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章 坏书生
162章坏书生
继续往前走,胡忧的心情比之前刚出门的时候,一下差了很多。加上天气也比较热,人的火气被点燃之后,一下子很难缓和下来。
每当看到那些坐在破屋子门前,满脸无一点神彩的洞汪城民,胡忧就会想起那些被里杰卡尔德下令烧掉的牧草。这些城民,他们本应该可以过着那红红火火生活的,可是现在,却变成这样。
洞汪城几十年前,就已经能有三四十万人的规模,如果不是里杰卡尔德,那么发展到现在,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子?
唉,恐怕人口已经过百万了吧。
红叶了解胡忧的脾气,知道他有时会钻牛角尖,不过过一会就会好。所以她也不劝胡忧,落后一步,不紧不慢的跟在他的身后。
有时候看到胡忧那一脸忧国忧民的样子,红叶不由忍不住想笑。因为联想起他那副流氓样,怎么看他都不是那种把百姓生活疾苦放在心里的人。可是这一次,红叶是真正的感受到了胡忧那种发自内心深处的伤感。她再也没有那种想笑的感觉。
红叶的目光一眼放在胡忧的身上,感受着他那份忧伤。不知道怎么的,红叶突然发现此时的胡忧,像一个伟人一样,无比的高大。
“如果有一天,他真能黄袍加身”红叶的脑中浮现出胡忧在帝都的那次谈话,眼中闪过了迷醉之色。
红叶记得很清楚,胡忧当时说过,他要取巴伦西亚而代之。正是因为那句话,才使得红叶把自己的一颗心,完全系在了胡忧的身上。
这到不是说红叶真的觉得胡忧有一天能当上皇帝。胡忧能不能成功,对红叶来说,并不重要。她在意的是胡忧身上的那股霸气,和他不甘于人下的性格,以及他的努力。
人因梦想而伟大,敢做梦的人,才会有成功的希望。红叶很喜欢胡忧的这个梦,千古帝王梦,可不是什么人都敢做的。
看着胡忧这两年来,一步步的上位,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谁敢说胡忧的梦,就永远只能是梦呢。
正想着,突然,红叶猛的感觉到了胡忧的暴怒。那之前透露受伤感的身体,瞬间犹如发怒的雄狮,须发皆发。
“出了什么事”红叶心中一惊,马上抬眼四处观望。她知道胡忧不会无缘无故发怒的,肯定有什么人或事惹怒了他。
顺着胡忧的目光,红叶很容易就找到了目标。事发地离他们此时的距离,大约在百米开外。几个大脚妇人和一个大汉拖着一个女子在边前走,而后面着是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跌跌撞撞的在后面追。边跑还边不停的大叫着:‘放开我的娘子,娘子,我不能没有你。’
路上的行人,有人在驻足观看,却并没有人上前去阻止。
女子似乎并不愿走,不停的挣扎着,大哭着。由于她的声音比较小,红叶听不到她在叫着什么。
胡忧的步子变得越来越快,脸上的怒意也越来越重,一股浓浓的杀气,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红叶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胡忧的速度。
“住手。”胡忧一声暴喝,响彻全场,顿时把在场之人,全都给镇住了。胡忧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人,他那身杀气,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抗得住的。
“你是什么人。”过了得十来秒钟,那个大子才反应过来,脸色难看的叫道。
胡忧冷冷的看着那大汉,一言不发。直看得那大汉受不住低下头,他才问那个书生样打扮的男子道:“这是什么回事,这女子是你什么人。”
那书生大约二十三四岁,身材细长,脸色发白,一看就是少见阳光的主。这短短一路,他已经跑了个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连喘了好几口大气,他才结结巴巴的说道:“那是我的娘子,他们要抓走的我娘子”
胡忧听得这话,脸色顿时变得更加难看,对那那个大汉和大脚妇人喝道:“你们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在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之下强抢民女。今天你们要是不给我一个说法,那我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此时那个领头的大汉,也发现这个挡路之人身份不简单,赶紧换了一付脸孔,抱拳道:“敢问这位官人,是何方神圣?”
胡忧冷哼一声道:“神圣当不起,我乃暴风雪军团胡忧”
“不死鸟胡忧”大汉脱口而出:“你就是那个剿灭了落石谷强盗的胡忧大人。”
大汉此话一出,周围看热闹的人,看向胡忧的目光,顿时就不一样了。洞汪城并不大,城小的好处,就是消息传递的速度相当快,加上胡忧高调剿匪,落石谷一战之后,洞汪城里只要长着耳朵的人,没有谁没听过胡忧大名的。
胡忧身子一挺道:“周龙正正是死于我的手下,你待怎样?”
大汉的脸上的汗都下来了,敢紧连连点头哈腰道:“不敢,不敢,小的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没有认出将军,还望将军勿怪,勿怪。”
大汉的话音还未落,那书生一个抢步,就跪在胡忧的面前:“原来你就是胡忧大人,我龙袭渔今日落难蒙羞,请大人救我”
胡忧听这龙袭渔的话,似乎认识自己,不由在心里感觉有些奇怪,问道:“你要我救你?”
龙袭渔回道:“是的,大人。草民早就听说过您不死鸟的威名,特携妻子春花,辗转千里,从幽州来投。你若救我,我今后就是你的‘子房’,他日为你出谋献策,创下那万世不朽之基业”
胡忧心说别看这小子瘦,骨头里边全是肉,癞蛤蟆打哈欠,口气到是不小,只是不知道,他有什么本事。
不过看他明知道自己是谁,却依然敢说这话,看来不是吹大气之人。现在自己正是用人之际,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得一个像萧何那样的人物,到是自己所希望的。
那带人抢女子的大汉,看胡忧的脸色阴晴不定,怕弄不好要坏事,赶紧说道:“胡忧大人,你可别信这人胡说八道。他甜言蜜语,计骗我女儿与他私奔,我还要告官抓他呢。”
“你女儿?”胡忧听着一愣,看向那个被几人大脚妇人拉着的女子,她应该就是龙袭渔口中的妻子春花了。
这春花长像甜美,虽然已经哭肿了眼睛,但依然不失为一个小佳人。再看那些大脚妇人拉她的动作,胡忧顿时明白了几分。看来这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强抢民女,而是小两口私奔,老岳父追人来了啊。不过这大汉看起来挺年轻,居然能有这么大一个女儿,真是奇事,该不会是头上发绿,不是亲生的吧。
奶奶的,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呢。老子现在可是将军。
嗯,话说回来,这书生看来胆子挺肥呀,居然敢带人家的女儿私奔千里,这一点就比少爷强。少爷当年就没有想过要带黄金凤私奔,结果被黄家老爷一顿毒打,差点没死在荒山上,成了野狗的美食。
龙袭渔看胡忧的脸色忽明忽暗,哪想到胡忧这是同病相连,想起了旧事。还以为胡忧要怪他私拐民女,赶紧开口道:“大人,我和春花小姐是两情相爱的。”
胡忧心说,要不是两情相爱,就你那小身板,有本事把人家姑娘从幽州弄到这里?唉,都说青官难断家务事,今天为了得一人才,少爷我少不得也要管管这事了。
胡忧一摆手说道:“谁都不用多说了,这里不是说话之地,你们都松松手,跟我回军营去,再慢慢商量此事。
那个谁,先把人松开,怎么说也是你家小姐,你就不怕得罪她,回头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领头的大汉看胡忧要管这事,不由在心里暗暗的着急。这衙门自古向南开,这要是到了军营,这事就不好办了。到时候不知道要使多少银钱,才能摆平此事。这几年连年天灾加**,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大汉硬着头皮,试探道:“胡忧大人,我们是幽州人,这似乎”
大汉不提这话还不要紧,一提这话,胡忧的眼睛就瞪了起来,转头冷冷的看着那大汉道:“你是想告诉我,我管不了你们的事?我告诉你,这里是洞汪城,是我暴风雪军团管辖之地,别说你是幽州人,就算你是帝都人,到了这里,你也得给我盘着。
赶紧的,自己乖乖跟着我走,这天气热,老子脾气可不太好。”
得,这下还有什么说的,乖乖走吧。当兵的可没几个好脾气的,别给自己找苦头吃。
胡忧这下算是威风了,一个人押着一帮人走,后面还跟着更多看热闹的。胡忧没有绑着谁,因为他跟本就不怕他们跑。这里是哪,这是洞汪城,城外住着五万大军,百里之内,又全是黄沙,跑,往哪跑。
军帐之中,胡忧先不管那些岳父女子之类的人,他让人把龙袭渔单独带到一个小帐之中,搬了把椅子,坐下问龙袭渔道:“先把你的事给我说说,别骗我,骗人方面,我可是祖师爷。”
龙袭渔恭敬的给胡忧行了个礼,这才把他的故事给说了出来。
原来这个龙袭渔是幽州东安人,与那个春花小姐是同乡。龙袭渔的祖上,曾经是紫荆花王朝的文官,曾经也显赫一时。紫荆花王朝被推翻之后,他龙家也就家到了中落,传到他父亲,只能做一个教书匠,勉强过活。在龙袭渔七岁那年,就郁郁而死。
龙袭渔受父亲的影响,从小就立志从重振家业,发奋的书,他深信只有文官才能治国,帝国以军统国那一套,迟早要被废除的。到时候,他就可以像先祖一样,以文治国安天下。实在不行,天风大陆上有八大帝国,他也不一定非要留在曼陀罗帝国,其他国家,可是有文官的。虽然在异国为官,会相对比较艰难,不过他相信只要有才,总有出头之日的。
龙袭渔这人天生聪明,对文事有很高的天赋,家中闭门苦十余年,已经在东安一带略有才名。他决定要离开东安,四处游历,以增长自己的见闻,同时也寻找机会大鹏展翅。
可是这东安也有他放不下的人,要离开了这里,他就不能再见到那个一直暗中资助他书的春花小姐了。龙袭渔左想右想,决定带春花一起走。他是过书的人,知道竹门对竹门的道理,自忖以自己的家世,春花家里肯定不同让女儿嫁给他这个一无所有的人,与是他跟本就没有想着去女方家提亲,而是用花言巧语,让春花跟他一起走。
春花姓俞,父亲叫做俞骆亚。俞骆亚这好不容易养大个女儿,却让龙袭渔这小子拐跑了,他能不生气吗。自然得带人追了。
这龙袭渔是个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又带着个女人,跟本就跑不快。还好他有几分机灵,一路之上,不时弄出点障眼法,弄得俞骆亚追错,才一路跑到了洞汪城,才被俞骆亚给逮住。
胡忧听完龙袭渔这话,心里暗骂这小子也是一个没有良心的家伙。你要是去提亲,人家不同意,你再跑,那还有点说头。可你到好,招乎都不打一个,就把人家女儿给拐跑了,这也太可恨了一点吧。
人家好不易容养个女儿让你就那么带走,能肯过你?那还不玩命的追你。不过转念想想,相比起他,自己也不是一个什么好东西,大家算是半斤对八两,谁也别说谁。
胡忧对龙袭渔这嘴上的功夫和他一路躲过俞骆亚用的那些计策,到是挺感兴趣的。这人说起来,算是一个智将。玩计谋的本就没有几个是好人,好人自古都是被人害的,只有坏人,才能想出种种的坏主意。且不管这家伙的人品怎么样,现在自己身边没什么人用,这家伙只要有才,就先留在身边用着先。
想到这里,胡忧决定先试试这个龙袭渔的能力怎么样。于是对龙袭渔道:“你既然口口声声说是来投奔我的,那就我先看看你的能力。如果你能让我满意,你和俞骆亚之间的事,我帮你摆平。”
龙袭渔听得胡忧这话,心中是大为的高兴。其事他一开始跑出东安的时候,自己也没有一个方向。后来无意之中,在酒楼吃饭的时候,听到一个说书先生,说起胡忧的故事。他很敏锐的发现,这个胡忧很可能就是他要寻找的那个人。于是他一边收集打听着胡忧的胡忧,一边奔胡忧而来。现在看胡忧并不计较他拐人家女子的事,而要考他,他自然也就知道,胡忧有意要留下他。
聪明人与聪明人说话,有时候用不着什么都摆在台面上。龙袭渔当即给胡忧行礼道:“大人请出题,如果小人答不上来,也没有脸再麻烦大人出面帮助,小人自行离去好了。”
忧对龙袭渔的反应还算满以,点点头道:“那我就问了,你听可要听好。这洞汪城想必你也呆了几天,对这里有一定的了解。我要问的问题是,这洞汪城很穷,你有什么办法,能让洞汪城在短期间之内,变得富裕起来吗?”
胡忧这个问题,算是非常难的问题了。这洞汪城现在是要什么没什么,交通不便就不说了,连吃饭都很成问题。要怎么才能让它短时间富裕起来?少生孩子多养猪,看来是行不通的。
龙袭渔听完胡忧的问题,没有急着马上回答,而是想了一会,这才说道:“所谓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洞汪城现在是一无所有,想要在短时间内暴富起来,就必须采用非常的手段。
胡忧大人现在实行的剿匪,算是一个方法。那些土匪,多年以来,也抢了不少好东西,打击他们,不但得民心,还得了利益。只不过,剿匪土匪并不是一个长久之计,土匪剿剿也就没有了。”
龙袭渔说到这里,停下一看了胡忧一眼,才说道:“而且对于胡忧大人来说,这必须的土匪,还是得保留一些的。”
胡忧对龙袭渔后面这话,淡淡一笑,没有点头,但是也没有否认。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事谁的心里都明白,否认也就没有意思了。
胡忧道:“说你的想法,别说我已经做过的事,那没有意义。”
龙袭渔看胡忧并没有生气,在心中暗暗的点点头,继续说道:“是的大人,不知道大人你注意到了没有,我们天风大陆,虽然有很多的国家和地区,但是所有的货币,都是可以通用的。”
胡忧点点头,表示知道。暗中猜着,这个龙袭渔难道要打货币的主意吗?造假币这个办法可是行不通的,这里的货币以铜币和金币为主。铜比铁还便宜,跟本没有任何的材料做假铜币。做假比做真还贵,没有人做这种蠢事。
而金币很难做假,这里的人,只要上手,就能知道是不是真金,就算是鲁游,也没有办法在金子里渗其他的东西,而不被人发现。
这个龙袭渔打算怎么干呢?
163章 神奇的家族
163章神奇的家族
“大人请看,这就是我的办法。”龙袭渔的这人非常的聪明,他在留了一点时间给胡忧思考之后,这才把答案给公布出来。
胡忧接过龙袭渔递过来的那个金币,拿在手上,仔细的看起来。发现龙袭渔的这个金币,无论是成色还是纯度,都没有什么问题。这确确实实是一枚货真价实的金币,毫无任何的问题。
胡忧刚想要问龙袭渔,这个金币有什么问题,突然晃眼看到龙袭渔眼中的那一丝得意,胡忧马上就把这话给按了下去。
聪明有时候会被聪明误的,以龙袭渔现在的在胡忧面前的做法,和之前对春花问题的处理,胡忧就能肯定,这个龙袭渔虽然很聪明,但是他的人生经历还但短,知道的东西也许不少,但是都是来自于书本之上,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还有很多要学习的地方。
做人最重要的是得摆正自己的位子,知道自己处于什么地位。以龙袭渔来说,现在的他相比于胡忧,算是比较弱势的。胡忧让他说计策,他好好说也就是了。只要他说的计策好,自然也就突显出了他的聪明。可是他却还要急于表现,在胡忧面前玩这种小心眼,那就要不得了。
这也就是胡忧,只在呼能力,对这种小心并不是那么在呼。要是选了另外一个心眼比较小的将军,龙袭渔这样的小聪明,很可能是断送掉他的前途。
很多事,必须得自己去学习的,胡忧没有打算教龙袭渔这些为人处事的道理。
“小子,在我面前玩花样子,你还嫩点。”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对龙袭渔道。
本来吧,这直接问龙袭渔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是看到龙袭渔那个眼神之后,胡忧心里那股傲气也上来了。他觉得不能在这个时候,让龙袭渔得意,不然今后,想要压他,也就难了。
胡忧可以不在呼属下的人品怎么样,因为好人坏人,都是相对来说的,这个世界上,跟本没有什么绝对的好坏。但是对属下的人,胡忧要求必须能管得住。只有管得住的人,才能称之为属下,这个龙袭渔一开始就想跳,当然不能让他得逞。
再一次仔细的观察这个金币,胡忧很快就发现了这个金币的问题。这枚金币成色和纯度都没有问题,它的唯一问题出在大小上。
龙袭渔的这枚金币,比正常的金币,要小了一圈。分毫之差而已,不是早知道这枚金币有问题的话,还真没有那么容易看出来。
胡忧看出了这一点,也就明白了龙袭渔的做法。这小子的做法说穿了不值钱,归纳起来就是四个字——偷工减料。
做假金币,其实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要自己做一个模子,并不是很难,这个技术要求不是很高,只要手比较巧的人,都可以做出来。但是这个材料的来源,就不容易了。
在天风大陆上,金矿的数量非常少,全都掌握在帝皇的手上,普通的民众,是不能私有金矿的。没有金矿,怎么也就做不了假金币了。而龙袭渔正是用偷工减料的办法,硬生生的把源料给省了出来。他缩小的金币本来的大小厚薄渡,以利用一枚金币在重新成为一枚金币之后,另外多出了一些边角料。
“取巧。”胡忧淡淡的说了两个字,把金币丢回给龙袭渔。
“大人,这么说来,我过关了?”龙袭渔一脸笑意的问道。
胡忧点点头道:“可以么说。你这个办法,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不过,这也并不是什么太好的办法。因为你这个方法,必须要有大量的流动金币,无论是流进流出。没有庞大的数量,就凭你偷巧出来那一点点金水,跟本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让人安排了龙袭渔,胡忧再去面见俞骆亚父女。俞骆亚父女被胡忧安排在另一个营帐,那些大脚妇人,并没有安排在这个地方。
胡忧进来之时,俞骆亚两父女在小声的说着什么。看到胡忧,马上就闭上了嘴巴。
胡忧先看了眼春花,看她眼睛虽然还红红的,但是并没有再哭的迹象,看来两父女之前并不是在吵架,这让胡忧心里微微有了底。只要两父女没有见面成仇就好,那么事情就比较好办了。
“大人。”
看到胡忧进来,俞骆亚马上站起来给胡忧行礼。他虽然比胡忧年长,但是胡忧可是官,官见民,总是大一级的。
“俞骆亚先生不用多理,快请坐。”胡忧乐呵呵的笑道。
俞骆亚谢了坐,很不安的坐了半边屁股。他对帝国的军官一向没有什么好的映像。这次要面对胡忧,他还是很纠结的。
“听俞先生之前说,你是幽州人?”胡忧落坐之后开口道。不能上一来就提出要人家的女儿,得先聊聊家长什么的,把话题给打开了,才好做事。
俞骆亚回道:“是的,大人,幽州东安人。”
“幽州可是一个好地方呀,听说那里山清水秀,人杰地灵,一直想去看看,可惜都没有机会。”胡忧边说着,边给俞骆亚倒上茶。
“那是将军的军务忙,日理万机。”俞骆亚有些摸不准胡忧心里在想什么,说话相当的谨慎。这见官呀,就怕说错话。有时候只要错了一句,那么后果就会很严重。
“是呀,是呀,日理万鸡呢。”胡忧嘿嘿的笑道。对于这个成语的理解,他有着不同的看法。
“俞先生请用茶,这是酸梅子茶,能解暑气。洞汪城这鬼地方,热得可怕。”胡忧说着把茶一转,给春花也倒了一杯:“春花姑娘也试试看口感怎么样。”
“多谢大人。”春花伸水纤纤玉手,拿起茶杯,喝了一口,道:“有点酸酸的,还挺好喝。”
“呵呵,好喝就多喝一些,茶壶里还有,你自己倒吧。”胡忧指指茶壶,转头看向俞骆亚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俞先生应该是生意人吧,不知道是做哪一行吗?”
俞骆亚回道:“做些牲口的买卖。”
春花喝了茶之后,心情也放开了一些,看这胡忧似乎挺好说话的,不由也开口道:“我家有一个牧场,是太爷爷留下来的。”
“哦。这么说来,那一定有很多马了?”胡忧问春花道。他发现这个女子挺活泼的,应该可以从她的身上,拿到不少的信息。
俞骆亚想要提醒女儿不要乱说话,可是胡忧的注意力一直在他的身上,他不敢乱开口。这个年经将军之前发火样子,他可是记得很清楚的,别看他现在很好说话,这当官的,全都是翻脸比翻书快的主,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就翻了脸。
春花就要显得天真灿漫多了,她这会似乎已经忘记了之前那些不快的事,乐呵呵的说道:“将军猜错了呢,我们的牧场不养马的。”
“不养马,那你家牧场有什么?”胡忧有些奇怪的问道。
春花回道:“有牧草呀。我家的牧场,专种牧草,然后卖给人家。”
“牧草”胡忧的眼睛一亮,问俞骆亚道:“想不到俞先生还有这方面的手艺,想来生意一定不错吧。”
马拉戈壁的,有没有这么巧的事呀。那边刚听红叶说里杰卡尔德烧草,这边却跑出一个种草的。难道老天要帮我?
俞骆亚摇头道:“头几年还行,这几年不太好了。连年的干旱,现在老百姓连饭都吃不上,那还会去管牲口的死活。”
胡忧心念电闪着,试探着问道:“既然是这样,俞先生有没有换一个地方发展?”
“换地方?”这回轮到俞骆亚不明白胡忧的话了。
忧点头道:“比如来这洞汪城。如果俞先生愿意来这边发现的话,我可以在各方面给你大力的支持。比如在资金上,我可以借给你起动资金,土地也没有问题,还有人种出来的牧草我全包了。保证不会亏待你。怎么样?”
骆亚到是有些心动,这几年由于天灾的因素,他那个牧场也撑得很艰难。胡忧一下开出这么优厚的条件,还是能很吸引他的。
胡忧跟本没有给俞骆亚考虑的机会,拉着俞骆亚说往外走:“别这了,咱们先去看看土地,如果你能在这里种出牧草,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一切的要求,我都同意。来来,跟我来。”
“胡忧大人指的是这片地?”被胡忧拉出军帐的俞骆亚,看着眼前这大片的黄沙,吃惊的问道。
胡忧从俞骆亚的脸部表情就能看出来,这事看来不是那么乐观:“是的,俞先生,你觉得怎么样?这里当年是一个天然的牧场,后来出了些意外,草全都死掉了,才变成了这样。俞先生有办法把这里重新变回牧场吗?”
俞骆亚抓了把黄沙,放在鼻子下闻了一会,摇摇头道:“我没有办法。”
胡忧失望的摇摇头,看来自己的想法,还是太天真的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事,真可能自己想什么就来什么吗。
“唉,算了,不行就不行吧。”胡忧发泄在般的踢非一颗石子道。
石子大黄沙地上滑过,带起阵阵尘土,如烟而去,仿佛是大地再哭泣。
“等一下。”在胡忧准备转身回营帐的时候,俞骆亚突然叫住了胡忧。
胡忧转头看俞骆亚一脸的喜色,不由心中一跳道:“俞先生有什么发现。”
俞骆亚没有马上回答胡忧的问题,而是仔细的看着那颗被胡忧踢下了石子之后,地上留下的那个小坑。
春花似乎也发现了什么,也爬在那里,和俞骆亚一下看了起来。胡忧被这对父女给晾在了一边,不过他并不生气,只要这对父女能给他一个他想要的答案,就算是让他在这里站一天,他都愿意。
“是吗?”
“是吧。”
“应该是。”
“嗯。”
俞骆亚两父女不时发出一些奇怪的短语,胡忧很想问他们说的是什么,却又怕打扰到他们,心里那个急呀,像猫抓的一样。
两父女似乎已经忘记了胡忧的存在,他们分别挖了一些泥,放进嘴里品尝着。良久之后,两人对望一眼,同时吐掉嘴里的泥,状似疯狂的大笑起来。
良久之后,俞骆亚才想起胡忧,一溜身,跑到胡忧的面前,急急的问道:“胡忧将军,你刚才说过的话,还算不算,还算不算。
你说要把这片土地给我给牧草的,对不对?”
“啊,算,当然话。俞先生,这片地能种出牧草?”胡忧被俞骆亚弄得有些莫名其妙。怪不得龙袭渔这么容易就能把春花骗着跟他一起走呢。胡忧算是找到答案了。感情这问题出在这个俞骆亚的身上。胡忧敢保证,龙袭渔是对俞骆亚不感兴趣,不然他要骗俞骆亚跟了一起走,也不是什么难事。
“能,当然能”俞骆亚一脸严肃的说道。
“可是这里那么多年来,寸草都没有长出过。”胡忧提醒道。这个俞骆亚一会一个样,他还真有些不太敢信俞骆亚的话。
俞骆亚得意的说道:“一般的草,在这时当然是长不出来的。知道这是什么地吗,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盐沙地,你尝尝这些泥看。”
俞骆亚说着抓了一把泥,就塞到胡忧的手里。胡忧整个人都傻了,这有人请喝酒的,有人请吃肉的,什么时候,有人请吃泥的。
马拉戈壁的,为了建立自己骑兵部队,胡忧决定拼了。他捻了一些泥,放到嘴里,仔细的品味。一开始,苦苦的,没感觉着有什么特别。地了一会,他感觉到了,确实,这泥有淡淡的盐味。
“怎么样,吃出来了吧?”俞骆亚两个眼巴巴的看着胡忧。
“呸,吃出来了,这泥是咸的,这代表什么?”胡忧把嘴里的泥吐到地上,问道。
“这代表这片地,可以种出百兽草。”俞骆亚的两眼闪得全都是星星。似乎看到了无数的光茫。
“百兽草又是什么东西?”越来越多奇怪的名词跑出来,弄得他有些头晕。
春花看老爹又趴在那里看泥,开口帮着解释道:“百兽草是我太爷爷发现的一种草。这种草可以给大部分的动物吃。无论是马牛羊,鸡狗猪都能吃。而已吃了这种草的动物,无论是个头还是耐力都要比之前高提高五成以上。
我家的牧场就有一小片这样的草,是我太爷爷留下来的。我们一直想把它大面积的种植,可惜它需要泥土很特别,我们试过了很多方法,都没有办法种出来。”
胡忧指指脚下的泥土道:“百兽草需要的,就是这种泥土?”
俞骆亚从地上跳起来道:“不错,就是这种泥土,我敢百分之百的保证,就是它。不行,我得马上回幽州去,把百兽草的种子带来。
老天有眼,祖仙有灵呀,终于让我找到了。哈哈哈。”
俞骆亚说完,大笑着转身就跑了。连追了千里才找到的女子都不管了。
“你父亲经常这些?”胡忧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已经跑远的俞骆亚。刚才还想着怎么跟他提春花和龙袭渔两人的事呢,这会看来是不用了。以他对那百兽草的狂热程度,别说是女儿,就算是他老婆,他都顾不上了吧。
春花咯咯的笑道:“他可不经常这样,对于我们草泥马家族来说,只有百兽草才是我们的跟本。你不是草泥马家族的人,你是不会了解的。”
胡忧感慨道:“草泥马家族,你们真是一个神奇的家族。这家族有什么说法吗?”
春花道:“草泥马家族简单还说,就是以草和泥为图腾的家族。知道我们的牧场为什么不养马吗?因为我们必须要找到最适合百兽草生长的泥土,种出百兽草,才会养马。我们草泥马家族用不就不养马,要养就一定要养出最好的马——草泥马”
让人安顿发了春花和龙袭渔,胡忧有些哭笑不得的坐在军帐中,回忆着今天发生的事,见意的人。
龙袭渔,俞骆亚,俞春花,我的天,这都是些什么人呀,一个比一个强悍。居然还有草泥马家族,还要养草泥马,这可是的神兽啊。要是能成立一支草泥马骑兵团,哈,光听名字就够吓人的。
“想什么呢,笑得那么坏?”红叶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胡忧在那里胡思乱想,不由问道。
“呵呵,没什么,我不过是感慨这个世界的神奇而已。”胡忧笑着拉过红叶,在她的翘臀上摸了一把:“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红叶在胡忧的色了一下,瞪眼道:“没事就不要感慨了,齐源杰刚才派人来,说让人过去开会。”
胡忧兴趣缺缺的说道:“又开会,这齐源杰的会还真多。知道是关于什么事吗?”对于那些没完没了又没什么用的会,他还真不想去开。
红叶道:“好像是关于粮食的事。据说下午有洞汪城的民众派了代表来,想要向军里借些粮。”
“有这样的事?”
“嗯,民众缺粮很厉害,快要活不下去了。”
164章 冲冠一怒
164章冲冠一怒
“军团长,这个胡忧也太目中无人了吧,他当自己是什么,居然在没有得到你同意,就敢插手这洞汪城的民事,还说什么就算是帝都的人,来到这里,都要在他面前盘着。”
胡忧还没到的会议室里,暴风雪军团三镇守之一的汉特就当着其他人的面,对齐源杰说道。
齐源杰名义上虽只是代军团长,不过所有人在称呼齐源杰的时候,都很自觉的把那个‘代’字给去掉了,直接叫军团长。
“就是,我也觉得那个胡忧太嚣张了,军团长招集开会,他直到现在还不来。”另一个将官也接口道。
有了两个人的开口,下面的人,也都大着胆子说起胡忧的不是来,看他们那架式,是要把一个商量借城民粮草的会议,改成对胡忧的批斗大会。
地位仅次于代军团长齐源杰的庄进熙一言不发,坐在一边,冷眼看着齐源杰派系的表演,猜测着齐源杰这一次又想玩什么花样。
事实上,暴风雪军团上层大约分为三个派系。一个是齐源杰的军团长派。齐源杰没有当上军团长之前,是一个老好人,无论是说话做事都很谨慎。这也是庄进熙推他上位做挡板的原因。
不过现在看来,庄进熙是犯了一个错误,当他发现这个齐源杰并不是表面上那样的人时,后悔已经晚了。齐源杰上位后,庄进熙才知道,原来这个人,藏得很深。
齐源杰可以说是庄进熙自己扶起来的对手,是他自己一手推出了这个军团第二大的势力,来跟他地做对。
庄进熙的势力,要比齐源杰强上一点,不过差得也不是很大,发展到现在,谁想要弄死谁,也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第三股势力,就得是胡忧的了。胡忧手里有一万多人,游离于齐源杰和庄进熙两大集团之间。谁也不亲,谁也不害,他像条狼一样,就在一边看着,随时等着咬人。
正在这时,胡忧进来了。其实他并没有来晚,他是按着会议的时间来的,是齐源杰这些人来早了。
齐源杰派下一伙人说话的时候,并不避着人,胡忧在进来的时候,也听了一耳朵两耳朵的。不过他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这时候与他们翻脸,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要想成大事,必须还得先忍着。忍得等待一个好的机会。
齐源杰看胡忧进来,也就宣布会议开始。
“军团长大人,关于这洞汪城民要求借粮的问题,末将认为并不妥当。我军的补给军粮,直到现在,都没有运到,军中粮食本就不多,哪有余粮借给他们。”还是那个汉特先发的言,这家伙是齐源杰一派的,他话里所表达的意思,其实也就代表了齐源杰的意思。
汉特的声音刚落,庄进熙一系的人就开口了:“我不同意汉特镇守的说法。洞汪城现在是我暴风雪军团的属地,洞汪城的城民,就是我军的城民,我们怎么可以看着城民挨饿而不管呢。”
派系争斗其实是很简单的事,但凡是对手不同意的,我方就支持。但凡是对手说好的,我方就必定打击。这里面没有什么立场的问题,为的就是打击对手。
两人就对于借不借粮的问题,争论不休。从两个人的争议,很快就发展到两个派系之间的争论,规模变得越来越大,人人都有自己的理由,谁也说服不了谁。
胡忧这一派,就他自己过来开会,科奇士本来也有资格参加会议,但是他这次没有来。他把胡忧送到这里之后,就以胡忧侍卫的身份,留在了外面。
胡忧看齐源杰和庄进熙都不说话,他也不开口,静静的在一边听着。这种无谓的争论,跟本没有什么意思,具体要怎么做,还是由上面的人说了算。军中只有命令,没有民主,吵来吵去,有个屁用。
饶有兴趣的看下面的人争吵了好一阵,齐源杰把手举了起来,下面争吵的声音,顿时就没有了。这是齐源杰最享受的时候了。
“胡忧督将,对于这借粮之事,你打算怎么办?”齐源杰问胡忧。
这次剿灭落石谷一战,胡忧所表现出来的战力,让齐源杰产生了警觉。他之前之所以很大方的把暂时受他节制的不死鸟特战团划给胡忧,一来是因为那些人不受他管,而他也不削用那些人,二来是想让胡忧因剿匪而招受到损失,以达到消除军中其他势力的目的。
可是胡忧所表现出来的战力,让他警觉到了胡忧的可怕,他觉得在这样放任胡忧发展下去,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会威胁到他在暴风雪军团里的地位。
正好这时候发生了这洞汪城民要向军中借的粮的事,齐源杰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他要借着这个机会,先把胡忧给搞下去。打掉胡忧之后,他才好腾出手来,专心的和庄进熙斗。
胡忧听庄进熙这话,就知道这老小子心里没有想好事。这粮借还是不借,关系到是已经不单单是粮食本身的问题了。胡忧必须得好好考虑清楚,要怎么样回答齐源杰这话。
胡忧心里猜得不错,齐源杰这么问胡忧,确实没有在心里安什么好心。如果胡忧说借,那他就准备顺水推舟,把这事交给胡忧去处理。
从落石谷得回来的那些粮食,已经分给各军了。吃进嘴里的东西,谁也不会吐出来。胡忧要想把粮借给洞汪城民,那就得他自己想办法。是动他的那份军粮,还是在去打土匪要,齐源杰可不管,任胡忧自己头痛去。
如果胡忧说不借,那也好办。到时候他会想办法,把消息传出去,说是从落石谷打回粮草的胡忧,不同意借粮给城民。到时候城民会有什么反应,吃麻烦的还是胡忧。
这就是齐源杰想出来打击胡忧的妙计了,在他看来,胡忧无论是选哪一样,都正中了他的下怀。这简直就是一个绝世好计。即解决了问题,又打击了胡忧。
齐源杰能想到的东西,胡忧会想不到?以胡忧的聪明和这么多年的历练,齐源杰只开了个头,胡忧就知道他心里包藏着什么祸心。
不过胡忧想得要比齐源杰更远。在战略上,胡忧已经决定在今天很长一段时候的工作重点,是拿下暴风雪军团的绝对控制权,并以这洞汪城为据点,发展自己的实力。
出于这个考虑,洞汪城的民心,对他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他心里有一万个推脱齐源杰的办法,此时确不能不按着齐源杰挖好的坑跳下去。
想清楚自己要什么之后,胡忧上前一步道:“末将也以为不能放任城民饿肚子。”
源杰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胡忧给出的答案,正是他心里想要的。
“胡忧督将说得没错,有道是军民本是一家人,咱们暴风雪军团做为这洞汪城的驻军,自然不能看着城民受苦。
依我看这样吧,这事就辛苦胡忧老弟了。咱们现在吃的军粮,也都是你给带回来的,我相信你会有办法,不会让我们和洞汪城民失望的。”
“什么,齐源杰那个老小子,把城民借粮的事,丢给了你?”红叶听完胡忧的讲述,心里顿时气就不打一处来。
她这是给胡忧鸣不平,暴风雪军团是五万大军调入洞汪城,又不是只有胡忧一个人,凭什么所有麻烦的事,全都丢给胡忧,而他们则坐在一边吃现成的。
胡忧揽过红叶劝道:“好了,别气了。那些城民也挺可怜的,我们能帮就多帮一点吧。”
“你呀,就是老实,老让人家欺负。”红叶没好气的说话。
老实?胡忧出生到现在,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个词来评价他,差点没有笑出来。
老实?哼,那是那些人还没有见识少爷的手段,等少爷在这洞汪城站住了脚,有他们哭的时候。
胡忧抓了抓拳头,在心里暗暗的下了决定,总是这么托着,不是一个办法。得找个机会,以雷霆万钧,快刀斩乱麻之势,把这些压在自己头上,制约着自己发展的人,全给收拾了。
所谓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老虎不发发威,到让这些人当了病猫。现在浪天的红巾军又一次夺下浪天城,帝国各派势力,忙着内斗,享受着最后虚幻的繁华。大时代马上就要来了,自己再不努力,加快发展进度,就要赶不上那‘二路汽车’,从而被大势所弃。
“好了,别耍小性子了,去把朱大能他们给找来,我要和他们商量一下,这个借粮的问题。”胡忧在红叶翘臀上拍了一掌,让她做事去。
“大人,我认为借粮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在胡忧的会议上,刚刚加入的龙袭渔第一个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说说你的想法。”胡忧道。对于这个龙袭渔的表现,他还是很满意的。他的加入,终于打破了每次开会都是一潭死水的气氛。他也想听听这个毒书生有什么好的提议。
龙袭渔道:“以洞汪城收入能力,把粮借给他们,他们跟本就还不上。依我看,我们与其背着借粮给他们的名声,不如把那‘借’字去掉,直接给他们好了。”
胡忧眼睛一亮:“怎么个给法?”
胡忧知道,以这个龙袭渔的个性,肯定不会有那么好心,他这个‘给’字后面,肯定还有文章。
龙袭渔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笑道:“我在洞汪城里住过几天,根据我的观察,这洞汪城民之所以穷,土地贫瘠是一方面的因素,而另一方面的因素,是这里的城民平时都有些无所事事。他们宁愿坐着发呆,也不愿找些事情来做。
我们这个粮,不能白给。得让他们做些事,以劳动来换。做事的有饭吃,不做事的,那就让他们饿着。”
龙袭渔的话,给在场之人,提供了一条思路。红叶最先反应过来,开口道:“我同意龙袭渔的说法,这样我们不担可以把粮草的供给,控制在一个可以控制的范围,对军中的士兵,也有一个交待。咱们不能让他们认为自己流血牺牲而拿回来的粮食,那么白白的分给别人。
这几天,我在军中,已经听到了一些士兵不满其他师团,没有参加剿匪,却同样分到粮食的行为。要是这一次,我们又白白的把粮食分出去,士兵的见意会更大。”
“嗯。你们说得不错。”胡忧对红叶和龙袭渔的说法很满意,对于这个方面,他也有考虑过。这两人可以说是说中了他的内心。看来这个龙袭渔还有点用。
会议最后讨论的结果是开设粥场,任何的洞汪城百姓都可以来喝,不过前提是得做事——修缮城墙。
这个办法,不但解决了城民的粮食问题,对今后洞汪城的城防也有好处,可谓是一举多得。活并不是很重,城民们出力有饭吃,也挺乐意的。胡忧算是暂时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只不过,却有人看着不那么高兴。
这天,胡忧正在军帐里研究下一个剿匪的目标,一个士兵急急的跑进来报告:“大人,粥场出事了。”
“出了什么事?”胡忧问道。
士兵回道:“中午饭后不久,城民们开始上吐下泻,还死掉了十几个人。城民们怀疑是粥里有毒,群情十分激动,把粥场给围了起来。要讨说法。”
“什么”胡忧一下站了起来,急急问道:“现在的情况怎么样,谁在那里负责。”
“我回来的时候,已经发生了几起小规模的冲突。事发时红叶军师正好在那附近,是她让我回来报信的。”士兵心有余悸的说道。
胡忧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下来,粥厂用的米和士兵吃的米是完全一样的,士兵吃了没有出问题,城民却出了问题,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这是有人在暗地里做手脚。
马拉戈壁的,老子还想找谁的麻烦呢,这些家伙到自己先跳出来了。好,既然你们不仁,那就不要怪我不义了。
胡忧一拍桌子道:“传令兵何在”
“在,大人。”帐外侯令传令兵听到召唤,马上跑进来。
胡忧冷声道:“传朱大能,哲别,哈里森,候三,陈大力速火来见。”
“是,大人。”传令兵不问任何的原由,马上转身离去。时间不大,朱大能,候三等一众将领,全都急匆匆的赶到胡忧的帐下。
胡忧环视了一眼帐下各将,表情严肃的说道:“事情你们都已经知道了,我不想多说。刚过了几天平静的日子,有人却不让我们过了。今天我们要来场狠的。他们不仁,就不能怪我不义了。”
“大人,怎么做,你吩咐就是,我们全都听你的。”哲别,朱大能等异口同声道。
朱大能一众心腹都知道,胡忧一直在等一个机会。这一次,既然那些人自己把机会送上来,那就怪不得胡忧心狠手辣了。
胡忧再一次,一一看过朱大能一众人等。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一次,就看他们的表现了。
胡忧命令道:“朱大能”
“在”朱大能上前一步,单膝跪下。他知道,自己一直等待的那一天,要来了。他现在是和胡忧绑在一起的人,胡忧势大,他在家族里的地位也就会水涨船高。如果胡忧从此在洞汪城无所做这,那么他下半辈子,就得在这里看黄沙飞舞了。
胡忧抽出一支令箭道:“命你带独立团全部人马,火速敢往粥场,控制形势,保护红叶军师安全,不得有误”
“末将接令。”朱大能接过金箭,转头大步而去。独立团的人马,他在来之前,就已经下令集合,这一次胡忧要玩多大,他就陪胡忧玩多大。
“哲别,候三”胡忧抽出另一支令箭喝道。
别和候三同时上前,他们两人是对胡忧最死忠的。而他们手下的不死鸟特战团,也是跟胡忧最久,简直把胡忧当成神一样的部队。无论胡忧要他们干什么,他们绝对没有二话。
胡忧下令道:“命你俩二人,带不死鸟特战团全体将士,守护于粥场外围,刀出鞘,箭上弦,随时等候下一步的命令”
“是”哲别上前接过胡忧的令箭,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和候三一同离去。跟在胡忧身边做了那么久的亲卫,胡忧就算是没有明说,哲别也知道,胡忧这一次是不动则已,一动势必惊天。
“哈里森”胡忧的目光看向了统管奴营的哈里森,这后面的任务,只有哈里森和他的奴营能最好的执行。
“末将在”哈里森的声音异常的沉重,他知道接下这个命令之后,他和手下几千奴营士兵的命运,将要从此改写。他们曾经被历史遗弃,今天,他们将要从回历史。
胡忧也同样深沉的看着哈里森,哈里森这一步棋,是整个局势里最重要的一步,他如果失败了,那么这两年辛苦的努力,将会全部化为乌有。
165章 万众归心
165章万众归心
“如有抵抗,就地处决”
这是胡忧留给哈里森的最后一名话,说完这句话之后,胡忧就转身出了军帐。
哈里森与陈大力对视了一眼,相视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那股疯狂之色。重重一点头,紧握胡忧交下的令箭,大步出去。
胡忧出得军帐,只带科奇士等三十个侍卫,就直奔粥场。
眼前情景,真可谓是鸡飞狗走,相当的火暴。煮粥的锅给砸了,没有喝的粥洒了一地,小孩子在叫,女人在哭,还有不多人在吐着腥臭之物,这都还不算什么,顶在最前面的,才会真正的可怕。
最前面的是百十个人,扛着十向具死尸,呼天抢地的喝叫着。百个人后面,则挤了数千的民众,一个个都嘶声的高叫着——杀人偿命
也许是被压抑了太久,城民们心中的怒火,终于爆发了出来。他们的眼睛,不在麻木,而是变成了凶狠。这已经不是毒死十几个人的问题,而是对帝国不满的发泄。
三十多年算起来,并不是很长的日子。很多当年曾经经历过洞汪城辉煌的人,都还没有死掉。由于他们的口口相传,洞汪城的人,没有不知道帝国曾经给他们带来怎么样的毁灭打击。谁家里没有些惨事,全都集中起来,那就是民愤了。
朱大能的部队已经先胡忧来达到,按着胡忧的吩咐,他们并没有对城民进行镇压和驱逐,而是把他们围在中间,不让他们再把事态扩大化。
远远看到红叶,胡忧松了口气。她被独立团的士兵层层护着,看来不会有什么事。
红叶的表情到事相当的镇定,完全没有慌乱之色。看来她是早就知道,胡忧不会让她有事的。
“嗵”一声鼓响,震响整个天空。现场的声音为之一弱,他们都听出了这是战鼓的声音。
战鼓,那是指挥部队冲锋的信号,有胆子小的城民,顿时汗都下来了。难道是军队要大开杀戒
“嗵”又是一场声响起,城民们看外转的士兵并没有什么动静,心里也稍稍的安心了一些。这会他们也发现了,这战鼓之声,来自一辆板车。板车之上,不但有一面战鼓,还有一个人。他的手里,拿着鼓槌。看来那鼓声,是他敲出来的。
“是胡忧大人”
有城民认出了胡忧。在这城墙修缮期间,胡忧经常会亲自到现场,找城民聊聊天,说说事,有时候,他还会和城民一起干活,一起同喝那大锅里煮出来的粥。城民们对帝国的官印象一向不太好,可是对胡忧的映像却非常好。要不是这样,刚才朱大能带人带他们围住的时候,他们肯定就乱了。正因为他们认出了那是胡忧的独立团,才没有去冲击他们。
“胡忧大人,我们有冤了,你可要给我们做住呀”一个城民大叫了起来。
“是呀,胡忧大人,这粥里被人下了毒,我们很多人都中毒了,还死十几个人。”
“胡忧大人,你要给我们报仇呀。”
城民的声音一起又大了起来,喊什么的都有。也有喊是胡忧下毒的,不过那声音很小,一下就淹没在人浪里了。因为跟本不会有人相信是胡忧下毒,胡忧可是经常在这锅里舀粥的,他们都知道。
“嗵”胡忧又敲了一下鼓,双手高举,慢慢下压,城民的声音一下就停了下来,他们有关系胡忧有话要说。
“相亲们,你们相信我吗?”胡忧大声的叫道。
“哗哗城民纷纷开口回答。嗡嗡的声音,跟本听不到他们在叫什么。
忧又敲了一下鼓问道:“你们相信我胡忧吧?”
“嗵,嗵连三声,胡忧用鼓声来引导大家的节奏。搞气氛是他的特长,没几下功夫,他就把城民的声音给合在了一起,满天回响的,都是‘相信’二字。
“好,既然你们相信我胡忧,我胡忧今天就给你们一个交待。”
胡忧大喝前向前一挥手,他脚下的车,开始动了起来。科奇士亲自带着几个侍卫,推着胡忧的车向前移。
城民们看车子上来,都非常自觉的让出一条路,让胡忧的车过去。胡忧的车在前面的高台上停下来,这是为修缮城墙而做的平台,现在正合适胡忧用。
胡忧站在平台之上,看着台上那黑压压的人群,心中豪情顿声,暗暗在心里,对自己道,他们就是自己的第一批子民了。
齐源杰在听说粥场乱起来的时候,嘴角里挂出了一丝笑意。没错,那毒是他派人下的。他到不是为了毒死胡忧,而是要给胡忧制造一些麻烦。
直到现在,齐源杰终于明白苏门达尔没死之前,要什么对胡忧那样的忌惮。这胡忧真是太可怕了,齐源杰把想借这洞汪城民借粮之机,来打压胡忧。谁想到,却被胡忧弄出一个粥场,不但为他的计划落败,而且还赚取了不少的名声,在洞汪城里聚集了极高的人气。
齐源杰不再呼什么民众的拥护,但是他看不得别人在民间拥有这么高的人气。在属下的献计下,他决定给胡忧制造一些麻烦。他不是想在人气吗,这次看他怎么要人气。
“军团长,我还那胡忧这一次,有得头疼了。”汉特嘿嘿的笑道。这次的毒,是他亲手下的,这一功是跑不了了。
“哼,跟我斗,他还嫩点。”齐源杰冷哼一声,心里却在想着,才死十几个人,是不是太少了点。早知道多弄死几个,这会那些愚蠢的草民,弄定能把胡忧给撕了。
齐源杰正想着下次再给胡忧弄点什么麻烦,突然一个士兵慌乱的冲进来,报告道:“大人,大事不好了,出大事了。”
“慌什么,出了什么事,把你吓成这样。”齐源杰喝声道。
“大人,造反了,造反了,大人。”士兵急急的叫道,那一脸慌张之色,不但没有平复,反而更加的害怕。听他那话,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说齐源杰造反呢。
“好好说,出了什么事?再胡言乱语,小心我砍了你。”齐源杰一巴掌抽在那个士兵的脸上,骂道。
士兵被齐源杰这么一吓,更加慌了,连自己刚才想要说什么的记忆了,一脸呆呆的看着齐源杰不说话。
齐源杰那个气呀,真恨不得踹这士兵几脚:“你到是说呀,谁造反了?”
士兵这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的说道:“是奴营,奴营的人造反了。”
齐源杰听着这话,到挺高兴,哈哈笑道:“嘿,有这样的事?他们把胡忧给抓了?”在他看来,这算是意外收获。
士兵被齐源杰弄得一愣,好一会才弱弱的说道:“他们不是把胡忧给抓了,他们要来抓你。”
“什么?”齐源杰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士兵回道:“奴营的士兵是来抓你的,说你在粥里下毒,要抓你回去受审。”
齐源杰脸色大变道:“他敢”
齐源杰的声音还没有落,哈里森就已经划破军帐,冲进来了。
“你说敢不敢。”哈里森冷笑道:“齐源杰,你的事犯了,跟我走一趟吧。”
齐源杰怒道:“哈里森,你想要造反吗?”
哈里森懒得跟齐源杰多说,一擦脸上的血,挥手道:“给我拿下。”
另一边,陈大力的行动也得手了。如果是齐源杰被哈里森抓是罪有应得,那么庄进熙被抓,算是有些冤。毒是齐源杰下的,他也是事后才知道。最多也就算过知情人。
不过胡忧可不管那些,一个也是赶,两个也是轰,既然代军团长都动了,也就干脆稍带的把这个二号人物也给弄出来吧,省得以后麻烦,还找另找机会去搞他。
现场的气氛,已经被胡忧调动得异常的热烈,现在是万事俱备,只等哈里森和陈大力成功而回了。
胡忧与哈里森和陈大力的任务是带在奴营突袭齐源杰、庄进熙的帅帐,把他们给抓到这里来。能要活的就要活的,没有活的,死的也行。
看到远处传来的信号,胡忧知道,哈里森得手了。于是一嗵鼓后,对城民宣布道:“在粥里下毒的人,已经抓到了,大家看,就在那边”
“哗”城民齐刷刷的全都转头过去,果然看到哈里森正在把征这边带。
“就是他,我之前看到他夹在人群里,往粥里扔东西”一个城民的怒吼,顿时引得群情更加的激昂。
“杀了他,杀了他”龙袭渔在人群之中尖叫两声,转头就钻到另一拨人群里。
龙袭渔的这两声,顿时被愤怒的人群所接受,一声声的人喊杀声,一浪高过一浪。被气氛烘托起业的城民,跟本就没有注意到,代头叫出这个声音的人,这会都已经不知道跑哪去了。
忧敲了一通鼓,大声喝道:“把犯人代上来,接受人民的审判。”
得,还没有审呢,齐源杰,庄进熙就已经被胡忧定性为了犯人。
多年之年,有历史学家经过研究得出一个节论。胡忧此时之所以能够成功,除了他会笼络民心,不拘一格降人才之外,最大的一点,就是对机会的把握能力。每次在面对那些意外的突发事情之时,胡忧总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的早到事情的切入点,为自己夺取最大的利益。
而在胡忧的自传里,他对枭雄有这以一个解释——每当机会来临的时候,能毫不犹豫的摒除一切障碍,出手狠辣,以极深的城府,计算一切可以计算的东西,并把他们加以运用,变成自己利点的人。
“杀”胡忧一句话落地,决定了齐源杰和庄进熙的命运。反应过来的那些忠于齐源杰和庄进熙的部队,已经和外围不死鸟特战团的士兵对峙起来,胡忧不可以用太多的时间,来对齐源杰和庄进熙进行审判。在这种情况下,审判只不过是一个过场,有就行,不用在呼时间的长短。
其实胡忧心里很清楚,下毒的只有一方面的人,齐源杰和庄进熙两人之中,肯定有一个是被冤枉了。他们两个派系的人,不可能同心做一件事。
不过齐源杰和庄进熙一同掉,这符合胡忧的利益,只有这样,他才能拿到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所以这两人,必须得死。
权力的斗争,就是这么残酷的,这里面本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就不存在什么所谓的公平。别说是错杀一个,有时候就算是错杀一千,必须去做。这是胡忧在血与火之中,学会的东西,是任由书上都看不来的。
正是因为胡忧的这个理念,使得胡忧再今天后的岁月之中,曾经一度制造出了血色的恐怖。这也是史学家对胡忧诟病最多的地方。直到死后,对他的争议,也从未间断过。
随着两颗人头的落地,人群之中,暴发出了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城民被压抑了几十年的情感,终于全面的暴发出来。
胡忧知道,这是一个收民心,收军心的大好时机。他连续猛擂了一段战鼓,让鼓点敲击在每一个人的心头,最后当着场中数万人的面前,突然血斧一闪,把战鼓劈成两半: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能救我们的,永远只有我们这双手。
我们向往和平,老天带来的却是战争,我们向往美好的生活,而却有人烧掉我们的牧草,让我们换去生活的资本。
连年的灾荒,接连的战火,我们不想接受,却被强加于身。
为什么会这样?
那是因为我们不够勇敢,他们觉得我们好欺负,他们当我们不是人,我们不过是想喝一饭粥而已,他们都要给我们下毒。
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你们过够了吗?”
“够了”
“你们还想过这样的生活吗?”
“不想!”
胡忧猛吸一口气,喝道:“是的,这样的生活,我们已经过够了,不想再过了。没有救世主,那我们就靠自己这双手。用我们自己的手,打造我们自己想要的幸福
我们生逢乱世,就要学会适者生存。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我胡忧在此对天发誓,只要你们向往幸福,并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我就会给你们幸福
我们不要做草民,我们要用双手,让天空下每一寸土地,每一个人,都拥有自由,尊严而幸福美好的生活”
胡忧的话长,说得很漏*点。城民听着他的话,眼睛渐渐的变得坚定,士兵们听了他的话,眼中闪出的是向往。是呀,那是多么美好的梦呀,谁不想过着幸福的生活,谁想像颗草一样,任人踩踏。
很多人哭了,但是更多的人,却在哭的同时嘴角挂起了微笑。一双双眼睛,看向胡忧,目光之中,充满了希望。他们全都相信,胡忧可以给他们带了这样的幸福。
胡忧自己也不知道,原来他可以一气说出那么多让人感动的话。只看台下这些人的眼睛,他就知道,自己这一次,成功了。这将会是他第一批子民,也是最最忠诚的子民。
感动是够了,但是还需要一些漏*点。胡忧对这个很拿手,他知道怎么样,可以让这里的每一个人,再次变得狂热起来。
他要让所有的人,记住这份狂热,并把它永藏于心底,成为不懈的动力,神精的力量。
“你们要这样的幸福吗?”胡忧歇斯底里的叫道。他的声音已经沙哑,但是那股漏*点却在燃烧着。
“要”现场所有的人,全都齐声叫了出来。没有鼓点的指挥,他们依然叫得那样的整齐,因为这是他们发自内心的情感。苦日子过得实在是太多了,他们不允许以后的岁月,还是那样过下去。
胡忧叫道:“那怕是要经历腥风血雨,你们也不怕吗?”
“不但”
“哪怕是死,你们也依然坚持信念吗?”
“坚持”
“我,胡忧,从今天起,将带领你们,踏过那满地荆棘,走过那血雨腥风,哪怕是死,也要为我们,为我们后世子孙,打下一份幸福的疆土”
“誓死相随”
几万人的暴喝,响彻天际,回荡在洞汪城的上空。每一个人,都被胡忧的话深深感染了,他们是狂热的,幸福地,就像是被催了眠一般,在心里打下专属于胡忧的烙印。
暴风雪军团五万士兵,和洞汪城两万城民之心,从这一刻起,被胡忧收归己有。
容易吗?
并不容易,这是胡忧用无数血和汗换回来的成果。在经过那么多努力之后,胡忧终于真正的获得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力量。
虽然这份力量此时还很弱小,但是胡忧会精心的呵护它,让他成长为让整个天风大陆都为之颤抖的实力。
轻风吹走了浮云,胡忧仰望着那苍茫的天空,耳边传来的是人们疯狂的呐喊。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他庆幸自己直到今天的每一个选择,是坚持,让自己走到了今天。
今天很美好,明天将会更加的美好A
166章 秘洞寻宝
166章秘洞寻宝
据《帝国秘史——论胡忧大帝的发家》一书中记载:胡忧杀掉齐源杰和庄进熙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借着民众的这股狂热之势改组军队。这是他早就已经在心里计算好了的。
胡忧把不死鸟特战团改名为不死鸟一团,命候三为团长。奴营则改名为不死鸟二团,哈里森为团兵,新兵独立团改名为不死鸟三团,由朱大能为团长。三个师团平级,武器粮草全部统一由军部供给。暴风雪五万士兵,全部被胡忧打乱原来的建制,分入三个师团之中。使得每个师团人数,达到一万五千余人。
另外胡忧还任命红叶为军师,同时成立一个名为军事委员会的机构,这个机构的负责人为红叶,机构的性质说白了就是节制各师团长的兵权。不过这个功能,并没有一开始马上突显出来,算是一个后手。
这个军事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全都是胡忧的老部下。林克,西多夫,奥托,加马,阿骨达等这些对胡忧发过酒誓的人,全都被胡忧从各个部队调进军事委员会里,朱大能等三个团长当然也是委员会的成员。
胡忧是有把最初跟着他的那组成员,全都放入军事委员会里,不过他并没有成功,因为拉雷和里尔多并不在军中。在军部的花名册里,有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见不到他们的人。胡忧问了候三他们,他们也全都没有人知道,这两个人的下落。
夺权从来都是带着血腥的,那些忠于齐源杰和庄进熙的人,受到了灭顶之灾。胡忧挥动着他的大刀,进行了他从军生涯之中,第一次清洗,近千人倒在了这场权力斗争之下。
后世历史学家对胡忧的这一行为,称为无耻的暴*。不过此时,胡忧顾不得这些,为了整个军团的生存和发展,有时候必须得付出血的代价——
“哲别,你过来一下?”书房里,红叶对哲别招招手,示意守在胡忧身后的哲别,来到自己的身边。
胡忧掌握了暴风雪军团之后,曾经有意让哲别出任不死鸟一团的团长,不过这个丫头不肯,执意要回到胡忧的身边做亲卫。胡忧没有办法,只得同意她的要求。现在哲别是胡忧内卫营统领,带一千精选的士兵,近身保护胡忧的安全。
胡忧的警卫力量,分为内卫营和警卫营两个部分,总人数为五千人。这是暴风雪军团最精锐的部队。而哲别手里的这一千人,则是精锐中的精锐力量。另外的四千人在警卫营统领科奇士的手上,实力同样不可小视。
哲别看了胡忧一眼,确定胡忧的安全不会有什么问题,这让移步来到红叶的身边。其实以胡忧身边五千人的防卫力量,跟本不需要哲别这么贴身的守着,不过这丫头是个倔脾气,说什么亲卫就必须这样,胡忧拿她没有办法,也只能任由着她。
哲别问道:“红叶姐,你找我有事?”
“嗯”红叶点点头,神秘的笑笑道:“你跟我来一下,我有东西给你。”
“好的。”哲别跟着红叶走出了帅帐,来到红叶的小帐里。
走进小帐,红叶打开一个箱子,把一个布包拿出来,交到哲别的手上:“呐,你看看喜不喜欢。”
用手试了试,捏起来软软的,像是布或是衣服类的东西,哲别好奇的问道:“是什么?”
红叶笑道:“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哲别孤疑的看看红叶,又看看手里的小布包,她也很好奇红叶要给她什么东西。小布包被红叶系了个蝴蝶结,哲别一拉那长绳,布包就开了,一个红色的缎面肚兜出现在哲别的手里。
“红叶姐别的小脸瞬间就红了,这东西她见过,可是她从来没有用过。
红叶道:“这是我特意帮你做的。怎么样,喜欢吗。”
“可我是男男人,怎么能穿这个。”哲别拿着那肚兜,像拿着块火碳一样,怎么着都觉得烫手。
红叶拉过哲别的手,呵呵笑道:“大家都是女人,你骗不了我的。快去试试看感觉怎么样,你老是用布条绑,对身体不好的。我们女人呀,有时候就得多疼自己一些。”
“红叶姐,你都知道了。”哲别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她重回胡忧身边以来,红叶对她一直都非常照顾,她觉得自己骗了红叶,有些不太应该。
“我呀,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经猜到一些了。之后通过观察,就更是确定了这个猜测。先去把它换上,看看合不合适,如果不合,我还可以帮你做修改。你自己会穿吧?”
别点点头,那娇羞的样子,纯得像邻家的女孩,一点不像一个驰骋沙场的军人。
没一会,哲别换上了肚兜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根巴掌宽,一米多长的布条。她想把布条给藏起来,可是没有适合的地方。
“给我吧,你以后用不着这些东西了。”红叶接过哲别手里的布条,问道:“感觉怎么样。”
哲别脸红红的小声说道:“感觉挺舒服的,就是有些怪怪的。”
红叶安慰道:“穿多几次,你习惯了。一会我再帮你多做几件,这样你就有得换了。对了,胡忧知道你是女儿身吗?”
哲别点点头道:“将军他知道的。”
红叶嘀咕道:“我就知道那个坏家伙肯定知道。”
“嗯?”哲别没有听清楚红叶说的话,疑惑的看向红叶。
红叶摇了摇头道:“哦,没什么。我那里还有裙装,你要不要试试?”
哲别有些心动,想了想,还是摇摇头道:“还是不要了。”哲别是怕自己会喜欢上裙子,换回女儿身之后,不能留在胡忧的身边。
“随你吧。你要是什么时候想试试,可以随时过来的。来,我们到那边坐坐,聊聊天。”
“将军。”朱大能一身风尘仆仆的走进胡忧的军帐。
胡忧放下手中的书,笑道:“你回来了,这次的剿匪怎么样,一切都还顺利吗?”
朱大能摇摇回道:“不是太顺利,那些土匪一收到消息,全都躲到防山镇去了,我们这次只剿掉一个不足二百人的小股土匪,物资收获也不是很多。”
“又是防山镇。”胡忧的眉头紧紧的皱起来。这个防山镇距离洞汪城大约一百里,属于西北另一大城宝怀城的势力范围。
同是西北的城市,宝怀城可要比洞汪城有钱多了。那里铁矿储量丰富,是西北有名的铁都。城主马泽本手握十万地方守备部队,雄霸一方。
这个马泽本是个贪得无厌的人,为人好酒,好色,好财,所有好东西,他都喜欢。每年出产的铁矿,已经能给他带来非常大的利益,可是他依然不满足,还暗中与土匪勾结,坐地分脏。这西北一线有半数的土匪,全都跟马泽本有来往。胡忧一出兵剿匪,那些收到风声的土匪,就马上躲出防山镇去,在那吃喝玩乐,等胡忧收兵,他们才又出来活动。
“大人,我们必须得想个办法才行,再这样下去,我们马上又要缺粮了。”朱大能提醒道。
现在洞汪城刚刚收回到胡忧的手里,百废待兴,城民加上军团,七万余人的生活,全仗着剿匪在支撑。那些散落在这大西北黄土高坡上大大小小的土匪,现在是胡忧唯一的生命线,这么一剿他们就跑,洞汪城的日子就难过了。
胡忧当然知道,这么靠着土匪经济存活,不是长久的办法,但这是唯一可以到得高速回报的做法。除此之外,一切都需要时间。俞骆亚已经拿了百兽草的种子回来了,现在还在试种阶段,能不能成功,还是一个未知数。就算能成功,这洞汪城要重新养马,也不是短期之内,就可以立竿见影的。
“马拉戈壁的,逼急了老子发兵打他。”胡忧恨恨的骂的。
这不过是一句气话而已,以胡忧现在的实力,要粮没粮,要钱没钱,拿什么跟马泽本这个大财主斗。帝都现在看来是已经完全放弃暴风雪军团了。直到现在,应该给的粮草补给还没有到。
对于这一点,胡忧一直是百思不得其解。按说暴风雪军团怎么着也是一个正规的军团,巴伦西亚为什么就这么扔在一边不管了呢?
胡忧在杀掉齐源杰和庄进熙之后,怕帝都会过问此事,还特意专门准备了一套说词和各种应对的办法。可是现在看来,跟本就用不上。帝都对于这边的事,跟本连理都不理,就当没有这个军团存在一样。
“这办法到是不错,听说那里美女挺多的,我们正好抢他一些回来。”朱大能听了胡忧的气话,笑了起来。
“得了吧。”胡忧没好气的说道:“咱们现在饭都快没得吃了,你还有心情在这里贫嘴。”
朱大能知道胡忧并没有生气,笑道:“哭也是一天,笑也是一天,生活不容易,能笑咱们就多笑会吧。”
胡忧点点头道:“这到是。唉,这没钱没粮的日子,还真是不好过呀。朱大能,你们家族不是挺大的吗,要不你想办法回去借点钱粮来,以后等我x子好了,我再还给你们。”
朱大能的脸色顿时就苦了起来,一脸苦笑的说道:“我的家族是不小,但是要养活这洞汪城七万军民,还是没有什么可能的。老大你还是另想办法吧,别在我这里打主意了。”
“你小子就是一铁公鸡。”胡忧没好气的瞪了朱大能一眼,豪没形象的趴在桌上道:“钱呀钱,我要怎么样才能弄到钱呢。”
猛然,一个念头在胡忧的脑子里闪过,胡忧顿时站起来:“哲别,哲别,准备一下,我们出去一趟。”
红叶的帐篷本就是挨着胡忧军帐的,正跟红叶笑话的哲别,听到胡忧的招唤,赶紧跑了进来:“大人,怎么了,你要出去吗?”
胡忧道:“是的,快去准备一下,咱们挖宝去。”
“挖宝?”哲别刚要往外跑,突然觉得胡忧这话似乎不对,转过头来,一脸不解的看着胡忧。
朱大能也同样很想知道,胡忧这个‘宝’从何来。这洞汪城一穷地白,哪有什么宝,他不会是天热烧坏脑子了吧。
朱大能和哲别都在等着胡忧的答案,胡忧却神秘一笑,怎么都不说。要是朱大能不在,哲别还可以用自己女人的优势撒撒娇,看能不能提前知道。这会她当然不会那么做,只能在心里猜着。
三人换了便装,出军营进了洞汪城。不一会,在胡忧的带领之下,三人来到了东大街的一座房子前。
“大人,这是谁的家,你说的宝就是这里吗?这里安不安全的,要不我先叫些侍卫来。”哲别看着眼前这破房子,皱眉道。她对胡忧这么轻车简出的走出军营很是担心。
胡忧拍拍哲别的肩膀道:“放心吧,不会有问题的。这里是前洞汪城城守严不开的房子。他早已经离开了洞汪城,现在这房子是空着的。去把门弄开,我们进去。”
“大人,还是我来吧。”朱大能在一边插话道。
“好,那就你来吧。”
朱大能得了胡忧的话,从衣服里拿出一跟铁丝,靠了上去。抓过屋门前的那把大铁锁,三捅两转的,就把锁给打开了。前后还不到三十秒的时间。
“手艺不错嘛,以前干过?”胡忧笑问道。
朱大能把铁丝收起来,回道:“我可是守法公民,这招是候三教我的。”
“这么说坏的是候三那小子。”胡忧嘿嘿笑了两声道:“我们进去吧,看看能有什么惊喜。”
严不开这屋子,简直就是清官的代民词。屋子挺大,摆设却是相当的简单,就是一些日常的桌椅家具,没有什么特别的之处。久不住人,屋子里有股子霉味,桌面落着厚厚一层灰。
“大人,这里能有什么宝贝吗?”哲别轻轻的掩着鼻子,在屋子里走了一圈。她看不出来这里边能有什么好东西。真有什么好东西,严不开走的时候,也带走了。
胡忧拿了跟木棒,这里敲敲,那里打打,地面墙头都没有放过,他有感觉,这屋子肯定会有所发现。他之所以没有用透视眼来扫,一是因为这里挺大,他的精神力不足以支持他扫完整个屋子。二来他也很享受这种寻宝的过程。
“慢慢找,别着急,该有的始终会有的。”胡忧正说着,手中木棍敲在墙上的声音一沉,发出空洞的声音。
“有暗墙。”朱大能从另一边靠了过来。拿手中的木棒把那墙的周四敲了一遍道:“这后面肯定是空的。让我来打开,看看后面是什么。”
朱大能是个急脾气,说话间就要暴力破墙。
“不急,先等等。”胡忧叫住朱大能,不让他硬来。
胡忧叫停了朱大能,仔细的观察起这面墙来。这堵墙一堵到顶,没有任何的裂缝,不像能徒手能开的样子,与他想像中的并不一样。
胡忧记得很清楚,严不开叫他老婆出来的时候,去的时间虽然有些久,但是并没有听到有石块碰撞的声音。也就是说,严不开的老婆肯定不是破墙出来的,这里应该有开口。
看着看着,胡忧的目光从墙体移到了脚下。屋子的秘密,应该在这里了。
“把这长椅弄开。”胡忧用手中的木棒敲敲脚边的长椅子道。
哲别应该了一声,上前搬那椅子:“大人,这椅子移不动,定死了的。”
胡忧眼眉一跳:“左右转转看,来,我跟你一起。”
“咔咔”两声轻响,椅子在左转不动的情况下,右转却有了动静。一个直径大约一米的地洞出现在了椅子下面。
“是这里了。”胡忧松了口气道。
三人一起伏下身,拿眼往这洞里面观瞧。只见这个洞走的是斜路,看样子应该是通向墙的后面。
洞里黑呼呼的,看得不远。丢块石头下去,发出闷闷的声音,似乎有风从里边吹出来,伸手进去摸了一下,感觉铺着一层厚厚的木板。
“哲别,点个火看看。”胡忧对哲别叫道。
“哦别被胡忧这么一叫,才回过神来。暗骂自己傻蛋,这么黑看不清楚,也不想着点个火。
“大人,你说这后面会有什么呢?”哲别拿火折子给胡忧照着。这火折子比不了手电,点燃了也看不到多少东西。
“弄不好是金山银山,嘿嘿,要是那样,就该我们发一笔了。
胡忧翻翻白眼道:“要是那些东西,严不开早就拿走了,还等你来。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这洞应该是通向另一所别院,那里才是严不开真正的家。”
胡忧是江湖出生,江湖人别的也许不行,那眼睛可毒得很。那天严不开老婆刚一出来,胡忧就知道,她老婆肯定不是一个甘于住在这种破屋子里的人。
有些女人天生能吃苦,有些女人,半点苦也吃不了,哪怕是情势所逼,她们也吃不了苦。严不开的老婆就属于那样的人,可是她却住在这个破屋子里,这其中必有问题。
“走吧,咱们下去看看”
167章 财路
167章财路
“大人,小心有机关。”哲别看胡忧起身就要往下跳,赶紧阻止道。她不允许胡忧在自己的面前,出任何的问题。这是她刚才答应红叶的,也是她一直以来,在心里想的。
胡忧笑道:“放心吧,我已经看过了,没有问题。”
是的,胡忧确实是看过了。哲别和朱大能只是借着火光看,跟本看不出什么东西。胡忧则不同,得了光影果之后,他的眼睛不但能夜视,还能透视。他刚才已经用透视眼大体的把这个洞扫了一遍。虽然这样做,非常耗费精神力,但是为了安全,还是值得的。
“不行,你是将军,你不能走第一个。”哲别可不管胡忧说什么,总之胡忧要带头下去,她是不答应的。
“那随来打头。”胡忧故意逗哲别道。反正这个洞并不会有什么问题,谁先下去都是可以的。
哲别毫不犹豫的说道:“当然是我了。”
“你?”胡忧凑嘴到哲别的耳边小声的说道:“你一个女孩子走在前面,就不怕有色狼?”
“将军别气得一跺脚,刚想要说什么,突然看到朱大能正一脸笑意的看着这边,赶紧把小嘴给闭起来。心里暗暗的庆幸,还好反应及时,不然就被朱大能发现自己是女儿身了。
“将军,还是我先下吧。”朱大能说道。哲别自以为可以瞒得过朱大能,其实她跟本就不知道,她现在的样子是瞒不了朱大能的。
以前的哲别,是一个平胸的飞机场。营养不好,长得又瘦,整天穿个绿不啦叽的军装,没有人发现她是女孩子,并不是很奇怪的事。可是自从做了胡忧的亲卫之后,哲别的火食就好了不少,再加上胡忧教给她用蜂蜜来调理身子。她是胸也发育了,肤色也好了,哪还可能躲得过有心人的眼睛。
朱大能是世家公子哥,从小身边的丫鬟奶娘不知道多少,在花堆里长大的他,对于女人有独到的见解。他早就已经看出哲别是女孩子,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现在这里的三个人,胡忧是官最大的,不可能让他来打头,哲别是个女孩子,就算是胡忧的亲卫,朱大能也没有让女孩子在前面为自己开路的习惯。再说了,胡忧跟本就不是当哲别亲卫来用的,他朱大能怎么敢让哲别开路。
最后进洞的顺序是朱大能打头,哲别居中,胡忧包尾。按说以胡忧的身份,应该在中间,以便有起事来,朱大能和哲别能保护他。
不过胡忧是怎么都不愿在中间,理由很简单,他不能跟在一个男人的屁股后面闻臭汗。要知道这洞汪城可不是一般的热,以朱大能那身板,发汗量能少得了?这个洞这么小,那味得多重。
跟在哲别的身后,那就不一样了。女人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天生就与男人不一样。男人出点汗,一身都臭了。而女人出汗,却是香的。
地道挺长的,不过在走过开头那一段窄小的道路之后,后面的路就好走多了,也宽多了。开头那段,只能一个人躬着身子走,二三十米之后,就可以两个人并排走了。要不是朱大能的身板比较大,三个人并排走都不是什么问题。
“这地道可真够长得,到底通哪儿?”走了五六分钟,朱大能忍不住回过头来问胡忧。
胡忧和哲别并排着在后面,离着朱大能大约有五米多的距离,胡忧还拉着哲别的小手。
“走就是了,再长也有到头的时候,应该快了的。”胡忧抓着哲别的手回道。在朱大能回头的时候,哲别本能的想把手抽回去,胡忧没有让她得逞。
大能转头继续往前,他知道什么东西可以看见,什么东西应该视而不见。
胡忧问道:“你们有没有觉得,我们这一路似乎是一个上升的路线?”
“确实,我也有这种感觉。”哲别说话的声音有些打颤。不是她害怕这里会有什么,而是她感觉冷。
女人就算出的是香汗,那汗也是湿的。这地道里的冷风很侵人,吹在湿衣服上,冷冷的很不舒服。这也就是胡忧就什么抓着她手的原因。如果不是胡忧的手,给她带来一些温暖,她会觉得更冷。
朱大能疑问道:“如果是向上的话,我们走了这么久,这会应该到那了?”
那个屋子的地洞离着地面并不深,如果是一直向上走的话,他们此时应该不是在地下,而应该是在地上才对。
胡忧也同时想到了这个问题,思索着说道:“我们刚才下来的方向,应该是向西。”
哲别叫道:“我知道,我们此时应该是在西门的那片乱石中间。”
“你说那片长像奇怪的石林?”胡忧知道哲别指的是哪里。这洞汪城周围五公里之内,全都是一片黄沙,只有之前科奇士驻军的西门边,有片小山。
“不用猜了,我们就是在那之上。”走在前面的朱大能说道。再长的路,也有走完的时候,这条地道,终于头到了。
“哇,这里真美”哲别感慨道。
眼前的景像,却实非常的美。抬眼四顾,胡忧三人此时身处于一座小山谷之中。山谷并不是很高,最多不过是三四十米,但是四面环绕,形成一个天然的半密封形。外面看不到这里边的样子,只会以为这是一座小山。却不知道,这里别有洞天。
“严不开真会享受呀。”胡忧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如果不是一路走来,胡忧跟本就不敢相信,此时他距离洞汪城不过是千米之距而已。
千米的距离,形成了两个不同的世界,外面的世界是阳光狂暴,热得几乎是拿油涂在猪的身上,过不了一会,就能吃烤猪。而这里,小桥流水,凉风阵阵,仿佛到了江南的水乡。这里真是太美了,美得就像那桃花园记中的世外桃园。
“快看,那里还有座小楼。大人你真是神了,你怎么知道这里有一个这么好的地方。”哲别满脸的兴奋。女孩子总是喜欢美好的事物,哲别虽然一直穿男装,但她的骨子里,还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
“你都说我是神了,这世界还有神不知道的地方吗?”胡忧随意的答道。他对什么小楼不感兴趣。他的注意力放在小楼对面的那片石滩上。那里很明白的有开凿的痕迹,边上还堆有不少大小不一石块。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虎子捡到的那块岩盐,就是出自那里。
“大人,我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不理我?”哲别摇着胡忧道。
“嗯,怎么了?你刚才说什么我没有听见。”胡忧转头看向哲别。
“我说,我们去那小楼看看吧”哲别把自己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哦,咱们等一下再过去。”胡忧点点头,大步往那堆看似岩盐的东西走过去。
“大人,你上哪?”哲别看胡忧走向一堆没有用的石头,不由奇怪的问道。
“去看我们的宝藏。”胡忧回了个笑脸,脚步不停的继续往前。
朱大能和哲别对视一眼,也跟着胡忧一起走了过去。
“大人,这些破石头就是你说的宝藏?”哲别捡了块岩盐放在手里把玩着。她怎么看都没有看出来,这与普通的石头有什么不同。
“当然”胡忧肯定的说道。他已经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些,就是他要找的东西。
盐,在海边值不了几个钱,可是在这大西北,乃致整个曼陀罗帝国,都是稀缺之物。真可谓是价比黄金。
那个严不开真是太聪明了,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看到这里,胡忧之前很多想不明白的事,一下全都豁然开朗了。
看来这西北之地的官,没几个好鸟。马泽本坐拥铁都,每年出产大量的铁矿石,换得大把的金币,却还要和土匪勾结,抢百姓的东西。
而这个严不开,明明发现了,都舍不得把这个消息给公布出来。不用问,那帮红胡子土匪,肯定是严不开的人。这十几年来,他已经不知道从这里运出去多少岩盐,为自己赚了多少金币。
最可气的是他居然还装得比谁都穷困潦倒的样子,一个清得不能再清的官。谁能想到,这个清官在背着人时,享受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锦绣楼的内衣算什么,严不开要是愿意,他可以把锦绣楼所在的,那一条街的铺面全都买下来,都不带还价的。
“骗人,这破石头怎么可能是宝藏,我怎么一点都没看出来,它有什么成为宝藏的可能。”哲别噘噘嘴道。在听胡忧说这些石块是宝藏之后,她又仔仔细细的看了好几遍,都没有看出这些石块有什么不同之处。
胡忧摇摇头道:“有些东西,是不能用眼睛去看的。”
“你该不会是让我用心去感受吧。”哲别不服气道。
胡忧笑着摇摇头道:“不是用心,而是用嘴,你尝尝看就明白了。”
胡忧指指哲别手中的石头,示意她往嘴里放。
“不会吧,这可是石头耶,你让我吃。我的牙可没有那么好。”哲别张大嘴道。
“不是咬,是舔。”胡忧在哲别的小脸上捏了一下道。说到舔,他想起了黄金凤。黄金凤的口技,可是相当不错的。真有些怀念跟这个小醋坛子缠绵的那几天。等这洞汪城的事情告一段落之后,就去凤凰城看看,能不能把这个丫头重新骗回来。
她在红fen军团里,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吧,西门玉凤肯定是照顾她的。对了,西门玉凤也要去看看,不然她肯定会生气。
想起这凤凰城里的西门玉凤和黄金凤,胡忧的嘴角不由牵起一丝笑意。思绪再飘,飘过凤凰城,在更南的地方,还有一个佳人。不知道这个宁南帝国的公主,现在怎么样了。她肯定也有想自己吧。哦,还有那旋日,纳月,踏星,扶辰这四胞胎姐妹,欧阳寒冰可说了,她们是她的陪嫁呢。
“咸的?为什么是咸的,这是什么东西?”哲别的声音,把胡忧的思绪重新拉了回来。一边的朱大能也连连点头,瞪大眼睛看向胡忧。他也在等待着胡忧的答案。
“这是盐。”胡忧给出了答案。
“你说这些石块是盐?可是不对呀,我见过盐,不是这样子的。”哲别不敢相信的说道。她当然知道盐是什么,那种亮晶晶的颗粒,不可多吃,但是三天不吃,就会整个人全身无力。
胡忧解释道:“这是岩盐,属于盐类的一种,与你说的那种海盐样子不太一样,但是本质没有任何不同。”
“这么说,我们这次真是找到宝了。”朱大能的反应最快,马上就把这盐与当前军团的处境给连系起来。只要有了这些盐,军团也就有钱了。有钱就有米有武器,就会得到发展。现在正逢乱世,正是男儿立那万世不倒业的大好时机。
“你说呢?”胡忧得意的笑了起来。这段时候光顾着忙军团重组的事,居然把这事给忘记了。之前还为了从哪里弄到钱而烦恼呢,岂不知自己正坐在宝山之上,只要伸伸手,就可以弄到大量的金币。
“可是我们拿这些石块当盐卖,有人会要吗?”哲别问道。她始终对这些岩盐没有太大的信心。
朱大能听到这话,也收起了笑脸。哲别说的不错,盐可是价比黄金的东西,有谁愿意拿黄金换这些石头吗?
胡忧怎么说也比这个世界的人,多了几分知识。心中有货,自然胸有成竹。他把玩着手里的岩盐道:“我不知道严不开是怎么卖这些盐的,但是我肯定不会就那么拿着这石块状的岩盐出卖。我出品的东西,肯定是和市面上的盐是一模一样的。
“这可能吗,差别很大耶。”哲别好奇宝宝一样,问题一个接一个的问个没有完。一边的朱大能到是省事,只要在一边听着,就能得到自己所需要的答案。
胡忧丢掉手里的岩盐块,向那小桥走去。心急着答案的哲别和朱大能,赶紧跟在胡忧的身后,一起走过去。
这小桥是半天然半人工,弯弯如新月,小巧秀气。小桥下的水,清澈见底,穿过那一米多深的水,可以接直看到水底五颜六色的雨花石。
“我想你们都应该知道,盐是可以容于水里的吧。”看哲别和朱大能都同时点头,胡忧继续说道:“但是你们知不知道,盐是可以从水里提取出来的呢?”
哲别和朱大能都摇头。曼陀罗帝国没有海,哲别和朱大能只是吃过盐,却不知道盐是怎么生产出的。
胡忧摇摇头,这在他之前的那个世界,是非常简浅的问题,就连几岁小孩子都知道。在这里,两个成*人都不知道。
含了一口水进嘴里,和胡忧想像的一样,这里的水,果然也是咸的。胡忧简单的把制盐的原理,告诉哲别和朱大能。
听完胡忧的讲解,哲别才一脸恍然的说道:“原来只要把这些水煮干,就能得到盐了,那么简单。”
“是的,就是那么简单。这世界上的事,很多说起来,都不是那么复杂的。需要的,只是必要的条件。
走吧,我们回去吧。出来已经够久了,再不回去,红叶该到处找人了。”
“大人,我想到那边的小楼看看。”哲别有些不舍不得离开之里。这里不但风景美,而且很凉爽舒服。一想到洞汪城那暴热的天气,她就皱眉。
“你很喜欢这里?”胡忧心中一动,看向哲别。
“嗯”哲别用力的点点头。
胡忧想了想道:“那我把这里给你好不好?”
“给我?”哲别不明白胡忧的意思。
“是的。”胡忧道:“我让你做盐官,以后就住在这里,专管产盐,你觉得怎么样?”
听到胡忧这话,哲别脸上的笑,顿时没有了。一副马上要哭的样子道:“大人,你不要哲别了?”
胡忧没想到哲别的反应会这么大,赶紧解释道:“你想哪去了,我什么时候说不要你了。这里有盐的事,我们要绝对保密。这产盐的工作,必须得最信任的人来做才行。你又那么喜欢这里,所以我才想让你在这里管盐。”
哲别用力的摇头道:“不要,我不要在这管盐。我是你的亲卫,必须得留在你的身边,没有你的地方,哪怕是再好,我也不去。我不喜欢这里了,我们走吧。”
哲别说着在大步往来路走,那什么小楼,她再也不想看了。
“这丫头,还从来没见过她发这么大的脾气。”胡忧小声的在心里嘀咕了一句,把目光看向朱大能。
朱大能看胡忧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身上,那头摇得比拨浪鼓还快:“大人,你可千万别看我,我这人天生喜欢热闹,你让我呆在这里,我会死掉的。”
胡忧没好气的笑骂道:“我又没有说要你来,你急个屁呀。”
“那就好,那就好。”朱大能说着也加快了步子,像是怕胡忧反悔一样。
“嘿,你们别跑那么快,等等我”
“马拉戈壁的,都不愿来,少爷来。到时候少爷弄一大群美女,嘿嘿”
168章 经济路线
168章经济路线
财政问题,是胡忧现在最头痛的问题,之前没有发现岩盐,胡忧是没有任何的办法,只能勒紧腰带过活,现在既然发现在岩盐这种价比黄金的东西,胡忧就没有理由不把它变成真的黄金。
要知道现在中原地区大乱,再加上宁南帝国的经济入侵,曼陀罗帝国的物价,每天都在飞涨,没有钱的日子,那是过得很艰难的。
提纯盐的问题,是很小的事,朱大能和哲别不愿去,有的是人愿意去的。这并不需要什么太高深的本事,只要是忠心之人就可以。
胡忧入伍两年,别的也许他还不行,这忠心之人,他还是有几个的。根据红叶的提议,胡忧派了加马去负责这事。
加马也是从胡忧当夫长就跟着胡忧的老部下了,他也向胡忧发过酒誓,忠心方面,绝对没有问题。加上此人性格比较内向,喜静不爱动,山谷那样的环境,对他非常适合,他自己也非常喜欢。
看胡忧把加马派去了山谷,哲别和朱大能都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其实他们大可不必这样,胡忧说派他们去,不过是说笑而已。就算他们自己愿意,胡忧也是不会让他们去的。现在洞汪城百废待兴,正是用人之际,朱大能,哲别都是他的左膀右臂,他怎么可能让这两个大将去悠闲呢。
经过三天的准备,第一批盐终于成功出来了,现在样品正摆在胡忧的军帐里。白花花的盐,颗颗透亮,真是看得人心情舒畅,这些可都是钱啊
“大人,真的是一模一样的。”哲别抓了把盐在手上感慨道。
“不但看着一样,吃着也是一样的。”红叶把酒菜给端了上来。今天出盐,算是一个好日子,这段时间大家都很辛苦,胡忧要慰劳慰劳大家,特意交待红叶想办法,做了桌简单的酒席,算是开开小灶吧。
“大家入坐吧,今天咱们试试女军师的手艺。”胡忧笑着招呼大家入坐。这十几个人,是胡忧最核心的班底。俞骆亚,龙袭渔,宋青山并不在此列,他们新加入,还没有任何的成绩,还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席上有两个不是侍女的侍女,含玉和凡梦。这两个美丽的医护兵,被胡忧调到了红叶的身边,在军事委员会里任秘书,专事整理军团内部的往来文件。她们因为红叶的关系,现在也算得上胡忧集团里的准亲信。
席上有了这两个美丽的女孩子,气氛就要热烈很多了。红叶是胡忧的女人,朱大能一伙可不敢调戏她,不过对于含玉和凡梦,他们可就没有那么多顾及了。大家都是老熟人,加上心情高兴又喝了点酒,嘴巴没有把门的,那些很黄很暴力的话,不时会吐出来,弄得两女是大发娇嗔。
“红叶姐,你看他们,真是一个比一个坏。”含玉趴在红叶的肩上,撒娇不依着。
因为含玉长得相对更可人,小脸容易红,众人最喜欢斗她。
边上的胡忧喷着酒气的笑道:“哟,谁欺负我们的小含玉了,告诉我,我帮你收拾他们。”
含玉噘嘴道:“就是你最坏了。”
“就是。胡忧将军最坏,我刚才还看到他偷偷瞄含玉的胸部呢。”一边的凡梦也举报胡忧的恶行。
含玉看自己又被扯上,赶紧反击:“臭凡梦,要死了,什么话都乱说。胡忧将军是偷看你,又不是偷看人家。”
“哟哟,小含玉吃醋了呢。”凡梦坏坏的说完,转身就跑。
“哼,臭凡梦,看人家怎么收拾你。”含玉小脸通红的挥舞着小拳头,和凡梦笑闹起来。
“哈哈哈”一群男人坏坏的哄笑起来。虽然菜微酒薄,大家吃得却很开心。
胡忧举怀道:“现在的我们,已经走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来,让我们举杯,共祝明天更美好。”
“我们也要干杯。”正在笑闹的凡梦和含玉也跑了过来。
“干”
朱大能擦去嘴边的酒渍道:“哈哈哈,今天真是开心,可惜候三不在,少了个斗嘴的,有些不太过瘾。”
候三被胡忧派去接鲁游去了。现在洞汪城已定,是大量发展武器装备的时候了。
“候三快回来了吧?”胡忧往嘴里扔了颗花生米,在这些老兄弟面前,他从来不摆什么臭架子,还是和以前一样,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不像有些人,手里有了几分权力,那眼睛就往天上看。
“快了,应该再有五六天,就能回来了吧。”朱大能说道。他虽然和候三每坐在一起,就不停的吵嘴,事实上他们的感情挺好。如果候三有什么事,朱大能铁定是第一个拔刀之人,反过来也一样。
胡忧点点头道:“等他回来了,咱们再好好喝一顿,帮他洗洗尘。”
朱大能拍手道:“那行,我那还有几瓶好酒,到时候我拿来。”
“那我出只鸡。”
“我出花生”
“我出”
一群人你一样,我一样的叫了起来。洞汪城的条件极差,有时候有钱也不见得能卖到东西。
“嘿,凡梦,含玉,你们出什么?”胡忧坏笑着转头看向两个青春女孩。这里没有KTV,也没有歌舞表演,只能拿这两个丫头来取乐。
“我们什么也没有耶。”含玉眨巴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道。
“就是,你们大将军喝酒,却让我们小女子出东西,这不是欺负人嘛。胡忧将军最坏了,老想打我们含玉的主意。”凡梦的脾气相对较外向,什么话都敢往外说。
“呀,怎么又说到人家头上了。红叶姐,你看她,老欺负人家。”含玉一开始还猛点头,同意凡梦的说法,谁知道凡梦话风一转,又扯上她,娇嗔不依的叫了起来。
红叶笑着摆手道:“别叫我,找你的胡忧将军帮你出头。”
“红叶姐坏,你也欺负人家。”含玉说着转动着大眼睛,来到胡忧的身边,娇声叫道:“胡忧哥哥,你看他们都欺负含玉呢。”
胡忧笑得眼泪都快下来了,抽着快断气的声音道:“别叫哥,哥只是一个传说。”
饭后,红叶给大家上了茶,带着含玉和梦凡安静的坐下来。吃也吃了,笑也笑了,是时候谈点正事了。
胡忧喝了口茶,环视了众人一眼道:“现在盐我们已经有了,接下了就是卖出去的问题。大家都说说看,咱们应该怎么把这些盐卖出去,好换回我们需要的东西。”
朱大能提议道:“大人,我们现在最缺的就是粮食和武器,这两样东西,宝怀城都有,我们不如拿到那里去卖。”
科奇士开口道:“我看不太好,宝怀城一向和我们没有什么交情,城守马泽本为人贪婪成性,如果让他发现我们手中有大量的盐,说不定会对我们冒什么坏水。”
科奇士长期跟在苏门达尔的身边,对于这人性的事,有很深的休会,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自从胡忧成功帮他治好妻子李玉莲的病之后,他对胡忧就已经是死心踏地,自然事事为胡忧着想。
红叶也同意科奇士的意见道:“科将军说得有道理,以我们现在的实力,最好还是不要让别人知道我们有盐的事,不然我们会很麻烦。”
哈里森霸气的说道:“他要战便战好了,我们现在有五万雄兵,难道还怕他们不成。”现在他手里有一万五千人马,又摆脱了奴营的身份,体内那股被压抑的血性,又复苏了起来。他可是连上司都敢打的主,别看他平时闷声不爱说话,他的脾气可不太好。
胡忧摆摆手,道:“我们和宝怀城迟早必有一战,他不惦记我们的盐,我还惦记着他的铁矿石呢。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打仗是要钱的,我们现在没有钱,只能发展经济。我们必须在短时期之内,把洞汪城给发展起来。
现在洞汪城的人口太少了,才有两万人,军民比严重的不足。这不利我们的兵源被充。我的理想是把洞汪城主城发展成为至少人口在三十万以上的大城,洞汪城周边区发展成,人口过百万的大经济区,这样才能使我军得到包括兵源在内的资源补充,到时候,不是马泽本来找我们,而是我要收拾他。”
众人都没有想到胡忧的心里,居然已经做了这么大的规划。过百万的大经济区,光是想想,就能让人兴奋。
“可是大人,我们要怎么发展经济,难到只靠盐就可以了吗?”含玉弱弱的问道。之前说军事的事,她插不上嘴,但是说这个经济问题,她到是很有兴趣。女孩子都喜欢逛街买东西的嘛,自然也有些发言权。
含玉的问题,也是在坐之人心里思考的问题。说大话,人人都会,就算是把天吹破,那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只是说说,那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关键还在一个‘做’字,实际才是跟本。
胡忧道:“光靠盐当然不可能。我们必须要多种经济相结合才成。俞骆亚现在正在试种百兽草,如果他能成功,那我们今后就走一条以养马卖马为龙头,多种经济结合的路线。”
朱大能问道:“大人,我不是泼你冷水,要是俞骆亚的草种不出来,或是种出来,却没有他说得那么好,甚至跟本养不了马呢?”
朱大能这话也就是在胡忧的团队里,他才能说。要是在别的地方,他肯定不敢说。老大刚说要以养马为龙头产业,你就说马不一定养得出来,那不是往领导的脸上抽耳光吗?所谓领导永远都是对的,有困难也要上,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领导喜欢的,说行就行,不行也行,领导不喜欢的,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属下的不服不行。
胡忧这里是广开言路,他对朱大能的话,不但不反感,反且还很高兴。朱大能是世家出生,对经济略懂。他不是泼冷水,而是说出这事的可能性。
事事没有绝对,在没有做成之前,永远都可能存在失败。每做一件事,不但要考虑它的成功,考虑失败也同样很重要。
胡忧点头道:“朱大能说得很有道理,这个问题我也同样考虑过。成功不是必然的,虽然我很有信心,应该会成功。如果养马不行,大家也不用担心,我们还有一条路。大家别忘记候三去了哪里。”
朱大能眼睛一亮,脱口而出道:“你是说卖武器?”
胡忧竖竖大拇指道:“聪明,没白长一身肥肉。
鲁游大师的手艺,相信在坐的都知道。宝怀城又出铁矿石,原料方面不成问题。这是一条必然能成的路。”
红叶皱眉道:“可是卖武器是一个很危险的行业,万一帝国追查起来,我们会很麻烦。”
胡忧点点头道:“是的,所以我才把这个排在养马之后。巴伦西亚现在对我们不闻不问,但是谁也保不齐他什么时候又想起我们。现在帝国虽然乱像已生,但是并没有达到全面大乱的地步。在这些方面,我们还得小心谨慎才行。越是低调,对我们越是有利。”
胡忧说道这里,环视了大家一眼。他之所以借着卖盐的事,把这马和武器的问题说出来,就是要加强大家的信心,给他们一个可以有的期盼。
和成功一样,忠心也不是必然的。每个人都有向往好生活的权力,当付出的忠心,总是得不到回报,总是要吃一顿酒席都要大家各自出东西来凑的事,出现得越来越多,那些忠心也就会慢慢的消失了。就像那句笑话一样,你让人家连饭都吃不上了,还评什么要求人家爱你
“好了,咱们还是言归正传,回到这个卖盐的问题上来。这是我们的起动资金。只有卖了盐,得到了钱,其他的那些,才可以发展起来。无论的养马还是打造武器,没有钱都是空话。”
“将军,你打算把盐拿到哪里去卖,我们是不是要开个店铺什么的?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可以做店长哟。”含玉从红叶的身后钻出头来娇声道。
这个可爱的丫头,看来把她俩调回军部是对的。下面的部队,马上要进行大规模严要求的军事训练,要是她两个还在下面部队,可能此时就笑不出来了吧。
胡忧笑笑道:“做店长嘛,可以。不过呢,不是现在。近期之内,我没有开店铺的打算。闹不符合我们现在的情况,我要一次做大笔的。”
朱大能问道:“大人,你要做大户?盐的用量很小,你打算把大批的盐卖给谁?”
胡忧神秘一笑道:“这个就要问你了,你觉得谁可以消耗大量的盐?”
“问我?”朱大能皱起眉来。盐的用量很少,要大量的消耗,就得人多。哪里的人最多呢?
朱大能猛的想到一个地方——西部狂狼军团。狂狼军团有二十万常备军,蕾娜塔跟他们的关系又不错。反正他们总是用买盐的,跟谁买不是买呢。
“明白了吧。”胡忧笑道:“我打算先期拉一万斤过去,跟他们聊聊。”
“一万斤”听到胡忧这话,在坐的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人家狂狼军团才二十万人,一万斤盐还只是聊聊,那真卖得多少。一个月供十万斤?把他们全都腌成咸鱼?
“老大,一万斤是不是太多了一点?”朱大能弱弱的问道。他知道,胡忧这一次又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了。
胡忧可不是把主意打到朱大能的身上嘛。蕾娜塔上次提出要和他合亲,被他给拒绝了。这次拉盐过去,人家蕾娜塔不一定给他这个面子。胡忧想到的是蕾娜塔的表妹关天瑜,她是朱大能的未婚妻,让朱大能去说通关天瑜,再让关天瑜去说通蕾娜塔,就可以做成这笔生意。
胡忧满脸笑意的说道:“不多,不多,一万斤不过是狂狼军团两个月的需求,那怎么能算多呢。”
朱大能整脸都苦了:“可是狂狼军团军用盐是帝**供的,他们不见得一定要我们的盐呀。”
胡忧嘿嘿笑道:“那就得看你的本事了。蕾娜塔算起来,可是你小表姨子,你肯定有办法的。”
“将军,什么叫小表姨子?”含玉一脸不解的问道。
胡忧解释道:“朱大能的老婆是蕾娜塔的表妹,妻子的姐妹是小姨子,表姐妹不是小表姨子吗?”
含玉咯咯的笑了起来:“不是了将军,你弄错了,妻子的妹妹才是小姨子,妻子的姐姐是大姨妈。”
“是什么?”胡忧坏笑道。
含玉以为胡忧没有听清楚,提高声音叫道:“是大姨妈”
军帐中一下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忍着笑,看着含玉不说话。
“你们怎么了。”含玉一脸茫然的看着大家,她没觉着自己有说错什么呀。
红叶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拉过含玉,在她的耳边底语了两句。
“啊!”含玉整个脸都羞红了,不依的跺脚,转身跑出了军帐。
“含玉,跑那么快干什么,你大姨妈找来了吗?”
不知道谁怪叫一句,军帐里坏笑一片。
169章 林中遇美
169章林中遇美
烈日当空,晒得路边的狗都吐出了长长的舌头,这样的天气,真是不宜出门。满天黄沙路上,却出现了一行车队。
车队共二十辆大车,每辆车两匹马拉着,一人掌车,四个伙计打扮的汉子,守在车的周围。对于那暴晒的太阳,他们似乎没有什么感觉,依然神采奕奕,仔细看太的话,还能看到他们的脸上,有兴奋的笑容,不时会用尊敬的目光,看向车队前的一个年轻人。
伙计眼中的年轻人,二十郎当岁,长得不算是很英俊,却很耐看。他并没有骑马,而是和大家一样,也是步行。汗珠不时从他的额头上滑落,他却并不在呼。
年轻人的左边,同样也跟着一个年轻人。他身材瘦小,长得到是有些唇红齿白的意思。微微的慢了半步,一双眼睛像鹰一样,警惕的不时看向四周。
右边的是一个大胖子,这家伙得有二百来斤吧。随便从他身上扒条裤衩,够一般人做身衣服的了。看他走得满身大汗的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样的天气。
这百来号人是谁呀,这么热的天,还押着那么些车赶路,难道想扮非洲难民?
这队人不是别人,领头的那位,正是咱们那个莫名其妙来到这天风大陆,然后又用他那一脑子从江湖上学来的东西,成为手握五万雄兵统领的胡忧。
胡忧与手下众将商量了之后,决定把新出产的一万斤岩盐运去卖给狂狼军团的蕾娜塔。于是把军务交给女军师红叶代掌,精选了一百精兵,带着朱大能和亲卫哲别,扮成商队,向狂狼军团的驻地金沙州华西城进发。此时他们刚出洞汪城一天。
“老大,你干什么不坐马车,偏要走路呢?你看这天,热死个人了。”朱大能擦着那流不完的汗,一脸幽怨的说道。
胡忧不是没有马车,他来洞汪城之前,南方红fen军团军团长,他那个将军姐姐西门玉凤把自己的座车送给了他。
西门玉凤送的马车那个漂亮哟,豪华就不说了,关键是人家冬暖夏凉,空间又大,座着多舒服,那不比这走路强?
胡忧瞟了朱大能一眼,笑道:“干什么那一脸死像,想坐你就坐呗,二十辆马车,你想坐那辆坐哪辆。”
朱大能顺着胡忧的目光,看了一眼那些运盐的马车,连连摇头。那些马车全堆满了盐,坐上去还不成盐焗鸡了,哪是能坐人的。
“老大,我说的是西门玉凤将军的那辆马车,不是这种板车。”
“那辆。”胡忧两眼望天想了一下,摇摇头道:“那辆马车我是用来收藏的,不能随便坐。”
朱大能那个无语呀:“那红叶军师给你准备的那辆呢,那辆不是也用来收藏的吧。”
这次临出门之前,红叶派人给胡忧弄了辆马车。那马车虽然比不了西门玉凤的那辆,但是也相当不错,坐进去,至少不用被晒得跟狗似的。哪想到,胡忧出来的时候,也同样没有坐。
胡忧看了朱大能好一会,这才说道:“你觉得士兵们推车,我们坐车,合适吗?”
大能眨巴了一下眼睛,无话可说了。他一直想不通胡忧为什么不坐车,而是要走路,这下他才明白,问题出在这里。
胡忧最得士兵爱待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把士兵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用红叶的话说,胡忧对手下的士兵,比对老婆还好呢。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看着士兵推车,而自己坐在车里享受?
哲别忍不住笑道:“咯咯咯,朱管家,你就少抱怨两句吧,心静自然凉。”
朱管家指的就是朱大能。这次出来扮成了商队,总不能还叫将军,大人之类的吧。于是胡忧自命为少爷,而朱大能则成了管家。哲别是书童的身份。
哲别一开始对书童的身份很不喜欢,因为商队里有管家很正常,可是从来没有见过有书童的。不过在胡忧让她在书童和丫鬟之间选的时候,她还是选了书童。她不想让除胡忧之外的其他男人,知道她是女儿身。
朱大能嘟囔道:“什么心静自然凉,那都是骗人的。和尚才玩哪一套呢。”
胡忧笑笑道:“心静不一定能凉,但是你只要静心把这一趟走完,肯定会有收获的。”
胡忧说的这是实话,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没有坐马车,连马都不骑的原因。环境最是能磨练人的,越是恶劣的环境,就越是能磨练人。上次从青州来到洞汪城,那一路之上,吃了不少的苦头,可是也不是没有收获的。
胡忧发现,那一路走完,他的精神力提高了不少。精神力可是第一战力,这玩艺在战场上可是保命的跟本。胡忧在经历一开始醒觉时候的高速增长之后,精神力的进步就慢了下来。这次让他发现提高精神力的办法,他当然不会错过了。
其实这次胡忧之所以亲自去华西城,并不单单是去和蕾娜塔做生意那么简单,如果是那样,他只要派朱大能去,就可以把这一万斤盐的事搞定。
胡忧之所以亲自去,目的是多方面的。首要的目的,是胡忧要借现在洞汪城相对安稳的环境,多出去走走看看。看各地方的人和事,多学习各方面的经验。
胡忧有十三年江湖经验,但是这些还不足以让他管理好一座城市,而他的目标,也不单单只是一座洞汪城。所以他要学习更多的东西。此去华西,会经过很多的大小城镇,这些都是活教材,可以让他学习到很多东西。
还有就是各种对突发事件的应对了。胡忧知道,这次去华西,路上肯定不会太平,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这些将会发生的事,都是不可意料的突然事件,他要借着这些事件,让自己成长,无论是武力还是能力。
最后一点,就是要多见见世面了。在以前的那个世界,他几乎走完了大半的国家,对各地的风土人情,都了如指掌。可是这里,他不过只是对从青州到帝都这一段比熟悉一些,对帝国的其他地方,都不是很清楚。所谓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为了心中的梦想,他必须要让自己像海棉一样,吸收大量的,来自各方面的东西。
总结出来这一句,胡忧这一趟,是借运盐的过程来学习。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东西。
押着万斤的盐,车队行进不快,一天走下来,不过走了五十多里。洞汪城是帝国西北最边的城镇,往内地要走一百里,才能走到离洞汪城最近的防山镇。胡忧他们这个车队,今天是不可能进得了镇里了。
哲别请示道:爷,前面有个树林,我们不如就在那里安营吧,兄弟们都很累了,今天咱们就别走了吧。”
胡忧好笑的说道:“我可是独生子,你别给我整出个弟妹出来。少爷就少爷,搞什么大少爷。”
哲别撇撇嘴道:“人家忘记了嘛。叫什么少爷嘛,怪不习惯的。”
胡忧道:“你那是对书童的身份有意见,让你当丫鬟你又不愿。”
哲别看了眼掉队走在后面的朱大能,说道:“我才不要做丫鬟呢,要做也得做小姐。”
胡忧哈哈笑道:“小姐可是要会弹琴绣花的,你会吗?”
哲别不服气的说道:“那少爷要会什么?”
胡忧坏笑道:“少爷只要会调戏民女就成,你要不要试试?”
哲别顿时无语,这少爷也太好当了吧。
胡忧转头看了眼队伍道:“好了,不说笑了,通知兄弟们进树林吧。今晚在这里凑合一晚,明天再进防山镇。我到要看看,那个马泽本的治下,是个什么样子。那里应该有青楼吧。”
这下让哲别找到反击的机会了,警告道:“不许去青楼,不然我告诉红叶姐,让红叶姐收拾你。”
胡忧上下瞟了哲别一眼,故意在她的胸前停了好一会,才说道:“你没有去过青楼吧?”
“当然没有。”哲别两手护着胸,胡忧的眼睛看得她心里毛毛的。她最怕胡忧这样看她了,每次胡忧一拿这样的目光看她,她的心就跳得特别的快。
胡忧叹了口气道:“怪不得你怎么扮都不像男人呢。青楼可是好地方呀,是男人都应该去看看的,你不想见识见识?顺便说一句,红叶是不会管这事的。”
哲别道:“我又不是男人。”
“那更应该去看看了。”胡忧说着,转头向朱大能叫道:“朱管家,大步向前,防山镇的神女在向你招手呢”
车队开进小树林,虽然只是百来人的队伍,但是这个安营却一点都不马虎。二十辆大车,被扮做伙计的士兵用铁索连着,围成一个圈,建立临时成防御体系。然后才是士兵的营帐,胡忧的营帐在中间的位置,受重点保护。
士兵们心里都很清楚,哪怕车上装的是价比黄金的盐,也绝对没有胡忧的安全来得重要。保护胡忧,才是他们真正的使命。
安好营之后,胡忧才发现,这次出来,什么都带了,却忘记带上一个厨子,这一百个士兵,都是大老粗,平时都是吃现成的,没有谁会做饭。哲别到是自称会做,可她那两下,还是算了吧。
将军亲自给士兵做饭,这事天下有哪个军团发生过吗?说出去都没人会相信,可是这样的事,却在这一百名士兵的眼前发生着。
朱大能在一边看着被围在士兵中间,手法熟练烤着兔肉的胡忧,心里暗暗的点头。有这样的长官,哪个士兵会不爱待。看来这一次家族的选择是对的,如果因为胡忧被调洞汪城就小看他,那绝对是天大的错误。
胡忧曾经跟师父在江湖上漂泊了十三年,混得不好的时候,经常没有钱住旅馆,睡路边野外是常事,对这野外的活计,一点都不陌生。这只野兔,就是他给抓回来的。
把烤得差不多的兔子交给哲别过火,胡忧来到朱大能的身边坐下,看了眼那些对着烤兔子流口水的士兵,道:“有时候想想,能过这样的生活,也挺不错的。找个没有人的大山,盖上个小木屋,带着心爱的女人,养鸟种花,没事烤烤兔子,说说那油盐柴米之事,呵呵”
朱大能把手里的酒壶递给胡忧道:“可是这样的生活,注定不属于你和我。”
胡忧接过酒喝了一口道:“是呀,这两年见惯了血与火的精彩,再在我干心平凡,我真是做不到。”
朱大能道:“每个人都有其注定的生命轨迹,逃不脱,也跑不了。不管你喜不喜欢,它就在那里,如影随形。”
胡忧嘿嘿笑道:“人家都说心宽体胖,你的感触到很多。怎么,又想起你哪个定了亲的美人了?我还真不明白,当初你是怎么相信关天瑜奇丑无比,弄得你要离家出走的。”
朱大能笑笑道:“那时候我一定是吃了猪油蒙了心,不是没人跟我说过关天瑜很漂亮,可我就是认了死理。”
“这次你见了她,准备怎么办?她不会又整你了吧。”
朱大能不太敢确定的说道:“应该气消了吧。”
胡忧刚要说话,突然两眼定定的看着一个方向。朱大能心有所感,也同时看了过去。不到二十米之外,一个白裙子,紫色腰带,穿着绣花布鞋的女子,鬼魅一样出现在那里,外围的哨兵,和那些看烤兔子的士兵,全都没有觉察到。
这身标志性的打扮,除了那个神秘的楚竹,还会有谁。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胡忧拿下洞汪城之后,曾经派人查过楚竹的身份,然而一无所获。谁都说不清楚这个楚竹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洞汪城的,也没有人知道,她是不是叫做楚竹,更没有人见过她的亲人。
一阵夜风吹过,更为楚竹的出现,增添几分神秘的色彩。
“楚竹姑娘,多日不见,神彩依旧呀。”胡忧站起来,先给楚竹打招呼。
楚竹淡雅一笑道:“胡忧将军好雅兴,在这里野营吗?”
胡忧回道:“算是吧。楚竹姑娘不知是否已经用饭,我们正要开饭,不知道能否请楚竹姑娘一块用些?”
胡忧一段话说下来,嘴巴那个酸呀。不知道怎么的,每次面对这个女人,他总是习惯性的说出这些个文绉绉的话。
楚竹颔首道:“也好,我正有意一品将军的手艺。”
胡忧听得这话,心里暗暗的警惕。看来这个楚竹一早就已经到了,在暗中看了很多事,直到现在才出现。不然她不可能知道那兔子是谁烤的。不知道她这次出现,又是有什么目的呢?
胡忧一直不相信,这个楚竹是一个单纯的善心人士。虽然她收养了虎子、妞儿那些孩子,之后又在洞汪城里办学堂,免费教城中的孩子书识字。但是胡忧总是觉得这个楚竹不简单,至少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呵呵,我的手艺一般,楚竹姑娘可千万别见笑。”胡忧说着转头向哲别叫道:“哲别,差不多了,可以开饭了。我们今天有客人。”
“客人?”这个疏忽了的亲卫直到现在才发现,这里多了一个女人。
“是的,这位是楚竹姑娘,你见过的,不会忘记了吧。”胡忧给哲别打了个眼色道。
“当然了,你之前还说让我去楚竹姑娘的学堂认字呢。”哲别收到胡忧的眼色,微微的点点头。在楚竹看不见的角度,给士兵打了个小心警戒的手式。
这些精选出来的士兵,全都是能以一当十的人。接到哲别的命令之后,马上就有了行动。有人在暗中留意着楚竹的动作,有人借顾离开,马上收索这附近的动静。这些都是经过反复操练过的,人人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一只兔子十多斤,看着挺大,但是百多人分,每个人得的并不多,这本是胡忧给加的菜,不是主食。胡忧并没有因为楚竹是美女而多分给她一些,只不过在部位上,给她优待。割给她一块兔腿肉。
楚竹吃东西的样子,像是经过严格的训练,非常的优雅。哪怕她嘴里吃的是兔肉,依然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错觉。
“味道怎么样?”胡忧直到楚竹吃完了兔肉,才开口问道。
楚竹似乎有些意犹未尽的说道:“相当不错,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烤食。胡忧将军如果有一天厌倦了军旅生活,到可以去做个厨子,楚竹一定前去捧场。
胡忧还真没有想到楚竹的嘴里还能吃出玩笑话,闻言苦笑道:“我到是不希望有那一天,听说常在火边烤食,对男性不太好。特别是功能方面。”
楚竹没有回答胡忧这话,她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然后低头思索着什么。
“楚竹姑娘要不要再来一块?”胡忧指指自己的那份道。他那份也和士兵的一样多,一直说话,还没有吃。
楚竹摇摇头,话里有话的说道:“谢谢,我已经够了。我的胃口一向不大,只拿我需要的。”
胡忧点点头,认同的说道:“知足者长乐,不知足者,富贵也忧。”
“胡忧将军说得不错,不知将军此去何处,如是方面,可否带上小女子?”
170章 集市惊变
170章集市惊变
楚竹的话让胡忧的脑子瞬间高速运转了起来。他的脑子里反复想的是一个问题,这个楚竹为什么要跟着他们。
楚竹虽然没有非常明显的表露出这个意思,但是胡忧是什么人,他会听不出来楚竹话里的意思吗?
如果楚竹只是想和胡忧顺路走一程的话,那她的问话应该是先说出自己要去哪里,再了解胡忧是不是去同样的地方,而不是直接问胡忧要去哪里。
胡忧可以肯定,无论自己说出要去什么地方,这个楚竹肯定也会说她要去同样的地方的。可是问题又回来了,这个楚竹为什么要跟在自己的身边呢?
这个楚竹的行事,实在是太不按牌理了,就算以杜啸天的聪明,一时之间也猜不出这个楚竹的心思。他的眼睛是能透视,但是并不能透心,这女人心海底针,谁又能猜明白呢?
楚竹看胡忧沉默不语,笑脸如花道:“看来是小女子让胡忧将军为难了,胡忧将军想来并不喜欢小女子同行。小女子不敢打扰,还是告辞好了。”
楚竹嘴里的话是这么说,可是脚步确一点都不曾有移动的迹象,脸上的笑容依旧,一副胸有成竹,吃定胡忧的样子。
胡忧看楚竹跟本没有没有离开的打算,这才开口说道:“楚竹小姐请留步,能有楚竹姑娘这么美丽的女子同行,那可是全天下男人做梦都在期盼的事,我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只是小将这次出来得随性,本是想四处走走看看,并没有确定目的地,怕影响到姑娘的行程,才一时不敢多言而已。
我看不如这样,请楚竹姑娘示下要去何地,如适合我,我就跟姑娘一道去好了。”胡忧把这个问题,又推回给了楚竹。这次的行军目的地,只有军团高层的十多个人知道而已,就连同行的士兵都不知道要去哪里,胡忧并不怕楚竹当场揭穿他的话。
“原来是这样,看来是楚竹错怪将军了。”楚竹有意无意的瞟了眼那些装着盐的大车道:“楚竹最近听说金沙州的华西城有热闹可看,所以想去看看,不知道胡忧将军可感兴趣?”
“金沙州华西城?”胡忧的眼中闪过一丝厉色,他心里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有人把他的行程出卖给了楚竹。
可是仔细想想,胡忧又觉得不太像。这次知道他行程的人,全都是军团里的核心成员,绝对的亲信。他们将来的发展,已经是和军团的利益挂上勾的,有什么理由要出卖呢。就算出卖,也不是现在。
胡忧接口说道:“华西城到是一个好地方,之前听人说起过,还没有机会去看过。楚竹姑娘既然想去,那我们就一道去好了。”
阴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左右运盐的事并不急,胡忧决定看看这个女子到底想要玩什么花样。
“那太好了。”楚竹啪手道:“这样楚竹就不需要怕那旅途寂寞了。”
楚竹笑着,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看向胡忧问道:“对了将军,我刚才听大伙都叫你少爷,现在我们同行,我也管你叫少爷吧。”
“你也叫我少爷?”胡忧意外的问道:“那我叫你什么?”
楚竹想了想说道:“你就叫我楚竹就行,至于这身份嘛,我就暂时充当你的侍女好了。”
得,敢情这女人来这里玩角色扮演来了。当侍女,一开始见这个女人的时候,胡忧还真有这方面的兴趣,现在,嘿嘿,胡忧还真不敢再起这个念头。这个女人,哪里是省油的灯,胡忧现在每次和她接触,都得打十二分的精神,要真有这么一个侍女,不知道要短命多少年呢。
就这么着,楚竹算是半强迫的加入到了队伍里。成为胡忧此去华西城的成员之一。一夜无话,队伍第二天继续起程,傍晚来到了防山镇。
看着那近在眼前的防山镇城门,朱大能请示胡忧道:“少爷,今晚我们是进镇内休息,还是在镇外安营?”
胡忧没有马上答话,而是转头看问身边不远处的楚竹道:“楚竹姑娘以为呢?”
胡忧本担心这个楚竹中途加入,说不定会弄出什么事。不过从今天的情况来看,暂时还看不出这方面的迹象。今天这一天的路走下来,她甚至连话都没有多说几句。
“少爷你决定好了,楚竹并无意见。”楚竹的回话极为淡雅,看似对任何事的都没有什么意见。
胡忧与朱大能对望了一眼,微微摇了摇头,提声说道:“朱管家,今晚就安排在镇里休息好了。”
“好的,少爷。”朱大能接下胡忧的话,下去安排去了。
交了一定的入城费,胡忧一行人进了防山镇。这防山镇虽然只是一个镇,但是比起洞汪城可是热闹多了。胡忧一行人是从西门进城的,进门不远就途经一个市集。只见这里的市集人头攒动,热闹非常。
胡忧看这买的,卖的都生气勃勃,不由有些羡慕道:“这个马泽本到是有几分本事,防山镇尚且能有这般的热闹,那宝怀城看来更不会差到哪里去了。”
朱大能回道:“这铁器向来是重要的生产资源之一,无论的军用还是日常生活,都少不了它。这宝怀城是西北最大的铁矿出产地,而且矿石的品质很好,自然能吸引不少的人气。”
住店的事,自然有机灵的士兵前去打前站安排,这些用不着胡忧操心。一百多人,包了个清静的院子,停车吃饭,一切都是忙而不乱,显示出有素的训练。因为这两天走得比较辛苦,胡忧特许无值岗的士兵,每人喝上二两酒,以驱疲惫。
整个住店吃饭的过程,楚竹都在观察着士兵的一兴一动,不时的低头思索着什么。用过晚饭之后,她借口路途疲惫,早早的就去睡了。
胡忧是个坐不住的人,喜动不喜静,这防山镇的热闹,吸引着他,让他这么早睡,那是不小说就来可能的。喝过了茶,看天色黑了,天气也凉了,他就提议到外面走走。朱大能自然响应胡忧的提议,哲别始终记着自己亲卫的身份,自然也跟着了。
跟小二打听了好玩的去处,三人就出了客栈,有说有笑的在街上走着。不一会就来到了小二口中的西环集。
朱大能向小二打听地方的时候,哲别并没有在一旁。她一直以为胡忧和朱大能是要去青楼玩呢,所以一路之上,都有些不太高兴,当她发现这西环集并不是青楼,而是一个夜市的时候,这才露出了笑脸。
这西环集果然热闹,虽然已经夜幕降临,可是这里完全没有一点晚上的冷清,反而比白天见过的市集更为热闹。
西环集并不是一个集市,而是一个码头。白天这里是运装铁矿石上船的地方,晚上码头工人收工之后,各种卖艺人,耍猴的,卖脂粉的,看相算命的,卖小吃点心的,什么杂七杂八的人,就都开始云集于此,各做自己的营生。
因为铁矿很有油水,所以这里的工人相对也比较有钱,做了一天工,也喜欢玩玩乐乐,三五知己喝点小酒,听点小曲什么的,慢慢的就演变成了这繁华之地。
胡忧看到眼前这一切,真是倍感亲切。他本就是江湖出生,来到天风大陆两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忙于军务,直到现在,才第一次看到这里江湖人的风采。尽管在这里,这些人并不作‘江湖人’这个称呼。
“少爷,这里好漂亮,好热闹。”哲别显然非常的兴奋。她尽管就是这天风大陆的人,但是这也是她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
“喜欢吗?”胡忧笑道。对这个十**岁,取男子名字,穿男人衣服的女孩子,他是打从心里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情。有些像同病相怜,可又不全是,
“嗯”哲别用力的点头,以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她的生活一向很苦,直到遇上胡忧,她才体验到了一些美好的东西。她对这些,一向很珍惜。
“那边有唱小曲的,我们过去看看。”
西边一角,是唱小曲,说书的天地。十来个艺人,分在几处巨大的火把之下,搭起简单的台子,各显神通。十几种不同的声音,汇在一处,显得有些乱,常常是这边耳朵听的是戏,那边耳朵听的是曲。但是观众们并不在意这些,每到精彩之处,叫好声不断,赏钱打在铜锣里,咣咣作响。
“咱们到不死鸟胡忧奉命艰守黄龙道,这黄龙道可谓是山高水深,条件艰苦很意外的,胡忧三人在一个唱小曲的台边,发现一个说书的把式,带着两个徒弟在说胡忧的故事。哲别听见了那个得意呀,像是那书中的主角是她一样。
“少爷,这是在说你的故事呢。”哲别趴在胡忧的耳边吐气如兰的说道。
胡忧也觉得挺有意思,饶有兴趣的停下脚步,听了起来。以前他喜欢听人说书,没想到能有一天,自己却成了这说书人口中的角色了。
听了一会,哲别发现都没有她出场,有些不满的说道:“少爷,怎么只有说你,都没有说我的,当时我也在你身边呢。”这里的人非常多,里三层外三层的,哲别身子娇小,此时在胡忧的耳边说话,远远看去,到有些挂在胡忧身上的意思。
胡忧听了哲别的抱怨,不由好笑的在哲别的小脸上捏了一把,压低声音道:“就是,怎么能把我们的小哲别给忘记了呢,要不咱上去砸他的场子,真是太不专业了。”
哲别有些犹豫道:“还是不要了吧,人家也是混口饭吃。说不定后面就有我了呢。”
“扑哧,哈哈哈正在喝水的朱大能,一下没有忍住,一口水喷出去,直喷了身前那人半身的水。
此时说书的正说到胡忧箭取铁克拉右眼的段落,那人听得紧张,居然都没有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之中,被人‘湿’了身。
哲别看朱大能在笑她,气得狠狠的踹了朱大能一脚。朱大能怕前面那人反应过来,赶紧借机钻出人群。
“呼,这个好辣,好好吃。少爷,吃完东西,我们去那边看耍猴好不好。”小吃摊前,哲别抱着个烤鸡腿,呼呼的吃着,眼睛四处乱转,嘴里还不时嘟嘟哝哝的评价着各种有趣的玩艺。
“好,今晚咱们就是出来玩的。你想看什么都行。”胡忧喝了口小酒道。
“少爷,你说我们洞汪城什么时候也能有这么热闹就好了。”朱大能闷下一口酒,向往的说道。
看到这里的繁华,再对比洞汪城的冷清,说真的,心里还真有些不是滋味。
胡忧放下手中的酒杯,环视着周围的热闹,满怀信心的说道:“会的,洞汪城不但会繁华,在不久的将来,我要让它比这里繁华十倍百倍。”
哲别挥舞着手里的鸡脚嚷嚷道:“到时候我还要去听说书,那说书的敢不让我出场,我就揍他。”
“哈哈哈,对,揍他。”
三人正说笑着,突然看热闹的人群出现了骚动,骚动是从东北角开始的,没有一会,整个西环集就乱了起来。刚才还乐呵呵听书唱曲的民众,嘴里的笑声,变成了惊叫。孩子的哭喊,妇女的哀号,响彻在夜空之中。
“怎么回事,出了什么事?”胡忧一下站了起来。
隐隐听到马蹄声的朱大能,脸上的几分酒意,一下就没有了:“少爷,别管出了什么事,咱们先离开这里再说,晚了怕会有麻烦。”
哲别也扔下手里已经吃得只剩骨头的鸡脚应喝道:“是呀,少爷,咱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胡忧现在的身份不一样了,再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江湖小混混,而是肩负着几万军民希望的人。虽然他很想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却不能由着性子来。
胡忧点头道:“好,跟着人群挤出去,先离开这里,再找路回去。”
三人挤入人群之中,如一叶风雨里的小舟,在人群之中沉浮。此时什么戏台,什么小吃摊,全到已经被人群给挤倒了。胡忧怕哲别走散,紧紧的拉着她的小手,至于朱大能嘛,到不用怕,这家伙二百多斤的体重,只有他挤人,没有人挤他的。胡忧把他当成压路机,顶在自己和哲别的身前,突突的往前走。
眼看着还有不远就可以走出西环集,前边的队伍却停了下来。朱大能借着身高的优势,看得比较远,他转头一脸严肃的告诉胡忧,前边已经被官军封了。
此时前边的人群已经比了冲突,浓重的血腥味告诉大家,此时并不是在演习。
“杀人了,杀人了,官军杀人了所有人听着,原地站住,全都不许动,违命者杀无赦”
“官军缉拿人犯,全都站住,谁都不许乱动。”
“大人哲别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事是冲胡忧来的,小脸都有些变色了,口中的‘少爷’也变成了‘大人’。
相比起哲别,胡忧就镇定得多,他握着哲别的手上用力捏了一下,在哲别耳边小声的说道:“不用紧张,我们跟马泽本并没有实质的冲突,他知道我们在这里的可能性也不大,不会是冲有我们来的。”
“是这样的吗?”哲别还是不太放心。她这是关己则乱,胡忧是她最在呼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事,她本能的都是先想到胡忧。
朱大能也肯定的说道:“不会是我们。”这时候他世家子弟的风范体现出来了,异常镇定的站在人群之中,像块巨石一样,护着胡忧和哲别不受人流的冲击。
胡忧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不管这事与他有没有关系,他都不喜欢这种被动的感觉。在他的心里,牢牢的记着一句话,命运在任何的时候,都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胡忧命令道:“朱大能,想办法退出去,别管怎么样,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朱大能身宽体胖长得比较高,此时相对能看清楚周围的动静。得了胡忧的命令之后,他马上四处找了起来:“少爷,河边的人比较少,我们从那边走吧。”
胡忧道:“好,你前面开路,注意动静不要太大,尽可能别引人注意。”
“知道,少爷你也要注意一些,小心有人趁乱搞事。”
有朱大能这个压路机大力的开路,跟在他身后的胡忧相对比较轻松一些,大约五六分钟之后,他们终于成功的来到相对人员较少的河边。
人少掩不住身形,有官军发现胡忧三人的异动,大声的喝道:“嘿,那边那个胖子,站着别动听到没有,河道边那个胖子,和身边那两个人,都给我站住。”
说话间,已经有官军打开人群,向这边冲了过来。
“老大,怎么办?”朱大能看向胡忧。
胡忧直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不过让他这么被官军扣住,他当然是不干的。
“哲别,把弩弓给我。大家准备跳河,咱们从河里离开。”X
171章 以管窥豹
因为弓箭携带不方便,这次出来,胡忧把鲁游之前做的唯一把连环弩,给了哲别做防身的武器。这把连弩已经被鲁游重新调教过,再没有连射三射卡壳的现像。
哲别听到胡忧的话,毫不犹豫的就把连弩给了胡忧。胡忧接过连弩,对准两个火把就是两弩,趁着火把熄灭的时机,他低喝一声,发出指命。
“砰砰砰”三声水响,胡忧三人消失在了岸上。
借水而盾,这已经不知道是胡忧第几次使出这一招了,招不在老,好用就行。十分钟之后,胡忧三人气气喘吁吁的爬上了岸。吵杂之声依旧,不过已经离他们很远了。
“呼,这水可真冷呀。哲别,你没有事吧。”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问道。今天真是晦气,好好的出来玩,没想到却让人逼得掉进水里。
“我没事。”哲别背过朱大能,两手微护着胸部道。因为之前天比较热,她身上穿得有些单薄,此时湿了水,虽然没有**,可初长的小山峦却有些显形。
“我有事。”朱大能闷哼了一声,接下了胡忧的话。刚才跳下水的时候,因为水里比较黑,他没有注意,撞在河里一块突起的石头上,刚才赶着逃命,没有什么感觉,这会放松下来,他才发现,脚上被蹭掉了好大一块皮肉,那伤口哗哗的正在流血。
“我x,朱大能你怎么弄成这样。”胡忧借着月光看清楚了朱大能的情况,赶紧蹲下来给他处理伤口。
流血这种事,可不是开玩笑的,再怎么强悍的人,多流几斤血,也得发虚。
处理伤口的事,胡忧这几年做得实在是太多了,所谓熟能生巧,他手脚麻利的,三两下就帮朱大能搞定了伤口。
“好了,你应该可以走得了吧,咱们得尽快回客栈里去,地方守备队的人,用不了多久就会找到这边。马拉戈壁的,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弄得这帮家伙像吃错了药一样。”
“应该没有问题,我可以走的,不用为我担心。”朱大能的留意了一下胡忧抱扎在他脚上的干布条。他有些不明白,胡忧全身上下都在滴水,那药粉是瓶子装着的,没有进水还说得过去,这个干布条胡忧是怎么藏的。
朱大能的脚伤多少有些影响速度,不过还好,在避过了两队寻查士兵之后,胡忧三人终于回到了客栈里。
“少爷,你总算是回来了,我们正要出去找你呢。”利塞德看到胡忧回来,长长的松了口气。
利塞德是胡忧带出来这百名精兵的头,他是不死鸟特战队最早的战队长之一,功夫十分的了得,为人也很灵机。
胡忧看了眼利塞德身后的百十来人,对利塞德说道:“我没有事,让大伙都先散了,别惹人注意。朱管家受了点伤,帮他一下。”
对于利塞德没有马上出兵援救,胡忧并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是他出去之前吩咐的。如果有什么突然情况发生,他二十分钟没有回来,利塞德才会出兵。现在离事发还没到二十分钟,所以利塞德并没有做错什么。
胡忧之所以定下这一条,是因为身在他人的地盘,有时候一百人和两三人的力量,差别并不大,盲目的全员出动,反而容易露出目标。
回到租住的那个小院,利塞德重新安排了警戒,这才来到胡忧的面前,问道:“少爷,你们遇上什么麻烦了吗?外边究竟出了什么事,我们需要做什么准备。”
胡忧在哲别的侍候之下,已经换好了干净的衣服。思索着道:“镇里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你派人去查看一下,有任何的消息,马上回报。其他的暂时不要轻举妄动,以免惹出问题。”
利塞德回道:“回大人,之前突然听得镇里吵闹,我已经派了五个兄弟出去打听消息,此时他们还没有回来,不过相信也快了。”
胡忧点点头道:“嗯,做得不错。你先下去吧。”
利塞德退后了几步,犹豫一下,又走回来,压低声音道:“少爷,有一件事,我想有必要向你汇报。”
“嗯?”胡忧看向利塞德:“什么事。”
利塞德左右看了两眼,小声的说道:“我觉得那个楚竹姑娘似乎有些不妥,少爷你要小心一点。”
“这话怎么说,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胡忧追问道。他知道利塞德不是那种随便背后说人坏话的人,他之所以会这么说,肯定是发现了什么。
“少爷,我只是怀疑而已。”利塞德说道:“之间你出去之后,店里内掌管的猫突然跑进我们的院子,正好撞进了楚竹姑娘的房间。”
“那猫怎么了?”胡忧问道。
利塞德回道:“那猫没有什么问题,它之后又从窗户跳了出去。只不过那个楚竹姑娘,从头到尾,都没有什么动静。我觉得她应该不可能睡那么死的。”
胡忧明白了利塞德的意思:“你是说楚竹之前跟本就不在房间里?”
“是的。”利塞德回道:“我怀疑她偷偷的出去了。”
胡忧问道:“那你没有进去看过?”
利塞德摇摇头道:“少爷吩咐过对她一定要尊敬,我不敢轻举妄动。”
忧想了想,试着把楚竹和今天晚上这事关联起来。可惜现在线索有些少,得不出什么答案:“你说她现在是不是已经回来了呢?”
利塞德道:“不知道。这个楚竹有些神秘,除非我们派专人盯着她,不然很难掌握她的动向。”
胡忧站起来道:“走,我们去看看。”
胡忧带着利塞德来到楚竹的房间,先试着推推门,门是紧锁着的,并不能推动。这才敲门:“楚竹姑娘,楚竹姑娘你睡了吗?”
房里幽幽的声音传来:“是少爷吗,楚竹已经睡下了,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胡忧和利塞德对视了一眼,回道:“哦,街上似乎出了事,现在有些乱。我只是过来通知你一声,让你有个心里准备。没有什么事了,你睡吧。”
屋里的楚竹回道:“好,我知道了,谢谢少爷关心。”
离开了楚竹的房门,胡忧问利塞德:“有没有感觉什么不对?”
利塞德回忆了一会,摇摇头道:“没有感觉着什么,似乎一切都很正常。”
“不”胡忧肯定的说道:“不正常,这个楚竹之前肯定没有睡。如果我没有猜错,她在回话的时候,跟本不在床上。她的声音之中,没有半点沉声,这说明她是站着的。
你给我通知下去,让兄弟们秘密留意这楚竹的动向,有什么发现,马上回报。记住,这事不能让她查觉到。”
利塞德点头道:“是的,少爷。我知道了。”
“少爷,属下有重要军情禀报。”一个士兵跑到胡忧的面前行礼道。
胡忧说道:“是不是已经查到今晚事件的原由了?”
“是的,少爷。”士兵回报道:“今晚的纷乱是因为这防山镇的镇守被人杀死于家中。”
“大约是什么时候的事?”
士兵回道:“大约半个小时之前。此时地方守备部队已经把整个防山镇都关闭了,在挨家按户的查找凶手。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查到我们这里。”
胡忧说道:“知道是谁干的吗,凶手有什么特点,男人还是女人?”
士兵回道:“这个不太清楚,一开始他们似乎在查一个用剑的人。之后又多加了上一个胖子和两个年轻人。目前我们所掌握的资料就这么多。”
忧摆摆手道:“你先下去吧。有任何最新消息,马上来报。”
士兵下去之后,利塞德马上开口道:“大人,他们要找的那胖子是不是朱将军。”
胡忧点头道:“应该是,之前我们回来的时候,遇上了一些意外,有些小冲突。不过没有关系的,这年头胖子多了去了。黑灯瞎火的,他们看得也不清楚。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到是谁杀了防山镇镇守这个事,我到是很好奇。”
“嗵嗵嗵开门,开门。快开门。”
“快点,他,**。”
客栈的门上,传来了巨大的打门声,客栈的小二还没有来得急去开门,那门‘咣’的一声,被让人给砸开了。一队士兵凶神恶煞的冲进来,二话没话,先把店小二给打了。
这可是真打,下手可不轻,三四个士兵,围着店小二打得那哇哇直叫,这才住手。
士兵的动作,把店掌柜给吓得呀,赶紧把早就已经准备好的钱袋给交上去,这才敢开口:“军爷,军爷,小店一向奉公守法,不知道今日所为何事。”
“军爷办案。”一个穿灰色军服的地方守备部队典军,恬着个大肚子走进来,那个威风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帝国的皇帝呢。
掌柜点头哈腰道:“辛苦,辛苦。辛苦军爷这么晚还出来办案。小二,死了没有。没死快起来,给军爷上点好酒好菜,让军爷润润嗓子。”
“是,是掌柜的。”小二听得掌柜的话,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身上的泥都不拍,就往厨房跑。对于刚才被三四个人围着打的事,似乎全都忘记了一般。
那可是真打,怎么会忘记。只不过这些可恶的兵痞每次来都这样,他早已经习惯了。这一顿打,老板会给钱的。每月一两次,也算得份收入。
那恬着肚子的典军,大模大样的坐在椅子上,喝了口茶,阴阳怪气的说道:“掌柜的,你这里可有胖子?”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掌柜的连连摇头。应付得多了,他也有了经验。反正问啥啥没有就对了,你要死心眼说有,那就给自己找麻烦了。
军喝了口被小二吐了口水的酒,渍渍两声,哈出酒气道:“这两天你这店里,没来什么扎眼的人吧?”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掌柜的还是那句话。说心里话,眼前这主他就觉得很扎眼,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
军抓起一只烧鸡,血口大张,咬掉半个鸡腿,满嘴流油的说道:“这开店呀,招子得放亮一些,别给自己找麻烦,也别给军爷添麻烦,知道了吗?”
“知道,知道。”掌柜的乖得跟孙子似的,这年头,这环境,想要赚俩钱,就得装孙子。
胡忧在后面把这一幕幕看在眼里,在心里摇头。怪不得每次暴出红巾军起事,浪天就丢呢。这些地方守备部队,除了会鱼肉百姓,还会干什么。镇守被杀了,他们的日子都能过得这么悠闲,还有什么事,是能让他们急的。
那打瞌睡的老天爷似乎听到了胡忧心里这话,他这念头还没落呢,门外哗哗的又是一队士兵冲了进来。这队士兵,与之前冲进来的那就大大不同了。军容,军纪,都先不说,看那身板就知道,一个个平时没少操练。
那个典军一看到这队人冲进来,赶紧跳起来站好。
“校尉大人,防山镇第三团6分队典军马拉多向你敬礼”
胡忧这才注意到,这队后面走进一来的士兵,军服的袖口上都有一条红线,而之前的并没有这个红线。
“凶手查得怎么样了。”那校尉满脸严肃的问道。
马拉多回道:“报告校尉大人,正在查。”
“啪”
校尉一巴掌抽在那个典军的脸上,冷哼道:“你就是这样查的?”
马拉多一张胖脸顿时就肿了,嘴里的鸡肉没来得咽就喷了出去。哆哆嗦嗦的要说话。那校尉一摆手:“你不用多说了,我没有功夫听你的屁话,来人呀,给我拉下去砍了。”
“啊,校尉大人,校尉大人,饶命呀。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十八个小妾,我要死了,她们也活不成了大人,啊”
马拉多的话还没有话完,一声惨叫之后,就永远都不用说了。校尉这手,让在场之人,包括在后面偷看的胡忧,脸上都变了色。真够狠的,说砍就砍,而且就在门外,当街那么砍。
看到这里,胡忧转身退开了。后面的事,基本不用看,他知道,麻烦来了。遇上马拉多那个典军,就算来一百个,都可以很轻松的打发了。可是遇上这种校尉,来一个就够你受的。
果然,胡忧退回院子不到五分钟,士兵就来拍门。让人把门打开,十多个袖口上有红线的士兵,要求胡忧这院子里的所有人,全都在院子里集合。
这些士兵的语气都相当的客气,但是从他们的睛神你就能看出来,他们的客气之中藏着强悍。
胡忧和朱大能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面的眼里,看出了深深的担忧。如果那个马泽本的手下,大多都是这样的士兵,那么此时,绝对是一个危险性极高的人物。这将是一个非常难对付的对手。
按士兵的意思,胡忧让所有的人,全都在院子里排好队。为了不引人注意,胡忧打手势让手下这一百兄弟,全都站得东倒西歪的,有些连衣服都没有扣好,扮作被从床上拉起来,没有睡醒的样子。
楚竹此时也走出了房间,她就站在胡忧的边上。胡忧注意到,这楚竹出来的时候,并没有带着她的剑。
功夫不大,那个校尉在士兵的簇拥之下,走进了院子。他的腿步迈得很大,客栈掌柜要一路小跑,才跟得上他。
校尉来到众人面前,环视了胡忧这百来号人一眼,开口道:
“各位,深夜打拢,真是不好意思。本将先在这里,给大家赔礼了。
自我介绍一下,本人是宝怀城马泽本城守治下纵队长索雷特。今日夜访,实事有要务在身,不得以而为之,希望大家不要见怪。我们宝怀城一向尊敬来自各方的朋友。今天多有得罪,还请大家不要见怪。”
这个索雷特校尉的一翻话,说得极有水平,客气却又不失风范,就连胡忧都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喝采。
不过喝采完了之后,他又升起了担心。这样的人才,在马泽本的手下,不过只是一个校尉而已。那么马泽本的手中,还有多少这样的人才呢?
人才呀人才,胡忧知道自己的根基还浅,对于人才的储备,还是相对太少了。
索雷特一翻话之来,看大伙都没有出声,他也没有太在意,这种事看来他处理得很多了,很有经验。知道自己什么样的话说出去,会有什么样的效果。
索雷特停了一会,继续道:“天色挺晚的,打扰大家太多休息时间,本人也不好意思,咱们现在就开始吧。
请问各位之中,谁是领头的,请站出来一步。”
索雷特这话说出来,胡忧,朱大能,哲别三人都没有动,楚竹不可能动,走上前的是利塞德。这一切对外的事物,都是由利塞德出面打理的。
索雷特看利塞德走出来,上下打量了利塞德一眼,点点头道:“这们壮士,身体条件不错,以前可曾经入伍?”
利塞德能被胡忧选出来,自然也有两把刷子。面对索雷特的问话,他不紧不慢的回道:“练过几天拳脚而已。”V
172章 侍女?
72章侍女?
“只练过几天?”索雷特的目光扫过利塞德,转到利塞德身后那百十来号不死鸟士兵的身上,一一的打量着。
胡忧这一百人,全都来自新成立的不死鸟内卫营。不死鸟内卫营本就已经是百里挑一的士兵,这会又从千人里挑百人,那一个个还能差得到哪去,虽然不是什么平均身高一米八五,身如铁塔,帅如明星。但是他们全都是上过战场的悍兵。悍兵自有悍兵的气势,这不是少扣几颗扣子,站歪点身子就能掩饰过去的。
索雷特越看就越是感到心惊。这哪是什么普通的商队,就算是他手下最好的兵,也比不了呀。别说什么手下的兵了,就算是他自己往这人堆里一站,也就将将和这些人差不多而已。
很快,索雷特的目光就落在了胡忧的身上。虽然胡忧在这人群之中,无论是身板还是长像,都很平常。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胡忧给索雷特的感觉,却大不一样。怎么说呢,这个人站在哪里,看似有些吊儿郎当,但是他的气势,却如高山一样,沉稳蓬勃,让人不敢小视。
胡忧看索雷特果然已经注意到自己,暗暗的点了点头。之所以会引起索雷特的注意,可不是因为胡忧的演技变差了,这是他故意放出自己的气势。
从索雷特亲自走进这院子,从他看向利塞德的眼神,胡忧就知道,今个想从索雷特这里轻松过关,那是不可能了。那些扮成车夫的士兵,骗骗普通的老百姓,没有本事的军官都还行,想要躲过索雷特这种人的目光,看来绝无可能。与其躲着,不如主动的把身份暴露给索雷特,看看他有什么样的反应。
其实在胡忧的心里,还有另一个意思。这个索雷特的狠辣,他非常的欣赏,如果有可能,他想要把索雷特给挖到不死鸟军团去。
是的,就是不死鸟军团。在胡忧的心里,他早已经不承认什么暴风雪军团了。现在的暴风雪军团是他胡忧的,是属于不死鸟的,虽然对外这个军团,还是叫做暴风雪军团,可是从胡忧杀掉齐源杰和庄进熙,拿到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之后,暴风雪军团实际上已经得到新生,蜕变成了不死鸟军团。你看他把不死鸟特战团,奴营,新兵独立团,分别改名为不死鸟一团,二团,三团,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胡忧这是要慢慢的去掉暴风雪军团的印记,淡化暴风雪而强调不死鸟,用不了多久,人们就只知道有不死鸟军团,而忘记暴风雪军团了。
索雷特观察了胡忧一阵,迈步走向了胡忧。内卫营的士兵想要有所行动,被胡忧用眼神给阻止了。索雷特很轻易的就走到了胡忧的面前,不过在有意无意之中,他也走进了内卫营的包围圈里,离他的本部士兵,有了一定的距离。
“你是谁?”索雷特走到胡忧的面前问道。他已经看出了眼前这个男人,才是真正的头。对于胡忧手下士兵的那些小动作,他故意的视而不见,因为他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对他的士兵也有足够的信心。
“你觉得我应该是谁。”胡忧的嘴角挂起了阳光般的笑容。这个索雷特所表现出来的地胆色,更是让他加强了收服此人的决心。手下几将,候三走的是轻灵路线,而朱大能则以稳重为主,他还缺一个霸气十足的将领。
索雷特微微摇头道:“我不管你是谁,你如胆敢生事,那就别怪不我客气。”
索雷特的身上,散发出强大的气势。身体里每个一细胞,每一滴血,都在兴奋的流动着。他已经很久没有遇上这样的对手了。
“有意思。”胡忧突然收起了气势,露出懒懒的笑容。对于索雷特那越来越强的霸气,他视而不见。这就叫做他强任他强,我自不动如山。
在索雷特的气势瞬间受到动荡的时候,胡忧开口道:“索雷特将军,以你这样的人才,只屈居一个小小的校尉,不觉得太可惜了吗?不如来跟我吧,你不是池中之物,我将会给你需要的风云,让你一飞冲天。”
胡忧这说声音不大,刚好只有索雷特可以听见。语气相当的认真,没有半点玩笑之意。
“你是谁。”索雷特眼中闪过一丝异样,再一次问出了这三个字。
胡忧两手抱胸,挺直身子,自有一股上位之气,散发出来。为了给索雷特以压力,他已经暗暗的在心里催动了血斧,将血斧逼于将出未出之境。
感受到胡忧那陡增的杀气,索雷特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这样的杀气,他以前见过。但是那是在一个百战老兵的身上,而眼前这人却如此的年轻。
胡忧微微上前一步,看着索雷特的眼睛,淡然的说道:“我想你应该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索雷特本能的退了一小步,才发现自己示了弱,眼中怒意一闪而过,却被他强压了下去。不错,索雷特已经猜到了眼前这个人是谁。在这片大西北黄土高坡上,如此年轻却能表现出如此杀气,手中又拥有如此多高手的人物不多,而他能想到的,只有一个。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此人,但是此人的名字和故事,他已经不止一次听过了。
“你是不死鸟胡忧”索雷特终于说出了自己心中猜想的名字。说是猜想,实事上,他几乎已经可以确认。
胡忧微笑的点点头:“不错,我就是不死鸟胡忧,洞汪城目前的主人。”
索雷特说道:“我听说过你。”面对盛名之下的胡忧,索雷特的反应,并没有他自己想像的那么强烈。那怕在说出‘不死鸟’三个字的时候,他的心脏,确实猛的跳了几下。
“是吗。”胡忧说道:“我却是没有听说过你,不过以后,我会多留意你的。有没有兴趣,一起喝一杯?”
索雷特心中一动,却摇了摇头道:“多谢胡忧将军的美意,可惜末将军务在身。”
胡忧不在意手机看手打}的说道:“那改天好了。听说宝怀城的摘星楼不错,他日有闲,咱们不如摘星楼一聚。”
“好”索雷特爽快的答应道:“到时候由末将做东。胡忧将军,末将不打扰了。”
胡忧笑道:“你不是有案要查吗,这就放过我?”
索雷特回道:“区区一个防山镇镇守,想必还没有那么大的面子,能劳动不死鸟胡忧的亲自出手告辞了。”
胡忧拱拱手:“后会有期”
索雷特回到自己的队伍之中,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一挥手带人退出了小院,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
暂时把索雷特的事放下,胡忧在楚竹准备回房之前,叫住了她:“楚竹姑娘,有些事我不说,但是并不代表我不知道。现在我们算是一个暂时的团体,我希望你在做一些事之前,提前跟我打声招呼,这样对大家都好一些。不然我将不再欢迎你。”
“你认为那个镇守是我杀的?”楚竹的眼中闪过一丝冷色,脸也没有了笑容。
“这是你说的,我并没有说。”胡忧扔下这么一句话,就离开了。给留下楚竹留下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
“老大,你似乎很看中这个索雷特。”小院的花厅里,朱大能来到胡忧的身边,小声的问道。虽然他没有听到胡忧和索雷特之间的简短对话,但是他有感觉。认识胡忧快两年了,他知道胡忧心里对人才的渴求,不然他不会连宋青山,龙袭渔那样的人,也网络到身边的。
“不错”胡忧毫不掩饰自己对索雷特喜爱,大方的承认道:“这个索雷特很不错,我很看好他。”
“哲别。”胡忧说着转头对小亲卫说道:“你马上给我秘传红叶,告诉她,我要这个索雷特的全部资料。”
胡忧在重新组建军团的时候,同时组建了不死鸟谍报部。这个谍报部属于秘密部队,现在人数还很少,暂时由红叶掌管。
哲别点头道:“好的,少爷。”
自从红叶送给哲别亲手做的肚兜之后,红叶和哲别的关系,得到了一个快速的发展。哲别除了亲胡忧之外,对红叶也很亲近。她跟红叶之间,有一套秘密的联络方法,可以和红叶相互换消息。
“老大,那个楚竹你打算怎么办?”朱大能并不去过问哲别怎么和红叶联系,他是聪明的人,知道什么事是自己应该知道的,知道什么事是不用知道的。胡忧能当着他说这事,已经证明了胡忧没有拿他当外人。
朱大能和胡忧关系是有些复杂的,他和胡忧是从属的关系,但同时也算是一个合作者的关系。朱大能本人很敬佩胡忧,对他也很忠心。但是朱大能背后又有他的家族,除非他脱离家族,不然在很大程度上,他的意志并不能全完由自己决定,有时候为了家族的利益,他必须想更多。
这个问题,胡忧心里清楚,朱大能自己也很明白。这算是他们之间的一个隔阂。正是因为这一点,在很多核心机密的问题上,除非胡忧主动告诉朱大能,否则朱大能会自觉的保持一种不询问,不接触的态度。
那位说了,弄得那么辛苦,干脆不用朱大能这个人行不行?
这是一种绝对的短视的想法。首先朱大能对胡忧的忠心程度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而且朱大能个人的能力也很强,胡忧此时正是用人之际,为什么要弃用朱大能。
再来朱大能是胡忧部队里,为数不多的了解贵族之间往来,在上层社会里,有一定地位的人。胡忧自己是草根出生,军中大部分的人,也都是草根阶层。草根阶层不是不好,但是他们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打江山可以,坐江山他们却无能为力。
胡忧自己心里很清楚,要想真正的打下一片自己的天地,只靠这是草根阶层的人,是远远不够的。他必须通过朱大能,红叶这样有背景的人,认识和接触更多上层社会里的人。所以朱大能算是一条勾通两个阶层的桥梁。不然胡忧连上青楼都不知道怎么玩,怎么和那些人接触。
还有一点,也就是最重要一点,胡忧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在了解到朱大能家族的情况之后,就已经在心里,生出了收服朱大能家族为己用的念头。山不辞土,故能成其高;海不辞水,故能成其深,只有兼收并蓄、博采众长,才能壮大自己。
胡忧道:“楚竹暂时先不要管她,这个女人,短时间之内,应该不会给我们带来太大的麻烦。我有预感,这个女人,将来会对我们很有用。她身上有太多的秘密,我要慢慢的,一点点的把她身上的秘密给挖出来。”
“你还不是看人家漂亮,想打人家的主意。”这话是哲别说的。在胡忧的面前,也只有这个小丫头敢说这样的话。
跟在胡忧的身边久了,哲别也慢慢的知道,在胡忧的面前,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能说。她能感受得到,胡忧对她的宠爱,所以适当的撒撒娇,还是很必要的。
“嘿嘿”胡忧听了哲别的话,笑了起来:“让你说对了,这个楚竹却实挺漂亮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漂亮女孩谁不喜欢。朱大能,你说是吗。”
朱大能也露出了男人特有的坏笑:“嘿嘿,老大说得对。”
这一夜,整个防山镇都不安宁,地方守备队挨家按户彻夜彻查凶手,弄得到处是人心惶惶,受了惊的狗,整整叫了一夜。胡忧的这个小院,相对比较安静,在索雷特来过之后,再没有军士来过。
早晨起来的时候,胡忧得到消息,因为凶手还没有找到,所以防山镇今天依然四门紧闭,没有军令,不许随意的进出。至于什么时候会恢复自由进出,那就不知道了。
“少爷,早。”
胡忧走出房间的时候,很意外的看到了楚竹正端着一碗豆浆在走过来。
“你也早呀,楚竹姑娘。”胡忧挺客气的给楚竹回道。
楚竹嫣然一笑道:“少爷叫我楚竹就好了,我现在可是你的侍女,姑娘姑娘的,听了多见外。”
胡忧心中暗道,这女人又想玩什么花样,难到这玩剑的人,心里都有问题?昨晚骂了她几句,今天到是变得笑脸相迎了。
侍女,这也就是一个说头,一句玩笑话而已。谁真敢把这个女人当侍女来用?这几天胡忧就没敢叫她做过任何的事。
“呵呵”胡忧干笑了几声,没有正面回答楚竹的话。
楚竹也没有在意胡忧什么反应,依旧是满脸的笑意道:“少爷想必是肚子饿了吧,我给你准备好了早点。您是在要房里用呢,还是到花厅用?”
“早点?这是给我准备的?”胡忧愣了愣,指指楚竹手里端着的豆浆。
“是呀。我不知道少爷平时喜欢吃什么,所以就自己作主,准备了豆浆。另外油条已经下锅了,一会我去给少爷拿来。”楚竹说完,似乎怕胡忧不高兴,一副楚楚可怜的小心问道:“少爷,你喜欢吃豆浆吗?”
胡忧被楚竹弄得心里像有小猫在抓一样,一个千娇百媚,楚楚可人的美女,问你喜欢喝豆浆吗。那是什么感觉?
‘马拉戈壁的,少爷我比较喜欢吃豆腐。’胡忧在心里狠狠的骂了一声,点道道:“豆浆还不错,挺喜欢的。只不过哲别似乎已经去准备早餐了,这个”
说实在的,胡忧还真有些不敢吃楚竹准备的东西。要是她在里面吐点口水,那还没有什么。毕竟美女的口水也是香的嘛。可要是她的里面放了些什么别的,比如西班牙苍蝇要不要被她反推倒,那可真是为难死了。
楚竹白了胡忧一眼道:“少爷,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所谓各有分工,哲别是书童,是侍候少爷读书写字的。楚竹才是侍女呀,这准备早点的事,自然应该由楚竹来啦。
来吧,少爷,那边花园的景色不错,挺幽静的,合适吃早点。咱们到那里去吃好了。”
楚竹说完这话,也没等胡忧回答。把手里的豆浆碗交到左手,右手轻轻穿过胡忧的手臂,半扶半拉着胡忧往花园走。
阵阵天然的体香,温玉一般的肌肤,不时隐隐能触碰到的,娇俏的笑脸,又美又媚的大眼睛,把胡忧弄得都不知道身在何处了。
这样的美人,换你也拒绝不了呀。所以胡忧很没有悬念的就被楚竹给拉到了花园,按在那小四方石桌台上。
“少爷,你先喝点豆浆吧。”楚竹把豆浆放到胡忧的面前,两眼亮晶晶的看着胡忧。
胡忧被楚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才思敏捷的他,二十多年来,第一次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憋了好一会,他才弄出一句:“这豆浆里没有毒的吧。”
“咯咯咯”看胡忧呆头鹅一般的问话,楚竹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咯咯笑了起来。止住了笑,楚竹娇媚的说道:
“少爷,要不要楚竹先喝一口,为你试毒呢?”
173章 女人心
173章女人心
凤凰城,红fen军团总部。
西门雪给西门玉凤上报刚刚收到的消息:“小姐,根据我们最新得到的情报,少爷已经拿下了洞汪城,成功夺取了整个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
西门玉凤接过西门雪的报告,拿在手里,细细的了一遍,点头道:“不愧是我弟弟,做得不错。”
西门雪说道:“他总算没有辜负我们的期望,要是他失败的话,那我们主动裁军十万的做法,就亏大了。”
西门玉凤自信满满的说道:“我相信胡忧肯定可以的,在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比我强。”
西门雪道:“那是小姐你不愿争而已。”
西门玉凤叹了口气道:“我们始终是女人,女人的归属,不应该在战场上的。”
西门雪摇了摇头,她从小跟西门玉凤一起长大,自然了解她心里想的是什么。西门玉凤从来就不是一个对权势有野心的人。她一直这么撑着,不过是为了家族而已。
西门玉凤在认了胡忧做弟弟之后,更是生出了把红fen军团交给胡忧的打算。只是几次让胡忧来红fen军团,胡忧都不答应,这促使西门玉凤只能用别的方法来帮胡忧。
胡忧一直想不通,巴伦西亚为什么会对暴风雪军团采取放任的态度。他并不知道,这是因为西门玉凤和巴伦西亚达成的一项交易。胡忧这五万人,是西门玉凤用裁减红fen军团十万人代价换来的。为了胡忧,西门玉凤真可谓是费尽了心机。
西门雪道:“小姐,现在巴伦西亚已经切断了所有对洞汪城的供给。洞汪城那个地方,老少边穷,什么也没有,胡忧少爷的日子,怕是不好过。我们要不要帮帮她?”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我们两地相隔千里,要想帮他无异于远水救火。他要发展壮大,终于还得靠他自己。他那么聪明,肯定有办法的。”
西门雪点点头道:“我也相信他会有办法的,只是这段时间,要苦了他了。”
西门玉凤打趣西门雪道:“之前胡忧在的时候,你们老是斗气,还以为你讨厌他呢。没想到,你到是挺关心他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做我的弟媳妇?”
西门雪小脸一红道:“才不要呢,雪儿要一辈子跟在小姐的身边,小姐不嫁我也不嫁。”
西门玉凤拍拍西门雪的脸道:“我迟早也要嫁人的。父亲去了之后,西门家这一支,就只剩下我这么一个直系血亲了,我不能看着它绝后,不然以后在下面见了父亲,他肯定会骂的我。”
西门雪问道:“小姐你打算嫁给谁?”
西门玉凤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这帝国的年轻一代,尽是些生色犬马之辈,唉”
西门雪想了想,大着胆子说道:“我到是想到一个很不错的人。这个有毅力,有志气,虽然长的不够帅,却也还不错。”
西门玉凤道:“哦,咱们的女诸葛可是很少这么夸人的,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么这一个人,他是谁呀?”
西门雪的眼睛转了转,道:“就是胡忧少爷呀。”
“他”西门玉凤一愣,地震身那个相互拥抱的镜头,出现在西门玉凤的脑海里。那被埋在地底下的几天,她睡了这辈子最安稳的时候了。很难想像,在那样的环境之中,自己居然没有做恶梦。不过话又说回来,自从那次之后,自己做恶梦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他不行。”西门玉凤拉回自己的思绪,摇摇头道。
西门雪问道:“为什么,你不是很喜欢胡忧少爷的吗,为什么不能嫁给他?”
西门玉凤瞪了西门雪一眼道:“他是我弟弟,我是她姐姐,怎么能成亲。”
西门雪道:“这有什么的,你和胡忧少爷又不是亲姐弟,你们之前甚至都不认识。再说了,爱人之间,也是可以姐弟相称的。”
西门玉凤还是摇头道:“我和他岁数差得太多了。”
西门雪笑道:“小姐,这个更不是理由了。你今年才二十六岁,胡忧少爷二十二,差了不过四岁而已。红叶小姐不也和你一样大,她现在就跟在胡忧少爷的身边。红叶小姐都不怕,你干什么要那么在呼。”
西门玉凤看西门雪是越说越起劲,突然问道:“雪儿,你是不是很想嫁给胡忧?”
“啊?”西门雪被西门玉凤吓了一跳,赶紧摇手道:“不是,不是,我可没有那么想过。”
西门玉凤叹气道:“你和西门霜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是跟着我,也早为**为人母了,还有十二金钗也是。你不用操心我的事了,你还是解决自己的问题好了。看中谁,告诉我一声,以我红fen军团的实力,相信不会有人敢欺负你们的。”
“小姐。”西门雪眼睛红红的说道:“我和霜儿,大凤她们早已经发过誓,要永远跟在小姐身边的。小姐你如果嫁人,我们要跟你过去做陪嫁丫头。要是小姐不嫁,那我们就一辈子侍候你,咱们相互为伴,开开心心的过完这一生。”
西门玉凤搂过西门雪,轻抚着她的长发,看着天边的云彩,叹息道:“傻丫头,你们这又是何必呢。”
宁南帝国皇宫。
欧阳寒冰慵懒的躺在暖玉水晶床上,看着那蓝蓝的天空出神。这名贵的暖玉水晶床,怎么睡,都不如胡忧那个坏蛋的抱里舒服。唉,快有一年没有见着他了,还真是想他呀。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
“公主,又在想驸马了?”旋日打趣着着在发呆的欧阳寒冰。
阳寒冰哼了一声,在旋日四姐妹的前面,她用不着掩饰自己的感情。
旋日笑着摇摇手里的文件,笑道:“看来我来的正是时候。”
欧阳寒冰一下坐起来,急道:“是不是有他的信?”
“信?”旋日一呆,胡忧什么时候有信来过。就算他想写,这往哪寄呀。这里可是皇宫,一般的东西,是进不了这里的。
欧阳寒冰这时也反应过来,胡忧是不可能有信来的。当时在青州与胡忧分手的时候,欧阳寒冰就特意的交代过,由于两人身份的关系,他们俩的事,暂时不可以让其他人知道。一切的书信往来,都不可以有。
“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欧阳寒冰看向旋日手中的文件。
旋日回道:“这是关于曼陀罗帝国最新一期的情报,我看到上面有提到关于驸马的内容,想着公主会想看,就拿过来了。”
旋日是日月星辰四姐妹之中,专事情报工作的。现在欧阳寒冰已经接管了部份宁南帝国的政事,所以旋日有权调阅帝国密探送回来的各国情报。
宁南帝国现在正对曼陀罗帝国实行经济入侵战略,派有大量的密探在曼陀罗帝国的各个地区,定期会有情报回传宁南帝国。不过曼陀罗帝国与宁南帝国之间,相隔遥远,交通又不是很发达,这情报的传送,往往已经不能反应实事的情况了。
欧阳寒冰听到有胡忧的消息,眼中闪过了一丝喜色,马上抢过旋日手里的文件,细细的看了起来。这越看,欧阳寒冰的眉头越是皱起。
欧阳寒冰放下文件,问旋日道:“这洞汪城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
旋日知道欧阳寒冰肯定要问这个问题,在来时已经查过了资料,闻言答道:“这个洞汪城是曼陀罗帝国西部最边的城市,是曼陀罗七十二大城里排名最末的一个城,比倒数第二的城还穷十倍都不止,甚至还比不了一个普通的镇。
那是一个已经有名无实的城,听说人口还不到两个万,白天非常的热,最高温度可以达到到45度,晚上却可以泼水成冰,条件非常艰苦。”
欧阳寒冰听得那个心疼哟,眼泪都快下来了:“那是流放,胡忧怎么可以去那么艰苦的地方。他那么喜欢玩,喜欢闹,那里要什么没什么,他一定会过得很不开心的。不行,我得跟父王说,把他调回来,调到咱们绿城来。”
绿城是宁南帝国的都城,也就是欧阳寒冰现在所处的地方。它位于宁南帝国的中部,气候温暖,四季如春,全年无雪,草木长绿。乃是天风大陆最适合居住的城市之一。这里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商业非常发达,在这里你可以找到天风大陆各国的商人。
欧阳寒冰说着就从床上跳下来,穿上拖鞋就往外跑,旋日赶紧拉住欧阳寒冰,一脸苦笑的说道:“公主,公主,你别激动。那是曼陀罗帝国的事,我们宁南帝国管不了。”
经旋日提醒,欧阳寒冰才想起来,胡忧并不是宁南帝国的人。自己是太过关心他了,才一时之间昏了头。
欧阳寒冰刚平静一分钟,又着急起来:“唉,那怎么办呢。那样的地方,闷都把他闷死了。最可气的是人家要他来宁南帝国,他还不肯,非要留在青州。这下好了吧,连青州都呆不了了,被弄去那什么洞汪城。
我这一时半会又走不出开。对了,这个坏蛋喜欢美女。旋日,不如你们四姐妹过去,帮我好好陪他,顺便看看能不能劝他到宁南帝国来。
哼,这次便宜那个坏蛋了。”
胡忧哪里知道,有两个位高权重的大美人,正在谈论着他的事。他此时正一脸苦笑的看着眼前的豆浆发呆呢。
这豆浆肯定没有毒,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刚才楚竹已经喝过了,这碗边还留有楚竹淡淡的唇印。
胡忧的苦恼与这豆浆里是不是有楚竹的口水也没有关系,对于这种与美女间接接吻的事,他不但不反感,心里还是很乐意接受的。
胡忧头疼的是这个楚竹一下变得这么百依百顺,柔情似水的,所谓何事。事出异常必有妖孽,找不出楚竹这妖在哪里,他这心里不安呀。
“少爷,我正四处找你呢,你怎么跑这来了。”哲别端了碗白粥找了过来。
红叶不在,胡忧的生活全都由哲别来照顾。之前胡忧说想要喝白粥,哲别就到厨房去看。哪想到就这么取白粥的短短时间,胡忧就不见了,急得她四处找。
哲别来到近前,才发现胡忧的身前放着碗豆浆,不由其怪的问道:“咦,这哪来的豆浆?”胡忧已经叫她去要白粥,不可能自己又跑去要豆浆的。
胡忧抬头看了哲别一眼回道:“是楚竹拿来的。”
“楚竹?这豆浆不会有毒吧。”哲别不愧为胡忧的亲卫,听到是楚竹拿来的豆浆,反应和胡忧是惊人的相似。
胡忧摇头道:“那到没有,之前她已经喝过了,没有什么事。”
哲别看见那碗边的唇印,瞪眼道:“她喝过了你还喝?”
胡忧苦笑道:“这个不是问题的重点。我头痛的是她说在付起自己侍女的责任,从今天起,我的一切吃喝睡,行动坐卧走,要全都由她来负责。”
“啊”哲别惊呼道:“那我干什么。”
胡忧还没有回答,拿着油条回来的楚竹接下了哲别的话:“你是少爷的书童,少爷书写字的时候,归你管呀。”
“那不行。”哲别坚决不同意道:“我是少爷的亲卫,这些事本就是我负责的。所有的一切,包括安全,全都由我负责。”
楚竹道:“可是这里不是军营,现在少爷不是也将军。你的身份也不是亲卫,而是书童。”
哲别不服道:“这有差别吗?”
楚竹回道:“当然有差别了。在军营里,亲卫兵负责将军的饮食安全等各方面的问题。在外面,这些应该是侍女来做的,很不巧,我现在是少爷的侍女。”
哲别一时有些无语,在口才方面,她不是楚竹的对手。好不容易,才想到了一个反击的方法:“可是你是女的,怎么照顾少爷的生活,那多不方便。”
楚竹咯咯笑来了起道:“为主人铺床叠被,洗衣做饭,洗澡温床,这本就是侍女的工作呀。”楚竹着说瞟了胡忧一眼道:“就算是主人有什么生理方面的需要,也归侍女管呢。”
小胡忧听得楚竹这话很愤怒,一下抬起头来,胡忧赶紧一巴掌把它拍下去,连连摇手道:“这方面的问题,我有五姑娘,不敢劳动伟大的侍女同志。”
晃眼看到朱大能,胡忧赶紧跳起来,转身就跑:“朱管家,你找我有事谈吧。我现在有空,咱们上那边说去。”
马拉戈壁的,女人的战场,不是男人呆的地方,得赶紧跑路才行。
朱大能看胡忧火烧屁股的跑过来,不由有些奇怪。自己什么时候说要找他谈事了?
三天之后,防山镇再次开放,经过严格的盘查之后,胡忧一行人得以出城,继承他的卖盐之路。
防山镇被封锁了三天,那凶手却并没有抓到。这年头是杀人容易抓人难,要抓什么凶手,那是那么容易的事。
胡忧依然选择路行,继续他的苦行僧一般的徒步生活。只不过他这生活过得有些香艳,哲别和楚竹一左一右的,紧紧把他夹在了中间。
这三天以来,楚竹和哲别为了争夺对胡忧的伺候权,可谓是进行着及其惨烈的争夺战。胡忧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见过争房的,争产的,争老婆的,这争着服侍别人的,他还真是第一次见到,算是大开眼界了。
只不过,胡忧这个眼界开得有些痛苦,在某种程度上,他成为了这场战火中的牺牲品,因为哲别和楚竹经常会同时拿上两份饭来让他吃。又或是唉,别或者了,总之那叫一个苦不堪言啊。
可惜胡忧一直盼望的一起飞始终没有出现过,这让他不由感叹这哲别和楚竹的争斗,不够全面呀。
因为身份已经被索雷特知道,为了避免可能会出现的麻烦,胡忧决定不再按原定的计划,途经宝怀城,而是绕过它,走另一条路,取道萍沙进入金沙州。
这天,队伍刚刚走了一个多小时,朱大能就一脸凝重的来到胡忧的面前道:“少爷,我们似乎被人给坠上了。”
“知道是哪方面的人马吗?”胡忧问道。他早就知道,这趟出来,不会那么顺利。遇事是必然的,所以早就有了心里准备,对朱大能的汇报,并不觉得意外。
朱大能摇摇头道:“现在还不清楚。按说咱们这一道,最有可能的就是遇上土匪。可是从下面人回传来的消息,却又不像。”
胡忧问道:“怎么说?”
此时他们的队伍已经快进入到金沙州的地界,胡忧想不出除了土匪之外,还有谁会跟着他们。难道是马泽本的人?那也不太可能呀。这里距离宝怀城已经有五六百里,早已经不是马泽本的势力范围,他的人会来这么远吗?早干什么去了。
朱大能皱眉道:“土匪的路数我基本都清楚,逃不过踩点,下伏击这几个路数。可是这次跟在我们后面的人,是我们走他们也走,我们停,他们也停。总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却又没有其他的动作。”
胡忧摸摸下巴道:“这就奇怪了。”
174章路遇老同学
174章路遇老同学
后面跟着的那伙人,虽然并没有做出什么事,但是让人这么跟在身后的感觉还是很不好的。胡忧仔细的想了想,决定要弄清楚后面这些人,是什么来头,有什么目的。
前面再走不远,就有一个岔路口,胡忧决定,在那里把事情给了结掉。选了一处土坡,胡忧让人把盐车全都藏起来,派二十个人看着,然后带着八十个士兵,朱大能,哲别和那个莫名其妙非要当侍女的楚竹,在路口处藏了起来。
这萍沙一带,像这样的岔路口非常的多。有人说,路是人走出来的,走的人多了,自然成了路。这句话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错,可是放在萍沙这一带,却并不准确。因为特殊的地形关系,这里的路,很多都是天然形成的,并不是人走出来的,所以这里的路是很多,但是大多都是死路,或是迷宫路,不了解地形的人,往往要走大半天,才发现自己走的路不对,只能原路退回来。
为了避免出错,胡忧在进入这一带之前,不但事先详细问过手下的士兵,证识有人熟悉这一带的路,并让他们把大体的地图画出了,才起程进入这一带地区。
胡忧此时选择的这个岔口,就是一条死路。如果是熟悉地形的人,正常情况之下,是不会转进这条路的。
胡忧这么做,是想给身后的人一个机会。毕竟大路朝天,每个人都有行走的权力。你不能说人家跟在你后面,就是想对你有所图谋。胡忧虽然自认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他也没有那么不讲理。如果后面那些人,没有转进这条岔路,那说明大家只是碰巧一道而已,大家就此挫过,不会有任何的交集。如果后面那帮人同样也转进这条路,那就少不得要打声‘招呼’了,至于这个招呼要打到什么程度,那得以实际情况而定。
胡忧一行人藏好没多久,朱大能口中那些人就上来了。人数不是很多,大约二十多个左右。队里有男有女,大多都是二三十年轻人,没有老人和孩子。
从衣着上看,这些人不太像普通的民众,因为他们很多人身上都有那种半身的皮坎肩,这种皮制的衣服,价格都不便宜,一般老百姓很少穿的。
胡忧身后的八十个士兵,全都已经拿出了驽弓,并上好了弦。这些士兵,全都是对胡忧最忠心的士兵,他们可不会管那些人是什么人,只要胡忧一声令下,八十支弩箭,就会飞到那二十几个人的身上。平均每人可以分到三四箭,足够他们享受透心凉的滋味。
那二十几个人,在岔路口停了下来,有两个人自动出列,下去查看地上的印记。因为胡忧一开始就本着一个试探之心,所以他并没有命人,对路上的印记进行处理伪装,那些人很容易就能看到胡忧一行人走的是哪一条路。
几乎没有什么犹豫的,这一行人,就转进了胡忧他们的这条小道。边走着,其中几个人还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
朱大能说得没有错,从这些人的行动来看,毫无疑问的,这些人确实是在跟着胡忧他们。胡忧心中暗骂了一句,一挥手,当先从藏身之处,站了起来。八十个不死鸟士兵,也同步的现身,迅度的把这二十多人给围了起来。
这二十多人反应也非常的快,没有任何人招呼,他们就都刀剑出了鞘,如果没有任何意思情况的话,几分钟之后,这里将会有人要流血送命。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跟着我们。”胡忧白蜡枪在手,冷冷的说道。
对于手下士兵的这次表现,胡忧是很满意的。这还是他领兵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在人数上占着绝对的优势,并第一时间把优势给显露出来。
很明显,此时强势的是胡忧,整个战局现在已经在他的手中。对方同样的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并没有轻举妄动。只不过,他们的眼中,却并没有闪出胡忧想像中的慌乱,这些人一个个都很沉稳。
“看来是军人出生,且是身经百战的老兵。”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对自己说。面对这样的敌人,必须小心谨慎,不然被翻盘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的。
胡忧的声音刚落,对方的队伍里,就走出现一个拿着刀的汉子。他往前走了几步,叫道:
“胡忧是你?”
胡忧真没有想到,对方的队伍里,居然有人认识自己。而且这声音听着看挺耳熟。寻声看过去,胡忧也认出了来人。
“范尼?”胡忧惊讶的叫道。
范尼是胡忧在哥伦比亚军校时候的同学,当时大家都住在奇正会馆,两人关系相当的不错。
“可不是我嘛。”范尼和以前一样,还是那爽朗的脾气,应了胡忧一声,马上挥手道:“误会,误会,大家都把家伙放下,别伤着自己人。”
范尼显然在人群之中,地位并不足够高,这二十多人,听了他的话之后,并没把武器放下来,而是转头看向一个身穿白色缕花衣的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显然是这队伍里的头,刚才胡忧现身的时候,这个年轻人就被保护在了队伍的最里边。
胡忧的士兵,当然也不可能听范尼的话,他们在没有接到胡忧命令之前,是不会放下武器的。所以双方依旧僵持着,只不过气氛微微的比之前要好了一些。
“唉呀,你们这是干什么,真是误会了。”范尼看自己的话跟本没有用,两边的都不听他的,不由有些急了:“胡忧,让你的人先放下武器,别一会真打起来。”
胡忧看范尼那急样不像是装的,想了想,挥挥着,让手下士兵把弩箭给垂下来。这弩箭本就是抬手就可以发射的,放不放下,实事上没有太大的差别。如果对方有任何的异动,他们同样可以瞬间让这些人血溅当场。
随着胡忧的人把弩箭给垂下来,那穿白色缕花衣的年轻人,这才有了动作,挥手让手下解除临战状态。不过他们那边,也依然做着随时准备开打的架势。
范尼是唯一一个与两方都认识的人,这沟通工作,自然由他来做。在他的一阵上蹿下跳之后,胡忧终于知道,对方那个领头穿白色缕花衣的年轻人,名字叫做赵尔特。赵尔特是什么身份,范尼没有说,不过胡忧能大体猜出来,这个赵尔特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因为范尼是池河帝国的士兵,而池河帝国的皇族就姓赵。
通过范尼的嘴,胡忧也知道了范尼他们为什么要跟在自己队伍的身后。原来他们是对这里的路不熟悉,已经在这一带转了好几天了,都没有能出去。正巧看到胡忧他们的这支商队,于是就远远的跟着,想借胡忧他们引路,走出这一片地区,这才引起了误会。
误会解开,双方人马这才各收兵刃。由于相互都不熟悉,所以双方并没有兵和一处,而是依之前的行进方法,两方拉出一定的安全距离,一前一后的走着。
这一天路的,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事,直走到太阳下山,两方人马相距大约一里路,各自安营。
“老大,那个赵尔特看来有些身份,不知道是什么人。”胡忧的营中,朱大能问胡忧。
胡忧看了一眼在正远处做饭的楚竹,摇摇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他们是来自池河帝国的人。那个范尼是我在哥伦比亚军校时的同窗,他进军校之前,已经在池河当了八年的兵,手底下功夫还算了得。”
“看来他们是秘密进入我国的,咱们要不要派人去探探他们的底?”朱大能问道。
胡忧想了想,摇头道:“不用。我们虽然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但是他们肯定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如果我猜得不错,他们会主动来结交我们的。”
朱大能犹豫了一下,问道:“你和那个范尼的关系怎么样。”
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实话说道:“在军校时,我们同住一个会馆,大家关系还算不错,经常在一起喝酒。范尼还曾经教过我一些拳脚功夫。
不过现在,大家是各为其主,这个就很难说了。”
胡忧正和朱大能聊着,有士兵进来报告:“少爷,范尼来了,他想要见你。”
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问道:“他是一个人来的吗?”
士兵回道:“是的,大人。”
胡忧点点道:“让他进来吧。”
“哈哈哈”范尼人还未到,声音却已经先传了进来:“老同学,一年多不见,你混得不错呀。哈哈哈,这位一定是朱大能将军了。”
胡忧看到范尼,也大笑起来:“老范,你就别笑我了,我也就是瞎混而已。坐坐,咱们好久不见,今日重逢,自当要好好一述别情。”
范尼也不客气,在胡忧的对面坐下来道:“好好好,我今天过来,就是找老同学叙旧的。胡忧呀,老同学,你这不死鸟的威名,我可是在池河就听到了。快给我说说,你是怎么办到的。”
胡忧笑道:“得了吧,你就别笑我了。比起你范大将军,我那点薄名,算不了什么。还是说说你吧,你好好的池河帝国不呆,跑我曼陀罗帝国来干什么,不会是看着我曼陀罗现在出了点小问题,想借机赚一笔吧。”
“得得。”范尼投降道:“斗嘴皮子,我老范玩不过你,咱们别来这些虚的,难得有机会,老同学好好聊聊怎么样?”
胡忧拍手道:“有你这句话,我胡忧敢不从命?朱大能,让楚竹准备些酒菜,今天我要好好和老同学喝一杯。”
朱大能应声而去,军帐里,顿时就只剩下了胡忧和范尼两人,啊,不,是三个人。哲别此时正坐在胡忧身后呢。她这个亲卫,可不愿在这时候离开。
功夫不大,楚竹就把酒菜给端上来了。她本想借机留在里面伺候,被胡忧给赶了出去,同时被胡忧叫出去的还有哲别。两女都不是很愿意,不过她们并不敢违抗胡忧的命令。别看胡忧平时很好说话,但是谁逆了他的意思,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胡忧的军令一向非常严,他手下的士兵都知道,平时玩的时候怎么都行,当有正事的时候,是绝对不可以开玩笑的。
两女都出去之后,这军帐之中,才正真的只剩下范尼和胡忧两个人。范尼喝了一口胡忧亲自倒的酒,感慨的说道:“还是以前在军校里的生活好呀,那时候多无忧无虑,每天上上课,聊聊天,泡泡妞,打打屁,一天就过去了,那会像现在这样,每天刀光剑影的,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
胡忧放下酒杯笑道:“你得了吧你,人家感慨一下,我还相信,你有什么好感慨的。你就是一个战争狂,没有仗打,你连饭都吃不好。你会喜欢什么学校生活?”
“嘿嘿。让你发现了。”范尼抓抓脑袋道:“我也就是那么一说,现在谁要在让我回学校上课,我才不干呢。
现在的天风大陆多精彩,正是我辈叱咤风云之时啊。”
胡忧同意的点点头道:“这天下之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各国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全都积蓄了实力,打是必然的,现在就看怎么打了。”
范尼道:“既然提起这个头,我也就直说了。胡忧老弟,以我看,这大陆之战要打,肯定得从你们曼陀罗开始。”
“何以见得?”胡忧问道。胡忧当然也知道,曼陀罗帝国很可能引起全大陆的战争,只不过,他想听听范尼的看法。范尼毕竟是土生土长的天风大陆人,又当了近十年的兵,自然也有他的一套。
“何以见得?”范尼笑道:“老同学你这是考我呢,以你的才智,你会看不出来?你知道天风大陆上这么多国家,竖敌最多的是哪个国家吗?就是你们曼陀罗帝国。
里杰卡尔德当了几十年的皇帝,对大陆做了多少事呀,你们帝国史书上是没有记载,你去翻翻其他国家是怎么写的。
好好一个林氏帝国,让你们一分为三,弄出了桂林帝国,桂林帝国,苍梧帝国。单单这三个帝国,就得恨死你们。
还有宁南帝国,当年让你们抢走了多少好东西,人家的国库都让你们搬了一半,人家上哪说理去。
还有我们池河帝国之所以和色百连年交战,也是你们干出来的好事。
当年你们曼陀罗帝队大陆第一,咱们谁都不敢惹。现在你们连区区一个浪天红巾军都扫平不了,我们还不得找机会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呀。”
胡忧之前只知道林氏帝国是让里杰卡尔德给分裂的,听范尼这么说,他才知道,原来里杰卡尔德的手那么长,天风大陆八大帝国,除了曼陀罗帝国自己外,他全都搞过。弄得现在是没有一个国家不恨曼陀罗帝国。马拉戈壁的,这都快成了过街老鼠了。
胡忧叫冤道:“嘿,嘿,我说,你别老你们,我们的,那是里杰卡尔德做的事,我可没有抢过你们什么,你不能把帐算到我头上来。”
范尼道:“你这话跟我说没用,我才算个屁呀。不过我实话告诉你,别以为里杰卡尔德死了,你就可以推推个干净。所谓父债子还,只要你们曼陀罗帝国还在,这笔帐早晚得算。”
范尼就是这么一个脾气,说着说着,他到是急起来了。声音大得跟吵架一样。
胡忧知道范尼的脾气,不以为意的笑道:“你也别跟我吼,借你的话说,我也不算一个屁。这要打要和,全都是上面的事,上面说打,咱们就打,说不打,谁他的吃饱了没事嫌命长,打仗死的是谁,还不是你我这些人。
来来,勿谈国事,咱们还是喝酒,喝酒吧。”
范尼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闷下两口酒,也就没有什么事了。又乐呵呵的说道:“你说得不错,咱不谈那些鸟事。说说你吧,听说你那天突然离开学校,是去追欧阳寒冰那小妞了,怎么样,追到了没有。”
胡忧一摆手道:“去,你这话哪听回来的,我是因为军务回的曼陀罗,哪关欧阳寒冰的事。”
范尼道:“是吗?看来到是我给弄错了。我还以为你和林正风都是去追欧阳寒冰的呢。”
胡忧问道:“你知道林正风去追欧阳寒冰?”
范尼摇摇头:“我上哪知道去,是吴学问告诉我的。”
胡忧道:“你知道吴学问现在在哪里吗?”
范尼回道:“不知道。你离开学校不久,我也奉命回国了。对他们的事,我也不是很了解。”
胡忧借着几分酒意道:“你现在是跟着王子做事吧。”
范尼对胡忧的问话,并有半分的吃惊,闻言竖起大拇指道:“果然不愧是胡忧,我就知道,你肯定会猜到的。实话告诉你吧,我今天过来,一是和你叙旧,二是来给传个信,我们王子有意和你单独会面,你的意思怎么样?”
175章 池河王子
175章池河王子
“你们王子要见我?”胡忧放下手中的酒杯看向范尼。
那个赵尔特会派范尼过来摸底,胡忧是早就已经料到了的。可是他真没有算到,赵尔特想要见他。
赵尔特可是池河帝国的皇子,之前胡忧怕他会连身份都要保密呢。人家怎么说也是大国的皇子,会有兴趣见他这个名不见经转的人?
其实胡忧并不了解现在国际上的形势。现在曼陀罗帝国几乎可以比喻成被扒掉了外衣的女人,几个大色狼在盯着,小角色也跟在后面,想要分点甜头。现在是各大小国家的目光,都集中在曼陀罗帝国的身上。
胡忧在军团内部所做的事,暂且不提。单单是他重伤安融三王子林正风和射杀林桂帝国陈常利这两件事,就足以让他引起各国高层的注意。
林正风和陈常利,可都是皇亲国戚,在国际上都是有知名度的。胡忧上来就弄得他们一死一重伤,就相当于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之上,想不让人注意都不行。
更何况,安融帝国和林桂帝国已经发下了悬赏令,谁要能把胡忧带到他们的面前,不论死活,都可以得到十万金币。
虽然这条悬赏令,目前只在杀手界和几大帝国高层之中流传,普通的百姓并不知道。但是胡忧脖子上这颗脑袋,价值十万金币,那可是真真正正的地事实。胡忧是不知道,要是让他知道,他自己都想拿这笔赏金。
范尼点点头道:“是的。”
范尼对赵尔特要见胡忧并不觉得吃惊,这段时间在曼陀罗地国的境内,他已经不只一次的听赵尔特提起想见胡忧这个人。他之所以没有直接过来与胡忧见面,而要先搭桥沟通,不过是因为身份的关系。
胡忧低头想了好一会,这才抬起头来,看着范尼的眼睛,一脸认真的问道:“老范,看在咱们同学一场,你老实告诉我。你们这次进入曼陀罗帝国,是不是要对曼陀罗帝国做什么事?”
胡忧这么问的目的很简单,他虽然不爱曼陀罗帝国,但是让他勾结其他国家的人来搞曼陀罗帝国,他是不干的。
胡忧虽然书不多,但是他知道,什么叫做国仇,什么叫做家恨。他现在手下的士兵,全都是曼陀罗帝国的人,让他们打红巾军,打地方守备部队,甚至是攻打帝都龙城,那都可以。但是要让他们与其他帝国的势力,一起来搞曼陀罗帝国,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前面一种,属于家仇,大家兄弟之间,自己关起门的内斗,打死打活,都是一国之人。但是后面一种,就是国仇了。虽然曼陀罗帝国建国到现在,不过是短短四十年,帝国皇室对百姓也并不好,但是这毕竟是他们的祖国,他们的父母妻儿,兄弟姐妹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一但曼陀罗帝国被几国瓜分,那么他们和他们的亲人,就将成为亡国奴,这是非常可怕的事。
胡忧知道,自己一但勾结外敌,做那吃里扒外的事。手下的军队就算是再忠心,都会哗变。这是绝对的禁区,试都不能试,一试就得完。
范尼听了胡忧的问话,瞬间就明白了胡忧的意思。他知道胡忧在担心什么,闻言摇摇头道:“我虽然不能告诉你,我们这次为什么要进入曼陀罗帝国。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王子无意对曼陀罗做任何事,至少在近几年之内,绝对不可能。”
胡忧问道:“你能那么肯定?”胡忧对赵尔特并不熟悉,去见他之前,自然得想尽办法,多套取一些有用的情报才行。而这个范尼,正是最好的人选。这个暴脾气的家伙,你直接问他什么,他嘴巴紧得很。但是你不断从侧面敲,他经常会在不知不觉之中,就把低给露出来了。
这就像是女孩子的裙底风光,你直接过去掀裙子,她非杀了你不可。但是你只要有耐心,守在她的周围,肯定能如你所愿的。她们也不想,可哪防得了那么多。
范尼很肯定的点头道:“我肯定。”
范尼只不过简单的回了胡忧三个字,但是从他的语气和身份地位上,不知不觉的,就暴露出了很多信息。
范尼在赵尔特集团里的身份并不高,这一点从他不能喝退士兵放下武器,就能看出来。如果连他都能那么肯定的确认,赵尔特为未来几年之内,不可能打曼陀罗帝国的主意。那只能说明一点——赵尔特没有那个实力。
换句话说,赵尔特在池河帝国不是一个强势的王子。现在整个天风大陆上的人,都在打曼陀罗帝国的主意,范尼却说赵尔特不会,他的依据,肯定不是仁慈。而是赵尔特不行,也不能。
了解到这一点之后,胡忧的心里,也就有底多了。聪明人有时候,并不需要知道实事的全部,只要给他们一点,他们就能顺着这条线,知道很多。
告诉范尼自己同意与赵尔特会面后,胡忧送走了这个老同学。这一次出来,看来是不虚此行。在防山镇见了一个索雷特,在这里又遇上个池河帝国不得势的王子,盐还没有送到地头,收获已经很大了。
第二天,范尼就传来消息,下午赵尔特会与胡忧会面。虽然胡忧并不介意到赵尔特的营地里去会面,但是赵尔特选的地方,确并不在他的营地之中。
因为下午要见赵尔特,胡忧对今天的行程,略做了一些调整。今天没有像往日那样,走到太阳下山才安营,而是中午过后一点,他就下令在一处树林地,建立今天的营帐。
距离营地两里地之外的一处坡地,胡忧第一次与赵尔特会面。虽然在两人的一生之中,曾经有过无数次的会面,但是这一次会面,对于两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
山坡上,赵尔特一袭白衣,却很自在的坐在草地上,这时候的他,更像一个书生,而不像一个王子。
胡忧吊着两条腿,坐在赵尔特身边不远处的一块o]O~。大石头上。由于两人的落差,胡忧略略有些俯视赵尔特的意思。
这一次会面,两个人都没有带着属下,就连给两人牵线的范尼,此时都不在这里。经过一开始的试探**锋之后,两人进入了实质会谈。
“不死鸟之名,果然名不虚传。”赵尔特佩服的叹了口气道:“你能不能告诉本王,你是怎么猜到本王此时不得势的。不要说是范尼告诉你的,范尼已经跟了我十年,他绝对不会告诉你这些。”
对于胡忧的单刀直入,赵尔特显然有些防备不足。他知道自己瞬间的反应,已经被胡忧察觉,所以也就干脆不再掩饰。反正这也不是什么机密的事,胡忧只要是有心,迟早总有一天,会知道的。与其那时候产生隔阂,还不如大家摊开来说比较好。
胡忧高深的笑了笑,心说果然和我猜的一样。不过这个赵尔特敢大方的承认,到是值得佩服。
胡忧把一根草咬在嘴里,声音略有含糊的说道:“对于这一点,要猜到也不是很困难的事。首先,你的侍卫虽然都是高手,但是人数太少了一些。二来,你的侍女不够漂亮。三来嘛,你身上还缺少一点上位者的霸气。”
反正都已经猜到了,这理由瞎编就成。胡忧可不会蠢到把自己的路数,交底给赵尔特。这可是吃饭的本事,教了徒弟就饿死师父了。
赵尔特听了胡忧的话,不由一愣:“侍女不够漂亮,这也是理由?”
赵尔特从来没有听过这种理由,再说他的侍女也不差呀,只不过在气质方面,比不上这家伙的那个叫楚竹的侍女而已。
胡忧暗暗偷笑,脸上确一本正紧的说道:“那当然,有道是看一个人的品性怎么样,看他身边的朋友就能知道。看一个人的身份怎么样,看他的侍女,也就明白了。”
“你这是歪理。”赵尔特苦笑道:“算你过关吧,反正你都已经猜到了,你爱怎么说都行。咱们闲话少说,谈谈正事吧。你知道我这一次,为什么要与你会面吗?”
胡忧懒散的甩着两条脚,没有半点将军像,流理流气的说道:“如果你是一个公主,我有理由相信,你是因为对我有意思。可惜你却是个王子,而我又只爱美女,不好龙阳。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你是想与我合作。”
这个问题别看胡忧说得轻松,实事上他从昨晚见过范尼之后,就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他知道,赵尔特要与他会面,肯定不单单是想相互认识那么简单。所谓无利不早起,每个人在做每一件事的时候,都是有其目的的。特别是像赵尔特这样的人物。
胡忧想了很久,最后才确定这个答案。除了这个答案外,胡忧想不出,自己与赵尔特还可能有什么交集之处。就算有,也不是胡忧想要的。
赵尔特没有否认胡忧的话,他从草地上站了起来,拍拍衣服上的草屑,来到胡忧的身边,斜靠在胡忧坐下的大石头上,看着天上的白云,淡然的说道:“我们池河帝国与你们曼陀罗帝国不一样。那里很冷,种不出太多的东西。我们过的是游牧的生活。追逐水草而去,有草的地方,才能有温暖,才能有生活的希望”
胡忧静静的听着赵尔特的话,没有半点打扰他的意思。他知道赵尔特心中有苦闷,想要发泄出来。这些苦闷,不能在手下的面前表现,只能在他这个还算陌生的朋友面前,略略发泄一下。
赵尔特越说越感慨,他像老朋友一样拍着胡忧的肩头道:“胡忧,你知道吗。我们并不向往你们中原的生活,虽然你们过得要比我们好,你们有温暖的天气,有丰美的土地,有那青山绿水,和那娇嫩得跟花一样的姑娘。
但是那却并不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世界,是在草原上,而不是在这城市里。”
胡忧同意道:“是的。每一个种族都有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活方法,这样的生活方式,一但被改变,那个种族,也就不再是原来的种族了。”
废话,现在曼陀罗帝国的敌人已经够多了,难得跳出来一个不喜欢中原城市的,当然要大加鼓励才行。
赵尔特点头道:“你说的不错,我们池河帝国的人民,就应该在草原上生活。可是有些人,他要破坏我们的这种生活,他们告诉我的父皇,告诉我国的人,城市很好,比草原好上千倍万倍。中原的美酒,要比我们的马奶酒更香。中原的美食,要赛过我们的烤全羊”
胡忧很想告诉这个赵尔特,确实是那样的。中原的物产,真真正正的要比草原好上太多太多。不过他不能说,他在等着赵尔特的结论。
“我这次来曼陀罗帝国,就是想亲眼看看,中原是不是有那么好。不是,一点也不,这里的空气浑浊不堪,这里的山是那么的低矮,城市是那样的小,这里的所谓美食,跟本比不了我们的烤全羊。”
胡忧算是看明白了,这是一个神精质王子。他们草原人都住帐篷,想来没有门,所以他肯定不是脑袋被门给夹了,估算被马踢过的可能性很大。
“所以,我要阻止我的子民进入中原,我要把那些说中原好的人,全都赶出去。
胡忧,你说得不错,我确实是想要与你合作。”
胡忧直回到自己的营帐里,那嘴角上的笑,都还平不下来,今天笑得真是有点多,脸都有些抽筋了。
“老天怎么就那么优待我呢,把这么一个天字号的大傻蛋给砸到老子的头上来。马拉戈壁的,刚才我要的是不是太少了,唉,久不操此事,真是连老本行都丢了。居然只是狮子大开口,我应该来个大象开口才对嘛。大象,大象”胡忧心情一高兴,居然唱起了大象歌。
哲别一进来,就来看胡忧一脸傻笑的,两手插腰在那里扭呀扭的,不由奇怪的问道:“少爷,你怎么了?少爷,你不会是让马给踢了吧。”
“呸呸呸,说什么话呢,你才让门给夹过呢。”胡忧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刚才的动作,确实有损形像。
哲别问道:“少爷,你不是去和那个池河帝国的王子会谈吧,谈得怎么样了?”
胡忧瞟了耳朵都已经竖起来,摆明了在偷听的楚竹,撇嘴道:“去去去,大人的事,你个小屁孩打听什么。快去看看饭好了没有,这池河帝国的人就是小气,谈了半天,连顿饭也不管。”
这话也就是胡忧这种没脸没皮的人,才能说得出口。他也不想想,他都占了人家多大的便宜了,居然还有脸抱怨人家不管饭。那饭才值几个铜板呢。
不过话又来说回,现在这一切还都是虚的。真正的便宜,还得双方各自准备好,进行交易之后,才能看到实在的。
那么胡究竟和赵尔特达成了什么交易,能让一向冷静的胡忧,喜形于色成这样,这一直是后世史学家争论的焦点,也是胡忧帝国十大谜团之一。
谜团嘛,咱们现在当然还不能说,后文书自会有交待。
第三天,胡忧与赵尔特分道,赵尔特转道向西,而胡忧继续向南,进入到金沙州,目标直指华西城。
金沙州在帝国大版图的西部地区,与色百帝国接壤。西部狂狼军团驻守在这里,最大的目的,也就是看着色百帝国,不让他们乱来。
金沙州的物产相对于洞汪城,或是青州,都要来得丰富。这里没有什么特别重点出产的东西,可是江南州的米,花河州的煤,金沙州都可以自给。
“呼,这金沙州的天气真不错,比起我们洞汪城好千倍都不止呀。相比起这里,我们洞汪城真不是人住的地方。”胡忧坐在马上,走马观花的看着这眼前的繁华。进入金沙州之后,他就不再步行了。
金沙州是帝国这几年来,唯一没怎么遭灾的地方。这里的民众,相比起其他地方来,生活要好得多。
当然,这与狂狼军团驻守有很大的关系。狂狼军团从进驻金沙州开始,就大力的改善这里的民生生活。不但鼓励金沙州的民众大力开荒种地,兴修水利,发展水运,兴资修缮公路,桥梁,还鼓励贸易,与色百帝国大力发展多边经贸合作。用金沙州的物产,从色百换回来大量的牛马羊等牲口,使得整个金沙州兴旺发达。
说到这些,就不得不提狂狼军团的军团长,蕾娜塔的父亲苏亚雷斯了。苏亚雷斯这个人,与其说是一个武将,还不如说是一个商人。他是帝国五大军团里,最不管军事的一个军团长。这也是为什么狂狼军团,实际上是蕾娜塔这个城守说了算的原因。
苏亚雷斯不喜欢军务,他喜欢经商。他的脑子里,总能想出各种绝妙的商业决策。正因为他的关系,使得狂狼军团在五大军团之中,是装备最好的军团。
狂狼军团的‘狂’字,多少与这一点有些关系,狂嘛,自然要有钱,才能狂得起来啦。
176章 难缠绝色
176章难缠绝色
曼陀罗帝国四十年八月,就在胡忧拉着盐去金沙州,四处兜售之时,帝都龙城十万皇家骑兵团士兵,开赴古都浪天。
这群在巴伦西亚的宣传影响下,把战争当作当作耍帅的青年人,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的入伍参军,誓要收复古都浪天,杀灭那里的红巾军,把浪天重新归入曼陀罗帝国这个老娘们的怀抱。
不得不说,这一次算是巴伦西亚重掌军权的胜利,他成功的利用了那些幼稚的心灵,让他们把血淋淋的战场,幻想成了英雄主义浪漫的后花园。
巴伦西亚的野心是要重掌帝**权,成为一个和他爷爷一样伟大的皇帝。他要把曼陀罗帝国的旗帜,插遍天风大陆每一个角落。
在成功打压了暴风雪军团,和让红fen军团裁军十万之后,巴伦西亚在皇叔皇家骑兵团统领库比拉斯的支持之下,把皇家骑兵团从五十万人,成功的阔充到七十万人。在人数上,仅皇家骑兵团一军的人马,就要超过东南西北四大军团的人数总合。
有了人马,巴伦西亚自然要立威,他要让西门玉凤,苏亚雷斯这些人怕了他。这威怎么个立法,自然是显示军力了。所以巴伦西亚接纳了皇叔的提意,兵发古都浪天。
不得不说,巴伦西亚是一个应该身到墙上的小蝌蚪,而不应该是曼陀罗帝国的皇帝。因为他的大脑结构,是与一般人类不一样的。
他居然听信皇叔库比拉斯的话,要以十万贵族兵,来立这个威。也就是说,这次发往浪天的十万部队,全部都是来自帝国上层的贵族子弟,从将军到士兵,最差的也是有钱人家的公子。
巴伦西亚这一做法,引起了各大贵族的强烈不满,他们的子弟,送入军队是混资历的,可不是去打仗的。
普通老百姓对此做法,却表示欢迎。这到不是因为他们多么爱国,多么殷切的期望着浪天的收复,那些与他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他们高兴的是,大街上那些恶少爷凶奴少了,自己家的闺女,可以上街走走,而不用担心遭到调戏了。
这些过惯了骄奢yin逸生活的曼陀罗帝国富二代,官二代的战力怎么样?现在还不得而知,他们此时正兴高采烈的,带着大批军需官砸破了百姓米缸得来的粮草,抱着满脑子脑残幻想,走在前往浪天的道路上。也许他们能像强抢民女那样,把浪天的红巾军,全给爆菊了呢?那谁知道。
金沙州华西城。
在经过长途跋涉,吃了不少黄土之后,胡忧终于抵达了这里。没有百姓的夹道欢迎,也没有官方的迎接,胡忧就这么着无声无息的来到了这里。他甚至进了城,都没有通知狂狼军团的人。
“呼,终于到了。”客栈里,胡忧大字型的倒在床上,这一路走来,真把他给累坏了。不过这个累是值得的,这一路走完,他的精神力又增加了一些,这在战场上可是能保命的。
“少爷,来洗洗脸吧。”哲别端着盆暖水走进房里。
忧坐起来,看了眼哲别的身后,有些奇怪的问道:“楚竹呢?”
楚竹和哲别这一路上都在争夺对胡忧的侍候权,这会只有哲别一个人,见不到楚竹,胡忧当然会奇怪了。
哲别回道:“她上街了,说是要买些菜什么的,给你做顿好的,让你好好享受一下。”
“买菜?”胡忧摸摸下巴道:“这客栈的厨房不是有现成的吗,她干什么要出去买?”
哲别摇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听她是这么跟士兵说的。”
忧任着哲别帮他洗脸洗手,没有再说什么。不说不代表他不想,他的脑子里,依想在猜着楚竹外出的用意。
胡忧还在猜着,忽地一道熟悉的幽香传入鼻内,不用抬头,就看到那双熟悉的绣花布鞋。胡忧一直很纳闷,这双绣花鞋,走了那么多的路,怎么一点都不见脏的呢。对了,老穿这双鞋,也不知道她的脚会不会臭。
楚竹的手里抓着只鸡,活的还会叫。盈盈来到胡忧的面前,举起手中的鸡,巧笑道:“少爷,咱们今晚有鸡吃了。”
胡忧看看楚竹手上的鸡,又看看楚竹,有些疑惑道:“你刚才出去买鸡了?”
“是呀。”楚竹回道:“之前路过集市时,我就看到有人卖鸡,不过那时候队伍正在行进,我不好让队伍停下来,所以一到客栈,我就出去了。还好,那个老板没有卖完。”楚竹说着还拍拍胸脯,一付很庆兴的样子。
胡忧大感头痛的同时,心中也升起了一丝暖意。不论这个楚竹接近自己,到底是什么目的,但是这一路上,她这个侍女,还是很尽职的。
如果不是看不透这个女人,胡忧还真的很想有楚竹这样一个侍女,至少这个侍女带出去,有面子。楚竹不但是人长得漂亮,而且气质高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想想吧,就连池河王子都承认他的侍女比不上楚竹,这得多么妙的一个人儿呀。
可惜,这个楚竹,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侍女的。虽然这段时间,她极尽的乖巧,不时还给胡忧弹琴唱曲。但是胡忧从楚竹的眼睛里能看出来,她虽然自称侍女,但是她从骨子里,看不起她眼中所有的人,包括胡忧在内。
楚竹的这种眼神,表现得并不明显,但是胡忧却能清楚的感觉到。十三年的江湖漂泊,胡忧已经不知道遇上多少这样的眼神,有时他就算不用眼睛,都是感觉到,这是一种上位者的鄙视。
楚竹偷偷瞄了胡忧一眼,嘴角绽出了一丝似撒娇般的笑意,小脸脸蛋红扑扑的,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少爷,你会杀鸡吗?”
“哦?你不会?”胡忧把目光从楚竹的脸上,转到她的纤纤玉手上。那双昨晚用来弹琴的手,正抓着一只小脚土鸡。鸡很精神,一直在不停的动,看来它对自己的命运很了解。
“嗯”楚竹点点头道:“我长那么大,还从来没有杀过鸡呢。少爷你要是会的话,能不能帮帮楚竹?”
楚竹那娇娇声音,对男人简直是致命的毒药。别说是帮她杀鸡,就算是帮她杀人也干啊。
胡忧刚想答应,突然心头猛的一跳。自己刚才怎么就生出那样的念头。帮她杀只鸡没有什么,可为什么会想着帮她杀人呢?
胡忧心中一囹,转念对楚竹笑道:“我这人平生只叫过鸡,杀鸡到也没有做过。我还是帮你问问看,谁会这手吧。实在不行,就把它送到厨房去,那里的大师父肯定会的。”
楚竹的眼睛,在不经意之间,闪过一丝淡淡的寒光。摇摇头道:“还是不要了,我不想假他人之手,我自己研究研究,想来应该不会很难。”
楚竹出去时,那泫然欲涕,真是我见犹怜,差点没让胡忧大叫,那鸡不用杀也能吃。
楚竹是怎么杀的鸡,胡忧不知道,不过楚竹炖鸡的手艺,确实是相当不错。也不知道她在鸡里下了什么,那鸡汤喝起来,浓香醇厚,一口下去,胃肠暖洋洋的,口齿留香。
“少爷。”朱大能手里拿着张大红请贴,敲门进来。
胡忧用眼色止住朱大能后面的话:“朱管家来得正好,快过来尝尝这鸡汤怎么样。这可是楚竹姑娘亲手炖的呢。”胡忧说着转头看向楚竹,问道:“楚竹,这还有吧?”
“有,我去盛。”楚竹看了朱大能一眼,低头出去。
胡忧给哲别打了个眼色,哲别会意的也跟着出去。胡忧不说,她也知道胡忧是要她看着楚竹。
胡忧看哲别关好了房门,这才对朱大能说道:“说吧,什么事,你手里拿的那是什么?”
朱大能把手里的请贴交到胡忧的手上道:“这是苏亚雷斯军团长派人送给你的请贴,他晚上在临溪楼给你接风。”
胡忧接过请贴,看那上面的属名,笑道:“狂狼军团果然名不虚传,居然这么快就知道我到了华西城。我还以会是蕾娜塔的贴子呢,没有想到是苏亚雷斯的,真是给面子。好,时间也差不多,让老爷子等也不好,咱们这就去吧。”
朱大能觉得现在就去,似乎有些早,不过早去一会,也没有什么。于是点点头,转身要去开门,却被胡忧阻止了。
胡忧指指屋后的窗道:“别让那两丫头看到,不然她们肯定也吵着要去。本少爷可没有带女人上青楼的习惯。”
朱大能惊讶道:“你怎么知道那临溪楼是青楼?”
胡忧笑道:“屁话,苏亚雷斯难道会选个澡堂子接待我们?”
胡忧说得不错,临溪楼确实是青楼。临溪楼不是华西城最大青楼,城东的‘怡红院’就比它要大一些,不过这临溪楼却是华西城各豪门大户,特别是世家公子最喜欢来的地方。因为号称狂狼军团之花的蕾娜塔经常会陪苏亚雷斯在这里会客。
蕾娜塔可是华西城最有名的美人,她不但是苏亚雷斯的女儿,而且为人多才多艺,诗书礼乐,无一不精。最重要的是蕾娜塔至今还没有婆家。谁要能入了她的眼,得抱美人归,那可是江山美女全都有了。
胡忧和朱大能侍卫也没带的溜出了客栈,几经转折,终于找到了临溪楼。算起来,这是胡忧第三次来青楼了。他的青楼运一向不怎么样,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好一点。
临溪楼随便一桌酒就得几百个金币,不是一般人可以消费得起的地方。所以相比起其他的烟花之地,这里要显得冷清一些。但是临溪楼的华贵程度,不是那些青楼可以比得了的。
胡忧和朱大能刚刚走到临溪楼的门前,就看到一个女子脸笑如花的迎了上来。胡忧一开始还以为是这里的神女要上来拉客呢,直看清来人,才知道,原来来的是蕾娜塔的女军师——李菲。
李菲还离着胡忧几步,就敛裙为礼道:“李菲代表苏亚雷斯大人,蕾娜塔城守恭迎胡忧将军,朱大能将军。”
李菲是蕾娜塔的亲信,在狂狼军团中的地位,可以说是仅次于蕾娜塔。苏亚雷斯派她在这里等胡忧,可谓是给足了胡忧面子,也从另一方面体现出对胡忧的看重。
胡忧敢紧回礼道:“不敢当,不敢当,怎敢劳动军师大人在此等候。”
李菲笑道:“胡忧将军真是好记忆,咱们不过是一面之缘,胡忧将军却能记得小女子。”
胡忧哈哈一笑道:“我这个人,别的本事没有。对漂亮姑娘,却是能过目不忘的。”
胡忧这话带有调笑的意思,李菲确并不在意,笑意不改的说道:“大人说笑了,小女子蒲柳之姿,那能称得上漂亮二字。大人请跟小女子来,蕾娜塔城守已经在楼上了。”
“有劳李菲姑娘了。”
随着李菲,胡忧和朱大能上到二楼,两个亮丽的小丫环,侍在门旁,见三人上来,赶紧把门拉开。
门分左右,一段琴声,从房里泄出来。那琴声初时委婉,而后变得喜悦,叮叮咚呼的,配以这临溪楼的装饰,几疑让人生出不在人间之感。
胡忧眼中闪过一丝异色,这段时间的,由于受到楚竹的熏陶,他对这天风大陆的音乐,也有了一定的鉴赏水来。虽然他弹不出这样的曲子,但是他却能听出来,这弹琴之人,是此中的高手。
凝神听到曲终,胡忧才走进了房间里。看到那坐于琴前的女子,胡忧不由讶然道:“没想到蕾娜塔城守居然能琴得出这么一手好琴,真佩服,佩服。”
蕾娜塔嘴角微微一牵,露出一付楚楚可人的样子,叹息道:“可只惜还入不了将军的法眼呀。”
蕾娜塔这是暗指胡忧拒绝与她联姻之事。她对自己一向很自信,自信帝国之内,除了在军事方面的成就,不如西门玉凤之外,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输于任何人。哪想到,亲自提出与胡忧联姻,胡忧却不同意。这对她来说,算是一个打击。虽然她当初对胡忧说的那些话,也不过是临时动意。但女人就是这样,她可以拒绝你,你却不能拒绝她。不然你就得有麻烦。
胡忧心中暗骂,这又是一个惹人的妖精。谁要看了蕾娜塔这表现,就敢认为蕾娜塔是弱女子,那肯定死得很难看。
“嘿嘿,蕾娜塔大人说笑了。是我这眼太浅,蕾娜塔大人一近身,就出溜出去了。咦,军团长大人不在吗?”胡忧可不敢与蕾娜塔在这方面深谈,敢紧给转移话题。
这桃花运可不是人人都能享受的,弄不好就得变成桃花劫。这个蕾娜塔也不是省油的灯,得小心应付才行。
“你就一定要叫我大人吗?”蕾娜塔显然没打算就这么放过胡忧,一双眼睛透露出无比幽怨的神色,不知道的,还以为胡忧对她做了什么呢。
胡忧心里那个苦的呀,都能挤出苦胆汁了。他在来之前华西城之前,就知道蕾娜塔肯定不会那么容易放过他。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得,蕾娜塔跟他这么玩。
胡忧苦涩的说道:“大人,咱们别玩了行吗?”
胡忧这话一出,蕾娜塔居然作势要哭,吓得胡忧赶紧改口:“娜娜,我叫你娜娜行不?”
胡忧也不管这叫法是不是肉嘛了,关键是不能让蕾娜塔哭呀。这女人的泪眼,有时候能致命的。这里可是狂狼军团的地盘,你把人家的女神给弄哭了,人家都不用跟你说理,直接就得把你拍死。
蕾娜塔哪是要哭,她那是在做戏呢。看胡忧投降,她才收起了那欲哭之样,白了胡忧一眼道:“算你了,以后再敢欺负我,小心我死给你看。”
胡忧心说,还不知道谁死给谁看呢。你再多给我来两手这样的,我就先不活了。
蕾娜塔推开琴,起身道:“父亲有些事要处理,一会便到。我们先喝杯茶,聊聊天,你不反对吧。”
“客随主便,客随主便。”胡忧连连点头,借他两个胆子,他也不会在这种事上反对什么呀。那大头还没到,有茶给你喝着,你还想怎么着?找两个神女让你边玩边等?
桌上已经摆了茶具,炉上的小铜壶,正嘟嘟的冒着热气,很显然,这一切都是有所准备的。
胡忧和蕾娜塔对面坐下,朱大能那个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掉了,也许是李菲拉他走的,反正这一对男女都不在。屋子里就只剩下胡忧和蕾娜塔两人。
小炉上的火焰,一跳一跳的,映在蕾娜塔的脸上,非常的美,看得胡忧有些发呆。连他自己都有些不相信,他居然曾经拒绝过眼前这个女子的示爱。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做到的。
“那个,让我来吧。”胡忧抢在蕾娜塔伸手拿壶之前,把壶给抓在了手里。壶有些烫,他却没有感觉。
蕾娜塔望向胡忧,点点头,想说什么,却又忍住了。一阵小风,把院里的花香,带到了屋子里,看来它们也很好奇,这里将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