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异域同胞
简单的交谈,讨要一些热水,这点简单的交谈罗士信还是很容易就做到了。
接过罗士信送来的热水,裴青衣道了声谢谢,小口小口的饮着,只觉得一路上的疲乏都有要让这杯热水洗去,涌出一股没有比风雪天喝着暖呼呼的热水更舒服的感觉。
罗士信也差不多,为了赶时间他们一路上都以干粮冷水为主,风餐露宿,兼之东北苦寒的环境,比行军作战还要恶劣三分。
也亏得他们一行三人都耐得了苦,受得了罪,换做一般人早就垮了。
“士信,好消息,我在村里的医馆饭馆转了一圈,没有任何孙大夫的消息,孙大夫这是被我们甩在后头拉!”
齐华满心喜悦,自从深入高句丽腹地,为了谨慎行事,不管在人前还是人后,三人一直以拟定的身份称呼,齐华是大哥,罗士信与裴青衣都隐去了姓氏叫士信与青衣。
开始有些不习惯,叫着叫着,也就自然了。
“太好了!”罗士信将热水递给齐华道:“我们这些天的辛苦,总算是值得的,想不到会如此的顺利。”顿了一顿道:“我们先在这个村里落脚,大哥给医馆大夫一点好处,让他们帮我们留意孙大夫的动向。这小村是太白山下唯一最近的补给点,我相信孙大夫要上山中研究药草,一定会在这里补给准备。以他一路上的活动方式,医馆是他必去的地方。”
孙思邈走遍天下,精于人情世故,外来行医,先于地方医馆打好招呼,在医馆开诊,所得诊金余部分给医馆,药材也从医馆获取,两相得利,才能不受排挤。
齐华笑着点头:“我已经吩咐好了。”
罗士信也不再说,与齐华一并去地方借宿。
高句丽终究不是中原,在这偏远苦寒的地方,只有一定规模的城市才有客栈的存在,远远比不上中原普及。村镇里想要找借宿的地方,唯有挨家挨户的询问地方居民有没有空闲的房间。
若是在春夏秋三季,小村里的猎人采参农大半时间都混迹山上,空闲房子随处可见。如今风雪冬季,想要找借宿的地方着实不易。
好在有钱能使鬼推磨,在支付了足够的房钱,相邻的兄弟家庭挤出了一间房子,一个床位。
齐华将就着于兄弟两人同睡一榻,罗士信、裴青衣这对“夫妻”自是同住一间。
罗士信、裴青衣两人看着房间里的一桌一榻,面面相觑。
前者略感尴尬,后者俏脸红如炭烧。
这一路行来,他们野外入睡,挨着篝火也时常相邻而睡,但如此共处一室,却是第一次。
“呃……我去烧点水,今天好好洗洗,早点休息。”罗士信见气氛有些尴尬,先行闪了。
裴青衣呆呆的应了一句,有些不知所措的胡思乱想着:我是江湖中人,师傅多次说江湖中人不计小节,这个非常时刻,一切都是小节,不必在乎,不必在意。就不就是睡一张床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当年柳下惠还脱衣服抱着那妇人呢,也没人说什么反而赞他坐怀不乱。罗将军智勇双全,岂里是柳下惠能够相比的,一定不会有问题的。
裴青衣满脑子的胡思乱想。
罗士信走出房间,见屋舍的女主人已经在给他们烧洗澡了,乡下人实在,收了他们那么多的钱,干起事情来足够勤快细心。
避免尴尬,罗士信暂时也不想回屋,想起找屋子时经过的那家小酒馆,招呼齐华一起去喝一杯,暖暖身。
齐华并不擅酒,笑着拒绝。
罗士信也不勉强,独自一人顶着风雪,往酒馆行了去。
风大雪大,街上无一行人,尽显萧条之色。
推开酒馆大门,见酒馆空无一人,掌柜撑着手腕在柜台上打盹。
大门一开,寒风入内,掌柜冷的打了个寒颤,见有客来,赶忙上来招呼。
罗士信叫了两壶热酒,点了几个下酒小菜,在角落了坐了下来。
他的扶余语只能做简单的应答,无法深入沟通,担心说多错多也没有与店家闲聊,独自一人自斟自饮。
喝了一会酒,只见门外雪下得更大了。热酒下肚,罗士信身上都觉得暖烘烘的,忽听得远处传来一阵踏雪之声,脚步起落极快,越走越近,已到近处。
酒馆大门推开,一个身材魁梧,浓眉大眼英武的年青走了进来。
那青年头戴斗笠,身披蓑衣,全身罩满了白雪,背上左右斜插一对铁戟,显得气概非凡。
在这苦寒小村,难得见到如此人物,罗士信忍不住瞧了两眼。
英武年青目光正好落在罗士信身上,神色有些意外。
掌柜叫道:“瞧你这一身,快到里边去换身衣服。”
英武年青点了点头,与掌柜交错而过,嘴巴轻动。
罗士信手腕不禁一抖,故作一饮而尽,心中却掀起了巨浪。
他六识敏锐,远胜常人,英武年青那轻声一语,固然没听清说的是什么,可若有若无的声音却如天籁般奏响:那是母语的音调,这个英武年青说的竟然是汉语。
英武年青的身影消失在酒馆后门。
掌管在柜台上待了片刻,上来道:“客官这风雪越来越大了,也快到打烊的时候了,您看……是不是!”
罗士信琢磨了会儿意思,以扶余语回道:“好的,再给我打十斤酒,我回去喝。”
掌管利索的打了十斤酒,结账的时候还特地的打了折扣,少手了一些银钱,送罗士信出酒馆。
罗士信悠哉的慢走着,果然走出不过十步,耳中已然听到小酒馆栓门的声响。
他见左右无人,疾步绕到了酒馆的后院,将酒壶就地一放,顺着不高不矮的围墙翻了进去。
“佑叔,已经传来消息了,高惠真打算将大叔父、孙神医押往平壤,交由荣留王处置。二叔父,让我来问问你的意见。”
果然!
罗士信这一刻听得是清清楚楚,他们说的是汉语,而且带着几分关中口音,应当是关中人氏,只是不知为何会在这高句丽?
“云聪,你有什么看法?”说话的音调正是酒馆掌柜,但此刻却是一口的河北口音,嗡气十足。
叫云聪的英武年青道:“高惠真狡诈非常,小侄觉得这应该是计,诱(惑)我们劫囚的诡计,但是明知是计,我们也要放手一拼,不能让高惠真将大叔父押送至平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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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逢林莫入
罗士信听出了声音是从隔壁传来的,挨近了些后,脑中却再次闪过那英武年青的话来:“佑叔,已经传来消息了,高惠真打算将大叔父、孙神医押往平壤,交由荣留王处置。二叔父,让我来问问你的意见。”
“这个孙神医,难道说的是孙思邈?”
先前罗士信的重心都在两人的口音汉化上,没有在乎他们谈话的内容。这过后一思量,登时有些惊疑不定,还指望在小村堵截孙思邈,请他回定州给平阳治病,但若孙思邈让高句丽抓了去,那他们岂不是白忙活一场?
当即抛下好奇之心,悄然靠近,凝神静听。
“你的猜测很有道理,我也有相同的感觉。高惠真负责剿灭我们这伙异族入侵者多年,徒劳无功。好不容易抓着个机会,怎会错过。放手一拼是最坏的选择,不到万不得已,不可如此。毕竟,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国家,就算再小,也是国家。”掌柜的声音再次传来。
罗士信心念电转,很快就抓到了其中的关键字:“异族入侵者”,那掌柜说道这几个字的时候,带着明显的嘲讽之意。
难道是?
罗士信想到了一种可能:隋朝出征高句丽的幸存者。
当年杨广三次征伐高句丽,用兵之众、耗资之巨,在中国千年历史上都极为罕见,尤其是第一次出征,规模之大,可称冠绝华夏,根据史料记载动用兵力二十四军一百一十三万余,大军绵延四百公里。
要知道对外战果最辉煌的汉唐明,汉击匈奴,唐灭吐谷浑、东西突厥、高昌、高句丽,明征漠北出兵数至多不过二三十万余,比之杨广远远不及。可结果只能用惨淡来形容,让高句丽打的落花流水,先锋三十万大军只逃回了二千余骑。
更因“无向辽东浪死歌”的出现,天下百姓对于征伐高句丽产生了极大的抗拒,可杨广一意孤行,依旧强行动用举国之力,强行征募百姓第二次第三次征伐高句丽,因此逃兵遍野,逃民更是不可计数。
而高句丽则无度的将隋朝军民捕杀,将他们的尸体堆砌起来搭建成京观炫耀武力。
现在想想高句丽这地方穷山恶水,山多路险,逃起命来往山林里一钻,纵有百万大军也无能为力。
高句丽也不可能当真就将隋朝损失的三四十万兵马尽数杀尽,他们躲在山中若能相互依仗,相互帮助,纵使环境恶劣也有可能存活下来。
他们都是华夏子民,说的自然是汉语。
“你先回去,莫要引人注意。还有些时间,容我们好好想想,若有万全之策,我们再做联系。过得三日,想不出什么好法子,就集结所有力量,强行营救左老大。”掌柜的声音再次传来。
罗士信暗忖:“掌柜的声音坚定决绝,对于那个左老大显是万分的敬重,应该就是他们的首领吧!”
“也只能如此了!佑叔,那我先走了,这个时节,村里还出现新面孔,难保不是高老狗派来的密探。”
罗士信听英武年青如此说来,心下一惊,匆匆闪身藏在屋子后侧屏气凝神。
推门声与足音先后响起,英武年青离开了酒馆。
罗士信静候片刻,却听不到半点声响,不动声色的跃出了围墙。
来到街上,英武年青顶着风雪,快步的向街尾太白山方向走去。
罗士信前后瞧了瞧,英武年青走的方向与他们住的村头正好一东一西,略作思索,不再犹豫,直往英武年青的后头跟去。以对方行走的脚步计算,回去知会的点点时间,足以令他找不到对方踪迹。
罗士信没有什么追踪经验,但茫茫风雪中要跟上一人还是不难的。
风雪阻碍了视线,却掩盖不了地下那深深的脚印,风雪还不至于一下子就将脚印掩盖。
“只要循着脚印来走,准是没错,人总不至于长着翅膀飞吧。”
出了小村四周空旷如野,没有任何的遮掩物,罗士信不敢跟的过近,不想一眨眼就失去了对方的踪迹,恍然记起对方穿着蓑衣,蓑衣搭满了雪就如天地浑为一色了,不得已只能循着脚印,远远跟随。
天色渐渐昏暗,道路也越来越陡,越来越是险峻,耳中除了风雪的呼啸声,还有尖锐的鹰鸣,在空中不住叫唤,不知是不是将他当成了猎物,一直在他上空盘旋。
“叫叫叫!再叫把你射来吃了!”罗士信不知为何有些心烦,嘟哝了一句。
跟着脚印,罗士信来到了森林外,成片的稀有树木好似队队卫兵,整齐笔直的生长的有的甚至仰首看不顶,有十数层楼房高。
罗士信想了一想,这古话说逢林莫入,还是适可而止的好,一步步来,转身调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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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准备,这个人一定不是等闲之辈,要小心应对!”一直被罗士信跟踪叫云聪英武青年,这时精神百倍的敦促着潜伏在四周树上做好伏击准备的伏兵,等着罗士信入瓮。
“李大哥,你放心,只要他进了这森林,别说是个人,就算是个鬼,也跑不出去。”一个猴子似的人物灵巧的挂在树上,嬉笑着。
英武青年正是叫做李云聪。
他早就发现罗士信跟着他了,所以特地绕了远路。利用上山的优势,不知不觉中改变方向,让他不好分辨东南西北,最后将他诱入陷阱遍地的密林中,打算一举擒之。
“啁啁啁……”高亢嘹亮的鹰鸣在空中响起。
李云聪目瞪口呆的仰首瞧了半响道:“走了,什么情况?”
能够发现罗士信,并不不是李云聪有火眼金睛,能够看穿风雪。
真正拥有火眼金睛的正是上面这位,辽东长白山是神鹰的发源地,李云聪驯养了一支极为聪敏的雄鹰,能够通晓人意探查敌情。
风雪挡不住鹰眼,罗士信的踪迹瞒不过这位空中霸主,自然也就落入了李云聪的算计之内。
李云聪忍不住道:“好狡猾的家伙……”顿了顿,续道:“你们跟我来,这里地势地形极其相似,就算是我们也有转晕的时候,就不信他能走的出去,等他走累了,我们再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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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更强而已
罗士信踏着风雪而归,他转身离去也并非是有先见之明,看破了李云聪的算计,只是自身那超乎常人的警觉性。
夜幕已经降临,森林中的可视度近乎于零,若森林当真是对方的大本营,少不了陷阱重重,暗哨遍布。在这种环境下去一个危机四伏的森林,便是罗士信自持技艺高超,也要掂量一下后果。
回走了近千步,罗士信意外发现脚印已经让风雪覆盖,没有任何痕迹,茫茫四野,能见度不过二三十米,东南西北已经辨别不清了。
罗士信有些汗颜,自己只顾着尾随,却没有留意方向,这完全不知道回去的路怎么走。
左右瞧了瞧,罗士信发现了一块让风雪覆盖凸起的巨石,眼睛一亮暗自庆幸,还好自己有着二十一世纪的知识,不然可真就糗大了。
三步并作两步上前,将巨石两侧厚厚的积雪都挖空,巨石四侧都长有苔藓,但右侧的苔藓明显要多余左侧,其他两边相差无几。依照植物生长定律,苔藓在阴暗潮湿的地方生长的尤为茂盛,而饱受太阳照射的方向,苔藓必然稀疏。是以右手边湿长着苔藓的一方是北方,左侧苔藓稀疏的方向为南方。
辨出了南北,东西自然不在话下。
太白山位于小村东面,只要往西走,一定能走出太白山,回到小村。
罗士信选定了西方,毫不犹豫的大步走着,一路上树木石头皆能成为他的向导,偶尔不得已绕路走偏也能很快修正,掌握正确方向。
花了大约半个时辰,罗士信眼前豁然开朗,他竟下了太白山。
“这……难道?是被发现了吧!”罗士信心下恍然,他一路跟着李云聪,走了一个多时辰,现在他独自一人只是半个时辰就下了山?对方是带着在山上他兜圈子呢。
罗士信琢磨着,突然笑了起来,前方风雪中隐隐约约的十数条人影六七根火把正向他这里逼近,来得极快。
他毫不犹豫的走了上去,这正面接触才是他喜欢的方式。
十步!
双方打了照面,罗士信瞧着为首那人,正是自己跟随许久的英武男子。
“你们一起上吧!”罗士信悠然自得的拍了怕身上的积雪,也没有任何解释的念头,反而做出了一战的架势。
“狂妄!”李云聪心中暗怒,他一直在远方利用雄鹰来掌控罗士信的动向,越跟越觉得不是味道,看着走了千百遍的道路,郝然发现正是下山的近道。他满以为自己用复杂的地形绕圈子困住了罗士信,结果罗士信却意外的找到了最近的道路,直接往山下的方向走去。
不得已,李云聪只能绕过罗士信赶到前方阻截,他已然将罗士信视为高句丽的密探,现在正是危机时刻,他需要各种各样的情况,难得遇到突破口,并不打算错过这次机会。
“动手!要活的!”李云聪将双戟握在手中,以戟面砸向了罗士信。
罗士信轻轻一笑,身形闪动,避开了这一戟,反冲向了一个持着火把瘦如猴子的人物,出手如电一手以空手夺白刃之法,抢过火把,一手抓着瘦猴的衣襟将他甩了出去。
瘦猴倒顶也就一百来斤,在罗士信看来就跟小鸡没啥区别。
“呼!”的劲风再起!
李云聪一击不中,双戟连环,一前一后。
罗士信小退,戟尖从他衣襟前划过,斜刺一步疾走,后一戟打在了空处。
“不错!一路来抹黑着走!有根火把,挺好,借我一用!”罗士信很客气的道谢。
又有一人来到近处,火把当做武器直刺而来。
罗士信后发先至火把抵在来人手上,烫的他叫了声,赶忙撒手。
罗士信浮空将火把借住,笑道:“太热情了,一手一个,有点奢侈!”他大步迈前,以肩膀顶着那人前胸,猛一发力,将他撞飞出去。
李云聪再度攻来!
罗士信再次散过,脚下出如电,两人应声而飞。
他一边躲着李云聪的攻击,一边闲庭信步般走着,同时仅凭一双脚,将其他人逐一踢倒。
“你……究竟想怎样?”李云聪终于停止了攻击,看着四周一个个倒在地上,相互搀扶起来的同胞,心中泛起了一股无力的感觉。
“不想怎么样!只是向你表达一种态度,我没有恶意。”罗士信很诚恳的说着。
李云聪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他信:若罗士信一开始百般解释,就算他巧舌如簧,在这危急关头,他也不会选择相信,拿下再说。可现在他却信了,不得不信。
对方用的方式那么简单,却是那么残酷!
自封双手,只凭一双脚,不仅闪避过了自己所有的攻击,还将自己带来的人轻描淡写的一个个打倒!
如果对方存有恶意,直接以腰间的武器迎战他们,李云聪相信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够活到现在。
面前这个跟他差不多打的青年很强,强大的超过了他的认识。
不论他的师傅,还是几个叔父都比不上他,应该说是远远不如。
“重新认识一下!”罗士信将手中的火把插在地上,上前两步道:“山东历城人氏,李唐右骁卫将军罗士信!”
李云聪犹豫了片刻道:“关中下邦李云聪……”他先介绍了一下自己,随即疑惑的道:“山东历城,我知道,但是李唐是什么?一个朝代?中原现在到底如何?杨广那暴君,是否依旧坐着天下?”
罗士信并不以为怪,高句丽敌视中原李唐,与李唐之间又隔着一个高开道,李云聪他们又为了躲避高句丽的围杀,藏身太白山中,与世隔绝。对于世间变故,自然不可能知晓。
“杨广早就让宇文化及杀了,群雄逐鹿,最终由唐国公取得天下,中原姓李不姓杨了。至于隋朝,杨广的孙子杨政道依靠突厥的支持,勉强维护着可怜的国祚而已。”
李云聪呆立了半响,当年他为杨广强征入军,最后在山林中顽强的存活下来,一晃多年,竟是沧海桑田,连朝代都变了,复又想起自己引以为豪的武艺,竟如此的不堪一击,忍不住道:“多年山林生涯,不想成了井中蛙。”
罗士信知道这话中有话,如实的道:“这个倒不用在意,你还是很强的,只是我更强而已。”
第七十九章 信任
也许在外人看来,罗士信这话说得有些自吹自擂,但他自己清楚,他说的是大实话。
作为一个继承者,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继承的武勇是多么的强悍,令他直接成为当世位于巅峰的强者之一。
就如武侠小说中的,全真七子名动江湖,人人敬仰,可是那战绩实在是弱得可怜。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济,实是对手不是东邪就是西毒,再不然就是西狂杨过、金轮法王,都是巅峰级别的人物。
输了,一点也不奇怪。
李云聪步伐沉稳,双手协调,运戟如飞,因为要抓活的,留了三分气力,这都让罗士信瞧在眼中,对他的实力有了大致的了解。
放眼右骁卫军,能够说稳胜他的唯有自己。莫虎儿、薛永都不是他的敌手,纵然是苏定方步战也未必能够稳胜与他,这实力可见一般。
李云聪对于罗士信那番话也无多大感触,他确实能感觉到对方那一身难以匹敌的神勇。
罗士信初略的介绍了中原的局势,也说明了潜伏来高句丽的用意,随即道:“我的耳朵比常人灵敏许多,在酒馆中,我听得你们用华夏语说话。你也知道在这个地方,能遇到同一血脉的族人,那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一时好奇,才忍不住翻墙偷听,正巧听到关于孙思邈大夫的情况,这才一路跟随,想调查个究竟。”
李云聪这才恍然,笑道:“原来如此,这是自家人不认自家人了。罗将军这里太过显眼,你我二人再去酒馆,一起坐下来细说。”
“也好!”罗士信毫不疑他,在这种情况下唯有显露绝对的信任,才能让彼此不熟悉的双方推心置腹。
李云聪让同行的伙伴先行离去,见罗士信并无半点异议,信任也多了一分,两人一到走向酒馆。途中罗士信还取了藏在路上的酒:为了方便跟踪,他将打来的酒搁在了不起眼的角落里。
酒馆掌柜对于罗士信、李云聪一并到来,充满了惊讶。
罗士信笑着道:“你们可以进去聊聊,不用管我。我有它就成!”他扬了扬手中的酒,找了个位子,自顾的喝了起来。
李云聪带着歉意的笑了笑,固然他觉得罗士信可信,然而作为一个理智的成年人,必须要为藏在太白山中的那近万族人的安危负责,不能为了虚无缥缈的“信任”而将他们置于险地,拉着酒馆掌柜走向了后院。
“这究竟怎么回事?”酒馆掌柜知道李云聪向来稳重,族里的人一直将他视为下一代族长培养,忙问缘由。
李云聪将雄鹰发觉跟踪,到设伏被破,直至让罗士信的武艺折服,及他的来意细表,顺带也提了提中原的情况。
酒馆掌柜也是呆立了半响,好半会儿长叹道:“想不到短短几年,大隋竟如秦国一样,二世消亡。”他叫孙增佑,原是隋军中的行军参谋,是一介文士,有着忠君爱国的思想,现今听说隋朝名存实亡,没亡的原因是得到了突厥这番邦异族的庇佑,整个人就如挨了一计闷棍一样。
李云聪反应过来,道:“佑叔也觉得罗士信可信?”
孙增佑点了点头道:“小村突然来了三个生面孔,我早已留心。他们一进村就去医馆打探孙大夫的下落,综合着说辞错不了。最关键的一点,你年纪轻也许听不出来,这罗士信是地道的山东口音,参合不得半点假。这种地方口音,不是土生土长的地方人是学不来的,他必定在山东长大的无疑。我们目标一致,多个帮手总比多个对手要好,尤其这个对手还那么强力。”
两人稍作商议,回到了店内。
孙增佑还特地的从柜子里拿了一些蚕豆、腌菜熟食做下酒菜用。
因为罗士信的来历已经介绍了差不多了,孙增佑也将他们的情况大略的介绍了番:与罗士信料想的显然没有多大出入,他们都是杨广三征高句丽遗留下来的难民,都是土生土长却又无法回国的潜伏在异国他乡的炎黄血脉。
他们为了生存聚在一起,组建了一个自力更生的群体部落,以宗族相称,亲如一家,战胜了恶劣的环境,顽强的生存了下来。只是高句丽仇视中原,对于他们这伙人更是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不断的挤压打压镇压他们。最终逼得他们上了最为险恶最为广阔的太白山。
借助太白山的地势,在首领左天成的率领下多次阻截意图上太白山将他们斩尽杀绝的高句丽,在太白山站稳了脚跟。自立自强一直存活现在,不断发展,包括男女老少已有近乎万人的规模。
罗士信听了连连敬酒,怎么克服一切困难生存下来的,孙增佑并没有说,但可以想象这其中必然充满了艰辛困苦,在付出了血泪的洗礼,才能走到这一步。
孙增佑想起往事,也是长吁短叹。
李云聪接着道:“大叔父有一个女儿,自幼体质弱,五年前得了怪病,看了许多大夫也医治不好。得到孙大夫的消息,忍不住孤身下山去请。却不想行迹败露,让高句丽的将军高慧真擒住了。高慧真多年来一直占据着国内城,肩负着剿灭我们的任务,一直以来都是我们依仗太白山占据着主动。这一次让他抓着机会,依照我们的看法会将我们吸引出山,一举歼灭。”
罗士信点头道:“只要对方不蠢就会这么干!这高慧真是什么来头,有多少兵马。”
李云聪道:“高慧真是高句丽颇有影响力的将门之一,手握着三万兵马,驻扎在国内城,为人狡诈,略懂兵事。据大叔父说放在中原只能说是个中材,但在小小的高句丽也算是个人物。至于我们的打算,将军也听到了。大叔父一手撑起了我们这个部落,我们不能眼睁睁的看他就这样被高句丽抓去。”
罗士信道:“我反对你们的强攻计划,那根送死没有区别。”
孙增佑毫不犹豫的道:“哪怕只有一线生机,我们也要一试。”
“哈!”罗士信直言不讳的讥讽道:“一线生机,做梦呢!你们至多不过三四千的战力,就算以一当十,将高慧真的三万兵马打败就能救回你们的左老大?若我是高慧真,在败之前,随手将你们左老大的人头砍下来,你们又能如何?无非是赌上所有人的性命,仅此而已。”
第八十章 换位思考 鹰神之说
面对罗士信的嘲讽,孙增佑、李云聪相顾无言,他们都不是蠢蛋傻子,不是看不破这点,只是受不了,受不了最亲最敬的人就这样走向死亡。要做什么,必需要做点什么的想法在他们脑海回荡,以至于哪怕一死也要抓住那虚无缥缈的点点机会。
李云聪忙道:“那将军可有办法?”
罗士信摇了摇头,道:“办法暂时没有,只是知道现实是残酷的。没有办法就是没有办法,不存在没有办法的办法。草率行事,只会让你们十年的的努力,烟消云散。”
如果了解罗士信的人在这里,对于他这番话绝对会嗤之以鼻的:罗士信什么时候那么理智过了。
只是现在他身为旁观者,看的比孙增佑、李云聪更加的清楚理智。
李云聪痛苦道:“不能出兵,让我们眼睁睁的看着大叔父死,我做不到,做不到。”他重复了两遍做不到,神色凄惨。他自幼体型魁梧,十五岁便如二十岁般强壮,因此还未到应募的年岁就让强征入伍。小小年纪,什么也不懂。是左天成提拔他,给他找师傅,教他兵法做人处事的道理,没有左天成就没有他。只要不是狼心狗肺的家伙,对于这份恩情都会看的胜过自己的生命。
“也不是完全没辙!应该换位思考,别纠结在一个地方。”罗士信想东西向来喜欢多位思考,一路不通换个方式,绝不纠结纠缠,在死路上浪费时间,说道:“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去想怎么救人,而是想象怎么样才能保住左天成的性命,怎么样才能让高慧真放了左天成。比如说绑架高慧真的儿子?父母?或者绑架高句丽的王也行,多条路,多个走法嘛!”
李云聪、孙增佑两人眼中同时一亮,他们从来没有这么考虑过,只是想着左天成让高慧真擒住了,要怎么救,用什么办法救,却没想过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救人确实太不符合实际,换种方式,未必就不能啊!
罗士信见他们开窍了,笑道:“办法,只有你们能想了,我对高慧真是一无所知,他忌惮什么在乎什么你们比我更要了解。”
孙增佑起身道:“我这就去调查!”他来到柜台,取出蓑衣,连招呼也来不及打,匆匆离去了。
李云聪笑道:“佑叔太急了,他与我们这群大老粗不同,是个拿笔杆子的人。我们通过打猎卖野参换来的钱,一半都交给了佑叔。由他一手创建了一道情报网,我们能够在太白山立足,知己知彼,佑叔是功不可没。”
罗士信在察觉李云聪这伙人的身份,已经猜到这个酒馆是一个接头点,对于这个答案早有所觉,不以为意。
李云聪还是问起了中原的情况,这久别家乡故土,说不挂念都是假的。
罗士信如他所愿的讲起了中原的情况,他从杨广三征高句丽说起:比起说历史故事,世上没有一个人比他更加有水准,曾经有着上帝视觉的他能够知晓当时发生的所有大事件,选择重点跳着说。
李云聪的表情随着故事的起伏而变化,仿佛置身其中一般。
尤其是说道虎牢之战,李唐情况危急,前有王世充的军队牵制后有窦建德大军压境,更是焦虑的呼吸都急促起来。他是关中人,个人的情感也倾向于关中李唐。
但听到最后,秦王李世民力挽狂澜,以三千五百兵卒力克十万窦夏军的时候,忍不住的神往欢呼。
其后又为突厥猖狂而怒,为能大破突厥而喜,听得津津有味,有股对于中原世界的向往。毕竟相对而言,太白山实在是太小了。
罗士信也好奇的问起了李云聪如何发现他的。
李云聪笑着将雄鹰召唤了下来,看着那威风凛凛的老鹰,罗士信眼中露出了强烈的异彩。
“好鹰!”
猎鹰走马是官富二代最常见的娱乐,在长安随时都可见一群富家子弟骑着高头大马,以绳索绑着老鹰在街上溜达炫耀。一只好鹰,在长安可以卖出天价,比黄金珠宝玉器都要昂贵许多。
但是那些鹰远远比不上李云聪的这只,不论是相貌还是个头。
李云聪自得道:“这是我花了千辛万苦才擒来的神鹰,堪称这一代的鹰王。除了极其罕见的海东青,放眼整个太白山也难找出比我这更加勇猛的神鹰了。”
罗士信满脸欣羡,“有了这玩意,还不等于用了一个空中雷达?”说着从桌上挑了一块最肥美的肉,递了过去。
谁知那鹰理也不理,李云聪叫了一声。
雄鹰才将肉刁去,昂颈美美的吃起来。
罗士信更是大开眼界,直夸这鹰灵性十足。
李云聪也倍有面子,抖手让鹰自己耍去,方才道:“其实我最想驯养的还是海东青,只是海东青太为罕见,十万只神鹰中才出一只,因为太过凶猛聪慧,这里的人都称海东青为万鹰之神。我曾有幸见到过一次,次品海东青,它从天而降在我们众目睽睽之下将一只雪狐叼上天去。我们弯弓而射,却发现箭矢的速度竟比不上它带着雪狐冲天而飞的速度。”
罗士信咋舌道:“带着狐,还能比箭还快,好厉害!这海东青也分次品上品的?”
李云聪点头道:“以血统区分海东青以全身天蓝色、纯白色、漆黑色为上品,金色、棕色、杂色等为次品,当初我见过的是杂色海东青,便是如此,那俊捷的英姿,依旧让人无法忘怀。”
罗士信神往道:“日后要有空了,非要来这太白山好好找找海东青的下落,指不定还让我抓来耍耍。”
李云聪道:“这个难说,相传百年前有一个老者,他张不开弓,却意外的捕获了只海东青,时人问他诀窍,他只说了机缘二字。我觉得很有道理,海东青这类鹰神,也只有机缘才能得到了。”
罗士信与李云聪相互喝酒闲聊,不知不觉竟然一夜过去。
孙增佑彻夜未归,罗士信看了看时日,方才惊觉,忙向李云聪告辞,匆匆而回。
远远见裴青衣在院中徘徊,一见罗士信身影,头也不回的钻进屋子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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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计出攻城
裴青衣现在很愤怒,想着自己纠结了一个晚上,找了千万个让罗士信上床睡觉的理由。结果……结果那个让他纠结的混蛋竟然一夜未归……而她竟如一个守着空闺的怨妇,带着各种古怪的思想,傻傻的等候了一夜!
怨妇!
裴青衣只能想到这个词来形容自己这一整夜的表现了!
到了第二天,裴青衣发现自己竟来不及生气,担心一身近乎天下无敌的罗士信是不是出了意外,忍不住在门口翘首以盼,直到他的出现,心中悬着的那颗落实终于落下。
随即那股不满犹如决堤的黄河之水,一涌而出,一头钻进屋子里去了。
罗士信正想找裴青衣、齐华说着昨夜离奇的经过,不想裴青衣直接钻进屋子里去了。
“这?”
罗士信有些莫名其妙,“青衣这是怎么了?”
齐华作为过来人,还是看出其中一二的,那位裴大侠女明显是对面前的这位少年英雄暗生情愫了,只是作为当事人还有些懵懂不知而已,上前两步轻声道:“你一夜未归,青衣担心了一夜,怕你出个意外。自然生气了,女人嘛,好好哄哄,给他点甜头也就是了。”
罗士信明悟的点了点头,当真就走进屋里去哄裴青衣了。
齐华目瞪口呆,还想着以罗士信那硬朗的风格,应该不屑对女子低声下气的讨好,还在想用什么说辞劝说,却不想罗士信直接屁颠屁颠的去了。
他那里知道,作为一个后世人,对于男女的看法是平等的,并没有半点男尊女卑的想法。因为突发事件,没能及时报个平安,让他人担心,本就是他的不对。这错了道歉陪两句不是,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他心底跟颜面什么没有半点关系。
所以罗士信很自然的进去跟裴青衣赔不是了,道了歉后,跟着也说明了逼不得已的原因。
这一下轮到裴青衣手足无措了,她发牢骚有各种原因,但从未想过罗士信会来哄她跟他认错。毕竟在隋末唐初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依旧很强,更何况罗士信是闻名遐迩的少年英豪,最年少的十二卫将军,前途无量。而她固然有两个名动天下的师傅,可论及出身不过是一个护卫,与罗士信的身份天差地别。
罗士信屈尊向她道歉,这是裴青衣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事实就摆在面前,也不容不信。
裴青衣手足无措,手忙脚乱,一副要哭的表情忙道:“将军大不必如此,将军行事自有分寸,是青衣乱使性子。”
罗士信摇头道:“让你担心确实是我的不对,下次会注意的,有事情知会你们,不使你们担心。”
裴青衣心里甜滋滋的,罗士信的这份尊重给了她莫大的感触,那份异样的感觉更加强烈了。
跟齐华睡一起的两兄弟已经外出干活,他们是猎户,刮了一天两夜的风雪停息后,会有许多动物钻出洞穴觅食,正是狩猎的机会。能够多猎得一点猎物,对于穷困的他们便意味着冬天能过的更好一些。
兄弟的妻子都住在隔壁屋子,趁着这个机会,罗士信将齐华叫了进来,说了昨晚的事情。
齐华苦笑:“也不知,该喜该悲!”他们明确的得到了孙思邈的消息,对方却发生了意外成为了高句丽的阶下囚。世事难料,莫过于此。顿了顿道:“想要逼高慧真就范,并不容易。高慧真此人天性凉薄,为人重利忘义,热衷权势,在这危急关头,我想不出有什么东西值得高慧真妥协的。”
罗士信诧异的望着齐华,想不到他对高慧真了解至此。
齐华解释道:“干我们这行,最关键是有门路。找个权臣做靠山,可保来去万全。我虽洗手不干了,道上却还有几个原先一同合伙的故交。他们越做越大,引起了高慧真的窥视,从中分了好几层。我没少听他们抱怨,对于高慧真知道一些。”
罗士信点头表示明白,随即又道:“那危急关头是怎么回事?”
齐华道:“这就说来话长了,当年杨广三征高句丽,高句丽王高元为了应付危机,给予了麾下诸多大将极大的权力,让他们自主募兵,自管钱粮,甚至坐拥城池,相当于我们中原的封王。形成了诸多类似于诸侯一样的势力存在,高句丽的王权也因此受到了极大的威胁。飞鸟尽、良弓藏不只存在我们中原,高句丽也是一般。新上任的高句丽王收回诸大将权力的意图早已不是秘密,正盯着高慧真这类权力过大的将军犯错,要抓他们的把柄收他们的权力。在这当头,想要高慧真妥协可不容易。”
“不对!”罗士信双手一合道:“照你这么说,让他妥协就更加容易了。知道他怕的死穴,哪有打不出致命一击的道理。他怕在军事上犯错,我们就在军事上入手。高慧真的巢穴是国内城,你说如果我们将国内城给拿了下来,跟高慧真换孙思邈与左天成,他会不会换?”
齐华傻眼了,呆呆的瞧着一脸兴奋的罗士信道:“这个是必然的,只是国内城不是说拿就拿的吧!这国内城在百年前一直是高句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迁都平壤城后低位固然有所下降也是高句丽的陪都,哪有那么容易拿下。”
罗士信自信笑道:“未必不能!在有所准备的情况下,攻取一城很难,但在全无防备的情况下,下一城不难。高慧真以左天成诱李云聪、孙增佑他们劫囚,必将会抽调国内城的兵力。在实力不济的情况下相比正面对上有准备的高慧真,不如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去打他的巢穴。以城易人,多划算的交易。”
他思绪大开,若孙增佑打探回来的消息没有更简洁的办法,攻打国内城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当天夜里,罗士信带上裴青衣、齐华一同去酒馆喝酒。
孙增佑已然回来,神色并无多大喜悦,以高慧真那无情无义的脾性,想要通过以人易人的法子,着实把握不大。
罗士信将攻打国内城的想法说出来。
李云聪、孙增佑的神色徒然大动。
第八十二章 两个西贝货
攻打国内城无疑是一个胆大而疯狂的计划。
李云聪、孙增佑面面相觑之余,却从中看出了那隐隐约约存在的可能性。
罗士信轻声道:“想要以少胜多,关键在于出其不意攻其不备。高慧真就防着你们劫人,就算在如何计划也难以抹平对方决定性的优势。反之攻打国内城却能出乎对方的算计,令我们在逆境中拥有三大优势。”
“第一……”罗士信竖起一根指头道:“国内城是高句丽为数不多的商业都会,每日出入城的人数以上千上万来计。我们可以很轻易的带着兵器潜入城中,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第二……”罗士信伸出第二根指头摇了摇道:“国内城位于高句丽的腹心,四面八方都有险要的关城护航,可以说完全受不到外力的威胁。防守必然松懈,城中的兵马大多都在各自军营中训练,不参加防守。你们想万余大军分别分为巡逻的、守城门的、守将军府的、在军营训练的,他们分成数波,短时间内如何能够集聚的起来?只要我们用兵神速,打的狠打的猛,还能占据兵力上的优势。”
“第三……有心算无心,将是三军魂!我们可以抓着对方将军不再军营的时候,先以斩首行动,在行夺城。如此对方兵力最为集结能够与我们一战的军营力量,将会混乱,大幅度的消弱他们的战斗力。”
“有这三大优势,我们拿下国内城并非夸谈。反之就算我们行动失败,也能因为对方准备不足而从容退去,不必全军覆没。”罗士信每说一点,竖起一根手指,说道最后将拳头一握,道:“如果这样还是失败,那也只能放弃了。做了应该做的,尽力了,不成功也无可奈何。”
“我同意!”李云聪首先道:“怎么大胆的计划,连我们自己的料想不到,区区高老狗岂能防备。待我们拿下国内城,就等着看他哭吧。对了,我们还可以布个疑阵,多派些斥候跟着高慧真,做出一副全力营救的架势。也许能够让高慧真从国内城再调些兵马,消弱国内城的力量。”
“不是也许,是一定!”孙增佑点头道:“你忘记了,在年前新罗的王女曾经派人来太白山愿意授予高官厚禄让你大叔父改投新罗,被你大叔父断然拒绝。若我们放出流言说为了救人,我们以降了新罗,新罗可能出兵相助,你说高慧真敢不赠兵严防吗?”
“大妙!”李云聪拍案叫绝。
罗士信看着相互补充的李云聪、孙增佑,心底暗赞:“都是人才……”随即又是满心的感慨暗忖:“杨广拥有最稳健的根基,拥有最充实的国库,拥有最好的文臣武将,可偏偏二世而亡,不得不令人吹嘘。”
孙增佑接着道:“将军此法可行,我即刻调查国内城目前的所有情况,云聪你马上山上,通知你二叔父做好分批潜入国内城的准备。”
“我先一步入城看看情况,做些准备,尽量帮你们攻取国内城。”罗士信在他们拟定一切之后,也表明了去处。
李云聪、孙增佑互望一眼,深深作揖道:“将军大恩,我等铭记于心。”
罗士信笑着招手道:“我这是帮你们,也是在帮我自己,都是国人,在这他乡,何必在乎那么许多。”
国人!
李云聪、孙增佑各自感慨,对于他们来说这简单的两个字,重若千斤。
这一离开酒馆,罗士信、裴青衣、齐华便退了屋子,在那对妇人恋恋不舍的表情下赶往国内城。
国内城与小村相聚不远,一行三人策马两个时辰便达城下。
罗士信眺望国内城,但见国内城呈现不规则的方形状,南墙曲折如南斗六星,北墙曲折如北斗七星的形状,城墙四面各开三座城门,颇具雄伟。
时近黄昏,入城的人极少,几乎没有排队,三人依照规矩缴纳了入城税金很轻易的就进了城。
“这……”罗士信在城外眺望国内城便有所感,入得城中感觉更甚。
城内的大街都与城门相通。主要街道有八条,相互交叉,路面以水沟间隔分成三股,路旁还栽植了松、柏等各种树木,茂密如荫。
“这是盗版的汉长安嘛!”罗士信去过汉时长安遗址,历经千年,昔年的雄伟国都不复存在,但街道痕迹依旧尽显昔年风采,是故一眼就看出了异样。
齐华道:“高句丽表面与我中原为敌,背地里却处处效仿我们中原。这国内城是依照汉长安的规模效仿建造的,据说高句丽王又打算动平壤城,这次效仿的将是我大唐的长安。”
罗士信不屑一笑:“东施效颦而已,大哥,你带路去最豪华的客栈,趁这机会,好好休息。”
齐华欣然赞同,没有任何迟疑的随着主干道前走,显得十分熟悉。
过了一条长街,远远地罗士信就发现了一个硕大的招牌,上书四个大大的汉字:“迎宾客栈”。
不用说此行的目的便是这里了。
在高句丽能挂个汉字的招牌,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来到客栈外,罗士信眉头登时皱了起来,这耳朵太过灵敏,也不是一件好事。
杂七杂八的声音尽入耳中,其中大多数说的是汉语,那股带着浓郁扶余腔调的汉语,说的乱七八糟狗屁不通的汉语,简直是在侮辱“汉语”。
看来这不仅是一家挂着汉字的客栈,还是上流人士的汇聚之地。
那群所谓的上流人士,骄傲的说着“汉语”,以表示自己的高贵有学识。
三人都受不了这种感觉,要了两间房间,一并上楼去了。
来到楼梯转角处,一道青色的影子从天而降。
罗士信眼明手快,伸手将影子,牢牢的抓了起来。
“呀!”
青色的影子是一个万分俊美的少年,他从楼上冲下发现有人时以来不及刹车,瞧着就要撞上,罗士信只能将他提起,免得撞到自己受伤了。
不过细细一看,罗士信却发现了这个俊美少年竟然是一个西贝货,男扮女装的。
转角处一人匆匆而下,是一名华服少年,大约十**岁的样子,只见他生得唇红齿白,俊美无比,比之天上金童由要俊俏些,模样与俊美少年竟然有着八分相像,也是一个西贝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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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新罗姐妹花
在这个地方,遇到一个长的如此俊俏的西贝货已经令人奇怪了,偏偏这还出现了两个,而且还是几乎一模一样的西贝货。
饶是罗士信也不免看花了眼,一对眼珠子在两个人身上来回转悠,忍不住暗忖:“还好两人一个青衣一个蓝裳,若穿着一样的衣服,抱着就地打个滚。天晓得哪个是那个!”
“放我下来!”青衣少年让罗士信提在空中,小脚儿浮空,那对又圆又大的眼眸闪着羞意,说话轻声细语的奔出了一句扶余语,有些文雅文静。不过……那风风火火冲下楼来的野丫头的即视感还在罗士信的脑海中存在着。
“当心点,别摔着了!”罗士信同样以扶余语做着简单的交流,将她轻轻的放了下来。以他的马步功底,若那女的真的一头撞上来,只会如同撞在一堵墙上,然后整个人受惯性的影响,向后倒去。
“舍妹顽劣鲁莽,还望英雄见谅!”那个蓝裳少年相较之下,文雅许多,恭恭敬敬的作揖行礼,口中说的却是汉语,虽然依旧带着些扶余的腔调,但咬字清晰,声音悦耳,举止大方得体。较之楼下那个摆显的上流人士,胜过何止千百倍。
“无妨!”罗士信同样以汉语回道,心下也隐隐有亲近之意,似蓝裳少年这般深有大家闺秀的风范的女子,便是在中原也不多见。当然这也跟他认识的大家闺秀为数不多也有关系。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逃婚逃到他这个未婚夫家里来的郑丽琬了,问题是郑丽琬也算是大家闺秀?
“英雄是突厥人?你的中原话说的真好!”蓝裳少年美眸一亮,兴致勃勃的重新打量起了罗士信一行人,罗士信长得俊俏,高高瘦瘦的偏向文弱,在不显露武艺,更向是一个书生,不过他此刻披肩散发,俊俏中带着几分狂野,亦是不凡。齐华中庸平凡,容易让人无视。裴青衣卓然不同,即便穿着胡服,亦如一柄利剑,兼之那完美无缺的身材不俗的相貌,让自诩貌美的蓝裳少年都隐隐的羡慕:这伙人,不简单呐!
罗士信点头笑道:“你也一样,很少遇到中原话说的那么标准的高句丽人。”
“那是……我跟姐姐自幼就学习中原文化了,还能作诗呢!”青衣少年似乎不甘心受到冷漠,插了一句嘴,媚眼儿飘呀飘的,不住在罗士信的身份回荡,俏脸儿挂着甜甜的笑意,有几分娇媚。说的竟也是中原话,比及蓝裳少年说得还要好。她们都无心隐瞒自己是女子的身份,相互也以姐妹相称。
蓝裳少年突然对着楼下点了点头道:“我姐妹另有要事,先行告辞,回头另向英雄赔罪。”
罗士信点头让出了一位空隙,顺带瞄了楼下一眼,一个三十上下的持剑壮汉正以警惕的目光瞧着他们,如裴青衣一样,他的站姿亦如一把利剑。
他诧异的瞄了裴青衣一眼,裴青衣古怪的瞧着那个壮汉,眼中有着些许惊疑。
蓝裳少年先一步错身下楼,青衣少年却有些恋恋不舍的瞄了罗士信好几眼,突然凑上前道:“我好像有些喜欢你了,你叫什么名字?”
罗士信怔了怔,左望右望,也不知该喜该悲,本能的道:“士信!”
“士信,好名字,我记住了!”青衣少年笑嘻嘻的招了招手,一跳一跳的下楼去了。
裴青衣见罗士信目光跟着青衣少年移动,忍不住冷哼了句道:“无耻之尤。”
罗士信还是第一次让人公然说喜欢,还是个美女,心底有些飘飘然的,掩护道:“也许是风气习俗,比较开放也不一定。”
“哼,男人就没个好东西!”裴青衣大步跺脚的先一步向楼上走去。
**********
那对西贝少女与持剑壮汉汇合,上了门口的一辆豪华马车。
车轮滚动,离开了客栈。
“在这样,下次真的不带你来了!”蓝裳少年怒瞪了青衣少年一眼,低声训斥,眉宇间却有些无奈。
青衣少年嘟哝着嘴道:“真的哦,那叫士信的真的走进我心里了嘛,又帅气,文化又高,又有本事,九全好男人耶。看来看去唯一的缺点就是臭臭的突厥人……不过他可不臭……要是天朝人就好了,那就是十全。这应该就是天朝人说的缘分,一定是的。”
蓝裳少年扶额头疼,对于这个妹妹,实在没了言语,只能道:“这一次出来,我们身兼重任,你别坏了事。左天成意外被擒,太白山的那伙人群龙无首,机会难得,不容错过。我新罗夹于高句丽、百济之间,如履薄冰,最缺良将,若能顺利招募太白山那伙人,对我国大有利处。”
青衣少年眼睛翻了翻道:“我懂得,不会碍姐姐事的,想我们新罗姐妹花,第一王女金德曼第二王女金胜曼,双珠齐出,亲自招抚,哪有不成功的道理。如果如果能将士信也带到新罗去,那就更好了。我敢肯定,我金胜曼看上的人,绝对要比那个左天成要厉害的多。”
金德曼意外没有反驳,她有种预感那个男人很可怕,顿了一顿,提高了声音道:“庾信,你对那伙人有什么看法?”
叫庾信的持剑壮汉的声音传来:“三个人,两个不凡。那个女的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似曾相识,不知为何。至于那个男的,不好说,他站在那里,看是破绽百出,可真要动手起来,却让人无从入手。那种感觉,我只在老神仙身上看过。他……最好不要去无端招惹。”
金德曼自是知道金庾信在幼年,遇到一个神仙似的人物,只是传授他十日武艺,便以令金庾信一跃成为高句丽的著名剑手,依照对方留下来的剑招训练,更是在二十五岁那年,打遍新罗无敌手。
金庾信也不知那神仙似的人物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对方豪迈魁梧,有着一脸非常漂亮的大胡子。
金德曼心下的不安更胜了。
金胜曼两眼的金光亦是更胜,一副花痴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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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识破身份
在金德曼、金胜曼这对新罗姐妹花讨论罗士信的时候,罗士信也在讨论着他们。
“在高句丽,能将我们汉语说成这样,没有多年的学习,很难说的如此流畅,就算不是皇室中人也是高句丽少有的大族子弟。”齐华在高句丽新罗的多年见闻,最是有这样的发言权。
汉语在亚洲大陆这一板块是上流人士必学的语言,但是他们只有在最庄重的场合才会使用。平素交谈,还是以本国语言为主。
语言这学问靠的是熟能生巧,不是只靠天赋就行的。若用的少,说的少,不可能说的流利顺畅,悦耳动听。
在高句丽也只有皇室中人、大族子弟才有机会时常用到汉语。
“从那蓝裳女的言谈举止也能看出一些,除了那特有的腔调之外,跟我中原的大家闺秀没什么两样。即便是在我中原,一个大家闺秀都要经过日积月累熏陶练习,更何况在这偏远的地方?此人绝不简单,若能知道她们的身份,也许有利于我们的计划。”罗士信甚至在想,如果两人是高句丽王的女人,指不定就不用动兵了,免去不必要是损失。
面对他们的讨论,裴青衣是兴致缺缺一言不发,神色中充满了对二女的讨厌。尤其是那个不安分的青衣女,看着那飘呀飘的眼神就不痛快,有股想将那对眼珠子挖下来的感觉。
罗士信与齐华说来说去,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不经意瞄了裴青衣一眼,这位裴大姑娘一脸的不高兴,坐也不坐就随意的站着,但那站姿如剑,随时都在做着出鞘的准备。
但凡精于一道者,常常会将此道带入生活。
便如画家,见到任意景象都会忍不住的想能不能入画,一个琴师,脑海中就有一张琴,随时奏着天籁之音。
作为一个武痴,罗士信每遇到一个人识海中会不经意的判断对方的弱点乃至破绽。
故而在与裴大姑娘初次见面的时候,便觉得她是一柄剑,一柄锋芒外露的剑,锐利的剑芒掩盖了身上的破绽,并且每一个动作都做好拔剑对敌的准备,是一个真正的剑客。
这种将剑融入生活的人不少,但如裴青衣这般锐利锋芒外露的却是不多。
与那两个西贝货一伙的持剑男子意外给了他同样的感觉。
“青衣你觉不觉得,那个持剑男子跟你很像!”
裴青衣身形一顿,犹豫了会儿道:“你也感觉到了,那就不错了。你们都错了,那两人应该是新罗人,而那个持剑男子应该是我师傅当初远走海外的时候,在新罗遇到的那个天赋极高的少年。”
她原先只是怀疑,但连罗士信都有这样的感觉,那便不是怀疑了。
“我师傅在来信中说到过他,他老人家言语中充满了可惜,说对方是一个天生的剑手,若自幼受到良师指点,前途将会无法限量。可惜庸师毁了美玉,荒废了最宝贵的成长期。他不忍美玉成为废石,便逗留十天,传授他二十一快剑,以及用剑诀窍。持剑男子的站姿是立剑式,是一种能够掩盖自身弱点破绽,随时随地拔剑出鞘的姿势。只是练的有些不伦不类的,没习得精华,一直不敢确认。好像叫什么金什么信,记不太清楚了。”
“金庾信!”齐华低呼道:“新罗第一剑手,花郎国仙金庾信。”
“对,就是他!”裴青衣经齐华一提醒,立刻确认了这个名字。
“花郎是新罗的一门用于战场的武术,国仙是花郎首领的称号。如果是他,那两个人的身份就不一般了,金庾信现在是新罗国地位极高的将领,相当于我大唐的大将军,握有实权,能让他充当保镖的没有几个!”
罗士信道:“据我所知,现任新罗国国王膝下无子,他的长女很有可能成为新罗第一任女王。孙增佑也说新罗王女曾经招募过他们,可见那新罗王女在政治上极为活跃。那么她来国内城就说的通了,作为下任新罗女王让金庾信这新罗第一高手充当保镖,也理所当然。”
说道这里的时候,他脑海中出现了两个称号善德女王、真德女王,在他的隐约记得史料中高宗时期李唐新罗连兵讨平高句丽、百济,当时新罗活跃的就是这两个女王……
蓝裳姐姐是善德女王,那个青衣妹妹难不成是真德女王……自己这是让未来女王给告白了?
齐华忧心道:“她们不会也是为了左天成来的吧,形势本就严峻,多加上她们这个变故,更加难办了。”
罗士信道:“应该是一定,左天成、李云聪他们都是难得的人才,又有数千精兵在手,对新罗这样的小国有着不可忽视的**力。左天成被擒对于她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机会,她们可不愿意看到我们的计划成功,是敌非友。”
“那我们把她们解决了?”裴青衣突然来了兴致,整个人杀气十足的。
罗士信汗颜,那个金庾信好说歹说也算是你的半个师弟吧,忙道:“她们可不能杀,死了对我大唐没有好处。”
“哼!”裴青衣冷冷得道:“我看你是心疼了。”
罗士信白了白眼,也懒得理会着钻了牛角尖的女人,高句丽这里地势险恶,环境恶劣,易守难攻,杨广不讲循序渐进,只想一蹴而就,失败在情理之中。但若有人配合有个依仗便不一样,历史上唐朝苏定方能灭高句丽,固然是苏定方的才华所致,但有个新罗盟友起到的作用也是极大的。
从长远考虑,亲唐的两个新罗女王存在远比消失的强。
这其中的道理,说出来也没人相信。
“不过他们的存在既带来危险,也给了我们极大的好处。”罗士信想起他们原定计划,就有利用新罗的拉拢迫使高慧真增兵,若新罗真的予以配合,那形势就更在掌控之中了。
顿了顿,罗士信续道:“青衣,他们这伙人就交给你了,看好他们,将他们控制在掌握之中,我相信你的本事。”
裴青衣本不乐意,但听到最后一句,来了精神,点头道:“包在我身上!”
罗士信肃然道:“再过两天,高慧真将押着左天成经过国内城,我们大约在五日后动手夺城,大哥国内城的一切军事情况就劳烦你多用心了,成败在此一举。”
第八十五章 调虎离山
罗士信在等,金德曼、金胜曼这对新罗姐妹花也在等。
前者等的是时机,后者等的却是太白山李云聪等人的受不住压力,像唯一能救左天成的新罗国求援。
两者的气氛也因此截然不同。
新罗在东北三国实力并不算弱,位于第二,弱于高句丽强过百济,但夹在高句丽、百济两国之中,与两国交恶,情况反而是最为恶劣的一个。是以对于太白山左天成这一支不在高句丽、百济掌控下的有生力量势在必得。
早在多年前,金德曼已经注意到了这支队伍的存在,有过深入的了解,深知左天成对于那股力量的定义,以此为基,定能让那群顽固的妥协,为他们所用。
所以比起罗士信充满了战前的凝重,金德曼他们自是轻松许多,在她们看来深处异域的李云聪就是一群落了平阳的猛虎,注定了遭受犬欺的命运,只有接受他们的帮助才能脱得牢笼,展现自己的凶猛。
不过金德曼还是表现的相当低调,在迎宾楼中坐观一切变故。
“好无聊啊!”金胜曼很不雅观的趴在桌子上,木讷的张着樱桃小嘴,一开一合,在玩上齿与下齿打架。
金德曼用书敲了敲金胜曼的脑袋,道:“你自小就比我聪明,就是没耐心,不用心。父王年迈,新罗的担子只有压在我们身上,就整天想着玩。”
金胜曼双手抱着脑袋道:“不是有姐姐你嘛,这东西只能一人扛,两人会乱的。我是妹妹,自然要玩。”
金德曼苦涩的笑了笑,金胜曼的玩何尝不是对她最大的帮助,能了解这位妹妹的,也只有她了。只是想着自己劳心劳力,另一个却吃喝玩乐,差距太大,不免有些羡慕,若自己是妹妹该有多好。
金胜曼灵动的眼珠子转了转道:“姐,你说他们在做什么呢,你看,他救过我,我们请他吃饭怎么样?我把他带到新罗来,让他来帮助你,你就是对你的支持呢!”
类似的话金德曼最近耳朵都要听出茧来了,干脆理都不予理会,只是白了她一眼,继续看书等人,心下却暗暗奇怪:自己这个妹妹,眼界向来挺高的,怎么突然对一个偶遇的陌生人念念不忘了。虽然那个人确实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但不至于如此吧。
正想着轻轻的叩门声响起,紧接着传来金庾信的声音:“人来了。”
金德曼轻轻一笑,道:“请他进来!”
李云聪在金德曼的注视下,大步走进了房间,入眼屋子内一大一小的两个几乎一模一样俊俏的不成样的男子,想着罗士信的评价,还真分不出谁是谁来。
“李云聪见过两位公主!”
“不必多礼,”金德曼先点头示意李云聪坐下,接着道:“德曼深知公子心事,也不拐弯抹角了。左将军身陷高慧真之手,以你们的力量想要救出左将军,绝非易事,很可能所有基业毁在此处。新罗向来敬仰中原文化,对于你们的遭遇深表同情。我父王特地命我前来国内城处理此事。只要你们愿意投效新罗,新罗愿意出兵营救左将军。用你们中原的话说,这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高句丽实力在新罗之上,有目共睹。新罗贸然动兵,很可能会引发两国交战,冒着极其严重的风险。这是新罗为此付出的代价,有所付出,必有所需求,所以也希望公子能够体谅我们的难处。”
李云聪不得不承认,这年纪轻轻的美少女的厉害,没有任何的客套没有半点的拐弯抹角,以最真挚的交易代价,表明新罗的难处,以及付出的代价。
很简单的一句话,为了他们新罗不惜与强大的高句丽开战,掀起两国兵戈,作为被救的一方,好意思不做任何回报?
李云聪肃然道:“只要公主能救我大叔父,我李云聪代表所有族人愿意投奔新罗,效忠新罗王,以新罗王马首是瞻。”
金德曼展颜一笑,百媚丛生,“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李云聪也毫不犹豫的接口。
因为无路可走,金德曼也不疑有他,目送李云聪离去之后,当即写下密函快马勒令边境准备出兵,袭击高慧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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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狂啸,鹅毛大的雪夹杂着冰雹粒子打的人脸隐隐作疼。
高慧真顶着风雪,在这恶劣的天气中心情却是无比愉悦,瞄了关在牢笼里的左天成,一扫这些年的忧虑,心想:总到自己发挥的时候了。
高慧真在高句丽的地位有些尴尬,他是王室贵族官至南部傉萨。所谓傉萨是高句丽的官职称谓,相当于中原的都督,南部都督,算上位高权重了。只是这位子来源于他的父亲,昔年隋朝大举入侵,他父亲领兵与隋兵死战,战功赫赫,获得南部傉萨的地位。死后子承父业,他继承了父亲的政治遗产。
这也意味着高慧真缺乏足够的功绩证明自己能够担当大任,多年的剿匪生涯,除了灰头土脸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效果,那些隋朝余孽依旧在太白山中活的好好地。
高句丽新王即位,削弱兵权的呼声日益提高,功劳不显的高慧真首当其冲,愁的他夜夜失眠,精神萎靡不振,甚至影响了男(性)功能失衡,成了快枪手秒射男。
不得已四处求医,可这心理疾病,高句丽的大夫如何能医,孙思邈也就进入了高慧真的视线,这一注意立时迎来了好运,逮到了左天成这个肥羊。
只要将左天成押送至平壤就是大功一件,若能乘机将龟缩在太白山中的隋朝余孽引诱下山,一举歼灭,那就更妙了。到时候谁敢说他高慧真没功劳,谁敢削他的权?
高慧真现在刻意加慢行军速度,为得便是引诱隋朝余孽。
这些天大军周边出现了许许多多莫名其妙的人,这些都在他的眼中,只是一直装作不知而已。
“傉萨大人!”
一骑迎风雪而来,对方带着金印,竟是王旗令兵。
高慧真迎上前去:“王,可有吩咐?”
王旗令兵高声道:“平壤传有流言说新罗以与隋朝余孽勾结,准备出兵营救左天成,王讯问是否派兵增援。”
高慧真心头大怒,“定是来抢功的!”立刻道:“回复王,我另有算计,不用派兵。”打发走王旗令兵,又担心新罗当真前来救援,招来心腹,再从国内城调出五千兵马过来。
完全没有意识到,国内城的守兵已不足八千。
第八十六章 你是罗士信
调五千兵增援,高慧真如此大的动作瞒不了国内城的金德曼、金胜曼这对新罗姐妹花。
金德曼得到消息初一脸惊愕,高慧真这个时候莫名从国内城调五千兵里增援,她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有什么意义:对付区区隋朝余孽值得如此劳师动众嘛,难道不怕实力过于悬殊,吓退了那些准备救援的隋朝余孽?
但很快金德曼就得到了新的消息:新罗将会出兵协助隋朝余孽救援左天成。
金德曼整个人瞬间站起,表情震撼,双眸充满了不可置信。这则消息意味着事态已经全然在她意料之外了。
金德曼跟李云聪说的好听,实际上这其中的严重性她事先经过研究推敲的。高句丽历经隋朝三征,尽管最后反攻隋地,将辽东纳入领土,但是元气始终未能完全恢复。兼之新任的高句丽王高建武因为年轻驾驭不了一个个手握重兵的将领,在一些死忠大臣的支持下急欲削弱大将兵权。在这关键时候,高建武不会贸然的起兵戈。更关键的是高建武下手的第一目标是高慧真,新罗出兵击溃高慧真,从高慧真手中救出左天成,正好给了高建武对付高慧真的借口。
只要事情不闹大,事后新罗再许以高句丽一些好处,即帮高句丽对付了高慧真,又完全消除了境内隋朝余孽这脊背上的芒刺,还平白得到了好处,足以消除高建武的怒气。新罗亦能在不引起刀兵的情况下,将左天成他们收为己用,一举多得。
可现在情况就大不一样了,高句丽已经有所防备,新罗出兵已然取得不了奇效,一旦出兵反而落入对方口舌,成为主战派催动战事的借口。
“我们行事如此隐秘,怎么会弄得人尽皆知?”金德曼忍不住左右渡步,心底拿捏不定,权衡利弊,事到如今到底还要不要救左天成。
金胜曼也一改原来轻佻,沉声道:“姐,你想想李云聪的话,只要能救他大叔父,他代表所有族人投奔新罗,效忠新罗王,以新罗王马首是瞻。只要啊只要,好一个只要。”
金德曼心思何等机警,立刻道:“调走五千兵马,我们这是被利用了。他们志在国内城,要攻打国内城,以国内城来换左天成。好一个李云聪,我们太低估他们了。不成,如此算计我,我岂容他们如愿。”
说着正想叫人,一道青色的影子突然从窗外飘然入内,两道寒芒闪过。
金德曼还未来得及反应,只觉得冰冷的气息从颈部传来,一把银白色的宝剑正分毫不差的抵在她的喉咙处,硬生生的将她的话给逼了下去。
金德曼定睛一看,来人竟然是那日在楼梯口偶遇的青衣女。那青衣女手持双剑,一剑抵着她的喉咙,另一剑却停在了金胜曼的眼珠子前,几乎挨着那长长的睫毛,看的她几欲魂飞魄散。
金胜曼也是脸色苍白,瞧着近在咫尺的宝剑,眼珠子都不敢眨一下。
青衣女自是裴青衣,这些天潜伏在楼顶盯着她们的动向。因为听不懂扶余语,也不知两姐妹平时说些什么,只是记得罗士信的吩咐,一但听到两姐妹中有人气急大怒,便下去将她们制伏。
她倒是想直接了结了她们,只是罗士信说不能杀,也只好放她们一马,不过那青衣西贝货的眼睛让她实在不痛快,情不自禁的出手吓唬吓唬。
金德曼低声道:“姑娘,你我无冤无仇,这是何意?”
裴青衣收起了剑,道:“我的速度你们见识过了,如果想喉咙让我开个口子,就尝试一下。”
金德曼、金胜曼固然失去了利刃胁迫,却也不敢乱动。
裴青衣从容的在屋子里找到了根彩带,将两人捆绑在了一起。
金德曼见裴青衣压根不理会他,思考着脱身之法。
金胜曼却一个劲的皱着眉头,只觉得手腕好紧好痛。
便在这时!
房门突然破开,一道人影如滚瓜葫芦一样滚近了房间。
金德曼、金胜曼骇然发现,她们最后的希望,新罗国的第一剑手,花郎国仙金庾信竟如皮球一样狼狈的在地上滚着,最后以四仰八叉的姿势的倒在地上。
紧接着一个高瘦的青年大步走了进来,很从容的关上了房门,然后温和的笑道:“这里也够奢侈的,屋子用的都是上等的木材,隔音效果非常的好。只要不大声叫囔,传不了多远。我相信两位公主殿下也不想让高句丽人发现,然后成为阶下囚,导致新罗无主内乱,最后让高句丽、百济吞了吧?”
金庾信从地上鱼跃而起,瞧着房间里已经被擒住的两位公主,眼中闪过一丝怒意,正欲大喝,却听罗士信的话,强压着声音道:“卑鄙,下作,可敢光明正大的与我一战?”
自从与李云聪汇合,罗士信的人手充足,让人分批盯着金德曼、金胜曼这对不稳定的姐妹。
裴青衣擒住二女的当头,另外一人在第一时间通知了罗士信。
罗士信信步来到金德曼、金胜曼的客房外,守在屋外金庾信正想开口询问,却让罗士信一把抵着胸口,连人带门推进了屋子。
金庾信只道罗士信出手偷袭,满心不服。
罗士信笑道:“赢了我,放了你们。”说着渊渟岳峙的原地站着。
金庾信目视罗士信,想要拔剑,手却抖了起来,手抖心不静,毫无战意:罗士信很平凡的站着,破绽百出却陷阱百出,有多少破绽就有多少陷阱。
裴青衣道:“二十一快剑,剑剑连环,无缝无隙,浑若一剑。前提是以破绽为基,攻敌破绽。你境界太浅了。”
金庾信将剑一丢,贴身上前,没有二十一快剑还有花郎道。
花郎道是古代武术,跆拳道的前身,新罗国最崇尚的技艺。
罗士信原来学的拳脚功夫已经忘记了,他的现在功夫就是本能,战场上磨练出来的杀敌本能,没有任何章法没有任何痕迹却浑然天成。
三招,只是三招。
金庾信不可置信的倒在了地上。
罗士信脚步都不曾移动一下。
金德曼的目光突然炙热明亮道:“你不是突厥人,你是罗士信……大唐罗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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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长街刺杀
叫士信!
三招打倒新罗第一剑手花郎国仙金庾信。
除了大唐罗士信,又有几人能够做到?
金德曼醒悟过来,神色有些复杂:汉文化博大精深,问鼎世界,亚洲各国无不受之影响。新罗自不例外,金德曼、金胜曼这对姐妹花自幼学习汉文化,对于远在西方的华夏充满了敬慕,相互间时常表示最大的愿望莫过于去一趟中原,亲自体验一下中原的繁华气象,对于中原的情况也关注非常。甚至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原,特地屈尊与新罗的皮革大贾交好,在商贸上给些便利,让他往来中原行商时多给她们带一些中原的情况。
是故对于中原的动向近况,了如指掌,近年来听得最多的恰恰是罗士信这个名字。
因为那皮革大贾的行商目的地在河北一块,对于河北发生的事情了解的最是详细,罗士信恰是河北风头最甚的李唐将军。
是以金德曼对于罗士信血战洺水城、智取洺州、力擒刘黑闼乃至于两破突厥等事迹可谓耳熟能详。
新罗常年与高句丽、百济交恶,月月都有小规模冲突。这些冲突与中原的那些轰轰烈烈的大战相比实在不足一提,故而对于在如此大战中,依然表现的如若神助的罗士信怀有小小的崇拜。
当初听罗士信自称士信,便觉得跟罗士信的名字很像,却也没多想:一来这同名同姓的人实在太多太多,并不出奇;二嘛,相传罗士信身长丈二,腰大十围,眼若铜铃,宛若霸王再世,万夫莫敌。
金德曼自是明白传言夸张,却也认为罗士信定然是个魁梧彪壮的伟男子,哪里想得到会是一个高瘦俊俏带着些许书生气的人物?
而今自己崇拜的人物就出现在自己面前,还莫名其妙的成了对手,事事之奇,莫过于此。
想起金胜曼这些天花痴一般的表现,忍不住横了她这个比她更加心细的妹妹一眼。
后者忍不住吐了吐舌头,有些不好意思。
金胜曼早就怀疑罗士信的身份了,并非是罗士信他们有什么破绽,而是习性。突厥人以畜牧为主,日夜与牲畜为伍,身上多多少少会带有些许牲畜的味道,但罗士信一行人并无异味,加上流利的中原话以及“士信”这个字,都隐隐存在些许问题。
金胜曼也只是怀疑,不能确定,更没想到罗士信是针对她们来的。便打算在大势底定之后,再行试探,不想……
媚眼儿飘呀飘,暗忖:“还真是十全好男人呢!”
“你猜不错,我就是大唐罗士信!”罗士信被叫破身份也不奇怪,他也不想隐瞒,坦然承认,“暂时委屈你们一下,只要国内城一再掌控之下,我立刻就放了你们。”
金德曼精心策划却做人嫁衣,心中苦涩,忍不住道:“国内城里还有八千兵马,还有虎将李子成,你们想要拿下国内城,也非容易的事情。”
罗士信自信一笑:“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就不劳烦公主费心了。”顿了顿,他转身对裴青衣道:“接下来的就看你发挥了,需不需要我帮忙?”
裴青衣转身而走,酷酷丢下了两个字:“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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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以往一样,李子成与儿子李羽和二十多个亲随,策骑返回府第。
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小巷,给他带来异常的安详。
当年隋朝来袭,李子成作为无权无势渔夫的儿子,强制被抓入军中充当死士。毫无武艺的他,凭借一身过人的体魄,顽强的求生(欲)望任是在尸山血海中磨练出了超凡的武技,一步步爬上了现在的位子,甚至受到了高丽王的接见,因身上的刀枪箭伤有一百多处,高丽王亲热的呼他为不死虎。
但如今这头不死虎已经没有了猛虎应有的霸道,霸气!
从尸山血海中走出的他,已经沉(沦)在得来不易的和平中了。
每天做的是千篇一律的练兵回家,回家练兵,对于这种枯燥的日子,非但没有任何不满,反而充满了向往,希望一辈子就如此下去。
二十余骑缓缓而行,慢慢转入通往市集的大街,时值黄昏时分,街上行人熙来攘往,都是准备回家出城的百姓。赶路的骡车,要呼喝路人让开,才得通过。当然路人一见李子成等的声势,自要让开一条道路。
李子成与李羽一边谈笑,一边缓缓前进。
在道路的一端,一辆双马拉动的马车,缓缓驶来,赶车的人头带竹笠,看不清楚来人的面目。
先前行的两个亲随,一见驶来的马车毫无让道的意思,连忙高喝让路。
赶车人拉动缰绳,做出一副转弯的架势,两匹马却莫名的失控狂奔,直冲李子成而去。
李子成、李羽等二十余人怒骂连连,匆忙间四散开来。
赶车人突地一声娇喝,左脚踏在左边的空马上,身形倏地弹起,箭矢一样向李子成射去。
李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反应更在父亲之上,一夹马腹,健马前奔,长剑乘势向前直刺。
李子成亦不愧不死虎,反应也是迅捷,手中长剑出鞘,由左侧配合着儿子斜攻而上。
其他亲随反应慢了一步,一时被挡在外围,插不上手。
赶车人手中长剑银光闪烁,瞬间两声轻响传来,一剑先把李羽的长剑震开,跟着另一把剑和李子成的轻剑绞击在一起。不退反进,藉双剑双交之力,一个前翻,飞临李子成头顶的上空。
李子成、李羽只觉得眼前人影一闪而过,瞬间失去了刺客的踪迹。
听得四周惊呼传来,李子成心知不妥,感觉头顶一凉,一支长剑从顶心直插而下,不及惨叫,一命呜呼。
李羽目眦欲裂,正欲死斗报仇。
在空中的刺客灵活的犹如狸猫,一脚踩在路人肩上,侧跃在道旁的民房瓦顶,身形一闪不见。
整件事前后不过瞬息之间,李子成这只不死虎变为一只死老虎。
李羽复仇心切发狂似的寻找刺客不果,闷头冲回军营,强行调了一千兵卒全城搜查刺客,弄得国内城大乱。
今夜注定是不眠之夜,李羽搅得国内城大乱之际,一群人正有目的的逼近了内城军营。
先乱敌阵脚,在奇袭最强之处,最后趁乱攻取城门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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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匹马袭营
乱!
这夜的国内城只能用这一个字来形容。
刺杀李子成父子本就是计划中的一部分,目的是为了让国内城群龙无首,缺乏大将指挥,让国内城里的士兵如无头苍蝇,不知应对。
但随着对于李子成父子的深入了解,罗士信觉得刺杀李子成父子不如刺杀李子成一人。
李子成是一员老将,固然以勇称雄,但身经百战,经验丰富,能够理智理性的处理一切突发事情。他的儿子李羽不同,李羽是个莽夫更是个孝子,属于那种脾气劲爆,火气一上脑,天也敢捅,皇帝都敢打,完全不顾大局的人。
这类人的动向最好预测也最好掌控。
果然!
亲眼见到自己父亲惨死,李羽受到了无比剧烈的刺激,反佛疯了一样,根本无视了什么调令,也不管城内百姓是否有怨言,直接从军营里带出麾下的千名兵卒,挨家挨户的强行搜查。
国内城好歹也当了高句丽四百余年的国都,现今的别都,城里的达官贵族、巨富商贾何其之多,往来生人城中百姓又如过江之卿。
李羽这疯起来全然不顾,搅得整个国内城乌烟瘴气,民怨沸腾,吸引了所有眼球目光。
城内的文官来劝,反而让李羽痛打了一顿。
最后因为有人报道有一个类似刺客的女子混上了城楼,用绳索出城去了,李羽大骂废物之余,勒令关闭所有城门,不放任何人出城,领着千人浩浩荡荡的追杀出城。如此不到八千的兵卒又少了一千。
罗士信留下裴青衣守着金德曼、金胜曼,信步来到了宫城外的军营附近与李云聪、孙增佑汇合。
一个身形矮小却魁梧粗壮的中年汉子领着李云聪、孙增佑大步走了上来。
“见过罗将军,将军为对我们做的一切,我赵德柱没齿难忘。”赵德柱太白山二号人物,如左天成一样是原来隋朝的校尉,论及勇猛犹在左天成之上。隋朝残部能在太白山立足,他也是关键人物。
罗士信颔首道:“客套的话,等大功告成后再说。猴子引走了李羽,国内城只余七千兵卒,其中两千分散诸门,一千维护治安巡视全城,只剩军营里的四千。只要拿下这军营,逐一奔袭四门,我们反而能够占据兵力上的优势。”
孙增佑续道:“要想以最小的伤亡拿下军营,关键控制住他们的兵器库,控制兵器库就能控制胜利。但人不宜多,任务亦是最重。”
“我来吧!”
“我来吧!”
罗士信与赵德柱齐声说道。
高句丽的兵制与李唐不同,李唐是府兵制战时兵士自备兵器,而高句丽已经转化为军阀当权的情况。异域小国冶炼技术远不及中原,衣甲兵器都掌握在当权大将手上。兵卒训练时由兵器库领取,傍晚要依照名额逐一返还,私藏营中兵器是死罪。是以控制住了兵器库,等于断敌一臂,去其利爪。
罗士信向来充当这种关键角色,当仁不让。
赵德柱在隋朝残部中也是如此地位,觉得非他莫属。
罗士信见赵德柱竟然跟他争,莞尔一笑道:“一起去,谁先杀到兵器库,谁当大任。”
“好!”赵德柱是燕人,有着北地豪侠的豪爽气概。
天色逐渐暗淡,除了不远处的军营灯火通明,周边已经一片寂静。
因为城中不安定,此时此刻更是无人敢上街溜达,家家户户紧闭屋门,闷头睡大觉。
时机已到!
分散在周边的三千隋兵缓缓的聚集,渐渐汇聚一处。
“杀!”
赵德柱、李云聪互望低喝,领着所有兵卒杀向了城内军营。
赵德柱记得约定,更是不甘落后,冲在了最前头,手中的厚背砍刀炫舞的飞起。
罗士信却很淡定的摇了摇头,悠哉悠哉的上了马,双腿一夹马腹。
蹄声响起,阵风而刮!
赵德柱还未冲的二十步,一道黑影已经跃纵而去。
罗士信骑得固然是东北的矮小马,速度不快,却也非人类的双腿可以相比的。
“你……”赵德柱正欲破口大骂罗士信卑鄙,但接下来的一幕,硬生生的让这位北地汉子将到了喉咙管理的话给生吞了下去:只见那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营门前,长枪挥出,阻挡在营门外重达两百多斤的拒马让那黑影远远的一枪挑起,当做炮弹一样砸向了营门外的卫兵。
这单臂举起两百多斤的拒马已经非常了不起了,罗士信在马上以长枪远远的挑起两百多斤的拒马,还将这拒马当做武器甩出去,这是人能做到的吗……
他冲在最前头,本想着秀一秀神力,将拒马举起来,暂时以拒马当做兵器强行突破营门防线。
结果对方一个手在马上就做到了……
除了服气,赵德柱哪里还有什么别的想法。
“咦!不对!人呢!”
赵德柱顺着罗士信打开的缺口,冲进了营中。
这时袭营的警钟才震耳作响,罗士信却失去了踪迹,从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可以判断,有一人踩着尸体而过,目的正是西北方向的兵器库。
“这也太猛了了吧!”
罗士信一枪挑开拒马,不做任何犹豫纵深突击。他本就长于马战,这速度一提起来,谁也挡不住。更兼这个时段,大部分兵卒已经休息,营中除了分散着十数人一队的巡逻兵外,并无阻碍。
以罗士信的武勇,区区十数人如何抵挡,纵马飞过,除了留下十数具尸体,片刻都阻碍不得他前进的步伐。
直至兵器库门口,罗士信才遇到了些许阻拦。
兵器库重中之重,百余人护卫着大门。此时警钟以响,百余人已经聚在一处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百人将高杰见来人只有一骑,更不敢大意,能单枪匹马冲杀进来,岂是等闲。他沉着脸,等待着。就在罗士信进入射程的一瞬间,陡然大喝道:“放箭!”
密集的箭雨嗖嗖飞起,百人齐射只对一人,但在那间不容发的瞬间,罗士信长枪舞动如风,枪影之内竟如一矢能突破防线,连人带马破入敌丛。
ps:一觉醒来,发现多了位舵主,可把我高兴坏了,原先一百一百都能让我窃喜好一阵子,现在整个人都飘飘然的。吃药去,不然就萌哒哒了,多谢打赏。
第八十九章 如若战神
赵德柱、李云聪箭步如飞,顺着军营杀入之后,正巧遇上听得警讯从四方赶来阻挡的兵士,双方战在了一处。
赵德柱的厚背刀凶狠气煞,双手左右挥砍,但凡受他一刀,不是断头断胳膊就是开膛破肚,血肉横飞。才杀得五六个人,以让鲜血染成了血人,令人生畏,情不自禁的绕着走。
李云聪专门找着人多的地方突杀,双戟挥舞看似乱砍乱劈,全无章法。但是每一戟都伴随着惨叫哀嚎,无一物可以与他的戟锋匹敌,当真人碰人分,逢者必死,遇者必亡。
赶来的高句丽兵士只有百余人,让两人如此一冲,阵型大乱,片刻就让三千隋兵淹没。
“你带人往高句丽的狗窝杀,我先带着余下的人去领些兵器,再来助你!”赵德柱来到李云聪面前,高喝了一声。
李云聪应了一声,振臂一挥,立刻有千名健儿随着他往人声最为鼎沸的地方冲了过去。
赵德柱也是一挥手,两千余人轰然而动,不过他这两千人就显得寒碜了:虽然一个个人高马大的,但手中的器械却是锄头、钉耙、削尖的木棍甚至扫把。
罗士信初次见的时候也让雷到了,说好的三千战力,实际上也只有一千多人得到了武装。
这也是莫可奈何的事情,高句丽毕竟不比中原。物资丰富,冶炼技术高强,在任意铁匠铺都能买到兵器。
在高句丽兵器都掌握在国家将军手中,偶尔流落在外的兵器价格也贵的离谱。
左天成、赵德柱、李云聪他们生活环境恶劣,也只能勉强维持千余武装。
赵德柱渐渐逼近兵器库,只听得前方杀声此起彼伏,心底暗自担忧,这警钟一响,营中兵士必将争先恐后的赶往兵器库去,罗士信只有一人,别出了什么意外。
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脚步,却意外见四五十人连滚带爬的向他这里逃来,不住的回头眺望。有个人慌张的让自己的脚绊倒了,还不往前看,面朝兵器库向他这边倒爬着。
赵德柱上前挥舞着大刀,迎头冲了上去,接连砍翻三人才将这伙人惊醒,惊骇的大叫,分别往左右逃窜,却无一后退。
这时前方的杀声意外停止,令人不安。
一些溃卒,赵德柱心系罗士信安危也懒得追杀,径往前冲,来到兵器库前向四周环视一眼,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呆立当场。眼前景象,令他永生难忘:鲜血浸透了兵器库门前的每一寸土地,横七竖八的兵器与尸体散落在各处,用他们的血将地面染成了令人生畏的玫瑰色。
而在兵器库前:一人一骑就孤立的站着。
一匹矮小的瘦马,一柄染血的铁枪,外加一个高瘦的人……
他位于尸体的正中央,四周数十火把的光芒都不及他一人明艳,仿佛天地之间的光辉全部集中到那一人一马一枪上。
“战神!”
赵德柱脑海中竟然浮现出了这么两个字。他自己都觉得可笑,一大把年纪了,竟然会产生这种感觉。但除了“战神”他也想不出别的词汇来形容罗士信的表现:以一人之力尽数将兵器库的百余守兵以及支援过来的两百余人诛杀歼灭,难怪那些高句丽兵像见了鬼一样的逃窜。
罗士信的神勇与鬼神有何异议?
想起当日,自己对于李云聪“过度”赞扬罗士信的武艺深感不岔,存着见面斗一斗的心思。现在看来,便是李云聪那么夸赞,还是对他的一种低估。自己跟他争锋,那不是用自己的小弟弟去跟人家的大腿比粗嘛!
罗士信上前道:“来的正好,快去里面弄装备,刀枪剑戟样样都有,还挺齐全的。”
赵德柱这才反应过来,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刮子,都什么时候了哪里还有时间感慨。
不再分心,让随行来的兵卒分作两队,整齐有序的入兵器库领趁手的装备。
短短盏茶的功夫,一票隋兵个个鸟枪换炮,终于有着正规军的样子了。
赵德柱也很满意,留下百人给罗士信指挥,呼喝着余下的兵卒,去增援李云聪了。
至于约定什么的,赵德柱想也没敢去想。
李云聪、赵德柱都是难得的猛将,冲锋陷阵,可谓无往不利,罗士信更是领着百余人将兵器库守卫的严严实实,扼杀了高句丽各种反攻兵器库的手段,令高句丽兵至始至终都得不到武器的支援。
所以军营的战事几乎呈现一面倒的情况,本来高句丽就处在被偷袭的一方,缺乏大将的指挥,连失二手,居于劣势。更因制度使然,让警钟惊醒的兵卒没有武器抵抗凶狠的隋兵。一个个只能以扫把木棍木盆等生活用具迎战,如何是装备精良的隋兵对手。
隋兵以摧枯拉朽之势在极短的时间里完全控制住了军营,因为赵德柱最后特地封死住了营门,营中的四千高句丽兵卒被全歼在营中,无一幸免。
他们人数处于劣势,尽可能的杀伤敌军,亦是战术的一部分。
罗士信与李云聪、赵德柱合兵一处。
李云聪、赵德柱几乎浑身浴血。
前者一脸的从容淡定,后者大叫连连:“痛快痛快,终于出了一口鸟气!高句丽这些狗儿们,总算知道爷爷的厉害了。”
“奔袭四门,还有力气一战?”攻取兵营只是第一步,奇袭诸门才是重中之重的关键,只有控制城门才能真正的将国内城掌控在手,时间可容不得半点浪费。罗士信有点担心,这些隋兵残部可能因为缺乏锻炼,支持不了长时间的奔袭战。
李云聪、赵德柱一并拍着胸口大叫:“没问题!”
罗士信道:“我领百人就在这里防范万一,你们先从最近的北门起,绕城一圈,今夜之内,必需控制国内城。若战事不顺,立刻来报。”
李云聪是拟定的下任族长,左天成一直培养,却还没有给他独当一面的机会,赵德柱勇而无谋向来听从左天成的指挥。
两人都缺乏独当一面的能力,现今左天成不再,罗士信这个外人反而成了主导,不断的下达指挥的命令。
李云聪、赵德柱也服罗士信,毫不犹豫的应了下来。
看着大军离去,罗士信心想:“只要不出变故,应该大功告成了。”
第九十章 错漏一人
国内城府衙!
高书听着一个个坏到极点的消息,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完全不知所措了。
任何一个国家都不缺乏死忠之臣,高书就是其中之一。他是国内城的行政长官相当于李唐的太守,负责国内城的的一切政务,同时也是高句丽荣留王高建武的心腹之臣。
自古文武殊途,彼此争锋,屡见不鲜。在高句丽更是如此,功勋大将权势过重,文臣或是眼红或是真的担心高句丽的未来,绝大多数都是推动削军权政策的主力。
因此文武之间的关系,势同水火。
高书是推行削军权的先锋,在国内城与高慧真的军权势力关系险恶,只是碍于他是荣留王的心腹,高慧真又处于弱势,一直忍受着他。
高书也算是不畏权贵,在国内城处处抓高慧真的小辫子。
今日刺杀,在高书看来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了解自己所有的对手,深知李羽火爆的脾性,故意趁着李羽失去理智的时候,上前劝阻,然后有的没的冷嘲暗讽,目的就是为了激李羽失去理智,对他动手。
果然李羽动手了。
他本就看不起高书这种只会动嘴皮子的文人,父亲的死,加上嘲讽,直接将高书打了个半死。
高书痛着并乐着,一边让(娇)妻给他抹着药酒,一边自得的翘起了嘴巴:国内城的军事以高慧真为主,李子成次之,李羽最后。论地位远远不及他高书一半,可李羽却猖狂的将他毒打。这正好反映了拥兵大将无法无天,目无法纪。以此来炮轰高慧真御下无方,纵容麾下兵将横行霸道祸害乡里。
但是他万万想不到,事情的发展竟是如此的可怖。
安逸了近乎十年的国内城,竟然遭遇了如此可怕的袭击事件。
军营首先告破,隋朝余孽正马不停蹄的奔袭城门,瞧着国内城就要落陷,高书一筹莫展,全然不知应该如何是好。
对于隋朝余孽,高书还是有些了解的,知道他们的军事实力,也曾有心力挽狂澜。
奈何奈何……他在国内城做得太过,城中将兵对他甚无好感,情愿胡乱瞎打一通,也不愿听从他的命令指挥。
国内城眼下不是没有能力组织反击,而是各自为战乱作一团,做不到合理有效的反击,只能被动的挨打。
“狡猾的贼子,全然是看破了这点,盯着我们的弱点行动!在这样下去,城门必将逐一让贼子击破,要不得多久国内城就将落陷。我高句丽将会沦为笑柄,经济更将受到严重打击。”高书才不信那些隋朝余孽拿下国内城只为换一个左天成,对于城里的战略物资什么的,会视若无睹。
“大人,当前情况也只有请老将军出马了,也只有老将军能够镇得住场面,领所有乱兵,俯首听命!”高书的左右手尤昊突然长叹一声。
高书脑海中浮现一人,惊呼出声,“混账,你怎么不早说,我竟然将老将军忘了。老将军灭隋朝三十万大军都在弹指之间,区区千人余孽,岂堪一击。”他大骂自己糊涂,竟然忘记了国内城里还有一尊军神……高句丽的救世主。
“快,快给我备马,立刻去请老将军出山!”高书在那一瞬间,竟然大为兴奋,整个人呈现出一种狂热。不是面前出现了一根救命稻草,而是崇拜,对于英雄的盲目崇拜,以及无比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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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士信就在军营附近候着,无聊的伸着懒腰,左右扭动着身子,这里走走,那里瞧瞧。
这行军作战,不到万不得已孤注一掷的时候,都会备下应付瞬息万变的战场而补救的小分队。
罗士信领着的百人就是充当着小分队的艰巨任务,尽管现在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可谁也无法保证会发生什么意外变故。
变故,是一个说不准的东西。
有句话说的好,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再如何完美的计划都会因为各种不可控制的因素,产生改变。
就如金德曼的算计,合情合理,但就是失败了。因为多了罗士信这个胆气十足,敢想他人不敢想的罗士信。
罗士信、李云聪等人的取城算计,精细到极点。
但并不代表不会出现不可避免的意外。
罗士信所防备的就是那种意外,免得意外突发,措手不及。
“咦!你们怎么来了!”
罗士信正觉无聊,突然见裴青衣带着金德曼、金胜曼这对姐妹花远远的走了过来,前者的神色似乎很是着急,他忙大步迎了上去,道:“这样很危险的。”
现在整个国内城乱作一团,就她们三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在这乱中行走,想不引人注目都难。
裴青衣见罗士信关心自己的安危,忍不住心底暗喜,表情却一如往常,平淡的道:“是她们争着要见你,说有急事,晚了就等着给你收尸,我不放心就带她们来了。”
罗士信诧异的目光落在了金德曼、金胜曼身上,有些不可置信,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他还真不信有谁有本事灭了他们。
金胜曼可爱的吐了吐舌头。
金德曼却淡定自若的道:“我要不是这么说,你觉得这位姑娘会带我来找将军嘛?”
“你……”裴青衣这才意识到让人耍了,手忍不住我在了剑柄上,想了想还是压住了怒火,望着这对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姐妹花,目光中充满了不善。
罗士信不敢小觑金德曼这个未来的新罗女王,道:“那请问公主急着找罗士信可有要事?”
金德曼道:“士信将军好算计,步步为营,刺首,乱敌,诱敌,奇袭,分个击破,一步一步,精打细算,实在是妙不可言,但将军千算万算少算了一个人。”
罗士信有些惊愕,不晓得为何金德曼会对他们的部署了如指掌。
却不知泄露机密的恰是裴青衣这个关心他的女侠客。
裴青衣刺杀李子成之后,不宜外出,藏身在隐秘的地方负责看守金德曼、金胜曼以及金庾信。
但裴青衣实在不放心罗士信安危,每过片刻就打探罗士信的下落,金德曼、金胜曼如待宰羔羊,也没刻意压低声音,以至于两女吃对罗士信的动向了如指掌。两人都心思机敏,前后一总结,旁观者清,对于罗士信他们的布局计划,便知道了个大概。
事关数千人性命,罗士信不敢大意,作揖道:“还请赐教?”
金德曼道:“以不足万的兵马全歼三十万隋兵的高句丽军神乙支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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