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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言不信     大唐虎贲txt下载     大唐虎贲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 血腥味

    契吴山北麓山坳!

    席君买看着啃着山果的,几乎消瘦了一圈的燕沛,愧疚的低下了头:“对不住了,燕大哥,是我害了你们。”

    在朔方终究是梁师都的天下,梁洛仁固然称不上是什么良将,但也是将门之后,武勇智谋都是中上之选。他封锁住了所有要道,广布斥候,尽管得不到百姓的之处,对于燕沛他们的行踪一无所获。但却成功的限制住了他们的行动,将他们困在了朔方境内,动弹不得。

    一旦行动,就有被发现的危险。他们只有两百五十多号人,死一个少一个,也实在抵挡不住梁师都的大军,只能老老实实的缩在他们的秘密基地一个非常隐蔽的山坳里。

    因为他们突围的匆忙,随身没有携带什么粮食,被困在了山坳里足足大半年,逼得他们杀马而食。为了生存,不得已将所有坐骑一并杀了吃了,这才熬过了这艰苦的大半年。

    要知道,马贼马贼。靠的就是马,靠的就是来去如风的习性,才能以少胜多,才能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生存下来。

    马就如马贼来说,不易于第二生命。可是为了生存,他们也只能自断一臂,忍痛杀马。

    半年间,他们吃光了所有的马,抓光了山谷附近所有的猎物,还吃光了所有能吃的野草。

    终于熬了过来,熬到了朔方军缩回朔方城的这一天。

    若不是朔方军莫名其妙的缩回朔方城,他们还真坚持不下去了。

    “别傻了!”燕沛大马金刀的坐着,嘴里让山果塞得满满的。说话都说的不太清晰:他将山果连核带籽的啃了下去,方才道:“要不是你。我们这伙人早就让狗娘养的突厥给杀了,那还能活到现在?帮你。是我们的选择,不碍你的事。再说,我们现在不是熬过来了嘛!还有两百多兄弟,我们还能杀突厥狗。这消失了大半年了,突厥狗估计又想爷爷了,正好,出去松松筋骨,杀几个突厥狗泄泄愤。”

    “可是……”席君买迟疑的道:“你们现在没有了马,能行嘛?”

    燕沛提起这事。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道:“这事,我还真的跟你商量一下。没有了马,我们少了速度,跟突厥打起来很吃亏。硬拼伤亡太大了……我原来有四百多兄弟,现在只剩下这两百五十多号人了。我不想做无畏的牺牲,我的第一步计划是抢马,有了马,我跟我的兄弟就无所畏惧。我们先前凑了凑。将多余的兵器卖了合着累积下来的积蓄,能够从马商那里买个十匹马来。”

    他拔出刀腰间的弯刀,在石头上画了一个简单的突厥族部,道:“那群畜生一般都是这么布营的。牛羊马分开来圈养。牛羊马是他们的命根,都会安排重兵把守。我的计划是声东击西,狗娘养的突厥蠢的很。玩不懂我们老祖宗的兵法,一定会中计的。以十人袭击羊群。胡杀乱砍。他们一定会赶过来支援,其他的兄弟杀向马厩。抢着马就跑,然后这十余人想法子突围。跑得了,自然好的,跑不了也就那样了。本来这十个人活着的希望不怎么大,但是如果有你在的话,他们就有可能活下来。你若是愿意,加上我,我给你安排八个最强的好手,一起干上这一票。”

    席君买毫不犹豫的道:“我干!”

    “谢了!”燕沛重重的拍了拍席君买的肩膀,道:“大恩不言谢,我燕沛记下你的大恩了。”

    燕沛已经吩咐人去买马买食物,一群人吃饱喝足,一并北上,突厥境内赶去。

    因为梁师都吓得居城死守,一行两百余人人数虽众却也没有暴露行踪,出奇的顺利。

    一直到了突厥的边境,燕沛才停下来遥指着前方对着席君买道:“前面就是阴山贺兰山脚草原,这里本来是我们汉人的领地,但是现在却让突厥狗给占据了,因为这里的水草太过丰盛,常年都有突厥的部落驻扎,还是突厥皇室的成员阿史那部落呢。我们的目标现在就是这个部落,先抢马,有了马,我们就拿它开刀。”

    席君买愕然道:“怎么跟计划中的不一样?原先不是说要绕过这个阿史那部落,去小一点的部落,方便行动?”

    燕沛叉腰笑道:“这买兄弟就有所不知了,计划总有改变的时候。你是不知道,现在是天助我们!颉利那个狗东西最是自私,所有好的都给他的心腹。这个阿史那部落的首领阿史那丛礼是颉利最信任的心腹,最支持他的人。这一路上我细细打听了一下,颉利、突利两条狗正在互咬。以阿史那丛礼的尿性,一定会最大限度的带走他们族里的兵马,若我没有估计错误。他们现在整个族部加上男女老幼,至多不过万人,比一个小部落都是不如,正是我们的菜。”

    席君买对于这个不甚了解,也不细究。

    燕沛续道:“买兄弟,这一路上如果遇到突厥的斥候,就劳烦你的神射了。”席君买不但武艺超群,一手箭术也是极为可怖,在他们之中无人可比。便是因为看中席君买这一手,燕沛才极力的邀请席君买加入他们的。比起突厥兵,突厥斥候才是真正的难题。

    他们来去如风,弓马都是一流,只要让他们其中一人发现,并且吹响骨笛的话,整个突厥部落都会动起来。

    虽然阿史那部落走了大部分战力,但是突厥上下上至老妪下达小孩都是战士,他们拥有者非一般的战斗力,他们若是有所准备,仅凭他们两百多号人根本不够送菜的。

    尤其是他们没有马,远不可能在被发现之后,第一时间突入突厥营地,在对方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奇袭成功。

    也只有席君买有实力,在突厥斥候出现的一瞬间将突厥斥候射杀。

    一行人悄悄的往阿史那部落赶去,席君买甚至先一步将弓箭扣在手上。

    但是直到阿史那部落的营地附近,他们都没有遇上一个突厥斥候。

    “这没道理啊?”燕沛满心奇怪,便在这时,风向突然变了,阵风迎面吹来,冲鼻的血腥味扑面而至。(未完待续。。)

    ps:  第二更!

第十七章 螳螂捕蝉

    浓郁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燕沛久经战场,固然因为出生的关系,大字不识几个,但身经百战,多年的战阵生涯,让他学会不少的学问,作战经验不可谓不丰富。

    那浓郁冲鼻的血腥味,唯有经历过一场恶战之后的战场才能产生如此严重的味道。

    “一定出事了,大家小心戒备!”燕沛神色凝重,招呼着身旁的兄弟,轻手轻脚的往阿史那的营地赶去。

    越是靠近营地,血腥味越是浓郁一分。

    秋风施虐,吹打在众人的身上,发出沙沙的声响,掩盖了他们紧张凝重的心跳声。

    草原上多草少木,技术也不发达,也注定了他们的营地,防守远不如中原,完全不存在夯土护城的概念,只是象征性的以粗木,将偌大的营地圈起来……

    但是现在面对他们的粗木被推倒了大半,燕沛一行人借助着月光眺望着阿史那部落……一个个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呆立当场。

    燕沛在此前计划过好几种的对敌方案,有成功取马的,也有不成功逃窜的。作为首领,他向来怀有一颗当妈的心,什么都考虑到了,但却从未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能够看到这样惊魂动魄的一幕。

    阿史那部落已经毁了……

    放眼望去,看不到一顶完好的帐篷,无数残缺不全的肢体、分家的头颅与折断的兵刃横七竖八地散落在四周。

    天地间除了呼啸的狂风,听不到一点别的声音。

    “走。我们进去看看!”燕沛想不出草原上有谁有如此能耐,短短的瞬间内竟然将阿史那部落给摧毁了。

    来到了营地深处,那股即视感更为强烈。鲜血浸透了营地的每一寸土地,干涸的地面竟然给人一种泥泞的感觉。

    “燕老大,这里没有一个活人,是让马贼洗劫了?”一个魁梧的汉子骑着他们之中为数不多的马匹,转了一圈:他们虽然被人称之为马贼,但重来不将自己视为马贼看待。说起同行,语气中带着一些不耻的意味。

    “没有道理。也不太可能!”燕沛不解的摇了摇头,草原上弱肉强食,马贼盛行。他们横行无忌,凶残毒辣。但是贼毕竟是贼,就算其中最大一伙的马贼人数也不过近千之数。除非他们不想再草原上继续生存下去,不会贸然的打阿史那部落的主意。没有一个马贼愿意得罪颉利这个突厥汗王。

    “究竟是谁有如此胆子还是实力?”

    燕沛实在想不出来。

    “他娘的。让人抢了一步!”燕沛骂了一句,也懒得去想了,要不了多久阿史那部落的下场就会传遍草原,到时候谁干的,自会知晓,现在可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

    “走,我们去粘怗部落,就不信了。粘怗部落还能遇上意外。”

    一行人继续北上深入突厥腹地,他们常年在这一块截杀突厥牧民。抢夺突厥牛羊马,对于周边的突厥部落极为熟悉。这在阿史那部落遇到了这种无法预知的变数,令他们徒劳无功,只能选择另一个目标。

    他们一路快行,寅时三刻,进入了粘怗部落的巡视范围。

    燕沛再次提醒席君买小心斥候。

    席君买紧了紧手中的弓箭,默然的点了点头。

    这深入了里许地,弓弦突然震响!

    席君买一箭对着一道伏地黑影射了过去。

    燕沛寻声望去:在他们的右前方确实有一人匍匐在地上,席君买的箭正插在黑影的身上,他正想赞席君买箭术超群,却见对方一脸古怪的策马上前。

    席君买来到近处,下马先将尸体背心上的箭羽收好,将突厥尸体踢了个边,这名突厥斥候的喉咙让一支箭羽射穿了:先前那一箭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射在死人身上一样,果然如此。

    燕沛也赶了过来,见突厥斥候已经死透,表情也变得凝重,“王云,你去粘怗部落看一看,那里发生什么事情了。”

    一名矮小机灵的少年汉子,应了一声之后,熟练的策马离去,他身子矮小,将整个人缩在马背上,远远看去只有一匹走散的野马在原野上晃荡。

    这还没过多久,叫王云的少年汉子已经策马而归。

    “燕老大,前面有情况。差不多一里外,那里有大批的牛羊马,尤其是羊儿细算下有万数之多。关键是护卫只有五十多人,我们悄悄上去一个突袭就能将他们擒杀,这是老天眷顾我们,我们赚大发了。”王云一脸激动的说着,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彩。

    燕沛沉声道:“五十人,看着上万牛羊马。只有一种可能,他们的主力都不在,都打粘怗部落去了。可知道他们是谁?”他眼中闪过一丝厉色,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对方只有五十人,这一票干了,至少一年衣食无忧,还能有资金重新修建营寨,存储粮食。

    王云迟疑片刻,最终还是道:“应该是唐军,他们穿着的是唐军的甲胄,说的也是我们汉话。”

    “难怪!”燕沛恍然,心中挣扎,如今除了唐军,没有人能够在短时间内歼灭阿史那部落之后又杀向粘怗部落的。不过唐军竟然深入突厥腹地,袭击突厥部落,实在让他难以想象。

    “这……我还是离开吧。”席君买犹豫了片刻,但话出口却是斩钉截铁的。当初他在他师傅惠武和尚的相助下,逃出了朔方,随着他行走天下。当时正值群雄并起,战祸不断。天下反隋义军数十起,但绝大部分都是打着反隋的旗号,自私自利,为了自我的野心,枉顾百姓生命。尤其是食人魔朱粲、张金称﹑高士达之流,更是祸乱天下之贼。

    李唐虽然不是白莲花,但是他们将自己的野心与百姓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一边号召百姓借百姓之力,一统天下,一边也给了百姓安定的生活。现在大唐一统天下,动荡的次序已经恢复,李唐的功劳是不可否认的。

    席君买耳濡目染之下明白个中缘由,杀突厥,杀朔方兵,没有任何压力,但是要他杀唐兵,却做不到。

    燕沛咧嘴一笑,“我们也走!”他看着王云,道:“从一开始我就说了,我们落草,却不是马贼。不管别人怎么看,我们的目的是杀突厥狗,是报仇。现在为了利益,去袭击自己的同胞,这就真的成为贼了。王兄弟,你跟我一样,也是校尉。隋朝虽然亡了,但别忘了自己是个兵,不是贼。”

    “可是……”王云迟疑片刻道:“我们需要马,离黎明还有不足一个时辰,等到了天明,我们这两百多号兄弟就都成白盐里的黑炭了,太危险。没有马,我们打不得逃不得,只有灭亡一途。要知道这些年,我们没少得罪突厥,得罪这大草原上的马贼。坚持原则是不错,可也要为兄弟们想想。”

    席君买道:“这样吧,那五十唐兵,交由我来对付。你们抢马,抢了就走。有了马,就不怕了。”

    “好!”燕沛深深的看了席君买一眼,也知道他的打算,以他的武艺,对付区区五十人,确实不在话下。

    **********

    就在燕沛、席君买一行意图捡便宜的时候!

    粘怗部落却受到了罗士信强而有力的袭击!

    罗士信眺望着战场,此次出击比他预料中的更有收获,也更加的顺利:他们原本只有一个目标,便是突厥皇族阿史那丛礼的阿史那部落。阿史那丛礼凶狠暴戾,在早年时常袭击朔方一线,领隋唐两朝的边境不得安宁。

    这首次出击,自当要选择一个有够份量的敌手。

    阿史那部落便进入了他的视线。

    不过阿史那部落是皇族的分支之一,有八万族人。草原民族人人善战,八万族人,其中能战者少说也有七八万之数。他们人数不足千,想要在他们手上占大便宜并不容易。

    也便乘机练兵,待到颉利、突利内斗的时候,阿史那丛礼将兵卒带离,再行出击。

    时机成熟,罗士信率兵进入突厥深处的时候,意外得知阿史那丛礼的独子在行军的时候,遇到了突利的伏击,战死疆场。阿史那丛礼报仇心切,此次授命出战,将部落里绝大部分的战斗力都掉了过去,只余下数千战力护守着族里的老弱病残。

    这等天赐良机,罗士信岂能放过,当即改变了战术,不在意奇袭抢掠为上,而是以剿灭为主。

    他们一路清空了突厥斥候,对着阿史那部落发动了致命的一击。

    这自古到今,向来只有草原人袭击中原人的份,极少有中原人会以小股部队深入草原袭击突厥的,更何况还有朔方将他们与大唐隔绝起来。是以,他们已经十多年没有遇到了袭击了,这安逸太久,难免起了堕心,忽视了警戒。

    遇到罗士信八百强兵的突击,一下子乱了方寸。

    突厥本就是各自为战的主,打仗极少有什么建制,真正的强兵已经让阿史那丛礼带走。余下的突厥勇士,固然有着一战之力,但是与训练有素的唐兵比起来,实在是天差地别。

    几乎是碾压性的胜利,他们一举将阿史那部落给摧毁了,夺走了他们所有的牛羊马。(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 以战养战

    灭阿史那部落的那一仗打得太过顺利,罗士信野心滋长,又忍不住将目光盯在了粘怗部落。

    他知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道理。

    这一仗打的如此顺利,一则是因为颉利、突利内斗,相互大战,阿史那丛礼为了替儿子报仇,抽调了自己部落里的所有勇悍之士。另外还有一点便是对于他们的来袭,突厥人一点防范也没有:他们根本想不到唐军会越过朔方出现在他们的附近,向他们发动猛烈的袭击。以至于他们被打了都不知道是什么人打的,根本是无从抵抗。

    今夜过后,事情曝光,突厥的部落也不是蠢蛋,他们一旦知道唐军会袭击他们的部落,自当不会如今日这般松懈,他们日后得手的也不会如此轻松容易。

    但在消息传开之前,他们还是占据着奇兵的优势。

    也就有了一夜袭两部落的事情,不过粘怗部落就不如阿史那部落那般容易攻陷了。

    粘怗部落固然是颉利一脉的部落,但是他们的发展以部落为主,只调派了两万兵卒前去助阵,犹自留下了同等数额的兵卒相护。

    罗士信毕竟只带了千人过来,而且已经战斗了一场,也不指望能够在这里击溃二十于己的敌人。

    但是瞄准突厥大户,抢了就退,还是绰绰有余的。

    突厥之中也有贫富贵贱之分,突厥的平民家里大多只养着几只羊几匹马糊口维持生计,但突厥贵族却是拥有上千上万头牛羊。他们通常雇佣突厥百姓为他们养马。以从中原抢掠来的奴隶为牛奴羊奴为他们放牧。

    这些罗士信在决定再度袭击粘怗部落之后,听莫虎儿说的。莫虎儿早年便是让突厥掳了去,给突厥充当羊奴。为突厥贵族放羊,知道牛奴羊奴在草原上的地位。被擒到草原来的中原男子是没有帐篷可以睡的,只能睡牛圈羊圈,为了防止逃跑也不给他们吃饱,比之猪狗都要逊色一二。

    阿史那部落因为过于靠近汉人地界,担心汉人逃回领地,没有什么汉人奴隶。粘怗部落相对深入草原许多,有着数以百计的汉人奴隶。

    罗士信听得是勃然大怒,毫不犹豫的将目标盯着粘怗部落的突厥贵族来打。赚得多也能为那些被突厥人擒到突厥来的百姓出口恶气,顺便解救一些困在草原上的中原百姓。

    是故他们袭击的是突厥粘怗部落最大贵族的牲口重地,一举将马厩、羊圈、牛圈给占领了,还救出了困在其中的一百二十余中原百姓。

    罗士信让部分兵马护着百姓。又给百姓下了道命令。让他们将牛羊马都赶到大后方。

    他们的人打仗可以,但是放牧却是笨手笨脚的,从阿史那部落缴获来的上万余牲口,他们费了好大的劲力,才将它们安抚下来,让他们听命而动,还多亏了莫虎儿当初在草原为奴的经验。

    这些中原百姓受困突厥,为形势所逼。也学会了驱牛羊放牧,驱赶牛羊。正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罗士信将他们救出水火,对于这种力所能及的事情一个个都干得格外卖力,将牛羊席卷一空。因为担心汉人逃跑,突厥人是不让汉人接触他们的马的,对于驯马术不太了解。但他们平时放牛放羊的时候没少见突厥人的驯养方式,效仿着施展起来。固然比不上突厥人那么了得,一呼百马响应,还是能慢慢的将马儿引走的。

    罗士信亲自冲杀在第一线,手中的长枪挥舞,击破一个个意图反抗,意图阻挡他们抢掠的突厥兵,高声大笑道,“烧杀抢掠,谁不会。今天就让你们也尝尝这份恶果。”他来回突杀,将周边的突厥视若无物。

    看着突厥营盘冲来过来一支突厥兵,他长啸一声:“碾过去!”

    不做任何迟疑,罗士信毫不犹豫的指挥着亲卫兵冲杀了过去,长枪夹杂着呼啸的劲风在空中划过了一道亮银的光芒刺穿了为首一名突厥兵的胸口,单手将他的尸体挑起来,甩向人群中去,砸倒一片兵卒。

    在他身后的亲卫兵,一拥而上,刀砍枪刺,将这队突厥兵杀的干净。

    已经击破了三股这种有次序的反击了,罗士信隐隐感觉到突厥的反击越发的犀利,他们人少不宜久站,而且天明在即,让对方看透他们虚实,他们还有全军覆没的危险,他高举着长枪,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他带出来的兵,训练有素,并没有因为他撤退的命令就一股脑的逃跑。

    罗士信与他的亲卫队,依旧奋战在第一线,阻挡突厥的追击反抗。

    莫虎儿、苏定方、薛永三将领着自己的曲部驱赶着牛羊马,徐徐的先后撤退。

    待确定后军安全,罗士信这才招呼亲卫撤退。

    这退了半里左右,忽然后面传来阵阵喊杀声。

    罗士信扭头一看,原来粘怗部落的突厥兵又追了上来。

    他们不甘心自己的牛羊马就这样让罗士信掠夺了去,匆匆忙忙的聚集了两千多突厥勇士,又追了上来。

    “他娘的!”罗士信勒停战马,骂了一句,喝道:“别撤了,老子见时间不早了,不想打。这群王八蛋以为老子怕了他们,将他们撵回去……”

    说着率领亲卫军先一步掉头向突厥追兵杀了过去。

    若是继续向前,突厥追兵穷追不舍。他们兵马不多,战利品却是极为丰厚,肯定走不快。

    等到天亮,他们人数什么都一眼可见,倘若后面还有追兵,麻烦不小,必需将突厥的追兵钉死在这里。

    见罗士信再次一马当先,余下的兵卒一个个也毫无畏惧的跟在各自将军的身后争先恐后的冲杀了过去。

    他们都是苏定方、薛永、莫虎儿特别挑选出来的强兵,本就有着一定的胆气实力。此次随着罗士信出击,亲眼见他们的统帅宛如霸王再世,单枪匹马便能将百倍与他的敌人击破。而突厥远不如他们想的那么可怕,就如纸老虎一般,看的可怕,一搓就破。

    经过今夜的两战,他们已经意识到突厥不再是什么可怕的怪兽,只要跟在那道身影的后面,再多的突厥都是是荣耀战功金钱地位,自然倍显英勇。

    他们人数不多,但是无人不前,却如排山倒海一般的铁骑洪流迎了上去。

    冲刺中的两队骑兵眨眼间就凶狠的撞在了一起。

    在杀入蚂蚁般人潮的瞬间,罗士信向前旋转着连刺三枪,迎面而来的三杆马槊应枪而断,鲜血和脑浆溅了他一身一脸,枪势未衰,向左右来回摆挡,两边的突厥兵顿时惊呼着掉下马来。

    刚突破第一层人墙,前面八条马槊不约而同地将目标都对准了他,一齐攒刺。

    罗士信挺枪搭住一条刺来的马槊,就势向左面划了一个圆弧,利用它将左面的来长槊尽数荡开,左手拔刀出鞘,斜斜地向左边一拨,将刺来的马槊全都向两旁排开,在战马交错时双手同时挥舞,刀枪齐出,惨呼声中,三颗人头和七八条手臂裹着血光滚落到地上。

    此事双方都在策马疾冲,罗士信借助马势继续向敌阵中心突入,一口气向左右前三方向连环攒刺出十二枪,三面十二名突厥兵胸口和咽喉中的鲜血狂喷而出。

    突厥骑兵见罗士信这般威势,无不惊得呆了,看他策马向他们冲去,爆发出一阵慌乱的惊呼,向两边闪开,自动地为他让出一条路来。

    两千人的骑兵队,让他一个人一个冲刺杀到了中心腹地!

    “哈哈!一群杂碎,晓得我罗士信的厉害了没!”

    他不想这一自报姓名,周边竟然更加惶恐惊慌,纷纷呼喊着“是阿尔桑.杜奥莱”……

    这他还没有施展自己的拿手绝技:领域攻击,周边攻击范围内竟然一个突厥兵都没有了。

    这是什么情况?

    他不知道在突厥早有流传,恶灵之首的阿尔桑.杜奥莱如传言中凶残暴虐,只要靠近他身旁三丈之地,必死无疑……

    罗士信冲杀的狠,他身后的亲卫兵以及苏定方、薛永、莫虎儿同他们的亲卫队也展现了可怖的战斗力,奔走如飞,给了士气动摇的突厥军致命的一击。

    在拂晓来临之际,罗士信他们强行杀退了追兵。

    战场之上,人和马的尸体就象树林中那厚厚的落叶,密密地铺满了一地,远处敌人正在四散奔逃。

    “将无主的马都牵走!”罗士信长出了一口气,也感觉有点疲累了。今晚这一战他要在新兵面前展现自己百分之两百的战斗力,唯有如此。才能让他们知道突厥并不可怕,才能让他们忘记恐惧之心,尽快的成长起来。

    这长时间的奋力而战,便是他也略感疲累。

    不过想想这一夜的收获,一切都是值得的。

    利用战争中获取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继续进行战争。

    以战养战!

    罗士信打的就算如此注意,他倒不是为财而战,而是为战而战。没有比经历战争磨练更快的练兵之法,利用不断的战争来磨练兵卒的意志战力。

    想要将胆怯的边兵短时间练出来,给他们荣耀给他们荣耀,给他们军人的尊严是最好最快的方法。(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

第十九章 谁也不能欺负我的兵

    但是军人的荣耀,军人的尊严不是说给就给的。而且这种东西,只靠施舍是换不来的!

    躲在城墙里龟缩起来,面对敌人入侵,不敢于战就能获得荣耀、尊严?

    做梦都不会出现的好事。

    军人的荣耀、尊严是用自己血泪换出来的,想要获得军人的荣耀、尊严,首先就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军人……

    现在的边兵,配不上军人二字,但是今日与他并肩作战的却是名副其实的军人。

    以往所有边军都是一丘之貉,半斤八两,难兄难弟,谁也笑话不得谁。但如今他们回去之后,将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

    什么军人,什么懦夫,一望可见。

    若是在这种情况下,边军还能坦然自若的当他们的懦夫,缩头乌龟,那他们就是一坨扶不上墙的烂泥了。

    烂泥也许存在,但罗士信不信,大好儿郎,谁愿意去当烂泥?

    罗士信领着凯旋之兵返回了他们的临时营地,所谓的临时营地也不过是莫虎儿选择的一片丰盛的水草地而已。

    他们兵力不足,也没有多余的人手,看管着从阿史那营地抢掠来的牛羊马,只能选择一块水草丰盛的土地,放牧似地以水草来诱惑牛羊马,不让他们跑远,只留下受了伤的五十余人负责照看。

    这个办法不错,有了吃的,家养的牛羊马也很听话的悠闲的啃吃着青草。个别调皮的想要跑远,很快就回给逮回来了。

    “大将军!”

    罗士信这刚来到近处。却见五十人跪伏在他的面前。

    “怎么了?”罗士信翻身下马,将为首的那人扶了起来,见他脸上的伤痕。脸色瞬间阴沉冷峻,得胜后的笑容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温怒。

    在他面前的这个人叫吕军强是右骁卫的一员老兵,跟了他几年了,现在是他亲卫队的一员。在攻打阿史那营地的时候,右臂受了一枪,短时间内无法用力。罗士信便让他留下来看护战利品。但是现在他一身脏兮兮的,尤其是脸上多了许多细小的伤痕,高挺鼻子塌扁了。像是让人狠狠的打了一拳一样。

    这绝对不是他在战场上受的伤……

    斗殴!

    罗士信也只想到了这种可能,目光在后面的兵卒身上扫过,发现他们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伤痕,只是不致命。

    “末将无能。没有守住马群。让一班人抢走了好几百匹的马儿!”吕军强羞愧的底下了脑袋,似乎难以启齿。

    罗士信有些错愕,眼神一扫草原上的牛羊,他们的战利品实在太多,也没有时间清点,少上几百匹马儿,却也看不出来。

    吕军强继续道:“在此之前,一个少年突然来到我们的面前。说让我们分给他们两百五十六匹马儿。这是我们的战利品,我自然不给。可是他们突然冒出了两百多人。直接动手抢马。我们想要杀回去……但是,那,那少年太过厉害,我们五十人都让他一个人挡了住。说出来丢脸,我们一个个想要他的命,他却不想伤我们,就用一根铁棒便将我们全部都挡住了。”他说道这里,脑袋都要低到裤裆字里去了。他的脸是因为让对方逼得急了,血气涌了上来,用了两败俱伤的打法。

    结果对方长棍连消带拨,将他所有的力量都卸了去,以至于重心不稳摔下了马背,面朝地摔得。

    罗士信眼中露出一丝动容,吕军强作为他的亲卫有着足够的勇悍,虽然他伤到了手臂,还是有着一战之力的,其他人也是一样,五十余人痛下杀手,却让一人挡了住,而且那人还没有伤人之心。只有一个可能,那个少年武艺凌驾于这五十人之上,也只有如此,才能做到这点。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要杀这五十人是轻易之事。

    “岂有此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个王八蛋竟然劫我们的东西。”莫虎儿听得几乎跳脚。

    罗士信眼中也是怒色闪现,作为万兵之首,他最容不得他人欺负他手上的兵,沉声道:“他们什么时候走的,从哪里走的?”

    吕军强道:“没走多久,大概三刻钟之前,是往西南方去的。”

    罗士信毫不犹豫的道:“苏定方,你暂任统帅一职,将兵马往朔方带,莫虎儿,你充当前部开路,薛永你在后面殿后,我们平平安安的兵马带出来,也要平平安安的带回去。”

    “是!”苏定方、薛永、莫虎儿齐声领兵。

    说着他拍了拍吕军强的肩膀,对着五十多人道:“你们好好养伤,这怪不得你们。是我抽不出多余的兵马来,留下的兵马少了。老子的兵,也是他们能够欺负的?这个场子,我帮你们找回来。”

    望着那张满怀怒意的脸,吕军强与那些留守的兵卒,心头涌出一股热乎乎的暖流,眼圈都红了。

    罗士信点了五十亲卫队,又让亲卫队换掉久战的坐骑,每人领了三匹马径直往西南方向追去。

    罗士信有赤骠代步,奔行速度极快,亲卫队三马轮着骑乘,速度也是奇快。

    **********

    席君买帮助燕沛夺取了马匹,一行人往西北巢穴而行。

    所谓狡兔三窟,他们在草原上横行了七八年,自然不只有一个地盘,这突厥境内也有他们的一个秘密据点。

    今晚虽然夺得了两百多匹马儿,但是生活所需却并没有取得,还需要从长计议。

    “买兄弟,这一次多亏你了。”燕沛对于未来并没有多大的担忧,有了马而且身在突厥草原就不愁没有吃的。想到这里,便忍不住又对席君买到了一声谢,当初若不是他直言退出,他发现自己那一瞬间未必就能经得住诱惑,他真的不希望成为一个贼。

    也只有席君买能够在那种情况下,不伤一人的帮他们挡住了唐军,让他们顺利取得了马匹。

    “啊,没什么!”席君买好片刻才反应过来,应了一句。

    燕沛奇道:“有心事?”

    席君买道:“我在想那伙唐军,觉得有点奇怪。我跟师傅游走四方,遇过不少兵。他们打不过就打不过,遇到我跟师傅不是跑了就是不敢上。可他们却像不要命一样,越打越狠,还好你们动作速度快。在这样下去,我还真的有点撑不住了。”

    燕沛道:“这不奇怪,这天下从来不缺悍卒,缺的是了不起的将军。将军有本事,他带的兵必然是悍卒。我没有跟唐军交过手,却也听过他们的事情。现在的大唐就如当初文帝时期的大隋一样。有着许许多多的英雄猛将,他们麾下的兵都是骁勇之士。我记得他们的秦王,手下有一支叫玄甲军的精锐,有胆子以三千冲杀十数万大军的,而且还大胜了。还有一个叫罗士信的,哈哈,其实我最佩服的就是他了。两万步卒,硬生生的与十五万突厥狗激战了好几个时辰,最后用两千多骑兵追着十万突厥狗来打,那场面是何等的威风?只恨不能一见啊!这支深入突厥的唐军,虽然不知他们的主帅叫什么。但是有这胆子深入敌后,一定不是等闲之辈。假若手上是一群废材,他们哪敢冒这风险?依照大唐这势头,我看突厥要倒霉喽。”他一脸的幸灾乐祸,粗狂的脸上满是笑意。他跟突厥,仇深似海,在他而言,没有什么比突厥倒霉,更加痛快的事情了。

    又走了一阵,已过拂晓,黎明的太阳钻出了地平线。

    燕沛无意间往后看了一眼,远处隐隐有着尘烟飞扬的痕迹,警觉异常,拉住了马缰,低喝道:“停步,住声。”他跳下马背,将耳朵贴在地上,好一会儿道:“有一百五六十骑向我没这里逼近,蹄声极为迅速,要不了多久就会追上我们!”

    王云惊愕道:“那怎么办?这里没有地方躲藏隐蔽,要不带他们去前面的巢穴,凭借地利阻击他们?”

    “不行!”燕沛摇头道:“巢穴能不暴露就不暴露,同等数量下,我们还没怕过任何人,更何况他们的人数应该少我们一倍有余,只是马多而已。而且还不一定是敌人。我们就等着,做好战斗准备。”

    “你是说?”王云心中一动。

    燕沛苦笑道:“这附近只有突厥的两个部落,一个已经灭了,另一个不知情况,但很明显没有闲工夫来收拾我们。唯一知道我们存在的唯有那伙唐军了……他们追的如此迅速,一定用了多马轮换的方式。”

    正说间,尘烟越来越清晰,衣甲鲜明的唐军远远就暴露了他们的身份。

    随着双方的距离缩近,燕沛也看出了对方的人数:“竟然只有五十人……”他的表情越发的吃重。

    王云却笑道:“才五十人……”他心底的不安放下了。

    席君买初感意外,但很快脸上就露出了少见的凝重。对方既然知道他的存在,由敢领五十人追击过来,说明了对方有着无视他存在的胆气……

    他的目光落在为首那一人身上,紧了紧手上的三菱棍,自技成之后,除了他师傅,还真没遇到一个像样的对手。(未完待续。。)

    ps:  第二更,还有一更!

第二十章 罗士信VS席君买

    瞧着远处,罗士信见对方已经发现了自己一伙人,而且还停了下来。也无所畏惧的来到一箭之外,做了一个停下的手势。奔行中的五十人几乎在同一时间停了下来,其中还包括了他们所控制的另外两匹马儿。

    如此训练有素,让燕沛、王云瞳孔一阵收缩,相互对望了一眼,同时心道:“好一支训练有素的骑兵。”

    燕沛原本凝重的神色变得更加凝重。

    王云原本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骑兵是最难控制的兵种,想要做到这种要行便行要停就停绝不容易,不仅需要高明的骑术还需要拥有极为默契的配合。

    他们这群人这些年生死一起,要做到这一点都不是很容易,但是对方却做到了。

    席君买到没有什么变化,他虽出身将门世家,但是跟着一个少林武僧长大,没学过兵事。他能够轻易的做到这一点,自然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何况他也没有心思去估计细节,他的目光都落在了对方的首领身上,直觉告诉他,此人年纪大不了他多少,但非常的可怖。

    “你们等着!”罗士信丢下了一句话,一拉缰绳,独自一人徐徐向前,来到近处,轻声道:“是你们欺负了我的兵,抢了我的马?”他声音不大,却非常有力,带着极强的质问味道。

    燕沛上前了一步抱拳道:“在下燕沛,并……”他正想稍作解释。却让罗士信毅然打断。

    “别说了!现在我不想知道你们是什么人,你只要回答,是与不是就足够了。”罗士信并没有咄咄逼人的感觉。但是他说的话却有着咄咄逼人的味道。

    “你欺人太甚!”王云怒喝道:“真以为我们怕你不成。”

    燕沛的脸色也有些难看。

    罗士信却笑了起来,他的表情跟他的话完全不一致。

    “我没有欺人太甚,你们也别误会。我对你们没有恶意,也知道你们对我也没有恶意。”罗士信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但是看他们这个阵容,以及这两百余人身上的那股彪悍的气质,对他们的战斗力便能够估计一个大概。

    如果他们真有与之为敌的意思。只凭他留下的五十残兵是抵挡不住的。他们以最柔和的方法,抢了马匹,在不伤及一人的情况下离去。这不想与之为敌的心思。不言而喻。

    罗士信又不是睁眼瞎,如何看不出来,只是他是将军,而对面的人欺负了他的兵。

    “我们彼此都没有恶意。表明了身份。甚至可能成为朋友,成了朋友,就不好动手了。所以……在成为朋友之前,必需要将该做的事情做了。”罗士信目光在他们身上一个个的扫过:“抢了我的马,我可以不计较,身外之物而已。这一仗,我们收获丰富。送些给朋友,没有什么。但是欺负了我的兵。就是不行!我的兵,固然不屑技不如人。但欺负他们,就要问过我的枪,所以是敌是友,先打了再说。”

    燕沛、王云眼中透露着一丝动容,他们同在一个将军麾下效力,但是那个将军指挥将他们视为出头鸟,从未没有庇佑过他们。可面前此人却因为欺负了他的兵,就如此追击过来。这之间的差距,不能以道理来计,若当初他们的将军有此人一半甚至十分之一,他们也不会克上而反,然后当了马贼。

    有将军如此,如何能够不让兵卒为他乐意致死。

    “是我!”席君买单骑走了出来,目光灼灼:“你找的对象是我,欺辱了他们,确实是我的不对,如何处置,悉听尊便!”

    罗士信以从兵器中认出了他来,只是想看一看,他有没有那个勇气承担。结果不出他的意料,笑道:“打一架,我的部下在武艺上输得,自当由我在武艺上找回来。”

    他说着长枪直指,战意气势瞬间膨胀。

    席君买神色严峻,也将三菱棍横在了胸前,低声道:“你们后退一点!”

    燕沛、王云相互点了点头,退了下去。

    “燕老大,你说谁会赢?”王云目光死死的听着两人。

    燕沛迟疑道:“应该是买兄弟吧……我实在想不到比买兄弟更强的人会是什么模样。”

    王云也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但是他发现一箭之外的那些骑兵,一步也没有靠前,难道就不怕他们的将军有任何的不测,还是他们对于自己的将军有着必胜的信心?

    便在这时,罗士信出手了。

    只听一声马嘶。余音未消,红光已然急速膨胀直至填满整个视野。

    狂风骤起,刹那间,罗士信已经到了席君买的面前。

    赤骠与罗士信早已浑如一体,一举一动,只需小小的暗示,便能相互沟通。

    一股锋利无匹的杀气从正前方扑天盖地冲过来。此刻席君买的耳中方刚听到马蹄之声。人马配合而成的猛力一击,竟然与声速齐平。

    若是常人,面对这一击早已心寒胆裂!

    但席君买却不一样,他反应过了过来,没有任何犹豫,双脚脱离了马镫猛力向上一跃,身体腾空之后,双手将三菱棍舞成一片铁幕。

    当!

    长枪与铁棍交错在一起。

    两股巨力的冲撞,直接令彼此的兵器爆射出无数四溅的火星。

    席君买身形向后一仰,借着罗士信的力道,整个人后飞出了一丈之距,落在了地上。

    他落地之后,将所有劲力凝聚棍上,期待即将到来的第二招。他甚至没有自信接下这第二招……

    对手好强,已经强到了一个境界。

    尤其是他已经与坐骑合二为一,人马合一的力量,远远不是一加一等于二如此简单,绝非他一人能够抵挡的。

    不过他很快发现,对方没有进攻,而是挠了挠头,从马上下了下来,道:“马战你太吃亏了,我与赤骠人马合一,形如一人。除非你拥有如赤骠一样的马,并且得到它的认可,与它心灵相通,不然我都占着莫大的便宜。”

    燕沛、王云以及周边看的两百多名不是马贼的马贼,一个个都看傻眼了:多日的相处,没有人比他们了解席君买的武勇。他们也是从席君买这里了解到,原来一人之力,当真可以敌过上百人……可是,如今他们心中的最强者竟然在一个照面就吃了亏。

    这让他们如何能信,如何敢信。

    “一定是他依仗着马匹的优势,一定是的!”他们已经在给席君买找理由借口了,他们实难相信,当世之上,竟然还有比席君买更加强大的存在。

    见罗士信将战马赶至一旁,且做好了准备,席君买不再迟疑,不再犹豫,舞动着铁棍抢先进攻。

    仅仅一合,他已经感受到对面那深不可测的实力,若在失了先手,当真就要输了。

    席君买技艺大成之后,从未败过,今日也不想尝试首败的滋味。

    三菱棍呼啸砸出!

    一股刚猛之极的劲风将他的衣服迫得贴在了前胸!

    罗士信长枪一挑,意图以强碰强,以刚撞刚。

    岂料对方突然收了铁棍,舞成一个圆圈,四方气流大作,那威势舞动的力道竟然带起了一阵狂风,地上的杂草都给吹的左右摇摆,还卷起了地上的尘土。

    好家伙!

    罗士信见这刚猛的一棍向自己横扫过来,若是击中,铁定骨碎肉靡。

    “哈哈,来得好!”罗士信向来是个武痴,对方这变招外加横扫,高明之极,让他有种眼睛一亮的感觉,长枪一抖,连消带打。也不再硬碰硬的对打,而是回敬自己的技击妙手,他这一招专破强攻,以卸力借力之法,借助长枪的特性,以侧面轻轻一擦,教对手无从发力,不但可将敌矟的力道化于无形,还能顺势发出的反手一刺,致敌于死。

    他回手一枪,又快又准!

    这一枪看似快捷刚猛,却不疾不徐无声无息如梦似幻,

    席君买有种出寸步难移的可怕感觉,气势完全被压制。

    “好强!真的好强!”

    他大喝一声,身与意合一棍划出,压力顿减:三菱棍在空中画出一个圆圈,一泻千里、所向无前的气势。

    枪棍相交,两股大力一撞。

    两人瞬间分开。

    但席君买后退了两步才稳住了身形,而他对面的罗士信却一步未动。

    “换我了!”罗士信动如脱兔,长枪划破长空,夹带漫天枪风照席君买当胸狠刺!

    席君买丝毫不敢懈怠,横棍而立,将全部身心锁定对面强者的一举一动,对方的强悍,出乎意料,胜负只在呼吸之间,一个不慎必将一败涂地。

    他凝神以对,将气势攀升到极限施展开了少林的伏魔棍法,与罗士信战到了一处。

    四周人都看呆看傻了。

    他们何曾见过如此精彩激烈的对决,两人的实力均超出众人的意料。

    虽然他们彼此交手还不足二十合,但是这短短的二十合已经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看的他们眼花缭乱。

    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席君买固然很强,强到了一个境界一个地步,但是他的对手更强,强悍的无法以言语形容。

    交手至今强悍如席君买者,竟然没有占得半点的便宜。(未完待续……)

    PS:第三章了!!!

第二十一章 强将加盟

    席君买亦是越战越觉得心悸,他这一手少林棍随着他走遍天下,莫说是遇到敌手,就连能够与他战上三十合之上的都不多见。

    可是今日他使劲浑身解数,却难以取得半点先机。只觉得对面的罗士信长枪运转奇快,进退攻防,其势都犹如长江大河一般连绵不绝,每每都能自不可想象的角度发起攻击,仿佛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枪中还蕴含着莫可抵挡的威力,刚柔并济,近乎无懈可击。

    长枪再次攻至,席君买已经硬拼十招,败事以显,不敢在硬攒其锋,惟有深吸一口气,从对面所布下的杀气枪影中退出来,向后连退三步,后退的同时,手中铁棍运转如飞护住周身上下。

    可是对方的长枪却护随心所欲地划过两人之间的距离,霎时间席君买只觉得四周劲风大作、冰澈刺骨,那威猛绝伦的一枪,凌厉无匹,奥妙精奇,已经将他完全包裹,封死他所有的退路!

    便是退也无路可退!

    席君买将心一横,双手握住棍柄,对着罗士信的胸口尽力平刺,采取了两败俱伤的打法,以图以此挽回劣势。顿时劲风狂涌,棍劲破空而去,发出鹰啸似的锐响。

    “叮~~~~”兵刃一声脆响,他用尽全力的一棍,发出的声音却是细弱蚊蝇。

    “不好!”

    席君买心生警惕,随即到从枪面上传来一股力量轻轻将铁棍黏住,向外一带。顿棍势尽泄,所有劲力犹如石沉大海,空空荡荡不着一物。

    瞬息间他失去了长棍的控制权。但罗士信的长枪却毫不停歇重重的扫在了他的胸口,排山倒海的力量打得他半身麻木,整个人直接被这一枪震得连退了五步。

    长枪再次出现在他面前,发出龙吟虎啸般的异声,长枪在席君买眼中无限扩大,劲力化作一束针尖气流电射而至。枪锋虽还未到,但在这股气流冲击下。脸上皮肤已然是剧痛难当。

    在惊呼声中,席君买危机片刻双手合十,死死的卡主了长枪的枪尖。

    枪尖至鼻尖处停了住……

    “挡住了?”席君买脑中突然心生如此念头。但随即手中猛地一松,长枪已被对面那个近乎不可战胜的青年男子抽了回去,心底涌现一股苦涩:他能够轻易的从他手中抽回兵刃,自然也可一枪到底。在他的面门开个大洞……不是他挡住了。而是对方在关键的时候手下留情!

    “我输了……”席君买在认输的瞬间,喷了一口鲜血,身子晃了三晃。

    罗士信见此咧嘴一笑道:“还真以为你是铁打的呢!受我一枪,便如没事的人一样,也太让人受打击了。”

    席君买将棍子杵在地上,一摸嘴角的鲜血道:“我学过少林铁布衫,在挨枪的时候,将硬气功聚在了胸口。不过还是挡不住……”

    “原来是少林铁布衫。这么说你那一手棍法是少林棍?”罗士信眼中闪过一丝异样。

    席君买点了点头:“慈悲棍、疯魔棍、伏魔棍……”

    罗士信颔首道:“少林功夫,确实名不虚传。”

    罗士信在后世中一直被灌输着一种天下功夫出少林的思想。这来到唐朝,继承了罗士信的一身盖世武艺,却看清了这一事实。

    所谓天下功夫出少林,那是放狗屁。

    天上之大、包罗古今中外。少林名号始于北魏,然早在少林出生之前,中国已经有了击剑名家越女、技击名家袁公、快刀宗师庖丁,更有以习武为时尚的齐国人,均为天下闻名,较之少林早了千年!

    但亦无可否认,少林源远流长,至北魏起,历尽重重磨难,时过千年,但依旧兴盛不衰,可见少林确实有一些真功夫,少林七十二艺也非是浪得虚名。

    席君买感受到胸口那火辣辣的痛楚,苦涩道:“名不虚传,还不是不敌你的枪,我用了浑身解数,却也没有效果。你很强,我不是你的对手。”

    罗士信大笑道:“你应该满足了,当今世上能够接下我三五招的已经是一流好手。你却能与我大战将近三十合。要知道我横行天下多年,除了我秦琼秦大哥,你是第一个能够与我战至这个地步的,你应该知足了……”

    他的语气极为狂傲,但是周边的两百余人,却没有一个觉得他狂。

    他与席君买的一战所展现出来的武勇,已经将他们震撼住了。

    燕沛看着几近不可一世的罗士信,目光落在了那柄亮银色的长枪,脑中闪现一人姓名,深深呼出一口气,失声道:“你是罗士信,大唐罗士信!”

    罗士信颇感意外的看了燕沛一眼,颔首道:“不错我就是罗士信,大唐罗士信!”

    大唐罗士信,五个字,重逾千斤。

    四周一阵惊骇,罗士信威名早已暴于中外。他们虽是马贼,却也听过这位大唐第一猛将的名号。

    燕沛眼中一阵悸动,难怪唐军有胆子深入突厥腹地……是罗士信一切就不奇怪了,一个能够让突厥畏惧的如同恶灵一样的男人,没有这点本事怎么行。

    王云也是一阵惊恐,他鬼迷心窍意图当一个黄雀,现在才发现对方是雄鹰,他区区黄雀却想跟雄鹰争锋……

    “你叫什么?”罗士信目光炽热的瞧着那个年纪跟他不相上下,却能够与他战上三十合的少年。以他的武勇,应当不是籍籍无名才对。

    席君买显然也听过罗士信的名号,心中暗叹一句“名不虚传!”见他发问,昂首道:“我叫席君买!”

    罗士信双眼瞳孔收缩:“原来是他!”

    席君买在历史上留下的战绩不是很多,但是勇武却是名噪一时。记得史上记载:席君买善使枪棒,弓马娴熟,能开六石强弓,当时吐谷浑派万人大军来攻打唐朝边境。席君买带领骑兵直冲吐谷浑联军中军,奋勇当前,强弓引箭,一箭能洞穿数人,敌军无人敢挡,尽皆丢盔弃甲,中军直接被破,以致群龙无首各自逃命,出现了上万人被一百多人追着打的场面。

    百骑破万军,席君买的武勇可见强悍。

    当然现在的席君买,还没有至那个境界。不过已经可以想象现在的他便有如此勇悍,再过十余年,到了历史上他成名的年纪,正是自身巅峰状态,未必就必不上现如今的秦琼。

    席君买弓马娴熟,武艺超群……

    而他似乎缺少一个亲卫队队长……

    罗士信心思活络起来道:“打了你一枪,也算是给我部下讨还了公道。至于你们抢了我的马,我就不计较了,就算我打伤席兄弟的歉礼吧。只是我有些好奇,你们在这突厥腹地做什么?找突厥报仇?还是?”他在发现这一伙人都是汉人同胞的时候,便在思考这个问题。他们一行人需求着马,却深入突厥腹地,还出现在了粘怗部落附近,这用意自是不言而喻。

    只是不是罗士信瞧不起他们,只凭他们不到三百人,就算拥有席君买这样的勇士也干不出什么大事情。

    燕沛站了出来道:“多谢大将军好意,我们确实继续战马,就不跟大将军客气了。我们原本是隋朝军官。因为梁师都起义造反,还投降了突厥狗,给突厥当狗儿子。气不过,这里便反了,成了马贼。我们不愿意抢掠百姓,只能以抢掠突厥为生。前段时间发生了一些事情,我们被困山坳,只能杀马取食。没有了马,我们寸步难行,想着来草原劫上一票,却让大将军抢了先。至于买兄弟,他与梁师都有杀父之仇,目的是杀梁师都报仇,帮助我们只是出于义气。”

    罗士信想了想,这梁师都大约是十多年前造的反,也就是说他们这伙人在草原上生存了十多年,这绝对不是容易的事情,没有一定的实力,做不到这点。

    这伙人的战斗力,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强上一些。

    “不如这样,你们都跟着我吧!”罗士信开门见山的说着,“我打算见一支亲卫队,已经有三百余人,还差两百多人,我见你们兄弟都很不错。一并编入我的麾下,你看如何?由席兄弟当任亲卫队队长,你来当任副队长,怎么样?”

    罗士信说的太过自接,燕沛、王云、席君买都有些愣住了。

    席君买最先反应过来,道:“我要报仇!”

    罗士信毫不犹豫的道:“梁师都坐拥数万兵马,你凭什么报仇?给我当亲卫队队长,你的仇,便是我的仇。我保证梁师都活不过两年,如果你想新手杀他,这个我尽量为你做到。成不成不敢保证。我相信绝对比你独自一人,冒险送死的好。另外我麾下有许多勇猛之士,你加入我麾下,还能与他们切磋武艺。我们也可以相互比试,印证,何乐不为?”

    席君买登时心动,大老爷们也没有任何的犹豫,苦笑道:“报仇之事,本不想借助他人之力,但我个人力量也实在有限。两年之内,若大将军真能帮我报仇,我席君买这条命就是大将军的了,愿意听从大将军差遣……”(未完待续……)

    PS:第一更!

第二十二章 突厥打猎回来

    “太好了!”罗士信抚掌大笑,这一次深入突厥掠夺,所得物资确实丰富,但真正计较起来,还不及得席君买一人重要。

    突厥物资,哪里抢哪天抢不是抢,但是席君买这种骁勇无比的人才,一旦错过,下次就不知何时能见了。

    “你放心,我罗士信一个唾沫一个钉,说到做到!”罗士信沉声说着,现在的局势梁师都就是瓮中之鳖,夹在突厥与大唐中间。

    朔方的地理位置对于大唐是极为重要的,大唐不可能放弃此地而不取。现在不攻,只是因为时机未到而已。大唐目前以休养生息为主,而朔方城高耸坚固,易守难攻,梁师都占据此地十年,作为守方占据着极大的优势。关键还是突厥。

    突厥的颉利、突利斗得确实厉害,但他们毕竟才开战不久,实力的损耗并不是很大,还是有能力支援朔方的。大唐目前无惧突厥,但这一番血战下来,又不知要耗费多少财力物力以及民力,得不偿失。

    也是如此,大唐才暂时容忍梁师都的存在而已。

    不要两年,突厥因内斗伤筋动骨,而朔方也因阴谋阳谋上下离心的时候,便是大唐夺回朔方的日子。

    这种趁火打劫的事情李世民是最喜欢做的。

    至多不过两年,大唐必然会向朔方动武。以大唐目下的实力,梁师都不可能抵挡的住。

    是以保证起来也格外有利。

    “你们呢?”罗士信满怀期望的看着燕沛,如果连他们也一并收来。那么他们此次就不虚此行了。

    燕沛左右看了跟随他多年的兄弟,见他们一个个都在等他的决定,犹豫再三。说道:“此事并非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一时间我这里也拿不定主意。可否允许我们,商议一下?”

    “没问题!就算交涉不成,仁义由在,你们不必顾及我,请便。不过在你们商议之前,我先随便的说上两句。”罗士信目光周边两百余勇士身上扫过。说道:“不知你知不知道,我已被任命为庆州都督,负责庆、绥、延三州军事。日后必然是对付突厥的主力。想要报仇杀突厥,是你们百余人冒着生命危险打游击效率高,还是加入我军,与大军一起行动效率高?这个答案。不言而喻。还有你们虽然不是马贼。但过着却是马贼的生活。可曾想过你们的未来?是在马背上老死战死,还是如何?你们私底下行动,没有荣誉没有依仗更没有一个家。时间久了,到最后连送终的亲人都没有,图的是什么?真的可以长久下去?”

    燕沛眼中流露着一丝挣扎,当初他们造反并非是经过深思熟虑,而是凭借气血之勇,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一连十年。他们的人越来越少,突厥却依然无比强大。不是他们能够对抗的。他不知多少次想看清未来的路,但是前途却是一片昏暗。

    燕沛招呼着王云与一众人走远了一些,围在一起商议着。

    罗士信也不急,与席君买相互说着话。

    他们讨论起了先前的一战,席君买行走天下,拼斗经验可算丰富,但是真正与高手对决的经验,却是少的可怜。

    席君买有好多问题想要问的,见罗士信提起来,也不做作,一股脑的问了出来。

    罗士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将他的问题根据自己的心得细说出来。

    席君买听的眼中连放异彩,心中大有所悟,见罗士信毫不吝啬的传授他知识,对他的信任更添了几分,相互之间的那层陌生感不见了,亲近了许多。

    过了大约几盏茶的功夫,燕沛与王云一众人似乎商议好了,来到了近处。

    “我们商议好了!”燕沛慎重道:“我们可以加入大将军的麾下,但是希望大将军能够满足我们两个条件。”

    “说!”罗士信笑道:“我是真心看中你们的能力,所以只要你们的条件不是那么过分,我通通答应。”

    燕沛道:“我们不想分开,大将军不能将我们兄弟拆分了。”

    “这个自然!”罗士信毫不犹豫的道:“我招募你们是看中了你们的实力。你们相处了十年,并肩作战,默契十足,将你们拆分只会影响你们的战斗力,我罗士信不是蠢蛋,不会干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另外……”燕沛有些难以启齿。

    一旁的王云道:“我们相信燕老大,可以把命给他。但与大将军不熟悉,我们希望由燕老大继续率领我们。”

    “这个……”罗士信抹了抹鼻子道:“这个不是我不答应,只是我的亲卫兵不是意义上的亲卫,不是我说大话,这罗士信还没有沦落到需要护卫保护的地步。所谓的亲卫而是由精兵组成的攻坚部队,就如历史上出现过的魏武卒、铁鹰剑士、技击骑士等强兵,专门负责攻坚破阵。不是我小觑你们燕老大,但是比及破阵还是席君买更加适合。相信这点你们与席君买相处了那么多天,应该清楚。我倒不是不能将你们燕老大提拔上来,但是捷胜军也是亲卫军的军号,捷胜军的突击战术必定是围绕我与席君买来设定的。”

    燕沛这时坦然一笑道:“好了,你们的心思我明白,不用劝了。买兄弟的武艺我们心里有数,这军中之事,强者为尊。在买兄弟手下干,也不委屈我们。”说着,他正儿八经的抱拳道:“大将军,我们经过商议,一致同意加入大将军麾下,希望大将军收留。”

    “我也是军旅出身的大老粗,没有那么多礼数,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不用见外。”罗士信将他扶起大笑着道:“捣毁了突厥了营寨,劫掠了突厥的牛羊,又得你们投效,这一趟草原连得三喜,哈哈,来得值得,来得值得。”

    他一连说了两个来得值得,足见他心中喜悦。

    带着席君买、燕沛一行人追上了大部队,苏定方、莫虎儿他们见罗士信五十人去,三百多人回来都大为称奇,听他细说,一个个也高声恭喜。

    莫虎儿道:“前面就是朔方了,我们如此大规模的过境,不知梁师都会有什么举动。”

    罗士信摸了摸下巴,突道:“虎子你去一趟朔方,在城下告诉梁师都,就是我罗士信去突厥打猎回来,向他借道。”(未完待续……)

    PS:第二更!

第二十三章 收获巨大

    听得罗士信边境练兵,梁师都便没有睡过安稳的日子,严防死守,生怕那一天大军就兵临城下,断了他多年的皇帝气运。

    罗士信最近威名太盛,梁师都现在内外交困,并没有对上罗士信的勇气。也只能向突厥求援,然后缩在城池里死守着,不住的打探唐军的动向。

    发现唐军真的是在边境练兵,并没有袭来的意图打算。

    梁师都方才松了一口气,但也不敢大意,生怕罗士信来个虚虚实实,突然袭来,广派斥候密探留意唐军的动向,让梁洛仁亲自护守着城防。

    因为罗士信玩的这一手,梁师都甚至放弃了对于燕沛、席君买的追击。

    梁洛仁每日都要在城楼上转上一圈,对于梁师都他并无多少忠心,但是梁家传承了千年,他不想梁家就这样断绝他手。

    最近他都在琢磨罗士信的用意,莫名其妙的一次练兵,不可能没有用意。

    只是闹了那么大的动静却没有半点回应,实在想不透他们目的为何。

    “也只有被动死守,以不变应万变了。”梁洛仁想了很久,却也只能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咦,那是什么?”便在这时,负责城防的兵卒突然惊呼一声。

    梁洛仁寻声望去,远远一名骑士从对面飞马跑了过来,手中高举一旗,似乎前来传递消息。

    “让他靠前来!”他沉声说着,心如明镜。唐军用意将要揭晓了。

    来骑渐渐接近。

    莫虎儿来到城楼下,扬着马鞭高指道:“我乃镇军大将军庆州都督麾下统军都尉莫虎儿,城楼上有没有一个能够主事的?出来与我说话……”

    梁洛仁给了身旁的将军一个眼色。将军叫马威,负责城墙上的防守,此刻得到授意,探出头,高声道:“我是负责城防的大将,有什么事情说。”

    “哈!”莫虎儿抖了抖马鞭,高声道:“一个看门的。算毛子主事。一边凉快去,找一个真正能说话的来。”他看着严阵以待的朔方兵,嘴角露出了一丝轻蔑的笑容:自跟着罗士信征战天下。他对自己的这位上司镇军大将军钦佩得五体投地,本人也变得眼高于顶,区区朔方也不看在眼底。

    马威气得脸色青白,只恨不得取弓箭一箭射过去。将对方钉死城下。

    梁洛仁挡住了他。上前道:“我乃大梁大将军梁洛仁,有什么事,可以给我说了。”

    莫虎儿道:“终于来了一个有分量的。我家大将军让我告诉你们的皇帝,他刚刚在突厥打猎回来。去的时候,忘记打招呼了。临时记起,跟你们说一声,向你们借道。就这样了,快点禀报去……”说着他根本不等梁洛仁回话。拉着缰绳就向后离去了。

    梁洛仁脸色也是不悦。

    借道!

    这是哪门子借道!

    连话都不让他们回一句的借道,摆明了是知会一声。强行通过。

    不过梁洛仁已经无暇顾及那么多了,从莫虎儿的话中,他听到了至关重要的东西。

    突厥!打猎!

    他自不会认为罗士信是真的去突厥“打猎”,“打猎”的含义也不难猜透,将突厥视为猎物……这罗士信嚣张猖狂的已经没了边,而是从局势情况来看,他们收获应当不小,不然也不至于如此张扬。

    没有任何犹豫,梁洛仁一面派人出朔方打探罗士信的消息,一面返回了朔方皇宫,将情况告诉了梁师都。

    梁师都惊骇了半响,颤声道:“你是说,练兵什么的都是幌子。罗士信的目的是到突厥抢掠?”

    “错不了了!”梁洛仁也不知如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他只听过草原民族南下抢掠他们中原百姓,从未听说过中原打劫草原民族,这世道仿佛反过来了,苦笑道:“他们故意将兵马陈于边境,让我们聚兵死守。他们却趁机轻骑而去,神不知鬼不觉。现在他们满载而回,想必是抢掠的物资太多,速度提不起来。瞒不过我们,索性就派人来直言借道了。我已经让人去打探他们的情况,要不要堵住他们的去路,将他们一举拿下?”说到这里,他眼中闪过一丝厉色。

    罗士信此次奇袭,兵马肯定不多,他们取胜的机会很大。

    梁师都吓了一跳,忙道:“不可不可,罗士信这般张狂,一定还有后手。我们此刻出兵,难保不中他诡计。我们只要保住朔方便可,没有必要冒险出击。他要路过,让他们路过就是,我们以朔方的安危为第一要务。”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梁师都否决了梁洛仁的提议。

    也因如此,罗士信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光明正大的穿过了朔方,带着所有的战利品,回到了延州,来到了卢子关脚下。

    踏入自己的领土,苏定方摇头笑道:“这梁师都胆子比老鼠还小,竟然就这样让大将军吓唬住了。”

    罗士信咧嘴道:“梁师都这个人有野心,却无大志,他只要守着朔方这一亩三分地就知足了。只要不威胁朔方,他便不会贸然冒险。我在边兵陈兵,威胁朔方,又刻意通知借道,让他知道我们没打朔方的注意。他就没胆子冒着朔方有被边军袭击的危险,来与我们打这一仗。”

    对于梁师都这个人的心态思想,李世民麾下的房谋杜断以及一票文臣早已分析的透彻了。

    罗士信作为庆州都督,早已得到这方面的资料,在他看来整个朔方唯一可虑的只有梁洛仁一个。梁洛仁算是中上之才,能力不错,若他是朔方之主,罗士信也不敢堂而皇之的施展此策。

    “进关,清点战利品!”罗士信大手一挥,大批牛羊马在牧人兵卒的驱赶下下进了关。

    好一番清点!

    此役罗士信率一千精兵勇将出关,回来的时候却不减反增,加上燕沛一行强兵以及营救回来的汉人百姓,人数直逼一千四五百。细细点算下来,罗士信的亲卫队折损了三十六人,苏定方、莫虎儿、薛永的卫兵折了一百零八人,共计阵亡一百四十二人。他们给突厥造成的伤害自然远远不止这个数额,只是他们以劫掠物资为主,并没有计数人口,也就没有详细数据,初步估计绝不少于四五千这个数额。至关重要的还是他们的收获,这一趟他们一共掠夺了两万八千五百六十三头羊,三千八百零七头牛,以及一万三千零二十一匹草原战马,收获不可谓不丰富。

    看着统计出来的数额,罗士信都为之失神了好半响。

    其他人在了解到这巨大的收获之后,也纷纷的惊呼出来。

    “我的老天!难怪突厥每一年都要来中原溜达一圈,这才多久,这当真是死赚不赔的好买卖。”莫虎儿少年心性,高兴的几乎跳了起来,眼中绽放着异样的光彩。

    就连稳重的薛永,面对于此也忍不住道:“以后我们时不时的去突厥溜达一圈,还愁吃喝不成?犯得着与突利做交易?没有了去突厥抢就是了。我们便是要让突厥知道,我们只是秉持仁德,不愿意行劫掠之事,真干起来,可不输给他们。”

    “别说的那么难听!我们这叫打猎……”莫虎儿一本正经的说道。

    薛永听得赶忙改口:“对对对,是打猎,是打猎,突厥就是我们的猎物。”

    嬉闹声中,燕沛、王云相互望了一眼,彼此眼中也充满了震撼,他们知道罗士信此次收获不小,但是却没有想到会是这个巨大数额。突然间他们都心生一种感觉,这十年时光他们都活到狗身上去了,要知道他们在草原上横行了十载,所抢掠的东西还不如罗士信这一次掠夺的尾数。将近三万头羊,四千头牛,还有一万三千匹弥足珍贵的战马,成绩委实太过惊人了。

    他们突然觉得投效罗士信是他们做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跟着他绝对有肉吃。

    “不要高兴的太早了!”苏定方此时道:“此次收获,可遇而不可求,下次我们能够今日的一两成,便能心满意足了。”

    罗士信赞许的看了苏定方一眼,所有部下中论及真正有大本事大能力,还属这位日后大名鼎鼎的战将,点头道:“此次收获如此巨大,关键还是在于突然。作为以游牧为生的草原民族,他们生存在弱肉强食的大草原上,机动性向来是他们的强处。自古以来都是他们劫掠我们,我们作为依靠农耕生存的民族,极少能够在这方面威胁到他们。也是如此,他们就没有防着我们会去劫掠他们,仅以木栅栏圈住牛羊马,不设多余的防备,这才让我们一次获得如此数额的战利品。下一次他们定会有所防范,想要再如此次这般容易,就不大可能了。不过他们防的了初一,防不过十五便是。”

    薛永、薛永听了恍然,先后点头称是。

    “今朝有酒今朝醉,获得如此多的战利品,自当高兴……通传下去,此次所有参展兵卒都将获得五只羊,一头牛,一匹马作为奖励,金钱军饷另算,还有我特地为你们准备了凯旋的战甲,一并领了分发下去。”罗士信眼中露着笑意,似乎看到了未来的情况。(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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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付出获得的回报

    罗士信这奖赏的命令一传达下去,此次出征的将士爆发出了难以自控的呼喊声。

    五头羊、一匹马、一头牛,这当真是莫大的赏赐,尤其是牛。

    唐朝采用的是府兵制,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这种制度很像周代兵役制度的兵农合一,只是更加的完善。

    这也意味着这些兵卒,一个个家中都有田地。

    牛作为耕地能手,在农业上的价值远远不是羊马能够代替的。在古代,只有一定家资的农民才买的起牛来耕地,寻常农民多以驽马耕田,在次之的是驴,最穷苦的自然是人力。

    一头耕牛的劳动力堪比十余个壮年,在农耕为主的民族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因如此古代的律法中还特地有保护牛的法规,禁止宰杀牛,伤及他人家牛,还要被问罪坐牢,可见牛的重要。

    这能够分配到一头耕牛,来年耕地的效率至少提升一倍,收成自然也会大幅度的提升。

    一个个兵卒都激动的面红耳赤,有的甚至喜极而泣。

    紧接着华美的军服分发了下去,这衣食住行,衣甚至由在食物的前面,可见古人是如何重视自己的穿着的。

    看着发下来华美帅气的军服,兵卒们欢喜的甚至不敢用脏手去接,在身上擦了又擦之后,方才敢接过来。

    罗士信让所有兵卒,洗漱一番。换上了全新的军服。

    帅气华美的衣服穿在身上,军中的气氛感觉立刻不一样了。这人靠衣装,马靠鞍。所言的是一点不虚。

    便如阅兵一样,兵卒穿上了这一身全新的衣甲,精气神显得格外有气派。

    “走,我们凯旋回营!”罗士信一挥手,千余兵卒雄赳赳气昂昂的在罗士信的带领下走进了军营。

    最前头的罗士信一身华丽的明光铠,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威武不凡,在他身后的是苏定方、薛永、莫虎儿、席君买、燕沛五员大将。他们都穿着光要甲,这光要甲固然没有明光铠华丽,但是作为大唐最普及的将军铠甲。光要甲也是异常的耀眼华丽。跟着五大将身后的是一身山文甲的的胜捷军。

    作为亲卫兵,罗士信早已为他们备好了最适合骑战的山文甲,原本想着在边兵里挑选出精锐补足胜捷军的数额,但是边兵的质量差的令人发指。亲卫兵宁缺毋滥。此事也就搁置下来。直到今日。燕沛与他的部下的投效,补足了亲卫兵的数额。早已准备好的山文甲与马战特备的马刀长枪,也派上了用场。

    燕沛见罗士信当真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于他们推心置腹,心中也甚为感动。

    罗士信的亲卫是从身经百战的右骁卫与天节军中特别挑选出来的,都是以一当十的猛士,而燕沛的部下在草原上混迹了十年。身上也自带着彪悍沧桑之气。两队兵马合在一处,那股强悍的气势。一眼可见。

    周边顿足观望的兵卒是一脸的欣羡,罗士信、苏定方、薛永、莫虎儿、席君买、燕沛这些人他们不敢想,但是同为兵卒,他们还是幻想过进入亲卫队,接受最好的福利待遇。

    但很快他们便发出了阵阵的惊呼,在胜捷军的身后是一票穿着兵卒皮甲,却装饰的异常华丽的兵卒……什么时候兵卒也有如此待遇了?

    他们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皮甲,在看了看对面那皮甲附加皂娟甲合二为一的新型兵卒衣甲,自觉地浑身不自在,有着点点的嫉妒,个别人已经隐隐有些后悔了。当初苏定方、薛永、莫虎儿分别在军营中贴出告示,要招募亲卫,亲卫的福利待遇不变,但训练的强度是日常练习的两倍。

    习惯了敷衍的边军,见无利可图,还要耗费血汗去训练,绝大多数都打着退堂鼓。只有个别有雄心有抱负想要提升自己实力的人物选择了报名,成为三人的亲卫。看着挥汗如雨的兵卒,那些在阴凉下休息的边兵,报以了嘲笑的态度,直到今日,见那些双倍付出的兵卒,鸟枪换炮,变得如此光鲜,突然意识到对方的付出是有价值了,而选择退缩的他们却只能在一旁羡慕与嫉妒。

    此时此刻,他们还不知道他们羡慕的对象获得了什么样的奖励。

    在有心人的宣扬下,此次取得的战果,此次兵卒获得的奖励,短时间内就在军中传开了……

    五头羊、一匹马、一头牛,还有一身光鲜的衣甲,还不包括银钱奖励。

    若原先的想法只是羡慕外加小小的嫉妒,那么听到消息的他们整个人就不淡定了……

    但是不淡定又如何?

    选择权是在他们手上,机会面前人人平等,懦夫选择了退缩,选择了随波逐流,不求上进,自然什么得不到。而勇敢的人不惧训练的苦,愿意无条件的接受两倍的训练以提升自己的实力,他们的付出自有一定的回报。连基本的训练之苦都不愿意接受,那里受得了战场的罪。

    在利益的驱动下,大部分的兵卒后悔了,他们只能以羡慕的眼光看着得到了奖励的兵卒,那些帅气异于他们的兵卒……

    这个世上没有后悔药吃。

    这还是第一步!

    很快庆、绥、延三州都得知了罗士信在草原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以千人之数,连破突厥两个部落,杀伤敌人五千之数,救回了将近两百困在突厥的中原百姓,还获得了将近三万头羊,四千头牛,一万三千匹优良战马,随行的勇士一个个都颁发了特殊的衣甲,获得了特别的奖励。

    作为边境城市,庆、绥、延三州没少受到突厥的袭扰,但是边兵的无力,让他们对于边兵无甚好感,对于关中十二军却报以极大的热情,每每关中十二军从关中赶到前线击退来敌,都会受到他们的热情招呼。

    现在他们突然发现边兵中也有勇士,那一个个身穿新型帅气衣甲的兵卒便是深入突厥大破突厥的英勇战士。

    在舆论的宣扬下,但凡穿着山文甲的捷胜军与穿着新型衣甲的兵卒都成为地方英雄,受到了英雄一般的待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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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堵嘴

    罗士信他们安然的抵达庆州,却留下了满目狼藉,一片荒芜的阿史那部落以及伤亡惨重的粘怗部落,还有一地的惊恐。

    因为这次谁也意想不到的袭击,在突厥掀起了轩然大波。

    尤其是挨近庆、绥、延三州边界的突厥部落,上上下下都惊呼着恶灵来了,中原的“阿尔桑.杜奥莱”已经向他们伸出了尖利的爪子,凶残的恶灵,意图逐一将他们吞并吃下。

    他们一边向先前的颉利求助,一边意图召回随着颉利出战的部落勇士,同时还数倍加强了戒严,以防罗士信再度袭来。

    罗士信这强而有力的一击,也让突厥尝试到了恐惧威胁的滋味。

    颉利在草原上横行多年,根深蒂固,实力终究要胜于突利一筹。经过半年的休整养精蓄锐。这新一轮的交战,他已经取得了初步优势,就等着时机来临,一举将突利这个反骨仔歼灭了。

    就在这关键的时候,轮番刺激接憧而来。

    先是得到梁师都的救援,说罗士信在边境陈兵练兵有意攻打朔方。

    朔方一地水草丰美,还挽扼大唐的门户要地,对于突厥也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不可丢失。正考虑着大唐是不是真的意图强取朔方,考虑要不要派遣一支兵马支援一下,免得朔方这个军事要地让大唐夺了过去。

    还没等他想出所以然来,罗士信兵袭粘怗部落。捣毁阿史那营地消息传到了他的面前。

    紧接着又收到了多个部落的求援,信中莫不是要将部落的勇士调回,防止罗士信再度袭来。

    一连串不好的消息传来。直接让志得意满的颉利傻眼了,好半响又是愤怒又是不甘的破口大骂,“罗士信这畜牲,处处坏我好事,难道便是老子的克星不成!”他怒不可遏,同时心中暗恨:自己真是弄巧成拙,突利作为新生势力。兵力远不及他,便打算此次强行取胜。特地调动了各处部落的兵力,却不想让罗士信钻了控制。袭击了他们的后方,给他们带来了莫大的恐慌,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念及此事,他几乎要呕血。

    “汗王。丛礼可汗、忽而可汗、乌默可汗……一并求见。”

    大帐外传来了亲信的声音。他一连报了六个可汗的名字,与他手中的收到的部落求援信一般无二。

    颉利摇头苦笑,长叹了一声道:“让他们进来。”

    一得允许,阿史那丛礼、粘怗忽而、乌默等人先后涌了进来。

    “汗王,你要为我做主啊!”阿史那丛礼最为悲惨,儿子先死在前一仗中,想着此次为儿子报仇,在颉利的教唆下。一口气调集了麾下的所有拓揭、侍卫之士,只余下小部分的控弦之士护卫疆土。为了给儿子报仇。他的兵将冲杀的最狠,损失的也最为惨重。结果这边还没有取胜,大后方却让罗士信一举捣毁,牛羊马儿什么的都成了对方的战利品。想着自己多年的努力奋斗,几乎损失过半,一颗心是拔凉拔凉的,一个五十岁的大男人,泪水都哗啦啦的往下流了。

    看着自己这位叔父,颉利也泛起同情之意,咬牙切齿道:“叔父放心,我与罗士信、突利不共戴天,你的仇便是我的恨。我一定会将他们的脑袋砍下来给你当漆成溺器,尤其是我那兄弟,死的更是凄惨。此番一但得胜,我便与他不死不休。”他刻意提起阿史那丛礼那死去的孩子,便是想激起他同仇敌忾之心,将他留下来继续对敌。

    阿史那丛礼凄惨的摇了摇头道:“部落被毁,子民被杀的无处安身,曝尸荒野,成为鸟兽果腹之肉。幸运逃的无家可归,四散而逃,或为马贼所劫或为他族所掳,全因我报仇心切导致一切。这大错铸成,再不回去弥补。我如何面对将可汗位子传给我的阿爹?望汗王批准,阿史那丛礼撤军回去召集四散的族人,为今年冬季早作筹备。”巢穴被踹,阿史那部落经济物资损失惨重,肯定无法渡过今年冬天,他目前也只能早作准备,听天由命。

    颉利摇头长叹,只好道:“叔父一路小心,你也是为我突厥才受此损失。我颉利会予你一定的补偿,助你渡过这个冬天。”

    阿史那丛礼之后,粘怗忽而、乌默等突厥可汗也先后告辞,都说受到了罗士信的威胁。

    这也是草原民族最无法控制的地方,个个部落固然会奉一人为主,但是他们都以自己的部落为先。为了自己的部落,能够无视违抗突厥汗王。

    颉利也看出了这个制度对他权势的不利,特地重用赵德言、罗艺等汉人为官,便是想着将中原的那一套用在他们身上,改变突厥这种各自为政的情况,建立一个如同汉人王朝一样的突厥国家。只是到目前为止,突厥上下部落,没有几个吃他这一套的。

    颉利允许了阿史那丛礼离去,也没有理由拒绝他们,好言相劝无用,也只能松口。

    原本占据绝对优势的颉利一下子侧走了好几个部落,兵力反而呈现了些许劣势,比不上突利了。

    颉利本来将胜的形势一下子变得微妙了起来。

    *********

    突厥如此忧伤,在关中的唐王朝得到这个消息就是欣喜若狂了。

    李世民亦想不到罗士信会如此顺利,那丰厚的成果让他这位大唐王朝的太子,整个王朝的真正主事者都看着眼红。

    “两万头羊,三千多有牛,还有一万多匹马……”李世民看着这个数额,心底那个悔呀,只恨不得能够吃一个后悔药,将原先说过的话给吃下去,闷在肚子里。

    罗士信与李世民在暗地里有着约定,为何更好的激励边兵将士,所抢夺来的物质由他全权处理。

    李世民当时在想,边兵疲弱,便是从中挑选拔尖骁勇之士,数量也是有限。草原上是游牧民族突厥的天下,罗士信以打游击的战术以战养战,实行抢掠,所获得的物资绝不会很多。

    就如突厥入侵他们一样,突厥扫荡一圈,然后让他们打回去,清点各地损失,只要他们能够取胜,损失并不如想象中的巨大。

    李世民这里就失算了。

    他固然料想到罗士信会借着颉利、突利双方大战的时候发动攻势,却不知阿史那丛礼会调走部落里的所有勇士,以至于白白便宜了罗士信。此外大唐自从一家独大之后,突厥几乎连年入侵,每个夏末秋初的时节,边境必听突厥为祸。

    在边境生存的百姓早已习惯,也养成了防备突厥的习惯。每到夏末的时候,便将值钱之物藏起来,或者整理出来。一听闻突厥来袭的消息,或是带着值钱的躲到城里或是逃到山上。这躲突厥早已躲出经验来了,突厥想要获得大丰收,自然是不大可能。

    而突厥自隋朝没落以后,一直强势,力压中原,从未有过被中原人抢掠的经验,没有任何防范,自当损失惨重,让罗士信赚的盆丰钵满。

    “你们说有什么法子,让我这个姐夫将到手的东西给吐出来?”李世民左右瞄了房玄龄、杜如晦以及长孙无忌一眼,一本正经的说着,想着那丰厚的收获,也顾不得要脸不要脸了,反正三人都是他最为信任的人,也不怕他们传扬出去。

    房玄龄有些汗颜,灿灿道:“这个不太好吧,毕竟大将军与殿下有过约定,现在见大将军收获丰富就想要反悔,传出去对殿下的声誉不好。”

    “我当然知道。”李世民毫无廉耻的道:“所以需要你们想想办法,让他自己毫无怨言的上缴出来。若非我手上拮据,谁愿意出尔反尔?三千多头牛,将这些牛归为官牛,在租给百姓耕种。足足能够多开垦万亩田地,让一城的粮税翻个三倍还不止。还有羊马,细心培养,能够盛产多少羊奶马奶,生出多少小羊马驹”

    “殿下,安排我出使庆州,属下有计策让大将军心甘情愿的将牛羊交出来,至于马儿,还需看情况而定。”长孙无忌眯眼笑着,一股老谋深算的模样。

    李世民大喜过望,笑道:“还是辅机胸怀良谋……”他正想下达命令,却得知有公文从庆州传来?

    李世民先将任命放下,让人将公文送上。

    愿意为还要忍受那横七竖八的丑字,却发现公文里的字迹写的极为漂亮,一笔一划,大有名家风采,忍不住到了一声:“好字!”

    看着公文的内容,李世民突然“哈哈”大笑,“这一趟辅机不用去了,我这姐夫,看起来有些大老粗,实际上还是很关系国家大事的。知道我大唐需要牛羊,特地将剩余的所有牛羊都送给大唐了,还是很不错的。”

    长孙无忌怔了怔,苦笑道:“大将军如此大方,只怕殿下不好在问他要马了吧!”

    李世民心中恍然。

    房玄龄忍俊不禁的道:“只怕大将军早已料到殿下会虎口夺食,特地将他们不需要的牛羊来封住殿下的嘴,以留下需要的战马。”(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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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好的开始

    房玄龄这话音方落,李世民话就接了过去道:“哼哼,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堂堂大唐太子岂会出尔反尔,只不过开了玩笑而已。他们以一千兵卒连胜两场,扬我国威,理当受到嘉奖。那些马是他们应得的,就让他们补充军用吧。”

    他继续看了下去,眉头忍不住翘了翘,欲言又止,将公文递给了房玄龄,拖着下巴,陷入了沉思,眼中露出了一丝惊喜。

    房玄龄拿着公文看着,原来除了送牛送羊,还将所有的母马都挑选出来,一并送来给他们繁衍战马,信中最后还说了一大堆好话,最后又向他们讨要了四千套新式衣甲。

    杜如晦、长孙无忌先后看了。

    “不简单!”惜字如金的杜如晦,率先说了三个字。

    房玄龄笑道:“恭喜殿下,似乎大将军招募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长孙无忌颔首道:“我亦觉得如此,大将军固然文武双全,但始终是一个刚决果断的大将,心思不至于如此细腻,应该有能人相助。”

    李世民也笑道:“我们的想法都一样,我大唐缺马,每一个将军想马都想疯了,哪里会在乎公母,能够上阵杀敌就行。可他却从长远考虑,将母马挑选出来,一定受到他人指点。还有这四千套新式衣甲,不是五千也不是三千,偏偏是我心底认同的最高限额四千,是个人才……”

    他想了想道:“玄龄。你吩咐军器监,让他先行打造八千皮皂甲……大将军送来的这些牛羊能够给他换来四千皮皂甲,但他发现的那人才的价值。却远胜四千皮皂甲,手上能够运转资金不多,就委屈他们了!”说着他亲自修书,也不与罗士信客套,直接问起了是谁给他出的注意。

    回信传到了罗士信手上,罗士信看着明晃晃的八千皮皂甲,也不得不服李世民的魄力。就是因为发现了一个人才。便如此劳师动众,直接将四千提升到八千,而且还在心中说明。若非资金有限,一句满足都督府所有皮皂甲的需求。

    罗士信也不隐瞒,将马周的个人信息当做回信还给了李世民,并且信中强调:“马周拥有王佐之才。”

    以牛羊换皮皂甲的主意。便是马周出的。

    马周并非猜透了李世民的心思。而是超强的政治远见看透了大唐当前的局势。大唐目前关键在于发展农业,牛羊尤其是牛对于农业的重要不言而喻。而牛羊在罗士信手上完全没有作用,他们是兵哪有闲功夫放养牛羊,大唐也不会坐视他们浪费物资,必然会将手伸过来。与其被动的等他们用计伸手夺取,不如将不需要的牛羊送上,确保马的安全,然后讨要一些定名为皮皂甲的新型衣甲。

    这拿了他们的牛羊。朝廷也自然不会没有表示。

    一切都如马周想的一样,只不过才智超绝的他也因此走进了李世民的眼中。

    罗士信回好了信。又将李世民写给他的信交给了马周。

    马周略看一遍,眼中有些动容,然后将信交给罗士信,踏踏实实的处理手上公文,接着就没有接着了。

    罗士信“嘿”的一笑,现在他离不开马周这政治能手,但是李世民想要撬他墙角,却也不容易。

    “大将军,应该刺激的差不多了,可以实行下一步计划了。”刘仁轨最近都在观察庆、绥、延三州的边兵的士气动向,得出了结论。

    “好!”想着现在的情况,罗士信颔首应道:“我也觉得差不多了,你立刻让苏定方、薛永、莫虎儿宣布下去。半年后三军举行技击比赛,成绩优异者将授予皮皂甲,并且成为下次打猎的首选目标。此次选择,不以前次人选为基。”他说道于此,对于未来充满了信心。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所需所求,莫过于名利二字。

    追名逐利是绝大多数人一生的目标,真正能够淡泊名利的又有几人?

    跟随罗士信北上劫掠的兵卒在短短的瞬间内便获得了名与利,这如何不让他人羡慕心动。

    以往北方百姓是无差别待遇,但凡边军都视如无物,久而久之边军的脸皮便如城墙一样,无动于衷了。现如今北方百姓都知道边兵中也有英勇之士的存在,同是边兵穿着寻常衣甲的边兵与穿着华丽衣甲的边军,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所有人都知道前者是混吃等死的废材,而后者却是敢深入突厥腹地大破突厥的勇士。

    走在大街上前者让人唾弃,后者受人赞扬;回到家中,前者的家人缩着脑袋郁郁不乐,后者是喜气洋洋四处炫耀,尤其是有孩子的家庭。孩子第一个榜样就是自己的父亲,看着同样是兵,别人的父亲受万千赞扬而自己的父亲却是鄙夷的对象,那失落的心,自然不言而喻。

    人贵知耻,耻而后勇。

    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有一人在笑话那些愿意无条件接受两倍训练的兵卒了,在日常训练的时候。规定训练结束之后,许多兵卒都继续自发的加入超额的训练中,与最初的那些兵卒一同训练。

    尤其是罗士信放出举行技击比赛之后,并且宣布某个时间他还会去突厥打猎,到时候带的兵将会更多,而且带的必将是骁勇之士,以自身实力为上,只带拥有一定实力的强者。

    已经尝到甜头的那些兵卒,自然不愿意被刷下去,训练的更加刻苦。那些错过一次机会的兵卒,见有望洗去身上的耻辱,有机会获得一样的待遇福利,也都卯足了劲力。对于每日的日常训练,边军已经不再以敷衍为主,而会自发的接受每日的超额训练,私下里也不住练习弥补自身的实力,争取在半年后的比试中取得好成绩,并且获得下一次“打猎”的名额。

    庆、绥、延三州的边兵,斗志战心勇气这些打仗至关重要的因素还不好说,但至少已经开始往好的方向转变了。

    尤其是在自觉上,三州边兵已经逐渐有了军人的自觉,不在如以往一样懒散,吃得了苦,耐得起劳,有了好的开始。(未完待续。。)

    ps:  第二更!

第二十七章 平阳驾到

    庆州城西西大营。

    马蹄轰轰,尘土飞扬。

    马蹄踏地那沉重杂乱的声响,战马的喘息和喷鼻声自天明起就没有停歇过,吆喝声在西大营的上空回荡,时不时的还会传来几句骂喝声。

    罗士信高声喝道:“要记住,你们是骑兵。作为骑兵,就要有骑兵的样子架势。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你们屁股下面的马儿,只有与马儿合为一体,将战马的速度融入你们的攻击中,才能发挥你们冲刺的最大力量。你们看我的示范……”

    他说着,也没有上赤骠的马背,而是随意牵了一匹,坐上了马背,御马驰骋,将战马的速度提升起来,感受着战马驰骋的那股冲力,长枪顺着冲击力猛击而出,一个稻草扎的假人让他一枪穿透了过去。

    他的攻势不停,一枪接着一枪,一口气刺倒了并排在一起的十个稻草人方才停顿下来。

    他跳下了战马,来到兵卒的面前道:“你们看清楚没有,骑兵的强悍之处在于他的速度穿透力,而穿透力来至于什么?不是马上的人,而是你们坐下的马。想要将骑兵的力量发挥出来,关键在马不在于人。马毕竟是一个畜生,你别指望它会如何如何的配合你。在聪慧的马儿,它也不可能比得上人。你们要做的是配合它,配合着它将彼此的力量一同施展出来,这才能与马儿融为一体。你们还有一个毛病,喜欢将力气用死。这没有多少意义。战场之上,你们借助着马势,出手力量强劲。只用七分力便可致人于死地,但很多人偏偏喜欢全力刺出。全力刺出威力固然是大了,但是你们的力气也跟着用老,想要重新聚力,又要耗费一段时间,得不偿失。记住,在战场上用十分力。不如用七分劲。留下三分余力,进退攻防,游刃有余。攻势也能连绵不绝。”

    在罗士信面前的是五百余捷胜军,对于他的亲卫队,他现在不溃余力的训练他们,并且亲自传授他们骑战冲锋的技巧。

    作为一个马战能手。罗士信的马战经验是经过千锤百炼的。深刻的了解骑战精髓的他,毫无保留的将经验传授给了捷胜军,让本就属于强兵的他们,变得更加的强大。

    右骁卫、天节军中的翘楚与横行草原十载的马贼,每个人都有着丰富的经验以及骑术,接受力非常强。

    经过两个多时辰的练习,已经能够掌握其中的一些奥妙。

    “对,就这样!作为骑兵就要有这样的魄力。藐视一切,不管面前是千军万马还是什么庞然巨物。都抵挡不住你们手中的枪,腰间的战刀,毫无顾忌的冲过去,将所有面前的敌人都给我碾碎。要记着,你们都是勇士,强者,特别选出来的战士,任何敌人在你们面前都是杂碎,不堪一击。”

    罗士信高声呼喊着,现在为止他真正满意的还是捷胜军。右骁卫、天节军中的翘楚自不用说,跟了他多年,战斗力一流的。而燕沛带来的兵,战斗力比他预料的还要强一些,甚至不逊于右骁卫、天节军中的翘楚。都是强兵,从来不缺对敌的勇气决心,差的就是那么一点点的技巧与配合。是以捷胜军的成军最为迅捷,短短两月时间,已经拥有了强兵的气质风范。

    “大将军,军营外来了一位女将军,说是找你的。”

    罗士信满意的瞧着捷胜军的训练,突然得到了侍卫的通报。

    “女将军?”罗士信嘀咕一声,惊喜道:“是平阳!”说着,将训练的事情交给了席君买、燕沛,急冲冲的往军营外赶去。

    来到营外,果然!

    一身戎装的平阳领着一队娘子亲卫军在军营外。

    多月不见,平阳依旧一如以往的光彩耀人,美若天上仙女。当然因为阔别多月之故,此刻的平阳比之以往又要美上三分。

    “你怎么来了?”罗士信来到近处,与那美眸相互碰撞在一起,心中升起了久违的悸动。

    平阳捋了捋发鬓,轻笑道:“你打了胜战,扬我大唐国威。父皇特意派我押送军饷,犒赏三军。犒赏物资,已经交由马参军接收了。”说着她的脸忍不住微微泛红:近年来朝堂大变,李世民晋升为太子,而李元吉早已死在罗士信的手上。现在平阳以升任为左右卫大将军,接管了李元吉的职位,监管皇宫禁军。这唐朝朝堂上,军方列席第一人已经是她了。

    这犒军这等小事情,派朝堂上的军方第一人,掌管皇宫禁军的平阳来。李渊这打的什么主意,谁不知道。

    平阳说起来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罗士信却不以为意,对于李渊的护犊,而子女着想,他早已见怪不怪反而对于李渊这个岳父是感激涕零,长叹道:“岳父大人真是懂我,我可算体会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三秋不见如隔三载的滋味了。”

    “你……”平阳心中是窃喜,但是这大庭广众的那股不好意思还是占在前头的。

    “随我四处走走?别看这里偏远,人口不多,环境还是很不错的,特别清幽,还很自然!”罗士信也知平阳身份地位极为高贵,在下人面前对于打情骂俏放不下脸来,但是他新婚燕尔的,还没有过足蜜月,就被安排到了边疆。难得聚上一回,不说些夫妻之间的贴心话,怎么行?

    “恩!”平阳应了一声,让亲卫入军营休息。她与罗士信一般心思,自然也不愿意带上电灯泡。

    两人顺着军营而走。

    平阳突然停了下来,轻声道:“其实我也很想的,父皇说你扬了大唐国威,要派人前来犒赏。我知道他存心逗我,但我还是请命来了。”她先前不好意思说,现在只有两人,固然还是有些害羞,但是还是承认自己的感情念想。

    罗士信瞧着平阳,那幅有些害羞,却又坚定的表达自己的感情的复杂模样,将她的魅力值翻了一倍,心中忍不住一荡,若非大白天的在野外,真想就地将她给正法。

    “我知道!”现如此,他也只能如此的应了一句。

    不过他能够感受到平阳对他的那份情感。

    两人牵马漫无目的的走着,彼此说着他们离开后,各自发生的事情。

    平阳的公主府与他国公府的大门都已经拆了,封堵了起来,在两人府邸的正中间开了一个更大的府门,规模更加的豪华。

    隔着两栋府邸的围墙开了好几个供人同行的院门,将两个屋子都串连在了一起。尤其是演武场,平阳直接让人敲掉了围墙,将两府邸的演武场并成了一个,规模扩大了足足两倍有余。

    “郎君回家之后,再也不会觉得演武场小了。骑马射箭,任由你来,就算举行几个马球比赛也有富余。”

    平阳细细说着家中的情况,对于家中的大小琐事知道的非常清楚。可见她肩上的担子虽然重了一些,但作为女主人,对于家中的事物并没有甩手不管,很用心的打理着他们彼此的家园。

    “不要太累了!有福伯在呢,别看他年事高,干略是可不能小觑。作为世家精心培育出来的管事人才,就算担任一县之长都绰绰有余。”

    “我知道,福伯帮了我很大的忙呢。可毕竟是我们的家,你离开了,我又怎么能够不管?”平阳笑着说道,并没有觉得疲累,反而乐在其中。

    罗士信知道无法改变她的想法,也不再劝,也将自己这里的情况告诉了她。

    他这里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是将打突厥的细节告诉了她,当然包括三喜临门。

    平阳听得大感意外,感慨道:“二弟说的是一点没错,郎君,你真是我大唐的福星。你可知道,你这一次奇袭突厥,不但让突厥损失惨重,甚至直接影响到了突厥前方的战事,颉利、突利的大战本是颉利占据上风,现在让你这么一闹,六个部落撤军。顿时形势逆转,让颉利处于劣势。突利趁势强攻猛打,颉利已经被迫退让五十里,被逼的将一块丰盛的草地送给了突利。此番颉利败退,他的威望再次大减,而突利在草原却是如日中天,许多墙头草都倒在了他的门下。实力已经开始逼近颉利了。二弟一直再为突利实力比不上颉利苦扰,担心突利太快失败,得不到重伤突厥筋骨的效果,现在却不用担心了。若细说来,这一切还是郎君你的功劳。现在郎君又得了席君买如此虎将,便如二弟说的,大唐幸甚有你。”

    罗士信听得如此消息,摸了摸鼻子,也颇为得意。很快他就察觉出一点问题,听平阳的语气似乎与李世民的关系得到了缓解,也颇为高兴,颔首道:“太子殿下谬赞了,我不过是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罢了。”

    平阳挂心道:“不过突厥吃过这次亏,一定会加强戒备,接下来想要再次行动,就不容易了。还需小心谨慎,别如关羽一样,大意失了荆州。”

    “放心,我晓得的!”罗士信眯眼一笑道:“加强戒备,我看未必,他们已经让我唬弄住了,现在是破绽百出。”(未完待续。。)

    ps:  今天星期六,和朋友出去了下,只有一更,明天三封补上。拖欠的字数,翻倍!

第二十八章 命中的福星

    破绽百出

    平阳一脸惊愕的瞧着罗士信。

    罗士信神秘笑道:我挑了阿史那部落,劫掠了他们部落的所有物资,个别无法带走的,还都一把火烧掉了。这其中包括帐篷,被褥衣服等等过冬避寒的物品,反正只留给他们一地是尸骸与废墟。你也知道,草原环境恶劣。突厥在草原上生存,最大的天敌不是我们大唐,而是气候。草原上的寒冷,远胜我中原。他们每到夏末秋收的季节都来我中原溜达一圈,目的也是为了抢掠一些物资,好让他们这年的冬天能够过得好一些。现在阿史那部落缺帐篷少衣服少被褥,不疯狂的补救,他们根本没有可能渡过这个冬天。

    平阳颔首道:确实如此,突厥的情况我也有所了解。便是一帆风顺,冬季对他们来言都是一种考验。何况受到如此打击,今年的冬天,对他们绝对是个考验。

    罗士信道:我已经收到明确的消息,现在阿史那丛礼正疯狂是四散人马,扫荡周边。或是打猎或是求援,或者卖马。还知道他们现在正盯着铁勒的一个小部落,想要直接的从他们手上掠夺过冬物资。也就是说现在他们都在忙着考虑过冬之事,并没有闲功夫防守什么。

    这是为何平阳有些意外,吃一堑,长一智突厥阿史那丛礼已经在罗士信手上吃过一次大亏,还会松懈细细想来。却是恍然笑道:难怪你要宣扬举行什么技击比赛,闹得风风火火,原来是掩人耳目啊

    是也不是罗士信道:我觉得定期举办类似的技击比赛。给予奖励,给予荣耀,能够大力的刺激兵士向勇之心。这些都是后世的经验,在后世所有拿得上门面的竞技项目都会授予名利。因为唯有名利,才会给予人动力。若无名若无利,没有一个竞技项目发展的起来,承传的下去。举行技击比赛。能够刺激兵卒争强斗胜的心态,让提升他们的战力。

    但是他脸上浮现一抹笑意:没有人规定,在举行技击比赛之前。我不许出兵突厥吧当然别人怎么想是他的事情,与我不相干。

    平阳叹服道:虚则实之,实者虚之,郎君好手段。莫说是突厥阿史那丛礼。便是我们都以为你取得初胜。刺激了边军,接下来会耐着性子,趁势将边军的素质提上来。想不到郎君还想着趁势打上一仗。

    罗士信毫不犹豫的道:没有什么训练比战争更好的练兵方式,以战养战,本就是我的最终意图,能打为何不打

    但是这次想要瞒天过海就不容易了。平阳顺着思路思考,道:上次郎君以练兵的方式,陈兵边境。让梁师都以为意指朔方。吓的他龟缩城中,使得奇袭军从容经过朔方。致使突厥毫无所觉。如今梁师都却不会中此诡计。他依仗突厥鼻息生存,大军再次路过他的领地,他必定会先行通知阿史那丛礼的。阿史那丛礼一但有所准备,他麾下的数万拓揭侍卫之士,将极难对付。

    她说的婉转,其实不是极难对付,而是根本对付不了。上一次罗士信以少胜多,有多个方面的因素。出其不意,对方缺乏因对经验,兵卒战力不强等等。而这一次阿史那部落的主力全部回来,而且因为巢穴被端许多家人横死,自有哀兵之气。千八百人再战,毫无胜算可言。

    罗士信道:所以这事只在规划之中,并没有真正做决定他也明白这点,认同了平阳的说法。作为三军统帅,他从来不拿将士的性命来开玩笑,只是你别忘记了,我手上有侯杰这样的奇人异士。

    平阳眼中一亮,低呼道:郎君这是打算,找出一条路绕过朔方,深入突厥腹地

    不错罗士信颔首道:因为朔方的阻碍,我无法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突厥腹地。早在开始,我便让侯杰深入群山之中,找一条能够通往突厥腹地的道路。就算没有路,开辟一条也行,我们有的是时间。只要能够掌握如此一条秘密道路,我们便能进可攻,退可守,随时随地的出兵袭扰突厥,达到以战养战的效果。当然这一些到现在为止,只是一个不太符合实际的规划猜想。最关键的问题,我还没有想到怎么解决。你可以将这一些,视为空谈。

    平阳摇着头道:郎君智勇兼备,对于战机把握的尤为准确,怎是空谈若没有这些思考,怎么能指挥军队打出一场场漂亮的战役我觉得任何深谋远虑的战术,都会出现许许多多的阻碍,将阻碍一个个克服,串连一起,将会打出漂亮的一仗。

    罗士信摸了摸下巴道:你的说法与药师公很像,不过他怕我听不懂。说得很是直白,他说战术就如做馒头,将水面曲蘖合在一起,经过加工就成了馒头,少一样都不行。缺少什么就想办法解决,买回来。所以身为大将,不可在馒头未成的情况下,赌运气强行出击。但是如果水面曲蘖都存在的时候,便不可因为过于担忧而优柔寡断,遗失战机。侯杰已经离去两个月有余了,相信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回信,得尽快想到解决的法子才行。

    平阳道:郎君顾虑的是战马吧

    罗士信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这大唐的边军延州与朔方接连,而两地接连的左右是雄伟连绵不绝的大山叫做白于山,呈现近东西走向,阻挡住了大唐与突厥的疆界。白于山东西极为狭长,南北又尤为宽阔,山势较高,山脊起伏和缓,南北坡呈不对称状,南陡北缓,南坡比北坡沟谷切割强烈,地面破碎,以至于悬崖峭壁无处不在。

    也亏得有这座白于山,阻挡住唐朝与突厥的疆界,不然大唐就将成为共用花园,随时随地突厥都能来去自如。事情在这里也证明了,凡事都是双向的。白于山作为唐突疆界,是大唐阻挡突厥入侵的天然屏障,但大唐想要通过白于山入侵突厥却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以侯杰的本事,罗士信相信找出一条通往突厥的道路应该不是问题,但也能确定一点。他所找到的路,绝不好走。

    人类可以凭借上天赋予的攀爬之能,克服穷山恶水,但他们这些北方战马是无论如何也翻不了山的。

    没有马,在草原上去袭击一个部落,还是一个实力较为强劲的部落,那不易于送死。

    这一仗如若要打,他绝对不可能再带千人,数量至少也要翻个六七翻,才能真正的重创敌人。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至少需要六七千匹战马的配合,想要瞒过梁师都将六七千匹战马运至相对应的地方,目前还没有好的法子。

    平阳沉吟了好半响,突然一拍大腿,叫道:有了我们做不到,可是有一个人,一定做得到。

    谁罗士信急忙问道,第一次大获成功,他自当开始筹划第二次袭击。抢掠并不是他的最终目的,以战养战方才是他的打算。至于收获,那是顺带。但奇袭奇袭也就贵在一个奇字,大唐还没有做好与突厥全线交锋的准备,他也不可能领着参差不齐的边军与突厥决死。

    ,朝廷亦不可能配合他进兵。想要取胜,还是离不开奇字。

    第一次用奇是出其不意,但第二次第三次想要继续用奇,困难的程度将会成倍上升。

    但若能够解决骑兵问题,第二次用奇的战术就圆满了。就如李靖说的水面曲蘖做包子的条件材料赌齐备了,只差妙至毫厘的指挥,外加一点点的运气。

    突利呀平阳自信满满的道:郎君怎么将他给忘记了他现在在突厥如日中天呢,作为突厥草原的半个统治者,偷偷的将数千战马运至一个地方还是做得到的。郎君的目标是阿史那丛礼,而上一战,突利就险些吃了阿史那丛礼的亏。对付颉利的心腹,相信他很乐意帮忙的。可以跟二弟说明一下,在与突利做万匹马的交易,让他以这批马来配合你们。你们就用这批马行动。撤回庆州,在派人将这批马如数的送还给朝廷就是了。

    好主意罗士信猛的一拍大腿,叫道:莫说是如数奉还,若是得胜,双倍奉还也不是问题。夫人,你真是我命中的福星。

    平阳听他说的肉麻,有些不好意思,心中却是极为高兴,轻笑道:这就是福星了其实这一次来,我除了带了给你们的犒赏,还带着一个你正缺少的,对你极为有用的优秀人才。

    罗士信心底疑乎,现在他手上不敢说是人才济济,但是大多都是拔尖的人才苏定方席君买马周刘仁轨王玄策,都是历史上出名的人物。

    现在的他还真不为人才发愁,但见平阳如此信心十足,也跟着好奇起来。未完待续。。

    :第一更

第二十九章 马痴

    面对罗士信的追问,平阳笑着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斛斯正

    啥斛斯正罗士信眉头苦思,想了老半天都记不得历史上有这么一号人物,情不自禁的道:他有什么本事是政务人才

    见平阳摇了摇头,他又道:那精通谋略

    骁勇善战

    擅于领兵

    罗士信一脸问了好几个问题,却依旧换来一阵摇头,不免道:这摆明的文不成武不就的,那门子的人才

    平阳白了他一眼道:他是个马夫,擅长养马驯马。

    罗士信道:马夫不都擅长这手他没有小觑马夫的意思,但是自从马匹多了起来,他就请了一些驯马人,负责喂养照看战马,马夫他还真不缺。

    平阳正容道:郎君不问,千里马常有,而伯乐却不常有

    罗士信方才动容道:难不成这个斛斯正是个伯乐。

    那倒不是平阳略显尴尬,有些灿灿的说道:真正的伯乐是他师傅叫张万岁。

    我去罗士信忍不住惊呼出来,这名字霸气,跟史万岁,既不怕折寿杀头他这是先入为主,在宋朝之前欢呼万岁是率性之为,并不见罪的。秦王见蔺相如奉璧冯谖焚孟尝君债券都曾获得左右呼万岁之声。这就是一句称颂讴歌祝福用语。

    在宋之前,取名万岁的就屡见不鲜。比如:东汉章帝之子刘万岁。北齐的韩万岁,西晋文帝时的大将军李万岁,还有唐高宗时梓州都督谢万岁。安史之乱时颜真卿的部将刁万岁在加上史万岁与现在的张万岁。

    直到宋朝,万岁才真正成为敬语。便如悲催的寇准,作为宋太祖的心腹,宋太祖曾经亲切的对他说我有寇准,就如同李世民得到了魏征。结果有一天,路上有一个神经,见寇准对他喊了声万岁。寇准这个魏征直接从枢密院副使降职为青州知府。

    可见在宋朝以前。万岁并不是什么不可侵犯的词汇,更非皇帝专用。

    平阳苦笑,她没想到罗士信是这个反应。相处的多,也知道某些时候自己的这位了不起的郎君会有犯傻的时候,也不去计较,只是道:郎君或许不知。这个张万岁在早年还有些威名。马邑太守王仁恭就是死在他手上的。是刘武周麾下的一员大将。后来让我二弟俘虏了。二弟发现了他的能力,对他百般敬重,甚至称呼他为大唐伯乐。

    大唐伯乐

    罗士信心中一动,隐约记起了什么来,他记得在看历史札记的时候,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内容他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大致有点映象。好像是说唐朝的马政之所以成功在于李世民慧眼识伯乐,将一百败军之将。大势重用,成就大唐威震八方的伟业。

    难道就是这个张万岁

    他在心中嘀咕。

    罗士信的印象并没有错

    张万岁武艺不出众,军略也不会半点,但是他会养马,是马中伯乐。

    据新唐书.兵志载:唐代初年,得突厥马二千匹,得隋马三千,也就是说初唐立国初,只有五千左右的战马,但是李世民力排众议,张万岁主管马政之后,全国马匹迅速增长,到了贞观三年李靖征突厥时,唐朝战马的质量已经不输于突厥战马,张万岁的陇西牧马场不仅为唐军提供了十余万的良马,而且马场栏中尚存十余万匹备用。在张万岁掌管唐朝马政的巅峰时期,大唐战马一度跃升到七十万六千余匹。这个数额,是何其可怖。作为一个农耕民族,拥有不属于草原民族的战马,也只有唐朝做到这这点,也因此史书记载:秦汉以来,唐马最盛

    也是有了这七十万六千战马。大唐才有四方征战,打下中国史上最大疆域的资本虽然没有维持多少年。

    要知道汉武帝为了打匈奴,为了养战马几乎耗尽文景遗留下来的巨额资本,花费多年才养得三十余万战马,供给卫青霍去病征伐。而张万岁却在短短的十年里,在保持贞观之治的经济基础下,依旧为大唐弄出将近三十万匹战马。这份能耐,实在是了不起。

    当然,现在这一些都是后话。

    二弟这个称呼所言不假自从张万岁接手我唐朝马政,管理陇右马场以来,我唐军的战马便有了供应来源。每一年,都有分到一部分的军马。平阳了解其中的内情,对于张万岁推崇备至。

    罗士信对张万岁有点印象,对于平阳此言也毫不怀疑,只是好奇道:既然张万岁如此重要,他的徒弟为何要来投奔我帮他师傅不是更好莫非,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平阳赞道:郎君这份洞察能力,委实不凡。也确实如此,这个斛斯正是张万岁最出色的徒弟,张万岁又一次生了大病,病中以为必死,也曾说斛斯正可继承他的衣钵,可不久前师徒两人却闹了矛盾。张万岁一贯主张战马以血统为上,血统越是高贵,战马的素质越是出色。因此二弟最为钟爱的八骏,其中有七匹让他讨要去配种。

    罗士信点头赞同:我觉得也该如此吧我这匹赤骠便是汗血马的后裔,各项指数都远胜其他战马,尤其是与我心意相通之后,更是我克敌制胜的利器。

    不错这个观点几乎是公认的,不过斛斯正却自己提出了另一个看法。他说血统论固然是不假,但真正的战马应当与训练为主,不能满目的最求血统。好的血统马可遇不可求,战马应当将重心放在训练上。平阳苦着脸道:斛斯正这个提议让张万岁勃然大怒,师徒两人为此争辩吵闹了起来。张万岁觉得斛斯正走的是歪门邪道,斛斯正却认为自己的师傅古板不知变通。两人越闹越厉害,最后甚至惊动了父王与二弟。张万岁一怒之下,将得斛斯正逐出了门墙。二弟觉得斛斯正是个人才,也不舍得放手,便让我将他带来,给你使用。二弟说郎君的很多新奇的想法与斛斯正有相似之处,应该会合得来。我觉得吧,不管这个张万岁与斛斯正,谁对谁错,斛斯正的能力是有的。郎君现在麾下有两万多匹战马,有一个斛斯正这样技艺超群的马夫,也是好的,至少不用担心他们的驯养问题,保证时时刻刻都能彪壮如一,上得战场。

    有道理罗士信颔首道: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缺少一个像样的马夫。走,我们一起会会这个斛斯正。

    平阳笑道:我自作主张,让斛斯正在都督府内等候,让侍婢细心招待。你不会怪我吧

    怎么会罗士信眯眼道:你可是都督夫人哈当然有这个权利。

    两人一起返回庆州。

    来到都督府,罗士信先问斛斯正的去处。

    侍卫一脸古怪的答道:宾客怎么待也呆不住,吵着要去马厩。公主吩咐我们好生款待,只好将他带到马厩去了。都两个时辰了,他一直在马厩里好像在跟马说话一样。

    罗士信闻言眼中一亮,诸多事件证明,如此痴人,不是疯子神经病,就是奇人异士。

    来到马厩,罗士信便见一个敦实很普通的青年男子,用着马梳给一匹骏马刷洗着毛发,漆黑的骏马似乎很享受男子的刷洗,配合的高仰着头。

    周边还有两个侍候在一旁的婢女,她们见罗士信平阳来了,叫了几声。

    青年男子却是聪耳不闻,依旧认真的给骏马刷洗着毛发。

    婢女焦急着意图上前拉他,却让罗士信摇头制止。

    平阳道:他就是斛斯正,此人爱马成痴,在照顾马的时候,一心一意的打理,不拉扯他,几乎听不到。

    罗士信却笑道:一个人能够专注到这个份上,不正是他的长处

    等了盏茶功夫,斛斯正心满意足的看着自己的杰作,点了点头,将马梳放好,这才注意到罗士信平阳的存在,赶忙上前见礼,草民见过公主殿下大将军他原本有着官职,但是因为与师傅闹翻,气恼之下也就弃官不干了。

    他虽未见过罗士信,但能够与平阳并肩站在一起的也只有罗士信这位大名鼎鼎的大唐常胜将军。

    他拜是拜了,但目光却落在了罗士信坐下的赤骠身上,眨也不眨的,看的极为入神。

    我这匹赤骠,你有什么高见罗士信笑着问道。

    斛斯正琢磨了老半天,开口说道:大将军的这马爆发力,极为强劲,其他相对于这匹马的血统来说,却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能说很是一般。

    罗士信有些动容了,夷男赠给他的这匹宝马随着他征战疆场多年,因为他之故,极为出名,也有很多相马名师陪过他评价。

    不过那些所谓的评价大多都是什么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还有就是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反正是乱七八糟的,说的都是摘抄伯乐相马经里的话,显得自己很有水平,但如斛斯正说的如此简洁,却是少见。未完待续。。

    :第二章也是三千字,十分钟后还有一章,同样三千字

第三十章 再得人才

    不过对于斛斯正的评价,罗士信却有些不满意,什么叫做一般

    他对赤骠感情极深,尽管不觉得自己的爱驹如赤兔乌骓一样,天下第一。可让人说成一般,却是受不了。

    你倒是说说,我这赤骠跑起来不会比任何马慢,耐力也不会比任何马差,冲锋起来的勇悍更不是输给他所见到的的任何一匹马,怎么就叫做一般了

    斛斯正也不生气,目光望着罗士信毫不退缩的道:大将军听差了,不是你的赤骠一般,而是在同一品种中算是一般。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匹赤骠应该来至大草原。它的父亲是汗血马中的最顶尖的野马,而他的母亲应该是草原人特地选出给那匹汗血马配种的优质母马。他担心罗士信他们听不懂,刻意解释道:野生的汗血马几乎能够称之为马王,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驯服它们充当坐骑。据我所知,项羽的乌骓吕布的赤兔便是这类马王。这擒拿驯服马王需要莫大的机缘与运气。草原人擒拿不得驯服不得,便会在马王出没之处,撒上催情药物,备上母马借种。马王有极小的几率会临幸母马,并且怀上具有汗血马血统的马崽。而马崽一般都会成为伴随草原部落酋长之子长大的神驹,随着他征战天下。大将军的赤骠,应该是这么来的。至于为什么流落到大将军手上,我是不得而知了。

    他继续说道:汗血马珍贵,但在遥远的西方西北以及北方草原还是存在的。我中原也不缺汗血马,但一般的汗血马未必就比及得的上大将军的赤骠。毕竟它拥有最好的父亲,还有一个精心挑选出来的母亲。这也意味着大将军的赤骠。天生不凡,拥有者寻常马匹莫可比及的实力。但是一个中年人,好意思与小孩子比力气

    呃罗士信让说的无言以对。

    斛斯正突然兴奋的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大将军早已练成了人马合一之术与赤骠浑为一体,而大将军武艺,天下无对。长枪之下,无三两合之敌。所以也习惯,三两招解决敌人。

    罗士信认同道:这是自然,我们行军作战。对付的是成百上千的敌人,任何对手。不管是对方大将还是一小卒,都必须在短时间内将他击杀。唯有如此,才能减少伤亡。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战斗。

    斛斯正突然大笑了起来:我就知道。我是对的,师傅太过死板了。大笑过后,他手舞足蹈的道:就算因为大将军这个心态,所以在练习马战的时候,不会练习长时间与敌人搏斗的招式,以爆发狠招杀招为主。久而久之,你的赤骠也受到了印象,在爆发力上格外强劲。胜过我所遇到的所有神驹。其他特点,因为没有得到适当的训练。素质相对他的血统来讲,只能说是一般。

    罗士信听斛斯正这么一说,还真有些道理。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在马上于敌交手会觉得特别的痛快,强悍如席君买者,一招便让他打飞了出去,如果当时他没有选择下马而战,而是再次驱使赤骠突刺,席君买未必接的下他两招。

    赤骠的爆发力与他自身的爆发力合在一起,随着长枪刺出去,那股劲力,当真是没有几个人能够正面硬抗的。

    你说的确实有点道理。罗士信点了点头。

    斛斯正眼圈一红,几乎都要感动落泪了:他与师傅争辩的时候,几乎没有人站在他这边,反而斥责他翅膀硬了,欺师灭祖,真正说他有道理的只有罗士信一人。

    罗士信也不喜欢墨迹,认可了斛斯正的水平,直接问道:我可以收下你,但是你能帮我什么我不缺为我照顾战马的马夫

    斛斯正正色道:我也不是马夫,他决定跟我师父走不一样的道路。他觉得我是错的,我就要用实际来做给他看。他根据古人相马术研究出来的育马心德是正确的,但路有千万条,我选择的路却未必是错的。血统确实是战马优良的关键,但是就算种马再会布种,数量也是有限,不可能让所有战马都拥有统一的优良血统,所以对于战马自身能力的训练也尤为重要。就如冲锋陷阵的骑兵,这种骑兵需要的是爆发力,冲击力,需要短时间内将速度提升到极致的力量。那么我认为可以牺牲它长途奔袭的能力,将马驹着重往爆发力,冲击力以及短距离提速这些方面发展,将战马这方面的能力发挥到极致,以此来提升马上骑兵的战斗力。同样的,如果需要长途奔袭,那么就不需要那么强悍的爆发力,冲击力,只要着重训练战马的耐力持久力长途奔袭能力,便可。

    但是如果我既需要保持一定的奔袭能力,又需要爆发,冲击以及短距离提速的宝马良驹,你能不能给我训练出来罗士信有些迫不及待的到。

    斛斯正苦着脸道:这个请恕在下无能为力,不同的马匹血统,拥有不一样的特点性能。就好比河曲马,河曲马是汉武帝特地培养出来的战马,此马高大力足,最适合做冲锋陷阵骑兵的坐骑。但是他生长在草木丰盛,气候温和的地区。吃不了苦,耐不了寒,遇上恶劣天气便承受不住。大将军且不问昔年汉武帝征伐匈奴,大出骑兵十四万,分别由大将军卫青,骠骑大将军霍去病征讨匈奴,那一仗大汉连战连捷,卫青追至赵信城。而霍骠骑率军北进两千余里,越离侯山,渡弓闾河,追杀至狼居胥山,一直打到翰海,但是十数万匹战马却因受不了恶劣气候,先后死亡。以至于后来汉朝也无马可用,只能给李陵五千步卒,让他直捣匈奴汗庭,结果遭匈奴骑兵追攻全军覆没。

    他说到这里,道:不是所有的战马都如大将军的赤骠或者公主这匹神驹一般,拥有着绝佳的血统,能够在个个方面都做到出类拔萃。不同的马,有不同的特性。所以我一直觉得,与其依靠血统做到完美。不如将不完美发挥到极致,不适的千里奔袭的马,便放弃让他千里奔袭,而专门训练他的长处。需要千里奔袭就换适合千里奔袭的马来嘛,据我所在在草原深处有一种马,它块头不高,力量不强。但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就算给它吃在粗糙的食物,它也能顽强的活下来,这种马最适合长途奔驰了。

    罗士信晓得斛斯正说的是什么马,应该就是后来一群草原禽兽耐以逞凶的蒙古马,成吉思汗西征时,便是靠蒙古马的惊人速度及耐力对敌人进行突然袭击,从而得到胜利。这一招简单直接,配上蒙古人善射以及吃苦耐劳的自身素质,却是异常有效,百试不爽。

    他正想说话,却听斛斯正继续道:大将军想要让我训练出全能神驹,这个我做不到。但如果大将军想要拥有一支全能骑士,这个倒不是没有法子。只要大将军有那个资本,给每个骑兵配上两至三骑,其中一匹用来冲锋陷阵,另外一至两匹用来用来奔驰就好了。就算在不擅长长途奔袭的战马,在不负重的情况下,也没理由会输给负重了的长途马。

    罗士信眼中一亮,这基本的道理,他竟然没有想到。

    好罗士信双手一合,道:从今天起,你便是我都督府的马监,负责所有军中战马的训练。将不同类别的战马分别挑选出来,先给我选择五百最适合冲锋陷阵的战马以及一千最适合长途奔袭的战马,先行训练。他虽不懂驯马之术,但是也可以想象。这驯马非一日之功,以满足他的亲卫捷胜军为第一要素。

    斛斯正见罗士信竟然将所有战马都交给他来处理,让他全权负责,深深作揖道:斛斯正承蒙大将军信任,必将为大将军训练出最好的军马,帮助大将军建功立业。

    这番言语斩钉截铁,夕阳余晖的照耀之下,那张平凡的脸随着面颊肌肉的牵动,显得格外庄严肃穆。

    一支强兵的练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罗士信突然又一种预感:他觉得在苏定方薛永莫虎儿王玄策马周刘仁轨席君买燕沛已经面前的这位斛斯正的帮助下,他就造就出一支让突厥让所有异族闻风丧胆的军队来。

    送走斛斯正,罗士信长吐了口气道:果真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斛斯正是个人才是个大才,夫人说的不错,他正是我需要的人才。

    平阳道:只要能够帮的上你就足够了。

    罗士信见左右无人,不怀好意的笑道:那不成,你此来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了,怎么样也要好好报答一下

    平阳有些单纯,没听明白。

    却见罗士信半拉半推的,将她往卧房带,什么都明白了。未完待续。。

    :第三更到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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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虎贲介绍:
在隋末动乱之际,一位少年虎贲横空出世。 他就是罗士信,演义小说中罗成的历史原型。 十四岁从军,单骑于敌阵前挑战,无人敢应。隋炀帝闻其名,令画师画下他战场上的相貌来观看。 他重情重义,骁勇彪悍,征战沙场仅有六年,却身经百战,勇名赫赫。 唐讨刘黑闼战中,罗士信以区区两百人,于残败的洺水小城挡刘黑闼上万兵马强攻,苦战八昼夜,力尽被擒,年仅二十,英勇就义。 秦王李世民大感悲痛,追谥一个“勇”字。 一个现代人,因意外回到唐初,附身于罗士信,时离洺水城破,罗士信死仅有一日。 以最悲剧的穿越,以“勇”之名,另创传奇。 PS:感谢论坛封面组提供封面!大唐虎贲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唐虎贲,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唐虎贲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