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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鹤凌     末日电影院txt下载     末日电影院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三章:不平静的旅程

    并且许世平还jīng心计算了一下,从这里飞往纽约,最快16个小时左右就可以到了,当然,要扣除其它天气等乱七八糟的因素,所以林冲不必急着出发,在夜里八点多左右去就可以了。到达纽约时正好是白天,也便以他观察地形行动。

    话说,洋丧尸和本土丧尸也许还是有区别的。不知道情况就贸然降落,会带来极大的危险。

    林冲一直等到了傍晚六点多,许世平通知他,前期工作都准备好了,林冲这才登上前来接他的悍马车,往白云机场开去。

    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现在基地通往白云机场的高速路已经清出了两车道,一些废旧的重型车直接就拖到路边,能用的小车都开走了,不能用的也被移到靠边放着,而车身上的零件,也被基地派专业人员取走,因此,现在留在这一段公路上的,都是一些空壳车,好多车就连四个轮子都被取走了。

    毕竟,要恢复正常的汽车生产,牵一发而动全身,钢材、橡胶

    电子元件等流水线都要一一跟上。这些生产要完全恢复,也不知道要等多久。所以就要趁着这些零件还没被风吹rì晒雨淋坏,赶紧收藏起来,以备不时之取。

    许世平派了两个班的士兵跟着林冲来到了白云现场。

    偌大的国际机场,此时空无一人,往rì人来人往、熙苫攘攘的候机大厅里,只有几名士兵端着枪为林冲的到来做jǐng卫。可以看得出,为了清除这机场里的残余丧尸,士兵们费了不少劲。

    地上到处可以看到丧尸的残骸,完整的都很少,东一堆西一处,到处是尸块,手,头颅……

    不过,停机坪和机场跑道上的丧尸就连尸体也被彻底清除干净了,以免影响飞机的起飞。

    这是架波音767的飞机,原本就是飞国际航线的,末rì危机爆发后,在停机坪上休息了一段时间。

    四名机组人员已经在机上等着林冲了,他们分别是:机长郑志国,副机长叶晨、展东辉,还有机械师任志强。

    不需要出国签证,就连登机程序也免了,林冲空着两手大摇大摆地走上飞机,倒是把机组人员给吓了一跳,心想,就凭这位老兄,赤手空拳地飞到大洋彼岸,就算他保护自已没问题,咱这四个人可是xìng命堪忧了。

    不过,想归想,机长和机械师还是快速地检查了一下飞机各处的情况,见一切设备运转良好,他们通知林冲,准备启航了。

    经过一系列折腾,此时已是夜里八点了,正好是往rì飞往纽约的国际航班启航的时间。机长娴熟地cāo作着飞机,将飞机开往跑道,在短暂的冲刺后,飞机不断拔高,大约20分钟后,终于稳定在了一个固定的高度。机长将飞机转入自动驾驶状态,随后松了口气。

    做了快20年的机长,他还从来没有开过只有一个乘客的航班。也许,这也是一次死亡航班,只有一个人,怎么能赤手空拳地面对大洋彼岸的那些丧尸?

    不过,机长郑志国心里倒是无所畏惧,毕竟,在他从业快20年的飞行中,也不是没见过什么特异的事情,这些事情,曾经让他的人生观发生了猛烈的改变,其影响直至今rì。

    而机场的士兵,见飞机顺利起飞,也返回基地市向上级复命。虽然人数不少,但在黑夜里,还是留在基地市安全。

    林冲一个人悠闲地坐在机舱里,这是机上的一等舱,坐椅宽大舒适,要放在往rì,里面再有几个美丽的空姐穿梭往来,可有气氛了。可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傻坐着,未免过于无聊。

    飞机进入自动飞行状态后,林冲解开安全带,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四下走走,活动活动身体。就在这时,他觉得怀里什么拱动了一下。低头一看,那只毛茸茸的小家伙,正迷糊地睁开眼睛,似乎有什么东西吵醒了它。

    真是奇了,林冲试过拎它、摇它,用脸盆在它耳边大声地敲,它都无动于衷,睡得和猪一样沉。在这四下无人、安静的天空中,它却自已惊醒了。

    林冲把它从怀里掏出来,放在座位前的矮桌上,逗弄着它:

    “小家伙,怎么醒了?要吃什么?”

    小家伙不屑地摇摇头,似乎听得懂林冲的话,它展翅一飞,飞到舷窗外,看着外面黑漆漆的天空,似乎无限向往。

    “可惜啊,咱们现在不能开窗户,如果你想出去,等到了纽约我再放你出去怎么样?”

    小家伙用翅膀拍打着舷窗,发现以自已的力量根本冲不出去,只好无奈地又飞到矮桌上,乌溜溜的眼睛瞪着林冲,嘴里发出了轻轻的鸣叫。

    林冲发现,经过这几rì的酣睡,小家伙居然有了明显的变化,原本身上软软的绒毛也开始变硬,好象在往成年飞禽的羽毛进化,而且这羽毛的颜sè显出了漂亮的淡金sè。

    “看来长大了也是个花容月貌的小家伙,好吧,相信小鸟也有成为凤凰的志向,我就叫你金凤吧,怎么样?”

    让林冲没想到的是,这小家伙竟然有模有样地点了点头,似乎认可了这个名字,让林冲惊得下巴快掉了出来。

    “原来你很喜欢这个名字啊?好,以后我就叫你金凤了,金凤?肚子饿不饿?想吃什么?我叫美丽的空姐给你端来。”

    林冲和金凤打趣着,没想到它二话不说,又掠开翅膀,往林冲怀里飞来,钻进他的怀中之后,立即又舒服地睡着了。

    看来金凤不是一只普通的鸟,不吃不喝还能长大,真是奇了怪了。林冲无奈地摸摸肚子,就是不知道这家伙准备把这里当窝当到什么时候。

    林冲闲极无聊,便敲开了驾驶舱的门。按道理,这驾驶舱是一级重地,在飞行时,除了机组人员,任何外人都不能进入。当然,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这个规定已经没有意义。林冲不可能打劫自已的飞机,而机上只有他们五人,有四个都在前舱,林冲过来说说话也很正常。再说,这四个机组人员也想趁机向林冲了解些情况。

    虽然末世之中时时有危险,总不能把自已的小命不明不白丢在大洋彼岸啊。

    “报告首长,现在一切飞行指征正常。”机长郑志国见林冲进来,还是主动汇报了一下。不知道如何搭讪的情况下,汇报工作不失为开头的好办法。

    “呵呵,不是什么首长,辛苦大家了,在这种情况下飞往纽约。不过,我林冲是不会让大家白白辛苦的。”林冲手掌一翻,从空间戒指里拿出这个世界人人喜欢和追求的东西___进化疫苗,道,“一人一支进化疫苗,现在就可以打。还有,以后你们的名字可以列入升级疫苗首批注shè的名单,回去后我会交待许世平的。”

    郑志国四个脸上露出了狂喜的神sè,他们没想到,林冲竟然有这种本事,身上随身携带着进化疫苗,要知道,这疫苗对他们来说,还只是遥远的传说呢。

    四个人自然不会客气,在林冲的帮助下,他们直接接受了疫苗的注shè,有了这一剂润滑剂,彼此之间的气氛顿时融洽了起来,开始有说有笑,相互还介绍了各自在末世的一些经历。

    劫后余生的故事大体都差不多,惟一共同的反映是,当末rì危机真地爆发时,大家开始都不相信,不是僻谣吗?不是说是谣言吗?不是说不要惊慌吗?结果,谣言成真,不跑的都死了。

    “放心吧,哥几个,我叫你们带我去纽约,会先找地方把你们安置好的,你们就在原地等我,快的话,我可能半天一天就搞定了。”林冲给他们四个人吃定心丸,不过说的也是实话,如果找到巴神的大儿子,一切就好办了。就算他的大儿子没能逃过此次危机,那更方便了,直接抄家了。

    林冲的作派给了机组人员信心,再说,现在他们也注shè了进化疫苗,按照林冲的说法,还有可能进化出异能,那还怕什么丧尸呢?

    不过,这趟旅程注定不会平静,就在大伙放松的同时,飞机上的预jǐng系统忽然发出了鸣叫。

    郑志国调出一看:“不好,前方有大范围的雷暴,正在下雷雨呢。”

    “那能绕得过去吗?”林冲问。

    “绕过去的话一来耽搁时间,二来最主要的是怕飞机的燃油不够。这片雷暴区大约有500公里的范围,此前要是碰到这样的雷暴区,我们就会申请在附近的机场降落。”

    “那么就在附近的机场降落?”

    “这里已经是太平洋的上空了,最近的机场也有800多公里。”郑志国道。

    “如果直接飞过去呢?飞机能承受得住吗?”林冲问。

    “不是没有这方面的飞行经验,就是会有一定的风险。”郑志国如实回答。

    “那好吧,咱们就试试,和雷公较量一番,既然避不开,就迎面而上吧!”林冲豪迈地说。

第一百三十四章:雷暴(第二更)

    [正文]第一百三十四章:雷暴(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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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不是第一次穿越雷暴区,但郑志国看着不远处那金龙似的金电划过,乌云密布的雷暴中心,心里还是十分地紧张,因为这片雷暴的区域实在太大,万一飞机被雷电击中,那可就是机毁人亡的问题了。

    飞机很快驶入了雷暴区,随着一道道闪电的击过,驾驶舱里,郑志国接触到仪表的手,不时感到一阵发麻,他知道这是飞机受雷电电压影响的缘故。他只能强做镇定,努力把稳飞机,加快速度向前飞去。

    不过,真是越怕什么越来什么。就在大伙有点适应雷暴区的感觉时,一道巨大的闪电划破天幕,“啪”地一声,一道电光击中了飞机的左翼,整架飞机顿时剧烈地震荡了起来,驾驶舱的仪表盘上立刻响起了尖锐的报jǐng声。

    “不好,飞机左翼被闪电击中,受损了。”郑志国将自动飞行模式切换为人工飞行模式,左支右拙,努力掌控着飞机的平衡。

    林冲往左侧舷窗外看去,在道道电光划掠带来的短暂明亮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飞机左翼被闪电撕开了一个大口子,部份组件在空中摇摇yù坠。也还好没有彻底撕裂,否则,现在飞机早就直接倒栽葱,掉入下面的太平洋去了。

    “机长,有没有办修对机翼进行修复?”林冲问。

    “不可能,除非下降到机场,由机械师进行修复。但刚才说了,这附近没有机场,再说,机场也不定有机械师。惟一的办法,就是能撑多久撑多久,实在撑不住,咱们跳伞吧。”

    “跳伞?民航飞机上不是没有备跳伞包吗?”

    “呵呵,我们现在可是执行的是军事任务。你听说过战斗机上没有备降落伞的吗?”

    林冲哑然,说得也是,他还是个不买票的乘客呢。

    不过,跳伞可以保证xìng命无忧,但是,自已去内布拉斯加州的时间就要被大大拖延了。对此,林冲表示很烦躁。忽然,他灵机一动,问:

    “机长,如果有人出舱修补可以吗?”

    “当然可以。问题是要有人出去呀?”

    “我!”

    郑志国绝对以为林冲是开玩笑,他刚才说的也是开玩笑的话。真要出去,在这一万多米的高空上,大活人立马冻成冰棍不说,也不可能站稳在机翼上对损坏部份进行修补。

    “我从逃生门出去,你们把驾驶舱密闭起来。等我好消息。”林冲打了个胜利的手势,走出了驾驶舱。

    “你说,这个人是不是疯了?”机械师任志强在林冲走出驾驶舱后呆呆地问机长。

    “不管疯没疯,你没看他正使劲拧开逃生门吗?快把驾驶舱封闭起来。”机长郑志国大喝一声。

    副机长叶晨下手还算快,就在林部把逃生门打开的一瞬间,他已经按下驾驶舱的门,将四个人安全地关在了里面。

    飞机因为林冲打开逃生门,内外气压不平衡而剧烈地震动起来,一出舱门,接近真空的空气里,几乎没有氧气,温度达到零下60度的极寒点。

    林冲运转真气,抵住寒气的侵袭,猛地往机翼上一跳,双手弹出蛛丝绳,犹如一只硕大的蜘蛛,挂在机翼上。当然,这是郑志国四人的形容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震撼的一幕。一个人,在外面零下60度的几近真空里,不光没有被冻成冰棍,还能自如地扮蜘蛛侠?据说任志强当时看到这一情形时,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嘴都合不上。

    林冲用右手的蛛网手套将身体固定住。他仔细打量了一下,飞机的左翼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只是被撕开了一个裂口,但如果不修补好的话,会被飞行时的强风越撕越大,这样就会出大问题了。

    当然,如果机上的人都没有林冲这样的本事的话,早晚是会出大问题,但现在,嘿嘿,林冲左手掌一伸,火焰刀的瞬间就将撕破的裂缝口融化,几成液状,轻轻一按压,那破损的机翼就复原了。

    林冲从安全门钻进机舱里,被他这一折腾,机舱里也降到了和外面同期的温度。

    林冲把安全门合上,驾驶舱的门也应声而开,四个大汉目瞪口呆地看着林冲,好象他是外星人似的。

    不过说到外星人,郑志国就有一大堆谈资了。不聊还不知道,郑志国原来是个ufo迷,之所以迷上,也是因为他亲眼见过。

    “那也是一次半夜执行飞行任务的时候,我估计,全机的人都睡着了,当时我喝了一杯浓咖啡,正jīng神着呢,突然,就看到飞机的侧前方,有一个明亮的飞行物体一闪而过。虽然只是一刹那,但我绝对相信,那肯定不是我眼花。那样的速度,不是地球上的科技能够制造出来的飞行物。”

    郑志国的眼中,充满了无限的向往。一边的他的三个同事有些不以为然,但林冲却相信郑志国的话,因为他也有同样的经历,他想起那漫天的血雨,那给他带来深重危机感的无形的存在,这个蔚蓝sè的星球,绝非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修好机翼,带来短暂的惊喜和轻松后,飞机驶入了雷暴的核心区,郑志国看着前方,顿时把眼睛瞪得比牛眼大。

    不过,别说郑志国了,就连林冲,看到前方的情景,也不由得头皮发麻。

    那里,简直是雷电的地狱,狂暴的雷电,象银蛇,象巨链,一道接一道,狂轰乱响,由于闪电频频,一条条电光纠结在一起,就象一个雷电之池。

    而飞机,恰恰要从池子里飞过。

    这不是找死吗?

    就算来得及跳伞,也会被闪电击死呀。

    郑志国yù哭无泪。

    “咱们是从这跳伞呢?还是飞过去?”

    林冲看到这副情形,也知道飞机断无可能飞过去的道理,只要一进入那片雷区,必定是机毁人亡无疑。

    可是,就这么放弃吗?如果现在跳伞,单靠游泳啥时候能游到内布拉斯加州啊?

    就在林冲迟疑之间,飞机好象受了什么吸引似的,郑志国也控制不了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往雷电区里飞去。

    随着飞机的接近,闪电的影响力rì益明显,飞机仪表盘上到处冒出一朵朵蓝sè的静电,这情景,妖异又恐怖。

    一时间,就连林冲也想不出办法。

    “快看,那……”随着任志强手指指向大家伙一看,不得了,一道水桶般粗的闪电从前方天空诞生,斜角向下劈了过来,看方向正是飞机,被这道闪电劈中,后果不说也知道,大家不由闭上了眼睛,摆出了听天由命的姿势。而信奉基督的叶晨,则把双方合十放在胸前,嘴里不断祈祷着。

    过了三四秒吧,意料中的闪电并没有劈到飞机上,大家把眼睛睁开一看,还真地躲过了一劫。叶晨的祈祷更加虔诚了,他相信一定是上帝又救了他一次。

    倒是林冲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看清楚了真相。救他们的绝对不是上帝。因为就在闪电劈过来的一瞬间,他看到,有一个小小的东西飞过,那道水桶粗的闪电就劈在那小东西身上,将它炸得绒毛竖起,那样子,又萌又可爱___不正是金凤嘛。

    林冲摸了摸怀里,这才发现金凤早就不在自已的怀里了,估计是刚才出去修机翼时偷偷飞出去的。

    不过,林冲发现处自已看错了,那闪电不是劈在金凤身上,而是被金凤牵引过来吸收了。

    没错,一整道电光都被金凤不客气地吸收了,所以,机上的人既没有被雷电劈到,也没有听到闪电来袭的电流声。

    “小家伙,我早就知道你不简单了,没想到这么威猛,去,把前面的闪电都给我吞吃了。”

    林冲高兴地手一挥,谁知道,金凤好象能听到他的话似的,双翅一展,真地向前飞去,一直飞到了雷电核心去,那个雷电池子里。

    这一幕,自然只有眼力非凡的林冲才能看到。机组四人,只是发现,雷电池里的电光明显减弱。

    倒是林冲看得清清楚楚,金凤在那雷电池里,象洗澡,又象吞食,一边任由雷电打在身上,一边大肆吸收,竟真地把这天地至威至猛的雷电吸收得干干净净。

    “啊?晴天了,看,星星出来了。”

    叶晨心情大爽,感觉自已又当了一回上帝的宠儿,居然这样的雷暴都能在自已的祈祷下消散。

    林冲暗暗发笑,这金凤实在太威猛了,没想到这小家伙这么厉害,竟能充当叶晨心目中上帝的角sè。

    眺望远方的天空,金凤好象吸饱喝足了似的,消失了踪影。

    经过这一番折腾,郑志国倒是jīng神十足了,他叫大伙都去休息,说自已足够应付剩下的航程。

    林冲心里还惦记着金凤,但知道这小家伙到了外面的广阔天地,那就是zì yóu自在,不可能再回了。摸摸空荡荡的怀里,几天来一直习惯了被它当窝的肚子,林冲不由得有些失落。

    任志强三人很快就睡着了,倒是林冲想着金凤,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就在这时,他的耳朵里听到舷窗外传来“答答”的叩击声,他抬眼一看,不由惊喜万分:正在用嘴敲击着舷窗的,不正是金凤嘛!

第一百三十五章:遇见奥巴马

    [正文]第一百三十五章:遇见奥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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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怎么让金凤进来呢?林冲犯了难。

    刚才出去时,叶晨他们三人都是在驾驶舱里,与客舱是隔绝开来密封的,温度不受客舱的变化影响中。现在,他们三个人也在客舱里睡觉,如果把安全门打开,那肯定会把他们冻醒。金凤的秘密就保不住了。不知道怎么的,反正林冲不想把自已拥有金凤这事轻易暴露给不太熟的人。

    小家伙还在舷窗外眼巴巴地等着,见林冲探头探脑但一时没有反应,它似乎等不及了,就在林冲苦想对策之时,他见一道金光从舷窗上闪过,接着,金凤就出现在自已的面前,一骨碌钻进他的怀抱里。

    这真是大大出乎林冲的意料,因为金凤全身上下毫发无损,而他跑过去摸了摸舷窗,竟然也是纹丝合缝,没有半点破损的痕迹。

    这家伙竟然有穿墙术?

    这坚硬的飞机特制玻璃对它竟丝毫没有影响和阻碍,林冲算是大开眼界了。

    不过,让林冲惊叹的祖宗此时蜷缩在他的怀里,又是呼呼大睡。

    看来,这小家伙和卖古董的一样,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干完一票接着睡到天昏地暗,而睡醒了,估计又会做出什么让人目瞪口呆的事情。

    经过16个小时的飞行,客机已经进入美国领空。

    “再过半个小时就可以降落了,长官。”郑志国客气地对林冲报告情况,见识过他的本事后,再加上自已的阅历,郑志国对这个世界上的奇人异士更加不敢怠慢了。

    “内布拉斯加州机场不知道能不能降落的。”林冲似乎这时才想到这个重要的问题,要知道,在白云机场,许世平是派了大量的士兵,才为他们起飞创造了条件。

    “不能降落咱们就跳伞吧。”郑志国苦笑着,还是提出了老一招,“不过,我试着与内布拉斯加州机场的地面调度联系一下。”

    郑志国不报希望地将与地面机场联系的频道打开:“这里是来自华夏国的空客a767,请求于半个小时后降落内布拉斯加州机场,请地面调度指示。”

    对讲器里传来“吱吱”的电流声,接着,随着一声咳嗽,居然传来几句咕噜咕噜的英语。大意是:可以降落。

    因为原本不抱希望,因此当听到对讲器里的声音,大家反而不由得面面相觑。

    “这不是很好嘛,不用跳伞,飞机也能保住了。”林冲哈哈一笑,这一笑也让郑志国四人释然了。

    随着飞机不断地下降,内布拉斯加州机场的跑道已经赫然在目。郑志国不是第一次飞这里,但却从没有一次象今天这样激动。这可是丧尸横行之后他的第一次飞行啊,见到熟悉的跑道,颇有前世今生之感。

    不到十分钟,郑志国已经稳稳地把飞机降落在跑道上了。

    机舱门打开,停机坪上,迎接他们的是一队拿着弓弩和枪支的杂牌军。

    “华夏国的?你们到美国做什么?”

    打头的洋汉子长着一脸毛茸茸的胡子,不知道是为了节约水还是节约刀片,足在几周没刮胡子的样子,再长下去,恐怕他就得把胡子打起结,编小辫子了。不过,他的嘴巴虽然深藏在毛胡子后面,但说出话来可不含糊,怕是为了林冲他们听不懂,英文一个字一个字地直往外蹦。

    真是现代都市里的鲁滨逊啊,就差他们没有在腰间绑几块树皮了,见他们装束很潦倒的样子,手里拿的武器也是良莠不齐,林冲估计内布拉斯加州现在的情况并不会比华夏国好,要不然这些人就不会面黄肌瘦,装备杂乱的样子了。

    “我们从华夏国逃出来的,我们在想,美国是超级大国,可以收容我们。”

    林冲用熟练的英语回答,前世他本来就是高材生,再加入曾经加入外国雇佣兵团,俄语、德语、法语、阿拉伯语还有一些小语种,如希伯来语等,他都有所涉猎,区区英语,自然难不倒他。

    洋汉子脸上一呆,他自已带着弟兄们每天都在与丧尸斗争中渡过,不知道今天是不是活在地球上的最后一天,没想到,居然还有一个大傻冒,架着飞机,要来这里避难。

    世界超级强国子民的良好感觉立即在洋汉子心头复苏,他不由得把腰杆也挺直了几分,问道:

    “身份证?”

    “身份证都丢了,但我们有国际飞行证。”林冲知道洋人都是一条直肠子,只认规则。所以把头一偏,指向郑志国。

    郑志国赶紧从怀里掏出他的飞行证。林冲这话冒得太突然,还好他之前几十年的职业习惯帮助了他,临出门前习惯xìng地把证揣上了,虽然现在不会有老板或者空管突然抽查,但不把这玩意带着,他感觉自已就象非法行医的蒙古大夫一样不安心。

    看来,不管世道怎么变,一切都还是得持证上岗啊。

    洋汉子接过郑志国手里的国际飞行执照,认真看了看,审核rì期都没过期呢,一直到2025年,看来是真货。

    “欢迎你们来到美利坚合众国,这片zì yóu的大陆一向以宽广的胸襟接纳来自全世界的友好人士。”

    洋汉子估计没做过签证官,他想了想,觉得还是要表达一下大国风范,于是按照他从美剧里学到的对外邦来朝时演员的台词,叽哩咕噜地念了几句。然后挥挥手,那些对着林冲他们伍人的兵器就全撤了。别说兵器撤了,就连人都撤了,忽拉拉一会全走没影了。

    郑志国他们傻站着,没想到进入美国的入关手续这么简单就办好了,刚才看那一堆黑洞洞的枪口,他的心可是提着呢,害怕把小命丢在这了。

    其实他们不知道,洋汉子心里可苦着呢,他带领的这群杂牌军,好不容易清除了内布拉斯加州机场的丧尸,总算有了一个相对安全的栖身之所,但是,每一天仍旧是要为了生存而拼命,见到外邦来人,真心地害怕他们会向自已这一方要吃要喝的。

    给还是不给,那真是一个问题。

    给,自已本身物资不多,舍不得;不给,自已又代表了一国形象,就象隔壁的王老五找一向强势的王胖子借米,王胖子虽然想打肿脸充胖子,奈何末世之中这一口粮也许就是一天命啊。给不起,还是脚底抹油,溜吧。

    这个豪华的国际机场,也和白云机场一样,如今人去楼空,除了民兵这些杂牌军把这里当作据点外,所有的建筑都显得空洞无比,死气沉沉,充分流溢出末世的萧条气息。

    林冲可不指望着能象从前那样,站在机场的出口,手一挥:“taxi!”就能招到一辆车直往目的地。在不了解当地情况的时候,最好的办法是咨询本地人。

    “嗨,这位兄弟,来一支?”林冲从怀里掏出一包软中华,抽出一支递给一位正斜倚在过道上的黑人小伙子。

    那小子摇摇头,道:“妈妈不让我抽烟,有可乐吗?”

    “给,绝对没过期。”林冲从空间戒指里掏出一瓶可口可乐,递到黑小子手里。

    “呃,太值得怀念的味道了。”黑小子“扑”地打开了可乐的拉环,仰脖往喉咙里灌了一大口,“奥运限量版?提早发行的吧?我都很久没喝到可乐了。”

    见黑小子一脸心满意足的模样,林冲问道:“奥玛哈知道怎么走吗?”

    “哈哈,如果你要问别的我不知道,问奥玛哈,那你就问对人了。我祖母就是那里人,我从小在那长大的。”

    “真是上帝保佑。”林冲也很美国化地来了一句,然后问,“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我叫奥巴马,和美国前两任总统奥巴马是一族的。”黑小子的良好教养看来不是装出来的,原来和美国总统沾亲带故。

    “奥巴马,我叫林,我想去奥玛哈探望一位朋友,不知道你能给我带路吗?”

    “我有什么好处?”奥黑也不客气。

    “食物,金子,如何?”林冲列出的都是眼下幸存者最需要的物资。

    “100克黄金,还有一路上的免费食物,如果愿意就成交。”奥黑开口道,“你肯定不会后悔雇了我,这里没有人比我更熟悉奥玛哈了。而且,我还还会这个……”

    奥黑从怀里拔出一把短匕首,手一挥,那匕首就稳稳地扎在了十米开外大厅的一个木雕装饰上,匕首足足没入装饰的三分之一还多,看来力道和准头都不错。

    见奥黑露了这一句,林冲不动声sè地甩出蛛丝绳,“拍”地缠住匕首,将它拔出来,“休”地落入自已手掌中,然后淡定地递给奥黑:

    “保护好自已的武器,它是你的第二条生命。”

    “师父!功夫!”奥黑见林冲漏了这一手,不惊反喜,竟然用中文流利地说出了这两个词。

    林冲知道在美国的小青年中,也有很多人向往华夏国古老的武术,这两个中文词估计是在影视作品里曝光率最高的了,因此,他也毫不奇怪,反而点点头,拍拍自已的胸,也用中文道:“师父,功夫!”

    “噢耶,我一直向往去华夏国学功夫,拜一位师父。没想到竟然真地让我遇见了。妈妈说的没错,功夫不负有心人啊!”

    奥黑那洋人的直xìng子,见林冲露了这一手之后,高兴得又蹦又跳!

    “带你去奥玛哈,不要钱,只要教我功夫!”奥**!

第一百三十六章:奥黑的“熟人”

    “没问题,只要你带好路,师父多少都要教你一点功夫的。”林冲大刺刺地收下这个嘴里老“妈妈说怎么怎么样”的奥巴马,这孩子以前绝对是他妈妈眼里的乖宝宝。就连现在的口头禅都是“妈妈说”。

    “OK,现在咱们就出发吧。”奥黑竖起一只大拇指,踩着滑步往候机大厅往走,边走还边介绍情况:

    “内布拉斯加州机场从前的xìng质不用说你也知道了。现在由于它建筑坚固,空间大,四周又空旷,易于防守,所以逐渐被民兵组织占据了,成为一个小规模的安全区。不过,这里的生存物资都需要自已去寻找,找不到生活物资,就等着饿死吧。”

    奥黑虽然经常饿着肚皮,但还保留着黑人乐观的天xìng,他的介绍,象RAP一样俏皮动听,如果不认真听他说话的内容,还以为他在高兴地哼哼哈哈着什么好事似的。

    机场大厅虽然很大,但在被一个个睡袋占据方寸之地后,机场大厅显得拥护不堪,更别说原本干净异常的卫生间里由于失去电力抽水的缘故,时不时冲出一股恶臭。

    人气加上无人打扫的卫生,整个机场大厅说是个巨大的垃圾场也不为过。

    见林冲他们皱着眉,奥黑嘿嘿一笑道:“能在这里占据一席之地已经是非常幸运了,这里有民兵把守,他们有武器,有砍丧尸的经验,算是安全之地了。”

    走出机场大厅,奥黑才茫然地看着林冲,问道:

    “咱们走路去吗?”

    “这里的道路是否畅通?”到奥玛哈还有50多公里的路,林冲知道如果光靠走路,那非累死不可。

    “高速公路完全堵塞了,一些乡村道路还能勉强通行。”奥黑介绍道。“如果想用快,咱们可以去买电动速滑车。”

    说着话,奥黑把他们带到机场大厅一侧原来等的士的出口,现在这里被僻成一块交通工具买卖中心。

    奥黑说的电动速滑车,是由美国人发明的单人车,驾驭十分方便,时速最高可以达到120公里。这些电动速滑车,都是有残余电力被人搜罗来的,只要开动起来,这些车就能自动充电,因此除非电池坏掉,倒也能够正常运行。这也是当地人在失去电力之后,为数不多尚能使用的“电器”。

    不过,一辆电动速滑车的价格十分昂贵,要十两黄金。卖车的一个白人彪形大汉,外表看上去粗鲁,实则却十分细心。看见他们有六个人,便问:

    “买6辆车吗?这车可是只能单人骑行的。”

    林冲问郑志国:“你们要不就待在这里等我?我看这里生活设施倒也一应俱全。你们在这里等我会比较安全一些。”

    郑志国想了想,道:“也行,我们四个人就在这里等你。你大约什么时候会回来?”

    “最长不会超过三天吧,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最多一周左右。”林冲把郑志国叫到一边,掏出一袋金沙给他,又拿出4把jǐng用手枪,道:“这是生活费和保命武器。你自已谨慎一下。每天下午三点,我在这里等你们。如果超过两周还不见我回来,你们就自已先回去吧。”

    “好,明白。你自已出去也小心一点。我每天下午三点在这里等你。”郑志国见林冲把自已四人安排得好好的,心里不由一阵暖暖的,也真诚地叮嘱了林冲几句。他倒是实心实意地想要林冲平安回来,要知道,这一路回去,估计风险也不小,有林冲在身边,他感觉心里很踏实。

    “嗯,那就这样定了,我会小心的。”

    林冲走到那卖电动速滑车的大汉面前,道:“就买两辆吧,要xìng能完好的。”

    “没问题,xìng能你尽管放心,我亚力山大从有安全区起就在这里卖东西了,从来就没因为质量问题被人投诉过。”

    “好,这是二十两黄金。车呢?”

    见林冲爽快地付了钱,亚历山大便到仓库里取出两辆电动速滑车,奥黑欣赏地登上其中一辆,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道:

    “亚力山大,要赠送我们一人一套护具。”

    “你这黑鬼,还胳膊肘向外拐了。”亚历山大成交了一笔大生意,心情也是十分畅快,和奥黑笑骂着,还真地送了他们一人一套护具。

    戴上这套有盔甲、手套和护膝的护具,林冲骑上电动速滑车,觉得也不比摩托车难cāo控。

    “这是傻瓜型的车,放心吧,你只要把身体向前倾,它就向前冲,向左倾,它就向左前进,依靠身体的方向来支撑它的方向。”

    林冲按奥黑教的办法试了试,果然十分好用,于是他们二人各骑一辆电动速滑车,酷酷地滑出了机场大厅,沿着公路向前驶去。

    这里离林冲要去的建在郊区的那栋老房子并不远,大约50多公里,林冲从图片上见过那栋老房子,虽然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除了外观陈旧一些,那栋老房子似乎一切都还完美,只是不知道吕洞宾的塑像是否完整地保存在那里面。

    想想也真可笑,林冲自已涉险几千公里,就为了找到吕洞宾的塑像,如果他栽在这里,那神仙老头肯定哭笑不得。

    奥黑的身手很好,他cāo控着电动速滑车,骑行的速度快得象一阵风一样,出机场的路初始还是很顺畅的,因为民兵组织的成员每rì都进进出出的,自然把这一带清理得很顺溜,什么丧尸、堵路的车等等,都被清理得很干净。

    “第一次来奥玛哈吧?”奥黑真是不甘寂寞,边走还边回头聊。

    “是啊,这里风光不错呀。”

    的确,公路两侧,一望无际的平原,远处遥遥能看到数座山脉,显得大气而粗犷。

    “这里的奥玛哈海滩曾经是历史上有名的诺曼底战役登陆部队jīng心选定的五个登陆地段之一。如果有时间我可以带你去参观一下。”

    “参观那就先谢了,不过你还是快带我到巴神家吧。”

    林冲已经把要去的目的地告诉了奥黑,没想到奥黑的祖母家就在那附近,真是机缘巧合,这下不怕找不到那里了。

    “你们这里的丧尸怎么样?闹得厉害吗?”

    美国可是应对丧尸危机爆发的指南编写国,这里的民众应该很熟悉那一套程序。果然,奥黑说起这些事来一套套的,也许是这样的危机教育受多了吧,他并不紧张,对于生活在这种恐怖末rì的氛围中,也并不绝望。

    “我知道有一条小路,能减少三分之一的时间到那座老房子,你愿不愿意走小路?”

    “可以,能省时间最好。”

    林冲并不怕奥黑使什么妖蛾子,反正一般人的小命都是捏在他手里,予取予求,就算碰到进化丧尸,他也有保命的能力。

    “不过,小路上可能间或会碰到一些丧尸,但是,我看你功夫这么好,应该对付它们没问题。这些丧尸都傻透了。只懂得伸出长长的脖子等你来砍。”

    林冲见奥黑一脸不把丧尸放在眼里的样子,问道:

    “你亲手杀过丧尸?”

    “杀过。20多个。”奥黑沉默了一会道,“都是我的邻居。”

    说完这句话,奥黑就陷入了沉默,似乎勾起了他的某种伤痛。在拐过一个大弯道后,奥黑把速滑车驶向了一条分支的小路。有一辆黄sè的庞大校车半歪倒在路边的水沟里,车门和车窗都紧闭着。林冲无意间回头一看,只见里面还有一些小小的身影在晃动。

    “别理它们,它们关在里面,不会伤害人。”奥黑显然是看见林冲注意到了里面的“人。”“我每天不知道要经过这里几次,没事的,它们从出事那天起就在那里了,跑不出来的。那里就象一个活监牢。”

    那辆校车里至少有十来个活动的身影,不过既然奥黑这么说,林冲也就不理会了。不出来祸害人就好。

    “前面那个是老杰克,不用管它。从我上小学一年级起,他就每天早上在这里散步。”

    奥黑对这一带熟悉极了,提前把情况告知了林冲。

    果然,小路在钻出一片不大的树林后,有一只年老的丧尸在路基边的草地上游荡,看到奥黑和林冲骑车过来,很冲动地想要跑上来和他们“拥抱”。

    如果不是奥黑提醒,林冲早就一个寒冰掌,让这老鬼去死了。既然是奥黑的旧相识,那就算了,事实上,这丧尸驼着背,曲着腿,就凭它也是追不上他们二人的。

    不过,林冲一直手痒痒的,想杀只丧尸试试,洋丧尸的味道和国产丧尸有什么不同,掌握了下杀洋丧尸的力道。虽然穿越前林冲不是没杀过洋丧尸,但现在还没亲手杀过,总是心里没底。

    一直骑在前面的奥黑突然降缓速度,把车停下,然后把头趴到地面上,耳朵紧紧贴着路面,似乎在听着什么,接着,忽然面sè一变:

    “快把车搬到路基上。”

    话音刚落,他动手就扛起自已的车,越过公路的防护栏,把电动速滑车搬到了路基边上。电动速滑车并不重,大约50多斤的样子,对于林冲来说,就象羽毛一样轻。他轻轻地扛起来,放在肩上,和奥黑一样,依他言躲到路基下。

    这片路基正好有个涵洞,他们躲在涵洞里,上面经过的人是看不到他们的。

    “怎么啦?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吗?”林冲见奥黑板着小脸,低声问他。

    “嘘,不要说话,一会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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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翼马

    涵洞并不大,奥黑和林冲挤在一起,显得窄巴巴的,奥黑身上还有一股洋人特有的腥膻味,长期不洗澡的情况下,这种味道更浓了,直冲入林冲的鼻孔里,让他一阵反胃。

    “不要说话,他们的耳朵很灵。”奥黑把声音压得小小的,以蚊子般细不可闻地声音对林冲说。

    “哐当哐当哐当……”随着他们藏好身形,不一会儿,就听到远处传来车子负重赶路的声音。不过,这车子不是汽车,而是由牲口来的大车的类型,因为速度不快,还传来了牲口的嘶叫声。

    这声音由远及近,很快就来到林冲他们头顶上方,清晰而沉闷的车轮滚动声从头顶辗过,林冲忽然从这些气息中感觉到一股危险的存在。这是他从穿越之前带过来的一种直觉,这支队伍里,有危险的对手。

    林冲不敢大意,毕竟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缺少后援不说,连一个可以依靠的同盟也没有。

    奥黑比林冲更紧张,他似乎闭住了自已的气息,就边呼吸也变得微不可闻。

    这小子居然异懂得收敛内息。林冲心中暗道。不过,这手功法还十分粗浅,最多只能算是入门级的。看来这黑小子还有些灵xìng,如果表现好,不妨给他留几手功夫。

    就在这时,车队忽然停了下来,队伍里有人用一种林冲听不懂的语言在嚷嚷什么。林冲心中一紧,难道他们发现了自已。

    就在这时,头顶的涵洞上,有几个沉重的脚步向这边走来,随着这些脚步的靠近,奥黑的身体吓得抖了起来,好象害怕下一刻就会落入对方的手里。还好,这脚步在他们头上的路基边停住了,不一会儿,一阵“唏哩哗啦”的水声在他们头上响起。一股腥sāo味随着水泥的路基蛇行而下,直冲入林冲的鼻孔里。

    “玛丽隔壁的,居然在老子头上撒尿。”林冲暗骂,心想,小不忍则乱大谋,要不是没完成任务,早就跳出去将这些鸟人痛揍一顿了。

    足足有半小时,这车队才过完。

    奥黑又等了会,见真地听不到动静了,才缓了口气,从涵洞里钻出来。

    “哇,是什么怪物啊?这么厉害?”林冲看到涵洞边刚才sāo腥味传来的地方,居然被那水冲出一条条半指长的深沟,要知道,这路基可是水泥的呀,有什么东西能腐蚀水泥呢?

    “还真是怪物。”奥黑心有余悸地指着那支队伍远去的方向,“我曾经很远地看到过它们,是一种象马一样的动物,但是身上长着两个象翅膀一样的肉翼。由于肉翼短小,并不能飞,它们以肉食为生。而且,它们很喜欢吃丧尸。身上总是带着浓浓的尸气,那是丧尸吃太多了。”

    “不会吧?还有这样的动物?那岂不是丧尸克星?”林冲也听得一楞,“如果真有这样的动物,那么把它们繁殖开来,在全球放养,岂不是变成‘丧尸一扫灵’?”

    “不是这样的,据说他们这个族群也才有2只这样的怪兽。并且据说繁殖也很困难,因为这种怪兽没有xìng别之分。”

    “噢,那这种怪兽如果只吃丧尸的话,你怕什么呢?你又不是丧尸!”林冲斜眼看了奥巴马一下。

    “哈,林,那可是奥玛哈惟一一支传承最悠久的印地安人族群啊!你知道他们最喜欢的装饰品是什么吗?”

    “不知道,象牙?”林冲脑子里浮过印地安人光着上身,脖子上挂着一圈兽类牙齿做装饰的样子,不由道,还挑的是最贵的那种说。

    “错了,人的头骨。”奥黑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拿来当酒杯。”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多?”

    “你忘了,我祖母家在奥玛哈,她可是个唠叨的老太太。我们这一族曾经生活在离那些印地安人很近的村庄,祖上和这支印地安人之间有一种协议,就是我们供应这些印地安人粮食衣物,他们开放给我们森林里的一些资源,双方互不侵犯。我的祖母的父亲,也就是我太爷爷,是我们这一族的长老,双方交换物资往来的时候,他曾经去对方的部落里住过,所以很是了解一些情况。”

    听奥黑这么一说,林冲不由地要对他刮目相看,没想到,随便一捞,还真找到了一个这么好的向导。

    “他们一般是不远离自已部落所在的森林的,很奇怪今天居然会出现在这里。”奥黑沉思着,觉得迷惑不解。

    在向线一样向天际绵延不绝的公路上,一小队用翼马负重拉车的队伍快速地推进着。如果是奥黑和林冲在这里,就会发现这队人马正是他们在路上遇到的那一队。

    “雄风大人,按照这样的脚程,咱们再过一天就能回到部落了。”队伍里一个在他左近的年轻人不无讨好地说。这个年轻人叫壮熊,真是人如其名,其身躯也如森林里的黑熊一般结实、健壮,是部落里打猎的好手。壮雄一直对雄风家里的初长成的女儿尤玛虎视眈眈,梦想着成为雄风的女婿,把他健美的女儿揽入自已黑熊一般的怀抱。

    队伍里,一个裸着上身,身上刻满繁复花纹纹身的中年男人,手里举着长茅,脸上的光辉犹如部落里的人崇拜的太阳神一般,高傲而自信。这个男人头上戴着黑sè羽毛制成的硕大的鹰羽冠,这充分标示着他在部落里崇高的地位。这一趟对他们来说,犹如长征般的外出,正是他一手促成的。这个男人,正是壮熊口中的雄风。

    雄风见壮熊这么殷勤地搭话,淡漠地点点头,也不回应,而是继续闷头赶路。

    壮熊见自已热脸碰了个冷屁股,有点讪讪的样子,想起雄风那部落里年轻人人人盯着的女儿,还是赶紧腆着脸跟上了他的步伐。

    这次行动的起源,要从20年前说起。

    那一天,正是雄风16岁的部落chéng rén礼举行的前一天,按照部落里的惯例,他至少得亲手猎到一头小鹿作为仪式上的祭品。而这项工作,他早在一周前就开始忙碌了,但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坏透了,还是太阳神没有帮忙,总之直到chéng rén礼快要举行的最后一天,他都没有猎到一头哪怕是野山鸡那样的小动物。

    为了不在chéng rén礼上丢脸,雄风冒险钻进了部落里一向被划为禁地的原始森林深处。

    原始森林里,浓荫匝地,树和灌木缠绕在一起生长,简直把人下脚的空间都要绞杀了。但是由于长期没有人类的扰攘,这里的动物数量之多还是出乎雄风的意料,进来没一会儿,他就shè伤了一只牝鹿。那只牝鹿带着他的箭,就往密林深处跑,雄风自然不会放过它,这是他chéng rén礼上的荣耀。

    牝鹿在前边喘息着惊惶地往前跑,雄风的身体划开低垂的枝叶,“哗啦啦”地紧跟着,雄风光着的脚步掠过了溪谷,掠过了矮涧……也不知道追了多久,雄风一直追进了原始森林的腹地。

    就在这片原始森林深处,他遇见了那个改变他一生命运的东西。

    当时,雄风在穿过一片象屏障一样聚在一起的树丛之后,看到那白sè的球体,雄风立即吓傻了。

    因为,那个比一座房子还要高的球体,忽然开裂,里面走出了一个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的生物。接下来的画面,他遗失了大部份记忆,只隐约记得自已被那个生物带进球体内,在一个白白的房间里昏迷了过去。有时,他间或地醒来,震撼已极地看到,自已的眼前,出现了自已的脚底板。他想要动动脚,却发现脚底板并不听话,后来他更是惊觉,原来自已的脑袋,已经和身体分家……

    醒来之后,雄风发现自已正躺在部落边缘的一块空地上,身边放着那头被他shè伤的牝鹿,不过这头鹿现在已经死得硬邦邦了,而不远处,部落里传来如今族人参加chéng rén礼特有的鼓点声。

    好象昏迷了很久,但其实也不过是一天多。

    雄风带着那头shè伤的牝鹿,径直走到了chéng rén礼的仪式现场,自然受到了族人的一片欢呼鼓掌。

    从那以后,雄风的脑子里就始终记得那个生物对他说过的一段话。那段话,象一道神谕,一直刻在他脑子里,他的脑海里,反复出现一个画面……

    而雄风也发现,自已的身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身体里,好象蕴藏着无穷的能量,他的力气也变大其大无比,甚至能空手扳倒一头黑熊……

    雄风的蛮力,让他在部落里成了一个众人瞩目的英雄,成了除了族长之外,说一不二的人物。

    奥黑说得很对,如果不是有特殊的事情,雄风他们是不会出现在这里的。和现代人不一样,一直保持着自已生活节奏的雄风所在的原始部落,并未受到丧尸病毒的干扰。但对于丧尸病毒出现后的种种变化,雄风似乎又成竹在胸……

    就在雄风发现自已的力量发生翻天覆地的可怕变化之后,那个白sè的圆球又召唤他进去了一次,这一次,他带出了2头长着肉翼的马,并且一种jīng心养在部落里,直到这次出击,雄风才发现,这些翼马竟然不怕那些丑恶的丧尸,并且以丧尸为食。他对那圆球里的生物,又多了几分崇拜!

    不过,雄风可不知道,还有个奥巴马,居然也知道翼马的这个特xì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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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扑了个空

    被这一队印地安“游击队”扰乱了下赶路的时间,林冲和奥黑调整了下速度,以最快时速120公里在空旷无人的乡村公路上向前冲刺。

    奥玛哈是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农业也很发达,是小麦、家畜的大集散地。食品加工有名,还有肉类加工、黄油、农机制造、铁路装备、电气、石油加工、铅锌冶炼等工业。这原本是个繁荣的城市,但随着末rì危机的爆发,整个城市都陷入了沉寂,看来,就连曾经强大如斯、见谁不顺眼就打谁的美国大佬也不例外。

    一路行来,路上只遇见了两次迎面驶来的载着民兵队伍的皮卡车,并没有遇见其它普通民众组成的打猎队。林冲和奥黑的二人队伍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但由于戴着护具,他们只看到奥黑黝黑的皮肤,并没有看到林冲的真面目,倒也没有刻意阻拦。估计他们心里也知道,在这末世里,敢二人结队上路的,肯定不是普通人。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赶路,在电动速滑车驶入一个空旷的美国典型居民社区后,奥黑指着在半山上的一栋老房子,对林冲说:

    “这就是你要找的巴神的家了。”

    “这么旧?”虽然见过图片,也知道巴神出了名的节俭,他是全球数一数二富翁,打个喷嚏都能让全球股市颤几颤,但林冲真没想到,巴神的家这么老旧,看上去,随时来个小型台风,就能把他的家吹倒似的。

    “这老头可怪啦,就喜欢住在他祖传的老房子里,虽然全世界,包括你们的华夏国都有他的房产,但是就是喜欢住在这里。他死以后,他的大儿子继承了这栋老房子。这大儿子和他老子一样怪,宁死也不肯离开这里。据安全区的人说,上个月还有人在房前看到他在闲逛。不过不知道现在怎么样。”

    林冲和奥黑把电动速滑车锁在路边一栋无人居住的空房内,这种车是指纹锁车模式,十分方便,如果不是在识别器上按上主人的指纹,任谁也开不动它。

    这栋著名的老房子前面一览无余,并没有其它的建筑挡住它的视线,由于建在半山坡上,背靠着葱翠的后山,俯瞰山下时,大好风光尽收眼底。

    “啧啧,还真是好风水啊。难怪巴神混得风生水起。”林冲边走边点评。

    “你还懂得风水?”奥黑崇拜地翻白了眼,他说“风水”二字也是用的华夏国的发音,看来这小子对华夏国的文化的确痴迷,连“风水”也懂,只不过,他了解的这些,虽然都是华夏国文化的jīng髓,却都是只略知皮毛。当然,这放在美国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呵呵,我们华夏国人对此都略知一二。我们华夏国的风水术认为,房屋风水好的地方,应该是有山有水,中间地平、光线充分、面向东南或西南。山在后面让人有安全感、依靠感,水在前面有远见、有智慧、有富裕感。这就是房屋的好风水,能助推主人的运势。”

    “有这么神奇吗?”奥黑更加好奇了,林冲在他心里也抹上了多几分的神秘感。

    “华夏国的风水与易学有关。我们知道现代最快的、最庞大的计算机都还没有超出64BIT,而华夏国的<<易经>>在几千年前就用64卦来囊括世界了,风水则是易学在生活中的应用。许多人以为"风水理论"是乱说的,其实不对,还是有根据的。风水与环境等因素有关。

    华夏国人很聪明,在四千年前就发明了风水学的概念。在风水的基础上还演生出各种各样的风水理论,风水并不是无知人的迷信,而是将系统学、地质学、建筑学、生态学、环境卫生学、易学、人文科学与房地产相结合的产物。”

    林冲嘴里一边闲扯着,随便显摆一点华夏国的文化就把奥黑迷得如醉如痴。但林冲虽然口里花着,神识里却在jǐng惕地观察着这座越来越近的房子。

    这房子的砖墙已经老得发出岁月的黯sè,但细看之下,却带着一种沧桑之美,从山脚下一路走上来看到的崭新的现代化建筑,此时与这座老房子相对比,反而显得黯然失sè。不管是因为巴神的名气先入为主也好,还是这栋老房子的风水的确好,反正林冲是越看这栋房子越顺眼。

    就在他们走到房子的大门前时,忽然,大门“吱纽”一声自已打开了,里面冲出一个满头花白头发的老头,手里举着一杆老式的来福枪,一看就知道这玩意是过去挂在墙上做装饰用的,现在就算在古董店里都找不到这玩意了。但现在拿在这老头手里,倒也显得威风凛凛,林冲估摸着,这枪应该还是能发出子弹。

    “立即退出我的房子100米以外,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老头边说话,还边“哗啦”地划拉了一下来福枪的枪栓,看来,只要老头手指头一扣扳机,林冲他们就得玩完。

    “咱们还是往后退吧。”奥黑一看老头暴怒的神情,明显是动真格的,不由胆怯地扯了扯林冲的衣角。

    “老人家,我来自华夏国,我叫林。我想我手头上有您感兴趣的东西。”

    林冲手一划拉,接着,一个看上去古朴的茶壶出现在他的手心里。这一招让奥黑看得目瞪口呆,他根本没清林冲是从哪里变出茶壶的,心想师父身上的秘密真多。林冲没背背包,但他时不时地就看到林冲从身上掏出黄金,掏出枪,现在还掏出那么个古典茶壶来。

    “噢,我的天啊,是清代的珊瑚粉彩茶壶吗?”老头果然是识货的古董收藏家巴神最爱的长子,同样也继承了他对古董的爱好和天份。“你可千万给我捧好,别掉了。”

    不说别的,这老头还真地收起了来福枪,一不做二不休地向林冲跑来,那速度,比狡兔还快,根本看不出这位爷是六十多岁的大爷了。

    不过,没等他跑到跟前,林冲就把手掌收起来,顺带着那古董茶壶也不知道到哪去了。

    “喂,小伙子,你不能这样戏弄老人家啊。”老头一脸不满,跑过来却不见古董茶壶的身影。

    “你不请我们进去喝杯咖啡?然后咱们品着咖啡慢慢欣赏这茶壶比较好?”

    老头被林冲抓住软肋,心痒得难受,虽然明知道邀请两位陌生人进屋风险极大,但他最终还是屈从于古董茶壶的诱惑,道:

    “好吧,我的手磨蓝山咖啡才刚刚烧开。一起进去喝一杯吧。”

    奥黑在一边目瞪口呆,他可没想到,林冲就凭一把小茶壶就获得了主人许可进入房间的通行证。

    要知道,美国的私人房屋,如果不经主人允许随便进入,主人是可以不经报jǐng,二话不说举枪摞倒并且还算自卫的。虽然现在是末rì时期,法制秩序早已崩溃,但长期深入心间的法制意识,还是让奥黑这样的守法公民在遇到有主房屋时会郑重考虑一下擅闯民宅的严重后果。毕竟,这是个以前就算深夜红绿灯口就算没人都不会有司机闯红灯的国家。

    对于第一代危机下幸存的美国人人来说,过去的法制还存在他们的骨子里,不过,没有从前的氛围,第二代就难说了。

    所以,如果林冲不能说服屋主放下来福枪,以奥黑的意思来说,直接拍屁股走人了,他一和屋主远处无仇,近处无冤,二也不想抢劫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自然会对屋主直指自已的来福枪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走进屋内,奥黑想想这座著名的屋子,曾经接待过来自世界各国的政要显贵,接待过自已国家的总统等贵宾,不由得就有些束手束脚,十分拘谨。倒是林冲,还是显得比较自在从容,就象一个远道慕名而来的游客一样,四下里察看。

    一进房内,便是一个宽敞的大厅,此时已是傍晚时分,大厅里四面拉上了厚重的窗帘,但里面却是灯火通明,看来,这房子里有先进的电力维持系统,可以保证这里的电力使用,从这点来说,这房子就开始给林冲不普通的感觉。

    这是传统的美式私人住宅的模样,楼下是客厅兼厨房,厨房和华夏国里大部份普通居民油腻腻的厨房不同,一件件电器都是擦得明晃晃的,看上去十分舒服,餐桌上,一台老式的电动咖啡机,热腾腾的咖啡正冒着汽,飘出了一股泌人心脾的咖啡味道。

    随着这股咖啡味道的氤氲而出,一股浓浓的居家气息就飘了出来。奥黑被这股久违了的美国家庭气息包围,忍不住眼泪都想流出来了。

    老头还算厚道,拿出三只硕大的咖啡杯,从咖啡机里压取了三杯咖啡,问道:

    “加糖不?”

    林冲从来就不爱吃苦的东西,因此道:

    “要,四块糖。”

    这话呛得老头直翻白眼,要知道,他那全球顶级富豪的父亲,如果他加糖超过两块,就要敲他的脑袋,骂他浪费了。不过舍不得归舍不得,老头还是夹起四块方糖,扔进其中一个咖啡杯里,用勺子搅了搅,然后递给了林冲。

    没想到,林冲又说了一句让他直翻白眼的话。

第一百三十九章:吕洞宾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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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请问能在里面加点牛nǎi吗?你知道我们华夏国的,喝不惯黑咖啡。”

    林冲见老头抖索着把四块糖扔进咖啡杯里,便又老实不客气地提出了下一个要求。

    老头果真冲林冲翻了一个白眼,道:

    “鲜nǎi没有了,nǎi粉可以吗?”

    “也行,总比黑咖啡好啊!”注重物质享受的穿越特种兵林冲毫不客气。

    林冲端着加了足量nǎi粉和糖的咖啡,美滋滋地喝了一口。但是他的jīng神力暗中试图努力察看这座房屋的大致情形时,却被一股无形的屏障无情地打回来了。

    在达到真气三级的境界后,林冲的jīng神力明显强大,如果是普通的民宅,他在释放出jīng神力后,对环境也能察看个仈jiǔ不离十。但这座巴神的老房子,却给他看不透的感觉,他的jīng神力根本就不能穿透这里。对于这座房子的观察,只局限在他眼前能看到的一切。

    不愧是全球首富的巴神,也许早就洞察到末rì来临的危机了,这座房子肯定没有它表面显得那么破败、简单。光看看这屋子里充足的电力、光鲜的电器、充足的食物资源就可以知道,应对这末rì危机,主人不是打无准备之仗的。

    甚至可以说,它那破败、不堪一击的外表都是为了蒙蔽世人的。

    不过,林冲也不说破,每个人在这末世之中幸存,肯定都有自已的本事,自已不愿昭告天下,别人肯定也不会主动把秘密暴露出来。

    “咖啡你也喝上来,四块糖,一份nǎi,全部愿望都满足你了。我实现了我的承诺,你也要兑现你的诺言啊。”老头眼巴巴地看着林冲。

    林冲倒也不食言,真地手一翻,又令奥黑眼花缭乱地冒出那个古董茶壶。

    老头小心翼翼地从林冲手里接过那个古董壶,那眼神,就象天王巨星的粉丝看着天王巨星一般。

    “这是把清朝乾隆年间的珊瑚粉彩茶壶,被称为世界上最贵的茶壶。这把壶被香港一位私人收藏家以高达126.5万英镑的价格拍得。当年我也在拍卖会的现场,可惜,一时手软,当时喊价喊到那么高时,我没舍得再往上喊价,一时错失了它。过后我心里后悔极了。”

    老头喃喃自语,倒也不加隐瞒,把自已对这壶的爱恋表现得淋淳尽致。

    “你怎么能确定它就是你当年看中的茶壶?”奥黑对古董一窍不通,在他眼里,世界上的茶壶除了喝水,现在就是用来接夜尿,不弄湿自已的睡袋用的,因此疑惑地问。

    “你看它身高16.2厘米。”老头当场拿出一根软尺,小心地量了起来,很满意地说道,“这壶瓷质细腻,釉sè莹润,sè彩鲜艳,人物生动传神,上面绘有4幅内容不同、颜sè深浅不一的风景画,这充分显示出了清代画家们在瓷器表面作画的深厚功底。器物保存完好,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古董茶壶,我存了它大量的资料图片,怎么可能认错?”

    老头美滋滋地呷了一口咖啡,拿着这把古董壶把玩不已。

    林冲知道,就一把古董壶还不足于让老头心动。于是手一翻,仍是以奥黑认为的变戏法似的把式,在他手上出现了一串绿得如一汪清水般的珠宝。

    “啊?!难以置信,顶级的帝王翡翠,你这小子是怎么搞到手的?”

    老头捂着胸口,一声惊叫。虽然作为巴神的儿子,见过诸多大市面,什么奇珍异宝也见多了,但顶不住林冲手里那一泓绿波。

    “这是由华夏国香江知名珠宝艺术家WallaceChan采用顶级帝王翡翠主石制作的《长城》,这块顶级帝王翡翠主石大小为37.45×30.43毫米,当年估值价值约为5亿6千万港元,只在2012香江珠宝双年展上展示过一次,后来就踪影全无。我的父亲曾多次想求购,但都被婉拒了,据说收藏它的也是一位香江在全世界排得上号的顶级富豪。”

    老头说着,仿佛又想起了父亲当年rì夜冥思苦想而不得的情景。

    眼前的帝王翡翠,种地老,水头好,起萤光,玉质细腻,种水十足,带着帝王的气质,给人神清气爽的感觉,难怪乎虽然不是年份久远的古董,但父亲却对它念念不忘。

    “小伙子,这《长城》可以让给我吗?”

    奥黑在听到当年价值5亿多时已经开始两眼露出震撼的眼神,再听老头张口要向林冲求购,顿时把滚烫的眼神盯紧了林冲,恨不得他一口就答应下来。

    “老兄,这可是赫赫有名的巴神的儿子啊。别看现在是末世,按你们华夏国的话说来,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叫他拔根寒毛都比你的腰粗啊。这东西放在你手里一不能吃,二不能戴,你一个大老爷们戴着这东西也未免太娘了。不如卖给他吧,换成黄金什么多实惠。”

    “小子你糊涂了吧,换成黄金我抗得走吗?”林冲轻笑。

    奥黑一听,也有点明白过来了,的确,这顶级帝王翡翠这么值钱,如果换成黄金得雇大车来拉了。这么炫富,还不成了一些不怀好意的打猎队的致富目标?

    老头一生和他的父亲巴神一样,都在和生意人打交道,听到这里,联想到林冲辛苦巴巴来找他的模样,知道林冲肯定另有所图,于是笑吟吟地问:

    “小伙子,你说老实话,你看上我的什么东西了?说说,没准我肯换呢。”

    林冲见老头老道成jīng的模样,也不再遮遮掩掩,他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一张陈旧的报纸,正是从玄月村末代村长吕凉手里拿到的那张《X民rì报》海外版,上面正是那则拍卖吕洞宾沉香木塑像的新闻。

    老头虽然看不懂复杂的华夏文,但却看懂了上面的配图,那尊模糊的吕洞宾沉香木雕像。他顿时脸sè一变,道:

    “我知道你要什么了,但是,你来迟了!”

    林冲听到前面一句,心里一喜,再听到后面一句,登时心里瓦凉瓦凉的。

    “来迟了是什么意思?”

    “就在你们来之前几个小时,我刚被迫把这尊雕像交出去。”

    林冲心里一格登,能让这么强悍的老头交出心爱的古玩的,那肯定不是简单的角sè。

    “那些人是谁?”

    “一群印地安人。虽说印地安人才是奥玛哈原来的主人,但象这样处于原始状态的印地安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们应该是呆在原始森林深处,很少与外界接触的种族。”

    又是印地安人。林冲心里一动,问:

    “是不是带着那种长着肉翼大马的?”

    “是,你和他们接触过?可是据我观察,他们和外族人是很排斥的。”

    “没有接触过,但在路上差点迎面撞上。”

    话说到这里,林冲知道自已在路上撞见那群印地安人,错过了什么。那群印地安人不会开车,带着翼马前来,肯定是载吕洞宾雕像用的。那么大一块沉香木,不借助工具,扛都扛死他们。

    早知道当时就不用躲了,还差点被马尿熏死,一想到,林冲就觉得憋曲,还好是在人生地不熟的美国,不然如果是在国内,被认识的人知道了,他真是无颜见江东父老了。都怪这奥黑神神怪怪的,一脸恐惧的样子,林冲还以为遇上了类似异形那样的外星怪兽。不过,异形当然只是科幻了……科幻了……科幻了……

    “还好你没迎面撞见。”老头替他们松了口气,他觉得林冲这人还不错,虽然喜欢吊他的胃口,但身上的好东西着实不少,如果被那群印地安人抓去,那你大大不妙了,至少他身上的东西就见不着了。

    “你怎么会这么轻易拱手就把这雕像让出去呢?”林冲心中腹诽道,那还是你老子珍爱无比的呢,真是不孝子孙啊,怎么也要拼死保护啊。

    当然了,别人拼死保护住了的话,就便宜林冲了,哈!

    “他们中间那个带头的首领,十分地恐怖,他的力量十分狂暴,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正常的地球人能拥有他那样的力量。如果我不满足他想要雕像的愿望,他说要摧毁我的整座房屋。”

    略略迟滞了下,老头又象说一件秘密似地道:

    “我也不是被人吓着长大了,光靠他的力量我也不怕,但是,最可怕的是,他竟然也有恐怖的武器。是我所见过的目前地球上最新型的激光武器。”

    老头说的话,让林冲也呆了一呆,他没想到,一个仍停留在原始状态,喜欢光着上身,用人头骨做纪念物的印地安人手里,居然有一把连巴神的儿子也没见过的,地球上最新型的激光武器。

    “你确定那是激光武器?不是什么变戏法的把式?”林冲难以置信地问。

    “的确不是变戏法,他掏出那武器时,我开始还以为是他们部落里祭祀用的什么器物,没想到那银白发光的东西竟是激光武器,你看看,我院子里那套秋千架……”

    老头叫林冲站到窗边,掀起厚重密实的窗帘往外一看,果然,院子里一根成年人小腿粗的铁制秋千架已经折断在地,如果不是老头说,林冲也不会注意到那秋千架切口光滑如镜。

    显然,老头并没有骗林冲,那样的切口,就算是电焊机也搞不出来。

第一百四十章:原始部落里的超常规武器

    从老头的描述中,林冲发现,这样的激光武器就算是他在穿越之前也未曾见过,虽然不知道威力如何,但出现在这样的时间段的确很让人震撼,更让人震撼的是这件武器居然掌握在一个原始部落的印地安人手里。

    怪不得,林冲在那支队伍中感觉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那种危险的气息源自于队伍里的超级武器,这是出于他特种兵在长期战斗中训练出来的直觉。如果这种危险的气息是来自于队伍中的某个印地安人,肯定不是那种若有若无的危险气息。

    不过不管怎么样,林冲肯定要追上那群印地安人,息壤是断断不能丢的。都从国内数千公里追到这里,再追几百公里算什么。

    “对了,那雕像从买来到现在,你们有没有对它进行一些修复工作?”林冲担心巴神是不是发现了其中的奥秘,如果息壤丢了,就没必要去印地安部落冒险了。

    “没有,父亲很珍爱那尊雕像。从买来起,就一直放在家里的客厅显要的位置。”老头指了指客厅正中间一个空空的地方,那里应该就是他说的放吕洞宾雕像的地方了,乍被移走,地面上露出一片比周围地板明显要新得多的痕迹。

    “父亲早晚都会给这尊雕像上香,就象你们华夏国人常给祖先做的那样。我小时候不理解,问父亲为什么要烧那种香喷喷的枝条,父亲告诉我,在古老的华夏国,那是祈求神明保佑的意思。当然了,我父亲是虔诚的基督徒,他说他上香的意思是表示对这位神明的感谢。”

    巴神还和吕洞宾有这些纠结,林冲倒是十分意外,心想回去好好问问。想起巴神的巨额财富,林冲忽然心里一跳,据说巴神以前是个穷小子,他的财富好象是一夜之间降临的,难不成,这又是吕洞宾的手笔?

    “老人家,实不相瞒,我来这里就是要找这尊雕像的,它对我也有特别的纪念意义。不过,我只是想亲眼要看看这尊雕像,象你父亲一样给它亲手烧一柱香,这位神仙对我祖先也有特别重大的意义。我的祖先临终时嘱咐我,一定要找到它,烧香还愿。”

    林冲借着杆儿往上爬,胡诌一气。

    “我不是来夺走你的宝贝,毕竟,它虽然是华夏国的宝贝,被人盗卖了,但你的父亲这么多年都把它爱护得好好的,还把这种信仰传承给你们,我觉得这种信仰的传承能打破文化之间的隔阂,比这尊雕像的归属要重要得多了。”

    林冲装模做样的说了一通,意在打消老头的顾忌。这雕像在他眼里看来,无非就是稀罕一点的沉香木而已,不值得他太费周章折腾回国,倒不如把它留在外国让洋人膜拜我大中华的文化好了。

    “你的意思是说你想去把这尊雕像找回来了?”老头十分意外和激动,因为这尊雕像是他父亲最心爱的一件古董,而且代表了他父亲对那位神仙的尊敬,被印地安人“客气”地强行拿走以后,他一直觉得很内疚。如果林冲能帮忙他把雕像找回来,那可真是祖先保佑了。

    “嗯,我会帮你找回来的,不过,今晚就得借宿在你这里了。”林冲舒服地在绵柔的沙发上摊开自已的长手长脚,一副要在这里赖一辈子的模样。

    “借宿也行,不过你的这些宝贝能不能借我把玩一晚上?”老头看着林冲,知道自已被林冲所兴趣的东西已经不在后,他已没有向林冲条提条件的筹码,却还象一个小孩一样耍着无赖,借宿和玩古董、珠宝,分明是两回事嘛。

    奥黑听着都有点替林冲报不平,那么珍贵的东西,价值几亿的东西,离开自已的手,放入别人的手里本来就已经是不安全了,现在还要它们离开主人一晚上?谁知道这一晚上会发生什么变故呢?要是依奥黑的想法,最好不借给这老头,借宿哪没得借啊?这社区里多得是人去楼空的房子。

    但谁知道林冲却很随便地摆摆手道:“拿去吧,随便玩。不过你得好吃好喝伺候着呀。我可是经不起饿肚子的。”

    老头大喜过望,连忙道:“没问题,我刚叫人新烤了一个传统披萨,还做了冰淇淋甜点,晚上请你们美美饱餐一顿。”

    奥黑在一边听得口水都流了下来,要知道,从住在机场安全区后,他就是饱一顿饿一顿的,和林冲开条件带路管饭时,他真心认为一天能保证吃上一顿罐头食品就不错了,没想到还有能吃上新鲜披萨的一天。

    此时的奥黑,全部被吃的占据了大脑和灵魂,至于古董和珠宝,边去吧,人家主人都不cāo心了,他凭什么替人家cāo心。

    老头此时才自我介绍了一番,原来他叫马丁.巴神,真是一个很稀松平常的美国名字,如果扣除巴神那个姓,过去要在热闹的街上叫一声马丁,肯定十个里有三四个回头。

    夜幕降临,马丁钻进厨房里,倒鼓了几下,随着几声传送带的声音,不一会儿,马丁就举着一个硕大无比的托盘走了出来,托盘里自然是他承诺的香喷喷的现烤披萨。

    所以,人有钱也不是坏事,至少在末世来临前,也能为自已多储备一些生存物资。

    这传统披萨味道不是盖的,上面除了惯常的满满的培根以外,还居然夹着鲜虾、鱿鱼等海鲜,烤得十分到位,味道十分地道。

    林冲和奥黑毫不客气地一人抓起一块大嚼起来,就着咖啡,倒也是别有滋味。

    “马丁先生,我看你刚才也没准备材料什么的,怎么进去几分钟就象变戏法似地把披萨变出来了?”

    奥黑边吃得腮帮子鼓鼓的,满嘴掉渣,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好奇地问。

    马丁脸上一阵尴尬,张口却又不说话。

    林冲看在眼里,心里暗暗好笑。这也证明了他的想法,这个老房子绝不象外表表现得那么简单。它的附属设施才是最重要的,没准它的附属设施恢宏大气得吓人。

    披萨?披萨算什么东西,你要叫马丁立马给你整只火鸡或者大象出来,他也能办得到。

    jīng神力无法探及的地方,肯定有什么屏蔽装置,巴神这老头,一世英明,不可能不知道末rì危机的一丝半点气息,就连张园长都有心理准备了,在全球呼风唤雨的巴神没有任何准备,那有可能吗?

    经过他们父子两代的经营,这老房子的防御应该堪比铁桶。至于吕洞宾雕像被印地安人带走的事,估计是马丁没有心理准备,被那激光武器给吓着了。现在心里肯定是越想越后悔,毕竟,以林冲的理解来看,那玩意放在房间里,且不说是不是古董,有没有艺术观赏价值,至少那沉香味还能驱蚊除蟑,确保四害不侵。

    “奥巴马,你再不吃快点,这最后一块披萨就归我啦?”事实上,这一大盘足够四人份的披萨,马丁只吃了一块,剩下的都进了林冲和奥巴马的肚子。见林冲这么一说,奥黑的注意力果然被成功转移了,他来不及盘根究底,赶紧把嘴里那口披萨给吞进肚子,接着,伸出黑黑的大手,把最后一块披萨抢在手里,得意地冲着林冲露出大白牙笑了起来。

    “林,你们好好休息吧,我和你的宝贝亲密接触一下。”马丁安排他们吃饱了,就带着林冲的古董和珠宝往二楼走去。

    “林,你不怕他吞了你的东西?毕竟那可是价值连城啊。”奥黑有点担心地提醒林冲。

    见这小子还有点护主的良心,登时林冲给他的印象分又往正面加了一分。

    “小子,你说,如果你现在饿得半死,手上却没有一粒粮食,但你有刚才那些宝贝,人家拿粮食和你换宝贝,你换还是不换?”

    林冲笑着问奥黑。

    奥黑认真地思索了一下,犹豫了片刻,然后坚定地说:“换,当然换,有粮食才有命,有命在比什么珠宝都重要。珠宝在那种时候,就只是石头,填不饱肚子,有什么用。”

    “聪明,想清楚了就别掂记那些东西了。在我眼里,它们也只是石头哈哈!”

    两世为人,林冲早已经看淡财富,财富只有能为我所用,才有价值,否则,就象葛郎台守着金山一样,如果舍不得将金山换面包,那么这金山就只是一种无用的贵金属而已。

    林冲是被一阵咖啡的香味给馋醒的。那醇厚的咖啡味道,熟悉又亲切,让他恍惚以为是在电影院。吕洞宾每次都给他泡这种咖啡,冲泡出来的咖啡口味十分浓稠,喝完后嘴里还会留下淡淡的薄荷香味,林冲甚是喜欢。

    但是很奇怪的是,每次林冲追问吕洞宾这种咖啡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吕洞宾都笑而不语,只是说:你觉得好喝就喝着呗。你只要知道它是世界上最贵的咖啡就行了。

    “马丁,这咖啡的味道太香了,它叫什么名字?”

    林冲见马丁也喜欢喝这种咖啡,自然不肯放过追究真相的机会。

    “麝香猫咖啡。之前有喝过吗?”

    “有喝过几次,觉得口感不错,只是不知道名字。”

    “嘿嘿,有人把它叫做猫屎咖啡哦,它还有个不太好听的名字,被称为‘有史以来最香的大便’。”

    林冲一脸愕然……

第一百四十一章:翼马的营养物质

    “这猫屎咖啡,名字虽然不雅,但却是事实。这种咖啡产于印尼,印尼是咖啡生产的大国,有种野生的叫做麝香猫的动物,是一种杂食动物。印尼人叫它们“Luwak”。

    Luwak喜欢挑选咖啡树中最成熟香甜、饱满多汁的咖啡果实当作食物。而咖啡果实经过它的消化系统,被消化掉的只是果实外表的果肉,坚硬无比的咖啡原豆会被Luwak排出体外。经过这一消化过程,咖啡豆产生了神奇变化,风味独特,味道特别香醇,是其他咖啡豆无法比拟的。

    一般咖啡豆的制作过程,是将咖啡果实经rì晒后,除去果皮、果肉和羊皮层,最后取出咖啡豆。而Luwak的消化系统破坏了咖啡豆中的蛋白质,从而使咖啡苦味降低,增加了圆润口感。从Luwak的粪便中提取、加工出来的咖啡原豆,就是猫屎咖啡。”

    马丁得意洋洋地向林冲卖弄着他的咖啡学识,但是林冲不知道怎么,听着听着,手上那杯醇香的咖啡却渐渐变得沉重,他依稀还能从咖啡的香气中闻出不一样的异味。那是什么异味?呃,算了,打住,不想了。

    林冲想,美国人真是不厚道,刚一踏上这片土地,先是给自已来了一泡sāo尿,接着又是什么“猫屎”咖啡,这地方还真不是人呆的。不行,得赶紧把息壤的事解决了,赶快回国去。

    这么一想,林冲把手里硕大的咖啡杯一放,对奥巴马说:“快吃饱饭,20分钟后马上启程。”

    “启程?去哪里?”

    奥巴马楞了一下。

    “去印地安人部落里,你们家族不是和他们有往来嘛?肯定知道他们的部落在哪里。”

    “喂,林,我只是说带你来奥玛哈,现在我已经完成任务了,可没有说要带你去印地安人的部落啊。”

    奥巴马想起部落里那些奇异的风俗,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林冲看在眼里,知道不给这个小伙子一点刺激是不行了:

    “你过来,我和你说句话。”

    奥黑走到林冲身边,马丁倒是挺有绅士风度地走到了窗台边,摆出一副我不会偷听你们讲话的架势。

    “你如果带我去印地安人的部落,我就为你注shè生化疫苗。”林冲用只有奥黑能听见的声音对他说。

    “啊?天啊?你居然……”奥黑还来不及喊出来,林冲就一把捂住了他的嘴。马丁虽然看上去象个无害的老头,但他的这栋建筑可不简单,谁知道后面还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势力,他可不想把自已拥有进化疫苗的事,嚷得全美国都知道,然后在往原始部落进发的过程中,引来一群西部牛仔跟在自已的屁股后面直追。

    奥黑见状,也硬把下面那半截话生生忍在肚子里。他知道事关重大,因为在机场安全区内,也不断有人传闻,zhèng fǔ残存的势力会研制进化疫苗来对抗丧尸病毒的感染,但传闻毕竟只是传闻,目前为止,奥黑只听林冲一个人确切说过他身上有疫苗。这当然是一件轰动的大事,如果传出去,后果不堪设想。

    这份利诱果然够劲,奥巴马吃起东西来的速度只能用风卷云残来形容,不到十分钟,随着最后一口猫屎咖啡的下肚,奥巴马已经做出立即拔腿要走的姿态。

    “年轻人,别忘了你的宝贝,我上楼去拿。”马丁见林冲要走,赶紧提醒他。这老头还是个厚道人,林冲一笑,道:“你放着欣赏吧,等我把吕洞宾的雕像抢回来,我会运回这给你,到时再把它们还给我。”

    “啊,那真是太好了。我可以多欣赏几rì了。”马丁大喜过望,赶紧拍胸脯保证,“我会好好保管它们的,包管它们不损伤一根毫毛。”

    在公路上,两匹翼马拉着车上载着的沉重的东西,虽然经过两rì的长途跋涉,它们不仅疲态未显,反倒jīng神抖擞。因为,它们从自已载的货物中,闻到一股十分滋润心脾的味道,这种味道,对它们来说,就是最好的营养元素。

    虽然啃食丧尸也能给它们补充部份营养,但那只是低级营养,相当于人类吃甲鱼和啃罐头食品的区别。

    公路上,沿路席卷过来的狂风,不时把翼马拉的车后架上的遮雨布掀起,在这一掀而起的空档中,露出了一双大脚的轮廓,不同的是,这双大脚是木质的,如果仔细嗅闻,这双大脚还带着淡淡的香气。这种香气虽然淡,却弥而不散,经久不息,持续绵延。

    这就是沉香木雕成的吕洞宾,也是林冲此行的任务目标。

    与檀香不同,沉香并不是一种木材,而是一类特殊的香树“结”出的,混合了树脂成分和木质成分的固态凝聚物。一般来说,沉香的密度越大,说明凝聚的树脂越多,其质量也越好,所以华夏国古人常以能否沉水将沉香分为不同的级别:入水则沉者,名为“沉水”香;次之,半浮半沉者,名为“栈香”;再次,稍稍入水而漂于水面的,名为“黄熟香”。

    沉香中的水沉,宽度大多不超过十厘米,长度不超过几十厘米;质优者一般质地较密,甚至坚硬如山石,这尊吕洞宾的沉香木雕像高2米,早已突破水沉的极限,并且居然要动用翼马来拉动,其质地紧密可想而知。因此拍出上亿的天价实在是不足为奇,甚至可以说是太便宜了。吕洞宾如果知道自已“身价”这么高,是不是会老怀大有安慰呢?

    沉香木的材质,除了虔诚的信徒将其做成雕像表示一种敬畏和崇拜以外,实则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用途____沉香木具有药用价值:

    沉香气味芳香,xìng辛,微温,无毒,具有行气镇痛、温中止呕、纳气平喘等功效,常用于治疗气逆胸满、喘急心绞痛、积痞、胃寒呕吐、霍乱等症。华夏国中医典籍的相关记述也甚多,如《本草备要》谓之“能下气而坠痰涎,能降亦能升,气香入脾,故能理诸气而调中,其sè黑。体阳,故人右臂命门,暖jīng助阳,行气不伤气,温中不助火。”《大明本草》谓之“调中补五脏,益jīng壮阳,暖腰膝,止转筋吐泻冷气”。”

    沉香的这些功效,翼马虽然不知道,但却能够从那醇厚温和的香气中感觉到一股舒服的气息。

    拥有沉香吕洞宾的巴神,原本是出于对吕洞宾的崇敬才拍下这件拍品的,如果不是年轻时偶然接结识吕洞宾,他断无可能成为世界财富阵营前列的人物。

    所以当他在拍卖会的现场看到吕洞宾这位大恩人的雕像时,当即两眼发亮,不惜一切代价把他拍了下来。但当他把这尊表达崇拜之意的雕像放在自家客厅里,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沉香木的恩惠。

    要知道,玄月村自古就产沉香木,这尊吕洞宾的雕像,可是当时玄月村身为国家级工艺大师的族长亲自挑选材料,亲手雕制而成的。选材用料自然都是顶级的。而由于沉香木这种医用特xìng,巴神天天沉浸在这种无形的香氛中,对于他的身体自然起到了莫大的好处,所以巴神才能以90多高龄无疾而终。

    翼马这种动物,虽然口不能言,但它的智商却可以等同于地球上十岁左右的儿童,由于沉香熟悉的味道,让它想起了自已曾经生活过的那个遥远的星球。它记得,在那个星球上,自已的族类都喜欢啃食这种味道的物质,能为自已晋升提供强有力的能量动力。

    在这个贫瘠的星球上,翼马还是第一次与这种它的星球上的能量物质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光是它的气味熏陶,翼马就已经觉得自已身上的肉翼有蠢蠢yù长之势了。如果能吃上几口,肯定会产生非同凡响的蜕变。

    可是,一想到这种物质是属于主人的,翼马就忍住了想要吞吃沉香木的强烈yù望。

    主人,在翼马心里,那是无比强大的存在。在它们的星球上,翼马和主人是绝对顺服的关系,主人要翼马生就生,主人要翼马死就死,翼马不需要过经过大脑就能直接执行主人的指令,就算前面是火坑主人叫它直接跳下去那也是没问题的。

    所以,尽管知道沉香木是大补之物,翼马还是只能吸溜着那大补的香气,而不敢打沉香木的丝毫主意。

    作为此行任务的执行首领雄风,走在队伍最前面,时不时跳上公路边的小山包上,站在高处,眺望远方,或是趴在地上,把耳朵贴在地上,倾听远方传来的声音讯息,辩别着是否可能出现的敌情。

    雄风这么慎重,是因为此行关系重大,如果他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那么他的整个部队可能就要因此灭亡。这一点,是连部落首领和其它长老都不知道的。

    只有雄风知道,那个圆球里主人的能量,它能把自已切成几段,重新进行改造,自然也能举手间就把只靠木棍和弓箭生活的原始部族消灭。

第一百四十二章:隐秘路标

    经过主人改造后的雄风,在**能力大增之外,头脑的灵智也进步飞速。在主人赠给他的武器的威胁下,雄风没想到,马丁竟那么快地屈服了,乖乖地交出了雕像。

    虽然如此,一路上雄风也不敢大意,毕竟,除了这把武器,其余的族人在有武器的白人面前,仍是弱势群体。

    看着公路尽头那郁郁葱葱密林的出现,那条绵延不绝的山脉亲切熟悉的样子,雄风心里大大舒了一口气。

    进入森林,那就是他们族人的天下了!

    “林,咱们还是乘坐电动速滑车吧,这玩意虽然没有开车舒服,但是好处是噪音小,不会造成太大的动静。”

    奥黑建议道,他心想,如果惊动了印地安人,被他们用火蚁窝来招待,那就大大不妙了。想起火蚁啃人的尖锐毒辣,奥巴马不由地缩了缩脖子,身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那可是他童年时期一次永远法忘记的深刻记忆。

    “你熟悉这里,由你来决定吧。”林冲倒无所谓,要不是他现在没法带人赶路,他连电动速滑车也不用了,直接跑步就行了。

    告别深藏不露、大智若愚的马丁,林冲和奥巴马来到藏电动速滑车的房子,取出车,二人再次上路。

    根据奥巴马的介绍,林冲知道这里其实离印地安人原始部落并不远了,大约直线距离也不过80多公里。但是,进入森林后的路就很难走了,主要是密林里有各种毒虫猛兽,对一般人来说可谓危机重重。

    林冲虽然不怕动物,却害怕迷路耽误时间。但从奥巴马的表现来看,他不光对奥玛哈这一带十分熟悉,就连在森林里也是有一手。

    在森林边缘,奥巴马蹲在地上,仔细地在生长着细密草丛的地上东摸西看了一会,对林冲道:

    “车辙印还很清晰,他们应该走进去不久。”

    “看来你对这片森林也很熟悉啊!一些常识掌握得不少。”

    “不止是熟悉了,我小时候,祖父带我去那个部落做过客。”奥巴马一伸舌头。“不过,进去是被当成客人,出来时是被赶出来的。”奥马巴苦笑着说出这段丢脸的经历。

    “怎么回事?他们欺负你们?”

    “不是,祖父和他们部落一个女人好上了,结果谁知道那个女人是有丈夫的,那段时间正好她丈夫外出狩猎,她独自在家,就和祖父在一起了。”

    “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可惜止于现实了。”林冲明白了,奥巴马的祖父肯定是在浓情蜜意之时,被相好的丈夫发现了,不难想像妒火中烧的丈夫会做出什么举动。

    “你看到我背上的疤痕没有?就是那个女人的丈夫,把一窝的火蚁向我们扔过来,我差点没被火蚁咬死。”

    奥巴马撩起自已的T恤,让林冲看他的后背。

    果然,那后背留着点点的疤痕,虽然时间久了已经平复下去,但白sè的疤痕和黑sè的皮肤印衬在一起,还是显得十分地触目惊心。

    怪不得奥巴马对进入印地安部落如此讳莫若深呢,看来不是没有原因的。

    “咱们最好能在他们进入部落前截住他们,否则,进入部落后,就凭咱们两个人难啊!”

    奥巴马看看林冲,又看看自已,虽然知道林冲有功夫,并且功夫还不错,可是就凭他们这两个人势单力薄的样子,要进到这个原始森林,和部落里的人抢东西,他可不自认为有这种能力。

    虽然他也是看着《海贼王》和《蜘蛛侠》、《超人》长大的,也幻想过自已能拥有这样那样的超能力,但事实摆在眼前,奥巴马他自已就是末世里一个混饭吃的小混混。能混上林冲的一支进化疫苗就已经可以载入他今后个人千秋万代传诵的史册,成为经典了。

    “嘿嘿,小伙子,对自已要有信心。相信华夏国的功夫!好不好?”林冲看出奥巴马的胆怯,给他打气。

    可不能还没开战就先泄了士气是不是?林冲手一挥,一道掌风划过,一棵chéng rén大腿的树应声倒下。

    “师父,这是你的功夫砍倒的?”奥巴马说的话完全不符合逻辑,不过,林冲此举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军心,让他明白自已的实力就好,倒也不去挑他的语病。

    “师父的功夫比这还要更强的多了。你小子好好给我带路吧。”

    见奥巴马尊称自已为师父,林冲不知不觉也改了称呼。这小子看上去还是蛮机灵的,林冲对顺服和崇拜我华夏国的异邦人士还是带着友好的眼光和态度的。

    奥巴马看着棵应声倒下的树,不由地肃然起敬,虽然林冲现在手上没带着任何兵器,不过就凭他这一手,可比任何兵器强多了。尤其是隔了足足有20米的距离,这么凌空一下,这么大棵的树就倒了,那还怕什么毒虫猛兽啊,就是那群嗷嗷叫的印地安人也是不用担心滴。

    奥巴马脸sè一正,立即恢复了生气,笑嘻嘻地对林冲道:

    “师父,有你在身边,龙潭虎穴我都敢去闯一闯,别说印地安部落了。”

    这小子小时候在唐人街和一个算命的华夏国老头混过一段rì子,那老头看他还算机灵,颇为认真地传授过一段华夏国的文明史给他。除了知道三皇五帝,唐宗宋祖,还懂得一些成语典故,因此,时不时还能出口成章一下。

    想起那华夏国的老头,奥巴马忽然想起那老头曾给他算过的一卦,说他注定与华夏国有缘,今后能凭成大器。

    奥巴马当时也只当时老头无聊瞎扯,这十来年早被他抛在脑后头了,可是看看眼下林冲的本事,他想起老头的这一卦,觉得还真是神了!有那么点意思!

    奥巴马当下就起了臣服之心,如果老头那一卦是应在林冲身上,那么自已真要好好对待这一次机遇了。

    不是说人生最紧要的关头其实就是那一两步嘛,走错了万劫不复,走对了也许就一举成名了。

    别看奥巴马年轻,可是由于受家族环境的影响,还有在末世里的经历,让他的心事都比同龄人缜密了许多。既然他咬牙决定要抓住林冲这个机遇,此时一股王霸之气也从他胸间油然而生:

    “走,咱们抓紧时间,现在他们在密林里走,带着车队,速度会慢很多,咱们一定能追上他们。”

    看着奥巴马jīng神明显的转变,林冲满意地笑了。他可不喜欢和畏畏缩缩的窝囊废打交道,这样的奥巴马_____他喜欢!

    打了这一针立志的鸡血,奥巴马果然使出了当年他祖父教他的在丛林里生存的手段,想要好好在林冲面前露一手。

    只见他时不时地象猴子一样敏捷地爬上一棵树,然后举高张望,又或者,在空中抓一把空气,放在鼻子前狂嗅,好象这样就能嗅到印地安人的气息似的。

    其实,如果奥巴马知道林冲的本事的话,大可不必这么做。

    林冲放开jīng神力,他知道在《炼气入门里》里,吕洞宾把这叫作神识,现在他至少能感觉10公里以内的动物的气息,只不过,在这十公里内,他还是没能感觉到有车队的气息。

    这一段时间以来,虽然林冲对自已的修炼从不松懈,但至今为止只进入了真气三级的境界,每进一步都显得艰难无比,如果能突破到真气四级就好了,那么自已的jīng神力又将有实质xìng的突破。

    林冲摸摸脑袋,知道这种事情yù速则不达,只能等待时机,加紧修炼的同时,寻求机缘突破。

    “你确定没有走错路吗?”又走了一段路,仍是没有感应到那车队的气息,林冲便问奥马巴。

    “绝对没有,虽然小时候我只和祖父来过一次,可是你要知道,我的IQ是145哦,绝对不可能记错的。”奥巴马被林冲一质疑,显得很委屈。

    “其实从外界进入这支原始部队是有一条秘密指引路径的,看到这些桫椤了没有?”

    奥巴马指着密林中一丛丛扇状的绿sè植物。

    “椤是现存唯一的木本蕨类植物,极其珍贵,堪称国宝,被众多国家列为一级保护的濒危植物。没想到这里也能看到它。”

    见多识广,林冲自然认得这种植物。不过他现在可没有采集植物标本的兴趣。

    在距今约1.8亿万年前,桫椤曾是地球上最繁盛的植物,与恐龙一样,同属“爬行动物”时代的两大标志。但经过漫长的地质变迁,地球上的桫椤大都罹难,在全世界只有少数适合它生长的地方能看到它的踪影,眼前的这株桫椤已经有一人多高,很不容易才能长成这样。

    “每隔一千米,都会有这样一棵桫椤树,指引我的族人进入它们的部落。”奥巴马这才暴露了他们家族的秘密,原来,这些桫椤都是人工种植的,专门就是为了外界的人进入印地安部落指路之用。这个秘密,如果不是末rì时代,族人几近凋零,奥巴马肯定不会说出来的。

    “噢,原来如此,怪不得你那么肯定。”林冲听奥巴马一说,眼睛一亮,只要没跟丢就好。这么大的原始森林,如果在里面绕上一周、一个月,都是正常不过。但是,林冲的时间可耽误不起。

    沿着奥巴马家族的隐秘路标向前走,一个多小时后,一个原始部落的棚屋区的一角隐隐在绿树丛中显现出来。

第一百四十三章:走岔了

    “嘘,小声点,别惊动了部落里的人。”奥巴马压低声音对林冲说。他背上火蚁咬伤的伤口此时觉得又麻痒起来。他可不想再挨上那一窝蚂蚁的“礼物”了。

    不过事情有点不对劲,林冲皱了皱眉,低声对奥巴马说:

    “这里就只有这个印地安部落吗?”

    “只有这个部落,而且这个地区也只有这个部落,再没有其它印地安部落存在。”

    奥巴马不知道林冲为什么要这么问。

    “我没有感觉到这里有任何那个车队的声息。如果只有这个部落的话,他们按道理是回到这里才对呀。”

    奥巴马不愧是IQ145,立即明白过来了。

    “不然,我们先去打探一下情况吧。”

    说着,他带着林冲很熟练地就在丛林里左兜右绕起来。

    林冲透过树桠的间隙,能清楚地看到,这个原始部落还是很大的,明显也做了功能区的划分。

    西边上是一排排用树枝搭起来的窝棚,那里是生活区;而中间一块开阔的场院,里面点着几堆篝火,有几个光着上身,围着简陋围裙的女人正在火堆上吊着的锅边忙碌着。非礼勿视,非礼勿视。咳!这里应该是“公共食堂”,也是部落交流的地方……

    此时正是白昼狩猎的黄金时间,部落里的男人应该都出去打猎里,整个部落里都看不到一个成年壮年男xìng的身影,只有一些老弱妇孺在部落里各自忙碌。

    一群妇女聚在东头的一个舂米池边,一边舂米,一边用印地安土话嘻嘻哈哈交流着啥,神情十分淡定快乐!

    林冲不用听得懂也知道她们在聊啥,如果翻译成华夏国的大白话,无非是:你家那口子昨晚上把你伺候得很舒服吧?什么?不是那回事?为啥米你叫得象杀猪一样?

    诸如此类的少儿不宜的话题,这时候没有男人在,是妇女们交流的黄金时期,如果有一个男人插进去,这个男人准是被调戏的对象。

    所以,林冲还是扯着奥巴马,离这些女人远点。谁知道这群如狼似虎、英勇无比的女人看见两个活生生的帅哥会发生什么样的桃花惨案。

    “你准备去人家家里做客?”

    林冲眼睁睁看着奥巴马推开西边生活区一户人家窝棚的门。这窝棚简陋无比,也就和前世林冲在安全区自已搭的那种小窝棚差不多,共同的一点是,再怎么破也弄了个门,划出自留点,表示:内有贵重财产,非请勿进!

    “嘘,师父,不要叫得这么大声,这位是火狐nǎinǎi,我祖父的老朋友。”

    窝棚的门一开,里面有人应声站了起来,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同样**着上身,胸前原本傲人的双峰现在也如布袋一般几乎垂到肚脐上了。

    “你是谁?怎么来到我们部落里的?”这个火狐nǎinǎi虽然老眼晕乎,但jǐng惕xìng还是很高,看到陌生的两个男人,瞪着浑浊的眼睛很不客气地叽哩咕噜了一番。

    林冲虽然听不懂,奥巴马却主动为他做起了翻译,能给师父帮上点忙,奥巴马觉得很荣幸,老妇人一边说,他一边也叽哩咕噜地翻译成了英文告诉林冲,节奏还不慢,颇有点同声传译的味道。

    “我是贾斯汀.奥巴马。奥巴马家族的长孙。”

    “哦,我记得你了,是克里斯蒂安.奥巴马曾经带来的那个孙子是吧?都长这么大了?”

    火狐立即喜笑颜开,热情地把他们迎进窝棚。林冲看到,她苍老的脸上甚至泛起了两酌少女般的红晕。

    看来,当年她和奥巴马的祖父还是十分投入地嘛,一提到奥巴马家族,立即笑脸相迎。

    “你的祖父呢?现在身体还硬朗不?这么多年没见他,都老了。”火狐nǎinǎi含情带笑地问,脸上画着花纹的嘴角荡出深深的笑意。

    不是吧,俺没看错吧,这老nǎinǎi脸上,竟绽放出了chūn天的花朵?带着chūn天的气息?

    林冲心里为那位老奥巴马的魅力深深折服,估计这段露水情缘也过去几十年了吧,光靠回忆就能带给这位老nǎinǎichūn天里的微笑。

    听到火狐nǎinǎi这么问,奥巴马脸上露出了惨淡的笑容,道:

    “爷爷他已经不在人世了。”

    “噢,可怜的孩子,听说你们外面的世界遭大难了。老头子没能撑过去是吗?”

    见到奥巴马这么悲凄的样子,火狐nǎinǎi一阵心疼,连忙把他揽入怀中,一只手抚在他背上,一只手还拍打着他的头,安慰他。

    这样就出现了一副让林冲忍俊不禁的画面,只见奥巴马的脑袋被火狐老nǎinǎi强按在胸前,奥巴马一脸的不自在,却无法挣脱。

    好一会儿,火狐nǎinǎi才发泄完她的爱心,于是继续问道:

    “小奥巴马,你是想来这里避难吗?你带来的这位是哪个部落的?”

    “是啊,nǎinǎi,我想在你们这里暂住一段时间,外面现在实在太恐怖了,和地狱一样可怕。这位是我的兄弟,他救过我的命,所以我就带他一起来了。”

    奥巴马半真半假地胡诌。原本他还没找到借口和理由,见火狐nǎinǎi这么问,自然顺杆子往上爬。

    不管怎么样,先住下来,不难打探到那些车队的下落。

    雄风并不知道后面有人在追赶他们,他只是按照自已的节奏,催着队伍快速前行。

    进入原始森林后,出乎车队里所有人的意料,雄风并不是往部落所在地赶路,而是由他带着,走一条他们此前从未走过的路。

    这一条路,林木茂密,比部队里的人出去狩猎时走过的所有路都不好走,但是还好翼马身强体壮,又具有智商,所以在部落里的人砍树开路之下,它们显得还是很轻松。

    中午休息时,雄风也不叫大家升火做饭,而是拿出一些平时腌制的肉干,分给大家当做午饭。

    虽然路不好走,但在雄风紧赶慢赶之下,还是保持了一定的速度。而林冲他们由于是往部落方向走的,所以逐渐和他们的距离越来越大,自然无法感应到他们的气息。

    傍晚时分,雄风部队里的人终于走到了目的地。雄风要他们在原地宿营,由自已带着翼马将货运到对方手里。

    部落里的人只知道这一次行动对自已的部落生存很重要,但具体是如何重要并不清楚,但自从雄风亮出他的激光武器后,大家都眼中一亮,心道:如果有这种武器,以后在森林里狩猎成功的机率就大大增加了,而且可以捕猎一些更加大型的野兽,拥有那种削铁如泥的白光,根本不用怕杀不死它们。

    雄风承诺说,只要配合他这次行动,那么今后部落里的成年男人都可以拥有一把这样的武器。

    拥有一把杀伤力无比的武器,这自然是对部落里猎人最大的诱惑,再说,雄风在部落里也是除了族长之外地位最高的人,对于雄风平时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深信他是个讲信用的人,于是,大家同意配合雄风的行动。

    眼看着雄风去交货,想到即将到手的武器,部落里的人席地而坐,面带喜悦,纷纷开心地交谈着,忘记了几天里餐风露宿的辛苦。

    雄风实则是在翼马的带领下往记忆中圆球的方向走去,有好几年没来这里的,原始森林里快速生长的植物很容易就改变过去记忆中留存的地形地貌。如果不是翼马带着,他可能就在这一带迷路了。

    翼马依靠的是植入脑中的与主人相联系的定位系统,就算再过一千年不来,也不会在这里迷路。虽然叫部落里的人在原地休整,此举让部落里的人印象中认为离交货的地点不远,但实际上,翼马带着雄风又足足走了有十来公里,因此,就算部落里的人要找到他们,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当那熟悉的白球出现在眼前,雄风忍不住擦了一下头上的冷汗,他心里对这个白球里的一切充满了畏惧之意。虽然害怕,但却不敢违抗,只能硬着头皮,往那开裂的缝隙走去。

    林冲在部落驻扎区再次努力用jīng神力的极限往四周探查,但仍然是没有发现车队的蛛丝马迹。

    “你问问火狐nǎinǎi部落里的男人都哪里去了。”林冲吩咐奥巴马。

    “他们去给主人送一件重要的东西。”奥巴马对林冲翻译道。

    林冲皱了下眉头,“主人”,这词对原始部落的人来说,真算是一个新鲜的称呼。

    “她说,主人送给他们翼马,让雄风变得强壮,还送给雄风太阳神的礼物__神秘、威力无比的光束,所以主人说什么,他们就怎么做。”

    原来那个印地安人的激光武器是“主人”送的。看来,去抢吕洞宾的雕像也是“主人”要求的。这个“主人”和吕洞宾有什么纠葛?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派一群原始人去抢吕洞宾的雕像呢?

    “主人”竟然还有强大的激光武器,这是林冲穿越之前也比较罕见的武器,听说还只处于机构的研究实验状态。

    这个“主人”的来历实在可疑,林冲打定主意要去会会这个“主人”。

    “你问她,主人住在哪里?可以去拜访他吗?”

第一百四十四章:豪猪带路

    “主人是不可以接近的。目前为止,只有雄风可以接近主人。主人的恩惠都是由雄风来传达。”

    奥巴马忠实地翻译着,不过林冲还是听得很不爽,早知道会跑那么远,就应该叫吕洞宾为自已装一个自动语言翻译器。现在还要让奥巴马来翻译,隔着一层总是不方便。难保哪句翻译漏错了,就失去了重要线索。

    “不过,火狐nǎinǎi说她的孙子知道他们去的方向,因为以前他曾经因为好奇偷偷跟过雄风大人去那里。”

    奥巴马在火狐叽哩咕噜地说了一通之后,突然又对林冲说。

    “那还不叫她孙子带我们去。”林冲赶紧对奥巴马说。

    随着火狐nǎinǎi高亢的尖叫声在棚屋区外响起,一时之间,似乎整个部落定居点里都是她的声音。

    林冲和奥巴马被惊到了,没想到这位已经干枯得象木乃伊的老nǎinǎi竟然有这么大的声浪能量。被她这么一叫,定居点的居民想不听到都不行了。

    不一会儿,只见一位半大的小子“登登登”地从西边一处妇女聚集区冒了出来。直接跑到了林冲他们面前,一看多了两个陌生人,不由地狐疑地望着老太太。

    “这就是她的孙子豪猪,叫他带你们去主人那里。”

    原来火狐nǎinǎi这么吆喝是在叫她的孙子回来,如果林冲不是知道奥巴马和火狐nǎinǎi是老熟人,没准就在她发出第一声时,就卡住她的脖子了。

    火狐nǎinǎi显然不把林冲很看重的带路当一回事,就好象在华夏国深山的农村里,问一位八十岁的老nǎinǎi,张家某人住在哪,老nǎinǎi说我腿脚不灵便,让我孙子带你们去吧,就是这么热情简单。这反而让林冲感觉到一股淳朴的美好,他心想,不管怎么样,就为了这个老nǎinǎi,也尽量不要和部落里的男人起冲突。

    豪猪差不多只有14.5岁,他和部落里的人一样,也**着上身,脸上还没有涂上油彩,因此可以看到他清秀的脸蛋上一双机灵的眼睛在滴溜溜地转,看上去十分机灵。刚才显然是在妇女聚集区里讨了个好,脸上也带着掩不住的喜sè。

    林冲看到豪猪的第二眼时,心内一动,暗道:混血的孩子果然比较聪明哈!远缘血亲的理论不是盖的!

    豪猪的皮肤颜sè并不象纯綷的印地安人那样是土黄sè的,而是一种黄与黑揉合说不清道不明的暖昩棕sè。想起奥巴马祖父那一场chūn事,林冲忍不住在心内猥琐地笑了一下。

    火狐nǎinǎi的热情不是没有道理的。

    “正好他的父亲也去主人那里了,能带我们去他很高兴。”奥巴马这么对林冲翻译道。

    “那就好,叫他现在就带我们走吧。”

    奥巴马和豪猪似乎很投缘,两个人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没停,林冲虽然听不懂,但大约也能从他们的身体语言里看出来,奥巴马和豪猪在交流彼此世界的事。

    一个在说外面的丧尸如何恐怖,一个充满了好奇,颇不以为然,吹牛说沼泽里的鳄鱼都能对付了,还怕你丧尸牛大了?

    两个小年轻吵吵嚷嚷,行路倒也不觉得难过。正所谓旁观者清,林冲心里倒是暗道:血脉的联系果然不是一般关系能比拟的,就算不曾相见,也依然有某种亲切。

    豪猪更是自小在原始森林里长大的,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不过,在离开部落聚集区大约一个小时后,森林里的道路变得难走了,由于树木遮天蔽rì,这里的光线虽然没有伸手不见五指那么夸张,但想要看清脚下的路却有点难度。当然,这是对奥巴马一个人而言,豪猪和林冲一个是熟悉情况,一个是有超常的视力,因此此间行路自然不在话下。

    奥巴马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突然觉得脚下一麻,他随手抬起脚一抹,手上一股滑溜溜、腻歪歪的感觉,他抬起手凑到眼前一看,只见一手的鲜血,他吓得尖叫起来。

    林冲按住他的手一看,不由笑起来:

    “你小子血脉旺盛,招蚂蟥了。”

    听说是蚂蟥,奥巴马这才止住尖叫,不过,随即看看光裸的脚踝,他忍不住又要尖叫起来,原来这脚踝上竟密密麻麻地吸满了蚂蟥。他吓得又要两手乱拍。

    豪猪把他制止住了,道:“你用手拍,蚂蟥的吸盘留在你身体里,过后会肿痛的。只能用烟熏。”

    原来奥巴马是光着脚板穿的旅游鞋,因此脚踝部份的皮肤是光裸的。而林冲的传统穿法是半统的军靴,皮肤并没有暴露在外面,因此没有遭受和奥巴马一样的“待遇”。

    “不用那么费事,我来帮你驱虫。”林冲说着,将手搭在奥巴马的后腰上,催动一股真气直入他的皮下。正将口器刺在奥巴马皮下的蚂蟥大口大口地吸食着鲜血,突然只觉一麻,不由自主地将口器从奥巴马皮下退出。

    一时间,奥巴马脚下落了一堆的蚂蟥,看了让人头皮发麻。豪猪见奥巴马露出这一手,也暗暗称奇。要知道,这蚂蟥被称为“吸血鬼”,沾到血绝对不肯舍弃,硬拔的话,它宁肯被拔成两段,也不会舍弃口里的美味。印地安部落里的人,对付这种吸血鬼也只能是通过给自已身体搓气味浓烈的草药来驱赶它,没有一个人能象林冲这样,把吸到血的蚂蟥生生赶出来的。

    “快到了没有?孩子。”林冲问豪猪。

    “应该快了,我记得再过一个低矮的山涧。”

    “主人长得什么样子?”

    “不知道啊。我只看到了主人的屋子。是个白白的,象个蛋壳一样。没有人见过主人的真面目,只有雄风见过。”

    “不过,部落里的人没有经过雄风的同意,是不能私自去见主人的。”豪猪想起这些,忽然有些胆怯。他毕竟是孩子,nǎinǎi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但事到临头,想起部落里对不听话族人的惩罚措施,还是觉得有点怕怕的。

    “没事,你把我们带到附近,你就自已我回去。就算被你的族人看到了,他们也不知道是你带来的呀。”

    林冲连哄带骗,没办法,为了完成任务,只好又当回骗孩子的怪大叔了。

    “嗯,就这么办吧。”豪猪见这样左右都能过关,也就不再多想。

    “咦,大家小声点,前面有人。”林冲叫奥巴马他们停住脚步,他的jīng神力能探查到一群人就在大约三公里之外,但却没有动物的痕迹。

    “是部落里的人吗?”豪猪开始紧张起来。

    “仈jiǔ不离十。”在这原始森林里,长年不见人迹,如果不是印地安部落里的人,谁吃饱了撑的到这来散步啊。

    “这里离主人所在的地方也不远了,你们往前走五百米,就会看到一个矮涧,过了那个矮涧,再往前走四五公里的样子,就会到了。那里很好辩认,就是一个白白的圆形房子。”豪猪往前比划着。

    雄风不由自主地从裂缝进入了球形房内。

    “雄风,你来了!”

    一个威严的声音在他脑海内浮现。

    “是的,主人。我带来了你要的雕像。”

    “很好,让我看看。”

    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主人的真容,但是这把声音却是每次雄风进入这里时必定会响起和他交流的。雄风拍了下翼马,两匹翼马自动上前,那沉重的大车上,遮雨布已经被雄风随即拉开,顿时满室弥漫起淡淡的沉香木特有的芳香。

    “嗯,就是它。没错。”

    雄风听出主人的声音里竟然有一丝丝克制不住的激动。他的眼里闪过一道诧异的光芒。和主人接触的几次,他可从没听说过主人有这么激动的时候,他的声音总是淡定如水,一副天下崩亡与我何干的模样。没想到看到一尊木头雕塑,他竟能激动。虽然这木头比较特别一点,带着好闻的香味,也没必要这么激动吧?

    “好了,你可以出去了。”主人的声音又在雄风脑海里响起。

    “主人,我答应了族人给他们太阳神的武器,是不是……”雄风赶紧提醒了一句,虽然揣着担心,但让族人这么辛苦,他总不能言而无信,白让他们干活吧。

    “你先退出去,在外面等我叫你再进来。一定会给你足够铁太阳神武器的。”主人的声音又恢复了原来的淡定,带着不容置疑的权威。

    雄风听他这么一说,也不敢再多言。至少主人没有明确拒绝,应该还会有机会。

    林冲和奥巴马避开那群聚集在一起的印地安人,小心绕过了绿sè的树林屏障,这时候林冲已经能够感觉到一股强大的气息在前方召引,此时不需要人带路他也有足够的把握能找到“主人”。

    “天啊,这是什么文明建筑?”奥巴马身为美国人,毕竟见多识广,竟然一眼就认出这不是地球上的人能弄出来的建筑。

    不过,林冲倒是一眼看出,这球状的圆形建筑并非“房屋”,而是一种飞行器。

    就在林冲仔细打量时,这飞行器严丝合缝间突然冒出一条裂缝,接着一个印地安人走了出来。

第一百四十五章:主人

    诺塔在他担任星系酋长父亲的帮助下,乘上了这颗星球最后一艘逃生飞船。

    “父亲,你为什么不和我走?”诺塔无奈又绝望地看着他的父亲。作为星系酋长的父亲,八支雄壮的触须上,每只都镶有银光闪闪的星系银宝石,这是这个拥有一万八千颗星球的最高指挥官才能享有的荣耀。

    “儿子,你快逃吧,这艘飞船的能量足够你逃出这个星系。作为星系酋长,我这样做已经违反星系的法律了。我怎么还能继续一错再错呢?作为这里的最高指挥官,我将留下来与我们的星系共存亡。”

    诺塔的父亲亦有自已不愿离去的高贵理由,他硕大的头颅荧光闪闪,里面闪耀着智慧的火花。但是,他的智慧和才干也将随着这片星系被暗物质的撕裂,星系空间的崩塌而消亡。

    其实一切本可以不发生,只是加吉格达星系的居民们太过于自负,虽然曾经有科学家提出jǐng告,但是这里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些微不足、籍籍无名的科学家的jǐng告。

    加吉格达星系的一万八千颗星球上,各有各的文明风采。有的星球整rì观察风向,研究它们对星球环境的影响,由此来进行复杂的数学推衍,力求建立数字架构完美的星球;有的星球侧重于植物的种植,他们种植的植物会被各星系作为能量的来源采购,就象地球上人类的粮食一样,所不同的是,这些“粮食”是一些高大的植物,他们从中摄取能量的方式就象地球人生吃水果一般;而象诺塔所在的星球“蔚蓝”,居民长于预测未来,他们把对未来的预测准确与否当成一种肯定和享受,专注于提高自已的内在jīng神力。但是,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蔚蓝的居民竟然没有一个人预测到未来自已所在的星系会在近期崩溃。这倒是与华夏古国《易经》上相不推已的说法暗暗契合。

    诺塔的父亲慈爱地看了最后一眼诺塔,将自已触须上八颗星系银宝石放入逃生飞船的能量驱动舱内,有了这八颗星系银宝石的顶级能量,诺塔一定可以逃出生天。

    “快走吧,儿子,五分钟后星系将完全崩塌,到时候你就逃不出去了。记住,一定要逃出去,传播我们星系的文明和历史。这是我对你最后的要求了。”

    诺塔的脸上一片悲痛,他想留下来和父亲一起赴死。但是作为星系最高指挥官的父亲,毅然决然地利用指挥权限,将他的逃生飞船的舱门关上,并摇控启动了飞船设定好的逃生程序。

    “飞船逃生程序启动倒计时,十……九……八……”诺塔只听见耳朵里灌满了一个悦耳而淡定的声音,接着,飞船的能量推动器被完全启动至顶格,能量驱动舱一阵颤抖,但那八颗星系银宝石瞬间化为一股撕裂空间的能量……

    诺塔的父亲眼看着逃生飞船化为一道白光,消失在自已眼前,他垂下了长长的高傲的触须,试图推演儿子的未来,但他的眼前,就只有一幅蔚蓝的画面,再往前,则是一片空白。老酋长眼神中露出一阵迷茫,他努力推演着,浑然不觉身后,一万八千个星球在暗物质的压力下,都在变形……

    有的星球瞬间化为飞灰;有的星球岩浆崩裂而出,就象石榴被有力的大手捏爆了一样;有的星球被另一颗变形的星球轨道所吸引,两颗硕大无比的星球碰在一起,发出了轰然巨响……星球与星球之间,就象被一种无形的压力在挤压着,所有的星球都夸张地扭曲、变形。

    而更夸张的是,由于暗物质的压力,与这个星系相邻的另一个星系也被拉扯过来。这两个星系在数十亿年的演化期间始终都存在外围旋臂结构,在旋臂上的无数恒星的点缀下形成了怪异而美丽的弯曲与螺旋景象,最终它们发生相互碰撞时,外围旋臂结构互相缠绕着对方,如同一个“有力的拥抱”,不过,这在暗物质的撕裂下,这个拥抱变成了死亡拥抱。

    而这两个星系的星球上曾经存在的所有的生物都在一瞬间化为乌有:他们的荣耀、梦想、写过的情诗、晒过的床单温馨的味道、爱抚爱人的双手……一瞬间都被无情的宇宙规律抹杀。

    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那些屈辱、不甘、挣扎、辛苦、爱恨……在星系崩塌之后,这里将暂时成为一片死亡的废墟。

    当然,随着是星系的引力作用将外围旋臂上的恒星剥离,脱离原来的运行的轨道,扰乱星系的整体形状,让星系之间发生无情的碰撞外。这种情形也引发了弥散于星系间的大量气体和尘埃发生摩擦,星系中的温度快速升高,星际物质在引力和恒星风的作用下聚拢形成巨大的分子云。如果这些分子云在某一处空间中聚集得越来越大,就可触发恒星形成。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如果冥冥中有一双观察的眼睛,它们就会惊异地看到,在这些星球纷乱的毁灭之中,星系酋长那淡定推演的手,好象能够拨乱反正、洞悉全局……

    这个星系毁灭的最后时刻,星系酋长终于能够动用全星系的能量进行一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推演和计算,如果没有了全世界,我还有你_____我的孩子。

    星系酋长快速而有节奏、不慌不忙地拨动着手指,如果观察者有耳朵,他们就能听到一阵节奏带着韵律的“答答”指节弹动的声音。星系酋长一直努力到了最后一刻,当暗物质的撕裂在一瞬间到达他的星球时,酋长祝福的能量侥幸比这一瞬间快刹那弹指出去,在逐渐变得黯淡的宇宙中,掀起一丝涟漪。

    诺塔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能量冲击,在逃生飞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星空中撕裂开一条求生之路时,诺塔立即陷入了昏迷。他的肌体细胞承受不住这样的能量冲击,一瞬间,除了强大的jīng神力保护着他的脑部外,他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消融。

    诺塔所乘坐的逃生飞船只是在理论上验证过,他的星系上,并没有人真正乘坐过这种飞船,更何况,为了他能够顺利逃生,他的酋长父亲还加大了能量舱的推动力。

    这对诺塔来说,可谓祸福相依的古老智慧在不断上演一个星系逃生现实版。

    由于能量过载,诺塔的身体在不断地虚化,但这却让他的身体细胞在跨跃星系的过程中经历了一系列的融合,让他为今后能最大地适应新星系做出了贡献。但这个融合的过程,也消耗了诺塔大量的身体能量,让他变得虚弱无比。

    也许只是一刹那,诺塔时而生活在地狱般痛苦的身体融合中,时而在星系的跳跃中为他思维器官带来兴奋剂般疯狂至极的快乐中。舷窗外的星系颜sè不断在发生变化,一个个星球被时而拉近,时而拉远,有一刻,舷窗外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红矮星,诺塔几乎以为飞船就要在这里着陆了,但随即,就在飞船几光年外,一颗燃烧的火球又在向飞船发出无声的如唤。

    小小而倔强的逃生飞船,这艘用jīng神力凝实而筑出的全星系独一无二,只有理论论证而无实践证明的逃生飞船,正在顽强地进行着自已的第一次飞行,虽然飞行员只有一个,但它知道自已存在的目的和使命,它只向着自已感觉友好和舒适的星系飞行。

    星路漫漫,一路所经,大都是贫瘠的行星……

    不知道经过了多久,逃生飞船上的能量几乎耗尽,能量推进舱里,只剩下半颗星系银宝石了。其余的星系银宝石,已化成飞船驱动的巨大能量,如果再没有确切的着陆目标,要嘛它将失去能量驱动,化为一颗围绕着失去动力后最近的行星,在一定的轨道内周而复始地绕行;要嘛就随便选择一颗星球降落,撞撞大运。

    诺塔偶尔从迷糊中醒来,他清晰地看到了窗外的景象:无数颗或明或暗的星星,汇聚成一条壮观的河流,出现在他的眼前。

    “好壮观的星河啊!”诺塔只来得及发出一声这样的呻吟,就又陷入昏迷中。

    逃生飞船依然没有放弃希望,它是由星系十大jīng神力最强的长大汇聚而成的,这些长老在他们漫长的生命中都有各自的奇遇,这样的一艘逃生飞船,注定无法平凡。

    就在星系银宝石的能量只剩下一半的二分之一时,逃生飞船终于jīng神大振:一颗蔚蓝sè的星球,亲切而又熟悉的样子,出现在逃生飞船面前,这一次,它终于有了确切的着陆目标。

    它的身影快速而飘忽,伪装得很巧妙,就象一颗每年都会坠落在地球上的陨石一样,直接砸进了一片翠绿的森林里,就算地球上有人看到它的身影,也只会双手合十,喃喃许愿,把它当成一颗能带来幸福祈愿的流星。

    诺塔从昏迷中醒来,是这艘飞船降落在地球上十几天后。

    面对自已的生存状况,诺诺意识到,只有对自已进行快速地修复,否则,他就只能一辈子这么僵困着。

第一百四十六章:吞噬

    逃生飞船内的星系银宝石能量虽然只剩一半的三分之一,但只要不做星际的飞行活动,剩下的能量足够维持飞船维生运行很多很多年。

    诺塔第一次运用了自已的预测能力,还好,虽然星系不一样,但预测的能力似乎还有效用。

    当雄风第一次出现在逃生飞船外面时,诺塔几近狂喜,因为,经过推演,他知道会有一个地球上的生物为自已的未来带来一线生机。虽然雄风进来后,他发现这是一个智商几近为零(按他们星球的看法)的原始生物,但他却能够为自已带来修复身体所需的“粮食”能量。

    诺塔在救生船的帮助下,为了确保雄风能够完成任务,对雄风进行了一系列的身体改造。让他拥有了超过一般人的身体力量能力,但为了防止雄风产生异心自已不敌,诺塔并没有将雄风改造彻底,而是将雄风弄成了半成品。所以,虽然雄风拥有了可以扳倒一头熊的力量,但脑部却没有进化,也没有产生相应的异能。

    诺塔经过推演,知道再过地球年20年,自已就可以初步恢复进食的能力,而在这里附近,也会有适合他的能量“粮食”出现。

    所以,当雄风不出所料地将“粮食”带回来后,诺塔对自已在地球上的生存再次充满了信心。只要把这些能量“粮食”完全消化吸收掉,诺塔有把握恢复到从前的能力。只要能恢复到从前的能力,这地球上的一切都是纸老虎,诺塔根本就无惧任何存在。

    林冲看着雄风从球形建筑里出来,他对奥巴和豪猪道:“你们在这等我,我去去就来。”

    声音犹在耳边,但下一秒奥巴马就看到林冲已经出现在球形建筑前,那正徐徐合拢的裂缝眼看就要严丝合缝地关上,但林冲以快得惊人的速度,瞬间闪掠进入,奥巴马和豪猪眼看他就消失在球形建筑里。

    球形建筑里的诺塔喜孜孜地看着那尊吕洞宾的雕塑,眼里闪现出异样的光彩。

    “融合,彻底融合。完美的形像。”诺塔喃喃自语,感觉自已的生命马上就能获得新生。

    在吕洞宾的沉香木雕像上,诺塔已经虚化的身影正努力从它的木质纹理上渗入,诺塔的身体密度显然比沉香比还要大,很快,诺塔的身形就完全严丝合缝地与沉香木结合在起。

    沉香木,在诺塔的星系里,是一种极品的贵重能量物质,名叫艾玛它。就算贵为酋长之子,诺塔在自已的记忆里,也从来没有见过比这尊雕像更完美的沉香木。所以在他20年前的推演中,才能准确地预测到这尊沉香木的到来。因为这尊沉香木的能量实在是太恐怖了,如果能完全彻底地拥有这尊沉香木的能量,那么他将产生一次爆炸式地进化。

    再过百分之一秒,诺塔觉得自已就能与艾玛它完美融合,这一刻,他的心神完全放松,只有在互相不戒备的状态下,才能达成互相信任的完美融合。

    就在这样极度特殊的时刻,林冲才能在飞船千载难逢疏于防范之时,顺利地进入到飞船内部。

    里面的诡异现象让林冲吃了一惊,因为他看到,吕洞宾的沉香木雕像好像活了起来。不是好象,竟是真地活了起来,他揉了揉眼睛,只见那尊沉香木的吕洞宾身上泛着一层淡淡的白sè虚影,接着,它竟然真地动了一下。

    林冲一进来,诺塔立即就感觉到了,不过,他是有苦说不出,因为现在正是他与艾玛它融合的关键时刻,就象一只脆弱的青蛙,完全失去保护,只能任敌人予生予死。

    林冲好奇地走上前去,也算他胆大人傻,他竟双手触摸到了那尊塑像。

    诺塔进入艾玛它以后,心下才暗暗叫苦,原来,虽然能量成份相似,但地球上的沉香木与艾玛它还是有本质上的不同,他在自身能量不足的情况下,竟无法完全吞噬它。

    而这千载难逢的机遇就此成全了林冲,当诺塔正想从艾玛它身上退出另寻他策之时,这股气劲竟全全进入林冲的身体里。

    林冲的大脑犹如被强大的电流击中,顿时失去了知觉,迷糊中,他恍惚听到:

    “基因改造程序启动……身体融合进程展开,20%……60%……完美融合。”

    一个刻板的声音在他的脑海里不断播放。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他从未曾见过的画面:

    一个八只触须的生物……最后的告别是……崩溃的星球……

    林冲与诺塔在机缘巧合之下,竟完全融合在了一起。

    林冲得到了诺塔的记忆传承,而诺塔,在融合的过程中,完全消失了本体,成为林冲的一部份。

    林冲睁开眼睛,虽然脑袋里多了一部份不属于他的记忆让他很不舒服,但对这个飞船的掌控感立即让他产生了一种满足感。这可是一艘可以冲破星系,进行跨星系旅行的顶级飞船,虽然能量不多,但在本星系内进行飞行还是能支撑很长一段时间的。

    而且这船飞船完全是由主人的jīng神力来cāo控的,这与林冲修真系传人的身份不谋而合。

    “咖啡,我要一杯蓝山咖啡。”林冲很无厘头地命令飞船。

    在他面前的地上,隆起一张桌子,还有一张沙发,沙发上热腾腾地摆着一杯飘散出香味的咖啡,远远地闻到那个味道,还真是蓝山咖啡。

    “主人,为了主人的健康,建议不要过多地饮用咖啡,以一天2至3杯为宜、每rì饮3杯或更多的咖啡,会使患胰腺癌的可能xìng增加4倍。咖啡因对正常细胞有不良的影响,它可促使细胞老化,常饮咖啡的人比不饮咖啡的人患胰腺癌的可能xìng大2-3倍,目前,死于胰腺癌的人中至少有半数以上是由于饮用咖啡而引起的。”

    一个虚幻的光影在林冲面前刻板地说道,这个光影正是飞船jīng神力的物化表现,由于林冲此时已经融合了诺塔,所以它仍将林冲当成了自已的主人,认主程序仍然有效地制约着它。

    那光影隐隐现出八只触须的模样,让林冲看了很不爽。并且,这个光影还立即适应了林冲地球人的身份,自动将有关于地球的一切知识加入了自已的系统中,并综合林冲的身体状况和嗜好提出了建议。

    林冲在脑子里幻想了一个美女的形象,要求系统变成那个模样,声音还得柔和甜美。

    等那个形象真实出现在面前,林冲吓了一跳,一不小心竟弄了个玛丽莲。梦露出来。不过,总比那八个触须的外星形象看着强。玛丽莲启齿一笑,声音还真地绝对甜美。

    “主人,融合成功,下一步我们要做的就是征服这个星球。把我们星系的文明散播到这个星球上。”

    “征服星球吗?很好,我说什么,你就要好好配合哈哈!”林冲传承了诺塔的记忆,自然知道诺塔是那个倒霉星系里的末代王子,这船飞船除了是逃生飞船外,还具备了不一般的战斗攻击xìng能。不过,有一点不妙的就是,它的能源即将用完了,就算能发动攻击,也只能是短暂小规模的,如果要进行大规模的攻击,能源将很快被耗尽。

    “星系银宝石吗?你能对这里的星系图谱进行分析,找出最有可能拥有资源的星球吗?”林冲灵机一动,虽然星系不同,但既然能在自已这个星系找到和艾玛它成份相似的沉香木,说不定也能找到星系银宝石的替代品。

    “不是不可能,但星系图谱分析仪在跃迁飞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点小差错,现在不能使用,要进行修复,需要大量的能源。但咱们的能量有限,你看是把能源节约起来以备不时之需,还是直接对星系图谱分析仪进行修复?”

    玛丽莲。梦露把这个难题踢回给林冲。林冲逐渐发现,这个飞船jīng神力系统居然十分人xìng化,还懂得扯皮推托,难道它曾经重点搜索过华夏国的公务系统?被那里公务病毒感染了?林冲冷哼一声,不理会它物化的妩媚,道:

    “自然是把能源保存起来,星系图谱我另外想办法。”林冲这时想到了张文白,他一定有办法搞到一张近期的星系图谱。只要他能智能系统里有一套近期扫描的星系图谱,那么导入这艘飞船内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这么简单的事,为什么要浪费大量的能源呢?

    林冲将这艘飞船折叠化,放入了空间戒指内,然后在密林中现出身形来。

    奥巴马和豪猪等了好一会儿,见林冲被球形建筑吞没,心内一片惶然,心想,林冲这回肯定有去无回。

    没想到,林冲突然现身,并且那球形建筑也突然消失了。

    奥巴马和豪猪惊喜地冲上前去,围着林冲又摸又拍,呃,还真地是有血有肉的林冲。

    “你见到主人了?”豪猪好奇地发问。

    “见到了,和他友好交流过了。”林冲促狭地一笑,不想再谈这个话题。

第一百四十七章:华夏文明的保管者

    对于林冲来说,现在在异国拥有域外文明,这是一件十分惊人的事,越少人知道越好,知道的人越多,受关注的程度越大。地球这么大,总会另外一些人拥有不一样的机遇,谁也不能保证他们是否就比他更强大,如果被这些人盯上,那就麻烦了。

    奥巴马这么大喊大叫地,终于把印地安人惊动了。本来已退到一边休息的雄风,一直忐忑着主人应允他的事情是否实现,此时一听这边有异动,立即组织了人马冲了过来,他主要还是被主人不实现承诺,对主人不好交账。

    等雄风几十号人一冲到林子里,顿时雄风就傻了眼,因为那个球形的建筑不见了,难道主人趁机逃跑了?而林子里站的三个男人,除了豪猪他一个都不认识。

    “豪猪,怎么回事?他们是谁?”

    豪猪一见惊动了堪比族长的雄风,也吓了脸变了颜sè。

    “雄风大人,我nǎinǎi叫我带他们来找我爸,谁知道走到这里来了。”

    豪猪只好装傻。

    这时,人群里走出一个光裸着上身,腰间系着几片硕大树叶遮住羞处的奇怪印地安人,这个印地安人的肤sè和其它印地安人也不太一样,呈比豪猪更深的淡黑sè,头上的头发也是自然卷,他对豪猪上来就是一顿吼。

    林冲听出这个应该就是豪猪的爹,不知道在责骂他什么,由于这骂人的话太地道原始了,以至于连奥巴马也不懂得翻译。不过,林冲倒是更证实了自已某种猥琐的猜想。豪猪爹和奥巴马的爹应该是一半的血亲关系。看到豪猪爹一身黑皮之后,林冲更加觉得自已眼光毒辣了。

    豪猪估计抵不住亲爹如雷暴般的怒火,于是渐渐把自已正是来找主人的事说了出来,随着豪猪的叙述,雄风脸sè大变,他和族人一起把林冲和奥巴马二人围在中间。

    “叫你的族人退下,我答应你的事情一定会办到的。”林冲既然接受了诺塔的传承,自然知道他和雄风的交易。而且,他也知道雄风被诺塔改造过身体,并且在他的身体里植入了一个指令系统,只要诺塔一个心念转动,那么雄风的大脑里的指令立即就会崩溃。所以林冲并不怕雄风会不听话。

    林冲暗暗催动了雄风大脑里的指令系统,雄风果然转过身去,对族人解释了一通,随着他的解释,林冲稍微动用jīng神力,将印地安人的意志瓦解了,这一切都是在不知不觉间完成的。

    于是在雄风的劝慰下,再加上林冲稍微使的劲,这些印地安人已经忘了要找太阳神拿武器的事了。

    不是林冲做人不厚道,这么趁手的武器,不拿到外面去杀丧尸太可惜了。放在这群印地安人手里,让他们杀杀小动物,那实在是太浪费了,反正雄风手里已经有了一支,具有足够的威慑力,在这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原始森林里,这样的防御武器有一支足矣。

    不知道奥巴马想不想认亲,林冲有心八卦一下,一想,算了,还是别给火狐nǎinǎi添堵,人家要是不想暴露这些陈年往事,自已又何必事隔多年再翻旧账呢?

    其实奥巴马自从看到豪猪爹出来,眼睛就已经直了,尤其是他和豪猪站在一起时,两人的皮肤一个深一个浅,虽然相映成趣,但这序代的更迭倒是触动了奥巴马心里的一根弦。

    看着奥巴马的表情,林冲略有所悟。不过人家奥巴马不想点破,他也就装着不知道了。

    走出原始森林后,奥巴马一路上都一言不发,也许他的心里受到了某种震撼。

    等他们来到奥玛哈,马丁见他们竟真地顺利地回来了,脸上是一阵意外的惊喜。他立即跑到厨房里去冲了两杯热腾腾的咖啡来款待林冲和奥巴马。

    “我还以为你不希望我们回来呢!”趁着马丁冲咖啡的时候,林冲把那尊沉香木的吕洞宾雕像从飞船里取出来,安置在它原来站的老地方,好象就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

    不过,如果马丁不是那么激动的话,一定会觉得这尊雕像有些异样,这个,估计他得在某个瞬间刹那时顿悟了。

    沉香木的力量,就在它与众不同的香味上,这是它的能量元素,此时,这种能量早被林冲吸收得jīng光了。因此,这尊沉香木除了比较沉重之外,已经没有了往rì驱赶屋宅“四害”的功能了,自然也不能给马丁延年益寿带来滋养。

    而吕洞宾雕像的腹内,一个已经被岁月腐蚀几成灰烬的油纸包也被林冲取了出来,里面的息壤就象一块暗黑的咖啡渣的聚集体,安静地被裹在那霉烂的油纸包里,这玩意有那么大的神奇功效吗?林冲不置可否,反正完成任务,剩下来的就看吕洞滨怎么办了。

    马丁倒是很厚道,见林冲把雕像找回来,也立即把留下来欣赏的两件宝贝还给了林冲。至于这雕像,林冲的主要目的是找回藏在它肚子里的息壤,现在息壤也到了,甚至沉香的能量也被自已吸收了,林冲感觉对马丁有点内疚的感觉。

    因为这尊雕像毕竟是人家的老爸正儿八经地买回来的,现在这雕像最jīng华的部份都被自已攫取了。

    “要不,这两件宝贝留给你继续把玩如何?”林冲忽然提议。

    马丁和奥巴马都傻眼了,要说林冲这种做法,在华夏国就叫二,太二了,人家又不知道你做的那些“好事”,何必用这价值七八亿的宝贝去补偿呢?

    “这两件东西,放在我手上就是个物品,放在马丁手上才是艺术品。艺术品就要懂艺术的人来欣赏。”林冲嘻嘻一笑,并不在意。

    “那你需要我做些什么?和我交换这尊雕像吗?”马丁激动地直搓手。

    “不需要,我给这尊雕像上上香就可以了。”林冲严肃地说。

    “我知道,你们华夏国人,烧香还愿是最重要的了。”马丁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

    并且立即做出了支持行动,从一边的香案上拿出一包jīng制的香递给林冲。

    林冲见马丁家里相应的祭拜设施竟如此齐全,只好装模做样,抽了三支,在吕洞宾的雕像前点燃了,拜了三拜。

    边拜边嘀咕着,我可不是故意要折你的寿哈!

    所幸在华夏国,点两支长香拜的是死者,点三支则是拜神。吕洞宾曾经当过“神”,所以拜拜他也不至于太抬举了他。

    “愿”也还完了,见林冲真地把那两件宝贝要送给自已,马丁虽贵为世界首富的儿子,也不由得动容,他道:

    “你们华夏国不是最讨厌老祖宗的东西流落在外吗?为什么你不一样?”

    林冲两世为人,心境早就和普通人大不一样,因此嘿嘿一笑,道:

    “这是地球人共同的jīng神财富和文明记忆,早就不属于某个个人了。如果这场丧尸未机能侥幸过去,我相信,地球人还需要用这些东西来唤起对一个时代的共同记忆和崇敬。现在这个世界,我相信也只有象你这样的人,才有能力保护好这些珍品。或许,你只是上天选中的一个较理想的保管者。”

    “保管者……保管者……”马丁口里喃喃念着,心有所悟,似乎有毛塞顿开之意。

    马丁作为世界首富的继承人,早就尝遍世间荣华富贵,就算丧尸危机来临,他也一样能够利用优渥的物质条件,占据先机,过着末世里世外桃源般的淡定生活。但在看到同代人面临的生存危机时,他也会有种种迷茫和困惑,一种类似财富原罪的负疚感一直困扰着他。

    而林冲的解释似乎为他现在的生存状态寻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

    “对,我是一个保管者。末世文明的托管人。”马丁一挺老腰板,似乎找到了在这个世界为之奋斗的新的目标。这时候,他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一个初步的规划,他要在全世界的范围内寻找一切珍贵的jīng神和文化财富,利用自已的能力对和人类文明有关的一切去进行保存,以便让后世子孙有机会接触到这些文明的一切。

    林冲没有想到,自已无意中的几句话,竟给马丁的人生观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以至于他付出了余生,都在做着这件事:文明保管者。

    所以,林冲付出两件宝贝的代价,绝对值得。

    辞别马丁,林冲和奥巴马依旧坐上电动速滑车往机场安全区赶路。如果不是因为郑志国他们还在那里苦苦等待,那么林冲早就自已坐上飞船飞回去了。虽然能源不多了,但在本星球内的飞行,所消耗的能量只是九牛一毛,倒是不必担忧。除非进行跨星系的飞行,需要做跃迁的动作,否则,这艘飞船的动力还是勉强足够使用。

    一路上,奥巴马的脸sè一直是沉郁的,林冲不知道哪得罪他了,经过几天的相处,他对这个小伙子的印象还是蛮好的。林冲笑着问他:

    “小子,是不是舍不得师父离开?如果这样的话,不如跟着师父回华夏国?在那里,管你一天三顿饭还是有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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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电影院介绍:
六一儿童节,只不过在电影院里打了一个盹,仙子阁幼儿园的林冲一觉醒来,发现电影院里空无一人,只有孤独的放影机在放着末日丧尸的情节!200多个孩子呢?为什么竟走不出这电影院?是否还身处地球?前退役特工林冲为了看电影时的一盹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末日电影院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末日电影院,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末日电影院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