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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南一梦     煮酒点江山txt下载     煮酒点江山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296章 五连弩

    296章五连弩

    也不知道微微曾经对王二做过什么,弄得王二似乎真的以为胡忧会拿他来试弩箭的威力一样,丢下句话,转身就跑掉了。

    胡忧上下打量着一脸无辜表情的微微,笑道:“王二似乎很怕你的样子。”

    微微玩弄着衣角,‘乖乖女’这个词,就像是为她量身订做的一样,噘噘嘴道:“微微也不知道啊。”

    扶辰也在一边帮腔道:“微微那么乖,肯定不会欺负人的。”

    扶辰说完这话,在胡忧看不见的角度,对微微飞去一个调皮的鬼脸,两女相视一笑。

    胡忧的心里,生出了一股不祥的预感,在心里暗暗的警惕,以后一定尽可能的不让这两个丫头呆在一起,不然天知道她们会弄出什么事来。

    王二不愧是小二出生,手脚相当的快,没有一会的功夫,就已经做好了试箭的准备。什么假人,铁板,靶标什么的,弄了一大堆的东西。

    “少帅,已经准备好了,可以开始了。”

    胡忧看了眼凑在一起,嘀咕着什么的扶辰和微微,点头道:“好,那我们就开始吧。”

    微微一蹦一跳的跑到胡忧的身边,亲昵的挽着胡忧的手,欢快的娇声道:“哥,让我先来。我先试给你看。”

    这个来自池河帝国的小丫头,似乎已经完全走出了以前的阴霾,变得活泼了很多。也许她的性子,本就是这样,之前是被压抑着,现在才获得了解放。

    胡忧想了想,把一直拿在手里的五连弩递给微微,叮嘱道:“你可要小心一些哟,别伤着自己了。”

    微微重重的点头道:“嗯,微微会小心的。”

    说着,微微转头看向王二,娇滴滴的说道:“王二哥哥,帮我把盔甲穿在那个假人的身上,谢谢你哟。”

    微微的一声哥哥,叫得王二冷汗都流下来了。上一次,微微叫他哥哥的惨痛经历,他可还是记忆犹新的,这次又听到她叫‘哥哥’,弄不好命都得丢在这里。

    王二哆嗦的连连摇手道:“微微小姐的吩咐,王二一定照办,千万别叫‘哥’。”

    微微委屈的说道:“可是是你让人家叫你哥的呢。”

    微微这话一点不假,王二曾经是这样干过,不过那是在微微刚来这里的时候。王二也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微微那么漂亮,他当然有像法。在微微刚来的那会,他曾经试图追微微来着,不过很快,他就知道,自己玩不过这个外表乖巧,却满肚子吓人东西的小魔女。再吃了几次苦头之后,他是能躲就躲,躲不过就装死,总之是怎么着也不能和微微呆在一起,不然他的心脏会暴掉的。

    王二都快哭了:“微微大小姐,你就放过我吧,我那也是年少不懂事,冒犯了微微小姐,你千万别介意。我这就是帮你准备试箭。”

    这地方王二是不敢呆了,赶紧脚下一溜,去按微微的话,帮假人穿上盔甲。

    胡忧在一边听着王二和微微的话,有些莫名其妙,他弄不明白,王二为什么那么怕微微,不解的问道:“微微,你对王二做过什么,弄得他怕成那样。”

    微微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向胡忧,不解的问道:“微微很可怕吗?”

    胡忧摇摇头,看来想要明白这事,问微微是没有用的,得自己观察才行。

    微微没有再理胡忧,转身拉过扶辰的手道:“扶辰姐姐,微微有个绝招哟,表演给你看好不好。”

    扶辰也挺喜欢微微的,微微这个女孩,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性格也与她很相似,闻言问道:“是什么绝招,快让我看看。”

    微微咯咯笑道:微说着,对着正在三十多米之外,正给假人穿衣服的王二叫道:“王二哥哥,你把假人头上放的苹果,放在你头上好嘛?”

    王二全身一僵,脸都快苦出汁了。好吗,当然不好了。那可是完命的活,弄不好,小命都得没有。

    胡忧大约能猜到,王二为什么那么怕微微了。刚才微微和扶辰的对话,他可是听到了的。微微的手上,还拿着五连弩,这时候为王二把苹果放在头上,不用想也能知道,这丫头要表演什么绝招。

    胡忧说道:“微微,你要射苹果,放在假人的头上就好了,不用放在王二头上的。”这事他得阻止,弄不好给王二来上一弩,那损失可不小。

    微微一脸委屈的说道:“可是放在假人的头上,微微射不中的。”

    胡忧没好气的笑道:“哪有这样的说法,别胡闹了。王二那边已经弄好了,快让我看看弩箭的威力吧。”

    微微失望的乖乖点头道:“哦”

    胡忧扬声道:“王二,还不让开,真想来上一弩箭?”

    王二如获大赦,敢紧跑开。他的大好人生才刚刚开始呢,可不想来了一弩箭。

    试射而已,有个三十多米远,也就足够了。在胡忧叫开始之后,微微的脸上,变得严肃起来。她先快速而熟练的把手上的五连弩给检查了个遍,接近猛一抬手,‘哒哒哒哒哒’,一连五次机簧碰撞之声,第次相隔大约一秒钟,声音清脆而平滑。

    胡忧运目了目力,只要五支黑色的弩箭,如流星赶月一般,一支追着一支,几乎是同时射在了假人的身上。其中一支,直接把假人头上的苹果给炸成了粉碎。

    “好快的箭。”

    胡忧忍不住赞了一声。

    微微垂下连弩,一脸得意的跳到胡忧的身上道:“哥,微微射得怎么样。”

    胡忧竖起大拇指道:“相当不错,微微现在就厉害了呢。”

    虽然只是射三十米之外的靶子,但是能箭不虚发,也是非常了不起的

    微微娇声道:“那当然了,以后谁要敢欺负微微,微微就让他好看。”

    微微说着瞪了王二一眼,吓得王二连话都不敢话。不就是骗她叫了声‘哥’吗,这罪也太大了一点吧。

    “走,咱们过去看看。”

    胡忧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弩箭的杀伤力,刚才微微的出箭,他已经看得很清楚了。如果弩箭的杀伤力足够强大的话,那么他等于从此多了一支手枪部队。要知道警用的点三八也不过是六颗子弹而已,这五连弩也差不多了。

    随着手中的权势越来越大,胡忧见过的东西,也越来越多,能让他心跳加快的,已经不多了。

    这短短的三十多米距离,胡忧的心跳,却足足快了一倍。除了一支射苹果的弩箭飞了出去之外,剩下的四支,此时全都插在假人的身上。

    胡忧用手,一一抚过那四支弩箭,像爱抚情人的yu体一样。如胡忧料想的一样,微微确实是把弩箭给改小了。现在用的这种弩箭,大箭只有十五厘米长而已,粗与一个小孩子的指头差不多。

    弩箭呈黑色,箭头是一个尖形的小三角,箭身圆形,有两路血槽,箭尾是三面铁片打制的定向铁羽,全箭看起来,寒光闪闪,精小而霸气十足。

    假人的身上,穿着两套普通士兵通用护甲,外面的那一套,已经被打穿,四支弩箭箭头,全都是镶在第二套护甲上,可惜并没有能射穿。不过这样的威力,已经相当不错了。

    胡忧拔了一支弩箭,在手里仔细的观察着,问微微道:“最大的杀伤距离是多少。”

    微微回道:“三百步,与制式弓箭差不多。发射时间是间隔一秒。可以单发,也可以一次射出全部的五支箭。”

    微微把胡忧有可能问道的东西,一口气全都说了出来。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计算,这五连弩的杀伤距离虽然和普通弓箭差不多,单位能在单位时间里,射出量比弓箭高五倍。这五连弩算得上是火力压制型的武器了。

    胡忧接过微微手上的空弩,看着上面精美的纹路,问道:“每一把连弩的成本是多少?”

    无论多么好的武器,没有资金准备,也是浮云。战争说白了,就是综合实力的比拼,谁更有钱,谁就能笑得更欢。胡忧为什么对上交帝都的那笔税金如此耿耿于怀,钱就是实力呀

    “这个还是我来说吧。”王二在再一边接话道。微微和鲁游都是制作狂人,他们跟本就不会是关心,每一种成品,需要花多少钱。他们只管找最好的材料,做出自己心里想要的东西而已。

    “每一把五连弩,大约需要一千金币的材料费,而每一支弩箭”王二说到这里,有些艰难的咽了口唾沫道:“一千金币”

    “每支弩箭一千金币?”

    虽然早就已经有了心里准备,但是说到这个数字,胡忧还是跳了起来。每把五连弩需要一千金币,虽然是贵点,不过他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那是精密的东西,所需要的材料,绝对不可能普通。

    很是每一支弩箭都要一千,也就是说,微微刚才射了五支弩箭,就去了五千金币。虽然弩箭也是可以重复使用的,但是打仗的时候,那有功夫是管这些。射一箭就一千金币,这比打*还贵呢。到青楼找十个青倌,也用不了一千金币呀

    王二解释道:“这些弩箭,用的都是高强度的合金材料,可以反复用上万次,都不变形,不掉色,不开裂”

    “得得得”胡忧打断了王二的话,这小子推销东西来了。“你说得再好也没有用,一千金币一次,老子射不起。难道用普通的铁制弩箭就不行吗?”

    王二道:“你说水货版的,行”

    王二撇撇嘴道:“不过由于连弩的压强非常大,普通的铁箭,承受不住那么强大的压力,所以只能用一次,就没用了,那样很不环保。我看还是用正版的好,支持正版,才是王道嘛”

    王二不愧是小二出生,那嘴里的话,真是一套一套的。不过他今天遇上了胡忧,像卖贵货,那是门都没有。

    胡忧怒道:“再给我说水话,老子弄死你快说说普通铁箭的问题。”

    王二一翻手,拿出一支与胡忧手里的弩箭几呼一样的弩箭,递给胡忧道:“这就是普通的铁箭了,少帅你先看看。”

    胡忧接过王二手里的铁箭,制造工艺差不多,不过拿在手上,似乎轻了不少,也没有那种流光的色彩。一看就知道,比微微之前射的那种,相了很多。

    胡忧把玩着铁箭道:“说说看。”

    “是,少帅”

    王二介绍道:“这种普通铁箭,与正版弩箭的制造工艺完全一样,因为用的原料是宝怀城出的铁矿石,所以相对要求便宜很多,每一支箭的费用,大约在一个金币左右,如果大规模生气,这个价钱还能再低一些。

    不过因为材料的制约,铁箭的威力要差了一些,杀伤距离大约是二百五十步,而且不能反复使用。只射一次,就会变形”

    胡忧皱眉道:“不能改进吗?”

    王二回道:“师父一直在研究这个问题,不过一直得现在,都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一千金币的可数反复使用,便宜的是一次性消耗品,而且威力弱了。那话是怎么说来着,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胡忧此时有些头疼。如果不知道有什么正版箭存在的话,那么这普通铁箭,似乎也能让胡忧满意了。可是有好的不能用,真是让胡忧心有不甘。

    想了好一会,胡忧清楚过去。暗暗的在心里骂了自己几句。都多大了,还这么天真。这世上的事,什么时候有过完美的。这跟本是想都不需要多想的事,掉了用普通的铁箭,还有什么选择吗?

    普通的铁箭,用料来自于宝怀城,完全可以自给自足。宝怀城的铁资源很丰富,完全不用担心原料的问题。至于那什么正版货,别说是没有钱,就算是有钱,那种合成金属,也不可能大量的生产,跟本不可能满足部队的装配所用。

    射程两百五十步,一次性消耗铁箭,跟本就是唯一的选择嘛。

    心里做了决定,胡忧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给扔到一边去,战争,讲的是实际,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都是没有用的。

    “把铁箭给我,我要亲自试试这五连弩的威力。”

    胡忧向王二伸出了手。王二只给了他一支箭,他要把五支都装上。

    王二眼中闪过一丝安慰,他是在社会最下层生活过的人,知道什么是实际。刚才他说的那些话,完全是故意的。胡忧的果断决定,让他很满意,也更坚定了要胡忧做事的决心。

    向微微请教了使用方法,胡忧一支一支的把铁箭压到连弩里。这个活需要一定的技巧,压不好的,箭会卡死在里面出不来。

    压好了箭,胡忧看向了目标。那同样是一个假人,但是却点燃了胡忧的斗志。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一种新式的武器,会带来什么。那可不是更帅更有型,而是通向胜利与梦想的钥匙

    “咔”

    胡忧扣动了射装置,一箭黑色的铁箭,弹射而出,与空气磨擦,发生尖啸之声,犹如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

    胡忧能很在明显的感觉着,弩箭划破空气时的那激荡。一瞬间,他似乎与弩箭之间,产生了一种莫名的连系。说出来似乎有些吓人,可是在那短短的瞬间,胡忧很真实的感觉到了弩箭的喜怒哀乐,那能感觉到,那支箭是快乐的。

    “哗”

    弩箭没有射中假人,而是划着假人,飞了出去,重重的撞在洞壁这下。

    扶辰,微微和王二,都以后胡忧会因为没有射中目标而生气,要知道胡忧可是被士兵视为军中箭神的。箭神怎么可以脱靶

    胡忧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他并没有因为射不中而恼火。相反的,他很开心,很激动因为他真的感受到了那支弩箭的思想,他与弩箭瞬间产生了一种美妙的精神联系,在击中镖靶之前,是他试着让弩箭改变了原来的轨迹,那只是一个瞬间的灵感,没想到,确成功了。

    “哗哗哗哗”

    一连四箭,一字排开的扎在假人的脑袋上,胡忧潇洒的把连弩抛回给王二,说道:“很不错的五连弩,连弩就以这样的标准制作,弩箭用铁制,装配一个师团,需要多久的时间?”

    王二计算了一会,道:“如果材料充足的话,以人手一弩五十支箭,大约需要半年左右。”

    胡忧摇头道:“半年太久了,我给你三个月,三个月之内,我无论你用什么方法,必须给我一个师团的装备。你要是完不成,我就把你交给微微处置”

    “好耶。到时候看我怎么收拾他”微微比划着那没有什么威力的可爱小拳头,娇声得意着。似乎已经看到了王二完不成任务的惨样

    看完弩箭之后,胡忧又看了几款护具盔甲和一些巧器。让胡忧比较感兴趣的,是一种攻城用的冲锋车。

    这种与装甲运兵车原理差不多的冲锋车,每次都装进三十个人,也是胡忧提出的设计理念,外壳用的是铁板,动力采用人力在车内驱动,已经大体成形,相信不久,就可以装备部队了。

297章 备战

    297章备战

    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时间总是在缓慢而又坚定的往前走。一转眼,胡忧回到浪天已经两个月了。

    此时的曼陀罗帝国,就像在风雨之中的一叶孤舟,漫天的浪花,无情的在敲打着这个只不过有着四十三年生命的王朝。

    四十三年,体现在一个人的身上,那是生命走过了半辈子,体现在历史之上,不过是短短的瞬间而已,而体现在曼陀罗帝国的身上,却像是把一个壮年,推向老年的岁月。

    四处的暴民事态,现在是愈演愈烈。索菲雅的血腥镇压,不但没有能把暴民给打压下去,反而激起了更多的民怨。老百姓是最能忍,也是最不能忍的群体,在没有暴*之前,他们像牛一样,任人欺压,只要还有一颗米吃,他们都不会闹事。而一但他们实在无法再活下去,揭竿而起之时,你就算是用血,也吓不住他们。

    何况,现在的暴*,并不单纯的只是老百姓而已。各路的势力,都在这里面插上一手,他们都想在曼陀罗帝国这片土地上,拿到一份属于自己东西。

    曼陀罗帝国,地处天风大陆的中部,无论是天气,还是地理位置,都是最好的。它没有池河和色百帝国的那种酷寒,也没有宁南帝国的闷热,更没有林桂,桂林,苍梧帝国那种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暴发的海啸和台风。它的土地肥沃,它的女人漂亮,它交通着天风大陆上的各个国家。这是一个让人眼红的地方,它就像是挂在狼嘴边的肥肉,谁不想咬上一口?

    以前,其他的帝国只敢看,不敢动,那是因为曼陀罗帝国有里杰卡尔德这个难缠的皇帝,和那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那时的曼陀罗帝国,不去欺负别人,就已经很好了,谁敢来揽它的虎须。

    可是现在,里杰卡尔德死了,这个世界,有时候不是在比谁更强大,而是比谁活得更久。里杰卡尔德九十几才死,算不得短命了,可是他活得还不够长,因为他死了,他始终还是没有斗过时间。自古名将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衰老,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大的敌人。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和里杰卡尔德同样衰老的,还有那曾经威风八面的帝**队。当年那些如猛虎的般的帝国士兵,同样一个个的老去,死去。三十八年的和平,给帝国带来了歌舞升平,但是也带走了年轻人的血性。

    不经历风雨,就看不到美丽的彩虹,不经历战争,何来悍兵强将。曼陀罗帝国的头上,还顶着天风大陆第一军事强国的帽子,但是他的里子,已经被三十八年的浮华给吞噬。

    与安融一战,帝**队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败,连一个小小的安融,都能让曼陀罗这个曾经一度强大到想打谁就打谁,想欺负谁就欺负谁的帝国,吃尽了苦头。居然连把青州割让出去的事,都做了出来

    各国的君主大臣,一觉醒来,突然发现,曾经强大的狮子,变成了一只肥猪。尽管有些还心存恐惧的人,在心里认为,那是狮子睡着了。但是睡着的狮子,难道和一只猪有任何的分别吗?

    有吗?

    没有吗?

    有吗?

    也许有,也许没有,然而无论是有还是没有,大家都已经忍耐不下去了。正好,曼陀罗帝国国内那种乱成一锅粥的形势,给了他们机会,不插上一手,那不是傻子吗。

    来吧,这里民蠢人傻,正好掠夺

    胡忧看完手中那长长的分析报告,长长的出了口气,调查的情况,与他之前猜想的一模一样,曼陀罗周边的强家弱国,无论国力大小,都把自己所有触角,伸进了曼陀罗的土地上。他们不约而同的,都在利用曼陀罗帝国目前的暴*,他们正通过这些代理人,把自己的势力,一点一点的渗透进来。

    烂船也有三斤钉,曼陀罗帝国毕竟强大过,他们都怕曼陀罗帝国疯狂的反扑,而以这种代理人的形势,即可以得到利益,又不用正面和曼陀罗帝国斗,何乐而不为?

    真是何乐而不为呀,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如果不是身在曼陀罗,他恐怕也会利用这样的方法来行事吧。

    红叶打开手中的文件道:“根据我们所得到的情报分析,宁南,池池,色百,林桂,桂林,苍梧几大帝国,甚至是安融,韩国这些小国,都有势力渗透进了我国。

    经过两个月的混战,那些小的暴*,已经被各种执力铲除。现在的十余股势力,都有各国或是各国内财团贵族的影子。”

    胡忧喝了口茶,环视了一眼在坐的众将,特别是多看了一眼,分别从堡宁和白云城撤回来的朱大能和候三,问道:“各位怎么看?朱大能,你先说。”

    朱大能丢掉了白云城,回来浪天之后,被胡忧降级留用,依然是独立团团长,军衔被降为上校。有功赏,有过罚,虽然丢掉了白云城,朱大能并无大错,但是毕竟是丢了一座城,胡忧不可能不给他处罚。同样被罚的还有候三,他的情况,和朱大能差不多。

    朱大能站起来,沉吟了一下道:“我认为,现在的形势,已经大体明朗,我们不死鸟军团,也应该有所动作了。”

    朱大能虽然长得胖,但是他有脑子,他知道胡忧这两个月一直没有动作,那是在等待一个值得他出手的机会。而现在,这个机会已经差不多要现成了,也是时候有所动作了。

    一向喜欢与朱大能抬杠的候三,也发表意见道:“我同意朱大能的看法,我们已经坐在一边看了两个月,也是时候,让他们知道知道,什么是不死鸟了。”

    候三虽然没有朱大能的家学,不过他有眼睛看。做为不死鸟军团除暗夜之外的另一大情报系统负责人,他比其他人,更有机会知道一些事。

    候三之后,也有多人发表了看法。大致的意思,都差不多。从前白云城一战之后,不死鸟军团几乎没有过大动作,很多人已经忘记了不死鸟死团的厉害,这些日子,居然有人把爪子伸向浪天来。这叫人无伤虎意,虎有犯人心,老虎不发威,让人给当了病猫了。

    胡忧把大家的意见,一一听进耳里。军队是一只不断用胜利喂养的怪物,一直沉静会让他们失去斗志。

    胡忧示意发表完意见的林克坐下,说道:“我明白大家的想法,我也同意大家的看法。咱们不死鸟军团已经静得太久,似时候叫两声了。打,是必然的,不过我们应该干谁呢?”

    “当然是干烈火军”

    这一次,大家的意见,出奇的一致。刘光达和李世奇所组建的烈火军,经过两个月的兼并发展,现在已经成为了燕州最大的暴民势力。手下人马达二十余万,目前燕州有七个城在烈火军的控制之中。

    这些都不算什么,最让不死鸟军团将士不爽的,是这烈火军的行事是越来越嚣张,已经几次挑衅浪天,甚至放话,下一个目标,就是拿下浪天。

    不死鸟军团的人,都拿烈火军的话当放屁,但是烈火军却逢人就说不死鸟军团怕了他们,让外界真以为不死鸟军团怕了他们一样。

    “烈火军?”

    胡忧的嘴角,勾起了一丝淡淡的笑意。他早就知道,这些家伙的选择。这两个月以来,胡忧一直在静静的看着烈火军的发展,烈火军并没有让胡忧失望,只用了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就拿到了七座城。而且这七座城都地处燕州中部,都是上了胡忧名单的城镇。干掉烈火军,胡忧就能名正言顺的把七个城收到旗下,这样的生意,做得过哟。

    唯一让胡忧不太爽的,是老对手秦明也看中了燕州这块地方,带了一支二十万人的部队,进驻金沙州的石平城,随时兵进燕州。胡忧必须防着秦明跑来摘他的桃子。

    “好,那我们就干烈火军好了。”

    胡忧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在不死鸟军团之中,没有胡忧的认可,任何的军事行动,都不能展开。

    “少帅,这次由我候三当先锋”

    胡忧的话间刚刚落,特种团团长候三马上就站了起来。

    朱大能嘿嘿笑道:“候三,你是不是昨晚喝酒烧了脑子,你的特种团现在可在洞汪城,你拿什么打先锋,拿你下面去捅人家?人家烈火军可不是娘们”

    候三的部队,从堡宁撤出来了之后,按红叶的命令,去了洞汪城。候三是近十多天,才接令从洞汪城过来的,手下只是跟着一起过来的百多人而已。

    候三怒道“朱大能你少管我”

    朱大能撇嘴道:“我才不管你,这个先锋,我不用和你挣,也是我们独立团的你呀,哪凉快哪呆着去”

    “喂喂喂,我说,朱大能,候三,你们俩吵个屁,哈里森哈大爷都没有说话呢。要论先锋,哪论得到你们,那是我野战团的活。得得,先别说话,我知道,我的野战团也在洞汪城,不过那没有什么。老子打烈火军,用不着正规部队,现在浪天各大牢里,不是人满为患吗,少帅,请你把那些家伙给我,我用他们就能弄死烈火军那些小子”

    奴营出生的哈里森,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现在不死鸟军团旗下有三座城,分两个战区。浪天驻守的是哲别的内卫团,科奇士的警卫团和朱大能的独立团,一共是十二万人马。

    而洞汪城和宝怀城因为地里位置比较近,距离不过百里,被胡忧划为了同一个战区,目前是西门雪和陈大力在那边守着。下属有红叶的娘子军,陈大力的矿工团,候三的特种团和哈里森的独立团,另外还有西门玉凤调去的十万红fen军原属,兵力达到二十八万人,足可以应付包括池河帝国突然入侵的一切战事。

    哈里森的说法,到和胡忧想到一块去了。由于浪天爆炸式的增长,人口一下达到五百万之多,这里面有相当一部份的不良份子,不时的弄出一些事端。现在浪天的四个大牢,全都已经塞满了。除去那些伤病残的,至少有五万人可以用来打仗。这些被抓进大牢的,大部份都是因为抢钱这类的问题,就算不是,只要奖励奖金合适,他们有的是人愿意干。

    可别小看这些牢里的家伙,他们要是弄好了,就是马里兵书里说的勇兵,智兵,死兵,奴兵里的死兵。这些家伙,全都是些不怕死的亡命之徒,那要发起疯来,战力不可小视。

    胡忧伸手制止了要开口的候三和朱大能,问哈里森道:“哈里森,你有办法统御那些牢犯?”

    哈里森嘿嘿笑道:“少帅,你可别忘记了,我哈里森是从哪里出来的。比起奴营那些小子,区区几个牢犯,算不了什么。他们要是敢在我哈里森这里跳,哼哼,我让他们知道为什么马王爷有三只眼。”

    胡忧满意的点点头,如果说不死鸟军团之中,谁最适合统领那些牢犯,当属哈里森最合试的了。他在奴营里呆了八年,什么事没有见过,简直天生就合适那种黑暗类的地方。

    “好,我就把那些牢犯给你,浪天四座大牢,你想要谁,你就拿去。不过我可是丑话说在前头,你要是驾驭不了,让他们弄出什么事来,我可唯你是问”

    哈里森一个立正行礼,严肃的说道:“少帅请放心,我哈里森要是做不到,你拿我脑袋当球踢不过少帅,我有一个请求,请你务必要答应”

    胡忧问道:“什么请求,你说说看”

    哈里森看了候三一眼道:“候三在令归城为少帅选兵的事,末将有所耳闻,我想请少帅暂时让候三协助我,一起组建这个新军。另外呢,在组建的过程之中,可能会出一些小小的问题,还请少帅谅解”

    胡忧有些意外哈里森居然会想到让候三去帮忙,不由把目光转向候三。候三此人,领兵能力在几大将领之中,是比较弱的,不过他鬼点子多,胡忧在青州组建不死鸟特战队的时候,他的选人方法,确实非常好,一下把当时令归城里所有的好兵,全都给收刮了,弄得其他师团气得不行。

    胡忧问道:“候三,你愿意去帮哈里森?”

    候三虽然被胡忧降了一级,但是他还是特种团的团长,军事上是和哈里森平级的,去帮哈里森,就得受哈里森管,胡忧得看看他的意见怎么样。

    候三嘿嘿笑道:“难得哈里森这么有眼光,那我就委屈一下,和他混两天吧。”

    候三边说着,还不忘记拿眼神去气朱大能。

    胡忧点头道:“那就这么决定了。哈里森,候三听令”

    哈里森和候三连忙单膝点地:“末将在”

    “命你俩为先锋军统领,哈里森为主,候三为副,以牢犯为班低,组建新师团,师团名嘛,就叫灭火好了。限时一个月形成战力。”

    “末将领命”

    胡忧继续道:“哲别听令”

    哲别大步上前,单膝点道:“末将在”

    “你在内卫团调两千人,划入灭火团,协助军团组建。”

    “末将明白”

    “红叶”

    “红叶在”

    “命你接管浪天城防执行战时条例,控制一切军需物资调配”

    “”

    随着胡忧一条条命令的发布,沉静了两个月的不死鸟军团,开始进入备战状态。上到军团长,下到一个普通的士兵,都像机械上的一个零件一样,各自忙碌着。

    清清茶馆。

    领了组建灭火团命令的哈里森和候三,没急着马上去牢房里选人。而在坐在这里喝茶,看他们那悠闲的样子,仿佛胡忧给他们的限期,不是一个月,而是一年。

    哈里森亲手给候三倒上茶道:“候三老弟,这次我得先谢谢你的支持呀”

    候三摆摆手道:“哈大哥别那么说,咱们都在少帅手下做事,算起来那是一家人,谈不上什么谁帮谁的。你能拉我进来,那是看得起我候三,我还得谢谢你呢不然这次,我肯定得在一边看你们威风”

    哈里森哈哈笑道:“以你的能力,少帅怎么可能让你在一边闲着。好了,咱们的时间可不多,说说正事。

    对于这次组建灭火军,我有一些想法,想和你讨论一下。”

    候三回道:“这次你是主,我是副,你说怎么干吧,我听你的”

    哈里森:“没有什么主不主的,咱们就是一起讨论,大家拿出办法。谁的好用,就用谁的。

    我先说说我的想法,这浪天四座牢里,现在关的是些什么人,你肯定心里有数。这里面是有一些能人,不能要组建一个师团,还是差了一点。我想再多弄一点人,你看怎么样。”

    候三问道:“这个好呀,不过你打算怎么弄?少帅可说了,选人的范围是在牢里”

    哈里森嘿嘿笑道:“别给我装傻,难道你没有法子?浪天想加入不死鸟军团的人,可不少”

    候三道:“你想放出风去,让那些想加入的人,主动犯事,被抓进大牢里?”

298章 大战前夕

    浪天城是曼陀罗帝国少数几个没有发生暴民的城镇,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因为不死鸟军团的关系。至于那些不知道这一点的人,几乎都是与世隔绝之人,影响不了这个世界的格局。

    百姓思静不喜乱,不死鸟军团的成绩,很多民众都看在心里,不少的人,拿不死鸟军团当成百姓的守护神,加入不死鸟军团,也是很多人的梦想。

    可是让人们苦恼的是,不死鸟军团进驻浪天城已经一年多了,却一直都不曾有过招兵。很多人在心里埋怨,他们在洞汪城一家伙招了二十几万的兵,为什么在浪天,就一个兵都不招呢?

    张意擦着脸上的汗水,坐在茶蓬里,给自己要了一碗王老吉。这是他的习惯,每次做完事之后,他总要喝上一大碗的凉茶,以去去火气。不但是他,很多干拉纤这一行的人,都有这样的习惯。干完一趟活,狠狠的喝下一碗王老吉,几乎是他们唯一的享受。

    张意看着桌上那墨绿色的王老吉,没有想往日那样一口气喝掉,而是看着它发呆,眼神之中,藏着别人看不到的挣扎,他似乎是在决定一件很重要的事。

    来浪天已经半年了,一直在干纤夫。浪天的九州河很美,为很多劳苦大众提供了赖以生存的工作,尤其是这几个月,浪天的飞速飞展,只要肯做,总能在这里生存下去,不过张意不是来这里谋生的。

    张意是中州人,家里的条件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也过得去,用不着千里迢迢来这里做一份苦力。

    他来浪天的最大原因,是他想要当兵,想要成为一个不死鸟军团的士兵。

    张意从小习武,略懂兵法,也有一定的眼光。这几年时局动荡,民不聊生,他判断,迟早要出问题,这很可能是一个战乱的开始。

    乱世出英雄,张意不怕乱世,因为他想当英雄。然而英雄也要有合适的土壤,才能成长,而入伍当兵,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他分析了曼陀罗帝国的各军的实力之后,首先就排除掉了地方守备部队。那些只知道欺负老百姓的兵,跟本没有任何的前途,哪怕他们占了全国七成以上的武装力量。

    张意的注意力在五大军团之中,皇家骑兵团,狂狼军团,黑十字军团,红fen军团,不死鸟军团,一一分析下来,张意发现,似乎只有不死鸟军团比较合他的意。

    这到不是说别的军团不好,狂狼军团和红fen军团在他看来,也是很不错的,但是不死鸟军团的升迁制度要更吸引他,而且这几年,他没少听到关于胡忧的传闻。那颗像钻石一样亮眼的帝国新将星,总是有很多故事。

    故事难免总是有夸大的成分,但是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张意决定,就是不死鸟军团了,于是他来到了浪天,打算加入到不死鸟军团军团之中,他相信,以他的能力,一定可以顺利成为不死鸟军团里的一员。

    年轻人,总是冲动的,张意甚至没有打听人家是不是招人,就跑来了。于是顺理成章的,他尝到了失败。没有能加入不死鸟军团,反而成为了一个纤夫。

    不过事情,似乎出现了转机。

    张意今天在工作的时候,收到一个消息,不死鸟军团要新组建一个师团,而兵源则从浪天的四座大牢里挑。

    为什么渴望已久的征兵,要从大牢里挑呢?

    这不是张意可以解释的问题,他在思考的,是这个消息的可信程度,和自己的应对方法。

    “这几天,浪天的犯罪率,比以往高了不少呀”

    胡忧看着手里最新的报告,脸一上副又好气又好笑的表情。

    哈里森和候三这两个家伙,这次居然玩出了这么一手。回想起哈里森接任务时说的那些话,看来这家伙,是早有预谋的。居然能想出这样的办法,也亏得他们了。这种无耻的程度,还真有少爷当年的风范。

    “是提高了不少,不过发生的事件,都没有伤及人命,治安部队的人一到,他们就终止侵害,乖乖束手就擒。甚至很多跟本就与案件没有关联的人,也抢着出来认罪。更有甚者,出现了很多跟本没有发生案件,却跑来认罪的所谓凶手。大家似乎突然之间。对坐牢很感兴趣”

    红叶喝着手上的红豆粥,像说故事一样,说事这些反常的事件。

    聪明如她,怎么会不知道这其中的原由。这几天不死鸟军团将要在牢里选人的消息,几乎已经到了人所共知的地步。做为浪天实际管里者,她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的事。

    “这俩个家伙,胆子真大”

    胡忧放下文件,嘿嘿的笑了起来。这么好玩的事,可惜以他现在的身份,不能亲自去参与了。

    真没有想到,浪天居然有那么多人,想要加入不死鸟军团。如果自己发布全民征兵令,弄不好,一夜之间,可以得到五十万只上的士兵吧。

    浪天现在可是有五百万人口,只要十个里面,有一个想当兵的,就足可以达到这个数。更何况想要入伍的人,肯定不止十分之一。

    “哈里森和候三这一次,也是利用了人们想要加入不死鸟军团的心里。而且敢这么为了这一个未经证实消息赌一把的人,至少在胆气方面就不错。”

    红叶说这话的时候,在脸上洋溢着一种看得见的骄傲。在她看来,这些并不是什么负面的消息。

    这么多人,宁愿冒着做牢的危险,都要加入军团,这是对胡忧的肯定。以前,胡忧最头痛的就是兵源问题,现在他已经不用担心了。浪天就像了一个巨大的火把,吸引着四方的飞蛾,只要把浪天控制在手里,不死鸟军团就再无兵源方面的担心。

    红叶是一点点看着胡忧从无到有,成长到现在这个高度的。胡忧是她的男人,她有为自己男人骄傲的理由。

    胡忧摇摇头,笑道:“我还真想a整理看看,他们这么弄,会招到什么样的兵。”

    案件是提升了不少,不过胡忧一点都不担心。这些小小的风雨,还不足以对浪天的管制,造成太大的影响。那些为自己找机会坐牢的人,也不是什么傻蛋。他们的目的,只不过是想进入大牢,从而加入不死鸟军团。他们不可能犯那种杀人重罪的。

    红叶喝完红豆粥,把碗轻轻推开,用绣花手绢轻点着红唇,问道:“浪天想要加入我们军团的人,其实很多。这一点,你不会不知道。我有些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用牢犯成立新的师团。”

    胡忧看了眼红叶那诱人的红唇,笑道:“你不知道?”

    红叶摇摇头。这个问题,她已经想了两天了,都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胡忧叹了口气道:“理由很简直,说白了,就是一个‘钱’字。”

    胡忧停了停,把头转向窗外,看着天边那绵花一样的大团白云,继续道:“军团上下,吃喝拉撒,每一天的支出,都是一个天闻数字,加上我们现在正在换装五连弩,更是需要很大一笔资金。走正常的征兵,我没有钱呀。”

    “所以你就想着,用大牢里那些不用发饷钱的兵。”红叶终于知道了胡忧为什么要这么做,原来他考虑的是这里。

    胡忧点点头道:“把牢犯拉去当兵,是一份钱办了两件事,同时也清空了四座大牢。另外呢,我也想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这里面很多人,都是以前的城守黄初秋给关进去的。我们接管浪天之后,司法方面一直人手不足,也没有办法重新查证他们的罪行,现在我把自由还给他们,将来要走什么路,就看他们自己的了。”

    胡忧终于对红叶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钱的问题是一方面,给那些坐牢之人,一个改过的机会,也是一大考量。最重要的一点,是胡忧心里明白,以当今的司法制度,真正的坏人,跟本就不在大牢里,而在大牢里的人,基本全都那些无权无势的人。做为这些人里,曾经的一员,胡忧是真心的,想帮帮他们。

    也许这样的想法,有些太过随性,不过偶尔做些随性的事,又有什么关系呢。

    “怎么样,统计出来了吗,这一次,我们弄了多少兵?”

    候三一脸着急的看着哈里森。这一次,他们的师团组建工作,真是异常的顺利,只短短不过十五天的时间,已经完成了征兵的工作。灭火团的旗帜已经升起了,剩下的就看他们能做到什么程度了。

    “十万,我们弄了十万。哈哈哈,灭火团将是不死鸟军团之中,人数最多的师团。”

    哈里森放下手中的报告,一脸的得意。这一次他们的计划真是非常的成功。只不过是稍稍的放出了一个消息,来自曼陀罗各地的人,一个个全把大牢当成了天堂,真是变着法子的往大牢里钻。这给了他们非常大的选择空间。那选兵的程度,都快赶上选美了,当兵那么多年,他还真没有试过,有这么威风的时候。

    当年因为打了上司而被贬为奴兵的时候,他哪想过,自己有一天,还会有这样的日子,这真是做梦也不敢想的事呀

    “十万”

    候三吃了一惊,他们一开始的计划,可是招六万的,现在短短半年月过去,居然有了十万士兵

    候三有些担心的说道:“十万,会不会太多了,如果少帅过问起来,那怎么办”

    不死鸟军团,一般的师团编制是五万到六万,这已经是非常大的一个师团了。要知道帝国的一个城守,也不过是有五万编制而已,只有少数的几个大城,才能有十万的部队。而且之十万之中,还有很多是文职人员,跟本是上不了战场的。

    现在他们把新组建的灭火团弄到十万的规模,胡忧那边,会不会有什么不满的地方。这种事,做为下属的,可是要多多考虑的。

    得意过后,哈里森也有些没底。看着候三好一会,这才说道:“少帅肯定一直都观注着我们,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出声,应该是支持我们的吧”

    说实话,哈里森这一次,也是有些头脑发热了。大量想要加入新师团的人,那像是涌泉一样,不断的冒出来。其中不少好料子,哈里森是要了这个,舍不得那个,有时候,甚至是成百上千的要,这一下就超多了。现在想想,还真的有些多。

    候三跟胡忧的时间,要比哈里森早很多。不过他也摸不清胡忧的想法。胡忧这个人,有时候看着,似乎很容易了解,但是你真以为是那样的时候,你却又发现,胡忧是一个非常难看懂的人。

    别说是候三,就算是与胡忧发出过越友谊关系的红叶,黄金凤,欧阳寒冰,西门玉凤,又或是旋日等四侍女,也说不清楚,胡忧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不错,他有时候是表现得很单纯,单纯得近呼是可爱,就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但是谁敢这么小看他,那么他会给你永世难忘记的教训,你一辈子也无法忘记的教训。

    这样的事,候三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但是看过的,已经不少了。他也很难下一个定论。

    候三犹豫道:“也许吧。以少帅的能力,不可能不知道我们这几天做的事,他一直没有说什么,那证明他是在给我们机会。

    我想,只要这一次,我们干得漂亮,一切应该都没有问题。”

    哈里森认同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少帅这一次,既然给了我们机会,那我们就必须好好的干。

    离少帅给的时间,还有十五天的时间,我们得把这些新兵蛋子,好好的训训,可不能丢了脸。”

    候三同意道:“看来也只有这样了。尽可能的把内容加难一些。这一次,我们必须保证战力,不行的我们坚决不能留下。只要都是好兵,相信少帅不会说什么的”

    “好,那我们就那么干。十万人多的话,我们可以再削一些出去,反正达不到标准的,我们就不要,别管他们是谁”

    书房里,胡忧在看着最新的军事动态,从他紧紧皱着的眉头可以看出来,告诉上的内容,似乎不是那么好。

    胡忧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了报告,沉思着。身后伸出一双玉手,在胡忧的太阳穴上,轻轻的揉按着。胡忧把脑袋,向后靠了靠,靠进那个充满着处子体香欲体里。

    身后的是旋日,在青州的时候,因为误会为追兵,胡忧差点一箭射杀了她。不过她从来没有恨过胡忧。一开始,那是因为胡忧是欧阳寒冰的男人,是宁南帝国的驸马爷。从小与欧阳寒冰一起长大的她,早就已经把命卖给了欧阳寒冰。欧阳寒冰的男人,她怎么能恨。

    自从听命,自宁南帝国,来到曼陀罗成为胡忧的侍女之后,旋日更是对胡忧没有任何的恨意。

    胡忧的努力,她是全都看在眼里的。自古美女爱英雄。胡忧虽然在很多事上,都用了心机,但是旋日明白,这是在乱世这中生存的办法,无可厚非,旋日一点一点的看着胡忧壮大,心中不但没有恨,反而不知不觉之中,爱上了这个有些痞气的男人。

    虽然从欧阳寒冰让她们四姐妹来伺候胡忧的那一刻,她们这四个孪生姐妹,就已经注定是胡忧的女人。但是那并不表示,旋日一定要爱上胡忧。

    旋日是一人很有想法的女人,虽然她们四姐妹自己都说不清楚,究竟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但是旋日却一直觉得,她有义务,行使姐姐的使命,照顾好纳月她们。如果跟着胡忧,不是最好的选择,那么她会不惜牺牲自己,为纳月几个,寻找一条出路。

    不过现在,她没有了这份心,因为在她看来,胡忧觉得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哪怕一辈子,只能在他身边,做一个侍女,那也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她已经在心里决定,此生,就跟着胡忧了。无论胡忧要她去做什么,

    她都会尽全力,为胡忧完成。

    “暗夜传回来消息证明,烈火军现在有不寻常的动向。刘光达很可能近期之内,对浪天发起进功。”

    胡忧把头靠在旋日的胸前,在享受旋日柔按的同时,说出了自己心里的苦闷。战争,终于还是要来了。

    旋日的手,并没有停下来,依然不轻不重,恰到好处的按柔着。

    “少爷打算怎么办?”

    胡忧哼了一声道:“兵来将挡,水来土屯,难道我还怕他们不成。这次就让他们知道知道,不死鸟不是好惹的。”

    旋日问道:“你真打算和他们打一场攻防战?”

    胡忧抬头看着旋日的俏脸,嘿嘿笑道:“你这妖精,还真是瞒不了你,好吧,好吧,我把计划告诉你。”

    说着,胡忧对旋日说出了自己的计划。这个计划,早就已经在他的心里酝酿了。

    旋日静静的听完胡忧的计划,完了只说了一个话,不多,三个字——我也去

299章 奇兵突进

    岐黄古道,燕州最古老的道路之一,关于是它的故事,真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不过由于地理位置偏僻,路又不好走,这十多年来,已经很少有人走这里了。这是一条已经被人们遗忘的道路

    而此时,这条道路,却来了不少的客人。

    不少是多少?

    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整整一万人。

    一个个身穿不死鸟军团军团黑色系军服的士兵,此时正在古道上略显艰难的穿行着。从他们袖口上的金丝线可以知道,他们都是内卫团的成员。这些不死鸟军团中最精锐的士兵,都走得如此的艰难,可见这条古道,真的很不好走。

    路再难,士兵们也没有半点的怨言,因为不死鸟军团的最高统帅胡忧,正和他们在一起。胡忧将军带着他们,去干一件大事。这件事,也许是改很多人的命运。

    他们要去哪里?

    目的地除了胡忧等几人军团的高层之外,没有人知道。士兵们不需要,也不用知道答案,反正跟着胡忧走就是了。

    那么胡忧知道吗?

    胡忧当然知道,这是他制定的计划,他都不知道,那怎么成

    他们这是要去洞拱城

    洞拱城,烈火军控制的七座城之中,最大的城市,也是烈火军的总部。胡忧这是要亲自带人端了它。

    烈火军已经于三天前,调兵十五万,向浪天行进。他们终于还是忍不住,想要向浪天下手了。

    十五万人马,对于一场大型的战役来说,算不上太多,但是对于只有十二万军队的浪天,算得上是以强欺弱了。

    刘光达和李世奇都很有信心把浪天拿到自己的手中,因为兵力上,他们还是有优势的。至于胡忧刚刚弄出的那个什么灭火团,他们跟本没有放在眼里。打仗可不是玩家家酒,发套军服,扛把大刀就成兵,那是在讲故事。

    灭火团才刚刚集结,还没有完成整编,一群什么都不懂的菜鸟,能有多少的战力。烈火军已经在燕州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只要这一次,一举把胡忧给灭了,那么整个燕州,都会是烈火军的菜。

    刘光达和李世奇跟本就没有想到,胡忧此时并不在浪天,而是亲自带着一万人马,去了他们的总部洞拱城。

    崎岖的山道不好走,因为太久没有人走了,很多地方,都已经塌掉,他们必须爬过那些陡峭的山壁,才可以继续上路。山壁之下,可是万丈的深谷,一但失手掉下去,那可真是连块完整的骨头,都无法找到的。

    能进内卫团的士兵,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刀枪血雨他们都见过了,这小小的山壁,还能吓得了他们?

    胡忧就这么带着他的一万士兵,目标坚定的往前行进,哪怕前路艰难,哪怕已经有士兵失手掉下了山崖,都没有人害怕。

    “少爷,你为什么不多带一些人,那样胜算,不是会更高一些吗?”

    旋日温柔的为胡忧擦着汗水,经过一天的攀登,他们终于按计划,完全了今天的路程,再有一天的时间,他们就会像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突然出现在洞拱城外。

    胡忧舒服的喝了口水,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赶路了,这么一路走下来,还真是挺爽的。四侍女里,胡忧这一次,只带了旋日与队同行,纳月他们,全都留在了浪天。他们这一次,是秘密行动,在部队到达洞拱城这前,胡忧不想让烈火军知道,他不在浪天。

    “兵贵精,不贵多。烈火军的军力,大约在二十万左右,现在一下调集十五万去打浪天,留在家里的,不过五万人。而他们现在有七个城要守,每城平均分出来,不过七八千人,哪怕洞拱城是他们的总部,也不会超过一万人。要咱这次出动一万人,已经足够多了。”

    一万对一万,表现上看起来,似乎是势均力敌,不过胡忧这次出动的是最精锐的内卫团战士,而且全部装配了五连弩,那战力可不是简单的一对一那么简单换算。在胡忧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什么公平的说法,只要条件许可,他都喜欢以强凌弱。

    看旋日还有些担心,胡忧拍拍她的香肩道:“放心吧,咱们这次的战力是足够了的。烈火军的人,做梦也不会想到,我们会出现在他们的老窝,这一次,咱们好好的**一火。”

    听到胡忧粗俗的话,旋日微微有些脸红。以前她很讨厌谁在她的面前说粗话,不过现在,她已经习惯了胡忧的粗话,甚至还有些喜欢。

    “嗯”

    旋日点了点头,道:“我知道的,只是有些担心而已,少爷你不用管给我,我去给你铺床。”

    胡忧看着旋日美好的粉背,坏笑道:“要记得暖床哟”

    旋日离去的欲体一颤,微只可见的一点头,跑掉了,身后响起了胡忧的怪笑。

    “少帅,前方二十里,就是洞拱城了。”哲别向胡忧报告着最新军事情况。这一次,胡忧为了迷惑敌人,把红叶,朱大能,候三,哈里森等大将,全都留在了浪天城,只带着旋日和哲别进行这次的偷袭。

    胡忧把目光从那隐隐可见的洞拱城收了回来。洞拱城相比起浪天,是一座很小的城市,他的人口才不过二十万,不过它处要地,是燕州陆路的一个交汇点,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要想控制浪天,洞拱城是一个必拿之地。

    “洞拱城那边,有什么情况吗?”胡忧的目光转向哲别。由于这几年营养跟了上去,和胡忧那个蜂蜜丰胸法,哲别已经完全摆脱了太平公主的封号,变样了凹凸有致的女人,她的身材,几可以比得上红叶。

    军中大部份人,已经知道哲别实事上,就是女人,她那样的身材,只要不是瞎了眼的,没有人会任为她是男人,哪怕她的名字很男人。

    不过哲别就是坚持不换女装,长年都是穿的军服,不光是士兵电脑访问就连胡忧都觉得有些遗憾。

    哲别被胡忧看得有些不太自在,微微的侧过身子,没怎么做过女人的她,跟本不知道,她这样的站法,要更吸引男人的目光。

    “洞拱城的一切看着都很平静,似乎没有任何的异动。”

    胡忧皱皱眉。没有异动可不是什么好事,此地距离洞拱城已经不足二十里,难道他们真的一点都没有发现,一支万人队,正向他们逼近吗?

    胡忧正在思考着,一个士兵匆匆来报,部队的身后,发现在量的敌军,人数在一万人左右。

    “一万人少帅?”哲别大吃一惊的看着胡忧,身后一万人,身前是重兵把守的洞拱城,说句不吉利的话,他们现在被包围了

    “一万人?”

    胡忧的反应,是哲别刚好相反,他不但没有吃惊,反而长长的松了口气。刘光达和李世奇,能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拿下七座城的控制,绝对不是草包。

    这一次的偷袭,虽然非常的隐蔽,但是现在已经推进到离洞拱城不到二十里的地方,他们这样都没有发现的话,那也不配坐拥七城,早让人给吃掉了。

    现在出现这一万人的部队,反而让胡忧放下心中,如果真的是什么动静也没有,那胡忧会更担心呢。

    “少爷,我们应该怎么办。”刚刚收到消息的旋日也赶了过来。

    胡忧笑笑道:“还能怎么办,打然是**们了。难道让他们把我们给包围了?命令部队,刀在手,弩上弦,准备迎敌”

    五连弩,这次出任务的内卫团士兵人手一把。因为机簧的压力很大,容易伤着弩箭,所以在不用的时候,连弩是不上弦的。此时胡忧的一声令下,部队里‘咔咔’之声,响了一片。

    分出一千人,装做豪不知情的往前走,剩下的九千人,全都上好了五连弩,扇形分开,像一群老猎人一样,等待着那一万梦想着暴菊的烈火军摸上来。

    可惜候三不在这里,不然他肯定会感到这一刻很亲切,让他想起以前在山中打猎的情景。

    “打”

    随着胡忧的命令,一面巨大的不死鸟战旗升了起来,大旗挥舞着,发出代表死亡的命令。

    “哒哒哒”

    连弩震动的声音,翁翁得有些像千万只蜜蜂在翻飞。本以为计得的烈火军士兵,在还没有明白过来之前,就已经倒下了一大片。

    见过秋风扫落叶吗,现在的情况,和那差不了多少。一片片的烈火军士兵,像稻子一样,哗哗的倒下,到死也不知道,他们遭遇到了什么。

    虽然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武器,看到这样的场面,胡忧都不由得有些胆寒。得亏这五连弩是在自己的手上,要是换成拿在别人的手上,那他现在就得考虑怎么跑路了。这玩艺不是开玩笑的,真是太可怕了。

    一万烈火军,此时是钻进了胡忧的布袋子里,他们感觉四面八方都是人,那些小孩指头粗的弩箭,密密麻麻而来,如雨点般一样,漫天都是,普通的盔甲,跟本就挡不住,一箭就是一个对穿。

    有弓箭的士兵,想要反击。可是不拉弓还好,拉起弓,还没有能射箭,就成了人家的靶子。死得快的还好一些,有个别命硬的,一时倒不下去,被蜂拥而来的弩箭,射成了马蜂窝。

    烈火军大部份的士兵,不过是来自普通的民众,有多少人经历过这么惨的场面,斗志一下就被打垮了,纷纷丢盔弃甲,一泄千里,溃不成军。

    前后不到一个小时,战斗结束。没有任何的悬念,完全是一面倒的胜力,兴奋的士兵,亲吻着手里的五连弩,发誓以后要像对待自己老婆那样,对待这为自己带来胜利的‘美人’。

    “少爷,俘虏已对招了,这一万人,是属于机动部队,之前刚好就在附近,是接到李世奇的命令,上来夹击我们的。”

    旋日向胡忧汇报着最新的消息。部队里有专业的刑堂人员,专事逼供俘虏。这里可没有什么日内瓦公约,没有人会去在呼俘虏的命运会怎么样。事实上,俘虏在很多人看来,和死没有什么分别,因为就算是不死,俘虏也会被充为奴隶,一生再无自由。

    胡忧问道:“像这样的机动部队,烈火军里有几支?”

    旋日回道:“一共有三支,不过其他的两个支,已经奉调去进攻浪天,现在就只剩下这一支了。”

    胡忧笑道:“那也就是说,我们就没有什么阻碍了。命令部队,简单打扫战场,二十分钟之后,整队出发”

    打扫战场,是士兵们最喜欢干的事。打扫战场指的可不是挖坑把敌人的尸体给埋起来,而是去看那些死鬼的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当然,最好的能找到现钱。

    在其他的军团,这种死人钱,士兵只能拿一成,有九成要上交。在不死鸟军团里,是按五五分的,军团五成,士兵拿五成。别看这小小的五成,很多有经验的士兵,单单是这一项的收入,就超过军饷,要是哪个命好的,碰上个喜欢把大量金币装在身上的军官,那可真是发了。

    胡忧之所以受到士兵的拥护,一方面是他确实对士兵好,凡是都先考虑士兵的感受。另一方面,他懂得让利给士兵。他从来不拿什么崇高的理想去忽悠士兵,什么真理,什么理念,那都是虚的,只有金币,铜板才是硬头货。千里当官只为财,更何况是士兵呢。

    胡忧给士兵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的盼头。卖命几年,手里有了钱,盖几间房子,娶上一房媳妇,才是士兵心中的梦。他给士兵的,就是这样的梦,打胜了,就有钱得,这是大家都有眼睛看的。

    二十分钟之后,部队继续出发,前面二十里,还有一个洞拱城,那可是一大发财的机会,士兵是不会因小失大的。

    洞拱城。

    “报告将军,城外五里处,发现不死鸟军团所部”士兵大声的回报着。声音微微的有些颤抖,似乎有些紧张,目光不时偷偷的瞄向趴住在李世奇身上的光身女人。

    李世奇坐直身子,把女人的头按头桌下去,舒服的出了口气,问道:“吴飞林那边有什么消息传来吗?”四十二岁的他,生平没有多少爱好,唯一的嗜好,就是喜好玩女人。他玩起女人来,不分天白黑夜,也不介意让别人看到。他把这称为回归自然。

    士兵在心里暗暗的叫了声可惜,现在是只闻声音,见不着人了。***,怪不得人家说做什么都要当头呢,还是做头爽呀。坐有美人,行有车,有事动动嘴皮子就行,比他们这种大头兵可强太多了。

    士兵赶紧回道:“吴将军的机动部队,暂时没有传回来消息,不过”

    李世奇追问道:“不过什么?”

    士兵咽了个唾沫,道:“不过依属下看,吴将军的部队,应该已经与不死鸟军团的人交过手了。”

    李世奇进一步坐直身子,问道:“何以见得。”

    士兵回报道:“因为不死鸟军团的那些士兵,一个个都衣着破烂,很多都受了伤。我们有人亲眼看到,那些士兵都无力前行了,是长官在后面,用皮鞭抽他们才往前走的。而且之前我们的情报是他们有一万人马,现在只有五千多一点。相信其他的人,应该是战死了。”

    李世奇惊讶道:“居然会有这样的事。这个胡忧果然有些本事,居然只以四成损失,就歼灭掉吴飞林的一万部队。”

    “再探,收到任何消息,马上回报”

    “是”

    “不行,我不同意你亲自去,我是内卫团团长,保护你的安全,是我的责任,之前出来的时候,红叶中将和金凤小姐都有交待,必须保证你的安全。我不允许你去冒险,要去也是我去”

    树林里,哲别倔强的否绝了胡忧的计划。洞拱城后面,有一座山,胡忧想要带两千人,从山上滑进洞拱城,对洞拱城实施突击,争取以最小的伤亡,一举拿下洞拱城。这么危险的行动,哲别当然不会同意胡忧去。

    “你去?”胡忧上下打量着哲别,道:“那可是要滑绳索的,你方便吗?”

    哲别羞怒的两手抱胸道:“我当然可以,总之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让你去”

    胡忧怒道:“哲别,难道你想抗命?”

    哲别提了一口气,却没敢说狠话。谁都知道,不死鸟军团军军命如山,就算是最受胡忧重用的红叶,都不敢违抗胡忧的命令。平时你可以和胡忧开玩笑,但是战事,胡忧的话,没有人敢公然的反抗。

    看哲别没了声音,胡忧拍拍哲别的肩膀,哄道:“好了,乖乖的按计划行事,不用担心我,我是谁,不死鸟耶,不会有事的”

    哲别眼睛红红的,泪水不停的打转。眼巴巴的看着胡忧,哀求道:“那你能不能带我一起去,部队可以交给旋日姐姐指挥的”

    胡忧笑道:“当然不行了,你刚才不是说了,你是内卫团的团长,指挥部队的工作,怎么能交给别人。我的小命这次可是抓在你的手里,你不好好干,我可就完了

300章 巷战

    300章巷战

    史无前例的给了哲别一个离别摇抱,胡忧带着两千人马,绕小路进了洞拱城后的那片山区。按计划他们将有十二个小时的时间,十二个小时,他们必须完成爬山到打开城门的全过程。

    这是一个经过计算的时间,因为李世奇已经发现了他们这支部队的存在,而离洞拱城最近的寨良守军,从接到增援命令,到部队赶到洞拱城,大约需要的时间,就是十二个小时。所以无论如何,没有任何理由的,胡忧他们这一万人,必须要在十二个小时之内,拿下洞拱城,不然他们这支深入到敌后的奇兵,就将变成孤军,无依无靠的,被烈火军给吞噬掉。

    这是一个时间与空间的比赛,时间成为了决定胜负的关键,在和平年代,无忧的人们,可以用整整一天来发呆,而在此时,短短的十二个小时,将有可能改历史。

    成功或是失败,摆在人们眼前的,永远都有两个结果。有些结果,是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的,而有些结果,必须靠自己去努力。多一份汗水,就多一分成功的可能。谁要是偷一分钟的懒,那么他将品赏那失败的苦果。

    从浪天一路摸到洞拱城,又刚刚经历过一仗,虽然部队没有受到什么损失,但是疲惫,还是一拨一拨的冲击着人家的神经。从士兵们那不再利落的动作,胡忧知道,他的士兵,已经很累了。

    然而累不是借口,敌人不会因为你累,就不打你。他们巴不得你累,最好是累得连走到走不动,那才好呢。

    胡忧走在了士兵的中间,不时找这个吹吹牛,那个打打屁,以期让大家把神经放松下来,让身体在行进之中,得到一些休息。

    胡忧知道,士兵们之所以会觉得累,那是因为他们的精神,崩得太紧了。那是精神紧张造成的疲惫。适当的放松,对他们是有好处的。

    经过五个小时最艰苦的上山之路,胡忧一行二千人,终于走完了这最为耗费体力的一段路。二千士兵,包括胡忧在内,没有一个不尽湿甲衣,汗如雨下的。

    这一段路,他们又失去了二十八名战士,这是胡忧预料之中,又不愿接受的结果。对于一条松石与滑坡并存,悬崖与绝壁同在的路来说,只要二十八人掉下去,那已经是非常小的损失了。

    “少帅,前面就是望月岭,我们只要把绳索放下去,就可以进入洞拱城,从内部把他们给绞碎”

    负责代路的士兵,给胡忧做着汇报。

    胡忧抬看着那已经西沉的落日,问道:“离天黑还有多久的时间。”

    “大约还有一个小时左右。”

    “命令部队,原地休息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之后,行动开始”

    “是”

    坐在山头之上,胡忧极目远眺,在太阳的余辉之下,出现在眼中所有的一切,都带着黄金般的色彩。

    天地之间,一片寂静,胡忧能看到下面洞拱城的房屋和街上的行人,但是下面,没有半点声音传上来,偶尔有人抬头往这里看,看到了,也不点是满山的绿色。就算是有谁能发现,那藏在绿色之中的黑点,也绝对不会有人想到,这些黑点,是一个个身穿黑色不死鸟军服的士兵。再过一个小时,这些士兵,将会改变下面的平静。

    “知道吗,四年之前,我做梦也不会想到,有一天,我会带兵,干这种偷袭之事。”

    四年之前,胡忧还是一个很每为生计与城管打游击的江湖混混,自己都经常吃不饱的他,哪有什么可能,组建什么不死鸟军团,更没有什么可能,带两千虎狼一样的士兵,在这里准备着偷袭人家一个城池。

    “少爷四年之前,在干什么?”

    旋日细心的为胡忧擦去额头上的汗,胡忧本不想带她来,但是她说什么也不干。

    胡忧笑道:“四年之前,我也许每天都在想法偷看女孩子洗澡吧。”

    旋日的小脸一红,看了胡忧一下,小声的说道:“女孩子洗澡,真的有那么好看吗?”

    胡忧把旋日拉到自己的身边坐下,温柔的为她理了理那被风吹乱的刘海,笑道:“这是男人的不良兴趣,你们女孩子不会理解的。”

    旋日闭上一双凤眼,感受着胡忧的温柔,心里想像着,有一天胡忧偷看自己洗澡的样子。

    “嗯。”

    旋日忍不住呻吟了一声,皮肤变成了可爱的粉红色。

    突然感觉手上一凉,旋日睁开眼睛,只见一片雪花,飘落在她的手中,此时在慢慢的融化。

    “下雪了。”

    耳边传来胡忧的声音,旋日点点头,没有说话,美目看着那些在空中打着转,自由飞舞着的飘雪。

    随着第一片雪的洒落,强大的雪花军团,仿佛一瞬间,占领了整个天际。苍天之下,无数的城市、乡镇、村舍,被披上了白色的外衣,在最后一点夕阳的衬托之下,展现出它们的岁月。

    “好美”

    旋日迷醉的把脑袋靠在了胡忧的肩上,所有的军事行动都已经布置好,她这个侍女兼军师,暂时没有什么事做,可以尽情的享受属于她的平静。

    可惜这份宁静,没有能持续太久,随着最后一缕阳光的逝去,胡忧站了起来,他们必须要一些准备工作。

    “一会你要紧紧的跟在我的身边”

    胡忧不容反驳的说道。

    尽管旋日有着一身不下于胡忧的功夫,但她还是乖巧的点头。因为就算是胡忧不说,她也会紧紧跟着胡忧的,必要的时候,她会用自己的生命,来确保胡忧的安全。这是欧阳寒冰公主的命令,也是她自己的意愿

    条绳索被绑在山石和大树之下,士兵开始一个接着一个的往下爬。没有任何的保护错失,失手,就意味着死亡。不但是自己死,而且还可能连累到其他人。为了自己和战友们,每一个士兵,都爬得很小心。

    老天爷这一次,似乎站在了胡忧这一边。二千不死鸟战士,下地山下的时候,居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为了感谢老天爷的帮忙,胡忧给了旋日一个拥抱做为感谢。那个叫‘老天爷’的家伙,为此相当的郁闷,看这年头,还是美人吃香呀。

    “按计划行事”

    胡忧在黑暗之中,打出了手势。内卫团的士兵,都学过手势暗语,这个时候,并不需要用语言来指挥部队。

    士兵们接到胡忧的命令,一声不吭的拿出五连弩和马刀,这是他们的标准配制。经过长期的练习,每个人都能熟练的同时运用两种武器同时对敌。

    正在用餐的烈火军士兵,浑然不知大祸马上要降临到他们的头上,一些将领,还在为今晚的火食而骂厨子。

    两千把特制的马刀,在黑暗之中,没有反射出任何的光线。黑色的军服,也更好的把他们藏在了黑暗之中。

    目标东门,一路掩杀

    这八个字,是胡忧的作战方针。非常简单的八个字,它背后代表的,却是血腥战争

    只有脚步声,没有说话的声音。这是不死鸟军团做声的特点,他能像一群来自地狱的杀神,无论是杀人还是被杀,他们几乎都不会发出任何的声音。

    随着胡忧手中马刀的落下,一声血雨风暴,代替了那依然飘洒的雪花。雪是白色的,而血却是红色的。

    烈火军的士兵,甚至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受到了乱袭,就已经有不少人,倒在了五连弩的弩箭之下。

    “敌袭反击”

    一个烈火军的军官,想要组织自己的部队,不过他永远都没有那个机会了。一把马刀,削掉了他半个脑袋。他致死也没有弄明白,这些本应该在城外的敌人,是什么时候进城的

    有人想用弓箭反击,射完了五支弩箭的不死鸟士兵,用马刀给他们上了一课。近距离,就不要用远程武器了,那对人对已,都不太好。

    确实有人成功的射出了箭,不过他们的下场不是那么好。手拿连弩的士兵,重点招呼着那些拿弓箭的士兵,乱放箭,只会更早的为自己拿到去地狱的门票。

    有聪明的家伙,以为弓箭不行,刀枪可以有点用。但是不死鸟士兵此时就像是一个不讲理的孩子,他们左弩右刀,或是右弩左刀,能上弩就上弩,不能上弩就上刀,跟本不管你手里拿的是什么,更不跟你讲任何的公平。

    打仗,拼的就是谁活得久,那有人会去管那些狗屁公平不公平。

    没听说兵者诡道吗?

    一千多烈火军的士兵,就像就像是掉到火里的雪花,没怎么反抗,就成为了历史的尘埃。在后世的史书里,他们只能留下一个番号而已,而他们的生命,则成为了人家的战绩。

    要想在人群之中找到胡忧,那是很容易的事。一是因为他的身边,时时刻刻都跟着一个大美人旋日,二是因为胡忧手里拿是不是马刀,而是霸王枪。

    在发生死亡命令的同时,胡忧手里的霸王枪,闪出一个黄光,扎入住一个烈火兵的胸膛里在。

    这个士兵,也许是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不过此时,他是敌人。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胡忧在打仗的时候,从来不会去想太多,敌人就是敌人,不是杀死敌人,就是被敌人杀死,只要知道这些,就够了。

    解决掉这一千人,部队赶场一样,继续前进。开局好,不代表如果好,后面还有九千人,而且他们的目标,已经被暴露,接下来的,就是苦战了。

    四处不断的响起警报声,那援军正在赶来,用不了多久,就会有无数的敌人,往这边扑来。不有下命令,先头部队把那个还在苟延残喘的烈火兵留给了战友,按着胡忧制定的方针,往前突进。在飞奔的同时,他们相斥掩护着,给手中的五连弩,装上新的弩箭。

    大批的弓箭手,出现在了出方,报复式的箭雨,雨一般的泼来。

    狭路相逢勇着胜,先头部队顶着烈火兵的箭雨,用连弩回击着往前冲。一个士兵中箭倒下,立即有别一个士兵顶上去。不死鸟军团的士兵,没有怕死的他们的勇气,让敌人都胆寒。

    “少爷”

    “怎么?”

    胡忧回头看向旋日,刚才的战斗,她一直护在胡忧的身边,就像是胡忧背后的眼睛一样,保护着胡忧身后的安全

    “你刚才的样子好帅”旋日的眼中射出狂热之色,激动的说道。

    自古美女爱英雄,哪怕是一向以智慧著称的旋日,此时也不免落入了俗套。

    胡忧嘿嘿一笑,刚要笑话,突然脸色一片,看向对面的街道。那轰轰的马蹄声,告诉胡忧,李世奇的骑兵部队到了。

    在雪屑与尘土的翻飞之中,烈火军的骑兵部队,取代了步兵的位置,呼啸着向胡忧的先头部队冲了过来。铿锵的马蹄打在石板街上,发出震天的响声,气势逼人。

    这条长街平直无险,能八马并行。一但让那些骑兵部队冲过来,胡忧这两千人,就会像灌肠一样,让人家给踩死。

    已经取得一定优势的先头部队,被骑兵的强大给压了回来。胡忧的脸色,无比的凝重,他们这次轻装偷袭,没有配备对抗骑兵的重型长枪,拒马桩。一但让骑兵形成冲击,他们就不完了。

    不但是他们这两千人,拿不下洞拱城,就连城外哲别手上的那八千人,也得一个不剩的,全让人家给吃掉。以胡忧的本事,在士兵的掩护之下,应该可以逃回到浪天。不过胡忧拒绝那样想,因为他不接受失败

    “少爷,我们也许可以上房”

    旋日瞬间给胡忧出了一个主意。爬到房顶上去,就可以避过骑兵的冲击,还可以占高位,用五连弩射杀烈火兵。

    “不行”胡忧摇头道:“一但上房,表现上是可以避开骑兵,但是烈火兵把我们一围,再放把火,我们就全熟了。”

    旋日本还想说房子里有老百姓,他们不敢放火。不过这话,她没有说出来,因为这在宁南帝国也许不会,但是在曼陀罗,这是百分之百分的。在战争之中,老百姓在将军的眼里,就算是个屁。杀不杀,完全看他们的心情,与老百姓本身无关。

    翻开曼陀罗帝国那不长的历史,识字的人,都可以看到一组数据。在曼陀罗这片大地上,每逢战事,士兵和平民的死亡比是一比八。平均每战死一个士兵,就有八个老百姓无辜的死掉。里杰卡尔德在拿下浪天的一战之中,光死掉的平民,就达到五十万

    “拼了”

    胡忧大喝一声,把霸王枪交给旋日,反手拉出换日弓,道:“射马,别让他们跑起来”

    胡忧的暴喝,惊醒了有些混乱的士兵,一瞬间,所有的攻击点,全都从人转到了马上。蹦跑的战马,遭遇到强大的攻击,领头的几十匹马,下全倒在到上,后面的马儿避闪不急,直接被出面的马绊倒,一时之间,人仰马翻,极度的混乱。

    就是这个机会。

    胡忧抢一样的,把霸王枪重新抓在手里,大喝一声:“不死鸟的士兵,跟我冲”

    声音方落,胡忧一个箭步上冲了上去。

    “保护少帅”

    旋日只来得急叫了一声,就紧跟着胡忧,冲了上去。

    “保护少帅”

    “我们是内卫团的战士,保护少帅是我们的使命,怎么可以让少帅为我们冲锋”

    “冲,杀光烈火兵,胜力属于我们”

    在胡忧的领头之下,一瞬间,内卫团的士兵,被点燃了起来。什么骑兵,什么箭雨,什么生死,都无关紧要,他们只知道,冲上去,杀死敌人,取得胜利少帅都已经冲上去了,他们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胡忧的速度极快,在烈火军从整队伍之前,扑进了人群之中。霸王枪上下翻飞,在死神点收着生命

    旋日紧紧跟在胡忧的身边,手中一对分水刺,左突右进,一双美目,暴射出寒光。别看她长得柔弱,走的却是刚强的路子,所到之处,叮叮当当的激烈金属敲击响声,为断的响起,全都是硬碰硬的打法。在火星四射之中,她仿佛一朵美丽的金花

    内卫团的士兵,也冲了上来。他们比胡忧更快,更猛,更疯狂,更不要命。

    惨叫之声不断的响起,有些是来自人的,有些是来自马的。往日供人行走买卖的长街,此时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绞肉机。而胡忧和他们士兵,就像是绞肉机里的刀片一样,什么都不管的往前冲杀。

    胡忧此时似乎已经忘记了外面的世界,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他的热血在疯狂的燃烧着,霸王枪似乎已经与他融合成了一体,他能感觉到枪的喜欢。就像上次感受都箭的想法一样,这种经验,很奇妙。

    猛的压力一空,胡忧有些茫然的抬起头,前面一片空寂,居然已经杀透了。身上这些黏黏的,是血吗?

301章 一锁当关

    301章一锁当关

    烈火兵被不死鸟军团的打法给吓傻了,见过不怕死的,可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怕死的。步兵居然向骑兵发起冲锋,这哪是在打仗,这简直就是在玩命嘛。

    经历了三次的反复冲击,这些烈火军的骑兵,就像了被强行暴了三次菊的少女,看见那个些穿黑衣服的衣伙都怕了,哪还敢打。不知道是谁叫了一声‘跑呀’。一个个烈火兵,真是连马都不敢要了,见路就跑。他们的人数并不少于胡忧的人马,但是他们的心寒了,胆丧了,不敢再打了。

    没有欢呼,因为内卫团的士兵都知道,他们还没有取得真正的胜利。东门,那里还有一场苦战。

    东门外,哲别亲自率领四千内卫团的士兵,在这里埋伏着。

    这一次,胡忧把一万内卫团的士兵,分成了三个部份。他自己亲带两千人,从后山突进洞拱城,从内部把城门给打开。另一部,则是由哲别带着,摸到东门外,随时准备,只等城门一开,他们就冲入城内。最后的一部份,则扮演与烈火军机动部队遭遇之后,受到重大损失的部队,吸引李世奇的眼球。

    三个部份,那一个的任务比较危险,其实都差不多,但是最寂寞的,就是哲别这四千人了。他们必须爬在这满是蚊子臭虫的掩蔽之处,等待着那稍纵即逝的机会。

    在此期间,他们不能有任何的动作,不能发出半点声音,甚至连大小便,都必须就地解决。

    哲别一直全神贯注的注意着洞拱城里的动静,这对她来说,真是一种煎熬。城中有声音她担心,没有声音也担心。

    有声音那就意味着有战斗,有战斗就意味着有牺牲。胡忧的手上,只有两千人,李世奇的手上,可是有一万人。而且洞拱城又是他的地盘,谁知道里面究竟有什么凶险。

    没有声音,哲别同样坐立不安。有声音甚少还说明里面有战斗。但是没有声音,那说明什么?

    胡忧究竟有没有找到那条进城的路,他们究竟能不能安全的爬下悬崖,悬崖的下面,又有什么在等待着他们。如果下面正好是一个兵营那怎么办。如果绳子不够长,甚至全都断掉怎么办。

    关已则乱,哲别真的是千种的念头,万种的想法,全都涌在心里,把她一颗不大的芳心,全都塞满了。

    一个士兵在哲别的耳边说道:“团长,你听,城里似乎有动静。”

    是的,确实有声音,哲别也听到了。那是兵铁交击的声音,还有隐隐传来了喊杀声。

    那里正在战斗

    “是少帅”

    所有听到声音的士兵,眼睛全都亮了起来。

    哲别瞬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给驱逐出去,她的脑子里,牢牢的记住胡忧的话,一切军情第一:“传令下去,听我指挥,准备战斗”

    喊杀之声越来越大,城外的士兵,一个个都握紧了拳头,这种等待的日子,真是难熬呀,那城门怎么还不开呢。

    洞拱城里,现在是什么情况?

    情况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胡忧他们遇上了麻烦。

    李世奇似乎早就猜到,有人想从城里突破防卫,打开城门。这个混蛋东西,居然对城门做了手脚。他用巨大的铁索,把城门给锁了起来,胡忧带人已经突击到了东门前,可是那一条条铁索,他们打不开呀。

    “他们是干什么吃的,怎么还没有把门打开”

    胡忧怒吼着,李世奇的部队,越来越多的往这边冲杀,他们现在顶得很艰难,每一秒钟,都有士兵倒下。这些士兵都是胡忧的命根子呀,他能不心痛吗

    “少帅,城门被巨大的铁索给锁着,我们砍不开”

    一个士兵冲到胡忧的身边回报着,他的身上,不停的滴血,手中的马刀都砍断了。

    “铁索?”

    胡忧一愣,跳了起来:“快带我去看看。马拉戈壁的,李世奇居然跟老子玩这一手”

    一路砍杀而进,看到那锁着城门的巨大铁索,胡忧差点昏过去。李世奇上哪找来这种大腿那么粗的铁索,这还让不让人出去了,干脆让人把门焊死好了。

    如果是细一点的铁索,胡忧拼着精神力大量损耗,也要用血斧硬劈了它。可是那么粗一根,血斧也不行呀,一血斧砍下去,那巨大的反作用力,能把胡忧震成碎片。

    “这链子是怎么锁上去的,接口在哪里?”

    胡忧边问边找,破坏总比建设容易,李世奇能把它弄上去,胡忧就有信心把它给弄下去。

    士兵回报道:“接口全部都深埋在地里,唯一能打开的就是这大锁。”

    胡忧顺着士兵的回报看过去。我x,那也叫做锁?之前胡忧还以为那是一个磨盘呢。这锁也太大了一点吧。

    胡忧问道:“不能把锁给弄开吗?”

    士兵都快急哭了:“我们已经想了各种办法,都开不了。这肯定是某个巧器大师做的,除非能拿到钥匙,否则我们没有半点法子。”

    胡忧怒急反笑道:“你觉得李世奇会给我们钥匙吗,全是屁话,起开,让我看看”

    胡忧半蹲着,仔细的观察了一会这磨盘一样的大锁,从戒指里找出一根细铁丝,捅进了锁芯里。

    胡忧在江湖混了十三年,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见过一些,这开锁他虽然没怎么试过,但是基本要怎么弄,他还是知道的。

    旋日一边护着胡忧,一边留意着胡忧的动作。胡忧手中的铁丝,不停的捅进捅出,嘴里不时骂骂咧咧的,不知道在说着什么。

    胡忧有着比这个世界先进几千年的知识,但是这把锁却与他以前见过的锁不太一样,想要一下就捅开,那简直是开玩笑。

    现在的情况非常的紧急,胡忧知道,自己必须尽快的把锁打开,让哲别那四千生力军冲杀进来,不然他们这些疲军,顶不少多一会了。

    心里很急,但是胡忧必须要让自己冷静下来。开锁是一个技巧活,越急越不能成事,要小心的慢慢摸索才可以。胡忧不断骂人,那不过是减压而已。他的内心,已经慢慢的平静下来。

    不断的用铁丝感觉里面的机簧,胡忧摸到了一些门道,知道这是一把子母离心锁,必须同时把两道机簧弄开,才可以把锁给打开了。

    “旋日,过来帮我一下”

    胡忧转头对旋日叫道,他得给自己找一个帮手。

    “哦”

    旋日把防护任务交给其他的士兵,蹲在胡忧的身边。

    烈火兵看到胡忧去摆弄那把锁,进攻的力度更加大了。无论胡忧是要跑还是要开城门引兵进来,他们都是不允许的。

    战斗打得非常的激烈,内卫团的士兵,已经射光了弩箭,现在是拿马刀和敌人硬拼。

    “少爷,我要怎么干。”

    旋日努力的把注意力集中在胡忧这里,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太难了。就在她身后不远处,两军士兵正在拼杀,她和胡忧的安全,全都由士兵拿命来保护着,一但有个闪失,他们的小命就没了。这种把命交到别人手上的感觉,真不怎么好。不过现在,也只能这样了。开不了锁,他们都得玩完。

    胡忧把铁丝折成两半,把其中的一段,顶在锁芯里,道:“你拿着这个,千万别动。我说开始,你就按前后前的方法,捅三次,知道了吗。动作要跟我同步”

    旋日犹豫道:“我能不能先试试?”

    胡忧摇头道:“没有时间了,边学边来,反正错了不会有什么问题。”

    旋日这才放下心来,她从来没有弄过这种东西,她以为只有一次机会,怕一但出错,就不行了。”

    胡忧再确认了一次铁丝顶的位置,问道:“可以了吗,注意,一,二,三,开始。前后前”

    “不行,再来一次。”

    “再来。”

    一连十一次,‘咔’的一声,这该死的锁终于跳开了。胡忧长长的松了口气,旋日眼泪都快下来了。就这么短短的时间,已经有七个士兵,为帮保护他们,死在了敌人的刀下。再开不了,旋日怕自己会疯掉。

    “团长,城口打开了”

    哲别一下站了起来:“兄弟们,少帅已经成功了。接下来的,看我们了”

    哗

    四千内卫团的战士,已经在这里趴了近十个小时,此时终于得到命令,像出了闸的猛虎一样,扑向那已经被推开的东门。

    “杀”

    四千把五连弩,像四千把手枪,四千把马刀,如那天降的神兵,摧枯拉朽,一往无前。

    四千把连弩,二万支弩箭,哦,我的天,胜负再无悬念了

    一个小时之后,洞拱城内,有组织的抵抗,已经基本肃清,还有一个顽固份子,死不悔改,还正反抗。不过他们已经勾不成什么威胁了,另外四千装孙子吸引眼球的士兵,也开进了洞拱城。

    这四千没有参与战斗,却弄得比参加战斗的人还惨的家伙,进城之后,就像恶狼一样,往往十几个,几十个人向一个顽固份子扑过去。吓得人家丢掉手里的武器,就跪了地。被杀不要紧,他们怕被这些红着眼睛的家伙给生吃了啊

    又过了半个小时,洞拱城里,再无一反抗之人,十一个半小时,胡忧拿出洞拱城,把烈火军最大的据点给端了。

    此时,天已经亮了,阳光再一次光临大地,带来了光和热。

    街道上还是那么的冷清,空空荡荡的,除了死尸之外,就只要成队走地了不死鸟士兵。家家户户屋门紧闭,居民们都不敢出门,经历了太多战乱的他们,还弄不清楚,现在是谁成为了他们的新统制者。

    城头变换大王旗,这是他们内心时最真实的写照,他们都已经有些麻木了。

    胡忧对手下的军队,有非常严格的纪律。他可以允许士兵在敌人的尸体上找钱,不但他不允许有任何的士兵欺负城民,无论是在浪天还是在任何的地方,谁敢欺负老百姓,抢老百姓的东西,抓到证实,真是一个死。没有任何的情面可讲。

    曾经有一个偏将,自视立了大攻,喝了两口酒,就冲进百姓的家里,想强干民女,胡忧二话不说,就把他的脑袋,挂在了城头上。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纪律,所以没有任何的士兵敢乱来。哪怕他们从破掉的屋门,看到里面有光着身子的女人,他们也不敢跑进去。

    没有骚扰平民的举动,这样百姓微微的放下了心,他们隐隐的觉得,这支部队和之前的任何一支部队,都不太一样。

    有胆大的百姓,偷偷捅开了窗子,留意着外面正在处理尸体的士兵。他们穿着黑色的军服,肩膀上都挂着有小鸟的牌子。

    这是那支部队?

    对军队不熟悉的百姓,在心里猜着。

    “似乎是不死鸟军团的。”

    有人在心里琢磨,这个答案让他有些激动,但是他也不能肯定,在不是不死鸟军团的人。

    终于,有胆子肥的百姓,推开了家门,小心的询问。

    “我们是浪天王不死鸟胡忧座下部队,隶属不死鸟军团”

    “不死鸟军团”

    “是胡忧少帅的部队”

    很多老百姓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洞拱城,但是他们都从说书先生那里,听说过关于胡忧的故事。

    黄龙道取安融大将铁克拉右眼,一箭重伤安融三王子林正风,八百里奔袭白云城,赶走红巾军,帝国三世皇,巴伦西亚大帝亲封浪天王

    关于不死鸟胡忧的故事,他们真是听得太多太多了。他是很多青年男子的偶像,妙龄女子的梦中情人,孩子眼里,什么都可以消灭的大英雄!

    “是少帅来了洞拱城他带着他的不死鸟军团,来拯救我们了”

    不知道是谁弄出来的这么一句话,然后这么就像是一颗种子那样,疯狂的生长,瞬间传遍整个洞拱城。

    老百姓纷纷从家里走上了街道,脸上的表情,从惊恐变成了喜悦,当他们看到地城墙上的公告,让他们是领粮食的时候,喜悦变成了狂喜,有人叫出了‘少帅万岁’的口号。

    老百姓此时并不知道,那个被叫了‘万岁’的家伙,此时正在偷笑呢。

    这一次打洞拱城,胡忧真是发了财了。整整三屋装满发金银财宝的屋子,落到了他的手中。烈火军还真是有本事,居然只不过用了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就搜刮了这么多的财富

    胡忧知道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老百姓没有这么些钱,烈火军肯定是把控制下的七座城里的贵族,大商家全给抢了。

    胡忧可不打算把这些钱还给那些人,他是不让士兵抢老百姓,但是他不介意黑吃黑。反正钱不是他抢的,谁也懒不到他的身上。谁要真敢来问,胡忧一个一推六二五,什么也不知道,谁敢咬他吃?

    这一次,胡忧不担是得到了大量的金银财宝,还得到了大量的米面。浪天不缺粮,只要有钱,就可以得到大量的粮食。商家可是不分国界的,曼陀罗帝国乱,物价高涨,其他帝国可没有出问题。浪天是水陆交通的中转站,每天都有大量的商品会运到浪天,物资非常的丰富,胡忧不需要把这些粮食,大老远的运回浪天去。

    即然用不了,为什么不拿来收买民心呢。自从入伍之后,胡忧就牢牢的记住一句话,水能载舟,也能熬粥,水是万能之物。水就是老百姓,只要得到他们的拥护,就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所以胡忧是凡有机会,都不会忘记讨好老百姓。

    别说胡忧阴险,他虽然是有目的的,但是他毕竟做了对老百姓好的事,不像其他的那些人,与百姓争利,已经到了赤*裸裸的程度,相比起他们,胡忧已经好得太多。如果他能一直这干下去,老百姓只会感激,不会骂娘。毕竟那些发到手里的粮食,可是货真价实的,别人行吗?他们只会抢你家漂亮的女儿

    “少帅,城民参与的热情很高,很多人都围在府门外,要求加入军队。我们现在只要八千多人,应付李世奇的反扑,有一定的困难,是不是征上一批。”

    会议室里,哲别向胡忧提出了建议。这次进攻洞拱城的行动很成攻,内卫团的损显也不大,打了两场恶仗,来敌两万,自身损失不到两千。唯一遗憾的是让李世奇给跑了。

    会议室里,不过只有三个人,胡忧把目光看向旋日,道:“旋日,你怎么看?”

    旋日皱眉道:“灭火团成立之后,我们不死鸟军团的人数,已经达到四十万,加上西门将军给的十万红fen军,我们手上,已经有五十万的兵力。军民比已经很高了,要是再征兵,别说财政会出现问题,怕是帝都那边也会引起很多的麻烦。咱们现在毕竟没有独立,很多方面,必须注意”

    胡忧点头道:“你说得不错。皇家骑兵团现在也不过五十万,虽然玉风那十万人和灭火团那些牢犯,咱们可以推脱,但是我们确实已经有五十万的军力,不能太树大招风了。洞拱城这边的问题,咱们得另想一个办法”

302章 弄点民兵

    “咱们得另想一个办法”

    胡忧说完这句话之后,就陷入了沉思,他确实要好好的思考一下。

    他之所以在扩建灭火团的时候,全都是从浪天四个大牢里要人,并不是他自己说的什么钱的问题,真正的因素,是因为不死鸟军团现在太过惹眼了。

    不死鸟军团以及他不死鸟之名,在曼陀罗帝国的名气怎么样,暂且放在一边,单单是不死鸟军团手中三十万虎狼之师,和得到西门玉凤这个红fen军团军团长的全力支持,就已经非常的惹眼。所谓人怕出名猪怕肥,枪打那个出头鸟,你要是混得不好,天天去要饭,那是没有人会是多看你一眼的,可是你要是太过耀眼,那就是你的错了。

    胡忧不怕惹眼,但是有些麻烦,没有必要往自己的身上扯。他要的是一种低调的壮大,至少在目前的形势上,他必须得这样。否则一但惹起各方面的妒火,曼陀罗帝国现在虽然破落,当是真要弄他,他也会很麻烦。

    要怎么再增加军事力量,而又不惹人恨呢?

    这是胡忧重点思考的问题

    有人说胡忧太过婆妈了,有什么大不了的,谁要战,那便战好了。

    那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胡忧现在已经不是那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江湖小混混,他现在有几十万的士兵再跟着他吃饭,数百万人的命运,会随着他一个念头,而改变一生的。

    痛快话人人会说,但是说那话之前,必须用那并不大的脑子想想,那样的后果是什么。

    胡忧想着,思绪不断的飘啊飘,突然有一个词,在他的脑中一闪而过。

    “民兵”

    对,就是民兵

    这个词的出现,让胡忧的大脑突然如被电电到了一般,全身发麻。

    民兵是一种民间组织,他属于一种地方性质的武装力量,却而不属于正规的军事集团,只要力用好这个概念,胡忧不但可以得到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而且没有人可以抓到他的痛脚

    “民兵?”

    听到胡忧说出这个词,哲别和旋日面面相觑。这个词她们以前听说过,民兵指的是乡兵,列入兵籍,有事则征召入伍,无事在家务农。

    这是一种很闲散的组织,战力不高。开国皇帝里杰卡尔德以前就有搞过,不过后来形不成战力,慢慢的,也就没有了。现在胡忧居然要搞这个?

    “民兵能行吗?”

    旋日和哲别都露出了怀疑的眼神,在她们的印象之中,民兵的战力,还不如地方守备部队。地方守备部队怎么说也是专业部队,而民兵似乎有些太儿戏了。

    胡忧肯定的说道:“当然行。这一部队的战力,并不由他的名字而决定。咱们只要把他弄好,那就完全能有作为。

    最重要的是,民兵组织并不进入军团的序列,无论我们征招多少,都没有人能用这个借口,来给我们搞事。

    旋日仔细的思考着胡忧的话,点头道:”你说得不错,这确实是一个增加我们军事实力,而不引人妒忌的办法。至少就算那些人在心里有什么想法,也没法利用这一点来攻击我们。

    但是我们要怎么样控制这个民兵部队呢?要知道他们没见着战力,那还无所谓,一但他们形成战力,肯定会有来自各方面的人把手伸进来的。”

    胡忧点头道:“这方面的问题,我也有想过,我打算设制一个代理人制度,在民间扶持一批亲我们的人员,做为民兵组织的骨干力量。另外,我们要安插一些人进去。现在洞拱城在我们的手中,要做这些,不是太难的事。”

    旋日问道:“那你想让谁来负责这事?”

    胡忧看着旋日道:“我想让你们四姐妹来主理民兵事务。一来你们不是不死鸟军团的人,没有人能借此来打击我。二来你们有这个能力,不用不是太浪费了。”

    旋日道:“可是我们是你的侍女呀,公主要我们来,是照顾你的。我们去主理民兵事物,那你怎么办?”

    哲别也知道旋日四侍女的真正身份,旋日说这话并不需要顾及什么。

    胡忧哈哈笑道:“你们主理民兵,就是帮了我大忙了。以你们的才能,干侍女不是太浪费了吗?旋日,我知道你的能力,你一定可以干得很好的。这次算是帮我,怎么样?”

    旋日咬着嘴唇,在心里犹豫着。主理这民兵事物,对她来说,确实是一个新的挑战。她们四姐妹从小生长在宁南帝国皇宫里,一直以来,都做为欧阳寒冰的助手培养,做侍女,确实是有些大才小用。但是通过这会久的相处,她已经喜欢上了留在胡忧身边,伺候他洗澡更衣的感觉,不单单是她,据她所知,纳月,踏星,扶辰也同样是这样。

    其中又以扶辰最痴缠胡忧,不错,扶辰是喜欢做饭,但是她有个小毛病,喜欢做,但是却不太愿做。以前在宁南皇宫里,想吃到扶辰亲手做的饭,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可是现在,扶辰几乎什么事的不理,就一心想法子,怎么样给胡忧做好吃的

    四姐妹虽然分别为不同的个体,但同是一胎所出,就算纳月几个,从来没有正面的表达过自己的心里,但是旋日知道,她们现在都很习惯了呆在胡忧身边的感觉。就连最冷淡的踏星,也是一样。

    现在胡忧要她们四姐妹去主处民兵组织,以旋日对胡忧的了解,他肯定不单单是想在洞拱城弄这样的组织,一但洞拱城的组织成功,胡忧肯定会把这种模式在治下推广开来,不单单是洞拱城,弄不好,就连浪天,洞汪城都会出现。

    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民兵组织可以自保之后,胡忧就可以把现在驻守各城的部队,全部抽离出来,不再受驻地的制约,从而能更灵活的布兵。这对不死鸟军团的发展,会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动。

    也就是因为看到了民兵组织的重要性,旋日知道,一但她们四姐妹接下了这个任务,那么她们想像现在这样,留在胡忧的身边,每天为他洗澡换衣服,那就不太可能了。

    她们会像红叶,不,她们也许会比红叶更忙,因为她们的事会更为琐碎,更纷乱,会有太多的事,需要她们来处理。到时候,想见胡忧一面,都会非常的困难

    胡忧看旋日久久不说话,不由问道:“怎么样,想好了吗”

    旋日垂下脑袋道:“我不能替纳月她们做主,你知道的,她们,特别是扶辰,肯定不愿意离开你的身边。”

    胡忧笑道:“傻瓜,你们还是和以前一样,随时可以来找我呀。你们可是我的侍女,永远都是,在任何时候,就算是我在那个的时候,你们都是可以来找我的。这可是你们的特权”

    哲别在一边听着有些不太懂,就正问‘那个的时候’,是什么时候,突然发现旋日的小脸整个的通红起来,心中猛的想到什么,赶紧把到嘴边的话,又给吞了回去。还好没有问,不然真会被笑死的

    “少帅,根据我们最新情报,李世奇组织了三万烈火军,正向我们扑来。”

    哲别一推开门,马上向胡忧汇报着最新的消息。

    胡忧伸开手,让旋日把军服穿到他的身上,并把扣子系上。

    这是旋日最后一次,以单纯侍女的身份,为胡忧着装。稍后,她将以民兵团主官的身份,去进行她的新工作。虽然纳月,踏星,扶辰还正浪天,但是旋日已经答应了胡忧,为他主理民兵事务。四姐妹一向共同进退,旋日答应了,也就代表纳月几个,也答应了。

    征集民兵的公告,已经发了下去,洞拱城的城民,热情很高。虽然公告上已经说明了,民兵组织只是地方性组织,不属于不死鸟军团的序列,但是有心人都明白,那就是胡忧的部队,因为民兵的主官是旋日,胡忧身边最宠爱的侍女。

    胡忧穿好衣服,不紧不慢的,在桌前坐下。刚才旋日要求胡忧让她成为真正的女人,他并没有答应。不过胡忧答应了旋日,会选一天,让她们四侍女同时成为真正的女人。

    5P才是王道嘛,胡忧已经想了很久了。从第一次看到她们四个,他就想着这事。四胞胎美人可遇不可求,一个个来不是太浪费了吗

    “三万人,李世奇这一次,真是下本钱。这么说来,其他六城,现在已经空了?李世奇这一次,真是拼命呀”

    胡忧淡然的笑着,经历了那么多的风浪,小小的三万人,并不能勾起他心里太大的波澜。

    哲别回道:“按兵力配比看来,其他六城,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兵了”哲别说道这里,突然想到什么,猛的看向胡忧:“少帅,你不会是想”

    在胡忧的有心调教之下,哲别的军事才能,也慢慢的突显出来,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当年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了。

    胡忧嘴角勾起了一丝冷笑:“李世奇既然给了我们这么好的机会,不用那不是太浪费了。”

    哲别急道:“你又要去冒险?”

    胡忧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道:“这绝对不是冒险,这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机会。再说这一次,也不是我去。”

    哲别孤疑的看着胡忧,不解的说道:“那你的意思”

    胡忧道:“这一次,我打算让你去”

    “我?”

    哲别指着自己的鼻子,不敢相信的看着胡忧。她虽然是内卫团的团长,但是她大多数的时候,都跟在胡忧的身边,从来没有单独的指挥过任何一场战斗。现在胡忧突然把那么重要的任务教给她,她的心一下狂跳起来。

    胡忧信心满满的说道:“当然是你了。哲别,其实你自己不知道,在军事上,你有很高的才能。你的能力,并不比红叶差,唯一缺的,只是信心而已。这是一个机会,用这一场胜利,告诉你自己,和所有的人,你能行”

    哲别犹豫道:“可是我从来没有单独指挥过一场战斗,我真的能行吗?”

    胡忧道:“谁说你没有,之前在东门外埋伏,你不是做得很好吗。你进击那刻,无论是时机,还是兵力部属,都把握非常好,要给自己一点相信嘛”

    哲别还是有些心里没底:“可是我”

    胡忧一摆手道:“不用可是了,这是命令。”

    胡忧说着,不容质疑的拿出一支令箭,道:“内卫团团长哲别听令,命你带内卫团五千战士,突袭并拿下烈火军现控制的寨良,大富,新雨,头洞,奥离,西铁城等六城,不得有误”

    “少帅,带五千人,那你”

    现在洞拱城的内卫团士兵只有八千多人,带走五千,那意味着胡忧只有三千多一点兵力。李世奇这一次,可是倾巢而出,总兵力达三万,这不由让哲别担心胡忧的安全。

    “接令”胡忧一脸的严肃。

    哲别单膝跪倒,双手高举:“末将接令。可是只有三千人守洞拱城,那太危险了”

    胡忧把令箭交到哲别的手上,道:“你只要依命行事就行,其他的事,我会处理的。”

    胡忧说着,亲手拉起哲别,说道:“我对你的期望很高,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哲别能很清楚的感受到胡忧的那份真情,眼圈红红的咬牙道:“我哪怕是粉身碎骨,也要完成任务”

    胡忧轻轻的把哲别拥入怀里,柔声道:“我不要你粉身碎骨,我要你好好的。记住,对我来说,你比十座城,百座城更加珍贵。任务失败,我们可以再另外布置,总有拿下的一天。你要是有个什么闪失,那我将永远失去你。”

    哲别强忍着没有哭,在一边的旋日,却忍不住流下了泪水。胡忧虽然没有跟她说过同样的话,但是她知道,胡忧对身边的每一个女人,都很好。

    他与这个时代的所有男人都不同,他是用心去呵护身边的每一个女人。也正是因为这样,使得他像一块磁铁一样,吸引着身边的女人,无论的谁,与他相处久了,都再不愿离开他。

    她们四姐妹是这样,红叶是这样,西门雪是这样,哲别是这样,就连身为大将军的军团长西门玉凤和身为宁南帝国接替人的欧阳寒冰公主也都是这样。

    她们都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的为他做任何的事,哪怕是死,她们也会很开心都去做。

    旋日握紧了自己拳头,在心里暗暗的决定,一定要把民兵团给办好了。他把这个任务交到自己的手里,自己就一定要办好这事。

    哲别和旋日分别去做自己的事,书房一时静了下来。胡忧喝着茶,在心里暗暗的感谢老天的恩赐。

    胡忧不管老天究竟为什么要把他弄到这个世界,他都要感谢他。他现在已经喜欢上了这个新的世界,这个世界里的一草一木,高山流水,动人的女孩子和那数不尽的阴谋纷争,他都已经喜欢上了。

    现在是胡忧的蛰伏期,他正在一点点的规划着自己的班底。身边的女人,以红叶的综合能力最好,胡忧打算慢慢的把她培养成女总管,总管一切的政物。在不死鸟军团之中,红叶有着很高威信,这一工作,她现在已经上手,并且做的比胡忧想像中的还要好。

    让黄金凤去总财务,这稍微的有些出乎胡忧的计划。之前他是想让胡忧统领一个师团的。不过事实证明,财务才是黄金凤的强项,现在浪天的卫城建设,黄金凤做得非常的好。不但给军团带来了大量的收入,还慢慢的形成了一个以浪天为中心的经济体系。

    胡忧建设卫城的理念,是平时四座新建卫城,可以做为浪天经济体的延续。战时它们将成为防护浪天主城的桥头堡,肩负起防御大任。

    黄金凤非常清楚的了解胡忧的需要,她对小凤凰城的设计建设,胡忧就非常的满意。相信四座卫城全部完成之后,浪天的防御能力,将比现在增强至少三倍。

    让吴学问去管税收,这个看起来,似乎有些大才小用。但是胡忧明白,浪天的税收,因为他的免税政策,变得很微妙。而他想出来的以税代罚的办法,也只是吴学问才能更好的理解。

    这是一个非常得罪人的活,商家做错事,一开始征税,那就是只有增加,没有减免的,这是从那些吝啬鬼的身上敲钱,不是八面玲珑的人,无法胜任这样的工作。胡忧当然也有能力去做,但是他的身份否定了亲自去的可能性。所以只有让吴学问去了。

    当然,胡忧不会让吴学问一直做那些的,他的能力毕竟在军事上,一但税收进入一个轨道,胡忧就会把他调回来。

    林松还小,暂时还不能独挡一面,旋日四侍女,却不能浪费了。她们忠诚而又有能力,做侍女太可惜。现在让她们去主理民兵,是一个不错的先择,相信她们肯定会带来惊喜的。

    还有鲁游和微微主管的兵工厂,西门玉凤的红fen军团,朱大能,候三,哈里森等一众将领,胡忧幸福的发现,不知不觉之中,自己已经拥有了不错的实力V!~!

303章 注定的天敌

    303章注定的天敌

    “红叶中将,烈火军又攻上来了”

    士兵向红叶告诉着最新的军事动态,他的语平和、认真,但是并不显焦急,因为他对红叶有信心,对浪天有信心,无论烈火军攻几次,他们都不会成功的,红叶中将会让他们吃到苦头。

    几天前,情况可不是这样的。当时烈火军十五万人马,气势汹汹的杀到,少帅胡忧又不在城中,军心一时之间,有些不太稳定。

    是眼前这个美丽的女人,她站在了城头之上,蔑视着那漫天的烈火军。那一个身影,直到现在,他想起来,都还热血沸腾。

    红叶高位于帅位之上,抬头看了一眼那些如蚂蚁爬方糖一般,涌上来的烈火军,淡淡的问道:“现在是哪支部队在防守?”

    士兵回道:“朱大能将军的独立团刚刚轮换下去,新调上城头的,是哈里森将军和候三将军统领的灭火团”

    士兵本只要说‘灭火团’就可以了,却不知道为什么,想要说得更详细一些。

    红叶仔细的听完,点点头道:“烈火军对上灭火团,让我们看看,是谁比较厉害”

    “冲冲,给老子冲,这一次,一定要拿下浪天城。老子就不信,收拾不了一个娘们”

    刘光达怒气冲冲的挥舞着手里的钢枪,眼中一片血红。

    烈火军的一众将领,人人噤若寒蝉,不敢发出半点的声音。烈火军此次十五万人,已经与不死鸟军团交战五天了,依然没有取得任何的成果。

    一开始,刘光达以为对方的主将是不死鸟胡忧,那还觉得很平常。胡忧的名字,现在已经人所尽知,与他焦灼五天,算不得什么丢脸的事。

    可是据刚刚收到的消息所知,胡忧跟本就不在浪天城里,现在浪天的主将是红叶之后,刘光达的脾气就上来了。

    刘光达一向视女人为玩物,从来都看不起女人,就连人家红fen军团的西门玉凤,他都说人家是跟皇帝上床才当上军团长的。现在得知挡在他前面,让他吃了好几个暗亏的人,居然不是胡忧,而是红叶,这让他怎么受得了。

    “烈火军这次吃错药了,这么玩命。嘿,我说老哈,是你来还是我来?”

    候三大咧咧的坐在城头之上,看着烈火军在五百步之外,排兵布阵,轻松的调侃着。

    哈里森不容置疑的说道:“当然是我来”

    候三吐掉嘴里的草根,急眼道:“怎么又是你,咱们不是说好了,一人一次的。”

    哈里森翻白眼道:“你以为上青楼呢,还一人一次,今天我包夜了,要想玩,你明儿请早”

    候三怒道:“你还讲不讲理了,我不管,这次轮到我射了你射那么多,不怕虚得慌”

    “老子身体好得很,用不着你操心”

    灭火团的士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都露出了无奈的表情。这两个团长,也不知道前世有仇,还是今世偷了对方的老婆,自从这浪天保卫战开打之后,他们就没有消停过一天,每次一碰面就吵。这不,他们又为了谁打第一波攻势吵起来了。

    哈里森和候三究竟在吵什么呢,听着那么引人遐思。

    不知道的,看一眼他们身前那巨大的车弩就知道了,原因就在这上面。

    这架比普通马车大三倍的车弩,是兵工厂昨天交付给红叶的。红叶直接就命人架上了城头。

    这架车弩,与之前的车弩可不太一样,以前鲁游弄出来的车弩,一次只能放一箭,而这架经过微微和鲁游合力改造的车弩,一家伙就能同时射出十支箭。虽然上箭有些费劲,但是放的那一瞬间,真是惊天动地,那叫一个爽。

    车弩的威力非常的大,别说是人了,马都顶不住。一弩箭出去,最强能射穿三匹马,那样的威力谁不爱

    哈里森和候三都没有见过威力这么强大的武器,一下就爱上了,跟本不让士兵动,两人都挣着发射。

    候三这家伙也是嘴溅,这次本应该轮到他的,他却一脸得意洋洋的问哈里森谁来,哈里森这家伙,在奴营呆了八年,早就不是什么纯情男了,打蛇上棍,耍起了懒。

    看到哈里森和候三两个将军,整天吵来吵去,士兵们不但不觉得反感,反而都很轻松。会被抓去坐牢的,都不是傻子,他们只是把聪明用错了地方的人而已。

    通过几天的实战,灭火团的这些新兵都知道,哈里森和候三这两个将军,都各有一套本领,他们之所以不时会做出一些恶搞的事,完全是为了让大家的心情放松下来而已。毕竟灭火团的士兵,全都没有什么战场经验,全都太紧张了。

    别看这些士兵,全都坐过牢,一个个都似乎天老大,他老2,牛得不行。这真正上到战场上,看到几万,甚至是十几万人大伙拼,很多士兵真是紧张得刀都拿反了。

    现在说出来,似乎是糗事,不过这都是才发生了几天的真事。正是这两个团长,用尽了一切的办法,让大家快速适应战声的环境,才形成了现在的战力。

    只不过,他们似乎有些玩上瘾了吧!

    “把城里的木板都弄上来,这城防得重新布置。对了,还有那些石头。”

    “民兵弄得怎么样了,通知旋日,就说是我说的,交会他们怎么拿刀就成,其他的在战场上学好了。每个人,在危险的环境之下,都能激发起无限的潜能,很多东西是要自己学的,教不了那么多”

    “那谁,饮用水还要多加一点,仗打起来,很多罐子会破掉,没有水喝不行。”

    “食物准备得怎么样了,别弄太干,战事一起,看到那些红的白的烂肉,大家都没有什么味口,太干没有心情吃。也别弄太烂了,别像上次那样,弄得跟屎是的,恶心”

    “好了,大家都各自去做事,有什么问题,随时来报”

    胡忧一口气灌下了一大盅水,说了那么多的话,嗓子都快要着火了。自从拨了五千人给哲别带走之后,胡忧手里能用的人,已经只有三千多了。

    虽然洞拱城加入民兵的热情很高,但是那些家伙,全都是新兵蛋子,很多人一辈子连架都没有打过几次,三万敌军攻城的场面,他们哪能一下适应。这第一拨的攻势,还得靠内卫团这三千人做主力。

    胡忧这一次的野心有些大,他想用洞拱城和自己做饵,把李世奇这三万烈火兵全给吃了。这样就能给哲别拿下六城,创造更好的机会。此战过后,不死鸟军团又将出现一个女将军了,一口气拿下烈火军六座城,经此一战,哲别的名气肯定会响起来。

    哲别这丫头,能力已经有了,现在缺少的就是一份担当和信心而已,这次借机,好好调教她,相信能成才。

    胡忧放下茶盅,对着空气问道:“风吟,洞汪城那边有消息回传吗?”

    空气动了一下,风吟一身纱衣浮现了出来,暗夜四影已经接管了暗夜情报部,花颂,雪啼和月鸣全都已经派出去了,现在就只有风吟留在胡忧的身边,做联络工作。

    风吟给胡忧新倒了怀茶道:“西门雪小姐已经回传了消息,特种团和野战团两团共八万人,已经上路,大约还有五天,会开到荣四,与石平城的秦明所部,形成对峙。”

    旋日主理民兵团之后,唯一留在胡忧身边的风吟,自动的成为了胡忧的侍女。胡忧并没有交待她做什么,但是什么打水上茶的活,她都主动的去做。当然,这仅限于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不然突然让人看到水壶乱飞,那可是要吓死人的。

    胡忧听着风吟的话,紧紧的皱着眉头,他并不担心洞拱城的安全问题,这里城防本就不错,又经过他的加强,三万烈火军想要强攻进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们在控制洞拱城的时候,也不太得民心,民众帮他们的可能性不大,只要防范不让奸细捣乱,基本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三千内卫团人数虽然少了点,但是他们手里的五连弩,可不是好惹的,对付这种大规模攻城,那可是太爽了。只要弩箭足够,几乎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胡忧现在最头痛的是秦明那二十万部队。

    暴风雪军团被调洞汪城之后,秦明再一次选择了与胡忧不同的路,他加入了皇家骑兵团,现在是皇家骑兵团的城守了。

    秦明是一个无封地城守,库比拉斯没有给他任何一个城池,但是却给了他很大的兵权,一口气给了他五万皇家骑兵团的精锐人马。至于秦明手中另外的十五万人,据胡忧所知,很大一部份来自白云城主康拉德和宝怀城的马泽本。

    这两个被胡忧抢去了地盘的家伙,现在都被秦明给收编了。

    胡忧可以无视康拉德和马泽本,但是秦明此人,他绝对不敢小看。秦明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家伙,胡忧自认不是运气好,跟本无法超过秦明。

    胡忧能取得今天的成绩,是运气加误打误撞和自身能力的结果,而秦明取得今天成绩,完全是一步一个脚印,一点点爬上来的。他到目前为止,所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是正确的。

    现在秦明不在帝都呆着,却陈兵二十万,在金沙州的石平城,这让胡忧很不放心呀。虽然石平城不属燕州境内,但那里是金沙州和燕州的交界,他只要踏前一步,就进燕州了。

    胡忧点点头,继续问道:“月鸣那边,还没有消息吗?”

    月鸣去了金沙州,自从知道秦明在平石城之后,胡忧就把月鸣派去了那边。一来是监视秦明的动向,二来是查清楚秦明和狂狼军团有什么协议。

    金沙州是西部狂狼军团的地盘,如果没有苏亚雷斯的同意,秦明不可能把二十万部队调到石平城。

    要知道胡忧和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关系一向不错,与苏亚雷斯也有生意来往,以他们的智慧,不可能看不出秦明对燕州的威胁,他们为什么会同意秦明那样做呢?这是胡忧一直想不明白的问题。

    风吟摇头道:“月鸣那边还没有传来任何的消息。”

    胡忧叹了口气道:“这方面的消息一到,马上告诉我。”

    “知道了。”

    石平城。

    城外三十里,就是秦明的军营。此时秦明正在看着地图,他看得非常的用心,似乎想从上面找出些什么错误出来一样。

    康拉德和马泽本不安的坐在椅子上,不时对望一眼,似乎在交流什么。原本没有交集的两个人,因为共同的敌人胡忧,走在了一起。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他们,各自带着自己的兵,投到了秦明的帐下。当年的城主,现在落魄了,秦明的官职与他们平级,但是在秦明的面前,他们基本没有多少说话的权力。

    秦明终于看完了地图,把目光从地图转到了康马两人的身上,突然问道:“你们怎么看?”

    康马两个被问了个没头没脑,还是马泽本的反应快一些,知道秦明这几天的注意力,全都在不死鸟军团的身上,转动着眼珠道:“依我看,胡忧现在自顾不暇,正是我们兵回燕州的好时候。我们可以先拿下荣四,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桥头堡”

    康拉德也开口道:“我同意老马的看法,烈火军现在正在打浪天,说不定我们能从这里分一怀羹呢。”

    秦明无悲无喜,面色平静的看着眼前这两个,做梦做想重回燕州的人。不错,当初把他们收编的时候,秦明确实说过,帮他们从新拿回被胡忧抢去的城池。

    不过那只是套话而已,现在这两个人的部队,已经被秦明基本收服,他们听话,那还好一些,不听话,那就让他们混蛋。至于什么城池,就算是拿到手,也不可能再交给他们了,这两个天真的家伙。

    秦明摆弄着手里的弩箭,这是属下刚刚从燕州带回来的东西,据说胡忧的部队里,大量的装备有这种玩艺。他仔细的看过这种叫做弩弓的东西,确实非常的精巧,可惜他所找到的铁匠,都没有办法仿制。

    按铁匠的话说,这弩箭里有几个精致的部件,一拆开就会坏掉,除非有图纸,不然做不出来。

    如果胡忧看到秦明手里的弩箭,肯定是火冒三丈,因为泰明手里拿着的,正是军团刚刚列装的五连弩。这可是他目前最尖端的武器,居然让秦明那么轻易的就拿到了。

    放下弩箭,秦明问道:“你们觉得,烈火军能给胡忧带来很大的麻烦吗?”

    康拉德和马泽本相视了一眼,后者回道:“烈火军有二十万部队,他们敢攻打浪天,就说明他们有很强大的实力,相信一定会给胡忧制造很烦的”

    秦明嘿嘿笑了两声,转头看向康拉德,问道:“康拉德城守,你也是这么认为的吗?”

    秦明平明叫康拉德都是直呼其名,这次特意加上‘城守’两个,表面上似乎有尊重的意思,事实上,那不过是一种奚落。

    因为烈火军现在做的事,正是康拉德不久之前,刚刚做过的。他借胡忧不在浪天的机会,同样以十五万军队,进攻浪天城,想要一举拿下那座古都。不过他的结局是让胡忧八百里奔袭了老窝,弄成现在这个地步。

    康拉德的脸是一阵红一阵白,但是秦明这个问话,他又不能不答,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我同意马泽本城守的看法,胡忧这一次,肯定很麻烦”

    秦明没有说话,自顾走到桌前,给自己倒了杯桃花酒,喝了一口,感觉着酒香在舌头上打转,飘散出阵阵桃花香。

    有人说这种酒,是女人喝的。秦明倒不觉得,不管这种酒是不是特属于女人,总之他很喜欢。

    “知道吗。”秦明一连喝了三杯酒,这才开口道:“我和胡忧,曾经是一个铺上的战友,入伍那会,我们分在了同一个小队。我,胡忧,朱大能,候三这一队人,还曾经一起和别组人因为一些小事而打架”

    很多人都知道,胡忧和秦明同出暴风雪军团,但是却没有多少人知道,胡忧和秦明曾经是同一小队的战友。

    “那时的胡忧,就是一只菜鸟,连打架都不会,就只会躲在后面,用石头砸人家的脑袋。你别说,这小子有两下子,居然让他开了三个人的瓢。”

    秦明说得这里,露出了一丝笑意,也不知道他是怀念这段往事,还是因为那次的事件,改变了他和胡忧的人生轨迹。

    习惯性的摸了摸脖子上的伤痕,秦明继续道:“跟你们说这些,不是想在你们的面前贬低胡忧,而是想告诉你们,胡忧是一个可以占便宜,不能吃亏的主。他就算打不过你,也会让你不好过。想给他找麻烦的人,通常结果都不会太美妙”

    秦明说着,突然用笔在地图上一连画出七个x,分别是洞拱,寨良,大富,新雨,头洞,奥离,西铁七座烈火军控制的城市,把笔一扔道:“烈火军,完了”

304章 战争中的人

    304章战争中的人

    烈火军真的完了吗?

    不知道

    至少现在还没有完。而且看起来,似乎胡忧要完的机率更大一些。

    三万烈火军,向洞拱城发起了最猛烈的进攻,他们像蚂蚁一样,铺满了洞拱城外每一片能站人的地方,来势凶凶

    而胡忧只有三千多人,和一些刚刚组建还不到一天的民兵。看着那些拿着刀枪四处乱跑的民兵,胡忧不由在心里升起了一种特别的觉得。

    一种很温馨的感觉。

    很奇怪,胡忧居然在这个时候,还能想到‘温馨’这个词,不过说真的,胡忧此时心里想起的,真的还就是这个词。

    真的是很奇怪的感觉,眼前的一切,让胡忧想当了当年。哦,当年似乎总是让人觉得很久以前,实事上,时间不是那么久远,当年指的不过是四年前而已,准确说来,是三年多以前,胡忧和朱大能几个,第一次经历真正意义上的战争——那巴坡马里府一战。

    那不是一场大型的战役,但是胡忧这一辈子,无论今后会达到什么样的高度,恐怕都不会忘记那一战。

    那时的他,也和现在的这些民兵一样,手里拿着刀,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只是知道人家往前,他也往前,人家跑,他也跑。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傻。

    但是那时的傻,傻得可爱,至少那时候他看见血腥的时候,还会感觉到害怕,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看到血已经没有太多的感觉。

    短短的三年多时间,战火麻木了他的神经,那些当年看着害怕的血,已经不能再激起他太多的感觉。他甚至能够把那些已经洒上了敌人血的馒头,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吃下去,想想还真是可怕。

    “少帅,东门的敌人进攻得很猛,那边需要支援”

    一个士兵跑到胡忧的身边,汇报最新军情的同时,也把胡忧从记忆之中拉了回来。

    “是吗?”

    胡忧把目光看向东门,他现在坐的地方,是全城的最高处,这里能让他看到东门那边的情况。

    其实不用怎么看,只要用耳朵听听,就知道东门那边很热闹。这种热闹,绝对不是过年舞狮子点爆竹的那种,那是战争的声音,那边正在进行最残酷的攻防战。

    守城的一方,是不死鸟军团内卫团的八百余人,和三千菜鸟民兵,而进攻的一方,则是烈火军的人。

    “增援吗?我们现在没有增援”

    胡忧摇摇头,笑着说道。很奇怪,他现在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是的,他们没有增援,区区三千人,连分到各个城门都还差点,怎么可能有后备队?更何况,胡忧打仗从来就不准备什么后备队。

    士兵傻傻的看着胡忧,胡忧的轻松,让他那颗狂跳的心,也渐渐的平静下来。

    不怕,有少帅在,什么都不用怕。

    士兵是这样告诉自己的,这也是不死鸟军团的很多士兵,在心里的想法。胡忧在他们的心里,就像是一颗定海神针,有胡忧在,他们真的不需要怕太多的东西,只要准备迎接他们的胜利就可以了。

    一定是胜利吗?

    如果是失败呢?

    会失败吗?也许会,但是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结果。

    胡忧拿过手边的茶,喝了一口,淡然的说道:“让东门的兄弟再顶一会,我会帮他们解决掉麻烦的。”

    胡忧的话,说得很豪气,就像是一个闯关东的大侠。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能为什么大侠。在他的心里,他一直都是那个江湖小混混而已。而现在,唯一不同的是他这个小混混也有了自己的梦想。也就是说,他现在是一个有梦想的小混混而已。

    用自己的双手,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梦

    这是胡忧现在,或是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所要做的事。

    似乎有些可笑,不过有梦想的人,是值得尊重的,那没有什么可笑的。失去了梦想,不敢做梦的人,才是真正的可笑呢。

    不知道是谁说过,**是很痛苦的事,事实上,追梦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因为追梦之人,往往付出的很多,得到的很少。

    从古至今,有多少人曾经梦想过自己能当皇帝,而能真正能当上的,又有几个?

    很不幸,胡忧现在的梦想,就是当皇帝。别笑,那并不是没有可能的事。至少欧阳寒冰就曾经说过,要把自己的帝位给胡忧。如果胡忧不是想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完成自己的梦想。那么他只要死皮赖脸的跟着欧阳寒冰,弄不好真轻松的成功了

    但是胡忧要的不是那样的成功,那种没有过程,没有付出的成功,与失败有什么分别吗?

    也许没有,但是那样的成功,绝对不能使人狂喜,因为那一切,来得都太容易了。容易得似乎没有多少意思。

    自己的梦,使终还是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实现的。

    “老朋友,应该到我们出场了”

    胡忧拿出了换日弓。这把跟了胡忧三年多的弓,还是和当年从红叶手里接过来时那样,黑色的弓身,暗金色的花纹,依然是那么的漂亮。

    换日弓似乎有感应的闪了一闪,它似乎也挺开心的。

    弓有心吗?

    那谁知道,反正胡忧在那一瞬间,是感觉到了换日弓的喜悦。这段时间,胡忧一直没有间断过虚质精神力的练习,但是进展并不大,唯一感觉有变化的,是他似乎能感应到武器的思想。每一把刀,弓,箭,似乎都有自己的生命。

    已经三次了,每一次,都是瞬间的出现,又瞬间的消失,什么也没有留下。想要去追寻,却没有任何的印记。

    “走吧,我的老朋友”

    胡忧的手,轻轻抚过弓身,似乎和老朋友握手。

    胡忧当然不是翻墙出去,去做那千军万马取敌大将首级的独行侠。活腻了?不是逼得没有路走,谁去做那种傻蛋事。以前胡忧那样干,那次不是被逼的。能活到现在不死,还真是他的命硬了

    胡忧这是去东门,那个他前几天拼命打开的地方,现在,他要守住那里。

    “少帅来了”

    “少帅亲自过来了”

    把守东门的士兵,看到胡忧的身影,都很激动。刚才还叫苦连天的声音,一下没有了,人人都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起来。

    胡忧看了眼下面的情况,暗暗的吸了口气,李世奇居然把三万兵力中一半,一万五六千人,调到了这里。城下黑压压的,全都是烈火兵,怪不得东门打得那么惨呢。

    胡忧二话没说,看都不看,一个拉弓放箭,先干掉一个离城四百步左右的敌军将军。

    “哗”

    城里暴起了一阵嚣叫,城外传来的是惊叫。

    “可惜全是男人的声音,加点女声就爽了。”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摇摇头,这么帅的表演,没有引来女孩子的尖叫,还真是有些可惜。

    似乎感应到胡忧心里的感叹,风吟偷偷的在胡忧的耳边,说了一个‘好’字。这还是风吟跟胡忧以来,第一次看到胡忧射杀敌将。

    也不知道胡忧射中了谁,一箭之后,烈火军的攻势微微一顿,没有缓下去,反而变得疯狂起来,不要命的往这边冲。

    “全都停止射击别急,听我命令”

    胡忧举起手,制止了马上想要反击的士兵。还那么远,就算是射到了,杀伤力也有限。不如把敌军放近点再打。

    三百米。

    二百米。

    一百米。

    五十米

    敌人的弓箭,已经越来越多的射上城头,胡忧却依然没有下达放箭的命令。

    正当士兵们以为胡忧已经睡着的时候,胡忧终于出声了。

    “放”

    “哒哒哒”

    五连弩连环发射的声音,有如机关枪,非常的悦耳,却很要命。冲在最前面的烈火兵,一下倒下了一大片。

    “好”

    胡忧握紧拳头喝了一声。

    五连弩过后,是滚木擂石,火油火把雨一样的往城下砸。攻城战,永远是战争中最残酷的一种战法。守城一方,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守城者用不到的。

    攻城一方,往往是吃尽了苦头,才把城拿下。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攻下城头的将军,所下的第一个命令,往往都是屠城。他们打得实在是太惨了,不杀些人泄恨,他们出不了这口气。

    “轰”

    一个火把扔下,城下猛的燃起了烈火,声声惨叫,从火中传来,没有多久,城下居然飘上了缕缕肉香味。不过再过不了多久,飘上来的就是糊味了

    没有经验的民兵,憧憬的询问着,这是哪来的肉香。

    回答他们的,是有经验的老兵那铁青的脸,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闻到这样的味道,但是每次一想起那肉香的来源,总是让他们感觉胃在抽筋。

    东门的战斗,一直打到下午五点多,虽然胡忧说没有援军,还是不得不连着从其他的城防处,抽调了三批人,补充到东门的防卫中。面对十倍敌人的攻城,这一战,不死鸟军团军团打得很惨,还好有五连弩,不然这城真守不下去了。

    不过现在好了一些,那些新招的民兵,初经血雨腥风之后,终于起到了一些作用。应该吐的,都已经吐过了,接下来的,就应该是麻木了。

    对生死的麻木,是新兵蜕变成老兵的一个必经过程。很多人,过不了这一关,而过来了,也就成了老兵。

    烈火军停止的进攻,城头上的士兵们,却并没有退下城头。战争是不分白天黑夜的,没有人说得清楚,敌人会在什么时候,发动下一轮的进攻。他们没有轮换的人,除非战争已经彻底的分出胜负,不然他们是不需要下城头的。

    有烟瘾的士兵,赶紧抓紧时间,给自己点上一支。尿急的,赶紧去解决。累得不行的,找个血不是那么多的地方,趟上一小会。城下的伙夫和百姓,赶紧把碗菜送上来。城上有备干粮,不过那是实在没有办法才吃的东西。累了一天,拼死拼活,这时候能吃上一口热的,那是一种幸福。

    胡忧把换日弓放到一边,揉了揉有些发麻的手,一百一十七箭,胡忧箭无虚发的,干掉了一百一十七个烈火军的军官,给烈火军的进攻,制造了非常大的麻烦。战斗打到下午,因为损失太多的军官,烈火军的进攻几乎已经全都乱了。

    闻着身边那浓重的血腥味,胡忧逼着自己吃了一碗饭。具体吃进去的是什么东西,胡忧自己也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是不吃东西,就没有力气。在战场上没有力气,后果很严重。

    “少爷,你没事吧”

    旋日匆匆赶来,一脸焦急的看着胡忧。之前她就已经听说胡忧上了东门城楼,可是她手中的事实在是太多,跟本无法脱身。她是提着心,硬挨到现在的。

    胡忧放下手里的大海碗,笑道:“我好好的,能有什么事?”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旋日边说着,边上下打量着胡忧,凡是有可能伤着的地方,她都是看了又看。习惯了在胡忧的身边保护他,突然不在他的身边,旋日那颗心,真是怎么都不安稳。

    “别看了,我没有伤着,那些小混蛋还没有那个本事。你怎么样,吃过饭了没有?肯定没有吃吧,我就知道。”

    胡忧打了个响指,让一个士兵去帮旋日拿饭来。

    接过士兵拿来的大海碗,胡忧把满满一碗饭,推给旋日:“今天的菜似乎不错,快吃吧。”

    旋日苦着脸道:“这,太大碗了。”老百姓怕城楼上的士兵吃不饱,这饭都是加了量的,旋日一个女孩子,哪吃得了那么多。

    “要不,少爷帮我吃一点了。”

    旋日看胡忧没有伤着,也放下了心,小小的撒了把娇。

    胡忧摸摸肚子苦笑道:“这个我可没有办法帮你,我刚刚才塞下去一碗,现在都顶着嗓子眼了。”

    胡忧那滑稽的样子,弄得旋日‘扑哧’一下笑了起来。

    这一笑麻烦了,很多听到声音的士兵,都把头转了过来。听了整整一天的惨叫声,这时候女孩子的笑声,对他们来说,简直可比天籁之音。

    胡忧也感觉心灵流过一丝温意,忍不住说道:“笑得真好听,旋日,再笑一个”

    旋日小脸一红,摇头道:“嗯,不笑了,一会人家当我傻了。”

    胡忧渴望道:“谁敢说傻,真的很好听,再笑一个嘛。大家说是不是呀”最后一句话,胡忧提高了音量

    “是”

    “笑一个,再笑一个”

    士兵们全都起哄,旋日是不是有笑,他们看不见,但是他们自己的脸上,却已经带出了笑脸。

    笑是一种传染病,它的感染率很高,只要有一个人带了头,就会带出两个,三个,无数个笑脸。

    “哈哈哈”

    东门城楼之上,传出了阵阵的笑声,接着南门,西门,北门,整个洞拱城全都应喝起了笑声。

    没有人知道,大家究竟在笑什么,不过那已经不重要了,笑总比哭好,不是吗?

    民兵那边的事很多,旋日看过胡忧之后,就匆匆走了。胡忧稍微休息了一会,就起身去检看防务。这是胡忧的习惯,哪怕有专人会做这些事,他还是依然会亲自去看一遍。

    累了一天的战士,睡了一片。现在可还是冬季,那些流在地上的热血,都已经结了冰。身上只裹着行军毯的士兵,在熟睡之中,瑟瑟发抖。

    小说里写的那些浪漫英雄主义,那些留着芳香的花草,温暖的篝火,永远都不会出现在真正的战场中。战争,永远都是残酷的,无论你为它披上怎样的外衣,也改变不了它的本质。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士兵们会凉僵的。”

    胡忧替一个士兵拉好行军毯,转身站了起来。

    “少帅”

    几个还没有睡觉的民兵,看到胡忧走过来,赶紧行礼。民兵并不属于不死鸟军团的序列,但是他们自己,早把自己当成了胡忧的兵。

    胡忧回了一个礼,道:“给你们一个任务”

    “是保证完全任务”

    “嘘,小声点,别把大家给吵醒了。你们都是洞拱城的人吧,咱们现在也算是一家人了。你们看,天气那么冷,弟兄们都冻着,这样下去不行。”

    一个胖胖的民兵反应级快,插嘴道:“少帅,我明白了。我这就回家把棉被拿来,让弟兄们暖和一些”

    下属插上级的话,这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不过胡忧并不生气,和气的拍拍他的肩膀道:“你很聪明不过用不着棉被,仗打完之后,你还得用的。这里到处是血,棉被拿上来,也不好用,你想办法让乡亲们帮忙送点稻草之类的御寒之物就行了。”

    “是,少帅,我明白了,我这就去,保证完成任务。”

    胖子民兵说着转身就跑,跑了几步,他又停住了脚步,转过头来,一脸期待的看着胡忧,问道:“少帅,我们会胜利吗?”

    胡忧肯定的点头道:“当然,胜利属于我们”

305章 功亏一篑

    305章功亏一篑

    “胜利属于我们”

    这是一种信念,或是说,这是一种追求,每个人都有追求胜利的渴望,没有人希望自己失败

    李世奇也是这样对他们的士兵说的,他们同样也想要追求胜利,不过他们失败了,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不是主角,他们不过是跑龙套的而以。

    每个人,都想当主角,可惜,主角永远都只有一个,龙套却可以很多。

    李世奇失败了,在连续进攻了三天之后,他突然发现,他取得不了胜利。洞拱城的防卫者越来越多,而他手下的兵,越来越少。这样的仗,没法打

    三万人,现在已经损失了一半,对于这看不到暑光的胜利,他们失去了信心。如果这个打击还不够大的话,那么接下来的打击,对他们是致命的。

    三天,只短短三天的时间,寨良,大富,新雨,头洞,奥离,樊城,西铁六城,全都丢了。

    三天而已,曾经属于烈火军的地盘,几乎是同一时间,全都丢掉了。同样是三天,同样是攻城,他们损失了一万五千的人,却什么也没有得到。他们甚至还没有一次蹬上过城头而人家,却拿下了他们六座城。

    这算不算是讽刺?

    现实总是那么残酷,其实也算不了什么讽刺,他们只是没有成功而已。历史,是胜利者书写自己功绩的地方,如果他们成功了,那就不是讽刺,而是破釜沉舟

    “少帅,李世奇的部队,似乎有撤退的迹象”

    旋日向胡忧说出了心里的判断,这三天,她非常的忙,但是有成果。短短三天的时间,她初步整合了民兵部队。从第一天的一万人,已经发展到现在的三万人,如果需要,她还可以再增加。

    “想跑,我们不能让他们跑了。哲别那边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她手头的人太少,没法和李世奇的部队硬拼。我们必须把李世奇的人,消灭在洞拱城的附近,不然我们之前所做的一切,都将前功尽弃”

    旋日急道:“可是我们的人数更少,我们手里的内卫团士兵已经不足两千,你难道想以这两千人吃掉李世奇?李世奇这次虽然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但是他的手里,还有一万五千人,实力远远在我们之上”

    胡忧笑道:“谁说两千,你手里不是已经组建了三万民兵部队吗?”

    旋日急道:“可是他们都没有经过训练,守城还行,要进行什么阻击任务,他们跟本做不来的”

    胡忧摇摇头道:“没有关系,他们只要会推石头就可以了,我也不需要他们会的太多”

    “推石头?”

    旋日不解的看着胡忧,她虽然很聪明,但是这种没头没脑的话,她有些无法理解。

    胡忧走到地图前,对旋日招招手头:“你过来看看,就明白了。”

    旋日依言走了过来,看到胡忧的手指,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老虎冲。

    很奇怪的地名,相传这个地方,住着很多凶猛的老虎,一看到人,就冲出来。相传这种东西,基本上能当真的不多,不过这里的地势险要,确是事实。

    这里是一个山谷道,几乎能和著名的一线天相提并论。道不宽,只能容两马并行,长大约两公里,两边都是高高的峭壁,如果有人把峭壁给占了,再把两头一堵,里面的人,基本就是一个死。

    “你想利用老虎冲?”

    旋日一看地图,就明白了胡忧的意思,不过她还是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这里虽然是一个伏击的好地方,但是以李世奇的能力,不可能不防着这里,恐怕不是那么容易成功的”

    胡忧点头道:“如果是单纯的利用,当然没有那么容易。李世奇要是真的有那么笨,那也活不到现在了。

    我是打算利用老虎冲,不过我的目标不是那里,而是这”

    胡忧的手指在地图上一划,滑过老虎冲,点在了老虎冲后面的一处空地上。

    “牛车坪?你要在那里阻击李世奇?那里可是一马平川,无险有守的。”

    “正是因为无险可守,李世奇才不会想到,我们会在那里,一举把他给吃掉,我的计划是这样的。”

    胡忧拉着旋日,把心里的构想,一一向旋日解释,要完成这个计划,胡忧现在手下的两千人,肯定是不够的,必须得旋日手上的民兵配合。

    “李将军,我们现在怎么办?”

    烈火军的大营里,李世奇正在招开军事会议。自从后方六座城市,全数丢掉的消息传来之后,军心已经出现了不稳。刘光达带十五万人去进攻浪天,直到现在,都没有传回有利的消息,烈火军手上的七座城,又全都丢了。现在烈火军是连条退路都没有了,谁还能坐得住

    “胡忧果然有几分本事”

    李世奇心里也没有底,但是他此时必须撑下去,他要是也乱了,那烈火军可就真正的玩完了。

    李世奇这话,让不少在在心里翻白眼,人家要是没有本事,也不会取得今天的成绩了。以一个失败者的身份,去称对手有本事,并不能抹去自己的无能。

    这一次,之所以会走到这一步,完全是李世奇的指挥出现了问题,如果不是他先丢洞拱城,又倾朝而出,想要和胡忧一决雌雄,也不会使得寨良等六城兵力空虚,让人家占了便宜。现在他居然还有脸说人家有几分本事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被大老板看中的

    李世奇把众将的反应,在眼里。继续说道:“胡忧是有几分本事,但是我们并没有输。据探马回传的消息,这一次带人袭击寨良等六城的,是胡忧的内卫团团长哲别。这个女人曾经长期做胡忧的亲卫,是胡忧强行提拔上位的,本身并没有挥指过多少战事,一个日货而已无论从经验又或能力,都不是很足。

    她现在手头上,不过五千人左右,却一气占了六城,平均分下来,每城不过是八百多人而已。我们手头之上,还有一万五千人马,只要全力回军,要收复六城,跟本不是难事。难道你们有谁觉得,我们一万五千人马,还打不过区区八百人吗?”

    李世奇的一番话,让烈火军众将又燃起了斗志。情况似乎并没有想像的那么糟嘛打不过胡忧,他们还打不过一个没有什么作战经验的小丫头?

    “如果胡忧带兵尾随追击我们怎么办?”

    一个军官提出了问题,说起胡忧的名字,他的嘴唇都有些发白。这三天以来,他们已经有超过两百名各级军官,死在了胡忧的箭下。胡忧那神出鬼没的箭,真是太可怕了。

    “追击?”李世奇摇手道:“胡忧不敢的。胡忧现在手上最多不会超过三千能用之兵,那些城民,防守城池还能有些用,追击他们跟本就没有半点用处。胡忧要是敢出那个乌龟壳,我还巴不得呢”

    石平城,秦明军营。

    秦明又一次站在了地图前,根据手中的情报,判断着燕州的形势。

    康拉德和马泽本,一脸服气的坐在那里,等待着秦明的分析。上一次秦明一语中地,胡忧果然派人拿下了寨良等六城,他们都想听听,秦明这一次会怎么说。

    秦明这一次,没有说话,他在地图上画出一个圈,静静的思索着,康马两人都不敢打扰秦明,只能静静的等着。

    这一等,就是半个小时,秦明依然一句话也不说,马泽本有些坐不住了,大着胆子问道:“秦明将军,咱们现在的形势怎么样?”

    秦明看了马泽本一眼,反问道:“你觉得呢?”

    马泽本犹豫了一下,道:“不好说,我觉得胡忧这次走了一步错棋,洞拱城那边的情况那么紧张,他为什么要把两个团的兵力,拉到燕州南部,而不是拉往北部支援洞拱城或是拉往浪天去。”

    秦明的眼中闪过一丝轻视,提高声音道:“你觉得胡忧走了错棋?那么依你判断,胡忧这两个团的兵力,最终会拉到什么地方?”

    康拉德在地图一通乱找,突然一震道:“胡忧要把部队拉到荣四,他要对付我们”

    秦明扔出之前拿在手里的地图,点了点那个被他圈起来的荣四,说道:“胡忧不是对付我们,他是想警告我们,不要插手燕州的事。”

    马泽本咬牙道:“那我们就那么看着胡忧把燕州收入囊中吗?”

    秦明笑笑道:“胡忧的野心很大,对时机的把握也非常的好。暴初期,他按兵不动,任着各种牛鬼蛇神跳出来,现在再以雷霆手段,想要一举把燕州全都收入囊中。我们当然不能坐视他的把戏成功。看了那么久,也是我们做些事的时候了。”

    康拉德闻声大喜:“秦明将军,我们要出兵了吗?”

    “出兵?哈哈哈不急,咱们先玩玩”

    “李世奇将军,前面就是老虎冲了,此处地势凶险,咱们必须多加小心通过才是”

    李世奇满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副将,点头道:“派出小分队,先行快速通过,查看各处地势情况。部队分前中后,每队五千人,间隔十分钟通过”

    “是,将军”

    看着部队按命令行事,李世奇略感安慰。在外界看来,烈火军是一支暴民组成的军队。只有核心成员才知道,这支部队,虽然有暴民,但是与暴民有本质的不同。因为部队里的各级指挥官,全都是经过军式化培养多年的人。不客气的说,这是一支正规部队

    虽然这一次,在洞拱城遭遇到了损失,不过那几万人的损失,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现在是暴的年代,只要手里有钱,就能有大量的兵。

    李世奇很小心的指挥部队通过老虎冲,可一,可二,不可再三再四,面对胡忧,他已经犯了不少的错误,再出问题,后台大老板,就该不高兴了

    “少帅,烈火军的先头部队,已经通过老虎冲。预计全部人马通过的时间,大约在半小时左右。”

    胡忧环视了一眼正在做着战前最后准备的两千内卫团士兵,点头道:“很好,民兵那边已经准备好了吗?”

    这一次,胡忧再次利用了洞拱城后的那片山区,在李世奇部队撤离的同时,他就下令离开洞拱城。由于地势的关系,他们快了烈火军几个小时,赶在了李世奇的前面。

    这是一次冒险的军事行动,无论是对撤出时间和保密性的要求都很高。一但让李世奇发现不对,回转洞拱城。那么洞拱城就是一座空城了,几天的血战,将全部不再有意义。寨良等六城,也将失去依靠。

    还好,到目前看来,一切都是顺利的。这也多亏了旋日的帮忙,是她指挥民兵部队,完成了掩护

    现在,旋日带着她的民兵部队,跟在烈火军的后面。牛车坪的战事一起,她就会带着民兵,把李世奇的后路给封了。

    “已经准备好了,只要烈火军全部通过老虎冲,他们就会占领高地,堵死烈火军的后路”

    胡忧刚要下令全军准备行动,突然脸色大变的看着老虎冲的方向,怒道:“那里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有火燃烧起来?”

    突然燃烧起来的山火,引起了三方面人的注意,最先有动作的是烈火军。李世奇一看到山火,马上下令部队停止前进,前队转后队,退出老虎冲。

    旋日现在遇上了大难题,李世奇的突然转头,让她错手不急。她手里有五千民兵,按计划他们只要用石头把老战冲一头的出路给封死,就算是完成任务,并不需要直接与李世奇的部队交战,他们也没有那个能力交战。

    真正参与作战的,是胡忧的两千人马,他的任务是在李世奇全军通过老虎冲,队形不稳的时候,突然发动袭击。以五连弩的强大攻势,把李世奇的烈火军给压回老虎冲里。剩下的活,那就真是推石头解决问题了。

    两头一堵,山上的石头不断砸下,别说李世奇只有一万五千人,就算是他有十万人,也得死在老虎冲里。

    可是这一作战计划,却被一把突然燃烧起来的山火,简单的破坏掉了。前路起火,李世奇肯定会判断前方有埋伏,从而急速回转部队,退出老虎冲这个险地。

    怎么办?

    旋日的民兵跟本没有办法抵挡烈火军的攻击,现在摆在胡忧面前的,是两个选则。第一,将错就错,马上下令发动袭击。另一个,自然是马上带人撤出战斗。不过这样做的话,旋日那五千民兵也就完了。他们跟本没有与烈火军正面交战的实力。

    两千人与一万五千人正面硬碰硬,就算是有五连弩,胡忧也讨不了好。但是任由那些民兵遭遇损失而不管,那么不但对他的民兵计划造成重大的阻碍,还会使他失去大量的民从支持。那样的损失,是不可估量了。

    打还是不打,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但是胡忧现在没有时间去想,他必须瞬间就做出决定,越拖下去,后果将会越严重

    胡忧现在是恨死了那个放火的人了,要是让他知道,那是谁干的好事,他绝对生吃了那个家伙

    “秦明将军,咱们就这么放把火,就可以了吗?”

    马泽本一脸的黑灰,说话的时候,两排牙齿上下翻动,看向还真有些吓人。

    秦明的脸上,也沾了不少灰,不过他要比马泽本要好不少,只有略有些脏而已。

    康拉德最惨,这家伙不小心让火给带上,引燃了衣服,差点没成烤猪。滚了一身的烂泥不算,衣服还烧了大半,闷在那里,不敢说话。

    秦明把目光从山火那边收回来,这个地方看不到李世奇那边的情况,不过他相信,只要李世奇的脑袋,没有被马踩过,肯定不会在往前钻入胡忧的埋伏里。

    秦明习惯性的抚摸着脖子上的那道伤痕,冷笑道:“胡忧这次难受了”

    没错,这不明的山火,正是秦明带着马泽本和康拉德放的。两天前,他们三人化妆成老百姓,身边一个兵都没有带的,秘密进入了燕州地区。

    李世奇和胡忧在打着,秦明在一边看着。旁观者清,他自然分析出了胡忧的作战计划,于是从中作梗,给胡忧完了这么一出。

    进退两难,胡忧现在真是进退都不得,不过他已经无从选择,只有进,没有退

    “打信号,原计划做废,让旋日带人离开”

    “弟兄们,弓上弦,刀在手,跟我上”

    胡忧吼出两句话,一抖手中的霸王枪,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杀”

    两千内卫团士兵也红了眼,左弩右刀,跟着胡忧冲杀了出去。他们的思想没有那么复杂,用不着像胡忧想那么多,只要跟着胡忧行动,就可以了。

    这是一场计划之外的血拼,胡忧本可以很轻松的拿到一场胜利,而现在,他必须要拼了老命,才可以保证全身而退。人生的大起大落,真是太快,太刺激,也太无奈了。

306章 出乎意料

    306章出乎意料

    胡忧霸王枪在手,领着两千内卫团的战士,如出闸的猛虎,又似饿了三天三夜的狼群,直扑而上,见人便砍。

    烈火军正在回撤,哪想到居然会有人如此疯狂的扑上来,因为之前那不明的山火,让许多士兵都在心里揣测不安,此时敌人突然杀出,让搞不清楚情况的士兵,登时乱了,四下乱跑,全想着逃命。

    胡忧的二千人马,暂时以少胜多,取得先手,更是得理不让人。五连弩和马刀,疯狂的划出夺命之光。

    胡忧突入在最前沿,眼红如血,心却冷如寒冰,在拼杀的同时,各方的形势,全如黑板上的粉笔字,刻划在他的心里。战鼓声起。

    李世奇终于重整了自己的部队,受到胡忧冲击的,不过是之前的先头部队,因为山火起之时,他们已经完全通过了老虎冲,所以他们后退得有些慢,才被胡忧给衔尾而上。

    中队和后队的一万人,依然保持着原来的阵型,只要指挥得当,除掉胡忧,不成问题。

    李世奇已经收到了消息,部队之后,还有五千民兵,现在正在撤退。那五千民兵,李世奇跟本没有去多看一眼。别说是五千,就算是五万人,他们的胜略价值,也比不过胡忧的一条命。

    要杀死胡忧

    这是李世奇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的。至于先头部队那五千条性命,算不了什么,就拿来做战耗好了。

    李世奇冷静的观察着形势,等待着最好的地时机。一鼓而胜,三鼓而楬,他相信胡忧的部队,不可能一直保持强大的战力。是人都会累,累了,就是他的机会了。

    终于,李世奇亲手敲响了战鼓,一时之间,杀声震天,万箭齐发。胡忧不是有那种奇怪的弩箭吗,那就让他们尝尝传统弓箭的厉害好了。

    “啊啊啊”

    身边的士兵,一个个中箭倒下,临死之前发出的惨叫,让胡忧的心在流血。这些可是百战老兵呀,他们的忠诚和勇敢,不是有钱就可以买来的。

    “轰”

    巨石砸在人群之中,把交织在一起的两军战士,瞬间压成了碎肉。李世奇疯了,他居然不顾自己一方士兵的死活,丧心病狂的动用了投石机。

    数十辆投石机,把一颗颗千斤巨石,送到交战士兵的头顶,再重重的砸下,这是李世奇攻势的开始。

    真正的血战,终于开始了。

    胡忧紧了紧手中的霸王枪,因为沾上太多的血,枪身有些滑腻腻的,抓得不怎么牢。右手阵阵的发麻,刚才他差一点,就让一块石头砸中,还好急时用巧劲挑开石块,不过他的手,还是伤着了。没有出血,但是筋骨极痛,几乎使不上劲来。

    整个战场,现在可谓是一片狼籍,大块砸中没砸中的巨头,就那么横在场中。石块下面,压着或是没有压着未死的士兵。耳边不断传来的,是那喊杀声,惨叫声,哀号声和投石机,五连弩的机括之声。

    五连弩的机括声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密集,接连几场恶战,很多士兵的弩箭,都已经射空了。

    眼睛血红的内卫团战士,机械式的挥舞着手中的马刀,脑中已经没有太多的想法,杀死敌人,或是让敌人杀死。生命在这一刻,变得简单了。什么心机,什么目的,什么漏点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是最原始的捅刀子。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像人类这么喜好杀死同类的。也没有任何一种动物的发展壮大,需要用到同类的血。只有人,才是这样变强的。他们总是在战争之中,变得越来越强大。战争的规模越大,他们学到的东西,也就越多。

    战场之中,死尸遍地,鲜血已经让土地变得泥泞不堪,不小心踩滑了,就会摔倒在地上,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摔倒,那就意味着再站起来的机会,渺茫了。

    天空的乌云,越压越低,似乎有一场暴风雨要来。

    李世奇不断调兵遣将,烈火军的攻势,越来越猛,胡忧身边倒下的士兵,越来越多。

    内卫团的士兵,总是不自觉的靠向胡忧,因为那是他们的使命,保护胡忧的安全,是他们的第一任务。而胡忧的身边,又总是战斗最为激烈的地方。

    战斗打了多久了?

    胡忧都已经有些想不起来了,在生与死的挣扎之中,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无关紧要。

    旋日的民兵,应该已经完全脱离战斗了吧

    胡忧在砍翻一个烈火兵之后,暂时得到了片刻喘息的机会。

    突然,胡忧睁大了眼睛

    那是什么?

    那些黑压压的人头,是烈火军的部队吗?他们居然还有那么多人?

    不,不对呀,烈火军什么时候穷到了这种地步,打仗居然用锄头,扁担,柴刀

    胡忧的脑袋有些发昏,一时有些弄不清楚情况。

    “不那是洞拱城的百姓”

    胡忧终于恍然,因为他已经看到了冲在最前面的旋日。她没有撤退,居然带人冲杀进战场

    “这个笨女人,她手里只有五千民兵,能干得了什么”

    胡忧在心里暗骂,他知道旋日是想要帮他,可是她这么做,让胡忧的这一场血战,变得无意义了

    “是洞拱城的老百姓,好多”

    身边一个士兵忍不住叫了起来。

    是呀,好多。

    胡忧也发现了问题,五千人绝对不会有那么多,看这排山倒海的架势,至少有几万人,弄不好,全城的百姓都来了

    “李世奇将军,大队洞拱城的城民杀上来了”

    一个士兵急急忙忙的冲到李世奇的身边,因为跑得太过慌乱,脚上沾满血的鞋子又太湿滑,他差点没直接撞在李世奇的身上。

    李世怒斥道:“一些老百姓而已,慌什么。他们要送死,那就给他们死好了”在他的眼里,最没有用的就是女人,接着就是那些唯唯诺诺的老百姓。

    士兵顾不得李世奇的怒搞斥,大声的叫道:“将军,不是一些老百姓,是很多老百姓,至少有十万人,甚至更多”

    “什么?”

    李世奇被士兵的话弄得眼皮一跳,十万人,那怎么可能就那些随便打骂欺负的洞拱城民,能组织起五千人,就算他们胆子肥,吃了大胆药了。怎么可能有十万人不怕死的冲进两军交战的战场?

    士兵看李世奇不相信,赶紧说道:“是真的将军,真有十万人,只多不少。你快去看看吧,满坑满谷的都是人他们拿着锄头,菜刀,红着眼睛冲上来,后队已经被他们冲垮了”

    李世奇这一次才真正的脸色大变,与胡忧的恶战打到现在,他手里的一万五千人,现在剩下的,已经不足一万了,要是真来了十万老百姓,蚁多咬死象,十个打一个,也够他受的。

    不处远的一座山顶上,秦明,康拉德,马泽本也同样目瞪口呆的看着下面的奇景。

    这是怎么了,这个世界疯狂了吗,那十几万老百姓,吃错了什么阎王米,得了失心疯。居然拿着菜刀,抱块石头就冲向烈火军。这冲在前面的壮年,还说得过去。秦明在山上看得清楚,后队的,全都是老人妇女。有些边往前跑,还边在奶孩子

    “秦明将军,这,这是怎么回事?”康拉德一脸痴呆的看着下面的奇景,他当过白云城的城主,也算是有点见识的人,可是这下面正在发生的事,怎么看着那么诡异。

    一向精明的秦明,此时也一时弄不清楚状况,他真是看不懂,这些老百姓能起来什么作用。

    秦明看不懂,那是因为他在山顶,把整个老百姓队伍里的情况,看在了眼里。但是烈火军的人在下面,他们看不到那些才百姓的真实情况,他们看到的,是漫山遍野的老百姓,呐喊着向他们冲过来。

    太多了,真是太多了,他们现在就像那暴风雨中的一叶孤舟,眼看就要被百姓的海洋给冲垮。

    水能载舟,能煮粥,也是淹人。老百姓发起怒来,也是同样可怕的。最靠近老百姓那一面的烈火军,一下就被人潮给冲散了。那些平时用来种地,割草的锄头,镰刀,砍在人的身上,同时会伤会痛会流血,会死人

    别说锄头了,一些跑不快的烈火兵,直接就被老百姓给踩死。烈火军先是发愣,接着是慌乱,再接着就是无尽的恐惧。

    恐惧与笑一样,也是可以传染的。已经被胡忧部队的勇猛,打得心寒的烈火军,再次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冲击,所有的勇气,都被充垮了。他们想到了逃离,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

    溃败一但发生,就无法再挽回。兵败如山倒,烈火军的士兵,集体的失去了信心,他们已经没有了对胜利的奢望,除了跑,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哗”

    烈火军如潮水一般,朝着百姓的反方向,没命的狂奔。不少士兵,为了能跑得快一些,甚至丢掉了手里的刀枪,身上的盔甲。只为了自己能跑得快一些,他们甚至可以伸手把挡在自己身前的人,给拖到自己的身后

    李世奇看穿了旋日的把戏,但是他阻止不了士兵的恐惧。他歇斯底里的狂叫着,下达进攻的命令,但是没有人听他的。寒了心的士兵不想打,不愿打,也不敢打了,他们只想离开。

    没有人预想到这样的结果,胡忧没有,秦明没有,李世奇也没有。一场惨烈的血战,就以这样戏剧化的结局,出现在了世人的面前。胡忧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手下的士兵,给烈火军让出一条逃跑的通道。

    说来可笑,刚才还不死不休的两方人马,此时居然彼此擦肩,却再没有发生交战。

    胡忧不是没有想过,借机灭掉李世奇这一万人。但是他不能,他的手里,现在只剩下一千人了,而且几乎全部带着伤,跟本无法完成这样的任务。

    求生的人,发出那种求生欲是可怕的,现在的烈火军,就像那被吓破了胆的野狗,你让出一条路来,让他们离开,他们不会咬你。如果你妄想吃掉他们,他们就会把心中无限的恐惧,发泄到你的身上。那可真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现在结局,已经让胡忧欣喜若狂,这是失而复得的胜利,虽然胜得有些惨,但是这已经比他之前计算的最好结局,要好上太多。

    烈火军的这一次溃败,李世奇部,算是彻底的完了。等他重新收拢部队,建立起信心,胡忧早已经把拿下的七城,给整顿好。洞拱,寨良等七城,几可以说是铁板订钉的控制在胡忧的手里。至于刘光达那十五万攻打浪天的部队,红叶,朱大能,哈里森他们,会好好给他们上一课的

    “万岁”

    “哦哦哦”

    “万岁”

    “哦哦哦”

    内卫团士兵和洞拱城的老百姓融合在了一起,爆发发阵阵欢呼。激动的人们,无尽疯狂的乱吼乱叫。世事就是这么奇妙,眼看已经山穷水尽,转眼却乌云散去,满地花开。

    士兵在感谢老百姓的帮忙,老百姓在感谢士兵的保护。他们相互的拥抱,一起跳,一起笑,一起庆祝着这传奇般的胜利。

    旋日在人群之中,焦急的找着。终于,在一个山峭的前面,看到了胡忧。

    胡忧没有加入欢呼,他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两个已经死去的内卫团战士。巨大的石块,把他们压成了肉泥,只能从他们身上的军服,看出他们是内卫团的士兵。

    “他们在石块砸下来的瞬间,推开了我”

    胡忧蹲下身子,取下两个战士的士兵牌,珍而重之的拿在手上,又步向下一处趟着士兵尸体的地方。

    那个士兵,背部中箭,眼中却露出安慰的神情,嘴角也带着笑。他仿佛不是死了,而是在沉思。想着那关于前途和命运之类,无数人都已经想过,却没有人知道答案的深奥问题。

    胡忧给士兵行了个军礼,嘴中喃喃的说道:“箭射来的时候,是他帮我挡了一箭。”

    拿着这个战士的士兵牌,胡忧又走向了下一个地方。每拿起一块士兵,他都会解释一两个句这个士兵曾经做过什么。没有多久,胡忧的手上,就已经有了十九块士兵牌,这是属于十九个年轻生命的。

    他们曾经青春飞扬,曾经心怀梦想,曾经三五成群的,去搭讪军中的女兵,在这一战之中,他们丢掉了生命。

    不只是他们,此战,内卫团共有九百七十八名战士战死,重伤五百六十七人,剩下的全部带伤。

    他们以二千人,与七陪余他们的敌军,打了整整一天,歼灭敌军的数量,是他们全军的三倍。如果不是老百姓赶到,今天没有几个人,能活着离开这里。

    欢呼的百姓和内卫团的战士,发现了胡忧的举动,也安静了下来,内卫团的战士做起了与胡忧同样的工作。

    士兵们小心的把战友的士兵牌给摘下来,交到上级军官的手里,然后把战友的遗体,小心的和敌人分开。这项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很多士兵临死之前,都用最后一口气,与敌人同归于尽,致死都没有松开抱着敌人的手。

    欢笑变成了泪水,很多人是强忍着心中的伤痛,硬把战友和敌人分开的。因为他们知道,那些战死的战友,不会希望与敌人埋在一起,他们想要回到自己的战友之中。他们都是不死鸟军团最勇敢的战士。

    不少老百姓,想要加入进来帮忙,被战士们婉言的谢绝了。因为这是属于他们的工作,他们要送战友最后一程,再最后一次,与战友说几话体已的话。

    “轰”

    一声惊雷闪过,那一直在酝酿的暴雨,终于下了起来。

    胡忧在雨中,为战死的士兵,举行了一个简单而隆重的追悼会,之后率部回城。

    十几万洞拱城的城民,参加了这个追悼会,他们亲眼见证了,不死鸟军团是怎么为了保护他们,而战死杀场的。那些倒下的,是他们的士兵,是他们的兄弟姐妹,儿女子孙。

    洞拱城。

    今夜注定无眠。

    二十余万百姓,杀牛宰羊,张灯结彩,欢迎他们的部队回城。今天不是过年,但是绝对要比过年更热闹。你看那大胆的女孩子,冲上前去,就给凯旋而归的战士,一个火热的香吻,这样的情景,过年能见得到吗?

    胡忧拉着旋日的小手,在她的鼻子上轻点了一下,略带责备的说道:“你这丫头,这一次,胆子也太大了。你是怎么想到,这样干的?”

    旋日皱皱可爱的鼻子,笑道:“一开始,我也没有想着那样干。是那些民兵,他们告诉城中的百姓,是你带人顶住烈火军的进攻,把他们救出来的。

    你不知道,当时的群情,有多么激动。”

    胡忧笑道:“所以你就想出了这一招?”

    旋日摇头道:“不是我想出来的。是他们自发的。好吧,好吧,人家承认,是在里面起了一点点小作用了”

    胡忧宠溺的摸摸旋日的脑袋,道:“鬼丫头不过,这一次,真要谢谢你。”

307章 君来赌场

    307章君来赌场

    悠然的坐在茶馆二楼的一个小雅间里,胡忧品着风吟刚刚泡出来的龙井茶,享受着这一刻的平静。

    想起几天前的血战,胡忧仍然是记忆犹新,他甚至还记得当时的每一个细节。这是他的第几次出生入死,他早就算不过来了。还好,这一次,老天爷又站在了他这一边。

    也许不应该感谢老天爷,这家伙除了酝酿一场把所有人都淋得透湿的大雨之外,似乎什么事也没有做。

    应该感谢的,是旋日和这洞拱城的城民们,胡忧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些平时唯唯诺诺的城民,居然能突然暴发出那样的拼劲。

    十几万老百姓驰援战场,胡忧不知道,以后这样的事,还会不会发生,但是在之前的天风大陆历史上,却真是从来没有过的。这一次,那些说书先生,又有故事说了吧。

    “你的伤,没事了吧?”

    胡忧转头看向风吟,前几天的那场仗,风吟也受了伤。别看人家看不见她,但是战场之上,那种混乱的场面,就算是人家看不见她的人,也不见得就伤不着她。

    风吟摇摇头道:“已经没有事了,那不过是擦伤而已,少爷不用太过挂心的。”

    胡忧没好气的笑道:“还擦伤呢,当时你差点就被透心凉了。下次可不能那么乱来了。”

    风吟的伤,是为帮胡忧挡箭而受的,当时她看到流箭飞向胡忧,想都不想的,就趴到胡忧的身上,要不是胡忧的反应快,顺势一个前扑倒地,风吟这小身板,就要被箭给射穿了。

    “嗯,风吟知道了。”

    风吟柔柔的点头,给了胡忧一个娇笑。暗夜四影的性格,与旋日等四侍女的完全不一样。也不知道德福是怎么训练她们的。她们对敌人非常的冷血,就像是来自地狱的女魔头,对胡忧这个主人,却是非常的柔顺,就像是一只小猫一样,又或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小女孩,清纯而乖巧,只是偶尔有些小小的顽皮。

    比如像现在这样,穿着很轻薄的纱衣,为胡忧泡茶。那种清纯之中的妩媚,真是看得胡忧阵阵火起,非得不断的往嘴里灌茶,才没有把风吟给就地阵法。不过再这么下去,胡忧迟早有一天,吃忍不住把她们全给吃了的。

    胡忧想了想,皱眉道:“你再把那天查到的那三人,给我说一遍,我总觉得,我应该认识他们才以。”

    那天胡忧看到山谷突然起火,马上让风吟去查看。风吟成功的发现了那三个放火之人,但是因为风吟感觉到,其中的一个人非常危险,所以她没有敢靠近,听不到他们的对话,不过看清楚了他们的长像。

    风吟点点头,在脑子里回忆了一会,说道:“三人之中,有一个功夫非常厉害,我就是感觉到了他的危险,才没有敢靠上去的。

    那个男人挺年轻,嗯,和少爷差不多大吧。他穿着一身普通百姓的衣服,不过看起来,很有气势,对了,他的脖子上一道很深的伤痕”

    “脖子上有伤痕?”

    胡忧心中一跳,脑子里闪过一个人。紧忙问道:“你仔细想想,他的手上,是不是拿着一刀挺古旧的刀。而且喜欢板着个死人脸,全身冷冰冰的样子。还一脸的傲气,一看就很惹人嫌的样子。”

    风吟连连点了几次头,最后一句话,把她弄得一愣,不解的说道:“前几样都有,就是这一看就惹人嫌风吟不知道耶,他似乎还长得不差了,也挺好看的。”

    看胡忧的脸色不太好,风吟又补充的一句,道:“当然了,比起我们家的少爷,还是差了不少的。”

    胡忧嘿嘿笑道:“算你会说话。以后不许再说那个家伙长得好看”

    “嗯”风吟重重的点头,表示明白,完了又好奇的问道:“少爷似乎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胡忧喝了口茶道:“是的,这小子我认识,他叫秦明”

    “就是那么和少爷并称两大新将星的血修罗秦明?”

    “是的,就是他。之前我就觉得你说的那个人很熟悉,那道脖子上的伤痕提醒了我,不会错,肯定是他。也只有他那个级数的人,才能看出我的战略。他一把火,让我损失惨重,这一笔,我迟早要跟他算的”

    喝了会茶,胡忧感觉有些无聊,风吟不懂军事,旋日又去了寨良,帮助哲别在那里组织民兵部队,一时之间,也没有人跟他聊天,他总不能跟风吟说些女儿家的话题吧。这洞拱城他也住了好几天了,还没有好好游玩过,干脆四处走走看看,说不定,能遇上什么有趣的事呢。

    下了茶楼,胡忧走在洞拱城的石板路上。相比起浪天,洞拱城的规模是挺小的。但那是相对而言,洞拱城怎么说也有二十万的常住人口,还是有一定规模的。而且这里有着与浪天不同的风俗习惯,衣着打扮也有分别,这么走走看看,也挺有意思。

    正走着,一个挺漂亮的七八岁小女孩跑了过来,对胡忧说道:“大哥哥,你是姓胡吗?”

    小女孩的声音很悦耳,像百灵鸟一样。胡忧一向喜欢漂亮的女孩子,见这小女孩挺可爱,就蹲下来,问道:“,我是姓胡,你找我有事吗?”

    小女孩先是摇摇头,又点点头道:“不是悦儿找你啦,是刚才有一个大哥哥,给了悦儿一张字条。”

    小女孩悦儿从小荷包里,拿出一张字条,在手里摇啊摇的。胡忧想要接过来,悦儿却又藏到了背后去。

    胡忧奇怪的问道:“你不是说给我的吗,怎么又藏起来。”

    悦儿转动着圆溜溜的大眼睛道:“那个大哥哥说,你会给悦儿买一串冰糖葫芦的。”

    胡忧哈哈笑道:“好,我给你买一串冰糖葫芦,不过只能一串哟,吃多了,小悦儿会长蛀牙的。”

    用一串糖葫芦,胡忧换下了悦儿手里的纸条。纸条之上,只写了八个字,前四个是‘君来赌场’,后四个字是‘知名不拒。’

    “秦明”

    胡忧抓紧了拳头,这个家伙,老子还没有去找他呢,他到自己跑出来了。

    君来赌场,很容易找,因为胡忧就是在它的门口,给悦儿买的冰糖葫芦。

    天风大陆,无论是青楼还是赌场,都是合法的。只要你的关系够硬,就可以开。

    胡忧来到天风大陆之后,青楼去过好几次,不过这赌场,他还真没有来过。胡忧十几岁的时候,曾经迷上过一段时间的赌术,那是因为受电影的影响而喜欢上的。

    混江湖的,吃喝嫖赌抽,各样的人都有。胡忧想学赌,不难找到教的人。不过在学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就没有兴趣了,因为他发现,电影里的赌术,都是假的,真正的赌博,并不像电影里那样玩。电影里那一套,全是花活,跟本没有用。

    再有一点,胡忧身上的钱,从来就没有超过五十块钱,他做不到赌博的那种视‘钱财如粪土’,他手里的‘粪土’太少了,玩不起。

    相比起青楼,赌场是更大的消金窟,这里的装修,也要比青楼更加的奢华,只不过这种奢华,带着很重的俗气,没有青楼里那种藏而不露的淡雅。虽然青楼的淡雅,也是装的,但是看着,却实比这俗气好一点。

    门里门外两重天,在门外看着,这君来赌场,也挺普通的,没有见着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走进了大门,却向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这里的人满身铜臭,无论是男是女,在这里,都毫不掩饰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他们在那华丽的赌具、赌桌之前,露出了人性贪婪的本性。

    赌场分前中后三进,胡忧不用看,都知道以秦明的作风,不会在这最低级的前进等他。但是他一点也不急,有什么好急的,应该见的,迟早要见,他得先在外面,了解一下这个大陆的赌法赌具怎么玩。

    在前进扫了一眼,胡忧不由暗赞了一声。这赌场里从荷官到侍女,无一不是肌肤如玉,年青美貌的少女。她们的衣着暴露而性感大胆,许多上身只穿着个肚兜,下穿则是短得不能再短的荷叶裙,胡忧很恶意的在想,她们的裙子里,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黄金凤以前肯定没有来过赌场,不然她不会只是要求胡忧不能去青楼,对于男人来说,这赌场比青楼的诱惑更大,更加的直接。

    “大爷请用茶”

    胡忧正看着,一个俏婢双手把一杯茶送到胡忧的面前。青楼里,所有的服务都是要钱的,赌场不一样,这里除了赌钱时的‘抽水’外,一切都是免费的。茶水,糕点,烟酒,都会有侍女送上来。你要是输得太多,赌场方面,还会安排一个女人,给你消消火气

    “谢谢。”

    胡忧挺客气的接过茶。

    侍女送上茶水之后,却并没有走,而是俏生生的笑问道:“大爷是第一次来赌场玩的吧。”

    胡忧到不觉得第一次来赌场有什么丢脸的,他只是奇怪,这侍女是怎么看出来的,于是笑笑道:“是第一次来,姑娘真聪明,一眼就看出来了。”

    侍女咯咯笑道:“不是我聪明了,谁都能看出来的呀”

    胡忧笑问道:“这个怎么说,难道我的脸上写着第一次?”

    侍女扑哧一笑道:“大爷讲话真是有意思。让我来告诉你吧,凡是来惯赌场的人,都不会把目光放在女人身上的,他们来赌场,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赌,除了赌之外,他们不会去留意别的。”

    经侍女这么一说,胡忧才注意到,赌场里的人,确实没有几个会把目光放在女人身上。他们更在意的是那些赌具,似乎那些木制或铁制的东西,要比光身的美女却迷人。

    侍女得意道:“我说得没有错吧”

    胡忧坏笑道:“他们那是暴殄天物,我是美人要看,钱也要赌。”

    胡忧说着,试探性的把手搭在侍女的身上,那侍女完全不再意,反而还主动的靠进胡忧的怀里,一对,直在胡忧的身上磨蹭。

    赌场里的侍女,一般有两个工作,第一个是给赌客上茶水,另一个就是陪赌客,yin着赌客下注。而侍女们通常最喜欢干后面这一工作,因为能拉着一个赌客,特别是一个新手入局,无论那赌客是输是赢,她们都有钱拿。如果是赌客输钱,那赌场会奖赏侍女花红的。如果是赌客赢,她们也会得到小费。两头都有利的事,她们怎么会不干。

    只不过,这种活,只对新赌客有用,那些老赌鬼,像侍女说的,根本就不看侍女一眼,最多也就让侍女倒点茶水什么的。有些甚至几天几夜,都不吃不喝,你怎么从他身上拿钱。

    所以像胡忧这种新人,侍女们是最喜欢的了。跟本不用胡忧怎么样,她们自己就扑上来了。

    逮住胡忧的侍女,得意的给几个慢了一步的侍女去了飞眼,吐气如兰的说道:“人家叫小红,不知道大爷怎么称呼。”

    小红这种名字,一听就不是什么真名。胡忧也不想把自己的名号亮出来,在小红的胸脯上抓了一把道:“你就叫我大爷得了,这个称呼我喜欢。”

    “大爷真坏。”小红嗔了胡忧一眼问道:“大爷平常喜欢玩骰子还是牌九,小红给大爷选个霉桩,让大爷赢几把怎么样?”

    小红开始给胡忧下套了,胡忧不赌,那她的花红从哪来。她做的是以肉换钱的活,是不可能让胡忧白摸的。

    胡忧虽然是第一次进这种赌场,但是小红这种小计量,哪骗得了他这种老江湖。心中暗笑,你要是真给客人选霉庄,你这赌场老板不杀了你才怪。

    胡忧笑道:“那好呀,不过你也知道,这赌场我是第一次来,什么赌法都没有玩过,你得负责教我才行。”

    小红看胡忧愿意赌,高兴得不行,拍着高挺的,爽快的说道:“那没有问题,我保证教你最高明的赌术”

    小红说着,拉着胡忧挤进一张围了三、四十人的赌桌旁,指指女荷官手里的一个方盅道:“这里赌的是骰子。你可以赌大小,也可以猜点,不过倍率不一样。赌大小是一倍一,猜点是一倍十,要是呢猜中豹子,哇,那可是一倍三十六呢”

    胡忧心说,看来无论到那个地方,这赌钱的方法,也都是差不多的。装傻问道:“豹子是什么,我没有见着那里有豹子呀?”

    小红给了胡忧一个要晕倒的表情,解释道:“豹子指的不是真正的豹子啦,那是骰点的一种叫法。看到那荷官手里的六颗骰子了吗,如果一会开盅,出现的是六个六,那就是豹子。”

    胡忧问道:“那要是六个一呢?”

    小红笑道:“那也是豹子,可以赢钱哟”

    正在这当口,女荷官把骰盅给扣在了桌面上,娇声叫道:“买了,买了,买定离手”

    小红用一对**,在胡忧的身上磨蹭道:“现在可以买了,大爷你看看要买哪一个。”

    胡忧一副年轻气胜的样子,一把抓出二十多个金币道:“你说哪个能赢,咱们就买那个,狠狠的赢它一把。”

    小红听得一呆,她要是知道那个能赢,每天都赌一把就够她享受的了。哪用得着在这里出卖色像。

    做赌声侍女的,就紧要的就是得记住一条,无论在任何的情况之下,她们都只能诱人入局,不能给赌客任何的意见。不然赌客输了不认,那就麻烦了。所以小红当然不能开之个口。

    小红娇声道:“那要看大爷自己的本事了,大爷生得那么富贵,肯定能赢的。”

    胡忧心说,如果老子就那么富贵,也不用在江湖上吃了十三年的苦了。当算是现在老子也不富贵呀,你以为我老随手就抓出一把金币,输了又能再抓出一把呀。黄金凤那个财务官,可就给了我这二十几个金币做零花

    胡忧挥舞着手里的金币道:“那也行,让我自己来。刚才你说什么赢得多了,哦,豹子是吧,咱们就押豹子,恨恨的赢它一把。”

    胡忧说着,学着其他赌客的样子,‘啪’的一声,把手里的金币,全拍在赌桌那写着豹子的圈子里。犹豫用力不太好,其中一个金币,还飞了出去,差点没飞进荷官的胸衣里,还是那荷官帮他检回来的。

    其他的赌客看胡忧的眼神,简直真和看傻子看不了多少。不错,那写着豹子的圈是最大的,可是在胡忧之前,跟本就没有人押豹子,因为那跟给赌场送钱没有什么差别。三十六倍的赔率是高,可是能开出豹子的几率太底了,六颗骰子,有时扔一天,也出不了一次豹子呀。

    胡忧像是看不懂别人的眼神一样,一脸的得意,还在那笑人家呢:“嘿,小红,你看他们,豹子赔那么多他们不买,去买大小,那才一赔一,傻不傻呀”

    小红憋得脸都红了,也不敢答话,这究竟是谁傻啊?为拿点分红,让人给群踩死,那可不值当的

308章 对头相逢

    308章对头相逢

    所有的赌客都用看白痴的目光看着胡忧,在他们的眼里,胡忧不是傻子,就是哪家的贵族公子,手里钱多,又闲得太无聊,跑来赌场找乐子,又不懂怎么玩的傻蛋。真正会赌的人,有几个会买‘豹子’那么不靠谱的点数,那纯粹是钱多了找输的主。

    胡忧表面上在装傻,内心里却在暗笑。赌别的,他可能也不行,但是赌骰盅,他可是有天赋的。别忘记了,他的眼睛能透视。

    刚才在骰盅停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偷偷的扫过了一眼,很不巧,骰盅里现在的点数,就是豹子。

    古语有云:有钱不赚王八蛋,他虽然身为不死鸟军团之主,但是由于军团财务太过紧张,他也不好意思拿那紧张的财务开玩笑,所以他的身上,跟本就没有多少钱,这一把抓出的二十几个金币,已经是他全部的家当的。现在有机会一次升三十六倍,不赌那才是傻子呢。

    “叫你们买你们不买,一会后悔去吧”

    胡忧在心里暗笑着,一双坏手,挑畔似的游走于小红的身上,用一双为色所迷的眼睛,冷眼观察的众人的反应。赌桌虽小,却能看能人世间最真的性本。几个骰子的变化,就能左右着一群人的喜怒哀乐,还有比这更有意思的地方吗。

    胡忧发现,自己已经爱上的赌场,但是他爱上的,不是赌钱,而是这里的纯真。说‘纯真’一词,似乎不太准确,赌场里找纯真,那不和在青楼找真爱一样难吗?

    不,这里的‘纯真”指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东西,而指的是这里被无限放大的贪欲。这些赌客对金钱的毫不掩饰,难道不是纯真吗?

    “买定离手”

    荷官在次响出了例行的话,如果说赌客纯真的话,那么荷官就是一个入定的老僧,骰盅里开出的大小,赌客押出的钱财多少,在她的眼里,并无太多的区别。杀输赔赢,几句套话,就是她一天全部工作。

    “还有人下吗,不下就开了。”

    娇软的声音,说出来的是无情的话。

    “开”

    一声娇喝,带起的是叹息和惊呼,还有那羡慕,妒忌,悔恨的眼神。

    “六个一豹子”

    荷官微微错愕之后,报出了数字。其实她报不报,这里的三十多双眼睛,都已经看见了,而且看得很清楚。不过报数,也是她的工作之前,她必须得做

    “我就说买豹子赚得多嘛,他们还不信”

    胡忧很适时的嘟囔,气得几个已经在后悔的人,抓起了拳头,瞪起了眼睛。

    “真的是豹子耶,大爷,你真厉害”小红在惊讶了瞬间之后,马上就反应过来,小嘴如鸡叮米一样,在胡忧的身上,四处的乱吻。

    胡忧一共压下了二十五个金币,豹子赔三十六倍,转眼胡忧就已经有了九百个金币。九百个金币,就算以现在的物价,也足够一家三口,快快乐乐,丰丰富富的过上十年好日子了。

    “来,这是给你的”

    胡忧把一个金币塞进了小红的抹胸里,小红感觉着那金币传来的清凉,身上更是火热。

    荷官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拿起骰盅,又摇了起来。

    “哗哗哗”

    “买了,买了,买得多陪得多,陪得少陪的少,不买那就看人家发财了”

    一般荷官叫完这些话之后,赌客就会下注了。不过这一次,三十几个赌客,全都没有下注,一个个全拿眼睛看着胡忧。

    在赌场里有个说法,叫做‘跟火”意思说的就是跟那手气好的人下注。刚才胡忧在他们的眼里,是个白痴,一把豹子过后,他们都拿胡忧当了财神。

    胡忧看谁都不下注,连荷官都在看着他,不由奇怪的问小红,道:“他们都看着我干什么,难道我脸上长花了?”

    小红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敢情这个手气超好的家伙,真的什么都不懂。

    看荷官都在给自己打眼睛,小红不能不开口,这也是她的工作之一吗。

    “哎哟,不是了,大爷。你呀今天手气好,他们想跟你的风。大爷你快看看,这一把买什么”

    小红的声音离尽的娇气,不过这做作的说话方式,哪能引起胡忧的好感。有一个语,胡忧听得多了,一直没有深刻的体会,此时他才真正的明白,什么叫做逢场作戏。

    胡忧在小红的翘臀上拍了一把,哈哈笑道:“你早说么,不说我怎么知道嘛。”

    小红媚眼如丝:“哪大爷现在知道了,准备买什么?”

    胡忧嘿嘿笑道:“我准备不买”

    “不买”

    所有人都愕然

    小红脱口而出:“为什么,你的手气那么好,不买不是浪费了?”

    见好就收,决对不是赌场之人所希望见到的。他们希望的是你不断的赌,不但输完身上的钱,最好连老婆孩子都输进来才好呢。如果说*子无情,戏子无义的话,那是干赌场一行,首要的就是无情无义

    “是呀,不买”

    胡忧毫不在意从人的表情,自顾收拾着桌上属于他的那份金币。现钱就是爽呀,这些年,虽然不时有财务官会告诉他,军团里有多少多少钱,但是那些数字的快感,绝对没有这一枚枚金币来得爽。

    “大爷你要走了吗?”小红的声音,是那么的不舍。虽然她已经分到了一枚金币,而一枚金币,在往日,她要做两天才能得到,但是她还想要更多。

    “走?”胡忧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奇怪的问道:“我才刚刚来,为什么要走?”

    “那你这是?”小红的眼中现出了疑惑。不知不觉之中,她的喜怒哀乐,已经被胡忧控制了,她自己却还不自知。

    胡忧哈哈笑道:“我要去中堂看看,这里玩得太小,没意最快手打ω思”

    “啊”小红兴奋的惊叫一声,脸颊潮红,像是刚刚经历高朝过似的,一下跳起来,欢喜道:“中堂好,中堂好,我带你去”

    中堂和外进面积差不多大,不过赌桌没有那么多,这里的人,衣着也要相对华贵,看那赌桌上的赌资,有点一掷千金的意思。前进押注的大多是铜钱,这里的桌上,全都是闪眼的金币。

    胡忧一进到中堂,眼睛就亮了起来,不是见到美女,而是看到了‘老朋友’——秦明。

    秦明一身白衫,坐在一张赌桌前,看到胡忧进来,他举起了手中的酒,遥给胡忧打了个招呼。

    “少爷,那天放火的就是他,还有他身边那两个。”耳边传来了风吟的声音,胡忧微微点头,把目光转向站在秦明身后的那两个人。

    “康拉德,马泽本,看来老朋友都到了。”

    胡忧大步的走向了秦明那一桌,故人相邀,不过去,岂不是拨人脸面

    小红刚想到跟过去,突感觉有人在她的肩膀上拍了一下,不满的转过头,刚想要骂那个不长眼的,敢抢她的生意。不过看清来人,她那到嘴的话,也就硬生生的吞进去了。

    “大小姐”小红赶紧行礼。

    拍小红的,是一个妙龄女子,长像极美,身材比长像更美,纤纤的yu体上,一对胸器,把衣服撑得紧紧的,几呼要暴掉一样。

    来人姓韦,名媚,乃是这君来赌场的掌管,赌场里的人,都叫她大小姐,因为这君来赌场,是她韦家开的。

    在赌界,提起韦家,没有不知道的。韦家,从紫荆花王朝开始,就一直从视赌业一行。赌场和青楼可不一样,青楼随便弄几个女人,两个脚一张,就可以营业。赌场当是培养一个荷官,就得十年八年,所以这一行,不是人人都能做的。要是没有高手坐镇,遇上个踢场的,整个家族都得输出去

    韦媚玉口轻开,道:“这里交给我,你去忙别的吧。”

    “是”小红在心里叹息,当家的都开了口,她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胡忧走到秦明之前,拱手笑道:“好朋友,好久不见,风采依旧呀。”

    秦明此时已经站了起来,闻言回礼道:“彼此,彼此。”

    两人相视一笑,突然同时动手。秦明的左手上扬,直切向胡忧的右腕。胡忧冷哼一声,右手一翻,迎着秦明的左手而去,同样左手成刀,直划秦明的脖子。

    军人动手,没有那么多的花活。两人虽然手上都没有武器,但是用的,都是战场上的杀招。

    手动脚不动,瞬间的功夫,胡忧和秦明就在这赌桌之旁窄小范围,你来我往的过了七八招。

    俩人的笑上都带着笑,似乎是老朋友在交流,但是身上散出了那种战场血火之中锤炼出来的杀气,还是把离得近的人,全都逼开了。

    只有一个人没有退开,反而走得更近,在五六步之外,欣赏着两个人的过招。

    秦明笑道:“一年不见,功夫见涨呀,看来以后,不需要躲在后面,拿石头开人家的脑袋了。”

    胡忧一连两个推手,把胡忧的掌刀给卸开,笑道:“那得看情况。”

    秦明一指点在胡忧的右腕上,后退一步,笑道:“拳脚没意思,老朋友许久不见,不如玩上两手。”

    “这位公子说得不错,奴家也是这么认为的。”

    韦媚适时的**轻抬,来到了两人的身前,卖弄似的转了一个圈,短裙随风而动,闪过一片黑影。好大胆女人,短短的裙子之下,居然什么也没有。

    胡忧和秦明的目光,同时落在这具充满青春活力的yu体之上,含笑不语。

    韦媚并不在意两人的反应,同时伸出一双玉手,分别勾住胡忧和秦明的手腕,笑道:“此时虽好,却配不上两人的身份。奴家给两位找了个好地方,这次让奴家亲做荷官,让两位好好赌两把”

    韦媚亲热的挽着两人,出中堂直往而院而去。后院的景色就要比较前厅的赌场,要雅致得多了。有花有鸟,有虫有鱼,还有成排的金丝竹,真可谓是花鸟鱼虫,再加上身边这波涛汹涌的美女,此地真算得上了天上人间了。

    韦媚直把胡忧和秦明带到一座凉停里,请两人落坐,又亲上奉上香茶:“此茶名金丝猴魁,请少帅和秦将军品赏”

    被韦媚道出身份,胡忧和秦明都不感觉意外,他们早就知道,这个女人的身份不简单,显然不是普通的侍女。

    秦明哈哈一笑道:“金丝猴魁价比黄金,一向乃王室贡品,赌业韦家,果然名不虚传。”

    韦媚含笑道:“秦明将军果讲了,我韦氏一族,不过是混饭吃而已,哪比得上两位将军千军万马我自独行的气势。”

    韦媚说着,转头看向胡忧,问道:“少帅为什么一直不开口呢,该不会是对韦媚心有不满吧。”

    胡忧不好意思的笑道:“我这人嘴笨,一见得美人,就不会说话了。”

    “咯咯咯”韦媚娇笑道:“少帅真会开玩笑,韦媚比起少帅帐下七大美人,可是差得太远了呢”

    “七大美人?”胡忧有些愕然道:“我手下什么时候有七大美人,我怎么不知道?”

    秦明笑道:“这个我到知道,红叶,黄金凤,西门雪,旋日,纳月,踏星,扶辰并称七美。不过我看,七美得改了。还得加上一个三天下六城的哲别姑娘”

    胡忧苦笑道:“老朋友,我那点事,你到知道得不少。好了,咱们也别说费话了,不是要赌钱吗,咱们就玩两把吧。

    韦媚姑娘,有劳了”

    韦媚笑道:“少帅不怕奴家做手脚?”

    胡忧含笑道:“如果韦姑娘不怕我让人拆了这君来赌场,我到想看看,韦氏一族的千术如何”

    韦媚白了胡忧一眼道:“少帅真是一个霸道男人,不过韦媚喜欢。好吧,两位今天想玩什么?”

    胡忧给秦明做了个请的手势,道:“客随主便,老朋友,你选吧。”

    秦明摇摇头道:“以我们三人来说,韦媚姑娘才是主,我看咱们不如让韦媚姑娘选好了。”

    韦媚噘嘴娇声道:“奴家才不选呢,你们两位,一个手掌千军万马,一个手握万马千军,都是打个喷嚏,奴家就要感冒的主,奴家才不上你们的当。”

    胡忧笑道:“韦媚姑娘,你可要搞搞清楚,是你拉我们来这后院赌的。你是庄,你不选,咱们要怎么玩。”

    秦明喝了口茶,在笑道:“算了,咱们也不为难韦媚姑娘了,听说你之前在大堂一把押中豹子,看来对骰盅有一定的了解。咱们不入来摇骰子比大小好了。”

    胡忧看了秦明一眼道:“你的耳目到挺灵通的,既然你提议了,做为好朋友,不奉陪有失交情。骰盅就骰盅吧,不过咱们应该赌些什么呢?”

    胡忧把话题拉到正题之上。秦明既然留字让他来赌场,自然是有目的的,难道真想跟他赌钱吗。

    秦明看了韦媚一眼,韦媚很想留下来,看两人说些什么,不过她知道,以她的身份,没有资格坐在这里听他们的对话,只能知趣离开。好在今天借机与胡忧和秦明认识,也已经算是有收获了,做人不要那么贪,贪字到了,得都都是贫

    今天韦媚本在后院,突然听闻有人第一把就压了二十五个金币的豹子,还以为有人来砸场子,赶紧出来看。没有想到,来人居然是胡忧。

    韦媚之前曾经远远的看过胡忧一面,所以一眼就认出了胡忧。现在洞拱城实际控制在胡忧的手里,韦媚当然要找机会,与胡忧搭上关系。至于秦明,韦媚是通过胡忧与秦明交手的动作猜出来的,在如今的曼陀罗帝国,能在身份上,与胡忧平级的年轻人不多,能让胡忧称一声老朋友的,除了秦明,韦媚想不出,还有谁。于是试着猜了一猜,果然猜中了。

    看韦媚知趣的离开,胡忧和秦明脸上的笑容,一下全都没有了。他们虽然口口声声称对方老朋友,可是真正意义上来说,却是敌非友。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两个野心家,怎么可能真正做得了朋友呢。

    “说吧,你想跟我赌什么?”胡忧放下了手里的茶水,秦明在老虎冲摆了他一道的事,他还没有跟秦明算呢。

    秦明轻抚着脖子上的伤痕,说道:“胡忧,咱们同一个军团出生,你有没有想过,咱们有合作的可能。”

    “合作?”胡忧吃惊的看向秦明,这话重秦明的嘴里说出来,还心是出呼他的意料。一向孤傲的秦明,居然也会提合作的事。

    胡忧继续道:“你觉得我们能有什么合作的机会吗?”

    秦明点头道:“当然有。比如燕州,比如青州,自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和我是同一类人。你我如今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这些成绩,还不足以让我们无所顾及的去做一些事,你我合作,有利有害,不过利大于害。”

    胡忧突然问道:“我们会是朋友吗?”

    秦明肯定的摇头:“不可能。”

    胡忧满意的点头道:“那我就放心了,三天后,我给你答案现在,我们先来赌一把”

    “好”

309章 悲催的合作

    309章悲催的合作

    “合作?”

    胡忧半躺在床上,想着秦明的提议。

    秦明会主动的提出这样的提议,对胡忧说来,意外也不意外。意外的,是以秦明的个性,居然会主动谈及这事。胡忧心里知道,秦明一向在心里,对他有看法。他何尝不是对秦明有太多的不满呢。这样的合作者,还真有意思。

    之所以不意外,那是因为胡忧知道,秦明现在面临的问题,与他差不多。

    做为曼陀罗帝国两股新生力量,胡忧和秦明同样面临的问题是根基不稳。别的先不说,单单一个无人可用,就是他们很头痛的问题。他们的出身,注定了他们不可能像那些贵族势力那样,有着丰富的人才储备。

    胡忧现在已经在全力的储备人才,但是人才的陪养,是需要时间的,而且成才率很低。想要收效,没有那么快。

    再有就是军中各种的等级制度,对外与其他势力的交情,关系等等问题,都同样摆在胡忧和秦明的面前。

    如果以上这些,都不是问题的话,那么其他势力对他们的打压,现在已经到了快要从暗地转为明处的地步了。

    胡忧的背后,有西门玉凤的全力支持,情况也许要更好一些,秦明现在是挂靠在库比拉斯的皇家骑兵团,他的日子,肯定要更加的难过一些。

    三日后,百里溪酒楼。

    这是胡忧和秦明的约会地点,按约定,两人都没有带人跟着,有点那么单刀赴会的意思。不过胡忧有作弊。

    二楼雅间,临窗的桌前,胡忧和秦明相对而坐。

    秦明首先开口:“怎么样,你考虑清楚了吗?”

    胡忧喝了口地道的桂花纯,看着秦明的眼睛道:“我想了三天,也考虑了三天,没有发现我们合作的能有什么好处,不过也没有发现坏处。”

    秦明皱眉道:“你只需要给我答案就可以,不需要跟我耍嘴皮子。”

    说实话,之前秦明从来没有想过与胡忧合作的事。胡忧心里的感觉没有错,秦明对胡忧,一直没有什么好感。哪怕他们相互都救过对方的命,但是他们也不可能成为什么患难之交。

    之所以秦明会想到与胡忧合作,是受到了那天洞拱城十几万老百姓,赶赴老虎冲的启发。他的力量,太单了一些,找人合作,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秦明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胡忧在。如秦明说的那样,他和胡忧,是同一类型的人,即相互看不顺眼,也相互欣赏对方。

    胡忧笑笑道:“我的答案是同意,我们可以建立一种互不干预的伙伴关系。平时大家各顾各的,当出现共同利益,或是共同敌人的时候,我们就秘密联手。”

    秦明点头道:“和我预想的一样,这也正是我要的。具体的内容条件,咱们也就不多谈了,总之咱们是纯利益的合作关系。你帮我一次,我帮你一次,或是共同对敌。”

    胡忧拿起酒杯,与秦明碰了一杯道:“那么我现在是不是要称你一声伙伴?”

    秦明摇头道:“不需要,我们虽然是战略伙伴,但是我们同样是敌人。不怕告诉你,燕州我同样也看中,有机会,我会插一脚进来的。”

    胡忧哈哈笑道:“那就看你有没有那个能力了。对了,既然大家已经是合作关系,咱们是不是应该信息共享?”

    秦明警惕道:“你想知道什么?”

    胡忧正色道:“我想知道,你和狂狼军团达成了什么协议,他们为什么会同意你陈兵二十万在石平城?”

    秦明瞟了胡忧一眼,道:“这个很简单,苏亚雷斯在身为军团长的同时,也是一个很好的商人。我们之间,不过是做了一笔交易而已。具体的内容嘛,我就不告诉你了。”

    秦明说着,喝了口酒道:“不过我可以另外送你一个消息。巴伦西亚死了”

    胡忧全身一震:“巴伦西亚死了为什么会这样?”

    秦明摇摇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巴伦西亚是真死了,消息很快会传到各个人的手中,我只不过是先一步得到而已,相信用不了几天,你也会收到消息的。”

    胡忧沉思了一沉,摇摇头,叹息道:“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突然跟我谈合作的事了,原来是因为这个事。你是怕被招回帝都,有人会对你不利吧。”

    按曼陀罗帝国的传统,国君的葬礼,所有将军品级以上的官员,无论身在何方,手中有多么紧要的事情要做,都要立刻放下,回帝都参加葬礼,违者视为判国。

    胡忧和秦明现在的身份品级,当然也在此列,所以他们正式接到消息之后,也要马上赶回帝都。

    秦明毫不在意的回道:“我的问题,同样不也是你的问题?你难道就不担心吗?”

    胡忧叹了口气道:“不单单是我担心,看来有很多人,都需要担心。”

    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忧色,现在只要是不太笨的人,都知道索菲雅基本上已经控制了曼陀罗帝国皇室,巴伦西亚这个皇帝,早就成了她的摆设品。

    可是索菲雅却在这个时候,把巴伦西亚给弄死了,很明显的,这里面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在索菲雅没有动手之前,谁也不知道,这个王妃想要玩什么。

    秦明笑得有些得意:“看来我们马上就需要一次合作了。”

    虽然看着有些像被摆了一道,但是这一次,胡忧还真不生气。此次的帝都之行,能有秦明在一起的话,他还是很满意的。相比起秦明,他在索菲雅的眼里更加的碍眼,索菲雅如果想要利用巴伦西亚的死来搞事的话,他胡忧肯定是榜上有名的。

    胡忧想了想道:“我有个提议”

    秦明看向胡忧,猜道:“你应该不会是想和我结伴秘密前往帝都吧。”

    胡忧竖起大拇指道:“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心,我正好就是这个意思。”

    秦明无所谓道:“我是没有问题,你舍得你的那大群女人吗。别忘记了,你的红叶她们,这一次,也要去帝都的。”

    胡忧不爽道:“这个是我的问题,我自会安排,用不着你操心,你只要点头或摇头就可以了。”

    秦明深深看了胡忧一眼,点头道:“好,那这次咱们就一起走一道。只有我们俩个人。”秦明说着一指胡忧身后一个无人的地方,道:“不用带着她”

    胡忧明白秦明发现了风吟,犹豫了一下,点头同意。他今天故意把风吟安排在身边不远处,就是想试试看,秦明是不是能发现风吟。现在看来,风吟的隐身术,果然不是万能的。秦明能感应到她,那就证明,还有很多人,都可以感应到暗夜四影了。

    “少爷,你怎么可以不带着风吟一起去。不行,你得带风吟一起,风吟要照顾少爷的”

    睡房里,风吟第一次跟胡忧闹起了便扭。跟在胡忧的身边,也有些日子了,她可是从来不这样的,可是今晚,她都已经吵了很久了。

    胡忧把风吟抓住,抱在怀里哄道:“风吟乖乖听话,少爷这次,有很重要的事要办。你呢,转道浪天,跟红叶一起去帝都,咱们在帝都再见面。”

    风吟不依道:“可是风吟不在少爷的身边,少爷澡洗穿衣怎么办,你自己又不会照顾自己的。再说了,花颂她们要起问起,风吟要怎么说嘛。风吟不依了,你得带风吟一起。”

    胡忧笑道:“我可没有你想的那么差,这事就这么决定,不许再提,不然少爷可要处罚你哟。”

    “咣光咣”

    门上传来的敲门声,打断了胡忧和风吟的谈话。胡忧起身开门,门外站着是的旋日。

    “旋日,你回来了。快,进来坐。”

    胡忧看旋日那疲惫的样子,赶紧心疼的把她让进来。旋日之前去了良寨,处理民兵事务。这几天,最忙的就是她了。一切从零开始,哪有那么容易。

    旋日进门之后,就四处乱瞄,什么都没有发现,不由疑惑的问道:“少爷,之前你在跟谁说话呢?”

    暗夜四影的事,只有红叶知道,旋日并不知道暗夜四影的存在。

    胡忧笑道:“有吗?”

    旋日皱眉道:“明明就有呀,而且还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你把她藏哪去了?”

    胡忧嘿嘿笑道:“这个我以后再告诉你吧,你不是在良寨吗,为什么这么急赶回来。”

    说起正事,旋日也暂时把心里的疑惑放下,拿出份文件,打开道:“刚刚接到太白楼传来的,已经证实的消息,巴伦西亚死了”

    这事胡忧之前已经听秦明说了,所以表现得平常。胡忧现在想得更多的,还是情报问题。从两个消息渠道的对比,很明显的,秦明的消息来源,要比他的快了很多。

    虽说帝都是皇家骑兵团的传统势力,秦明现在是皇家骑兵团的人,先一步知道消息,是很正常的事。毕竟胡忧在帝都的报情站,只有一个太白楼而已,不可能跟军方的情报能力相比。太白楼能抢先在正式通知之前,把消息传到,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

    但是胡忧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满意。情报延时几天,那可是很要命的。弄不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甚至是整个军团的灾难。暗夜情报部,必须加强才行。

    “少爷,少爷?”

    胡忧回过神来:“嗯?”

    旋日担心的问道:“少爷,你没事吧?”

    胡忧摇摇头道:“没什么,你继续。”

    旋日看胡忧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异样,这才继续道:“按我们手上掌握的情报分析,巴伦西亚的死,很可能蕴藏着一个阴谋”

    旋日例行的给胡忧做着情报分析,她的分析,基本是胡忧之前和秦明的谈论是一样的。现在所有人都知道,索菲雅在搞事,但是却还查不到,她究竟想要干什么。

    这也是胡忧提议跟秦明一同上路的原因。他是有三种考虑的。一呢,他想着,是不是可以在路上,找到什么头绪。另外隐藏身份,秘秘进入帝国,还可以暂时不用正面成为索菲雅的目标。最后一点,胡忧想要在秦明的身上,查到一些东西,并进一步的,了解秦明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们毕竟已经是合作者,一定的了解,是必要的。

    有一位哲人曾经说过,你如果想要了解一个人,那就跟他一同去旅行,通过他的待人接物,言谈举止,你就什么都知道了。

    正式的公文,终于传到了胡忧的手上,胡忧也是时候出发上路了。旋日在军中并没有军职,而哲别的官,是胡忧在军团内部封的,帝国不承认,所以她俩并不需要去帝都,胡忧把洞拱城这七座新拿下城池的任务,教给了她们。另外,因为秦明将和他一起上路,所以暂时没有威胁,胡忧也把调到荣四的特种团和野战团,分别调往洞拱城和浪天。兵力充足,暂时也少了后顾之忧。

    “我说,我们有必要穿成这样吗?”秦明不满的扯着身上的衣服,对胡忧说道。

    两人结伴上路,胡忧说不能太惹眼,自告奋勇的跑去找衣服,结果弄回了这么两套破旧的布衣。

    胡忧笑道:“大家都是这么穿的,有什么问题吗?”

    再烂的衣服,胡忧也穿过,他到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秦明道:“你不觉得我们这样穿,很像两个乡下出来的傻小子吗?”

    秦明很不习惯这样的衣服,不停的扯呀扯的。这也怪胡忧坏,他给秦明的这件衣服,本来没有那么破,又被他加工过,才弄这样的。

    胡忧嘿嘿笑道:“得了吧,傻就傻点,那有什么了不起的。走了,出发了。”

    胡忧说着大步往前走,虽然有些幼稚,但是能整到秦明,他还是很得意的。这家伙一向精明,想要整到他,可不容易。

    秦明几步追上胡忧,奇怪的问道:“你不准备马,我们难道要走路去帝都?”

    燕州离着帝都,可有好几千里远,这要走路去,恐怕得半年才到吧。

    胡忧拉了拉身上的衣服,问道:“你见过穿成我们这样的人,还有马骑的吗。再说现在到处是暴民,骑马不是等于告诉人家,我们很有钱,等人家来抢吗。行了,快走吧,一会见着牛车什么的,我们可以做便车嘛”

    秦明苦笑道:“我突然发现,选择跟你合作,是一个错误。”

    胡忧嘿嘿笑道:“知道错也晚了,要拆伙,至少要等咱们离开帝都之后。嘿,今个命好,有辆牛车,省脚力了。你拦还是我拦?”

    秦明摇摇手道:“还是你先吧,我还不太习惯现在的身份。那家伙要是不同意,我怕我会砍了他。”

    胡忧歪着脑袋,想了想那后果,得,还是自己出马好。没上路就见血,可不吉利。

    胡忧靠着一条三寸不烂之舌,混了十三年,要借坐个牛车,那对他来说,真是太容易了。三两下的功夫,他就和秦明一块爬到了那高高的稻草上。

    胡忧舒服的躺在草堆上,问秦明:“我说老秦,你是什么贵族出生吧。”

    秦明像是全身有虫咬一样,坐在那里,全身都不对,闻言问道:“你打听这个干什么。”

    胡忧随意道:“没什么,我就是感觉你不太像平民,说是贵族嘛,贵族当兵,又没有从小兵做起的,所以挺奇怪。”

    秦明没好气道:“奇怪的事情多了,都你知道,那还不忙死你。这方面的事,我没打算告诉你,所以你也就不用操心了。”

    胡忧撇撇嘴道:“我才不操心呢,你又不是女的,我也没有打算去你家上门。对了,咱们现在是伙伴,你帮我做件事吧。”

    秦明哼哼道:“我们是对手,准确来说是敌人”

    胡忧拨了根稻草咬在嘴里,含含糊糊的说道:“好吧,好吧,那么我的敌人,帮我做件事吧。”

    秦明好奇的问道:“你究竟想让我帮你干什么?”

    胡忧轻松的说道:“很简单,经过浪天的时候,帮我顺手把刘光达给宰了。”

    秦明瞪眼道:“你说得也太容易了吧,刘光达是猪呀,还是狗呀,他手里可有十几万的军队,说宰就宰,这也太轻松了吧。”

    胡忧激将道:“别胆子那么小好不好,你可别告诉我,你怕了刘光达。”

    秦明跟本不上胡忧的当,撇嘴道:“寨良那六城,你随便给我一个,我帮你宰了他。”

    胡忧怒道:“你不如去抢,刘光达的命,能值一座城吗?还说什么伙伴,真是小气。”

    秦明嘿嘿笑道:“你别忘记了,我们是纯利用价值合作者,没有利益交换,我是不会帮你做任何事的。”

    胡忧红眼道:“那你在老虎冲放火,打乱的我的计划,那怎么算?你不需要赔吗?”

    秦明一推六二五,耸耸肩道:“那是合作之前的事,与现在没有关系。”

    胡忧一个草团砸在秦明的身上,骂道:“信不信我揍你。”

    秦明也不是吃素的,马上反应了胡忧一把稻草:“打就打,我还怕你不成。”

310章 享受无忧

    310章享受无忧

    在牛车上一阵打闹,胡忧和秦明像两个大孩子那样,躺在那高高的稻草上,大口的喘着气。

    偶尔相视一眼,看到对方那鼻青脸肿的样子,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刻,此地没有什么手握重兵的大将军,有的是暂时忘掉纷挣的两个刚从乡下出来的年轻人。

    胡忧抓了根稻草心,咬在嘴里,斜着眼睛,看了眼秦明,说道:“老秦,你笑起来也挺好看的,干什么整天板着一张死人脸,好像是谁对你借米还糠一样。”

    秦明鳖了一眼满头稻草的胡忧,撇撇嘴道:“你还不是一样,年纪不大,老是一副很有心机的样子,见着就想揍你一顿。”

    胡忧夸张的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有吗,我这人一向纯情,可没有你说的那样坏。”

    秦明无语的摆摆手道:“你得了吧,就你那样,也敢说纯情。要不要我把你所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的全都数出来。”

    胡忧苦笑道:“得得得,你都说了,咱们是一样的人,咱们谁也别说谁。要想在这乱世里求生,还想要比别人混得好,可不就得这样吗。该装孙子的时候,装孙子,该吓人的时候,吓人。正所谓是人在江湖,身不由自。很多事,由不得你想,只能选择,做还是不做。”

    胡忧用并不高雅的话,说出了生活的无奈。这世上很多事,真的不由你去选。

    秦明若有所失的点点头道:“你说得不错,人在江湖,有时候跟本就没有选择。”

    抬眼望天,牛车上陷入了暂时的沉默,只有那‘呓呓呀呀’的破牛车,在行进的时候,不时发出随时在要散架一般的声音。

    “老秦。”胡忧两眼望天。

    “嗯?”秦明也没有看胡忧,他的目光,停留在一只自由飞过的小鸟身上,一直追着它,隐没于山林之中。

    胡忧似梦呓一般的说道:“咱们不如约定,此去到帝都之前,咱们各自忘记掉自己的身份,就当自己是刚刚从乡下出来的小子,过几天自由而无忧的日子,怎么样。”

    秦明的目光过一丝兴趣,想了想道:“这个提议不错。无忧的日子,我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胡忧猛的坐起来,看向秦明,追问道:“你同意了?”

    秦明也同样看向胡忧,似笑非笑的说道:“我是无所谓,只怕你的心里,还有所牵挂吧。”

    胡忧颓然的躺回到稻草之上,无力的说道:“难怪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往往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敌人。你说得不错,浪天的战事,我始终还是不能放下。红叶肯定也接到了回帝都的命令,我不想她带着对浪天的担心上路。”

    秦明叹了口气道:“你对红叶还真是挺好的。”

    胡忧摇摇头道:“红叶自从跟了我之后,无名无份,却又为我付出了很多。这样的女人,我怎么能忍心总是让她心里有太多的牵挂。”

    秦明考虑了好一会,又叹了口气,道:“好吧,你也不用那样了,这一次,我就帮你一把。不过咱们说好了,这次算是你欠我的。”

    胡忧的脸上,也露出了笑意,伸出手道:“好,这次算我胡忧欠你的,下次有机会,我还你。”

    浪天城外,烈火军营。

    对浪天的进攻,已经持续了半个月的时间,战况一直在焦灼着。后方不时传来的坏消息,让刘光达很是恼火。

    老搭档李世奇的能力,刘光达很清楚。他知道,李世奇是犯了错,但是丢掉洞拱城等七城,并不能全怪李世奇,要怪,只能怪那个胡忧太可恶了。

    刘光达设身处地的把自己放在李世奇的那个位置上,自问也不见得,就能比李世奇好得了多少。

    现在后方已经丢了,刘光达也没有别的选择,只有猛攻,拿下浪天,才是烈火军的出路。不然这一次,身后的大老板,真的不会放过他和李世奇的。

    这浪天还真难打呀,这半天月以来,每天持续不断的用兵,到现在已经损失了三万多人,还是没有取得一点成果。本以为胡忧不在,要打下浪天并不难,谁知道,那个红叶,也那么难对付。

    相比起胡忧的指挥,红叶的领兵,少了几分灵气,但是她胜在一个‘稳’字。稳扎稳打,滴水不漏,她不贪功,不冒进,刘光达几次有针对性的设下陷阱,她都没有上当。再这样打下去,刘光达真是要失去耐性了。

    一个士兵对刘光达报告道:“报告将军,新的攻城器已经押送到,请将军查收”

    刘光达的眼睛一亮,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道:“终于来了吗,好吧,这一次,就让那个女人,尝尝我的厉害”

    “我说老秦,你有深爱的女人吗?”胡忧趴在草丛里,手里的换日弓,指着远处的将军营。和秦明来到浪天城外之后,他和秦明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混在一队辎重部队之中,摸进了烈火军的军营里。

    秦明的目光,同样注视着将军营的方向,闻言闷声道:“女人对我没有什么意义。”

    胡忧嘀咕道:“还真是冷血的家伙。可惜了你那张小白脸了。”

    “你说什么?”胡忧说得很含糊,秦明没有听清楚。

    胡忧放了一块牛肉干进嘴里,细细的嚼着,说道:“没有什么,我只是奇怪,你都不需要女人的吗?”

    秦明哼哼道:“女人,青楼有的是,用不着浪费那时间。”

    胡忧摇摇头,这样的选择,也挺符号秦明性格的。据他所知,秦明的军队里,似乎一个女兵也没有。不像不死鸟军团,女将军都有很多个。以后要是西门玉凤过来之后,这样的情况,还会更多。红fen军团,有七成是女兵,想想都让人激动。

    “老秦,有一件事,我一直想问你,可是我又怕你不最好}书说。”这还是第一次在阻击敌军将领的时候,身边有个同级的高手陪着,这话题一开,胡忧还真有些关不住。

    秦明没好气的说道:“你又想问什么你就问,不过我不一定会告诉你。”

    胡忧笑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就是想知道,在林梅森林那次,就是你遇上熊的那次,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你全队士兵十个死了九个,就你自己活着回来。”

    秦明的目光一紧,之后长长的吐了口气道:“这个我不想回答。”

    胡忧刚要说什么,突然耳朵动了几下,把嘴里的话而咽了回去,秦明也感觉到了什么,轻轻的拨出了刀,注意后身后的动静。

    两人趴着的地方,是军营里的一个天然小土坡的下面,算不得太隐蔽,只能借着夜色和野草,做简单的掩护。之所以选择这里,唯一的原因,就是这里距离刘光达的帅帐,只有四百步的距离,而且视野不错。

    身后先是传来了脚步声,然后就是有人说话的声音。秦明紧了紧手中的刀,小心的缩进草丛之中。传来声音的地方,就在他们身上那一米多高的土坡上,秦明甚至是闻到那些士兵几天没有洗澡而传出来的汗味。

    尽力把自己藏好,秦明看了胡忧一眼,差点没跳起来,那个家伙,他居然在拉弓。秦明一向自认,自己已经够玩命的了,没有想到,身边这主,比他更不要命。

    胡忧此时心里什么念头都没有,只知道他的目标,已经出现了。刘光达的身影,出现在了换日弓的箭头前。

    按之前的分工,胡忧负责射杀刘光达,而秦明的工作,则是负责掩护。胡忧知道,就在身后的小土坡上,出现了十几个巡查的士兵,不过那与他无关,那是秦明的工作。虽然他与秦明,一直互称敌人,但是在这一刻,他很放心的把自己的背后,交给秦明。

    秦明在心里暗骂了一句,咬了咬牙,从草丛中又钻了出来,顺着土坡,往后爬。他要在巡查兵发现他们之前,无声无息的,把他们干掉。

    这里可是驻军十几万的军营之内,一但被发现,他两俩就算功夫再强,也得死在这里。虽说胡忧的箭射出去,也同时会暴露,但是在胡忧没有射杀刘光达之前,秦明不允许提前暴露,因为那代表他的失败。

    从胡忧的身边爬开,秦明迂回到了土坡后,无声无息的站起来,一只手捂住了最后那个士兵的嘴,手中的刀子,毫不犹豫的插入了那士兵的肋下,直捅入心脏里。

    前后不过一秒钟的时间,秦明就解决掉了一个士兵。如果说胡忧的可怕,在他的例无虚发的箭上,那么秦明的可怕,则在于他的近身功夫。他可以用超过一百种办法,无声无息的,把一个人干掉。其中有十种以上,是不需要任何武器的。

    轻轻的把那死不瞑目的士兵,放倒在脚边,秦明摸向了下一个倒霉鬼。捂嘴,捅刀子,秦明做得机械而熟练。轻瞬之间,烈火军的十二个巡查兵,就只剩下了六个。、

    胡忧没有去管秦明在干什么,他的注意力,集中在换日弓上。他已经看到了刘光达,而且看得很清楚,但是他还不能动手,因为刘光达的身前,围着一大群人,他本身又穿着铠甲,给出的角度,不足以致命。

    胡忧还要再等一个最好的机会,狼之所以可怕,不在于它的长像和数量,而是在于它们把握机会的能力。它们总是在暗处,静静的等待那一击而中的机会。

    刘光达似乎有什么高兴的事,正一脸笑意的跟身边的人,说着什么。他并没有觉查到,一支夺命之箭,正在准备猎取他的命。

    一只夜鸟,在飞过刘光达头顶的时候,发出了一声鸣叫。它也许是因为感应到危险,才发出叫声的。

    刘光达本能的抬头去看声音的来源,就这么一瞬间,时间变成了永恒。一只金色的利箭,穿进了他的脖子,整个世界,对他再无意义了。

    在胡忧射出箭的时候,秦明正好解决掉了最后一个巡查兵,干净利落,完全没有惊动任何人。

    “刺客”

    “嘀嘀”

    “咣咣咣”

    烈火军一下整个乱了起来,大队的士兵,跑进跑出,那点亮火把,把半边天照成了白昼。

    “你胆子还真够大的,你怎么就能确定,他们不会再查那个土坡?”

    路边的一个拉面摊前,秦明揉了揉有些发红的眼睛,瞪眼问着胡忧。

    烈火军的反应非常的快,几乎在胡忧的箭射出的同时,他们就拉响了警报,他们跟本就没有撤退的时间。在那一瞬间,胡忧的做法的干脆不跑,又钻回到草丛里,就那么躲着。

    胡忧往自己的碗里,舀了一大勺辣椒,他其实吃不了那么辣,这不过是他从小的习惯而已,凡是不要钱的东西,他都习惯性的多要一些。

    “我也不确定呀,反正当时也没有地方躲了,还不如来个以静制动。实事证明,我的判断正确。”

    胡忧说着,把一根油条推到秦明的面前,继续道:“这次还真要谢谢你了,要不是你,不会有那么顺利。”

    秦明抓过油条,咬了一口,哼哼道:“不用说好听的,总之你记住你欠我一次就行。”

    胡忧摆摆手,大口哗哗的吃着面,道:“放心了,你的好,我会记住的。”

    秦明苦笑的摇摇头,他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胡忧这样的人,混在一块。

    两人吃面的地方,离烈火军的军营并不远,就在他们吃面的当口,已经跑过了三队士兵了,不用问,他们肯定是出来追查刺客的。不过他们注定白忙活,一无所获。因为他们跟本不可能想到,那两个刚刚刺杀了他们主帅刘光达的家伙,居然大摇大摆的,就坐在路边吃面。

    秦明突然问道:“你真的不打算回浪天看看?”他能看得出来,胡忧的眼中,流露出来的那丝不舍。

    胡忧把目光从‘浪天城’那三个大字的身上移开,摇了摇头,道:“不去了,去了我就放不下那里的事了,我现在是在放假期间。呵呵,现在的我什么也不是,就一普通的平民。”

    胡忧说着,露出了笑脸,打趣秦明道:“怎么样,做乡下小子的感觉,还不错吧。”

    秦明无奈的扯了扯身上的破身服,苦笑道:“现在还没有感受出来,想来应该不错吧,那谁知道呢。”

    胡忧拍拍秦明的肩膀道:“走吧,让我们自由自在的好好享受一下,说不定,未来的这段日子,会成为你一生之中,最难忘的记忆。”

    胡忧说着,潇洒的往进走。秦明摸了摸被胡忧拍过的地方,露出了一丝笑意。以他的警觉,在一般情况之下,是不允许任何人这么拍他的。可是刚才胡忧拍他的时候,他却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这难道就是人们说的信任吗?

    秦明抚摸着脖子上的伤痕,在心里暗想着。未来的一段日子,也许还真如胡忧说的,会成为一段美妙的记忆呢。

    真会这样吗?

    秦明在心里反复的问自己。这一次,他之所以同意跟胡忧完这咱假扮乡下小子的游戏,事实上,那是因为,他感觉自己的心累了。

    秦明不知道胡忧以前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他只知道,自己从小到大,过得都是那种功利的生活,在过去二十三年的岁月的,他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不断的往上爬。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要想过得比别人好,就一定要有权势。权势是一切的保障。

    之前胡忧问他,为什么总是冷冰冰的,不爱笑。秦明并没有回答,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对于一个从小生活在最残酷环境的人,笑对他来说,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胡忧其实并不知道,这几天,秦明脸上的笑,已经比过去几年加起来,都更多了。虽然那些,大多都是苦笑。但是苦笑也是笑呀

    “你觉得我们坐船去帝都怎么样?”

    正走着,胡忧突然转头问秦明。

    秦明奇怪的转头看向胡忧,问道:“你觉得两个乡下小子,会有钱坐船吗?”

    胡忧指指一张招工告示道:“乡下小子是坐不起,但是如果成为船上的船工,那就可以坐免费船了。”

    秦明看了眼那张招工告示,摇摇头道:“如果一定要那样的话,我宁愿做那个。”

    “杂工?”胡忧顺着秦明的目光看过去,街口的一个茶蓬下,挤着不少人。一看就知道,是某个团队,正在招人。

    胡忧问道:“你有没有想过,走陆路可要比走水路辛苦?”

    秦明无所谓的说道:“可是路陆要比水路自由得多,我们可以来去自由。”

    胡忧嘿嘿笑道:“看来你想得还挺多的。好,这次就听你的。咱们过去看看,有没有去帝都的团队,我看最好是做一个家丁什么的,那日子会好过一些。”

    “家丁不好,路上不太平,随时要动刀,咱们不如做伙夫。”

    “火夫?你会做饭?”

    “不会”

    “那你还说?”

    “就因为不会,我才想试试”

    “”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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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707/ 第一时间欣赏煮酒点江山最新章节! 作者:江南一梦所写的《煮酒点江山》为转载作品,煮酒点江山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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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介绍:
【起点第一编辑组签约作品】胡忧!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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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他的女人,都说他是流氓。他的追随者,说他学惯古今,爱民如子,以德取誉。他的敌人,却说他是计谋算尽,城府极深,以计赚名。
然而德有高下,性有贤愚,何为圣人,何为智者,何为英雄,何为豪杰。天下自古成王败寇,事非黑白,自有后人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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