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整顿三军(下)
这的确是实话当时银贵物践有五十两银子的家庭的确可以算是小康之家卖几十亩薄田娶个老婆的确可以过世外桃源般的日子。[>
唐朝大声道:“此事千真万确大家不必怀疑十五日之后就在这校场中举行全军大比武所许银两及时兑现胜者留败者退本节度是担任这次大比武的最高公证务必要做到公正、公平选出一支有战斗力的新军!”
选练新军这就是唐朝这次改组的目的。以他这段时间来对岭南的了解这些矿主的武装其实很是精良因为他们有钱并且因为同仇敌忾的原因许多矿主武装都是互相支持一方遇敌其余支持实行分兵合击而大唐军队多是孤军深入矿主龟缩在洞中消耗唐军的粮食等待援军援军一到内外夹攻的确是非常厉害的招数这也使得矿主时时的敢于造反有什么办法金银惑人眼那么多金银在这些彝族人的眼里就是自己的私人财产现在唐朝派大军前来强占他们都觉得唐朝是掠夺者一个民族压迫另一个民族用的方式最直接的方式往往是战争!
这些都是未开化的民族对付外来侵略其实最直接的方式也是战争所以才导致这里每隔几年就会因为矿主的反抗而形成民族战争。岭南实质上是唐朝的疆土但因为距离中央政府很远所以对之一直不甚重视再加上民风顽劣这就使得这地方似乎还是个独立王国。但是说句实话因为张九龄的原因唐军和土著民族彝族、白族、高山族、景颇族等已经成了死敌。
其实这也不能怪张九龄自己想要升官财那些矿主占领的金矿和银矿怎么不会“收归国有”?所以势必和这些人结成死敌张九龄此人虽然不会武功但谋略厉害善于带兵只花了不足十年的时间就建立了一只新军扫平岭南所有叛乱。张九龄的能力举朝皆知但说句实话他要是没有大批的贿赂贿赂朝廷当权的玉真长公主和高力士等人他是不会从岭南节度使一跃而为唐朝的宰相开一代之新风的。
钱能通神这话虽然说得有点过火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张九龄要不是掌握了岭南的金银矿富甲天下他是不会那么容易当上唐朝宰相的!
其实金银矿也并非只有广东这些地方才独有但不可否认的是当时的生产力低下人们的认识水平有限只能在最易于开采的地方才能形成有规模的经营所以广东才成了金银的天堂。
这就好比现在非洲的石油那些地方本来是不苗之地生活条件极端的恶劣但是因为石油的开采那些地方富得流油。
人们对于金银的崇拜是无法阻挡的因为这东西实在很珍贵。
也就在唐朝初叶的时候广东已经流行用金银作为货币。
诚然即使这些军士得到五十两银子在广东生活还是不会很好但要是迁居到广袤的汉中平原到陕西这些地方五十两银子绝对算是一个小康之家所以唐朝的这些话的确充满了巨大的诱惑。
广东多出产金银但都进了那些土司的腰包再有就是进了张九龄这样的节度使腰包这些当官的独霸一方的哪里会舍得将钱财给普通的士兵。唐军的战斗力不强和没有军饷军心不震有很大的关系不然以大唐国力的强大就是将这些土著民族全部杀光也有可能。
美国实行西进运动的时候血腥的原始资本家就是靠着杀当地的土著居民强占其地展起来的所以你别看现在的洛克菲勒、摩根财团世界上纵横捭阖谁知道他们的创始人是不是强盗?
不过这件事情张九龄做过的他以前也采取了杀俘和灭族的做法但他随即觉不对这些土著以上百万计以唐朝的国力以及当时的武器条件想要将岭南少数民族全部杀掉必须动用倾国之力并且地不偿失跟攻打高丽、吐蕃这些国家付出的代价相当。张九龄知道要想使明智的李隆基这样做源源不断的给自己补充兵员和军费那简直是奢谈。
谁愿意为了和这些鸟不生蛋的野人拼个你死我活并且世事难料谁能保证唐军全力剿灭岭南土著民族的时候唐朝的边关还是安稳如昔?
所以这样的事情实在是一个冒险也是一种不值得的博弈张九龄最终选择了不再屠杀而是采用羁縻政策。
这就给以后做岭南节度使的人安置了巨大的陷阱。
土著民族最讲究的是有恩必报有仇也雪所以将唐朝庭视为洪水猛兽认为他们侵占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钱袋不时的叛乱也就无法禁止了。
唐朝现在的目的就是学张九龄学他当年编练新军。
他也派人打听了消息岭南的这些矿主生活在山洞之中山洞都是据险而设里面食水充足更有无数的洞兵保护就是坚持守个一两年只要不能攻击进去还不是不能剿除?
这些就是当年诸葛亮平定南蛮之后蛮人的后裔土司作为土著统领本民族人民的领袖实行族长负责制形成了一个个的独立王国是天然的土皇帝和中央朝廷相颉颃。
蛮人有一种共同的特征就是愚忠勇猛很难离间其实说句实话〈三国演义〉里面诸葛亮离间南蛮的描写基本上都是虚构蛮人性情淳朴事事效忠于本民族有一种近乎图腾崇拜的信仰所以才形成一股坚实的力量。
唐朝知道要想使唐军真正形成战斗力只有靠增强战斗力这一招毕竟说几句好话打打张九龄的牌子或者用朝廷的诏书对这些土著民族来说只能引为笑料唯一的办法就是将这些矿主赶出能大量出产金银的山洞至于赶尽杀绝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唐朝现在要做的就是击败柳州的孟笑酋长部和击败盘踞卵石谷的铁信部就这两股势力异常的强大只有击败了这两处占领了他们控制的金银矿才敢向唐朝廷报捷到时候唐朝也才有可能离开这鸟不生蛋的地方回到朝廷做他的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行他的宰相事展大抱负正像他师傅所说的为天下苍生着想。
这十五日之间唐朝和舍瓦等一起轻骑而行将岭南许多重要的军事要地主要是那两个矿主所盘踞的山洞作了深入的观察了解。
唐朝始终相信一点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言权主席的教诲在他穿越之前的学习中已经深深的印在他的脑海里。
这天是全军进行大比武的日子战鼓敲响集结军队。
唐朝忽感有趣抢到击鼓师的面前抢过他的锤子亲自擂起鼓来响声如雷真有雷鼓动山川之势。
这大鼓是用岭南山中最坚韧的犀牛皮做成的敲打的时候用的是大木棒绑上海绵声势很大这击鼓师本是军中健将膂力惊人一敲打的时候甚有威势但见了唐朝击鼓的这个声势心中骇然叹服唐节度使真乃神人也竟有如此威力!
他站在旁边能感觉到鼓声直似要撕破自己的耳朵咚咚咚咚的使人头晕目眩几乎要将这坚韧的犀牛皮敲破。
好强悍的内力!
三军一听今日鼓声如此雄壮都肃然起敬进入大较场按照抽签选定了自己第一轮的对手。
唐朝见军容整肃甚是高兴丢下击鼓棒长身上了高台威严的宣布:“我宣布全军大比武现在开始!”
接下来唐朝命令空降到军部之中任高官的舍瓦当了主持宣布第一轮比武开始。
以唐朝这样的大官又是带着皇上的印绶所以岭南各官并不敢提出异议他虽然将专仁等人直接空降为带兵将领军中各官还是不敢有任何异议因为舍瓦只是小小的展露了一下自己的武功就使这些将领没有一个敢、多说一句话。
他其实没做什么只是隔空一拳将一个对他无礼的军官当场击毙。
我的天连唐朝看了这样的威势也是心中憷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武功还远远没有达到隔空杀人的地步更不用说这些平时眼高于顶的军官将领了。
军人最佩服的就是武功高手见舍瓦露了这样的一手都知道他有真才实料专仁等和他一起到到来当也是武功高强之辈因此军心立变唐朝立即也拥有了巨大的权威这才能不受阻碍的实行了这次全军大比武之举。
第一轮比试结束败者无不垂头丧气知道五十两银子的高额奖金那是拿不到了只好很郁闷的卷铺盖回家。
这又有什么办法以前是人人害怕当兵害怕死在战场上但现在有了金钱的强力刺激却使得这变成了一种荣誉。有不少被淘汰的士兵还是选择在边上看热闹的确这样的比武从来没有过只有唐朝这样动辄能够拿出上百万两金银的大腕才能有这样的大手笔军费不等朝廷送到自己出钱就能武装一支军队!
使唐朝高兴不已的是这些士兵的战斗力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样若牛仙客此人居然向朝廷谎报军情这是什么原因?
原来使唐朝大为吃惊的是这些士兵的战斗力竟和自己以前在南诏大乱时候接触的狼正轩府兵有些相似一个个精锐异常即使不这样二选一也可算是精兵但奇怪的是牛仙客和自己交接的时候脸上并无不满的神色以他这样以前曾经在回纥立下赫赫大功劳的人自己的心血就这样白白的交给了唐朝难道会不心痛?
奇怪啊他为什么会屡屡吃败仗?
也许这家伙是谎报了军情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对自己可是大大的不利啊他现在进京当个太傅名望虽然高但毫无实权哪里比得上在地方上呼风唤雨来得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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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残暴的男人
范阳,节度使行辕。
两个男人五花大绑。
这两人一望而知是剽悍勇武的角色,不看他们雄壮的身躯,就看这两人眼里所流露出的强悍的神色,就使人害怕。
因为你一定会想到狼,两只被关在笼子里的狼,目光是吃人的,一旦挣脱了束缚,就会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一个全身金盔金甲的将帅模样的人立于帅椅上,重瞳,短须,满手长满黑毛,眼神如刀如剑,望着下面这两个被绑缚的人。
瞧这两个被绑缚男人的服色,显然是将以上的军官。
“胡车儿、花猛儿,你们是同批当兵的,本帅没有记错吧?”
帅位上这人的声音也是粗犷豪迈,但是却有一种狼嗥叫的尾音,拖得不算长,却使人听起来有一种残酷的味道,似乎是要择人而噬。
这个人当然就是权倾北国的安禄山,范阳、平卢、卢龙集三大镇节度使于一身的安大帅。
李隆基在北方驻扎重兵,而范阳、平卢、卢龙这三镇更是精兵中的精兵,有兵力近六十万人,本来要防御的是吐蕃、天竺、突厥、波斯、大食诸国的正面进攻。
但现在,唐朝在安西击败了突厥,一时震慑边塞,安禄山丝毫没有担忧,反而是在加紧的部署反叛李隆基的叛乱。
他很感激李隆基,没有他,他不会从一个小小的将官飚升到现在这为位置;他信任他,将整个北方的防务都交给他一个人节制,使他拥有足可以对抗中央的军事实力。
他以兄弟待他,常常请他到长安喝酒,还要他的贵妃杨玉环出来亲自款待他。
他宽容他,即使这家伙在酒醉的时候摸了杨玉环的胸前的那两个球,他还是原谅他,胡人嘛,难免本性淳朴,性格粗鲁,他看重只是一点,这个人心直口直就做事也直,是个胸无城府的人,而且,他还英勇善战,常常身先士卒,武功高强,像他这样的人当边关统帅,总好过张九龄这样的老狐狸,所以李隆基并不觉得自己吃亏,反倒因为这件事更加的信任了他。
安禄山长相憨直,这倒是实话,每次一见了李隆基和杨贵妃,他那滑稽的长相立即会将他们逗乐,他是臣子,自然要凑趣,于是他跳胡舞,唱胡歌,滑稽到使人捧腹的地步。
可现在不然,现在不是在金銮殿上,而是在自己的根本重地里。
这两个被绑缚的人其中一个叫胡车儿的就道:“不错!“
回答的时候,一种桀骜的眼神恰好和安禄山对上了。
安禄山冷笑,他的眼神如鹰,鼻子微微翘起:“记得就好,要是本帅没有记错的话,自开元末年到现在,这二十多年中,你们都一直跟在我的身边,是我的心腹,为我做过不少的事,包括暗杀狙击,当然,我也没有亏待你们,你们府中的有的是香车宝马,金银绸缎,当然还有很多美女,本帅还是真的有点不明白,你们为什么好叛我?”
“我,我没有叛!”花猛儿叫了起来。
或许是感觉到大帅如刀锋一样的眼睛,于是他胆怯了。
“混帐,你们看看,这是什么?”安禄山忽然之间暴怒起来,将手中的纸扔了下去。
花猛儿视之,却是他和胡车儿向杨国忠告密写的信,末尾还有自己两人的署名,一见之下,顿时面如死灰。
“你现在还有什么可说的?”
“属下该死,我也是一时之间被人蛊惑,我,我实在不是故意的,求大帅饶命,我以后绝不敢了,你以后叫我做什么都……”
嘶哑。
他的话风忽然嘶哑,因为被一柄刀,一柄锋利的刀突然之间砍下了他的脑袋,而且,砍下之后,他的嘴里还似乎在说着残缺不清的话。
刀是魔刀,出刀的人也像个魔鬼。
他是——安禄山,他一刀斩下了这个叛徒的头颅。
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竟然跃下了三丈高的帅台,一下子就砍掉了这个求饶者的头颅。
头颅在地上滚动,出郁闷的声响,正好撞在一名持戟卫士的月牙上,于是,一分为二,血红的脑袋分成红白的颜色。
安禄山缓慢,很缓慢的走回帅台,眼睛中似乎在滴血,吼一声:“哼,你要是一味顶撞我,敢作敢当,像个男人,本帅今天或许会饶了你一命!”
他又缓缓的坐回椅中,山一样的身形有一种钢铁般的质感。
要不是他刚才亲手杀了人,谁也想不到,如此一个肥胖壮硕的男人,行动居然像鬼魅。
胡车儿的眼中露出恐惧之色,他一向知道大帅的武功高,但到底有多高,他是不知道,他总觉得,和自己差不多吧,但现在一见,却是他连想都不敢想的,不过,他向来强悍,和安禄山的眼光来了个对视。
“胡车儿,你总该像个汉子吧?”
“不错,我胡车儿怎么不是汉子,信是我写的,被你抓住了,大不了一死!”
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感觉,不再以性命为念。
“很好,像个男人!”安禄山忽然站了起来,“既然是个男人,我就该成全你,让你有一个男人的死法,你说是不是?”
他说了这话的时候就动了手。
他的动手很快,快多不可思议,直到几秒钟之后血液一滴滴的自胡车儿身上流下来,所有的将官才看到,胡车儿的耳朵没有了。
安禄山忽然大叫道:“取碳火来!”
众人还不知道是为什么,就听到一声尖叫。
胡车儿终于尖叫,撕心裂肺一般的尖叫,他不得不尖叫,因为他的颊车穴已经受制,所以,撕下他另外一只耳朵的时候他已经不能控制自己。
不能控制自己的他,出了本能的尖叫。
一个人痛都会叫,何况是这样的痛,他不得不叫。
“哈哈,”安禄山大笑,将一只耳朵放进自己的嘴巴里,大嚼,出哧哧的声音,血沿着他的嘴角流淌下来,打湿了他的金盔,他似乎一点也没有觉得不雅,反而嚼得更起劲了。
军营里落针可闻。
没有人敢出声音,但还是有一种声音传递了出来——牙齿打战的声音。
胡车儿的穴道既已经受制,所以本能的痛苦得打战,许是因为被撕裂的地方分外的寒冷之故吧,他只好向这敌人示弱。
军中所有的将领也在刹那间知道了一个事实,绝不能背叛安大帅。
因为背叛的下场,大家都看到了,只不过,看到的时候,很多的人的胃都在翻腾,翻腾到几乎要疯的地步。
但他们只有忍,谁都不希望这要命的事情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胡车儿的凄惨在于,他能看见,能听见,能感觉,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被摧残,这是一种恐怖的感觉,也是比要命更要命的感觉。
这个时候,碳火已经来了,熊熊的火光将大帅行辕映得紫,出一种紫色的光,有一种梦幻一样的色彩。
一刀挥出,像微风拂过水面。
胡车儿大腿上的一大片肉没有了,忽然之间就进入了熊熊的火焰之中,刹那之间,焦臭的味道传来,但同时,一种被烧烤的肉的香味,也传进了所有将官的鼻子。
大嚼,他大嚼,吃完了,叹息:“原来烤熟了之后,味道要好得多!”
“马上给他包扎!用谁把他泼醒!”
“是”,兵士立即回答了他的话,但心中都疑惑,这个已经昏死了的家伙,为什么还要浪费药物来包扎他?
“呵呵,不能让他昏迷了,得让他清醒着,只有这样,才能看出他是不是个真正的英雄,一个不喊痛,不求饶的英雄。”
“回大帅,他已经咬舌自尽了!”兵士忽然禀报。
安禄山大怒,挥舞手上金刀,使出了乱披风式。
顿时,地下是一块块的血肉,完全看不出是人的模样,他已经肢解了他,当着无数将校的面,这个时候,他是一个残暴的人,像魔鬼一样残暴!
“这,就是背叛我的下场!”
这声音也像是来自地狱的修罗出的。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只身到达了范阳,他不能食言,他要替杨玉环杀了这个心腹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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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史思明
唐朝轻骑而来,头上戴着一顶范阳竹笠,宽大的阴影里,他的眼神异常的郑重。
刚答应杨玉环的时候,他并不觉得安禄山有多么难对付,可一路行来,越接近范阳,守备越来越是森严,就连骑马都变得困难。
他这才知道安禄山的军力,果然是厉害,和唐朝内地那些只知道虚报钱粮领取俸禄的官兵简直有天壤之别,一旦接战,可以想象会败成什么样子。
要不是唐朝沿路窃听到安禄山近卫兵的一些暗号,杀了一个哨兵,夺取了他的马匹,他才不能顺利的到达这心腹之地。
他必须保持自己的体力,所以他不用轻功。
他现在的轻功,已达极高的境界,但是用来长途跋涉,显然不是明智之举,他比谁都明白养精蓄锐的道理,他知道自己身上的胆子不轻。
历史上安禄山就是一个大大有名的人物,绝不能掉以轻心,以他掌握的在西北近百万的兵力,在这范阳老巢里杀他,实在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唐朝沿途看到一队队的士兵在加紧操练,老百姓则被征用来担土修墙,供给军队日用,越靠近范阳,气愤越是紧张,检查也越是严格。
唐朝手上有传信士兵的手令以及令牌,倒也没有遇到阻拦,顺利的来到了范阳。
好一座大城,映着日光,
范阳古城在唐朝的眼里有无限的沧桑感,就连那烧得黑灰色的城墙,也仿佛在诉说着自己的不堪重负。
历史太沉重了,尤其是来杀这历史上著名的凶人。
唐朝就这样进了城。城中倒不如唐朝想象中的那样森严,市肆依旧繁华,各种小贩沿街叫卖,两边商铺林立,阵阵酒肉的香气传来。
唐朝信步走进了一家附近的酒楼——留白居。
李白其时虽然健在,但已经大名满天下,传说此楼曾经将李白留住了三日不去,因此得名。
唐朝一进去,店小二见了他气度不凡,赶紧有人牵马,有人将他引到二楼靠窗的一个雅座上,打恭作揖的问道:“客官,要什么酒菜?”
唐朝就从怀中取一出锭金元宝,大约有十两,当啷一声扔在桌上,说道:“拿去存在柜上,但有好酒好菜,都给我端上来,不用问了。”
店小二的眼睛顿时直了,平常再阔的人物,也不过抛出十两银子,但这人随手取出的竟是十两黄金,而且还是一个人吃,他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财大气粗的人物,楞了半晌之后,赶紧一迭连声的去催促上菜去了。
这区区之物,对唐朝而言,自不算什么,但对这酒楼的伙计,还是有种巨大的震慑力的。
他这个时候已经坐下,却不将头上的斗笠取下,为的,也不过是不要暴露身份。
他这个时候的相貌,脸色白皙如处子,英俊潇洒赛屈原,随便哪里一站,都是鹤立鸡群的人物,所以他不想惊世骇俗。
他这是来刺杀的,不是来显摆的。
有钱能通神,果然不错,立即的,酒菜就是流水一样的给搬了上来,都是范阳的名菜。
唐朝长途赶路,早已经肚饿,拿起筷子,风一样的吃了起来,只觉得油滑可口,甚是满意,心想,这里虽不如长安的鸿宾楼,但能有这样的口味,已经是不错了。
酒到半酣,突听街上马匹声响,无数的战马奔驰在青石的街道上,声势很大,顿时吸引住了他的眼光,向楼下望去,只见长街尽头驶过来十余骑骏马。
这些马不似一般的战马,而是铁甲马,每匹马神俊无比不说,就看那马蹄上的银蹄,也是不凡之物。这十余匹马的度极快,出得得得得繁密的声音,几乎一匹马踏出的声音等于平常两马的声音。
当先一骑上一名高大的汉子,手长脚长,脸色却出奇的白皙,只有他下颌几缕稀疏的胡子才显示,这人的年纪已经不算小,大约在四十岁左右。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一群人也是上这酒楼吃饭的。
不旋踵之间,店小二已经领着这批人上来了,那领模样的中年人走在最前面!
他一上楼的时候就看了唐朝一眼。
就一眼,使唐朝心中产生了惊讶!
我本倒世间除了李南靖铁慕容之外,再没有杰出的高手,想不到这里还能碰到一位。
他看唐朝这一眼的时候,使唐朝觉得斗笠根本起不到遮蔽的作用,他觉得自己全身都在对方的视线中。
“好英俊的年轻人!”
这人也似乎忽然对唐朝动了兴趣,忽然长身而起,向唐朝走来。
唐朝吃惊,却不知道这人比他还吃惊十倍,只因为在他的注视下,唐朝居然若无其事的饮酒,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看他一样。
这可以说是一种耻辱,因为他向来知道自己眼神的凌厉。
为了练成眼刀,他是花了大苦功的,他的武功即使没有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但他确信,当今天下,若要比眼睛的实力,他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为第一。
他从来不小看自己,他当然就是后世历史书上浓墨重彩书写的一个人物——史思明。
就是他,和安禄山一起动了著名的安史之乱,将中国社会带进战乱的深渊,生灵涂炭,社会一时之间倒退数十年。
唐朝忽然揭下了头上的斗笠,轻轻的一挥,斗笠就像流星一样飞了出去,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这一挥的力量,使史思明感觉到恐怖。
他本已十分的凝重,但见了唐朝的这一掷,还是打从心底里生起一股寒意,他如刀的眼神寸步不离的看着唐朝,眼神中充满惊讶。
他绝想不到,斗笠之下的这个人,年龄竟是如此的轻,年轻得有点离谱,甚至像是刚刚出生的婴孩,全身透露出一种洁净,一尘不染的气质。
唐朝一笑:“先生过奖啦,在下只不过是生了副臭皮囊,美丑倒也不放在心上!”
唐朝的眼神中有一种莹然不动的光芒,看似木讷,但懂得武功的人都知道,这才是最厉害的,反扑归真,和平常人没有两样。
武功和写文一样,最难的不是天马行空,恣意横行,而是自然。
孔子曾经说自己年七十的时候,可以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就是达到了自然,一言一行,皆成规矩,皆成典范,达到别人一个无法企及的高峰。
在史思明的感觉中,他就觉得唐朝是是这样的人。
一旦明白这一点之后,他的心中就充满了怀疑,这人的年龄瞒不了人,可,可他实在是难以索解,这样一个年仅弱冠的年轻人,竟能有惊天动地的武功?
这不可能,这实在是非常奇怪之事。
“朋友,在下史思名,有幸相见,幸会!”
史思明说话倒是很客气,他显然已经看了出来,唐朝用斗笠遮脸就是不欲人知道他的真实面目,竟是问也不问名姓。
唐朝心中暗叫厉害,这就要称量我的武功。
握手。
这是江湖上最流行的礼节,一般情况下,都会因此而掂量一下对方的武功,找到对手武功的深浅。
史思明虽然是军队上的人,他身后的这十多人也是在军队上的亲兵,但是他现在是以江湖上的礼节和唐朝相会。
有意思,这人倒是个难缠的人物,唐朝随即在心中定下了应对之法。
史思明的眼刀,他算是领教了,果然厉害,就这样一直的盯着自己,就有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
此人的武功,显然已经到了化境,还真想不到,安禄山的手下,竟然还有这样厉害的人物,放到江湖上,随便也是一方宗主。
但唐朝丝毫也不怕,因为他可以凭借直觉感觉出来,这人的武功还没有到化境的高深处,不过功力显然很深,要是和自己交手,胜率还是很高的。
也因为这一点,使唐朝心中产生了极大的危机感,想不到,范阳还真是一个藏龙卧虎之地,别说其他的将领一拥而上,就是这十多个人一起前来围攻我,我就必败无疑。
像他这样的高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早已将史思明身后十余人的武功评价了一下,除了史思明已入化境之外,余人都没有进入,但有七八人却已经到达了明劲的颠峰,另外几人稍微弱些,但相差也不大,一望而知是久经战阵的高手,一旦包围自己,后果堪虑。
唐朝伸出了手,大方的伸了出去。
两人的手一接触,忽然弹开。
准确的说,是史思明忽然放开了唐朝的手——因为他摸到了一块火炭。
不,是火炭一样的手!
不知不觉之间,唐朝已经将内力运到手上,刹那之间,手上的温度升高,好似洪炉!
“好功夫,大伙儿一起吃如何?”
史思明虽然吃惊,但是随即脸色如常,邀请唐朝吃饭。
唐朝一笑:“大将军既然邀请,消民岂有推辞之礼,我这桌子上酒菜足备,不如史大将军过来我这里喝如何?”
史思明吃了这个大亏,极想知道唐朝究竟是什么人,欣然道:“好,那就有劳啦!”
说着大马金刀的坐下,却转头吩咐身后的十余人:“儿郎们,你们尽管吃吧!”
这一喝,这十余人才敢坐下,先前一直都必恭必敬的跟在他的身后。
唐朝暗暗吃惊,但也不惧,心想,我轻功不错,即使动起手来,要走总还是走得了的,坦然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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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宴斗
史思明的眼神如刀,看去之时有种如实质的感觉,那是武功已达极高境界的表现,唐朝猜测,这人即使没有达到化境,但至少已经到了明劲的高峰。
他的手宽大,而且干燥有力,全身放松,坐在座位上有如有座小山。
这是唐朝对史思明的评价。
他的举动很随意,甚至有点懒散,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人在我凌厉的眼神之下,居然还能行若无事,实在是了不起。
这是史思明对唐朝的评价,他可是知道,像自己这样的眼神,一般人一旦见了,好多都会被吓破胆,就是武功高手,也会运功抵御,但作用在唐朝身上,却似泥牛入海。
唐朝举杯,将史思明和自己的杯加满,笑道:“我敬你一杯!”
史思明接杯不喝,却脸色郑重的道:“思明一生,浪迹天涯,颇也会过英雄豪杰,但却从来没有见到过如兄台如此年轻而武功又如此恐怖的人物,还请将大名相告?”
以他一个威镇天下的大将,在安禄山军中,他也是一人之下,数十万人之上的人物,自是立下过许多骄人的功劳,就光看他身上这种不怒而威的杀气,就知道他是一个掌握实权的人物,并且,就他来酒楼吃一顿馆,居然就带这么多官衔极高的手下,威风可见一斑。
但他说这几句话的时候,却是异常的尊敬,甚至有种谦恭的味道在里面,不熟悉他的人一定会以为他是在对上司说话。
唐朝就随意的看了过去,心中暗暗思忖,看来,他只试探出我武功不错,却还不知道我的底细,这样最好,说道:“在下朝唐,无名小卒,倒叫史大将军见笑了?”
“朝唐?”史思明冷笑,这分明是假名,这样厉害的高手,不入武林则已,一旦进入江湖,必定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一楞之间,立时忆起,这两个字换过来念不是唐朝吗?
对,唐巢!
肯定是他,我早听说皇上的驸马身任安西都护的就是二十岁左右的愣头青,武功好得吓人,想必就是这位了。
当下也不说破,满脸堆欢的道:“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胜似闻名,朝少侠人才俊秀,武功更是高得没边,史某早有谒见之心,只是关山遥远,想不到竟在北国巧遇,今天的帐,算是本将军的身上!”
伺候在边上的店小二赶紧点头哈腰:“是,史大将军!”
唐朝心想,你身为大将军,四处掠夺财物,原是你的拿手好戏,这点酒菜,自不在话下,当下说道:“那就叨扰了。”
“请!”史思明也不再客气,一口将杯中的酒喝干了,却笑道:“朝少侠是一时俊彦,来到这边关侠烈之地,若再是小杯饮酒,倒显不出大丈夫的气概了,店小二,取16个大碗来!”
唐朝心中冷笑,来了,来了,哼,不过就是喝酒,我倒看他能耍出什么花样。当下不置可否,任店小二去取大碗了,自顾自的挥筷夹菜,将一条鸡腿啃得津津有味。
很快的,两个店小二将十六个大碗搬上来了,恭敬的放在桌子上。
就只听史思明哈哈一笑:“既取碗,那就是喝酒了,你们这里有什么酒?”
店小二一听居然有人拼酒,自是高兴:“本店有窖藏了六十年的剑南春,本来是要向皇上进贡的,不知大帅可嫌弃?”
史思明就点头道:“那最好,先给我搬十坛来。”
店小二脸上顿时堆起为难之色:“不瞒大将军,只有六坛了。”
史思明就挥手道:“也罢,都搬来就是。”
隔壁几张桌子上的军官早已经点了菜,但却是一个不敢说话,只闷都吃菜,唐朝看得出来,这些军官都在注意这一桌的情况,心中凛然:史思明果然是个能人,光看这些手下一个个如狼似虎的外貌但却一个个战战兢兢,就可看出史思明平时治军有法。
酒很快的上来了。
一坛酒就是十斤。
每一坛酒靠两个汉子抬上来,很尊重。
十二个人鱼贯而上,有一种壮烈的氛围。
酒很香,的确是名酒,进贡的酒,塞子还没打开,但已经有氤氲的酒意飘了出来。
史思明正要话。
但唐朝却率先说道:“将军既说大碗喝酒方显豪迈,但小子却觉得,大碗喝酒还不显豪迈。”
史思明的眉毛一挑,但随即哈哈笑道:“朝少侠还有什么好主意?”
“要碗显累赘,倒不如直接用坛喝酒,这才显得喝酒豪壮!”
十斤的坛,足足有一个孩子半人高,居然用来直接当酒器喝?
史思明笑了:“也好,这样更显大丈夫气概,,来吧!”
说完这话,他轻轻的一按,一吸,坛子上的泥塞就启了出来。
所有人都吃惊,张大了口合不拢来,显然,这是一门神奇的武功,隔空控物,那必须是气功已达极高境界之后才能办到的事情。
不仅这些军官,就是唐朝都吃了一惊,这才知道,史思明的武功,果然已经到了化境,不然的话,全身的内力不能随意的运转,隔空控物,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要是这些人一拥而上,我走得了吗?唐朝现在想的是这个问题。
“请!”一坛酒向唐朝飞了过来。
这酒在空中飞行的度委实慢得出奇,就好象这酒坛子后面有一条线吊着,坛子里的酒一动不动,酒面只微微的现出一丝涟漪。
唐朝轻轻的接住,就住坛口,喝了一大口:“好酒!”
史思明这个时候已经启开了第二坛酒的泥塞,见状更是吃惊,我以极强内力掷出酒坛,本以为这年轻人就算是内功不错,身子也会摇晃,但他居然举重若轻的就接了下来,脸上丝毫没有露出惊讶之色,武功果然是高不可测。
当下也不甘落后,将嘴对准坛口,咕噜咕噜的就喝了下去,酒坛里的酒就如跳动的鱼儿,滴溜溜的唱着歌进了他的肚子。
一口气,唐朝看得分明,他没有换气。
就这样将一坛十斤的酒喝入了肚中,面不红,气不喘。
熟悉剑南春酒的人就知道,这酒极端辛辣,但是余甘满口,不过后劲极强,一不小心就会醉得人事不知。
唐朝偷眼相瞧,心中十分骇然,本以为自己这一招会吓住对方,但是哪里想到史思明喝了一坛之后,竟然面不改色。
当下微微一笑,将坛中剩余的酒一口喝尽,如巨象吸水,几个刹那之间,酒已经到了肚中。
喝下这一坛酒之后,唐朝的肚子微微鼓起,这使唐朝想到了穿越前那楼下那个卖面的老王,就是这样的一副德行。
史思明哈哈一笑:“看来,一坛酒还不能分出胜负,再来第二坛!”
唐朝虽然喝得爽快,但因为他自小不喜欢喝酒,现在也不喜欢豪饮,所以酒量其实有限,只是用气功将喝下去的酒都压缩在胃里。但那一股辛辣的酒气,却是将他的眼睛薰得有些目眩。好在他现在的武功,深不可测,功力虽然强大,但都被他的功力压制住。
他现在已经到了化境,全身的经脉可以自由的输送气劲,所以说到喝酒,立即想到以内力传送之法,倒也不必担心输了这场赌酒。
见史思明还要开第二坛酒,加紧运功,将足少阳三焦经运行了起来,顿时,酒就循着这处经脉的气劲从自己的脚底涌泉穴处流了出去。
初还极小,但渐渐的就如一条小溪,将刚才喝的十来斤酒全部从脚底逼了出来。
他刚才本来还头脑有些涨,不胜辛辣的酒味,但这一将酒逼出,竟是立即又得神采奕奕。
唐朝逼出的酒沿着自己的鞋子,经过地板的边缘,流到了楼下,自是神不知鬼不觉,这样一来,他的酒量可说是无穷无尽。
又加上他现在的袍子,下摆宽大,将流经处地点全部遮蔽,以史思明的精明,还是没有现真相。
这个时候,使思明已经喝下了第二坛,眼中金星直冒,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店小二果然没有胡说,这酒果是地道的剑南春,不然的话,酒力不会如此强大。
他虽然也会经脉运行之法,但是由于经脉不如唐朝的粗大,贮存真气是行的,但是要用来输送酒水,却是万万不能,况且,他也没有学过经脉送酒之,只好以本身实力相拼搏。
这个时候他已经鼓勇将第二坛喝完,只见唐朝拿了酒坛,又像上次一样,轻飘飘的喝了下了,而且喝下去之后没有一点难过的表情。
恐怖!
多么恐怖的酒量!
史思明立即伸手,既然第二轮还没有决出胜负,那么只好进行第三轮比酒了,但他刚伸出去的手被唐朝的手抓住。
这是温暖,柔和,有力,有点像处子的手,要不是很大的话。
“朝少侠,你这是何意?”
唐朝就哈哈一笑:“兄台请看地下!”
史思明一看地下酒水流经的地方,立即明白了一件事,这人的武功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高,居然能够将酒从脚底逼出,肯定是化境层次中的高手,看来,安大帅的情报不错,这人就是来刺杀大帅的,幸好,被我先见到了,不然的话,以这人惊人的武功,突袭之下,大帅真给他杀了也说不定!
哼,此人武功极高,只可智取,不可力敌,也在刹那之间,这枭雄式的人物定下了擒拿唐朝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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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玄铁重剑
史思明心中闪过一丝不易为人察觉的震惊,他本来一直是冷眉冷眼的一个人,他能在西北军中一直保持着安大帅一人之下最大的威望,不仅仅是因为他武功高强,还在于他是个善于利用权术的人,他此时的心中,已经必须要置唐朝于死地了。
但他笑得无比的欢,笑的时候,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远行一年回来去看到自己娇妻的男人,有些动情的味道。
谁也想不到,他送出去的下一坛酒,竟已经在将酒拿过去的一刹那之间,被他在酒里做了手脚。
在酒里做文章,岂非比用真功夫将这小子擒下好得多,他相信,善于用智,要比一个莽夫好得多,况且,眼前的这人,居然能将酒从经脉之中逼出来,武功很可能还在自己之上。
他虽然天赋异禀,但是毕竟也没有狂妄到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人的地步,他知道中原有著名的北铁南乞,唐朝武林的泰山北斗。
他也见识过高仙芝的枪术,我听说过牛仙客的刀法,也多听闻牛僧孺的板刀,还有李白的轻功,当然还有这段时间窜起最快的绝世好手唐朝。
面前的这个人,按照年纪特征来看,多半就是那个武功厉害之极的岭南节度使、安西都护、剑南节度,现在统领十万大军的唐大帅了。
看来,上面的消息没有错,唐朝果然是回到朝廷了,而且似乎是受了杨国忠这小子的拨弄,要孤身到范阳来刺杀安大帅。
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安禄山和他都是冷笑,唐朝武功高强,但更可怕的是,此子智慧群,又怎么会愚蠢到自投罗网,来搞暗杀这样的事情。
一个没有成名的人物,或许会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来促成自己利益的形成,但是一个业已成名的人物,又是手握兵权的大帅,谁会冒险用这样的方式去杀政敌?
就是再愚蠢,也知道这是极端危险的,并且不会给他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利益。
但是想不到传闻居然是真的,这人竟然真的来了。
他刚才一旦猜到唐朝的身份之后,就是在用喝酒这件事情来查探唐朝是否还有同党,对付这样区区一人,纵然有通天的武功,他自信都对付得了,但是他害怕的是唐朝还带了大批的手下。
他对唐朝这段时间来的事情了解得也不少,知道他屡挫强敌,手下更有舍瓦这样的豪杰,要是一起带到范阳来,倒是不适合在这里动手了。
史思明一声,不打没有把握的仗,所以隐忍不,而是在观察。
但现在看来,这小子恐怕真的是狂妄到了家,竟然敢孤身一人深入范阳,想必,所依仗的,就是他这身深不可测的武功吧?
史思明内功深湛,区区两坛酒,自是在他承受范围之内,况且他也没有修炼经脉搬运之法,可以将喝下的酒像唐朝这样逼出体外,他刚才那种似乎酒醉的模样,完全是骗唐朝的。
他就是要唐朝对他掉以轻心,这样的话,他的手段才能够得逞。
看自己恐怖的功夫,这史思明是怎么搞的,居然还请我喝酒?
唐朝内心冷笑:这人一看就是个精明无比之人,不会看不出他不是自己的对手吧?
我这样喝酒,酒量可说是无穷无尽,他居然也有取胜之道?
莫非,他也会我这门功夫?
想到这里的时候,豪气顿生,难得在北国遇到这样的英雄豪杰,他既没有认输,倒是必须得分个高下了。
于是接过他递过来的酒坛子,拍开你封,将口对着酒坛子,咕嘟咕嘟的喝了两口。
记住,仅仅是两口,然后,唐朝奇怪的看了史思明一眼。
唐朝心中立即生起警惕,这酒味道和先前虽然没有变化,但是以他现在对身体的感悟,还是感觉出了这酒和先前有微微的不同。
只要感觉到这一点就足够了,因为这极可能说明,史思明绝不像他的外表这样看起来光明磊落,也许他是在酒中做了手脚。
但使史思明欣喜的是,唐朝一顿之后,还是将坛中的酒喝了下去,居然喝得涓滴不剩。
哈哈,唐朝笑了起来。
这一次,看来又是不分胜负的结果了。
但出乎唐朝意料的,史思明却不继续喝酒,看他喝完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喝道:“所有人听令,给我封锁这家酒楼,还有,飞行营,立即派人到大营调飞虎兵,来增援!”
这几句话,他说得很快,但是清楚明白,显然是长期号施令的人。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就转过身来,守住唐朝的正面,似乎害怕他逃走,双臂似无意的一拳,一个巨大的拳诀就施展了出来,方圆一丈之内,休想有一只蚂蚁能逃得过他的掌握。
“嘿嘿,到这个时候,唐兄弟,你也就不用隐瞒了吧?”
唐朝就在他号施令的时候,已经感觉到后悔,我忒也托大,明知道他在酒中做了手脚,为什么要喝他的酒?
但他已经来不及多想,他正全力运功,要将身上的酒逼出来。
突然之间,他感觉腹痛——猜得不错,他果然在酒中下了剧毒。
不错,史思明是在酒中下了毒,而且下的是剧毒,一种叫断肠散的毒药,人一旦服用,立即就会腹痛如搅,再也不能动用功力,一旦动用,则有可能真的断肠而死,而且毒性一旦作,一盏茶的时间内必死无疑。
不过,唐朝的脸色,没有丝毫的变化,这使史思明心中产生了怀疑,难道刚才这小子看穿了我的计谋,将酒逼在胃中,并没有吞咽下去?
所以,他要试探对方,先用语言挤兑。
唐朝忽然之间一笑:“不错,我正是唐朝,史大将军,你够威风的,也够阴险的,你倒是长了一张善于欺骗人的脸。”
唐朝说话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痛苦的模样,神色自若,似乎是在龙潭虎穴之中也不皱一皱眉头的角色。并且,他似乎也不着急逃走,他似乎是有恃无恐。
好狂妄的的年轻人,史思明决定不再等,所以他抽出了他的剑。
他手上的剑是一把四方的剑,有点大,颜色也很难看,黑黝黝的一点也不显眼。
但剑一刺出时的风声,却使唐朝吃惊。
乌拉的一声响亮,似乎是一剑将一大片布帛给切割开来,传进人的耳膜里,却使人分外的难过。
玄铁重剑,唐朝刹那之间想到《神雕侠侣》里面杨过的剑,他本以为,这样的剑,只会存在于想象的书中,毕竟,寒铁产自海中极深之处的地底,光是打捞就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玄铁坚硬无比,比得上金刚石,锻造的时候也是艰难无比。
这史料思明真是神通广大,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这样的宝剑,武功平白的增长了一倍啊!
要知道,宝刀宝剑,对一般的武林人来说,不是福是祸,但对于史思明这样的武道强者而言,却是巨大的臂助,一旦拥有了此剑,可说是强横无边,武功比他高得多的人也必败在他手下。
这样的利器,只需要拿在手中随手乱挥,也就没有谁敢硬接。
一招之间就会占得先机。
以史思明这样的高手,占得先机之后,天下还有谁能扳得过来?
但对唐朝这个厉害到了极点的高手,他还是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因此他才用毒酒暗算,然后四面包围,他手上有玄铁重剑这样的宝物,战胜唐朝当在情理之中,但绝顶的高手,轻功也是厉害无比,他要生擒此人,将他亲自押上长安,这样才能揭穿杨国忠的阴谋。
毕竟,他们虽然早在筹划谋反,但是毕竟还没有正式起兵反唐,所以抓住了唐朝,就可以堵塞不少人的嘴,使朝廷中的官员认为,是杨国忠容不下安禄山,是两个实权人物的争斗,性质就完全的变了,那样的话,自然为他们策划谋反赢得了时间。
唐朝的身形忽然在刹那间消失。
对,就是凭空消失了。
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能忽然消失,这真的能吗?
回答是,能的,只要你的度够快。
而要你的度够快,就必须要有强横的内力,当然,绝顶的轻功技巧也是至关重要的。
唐朝本中了毒,但就算再毒的剧毒,也已经毒不死他了,他经脉已经彻底打通,拥有了内视的能力,一旦察觉身上有什么损伤,立即修补。
其实,人身体之中有不少细微的损伤,一旦长期不修补,就会成为大的伤害。断肠散虽毒,但也仅仅只有一点点进入了他的经脉,他一旦现不对,立即运功逼住毒酒不再进入胃中,趁在说话的时候,将进入身体的毒刹那之间逼了出来,然后,他就等,等着史思明出手。
他果然出手,而且手上居然有可以称为天下第一的玄铁剑。
史思明的武功,纵然已经入化,但是绝不能称为天下第一,可他手上一旦有这玄铁剑,他就是天下第一了。
面对天下第一剑的时候,他不退。
他好象喜欢死在这一剑下!
唐朝似乎必死在这一剑下,因为剑尖已经距离他的眉心只有半米的距离。
任何人都不可能在这样的距离内躲过化境高手的一击。
史思明本来还有点紧张,但他终于还是露出了一丝微笑——武功盖世的唐朝,传说击败过李隆基的唐朝,居然就这样死在自己的手上,他不能不得意。
噗噗!
就在这个时候,就在史思明以为自己即将得手的时候,一股强大的酒剑射了出来,正射在这快击来的一剑上。
换了用任何兵器,都不能接下这一无坚不摧的一剑,但是用酒,用水却可以。
水,看似柔弱,但是却能挡住强大的攻击!
这酒剑上蕴涵着唐朝毕生的功力,可说是强悍之极,不仅阻挡住了这一剑的攻势,也使史思明手上受上,毕竟,有不少的酒已经射在他握剑的手上。
以这个时候唐朝的内力之凌厉,即使用酒射出的剑也和真真剑差别不大,要不是史思明明劲早已经到达颠峰,就有可能死在这一口酒剑之下。
但这样一来,他把持的玄铁重剑却再也拿捏不住,被唐朝施展擒拿手,霹手就夺了过去。
他一直在等这个机会,等待将这绝世的宝剑据为己有,当看到这威力奇大的剑之后。
他本想一走了之的,但是看见这宝物的时候,他忽然灵机一动,结果,施展暗算的人反被唐朝暗算。
这个时候,无数的飞虎兵已经将这酒楼包围,但唐朝却不害怕,挥舞玄铁重剑,堂堂正正的杀了下去,挡者立死,无论什么兵器,碰到他的剑无不立断,**自然也保不住。
杀了数十人之后,源源不断的高手才到来。
唐朝长啸一声,也不想多所杀伤,施展轻身功夫,从一层层的刀枪剑戟上借力踏出,居然就这样高来高去,跃入酒楼后面的荒野,消失在众人视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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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发动政变
唐朝离开的时候,背心忽然涌起种炸感,感觉到了强大的压迫,所以他快步而去。以他此时轻功,一旦让他越掠出去,天下间几乎已经没有人能追上他。
除了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中原武林之中轻功赫赫有名的华明庆。
这人的轻功好,只是因为他的天赋好,天生就是瘸子。自从他的腿被铁慕容废掉一只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认定,他这一辈子已经是毁了,因为在弱肉强食的江湖中,一条腿被废了,就等于是不能施展武功了。
即使能够施展武功,但是也必定大打折扣,即使再强的武功,也已经失去了意义,战力至少会减轻七成。
可是华明清不,自从他的腿断之后,他身残志坚,居然靠着他过人的天赋与智慧,练成了绝顶的轻功,他的轻功几乎不靠脚。
一个不靠脚而轻功很好的人,只能靠手,和他手里的两只槟铁拐杖。
付出艰辛努力之后,他终于艺成,想找铁慕容报仇,但使他失望的是,铁慕容这个时候已经在长安城开馆教授徒弟,手下门人弟子无数,更使他悲愤的是,尽管在他苦练十年之后,他的武功仍然不是铁慕容之敌。
铁慕容的掌,已经到了可以用肉掌和天下任何兵器较量而不落下风的地步。
他的手掌就是他的兵器,他已经将肉身的奥秘领会到了兵器的境地。
所以这一战的结果,不用说是以华明庆的失败告终,可铁慕容武功虽强,却还是不能留下华明庆,因为他惊世的轻功。
这一走脱之后,华明庆暗算了几次铁慕容,但都没有成功,毕竟,武功到了化境层次的高手,已经是暗算几乎难以奏效的了。
相反的,铁慕容因为有了奸相李林甫的支持,手下势力庞大,几次暗算不成,反倒惹怒了铁慕容,动用相爷庞大的潜力在长安城中搜捕他。
不得已,华明庆逃出了长安,以他的身手,来到安禄山军中,自是受到重视,被封为客卿,并且得到安军之中最强大的武器——突火枪。
这枪的形体不大,只有半人高,不到百斤,里面充斥的都是炼丹家最优质的紫色火药,一旦被点燃药线,就会以惊人的爆炸力射出,击中了人,威力巨大。
这已经是后世手枪的雏形,只不过因为技术的原因,不能如后世这样小巧精致而威力奇大。安禄山自从决心背叛李隆基的那一天起,就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将李隆基杀死,然后将美丽娇媚的杨玉环揽入自己的怀中。
中原虽有美女无数,他帐中虽也有美女无数,但他就是忘不了杨玉环。
这的确是一个可以使无数男人神魂颠倒的女人,有时候你觉得,即使为她牺牲了性命也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她还不须对你有什么表示。
绝代的尤物自然会制造绝代的男人,创造绝代的历史。
安禄山正在大帅帐里想象那绝代佳人的时候,史思明进入了他的卧室。
安禄山的卧室里和别的的大帅不同。一般的将帅,卧室里总是整洁的,而且都是放着兵书战策无数,以供随时翻阅,一般的将帅,都将这里视为禁地,没有任何人可以轻易靠近。
但安禄山的卧室不同,他的卧室很凌乱,当然也很华丽,里面也没什么陈设,只有几个女人,中原的绝色女人,一个个都很害怕。
她们知道安大帅的能力,一夜非三女不欢,所以一个个都苦练内功。
这话倒是不错,功力差些的,不会撒娇的,不会求饶的,几乎铁定了会成为牺牲品。
安禄山自己也奇怪,自见了杨玉环那样的女人之后,他对这些美女并不怜惜,有时候甚至为了一个姿势没有将他伺候好,他就有可能将这女人打得遍体鳞伤。
他向来是一个残暴的人。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暴躁,动不动就想杀人,包括在战场上,有时候他和灰鹤、吐蕃那些部落交战的时候,他甚至会亲自杀上前线,击杀无数的敌人。
也许她是她母亲和十多个异族男人合力鬼混之后生下来的,所以他的力量非常强悍,天生的力量强大,再加上他后来遇到明师,居然学成了一身惊人的武艺。
他驾御手下的女人也是,稍有不如意,不是被活活御死就是鞭打。
他觉得鞭打也是一种快乐,可以泄他心中无尽的兽性。
史思明走进去的时候,看到安大帅正从一个女人迷人的肚子上翻滚下来,丑陋如猪,但倾动却是灵敏得吓人。
只一眨眼的时间,这几个女人就被安大帅藏进了帷幕之中,而且他身上也有了衣服裤子。
这一点,史思明一直很佩服,这小子,怎么每次都穿得这样快,而且几乎我每次来的时候,他都是同样的腔调,他对女色的爱好,似乎是永远不能满足的啊!
他虽然是他的下属,但是照样鄙视他,嫌恶他,甚至想杀死他,但是他知道,这人是不容易死的,他身上除了穿着天蚕丝织成的绝世背心之外,他不能确定,自己现在的武功,是不是这个人的对手。况且,自己现在身上的玄铁重剑,已经被唐朝夺取,他毕竟是这里的主帅,要是我现在杀他,说不定自己反会受到暗算,那就不值得了。
每一次,见安禄山的时候,他心中都会升起这样的感受,可每次都压抑住了,他的确是个冷静的人,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杀他的时候。
安禄山的脸上堆起微笑,使得他看起来像圆鼓鼓的冬瓜一只,非常会欺骗人。
“思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
“是,唐朝已经进入范阳,企图刺杀大帅,还请多加小心!”
“奇怪,他不是带兵到剑南守卫西南吗,怎么能抽出身来范阳?况且,以他这样的身手,水能差得动他?你真的确定是他?”
“我也是奇怪,但我在酒楼上和他见面,套问出了他的来历,本想施计将他擒下,交给大帅落,但此人武功诡异莫测,居然在我重重包围之下,夺了我的玄铁剑,然后从容离去,华明庆本可以截住他。但是来迟一步,给他走脱了,特来通知大帅,要小心一点。”
安禄山本是无所谓的样子,但一听了这话,冬瓜一样的脸上显现出巨大的恐惧:“这怎么可能?世间居然有能将你手上宝剑夺走的人物?”
史思明的武功,他是清楚的,自己也没有胜他的把握,但想不到居然被人将剑6夺取。
但史思明接下来的话使他放心了不少:“我是中了他的暗算,要不是这样,我和他之间,谁胜谁败可还难说得很。”
夺取史思明的剑的人,居然是这段时间以来声名遍播天下的唐朝。这样的人,武功已到顶儿尖儿的层次,谁还能指挥得动?
以他的判断,顿时知道了一件事:看来朝廷是有警觉了。
要派出这样的人,不是带兵,而是刺杀,那极有可能,就是李隆基已经在怀疑自己了。
此时不动叛乱,恐怕以后就不可能反动叛乱了!
他在朝中广布眼线,可是也知道,杨国忠这小子是不会放过自己的。
看来,是该动的时候了!
就在这一刹那间,历史生了改变,他知道,就算皇上还听信自己的话,但是杨国忠绝不会放过自己的,到时候,自己还是得死在这家伙的手里。倒不如一不做,二不休,杀上长安,将这臭小子杀了,乘机将李老儿儿的宝座拿来坐坐。
唐朝的武功,天下知名,不仅当日在岭南显威,更在安西都护任上屡挫强敌,即使当时以安禄山这样的人,也以为当时唐朝是完了,不死在马贼之手,就会死在突厥手里,但哪里想到这小子居然能够凭借手中强大的财力拉拢契丹,更使得黄蜂山的马贼归降了他,最后居然还从中原借到了兵,将强大的突厥大帅旭烈升击退。
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在心中将唐朝当成了强大的对手,在西北,可是自己很大的威胁,于是他想尽办法在皇上面前说唐朝的坏话,这才将之调用到西南。不管怎样说,这样厉害的人物,能够不和他交手,还是不和他交手的好,不然的话,胜负难料。
他手上有数十万大军,早就想动叛乱,只是因为唐朝在西北当安西都护的缘故,迟迟不动,但现在唐朝一入剑南,他可说心中放下了一块大石头,随时都有可能动。
这个时候,听到史思明的报告,终于使他下了决心。
“今天,今夜,我们就动政变吧!”安禄山静静的说出这句话,史思明也吃了一惊。
他料到兵就在近日之间,但想不到竟在今日,就在唐朝到范阳来杀他的今日。
“是。末将只听大帅号令!”史思明忽然腰杆一挺,像一只标枪。
“哼,唐朝真是愚蠢,我身边高手无数,他要是带兵前来,我倒还有三分忌惮,但现在,他焉能靠近我身,传令下去,今夜子时,杀了高雄新、刘张地,以这两人的人头,作为祭旗之物!”
“是,大帅,可……可唐朝的事情?”
“不用管他,他武功再高也不能丝毫威胁本帅,到时候,只要他敢来行刺,我倒不介意先杀了他作为祭物,下去传令吧!”
‘是,大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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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悬赏
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冬天,腊月望日,安禄山终于按捺不住性子,提前发动了政变.
从根本上来说,这是李隆基宠幸李林甫杨国忠这些人的后果,外戚专权,国家混乱,他自己却纵情声色,各种矛盾激化,还有一点更重要的就是,李隆基太过自信,以为自己武功当世无敌,所以将绝大部分的军队都调到边疆,内地兵力空虚.
安禄山虽是胡人,但是他聪明机变,早已经在无数次的于李隆基对话的过程之中将唐朝的虚实摸了个清楚,在唐朝前来范阳刺杀他的情况,终于将他激怒.
他还以为,这是李隆基暗中派人来铲除他,毕竟,唐朝是李隆基的驸马,派唐朝前来刺杀他就等于是提前的宣战.其实,他的猜想完全错误,李隆基久已想将唐朝削职,不予重用,只是想不到唐朝居然通过了他的所有考验.
直到这次将唐朝任命为剑南副节度,也是因为朝廷之中实在没有合用之将,这才将他派到四川.
当天夜晚,范阳节度使行辕之中信马奔腾,无数的命令从这里传出,将平卢卢龙以及范阳三大军真中的人马调集到一起,还特意派了人在辕门前竖立一面旗帜:“有提供线索或捉拿到刺客唐巢者,线人获赏5000两,捉拿者赏银500万两。(顶点小说手打小说)”
同时,史思明还在范阳城内四处张挂唐朝的画像,将悬赏公布于东西城门。
唐朝夺了玄铁重剑之后,腾身而去,找了一处绝密的山谷,将体内剧毒逼出。
断肠散的药力霸道无比,他虽然喝下毒酒之前先就屏住呼吸和肠胃功能,但还是有不少酒渍散落入胃谷,被他运起玄功,一一的逼出体外……
以他此时功夫,已达化境初境,加上身上强横的经脉,内视之下,已经能够将任何剧毒逼出体外。
毒液一滴滴的自他指尖流出,逼出剧毒,仅仅花费了他不足一盏茶的功夫。
他忽然长啸一声,身上余毒尽去,猛的向三丈开外一直在窥视自己的一头老虎发出隔空一掌。
他此时的掌力,已经能够纵控真气,渐渐达到百步神拳的境界,方圆三丈之内飞花摘叶俱可伤人。
那头猛虎本是山中一头虎中之王,成了精的角色,感觉到唐朝身上散发出恐怖的气息,只是窥视在侧,暗中等待机会下手,想不到唐朝早已经发现了他,而且居然相距如此之遥还发出掌力攻击。
见唐朝的掌力袭来,这山中之王一扑一闪一腾,居然迎着掌力向唐朝扑来,要将之杀死,但它忽然之间一声尖叫,砰的一声倒下,在地下翻腾良久,不旋踵居然死了。
唐朝也是大吃一惊,想不到自己掌力已经到了这般不可思议的境地。
但他随即知道,绝不是自己的掌力强横到隔三丈就可以杀虎的地步,而是掌上残留的剧毒尽数击入了老虎身体,这才杀了此虎。
唐朝将身上原来的剑取出,轻轻一弹,断为七截,将玄铁重剑装进剑鞘,心中忽然升起一种安宁的感觉。
这是一种绝无畏惧的安宁,这个时候,他清楚的知道,一剑在手,天下之间几乎已无抗手,突然之间,在极端的安宁之中,他感觉到孤独。
史思明,倒是一个真正的人物,不知道安禄山这人到底有什么厉害,居然能使如此厉害的人物甘心为之所用。想到这里,唐朝就轻飘飘的跃了出去,一掠四丈。
他的确很想见见这位安大帅,这位统领边关数十万大军的人物。
酒家。
唐朝掠入了一处酒家。
以他现在的能力,可以十余日不进食依然龙精虎猛,但是想到史思明已经如此厉害,再加上安禄山以及他手下的无数骁将,对付起来恐怕要困难得多,所以他必须将体力补充到极端充沛的境地。
“客官,想吃点什么?”
“你这客店之中有多少肉?”
唐朝淡淡的问道。
“有今日刚杀的一头壮牛。”
唐朝本来担心的脸上忽然露出满意:“那很好,将这头牛都给我烹煮好然后端上来!”
这店铺是范阳北门上最大的一家酒楼,店小二早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但如今日这般要吃一头全牛的人物还是首次,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客……客官,您要一头牛,是你自己一个人吃吗?”他忽然口吃起来。
唐朝哂然一笑,从身上丢出一块拳头大的金元宝,足够五十两:“一头牛用不了这金子的百分之一,只要你把味道农得上好,其余的就赏了你吧!”
“啊……”店小二颤抖的抱住金元宝,一时之间高兴得傻了,楞了半晌这才疯狂的冲了进去。
这锭金元宝,就是将这处店面买下也差不多了,这戴着破旧范阳竹笠的年青人居然随手就用了,他的确是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浩阔的人。
当然,他也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肚量大的人。
但接下来,这店小二就见证了唐朝惊人的食量。
饭菜和牛肉流水也似的端上桌来,唐朝居然随到随吃,吃的速度居然和上菜的速度一样,用飞卷残云来形容分毫也不过分。使这店小二吃惊得口都合不拢来的事情是——这小子的胃怎么好像是没有尽头?
上百斤的吃食进入这小子的胃里,他居然没有被涨死,这是他百思不得其解的。
他却不知道,武功进入化境的高手,肠胃的功能已经强化到惊人的地步,可以飞快的消化食物,这也就是唐朝看起来食量无穷无尽的原因。
而且,武功达到唐朝如此境地的人,肠胃的柔韧度也已经达到了一种惊人的程度,数百斤的食物填进肚子,也只是微微的鼓胀,和常人并没有什么分别。
这其间,他也不过就是如厕了两次,待到店小二用颤抖的声音对唐朝说道:“客官,一头牛已经吃完了,还……还要吗?”
这个时候,这店小二的眼睛已经绿了,他已经将自己这一辈子的惊讶都用完了。
“好吧,饭菜就到这里,来些酒水也就差强人意了。”
于是,酒上。
店小二给唐朝斟了三十六碗青花大碗装的酒,唐朝终于站了起来,眼睛像是天上的星星,这个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清晨,正是安禄山发动政变的第一日,微笑道:“难道,安大帅这么沉不住气?“
因为,这个时候,唐朝已经用他过人的耳力,听到了无数军马奔驰的声音。
唐朝到了街上,四处走动,想要找一处客栈容身,再怎么说,此时安禄山,也不能就这样明目张胆的杀进他的行辕,毕竟,安军的实力雄厚,手下高手无数,一旦被包围,陨落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而且,他自己就是大军的统帅,一些阵法运用起来,却能化腐朽为神奇,成百上千战力一般的兵丁,只要运用得当,也是相当恐怖的,他熟读兵书,知道当初霸王项羽就是被困在“十面埋伏”之下。
也就在此时,他看到了悬赏捉拿他的告示。
他当下冷笑起来,安禄山果然已经起兵反唐,而且还悬赏捉拿我,哼,他以为,用这一招,我就会不战而退。
想到这里,唐朝胸中豪气顿生,此贼也算是厉害之极的了,但我唐朝不远万里来刺杀,岂会毫无寸功而去?
当下,唐朝将头上破旧的范阳竹笠一挥,露出面目,顿时引起了无数人的注意。
以他此时武功,已经将全身呼吸、排泄、循环、消化系统全部调节到极端恐怖的地步,身上皮肤晶莹如处子的大腿,眼神清澈明亮,一举一动之间透露出一种绝顶的风流。
这样的一种气质,要说不惊世骇俗,那简直是骗人,就更不用说他腰上还挂着一柄形式古雅的长剑,剑未出鞘,但一股冷森森的剑气还是在刹那之间就弥漫了整个一个街道。
所以安禄山很快得到了消息,唐朝居然还未退去。
因之他亲身赶来,身上佩戴日月金刀,乃是契丹的前首领献给他的宝物,其锋利程度据说和史思明的玄铁重剑在伯仲之间,乃是他的标志性武器。
他身边当然还有史思明,他可一刻也没能忘了自己被夺取的剑。
本来还热闹的街道,但是现在忽然静悄悄,就只有唐朝白衣如雪,站在街心,几乎所有的店铺都关上了门,免得遭受池鱼之殃。昨天唐朝和史思明在酒楼上争斗,连杀数十人的事情,已经瘟疫一般的传遍了范阳的大街小巷。
出乎意料的,唐朝发现,安禄山居然只带了数十个随从,而且凭借他的感觉,安大帅居然没有派兵包围他。
武功达到至高的境界,至诚之道,可以前知,这虽然只是一个神话,一种传说,但是就现在的唐朝而言,是可以冲击这一关的,到时候,天下间事都在自己的算中,可以达到无人可以侵害的程度。
很胖,这是一个很胖的男人,他的坐骑也奇怪,居然是一匹没有毛的马。这匹马的身上,所有的毛都被剪得干干净净,日月金刀虽然并没有出鞘,但唐朝还是在百丈之外就感觉到了凛冽的杀意。
冬意还未十足,但唐朝在这一刹那之间,感觉到了严寒逼人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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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擒王
唐朝抽出了长剑,重达九十九斤的长剑,以手抱刀,神色之中有一种淡然,看着安禄山的人马飞扑过来,却忽然闭上的眼睛.
怎么回事?
来的人是西北数十万军队统帅安禄山,以及他座下最厉害的飞虎兵,向以彪悍勇武著称,曾经击败过回鹘与契丹的精兵,熟悉各种阵势.
别说是区区一人被包围,就算是一支军队被包围了,下场也是勘忧,但是想不到的是,唐朝居然纹丝不动,神色之间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淡然.
一个人面对千军万马的冲击,居然淡然处之,甚至视如无物,不是极端的无知,大概就是极端的自信了.
安禄山看着数十丈前面这个抱剑而立的年轻人,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忽然升起一种寒意。(顶点小说手打小说)尽管,他的身后仍然有无数的兵马,而且除了随身的飞虎营之外,还有飞熊、飞豹、飞龙、飞马四营精兵正在赶来的途中。
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在千军万马面前,岿然不动,仿佛一尊亘古以来就屹立不动的化石,而且还闭上了眼睛,似乎沉浸在无尽的遐想之中。
这就是王者的气势,使得想将唐朝乱刀分尸的安大帅忽然改了主意——他实在不想有这样的一个敌人。
于是,他挥手,约束住手下的围攻,在距离唐朝五十步的距离之时。
史思明本来想立即动手,杀了唐朝,夺回自己的宝剑,以雪耻辱,但他一看安大帅的脸色,肥胖的脸上全是兴奋,立即打消了在这个时候进言的准备。
他知道,一旦安大帅呈现出这样的脸色,那就表明,他想要施展他的“皮球功”了,这个时候,他的性情狂暴,难以测度,还是不要旁生枝节的好。
“唐朝!”安禄山大叫一声,仿佛天上的一个焦雷炸响在你的耳边。
唐朝终于张开了眼睛,看着安禄山,眼光之中终于也露出一丝惊讶之色,但却没有回答,只微微的点了一下头。
就这样算是向这位名震天下的大帅打了招呼,倨傲得一塌糊涂。
要知道,及时李隆基在金銮殿上召见他,都是“爱卿爱卿”的叫个不停,哪里是这般对待。
日月双刀,刷拉的一声,两刀出鞘的时候,居然只发出清脆的一响,声如龙吟,远远的传了出去。
唐朝微笑了起来,手中的刀忽然垂地,说话了:“安大帅,难道,你要和本座刀剑上分个高下?”
说这话的时候,唐朝言语中的轻蔑之意很浓。
安禄山还未说话,史思明已经大怒道:“唐朝小儿,你不过是靠着下身那话儿厉害,尚了公主,不然哪里轮得到你带兵,见了我家安陛下,怎么还不拜,反倒口出狂言?”
说着,将座下马打了一鞭,泼辣辣的冲出,他手上的兵器,是战阵之中非常凶悍的狼牙棒,不下于百斤,正是玄铁重剑的克星。
玄铁剑虽然沉重,但是因为玄铁的密度太大,所以九十九斤的剑反而没有多大,只比寻常铁剑大了一线,即使锋利无匹,但以之在战阵之中相持,却是大大不便。
唐朝心中立即闪过一丝赞赏的神色,这小子的确是个人才,不过也无妨,趁安军大队人马还未聚集的时候,杀得安军几明将领,也好回京向杨玉环交代了。
毕竟,大丈夫行事,一诺千金,即使杀不了安禄山,但要是知道安禄山起兵就狼狈逃归,却也显得自己前岭南节度使、安西都护和剑南节度使太过脓包。
怎么也得做点什么,这就是他为什么不急着离去的原因。
当然,以唐朝之聪明,还是想提前离开的,至少,可以给李隆基报信,讨一个功劳,但一看到悬赏5000万两白银捉拿自己的悬赏,却使唐朝停留了下来。
倒不是因为这悬赏太过骇人听闻,而是唐朝从这张悬赏令之中看出了安禄山这个人的不同寻常。
第一,高得离谱,就算是要当今李隆基的人头,这个数目恐怕也差不多了,熟悉唐朝内政的人都知道,这大概相当于唐朝全部一年的财政盈余。
第二,既然高得离谱,那就是说安大帅将自己看得太重,也许在安大帅的心中,把自己看得和李隆基一样重要。而自己,虽然可以说是战功赫赫,但毕竟也只是个剑南节度副使,算不得什么大官,不像以前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当假宰相的风光。
第三,出这么高的悬赏,也很明显的说明了安禄山对自己的畏惧,是希望借这张告示就将自己吓走,不再威胁他。安俸山的武功是不错,但也许他自己也知道,他的武功和唐朝相比,也许还有一断不可逾越的距离。而他现在刚刚发动政变,要经手的事情多如牛毛,颇不想惹上唐朝这样的大敌。
唐朝的轻功,早已经天下知名,和华明庆这些成了传奇的人物都可以相提并论,而且他也知道,史思明的玄铁重剑已被他夺取,即使有千军万马,恐怕也难以留住这样的绝世高手。
而且,武功进入化境的高手,暗算也非常的困难,上次史思明在酒馆之中的暗算可算是天衣无缝,但终究还是被发现,反被唐朝暗算了。
当此之时,用这样一张空洞的悬赏告示将唐朝这样的强敌吓走,是他的高明之着。
不过他现在实在有点想不到的就是,这人居然悍不畏死,竟然孤身一人就敢和自己的大军放对,他知道唐朝开国时代的罗成厉害无比,曾经以一人之力封锁玄武门,但那毕竟是传说,他想不到唐朝想创造这样一个传说。
“思明,且住!”
史思明就要下手,而且指挥手下布成了阵势,安禄山忽然制止了他。
他据说是最厉害的“皮球”功还没有使出,日月金刀也收入了鞘中,脸上忽然露出微笑,真诚得使人觉得是一个宵小之辈在向你献媚一般。
“驸马爷,不说别的,就看你这份气势,到我这里来,我让你做天下兵马副元帅!”
他身后的人听了这话,一片哗然,显然,这些人都是跟随他出生入死的心腹,也没有得到这样的待遇,却给唐朝得到了,不少人羡慕和不平那是肯定的。
安禄山灯笼一样的眼睛横扫过去,一切骚动皆平:“诸君有所不知,唐朝驸马是当今天下武功最厉害的人物,而且手握十万精兵,有他的到来,李隆基就如庙里的泥菩萨,哗啦一声就会化为飞灰,只有天下兵马大元帅这个职位才能招揽得到他。”
唐朝的眼里射出赞许的光:“不错,很不错!”
这句话似乎和安禄山的话毫无关系,甚至有点耍弄安大帅的意思。安禄山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他身后诸将皆有怒意。
可安禄山的神态更加恭谨:“驸马爷,我不懂你的意,请指教?”
唐朝的眼中再次的射出赞许的神色:“我说的‘不错’的意思,那是在称赞你,你的确是一个使人畏惧的对手,也许,历史没有记错,李隆基就是被你这样的人推翻的,因为,你不是一个莽夫,相反,你武功不错,却还聪明机变到了令人畏惧的地步,我知道,刺杀你很困难,但我终究还不相信传闻,想要看一看你,当年是怎样让李林甫这样的人都相信了你的,现在我知道了,你很善于伪装。”
安禄山脸上显现出肃然的神色:“不错,本皇的确如你所说,本来,我是真心招揽你的,但现在看来,你是来刺探我虚实的,我可以预见到,李隆基不是我的对手,任何一位唐将,包括高仙芝、牛仙客,都不是我的对手,你才是我唯一的对手,你想想,今日今时,我会让你活着离开吗?”
说万这句话,他做了一个奇异的举动,将手中的日月金刀分别脱手,掷向了两个人,一是史思明,一是田承嗣。
田承嗣的武功,即使不如史思明,但也是高得恐怖,至于他以后如何威震天下,这里且不多说,他的确是安军之中武功仅此于史思明的人。
安禄山在这番对话之中已经知道,招揽唐朝,已经是绝无可能,而且,玄铁重剑的威力,他知道得很清楚,除了自己身上的两口宝刀,极少有利器能与之颉颃。
“不用了,耍这些心计都没有用的!”就在唐朝说这话的时候,千百支利箭都举了起来,而且,四面八方都被包围,武术的箭头都对准了唐朝。
“哈哈哈哈!”安俸山刚笑到第四声,他感觉到了唐朝的进攻。
在无穷无尽的箭下,并且都是上了药的箭下,唐朝居然不退反进,扑向安禄山。
安禄山早料到了这一招,将手里的金刀分给手下武功最高的两人,就是防止唐朝在绝望的情况之下使出擒贼擒王的伎俩,除了日月金刀,没有什么兵器能抵挡得住玄铁重剑。
“当当”两声大响,仿佛天地被砍开了一个缺口,唐朝进攻了,而且在进攻的时候将手上的剑作为刀分别和史思明和田承嗣交了一招。
这两人在刹那之间失去了战力,因为交手的一刹那,玄铁剑上传来一股沛莫能驭的大力,分别震伤了他们的经脉。
这两击,是唐朝毕生功力之所聚。
“我说过,没有用的!”
唐朝手上的剑,不知道何时,已经架在安禄山的脖子上。
在这之前,有十七名贴身死士或以兵器,或以身体阻挡发唐朝的进攻,但都没有对唐朝的路线构成任何有实质的威胁,玄铁重剑所划过之地,断落的兵器,断手,断脚。
鲜血在刹那之间染红了唐朝的白衣,沿着安禄山的脖子,一滴滴的惊艳的落下。
此时,威震西北边疆的安大帅,已经被唐朝抓下了那匹全身无毛的极品宝马。
第八章皮球功
寒冷,刺骨的寒冷!
就在唐朝将剑架在安禄山的脖子上,以为自己已经控制住局势的时候,彻骨的寒意袭来,他感觉到身后传来强烈的威胁.
一个化境高手的感觉很难出错,这一次也不例外.
因为他身后来的这个人,是华明庆.
他风一样的向唐朝迫近,轻如无物,手上的镔铁拐杖奇异的运动,使得他的身子看上去就像是一条高速前行的蛇,尤其是他一身青衣,看上去就更像一只水蛇了.
威胁不是来自他的手上,而是来自他的身上.
唐朝的背心再次传来那种熟悉的炸感,他本能的感觉到,这人身上的某种东西,是自己无法抵挡的.
确然,华明庆的身上,怀揣着突火枪,威力巨大。(顶点小说手打小说)
这就是为什么唐朝两次感应到有巨大危险迫近自己的原因。
所以就在瞬息之间,唐朝手指拉下,点了安禄山浑身十八处大穴,然后,他的心中安定了不少,暗觉侥幸,要不是安禄山太过托大,自己擒住他,未必会有如此容易。
而且,就在自己抢进安禄山身边的时候,已经受了伤。
虽然是轻伤,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安军之中,除了史思明和田承嗣,还有其他的高手,这个时候,他就在盯着一个大胡子的中年男人,面色焦黄,似乎得了最严重的肝炎,刚才电光石火的一刹那之间,虽然自己削断了他的兵刃,但是却冷不防着了他一掌。
以唐朝现在身体的强横,即使寻常刀剑砍在身上,也是丝毫无损,但这人的掌力却使唐朝吃了亏,可见武功已经到了极高的境界,即使没有到达暗劲,但也肯定到了明劲的巅峰。
看到唐朝的眼睛看向自己,这人脸上满是紧张之色:“在下蔡希德,还请指教?”
话虽然说得硬朗,但是说话之间,他已经接连退出八步,防止唐朝爆起将他击杀。
唐朝叹息一声,他本来的确有这意思,想不到这人居然先行料到,这个时候,他已经感觉到背后如芒刺在背,唐朝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个最恐怖的高手,来到了他的身后。
豁然一闪,唐朝抓住安禄山的脖子,将他犹如一只小鸡一般的藏在自己身前,转过身来,就看到一个面色惨绿的男人。
这是一个像蛇一般的男人,一眼看过之后,他就觉得心中很不舒服。
这人的声音也像蛇一般阴冷:“放下我家大帅!”
说完这话的时候,他将手中的镔铁拐杖举了起来,只用一支撑地,虽是金鸡独立,但是稳如泰山。
这支拐杖一指着自己,唐朝就感觉到全身有种爆炸的感觉,恐怖,他知道,最恐怖的气息就是从这里哦发出来的。
唐朝微笑起来,将安禄山挡在自己的身前,说道:“要是本座没有猜错的话,你就是华明庆?”
这人点头:“践名不足挂齿。”
唐朝就笑了:“你倒是谦虚得很,不过我不想闹这些虚文,我只问你,假如我今日杀了安大帅,你是不是就会动用你手里的那种特别武器?”
“你知道了?”华明庆蛇一样的脸上透露出吃惊,然后冷漠的一笑:“不错!”
这个时候,外面的包围圈已经逐渐缩小,安禄山手下的飞熊、飞豹、飞龙、飞马营的精兵已经陆续到达,无数的利箭都对准了他,真的可以说是插翅难飞。
弓箭的威力,向来是巨大的,连开国时候那样英雄的罗成也是死于淤泥河中的,唐朝现在虽有万夫不当之勇,但是是否冲得出去,也是难说得很,况且,安禄山手下史思明和田承嗣的战力还在,四周围得铁桶相似。
唐朝这个时候忽然不理华明庆,因为他确信,这人虽然是所有人之中岁危险的人物,但是只要安禄山在自己手里,他就不敢动用手中的武器。
唐朝见四周都是鸦雀无声,出指如风,解开了安禄山的颊车穴,微笑道:“安大帅,想不到吧?”
安禄山丑陋的一笑,脸上的肥肉颤抖,有种要流出血来的感觉:“唐大帅,我对你以礼相待,你这样何太无礼?”
“哼!叫手下人围攻我一人,这叫以礼相待?”
“呵呵,这是形势逼迫耳,只是想不到唐朝驸马居然有这样的武功,说吧,你想要怎样才能放了本皇?”
“本皇?你好大的胆子?你起兵的檄文里不是说要‘清君侧’吗?为什么现在居然公然称皇?”
安禄山虽在唐朝掌握之中,仍然呵呵大笑:“杀杨国忠这小儿,不过是个借口,谁都知道本皇志向远大,是当皇帝的角色,你要是识相的,赶紧放了我,答应我先前的话,我大燕国就封你做个天下兵马副元帅,不然的话,你必无死所。”
“呵呵,你倒拿起大帅的架子来了,好,本座就让你看看我手中剑锋利否?”
一说完这话,唐朝忽然向安禄山的头上吹了口气。
哗啦一声,飘下无数的毛发来。
原来玄铁剑锋锐无匹,早已经到了吹毛断发的程度,唐朝这一吹,不仅将他头发剃下了一大片,更将他一只耳朵削出了一个大大的缺口。
要不是安禄山本身有不凡的武功,早已经达到明劲的巅峰,这只耳朵肯定是废了。
但饶是这样,安大帅已经是面如土色,脸色更加红润得像猪肝,瑟瑟发抖的哀鸣了起来:“驸马爷饶命驸马业饶命,只要您放了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这个时候,他终于放弃了自己所有的自尊,以保命要紧了。
唐朝这才一笑:“要我放你并不难,只需要你答应我几件小小的要求。”
“什么要求?”安大帅哭丧着脸。
“不杀我结拜兄弟杨国忠,这办得到吗?”
“办得到,办得到,小事一桩,杨国忠本来就是我起兵的一个借口,我要的是李隆基的龙位。”
“世人都说,你和杨国妃的关系不清不楚,你老实告诉我,你们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
“这个,这个……”
“必须得告诉我!”唐朝的眼神如刀。
“好,我说,我说,杨玉环和我是清白的,真的,我对天发誓,我,我以前去喂奶,也是李隆基同意的,而且我也只是抚摸她的**,别的地方,摸都没有摸过,更别说是和她发生肌肤之亲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
“哼,我还听说你每次给她喂奶的时候,都是光着身子,难道,在这样的时候你也忍得住?”
“是是,驸马爷,您可要千万相信我,我那个时候是热血贲张,不过,真的,我真的没有干她,只是喂奶,真的!”
这其中的情况,唐朝倒是也知道一些,李隆基年事渐高,在**上是大不如年轻时候,所以才将安禄山这耿直的臣子拿来给贵妃喂奶,毕竟,当时杨贵妃青春正盛,正是情-欲十分旺盛的时候,必须得让男人来满足她的需要,不然干出一些有伤体面的事情,也不是李隆基喜欢的。
反正,安禄山长相憨直,又是忠心耿耿,让他去给贵妃喂奶,不会有什么后患。其实,当时有无数的太监跟随,安禄山及时想要干别的事情,也是难以下手。
唐朝一笑,心想,我这是怎么了,难道,我真但是杨玉环这个女人迷住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样的时候去问这些事。而且,奇怪的是,唐朝知道杨贵妃和安禄山并没有苟且之事之后,心中却也好过许多。
“第三件事,加入你这次进兵,真的能够打破洛阳,你会不会赶尽杀绝,对李氏一家?”
“不,李隆基待我,其实颇为亲厚,我反他,只是因为我想做皇帝,不会大肆的杀戮。”
“最后一条,你占了大唐江山之后,不得与我的部队为敌,这一点也答应吗?”
“这,这,好,我答应了!”安禄山答应。
但就在这个时候,唐朝笑了起来:“安大帅,你真是个听话的孩子,难怪李隆基那么喜欢你,我问你这些,你都答得很好,不过,我还是会不会让你这样的叛贼活在世……”
方说到这里的时候,唐朝忽然之间感觉到强烈的危险,而且发现一件奇怪之极的事情,安禄山的脖子忽然之间血红如猪肝,就在他的玄铁重剑将将要一剑割下安禄山人头的时候,安禄山忽然不见了。
在危险的时刻,安禄山施展出了他著名的“皮球功”。
他的脸色一直血红,就是因为在用“皮球功”打通全身被点的穴道。
这是一门奇特的武功,威力巨大,能冲破别人封闭的穴道,而且一旦运使此功,身体可以刀枪不入,但架在自己脖子上的是玄铁重剑这样的利器,所以安禄山一直在说话,他不敢冒险。
直到唐朝要杀他的一刻,他才陡然施展出“皮球功”,居然从唐朝的剑下逃走了。
唐朝忽然之间很后悔,后悔没有早些杀了他。
但他随即不敢想那么多,因为四面八方的敌人已经向他围裹上来。
我会写完的,谢谢大家。
第九章自重围中冲突
在这刹那之间,唐朝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安禄山绝对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
他的武功,极有可能已经到了暗劲的巅峰,到达化境。(顶点小说手打小说)一个人武功不达到绝顶,是不可能在自己感应不到的情况下将穴道冲开的。
而且唐朝知道,即使安禄山冲开了穴道,他也不能自自己的刀下逃生,但想不到的是,他的皮球功竟是如此的厉害,竟然能暂时的抵挡住玄铁重剑的切割。
玄铁重剑这样的利器,即使不全力出手,只需要一丝剑气射出,就足可以杀死背负铁甲的军士,但在唐朝强大的气劲之下,安禄山居然逃脱,这倒也全然的出乎他意料之外。
其实他不知道,安禄山现在却是难过得要死。因为森严的剑气还是在他发动皮球功的一刹那之间伤害了他的颈部经脉,几乎破坏了他颈部的一切生机。
一般的人,即使是明劲敌巅峰的高手,受到这样的攻击,也全无生还的可能;幸好安禄山不是,而且还是化境高手之中极端厉害的人物,所以他没有死。
但他的颈部经脉还是受到了致命的伤害,这也就是自从发动政变开始,安禄山的脾气就越来越暴躁的原因。
因为他颈部的血管受到伤害,很大的伤害,这就导致他血压易于升高,不易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呼啦一声,唐朝吹出了一口气,面前十七个敌人忽然之间晕倒了过去。
唐朝在反手之间,分别荡开了七刀、八剑以及十三柄长枪的攻击,脚尖轻轻一点,向街道上的“悦来客栈”扑了过去,轻盈得就像是一只正贴着水面飞行的水鸟。
所有的箭都对准了他,只要他跃出去,注定要将他全身射成马蜂窝。安禄山的部队,本来就很有战斗力,就更不用说这平日跟随在他身边的五千亲兵,更是精锐之中的精锐,箭术都是高超之辈,而且素来是训练有素。
二千五百只箭,就在唐朝腾身而起的时候射向了他,而且,迅速无伦的,第二批箭又已经射出,中间只有微微的间断,这五千精兵,对箭法的运用,已经达到了极端娴熟的地步。
可他们显然也没有想到,唐朝腾身而起,并不是逃走,而是冲向了他们以及他们所盘踞的悦来客栈。
但饶是这五千精兵中大部分人判断错误,将箭射错了方向,但是还是有数百只箭准确无误的找上了他,都带这刺骨的啸声,好不怀疑的,其中的任何一只箭,只要射中了一头犀牛,就可以将之解决。
深呼吸,唐朝的身体忽然膨胀,刹那之间像是充气的皮球,全身都被一缕黑色的光线笼罩。
他是舞动了玄铁重剑。
九十九斤重的玄铁重剑在他的手里,简直就是小孩子的玩具,他附带在剑上的力气,甚至超越了人类体能的极限,可以随意的刺开一座大山。
数百支箭被击断,砸飞,唐朝的身法在这刹那之间停顿了一下,然后,射入了“悦来客栈”。
“悦来客栈”里驻扎的是安禄山身边的一个千人亲兵队“飞龙营”。
唐朝来得太快,也太突兀,所以有近半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有的及时反应和过了,想到射出去极可能伤害了自己人而凝箭不发。
能够射出自己手中箭的只有数十人。
唐朝的玄铁重箭舞动,因为极快的速度,使唐朝看起来像是被笼罩在一片青纱里,婉转而且富有诗意。
没有人能侵害他,似乎他是神。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抢进了“悦来客栈”,从一楼到二楼的楼梯,不过十五六级,但就在刹那之间,已经死去了六十六人,这些人没有谁能抵挡住唐朝一剑之威。
唐朝背后的压力消失,挺身上楼。
更上一层楼,唐朝再次吐出了一口气。
这口气比他最先动手的时候吐出的那一口气更加绵长,更加澎湃,使人就算是在陆地上也能领略山呼海啸是什么感觉。
当先的三十六人倒下,是晕倒的。
所有人都变了脸色,他们遇到了生平仅有的大敌。
面前这个满身鲜血的人,像一个神,一个不败的战神不说,更像一个魔鬼,一个会使邪法或者巫术的魔鬼,不然,为什么仅仅一个照面之下,这些人都倒下了。
他们自不知道,唐朝这个时候施展的是他当年在南诏的时候研制出来的红碳,又名一阵风,是一种天下罕见的无色无味的剧性迷毒,虽然没有杀人的功效,但是迷起人来,却是霸道无比,只要不是暗劲达到很高程度乃至化境的高手,是不可能察觉的。
这样的东西,本来是在偷袭别人的情况之下效果最好,但是唐朝现在面对如此多的敌人,生怕陷入重围,所有目标皆在速战速决之上。
本来,以他现在的武功,既然已经抢上了“悦来客栈”,可说危险已经是大大降低,但是他却没有忘,他身后还有一个强大的敌人。
这人的武功或许不如史思明和田承嗣,但是轻功绝对是天下超一流的人物。
他是华明庆,他手里有突火枪。
这是一种在这个时代里绝对威震天下的武器。
直到唐朝逃走,华明庆都一直没有开火。
谁都知道,那个时候开火的话,安大帅很有可能就做了唐朝的替死鬼。
而且华明庆还清楚一件事,假使自己开了火,但万一不中的情况下,突火枪绝不如一柄刀来得便捷。
这个时代的突火枪,还没有连发,不会如后世的手枪一样接连发出子弹。
所以,安大帅一旦逃脱虎口,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阻止唐朝继续擒拿安大帅,并且以安大帅来要挟。
他还因此做好了暗算唐朝的准备,他想创造一个神话,将这威震天下的年轻高手击杀。
即使,这样的杀了唐朝很有胜之不武和无赖的味道,但这又有什么关系,他只要能得到安大帅的信任,将来,等安大帅当上大燕皇帝,他报仇就有望了,铁慕容,他再厉害,也不过是一个江湖武人,至多不过是建立了一个门派,将来等自己当了大将军,那不是可以报仇了。
他找铁慕容报仇几次皆告失败之后,他已经深深的知道,仅仅靠自己,想报仇那是不行的,必须得找到强有力的人物。他其实久已经想向安大帅开口,将他手下的史思明和田承嗣借一人给他,他就可以报仇了。但他天性高傲,决定为安大帅立下大功之后才提出这个要求。
安禄山虽在极端的痛苦中,还是向华明庆点了点头表示嘉许,他实在很害怕唐朝追击自己,他知道,唯一能阻挡唐朝的人就是这个华明庆了。
以唐朝现在的武功,本来已经再也不会用毒,但他却是一个十分谨慎的人,而且,及时在夺取玄铁重剑之后,他也从来不以为自己就是天下第一。他知道,单就功力而言,自己绝不是铁慕容、李南靖、李隆基这些人的对手,甚至也不是高力士、马正章这些人的对手,因为他知道,世上武功最高的人,往往都用的是掌法。只有将兵器浸-淫到极致之后,才回精研掌法。
他知道,要是自己现在空手和铁慕容过招,那胜负之数,却是难说得很,尽管自己有强悍得可以称之为怪胎的爆发力,因为自身经脉粗大之故,但也不一定就能攻破铁慕容这样高手的防御。
正是因为这样的谨慎,所以他怀中才随时带着这厉害之极的麻药,关键时刻,果然收到奇效。
他这个时候的手臂已经微微酸麻。
千百箭只带给人他手臂的威胁,到这个时候才隐隐的显现出来。
刹那之间,他很庆幸,要是自己就那样硬撞出去,多半就会被无穷无尽的箭只给逼迫下来,失去战力,到时候,恢复过来的史思明和田承嗣极有可能杀了自己。
这个时候,“悦来客栈”上的唐朝外表虽然是一副神与魔鬼结合的模样,但只要是真正的高手,都会发现,他现在其实已经是“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也。
“悦来客栈”虽然有一千人的“飞龙营”,但兵士都在楼下,楼上的这五十人都是小头目,但想不到仅仅是唐朝一口气,就使三十六人晕倒。
每一个人都吓得很,但却还是有七个高手没有丝毫的畏惧。至少在现在你看不出他脸上有静海的表情,其余的人,还清醒的十七个人都跳窗逃走了。
实在说,他们已经被唐朝吓破了,即使回去会被安禄山杀头也先逃得性命再说。
这七不走,两个手上是厚背刀,三个用的是锤子,另外两个一用的是独脚铜人,一个用日月双环,都是沉重兵器,显然是看到了唐朝的玄铁重剑的威力才想出对付他的兵器。每一个人都不攻击唐朝,但是挡住了他的去路。
唐朝击退史思明和田承嗣用上了毕生功力,再抢上楼来,几乎已经用出了全部的潜力。
呼啦,唐朝再次吹了口气,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他再次用了麻药,所有的人屏息。
显然,这七人都是暗劲高手,不然也不能抵挡得住暗算,但要他们防范就够了。
哗啦一声巨响,使独脚铜人的那将领手上的兵器一匣子变成两截。
然后,他忽然感觉身上一麻,失去了知觉。
他还是被唐朝鬼魅般的点了穴道。
窗户打开,唐朝飘飘的跃了出去。
一旦让他跃出,天下间几乎已经没有人能将之追上。
华明庆深知这一点,突火枪就在这个时候如一朵火烧云般的向唐朝发了出去,轰隆一声,天地都变色,那武功高绝天下的年青人,正好被击中。
他终于停顿了一下,然后,直挺挺的从空中陨落了。
华明庆连内心都开始颤抖,他想不到自己会立下这样的大功劳。
但使他失望的是,当他找到“唐朝”的时候,却是那个悍勇的使独脚铜人的将领,他已经五脏粉碎而死得失去了一切的生机。
第十章回到长安
唐朝跃了出去,施展开可自己霸绝天下的轻功,奔驰了足足一个时辰,这才缓缓停了下来。(顶点小说手打小说)
他现在,并没有气力衰竭的迹象,相反,越是这样的奔驰,他越是精神勃发;不过,这个时候,他还是不得不停了下来,因为,他感觉到自己身上的伤势已经开始发作。
任何一个人,在面对华明庆这样拥有鬼魅一样轻功的人而言,都不敢说自己可以完全的抛开他,而且他手上还有厉害无比的突火枪。
在半个时辰之前,唐朝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这人追来的脚音。
唐朝自然看不到也听不到华明庆已经追来了,但是他感觉得到。凭借化境高手的直觉,他知道这个断腿的奇人并没有方过自己。
他现在,虽然迟迟没有达到前知的绝顶境界,但是感应能力却是渐渐提高,似乎有种要挤破蛋壳的感觉。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这虽然是无数的高手梦寐以求的境界,但万万人之中,往往一个也无,除了传说中唐朝开国时代的李靖和秦叔宝尉迟恭这些人之外,没有人能达到这样的境界。
但是,他终究还是摆脱了他的追击。
一个人的轻功再高,但用腿和用手的差别却是巨大的,所以唐朝还是占了优势。
疗伤。
他现在就坐在一株参天的大树上疗伤,头上白气蒸腾,飞快的修复着自己受伤的脏腑。
他的确受了伤,不轻的伤,和史思明以及田承嗣交手的时候,虽然只有一招,但却是都是双方毕生功力之所聚,当时伤势被强行压了下去,但是在几个时辰之后,还是发作了出来了。
一边运用内视疗伤的时候,唐朝更是心中惊骇,安禄山手下真的是强将如云,有史思明和田承嗣那样的人物,更有华明庆,而且,及时在他的“飞龙营”之中,也有七人修炼到暗劲的层次,那个使独脚铜人的暗劲高手虽然被自己所杀,但是还有六人,战力十分的恐怖。
唐朝随即想到自己军中的实力,舍瓦虽然可以和史思明媲美,但是却找不到田承嗣这样的绝顶高手了。自己手下的大将,隆多要不是断了一臂,是极有可能和田承嗣媲美的,但失望的是,狼正轩废了他一臂。而其余的专氏五虎以及辛干、辛白江等人,除了专信,都是明劲的巅峰层次,遇上了安禄山的部队,必败无疑。专信也是长久跟随在自己身边,时时的提点他,这才使他的武功长进得快。
打仗的时候,主将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这也是战斗力的硬指标,一旦主将失利,及时兵多也是枉然。这也就是兵家常常说的,兵在精而不在多。
安禄山这小子,看来在这当红的二十年来真的是励精图治啊,不然的话,哪里能够培养起这么恐怖的人手。
仅仅一个“飞龙营”,就有暗劲高手七人,十分恐怖。一般情况下,一只十万大军的部队,也只能遴选出这经几个高手,甚至还选不出。不要忘了,当初章仇兼琼手下的十万大军里,除了他之外,武功达到暗劲层次的,也就是三数人而已。
换句话说,这支“飞龙营”,抵得上数万大军。
还有其他的飞马、飞熊、飞虎、飞豹营,向来和飞龙营的实力在伯仲之间,那这样看来,安禄山手下将领的实力真的是惊人得很,居然是自己的十倍。
早听说安禄山这个人唯才是用,对待手下公正无比,史思明、田承嗣、蔡希德、刘定远这些大将,都是真刀真枪一步步的积功升起来的。
正是在这样相对公平的体制下,他手下的将领才真正的成长起来,无一不是精兵强将。
唐朝自忖,就仅仅是惊鸿一瞥,已经看出安军强大的战斗力,还不知道安军之中还有什么隐藏的实力没有。但就算是这样,也已经是自己现在实力的十倍。
唐朝现在在剑南的将军队,不过十万,但却远远没有安军的精锐,只及得上安军的十分之一。安禄山这次起兵的部队虽然只有15万人,但却是他从几十万军队之中选出的精锐,可以说以一当十。
想到这里,同时想到安禄山居然能从自己的剑下逃生,他才开始佩服起这个长相如球的胡人来。
唐朝反省自己一直轻视了他,总觉得他只不过是运气好,没有遇到自己和他交手,要是自己带兵和他交手,一定可以将之击败,但现在看来,却是危险无比。
安禄山赏罚分明,自身武功又强,更精于伪装,善于拉拢部众,而且善于用人,手下居然有史思明和田承嗣这样天才的人物,处心积虑的经营了二十多年,这一发动政变,说不定真的给他当上皇帝也说不定。
在这个时候,在唐朝亲自见识了安禄山的实力之后,他方才相信了以前在漳州一种历史书上学的话也许不假,唐朝也许真的要被安禄山推翻。
三个时辰之后,唐咳馊一声,吐了一大口黑血,将真气在全深运转一周天,发现受的伤已经豁然而愈。
武功到了他这样的层次,身体的再生能力已经非常强,传说之中即使手臂断了也可以重新张出。唐朝现在虽然远远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但内脏受伤之后身体的修复能力却是异常恐怖的。
他自不知道,这个个时候,在安禄山的大本营里,三个人都在疗伤,一个是安禄山,他的伤最重,其次是史思明,他承担了唐朝那一击之中绝大部分的力量,现在还未能恢复过来,最后一个人是田承嗣,他受的伤最轻。
唐朝虽然并没有小看这个壮得像一头牛的田承嗣,但是交手的时候毕竟还是防备史思明多得多,至多不过是把他看成一个暗劲低峰的人物。
正是因为这一判断的失误,才使唐朝受了不轻的伤,唐朝事后才知道,安军之中藏龙卧虎,就他所知道的而言,就已经有了四位化境级别的高手。
这放到天下任何地方,都是一种恐怖的战斗力。
我该怎么办?
唐朝一边想,一边轻飘飘的跃了出去,感觉到全身好像刚刚沐浴了一般的轻快。
几个时辰之后,他找到了寄养在一个农户家里的坐骑,一路马不停蹄的向长安赶了回去。
他一路上已经想好了,先赶回长安,将新灵公主以及芹儿接到剑南军中。看安禄山进兵的势头,多半要不了多久就可以打破洛阳,占领长安。
自己手上的十万兵力,肯定是不会为李隆基卖命的,但两都一破,自己的两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却还是跟在自己身边的好,不然的话,一旦被乱军抢了,成了别人的老婆,却是十分不爽的事情了。
当然,唐朝也想好了,准备还是见一下李隆基,将安禄山的虚实透露一点给他,也好表明自己的忠心,使之不拦阻自己将新灵公主带到成都。
唐朝座下的自是良马,不知疲倦的奔驰了一夜之后,终于到达长安。
他首先回到终南山的府邸,向专信这个管家吩咐了收拾家当去成都的事情,连新灵公主和芹儿郡主都来不及见,迅速金宫面见李隆基去了。
李隆基看过唐朝的奏章,立即宣布接见他,在当日和唐朝决战的勤政殿里,神色十分的紧张。
这个时候,安禄山起兵的消息已经传到了他耳朵里。高力士再会隐瞒,但这样的大事情,还是不得不禀报了他这个皇帝,毕竟害怕项上人头不保。
李隆基也已经度过了暴跳如雷的三天。
在安禄山起兵的这三天里,他把向他报信的信使都通通杀死,就斩杀在午门之外,因为他不相信,不相信中国憨厚的男人会背叛自己。
他还坚信,安禄山不会起兵的,他对安大帅有一种奇怪得盲目的信任。
可第二天,信使再次传递来相同的信息,他仍然不信,暴跳如雷,但这一天,他没有再斩杀信使。
他隐隐的相信了,因为这些消息,都是从烽火台上传递过来的,短短的两天时间,安军已经渡过黄河,向洛阳挺进,洛阳守将颜镐卿亲自点燃了狼烟。
与此同时,快马已经日夜兼程的赶往长安。
这个时候,唐朝已经乘坐他的快马抢险抵达了京城长安。
没有人能比他更了解安禄山的情况了,他早在马上的时候就已经将奏折写好。
以他现在的武功,在奔驰的马上写几个字,那是简单得犹如是吃饭喝水。
就要再次的见到这后世都毁誉参半的皇帝了,这无疑是个奇人,也是武功高得恐怖的高手,这一次,他会不会将我留在宫中,甚至杀了我?
唐朝不知道,他总觉得,也许这个皇帝已经当不了几天的人物,自己还是在他还是皇帝的时候再见一见他的好。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情,他自己也不知道,李隆基这个任便身上究竟是什么吸引了自己,使自己现在就算是被猜疑,也还是要冒险见一次。
也许久是强者之间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星星相惜吧。
他终于又看到了巍峨的大明宫,在夕阳西下时。
第十一章是朕的错
唐朝在高力士的引导下进入宫中,秋色很浓,使大明宫在低垂的天幕下显得分外的萧索。(顶点小说手打小说)泡!书!吧
唐朝再次看到了李隆基,心中忽然吃了一惊。
李隆基为什么显得如此老迈?
仅仅半年未见,唐朝却惊讶的发现,李隆基脸上的皱纹深深,以他一身惊天动地的武功,即使到了百岁,也不该是眼前的样子啊?
不过,李隆基虽然憔悴,但是却很愤怒,像是一头愤怒的狮子。
他自然不是满面怒容,而是在笑,但是奇怪的是,唐朝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无法压抑的愤怒,一种来自他内心深处无可压抑的愤怒。
忧伤使人老,也许,安禄山起兵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他一直信任的人,想不到,居然在自己万般宠爱的情况下背叛了自己。
这是自负善于玩弄权术的李隆基无法接受的,他自己知道,他现在就等于被人在背后血淋淋的捅了一刀,他甚至可以想像,当世和后世的无数人将把他作为笑柄.
而最使他痛苦的是,他允许安禄山给自己最宠幸的杨玉环“喂奶”,虽然外间都认为不及于乱,但毕竟在名义上,大大的不雅,别人难免会说安禄山和他共用一个女人。
如此相待,可谓肝胆相照,但安禄山居然还是背叛了他,又让他如何不震怒?
“微臣唐朝见过父皇!”普通一声,唐朝跪了下去,心中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觉得有一种隐隐的同情。
实在话,唐朝的深心之中还是很佩服李隆基的,这是一个肆无忌惮的人,武功高得恐怖,杀太平公主,杀韦皇后,而且公然抢自己儿子的老婆,但他居然屹立不倒,统治天下达数十年,也曾经清誉满天下,创造了开元盛世。
李隆基不答,只是看着唐朝的脸,一动也不动。
好半晌,他才叹息一声:“孩子,是朕的错,寡人本不该那样对你!起来吧!”
说完这话,李隆基竟亲自将唐朝拉了起来,语声中有哽咽之意。
突然,李隆基抱住了唐朝,动情的说道:“孩子,原谅我吧!”
唐朝豁然之间感动涕零,有些不知所措,就连身边的高力士也惊讶得呆住了。
“父皇,以前的事情,都是过眼云烟,孩儿早已经忘了。”
他的确很感动,这人虽然曾经想杀自己,但并不卑鄙,却是肯定无疑的,算得上一条汉子。
“好,那就好,坐,请坐,不用拘束!”李隆基的声音慈祥而显得老迈。
唐朝坐下,心中感慨,曾几何时,自己还是皇宫之中一只小蚂蚁,李隆基要让自己生就生,要自己死就死,但现在,却早已经颠倒了过来。
因为他知道朝廷的一切情况,专信驻扎在长安,早已经通过各种关系了解了朝廷的局势。以唐朝以前在岭南节度使任上得到的富可敌国的财富,打通点关节,那是不在话下的。
而且,唐朝现在的武功,即使李隆基要杀他,他也有近半的机会可以逃出紫禁城。
一坐下,李隆基就说道:“孩子,你武功又精进了,恐怕现在连我也不是你的对手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语声中叹息的味道更浓。
唐朝心中佩服,在这样的时刻,他居然不先问我的来意,而是顾左右而言它,这份养气的功夫,的确是少有人及。
“回父皇,孩儿武功近来渐有突破,逐渐达到以意驭身的境界,但哪里是父皇的对手?”
“你皮肤晶莹如玉,已经能够吸收天地元气,而我观你气色,你至少有一日一夜未曾进食,但却精力饱满,武功已经达到化境极深的地步,可喜可贺。”
他居然还不问唐朝的来意。
唐朝知道,他这是要自己说出来,于是说道:“父皇神目如炬,不过,这都是小事,孩儿刚刚自范阳归来,特来禀告军国大事,十万火急。”
李隆基的眼皮跳了一下,其实,直到现在,他还对安禄山是否叛变心存怀疑。
就听唐朝说道:“请父皇饶恕孩儿私自前去范阳刺杀安禄山,擅离剑南职守?”
“朕自然赦免你,说吧!”
“孩儿有确切的消息,从前宰相张九龄处获得消息,安禄山不日就要在范阳起兵叛乱,因此只身一人深入巢穴,欲效法古之专诸、聂政刺杀此獠,为父皇分忧,因此在三日之前深入范阳,分别和他手下大将史思明、华明庆以及田承嗣交手,太可惜敌人防范周密,使我无从下手,竟以白银五千万两悬赏捉拿我,将我包围,幸好我身上穿有刀箭不入的藤甲,这才杀透重围,星夜回到长安向父皇报信,您以前得到的消息千真万确,安禄山已经于三日之前起兵范阳,打的旗号是‘清君侧’。”
李隆基静静的听万,脸上终于露出一种绝望的神色,那是一种英雄绝望的神色,刹那之间,这老人身上的生机似乎全部被抽取了。
“安禄山是一个可怕的人!”
他说出了对安禄山的评价,“他能够骗得住我,也算是天下奇才,朕倒是一直小看了看。”
“不错,孩儿也小看了他,以为以我的武功,要暗中杀了他沈为容易,但想不到竟受重伤。”当下将和安军众多将领交手的情况一一陈述。
李隆基听完,脸上绝望的神色更浓:“想不到他手下招揽的能人,竟然胜于我手下的神策军,我虽然不知道具体,但神策军之中要是能找出十个暗劲的高手,也是不容易得很了,想不到他就是一个‘飞龙营’就有衽强实力,另外,史思明这个人,我也听高爱卿说过,武功的确不错,但是他出身不好,当时想到长安做官,我拒绝了他,看来,这是一个大大的错误啊!”
“父皇,请恕孩儿多言,李白武功不在我之下,而且是个能人,当此小说就来手打]用人之际,可否将他召回长安?”
“哦,我知道了,你曾经说过的,你和李白是结拜的忘年兄弟,不错,他的确是个人才,就如你所请,将他召回长安为官吧?”
“谢父皇,既然说了安军叛乱之事,我有个小小的建议,安禄山处心积虑近二十年准备叛乱,手下兵士骁勇,我估计河南黄河以北诸城都守不住,父皇大可将有限的兵力固守潼关,千万不可妄自出战,以安军的实力,不然,两京或者不保。”
“先避其锋利,乃兵家之道,我知道了,你带五万大军一年的粮草即刻赶回剑南,防备南诏趁火打劫!”
“谢父皇!但父皇有难,孩儿还是回到超中保护您比较好,或者是您派我去洛阳,抵挡安禄山,却为何派我去四川?”
“你的忠心,我早已经看到了,不然,也不会将新灵这孩子嫁给你,不过,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安禄山携大军而来,他手下都些能征惯战之士,洛阳虽然有潼关天险,但也难说稳能守住,假使洛阳一破,长安危矣,长安虽然有函谷关,但要说防守,却远不如洛阳,到时候,天下之大,却也要找个容身之地,只要安禄山不能擒住朕,不出三五年,朕定可以扫平叛乱,你经营剑南虽然看似不是重要,但是蜀有山川之险,当能为我谋一平安之地,高祖刘邦因之以成帝业,纵然让这无知小子得意于一时,朕终能剿灭了他。还有,南诏虽是小国,但对我大唐向来虎势眈眈,你身上的责任,也不可谓不重,切不可大意了,朕乃是将最重要的责任交给了你,你明白了吗?”
这一席话,将唐朝惊得五体投地,这荒淫的皇帝,原来厉害至此,竟然将所有可能的情况都估计到了,而且居然和史书记载的如出一辙,更是狡猾的枭雄,未交战,先想退路。
这的确是一个绝代的人物,虽然荒淫,但却不失为一个英雄。
“好,孩儿遵命,只是新灵这丫头日日给我写信,说是思念我得紧,想要跟我去军中历练,还请父皇恩准?”
李隆基眼中顿时射出狐疑的光,看着唐朝,目光灼灼。
半晌之后才道:“连你也觉得,这一次安禄山会成功,两京不保?”
“非也,父皇,真的只是新灵这丫头思念我得紧,还请父皇成全?”这个时候,他是杀了自己的头也不会承认自己早知道的,而事实上,他是知道唐朝未来的走向的。
李隆基忽然一笑:“呵呵,这是人之常情,既然这丫头要去,就让他去吧!”
唐朝大喜,心中涌起一种深沉的爱意,这美丽而纯洁的公主,日日向我写信,思念殷切,却怎么能辜负了美人的心意,不知道数月不见,她是不是变得更加风韵了?
好吧,冲着李隆基将自己女儿嫁给我的份上,以前的冤仇,一笔勾销,但是,我作为南诏的承太子,却也是一定要带南诏倾国之兵夺取疆土的,心中想的只是一句话,天下土地,唯有德者居之,你李隆基荒淫无耻,我为什么要保你,倒不如我来做这中原的皇帝?
走出大明宫的时候,连唐朝自己也不知道,是文姜要报仇的心思改变了自己,还是自己本就想做这中原的皇帝。
第十二章十大节度使
唐朝回到在终南山的家中,新灵公主和芹儿接着,自是喜极而泣,都缠住了他不放,因为,最使她们心中兴奋快乐的是,夫君只是几个月未见,就仿佛和以前判若两人。(顶点小说手打小说)
这两个女子都是肤白如玉,而且温柔婉转,算得上是女人中的极品,但是她们数月不见唐朝,才蓦然发现,原来夫君的肤色居然也可以和她们媲美,周身的气质,更有一种超然出尘的味道。
其实,到了唐朝这种境界的人,就是古代无数人所说的陆地真仙级别的人物了,相传华佗和后世的张三丰就曾经达到了这样的境界。
专信本来按照唐朝的吩咐将一应事物准备妥当,要求全府齐赴成都,但见了两女缠住唐朝的情况,赶紧陈说还有一些重要事情未能办妥,请求唐朝在长安再等候一日。
唐朝心中感激,自是答允,一回到寝宫,将两女一手搂住一个,竟要她们共同侍寝。
两女都是脸色酡红,比最美丽的玫瑰花还要娇艳,心中砰砰的直跳。要知道,这两女,一是公主之尊,一个也是郡主,都是贵族女子,一般情况下,哪里能容忍夫君如此亵渎于她?……
唐朝的风气虽然开放,但是贵族女子还是有特权的,往往尚了公主的驸马,在家里的时候大多要听从公主的意见,只不过在外人面前,要摆摆大男人的威风,其实回房间之后还是一样的惧内。
唐朝也是思念这两位妻子,所以也不客气,迅速的就让她们清洁溜溜,然后,他让两女见识到大男人的雄风。
他比以前厉害了十倍,彻底的将两个女人给征服。
还在唐朝意犹未尽的时候,这两个女子已经哀哀求饶,楚楚可怜。
唐朝这个时候终于明白了武惠妃之所以早逝的原因了。
武惠妃无疑是李隆基最宠幸的女子,但是,她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只是容貌绝世,又没有武功,哪里经得起李隆基的挞伐,况且,当年正是李隆基精力最为旺盛之时,以他当时的武功,很少有女子能承受得了他强大的**。
唐朝抱着两个美丽的女人,怜惜的抚摸她们,只好用奇特的方式处理自己最深沉的**了。
本来,这两个女人早已经被他征服,不过这一次,却使她们心中真正的死心塌地了。
唐朝一惊,原来闺房之乐,竟是如此的令人沉醉,看来以后得多加控制了。他常听人说安禄山厉害无比,一夕非三女不欢,想来就是不善于控制**所致,也许这也就是他的武功虽然达到化境,但还是未能趋于完满的原因了。
这一夜,唐朝让两个妻子满意得宁愿死去,终于度过了匆匆的时光。
第二天日上三竿的时候,这两个女子才起床,看着唐朝的眼神之中,有一种深沉的爱慕甚至是仰慕还混合着佩服、喜悦、羞涩等等诸般情感。
唐朝一笑,催促启程。
就在这个时候,负责打探消息的专信已经回来,向他报告了今日早朝时候李隆重基发布的命令,随即接见了随他一起前往成都押运五万大军三年粮草的押运司。
其实,这个时候,鲜于仲通也不过是剑南副节度使,真正的节度使,是朝中的宰相杨国忠,不过,他也只是挂个名,并非真正的驾驭剑南兵马。
而且,杨国忠和唐朝也是结拜的兄弟,自是将他看成心腹。他显然不知道,唐朝早已经知道唐朝国运,所以和他结交只是权宜之计,及时鲜于仲通将唐朝已经控制剑南十万大军的消息悄悄告诉了杨国忠之后,这位轻佻的宰相还是不以为意,并没有对付唐朝。毕竟,他在朝中的敌人那是多多,还有身为平卢、河东、和范阳节度使的安禄山,也是他的敌人,韦见素和哥舒翰以及高仙芝等,都是他的反对派,而且,甚至高力士也和他貌合神离,对他的所作所为充满了不屑。
当时,唐朝兵力空虚,州县几乎没有兵力,只有些乡勇维护治安,唐朝真正能够作战的部队,除了京畿长安洛阳周围的十万卫戍部队之外,别无军队。李隆基的神策军虽然号称精锐,但真正的战斗力,只及得上安禄山五个亲卫营之中一个营的战斗力,宫中虽然也不乏化境级别的高手,但是手下兵力空虚,一旦安禄山的大军来到,那是没有用的,毕竟,这些武林高手,自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结阵战斗,攻城掠地,却是绝不行的。
因此,唐朝当时的形势就是,只能靠节度使的兵力来抵挡安禄山,因为除此之外别无可用之兵。
当时掌握天下精兵的就是十大节度使,其中安禄山竟以三镇之兵反叛,贼势强大。
唐朝手下部队的战斗力也行,但是因为要防备南诏的虎视眈眈,所以只能按兵不动。
除去这四镇节度使,就只剩下五镇节度使的兵力可以调动:
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突厥),治所凉州(甘肃武威),阻断吐蕃和突厥,统兵7.3万,战马1.94万。前任王倕、皇甫惟明、王忠嗣、安思顺。
陇右节度使(哥舒翰),治所鄯州(青海乐都),防御吐蕃,统兵7.5万,战马1.6万。前任皇甫惟明、王忠嗣。
北庭节度使(封常清),治所庭州(新疆吉木萨尔),防御突施骑等部落,统兵2万,战马5000。前任来曜、王安见、程千里。
安西节度使(封常清),治所龟兹(新疆库车),镇抚西域诸国,统兵2.4万,战马2700。前任夫蒙灵、高仙芝、王正见。
朔方节度使(安思顺突厥),灵武(宁夏吴忠),统兵6.47万,战马1.43万。与安禄山同宗但忠于唐朝。前任王忠嗣、张齐丘。
岭南五府经略使(裴敦复),治所广州,镇抚南方,统兵1.54万。
就在今日早朝,李隆基已经向这五镇节度手]打使发布了撤兵勤王的命令,要求北庭节度使、安西节度使封常清以主力部队驰兵回援,和河西节度使兼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在黄河以北地区会合,和安禄山的前锋部队交战,一旦失利,让哥舒翰退守潼关,而封常清则是扎营在潼关之外,互成犄角之势,等待援兵。只留下安思顺的大军驻守在长安和洛阳之间,与备策应。
至于岭南节度使,因此山高路远,回援艰难,只叫裴敦复紧守岭南,将手下大军驻扎于驰道,一旦朝廷支持不住,全军赶赴京师。
其实,李隆基这一决策是时分正确的,毕竟,安禄山蓄谋已久,手下兵力战力极强,又有史思明和田承嗣这样的绝顶人物,要挡住他的前锋,的确是一件艰难的使命,但可以在关键时刻退守潼关,暂避其锋,徐徐图之。
当然,专信也报告了李隆基向剑南调拔粮草的情况,同时知道整个朝廷震怒,务必要剿灭安禄山,朝野戒严,同时命令宰相杨国忠和神策军统领马正章整顿两京防务,做好战斗的准备。
这些,本在唐朝的算中,见李隆基处变不惊,调度得当,也不禁佩服,这老小子居然并不命令哥舒翰等人冒险进攻,的确是明智之举,但就是不知道这三位节度使的战斗力如何,想想令人心虚。
别人不知道安军的战斗力,但是唐朝是知道的,异常的恐怖,举天下所有豪杰,莫能于之争。
照理说,高仙芝和牛仙客这些人,本是大将之才,完全可以在这国运倏关的时候委以重任,但李隆基础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冷漠应变,现实出了一个强者的风范,不过同时也留下很大到隐患,就是朝廷内部意见分歧,恨杨国忠的官员极多,很多人甚至建议杀了杨国忠,以满足安禄山的要求,但是李隆基置若罔闻。
但,这些,都不用去管了,还是先回到军中,和手下众将领商议之后再做区处吧,当下将马鞭啪的一声轻挥,座下骏马就泼辣辣的跑了起来,向着长亭外的一队人马迎了上去。
当先一人红袍金带,身高腿长,面目英俊,在百余随从的簇拥下显得鹤立鸡群,不可一世者,正是当今宰相——杨国忠。
他知道唐朝刻日要回剑南,特意给他饯行,顺便面授机宜。毕竟,他名义上还兼领剑南节度使。唐朝回到长安的时候,曾吩咐专信到杨国忠府中通报此事。
“呵呵,杨大哥,劳驾您亲自给我饯行,小弟惭愧得紧啊?”唐朝还在百步之外就飞身下了马,扑上去,和杨国忠抱在一起,状甚欢愉。
杨国忠也抱住他,哈哈大笑:“多日不见贤弟,你武功又长进,那是将做哥哥的拉下十万八千里了。”言罢欢笑。
躺好谦逊两句,观察这大奸臣,见他眼泡红肿,气色虚浮,是根骨不足之像,心中冷笑,你整日山珍海味,却还这般憔悴,而且武功高强,想来不知道坏了多少女人的贞操,干过多少残忍恶毒之事。
唐朝这几年虽然在外面争战,但也多听得这位宰相大哥的毒辣手段,常常杀人满门的凶狠,当然也听说了他和虢国、秦国夫人这些女人的风流韵事。
“哈哈,大哥,谢谢您信任我驻兵剑南,还给了我双倍的粮草,小弟唯有以死相报,来,时间紧迫,小弟敬大哥一杯,祝大哥运筹帷幄,迅速擒拿住反贼安禄山!”
杨国忠大笑逊谢,拉唐朝在座,将手中机密文件一封亲手交给唐朝,殷勤劝酒,纵谈时事。
第十三章等伊在马巍
唐朝离开长安的时候,杨国忠送出十里,足显得兄弟情谊深厚。(顶点小说手打小说)这使唐朝心中也颇为感动,觉得这人虽然荒淫残忍了点,但是毕竟也算是个识时务的人,知道当此安禄山起兵的时候,该笼络住自己。
这个时候的杨国忠,主要的精力还是在抵抗朝中反对派要求杀他以谢天下的事情上,哪里有多余的精力处理剑南的事情,况且他虽然和鲜于仲通关系很好,但是却也把唐朝看成了他的心腹,这次私自将多一半的粮草发放给唐朝,为的也不过就是要使唐朝更加的信任他。
他当然不知道唐朝知道唐朝的历史,要不然,他早已经对付唐朝了。毕竟,他当上宰相之后,手下的实力是暴涨,更笼络了铁慕容这样的高手。李林甫已死,铁慕容要想在京城立足,也需要一个强大的靠山,因之两人很快的便结合,开始整合京城武林势力。
唐朝于路之上将杨国忠写的密信打开,只见笔势粗拙,如鬼画桃符,知道确是这位义兄的字体。
只见书略曰:
杨国忠拜托吾弟一事,切切重要,那就是保护吾妹杨玉环。我以卑贱之身,幸遇我妹,这才渐为皇上所喜,终于位极人臣,实吾妹之力也。古人有言,长兄为父,但古人有言,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而今我四面树敌,且为数不少,更有章仇兼琼这样的高手屡次刺杀于我,幸为兄手下也有些实力,这才保得平安,但是吾敌人太多,也不知道何日就会死于暗算,甚至皇上,也恐怕难逃此劫,因此我妹杨玉环唯有托付于贤弟你,到时候为妻为妾皆无不可,我知道你武功高强,定能保护吾妹周全。
下面的落款是唐朝臣相“杨国忠”三字。
这三个字倒是写得银钩铁画,有一种苍茫睥睨的感觉,一望而知是印玺之功,非是出于他的手笔。
唐朝看万,心中大喜,却也是佩服这奸臣的洞察能力。
显然,在四面树敌的情况下,他也预感到后果不妙,因此先托付后事。从此信看来,杨国忠倒也不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人,保护好杨玉环。而且,这封信可说是深谋远虑,将此次安禄山之变假想为李隆基失败,诚然,他要唐朝接这烫手山芋,其实也是存了万一李隆基兵败之后还能重登大位,到时候还可以利用他妹妹的情形。
这些话,在当时来说,不过是笑料,但是在熟知唐朝国势走向的唐朝而言,却是震惊无比。这小子当官是个奸臣,但判断局势的能力还是有的。
什么意思,给我为妻为妾都无所谓,他又是长兄,又是宰相,说这样的话,假如被李隆基听到了,恐怕是个杀头的罪名。只此一端,唐朝已经知道杨国忠对自己果然是推心置腹,心下不禁颇为感动。心想,他肯定是知道我喜欢杨玉环的,不然不会以此事相托,本来,即使没有这番嘱咐,唐朝仍然是会保护杨玉环的,但是样一来,倒给了唐朝足够的勇气。
杨玉环无疑是一个残败的女人,但是不管怎么说,她能被称为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在唐朝的心中,还是觉得,得到这样的女人,即使不是纯洁之身,仍然不失为一种荣耀。
也在一刹那之间,唐朝的心中,想到了杨玉环那多情的眼神,那呢喃的话语,那深情的依偎,那一种似乎血肉相连的融合,他忽然不觉得很感动。
这是一个很有勇气的女人。
也许,她的内心并不是淫荡的,她只是实在太过美貌,这才先后被寿王和李隆基看上,即使在现在归于李隆基之后,他也是敢和自己结交,敢付出真情,敢求自己办事,甚至以前还冒险救了自己。
唐朝知道,加入当时不是杨玉环,自己哪里有今天,早已经被李隆基狗一般的杀掉了。不管她是一个怎样的女子,只要她救过你的命,你就应该保护她,甚至是无条件的。就更不用说他们两个人,互相之间都那么理解,那么豁达。唐朝知道,杨玉环不仅是一个美丽到绝品的女子,还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子,这样的女人,即使身体残败了点,但是对唐朝这样的男人,还是有着无法抗拒的吸引力的。
哦,我想起来了,唐朝忽然之间很兴奋,以前漳州一中的历史老师最爱讲故事,他当时就讲了安史之乱后,李隆基就是在马巍坡这个地方让杨玉环自缢而死的,据说当时还杀了杨国忠。
难道,我所仰慕,我所热爱的杨姐,居然要这样死在马巍坡?
不行,唐朝忽然在心中狂叫了起来,既然我到唐朝,历史将要改变!
我纵然不能将所有的历史都改变,但是杨贵妃死在马巍的历史,却一定要改变,不然的话,真是枉到唐朝走了这一遭。
这个时候,新灵公主和芹儿都偎倚在唐朝的怀里,睡得很沉,昨天晚上,她们实在是太疲惫了,所以今天必须得补充睡眠。
这个时候,看着马车外无数的风景,唐朝心中却是充满了无限的漏*点。从来没有任何时候,他会想到自己会有这样举足轻重的作用,别人或许还不知道,但是他自己和安禄山都知道,他唐朝,已经有了动摇唐朝国本的力量。
现在,我一回到成都,是不是立即就着手和李格桑商议起兵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里的时候,唐朝心中却有种复杂的感情。老实说,他唐朝并不想杀李隆基,可问题是,南诏和李隆基的大仇要报,而且自己又答应了文姜,要起兵反唐,而且,不可否认的是,现在正是起兵反唐的最佳时机,安禄山和自己,一北一南,那是真正的南北夹攻,唐朝廷内部更是矛盾重重。
可问题是,要是安禄山占领了两京,迅速控制住局势,那么却不是反帮助了安禄山,同时削弱了自己?
到底该不该出兵,该不该现在就出兵?
唐朝心中却是有点拿不定主意了。
这本书整理最快~个时候的唐朝,已经不是当年只想在唐朝活下去的唐朝,而是想要做中原皇帝的唐朝,想到这里的时候,却是有点乱了。
他现在反复想的一个问题就是,我该不该相信我以前在漳州一中学的历史书?到底历史老师讲的是不是真的?
就是这样的一个问题,困扰着他,按理说,他该相信,如果那样的话,安禄山肯定会在短时间内占领两京,那么暂时不要起兵,毕竟,这个时候起兵便宜了安禄山但是却不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好处;但是另外一方面,要是不尽早起兵,那么反被安禄山收拾住局面,到时候将很难动摇安禄山,而且,也不能趁尽早起兵的优势掠夺更多的资源。
并且,李隆桑早已经想要起兵,这次一回剑南,估计会看到他的使者,可是,他手下的十万大军,和我自己手下的十万大军,该以何人为统帅?
到时候,要是李格桑要我将指挥权交给他,我该怎么办?
我是不是要彻底的相信他,一点也不防范?
还有,我该不该向李格桑请求将将他的十万大军交予我智慧?
还有,要是决定出兵,该先攻占何处最为紧要?
是和安禄山在长安和洛阳激战,还是先占领黄河流域富庶地区?
靠!不想了,唐朝忽然之间觉得自己的头有点热。以他现在的武功,即使和人剧斗一场,头脑也不会热,但是他的头现在是分明的热了。
最后,唐朝忽然下了决心,世事千变万化,自当随机应变,且快点赶回成都,和李格桑商量进兵之事,到时候积思广益,当能找好最佳的方略。
起兵,是一定的,但是选择在什么样的时机,却是一个困难的选择。
长长的吐了口气,一抬头,面前居然是成都行辕。
什么,不知不觉之间,我已经到了成都?
他自不知道,这几天的时间,他都在极度的思考之中,将作战诸般战法,如何安排阵形,如何派人接洽,如何处理和李格桑以及狼正轩的关系,如何修炼武功……,他这一生之中,还从来没有这样深刻的思考过,只觉得趣味无穷,而且他也早就吩咐了,不能有人打扰他的思路。
以他现在的武功,十天十夜不吃饭不睡觉,一样的生龙活虎。
“孩子,你回来了。”一把醇厚的声音传了过来。
唐朝赶紧飘下车来,赫然看到李格桑穿着便服,和狼正轩并排而立,在他们的身后,有两个绝色的女子,一个李莲,一个是文姜。
李莲的眼神羞涩,而文姜的眼神却很凶狠,这么久不见,她依然艳丽得不可方物,用一双剪水双瞳瞪着唐朝。
怎么回事儿?唐朝在忽然之间知道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李格桑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发动战争了。
以他南诏皇帝之尊,居然不远千里来到成都军中,而且将两个女儿都带上,还带上了狼正轩,那一切就都明了了。
唐朝一咬牙,也好,既然南诏君臣都要发动这场蓄谋已久的战争,那么当此安禄山起兵的绝佳时机之下,我唐朝发动这场征对唐王朝的战争,却是无可厚非了。
既然等不及了,那就起兵吧!
第十四章最高军事会议
在李格桑身后,是大内总管铁凝,还有心悦法王,伏虎太子等等南诏重要人物。(顶点小说手打小说)
想不到,都在这个时候来到了成都,唐朝自是大喜,和他们一一拥抱,分别述说别来情由。
这可把旁边的文姜给激怒了,只见她呼啦一声将身上的辫子甩出,将伏虎太子缠住,斥道:“你们到底有完,大男人家的,搂搂抱抱的,成什么样子?”
伏虎一楞,知道自己这个妹子性格古怪,将身上的鞭子解开,干笑两声:“呵呵,妹子,是我的错。”
唐朝这才有些尴尬的看着自己这位最艳丽的妻子,两年未见,她已经分明的长得风韵了许多,他的三个妻子,一个小妾,除了除了芹儿之外,都已经给自己生育了一个子女。
文姜就这样愤怒的看着唐朝,好半晌,忽然扑上来,抱住了他。
唐朝心中叹息了一声,以这女子的性格,看来少不了要当众吃点苦头的了,哪里知道文姜在这个时候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丢下鞭子,用粉拳不停的捶打唐朝的胸部:“你这死没良心,这么两年了,你究竟死到哪里去了?”
旁边的李莲虽然不如文姜性格之激烈,但一听这话,泪水还是珍珠断线一般的流了下来,刹那之间打湿了衣襟。
狼正轩大笑:“皇兄,我们还是先进客厅等唐朝,不然的话,唐朝吃的苦会更大得多!”
言罢哈哈大笑,李格桑儒雅的一笑,说道:“胡闹,我这两个丫头真是胡闹,好好,我们所有人都进去吧!”
李莲见众人都进去了,也是呜咽一声倒进了唐朝了怀抱,哭泣得却是更凶了。
唐朝搂住两为公主,心中也是歉疚无比,前两年分别在岭南和安西征战,怕引起李隆基的疑心,因此不敢带两女在身边,使这两位高贵的公主感觉分外的寂寞。
要知道,一般的人,娶一位公主已经是顶天了,但唐朝居然尚了四位公主。
当然,连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平时给自己端茶送水的那个最体面的侍妾,居然是金枝公主,来自于突厥。只是唐朝知道纸包不住火的道理,私下已经对新灵公主以及芹儿说知,免得两女心生怨恨。
新灵公等家眷自是早有舍瓦和专氏五虎料理,安置进了剑南军中。而所有的粮草则早有妥善安排。
好不容易,唐朝这才将两位公主安抚好,来到成都行辕的议事大厅。
一走进去的时候,气氛就很严肃。
因为,所有偏将以上的将领,都在舍瓦的召集之下进入了大厅,包括李格桑带来的十余位高级将领。
在可以容纳千人的议事大厅里,虽然只坐了一百人左右,但是营帐上空还是弥漫着强烈的杀气。
对,就是杀气,毕竟,这一百余人,杀气非常的强盛,抵得住安禄山手下五个亲卫营之中至少两个营的主力,甚至达到三个营。
所以,这是一股可怕的军事力量,一旦凝聚成杀气,则是威猛无比,可谓是杀气冲天。
唐朝静静的走了进去,刹那之间将刚才的温柔忘记了。
帅位之上空缺。
唐朝迟疑了一下,还是坐下,轻轻的坐了下去。
但在场诸人的眼里,他却是重如泰山。
他刚一坐下,李格桑说话了:“孩子,我们也是一日之前才到达此地,因为,我在安禄山军中的探子向我报告,五日之前安禄山在范阳起兵,杀奔洛阳,我确认这个消息准确无误之后,就立即在大理召开了军事会议,要求所有将士整装待命,一起开赴到剑南边关,要和你的军队会合,立即出兵,现在,我所带领的五万大军就驻扎在此地西南十五里处,我则和众多将领一起等候你的回归,商议起兵之事。”
他的语调缓慢,铿锵,自有王者风范。
刹那之间,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唐朝身上,等他拿主意。
显然,李格桑是将他的地位看得和自己平起平坐,虽然嘴里喊的是“孩子”,但事实上,却是尊重自己,不凌驾于自己之上,也丝毫没有要自己向他臣服之意。
其实,这几日的思想,唐朝对李格桑和南诏君臣,早有定见,那就是不卑不亢,绝不能失去指挥权,不然的话,他也不能保证是否能够驾驭住局势。
他知道,有玄铁剑在手,自己的武功多半当世无敌,可是战阵之中,非是逞匹夫之勇,领导军队,更是计谋为上,武功几乎没有多大作用。
诸葛亮那样的人,不过是个书生,但却使魏国心惊胆战,靠的不是自己的武功有多高,而是出众的谋略。
这几年之中,他也看了曹操的《孟德兵法》,也看了《孙子兵法》《吴起兵法》以及唐朝开国李靖等的著作,渐渐的对于行军布阵,有了更多的认识。
不过,他还是相信一点,实权绝不能旁落。
其实,一回到剑南军中,一看到李格桑,他就有点害怕他耍当年刘邦那一套,悄悄的就夺取了自己的兵权,毕竟,但是他没有,显然没有。
舍瓦是绝对忠于自己的,唐朝对这是有信心的。
唐朝一想到这里,心里算是放下了一块大石头,当下说道:“父皇在上,孩儿也认为,当此安禄山起兵的时候,正是我南诏大举进攻唐朝的机会,可谓是千载难逢,起兵,是肯定,只是不知道何时起兵,先攻何处,还想听听父皇的高见?”
李格桑立即接道:“我以为当在最快的时候起兵,起兵就直接进兵长安,使李隆基腹背受敌,到时候抢先拿下长安,方为上策。”
这一句话,他显然等得很久了,其中有一种怨怒之意。唐朝想到他和李隆基的恩仇,立即就理解了他,也许,这口气,他憋在胸中已经二十年了,终于是该出一出了。
他的目的显得直接,直接兵逼长安,擒住李隆基,让他也尝尝被蹂躏的滋味。
唐朝沉默,沉默了半晌,说道:“父皇,您此计非常好,但是您想过没有,安禄山实力强大,兵力是唐朝的三倍,我们一旦帮助他攻破两京,即使短暂占有了长安,却是很难抵挡安军的进攻?孩儿这段时间亲自到安禄山军中,想要将之刺杀,但竟然未能成功,如果,不能和安军取得同盟的协议,恐怕一旦打破长安,洛阳,我等反会是替安禄山做了嫁衣裳?”
李格桑一惊,半晌才说道:“安禄山居然如此厉害?”
“不错!”唐朝郑重的一点头,“安禄山手下数十万大军,这一次进攻唐朝,用的是其中的精锐近二十万人,更有史思明、田承嗣、华明庆这些化境高手助之,更有近四十个暗劲级别的高手为之所用,并且,这也还是我见到的,尚且不知道他是偶还有隐藏的势力。安禄山又是长期带兵,经常和突厥、回纥、土蕃、大食等作战,前锋犀利,我估计,用不了四十日,当会攻下洛阳,如果我们再助之,将来恐怕反被安军追杀。”
狼正轩神色紧张,望着唐朝:“唐大帅的意思,是暂时按兵不动?”
唐朝就斩钉截铁的道:“非也,当此绝佳机会,如何错过,我以为,父皇带手下大军进驻剑南,将南诏沿线国土全部占领,抢占资源,巩固我南诏。要知道,李隆基现在虽然被动挨打,但是一旦调整过来,反扑的力量是惊人的,我们及时占有了长安,也恐怕抵挡这种反扑,不管唐朝和安禄山哪一方取得胜利,对我们而言,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要确保南诏以及附近国土更加巩固,说句假设的话,我们即使占有了河南,但是各方都是在争夺,也很难固守得住,不如紧邻我南诏国土先占领剑南,步步进逼,学汉高祖刘邦,首先盘踞汉中,进可以攻,退可以守。孩儿我则带兵十万,进攻长安,到时候一旦打破长安,再倾巢出动也不迟。”
李格桑脸上充满了疑惑之色:“这,孩子,长安守军近万,你,你也以十万兵力进攻,恐怕难以……?”
的确,不仅是李格桑,其他的许多的将领听到唐朝的话,都是担忧起来。
唐朝微微一笑:“各位也许是太高看李隆基了,恐怕并不明白唐朝的形势。在离开长安之前,我已经打听清楚,唐朝能够动用的就只有十万禁军了,但是哥舒翰千里回援,没有带多少兵力,李隆基早已经将禁军兵力的七成支援了洛阳,长安反而空虚,并且,禁军养尊处优,早已经没有多少战斗力,除了马正章的神策军,并无多少实质战力,我以十万大军进击,当是以众敌寡,想来攻破长安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些话,充满了强烈的自信,听得李格桑暗暗点头,心中想,先巩固后方,就让他去攻坚也好,一旦攻不下,我也可趁机出兵,到时候他再也找不到借口。这个时候,他已经在隐隐的担心是唐朝害怕他取得大功,自己则是坐失良机。
“好,就这样,你带十万大军假装和我南诏交战败退回长安,就中取事,我则先占领剑南。”
“好,专信听令,叫书记管修书一封,你亲自快马送到安禄山军中,务必要面见安禄山,表达我和他南北夹击之意!”
“是!”专信听令而去。
是夜,唐朝让五位妻子享受到大男人的漏*点,让他们满意得想死。
唐朝在睡着之前,喃喃的说道:“明天,就是明天,兵锋……直指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