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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南一梦     煮酒点江山txt下载     煮酒点江山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207章 承诺

    207章承诺

    堡宁城,燕州北端最后一个城镇,出城再往北走不到一百里路,就是青州的乐同城了。因为前面还有一个青州,堡宁城原来算不上什么边城,可是随着青州的割让,堡宁城的地理位置变得重要起来。

    胡忧一行人下了船之后,就扮成了商队,进了堡宁城。和堡宁城守杜长惟描述的不一样,这里看上去很平静,没有觉得像随时有战事的样子。只是百姓的脸上,都没有什么笑容,眼中不时闪过一丝担忧之色。似乎在怕有什么事会发生。

    “这城好静呀。”走在前面的候三,忍不住说道。

    事实上,这堡宁城不算静,车轮声,马叫声,打铁声还是有的,但是这里独独缺了一种声音,人的说话声。

    这里的人,似乎都不爱说话,也不爱笑。这一路走过来,除了偶尔听到婴儿的哭声之外,根本听不到说话的声音。使人不由得在里心产生这里很静的错觉。

    扶辰噘了噘嘴道:“我不喜欢这里。”换了身粉红色长裙的扶辰,走在街上,格外的显眼。因为这堡宁城的人,不但不爱说话,还不喜欢色彩艳丽的服饰,街上大多以黑,白,灰三种颜色为主调,扶辰的粉红色,就像万绿丛中的一点红。

    旋日靠到胡忧的身边问道:“少爷,我们要不要直接去找杜长惟?”

    旋日说话的时候,刚好有一队二十来人的城卫兵经过,他们的表情非常的严肃,仿佛如临大敌。不少士兵经过的时候,都把目光放在胡忧一行人的身上。

    胡忧直等这些城卫兵经过之后,才摇摇头道:“不急,咱们先找个客栈住下来,慢慢看清楚情况再说。”

    堡宁城相比起荷红镇没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税,但是这里却并没有荷红镇那么热闹。以前青州还属于曼陀罗帝国之时,这里做为进出青州的最后一站,还有几分兴旺。现在连北门都已经关闭了,显然再与青州没有什么联系,人气也就更差了。

    很容易的,胡忧一行人就找到了一个客栈。老板听说胡忧一行人要住店,亲自跑了出来,忙前忙后的,热情得不行。

    胡忧觉得奇怪,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家客栈,已经三天没有过客人了,老板闲得发慌,见胡忧他们一下来十几个人,心里高兴得像见了亲爹一样。

    “少爷请,二位夫人请,哦,朱管家,你也请用茶。这是小店秘制的润喉茶,这堡宁城天气干燥,喝点对嗓子好。”

    “多谢老板了。”胡忧接过茶,喝了一口,甜中微微有些酸,感觉挺不错的:“嗯,好茶,不错,不错。”

    店老板得意的哈哈一笑道:“当然不错,这可是我们的镇店之宝,千金不换的。”

    胡忧看这店老板似乎挺健谈的样子,不像城中其他人那样,半天打不出一个屁来,决定在他的身上,套点信息,拍拍边上的凳子,笑问道:“店老板不忙吧,坐下聊聊怎么样?”

    店老板犹豫了一下,想想确实没有什么事,也就坐下了:“少爷,你想知道些什么。”

    开店的,没有几个是傻蛋。胡忧一让他坐,他就知道了,胡忧肯定想向他打听事。这要是放在以前,他才懒得理呢。可是店里眼下就他们这十多个客人,要是人家生气走了,他这又得空一天。

    胡忧看老板很上路,在心里点点头,随意的说道:“这堡宁城以前我也来过几回,可是那时并不像现在这么冷清。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大家都心事重重的样子?”

    胡忧说的到是实话,这堡宁城虽然不是进入燕州唯一的通道,但是因为这里的路,相对好走一些,所以每次到南边,胡忧大多会经堡宁城而过。对堡宁城还是有些映像的。

    店老板叹了口气道:“唉,少爷肯定不是我们北方的人吧.”

    “哦,我是江南人。”

    “那就难怪了。”店老板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口道:“以前我们堡宁城,虽然不算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但是也算是交通燕州,青州两到的一个桥梁,每年进出青州的人,有六成经过我们这里。

    我们堡宁城土地不肥,渔业也不丰,到是有几处还不错的景致,所以城中大多数人,都以与往来的游人交易过活。”

    “旅游城市。”胡忧点头道。

    店老板道:“也算是旅游城市吧。那时候虽然日子苦点,但是也还算过得去。可自从青州割让出去之后,来我们这里的游人就少了。

    这都不算什么,没有游人,我们还可以想别的办法,人不死,粮不断,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只要肯干,要在这堡宁城活下去,还是没有问题的。最糟糕的是青州割让出去之后,青州暴风雪军团也撤走了。

    没有了暴风雪军团,我们这些老百姓,没有安全感呀。对面不到一百里,就是三国联军的驻地,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打过来啊。我们现在就像生活在刀尖之上,生命都得不到保障,老百姓哪还有什么笑脸。”

    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老百姓的变化,是因为悲观的情绪。情绪这种东西,是可以被感染的。只要有一个人生出某种情绪,被人认可之后,那么这种情绪就会得到传播,让越来越多的人,都产生同样的情绪。

    这堡宁城的老百姓,全都生活在一种悲观的情绪之下,也就没有什么兴趣说笑交流了。你不说,我不说,最后渐渐的,大家都不爱说话了。

    胡忧问道:“据我所知,你们堡宁城还有五万地方守备部队呀。难道他们不能给你们一些安全感?”

    店老板摇摇头道:“地方守备部队,哪能跟野战军团比呀。他们也就能欺负欺负老百姓,真有战事,他们比谁跑得都快。你看这几年的青州战事,地方守备部队,有做过什么吗?连个像样的仗都没有打过。”

    胡忧提醒道:“暴风雪军团也没有打好。”

    胡忧这本是一句无意的话,没有想到,店老板一下就不高兴起来,吹着胡子道:“你这话我就不爱听。安融入侵青州之时,要不是暴风雪军团死守令归,峒独两城,别说是青州,就连这燕州,说不定也得丢了。

    为了保护我们这些老百姓,暴风雪军团多少好儿女,永远的倒在了青州的土地上。可是巴伦西亚大帝,轻易的就把青州给割让了出去,我们的儿女,死得不值呀。”

    店老板说着泪光闪闪,几滴泪水,忍不住滑了下来。老人家这是真的伤心了。

    胡忧还真不知道,暴风雪军团在老百姓的心里,还有这么高的地位。店老板的泪水,不由让胡忧也想起了那些战死沙场的兄弟姐妹,民间从来都不缺少英雄,可是他们的流血牺牲,换回来的,却是什么。

    远到不说,就说为死守令归城而战死的那五六万士兵,多少人埋骨异乡不算,至今还有不少战死士兵的家属,没有得到抚恤金呢。

    胡忧劝道:“大爷,你不要难过了。野战军团,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店老板的眼中,闪过一丝希望,道:“你说的是真的吗?”

    胡忧点点头道:“当然。老大爷,如果让你选的话,你想哪一个军团回来。”

    店老板想都不想的说道:“当然是不死鸟军团。不死鸟胡忧,本就是我们北方老百姓心中的好孩子。他在青州之时,立下了多少战功。”

    朱大能忍不住问道:“那你不希望暴风雪军团重新组合吗?”

    店老板像看外星人一样,看了朱大能一眼,撇撇嘴道:“小伙子,平时没事多看点书,要是不识字呢,你就到茶楼去听听说书先生讲故事。

    这天下谁不知道,不死鸟军团就是暴风雪军团,他们本就是一样的,只不过改了个名字而已。这你都不知道,还敢来我们北方,真是的。现在的年轻人啊”

    朱大能被店老板的一顿抢白嘢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一边的旋日几女吃吃直偷笑。这能让朱大能吃了憋还说不上话的事,还真是不多。

    候三找到机会,习惯性的也撇朱大能道:“都叫你多点书了,你还不信,知道丢脸了吧。”

    和店老板的一次谈话,胡忧真不知道是应该高兴好,还是应该难过好。这就是百姓的纯朴啊。军团打了多少败仗,他们都不记得。只要有一次胜仗,哪怕只是很小的一场无关大局的仗,他们都会津津乐道,就像是自己亲身参与的一样。

    看店老板说起军团的那几场胜仗的样子,是那么的神彩飞扬,说道士兵战死时,那悲痛欲绝的脸,听到不死鸟军团有可能会回来的那份狂喜,不是心中怀有对军团的爱,怎么能流露得出那样的表情。

    “你是对的。”吴学问突然没头没脑的说道。

    “什么?”胡忧有些茫然的抬起头,一时之间,他不明白吴学问指的是什么。

    “新次序”吴学问说道:“曼陀罗帝国现在的次序,并不适合帝国的发展。我们要为他建立一种新的次序,让百姓不用在流了血之后,再流泪。”

    胡忧问道:“你认同我?”

    吴学问点头道:“是的,我认同。从今天开始,我会全力的帮你,哪怕是不择手段,哪怕是为万人所唾弃,只要我们能成功的建立一种,能让老百姓的生活充满希望的新次序,我什么都不在呼。”

    胡忧道:“你知道我能建立这样的次序?”

    吴学问回道:“我相信你能。决定去浪天找你之前,我去过洞汪城。我亲眼看到了那像奇迹一样的城市,也看到了那里的老百姓。他们的眼中,都充满着对未来生活的向往。不单单是向往,他们在一点点的,越来越多的,渐渐拥有美好。

    你能让一个没有希望的洞汪城变成那样,你同样也可以,让整个曼陀罗帝国那样。之前我还有一些犹豫,现在,我没有犹豫了。让我们去干吧,放心大胆的去干。”

    “好兄弟”胡忧紧紧握住吴学问的手,他知道,直到这一刻,他才真正的得到了吴学问的心。

    客房里,胡忧正在看书,黄金凤和西门雪这对暂时假扮胡忧老婆的两女,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正在相互瞪眼,旋日推门进来道:“少爷,堡宁城主杜长惟来了。”

    “哦,他来得好快。”胡忧放下书道:“比我想像中的还快了一天。”胡忧说着转头对黄金凤和西门雪道:“两位夫人,陪为夫见客去。”

    “呸”黄金凤和西门雪听出胡忧话中的歧义,同时啐了胡忧一口,相视一笑,居然又合好了。女人之间的感情,真是让人难以琢磨。

    在纳月的伺候下,胡忧换上了不死鸟军团的黑色系军服。他本是想隐藏自己身份的,但是听了那店老板的话,他决定让这堡宁城的百姓,知道他不死鸟来了。给他们一份希望,让他们的脸上,能有机会,多出一分笑脸。

    店老板之前正在打瞌睡,突然看到城主的马车停在自己的店前,把他吓了一跳。这会又看到胡忧一身不死鸟军服出来,更是让他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虽然店老板没有亲眼见过不死鸟的新军服,但是他听人家说过不死鸟新军服的样式,虽然胡忧的军服,没有不死鸟标志,但是店老板还是可以肯定,这就是不死鸟军团的军服。想到之前胡忧说过,不死鸟军团肯定会重新回来,他不由得心里又是一阵激动。两眼死死的盯着胡忧,似乎想看穿他一样。

    胡忧先是对店老板露出了一个微笑,这才打量刚刚下马车进走店里的杜长惟。旋日可不是杜长惟到了这里才通知胡忧的,杜长惟的马车才到街口,她就已经知道了。

    这个时间把握得刚刚好,杜长惟刚走到客栈的大堂中间,而胡忧也正好走到那里。两个人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却并不需要介绍,相互一拱手:

    “少帅”

    “杜城守”

    在杜长惟打量胡忧的同时,胡忧也同样打量这个杜长惟。杜长惟今年大约五十岁上下,肤色有些黑,如果不穿城守服,换上一身普通的布衣,看着有些像农民。整个人给胡忧的感觉朴实无华,第一映像还不错。

    招呼过后,杜长惟首先开了口:“少帅大架堡宁城,杜某未能远迎,还请匆怪啊。”

    由于胡忧的头上顶着个浪天王的称号,如按前朝之制,王还在侯之上,所以在身份上,并不会低于杜长惟,说话也可以比较随意。

    胡忧哈哈笑道:“杜城守这是在怪我偷溜入城呢。小子只是一时好玩,杜城守千万别往心里啊。”

    杜长惟面露感激道:“少帅千里赶来堡宁城,杜某已经是感激不尽了,又怎么会对少帅有所不满呢。杜某已经在城主府里备下酒菜,为少帅洗尘,少帅请”

    胡忧拱手道:“如此,那就叨扰了。杜城主请。”

    店老板愣愣的看着杜长惟和胡忧在自己的身前对话,感觉自己像是在梦中一样。直到胡忧和杜长惟经过他的身边,他才大着胆子问道:“小伙子,你就是不死鸟胡忧?”

    杜长惟停下脚步,对店老板笑道:“店家,你这次可是要交好运了,如果你能求得少帅一副墨宝,我保证你这店从此客似云来。”

    店老板摇摇头,两眼射出渴望的光,看向胡忧道:“我不要墨宝,我只是想知道,少帅那天跟我讲的事,是不是真的。”

    胡忧知道,店老板指的是不死鸟军团进驻堡宁城的事。重重的点头道:“迟早有一天。”

    店老板眼中暴出激动的光芒,连连点头道:“好,好,好,我一定等到那一天,就算是死,我也要等到。”

    目送着胡忧一行人的马车走远,店老板小心的从怀里,拿出一只黄金打造的不死鸟星章,看了又看,摸了又摸。

    这是胡忧离开之前,送给他的一个信物。胡忧说了,这代表达着一个承诺,只要金黄不退色,不死鸟的承诺,永远都在。

    “不死鸟军团要回来了,我们的子弟兵要回来了,他们没有忘记我们,他们要重新回来,保护我们,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不行,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家,告诉所有的人。只要金黄不退色,不死鸟的承诺,永远都在。

    好,小伙子,好样的,好样的”

    胡忧进入城主府的时候,大街上突然莫名其妙的响起了鞭炮声。不是一声,而是很多,四面八方都有,此起彼伏。

    不明所以的城民都很奇怪,这不年不节的,为什么会有人放鞭炮。在打听清楚之后,这些感到奇怪的人,脸上也都出现了那种神秘狂喜,同样不年不节的,放起鞭炮来。

    随着鞭炮声的不断响起,百姓的脸上,也开始出现了笑容。一颗叫做‘希望’的种子,在他们的心中种下,慢慢的生根发芽。

    那一夜,鞭炮响了整整一夜,直到天明

208章 霸王枪

    208章霸王枪

    客栈离杜长惟的城主府并不是很远,行车大约不过二十分钟,也就到了。这堡宁城的城主府座落与别的城镇不太一样,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城主府都在城镇的中心位置,就算不是特别的中心,也肯定在附近的临街之处。而这堡宁城的城主府,却偏向城南的一处坡地。

    经朱大能解释,胡忧才知道,原来这里靠近堡宁城的一个风景区——小龙潭。因为前任城主贪图这里的美景,硬是把原来的城主府给搬迁到了这里。

    说起来,这个杜长惟原来并不是这里的城主,他是一年多之前,才调任到堡宁城的。原因无他,因为这堡宁城的地理位置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太平地,变成了事非所,再加上青州割让出去之后,这里的油水变少了,所以前城主千方百计的运用家族势力,硬是和杜长惟交换地方。

    杜长惟也算是贵族出身,家祖原是里杰卡尔德身边的一个近卫军统领,来堡宁城之前,他在中州一个叫石门镇的地方做镇守,那里靠近帝都圈,算是一处不错的地方。虽然只是一个镇,却要比现如今的堡宁城要好得多了。

    奈何由于家族人才凋零,又不愿与帝都圈里的贵族蛇鼠一窝,杜长惟在帝都圈里,受到各方面的排挤,杜家的势力也就越来越小。正好,前堡宁城主四处活动,想要换城。那些贵族顺水推舟的,就把杜长惟给推到了这堡宁城。

    杜长惟虽说是官升一级,从镇守变成城守,但是他的日子却并不是那么好过。每一区都有每一区的势力,以杜长惟那种与权贵反着来的事行做法,到了这堡宁城,也同样不受人待见。所以当他发现青州三国联军有蠢动的时候,附近其他城镇的官佬爷们,跟本不理他。就好像堡宁城沦陷,与他们也不会有一点关系似乎。

    发往帝都的公函,也石沉大海一般,同样没有下文。他哪里知道,帝都的那些权贵,以为杜长惟发信是想要向上面诉苦,对他的公函是看都没有看,就扔在了一边。

    面对这样的情况,杜长惟是心急如焚,整夜坐立不安,最后在一个下属的提醒之下,杜长惟才想到了刚刚入主浪天城的胡忧,于是给胡忧发出紧急求援信。

    这一带的风景真是非常的美,空气清新,林木茂盛,背靠一座鱼立峰,山峰不大,却建有亭台楼阁,远远看去如鱼跃龙门。不远处还有一个天然的水潭。水潭之水清澈见底,能见鱼儿嬉戏。飞流而下的瀑布,击打起无数水花。轻风抚过,流浪于空气之中的小水珠,随风而游走,在阳光的照射之后,闪光点点金光,怎是一个‘妙’字可以说得清的。

    城主府门口,恭迎着二三十个身穿灰色军服的人。大多数为男性,只有两个女人,居然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孩童,看来是杜长惟的儿子或孙子吧。

    看胡忧从马车上下来,众人齐声道:“见过少帅大人。”

    杜长惟解释道:“他们都是我堡宁城的各级官员,听说少帅前来,他们都想要一睹少帅之风势”

    胡忧的目光在那拉着孩童的年轻小妇人身上打了一个转,回个了礼,微笑道:“各位好。很高兴见到大家。”

    一阵客套之后,杜长惟陪着胡忧进了城主府,这城主府之景,比起府外半点不差,同样的那么金碧辉煌,比之帝都,也豪不逊色。

    胡忧大体扫了一眼,笑道:“这里真漂亮啊,依我看水上皇宫也不过如此。”

    杜长惟对胡忧的评价,抱以淡淡的苦笑。他这一生,过得相对节简,对这样的金碧辉煌,并不十分喜欢。何奈如要重改这城主府,又需要大批的金币,他虽不喜,也只能将就着住了。

    一行人正厅落座,在门前见礼的军官,只有几个跟着进来。那之前牵着孩童的小妇人,亲自给胡忧送上茶水,而后又忙着给送上各种茶点,一人忙前忙后,却不见其他的侍女上来帮忙。胡忧觉得奇怪,不过在这众人之前,也不好询问,只能暗压在心里。

    杜长惟道:“寒舍无佳物,一点粗茶,请少帅和各位将军赏光。”

    胡忧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虽然他对茶不是很懂行,但是由于喝惯了四侍女从宁南帝国带来的茶叶,所以他也知道,杜长惟的叶,确实算得上是粗茶。相比起这府内的金碧辉煌,这茶显得有些上不得台面。

    放下茶碗的时候,胡忧无意中看见那孩童在门外偷瞧。孩童的目光,并不是看向他,也不是看向旋日这些美女,而是看向摆在他桌前的糕点。看孩童不是咽口水的样子,显然是很想吃。

    胡忧问杜长惟道:“杜城守,那孩童是?”

    杜长惟回道:“那是我的小孙子。”

    胡忧笑笑,对那孩童招招手,那孩童迟疑的看向那小妇人,见小妇人微微的点了点头,他才迈步步走了进来。

    “杜江见过少帅大人。”孩童小大人似的给胡忧行礼。

    胡忧哈哈一笑道:“小朋友你好呀,你叫杜江吗?”

    杜江点点头,用好奇的目光打量胡忧,一口好听的童声问道:“你就是说书先生说的那个不死鸟吗?”

    “江儿不许无礼。”小妇人柔声的说道。

    小妇人的声音很好听,清清脆脆的,犹如空谷的夜莺,让人不由在心中猜着,如果她唱起小曲,会多么的动人。

    “无妨,无妨。”胡忧摆摆手,问小杜江道:“我就是不死鸟,你听说过我吗?”

    小杜江道:“上次母亲带我上茶馆的时候,我有听说书先生说过你的故事。”

    胡忧转头看了那小妇人一眼,小杜江口中的母亲,十有**,指的是她了。看来这小妇人应该是杜长惟的儿媳。

    “哦,说书先生是怎么说的?”

    小杜江道:“说书先生说,你打仗很厉害的,还会射箭呢。那些坏人,全让你一箭射死了。我以后长大了,也要学射箭,像你一样的威风。”

    “好,有志气”胡忧笑着拿过一块糕点,对小杜江道:“为了你的志气,我奖你一块绿豆糕,让你快高长大,早日能横刀立马。”

    小杜江道:“大人,你能不能奖我桂花糕?”

    胡忧早就发现,小杜江在说话的时候,不时会留意那桂花糕,故意给绿豆糕,是有意试这孩子的反应。看他果然开口,借机问道:“为什么呢?”

    小杜江答道:“因为母亲做的桂花糕最好吃了。”

    胡忧笑逗小杜江道:“好好,那我就给你桂花糕。只不过,我也想尝尝你母亲手艺,而这里却只有一块,那怎么办?”

    小杜江明显没有想到胡忧会这么问道,眼睛急转了好几圈,试探着说道:“要不江儿分你一半?”

    怕胡忧不答应,小杜江又补充道:“少帅要一大半好了,江儿人小,要小半的。”

    胡忧哈哈大笑,把桂花糕给了小杜江。小杜江很有礼貌的道谢之后,让小妇人给带出去了。

    胡忧看着小杜江娘俩的背影,夸大:“好机灵的孩子,杜大人,杜家有此子,将来必门眉光大呀。”

    杜长惟老怀大慰:“借少帅吉言。”

    胡忧沉吟了一下,试探道:“杜大人,令公子”

    杜长惟听闻之话,老脸明显一抽,叹了口气道:“犬子两年多前,于青州失踪,现在音信全无。”

    胡忧有些奇怪,杜长惟之前在中州任镇守,他的儿子跑到青州干什么去。两年前,不就是安融入侵青州之时吗,那时青州可是在打仗呢。

    看胡忧一脸的疑惑,杜长惟解释道:“犬子曾经拜暴风雪军团,副军团长克雷斯波为师,学习兵法,峒独城破之后,犬子就不知去向。”

    胡忧听杜长惟这话,猛的想起一个人,问道:“令公子是不是叫杜可风?”

    杜长惟全身一震,这才想起胡忧之前也是暴风雪军团的人,虽然与儿子并不同一个师团,但是很可能认识,甚至是知道儿子的下落:“是的,犬子是叫杜可风,少帅你认识犬子?”

    胡忧在暴风雪军团,主要是跟军团长苏门达尔打交道。因为正副军团长不太和睦,所以他与那副军团克雷斯波并不是那么熟悉,也就是见过几面,都谈不上什么交情。胡忧知道,克雷斯波的身边,确实跟有一个叫杜可风的轻年人,他比胡忧大上几岁,不与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话。属于那种相互认识,却没有交情的人。

    胡忧点头道:“算是认识吧,不过因为所属不同,交情不深。”

    杜长惟两手有些打颤的问道:“少帅可知犬子究竟是生是死。”

    杜长惟此时已经不是手下掌着五万兵马的城守,他只是一个失去孩子音信的老者。失踪往往比战死,更折磨人。战死虽然悲痛,但是终究会过去。而失踪却让你不得不去牵挂,却又无法寻找,那是多么让人神伤的事。

    峒独城破,副军团长克雷斯波被安融人生擒之事,因为有失军威,被列为军中机密,外头虽然有传言,但是从来不曾有官方证实,而且安融方面,也从来没有拿这事做过文章,所以外界知道得很少。

    对于杜长惟的问话,胡忧并没有回答,而是拿起茶杯,轻轻的喝了一口。杜长惟一愣,马上想到了胡忧是不想让其他知道之其中之事,强压着心中的求知,没有再问出来,而是改聊其他的事。

    小妇人把杜江带下去之后,过了一会,上来告诉杜长惟酒菜已好,请示是否开席。此时胡忧已经知道,这个小妇人名叫茹雪,是杜可风的妻子。因为杜家人丁不旺,所以家中只有一个奶娘兼管家务,平时茹雪也会帮手家务。至于杜长惟的老婆,多年前就已经死掉了。

    鳏夫,半个小寡妇,一个奶娘,一小孩子,这样一个家庭的组合,要是换了平时,胡忧那个坏心,肯定又在肚子里猜着这家庭会有什么趣事发生。

    不过他此时却并没有那样的念头,因为杜长惟此人,与帝都那些权贵并不一样,他的身上,有一股权贵所没有的正气,这也是他就什么不为权贵所喜的原因,要不是这样,他也不会被换城到这里。

    而茹雪这个小妇人,一看就是知书达理,出自大家,有学识,有教养,不然她也不能把小杜江教得那么懂事。这俩人,不符合乱搞关系的条件。

    酒席很简单,相当对那些权贵的家宴,这些没有山珍海味的菜式,称之为寒酸都不为过。但是这些平常的家常菜,味道确都非常不错,就边扶辰这个做菜的高手,也不停的称赞。

    用过了饭,其他的将领也就都告辞而去了,屋子里只剩下杜长惟一家和胡忧所带来的人。杜长惟心里一直惦记儿子的事,把胡忧请到了书房。

    胡忧知道杜长惟心里在想什么,也就欣然答应。在朱大能一伙全都留在花厅用茶,胡忧只带着常人看不见的暗夜四影,跟着杜长惟来到书房。

    这书房的布置,就明显没有了外面的那种金碧辉煌。很普通的房间,正门对面,挂的是一副画像。画里那人,应该就是那个做过里杰卡尔德近卫统领的杜家将军了。画中之人与杜长惟有七分相似,一将戎装,显得霸气十足。

    胡忧注意到,杜长惟进来的时候,对画像拜了一拜,于是也跟着行了一个礼。杜长惟道了谢,请胡忧落坐,亲自给胡忧倒上茶。

    胡忧拿过茶,不等杜长惟开口询问,就主动的给杜长惟说了,关于峒独城破之后,克雷斯波以及一干副军团所部高官,被安融人活抓之事。

    因为那时候胡忧的势力还不够大,所以胡忧知道的也不是那么详细,也能大体的给而杜长惟说了个大概。杜长惟紧皱着眉头,一言不发的听完胡忧的讲述,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似乎是放心了一些,又或是得到了些许的安慰,总之他的表情很复杂,没有明显的高兴,也不见悲伤。

    微微沉静了一会之后,杜长惟暂时把儿子的事放下,和胡忧闲聊了起来。因为胡忧想多了解一些关于里杰卡尔德的事,于是有意无意的,就把话题给引到杜家的那个侍卫统领身上。

    通过杜长惟的讲述,胡忧才知道,原来杜家的那个侍卫统领还是最早跟着里杰卡尔德起事,誓要推翻紫荆花王朝的人之一,可惜他命不好,在接近成功的时候,却战死了。

    倒在成功前的最后一步,让胡忧感叹不已。要不是这样,杜家肯定要比现在有权势得多。前车之鉴,让胡忧不由得也在心里提醒自己,决对不能让胜利冲晕了头脑,越是接近成功,就越是要冷静,绝对不允许功亏一篑。

    说得兴起,杜长惟起身到柜子里,拿出一个盒子,放到桌前道:“听说少帅使得一手好枪法,想必对枪有一定的研究,我这里有一个枪头,想让少帅品评一翻。”

    我不但枪好,炮也不错,可惜你家没有女儿,不然到可以让你见识一下。

    杜长惟拿出来的这个盒子,非常的古朴,暗金的花纹很漂亮,看来有些年头。打开一看,胡忧不由得有些失望。这盒子里的枪头,与他之前用过的军中制式枪头没有什么分别,而且看来年代久远,还有些锈蚀,暗淡无光。

    胡忧刚要随意说两句恭维的话,就不再理会,却不知道为什么,心中突然浮现出一个模糊的影子,心中有股说不出的味道。

    胡忧压住心中的感觉,问道:“我可以看看吗?”

    杜长惟露出个笑脸:“当然,少帅请随意看。”

    真重

    这是枪头入手的第一感觉,胡忧的移目细节看,就再也收入不回目光了。因为他在这枪头之上,又看到了那种神秘的疲门暗语。那此锈蚀的花文,给成了三个疲字文字——霸王枪

    胡忧掩饰了自己的激动,故作动容道:“这枪头看着黯哑无光,但是却给我一种很高古的味儿。它就像是一个情人一样,感觉很熟悉,真是奇怪。”

    杜长惟欣喜道:“少帅也有这样感觉吗?我也有过这样的感觉呢。我一直觉得这是一个神兵,可惜我拿给别人看的时候,却没有人觉得它好。”

    胡忧问道:“你是在哪得到它的?”

    杜长惟指指那挂着的图像道:“在我父亲的身上。我猜应该来自紫荆花王朝,因为他是在最后攻打皇宫时战死的。”

    胡忧点点头,他的心中,浮现出那个独臂的奥斯马尔,他给的那副手套上写的就是疲门文字,可惜他死得太早了,没有来得急从他的身上,知道更多的东西。不过两相结合,胡忧觉得,线索应该指向已经破灭掉的千年王朝紫荆花

    胡忧抚摸着枪尖:“它很钝,却很厚重。”

    胡忧说着,试着把精神力像换日弓那样,灌注进霸王枪之内,猛的,霸王枪闪出了淡黄色的光芒。

209章 各有计算

    209章各有计算

    “胡忧哥哥,你在干什么?”小杜江饶有兴趣的问道。

    小杜江叫胡忧哥哥,是胡忧的意思。他不喜欢让一个孩子少帅,少帅的叫他。叫叔叔他又觉得太老,所以他威逼利诱的让小杜江叫他哥哥。

    胡忧擦了把汗,指指手中的白蜡杆,又指指霸王枪头道:“我要把这个杆子和枪头装在一起。”

    这个霸王枪头,昨天晚上杜长惟已经送给了胡忧。他拿出这个枪头给胡忧看的意思,本身就是想送给胡忧。一来这堡宁城的危机,还得靠手握重兵胡忧帮他解决。二来他也把一份找回儿子的希望,寄放在胡忧的身上。

    杜长惟难道真不知道霸王枪是好东西?他虽然不能像胡忧那样,让霸王枪头发出黄色的光,但是从这东西出自皇宫,就知道绝对不简单。他又不是傻子,怎么会不知道。

    胡忧看到那霸王枪上的疲门文字,就已经升起了把这枪头占为己有之心,于是也就半推半就的接受了。

    到现在,发现有疲门文字的武器有换日弓,飞天抓,踏星身上拿着的屠龙匕,还有这霸王枪。胡忧觉得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秘密,所以他尽可能的想办法,收集它们。现在已经出现了四件了,不知道以后还会有什么。

    胡忧抬头看了看天色道:“小家伙,你怎么还不去睡觉?”

    昨晚来到城主府之后,胡忧一行人就在城主府里住了下来。一来方便与杜长惟交流军情,二来现在堡宁城的老百姓,已经知道胡忧在堡宁城,住到外面,不是很方便。

    反正这城主府大得很,多的是空房间,杜长惟家才那么几丁人,住不了那么多。再说是杜长惟请他胡忧来的,管吃管住,难道不应该吗?这十几口人,连吃带住开销可不小,胡忧现在是穷得很,能省一些,就省一些。

    至于在这里住会不会打扰到杜长惟一家,胡忧到不在乎。他就这么个痞子性,你能奈他如何。

    小杜江小心的向后瞟了一眼:“嘘,别那么大声,母亲在整理房间,我是偷偷跑出来的。”

    小杜江四岁老爹就失踪了,杜长惟年纪上太不对,又很忙,所以小杜江大多数情况之下,都是跟着母亲。茹雪虽好,但是毕竟给不了他父爱。胡忧的出现,一下就吸引住了小杜江,所以他没事就喜欢往胡忧这里跑。

    胡忧也挺喜欢这小杜江的,小杜江那顽皮的样子,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胡忧觉得,男孩子,就应该顽皮一些好,小小年纪就被太多的礼教管着,太没有童年的快乐了。

    胡忧向小杜江的身后呶呶嘴道:“我可没有大声。”

    小杜江的脸一下就苦了,小伙家经事不深,哪知道胡忧是在骗他,还以为茹雪又找来了呢,乖乖的站起来,转身刚要认错,才发现身后什么都没有。

    “哈哈哈。”胡忧哈哈大笑起来。

    小杜江愤怒的挥舞着拳头道:“坏哥哥,居然骗人。”

    胡忧辩驳道:“我这可不是骗人,这叫兵不厌诈。”

    小杜江顿时又来了兴趣,气也不生了,好奇的问道:“什么叫做兵不厌诈?那是一个很厉害的招术吗?就像射箭一样。胡忧哥哥,你能不能教我射箭”

    胡忧摆手道:“停停小家伙,你的问题是不是太多了,你要我先回答哪一样?”

    小杜江道:“我都想知道。等我什么都知道了,我就能像你一样,让所有人都叫我少帅。对了,胡忧哥哥,你为什么要叫少帅呢,少帅是什么意思,干什么不叫大帅?”

    “你还真是一个问题儿童。”胡忧用力把白蜡杆插进霸王枪头里,试了试,觉得挺趁手,满意的点点头道:“你现在知道那些也没有用。你现在的任务是快快长大,等长大之后,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小杜江又问道:“那怎么样才能快快长大呢?我已经很努力在长了,可是都还是好小一个的。”

    “多吃饭吧,多吃饭,多运动,就能快快长大了。好了,不说那些了,你要不要试试我这新出炉的霸王枪?”胡忧一抖出一个枪花道。

    小杜江拍手道:“好呀,好呀,我也要试试,母亲平时都不许我碰这些的。”

    就在小杜江说这话之时,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女人,走进了院子。这女人正是小杜江的母亲茹雪。

    茹雪显然已经沐浴过,没有施半点脂粉的脸上,透着纯纯的气息,眼中闪现出的,是母性的光辉。

    这个有着六岁大孩子的母亲,十九岁就嫁进杜家,现在不过是二十六岁而已。生过孩子的她,身材并没有走样,还是那么成熟而漂亮。最动人的是她身上所特有的柔情,与柔弱中的坚强。丈夫失踪两年,她没有整天以泪洗面,哭哭啼啼。而是细心的照顾孩子,照顾家,不得不说,这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一个好媳妇。

    胡忧笑道:“看来你得明天再试了,你母亲来找你了。”

    吃一堑,才一智。小杜江刚刚才被胡忧骗了,这次胡忧又来这招,他当然不信:“坏哥哥,又想骗我,我才不信你呢”

    “江儿,不得无礼。”茹雪的声音,还是那么的好听。

    可是小杜江听道这声音,一下就像泄了气的皮球,苦脸道:“是,孩儿知道了。”

    茹雪轻步进到胡忧的身前,看了眼胡忧那半裸着上身,露出满是结实肌肉的身体,小脸微微有些发热的说道:“江儿顽皮,打扰了少帅,还请少帅勿怪。”

    胡忧没有穿上衣,是因为刚才做霸王枪的时候,衣服汗湿了,随手脱了丢到一边。以他那脸皮,别说只是光着上身,就算是全光,他也不会有什么不自然的。闻言说道:“没事,小杜江很听话,我也很喜欢他。”

    要是换一个女人,胡忧肯定会调戏两句,说些我当他自己儿子之类的话。可是面对茹雪,他真不忍心那样,说话也正紧多了。

    茹雪点点头道:“那就好。天色不早,江儿该睡觉了。”

    茹雪拉过小杜江的手道:“江儿,跟少帅说再见”

    小杜江摇摇手道:“胡忧哥哥再见”

    茹雪纠正道:“不能没有礼貌,叫少帅”

    胡忧哈哈笑道:“不怪他,是我让他叫哥哥的,这样显得年轻一些。”

    蓦地急骤的足音自远而近,朱大能大步急行而来:“少帅,有紧急军情。”

    胡忧脸色一整,笑容全消,一脸严肃的看向朱大能,道:“什么情况?”

    茹雪并不参与军务,看胡忧有事理处理,给胡忧点了点头,拉着小杜江出了院子,在出门前,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

    朱大能回报道:“杜城守刚刚派人传来消息,说堡宁城北三十里处,青州方向出现了三国联军的人马,人数大约在一万人左右,很可能是三国联军的先头部队。杜大人请少帅前去议事。”

    胡忧的脸上杀机一闪而过,道:“其他地方可还有什么动静?”

    朱大能面色凝重道:“暂时还没有相关情况回报,要不要叫候三去查一下?”

    胡忧摇头道:“候三只一个人,出去太危险了。你去通知吴学问,旋日,西门雪,候三,到会议室,我随后就来。”

    朱大能应声而去。

    胡忧看朱大能走后,低声喝道:“风吟,花颂,雪啼,月鸣何在”

    胡忧面前的空气一阵晃动,四个身披轻纱的女子出现在他的面前:“奴婢在。”

    胡忧命令道:“你们四个分别前往东西南北打探敌军的动向,有任务发现,马上来报。”

    “是,主人。”

    光影再闪,四影消失于空气之中。胡忧提透视眼扫了一眼,刚好看到四影四别于四个方向,急速而去,消失于院外。

    城主府会议室里,这里的气氛非常的紧张。胡忧到的时候,包括杜长惟在内的堡宁城一方将领,已经都到了。只于杜长惟身边还有一个空坐位,看来是留给胡忧的。

    军情紧急,胡忧也不客气,直接走过去,在空坐上坐下来。在坐下来的瞬间,隐隐的有人哼了一声。胡忧知道那声音是来自一个叫黄祖同的镇守,他是前城守留下来的人,对胡忧只带着这么几个人来堡宁城很不满。

    这个黄祖同已经不止一次的在其他的场合说过,胡忧这次一兵不带,跟本无心来帮堡宁城。

    地方守备部队和野战军团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并不会随着主将的离开而离开。野战军团是主将到哪,士兵就会跟着开到哪,有些像私人部队的性质。而地方守备军则不会走,是哪个城的兵,就是哪个城的兵。

    虽然这一点,在一个城主守一个城几十年不动的情况上来看,并不显得十分的明显。可是现在杜长惟是跟人换城而来的,那就大大的有分别了。

    简单来说,杜长惟以前在中州做镇守时的兵,除了一些将领与他同来之外,其他的全都留在了石门镇,而这堡宁城的兵,除了有一万多人是他到了之后才招的外,另外的三万多,都是原城守留下的兵。

    兵将相互不熟悉,是堡宁城现在最大的问题。杜长惟显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巴巴的请胡忧来,哪怕胡忧一兵一卒都没有带来,杜长惟依然待胡忧为上宾。因为胡忧的威信,有助于他统管部队。

    实事上,胡忧虽然公开身份只有两天,杜长惟对军中的控制力,就已经有了明显的提升。之前他的军令,经常会被有意的延误,现在虽然同样还有那样的情况出现,不过已经好了很多。

    杜长惟有信心,只有再给他多一些的时间,他就可以借助胡忧的影响力,把那把刺头全给架空掉,把军权全都控制在自己的手里。要知道之前那些军官对士兵并不好,士兵对他们,也没有什么忠心可言的。

    不过三国联军显然不打算给他这个时间,居然在胡忧入住城主府第二天,就出现在了城北三十里之外。

    会议由杜长惟亲自主持,他看胡忧落座了之后,干咳了一声,说道:“我们开始吧。周林,你先说说现在的情况。”

    周林是杜长惟从中州带来的将领,今年三十五岁,杜长惟官升城守之后,也顺势让他官升一级,现在是镇守,属于杜长惟的亲信,也算是副官。堡宁城的大部分事物,现在都是他在打理。

    石门镇建国以来,就没有发生过战事,周林也从来没有上过战场,身为老将,却是个战场菜鸟。不过他此时并没有因为突然而来的军情,显出任何的慌乱,应声站起来说道:“大约三十分钟前,我军斥候于城北青州方向三十里外,发现三国联军部队。据报人数大约为一万人,目的暂时不详。

    接到军报之后,我已经下令各哨楼城楼,加派警戒部队。斥候部也分别派人,前出监视这支部队,同时收索其他区域。

    另外,二十分钟前,已经接城主令,调兵两个万,分守东南西北四门,其他三万部队,取消一切活动,原地待命。”

    周林条理清楚把当前的安排,详细的作了汇报。胡忧听着在心中暗暗的点点头。这周林已经把现在能做的,全都做到了最好。胡忧自认就算是自己,暂时也就只能做那么多了。

    周林之后,堡宁城一方又有几个将领起身发言,说的都是各种准备迎敌的工作。什么动员民夫,什么防火防盗,士兵上街,严防奸细暗中破坏,几乎样样都已经做到了。

    以胡忧为首的不死鸟军团一方人员,全都静静的听着,一言不发。旋日的手上,拿着一个本子,不停的在写写画画,胡忧瞟了几眼,完全看不懂她画的是什么东西。

    等基本的汇报全都已经作完了之后,位于周林下手的黄祖同,用带着几分讽刺意味的语调问道:“听了那么久,不知道少帅对此战有何高见?”

    在坐的,只要长有耳朵,都听出黄祖同对胡忧不敬之意,朱大能的眼中,闪过一丝怒色,不过并没有发作。他了解胡忧的脾气,在胡忧没有反应的时候,下属是绝对不许有任何动作的。这是不死鸟军中第一铁律。

    胡忧脸面平静的看了黄祖同一眼,给吴学问打了个手势,让他开口。

    吴学问点点头,说道:“各位一直都在说三国联军出兵,我想知道,这一万人,究竟是不是三国联军的人马。如果是三国联军的人马,那么分别是各国出了多少的兵力?分别来的是哪些部队,领头的又是谁?”

    吴学问的一句话,直接点在了点子上。凡有战事,军情第一。要是对方跟本就不是三国联军的人马,而是其他兄弟部队的人,那么现在的紧张,就完全是自摆乌龙了。

    而如果是三国联军,那么来的又是什么比例的三国联军呢。要知道,安融,林桂,河地三国的军队战力并不一样,战法各有特点,国力也各不相同。知道他们的军力配比,才能知道各国的立场是什么。

    再有就是分别出动了那些部队,由谁领军。每一只部队由于军事长官的不同,和兵力兵员不一,其战斗力有天差地别之分。

    就像暴风雪军团这样,在苏门达尔的手上,和在胡忧的手上,就完全不一样。苏门达尔的战法比较保守,而胡忧的战法,就要激进得多了。他甚至敢一个人去刺杀敌军的头领。部队由这样的军官统领,谁也猜不到,他们下面会做出什么事。

    吴学问的问题一出,对面堡宁城几个之前还洋洋得意的军官,顿时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很显然,他们对这些并不清楚。

    周林脸上的表情,也有几分尴尬。他看了杜长惟一眼,回答道:“我们现在只能确定,对方是三国联军的人马,至于各国兵力比和领军之人,我们还没有查到。”

    吴学问不置可不否的点点头道:“这些情况,相信随着情报的汇总,会知道的。另外,我还有一个问题,想要请问。

    贵城之前的布置,似乎都是针对堡宁城里面的,不知道各位对城外有什么布置吗?难道说各位打算让敌军这一万人马,大摇大摆的来到城下,从容的把堡宁城包围起来?”

    如果说吴学问的第一个问题,还比较缓合的话,那么第二个问题,就有些铲脸的意思了。他完全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问的,但是黄祖同对胡忧的不敬,引起了他的不满。

    这不是在斗气,这是必须要争的一口气。胡忧代表的是不死鸟军团,对胡忧不敬,就是对整个不死鸟军团不敬。如果不加以反击,那么胡忧在这堡宁城的地位,就会受到挑战。想要指挥这里的军民抗敌,难度就会大大的增加。

    俗话说对外必须安内,如果内部本身就不是一条心,那么也就不可能取得什么胜利了。

    吴学问只用短短几句话,就展现出不死鸟军团的专业,让堡宁城一方的将领,把轻视之心收回去。

    接下来,就该胡忧表演了

210章 霸气冲天

    210章霸气冲天

    胡忧之所以一直不说话,是因为他正在听取暗夜四影的回报。要说这暗夜四影这先天的基因变异,加上后天的所学,真是非常的神奇。

    暗夜四影的绝对武力并不算很强,如果要真打的话,胡忧一个人可以打她们两个,如果使用血斧,他可以一举击杀四影。但是她们的这身隐身功夫,就不是一般武力可以比的了。

    德福确实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懂得因材施教并且不贪心,如果是别人遇上这四姐妹,很可能会把她们训练成武力极强的完美杀手。而德福却并没有这么做,因为他知道,每个人都有灵觉感应,特别是高手,他就算是看不见,也同样可以感应到针对他而来的杀气。所以哪怕暗夜四影可以借用特殊的能力,使别人不能用肉眼看到她们,也不可能成为顶极的杀手。

    德福一开始,就把暗夜四姐妹定意在了情报方面。所以暗夜四影最强的是轻身法和情报收集能力。而因为她们一般人看不到她们,用来做保镖,也是非常好的选择,有她们在,至少不怕被人在背后撞刀子。

    当然了,你也可以把她们当成侍女来用,只不过老是看到毛巾碗盘四处乱飞,似乎很影响心情。

    暗夜四影速度极快,接到胡忧的命令之后,马上就飞速出城,很快就给胡忧带回来最新的军情。她们可是能直接钻进人家军营里的,有什么军情会查不到。只要她们不是妄想刺杀掉敌军的将领,别人很难发现她们。

    此时,风吟就趴在胡忧的耳边,给胡忧汇报她们四姐妹的发现。随着风吟的讲述,胡忧的脸色不变,但是心情却决对不平静。这一次看来又不是好吃的骨头。

    堡宁城一方的将领,让吴学问的话挤兑得很难看。在吴学问的口中,他们仿佛变成了对战争一无所知的孩童。除了一早就算准了会发生这种情况的城主杜长惟之外,那些将领的脸色都气成了猪肝色。

    人往往就是这样,哪怕他们真的是一无所知,他们也不愿听到别人说他们一无所知,这似乎关系着面子的问题,又或这就是人性天生的本性使然。

    周林的反应还好一些,因为他一开始就知道,要比实战经验,他的岁数虽然大,但是却不如对面这些不死鸟军团的年轻人。人家可是真正经历过战火,在生与死之间,活下来的战士。而他,不过是看过几天兵书而已。战争不是看几本兵书,就能学会的,那必须要经过血的考验。

    黄祖同就没有那么好的涵养了,在他看来,对面坐着的这几个一兵不带的年轻人,做他儿子都嫌小,却在他的面前指手划脚,横挑不是坚找碴,气得脸都通红了。如果不是碍于胡忧的身份,他早就开骂了。

    不过让他黄祖同此什么都不说,他可做不到。他扫了吴学问一眼,哼哼道:“说了那么多,全都是废话,动动嘴皮子的事谁不会。有本事你告诉我,敌军的兵力比是多少,是谁领的军。

    黄祖同此话一出,就连城守杜长惟的脸色都有些不好看了。胡忧这次带了多少人来,他是知道得一清二楚的。除了那些非战斗的几个侍女之外,胡忧的人现在已经全都在这里了,谁都没有派出去,就算是神仙也不可能得到什么情报啊。

    杜长惟找胡忧来,可不是想和他斗气的,现在大敌当前,再把胡忧给得罪了,那么这堡宁城也就不用要了

    杜长惟权衡利益,刚想要喝止黄祖同,并给胡忧道歉,胡忧微微的摆了摆手,没有让杜长惟开口。风吟的汇报已经结束,他表现的时候到了。

    胡忧两眼看着天花,没有对着任何人,像跟空气说话一样道:“堡宁城北黄毛岭,安融军先锋军一万,稍后十里,中军五万,统领为安融军师本田龟佑,野兽军团大将铁克拉,东西两面,落鹰山,乱石岗各有两万池河军,领军之人为池河帝国四大公子之一的吴立,南边齐石坡”

    胡忧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环视了一眼已经脸色苍白的堡宁城各级将领,声音平静的说道:“齐石坡发现十万桂林帝**队,领军人物为桂林帝国当今三皇后之一的——陈皇后陈梦洁”

    “什么?”饶是沉稳的杜长惟都忍不住站了起来,一脸不敢相信的瞪着胡忧道:“少帅,你不会是开玩笑吧,三国联军居然调二十万包围我堡宁城,而且连桂林帝国陈皇后都来了?”

    杜长惟口中虽然说胡忧开玩笑,事实上在内心里,他已经信了胡忧的话。他虽然不知道胡忧是怎么得来的这些情报,但是胡忧能把藏兵之地,领军之人及兵力所属全都说得清清楚楚,那又怎么会是开玩笑呢。

    胡忧在心里叹息了一声,一开始,他听风吟说桂林帝国陈梦洁居然亲自领军十万,堵住了南门,还以为风吟说错了。这小小的堡宁城,有什么资格能让一个堂堂帝国皇后亲自领军来攻。

    不过很快,胡忧就知道了答案。陈梦洁不是为堡宁城而来,是为了他胡忧而来的。这个女人,是为弟弟陈常利报仇来的。

    胡忧安融青风镇一战之中,带着朱大能在敌军之中,一箭射死陈常利,为西门玉凤扭转了战局。现在人家姐姐抱仇来了。

    一通百通,想通了这一点,胡忧一下就想通了很多事。看来这二十万人的目标,不是堡宁城,而是他胡忧。他们布下了一个大大的网,等着他胡忧钻进来呀。

    哼,这是谁的主意,他们的算盘打得可真精。他们是看准了胡忧不会眼看着堡宁城落入三国联军之手,而不死鸟军团又不能调入堡宁城,争对性的下了这么一个套子。陈梦洁亲率十万林桂军封南门,不正是要断胡忧南回浪天之路吗?

    狠,够狠

    胡忧在暗中思考了一阵,知道有些事情瞒不住,就算是现在不说,打起来之后,杜长惟也看书就同样会知道。与其藏着,不如干脆先说出来,再看他们的反应。

    想到这里,胡忧站了起了,脊肩猛挺,登时生出一种横扫千军的霸气,双目闪着寒芒的说道:“这桂林帝国陈梦洁,看来是因为我而来的。安融一战,她的亲弟弟,死在了我的箭下。她此来定是为报仇而来。不单单是陈梦洁,安融铁克拉的右眼,也葬送于我的手中。此战十有**,是冲我而来。”

    各位如果认为胡某人为堡宁城带来了麻烦,那么我胡忧,可以离开堡宁城”胡忧的霸气,不是装出来的,这里千军万马之中拼杀,血与火之中淬炼而出的。就那么一站,足以让人生出屈服之感。边上的黄金凤还是第一次看到胡忧这样,不由看得都有些痴了。自古美女爱英雄,眼前这位,不正是英雄吗

    杜长惟此时也战了起来,两眼精光一闪,咬牙道:“少帅绝不能走。别说少帅与他两人之仇乃国仇而非私怨,单只是少帅此行实为驰援我堡宁城,我就不能让少帅离城。”

    此时堡宁城一方的将领也全都站了起来,恭敬的说道:“我等愿与少帅共存亡。”

    在坐的人中,不是没有人想过逼胡忧离城,而为堡宁城免去一场战争。但是他们知道,事已至此,无论胡忧在不在堡宁城中,三国联军都会对堡宁城发起进攻的。

    二十万大军,潜进燕州,那得花多少精力金钱,怎么可能只为胡忧一人,而放弃进攻堡宁城。再者,他们更知道,一旦让堡宁城的军民知道,他们是因为怕了三国联军,而把胡忧给赶走,让他置身于九死一生之地,那么恐怕三国联军还没有开打,他们就兵变了。要是胡忧因此而死了,那他们会更糟,不死鸟军团得知此事,还不得疯狂起来。到时别的不说,提出让胡忧走的人,肯定活不了。

    义气,总是经过权衡利弊之后,才会拿出来用的。别忘记了,‘讲义气”关键在于一个‘讲’字,讲而已,并不是做

    清晨,今天的太阳升起格外的晚,胡忧破例的取消了今天的晨练,早早的站在了城头之上。一身平整的不死鸟黑色系军服,手中丈二霸王枪,枪樱如血,染红空气一片。

    吴学问,朱大能,候三,哲别,黄金凤,西门雪,旋日四侍女,同样一身绒装,分立于胡忧两侧,男显沉稳,女显英气,让不远处的堡宁城士兵,都忍不住偷瞧几眼。他们之前一个个都非常的紧张,可是自从胡忧一行人站在那里之后,他们的心情,就平静了下来。

    三国联军并没有连夜对堡宁城发起进攻。他们似乎已经自觉稳操胜券,居然在大摇大摆的来到堡宁城下之后,开始安营扎寨,一副到此郊游的样子。二十万虎狼之师,对五万菜鸟地方守备部队,他们还真用不着那么担心。

    很多人对地方守备部队不是很了解,在这里稍稍解释一下。曼陀罗帝国是以武治国,这里没有文官,一切都是以武将说了算,所以地方守备部队,也是部队的编制。

    虽然同为部队编制,但是地方守备部队和野战军团是完全不一样的。野战军团平时训练,战是打仗,算是职业兵。

    而地方守备部队平时虽然也有训练,但是很少,他们平时最主要的工作,是收税,维护治安,处理邻理纠纷。当然了,打打山贼,抓抓强盗什么的,也属于他们的任务,只不过他们并不是很喜欢这种任务,一般很少干这些事。

    相比起打山贼,抓强盗,他们更喜欢欺负老百姓,喝酒打屁上青楼,溜马赌钱强抢个把民女什么的,都是他们的最爱。说白了,他们是军队的编制,但做得是行政方面的事,划分入公差类要更适合。

    那么说地方守备部队全都没有战力吗?那到也不是,地方部队有没有战力,那得看他们的头是谁,像之前宝怀城主马泽本的部队,就是很强悍的。只不过像他那样的部队不多而已。城主都忙着醉生梦死呢,哪有心情训练部队啊。再说他们也没有空呀,那么多女人等着他们去宠幸,才没有时间管那些傻老爷们呢

    兵书有云,疲而攻之。如果胡忧手上有一支属于自己的不死鸟部队,那么昨天晚上,他肯定会借着三国联军远来疲惫之势,选其一角而进攻,让他们吃点苦头,别那么嚣张。

    不过胡忧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这堡宁城之兵,从来就没有经历过战事,让他们贸然出城袭敌,天黑心慌无经验,还不知道他们会弄成什么样呢。要是有点收获,那还好说,要是弄砸了,那军心民心,都会受到影响,这样的了买卖,太不合算了。

    杜长惟闻听胡忧上了墙头,也带着他那方面的将领跑了来。杜长惟此人还是很上道的,他自知统兵能力比不了胡忧,所以昨天晚上会后,他已经把堡宁城的战时指挥权给了胡忧,现在堡宁城的守兵,暂时由胡忧来调配。

    简单的客套了几句,胡忧首先问杜长惟道:“杜城守,现在城中民众的反应怎么样?”

    杜长惟长松一口气道:“还算不错,一开始出现了一些逃命的情况,后来我把少帅亲自主持战局的决定分布之后,现在的情况已经好了很多。百姓们都说,有少帅在”

    胡忧皱了皱眉,摆断杜长惟的话道:“后面的话就不用说了。杜城守,现在堡宁城究竟有多少可战之兵?”

    胡忧本来一直认为,堡宁城有五万地方守备部队,可是昨晚他接手军务才发现,这堡宁城的守备军中,居然有不少的空编制,有名有营却没有兵,有些得是有兵,但居然是十一,二岁的孩子,跟本就是充数的,所以他不得不问清楚一些。

    杜长惟擦了把汉,表现有些尴尬的说道:“这个,不怕实话告诉少帅,我也不是很清楚,具体真正有多少能战之兵。那些兵很多都是前任城守留下来的,我还没有统计出来。不过我新招的那一万五千新兵,肯定能用。”

    胡忧心中暗叹一声,又是他娘的吃空饷,对方可是有二十万部队,你只能保证一万五能用,而且还全是新兵?

    骂也没有用,现在只能临时抱佛脚,想些应急的办法:“要是临时抽调壮丁,能有多少人?”

    杜长惟这一次没有回答,而是把目光看向了周林,同林上前一步,回道:“堡宁城有三十万人口,抽五万壮丁,应该没有问题。”

    二十万抽五万,那就不是二十到四十的壮劳力了,而是十五到五十岁的次壮年。

    胡忧问道:“加上壮妇呢?”

    周林回道:“那还能多三万。”

    “八万人。”胡忧在心里默念道:“这一仗打下来,无论胜败,这堡宁城看来都只剩下小孩子和老人了。”

    就算五万守备军都满营,再加上八万民夫,也不过是十三万人。人数差了敌军七万不说,而且无论是素质还是武器,都和人家差太多。一想到要用这些人去对抗野兽军团,胡忧的头皮就发麻。他都不敢想陈梦洁那边还准备了什么样的复仇军等着他。还有这堡宁城因为之前并不是边境,城墙才十米高,又年久失修,这场仗不用打,都已经输了。

    最要命的是敌军二十万人,把堡宁城团团围住,就算是想到撤出城中的百姓,也不可能。想到店老板那炙热的眼神,胡忧不由在心中升起无颜面对江东父老之感。

    不行,我绝对不能失去信心,少爷这辈子,遇到过多少的不顺,风里雨里,还不是这样过来的。他们越是要老子死,老子就越是壮大。陈梦洁那个老女人,居然想要我的命。十万大军又怎么样,老子没有见过吗?哼,她想要老子死,除非是在床上,在这战场上,她还不配。

    胡忧的一双虎眼越来越亮,心里涌起强大的自信,她要战,那便战,风云变化,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要是连这一关都过不了,那还谈什么争霸天下,不如回家抱女人算了。

    胡忧低喝道:“周林”

    周林微微一愣,虎目精光一闪,单膝跪倒道:“周林在”

    胡忧从身上拿出一只金色的不死鸟,交于周林的手上道:“传我不死鸟军令,堡宁城之民众,有一个算一个,全部进入战时编制,全民总动员,共抗来敌

    城在人在,城破人亡”

    周林全身一震:“少帅”

    “执行命令”

    “是”

    “候三”

    “在,少帅”

    “命你立即出城,火速赶回浪天,调内卫团,警卫团,特种团所部,限时一个月,驰援堡宁城。

    人挡杀人,城挡破城”

    “是”

    “朱大能

    “在”

    “命你接管堡宁城后勤军务,总管一切钱粮物资,不得有误”

    “是”

    “旋日,西门雪”

    “在,少帅”

    “你俩共似我不死鸟令,公告堡宁城方圆千里之内,五城十二镇地方守备军,火速驰援堡宁城。

    违令者视为通敌,待我平定三国联军,立即起兵除奸”

211章 赶死队

    211章赶死队

    阴云密布,战鼓震天。

    三国联军终于对堡宁城发起了进攻,敌军从四方八面而来,一波接一波,犹如那蚂蚁爬向方糖,密密麻麻,黑压压的一大片,那喊杀声,真是如地狱的呖叫,听得你想要撞墙。

    与城下敌军相比,堡宁城上的显然要安静得多。胡忧接管城守之后,马上对守军做了重新的布置。

    城上每五十步派男子三十人,成年女子二十人,老小十人,共计五十步六十人。城下守楼士卒,一步一人,计二十步二十人。

    这是胡忧标准配置,发下不死鸟令,全城总动员之后,胡忧手上的人马,已经不是五万,而是三十万。除了五万实在不能上战场的城民外,胡忧把所有的人,全都混编入部队之中,集全城之力来死守堡宁城。

    大敌当前,胡忧是管不了那么多了。所有能用的人,全都用上,就连那五万不能上战场的人,他都没有放过,煮饭之类的杂活,他们还是可以干的。

    一开始,周林拿胡忧的军令去征调民夫的时候,还以为会受到百姓的谩骂,可是当他喧布了胡忧的命令之后,却很意外的发现,城中的老百姓非但没有谩骂,反而很积极的要求加入,有很多人甚至要求直接去一线地方防守。

    周林永远也不能忘记,当他说胡忧那句‘城在人在,城破人亡’的时候,老百姓的反应是多么的热烈。他们在那一刻,甚至忘记了马上将要到来的战火,他们居然在忘情的欢呼。

    胡忧、吴学问和城守杜长惟此时正在南城墙头上,这里是敌人进攻的重点。桂林帝国的军力果然不俗,只开始进攻不过短短二十分钟,他们就已经填平了堡宁城的护城河,足见他们战力之强大。

    看着桂林军头上那‘陈’字大旗在中军处随风飘扬,胡忧狠狠的吐了口唾沫,要不是城里三十五万军民都看着他,视他在主心骨。他真的很想像干掉陈常利那样,单人拿弓,冲进敌营,把那个陈梦洁给干掉。抱仇,抱你奶奶个爪

    箭雨和石块,疯狂的从城头上砸下,又一次把林桂军的攻势给打下去。这些有百姓硬是要得,一个个如猛虎一般,不但不怕死,还大方得很。因为城上的石块不够,很多人是拆了自己家的房子,带着板砖来的。

    箭雨稍停,林桂兵又上来了。陈梦洁也不知道给他们吃了什么药,居然一个个都跟不是爹妈生的一样,都那么玩命。有些明明都已经中箭了,还不肯退下去,硬要往上冲。难道第一个冲上城头的,可以一睡陈皇后?

    胡忧虽然在心里暗骂陈梦洁,但是他一点都不敢小看陈梦洁这个女人。她把十万部队分成了五组,每组两万人,轮留往上攻。打退一组又上一组,每分每秒,都保持着强大的战力。让人心生不能战胜之念头。

    胡忧异常冷静的一条条下着针对性的命令,城中三十万军民,有十二万被他调到了南城。往城外看是黑压压的林桂军,往城里看,也同样是黑压压的堡宁城军民。只不同的是,林桂拿着制式的军械,而城内的堡宁城军民,拿着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东西,板砖,沙土,碎石,门板,什么都有。有些人甚至抱着馒头在人群挤,哦,他们是送餐小队。

    旋日,西门雪几个有作战经验的,全都被胡忧分派到各处城门,指挥军民抗敌。此时站在胡忧身后的,是几个堡宁城的中级将领,他们现在,暂时充当胡忧的传令兵。

    突然城内传来了嘈杂的人声,声音伴随着惊叫和呼喊,还有小孩子的哭声。城头上的士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个都有些分心的转头往城内看。

    胡忧大声的喝道:“专心对敌,不许回头”就这么分心的瞬间,林桂兵已经攻到城下了。

    新兵就是新兵,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虽然胡忧已经下令不许回头,但是有不少的士兵会在防守的间隙偷偷转头,去寻找声间的来源。那些背后的哭叫,让他们不安呀。

    “怎么回事?”胡忧怒问着堡宁城的军官。

    一个低级军官回道:“回少帅,是城西失火了。”

    胡忧拿出一支令箭,拍在那低级军官的手上,下令道:“失火救火,谁要是再发出一点声音,按扰乱军心论罪,到地处决”

    乱世用重典,平时尖叫几声,并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这个时候乱叫,就会把好不容易才移住的局势给丢掉。这些守城的可都是些初经战火的新兵。这打顺了还好,一有不顺,马上就得出乱子。胡忧不允许有任何的不安因素出现。杀几个人,救几十万人,这个选择题不是很难做。

    那低级军官被胡忧的狠辣吓了一跳,不过他还是依令而去。他也知道,胡忧此时的做是对的,只是他下不了这样的命令而已。自己人也同样杀,果然是少帅。

    似乎觉得两万人攻城强度不够,陈梦洁改变了战,把人数增加到三万一组。别看只是增加了一万,城防的压力,马上就大了起来

    那些拿着盾牌的、弓箭的、刀斧的家伙,推着檑木车、云梯、霹雳车等攻城器,通通的往上扑。一块块的大石头直往城头飞,就这么半天的夫,南城头已经多处被砸开了。要不是老百姓冒着箭雨拼死修补,这南城早被攻破了。

    战鼓再响,近百辆晃晃悠悠的楼车缓慢的向城头移过来。这些楼车全都由木头和铁板组成,车下有几十个轮子,高十二,三米,下面由士兵推进往前走

    别看这些东西笨重,威力可不小。一但让他们推到适合的地方,那些弓箭兵就会的爬上楼车平台,以居高临下之势,或用利箭射杀城头上的守军,或是用火箭射入城中,引发城里大火。

    想到那样的后果,胡忧的头皮都发麻了。他是最喜欢利用这些巧器的人,什么霹雳车O,连环弩他都喜欢得不行。可是他绝对不喜欢,别人把这些东西,用到他的头上。你说周官放火也好,说他不讲理也行,反正他就是这么一个能占便宜,不能吃亏的主。

    这些楼车如一根根刺,扎着胡忧的心头,如一块块石头一样,让他喘不过气来。他可以想像得出,一但让这些楼车进入预定的位子,那么对于堡宁城意味着什么。

    城破?

    不,胡忧绝不接受一日破城的侮辱,哪怕他曾经让红巾军尝过这种侮辱。哪怕这堡宁城防比之浪天城要差上太多。

    “组织赶死队,老子要毁掉那些楼车。”胡忧咬牙切齿的叫道。此时他的眼中,只有战火,只有鲜血,没有其他。

    “我去。”黄金凤的声音在胡忧的身后响起。因为担心胡忧的安全,她和哲别一直守在胡忧的身后。拿着双刀的她,此时就像一个女战神。

    胡忧看了黄金凤一眼,一抖手中霸王枪说道:“我亲自去。”

    “不行”黄金凤不同意道:“你是主帅,不能轻易冒险”

    胡忧两眼血红的冷哼道:“老子没有躲在女人身后的习惯。吴学问,由你指挥战斗。”

    胡忧把手中的霸王枪一举,对士兵叫道:“不怕死的弟兄跟我来,让林桂人尝尝我们的利害”

    “杀,杀,杀。”

    胡忧的话间刚落,士兵从者如云,在这样的气氛之下,人们的脑子里往往已经忘记了恐惧。他们的血在烧,不是喷向别人,就是喷向自己。想冷却,死都不可能。

    ‘轰轰轰’

    紧闭的城门哄然打开,胡忧手握霸王枪,一马当先冲出城门。黄金凤手握双刀,紧紧的跟在他的身边。而武力并不高的哲别,也护在了胡忧的身后。胡忧本不让她们跟着,但是她们跟本不听,情况紧急,胡忧也拿她们没有办。

    对于这两个红颜的誓死跟随,胡忧还是很感动的。为了不让她们受到伤害,胡忧暗中给风吟几个打手势,让她们注意保护黄金凤和哲别。

    五千战士冲出城门,见人便杀,毫没半点情面可讲。在此之前,两边人马并不认识,甚至从未见过,但是现在,他们却视对方如杀父仇人一般,恨不得把对方碎尸万段。

    林桂人显然没有想到城门会突然打开,还冲出这批杀神,队伍顿时出现了混乱。不过他们毕竟是职业士兵,在中军的战鼓声指挥之下,很快就重新稳定住了站角,虎狼一般,向胡忧这五千赶死队扑了上来。双方都已经是杀红了眼的主,死亡对他们来说,已经再没有什么意义。只有杀戮,才是他们要做的。

    胡忧是全军的箭头,他锁定了那些楼车的位子,在楼车与自己之间,拉出一条直线,手中霸王枪上下翻飞,抖出朵朵炫目的枪花。每一朵枪花,必定暴出更迷人的血花。

    黄金凤双刀在手,如影随形的紧跟胡忧,凡有躲开胡忧霸王枪之人,她必定让他尝试双刀的厉害。二人配合,犹如地狱的杀神,专收人间之性命。

    哲别手握连弩,跟于胡忧的身后,专选那些看上去有可能对胡忧够成威胁的人下手。她的箭是百步穿杨,弩箭的准头也同样不差,很多林桂人还没有弄白明是什么回事,就已经倒在了哲别的弩箭之下。

    如果说哲别的弩箭发射太快,很多林桂士兵,都是直到中箭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话,那么遇上暗夜四影的林桂兵,就是到死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暗夜四影的眼中只有胡忧,虽然她们按胡忧的命令,分出一些注意力,去看黄金凤和哲别,但是她们的大部分精力,还是放在胡忧的身上。

    她们不在呼自己能杀多少林桂人,她们只关心胡忧会不会受伤。如果有人注意胡忧身边情况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发现,很多砍向胡忧的刀子,或是射向他的冷箭,在近胡忧身的时候,会莫名其妙的被挡下来,跟本伤不到胡忧的身体。而有些士兵,明明有机会砍到胡忧,一刀下去,自己却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这些都是暗夜四影所做的事。虽然为了护着胡忧,她们都不同程度的受了伤,但是对此,她们并不在呼。

    林桂中军显然已经注意到了胡忧这五千冲出堡宁城的人,战鼓不断的响起,四面八方的林桂士兵,接到号令,如潮水般涌向胡忧这五千人,上面的命令,是干掉他们。

    胡忧的勇猛,击起了城上军民的热血,他们也犹如疯狂了一般,把箭雨和板砖大量的砸向林桂人。在这一刻,没有人能保持清醒,谁又愿清醒呢。

    目标一近一近的靠近,但是前进的路,却变得越来越难。地上已经躺满了林桂士兵,但是他们的人,依然很多。他们前仆后继,他们如癫如狂。

    霸王枪发出淡淡的黄芒,从一个身体抽出来,又扎入另一个身体。红色的枪樱更红了,枪头之上,却没有带一丝血渍。终于,第一辆楼车被成的点燃。被泼上火油的楼车,火苗一下窜上十几米高,烟花一般,非常的壮观。

    可惜胡忧没有夫去欣赏他的杰作,从城门进攻到之里,让他的精神力大量的消耗,他的手都已经失去了知觉,重重的如灌了铅一样,都快抬不起来了。

    但是胡忧知道,现在还不能停,还有更多的楼车还没有毁掉。毅力,精神力没有了不要紧,毅力不能消失了。

    强忍着阵阵头痛,胡忧又把霸王枪送进了一个林桂人的体内。那是一个林桂军的千夫长,他本以为他可以杀掉胡忧的。他的刀都已经粘到了胡忧那被血湿透了的军服。可惜他只差了一点点,就错过了荣华富贵,同时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浓烟滚滚,越来越多的楼车在风中燃烧着,那燃塌的楼车,拖着几十米长的火舌,轰然砸下。把下面的士兵,砸成肉泥。

    “小心。”黄金凤一个错身,用肩头把胡忧给顶开,让他躲过了一根从十几米高砸下了的带火木条。可是纷飞的火星,却烧着了她的秀发。

    胡忧心痛的一声怒吼,想都不想,直接用手去抓黄金凤燃烧着的头发。阵阵的灼热传来,胡忧并没有知觉,把火抓灭了,他的手都快烤熟了。

    “你这个傻子。”黄金凤的眼泪都下来了,心痛的骂了胡忧一句。

    胡忧挡开一支冷箭,嘿嘿的笑道:“要是看着老婆变光头,那才是傻子呢。”

    黄金凤扑哧一笑,让这充满了血腥的战场,多出了一分柔情。那满地焦土,满布焦尸情景,似乎也不那么刺眼了。

    号角和战鼓声摇天撼地,围在胡忧身前的林桂军突然如潮水般的散开,胡忧知道,并不是他们把林桂杀怕了,而是林桂人终于忍不住要出动精锐了。

    “大家小心。”胡忧低喝了一声,是在提醒黄金凤和哲别,同时也提醒暗夜四影。胡忧知道,暗夜四影为保护他,全都已经受了伤。但是现在,已经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再次冲上来的林桂人,如胡忧料想中的一样,比之前那些士兵,强了很多。一枪劈开两个飞扑而的士兵,胡忧退了一大步。全身上下,一阵阵的发虚。他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个倒在他枪下的人,他只知道,这不是最后一个。

    百辆楼车,已经有七成被点燃,火光把天地都烧成了一片红。火和太阳都代表着光明,可是这里却只有血,没有光明。

    战情惨烈得已经到了极点,但是却并没有到终点。有人类的地方,就必然有战争,这已经是历史的定律,没有人可以改变。因为这个世界,你不杀人,人要杀你。

    忽的一枪刺着,带起的枪风,尖啸刺耳,有如鬼嚎,胡忧格枪一挡,‘咣’的一声,两枪一沾,马上各自分开。

    “不死鸟果然有些手段。”一个好听的女声,在胡忧的耳边响起。

    胡忧寻声望去,只见一个身披宝甲的女人,手握银枪,站在他的面前不远处。

    胡忧在心里暗暗叫苦,刚才那一枪,无论是速度,还是角度都无懈可击,他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是一个高手。

    “这位姑娘,我们认识吗?”胡忧装傻充愣,借林桂士兵没有攻上来之际,赶紧回气。那些林桂士兵真是太不要命了,杀了快一个小时,他才第一次得到喘息的机会。

    女人冷哼一声道:“烧了你的骨头,我认识你的灰。”

    胡忧一脸惊讶道:“没有那么大的罪吧。难道我与你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是胡忧说顺嘴的话,他可不管眼前这人是男是女,就那么说。他的目的是借机休息,不是考试,用不着那么认真。

    女人似乎没有查觉到胡忧的目的,又或者她跟本不在呼:“那到没有,你要是能做到这两点,我感谢你还来不急呢。千不该,万不该,你不应该杀死我唯一的弟弟。”

    胡忧脸色一变,脱口而出道:“你是桂林帝国陈梦洁皇后”

212章 形势逆转

    212章形势逆转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一个皇后可以那么年轻漂亮,身材火爆,而且还有那么高强的夫。眼前这个陈梦洁,听说已经三十多了,可是看上去最多不过是二十岁,几乎和黄金凤看上去差不多。一身战甲穿在身上,英气和媚气同样那么逼人。只交手了一招,胡忧就知道,这个女人很强。甚至比他全盛时期还要强。

    “你说对了,我就是林桂帝国皇后陈梦洁,要你拿的人”陈梦洁一声娇咜,举枪便刺。白银枪在她的玉手之下,闪出点点星光,真是招招夺命。

    一个多小时的强攻,让胡忧的精神力消耗非常太,左支右挡,显然有些力不从心。有些招式,明明已经在心里想好的破解之,可是在使出来的时候,却又是那么的无力,手中的霸王枪显得是那么的沉重。

    之前被胡忧搅乱的林桂军,此时已经再次整理起了队伍,近三万部队,对胡忧这五千敢死队发起了反冲击。五千敢死队之前全凭着一股热血往前冲,这会被林桂兵这么围着打,显得有些错手不急,平时缺少训练和实战的弱势,也开始暴露出来。

    只十来分钟,敢死队的死伤就非常的惨重,五千人马,现在能活着的已经不到二千了。无助,焦急,恐慌出现在了他们的脸上,信心正一点一点从他们的脸上失去。后世有军事家曾经专门针对这场战争,进行过分析。不过别管后世的那些个‘砖’家是怎么说的,现在的形势,已经是危险到了顶点。

    胡忧麻木的舞动着霸王枪,再一次架开陈梦洁的白银枪。霸王枪上那淡黄色的光芒,已经暗淡了下去,没有了之前的闪亮。胡忧已经几次试图脱离与陈梦洁持纠缠,但是都没有成。这个陈梦洁就像一个死八婆等着要分手费一样,死死的咬着胡忧,怎么都不让胡忧有脱离战圈的可能。

    南城头上同样也很危险,虽然楼车已经成的毁掉,但是林桂士兵对城头的压力,还是那么的强大。此时他们已经不是三万一组的轮流进攻了,而是十万大军一起上,誓要用他们的铁蹄踏平这小小的堡宁城。

    胡忧不用转头去看,都知道吴学问此时的指挥得有多么吃力。这就是带新兵打仗的弱点,打顺了,他们可以凭着一股血性,在胸口写个‘勇’字,空手扑向敌人,稍有不顺,他们就会信心大失,发挥不出平时一半的战力。

    对面这样的情况,久战无的乏力感,也同样的开始涌上胡忧的心头,陈梦洁的咄咄逼人,让胡忧感到一阵的心烦意乱。

    偷空瞟了一眼黄金凤和哲别,胡忧的心稍稍的有些安慰。这两女在林桂兵的冲击之下,已经靠在了一下,一个远攻,一个近档,局面撑得虽然有些艰难,但是一时半会,却还不会有什么问题。

    虽然已经无力去看暗夜四影的情况,但是胡忧能够感觉得到,她们同样也没有放弃。这四个今年才不过是十六岁的女孩子,虽然跟在胡忧身边的时间不长,平常还老喜欢披着轻薄的纱衣来惹小胡忧生气。但是胡忧却是打从心里喜欢她们。十六年远离人群生活的她们,虽然有一生本领,却非常的单纯。她们以胡忧的意志为信仰,全心全意的为胡忧办事。胡忧甚至都不用给她们支付工资。

    就在胡忧走神的这一瞬间,陈梦洁抓住了机会,一个凤凰…头,接连向胡忧攻出了三枪,胡忧虽然反应很快,挥枪一一档下陈梦洁的银枪,但是这三枪,还是让胡忧的眼前一黑,这是将要脱力的征兆。

    玩枪的女人,真的很危险——胡忧在心里苦笑了一声,想起刚才在城头上对黄金凤说过的话。再这样下去,弄不好,今天还真得躲在女人的身后不可了。

    后世的史学家,不止一次的指出,胡忧身为全军统帅,却总是喜欢冲在第一线的性格,很要不得,因为一但他出了什么意外,全军都会受到严重的打击。但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胡忧这种身先士卒的作,无论对士气还是对军心,都有很强的鼓力作用。正是他这种作,才使得将士用命,誓报君恩。

    还有一个更为震惊的数据,历学家在统计出来之后,一直不敢对外公布。那就是不死鸟军中的女兵,有八成以上,都偷偷暗恋过她们的主帅胡忧。因为在她们看来,胡忧那种万事敢为人先,乱军之中从容不迫的风姿,让她们很着迷。这也接间的解释了不死鸟夫妻团中的士兵,为什么每次打仗,都拼死往前冲的怪异现像。因为他们不冲,连他们的老婆都看不起他们。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现在摆在胡忧面前的是怎么摆脱陈梦洁的纠缠,带队突围杀回堡宁城里去。

    朱大能和旋日他们是不用想了,他们现在正把守着其他的城门,等他们接到胡忧被围的消息,再赶过来,黄花菜都已经凉了。老话说自立更生,看来一切全都还得靠自己才行。

    胡忧绝对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别看他平常整天嘻嘻哈哈的,没有个正形,可是在他的骨子里,却有着一股比常人更多得多的傲气。越是在危险的情况,他的傲气就越高,就像现在这样,哪怕形势已经如大海上的一叶孤舟,他还是希望用自己的双手来解决问题。

    这是胡忧的弱点,同时也是他的优点,如果不是这种的性格,不是骨子里那点傲气和不服输,他也不可能走今天,并一直走下去,走到更远。

    胡忧边苦苦的抵挡着陈梦洁的进攻,边急转着大脑,计算着各种可以利用的情势。猛的,他感觉到陈梦洁的攻势虽然招招要命,但是却又都留有回手之力。有几招,胡忧明明已经无力抵抗,她却在可以击杀胡忧的情况之下,微微的错开了胡忧的要害,只在胡忧的身上,留下稍重的伤。

    仔细想了想,胡忧明白了这其中的关键。这个陈梦洁看来是自觉已经占尽了优势,想要活捉他,让他吃更多的苦头,而出心头之恨,报杀弟之仇。

    想通了这一点,胡忧的心里,就有了定计。既然这个女人要玩火,那就陪她玩一把好了。看这火最后究竟要烧到谁的身上。

    胡忧的嘴角,又露出了那种邪邪的笑容。如果是熟悉胡忧的人,这时候应该要警觉了,因为每当胡忧露出这种邪笑的时候,总是会有人要倒霉的。

    可惜陈梦洁并不了解胡忧的这一特点,所以这一次,她要倒霉了。

    正跟陈梦洁拼斗着的胡忧,突然像吃了定身丸一样,立地站定,对陈梦洁当头劈下的一枪,视而不见。

    胡忧的这突然反常举动,不但把黄金凤,哲别几个吓个半死,就连陈梦洁都吓得心中一惊。

    陈梦洁被吓着,可不是怕胡忧会死在她的枪下,而是不愿让胡忧死得那么轻松。陈梦洁从小跟弟弟陈常利的感情非常好,虽然他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是陈梦洁却非常的疼爱他。

    陈常利的死,对陈梦洁的打击很大。接到陈常利阵亡的消息之后,她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就算是皇帝来了,她都不见。

    这一次对堡宁城的用兵,完全是陈梦洁一手策划的。她整整用了半年的时间,来收集研究胡忧这个人的资料。所有能收集到的资料,她是看了又看,想了又想,说句不好听的,她也许会忘记自己上一次大姨妈什么时候来,也不会忘记胡忧平时喜欢吃什么。

    为了帮弟弟报仇,陈梦洁前后整整用了一年的时间,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才完成了这一次的战略布置。现在胡忧确突然不言不动的让她杀,她那里肯过。她是想让胡忧死,但是她绝对不许胡忧这么轻易的就死了。她要抓住他,一点点的扒掉他的皮,割掉他的肉,让他生不如死,天天活在恐惧和痛苦之中。

    白银枪快如流星,在空中划出一道闪亮的银光,眼看着就要砸在胡忧的脑袋上,暗夜四影想救都已经来不急了。黄金凤和哲别的眼泪都已经流了出来,她们已经在心里做了决定,要是胡忧战死,她们绝不独活。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陈梦洁的手挽出人意料的微微一扭,手中白银枪偏开了胡忧的脑袋,重重的砸在胡忧的左肩上。

    “喀”的一声脆响,胡忧不用看都知道,左肩骨已经被这个女人给打断了。

    痛

    钻心的痛

    痛得胡忧差点要晕过去。

    可是胡忧知道,现在还不能够,现在要是晕了,不单单是他,这整城三十五万军民,一个个都将要面对悲惨的下场。

    强忍着肩膀上的巨痛,胡忧没有半点迟疑的用尽全身力气,向陈梦洁窜过去。机会只有一次,胜负只在眨眼之间,不胜即败。

    胡忧不允许自己失败,为了得到绝对的速度,他已经扔掉了霸王枪,赶在陈梦洁回气之前,像流氓打架一样,一下扑倒了陈梦洁。

    陈梦洁的回救,重重的击打在胡忧的背心之上,打得胡忧直接一口鲜血,喷在了陈梦洁的脸上。重伤加上脱力,已经让胡忧陷入了轻度的晕迷。不过这已经没有关系了,因为胡忧手中的一枚不死鸟金星,已经顶在了陈梦洁美好粉嫩的脖子上。那不死鸟尖尖的嘴,闪出危险的光芒,随时可以要了陈梦洁的命。当然,小胡忧此时也有在帮忙,只不过它的帮忙,没有什么杀伤力。同样也是顶,它却吓不了人。

    战局瞬间就发生了变化,黄金凤的反应非常的快,本就已经飞扑过来的她,左手刀直接架在了陈梦洁的脖子上。

    胡忧冷哼道:“让你的人停止攻城”哲别跟在胡忧的身边这么久,多少也学会了一些医术。在哲别的紧急处理之下,胡忧暂时的清醒,没有昏迷过去。伤口还在钻心的痛,但是他的脸上,却带着笑容。

    在陈梦洁被胡忧抓住之后,胡忧身边的战斗,已经自动的停了下来。陈梦洁的侍卫投鼠忌器,没有敢继续杀上来。不过其他地方的战争还在继续着,林桂士兵并不知道,陈皇后已经被抓,依然在不要命的进攻着。

    陈梦洁到也硬气,狠狠的呸了一声道:“卑鄙小人,你休想。有本事你就杀了我,我会让你们所有的人陪葬的”

    胡忧笑了笑,把目光停留在陈梦洁那美好的娇躯上,有意的在她的胸脯上打转,看得陈梦洁是又羞又怒。

    胡忧很淡然的说道:“把她身上的铠甲脱下来。”

    想玩,那就好好的玩玩吧。他从来就不相信,美女能斗得过流氓。

    黄金凤还有些犹豫,毕竟身为女人,她觉得胡忧正在做很过份的事。但是哲别就不同了,她非常忠诚于胡忧,跟本就不会去管什么后果,胡忧的命令,就是她的行动。她是应声就上,在陈梦洁呖叫出‘你敢’的同时,她已经把陈梦洁的头盔给解了下来。双手不停的又去解陈梦洁的胸甲。经常给胡忧换甲衣的她,对这方面非常的熟手。

    陈梦洁一方的人马,看到皇帝居然被一个男兵解甲衣,气得眼睛都红了,纷纷开口谩骂。不过他们并不敢轻举妄动,黄金凤的双刀还架在陈梦洁的脖子上。陈梦洁要是死了,他们一个也活不了。

    随着哲别的努力,甲衣一块块的离开了陈梦洁的身体。最引人注意的是她那一头金黄色的秀发和胸前火辣的曲线。从她那胸前暴露的乳沟看来,她的盔甲之下,居然没有穿什么衬衣,最多只有一件小内衣。

    小胡忧对此表示很生气,大胡忧也在心里暗骂,这个女人,真是个娇精,要不然她的兵,怎么都那么不要命呢。要换他贪上个这么个火辣的女上司,他也得拼命。只为女上司能多看两眼,死也心甘了。

    胡忧的脸上,露出了恶魔一样的笑容,只从陈梦洁的那声‘你敢’,他就知道,美女是斗不过流氓的。

    “该死的胡忧,你敢碰我一下,我一定要让你”看胡忧一脸坏笑的走向自己,陈梦洁的心里闪过了一丝慌乱,身为堂堂帝国皇后的她,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侮辱。

    说真的,胡忧很想狠狠的在陈梦洁的美胸上的抓上一把,让陈梦洁闭嘴。不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特别是当在黄金凤的面,他还是不敢乱来的。爱吃醋的女人,有时候会做出不可理喻的事,胡忧可不想在这个时候节外生枝。

    胡忧是用手指结束陈梦洁的叫喊的,这个坏坯子,居然把手伸进了陈梦洁的嘴里,并在她反应快来之前,把手抽回去。

    胡忧的动作,让在场的人,全都傻了。见过不要脸的,还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不要脸的。有些士兵不由的在心里暗暗的想着,胡忧下一步会不会把别的地方,伸入陈皇后的嘴里。

    “让你的人,马上停止进攻,不然我把你扒光了,让你的士兵好好欣赏陈皇后的美好身材。”

    胡忧的话说得异常的肯定,所有听到胡忧这话的人,都相信,这个流氓将军,肯定敢那样干。

    看陈梦洁的脸色一变,胡忧不慌不忙的又补了一句:“如果你想自杀,那就让他们欣赏艳尸好了。请相信我,一定会让他们满意的。嘿嘿”

    陈梦洁屈服了,研究过胡忧的资料的她,知道眼前这个人,就是一个流氓加无赖,他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

    死,陈梦洁不怕,但是没有为弟弟报仇,又被仇人侮辱,她绝对不甘心就这样死去。她要留着命,把一切的新仇旧恨,全都一一讨回来。她相信自己可以做到,就像她当年说过,自己要当皇后一样。

    随着陈梦洁的下令,战场上响起了收兵的锣声。双方的士兵,都很诧异这样的变化。因为最多再有二十分钟,这堡宁城就要被攻破了。而这时候,林桂中军,居然下令收兵。

    胡忧对陈梦洁的上道很满意,战场上的动向,他全都看在了眼里,要是陈梦洁跟他硬下去。一但城破,那他就算是杀了陈梦洁,也没有用了。

    胡忧板着脸的让哲别把陈梦洁给绑起来,他曾经教过哲另一种很特别的绑人方,哲别在心领神会之下,把陈梦洁绑成了一个很诱人的粽子。

    胡忧在黄金凤的瞪眼之下,不舍的把目光从陈梦洁的身上收回来,一脸正气的高举霸王枪,大喝一声道:

    “回城”

    “哗,胜利了”

    “我们胜利了。”

    “不死鸟万岁”

    “堡宁城万岁”

    亲历了这一幕的堡宁城士兵,一下全都欢呼了起来。只剩下不到一百人的敢死队员,一个个挺直着胸膛,接受着全城军民的检阅。

    多年之后,一个参加过这次敢死队的士兵,在自己的将军回记录上写道:遇到他之前,我并不了解不死鸟代表着什么。那次之后,我知道了,不死鸟带表的是——奇迹。

213章 让城

    213章让城

    “呼,轻点,大小姐,我这是肉来的。”胡忧泪水汪汪的看着黄金凤,希望这样的表情,能让黄金凤不在折磨他那已经破损的身体。

    胡忧早应该想到,黄金凤这个小醋坛子又生气了。

    唉,不就是多看了陈梦洁几眼吗,又没有做什么别的。再说了,那能怪我吗,要怪得怪她的身材太火爆。多少士兵都看了,我不看,那不是亏了。

    四侍女一脸心疼的看着黄金凤给胡忧处理伤口,可是却又不敢说什么。西门雪一脸幸灾乐祸的在一边偷笑着,看来她对胡忧的惨样很欣赏。

    杜长惟在一边苦笑,而陈梦洁被扔在了地板上,由哲别专门负责看管。

    这就是城主府里目前的情况。

    随着林桂军停止进攻之后,安融和池河两国的部队,也都暂停了攻城。胡忧的力挽狂澜,终于在堡宁城破城的前一刻,硬生生让战争给停了下来。

    当然,这其中也有陈梦洁的功劳,要不是她想要活抓胡忧,现在的情况,就得反过来了。

    这一战,堡宁城方面损失惨重,战死两万余人,轻重伤加起来,过五万人,房屋损毁的数据,暂时还没有统计出来,不过相信不会太少。

    不过现在城里军民的情绪都很稳定,毕竟这一仗,是他们赢了。他们用三十万杂牌中的杂牌军,跟二十万最精锐的部队,打了半天,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值得骄傲的。

    这一战,胡忧在堡宁城军民之中的人气更高了,所有人都知道,几乎是胡忧一个人,为堡宁城带来了胜利。而他们却并不知道,他们的英雄,此时正在受着折磨。当然,就算他们知道,也不过是会心一笑而已,老婆欺负老公的事,他们管不了。清官都难断家务事呢,更何况是他们。

    黄金凤冷哼一声道:“你似乎对我的手艺很不满?”

    胡忧连连摇头:“不,不,很满意,很满意,只不过,要是能轻点就更好了。”

    黄金凤用手在胡忧的左肩捅了一下,道:“像这样?”

    “嗯”胡忧闷哼一声,陪笑道:“再轻点,再轻点。”

    黄金凤瞪了胡忧一眼道:“轻点你不长记性。”

    偷偷的替胡忧揉了一下伤口,黄金凤瞟了一眼那边一脸心痛的四侍女道:“让你的侍女帮你处理吧,本小姐累了,要休息一下。”

    黄金凤说着走到了一边,在椅子上坐下。刚才那一战,她同样也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全身累得不行。但是不亲自看过胡忧的伤,她哪里能放得下心休息呢。别看胡忧叫得惨,其实她并没有对胡忧怎么样,接骨总是疼的,她不过是在接骨的同时,偷偷掐了胡忧几下而已。谁叫他当着那么多人的们,对陈梦洁又楼又抱的。虽然那是为了战略需要。

    看黄金凤终于肯放过胡忧,旋日四女赶紧跑了上来。看才在一边看着胡忧那样,她们真是心疼死了。

    掉进了花丛的胡忧在心里暗乐,这才是帝王级的待遇嘛。那一双双小手,小心的为伤口上药,包扎,扶辰那丫头,还不时的轻吹几口香气,哦,爽。

    “胡忧哥哥,胡忧哥哥,你真是太棒了,江儿要拜你为师。”随着一声清脆的童音,一个小男孩跑了进来。

    另一个柔美的声音,也同意在厅中响起:“江儿,慢点跑,别摔着。”

    胡忧从花丛之中探出头来,看是茹雪和小杜江母子来了。小杜江在前面跑着,茹雪在后面跟着,手里还端在一个汤盅。

    胡忧对茹雪点了点头,对小男孩笑道:“嘿,是我们的小杜江来了。”

    小杜江看胡忧满身是血,关心道:“胡忧哥哥,你受伤了吗?”

    胡忧作出一副硬汉的样子,一挺胸道:“没事,大丈夫保家为国,留点血算不了什么。”

    说完这话,胡忧又塌下身道:“不过还真是很疼呢,所以呀,小杜江要苦练杀敌本领,以后保护母亲”

    “嗯,江儿知道了。”

    茹雪毕竟是她人妇,看胡忧光着身子在处理伤口,没好意思过来。远远的把手里的汤盅放在桌上,道:“少帅,这是人参雪莲汤,听说对伤口有好处,一会你喝一些吧。”

    胡忧每次看到这个柔柔的女人,心里总有一种特别的情素。也许是见了太多的女将女兵吧,这个水一样的女人,让他很舒服。

    “好的,谢谢你,夫人。”

    茹雪摇摇头道:“一点汤比起少帅保家为国,流血受伤来算不得什么。要说谢谢的,应该是我才对。”

    茹雪说着,叫过小杜江道:“江儿,少帅还有正事,我们走吧。”

    军事会议上,胡忧问道:“朱大能,食草方面的情况怎么样,可以支持多久?”

    陈梦洁被抓之后,三国联军是停止了攻城,但是他们并没有撤走,而是把堡宁城给围了起来。现在堡宁城对外的一切物资供应都中断了。

    朱大能从战争还没有开打,就被胡忧派去管后勤资源。对胡忧这一安排,朱大能不但不会感觉到轻视,反而对胡忧很服气。

    因为朱大能知道,战争打的其实就是后勤。如果连吃的都没有了,那么再强大的军队,也顶不了几天。一开始,他还想提醒胡忧注意这一点,没想到胡忧直接就把后勤这方面,从杜长惟的手里拿了过来,并派他去专管。这是一种绝对的信任。为回报胡忧的信任,朱大能拿出了十二分的用心,严把每一颗粮食的进出。全力保证后勤的稳定。

    朱大能站起来回道:“我已经把全城的粮食都已经集中了起来,分成十个地方,重兵防护。由于之前杜大人已经做了一些战前准备,所以粮草方面还算充足,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之下,可以支持三个月。”

    朱大能说着,话风一转道:“不过物品问题,缺少很严重。现在城中有近五万的伤员。就算轻伤的可以不用药,也有两万重伤员必须用药的。

    还有,因为战争的关系,很多城民的房子都受到了破坏,更有很多人为了拿到守城用的板砖、石块和木板,把自家的房屋都给拆了。

    现在这些人没有地方住,都睡在大街上。一两天还没有问题,要是多过几日,恐怕很多人都得生病。”

    胡忧点点头道:“嗯,这是一个问题,我们不能让城民流血再流泪。建房现在是不可能了,你这样,把那些房子受到损毁的,全都记录下来。特别是那些为守城而拆了房子的,更要详细记录。

    另外,去联系那些酒楼客栈,家里有房多的人,算租也好,算借也好,让他们把多出的房间全都让出来。尽可能的好好商量,要钱的告诉他们,战后由不死鸟军团给,不要钱的,发一个不死鸟铜制奖章。”

    朱大能问道:“要是软硬都不吃的呢?”

    胡忧目光一寒,道:“那就扣起来,查他的通敌问题。”

    朱大能会意的点点头,现在可是战时,没有那么多情面可讲,钱名都不要,那就是跟部队对着干,管你有没有问题,逮起来再说。

    胡忧揉了一下脑袋,沉声道:“这个药品问题嘛,不能凭空变出来。对了,城中有大蒜吗?”

    “大蒜?”朱大能有些发愣,这大蒜和药品有什么关系吗?

    朱大能有些抓头道:“这个大蒜不属于战略物资,我没有统计过。”

    一个堡宁城方面的军官开口道:“少帅,这个我知道。”

    得到胡忧的示意,他继续说道:“开战之前,有一个商队拉过一批大蒜来到我们堡宁城,现在应该还在城中。”

    胡忧问道:“大约有多少?”

    城官回道:“具体有多少我也不是很清楚,大约有十多车吧。”

    胡忧在心里计算了一下,以常规的运力,一车大约是一千斤左右,十多车差不用也有一万斤,基本够用了。

    胡忧说道:“这个事就由你负责,找到那个商队,买下他全都的大蒜,然后交由朱大能统一管理。价钱方面,尽量谈,别让人家亏了,去吧。”

    城官马上领命而去。虽然他也不知道胡忧拿大蒜干什么用,但是他选择相信胡忧不会做那没有用的事。

    解决了大蒜问题之后,胡忧又连续的问了几样东西。分别是高度的白酒,姜,辣椒,胡椒,花椒,猪油等一系列的农副产品,得到的回复都很满意。虽然存量都不多,但是也够用一阵了。

    完了之后,胡忧亲自教朱大能怎么做大蒜膏,辣椒膏等外伤代用品。这些都是一些江湖常用的土办法,虽然比不了真正的药物,但是都有一定的疗效。不死鸟军团有专业的药品补给队,只要顶上一个月,这些问题,都全部可以解决。

    让胡忧比较安心的是粮食问题,有三个月的粮食,足可以支持到不死鸟军团的来到。现在堡宁城已经开战,胡忧相信,只要是没有反心的城镇,都不敢阻止不死鸟军团过境。至于胡忧下的那不死鸟驰援令,胡忧知道,那些城镇是不太可能出兵来帮的。胡忧要的也不是他们出兵来援,而是一个借口,等这堡宁城的事了之后,他就以这个借口,把那些不听话的城镇,全都给收拾了。

    胡忧在公告上点出的那些城镇,刚好就在堡宁城和浪天之间。要么就不玩,要玩就玩大的。胡忧要借这次机会,把浪天和堡宁城之间的势力,全给收归入手下,打通一条北到堡宁城,南通浪天的通道。之后再借机想办法连接上洞汪城,那么大半个燕州,就到他的手里了。到时候坐拥数十个城镇,千万城民,不说是帝都,就算是在国际上,也有他不死鸟一席之地。

    当然,这都还只是计划,想要实现,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一口吃不成个胖子,胡忧知道,自己还有很长的道要走。

    “少爷,你回来了。时间正好,快要可以开饭了。”扶辰看到胡忧回来,高兴的笑道。

    胡忧这几天,借着暂时没有战事,每天都早出晚归的。除了亲自巡查城防,观察敌军的动向之外,胡忧还重点的去看望伤员,和安抚百姓。发现有任何的问题,马上当场下令处理。这些动作,让胡忧在堡宁城的民众之中,有了更高的声望。

    胡忧哈哈笑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小扶辰,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呀?”

    胡忧这是逗扶辰玩,堡宁城被围,外面的东西,跟本运不进来,来来去去的,就只有几样主食而已。十几天来,就没有换过。

    扶辰甜甜的笑道:“今天吃面条和包子。”虽然吃得不好,但是扶辰每天总是乐呵呵的。似乎从来就没有什么烦心事。

    胡忧在扶辰的鼻子上捏了一把,笑道:“包子什么馅呀?”

    “我知道”小杜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跳出来道:“是面粉馅的。”

    “哈哈哈”

    三人全都笑了起来,本来就是馒头,可不是面粉馅的吗。

    饭后,胡忧,吴学问,旋日,西门雪在书房里处理公务。其实大多数是吴学问三人在做,胡忧对于行政方面,并不是很拿手,他是以学习为主。他这人有一点好,不懂就是不懂,他不会强把什么事都往身上揽。这里可不是跑江湖,事关几十万人的生存大事,可来不得点半的玩笑。每一个草率的决定,对百姓来说,都是灾难性的。

    “咣咣”

    敲门声打断了胡忧和吴学问的讨论,胡忧和吴学问对视了一眼,都同时摇摇头。这个时候,唯一会来到这里的,只有城守杜长惟。他已经很多天没有来过了,不知道他今天来这里有什么事。

    用手势阻止了要去开门的旋日,胡忧亲自给杜长惟开门,并把他请进来。

    杜长惟落坐之后,手里捧着茶,久久不语,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胡忧陪坐在一旁,并不打扰他。

    说真的,杜长惟这个城守,算是胡忧所见过的那么多官员之中,最好的一个官了。首先一点,杜长惟这个人不贪。他不贪色,老婆死了十几年,也没有想着再娶一个。他不贪图享受,吃住都比较朴实不说,堂堂一个城守,家时居然只有一个给小杜江做奶妈兼打杂的下人,平常做饭还多是身为儿媳若雪动手。看到他这样,身边带着四侍女的胡忧,都感觉到汗颜。

    单这两点,在现今的曼陀罗帝国官场,就很难看到。更让胡忧感觉到惊奇的是这杜长惟居然还把自己的俸禄,暗中分出一半,去救济城中生活比较难的百姓。他这可不是做秀,而是实实在在的做事,胡忧也是很巧合的机会,才知道有这么一个事的。

    像他这样的另类,在官场之中,怎么会不受到排挤。要不是他老爹是里杰卡尔德最早的部下,曾经多次救过里杰卡尔德的命,最后又是为救里杰卡尔德而死,在帝国的功臣薄上,清清楚楚的记录着名字,皇家一直对他多有照顾,他恐怕早不知道被踩到哪里去了吧。

    这些都是各人的操守问题,如果只单单是这些,胡忧还只会觉得杜长惟是一个好人。但是三国联军进攻堡宁城之时,杜长惟能当机立断的把一切权力,都毫不保留的交出来,就不得不让胡忧佩服了。

    将心比心,胡忧自认做不到这一点。哪怕明知道有一个能力比他强十倍的人,胡忧也不可能把不死鸟军团交给那个人来全权指挥。他做不到,相信全天下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得到,而眼前这杜长惟,却已经这么做了。

    杜长惟又沉吟了一阵,终于开口道:“少帅,我有一件事,想要跟你商量一下。”

    胡忧看了吴学问几个一眼,问题:“是否需要单独谈?”

    杜长惟摇摇头道:“不用了。”

    胡忧点点头,给杜长惟添了点茶,道:“那好,那咱们就好好聊聊。”

    杜长惟道:“少爷来这堡宁城也有二十天了,想必对堡宁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些天,少帅所做的事,我看在眼里,城中的百姓,也都看在眼里。我想把这堡宁城交给少帅,不知道少帅可愿意接收。”

    “什么?”胡忧一下站了起来,以他的沉稳,也让杜长惟给震住了。

    旋日几个也同时动容,不敢相信的相互用眼神询问其他人,以正明自己并没有听错。

    接收是什么意思?那可不是像现在这样,把战时的权力给交胡忧统管,而是要把这堡宁城交到胡忧的手上,他自己拍拍屁股离开。

    杜长惟认真的点头道:“少帅没有听错,我就是想把这堡宁城交与少帅。这事件,我已经考虑了很多天了。这堡宁城地处青州和燕州的交界,乃兵家必争之地。

    这次是多有少帅相助,才暂时打成这个局面。他日少帅离开,老夫又该如何。

    我是自己知道自己的事,以我的能力,跟本没有办法守得住堡宁城。为了城中的百姓,也为了我自己,我要肯请少帅接管堡宁城。”

214章 改城为市

    214章改城为市

    杜长惟的话,说得很诚恳,不像是开玩笑,以他的年纪,也不可能拿让城这么大的事来开玩笑。

    胡忧在经历过一阵惊喜之后,转入了沉思之中。杜长惟让城之事,对于他说来,是一件好事。当时在决定驰援堡宁城之时,胡忧就已经在心里计算着,怎么样把这堡宁城收入自己的怀里。

    是的,堡宁城为燕州之边,相距青州乐同城不过是一百里路,骑兵半日可到,并发起进攻。无论从局势还是从位理位置来说,这堡宁城都是一座危城。相信要不是这样,杜长惟也绝对不会把城让给胡忧。因为杜长惟也同样知道,如果没有野战军团入驻,这堡宁城迟早会有城破的一天。

    而现在的形势是红fen军团太远,狂狼军团和黑十字军团都无意与三国联军正面冲突,皇家骑兵团更是想都不用想,他们跟本看都不看这里。浪天他们都不管,更何况这堡宁城。现在唯有不死鸟军团了,他们不管,就没有人管了。

    杜长惟不是傻,他是看得很透撤的。杜长惟没有前任城主的那种势力,他也不屑攀附那样的势力,所以他不可能效仿前任城守那样,强行用堡宁城再跟别人换地。为避免人破人亡,害人害已。把堡宁城让给胡忧,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严格来说,这也算是一种投资,就像是当年他父亲跟里杰卡尔德一样,虽然最后战死,但是至少还是给他带来几十年的富贵。

    经过十几天的接触,杜长惟知道,胡忧也算是那种比较重情义的人,现在以堡宁城相送,他肯定会记住这一份情。有了这份情,今后小杜江母子,就能有一个依靠。

    杜长惟老了,儿子杜可风又失踪,生死不明。他必须得为小孙子的将来做打算。人活几十年,也看透了不少的事,他知道,曼陀罗帝国已经走向了没落,被推翻是迟早的事。从今往后,帝国至少要经历一段很长时期的战乱。要想在战乱之中存活,必须得依靠手握重兵之人。杜长惟决定选择胡忧,以一座自己跟本没有能力守住的城,为子孙铺一条家族再起之路,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杜长惟看到的事,胡忧也同样看到了。他知道,堡宁城是一个是非之地,但是他同样也知道,这堡宁城他非要不可。

    现在北方,唯一有能力守住堡宁城的部队,只有不死鸟军团。以现在三国联军公然出兵堡宁城来看,三国联军已经计划好了第二步战略,燕州就是他们的目标。他们是想像割分青州那样,再把燕州割出去。就算是割分不了,占领也是可以接受的。三国联军现在就是一条狼,他们已经咬上了曼陀罗帝国这条肥猪,让他们松口,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三国联军看上了燕州,胡忧也同样看上了燕州。这堡宁城是燕州北之门户,就像一个人的咽喉,胡忧不允许这么一个战略要地,在别人的手中。除非他就此死掉争霸之心,不然这堡宁城他是非要不可。

    胡忧现在不是考虑要不要保宁城的问题,他不是什么脸皮薄的人,人家既然把堡宁城已经送到了他的嘴边,他没有理由往外推。但是这个要法,有讲究。说起来,胡忧现在有些做表子又想立牌坊的意思,他即想要这堡宁城,又想要得别人无话可说。

    前思后想之后,胡忧给吴学问几人打了个眼色,吴学问几个很机警,知道胡忧要跟杜长惟单独交淡,于是全都默默离开了书房。他们知道,胡忧并不是有什么事不想让他们知道,而是有些事,还是两个人单独谈会更好一些。

    吴学问几人离开之后,书房静了下来。杜长惟说出要把堡宁城让给胡忧之后,就不再开口了,他在等着胡忧的答案。

    胡忧拿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说道:“三年多之前,我曾经遇上个一个老者,无意之中,谈起了这以武统国的问题。”

    杜长惟看胡忧偏开了堡宁城,而是把话题转到了整个帝国的制度之上,一时不知道胡忧想要说什么,于是也不打断,静静的听着。

    胡忧看了杜长惟一眼,继续说道:“自古以来,治国分文武,有道是文官死谏,武官死战,文武两官,就是帝国的两条手臂,又或是两条脚,缺一不可。

    国难之际,不苟且偷生,英勇抗击,宁死不降这是文官的气节。为了大义,为了百性生活,文官不畏帝王之威,逆批龙鳞,不惜抛弃身家性命,直言进谏,据死力争,就算株连九族亦义无反顾。

    武官勇抵外虏,身先士卒,宁愿马革裹尸,不惜以身殉国,战死疆场,也不愿忍辱偷生,置民众于水深水热。所谓文官不贪财,武官不怕死,文官死谏,武官死战,才是一个帝国强国之跟本。有此文官武将,才能使帝国千秋不倒,百姓安居乐业。

    然而,放眼如今的帝国,文官已无,更何谈直言进谏,据死力争。而武官一手统国,却只知道风花雪夜,文不能治人,治国,治家,治天下,武不能治军,治敌。以武统国,已经从根本上铲除了文官死谏,武官死战的土壤.无文官,武将就失去了制约,他们上下一体,等级森严,只有军令,而再无事非黑白,全都是粉饰太平的酒囊,青楼楚馆的常客。对外外强中干,连一小小的安融,都无力对付。对内穷凶极恶色厉内茬,浪天红巾军,两年不能除。

    如此帝国,如何能让百姓安居,外敌不辱”

    最后一句,胡忧几乎是喝出来的。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内心一下变得汹涌澎湃起来,全身上下,散发出一股霸气,大有一种天上地下,唯我独尊之势。

    胡忧的一席话,听得杜长惟目光闪闪,茅塞顿开。一张老脸,不停的抖着。这是他父辈用血建立起来的国度,看着这曼陀罗帝国,从富强走向衰败,他的心在流血啊。

    判断出帝国无望的那个晚上,他把本。自己关在了书房里,对着父亲的画像,整整哭了一夜。很难想像,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可以哭得那样的伤心。不是心碎,何以如此情伤。

    杜长惟不是没有想过,要改变帝国的颓势。前朝不兴,尚且历经千前,而曼陀罗帝国不过短短四十多年,何以变得如此风雨飘摇。

    可是杜长惟想白了华发,也找不出一条可以让帝国重生的路,他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应该怎么干。他唯一可以管住的,也只有自己而已。然而想要管住自己,也很难。因为他不愿同流合污,所以被逼来到这堡宁城。满池全污水,奈何做青莲。世人只知荷花出污泥而不染,谁人知道荷花之难。

    胡忧的话,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一下把杜长惟那颗死寂之心,又给点燃了。他想强忍着兴奋,却没有能忍住,脱口而出道:“少帅,你打算怎么做?”

    胡忧长身而起,目光刚毅的说道:“我要重建帝国的次序。

    杜长惟道:“可是重起文武之治?”

    “不错。”胡忧点头道:“杜大人可愿开这这曼陀罗文官之先河?”

    “我?”杜长惟指着自己的鼻子,心气高涨,却又颓然的摇头道:“我有何德何能,可担此大任。

    胡忧看杜长惟已经心动,趁热打铁的说道:“杜大人当然可以,这几天我一直在民中走访,城中百姓,对杜大人入主堡宁城以来,也多有称赞,杜大人不必妄自菲薄。这曼陀罗帝国,可有先祖的一份心血在,难道就这么看着它破败,大人不觉可惜吗?”

    杜长惟确实已经心动,眼前这个年轻人,给他带来一线曙光,让他已经老去的心,又重新生出了活力。五十知天命,他现在已经五十多了,死了算一辈子,不死也大半,何不再经一次风雨,跟胡忧干一场,纵使像先祖那样死去,也算不留憾事在人间了。

    杜长惟提醒道:“可是曼陀罗帝国,并没有文官治度胡忧嘿嘿一笑道:“这有何难。帝国之前,也并无少帅,现在不是有了吗?”

    杜长惟心中一跳:“少帅,你是想?”

    胡忧点头道:“不错,帝国没有文官,我们可以自己有。我打算把堡宁城改称堡宁市,并入不死鸟军团,由杜大人任第一任市长,主管行政,至于军务方面,我会另做安排。杜大人以为如何?”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堡宁城的时候,早起的百姓,突然发现,四门城楼上,都贴出了巨大的公告,公告从即日起,堡宁城正式改名为保宁市,并入不死鸟军团,由杜长惟任第一任市长。另由百姓公选一百名德高望重之人,进入市府,参与保宁市管理建设。公告之下,是胡忧的金印,和胡忧的亲笔签名。

    此公告一出,立即在堡宁城中引起热烈的讨论。识字不识字之人,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虽然都不明白,这堡宁城和保宁市之间,有什么分别,但是他们都知道,不死鸟军团正式入驻保宁市,他们的生命就能够有保障了。

    百姓议论得最多的,就是那一百个民选代表的事。虽然只是入府议政,还淡不上什么官由民选,可是这已经是开了天风大陆的历史先河。他们都在期待着那一百人选出来之后,会对这个新的保宁市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这个公告的威力,居然暂时大过了城外二十万围城之军。

    城主府,啊不,现在应该改称为市府。市府的花厅里,胡忧正喝着扶辰刚刚端上来的白粥。

    昨晚胡忧整整和杜长惟谈了一夜,把心中对保宁市建设的相法和理念,大部分对杜长惟说了。使得杜长惟对这个市长一职有了一定的了解的同时,也对胡忧更加的佩服,他也很有信心,做一做这天风大陆第一次出现的市长。

    其实这一次胡忧搞出公选一百人进入市府议政,并不是表示他想要搞什么民主制度。对于这方面,他从来没有想过。因为这是一个王权集中制的世界,跟本没有搞民主的条件,胡忧也没有兴趣去搞这种东西。那完全是他的一种笼络人心和对城市管理的一种新尝试,同时也是他和吴学问研究出来的一种选材的手段而已。

    胡忧的梦想是做皇帝,他才没有兴趣为这个大陆的民主事业,做出什么贡献呢。

    “少爷,这市长是什么东西,扶辰不是很明白呢。少爷能不能教教扶辰啊。”

    扶辰看胡忧已经用完了早餐,两眼好奇的看着胡忧,娇声的问道。这丫头对一切新生的事物,都有强大的兴趣。市长这个名词一出来,她就跑去问旋日,可惜旋日也说不清楚这市长据体是什么。因为这是胡忧临时搞出来的东西,还没有跟她讲过呢。

    胡忧说了笑。市长是什么?市长说白了,就是没有兵权的城守而已。如果把一个城市,比喻做一个家的话。那么胡忧就是这个家的家主,而市长就是家中的管家,军队自然充当的就是打手了。市长管家中事,军队管打人,就那么简单。而胡忧择是管家和打手的主人。别管他们怎么样,都是胡忧的手下。

    心里是这么想的,但是嘴上却不能那么说。这什么管家打手的多俗气呀,胡忧当然得换一个说法。刚要解释,突然见扶辰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一脸可爱的样子,胡忧不由逗她道:“我还以为我们的小扶辰多聪明呢,原来也是笨丫头一个。哈哈哈”

    扶辰跺脚不依道:“惹,人家不来了,少爷骂人家笨丫头。哼,不给你吃粥了。”

    胡忧哈哈笑道:“我都已经吃完了。”

    扶辰噘嘴道:“那明天不给你吃了。”

    胡忧和扶辰斗起嘴来:“明天我吃面。”谈了一夜的治国之道,头都快暴了,还是和这丫头斗嘴有意思。

    西门雪和黄金凤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胡忧和扶辰你来我往的,谁也不让谁。西门雪不由奇怪道:“你们在干什么呢。一大早的,就在这里斗嘴。”

    扶辰一回头,看旋日也走了进来,对胡忧吐吐小舌头,跑到旋日身边,娇声说道:“旋日,这回你可要帮我,少爷他欺负我。”四侍女相互并不知道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不过她们在心里,都拿旋日当大姐头。所以扶辰此时有些向旋日撒娇的意思。

    “少爷摸你屁股?”

    这话不是旋日说的,是旋日旁边的踏星说的。踏星平时话很少,不过每次开口,都能让人想抓狂。

    “呃。我是不是来得不是时候?”刚进来的吴学问没头没脑的听了一句,饶是以他的聪明,也一时没有弄明白,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很没有形像的笑得都快钻到桌子底下去了,整个花厅里,也是笑声一片。扶辰大叫不依,之后自己也咯咯娇笑了起来。这就是城主府早晨的一景。城外依然在围城,却影响不了城内的生活。这一切,都因为这里有一个不死鸟,有不死鸟在,他们都很安心。

    房间里,陈梦洁神情淡然的在喝着粥,对坐在对面的胡忧,不闻不问。虽然四肢有三肢被绑着,只有一只手可以动,但这却并不影响她的优雅。一国之后,果然不简单。

    胡忧似乎也一点不急,一双贼眼上下打量着这个身材火辣的皇后。陈梦洁身上的铠甲,早就被胡忧让人给除掉了。现在陈梦洁身上穿的是一身普通布制的衣裙。胡忧很坏的故意让人拿小了一号,这衣服穿着,虽然不露肉,却很有看头。

    陈梦洁怒道:“你看够了没有”她本想保持自己的高雅,但是她发现,在这个流氓面前,她跟本做不到这一点。高雅在这种人的眼里,连一块面包都比不上。

    胡忧很不要脸的回道:“没有。长这么大,我还没有见过皇后呢,当然得多看几眼。只不过,不得不说,皇后,你应该讲究卫生啊”

    陈梦洁要不是被绑得动不了,她肯定要扑上来咬胡忧几口。

    早知道一枪杀了他多好,不然现在也不用受他这样的侮辱。

    这个可恶的家伙,自从被他抓到之后,到现在已经十五天,他居然像忘记了她一样。自己可是堂堂林桂帝国皇后,他居然像扔个小狗小猫一样,往房间一扔完事。把她绑成这样不算,还不让洗澡。十五天了,陈梦洁自己都能闻到身上的臭味。

    最让陈梦洁不甘心的,是她经过这一年多的努力,眼看就要大仇得报。却在最后一刻,付之流水。她发誓,下次她一定要一枪杀掉这个可恶的男人。

    想到这里,陈梦洁不由的叹了口气。这个胡忧十几天对自己不闻不问,今天突然过来,看来没有什么好事了。想不到自己一向自视甚高,今天却要丢人又**。

215章 逼供陈皇后

    215章逼供陈皇后

    陈梦洁对自己的美很自信,她知道,男人没有一个不爱腥的,她更知道,男人最喜欢玩身份高贵的女人。而眼前这个小男人,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这个。

    **看来是无可避免,陈梦洁在心里计算着,是不是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体,来做一些事。比如杀掉这个自称少帅的小男人。

    研究过胡忧的陈梦洁知道,胡忧今年不过只有二十二岁,而且他对男女方面的事,也并不避讳什么。他和红叶的事,就是一个例子。

    至于杀掉胡忧之后,要怎么脱身,陈梦洁到并不担心。她敢生出这要样的念头,就没有想过,要跟胡忧同归于尽。只要杀掉胡忧,她自然有办法离开这里。只要一出这堡宁城,她就将尽起手上十军雄兵,屠尽这城中一切生物,以泄头心之恨。

    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陈梦洁,计算了很多,但是她却忘记了一点。胡忧年纪轻轻,就能以短短不过三年的时间,从一个小兵,成长为现在的不死鸟,又岂是易与之辈。

    “你想要干什么”

    感觉到胡忧的手已经伸向了自己,陈梦洁恰到好处的表达出自己的愤怒。能在后宫三千佳丽中杀出,成为一国之后,陈梦洁对男人有着充份的了解。她知道,怎么样对更好的勾起男人的兴趣。

    陈梦洁嘴里表达着愤怒,却让身子轻轻的颤抖着,以无声的肢体语言,来表现出自己心里的害怕。既然已经定计要借机杀掉胡忧,那么她就不会吝啬自己的身体。让他爽一次,要他一条命,这样的生意很划算。

    陈梦洁能感觉到,那只手已经来到了她的背后。那只手很热,就算隔着布衣,她都能感觉到他的火气。

    身子一轻,一条绑在身上的绳子开了。陈梦洁在胡忧看不到的角度,露出了一丝冷笑。来吧,让你再享受一次做男人的快乐,然后,你就可以下地狱了。

    胸前微微一松,那是第一条绳子完全被解开了。这是一条很可恶的绳子。因为它正好绑在她骄傲的胸膛上,勒得还很紧,让她几乎都快要喘不过气来。现在自然好多了。

    陈梦洁不动声色的微挺起胸膛,让自己的身材,看上去更火暴一些。她知道这一招很管用,因是她手下的士兵,每当看到这一幕,都会像疯了一样,扑向敌军。她已经多次的试验过,百试百灵。

    陈梦洁正在等着胡忧解开第二条绳子,那个可恶的家伙,一共在她的身上,绑了七条绳子。几乎没有放过她身上的任何一个地方。说起来,他那绑人的方法,还真特别,每一个绳结,都很漂亮不说,还能把女人最美好的地方,全都表露出来。说真的,当时被绑的时候,她的心里,还生出了一点点快感。

    要是哦不,我在想什么。

    陈梦洁在胡思乱想之中回过神来,她突然发现,胡忧在解开她第一条绳子的时候,居然没有借机摸她。

    这似乎有些不太正常,他那么年轻,能忍得住?

    偷偷的转过头去,陈梦洁发现,胡忧站在她的侧后方,两睛直直的,不知道在看着什么,或是说,他在看着她的身体,想着什么。

    “不许碰我,你给我滚开。”陈梦洁又适时的骂了一声。与其说这是在骂,不如说她这是在提醒胡忧,不要光知道看,还可以做别的事的。

    那手又动了,是第二条绳子被解开了,陈梦洁可以感觉得到。

    我就不信你能忍得住。陈梦洁在心里冷笑着。那条是绑着她大腿的绳子,她不用看胡忧的眼睛,都能知道,胡忧现在在注意着她什么地方。

    三根,四根,五根,胡忧又一连解开了陈梦洁身上的三根绳子,一副美的yu体,已经出现在了他的眼前。每解开一根绳子,胡忧都会停一下,然后陈梦洁都会很适时的叫一声‘不要碰我’之类的话。天知道,解开这五根绳子的时候,胡忧可是一根头发,都没有碰到过这个女的。哦,也许有碰到的,但是没有什么感觉。

    陈梦洁能感觉到,自己身上只剩下两跟绳子了。那个可恶的男人,他又不动了。他难道就不能主动一些吗,总是要让人家提醒?

    不做都已经做到这种程度了,陈梦洁不想再这样耗下去。她想尽快的解决这里的事。而杀掉这个男人,就是解决这件事最好的方法。

    陈梦洁暗暗的吸了一口气,刚想再次给胡忧一些提醒。耳边却传来了胡忧的声音。

    “你又想告诉我。我如果碰你,你会杀掉我是吗?”

    这略带着戏谑的声音,让陈梦洁的心中一惊。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他已经猜到自己心里在想什么?

    陈梦洁忍不住抬起了头,其实她一直都可以抬头,只不过,她觉得低头更能让人感觉到楚楚可怜。

    胡忧此时已经回到了陈梦洁的正前方,陈梦洁很容易的,就能看到胡忧的脸,和他的眼睛。

    只看了胡忧一眼,陈梦洁就知道,自己被耍了。胡忧的眼神里,充满了戏谑。那绝对不是一双被美色迷住的眼睛。

    一瞬间,陈梦洁打从心底升起了无比的愤怒和屈辱。一向视男人如无物的她,第一次感到了挫败。想起刚才自己那低劣的表演,全都让人当了笑话看,她真是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

    胡忧今天过来,难道真是被陈梦洁的美色所迷?

    当然不是,初到天风大陆的胡忧也许会很饥渴,见了女人就想推。但是现在的胡忧,对于美色已经看得淡了。现在他的身边,随时都有四侍女和暗夜四影,别的女人能不能推不一定,这八个娇美女孩子,他是随时都可以予取予舍。但是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动哪一个。因为他的心,早已经从女人转到了争霸之上。

    胡忧不知道自己最后会不会成功,不过他不在呼。他现在享受的是那个过程。他想知道,自己一个江湖小混混,在这个世界,可以做得怎么样的程度。所有该争的,他都会不择手段的去争。他要用自己的手,写就一本属于自己的历史。

    四侍女,暗夜四影八个美艳娇女,胡忧都没有碰,对这陈梦洁他当然不会有兴趣了。虽然这个女人的身材很火暴,又身为皇后,推倒她对男人来说,似乎很有面子。但是胡忧暂时还没有那个想法。

    至于什么时候他会有那样的想法,那谁知道,也许是明天呢?

    人的思绪永远是最难猜的,胡忧这样的人,就更难猜了。

    胡忧今天过来,不是为了占陈梦洁的便宜,而是为了从陈梦洁的口中,拿到一些消息。因为他怀疑保宁市里,有人暗中勾结了三国联军的人。

    其实在三国联军突然杀到的时候,胡忧就已经在心里闪过这方面的念头,只不过那时候他有些名不正,言不顺,再加上刚刚到来,对身边的事,对杜长惟的真实想法,都不是很了解,所以他才把这事给忍了下来。不过现在,堡宁城已经变成了保宁市,并入不死鸟军团的属地,这个问题,也是时候解决了。

    胡忧在陈梦洁对面的一张太师椅上,舒服的坐了下来,用桌上的毛巾,擦擦手道:“你不用一直在提醒我,无论你说不说,我都不会碰你的。”

    胡忧一早就知道,陈梦洁这个女人,不好对付。不过不要紧,他有的是办法,一点点的敲开这个女人的心里防线。

    无视陈梦洁那可以喷火的眼神,胡忧继续说道:“我这人虽然喜欢美女,却并不喜欢脏女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刚才是打算用你十五天没有洗澡的身体,来勾引我是吗?”

    陈梦洁有些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一心表演的她,确忘记了自己目前的情况。谁会对一个已经十五天不洗澡的女人,产生任何的兴趣吗,哪怕这个美人再漂亮

    胡忧哈哈大笑了好一阵,又回到陈梦洁的身前,嘻笑着说道:“不要跟我玩演戏,少爷我就是靠这一招,活得现在的。在这方面,我是专业级的。”

    两滴清泪,滑过了陈梦洁的脸庞。皇后的低泣,足以让世上最铁石心肠的男人,化为绕指柔。当年她就是靠这一招,引起了皇帝陛下的注意,踏出了走向后位的第一步。

    “有意思,这招梨花带雨,陈皇后平时没少用吧,还真够炉火纯青的,说哭就哭,很有一手。”

    胡忧说着,突然毫无征兆的大哭起来。那哭声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仿佛世界上,最悲惨的事,在一瞬间,全都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陈梦洁止住了哭泣,愣愣的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个男人真是太妖孽了。在此之前,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世上居然还有这样的人存在。

    胡忧猛的止住了哭声,一脸笑意的看着陈梦洁,做贼一样的问道:“怎么样,我的演技比起你来,还不算差吧。”

    陈梦洁收起所有的表情,她知道,在这个男人的面前,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徒劳无功的。对付这样的男人,只能是绝对的实力,用什么手段都不好使。

    陈梦洁冷冷的说道:“你究竟想要干什么?”

    “终于肯恢复正常了吗?你其实还可以再表演一会的,好久没有玩了,我突然很有兴趣,跟你好好玩玩。比如这样。”

    胡忧说着,伸手轻轻抚过陈梦洁的秀发。他的动作轻柔,他的眼神充满了情人之间最纯美的爱意。如果此时再来上一点音乐,那么这将是一出最美的歌剧。

    “放开,不要碰我。你究竟想要干什么,你说吧。”陈梦洁在胡忧的手要进一步行动之前,歇斯底里的叫了起来。她突然发现,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魔鬼。一个可怕的魔鬼。他来自地狱,不应该生存在人间。

    陈梦洁从懂事以来,就一直在与人计算心计,她曾经有无比的信心,可以把所有的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但是这一刻,面对这个叫做胡忧的男人,她却感觉是那样的无力。她怕自己在这样下去,会崩溃掉。

    胡忧拍拍手,回到太师椅上坐下来,悠闲的喝了口茶,一脸可惜的说道:“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对手,还以为可以好好玩一次呢。唉,我其实还有很多招术没有使出来呢,好久没有用了,也不知道,还好不好使。要不我们再玩会?”

    陈梦洁现在很想哭,是真哭的那种,不是刚才那样的装哭。可是她不敢,她怕胡忧又把那视为一种挑战。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脆弱,不过她此时,真的是怕了眼前这个男人了。

    能不怕吗?胡忧从一开始,就针对着陈梦洁的防线,进行层层的突破。被抓,被绑,还不许洗澡,十五天没有人跟陈梦洁说过一句话。这种种加起来,没有对陈梦洁的身体,造成半点的伤害,但是对她的精神打击确非常的大。

    别的不说,对于一个漂亮的女人来说,十五天不能洗澡,全身上下,散发出异味,这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可怕的打击。越是漂亮的女人,对自己就越是自信。让一个高贵又而自信的女人,全自上下,散发着在臭味,这无异于在她的脸上划一刀。破坏一个人的自信,有时候比杀掉她,更让她感觉恐惧。

    “不玩了吗,那我们就来说点正事吧。”胡忧给自己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翘着二郎腿,写意的说道:“我知道,这城中有人与你们勾结。现在,我需要你告诉我,那个人是谁。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我最不爱听的,就是那样的话。”

    胡忧的话问了出来,陈梦洁并没有马上回答。胡忧却并不着急,他知道,陈梦洁会说的。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有时候,对付聪明的女人,比对付笨女人要容易得多。因为聪明的女人,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怎么做,对自己才最好。

    陈梦洁底头沉思着。这个聪明而又漂亮的女人,她本可以嫁一个小贵族,然而过上那种安稳的日子。但是她不甘心那样做。她觉得那是对她生天丽质的浪费。她不甘于平淡,从小被人欺负的她,发誓要做那个欺负人的人。

    她寻找着一切能利用的机会,让自己得到权势。一个女人,在没有强大的背景支持之下,要做到这一点很难。她不只一次的受到过打击,但是她从来没有放弃过。终于,她成为了帝国的皇后。只要再给她一些时间,她说不定,可以成为女皇。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在她最一帆风顺的时候,她从小相依为命的亲弟弟,却被人于千军万马的保护之中,一箭射杀。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她可以冷在眼看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却不能看着自己唯一的亲人,如此的惨死,她要报仇。

    报仇陈梦洁在心里对自己说。只要这次不死,只要能活着回去,一切都还有希望。她并没有输,她还有机会,有能力,有实力,杀掉眼前这个男人。招出几个已经没有用的内线,对她来说,算不了什么。无论是敌人,还是朋友,只要价钱合适,只要能为她带来足够的利益,都是可以出卖的。

    陈梦洁招了,她招得很撤底。她知道,胡忧既然会来问她这事,那么胡忧肯定已经查到了一些东西,不然他不会那么肯定。

    陈梦洁不知道胡忧已经查得了那少,不过那些,已经都不重要了。那种用酒色金钱就可以收买的人,不值得她冒着激怒胡忧的危险,去庇护他们,他们不配。这个世界上,除了弟弟陈常利之外,所有的人,都不佩。

    胡忧拿到名单的时候,心情很沉重。陈梦洁写出的这份名单上,洋洋洒洒,一共一百二十六人,这其中包括了原堡宁城的各级将领,其中有几个,还是相当高层的将领。

    难怪陈梦洁在攻城的时候,那么信心十足的样子,原来她们不但在城外有强大的军力,在城内还有如此庞大的内线。

    胡忧相信,如果不是他出人意料的,在三国联军攻城的第一天,就把陈梦洁给抓住,把那些内鬼全都给震住了,让他们来不急,也不敢再做出什么事的话,这堡宁城在没有被他变成保定市之前,就已经破掉了。

    三十五万军民的生命,他们怎么敢为了一点点钱财享受,就那么干。

    胡忧把名单死死的抓在手里,眼中闪现出无边的杀机。不要怪我狠,是你们逼我的。

    “陈皇后,多谢你的配合,希望我们能有下一次合作的机会。”

    陈梦洁的脸上,已经恢复了淡然。她知道,交出这份名单之后,胡忧不会再对她怎么样。毕竟城外还有二十万大军在,她是他手中的王牌。

    陈梦洁冷笑道:“我也希望咱们能再一次合作,不过角色得反过来”

    胡忧哈哈一笑道:“那就让我们共同期待好了,为了表彰你今天的表现,我奖励你一桶热水。陈皇后,个人卫生很重要”

216章 铲除异已

    216章铲除异已

    书房里,胡忧看着从陈梦洁那里得来的奸细名单,久久沉默不语。几个小时过去,愤怒的心已经逐渐的平静下来,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会放过这些人。一百多人,混在了各级的官员之中,只要他们有任何的异动,都就将会给保宁市带来灭顶之灾。

    除奸是肯定的,现在摆在胡忧面前的是什么时候动手。是等自己的嫡系部队不死鸟军团来了再动手,还是现在就动手。

    等不死鸟军团来,那么至少还要等十几天。这十几天的时间,这些奸细会不会收到风声,做一些事呢?

    不等不死鸟军团,直接用保宁之兵,那会不会引起什么麻烦呢。要知道这些奸细里面,有不少是在保宁已经为官多年,各种的关系是盘根错节,更有甚者,也许手中还掌握着其他人的把柄,一但动手,肯定有人出来求情。现在自己在这保宁只有几个亲信之人而已。他们一但联合起来,就算自己是不死鸟,也无力镇压他们。

    算来算去,最稳妥的办法,还是等不死鸟军团到来,再处理这些奸细的事。给候三的命令是一个月,现在已经过去十五天,再有十五天,候三肯定可以带不死鸟军团抵达。到时候手里有三个主战师团在,谁都不敢轻举妄动。

    可是等不死鸟军团到来,再处理这个奸细的问题,同样也有一些麻烦。那就是不死鸟军团初到就杀人,会不会显得杀气太重?再有,难道不死鸟胡忧一定要有大量的士兵在身边,才敢行事吗?难道身边没有大量的士兵护着,就算明知道有奸细,也不敢动手?

    胡忧的身后,一个还略带有点点小女孩特有娇声的声音响起:“主人,要不风吟去帮你解决吧。”

    开口的是暗夜四影之一的风吟,现在书房里只有胡忧一个人在,她不需要隐藏身体,所以她就站在胡忧的身后。

    胡忧转头看向这个发育姣好的十六岁少女,笑笑道:“你打算怎么帮我解决?”

    风吟理所应当的说道:“杀了他们就好了。他们让少爷心烦,都该死。”

    风吟这话说得很干脆,在她的眼中,除了胡忧之外,再没有其他人。对任何人的死活,她都是不会关心的。这也许有些冷血,但是这也正常。你不能要求一个从出生开始,就一直运离人群生活,直到现在的人,拥有太多的感情。因为她们跟本没有经历过那么多的感情。如果她一开口,就是什么人民疾苦,悲天悯人的话,那才叫做不正常呢。

    胡忧拍拍自己的肩膀,说道:“风吟呀,有些事情,你不明白。杀人有时候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这里面关系到各各方面的东西。”

    胡忧拍自己肩膀的意思,是让风吟帮他揉揉有些酸痛的肩膀。陈梦洁留在他左肩上的伤,表面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过有时候还是有些不自然。德福在训练暗夜四影的时候,有考虑过她们的侍女作用,所以让她们学过一些侍女应该会的东西。在这方面,四影的手法相当的不错。特别是她们四个同样动手的时候,那感觉,真是让人陶醉。

    风吟非常乖巧的靠了上来,用一双小手,给胡忧轻轻的揉按着。没按两下,花颂,雪啼,月鸣也分别靠在了胡忧的身边,对不是伤处的地方,也进行按摩。她们知道,胡忧喜欢这样的感觉。

    风吟把胡忧的手,放到自己的身上,边给胡忧揉按着左肩膀,边说道:“主人,你能不能教教我们,怎么与人相处。我们四姐妹从小就远离人群,很多东西都不知道。”

    花颂几个,也同样把目光看向了胡忧。没有经历过她们那种成长道路的人,很难明白,她们内心之中,对人际交往的恐慌。她们除了跟胡忧亲近之外,跟本不知道要怎么面对其他人。隐身,对于她们来说,实事上,也是一种躲藏。

    忧轻轻点点头。对于四影,他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情。同样是四胞胎,旋日四女的生活很丰富,各有所长,又见过不少的世面。而四影则单纯得像一张白纸一样,虽然她们有一身别人所不具备的特殊本领,但是更多的时候,她们却像小孩子那样,有太多的东西,是她们不知道的。

    看胡忧点头,四影全都露出了兴奋的笑容。人是群居动物,与人交流是人类的天性。她们也想要参与进这个世界,而不是只做一个旁观者。

    胡忧整理了一下思绪道:“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以后只要有时间,我每天都给你们讲一个故事。你们可以从故事里,吸取你们所需要的东西。”

    书房里,只有胡忧一个人的声音,他口中的故事,其实说的是他自己的成长经历。他的人生,到现在不过是短短的二十二年,但是他所经历的精彩,是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曾经经历过的事。

    故事是可以育人的,经常反思自己的过去,可以让自己更清楚的认识自己。胡忧在教风吟四人怎么样为人处事的时候,自己也渐渐的从患得患失的境况之中,走了出来,他找到了处理奸细的方法——杀。

    没有那么多需要瞻前顾后的东西。之前在民众的面前,表露出来的,都是谦训爱民的一面,乱视用重典,不适当的表现出自己狠辣的一面,那么今后就会出现更多类似的情况。至于那些想要借机搞事的人,让他们跳出来好了。

    堡宁现在还有很多不稳定的因素,既然有这个机会,那么就不妨一并解决了吧。

    第二天,胡忧就发出了征兵命令,在保宁市民之中,征兵一万。这些兵胡忧称之为兵勇,算为不死鸟军团的预备役士兵。

    胡忧想过了,奸细的问题,不能等不死鸟军团来了再处理。现在城外还有二十万敌国部队,万一他们来个破釜沉舟,将要弄出大乱子的。而为防城中之官,相互暗中勾结,胡忧决定这一次,不用原堡宁城的兵,就用这城中之民来干这事。

    以胡忧在堡宁的威信,要征一万兵,并不是太难的事。哪怕这次征的并不是不死鸟军团之兵,但依然是从者如流。不过是一天的时间,就已经征足了一万兵勇。

    这一万兵勇,都是之前保宁一战时,表现良好的壮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谁好谁不好,只要多问几个百姓,就能知道。这堡宁可是他们的家,妻儿老小都生活在这里。他们爱不爱曼陀罗帝国那不一定,但是对堡宁,他们是有爱的。因此这一万兵勇,在忠心上,绝对没有问题。

    因为城外还围着二十万大军,所以胡忧的征兵,并没有引起一些人的警觉。没有人会想到,在这样的环境之下,胡忧居然会发动一场清洗。

    一万兵勇虽然没有经过训练,但是他们都是有勇气之人,对胡忧也有着一种极度的狂热。胡忧把他们招集起来,进行一个简短的训话之后,就发给他们早已经抄好的奸细名单。

    一声令下,整个堡宁全都动了起来。

    “少帅,名单之上的208人,除了三人自杀外,其于全部落网。”旋日给胡忧汇报道。

    陈梦洁给胡忧的名单,明明一百多个,怎么变成了208人?其余的那些,自然是胡忧添加上去的。

    这段时间,胡忧经常在百姓之中走动,也听了不少百姓的申诉。这多出来的几十人,都是平时欺压过百姓的官员。第一个,就是在例会之上,和胡忧不对付的黄祖同。这个黄祖同在前任城守建新城主府的时候,强行征用百姓的土地,强拆民居,大肆敛财。这一次,他并没有出现在陈梦洁名单之中,但是胡忧决定,把他当奸细给办了。

    “很好。”胡忧满意的点头,对于这一次的行动,他感到很满意。这些兵勇,果然有股子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比那些城守兵强多了。看来选择用他们,是个不错的决定。

    看吴学问一脸苦思的样子,胡忧不由问道:“吴学问,你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吴学问道:“少帅。我在想,一下抓了那么多人,要审讯起来,是一个很大的工程。而且负责审讯之人,与他们都相熟,这恐怕里面会出什么猫腻。”

    胡忧在心里暗笑道:这个吴学问什么都好,就是有些书呆子,有些时候不懂变通,喜欢按程序来。这是他的优点,但是同样也是他的缺点。他这一套,在和平时期,是很好的,但是在这个时候,却有些多余。

    胡忧摇头道:“这个事情你不需要头痛,我没有打算审讯他们。”

    “不审?”吴学问呆了一呆,问道:“少帅打算先关着他们?”

    胡忧道:“这堡宁可没有这么多粮食养他们,直接杀头。”

    “杀头”吴学问脸色一变。

    胡忧冷哼一声问道:“这些人通敌卖国,难道不应该杀头吗?”

    吴学问道:“话是不错,判国者死,那没有什么好说的。可是少帅只凭陈梦洁的一份名单,就判这二百余人死罪,会不会有些武断。这里面,怕有错杀呀”

    胡忧沉默了一阵,起身来到吴学问的身边,拍拍吴学问的肩膀,说道:“现在是非常时期,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留下一人,就留下了隐患,宁可错杀,不可错放。”

    吴学问也是聪明之人,他瞬间就明白了胡忧的意思。他知道,胡忧这一招,是一石多鸟之计。这208人里,并不全是奸细。胡忧是要借这个除奸细的名义,把那些有碍堡宁发展的人,也一并灭掉。

    快刀斩乱麻,胡忧的手段虽然狠了一些,但是对今后堡宁的发展,绝对是有好处的。吴学问虽然觉得胡忧的做法有些过,但是也并不反对。

    吴学问这边的话音刚落,杜长惟匆匆的一路小跑的冲了进来。急急忙忙的行了个礼,问道:“少帅,听说你下令抓了二百多个奸细?”

    胡忧看这杜长惟这么急的赶来,心说莫非这些人里面,有他的知交好友,他赶着来求情。

    胡忧想到这里,心里微微升起了一丝不爽,不过他并没有表露出来。让过坐椅,道:“杜大人,不要着急,有什么事,慢慢再说。纳月,给杜大人上茶。”

    杜长惟谢了坐,喘了几口气道:“少帅来到堡宁之后,所做的一系列事,外抗敌军,内安民心,都很不错。老夫也很佩服。”杜长惟说着这里,喘了口气,继续道:“可是现在正值三国联军围城之时,少帅却一下在军民之中,抓了208人,似乎不太妥当呀。

    别的不说,就说那黄祖同吧。此人虽然为人跋扈,但是敌军攻城之时,他也是出了大力的。当时东城出现险情,是他亲带军兵上阵除险,他应该不太可能是奸细,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误会呀。”

    胡忧冷冷的扫了杜长惟一眼,他之前就猜杜长惟肯定是来求情的。但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杜长惟居然是来给黄祖同求情的。这个老家伙,怪不得在帝都圈不受人待见呢。真是太迂腐了,一点都不懂得利用形势。

    不错,黄祖同确实不在陈梦洁的名单之中,但是这个人,在堡宁当了二十多年的镇守,各种关系非常的复杂,在民中的名声非常的不好。留下这个人,对于今后堡宁的发展,绝对是大大的不利。

    现在有机会,不把他给铲除了,将来想要铲掉他,将会非常的困难。他手上有重兵,与城中的贵族商贾又多有联系。再加上杜长惟都说了,黄祖同在这次的守城之中,表现非常好。这样一个人,现在不杀,到敌退之后,还杀得了吗。少爷这可是在为你今后更好的管理保宁而铺路呢。难道你连这么简单的事,都看不出来?

    胡忧强压下心头的不满,转身对旋日道:“你去把百姓递的状书给拿来。”

    旋日应声而去,几分钟之后,就抱着一叠状书回来。这些都是胡忧在与百姓接触的时候,百姓给胡忧的。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对于状书上记录的事,胡忧虽然没有一一去查,但是他知道,这个黄祖同肯定有问题。

    老百姓从来就都最善良的一群人了,他们不是逼不得已,跟本不会做这样的事。况且递上这种状书的,还不是一两个人。光旋日手上这些,就将近有五十多封,实名签字的,就超过两百人。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胡忧从来都知道,要查一些官员的问题,跟本不用什么官府,只要到民间去,问问老百姓,那就什么都知道了。他们虽然弱势,但是那心跟明镜一样,并不是那么好骗的。

    杜长惟接过旋日递来的状书,只看了几封,就放下了。摇了摇头,叹息了一声道:“这状书上的事,我有所尔闻。我曾经派人在暗中查过,也了解到这其中一些东西,确实属实。但是黄祖同并没有判国,少帅订他个叛国通敌,是不是不太妥当呀。”

    胡忧摇摇头道:“杜大人,这事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的。鱼肉百姓和叛国通敌,都是危害帝国,危害百姓的行为,罪名虽然不同,实事上就是一样的事。

    这件事你不用多说了,我已经下了决定。这么做,对堡宁,对百姓,都有好处。百姓只会称赞,不会有怨言的。”

    杜长惟问道:“那么少帅打算怎么处置黄祖同。”

    胡忧冷声道:“叛国通敌,杀无赦”

    杜长惟知道胡忧的决定已经不可更改,但还是有些担心的问道:“要是黄祖同手下的人马反起来怎么办?”

    胡忧冷笑一声道:“他们敢,就让他们试试好了。”

    行刑由胡忧亲自主持,选择的地点为堡宁平时最热闹的东十字大街。二百余个人犯,一字排开,压跪于大街上,那场面非常之壮观。相信许多人一辈子都忘记不了那样的情景。

    看到黄祖同也跪于刑场,人群中暴起了欢呼之声,百姓无不拍手称快,奔走相告。至于黄祖同是不是通敌,他们跟本不在乎。

    “杀”

    胡忧宣读完罪行之后,右手高高扔出不死鸟金令,208个早已经准备好的了刀斧手,同时对手中钢刀喷出口烈酒,手起刀落,朵朵血花染红了长街。

    一天之内,208颗人头落地,让整个堡宁的军民,都为之吃惊。很多人直得现在才发现,那个在老百姓之中,总是乐呵呵的少帅,有其狠辣的一面。

    后世的历史学家,对胡忧这种一言堂,不审而杀的做法,多有诟病。但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生在乱世,也只有这样做,才能最好,最快的解决问题。

    208颗人头落地,代表的并不是有208人死去那么简单。这二百多人的死去,为胡忧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这堡宁再无反对的声音。他的一切命令,都可以通行无阻。

217章 候三的初恋

    江南一块键盘,打不出两家的事,堡宁在胡忧的连番妙手之下,暂时平稳了下来,咱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候三的情况。

    不得不说,候三在不死鸟军团之中,是受到胡忧足够重视的一个人。因为朱大能的特殊身份关系,候三简单的家世,在某种程度上,更得胡忧的信任。而候三对胡忧也非常的忠心。

    堡宁被围,候三接了胡忧的金令,回浪天城调兵来援。三国联军出兵二十万,将堡宁城团团围住,想要出城,那是九死一生,甚至是十死无生的行为。胡忧相信候三的能力,可以做到。而候三为抱胡忧的信任,就算是面对十死无生的情况,他也没有多半句屁话。接到胡忧金令之后,他是二话不说,马上离城。

    候三出城的当晚,三国联军还没有发动进攻,想要趁乱而出,那是绝对没有可能的事。唯一可行的,就是借着月色,偷偷的穿过敌军的包围。

    候三从小在山中长大,以打猎为生。区区一个城墙,对他构不成什么威胁。他是艺高人胆大,连条绳子都没有用,单单依靠徒手,就从十米高的城墙上溜了下来。全程没有惊动任何的人,就连堡宁的那些守备军,都没有发现候三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候三选择的路线不是正南,而是城西边。因为他知道,城南有桂林帝国的十万大军在,他们与胡忧有大仇,肯定防卫得非常的严,要想从十军大军之中穿过去,不是那么易容的事。

    而城西虽然要远了一些,但是这边是山区,这落鹰山一听地名,就知道很大。池河帝国只有两万兵马在这边,不可能把这一片全都封死了。

    实事证明,候三的判断是正确的。他一路潜行入落鹰山,都没有遇上什么危险,这不由让他有些得意。他是山区里长大的人,只要进了山,他就有足够的信心,任何人都找不到他。

    可是候三还没有来得急高兴,一声狗叫,就让他大喊不妙。候三是打猎出生的人,自然也知道猎狗的能力了。猎狗的追踪能力,可是非常厉害的。如果这时候敌人的手上有军犬,那么候三就很难藏得住踪迹。一但被发现,两万人抓他一个人,那可真是死定了。

    不过候三的中心,还是存在有一点点侥幸的,因为他在军中也算是有些年头了,无论是在曼陀罗帝国,还是安融,又或是桂林帝国的军中,他都没有发现过有军犬的存在。他觉得这池河帝**中,也不应该有军犬才对。也许这只不是过是野狗而已。

    虽然有些怀疑,但是候三还是先把自己给藏了起来。他知道自己身负调兵重任,绝对不可大意。

    没过一会,候三就暗暗的庆兴自己的小心。原来这池河帝国的军中,不但有狗,而且还是那种超大只的大狗。这种狗因为特产于池河帝国,有个名字,就叫做池河狗。

    这种狗身长多在两米左右,远远看去,和一条小牛差不了多少,通体黑毛,非常的凶猛,就连雪狼看到它们,都得绕道。

    候三是边小心的把自己藏好,边四处找着有什么可以遮掩气味的东西。

    找了半天,什么也没有找到,不过却让他发现了一个烂泥坑。烂泥坑不大,也就只能藏一个人,候三身材瘦小,要藏进去,不是问题。只不过,那烂泥坑里有堆不明动物的腐肉。那肉都不知道已经多久了,上面爬满的指头大的蛆虫。那蛆虫一动一动的,在腐肉里钻来钻去,非常的恶心。

    这要换了一个受美的女人,比如陈梦洁那样的人,就算是宁愿被抓,也不愿躲到这种地方去。但是候三却没有想那么多,一点一点挪进了那个烂泥坑里。怕狗的鼻子太灵,他还把一大团腐肉给顶在头上。好几次,那些蛆都要钻进他的嘴里,他都一动不动。

    不一会功夫,那队池河兵就巡了过来,两条池河狗似乎发现了什么,在候三之前趴过的地方,转来转去,不时发出呜呜的声音。

    一个池河士兵道:“大黑是不是发现了什么?会不会是堡宁有人跑出来了?上面可是下了死命令,就连一只蚊子,也不能让他们过去。”

    另一个士兵说道:“应该不会吧。这一路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呀。”

    “我看还是不能大意,把大黑,二黑放开,让它们好好的找一下。”

    “好。”

    此一对话,让候三听得心中暗骂,蜷缩着身子泡进蛆堆之中,大气都不敢出半口。

    那两条被称为大黑,二黑的池河狗,果然非常的厉害。只在地上闻了一下,就直直向着候三藏身的地方过来了。还同时对着候三藏身的地方大叫。

    就算是藏在烂泥里,候三的背后还是汗湿了。要不是强压着身体,不让身子动,候三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有发现了吗?过去看看。”一个似乎小官类的人物,带着七八个士兵,向候三藏身的地方走过来。

    “**,什么东西那么臭?呃,我x,真他娘的恶心。还以为两个畜生发现什么呢。快,把它们开拉走走走,看得老子晚饭都要吐出来了。‘

    脚步声逐渐远去,候三的脸都变惨白色的了。差一点点,只差一点点,这条小命,就得交待在这里。

    又定了好一会神,一颗乱跳的心,这才平静了一些。这种游戏,心脏不好的人,可玩不了。太要命了。刚才候三都几乎可以预想到自己被狗撕成碎片的情景。

    恶心?

    还好够恶心,不然这条小命就没了。

    想着后面还可能遇上这种可怕的池河狗,候三不敢大意,这么恶心的东西,可不是什么地方都能遇上的。

    能保命的东西,都不恶心。候三干脆把身上的身服脱上来,包了一大包这种腐肉和蛆虫,背在身上,小心的往前摸。

    说实话,这种气味可真够难闻的,还有那蛆虫钻来钻去的感觉,搞得候三直想吐。他是尽量把那些那些蛆虫想像成青楼神女那如水的肌肤,才感觉好受一点。

    真不知道蛆虫和神女之间有什么关联之处,能让他产生这样的联想。要是让那些神女知道了,恐怕他将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被神女点名字不接待的青楼客。

    这么潜行了一夜,候三终于有惊无险了出了落鹰山。候三离开险地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扔进水里,赤条条的泡了他半个小时。才把那身上的恶心东西给洗去。不过那衣服是不能再要了,腐肉都已经容进了布里,跟本没有办法洗干净。

    候三不像胡忧有空间戒指可以装东西。全身上下,就那么身衣服,扔了也就没有了。不过这对候三来说,不算个事。

    要不怎么说候三是胡忧的兵呢,胡忧当年从山洞出来的时候,就是一丝不挂的。而候三此时也差不了多少。

    找了节竹筒把身上重要的东西塞进里面,候三穿着树叶裙就上路了。看他那身材打扮,还真有些像西游记里的悟空。

    就这么光着赶了整整半天的路,候三终于在一户人家屋后,偷到了一身衣服,总算是还原成了人类。

    身上有了衣服,候三也就没有了顾及,一个月的时间,要从堡宁回到浪天,再带兵赶回堡宁,时间可是非常紧的。他必须得抓紧时间才行。他是甩开大步,就往浪天方向跑。

    一阵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候三擦了把脸上的汗。他已经连续在大路上跑了两个多小时了,饶是以他的体力,也有些不支。他昨晚可是一夜没有睡觉,体力本就已经消耗非常大了。

    这时候听到马声,候三自然要打起那马的主意。自从被朱大能笑他不会骑兵之后,候三是拼了命的练习马术,现在不是吹,在不死鸟军团之中,他骑马也算有一套了。

    看到后面上来的是一个穿红衣服的姑娘,骑着匹黑色的乌山马,候三皱皱眉:“是个女人?”

    候三从石头上跳下来,计算着怎么样可以骑到马。能好好说,当然好,实在不行,女人也得抢了。堡宁现在是朝不保夕,他可没有那么多道意可讲。

    “嘿,哎哟,撞死我了。”候三边痛叫着,边偷眼去看那个骑马的姑娘。他已经在心里计算过了,自己长得没有胡忧那么帅气,想要和一个不认识的姑娘,同骑一匹马,似乎有些困难。所以必须要用一些手段才可以。

    这骑马的姑娘叫做欧月月,今天刚十九岁,这次是第一次单独出门,要去荷红镇给姑姑祝寿。因为是第一次单独出门,她的心情非常的兴奋,所以这马速不自觉的就快了一些,没想到路边突然冲出一个,撞在她的马上。

    没有错,候三这小子是故意往欧月月的马上撞的,他是远远的就已经计算好了速度和时机,这一撞表面上看起来很重,事实上他是一点伤都没有。

    欧月月第一次出门,哪知道外面的坏人那么多。还以为是自己贪恋路边的风景,没有注意看路,这才撞到人。赶紧跳下马来,跑到候三的身边,焦急的说道:“真是对不起,我没有看到你。你撞得怎么样,要不要紧?”

    候三偷眼瞟了欧月月一眼,看这姑娘一脸着急的样子,心说有门。这要是换一母老虎,恶婆娘,那就比较难办了。

    “唉哟,唉哟,好痛呀,我这骨头看来是要断了,活不了了。姑娘,你骑马怎么都不看路的。”

    候三边装着痛苦的样子,还不忘记把罪名安到欧月月的身上。这是他的计划之一,先勾起姑娘的同情心和罪恶感,那后面的事,也就好办了。

    要不怎么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呢。这小子跟在胡忧的身边,好东西没有学会多少,坏心思却一把一把的全学会了。多好的一个农家子弟呀,就那么被胡忧给带坏了。

    欧月月哪经历过这种事呀,看到候三那样,她急得都快要哭出来了。手忙脚乱的,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好。突然她想起父亲一般处理事情的方法,一转身跑到马背的行囊里,抓了一大把金币跑回来,对候三说道:“真是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撞你的,我赔你钱吧。你有了钱,可以去找大夫医治。”

    候三看欧月月转身往马边跑,还以为她见自己撞了人,准备跑路呢。要是那样,说不得,他就得用强了。看欧月月抓了一大把金币回来,他在感慨这姑娘钱多的同时,不由得也在心里生出了一丝愤怒。拿钱解决问题,他最看不起这样的人了。

    有钱了不起吗?候三在心里暗骂了一声。他以前可没少见有钱人拿钱欺负人,穷人都有仇富的心里,候三也不例外。

    候三心中冷哼一声,决定吓吓她:“哎哟,哎哟,你这时候给我钱,有用吗?我能拿来干什么?我不要你的钱,你走吧,不用管我,让我死在这里好了。等我死后,我会去找你的。”

    欧月月听候三前面的话,还以为候三说要放过她了呢。听到后面的话,吓得她尖叫起来。她什么都不怕,就怕那种神神鬼鬼的东西。这候三说死后要去找她,那哪成啊。

    欧月月嘴巴一撇,哭道:“我求求你,你别去找我好吗。我真不是故意撞你的。你要怎么样才可以放过好,只要你说出来,我一定帮你。你千万别变鬼去找我了,我最怕鬼了。”

    候三这才注意到,这个欧月月长得挺漂亮的,而且看她哭的样子,清清纯纯的,也不忍吓她了。

    换了种语气,候三说道:“我也不想去找你,可是你都把我撞死了,我不找你行吗?”

    欧月月又要哭,想想不对呀。这人明明还没有死。只要他不死,不就不会去找自己了?

    想到这里,欧月月觉得自己终于想到了解决的办法,急急的说道:“不会的,你不会死的。我带你去看大夫。我知道荷红镇有一个很出名的大夫,他一定可以治好你的。你肯定不会死。”

    候三心说算你上道,不用我费那么多心思。我也不用你带我到荷红镇,只要往前走到有马卖的地方,你的任务说算是完成了。你虽然长得挺漂亮,但是我可没有功夫跟你游山玩水。

    候三提醒欧月月道:“可是我走不了。”这是最后一招了,只有上了马,那就差不多了。

    欧月月急急道:“不怕,我有马。我扶你上马。”

    欧月月说着跑过去,把马给拉过来。她真的很怕候三死了去找她,只要候三不死,那一切都好办。

    候三是半推半就的,让欧月月扶上了马。心里那个美呀,这下终于不用靠两条腿傻跑了。

    欧月月把候三弄上马之后,刚要跟着上,可是这会她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自己一个黄花大闺女,跟一个陌生的男人同骑一马,似乎不太好吧。

    候三正美呢,突看欧月月停哪里,不由奇怪的问道:“你怎么还不上来?”

    候三一得意,把自己装伤员的事给忘记了。毕竟他的功力还不够,不像胡忧那样,装死可以装到你把他埋起来都不露馅的程度。

    还好欧月月正在想着心事,并没有注意到候三的不对,闻言犹豫了一下,摇摇头道:“我还是不上了,我给你牵马吧。”

    胡忧心说让你牵马,这条路弄不好半年都走不完,小爷那有空跟你玩呀。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要上,咱们就一下走,你要不上,那对不起的事,小爷也得做一次,这马我就骑走了。”

    “哎哟,我疼呀。你这走着去,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大夫哟,要死了,要死了”

    欧月月一听候三又要死,什么都不顾了,一飞身跳上马背,娇咤一声“扶好”,一踢马肚子,马儿像箭一像冲出去。她也不想想,要是身后真坐着伤得那么重的人,被这马一颠,还不得颠死了,哪还用找什么大夫。

    “欧月月,对不起了,你是一个好姑娘,这次算是我候三骗了你,以后我再想办法还你吧。”

    候三深深的看了一眼那被他骗去买包子的欧月月,把马儿绑在大树下,转身离开了。胸前还残留着女儿家特有的香味。

    候三知道,经过半天的相处之后,他这一辈子,都很难忘记这个名叫欧月月的姑娘了。这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子,并不是那种喜欢拿钱砸人的人。她单纯而美丽,有一颗很好的心肠。

    可惜,堡宁的情况太紧急了,不然好好用用少帅教的那几招泡妞的绝招,说不定,可以追到手呢。

    唉,别了,我的好姑娘。如果有缘,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转过另一条长街,候三高价买了一匹黄膘马,动作矫捷的飞身而上,认准了浪天的方面,箭一样的冲出去,哪有半点受伤的样子。

    奔驰的骏马,带起耳边呼呼的风声,才分开不过十分钟,候三的心里,就升起了一股思念之情。

    难道这就是少帅说的初恋吗?V

218章 浪天生变

    28章浪天生变

    堡宁,秋风已起,但是天气却并不见凉。城头之上,两万城防军和八万民众,默默的站在这里,监视着一公里外的动静。

    一公里外,安融,池河,林桂三大帝国二十万军队,正在虎视眈眈。那擦得铮亮的刀枪已无血,却依然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

    虽然距离上一次三国联军的攻城,已经过去了二十八天了。二十八天以来,三国联军并没有发起第二次的进攻,但是堡宁的军民们,都不敢大意。他们知道,三国联军之所以没有发动进攻,是因为少帅胡忧于乱阵之中,抓了桂林帝国的皇后陈梦洁,让他们投鼠忌器,不敢轻起战火。

    但是他们同样也知道,一个女人带来的停战,是不可靠的。谁都不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放弃掉陈梦洁。一但他们放弃了陈梦洁,那么陈梦洁就只不过是千千万万普通女人中的一个,再不可能成为什么停战的王牌。

    少帅胡忧说过,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寄托在一个女人的身上,是不可靠的。只有自己手中的武器,才能让身命得到保证,才能让妻儿老小,不受到敌人的欺凌。少帅说不可大意,所以他们都不敢大意。

    “军师,难度我们就为了一个女人,放弃进攻堡宁的大好机会?据斥候来报,不死鸟军团的援军,已经离我们不足两百里了,我们再不进攻,就没有机会了”安融军营之中,铁克拉终于忍不住,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铁克拉看来,堡宁虽然号称三十五万军民,与城共存亡,但是那些没有经历多少战火的地方守备军,和那些苦哈哈的老百姓,跟本没有多少战力。只要攻下一个缺口,他们力马就得崩溃。共存亡,说得好听,要真能那样,青州也不会那么轻易的,就落到他们手中了。

    本田龟佑淡然的把目光从堡宁城头上收回来,轻轻的摇了摇头,道:“看来是这样的了。这个胡忧,真是运气好,居然让他那么轻易的就抓到了陈梦洁。”

    铁克拉愤愤道:“难道我们就因为一个女人,而放弃这次的计划?”

    本田龟佑的目光转冷,看向铁克拉道:“那你想怎么样?你以为这时候发动进攻,桂林帝国的部队,会同意吗?你不要忘记了,陈梦洁是他们的皇后。皇后要是出事,他们一个也活不了。”

    铁克拉道:“就算桂林帝国不参与,那又怎么样。我们手中有六万大军,再加上池河帝国手中的四万,有十万人,要拿下这小小的堡宁城,并不是什么难事。”

    本田龟佑的目光又转回了平静,给自己倒了杯茶,小喝了一口。似乎有些苦,他皱皱眉,又再喝一口,感觉却好多了。直到边上的铁克拉急得又要开口,他才淡然的说道:“吴立手中的那四万兵马,你连想都不要想。池河四大公子,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这个时候,这样的情况,吴立会出兵,他也不配称池河四公子了。”

    铁克拉叫道:“那我们就自己干”

    “砰”本田龟佑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怒道:“你不要忘记了,安融现在是桂林帝国的属国,皇后被抓了,你自己干。好,你去试试,没人拦着你,你上好了。就你自己去,一个兵也不带。你能杀了胡忧,我给你庆功”

    铁克拉看本田龟佑动了真怒,也就不敢出声了。他并不是莽撞之人,可是每次面对胡忧,他都忍不住动火。那瞎掉的右眼,就像是盯在他背后的耻辱架,让他无比的痛恨胡忧。

    本田龟佑痛骂完铁克拉之后,又拿起了茶杯,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慢慢的品味那苦如胆汁的茶水。没有人知道,他那平静的表面之下,在想着什么。这个安融**师,紫荆花王朝的丞相,自从丢掉了浪天城之后,变得更难以让人琢磨了。

    池河帝**营,主帅吴立一脸享受的躺在藤椅之下晒着太阳。池河帝国很冷,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阳光,所以池河人对于阳光,总有一种变态的偏受。

    四大公子,指的并不是池河的王子,而是四个池河帝国年轻一代的佼佼者,吴立是其中之一。

    张嘴咬下一颗侍女送到嘴边的葡萄,吴立声音含糊的问道:“不死鸟军团还有多久时间能到?”

    “回主人,他们距此还有二百里左右,如果日夜兼程而来的话,明天就能到。”

    “好快。”吴立很讲究的把嘴里的葡萄皮吐在一个水晶碗里,道:“看一个人有没有本事,看他的手下,就能了解一二。不死鸟军团能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之内,从浪天千里驰援堡宁,可见他们平时的训练。

    这个胡忧,到是个妙人,如果有机会,我还真想见见他。

    好了,吩咐下去,收拾收拾东西,准备回国吧。这一仗,也就这样了。”

    “主人,咱们不打了?”

    “呵呵,不打了。我们本来就是来看金鱼游水的,现在应该看的,都已经看了,还留在这里有什么意思。胡忧吗,我相信,我们迟早会有一见的。我很期待。”

    “科奇士,我们距离堡宁还有一百里,要是再急赶一阵,明天就可以到达,你为什么要下令停止行军?”候三一脸怒火的冲到科奇士的而来。近一个月的连日奔波,忙得他连胡子都顾不得刮,整个人有些像刚从大山里跑出来的野人。

    科奇士面对候三的怒火并不生气。他在下令的时候,就知道候三肯定会跑来问的。

    科奇士笑笑道:“候三少将,先别急,坐下歇口气。”

    候三摇手道:“我不坐,少帅危在旦夕,我恨不得背生双翅,马上赶到堡宁,哪有功夫跟你在这里坐。你必须马上给我一个解释,不然你可别怪我不客气。”

    在不死鸟军团之中,候三和科奇士都是团长,肩扛一颗不死鸟将星的少将军衔,不过候三在军中比科奇士要小说就来ω整理}}久,所以在底气上,他要比科奇士硬。

    科奇士摇摇头,指指正坐在地上休息的士兵道:“我知道你心急着赶到堡宁,但是士兵太累了,必须得休息。少帅给的时间,不是还有两天吗,咱们时间还是很充足的。”

    候三看了眼士兵,骄傲的说道:“士兵是累,这我知道。但是我们不死鸟军团的战士,是不怕累的。我相信,他们还能坚持”

    科奇士点头道:“你的话我同意,我在军中这么多年,不得不说,不死鸟军团的士兵,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士兵之一。”

    科奇士说着话风一转道:“但是候三,有一点,你要清楚,我们现在是去打仗,不是在训练。我们必须要保留足够的体力,以应付各种的突然问题。这一点,相信少帅应该给你讲过。”

    候三看看士兵,又看看科奇士,沉默了。科奇士的话,让他想起离城之前,跟胡忧的单独谈话。当时胡忧一直强调,让科奇士的警卫团走在前面,候三当时还不明白,胡忧为什么要那么安排,这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胡忧的意思,是要让科奇士掌握全军的进行节奏。

    科奇士说得不错,士兵是还能赶一段路,如果需要,他们甚至可以今天晚上,就赶到堡宁城下,可是那样,士兵也就失去了战力。这正应了少帅的那句话——欲速则不达

    堡宁市府。

    胡忧一身戎装,高座于主位,右手举着酒杯,乐呵呵的说道:“陈皇后,这几日胡忧有所怠慢,还请皇后勿怪才好。一怀水酒,当是胡忧给皇后赔罪了。”

    陈梦洁经过打扮,换上了一套宫装,看起来非常的高雅。闻言笑道:“本宫怎么敢怪我们风流倜傥的少帅大人。少帅这一次,又想知道什么,不妨直说,本宫知道的,一定告诉少帅大人。

    “哈哈哈,皇后真是爱说笑。这只是一顿简单的便饭而已,并没有别的意思,皇后不用多心了。”

    陈梦洁美目连转道:“真的没有别的意思?”

    胡忧不要脸道:“要说完全没有嘛,哪也不是。我这人泥腿子一个,没有见过什么事面。从小就听人说,皇后长得国色天香,今天有机会,当然要好好见见了。”

    陈梦洁有些不明白的问道:“少帅这话似乎不太对吧,我们半个月之前,不是有见过一面?”

    胡忧嘿嘿笑道:“那时候我见的可不是皇后。你说是吗?”

    陈梦洁瞬间就明白了胡忧的意思,半个月前的那个陈梦洁,一身布衣,十几天没有洗澡,连一民女都不如,确实算不得皇后。

    陈梦洁点点头道:“本宫同意你的看法。”

    陈梦洁边点头,边在心里想着,这胡忧今天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想道歉?杀弟辱人之仇,是道歉解决得了的吗?

    陈梦洁想到这里,忍不住又看了胡忧一眼。这花厅之中,就他们两个人在。而她现在并没有被绑着,这让她忍不住想,在这里杀掉胡忧的可能性有多高。

    不过这个念头,陈梦洁只是想想,就放弃了。她知道,胡忧敢这样与她见面,肯定是已经做了万完的准备的。别说是杀不了他,就算是能得手,自己也不可能活着出去。

    胡忧瞟了目光闪动的陈梦洁一眼,就知道她在心里打什么主意。不过胡忧并不怕陈梦洁会做出什么事。经过十几天的休息,胡忧的精神力已经完全恢复,陈梦洁的功夫虽然比她高上一线,但是要想杀他,并不是那么易容的事。再来,胡忧相信,陈梦洁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聪明的女人,一般不会做那种蠢事。

    胡忧今天之所以把陈梦洁找来,是因为不死鸟军团的援军已经到了,现在正驻军于城外二十里之地,与桂林帝国的十万大军,形成对峙之势。现在手力的力量,已经足够他与陈梦洁进行一场谈判。

    胡忧现在,并不想和三国联军正面开战,他还要为自己争取到足够的时间,来慢慢的壮大自己。所以他打算与陈梦洁和谈。

    就在胡忧正在考虑着怎么样能成功与陈梦洁暂时停战,并在她身上,打一些小主意的时候,他却不知道,一个让他始料不及的事件,正在浪天发生。

    就在胡忧和陈梦洁喝酒的同时,千里之外的浪天城里,一群黑衣之人,借着夜色的掩护,摸上了浪天城头,在一声鸟叫之后,他们突然从黑暗之中跳出来,扑向了值班的不死鸟士兵。

    一招得手,大批手臂上绑着白布条的人,从四面八方杀了出来,与不死鸟士兵战在了一起。不死鸟士兵虽然极力反抗,但是一来事出突然,二来对方高手众多,而且人数又几倍于他们,没过多久时间,东门城楼就丢掉了。

    康拉德一脸得意的出现在了浪天东门城头之上,看到如此轻易的就打开了浪天城门,他的脸上现出不屑的冷笑。这冷笑是给胡忧的,因为他觉得,胡忧完全是浪得虚名之辈,跟本当不起什么浪天王的称号。

    康拉德是什么人?

    康拉德是燕州中部白云城的新任城主,自从两年前,老城主,也就是他老爹挂掉之后,他就坐上了城主之位。

    二十七岁,正是意气风发之时。康拉德坐上城主之位后,一直等待着一个一鸣惊人的机会。按帝国律,一个城的地方守备部队为五万人左右,按城的大小,最多不过是十万人。而康拉德上位短短不过两年,他的白云城就有近三十万的部队。在人人都少招部队吃空饷的环境之下,康拉德居然招了三十万的部队,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事。

    只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康拉德是一个非常有野心的人。

    如果只单单是有野心,还不能形容康拉德的可怕之处。有野心的人不少,关键看你要怎么做。

    康拉德不但有野心,他还非常能忍。早在三年前的天灾出现时,康拉德就知道,曼陀罗帝国早晚要出乱子。

    果不其然,之后红巾军造反,安融入侵青州,三国联军兵逼青州,青州被割让出去。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都在康拉德的眼皮子底下发生。可是他除了把自己的老爹干掉,夺取城主之位,秘密把大量无家可归的流民,招入军队之外,他什么事也没有做。

    白云城距离浪天城不过是两百里左右,但是在巴伦西亚发出公告,承诺谁拿到浪天,谁就是浪天王的时候,康拉德依然不动,可见其的忍耐程度。

    康拉德早就已经注意胡忧了,胡忧的一步步崛起,他是全都看在了眼里。自从胡忧拿下浪天城之后,他就一直在留意着胡忧的动作。他觉得自己的忍耐已经足够了,也是让天下知道他康拉德的时候了。

    胡忧这一次去浪天,先是带走了旋日,西门雪,朱大能,候三等军中骨干级将领,之后三国联军兵打堡宁,胡忧又命候三急回浪天城,调走内卫团,警卫团,特种团共十二万不死鸟部队,和包括科奇士,里克尔梅在内的战将,现在整个浪天城,只有哈里森统领着独立团和野战团共八万人马

    康拉德看准了不死鸟军中大多数能征善战的将领,全都不在浪天城,而且偌大一个浪天城,只有区区八万人马把守,简直就是一个天赐良机,于是下令手下调兵二十五万,分批化妆假扮成商人,农夫等各种身份,以各种方式,进入到浪天城内外,打算一举拿下浪天城。

    胡忧不是一天之内拿下浪天吗,康拉德就是要借着胡忧的名气,让自己一夜扬名于帝国内外。现在,他已经成功的走出了第一步,他相信,整个浪天城,很快就会落到他的手中。

    浪天城主府里,所有人的目光,都在看着哈里森。哈里森现在是留守浪天的不死鸟军团之中,军衔最高的军官,不死鸟三大主力师团之一的野战团团长。现在胡忧,红叶,朱大能,候三,哲别,西门雪,旋日都不在,众将自然听他的。

    哈里森眉头紧锁的看了一眼那空着的主位,里心也是七上八下的。往日有胡忧在的时候,他觉得打仗是一个很简单的事,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可是现在,胡忧不在,他才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现在想来,应该是自己习惯了按胡忧的命令行事吧。

    加马说道:“哈里森少将,你快下命令吧,我们都听你的。”加马和朱大能,候三一样,也是入伍就跟胡忧分在一组的人,天灾的时候,他也向胡忧发过血誓。因为能力不如朱大能和候三,加马现在在军中只是一个中级偏上的将领,地位还在后来才加入的哈里森之下,不过他对此并没有怨言,依然忠诚于胡忧。

    哈里森心里直打鼓,却不得不做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高深莫测的点点头,问道:“城中的情况怎么样?”

    “东门已经被打开,独立团一营正在全力抵抗他们的突进。另外,城中突然出现很多来历不明的乱民,已经多处出现混乱。”

219章 血洗长街

    219章血洗长街

    哈里森叹了口气,暗道一声,山中无老虎,只能猴子当霸王了。现在胡忧和一众军师将领都不在,自己得把这个大旗给扛起来才行。

    其实哈里森并不是没有能力之人,要不然胡忧也不可能让他在军中,坐到那么高的位子。如果说候三的上位,多少有关于胡忧私心的话,那么哈里森的上位,完全是因为他的能力。

    哈里森是帝国正规部队出生,说句不好听的,他当偏将的时候,胡忧,朱大能,候三这些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撒尿和泥玩呢。只不过,八年的奴营生活,磨灭掉哈里森太多的意志,虽然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但是在自信心方面,他还是受到了一定打击的。他怕这地浪天城,会从自己的手里丢掉。

    现在事以至此,哈里森知道,躲是躲不过去了,只能硬抗下来。说真的,被人寄托了希望的感觉,还真是挺不错的。至少现在,没有人敢再看不起他了。

    等各方面的情报都报上来之后,哈里森站起了,环视众人一眼,道:“传令下去,严守南,西,北三门,除我不死鸟军团士兵之外,任何人不得靠近城门五百步之内,违令者直接格杀。同时,城中实行宵禁,凡浪天城中老百姓,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迈出家门一步,就算是着火,也让他们给我呆在家里。”

    哈里森的命令,让在场的将领全都惊异不已。居然一上来,就连发两条争对老百姓的命令,还说什么连家中着火,都不许走出家门,这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过的。

    哈里森看了众将一眼,把大家的反应,都在眼里。他知道,自己的领令是有些狠,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以不死鸟军团的战力,哪怕是没有防备,想要正面攻破城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现在东门一下就破了,想都不用想,那肯定是有敌人混进了城中。

    要想把这些混进城中的人找出来,不是太难的事,因为胡忧为每个城民,都发放了身份识别牌。身份识别牌的最大用处,就是用来查找奸细的。

    说是简单,可是现在哈里森做不到这些。浪天有常住人口过百万,加上各地商人旅客,人口至于在一百五十万左右,而现在浪天的不死鸟部队只有八万人,而且还要应付敌人的进攻,跟本没有那么多的军力,一一去识别谁是普通的百姓,谁是奸细。所谓乱世用重典,哈里森在奴营呆了八年,别的没有学会,那个‘狠’字,他却是深有体会的。现在,也只有狠,才能解决危机了。

    哼了一声,把大家的注意力,再次拉回自己的身上,哈里森说道:“少帅把浪天交到我们的手里,是对我们的信任。浪天关系着我们不死鸟军团的发展和荣誉,我们绝对不能把浪天给丢了。”

    哈里森说到这里,居然笑了。他笑着说道:“往日军中有少帅,朱大能,候三,西门雪和旋日军师的光芒在,照得我们连一点光都没有。这一次,是我们表现的时候到了。让我们用行动,让世人知道,不死鸟军团之中,不但有少帅那样的军事天才,我们这些人,也绝对不差”

    哈里森的话,一下激起了众将的争胜之心。不错,胡忧,朱大能等一众将领的锋芒实在是太强了,平日里,一提起不死鸟军团,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他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不表现一下怎么行。这一次,就让少帅和百姓们看看,他们也同样可以很强大。

    少帅当年用区区三百人,就在黄龙道挡了安融野兽军团五千人的进攻,而且还箭取铁克拉的右眼。现在城中有两个主战师团,八万人马,又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什么好怕的。

    “干,我们干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把会议室里的气氛,给点燃了起来。这些将领,虽然没有朱大能,候三他们那么有名气,但是同样跟胡忧历经过各种战事,骨子里都是热血。杀人不过头点地,有什么好怕的

    哈里森看众人的热情已经点燃了起来,继续下令道:“加马,阿隆索,维拉,我把独立团给你们指挥,你们的任务是重新夺回东门的控制权,你们能不能做到?”

    加马等一众被点名的将领,全都站起来,大声喝道:“誓死完成任务。”

    “好”哈里森拿出将令,交给加马,郑重的行了个军礼道:“拜托各位了。此战之后,少帅那里,我给各位请功”

    加马等领命而去之后,哈里森又分别对各处城防要地,都进行了新的部署。每一个命令都快而准确,体现出了强大的信心。

    随着各个将领一一领命离开,会议室里,只剩下三个还没任务的将领,而哈里森里手上的可用之兵,也只剩下一万人。三个将领还以为哈里森要让他们三个和那一万士兵,做后备力量,随时支援各方面的部队,谁知道,哈里森这时却站起来,道:“三位,该是我们表演的时候了。”

    “少将大人,我们不是后备军吗?”一个中校问道。

    哈里森摇头道:“我们现在没有后备军,大家只有拼死,没有后路”

    八万士兵要守住浪天这么大一个城,本就已经兵力不足,哈里森从来没有想过,还要留下什么后备军。他之所以留下这一万人马,是要用来清除那些混入城中奸细的。

    兴文大街,这里是发生骚乱最为严重的地区。哈里森带着一万骑兵到这里的时候,这里的混乱,还在继续。哈里森这一万骑兵出现的时候,那些制造动乱之人,不但没有跑掉,居然还想依靠百姓的身份,过来冲击哈里森的部队。

    哈里森冷笑一声,抽手马刀,下令道:“给我杀,一个不留”

    “大人,这些人里面,很多都是我们浪天的城民”一个将领提醒道。

    哈里森冷哼道:“我们的城民,现在都已经在家里了,在街上的,都是敌人的奸细。全军听令,杀”

    哈里森举着马刀,一踢马肚子,人随马走,像箭一样冲了出去,手起刀落,两个想要过来制造军队混乱的白云城人,连反应都来不急,就已经失去了脑袋。

    哈里森带来的这一万士兵,大多都是之前的奴营士兵。他们听了哈里森的命令,同样举起了马刀,紧跟哈里森,前扑而去。

    那些制造骚乱的人,跟本没有想到,哈里森居然这么狠,敌我不分的通杀,一下全都慌了。可是现在,慌已经晚了。一万铁骑,一万把闪亮的马刀,如黑夜中的闪电,划过长街。

    这长街之上,有普通的老百姓吗?你要问哈里森的话,他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有,而且不少。这一带,不少人家的房子都被点燃了,很多老百姓都跑到了大街之上。

    但是哈里森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因为这些人里,有百姓更有奸细,他们之所以要制造混乱,就是为给攻城部队帮忙。如果哈里森有足够多的部队,有足够多的时间,他可以慢慢的分辨出,谁是百姓,谁是奸细。

    但是现在,哈里森是即没有人手,也没有时间。每多过一秒钟,浪天城都有落入敌人手中的危险,他必须尽快的解决掉这些骚乱,以除去后顾之忧,回援其他地方。

    哈里森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就知道肯定会错杀百姓,所以他没有把这个命令下达给其他的将官,而是由他亲自来完成。他早就已经想好了,所有的责任,由他一个人来承担。只要能保住浪天城,他是在所不惜。

    康拉德愤怒的一连砍了三个进攻东门的指挥官,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不死鸟军团的反击会如此的凶猛。他的人之前已经成功的把东门打开,队部都已经开进了浪天城中。可是这会,不但没有能扩大战果,居然还让不死鸟的反击部队,给一点点逼得退回来。差点没把已经到手的东城给丢了。

    康拉德已经下了死命令,只能前进,不许后退,后退者杀。康拉德可不是单单说而已,他是说到做到。他派了亲信前进督战,划着线往前走,但见有后退的,二话不话,冲上去就砍。

    康拉德的部队之中,很多都是由流氓土匪收偏而来的。这些人全都是见血就疯的家伙,很多人杀得兴起,不但是杀后退之兵,就连一些跑得慢的,他们也冲上去砍了。

    在这样强大的压迫之下,本已经被打退了不少的康拉德部队,又像吃错了药一样,拼命往前冲。居然又让他们给冲进了浪天城中,并占领了一条主街道。

    加马带着独立团的四万士兵,拼死抵抗,他知道,现在城中,唯一能拿来守城的,就只有自己手上这四万士兵了。一但让敌军攻破,那么这浪天城就算是真正的丢了。

    战争从来都是血腥而残酷的,这条长街,不可能让四万人同时进入战斗,加马只能两千两千的往上填。他不知道,敌人究竟调动了多少兵力来打浪天,他只知道,两千人拉上去,用不了二十分钟,就甚本没有了。有时候,甚至顶不了十分钟。

    加马觉得自己是在梦游一般,除了踩着已漫过脚背的血水,一队队的把士兵往上填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不死鸟军团的战士,显示出强大战力的同时,也显然出了他们的军事素养,用行动向人们诠释了,什么是一个好兵。

    好兵,简单的解释,就是明知道是死,也听令往前冲的兵。独立团的士兵,现在就是这样做的。相比起特种团和野战团,他们的兵龄要年轻得多,但是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却一点也不输于其他两个团。

    谁都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冲上去几乎是必死的行为。但是他们没有想过这些问题。他们只知道,要用自己的血和生命,保住浪天城和这里的百姓。

    这一次候三急调兵去解堡宁之危,没有调独立团。这让很多独立团的士兵,都在心里憋着一口气。现在这些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可恶敌人,居然敢来打浪天,正好给了他们出气的机会。他们要为独立团的荣誉而战,他们要用自己的血来证明,独立团并不比其他的师团差。他们和不死鸟的其他师团士兵一样,也是强大的,也是可以交付重任的。

    道路两边的房屋,很多都在两军的相互的拼杀之中毁掉了。它们几呼都是被士兵们用身体,硬生生的挤塌的。很多撤出来的士兵,直到好一会,才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他们自己都感觉很奇怪,在那样的环境之下,居然还有人能活下来。

    不过活下来的士兵,并没有庆兴,他们又自动自觉的,编入另一个两千人的队伍,默默的在休息中等待着,下一行的出击。

    天空中闪过一道惊雷,老天似乎也想来凑热闹。

    哈里森扔掉第三把已经被砍得翻卷的马刀,用已经发麻得没有知觉的手,捡起地上的另一把马刀。这把马刀上有个缺口,不知道它的前主人,用他做过什么。哈里森用它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敌。

    整整三个小时,哈里森带着手下的士兵,血洗了十七条长街。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了他的刀下。他只知道,街上的人变少了,骚乱也基本上平息了。

    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士兵们,一万人现在只剩下五千多了。无一倒外的,每一个士兵的身上,都满是血迹,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甚至有些是属于坐下战马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战马也不可避免的被伤着。

    打到现在,哈里森还不知道,究竟是哪里的部队,对浪天发起了这么凶猛的进攻。他跟本就没有时间去了解这些。他只知道,这一次遇上的敌人,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家伙,他们的战力,甚至要越过以往遇上的任何敌人。而且,他们还有一个狡猾的主帅。他居然用超过五万的士兵,扮作平民,在城中制造混乱。要不是当机立断的实行宵禁,哈里森真不敢想像,现在浪天城变成什么样子。

    看着这空空荡荡,冷冷清清的街道,哈里森想着,如果让敌人的诡计成功,那么现在,应该有成千上万的居民,正在拼命的涌向各个城门,行李、马车、孩子、牲口、包袱,扔了一地吧。

    到时候哭声喊声震天,混乱到极点,就算是拿刀去砍,也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了。那些奸细就地么混在人群之中,涌向四门,然后是城破,人亡

    向一个房子倒了半边,却依然留守家中的妇女去了一个笑脸,哈里森一抖缰绳,打马向东门冲去,那边的战事还没有结束,他要去看看。

    “康拉德大人,对方的反击非常的顽强,我们快顶不住了。将军们请问是不是可以撤撤退。”士兵一脸惶恐的报告道。

    康拉德把玩着手中还带着血的刀,他刚刚用这把刀,砍了一个跑来报信的士兵。他居然说部队已经战死超过十万。那怎么可能。不死鸟军团留在城里的士兵,一共才八万,居然能干掉他十万部队,他不相信。那士兵肯定是在骗他。

    “你说什么?麻烦你再说一次,将军们说什么?”康拉德歪过头来,看向士兵。这士兵的话有些抖,他没有听明白,最后一句说的是什么,是撤退吗?

    士兵看了眼地上还在流血的尸体,那个士兵他认识,一天之前,他们还在一起吃过饭。他说他的妻子马上就要生宝宝了,他很快就能当父亲了。现在看来,他是没有机会当父亲了。自己到是已经当上了父亲,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听到孩子叫一声父亲呢。

    士兵结结巴巴的重复道:“将军们请示,是不是可以先撤退。”

    康拉德的脸上,露出了笑脸,一脸和气的问士兵道:“你来这里,就是想要告诉我这些吗?”

    士兵神情紧张的点点头,他的经验告诉他,康拉德露出笑脸的时候,往往都没有什么好事。白云城里的人,都在传,康拉德在干掉自己父亲的时候,笑得就很高兴。

    康拉德叹了口气说道:“以后像这样的事,就不要告诉我了,我不喜欢听。知道了吗。”

    士兵猛点头,刚要庆兴自己躲过了一难。不过他的高兴起没有完全升起来,就感到小腹一痛,耳边传来了康拉德冷冷的声音:“忘记告诉你,你没有以后了。”

    士兵在临死的一瞬间,脑子里唯一闪过的念头是——以后打死也不做通信兵了,那不是人干的事。

    雨终于还是忍不住下了,好大,好大。这是一场暴雨。雨水打在哈里森的身上,瞬间变红,带下大量的血水,可是哈里森手上的血红,却怎么都洗不掉,因为他的刀,总会带来新的红色。

    这个后世历史学家口中的杀人魔王,他手上的血,哪是小小的雨水,可以洗掉的

220章 奔袭八百里

    220章奔袭八百里

    箭去如虹,滚石如雨,杀声震天,血流成河。

    城内城外,四处火蛇惊起,浓浓的黑烟,似乎要把天都遮住了。今天和昨天一样,艳阳是依旧高挂。可是人们的心情,却是大大的不同。

    战斗整整打了一夜,经历过双方无数次争夺的东门城墙,已经严重的破损,那些彻于高墙上的巨石,已经到了小风一吹,就往下掉的地步。靠它们来守城?它们早已经失去了守城的功能。

    现在死守着浪天城不倒的,已经不是石头,而是用血与肉组成为的新城墙。是不死鸟军团的战士。他们正用自己年轻而热烈的生命,拚死阻挡着那些如水一般拼命涌进来的敌人。

    地上早已经被血给湿透了,哪怕今天的太阳是那么的毒,也烤不干这地上的血,浓重的血腥味,飘满了整条街道。那种腥臭,足以让人把昨天的晚饭给吐出来。如果他们昨天有吃饭的话。

    “爷爷,那些坏人会不会冲进来?”小女孩有些无助的问着爷爷。她家的房子,就离着战场不过二百米左右,从那破碎的窗户,她可以看到整个战场的实况。

    女孩的爷爷面色凝重而坚定的摇头道:“不会”

    “为什么?”女孩不解的问道。

    爷爷摸摸女孩的头道:“因为我们有不死鸟军团。”

    是的,我们有不死鸟军团,这是很多浪天城民此时的想法。他们相信,遇不死鸟不死,绝对不是一句空话。不管现在是谁在进攻浪天城,他们都希望那些人失败。因为他们喜欢现在的生活,他们还想继续不死鸟军团来到之后的生活。

    以前,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人民的子弟兵。不死鸟军团来了之后,他们知道了。原来人民的子弟兵是不欺负老百姓的,他们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税收,不会因为什么战备而拆老百姓的房子,不会随便拿老百的东西,不强抢民女,上青楼同样给钱。

    老百姓的要求很简单,他们觉得,只要这样,就已经很足够了。不死鸟军团做到了这些,所以他们拥护不死鸟军团。

    他们希望,不死鸟军团能赢

    胡忧,不死鸟军团之主。此时他正挺立在堡宁城的城头之上,嘻哈的笑容,已经在他的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愤怒。

    胡忧今天的心情,本来很好。因为经过谈判之后,三国联军的最后一支部队,已经于昨天撤出了堡宁。他本是带着黄金凤,西门雪,旋日等一众大小美女,来这城头之上,弄什么野餐活动的。

    可是十分钟之前,一个混身带血的士兵,突然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之中,虽然距离还很远,但是胡忧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不死鸟军团的战士。

    那战士受了很重的伤,一只利箭,射穿了他的右胸,血不停的从他的伤口处流下来,就连坐下的战马,都被血给染红了。要知道,那原来是一匹白马。

    落后那匹血马两个马位的是候三。他带着百来个士兵,小心的跟在那战士的身后,亦步亦趋,看起来有些奇怪。

    “候三在干什么?”扶辰也同样看到了这样的情景,一脸疑惑的问道:“出了什么事吗?”

    “难道是三国联军不讲信义,偷袭了候三的部队?”

    说话的是旋日,正在串肉片的她,无意中看到胡忧的脸色变得很难看,马上跑了过来。与她同时跑到胡忧身边的,还有黄金凤和西门雪。

    胡忧咬牙切齿的说道:“是浪天出事了。”

    胡忧第一眼看到这个情景的时候,也觉得很奇怪,不过他瞬间就明白了那个士兵是来意和候三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个士兵,肯定是浪天方面派出来报信的通信兵,而候三因为驻军城外,所以先胡忧一步,发现了这个通信兵。通信兵之所以还坚持往前走,那是因为他接到的命令,是给胡忧报信。而候三之所以亲自护着,那是因为他知道,这个通信兵,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他要帮助他完成这个最后的命令。

    胡忧说完浪天有事之后,转身就跳下了城墙,就连离胡忧最近的哲别,都没有来得急拉住胡忧。

    “少帅”

    “少爷”

    “主人”

    一群大小美女全被胡忧突然的动作给吓着了,就连平时最沉稳的旋日,都忍不住尖叫了起来。

    堡宁城楼比起别的城虽然不高,可也足足十米呀,这么跳下去,那是会死人的。

    胡忧没有理会众女的惊呼,他在空中,打出了飞天抓,在城墙上借了两次力,以无比潇洒的势态,安全落地。

    如果在平时,这个动作应该得到掌声,但是此时,他不需要那些东西。脚一落地,他就冲着那队士兵冲过去。

    那重伤的通信兵远远看到胡忧,灰暗的眼睛闪出了光芒,已经快要干涸的血液,再次热烈起来,用最后的力气,夹了夹马肚子,坐马得到信号,加快了速度。

    千里奔行,哪怕是以百兽草喂养出来的战马,都已经有些扛不住了。它非常的努力,也不过只是比刚才加快了一点点速度而已。

    城头上了众女,看到这个情景,全都忍不住流下了泪水,扶辰甚至已经扑到了纳月的怀里,放声大哭。

    “少帅”士兵用已经干裂开的嘴,发出抖动的颤声。

    胡忧的心里,闪过一丝悲痛,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知道,这个千里报信的战士,不是来看他哭的。

    胡忧强压着给战士查看伤情的冲动,冷静的说道:“独立团通信班下士李广俊,你要报告什么军情。”

    李广俊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激动和自豪,因为他终于通过胡忧的嘴,证明了自己是一个出色的士兵。军中一直有传言,只要是出色的士兵,少帅胡忧都会记住,并能准确的说出他的名字。李广俊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优秀的士兵,但是他从来没有机会,听到胡忧叫他的名字,这一次,他听到了。胡忧少帅叫得很对,一字不差的叫出了他的名字。

    “少帅,浪天紧急军情”

    尽管已经全身无力,但是李广俊依然给胡忧行了一个非常标准的军礼。

    胡忧赞许的看着李广俊,严肃道:“报”

    “是”李广俊大声的回报道:“浪天以西二百里的白云城主康拉德,于19日夜,调集二十五万大军,突袭我浪天城。敌军来势凶猛,东城门曾一度失手。现哈里森少将正带独立团,野战团死守浪天城。”

    李广俊边说着,边艰难的从怀里拿出战报。他的手一直在颤抖,好几次都滑开了衣襟。候三看着心急,想着上前帮他,不过被胡忧用睛神给阻止了。

    几经努力,李广俊忠于把哈里森教给他的战报,拿了出来。记得接这份战报的时候,他们一共有十八个通信兵,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了。

    胡忧郑重的接过还带着李广俊体温的战报,李广俊全身是血,但是这战报却一滴血都没有沾到,除了微微有些褶皱之外,这战报被保护得是那么的完好。

    当然完好,这是十八个战士,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的。

    李广俊在把战报交到胡忧的手上之后,就不动了。他的脸上,带着安慰而自豪的微笑,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与他一同离开的,还有他坐下的战马。

    胡忧给李广俊行了个军礼,对旋日道:“记一等功,厚葬”

    “内卫团集合”哲别满脸杀气的娇喝道。

    内卫团的士兵在微微发了一愣之后,马上飞快的执行命令。他们都知道,这个平时基本看不到人影,像摆来好看的团长大人,终于有行动了。

    三万内卫团的士兵,在哲别的一声令下,连营帐都不收拾,一个个披上战甲,冲进马营。不过十分钟的时间,三万带甲的内卫团战士,队列整齐的集合完毕。

    警卫团和特种团的士兵,羡慕的看着这三万内卫团的战士。他们是不死鸟军团之中的精锐,他们虽然从组建到现在,还从来没有打过一仗,但是却没有人怀疑他们的实力,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要么不战,战必惊天动地。

    三万战士,三万匹战马,三万把特制的马刀,散发出来的,是久经训练,百战余生的战士才拥有的杀气。

    胡忧一身不死鸟黑色系军服出现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了这个年轻的少帅身上。

    此时的胡忧,与他们平时所见到的完全不一样。平时的胡忧,脸上永远带着笑,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士兵,都能很轻松的跟他谈笑,而不会感觉到紧张。他就像冬天的暖日,给人温和。

    此时的胡忧不再是暖日,他是一场风暴。无边的霸气,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让人不敢正视。如果说平时的胡忧,给人兄弟般的感觉,那么现在的胡忧,展现出来的是帝王之气。熟悉胡忧的士兵都知道,要有大事发生了。

    胡忧端坐于马上,环视了三万内卫团的士兵一遍,突然一举手中的霸王枪,调转马头,如箭一般,电闪而去。

    “跟上。”同样一身戎装的哲别,娇喝一声,响彻全场。三万内卫团士兵,应声而动,急追已经跑出老远的少帅胡忧。

    警卫团和特种团的士兵,愣了好一会,才想起来,胡忧这次出动,居然没有带着他的三个军师,吴学问,西门雪和旋日。

    少帅这是要干什么去?

    这是所有士兵心中的疑问,此时就连紧跟在胡忧身后的内卫团士兵都不知道。

    “什么,胡忧亲率不死鸟内卫团冲我们而来?”张口镇守江中原听到这个消息,头上的汗都下来了。

    江中原今年五十多岁,是条有名的老狐狸,堡宁城被围,胡忧以浪天王的名义,发下不死鸟令,命令各地驰援堡宁的命令里,张口镇也在其中。不过江中原装傻充愣,跟本一兵没发。

    师爷猛点头道:“是的,大人,我们应该怎么办?胡忧的公告可是说了,不驰援者,按通敌罪论处。看来他这是要拿我们张口镇开刀呀。这可怎么办好。”

    江中原眼皮一跳道:“这个胡忧也太目中无人了吧,我又不是他儿子,他说驰援就驰援?”

    师爷慌道:“现在不是儿子不儿子,哦不,现在不是讨论胡忧是不是目中无人的问题,而是我们应该怎么办的问题。胡忧的人最多二十分钟就到了”

    “什么?”江中原一下站了起来,骂道:“你怎么不早说,二十分钟,我们应该怎么办?”

    师爷道:“大人,我们不如投降吧。趁胡忧的军队还没有攻城之前”

    “投降?”江中原犹豫着,他到不在呼什么面子问题,只是这大好的张口镇,每年可以给他带来哗哗的金币,无数的美女,就这么放弃,他舍不得呀。

    “大人,别犹豫了。我们张口镇才一万守军,跟本不是胡忧的对手。早点投降总好过城破好。”

    江中原心里七上八下的也没了主意,张口镇有什么实力,他自己清楚得很。张口镇对外号称有三万守备军,事实上不过只有一万人,而且这一万人中,还有一千人,是挂名的。全是什么七大姑,八大姨,外甥娘舅之类的沾亲带故之人,他们全都是占一个位子,拿一份饷银。打仗?还是算了吧,有些还在吃奶呢。

    “好,投降,咱们投降。只有胡忧能让我安全撤出张口镇,这镇子我就给他好了。命令士兵,四门大开,放下武器,不放任何人轻举妄动”

    江中原说着自己也急急跑向西门,准备亲自迎接胡忧的到来。

    江中原刚刚赶到西门,就看到远处沙尘滚滚,三万身穿黑色军服的不死鸟士兵,像一片乌去一般,以极快的速度,直扑而来。

    看了眼身边那不停发抖的守备军,江中原在心中暗叫侥幸,还好自己觉得投降,不然想靠这些人靠胡忧打,跟本就是找死。

    “少帅,前面是张口镇”哲别在胡忧的身边大声的叫道。马跑得太快,小声了跟本听不见。

    “冲过去”胡忧下令道。

    胡忧当然知道这个距堡宁城一百二十里的张口镇。之前他还打算等三国联军退军之后,以张口镇开刀,掀起一股风暴,把堡宁到浪天之间的城镇,全都强行的收入不死鸟军团之中。为此,他都已经做好了全盘的计划。

    可是这个突然跳出来的康拉德,打乱了胡忧的计划,挑起了胡忧的愤怒。康拉德居然敢趁浪天城空虚,突然发起进攻,真是不可原谅。胡忧向来都是想着怎么欺负人家,什么时候让人这么玩过。

    赶偷袭浪天城,胡忧要让康拉德付出代价。他要用三万内卫团士兵,长途奔袭八百里,先把康拉德的菊花白云城给暴了,再与哈里森两面夹击,一举把康拉德给灭掉。

    三十万大军,哼,康拉德以为他们三十万大军就了不起了吗,想踩着老子的头做巨人,他也配

    看着那如狂风一般刮过的不死鸟军团,江中原坐在地上,久久说不出话来地。那脸色苍白得连半点血丝都没有。

    过了好半天,江中原才擦掉脸上的汗问师爷:“这胡忧在干什么?”

    师爷也一头雾水,愣愣的说道:“不知道呀。他们似乎奔东门而去了。看样子似乎是要出城。”

    江中原道:“西门进,东门出?这不是穿城而过吗?这张口镇他不要了?”

    师爷猛的心一跳,兴奋的说道:“看来是这样的了。误会,误会了,胡忧不是中我们来的。他只是路过,路过打酱油的恭喜,恭喜,恭喜大人,咱们是虚惊一场,虚惊一场呀。”

    江中原脸上的血色,也慢慢的回来了,长长的松了口气问道:“这么说,我们是歌照唱,舞照跳了?”

    “当然。”师爷得意道:“我早就说嘛,胡忧没有理由冲我们来的呀。看,让我说中了吧。”

    “啪”江中原一巴掌啪在师爷的脑袋骂道:“你那娘的什么时候有说过这话?”

    师爷干笑道:“嘿嘿,那个,我是在心里说的。”

    “滚你的蛋,别跟老子玩这套,快去两美人来给好爷压压惊。这个不死鸟,差点被他吓死,借过说一声就得了,弄那么凶干什么。”

    大田,安阳,拱洞,红水,麻江内卫团在胡忧的带领这下,一路穿镇过城,识像的,乖乖开城门让胡忧的部队通过,不识像的,胡忧是二话不说,挥军就打。

    洞冰镇破,宝玉城破,深思镇破,胡忧带着内卫团像一头疯牛冲进稻田里一样,是让者无事,挡着破。一天之内,横穿十八座城镇,突进八百里,出现在白云城下。

    许多被胡忧破城的人,直到现在才回味过来,原来胡忧的目的地是白云城。在后悔不失的同时,那些城主不由一个个破口大骂,信息不灵害死人呀

221章 战地之歌

    221章战地之歌

    “打”

    随着胡忧的一声令下,二百门车弩,吐出一根根海碗粗的巨型弩箭,直奔白云城而去。这二百门车弩,在这八百里的奔袭路上,大显了神威。几尺厚的城门,被它们一次齐射,马上就毁得连渣都找不到。

    这是鲁游刚刚研制成功的武器,一个月前,才从洞汪城秘密送到浪天城,还没有来得急部防,就被回浪天调兵的候三带着去了堡宁。按候三的意思,是要给三国联军一点教训的,哪想到没能在堡宁用上。

    白云城的城门,也没有经得起二百辆车弩的一通齐射,应声成了碎片。躲在城门后的白云兵,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就已经被去势不减的巨箭给砸成了肉饼子。

    “杀”

    内卫团的士兵,发出惊天动地的怒吼,一个个飞马垮过护城河,从破掉的城门冲杀进去。这一路上,他们全都是这么干的,已经很轻车熟路了。

    白云城的士兵,哪里见过这样的打法。自古骑兵在平原,步兵攻城,早已经成了定势,哪有像胡忧这样,用骑兵攻城的。

    白云城的士兵是一个个大骂胡忧不讲规矩,太乱来了。可是骂也没有用,胡忧的士兵已经冲进城了,你打还是不打?

    因为康拉德想要一举拿下浪天城而建功,所以他调走了二十五万最好的兵,现在白云城虽然还有五人士兵,在人数上要比胡忧还多上两万人,但是这些都是二线部队,在战力上,跟本不能跟不死鸟军团的精锐相比。

    这些欺负老百姓很给力的白云城士兵,遇上内卫团算是倒了血霉了。内卫团可不单单有车弩,他们还人手一把弩弓。统一的右手马刀左手弩,一冲进城门,二话不话就是一通射。射完了砍,砍完了射。哪里的白云兵越多,倒下的也就越多。

    这还只是单弩的威力,相信等鲁游的连弩装配部队之后,他们的战力,还能有很大的提升。

    胡忧并没有在一边看着,他两眼血红的拿着霸王枪,当先弃马冲上城头。士兵们看少帅如此的凶猛,更是玩了命。一个个也跟着翻身下马,争先恐后的追着胡忧而去。内卫团可是相当于胡忧的亲卫,让主帅顶在前面,回去后还不得让其他军团的人给笑死。

    淡黄色的霸王枪在阳光的照射之下,是那样的冷艳。枪尖如仙女的巧手,不停的抖出一个个枪花,伴随着枪花一起舞动的,是一朵朵血花,还有那凄厉的惨叫。

    无论是从武器,作战经验,士气,还是能力,白云城一方的部队,都无法跟不死鸟军团相提并论。五万白云军在不死鸟军的强大攻势之下,节节摆退,损失惨重。他们惊慌的跑着跳着,就像是掉进了人间的地狱。

    战争从一开始,就是一面倒的屠杀。这些由吃不饱饭的流民,只会欺负老百姓的土匪,和不知世事被骗而来的农家子弟组成的部队,无论是战斗力还是军事素质,乃至忠心,都比内卫团这些身经百战之士差得太多,一次次的败退,让他们的信心也一点点的崩塌。惊慌和恐惧越来越多的占据了上风,在不知道是谁忍受不住,叫了一声‘跑’之后,整个白云军终于被不死鸟军团的强大给压垮了。

    三四万人,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多白云军甚至都还没有见到不死鸟军团的人,也跟着吓破了胆,落慌而逃。

    内卫团的士兵,一直没有上战场的机会,对战斗的渴望,就像是饿久了的狮子一样,面对这种一面倒的局面,更是得理不饶人。有的杀得兴起,居然一个人就敢追着几百人砍,似乎一点都不怕人家转头来砍他一样。

    事实上,这样的事,跟本没有出现过,白云城的士兵,全都已经吓破了胆。他们就像是绵羊一样,只知道成群的往前跑,为自己没有掉队而感到庆兴,跟本没有胆子回头去看一眼,追在自己身后的,到底有多少人。甚至是有没有人。

    白云城的留守主帅,康拉德的弟弟康拉杰,是躲在死人堆里,才躲过一难的。你看他那脸,难看的得都快要哭了。他之前知道胡忧带人进攻白云城的时候,心里是多么的兴奋。他想着胡忧只有三万人,而他有五万士兵,又有白云城做防卫,怎么也能赢了胡忧吧。

    一但赢了胡忧,他就能像哥哥康拉德说的那样,扬名于整个曼陀罗帝国,甚至是整个天风大陆。不,不是像康拉德说的那样,而是真能那样。康拉德只是说,却无法做到。他怕了胡忧,选胡忧不在浪天的时候攻城。而他康拉杰不怕,他将正面与胡忧来一场决战。

    梦想是多么美好呀,可是现实确太残酷了。康拉杰是把一切都想到了,可是却没有想到不死鸟军团的战力。他们居然前后只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破城而入。城楼上准备的那些火油,滚石连用都没有来得急用,那些该死的不死鸟军就杀上来了。

    康拉杰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拥有五万守军和一座城,怎么能在短短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就那么完败了呢。唉,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哲别站在胡忧的身边,给胡忧汇报着战况:“少帅,战斗已经基本结束。此战共消灭白云军一万二千余人,俘虏二万八千余人,其他的都被打散了,已经不足为惧,此战我们大胜。”

    说完之后,看胡忧半天没有反应,哲别心中一惊,轻轻推了胡忧一把道:“少帅,少帅,你有在见吗?”

    忧这才回过神来,道:“做得不错,把俘虏先全都压入大牢里,让士兵打扫完战场之后,就地休息。再次强调一遍,不许打扰老百姓。”

    别担心的看了胡忧一眼,转身去传达胡忧的命令。

    哲别走后,胡忧又看着那些城防发呆,他真是越看越害怕,越看越心惊。他真是没有想到,这个康拉德能把一个白云城,布置成如此规模,这次能以三万奔驰了八百里的士兵,攻下此城,还真是侥幸啊。

    你看这康拉德把这白云城建得,光城墙就足足有十五米高,八米厚,城墙的设计,还不是通用的正方平面形,而是多边菱形。多少有些数学知识的胡忧知道,这样的设计,要比普通的城墙结实一倍不止。如果用常规的攻城方法,就算是霹雳车,都很难砸开这样的城墙。如果不是用车弩突如其来的砸开了城门,光是要蹬上城头,就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再有这些城墙之后,每隔半米,就有一个藏兵洞。无论你在城下射上多少箭,他往这洞里一藏,除非你的箭会转弯,否则他是屁事没有。

    还有这城墙上的一坛坛火油,我的老天,这些要是全都砸到城下,别说是人,护城河都给点燃了。

    还有这些防火的,防攀爬的,防投石机的,防坍塌的设计,越看越让胡忧的头皮发麻。胡忧一直觉得,自己一手设计建造的洞汪城城防,已经是超越这个时代的最高水准了,看了这白云城的设计,胡忧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那个康拉德了。

    胡忧打算,等这边的事告一段落之后,把留守在宝怀城的陈大力给叫来,让他好好的研究一下这白云城的城防部署,以加强不死鸟军团下属城镇防御的建设。

    拿下这白云城之后,胡忧没有再继续下令部队奔袭二百里外,在正和浪天守军交战的康拉德部队。

    一来部队已经太累了。这沿路奔袭八百里,说起来挺威风,事实上有多累,胡忧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他身为主帅,都已经累得两腿如灌铅一般,更不要说下面的士兵了。

    二来,看到这白云城的防御,胡忧有些不太想走了。这一次是侥幸的拿下了白云城,如果这么主动放弃,让白云城再次落入敌军之手,那下一次,就不知道要付出多少代价才能再次攻下来了。

    三来,白云城落到自己手上的消息,相信康拉德用不了多久,就会知道的。浪天城拿不下,老家白云城又丢了,到时候康拉德就会如丧家之犬一般,是进退不得。空有几十万大军又怎么样,饿都得饿死他。

    胡忧猜得不错,现在康拉德正在吐血呢。

    康拉德此次对浪天城发动进攻,本想着一击而中,所以跟本没有带着粮草补给,每个士兵的身上,只有三天的干粮。他想着三天,怎么也能把浪天给控制在手中了。

    可是康拉德哪里想到,这区区只有八万守军的浪天城,是那么能以攻破,每次眼看着就要成功了,到头来却又都失败。

    还有那个叫哈里森的家伙,真是太可恶了。他居然敢连自己的城民都杀。使得康拉德扰乱浪天城的计划,完全失败。康拉德本想着,用那五万扮成百姓的士兵,把浪天城搅个天翻地覆,从内部攻破浪天。可是现在,非但没有成攻,还白白的损失掉了五万士兵。

    战斗打到现在,二十五万部队,已经只剩下十万了,进攻浪天无望,老窝还给人家给掏了。

    “难道我真是不如那个胡忧吗?”康拉德茫然的问着自己。为了在这乱世之中,占有一席之地,自己可是什么事都干了。

    说到狠,我杀了自己的老爹,坐上城主之位。说到忍,我从三年前旱灾刚刚发生之时,就已经看到了帝国要出问题,一直在暗地里准备着。三年呀,我整整忍了三年,才看准了这个机会。怎么就会失败呢?

    “康拉德大人,我军的粮草已经用尽”

    “大人,用水也没有了。”

    “大人,士兵听说不死鸟军团占领了白云城,情绪都很不稳定”

    “大人,军中出现了逃兵,我已经下令格杀,可是逃兵越来越多,杀不完啊”

    “大人”

    一个个坏消息在康拉德的耳边响起,康拉德整个人都已经麻木了,什么话也听不进去。他不知道,怎么应该怎么办才好。

    “大人,营外有人求见”一个士兵跑进来报道。

    “求见?”康拉德茫然的抬起头,这个时候,还有什么人会来见他。难道还闲他不够惨,想要来当面看他的笑话?

    “来是的什么人?”康拉德随意的问道,他没有觉得来一个人,会对这战局有什么影响。

    士兵回道:“他说他叫秦明。”

    “秦明?”康拉德重复了一遍,他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似乎在哪里听过,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有个外号,叫血修罗。”士兵提醒道。

    康拉德听到这个外号,猛的一震。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这两句话,流传到现在,就连几岁的小孩子,都已经会唱了。

    这两句话,指的是原暴风雪军团的两颗新星,不死鸟指的就是现在把自己逼进了绝路的胡忧,而血修罗指的指是另一颗新星——秦明。

    秦明这个时候来找自己干什么呢?

    康拉德反复的在心里思考着,可是任他如何绞尽脑汁,都猜不出秦明到来的目的。

    “秦明带了多少人马?”康拉德问道。

    士兵回道:“只有他一个人。”

    康拉德再三犹豫,最后一咬牙道:“请他进来吧。”

    康拉德知道,秦明这个时候到来,肯定是有所图的。但是康拉德更知道,现在自己已经快到一无所有的地步了,说不定这个秦明,还能他带来转机呢

    “哈里森大人,白云城的人马撤了。”士兵一脸兴奋的向哈里森报告道。

    里森长长的松了口气,心情一放松,顿时觉得有千斤重担压在眼皮上,怎么睁都睁不开。

    四天四夜,那些来自堡宁城的混蛋,他们足足对浪天发起了四天四夜的连续进攻。这四天,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们,平均每人最多也休息了五个小时,哈里森更是一分钟都没有睡过。身上的军服,都已经成了布条,手中的马刀都砍断了十几把,这少将当得,真是比做奴兵那时还惨呢

    很想睡,但是哈里森知道自己还不能睡,还有太多的事,需要他来处理了,别一个不小心,弄得前功尽弃才好。

    “真的撤了吗?”哈里森问道。他得再确认一次,这不是因为自己太累而产生的幻觉。

    士兵提高了声音,用干得有些发疼的嗓子说道:“是的,少将大人。白云城的人马,已经退出了战斗。现在东门已经回到我们的手中。”

    哈里森心中一心,说道:“他们的队形怎么样,有没有出现散乱?”

    士兵摇头道:“没有。他们的部队是层层撤出,完全没有任何的混乱。”

    哈里森点点头,暗道一声厉害。居然能在如果高强度的作战之后,还能注意保持队形,那个康拉德还真是个人材。

    哈里森此时并不知道,康拉德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跟本无力再指挥部队,现在白云城的十万残军,是交由秦明指挥的。

    士兵看了沉默不语的哈里森一眼,小心的问道:“大人,我们要不要乘胜追击?”

    哈里森摇摇头道:“敌军撤而不乱,说明他们还有一战之力。白云城此城,虽然损失惨重,但是他们的人数,依然多过我们,追上去赚不到便宜的。”

    叹了口气,哈里森问道:“部队的伤亡情况,统计出来了吗?”

    士兵回道:“还有统计之中,很多部队都打乱了,基层军官战死很多,恐怕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够有具体的数字。大体来说,战死应该在三万以上。没有重伤。”

    士兵的最后四个字,声音有些颤抖。没有重伤听起来似乎说个好事。但是实事并不是那样。因为以这几天的战况惨烈程度,只有死和不死两重结果,想要以重伤退出战场,是跟本不可能的。很多不死鸟士兵在重伤的情况之下,想的也不是退出战场,给士友带来麻烦,而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与敌人同归于尽。

    看看东门的那条长街吧,那些与敌人同归于尽的不死鸟士兵,和敌人抱得是那么的紧,分都分不开了。这也是为什么不死鸟军团能以八万人,对战敌军二十五万,并打到他们只剩下十万人的原因。毫不客气的说,这三万战死的不死鸟战士,每一个在临死之面,都拉了一个垫背的。

    哈里森挥挥手,让士兵退下去。从怀里拿出一个酒壶,先倒了一些在地上,默默在心里念了几句悼文,然后一气灌掉半壶酒。他要从酒中,提取一些能支撑他站立不倒的力量。

    三万士兵阵亡,这是不死鸟军团成立以来,单次战役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了。三万个鲜活的生命,就那样消失了。这还只是刚刚开始,不知道今后,还要有多少士兵离开。

    哈里森的耳边,又传来了那首歌——兄弟我即将远去,离开这片我喜爱的土地。请帮我把我的战马,交给我的父亲,顺便给我的母亲带句话,我想她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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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介绍:
【起点第一编辑组签约作品】胡忧!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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