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虎口救人
罗士信以勇扬名,最敬重那些不畏死的猛士豪侠。
这个可能来至于非洲的黑人身上的那股漠视生死的态度,那股面对如此壮硕的猛虎无畏无惧的上前搏杀,这份勇气足以令他动容。
所以在黑奴大展神威的时候,他根本不去在乎什么吐谷浑扬威会怎么怎么样。他只是知道这个黑奴,这个黑人巨汉值得称赞。
为勇者强者喝彩,理所当然。所以毫不犹豫的给了他喝彩,给了他赞赏。
罗士信的想法很简单很直白,如果吐谷浑因为黑奴的缘故在这里扬了威,那是吐谷浑应得的。有那么一位无畏无惧的猛士,表现出色理所当然。不想弱了大唐王朝的风采气势,让一个比黑奴表现的更出色的人扬威,一样能维护王朝的尊严。李唐又不是拿不出那样的人,没必要排挤他国好汉,显得没有一点容人之量!
但随着黑奴的失手,罗士信的心为之揪了起来:他看的出来情况对于黑奴很是不利。
人的身体素质再强悍,也无法与野兽相比。尤其是在狭小的笼子里,没有多余躲闪的地方,比拼的就是先机。黑奴很了解猛虎的习性,巧妙地利用笼子的优势,取得了先手,将壮硕无比的猛虎挤在了角落,束缚住了它的四肢嘴巴。若能一鼓作气,将猛虎打死,则万事大吉。可如今黑奴失手了,没有束缚住那猛虎的后爪,让猛虎有了反击的机会。继续下去,黑奴有极大的可能葬身虎口。
便在这时。他竟然听到了吐谷浑使者大骂黑奴“蠢货”,心中自然涌现莫名怒火。如此猛士为了吐谷浑以命相搏,竟然被骂为蠢货。实在是欺人太甚。
牢中黑奴此刻无视了猛虎的利爪,似乎那被抓的血淋淋的大腿不是他的一样,拳头依旧落在猛虎的脑袋上,力量竟然更甚,一下一下又一下。如若鼓棒打鼓,每一下都触动着四周看客的心灵。
罗士信心叫不好!
黑奴的拳,已经乱了。
他是奋起余力再赌,做最后一拼。
如此壮硕的孟加拉虎又岂是轻易就能打死的了得?
果然黑奴的拳头越来越轻,孟加拉虎咆哮着已经睁开了前爪。直往黑奴的胸口抓去。
这胸口不比大腿肉多皮厚,猛虎的前爪又因经常捕食猎物的缘故,磨得异常锐利,这一抓下去保不定就是开膛破肚伤及脏腑。
黑奴显然知道这一爪的厉害,这一次没有硬挨,一个滚身避开了来,滚到了笼子的另一端,大口的喘着粗气。他的两条大腿已经鲜血淋漓,一道道深入血肉的伤痕淌着鲜红的血液。豆大的汗珠布满了整个脑袋,很明显已经站不起来了。
在场的人都知道,黑奴凶多吉少,不忍睹视。
猛虎摇摇晃晃的缓缓站起。一时间竟也没能立刻发动攻势:黑奴的那一顿老拳也给它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缓了片刻,猛虎猛的一蹬,四肢腾空扑向黑奴。
惊呼声震耳响起!
说时迟。那时快!
就在猛虎即将扑到黑奴身上的时候,一道人影竟从天而降。
“碰!”
“轰!”
两声巨响!
先后传来。
近乎地动山摇。
那些原先不忍目视的人吓得张开了眼睛。眼前的景象让他们一个个的呆若木鸡。
铁笼子里多了一个人!
罗士信!
他踩在猛虎的身上,还有驮着铁牢笼的马车散架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裴寂看着面前的情形忍不住问下一旁的萧瑀。
萧瑀也傻傻的看着面前的情形。不解的摇了摇头。
唐朝尚武成风,文人地位要稍逊武将,投笔从戎的比比皆是。所以裴寂、萧瑀在成为宰相之前都跟随着李世民在战场上逛了一圈,镀了镀金。就算他们见识过战场的残酷,但始终不忍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在面前让老虎吃了。
这两大唐朝宰相现在面面相觑,完全不知所以。
只有那些有胆色看到了最后的人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猛虎起身的时候,罗士信已经冲向了牢笼;在猛虎缓气的时候,罗士信翻上了铁牢;在猛虎扑向黑奴的时候,罗士信从天而降,重重的一脚,径直将猛虎那浮在空中近乎八百斤的状硕身躯硬生生的踩到了地上,强行止住了猛虎的攻势,发出了第一声巨响。
八百斤的重量外加罗士信双足落下的千斤之力,一起落在马车上。车架如何支撑的住,车轴断裂,四散散架,铁牢笼砸在了地面上,发出了第二声巨响。
短短的时间之内,罗士信没有任何的犹豫亦没有任何的懈怠,在间不容发的时刻从虎口上救下了黑奴。
猛虎连续受到两下撞击,一时间也起不的身,罗士信趁机将黑奴高举过头顶。黑奴双手无碍,抓着从顶上的牢笼口放了出去。
黑奴爬出了牢笼,狰狞着侧着身子,低吼着用那伤痕累累动弹不得的双腿,强行快速的挪动,如若秒针一般原地移动,调转了一头,向笼子下方伸出了自己黑大的手。
牢笼范围并不大,但很高,就是为了防止入牢笼的人逃跑,一个人是绝对出不来的。
罗士信将黑奴的的举动看在眼里,露出了灿烂的微笑,就凭黑奴这一点,他知道自己没有救错人,他值得自己冒这个险。
“我帮你教训它!”罗士信却没有伸手过去。
倒不是他想逞威风,实在是因为被他踩在脚底下的老虎已经缓过气来了。他若在这个时候接受黑奴的协助向上爬。往上爬的这段时间就会成为移动目标,完全陷入被动。还不如站着跟它打一架来的安全。
果然趴在地上的猛虎突然来了一个回头咬,倾盆大口张的比罗士信整个腿都要大。这一咬实。以老虎那可怕的咬合力,整条腿都要给废了。
罗士信整个人一个凌空后翻。避开了这出其不意的一咬。
猛虎站起来后面对着罗士信,身子缓缓前移。口中发出了阵阵低吼。只有了解老虎的人才知道,老虎发出这种低吼的时候,是它怒气最盛,攻击力最强,最危险的时候。
作为一个百兽之王,它先让一个黑鬼逼在角落里被动挨打。好不容易展开反攻,又让一人踩在脚下。
老虎没有人的智商,但并不意味着它没有思维方式。它是思维方式比人更加简单,谁进入它的领地。谁挑衅它就得死,以所有的力量杀死对方。
如今它的威严大受挑衅,身上的伤更是让它意识到自己可能有生命危险,是彻底的被激怒了。
整具身躯就如压缩的弹簧,弓在了了一起,在瞬间弹射向罗士信。
罗士信本就艺高胆大,见猛虎扑来也没做任何犹豫,面对面的迎了上去。
就在两人撞在一起的时候,罗士信突地斜刺里横插。避开了正面扑击,拳头却在避开的同时,猛力挥出。铁拳直接打在了猛虎的口腔外侧,如馒头般不大不小的拳头。却重若千斤,竟然将猛虎的脑袋给打偏了。
错身而过的时候,罗士信双手如电抓住猛虎的一条腿。猛的发力凌空将八百斤的猛虎甩飞了出去,重重的砸在了铁牢上。又发出了一阵巨响。
“好!”
“精彩!”
“打的漂亮!”
罗士信可不比黑奴,他这一出手立刻就引来了一阵震耳欲聋的欢呼喝彩。
在上首的李渊、李建成、李世民都鼓起了掌。
李建成、李世民还相互一笑。各自将手中兵器藏了起来。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表现,在罗士信进入笼子里的那一瞬间,他们两人几乎在同一时间向李渊请示去拿兵器。
他们不确定罗士信赤手空拳是否能打过猛虎,但可以肯定只要有兵器在手,以他的武勇杀虎不难。他们才不会为了什么面子而使得李唐平白损失一员大将,更何况他们也没吹嘘自己能够赤手屠虎。
但现在见罗士信的表现,都知道自己这是杞人忧天。
李渊看着为大唐扬威的罗士信越看越是喜欢,突然想到一事,叫道:“快快快,快将阎立德、阎立本两兄弟请来,朕要让他们将大将军的打虎英姿给朕画下来,留给后世瞻仰。”
唯一郁闷的唯有吐谷浑的使者,他想不明白以屠杀虎豹出身的黑奴为什么会失手,反而让大唐立下了威势,令他们的算计功亏一篑。
“废物,真是废物!”吐谷浑使者看了在一旁接受医治的黑奴一眼,愤愤不平的怒骂着。
罗士信不再迟疑,两个箭步冲到了猛虎身前,跨在它的身上,一手抓着颈部虎皮将硕大的脑袋,死死的按在地上,高高的举起了拳头,雨点一般的砸了下去,没多久就把它打得眼、嘴、鼻、耳到处流血。
老虎的生命力着实与众不同,以罗士信的拳力若是人让他这样殴打一百条命都不够死的,但这猛虎却硬生生的坚持了一刻钟,气息方才越来越弱,动弹不得。纵是如此,依旧还吊着一口气。
罗士信亦知这老虎是活不了了,也没有继续下手,在一直守着铁笼四周的吐谷浑人的帮助下出了牢笼。
“将军威武,将军威武!”
四周震天喊声响起,罗士信也象征信的举起了手臂,接受他人的呼喊。
这时他瞧见吐谷浑使者对着黑奴方向吐了口唾沫,嘴里叽叽咕咕的,不知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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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够格嘛?
罗士信从铁牢笼上轻轻跃下,落地无声,信步来到李渊面前,拜道:“末将救人心切,未及向陛下禀告,还望陛下勿怪!”
李渊需要的就是扬威,吐谷浑挑衅的意图相当明显。罗士信玩的这一手虎口救人,既彰显了大唐王朝的气度又显示了李唐将军的神勇与无惧,表现的无可挑剔。李渊高兴还来不及,哪里有半点怪罪之念,忙道:“大将军不必多礼,救人嘛!朕能够理解。”
罗士信继续道:“末将这里还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陛下恩准。”
李渊毫不迟疑的挥袖道:“但说无妨!”
罗士信瞄了铁青着脸的吐谷浑使者道:“末将好武成痴,欲求一对手而不可得。这位来自吐谷浑的使者大人口中的第一勇士令末将大为心动,请求一战。”起初罗士信以为吐谷浑使者口中的那个吐谷浑第一勇士就是黑奴,但见使者对黑奴谩骂的态度,也知自己是误会了。没有一个国家会对自己国的第一勇士这个态度。
吐谷浑使者口中的那个降服黑奴的天柱王才是真正的吐谷浑第一勇士,他倒要看看吐谷浑第一勇士到底有何能耐。
“这个……不知贵国可有意见?”李渊见罗士信由不放过吐谷浑心底乐翻了天,这就是找事的下场。罗士信表现的越是出彩,对大唐王朝的声望越是有利。对于罗士信会不会输,李渊压根没想过。作为一个皇帝,他如何不晓得麾下爱将的本领。不过表面上依旧带着一副为难的模样瞧着吐谷浑使者。
吐谷浑使者也是大喜。他们的国王伏允即位不久,有着雄心壮志意欲将吐谷浑发展为突厥、大唐一般的强国。为此特别任命他远来长安朝见。一来打好关系,二来扬名立威。让大唐王朝让西域各国都知吐谷浑有着最为骁勇的猛士。
是故吐谷浑很重视此次扬威,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原本打算在唐王朝面前炫耀一下吐谷浑勇士的武勇,却不想黑奴马前失蹄反而助长了大唐的威势,功亏一篑。若不能讨回颜面,吐谷浑将会成为西域各国的笑柄,回到老家他亦将受到他们国王的严惩,丢官丢命都有可能。
罗士信的挑战,正好给了他们扳回败局的机会。他才不信他们吐谷浑的无敌勇士天柱王会输给瘦的跟竹竿一样的罗士信,
“当然可以。黑奴不过是一个奴隶,并不能代表我吐谷浑的勇士。我吐谷浑真正的勇士是天柱王。”吐谷浑使者不假思索的应了下来,一脸的骄傲,还不忘给自己辩白一下。
罗士信为黑奴感到不值,心中更气,打定主意要好好的教训一个所谓的天柱王。
随着吐谷浑使者的答应,吐谷浑的席位上站起了一位魁梧的汉子,体型比两米有余的黑奴要矮上一点,却也是格外的魁梧。至少跟高廋的罗士信比起来。有着极为显著的差距。
毫无疑问,他就是吐谷浑的第一勇士天柱王。
天柱王颇为傲慢的来到御前道:“我吐谷浑第一勇士天柱王愿意接受挑战。”说着,又转向对罗士信道:“需不需要休息一下,免得等下败了。找这个那个的借口。”
罗士信眯眼道:“放心,我罗士信没你们那么无耻,不是贬低国内勇士来为自己辩白。”
天柱王面色难看不屑道:“他本来就是我的奴隶。如同牲口一样的存在,如何能够代表我吐谷浑。尚书大人说的是事实。”吐谷浑的官职效仿的是中原,有王、公等号及仆射、尚书、将军、郎中等官职。负责此次出使任务的便是吐谷浑的尚书。
罗士信突道:“那我们不如来点彩头打个赌?我若赢了。你把黑奴让给我如何?”
天柱王很不满罗士信那必胜的语气与自信,怒道:“你若输了呢!”
罗士信风轻云淡的一笑道:“我不会输的,至少我不会输给你。”
说着,他对李渊作揖一礼,来到了场中间,就那样随意的站着。
天柱王在吐谷浑何曾受过如此轻视,眼中几乎要喷出火焰,大步来到罗士信的面前,一言不发,二话不说率先发动了攻击,身子躬在一处,犹如猎豹一般冲向了罗士信。
天柱王有一米九的个头,速度竟然异常迅捷,就如一头蛮牛,向罗士信冲了过去。两人之间的距离,转瞬及至。
粗大的拳头直袭罗士信面门,强烈的劲风迎面而来。
这一拳若是击在实处必定会造成一条人命。
天柱王这号称吐谷浑第一高手的人物,倒也有点真才实学,将自身的力量与速度完美的配合在了一起。以他这样的身手,在战场上冲锋拼杀确实算得上是一员悍将……
但是……
罗士信不疾不徐的伸出了纤细的手臂,五指张开,没有一点力量的缓缓前伸。
这是干什么?
四周的旁观者瞪圆了眼睛,在他们看来这应该是一场赌着两国尊严威望的一战,战前火药味又极其的浓郁。应该必须是轰轰烈烈精精彩彩,能够让他们大饱眼福。
天柱王的表现如他们所想,可众望所归的罗士信却极不配合,一点决斗的感觉都没有。
配合着力量与速度的强力一拳居然轻描淡写的伸出了自己的手掌,这是什么打法?
在场的所有人一头雾水,没有一个能够看得懂的。
天柱王起初还忌惮罗士信打虎时候表现出来的那份强力果敢,一出手就是全力,速战速决。他相信经过斗虎过后的罗士信,爆发力什么的必然疲软,硬拼绝不是他的对手。现在见他如此,狰狞一笑。心道:“那就怪不得我了!”手上又加了一分的力量。
拳头更快更猛。
越来越近。
拳掌相交!
没有想象中的碰撞,就如石沉大海。泛起不了半点涟漪。
天柱王只觉得自己的拳头打在了棉花上,罗士信的手掌没有半点的力道。
手掌轻轻地抱着拳头。仿佛在玩石头剪子布。石头与布的相对,自然是布更胜一筹。
罗士信缓缓地抬起了小腿,包着拳头的手往后一拉。
借力用力,以力打力。
天柱王这猛力的一拳,冲击力极为强大,让罗士信借力一引,整个人顿时失去了平衡,往前倾斜,下盘又受到一绊。整个人如他的拳头,向前冲射出去。
“砰!”
一声巨响传来,震得在场所有人都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都为天柱王感到疼痛。
这就结束了?
太快了吧!
没有喝彩!
罗士信胜的是轻松漂亮,但却没有半点的喝彩声。
所有人都不可思议的看着场上站着与躺着的两个人,他们甚至不知罗士信是怎么取胜的。
在场的也只有李世民、李元吉等少数几人能够看出点点猫腻来。
这也就是天柱王与罗士信的差距。
一个强者与超级强者的差别。
天柱王并不弱,他的力量强横,他的速度迅捷,他将自身的力量与速度完美的配合在一起。这没有一定的苦功夫是做不到的。他这类人上了战场,能够发挥出最大的优势,但是对上精于技击之术的侠客,攻击手段简单不够灵活多变是最大的弱点。也是所有武将共有的弱点。
所以一般来说实力相当的情况下,单打独斗侠客胜算大些,但比两军交战冲锋陷阵自是武将擅长。也并不是说所有武将都不适合单打独斗。所有侠客不适合两军作战。武技之道,万变不离其宗。侠客到了一定境界,追求的是化繁为简。武将到了一定境界。也能从简单的杀敌招式中寻求变化。
罗士信已经到了从简单的杀敌招式中寻求变化的境界,自非天柱王这种依旧徘徊于速度力量的猛将能够抗衡的。
好一会儿,四周才传来遗憾的喝彩声。
尽管他们不晓得罗士信是怎么赢的,但赢了就是赢了。
“你……”吐谷浑使者张了张口,只说了一个字就说不出话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国家的第一勇士是怎么败得,但是他倒在地上这点毋庸置疑。
罗士信笑嘻嘻的说道:“怎么样,服气了吧,承让承让!”
“!#¥%…&”重重摔在地上的天柱王一急之下,鲜卑语脱口而出,半响才反应过来,怒道:“你耍赖,我不服。”
罗士信乐了,“你都趴在地上了,怎么算是我耍赖?”
天柱王怒道:“我不管,我们再打一场,别当懦夫,堂堂正正的跟我打!来一场畅快淋漓的决斗。”
罗士信勉为其难的道:“那好吧!”
天柱王一听罗士信答应,毫不犹豫的欺身而上,双拳齐出。
罗士信笑着,以拳对拳,双拳竟然后发先至,在天柱王拳头犹自弯曲没有伸直的时候已经伸直对了上去。
“砰!”
“砰!”
两声伴随着的骨裂声,罗士信飞起一脚踢在天柱王的胸口,将他踹飞出了一丈远。
“这下不服都不行了吧!”罗士信“呵呵”一笑:“畅快淋漓的决斗?你觉得你够格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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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来至于角斗场的勇士
欢呼声伴随着天柱王二次倒下再次响起。
这一次没有任何的犹豫没有任何的迟疑。
这依旧不是一场精彩的决斗,但罗士信那压倒性的力量面前,在场的所有人都很清楚的明白一点。实力相差如此之大,除非罗士信刻意放水,不然怎么样也做不到势均力敌的场面出现。
唐朝的文武官员为自己的国家有如此悍勇之士欢呼庆幸,岭南使节团欢呼之余,都暗自庆幸自己做了正确的占位。那些除了吐谷浑之外的异民族,则欢呼的幸灾乐祸,暗笑吐谷浑不自量力,也见识到了大唐王朝猛将的真正实力,心有戚戚。
唯一笑不出来的只有吐谷浑使节团了,以拳对拳,没有任何的花俏,罗士信的两拳直接打废天柱王的手。这是实实在在是实力差距,半点借口都找不到。
吐谷浑的使者傻眼了,吐谷浑第一勇士就这样输得彻彻底底,畅快淋漓,他还有什么话可说。
天柱王表情呆滞,不可置信的看着已经握不起来的双手,很清楚的能够感受到骨头断裂的迹象。
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想到了小时候听得由中原传来的井底蛙的故事,直到今日他才明白原来井底蛙说的就是他。
“不要忘了我们的赌约!”罗士信丢下了一句话,对李渊作揖回到了席位上。
坐在上首的李神通向他竖起了大拇指,亲自给他斟满了一杯酒。向他敬酒。他们平时没有什么交集,但今日罗士信打出了大唐王朝的威势,作为同僚唐王朝的一份子。由衷的为他祝贺。
罗士信欣喜回应,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在他人看来他是因为打赢了天柱王而高兴,唯有他自己知道打赢天柱王是理所当然的,根本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得到黑奴才是他开心的缘由。
天柱王固然露着一副黑奴武艺不及他的表情,但罗士信却看的出来。黑奴的武艺要胜过天柱王许多,而且有很高的塑造性。值得好好培养。至于什么原由让天柱王有这分自信,那就不得而知了。
天柱王一言不发的回到了席位上。
吐谷浑使者站在一侧婉如丑小鸭一般,上前作揖叹道:“外臣自不量力。欲以螳臂当车,贻笑大方,还望唐皇陛下恕罪。”
李渊大感满足笑道:“无妨无妨,你吐谷浑尚武。我大唐亦是以武称雄。双方比斗交流,常有的事,不必挂怀。”
吐谷浑使者再次作揖道:“还望唐皇陛下告之那位大将军的姓名,外臣好生敬仰,当是大唐第一勇将了吧!”
“他叫罗士信,是我大唐的右骁卫大将军,朕的心腹爱将!至于……”李渊说道这里,倒有些迟疑。虽说武无第二。真刀真枪比一比就能分晓。可二桃杀三士的典故流传千古,他可不提倡麾下几名盖世虎将为了第一的名号而争得头破血流。这个问题实在不好回答。
罗士信这时起身笑道:“使者太瞧得起我罗士信了,我大唐人才辈出,第一勇将是不敢当。至少在这长安,能与我一教高下的就有两人。”
吐谷浑使者倒吸了口凉气,不再说话,慌慌退下。
罗士信并没有指名道姓的说那两人是谁,但在坐的李唐文武都心底明白他说的是秦琼、尉迟敬德,他们三人的勇名早已随着他们的事迹表现,为世人所知了。
也因此惹恼了一人,大唐齐王李元吉。
李元吉郁郁的喝着闷酒,一杯接着一杯的自饮着,他本就不待见罗士信,是以连呼吸都觉得是他的错。现在他如此完美杰出的表现,那就是错上加错了。
原本李元吉已经做好了万全的计划,他要找一个适当的理由向罗士信挑战,在众人面前名正言顺的将他击败。
这次的元日大朝会正是他心目中最佳的场所,他知道李渊身患气疾不可能一直坚持到宴会结束的。到了一定的时间,他会将宴会交由李建成主持,自己下去休息。
而他就能在那时效仿项庄舞剑,以缺少对手为由,逼迫罗士信与之比试,然后众目睽睽之下将他击败,以扬威名。让世人知道,罗士信比起他李元吉要逊色的多。
可是吐谷浑使者突然横插一腿,罗士信大展神威先救人斗虎,随即又以绝对的优势碾压了吐谷浑的头号猛将天柱王。所表现出来的神勇,让李元吉为之心悸,他发现自己竟然不敢依照原定下的计划实施了。
尽管不愿意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事实:罗士信的表现已经让他失去了从尉迟恭那里找来的自信。
那种感觉让孤傲的李元吉郁闷若死,只能一杯一杯的喝着酒。
出了罗士信这重头戏,接下来的表演便有些索然无味。
李渊先一步告辞,李建成接管了宴席,在他健谈风趣的谈吐下,宴会也来了一个小**,直至日落西山,宾主尽欢而散。
罗士信问清了黑奴的去处,得知他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送往太医署,便往太医署行去。
太医署就在皇城之外,将卒训练经常受到一些跌打扭伤,常来太医署求药。
罗士信虽未亲自来过,却也知道大致方向。
来到太医署,罗士信出示了骁卫大将军的令牌,畅通无阻的进入了太医署,来到了黑奴休养的房间。
医疗间里,黑奴笔直的躺在床上,一对漆黑的大脚高架着床尾。
古代人普遍高大,但大多在一米**上下,黑奴两米出头估计有两米一左右,这床的长度还比不上他的身高。
见到罗士信进来,黑奴灯笼样的眼中露着感动。移动着想要下地拜见。
罗士信赶忙上前制止。
在房间里的大夫也铁青着脸,对着黑奴一顿训斥,说的是鲜卑语。罗士信也听不懂说些什么。
不过黑奴却老老实实的不再动了,转向罗士信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通。
罗士信茫然的瞧着大夫。
大夫叫邱权,便是因为精通鲜卑语才被安排到这里的,翻译道:“他说他要保住自己的腿,将来好为将军卖命。”
罗士信先让邱权告诉他好好养伤的鲜卑语怎么说,然后亲自让黑奴好好养伤。
黑奴用力的点着头,虽然语言不通。但这个动作却是世界通用。
罗士信询问黑奴的伤势。
邱权愤愤不平的道:“那群蛮夷真不是东西,纵然是奴隶,也不至于如此对待。黑奴应水土不服有些发热体能下降。在这种情况下还让他去与猛虎搏斗,不是要他的命嘛。本来就有小病,现在有失血过多,身体素质下降。热病严重了起来。没有半个月是好不了了。也只有他这种跟牛一样的人才能做到这点,寻常人估计一个月都不止。”
罗士信了解了情况,也松了口气,只要没生命危险,一切都好说,他很好奇黑奴的来历也就拉着邱权与黑奴聊了起来。
这一聊,罗士信顿时察觉到了一片新的天地。
原来黑奴是来自于遥远的西方拜占庭帝国,拜占庭帝国也就是东罗马帝国从罗马分裂而出位于西方的一个大国。他们保留了古罗马的传统。以斗兽取乐。黑奴就是罗马角斗场里的奴隶,依靠搏杀狮子虎熊豹之类的猛兽取悦拜占庭贵族。
但是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崛起。拜占庭帝国多处国土被侵占,不得不启用骁勇无比的角斗场的奴隶出战。只是奴隶们恨透了拜占庭人哪愿意为他们卖命,合力逃了出去。
黑奴是小时候被拐到拜占庭的,也不知回家的路,只是知道自己的家在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也就一直往东走,穿过了阿拉伯来到了西域。
在斗兽场里的艰苦生涯,磨练出了黑奴钢铁般的意志以及无比顽强的生存能力,竟然活了下来。一直走到吐谷浑附近,他跟着商队遇到了西域马贼。
商队的人几乎全死了,黑奴寡不敌众,天柱王这时率兵赶来黑吃黑变相的救了黑奴。
天柱王见黑奴骁勇强悍也就坑蒙拐骗的将他唬住了,留在了吐谷浑。
罗士信听极缘由,对着黑奴报以了可怜的目光,这家伙五岁就被拐到了拜占庭,然后接受训练日夜与野兽为伍,不思考不干什么,智商等于负数。因为记得家在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就往东走,因为简单的忽悠,因为天柱王每天能给他管饱饭就踏踏实实的给天柱王当奴隶……
实在……
罗士信都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形容了。
不过听到这里,罗士信也明白了为什么天柱王那么自信自己能胜黑奴了。
黑奴的武艺来至于跟野兽的搏杀,一招一式根本不会留有任何的余地,不是敌死就死我亡。他视天柱王做主人,自然不会对天柱王痛下杀手。
两人若要比试,黑奴的一身本领发挥不出来五成,败给天柱王的理所当然的。
“你在给我说说阿拉伯帝国怎么样?很强大嘛?”罗士信并非学历史的,对于中国的历史还有些了解,对于西方的一概不知。不过他记得唐朝在李隆基的时候貌似跟阿拉伯帝国打了一架,好像还输了,所有有些好奇。
黑奴想了想答道:“阿拉伯帝国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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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宝刀神枪
得到了这个答案,罗士信眼中闪过了点点兴奋,自从有了这一身的盖世武勇,在长安李唐王朝闯下了一定的名望后,也渐渐的悟了一个道理。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如梦如幻,岁月飘零。与其随波逐流,不如活个精精彩彩,轰轰烈烈,也不枉穿越来到李唐这个世界走上那么一遭。
阿拉伯帝国虽然远在万里,但依照他们的势头继续发展下去,将会成为一个地跨亚、欧、非三洲的大帝国。
尽管他知道阿拉伯帝国要征服耶路撒冷,在短期内并无向东方扩展的念头。不过他们没有扩张过来的意图,不意味着大唐王朝不能征服过去。两个巅峰大国之间,早晚就有一场决定这世界最强帝国的巅峰之战。
有如此强劲的敌手在一旁虎视眈眈,现在只是意淫的想想,就让人不热血沸腾,不能自持。
黑奴已经知道自己让天柱王送给了眼前这位看似不壮却异常骁勇的高廋少年。对此没有多余的异议,他的成长本就是与众不同,从最小的地方崛起,开始从地方上的小型斗兽场打出自己的名望,几经转手最后卖给了拜占庭最大的贵族进入闻名中外的罗马斗兽场。
在拜占庭那里有个习俗,平时不给角斗士吃饱,让他们保持着饥饿的身躯,只有在他们在斗兽场里击倒击杀对手之后,才能享受到美食。所以在黑奴的眼中,天柱王给他管饱饭已经算是最大的恩赐了。所以也尽心竭力的为天柱王卖命。
如今又换了一个主人,这个主人不惜冒险,从虎口中把他救下来。还安排了大夫细心医治。如此待遇是他从未享受过的,也倍感珍惜。
“对了,黑奴,这个名字不好。”罗士信很欣赏黑奴的武勇与胆气也没有将之视为奴隶,道:“你记不记得自己的名字?”
黑奴听了翻译,表情黯然,摇了摇头。在拜占庭他叫黑奴,在吐谷浑也是叫黑奴,他依稀记得自己小的时候有名字。但那多年过去了,早已封存在意识海里,记不起来了。
罗士信想了想,突然道:“干脆以后我就叫你奎托斯吧。很威风霸气的名字。”
黑奴慎重的点了点头。学着汉语的发音,不伦不类的说道:“奎……托……斯!”脸上一片欣喜,黑奴一直是他的代号,他就如没有名字的人一样,现在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
罗士信让奎托斯好好养伤,离开了太医署。
这回到了国公府,福伯迎了上来道:“今日午时,程将军府上的下人让将军明日去他府上一聚。说过年了三兄弟好好聚一聚,要不要准备什么登门礼物。”
罗士信笑道:“不用不用。这去程老哥家吃饭,带了东西,指不定还让他丢出来,带张嘴就行了。”
福伯不再言语,将手中的一本红册子递给了罗士信道:“这里是今日朝中文武送来的礼品,少爷过目一下。”
罗士信知道自己今时不同往日,身居大将军,这逢年过节的少不了这种礼节上的东西,将红册子接了过来。
翻开第一页起手竟是太子李建成送来的贺新年礼品:七星刀一把,玉如意一对,珍珠玛瑙各种珍果等贵重物品若干。
翻至第二页郝然是秦王李世民送来礼物,百炼钢枪一柄,《孙子》、《吴子》、《司马法》、《六韬》、《尉缭子》、《三略》等古代兵书一套。
罗士信看到这里,忍不住苦笑:“这两兄弟还真是心有灵犀,这送个东西都那么有默契,一个送刀一个枪,毫不冲突。”
继续往下翻去,有些名字熟悉有些生疏,但都有过几面之缘的人物。
“少爷,同朝为官,他们特别送来了新年贺礼,也算是一片心意,于情于理我们也当给予回礼。”福伯知道罗士信不太重视这方面的理解,特地提示道。
罗士信点头道:“这事就由福伯您来操办吧,根据礼单回以同等价值的礼品作为回礼送过去。太子与秦王的也是一样,不过等会我写一封感谢信给他们。他们不缺这钱物,所求的不过是我的这一份心意而已。”
福伯继续道:“既然要回礼,干脆几个相爷,也一并送了。同朝为官,指不定有相互帮衬的时候。”
罗士信有些头大,道:“那就依福伯的,反正府上也不缺这些钱物。”
福伯作揖下去。
罗士信看着福伯的身影,暗自庆幸,他最不擅长的就是处理这些日常琐事,还好遇上了这类全能管家,将偌大的国公府上下所有琐事都处理的井井有条的:在回到长安,罗士信醉心右骁卫变革的时候,福伯彻底接管了国公府。他请丫鬟请佣人,将一直留在府中帮忙的原太子府下人都换了出去。然后观察他们的品行,或提拔或逐出,做了许许多多的事情。
同时还将封地的账目查算的清清楚楚,开除了一个贪污受贿的管事,将封地的税金罗士信的俸禄,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弄的井然有序,这些事情都不是罗士信能干的。
也因为有了福伯,罗士信这个郯国公府才真正算得上是一个国公府,一切事物都是清清爽爽的。
罗士信先来到了库房,找到了李建成、李世民送的刀枪。
七星刀外表华丽无比,刀鞘由七颗不同颜色的华丽宝石镶嵌而成的,分别是:白珍珠、黑珍珠、玛瑙、翡翠、水晶、红宝石、蓝宝石,左三颗右四颗镶嵌在刀鞘上,很是美观。
罗士信有些不喜,这太过美观,反而显得这把刀是装饰品,将宝刀出鞘,一股寒气迎面扑来。
近乎八十厘米的长刀在烛火下闪着森然的寒芒,直平的刀背,锐利的刀锋,尖利的刀尖,无不显示着这把刀的凶煞。
这刀的样式正是罗士信最爱的横刀,此刀可以说是集刀剑之大成,厚实的刀背让刀不易折断,锐利的刀锋能够轻易破开一切血肉,尖利的刀尖又赋予了此刀拥有十足的破甲能力。
唐横刀无愧是当世最强悍的工艺,小日本只是学去皮毛,便让日本刀名列世界三大名刃。若这横刀的技术流传下来,哪有日本刀的地位。
尤其是这把横刀,似乎经过了千锤百炼的敲打,刀锋厚却入手沉重,非常适合战场使用。
“好刀!”罗士信忍不住赞叹了一句,想着自己用的那把横刀已经经过无数次返工,打了又打,磨了又磨,那刀锋都因为饮了太多的鲜血,染成了红色,洗磨不去,心道:“也是该让它退下来休息了。”
将七星宝刀放在一旁,罗士信又取来百炼钢枪。
这枪已入手,罗士信就感受到了异样的感触,趁手,异常趁手。
罗士信擅使枪这是公认的事情,但只有秦琼、程咬金少数几人知道,他缺少一柄趁手的枪。这跟他的特点有关,罗士信天生神力,寻常的枪在他手上如若无物,施展起来相当的变扭。只是因为他枪法精湛,武艺奇高,便是给他一根铁棍也能在千军万马中来去自如,一般人看不出来。
罗士信也不是没有想过将枪加重,但加重意味着要将枪加长加粗。
罗士信的骨骼如若书生,铁枪若是加粗,手握着不舒服用的同样变扭。两面纠结,也就一直没有没有真正趁手的兵器,只是一身武艺摆在那里,也没有几人能奈何的了他。
可李世民送的这柄百炼钢枪却让他有了趁手的感觉,枪柄不粗不细大小合适,枪的重量又达到了标准,约莫八十斤左右,枪长丈二,枪头一尺三寸,左右还含有细细的血槽,有着令人心悸的即视感。
“好枪!”
罗士信按耐不住,握枪在手,在将七星宝刀挂在腰间,大步来到了练武场,对着月色挥洒舞动。他枪走游龙,银枪如白驹过隙,霸气十足。此时天降雪花,劲风带着雪花飞舞旋转,丈二之内雪花竟然落地不得。
“痛快!”罗士信收枪而立,胸中豪气万丈,心道:“明天找秦大哥打一架,我便不信,还会输他。”
原来的罗士信与秦琼比武胜负四六,秦琼胜率要大上一些,但罗士信附身之后,与秦琼比武,却无一胜绩,实因没能领悟罗士信的武道之故,前不久他成功步入武道,以有打算与秦琼一战,只是没有机会。今日又得趁手神枪,如虎添翼,自信心成倍提升,迫不及待的想与秦琼一战。
将枪收起,罗士信抽出了七星刀,亦舞了套刀法,凌厉霸气的招式,仿佛要将夜空撕裂开一般。
一吐心中畅快,罗士信这才返回书房,分别给李建成、李世民写了一封感谢信,检查了错别字,想着这对在瑜亮之间的兄弟,也是不甚吹嘘。
他们任何一人都很出色,当个好皇帝是绰绰有余。
可偏偏出现了两个,就如一山不容二虎,必有一伤,实在是可惜。
感慨了番,罗士信将书信交给了福伯也睡觉去了。
休息了一晚,罗士信翌日一早,带上新得来的刀枪赶往了程咬金的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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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巅峰对决
雪花飞舞!
这武德六年的第一场雪下了整整一夜,尤未停止。天空中的雪飘飘扬扬地落下,策马走在街道上一眼望去是一片银装素裹,整个世界仿佛都披上了一层白纱衣,意境十足。
也许因为过年,也许是气候的原因,街上的行人并不多,一路快马而行来到了程府!
罗士信敲开了大门,门房见是老熟人直接请他进了去。
罗士信还未走进大厅,秦琼、程咬金已经得到消息,并肩来迎。
“秦大哥,程老哥,小弟给你们拜年了!”大笑着,罗士信给二人行了拜礼。
“我们的打虎英雄来了,自从你当上大将军,一起喝酒都找不到机会了。”程咬金笑着打趣道,上前就来了一个拥抱。
罗士信本是大唐朝的风云人物,一举一动备受瞩目,今日元日大朝会上虎口救人,力挫吐谷浑使者扬大唐国威,已经在宴会结束后传扬开来。现在整个长安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国人本好颜面,李唐百姓对罗士信的所作所为无不拍手称快,令他的名声更上一筹,如武松一般,称呼他为打虎英雄。
罗士信用力拍了拍程咬金的肩膀道:“老哥就打趣我吧,不过是恰逢其会而已。最近忙着改制,也确实没空与两位大哥聚一聚,等会先自罚三杯赔罪。过了这阵子,请你们喝酒。”
程咬金哼道:“一边去,自罚三杯那就是多喝三杯。那算赔罪。你得少喝三杯,这才是惩罚,就这么定了。”
“行。少喝就少喝,我的错,怎么干都成。”罗士信也是一口应下。
“好样的,我就知道,我们兄弟之中,你的成就最高!”秦琼如程咬金一样,也来了一个拥抱。
罗士信笑道:“若无大哥当年的关照。也没有我罗士信的今日。”
三人一并往内堂走去。
一走进内堂,三人不用任何指示分别走向了一张宴桌,将桌子并在了大堂中间。一人坐着一角。
程咬金是大户人家吃喝有讲究,宾客来了要宾主就坐,分席位用餐。三人都嫌弃离得太远,去搬张桌子又太不像样。便将宴桌合在了一起。这种近距离的吃喝才有味道。隔着几米距离就算在怎么符合礼节也没有那种感觉。
三人一起喝酒聊天,罗士信发现在秦琼、程咬金相聚的时候,他会有一种无所顾忌的痛快感,全身心的信任,根本不必顾及什么,三人之间的友谊已经到了交心的境界。
“秦大哥,孙思邈大夫现在就在长安城,明天我们去找他瞧瞧。据说他对一些旧患很有心得。嫂子的颈部不是每逢下雨阴冷天气都有刺骨疼痛的毛病,明天我与你一起陪嫂子去看看。指不定能够药到病除。”
罗士信随意的说着,他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秦琼历史上应何病故他是记忆犹新也一直挂在心底。秦琼的武勇不必说,史书上有过这么一段记载“叔宝每从太宗征伐,敌中有骁将锐卒,炫耀人马,出入来去者,太宗颇怒之,辄命叔宝往取。叔宝应命,跃马负枪而进,必刺之万众之中,人马辟易。”
单枪匹马与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这份能耐在正史上找不出几个人来。
秦琼就做到了,但秦琼的武艺有个特点,重攻不重守,不论是枪法还是锏法,招招连环有攻无守,杀到兴头上更是完全无视自身的防护。以至于经常会受到流矢以及各种各样始料未及的小伤害。
秦琼本就勇悍,占着身强体壮不将这些小伤放在眼里,轻伤绝不下火线。可偏偏他体魄惊人,寻常的伤休养个一两天就能活蹦乱跳的,也没有将这些小伤放在心上。却不知每受一处伤都能给自己的身体添加一点负担形成旧患,藏在身体的某处地方。他体格健壮,这点旧患察觉不出来,也给他造成不了任何伤害。当上了一定的年纪,抵抗力下降,这些旧患就会接二连三的发作,蚕食受害者的身体。
秦琼也是因为如此,在帮助李世民取得天下之后经常生病,也参透了缘由,感慨道:“我戎马一生,大小战斗二百余阵,屡受重伤,前后流的血能有几斛多,怎么会不生病!”
想必秦琼在这个时候也会后悔当年的年少轻狂,只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吃。
罗士信既然知道这点就不会再让此事发生,在高句丽藏兵谷里,他就曾经问过孙思邈,这种情况是否能够医治。
孙思邈行走天下,见过的疑难杂症不知凡几,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只是医病救人,必需经过望闻问切,坐下结论,也给不了答案,但言语中却充满了信心。这种病症,越早医治越有效果。若秦琼上了年纪,他或许无能为力,但面对一个体魄强悍的惊人的壮年秦琼,清除这种旧患,还算不上难事。
罗士信也清楚自己这位大哥的脾性,你要是正面跟他说明情况,说他有病有旧患,他十之**不会理会,逼他去反而会闹得不可开交。也就有了上述举动,先将他诓去,顺便让孙思邈给他治伤。
秦琼与夫人感情深厚,一听罗士信如此说,也不疑有他,一口应答了下来。
罗士信心底也松了口气。
酒甜耳热,吃饱喝足,兄弟三人理所当然的来到了练武场,做饭后消化。
“秦大哥!我们来打一场!”罗士信也向秦琼发起了挑战。
秦琼点头笑道:“好,看的出来,你已经走出误区了,我也期待这一战。”他与罗士信前几番交战已经察觉出这点,罗士信的枪法少了灵魂,没有发挥出自己的真正力量。这东西靠悟,他人也无法指点什么,也没有说什么,由他自己体会。
“哈哈!”程咬金坐在一旁的石凳上,大笑道:“又能大饱眼福了,前几天秦老哥力挫尉迟黑炭,让我大开眼界。小老弟你这次要是再输,秦老哥就是名副其实的第一了。”
罗士信淡淡一笑,取来了李世民送的百炼钢枪,舞了个枪花道:“托两位兄长的福,小弟这把五钩神飞枪十分趁手。”
李世民能送上如此称心意的兵器,不用说自然是得到秦琼、程咬金的指点。至于枪的名字,罗士信个人有着取名字纠结症,他最怕取名字,绞尽脑汁都想不出什么好听的名字来。但是百炼钢枪叫着又不顺口,索性就依照演义里罗成罗少保的兵器生搬硬套给它取了一个五钩神飞枪来。就如黑奴的奎托斯一样,也是依照后世威风霸气奎爷的名字生搬硬套的。
秦琼也提起了他的大铁枪,做好了进攻的架势。
两人都没有迟疑,彼此都是攻击型的猛将,都明白谁慢出手谁就失去先机,几乎在同一时间两人同时出手。
秦琼的枪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平直的刺向罗士信。
罗士信脸色吃重,表情肃然。
也只有秦琼,当今世上能一枪让罗士信露出这番神态的只有秦琼一人。
秦琼的枪看上去很普通,但却充满了奥妙与不可思议。依照常理来说,速度越快劲力越足。秦琼这一枪将速度控制在自己手上,就像放慢了动作一样,慢慢刺出,可偏偏枪上又有万钧的力道。诡异不定,无所捉摸。
罗士信了解秦琼的枪法,他的枪就如大海如狂风,一浪接着一浪,一阵挨着一阵,一招失手,后招就会必会如洪水缺堤般攻来,直至他被击败亦或杀死。
想要打败秦琼,就不能让他占到半点便宜,这正是秦琼的可怕之处。
试问天下有几人能完全将秦琼封死。
罗士信的枪一如既往的狂烈霸道,不可一世,任你千般变化,万般诡诈,皆一枪力破。
两杆枪枪身摩擦而过!
“咚!”
只是轻轻的摩擦而过,竟然照成了犹如雷鸣一般的阵响,火心四溅飞散。
这轻轻的一擦,罗士信、秦琼两人彼此都感受到一种山崩地裂般的威力,可见两人在这枪中凝聚了多少的力量。
两杆枪就如相斥的磁石,这一摩擦便相互弹开。
罗士信、秦琼两人同时把握不住,相继退后三步,卸去了彼此的力量。
“再来!”罗士信进入了那日清晨领悟的境界,仿佛开了上帝视角,四周的一切都在掌控之中,枪再次出手,威猛绝伦、气震山河的一枪随心所欲地划过两人之间的距离,霎时间雪花都受着劲风的影响,顺着枪刺的方向宛若暗器射向秦琼,封死他所有的退路!
秦琼大笑一声,道:“退无可退,那便不退。”大铁一提,寻常的招式浑然天成,竟然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当………”
两杆长枪再一次撞到了一起,
狂飙呼啸,金铁交鸣之声响彻演武场。
程咬金在一旁看着,眼睛都不眨一下。这种绝世高手的对决,对个人武艺修为的提升大有利处。这一次实打实的碰撞,巨响的余音竟然在他的耳鼓中震荡着久久不散,仿佛让人在耳边怒喝了声一般。
程咬金知道罗士信与秦琼两人**力量上的磨练,几乎已经到了自身的极限。
他们拼的是对武学的领悟外加一点点临场的发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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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险胜
兵戈的碰撞声如若鼓声一般,此起彼伏的响起。
汗珠以从额角留下,短短的十余次交锋,体魄强如罗士信着,在这下雪的大冬天里,竟流下了不可思议的汗水,但他心神进入止水不波的清明境界,无忧无喜,四大皆空,一切外物都影响不得分毫,眼中只有面前这个敌手……秦琼。
“看枪!”
五钩神飞枪加速迫至,夹着一往无前势在必行的气势,如闪电一般击出,幻出大片枪影时,倏然现出实体,闪电急刺,凌厉无比。
秦琼神情凝重感到无尽压力,罗士信的枪再一次封死了他大铁枪所有的还击手段,教他只可运枪封架,锁死他出手的机会。他了解罗士信,同样也知道罗士信了解他,明白罗士信这是要强行封锁他出手的机会,从中寻求取胜的机会。
以前罗士信也这么干过,只是没有做到,但现在他做到了压制住了秦琼,以大无畏的气势封锁了秦琼反击的机会。
虽然表面是平局,可秦琼明白自己已经落了下风,继续硬拼下去,只会步入陷阱,顺着罗士信的节奏来打。
高手之间的对决,胜负就在一瞬之间。进入了对方的节奏,那就离失败不远了。
秦琼第一次选择了退却,没有硬拼。
退的很果断,没有半点犹豫,半点迟疑。大铁枪枪头着地,整个人向后击退,意图避开这强势的一击。
秦琼只是让罗士信压制住了。落了下风,并没有失败,但他这一退。却是失败的前奏。
罗士信岂能容忍秦琼离开战斗区域重整旗鼓?
他大步跟上,第二枪随着俯冲之势又快又猛,枪锋撕裂着呼啸着,似乎要将空气都撕裂成两段,直逼秦琼而去。
秦琼在这个时候露出了自信自若的微笑,大铁枪突然直插地上,枪尖刺入青石砖。深入地低,整个人大迈一步,用力一撑。借助铁枪之力,凌空跃起,就在他身子腾空之即,罗士信手中的五钩神飞枪以不可避免的从他脚下穿过。精准的避过了他势在必得乘胜追击的一枪。
在罗士信神色巨变。心叫不好的同时,秦琼抽出了腰间的熟铜锏,停住升空之势,使出了千斤坠,稳当的落在了地上。拉近了距离,已发动排山倒海的攻势。
秦琼每一锏的挥出,步法都天衣无缝的配合着,就如他的武道一招得手。招招连环。
形势逆转,一寸短。一寸险,近距离的贴身战,正是熟铜锏发挥的空间。
两人之间的比斗,除了斗勇,还需斗智斗经验。
罗士信固然起手压制住了秦琼,但秦琼凭借丰富的经验,奇思妙想的挽回了劣势,占据了主动。
罗士信再一次体会到了占据优势的秦琼是如何的可怕,熟铜锏不教他有任何喘息之机,迅疾劈出。固然他有七星宝刀身在,却连拔刀的机会也没有,秦琼不会给他拔刀的机会。他每一锏的进攻角度都无迹可寻,却包含了击、枭、刺、点、拦、格、劈、架、截、吹、扫、撩等奥妙手法,将锏这奇门兵器的独有特性发挥得淋漓尽致。
秦琼这一取得先机,在这极近距离的拼斗中,罗士信处处受制,被逼的步步后退。
“胜负要分了吧!”程咬金在一旁看着,有些遗憾,尽管不身在其中,他依然能够感受到占据先机的秦琼是如何的可怕。
罗士信神色如常,虽落入下风,连连退却,但步伐防御丝毫不乱。求胜之心,丝毫未减。
“当!”
罗士信双手并举架住了,当头砸下来的一锏。
这一声巨响震得罗士信耳膜都隐隐作痛,脑海中竟是嗡嗡之声。
五钩神飞枪颤抖着,竟然脱手而出。
秦琼这一锏居然咂飞了罗士信的兵器。
秦琼愕然之余,神色也是大动。
罗士信趁着秦琼双手受兵器碰撞的反震之力向上抬的时候,欺身上前,整个人顶入秦琼的怀中。
没有了长兵器的束缚,这贴身近打又快又恨。
秦琼的熟铜锏竟然也成了劣势,这超近距离的击打,他避无可避躲无可躲,结结实实的挨了罗士信的一计撞击。
“砰!”的一声!
秦琼倒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罗士信腰间的七星宝刀出鞘,在秦琼起来之前,刀已经直至秦琼面前。
秦琼见此也是一呆,突然一笑道:“我输了!”
这一笑,洒脱之极,还无半点的不甘,正是大丈夫坦然面对失败的气度。
罗士信一听这三个字,整个人就如虚脱了一样,什么也不顾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身子后仰,双手后撑着地,似乎不这样做他就会直接瘫在地上一样。
“呼,呼,呼!”罗士信气喘如牛,天上的雪花还未落在身上便以让身上散发出来的热气蒸发掉了,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落下,内衣几乎湿透,甚至能够拧出水来。
“赢了!”
罗士信闪过这个念头,发现秦琼一样没有站起身来,同样的坐在地上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两人都是那种体魄惊人的战将,是那种在万军丛中杀两个对穿打两个来回都不觉得累的人物。
可偏偏现在两人现在都累得说不上话来,动弹不得,可见这短短的对决是多么的精彩激烈,两人又投入了多少精力与力量:只因彼此太了解对方的实力,放不得半点的水,每一招每一式都蕴含着石破惊天的力量。以至于胜负一定,两人都有虚脱之感。
谁也没有说话,秦琼闭上了眼睛静静的感悟着。
罗士信也在脑海中回放着先前那刺激精彩万分的一战。
他们两人的武艺都到了一定的境界。比之高手由要胜过一个档次,是位于巅峰级别的强者。是以遇上寻常高手,也有着碾压式的实力。与他们交手。很难领悟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武侠小说中的绝世高手会发出无敌的寂寞,多半也是这个原因。因为到了一定的境界,你想要在做提升,仅仅靠苦练是没有用的,需要顿悟机缘以及印证。
罗士信与秦琼的那一战,就是属于这个层次的对决,比的不只是武艺的高低。还有智谋、反应、心态、对于战局的把握,以及对于优劣势的掌控还有临阵的发挥,全方面的因素。
从开始的罗士信取得先机。到后来秦琼的抢占先手,直至最后罗士信反败为胜,这其中的任何一个小细节都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参透这些关键,感悟比斗的细节。相互印证。将会得到一些全新的东西,令彼此的修为更进一步。
两人几乎在同一时间睁开了眼睛,各自都有属于自己的体会。
两人体魄过人,这短短的静悟时间,损耗的体力已经恢复了十之五六。
程咬金迫不及待的走上前来叫道:“你们痛快了,可把我老程憋惨了。来来来,你们谁跟我玩玩?”
“我来吧!”罗士信笑着将五钩神飞枪拾起来。
演武场上又想起来急促的兵戈碰撞声。
程咬金骁勇善战,但武艺比起罗士信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的。不过跟他打,罗士信也向来不用全力。反击拆招,来回拼杀也打的不亦乐乎。
出了一身的汗,三人都有衣物存在彼此家中,也顺势洗了个澡。
黄昏以致,罗士信、秦琼二人也依着规矩,在程家满口子的陪同下踏踏实实的吃了餐拜年饭。
“小兄弟,你随我来一下!”
这吃饱喝足,罗士信、秦琼琢磨回去的时候,程夫人崔氏突然叫住了罗士信。
一路来到了书房关上屋门,崔氏一张脸顿时变得阴沉可怕。
“嫂子你……”天不怕地不怕的罗士信这一会儿竟然有些忐忑。罗士信在这个世上最怕两个人,崔氏是其中之一,另一个是秦琼的夫人张氏。
罗士信是个孤儿,自小到大都没什么人管。自从与秦琼、程咬金交心之后。崔氏、张氏就将罗士信视为弟弟看待,时常关照,关心生活。罗士信也深感温暖对他们极为敬爱。
张氏是个寻常妇人,也不懂什么大道理,除了过问生活就是不时地给他做几件衣服,不怎么过问他的私事。崔氏不同,大豪门出身,人面广重礼节,管得也比较严,以致有些敬怕。
“都老大不小了,还那么胡闹。小妮子不过十五,少女叛逆,误会了,离家出走。你都二十出头了,还跟她一起闹,也不表明。你知不知道这种行为是道德上的大过,千夫所指,怎么想的?”
罗士信瞬间明白了缘由何在,轻声道:“那丫头鬼精鬼精的,哪里知道想些什么。万一她对我没意思,我点了出来,她还不跑的更远,再说这也不好意思啊。”
后世思想决定作风,他觉得与郑丽琬没有感情基础,不如培养一下感情再说,也就没顾及到这个时代的道德准则。
“你呀!”崔氏也不知说什么,她知罗士信的出身,确实对大户人家的繁文缛节不够了解,无奈的叹了叹。
“暴露了嘛?小丫头没事吧?”罗士信担心的问道。
崔氏哼了一声道:“你当那丫头跟你一样没脑子?她将你收留她的事情瞒得严严实实,不露半点风声,郑仁基固然生气,也没有迁怒到你身上。事情是压下来了,以后别那么糊涂。”
罗士信听了也松了口气,忙道:“那就好那就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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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一起看看平阳
“那个?”罗士信在郑丽琬回去之后,也曾留意过她的消息,只是回去的郑丽琬就如石沉大海,一点音讯而没有。若不是确信郑丽琬确确实实的回到了家中,他非得查问个清楚不可。现在见崔氏知道的不少,顿了顿问道:“她……现在还好吧。”
崔氏“扑哧”笑道:“也算你有点良心,想不到小兄弟看上去木头木脑的,魅力倒是不小,那小丫头又喜又怒的。嫂子作为过来人看的出来,那丫头的一颗心都在你身上了。”
因为家丑不可外扬,郑仁基一直没有将郑丽琬逃婚的事情泄露出去。担心崔氏在这个时候下聘,导致事情败露,特地派人来说郑丽琬去河南老家拜会老祖宗去了。
崔氏何等精明秒秒钟识破了这个说法,虽说郑仁基是五姓七望中荥阳郑氏的后裔,但属于旁支中的旁支,地位非常尴尬不受主家待见。又不是什么逢年过节,或是郑老太公过大寿,郑丽琬这个郑家旁支之后,凭何去拜见郑老太公,暗地里也派信任的人查了查。
五姓七望相互通婚,同气连枝,崔姓是这个时代第一高门,崔氏的哥哥又是清河崔的管事之一,稍动关系就查出了郑仁基在说谎。只是不知道到底出现了什么情况,也没有声张继续让人调查。
得知郑丽琬逃婚之后,崔氏气得火冒三丈,她视罗士信为亲弟弟。因为罗士信是个孤儿,上下也没有亲人。亲自以崔家门面给罗士信张罗婚事。郑丽琬不同意也罢了,还选择逃婚这种极端的方式,岂有此理了。
不过崔氏终究是个识得大体的女子。气归气也没有宣扬出去,只是在等郑家给他一个交代。这交代一给,意味着亲事告吹。崔氏也就能再次给罗士信张罗一个,说实在的以崔氏的眼光还看不上郑丽琬。倒不是郑丽琬有什么不足的,而是觉得郑家配不上罗士信,要找应该找一个五姓七望中嫡系的女子,能够得到一笔丰厚的政治资源。这样对罗士信的前途大有好处。
当初是因为她相公程咬金贸贸然的说罗士信看上了郑丽琬,她才勉为其难的上门求亲的。
这没有等到郑仁基的交待,却得到了郑丽琬回到郑府的消息。
崔氏觉得没必要等下去了。自己找上了门去,该断就断了。
结果得到了真实的情况,让崔氏瞠目结舌,也与郑丽琬合计了一下。将祸水东引。让罗士信置身事外。不然以郑仁基那迂腐之极的性格,知道是罗士信帮着藏起了郑丽琬,孤男寡女的同住一屋,这段婚事没有半点可能了。
“现在你就老实一点,嫂子已经打算给你们下聘书了,只不过最近这段时间没有适合你们生辰八字的良辰吉时也就拖一拖。待算好了日子三书六礼一气呵成,嫂子知道你怕麻烦,也不磨蹭。你看如何?”
罗士信也知道一些习俗,感激道:“一切就交给嫂子了。”
崔氏眯眼笑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客气什么。”
罗士信回到大厅,让程咬金与崔氏明天一起到他府上去做客,笑道:“我记得上一次陛下赏赐下来的诸多东西中有几坛最正宗的千日醉美酒,程老哥要是不来,可没你的份了。”
程咬金一听有美酒,二话不说,一口就应下了。
与秦琼一起告辞,归途分别时,也再次强调让秦琼记得让他明天一定带着张氏去他府上做客,因为孙思邈现在就在平阳公主的府上,看病很是方便。
罗士信回到府邸,第一件事就是让福伯给隔壁平阳公主府投上拜帖,表示拜会之意也说明了顺便请孙思邈施展妙手的意图。
福伯将拜帖写好,亲自敲开了隔壁的大门,将帖子呈了上去。
大将军拜帖,门房不敢怠慢第一时间交给了大管家。
大管家拿着拜帖来到了后院外,见裴青衣正轻步走出来,躬身问道:“裴姑娘,公主殿下可在?有一份拜帖需要她过目。”
裴青衣道:“公主服了药已经睡下了,最近公主殿下的精神很好,睡的很香,别将她吵醒了,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吧。”
大管家想了想也觉得有理,将拜帖收了下来。
翌日一早,平阳公主早早醒来,在侍女的服侍下穿上了正统的公主装束。
走出了后院卧室,正巧遇上裴青衣晨练回来:“殿下,您这是要出去?”
平阳公主略微苍白的脸上浮现一抹笑意,道:“父皇昨天派人来了消息,他今天要在皇宫里举办一个家宴问我能不能参加。孙大夫说我的情况已经大为好转,可以适当的出去走走散散心,也有助于恢复。”
裴青衣也不再说话,匆匆的换了一件衣服,追上了已经到正厅的平阳公主。
大管家这时将昨夜的拜帖双手呈上道:“罗大将军送上拜帖,还请公主过目。”
听得“罗大将军”几字,平阳公主忍不住的微微一颤,裴青衣表情也有些不自然的动了动。
“拿来!”平阳公主接过拜帖,心底没由的生出小小的期待,待看拜访缘由又带着小小的失落,心道:“原来是为了孙大夫来的。”往下看去,见时间就在今日,凤眉忍不住的挑了挑道:“这么急促,拜帖什么时候送到的?”
大管家听平阳公主语气有些不对,忙道:“昨天夜里送来的,那时公主殿下睡去了,也就没有打扰殿下。”
裴青衣接口道:“是我自作主张的,让殿下好好休息。”
平阳公主伸出纤细的手,揉了揉脑袋,顿了顿道:“胡老,你让人去皇宫知会一声,就说我身体有些不适,不去了。等过两日好转了,再入宫拜见。”
大管家赶忙领命去了。
裴青衣有些愕然的瞧着平阳公主,露出了复杂的表情,情不自禁的长叹了口气。
平阳公主诧异道:“怎么了,青衣?”
裴青衣下意识的回避了正确心思道:“没什么,只是有些想两位师傅了。他们一个在岭南,一个更是在海外,也不知能不能再见。”
平阳公主也不疑有他,返回卧房卸下了一身的宫装,精心选了一件白色的长袍,对着铜镜梳妆起来。
**********
太极宫。
李渊比起当一个好皇帝,他更加的热衷与当一个好父亲。
皇帝的事情可以交给两个儿子以及宰相处理,但一个好父亲却必需要亲力亲为。尤其是嫡系出身的李建成、李世民、李元吉这三个儿子,李渊对他们更是关怀备至,嘘寒问暖。
本来依照惯例,偌大的皇宫诸多宫殿只有两个主人,一个是皇帝一个是太子,但李渊却因疼爱儿子,将皇宫中的承乾殿给了李世民,武德殿给了李元吉,让三兄弟分别入主皇宫里的三个宫殿。本意是希望三个儿子住在一起,能够相互走动一下,促进一下感情。他自己想念儿子的时候,也容易见到。足可见李渊拳拳父爱之心。只可惜到了后来,几近兵戎相见的时候,近在咫尺的三兄弟个个出入护卫成群,相互之间防如虎豹,彻底的辜负了李渊的心意。
李渊此时还未察觉自己最为欣赏器重的两个儿子已经受到了彼此的威胁,开始安聚实力了,很高兴的过问家宴准备的情况:李建成喜欢吃冬笋,他吩咐御厨要准备最新鲜最嫩的冬笋;李世民喜欢吃甜食与喝葡萄酒,特地吩咐备好西域石蜜与葡萄酒。李元吉喜欢吃里脊肉,也让御厨准备,几个儿子的爱好竟然如数家珍。
“可惜,现在不是夏季没有落酥,平阳这孩子最爱吃了。”李渊可惜的摇了摇头。
安排好一切,李建成已经首先前来赴宴,李渊拉着李建成坐下也不说国事只聊家常,随即李世民、李元景、李元昌等几个儿子先后赶到,李元吉是最后一个赶来的。
李渊也没有摆皇帝的架子,以一个好父亲的姿态与众人聊着。
聊着聊着,平阳久久不来,话题也扯到了平阳身上,李渊感慨道:“父皇这一生最对不起的就是智云与平阳,他们一个因我而死一个因我而伤。智云不能复生,只希望平阳能够平安的渡过这一劫。”
他口中的智云是五子李智云,李渊当年太原起义,形成造反大罪,河东老家受到了隋军的攻打。李建成只带了李元吉逃过了劫难,李智云被阴世师所害,李建成的妻儿也在那时惨遭毒手。
便在这时李渊突然得到了平阳传来的消息,身体不适不能来了,紧张的大步上前道:“不是说好已经大为好转能来的嘛?”
详细询问经过,得知是小小的不适,只是为防万一才慎重对待。
李渊松了口气,心中却依然紧张,忍着挂念宣布开宴。
因心中有事,李渊也没有节日的喜庆,有些强颜欢笑。
李世民提议道:“父皇,儿臣有些挂念三姐,食之无味。要不我们去看看三姐,安了心再来赴宴?”
李建成也立马赞同。
两人提议正对李渊心思,笑逐颜开道:“那我们一起去看看平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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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了却心事
罗士信今天难得的没有闷头练功看兵书,一大早的招呼着家里的佣人,忙这忙那,毕竟是两位最亲的兄长来做客,怎么样也要好好准备一番。
不过福伯在这方面比罗士信熟练的多,基本上已经准备的妥妥当当的,罗士信只是趁着新年凑个热闹。
日上杆头,秦琼、程咬金两家人如约而至。
罗士信将一行人引入屋中,然后给秦琼、程咬金着重介绍了裴家母子。
程咬金意思了一下,虽然小说里电视剧里都把裴家跟他串联在一起,但实际上程咬金跟裴家除了在瓦岗、在王世充手**事过外,并无过甚往来。
秦琼却慎重的上前,深深作揖。与罗士信一样,秦琼也曾在裴仁基收下干过,得到过不小的关照与提携。秦琼亦是重情义之人,这一拜行的是拜见主母的礼节。
裴氏本是舞姬出身,有些自卑内向,受秦琼大礼,有些不知所措。
崔氏笑着上来圆场,也没有客套,就当自己家一样,拉着裴氏与张氏去后院聊了。
秦琼看着跟随母亲走的裴行俭,道:“士信,这是老将军唯一的骨血,一定要将他抚养成人。不负老将军与他哥万人敌的名号。”
罗士信自然的笑道:“晓得的,这小家伙聪明的很呢。大哥是不知道,请来的先生直夸他聪慧机敏,年纪小小,什么四书五经,一点就透。现在踏踏实实的在府里做他的先生。说什么弟子成其名。将自己成名的期望寄托在小家伙身上了。不过也算他识趣,裴行俭将来一定会是个人物。”
三人忆起往事,也算不甚吹嘘。
罗士信见时候差不多了。让秦琼叫上张氏一起去隔壁平阳公主府拜会。
程咬金闲着没事也一并跟着。
叫开了门,罗士信依照福伯教他的礼节将礼单呈上。过年拜会,尤其是大户人家皇亲国戚,送礼礼单是必不可少的。管家接过礼单,也不去看很热情的将一行人迎到了府中。
走进院子,远远就见平阳从正厅走来。
这是罗士信自离开左人城前往长白山之后,第一次见到平阳。感觉很是奇妙:她的脸上罕见的出现了淡妆。面凝鹅脂,唇若点樱,眉如墨画。神若秋水,披着一身华美的白色外袍,与那苍白的脸色遥相呼应,给人一种楚楚动人。弱质纤纤。人见人怜的感觉。
比起脑海中那个英姿飒爽的平阳公主,现今的平阳少了几分刚强多了一些柔弱感,少了几分英姿,多了一些妆后的妩媚。
罗士信不得不在心底承认,这人漂亮怎么样都显得美,这平阳生了一场病,变了一个风格,依旧是娇美无比。容色绝丽,吸引着他人的目光。
往平阳身后瞧去。裴青衣一如既往的一身青衣,精制的瓜子脸儿,秀丽美艳,一双清澈的眼睛正凝视着他,嘴角边微含笑容。
罗士信不经意的点了点头,无言的打了个招呼,两人经过长白山寻人,关系早已极为亲密。
“见过公主殿下!”罗士信等人一同行礼。
平阳公主笑道:“诸位不必多礼,算起来,我的这条性命还是大将军救的,没有大将军也就没有现在的平阳了。几位里面请,孙大夫亦在厅中奉茶,你们有事可以当面说。”
平阳公主将四人请入大厅,自己却告辞了。
孙思邈此次将平阳公主从鬼门关拉回来,做到了三百御医都做不到的事情,立下了大功,也因此名动天下,世人都尊称他为第一神医。因为擅于用药制药,也多了一个别号“药王”。
孙思邈现在已经获得了医学界最高的荣誉,但他依然是那个精神抖擞的模样。面对如此大的成就如此大的世俗诱惑,一点也没有改变。
“孙大夫,我们又见面了!”罗士信很恭敬的作揖,对于这种治病救人的真正医者,怀以崇高的敬意。
孙思邈赶忙回礼,道:“所别不过月余,将军以荣升为大将军,鄙人特此恭贺。”
罗士信指着张氏道:“我嫂子颈椎处每逢湿冷天气就会产生刺骨的感觉,久医无效,还请大夫施以妙手。”
孙思邈有病就医,也无二话,让张氏坐在凳子上,经过严谨的望闻问切四个工序,找到了病根先以针灸活血,再写下外敷药方,让张氏依法制成药膏每日敷于颈部,十日即可见效,当要治根还需一月时日。
秦琼也听过孙思邈的大名,对于他的水平毫不怀疑,惊喜的上来谢恩。
孙思邈瞧着秦琼的面色表情,左看右看,道:“大将军,昔日你说的好友就是秦将军吧,你顾虑的极为准确,秦将军确实存有旧患,而且不少,需要好好医治。”
罗士信一拍脑袋,尴尬的对着惊诧的秦琼道:“一次偶然的机会,小弟遇到他人说。人受了伤,旧患将会在身上沉淀,日积月累可能会危机生命。我们武将征战沙场,哪能不受伤,也就留了心。大哥既然来了,你就请大夫诊诊脉,看一看嘛!”
孙思邈见此也知多嘴,忙道:“望闻问切,医之四诊。鄙人确实从望诊中看出将军深藏隐患,还望将军切勿效仿古人讳疾忌医。”
若是在他处,秦琼当真懒得理会,现在孙思邈就在身旁还医治了他的夫人,不以为然的将手腕交给孙思邈治疗了。
孙思邈最初就看出一些端倪,细细诊治之下,秦琼额角都冷不住冒出点点冷汗。
孙思邈竟然将他身体某处会莫名其妙的疼痛说的一清二楚,这才老老实实的开始配合起来。
见秦琼开始接受孙思邈的医治,罗士信也送了口气,心底的大石终于落了下来。
这时裴青衣从正门走来,径直来到罗士信面前扳着张脸道:“公主有请大将军至后花园一叙。”
罗士信惊讶的指了指自己道:“就我一人?”
裴青衣点头道:“就大将军一人。”
罗士信也没犹豫,与程咬金说了声,跟着裴青衣往府中后院行去。
就在这时,准备好御驾的李渊正协同李建成、李世民、李元吉以及一干而出,在元从禁军的护卫下,浩浩荡荡的走向平阳公主的府邸。(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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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配平阳如何?
罗士信与裴青衣一前一后的走在往后院的路上,裴青衣情绪有些不高。
作为女性的直觉,她看出平阳听及念及罗士信的时候,都会无意间表露出若有若无的情愫,怕是对罗士信怀有异样的感觉。想着与罗士信来回高句丽那一个半月的相处,裴青衣心情又有些甜蜜又有些沉重。
她是一个孤儿,在乱世中倚靠乞讨度日,在河东的时候就受过平阳的救助之恩,后来幸运的遇上了天下第一豪侠虬髯客,被收为徒弟,传授武技,情况才得以好转。
虬髯客可谓天下绿林之首,备受绿林好汉器重,甚至一度还起了争天下的意思。不过随后发现绿林中人参差不齐,鱼龙混杂,有真正的大英雄大豪杰,也有许多因事而起的小人,很多人存有偷鸡摸狗的习惯,甚至还会干一些奸淫掳掠的事情。
虬髯客曾为此大发雷霆,立下禁止倚强凌弱的规定表示违者杀无赦。但绿林中人大多过惯了无拘无束的日子,不受任何律法的约束。虬髯客的话如同空文,起不到任何效用。
虬髯客登时醒悟,绿林同道固然是一股强大的力量,但不受控制,杀伐太重,行事太过随意,反而会祸害一方。虬髯客本就是心胸开阔的奇男子,顿时断绝一争天下的念头,远走海外。
至于演义小说中的见李世民后自愧不如,认定天下将归李世民,那就是扯淡了。李世民固然雄才伟略不假。但那时李唐都未一统天下,李渊自己皇位都有些不牢靠,更别说李世民上头还有一个一样出色的李建成。
虬髯客若在那个时候就能算准李世民取得天下。那就不是人是神了。
裴青衣并没有跟虬髯客同去海外,在虬髯客的引荐下跟着红拂女张出尘又学了几年的本领,开始闯荡江湖,效仿他师傅行侠仗义。在一次追杀淫贼的时候,遭受贼群伏击,平阳机缘巧合之下又救了裴青衣一命。两次相救,也让两女结下了不解之缘。
裴青衣自幼受虬髯客教导灌输侠义思想。滴水之恩当涌泉以报,平阳的两次救命恩情裴青衣,不敢忘却。可现在两人同时看上了一个男人。那应该如何处理?
退让吗?
裴青衣很不情愿,心底万分纠结,情绪自然跟着受到影响。
罗士信见裴青衣心情不佳,不免问道:“青衣姑娘似乎有心事?心情不佳?”
裴青衣停下脚步。横了一眼。心想:“还不是因为你!”口中却道:“遇到了件麻烦事。”
罗士信见她不愿意说,也没有强求,只是道:“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能帮上忙的,我一定帮。”
裴青衣心下一喜,心情顿时好了许多,没有回话。
平阳公主府的布局跟罗士信的国公府相差不多,也是以关中的布局为主。充满了朴实大气之风。来到后院花园,园中山石古拙。溪池清澈,花卉不多,却甚是雅致。
就算罗士信不精于此道,也能看出点点胜妙之处。
亭楼中己安排了两桌酒席,平阳公主等候多时了。
平阳请罗士信入座,斟了一大杯酒,举杯道:“大将军前往高句丽的所欲凶险,青衣以全数说于我听。将军为平阳,以身犯险,不惜与一国相抗,平阳无以为报,先干为敬。”她一口干了,苍白的俏脸上立时浮现两朵红云,容光更增丽色,笑道:“这千日醉,真够厉害的,已有三十年的劲力,大将军可以尝尝。”
罗士信也举杯尽饮,果然辛烈爽口,令他精神一震。
平阳文武全才,谈吐非凡,一应一对的与罗士信说起近日发生的事情。
说道吐谷浑,平阳立刻表示吐谷浑野心颇大,选择至大唐扬威,有几分不将大唐放在眼里的态度。现今之世,以非同往日,固步自封只会落后被灭,应当打开国门走向异域,与他国行商贸之事,促进自身发展。为了大唐的将来,丝绸之路,必需开启。吐谷浑所在之处,挽扼丝绸之路要道,吐谷浑对大唐并不恭敬,将会是丝绸之路上的毒瘤,终有一天大唐会将吐谷浑这跟毒瘤出去。
罗士信听得大为叹服,他知道平吐谷浑是大唐定西域的第一战也是李唐四方征伐的起点。平阳公主作为一个当代人,能够提前看明白这点着实不易。
罗士信也接着话题说了奎托斯的事情,向他说了最西方的一些事情。虽说他对西方历史不怎么了解,但是亚历山大、汉拔尼这些人物的大概事迹还是知道一些的,添油加醋的绘声绘色的描述起来。
平阳也听得津津有味,连连发出感慨:“想不到西方的历史也如此精彩。阿拉伯帝国还真好奇呢。”
酒过数巡,平阳虽在病中却酒到杯干,极是豪迈。
罗士信自不能弱于她,也是喝的尽兴。
不多时,平阳以是脸泛红霞,微带酒晕,娇艳姿媚,不可方物。
罗士信心下奇怪,今日的平阳不知如何形容,比起以往多了几分女儿家的姿态。
正好奇间,大管家突然匆匆来报道:“殿下……陛下来了,陛下来了!”他说话的时候,竟然有些颤抖,尽管是公主府上的主事者,但皇帝这高高在上的存在,也不是所见就见的。大管家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接触,有些激动。
平阳呆了半响,她怎么也没想到李渊会来,看了看也是一脸意外的罗士信,有些尴尬,更多的是害羞。
想了想,平阳只能硬着头皮道:“我们一起去接驾!”
罗士信除了意外也没有别的想法点头道:“好!”
两人出了亭楼,还未走出后院,远远便见李渊仰首阔步的大步而来。
李渊带着一众儿子来看平阳,叫开了大门,门房见是皇帝来了,哪敢阻碍忙将他们迎到了屋子里。
大管家战战兢兢的出面招待,话不过两句,匆匆的表示去找平阳,让他们在大厅稍等。
至于秦琼、程咬金一行人接受孙思邈医治之后,左等右等不见罗士信回来,平阳这个主人也不再,他们坐的很不自在,也便先一步回罗士信的家了。
李渊这刚坐下,想起平阳身体不适,这时应该躺在床上休息才对,怎么能够让她特地起来见自己?
一念此处,李渊爱女心切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大步走往后院。
这走到途中却见爱女正与罗士信先后疾步而来,登时有些傻眼了,左瞧右瞧的:爱女脸带红晕,一身华贵的白袍显得潇洒飘逸,容光照人,稍后一些的罗士信挺拔高挑,也是一身白色的武士劲服,带着几分书生气息的英气少年郎。
一个最为钟爱的女儿,一个极其器重的爱将。这两人在一起,不正对了一个词“男才女貌”嘛?
脑中闪过这个词后,忽然发现自己好像来错了。
李建成、李世民各自表情古怪的看着面前的两人,暗自琢磨着一些事情。
李元吉在后边咬牙切齿的,心道:“真是阴魂不散,走哪儿都能见到他。”
“儿臣(末将)见过父皇(陛下)!”
罗士信、平阳一同行礼。
李渊一时间觉得自己成了一根超大号的烛台,竟然不知说什么好了。
“免礼,免礼!”
顿了顿,李渊方才让两人平身,灿灿道:“听说你身体不适,父皇特地来看看。”
平阳故作镇定道:“休息了下,好了些许。正好大将军来找孙思邈大夫,儿臣念大将军的救命之恩,也就请他一叙。”
“应该的,应该的。”李渊不住点头,都快成了复读机了。
罗士信见他们一家子都在,一个外人不好多呆,也便告辞去了。
李渊、平阳自不好挽留。
回到府邸,秦琼、程咬金正在大厅饮茶聊天。
罗士信上前问了秦琼的情况。
秦琼感慨道:“孙大夫说了,我体魄过人,只要定期找他针灸,内外服用活血化瘀的药,不消一年时间,残余的旧患就能消除……话说回来,士信这一次真要谢谢你了,怎么也想不到大哥我这壮的跟牛一样的身体,竟然藏有那么多的隐患。要不是及时发现,下半辈子算是毁了。”他的语气中充满了庆幸,作为一个冲锋陷阵的猛将,马革裹尸是最好的归宿,最大的荣耀。若悲催的因为一身疾病,如同废物一般死在病床上,真不如一刀杀了更是痛快。
也便是因为知道这一点,罗士信才想尽办法的帮助秦琼清除旧患,免得他日后受到后悔与煎熬。
罗士信点头道:“那就再好没有了。”
李渊确定平阳无恙,在公主府呆了片刻,安心的返回宫中继续举行家宴。
一家人聚在一处,相互之间矛盾未显,也算是其乐融融,愉快结束。
宴会过后,李渊留下了李建成、李世民,让他们分坐左右,道:“建成、世民,你们说罗士信怎么样?”
李世民毫不犹豫的道:“智勇双全,很有发展潜力,将会成为我大唐不可或缺的一员将星。”
李建成点头赞同,他也看中了罗士信的潜力,不然也不会设心积虑的拉拢了。
李渊见两人不明白他的意思,直言不讳的道:“朕是说配平阳,你们看如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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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权谋之斗
李渊话一出口,李建成、李世民先后一惊,他们彼此都想过这种可能,却没想到李渊也有这个意思。
沉吟了片刻,李建成迟疑道:“罗士信年少有为,智勇兼备,与三妹倒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只是大将军今年不过二十出头,三妹却要长她六岁。似乎有点……”他没有把话说全,但显然存着反对的意思。若罗士信应了他的拉拢,成为太子党的一员,相信他今日的答案会不一样。但很显然,罗士信并没有给出明显的答复。
李建成知道罗士信身上的潜力,对他百般拉拢,为得是给自己增加一个强援。但他的存在的价值,只是一个强援。得到了是一大助臂,失去了只能说可惜,却也不能掀起什么风浪。他在大唐政坛经营多年,也拉拢了一批得力的干将,并不会因为少了罗士信而造成多大的损失。不愧余力的拉拢,关键还是因为爱才惜才。
但如果罗士信娶了平阳,那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罗士信本就是李渊赖以信任的大将,又成了皇亲之一,加上李渊特有的护犊心态,平阳在军旅中的威望,罗士信的地位更不一般。
平阳加罗士信的组合,那在大唐军中将是仅次于李世民不逊于李元吉的存在,会成为左右局势的关键力量。
以李建成的手段机智不难看出罗士信固然没有成为秦王一党,但却与秦王一党中的秦琼、程咬金走的很近,与李世民也存有一定的关系。李世民也如他一样。对罗士信动了爱才惜才之念,加入秦王党的几率更在加入太子党之上。
李建成已经不敢冒这个危险了,他现在凭借朝堂上的政治力量加上李元吉的帮助。综合实力要胜李世民一筹。但是罗士信加平阳两人的组合在加上军事威望远在他之上的李世民,这些力量凝聚在一起,那便是他也无力抵抗。
李建成在平阳府瞧见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心中便有了如此念想,除非罗士信成为太子党,不然决计不能让他们在一起,成为能够威胁动摇他地位的存在。
李渊眉头皱了皱。不悦道:“大一点又如何,民间不是有句俗话,女大六。乐不够嘛!”显然很不满意李建成的说辞。
李世民顺着话道:“儿臣倒是觉得他们很是合拍,其实儿臣看的出来三姐对大将军有点意思。在北平的时候,大将军千里迢迢的费劲千辛万苦的将孙思邈神医请来,三姐却让儿臣将大将军说回长安。起初儿臣还不明白。后来一想。却也恍然,想不到三姐这不逊须眉的人物,也会有女儿姿态。”
李渊茫然不解,罗士信费尽心力,平阳却面都不见一个,不说声谢,道义上极说不过去。
李世民笑着续道:“当时三姐重病在身,一个半月只有小半个月清醒的。以致有些面容憔悴,形神枯槁。固然不愿意以那副模样见大将军。不过此事关键还是在大将军那里,不知他的想法如何?”
李世民心机深厚,才智绝不逊于李建成。李建成能够看出的关键,他焉能看不出来,自当是存着支持的心态。
李渊乐得直咧嘴,欣然点头道:“在大将军前往高句丽的时候,为父就收到了平阳的来信。说她若有什么意外,绝非大将军的过错,信中还大赞大将军智勇,必将成为大唐栋梁。这事八成就这样了,至于大将军那里,由父皇亲自去说,就不信他会拒绝,朕将平阳许给他,还辱没了他不成。”
李渊本就是一个好父亲,对于这种事情是最上心了,自接表示亲力亲为。
李建成固然不情愿看到这个局面,却也无计可施。
兄弟二人一并辞别了李渊。
两人都住在皇宫之中,共着一条道路,但兄弟二人先后走着,无人开口说话,气氛沉闷。
直至分道扬镳的时候,李建成不由自主的顿住了脚步。
李世民也开口说了第一句话:“大哥,走好,世民别过了。”
李建成也道:“好,慢走。”
一路上只留下了苍白简单的对白。
兄弟之间的关系何时变得如此淡漠了?
李建成瞧了瞧李世民离去的背影,他大李世民十岁,可以说看着他长大的。他懂事的时候,正是他最叛逆的年纪。调皮捣蛋的他闯了祸总找他帮忙,他也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他袒护,可现在……
李建成长吐了口气,迈出了坚定的步伐。
事情固然走到了这一步,却也没有什么后悔的。这是一个太子,身在帝王家必需拥有的觉悟。若这点觉悟都没有,还不如将太子之位,拱手相让。
不过对于李世民对于自己这个二弟,李建成也着实为之心悸。他了解他,知道他的可怕。就如他用兵一样,他就是一头狡诈的狼,一条潜伏在暗处的毒蛇,等着发出致命一击的机会。
因为他常常先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有足够的耐心等着对手露出破绽,然后发出致命一击,所以他战无不胜。
可以想象,他由暗转明的时候,必然是攻势最为猛烈的时候。
李建成固然明白这点,偏偏不能先下手为强,一但先下了手,将会得到世人冷眼说他心胸狭隘,排挤功高卓越的亲弟弟……
很明显李世民也是看准了这点,堂而皇之的凝聚着力量,就是不表露半点野心,没有半点不臣之举……
没有硝烟的交锋,早已在他们之间展开了。
高手间的巅峰对决,不仅仅限于罗士信与秦琼的武勇之斗。还有李建成、李世民的权谋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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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对于官员的福利还是不错的,这大过年的有足足七天的假期,整整一个黄金周。
不过好日子来得快去得也快,元日大朝会用了一日,给秦琼、程咬金拜年各用了一日,自家款待两人又用一日。
七天瞬间过去了一大半,接下来的三天里,罗士信安静的待在了家里休息静思,研习武艺箭术看兵法研究陌刀阵,期间还给李靖写了一封拜年的信件,寄往岭南。当初他不知李靖升官,将书信寄到荆州,也亏得李靖能收到,这次自然不再犯这毛病。
三天一过,罗士信重新找回了节奏。右威卫的转型很成功,并没有遇到很大的麻烦。不过还没有渡过适应期,还需要花费心思处理各种遇到的问题,陌刀兵的扩张训练倒是极有成效。
罗士信可不是易于之辈,当初在武器监那里吃的亏,也成功找回了场子。他在上疏给李渊申请调拨军马陌刀伏远弩等陌刀兵必用军备的奏章中提到了当初向武器监调拨兵器的时候,那敷衍拖延的态度,并且还阳奉阴违的以次充好,给了他们参差不齐的重要兵器陌刀。
李渊为此还特地的将武器监监正叫道了御前,劈头盖脸的训斥了一顿,亲自下令让他筹备罗士信需求的军械。
武器监监正哪里还敢怠慢,亲自监督属下,将罗士信所需求的物资准备充分的送来,不惨半点偷懒。
在罗士信的亲力亲为下,最先一批的陌刀兵已经初步掌握了陌刀阵的基本运用,能够各兵种来回穿插不乱,效果异常显著。
这日罗士信抽空去了一趟太医署,发现奎托斯很认真的再跟照看他的大夫学习中原话,学的还不错,发音口型固然很不准确,控制不好,但却能够做一些简单的交流了。这让罗士信很是欣慰,看的出来奎托斯已经放弃了有些可笑的东行寻家之旅,打算在大唐生活下来。
“大将军,等我好了,就给你当牛坐马。”奎托斯灯笼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一脸认真的用生硬的汉语说着,
罗士信哈哈笑道:“不简单,还知道说词语了。不过我可不要你当牛坐马,那样太屈才了。”依照唐朝的制度,罗士信身为大将军出行可以拥有一定的排场护卫。但是他实在不习惯一大票人跟着,很是反感这类情况,强行压了下去。他觉得若是真有人能给他造成伤害或者生命危险,就算多几个护卫也无济于事,所以出入来去都是单人单骑。
奎托斯智商为负数,除了一身武勇别无所长,罗士信也不愿意自己多个跟屁虫,荒废了他的一身武艺。
奎托斯初学汉语,不知“屈才”是什么意思,还以为不要他了,大急叫道:“奎托斯,比不上大将军,力气可以用,很有用处的。”
罗士信笑着安慰,见说不通干脆找来了翻译,说明了自己的意思,不是不要他,而是希望他从军,加入右骁卫当任跳荡兵队长。
罗士信早已了解到奎托斯是一个用短兵的能手,在斗兽场里他们是演员,为了增加可看性,有着各种各样的决斗方式,徒手搏斗只是其中之一。与狼群、狮群搏杀,甚至奴隶之间的对杀都是需要兵器的。
奎托斯最擅长的是刀,短刀,他从生死实战中磨练出来的刀法,正是适合跳荡兵使用。
所谓跳荡兵也就是俗称刀盾手,配圆盾和短刀,穿轻甲,擅长近身格斗,在陌刀兵中起到弥补使用长兵器的同伴灵活性不足的作用,灵活、近身格斗能力强,需要的正是奎托斯这样的统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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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上元灯会
大夫邱权再次充当了翻译的角色,将罗士信的意图告之奎托斯。
这会儿轮到奎托斯傻眼了。
将军,领兵打仗的……
这些奎托斯不是不知道,在他们西方也存在,而且大多都是竞技场上的看客,在西方只有贵族才有这个权利率领兵马,纵横疆场。而他自小是个奴隶,最大的愿望的脱离奴隶之身,找回属于自己的自由。
如今罗士信却拒绝了他给他做奴隶的要求,还给了他一个领兵的职位,说相信他的实力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没有半点将他视为奴隶的意思,还给了他相当的尊重,灯笼大的眼睛竟然孕育出了泪水,有一种难言的激动:生也罢,死也罢,这个人,自己跟定他了!
罗士信实在有些头疼,这家伙太好骗了,以他的武勇给他一个小队长那是理所当然的,有必要感动成这样嘛。他却不知,奎托斯本就是奴隶,还是一个黑奴,就算是在西方奴隶中都不受待见,处处受到排挤,除了一身死亡线上拼杀出来的武勇,别无所长。
天柱王有眼无珠,只是将他视为一般猛士,将他视为昆仑奴对待。自小到大三十年余,也只有罗士信真正的尊重他,待他好的。对他而言,感触自当非比寻常。
奎托斯已经能下地行走,不过依然一瘸一拐的,并未痊愈。
罗士信也就让他好好休养,顺便便跟着邱权学习汉语。好在日后方便交流。
不知不觉新年只剩下一个结尾,到了上元节。
上元节俗称元宵节,关于这个节日流传着许许多多的说法。是早在秦朝时就有的节日,但正式受到重视的是在西汉文帝时期。也流传着好几种说话,有的说是西汉汉文帝为纪念“平吕”而设,也有的说上元节是为了庆贺道家老祖老子的生日从而衍生的节日。
不过在唐朝这里显然是采信了后者,因为为了提高李氏的天下的正朔,李渊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宣传道家老祖尊为老子的李耳是李家的祖宗。这为“老祖宗”庆贺,自然是不愧余力。还特别下了命令天下各处,上元节这一日,取消宵禁。让世人能够通宵达旦的尽情玩乐。
经过如此推广,上元节成了春节喜庆活动的最**,各项节目十分兴盛。尤其是花灯盛行,更是出了名的。
如此难得的喜庆日子。罗士信也不情愿窝在家里。邀着福伯、裴氏、裴行俭一通去玩。福伯以年迈为由拒绝了,裴氏也不好随罗士信出去也拒绝了,唯有裴行俭一脸的期待。
罗士信也便将小家伙带着,夜游长安城。
裴行俭一直随着福伯、裴氏住在偏远的乡下,罗士信此前也是外放绛州为官,都没有见识过京师的上元花灯。
这出了府门,立时察觉地方的上元花灯跟长安比起来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地方花灯是村镇选择一处空旷的地方,聚在一起做花灯放花灯。添加喜气。而长安不分地点,不分地段。几乎家家户户的门口都点着各式各样的花灯。他的国公府外也挂着巨大的灯轮。一眼望去,整条街处处张挂彩灯,将整个长安映照的通红,使之成为不夜城。
“好漂亮!”裴行俭有些老成,终究是个六岁的娃儿见整个长安沐浴在殷红的烛火下,连漆黑的夜空也在烛火的照应下红了半边天,艳如晚霞,忍不住发生了感慨。
“带你去好玩的地方。”罗士信取来赤骠,拉着裴行俭上了马,直接往曲江池行去。
曲江池唐长安城东南隅,因水流曲折得名,因为风景优美自古以来都是皇家苑圃,在汉武帝时就修有宜春苑、宜春后苑和乐游苑,隋朝扩建长安时,凿地为池,称之为芙蓉池,称苑为芙蓉园。
因为是皇家苑圃,芙蓉园内不得进入,但芙蓉池附近广阔的空间却是整个长安百姓聚集游乐的场所。所有上元节因有的活动,都能在这里欣赏到。
这点基本的准备,罗士信还是做的了。
一路慢行,长安本就人多,所行的目标大多一致,虽然不至于人挤人那么夸张,三五成群一并同行的却比比皆是,纵然有马也快不到哪里去。
罗士信瞧着街上一个个打扮的俊俏潇洒的富家子弟以及那些花枝招展的妙龄女子,也不由得笑了笑:在古代这元宵节无异于后世的情人节。尽管唐朝风气开放,大家闺秀却也不是说见就能见的。也只有在上元节这种盛大节日的时候可以结伴出来游玩,元宵节赏花灯正好是一个交谊的机会,未婚男女借着赏花灯也顺便可以为自己物色一下生命中的另一半。
“却不知郑丽琬那丫头会不会去!”罗士信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随即又冒出“若能遇上平阳公主,那也是好事。”
心生如此念头,罗士信也忍不住好气好笑,自己这是怎么了,想想郑丽琬也就罢了,人家怎么说也算是未婚妻。可平阳却……
念及大病后平阳的模样,罗士信忍不住有些心猿意马,在他的印象中平阳巾帼不让须眉,处处透露着豪气睿智,英姿飒爽,也许要维护威严,不苟言笑。绝色中带着些许高高在上,有种可远观不可亵渎的感觉。但这大病过后,改变了气质的平阳时不时露出的女儿之态却让他有些心动。难道就是所谓的反差萌?
罗士信越想越不对劲,赶忙终止了念想。
越接近曲江池,游人越是密集。
罗士信不得不表明身份将爱驹寄放在附近大户人家中。
对方听到是罗士信,毫不犹豫的大开方便之门,惊呼他做大将军。
罗士信谢过之后,牵着裴行俭顺着人群来到了曲江之畔。
这一进曲江,两人犹如进了新的天地,吆喝声嬉戏声,此起彼落巨大的灯轮、灯树、灯柱挨个接着挨个,满地的火树银花,十分繁华热闹。
裴行俭看的目不暇接,拉着罗士信往热闹的地方钻去。
罗士信也任由他拉着,这位小老弟玩的开心,他也有种不虚此行的感觉。因为个子矮,瞧不到远处。
罗士信索性将他背在肩上,让他看的更远一些。
“大哥,你看你看,那里那里!”裴行俭突然指着前面叫道,“那里好热闹。”
罗士信举目眺望,也忍不住叹为观止,在他们百米开外有一个巨型灯轮,上万花灯,相互辉映,极为壮观。
“走,我们看看去!”
罗士信顺着人群挤上了前去,来到近处更是惊叹的说不出话来,在他们面前的竟然是一个巨型的灯树,高耸入云,宽一丈高达六丈有余,四周以锦绮包裹,四周树丫无数,每一根枝丫遍布各色彩灯,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看都看不过来,细细数来少说也有两万盏之多,好大的手笔。
这个巨型灯树的出现,力压所有曲江池附近所有花灯。
密密麻麻的人潮向这边涌来。
就在这时,花树中间凸起的地方出现了一个面容朴拙衣着的中年商贾,手中拿着金锣,敲击了三下,一副有话说的模样。
四周渐渐安静下来,都静静的瞧着那中年商贾要说什么。
“鄙人长安郑家商号管事郑喜……”中年商贾一报出自己明白,四周顿时传来了哗然之声。
郑喜名不经传,但郑家商号却是大大的有名,是全天下最大的布商。罗士信在绛州当任总管的时候就曾听过郑家商号以及大唐首富郑凤炽的大名,郑凤炽是公认的大唐首富。相传李渊入主长安之后,郑凤炽送上了万贯家财充当军费,甚至受到了李渊的接待。他家产不可计数,邸店园宅,遍满海内,与权贵往来,势倾朝市。大唐新立有很多耗费的地方,每每财政吃紧的时候,郑凤炽都会慷慨解囊,出资相助。
他甚至在李渊面前炫富,说终南山上每株树挂绢一匹,山上所有的树挂满,他家里还有余绢。他女儿出嫁,宾客数千人,新娘子出场的时候,身旁侍婢有三百人,个个绮罗珠翠,垂钗曳履,光彩照人,让人都分不清那个是新娘子。
可见郑家之富,富可敌国,也只有郑家能够拿出这样的手笔了。
郑喜继续道:“正逢这上元喜庆之夜,大东家特地从西域购来这三生树,加以点缀,做成树海,以庆佳节。此树取名三生,自是缘定三生之意。大东家特出灯谜二十个,谁答出的题目多,谁就拥有邀请伴侣上这三生树顶,居高临下,众览这曲江池四周景色的机会。”
郑喜话音一落,立刻有人高呼起来。
上元节本就如同情人节,不少人在这个喜庆的节日看上了属于自己的另一半,看着数万盏花灯点缀的三生树,在上面来个深情告白,又有哪个女子把持的住?一个个自持才高的热血青年就如打了鸡血一样,抱着登顶的心态,静悄悄的等着郑喜出题。
罗士信一人一少,也没有可邀请之人,看热闹的似的在一旁呆着。(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二章 借花献佛
猜谜这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的一种娱乐方式,那时叫“隐语”,到汉魏时才开始称为“谜”,有了猜谜一说,此道也在三国时代盛行于世。
郑凤炽富可敌国又喜欢炫耀,此时竟别出心裁弄出了一颗三生树,还将谜面弄在了花灯上,做出了灯谜,还适时的配合时下年青人的心态,弄一出浪漫的花前月下,真是不简单。
罗士信并没参加的心思,再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着郑凤炽所作的一切,忍不住心道:“郑凤炽能在给自己造势之余,又能准确的揣摩他人的心里,弄出吸引人的活动项目,的确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这个大唐王朝的首富,也是当之无愧。”
在万众期待中,第一个灯谜随着礼花纸屑飞舞,如对联般的条幅落了下来,出现在大众面前。
只见条幅上写着简单的六个字“宫墙上的战斗!”最后面又有一个提示“猜一个古代一著名战役的名字!”
就在罗士信低头想答案的时候,坐在罗士信肩上的裴行俭突然高举起了手,叫道:“是赤壁之战!”
四周众人先是一愣,随即大悟以有人拍手称赞。
罗士信也笑道:“行啊,小子,头筹就这样让你拔了?”
裴行俭小脸儿绯红,轻声细语的道:“前段时间偷翻裴松之先生注释的《三国志》,正好看到了赤壁之战。”
罗士信奇怪道:“偷翻?看书又没罪,何必偷翻。”
裴行俭轻声道:“先生让我看四书五经。让我用心学孔孟之道。不过我喜欢看史书,尤其是介绍历史上那些前人事迹的。看他们如何用计如何打仗,可有意思了。比四书五经好看十倍呢。”他顿了顿道:“大哥哥,这事就别告诉我母亲了吧,我不会落下四书五经的。”
罗士信会心一笑,在唐朝文臣的地位妥妥比不上武将,也是因为如此才有无数人投笔从戎,留下“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这样的名句。
裴行俭在历史上本就是一个精于儒学的名将,对于他更喜欢用计打仗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就在他们交谈的时候,已有一个伙计打扮的人物送上了一份信引。第二个灯谜也公布了出来让一个青衣书生破解了去。
裴行俭看了有些懊恼有些的敲了敲脑袋。
罗士信见裴行俭感兴趣,便道:“那我们就比比谁猜得多?”
裴行俭小孩心态,自是一口应答。
罗士信本没有什么想法,但凑热闹嘛。怎么凑都是一样。
这时第三题在万众期待下出了来。
“半部春秋。打一古国国名。”
罗士信这时想也不想的回答道:“秦!”
猜谜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智力游戏,起源于易经八卦,也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一,并不是瞎猜乱想,要讲究方法,还是很有学问的。先前那一题就是最基本的拆字法,一半的春秋,自然是秦。
罗士信很小的时候玩过。反应比之不经常接触的古人要快一点点。
毕竟猜谜虽然在三国时期红火过一段时间,但真正流行灯谜的是宋朝。而非唐朝。
“回答正确!”罗士信又获得了一份信引。
第四题出来之后,罗士信就有些傻眼了,乖乖的闭嘴想也不去想。
第四题的谜面是“霍去病卒”打一个四书五经里的典故。
罗士信纵然对正猜法、反猜法、侧猜法、分猜法、增损猜谜法等等颇有经验,可对于四书五经却一窍不通,如何猜得出来。
不过就在他放弃的时候,他头上的裴行俭却道:“是礼记中的疾止复故。”
罗士信讶异,裴行俭年纪小小但学识渊博,才思敏捷远在他的意料之外。
四周文人墨客,才子佳人也有些不淡定了。
让一小孩拔得头筹,他们能一笑置之,称他年少聪慧,但接连让一个小孩拿下两筹,那就是被比下去的节奏,不好玩了,大多人都认真严肃以待。
接下来的十六道灯谜也因此哄抢的特别激烈,每一题出现所有人都埋头苦思,想到点子上的高举手来说出答案,引发一阵感慨与懊恼,换来一份信引,一些自得,场面也因此格外热闹。
这大家都来了兴致,罗士信、裴行俭想要继续霸着灯谜也不容易。猜谜的关键是才思敏捷反应力快见多识广,罗士信、裴行俭都不缺前者,唯独后者是硬伤。这个时代的谜语大多是从四书五经中来的。或许谜面是四书五经,或许谜底是四书五经,离不开那一套路。
谜面是四书五经罗士信还能想象,依仗着经验能想出答案,谜底若是四书五经那就只能直接放弃了。
四书五经这玩意,对罗士信来讲,不易于是天方夜谭。裴行俭要好一些,好说歹说也在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但他年不过六岁,所学到的知识那里比得上那些对四书五经研究了十数年的文人墨客。
不过因为占了先手的缘故,罗士信一开始手上就有三份信引,后面又回答了一个“何可废也,以羊易之”灯谜,共计四份,其他人多是一份两份,连三份也没有。
毕竟猜谜不是什么大学问,用心去构思去想,还是会猜出答案的,并不是有学问的人的专利。与近乎千人相比,罗士信他们能够获得四份信引已经非常了不得了。
周边行人见以无热闹可看,出来游玩的也不能困在一个地方,先后散去。
罗士信也不急着走,手中的信引以白玉制成,算不得名贵却也有些价值,也要还回去的。也许对方作为大唐首富不在意这些小钱,罗士信却无心占这个便宜。四周倒也还有许多未散之人,其中妙龄女子居多。她们嬉笑着打算等着下一幕,或者甚至存着点点期待,能够获得罗士信的亲睐。
罗士信穿着得体,所用布料,一看就知是大户人家。人也是高大英俊,帅气挺拔,称得上是人中龙凤,更何况从开始至今始终背着一个五六岁的弟弟,毫不觉得疲累,比起纤弱的真书生又加了几分。在唐朝一个文士未必就比武夫更加吸引人,但毫无疑问的是拥有武力的文士比之单纯的武夫、文士书生更加吸引人。罗士信有着些许文士的模样,又一身武士服,文武并存,还是吸引住了不少妙龄少女的。
待不那么拥挤了,罗士信走了上去,将四份信引还给了郑喜。
郑喜笑着拉着罗士信道:“恭喜公子拔得头筹,不知这四周可有你心仪的女伴。这三生树的顶端,将特别为你开放。”
罗士信笑道:“算了吧,今日我是带小老弟出来玩的,心仪的女子不是没有,只是没来。”他说这话的时候脑中闪过郑丽琬的模样,随即又莫名其妙的浮现平阳的样子,突然举得得若能跟平阳一起,也是不错。
此念想一生,罗士信吓的赶忙掐掉。
罗士信话音这一落下,四周竟隐隐传来叹息之声。
便在这时,下面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好不容易的来的机会,这样放弃,岂不可惜。不若将机会让给有需要的人吧……”
罗士信打了一个激灵,回头望去,果然郑丽琬这个丫头,正站在不远的地方。今日她穿着一件精致的黄色长衫,笑吟吟站在人群之中,肤光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清秀绝俗,当真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不可方物。
罗士信笑着问道:“那姑娘需要吗?”
郑丽琬道:“既然开口,自然需要。”她大大方方的走上前来道:“借花献佛,邀请你一同上去,你可愿意?”
“荣幸之至!”罗士信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峰回路转,异变突来。
本以为没有好戏看的人群,突然遇到这种情况,一个个欢呼雀跃起来。
他们并不知两人事先认识,只道有文君、红拂夜奔的典故再现,一个欢呼雀跃起来。
一男一女,男的英俊潇洒,女的也是容色绝姝的佳人,站在一起正是男才女貌,令人羡煞的一对。
“大哥哥,我在树下等你们?”
裴行俭人小鬼大,笑嘻嘻的挣扎下来道:“我就等着,不会乱跑的。”
郑喜掀开了树灯放下挖空的入口,道:“公子姑娘有请。”
罗士信笑着当先走了进去,这树洞里竟然别有洞天,宽敞无比竟如高塔一样,镶嵌着螺旋楼梯,直至六丈高顶。
“真不可思议!”郑丽琬跟着入内,抬头仰望。
罗士信晃了晃楼梯,又敲了敲树壁,楼梯纹丝不动,树壁坚硬竟可比钢铁,发出清脆的声音,忍不住感慨道:“这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所谓的三生树,我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郑丽琬轻笑道:“管这些作甚,我们上去吧。”
“好!”罗士信迈步之前,先伸手抓住了那皓肤如玉柔软纤细的小手,方才往上行去。
郑丽琬心如鹿撞,只觉得握着自己的大手孔武有力,充满了异样的感觉。两人都没有说话,缓缓上前。
六丈的高度,相当于五六层的楼房,这螺旋走着,对罗士信来说是小菜一碟,但郑丽琬却有些吃力,但她依旧坚持着。
来到了树顶,罗士信、郑丽琬顿时发现他们正置身于三万花灯之中……(未完待续。。)
ps: 惭愧,抱歉,有点卡文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上邪 拒婚
“好美!”
郑丽琬瞧得目痴心醉,很庆幸自己今日做了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因为离家一事,郑仁基气得暴跳如雷,她也一直被关着禁闭。日子虽然困苦,却充满了希望。她知道自己的未婚夫竟然是日思夜想的心上人后,什么苦闷都不觉得了,很老实很听话的待在了家里。
上元节这日郑丽琬受到了闺蜜的邀请,游曲江赏花灯。
郑仁基也知自己女儿有些叛逆,管得太死适得其反,也就破例同意了。
郑丽琬近几年都会随闺蜜一同外出游玩,赏花灯看表演,随着年岁越长也常常会想,自己能不能像别人一样在这浪漫的灯会中遇到一个能理解自己的意中人白马王子,然后对方上门提亲……
以她的姿色,在这近似情人节的节日里,从不缺上来搭讪的各类青年男子。其中不乏王孙公侯名门望族,在去年更是有李渊第六子赵王李元景特地上来搭讪。对此郑丽琬都无动于衷,没有半点意动。
今年上元节,郑丽琬却觉得没有任何外出的必要了,心中认定了一人,再也容不得半点他人的地位。
是以郑丽琬并不打算应闺蜜的邀请参加今年的上元节,再三拒绝。不过在最后关头却听闺蜜说今年的上元花灯最为热闹,朝廷为了庆贺还特地命宫廷舞师于曲江表演,喜庆远胜以往,长安绝大多数人都会赶往曲江共度这美妙的夜晚。
郑丽琬登时心动了,她想起罗士信的点点滴滴。想起了他是今年才升迁为京官,此前从来没有见识过长安城的上元花灯。于情于理都会在这个盛大的节日里,前往见识一下长安花灯的风采。指不定能够遇上。
曲江很大又是人潮人涌,虽然相遇的几率微乎其微,终究会有一点点的希望。待在家里,那就半点希望都没可能。
念及于此,郑丽琬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同闺蜜一起来到了曲江。一路上她不以游玩为意,以找人为第一要务。近乎不知疲倦的在人群中搜索着。
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郑丽琬找到了罗士信,确切的说是找到了裴行俭。
平心而论在偌大的曲江。十数万的游人中找一个人无疑是大海捞针,就算在如何的有缘分也容易错身而过。不过罗士信是所有人中最容易找的一个,他有着一米九的身高,裴行俭过了年六岁也有一米一左右。他坐在罗士信的肩上。两人合在一处就连奎托斯这个黑人巨汉都远远不如。在人群中是最耀眼的一对。
郑丽琬一眼扫过在参加灯谜的千名游人,立刻就看到了那特殊的存在,除了罗士信还有谁会带着小裴行俭以这种架势赏花灯?
激动泪水几乎都要涌上的眼眶,这不就是所谓的缘分吗!
只因被挤在了最外围,郑丽琬一个女子也无力挤进去,在外围等着游戏的结束,游人的散开。
来到近处,郑丽琬听罗士信放弃了到手的奖励。并说“有了心仪的女子,只是没来”登时大喜如吃了蜜饯一样。她与崔氏已经私下里接触过了。得知崔氏是因为从程咬金那听来罗士信看上了她,才上门提亲的,自然清楚罗士信的那个她是她。
郑丽琬本就不同寻常的大家闺秀,有着点点叛逆之心,知礼仪却不为礼仪束缚,大胆的上演了一出借花献佛。
在这花树顶端他们的手一直牵着,郑丽琬没有挣脱,罗士信也没有放手。
两人如同置身花海,与外界断去一切联系,天地之间只有仅仅相连的两人。
“怪我嘛?没跟你说出实情。”罗士信轻声的说着。
郑丽琬浅浅笑道:“不怪了,这在之前,一直觉得有些讨厌。现在却不重要了,所有的不开心不高兴通通的烟消云散,现在只觉得很幸福。只希望这幸福能够一直维持下去。”
罗士信道:“我会让你一直幸福下去的。”
郑丽琬轻声道:“我相信。”
随即她又道:“你知道我想到了什么?”
罗士信摇了摇头道:“不知道。”
“我欲与君相知,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郑丽琬起唇轻咏,脸带着甜笑,抬头瞧着,眼中有你无我。
罗士信低头看着郑丽琬,除了爱恋还多了许多的责任。
两人在树顶轻声细语的聊了许久。
郑丽琬道:“我们下去吧,行俭怕早已等得不耐烦了。”
罗士信笑着说好,下了三生树的花灯树,两人带着裴行俭游历曲江,直至时近凌晨时分,罗士信才送郑丽琬上了郑家马车,让她能够准时回家。他们两人又玩了会儿,方才夜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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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节的结束,意味着新一年的过去。
罗士信在上元节结束的第一天就将伤好痊愈的奎托斯带到了军营,那壮硕身型漆黑的肤色光溜溜没有半点毛发的脑袋几乎成了动物园里的大猩猩,吸引着他人的眼球。
对此罗士信也无能为力,现在黑人实在是太少见了。就连李渊这个皇帝都还是第一次见到,其他人更不用说。这吸引人的眼球,无可避免。
好在奎托斯是个角斗士,让人注视惯了,也不以为意。
罗士信如今在右骁卫有着绝对的威信,他要提拔奎托斯让他统率跳荡兵也是一句话的事情。但他并没有选择那么做,而是让奎托斯当任跳荡兵的刀法教官,由他来指点跳荡兵的杀敌技巧。
因为奎托斯的汉语说的还不够流畅,还有很多字都不能准确的了解其中意思。直接安排他率领跳荡兵很难与将卒打成一片,让跳荡兵成为一个整体。是以决定先让奎托斯以教官的身份树立威信,待他合群之后,方才考虑将他融入跳荡兵甚至陌刀阵中。
罗士信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着奎托斯指点跳荡兵军士杀敌技巧。
只是看了盏茶功夫,罗士信就心满意足的离开了:就如他所想的一样,奎托斯磨练出来的杀敌技巧简单实用,招招都适合在战场上使用,正符合跳荡兵特有的风格,最适合跳荡兵使用。
罗士信离开了训练场,正打算处理些日常军务,意外得到了李渊的召见。
带着满心疑惑,罗士信来到了太极宫外。早有太监等候多时,一个颇显老态的公公,扯着鸭嗓子道:“陛下有令,大将军随我入太极宫西堂见驾。”
罗士信感觉到了一点点的不寻常,太极宫分正殿西堂与东堂。正殿最为隆重是处理重大事情的地方,东堂是日常接见朝臣的地方,西堂却是李渊休息的地方……
李渊竟然在西堂休息的地方接见,这真的是因为对他的器重?
来到西堂大殿外,另一个在门口等待的太监,作揖道:“陛下有令,大将军若来了可在殿中就坐等候……陛下刚刚下朝,正在用早膳!”
罗士信还是第一次步入西堂大堂。
西堂的摆设要显得朴实的多,并没有过多的奢华之气。毕竟大唐百废待兴,除去那些必要的门面建设,该节省的地方不做多余的浪费,李渊在这方面做得还是比较好的。
一切透露着诡异,罗士信想不透干脆就坐在一旁的席子上等着,反正天塌下来还有奎托斯这样的高个呢。
没等多久,轻快的足音响起从大堂内部的侧门传来。
罗士信扭头回看来的竟然是李渊,他竟然一个人穿着便服就来了,身后连一个宫女太监都没有。
“见过陛下!”罗士信慌忙起身作揖。
“免礼免礼!”李渊一脸的和气,笑容满面的,一点作为皇帝的威严也没有,指着近处的席子道:“大将军过来坐,我们坐下说。”
罗士信依言靠了靠前。
李渊和颜悦色的道:“大将军与平阳关系不浅,不知对于平阳,大将军怎么看?”
罗士信想要起身回话,李渊却抢先道:“坐下说,坐下说。”
罗士信想也没想的道:“平阳公主智勇双全,巾帼不让须眉,末将敬佩的很。”
李渊急道:“不是问这个,而是长的如何?”
“呃!”罗士信硬着头皮答道:“公主殿下英姿飒爽,有男儿气概又有女子绝色,末将凭生所见的女子中,还没有在这方面能胜过殿下的。”
李渊眯眼笑道:“那朕将平阳许给将军可好?”
短短几个字,却如晴天霹雳,罗士信瞬间就呆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李渊还以为罗士信高兴坏了,说道:“将军年少有为,平阳又是女中豪杰,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罗士信站起身上,深深的吸了口气道:“陛下请恕末将无礼,此事末将万万不能答应。”
李渊脸色突然一变,笑脸僵在脸上,“大将军说什么?”
罗士信道:“这门婚事,末将不能答应。”
李渊拍案而起,怒喝道:“罗士信,你好大的胆子,难道你还嫌弃平阳不成?”
罗士信摇头却坚定的道:“末将不敢,但是末将已经由嫂子做主已经许下了婚事,万万不敢自作主张应下这门亲事,还请陛下见谅。”(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章 泪水
李渊本是怒意恒生,但听了罗士信如此一说,也不免一呆,有些茫然的道:“你有了婚约,朕怎么从未听说过?”凡事终究要有个道理,纵然他是皇帝也不能逼迫一个有夫之妇改嫁或者有妇之夫休妻。
在古代这个重视节操的年代,对于婚约一说极为重视。只要男女有了婚约,女方就算没有过门,也能视为男方家人。所以不乏未过门而夫死守节者,这类人往往会受到地方的嘉奖。
罗士信道:“在年前已经说定了婚事,对方是郑仁基之女。只是出了一点小意外,婚事耽搁了下来。年初又无良辰吉时,是以决定过些时日再行三书六礼。”
李渊眼睛一亮,道:“既无三书六礼,不过是口头约定。做不得真,朕亲自赐婚,莫大荣耀,还比不得这口头约定不成?再说郑氏女如何比得上平阳尊贵?”
罗士信暗怒强硬道:“此事末将依旧恕难从命,欺骗的了天下,又何以欺骗得了自己的良心?郑氏女确实不比平阳公主,但终究是末将未过门的妻子,望陛下自重。”
“你……”李渊难耐心头怒火,却也无处发泄,怒喝道:“下去!”
罗士信微微作揖道:“末将告退。”
走出太极宫西堂,罗士信隐隐听得身后传来砸碎东西的声音,不免叹了口气,但对于今日决定却无任何后悔,哪怕得罪了李渊这个皇帝。对于平阳公主。心中存有的那么一点点念想,当断就断吧。不过话是如此说来,但脑海中依旧不时会浮现平阳的一眸一笑。心中始终有些空唠唠的。
出了皇城,罗士信漫无目的的走的。
“的哒,的哒!”
马蹄声由身后响起。
罗士信心有触动,回头一望,那秀丽矫捷的身影,不时平阳又是何人?看着那充满高贵骄傲却又带着忧伤的双眸,罗士信不由自主的撇开了目光。下马拜道:“见过公主殿下。”
平阳也下得马来,走到近处,轻声道:“陪我走走吧!”
“好!”罗士信默然的点了点头。
皇城周边一片都是大唐王朝的行政机构。这个时间段街道上也并无多余的行人,两人漫无目的的走着。
良久!
“那……”平阳开口说道:“不知什么时候,父皇察觉了我的心意。今日叫我来说是给我个惊喜,现在看来倒是惊吓多于惊喜。”
罗士信不知如何开口。平阳此话不易于坦然承认了对他的情意。
“我现在来只是想问个清楚。真的有那个她?”平阳自己都没察觉,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有些颤抖。她不是真的为此而来,却也很在意这个答案。
罗士信点了点头,叹了口气,道:“还记得尹阿鼠吧,转职来长安的第一天就得罪了当朝的国丈,是她帮我出的主意。给尹阿鼠下套。”
平阳幽幽道:“真想见一见她,我平阳自负不输任何人。却不想生平第一次动情。结果输得一败涂地。大将军,我知道你不是迂腐之人,更不是那种让礼节束缚的人,我了解你,你拒婚的原因不会是因为婚约……我想知道真正的原因。”
罗士信有些失神的笑了笑,这是了解吗?是吧,只是答案错了。
“说实话,我的经历有些与众不同。在我的生活中关系最为深刻的两个女人,一个是公主你,一个是郑丽琬,那就是那个她。”罗士信轻声细语的说着,来到这个世界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但实际上不过半年光景。在这半年中,真正走入他生活的女子能够影响他的只有平阳、郑丽琬。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嘛?”罗士信脸上似笑非笑,带着美好的回忆,翘起了嘴巴。
平阳也记起了那一日,机缘巧合,阴差阳错,脸上也浮现一抹羞意。
“第一次见到公主的时候,并不知公主的身份,只是觉得世上竟然有长得如此漂亮的女人。若能娶到她,那该多好。你知道吗,公主遗落在河边的外袍至今还在我府上。至于为什么留着,也许是那一份见面后的心动吧。”
“后来知道了公主的身份,心中自然充满了敬意。以一个女子,在关中为李家撑起了半片天,取得了连太子、秦王殿下都比不上的功绩,为大唐在关中立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今世上能够做到这一步的,只有公主殿下一人,令人不得不服。所以殿下大可放心,我从没有半点看轻殿下的念头。”
罗士信续道:“遇上郑丽琬是在公主之后,那小小年纪表现出来的诡诈,让我充满了好奇,也因此令程老哥产生了误会,以至于说定了亲事。谁想得到小丫头思绪才智成熟,可性格却是一个渴望得到他人认可的叛逆少女。误会了说亲的对象,逃婚逃到我府上来了。”
平阳有些啼笑皆非,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
“经过长时间的相处,小丫头走进了我的生活。每天逗她取乐,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也渐渐的认可了她就是我未婚妻的事实。”罗士信说道了这里,停下了脚步,看着面前令自己心动过的佳人道:“郑丽琬是我认可的未婚妻子,对她我有尽丈夫的责任。所以根本就不用选择,答案只有那一个。”
他说的斩钉截铁:若用一见钟情来形容对平阳的感觉,那么郑丽琬就是在相处中慢慢升华的感觉。所以他脑海里常会出现两人的身影,他现在都不敢确定自己到底是喜欢哪一个多一点。
他虽不是迂腐之人,更不会无端让礼节束缚,可选择郑丽琬的理由恰是婚约,作为一个未婚丈夫的责任,也是一个男人的责任。
平阳强颜一笑道:“我明白了,那就不打扰将军,先走一步……”她翻身上马,马鞭猛抽,不做任何停留。
来的突然,去的匆匆。
罗士信看着那远去的背影,惆然长叹。
平阳不敢做任何的停留,她察觉自己的泪水已经忍不住落下来了,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逃,逃得远远地。
当她回神过来之后,却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了。
泪珠很不争气的滚滚而下……
拭之又来,抹之不尽。
多久没哭过了?
平阳自己都记不清楚了,她只是记得上一次哭是在得知母亲窦氏去世的时候,距今已有近十年了。
“平阳,平阳!”
平阳听到了李渊的声音,匆匆忙忙的拭去了泪珠,平复着心情,远远便见李渊穿着便服骑着骏马匆匆而来,身后是一群杂乱无章的元从禁军,心中也流过一丝暖意。
元从禁军是李渊从太原起兵的老兵中挑选出来了禁卫军,论忠心战力也就逊色李世民的玄甲军。现在他们这般模样,可见李渊出来的如何匆忙。
李渊心中懊恼后悔,太过自信以至于伤了平阳。他本意是给平阳一个惊喜,却不想结果是罗士信拒婚,平阳得知后,一个人匆匆的告辞出宫。他越想越不对劲,担心平阳有病在身,出了意外,紧张之下什么也没准备骑着马就跑出宫来找寻平阳的下落。以至于元从禁军临时临急的跟在后面,队形不整。
让元从禁军远远候着,李渊来到近处,见平阳双目通红,有些浮肿,心头更怒,作为一个父亲自开智起也只见过平阳哭过两次,又痛又恨愤然道:“我大唐俊杰无数,就不信找不到一个比罗士信更好的?乖女儿放心,父皇一定给你找个称心如意的郎君。”
平阳摇头道:“父皇,这事,你就不要掺合了。女儿心累,谁都不嫁。”
李渊听了更是气急败坏的道:“朕拥有天下,就不信办不成此事。回头朕就下旨赐婚,将你许给他,另外再下道旨意,随便找一个未成家的皇亲让他去娶郑家女……那小子真敢抗旨不成?就算他铁了心抗旨,就不信郑仁基也有这个胆子。”
平阳甚是感动,却正容喝道:“父皇,君权受命于天,岂能胡作非为。这般乱来,我大唐江山如何能够安稳?难道父皇想我李唐一代而亡,贻笑天下不成。”她这一喝到有几分昔年窦氏的风采。
李渊打了个激灵,也冷静下来,长吁短叹,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也不知如何是好。
平阳来到近处轻声道:“女儿没事的,心伤了,过段时间就会好的,还没有时间抹不平的伤口……这里希望父皇答应女儿一事。”
李渊本就愧疚,听平阳有事相求,忙道:“有事,尽管说来,父皇一定应你。”
“大将军是大唐的栋梁之才,他做这样的决定女儿不怪他。这样决定的他,才是女儿所看上的人物,恳请父皇也不要因为此事而迁怒他。”平阳深知李渊护犊的性格,事先打了预防针。
事情摊开了,平阳也坦然面对了对罗士信的情意,追上来做最后的坚持,不想就此放弃。但听罗士信的肺腑之言,她明白罗士信已经做出了最后的选择,她没有机会了。
有的只能是祝福……
“你啊……”李渊摇头长叹:“父皇应你便是。”(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平阳入仕
经过拒婚一事之后,罗士信起初觉得以李渊的护犊性格少不得给自己穿小鞋,坐等发难。但许久,始终没有消息,每每朔望朝参之日,不得不上朝与李渊见面的时候,李渊对他是视若无睹,好似没瞧见一样。
罗士信心中渐渐恍然,一定是平阳公主,是她袒护了自己,若非她从中关照。以李渊那护犊子的心眼,绝不可能将此事当做没发生过。
想到这点,罗士信心中又有点堵,欠平阳太多,她要的自己给不了,实在对不住她。看了朝堂上武将一列,仅次于李世民、李元吉后的那道背影,想起昨夜做的梦,如果那是真的,该有多好……只可惜平阳是嫡长公主,地位最高的公主,哪有可能……
更别说现在平阳已然入仕。
新年过后,平阳公主再一次进入政坛,被李渊受封为司空、幽州大都督、右卫大将军、上柱国,一跃成为三公之一,李唐军事的第三把手,成为了满朝文武中唯一一个女子。
唐初的官级制度是非常乱的,这也跟李渊的护犊心态有关,他似乎想要将所有厉害的官位都给自己的儿子,就如李世民的天策上将、太尉、左右十二卫大将军、尚书令、雍州牧、陕东道大行台尚书令、益州道行台尚书令、凉州总管、秦王。再如李元吉的司徒、侍中、并州大都督、左卫大将军、上柱国,现在又是平阳的司空、幽州大都督、右卫大将军、上柱国。
除了儿子女儿。没有一个人能有如此殊荣。
不过平心而论,以平阳对大唐所立的战功,授予这个职位也是绰绰有余的。若不是身为女儿身。有着先天性的劣势,李元吉根本就没资格站在她头上。
李元吉的功劳大多怎么来的,他跟着李世民凭借皇帝的儿子混个副帅,然后打打酱油,摆显一下武勇,战术军略什么的李世民一人包办,摧枯拉朽的打赢了。李世民功居第一。李元吉这个副帅也就漂漂亮亮的混到了第二功。可一到让他独自领兵的时候,那就呵呵了,留守太原。刘武周一来,吓得直接放弃李唐的龙兴之地,逃回长安,让李世民给他擦屁股。刘黑闼崛起。李元吉又吓得不敢出兵。这样的人。若不是有个护犊的父亲,哪有资格登上如此高位,当个冲锋陷阵的将军是打到顶了。反观平阳,以一人之力立足关中,为李唐立下建唐第一功,仅凭这点就足以凌驾李元吉。更别说后面还领着李艺、罗士信全歼突厥大军的骄人成绩。
李唐并未禁止女子为官,平阳又有骄人的战绩,对于她的入仕。满朝文武竟然没有任何人有二话。
也因如此,罗士信每天几乎都能与平阳相遇。或者一起前往官邸点卯的路上。或是夜里回家的时候,再不然就是朔望朝参的茶水间朝会上。
两人每每相遇都似有话说,却又有种不知如何开口的感觉。
彼此之间都存在着一点点不可说道的问题。
新年过去,他国使节该走的都走了,留下了对大唐前景的看好与赞美,长安也恢复了稳定。
罗士信也终于能够将心神全部用在右骁卫的改制上,新的运行方式经过一段时间的习惯,主要目的已经达到,只剩下一些小毛病小问题需要消除。至于陌刀军,效果更是在他的意料之外。
经过两个月的训练,陌刀军上下对于李靖所创的陌刀阵已经彻底熟悉,白天令旗一挥,晚上金锣声一起,五千兵马交叉移动就如一群南迁的大雁,在最短的时间里就完成了变阵,脚步队形丝毫不乱。
有着五千陌刀兵在手,罗士信有信心对上四倍以内的突厥骑兵都能不弱声势,不显败绩。
关于奎托斯,罗士信最初担心他融入不了集体,后来发现担心纯粹是多余的。
以步战而论奎托斯在整个右骁卫军仅次于他,但因原来的身份是奴隶,一直也没有一个高手强者的自觉。与他人相处的时候很有礼貌,对于工作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只要有人询问求他指点,他绝不推迟,尽心竭力。那认真的态度,很快赢得了跳荡兵上下一致的爱戴。
罗士信也理所当然的将他提拔当任跳荡兵队长。因为担心奎托斯适合不了陌刀阵的战阵列队,不适合汉人的战术战略,特地给他安全了两个老兵做副队长左右传授他心得要领。
结果奎托斯再一次出乎了罗士信的意料。
他是个天才。
就如《阿甘正传》里的低能儿阿甘,一个能让教官称之为天才的人物。
奎托斯也是一个类型的天才,他智商为负数,脑子不好用,但会死记硬背,怎么教他怎么做。让他往前走三步,就算前面是个大坑,他也不会变通,二话不说的走进坑里去,让他往后撤,就算你用牛拉驴拽,也改变不了他的方向。
每当看着奎托斯对每一道简单的命令如奉圣旨一样执行的时候,罗士信都会忍不住的想若给我五千个这样的天才,就算对上李世民的玄甲军他也凌然不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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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阳王宫。
向来不情愿上朝的燕王高开道,正对着朝堂下的满朝文武大皱眉头,不满的咆哮道:“老子养你们都是吃干饭的?连秧苗都没本事凑起来,再不解决这个问题,到了秋天,我们吃什么去?”
高开道心烦意乱,最近可算的流年不利。大唐越来越强盛,为突厥镇守边关的他们最有感触。大唐立国采用的是关中十二军军制,说白了就是将关中划分为十二块地区,分别建立军府,训练士卒。
大唐一统天下的主要战力都是来自于这关中十二军,素有十二军卫天下之称,所以那个时候李唐的军队呈现两个极端。关中本就民风彪悍,十二军百战之师,由李世民亲自统领,战斗力极为强悍。但因为大唐主战部队以十二军为主,边军的战斗力相对较差。
以往高开道一但存有经济危机,与突厥老爹打个招呼,入境侵掠一番就能满载而归。但随着天下归一,大唐的重心开始偏向周边,边军的战斗力也跟着强大起来。
高开道发现凭借自己手中的军事实力已经打不过大唐边军了,他过年的时候就曾意图趁着喜庆奇袭幽州,掠夺一番过个好年。幽州长史王诜闻讯,以一介文士书生,直接领着五千兵马沿途阻截,将他赶回了渔阳。
因为去年突厥劳师动众,高开道所迎入门的突厥老子非但没有取得半点物资,还在渔阳大吃大喝,将渔阳吃的一穷二白。
当年的冬季,因为实在无以为继,城中上下都吃起了次年的稻种,勉强渡过了寒冬。
可到了春天,到了这万物复苏的季节,渔阳四周已经没有春秧可插了。没有秧苗也就意味着没有希望,没有粮食,没有一切。
面对这种景象,逃民已经越来越多。
目前为止还控制的住,一但过了插秧使节,农民百姓依旧得不到春秧,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分析出来,饥荒即将来临。到那时成群结队的大逃难,就不是他所能控制的了。
高开道固然勇而无谋,却也能看出这关键,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只能拿着部下出气。
什么样的老大,什么样的小弟。
高开道一副野蛮熊样,能有什么好的部下,一群人打家劫舍上阵杀敌还可以,治理领地什么都是妄谈。
原本还有一些书生相助,高开道却不屑以书生为伍,动辄羞辱,最后一个个都气跑了。剩下一群只知道打打杀杀的武夫,在这时刻就如吃了哑药一样,说不出半点话来。
说是朝堂开会,十多个心腹,就好像是在比看谁能熬住不说话一样。
高开道实在等得不耐烦了,叫道:“谢棱、张君立、张金树,你们来说说,看看有什么法子。”
谢棱、张君立、张金树三人分别是高开道麾下地位最高的大将,分掌渔阳所有兵马。
高开道见无人说话,直接指名道姓的让他们发表意见。
三人硬着头皮站了出来。
张君立先道:“现在的情况唯有劫掠幽州易州,从李唐获取资源充实我渔阳,能解我渔阳面临的困境。”
高开道张口就骂道:“屁话,这当老子想不到呢……老子就杀干这行起家的,要是抢得过早就去抢了,等到你来说。”
张君立面红耳赤,说不出一句话来。
谢棱这时道:“我们力量有所不足,可以借助草原上的力量。”他见高开道又有开骂的架势,忙道:“不是突厥,突厥已经靠不住了。在秋天到来之前,不可能会给我们任何的支持。末将说的是奚族,据我所知,奚族有五部兵马五万余,他们骁勇善战不输于突厥骑兵。早就眼红李唐的富饶,只是开罪不起突厥,又不与李唐相邻只能干着急。只要主公能够开方便之门,与奚族首领商议结盟,引奚族兵杀入幽州,幽州边军又如何抵挡?到时候,他抢他们的财宝女人,我们抢我们的秧苗,待撤军之后,还能从奚族手中分得一杯羹,我大燕的危机可解。”
高开道阴天转晴,大笑道:“这不是有办法嘛,就这么定了。谢将军,联系奚族的重任就交给你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