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剑阁宴
新唐朝元年四月初七日,唐朝在伏虎太子的亲自接引之下,出长安,向署中剑门关进发,只带了随身八百亲兵,装载了数十车金银绸缎之物,逶迤赶往剑门关,庆祝李格桑的六十寿诞.
李格桑既是南诏的国王,又是唐朝的泰山大人,唐朝就算占领了长安,也不得不对他表示足够的尊敬。
他当然不可能料到李格桑会对他下毒手,因此一切都顺理成章,将一切时务交代给从河南赶回的舍瓦之后,他这才放心的赶往剑南。
他此行除了祝寿之外,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向李格桑解释,表明自己并非是忘恩负义,而是因为形势逼迫。他以为,凭借自己和他的翁婿关系,再加上以前给他立下的大功和曾经对他的救命之恩,他会和自己和好如初,一起占领李隆基的大好河山。
临行之前他很奇怪,为什么专信、辛白江和班林都不约而同的生了病,不能随自己前往剑门关,他只得带上了隆多。
李格桑在自己的中军帐之中挖了方圆四丈的一个大坑,坑中藏匿甲士五百人,都是南诏精锐之中的精锐,又在自己的帐外调集了八千精兵,由狼正轩亲自指挥,到时候,一旦唐朝喝下毒酒,则李格桑以掷杯为号,一起发动,内外夹攻,将唐朝砍为肉泥。
他早已经秘密的布置上一切,只等唐朝的到来。
当信马报唐朝带领大批祝寿物资距他军营只有三十里的时候,李格桑喜出望外,同时心中有些紧张。
他倒不是害怕杀不了唐朝,他其实是有些内疚。
他心中比谁都清楚,于公于私,就算唐朝有些须对不起他的地方,他都不应该杀唐朝。但现在的情形不同,此时此刻,唐朝可说是他占领中原最大的绊脚石,所以违背良心也罢,反正他必须杀了他。
不然,他一生图谋的霸业就此成空。
……
“禀告陛下,唐朝带领十三个从者已经来到前面剑亭。”
“知道了。你传令下去,本王会亲自去迎接他,叫一切人等做好准备。”
“是。”传令官飞快的去了。
李格桑向身边的心悦法王一笑:“大师,决定我本人和我南诏命运的一战,即将打响。我们去吧。”
“谨遵陛下圣旨,老衲必当竭尽全力。”
这道德武功都极深的僧人双手合十,显然已经完全听命于李格桑,这僧人的身后,是十八名高矮不一,年龄参差的僧人,来自大理城外著名的崇圣寺,也即是通俗所谓的天龙寺,个个武功高强,当年平定狼正轩之乱,这只僧兵曾经立下大功。
“铁总管。这一次的事情,只许胜,不许败,一旦让唐朝生离,则大势去矣。你准备好了吗?”
“回禀陛下,臣已经准备好多时了。”
“好,我们这就去迎接唐朝,再次提醒大家,不要露出任何的破绽,明白吗?”
“明白。”
……
李格桑带领群臣在金沙江边接着唐朝,李格桑抓住唐朝的手,哈哈大笑:“我的好女婿啊,朕这些日子之中可是高兴得不得了,想不到你出兵长安,居然真的就将李隆基赶跑,占领了中原大片土地,古往今来,除了你们汉人之中的楚霸王项羽,还从来没有人做到过如此的功业,别说你想和朕分而治之,就是要朕做你的臣,我也是心甘情愿哪!”
唐朝一听,甚为惶恐,赶紧跪下,口称:“陛下。您这样说,真是折煞臣啦,微臣虽然想做中原的皇帝,但是陛下永远是南诏的皇帝,我不会动摇您分毫。臣今日来,一是为陛下祝寿,二就是要告诉陛下,唐朝受陛下大恩,将两位公主下嫁于臣,而我居然和陛下分离,实在是小人从中作梗,陛下英明之极,当知道微臣和陛下之间,永远是唇齿相依,互相猜忌,互相攻讦,那是两败俱伤;若是互相信任,互为奥援,则会既寿永昌。陛下千万不要听信安禄山这种小人的谗言,使我们翁婿之间失和。微臣今日只身来到剑门关,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在陛下的面前表明我的真心。我唐朝以我建立的新唐朝起誓:若我唐朝有违背良心,欺师灭祖,背叛,做出杀害亲人的事情,死于刀剑之下,死后沦落十八层地狱。陛下,您相信我了吧?”
李格桑不意唐朝一见面就来这么一出,微微有些慌乱,但随即慑住心神,哈哈一笑:“贤女婿说哪里话来,这不是见外了吗?我堂堂南诏之主,连分辨十分的能力都没有了吗,我当然不会相信小人的谗言。不错,安禄山的确曾经派人到剑门关来拉拢我,想要我和他联盟,等他一举杀灭李隆基的时候,一北一南对付于你,但我哪里会听他的,已经派铁凝亲自到洛阳,郑重的拒绝了他的要求。”
唐朝悬起了一颗心终于落下地来,看来,李格桑也不是要真正的相信安禄山这样的人,即使结盟,恐怕也只是契约上,并没有什么实质的行动。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李格桑今天请他来,是要他命的,剑阁之宴,就是鸿门宴。
“好好,如此最好,谢陛下!”
此时的唐朝,是真心的感谢,毕竟,对于这位泰山,将两个天仙一般的女儿给了自己的人,他心中一直存着深深的感激。
此时他的武功,虽然极高,但是却还是没有达到“至诚之道,可以前知,秋风未动蝉先觉”的地步。他虽然本能的感觉到此行有一些凶险,却不是防备李格桑,而是防备被自己断了一臂的李隆基。
以李隆基的能力,极有可能探听出自己此行来到剑门关。若真被他得知,肯定不会轻饶自己。也许,在这位唐朝皇帝的眼中,最恨的人,不是安俸禄山,而是自己。
安禄山虽然曾经用他的巨爪抓伤了杨玉环的豪-ru,当然肯定做了些见不得人的事,但是李隆基虽然明明知道,却并不揭破,而是宽容了他,直到后来安禄山叛乱,他自然恨这个胡人,但是更恨唐朝。
大唐朝的江山就这么被唐朝仅仅用十万大军就推翻了,害得他一大把年纪了,还受尽风霜,躲藏到这偏僻的蜀中,心中的怨恨,可想而知。此时李隆基在绵竹,已经召集了不少的高人,其中就有陇西节度使王思礼这样的武功高手。
其时李隆基的身边马正章死、高力士死、章仇兼琼叛变,鱼朝恩又投奔了太子李亨,本来已经可说是人才凋零,但是鲜于仲通的这支军队加上王思理来投,突厥大高手卜固怀恩来投,使他顿时恢复了一些往日的气象。
……
“爱女婿啊,起来吧,你今日是来给我拜寿的,哈哈,先就把头磕了,也好,走,我们到帐中去痛饮三百杯,哎,可惜李白老弟不在,若是他在的话,我们可要欢乐得多。”
“回禀陛下,李白受臣之托,去河南公干,至今未回。若是陛下思念李白,我回去之后定叫他改日拜见。”
“哈哈,不用啦!南诏这片小地方,是留不住他这样的绝世人物的。走走,到了,筵席已经摆好,只等人到齐。”
“还要等什么人?”
“就差你一个,你已经到了,自然就不用再等了。”
哈哈大笑声中,李格桑牵着唐朝的手,十分亲热的将他迎进了中军帐中。
这可是最高的礼节。一般的皇帝,要这样的迎接臣子,只有在手下打了大胜仗凯旋而归的时候可能享受。
隆多提着一柄铜锤紧紧的跟在唐朝的身后。
此时,唐朝的腰带上别了一把大剑,到了此时,专信自然早已经将这柄杀人的利器还给了唐朝。当时攻打长安的形势,唐朝怕专信抵挡不住李隆基,这才借剑一用,事后自然还给了他。
玄铁重剑,自然是纵横天下的利器。
此行,唐朝出长安的时候,杨玉环就抱着唐朝的脖子,满面担忧的说道:“剑门关有李隆基对你虎视耽耽,又有李格桑不知安着什么心,您这一去,可要千万小心。”
“哈哈,您多虑了。我有这柄玄铁剑,纵横天下,却又怕得了谁来?而且,李格桑若要害我,早就害了,何必等到今日?他难道不害怕杀了我,李莲和文姜去找他拼命?”
杨玉环当时一听就急了:“唐弟,你可千万别大意。这些当皇帝的人,尤其是在面临争夺天下的关头,自己的一两个女儿算什么,就是杀了也无所谓,更不要说还不会杀她们。李……李隆基在马巍驿的时候,为了保全自己,还不是,还不是?”
说到这里,她的眼角落下泪来。
显然,在这个女人的心中,那是十分的伤心。她可能先前还以为李隆基会为了她这个红颜知己和鱼朝恩这样的人拼命,但是她错了。
她只看到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走向白绢。
不能说这个男人狠心,但是至少可以证明一点,这个男人把自己的命看得比什么都重,把自己的江山看得比什么都重!
只有十三个人,李格桑分外的兴奋。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定能成功。他本来还一直在担心唐朝将他的八百亲兵带到自己的中军帐外。
如果是那样的话,李格桑知道,那可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毕竟这些人,都是和唐朝一起经历过无数战斗考验的人,实力强横,一不小心说不定给唐朝突围了出去。
但是区区十三人,他心中定得很,笃定。
第五十五章生死一线间
唐朝进了李格桑的中军帐,忽然微微一笑,有些意味深长的看了这南诏的皇帝一眼,随即,若无其事的坐下。
他这次来,是以女婿的身份前来,本该坐于席中西面,以示半个主人之意,但不知为何,李格桑要他坐南面。
南面者,都是位高权重的人所居,多是德高望重之辈。
“陛下,小子何德何能,今日怎么能坐这里?”
“坐下吧,你当得起的。狼正轩本可胜任此位,但是他出使在外,只有你功盖天下,你不能做,那谁该坐呢?”再三的敦促唐朝上座。
唐朝却不过心悦法王、铁凝、伏虎太子等人的劝说,终于勉强坐了东向,算是一个折中的位置。
李格桑知道唐朝不敢越礼,遂北向而坐,乃是帝王的专属之位。
酒菜早已经罗列于其上,李格桑哈哈一笑,拿起酒壶,亲自给唐朝满上一杯:“哈哈,今日诸位远道而来,为朕贺寿,我不胜之喜。来来,我先给大家满上。”
唐朝接过酒,逊谢,却并不即饮。
他已经看出来,李格桑的意思,是要给所有来贺的客人满上一轮。
在唐朝所在这一桌下面,还有数百席一起开动,个个都是锦衣灿烂,一身的华贵,显然大多是南诏的王公贵族。遇上李格桑这样的大事,自然是举国欢庆。
“祝皇上龙体安康,南诏江山永固。”唐朝首先敬酒,说了祝酒辞,一众达官也一起说了许多恭维的话,只听得李格桑高兴之极。
只有极端细心的人,才能看到李格的笑容之中大多是装出来的。不过李格桑城府极深,平时本就不苟言笑,所以看起来却是和平常没有丝毫的两样。
这样一来,使得少数知悉他秘密的人比如心悦法王等的心中落下一块大石。谁都知道皇上花了这么大的心思将唐朝骗到了剑南军中,就是要取他的命。但是谁都知道,以多欺寡,唐朝纵然最终必死,但是冲在最前面的百十人却是必死无疑,因为他的武功,已经在南诏的军中有神一般的传说。
酒席间,说些闲话,自然聊到李隆基的脆败和唐朝占领长安,唐朝微笑逊谢,大理群臣向他敬酒,他都是酒到杯干,显得十分的洒脱。
不少武功高明之士都明白,武功一旦达到化境层次,一切的狙杀、毒药,在他们的面前,都已经毫无用处,起不到致命的作用。
所以没有人怀疑李格桑会在酒中动手脚。
酒至三巡,李格桑站了起来,看到唐朝眼神微显散乱的状态,心中得意的笑了,举杯对唐朝说道:“新唐帝,来来来,我再敬你一杯?”
此话一出,唐朝吃了一惊,酒似乎也醒了,猛然的站了起来:“陛下何出此言,想我唐朝才能平庸,现在安禄山未除,我怎么敢妄自称帝,陛下的话折杀小子啦?”
说着仰天干了杯中酒。
李格桑哈哈大笑:“你的才能绝不平庸,你当得起的。不过,有句话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我想说的就是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得意忘形。此时的他,已经得到了狼正轩准备杀进来的暗号,决定不再拖延时间。
“你……你好奸诈,原来你的六十大寿是骗人的!”
唐朝似乎在猛然之间才明白过来,但显然已经迟啦,心悦法王就势将桌面一掀,桌上的碗儿、碟儿、杯儿、筷儿漫空飞扬,李格桑赶紧退后几步,手一伸,金虹剑已经抄在手中。
其余的南诏将领也是早有准备,纷纷从衣服了取出早已经藏好的刀剑等兵器,团团的将唐朝围绕在垓心。
轰隆一声响亮,中军帐的外面忽然传出一阵的哗啦声,巨大的中军帐篷被连根掀起,将唐朝和一行十三人暴露在西蜀耀眼的阳光下,唐朝惊视之,原来在帐篷的的外面,掘出了一条长达四丈的壕沟,壕沟的地面镶嵌着不少的大铁钉,专意阻挡来人逃跑。
八百名手持钢斧的刀斧手迅速的布成阵势,将唐朝等人做了第二层的包围。
唐朝如果想要冲出去,首先要过李格桑、心悦法王那一关。
而不远处的地方,狼正轩手提红日之刀,指挥着无数的精兵,按照诸葛孔明的遗法,排成九宫八卦之形。
如此三重包围之下,唐朝就算是插了翅膀,恐怕也是难以飞渡。
更何况,他还出了状况,因为此时的他,忽然抱住了肚子,脸色紫涨,极力的忍受着什么痛苦似的。
我中了李格桑的毒?
唐朝一惊,但随即知道不对。因为这显然不是毒,是毒的话根本难不住他,以他盖世的功力,即使有毒也可以强行压下。
他中的是麻药。只有麻药才能骗过他的感官,使他丧失战斗力。
但是唐朝依然抽出了他的剑,重达六十六斤的玄铁重剑。
“结阵!”他在如此危局面面前,仍然冷静如恒的下了命令。
十三名从者在眨眼之间的时间里,从衣服和腰带里取出了兵器,而且还取出了十三面轻如蝉翼的盾牌。
这倒使李格桑小小的吃惊了一把,想不到唐朝手下之中还有这样的巧匠,居然能制作出如此轻便的盾牌。但随即冷笑,区区十三个人,大自己大军的面前,也不过是多杀十三只蚂蚁,看着自己全面控制局势,笑了起来,用手中之剑指着唐朝:“小子!你现在知道自己错了吧?看到没有,这就是背叛我的下场!”
李格桑的脸色乌青之中透露着阴狠。这和以前的他大相径庭,谁也想不到,李格桑居然会有这样暴怒的样子。
“陛下!唐朝于你有救命之恩,这是举朝皆知的事情。而且我占领长安,击败李隆基,没有用南诏的一兵一卒,帮助你平定狼正轩之乱,更在年前送南诏大军二十年不愁吃完的粮食。正是如此,陛下才能有充足的给养出兵中原。将李隆基逼迫在这险要之地。我本是堂堂汉人,我组建我自己的军队,打我唐朝的江山,怎么说得上背叛?”
李格桑冷笑:“你娶了我两位公主,又做了我南诏的承接太子,不是我的臣是什么,你不听我的号令,妄图和我分庭抗礼,这就是大不敬,死有余辜。各位,不要听他狡辩,你们听好啦,谁杀了唐朝,赏赐黄金万两,封万户侯,给我杀!”
“陛下稍等,容小子说几句话再杀不迟!”
就在这个时候,专信、辛白江、班林却忽然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李格桑一见,笑了,笑得十分的开心:“既是专爱卿有话要说,那就让唐朝再多活片刻。”
谁也想不到,唐朝身边最信任的专信、辛白江、班林等人,居然暗中投靠了李格桑。
每一个人看着唐朝的时候,脸上都有羞愧的神色。其中,专信的神色甚为沉痛,向唐朝深深施礼:“大将军!专信无颜面见你。但势逼如此,也只好得罪了!”
辛白江、班林也一起施礼,脸色之中都有愧色。
“哈哈,唐朝。这就是你背叛我的下场。连你身边最信任的手下,最后都背叛了你,你还有什么可说的,要是识相的话,不如自裁了吧?如果你自杀,我还可看在我女儿的面上留你个全尸,死后以王侯之礼下葬,怎么样?”
唐朝咬牙,心中大骂李格桑卑鄙无耻,先是用生辰骗自己来剑南,然后再策反自己的手下,更以三重埋伏,而且还在酒中下了麻药,真的是将阴谋毒计用到了顶点。现在,居然问出这么一句该死的话。
“李格桑,你坏事做绝,你不得好死!我……我真的后悔我当年没有长眼睛,早知道这样,我该真心帮助狼正轩的。他这个人虽然有野心,但是光明磊落,不像你这么阴毒!怪不得,怪不得谢小意愿意为了舍瓦义父自杀以谢,就是看清楚了你卑鄙的真面目。”
“给我杀,杀!”李格桑恼羞成怒,疯狂的吼了起来。谢小意是他一生之中最大的伤痛,自然不愿意任何人提起。
唐朝的眼中,显现出了一种神色,英雄落魄、无可奈何的神色。
别说是他现在身体中了麻醉药,功力不足平时的五成。就算是没有中麻醉药,在如此强悍的包围之下,也绝无生望。
唐朝所深深畏惧的,不是李格桑的和天龙寺僧人的拦截,也不是这几百号训练有素的刀斧手,而是狼正轩和他的神箭以及他的精兵。
这是一支真正的精兵,以章仇兼琼的能耐,尚且败在他的手下,更何况唐朝现在无兵无将。区区十三人,不过是大海中的一叶浮舟。
“啊,我跟你们拼啦!”隆多大吼了起来,铜锤挥舞,在自己的身前舞动成了一片黄色的光幕,将当先攻击而来的两名天龙寺的僧人击死!
此时的隆多,虽然断了一臂,但是却正好适合用铜锤的招数,这一出招,果然威力惊人。
心悦法王吃了一惊。他所有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在唐朝的身上,却想不到唐朝手下还有这样的悍将,当下将脖子上的念珠挥舞,步伐凌乱,抵挡住隆多。
唐朝另外的十二名随从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久经考验,虽然处于绝对的劣势,但是丝毫不乱,两个人一组背靠背的将唐朝保护在核心。
他们都知道唐朝中了麻醉药,但是却也都知道唐朝医术高明,区区麻醉药只是暂时使他失去战斗力,只要过得一会儿,他恢复了功力,以他强横无比的玄铁剑开道,也并非没有杀出去的可能。
这就是信心!这是唐朝在无数次打胜仗的基础上传递给手下的信心!
第五十六章那一剑的锋芒
唐朝被包围在垓心之中,忽然伸手,掌力吞吐之间,将地下的一个面盆抓在手中。
哎,要是我功力不受制,做这点事情,断不用如此费力。
但这一招看在李格桑的眼里,却使他心中砰砰乱跳。我的妈,这是怎么回事,这小子的手上又没有长长须,却怎么会将远在丈外的面盆抓过去的?
而且,更使人感觉恐怖的是,这家伙为什么能有如此强悍的内力?
难道,他刚才并没有喝下麻醉药?
但他忽然冷笑,看着手下无数包围的将士,他仅有的一丝顾虑也告消失,挥剑压阵,指挥第一拨的攻势。
心悦法王、铁凝、伏虎太子等,都是一时的人杰,还有天龙寺的十多名僧人,一起夹攻,顿时使唐朝和十三名手下应接不暇。
这其间多亏了隆多,铜锤到处,不管是什么兵器,统统辟易,就算勇悍如伏虎太子,也不敢从正面撄其锋芒。这样一来,十二名从者的压力顿时减轻,居然在十多名天龙寺僧人和众多高手的围攻下,暂时支撑住了,没有一个人伤亡。
唐朝此时已经将面盆举起,猛然的将一盆冷水浇在自己的头上,顿时衣衫尽湿。
但就这刹那的时间里,唐朝的神经突然的清醒无比,将全身功力凝聚,突然之间汗如雨下,哈哈大笑声中,冲到外围,玄铁剑圈转,三个天龙寺的僧人突然之间长声大叫,一起被拦腰斩杀。这三人武功不错,及时对上隆多,这段时间的交手下来,也没有吃亏,但在瞬息之间死于唐朝的剑下。
“住手!”唐朝高喝一声,犹如晴天之中起了一个霹雳,一剑下击,正好击在一块巨大的花岗石上,将此石一分为二。
火花四射、碎屑纷飞之中,唐朝高大的身形如泰山一般的端凝。
所有人都住手,不管识与不识,被他这一剑的气势所威慑,这一剑的锋芒,真的是可说是惊天地、泣鬼神!
“李格桑,我知道你今日必杀我。我也知道,在你们如此包围之下,我突围而出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我唐朝到了现在,早就没有打算能够活着离开,不过你们都清楚的,先和我交手的上百人,必死无疑。我虽然不知道历史上真的西楚霸王项羽武功如何,但我想他不一定高过我。他临死之前都可以杀几百人,我唐朝难道不能?所以,如果你答应我一个要求,我可以自刎在此地,遂了你的心愿。”
李格桑心中点头,知道唐朝说的不错,就光看他现在这一剑的威力,死之前要杀个上百人垫背,的确不是什么难事。见他有此自杀的心思,顿时颔首:“不错!小子,你现在就是瓮中之鳖,本王承认,你死之前有杀人垫背的能力,说吧,你有什么要求?”
“我要求很简单。我死之后,你要照顾我的几位妻子,使他们衣食无忧,而且最重要的,是不能让宵小之辈打扰,这是其一;其二,我要亲手杀了这三个叛徒!”
唐朝说话的时候,指向专信等三人。
这三个人一见,顿时都脸如土色。这三人本是他的心腹,尤其是专信,更可说和他有过命的交情,但是这家伙居然背叛了他。
“你第一个要求,我可以答应你,但是第二个,绝无可能。这三名将军都是识时务的人,真心投靠于我,我为什么要牺牲他们的性命来换取你的头颅。好啦,唐朝,我看你不用再耍任何的花招,准备光荣战死吧!”
“专信、辛白江、班林,你们这三个叛徒,我就算死,也要先杀了你们,给我上!”
唐朝的眼睛布满血丝,想见对这三人有多么的恨。
他也不是说这玩的,说完此话之后就不要命的向这三人扑了过去,隆多铜锤护卫在侧,一时之间居然无人可挡。
见了唐朝刚才那一剑,连心悦法王这样的人,心中都升起极端恐怖的感觉。他自己也没有把握,假如唐朝全力进攻他,他是否能够自保。
连心悦法王的心中都如此想,铁凝、伏虎太子这些人,心中更是这样想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居然给唐朝等十三人抢了过去。
此时的唐朝等人,想要脱离包围,即使是半步,也是艰难无比,但他向里面攻去,却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专信咬牙,向辛白江和班林使了个眼色,一起抽出了刀剑。毕竟,这些人都是战场上尸山血海过来的人,要和唐朝拼和死活。
狼正轩的脸上露出微笑,他实在想不到,精明如唐朝者,居然也会面临这样的困境,好整以暇的看这这番唐朝军队的内讧。
其他所有的人,包括一排排跃跃欲试的刀斧手,此刻也立定了看热闹。
“陛下,救我们!”班林似乎有点胆小,首先向李格桑靠了过去。
此时的李格桑,要算是他们唯一的依靠。而且李格桑刚才也说过,不会抛下他们不顾的。
李格桑有些恼怒,知道不少人敬佩唐朝的英雄,不愿参合进他这场清除内奸的战斗中,只得将身上的金龙剑抽出,喝道:“专爱卿,你们几个不要怕,到我这边来,上啊,还愣着干什么?”
他吼的是他身后的上百亲兵,这些人都是他驭林军里面十个选一个的人物,见皇上发怒,顿时刀剑齐出,杀向唐朝。
唐朝的速度好快,就在专信逃逸的一刹那之间,向他出了七七四十九剑,追风逐电之间,专信手上的长剑被唐朝一剑辟断,专信一个大蟒翻身,舍弃了手中剑,飞身靠近李格桑。
此时的他,已经没有了别的选择,只有这位南诏的皇帝才是他的保护神。
唐朝玄铁剑的余势未衰,直接砍向李格桑。
李格桑早有准备,一剑格出。
哐啷一声响亮,火花四射,唐朝纹丝不动,但李格桑却退了半步。
这其间武功的高下已判。
自从舍瓦突破之后,先是狼正轩在战斗之中突破化境,最后李格桑终于也突破到化境,以他数十年的功力,尚且在唐朝之上,本来可压制唐朝,但是唐朝的际遇不凡,内力反比李格桑为高,这一招交手之后,互相对对方的武功,都极是佩服。
妈妈的,想不到李格桑的武功竟然是越老越厉害。李格桑想的却是,我一直苦练武功,以为早已经超越这小子,但想不到,这么几年艰苦的锻炼下来,仍然和他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二人从来未曾交手,唐朝的武功,都是派手下人去打探而得。
外面的狼正轩见唐朝不选择往外冲,却往里冲,怕皇上有失,立即下令八百刀斧手冲出壕嵌,援助李格桑,他自己则是张弓搭箭,连珠四箭射出,将唐朝的两名从者杀死。
他的另外的两箭,却被这两人手上的盾牌所挡。
但这两人的武功,毕竟和这威震南诏的狼王相差甚远,不能抵挡住他箭上所附带的强大的暗劲,被撞翻在地,随即中箭死亡。
好可怕的箭,唐朝的背心汗毛炸起!
他知道,自己的这两名从者死后,则自己的背后空档,算是卖给了他。
以此人在箭上几乎天下无双的造诣,就算是一对一的交手,也对他十分忌惮,更不要说现在还有李格桑的进攻。
李格桑自然没有闲着,他全身是护身宝甲,又有大批武功高强的手下,而且他本身的武功,也十分可怕,所以他和唐朝对战。
他不能退!
堂堂的一国之主,若是如此软弱,一旦传了出去,对他大大的不利。
如果是以前也就罢了,但是现在不是以前,他今天只要杀了唐朝,再收编了唐朝手下的几十万大军,就可以在中原横着走。
但是他错了。
错得很厉害!
有的人错了,不过是输掉一些尊严,一些钱财,或者一段感情,这不算致命;但有的人错了,却可以将性命输掉。
就在李格桑全力出手抵挡唐朝的“金针十八刺”最后一刺,也是威力最大的一刺的时候,他的兄弟一般的战友专信,却一枪刺进进了他的后背。
不仅如此,辛白江的刀、班林的剑也同时伤害了他,刀中他的小腹,李格桑可以感受到自己的肠子在滑出腹部;剑中的是他的腿,这一剑将他的右腿齐膝砍断。
然后,他才感受到专信的枪尖在他的胸口一抖,然后,腾云驾雾一般,他被抛上了半空。
静!
全场寂静,落针可闻,每个人都听到自己心脏砰砰跳动的声音。
这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以李格桑的武,还有他周围的防护,又是化境的高手,这三个人怎么可能杀得了他?
而事实上,杀李格桑的并不是这三人,而是唐朝。
准确的说,是唐朝那一剑威力无比的“金针十八刺”,吸引了李格桑全力抵挡。此时的他,就算明明知道背后有专信等人的偷袭,他也躲不开。
更何况,他永远料想不到,专信等三人居然没有背叛唐朝,反而还利用这三人取了他的性命。
他现在自然还没有死,毕竟,他抵挡住了唐朝这可以将他杀死的致命的剑,锋芒毕露的剑;他所受到的专信等人的伤害虽然痛苦,但以他化境的能力,却还是不足致命。
“我和你拼啦!”伏虎太子声嘶力竭的叫了起来。
但唐朝的身子轻盈的一转,却忽然将李格桑抓在自己的手里,对上了伏虎太子的剑尖。
第五十七章投鼠忌器
伏虎太子的眼睛红了,不要命的扑了上来,手中厚背刀击向唐朝。
唐朝冷冷一笑,他等的,就是他的进攻,身子鬼魅般的一闪,已经转到伏虎的背后,运剑刺出,有一种秋风的意境。
这是唐朝新近独创的一招,名字叫“秋风烈”。
本来玄铁重剑沉重无比,需要刚猛的内力来运使,但是唐朝此剑,却是反其道而行之,以重驭轻,以拙运巧,反扑归真,达到一种举重若轻的效果。
换了是其他人,根本不能将一柄沉重的玄铁剑使出这种意境,但是唐朝能。经过了这些年的战争之后,他的武功凸升到一种使人恐怖的高度,直追当年的西楚霸王项羽。
在血与火的考验之中,一个人的武功自然都会升华。
处在战争之中的人,自然而然的身上都一种沉重的压力。
没有被这种沉重的压力压垮的人,都可算是高手,即使武功比不上你,但杀人的技巧,那种可以生存的特质,却是任何没有经历过战火洗礼的人所能想象的。
以前上的上百次战斗,唐朝虽然并非是每一次都是身先士卒,但是毕竟确实经历过许多血战,居然都奇迹般的赢了下来,这使他的武功达到一种惊人的高度。
他似乎隐隐看到一种希望,达到传说中的境界——至诚之道,可以前知。
他当然知道,只要达到了这种传说中的境界,他就可以掌握一切事情的来龙去脉,即使再大的危险,都永远不能降临到他的身上。
故老相传,并非是只有武功高的人才可以达到这种传说中的境界,先秦时代的孔子,据说在他五十多岁的时候,就达到了这种恐怖的境界。当时战国争雄,到处烽烟,杀人横行之徒遍地,他带领手下的弟子周游列国,虽然遇到不少的危险,但是他全部都能一一的躲开,老死于山东曲阜,不能不说他已经将至诚之道领悟,,而且能够运用。
五十而知天命的说法,最初开始自孔子,就是因为他掌握了这种冥冥中的大道,他才能在那个充满祸乱的时代平安的过完一生。
自从在长安军中接到李格桑的邀请开始,唐朝心中就隐隐的感觉到不安。
这种感觉,和他当初遭遇郭子仪埋伏的时候的感觉甚为相似,而且浓烈得多。
他当然不能仅仅就从这点虚无缥缈的感觉,就怀疑到李格桑会对他不利。使他产生最大疑心的就是——铁凝居然暗中和安禄山在洛阳会面。
如果他不是得到李白这个最重要的消息,那么今日的唐朝,很可能不明不白的就死在这剑门关。
他当然想不到李格桑会对付他,毕竟,自己是他的股肱之臣,即使打下了中原,做了中原的皇帝,也还是他的荣耀。
唐朝这个人,是极少怀疑自己人的,就好象他和舍瓦、李白的关系,从来都是坦诚相待。但是面对李格桑当时反常的表现,他有理由相信,李格桑想要对付自己了。
毕竟,自己抢先占领了长安,使李格桑的霸业受阻,这一点是轻易就可以想到的。
……
喀嚓!
伏虎太子在千钧一发之际躲开了唐朝的秋风烈。
真的不错!
唐朝在心中赞了一声,我这招如此的出其不意,而我的轻功又远在他之上,想不到他居然避得开,显然在这数年之中,这人苦练武功,已经不是当年的阿蒙。
但唐朝自然不会给他机会,玄铁剑横扫。
这一招任何人都能使,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使出,伏虎太子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他只好坐马沉腰,挥刀硬格。
有些时候,武功可以以巧破敌,但是有些时候,武功也可以以力破敌。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你要使敌人处于极端的被动。
方当唐朝学剑之初,李白就告诉他,学剑的真谛并不是力气大,也并不是招数精,而是要将自己最正确的招数用在最正确的地方。
两个人的战斗也需要谋略,而且有无穷的变化。
而要立于不败之地,则你的变化永远要在对手之前。
伏虎面对唐朝暴风一击,能够躲开,本已经是侥幸,这一次已经避无可避。
喀嚓!
沉重的厚背刀被玄铁剑生生击断,剑锋一展,就停在伏虎太子的颈项上。
就在这一刹那间,唐朝单腿反弹,已经接连的踢飞了狼正轩射过来的七只箭,而且隔空点了李格桑大腿上三处大穴,止住鲜血狂流,同时手上不停,封住了这位南诏国王上身十三处大穴。
专信当即将长刀架在李格桑的脖子上,命令仅剩的十名从者结成圆形防御体系。
伏虎太子的脖子,在这刹那之间连扭了十八次,但是没有用,唐朝的剑,重达六十六斤重的剑,却像是一片羽毛,永远不能摆脱。
然后,他感觉到颈项上一阵冰凉。
唐朝的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但是并没有杀他的意思。
随即,他的身上一寒,好几处大穴受制,顿时委顿在地。
辛白江抢上来,将自己的剑架在伏虎太子的脖子上。
哐啷一声大响,有若龙吟,唐朝的玄铁剑潇洒的归鞘。
这一刻,外面的心悦法王、铁凝等南诏的将领都傻了眼,他们从来没有想到,纵横无敌的伏虎太子,居然在唐朝的手下走不了三个回合。
而且胳空可以点人的穴道,这似乎是传说之中的隔山打牛神功。
当然,这仅仅是传说。隔山打牛,只是夸张的说法,能够在三尺之内用拳风伤人的人,已经算是世间罕有了。
“隔神指!”心悦法王思忖半晌,脸色忽然变得有些苍白。
这里不吃惊的人,只有狼正轩。
野马河边那一战,唐朝不出去宣扬,他自己当然也不会出去宣扬,毕竟,这是这位十分自负的南诏英雄不能承受之痛。
看来,今日只好将唐朝和李格桑一起乱箭射死一途了。
在南诏军中,只有他知道怎么置唐朝于死地,他身后的这八千精兵,没有一个是弱者。
……
全场安静下来,再次的安静。
所有的人都张大了眼睛,国王李格桑伤重被擒、伏虎太子被擒,而且在自家的中军帐里。
不可思议,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足以使所有的人都震惊莫名。
……
狼正轩的身形在丈许之外停住,挥手制止了不少跃跃欲试想要救皇上命的将士,首先说话:“唐朝,我不得不佩服你,在如此绝境之中还能顽抗,不过我劝你一句,我身后的八千精兵之外,还有十万大军,此刻都做好了准备,专等杀你一个人,对于这样的待遇,你应该感觉到自豪。”
此时能够站出来说话的人,也只有他了。
唐朝一声冷笑:“狼正轩,到了今日今时,你还兀自执迷不悟,难道,你不知道投靠本皇才是唯一的出路吗?”
“本皇?投靠?”狼正轩的眼中满是笑意。此时的他,不仅不怪唐朝,反而有些感激他。李格桑一腿已断,纵然能够活命也成了一个废人,却正好统领这南诏的十万大军,以此纵横天下。
他知道武功上自己是不如唐朝,但是在治国带兵的谋略上,他自信绝不输于唐朝,一旦杀了唐朝,收编了他的军队,他有绝对的实力对抗洛阳的安禄山。
“不是吗?你们的皇上现在在我的手中,他的儿子也在我的手中,难道,你想篡位,想借杀我做为借口杀了李格桑父子?”
这一句话,正是说到了他的痛处,投鼠忌器,顿时大怒:“唐朝,休得扰乱我军心,我告诉你,你要是识相的话,赶紧放了皇上和太子,不然的话,你也死定了。”
当着无数南诏士兵的面,他当然不能承认自己有篡位的企图。
……
“狼大帅稍安勿躁,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也并非是我唐朝所愿,这样吧,我解开李格桑的穴道,看他怎么说。”
说话之间,他已经向专信使了个眼色。专信会意,伸指解开了李格桑的“颊车穴”。
全场的目光都聚焦在李格桑的身上,他的受伤的腿上还在一滴滴的掉这血。
化境的高手,落到这步田地,不仅是所有的南诏将士,就是他自己,也从来没有想到过。的确,武功到了他这种层次的人,任何的暗算在他的面前都显得多余,但是他从来没有想到,即使是再强的高手,要是落入了别人精心布置的局中,往往都难以摆脱。
李格桑精心布置的这个局,的确是精妙,如果没有孙思缈的话。专信等三人的确中了剧毒,而且只有李格桑派来的人手中有一年的解药,以当时的情况,这三人只得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就是做内应,悄悄的带兵投靠李格桑。
但是,专信毕竟是专信,还是秘密的将这个大消息告诉了唐朝。而此时,孙思邈刚好云游回来,以他绝世无匹的医术,自然将这三人的毒解得干干净净,将计就计,派这三人带着几千名士兵“投降”了李格桑,这才有今日这出好戏。
砰砰砰砰声中,狼正轩的脸色大变,只因为背后无数的喊杀声传来。
第五十八章禅让
“快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狼正轩强自镇定,从腰间抽出了红日之刀,将牙一咬,妈-妈的,既然想做皇帝,那就得做些残忍的事情.哪朝哪代的当权者,没有做一些肮脏的事情呢?又岂是我狼正轩一人。
想到这里,他将长刀高举,向身后的八千精兵发出了进攻的号令:“冲啊!”
现在当然不必管李格桑的死活,只要杀了唐朝,一切就在自己的掌握之中。他现在不担心会背上篡位的骂名,毕竟唐朝现在已经擒住了李格桑,他到时候完全可以将杀死李格桑的责任推在唐朝的身上,反正到时候死无对证,大理群臣也不能说他的不是。
他向来治军有法,这些将士都服膺他的统帅,把他看得天神一般,要是以后做南诏的皇帝,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大理国中,的确没有第二人的武功声望比得上他,评价自己,那是史官的事情,总之,在这样的大机会面前,狼正轩是动了心。
没有办法,和李格桑一样,统一天下,就是他平生的志愿,就算是行事恶毒,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壕沟之中的刀斧手冲在最前面,他们的责任,就是在第一时间里宰杀唐朝一行。
……
唐朝的眼神之中有一些慌乱。
自统帅大军以来,他的眼神第一次有了慌乱的现象。
他清楚得很,狼正轩的精兵,可不是李隆基手下那些凑数的士卒,而是真正的精兵,现在全部将自己包围,形势的确是大大不妙用。
狼正轩背后的喊杀声虽然激烈,但是使人担心的是,狼正轩军队的阵形并没有动摇。
按照约定,专信等三名将领带来的数千士兵这时候该杀进来了,却是为什么还迟迟不能突破?
……
出指如风。
在半个呼吸的时间里,唐朝的手指连续的弹了十三次,将李格桑身上的穴道解开。
“你走吧,我今日放了你!”
使李格桑和伏虎太子再也想不到的是,唐朝会说出这样的话。
他们当然看得出来,此时的唐朝,面临被狼正轩杀死的危险,唯一的倚仗,就是用他们的性命来保全自己,但他居然要放人。
乒砰声中,唐朝随行的十余人已经和最先冲上来的刀斧手交手。
这一次,形势并没有先前接战时候那样糟糕,因为现在加上了专信、辛白江、班林这些人,而且还包含了他们的十余名亲兵。辛白江和班林倒也罢了,不过是暗劲颠峰的高手,武功一流,但是专信却是厉害,在唐朝的帮助下,此时已经突破到化境的初期,敌住心悦法王和铁凝的联手进攻,却仍然显得游刃有余。
数百刀斧手之中,并无武功能达到暗劲颠峰的高手,唐朝这二十余人结成圆形防御体系,又有辛白江、班林这样的人物,居然抵挡住了一波又一波的攻势。
此时的隆多,被唐朝喝令不准出手,只是靠在他的身后。
唐朝此时不要他出手,也有自己的打算。恶战还在后,真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也只好突围,到时候隆多的铜锤和自己的玄铁剑,就是突围的利器,如果在此时消耗体力过多,到时候难免失去锐气。
专信久经战阵,有他指挥抵抗,顿时将这二十余名亲兵分配在最恰当的位置,而且仅仅在刀斧手第一次攻击的间歇,命令手下突击,抢夺到近百面盾牌,以加强防御。
圆形防御,盾牌阵,顿时减少了被冷煎射中的可能,而且互相支援,形成一座小小的堡垒模样,而且移动的时候非常默契,如一堵人墙一般在壕沟边,击退了敌人一次一次的进攻。
其时朝阳初升,无数的喊杀声,兵器的磕碰声,无数士兵临死前的叫声,混杂成一副最壮烈的图画。
……
“报告大帅,专信等人带来的数千兵马发动叛乱,少帅狼坤山正带领五万大军围剿。”
狼正轩笑了,笑得很阴险。原来就在昨晚,他已经秘密的调动手下五万大军对专信等带来的八千“投降”之兵包围,只是以调动部位为由,并没有引起专信等人的警觉。
像这样惯于用兵的人,对任何威胁都做了防备。实在话,他倒是料想不到今天杀唐朝还会有这么多的波折,但是老谋深算的他,早已经做了准备。就在专信手下的八千将士到处放火、喧嚣鼓噪之后,狼正轩之子狼坤山已经带领大军杀到。
以五万人围剿八千人,强弱悬殊,但是唐朝所部都是身经百战的军队,虽处劣势,但在蓝鲸的带领下,布成阵势,背靠剑门关旁边的武林山,抢占住制高点,居然一时之间没有露出败象。
蓝鲸本是西域黄风山的马贼,霍伤死后,他就带领大批马贼投靠了唐朝,做了他帐下一个将军。此次行事,非常机密,蓝鲸是西域人,高鼻深目,和中原**不相同,由他带领这去军队,不易引起狼正轩的疑心。
……
“唐朝,我知道你现在放我的意思。”李格桑很冷静的说道。
此时的他,功力运转之间,已经止住了汹涌的血流,但是因为受的伤太重,尤其是专信在他背后刺的那一枪,虽然没有伤到他的心脏要害,但是已经伤肺,辛白江那一刀也将他的肚子砍开一个缺口,此时虽然强运功力压制住伤势,但是如不及时救治,还是有可能危及到生命。
也只有他这样的化境高手,才能做到这一点,换了是常人,早已经死了。
“你说。”唐朝的话简短。
“你想要我制止住狼正轩的叛乱?”
“您说的没错。”唐朝赞叹,不愧是多年为南诏皇帝的人物,思维敏捷。
“但我有条件。”
“我明白。若是我们之间没有谈的可能,我何必解开你的穴道。”
“聪明!高明,我的条件就是,你不杀我儿子,而不杀我一家。”
“谢陛下,谢泰山大人!”唐朝忽然之间跪了下去,跪在李格桑的面前,泪水第一次流下,“陛下,我更不会杀你,您放心好啦!”
“哈哈,我知道你不会杀我。你的秉性善良,我一直都知道的。只怪我一心做大国皇帝的梦,做得太久,也做得太深,以致于对你做出如此禽兽之事,我现在是遭遇了报应。对,就是报应,这是我应当的。你本是我的女婿,功盖天下,将来我的帝位,本身就是要传递给你这个承接太子的,我现在传位于你,并不算迟!”
于是,唐朝命令两名士兵将李格桑送到狼正轩军中。
似乎有默契一样,远处的南诏亲兵飞快的迎上李格桑,将他抬到一张大椅上就坐。
欢呼声传来,但是战斗继续。
李格桑忽然功运丹田,坐在椅上大喝道:“所有南诏的将士,都给我住手!”
于此同时,唐朝也功运丹田,喝道:“所有我方将士,立即住手!”
两个化境的高手,这一全力喝叫,顿时声震四野,树枝上不少的鸟巢簌簌而路,直震得有些士兵的耳膜出血。
住手。
所有人果然住手,连豪勇盖世的狼正轩,都为这犹如天雷的声音所摄。
此时,李格桑的话声响彻天地之间:“诸位南诏的将士听令,我李格桑现在赦免南诏承接太子唐朝叛乱之罪,正式将王位禅让给他,还不跪下参拜新王!”
无数手中拿着兵器的士兵听了这话顿时有些不知所措,但震慑于皇帝的威严,还是一起跪下。
第五十九章天南一帝
狼正轩此时已经冷静下来,呆呆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心中恨极,但却没有任何的办法,紧握住长刀,手背上青筋毕露.
他的儿子狼坤山此时已经来到他的背后,见状吼了起来:“父帅,您难道眼睁睁的看着唐朝这小子登基吗?”
啪!狼坤山被重重的扇了一个耳光,与此同时,他刚才的吼声也被这一耳光给硬生生的打哑,普通一声,跪了下去。
地下显现一巨大的窟窿,碎屑纷飞之中,狼正轩满脸的灰尘,一滴泪水滑落。
以他此时的浓髯,别人看不出来。
但是远在十丈开外的唐朝,却是清晰的感觉到了此人的悲伤。
这是一种无可奈何,壮志成空的悲哀,有种比死还难受的味道。
一个一心想在有生之年做出一番大事业的人,现在却不得不向别人跪下。
他刚才跪下最直接的原因是要保全儿子的一条命,但是面对李格桑的号令,他已经没有任何的办法。
他发动攻击之时一直就在担心,担心这样的事情会发生,但现在仍然发生了。
他不能够责怪李格桑,因为自己这一发动进攻就等于是篡位,是要他李格桑和他儿子的命,当然,他更想让唐朝的命。
但他显然想不到的是,唐朝居然不用李格桑来作为要挟,而是放了他。
李格桑已经得到自由,本可以号令南诏大军将唐朝擒拿,但是他没有这么做。显然,在李格桑的心中,他狼正轩的地位低于唐朝。
……
唐朝要做南诏的皇帝,本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经过这样的波折之后,心中忽然有些感慨,居然就用剑南行辕中军帐中的帅椅李代桃僵,做了自己的龙椅。
群臣跪拜,专信等带头山呼万岁,尤其是蓝鲸带领的八千精兵情绪高昂。
南诏的十万大军虽然长久都在狼正轩的统领之下,但是毕竟都是皇帝的兵,而且唐朝的谋略武功不必说了,早就被南诏士兵看成是神一样的人物,当李隆基的节度使,带兵打仗之外,居然就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击溃李隆基,占领长安,这些事迹早已经使他被神化,加上本身又是名正言顺的禅让,他以南诏承接太子而继任南诏国王,于情于礼,都使人无法辩驳。
因此上,这十万大军在跪拜唐朝的时候,也大多是心悦诚服的。
跪拜!
山呼万岁!
礼成。
这一切就像是做梦,但居然都是真的,唐朝看着无数的子民跪在自己的脚下,心中充满了感慨。想当年在漳州一中读书之时,一直活到十七八岁,都是孤独苦闷的生活,想不到来到唐朝,居然可以天南为帝。
在内心哈哈哈哈的大笑几声,面色更显庄重,将双手一摆:“平身吧!”
他的声音不大,但是用雄浑的内力说出,清晰的传入十万大军的耳膜。
众将士站了起来,就听唐朝的训话传出,声震四野。
“诸位将士,你们都是南诏的英雄儿女!今天,你们在这里见证了我登基为帝的盛事,朕感谢!不过,由于事出突然,就算是朕本人,都还略微显得不适应。不过,朕向你们承诺,向你们所有人承诺,我一定带领这支大军,为南诏打下一片大大的天下。我想你们当然已经知道,朕在长安还有四十万大军。他们和你们一样,都是朕的子民,他们会和你们一起,替朕打下整个天下,消灭李隆基,荡平安禄山,建立一个伟大的朝代——新唐朝。当然,我现在是就任南诏的国王,还没有向天下人宣布成立新的政权,不过,这样的日子不远了。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你们,尤其是南诏的将领们,你们都是朕的股肱之臣,夺取天下之后,我会重重的赏赐你们,将领们,你们将来有的是官做,有的是金银美女,良田美宅;一般的士兵们,你们也不要泄气,只要立下军功,你们也可以作官,也可以得到奖励。今天,是我登基的大日子,我不想说太多别的话,传我命令,每位官兵至少一斤酒,两斤肉,此等大事,与汝等共庆之。”
欢呼,不少士兵高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
御医被火速的召到近前,替李格桑治疗伤势。
也幸亏是李格桑这种化境级别的高手,才能忍受得住。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李格桑肚子上的伤口被缝好,敷上金疮药,他背后的那一枪捅得实在太狠,已经伤及时了肺叶。就算以李格桑天下罕见的内功强压住伤势,在说话的时候,还是显得有些呛。
当然,他的腿伤经过了再次的包扎,不过因为受伤实在太重,御医将随身携带的十八支老山人参一起熬了汤给他服下。
所有的将领都守卫在他的身边,包括狼正轩。
所有的人都明白一个事实,这位南诏昔日的皇上,怕是不行了,御医做这些,不过是尽人臣的义务。
……
仅仅是一注香的时间,李格桑睁开眼来,脸色反常的红润,精神健旺,冷电也似的目光从左向右的看了过去,最后,落在狼正轩的身上:“诸位爱卿,你们都过来吧,出去之前,我要和你们每个人说一会话。”
他的声音很柔和,有种堪破一切的感觉在里边。
所有人都感觉到一种悲凉意,而且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在交代遗言。
于是,一个一个的将领都和他话别。
奇怪的是,这些将领说的话都不多,大多是“保重龙体”“永远效忠”之类的话。
最后,中军帐里剩下了四个人。除李格桑之外,唐朝、狼正轩和伏虎太子。
此时的伏虎太子,自然已经被唐朝释放。
就连唐朝自己,现在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他清楚得很,若狼正轩的阴谋得逞,则南诏的十万大军会将自己这区区的人马剿灭。纵然自己神勇,但是毕竟强弱悬殊太大,最终势必陷入永无休止的战斗之中,最后的结果,不是力尽被擒就是被杀,杀出重围的可能性,不能说没有,但成功的希望不大。
若是他自己要单枪匹马的杀出去,并非不可能,毕竟玄铁剑的威力实在是恐怖。不过,作为一国之主,他怎么能抛下手下逃生?
李格桑笑了,向狼正轩笑了,说的话很奇怪:“贤弟,哥哥对不起啦!”
狼正轩普通一声跪下:“大哥,我才对不起你,我……实在是禽兽不如。”
唐朝明白他的意思,显然是觉得在那种时候进攻自己就等于他狼正轩杀李格桑。
“你没有错!换作是我,我也许也会那样做。因为……”说到这里,忽然打住,将眼光转向唐朝:“陛下,您知道吗?”
“我想,大元帅是想自己成就一番事业,所以做事情的时候难免有些不择手段。”
啪啦!李格桑狠狠的一拍桌子:“不错。我们两位老兄弟,都是有雄心壮志的人,偏偏能力不足,命运多舛,到头来功亏一篑。起来吧,我原谅你啦!”
狼正轩就木然的站了起来,心中充满无限的感慨。他知道,李格桑说的话是真的,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陛下,您知道我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选择把皇帝位传给您吗?”
“略知一二。”
“愿闻其详。”
“很简单。因为我是您的女婿,您杀了我,您女儿就没丈夫了,还有,伏虎太子的命在我手上,你不想他死;再有就是你知道我不会杀你的家小。”
“你凭什么说狼贤弟会杀他们?”李格桑的眼神如鹰隼。
“这只是我的直觉,不然的话,我实在想不到有别的理由。”
“狼贤弟,您说说看,陛下说得对吗?”
“大哥。他说得一点都没有错,您,您杀了我吧!”
摇手。李格桑很坚定的摇手:“你我之间的恩怨,一言难尽,你我是什么人,我们心知肚明。我大去之前,有一言相告。”
“大哥何出此言?您好好养伤,会好起来的。”
李格桑摇手,示意他听自己的话:“我希望贤弟你好好辅佐唐朝,你答应吗?”
“我……答应,大哥,我以括苍山之灵起誓,我以后辅佐唐朝成就帝业,永无贰心,若违此誓,死于刀剑之下。”
李格桑听他发了这个誓言,甚为满意,向唐朝说道:“陛下,我的莲儿,还有伏虎等一家人,就交给您了,希望您能让他们平安的度过一生。”
“陛下请放心,我唐朝一定不辱使命。”
“哈哈,我这样死去,其实要好过得多。我告诉你们,唐朝放了我之后我为什么要禅让给他的真正原因,那是因为,他曾救过我的命,而他居然在我杀他的前提下,还能放了我,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我都知道,他是一个仁慈而善良的人,不管是中原还是我南诏,有了这样的一位君主,老百姓才算是有了明君。”
说完这话,李格桑口中鲜血狂喷,居然咬舌自尽了,显然死志坚决,在交代完遗言之后,磕然长逝。
伏虎和铁凝等**放悲声,哭倒于地,全军号啕。
第六十章旷世封赏
李格桑驾崩于剑门关军中,消息传出,全军号哭,举国哀悼.
唐朝作为南诏新帝,颁布诏书,大赦天下,命令全国举丧,每一户中男丁,必须批麻戴孝,哀悼七日,命令伏虎太子运灵柩回大理,按照他的遗愿,葬于雪陵,与谢小意比邻。
唐朝深深的致祭,心中默念:陛下,您之所以不将帝位传给狼正轩,那是因为您知道我不会杀您的家小,而一旦狼正轩即位,却是一定不会放过他们的。您这位南诏的帝王,如果不是遇上我这个怪胎,也许李隆基的天下真被您得了也说不定,安息吧!
……
消息很快传到李隆基的耳朵。
李隆基一听,跌脚捶胸,咬牙切齿:“唐朝,你这狗-日的东西,居然真的做了大理的皇帝,看来,离他在长安称帝只是时间问题。”
“皇上不必悲观。南诏经此变乱,急切之间不能威胁我军。而且微臣素闻狼正轩有叛乱之志,而南诏精兵一直受他操控,此时李格桑禅让大位于唐朝,此人定然不满,未必听唐朝指挥,如果我们在此时进攻,依仗剑门关天险,进可以攻,退可以守,何必坐失良机?”
进言的人是卜固怀恩,吐蕃驸马,但早已经投靠李隆基,武功高强,此时已经从吐蕃带领三万大军来到蜀中,攻击唐朝。
当李隆基逃亡之时,他并没有闲着,而是叫手下人带领大批金银前往吐蕃和回纥,请求救兵。因为文成公主下嫁吐蕃大首领松赞干布,这使得唐朝和吐蕃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卜固怀恩作为吐蕃驸马,自然带兵前来帮助李隆基枚平叛乱。
吐蕃部族生活在辽阔的青藏高原,以牧养牛羊马匹生存,向来剽悍勇猛,尤其是骑兵,更是精良,在屡次和突厥、天竺、大食诸国的交战中,并不处于下风。到了此时,国中尚武之风不改,安瓿路王子更是武功出众,做到吐蕃的兵部大元帅,而麾下卜固怀恩、何不乌、曲图里这些人,都是骁将。
这次卜固怀恩带来的三万大军之中,骑兵就有近万人,陪着李隆基成天窝在这剑门关,心中早已经甚为不满。
要知道,蜀中艰难的行军已经使得这些一向骄傲的吐蕃骑兵叫苦不迭,而相对困难的给养却又使得这些人怨气大张,若不是李隆基许下重酬,说不定卜固怀恩等早已经拂袖而去。
就算是现在,李隆基将手下十万大军的粮草分出一半给卜固怀恩部,还是难以压制这些外族军队的怨气。
“爱卿之言甚当。朕被松赞格桑这小子压迫在这剑门关,粮草不继,手下将士也早想击贼,以便扬眉吐气,只是手下兵力不足抵挡。现在有了爱卿的三万雄兵,而李格桑这厮又暴毙于军中,正是我等反攻的大好时候。诸将听令!”
此时议政,就在中军帐里,这使得发号施令也变得十分的方便。
一听说皇上居然不再龟缩,不少将领的脸上都有兴奋之色,但更多的将领,比如李隆基新近提拔的王思礼这些人,则是露出忧色。毕竟,李隆基这些手下军队的战斗力,他们是十分清楚的,早被接连几任的高仙灵、章仇兼琼、鲜于仲通等克扣军饷、冒领亏空搞得怨声载道,又哪里谈得上刻苦训练,况且,最致命的一点,作为曾经的剑南副节度使,唐朝在带领大军征讨长安之前,已经对剑南的兵马进行了大的分割,忠心于他的数万精兵,早已经被编入他亲自带领的军队中,剩下的这号称十万兵马,不是游弋不定者就是临时抓的壮丁,数量虽然众多,但是说到临敌决战的本事,却都大大的不行。
何况现在蜀道艰难,转运物资不便,大量的粮食物资又被卜固怀恩的军队占用,这就使得这十万大军的待遇异常的差,仅仅两餐不说,尽是粗砺之物。
……
中军帐中,唐朝一脸的严肃,看着委顿无比的狼正轩说道:“元帅,您为何要在这样的时候辞职?”此时,没有第三个人。
“回禀陛下。微臣自觉罪孽深重,陛下大恩不杀我,已经是最大的宽恕,何敢再贪恋权位?”
“您说的不错!换了是谁,犯下你这样的大罪,做皇上的,都不能姑息,不过,我唐朝不是常人。我不仅仅是偏僻一隅南诏的皇帝,我还想称霸天下,现在长安就在我手中,我要的是整个天下,若不能容一叛我之狼正轩,何以容天下之人?”
这几句话,说得铮铮有声,听得狼正轩也忍不住点头:“说实在的,陛下,我狼正轩这一辈子,没有服过什么人,但是我服你!我……我真的想不到,你还会放心让我统领南诏大军。”
“我不会看错人的!你,是我的股肱之臣。将来打下了整个天下,我会将南诏之地让给你,让你的心愿得偿,狼家在大理世代为帝王,和我新唐朝永为友好之邦!”
“什么?”狼正轩几乎昏死。这可是他等了一生的美梦。
他本以为已经永远的破灭了,但是想不到,唐朝让他的梦想变成真。
于是,唐朝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就在剑门关军中手写诏书,将此事布告南诏天下,书略曰:
奉天承运,南诏新帝唐朝诏曰:
着狼正轩统领南诏十万精兵为前部,配合朕亲领的大军剿灭中原叛乱,俟朕荡平中原,新唐政权巩固之时,禅让南诏帝位于狼正轩,从此之后新唐和南诏世代友好,南诏国主可以称帝!
诏书一出,举国欢喜,毕竟,所有南诏的子民都知道唐朝的大才,让他仅仅在天南称帝,显然是大大的委屈了他。从此以后,不仅可以让狼正轩这位土生土长的南诏人掌握天下,而且还可以得到唐朝新唐朝的强势支持,到时候,南诏一国的繁荣,自是在情理之中。
狼正轩大喜谢恩,从此真心归附唐朝。
其实,狼正轩此人,并非是天生的叛逆性格,和绝大多数的人一样,都渴望建立功业,可是随着年纪的老迈,看看一生的梦想成空,却也忍不住孤注一掷,不择手段。这和三十年前的唐太宗李世民很相象,看看自己的地位不保不说,而且还可能死在大哥李建成的手下,他即使没有反叛之心,也只得反了,玄武门之变,杀了李建成和李元吉之后,立即威逼李渊逊位。其实,就当时的形势而言,再过个十年八载的,也没有人能动摇李世民的太子之位,但是他就是迫不及待,李渊知道自己一旦说个不字,势必死在秦王府中那些如狼似虎的府兵手里,只得乖乖的退位,将帝位传给李世民。
当然,狼正轩的武功可以和李世民比肩,但是在谋略上,却是大大的不如,缺少了李世民那种纵横捭阖的能力,因此在带兵打仗上虽然是一员良将,却不懂得进退,两次叛乱都是功败垂成。
唐朝在漳州一中读书的时候,也时常的看些电视,像什么《隋唐英雄传》《三国演义》,知道在古代作战,不少将士拼命的原因很简单,不外乎就是得到功名利禄,美女如云。如果皇帝吝啬封赏,那就没有人愿意为你卖命,反正这南诏的皇帝位自己是看不上眼的,用以笼络他为自己卖死力,却是大大的有用。
刘邦就善于封赏,但是他封的最大的一个官就是封韩信为齐王,自己想要混一天下,何不气魄再大一点,封他个小国皇帝,又有何妨?
……
“禀报陛下,吐蕃军队由卜固怀恩带领,正在辕门外叫战!”
唐朝正召集手下将领商议军情之时,探马回报。
笑了。一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唐朝笑了,笑得很灿烂。
“传朕旨意,立即迎战!”
“是!”传令兵飞快的将命令传递出去。
狼正轩脸有忧色:“陛下,吐蕃骑兵向来勇武,而今又是求战心切,我们何不暂避其锋?”
唐朝摇手:“朕自有安排,朕命令你为前部先锋,亲自和他交战,不过,只许败,不许胜。”
“什么?”
“你不用问为什么,用兵之道,贵在出其不意。”
“是,遵命!”狼正轩以军中之礼接受了命令,立即就要走出。
“等等。”唐朝的声音自后传来,“朕告诫你,你败的时候,要败得不露痕迹,不然的话,李隆基不会追来的。”
一听了这话,狼正轩的心才真正的感觉到寒冷,严冬一般的寒冷。看唐朝陛下如此的胸有成竹,肯定在我败的路上布下了军队。
难道,他到剑门关之前,不是仅仅只带了百余名随从,而是带着大军来的?
如果是那样的话,自己永远别想争得这南诏的帝位,好厉害的唐朝!
也许,当时李格桑即使在重获自由之后号召南诏之兵杀了唐朝,也不能办到。只是那样一来,唐朝想要利用我南诏十万大军的目的就不能实现了,这无疑对他的霸业有沉重的影响,所以他选择了最正确的做法,而李格桑在形格势禁之下,居然真的传位于他。
第六十一章剑门关之战
剑门关石道.
卜固怀恩单枪匹马,傲慢的挥舞手中枪:“唐朝,有种的敢和爷爷拼个三百回合吗?”
狼正轩使厚背大砍刀越众而出,喝声如雷:“休得张狂,只要你能胜得本帅手中之刀,我南诏情愿退兵,不参和你中原之事。”
“好,接招!”卜固怀恩早已经按捺不住,手中枪挽了一个枪花,如飞射出。
喀嚓!火花四射,两人的身子都是一晃。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虽然只是一招,但是狼正轩心中已经是大惊,这人好强的膂力,仅仅一招之间,自己就感觉手臂酸麻,可谓天生神力,而此人居然用枪,武功已经极高。若要胜他,怕是十分的困难。他清楚,卜固怀恩的武功,仅仅是暗劲的颠峰,到达暗柔的层次,本来和自己差着一截,但是他的天生神力弥补了这一缺失。
这就是有些绝世天才可以越级杀人的道理,虽然他境界不高,但是他能达到低境界的顶峰。这也就是不少名将往往死于冷箭的道理。
好一场大战!
此时的唐朝,带领专信的八千精兵来到了武林山,命令部队埋伏在左右松林之中,亲自带领几名将军上山观战。
“不错不错!想不到李隆基的手下还有这样的人才。”
“陛下,依您看,李隆基会攻出来吗?”专信有些担心。
“不一定。我们这一次,也只能碰碰运气了。想他被我断了一臂,就算伤势好啦,武功也许已经不如从前,而且他被我从长安追到成都,锐气已失,说不定成了惊弓之鸟,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卜固怀恩这支外族部队的身上;当然,也说不定,他憋在剑门关太久啦,一旦得胜,想要趁胜追击也说不定,我们瞧瞧吧!”
此时,剑门关外的战斗已经进入尾声,十八个回合下来,狼正轩的胸口剧烈的起伏,似乎是气力不加,策马败走。
“哈哈哈哈,老家伙,换了在你年轻的时候,我们之间一定有番好战,可此时,你就是我的手下败将,儿郎们,给我冲啊!”
吐蕃骑兵趁着这股气势,疯狂的冲杀过来,狼正轩所部似乎准备不足,到处传来将领的声音:“狼大帅有令,交战不利,暂时撤退!”带领军队且战且走。
不过这些吐蕃士兵的确是精锐之师,一鼓作气的冲杀下来,战场上南诏士兵抛下了上百具的尸体,退往武林山方向。
李隆基手提倚天宝剑,在一众御林军的簇拥下,躲在吐蕃大军的背后,由王思礼统帅五万前部之兵,他自己部署五万兵马,密切的关注着战场的变化。
“皇上,驸马爷胜了,我们要不要追?”此时的王思礼,一脸的兴奋,已经策马来到他的面前,请战之意很浓。
“急什么?不要忘了,唐朝还在剑南军中,以他的武功,绝不会输于卜固怀恩,他为什么不亲自出战,却要派这个已经老迈的家伙出战,说不定有阴谋。”
“皇上说的没错!唐朝这小子,一向是诡计多端。”臣相韦坚赶紧拍上马屁。
“我看不一定。这家伙现在是南诏的国王,想来是贪生怕死,自高身份,所以才有此败。”王思礼一下给他顶了回去。这贼宰相,虽然没有杨国忠那么讨厌,但是都什么时候了,还老是摆他宰相的架子,若不是看在他年纪一把,行将就木,说不定早就杀了在家伙。
以现在王思礼在剑门关军中的地位,他有一万种方法可以杀了他。
“王将军,我们不可大意啊,南诏的十万大军,训练有素,本身实力就远在我们之上;而我们现在粮草不继,训练又是大大不如,即使追上,也恐怕没有歼灭的能力;万一中了唐朝的埋伏,失了剑门关,皇上就连最后的栖身之所也没有啦!”
说话的人是牛僧儒,此时的他,早已经带领五万大军前来成都勤王,不过使他痛苦的是,半路上遭遇了史思明的大军,交战下来,他手下的五万大军溃败,召集残部,只剩下六七千兵马,思前想后,还是觉得投靠李隆基的胜算大一些,于是带兵入蜀,做了李隆基的御林军总管,相当于以前马正章的角色。
其实,这人的武功是高的,暗劲的顶峰暗柔的层次,以前唐朝在玉真长公主的地下监狱中见识过他的能力,结成盟友;他的才能也是厉害的,不然也不能从高仙芝手中接过西域都护的大位,不过他刚刚上任,高仙芝就回来剥夺了他的兵权,草草凑数的五万人马,多是乌何之众,遇上史思明兵败也是无奈。不过使他欣喜的是,李隆基现在正是用人之际,对他分外的器重。
王思礼对于牛僧孺的到来本就不满,觉得皇上以前只听他一个人的话,现在却往往听这大胡子的。
不过他倒是明白,牛僧儒可不比韦坚,杀他如杀一只蚂蚁,而大胡子的武功,并不在自己之下,虽然听他驳回了自己的请战,却没有发作。
李隆基哈哈一笑:“两位爱卿,你们不要争啦,朕知道你们是为朕的一片苦心。两位的话,都有道理,朕知道该怎么做的。先看看再做定夺。”
就在这个时候,专信的伏兵呐喊起来,从武林山上冲下,稀稀拉拉的不足一万人马,喊得虽然凶,但是一旦接战,却是纷纷败退。
卜固怀恩哈哈大笑:“这就是唐朝的伏兵!”
他身后的一众将领一起大笑,却见唐朝金盔金甲,骑火电马,带领手下亲兵冲下山来。
“儿郎们,给我上,活捉唐朝,今天,我要立最大的功劳。”
狼正轩已经大败而走,遗留下尸体数千具,唐朝面临被围剿的命运,他如何不高兴,他心中早在痛骂李格桑这饭桶,请到自己这支天下无敌的精兵,却白白的窝藏了几个月,真的是丢人,他今日一定要杀了唐朝,成绝世之功。
当然,这是他还没有和唐朝交手之前的想法。
他真的和唐朝交手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想法更对了,所有人都说这家伙的武功高,却也不过如此,三招下来,唐朝已经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骑着火电马向斜刺里冲出。
皇帝尚且败退,其余的士兵更不必说,没命价的逃了出去。
卜固怀恩大喜,枪尖一指,当先追击。
此时,在剑门关外观望的李隆基哈哈大笑起来:“我就知道唐朝这小子有伏兵,但他显然想不到,卜固怀恩这支军队厉害无比,不仅胜了狼正轩,还可以对付他的伏兵,王思礼何在?”
“臣在。”
“朕命你带领五万前部之兵火速追击唐朝和狼正轩!”
“得令!”王思礼兴奋而去。
“陛下,您为什么不把守关的五万兵马命人带着一起追击?”
“我不能!正如爱卿所言,剑门关已经是我最后的根本,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能冒险。”
“微臣明白!”
就在王思礼带领大军跟随卜固怀恩一起追击唐朝的时候,章仇兼琼率领的十万大军已经做好抢关的准备,但见李隆基龟缩不出,记着唐朝的吩咐,随着王思礼之后杀出。
狼正轩带兵复回,和唐朝一起,将卜固怀恩的三万大军围困在一起。
这一战,直杀得卜固怀恩心惊肉跳,凭借个人的武功,独自杀开条血路,逃往河北灵武,投靠了太子李亨。
此战一败,他已经没有面目回剑门关见李隆基了。
以卜固怀恩的骑兵之犀利,本不会全军覆没,但要命的是,为了活捉唐朝,这些骑兵却自去其长,舍弃马而钻入丛林密布的武林山,结果被唐朝所部三面围攻,死伤巨大,其余的近万人见形势绝望,只得投降了唐朝。
这其中最聪明的要数王思礼,草草接战之后,手下兵士根本不是唐朝精锐的对手,人数虽众多,却是不堪一击,大败而走。
他的心思和卜固怀恩一样,自也无面见李隆基,带领万余残部逃往灵武。
唐朝收拾战场,得到战马万匹,兵器盔甲无数,大赏三军,随即班师回到长安,此时的他,知道李隆基已经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也不惧他,不欲在剑门关天险和他旷日持久的僵持,早日布置和安禄山的大战。
此时的他,想到了《三国演义》里郭嘉隔岸观火,坐等袁尚之头的事情,反不欲加兵李隆基。
第六十二章督战潼关
唐朝回到长安的第二日,安禄山带领大军来到潼关,加上史思明、田承嗣原有的军队,共是四十万大军,一起围攻潼关.
此时的安禄山,十分的恼怒,哥舒瀚这家伙,以前在西北的时候早就听说他的厉害,不过一直听闻他和朝中的当权派不和,想不到在这关节上这家伙却出来尽忠,带领十万大军紧守潼关,使自己遭遇了叛乱以来的最大失利。
客观的说,哥舒瀚的这十万军队,就其精锐程度而言,是要逊色于安军,但是毕竟也是跟随哥舒瀚这位统帅南征北战多年的部队,训练有素是当得起的,再加之有了潼关的天险,关中粮草丰足,他只顾坚守,这么几个月的交战下来,虽然史思明用尽方法,却仍然不能奈何这座坚城。
中军帐。
安禄山铁青了脸,手按在刀柄上,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
谁都知道,今天“大燕皇帝”是“龙”颜大怒,区区一座潼关,史思明以两倍于对手的人马,攻城月余,居然还拿不下来,自己还早早的强渡黄河在洛阳称帝,外人一定在偷偷的笑我无能。
就算是稍有点军事头脑的统帅都知道,潼关就是洛阳的屏障,此关不破,即使自己在洛阳城中称了帝,仍然是坐立不安,毕竟区区数十里的距离,潼关的守军可以随时威胁都城,这就好比在他的心脏上插一柄匕首。
前面一段时间,他这位“大燕皇帝”忙着册封手下将官,忙着部署对付可能西侵的唐朝所部,忙着抢占黄河沿线州县的粮草物资,忙着确立太子,安顿后宫,现在,他终于腾出了手来,所以亲自带兵二十万,从洛阳而来,与史思明等大将的部队内外夹攻,务必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拿下潼关,使由北到南直至洛阳的半个中原全部连接在一起,再一鼓作气,击溃唐朝这个“小子“,剿灭李隆基,统一整个天下。
他现在已经本能的感觉到,李隆基已经不是他最大的敌人,他最大的敌人是唐朝。
在他安禄山看来,唐朝趁自己叛乱之时候,吸引了唐朝军队主力的情况下,利用尖刀战术,直取长安,一举将李隆基击溃,是小人的作法,不像自己带兵和唐朝的主力哥舒瀚、封常清、高仙芝这些手握重兵的节度使那样凭自己的实力,而是取巧的得到了长安,深为不满。
这是小人的做法,拣现成的便宜。
也正因为如此,他现在对唐朝甚为轻视,以为唐朝这种偷偷摸摸的做法,即使胜了,也不光彩,哼,等到时候面临自己的大军,唐朝这小子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他当然非常清楚唐朝的武功,尤其是在他抢夺了史思明的玄铁重剑之后,更是威力惊人,自己在他的手下绝讨不了好。不过他现在有飞虎、飞熊、飞豹、飞鹰和飞龙这支亲兵八千人,个个都是真正的勇士,而且随时有二十万的大军在自己的帐下听候命令,所以他的心定得很。
战场上的交手,岂是逞匹夫之勇。
……
“微臣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史思明、田承嗣、蔡希德等大将一起跪下,心中都是战战兢兢,毕竟,这位皇帝,他们以前的大帅,面相看起来和善,甚至有点滑稽,但是杀起人来,却是连眉毛都不会皱一下。
这位皇帝,他杀敌人,也杀自己人,甚至杀自己人的时候更可怕,因为他不是悄悄的杀,他喜欢当着所有将士的面杀,杀的鲜血淋漓,杀得使人心惊肉跳,胆小的甚至好几天都吃不下饭。
啪啦!
安禄山的巨掌拍出,将面前的一张紫檀木的案桌拍了个稀巴烂:“没用的东西!一群废物!你们叫我万岁,还万万岁,可我活不了那么长,因为会被你们这些人气死!一个小小的潼关,你们花了这么多的钱粮、花了这么多的时间,居然攻打不下来?”
一个将领大叫一声,扑通一声倒下,头上鲜血横流,居然死啦。
原来,安禄山这一掌用上了暗劲,力透桌背,这一击之后,暗桌四分五裂,一个桌子角无巧不巧,正击中了一名偏将匍匐的脑袋,顿时将他杀死。
安禄山的武功,何等厉害,已经达到化境的初期,不然也学不成天下罕有的批球功,在当时唐朝刺杀他的时候,巧妙的逃离唐朝的掌握。
他这一全力出手,将桌角击飞,附带在桌角上的强大暗劲随即爆发,不说击在人的脑袋上,就是击在心脏这些位置,不是暗劲的高手,恐怕也是死路一条。
死在地上的这名偏将官衔虽高,但是武功还是明劲的层次,一旦被击,自然是立即了账。
“我等有罪,请皇上责罚!”
出了这么一件惨案,满地的臣子更是心惊,一个个的磕头不止,都是哀求皇上饶命的话。
安禄山大喜,想不到自己这一发怒,群臣居然如此的畏惧,但脸上仍然凶霸霸的:“你们给朕听好啦,限你们在三日之内攻下潼关,不然的话,全部斩首,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啦!”史思明等一众将领心中冰凉一片,但没有一个人敢反驳,乖乖的答应。
其实,每个人都清楚,以潼关天险,就是限三十日也不一定能够奏效,更不用说三日了。不过这倒是刺激了史思明等人的血性,知道皇帝的命令不能违背,如果违背的话,肯定也是个死的命运,而且会株连九族。
安禄山说出来的话,即使是盛怒之下说出来的话,也是圣旨,君无戏言,若三日之内攻打不下潼关,则真的要将这些人一起斩首。
安禄山的军队在西北所向无敌,除了史思明这些大将和他本人的武功都极高这些因素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令出如山,一旦不能完成任务,则要遭受残酷的惩罚,甚至斩首。
“不过,你们也不怕完不成任务,一个个都做我刀下之鬼。原因其实很简单,朕不是让你们这二十万人马去送死,因为朕会亲率大军攻打潼关的正面,吸引住哥舒瀚大部分的防守兵力,到时候,你们就可以死命攻城,攻打潼关的侧翼,明白吗?”
“明白。”上百人的声音异口同声的说道。显然,有了这为皇帝的这些话,他们的担心去掉了不少。其实,虽然安禄山已经称帝,但实际上,他真正有点才能的,还是在统兵打仗上面有一点能耐。
“明白就好。史思明、蔡希德、田承嗣,你们三个留下来,其余的,都平身吧!”
“谢皇上。”
到了此时,地上的近百名将领才敢喘一口气,谢恩退出。
于是,地上只剩下一具尸体。
“来人,还不快把这具尸抬下去!”
喝令声中,安禄山的亲兵随即进来将尸体抬走。
安禄山哈哈大笑:“蠢材!我就没见过这么愚蠢的人,明明见到危险,居然并不躲闪,这不是不要命了是什么?死得好,死得妙,死得真他妈呱呱叫!”
“皇上,臣觉得此事重大,不应草率。”
不知道何时,安禄山的背后出现了一个白衣白扇的儒者,五十上下的年纪,向他连连摇手。
“妈的你是个什么东西,敢来编排我的不是?”
安禄山大怒,这不知天高低厚的穷酸居然敢说他的不对。
“回禀陛下,您要是不厚厚的抚恤这位将军,则军中将士必定对您寒心,说您不当他们的性命是一回事儿。皇上,您刚刚在洛阳称帝,天下还未真正的平定,该当谦卑下士,使天下之人感念陛下的恩德而来投靠,这才是上上只策,而今大军尚未攻城,却先杀了军中将领,大大的不妥,望皇上三思?”
“妈的,你还来劲啦是不是?老子不读一天的书不是照样做皇帝,要你这么多婆婆妈妈的,来人,给我拖出去斩杀啦!”
“是!”手下亲兵应声而入,却听一个老者的声音传来:“高尚,老夫和你一起死!皇上,您不听良言,滥杀无辜,军心必乱,别说皇帝做不长,就是性命恐怕也保不住!老夫和高尚情同骨肉,您要杀他,索性连我也一起杀了吧?”
普通一声跪下,泪水横流。原来是安禄山的另一名谋士严庄,高尚和严庄都是满腹史书的大儒,被安禄山在叛乱之前重金聘请而来,为他出谋划策,尤其是在洛阳称帝的事情上出了大力。
但以安禄山胡人的性格,粗暴无比,动辄杀人,现在在气头上,一点皇帝的样子没有不说,更是狂性大发,全不念高尚的功劳,居然要将他斩首。
严庄自然不能坐视,以为这样以来,安禄山会看在他们功劳的份上网开一面,殊不知这样以来,更是刺激了安禄山的凶性:“妈妈的,看来你们都活得不耐烦了,拖出去,一起斩首!”
他的叫声嘶哑而疯狂。
这是一个十分另类的安禄山,和善起来的时候,你可以觉得他是个小丑,但是一旦暴怒,就是一头凶猛的野兽。
凶猛的野兽藏在深山之中也还罢了,不过是找些动物的晦气,但不幸的是,他已经来到闹市,必将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第六十三章座上客
“陛下,万万不可!”
蔡希德见状,大惊失色,普通的一声再次跪下,抱住了安禄山的一条腿。
安禄山大怒:“希德,你是什么意思?”
这位刚刚即位的大燕国皇帝虽然很狂暴,很凶残,但他毕竟一直也是一个善于隐忍的人,不然的话,当年李隆基早已经看穿他的阴谋而将他杀了,根本不会给他足可以对抗中央的军权和财政权。刚才的那个偏将和这两个谋士杀了也就杀了,反正他手下多的是。
他手下的谋士自然不多,但是他从来就看不起这些成天只知道舞文弄墨的穷酸,一个个胆小如鸡,反正在他的眼里就是蝼蚁,巴不得一个都没有,要不是史思明、田承嗣这些人一再的相劝,他是不会任由高尚和严庄这两个家伙在他面前聒噪的。
他常常心中想,这些家伙唯一的本事就是起草什么诏书啊之类的有点用,其余的简直一文不值。
“皇上。我蔡希德是您手下最信得过的人之一,我说句掏心掏肺的话吧,您听了之后如果不高兴,大可以将我和这两个人一起杀了。”
“说吧!”
安禄山此时的火气小了不少,他到是知道,蔡希德是自己绝对忠心的手下,也是自己的大将,自不能和那些蝼蚁一样的东西相提并论。
“皇上。我要说的是,我和这两个人无亲无故,当初史思明二哥举荐他们来的时候,我还曾经反对过。不过现在我要保全他们,这是为什么?陛下,并不是我疯啦,而是因为这两个人杀不得,他们德高望重、满腹经纶我姑且不说,你只看看您这次称帝,若不是因为这两个人的精心策划,洛阳城里那些王公贵族、富商大贾,肯乖乖的来吗?还有,微臣觉得他们有用还在于当初在范阳起兵的时候,大哥,您知道的,力主出兵的人是我,您当时还有顾虑,说是怕朝廷的大军,结果被我一番说辞下来,您同意造反。我之所以这么劝您,不是因为我懂的多,我其实没读过书,只知道拳头打人,就是因为严庄的一封信,使我觉得他说的话对,这才力主陛下您起兵的。”
安禄山的眼珠骨碌转动,看了跪在地上的蔡希德好一会儿:“他信里说什么?”
“他信里的内容我记不太清楚了,是叫我府上门客读给我听的,大致的意思就是说,唐朝现在守卫空虚,尤其是将朝廷大军用来镇守四方,而且训练废弛,陛下您既有反叛之志,就应该早做打算,不然的话,一旦李隆基传位于太子,到时候励精图治,说不定就先拿大哥您开刀,而且信中还分析了,杨国忠对您虎视眈眈,可谓是心腹之患,若不早日发兵,则有可能被这些小人暗算。此外这封信中还有不少的论述,比如李隆基不理朝政、荒-yin-女-色等等,均是精辟之极的论述。他知道大哥您不喜欢文人,所以在您亲近的这些大将中间广发书信,为的就是要陛下您早日起兵。”
“还有这样的事儿,史思明啊,你收到过这样的信吗?”
史思明机敏无比,见蔡希德的说辞之中牵涉到自己,早已经跪在地上,此时赶紧回答:“回禀皇上,微臣收到了,不然的话,我也不会在您的面前推荐这两个人做您的谋士,为您谋划啦。”
安禄山点头,抬头望天好一会儿:“这样啊,看来你们私下还有事瞒着我这个当大哥的。不过我不怪你们,若是你们在我面前提起是听了谁的话才出谋划策的,难免我会看不起你们,说你们是饭桶,如此说来,我之所以造反,也等于是被这两个老儿说动的了?”
“正是。陛下,现在正是用人之际,这两个人又和李隆基有不共戴天之仇,如果您宽大为怀,赦免了他们的死罪,他们一定会感恩戴德,在将来尽心报答陛下您的。”
“好,思明、希德,你们两位兄弟先起来吧,下去吧,我知道该怎么做的。”
蔡希德大喜,史思明则面无表情的谢恩。
随即,两人退出。安禄山哈哈大笑,伸手将跪在地下的高尚和严庄一手提起,像是提着两只小鸡,忽然像是木偶一般的举过头顶:“你们两个老儿,说,想要怎么样个死法,我都成全你们?”
高尚的脸色变了:“够贼,要杀就痛快点,别婆婆妈妈的。”
严庄则笑了起来:“陛下,我是了解您的,您这样说,是要放了我们,我说的没错吧?”
“哈哈”声中,安禄山运起全身功力,将两人的身体猛的向地下贯出,风声飒然。
妈的,完了,高尚的心中想到,看来这野兽今天杀人已经杀发了性。
但奇迹出现,并没有看到两个人血肉模糊的样子。
两个人的身子落地,居然像是本来就站在地上,但两个人都清楚,他们刚才已经从生到死的走过了一遭,两个的脸色都是苍白无比。
“坐坐,你们两位都请坐。我不升帐的时候,你们就是我的兄弟,大家不必客气的。”
“谢皇上。”两个人虽然受惊,但是毕竟是足智多谋的人,赶紧调整情绪。
“来人啊!”安禄山大叫起来。
“报告。陛下有事请吩咐。”
“去。赶快去拿二百两黄金过来。”
手下亲兵飞快的去了。
安禄山满脸堆欢,将一对眼睛眯缝成一条线:“两位先生,我刚才失礼啦,还请恕罪?”
两人赶紧逊谢,说话都有些打抖。面前的这个男人,有时候温和得很,但有时候却又暴躁如雷,说话做事不能有半点的差错,不然的话,随时有性命之忧。
两人都清楚了一个事实,以后在这家伙的面前,能够不说话,还是少说话的好,不要想去立什么功,只要保住头上的脑袋足矣。毕竟,相蔡希德这样的相救可遇而不可求。下一次,他们未必还有这样的运气。
“两位先生。我先前只道你们和李隆基有仇,所以死心帮助于我,并没有什么大的能耐,但现在看来,你们真是大才啊,比……比以前的诸葛亮都要厉害。原来我之所以叛乱,也是受两位先生的言辞所动,我决定重赏你们,来吧,这二百两黄金你们一人一半,以后好好的为我出力,我不会亏待你们的。”
“谢皇上。”两人只得将金条收了,也不说推辞的话。
“好,这样最好。来人,摆上酒宴,我要好好的和你们喝上一杯,顺便请教攻打潼关的法子。”
须臾之间,酒宴送上,山珍海味,宴请两位谋士,当然也是赔罪之意。
“两位先生,我是个粗人,没什么文化,不像你们这些汉人,鬼点子多,刚才我不过是杀了一个人,你们为什么出来打扰我?”
高尚心中圭怒,老子打扰你?老子是以为你这家伙像个当皇帝的,所以出来劝你别走弯路,现在看来,你根本不是这块料。当然,想归想,口中是没有说出来的,闻言道:“陛下,您想想,您当初从北方带出来的这几十万大军,哪一个不是跟着您冒着杀头的危险来出兵的。您这样不小心杀了个将领,如果是给他大大抚恤,派人出去澄清谣言,对您就没有任何的影响,反而会使所有的官兵都觉得皇上爱兵如子,愿意替您卖命;可您不闻不问,就这样杀了就杀了,要是传了出去,所有的士兵难免人人自危,不知道自己哪天就死在自己人手里,虽然是一件小小的事,但是如不处置好,恐怕会动摇军心啊?”
“有理。我刚才只是盛怒之下,觉得这些家伙都没有出息,都是饭桶,打一个小小的潼关居然都攻不下来,所以想杀个把人来威慑一下。”
严庄就郑重的说道:“陛下,您做大将军的时候,可以这样,威慑一下那些不服从您的人,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因为您是皇帝,皇帝讲究不是杀人,而是要统率好您的这些部下,把您手下这些将领一个个的看紧啦,不要让他们做出什么犯上作乱或者怠慢王事的事情,这就够了,不然的话,您一个人,忙这么多事情,忙得完吗?”
“不错。我以前总觉得精力旺盛,天天和那些中原的lang-女在炕上大战,但是现在不行了,我渐渐觉得时间不够用,什么事都等着我去处理,而且我手下的这些将领,现在金银珠宝有了,美女有了,反而不怎么卖力了。”
“皇上,说到这事,老朽以为,您叫史思明、蔡希德这些将领在三日之内攻下潼关这道圣旨大大的危险,所以臣才冒死进谏。”
“那您说说看,有什么危险?”
“有两种可能。最好的结局是陛下亲自督战之下,一举拿下潼关;可一旦拿不下来,这些将领都是您的心腹之人,自然对您忠心,可这毕竟是掉脑袋的事情,到时候他们知道回来必死,说不定就……”
说到这里,严庄住了口。
安禄山这才有点惊慌,站了起来:“严老,您看这……还有办法?”
他比谁都清楚,杀几个人,杀几个儒生,他是毫不在乎的,但是一旦自己的心腹出了问题,那他这个皇帝,就等于是个空壳。
第六十四章金蝉脱壳
“办法不难,只是担心皇上您不接受.”
“没问题,您且说说是什么办法。”
“微臣以为,君无戏言,说出来的话尚且算数,何况是已经下达的圣旨。”
“对呀,我这可怎么办?”安禄山开始摸自己的头,冬瓜一样的头。
“陛下莫急,微臣不是说有办法吗?”
“快说快说。”
“微臣以为,既然已经下了圣旨,不如将错就错,姑且不去理这三日之令的情况,而是捏造一份诏书,就说是新唐朝的皇帝唐朝这小子突然东渡黄河,陛下您不得不亲自回到洛阳布防。如此一来,既解了陛下之忧,又对付了您不喜欢的将领,同时又减轻了洛阳对长安的威胁。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等等。你说的叫别的将领去替我背打不下潼关的黑锅,这我懂;同时加强洛阳的防守,抵挡唐朝的东进,这我也懂,我一直防备着这小子;可什么能对付我不喜欢的将领,这我可就不懂啦。”
高尚一笑:“皇上休急,容臣替您分说。您想想看,二十万装备精良的大军,跟随史思明和突厥、天竺、土鹁、马贼战斗多年的军队,居然包围潼关达四十六日还未能突破,是什么原因呢?”
“这……史思明跟随我多年,是我手下最得力的大将,我如果怀疑他,就什么都完了,老子警告你们啊,不要在我面前煽风点火,什么人是忠臣,什么人是奸臣,我比谁都清楚。”
严庄见了,赶紧打圆场:“皇上息怒,高尚的意思并不是说史将军对您不忠,而是说史将军这一路杀过来,打下了无数的州县城池,美女如云,这,这么多的好东西,谁不想快活一下,所以攻打潼关的时候不是不尽力,而是……有点不尽力,是吧,高兄弟?”
“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我绝没有说史将军对陛下不忠。”
“妈的,尽是些饭桶。正因为如此,我才想杀人,你们却又拦着我。”安禄山开始喝闷酒,将一木瓜的酒全部倒进了胃中,眼神闪烁,脸上凶光毕露。
“妈的。史思明这狗-日的,成天只知道带着手下士兵吃喝玩乐,根本没把我的天下放在眼里,看来他是不知道我现在是食不甘味,睡不安寝,北有唐朝,西有李隆基,都恨不得吃我的肉,睡我的皮,他却给老子来这一出。好,好,很好。”
安禄山再次大笑,将另一木瓜的酒一口喝干,脸上满是得意的神色:“来来,我敬你们一杯,谋士,不错。我以前一直小看了你们,但是现在看来,却是大大的有用,你们教我的这个办法,真他妈的像杨贵妃那个骚娘-们那样来劲,今天晚上你们就替我伪造一份文件,就说是唐朝给你们的,要和我在黄河边上交战,到时候,明天一早我召集诸将集合的时候,就可以宣布出来,我到时候就说我必须回到洛阳布防,这里攻打潼关的事情就交给史思明,到时候,一旦完不成任务,我正好砍了他的头,你们不说我还忘了,这家伙表面上老实无比,但是其实却是狡猾无比,原来那些计策明明是你们帮他出的,他却在我面前说是自己苦思冥想想出来的。哼,老子和他相交几十年,他有什么本事我还不知道,怎么就觉得他突然之间聪明了起来呢,原来是这样。对我不忠的人,我不会让他活在这个世上。”
高尚和严庄听得是心中发毛,他奶奶的,这家伙对自己最信任的手下尚且如此,对自己等人,那就更不用说,看来高尚这计策是对的,无论如何,以后还是远离这暴君的好。
……
其实,高尚和严庄的先父都曾经因为拥护韦皇后而被李隆基诛杀九族,这两人千辛万苦逃到了拂林(罗马),数十年之中苦读诗书,在四五十岁的时候才回到北方,组织力量,想要刺杀李隆基。但无奈的是,他们未遇像李白这样的明师,他们的武功本身也是不高,好几次刺杀,都失手在鱼朝恩的手里,最后一次,他们虽然找到了李隆基,但一番交手,这两人又如何是李隆基的对手?还是李隆基问明缘由,放了他们。但他们显然不可能记李隆基的情,于是投靠了安禄山,通过史思明等的引荐,做了安禄山的谋士,以这两个人的才智,自然看出安禄山谋反是早晚的事情。
但安禄山今天的行为,使高尚和严庄两个人心中都是发毛。
自己为他立下汗马功劳,只是出来劝一句,想不到立即就要人头不保,如此残暴之人,终日伴在他的身边,凶险可想而知。
高尚这一小小的挑拨,顿时使愚蠢的安禄山对史思明起了疑心,果然按照自己的计策,给史思明出了一个天大的难题。
若是胜,史思明在安军中的地位无疑会直线飚升,同时对安禄山怀恨在心,怪他不顾他的死活;若是败,史思明这样的人,岂是束手就擒之辈,到时候势必带着自己麾下的人马投奔唐朝。
而事实上,高尚和严庄两个人,此时早已经悄悄的收了李白的厚礼,为他日留个出路。
唐朝在安禄山称帝之初,已经派舍瓦和李白到洛阳一带活动,随身带了大量的金银宝贝,所要结交的,就是像高尚、严庄还有像田承嗣这样的安军将领;当然,唐朝要结交拉拢的对象,也不仅仅局限于安禄山这边,还有李隆基、李亨那边。
本来以两人在安军中的地位,再加上这些年为安禄山立下的功劳,叛变的可能性,那是极低。毕竟现在安禄山已经称帝,只要辅助他打下了江山,自己就是开国功臣,封侯拜相,皆有可能,怎么会起贰心,但就因为这一次差点掉脑袋的事情,使他们生了异心。
……
翌日清晨。
大雾漫天,但是安军之中战鼓齐鸣,安禄山在中军帐之中召集所有将校集合。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跪拜山呼之后,这肥胖无比的人立即站了起来,眼中杀气腾腾,帐中落针可闻。
安禄山的“太子”安守忠开始宣读诏书:
奉天承运,大燕皇帝诏曰:着史思明统领大军在三日之内攻占潼关,若是不胜,所有偏将以上军官全部斩首,钦此!
下面落款的地方盖的是安禄山的玉玺印。
史思明一听,怒了,大怒,不过口中却不敢说半个不字,反而很恭敬的接过了诏书:妈妈的,这不是要我项上这颗人头是什么?
“启奏皇上!微臣有事要奏。”
“准奏。”
“微臣才能平庸,在潼关四十多日,居然都不能攻打下来,现在皇上亲临,正好可以督促攻打,提升士气,这主将一职,臣实在有愧担任。”
“你不用愧。你愧什么?你只需要带领手下的人天天在帐中喝酒吃肉、玩女人,你愧什么呢?回答我,有没有这些事?”
扑通!
史思明惶恐的跪了下去,不知道是哪个多嘴的家伙,居然将这些事都奏了上去,这不是要置我的死命吗?
“皇上,请皇上饶命。”他只好认罪。
安禄山就睁圆眼,死命的看着史思明的头:“蠢材!我说过要杀你的头吗?没有。我只是叫你统率这二十万的军队,我倒要看看,你当年杀上突厥固原城的风采,我倒要看看,你前面一段时间打败高仙芝的本事,我倒要看看,你当年击毙马贼黄浩天的神勇。明白了吗?”
“明白。”史思明不停的磕头。
“明白就好,那我现在问你,你可愿意担任攻打潼关的统率啊?”
“回禀皇上。若是给我十日,我一定攻下潼关,可……可皇上说的是三日,这……这怎么可能?”
他最后的一句话,只差没有说出你这是借刀杀人这句话来。
“好好好!”安禄山连说了三个好字,终于的笑起来,“兄弟,我们是相交数十年的兄弟,我虽然不喜欢你自由散漫,不认真攻城,但是我不会杀你。因为你是我的结拜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可是你手下这些将官,可都是你过命的交情,如果你三日之内攻打不下潼关,我就当着你的面,将这近百人全部杀死,你看着办吧!”
说完之后,安禄山使了一个眼色,高尚和严庄就站了出来,将手里的文件向所有的将士出示,竟然是新唐朝皇帝唐朝的一份诏书。
书略曰: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安禄山阁下,你妄自称帝,使我深为不满,既不能在口舌之上决定天下的归属,我这就带领我麾下精兵,与君会猎于黄河,幸在洛阳早做准备,不然,大军到日,玉石俱焚。
下面的落款却是新唐朝皇帝:唐朝字样。
诏书念完,所有人都震惊。
安禄山面对史思明:“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能亲自督战潼关了吧?是因为唐朝,这ru臭未干的小子。”
“回皇上,臣明白。”史思明的心在流血,你以为我是傻瓜,你这点金蝉脱壳的计策,我都不明白?
但这些话,他是不可能说出口的。
第六十五章谜局
安禄山颁布命令之后,随即命令孙孝哲带五万大军为前驱,前往淘河前线,做好准备,防备唐朝带兵强渡黄河,威胁洛阳.
实在话,这也是安禄山最大的隐忧,他现在对于龟缩在潼关的哥舒瀚并没有太大的担忧,毕竟这人的战力他是清楚的。
在就任范阳、卢龙、河东节度使这么几年,他可说是对这些唐朝的将领摸了个透。哥舒瀚胆小,不过本身就是个莽夫;封常清则是狐狸性格,做事犹豫,不是当将领的料,相比而言,他觉得威胁最大的是高仙芝,这人本身武功强悍不说,行军打仗,更是有独到之处,这就是他为什么派崔佑乾和田乾真这两名得力大将合击他的缘故。
在自己的重重包围之下,高仙芝知道自己手下的那不足十万的人马无法与自己抗衡,最终选择了退却,东下灵武与太子李亨会合。
现在的形势是,黄河北岸全部在自己的控制之下,哥舒瀚虽然勇猛,但攻打下来,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
此时的安禄山,并没有带大军远离,他知道得很清楚,一旦三日之内攻打不下潼关,以史思明的性格,则一定不会束手就擒,为了防止他搞兵变,自己必须就在这可控的范围内监视着他攻打潼关,一旦这小子有丝毫的反叛之意,则立即剿灭。
这支军队虽然是史思明统帅,但是他手下的这些将领,大部分都不是他的嫡系,一旦史思明想搞叛乱,只要自己一现身,史思明肯定不成。
当然,数十年的交情,也使他不能完全的相信高尚和严庄的话,不过以防万一,他还是决定亲眼看看史思明这一次是怎样进攻潼关的。
……
灵武军中,中军帐。
太子李亨坐在帅椅上,脸色之中很有点得意的味道。
他也不明白自己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就这么龟缩在城里,却有无数的唐朝旧将前来投靠。最先来投靠他的是郭子仪和李光弼,然后是鱼朝恩,再后来又是高仙芝,再后来则是卜固怀恩、王思礼,最后是封常清,这些大将来的时候,无不带着丰足的钱粮兵马,有的数万人,有的几千人,加上这段时间郭子仪等人出去抓壮丁、强征入伍的人,加上潼关的那十万守军,算起来他现在的兵力,足足有四十万之众,这不仅和唐朝的军队数量相当,而且和安禄山的军队数量,也是差相仿佛,似乎足可以应付安禄山的进攻。
这段时间孙孝哲部经常在灵武挑战。
刚刚开始的时候,郭子仪、李光弼雄心勃勃,带兵出城作战。但不幸的是,连续的几场厮杀,最终都以郭、李的失败告终。
原因再简单不过了。郭子仪、李光弼这些人都是大将之才,武功更是高到化境的初期,有万夫不挡之勇,但战场上的交手,却不是一两个化境高手能解决问题的,靠的是团队的作战能力。孙孝哲是安禄山的大将,武功比郭李两人都要稍逊,但是一旦对决,却往往一败涂地,死伤无数。
好几次的交战,要不是郭子仪、李光弼死战殿后,恐怕灵武早就被攻下来多次了。
战斗力。训练有素的精兵,哪里是说有就有的。安禄山为了叛乱,早就秘密的训练士卒,尤其是孙部,更是骁勇无比,自从进兵中原以来,还从来没有失败过一次。
不过,就算是这样,安禄山对孙孝哲也不是太满意。这小子带着他可以称为最精锐的的部队,屡次进攻灵武都是功败垂成,可算是丢脸。
但是高尚的一番话打消了安禄山集结部队强攻下灵武的打算。他的话是这样说的:“陛下,您带最精锐之兵进攻灵武,估计李亨肯定是守不住的,到时候,他自然是学他老子,跑到那些深山老林之中,和陛下您捉迷藏,这样一来,就失去了将李亨一举全歼灭的机会。若是卤莽的攻下灵武,恐怕这场仗要打很多年,一旦迁延日月,有什么变数我说不准,不过肯定是便宜了在长安的唐朝。到时候他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可是陛下您不愿意看到的?”
真可谓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安禄山随即带领大军清查府库,到处拉壮丁,训练兵马以应付来自于唐朝和李家的势力。
当时的杜甫,正好在石壕村,见到官兵到处拉丁拉夫的情况,写下了著名的《三吏三别》,其中最出名当数《石壕吏》。
这样一来,蜀中李隆基的势力逐渐削弱,大部分的将领都选择了投奔他儿子李亨。其实,自从盛王李绮死在史思明的手中,唐朝未来的皇帝,不管是大臣还是众多的将士,都觉得非太子李亨莫属,看看李隆基年纪老迈,又断了一臂,更是坚定了许多将领和大臣的心愿,为唐朝早日另立国主。
这暂且抛开,要说的是现在的安禄山,本身有四十万训练有素的大军不说,现在更是将军队的数量扩张了一倍,足足八十万,俯视天下。
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安禄山放心的在潼关督战而不担心洛阳的原因。因为洛阳有田乾真和崔佑乾这两名大将带兵二十万驻守,可谓是铜墙铁壁。
……
此时的史思明,心中异常的恼怒,他想不到这个一直以来对他信任有加的大哥,这次是把从死里逼。哼,看在结义之情,不杀我的头,只杀一众将士的头?
鬼才信你的话,到时候恐怕就会要这些将士来取了我项上人头吧?
他一直是个乖觉的人,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都十分的老到。他现在几乎可以肯定一件事情,有人在这卤莽的“大燕皇帝”面前进了自己的谗言,不然的话,以自己和安禄山的交情,他不可能这样对自己。
三天,三天就要攻下潼关。这和直接说杀你的头有什么分别呢?
其实,史思明清楚得很。这段时间,虽然自己的部下到处杀人放火,抢夺金银美女,但打仗的时候,却绝不含糊。
是哥舒瀚这蠢货拼死坚守,以潼关天险,真的可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刚开始那一阵,损失了不少人马,使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强攻潼关,即使付出全军覆没的危险,也不一定能成功。
天时不如地利,这句儒家的话他虽然没有读过,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可改变的至理。除非是哥舒瀚改变了主意,主动出击,否则,他就算现在手下有二十万的精兵,但一样的是一筹莫展。他知道,即使是安禄山亲自来,恐怕结果还是差不多。
但仅仅如此,这狗皇帝就想要砍了自己的头。
这可怎么办?
平生第一次,史思明面临着一生之中最大的考验。反叛是下下之策,自己以前击败高仙芝、击败郭子仪,击败牛僧孺,这些帐,李家是记得清清楚楚的;若是要投靠唐朝,却是他十分不愿之事,他平生最大的失败,就是在范阳的时候中了唐朝的暗算,连自己最得意的兵器玄铁剑也给这小子抢了去,仇恨很大,自然也不能投靠;而除此之外,投靠外族,虽然以自己的能力不愁升迁,却和自己的志向相差甚远,现在自己是安禄山的天下兵马元帅,一旦得了天下,就是位极人臣的角色,怎么能轻易舍弃?
思前想后,史思明将牙齿一咬,拼了,虽然只有三日,但是只要全力以赴,也未必没有攻下潼关的可能。如果到了那时候还攻打不下,则再说以后的事情。
他心中冷笑一声,反正以我的武功,再加上这八百我亲自训练出来的亲兵,要想从安禄山的手下出走,却还是简单的一件事情。
主意一定,立即派自己的儿子史朝威带着自己的秘信前往潼关,潜伏进入。
……
这日潼关之中,哥舒瀚亲自视察了各处防务之后,甚为满意,哈哈大笑:“史思明小儿,你以为我那么笨,出来和你拼命?我才没有那么傻,我就在这里守着,等到皇上的大兵到了,我们到时候再内外夹攻,将你们这些叛贼一举消灭。”
这段时间以来,尤其是接连打退了史思明的叛乱以后,这使得潼关守兵更加坚定了稳守的决心。虽然十万大军的消耗巨大,但是潼关之中粮草丰富,最少都可以支撑一年,所以并不惊慌。而史思明打的主意,其实就是一直包围,等到他关中粮尽的时候,自然会弃关投降。
“报告大帅,我们抓到一个奸细。”
“带上来。”哥舒瀚左右无事,正好审问。
不一刻,奸细带到,却是史思明的大儿子史朝威。
哥舒瀚大笑:“你以为我不认得你,你是史思明的大儿子史朝威,左右,给我拖下去,砍啦!”
“是!”左右将校暴雷也似的答应了。
“且慢,大帅,我有重要军情相报。”
哥舒瀚使了个眼色,示意手下不要再动,问道:“什么军情,说来听听。”
“回禀大帅,这是李隆基和太子李亨之间的书信,被我父帅拿住送信之人,您先过目吧。”
说着呈上好些书信。
哥舒瀚接住一看,脸色顿时变了,奶奶的,本来以为这家伙骗人,但是书信上的内容明明就是李隆基的亲笔。他是李隆基手下的爱将,自然有皇帝的亲笔信。而且末尾还有李隆基的玉玺印章,哪里还有假的。
一看其中的内容,使他的心中凉了半截,看来,太子李亨是想夺权的样子了。怪不得,怪不得我被困在潼关,李亨不派手下的大将来支援我,原来这小子知道我是忠心于他老子的,所以故意不救我,却正好靠我来牵制安禄山,他好发展自己的实力。
孽种!这,这种情况下,我该何去何从?
第六十六章长安称帝
长安军中,唐朝一脸的兴奋,迎接从安禄山前线回来的李白,同时迎接历史和李白齐名的伟大诗人杜甫.
杜甫来啦,当然是李白的邀请,以现在李白在唐朝军中的地位,他要领个把人进来,那是没有丝毫问题的事情,而且最主要的,杜甫可算是李白的至交。
说句实在话,杜甫没有什么武功,以前和李白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吟诗做对的时候多,舞刀弄枪被看成是武人的专利,因此杜甫到了四十多岁年纪,仍然是一副儒者的打扮。
“快请,快请,杜先生来到长安,真是蓬毕生辉啊。”
唐朝很亲热的抓住了他的手,细看之下,杜甫的年龄虽然不是很大,但是额头上皱纹密布,一脸的风霜之色,依稀可以看到少年时代俊俏的样子,但是给人的感觉,就是凝重、厚实,似乎有化不开的忧愁。
“唐……陛下,您这么看得起老朽,真的是三生之幸。”
杜甫的泪水随即流下,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
唐朝明白,看他的外貌就看得出来,肯定是受了太多的苦所致,颠沛流离之中,想不到自己这样一个大将军却对他以礼相待,他自然感激。
其实以李白现在的能力,完全可以罩着他,但是想到老友和自己乃是至交,该当取得和自己相等的地位,,因此才带来拜见唐朝。
他这次回来,除了带回大量的消息之外,最主要的就是和杜甫一起,筹措唐朝称帝的事宜。
毕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行。
此时的唐朝,虽然没有称帝,但是手下人以“陛下”呼之,他也就居之不疑,毕竟现在天下大事渐渐有了眉目,安禄山雄霸一方,太子李亨也战局一角,和自己占领的关中相比,隐隐然有天下三分的味道,也就不太在意名分。
筹建了半月之后,唐朝正式在长安称帝。
就在安禄山在洛阳称帝之后的第二个月,也就是公元751年的春天,元旦之日,唐朝在长安正式称帝。
一大清早,从南诏赶来的几个妻子李莲、文姜、新灵等三位公主以及他随身带着的金枝公主,带领手下的奴婢丫鬟,将唐朝里外收拾得妥当无比,穿上了象征九五之尊的黄袍,登龙靴,戴上冠冕,虽然三十岁不到的年纪,但是一望之下,却是威严深重。
九五之尊。乃是人间帝王的最高荣誉,九者,上合天道,五者,天地四方的中央,寓意就是掌握天下最大的权力。
当然,也还有九九之尊。不过这却不是人间的最高权力了,而是天庭最高的权力。玄苍穹上帝号称九九至尊,掌握天地的最大权力,可以封神。
不过在天下间,九五就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唐朝此时的皮肤,和在暗劲时期又不同。以前是条条青筋凸现,如一条条的大蚯蚓盘旋在身体上,现在是青筋隐藏,皮肤晶莹洁白,有点像是少女的皮肤。不过少女大异的就是,他的皮肤之中有一种深沉的质感,带给人的感受不是柔弱,而是一种强盛,有一种旺盛的生命力,只要是修炼武功的高手,一眼就可以看出唐朝此时的武功到了深不可测的地步,神光内敛不说,一举一动之间就能达到自然的境界。
可以想象,一个还不满三十岁的男人,不管是武功还是思想的境界都已经达到造化,也就是孔子所说的“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地步,的确可以算是万年难出一人。
唐朝站了起来。
他很自然的站了起来,一种君临天下的气势立即散发于整个宇宙。
新灵公主痴痴的看着面前的这个男子,竟然说不出话。
面前的这个男人,和自己的父亲李隆基何其的相似,只不过,他的年纪很轻,比当年李隆基登基的时候还年轻了十余岁,,可以说是豪情天纵,绝代天骄。
“好吧,你们都留在后宫里面,各自遵守自己的职责,不得有误!”
“是,皇上!”所有的奴婢都恭敬的行礼,包括他的四位公主的妻子。
既然是登基为帝,唐朝现在的孩子都还小,自然没有立太子的打算,不过告诉了四位公主,告诉她们,她们以后就是自己的东南西北四宫娘娘,现在谁也不分高下,到时候,看谁能将自己的儿子教得最好,谁就做正宫娘娘。
妈妈的,唐朝心中想的是,这几个婆娘都是我的心头肉,若说自己更喜欢哪一个,的确是说不上来。李莲天真纯洁,又可算是四个女人之中最美的,但是毫无心机,将来要是他教的儿子执掌天下,怕不弄出祸事?文姜暴躁美艳,胆子极大,若是让她做了皇后,怕不将后宫弄得鸡犬不宁;再说温柔贤淑,高雅美丽的新灵公主,当然是正宫娘娘的最有力人选,本来这个位置是非她莫属,不过使唐朝担心的是,这个皇帝之位,就是从他老子李隆基的手里抢来的,别到时候来一出逼宫的好戏,自己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不过说句实在的,这么久的和这几个女人相处下来,唐朝是越来越喜欢新灵公主了,她不仅在内的时候风-骚无比,而且善解人意,温柔体贴,高雅出众,更难得的是,她没有丝毫的野心,一心一意的就是对自己;当然,金枝公主可算是最能使唐朝满意的一个,她不仅姿容绝世,而且继承了她母亲罗兰阏氏的妩媚,欢-好的时候狂野而热烈,知书达礼,又是突厥罗兰阏氏的掌上明珠,早在半月之前,已经在唐朝的安排之下,秘密的写信给他的母亲,请求突厥出兵相助,只是到了现在没有一点的音信,如果一旦依靠突厥,南北夹攻击溃了安禄山,自己真正掌握了天下,那这个正宫皇后的位置,显然是实至名归。所以这才使唐朝不敢贸然的立下正宫皇后。
此时,舍瓦、李白、专信、章仇兼琼、铁慕容、李南靖等已经在一班李隆基旧臣的簇拥下,来到太极殿,此外还有狼正轩带领着大理群臣一起到来,准备接受唐朝的称帝大典。
舍瓦、李白这些心腹自不必说,章仇兼琼自投靠唐朝之后,屡立大功,不仅在剑门关之战的时候帮助自己击败了卜固怀恩、王思礼这些人,更是在长安大招旧部,将李隆基一朝的臣子逐一的请到唐朝宫中,最终被唐朝说服,愿意拥戴他为新帝。
要知道,不管是哪个朝代,前朝的势力都不可小视,如果不对这些人进行安抚,则将来必成大患,这其中就有前宰相房玄龄、狄人杰、韩休这些人,当然还包括一班文人,像杜甫为代表的白居易、贺知章等人,以壮大新唐朝的声势。
当然,铁慕容和李南靖两人,都是中原的绝顶高手,化境中期的不世人物,武功和唐朝在伯仲之间,功力还在唐朝之上,本不愿参与朝廷之间的斗争,但是因为唐朝亲自登门相请,这两人佩服他的武功和折节相交的气度,终于来参与他的登基大典,并且立誓,他们两人都是武林之中的高手,不再想参与朝廷废立之事。当然,他们还私下约定。如果到时候形势所迫使,他们和自己家人子弟受到战争影响,则愿意投靠唐朝,帮他争夺天下。
除此之外,前来祝贺的人还有各国的使节,突厥、契丹、拂林、天竺、大食、波司都有前来祝贺的使节,当然,这也是李白、舍瓦等人不惜重金结交外族的手段,毕竟谁都清楚,李隆基绝不会坐以待毙,已经将吐蕃的三万大军借来使用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而且据手下的报告,此时的李隆基,又在勾结回纥的军队,若是再被他借到十万八万的精兵,说不定真给他打回长安也说不定,唐朝自然不可能掉以轻心。
……
本来唐朝的意思,是想在平定天下之后再顺理成章的称帝,但是李白从洛阳前线回来之后,却使他提前称帝。
李白在河南广交豪杰,到处贿赂官员,包括史思明这些人,都被他的金条渗透,获取了无数的消息,而且也建立了不少的功劳。而这其中,最大的功劳应该是收安禄山的两个谋士高尚和严庄,使得安禄山无暇东顾,给自己赢得了三个月的练新兵的时间。
他手下现在的五十万兵马之中,除了狼正轩手下的十万不算之外,还有直辖的四十万大军。这其中,只有自己在节度使任上带过的十万大军可称精锐,其余的三十万,可说是菜鸟,不经过艰苦的训练,就和李隆基、李亨新招的那些兵一个样,毫无战斗力可言,到时候一旦对上安禄山的四十万精兵,必败无疑。
想想安禄山为这次叛乱做了多少年的准备,手下更有直辖的四十万精兵,一万飞虎、飞熊、飞豹、飞鹰和飞龙营亲兵,一旦和安军直接交手,铁定处于劣势。如果光是对付安禄山,唐朝手下的这十万兵力未必没有险中取胜的可能,毕竟手中有的是坚城良将,物资充足,可是谁能保证窥视在旁的李亨不派郭子仪、鱼朝恩、王思礼、卜固怀恩来抄自己的后路?
一旦是那样,唐朝知道,自己肯定是腹背受敌,到时候反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
恢弘的太极殿。
唐朝在一众文武官员的簇拥之下,乘坐銮车来到台阶之下。
下车,一千二百八十仪仗亲兵分列两旁,身上盔甲鲜明,手中兵器闪闪的发着寒光,注视着正缓缓走上前来的唐朝一行。
唐朝迎着日光,目光沉稳而深邃。心中也有一种莫名的激动,皇帝,皇帝,皇帝,这可是以前我读漳州一中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到的事情。
而今天,居然即将变成现实,这使他即使以化境高手的绝世内功也压不住心中的狂热。
三百多级的台阶。
唐朝带领群臣一步步的走了上去,步履沉稳而坚实。
然后,万众瞩目之下,唐朝在李白的引导之下,走到台阶的尽头,坐上了象征九五至尊的龙椅,心中兴奋无比!
一览众山小。
一种高高在上的意境顿时回荡在唐朝的心中,使得他突然之间精神焕发,一种奇妙的感觉产生:此外此刻的他,居然可以清晰的感觉到每一个臣子心中想的是什么。
第六十七章新唐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
这要算是最高的境界,但是能在闭目的情况下感受到周围一切的微妙变化,也是化境高手到了极深境界的表现。
唐朝端坐于龙椅之上,尤其是感受到一种兴奋、炽热的激情荡涤着他的心胸。
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
他首先感受到的是靠得自己最近的大臣。
“朕封你为护国**王,统领天下教门。”
本来以唐朝的意思,是要他当天下兵马大元帅,节制天下兵马,但无奈的是舍瓦这样的化境高手,根本不受他的控制,只愿意接受护国法王之职,也只得由他。
唐朝在命令杜甫宣读这则诏书的时候,可以感受到舍瓦的心情古井不波,一种敝袍荣华,浮萍生死的气概,油然而生于心间。
看来,自谢小意死之后,义父的心已经彻底的死啦,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谢小意完成心愿,杀了害得他终生痛苦的李隆基,帮助唐朝重建唐政权,之后就去过他那种无拘无束的日子。
也许,他这样的人,本就适合这样的**王之职,而不能再像他在彝族的时候那样事必恭亲。
“李白听封,朕封你为我新唐朝臣相,总领天下政务,替朕分忧。”
圣旨一下,李白的泪水狂暴的涌出,打湿了蟒袍,身体上都有一种颤抖的感觉,匍匐跪下,谢恩。
“谢皇上隆恩!臣定当结草衔环、肝脑涂地,以报答陛下的知遇之恩,啊哈,一朝得遂平生志,肯将残躯付九泉。”
说罢,泪如雨下。满朝文武皆惊。
连唐朝都有些意外,想不到以李白化境中期的能力,居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当然,唐朝敏锐的感官告诉自己,李白其实是在竭力的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过,不幸的是,没有用。
他实在隐藏不住自己的兴奋和高兴,他一旦兴奋起来的时候,就会忘乎所以,这一次,已经算是做得最好的。
做掌握天下的宰相,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现在,这等待,等待到几乎绝望的梦想,居然让唐朝给他实现,他心中的激动,可想而知。
“好好!李爱卿乃是性情中人,有高兴的事情,一定要发泄出来。这样吧,朕特命你立即做诗一首,以纪念你荣任宰相这件事情,如何?”
“谨尊圣上之命。”
说完这句话,口占一首词,五步之中遂成,居然比三国时代的曹植更加的快速。
其词曰:永遇乐长安太极殿怀古亘古长安,英雄无觅新唐太祖。燕山神石,任冻地冰天巍峨如故,开基拓土,万里河山,忠臣化擎天柱。
想当年,壮志难酬,欲云帆济沧海。天宝初年,抱持利器,折辱前朝权贵。苍颜白发,几三千丈,抽刀断水愁。不堪回首,长松寺外,弄扁舟绝人寰。有谁知,冯唐末年,声震天下?
“好,好!”唐朝忍不住失声叫好,李白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他能在一千多年之后还能在世上拥有偌大的威名,真的不是lang得虚名。
这首词虽然自高身份,说自己是“擎天柱”,但是却赞美自己“英雄无觅新唐太祖”,他现在终于位列庙堂,分剖天下,“声震天下”,的确是当得起;而回想当年失意于李隆基,而今得到识才之人,终于告别“抽刀断水愁”,可说是分外的激动。
群臣震惊,包括韩休这种翰林院的高手,听了如此的篇章都忍不住叫好。
不过,这毕竟是在登基大典上,众朝臣虽然惊叹于李白之才,更高兴的是看到新唐朝的大变化。
李白之才,天下皆知,而李白平生的夙愿,就是出将入相,替皇帝分忧。唐朝登基的第一天,就破格将宰相这样的高位加于李白,也向天下人传递了一个信号——新唐朝是重用真正有才能者,不培养李林甫、杨国忠这些人。
“谢皇上称赞。”
“好,下一位,专信上前听封。”
“臣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朕封你为天下兵马大元帅,总督天下兵马。”
“谢皇上隆恩。”
专信一生之中,从来没有这一刻这么激动。他本一直以为这个骄人的位置舍瓦肯定坐定了,但想不到的是舍瓦根本无意于权势,唐朝居然将这样的重任放在自己的肩膀上,说话的时候都有些颤抖了。
化境的高手,不管是初期、中期还是大成境界的人,都是世间骄子,莫不有坚定的自我,因此武功一旦达到化境,就算你是一国的皇帝,也不能使他们臣服。比如以前黄蜂山的首领霍伤、丐帮李南靖、铁氏铁慕容,包括李格桑、狼正轩、舍瓦等人,都是此类。
当然,真正的臣服这些人,那是不可能。不过,若统治者和这些化境高手结交的时候,不是以君臣关系,而是以朋友义气等结交,则完全有可能收服这些人,虽然只是名义上的君臣,但是却能使这些高手为自己效力,的确也是一种明智的办法。
无论是哪一朝哪一代的开国皇帝,莫不是如此拉拢厉害角色,唐朝想要统一天下,当然也要借鉴这些好的做法。
专信的武功,本是明劲的颠峰,后跟随在唐朝左右,经过唐朝的传授,才终于明白暗劲的涵义,在唐朝的指导之下,渐渐突破境界,尤其是在无数次的战斗中,磨练出强韧的意志,再经过唐朝的指点,居然一举突破无数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化境。
他和唐朝的关系,其实是亦师亦友,他心中对唐朝的倾慕、感激和他们长久以来兄弟般的情谊,使他很自然的服从唐朝。
他心中明白,即使以现在自己的高强武功,再加上苦练,也一辈子休想达到唐朝武功的高度。
不仅是专信,包括普天之下所有的高手,李隆基、铁慕容、李南靖、郭子仪、高仙芝、李白、舍瓦等等,他们都知道一个事实,虽然唐朝只是半路出家练武,但他的武功,恐怕是所有人之中最高的。
唐朝有一个羡煞旁人的优势,他不仅精通唐手,还博学波斯武功,轻功高妙,最重要的是他的经脉粗大。
他自穿越时候伤了经脉,想不到一旦好起来之后,经脉的粗大程度居然数倍于常人,再接受了孙思邈的恐怖功力,他可说能在瞬间爆发出比常人多出三四倍的力量。一般化境高手的力量都已经甚为恐怖,三四个他这样的人一起击出,战力之强悍,可想而知。
其实,武功说到底就是招数和技巧的组合。
化境的高手,要想在招数上找到他的漏洞,可能性极低。包括断李隆基一臂的时候,以唐朝如此武功,也还是占了李隆基当时伤心过度的便宜。他可以击败他,但是和能杀他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招数上的差距细微,决定胜负的关键就在技巧上。
速度永远是技巧的第一位——天下武了功,惟快不破。
可要想做到快,就必须有强大的爆发力,到时候一击出手,万夫辟易,天下何人可挡?
所以最后决定胜负的,往往的是力量。
唐朝血管中那无比粗大的经脉,使他具有狂暴无匹的力量。
专信服他。当然还有隆多也服他。
若不是隆多断了一臂,他绝不可能领悟到暗劲颠峰的层次。要知道,他可才仅仅二十岁,比唐朝小了好几岁,将来化境可期。
隆多做了唐朝的御林军统领,统帅八千亲卫。
接下来,狼正轩跪拜,接受唐朝册封的镇南大将军之职。
唐朝心中可以敏锐的感觉到狼正轩那蓬勃的野心。
不过,他并不害怕,因为他正是要唤醒他的野望,用来对付强大的敌人。
随即,唐朝封章仇兼琼为奋威大将军,封辛白江、班林、专仁、专义、专礼、专智、蓝鲸、李玉、伏虎太子、铁凝等为将军,大赦天下,于公元752年元旦之日为新唐朝元年元日,国号新唐,定都长安。
封杜甫为礼部尚书,贺知章为黄门侍郎,其余文武大臣极多,都是李隆基以前的旧将,投诚之后被唐朝重用。
这其间,他还起用了老迈的宋景、狄人杰等人。
……
渴望。
深情的渴望。
唐朝坐在龙椅之上,敏锐的感触着群臣的内心,明白了这些人的心态。
新的朝代,每个人都渴望着新的开始,激动涌动在这些人中间。
其中还有不少心存狐疑的人,比如张九龄这支老狐狸。自己派人好不容易将他从粤东老家“请”到长安,这家伙老是推脱“年纪老迈,齿牙脱落,身体如竹”,但最终唐朝下了死命令“就是死,也要将他的尸体抬到长安。”,他这才没有任何的办法,乖乖的到了长安。
唐朝不在乎在开国的时候用一点威胁的手段。
自己是新唐朝的第一位皇帝,若是太过软弱的话,势必被天下人所轻视。
唐朝现在深深的明白一个道理,方今天下大乱,想要在乱世中取得统一,靠的就是人才。
当年曹操《短歌行》“青青子矜,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所倾述的,也不过是求贤的意思,故弄玄虚,吟诗做赋,“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也说的是渴求贤才。
加冕!
给开国皇帝加冕的人,自然是德高望重,呼风唤雨的角色。
张九龄虽然讨厌,但是用他来加冕,却是唐朝苦思多日的结果。
照理说,狄人杰也可以胜任,但是他已经实在老得走不动了。
礼成,乐队奏乐,在雄壮的礼仪声中,唐朝正式在长安称帝。
定国号为新唐,定都长安,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第六十八章体悟大道
这天晚上,唐朝在大明宫大宴群臣,众文武轮番敬酒.
唐朝都是酒到杯干,足喝了千杯不醉。
试想想,以他的绝世功力,区区酒液,自是被他强横的内力强行蒸发,上斤的酒液,瞬间就被他化掉,因此上,酒量可说是无穷无尽。
新皇帝的这些豪勇的表现,顿时使得长安的旧臣心中佩服,打心眼里的佩服。
这位新皇帝,占领长安这三个多月以来,不仅严格约束手下的士兵,对老百姓秋毫无犯,而且定时的救济贫穷,重新委派地方官员,将关中一带的治安控制得井井有条,除了征壮丁有点过激的措施之外,其余的,简直和旧唐有天壤之别。
而接下来的举措,就是对被征发了兵役的家庭发放维持基本生活的款项,这使得所有老百姓最担心的兵祸的威胁彻底的解除。
长安各大粮仓之中有的是粮食,可供养京师的吃食,而且,各地政府的粮仓之中也有充足的粮食,更不算上各豪强自家庄园里的粮食。
当然,最使唐朝心里安定的还是大明宫里那几乎无穷无尽的金银财宝,围困长安的时候,以李隆基当时的情况,能够保全性命已经是祖宗积德,哪里还谈得上将所有的国库搬空?
郭子仪当时带走的金银财宝,不足总价值的三分之一。当时拿的都是最贵重的比如珍珠、玛瑙这些价值连城的东西,还有就是金条。但是,这些东西,和整个国库里面如山一般堆积的银两比起来,却又显得不是那么贵重了。
况且,乱世之中,贵重的珠宝的价格大打折扣,反不如唐朝得到的金银使用起来方便。
手中有了足够的银两,这使得唐朝在关中办起事来加倍的得心应手,征收壮丁,扩充军备,这一点难不倒他。这三个月之中训练出来的三十万兵马就使他吃了一颗定心丸。不管安禄山号称有一百万还是两百万人马,反正他自己有了这四十万直辖的军队,有阳平关和函谷关天险,关中之地,可算是坚如铜墙铁壁。
手中有足够的兵力,而且国库充实,有了足够的底气,这才使他敢于在长安称帝。
当天晚上,酒喝得即将醉的唐朝,被隆多护送着回到内宫。
四位公主都十分的谦虚,怕伤了皇上的身子,“不愿意”侍寝,唐朝佯装“大怒”,“传朕旨意,着四位娘娘一起到长乐殿,朕今晚上很需要她们。”
他如何不明白这几个婆娘的心思,现在自己是一国的皇帝了,她们自然惧怕自己的威严。包括以前老是折磨唐朝的文姜,脾气也收敛了不少,尽心带着自己的儿子,在张家正这位礼部侍郎的教导下,渐渐的明白了宫里的规矩。当然像李莲,自是轻易的就能适应。新灵公主和金枝公主更不必说,从小就生活在宫里,自是不用再教。
这天晚上,唐朝“凶性”大发,直将她们一个个都虐到“废”为止。
还好,杨玉环终于将唐朝降伏,让他乖乖的失去了“凶性”。
当然,此时的杨玉环,带着面具生活,谁也不知道她是谁。只不过,使金枝公主有些不满的是,自从这个戴面具的女人进了宫之后,自己就只有和这女子一起轮番伺候皇上的份了。
她一直在奇怪,这女子究竟是谁,如此的神秘?
可她还是打消了获得这一真相的想法,因为唐朝告诫她,不要去管这女子的任何事情,不然的话,有不可预测的后果。
她深爱唐朝,她敬服唐朝,自然遵守他的告诫。
这其中,最大的功臣其实是文姜,要不是她当年那面幕中的面具,唐朝还想不到这样的法子来遮掩。
现在的杨玉环,体态自然是被宽大的唐装所掩饰,而脸上又戴着可以以假乱真的面具,所以她看上去的时候,只是一个容貌平庸的丫鬟,绝想不到她就是以前名满天下的杨贵妃。
唐朝自然不能给她名分!
当然,这也是杨玉环一再哀求的结果。以唐朝的个性,抢了李隆基的婆娘又怎么样?为什么不能公诸于天下?
但是杨玉环的话也有道理:“陛下!贱妾知道您怜惜我,爱护我,宠幸我,可是您也要为自己想想,这是我坚决不接受您册封的主要原因。”
“哦,什么原因,说来听听?”
“因为我是您的女人,您是我的丈夫。在我眼里,您不仅仅是皇帝,而是我的一切。是您教会我真心爱一个人的。如果要真心去爱,就要不顾一切,生死不计。您在那么危险的情况之下单身来救了我的命,足以看出您对我的珍惜。我本是一个残败的女人,只您,只有您,才这样的怜惜我,体贴我。我……我本想一死了之的,因为我……我实在无颜活在这个世上,是您告诉了您母亲的事情,告诉了您是穿越者的秘密。我……也许只有我能够相信你。谢谢您,告诉我这些,原来,一个残败的女人,也还是可以活在这世上的。而且,找到了自己最真的爱情。您是什么?您将来是中国的皇帝,我……我希望您做古往今来最出色的皇帝,所以不能让天下的人说您好色。我曾经是寿王的女人,又是李隆基的女人,我也把最最隐秘的事情告诉了您,在华清宫的时候,安禄山来朝见,不仅摸了我的奶,而且把它抓伤了,并且,强暴了我,这些,李隆基或许知道,或许怀疑,但是没有追究。我想告诉您的是,我告诉您这些丑事,一个女人最不愿意被人提及的丑事,就是想对您说,我是一个不详的女人,名声极坏,我不能让您因为我而有丝毫的伤害。您将来要统一天下的,不能因为这些污点而让天下人说您的坏话,从而不敢投效于您。我是真的爱您,全心全意的爱您,所以不接受您的任何册封,除非我死。”
看她说得如此坚决,唐朝自然信了。他知道她说的是实话。
而且唐朝此时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她的心跳,她的脉搏,她的呼吸,她的血管里血液的流动,……她的一切。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似乎能够体会到周围一切事物的变化。
“你的真心,我体悟得到。不过,你不接受,还有其他原因的。”
“是。回禀陛下,我是因为对不起寿王和李隆基。虽然他们不是那种您所谓的‘真性情’的人,但是他们,他们……都曾经极深的爱过我,就算依您说的,把我当作泄-欲的工具,甚至……”
说到这里的时候,这名满天下的女人住了口,羞涩起来。
“你想说安禄山?”唐朝很自然的笑了起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两个人对杨玉环的爱情,倒也并非是全部虚假。
“咦?您怎么会知道?”杨玉环惊呼掩口。
“因为您想告诉我,他之所以在范阳起兵,威迫李隆基,其实很大的原因,也是为了你?”
杨玉环怔住,半晌才答道:“回禀陛下,大概是吧。”
“不是大概,而是确实就是这样,告诉朕我说的对吗?”
杨玉环吃惊得眼睛都大了:“陛下,是的,当初他在长安的时候就曾经告诉过我,他就算掉了脑袋,也要……将我抢到手。”
她的声音越说越细,细到几不可闻。
还好唐朝内功深湛,这才勉强的听清楚了,哈哈大笑:“不识子都之美者,无目者也;不识玉环之美者,亦无目者也。可笑我义父一身好武功,却一辈子堪不破这个‘情’字,让我好生为难。”
“这却是为什么?”
“告诉你也无妨。您的事情,怎么会瞒得过我义父和李白。我自然告诉了他们真相。李白是赞成的。他是个豁达之人,当时就说英雄配美女,可算是天作之合;但我义父,义父就觉得我有点不对。他说……既然是前朝皇帝的女人,拿来干什么,要是以后传出什么风声,会对我的声誉造成影响。”
杨玉环紧张起来:“那你怎么说的。”
“我说的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在朝朝暮暮。他问我是什么意思,我告诉他,您可以为了谢小意而舍弃一切,我也一样,我可以为了她舍弃一切,因为,她也是我像您爱谢前辈一样深爱着的女人。之后,他就不说什么了。”
泪水。
泪水沿着杨玉环白玉一般的腮边流了下来,她扑进唐朝的怀里,久久的,久久的注视着他的脸,哭泣的说道:“这世界上,只有您,才是我的知音,我就算立即死在您的面前,这一生,也没有任何遗憾了。”
这天晚上,唐朝和杨玉环缠绵了一夜,互相付出了最深的所有。
第二天早朝的时候,杨玉环已经沉沉睡去——她太疲惫了。
……
所有文武百官卯时三刻准时在大明宫早朝,并无一人缺席和迟到。
群臣都是精神饱满。
显然唐朝新颁布的命令实施得很顺利。这其中,礼部尚书杜甫的功劳可说是很大。
就在昨日登基之后,杜甫担心群臣不熟悉制度,连夜命令手下人等带上早制作好的礼仪范表逐一送到众多公卿大臣的手里,而且再三叮嘱,若是不遵守朝纲,就是抄家灭门的大罪。
如此一来,才使得这班文武心中生了畏惧。今日早朝,居然一个人都不少。
不仅如此,群臣的朝服,穿着,车马等都是按照朝廷的规矩,没有一丝一毫的差错。
……
唐朝再次坐上龙椅的时候,一种君临天下的威势顿时充塞于他胸中。
群臣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从来没有现在这一刻,他能如此清晰的把握到朝臣内心的变化。
他们的脉搏,心跳、呼吸等等,再次清晰传递进他的感官。
这是为什么?
在以前的时候,我虽然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有一种朦胧的预感,可是却都是模糊的,若隐若现的,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晰。
难道,我的功力又有提升?
“不对。”他开始摇头,因为作为化境层次的高手,他可以闭目内视,包括自己心脏的跳动、胃的工作、甚至毛细血管的起伏,都在他的感官笼罩之下,精确无比。更不要力量的突然提升了。
不是我的功力提升了,那又是为什么?
如涅盘一般的灵光一闪,唐朝的心中想到了师傅孙思邈的话:“某一天,一旦你的感觉灵敏无比,可以清晰的感应到百步之外甚至更远距离的人类的内心活动,察觉到对方心灵的活动,你就距离大道的最高境界不远了。”
“怎么才能达到这种奇妙的境界?”
“这是出奇的禀赋和超强的人生智慧的完美结晶,我也没有达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至诚之道,可以前知,这毕竟是传说中的境界。”
山呼之后,唐朝猛然君临天下的站了起来,眼中神光闪烁,精神焕发,谁也看不出他昨夜曾经有过剧战:“诸位爱卿,你们做得很好,都平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