    “谁说不是呢。”小恭叹了一口气,“这帮人又会唱歌又会跳舞的,还搞出这样那样的社团。我倒是参加了几个,可是一看当不上领头人,气得我接着就退了。我这人没别的,就是喜欢打个架。可是在大学里面,还没等动手,人家接着就能把校警给招来。我虽然不喜欢上学,可是也不能让买学籍的钱白白浪费,怎么着也得把文凭混出来啊。”

    我也跟着叹了口气:“你说咱们泡妹子也泡不到,打架也找不到对手,在这有啥意思?要是能有个地方,把这两样事都给办了,你说那该多好啊。”

    “这种地方,倒是真有,不知道大成哥愿不愿意跟着我一块去见识一下。”(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八章 菲菲姐

    “有这种地方,我怎么不知道?”想不到我认为跟我一样的难兄难弟小恭,竟然还知道这种好地方,我赶忙问道,“你这家伙,有这种好事,怎么不早说。藏着掖着的想干嘛,难道是要吃独食?”

    “大成,你这话说得,我是那种人吗?”小恭很是愤懑的说道,“我也是刚刚听隔壁的歪嘴李说得,也弄不清真假。我本来是打算先去验证下,看看到底是真是假呢。”

    “管它真假,去了再说。”我有些心急难耐,“好久没活动一下了,去了之后看了谁不顺眼,先扁再问。”

    “别别别,大成你可别冲动。”小恭连忙劝阻道,“那可不是一般的地方,谁知道里面是些什么人。万一碰上了硬茬子,咱们就两个人,怕惹出大麻烦来。”

    小恭的话,让我觉得有些不对。虽然现在在大学里面,我们两个不想以前在高中似的那么微风。可是咱不怎么惹事,也绝对不会怕事。但是现在听小恭的意思,怎么好像一旦招惹了那些人,就会惹出大乱子一样。

    “咱们还是不是好兄弟,你就不能说句痛快话啊。”

    听到我的口气已经有些不善,小恭这才说道:“我这不还没来得及说嘛,你倒是给我个说话的机会啊。我说的地方,不是咱们学校。我听歪嘴李说的地方,是市里面的菲尚酒吧。听说里面的女人,每一个都很风骚。只要你给她们买杯酒,她们当时就能跟你走。而且在里面碰上不顺眼的,叫出来揍一顿也没人管。不过你不能在酒吧里面打架,能挣这钱的人,都不是一般的有势力。咱们就是几个外地学生,人家要想弄死咱们,那还不跟玩似的。”

    我听完这话,大体上也明白了小恭的心思。他是在学校里面憋坏了,想直接去找那种快餐啊。我虽然也不是好孩子,可是这种事倒是没看过。小恭一看我这为难的表情,就笑道:“大成哥,你怎么这么单纯啊。你以为那些女人是出来卖的啊!其实她们就是出来找刺激的,只要看对眼,人家才会跟你走。要是人家看不上咱们,你就算把一个月的生活费都摔在她脸上,她都不带给你一个正眼的。咱们去泡妞,靠的就是咱们自身的魅力。”

    我让小恭说得有些心动,于是点了点头:“反正在这闲着也是无聊,还不如出去逛逛呢。我也就是逛逛,你可别惹出事来。你刚才不是说,那里面啥人都有,不能随便招惹嘛。你可要记得自己说过的话,要是在那里惹了不该惹的人,咱们在学校里面也别想安生。”

    小恭是兄弟,可不是我亲弟弟。我只能点到为止,要是婆婆妈妈的说个没完,怕是就当不成大哥了。既然已经打定了主意,那就没必要继续在这浪费时间了。

    我跟小恭走出校门,打了一个车,直奔那个酒吧。

    大学里面,要说好处也不是没有。在高中时候,想要上个网,还要翻墙出来。而且那时候哪敢大白天出来玩,只能晚上偷偷出来。现在可是大中午,可是我们两个翘了课还能大摇大摆的从校门里面出来,想想就让人有些觉得惬意。

    看到我在那一个人傻笑,小恭用肩膀推了一下我,然后坏笑道:“大成哥,这还没到地方呢,你就一个人傻笑,能不能矜持一些。”

    “妈的,敢取笑老子。”我给小恭的头上来了一个爆栗,然后用手腕勒着他的脖颈,直到他讨饶才松开。

    我们两个打闹了一会,然后就听到司机师傅喊道:“到了到了,快下车,这边雷子多。”

    “雷子多?”我付了车钱,然后走出出租车朝外看了一下,“没见有卖鞭炮的啊。”

    “那个傻帽说的雷子,是警察,不是卖鞭炮的。”小恭推着我往里面走,“开酒吧的地方,肯定有很多雷子。有他们照看,咱们在里面玩才安全。不过这会是大白天,能有几个雷子,别听那傻帽在那瞎忽悠。”

    进了酒吧以后,我一看,果然安全。

    虽然大白天不会有很多警察,也不会有很多闹事的人,可是我们想来泡的妹子也没来啊。

    “你靠不靠谱,怎么选个大白天来。”我很是不满的向小恭吼道,“要喝酒,咱们在宿舍不能喝,大老远跑这种地方来。”

    小恭也有些傻眼,他朝着四周看了看,然后垂头丧气的嘟囔道:“来都来了,大不了咱们自己喝就是了。反正咱们就在这等着,啥时候泡到妹子,啥时候算完。”

    “你自己在这泡吧,我先回去打上几轮游戏再说。”

    虽然我没来过酒吧,可是也知道这种地方是销金窟。要是真能泡着妹子,那也值了。可是就跟小恭这种愣头青喝酒,那可就亏大了。

    我不理会小恭的阻拦,打算现在就出去。可是没走两步,就发现有只手在推自己。

    本来到酒吧的目的,除了泡妹子以外,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找个好欺负的人好好的揍一顿。这会虽然妹子没碰上,可是碰上一个来惹事的也算不虚此行了。

    我扬起拳头,回过身来就打算先给这人一拳再说。可是当我真的回过头来的时候,手上的拳头却不由之主的松开了。

    那个推我的人,或许真是来找麻烦的。可是我下不了手,因为这人虽然不是一个妹子,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美人。

    “小弟弟,怎么才来就要走,难道对我的酒吧不满意吗?”

    说话的女人,手里拿着一只细长的女士香烟,说话的时候不时有烟雾喷在了我的脸上。如果有男人敢这么跟我说话,我早就一拳打掉他满口牙齿了。可是这个女人喷来的烟雾,竟然有股迷人的香气。我抽烟那么久,却从来没有闻到过那么香的味道。或许这香味并不是来自烟,而是来自眼前的这个女人。

    她的手很细长,用食指跟中指夹着香烟,然后其余的手指漫不经心的蜷缩在手掌里面。看到我呆呆的看着她,女人用另外一只抓着高脚杯的手轻轻地归拢了一下飘落在耳边的卷发:“你们两个跟我过来,我让你们见识一下菲尚酒吧最好的美酒。”

    女人转身就走,我还呆呆的站在那里。到目前为止,我甚至没有看清她的面容,可是她的风姿绰约却已经牢牢地印在了我的心头。

    “大成哥,看样子她对你有点意思啊。”

    听到小恭的话,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迈开步子朝着那个女人追去。

    “进来吧,让我好好的跟你们聊聊。”女人推开一扇包间的门,然后自己走了进去,“随便坐,我是这家菲尚酒吧的老板。你们两个看起来年纪不大,就叫我菲菲姐好了。”

    “菲菲姐,我叫小恭,他叫大成。”

    小恭虽然喜好打架,可是不打架的时候却是个天生的自来熟。他坐到菲菲姐左手边,然后对我喊道:“大成,你快坐下,愣在那干嘛啊。”

    “哈哈,我就喜欢这样愣头愣脑的小家伙。”菲菲没有让我坐在小恭身边,而是她右手边的空座,“来,坐到姐的身边来。”

    我越来越觉得这个叫菲菲的女人对我有意思,否则怎么可能老是关照我呢。我坐到菲菲姐旁边,然后笑道:“菲菲姐,你喜欢喝什么酒,我请你。”

    “这是我的酒吧,我想喝什么酒,还用得着你请吗?再说我又不是酒托,也不需要你们消费多少。我就是有些好奇,为什么你才进来就想走,难道对我的酒吧不满意?”

    面对着菲菲姐的问询,我自然不会傻到跟她说,我是因为看到这里大白天妹子太少才想走。我略微一思索才说道:“我没来过这种地方,头次来就些不适应。”

    “哈哈,果然是个纯情的小处男,我喜欢。”菲菲姐拿起桌上的对讲机,然后喊道,“开一瓶拉菲,给我送到一号包间来。”

    拉菲,那不是洋酒嘛。虽然菲菲姐说了她不是酒托,可是上来就是拉菲,那不是要让我喝破产嘛。我还没来得及阻止,就听小恭跟她说道:“菲菲姐,拉菲不是洋酒吗。我跟大成可都是学生,喝不起这么高档的酒啊。”

    菲菲姐将卷发朝身后一甩,然后笑道:“有我在,你们还怕喝不起?我跟你们说过,我要让你们见识一下这里最好的酒。那可是真话,不是说说而已。”

    有了菲菲姐的保证,我跟小恭也就却之不恭了。我们三人就坐在那里攀谈起来,期间小恭不停的对着我眨眼,然后又用眼神朝着菲菲姐不断的乱喵。

    我跟小恭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自然能够看懂他的眼神。他是想让我合作,好灌醉菲菲姐。他的心思,无非就是精虫上脑。可是我觉得自己是真的有些喜欢上这个爽朗大气的姐姐了,现在要是跟小恭一块惯她,是不是有些太不地道了。

    就在攀谈的时候,我听到手机响了一声,拿出来一看,却是小恭发来的短信:“大成哥,不干白不干啊。”

    (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九章 喝错酒

    “怎么了,大白天的女朋友还查岗啊?”

    听到菲菲姐的话,我连忙把手机揣回兜里:“我哪有女朋友啊?就是同学发来的短信,跟我说这节电路课老师查岗,他帮我答到了。这孙子就是想趁机讹我一顿,我待会回去的时候去路边摊给他带回去份凉菜就够打发他了。”

    “又是你们宿舍的老大吧?”小恭笑道,“这家伙倒是义气,哪次点名都帮好多人答到。可是他也太贪了,上一回我给他捎了一条鸡腿,他还嫌不够吃呢。我看你也别捎啥凉菜了,免得人家给你扔出来。”

    我不过就是编个瞎话,没想到小恭编的比我还像。我以前真没看出来他竟然还有这种本事,看来我还是不够了解自己的兄弟啊。

    小恭看样子也看中了菲菲姐,因此不停地想办法逗笑他。我一时有些矛盾,因为我也喜欢这个女人,到底该怎么办呢?

    洋酒劲大,可是耐不住我们三个都是酒精沙场的人。一瓶拉菲很快就下肚了,可是我除了觉得这酒有些发苦以外,并没尝出来什么味道。

    “你们两个小家伙,先在这喝着。我去下洗手间,回来咱们接着喝,咱们不醉不归。”

    菲菲姐说完话,就走出去了。虽然她的脚步仍然很稳,一点踉跄的感觉都没有,但是我知道她已经有了三分醉意了。

    “这娘们真能喝啊。一瓶红酒,她自己灌了一半,怎么还能跟个没事人似的。”小恭边说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从里面拿出一个药片放进了菲菲姐的酒杯里。

    我虽然不知道小恭放进酒杯的是什么东西,但是猜也能猜出几分来:“你疯了,给她下的什么药?”

    “我不都跟说了不干白不干嘛。”小恭淫笑道,“你还看不来那娘们摆明了对咱们有意思嘛。她都是个半老徐娘了,又不是个妹子,你还打算跟她天长地久啊。这个药又不是毒药,不过就是能让她更放得开罢了。这可是我从歪嘴李那儿弄来的好东西,可花了我半个月的生活费呢。本来想用它泡个妹子,谁成想竟然泡个老板娘。不过她虽然比咱们大点,可是真有女人味。弄了她,咱们两个可赚大发了。”

    “来的时候,不是说了不能乱来嘛。能开这种酒吧的人,那得有多大的势力,你想死无全尸啊。”

    听到我的担心,小恭满不在乎的说道:“她自己送上门来找咱们喝酒,又不是咱们去招惹的她。再说了她要是没有这个意思,到时候肯定就自己走开了,咱们也不能真的怎么着她。都跟你说了,这药就是让她更放得开,又不是彻底迷晕她。反正待会上来药劲,那是不干白不干。你要是怕了,就在门边守着,我自己来。”

    我觉得自己很喜欢这个女人,可是如果面前摆着一个可以直接****的机会,那该不该抓住呢?就在我犹豫的时候,菲菲姐已经回来了。她坐下来,然后就把杯子里面的酒给倒掉了:“刚才的拉菲,就剩那么一点了,咱们倒了直接喝我带来的这瓶酒。虽然它没有拉菲名气大,可是酒劲可比拉菲强多了。你们两个小家伙敢喝吗?”

    “敢,我有什么不敢的。”

    小恭的下好药的酒被菲菲姐倒掉了,可是小恭却没有半点不开心的样子。不过他对我使得眼神更频繁了,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想让我引起菲菲姐的注意,这样才方便他再次下手。

    “大成,看样子你有心事啊。”菲菲姐举起酒杯跟碰了下杯子,“方便跟姐说说吗?”

    “我?我哪有什么心事?”

    看到我局促的样子,菲菲姐笑了起来。小恭更是在一旁起哄道:“菲菲姐,大成的心事就是缺个女朋友。菲菲姐,能不能做个好事,给大成介绍个女朋友啊。”

    “这种小帅哥,怎么会没有女朋友,小恭你是在逗姐姐开心吗?”

    “我哪敢逗姐姐,他是真没女朋友啊。”小恭再次拼命的朝我眨眼,同时不忘起哄道,“我看菲菲姐跟大成就很合适,要不然你们一块合唱一曲吧。不是我跟你吹,大成唱歌的本事可是很厉害的。”

    我知道小恭的意思,他是想把我们两人引开。因为在这个报警里面,虽然有一排沙发可以坐下而且有一个小茶几可以吃喝。可是要想唱歌,就必须到前面那个台子那去。那里摆放着点歌台和麦克分,如果坐在那里唱歌,必然就看不到现在坐着的沙发。

    小恭需要一个机会,一个能够让他再次下药的机会。如果我答应了小恭,可就变成他的同伙了。虽然我也做过很多坏事,可是这种事已经不是坏事而是犯罪了。

    我想拒绝,可是没等我开口,菲菲姐就把我拉了起来:“大成,你可是个大男人,扭扭捏捏的干嘛啊。来,陪姐姐唱首歌,就来一首不得不爱好了。”

    菲菲姐走到点歌台那,然后将歌曲切换成了不得不爱。我在她点歌的时候回头一看,发现小恭已经把那个药片放进了菲菲姐的杯子里面。小恭朝我做了一个ok的手势,我想冲过去把那个杯子倒掉。

    “你们就算是好基友,也得有自己的事要忙啊。”菲菲姐走过来拉着我的手,“你现在可是在陪我唱歌,老是分心回头看小恭,难道我的魅力还不如一个大男人?”

    看到菲菲姐有些不高兴,我也就顾不得别的事情了。我们两个人坐在那里情歌对唱,不得不说的是,她唱的很好听。

    一曲终了的时候,小恭拿着我跟菲菲姐的杯子走过来:“你们两个唱的太好了,要不然来个交杯酒怎么样?”

    “讨厌,小恭你坏死了。”菲菲姐接过了小恭的杯子,“交杯酒那可是夫妻之间才能喝的,我跟大成是好姐弟,可不能乱了辈分。不过交杯酒不能喝,不代表咱们就不能喝别的花样了。大成,你刚才唱的很好,姐姐很开心。今天姐就破个例,伺候下你这小鲜肉。”

    菲菲姐端起杯子,然后走到我的面前,竟然想喂我喝酒。我知道她的那杯酒里面下了东西,哪敢随便喝啊。看到我这为难的样子,菲菲姐的脸上微微有些愠色:“你有洁癖吗?怎么感觉你是嫌我的杯子脏啊。”

    “大成是个袜子七天不喜的人,他能有什么洁癖。”小恭拼命的朝我眨眼,然后帮腔道,“大成,菲菲姐给你面子,你也别装熊啊。快喝啊,喝完了咱们好回去了。最近文苑那边修路,晚了咱们可就赶不上车了。”

    菲菲姐的杯子酒这么举着,我一时之间感到很尴尬。此时要是不喝,肯定会惹恼她。可是要是喝了,肯定会中招。我看到小恭朝着我点点头,肯定是说这杯子里的药,如果我喝了也不会有什么大碍的意思。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我咬了咬牙,然后一口把这杯酒喝了下去。

    “好酒量啊,大成。”

    菲菲姐笑了一下,正想去喝另外一杯酒的时候,小恭着急的说道:“菲菲姐,我们真得走了,要不然时间实在是赶不上了。”

    说完之后,也不等菲菲姐说啥,小恭拉着我就往外跑。我们走得太急,倒是让菲菲姐觉得有些错愕。她在我们身后招呼道:“改天有空再来找姐玩啊。”

    小恭还能够挥挥手,算是跟菲菲姐告别。可是我连挥手的力气都没有,因为我眼前的事物都已经全部变成重影了。

    我知道自己被小恭给坑了。本来他说那药不是迷药,只是让人有些兴奋而已。可是我这会非但没有觉得半点兴奋,反而觉得自己整个人昏昏沉沉的。

    当走出菲尚酒吧的时候,我已经走不动路了。我抓着小恭的胳膊,然后问道:“你到底给她下的什么药,不会是毒品吧?”

    “哥来,我的亲哥哥。我就一穷学生,上哪去弄那种玩意去。就是点催情的东西,谁知道会有这么大的威力啊。你先在这个台阶上坐一会,我去给你买瓶矿泉水去。”

    小恭把我扶到一处商场的楼梯入口,然后自己向路边的小超市跑去。我坐在那里,用双手撑着头。就在此时,我听到从商场的入口处传来阵阵噪杂的音乐。

    如果平日里听到这种声音,我肯定早就绕得远远的了。可是今天我实在是走不动,而且也不想走。听到这种让人头昏脑涨的音乐,我竟然觉得很兴奋。我的身子动弹不了,可是头却不由自主的跟着晃动起来。

    这时候小恭已经回来了,他看到我的样子,连忙把我半拖半推的朝着僻静处推了起来:“大成哥,清醒点。你这个样子要是让人看到,肯定会把你抓进局子的。”

    小恭拧开矿泉水的瓶盖,然后朝我的脸上泼了很多水。可是此时的我已经感觉不到外界的情形,只是在那自己不断的手舞足蹈起来。

    “你清醒点啊。”小恭按着我的头,然后强行把矿泉水瓶对准我的嘴灌了起来,“喝吧,喝完就清醒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章 难不成是个变态

    小恭买来的是大瓶的矿泉水,是那种足足有两升的大瓶。他就这么一下子把两升水灌倒我的肚子里,直到把我灌吐了为止。

    吐完以后,虽然脑子还昏昏沉沉的,可是已经不再继续摇头晃脑了。此时的我身上有了力气,一把将小恭推开:“你******想害死我,给我喝的什么东西。”

    我是想把小恭推开,实际上却只是想想而已。现在的我,就像一个软脚虾一样,哪还有真的推开他的力气。我只是将他推的一个踉跄,他没退后几步,我却一下子趴到在地。

    “大成,这也不怨我啊。那娘们实在是太精明了,谁知道她是怎么看出问题的。刚才你跟她面对面坐着,还没看出什么来。我在你们后边,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啊。那娘们别看表面上还在说说笑笑的,实际上另外一只手早就把那个对讲机抓在手里了。刚刚你要是不喝的话,她保准会马上把保安叫来的。要是那些保安公司的外保还好说,咱们两个也就是挨顿打而已。可是万一她心狠点,叫来的不是外保,而是它们自己雇的内保,那就完了。你是不知道那些内保的手有多黑,说的好听点他们是保安,要是说得难听点,他们就是打手。这些人跟咱们不一样,他们可是见过血的人,要想弄死咱们那还不跟玩似的。”

    小恭的话有道理,我顿时也感到有些后怕。这时候我心里对小恭更加怨恨起来:“你知道她不好惹,那干嘛还要招惹她?”

    “你可别把这事,全都推到我身上。”小恭一掏手机,然后将短信亮了出来,“你看看我刚才给你发的短信,不干白不干。你刚才不也想白占个便宜嘛。现在虽然事情没成,你也不能装作毫不知情啊。算了,咱们是兄弟,说这些事干嘛?来,我把你架回去。”

    说实在的,我现在真想揍小恭一顿,可是实在是力不从心。虽然已经给你吐过一次,可是我还是提不起任何力气。小恭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没有去公交车站,而是交了一辆出租车。之后的事情,我不记得了,只是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宿舍的床上。

    “大成,你醒了啊。”小恭坐在宿舍的那张写字台上玩着电脑,“我都说了没事吧。不过就是睡一觉嘛,瞧你那会吓得那样,脸都白了。你说你又不是小丫头,有什么好怕的,害怕让别人占了便宜啊。”

    我想下去揍小恭一顿,可是竟然还是动弹不得。或许是那会吐得太厉害了,所以这会才没有力气吧。我懒得跟着没心没肺的小恭斗嘴,只是跟他喊道:“快给我弄碗泡面来,我都快饿死了。”

    这一回小恭好歹没有再多话,而是很麻利的给我弄了一碗泡面。我慢腾腾的下床,然后呼呼拉拉的几口就吃完了一碗泡面。这个过程之中,我出了一身的热汗,顿时觉得自己的身子轻松了不少,不过困意又再次袭上心头。

    我跑回床边,然后一头扎了下去。我用被子蒙着头,一点也不想再次掀开。我只想这样继续睡着,睡他一个昏天黑地。

    在迷迷糊糊之中,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身上好想爬上了许多蚂蚁。这些蚂蚁在不停地撕咬着我的皮肤,甚至透过皮肤在不断撕咬我的肉,我的骨,我的灵魂。这种感觉非但有痛,还有麻,还有痒,让我每时每刻都觉着难受万分。

    终于我忍受不住了,我以为刚才只是在做梦,醒了就会好过来。可是当我醒来以后才发现,刚才的确是在做梦。可是这些痛痒却不是梦,而是真真实实的。

    我用手在自己的胳膊上抓挠了几下,可是除了将手臂抓红以外,却没有任何其余的作用。我知道肯定是替菲菲姐喝的那杯酒在搞怪,否则我不可能会有这种症状。

    妈的,这小恭可是害苦我了。我从屋里走出来,然后去小恭的宿舍找他。

    虽然小恭整天跟我混在一起,可是他跟我可不是一个宿舍的。我住八楼,他住七楼。我下楼去找他,想好好问问到底那个药片是什么成分。虽然我尝试过烟酒,可是还不想变成一个瘾君子。要是那个药片真有那种毒品的成分,趁着现在有力气,我非得好好揍他一顿不可。

    本来只是相隔一个楼层,只要下去一层楼梯,然后转个弯就够了。可是我转过弯之后,竟然没有看到本该出现的楼道门。在那里只是一堵墙,一堵雪白的墙。

    很奇怪,难道我出现幻觉了?

    我晃了晃脑袋,发现了更多奇怪的地方。为了省电,平日里楼道里面是不会开灯的。抠门的宿管只是将楼道走廊里面的灯开着,至于楼梯间的灯,除非他查房,是不可能开着的。可是现在不可能开着的灯,偏偏就开着。而且没有了原本昏黄的灯光,只剩下雪白的亮光。

    啥时候换灯了?我抬起头看向头顶的吸顶灯,只是看了一会,就觉得自己眼睛已经被那雪亮的白光给刺激的再也睁不开了。

    我低下头,闭上了眼睛。这时候我的眼睛里面竟然看到有个批头散发的人在朝我冲了过来,而且他挥舞着手脚,就像疯了一样。

    我连忙睁开眼,可是环顾一下四周,却发现只有我一个人。我虽然是个学渣,可是偶尔也会去听次课好混点学分。我记起来有一次上光学课的时候,那个秃了半个脑袋的老教授说起过。人如果长时间看着一个很亮的物体,当闭上眼睛的时候,就会在眼皮上看到那个发亮物体身上画着的图案。

    或许是某个混蛋,在吸顶灯的外壳上做了手脚吧。在大学里什么样的闲人都有,或许有个混蛋闲着蛋疼,想出来这么一个歪主意。这是宿管的事,我也懒得管。我现在只是关心原本应该存在的那个楼梯口,怎么就会消失了呢。

    我走到那片雪白的墙壁面前,用手推了推,可是墙壁就是墙壁,怎么可能推得动呢?

    怪事,真是怪事。我现在没有办法,只好继续往下走。或许下面才是楼道口,因为说不定我出现幻觉了。有可能我以为自己走过了拐角,实际上我压根是原地踏步呢。

    一切都是幻觉,走过去就好了。我安慰着自己,然后继续朝下走。在走过那个楼梯拐角的时候,我多了一个心眼,一脚将楼梯栏杆踹弯了一根。这样就算我脑子不清醒,一直在原地打转。只要我看到这根被踹弯的栏杆,自然就会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原地打转。

    走过拐角以后,出现的仍然是雪白的墙壁,而不是原本早就该出现的楼梯口。这时候我心中已经觉得有些惊恐了,于是立刻朝着下一层楼梯跑去。当跑过下一个拐角的时候,我特意停下来看了一眼,那个拐角的栏杆竟然完好无损。

    我不是在原地踏步,可是原本该存在的楼道口却消失了。我顾不得多想,紧接着就继续往下跑。因为我知道这栋楼总共才十层,我住在八层上,现在走过两层了。只要再跑过六层,肯定就能出去了。

    本来我很虚弱,都是跑两步就喘一口粗气。这会在这种惊恐之中,我一口气就跑小去了六层,可是还是没有看到楼道口。

    坏了,难道我要被困在楼梯上,永远也出不去了吗?

    我现在很为难,不知道自己是该继续往下跑,还会返回去回到自己的八楼。如果一切正常,现在应该已经到了最底的楼层了。可是本该出现的楼道口,竟然一个也没出现。如果现在往回跑,按照常理来说,应该能回到自己的八楼,因为下楼的时候,自己就是从那个楼道口出来的。

    不过那是按照常理来说,可是现在偏偏就没有常理。我犹豫了片刻,没敢继续往下跑。因为我怕在继续跑下去,不一定会跑到什么地方去。都说地狱有十八层,就算跑不到最下面的十八层,只是一层两次的也足以吓死我了。

    现在我也没有心思再去找小恭了,只想快点回到自己的楼层。然后冲进宿舍,拉开被子蒙住自己的头。不到天亮,绝不再出来。

    我转过身子,就想往上跑。可是才转过来,就发现下来的时候空空荡荡的楼道这会竟然坐了一个人。

    怪了,这个人从哪跑出来的?

    我想从他身边跑过去,可是看到他的样子,有有些不敢动弹。因为我可是住在男生宿舍,但是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竟然留着一头长发。

    留着长发也就罢了,可是他的这头长发竟然把他整个人都给包了起来。他是坐在楼梯的台阶上,这会头发后面垂到楼梯上,前面垂到了他的膝盖上。我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他是男是女,因为他的整个脸也被头发遮住了。

    脸看不到,衣服也看不到,可是他脚上穿的鞋却出卖了他。这人脚下穿的是一双男生常穿的人字拖,可是竟然留这么长的头发,难不成是个变态?(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一章 杀了人要枪毙

    如果这人穿的是双绣花鞋或者更离奇一点是双草鞋,我或许还会怕他是个鬼。可是他只是穿着一双人字拖,摆明就是一个变态,那还有什么好怕的。

    说不定这家伙,也是中了邪,才会跑到这个奇怪的楼梯上。现在我自顾不暇,也没精力去管别人的闲事。我从他身边走过,然后一溜烟的朝着上面跑去。虽然这个人是变态,可是倒是没有为难我,只是在那坐着而已。

    现在的我,似乎已经不受到那被酒的影响,脑筋似乎清晰无比。我三步两步的就冲了上去,然后惊讶的发现,那个变态竟然还坐在那里。

    我明明已经跑过了一层楼,为什么这个变态还在这?难道他跑得比我还快,还是说我碰上了鬼打墙,一会在原地踏步呢?

    现在没有别的参照物,为了有个判断的依据,我又踹弯了一根栏杆,然后继续往上跑。爬过一层楼不难,难得是再次看见自己不愿意看见的东西。这个人还在,还保持着这个姿势,就像他从来没有动过一样。可是那根被踹弯的栏杆再也没有出现,难道真的每一层楼上都有这么一个变态吗?

    不对,他不是变态,是鬼,一定是鬼。只有鬼才会有这么多分身,才会瞬移,因此才能出现在每一层楼梯上。可是这鬼也不扑过来咬人,也不站在原地张牙舞爪。他就是那么安静的坐在那里,不知道要搞出什么花样来。

    我继续朝上跑,想抓住任何一个机会。尽管这会我其实已经不相信回到八层楼,就能够回到自己的宿舍了。可是我没有办法,这是唯一的希望,是最后的希望。我不想死,就只能去抓住它了。

    很快我跑到了第八层,不出所料,果然还是光秃秃的一面白墙。我倚在墙边,然后无助的拍打着墙壁。这会我已经不单单是害怕,而是已经有些厌倦了。这个鬼到底想干嘛,难道只是想看我像个掉进陷阱的小老鼠一样,为了自己的命运而做出无畏的挣扎吗?

    “你想干嘛,到底想干嘛?”

    我的怒吼,在这个鬼面前似乎就像空气一样无效。其实也不是无效,因为他虽然没有回话,却伸出手朝着上面一指。

    我随着他的手往上看,可是除了吸顶灯,却没有看到别的东西。

    吸顶灯,我突然想到一点。吸顶灯里面有图,那个图里面不就有个人在奔跑吗?我原来以为那个人是在朝着我追,现在想想那人未必是追人,有可能只是逃跑而已。

    难道说吸顶灯里画的那个人就是我,难道它预示着我会在这跑,一直跑到死?

    想到这个令人恐惧的可能,我的心一下在揪紧了。我还不想死,起码不想这么年轻就死。虽然我不是一个只知道蒙头学习的书呆子,可是我也不是个笨蛋。跟全是花钱买进来的小恭不一样,我是考进来的,虽然比正常的分数要低一些。

    从小家里的长辈,就喜欢说我聪明。我在临近毕业的时候,努力了半年就能进了大学,肯定脑子比正常人要活泛一些。我知道此时自己肯定已经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想要活下去,就需要打破这个循环。

    可是任何一个死循环,一定会有一个突破的节点。我现在的问题就是找不到这个节点,或者说找到了又能怎么去突破呢?

    这里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楼道,没有任何复杂的地方。如果说这里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那就是突然冒出来的这个鬼了。可是他是鬼,我能拿他怎么办?

    即使明知道这个鬼就是突破的节点,我仍然不敢去招惹他。我只是想活,可不想找死。虽然从这只鬼的身边跑来跑去那么久,他都没有对我动手。可是一旦他动手,我这种凡人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呢?

    我继续往楼上跑,看看会不会出现奇迹。当奇迹没有出现的时候,我又开始撞击原来本该是楼道口的地方。我想假的就是假的,说不定眼前的墙壁只是幻象,只要用力一撞,说不定他就会现出原形呢。

    可是实际上,这一切都是我想多了。墙壁就是墙壁,就算它是幻象,也不是我所能打破的。我连着撞击了三次,可是次次都被反弹回来。除了撞得自己浑身酸痛以外,再也没有任何收获了。

    我摸着自己疼痛的肩膀,然后愤恨的看了一眼那只鬼。他还是坐在那里,没有任何动作,也没有任何声音,就好像一尊泥塑一样。

    “你想我死,哼哼,没那么容易。”此时的我不知道为何,愤怒的心情竟然远远超过了恐惧。我再也顾不得这只鬼会有多厉害,直接朝着他扑了过去。大不了同归于尽好了,我心里是这么想得,手却仍然有些发抖。

    本来我是打算冲过去,用手掐住鬼的脖子。可是真的做起来的时候,却不由自主的把手缩了起来,只是用身子朝他撞了过去。

    听人说鬼是无形的,或许我撞过去的时候,这只鬼会自己消失吧。就算他不消失,也会让我穿体而过。到时候说不定鬼的禁制就会失效,我就能安全的回到现实世界了。

    我撞了过去,可是跟料想的不一样。这只鬼并不是什么无形的虚体,反而像实打实的一个人似的。不过也不能说没有效果,因为我撞过去的时候。那只鬼原本坐着的位置,不再是楼梯,反而变成了一扇窗户。

    鬼虽然是实体,可是好像很轻,就跟个女人似的。他被我从窗户撞了出去,我当时背着手,趁机就伸出来抓住了窗户的边沿。好险,差点就跟着鬼一块飞出去了。

    我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从那个困住自己的幻境之中出来了。只是并没有置身于楼道之中,反而是在自己的楼层的楼道里。

    怎么回事?难道之前的一切只是我的幻觉?我摸不着头脑,只是觉着自己十分困倦,困倦到没有任何别的心思。

    我没有下去找小恭,而是自己回到了宿舍继续蒙头大睡。第二天早上,我是被宿舍的老大给推醒的:“你这小子,怎么又翘课?不过我已经帮你答了到了,你小子可别忘了请客。话说你小子也真是个神人,今天早上那么轰动,咱们整个宿舍楼都被惊动了,就你小子还跟个猪一样呼呼大睡。”

    “什么事啊?”我揉了揉自己的头发,然后伸了一个懒腰,“哎,你看到小恭没有?”

    “那小子比你还不靠谱,我都好久没见过他了。”老大凑到我珉茜,然后神神秘秘的说道:“我要是不跟你说,你肯定猜不到今天发生了什么事。告诉你吧,咱们宿舍楼死人了。”

    “死人?谁啊?”

    “死得不是咱们宿舍楼的男生,而是毕业班里偷偷来跟男友鬼混的女生。听说是从宿舍楼的走廊尽头的窗户掉下去的,当时人就没气了。后来早上新生跑操的时候,才有人发现她,当时整个宿舍楼就跟炸了锅一样。”

    “毕业班大部分都实习去了,所以他们才来高二人世界吧?”

    听到我的话,老大淫笑道:“嘿嘿,搞二人世界搞到阴曹地府去了。听说那个女生死得时候,身上除了内裤之外啥也没穿,连拖鞋都是她男友的。现在校警已经把他男友逮起来了,这小子还直说自己冤枉呢。”

    老大,继续在那不停的说着闲话,我的心思却一下子回到了昨晚去了。

    那个鬼,一头长发,可是身上却没漏出来穿的是什么衣服。而且她的身子那么轻,穿的又是一双人字拖。难道说那人不是鬼,而是一个跑进男生宿舍的女生?

    “老大,那个女生长什么样子?”

    “嘿嘿,我就知道你憋不住,准得问这个。”老大先用那种****的眼神瞅了我一眼,然后才神神秘秘的说道,“那个被警察逮起来的男生是毕业班的,可是那女生却是大一的新生。你忘了咱们去看大一的迎新晚会的时候,你不停的说那个跳舞的女生漂亮吗?就是最偏亮那个,跳独舞,而且头发很长,一甩就跟好几米似的那个。”

    听到这里,我心里也有了印象。而且记忆里面那个女生的头发就特别长,多长不好说,可是垂下来肯定能够遮住大半个身子。

    想到这里,我身上的冷汗就出来了,甚至比昨晚遇鬼的时候更多。因为遇鬼死了一了百了,可是如果杀了人那可要抓起来枪毙的。

    我顾不得跟老大说话,抓起一件衣服就跑出去了。我急匆匆走到楼梯口,然后往下跑,结果在拐角的地方果然看到了被踹弯的栏杆。

    昨晚的事情不全是幻象,肯定有一部分是真的,否则哪来的被踹弯的栏杆。难道我真的杀人了?

    我感觉自己的腿软了,比那天喝了菲菲姐的酒的时候还要软。我心里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杀人可不是一件小事。万一那个被冤枉的男生不肯认罪,警察肯定还要找上门来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二章 分不清现实跟虚幻

    现在的我,比昨晚遇鬼的时候还要慌乱。毕竟碰上鬼,还能跟它拼命。可是杀了人,那就没法逃脱了。

    到了这会,我感觉自己浑身再次酥麻起来,就像有无数蚂蚁再啃咬一样。昨晚就是这种感觉,让我苏醒过来。今天这种感觉再次袭来,跟昨晚一样,我知道自己一定要找到小恭问个清楚。

    都是那杯下了药的酒,没有它,我不会晕倒。也不会在大半夜的起来,去找小恭问话。如果没有半夜出来,也不会碰到那个女生,更不会把她给撞下楼去。都是小恭害得,都是他害得。

    我一定要找到小恭,找到他,一定要打死他。我心里升腾起一股怒火,这种怒火是那样炙热,甚至让我连身上的酥麻痛痒都感觉不到了。

    我从地上爬起来,然后就跑到了小恭的宿舍。我一脚踹开虚掩的门,然后吼道:“小恭,小恭。”

    “你发什么疯呢?”

    小恭不在宿舍,屋里只有一个正在打游戏的**丝男。我知道他外号叫黑子,可是大名叫啥却不知道,因为这家伙跟我们并不是一个专业的。

    “小恭,都消失了一个月了。我们宿舍几个人,都找了他好一阵了。这家伙******问我们每个人都借了一笔钱,说是给女朋友打胎。我们当时也不知道被他灌了什么**汤,全都借给他了。这会仔细一想,那不是扯淡吗。这小子压根就没有女朋友,哪来的妞让他打胎?”

    我没有听黑子后面说了啥,只是注意到了他前面说的话:“消失一个月了?你确定没有记错?我昨天还跟他一块去市里玩了一次啊。”

    “你见到这小子了?他在哪?”

    “我哪知道他在哪,我还想找他呢。”我愤恨不平的说道,“这小子昨天送我回来的时候,明明待在宿舍。这才过了一晚上,怎么就没人了?”

    “我看你发烧烧糊涂了吧。”黑子笑道,“昨天我上你们宿舍借泡面,还看见你们宿舍老大呢。他说你们宿舍最后一晚泡面给你吃了,还说你发烧一直说胡话呢。”

    “老大煮的泡面,不是小恭做的?”

    我觉着自己有些混乱了,因为黑子说的话跟我记忆里面完全不一样。我忘了自己是怎么走出小恭的宿舍,只是确认了小恭真的消失了一个月。因为黑子一个人可能忽悠我,但是后来他们宿舍的人回来全都这么说。虽然这帮人一贯不靠谱,可是他们也没有根本没有必要合起伙来忽悠我一个人。

    如果小恭消失一个月了,那么昨天那个跟我一块去酒吧的人是谁呢?而且如果他消失一个月了,为什么我却没有觉察呢?难道说不止是昨天我的记忆出现了混乱,而是说很久之前我的记忆就已经不对劲了吗?

    我心里想着这些事,脚步却没有停留。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回到了我所在楼层的走廊上。昨天那个女生飞出去的窗户就在走廊的尽头,我这会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因为我不应该先下楼去找小恭的晦气,而应该先把窗框上的手印擦干净。因为我昨天之所以没有跟着一块飞出去,都是由于用手把住了窗框。

    昨天我因为双手把住窗框活下来,可是今天却有极大的可能因为窗框上的手印而深陷囹圄。不过我并没有急匆匆的跑过去毁灭证据,因为走廊的尽头有一个人。

    那个人这会正趴在窗子旁边,不知道在忙活什么。我担心他是在提取指纹,可是看他的身形不像膀大腰圆的警察,倒像是一个学生。而且不是别人,恰恰像是我正想找的小恭。

    或许是因为这几天事情太多,所以我的眼神都有些不好使了。我走进一看,果然是小恭。他正在用一块毛巾擦拭着整个窗框,他擦得十分小心,好像生怕上面会留下一粒灰尘。

    “你在干什么?”我向小恭问道,“你们宿舍的人,怎么说很久没有见过你了?”

    “我在干什么,你还看不出来吗?”小恭朝着我笑了一下,“你呀真是不小心,这么大的破绽留在这里,难道就不怕被人抓起来吗?”

    小恭笑着说话的时候,声音越来越媚,到了最后竟然隐约变得有些像是昨天见到的那个酒吧的女老板了。而且不单是声音,就连相貌也越来越模糊,直到变成了女老板的样子。

    “菲菲姐?”我情不自禁的喊道,然后很快发现眼前的人不再是菲菲姐,而是变成了那个被我推下楼的女生。她还是没有漏出面容,可是满头长发之中却露出来一只泛着白眼的眼睛。

    我被吓得跌坐在地上,然后眼前的人消失了。没有长发女生,没有菲菲姐,连小恭都不见了。

    “我靠,大成你不是这么菜吧。”老大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那个女生的尸体,早就让人清理干净了。你就是在这个窗台边上站一站,至于吓成这样吗?”

    “老大,昨天是你给我端来的泡面吗?”

    “你这小子,总算实诚了一回。当然是我给你端的泡面,这回不装傻了啊。我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借我一碗,还我两碗。我这价可是童叟无欺,你不能因为我跟你一个宿舍,就忽悠我给你折扣啊。”

    老大絮絮叨叨的继续说着他的生意经,我的心里却连一丝一毫都听不下去了。因为如果老大跟黑子都没说谎,那我可就真要疯了。

    昨天的事情到底有没有发生?如果昨天的事压根就没有发生,只是我自己的幻想。那么昨天夜里那个从楼上掉下去的女孩又是怎么死的,到底跟我有没有关系呢?

    我觉得自己真的要疯了,因为我已经分不清现实跟虚幻了。我没有再去管窗台上的手印,只是一个人呆呆的向着宿舍走去。临进门以前,我又觉得自己身上开始奇痒难耐起来。因为这不是一般的身上感觉到的痒,而是像从身体内部由外而内的一种痒。这种痒发自身体内部,任你从外面如何抓挠,都不会减轻一分一毫。

    不管昨天的事是真是假,这种痒这种痛可是真实的。我想不明白小恭的去向,可是记起来他说过这种药是从歪嘴李那里弄来的。

    歪嘴李是一个老混子,年纪比我们大不了多少。不过他已经连续在学校里留级了好几年了,因为算是学校里面威风八面的一个老人。

    我跟歪嘴李没有什么交情,只不过跟着小恭见过他几次而已。小恭能跟他认识,纯粹是因为歪嘴李名义上在学校里面也有一个铺位。他所在的宿舍就在小恭宿舍的隔壁,虽然基本不在这住。可是偶尔回来几次,还是让小恭跟他搭上了关系。

    我知道直接去歪嘴李的宿舍,肯定找不到人,因此也就没有抱着那个打算。我从宿舍里面出来,然后翻出学校的围墙,向那个靠学校里面学生作为主要市场的校外村走去。

    尽管不清楚歪嘴李具体租住在哪里,可是他是一个名人,只要稍微一打听也不难找到。我看见他住的小院锁着门,可是这会我身上的痒痛实在是太厉害了。因此也顾不得多想,直接从院墙之外翻了进去。

    进去以后,我首先环顾了一下周围,发现这里虽然面积不大,却是一个独门独院的好地方。我走到堂屋的正门,发现门只是虚掩着,从里面传来一阵淡淡的臭味。我推开门进去,却没有找到歪嘴李,只是看见地上有一摊发黑的血迹。

    我不知道这里发生什么事情,也不关心歪嘴李是在这里杀了人,还是让人杀了。我现在只想找到那种小恭下到酒里的药片,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可是我迫切的希望见到它。

    歪嘴李的屋子里面很杂乱,而且又夹杂着臭味跟血腥味。可是我在里面还是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我不知道那种香气是什么味道,却觉着它很吸引人。我不由自主的顺着香气飘来的方向寻找,果然在一卷满是油污的铺盖底下,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这是一个玻璃瓶,看起来就像是那种放甘草片的小瓶子。不过跟褐色的甘草片小瓶子不同的是,这个瓶子是透明的。而且他的瓶盖不是塑料的,而是那种跟红酒差不多的木质瓶塞。

    我把瓶子拿到手里,然后闻了一下那种味道,果然觉得自己身上的痛痒减轻了几分。瓶子是透明的,因此不用拔开瓶盖我也能轻松的看到里面满满的小药片。

    虽然在酒吧里面,灯光很昏暗,小恭下药的时候,只是一闪而过。可是看到这个小瓶里面的药片的时候,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它一定就是我之前吃过的那种药片。

    我拔开瓶塞,然后将一枚药片倒进掌心。我不敢吃得更多,因为之前吃过那一次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了。

    我不知道这一次吃下去以后,会缓解那种从内而外发出的痒痛,还是会跟上次一样昏迷过去。就在这时候,我却听到一种呜咽声在耳边响起。

    (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三章 狗嘴逃生

    我养过狗,听得出狗的各种叫声。有句话说得好,那就是咬人的狗不叫。真正凶猛的狗,在咬人之前是不会汪汪汪叫个不停的。如果一只狗不停地对着你叫,那是觉得你侵犯了它的地盘。在这种时候,你只要默默地走开就好了。

    真正想咬你的狗,它是不会叫的,顶多发出阵阵的低吼,这种吼声不是喊出来的,更像是从喉咙里面直接发出来的呜咽声。

    现在我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呜咽声,我不敢回头,生怕一回头就会被这支狗咬中喉咙。虽然那是狼的必杀技,可是未必狗就不会。

    我想了一下,将瓶里面的药片倒进掌心,然后猛地将瓶子朝着身后抛了出去。在此同时,我朝着门口的方向狂奔,想趁着这只狗追那个瓶子的时候逃出去。

    起初我以为自己的计划奏效了,因为我听到了狗朝着瓶子追击的声响。可是我高兴的实在是太早了,因为没等我跨出门槛,就觉得肩膀上传来一阵刺痛。

    我被狗咬中了,而且凭着肩膀上传来的感觉可以断定这一定是一只大狗。不过幸运的是,这只狗虽然咬的很凶,毕竟没有咬中咽喉之类的要害。

    我晃动肩膀,不过这只狗实在是太大了,咬的又那么结实,一时半会的根本就甩不下来。情急之下,我猛地一弯腰,然后这只狗就朝着地面摔了下去。这一下摔得很重,即使这只狗再怎么强壮也终于被我甩了下来。

    现在面对面,我看清了这只狗。它是一只狼狗,我说不清是狼青还是黑背,反正看起来特别像是一只狼。它的鼻尖和嘴上全都是鲜血,肯定是咬我的时候沾上的。更让人感到心惊的是,它的脸颊上也带着血,而且已经全都干了。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拿生肉来喂狗了,即使是生肉上面也不可能带有这么多鲜血啊。之所以它的脸颊上有那么多的鲜血,最大的可能恐怕就是因为它之前吃过活物。再加上屋里那滩血迹,现在越想越觉得那像是人血。

    不会歪嘴李,就是让这只狼狗给吃了吧。得出这个结论以后,我更迫切的想要逃离这个小院了。可是这只大狼狗拦在了路上,让我根本就没有逃离的路径。

    如果从正面走,这只狼狗拦在当中。如果从侧面走,肯定也没有这只狼狗跑得快。如果转身回去,又一定会被它追击。我有些为难,因为实在是哪一条路都遍布艰难险阻,看起来都不像是一条生路。

    就在我犹犹豫豫的时候,那只狼狗已经冲了过来。我这会站在屋子中央,身边连个扫把都没有。我知道如果正面被咬中,差不多就是被宣判死刑了。情急之下,拿起自己的手对住狗嘴塞了进去。

    狗嘴里面吐不出象牙,可是也吐不出我的手。现在这只狼狗倒是想把我的手吐出来,可是我自然不会让它得逞。虽然手腕被它咬的鲜血淋漓,我仍然不住地将手腕往更深的地方塞去。

    因为怕狗爪子抓破我的肚皮,所以在手腕塞进狗嘴的同时,我欺身而上,放过来将这只狼狗压在下面。这只狗实在是太大了,大到我有好几次都差点让它再次翻转过来。不过我知道这是生死关头,因此片刻也不敢放松。在来回拉锯了数次以后,这只狼狗似乎也认命了。它不再试图把我压在下面,只是一门心思的想把我的手腕咬断。

    这只狗如果站起来,估计比我矮不了多少。这会被我压在下面,我的膝盖恰好能够顶在它的肚皮上。它的嘴几次试图完全合拢,可是因为我的手插在了它的喉咙里面,所以它一时半会始终没能如愿。

    手腕再怎么结实,终归也敌不过牙齿。更何况人的手腕没有皮毛的保护,狗的牙齿又比人的尖锐许多。如果双方这么僵持下去,十有**会以我的手腕被咬断为结束的终点。如果真是那样,可就太凄惨了。

    我不想手腕断掉,更不想被狗吃掉。它想吃了我,前提得是它自己不会被我给弄死。

    我顾不得手腕的疼痛,继续把胳膊往里面塞。同时我用膝盖使劲的往下压,直到感觉狼狗的肋骨被压断。随着我的手腕越进越深,狼狗的呼吸慢慢的开始困难起来。而且估计是因为压断的肋骨刺破了它的内脏,我明显的感觉到不断地有热血从它的嘴里面涌出来。

    如果按照现在这个节奏,这只狼狗唯一的下场也就是被彻底的弄死。可惜我忘了一件事,那就是我伸进狗嘴的那只手里还抓着那些药片呢。

    看到狗的呼吸已经越来越弱,我知道它活不了了。它松开了嘴,似乎是已经放弃了。我将手腕取出来,看到手掌心里握着的药片已经全都因为浸泡在血水里面而化了个一干二净。

    看来今天是白跑一趟了,而且手腕还被这只狼狗咬的稀烂。回去缝合伤口,再打破伤风跟狂犬疫苗,加在一起,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我狠狠地朝着狼狗踢了几脚,算是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可是只是这样,对于已经消失的药片却也没有什么作用。既然已经这样了,再待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了。我转身朝着外面走,就在此时忽然我的手机响了。这倒也没啥,关键是在手机铃声响起的同时那只狼狗又站了起来。

    为了追赶潮流,我的铃声也设置成了动感十足的摇滚乐。随着铃声的响起,那只狗歪歪斜斜的站了起来。我被吓了一跳,以为它会立刻再次扑过来。幸好虽然他站起来了,却只是站在原地摇头晃脑,并没有真的冲过来。

    我看到狼狗不断在将那只硕大的狗头摇来摇去,忽然想到这不跟自己在菲尚酒吧喝了那杯不该喝的酒的时候一个样子嘛。想到自己之前也像这只狗一样,不停地摇头晃脑,我觉得实在是有些丢人。

    这只狗在那晃来晃去,连带着嘴里的血也像花洒一样,不断地朝着外面喷涌。我是不愿意看着这幅场景,奈何一旦走得稍微远点。这只狗没了摇滚乐,就会恢复一些清醒的意识,立刻露出自己的尖牙利齿。

    刚才能够把手恰好伸进狗嘴,实在是太侥幸了。这种侥幸我可不指望天体遇到,能赶上一次已经够幸运了。虽然狼狗受了伤,可是如果它再次扑过来,死得十有**会是我。

    我不敢走,只好继续站那。好在有了音乐,这只狗就会老老实实的站在原地摇头。随着它狗嘴里面洒出的血越来越多,我的心也渐渐的安定了下来。因为我知道只要在坚持一会,这只狗肯定会因为失血过多倒地不起的。

    “嘭。”突如其来的一声巨响,一下子把我给镇住了。我眼睁睁的看着狗头在我眼前爆裂,然后看着它的身躯倒在地上化为一滩血水。

    怎么会这样?我原来一直以为那种小药片,只不过是能迷惑人神智的毒品。再怎么有害,也只是让人慢慢的死。从没想过它害死人的手法,竟然会这么激烈。

    狼狗消失了,消失为一摊血水。那么之前来的时候,地上那滩血水也未必就是被狼狗吃掉的歪嘴李。说不定他也跟这只狼狗一样,只是吃了太多药片才会爆裂而亡的。

    如果他们是这样死的,那么我会不会步入他们的后尘呢?

    想到这种恐怖的可能,我一下子瘫坐在地上。这个小恭可是害苦我了,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声。

    “你在骂我?”

    听到耳边传来的细语声,我身上的冷汗一下子被激发了出来。我听得出这个声音,他是小恭。可是明明院门关着,他是怎么进来的。而且他的声音听起来那么小,又那么真切,分明就是在我身边耳语。我现在几乎跟个草木皆兵的败军之将一样,但凡是有点风吹草动,都会吓我一跳。他能够走到我身边这么近的地方,而且让我一点察觉都没有。人怎么可能有这么轻微的脚步声,除非是鬼。

    “你为什么要害我?”

    我没敢回头,只是大声的叱骂了一声。我知道鬼怕恶人,只要声音够大胆子够壮。鬼非但不会吃你,反而还会被你吓跑。

    “那么大声干嘛,我又没耳聋。”小恭很是不屑的说道,“我可不是害你,只不过是找个替身罢了。你看到的那滩血迹不是歪嘴李,而是我。歪嘴李的尸身所化的血肉,早就被那只恶狗给吞噬干净了。我上一次来的时候,跟你一样。不过我没有你的运气好,我吃光了瓶里的药丸。所以化为血水的是我,不是那只狼狗。你够幸运,可是也够不幸。”

    “咱们可是好兄弟,你能不能给我指条活路?”我向小恭祈求道,“现在你死了,我还活着。只要你让我继续活,我逢年过节都给你烧纸钱,保证你在下面活得比上面还要自在。”

    “你开出的条件很诱惑,可惜吃了逍遥片的人,是收不到纸钱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四章 讨债

    “逍遥片?”听到这个词,我马上想到之前自己喝过的那杯下药片的酒,“逍遥片是什么东西,你拿这种东西给我吃,到底是安得什么居心?”

    我越说越气,在这会竟然忘了小恭是鬼,直接回过头来质问他。不过回过头的一刹那,我就后悔了。因为现在的小恭,已经完全没有之前我跟他相见的时候的样子了。

    虽然之前小恭满脸痞痞的表情,看起来就想让人揍他一顿。可是那时候的他,总是让人感觉亲切的。不像现在这样,只会让人觉得恐惧。

    小恭的脸上还能看出来五官,可是只是能看出来有五官的形状,却已经完全不像是人的五官了。他的脸就像被火烤过的蜡人像一样,完全垮塌了。整个人的脸都是扁扁的,再也找不到原本那种立体的感觉了。

    如果不是小恭的声音没变,我甚至完全都认不出他来了。不过他的脸毁容,是他的事,我关心的还是我能不能活。

    “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都这副鬼样子,你还看不出我是鬼么。鬼就是鬼,还能怎么样?我现在只不过想投胎罢了,可是我需要一个替身。”

    “你又不是淹死的,要什么替身?”

    “谁说只有淹死的替死鬼才需要替身?”小恭笑道,“这世界上冤死的人多了去了,只要他有怨气,十有**就想继续留在人世报仇。且不说他报仇成功与否,只要盘桓人世的时间太长,都会失去投胎的机会变成一只只能游荡在凡尘的孤魂野鬼。你不是鬼,体会不到孤魂野鬼的痛苦。没办法,要想投胎,就必须赎清自己的罪孽。可是要想攒够赎清罪孽的功德,哪有那么容易。太多的孤魂野鬼没等攒够功德,就已经在罡风的摧残下变成失去神智的孤魂野鬼。相比于那条不归路,找个替死鬼倒是成功的捷径。”

    听完小恭的话,我多少也明白了一些事情的原委,可是这让我更加愤怒:“咱们还是不是好兄弟。妈的,有好事的时候你不想着我。现在找替死鬼,你倒是记起我来了。”

    “嘿嘿,这也怪不得我。我是横死的鬼,肉身都化作血水了。虽然我的三魂七魄还在,可是比起正常的鬼来说,却实在是薄弱的太多了。普通的人看不到我,更不可能在大白天看到我。咱们就不一样了,咱们是经常在一块玩的好兄弟。其实我不仅仅是让你看到我,更是附在你的身上。你走到哪,我就走到哪,这样才能把你引到该去的地方。”

    “如果说普通人看不到你,那么菲菲姐怎么会看得到你,她是你的同伙。”

    “你都自己猜出来了,那还有什么好问的?”

    原来一切都是骗局,从一开始我就是他们设计好的猎物。我很是愤怒,可是怒火并没有让我失去理智。我知道小恭既然能害我一次,就未必不会害我两次。

    “你既然想让我当替死鬼,为什么又要告诉我真相。虽然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是你都已经是鬼,死得不能再死了,似乎没有再发善心的必要了。”

    “哈哈,有意思有意思。”小恭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你知道为什么咱们同学那么多,我却非喜欢天天找你玩吗。因为我觉得你虽然不是个爱学习的书呆子,却是一个脑子很好使的聪明人。你看现在你不就一下子看到事情的本质了嘛。”

    “别跟我耍嘴皮子,快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恭冷哼一声:“现在还拿自己当大哥呢,想吓我?我现在可是鬼,想弄死你只是分分钟的事。”

    “你能弄死我,可是你不弄,证明你用得着我。你想说就说,不想说我还懒得理你呢。”

    说完之后,我转身就走。其实我很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不过我熟悉小恭,知道只要我摆出一副要走的样子,他肯定会出面拦我的。果然没等我走出大门,就听见小恭的挽留声了

    “大成,我就是开个玩笑,你跑什么啊。”这一回小恭看起来很客气,而且那张垮塌的脸也恢复了我原本熟悉的模样。

    “其实这件事,你猜的没错,我现在真的需要你的帮助。当然起初的时候,我是有害你的打算,这点我并不否认。可是现在咱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必须互利互助才行。”

    我知道小恭说到了正题,于是连忙问道:“到底怎么样,你就直说啊。虽然你害过我,可是我还拿你当兄弟。如果能帮忙的话,我一定会帮你的。”

    “如果只是单纯的帮忙,你刚才就应该死在这,那样我就可以魂归地府投胎了。可是你的运气太好,让那只狼狗着了道。现在我已经不需要你帮忙了,咱们是合作。你已经猜到那个菲菲姐跟我认识,不过我可跟她不是一伙的,而是她其中的一个倒霉蛋而已。但凡是想要找替死鬼的人,都要到她那里去送人。只要她看中的人,才会有幸喝到那杯原来属于她的酒。这种药片,实际上就是用这些倒霉鬼的精魂所化。如果咱们吃了,肯定会中招,她吃了会永葆青春,这就是她的目的。现在我已经失手,没有办法再让你当替死鬼了,只有魂分魄散这一条路。不过如果你能杀了她,我一样可以脱离束缚魂归地府。”

    听完小恭的解释,我冷笑道:“既然你已经没法让我当替死鬼,那我干嘛还要替你做事。如果那个那个女人是鬼,我去找她不是自投死路吗?如果她是人,我不就犯了杀人罪吗?”

    “你以为你没杀人吗?那么昨晚被你推下楼的那个女生难道就白死了?”

    “你看见了?”我有些吃惊,“难道昨晚不是幻觉,而且今天上午我看到擦窗的人也真的是你?”

    “这世上哪来那么多幻觉?或许你真的看到了一些幻象,可是并没有改变你杀了人的事实。这只是一个开始,你的症状以后会越来越严重。在你看来,周围人都想杀你。为了自保,你只有不断的杀人,彻底变成一个只知杀戮的疯子。这还算是一个好的结局,如果更惨点,你会在变疯以前就活活痒死。”

    小恭说完以后,又阴笑起来。看到他的笑容,我顿时觉得浑身那种又痒又痛的感觉又回来了。小恭似乎对我发病的样子不感兴趣,他一边往外走一边留下来一句话:“你发病的日子会越来越频繁,这一次我能帮你遮掩,下一次可就没这么好心了。你想活,只有去杀了菲菲姐。”

    我实在是站不住了,一下子倒在了地上。那种如同万蚁噬心的感觉,让我彻底的迷失了自己。我不顾一切的跑到那只狗爆头的地方,贪婪的****着地上的血肉。虽然明知道这些血肉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里面有哪些药片的成分。这种成分能够暂时缓解我的疼痛,可是也仅仅是暂时缓解。而且吃了这些血肉以后,会让身体里面的毒素越来越多。等到积累到一定的限度以后,说不定我也会像这只狗一样爆头而亡。更何况即使是那样,也要有足够的血肉才行。可是地上的血肉就这么一点残渣,恐怕等不到我爆头,就会彻底痒痛而死了。

    ****了一阵血肉以后,我感觉自己身上的痒痛缓解了一下。我站起来看了看屋里挂着的那面孤零零的镜子,发现里面那个人是如此陌生。他的头发又脏又乱,皮肤又粗糙无比。更吓人的是他的那双眼睛,是那样的血红。这还是我吗?

    我走出了小院,临走的时候带走了桌子上放着的一把折叠刀。我要去杀人,杀一个曾经很动心的女人。这个女人到底是不是真如小恭所说的那样是幕后黑手,我觉得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此刻的我,单纯的只是想杀个人而已。

    再次来到那个酒吧门前的时候,我已经冷静了下来。不管那个女人是人还是鬼,总归是一个恐怖的存在。要想杀掉她,单单一把折叠刀,恐怕根本就起不到作用。我站在酒吧门前徘徊了好久,始终没敢进去。

    到底怎样才能杀死一个人,同时又能杀死一个鬼呢?我苦心思索,想到了一个办法。这个办法如果成功,不管里面的是人还是鬼,都能让她永不超生。

    我到菜市场买来一条黑狗,然后再去旧货市场买来一辆旧摩托。之后我辗转于全市的各个旧货市场,不断地将摩托车加满汽油。之后我在僻静处,将车中的汽油倒进一个大桶里面,然后再去下一个加油站。

    周转数次以后,桶里已经差不多要满了。我把桶盖打开,然后一刀捅死黑狗,将它的血倒了进去。在搅拌了一会以后,我拎着桶走回了菲尚酒吧。此时已经是午夜时分,可是酒吧里面仍然灯火通明,看起来倒是热闹的很。

    门口的一个保安朝我嚷道:“小子,你是干嘛的?”

    “我是来讨债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五章 摒弃豁免权

    人不狠,不能立。尽管跟这个保安素不相识,搞不清楚他到底是菲菲姐的帮凶,还是一个纯粹以保安为职业的普通人。我只知道,不弄死他,我也别想活。

    我没有跟这个保安说话,只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的身后,好像他的身后来了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似的。然后我一刀捅进他的后心,在一脚把他踹了进去。

    这一串动作一气呵成,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身手能够这么利索。而且这还不是普普通通的打架,而是**裸的杀人。

    一条生命,就这么结束了。我没有再去看他,而是将自己带来的大桶拧开盖子,向着里面倾倒起来。说来也巧,这家酒吧,或许是为了营造气氛,或许是为了节省成本,竟然是建在一个地下的防空洞中。这是我往下一倒,里面的汽油就哗啦啦的向下淌个不停。

    刚才保安临死的时候,叫了一声。或许是有人听到了他的叫声,从酒吧里面探出头来张望。不过看到地上躺着一个死人,下面那些看客竟然没有一个有勇气出来斥责杀人这种最大的犯罪。他们只是在那里指指点点,还有不少人拿起手机偷偷拍照。

    我没有理会这些闲人,我等的只是菲菲姐而已。她没有让我等太久,很快就从酒吧门口现出身影。当她看到我的时候,脸上浮现出很吃惊的表情。之后她抽了抽鼻子,似乎是在极力嗅闻空气中的味道。

    看到菲菲姐做出这个动作,我心里就已经确信她不是人了。因为此时空气中弥漫的汽油味道已经很浓了,如果她是想闻汽油味道,大可不必如此费劲。其实她所关注的,是空气中那些微不可查的黑狗血的味道。

    “汽油,他想烧死所有人。”菲菲姐指着我大声喊道,“他想烧死我们,快杀了他。”

    不知道是菲菲姐的声音里面蕴含着什么魔力,还是说地上流淌的汽油吓坏了这些看客。这会他们突然不害怕了,各个争先恐后的朝着上面狂奔,就连那些穿着恨天高的时髦女郎都毫无例外的加入进来了。

    从酒吧入口到放空洞的入口,相隔了不过只有七八米。这么短的距离,如果是在平地上,他们肯定眨眼之间就能跑上来。底下是防空洞,他们不是跑上来而是爬上来。虽然用的时间也不多,可是在他们爬上来以前,也足够我做一件事了。

    我虽然很好吃喝,可是平时烟瘾并不算大。在经历了昨天和今天的事情以后,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抽过烟了。可是在来到酒吧门口以前,我却点了一支烟。

    这支烟我没有抽,而是把它别在身后的腰带上。没有人的吸食,香烟燃烧的并不快,可是它还是满满的烤焦了我的衣服,甚至让我的皮肤也感到灼热异常。不过我现在不在乎这点小伤,因为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在下面那些疯狂的看客冲上来以前,我从身后取出那支香烟,然后将它弹了下去。香烟落在了肥头大耳的胖子脸上,可是他的眼睛却连眨也没眨,还是接着往前冲。现在这些人真的称得上悍不畏死,不过我并不觉着他们像是勇敢的战士,只是觉着他们很像没有任何感觉,只知道吃人的丧尸。

    香烟弹到胖子脸上以后,接着就反弹到了地上。在它落地的一刹那,整个通道之中就燃起了漫天大火,火苗甚至能够撂到通道的天花板上。

    所有通道中的人,无论是往上奔跑的还是驻足原地的,全都深陷火焰的包围。他们在火里翻来覆去的挣扎,可是火就是火,被它缠上了,任谁也无法逃脱。

    或许是由于惯性,或许是因为他体格是在是太过庞大,或许是因为他冲在了最前面。那个胖子竟然没有被火困住,而是冲到了我的面前。他张开完了双臂,或许是打算跟我同归于尽。

    我是有备而来,怎么可能被这样一个小角色给难住。在来的时候,我特意穿了一双最厚实的劳保鞋。这种鞋的鞋面是黑色的厚皮,鞋底是橡胶,鞋头镶嵌着钢板。我不在钢厂上班,买来这种结实过头的劳保鞋就是为了在足球场上阴人用,没想到今天竟然派上了用场。

    这个胖子现在浑身都是火,可是再大的火想把这双鞋烧着也需要时间。我一直等到他快爬上最后一级台阶的时候才出手,然后一脚就把他踹了下去。

    如果在平日里,这种级别的胖子,三个我也未必能揍得过他。可是这会我已经占了先机,想要收拾他,只不过需要抬抬腿罢了。

    在收拾完这个胖子以后,其余的人差不多也烧得差不多了。就连几个最耐烧的还能继续站着的人,也被这个胖子给撞倒了。不过他们只是受了城门失火的池鱼,本就不放在我的心上。我现在只关心一件事,那就是菲菲姐会不会一块被烧死。

    我等了又等,却始终未见到她的身影。

    “你该走了,留在这里会被警察给发现的。”

    我听到了小恭的声音,却没有看到他的身影。我有些意兴阑珊:“这一回我错的比你还要厉害。你不过是坑了我一个人,我却害死了那么多无辜的人。我也该死,如果逃走,岂不是更该死了?”

    “人生不就是这么回事嘛。你坑我来,我坑他,到头来全都是坑。我坑了你一次,按理来说该还你一次。你走吧,就当没有来过这里。待会消防车和警车来到以后,我会弄出点动静来。到时候他们发现是闹鬼的灵异事件,肯定会把它压下来,你会没事的。”

    “小恭,谢谢你。”

    “滚你妈蛋,矫情。”

    “我就这样走了,一直也没有回头。”大成深吸了一口气,“从此以后,小恭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也从来没有跟人说起过那两天发生的事情。你们可以当它是一个故事,也可以拿它当一个笑话。不过除了这片山林,你们可就不要再向别人提起这件事了。毕竟小恭说不定还活着,他要是想帮我隐瞒这事,我可不知道他会怎么对打泄密的人。”

    大成的故事讲完了,大家陷入了沉默之中。不知道是因为替故事之中白白死在菲尚酒吧的人不值,还是害怕大成在故事末尾留下的隐隐约约的威胁,大家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哈哈哈”于倩丽大笑了起来,“哦,我知道了。怪不得你现在不喜欢别人动你的东西,连将衣服借给赤身露体的张芸生都不愿意。原来你不是洁癖,而是怕再次中招啊。不是我说你,你是不是也太胆小了。这世上哪来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事,你整天担心个什么劲。再说就算那天你不喝那杯酒,他们两个照样能有别的办法给你下毒。这种事你碰上了就是你倒霉,再怎么懊恼也是没有用处的。以后看开点,别再这么胆小了。有什么事来找我,我来帮你平事。”

    本来大成讲完故事以后,大家都对他有些忌惮。毕竟能够一次性杀掉那么多人,这得有多黑的心肠啊。可是在于倩丽的解读之下,他竟然变成了一个整天畏手畏脚的胆小鬼。这里面的反差太大,让众人忍不住哄笑起来。

    “不错啊,大成的故事比刚才巧兰讲的还要恐怖。其中令这个故事恐怖程度加深的因素,不是其中出现了鬼而是因为他始终不肯承认这个故事是虚构的。这一点值得后面的人学习啊,因为有个故事想吓人只是一时,一个凶残的恶徒却是每时每刻都在吓人。这样到了最后,差不多大家对前面讲故事的人的恐惧程度会越来越深。我觉得游戏规则需要改一改,最后讲故事的人,应该得到免去惩罚的豁免权。”

    张芸生的提议,一下子让在场的众人议论纷纷。大家也觉得大成的做法有些取巧,可是对于这个提议却达不成一个统一的意见。在种种喧闹之中,又是于倩丽站起来呼吁道:“你们这些人啊,就不能安安静静的好好坐下来听一个故事嘛。特别是你,书呆子,谁让你老是提这么多意见的。”

    听到于倩丽的指责,张芸生觉得很无辜:“我就是实话实说啊,最后一个将故事的人,十有**会被大家认为是最不恐怖的。”

    “我就不信这个邪。”李兰欣扭过头去不搭理张芸生,就像一对正在闹别扭的小情侣一样。她转而对其他的人说道,“如果说最后一个人讲故事可以得到免受惩罚的豁免权,那其余的人呢?如果倒数第二个人也要这种豁免权,那么咱们这个游戏还怎么玩下去。所以在这我提议,自愿担当最后一个讲故事的人,而且不承认任何豁免权。”

    听到于倩丽的提议,张芸生知道她肯定又有什么歪主意了。如果不拆穿她,在场的人肯定要上当。可是刚才的故事,让张芸生觉得在场的人都不简单。他这会倒是想看看,在游戏进行到尾声的时候,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六章 不请自来

    在于倩丽的插科打诨之下,关于豁免权的提议也被废弃了。现在她自己选择了最后一个,所以剩下来的人都有可能是下一个讲故事的人。

    原来大家有些羞涩,谁也不愿意第一个站出来讲故事。可是随着游戏的进行,大家渐渐地对这个游戏越来越上心,谁也不愿意当那个失败者。

    既然按照张芸生的分析,最先讲故事的人能够抢占先机,大家都踊跃想要争取下一个名额。此时于倩丽已经渐渐地掌控了游戏的节奏,隐隐约约已经成了游戏的主持者。她首先否定了张芸生,给出的理由就是没有理由,凭心情。

    打击完张芸生以后,于倩丽站起来绕着火堆转了一个小圈,笑嘻嘻的看了看所有的候选人。最后她用手指戳了一下梅子略微有些婴儿肥的脸蛋:“梅子姐,下一个就是你了。你跟大成是两口子,夫唱妇随呗。”

    “谁跟他两口子啊?”梅子傲娇的一抬头,“姐是单身贵族好不好。”

    梅子言不由衷的话,大家不过是拿它当个笑话而已。看到大家都不相信自己的谎言,梅子只是讪笑了一下就开始了正题。

    我是一个简单的女孩,生活虽然不算顺风顺水,可是也没有碰到过什么大的风浪。至于你们讲的那些吓人的东西,我是没有经历过的。不过要说一次也没有,那是在自欺欺人。实际上我也有过一次这样的经历。不过实在是太吓人了,我从来也不敢回忆。今天咱们人多,我就大着胆子回忆一下好了。不过我首先给大家提个醒,待会千万不要随便乱动哦。就这样静静的听,千万别乱动。

    我从小就爱唱歌,因为这是我最能吸引大家的地方。大家都喜欢听我唱歌,我也喜欢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当然我的嗓子也没有去参加好声音之类大赛的实力,不过单纯是在学校里比的话,多多少少还是占些优势的。

    在小学或者初中、高中,我差不多都是学校里面的麦霸。但凡是有歌唱比赛之类的事情,就绝对不会少了我的参与。可是让人有些沮丧的是,虽然进了大学以后。各种各样展现才艺的机会比以前多了很多,可是我再也不是拔尖了。

    当大学迎新的时候,我代表自己的班组唱了一首歌。虽然没有轰动全场,可是大家的反应也还算比较热烈。可惜好景不长,我唱完之后紧接着又来了一个唱歌的人。

    这是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相对于她的长相来说,歌声似乎比长相还要甜。她在台上唱了一首甜蜜蜜,一下子把所有人的目光都给吸引了过去。

    本来我唱完以后,很多帅哥都对我投来很热烈的眼神。可是这会他们的目光全都被吸引走了,就连我自己班的男生都毫不例外。我看着台上的女孩在唱歌,心里有些说不出的烦躁。

    “梅子,怎么不高兴了,是不是因为被人家给比下去了啊。”

    说话的是我的损友,外号男人婆的蔡晓娴。她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然后朝着台上正在唱歌的女孩指了一下:“你也别灰心嘛。她是咱们学校文体部的大美女段薇薇,可是在全校都有很大名气呢。不过你放心,她都是大三的人了,很快就嘚瑟不了多久了。等她走了,你就是咱们学校的第一麦霸了。”

    “哼,都大三的人了,还弄一副娃娃音,也不嫌膈应人。”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男人婆满脸很崇拜的表情,“其实薇薇平常的声音不是这种娃娃音,可是人家唱歌的时候,偏偏就能装出这种声音来。这叫什么,这叫能耐。”

    完了,连蔡晓娴这种男人婆都被段薇薇给迷住了,天知道这校园里还有没有能够安心听我唱歌的人。我实在是待不下去了,没等迎新晚会结束,就一个人回到了宿舍。

    本来我想随便洗刷一下,就去睡觉的。可是没等我洗完脸,就看见有人走进洗漱间来了。

    我们学校住宿情况一般,研究生四人一间,宿舍里面有独立的卫生间。本科生的情况稍差一点,六人一间,要想洗漱需要走到楼道里公用的洗漱间才行。

    这会迎新晚会还没有结束,本来应该没有多少人来洗漱的。就算有人来,我也没想到竟然是她,是刚刚把我的风头完全抢走的段薇薇。

    “你好,我记得你。你刚才唱的那首原来你在这里,很好听,简直不属给原唱啊。”

    这是我跟段薇薇的第一次相见,没想到竟然是在这样的一个场景。我抹了一下脸上的水珠,然后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唱的一般,你唱歌的时候全场都沸腾了。对了,你不是该在舞台上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跟你一样,都是唱歌累了嘛。其实你是知道的,唱歌真是一项很耗费体力的事情。刚才唱完那一首歌,我就觉得自己浑身是汗。本来我是想去浴室洗个热水澡的,可是这会全校的人都去迎新晚会了,就连看管澡堂的大妈都过去了。我一看那里没人,就回宿舍来了。本来我看宿舍静悄悄的,还有些害怕。好在听到你们这个楼层有水声,我就过来了。我这是不请自来,你可不要轰我走哦。”

    我现在知道为什么段薇薇一上场就那么受欢迎了。原来她不止是唱歌好听,而且为人处世很有一套,只是这么几句话的功夫,我就已经被她给吸引了。

    当然我又不是拉拉,肯定不会有啥别的心思。我说的吸引,是指我发现自己不再讨厌段薇薇,甚至有些喜欢当她的朋友了。

    我们在洗漱间谈了很久,直到听见外面的说话声越来越大为止。段薇薇知道肯定是迎新晚会结束了,她跟我告别以后就回去了。一路上不断跟那些熟识的人打招呼,我在她的身后看到这个场景,心里只有一种感觉:段薇薇这么受欢迎,好像一个受人爱戴的女王。

    (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七章 歌唱社

    “怎么了,傻妞,看啥呢?”

    听到这个声音,我不用回头也能猜到,这会揽住我的肩膀的一定是我的损友男人婆。我知道她肯定以为我又在嫉妒受人欢迎的段薇薇,她一定想不到我这会跟段薇薇已经算是朋友了。

    “我在想,什么时候能够变得跟薇薇一样受欢迎。”

    “薇薇?”男人婆傻眼了,“怎么叫的这么亲热,你刚才不好看她很不顺眼吗?”

    “哪有?你可别瞎说。”

    “那你怎么回来这么早?”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摆出一副诲人不倦的样子,“唱歌是一项很累人的活动。我唱完一首歌,累得不轻,肯定得早点回来休息呀。”

    “你就糊弄我吧。那天咱们宿舍的姐妹出去唱歌,你一人就唱了两个小时,我都没见你喊过一声累。今天你喊累,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我本来已经走出去好几步了,听到这话又回过头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

    “这还用我明说?”男人婆瞅了瞅四下无人,就用嘴紧紧贴着我的耳朵说道,“你是不是想下毒,好把薇薇的嗓子毒哑啊?”

    “你,你,你?”我是对男人婆那逆天的想象力给气晕了,我拿起全都狠狠地锤了她一下,然后抛下两个字走了,“八婆。”

    “被说中心事了吧。放心大胆去干吧,姐妹挺你。”

    我转身对着男人婆竖起了中指,然后回到宿舍躺在了床上。这一晚我睡得很香,可是梦里全都是段薇薇的歌声。这个梦有多久,段薇薇的歌就唱了多久。

    “醒醒,梅子,醒醒。”

    第二天,我是被男人婆的喊声给吵醒的。我睡眼朦胧的朝着睡在我下铺的男人婆看了一眼,然后很是不满的嘟囔道:“今天不是周末嘛,你喊我起来干嘛。这才几点,让我再睡一会吧。”

    “你看看谁来了。人家都来了好几趟了,你还睡,你好意思不?”

    “谁找我啊?”我揉了揉自己的头发,然后就看到段薇薇正坐在对面的下铺朝我笑呢。

    “梅子,你好。”

    “段薇薇?你来了啊。”我有些手足无措,因为段薇薇看起来是那样优雅。可是我蓬头垛面的,跟个女疯子一样,实在是太丢人了。

    我急匆匆的要往下跑,段薇薇却摆手示意:“不要急,我说几句话就走,你不是还能再补个觉啊。”

    “哦,那我就不下去了。昨晚睡得不好,这会头还昏昏的呢。”

    段薇薇笑了一下,然后说起了正事:“不知道你清不清楚,咱们学校有个歌唱社。这是个小社团,是独立于文体部之外的。这个社团一般就是爱好唱歌的几个人平日里交流的小圈子,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参加啊。”

    “我有,薇薇姐,你看我能不能参加啊。”段薇薇才说完,男人婆就急不可耐的凑了过去,“别看我平日里唱歌不多,可是我还是有些艺术细胞的。薇薇姐,你就让我进去吧。你们歌唱社里得有很多帅哥吧,你就让我进去见识一下嘛。”

    “晓娴,你就调皮吧。”段薇薇笑着拍了拍坐在她旁边的男人婆,“歌唱社虽然是个公开的社团,不过约定俗成的规矩是只招收女生啊。你要是抱着找对象的想法来,那可就麻烦了。这里没有男生,你要是找个女生,那不就得出柜了。”

    “哎呀,这都被你看出来了。薇薇姐,其实我喜欢的就是女生,喜欢的就是你啊。”

    男人婆做出一个将自己的心剜出来捧给段薇薇的动作,要不是我一直睡觉没吃饭,我觉着自己肯定会吐出来的。段薇薇倒是被男人婆给逗笑了:“晓娴,虽然你的嗓子不适合唱歌。可是我觉得你很有表演的天分,如果你愿意的话,倒是可以来我们歌唱社试一下话剧的角色。我们歌唱社想排一出歌剧,可是没有经验,因此想是排一出话剧试试水。话剧需要的演员多,光是歌唱社的几个人可不够。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跟着梅子一块来。只是不知道梅子有没有这个想法啊?”

    男人婆一听说有这种好事,立刻把我卖了。她完全忘记自己昨天夜里是怎么跟我同仇敌忾,说是要力挺姐妹了。她只是走到我的床前催促道:“梅子,咱们是不是好姐妹啊,你就帮帮我嘛。”

    “我怎么帮你?”

    我在装傻,男人婆心里可跟明镜似的。她直截了当的说道:“人家薇薇姐不是说了嘛,咱们两个是要一块去的。这不明摆着嘛,你是主要人员,我是你附带的家属。你要是不去,人家也就不要我了啊。你就去嘛,到时候你唱你的歌,我排我的话剧。咱们可以各展身手,你说多好的事啊。你就去嘛,去嘛。”

    我是实在受不了男人婆了,她大手大脚的,我可真怕她晃我胳膊的时候用力太大,再把我给直接摔下去。

    “我参加,我参加,还不行吗?”

    听到我松口了,男人婆转身给段薇薇敬了一个礼:“报告社长,圆满完成任务。”

    “你啊,就是调皮。”段薇薇又被男人婆给逗乐了,“好了,既然你们都愿意,那今天下午就来歌唱社排练好了。不过我可说明一点,我不是社长。你们要是让真正的社长听到,她可会生气的。”

    “你不是社长?”我有些感到奇怪,“你的歌唱的这么好,怎么会不是社长呢?难道咱们学校还有比你唱的更好的?”

    “社长是大四的学姐,有她在,咱们得乖乖当好自己的角色才行。”

    说完这些琐事以后,段薇薇就走了,临走的时候也交代了我们歌唱社的位置。等她走了以后,男人婆叹了口气:“歌唱社,看来是个论资排辈的地方啊。那个社长到了大四还不退位,等她退位了,还有薇薇姐。等薇薇姐退位了,还有大二的人。等大二的人退位了,还有你。我什么时候,才能熬成社长啊?”

    “笨蛋,规矩是人定的,自然有更改的可能。”我坐在床上伸了一个懒腰,“现在的歌唱社论资排辈,以后可未必。”

    “看把你能的。”男人婆立刻就来打击我了,“你以为段薇薇过来找你,你就一定能进入歌舞社了?别忘了她现在还不是歌舞社的社长,万一正牌的社长不愿意,你就白跑一趟了。关键是还有我啊,你要是不进去,人家怎么进嘛。”

    我最怕的就是段薇薇跟我撒娇,因为她长得虽然不难看。可是她高中时候可是学校篮球队的,一米八几的身高比很多男生还要魁梧。她撒娇的时候,晃晃我的胳膊,我就觉得胳膊离散架不远了。因此连忙讨饶道:“娴姐,我错了还不行吗。我待会一定好好表现,一定把你也带进歌舞社,我保证。”

    “哼,我觉得你的好像没有决心啊。说,你拿什么保证?”

    “要是我跟你没法同时进歌舞社,那就让我从此变成个公鸭嗓,唱不出歌来。”

    男人婆点了点头,好像很满意。不过她马上又摇了摇头:“不好,不好。这个誓言太毒了,换一个。我看要不然这样吧,如果成不了。就让你的嗓子变成薇薇那种甜甜的童声,不过她只是唱歌的时候才用这种假音。我要你一直都是这种嗓音,你怕不怕?”

    “怕,我怕,我怕才怪。”

    我跟男人婆吵吵闹闹了一会,然后就去上课去了。毕竟虽然大学里面没有早自习,可是课还是要上的。

    在课上的时候,我一点都没有将讲台上的老师的话听进去。其实我的思绪早就跑到教室外面去,跑到段薇薇说的那个歌舞社去了。这可是我在大学里参加的第一个社团,要是没被选上,那该多丢人啊。

    不过等我真的去了以后,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我想多了。

    当我还在发呆的时候,坐在旁边的男人婆推了我一下:“怎么了,思春呢?一整节课你的脸上都是一副呆呆的表情,就跟智障人士一样。到底是哪地方寻摸到的帅哥,能把你迷到这种程度。跟姐妹说一声呗,姐妹也去吊个金龟婿去。”

    “神经,哪有大姑娘喊自己老公叫金龟婿的,再说我有没有桃花运你还能不知道啊!”我一面收拾东西一面催促道,“快点吧,段薇薇说得那个歌舞社在操场那边,离这里很远呢。”

    “嘿嘿,着急了吧,我就知道你一准对这事很上心。”

    虽然进了大学以后,男人婆不在篮球队里混了。可是她经常过来玩,所以对操场这边的各个小屋很熟悉。她有些奇怪的跟我说道:“薇薇姐不是跟咱们说纳新的是歌唱社吗?怎么跑到人家体育系的地盘来了!而且就算体育系的社团大多数也都是在新操场,来这的社团估计都是些没人气不受重视的。”

    “你说对了,这里就是没人气。”

    陡然响起的声音,莫说我了,就连男人婆这种女汉子都被吓了一跳。我环顾了四周,没看见人,只看见一个灰色的影子在墙角出现。(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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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尘判官介绍:
往生珠,超度浮云众生。 定灵扳指,震慑三界魂灵。 职校女鬼、山林狗灵、灵童妪女、岩浆黑皮,这些或善或恶本不该留存于凡尘世间的鬼怪妖魔,让原本泯然于众人的张芸生渐渐地踏入修行者的江湖。 江湖险恶,身为一菜鸟,如何才能扭转乾坤。 凡尘纷扰,普普通通的张芸生为何具有天生阴阳眼,又为何在孩时就获赠白道巨臂重阳子与戒言法师各自秘不外宣的宝物,往生珠与定灵扳指。 为何重阳子教其道法却又不将其收入门墙,传其浑天经却又在其气海打下一滴精魂? 张芸生难道就真得只是他自己认为的一个普通人吗? 千年古槐,身为秘境的鬼王。他是张芸生踏入江湖的第一块磨刀石,跟他的战斗会揭示出这种种疑问还是会开启另一场腥风血?凡尘判官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凡尘判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凡尘判官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