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 斗智
张俊的尸体被打成了蜂窝煤,烂泥一样倒在了地上,随后又有无数的脚丫子从上面踏过,把这具肮脏的身躯彻底踩到了泥土里面。
潮水一样的鞑子还在向前冲击,等待他们的是一排一排的子弹,更有身长力大的掷弹兵,将一枚枚的手雷扔到他们的头上,炸开的弹片天女散花一般,在鞑子的头顶和胸前留下了致命的伤痕,他们一个个软软的倒了下去。
整个胸墙阵中,全都是遍地的尸体,侥幸没死的痛苦的哀嚎,声声凄厉。安**一步一步的向着鞑子逼上来,枪头越来越准确,脑袋胸膛,只要挨了一枪,这个人就彻底废了。
多年从战场上摸爬滚打,积累的丰厚经验都帮不了他们,唯有一条路,那就是死亡!
“射击!”
指挥官从胸膛之中,发出了一声声的怒吼,安**整齐的排枪,喷吐着致命打弹丸,结束着一个个沾满了鲜血的生命。
站在城头上的胡茂祯他们都看得如醉如痴,这就是安**的厉害啊!
火器犀利,士兵精悍!
面对着鞑子,简直就是一边倒的屠杀!
胡茂祯这时候心里不光是佩服,甚至是五体投地,有种纳头便拜的冲动,能加入安**的队伍,要是能当上一个团长,额不,是营长就足够了!
率领五百这样的精兵,绝对比起他们以往的五千人还要威风,还要煞气!
“快看。周团长他们冲出胸墙阵了!”李本深惊叫着。
果然,周英杰带着安**,一路平推。直接将攻城的鞑子杀得屁滚尿流,狼狈逃窜,这帮家伙丢弃了云梯,扔到了兵器。
为了逃命,互相的推搡,胸墙阻路,他们甚至不惜将同伴踩在脚底下。然后自己冲过去,留下同伴的尸体。
死在自己人手里的鞑子,一点不比死在安**手里的少。
眼看着仓皇的士卒。逃回了自己的阵地,张鼐眼珠子充血,浑身乱颤。
“饭桶,饭桶。都是饭桶!”
他抓起了手里的刀。狠狠的砍向了冲过来的逃兵。顿时尸体被切成两半,一腔子鲜血都迸溅到了他的身上。
状如恶魔的张鼐大声的喊道:“你们这帮狗奴才给我听着,自从去岁,我们就是大清的人,吃着大清赏下来的皇粮,唯有效忠大清皇帝,你们给我听着,和对面的明狗不共戴天。唯有你死我活,谁也不准给我退后一步!”
张鼐这话说反了。是天下的汉人和汉奸不共戴天。不过他的见识不算错,双方只有一个彻底倒下,才能结束。
张鼐的侄子已经死掉了,他只能亲自上阵,这家伙变得聪明了不少,他指挥着手下人推动盾车,胸墙冲过去。
在盾车后面藏着大量的弓箭手和火铳手,另外还有民夫,这家伙的算盘也非常精明,那就是用盾车充当掩护,将胸墙全都铲平,这样才能放心大胆的攻击安**。
……
周英杰看到了鞑子调整布阵,一堆高大的盾车晃晃悠悠的冲了上来,他忍不住冷笑起来,鞑子也就这点能耐了,只能拼人命了!
“弟兄们,先回关内,交给炮兵弟兄吧!”
他们火速退回,鞑子再度聚集到了胸墙前面,城头上炮声响起,无数的开花弹无情的砸下来。
木质的盾车根本就挡不住,一枚炮弹在旁边爆炸,就能炸得盾车七零八落,跟着后面的鞑子非死即伤。
炮火一遍一遍的犁过眼前的土地,鞑子的鲜血把泥土都染成了暗红色。
张鼐这个家伙急于展示自己的忠诚,他亲自拿着砍刀,充当督战队,别管多大的死伤,都不准退后一步。用人命填,用血水冲,无论如何,都要冲破防线。
城头上观战的吴凯杰忍不住摇头叹息:“国公爷早就说过汉奸比起鞑子还可怕,现在一看果真如此,砍头的鞑子,剥皮的汉奸!”
“说得好!”
胡茂祯大声的说道:“吴参谋,说起来以往胡某也是不太明白,总以为吃粮当兵,食君之禄忠君之忧,谁给粮饷,就给谁干活,可是现在胡某终于清醒了。这鞑子就是禽兽,给他们做事那是为虎作伥!”
胡茂祯说着,手里头按着刀柄,对城头所有的士兵说道:“大家伙听着,鞑子猖狂,你们要比他们还狂!鞑子敢拼命,你们也不能把自己当回事。从今开始,面对鞑子,谁敢退一步,立刻砍头,我胡茂祯也不例外!”
西城变成了血肉磨坊,鞑子拼命的攻击,城头的士兵殊死抵抗,安**的步兵和炮兵则是出奇制胜,每每出现了险情,他们就毫不迟疑的下手,将鞑子干掉。
……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辉笼罩着大地,这已经是徐州大战的第三天,关城,主城,城墙上面都沾满了猩红的鲜血,每一个石缝里头,都隐藏着人体的零件。
五六月份的天气,温度已经相当高,尸体之上爬满了蛆虫,一股浓重令人作呕的味道侵袭着每一个人的神经。
守军虽然仗着城高池深,火器精良,依旧屹立不倒,可是浓重的臭气,腐烂的味道,却让士兵备受煎熬,茶饭不思。
吴凯杰一介文人,虽然咬牙撑着,但是依旧难掩疲惫,眼角全都是大块的眼屎,嘴角已经裂的渗出了血液。喉咙干得像是着火了一般。
抓起水瓢,拼命的向肚子里灌凉水,但是水中却似乎总有一股子血腥气,让人作呕。
“哇!”
一张口,水喷了出去,紧跟着胃里面翻江倒海。别提多难受了。
“把这个吃了吧。”
周英杰随手拿过了一个黑漆漆的大药丸子,塞到了吴凯杰的手里,吴凯杰二话不说。扔到嘴里,嚼了几下,咽到肚子,顿时喉咙生出一股津液,浑身上下都舒服了许多。
“哎,吴神医的药丸就是厉害,不过这药再厉害。这么下去,我也是发愁啊!”
周英杰也叹口气:“没错,军队里头的医官反复讲过。夏天的时候,尸体腐烂最易滋长传染病。看现在天气闷热,要是再下场雨,这些血水就有可能流到城内。到时候不堪设想啊!”
“不怕兵。就怕病!”
这时候胡茂祯也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了他们的对面,说道:“二位,老胡在疆场这么多年,说实话真正战死的士兵,都赶不上病死的多,尤其是这些年,瘟疫横行。看来这是老天爷在惩罚咱们啊!”
周英杰不以为然的笑道:“什么老天爷啊,就是一种细小的看不见的东西。吴又可神医正在研究如何治疗瘟疫呢,说不定要不了多久,就能有治疗瘟疫的办法!”
吴凯杰拍了拍屁股,站起身,向着城外望去耳边都是嗡嗡的声音,数以亿计的苍蝇聚在了城墙上下,来回乱飞,扰得人心惶惶。
“以后说以后的,咱们还是想想眼前这一关怎么过吧。我看咱们不如给张鼐送封信,就说双方约定一天的时间,清理城下的尸体,避免疫病。等到清理之后,再继续作战!”
周英杰顿时把眉头皱了起来,“老吴,你出的什么馊主意啊,鞑子是讲究信誉的吗,万一他们借着清理尸体的当口,偷袭关城,那又该如何?”
周英杰刚刚说出口,突然看到吴凯杰一脸的诡秘的笑容,就像是偷了鸡的黄鼠狼一样。
“我还怕他们不偷袭呢!”
胡茂祯也是眼前一亮,笑道:“吴参谋,你这是想故意卖个破绽,引诱张鼐上钩?”
“没错,张鼐这家伙可是满清忠实的走狗,要是能把他干掉,咱们压力也就轻了不少!”
吴凯杰说着,拉着两个人耳语了几句,把自己的计划简单的说了下。
“好主意!”胡茂祯笑道:“吴参谋,你这个脑袋瓜子实在是太鬼了,这样的招都能想得出来!”
……
“主子,从城里头射出来的箭书!”
张鼐一脸的疑云,“箭书,难不成他们想投降不成?”
说着展开一看,只见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张大汉奸,开战三天,我方士兵英勇无敌,城下鞑子,尸积如山,流血漂橹,狼狈不堪。你应知其天命,鞑子不过是塞外野人,与鞑子为伍,更是自寻死路,望你及早苦海回头。
另,天朝上国,宽宏大度,雅量非常。特准许尔等收拾尸体,在一天之内,我军绝不攻击。人死为大,他们不过是错跟了你这个汉奸,还望你能妥善安葬这些人,也算是老天洪恩!
刚看了一半,张鼐就给毫不犹豫的扯个粉碎,狠狠的扔在了地上。
“哼,还想劝降老子,简直痴心妄想!”张鼐冷笑道:“这种狂妄之语就不要给我送来了。”
从人吓得浑身发抖,急忙拾起纸片,拢成了一堆,就要扔出去。
张鼐却突然眼前一亮,急忙从椅子上窜了起来:“慢着,把纸片都拿过来,给我拼好了!”
侍从不明所以,只能听张鼐的,将纸片子放在了桌子上,一张张的又拼了起来。张鼐仔细看着,渐渐地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狂笑。
“哈哈哈,哈哈哈!”
笑得人鸡皮疙瘩都出来了,也不知道这位发什么疯!
张鼐的拳头重重的锤在了桌面上,“去,给城内的明狗回信,就说我多谢他们的美意,一定去收拾尸体!”
说完之后,张鼐的嘴角还是挂着得意的冷笑:“你们找死,就别怪我手黑心狠,等着瞧吧,破徐州的第一功就是老子的了!”(。。)
第三百一十六章 及时雨
张鼐盯着拼凑好的书信,脸上不断闪过种种的表情,既是兴奋,又是忐忑。三天苦战下来,损兵折将,结果还寸功未立,心里头早就开锅了。
这时候好巧不巧的来了一个机会,张鼐怎能不欣喜若狂啊,他最担心的就是城中的明军觉察出不妥,主动拒绝了,那什么迷梦都完蛋了。
“大人,城里头送来回书了!”
“快,拿过来!”
张鼐一把从部下手里抢过了书信,上面写得清清楚楚,从明天太阳出来开始,一直到太阳落山,城上的士兵都不会攻击他们,任由收拾尸体。在后面还大肆的吹嘘天朝的洪恩,蛮夷小丑要感恩戴德,及早悔悟云云。
“蠢猪!”看完信之后,张鼐轻轻吐出了这么两个字。
“来人,给我选出三千精兵听候命令,明天就是我们打破徐州的天赐良机!”
鞑子军营快速的动员起来,张鼐一门心思的筹划着自己的大计,整整一个晚上,激动地都没有睡觉,天还没亮,张鼐就顶着熊猫眼,一身盔甲,穿戴整齐。
“大人,依小人之见,还是慎重为好!”
说话的人叫姚广振,他是一个小吏出身,处事八面玲珑,张鼐把他收为谋士,跟着身边已经五六年了,可谓是言听计从。
“姚先生,您这是什么意思啊?”
姚广振笑道:“大人,这次的确是一个机会。但是我以为明军定然会严加防范,贸然去偷袭,未必能够成功。我们应该先消除他们的戒心,总归有一天的时间,您可以从容安排。”
“姚先生,你说该如何呢?”
“我们不妨就先去收尸,趁机察看虚实,等到明军戒心松弛了,然后您在亲自出马。一举拿下徐州。这可是天大的功劳,摄政王只要一高兴,肯定会加官进爵。到时候我们这些人也能跟着鸡犬升天啊!”
“哈哈哈,姚先生,你可真是我的活诸葛啊,就按你说的办!”
……
转眼天光放亮。晨曦之中。一队队的鞑子民夫肩头扛着钩子钳子,还有推着车辆,上面放满了草席。
这时候在城下有几十个安**的士兵在看守,一见他们都是普通民壮,直接放行。这些人千恩万谢,到了胸墙间的战场上,用钩子勾起一具具的尸体,放在了独轮车上。
有些将官的尸体还要用席子卷起来。至于普通士兵就像是破布袋子一般,随便的扔在了车上。独轮车装了两三具尸体之后。就要运回去。
战场上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渐渐的天气热了起来,阳光炙烤,战场的臭气就散发的越来越快。
尤其是完整的尸体收拾大半,剩下的散碎尸块就更加麻烦。
有个民夫用钩子钩开了一具尸体,他的脑门都打没了,从脑壳之中掉出了一团蛆虫,不断的蠕动,恶臭的味道直刺鼻孔,就算没有密集恐惧症,看到之后全都头皮发麻,浑身打颤,那个民夫干脆就是躲在了一边,哇哇大吐,恨不得把胆汁都吐了出来。
整个战场上,比这个还恶心的尸体还有更多,每走一步都要提防脚下的蛆虫,碎尸烂肉更是俯拾皆是。
鞑子的民壮搬了几个尸体之后,就纷纷大吐,就算是打死,也都不过来了。张鼐只好不断换人,接替他们。
眼看快到了中午,负责在城下检查的吴焕举终于忍受不住了,他冲着赶来的鞑子民壮说道:“你们都听着,只许收尸,不许干别的,城头可有人盯着,要是敢随便乱看,打烂你们的脑袋,让你们和他们都一样!”
说完之后,吴焕举带着手下人仓皇而逃,回到了西关,城外的战场上就只剩下鞑子的民夫了。
张鼐在远处偷偷看着,顿时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姚先生,这下子差不多了吧!”
“慢着!”姚广振笑道:“大人,城头上还有不少明军呢,千万不要着急,咱们一点点的接近城头,才好打消明军的戒心!”
张鼐又一次按捺住了躁动,手下的民夫将整块的尸体运走,又把散碎的烂肉装在口袋里,装满了一口袋,就立刻搬回去。
渐渐的他们就接近了城头,双方距离不过一百步,如果安**愿意,可以随时用枪击毙这些民夫,他们收尸的全都战战兢兢,生怕变成了靶子。
不过令他们惊讶的是安**并没有这么干,相反还格外的客气。有些人在城头和他们打招呼,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
甚至还有人用绳索系下竹筐,里面装着清凉的井水。
“大家伙都喝点吧,你们把尸体搬走啊,我们少受罪了!”
最开始底下人还不敢喝,渐渐的有人渴的受不了了,也忍不住喝了起来,咕嘟咕嘟,全都喝光了。
“多谢城头的兄弟了!”
“哎,大家伙都是一样听命令的,除了我们在城里,你们在城外,咱们没啥不一样的!”
“是啊,是啊,你们也辛苦了!”
“你们慢慢收拾吧,我们就先休息了。”
……
双方聊着聊着,城头士兵似乎戒心都放松了,纷纷去休息了,到了傍晚的时候,城头的士兵几乎少了一半。
“大人,你再给城里头写封信,就说还残存不少尸体,准备连夜清理,晚上味道小,容易出活,请他们准许!”
张鼐得意的拍了拍大腿,笑道:“姚先生,夜里突袭更好,你这主意太棒了!”
书信送上去之后,过了半个时辰,终于城头送来了回信,答应了这个要求。张鼐简直忍不住狂笑。他的计划已经成功了大半。
他继续让那些民壮老实打扫,不要露出破绽,然后他亲自带领着三千精兵。也装成了民夫,悄然向着城头接近。
夜半三更,就在人最疲惫的时候,他们终于绕过了层层的胸墙,来到了西关的下面。
到了这个时候,张鼐再也掩饰不住心中的狂喜,他猛地一挥拳头。顿时一些士兵就跳进了护城河,趟水过去。
“喂,你们怎么收尸到了城下啊?赶快滚一边去!”
“城上的兄弟。护城河里也有尸体,你们通融一二啊!”
这帮人嘴上说着,动作不停,快速的过了护城河。直接冲向了吊桥。砍断了绳索,吊桥轰隆隆的落了下来。
张鼐的身后还跟着不少推着小车的士兵,他们的车上全都装的是沙土,顷刻之间,沙土全都倒进了护城河,大军踏着沙土,冲到了城根下面。
“哈哈哈,真是老天助我!”张鼐一声大叫:“快。给我撞开城门。”
顿时上百个士兵扛着脸盆粗细的原木,向着城门撞去。
嘭。嘭,嘭!
哗啦!
城门倒掉。张鼐一马当先,就冲进了城中,他的部下更是如此,谁也想不到胜利竟然是这么容易!
“杀啊,冲啊,别放过明狗!”
这些鞑子全都眼红心热,浑身颤抖,苦恋十年,女神终于露出了笑容,铁树开花,公鸡下蛋,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终于落到了他们的头上。
张鼐的心情简直难以形容,可是他从城门洞冲出来,举目一看,顿时浑身冰凉,一瞬间,血液都凝固了。
就在他的前面,围着城门口两百米之内,是一圈水泥搭成的胸墙,在胸墙后面火把一个挨着一个,在火光之下,全都是安**的士兵,他们一个个手里握着黑乎乎的火铳,枪口正好对准他们。
上当了!
忙活了整整一天,用尽了种种心思,满以为安**被他玩弄于鼓掌之中,可是等到谜底揭开的时候,才蓦然发现,上当的竟然是自己!
一番辛苦全都白费了,而且从张鼐的脖颈更是涌出了一股凉气。
“啊,快……”
跑字还没有喊出来,所有的火铳都响了起来,密集的子弹向着他们袭来。在城头之上,也突然涌出了无数的掷弹兵,他们手里都拿着手榴弹,像是冰雹一样,毫不留情的砸了下来,将出城的道路全给封死了。
子弹和弹片在人群之中绽放,几乎没有落空的,不断有鞑子中招到底,变成一具具心有不甘的尸体。
张鼐这个家伙拼命的向外冲,就在他回头的一刹那,突然浑身一颤,一枚子弹击中了他的肩头,强大的力道一下子把他击落在地上,肩头之上血肉模糊。
“快,救我啊!”
张鼐向着手下拼命的喊道,终于有两个部下赶了过来,这两个人到了张鼐的前面,突然其中一个咬咬牙,挥手对着张鼐就是一刀。
就在张鼐不敢置信的目光中,冰冷的刀锋划过了他的脖子,人头飞溅出去。这两个家伙抓起了人头,就跪在了地上。
“小人杀了大汉奸张鼐,求天兵给条活路啊!”
这两个家伙拼命喊着,周英杰也注意到了他们,顿时冷笑道:“背叛祖宗,也被自己人背叛,真是活该!”
“大家不要客气,打死所有的汉奸!”
一声令下,枪声更加密集,张鼐带进了人马几乎死伤一空。这时候一阵马蹄声响,从安**的后面冲来一支骑兵,李国栋跑在了最前面。
“周团长,剩下的就交给我们吧,保管不放过一个鞑子!”
他们像是闪电一般,冲出了城门,张鼐的部下还有不少,他们知道城中出了麻烦,但是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因此傻愣愣。突然李国栋带着骑兵,像是旋风一样,冲了出来。
“哈哈哈,张鼐狗汉奸死了,你们也跟着去吧!”
一道霹雳,在所有中间炸开,顿时这帮人如丧考妣,领头的都死了,他们还能如何,吓得纷纷逃窜。李国栋手里挥着几十斤重的长柄大斧,尾随杀来。
“孙子们,都去死吧!”
一斧划过,顿时两颗人头飞了起来,一腔子鲜血溅起老高。李国栋就像是煞神附体,手里头一点不停,大斧来回挥舞,所向无敌。
骑兵们跟着他,也士气大振,像是一群小老虎一样,追在了溃兵的后面,直接杀向了鞑子的大营。
本来一场好好的偷袭战,竟然瞬间身份互换,鞑子享受了被突袭的滋味。李国栋他们轻松杀进了大营,一路上砍瓜切菜,所过之处,一地的尸体。
还有专门的士兵跟着后面放火,群龙无首的鞑子根本无从抵抗偷袭,一霎时他们被杀得狼狈逃窜,整个大营全都被点燃了。
离着老远只见到一片火海,照亮了半个夜空,蔚为壮观!
作为这个计划的制定者,吴凯杰正是一步步表现出疏忽,引诱张鼐上当,如今果然一举奏效,他顿时心花怒放!
“吴参谋,何大人让您过去议论军情。”
吴凯杰一听,顿时笑道:“来人,把张鼐的脑袋拿来,我这就过去!”
吴凯杰翻身上马,手下人提着血淋淋的人头,沿着大街,一路飞奔,来到了知府衙门,他迈步走进来,只见里面早就站着不少武将,有些人还受了伤,胳膊绑着绷带,正一脸凄风苦雨。
黄得功坐在前头,也是面沉似水,他的胳膊也受了箭伤,黑着脸,没人敢和他对视。
何腾蛟一脸苦瓜相,摇头太叹息:“哎,北关和东关都被鞑子抢去了,损兵折将。下一步鞑子就会攻击主城,诸位都是大明的栋梁之才,一定要拿出破敌之策才成,不然岂不是辜负了朝廷的信任吗!”
黄得功手下的大将翁之琪不服不忿的说道:“何大人,鞑子火炮犀利,日夜轰击,士兵们已经拼命抵抗,结果仍然战败,非是我们无能,而是朝廷不给我们火炮!”
“翁将军,食君之禄忠君之忧,到了如今,哪能光是诉苦啊!你看看安**,他们可有叫苦?”
“安**,说不定他们也被打败了!”
“闭嘴!”黄得功毫不客气的说道:“自己窝囊,别攀着别人!”
“哈哈哈,谁说安**打败了啊!”
众将一听这话,顿时全都抬头,只见吴凯杰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他的手里头还抓着一根小辫子。
来到众人面前,吴凯杰厌恶的一甩,扔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都看看吧,这就是狗汉奸张鼐的人头,我们刚刚用计,击溃张鼐所部一万余人!”
在场所有人全都大吃一惊,何腾蛟更是从桌案里面转出来,亲手捡起了人头。
“当,当真是张鼐?”
吴凯杰傲然的点点头,顿时大厅之上就热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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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黄得功的血性
鞑子四面猛攻,除了西门安然无恙之外,其他三门都出了问题,尤其是北关和东关被鞑子抢占,三千多明军不是战死,就是被俘,鞑子将俘虏的明军拖在了马尾上,在城下来回驰骋。
砂石磨碎了血肉,一溜儿斑驳的血迹,伤兵痛苦的哀嚎。鞑子狂妄的大笑,他们将俘虏的士兵几乎拖死,然后再枭首示众,人头像是一串灯笼一样,挂在了旗杆上面。
城上的明军看着,既愤恨,又是胆战心惊。一个个愁眉苦脸,除了唉声叹气之外,一点主意都没有。
就连何腾蛟也是胆战心惊,偏巧这个时候吴凯杰赶来了,还送来了张鼐的人头,一下子就震撼了所有人。
这些将领一个个不顾血腥,抓起了张鼐的脑袋,仔细看了又看。
“没错,就是这个家伙,当年他跟着闯贼的时候,我还和他交过手,是一员悍将,真没想到他竟然投靠了鞑子,还落了这么一个下场!”翁之琪大声的说道。
他这么一说,其他人的怀疑之心都烟消云散。何腾蛟更是欣喜若狂,一片失败之中,骤然来了胜利的消息,简直就是天降甘露,一场及时雨!
“来人,赶快把张鼐的人头传送四城,让所有兵丁都看看,我们打了大胜仗!”
何腾蛟笑着拉住了吴凯杰的手,说道:“吴参谋,哎,一片愁云惨淡,唯有贵军能够击败鞑子。堪称这徐州的柱石,老夫要替万民百姓感谢你们啊!”
“何大人,一个狗汉奸不足为论。什么时候宰了阿济格,或许才值得庆祝一下!”
“哼!”黄得功在一旁冷哼了一声:“说你胖你还喘了,姓吴的,你打个胜仗就跑过来炫耀,是不是想看黄某人的笑话?”
吴凯杰笑道:“黄侯爷,人家常说,这面子是自己挣的。笑话不笑话的,还要看自己到底有没有本事?”
黄得功一听这话,豁然站起。手里按着刀柄,怒目而视。
“小子,你是瞧不起黄某,说我没有本事了?”
“你要是光知道和我叫唤。窝里横。没本事杀鞑子,那就是真没本事!”
唰啦!
黄得功抽出了肋下的腰刀,其他将领也忍不住抽出了刀剑,全都怒目而视。这帮桀骜不驯的家伙,被人家指着鼻子骂,他们哪能承受啊!
“侯爷,我们剁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
何腾蛟脸色阴沉,急忙站起身。厉声说道:“你们这是干什么?还没等鞑子打进来,你们就闹内讧。嫌大明命长是不是?有本事你们就先杀了老夫,要不然别想在我面前闹事!”
何腾蛟挡在了吴凯杰的前面,其他人顿时都犹犹豫豫,不敢动弹,一个个偷眼看着黄得功,等待他的意思。
哪知道黄得功瞪圆了眼珠子,大声喝道:“还不把兵器收起来,嫌丢人不够啊!”
众将只得听令,将刀剑全都收好,垂首站立。
突然黄得功举起了手里的腰刀,猛地砍在了面前的条案上面,上好的黄花梨被他一刀砍成了两节。
黄得功收刀,冲着吴凯杰哈哈大笑起来,众人全都摸不着头脑。
“姓吴的,你们安**是英雄,老子也不是懦夫,你给我听着,黄某要是不能斩杀鞑子大将,我的名字就倒着写!”
吴凯杰笑着说道:“侯爷,你倒着写,我大不了倒着看。眼下不是意气之争的时候,鞑子兵力雄厚,又有众多红衣大炮,甚至是神威大将军炮。战力不俗,我们该想的是和衷共济,保住徐州,而非义气之争!”
何腾蛟也急忙说道:“没错,吴参谋这话识大体,顾大局,说的很好。”
“很好?”黄得功冷笑了一声:“他要真是好心,就不会拿着人头来示威了。”
黄得功冲着何腾蛟拱了拱手:“老大人,你放心吧,黄闯子要是不拿几个鞑子脑袋回来,我就不够一个爷们!”
黄得功说完之后,转身就走,其他将领也紧紧相随,他们一大帮全都下去了。
何腾蛟看着这帮骄兵悍将,忍不住叹口气:“吴参谋,你何必跟他们争论呢,白白丢了读书人的身份啊!”
“哈哈哈,何大人,黄得功这家伙就是一副驴脾气,不刺激他,是不会干活的,您放心吧,我们不会闹翻的!”
“那就最好,那就最好啊!”
何腾蛟点点头,然后又想了半晌,才说道:“吴参谋,老夫看你们安**战力出众,为何不多派一点人马,前来徐州解围?蓟国公也深受大明洪恩,报国之时,有岂能落于人后啊?”
“何大人,你怎么知道蓟国公没有出手呢?”
“啊?”何腾蛟顿时一头的雾水,“这,这还有什么可说的,他只派过来二千人……”
“何大人!”吴凯杰毫不犹豫的打断了他的话。“蓟国公守土有责,难道能为了徐州,失去了河南吗?而且蓟国公又送来了多少粮饷,多少大炮,难道这些都不算是为大明尽忠吗?再有何大人,蓟国公所谋甚大,早晚您都会知道的!”
吴凯杰说完之后,甩甩袖子,把何腾蛟晾在了一边。
回到了西城之后,这时候李国栋正带着骑兵杀了回来。他们一个个浑身浴血,在战马的脖子下面都系着好几颗人头,一个个志得意满。
“杀得痛快,总算没给安**丢人!”
李国栋笑着从战马跳下来,对着大家伙说道:“我们杀进鞑子的大营,只管砍杀,至少有三千多鞑子被我们干掉了!”
说着更有士兵们拿过了满清的大纛旗,轻蔑的掷在了地上,根本没看在眼里!
周英杰也笑道:“杀得好,张鼐这伙人完蛋了,鞑子想要四面围困徐州,只怕这张大网要有了破洞了!”
他们说说笑笑,吴凯杰赶了回来,刚刚坐下之后,他就拍着周英杰的肩膀,笑道:“去拿一百个神火飞鸦,再拿三千斤火药,给黄闯子送过去。”
“给黄得功?”周英杰惊讶的问道:“你这是发什么疯啊?怎么想起溜须黄闯子了?”
“胡说,我还用溜须他?”
吴凯杰笑道:“你们是不知道,我把张鼐的脑袋带过去,黄得功当场就发飙了,这家伙亲手砍断了条案,要和鞑子拼命!我是看他还有点勇气,这些想着帮帮他!”
周英杰点点头:“这么说黄得功还是一个勇士,那帮他点忙,未尝不可。我这就让人送过去。”
……
“诸位弟兄,大家伙都跟着黄某人多少年了,你们都知道我是哪的人,是开源卫,是辽东啊!黄某人一路升官发财,当到了侯爵,一个武夫来说,黄某人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可是你们想过没有,我这心里头疼啊!天天都在流血!我爹爹,我爷爷,祖爷爷!他们的坟茔都在辽东,逢年过节,不肖子孙没法到他们的坟前填上一把土,说不定先人尸骨外露,我都不知道,这还算是爷们吗!”
黄得功说到了这里,顿时声泪俱下,在场的众人面面相觑,也忍不住偷偷的擦眼泪。他们也有辽东的,还有京畿,山东,山西等地的,现在想一想,这些地方全都落在了鞑子的手里,怎能不让人痛心疾首啊!
“都是这帮狗鞑子,他们抢了老子的土地,霸占了老子的坟茔,我黄得功这辈子唯有一件事,哪怕是赔上这条命,我也要和鞑子拼到底!”
“说得好,说得对!”
“侯爷,我们都听您的!”
“对,和鞑子干到底!”
……
看着群情激奋的众人,黄得功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好,好,都是我的好弟兄,大家伙听着,杀鞑子,咱们不能落在安**的后头,今天晚上谁愿意和我偷袭鞑子,抢回关城,都给我站出来!”
一霎时,众将全都踊跃向前,黄得功一共挑选了两千精兵,个个身手矫健。他自己也是换上了一身铠甲,手里拿着利刃。
翁之琪突然从外面走了进来,“侯爷,吴凯杰让人送过来一些东西。”
“拿过来!“
顿时十几驾马车赶了进来,吴焕举笑着走在最前面。
“侯爷,吴参谋说了,您是红脸的汉子,必然要和鞑子一拼,他只有一点心意奉上,祝您旗开得胜!”
“哈哈哈,吴凯杰那个臭小子就是人精,要不是他逼着,黄某也不至于如此!都打开吧,我倒要看看,有什么好东西!”
吴焕举顿时让人掀开,露出了车上的神火飞鸦和火药。
“黄侯爷,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黄得功一看,心中大喜:“早就听说安**火器天下无双,你去告诉吴凯杰,只要本侯不死,我请他喝酒!”
暮色深沉,到了三更时分,城头出现了无数的绳索,系着一个个士兵,悄然到了城外,黄得功走在了最前面。
他们悄悄的向着前东关摸过去,几座关城,都是徐州的门户,绝对不容有失。
渐渐的到了五百步左右,抬头望去,只见关城上还竖立着不少的旗杆,上面挂着一串串的人头。
黄得功顿时拳头攥得咯咯响,脑门的青筋暴露。
“狗鞑子,老子不会放过你们!”黄得功一摆手,叫过来手下人,吩咐道:“让他们尝尝神火飞鸦的滋味!”
“是!”
士兵慌忙答应,带来死亡的乌鸦向着鞑子头上飞去。(。。)
第三百一十八章 急转直下
上百神火飞鸦,骤然而发。等到鞑子注意,已经全都晚了,伴随着凄厉的声音,关城之中顿时一片火海,迷迷糊糊的鞑子享受了前所未有的待遇。
爆炸的弹片到处飞舞,轻松割裂了鞑子的身体,引起的火光更是冲天而起,剧烈的燃烧,成百上千的火舌窜动,小小的关城,完全笼罩在了红光之中。
鞑子拼命的逃跑,结果火光依旧无情的吞噬他们,沾染了大火的鞑子嚎叫着,痛苦的奔跑着,没跑出几十步,就被火光吞没,在地上来回乱滚,渐渐的变成了一堆焦炭,散发着刺鼻的臭气。
城外的黄得功更是吓了一大跳,跟在身边的翁之琪更是艰难的咽下了口水。
“侯爷,是不是什么玩意沾上了安**三个字,就变得不一样了!咱们也有神火飞鸦,和人家这玩意一比,简直比二踢脚都不如啊!”
“嗯!”黄得功点点头:“这个顾振华的确有点邪气。暂时别说他了,赶快给我拿下关城!”
一声令下,他们趁着鞑子的混乱,向着关城冲了上来,到了城下,早有士兵拿出了扒城索,勾住城头之后,这帮人就像是猴子一般,比起狸猫还快,三蹿两纵,就上了城头。
城上的鞑子还是一片混乱,有被炸伤的,有亡命逃窜的,就是没有抵抗的。
这些率先上城的全都是黄得功的家丁,论起精锐程度一点不差鞑子。他们最缺少的不过就是拼命的劲头,但是好在开局顺利,又有黄得功压阵。他们变成了一群猛虎。
“杀!”
手中的钢刀挥舞起来,见到鞑子就杀,见到人就砍,一路所向睥睨,从城上杀到了城下,鞑子尸体丢下了一堆。一路冲到了城门口,砍翻了守城士兵。打开了城门。
“侯爷,快进来吧!”
黄得功带着部下一拥齐上,直接冲了进来。这下子关城里面的鞑子就更遭殃了。很多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刚刚冲出来,就被砍成了两截。
没用上半个时辰,黄得功就几乎控制了关城。
黄得功一身是血。就像从地底下爬出来的魔鬼一般。狰狞可怖。手中的钢刀也不知道饱饮了多少鞑子的鲜血,浸透着一层妖异的红色。
“侯爷,鞑子援兵上来了!”
听到手下人的话,黄得功急忙登城,向下望去,果然远处一片火光,潮水一般的鞑子向着关城再度冲过来。
“哼,想从老子嘴里抢肉。简直痴心妄想!都给我听着,严阵以待。谁敢后退一步,老子砍了他!”
鞑子也是气急败坏,好不容易抢下来的关城,哪里能轻易失去啊!
他们嗷嗷大叫,一个个疯狂的冲上来。
“侯爷,用万人敌吧!”翁之琪一见鞑子人山人海,顿时提醒道。
黄得功也是点点头:“对,安**送来的神火飞鸦这么犀利,咱们再看看火药能有多厉害!”
这时候鞑子已经冲到了关城下面,只见城头的士兵捧出了一个个万人敌,将引信点燃之后,就抛到了城下。
所谓万人敌就是泥壳炸弹,在外面罩上了木框,一旦在人群中爆炸,人马糜烂,绝无幸理。而这些万人敌全都用的是颗粒火药,而且根据安**的经验,又在里面加上了不少的碎铁片,烂钉子。炸开时候,杀伤力更加巨大。
眼看着一个个的万人敌在鞑子之中炸开,周围十米之内,绝无幸理,比起手榴弹的杀伤力更大,而且飞溅的铁片,更像是无数的小李飞刀,将鞑子切碎击毙。
一顿万人敌扔下去,顿时城下尸体狼藉,密密匝匝,躺下了一大片,简直数不清楚啊!
更有些鞑子虽然没死,但是巨大的爆炸声已经震碎了他们的耳膜,顺着耳孔不断的流血,傻愣愣的站在了当场,突然间,他们猛地转身,像是受惊的野兽,撒腿就跑啊!
“哈哈哈,鞑子不过如此,来人,随着本侯一起杀出去!”
黄得功带着人马从关城杀出来,他一马当先,撞进了鞑子的队伍当中,双方展开了最惨烈的白刃肉搏,不断有人痛叫着摔倒在地,被来回的马蹄踏成了肉泥烂酱。
惨烈的喊叫声不绝于耳,从三更天开始,一直杀到了天光放亮,双方才终于罢手,各自退回。
就在他们的身后,留下了一个无比惨烈的战场,明军的将士和鞑子几乎是以命搏命的拼杀,不光是人在斗,就连战马也互相撕咬踢打,战场之上,到处都是紧紧抱在一起的尸体。
用的鞑子用刀刺穿了明军的胸膛,明军也一样捅开了对方的肚子,更有人抱住了敌人,用牙齿生生的咬断了喉咙,在脖子上鲜血汩汩流淌。
黄得功带出来两千人,而跟着他全身而退的士兵不到八百人,而且几乎人人带伤,就连黄得功也不例外,他的右耳被弓箭穿透,左臂也挨了一箭,身上还有两三处的刀伤。血染铁甲,回到了关城,从战马上跳下来,高大的身躯一阵晃荡,要不是士兵扶住,他几乎摔倒。
“哈哈哈,老子不丢人,鞑子被咱们打跑了!”
黄得功说的没错,他这场夜袭,不但抢回了东关,更是杀掉了两千多名鞑子,受伤的就更不计其数,可以说是战果辉煌。
如果加上吴凯杰他们干掉了的鞑子,全都算起来,在短短几天攻城战之中,鞑子损失的人员将近一万!
虽然说这里面真鞑子不多,但是炮灰打光了,就要从自己身上割肉了,鞑子也犹豫了。
就在黄得功偷袭得手之后,阿济格主动向后退了五里,攻城的势头也被压制了下去。
……
杯盘罗列,大口肉,大碗酒,摆的满满一桌子。
黄得功坐在了中间,满脸的得意,他抓着大酒碗,冲着吴凯杰笑道:“吴参谋,黄某人说了打赢了鞑子,请你喝酒,现在就兑现诺言,我敬你一碗!”
“侯爷,你打了胜仗,该是我给你敬酒才是。”
说着吴凯杰端起了酒碗,咬咬牙,仰脖灌了下去。
“好酒量!”黄得功笑道:“吴参谋,你别客气,黄某能打赢,你送的神火飞鸦和火药起了大用,自然应当谢你!”
黄得功一口喝干了碗里的酒,翁之琪也拿起了酒碗,冲着吴凯杰笑道:“吴参谋,我有一事不明,还请你指点一二。同为火药,为什么你们的威力那么大,而我们的却差强人意呢!”
吴凯杰酒气上涌,脸色潮红的说道:“翁将军,这没有什么稀奇的,无非就是真材实料,货真价实而已!武器是军人的第二条性命,手里的东西不成,那就是谋财害命。蓟国公从创立安**开始,就严抓军工生产,舍得下本。我们每一条火铳都能找到制作的人,甚至每个零件都能追溯责任人。每一批的火药,从用料,制作,保管,层层有严格的规范,不能差一丝一毫!”
吴凯杰笑道:“当然我们也做了很多革新,比如火药成分改变了一些,又制成了颗粒火药。但是这些都是细枝末节。真正能把质量关抓好了,我想黄侯爷一样能生产出优质军火,打败鞑子,不费吹灰之力!”
黄得功听着这话,突然瞳孔紧缩,射出了一道精芒,半晌才苦笑一声:“说着容易,做起来难!”
黄得功端着酒碗,走到了吴凯杰的面前,叹道:“大明朝对武人何等提防,再说层层盘剥之下,想要做到真材实料,不对付,不做假,何等难啊!”
“说句心里话,黄某以往还看不起顾振华,以为他侥幸凭着策定大功,一步登天。而老子呢,是一步一个脚印,在疆场拼出来的功名!可是如今一看,黄某不过是武夫一个,能有几分血勇,比起蓟国公,差得太远了!”
说着黄得功十分感慨的举起了酒碗,笑道:“黄某人遥敬顾振华一碗酒!”
黄得功一仰脖,将一大碗酒都倒进了嘴里。其他人将领也都陪着喝了一碗。
吴凯杰一看黄得功对顾振华示好,顿时心中一喜,他假装着喝多了,晃晃悠悠的到了黄得功的面前。
“侯爷,您和我家国公,都是武将出身,意气相投,就应该共同联手,拯救大明于水火之中,驱逐鞑虏,重塑中华!您意下如何呢?”
“哈哈哈,这是要结党营私啊!”黄得功笑道:“只要蓟国公瞧得起我黄闯子,那就没有二话,我是巴不得找蓟国公撑腰啊!”
一场酒,一个联盟就这么形成了,可谓是宾主尽欢。
……
转眼十几天过去,战斗已经进入了相持阶段,鞑子依旧每天拼命攻城,但是却难有寸进,双方的死亡也直线上升,城墙上下,鲜血一层接着一层,浓重的血腥气,笼罩在徐州的上头。
这一天,吴焕举正带着人巡城,突然远处冲来十几骑,跑在最前面的是一个明军打扮的士兵,后面追赶的都是鞑子,这个明军身上还插着弓箭,摇摇欲坠的模样。
吴焕举急忙举起了手中的火铳,枪声响起,疾驰的鞑子顿时摔在了地上,后面的士兵也接连开枪,终于掩护着这个明军顺利到了城下。
这个几乎到了极限的士兵,用最后力气喊道:“快开城门啊,大事不好了,淮安失守,刘良佐投降了!”(。。)
第三百一十九章 蓟国公何在
“快,赶快放吊筐,把他拉上来。”
顿时几个士兵挑了一个最结实的竹筐,从城头系了下去。可是那个士兵早已经从战马上摔了下去,倒地不醒。
吴焕举也是急了,他坐着竹筐,下到了城下,亲手搀起了这个士兵。
还有呼吸!
吴焕举急忙把他拖到了竹筐上,让士兵们系上城头,一面去通知吴凯杰他们,一面则是尽快找来了军医官医治。
说起来吴凯杰这些天还比较轻松,和黄得功彻底结成了同盟之后,徐州上下一心,固若金汤。只要这么拖着,安**把夏收弄好,至少再能调动一些人马过来,到那时候,就彻底安稳了。
“我的小郎哎,你叫我做什么,我只许你看我不许你摸……”
吴凯杰敲着二郎腿,正在美滋滋的唱着。
“哥,不好了,天都塌下来了!”
吴焕举几步蹿到了吴凯杰的面前,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
“你快跟我走吧,晚了就真的完蛋了!”
“你疯了啊,要干什么啊,先让我把鞋穿上啊!”
吴焕举是一点都不客气,连穿鞋的时间都不给。
“哥,淮安让鞑子占去了,刘良佐投降了!”
“什么?”这下子轮到吴凯杰吃惊了,他蹿起三尺高,瞪着牛眼,惊骇的问道:“你听谁说的?”
“又一个从淮安跑出来的士兵,他过来送信的!”
“人呢?”
“在军医处呢!”
吴凯杰一听。什么都忘了,撒腿就跑,比兔子都快。一头撞进了军医处。
“吴参谋,这边来,几位先生正在诊治呢!”
他们来到了一间病房的外面,透过门缝,能看到里面人影晃动,不时传出闷哼之声。急得吴凯杰也只能在门外来回乱转。
这时候周英杰他们也都赶了过来,忍不住吃惊的问道:“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我也不清楚。”吴凯杰叹了口气:“不过要是他说的是真的,天就塌下来了!”
突然房门推开,两个老军医晃着头走了出来。唉声叹气,一看情况就不妙。
“人怎么样了?”
“哎,箭舍得太深了,没救了。我们只能用人参吊命。有什么话。就赶快问吧!”
吴凯杰一步蹿到了里面,只见病床上躺着一个三十出头的士兵,他脸色惨白,一丝的血色也没有。
“你先什么都别说,也别乱动!”
吴凯杰一把按住了他,然后目光灼灼的问道:“回答我三个问题,淮安怎么样了,刘良佐是不是真的投降了。鞑子下一步会如何?”
“淮安三天前失,失守了!刘良佐那个怂包投降鞑子了!”
这时候就连黄得功都给惊动了。他急匆匆的走了进来。
“淮安丢了?好几万大军,怎么会轻易丢了,你想欺骗本侯不成?”
“大,大人,小的命在旦夕,不会撒谎的。是洪承畴那个老贼亲自领兵,突袭淮安,刘良佐一看抵挡不住,就献城投降了。我家将军叫刘守芳,他冒险派小人前来送信,请,请黄帅,尽,尽快,回,回师……”
这个士兵说到了最后,声音越来越低,头一歪,就死过去了!
吴凯杰眼尖,发现他身上还有一个竹筒,里面装着信件,他急忙拿了过来,拆开一看,果然和他说的差不多。
“完了!”
看完了信之后,吴凯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两眼乜呆呆的,像是木雕泥塑的一般。
黄得功皱着眉头,突然按住刀柄,转身就往外面走。
“黄侯爷,你想干嘛?”
“还能干嘛,朝廷要完了,还不让我去救驾吗?”
“慢着!”吴凯杰喊道:“洪承畴老贼擅长用兵,宽且他又是在三天之前就拿下了淮安,说不定此时已经到了江边,远水不解近渴,你去了有什么用?”
“没用也要去!”黄得功气哼哼地说道:“黄某一生忠于大明,如今大明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我又怎么能置身事外,当成没事人?”
“侯爷,谁都不愿意看着朝廷完蛋了,咱们现在还是先想个办法,说不定大明还有救!”
吴凯杰拉着黄得功,急匆匆的回到了指挥部。
“黄侯爷,淮安失守,南京门户洞开,鞑子随时可能渡过长江,攻击南京,如今南京兵力空虚,一旦鞑子打过去,绝对守不住!”
黄得功不耐烦的撇撇嘴,说道:“这些谁都清楚,说不定这时候老贼洪承畴正带着人攻击京城呢!”
“没错,可是未必没有一丝转机!”
“哦,说说看。”
吴凯杰将手指落在了扬州之上,肯定的说道:“机会就在这里!”
“扬州?”黄得功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疑惑的说道:“这里没兵又没将,难道还能挡住鞑子不成?”
“能!”
“为什么?”
“因为我信蓟国公!”吴凯杰坚定的说道:“扬州的知府是蓟国公钦点的,此人名叫阎应元。”
黄得功拼命的转动脑袋,可是不论怎么想,就是没有这么一号人物。
“这阎应元有什么本事,能够扭转乾坤?”
吴凯杰苦笑着摇摇头:“我不知道,不过他确实是蓟国公特别安排的,我相信蓟国公不会看错人。要是阎应元能在扬州坚持住,南京就有了坚固的屏障,陛下就高枕无忧!”
黄得功眉头紧锁,走了几圈,才说道:“吴凯杰,你想让我把希望就寄托在对顾振华的迷信上面吗,他不是神啊!能救得了大明的江山社稷?”
“问题是蓟国公已经救了两次了。护送太子南下,豫北一战,要不是有蓟国公力挽狂澜。只怕鞑子这时候已经打过长江了!”
黄得功拳头攥得噼里啪啦直响,半晌才狠狠的跺了跺脚。
“哎,我也跟着你荒唐一回,就看看顾振华究竟是不是这么神!”
淮安失守,长江以北顿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局之中,虽然黄得功死守徐州,依旧是固若金汤。但是其他各地闻风投降鞑子者,不计其数。
老贼洪承畴,仗着曾经在明廷为官。招纳昔日部从,应者云集,大有传榜而定之势。洪大汉奸也是志得意满,他急忙命令刘良佐充当前锋。大军向着扬州开来。在他的印象之中。扬州没有什么大将,完全可以一鼓而定。
下扬州,夺金陵,这大明的天下就成了大清的了,就算还有一个顾振华,那也是大厦将倾,独木难支。老贼是越发的得意,马蹄越来越急。
……
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靠着运河的扬州,一直就是天下繁华的所在。商旅云集,商客荟萃。南北的货物都在这里交流。尤其是天下最富庶的两淮盐商多半居住在此,更是成了人间的天堂,沧海的明珠,石中美玉。
可是如今百姓往来,全都脚步匆匆,每个人神色慌张!
鞑子南下了!
我们该怎么办?
所有人都是一脑门子的官司,就在这时候,府衙里面突然走出了两个差役,扛着脸盆和小板凳,随后走出一个中年人,这位身材瘦高,高颧骨,深眼窝,眼睛之中,带着一股光亮。
他一屁股坐在了小板凳上,将头上的乌纱帽放在了一边,头发也散开。沾着盆里的水,把头发阴湿,然后对着剃刀,苦笑了一声:“汉家衣冠旧,顶戴花翎新!本官该剃发了!”
说着他就拿着剃刀,对着铜镜,开始刮自己的头发,黝黑发亮的青丝就这么剃了下去,露出了光亮的脑门。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除了僧道和罪犯之外,又怎么能轻易的剃掉。看着如此反常的行为,顿时无数的百姓就聚拢了过来。
他们都认识那个剃发之人,正是扬州知府阎应元!
有个卖肉的小贩仗着胆子喊了一句:“阎大人,你怎么剃发啊?是要出家吗?”
“是孙屠夫啊,本官劝你也头发剃了吧,扬州的百姓最好都把头发剃了,也省得麻烦!”
“您,您这是什么意思,好模好样的为什么剃发?”
阎应元苦笑了一声:“你们还不知道么,鞑子就要打过来了,扬州既无猛将,也无强兵。哪里打得过鞑子,与其等着人家强迫咱们剃头,到不如老老实实的剃发,当一个顺民,也省得性命之忧啊!”
说着,阎应元又抓起了剃刀,继续剃着头上的长发。
“无耻!”
百姓们看着,终于又一个老者颤颤巍巍的走了出来,到了阎应元的面前,用手指着他,冷笑道:“阎应元,阎大人,老夫就想问一句话,你是不是要投降鞑子?”
“没错,姓阎的,你是不是急着当满清的官儿,才要剃发衣服?”
阎应元苦笑了一声:“也对,也不对!”
老者摆了摆手:“别和我打哑谜,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阎大人,你在扬州这段时间,革除弊政,替老百姓伸张冤屈,我们都看在眼里,你是一个好官,可千万不要在这种大事上糊涂啊!一旦投降了鞑子,那可是万古的骂名啊!”
阎应元认识此老,这位名叫何茂,早年中过秀才,后来转而经商,家资巨富,到了老年,何茂又拿出了大量的家产,办学济民,在扬州是人人敬仰的人物。
阎应元冲着老者恭恭敬敬的施了一个礼。
“何老,你当本官会投降鞑子吗?我是再剃扬州百姓剃发的!”
“哼,我听不明白。”
“哎,鞑子南下,势不可挡,我们要是冒险作战,只怕会玉石俱焚,唯有顺应鞑子的意思,委曲求全,才能保住性命,要是一味的逞强,哪能有好下场!鞑子在辽东屠杀了几百万汉人,要么被杀,要么就给他们当奴才,当牛马,北地百姓也是如此。灾难落到了扬州百姓的头上,该何去何从,大家可要想清楚啊!”
何茂脸色黑的像是锅底,手中拐杖连连的戳着地面。
“不用想了,老夫一条姜明,鞑子想要,那拿去吧,让老夫剃发,那是万也不能!”
“您老年岁大了,年轻人可怎么办,难不成也去送死吗?”
顿时在人群当中又冲出了几个年轻小伙子,他们气喘如牛,冷笑道:“软骨头,不劳你替我们操心,鞑子来了,大不了拼个你死我活,我们才不会当缩头乌龟,更不会剃发易服,对不起祖宗!”
这话一出口,顿时在场的百姓全都挥动着拳头,大声的喊道:“没错,有死而已,我们决不当鞑子的奴才!”
看着群情激奋的百姓,阎应元突然仰天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姓阎的,你是笑话我们愚蠢吗?”何茂气哼哼的问道。
“我是笑扬州人还有血性,还是一群汉子,鞑子南下,没有什么好怕的,凭着我们几十万百姓,绝对能和鞑子周旋到底!”
阎应元冲着所有百姓,躬身施礼。
“乡亲们,从此刻开始,阎某愿意将这条命扔在扬州,我问你们,敢不敢和我同生共死!”
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在场的百姓也都满脸的惊骇,不知道知府大人玩得什么花样。
何茂这时候突然笑道:“阎大人,你这是来了一个激将法啊!老夫这么告诉你,我全家上下,二百七十三口,全都愿意和扬州共存亡,包括我那个三岁的孙子!”
“何老说得好,我们也都愿意,鞑子想占领扬州,就从我们的尸体上踏过去!”
阎应元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好,太好了,大家赶快去通知亲友邻里,咱们要把扬州变成一座大兵营!”
阎应元交代之后,整个扬州城都动了起来,这时候阎应元一转身,跑回了知府衙门的后堂,在主位上,一个年轻人正端然正坐,手里拿着茶碗,慢条斯理的品着。
“国公爷,您老这胆子比起姜维姜大胆都大,怎么一声不响的就跑到了扬州,你就不怕鞑子打破了扬州吗?”
“哈哈哈,有你阎应元在,扬州就不会丢!”顾振华大喇喇的笑道:“我这次过来啊,是另有要事,你只管指挥军民守城,本爵放心得很!”
阎应元反倒是一脸的为难,苦笑道:“国公爷,卑职对自己都没有这个信心,这是在火上烤啊!现在满天下的人都在翘首以盼,等着您蓟国公出马呢,卑职给您打下手就行了,这城防重任,还请国公爷挑起来吧!”
顾振华笑着站起身,拍了拍阎应元的肩头:“本爵露面了,有些大事就不好做了。我给你交一个底,沈廷扬和邓文焕,一共四万多水师就在江上,他们就是一道铜墙铁壁,鞑子翻不了天!”(。。)
第三百二十章 奇兵突入
清兵骤然南下,南明朝野上下,全都陷入了空前的慌乱,到了这种危机的时候,念叨顾振华好处的人突然多了起来,更有官员联名上书,要求请安**出兵江南,戍卫京城。
阮大铖也不得不妥协,他派遣了钦差大臣,连夜赶往开封,特别加封顾振华上柱国,让他带领两万安**南下。
上柱国对于人臣来说,可谓是旷世的恩典,大明的第一功臣徐达也不过得了一个左柱国而已。至于有明一朝,活着封上柱国的只有嘉靖朝的首辅夏言,另外张居正在死后赠上柱国。
不过夏言被严嵩害死,张居正死后也被清算,说起来上柱国不算吉利。当然这也是明廷能开出的最高价码了。要不然就剩下封王一条路了!
当然阮大铖不知道,这番心思全都白费了,实际上顾振华已经到了第一线,而且就身在扬州!
跑到了第一线,看起来有些冒险,但是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江南还不能有失,而且顾振华还有更大的谋算,准备袭击辽东,捣毁老奴的坟墓。
在通信相当落后的时代,想要搞这么大的行动,光是调动指挥,就是天大的麻烦。因此顾振华也不能不来江南。一面防止南明彻底溃败,一面加紧部署袭击辽东的方略。有水师在手,顾振华并不担心会有危险,更何况阎应元也是堂堂人物,想要拿下由他驻守的扬州,难度势必登天!
“阎知府。给怎么守城,相比你的心里都有数。本爵只想说一件事,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打破。你要对内多用点心思。”
“国公爷金玉良言啊!”阎应元躬身施礼说道:“城中将领总兵刘肇基勇敢果决,可堪大任,另外陈明遇等人也是真正的忠良,唯有甘肃镇总兵李棲凤和将军高岐凤两个人首鼠两端,是一个隐患!”
顾振华点点头,又摇摇头:“阎知府,李棲凤等人固然要除去。可是你忘了扬州真正的隐患了!”
“还请国公爷指点!”
顾振华微微一笑,吐出了两个字:“盐商!”
阎应元一听,顿时浑身战栗。手脚颤抖。突然他猛地跪在了地上,懊悔的说道:“多谢国公爷提点,不然卑职几乎犯了大错啊!”
“哈哈哈,两淮盐商和晋商之间。千丝万缕。而且这帮人家产丰厚。有钱人吗,钱越多就越怕死。对他们讲究民族大义,用处不大,他们眼里只有白花花的银子,对付这样的人,你有什么办法吗?”
“有!”阎应元笑道:“卑职立刻让人把各个盐商家族全都看管起来,勒令他们进献军饷。要是不献,就以勾结鞑子论处!只是。只是这么一来,我担心和盐商交好的官员会弹劾卑职。那样卑职就没有驻守扬州了。”
“哈哈哈,有本爵在,你还不放心吗,放手去做,出了天大的篓子,本爵都给你撑着,不过唯有一点,那就是必须守住扬州,否则……”
“国公爷放心,阎应元就算拼了这条命,也会死守扬州的,绝不会让鞑子染指!”
阎应元告辞之后,立刻开始了行动,他把全城的户口分别丁壮老幼详加调查,挑选年轻力壮的男子组成民兵,会合乡兵一共征集四十万人分班上城,每个城垛十名,按时换防。又在城中设立稽查司,由他亲自主管,昼夜巡视城中,防止有人暗通鞑子。
另外他专门调动了一万人,将城中大大小小,三百多位盐商富豪的家族全都封锁起来。然后他召集乡绅耆老,对大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全城的公私财物,粮食药品,全都集中到一起,统一分派,任何人不得藏私,一切以保证守城青壮为先。
阎应元还征召了所有船只,又挑选了三千名水性出众的年轻人,他们负责巡逻运河,保证物资能够畅通无阻。
这些举动都看在了顾振华的眼睛之中,对于阎应元的表现,顾振华是相当满意的,这位能力魄力,品行操守全都是一流的,相比史可法那些不懂办事的官僚强太多了。
就在扬州全力装备的时候,洪承畴率领着大军已经抢占了高邮,刘良佐充当开路先锋,一路杀向了扬州。南直隶的空气一瞬间就凝固住了,大明生死存亡,就看这一战了!
全天下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扬州,偏偏此时身在扬州的顾振华,所有的心思却随着一支船队走了。
驱逐倭寇之后,琉球迎来了宝贵的新生,邹通和陆明月都得到了顾振华的指令,他们从士兵当中,选出了五百位战斗力最强的士兵,他们分乘大小船只三十艘,从琉球北上,一直进入渤海湾,再循着辽河口进入辽东,直插沈阳。
捣毁野猪皮和皇太极的坟墓之后,开棺戮尸,把他们的尸骨要再度带回南方,当众鞭尸,挫骨扬灰。
唯有如此,才能彻底打击满清士气,提振军心。而且不能保住父兄的坟茔,多尔衮也肯定会受到了严重的指责,到了那个时候,暴怒的鞑子肯定会做出蠢事,如此一来,安**的机会也就到了。
顾振华的算盘打得很响,不过这里面又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袭击沈阳之后,士兵们如何全身而退!
原来返回肯定不行,鞑子一定会拼死阻挡,他们这五百人,就算是金刚罗汉,也未必能承受得住。
思前想后,顾振华最终敲定了一个最为稳妥的方针,那就是袭击沈阳之后,他们即刻逃向朝鲜。再由船队接回国内,如此一来,不但能保证安全,还能顺道测试一下朝鲜这个藩属国对天朝究竟还有没有一丝的忠诚。
如果可以利用的话,顾振华还准备重建皮岛。在满清的背后插下一根大钉子!
其实顾振华的整个计划说白了只有一点,那就是追求付出最小,收获最大。为安**争取宝贵的休养生息的机会,等到安**下一次露出獠牙的时候,必定会搅动天下,牢牢把时代攥在手里!
……
大海之上,东南季风送来一阵咸腥的风,无边无际的海面上,不时有飞鸟掠过,水底到处都是密密匝匝的鱼群。
邹通和陆明月都站在了船头的甲板上,望着海面,邹通突然笑道:“陆姑娘,国公爷可说了,这是安**第一次的两栖作战,咱们等于是开创了一个历史啊!”
陆明月撇撇嘴:“哪有什么了不起的,最多就是史书上的一行字而已。我现在最想做的就是飞到老奴的坟前,把他从坟地里挖出来,然后抽上一万鞭,然后把他的骨头一个个的碾碎,拌着猪肉,炸成丸子,挨个喂狗!”
邹通听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忍不住说道:“陆姑娘,你就不怕自己嫁不出去啊?”
“我有什么好怕的,没了男人拖累啊,说不定女人能活的更好。我可告诉你,这次去辽东,那是深入鞑子的老巢,所有的男女老少,只要是带口气的,全都是咱们的敌人,不能有一点手软!”
陆明月顿了顿说道:“对自己一样也不能手软!要是我受伤撑不下去,你就杀了我,一把火烧干净了!当然你们要是拖了后腿,本姑娘一样不会客气!”
邹通没等陆明月说完,掉头就躲进了船舱里头。
“陆姑娘,咱们还是离得远点,免得你一高兴,把我的脑袋给砍了!”
船队顺风顺水,经过了半个月的航行,他们终于再度看到了陆地,举着望远镜看过去,只见面前青葱一片,高地的树木之间,有一些村落点缀。在海岸边还有几艘小渔船。
“老奴,我们终于来了!”
满清的海防意识基本相当于零,而且辽东又是人烟稀少的地方,船队突然出现,远远超出了鞑子的想象力。
不过陆明月还是本着宁可杀错,不要放过的精神,将沿途看到的渔民全都干掉。循着海岸航行了半天,他们终于来到了辽河河口,也就是后世的营口。
满清还没有进关的时候,这里也是最前线,常驻两到三个牛录的士兵,可是如今精锐尽数调走,只剩下一百多个老弱残兵,防备彻底荒废了。
船队冲进来,他们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只当是鞑子又从关内运来了好东西,他们争抢着去迎接。
哪知道刚刚到了河边,顿时船上枪声大作,一个个鞑子都被击穿了脑壳,打烂了胸脯,尸体滚落在河边,后面的人吓得仓皇逃走。
这时候士兵们纷纷跳下了战船,在后面猛追,尖锐的三棱刺扎透了鞑子的胸膛,用了不到一刻钟,这一百多个人全都没跑了,都变成了尸体。
邹通眼望着黑土地,突然重重的跪了下来,朝着西边磕了几个响头。
“爹,娘,不孝儿又回到了辽东了,二老,这次孩儿没法到你们坟前烧纸,不过你们记着,早晚有一天,儿子会风风光光的回来。带着妻子,还有孩子,给你们磕头!”
士兵当中,那些辽东出身的老兵,全都泪如涌泉,一个个咬碎钢牙。
“都别哭了,像个男人一样,杀得鞑子越多,你们回家的希望就越大!”
“没错!”邹通爬了起来,拳头攥得直响。
“弟兄们,赶快上船,向沈阳进发!”
船队快速行动,沿途遇到鞑子就杀,捣毁了村寨无数,鞑子所有兵力都调到了关内,简直如入无人之境,他们一天天逼近了沈阳城。(。。)
第三百二十一章 刨到祖坟
一刀挥出,脑袋被齐根砍下,满腔的热血,溅起来三尺多高,一具妇人尸体直挺挺的摔在了地上。从她的怀里摔下来不到一岁的孩子,落在了地上,哇哇痛哭。
陆明月毫不犹豫的将孩子从地上抓起了起来,高高举过头顶。
“陆营长,手下留情啊!”邹通急忙拦住,苦笑着说道:“不过是一个孩子,何必赶尽杀绝呢,都是一帮老弱妇孺,我们也是胜之不武!”
“哈哈哈,老弱妇孺就该可怜?我问你为什么这里只剩下老弱妇孺了,还不是他们的男人都去关内杀人了?我不想赶尽杀绝,可是他们的父兄逼着千千万万汉人剃发易服,到处杀烧抢掠,他们可曾留过情面?”
陆明月几句话,问得邹通哑口无言,痴痴的站着,突然他一咬牙,伸手去抢孩子。
“陆姑娘,你说的对,对鞑子不能客气,你就歇着吧,全都交给我!”
“想得美!”陆明月冷笑道:“到了战场上,女人就是男人,男人就是牲口,你们去干牲口的事情吧,这个小崽子死定了!”
说话之间,陆明月狠狠的挥手,将这个孩子扔到了一块卧牛青石上面。
啪!
西瓜碎裂的声音,顿时红白之物迸溅,哭声戛然而止。
邹通他们也一点都不客气了,直接冲进了村子之中,这帮家伙到了琉球也有好几个月了,一个个憋了一肚子虚火。
琉球那是友好同盟国家。更加上大家伙都清楚国公爷和人家公主还勾搭着,谁也不敢胡来,不然绝对是小命不保。
等到突入辽东之后。这就没有什么顾忌了,一个个邪恶的性子也都释放了出来。将老弱,孩子屠杀一空,捡些勉强看得过去的。正好是夏天的时候,也不怕受冻,随便找个墙角,悠扬的声音就传了出来。整个夜空都装饰的格外诡异。
就连邹通也不例外,还想要装着正经,可是忍了一阵子。也加入了狂欢的人群,比谁都卖力气。
……
转眼到了第二天,等到大家伙再度上路的时候,邹通和陆明月一见面。难得老脸通红。
“陆。陆姑娘,你可千万手下留情,不要把这事告诉内人啊?”
“我还没心思扯老婆舌,正所谓劳逸结合,我陆明月不是不知道疼惜属下的长官!”
“多谢陆姑娘体谅,多谢啊!”
“哼!”陆明月冷哼了一声:“我体谅不假,可是不代表我看得起你们!”
说着陆明月一手按着刀柄,秀目一瞪。对着所有士兵吼道:“你们这些人渣,唯一证明你们价值的就是打仗。用最快的速度给我杀到沈阳,你们放心,谁落后了,保管赏你们一刀,绝对没有客气!”
胡萝卜加大棒,这帮小子面对着陆明月,一点脾气都没有,老老实实,跟在了后面,快速向前冲。
由于辽河水位的问题,船队只送他们进入五十公里之后,就已经退走。当然也是防止大船太过招摇,引来鞑子的注意。
陆明月他们一连五天急行军,距离沈阳不足一百里。
这一路上,他们只要见到活的鞑子,就毫不客气的杀掉。一路冲来,鞑子竟然没有什么察觉。偶然有鞑子上报,说是发现了屠村的惨案,鞑子还只当是土匪作恶,还调动部下四处搜查。
他们根本没有想到一伙胆大包天的狂徒正在逼近沈阳。
陆明月他们一路畅通无阻,直接来到了长勇堡,这里距离沈阳还不到一天的路程。突然就在他们的面前,出现了一大片的马群,足有两三千匹膘肥体壮的战马,看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尤其是邹通,对战马更是极为熟悉,看到之后,顿时眼珠子冒光。
“陆营长,这些都是蒙古马,看样子是要从科尔沁那边送给鞑子的。咱们要是能抢过了,不但能快速杀到沈阳,而且逃跑的时候,四条腿比两条腿要好得多啊!”
陆明月点点头:“没错,这是老天给咱们送的礼物,不能错过了!”
他们当即就分成两路,悄悄向着马群包抄过去。
邹通猜的一点都不错,这些战马的确都来自科尔沁,作为和满清第一个结盟的蒙古部落,科尔沁一直是满清忠实的走狗,也正因为如此,科尔沁的女人几乎霸占了满清的后宫,就比如那位著名的孝庄太后!
如今鞑子在关内损失很大,科尔沁自然要竭尽全力,帮助自己的盟友了。这些蒙古汉子一面驱赶着战马,一面吼着荒腔走板的民歌,悠悠哉的向着沈阳而去!
他们不知不觉间,就走进了一处山谷,两边是连绵的小土丘,中间一条小路,仅能通过两骑。
行走在鞑子的腹地,这些蒙古人没有任何的警觉。就在他们眼看着要走出去的时候,突然一声枪响,走在最前面的蒙古大汉被击中了胸膛,摔在了马下。
顿时枪声大作,所有蒙古士兵都遭了秧,面对突如其来的攻击,他们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手里的弯刀打不过人家的火铳,就这样一个个变成了尸体。
等到邹通带着人马冲下来的时候,押运的蒙古人已经基本被干掉了,只有在后面的十几个人纵马逃窜了。
一些杂鱼也不看在眼里了,邹通和陆明月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抢夺战马,邹通那是玩马的大行家,他三蹿两纵的就跳上了一匹最雄壮的头马,驯服了这匹战马之后,其他马都变得容易了。
粗略的计算下来,他们一共抢到了将近两千五百匹战马,五百人,就相当于每人五匹战马!
这下子可是陡然而富,顿时人人都有了战马,而且还能把干粮水袋之类重物分出去。
“营长,这可太好了,要是早点抢到战马,我们一路上还能抢点金银细软回去。”
士兵一看陆明月锐利的目光,急忙一缩脖子:“营,营长,我们也想着这些东西可都是鞑子从关内抢的,咱们抢回去,不是物归原主吗!”
“哼,瞧你们那点出息,最好的东西都在沈阳呢,有本事就跟着我冲,把老奴和皇太极的坟都扒开,有什么陪葬的,全都归你们!”
“好嘞!”
这小子所有人的眼睛都红了,谁不知道皇帝陪葬的珍宝那是难以计数的,就算野猪皮只是塞外野人,但是抢掠了那么多好东西,他死后的陪葬肯定十分丰厚。
顿时士兵们甩开了马鞭,拼命的抽打着牲口,一溜烟的跑了下去。这劲头就像是一帮乞丐,突然听说前面有满汉全席一般,格外的冲劲十足!
陆明月和邹通也是一颗心脏,砰砰的乱跳,盖世奇功就在眼前,一定要抓住啊!
……
李勇本是锦州的汉人,世代生活在锦州,关外失落之后,他像是所有的汉人一样,变成了鞑子的奴仆。
就在半年之前,他被征调修筑福陵,也就是给野猪皮修最后的住所!
福陵在沈阳城东,又称东陵,后倚天柱山,前临浑河,万松耸翠,大殿凌云,占地19.48万平方米。福陵中利用地形修筑的一百零八蹬,象征着三十六天罡和七十二地煞,老奴就安卧在石阶的尽头。
这座陵墓从从天聪三年,也就是1629年动工,到了如今,已经修了二十来年,还没有完工,每年都有不知道多少汉人劳工被活活累死。
老奴不光活着时候作恶多端,就算到死,一样要流毒人间!
李勇和一个工友,扛起了三百多斤的汉白玉石块,沉重的分量,压弯了两个人的腰,黝黑的肌肤上面,浸出了一层层细腻的汗珠,他们一步一步的向前挨着。
“快点,都给我快点!”
监工挥动了鞭子,鞭稍正好抽中了李勇的嘴角,霎时间鲜血流淌了出来。
“看什么,不服气吗?”监工冷笑道:“不服气,你找城里的大人说理去,要是哪位贝子贝勒高高手,你就超生了,不然,就给老子累死在这吧!”
他又狠狠的抽了李勇一鞭子,李勇只能忍着疼,扛着石块往前走。
就在这时候,一个十五六的年轻劳工也扛石块,结果突然脚下打滑,石块落地重重的砸在了他的脚上。
“啊!救命啊,救命啊!”这个年轻人在地上来回打滚。
看管的人过来,草草的看了一眼,只见他的脚面又红又肿,血水渗了出来。
“大人,小东西的脚怕是不成了,没法干活!”
“那还客气什么,我们不养白吃饱,给我扔到山沟里面去!”
两个鞑子抓起这个年轻人,就向外面拖。这里每个人都知道,所谓的山沟就是乱葬岗子,扔过去等于是判了死刑!
李勇突然甩开了肩头的石块,一把抓起了一个油红的木棒。
“狗鞑子,你们还有人味么,老子跟你拼了!”
“哈哈,明狗来本事了,你小子耍横,那你就跟着他一起去!”
就在这时候,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传来,从远处一支人马如飞似箭的冲到了眼前。
那个监工还在大声的笑道:“看到没有,大清的铁……”
话还没说完,一颗子弹打进了他的脑袋,顿时脑浆子迸出。
陆明月在马鞍上,英姿飒爽,大声的喊道:“都给我听着,杀光鞑子,刨了野猪皮坟啊!”(。。)
第三百二十二章 鞭尸
安**突然从天而降,不只是吓坏了那些鞑子的监工,就连民夫也都吓了一跳。直到士兵们举起火铳,将一个又一个的鞑子干掉,这些民夫才猛然惊醒。
李勇突然暴起,手里攥着木棒,照着监工的脑袋狠狠的砸了过来。
半年多的残酷劳役,练出了一身结实的肌肉,力道更是惊人。一棒子打过去,顿时鞑子的监工就脑浆迸裂,摔在了地上,抽搐了几下,就彻底完蛋了。
“杀光鞑子!”
李勇扯着嗓子吼了一句,似乎要把胸中的怒气都释放出去,他冲在了所有人的前面,手中的木棒抡起来,又接连打倒了两个鞑子。
这时候其他的民夫也惊醒了,有冤的报冤有仇的报仇,这正是一雪耻辱的时候,他们纷纷拿起了木棒石块,向着鞑子猛地砸了过去。
满清负责监工的还不到一千人,至于民夫则由两三万,这些人都造了反,鞑子瞬间就成了猎物,被追着到处打。
要是被安**击毙还好,一旦落到了民夫的时候,这帮人会生生的用石块把鞑子砸成肉酱,更有人张口咬鞑子,生生的撕下一块血淋淋的肉,然后三口两口的吞到肚子里头,他们对鞑子的恨,可见一斑!
这些监工的鞑子根本不是一线的部队,而且有突遭袭击,不堪一击。陆明月和邹通更关心野猪皮的坟。
他们踏着108级石阶,一路行来。地势渐高,山形迤逦、万松参天、众山腑伏、百水回环、层楼朱壁、金瓦生辉、建筑宏伟、气势威严、幽静肃穆,好一派威严气象。
邹通一边看着。一边啧啧称奇:“陆营长,没想到鞑子还真懂风水,老奴埋得这个地方正是龙脉所在,搞不好他的后代子孙还真有当皇帝,主宰天下的命!”
陆明月冷笑了一声:“那又如何,到了咱们手里,老奴什么命都没有了。看着这些亭台楼阁就生气。不知道是多少汉人的骨肉堆起来的呢!”
“来人!都给我点着了!”
一声令下如山倒,早有士兵冲了过来,将两旁的殿阁全都点燃。还有没完工的地方,存着的上好松木也都被点燃。
火焰炙烤着,这些木头噼里啪啦的滴着油脂,不多时整个福陵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炬。在熊熊燃烧。火光映红了每一个人的脸膛。
陆明月就站在了台阶上,盯着下面那些民夫。
“我问你们,恨不恨鞑子?”
“恨,恨死他们了!”
“好,眼前就有一个报仇的机会。看到没有,身后那堆土的下面,就埋着老奴的棺材,给我挖出来。狠狠的鞭尸,你们愿意不?”
抛坟掘墓啊!
而且还是帝王的坟墓。民夫们全都有些迟疑,可是这时候李勇一下子就蹿了出来。
“军爷,没什么不敢的,野猪皮算个什么东西,为了给他修坟,多少人都被累死了,能数的清楚吗!俺就算拼着这条命不要,也要把老奴挖出来!”
李勇说着抓起一把铁锹,就向着皇陵的封土冲了上去,后面的民夫一见,也纷纷咬着牙,大声的喊道:“我们愿意!”
这帮人抓起来一切能利用的工具,全都向着野猪皮的坟开始下手了。
城外闹得热热闹闹,终于惊动了城里面的鞑子。
如今满清的大小官员多数都进关了,留在关外的全都是老弱病残。不过在老弱病残的一堆人里面,也有大人物,那就是礼亲王代善。
作为满清皇族之中,最德高望重的人物,代善早年也是叱咤风云,几乎拿到了满清的最高权柄,不过到了老年之后,皇太极压制代善,让这位老王兄赋闲在家。
不过代善也凭着小强一样的生命力顽强的活了下来,其他的王公贝勒一个个死去,唯独这个老家伙,身体还十分滋润。
本来代善也是要进京享福的,可是年初他染了感冒,就一直拖延下来,加上关内天花横行,代善就迟迟没有动身,而是留在了盛京,或许这就叫做恶贯满盈!
虽然身体还算硬朗,但是代善也像是所有老人一样,手上脸上爬满了老年斑,两眼浑浊,弯腰驼背,早年征战留下来的伤痛时时发作,老病的身体,比起天气预报还要灵。
“哎,怕是明后天又要有雨了,骨头节钻心的疼啊!”
“玛法,孙儿听说了,关内暖和,对您老身体好,咱们还是赶快搬到关内吧!”说话的正是代善的孙子常阿岱,他是满达海的长子,今天才七岁,自从满达海在豫北战死之后,代善就一直把他留在了身边,亲自抚养。
听着孙儿的话,代善笑了笑:“到底是小孩子啊,就盼着关内的花花世界。孙儿,你知道你爹死在了关内吗?”
“知道。”
“那你怕不怕?”
“不怕,孙儿要像玛法和阿玛一样,做一个大英雄,征服所有尼堪,让他们做奴隶,永远都听我们的命令!”
“好,好啊!”
代善哈哈大笑:“这不愧是爱新觉罗家的人,有志气,爷爷啊,过几天就带着你去关内,等着你到了十三四岁,就能征战疆场,为国立功了!”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代善顿时皱起了眉头。
“这是怎么回事啊,不年不节的,哪里放鞭炮啊,怎么这么大的胆气,比起咱们王府的还热闹。”
常阿岱急忙说道:“爷爷,孙儿这就让奴才们去查!”
还没等他们动弹,突然外面就有了慌里慌张的跑来进来,一见到代善。扑通跪在了地上。
“老王爷啊,大事不好了,明军杀来了!”
“什么?本万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王爷,城外杀来了一伙明军,他们带着安**的旗号,已经杀到了福陵了!”
代善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吓得浑身摇晃,差点摔在了地上。
“你,你这个狗奴才,明军远在关内。他们怎么可能杀过来,还到了父皇的陵寝,你简直是胡说八道!”
代善颤抖着身躯。抓起了拐杖,照着这个家伙就打了下去。
“王爷,奴才不敢撒谎啊,的确千真万确!”
“我让你胡说。我让你胡说!”
代善还不相信。依旧在狠狠的抽打这个家伙。这时候从外面又冲进来两个人,他们都是留守关外的王公,顿时跪在了代善的面前。
“王爷,明狗杀过来了,他们还把箭书射到了城上,还请您老过目啊!”
代善这时候也冷静了下来,恐怕事情是真的了!他一把夺过来书信,打开仔细看了起来。
“鞑子听着。本将军率领天兵神将,来到辽东。所为只有一事,那就是扒坟掘墓,取出老奴尸身,鞭打一万下,另外还要挖出皇太极的尸体,放在粪水里面浸泡。
汝等作恶多端,这是上天降下的报应,早晚有一日会将你们全数屠戮一空,告慰无辜受害的汉人军民。城中的孙子,要是还活着,就赶快上城吧,你们还能看到老奴最后一面,勿谓言之不预也!”
代善还没看完,就浑身发抖,几乎昏倒。
“快,快扶着本王上城头。”
手下人急忙点头称是,一同搀扶着代善,快步到了沈阳城头。登高远眺,只见城东一片火光,福陵全都笼罩其中。
看到了此情此景,代善一口气没上来,直接昏倒了。这下子鞑子手忙脚乱,急忙拍打前胸,又是掐人中,又是按后背,好半晌代善才悠悠转醒啊。
老东西顿时放声痛哭:“父王啊,儿子不孝,让您老都睡不安稳,儿子有罪啊!”说着代善爬起来,砰砰磕头,脑袋触到了坚硬的城墙砖上。
“王爷,您老可不要如此啊,如今当务之急是怎么把明狗赶走,先皇陵寝万万不能有事,要是被明狗开棺戮尸,只怕连万岁爷和摄政王都承受不起啊!”
“对,对!这话说的有理,快点安排人手,给我冲出去,务必保住陵寝。”代善看了看左右,老家伙悲哀的发现,一个可用的大将全都没有,老的老,小的小,可怎么领兵啊!
代善突然挺直了腰杆,大声的说道:“本万虽老,但是还不至于动弹不动,快来人,给我准备披挂,舍了这条命,我都要保住父皇的尸骨!”
代善叫嚷着,可是其他人没一个敢说话的,这位走路都晃悠的老王爷,还去冲锋陷阵,那简直就是在找死!
这时候一个中年人站了出来,搀住了代善。
“阿玛,还是让儿子去吧。”说话的正是代善的五子巴喇玛,在代善众多的儿子当中,巴喇玛算是非常平庸的一个。不过矬子里面拔大个,也只能让他出战了。
代善攥着儿子的手说道:“听着,一切以保护先皇陵寝为第一位,不要贪功,也不要胆怯,拿出勇气来,明狗远路而来,必然疲惫不堪,你真好以逸待劳,没有个不打赢的!”
巴喇玛点点头,盛京已经没有了多少正规军队了,只好把各家的包衣奴才都聚集了起来,凑了二千多人。
巴喇玛领着他们,乱哄哄的杀出了沈阳,老代善站在了城头,还给儿子观战。
这时候对面早有战鼓响起,安**的士兵迈着整齐的步伐,向着沈阳压了过来,虽然人数不多,但是队列整整齐齐,每个士兵都器宇轩昂,劲头十足。
陆明月更是拿着千里眼,看着鞑子的情况,一看乱哄哄的队伍,她忍不住笑道:“鞑子又给咱们送菜了,大家站好队,准备杀鞑子!”
巴喇玛站在了最前头,他的确不懂怎么打仗,可是一想到爷爷的坟都要被挖了,他也承受不住,胸中怒气翻滚。
“跟着我冲,杀光明狗!”
“杀光明狗!”
纷纷扰扰的叫嚷声中,这些鞑子向着安**的方阵冲来。
“射击!”
嘭,嘭,嘭!
枪声响起,顿时前排的鞑子就被干掉了好几十个,枪声一轮接着一轮,间不容发,一道密集的弹雨,构成了死亡的音符,鞑子不断的摔在了马下。
巴喇玛猛地向四周看去,顿时觉得身边的人少了一大半,这时候他脑袋也凉快了不少,顿时就想着往后撤退,开始哪知道一切都晚了。
一枪正好射中了他的后心,子弹穿透了铠甲,从前心炸了出来,顿时巴喇玛命丧当场。
鞑子在刚刚的冲锋之中,已经死了一百多人,领头的又被干掉了,剩下的人全都吓得魂飞魄散,个个撒腿就跑。
“追,别放过鞑子!”
顿时安**就兜着屁股杀来上来,远了用子弹,近了用刺刀,鞑子成片的倒下去,简直比起打靶子还容易。
他们一路追到了城下,这些鞑子已经仓皇的逃了进去。正在城头观战的代善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儿子被挑在了旗杆上面,胸口还在流淌着鲜血。
代善一翻白眼,又昏了过去。
这下子城头的鞑子更加着急,急忙想尽了办法,又过了一刻钟将欧米伽,代善才悠悠转醒,老东西也算是命大。
“王爷,外面明狗正在叫喊呢!”
代善侧耳倾听,只听到城外有喊声传来:“代善老狗,快看看吧,你的儿子已经死了,难道不想抢回尸体吗?要是一个时辰还不出兵,就把他剁碎了喂狗!”
“王爷,您看该怎么办啊?”
代善浑浊的老眼之中,闪过一丝光芒,他猛地爬起来,到了城头,向下望去,看了半晌,代善才叹了口气:“不要管了,守住盛京,这伙明军不可争锋啊!”
无论城外怎么叫嚷,代善就是没有动静,陆明月也顿时皱起了眉头,安**只有五百人,想要攻击一座坚城,实在是不容易。
“代善老东西竟然不出来,真能沉住气,我就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
“陆营长,挖到老奴的棺材了!”
陆明月顿时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快,把老奴的棺材抬过来,我要当着鞑子的面,开棺戮尸!”
足足过了一个时辰,四十匹战马才拉着一驾特号的马车赶了过来,在车上放着一口巨大的其黑色龙棺,四周雕刻着青龙白虎,富丽堂皇,这口巨大的阴沉木棺材,里面放的就是屠戮辽东汉人的刽子手,老奴野猪皮!
“代善,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这里面就是你爹,现在本将军就让你们父子再度见见面!”
陆明月大喝一声:“来人,开棺!”(。。)
第三百二十三章 冲进沈阳
上百个光着膀子的民夫拿着特号的锤子凿子,狠狠的砸向了这口阴沉木的棺材。
嘭!嘭!嘭!
……
每凿一下,安**的士兵就大声的叫嚷:“鞑子,还不出来啊,你们老祖宗的尸体就要出来了,怎么还当缩头乌龟啊!”
“果然是一群野蛮之徒,鼠胆之辈,竟然连自己的祖宗都不在乎,还有人味吗?”
“欺人太甚!”代善浑身颤抖,苍老的拳头砸在了城头的青砖上,鲜血流淌。
身边的鞑子看的也是咬牙切齿,更有一些年轻的贝子贝勒全都冲了出来,对着代善连连磕头。
“老王爷,让我们出去吧,和这些明狗拼了!”
代善看了看这些年轻人,也忍不住摇头苦笑,并不是每个鞑子都是天生的战士,随着满清立国,很多王公大臣的后代都开始耽于享乐。
十几岁的年轻人天天架鹰遛鸟,抢男霸女,不到二十,身体就完蛋了,不是胖的走路直喘,就是瘦的像是猴子,一阵风都能吹走。让他们出城打仗,简直就是送菜,搞不好连盛京都能丢了!
“都给本万听着,谁也不许出去,四门紧闭,静待援兵。赶快通知铁岭,抚顺,还能打仗的人都调过来,火速援助盛京,这是咱们的根本,不能有失!”
代善刚交代完,突然听到了城下一阵欢呼,他探出脖子一看。只见巨大的棺材盖已经被掀开了,阳关照射之下,从棺材里面放出一片珠光宝气。
野猪皮的身边堆满了稀世珍宝。有黄金、美玉、翡翠、各色宝石雕琢,有白玉雕琢的罗汉、骏马、有黑玉雕琢的黑荸荠、有天然长成的玉藕、有翡翠和宝石雕成的瓜果梨桃,看得人眼花缭乱。
这些士兵一个个眼红心热,一颗心都要跳了出来。
“别愣着了,赶快把珠宝都搬出来!”
陆明月一声令下,士兵们急忙七手八脚,把这些罕见的东西都拿了出来。搬开了众多的珠宝之后,露出了野猪皮的尸体。
老东西身上穿着明黄的龙袍,身上盖着陀罗尼经被。在手里还紧握着一柄长剑,正是他南征北战的武器,在嘴里喊着一颗鸭蛋大小的夜明珠。脸上的肉已经腐化了,只剩下一层黑黄色的皮。
“哈哈哈。还当老奴是什么人物呢。也不过如此!”
邹通一摆手,四个士兵抓住了老奴的尸体,将这个为祸辽东的罪魁祸首才棺木之中抬了出来。
一遇到了空气,老奴的尸身迅速的氧化,脸上的皮不断的变黑崩裂,露出了里面青黑色的骨骸,就像是破布袋子一样,扔在了马车的前面。
陆明月这个丫头也真是胆大包天。她围着尸体转了好几圈,突然放声大笑。
“城上的狗鞑子。你们看看,老奴的尸骨竟然是黑色的,真不知道是哪个孝子贤孙,下了药害死了野猪皮,弑君杀父,真是好大的英雄!”
陆明月说着哈哈大笑,猛地挥动手里的鞭子,正好抽在了老奴的胸前,将龙袍打得粉碎。反手又是一鞭,抽开了皮,露出了胸骨。
“哈哈哈,长长眼睛吧,给老奴喂得药还不少!”
邹通也绕着老奴的尸体看了又看,狂笑道:“鞑子果然无耻,老奴就拜了杀父仇人当干爹,结果他的儿子们又反过来杀了他,真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今天安**就代表辽东百万汉人,鞭尸这个刽子手!”
“给我狠狠的大!”
一声令下,几个粗壮的士兵都拿着鞭子冲了上来,照着老奴的尸体就是一阵的猛抽,打得骨骸散乱,没了人形。
每抽一鞭子,城外的士兵,还有那些民夫大声的欢呼,声震四野。更有些对老奴愤恨入骨的人直接冲到了老奴尸骨前面,脱裤子送上了黄汤一泡。
“哈哈哈,代善,快睁开狗眼,看看你的老爹啊,他不光被毒死了,还被鞭尸撒尿!你要是好小子,赶快杀出城来,替你爹报仇啊!”
城头上的鞑子早就在偷偷看着城下,他们一个个愤恨到了极点,城下的那个人,在汉人眼中,就是一个无耻的刽子手,但是对他们来说,那确实开国立业的大英雄,是他们的信仰,是他们的神!
死后竟然受到了这样的待遇,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老王爷,求求您了,就让我们出去吧,哪怕是拼了这条命,也不能让汉狗亵渎先皇的英灵啊,列祖列宗在天上看着呢!”
看着哭成了一片的众人,代善颓然长叹一声。
“你们知道不,那是我的阿玛,亲阿玛!”代善像是受伤的野兽一般,痛苦的嚎丧:“他老英明神武,一手建立了大清的根基,结果传到了子孙的手里,竟然让他老人家的英灵受累,死后也不安生,我们有愧啊!”
代善痛哭半晌,又断断续续的说道:“可是愤怒有什么用,城中早就没了可堪一战的将领,城外的明军又是如此的丧心病狂,一旦杀入城中,只怕后果不堪设想,为今之计,只有四面调集人马,将他们围猎在辽东大地,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罪人!”
代善咬了咬牙,依旧忍住了冲动。
鞭尸进行了一个多时辰,老奴几乎被抽成了碎片。陆明月的眼睛一直盯着城头,说实话鞭尸虽然解气,但是她跟盼着能给予鞑子更大的打击,比如杀进沈阳!
“代善这条老狗这不简单,连这个都能忍下来,怪不得能活得最长久呢!”
邹通也说道:“鞑子要是不主动出城,咱们五百人,一没有攻城的器材,二没有火炮,想拿下沈阳,那是千难万难啊!”
陆明月微微冷笑了一声:“鞑子不出来,就逼着他们出来。挖了老奴的坟不够,那就把皇太极的坟也给挖了!”
陆明月一声令下,士兵们又冲向了沈阳城北的清昭陵,这里就是皇太极的坟。老奴的坟修的很早,已经基本完工,皇太极的坟还差了很多,石料木料堆积的更多,陵墓之中,民夫多达三万多人。
安**杀来之后,这些民夫立刻得到的解救,他们也像李勇等人一样,加入到了反攻鞑子的队伍之中,随后又是一把火将皇太极的昭陵也给烧掉。
更有民夫一起动手,将皇太极也从陵墓之中挖了出来,运到了沈阳城下。一样的开棺鞭尸,打得尸块横飞,骨肉断裂。
城头的鞑子看的一清二楚,他们的眼珠子几乎都蹦了出来。
相比老奴,皇太极这家伙就显得更加睿智,更加难以对付,鞑子建基立业,真正从野蛮走向文明,建立起完整的国家机器,全都是皇太极一手促成,如今多尔衮进关也是按照皇太极的既定战略行动而已。
如此一位德高望重的君主,竟然也被开棺戮尸,谁能承受得住,沈阳城中都几乎沸腾了。有人惊恐,有人暴怒,更有无数的指责,矛头都对准了代善,老家伙贪生怕死,两位帝王的陵墓被挖,他都不敢出城作战,简直是十足的懦夫!
不过不管怎么说,代善就是咬死了牙关,坚决不出城,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老家伙是不想再犯错误了。
陆明月和邹通折腾了大半天,都没有逼出鞑子,邹通就有些失落。
“陆营长,我看挖了两个酋奴的坟,已经差不多了,要不我们带着尸骨,赶快撤走吧,免得鞑子四面围困,那就不好了!”
“不行!”陆明月坚决的摆摆手:“漂洋过海,受了多少罪?就这么轻易放手,岂不是太没出息了!”
陆明月秀目转了转,一回头,看到了身后的数万的民夫,她顿时露出了一丝笑容。
“大家伙想不想逃出鞑子的魔爪?”
“想,当然是想了!军爷,你们带着我们走吧,我们都是大明的人!”
陆明月微笑着点点头:“带你们走没问题,但是必须要让我们相信你们。眼下就有一个最好的办法,只要你们杀进沈阳,每个人砍下一颗鞑子的脑袋,不拘男女,只要做到了,你们就能得到生机!”
民夫们一听要攻打沈阳,全都面面相觑,有些担忧。李勇又第一个冲了出来。
“小人和鞑子是不共戴天之仇,就算把这条命赔进去,也在所不惜!”
“好,有的骨气,现在你们就听从指令,保证敲开王八壳子!”
陆明月当即挑选了三千名健壮的民夫,编成了三队,制作了简单的云梯,在安**的督促之下,向着城头冲过去。
顿时城头上的鞑子抛下了滚木礌石,像是冰雹一样,民夫不断的倒在地上,但是他们还凭着一股血气和仇恨,死死的撑着。
而就在这些民夫吸引了鞑子的注意力之后,安**的两个爆破小组快速向着城池东北角冲过去。鞑子都是一帮新兵,一看到开打,目光都被吸引过去,根本来不及提防。爆破组携带了一千多斤的火药,来到了城下之后,迅速点燃了引信。
等了不到一分钟,只听得一声巨响,沧桑的城墙笼罩在了硝烟之中,巨大的震波让城墙来回晃荡,终于轰然倒塌,缺少了城墙的庇护,鞑子就像是被撬开的肉罐头,就等着安**享用了!
“冲,杀进沈阳啊!”(。。)
第三百二十四章 三光
扬州攻防战从一开始,就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刘泽清为了在新主子面前彰显忠诚,亲自督师,攻打扬州。
哪知道第一波冲上来,城上矢石如雨注,杀得士兵根本没法靠近。刘良佐顿时大怒,选出上将九员,亲自驾云梯上城。
这些家伙一个个身披重甲,手里拿着长枪盾牌,攀着云梯,向上冲去。结果城上以长枪刺之,上将五死四伤,有的身中三箭,有的被劈去头颅,有的堕下摔成齑纷,有的被火箭烧死。
三千精兵,九员上将,竟然一下子被干掉了。
刘良佐更是怒火攻心,小小的扬州,有多少兵将,竟然能挡得住几万大军的攻击。刘良佐不信邪,他有传令十营内选猛将几员,步军三万,分十处上城,想靠着众多的人马,填平扬州。而且这家伙还下达了严令,如有退者立斩。
经过一夜休整,次日,鞑子仍攻阎应元守卫的北门,城外放炮呐喊,三万军造浮桥十条,一齐渡过外城河。
然后又分十处登云梯,蚁附上城。阎应元指挥城上用砖石掷下,以长枪拒敌。一时间乱石纷飞,炮火连绵,双方不断有士兵战死,尸体摔落到城下,城头的民兵也是如此,死伤直线上升。好在阎应元约束有方,后面的士兵源源不断的补充,填补了空缺。
这时候博洛和洪承畴率军也感到了扬州城外,一路上老贼还和博洛说道:“扬州无兵无将。又无险可守,以老夫之见,破扬州只在旦夕之间。
博洛也笑道:“洪老大人。你还忘了一件事啊,越是富贵的地方,人就越是贪生怕死,不思进取,在本帅的眼里,江南就是一马平川啊!”
洪承畴也笑道:“暖风熏得游人醉错,把杭州作汴州。明朝的这些人物。不值一提!”
正在他们说话之间,刘良佐却一脸的狼狈,到了主子的跟前。
“刘将军。怎么扬州还没打下来吗?”
“没,没有!”
“哼,饭桶!”博洛毫不客气的说道:“扬州负责守卫的只有一个知府,还有一个总兵叫刘肇基的。全都是无名之辈。堂堂江北四镇之一,竟然拿不下小小的扬州,是不是你刘将军心念故主,有意放水啊?”
“岂敢,岂敢,实在是他们抵抗他激烈了!”
洪承畴嘴角噙着一丝冷笑:“刘将军,也不是老夫为难你,只是扬州一破。南京就在眼前,如此大功。恐怕一辈子也未必有一次啊!”
“洪大人教训的是,卑职愿意亲自攻城,保证打下扬州!”
刘良佐也真的发了狠,他穿着三层甲,腰悬两把刀,背背两把刀,手执双把刀,亲登云梯,攀上了城头,在距离城头还有一尺多的时候,猛地一挥刀,砍断了一个士兵的双腿,然后又掷出一刀,杀死了一个明军。
这家伙乘势越上了城头,顿时鞑子兵跟着大吼起来,刘良佐执刀乱砍,像是猛虎一般。
城上守军用棺木抵挡,以枪刺其身,竟不能入。这下子刘良佐就更加的猖狂,手中砍刀乱挥,后面跟着涌上来的鞑子越来越多。
阎应元一见情况,急忙喊道:“刺他的脸。”
民壮们如梦方醒,纷纷刺出了长矛,顿时刘良佐面门血水迸溅。一汤姓小兵,持铁钩镰,一下子砍在了脖颈之上,鲜血涌出。
又有五六个士兵扑了上来,将刘良佐压倒在地,挥刀割下他的头。刘良佐一死,顿时城头就乱了套,冲上来的鞑子也失去了主心骨,纷纷往后退。
阎应元指挥着士兵,一阵冲杀,将这些鞑子全都赶了下去,然后又把刘良佐的尸体从城头扔下。他的部下一见,纷纷前来抢尸,这时候城上梆鼓齐鸣,砖石小箭如雨点,又伤亡千余人,鲜血将护城河都变成了一条血河。
血战一直在持续之中,所有人都几乎忘记了昼夜交替,白天打,晚上打,每时每刻都在打。
好不容易又打退了鞑子的攻击,阎应元一屁股坐在了城墙上,大口的喘着粗气,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那位大爷真能沉得住气啊!难道说这么残酷的战斗,他竟然都没看在眼里吗?
看着同样疲惫不堪的士兵,阎应元甚至有种冲动,想要告诉大伙,不要害怕,扬州还有一位大神坐镇呢!
不过阎应元终究没有这个胆子,只能在心头默默的想想。
顾振华反倒没有把扬州的战斗放在眼里,他现在想的就是如何给予鞑子更大的打击。
“剑鸣,按照时间计算,邹通他们差不多杀到了辽东吧?”
“没错,要是快的话,说不定已经把老奴的坟给挖了!”
顾振华微微点点头,笑道:“祖宗龙脉可是关乎江山社稷,只要挖掉了,我们就可以大做文章了。看看谁还敢鼓吹鞑子天命所归,连祖宗坟茔都保不住,又有什么脸面成为天下之主。”
方剑鸣眼前一亮,笑道:“国公爷,没想到您还有这么一层默算,不能保住父兄尸身,对于多尔衮来说,的确是大丢面子,甚至动摇国本的事情。只是我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
“鞑子一怒之下,会不会也把大名的皇陵给挖了,要是成祖以降,陵寝都被挖了,大明脸上也是无光啊!”
“那不是更好吗?”顾振华哈哈大笑:“天下万民和鞑子就是不共戴天之仇,朝廷之中,还有谁敢反对和鞑子拼到底。”
方剑鸣左思右想,这才猛然明白顾振华的心思,道:“国公爷,您这是两头不吃亏啊,真是高!”
顾振华微微一笑:“仇恨要是没法解开,那不妨就大一点。不过眼下倒是有一件大事,就是怎么能干掉洪承畴!”
“洪承畴?”方剑鸣还有点跟不上顾振华的思维跳跃。
“国公爷,老贼在鞑子军中,有千军万马护持,想弄死他恐怕不容易啊。”
“人总是有弱点的,我就听说老汉奸对老母还是非常孝顺的,洪母还在福建老家!”顾振华一面说着,一面脑子快速的转动,洪承畴可是满清最忠实的走狗,而且他官职高,名望大。有他这么一个榜样在前面,才有无数的汉奸争先恐后的投降鞑子。
渐渐的,顾振华盘算出了一条歹毒的主意!
“洪承畴,你要倒霉了!”
……
顾振华这边还在筹谋着大计,但是远在辽东,一些人却是要倒霉了。陆明月和邹通指挥着人马,杀进了沈阳,顿时城中的鞑子就遭了秧。
他们一路冲杀,直接杀到了代善的府邸,将这个老家伙给揪了出来,不光是代善一人,他儿孙众多,身边的奴仆也多,一下子就抓出了五六百人,全都押在了王府的大院之中。
代善老东西浑身颤抖,又是怕,又是恨!
“本万久闻大明乃是仁义之邦,没想到竟然出了一群暴虐之兵,简直是大明之耻!抛坟掘墓,这放在什么时候,都是要判处极刑的,你们竟敢做了,简直岂有此理!”
陆明月一听,顿时冷笑道:“代善,你不过是关外的野人,还敢和我讲究仁义。既然要讲,那我就告诉你,当年伍子胥打回楚国,一样鞭尸楚平王!我们效仿先贤,有什么不对,告诉你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来人,把这条老狗挂在旗杆上面,给我乱箭射死!”
“遵命!”
士兵们顿时七手八脚,把代善挂在了三丈多高的旗杆上。这时候李勇带着一队民夫也冲了进来。
陆明月兵力不够,不得不借助民夫的力量,这些民夫和鞑子仇深似海,他们杀进了城中之后,到处追杀鞑子,只要是活的,一个都不放过,杀得鞑子鬼哭狼嚎。
“大人,别急着杀!”
陆明月笑道:“怎么,你们还心疼老东西了?”
“我们是怕他死的太容易了!”李勇咬牙切齿的说道:“代善不是有那么多的儿孙吗,我们就当着他的面,把这些小畜生都给弄死,让他尝尝失去亲人的滋味!”
“好主意!”陆明月道:“你们放手去干吧!”
李勇等人一下子冲到了俘虏中间,把代善的亲人一个个抓了出来,揪到了老家伙的面前,顿时手起刀落,一颗人头就落下了下去。
代善看的心头剧痛,像是被剜了肉一样。对于一个老人来说,死或许不可怕,但是眼看着一个个亲人被杀,绝对是前所未有的折磨。
代善努力的闭上了眼睛,不忍去看,可是终于一阵嘹亮的哭声,将老家伙惊醒了,原来被抱起来的正是他的孙子杰书!
孩子还不满一岁,不过长得十分漂亮,眼珠格外有神,代善最喜欢不过了。
“有什么本事,都冲着老夫来,他还是一个孩子啊!”
“孩子,你们杀得孩子还少吗?”李勇一把举起了杰书,狠狠的摔在了地上,顿时哭声戛然而止,代善一张口,鲜血喷了出来。
闲话少说,他们屠杀了代善全家,又把老东西乱箭射死,最后砍下了人头。
城中其他的满清贵胄也都遭了难,所有留下来的家眷全都被集中到了一起,捆成了粽子,然后一把火,他们连同沈阳城在内,全都笼罩在红光之中。安**的士兵还有那些民夫都站在外面,就这么看着火光之中,鞑子拼命的嚎叫,无力的挣扎,渐渐变成了一具焦炭。(。。)
第三百二十五章 诱杀洪老贼
沈阳一把大火,足足一万三千多名鞑子被干掉,其中九成都是老弱妇孺,不过陆明月杀得心安理得,杀得轻描淡写,似乎那不是一万多条生命,而是一万多个臭虫。
其实在陆明月的眼中,鞑子恐怕连臭虫都不算,皇陵被毁了,皇宫也被烧了,每一匹战马上都装着皮口袋,里面全是金银珠宝。
杀光,烧光,抢光!
做完了这些的安**志得意满,邹通急忙催促着陆明月离开。
就在他们准备走的时候,李勇突然带着一群民夫跪在了他们的面前。
“大人,小的们都是皇陵的民夫,如今皇陵都被烧了,要是鞑子回来,我们又该如何啊?”
“对啊,求求大人了,给我们找一条活路吧,鞑子肯定不会放过我们的。”
陆明月一听,一拍额头,笑着说道:“我几乎给忘了,你们说的很对,鞑子杀来肯定会报复。现在我给你们两条路,一条是每人拿一百两银子,城中还有的金银细软你们随便拿,然后就各奔前程,是死是活,就看天意吧。第二条路就是跟着我们一起走,不过我可要提醒你们,鞑子肯定会尾追而来,危险一点不少,而且我们还要退到南方,你们也免不了漂洋过海,吃尽苦头。”
一听陆明月的话,在场的众人全都面面相觑,两条路都各有利弊,拿着钱逃跑,固然自由。可是一旦被鞑子抓到,连活命的机会都没有。
可是跟着安**,千里迢迢。也是前途未卜。顿时所有人就陷入了沉思,有些人干脆就抓起了大把的银子,转身消失在原野之中。
有一个跑,就有一帮人追随,渐渐的留下来的人数只有一万出头了。
李勇走了几步,躬身施礼,然后说道:“大人。小的不想要钱,只想和鞑子拼个你死我活。要是跟着您走,能不能加入安**?”
“当然。”陆明月笑道:“只要你们表现好。一定可以进入军队。”
“小人愿意誓死追随!”
“我们也都愿意!”不少年轻人都踊跃报名,最后一番清点,跟着陆明月他们走的民夫一共有五千八百多人,足足是他们人数的十倍还多。不得不说是一个相当重的担子。不过陆明月最不缺的就是胆子。
她当即规定所有民夫全都打散分配,一个安**领着十名民夫,给牢牢的看管起来。沿途必须服从命令,要是敢擅自逃跑,有泄露行踪嫌疑的,就地正法!
除了有严格的管理,陆明月还是相当贴心的,她把盛京抢来的牲口分派了一下。差不多平均每人能有三匹战马,另外还有三千匹装着金银珠宝。古玩玉器,还有老奴的骨骸,代善的人头,盛京皇宫的御座一类的象征性东西。
还有在沈阳搜出了八千多斤火药,也全都装好。
“报告营长,在三十里外,发现了鞑子骑兵前来!”
陆明月一听,冷冷一笑:“让鞑子跟着咱们的屁股吃灰吧。”
他们神速离开了沈阳,在临走的时候,邹通还带着人马,向南跑了一段,故意的误导鞑子,然后才带着人马向东而行。按照顾振华的意思,他们将一路前往朝鲜,水师会在皮岛等待,迎接这些英雄回去。
陆明月走的潇洒,可是就在她离开之后,辽东就彻底炸锅,简直就是一亿匹草泥马踏过,千万条神雷落下,炸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鳌拜本是两黄旗的大将,豪格的死忠,和多尔衮势同水火。在陕北大战的时候,鳌拜立下了大功,结果多尔衮抓了一点小错,不光功劳没了,还罚了一百两银子。
在豪格丧命之后,两黄旗的就更受打击,鳌拜这么个满洲第一勇士,竟然被赶到了关外,让他负责铁岭的防务,说白了就是被塞到了冰箱,彻底冷冻起来。
鳌拜也是极为郁闷,别人都在关内的花花世界享受,唯有他还是继续喝西北风,气得这家伙终日饮酒,醉生梦死。
或许老天爷实在看不下去了,终于有人给鳌拜送来了消息。不过鳌拜听完之后,简直盼着自己没有长那一对耳朵!
大明军队神兵天降,竟然杀到了盛京,挖了福陵和昭陵,盛京危在旦夕。
鳌拜都要忍不住大吼:老天爷,这不是愚人节吧!
虽然无法相信这是真的,但是鳌拜还是召集了手下两百多名亲兵,向着盛京旋风一般杀来。
一路之上,不好的消息越来越多,老奴和皇太极被鞭尸,沈阳城破,代善丧命!
几乎任何一个送信的士兵,全都是送来了催命符,一瞬间鳌拜都几乎吐血,这大清是要亡国了吗,怎么倒霉事都落到了大清的头上。
他昼夜兼程,终于赶到了盛京城外,离着老远一看,鳌拜身体一晃悠,差点摔在了马下。
情况比他想象的还要糟糕,城中的大火熊熊燃烧,就像是一个特号的蜡烛,离着二十几里都能感到炙烤的温度。
鳌拜咬着牙,突然狠狠的抽打牲口,像是一支箭一样,冲了过去,后面的士兵紧紧跟随。
一路到了沈阳城北的昭陵,在御道的前面,鳌拜扑通摔下了战马,这位满洲第一勇士连滚带爬,向着里面跑去。
“陛下啊!奴才来晚了啊!”
鳌拜到了里面之后,看着烧光的殿宇,空荡荡的坟丘,双膝一软,就跪在了地上,嚎咷痛哭。
“陛下,都是奴才无能啊,竟然没有让您安歇好,奴才该千刀万剐啊!”
鳌拜痛哭着,突然他把左手按在了地上,伸出五指。然后右手从靴子里掏出了一把匕首,照着小拇指狠狠的切了下去。
刀光闪过,断指在地上来回蹦跳。鳌拜的嘴角忍不住抽搐,额头也冒了汗。
他举着断指,大声的对天发誓:“陛下,奴才势必诛杀汉狗,替您老报仇,不然奴才愿意千刀万剐,凌迟而死!”
鳌拜对皇太极的忠诚的确不需要怀疑。这家伙当即爬了起来,不吃不喝,直接带着手下人就追了下去。要找到陆明月他们,报此血仇!
当然鳌拜也知道事情太大了,不是他能承担的,因此鳌拜也派遣了人手。即刻飞奔京城。把消息送给多尔衮。
送信的鞑子几乎跑得没了命,当他踏入京城,说出皇陵被挖,两位皇帝惨遭鞭尸之后,一个比起大伊万还要巨大一万倍的炸弹爆炸开了,炸得京城晕乎乎,麻酥酥的。等到清醒过来,这帮鞑子才如丧考妣。哭天抹泪,比起死了亲爹亲妈还要难受!
事实也的确如此。一个开基立业之主,一个把他们带上巅峰的皇帝,竟然被鞭尸了,关外的老家居然一把火烧光了。
这等于是在鞑子最如日中天的时候,挨了一记闷棍。如果说豫北大战他们打输了,那或许情有可原,可是被人家偷袭,这又怎么能容忍!一个个全都气炸了肺。
那位号称睿亲王的多尔衮接到了消息之后,第一时间根本不相信,把送信之人找到了眼前,反复问了几遍,每一次都得到坚定的回答。
多尔衮终于相信了父兄的坟墓都被挖了,这家伙一口鲜血喷出,当场就晕过去了。孝庄这个小媳妇儿围着多尔衮的身边,好生的照料,又找来了一大堆的御医,忙活了两个多时辰,多尔衮才悠悠转醒啊!
“可恶,可恨,可杀!”多尔衮咬着后槽牙说道:“狗胆包天的明军,竟敢偷袭盛京,本王和他们势不两立!”、
多尔衮扯着脖子叫起来,比起马景涛还要疯狂三分,歇斯底里一倍。
“王爷,有二十多位王公贝勒求见!”
“好,扶着我出去!”
孝庄也不敢违拗,只好帮着多尔衮穿戴整齐,搀扶着他,到了乾清宫的外面。到了外面,多尔衮也是吃了一惊,只见地上黑压压的一大片,足有两三百号,一个个全都伏地痛哭,泪如涌泉。
跪在最前面的正是索尼,满清王公大臣也死了不少,阿济格,济尔哈朗等人又领兵在外,索尼就成了满清贵胄的代表,他一把鼻涕一把泪,痛哭道:“摄政王啊,咱们大清被欺负到了家门口了,您可要给我们出气啊!”
“你们想怎么做?”
“没说的,明狗敢挖太祖和先帝的陵寝,惊扰圣驾,让二帝死了都不安生,我们也不能放过明狗。就在京城,明狗十三位皇帝的陵寝都在,一一都给挖开,鞭打朱棣以降,只有如此,才能让天下满人心服!”
“对,没错,就给这么干,明狗挖了我们一座坟,我们挖十座!”
这帮人一个个大嗓门,拼命的叫嚷着,哭天抢地。、
多尔衮的面色严峻,眉头紧锁,他也准备排解一下胸中的怒火,可是就在这时候,突然一阵脚步声,范文程和宁完我带着一大帮的降臣飞步跑了过来。
“王爷,臣等有事请奏!”
“说!”
“启禀摄政王,臣听闻有暴徒竟然惊动了二圣陵寝,实在是罪不容诛,臣以为应当立刻猛攻残明,抓住朱慈烺,扭送到二圣面前,让他跪在陵前认罪!”
“哼!”索尼冷哼了一声:“抓朱慈烺,那要多少时间?眼下当务之急就是挖开老朱家的陵寝,让他们也享受切肤之痛!”
“不可!”范文程慌慌张张的说道:“摄政王,您要是如此做,就上了明人的当了!他们为什么偷袭辽东,甚至丧心病狂的挖开皇陵,乃是明人走投无路,不得不采取这等邪招。一旦大清也效仿他们,挖开了十三陵,满汉就会变成生死仇敌,不共戴天。京畿,山东,山西等等各地的百姓该是如何反应?”
宁完我也磕头碰地,哭道:“范大人说的有理,我大清就该据正道而临有罪,堂堂正正,降旨责问明廷,昭示天下,让万民看看,谁的胸襟气度才是真正的天下之主!”
索尼顿时不干了,指着这两位大学士说道:“你们这两条汉狗,说的比唱的都好听,可是眼下是二圣陵寝被挖了,那是我们满人的列祖列宗,百年之后,竟然被搅扰,难道不该立刻报复吗,你们还敢替明狗说话,你们到底是不是大清的人?”
这一声质问可是太有力度了,顿时这些王公大臣,贝子贝勒全都受不了,纷纷跳起来,向着范文程就冲了上来。
“明狗,你们吃着大清的俸禄,竟然帮明人说话,简直可杀不可留!”
汹涌的人潮,几乎被范文程他们给淹没了。多尔衮看着,突然心中发寒!就连这些大臣都承受不住,那天下的满汉人等又该如何?
要是自己真的也挖了明廷的陵墓,双方就真的不死不休,可是对满清来说,最有利的却是拉拢一部分的汉人,然后以汉制汉,这样才能完成蛇吞巨象的大业啊!
“都给本万住手!”
多尔衮爆喝一声,下面的人终于老实了下来,静静听着他的裁决。
“给阿济格,还要洪承畴下令,一个月之内,要拿下南京,活抓朱慈烺和朱由菘等人,用他们的脑袋,告慰父兄在天之灵!”
多尔衮的决议明显倾向于范文程等人,让这帮汉臣松可口气。可是等待他们的却是鞑子犀利荼毒的目光。
“奸佞小人,我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索尼他们气哼哼的离开。
范文程满脸的苦涩,如今只能盼着洪承畴他们能快点打胜仗了!不过此时他不知道,洪承畴也陷入了生平最大的考验之中。
帐篷之中,一个浑身是伤的家将跪在了洪承畴的面前,痛哭流涕。
“老爷,您快想办法,救救太夫人吧!”
洪承畴按着桌子,焦急的问道:“我娘如何了?”
“回禀老爷,自从松山一役之后,太夫人终日痛哭流涕,双目几乎都瞎了,更有人风言风语,说些过分的言语,太夫人更是倍受煎熬。”
洪承畴一听,也是常叹口气,他投降了鞑子,谁还能给他的老娘好脸色呢!
“都是儿子不孝,愧对老母。等着儿打过了长江,必然亲自到家中,向老母赔罪!”
“老爷,只怕是不成了?”
洪承畴顿时瞪圆了眼睛:“洪义,你说什么?”
“老爷,明廷派人把老夫人,夫人,还要小少爷抓走了,说是要送到扬州城下,绑在城头,看看您敢不敢继续攻城!”(。。)
第三百二十六章 洪母骂畴
扬州血战已经过了二十天,阎应元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官,渐渐的成为了江南人尽皆知的大英雄。
史可法坐拥两镇强兵,结果却丢了兖州,又生死敌手。一个小小的知府,竟然光凭着民壮,就撑了二十天,毙杀鞑子超过了一万人,两厢比较,差距何止云泥!
要不是史可法死了,只怕都要被打入昏聩无能的名册。
正因为有了对比,阎应元才更显的可贵,南明已经下达了旨意,破格提拔阎应元为兵部左侍郎,江北经略,随后又加了太子少保衔。升官之快,简直是一步登天。
不过南明对阎应元的支持也仅仅是如此,不光没排除一兵一将,就连粮草饷银都送不进来,只能眼睁睁看着扬州军民血战,却是一筹莫展。
阎应元心里也清清楚楚,这种时候唯一靠山就是顾振华!
这位坐镇扬州一天,他就敢血拼到底。
刚刚打退了一轮鞑子的攻击,阎应元的左臂挨了一箭,医官正帮着他拔出箭头,包扎伤口。就在这时候,康大力突然疾步匆匆的来到了城头之上。
阎应元一见,顿时是大喜过望。
“康营长,你怎么来了?难不成……”
康大力急忙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笑道:“阎大人,你赶快跟着我走吧,东家要见你!”
这些天阎应元也抽空去报告军情,顾振华更多的就是听听而已。可从来没有主动找过自己。现在这么反常,阎应元顿时心头就热乎了起来,难不成这位准备露面了吗?
“好。咱们这就走!”
阎应元草草的缠上了伤口,撒腿就跑。看得城上的人都目瞪口呆,面面相觑。
“各位兄弟,谁这么大的面子啊,一句话阎大人就过去了?”
“谁知道啊,我看像是好事,要不然大人不会这么高兴!”
阎应元不管这些人议论纷纷。他飞快的来到了顾振华的住处,刚刚进了小院,就见到顾振华正在穿戴盔甲。换上了一身的戎装。
阎应元顿时狂喜起来,忍不住大笑道:“国公爷,您这时候亲自督战吗,万斤重担。总算是能交出去了。卑职这些天可是都要被压垮了啊!”
“哈哈哈,阎经略,你没那么容易垮,照我看,再撑几个月都没问题。”
“国公爷您可别拿小人开玩笑,鞑子这些天又调来了不少红衣大炮,天天对着城墙轰,扬州城墙损坏严重。我真是担心撑不了多久。”
顾振华这时候已经穿戴好了,手里按着剑柄。浑身上下笼罩着一股杀气,威风八面,简直犹如天神相仿。
阎应元抚掌赞叹:“不愧是杀得鞑子望风丧胆的蓟国公,您要是在城头一站,保证鞑子抱头鼠窜!”
“阎经略,别给我灌**汤了,实话告诉你,我可不准备上城。”
“啊?那,那您这是准备做什么啊?”
“杀洪承畴!”
阎应元一听,顿时吓得挑起三尺高,惊得浑身发颤。
“国,国公爷,您老别开这种玩笑啊,洪承畴身在鞑子军中,难道您要亲自冲阵,去杀老贼不成?那可是几万大军啊,就算是常山赵子龙也没有这个本事啊!”
一旁的方剑鸣顿时笑道:“阎大人,你误会了,国公爷用了一计,把洪承畴老贼调出来了?”
“当真?”阎应元瞪大了眼珠子,简直不敢相信。
顾振华微微一笑:“没错,老贼对待他娘,还算是孝顺,本爵早就让人把洪母带过来,然后暗中放出消息,让洪承畴去救老母,然后我再亲自出手,减除这个老贼!”
顾振华说话之间,透出了强烈的自信:“这个办法虽然不算光明正大,但是洪承畴对大明太了解了,威胁也太大了,不得不用这种小人策略。”
阎应元这时候才恍然大悟,笑道:“国公爷,这恐怕就是您不愿意暴露身份的原因吧,要是洪承畴知道顾振华在他的对面,这家伙肯定不敢犯险!”
顾振华笑道:“也不光是如此,本爵还可以告诉你一件事,我派遣的人马已经从海路杀进辽东,已经捣毁了老奴和皇太极的坟墓,只怕这几天就会有消息传过来!”
“什么?”杀洪承畴已经让阎应元觉得匪夷所思了,没想到竟然还有更加要命的事情,这位国公爷也太神了吧!
阎应元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说道:“国公爷,这么做恐怕不好吧,万一鞑子一怒之下,也挖了我朝的皇陵,那让陛下,还有天下万民如何是好啊!”
顾振华听到了这里,仰天大笑:“报仇而已。阎先生,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这句话你好好想想吧!”
顾振华交代之后,当即带着人从水门离开扬州,留下了阎应元,眉头紧锁,哑口无言!
……
“相爷,根据线报,老夫人的船队逆流而上,已经在泰兴登陆,正有一伙明军押着他们,向扬州而来!”
洪承畴老脸之上,颜色变了又变。咬着牙说道:“明廷无德,竟然祸及家人,实在是可恶至极,用这种卑劣手段,明廷的气数已经尽了,我大清兴旺,那是天数使然,一帮跳梁小丑,焉能陷害老母!”
洪老贼到了这时候,还不忘替主子抹粉,他恐怕是忘了剃发易服,跑马圈地,那才是真正的无耻!
两千精骑,随着洪承畴,像是一阵旋风一样,杀到了泰兴。
他们是半夜杀来,守城的士兵没有什么提防,洪承畴一下子得手了,他带着人马一直冲到了县衙。将衙门包围起来。
“里面的明狗听着,赶快将老夫高堂送出,还能饶你们的性命。要不然老夫就只有大开杀戒了!”
洪承畴带着人趾高气扬,差不过过了一刻钟,突然县衙的大门敞开,有人搀扶着一个老迈的妇人,缓缓走了出来。
这个老妇身穿着诰命官服,手里拿着龙头拐杖,颤颤哆嗦。
“洪仁。怎么这么多人啊,乱哄哄的,到底是谁来了?”
仆人洪仁急忙说道:“老夫人。是一群禽兽!”
洪承畴一听,顿时就冲冲大怒,用马鞭指着洪仁说道:“狗奴才,老爷在此。你难道不认识了吗?”
老家人洪仁故意揉了揉眼睛。疑惑的说道:“老汉只看到一群穿的像花屎壳郎的东西,脑后顶着一根尾巴,脖子上还拴着链子,袖子跟马蹄一样,这哪里是人的打扮,分明就是一群畜生啊!”
“哼,这乃是顶戴花翎,朝珠补褂。你个狗奴才不要胡说!”
洪承畴说完之后,冲着老母躬身施礼。
“母亲。孩儿来救您老人家了,还请您老跟着孩儿一起走吧。”
“你,你是承畴吗?”
“不错,正是孩儿!”
“胡说!”洪母突然顿了顿拐杖,大声说道:“我儿已经在松山战死,为国尽忠,我洪家世代忠良。老身每日里痛哭孩儿,把双目哭瞎,把心血耗尽,恨不能立刻去阴曹地府,在和我那可怜的孩儿见面啊!”
洪承畴一听,只当是老母年高昏聩,他急忙紧走了几步,到了洪母面前。
“娘亲,您当真看不见孩儿吗,那您总该知道儿子的耳朵边有一颗朱砂红痣,不信您老可以摸一摸!”
说着洪承畴把脸伸了过去,就在这时候,老洪母突然抡起了巴掌,照着洪承畴的脸狠狠的抽了下去。
这一巴掌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打得洪承畴原地转了一圈,血沫子从嘴角流了出来。
“娘,您为什么打孩儿啊?”
“老身什么时候多了个汉奸儿子,你这等狗贼,还配说是洪家子孙吗!”
洪母说着,举起手中拐杖,照着洪承畴就打了下去。洪承畴吓得慌忙退后,战战兢兢的说道:“娘亲,您老千万别动怒,请听孩儿说一说这满腹的委屈!”
“委屈,你还有委屈?”
“娘亲,自古兴衰交替,那是使然,想当初管仲也并非效忠齐桓,魏征本是建成太子之人。贤臣择明主,明廷无道,崇祯失德,天下如沸如汤,万民受难。大清皇帝英明睿智,雄才大略,孩儿本想着为国一死,可是转念想要是能辅佐大清皇帝,一统河山,天下大治。虽然与德行或有亏欠,但是也不失为拯救黎民的一条路子,儿……”
“哈哈哈,说的好听,老身怎么听说是鞑子皇帝把自己的妃子送到了你的面前,看着美人,洪承畴睡了一宿,就剃发易服,当了奴才,我儿真是好本事啊,竟能给大清皇帝戴上绿帽子,老身也与有荣焉啊!”
洪承畴慌忙摆手:“娘亲,绝无此事,绝无此事啊,孩儿归顺大清,乃是顺天应人,也是为了我们母子能够再见,一家人安享天伦之乐。陛下早就下了旨意,封老母为一品诰命夫人,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呸!”
洪母轻蔑的啐了一口,骂道:“不过是贪生怕死四个字而已,你好好拍着胸脯,问问自己,你幼年的时候,熟读经史,汉苏武,宋文山是什么人物?你当年也说过也学于少保,一腔热血,为国尽忠。到了如今,你竟然充当鞑子的走狗,残害中原百姓。我且问你,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多少汉人,丢了自己的脑袋?小民尚且有羞耻之心,对鞑虏咬牙切齿,你这个孽子,竟然什么都忘了,你还算是人吗,老身不幸,怎么就生出了你这么一个孽障!老天啊,来个霹雳吧!”(。。)
第三百二十七章 老贼落网
老洪母痛骂逆子,愤恨填胸,一腔正气,凛凛照人。
面对着老母,洪承畴这个大汉奸浑身颤抖,脑门上冒出了冷汗,半晌才说道:“娘亲,纵使儿有千般过错,但好歹请您念及骨肉亲情。明廷无耻,将老母掠至此处,意在威胁孩儿,您老赶快随着孩儿一起走吧!”
“走?去哪?老身今年都七十多岁了,难道还要给鞑子当老妈子,像你一样无耻的侍奉异族屠夫吗?”
洪母说着泪水涌出了眼眶,牙齿咬得咯咯响。
“想当初,你父亲早死,老身每日起早贪黑做豆干为生,你那时候才十一岁,就走街串巷,帮着为娘照顾两个弟弟,这些事情你还记得吗?”
洪承畴一听往事,眼中也忍不住流出了泪水:“娘亲,孩儿怎能不记得,那时候孩儿一边卖豆干,一边听先生讲课,好不容易才有了念书的机会。也是上天可怜,侥幸科举得中,鲤鱼跳龙门。孩儿自小就把老娘的深恩记在了心头,一定要让老娘享尽荣华富贵,诰命加身,如今孩儿都做到,娘亲,您……”
“呸,鞑虏给的荣华,当汉奸的福气,老身可生受不起。你自小贫寒,要不是大明朝的洪恩,你能有今天的地位吗?可是到了如今,你替鞑子出谋划策,荼毒中华,残害苍生,老身没有你这等不忠不孝,没有人性的畜生!”
洪承畴被老母骂的满脸羞惭,急得他在地上转了几圈。只能把目光落在了妻儿身上。
“夫人,你怎么也不知道劝劝咱娘啊,老爷我如今已是大清的一品大员。你也是诰命夫人,这几年想来你都受苦了,还不赶快劝劝娘亲,咱们一家人团圆,何等的幸事,你还迟疑什么啊!”
洪夫人冷笑了一声:“幸事,奴家怎么觉得连丧事都不如!想当初你每日里把忠君报国放在了嘴边。没想到竟然是个禽兽之徒,无耻之尤。奴家与你为妻,实在是天大的耻辱!”
洪夫人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把剪刀。解开了长长的青丝,眼含痛泪,拿着剪刀,狠狠的剪了下去。青丝一绺一绺的落在了地上。眼中的珠泪像是珍珠断线。扑簌簌的滚落。
“洪承畴,从今往后,恩断义绝,奴家青灯古佛,了此残生,再也不是你这个狗贼的妻子!”说着洪夫人将剪刀掷在了洪承畴的面前。
洪承畴的儿子也厉声说道:“老贼,你我虽为父子,实乃敌寇!堂堂大好男人。有一腔热血,北上扬州。投效阎大人,就算拼着性命不要,也要和你这狗贼周旋到底!”
说着话小公子也掏出了匕首,照着小拇指狠狠的砍了下去。
“我儿,不可!”
洪承畴这话已经喊晚了,血光涌出,一截小指已经落在了地上。洪公子抓了起来断指,狠狠的扔在了洪承畴的面前。
小公子咬着牙,忍着疼说道:“洪贼,这血肉之躯虽是你赐予的,但是我却要用来杀敌报国,只有这截手指奉还,从此再也没有父子之情!”
洪承畴看着鲜血淋漓的儿子,又是气又是羞,脸色铁青,嘴唇不断的颤抖,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洪母突然大笑起来:“好媳妇,好孙孙!洪承畴,你听着,从此之后,母不以为子,妻不以为夫,子不以为父。凡是卖国投敌,甘当汉奸之徒,六亲不认,众叛亲离!”
洪母一席话说完,转身就走。
至亲之人,如此痛骂,就算老贼脸皮再厚,也承受不住。六亲不认,众叛亲离!
就像是刀子狠狠扎在了他的心头,血肉模糊,鲜血淋漓,老母,娇妻,爱子都看不起自己,那这顶戴花翎,还有什么意思啊!人总不能像是畜生一般吧?
不过洪承畴确实比起畜生强不了多少,他咬了咬牙。
“娘亲,是非对错,自有后人评说,孩儿选的路未必就是错的。眼下明人要用老母胁迫孩儿,儿是万万不能答应,还请老母跟着我走吧!”
洪承畴一摆手,两旁的鞑子兵就冲了上去,想要把几个人强行带走。
洪母猛地一回头,目光如电,盯着洪承畴,冷笑道:“洪承畴,也亏得你当了两朝大臣,难道还看不清楚局面吗,老身怎么可能轻易北上,这难道就没有蹊跷?”
“蹊跷?什么蹊跷?”
“哈哈哈,哈哈哈!”洪母大笑道:“你这个畜生死在临头了,还不知道!”
一句话出口,吓得洪承畴浑身冰凉,顿时惊慌失措的向四周看着。
“难,难道有埋伏?”
洪承畴的话音没落,突然在县衙院墙之中,探出了上百支火铳,枪口都对准了老贼。
“不好!”
洪承畴急忙转身就跑,枪声响起,鞑子瞬间倒下一片,洪承畴被两个奴才用身体压住,才侥幸逃过一劫。他急忙抬头,这时候枪声如同爆豆,子弹像是骤雨,毫不客气的打过来,这些鞑子不断的被击毙。
洪承畴狼狈不堪,他的顶戴花翎也掉了,身上溅满了鲜血。他的心中却是更加的震撼。大明的军队当中,有如此犀利火铳的还能是谁!
安**!
这三个字,像是三座山,压在了洪承畴的心头,他猛然惊觉,难道这都是一个陷阱!
想到了这里洪承畴再也顾不得什么了,他慌忙的上马,在手下的簇拥之下,就要逃出泰兴。
老贼刚刚跑出没多远,就听到隆隆的炮声,势如雷霆。小小的泰兴城墙在轰击之下,成片的瓦解,从外面涌进来无数的士兵,个个手持着火铳。
天兵突降,洪承畴吓得魂不附体。
“快,跟着我冲出去!”
老贼一声令下,手下的鞑子拼命的冲锋,铁骑奔腾,可是这些鞑子刚刚冲上去,就被排山倒海的子弹射中,简直就是飞蛾扑火,自寻死路!
“完了!”
洪承畴的心头就剩下这两个字了,再也不用怀疑了,他就是上了安**的当!
这时候城外一杆大纛旗飘扬,火红的旗面,金色的大字,一个醒目的顾字,格外的耀眼。
在大纛旗之下,顾振华正举着千里眼,看着城中的情况。
“沈提督,水师训练的不错,这队形排枪,比起近卫军也逊色不了几分啊!洪承畴这个老家伙看来是死定了!”
沈廷扬也笑道:“国公爷,您可是说过,海军可是要征战四海,要和西夷拼杀,这本事弱了那可不行啊,区区鞑子算什么,我们还要征服四海,宣扬天威呢!”
“哈哈哈,肯定又会这么一天的。走,先去会会洪承畴这个狗贼。”
顾振华为了防止走漏消息,因此完全使用的水师埋伏。不管是大明,还是鞑子,都对水师不怎么在乎,这才一击得手。
沈廷扬足足带了六千名水兵,兵力是洪承畴的三倍,又从船只上搬下来六十门大炮,可谓是兵强马壮,火力强悍。
他们完全摆出了一副排山倒海的架势,向着洪承畴直接碾压过来。
犀利的火炮,整齐的队伍,高亢的鼓角,构成了战场上最单纯,也最致命的音符。安**一步一步向前压来,洪承畴是左支右拙,身边的鞑子不断的减少。
他就像是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结果头破血流,损兵折将,最后他和残余的士兵退到了城北的一座大庙之中。
没等老贼苟延残喘,顾振华和沈廷扬就率领着人马把庙给围困起来。
顾振华猛地一抬头,只见庙门上写着关帝庙三个字,顿时他哈哈大笑起来。
“洪贼,你这个汉奸,跑到了忠义著称的关帝庙,怕是难逃一刀了!”
顾振华脸上全都是得意的笑容,洪承畴这个家伙被后世的满清遗老遗少大力吹捧,甚至推崇成了大清入关的第一功臣。
不论真假,但是有一点,有洪承畴这么一个熟悉大明的高官在,鞑子从容入关,征服大明才有了可能。
没了洪承畴,鞑子就等于是失去了眼睛,失去了脑袋,空有一身的肌肉,十足的蛮夷之辈,不值一提!
“洪承畴,事到如今,你还想负隅顽抗吗?赶快投降吧!”
“老贼,投降吧!”
洪承畴在关帝庙的高处,向外面望着,只见顾字大旗之下,一个高大的身影,赫然出现在眼前。此人一身明亮的铠甲,手中握着长剑,离着数百步,洪承畴都能感到对方强大的杀机!
顾振华!
豫北之战,杀了四万鞑子的狠人!
就是他,生生打破了满清席卷天下的图谋!
真没有想到,大明竟然能出现这么一号人物!
明廷都烂到根子了,自己投降根本没有错,可是偏偏竟然起死回生了!对,就是眼前这个人,没有他,自己绝不会落到今天的地步!
一切都是他的错,不然洪承畴必定会成为一代名臣,标榜青史。一切的美梦都被打破了,自己也落到了这个地步!
决不能落到顾振华的手里,不能被千刀万剐,不能被做成人彘,更不能活埋!洪承畴绝望之中,突然抽出了佩剑,横在了脖子上。
“顾振华,老夫变成鬼也不会放过你!”
就在老家伙准备自刎的时候,突然身边一个人猛地把他撞倒了。
“狗汉奸,想自杀,没那么容易,你还没还债呢!”(。。)
第三百二十八章 鼓舞人心
撞倒洪承畴的正是仆人洪义,当初就是他去通风报信,诓骗老贼。洪承畴根本没有提防这个忠心耿耿的仆人,结果正好着了道。
他把洪承畴撞倒之后,抢过了老贼的宝剑,防止他自杀。洪承畴顿时红眼了,他可不想落在顾振华的手里啊!
“快,杀了老夫啊,别让老夫活受罪!”
洪承畴惊慌的痛叫,他身边的鞑子不知所措,眼看着洪义和他滚在了一起。
“你这个畜生,竟敢背叛主人,就不怕千刀万剐吗?”老贼气急败坏的喊道。
“哼,一个狗汉奸还有脸说背叛,真抬举自己!”
就在他们乱成一团的时候,安**的士兵撞碎了庙门,冲了进来。枪声响成了一片,鞑子接二连三的倒下去。在城市当中,骑兵优势丧尽,就连逃跑的本事都没有。眼看着水兵们像是猛虎一样,冲到了鞑子前面,锐利的三棱刺炸透鞑子的胸膛,一具具的尸体扑倒在地上。
沈廷扬亲自带着上百个士兵冲向了洪承畴,这个老贼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的!
洪义和洪承畴还一起扭打,洪承畴一双大手掐在了洪义的脖子上,掐的洪义脸色铁青,几乎闭气。
“狗奴才,老爷自杀不了,那就先杀了你!”
沈廷扬顿时飞起一脚,踢在了洪承畴的肩头上,把老贼踢出一丈多远,几个士兵扑上去,压在了洪承畴的身上。几乎把老贼压得断气。
“哈哈哈,洪承畴,你没有想到会有今天吧?”
沈廷扬笑眯眯的看着他。猫盯着耗子,干柴碰到烈火,目光要多可怕就有多可怕。
洪承畴仿佛看到了无数的刀剑,向他刺来,刺得他体无完肤!
“啊,不要杀我啊,不要杀我啊!”
到了这个时候。老东西扯着嗓子喊了起来,痛泪横流,鼻涕眼泪混在了一起。别提都丢人了。
沈廷扬大失所望,狠狠的踢了他一脚。
“还当多硬气呢,又是一个草包饭桶!”
厌弃的摆了摆手,几个士兵提着洪承畴。大步流星的到了顾振华的面前。
“国公爷。洪老贼让我们给抓住了!”
顾振华饶有兴趣的盯着洪承畴,老家伙不得不说仪表堂堂,浓眉大眼,胡须飘洒,一身的官威,十足的儒雅!
“哎,可惜了一副好皮囊,洪承畴。本爵的作风你也清楚,如今落到了本爵的手里。你最好老实听话,不然本爵就按照佛门所说的十八层地狱,让你挨个尝一遍。比如第一层的拔舌地狱,你老先生这些年帮着鞑子出了多少害人的主意,用铁钩子,把舌头勾出来,不算过分吧!再有剪刀地狱,用剪刀把你的手指脚趾全都剪下去。凡此种种,洪大学士,不把你折磨到第十八层,本爵是不会收手的!”
顾振华说的平静,可是听在了洪承畴的耳朵里,不亚于原子弹爆炸,炸得他四分五裂,外焦里嫩!
“蓟国公,老夫求您了,千万不要折磨老,额不,是小人了,小人肚子里有不少满清的秘密,您想要什么,小人就说什么,只求您能饶恕小人一条性命,小人愿意出家为僧,不问世事,求蓟国公开恩啊!”
说着老贼跪在了面前,拼命的磕头,好像捣蒜一样。
“洪承畴,本爵听说当年你投降鞑子的时候,也是颇费了一番周折,怎么如今到了本爵的手上,竟然这么乖了呢!我可是要听实话啊!”
“这……”洪承畴一脸的羞惭,老贼偷眼看了一下顾振华,然后说道:“自然是蓟国公神威盖世,小人钦佩不已,鞑子气数将近,小人迷途知返,浪子回头……”
“哈哈哈,洪承畴果然是一张巧嘴,来人送去拔舌地狱!”
“啊,不要啊!”洪承畴吓得面如土色,颤颤哆嗦的说道:“小人无耻,已经死过一次了,就再也不想死第二次了。蓟国公,小人在明清两方,都官居高位,通晓机密,绝不是没用的人啊!蓟国公,你英雄盖世,可是你也要知道本朝就要杀功臣的习惯,不说别人,方公十族被斩,于少保匡扶社稷,结果也是身死人手。蓟国公功高盖世,朝廷宵小也早就嫉妒了。小人愿意帮着国公爷出谋划策,运筹帷幄,辅助……”
洪承畴偷看了一眼顾振华,见他没有表情,他继续说道:“辅助蓟国公,开基立业,重建一朝!”
“哈哈哈,哈哈哈!”顾振华仰天大笑,眼泪都几乎出来了。
“洪承畴,你真是贼心不死啊,到了这个时候,还想劝我背叛朝廷,也难为你怎么想出来的!”
“蓟国公,大势不可欺,想当年赵匡胤也并非真要黄袍加身,一切乃是大势所趋。小人如今看得清清楚楚,击败满清鞑虏者,必然是蓟国公,到那时,也就是您和残明决裂之时。一个小皇帝,一群无用的臣子,连鞑虏都比不上,又怎么比蓟国公的超凡绝伦!小人斗胆请蓟国公早作打算,洪承畴愿意竭心尽智,为蓟国公鞍前马后!”
说完这一通,洪承畴一个头磕在了地上。半晌顾振华都没有声音,老家伙只当他的话说动了顾振华,急忙又补充道:“国公爷若是用小人,五年之内灭鞑子,十年之内登临帝位,一统寰宇,文治武功,千古第一啊!”
“哈哈哈,洪承畴,你别做白日梦了,本爵是大明的忠臣,又岂会受你的蛊惑。来人!把老贼给我压下去,好生看管,千万别让他死了,本爵还留着他享受十八层地狱的酷刑。”
洪承畴顿时拼命的挣扎,大声的嚎叫:“蓟国公。不听良言,您可是要吃亏的,小人有经验。有主意,不能不用啊!小人,呜呜呜……”
有个士兵掏出了一双袜子,塞进了洪承畴的嘴里,一股恶臭直冲脑门,老东西几乎被熏死过去。士兵拖死狗一般,把洪承畴拖了下去。
战斗也终于快结束了。二千多鞑子被清理一空,顾振华带着得胜之兵,前往了县衙。路上方剑鸣站在了顾振华的后面。
“国公爷。卑职斗胆思量一下,洪承畴说的未必就是错的,这功高震主啊!”
顾振华微微一笑:“洪承畴那是为了活命,病急乱投医。本爵要是没有他看得远。又怎么让老贼落网!用他当谋士,我还嫌不吉利呢!”
方剑鸣顿时笑道:“洪老贼深受崇祯信任,结果大明亡国了,多尔衮又信重洪承畴,结果老贼竟是如此无耻,这样反复无常的小人,的确不值得重用!”
他们来到了县衙前面,突然猛地一抬头。只见里面火光四起,金蛇狂舞。烧得噼里啪啦乱响。
顾振华顿时急忙问道:“县衙怎么着火了,还不快去救火!”
这时候一个一身青衣的老家将跪在了顾振华的面前,痛哭流涕。
“启禀蓟国公,火是我家老夫人自己点的!”
“是洪老夫人吗?”
洪仁点点头,哭道:“老夫人自从听闻儿子投降满清之后,就终日嚎哭,生不如死。今日痛骂逆子,也算是了却了心愿,她老人家无颜活在世上,因此**而死!”
看着火光,顾振华也摇头叹息:“老夫人是我逼死的啊,让一个母亲来设计自己的儿子,别管洪承畴多么无耻,老夫人都不能忘了母子之情。剑鸣,赶快把火扑灭了,将洪老夫人的尸身安葬在这里吧,建一座祠堂,四时祭奠!”
“是!”方剑鸣点点头。
这时候洪妻也牵着儿子的手,走了过来,洪妻万福拜倒。
“奴家此生也聊无趣味,惟愿青灯辜负,赎去罪孽,只有一点不放心。我儿虽然是汉奸之子,但是和他父亲绝不相同,乃是热血的真男儿,还请国公爷能够大开天恩,让我儿投入军中,杀敌报国,也好挽回洪家忠良之名!”
顾振华点点头:“洪承畴一人降敌,不必牵连家人。你们能够大义灭亲,帮着朝廷诱敌,已经是一桩大功,本爵都看在眼里,夫人只管放心就是!”
红家人安排妥当,顾振华立刻安排人手,昼夜不停的审讯洪承畴,从老贼嘴里把有用的情报都掏出来。
就在这时候,一份飞鸽传书也到了顾振华的手里,打开看了几眼,顿时就让顾振华眼睛发直。
“好吗,陆明月这个丫头下手够狠的!”
顾振华随手将纸条扔给了方剑鸣,他看了一下,也是忍不住赞叹。
“国公爷,挖了福陵和昭陵,又杀了代善,烧了沈阳城,简直就是一拳打在了满清的心窝上,我看鞑子多半也疼得发疯!”
顾振华也点点头:“的确如此,我也没想到他们能干得这么大,这受伤的野兽最为危险,鞑子接下来肯定会疯狂的报复,你马上向各处传令,全线加强戒备,我们要和鞑子好好拼一场!”
“遵命!”
方剑鸣兴匆匆前去传令,顾振华终于让部下打出了他的旗号,大军雄赳赳,气昂昂,杀向了扬州。
几乎与此同时,马进忠也率领着一万两千士兵,从湖广南下,一路来到了扬州,他们顺利回师。
湖广的底子远比河南雄厚,控制了湖广之后,张缙彦按照顾振华的要求,鼓励工商发展,整肃吏治,广兴屯田,短短时间之内,湖广的局面为之一变。
除了河南之外,安**又多了一个强劲的心脏,这次马进忠带着大军前来,部下可谓是脱胎换骨,精神面貌大为改变。
“国公爷,万事俱备,就缺一场大战,让弟兄们好好磨练一下了!”
顾振华十分满意,在这些士兵面前走过,频频点头。
“马将军,你的确用心了。”
马进忠挠了挠脑袋,憨笑道:“国公爷,自从知道了安**怎么练兵,我们才清楚,敢情以往全都错了,好在是迷途知返。要不然身为军人,不能保家卫国,实在是愧死人了!”
顾振华笑道:“弟兄们,大家远路而来,本爵也给你们准备了一个礼物,那就是汉奸洪承畴,他刚刚被我们俘虏!”
“洪承畴?”
所有士兵都炸锅了,他们早就听教官反复的说过,洪承畴投降鞑子,出卖大明军情,鼓动鞑子入关,罪行罄竹难书,列在六大汉奸的第一位。
竟然抓到了洪承畴,真是太振奋人心了!
洪承畴捆得像是粽子,被塞在了一米左右的笼子,蜷缩成了一团,放在了士兵的面前,顿时引来了一阵阵的欢呼,大家都好像忘了疲惫一般。
“国公爷威武,国公爷威武!”
“安**,天下无敌!”
“安**,天下无敌!”
士兵们从肺腑之中,发出了自己的呐喊,顾振华趁着士兵气势高昂,直接冲向了扬州。
洪承畴一去未归,博洛早就有些忧心忡忡,结果突然听到报告,有大队人马向着扬州杀来,而且还带着安**的旗号。
博洛急忙让人去打探,动作神速的安**已经发动了攻击,枪炮像是雨点一样,落到了鞑子的头上。打得他们哭爹喊娘。
城里的阎应元也是大喜过望,急忙让刘肇基亲自帅兵接应,里应外合之下,杀得鞑子狼狈逃窜,安**轻松杀进了扬州。
苦战将近一个月的扬州军民终于迎来了援兵,一个个满脸的笑容,到处都是欢呼声,到处都是夹道欢迎的人群。
“诸位扬州的父老,实不相瞒,在过去的一个月之间,你们奋勇作战,浴血拼杀,本爵全都一清二楚,事实证明,你们都是好样的!”
顾振华大声的说道:“本爵要告诉大家两件事情,第一就是我们刚刚俘虏了大汉奸洪承畴,老贼恶贯满盈,本爵会把他放在扬州城头,受尽酷刑,告慰那些为了抗击鞑子战死的英灵!”
“国公爷英明,国公爷,您做得太对了,绝对不能放过狗汉奸!”
等着大家平静了下来,顾振华又笑道:“乡亲们,还有一事要告诉大家,那就是有一群义民,他们漂洋过海,承购突入了辽东境内,挖了满清鞑子的福陵和昭陵,断了鞑子的龙脉!龙脉啊!鞑子从此之后,再也没有问鼎中原的机会了,大家只要奋勇作战,就一定能赶走鞑子,重兴中华!”(。。)
第三百二十九章 鞑子发疯了
龙脉这玩意,顾振华当然不会相信,但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却是深信不疑。皇帝是真龙天子,是老天爷派下来的,就算是鞑子这种野龙,也是神圣不可欺犯的。更有一帮无耻的汉奸鼓吹什么天数,天命。
虽然他们也未必相信,但是这玩意就是最后一块遮羞布,一听到鞑子的祖坟被刨了,这些老百姓的喜悦简直难以形容。
“完了,鞑子这下子完蛋了!”
有人兴奋的跪在了地上,冲着老天磕头,苍天有眼啊!有人一边笑着,一边眼泪滚滚,怀念战死的亲人。更有无数的人对安**投去了赞叹的目光,他们的确是太有本事,一出手就捏在了鞑子的七寸上面,还有什么可担心啊!
苦战了一个月的军民终于能松了一口气,全城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大家伙都听着,虽然断了龙脉,但是鞑子不会自己死去,他们还要肆虐中原。因此我们要准备复出更多的牺牲,拿出更大的勇气,才能把他们彻底赶走。扬州军民,苦战将近一个月,已经重创了鞑子,下面的任务安**会承担起来,让我们军民携手,共同努力,消灭鞑子,还天下人一个太平盛世!”
“好啊!国公爷说得对!”
老百姓的脸上绽放出十足的笑容,顾振华迅速调整了部署,马进忠率领着部下接替了民壮的守城任务,精干的安**冲在了对付鞑子的第一线。至于沈廷扬则是率领水兵守在南门,保证运河畅通,从外面将源源不断的物资运送进来。
扬州可是户口百万的大都市。被鞑子围困一个月,每个老百姓都过的紧巴巴的。
阎应元也真是一个天才,他竟然搞出了配给制度,士兵每天三顿饭,而且保证吃饱。民壮两顿干饭,普通百姓则是一顿干的一顿稀的。
而且他还派了专门的人员,稽查各处。尤其是富户,把他们家里存的粮食全都控制起来。靠着严格的计算,总算是保证了百万民众的生活。没有出现饿死人的问题,。不过老百姓也只能吃到米饭和盐巴,还多亏了扬州盐商众多,要不然没有了盐。那才是真正糟糕呢!
这回安**杀进城来之后。交通线打通了,各种物资从江浙湖广运上来,城中的百姓终于能松了一口气。
家家户户炊烟缭绕,女人们纷纷下厨,做着最拿手的菜肴。当这些百姓提着食盒,给城头的士兵送菜的时候,香气远远的飘出了城外。
香喷喷的粳米饭,烧肉。炒菜,肥嫩多汁的狮子头。色泽艳丽的炒饭,女人们各显其能,军汉们终于迎来了超乎寻常的待遇。
一个个张开饕餮大嘴,西里呼噜的往嘴里塞,汁水洒在了衣襟上面。
城头的安**舒舒服服,而城外的鞑子则是凄风苦雨,闻着香味,他们只能狂咽口水,狠狠的咬了一口冰凉梆硬的干粮,像一把沙子划过咽喉,扎得人生疼。
安**的援兵杀来了,他们还能不能打下扬州啊,谁的心里头都没有底儿!而且洪承畴一去不复返,安**又突然出现,两者联系在一起,怎么都不像是好事!
果然当鞑子们疑惑不解的时候,城头上挑出了一根三丈多高的竹竿,上面用白布写着一行黑字。
大汉奸洪承畴在此!
鞑子一看到这个,吓怕在地上,有人连滚带爬的跑到了大营里面,去通报博洛。博洛也急忙出来查看,他举着千里眼,望向城头。
目之所及,博洛一声痛叫,差点摔了下去。
只见在大旗下面,一个老者跪在了地上,双手被绑在了旗杆后面,他的嘴被撬开,一把钢钩勾着舌头,扯出了嘴唇之外,鲜血淋淋漓。
这个老者正是洪承畴,顾振华说让他享受十八层地狱的酷刑,绝对不是一句玩笑。在逼问了关键情报之后,当即有人动手,把洪承畴满口的牙齿全都打掉,就是为了防止这个老家伙咬舌自尽。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洪承畴这个头号汉奸,终于享受到了这份待遇,城头之上,无数的军民百姓亲眼看着,老东西的舌头被勾了出来。在他的身后还有士兵用锐利的小刀子,不断划开他背后的皮肉,一道道的细小伤口遍布。
然后有人倒上了一盆滚烫的热水,随后有士兵用铁刷子,不断的刷着伤口的皮肉,将一块块的皮,一丝丝的肉,从洪承畴的背上刷下来。
这种疼痛简直不是人能够承受的,偏偏舌头被勾出来,大汉奸没法叫,甚至连昏迷都做不到,只能硬生生的挺着,疼得身上的肌肉乱晃,热汗淋漓。
汗水流到了伤口之上,更是加重了疼痛,他算是尝到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滋味!
博洛只看了一眼,就浑身冰凉,他的心头也在不断的敲锣打鼓,安**的狠辣,果然名不虚传!
没有了洪承畴这条走狗,想要对付安**,只怕难上加难!
博洛愁眉不展,可是就在这时候,突然手下人飞快地跑到了他的身边。
“贝勒,京城来了八百里加急!”
博洛一听,也顾不得欣赏洪承畴的惨象了,他急忙回到了营盘,早有信使将加急文书送到了他的面前,博洛展开,才看了几眼,顿时一张口,喷出了鲜血,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啊!贝勒爷,您这是怎么了?快传军医啊!”手下的奴才吓得大声嚎叫。博洛却猛地从地上蹿了起来,脸上一阵不正常的潮红。
“你们这些奴才都听着,汉狗无耻,全军上下,给我猛攻扬州,谁也不准后退,打破扬州,永不封刀!”
听到了博洛的话,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杀进城里头,屠杀一天,三天很正常,最多十天八天,可是博洛竟然说永不封刀,这比起屠城还要厉害!
究竟是出了什么事情?竟然把主子气成了这样!底下人还战战兢兢。
博洛突然抽出了佩刀,狠狠的披在了条案上面,砍得条案碎成了八片。
“从今往后,你们都记住,见到一个汉狗杀死一个,绝不手软!我们是不共戴天的仇敌!”
博洛几乎把胸墙里的空气喊光了,眼前直冒金星。
他可是阿巴泰第三子,野猪皮的亲孙子,一手创建满清的野猪皮,那就是他心目当中的神,如今神被侮辱了,他怎么能受得了。
再也顾不得什么了,别说眼前是安**,就算是刀山火海,他也要拼到底,博洛已经不是要打仗,他是要出气,要把心中的怨气都撒出去!
其实不只是扬州,早在一天之前,徐州就享受了这份怒火,阿济格亲自督战,这次作战和以往完全不同,阿济格把部队分成了三等,先是投降的汉军,然后是汉军旗,最后是满人。
层层督战,只许进,不许退,哪怕死光了,哪怕用尸体填,也要把徐州填平了。鞑子已经撕下了最后的伪装。
虚伪的满汉一家早就抛开了,阿济格更是毫不犹豫的派遣了大军,四处搜罗百姓,让他们充当炮灰。
汹涌的潮水向着徐州袭来,黄得功,周英杰,吴凯杰等人全都亲自上城,看着密密麻麻的鞑子,黄得功都皱了眉头。
“这,这些鞑子疯了不成,他们想送死吗?”
“老哥,他们不光是疯了,而是真正疼了,被打到了骨子深处。”
“哦?此话怎讲?”
吴凯杰笑道:“刚刚传来线报,有一伙人杀到了辽东,挖了野猪皮和皇太极的坟,还烧了沈阳,也就是盛京!”
“什么?”
黄得功瞪着牛眼,嘴巴能塞进去两个馒头。
“吴参谋,你可别骗我啊,这是谁干的这么大快人心的好事啊!”
“哈哈哈,老哥,义民,义民!”
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说,抛坟掘墓这种缺德事,安**是不会承认的,只是义民!就算是他们打着安**的旗号,拿着安**的火铳,坐着安**的船队,依旧是义民!
鞑子有种,你们就去挖朱明的祖坟吧,要真是到了这个地步,鞑子还怎么统治中原。就连那些铁杆汉奸恐怕都承受不住!
吴凯杰早就知道顾振华有特殊的安排,可是等到谜底掀开的时候,吴凯杰也忍不住拍案叫绝。
鞑子一共才多少人,他们对降兵的依赖非常大,可是看眼下的局面,鞑子已经迁怒了降兵,把怒火都撒在了他们的头上,完完全全把他们当成了炮灰,那就等着瞧好戏吧!
黄得功也大笑道:“吴老弟,别管是谁,老哥听着就高兴,鞑子这是拿徐州撒气啊,看我黄某人怎么收拾他们!”
黄得功爆喝一声,顿时冲到了垛口前面,一挥刀,砍断了两根扒城索,上面的鞑子全都摔了下去。
“哈哈哈,狗鞑子,连祖坟都看不住,你们的末日来了!”
城下的鞑子密密麻麻,每一块石头落下了,都不会落空,只要闭着眼睛扔就是了,鞑子死了一层,又是一层。
渐渐的尸体愣是塞满了护城河,城墙下堆起了一米多高。后面的鞑子踏着前面人的尸体,向着一群蚂蚁,蜂拥而上。阿济格猩红着眼珠子,冲着城头,大声的咆哮。
“冲,拼光所有的奴才,也要杀进徐州,本万要杀光天下的汉狗!杀光卑劣的无耻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