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暴涨的精神力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洒遍了大荒的每一寸土地,一声声低沉的兽吼声自远方的树林中传来,小院显得格外宁静。
“啪”地一声,黄色的封禁被揭下,林虎打开了面前的一个玉盒。
玉盒之中,正摆放着一株紫色的灵物,这正是林虎从佛家那儿换来的深海灵芝。
这是一株有着三百年年份的深海灵芝,也是林虎所拥有的诸多深海灵芝中最小的一株,别看它年份不高,要是放在外界,也绝对是千年不换的宝贝。
众所周知,一般情况下,除非境界突破,个人的精神力才会按部就班的一点点增长,精神力与神魂息息相关,许多特殊的锻造法门可以让神魂变得凝实,比如林虎早期得到的元辰精神术之类的玩意。
但这与单纯的增长精神力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一个人如果没有什么大的机遇,碰到类似于心境大涨的事情,想要增长精神力其实是很不容易的。
对于一个儒生来说,最好的方式莫过于是读书明理,懂得越多念头也就越强大,哪怕不刻意修炼,精神力也会蹭蹭蹭地往上涨。
然而,这又需要长年累月的积累,普通人几年,十几年都不一定能起到什么太大的效果,所以呢,一个能增长精神力的天材地宝,其重要性自是不言而喻。
海域广阔无垠,也一直是人族未涉足的禁区,陆地上的灵物数不胜数,但从某种意义上讲,海洋内的资源比起陆地是丝毫不少,甚至是犹有过之。
在陆地灵物已经被开发得差不多的今天,海域就成了人族乃至陆地上诸多异族的探索地之一。
尽管海域波涛起伏。暗藏凶险,不止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凶猛海兽,海里的各种天然绝域更是号称足以让大能饮恨,但这都阻止不了陆地生灵对其产生的兴趣。
经过多年的探索,人族对海域的探索也有了不少成果,就比如林虎手里的这株深海灵芝。
这是一种来自深海的灵物。称它为灵芝只不过是因为其外形与灵芝长得很像而已,实际上它与通常意义上的灵芝是两个物种,因为深海灵芝的本质就是由海域之中,某种死后,但又富含灵力的菌类物质堆积而成的。
在发现了深海灵芝的作用以后,人族之中,诸如农家,医家,乃至是道家的不少高人都想过人工培育深海灵芝。
然而。事实却是,无论人族怎么模拟海底的环境,只要那种菌类物质一离开海面,就会灵力尽失。
也不是没有人想过直接在海底开辟一块灵田,种植深海灵芝的,可先不说抵御海兽的问题,往往某个区域生长了深海灵芝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将无法在继续再培育这种紫色的海底植物。
总不能每培养一波深海灵芝。就再占领一片海域吧?真当海兽是泥捏的不成,会任由陆地生物肆无忌惮的占领它们的地盘。
经过了无数次失败以后。久而久之,就再也没有人打过培育深海灵芝了。
也因此,可以说每一株深海灵芝都是专门的渔家修士在海底拼命挣得的,可谓是珍贵无比。
就拿林虎手中的这株三百年份的深海灵芝来说,其价格实际上已经不差于人族一座普通的小县城了。
目前,林虎手中一共有十三株深海灵芝。最低的一株是这三百年的,而最高的那株年份可足有万年。
这可不得了,若是林虎直接吞服那株万年的深海灵芝王,恐怕他的精神力将会得到一个质的飞跃,甚至直接堪比真君强者的精神强度也不是不可能的。
当然。他可不会这么浪费,要是直接吃了深海灵芝王,再吃这种普通的,可就没有什么效果了。
想到这里,林虎抬手就将手中这株半个巴掌大小的深海灵芝放入了嘴里,然而,还不待他细细咀嚼,紫色的灵芝便迅速融化在了他的嘴里。
此刻,林虎微眯着眼,脸上说不出什么表情,似乎是在享受,又像是在感受灵芝给自身带来的变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虎猛地睁开了眼睛,眼里透射出一种说不出的精光,锐利无比。
待精光逐渐散去,林虎又恢复了原有的色彩,只是,看上去更有精神,神采奕奕了。
“好东西!”林虎惊叹道。
一株三百年就让他的精神力在原有的基础上涨了三成有余,要是那株万年的灵芝王那还得了,还不要一飞冲天呐!
看来他还是小看了羊脂玉净瓶,或者说是不杀在佛家眼里的地位,能舍得这种本钱,绝逼是要当做来宝贝培养的节奏,当然,也不乏有要拉拢他的可能,相比较而言,林虎在儒家的待遇就要差多了。
于是乎,颇为不爽的林虎又打开了一个玉盒,拿出了一株五百年灵芝再次恶狠狠地放入了嘴中。
哗!
精神力再次暴涨,平静下来后,精神力在最初的基础上又增长了接近了六成的样子,但是还不够,和他预想中的还差了不少。
啪!
又是一个玉盒,这次里面装着的是一千年的。
接着,一千八百年!
三千年!
……
林虎一共吞服了九株深海灵芝,当他将第九株,有着八千年年份的深海灵芝吞下去后,此刻,他的精神力已经暴涨到了一个他都难以想象的地步。
在他还想继续打开第十个玉盒时,一直看着的九爷终于发话了,“嘿,林小子,已经差不多了,担心过犹不及啊”
呃?
听到这里,林虎也反应了过来,的确,灵物是好,但是吃多了也会噎着,至少也要消化一段时间再说。
于是乎,林虎心神一动,便将剩下的四个玉盒重新收入了空间装备之中。
“好了,现在可以进行下一步了吧!”忽然,林虎斜眼说打量了一下九爷说道。
闻言,九爷却是连连点头道:“当然可以,你现在的精神力比世间绝大多数的九劫真人还要强大了,甚至在量上,已经不比一些寻常的真君要差,只是,要说凝实程度,那可就差的不止一点两点了。”
对于九爷的话,林虎当然没有放在心上,开什么玩笑,每一个真君都是经历了不知多少年的苦修,方才能晋升而成的。
要是就这么轻松就被他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年轻超过,那岂不是都活到狗身上去了?
“嘿嘿,信念之力,给我灌!”
只看到,林虎眼睛再次合起,海量的信念之力如江河一般向着识海上方的虚拟神格灌输而去。
这一刻,林虎全身衣袍无风自动,散发出一种凛然的气息,如神祇般不可侵犯!(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二章 神威如岳
神是什么?
神灵又是什么?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神无所不能,神威如天威,他们主宰世间万物,在信仰者中眼里,他们的神是世间无比神圣的存在。
然而,在有着非凡眼界的修者看来,神也被赋予了各种不同的定义。
一者,即是先天神灵,他们大多诞生在一个世界形成的初期,可以看做是道的衍生,天生就有着大威能,能掌握对应宇宙的本源。
这种神灵来去自如,所受限制不多,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最强大的一类存在。
除了先天神灵之外,还有许多各种强大的异类生物,他们被许多弱小的生物所膜拜,往往以图腾的形式出现在世人眼中,图腾神灵在享受着信徒香火愿力的同时,也会给予信徒一些庇护。
时至今日,图腾神灵大多也只出现在某些蛮荒的部落中,其他比如中洲这种发达的地区,图腾神灵出现的反倒不多。
再要么,则是那种掌控了某处水脉,又或地脉的异类神灵,这种异类神灵在相当程度上能控制一地的节气,虽然也能享受信徒的膜拜,但除非拥有着深厚的背景,否则往往不为正道人士所容,会被当做是牛鬼蛇神,异类妖物所斩杀。
还有一种,则是被大势力册封的神灵,这种神灵是如今最常见的神灵,小到一地的城隍土地,大到诸天神佛,包括儒家文庙中,被无数士子敬仰的圣贤。
尽管儒家不承认,但在有了文庙之后,本质上讲,儒与佛道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否则三教之名也不会那么深入人心了。
最后一种神灵,却是诞生于无数生灵幻想念头之中,本身是不存在的,可在汲取了无数信仰之后,也能出现在世间。
也许还不够全面,但这些类型的神灵几乎已经可以概括世间的绝大多数神灵了。除了第一种先天神灵以外,其他的神灵都与一种东西息息相关,那就是信仰。
小说家可以说是新近崛起的一种神道体系,与以往的神道不同,小说家不直接接受信徒的膜拜,但却能利用小说对世间生灵的影响,从而达到吸收信仰之力,借此成神的目的。
神道,这也是一条可以通天的大道。然而,在不少修士看来,神道也有着不少的隐患。
有位圣贤提到过,信仰是毒,将信仰之力转化为神力是能很快的提升修为,但那终究不是自己的力量,一旦信仰大量缺失,就会导致力量大幅下降。比不得修士一点点修炼得到的力量。
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作为小说家的林虎。本可以将自己的意识寄托在神格之上,凭借着海量的信念之力,相信很快就能将修为提升到一个骇人听闻的地步。
但这种做法并不是可取的,因为这样做就等于是舍弃了神魂,舍弃了原本的一切,成了一个只能靠着信仰存在的神灵。
若是走投无路。林虎也许会这样做,但在有着广阔前景的前提下,这么做无异于是自断前途。
所以,他要走出一条与众不同的路,掌控信仰。而不是被信仰所左右。
原先,他还顾忌着用信念之力大幅度提升修为所带来的恶果,可在吞食了大量深海灵芝,将自己的神魂提升到了一个极为强大的地步后,这点顾忌也就暂时不用放在心上了。
只要他的精神力足够强大,就能神魂保证不被信念之力所侵蚀,一直以人的身份而存在。
只看到,随着无数信念之力源源不断的涌入了虚拟神格,林虎身上的气息也开始变得越发强大,哪怕不可以的施为,只要随意一个眼神就能带给人一种窒息之感。
原本有些璀璨的虚拟神格逐渐收敛起自身的光华,少了一丝光泽,多了一丝厚重,变得更加真实了。
直到神华全部褪去,林虎才开始停下了灌输信念之力的动作,这时候,神格已经趋于饱满了。
“呼!”
林虎轻舒一口气,可谁知,气一出口,便化作了一阵狂风。
哗啦!
一时间,房间里所有的物品,书籍,花瓶,乃至桌椅等等全都被肆虐了一遍,待狂风平息,只看到,蚊帐坍塌,纸张遍地,桌椅东倒西歪。
“这这这……怎么回事?”
见到这一幕,虽然自己就是罪魁祸首,但林虎还是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这就叫神威如岳!”一直作壁上观的九爷再一次表现了他的存在。
“神威如岳?”
“没错,上古神人,呼出的气能化作飓风,流出的汗能化作江河湖海,落下的泪能让天地失色……”
“那……放出的屁呢?”
“什么?!”
“呃,没什么,没什么,你继续继续!”林虎讪讪地说道。
“哼,林小子,你如今虽然只是个假神,但也站在了假神的巅峰,尽管还无法和真正的神人相比,但也有了一丝神人的特性。”
“原来如此!”
话音刚落,林虎又看向了自己那由信念之力形成的信念之海,这一看,不禁就发出了一声惊疑。
“咦?我的信念之海怎么消耗了这么多?”
自从与稷下学宫合作以后,林虎的信念之力就一直在飞速的增加,具体有多少他不知道,但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哪怕具象化羊脂玉净瓶之类的宝物消耗了不少信念之力,但相比较总体而言,也只是极小一部分而已。
可就在刚刚,他的信念之海竟然消耗了足足三分之二,这是多么恐怖的一个数字,换成其他的小说家,都可以直接成神了。
“嘿嘿,激动什么,这是好事。”
“好事?”
“这与你的那个神格有关,其他人都是先点燃神火,再凝聚神格的,而你,却是直接跨过了神火这个阶段,拥有了神格。”
“那这有什么好处?”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等你成了真神以后,相信效果就会显现出来了。”
好吧,听九爷这么说,林虎也放下心来,信念之力这东西,只要他的小说还在世间传播,就会源源不断地产生。
虽然现在信念之力诞生的速度比不上小说刚出版的那段时间,但也趋于稳定了,少了大不了他再写几本,林虎如是想到。
“嘿,你挡着我干嘛,让那姓林的小子出来。”
“哼,林学士也是你想见就见的?”
“你什么意思!”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阵的争吵声,似乎还与自己有关,听罢,林虎立刻打开房门,走了出去。(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三章 封笔五百年
“门外何人喧哗?”
林虎走出大门,只看到,一个精神抖擞的老者正拦在门前,一幅软硬不吃的模样,而在老者身旁,则是一个可爱的小道姑,以及一名身着土黄色长衫的中年男子。
此刻,这男子脸色憋得十分通红,身体气的不住颤抖,伸出右手指着老者道:“岂有此理,你虽是……”
然而,中年男子话还未说完,便被此地的主人给打断了。
“哦?萧大师,你怎么来了?”
一见那老者,林虎眼睛一亮,这可不是那炼器大师萧冶么?
“哈哈,林老弟,我们之间不是还有一桩交易么?你今天在佛家的事我已经知道了,不嗔那老杂毛总是在老夫跟前吹嘘那羊脂玉净瓶是何等的不凡,你应该知道的,老夫是最见不得秃驴那得意的模样,所以,所以……”
看着萧冶一脸纠结的模样,林虎心中一乐,感情那不嗔还给他打起了广告,本来他还想赶明儿给他送过去,结果他到是坐不住了。
“好说,好说,我也正有此意!”
林虎与萧冶寒暄一番,旋即又看向了场中的其他两人,首先,那与萧大师颇为亲近的小道姑引起了他的注意。
“咦,小道姑,我们有见过么,为何林某看着你觉得如此眼熟?”
听了林虎的话后,小道姑却是白了白眼,“某人果真是名气大了,自然记不住人家一个没什么名声的小道姑了。”
“这……”林虎有些丈二摸不清头脑。
“哼!”
见林虎真的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小道姑气的跺了跺脚,“当初,是谁好不知羞,就在别人的院子里脱衣服的?”
“叮铃铃!”
随着小道姑跺脚的动作。一阵阵铃铛的摇曳声也跟着响了起来,林虎寻声望去,只见小道姑玲珑的玉足上正绑着一对金色的小铃铛。
见此,过往的一幕幕开始浮现在脑海中,记得当年林虎在学院练习御剑飞行时,没控制好平衡。不慎跌入了道家的一个院落中,结果差点就被一群道士当做淫.贼给逮了起来,当时还是那小道姑给他解围的。
“失敬失敬,原来是铃铛小师父当面,瞧林某这记性,不是林虎忘了,而是小师父风采更胜往昔,一下子没认出来。”
“真的么?”铃铛狐疑地道。
“比真金还真!”
“那好,算你过关了。”
“哈哈哈。我就疑惑为何这小丫头一听说我要来你这,就嚷嚷着要跟来,原来你们已经是老相识了。”
“师父!”
一下被萧大师揭开,铃铛抓着他的袖子,狠狠地扯了扯,不敢再去看林虎。
见状,林虎也不好意思打扰,又将目光投向了中年男子。“不知这位又是?”
“哼,在下李文瀚!”
见林虎终于注意到他了。被冷落半天的中年男子冷哼一声,很没好气地道。
“嘿嘿,林老弟,别管他,这家伙不是善茬,我们不用理他就是。”
“就是就是。我和师父路上碰到他,因为顺路就和他聊了两句,谁知道他是想来挑战你的。”
听了师徒两人的对话,林虎再一次看向了眼前的男子:“挑战我?我与阁下可有仇怨,为何要与林某一战?”
“林老弟你是不知道。这家伙乃是小说家的,当初他的两个弟子可都被你狠狠地收拾过一顿呢!”
原来如此,要不是萧冶提醒,林虎自己都差点忘了这一茬,竟是小说家当初那俩货的师父,感情是来寻仇的。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打了小的,来了老的,不过,怎么等到了现在?”
要说,今天以前,林虎也许对还会对此人有些忌惮,可在神道修为暴涨至神火境巅峰以后,他对真君以下的存在还真不怵,甚至是还有点雀雀欲试,想试试自己目前的极限究竟在哪。
“李先生可是要与林某做过一场?”
“不!”
闻言,不止是林虎,便是萧冶师徒傻眼了,莫非之前是他们误会了?
“我们文化人岂是那些只知打打杀杀武夫可以比的,我是来与你文斗的!”
好吧,是他们会错意了,不过说道文化人,呃,这理由不错。
“文斗,怎么文斗?”
“听说林先生小说闻名于世,那我们就比写小说如何?”
是的,这才是李文瀚今日真正的来意,虽然当初自己弟子与林虎之间有些龌龊,但是,那真算不了什么,他也拉不下面子为此来和一个小辈斤斤计较。
然而,林虎写的小说却真是踩中了他们小说家的尾巴,比起当初名声有些受损的佛家来说,小说才真是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众所周知,儒家与小说家一直不大对付,本来嘛,儒生写小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就像他们小说家也会不时的吟诗作对。
但是,一个儒生写的小说竟然将小说家的风头都给盖过了,这让小说家又该情可以堪?
可以说,林虎接二连三出书的行为已经完全是触及了小说家的底线,不管小说家愿不愿意,他们终究是要与林虎对上的,尤其是在知道林虎已经可以写出道书以后,再不行动的话,他们小说家就该面临着是否继续存在的生死危机了。
本来,小说家也是不准备把重心放在南荒的,可正是因为林虎的存在,使得小说家往南荒倾注了大半的力量。
“我可以答应你的挑战,但是,该怎么斗,也要划下道来吧!”
“行,我们只有一个要求,你输了以后,自动封笔五百年!”
这就是小说家的目的,林虎如今的气焰太盛了,让他永远封笔有些强人所难,但只是让他封笔五百年的话,就好说多了。
一般来说,任何一位九劫真人,正常的寿命都有千年以上,五百年而已,算不了什么。
没有了那新近大学士的光环加成,即便他五百年后再重新出山,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关注。
“好,但是,我也有一个要求,若是你们输了,小说家的传承就对得我全部开放。”
是的,小说家也是林虎所眼馋的,作为一个流传了数百万年的流派,小说家绝不是众人所想的那么简单。
林虎虽然可以写小说,但终究只是一个野路子,在小说的利用方面,是怎么也比不上小说家的。
九爷懂的虽多,但若是论对小说家隐秘的认知,也不会比林虎多上多少,因此,林虎也是打蛇随棍上。
想着小说家的近况,以及来时诸位长老的交代,李文瀚咬咬牙道:“我应下了,还请萧大师做个见证!”(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四章 小说家的危机
就这样,在炼器大师萧冶的见证下,林虎与那李文瀚便定下了赌约。
虽然林虎知道李文瀚赶专程来挑战他,必是有什么依仗,但对于早已胸有成竹的他来说,根本就是无所畏惧。
两人商议,便以下一本小说作为比拼的对象,至于该如何确定胜负,这个自不必林虎操心,再怎么说,小说家都是一个有着数百万年历史的流派,内部早就有了一套评定胜负的方法。
这场比试来的很突兀,待李文瀚告辞以后,林虎当即便邀请萧冶师徒两人入内,当然,他并没有将两人带往之前那间一片狼藉的房屋,而是另选了一间书房。
“师父,你刚才为什么不阻止他们啊?”
一进入林虎家中,刚才憋得很慌的铃铛小道姑,立刻便不满地看向了自己的师父。
虽然,她对林虎很有信心,但是,李文瀚毕竟是来者不善,再加上对方又是成名已久的老人,生怕林虎不是对手。
万一林虎要是输了,那可就得封笔五百年呐,五百年,那是一个什么概念,年纪尚轻地她实在是难以想象。
谁知,听了她的话后,萧冶却是苦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今天他是来错了,竟然碰到了这种事,他萧冶虽然名气不小,身份不低,但这种介于两家之间的争斗,实在不是他应该插手的。
“铃铛,不用说了,我心里有数,难道你还不相信我的实力么?”
被林虎打断了埋怨,铃铛并没有任何的不满,而是想到了自己一直珍藏着的《倩女幽魂》几本书。她可是林虎地地道道的书迷,自然相信偶像的实力,最终还是重重地点了点头。
虽然被林虎劝解了,但铃铛还是没给萧冶好脸色:“哼,那你就不能帮着说两句么,就这么看着他对林哥哥耀武扬威?”
“嘿嘿。真是女大不中留啊!”
被自己的宝贝徒弟如此逼问,一直以强势著称的炼器大师也只得无奈地叹道。
“若是其他事我自然不怵那李文瀚,但是,这件事嘛,我也只得在一边看着了。”
“哦?萧大师,难道这件事还有什么难言之隐么?”
萧冶本不想多言,可看着林虎与宝贝徒弟投来的目光,最终,还是将自己所知娓娓道来。
“你们真当那李文瀚只是想与林小子打个赌那么简单么?”
顿了顿。萧冶整理了下语言,这才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包容并进,演绎光辉盛世,听上去是很不错,但这其中涉及到的刀光剑影可一点都不少。”
听得老前辈讲述,林虎也来了精神。做出了一幅倾听的模样。
“诸子百家,号为百家。实则在百家崛起之初,各种流派足有数千家之多,然而,经过了万千年岁月的洗练,至今真正流传较广、影响较大、较为著名的不过是几十家而已,余者不是断了传承。便是隐匿了下来,并不为世人所知,你们可知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铃铛自然是一幅好奇宝宝的问到。
“诸子百家,一家流派便可以看做是一条大道,虽然并不是每一家都有道祖儒圣那等人物。但大多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其中不合时宜的流派自然有,但更多的,还是被兼并了。”
“兼并了?”
听到这里,林虎也不由发出了惊疑,萧冶说的这些自然不会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儒家的经史子集上,所以他也不大清楚。
“就比如说,中古初期,百家中曾有一家走的是为史之道,被称为史家,可如今,你们还在百家里单独听说过史家这个称呼么?”
“你是说?”林虎像是恍然大悟。
“没错,史家正是被儒家所兼并的,自史家之笔被儒家掌握后,可以说世上便再无真正的史家,要知道,春秋笔法这个名词可不是从史家手里流传出的。”
说道这里,萧冶的话中带着一种莫名的讽刺,林虎当然知道是什么意思,也没反驳什么。
“当然了,史家的消失也和他们本身的行事作风有关,一味的宁在直中取,导致被几乎所有的当权者记恨,不过,儒家之中,还是有人继承了真正的为史之道的。”
“儒家能够发展至今天的地步,可不是一味的墨守成规,小说家的担忧正是与此有关,谁知道,他们小说家不会成为下一个史家呢?”
“毕竟,你也是儒门弟子,也一样可以写,怎的就不许其他的儒家弟子也一探究竟呢?据我所知,因为你的缘故,已经有不少的儒生开始写起了小说。”
听到这里,林虎也终于知道了为何小说家坐不住了,儒家的规模是何等的广大,不要多,只要有百分之一,不,甚至是千分之一的儒门弟子没事写写小说,小说家就要式微了。
“咦,这不是好事么,要是有很多人写小说,那小说家不就壮大了么?”一边听着的铃铛小道姑却是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小丫头,哪有那么简单,第一个,读者就那么多,儒家再插一脚,小说家能分到的就要少上不少了。”
林虎点点头,很赞同萧冶的话,如果把读者看做一个市场的话,小说家一直垄断了市场这么多年,换谁也不愿意别人插一脚,毕竟,蛋糕就那么大,别人分得多了,自己分得可就少了。
“还不止那么简单,据说,这其中还涉及到了许多不为人知的东西,若是儒家能吞够并小说家,儒家的气运便会空前高涨,说不定便能压过佛家,甚至达到与道家一较高下的地步。”
“到那时,待儒家拥有了小说家的信念之力,也许便能改称为儒教了吧!”
“那……那小说家呢?”第一次听到这些东西,铃铛觉得很不可思议。
“至于小说家,嗯,我还从来没听说有哪个被吞并的流派还有再兴起的。”
嘶!
听到这里,林虎终于有些忍不住了,别看萧冶说的那么简单,恐怕这其中涉及到的,又不知是何等的残酷。
为何不能再兴起?这更多的是针对当时天下所有的小说家吧,看来,他还真成了不少小说家的眼中钉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五章 墨家与公输
事已至此,林虎也没什么好说的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本就是亘古以来的真理。
一个人或者说一个势力想要崛起,不管他愿意不愿意,必定都要得罪不少人,当他真正站在顶峰时,脚下也不知会铺满多少的尸骸。
“萧大师,我们言归正传,还是谈谈今天的交易吧,不知你准备了什么。”
“嗯?”
见林虎一幅丝毫不放在心上的模样,饶是以萧冶多年的阅历,也不得不在心中暗道一声佩服。
想了想,萧冶捋了捋胡须道:“嗯,神钧天奏乐图的神奇我是见识过了,羊脂玉净瓶的作用我也从不嗔那听说了,想来,那时辰八卦炉也不会让我失望,老夫也不是小气的人,就让你看看我准备的好东西吧!”
只看到,萧冶伸出右手,待林虎以及铃铛凝神望去时,一艘一尺长的飞舟模型已经出现在了他的手心。
这是一艘整体呈流线型的飞舟,外部闪烁着银白色的光辉,那外表流动着的一道光泽不禁吸引了在场所有的人的视线,下意识地,林虎还以为是什么高科技的产物呢。
“这是……”
“哇,师父,你可真舍得,竟然将这宝贝都拿了出来。”
尽管已经看了不止一次,但真见到了萧冶手里的宝物,铃铛还是忍不住地惊叹道。
“哈哈,来之前我已经打听过了,林老弟一直没有什么合适 的代步工具。这玩意我拿着一般也用不上,索性就来献丑了。”
话是这么说的,但萧老爷子眼里流露出的得意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
“那。萧大师,能跟我说说这东西的来历,还有它的用处吗?”
一看到这玩意,林虎眼睛都直了,如果没猜错的话,他可就真叫赚到了。
“这飞舟本名叫做浑天五行阴阳元磁宇宙星光灭魔神舰,本是中古公输家大师的作品。然而它沦落在老夫手里之前便已经是损坏不堪,幸亏老夫慧眼独具,在一次交易会上发现了它。经过了老夫的一番修缮以后,虽然当初的功能已失去不少,但放在如今也是一件相当不俗的代步法宝。”
哇擦,果然没错。虽然这浑天什么灭魔神舰名字长的不得了。但能取这个名字出来,必然是不同凡响。
“嗯,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此法宝本名为浑天五行阴阳元磁宇宙星光灭魔神舰,如今,咳咳,你姑且就称他为浑天五行神舰吧,还有一点的是。催动这宝物的消耗有点大,不过你能用灵晶来代替。但是,速度绝对是一流!”
“相比较现在常规的飞舟,这艘神舰不仅能飞天,还能入水,遁地,前提是,你的灵晶足够!”
“好,好宝贝!”
听萧老爷子这么说,林虎再一次深深看了一眼萧老爷子手里的银白色物什,就仿佛那是世间少有的奇珍。
至于他说的那点瑕疵,林虎自动忽略了,有此宝物,从此以后,天下还有他不能去的地方吗?
“那是自然,当年公输家少有的传世作品,又岂是简单的?”
听到自家师父再三提起这公输家,一边的铃铛却是忍不住道:“师父,这公输家我怎么没有听你提过,为何值得你如此推崇?”
闻言,刚还得意不已的萧冶脸上一僵,没好气地瞪了自家宝贝徒弟一眼道:“我怎么没有说过,明明是你贪玩忘事,还好意思说我没提起过?”
见师父当着林哥哥的面训斥自己,铃铛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道:“哎呦,那你就再说说呗,我想,林哥哥他也很像知道的。”说着,铃铛又转头看了林虎一眼。
萧冶平时对这徒弟最是宝贝,根本不舍得打骂,外加有林虎在场,更是不会多说什么。
难得这丫头有问题向他讨教,当下,便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而另一边,林虎也是竖起耳朵,静静地听着。
“当世若论工匠之艺,当以墨家为尊,可在中古时期,却有一家丝毫不输于墨家,甚至在某些技艺上,还要胜过墨家一筹,这一家,正是公输家。”
“公输家的始祖为公输子,当然,比起这个名字,世人更愿意称其为鲁班。”
“说道公输子,还要再提到另一个人,那便是墨家祖师墨子,公输子与墨子本是同乡,两人在匠艺一道上都有着非凡的天赋,一人开创了公输家,一人开创了墨家,在当时,可谓是一桩美谈。”
“有着这种身份,墨子与公输子可以说天生便是对手,墨门飞甲当世一流,可是相比较当年公输家的机关傀儡术,还是逊色了些,据典籍记载,公输家的大师可是能凭借着平常的木石,便能制作出拥有智慧的傀儡人。”
哇,这么牛比,听到这里,林虎不禁想起了前世那些科幻电影中带着智能的机器人,不知道和公输家的机关傀儡相比,究竟哪个更甚一筹?
“那师父,既然公输家这么厉害,为什么现在我都没听说过公输家呢?”
“这还要从鲁班与墨子之间说起,两人既然是对手,自然也会分出个胜负,据说,鲁班在天赋上还要胜过墨子一筹,但在比试中,却始终不如墨子。”
“这不对呀,为什么会这样呢?”
“呃,”萧冶被徒弟的抢白弄得一噎,想了想道:“这……我也不知道,反正鲁班大师最后就是败了,我的师父,你的祖师就是这么说的,墨子最后能成登临圣人之位,成为墨圣,与鲁班关系不小。”
“哦,我知道了,你是说,鲁班最后当了墨圣的踏脚石?”
“哼,小孩子家家,怎么说话的,怎么能这么说先贤的?”
再次被师父训斥,这一回,铃铛老实多了。
“那,鲁班大师最后怎么样了?”
“这个,我不知道,估计世上也没人知道。”
“公输家呢?”
“公输家,最后分成了两支,一支按照鲁班大师的命令并入了墨家,一支隐姓埋名,消失在了世人的眼中,所以,公输家也就不服存在了。”
“咦,又不对,你不是说鲁班与墨子是敌人么,他怎么会让自己的门人加入墨家。”
“嘿,你这就不懂了吧,两人虽是对手,但也是朋友,惺惺相惜!”(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六章 消失的鲁班
对于萧冶滔滔不绝的讲解,铃铛纯当做是故事来听的,而林虎,却从其中听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地方。
首先,公输子鲁班与墨子是死对头,两人之间时常比试,具体有多少次外人无从得知,但可以知道的是,对决基本是由墨子胜出的。
按说,在创造发明的天赋上,鲁班明显要胜出一筹,可结果,却恰恰相反。
举个例子,鲁班与墨子年轻时的一次比试中,鲁班削下了几根竹子,徒手制作出了一只精致的木鹊。
这木鹊不仅飞得远,还可以载人鲁班制造成功后,便得意的对墨子说:“我这只木鹊可以在空中飞三天都不降落下来,怎样,比你的东西如何?”
然而,鲁班还没得意多久,墨子便指着车辖道:“不然,你制造的鹊还不如我制造的车辖巧妙,我只须片刻的工夫就可以做成三寸来长的车辖,可以用来载五十石重的货物,在我看来有利与人的技术才是‘巧’,象你这样无利与人的技术只能叫做‘拙’。”
墨子的一番话,说得鲁班哑口无言,最终,鲁班也只得认输。
可是,两人之间的比试,真的就是墨子胜了么?
木鹊的作用短暂来看,的确是不如车辖,但这却是能让普通人征服空间的一次尝试,其意义之深远,完全不亚于林虎前世美国莱克兄弟发明了飞机,想来就连之后那墨家飞舟的出世也受了它不小的影响。
鲁班没发现这点,的确是很正常,毕竟,一件东西刚发明不可能就能立刻剖析出他所有的作用。
而墨子呢,或许。他也没有发现,也有可能,他发现了,但没有说。
不过,很多年后,反应过来的鲁班绝对会很不甘心。但当年的胜负放在现在谁又能说得清楚呢?反正在史书上记载的,比试的结果只会是鲁班认输。
鲁班与墨子,都是很出色的发明家,相比较而言,鲁班要比墨子更加纯粹,他是一心扑在了发明创造上。
而墨子,除了发明创造,对人文之类的东西也很重视,这是墨子比鲁班强的地方。鲁班输的不冤。
两人之间差异所导致的结果便是,墨子成了后世鼎鼎有名的墨圣,墨家也一直传承了下来,并成为百家中极其强大的一支,而公输家,则是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鲁班最后的结局一直是个迷,后世有着诸多不同的说法,最多的便是鲁班身死在墨子手中。墨子在对决中吸收了鲁班的道,一举登临了圣位。也有说,鲁班在失败以后,便带着自己的九十九个徒弟前往了一处隐秘的仙境,再也没出现在世人的眼前。
不管结局如何,林虎都希望鲁班还活在这个世上,不然的话。这个世界将失色很多。
在萧冶大师的解释中,鲁班在后期时逐渐改变了态度,竟然开始向他的老对手墨子学习起来,甚至逐渐放弃了原先发明用来攻伐的利器。
在林虎看来,这算得上是进步。可正是如此,也使得鲁班走上了一条岔道。
如果鲁班一直潜心发明一道,做他的木匠,未必不能走出一条特殊的科技路。
墨家因为墨子非攻的理念,对于制造杀伤力巨大的武器不大热衷,认为如此有伤天和,反倒将重心放在了民生上,不仅利于民,更避免了许多的天灾**,可以说,若是没有墨家存在,整个人族的数量也许都会少上那么一两成。
然而,林虎来自另一个世界,有着不同的眼界,所谓有伤天和的武器,修士们嗤之以鼻的外物,在他眼中却有着非凡的潜力。
当滚滚的机械洪流出现在大地上,各种类型的巨型战舰布满天空,乃至科幻电影小说中类似高达的机甲也相继出现在这个世界,相信,整个世界都会为之震颤。
当然了,林虎并不知道,他这无意中的想法,是有多么危险,因为这已经触及到了所有修士的根本。
修士之所以高高在上,那是由于他们拥有强大的力量,能够主宰普通人的生死,可要是这个优势被打破了呢?
林虎不知道,他也没想的那么远,不过,这却是在他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就不知道未来什么时刻才会有作用了。
“萧大师,就这么说定了,这是时辰八卦炉,您收好!”
夜幕不知不觉中降临,林虎与萧冶也没打算拖着,当即便进行了交易。
时辰八卦炉,为了将这件宝物具象化出来,林虎为此所消耗的资源完全不比羊脂玉净瓶要来的少,甚至可以说是梁王四宝之中消耗最大的一件了。
要不是林虎今早在佛家那又得到了十万中品灵晶,身上连将它具象化出来的灵晶都不足,不过,看在浑天五行神舰的份上,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这就是时辰八卦炉么?”
时辰八卦炉与众人所想的炼丹炉完全不同,光从外形上看,它更像是一件木质的八角音乐盒。
在原著中,时辰八卦炉会按时辰升起一阵檀烟,并出现八卦图,若是以普通人的视角,这宝物也就是一个报时器。
但要是真这么想,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只有真正是修士才能发现他的作用。
“出现了,出现了,这种感觉,莫非,莫非,这真蕴含了伏羲圣皇创造的八卦图的一丝道韵!?”
此刻,正是酉时,时辰八卦图之上,按时出现了一张仿佛蕴含了天地至理的八卦图。
看着这张八卦图,萧冶惊叫,瞪大了眼睛,一幅不可思议的模样。
“哎哟,师父,我怎么觉得这图和我们平时看到的没什么不同?”
“你懂什么,重要的不是这图,而是这图上所附带的气息,那才是最重要的。”
萧冶眼睛都不眨一下,直到八卦图逐渐消失许久,他才反应了过来。
“这是真的?”
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八卦图那是伏羲圣皇所创造的宝物,在这个世界上,伏羲之名,不仅在人族历史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即便在包括妖族在内的诸多异族中,也享有着不低的尊崇。
因为,在上古时期,伏羲圣皇是万族共尊的天皇,任何东西,只要与他扯上一点关系,身价立刻就会暴涨万倍。
就冲这么一点,萧冶觉得自己赚到了,“好好好,林老弟,你这个朋友我交了,哈哈哈,今天有事,改天我们接着聊!”
时辰八卦炉在手,萧冶恨不得立刻将它研究个通彻,哪还坐的住哦,当即便便向林虎提出了告别。
“那好,萧老您走好,欢迎您改天接着来!”
“林哥哥,有空要来看我哦!”铃铛小道姑也发出了自己的道别。
看着师徒两人逐渐消失在夜色深处,林虎左手拿着那艘银白色的神舰,眉头一挑,思绪却是放在了小说家提出的赌约上。(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七章 来本武侠小说压压惊
夜色深沉,皓月当空。
这是一间宽敞的书房,即便此间的主人没有掌灯,四周的环境也只是稍显暗淡而已,借着月光,哪怕是普通人也可以用肉眼将室内的装饰看个大概。
只听得“啪”的一声,仿佛是什么东西扔到了桌面上,立刻,光明便充斥了整片天地。
这灯火有些奇怪,只要在这无量光明的照耀之下,仿佛所有人或者说是生灵都会放下戒备,摒弃烦恼,由衷的产生一种安宁的感觉,似乎这就是众生所追求。
而散发这一切古怪光亮的罪魁祸首,却是源自书房内的一张书桌,准确地说,是书桌上的某本书,
“哟,这书越来越不得了了!”
光影一闪,一条好像蛇影的东西闪现而出,待得定睛一看,竟是一条通体仿佛用黄金浇筑而成的神龙。
“是啊,虽然我是书灵,但面对这本半成品,竟然也会有一种压抑的感觉。”
这是一个白衣的赤足小萝莉,脸上那郁闷的可爱模样,让人看着恨不得狠狠地捏两把。
两人说着,立刻又将目光看向了书桌身前的人影,眼中带着一种看怪物的神色。
“别看我,我怎么知道会这样?”林虎翻了翻白眼,又抬头看了看房梁,似在思索。
这本小说,已经磨蹭了大半年了,按说,哪怕就像他前世某些网络小说的无良作者一般,一天一更,有时还不更,也是时候出世了。
但是,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 使得他不得不停下了手里的笔。
在《活佛济公》动笔之前。林虎就想了很多今后可能要面临的问题,比如来自各方各界的质疑,以及书成之后被佛家发现信仰被窃取等等,他都想好了借口。
然而,现实却和他开了个玩笑,书写《济公活佛》第一个问题。便是气运消耗太大了。
没错,就是气运消耗太大了,道书是好东西,但却不是那么好写的,一般说来,哪怕就是真君级别的小说家,可能都有承受不住。
对于天地间的任何一个人或者势力来说,气运都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东西,一国能否长久。与其国运有关,若是国运消散,也就意味这这个国家彻底的覆灭了。
同理,一个人若是气运不足,虽不会立刻横死,但也会诸事不顺,倒霉到极点的甚至可能喝水都会被噎死,走楼梯摔死。呃,就像林虎前世穿越时一样。
虽然林虎现在实力强大了。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了,但是,也有可能会换个花样死,比如走在路上,突然有颗流星砸下来。
然后,圣道月刊就会记载。悲呼,某学士天资聪颖,不幸,天妒英才,惨死于流星之下……
林虎猛地摇摇头。将脑子里那些不好的想法全部抛弃,说实话,到现在,他都没弄清楚气运与小说的关系,不只是他,这也是无数小说家一直研究的课题之一。
小说家是一个很幸运的职业,小说带来的优势也十分明显,小说家不需要像其他职业的修士一般苦苦的修炼,他们只要写,凭借着无以计数的信念之力,修为便能飞速的提升。
就以林虎来举例,他在修炼一道上,花费心思不小,哪怕有了不少奇遇,至今也不过是四劫真人的境界。
这个速度在无数人看来,已经很不可思议了,可要是和他在神道上的修为一比,根本就不算什么。
林虎在神道上花费的心思很少,最多也不过是为了增加精神力,吃了些许深海灵芝而已。
饶是如此,他在神道上的修为也已经相当于神火九重天的巅峰了,换成正统的修士,便是九劫真人,距离真君也不过是一步之遥。
光是这一点,小说家的优势就足以让任何其他所有职业的修士眼馋,但是,凡事有利也有弊,上天是公平的。
小说让小说家迅速成长,然而,这些小说又像是毒药一般,也让无数小说家中途夭折,其中一点,便与这气运的损耗有关。
正是因此,小说家一直缺少那种定海神针般的人物,就连小说家的始祖也夭折了。
前人留下的深刻教训,哪怕林虎再怎么自大,也不得不引以为戒。
回想往昔,林虎在祁云山脉外围历练时卷入大离与黑魔神教的纷争,在学院中突然与小说家的人结仇,还有院长刚出关时又被异族天君盯上,使得侍女依依被掳走等等。
这些事情看上去发生的莫名其妙,但仔细一想,其实发生在林虎小说写完不久,也就是气运大损之时。
本来,不出意外的话,林虎也会因《白蛇传》的一些抹黑与佛家杠上, 但一直到今天,都没有任何的事情发生。
“我算是看明白了,你小子在小说一道上,才是真正的怪才,也幸亏你得了一个大学士名誉的加成,凭白增添了不少文运,不然,光是那《白蛇传》就能让你倒血霉。”
九爷说得没错,林虎身上气运的消耗也是它发现的,普通人的气运呈白色,将死之人为灰白,灰色,普通的武者为红色,真人一般为黄色。
正常情况下以林虎现在的实力,气运应该呈深黄色的,然而,林虎头顶的气运之柱却是为浅黄色,这还是因为他在神道修为上大涨才有的结果,更早以前,可是淡黄色中夹杂着深红色。
本来还不会这么快的,可是前段时间,《龙门客栈》的出世,又分摊了部分气运,正是如此,使得林虎不得不放慢了进度,直至停下了笔。
“可惜,你这个大学士如今只是有名无实,不然,天下文运加身,几本小说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对于九爷的话,林虎自然是不置可否,这个名头本身就是白捡的,他还能奢求什么呢?要怪就只能怪他实力太低,资历太浅了吧。
“失算了,看样子《活佛济公》只能先放着了,这样也好,等得到了小说家的传承,那样才能更好的利用这本小说。”
“可是,不写《活佛济公》,那个小说家的赌约,你又该怎么办?”
闻言,林虎眉头微微皱起:“这倒是个问题,不过事在人为,不行的话,先来本武侠小说什么的压压惊,顺带收集点信念之力?”
武侠小说是性价比最高的一类小说了,消耗的气运不多,但可以收集到的信念之力却一点不少,林虎最近又是提升修为,又是具象化宝物,信念之力可是花了不少。
“武侠小说?好啊,我最喜欢看武侠小说了,比什么《梁山伯祝英台》《白蛇传》有意思多了。”
“臭泥鳅,你说什么?”
九爷的话,气的小白跳脚,然而,林虎没理会这些,却是陷入了思考之中。(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八章 贼中的贵公子
林虎与李文瀚之间的赌约并没有掩饰,在某些有心人的宣传之下,消息就像是插了翅膀一般,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学院。
不只是学院,甚至就连远在亿万里之外的大离,乃至无数对此有着关注的小说家都得到了消息。
对于林虎的这次比试,心忧者有之,比如他的那些熟人,岑夫子,梅映雪以及如今已经被看成是燕赤霞原型的青阳子等等,虽然林虎崛起的速度很快,但毕竟还很年轻,而他的对手,却是成名数十年的老牌小说家。
若是将比试的范围放在整个世界,他们自然不会将李文瀚放在眼里,如今林虎也算是儒家之中有着不小名头的新秀了,而李文瀚?抱歉,根本听都没听过。
然而,他们却将比试的地点放在了大离,没错,就是大离。
大离也算是林虎的成名之地了,大离的居民对林虎可一点都不陌生,在《倩女幽魂》《梁山伯与祝英台》《白蛇传》几部书的轰炸之下,林虎这个名字即便是许多不太热衷的老人都会关注一下,就更不用说还有圣道月刊的宣传了。
可是,人家李文瀚也是一点不差,要是直呼其名,有的人可能还会觉得有些陌生,但要是一说羽鹤先生这个笔名,其知名度比起林虎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为什么?
一来,李文瀚本就天资过人,自幼起,他便熟读各家名篇,自身功底十足,再加上他每每动笔之前,除了翻阅资料外。都会走访各地,亲身了解事情的始末。
如此一来,李文瀚写出的故事不仅生动,更会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这样的小说,自然容易受到人的追捧。
就比如林虎前世一部名叫《亮剑》的电视剧。为何总是被人所津津乐道,在同等题材中独树一帜?
有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它让人觉得真实,不会像其他抗日剧一般让人觉得过于浮夸。
二来,李文瀚的年龄够大,别看他一幅中年人的样子,但实际年龄绝对过百,林虎这二十出头的年纪在他面前还真不够看的。
年龄大也是一种资本,正所谓出名要趁早,李文瀚写第一本小说也就是与林虎差不多大的年纪。这么多年过去了,也还在孜孜不倦的出着新书,这是一种什么概念?
可以想象一下,林虎穿越前金庸巨已经九十岁了,如果他还没封笔,甚至在某点上发表小说,那绝对是一尊太古的禁忌大神,哪怕武侠这个流派已经没落。但光是冲着他的名头,就连整个网站都会名声大噪不少。
同理。李文瀚也是如此,普通百姓家中有高寿的,那么,家中数代人都会对他的作品有所了解,这就是年龄带来的优势。
在这位面前,林虎的那点优势可以说是荡然无存。一些熟知内情的人也知道,这次林虎面对的可不止是一个李文瀚。
因为李文瀚背后站着的,可以说是大离整个小说家的联合,哪怕儒家中有人力挺,但先不说能不能齐心。术业有专攻,在宣传小说上,儒家还真比不过小说家。
所以说,林虎在先期上,还是处于弱势地位的。
三天后,还呆在家中的林虎就收到了消息,那李文瀚的新书已经出世了。
这个消息是浩然府府主范易通过通讯水晶亲自传递给林虎的,作为学院中儒家的老大,他对于林虎这个名声鹊起的后辈自然投入了万分的关注。
而很快,林虎手中就得到了李文瀚这次发行的小说样本——《捕神》。
是的,李文瀚要与林虎对决的小说正是名叫《捕神》,这是一个有关于捕快的故事。
来到这个世界后,林虎从来就没有小看过任何人,即便是几本小说在连续取得了数次成功后,心里有了那么一丝得意,可在看了这部《捕神》以后,他心里的那点轻视也消失的荡然无存。
世界上从不缺少聪明人,以林虎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小说的发展还是比较粗糙的,与其说是小说,它更趋向于是人物传记。
二者都是人们根据自己一定的主观意愿从而留下来的文字创作,但前者可以是虚构的,而后者,却需要有历史事实依据。
最早的《射雕英雄传》能够取得很大的成功,除了它确实很精彩外,还与它的新颖有关,看了很让人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还有一点,则是这个世界的小说大都偏向于说教,这也很正常,小说家最初时是不怎么被主流的文人所看得起的,而刚刚崛起的小说家又亟需得到世间的认同,自然会写出一些看起来很意味深长的小说。
这初衷本是好的,只是这样一来,小说的娱乐性就会大大降低,时间一长,自然就会让人有种视觉疲劳的感觉。
相比之下,突然出世的《射雕》两部曲在这个世界中,简直就像是黑夜中的明灯一样,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郭靖那种为国为民的情怀值得人们所称道,但是却不会像原先的小说那样引人反感,因为别的小说是流于表面,告诉你应该怎么怎么做,而《射雕英雄传》却是表现在骨子里,通过行动来证明自己的。
李文瀚写的《捕神》正是吸收了这一点,男主人公宋光宋捕快虽然还是一如既往地光伟正形象,但却没有任何形式的说教,着重描写了宋光在抓捕犯人的过程中各种离奇曲折的故事。
这样的小说,即便是林虎也看得津津有味,看完后,也得暗道一声佩服。
“厉害,这李文瀚敢向我发难,果真是有不少本事!”
林虎虽是新人,可他在大离小说界却有着不低的名声,但有一人却不比他差,那正是他的马甲,唐伯虎。
要知道,《射雕英雄传》以及《神雕侠侣》在精书榜的排名上还要压过林虎一头,作为林虎的对手,李文瀚自然不会没有研究。
《捕神》主人公宋光虽然身在公门,走的却是金庸的大侠路子,处处体现侠义精神,风格上也有几分相似。
“呼,可惜了。”
李文瀚的确下了不少功夫,可是,林虎还是觉得有些不足,他有些过于注重侠义精神了,要是将重点放在捕快宋光如何破案,求得案情的真相上,说不定会是一篇另类的侦探神作了。
也幸亏他没有这样,不然,林虎他就该头痛了。
“嘿,林小子,到底怎么样?”
看着林虎又是赞叹,又是惋惜,九爷不禁发话了。
“这人的确是厉害,但是,既然他出招了,我也不能不接着。”
“哦?难道你有想好了?”
“没!”
闻言,九爷却是气急:“魂淡,没想法,你还这么淡然!”
它是真怕林虎输了,万一输了,封笔五百年,对它来说,也是一种偌大的损失。
“谁说我没想法,我是在想该选哪一个想法好,是类似的捕快题材呢,还是别的什么?”
听他这这么说,九爷立刻心中大定,当然,还是忍不住暗骂一句变.态。
要说捕快,影响里一部《四大名捕》当真不错,但与《捕神》也只是各有千秋,算不上谁一定比谁好。
罢了,既然这次要比,自然不能拾人牙慧,要赢就要赢得对方心服口服。
只见,林虎突然眼睛一亮道:“既然他写捕快,那么,我就写一个贼的故事,和他对着干!”
“贼?这行么?”
自古以来,贼一向是上不了台面的,写贼要胜过捕快,饶是九爷,都觉得有些心虚。
林虎呵呵笑道:“放心吧,这个贼不一样,因为,他是贼中的贵公子。”(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九章 盗帅楚留香
大离离都的一间酒馆内,数位儒生举杯对饮着。
“嘿,你们听说了么,咋们大离的那位林小学士与那羽鹤先生对赌的事情?”一位白衣的儒生忽然呼呼地说道。
“怎么不知道,这事如今在我们大离早已传的沸沸扬扬,没想到啊,人家都跑到南荒那偏僻地方去了,还能这么能折腾。”边上一位青衣儒生有些酸溜溜地说道。
对于青衣儒生语气中的那股子酸味,大家都下意识地无视了,对自古文人相轻,于林虎这个突然窜出来的名人,在座的同龄人中又有几个不羡慕妒忌的,哪怕嘴上不说,心里却还是难以放下的。
“那你们觉得比试会谁赢?”那位青衣儒生又接着道。
“不好说,那羽鹤先生的《捕神》我可是看过了,那功力火候,真不是盖的,林小学士的小说尚且不清楚,但光是从此书的精彩程度来看,近年来,是少有人能出其右了。”
“哼,无出其右,你们恐怕还忘了那位姓唐的先生吧!”一位黑衣儒生忽然插口道。
此话一出,本来有些热闹的氛围立刻便冷了不少,说实话,对于唐伯虎,原先不少儒门弟子都是将其视为自己人的,甚至将其当做了儒门某位博学的前辈,崇敬不已。
但因为前段时间的《龙门客栈》,使得世人再次搞不清他的身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背弃了儒家,转投小说家,专职写起了小说呢。
所以,一般情况下,许多儒家弟子都会在言语中避开此人。
“诶。你们可知道这次那林小学士写的是什么,不会又是与原来一般描写男女之情的小说吧?”见气氛冷场,那青衣儒生又提起了话题。
“是啊,林小学士写的爱情的确很美很动人,但我觉得,连续几本中特别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已经算是达到了此类的巅峰。再写下去,不说会让人心生厌烦,但总是让人觉得大大的不妙啊。”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
之前那黑衣的儒生了又冷笑一声,不屑的哼哼了两声:“你们也就这点见识了。”
其他几人听了,顿时眼前一亮,对视了一眼,连忙给那黑衣儒生满上了一杯酒,讨好般的说道:“兄弟。你还知道什么事情,跟我们说说呗!”
黑衣儒生满意的点了点头,一杯美酒下肚,得意的说道:“我告诉你们啊,这回林小学士写的东西可与以前不一样,这次写的,可是一个贼的故事。”
“贼?此话当真?”
“那还有假,我三叔岳母的侄子的兄弟的妹妹的一个相好。那可是在城东的清风书斋中担任管事,这可是他亲眼所见。听说,此书已在加紧复印,要不了多久,你们就能看到了。”
“唉,那还不如写之前的爱情小说呢,鸡鸣狗盗之辈。有什么好写的。”话语间,竟是充满了不屑。
“这也不一定,你们真以为贼就是小偷小摸的么,岂不闻盗家也是能人辈出?”
盗家,这也是一个百家中一个老古董的流派。其诞生历史,甚至能与儒家相比,盗家始祖盗跖亦是与孔子同一个时代的人物。
别以为盗家就一定是小偷小摸了,甚至就连庄子都有言过,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此话本是讽刺,意在强调“绝圣弃知”,不料却被盗家拿来当做了金科玉律,一改以往格局,后又有人在此话后加了一句,成了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窃天地人心者,或为神圣仙佛。
盗家长久以来不停发展,门下弟子,不乏有那种枭雄般的窃国大盗,他们夺取王位后,肆意篡改史书,并且冠以仁义之名,也正是应了那句“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盗家中不乏激进者,他们理所当然的认为世间众人虽然不为盗家,但却做着与盗家同样的事情,换句话说,那就是盗窃有理。
不过,不管他们理由如何充足,盗家始终是上不得台面的,哪怕是窃国大盗表面上也得做足功夫,装点门面。
再说了,盗家分支众多,那种能窃国窃天地人心的毕竟只是少数,绝大多数还是窃钩之流,根本见不得光。
“哼,盗家?那又如何,始终是一群见不得光的老鼠而已。”还是有人不屑地道。
“什么,盗家又怎么了,谁跟你说老鼠就见不得光了,娘的,老子我就是盗家的。”
突然,一句粗俗的从身后响了进来,在场的诸位儒生不由得一愣。
抬眼望去,只见对面桌上正坐着一个身材壮硕,但却尖细着眼睛,长相颇为猥琐的灰衣胖子。
这胖子身上流露出一股腐朽的臭味,就仿佛是来自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尸体,让人心中生厌,一见此人,不仅是诸位儒生,酒馆内的客人都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嘿,哥几个,都在坐呐,林小学士的书已经出了,好不容易才抢到一本,要不要看看?”
就在这时,一位蓝衣的儒生走了进来,听得他话,众人也顾不得那灰衣的胖子了,纷纷靠了过去。
“梁兄来的正好,刚还说着呢,赶快拿来给我们一观。”
“对对对!”
……
见众人一致要求,那位梁兄会心一笑,也不卖关子,拿出准备好的几本书递了过去。
“楚留香传奇?怎的是这种名字?”
“没错,这也太俗气了吧!”
当世的小说多偏向于人物传记,所以这种以《xx传奇》为书名的小说几乎是可以说是烂大街了,这样一来,众人对林虎就更不看好了。
“别说了,书名还是虚的,待我等一观内容如何?”
尽管众人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然而,翻开书以后的第一句,还是让众人看的不由得一愣:“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大家第一个想法就是,卧槽,这货真是小偷?
哪有人偷东西还提前打招呼的,特别是后面一句“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雅达?
雅达你妹啊,再雅达的人也不可能就这样让你偷东西吧,真当别人是傻子么?
这逼装的,一个小偷竟然都能用出这种谦谦君子的语气,在场的几位儒生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话听得,就连之前那灰衣胖子也呆住了,只听他嘴里骂骂咧咧道:“娘的,这帮走飞檐的,就是会装!”(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章 香帅与过神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楚留香传奇》第一回白玉美人中,楚留香凭着才智偷走白玉观音之后,不想和金伴花碰面,便留下了一张有着郁金香气的短签,这正是短签上写的话。
“哇!”
看到这里,几位儒生仿佛身临其境,竟然忍不住叫了起来,拿走别人东西之后就乘月色归去,只留下一缕幽香……
这感觉,真是太好了!
“好,好一个盗帅,真是太帅了!”
“没错,想不到世上竟有此等人物,真想亲眼一见他的风采啊!”
众人从来就没有见过这样的小说,主角一出场就镇住了全场,这只能说,比起金庸以及其他小说家,古龙的UU小说主角太会装逼了。
当然,这个世界的人虽然不知道什么是装逼,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们是真的被楚留香此刻的风姿给征服了。
装逼这种事情,不论是在哪一个世界都是存在的,但是一般情况下,装逼装的好,会让人羡慕妒忌,装的不好,便是格外的反感,而像楚留香这样装的这么有格调,令人心生钦佩的,还真是世所罕见。
看看人家楚留香,带着一艘精致无比的浑天五行神舰,可飞天可入水,(呃,原文本是大船,但因为林虎的某些特殊的嗜好,硬是被他改成了最近新入手的座驾)再带着两个能文能武的漂亮妹纸,这潇洒的生活,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盗帅,香帅,这是世人对楚留香的称呼,这可比那什么妙手空空要强的不知道多少倍。
这一刻。不知道有多少在看此书的人被楚留香的出场给折服了,更是认可了他盗帅的外号。
当然,也有不服气的,就比如那数位儒生不远处,带着腐臭气味的灰衣胖子。
就在其他人都在想象香帅踏月留香的情景时,他却是猛地一拍身前的桌子。吓了其他人一跳。
“俺不服,都是盗家中人,凭啥他们这些走飞檐的就能叫盗王,盗神,盗帅,而我们盗墓的就只能叫刨坟的,地老鼠?”
看着灰衣胖子那一幅义愤填膺的模样,在场的众人都是一愣,但很快。他们听着胖子说出的话,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最近那事传的沸沸扬扬的,该不会和他有关吧?
“砰砰砰!”
就在这时,酒馆的大门突然被踹开,一群褐色直身,白皮靴,尖帽浑身带着阴狠之气的人就闯了进来。
“东厂办事。闲人免避!”
一听这声音,酒馆内的所有人浑身都颤抖了起来。竟是东厂的人?
要说大半年之前,也许还没有人会知道东厂是个什么玩意,但自从小说《龙门客栈》火遍大江南北之后,不知道当今赵皇抽了什么风,竟然也让离火宮的太监总管李良建立起了东厂这个组织。
虽然此东厂非彼东厂,但其名声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大半年中死在东厂番子手中,建立在无数武者之上的赫赫凶名能让无数人为之胆寒。
“哈哈哈,钻地鼠,果真是好胆色,竟然还敢跑到离都。你身上那股子尸臭味隔十里都能稳得到,看来真是天意要让我丁高翰立下大功呐。”
丁高翰,从外表看,这是一个头发花白,带着和煦笑容的老头,但心知他身份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心狠手辣的老太监,也是东厂中地位仅次于厂公李良的大档头。
竟然丁高翰都来了,那么,这胖子该不会就是?
“哼,你们这群阉狗鼻子还真灵,我身上的这气味还不是你们那群死鬼主子的?别说,确实是挺臭的!”
“大胆,拿下他!”
闻言,丁高翰却是大怒,手下的十几位太监立刻拔出了腰间的绣刀,冲向了那灰衣胖子钻地鼠。
“嘿嘿,下次再聊,哥几个,我先走了。”
只看到,灰衣胖子脚底一跺,脚下的地面便荡起一**水纹,整个人顿时就消失在了众人的眼中。
“该死,又让他跑了。”见状,丁高翰咬牙切齿地道。
旋即,他又转身对着身旁的一人道:“混账,你不是说你已经在周围布下了禁制,他插翅难飞了么?”
“大大人,我也不知道那钻地鼠的土遁之法竟然能穿破禁制,不过放心,他跑不了多远。”
“算了,那家伙确实有一手,连皇陵的禁制都不能难住他,就更别说你们了,不过,不能就这么放开他,继续给我追!”
东厂的人来的快,去的也快,不一会儿,便风风火火的离开了酒馆。
“哄!”
酒馆一片嗡嗡声,众人怎么也想不到之前那其貌不扬的胖子,竟然会是大名鼎鼎的钻地鼠。
钻地鼠乃是何人?
这人乃是一个盗墓者,前段时间,闹的沸沸扬扬的西郊皇陵被盗一案正是被他挑起来的。
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此人能在触发陵墓中机关禁制之后,又在守卫的重重包围之下顺利逃脱,也确实很有本身,怪不得东厂的大档头会亲自前来抓捕他。
想着刚才东厂番子带来的威势,忽然有一名白衣儒生道:“你们说,唐先生与林小学士比如何?”
唐先生?
这话说的众人一愣,如今谁不知道唐伯虎啊,不说他写的小说,就连那东厂也是因他才建立的,众人想不印象深刻都难。
“嘿,你们说,这唐先生与林小学士名字中都带一个虎字,又都是写小说的,究竟谁写的更好?”
这一说,众人顿时就来了心思,以前林虎虽然也出过几本小说,但与唐先生写的根本就是两个类型,一个言情,一个武侠,怎么好比,而这《楚留香传奇》可以说是与《射雕英雄传》一个类型的……
“那还有说,当然是唐先生写的好了,宁采臣那几个主角我就不说了,这楚留香虽然不错,但还能比我过神强?”
在《神雕侠侣》逐渐为世人所知后,过神这个词语不知是由谁提起的,竟然就这么在广大过迷中传开了,并深得无数过迷认同。
“诶,曾兄,此话非也,楚留香你才看了一点,怎么就知道他不如杨过了,看这书名楚留香传奇之血海飘香,想来还有后续。”
对于这次与李文瀚打擂台,林虎也是用了点心思,本身气运就不够用,自然不敢大手大脚,不出意料的,《血海飘香》只是灵书,比《射雕英雄传》稍微差一点。
但《楚留香传奇》可是有八个系列的,如果第一个系列打不赢,他就再上第二个系列《大沙漠》,就不信了,《楚留香传奇》八系列全出,还赢不了一个小小的《捕神》?
至于反对?大不了就说这本是一本书,只是分开了写而已。
“哼,不管怎么样,过神在我心中无人能比。”
“你,真是不可理喻!”
……(未完待续。。)
今日无更
因为,电脑被室友拿去撸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一章 盗墓贼也要变盗帅
对于大离的读者来说,这场由林虎与李文瀚共同掀起的赌斗是一场幸事,无论谁输谁赢,最终大饱眼福的都是他们。
要说如何判定这场比试的胜负,在这个没有月票榜,点击率的世界,自然也有属于它的方法,靠的,就是离都之中的一张榜单,精书榜。
据说,这个精书榜乃是一件不折不扣的灵器,专门用于收藏某个地区极其出名的小说。
榜单内部自成规则,上榜的小说全由榜单做主,外人无法插手,一般来说,一本小说若是想要上榜,最基本的一点,它至少要是灵书,否则,无论它卖的多火,榜单都无法收录。
至于应该如何评选,这就不为外人道也了,反正想靠类似“刷票”的方法是根本行不通的,无数年下来,除了早期的一些跳梁小丑外,之后再没有人对精书榜发出过质疑,可以说,其权威性早已深入人心。
不过,精书榜也不是万能的,也有其局限性,小说要是达到了道书级别,那么,就不是精书榜所能收录的了。
传说中,天地之间有一块奇异的道碑,掌握在人族的大能手中,只要世界上出现了道书,便会自动在道碑上显现。
这块道碑端的是神奇无比,没人知道它的来历,有传言,遍布在无数地区的那些精书榜便是与这道碑有关。
再说这精书榜,全榜上一共收录了本地区近三十年来最出色的三百本小说,在李文瀚与林虎的赌约传来之后,不少人都关注了这个榜单。
果不其然,发书不过半个多月的时间,《捕神》与《楚留香传奇》便纷纷杀入了这个榜单。分别位于第二百八十六位与第二百八十七位。
由于《捕神》比《楚留香传奇》先出来五日,所以在排位上《楚留香出奇》是比较吃亏的。
林虎虽然有着不小的名声,但人家李文瀚作为一位出道百年的老牌小说家,其底蕴也不是盖的,他的读者可以说遍及大离的各个年龄段的人群,那些修道有成的修士就不说了。普通人中,上到九十的耄耋老者,下到刚刚识字不久的懵懂幼童,可以说都是看着他的书长大的。
相反,林虎就比较吃亏了,之前他的书更多的是在青年之中流行传播,那些千古流传的爱情故事,大部分上了年纪的老头以及成熟的中年人就不怎么关注了。
不过,即便如此。在这种劣势之下,林虎还是能死咬着李文瀚不放,仅有一名之差,且看趋势,随时都能超过去。
直到某件事情发生之后,这个在无数人看来要持续许久的僵局在彻底被打破了。
究竟是什么事呢?
众所周知,前段时间,大离皇室发生了一件差点捅破天的事。那便是他们的皇陵被盗了。
虽然在最后关头时刻,那盗墓贼不小心触发了陵墓中的禁制。被皇陵的守卫发现了,最终只得灰溜溜地逃了出去。
但这个消息传出以后,还是在外界引发了不小的波澜,尤其是在盗墓贼至今还未抓捕归案的情况下。
本来这还罢了,不管抓没抓住盗墓贼,大离皇室的脸面都已经丢了。过了一段时间后,也没多少人还会去特别关注。
可偏偏,那个盗墓贼在大家就快忘了他的时候,又自己跳了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那位胆大包天。被取名为钻地鼠的盗墓贼从离都逃出以后,又逃往了距离离都最近的一个大城新原城。
不料,那位新原城的城主早已在路上布下了天罗地网,就等着他上钩呢,如果成功的话,那位城主未来肯定有着大好的光明。
出乎无数人意料的是,那盗墓贼钻地鼠陷入了重重包围之后,竟然还能逃出去。
逃出生天的钻地鼠面对永无止境的围追堵截也是恼羞成怒了,为了表达自己的愤怒,以及自己所遭受的种种社会不公现象,钻地鼠展开了自己的报复。
于是乎,在某个明媚的早晨,新原城的城主收到了一张带着腐臭气味的短签。
那城主本身就是世家贵族出身,不说有洁癖,估计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对这气味产生厌恶。
厌恶归厌恶,当那城主捂着鼻子接过手下递上来的短签后,这一看,差点没把鼻子都气歪了。
只见其上赫然写着这么一行字:闻君祖坟有白玉蟠龙,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钻地掘之,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在钻地鼠看来,那走飞檐的楚留香这么做,就得到了盗帅的称号,他也这么来一下,不说成为盗帅,起码也能给他盗家这盗墓一脉大涨脸面。
甚至为了学那楚留香,他也在短签上留下了自己身上的气味,只不过,人家那是郁金香气味,而他,则是腐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尸臭味……
钻地鼠不知道的是,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别的,楚留香这么做,带给人的是一种文青儒雅的感觉,而他写上类似的话,却差点没把人给气的老血都直接喷了出来。
看这理由,君素雅达?
尼玛,再雅达的人也不会让你去盗人家祖坟啊,而且看他的目标,白玉蟠龙,那是什么玩意?
所谓白玉蟠龙正是墓室大厅里的柱子,整个墓里面最不值钱的就是那玩意了,魂淡,你就对一根柱子心向往之,就去挖人家祖坟,你他喵的不是在逗我?
尽管郁闷的不行,那位新原城的城主为了不让祖坟失窃,不仅请来高手在外界坐镇,更是先一步挖开了自家祖坟,准备进入其中守护。
可谁知道,当初建造祖坟时为了防止失窃,整座陵墓都是封死的,哪怕是他的后人,也是费了千辛万苦才进入了其中。
等到城主带人进入陵墓正室时,时间刚过了子正,让城主极其手下人目瞪口呆的是,陵墓内的八根蟠龙玉柱真的少了六根,剩下的两根玉柱都则刻着两句话——城主祖坟失窃,帅鼠钻地留香!
好不要脸的盗墓贼,还敢自称帅鼠,闻着空气中散发的那股浓郁的尸臭味,不少人心里这么想着。
然而,城主却没有这个心情,但他颤抖地看向主室内的那座青铜棺材时,终于一口老血没忍住。
“噗!”
“魂淡啊啊啊!”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城主彻底晕厥了过去。
之后,城主成了笑料,那模仿楚留香,自称为帅鼠的钻地鼠就这么再一次进入了无数人的眼里。(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二章 好大一个广告
“闻君店内有羊肉包子,妙手包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明日巳时,当买三斤,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这是某家包子铺收到的订单,自从《楚留香传奇》出世不久,又经过了钻地鼠一事后,这段类似的字体就彻底火了。
大街小巷,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求于人,都会稍上这么一句“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似乎只要你不这么说,就显得不够儒雅,文青。
于是乎,做买卖的,借钱的,约战的,甚至就连有人借个厕所方便都会这么说:“闻君家中有茅房一间,巧夺天工,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
《楚留香传奇》仿佛完全成了现象级小说,哪怕没看过,耳濡目染之下,再加上林虎本身的名头,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将注意力投向了《楚留香传奇》。
将近两个月下来,几乎大街小巷几乎都充斥着类似香帅,楚留香之类的字眼,有的人是被别人谈论的话题所吸引的,而有的,则是纯粹被剧情所吸引。
“听说了吗,《楚留香传奇》在精书榜上的排名又上升了。”
“多少名了?”
“一百一十三名!”
“切,你那都是老黄历了,半个时辰就已经破百了,刚好位列第九十九名。”
“嘶!”
闻言,周围深知内情的人纷纷都倒吸了一口冷气,破百了?
“什么,破百了?那《捕神》呢?”
“昨天是两百五十一,而现在,则是两百四十九。”
“呼,老李他。输的不冤!”
可不是么,能在两个多月就冲进了前一百,已经是刷新记录了,在大离这地方,不说是后无来者,至少也是前无古人了。就算是之前有了《射雕英雄传》垫底的《神雕侠侣》也是相距甚远,足足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堪堪碰到了前百的门槛。
“这么说,老李他是输定了?”
“唉,想不到啊,终究还是儒家的人技高一筹。”一个两鬓斑白的老者喟然长叹道。
是的,他感叹的不是《楚留香传奇》这本小说,而是儒家,为什么呢?
林虎发书前,类似清风书斋这样的组织势力几乎是一点消息都没有。要不是之前林虎还有点名声,这场比试估计早就一片唱衰了。
然而,钻地鼠盗墓一事发生以后,消息就像长了腿一般,立刻就传遍了整个天下,这是何解?
这就是活生生的广告啊,这个世界的人虽然不知道什么叫炒作,但类似的道理还是懂的。
林虎与羽鹤先生李文瀚之间。看似只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文斗,但却代表了两个不同阶级的较量。
而作为当事人的林虎。却不用操心这些,只要安心的写,自然而然就有人帮他安排好一切。
可以说,在先天条件下,李文瀚就输了。
首先输在题材上,过去小说中类似《捕神》这样正面人物的描写几乎都已经写烂了。而《楚留香传奇》描写的却是一个关于蟊贼的故事,一上来就给人一种很新鲜的感觉。
其次在实力上,《捕神》虽然写的不错,也学习了些《射雕英雄传》中的技法,但这毕竟只是李文瀚初次尝试。又受制于以往写作的习惯,比起《射雕》《楚留香》这种武侠小说的巅峰之作,自然是大大不如。
如果再给李文瀚一点时间的话,未必不能写出《射雕英雄传》这样的精品小说,路已经有人走了出来,以李文瀚的资质以及那博学到就连金老爷子也不如的知识储备,年龄摆在那儿,哪怕是林虎也不敢小看。
当然了,这也只是说说而已,毕竟,两者所处的环境不同,这个世界写小说的限制太大,无数小说家先天就被限制了思路。
如果林虎只是一个无名之辈的话,在人气上,李文瀚也能碾压他,只可惜,他不是。
林虎不仅名气丝毫不弱,就连身后站着的背景也要比李文瀚的要强大的多,二者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的。
这些林虎并不清楚,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放在心上,也更不会有什么胜之不武的心理,什么,你说这不公平?
开什么玩笑,他又不是食古不化的死脑筋,正所谓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再说了,这场比试又不是他要求的,输了怪我咯?
如果说,两者的比试在一开始还有不少人感兴趣,到后来,除了某些羽鹤先生的死忠,几乎都把视线放在了《楚留香传奇》上。
甚至是,在某些有心人的引导下, 众人谈论的焦点慢慢又变成了林虎与唐伯虎这两头虎上。
与此同时,弘城,城南一间最大的酒楼。
“你是喜欢杨过还是喜欢楚留香?”
“废话,当然是楚留香了。”
“为什么?”
“杨过这人身上有股邪气,为个莫名其妙的父仇纠结半天,又不是不知道郭靖的为人,曾经还想害郭靖,很有些恩将仇报的嫌疑。”
“好吧,这是个理由,还有呢?”
“另外,他要痴情就别调.戏别的女孩子,其他几个就不说了,就连我最喜欢的小郭襄也被他害的终身不嫁……”
“哟,兄台高见。”
“还有,我觉得吧,就连小龙女也有些问题,明明已经失.身于……”
“啪!”
就在这时,突然周围有一汉子猛地一拍桌子,将此人话打断。
“吼,够了,你贬低过神就算了,竟然还敢,还敢诋毁我姑姑的清誉!”
“锵!”
“那个,兄台,有话好好说,大家都是文明人,别别拔刀。”
“好好好,我不动刀。”
见状,还不待之前说话那人松口气,转眼,汉子又掏出了一柄半人高的大斧,指着他吼道。
“说,你小子是哪来的托,我牛经纬非砍死你不可!”
“轰!”
“啊,救命啊,杀人了!”
……
有关《楚留香传奇》与《神雕侠侣》的讨论在大离还在轰轰烈烈的继续着,然而,放眼整个天下,《楚留香传奇》又带来了怎样的变化?
首先,在某月的圣道月刊上,出奇的竟然多出了一篇评论,一篇有关于某小说的评论。
这种评论本是不该出现在圣道月刊这种刊物上的,然而,当有人看到评论的署名为任初行后,纷纷惊异莫名。
任初行乃是何人?这正是当世少有出现在人前的大儒,和他一比,什么林虎,什么诗君,都只是一个不错的后生晚辈而已。
在某些人看来,这更不是滋味,娘的,这是作弊啊,这么大的广告……(未完待续。。)
ps: 吓死爹爹了,写了几个小时的稿子突然手贱鼠标一滑,弄丢了,还好机智如我,又找了回来,说这些,我只想说,我是要成为完本王的男人,拒绝太监。
第三百九十三章 偷天道人的心动
若是一般人,且不说他有没有资格在圣道月刊上发出自己的评论,即便是写了东西,别人也会大肆批驳。
然而,这位任老先生却不在此列之中,对于他,即便是颇为不对付的小说家也要说一个服字,这可不光是用性格高洁,德高望重就能形容的。
百家争鸣的背景,对整个天下来说也是一件幸事,各种文化,学术如雨后春笋一般在竞争中冒出,大大推动了人道文明乃至是整个世界的进步。
既然是竞争,随着时间的流逝,总有一些流派适应不了时代的发展,然后被世界所淘汰。
这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做法,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虽说在这种长久竞争的机制之中,导致各家之间多了一些龌龊,但却从没听说过有什么撕破脸皮的战斗,即便被是吞并,也只能说是对方适应不了时代的发展,在类似温水煮青蛙的环境下,逐渐被取而代之。
这并不是说这个世界的人缺少了攻击性,而是各家之中,有一群老辈的强者坐镇,正是这些老辈的大能,使得底下人一直能够相安无事。
儒家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是有不少人既看不上小说家,但又打着吞并人家的主意,可也有人一直反对这么做。
就比如这位大儒任老先生,他始终认为小说家作为文道的一份子,有其存在的道理,不仅如此,他还一直鼓励儒家与小说家的后辈之间多多交流,共同促进发展,毕竟都是学文的,总有些共同的话题不是么?
只是两家弟子之间。吟诗作对,儒家弟子明显要胜过一筹,而要比说故事,又是小说家要擅长得多,自然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儒家虽然眼馋小说家那独特的神道之路,可真要让他们写小说。又不怎么愿意。
一来,写小说的风险不少,先不说能不能写出好书,市场基本都已经小说家占领了,冒然插一脚,估计也难以得到什么好处;二来,要是写出来,明显不如小说家的水准,又丢了脸面。读书人几乎都特别在乎这个面子。
在世人看来,像林虎这样的,诗写的绝顶,小说又写的不错的,还真是少之又少。
不管怎么说,任初行老先生那种喜欢提携后辈人才,天下为公的作风还真是折服了不少人,就连许多小说家也视其为文坛信仰。
千年前。他被儒家后辈抬进了文庙,出奇的。竟没有任何人反对,反倒得到了一致的称赞。
近年来,已经少有听到这位老先生的消息了,突然他又在圣道月刊上发出评论,自然很是震惊了不少人。
许多人听说后立即翻开圣道月刊,找到那片评论。只见其上写道:近来,有一个老友向我推荐了一本小说,说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小朋友写的,写的还是一个贼的故事。
这位小朋友我早就听说过,他的作品我看过不少。不过当听到他写了一个关于贼的故事还是挺诧异的。
对于行窃,我一向认为其不论有多么公正的理由,始终是有违道义的,对于盗家中人,我虽谈不上有多厌恶,但始终是缺乏好感的。
然而,看了《楚留香传奇》后,我却是多了一些不同的看法。
楚留香,想必已经有不少人知道这个人了,我对其的看法便是文雅之盗,文明之盗,性善之盗。
所谓文雅之盗,替天行事,已具七分艺术气质,而有能如此文雅为盗,便已具十分艺术气质。
艺术者,形神兼备也,尤以神为先。而神以无形著称,其中飘逸灵动冉冉而升,无处不在,却又无迹可循。
其盗美之举,非为私利,只不过是那人已不配拥有此物,万物本苍生所有,自当回归苍生,凡事又需以苍生之福为重,何人又能以何德将此等天物据为己有?
这位游侠仗义江湖后,终将回到那艘精巧的浑天神舰之上,这家就在这里,再无别处可与之相比。
若转而细想,莫不是此人也从海天之中吸取了人世红尘中并不可觅的的灵气菁华,要不然,又怎能拥有那天地独一无二的潇洒随意?
好嘛,林虎不知道的是,正是这句点评,使得浑天五行神舰在市面上的价格立刻暴涨了十倍以上,无数附庸风雅者,也纷纷效仿香帅。
要知道,那艘神舰本为公输家的遗留物,虽然当世已不再生产,但还是有一些流传了下来,而林虎作为浑天五行神舰的拥有者,也算是得到了实打实的好处。
再看评论:“说道文明之盗,楚留香此人虽武功不低,却不杀敌手,不染血腥。
反倒认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剥夺他人的生命。任何人犯了错,都只有法律可以制裁他。
这正是老夫极其欣赏的地方,如今这快意恩仇的江湖中,有几人能说出这样惊天动地的言语来?
想必法家之人,对这家伙的态度也是极其矛盾的吧。
最后,那性善之盗,楚留香这人,始终能将自身恶的一面控制的很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这一点,即便是我儒门之中,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仅凭这三点,楚留香堪称盗中神话,盗帅之名,名副其实,最后,老夫再说一句,林小朋友,何时将此书的后续写出来,老夫年纪大了,可别让我等太久了。”
任老先生的这一番看似轻松的评论,立刻犹如一颗巨石抛入平静的湖水之中,引发了巨大的波澜。
因他的威望,无数人将视线投向了《楚留香传奇》,想看一看究竟是怎样的书,竟然能让这位老先生如此称道?
而看过这书的人更是跟着起哄,“林学士,老先生喊你去更新!”
作为当事人的林虎,对于老先生的点评自然是十分荣幸,再听得这个消息,也没犹豫多久,便打算将《大沙漠》、《画眉鸟》这与《血海飘香》合称为《铁血传奇》的三部曲一齐抛出。
林虎的做法,自然是赢得了无数书迷的一致好评,不过在这之前,盗家却跟着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发出声音的这人来头不小,正是盗家之中,赫赫有名的巨头——偷天盗人。(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四章 七绝妙僧
在这禁忌颇多的世界里,越是修行有成的人越是深怀敬畏,敢在名号里带个‘天’字的,不是没什么见识的愣头青,便是百无禁忌的绝代狠人。
当然了,偷天什么的还算是好的,有着惊天,遮天之类名字的人,在修行界都是倒霉催的,侥幸不死都会忙着改名字,而败天,灭天之类的,或许会成就不低,但大多都是短命鬼。
至于日天?咳咳,这是真的找死,一出门就能被雷给劈死。
偷天道人作为盗家之中,威震了世间几十万年的无上巨擘,至今没有意外横死,反倒活得相当滋润,自然不会是什么愣头青。
也因此,当听到继任初行老先生之后,又有一个大人物对《楚留香传奇》发表了自己的态度,自然很是引起不小了震动。
那么,他说了什么呢?
据偷天门的某位门徒转述,偷天老祖在看完《楚留香传奇》后,忽然大笑了一声,然后便自言自语道:“这个叫楚留香的娃娃还是很不错的,不仅脑子好使,就连那行事作风,也很有老祖我年轻时的风范,就是实力还差了些,要是能找来好好地培养一番,想来作为我盗家的盗帅也是够资格的。”
哗!
当听到这话后,旁边服饰偷天道人的弟子差点没傻掉,他听到了什么?
老祖他说他要将一个叫楚留香的娃娃培养成盗帅?!换句话说,也就是说他要收楚留香做徒弟!
这一刻,在场的弟子无不对某个叫楚留香的人产生了深深的嫉妒,偷天老祖那是什么人,那是偷天门的创派老祖。
偷天门人以盗为道,别看一个个平时活的很潇洒。其实全宗早就树敌无数,至今没有被灭门,就是有偷天盗人这尊大神坐镇。
在门人眼中,偷天道人就是天,就是神,他的意志就是一切。因而,在偷天道人发话以后,全宗上下一片震动,就连门主都被惊动了。
别看偷天老祖只是随意地说了一句,但作为整个盗家神一般的存在,他的一言一行都有无数人关注,揣测,特别是在他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后,如果偷天门主还没有什么表示的话。那他这个门主就差不多做到头了。
很快,门主便召集了门内不少还在闭关的核心长老,说要出动全宗的力量寻找一个叫楚留香的人。
本来,那些长老还有些埋怨门主的大惊小怪,不过当听得这是偷天老祖的命令后,所有长老全都嗷嗷叫地拍着胸脯表示,要坚决完成老祖的指示。
可想而知,但一大波偷天门人出发打探消息。得知楚留香只是一个小说人物后的那个表情。
偷天门,偷天殿内。
“门主。还找吗?”一个长老纠结道。
注意到殿内所有长老投来的目光,尤其是期间还夹带着不怀好意,幸灾乐祸的神色,偷天门主一拍桌子道:“找,当然找,别以为我不知道。小说也是有原型的,我们就找那个楚留香的原型。”
“那怎么找?”
“嗯,就找那个《楚留香传奇》的作者,叫什么来着?”
“林虎。”
“没错,就是林虎。我们就去找他,对了,他在哪?”
“门主,我记得十几期的圣道月刊有过记录,好像是在一个叫大离的国家。”
“大离?这是哪里的国家?”
“是东洲的一个小国,在十二域内的天南域。”
“那就是了,撮尔小国,怪不得没有听说过,那楚留香一定就在大离里。”偷天门主一脸自信地道。
“那他要是死了呢?”一个长老颇为担忧道。
这话说的也没错,因为小说家写的大多就是故去英雄的故事,还活着的,不是与主人公有些关系比如门下弟子,后生晚辈,又或是很熟的,都不会去写。
“尽人事,听天命,书里不是还活的嘛,如果真要是死了,那就怪他没那个运道了。”
门主说完后,所有长老全都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能被偷天老祖收为弟子,那是多大的运气?论身份瞬间就能成为这个世界最顶级的那一撮人。
在他们这个级别的人看来,书里的楚留香装逼功夫的确是一流,但那个实力还真不够看,放他们偷天门里,也就能在外门弟子里混混,估计还不能算顶尖。
这种实力的人也敢叫盗帅,真要被他们这些盗家的大能碰到了,说不定一个不爽,一个巴掌就拍过去了,活下去就算他命好。
毕竟,盗帅这个词,可不是作者吹吹就可以的,那是要以实力为基准的,私底下说说就算了,纯当某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年轻在自吹自擂。
可放在小说里,被世人传唱那就不一样了,谁也不喜欢低人一等,他们这些修士就更是这样了。
不过,这一切在听到偷天道人要把楚留香收为弟子以后,就全都不一样了。
因为,偷天道人有那个实力,只要那楚留香不是头猪,有偷天道人在背后挺着,再加上他自己够争气,被世人尊为盗帅还真不是什么问题。
三天后,一艘黑色的飞舟从偷天门升起,飞向了远方的天际。
偷天门位于中洲西南部,靠近西漠,距离东洲那叫一个远,普通人或许几千年都走不到,因而,为了此行顺利,偷天门这次前往大离的人选堪称豪华。
由门内的核心大长老亲自领头,再加上一群常年不出门的老怪物为辅助,这个实力,颠覆一个寻常的王朝都是绰绰有余。
或许,他们偷天门里,未来就要多上一尊盗帅了。
看着飞舟消失在视线内,偷天门主心中暗道。
……
远在南荒的林虎并不知道,又一拨人因为某些特别的原因踏上了寻找他的征程,至于是不是找的到,那又另说了。
《楚留香传奇之血海飘香》只是一部灵书,本来只能在小范围流传,但因为作者的原因,使得更多人看到了它,也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改变。
故事是够精彩的,全文中除了主人公楚留香外,几乎没人能在出彩程度上与他媲美,可有一个人,却丝毫不下于他。
甚至,在一些人看来,因为他的身份背景,所带来的重视程度还要远甚于楚留香,没错,他就是“七绝妙僧”——无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