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章 身立鸿图志(上)
月黑风高,后山乱石岗上,胡忧就这样被扔在了这里。www.uu234.com身上连张草席,身下连个坑都没有。溅民如草,果真如此。
十丈之外,十余条野狗在游走。美食当前,它们都想要饱餐一顿。只是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它们似乎一直不敢扑上来。
胡忧死了吗?还没有,他还有一口气在。此时的他还有一丝意识,但是却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连一根手指手都动不了。全身206块骨头,他几乎断了一多半,这样都还没死,不能不说他的命真够硬的。
“我不能死,我不可以死溅民好称乎,好名字好名字
胡忧,你如果不想做溅民,你就给我活着,你今天要是死在这里,这辈子不,你就是两辈子的溅民草民
胡忧,你不是一直自认有能耐吗?你难道只会玩女人?
你要真有能耐,你就站起来。用双手打下一片天地出来
你不是说这个世界有皇帝吗你不是说,你敢当皇帝吗?
皇帝,皇帝,皇帝”
硬顶着一口气,胡忧不停的自我鼓励着。疲门出生的他非常清楚,这个时候,一但放弃,他就是一个死人。
脑中闪出‘皇帝’两个字的时候,胡忧终于感觉到一丝力气。力道虽然非常的微弱,但是这股力道,却让他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
努力,努力,努力
胡忧终于睁开了眼睛。
眼前的世界一片血红,脑袋上的伤口,还在不住的流血。血在他的眼眶里打转,染红了整个世界。
远处的野狗,看到胡忧睁眼,都退了一步。动物是最敏感的,它们从胡忧的眼中,感觉到了让它们为之颤栗的霸气。
“呜”一条野狗悲鸣了一声,放弃了这美味的食物,转身跑了。十几条狗,转瞬间,走了个干净。
用尽全身的力气,胡忧终于动了一下手指头。戒指里有新配的伤药,要想活下去,他必须拿到它们,并吃下去。
“轰隆。”雷声夹着闪电,预示的一场暴风雨将要来临。老天似乎觉得胡忧还不够惨,想要再跟他玩玩。
全身上下,几乎已经没有一根完整的骨头,微微动一下,胡忧都能听到身上断骨相互摩擦而发声的声音。
简单一个‘疼’字,已经不足以形容胡忧现在的痛苦。这种疼痛,足以让最坚强的汉子痛不欲生。
咬碎了半颗钢牙,胡忧终于把药拿到了手中。手与嘴之间的距离有多远?也许从来没有人注意过这弹指间的距离。胡忧三次几乎疼晕,才把药送进了嘴中,这是一次胜利,一次伟大的胜利。
雨点终于急不可待的落了下来。黄豆大,打在身上很疼,打在胡忧的身上更疼。胡忧的脸上没有痛苦,他在笑。他的嘴角间,流露出的是藐视苍天的笑。
不知道过了多久,雨停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天亮了。胡忧就那么躺着,保持着原有的姿势。一只手,死死的护着手中那仅有的药,那怕是雨水溅起的泥土落进眼里,他的视线都不曾离开过那些药。
这药是被雨水冲下来的,药名草乌,四虎散之一,跌打圣药,有大毒。草乌上已经缺掉一块,那是胡忧咬的。
乱世用重典,急症下猛药。胡忧身上的药,效力并不足以治他此时的伤,虽可延缓伤情,但是并不能救他的命。大毒的草乌也许可以。
一颗草乌已经吃进去了三分之一,身上升起了一股暖意,血液也加速了循环。不过胡忧知道,这远远不够,要想能动,他必须要把剩下的三分之二给吃下去。
草乌大毒,如果不是胡忧身上有这么重的伤,三分之一毒死两个他都有剩余的。如果再吃掉那三分之二,死生难料。
不吃,九死一残。吃,九死一生。两种选择都很难,不过胡忧现在没得选。残是不能接受的,残和死,对他来说,没有区别。现在没有人会帮他,残,也就代表着死。
而他,必须得生。
把握住最适当的服药时机,胡忧毫不犹豫的把手上的草乌吃进嘴里。药苦,毒药更不可能是甜的。为了药效,胡忧必须细细的咀嚼。整个舌头都已经麻木了,胡忧还在嚼。半边身子都已经麻了,他还在嚼。整个身子全都麻了,再没有半点知觉了,胡忧知道,唯一的活命的时机到了。
胡忧知道,不能一直躺在这里,他必须得起来,至少要移动到百米开外的那个山洞里。不然再经历一天风吹日晒,就算不死,也得重残。
猛的硬提全身的力气,胡忧奇迹般的站了起来。迈步向前,全身的碎骨都在响动。以草乌强大的药性,都不能让这种巨痛稍微的缓合。
一步,两步,三步胡忧的心跳在草乌的作用下,以比平时快三倍的速度飞快的在跳动。心脏在巨大的负荷之下,随时都可能停止。停止,就代表着死亡。
胡忧没有理会身上的痛疼,也没有理会心脏的负荷,他只知道,自己不会死。前所谓有的强大意志,支撑着他向前走。
从躺倒的地方到山洞的路线,是经过胡忧计算过的。除了走进山洞之外,胡忧还必须得在这路上取得三种草药和几个野生的番茄。这是进洞后保命的跟本。
感谢大雨,让草药的根部变得松软,胡忧成功的取得了前两种草药。在取番茄的时候,胡忧出现了意外。因为番茄的藤比他计算中要坚韧了一些。这在平时,不算个事,可是现在,却很要命。他第一次伸手扯动番茄的时候,就让反弹的力道弄得吐了口血,差点一头栽倒。几经努力,他才成功拿到番茄。
最后一株草药没有出现问题,但是此时的胡忧,却已经两眼发黑,这是草乌毒性发作的征兆。
距离山洞还有二十米。二十米的距离,有如地与天那么遥远。胡忧边走,边把手中的草药番茄往嘴里塞,嚼不嚼的,已经不重要了。必须得在毒性完全发作之前,在把它们吞下去的同时,进入山洞里。
成功,奖品是一分活命的机会。失败?那是不允许的。
向前,脑中出现幻影,也要向前。手脚已经抬不起,也要往前。一连吐出八口鲜血,还是向前。
终于,胡忧倒进了山洞里。在倒下的一瞬间,他下意识的调整了姿势,以便身体能借着这股力量往前滚。
胡忧进山洞后不到半刻钟,洞外就再次下起了瓢泼大雨。这场大雨足足下了一天一夜,胡忧原来躺着的地方,早已经变成了泽国。可以想像,如果胡忧没有进山洞的话,以他身上的重伤,非让这场雨夺去性命不可。
洞外是漫天的暴雨打得山石草木啪啪直响,洞内却是落针可闻。山洞口处是一个斜坡,胡忧摔进来时,连翻带滚,沿着斜坡滑进七八米深,撞在山壁上,才停了下来。
重伤加上巨毒,让胡忧失去了知觉。他昏睡着,所以并不知道,他的身上,正在起着变化。
014章 身立鸿图志(下)
山洞里很黑,却有一处发出淡淡的光。那是胡忧的身体。最亮的地方,是他的眼睛。光线穿透他紧紧闭着的眼睛,照射在他手中的戒指之上。
一直藏在戒指里的那条雪里红蛇,自动的从戒指里浮现出来,蛇嘴微张着,似乎是在吸收着那股光线。
胡忧身上的衣服,经受连次的折腾,此时早就成了破布,他下身的小胡忧,也露出了脑袋。胡忧对它,可是照顾非常。它是全身上下,唯一没有伤着的地方。
小胡忧脑袋上的四颗蛇牙,此时也闪着光,应合着雪里红蛇轻轻的颤抖着。小胡忧慢慢的变硬,站了起来。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雪里红蛇开始慢慢的变长,蛇头伸向小胡忧,并咬在了小胡忧的脑袋上,与那四颗蛇牙重合。蛇尾则贴在了胡忧的眉心上。
三点一线,蛇牙,雪里红蛇,和胡忧的眉心沟通在了一起,外放的白光开始收敛,只在这三处隐隐的流动。
胡忧对身外的事完全不知道,即使他知道,也不可能猜出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除了知道自己被蛇咬了小弟弟,留下了四颗蛇牙外,对血里红的来历和已经融入他体内的光影果完全不知情。更不会知道,自己的身体曾经吸收了光影果和雪里红的精华。
现在发生在胡忧身上的事,就算是整个天风大陆最有学识的人,也解释不明白,更不会知道,雪里红、光影果和胡忧三个当世异种,正在进行着融合。
蛇属淫邪,光影果性阴,而胡忧属阳。这三者原是不可调合的。但是胡忧在机缘巧合之下,先是喝下了聚灵池的水,又和王张氏和黄金凤合体。王张氏乃十年不育,欲求不满之人,而黄金凤是处女之身。胡忧的身体,通过四颗小蛇牙,在她们身上,吸到了元阴之气,黄老爷的暴打,又激起了他的血性和坚韧的意志,最后加上山洞这么个环境
总而言之,胡忧在种种机缘之下,触使了两大至宝,光影果、雪里红精华与他的身体融合。至于融合的结果对他是福是祸,现在还没人知道。唯一有一点可以确定,他这回,算是捡回条小命,死不了啦。
胡忧醒来已是三天之后,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确认自己还活着。自己抽了两个耳光,确定自己没死的同时,胡忧发现了一件事,自己的手能动了。
手能动,腿也能动,全身的伤,好了一多半,这让胡忧一喜一忧。喜的是,手脚都还在,没落下残疾。忧的是,他必须得亲手打断自己多处骨头,重新接过。因为他昏迷之前,身上的断骨很多都没有拨正回位,现在这些骨头的位子都不正。
胡忧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但是从自己没有渴死饿死来看,绝不会超过五天。但是为什么身上的伤会好得这么快,连断骨都长回了呢。
胡忧这个江湖医生,现在完全弄不清楚自己身上的状况。
骨头被人打断非常痛,要自己打断,而且要断位精准,并接正对位,那种痛苦,常人是难以想像的。
断骨重接,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胡忧不敢乱来,得有所准备才行。仔细的再次检查了自己的身体,胡忧确定自己除了三十八处骨头错位之外,没有任何异常的问题,就连草乌毒都解了。
努力从地上爬起来,大伤初愈的身子还很虚,不过站稳还不成问题。试了试手脚,胡忧迈着很奇怪的步子出走山洞。没有办法,腿上有多处骨头的位子都不对,能走动,就算是奇迹了。
食物和水,是活命的必须品。胡忧运气不错,一出山洞,就看到了一只兔子。他打出颗石子,正冲目标。
花了半天的时间,终于很勉强的准备好了应用之物,回到被他修饰过洞口的山洞里,胡忧举起石块,砸向自己的左脚。
“咔。”腿骨应声而断。
胡忧闷哼一声,顾不得疼痛,马上拨正骨头,上草药,用树枝加固绑好。
三十八处骨头错位,胡忧最少得砸三十八次。而已这还是不能拖的事,必须得尽快打断重接。还好,右手只有一处错坐,不然的话,这活真没法干了。
虽然为自己上了些麻药,但是这种痛苦,还真不是人能承受的。在把自己包成个粽子之后,胡忧往嘴里塞入了些药,就再一次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是一天后。胡忧仔细的检查了自己的身体,发现恢复的得不错,这让他欣慰不已。
没有骨头错位位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胡忧给自己补充了一些食物,尽量不让自己乱动。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静养,以便让骨头长好。
身体不能动,但是脑子却不受影响。胡忧开始考虑着自己今后的出路问题。那个支撑他活下来的皇帝念头还在,不过胡忧知道,这不现实,至少现在是不现实的。
莫名其妙来到这个天风大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仔细想来,除了两次被人追杀和睡了两个女人之外,他不觉得自己有任何的收获。
此时的胡忧,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无权无势,就要任人宰割。无论是在原来的世界,还是在这里,都是一样。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无权就不可能有势。权势两者,自古就是连着的。想要有权势,无外乎有两种。一是生来就有,二是后天夺取。
生来就有,这对胡忧已经是不可能的事,唯一能的,就是后天夺取。蔓陀罗帝国是军统治国,想要获取权势,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兵。从小兵做起,一步步的往上爬。
胡忧经过分析之后,有了自己的决定。
经过十天的休养之后,胡忧离过了山洞。这十天以来,他并没有闲着,他不断在脑子里,回忆以前看过的书和电视剧。
胡忧来自于信息爆炸的世界,那里的电视、报纸。网络无比的发达,关于军事方面的影片电视更是多如牛毛。什么谍战的,二战的,谋略的,兵法的,古代的,现代的多不胜数,随便在地上捡本破书,都可能是孙子兵法或是各国特种兵训练大纲。
只可惜胡忧读书少,对穿越也没什么经验,准备不足。不过对于从军,他还是充满了信心。要饭王朱元璋都能成功,咱怎么说,也比他多看了几部电影吧!
怕再遇上黄家的人,胡忧没敢进镇,而是绕山而行。一路上餐风露宿,不断的向路人打听征兵的事。
经过多方打听,胡忧终于从一路人的口中得知,北部安融国最近动作不断,驻守北部的暴风雪军团长苏门达尔日前下令征兵一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战事。
暴风雨军团地处帝国最北部的青州。青州乃帝国九大州里最小的一个州。那里土地贫瘠,天气寒冷,战事频发。一直都是帝国最乱混的地方。除了土生土长的人外,一般身处繁华之地的人,都不太愿到那个地方去。胡忧却日夜兼程的往那里赶。
015章 茶蓬闲话(上)
胡忧从梦州的起东出发,沿帝国最大的河流九江河一路北上,穿过整个燕州,用了十八天的时间,才来到青州的乐同城。
乐同城与峒独、溪林并称青州三大城。城主司马寿乃帝国司马家族的大公子,手下镇守三名,拥兵三万。乐同城地处青燕两州交接处,乃入青州必经之地。交通两州,地理位子非常关键,素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胡忧到了乐同城,没看到那里有征兵的公告,于是一脸笑意的上前向守门的打听消息。在他看来,同为一州的兵,肯定知道征兵的地方在哪里。
“站住,干什么的?”胡忧还没靠近,就被当兵的那喝住。
“嘿嘿,不要误会,我是想向军爷打听点事。”胡忧满脸笑容的拱手道。
“什么事?”当兵的问道。
“烦劳军爷,我想知道暴风雨军团在何处招兵?”
“不知道,走走走。”守城兵像赶苍蝇一样把胡忧赶走。
不知道?胡忧才不信这当兵的会不知道这事。一路上,胡忧不只向一个人打听过,已经确定青州暴风雨军团是在征兵。这到了地头,这当兵的怎么可能不知道。
哦,想来是想要几个‘问路钱’。
胡忧摸摸身上,摸出了几个铜子扣在手中,微微露出一点,让那守门的军士看到,然后再次上前。
这次那军士做得更绝,还没等胡忧说话,手中的大枪一指胡忧说道:“叫你走,听到没有。再在这里晃荡,小心我把你当奸细抓起来。”
“马拉戈壁的,看不出这小子还是个清官。给钱都不要。”胡忧心里暗骂,只能摸着鼻子走开。
“小伙家,你想问暴风雨军团征兵的地方吧。不用问了,守城的不会告诉你的。”城角一个老头对胡忧说道。
“为什么,这难道还是军事机密?”胡忧不解的问道。
“这个你就别多问了。你想加入暴风雨军团的话,就去寨孟镇吧。”
“寨孟镇?”
“对,穿过乐同城,一路往西,大约两天的路程。”
“哦,多谢老伯指点。小小意思,算是小子请老伯喝碗茶水。”胡忧说着把手中的铜子递过去。
“呵呵,小伙子,收起来吧。我老人家可不是为了你的几个铜子。”老头摇摇手,笑道。
“这”胡忧这才仔细的观察起这个老人家。只见这老人家一身布衣,须发已白,却精神键烁,很有些风高道古的意思。
看到老头,胡忧不由的想来了自己的师父。师父对自己虽然算不得好,但是好歹也养了自己多年。自己虽然经常背地里骂他,但是从此二人两世相隔,今生恐怕再无见面之机了。
“老伯,这里太阳暴烈,咱们不如一同到那边的茶蓬坐坐,你看可好?”胡忧看这老者应是本地人,于是决定先在他身上了解些情况。不然自己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四处乱撞,万一犯了什么禁忌,那可涂生麻烦。
老者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点了点头道:“正好,我也有些口渴了。”
老者说完,起步要走。也许是人老腿脚不太好,一不小太,把一只鞋给踢了出去。
胡忧反应很快,两步上去,把鞋子捡回来,跑到老者的脚下穿上。做完之后,胡忧才反应过来,心中暗骂不已。不过转念一想,还是算了,以前也没少帮师父做这样的事。反正今生也没机会再见那混蛋师父了,就算是最后一次帮师父穿鞋吧。
原来胡忧师父的脚有个毛病,经常会突然无顾**,而他穿鞋又总喜欢踩着,所以每次一**,鞋就会飞出去。这种捡鞋穿鞋的事,胡忧从小到大,已经做了不知道多少次了,都已经变成一种习惯性的反应了。
当然,胡忧是不乐意这么做的。但是每次他装作看不见的时候,他师父都会变像的弄出些法子来整他--比如说,拿他试药。
老者并不知道胡忧还有这么一个往事,更不知道胡忧在心里暗骂着什么。他在穿上鞋子的时候,眼睛微微亮了一下,随即就回复了平静。
鞋子是老者故意踢出来的,他每日坐在这城门边,对在城门兵那里吃了憋的投军者,他者会主动的答话,而且会制造这种机会,把鞋踢出去。往日踢出去,都是一去不复反,今天有人帮着捡回来,还是第一次。
书中代言,这老者姓史,自号太史公。他这一生,文不能提笔安天下,武不能上马定乾坤。混子大半辈子,也只不过是个有着怪脾气的教书师生而已。他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研究史书,闲暇之时,他会把从史书上看到的有意思的事,编成一个个小故事,在上课之余,讲给孩子们听。
他总是固执的认为,历史是重复的。只要学通了史书上的东西,就能成为治国安邦之才。只可惜,听他故事的学生,大多都是**岁的孩童,哪能听得懂他那些故事隐伸出的意思。至于**,大多都不会理他。他每与别人说起自己的这套理论,别人不是走开不理,就是讥讽他为什么不拿史书换荣华富贵,还在这里穷教书。
两人来到茶蓬,找了副靠近护城河的坐头,坐了下来。胡忧一路北行,身上的钱财用得也差不多了,本只想简单的要壶清茶和两个小点心就算了。谁知道在点东西的时候,老者却开口道:
“这天热气,还是来点酒比较润嗓子。”
胡忧听得一愣,心说这大热的天,喝酒润嗓子?你还不如直接说想喝酒得了。
胡忧对钱本就不是什么精打细算的人,连日来赶路也挺累的,喝点酒确时要比喝茶好。于是干脆让店家上两壶好酒和几个下酒菜上来。
胡忧来天风大陆,在王富贵家喝过酒,在黄府里酿过酒,可是他对这大陆的酒,了解得还不是很多。
天风大陆每一个地方,所喜好的酒都不太同相。青州这个地方喝的酒,与别地更是大大的不同。青州由于冬天比较冷,所以这里的人,大都习惯喝烈酒。一口下去,全身热乎乎,能抗寒。
因为酒太烈,所以这里的人喝酒,一般不论壶,而是论杯。有个一杯两杯的,也就够意思了。胡忧这人不懂,他以为这里的酒也和梦州那边的水酒差不多,所以一人叫了一壶。
太史公这老头临时把茶改成酒,本就有进一步试探胡忧的意思,见胡忧一下叫两壶酒,自是心中喜欢。做学问的人,处事往往都有些另类,他只想着胡忧要酒大方,跟本就没有想过,自己能不能喝得下一壶酒。
太史公没意见,店家更是不会有意见。做生意的都希望能多赚钱,没有闲客人多要的,只有恨客人抠门的。
酒菜很快就上来了,胡忧把酒给太史公满上,这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入口,顿觉火辣。好在他跟师父游走江湖之时,也喝过不少烈酒,所以这酒,他还算受得。
两人一面喝酒一面闲谈,酒到半酣,闲话也说得差不多了,胡忧忽然提高了声音说:“老人家,小子我初到乐同,有很多事不太明白,不知道您老能不能赐教一二?”
太史公弄了几次自以为事的考验,都被胡忧完成的不错,所以他对胡忧的映象很好。他知道胡忧请他喝酒,肯定是有话要问他,所以一直在这等着呢。
此时见胡忧开口,太史公慢条斯理的晃着脑袋,拈了块乐同有名的油饼,慢慢咬着,再喝了口手中的酒,哈出酒气,这才说道:“胡小哥有话只管问来就好了。”
015章 茶蓬闲话(下)
方才两人闲聊的时候,两人已经通了名姓,所以太史公知道胡忧的名字。www.uu234.com
胡忧久经江湖,有求于人,自然要对人家尊重,所以一直以老人家称太史公。
“老人家,我看这乐同的守兵对暴风雪军团好像并不是那么友好呀。”胡忧开口问道。他一路上,也了解了一些关于军方的事。不过那些百姓所说的也不是那么清楚,所以胡忧直到现在,对地方和军团之间的事,弄得还不是很明白。
太史公对胡忧这个问题暗中点头。他早在胡忧去向守城兵打听征兵点的时候,就已经看出胡忧对这里面的道道不明白。他不点醒,就是想看胡忧有没有观察到这其中的问道。
太史公没有先回答胡忧的提问,而是反问道:“你对曼陀罗帝国的军政怎么看。”
“军政?”胡忧有些诧异。这个问题要谈起来就有点大了。他来到曼陀罗帝国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对帝国的了解还不如一个小孩子,这让他怎么答。
“就是帝国的官衔制度。”太史公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么个军政。”胡忧暗道。
一路上,胡忧对帝国的官衔已经打听清楚了,来当兵,不知道哪个官大,那个官小,那还能行。
胡忧虽然没有当过官,但是他是从小看红色电影长大的。他知道政委和团长,区政委和军政委之间的分别。他很容易就发现,曼陀罗帝国的官种太少了些,而且全是武官。
帝国用武官管理军队和地方,跟本就没有文官。这种做法,和唐代的节度史很相似。历史已经证明,这种集军政大权于一手的人,是很容易造反的。
逢人只说三分话,胡忧可没有那么傻,把心里想的全倒出来。但是他想知道老者问话的目的,又不能什么也不说,于是他用不太确定的语气试探道:“帝国的官阶似乎太少了些。”
太史公一拍大腿叫道:“你这话说到点子上了。帝国的官阶不是少了点,而是缺太多。居史书记载,前朝的官阶是分文官武将又在系统细分的。而文官而细分为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司工、司农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府丞、通政使司通政、大理寺卿。
武将分为领侍卫内大臣、太尉、内大臣、都统、外省驻防将军骁骑参领、佐领、军协尉、信驳总管等等,共上百种官职。
你再看现在,从十夫长到州守,一共才十种职务。”
胡忧又给太史公倒上了杯酒,陪着太史公干了,这才说道:“咱们帝国不是还有爵位、贵族吗,加上他们,也不算少了。”
“爵位、贵族那都是放屁。”谈起这个,太史公的脸上满是不屑。
“这个怎么说?”虽然一路上,胡忧也打听了一些东西,但是他还是想听听这个老者的看法。
“爵位、贵族虽然分为两样,但是说起来,也就是那么一回事。爵位分五等,公,候,伯,子,男,只要有爵位,自然就是贵族。
如果说爵位还有一点用处的话,那就是安慰一下那些没有得到封地的镇守、城守而已。官致镇守,自然就会晋升男爵,城守就是子爵。没有分封,空有个爵位有个屁用。除非是世家,不然要爵位全当放屁。”
“那世家呢,世家又怎么样,我听人说,他们也有封地的。”难得遇上这么一个对政事如此了解,又愿意说的人,胡忧自然不会放过。
“世家就不同了。世家的土地叫做自治地。这是家族世袭的。自治地的大小以爵位来划分,爵位越大,地越多。不过自治地已经是开国时候的事了,现在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新的世家,也就没有新的自治地了。
世家要爵位,主要是为了建立亲兵团。接帝国律,子爵世家,可组100人亲兵团。男爵世家200人,伯爵500人,候爵1000人,公爵2000人。”
胡忧暗道,我的乖乖,公爵就等于团长了。2000人的私兵,如果全是高手,那威力可不一般。
太史公的酒力看来一般,说到后面,大多说的都是胡话了。不过就他之前的话,对胡忧来说,就足够这顿酒钱的。
结合自己在原来那个世界的知识,胡忧终于对这个曼陀罗帝国有了一个初来的映象。首先,以胡忧的眼光来说,他并不认为帝国的官阶制度像太史公说得那么不堪。因为他并没有把军职,爵位,世家这三个不同的阶层,放在同样的位子来看。
帝国的开国皇帝,绝对是一个天才人物。他废除掉前朝臃肿的官阶制度,精减出了这么一个三位一体,相互钳制的官阶制度。曼陀罗能沿袭,就证明这种制度有其过人之处。
但是这种制度有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对帝国的皇帝要求很高。如果皇帝的权术能力不够,就玩不转这种制度,钳制一但出现问题,后果就很难预料。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得在心里暗暗的计算,如果是自己来做皇帝,应该怎么样运用这种制度。或是说,另外组建出更好的制度呢?
沉思了良久,胡忧失望的暗自摇头。他发现以自己现在的阅力,还不足以能得出一个答案。
“看来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
酒也喝了,话也说了,应该是上路的时候了。
胡忧叫来小二,结了酒钱之后,准备向太史公告辞离去。
在茶蓬门口,太史公拉住胡忧,掏出个小布包道:“小兄弟,今日一一别,不知何时再能相见。我这里有一样东西,是我毕生所学,有把它送给你,留个念想吧。”
胡忧接过太史公的小包,拿在手上感觉了一下,好像是一本书。
“张良圯上受书?”胡忧心中电闪过一个念头,心跳猛的加快起来。张良“拾履拜师”,受圯上老人黄石公《太公兵法》的故事,胡忧可是不只一次听过。难道说,自己今天的一顿酒,也换来奇人的垂青?
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胡忧可没有把到手的东西往外推的打算。赶紧把东西塞怀里,连连拜谢太史公。
送走了老者,胡忧赶紧找个僻静的地方,把布包打开,看看这面边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定将来自己成王拜将,就全靠它了。
胡忧无视布包上的汗味,用无比虔诚之心,把布包打开。让胡忧激动的是,里面如他想像中的一样,布包里,果然是一本书。
这是一本青皮硬封面的书,只看纸质,就知道有些年头了。封面上书着四个大字,胡忧看到了,差点没骂娘。
“故事大全?”
胡忧有种眼冒金星的感觉,看来真是希望越大,失忘越大。高兴了半天,没想到居然是本故事书。
抱着一丝期许,胡忧把书打开。虽然书名已经写得很明白了,但是胡忧还是不死心。奇人多有怪脾气,也许这和‘葵花宝典’一样,内有乾坤呢!可不能做那种还没看完,就先‘自宫’的傻蛋。
良久之后,胡忧终于完全的确定,这是一本真正的故事书,里面没有兵法,也没有什么武功密集。
“马拉戈壁的。”胡忧仰天长叹,抖手想本这破书给扔出去。最后想想,还是算了。怎么说也是人家的一翻心意,故事书就故事书吧,留着没事的时候看看也不错。
随手把书扔进戒指里,胡忧认准了方向,往寨孟镇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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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章 暴风雨军团
两天之后,胡忧终于来到了寨孟镇。www.uu234.com
一进寨孟,胡忧就感觉到了这里的不同。这一路北来,胡忧所过之城镇也不少,虽说是走马看花,但是多少还是有一些了解。
最明显的不同,就是寨孟的军士明显要比别地多很多。也许是因为这里地属军团管辖的关系,这里的街头上,无论男女,都给人一种萧杀的感觉,像是随时都能冲锋上阵一样。
胡忧几番打听,终于找到了征兵处。
征兵处此时早已经是人山人海。由于帝国实行的是以武治国,想要光大门媚,光宗耀祖做大官,就必须走从军路线。虽然现在普通没有人势钱财的百姓,想要升到镇守以上的高位,已经几乎没什么可能了。但是只要有军功,要做个典军,校尉之类低级军官,还是有机会的。
再一个,当兵就意味着有军饷,有饭吃。这几年帝国不是天灾,就是水灾,田里种不出粮食,还得交税,生活太过艰难。当兵拿军饷帮补家里,也能让家里过得好一些。所以但凡有征兵,都是从者如流。
暴风雪军团与别地又有不同,因为暴风雨军团与安融国时有摩擦,特别是这几年,小战时有发生。有战事,才能有军功。所以很多自认有本事的人,都不远千里来投暴风雪军团,以希望能够出人投地。
胡忧足足排了三个小时的队,才轮到他报名。跟着引路的士兵走进征兵营帐里,没两分钟,胡忧就出来了,因为他没有身份证明。
“马拉戈壁的,这里也有身份证的吗?怎么从来没有告诉我一声?”被赶出军营的胡忧,心中不愤的暗骂。
这到也不怪胡忧不知道身份证明这么一回事,应该他一路走来,无论是行车还是住店,从来都没有人问过他要什么身份证明之类的东西,他自然也没有留意到这方面的事。
没有身份证明就当不了兵,当不了兵就做不了官,做皇帝的梦想也就不可能实现,这可怎么办好。
胡忧在人群里漫无目的的走着。突然,灵机一动,胡忧想到了一件事。这个地方,没有照相机,也没有互联网,那么身份证明的认证必定相当麻烦,他们总不可能为了认证一个小兵的身份,派人专程去调查吧。
想通了这点,胡忧也就想到了办法了。自己没有身份证明,别人难道也没有吗?少不得,又要施展一次妙手空空了。
想到了办法之后,胡忧转身往外走。他的目标是找一个外乡人,最好是找离青州路途遥远的那种。
江湖人最注重的就是听音,也就是通过别人的口音,大体猜出对方是哪里人。这样以老乡或同城的身份,就会比较容易骗取对方的信任,从而让人上勾,拿到钱。
虽然胡忧刚到这里没多久,比不上原来的世界那么熟习,但是他现在的目的不是骗人搭讪,而是妙手空空,所以操作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
很快,胡忧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目标。那人说话的口音,他来的路上有听到过,知道那是一个自来江南州的人。江南州与青州一个在北,一个在南,相差何只千里,极其完美的目标。
胡忧选中那人之后,就吊上了他。仔细的观察了进退路线,看准机会,来了招‘撞墙过人’,成功得手,溜之大吉。
“江南州刘天放,这什么破名字,哪有咱胡忧大爷的名字好听。对不起了,刘兄。为了兄弟的皇业,只能让你受点委屈了。将来兄弟当了皇帝,再封你个大官当当好了。”
墙角下,胡忧边自言自语,边用小刀小心的打磨身分证明上的名字。他以前跟一个册门的女子关系不错,这做假证的手艺,他也学到了几分。
“吁。搞定。”
胡忧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正反看了好几遍之后,小心的收好,从今天开始,咱就是曼陀罗帝国的人了。
再次排队,人似乎比刚才又多了不少,胡忧恶意的在想,这些家伙是不是都和自己一样,跑去做了假证又回来的。
闲着有些无聊,这长长的队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男兵队里,也没有个可以养眼的美女,实在闷得慌,胡忧从戒指里翻出了太史公给的故事书,打发一下时间也好。
“狮子图谋霸业,嗯,这是一个动物的故事。图谋霸业,好想法。看看说什么。
狮子决定与邻国开战。出征前,召开军事会议,讨论手下兵种负责的分工。
大象力大负责后勤,熊冲锋厮杀,狐狸诡计多端当参谋,猴子则充当探子,负责情报老鼠个小,肩不能抬,智又不如狐狸,被众强者瞧不起,得不到任务。
狮子却觉得老鼠的牙很锋利,就力排众议,硬是把它带在身边。
在一次做战中,由于误中敌计,狮子等一众强者,全被敌人以巨网网住,在生命攸关。老鼠带领它家族的成员,冒死来援,撕咬断了巨网的绳索,救出众将,才使众将者得以逃出,转败为胜。”
“这老头的故事,似乎有的意思。在众强争霸之时,老鼠也能有用吗?如果把老鼠看成一个武不如关羽,计不如孔明的人呢要是我是狮子的话”
胡忧隐入了沉思之中。
突然,胡忧感觉肩头被人重重的拍了一下,耳边传来一阵如打雷般的声音:“喂,说你呢。你究竟要不要报名。”
胡忧回神一看,只见一个身穿藤甲,手持大铁枪的黑大汉,正一脸怒视的看着自己。
好家伙,好大的个子,如果他是老鼠的话,那我
看那黑大汗面色不正,胡忧赶紧把脑中的东西先放下,做出笑脸道:“啊,哈哈,不好意思,军爷,是轮到我了吗?好好,马上。有劳有劳。”
胡忧跟着黑大汉再次进入军营,把身份证明交给一个同样身穿藤甲,但是心口处有一面护心镜的军官手里,然后垂手老实的站好。
前边还有一个人正在问话,还没轮到胡忧。于是胡忧就用眼神打量着那看似考官的人的。从他肩上的铁甲,胡忧知道,那人是一个典军,而刚才接过身份证明的人,是一个队长。
帝国的护甲穿着等级非常的严格,士兵一律穿轻藤甲,夫长的藤甲稍厚重一些,队长的藤甲上,允许挂上一面护心镜,典军有护心镜,并有铁肩甲。手下有三百人的校尉才可以有胸甲,想穿上铁甲,必须是统兵一千的偏将。如无特殊命令,下级越级带甲,一但查证,轻则军棍三十,重则可以处死。所以只看穿戴,就能知道一个人的官阶。
站了几分钟,那典军拿起胡忧的身份证明,看了一眼,问胡忧道:“江南州来的?”
胡忧躬身回道:“回典军大人,江南鱼峰山人。”
“嗯。江南是个好地方呀。山美水美姑娘美。”
听得典军的话,胡忧吓了一跳。他该不会是江南人吧。他要问些什么风土人情,我这‘李鬼’见‘李魁’,还不得见光死!
还好,典军只来了这么一句,就没有再往下说了。随便问了几个问题,然后在一个厚本子上记录下胡忧的姓名,籍贯,年龄,挥手让候在一边的队长把他给带下来。
“队长大人,我这算是录用了?”胡忧落后一步,跟在队长的身边,小心的问道。因为刚才他前一个并不是由队长**去的,所以他怕是身份证明出了什么问题。
队长看来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还算挺年轻。他见胡忧如此恭敬,心里也挺爽,觉得这个叫胡忧的小子挺不错的。
队长语带自豪的说道:“想进我们暴风雪军团哪有那么容易,你现在只不过是刚报了名而已。现在我带你去校场,测试你的身体能力。”
“哦,原来是这样。队长年纪轻轻就能统管三十人,想来能力一定不小,当年你测试的时候,一定很轻易就过了吧。”胡忧不动声色的一个小马屁拍过去,目的是想探知这测试的项目。
“那是。就那三项小测试,对我来说,跟喝水一样,容易的很。”
胡忧心说有三项呀,这可得问问。
胡忧是老江湖了,要搞定这愣头队长,还不还轻松愉快的事?几个马屁把队长拍得舒舒服服,就什么都摸清楚了。
事先知道了题目,那测试起来就容易得多了。胡忧靠着点点偷鸡,点点聪明,很容易就过了三关。事后一打听才知道,就单单这三关,就刷掉了九成的人。而且这九成的人,大多都是受伤出来的。
其实前两关都不是很难,主要考的是力量方面的,一般的成年壮丁,只要没有什么大毛病的,都能通过,唯有第三关最难,它考的是胆色和对命令的服从。
第三关是在一个单独的小屋里,屋中烧着油锅,青烟直冒。主考官会当着受考者的面,把一枚铜钱扔进锅里,然后突然发令,让考生伸手把铜钱从油锅里抓出来。
那队长说起这个项目的时候,只一再告诉胡忧,要听考官的话,考官说抓,马上动手抓,慢的话,不但会被油烫着,还会被赶出军营,失去入伍的资格。至于究竟为什么会这样,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猜那里面有法术,可以测出一个人对帝国的忠诚度,不忠诚的人,会被烫。
胡忧一听,就明白了这其中的机巧。油锅取钱,那是江湖常用的把戏。其中的耍法虽然各有不同,但是道理是一样的。重点就在于油的下面,添加了什么东西。
这其中最常用的就是醋,醋的密度要高于油,和油倒在一块,它就会沉在最下面。而醋的沸点又比油低,所以会造成油锅滚烫的假象。
至于听令取钱,那就是一个把握度的问题了。
胡忧在进行这第三考的时候,只看那个考官扔钱的手法,就知道那是一个高手。他扔钱的机时和力道都非常妙,正好打破了醋和油之间的平衡。
他口中叫出一个‘抓’字,胡忧的手马上闪电般的抓下去。这时的油温大约有五十多度,虽然烫,却不会烫伤手。但是如果有片刻犹豫,那就完了。因为锅下的火非常旺,这时锅中的醋又已经烧干,油在短短几秒之内,就可以直升数百度。反应一慢,马上就要烫伤。
至于对帝国忠诚一说,那完全是放屁。因为胡忧这种偷人身份证明来报名的人,跟本就与忠诚挂不上半点的关系。
过完了三关之后,胡忧终于成为了新兵团里一名光荣的新兵。他终于成功的蹋出了实现梦想的第一步。
017章 最快的升迁(上)
这次暴风雪军团一共招进一万名新兵,组建了两个团,每团5000人。www.uu234.com胡忧被分在了新1团,第2师团2联队3纵队2分队1小队1班。
新兵团的所有军官都是老兵,1班的夫长就是那个与胡忧有一面之缘,或是说一骂之缘的黑大个,脱着大铁枪的夫长古力。
胡忧报道的时候见到古力吓了一跳,心说跟着这个火暴的家伙,弄不好要倒霉。还好他记得古力,古力却不记得他。不然的话,很可能又被骂一顿。
集合的时候,胡忧终于见到了自己今后一段时间的战友。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战友形形色色,包括他和夫长,一共十人。其中有两个人引起了胡忧的注意,一个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另一个是年纪和他相仿的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点名的时候,胡忧知道,那个中年人叫做阿骨达,那年轻的叫做秦明。
阿骨达之所以引起胡忧的注意,不是因为他的年纪。帝国的军队是终身制,四十岁以下的,都可以应征,三十岁的人有的是。胡忧之所以会注意他,也不是因为他的脸上有一条长长的伤疤,从左眼到又下巴,直拉而过。而是因为他的手。这个阿骨达的手比一般人的长很多,而且特别的壮实。
至于那个年轻人,胡忧则是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毫不掩饰的野心。这样的人,怎么能不让他有所警觉呢。所以这个人的名字,他也牢牢的记下了--秦明,简单而明了。
古力是个大老粗,点完名之后,随便说了几句,扔一句明天开始操练的话,就走掉了。弄得胡忧几人,面面相觑,最后问了好几个人,才在别人诧异的眼神之下,找到了自己的营房。
营房是新的,但是相当的简陋。十人的一个大平铺,上面放着一溜九套藤甲和军服。其它的什么也没有。这和胡忧想像中的不太一样,怎么说这也太简单了点吧。
“嘿,我说,咱们这夫长有点意思啊。什么都没交待,就这么跑了。咱们今天上哪吃饭呀?”
说话的是个瘦子,叫候三。这人话没说两句,就连着鞋蹲在了通铺上,双手把那些藤甲翻得哗哗响,像是在找宝藏一样。
“我说兄弟,你能不能下来。那可以咱们晚上睡觉的地方。”朱大能皱着眉道。
候三跟本不买朱大能的帐,冲冲的说了句:“爷喜欢,管得着吗?”
“你这人怎么说话的。”朱大能一下就火了,指着候三叫起来。
“怎么着,还想跟爷过两招是怎么的?”候三吐了口唾沫,挽起袖子道。
其它的几个人,全都冷着眼看着,没人开口,也没有谁上去劝的意思。军营里,本就是谁拳头大谁有理的地方。这里只看实力,不看道理。
胡忧的脑子电转着,他在想要不要出去劝架。现在这事摆明了没人管,如果自己此刻出去的话,应该可以小小的出个风头。如果这架成功劝下来,那么对自己以后在1班的地位,有一定的帮助。
想到这里,胡忧还是决定站出去。
“呵呵,两位兄弟先别急着动手。大家既然分在一个班,以后就是一块上阵的兄弟,将来可是要背靠背互为倚靠的,别为一点小事而伤了和气。
我看这样吧,候三,你先下来。朱大能说得对,这地方虽破,可咱晚上都还得睡。你也不想睡在泥里不是。
朱大能你也别急着上火,我看候三也是一下没留神,你看他还惦记着大伙上哪吃饭呢。热心人呀。”
候三刚才也是得意忘行才跳上通铺,至于对朱大能的回话,那也是习惯。他在家的时候,就是一个小混混出生,因为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没了路走,这才来当的兵。能作混混,自然也不是蠢人,他看另外几个人都面带不满,也懂得要收敛一些。于是借着胡忧的话,把这坡下了。
候三从通铺上跳下来,对大伙拱手道:“各位,真是不好意思。小弟是有些高兴过头了,大家千万别往心里去。
这位兄弟,真是不好意思。我从小没怎么上过学,这一开口,就爱得罪人,你可别当真。”
胡忧看候三说变脸就变脸,心中也有几分惊讶,暗猜这候三肯定是混过几天世界的,不然做不到这样。
朱大能是商家出生,在家里也是个少爷。出来当兵,完全是因为家里给他说了房媳妇。他也不知道听谁说这女人很丑,于是他就想推,可是推脱不掉,一气之下,他就跑出来了。
少爷出生的他,对候三这种穿鞋乱踩自然是看不惯,所以首先忍不住说候三。现在见候三主动认错,也就不在意了。
“没事,胡忧说得对,咱们以后都是兄弟。上了战场,咱们就都是一条命。别提这个了。”
胡忧看这架打不起来,心里也挺高兴。刚才他站出来的时候,也急了一些,没有想过如果劝架不成,那应该怎么个后手。暗自对自己说,这方面以后一定要注意。武夫是永远干不了大事的。
“这样就对了嘛。兄弟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动手多没意思。不过今天这事,错在候三,不能不罚。我看这样吧,就让候三去打探咱们吃饭的地方,以示惩罚。候三,你愿不愿意。”胡忧借机说道。他已经看出了候三这人有多动的习性,这么说,他肯定是不会反对的。
候三本就有这个意思,于是同意道:“这没有问题,不过我想先把踩过的地方擦干净再去。”
胡忧推了他一把道:“快去吧,大家肚子可都饿了,这个我来帮你就好。”
“那行,我这就去。”
“候三,等等,我和你一起去,顺便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朱大能叫道。
一次小小的冲突,在胡忧的调解之下,结果让大家都感到满意。大家看胡忧的眼神,也都暖了几分。
候三和朱大能出去之后,胡忧找了块布,擦试候三踩过的地方。众人也都各自做自己的事,因为都是初来,彼此也没什么交流。
过了好一会,朱大能气喘吁吁的跑回来叫道:“兄弟们,候三和人打起来了,咱们快抄家伙去帮忙。”
胡忧心中暗骂,候三这小子就是个祸精,才出去一会就马上出事。
“朱大能,你先别急,说说生发了什么事。”胡忧问道。候三这个给人的第一映象不好,不问清楚,恐怕这班里没几人会帮手的。
朱大能气愤道:“二班那些混蛋抢我们的饭,候三正和他们扛着,让我回来找人。”
“马拉戈壁的,这不是欺负人吗。他们以为咱一班全是娘们吗?走,弄死他们去。”胡忧冲到藤甲前,抓了个手甲就跟着朱大能冲出去。
一班的人,全都放下了手中的活,一块跟着出了营房。没办法,胡忧这话骂得太毒了,不去是就变成了娘们,这谁受得了。再说了,候三保护的是大家的饭,这都不去,以后还说什么共同上战场。
017章 最快的升迁(下)
一伙人跟着朱大能赶到地头,只见这里是一片混乱,看热闹的,叫好的,围了不少的人。胡忧冲进人群,看到候三已经和人动起手来了。而且还是三个打候三一个,饭菜洒了一地。
胡忧斜眼瞟了身后,看一班的人全都来了,有几个脸色还相当不好看,知道这又是一个机会,于是也不管自己打得过打不过,拿着藤甲冲上去,对着其中一个人,当头就砸下去。
胡忧是江湖出身,打架那是家常便饭,选的地方非常毒,藤甲是冲着那人后脑去的。
“叭。”藤甲正中目标,把那人打得向前蹋了一大步。朱大能看准了机会,一脚补在那人的后腰上。
胡忧虽然一招得手,但是很快,他就吃了亏。曼陀罗帝国崇尚武力,人人都会几手,二班的人,更是身手都不弱。胡忧虽然也号称打架出身,但是他的那都是乱打,跟本没什么招式可言,没几下他就被人给扔了出去。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现在一班的人,已经全都冲了上去,大家是一场混战。胡忧是第一个冲上去的,这一功,大家就算不说,心里也会记着。
胡忧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地方的人正面斗殴,他发现这里的人,打起架来,要比以前看到的要凶悍得多。这都不算,还有一点,对他的打击很大。他发现这里凡是动手的人,如果单挑的话,是个人都能收拾他。他在他们面前,就是一菜鸟。
没有自保能力,谈什么建功立业。能当上将军的人,都是在战场之上,活得最久的人。胡忧在心里暗道着要努力啊!
一班的人都在打架,自己不能在一旁看着。胡忧知道硬来他谁也打不过,于是他就决定来阴的。大兵法家不是说过吗,无论阴谋阳谋,能取胜,就是好谋。
胡忧在地上找了几块尖角的石头,藏身怀里,混在看热闹的人群中。随时准备着,一看有机会,他就拿石头砸人家的脑袋。
你别说,他这招还真管用。二班有三个倒霉的家伙,没留意到这手,被胡忧砸得哗哗流血。胡忧这家伙也有一股子狠劲,下手一点不留情,恨不得砸得人家眼珠子缝针。
“马拉戈壁的,大光头,你过来点。对,过来点。”胡忧暗中又盯上一个,看计算好了出手点,一块石头轮了过去。
朱大能正和二班的大光头打得兴起,突然那光头一低头,一团黑影直冲自己的面门而来,把他吓了一跳,赶紧躲开。
“糟了。”胡忧看自己失了手,赶紧冲上去。因为朱大能为了躲他的石块,失了先机,被光头一拳打倒在地,此时正要用脚踩他。
这一脚踩下去,朱大能弄不好就得重伤。胡忧是离得最近的人,他不出手,朱大能肯定躲不过去。
胡忧冲上去,才知道上了当。那光头的脚,居然用的是虚招,就在胡忧想飞踹光头另一条支撑脚的时候,光头一脚往后踢过来。
“小心。”朱大能在地上看得清楚,赶紧叫道。
胡忧也看出了这脚的可怕,如果被踹中的话,肠子都要断了。情急之下,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赶紧一个‘懒驴打滚’往地上趴,才擦着鼻尖躲过这招。
光头看一击不中,另一脚又踢过来。这次是候三帮胡忧接下了这招。朱大能此时也爬了起来,把胡忧护到身后,与候三双战那光头。
“住手,都造反了?啊!”
一条大铁枪出现在了场上,在喊话的同时,大铁枪上下翻飞,把缠斗在一起的两方人马,全都给打开。
胡忧一看到那大枪,就知道是夫长古力来了。古力的身后,还跟着几个队长,几个典军,和一个校尉。看来这下麻烦了。
混乱的场面一下就静了下来,两班的人,全都按各自的队伍站好。胡忧偷眼看去,那三个被自己偷袭成功的人伤得最惨,脑袋还在不停的流血,正用恶毒的眼光死盯着自己。那光头在被古力打开的时候,吃了一下重的。此时正愤愤不平。
“怎么,火气都挺旺呀。入伍第一天就私斗,很给我们纵队挣脸呀。说说吧,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动手。嗯!”校尉一脸怒意的训斥道。
古力和二班的夫长站在了各班的队伍之前,谁也不敢说话。二班的夫长左夫是个红脸汉子,他的腰里挂着钢刀。
胡忧所在的这一队,是一个混编队。一班是枪兵,使的是枪。二班是刀兵,用的是刀。
“怎么都不说话了,刚才打架的时候,不是都很威风吗?”校尉气哼哼的转着步。突然用手一指二班一个头上正流血的兵道:“你过来。”
“校尉大人。”
“边上站好。”
“是。”
校尉在一班的队伍里环视了一眼,在阿骨达的手上顿了一下,缓缓的说道:“好了。现在告诉我。这瓢是谁给开的。”
胡忧看校尉来这招,心里暗骂。不过这时候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躲不掉,干脆光棍点,还能留个好名头。
胡忧一咬牙,站出来道:“报校尉大人,这是小人干你。”
“你?”校尉在胡忧的身上,上下打量了一会。看这小子脚步虚浮,身体比那一脑袋血的小上一号,还真有些不信是这小子干的。在他看来,那个手特别长的兵,才比较有可能。
校尉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示意胡忧站在一旁,又指着二班另一个脑袋冒血的叫道:“你。出来。”
那二班的倒霉蛋,狠狠的看了胡忧一眼,站了出来。
“这个又是谁干的。”校尉再次把目光看向一班的队伍。
“报告校尉大人,这个也是我。”胡忧看校尉的目光一直没有落到自己的身上,只好自己跳出来说道。
校尉瞪大了眼睛道:“又是你。”
胡忧心里忐忑,表面却硬气的说道:“是的。校尉大人。”
“那个该不会也是你干的吧。”校尉指了指还在队伍里的那第三个抱着脑袋的家伙。今天这事还真它娘的邪了,居然两次都看走了眼。
胡忧还真有些不好意思回答校尉这个问题,不过这会不答也得答。
“是的大人,那个也是我开的。”
校尉看着那三个伤者,自忖一个打三个的话,虽说也能打趴他们,但是自己也得带点‘花’。这小子居然只弄身泥,就把三人的脑袋都给开了。
“你很能打。”校尉正视胡忧道。
“那个,我不太能打。”这么多人看着,胡忧也不敢乱说。
三个被打了瓢的家伙实在忍不住心中的怒气,对望一眼,同时道:“报校尉大人,这小子是从背后偷袭我们。”
校尉这才心中释然,冷哼道:“你玩阴的?”
胡忧一看校尉变脸,暗道不好,急中生智道:“回校尉大上,所谓上兵伐谋,在战场上,凡事只看结果,没有阴的阳的一说,能赢就行。”
“上兵伐谋!说得好。哈哈好一个上兵伐谋。不错,不错。”校尉抚须大笑起来。
胡忧此时背上的冷汗都下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从哪蹦出这么一句。现在看来,效果不错。
校尉笑了一阵,突然脸色一正,看着道:“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士。”
“回大人,小子胡忧。江南州人。”
“嗯。”校尉点点头道:“就冲你的‘上兵伐谋’,今天我升你为一班夫长。”
众人听到校尉的话,面色全都动容。还没正式参加训练,就升为夫长,这恐怕是暴风雪军团,不,哪怕放在整个帝国,也是升迁最快的吧。
胡忧在等着被罚呢,突然一个夫长砸自己脑袋上,差点没把他给砸晕了。还好他虽然心中狂跳,脸色却没有变,单膝跪倒:
“谢校尉大人抬爱。”
018章 女兵红叶(上)
军无戏言。www.uu234.com一众典军、队长、大头兵们,共同见证了帝国有史以来,升迁最快的士兵。相信不用半天,整个暴风雪军团都会知道这事。
就在众人以为今天的事,就到此结束的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秦明踏前一步,单膝跪倒道:
“报校尉大人。”
“怎么,你有话说?”校尉瞟了秦明一眼。
秦明回道:“是,校尉大人。小人自荐二班夫长一职。”
校尉暗道今年这些新兵有些意思啊。刚出了个没什么功夫,却能重伤三人的小子。这里又跳出个自荐夫长的人。我到要看看他想说什么。
“给我个升你的理由。”校尉道。
秦明不卑不亢的回道:“如果我是二班夫长,决不会让我的士兵这么窝囊。”
秦明一开口,就把矛头指向了二班的夫长左夫。
“哈,有意思。”校尉乐道:“你很能打?”
“二班上下,一人足矣。”秦明话语平淡的说道。
这校尉名叫罗德里,一向最是爱才。秦明的话,让他有些动容。
“包括二班夫长?”
“是。”
“好。只要你能把二班全部打倒,今天我也升你为夫长。”校尉一拍手道。按帝**律,典军以下的低级军官,升降是不用报备的。直系上司,可以自主升降。
“谢校尉大人。”
秦明拜谢后站起身来,对着二班的人一比手道:“各位,请了。”
二班夫长左夫气得肺都快炸了。这个新兵小子,真是够狂的呀。当众落面子挑战不算,还要一挑全班。
左夫当了两年的大头兵,才熬上个夫长一职。多少次上阵杀敌,怎能让人轻辱。这火一直硬压着呢,现在有机会,还客气什么。闻言是二话不说,抽刀就上。
校尉看左夫拔刀,本想出声,但是看秦明一脸从容,也就忍住没有开口。
秦明站着一动不动,直到左夫的刀当头劈下,一旁看的人都微闭双眼的时候,才突然身子一让,左手一拉,右手猛击左夫肋下软处,一下把他连人带刀,砸倒在地上。
只一招,左夫就趴在地上,干呕不止。
“好。”校尉忍不住叫道。
左夫原没有这么不继,只是一开始他就被秦明给气得不轻,急于想要挣回脸面,才着了秦明的道。如果他能放缓,以平常心来对待的话,至少可以多走几招。
秦明这一手,把二班的人全给震住了。随后上来的人,几乎都使不出平时的五成功夫。加上他们初组成军,相互不会配合,很快就让秦明给个个击破。
秦明整理好衣角,再次单膝跪倒:“校尉大人,幸不辱命。”
“好。自古英雄出少年。本校尉说话算话。从今天起,你就是二班夫长。古力,左夫,另作它用。”
“谢校尉大人。”秦明拜谢之后,直接走到二班,站在了最前面。
校尉等所有人都站好之后,收起了笑脸,面色严肃的说道:“暴风雪军团一向赏罚分明。你们两班违反军纪,私自斗殴,造成友军不和,影响极恶劣。本因重责三十军棍,逐出军营。
然今念在你们初到,不习军中纪律。现处杖行五十,夫长加倍,留军察看。
此为特例,如有再犯,严惩不怠。”
杖行可要比军棍轻多了。校尉嘴上虽然说得狠,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他很看好这两个新任提拔的夫长。
一、二班所属全部单膝跪倒:“谢校尉大人。”
“吉多。”
小队长吉多应声出列,单膝跪地:“校尉大人。”
“两班都是你的人,现在由你来执法。”
“是,校尉大人。”
胡忧刚升夫长,还没得到夫长的好,就先受了一百杖行,被打了个皮开肉绽。
胡忧被打完之后,直接被人架起,送往医疗部。这是校尉临走之前交待的。因为他看出以胡忧的身板,一百杖行下来,决不轻松。
在医疗部里,胡忧第一次见到了女兵。不过他也只看了一眼,就晕过去了。你别看他刚才挺镇定,其实他吓得不轻,再加上一顿打,身心疲惫不堪。他之所以没晕,是硬撑着,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会被带到什么地方。现在看到是送来医疗部,又看见女人,他精神一放松,就不醒人事了。
帝国的各大兵团里,一直都有女兵的存在。只是按各兵团的比例并不同样。暴风雪兵团的女兵最少,只占总人数的一成,而且多在后勤部门。南方红粉兵团所属女兵最多,据说达到六成。就连他们的军团长--西门玉凤都是女人。
那个28岁的女人,十四岁从军。十八岁时随她的父亲——当时有“帝国第一猛将”之称的帝国元帅西门战虎出战南疆,迎战宾来,山合,秀金三地联军。在父亲中伏身亡之后,率残部三万人防御穿山口,击溃三地联军十一万大军,斩杀联军上将——阿拉灯而一举成名。
因为新兵还没有正式开始训练,医疗部里也没什么事做,闲得很。队长正和手下两个夫长在聊天,几个小兵在整理应用之物。新兵团并没有征招医护兵,她们都是别地调来的。不过除了队长红叶外,她们都没有上过战场。
“红叶队长。”
“怎么,还没训练就伤着了?放床上吧,什么情况?”
“听说是让校尉大长打的。”
“这么牛,刚来第一天就把校尉大人给弄火了。这我到要看看。说不定以后是个人物呢。”红叶来了兴趣,走了过来。另外两个夫长也跟在了她的身后。
“队长,你可真说着了。听送来的人说。他和别班的人打架,把三个人的脑袋给开了。校尉大人不但没有把他赶走,还把他升为夫长。”
“入营第一天就升夫长,有没有搞错。老娘当年干了一年多,累死累活,才升夫长。这就已经够快的了。这小子居然比我还快?还有没有天理了!
嗯。伤得挺重,这个由我亲自来吧。凡梦,你们几个,先把他裤子给脱了。衣服也拔了吧,省得一会碍事。”
突然门帘一翻,一个穿医疗服的的女孩边叫着边跑进来:“红叶姐,大消息,特大消息呢。”
红叶不满的瞪了她一眼道:“含玉,鬼叫什么。你现在大小也是个夫长了。要注意点形像。”
“是,队长。”含玉吐吐小舌头。
“什么事,说吧。”红叶问道。
含玉又兴奋道:“红叶姐,我刚才在外面听说。有个兵才来了一天,就被升夫长了。真是传奇人物呢!”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红叶没好气道。
“啊。红叶姐你已经知道了?”含玉惊讶道。
“你口中的传奇人物,不就在那躺着吗?”红叶一指胡忧道。
“啊。”正给胡忧脱衣服的凡梦突然叫了起来。紧跟着,围在胡忧身边的几个医护兵也都叫了起来。
018章 女兵红叶(下 )
“我说你们能不能镇定点,这上了战场,你们这么鬼叫那还成。www.uu234.com凡梦,又什么事。”红叶不满的训道。
凡梦吞吞吐吐的说道:“队长,这个,那个他,他的那个地方那地方”
“那地方很大条吗?又不是没有见过,有什么好奇怪的。啊,这是什么?”红叶看到小胡忧也忍不住轻叫起来。
“好像是牙齿耶。”含玉不确定的说道。
“这个地方怎么会长牙齿。”红叶伸手把小胡忧给捏起来,仔细的观察,还用指甲轻轻的在那几颗小蛇牙上刮了几下。
小胡忧哪受得了这样的欺负,一下就愤怒起来,对红叶怒目而视。
“它变大了。哇,快赶上我的拳头了。”一个小姑娘惊叫得。
红叶此时的感受最深,那种热烫,让她心中一荡。自从丈夫战死沙场,到现在也三四个年头了。军团里好些人追,她都没有看上。因为人长得漂亮,打她主意的不少,要不是她的家世不凡,丈夫生前又是督将,手下三千子弟兵护着,早让人硬上了。
红叶自强镇定下来,喝道:“别人惊小怪的,男人都这样。放他放好了,让我看看他的伤。”
“是。”众女看队长脸色不好,全都不敢多话。不舍的把胡忧给翻过来躺好。
“含玉、凡梦留下,其他人出去看看那些伤兵,该上药的上药。”
“是。”
红叶趁拿药的时候,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用力夹了夹腿,开始为胡忧治伤。
含玉和凡梦小心的在一边帮忙,没敢多说什么。
红叶仔细的为胡忧清理伤口,上药,包扎,每一步都做得非常用心,动手非常的轻柔,深怕会会把他弄碎一样。
“呼。好了。”红叶长长的出了口气道:“这里没什么事了,你们俩去看看她们弄得怎么样了,这些丫头一会不留神,就会偷懒。”
含玉和凡梦对望了一眼,收拾东西出去了。临出门前,她们都忍不住瞄了胡忧一眼,可惜还没看到她们想看的东西。做为医护兵,她们虽然没有经历过人事,但是她们心理很清楚。胡忧身上的东西,绝对是独一无二的。
军帐一时静了下来,胡忧依然躺着,身上一丝不挂。来到异界之后,他似乎与这里的衣服不太有缘,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红叶静静的坐在胡忧的身边,她知道自己今天很反常,也知道手下的那些女孩们都已经看出来了。不过她不在乎。
丈夫战死之后,红叶就已经对男人失去了兴趣。男人在她的眼里,如草芥一般。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心情,就是那么不一样。许久不动的心弦,居然无声自动了。难道是因为那几颗蛇牙?红叶不知道,真不知道。虽然内体春水涌动,但想来似乎与**无关。
军帐外,被赶出来的女孩子全都侧耳细听着。她们心里都知道,队长让她们去做事,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挨了打的那些新兵,都是小伤而已,很容易就可以弄好。就算是帐篷里的那个,也用不着队长亲自动手的。
军帐里一直都很安静,这让一众小姐妹们有些失望。她们是打从心里希望里边能发生些什么,这不是她们喜欢八卦,只是因为,她们都知道,队长过得很苦。队长虽然表面很凶,其实对她们都很好。
医护兵是所有兵种里,最没有战斗力的兵种。如果不是队长护着,她们全队三十个姐妹,哪可能保存完壁到如今。军中虽有纪律,但是有特权的人实在太多。想要玩一个没人没势的医护兵,实在是太容易了。
大约一个小时过去,胡忧悠悠的醒了过来。还没有挣开眼睛,胡忧就感觉到自己的身边有人。胡忧习惯性的保持着原来的姿势,默默的感觉着周围的情况。
身上的伤已经不疼了,但是小风一过,凉凉的,似乎没有穿衣服。那人应该就在身边不远处,偷偷的张开眼缝,入眼的是一个女人。女人的穿着和自己来时看到的一样,应该是个医护兵,她在哭什么呢?和男朋友吵架了?还是以为我死掉了呸。胡忧我福大命大,刚当了一天兵,就升了夫长,没这么容易死的。
正被胡忧偷看的红叶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突然转头对胡忧说道:
“醒了就起来吧,装什么死呀。”
胡忧是老江湖了,怎么可能被她给诈到。他依然爬着,一动都不动。
红叶擦了擦泪水,站了起来,走到胡忧的身边,强悍道:“再装死,信不信我把你的小蛇牙给拨了。”
红叶说着说要动手,胡忧赶紧投降。好汉不吃眼前亏,可不能让她乱来。
奶奶的,真够强悍的。
“醒了,醒了,美女你可不要乱来呀。”胡忧习惯性的把原来那个世界对女孩子的叫法给带了出来。
“你叫我什么?”红叶愣了一下,声音略带激动的说道。记得当年她与丈夫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叫自己的。当时自己还骂了他一句‘臭流氓’。
胡忧最擅长察言观色,红叶的表现这么明显,他一听就感觉到了红叶的不对劲。心想着肯定是因为这声美女造成的,而且这女人似乎不是生气。于是大胆道:
“美女,我叫你美女呀。”
“哇。”红叶一下就扑到胡忧的身上大哭了起来。
红叶的这个反应,把胡忧吓了一跳。心说这是什么毛病。难道几辈子没听人叫过美女吗,这么激动。
胡忧没敢乱动,就那么任由着红叶抱着哭。反正让女人抱着,自己也吃不了亏。胡忧没意见,小胡忧火到挺大,因为红叶的胸部正好压在他的小脑袋上,这让它很不爽。
红叶被重重的顶了一下,马上就想到了那是什么。红着眼睛,红着脸,一下就退离胡忧的身上,背过身去。
胡忧中心暗道可惜。不过这也好,初到军营,也不知道这里的规矩,万一弄出点什么事,那可就不好了。
“快把衣服穿上吧。”红叶声如蝇蚁的说道。
“谢谢美女。”
“不许乱叫美女。”红叶嗔道。话刚出口,她又发现了自己的不对。这种语气,有多少年没有用过了。
“那我应该叫你什么?”胡忧随意的问道。
“我叫红叶。”
“那我叫你红叶姐好了。小弟名叫胡忧,初来乍到,还请红叶姐多多关招。”胡忧的江湖习气还没能改过来,顺着杆子就上。
红叶没有回话,算是默认了胡忧的叫法。过了一会,见胡忧没有动静,她不由开口道:“你好了没有?”
“红叶姐,你这里还有没有多余的衣服,我这身都打烂了。”胡忧苦笑道。他在那努力了半天,才发现这身衣服,腰部以下,全成了布条,连**都遮不住。
“我这全都是女装,没有适合你的。给你块毯子,你先批着吧。反正一会还要上药。”
“这也行?”
“有什么不行了。你要还是不要。”
“要。谢谢姐姐了。”胡忧这回连红叶两个字都省了。
019章 遇挫(上)
以胡忧的‘嘴码’,加上红叶的有意交结,两人很快就像多年的朋友一样,坐在一块聊起天来。胡忧身上虽然只批了条毯子,但是他这人脸皮一向够厚,跟本不拿这当一回事。
在聊天的过程之中,胡忧发现红叶对于军中事物非常的精通,有很多见解,胡忧初时听不明白,不过结合了前世看过的电视电影之后,他又发现红叶讲得非常有道理。
这一发现,让胡忧大喜过望,更是有心交好这位姐姐。此时的胡忧,虽然自认看过不少关于三国,三十六计之类的电视。但是那毕竟只是电视。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如果按着电视里演的那样去打仗,那和找死差不了多少。
“红叶姐,你说作战最讲究的是什么?”胡忧问道。
“我觉得作战最讲究的应该是速度,你就拿咱们暴风雪军团来说吧。每次出兵作战,都要调战车千辆,骏马数万。还数十万的士兵。别的不说,单单只一个吃喝拉撒,就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
就像有一次,咱们和安融开战。那场仗,你来我往,打了大半年。打到后来,双方的后勤都难以支撑,最后不得不停战。这样的仗,费时,费力,耗费大量的金钱,完全收不到效果。”
胡忧一拍大腿道:“红叶姐说得太好了。这就是兵贵速胜吧。红叶姐这么有才,不去当将军,在医疗部实在是太委屈你了。”
“当将军,你也太看得起我了。这些也是听我先夫说的。”
“先夫?姐姐你”
红叶黯然道:“我丈夫以前是暴风雪军团的一个督将,几年前战死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
“没事,都已经过去了。我也已经习惯了。那个,你把毯子拉一下。”
“毯子?”胡忧低头一头,小胡忧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了出来。“哦,这家伙一见美女就乱来,回去我再收拾它。”
胡忧和红叶两人聊得越来越投机,红叶对帝国各方面的军事都非常的了解,这让胡忧受益良多。
其实有一点,胡忧不知道。红叶的丈夫当年之所以能官致督将,有很大一部份功劳,都应该算在红叶的身上,无论是家世还是学识,红叶都帮忙不少。这也是红叶的丈夫战死之后,所留下的那些将士,对红叶依然尊重的原因。
在红叶的丈夫死之后,红叶已经很久没有与人谈过军事方面的问题了。没想到今天会跟胡忧聊这方面的事。
不知不觉又是一个小时过去,这时候红叶正在给胡忧讲当年和丈夫一起争战的故事。胡忧听得是羡慕不已,中心更是下定决定,一定要想办法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部队。
“糟了。”红叶正讲着,突然叫了起来。
“红叶姐,怎么了?”
“那个嗯”红叶的脸色有些红,说话也没有了刚才的利索。
“究竟是怎么了?”胡忧很奇怪红叶怎么突然变成这样。
“那个,我刚才把手下的人都支了出去,现在我们在里面这么久,她们肯定会有什么想法的。”
胡忧看红叶脸红的样子,心中暗笑。前一秒钟还是将计谋略样样精通的女将军,这转眼就变成了一个害羞的大姑娘。胡忧决定逗逗红叶。
“红叶姐,你说你刚才把手下人都支出去,你本意是想干嘛?”
红叶脸色更红道:“还不是帮你上药嘛。”
胡忧已经看出了红叶对自己有点意思,而他对于红叶的才智也非常的欣喜。暗想着军营毕竟是以实力说话的地方,像今天这样轻松的升职机会,肯定不会再有。如果能征服红叶的话,以她的才智和在军中的人脉,对自己将会有非常大的帮助。这样各取所需,岂不是皆大欢喜?
胡忧本就不是什么迂腐之人,否则也不会和王张氏搞在一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本就是江湖中人的生存之道。古语有云,慈不掌兵,义不掌财,仁不经商,不慈不仁不义者,才能混迹江湖。
胡忧的师父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曾经告诉过他,男人征服女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床上。虽然他的师父一直没怎么能以身证明这句话,但是胡忧却相信,这绝对是句至理名言。
想到这些,胡忧有意瞄了红叶的胸部一眼,语带一丝轻薄的说道:“红叶姐难道就没有别的想法吗?”
胡忧这个分寸拿捏得非常的好,既起到了挑逗的意思,又不至于让红叶太过难为情。而且他已经想好了补救的话,只要红叶有生气的征兆,他马上就会抢先用出来。这一招是江湖八大门之一的‘飘门’把戏。胡忧虽然做不到飘门前辈一张嘴就能把死人骗活,但是哄哄女人,他还是有这个自信的。
“要死了,不许胡思乱想的。”红叶拿眼一瞪胡忧,但是自己却又先扭捏起来,小脸红红的,不知道想些什么。
这种小女儿的神态,让胡忧看得一呆。刚想再进一步有所行动。红叶却已经站了起来。
“不要说笑了,快趴下。”红叶道。
胡忧看红叶去拿药就已经猜到了她要干什么,不过他还是装傻道。“这会不会太快了一点?”
“少费话,不乖乖的,姐姐可要打**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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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从红叶那里出来,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对于胡忧能这么快恢复,见贯了伤兵的红叶都很惊讶。胡忧自己到是慢慢的习惯了自己有些异常的身体。伤好得比别人快,这也是一项在战场上存活的优势吧。
虽然最后没有能和红叶勾上,但是胡忧却觉得今天这一顿打,真是太值了。不但被升为夫长,还能有机会结识红叶,并与她有了一定的交情。
后勤部给胡忧另分的住地,但是胡忧并没有搬过去。他依然回到了一班的营帐里。
“夫长”
班里的士兵看到胡忧,纷纷的给他致敬。帝**队的等级是非常严格的。下级对上级不敬,按律是可以处死的。当然,这仅适用于下层军中。到偏将以上的级别,可没有谁敢这么乱来。
中层以上的军官,各种社会关系盘根错节,一般的军法,对于他们并没有多大的约束能力。这也就造成了基层干部和中高层军官之间,存在相当大难以调和的矛盾。这是在开国之初很难看到的。
胡忧仔细看过一众士兵的眼神,从他们的眼中,胡忧看到了一种不信任。
是的,胡忧虽然因打架而被升为夫长。但同时,他也暴露出了自身能力不足的问题。军中首重的就是武力,胡忧的武力,明显还不能服众。
胡忧也知道,这是他目前最大的问题。
第二天,新兵团正式开始整合训练。
暴风雪军团的军团长苏门达尔出席了新兵团的成立仪式,并在台上发表了讲话。
这是胡忧第一次看到苏门达尔。苏门达尔身上的那身暴风宝甲,深深的吸引了胡忧的眼球。相比起暴风宝甲,胡忧身上连普通箭矢都可以轻松射穿的厚藤甲,简直就是垃圾。所以胡忧有理由期待属于自己的宝甲,甚至更多。
019章 遇挫(下)
与胡忧同样射出热烈眼神的,还有原属于一班,现在却是二班夫长的秦明。相比起胡忧,他似乎更有能力穿上那身甲衣。至少从现阶段来看,他的机会比胡忧多。
二分队属于长枪兵的序列。此时二分队的人,全都分到了长枪。胡忧仔细看了手中的枪,这种枪和古力手中的大铁枪是同样的,只是型号上,比古力的小了一号。全枪大约两米长,枪头实心,枪身为手指头粗的木制,拿在手中,份量挺沉,大约有十五六斤的样子。
秦明分到枪的时候,当场就耍了一手漂亮的枪法,惹得全分队所有士兵的注目。而同样在昨天大出了风头,一夜名传整个暴风雪军团的胡忧,却连拿枪的手势都不对。
各队整队完毕之后,长枪教头冲林出场。
“枪不破甲,同于不扎平日能洞墙则战场能破甲用枪最忌,弃枪孤注。”
冲林说到这里的时候,有意无意的看了秦明一眼,因为刚才秦明在耍枪的时候,就曾经多次让手中的枪飞出去。那是看起来很帅,在战场上却是找死的做法。
胡忧的眼睛没有跟着冲林的眼神而动。他在动心,默默的记下冲林的话。
第一天的训练结束之后,胡忧抱着自己的枪,来到军帐外的一处小树林里。默念着教头所教的动作要领,把铁枪一枪枪的扎在树上。
简单的动作,重复而单调,不好看,却又花费大量的体力。胡忧身上是汗如雨下。不过他依然默默的咬牙,再咬牙。
第二天起床,胡忧顿感全身酸痛。每一块骨头,每一处肌肉,都仿佛像有蚂蚁在咬一样。吃早饭的时候,他手中的筷子,两次掉到了地上。
第二天的训练和第一天的一样,教头冲林依然是让大家习惯扎法。在排队的时候,胡忧感觉自己的手好像都已经快找不到了,但是开始训练之后,他还是咬着牙,认真的扎出每一枪。
“出枪要先轻后重,盖留不尽,以防左边。致彼枪出尽时,彼死尽也。”冲林边念着要决,边游走于队伍之中。在胡忧一枪刺出时,他突然用手中的枪在胡忧的枪尖上敲了一下,胡忧的枪应声飞了出去。
“出枪时不要尽出全力,要看清当时的形势,留一分以求应变。”冲林对胡忧说道。
“是。”胡忧躬敬点头,捡起被打掉的枪,继续练习。
一天的训练下来,胡忧的双手虎口已经崩开。这是意料中的事,胡忧也没有太过在意。打断骨头重接时他都没有眨眼,更何况小小的虎口之伤。
从戒指里拿出药,随意的洒上,胡忧来到小树林中,继续给自己加训。古人云笨鸟先飞,胡忧自认脑子决不比别人笨,但是他却很清楚,论身体,这里的人,天赋都要比他高很多。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想要获取,就必须先要付出,甚至要比别人付出的更多。
一个月的时间,就这样慢慢的过去。这三十天来,胡忧除了正常的跟队训练外,每天雷打不动的给自己加练扎树五百枪。
从一开使只能扎入树皮,到现在能扎入树中半寸。胡忧用巨大的毅力,为自己获得了一点点的成绩。虽然离破甲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是他自信,只要持之以恒,总有一天,他会成功的。
军中的训练,每半个月,会有一场对练性质的比武。以摹拟实战的方法,来让大家适应战场的气氛。上一次胡忧自知还差得太多,只是在一旁看着,没有参加。这一次,他打算试试,看看这一个月的苦练,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
这一个月以来,胡忧已经和手下的8个兵都混熟了。一个班满员的情况下,是一个夫长带十个士兵。胡忧的班情况不太相同,只有八个士兵。因为他们原来的夫长古力还没正式接任就调走了,原为一班士兵的秦明去了二班做夫长,而胡忧自己又坐上了一班夫长的位子,这样一进一出,就少了两个。为这事,胡忧去找过队长吉多,却没有得到补员。
校场中央,两个士兵你来我往,打得正热闹,胡忧有些手痒,一拍身边的朱大能道:“朱大能,一会咱们练练。”
胡忧选朱大能是有原因的,这些天来,据他观察,全班里,就属朱大能练习最不认真,而且他的武力应该也是全班最差的。胡忧觉得自己胜他应该没有问题。他还没有自大到认为练习了一个月,自己就能打过阿骨达那个手特别长的家伙。
“夫长你要跟我打?”朱大能吃惊的看着胡忧,他没想到,胡忧居然找上自己对练。
胡忧一拍朱大能的肚子说道:“怎么着,不行?”
一个月来,朱大能也知道了胡忧的脾气,对这个没有架子的上司,也挺对味口的,于是半开玩笑的说道:“行不行,不过我要问清楚,是真打还是假打。”
“废话,当然是真打了。假打我还不如回去睡觉好。”胡忧没好气的说道。这一个月来,他刻意的和手下的兵融合在一起,现在看起来较果不错。
在胡忧看来,对手下摆架子的人,是没脑子的。手下的士兵是为官者的依靠,上到战场上,就是把脑袋拴在一起的兄弟。冲锋陷阵,靠的就是他们。对他们摆架子,那就是嫌自己命太长了。为上者,以威服众,而不是靠摆架子服众。
朱大能缩了缩脑袋,压低声音道:“夫长,在一百多人面前,你不怕落了面子?”
“面子个屁,上到战场,技不如人,命都没了,还讲什么面子。我告诉你,今天要是你输了给我,我就把你的晚饭给候三。为了你的肚子,自己想想吧。”
“夫长,这可是你逼我的。”朱大能诡异的笑道。
胡忧猛的醒悟过来,原来这家伙说了半天,是在套自己的话。看这家伙挺胖的,脑瓜子挺鬼呀。
胡忧和朱大能换上对练枪头,一同站入场中。这还是胡忧第一真正面与人交手,虽然是对练,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有一丝丝的紧张。
强压下脑中的杂念,胡忧仔细观察朱大能的站位,以找到一个出手的时机。
相比起胡忧,朱大能随意了很多。他居然就那么拖枪站着,都没怎么看胡忧。
他居然还打了个哈欠!
胡忧看准这个机会,看准了朱大能的胸口就扎了过去。一个月的苦练没有白费,枪如电闪一般,就到了朱大能的胸前。
枪都已经快扎上来了,朱大能竟然还动都没动。这让胡忧有些恼火,暗骂着今晚一定饿这小子一顿,让他长长记性。
想到这里,胡忧又加了一分力,先扎他一枪在说。
可就在这时候,一直没动的朱大能突然向右移动了半步,手中的枪一个斜拉,用枪尾在胡忧的枪尖上一敲,枪势不减,枪头直指胡忧的眼睛。
枪尖在胡忧眼前一寸处停住,胡忧愣在了当场。
只一枪就输了,如果在战场上的话,只这一枪,自己的小命就没了。胡忧想过很多种结果,但是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输得那么快,输得那么惨。
020章 青龙献爪
小树林里,胡忧面对着一个月来扎出的树坑,沉默着。www.uu234.com每天五百枪,得到的是这样一个结果,这不得不让胡忧深思。
是自己不够努力,还是天赋不行。
这一个月以来,团训认真,休息的时候还再加训。刮风不休,下雨不走,就算是手累得抽筋,也是稍微好转,就马上又继续练习。
而朱大能在做什么?每次团练,他只扎那么几枪就偷懒了。一解散就四处找人嬉戏。或是跟候三斗嘴皮子。
可就是这样,自己都没够挡他一枪。
胡忧不断的在脑海中反复的重复着朱大能的那一枪。他那枪出得平平无奇,却是那么的高效。他当时如果在进一寸的话,自己就算不死,眼睛也要被废掉。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胡忧尝试着把朱大能的动作分解,经过无数次比划之后,他猛然发现,自己做不到朱大能的那种准度。
朱大能的那枪,明显是冲着自己眼睛来的。也就是说,他在出枪之前,就已经决定了进攻的路线。
胡忧试着在树上画上一个指头大的圈,然后用枪扎。十几枪之后,他发现自己的枪,十之**要偏出那个圈外。即使有一枪能在圈内,也不是在圆圈的正中心处。
紧接着,胡忧回想到,朱大能的枪指着自己眼睛的时候,枪头完全没有颤抖的迹象。直到他收回枪头前,枪尖与自己的眼睛都使终保持在一点上。
“用枪之道,在稳和准吗?”胡忧自言自语道。
猛然,胡忧想了起太史公送的那本故事书里,似乎有一个关于枪的故事,里边的人物对话,有提到到用枪的。他赶紧把书找出来,快速的翻开。
“有了。将后发踵着力于一端,奋十二分力,发十二分满,后手力透前手外,自踵至枪尖为一条,其体直。顾出枪长而重,手熟则速。一人发枪,多于三四人,长矣,重矣,速矣。”
一开始,胡忧看得并不是很懂,不过他结和了自己的亲生体会之后,发现这段话说的是双脚一虚一实,着力于一脚,全力出枪。要求以全身之力出枪,要决是出枪要快,要准。
“这个和教头说是似乎不太一样呀。”胡忧边看边思考着。可惜这个故事很短,只提了这么一句话而已,说得不是很明白。
“会不会在别的故事里还有类似的东西呢。”胡忧暗忖。
胡忧把书一页页的翻开,快速的翻看。连续翻了几十页,他找出了几句似乎有用的话。
“刺虎贵准,以中其目。”
“人游场之用,却又须留性。非为社稷立功名,而动辄血流骨折。”
“枪有五法,青龙献爪。”
“”
细细读来,这些话好像在说着什么,但是却又相互不连着,有些不知所云。胡忧看得有些头痛,把书放在身边的石头上,歇息一下脑子。
就在这时候,林中不知道突然发现了什么事,惊起了几只小鸟。这些鸟在飞过胡忧头顶的时候,居然拉下一陀屎。还好胡忧正好向上瞄了一眼,及时躲了过去。不然这鸟屎肯定砸在他的脑袋上。
可是胡忧是躲过了,那放在石头上的书却没躲过。那屎正好落在书上。
胡忧气得要命,指着那鸟骂道:“可恶的臭鸟,哪天胡忧大爷不爽,把你的贼鸟窝给掏了。”
既然暂时想不出什么东西,胡忧决定先从准头方面练起,看看效果怎么样。不行的话,回去找朱大能问问看。三人行必有我师,不耻下问嘛。
胡忧找了片树叶,把书上的鸟屎给刮掉。正想在找什么东西擦了一的时候,胡忧突然愣住了。因为他无意中发现,那鸟屎弄脏的地方,似乎出现了几个字。这几个字是在青龙献爪这几个字下面的,胡忧记得这里原来是空白的,没有字。
“会是什么?”胡忧顾不得鸟屎的恶臭,仔细辨别那几个字。
“扎必尽?”
后一个字上还粘着鸟屎,看得不清楚,胡忧又用树叶轻擦了一把,出来一个‘力’字。
“扎必尽力?什么意思,难道说”
胡忧想起了以前看过的电影,似乎秘集都是要用特殊的方法才能看到的。这个不会这么变态,要用鸟屎吧。
别管它是不是,胡忧的手已经动了起来。他小心的把树叶上的鸟屎擦在‘扎必尽力’几个字的上下左右,很快,越来越多的字出献在了‘青龙献爪’这几个字的下面。
胡忧变得非常的兴奋,难道说那个自称太史公的老头,其实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奇人?
在用鸟屎把整张纸全都擦试过一遍之后,胡忧得到了百多个字。
“古有名士,射牛不中,中之必命。真留非数年之功不可,假留则抛校枪也。青龙献爪,初学三枪即止,扎毕尽力。少歇更扎。多则手滑无实用。每扎以索穿钱,行之人妙。熟后钱后贴纸,过钱不伤。
身法宜侧而忌平,宜蹲而忌立。平则阔,立则长,侧则短,所备者少也。能蹲坐而进退如风,身心如一,枪心如一,则无往而不利。”
字数不多,胡忧却足足反复看了一个小时。边看身思考,揣摩。什么是精华,这一字一句都是精华所在。
“初学只扎三枪吗?”
胡忧小心的把书收回戒指里,抱枪来到树下。小马步,侧身而站,枪交右手,平心静气,用心去感觉枪的存在。
“嘿。”
胡忧猛的一枪,直扎身前大树。脚借地力以达腰,腰手连动,心随枪进。
“噗。”
“叭。”
枪头扎入树中,枪杆应身而断。强大的后挫力,使得胡忧连退几步,一**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这一枪,几乎用尽胡忧全身的力气,他坐在地上好一会,才爬了起来。在出枪的那一刻,他感觉到有一股力由脚到手,直透枪尖。那种感觉,说不出的爽快。
来到树前,胡忧脸上出现了惊喜之色。因为这枪,居然入木八分有于。胡忧相信,如果不是最后时刻,自己的手微颤了一下,导致枪与手没有成一条直线,使得力稍偏在枪杆上,那么这枪,应该可以扎得更深。
枪杆断了,不能再继续练了。胡忧把枪头从树上拔出来,往小树林里走。他要为枪从新配上枪杆。
军营里是有后备配杆的,不过胡忧不打算用那个。那种是很普通的木杆,遇折易断。在枪杆断的一瞬间,他想到了一个词‘避震器’,也就是弹簧。然后想到了白蜡杆。
白蜡杆取自白蜡树。它通体洁白如玉、坚而不硬、柔而不折,杆身可弯曲到180度不劈裂,柔韧性强,自身纤维密度稠,有较强的自然拉力,在干燥的地方不劈裂,在潮湿的地方不变形,其弹性、韧性是其它木质不可比拟的,被中国古代首推为做枪的最好材料。
枪法在中国古代是可以“了却君王天下事”,封妻萌子的绝学,素有百兵之王的美誉。白蜡杆从来都是兵王就好的伴侣。胡忧不知道这里为什么要用硬木枪杆,但是他相信,国人五千年积累下来的东西,决不会是空**来风,胡编乱造的。
白蜡树的皮叫做荆树皮,是一种药材。胡忧跟师父的时候,亲自采收过,所以胡忧认识白蜡树。
虽然胡忧直到现在,还弄不清楚这里究竟是什么空间。但是这个地方和生他养他的祖国,无论是天气还是地理都很像。这里大部份的值物,和原来的世界也没有什么区别。所以胡忧相信,这里应该也会有白蜡树。他要造一只属于自己的白蜡枪。
胡忧今天的运气不错,很快,他就在发现一颗很不错的白蜡树。费好好些力气,胡忧终于弄出了一根长二米二的白蜡杆。
只见这根白蜡杆沉重密实,表面发青,没有一点疤节,笔直如切。把枪头装上,枪头不比枪把细多少。发力一抖,杆身直震,杆头振幅虽不大,但持久。
胡忧再来到树前,平心静气,按青龙献爪所记,一枪刺出,‘噗’的一声轻响,入木一寸有于,而且因为白蜡杆特有的弹性、韧性,像避震器一样,让回弹的反作用力减少了很多。
“好枪。”胡忧忍不住低声喝道。
第二天,胡忧来树林的时候,带来了几枚铜钱。他没有把铜钱像书中说的那样,用绳子悬着,而是一枚枚把它们钉在树上。
用枪扎钱眼,胡忧知道自己的水平还达不到这个地步。所以他给改良了一下,把铜钱钉在树上,再以枪扎铜钱,这样力度和准头,全都可以练到。
换上白蜡杆后,胡忧的白蜡杆无论是灵活性还是在反震力上,都要好很多。但是在控制准头方面,要比原来的硬木枪难。因为白蜡杆受力后,有一种颤力。这使得枪头不把好把握。这很可能就是这个世界不用白蜡杆的原因,当然,也有可能他们还没有发现白蜡杆的好处。
第一轮的三枪,胡忧没有一次扎中铜钱。不过他没有因此而发弃。没有成功,那是因为自己做得还不够好。他相信国人五千年的智慧,不会给他指条**的。
三枪过后,胡忧停下来休息。以青龙献爪的方式扎出的三枪,要比一般的扎枪累很多。三枪过去,胡忧身上大半的力气都消耗掉了。
趁着休息的空当,胡忧把那本故事书又翻了出来。他对这本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用发现青龙献爪的办法在书里并没有在发现别的东西,但是书中本身记载的故事,就很有看头。
太史公的故事都不是很长,初看起来,似乎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仔细再看后,又似乎总能让人联想到什么东西。同一个故事,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日子就在这样看书,练枪,看书,练枪里一天天的过去,转眼又过去了三十天。
经过三十天的练习,胡忧对白蜡枪的控制已经熟习了很多。准头从前三天的一枪不中,到现在每刺出五六枪,就能有一枪刺中铜钱。
两个月的刻苦练习,胡忧的身体也比原来壮了不少。也许是因为用枪的关系,往日略显油滑的脸角,多了几分刚毅的线条。
021章 对赌(上)
天风历1118年,帝国38年十一月。再过一个月,年关就要到了。
胡忧此时没有训练,他现在甚至不在新兵团的驻地溪甘,而是在几百里外的林梅森林里。
林梅森林在青州的最西端,也是帝国版图西北角上的一个角落。从地图上看,穿过林梅森林,过了龙江山脉,再往前走,就是池河帝国的领地了。
地图是这么画的,但是千百年来,从来没有人能够这么走出过。先不是龙江山脉终年冰封,连绵千里,飞鸟难渡。单单只是林梅森林,就足以让人望而生畏。
十五天前,胡忧所在的新1兵团第三联队被调入林梅森林。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在十一月十五日之前,抓到一百只雪灵猴。
雪灵猴是林梅森林特有的物种,它能体雪白,来去如风,而且狡猾似狐。十一月的林梅森林,早已经是大雪纷飞。在这样的环境下,别说是抓,就是想发现也是相当困难的。
今天已经是十一月三号了,第三联队所有抓到的雪灵猴加起来,还不到三十只,这让联队长偏将林克非常的恼火。这不,正在营中躲避风雪的第三联队所属一千人,全都被他赶了出来。
“这鬼天气,这鬼地方,真不是人呆的。”朱大能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把脖子努力往衣服里缩。
“是够冷的。”胡忧认同道。胡忧估计,现在的气温至少零下二十几度。他还是第一次来这么冷的地方。
平时在班里最跳的候三,今天也奄了。一向喜欢和朱大能唱反调的他,也说不出什么歪理来。这地方确实非常的冷,他也很认同。
“嘿,我说兄弟们,都别缩着。越缩着就会越来的,你们看我,习惯了,也就没事了。”走在队伍最前面的西多夫拍着胸口道。
众人看了西多夫一眼,全都没兴趣搭理他。如果说整个联队里,谁最抗冷,当属这小子无疑。
西多夫是从小在池河帝国长大的曼陀罗人。池河帝国地处天风大陆西北部,那里最热的地方,也要比林梅森林冷得多。终年平均气温只有零度。从那地方出来的人,跟本不知道冷为何物。跟他说这些,简直是浪费气力。
“我说西多夫,你能不能多穿件衣服,我看你这样,都替你冷得慌。”出生在中州的里尔多没好气的说道。中州地处帝国的中心,是帝都龙城所在地。那里常年温差不大,冷天不太冷,夏天不太热。所以里尔多的抗寒能力是班里最弱的几个之一。
西多夫抖了抖身上的单衣道:“没事。我这还觉得热呢。呵呵。”
“你们有谁知道,这雪灵猴是用来干嘛的?”朱大能突然问道。
胡忧想了一下道:“上峰一直强调要抓活的,而且不能有伤口,我想应该是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吧。”
“夫长猜中了一点点边,还有谁知道?”朱大能又问。
“我听人说,这雪灵猴是要送往帝都的。具体用来干什么,我就不知道了。”西多夫也加入了这个话题。
“朱大能,难道说你知道?”候三习惯性的顶道。
朱大能笑笑道:“我只知道个大概。不过我们班里,有一个人肯定知道。”
“谁?”胡忧问道。他对这次的任务也很好奇。一开始军队调动的时候,他还以为要打仗。后来他才知道,是要他们抓猴子。全联队一千多号人,来林梅森林这种地方,只为了抓一百只猴子,这可算是大手笔了。
“拉雷。”朱大能指指里尔多身边的一个白脸青年道。
一时间,大家的注意力全都转到拉雷的身上。拉雷出生帝都,是班里最文静的一个人,为人有些内向,很少主动说话。平时只和同样来自中州的里尔多走得比较近。
“拉雷,你知道雪灵猴是用来干什么的?”胡忧问道。这个拉雷非常的腼腆,如果不是用透视眼扫过的话,胡忧曾经一度怀疑他是学花木兰代父从军呢。
“我听我父亲说过,也不知道对不对。”拉雷细声细雨的回答道。
“那能不能给我们说说?”胡忧也放轻了声音。他还真有些担心会把拉雷弄哭呢。
“我父亲交待过,这事不能外传的。”拉雷弱弱的说道。
“有什么不能传的,不就是那么点事吗。”朱大能大咧咧的说道。
“朱大能,你知道你就说好了,干嘛要拉雷说。”里尔多不满道。
“我这不是想给他一个表现的机会嘛。”朱大能道。
“朱大能,还是你来说吧,让我们都了解了解这是怎么回事。”胡忧以裁决者的口气说道。他虽然官不大,但却是这组的夫长,还是有一定话语权的。
朱大能点头,一脸卖乖的样子道:“在说之前,我想先问大家。有谁知道雪灵猴最珍贵的地方在哪里?”
“说重点。”候三伸出头丢出几个字,又缩了回去。远远看去,这家伙就像一只被人暴打过的赖皮狗,全身上下,边个正形都没有。
朱大能看了拉雷和一直站在拉雷身边的里尔多,说道:“我就直说了吧。雪灵猴最珍贵的地方就是它的脑子。它是整个大陆公认除了人外,最聪明的动物。”
“脑子好?难道我们抓雪灵猴是为了训养它们,以为军队用?”胡忧问道。
在胡忧想来,如果雪灵猴很聪明,又有训养方法的话,那它很可能有军事方面的用途。这也许就是拉雷不肯说的原因。
胡忧之所以会这么想,那是因为他在行走江湖的时候,曾经看到很多关于这方法的东西。江湖八大门中的飘门就有训猴子、山羊来赚钱的戏法。古代也有训鹰来侦察敌情的故事记载。把雪灵猴用作军事,并不是没有可能的,
朱大能深深看了胡忧一眼,心中暗赞他的思路宽广,居然能联想到这些。只可惜,他太高估帝国的那些大佬了。
“夫长的想法很特别,不过答案不是这个。在帝都的上层贵族流传着这么一个说法。雪灵猴的脑子,可以使人变得聪明。
先不说这个说法有没有依据,但是雪灵猴的脑子味道鲜美,那是不争的事实。”
021章 对赌(下)
胡忧这时也反应过来了,他来自以菜闻名的国度,对吃他并不陌生。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这一千人在这里挨冷受冻,只不过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食欲而已。”胡忧一语道破其中的玄机。
“夫长猜对了,正是这个原因。我们这次出来,其实是为准备年礼的。每年给皇室一百只雪灵猴,这是咱们兵团的惯例。如果你能猜中吃法,我就更服你。”朱大能对胡忧坚起大姆指道。
胡忧哈哈一笑道:“这有何难,如果我猜中了,你怎么说。”
“夫长大人,有一点我得先让你知道,雪灵猴的吃法可不同一般。”朱大能提醒道。
“你就说你输什么吧。”胡忧自信的说道。吃猴子,中国人那是祖宗。
“十个金币。”朱大能道。雪灵猴的吃法是个秘密,他不信胡忧能猜得出来。
胡忧摇摇头道:“赌钱多没意思,换点别的。”
“别的?”朱大能想了想,一咬牙道:“我出来得急,也没带着什么。我这有本武学秘法,是其家传留下的,你有本事就拿去。”
“武学秘法?”胡忧眼睛一亮,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这个。一枪败给朱大能的画面,又再次浮现在他的脑中。他出的那一枪,一定是有说法的。
“就是这个,赌不赌?”朱大能从怀里拿出本封面都已经发黄的书,晃了晃又收了回去。
“好,就赌这个了。”胡忧重重的点头道。
“等等。”朱大能说道:“对赌讲究的是公平。你虽然是夫长,但是也要拿得出像样的东西才行。”
“我有一本故事书。”胡忧首先想到的是太史公给的那本书。以书赌书,看来挺公平的。
胡忧的话一出,全组的人都笑了起来。就连比较内向的拉雷都没有忍住。
朱大能好不容易才忍住笑道:“夫长大人,你该不会是耍我吧。”
胡忧刚想说这个故事书不简单,但是他还是把这个念头给压回去了。他的心里隐隐的升出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书的念头。
伸入出怀,胡忧装作拿东西,实际上是把那条蛇鞭从戒指里拿出来。
“看看这个怎么样。”胡忧把蛇鞭递给朱大能。
朱大能是识货之人,虽然他并不认识雪里红蛇,但是他很快就看出了这蛇鞭的不凡之处。蛇鞭经过与胡忧的第一次融合之后,已经变成了三尺来长,朱大能拿在手上,突然一鞭抽向身边的树身上。
“啪!”
所有人都为之动容。大树被抽出一条深深的痕迹,而蛇鞭上连一点花痕都没有留下。所有人都对蛇鞭来了兴趣,而胡忧却对朱大能留意了起来。
胡忧一直都以为朱大能是组里功夫最弱的一个人。但是从上次的那枪,和今天的这一鞭,朱大能不经意所表现出来的东西,让胡忧发现,朱大能决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他的功夫说不定还在以武力成为二班夫长的秦明之上。
“好东西。”朱大能两眼射出热烈的火花。看来他对这条蛇鞭非常的喜欢。
“赌你的武学秘法怎么样?”胡忧说道。
“行,太行了。”朱大能连连点头。
朱大能家里世代商人,他的想法与一般人不同。在别人看来,武学秘法是很珍贵的,而在他眼里,武学秘法无论多么珍贵,都是可以复制的,抄一本就多一本。可是这蛇鞭可不同,这是不可复制的,唯一的东西。
胡忧道:“那就这么定了。为了公平起见,我们还需要一个公证人。咱们把赌注都交到他的手里。然后你和我分别把雪灵猴的吃法写好,交到他的手上。
如果我们写的一样,那就是我胜,东西归我,反之归你。怎么样?”
朱大能同意胡忧的办法,胡忧让朱大能来选公证人。让所有人意外的事,朱大能居然选了候三。这一点连胡忧都没有意料到。朱大能居然最信任整天和他对嘴的候三。
一切说好,胡忧和朱大能两人在空地上分开,拉开二十米的距离。除了候三坐在两人中间之外,所有人站在外围做见证。
胡忧拿笔在手,想了想,觉得写文字表达也许不太清楚。于是他改成画画。他画的是一个中间挖洞的方桌,几个人围桌而坐,然后一只猴子的头,从那小洞中伸出一半,被东西紧紧箍住。然后一个人用小锤轻轻一敲,猴子的头盖骨应声而落。猴的脑部就完全裸露在食客们的面前。这时,有较馋一些的人,已经用汤匙伸向红白相间的猴脑,随着桌下垂死猴子一声惨叫,拉开了生食猴脑的血腥序曲。
胡忧有一定的‘册门’功底,虽然做不到他们的以假乱真,但是画得还是很不错的。他形像的把人们生吃猴脑的一幕,完全展现于纸上。这画让候三看得差点就吐了出来。候三的心里承受能力本没有这么差的,坏就坏在这猴子的猴和他的姓同音,而胡忧画中的猴子,又和他有那么几分相似。
候三在看完双方交上来的答案之后,把蛇鞭和武学秘法全都塞给了胡忧。
“候三,你确定你没有看错?”朱大能有些不舍的看着那条被胡忧收起来的蛇鞭,就像是看着离别的情人一样。
候三似乎能明白朱大能的心情,并没有像往日那样出言恶心他,更没有对朱大能的疑问生气。因为他知道,朱大能那是不舍,而不是对他有怀疑。这一点,从朱大能选候三做为公证,就能够看出来了。
候三拍拍朱大能的肩,把胡忧的画塞进他的手里,自己转身离开。
朱大能打开画只看了一眼,小心的叠起来收好。
朱大能那留恋的眼神,差点让胡忧忍不住要把蛇鞭当场送给他。不过他脑中瞬息间想起一个牧童把草吊在牛头前的故事,他又把这心思给压了下来。现在送出蛇鞭,虽然是一个拉拢人心的好机会,但是,却还不是最佳的时候。让牛看得见却吃不着的草,才是最好的草。那把小草,可以让牛按牧童的意思前进。
022章 再升一级(上)
林梅森林的暴风雪连刮了三天,却一点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www.uu234.com狂风夹着冰粒打在脸上,让人睁不开眼睛。这样的天气,就算是偏将林克再怎么暴跳,也不能把士兵强行赶出军营去抓雪灵猴。特别是三天前发生士兵冻死在雪地里的事故之后。
今天已经是十一月七号了,留给林克的时间只剩下八天,而他的任务,还差整整六十只雪灵猴。
这次的任务,是林克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手的。按惯例,负责抓捕雪灵猴的偏将,将会作为使者把雪灵猴押送到帝都去。代表暴风雪军团,把雪灵猴做为贺年礼,送给当今的皇帝,曼陀罗三世--巴伦西亚大帝。
而巴伦西亚大帝为显视对暴风雪军团的恩典,也会有礼物赏赐下来,由使者带回给暴风雪军团长苏门达尔。
这么一个来回走下来,就是一件大功。按惯例,军团长会让这位使者官升一级。也就是偏将升督将。这已经是军团中不成文的一种规则,也是偏将升督将最安全无危险的途经。要知道如果在战场上,想升这一级,可是要拿命来换的。
为了这个机会,林克可是不惜以平调新兵团做为交换才得来的。如果办砸了,他损失可就惨重了。升不了级,手下上过战场的老兵还换成了新兵,都不算,他要面临的还将是军法的处制。给皇帝办礼物都办砸了,打你一顿那是轻的。在功过部上记下这笔,这就是一生最大的耻辱。
越积越厚的雪,像一坐大山一样,重重的压得林克喘不过气来。桌前罢着精美的食物,他却一口也吃不下。
林克虽然没有多大的本事,这个偏将的职位,也是靠着身为军团长三姨太的姐姐才得来的。可是他也知道,肯定不能这样坐以待毙下去。
可问题是,应该怎么办?这是一个很成问题的问题。这么大的暴风雪,走出军营是九死一生的事。虽说军令如山倒,林克可以强行的把士兵们赶出去寻找雪灵猴,但这是下下之策,不到万不得已,还用不是为好。
正在烦脑的时候,突然一句话浮现在了他的脑中--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对。”林克一拍桌子站起来叫道:“传令兵。”
“在。”传令兵是二十四小时候命,随时准备传答命令的。
“传我将令,从今日起,凡抓住一只雪灵猴者,赏金币十枚。凡抓住二十只雪灵猴的组,夫长官升小队长,凡抓住五十只雪灵猴的小队,队长升典军。至今没有抓到雪灵猴的小组,三日内必须交上至少一只雪灵猴,否则全组上下,按怠命交执法处。去吧。”
“得令。”传令兵领命而去。
接到将令之前,胡忧正在营中和组里的士兵喝酒。帝国的军营并不禁酒,因为林梅森林天气寒冷的原故,军需部还特意加发了烈酒下来。
营门被推开的瞬间,地堂上的篝火被吹得火星乱飞。脾气不好的朱大能被吹了一脸的烟灰,张口刚要骂,看到走进来的是传令兵,到嘴的话又被他咽了回去。
传令兵都是将军的亲信,在一定意义上,他们带表的是身后的将领。骂他们虽然没有骂将军的后果那么严重,但是只要稍有脑子的人,都不会轻易得罪他们。要不然吃亏的肯定是你。
传令兵走之后,所有组员的目光全都看向了胡忧。看他准备怎么处理这个事。
胡忧不慌不忙的一一扫过自已手下的这八个士兵,对阿骨达举杯道:“感谢你给我们带来的温暖。”
“啊呜”全组的人都高兴的叫了起来。
他们都知道,自己不用到外面去享受暴风雪的肆虐了,因为阿骨达曾经抓住过一只雪灵猴。他们不在受惩罚之例。
烤着暖暖的篝火,喝着小酒,透过门缝,看着那些或为任务,或为钱财官位而走出军营,被暴风雪吹得东倒西歪的士兵,天下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金币虽好,但也要有命用不是?
其实在听到‘升官’两个字的时候,胡忧确实动心过,特别是看到秦明带着二组的人出去的时候。不过手下士兵们的眼神,和外面恶劣的天气,胡忧在心里做了判断,认为即使强行出去,也不会有任何收获的。与其白费力,还不如卖个顺水人情。
相对外面的冰天雪地,屋里舒服的日子很好过,在吃喝打屁聊天之中,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天黑的时候,胡忧收到消息,秦明的小组,收获到了一只雪灵猴,不过他们的代价是一个组员滚下雪坡,找到的时候,已经冻死了。
一条人命,换一只雪灵猴,这样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一些。虽然士兵上了战场,也是九死一生,但是那至少还能说是保家为国。为抓雪灵猴而死,这算什么?生命换美食?
第二天的暴风雪似乎比昨天更加大了,胡忧靠在床头上看着,看着从朱大能那里得来的武学秘法。
“技击之道,尚德不尚力,重守不重攻。盖德化则心感,力挟则意违,守乃生机,攻乃死机。彼攻我守,则我之心闲,我之气敛,我之精神勇力,皆安适宁静;于是乎生气蓬勃,任人之攻,无所患也。攻我者怒气上涌,六神暴跳,而不守于舍;于是乎神轻气散,而其力自不能聚,纵一时鼓噪”
看到这里,胡忧扫了一眼窗外,正好看到秦明带着手下又列队出去。看来死个把手下,他并不会放在心里。
“这秦明真够玩命的以镇宁临之,不须与攻杀,片时即自败矣。”
合上书,细细的揣摩书中的大意。朱大能的这部书,虽然叫做武学秘法,其实里面并不像‘九阴真经’那样,记载着绝世武功。书里记载的大多是各种武学基本功法和学武心得体会。这对于初涉武技的胡忧来说,是非常有用的。先不说这世上跟本没有绝世武功这种东西,就算有,真给一本‘九阴真经’,胡忧没准也只能当天书看了。
今晚的天气格外的冷,地堂烧着篝火,身上盖着行军毯,胡忧依然冷得难以入睡。摸着黑,把自己的水壶拿过来,狠狠的往嘴里灌了好几口烈酒,这才好了一些。趁着酒劲,胡忧紧了紧身上的毯子,这才得以入睡。
雪下了一夜,天亮的时候,居然放晴了。军营里也热闹了也来,足足下了七天的暴风雪,把所有人都憋得够呛。
一大早,胡忧就把八个兵全都叫了起来。天已经睛了,今天必须得出去抓雪灵猴。秦明这几天顶着暴风雪出去,连连得手了几只,现在整个军营里都要谈论他。在心里暗中与他叫劲的胡忧,绝不能允许自己差他太多。
“嘿,我说大伙,有谁看到我的酒壶吗?”正在整装的候三突然叫了起来。
“自己的东西随便乱扔,找不到活该。”朱大能在边上扔出一句。
“朱大能,是不是你小子把我的酒壶给藏起来了。”候三边到处乱翻,边嚷道。
“藏个屁,我的酒壶也不见了。”朱大能气急败坏的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