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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史尽成灰     悍明txt下载     悍明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九十五章 前哨战

    有了!

    天大的幸福,一下子砸得人头晕眼花,顾振华简直不知道怎么宣泄好了,他一把抱住了梅珺若的腰身,旁若无人的转起圈来。

    “我要当爹,我要当爹了!”

    顾振华发狂一般的念叨着,在地上转了十几圈,气得吴又可都看不下去了。

    “别转了,老夫头晕。”

    “快点放开。”梅珺若气喘吁吁,涨红了脸蛋,小手也掐了顾振华的胳膊,“小心孩子!”

    一听孩子,比起什么灵丹妙药都管用,顾振华急忙停了下来,抱着梅珺若到了椅子旁坐下。

    “既然有了孩子,还大老远的跑来干嘛,好好养身体才是最要紧的。”顾振华动作格外的小心,简直就像是对待最珍贵的宝贝一样。

    一旁的柳如是噗嗤一笑:“妹妹,我就说吧,国公爷心里都是你,还担心什么啊!”

    梅珺若粉颈通红,一语不发。吴又可突然黑着脸到了顾振华的旁边,气哼哼的说道:“顾振华,你给我出来!”

    “师父,您这是怎么了?”

    “梅丫头,别管怎么样,你管我叫一声师父,老夫就不能看着这个混蛋欺负你不出手。”吴又可指着顾振华的鼻子,跳着脚的说道:“顾振华,你还是堂堂的国公爷啊!你知不知道,未婚先孕,对名节有多大的影响,你想毁了梅丫头的一生吗!”

    “什么跟什么啊?”顾振华也忍不住火大了,“吴老头。珺若是我的妻子,孩子是姓顾的,你老跟着操什么心!是婚礼没举行。那有耽搁什么事啊,大不了今天就成婚吗!”

    吴又可气得脸色铁青,在地上直转圈,他到了梅珺若的面前,阴沉着脸说道:“梅丫头,你听听,他这话多么混!婚礼是小事吗。那要三媒六证,要准备彩礼嫁妆,亏他还是一个国公。你也是书香门第,哪能这么随便。以老夫看啊,这样信口开河之人,实在是不靠谱!”

    柳如是突然笑了起来。“吴先生。常言道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您老这是不是有点过了啊?”

    吴又可的脑袋晃得像是拨浪鼓一样,“一点都不过,婚姻大事,关系一辈子,慎重点没什么不好。”

    柳如是微微一笑:“吴先生,我一个小女人,有什么对不对的。您多担待。洞房花烛夜啊,说起来就是那么一天。可是夫妻要生生世世相伴。国公爷对待夫人的心意,我们都看得一清二楚,这世上能真正善待女人,怜惜女人,尊重女人的好男儿已经不多了,您就别一副老古板的模样了。”

    柳如是几句话,把吴又可也弄得没法说什么,毕竟两个人的那份情谊不是假的。老头气得跺了跺脚。

    “好,你们的事情,老夫没法管,不过顾振华,你必须马上给梅丫头一个名分,要不然别指望老夫帮你做事!”

    顾振华微微一笑:“吴老头,我自己的妻子,还用你操心吗!你最好帮着珺若好好检查身体,保证胎儿安然无恙。”

    “这是我当师父的应尽职责。”吴又可目光一扫,正好看到顾振华紧紧抓着梅珺若的小手,一刻都没松开过,老头也叹了一口气。

    “老夫就不在这里碍眼了,明天我再来给梅丫头检查身体。”吴又可转身就走,可是到了门口,又转了回来。

    “天花的事情老夫实验妥当了,感染效果六七成吧。”

    “多谢吴先生了。”顾振华感激的拱了拱手:“这事情妥了,可是功德无量,造福苍生啊!”

    “不管那些了,就当是替梅丫头和孩子祈福吧!”

    吴又可说着告辞了,柳如是她们也知趣的下去了。猴急的顾振华一把抱起了梅珺若,对着她的脸蛋就是一阵狂吻。

    “小丫头,有了孩子就别乱跑,派个信使告诉我就成了,动了胎气可怎么办啊!”

    梅珺若搂住了顾振华的脖子,脑袋靠在了他的肩头,“孩子还小,没什么问题的,再说了我真怕啊!”

    “是怕我没赶快举办婚礼,担心我对你的情意是假的,才特意跑过来盯着我是不是?”

    梅珺若粲然一笑,“振华,我从来就不怀疑这些,说实话,我是担心,担心……”

    小丫头眼圈一红,珠泪又流了下来,声音哽咽的说道:“咱们,咱们还有孩子,不论生死,永远都在一起,再也不要分开了!”

    顾振华一把抱住梅珺若,两个人紧紧的贴在了一起,彼此的心跳都似乎合而为一。顾振华轻轻的吻了吻梅珺若的额头。

    “傻丫头,别担心了,在京城那么凶险的时候,我都闯过来了,区区的吴三桂我还不放在眼里。可能会有点麻烦,不过你要相信,胜利者一定是我,就算为了你们娘俩,我都不会输的!”

    “振华,你自信十足的时候最有魅力了,再大的风雨都不怕了!”梅珺若说着,主动凑到了顾振华的嘴边,两个人深深的吻在了一起。

    ……

    一阵阵的北风刮起,卷着漫天的枯草,天气骤然转冷,西北天边,云层在酝酿,似乎第一场冬雪已经不远了。

    一骑狂奔,向着汲县跑来。在汲县府衙,临时的帅府大堂,安**的将领也都聚集在了一起。

    吴凯杰笑着说道:“国公爷,在过去的半个月之中,我军捣毁了三处县城,杀死清军一千三百余人,陆续有两万八千多名百姓撤到了我方控制区域,可以说在我军和吴三桂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无人区。只要持续下去,老百姓就会跑光,到时候大汉奸还凭什么作战!”

    为了分担李自成的压力,逼迫吴三桂出兵,顾振华分派大军,轮流偷袭,战果还是相当不错的。

    不过他还是苦笑着摇摇头:“我们袭扰削弱吴三桂不假,但是真正目的是引诱他们南下,给予重创,但是前一半成功了,后一半却失败了,大汉奸没有任何动静,实在是匪夷所思啊!”

    顾振华说着,看了一眼李济伯,这老头可是最了解吴三桂的了。

    李济伯笑道:“吴三桂这个人心思缜密深沉,凡事要从他的角度来想问题。吴三桂上面还有主子呢,说白了他就是一条狗,而且还是一群狗之中,实力最强的。他要保住位置,还要防备主子抛弃他,用兵谨慎一些实属正常。”

    郭云龙忍不住说道:“吴三桂能等,难道咱们也要等着不成?”

    “哈哈哈,拖不了多久的,战斗多半就是这两天的事情。”李济伯笑道:“天气越来越冷,满清多半是要在寒冬之前结束战斗,拿下整个黄河以北,靠着扩大占领区,掠夺更多的物资,继续维持战斗,要是拖到了明年,他们也吃不消!主子有了这个想法,奴才肯定要卖命。”

    顾振华也点了点头,“没错,李先生说的有理,接下来的一两个月绝对是最困难的时候,全军上下要做好打硬仗,打苦战的准备!”

    正在说话之间,袁宗第急匆匆的跑了进来,手里头还拿着一份公文。

    “启禀蓟国公,闯王陛下来信了!”

    顾振华急忙接了过来,展开一看,原来在十一月三号,阿济格率领着清军已经突入了陕北境内,一连攻下了三个县城,兵围延安。李过和高一功率领着部下殊死抵抗,李自成也率领着大军赶了过去。

    作为盟友,李自成要求顾振华能在河南加强行动,牵制更多的清军。看过了书信之后,顾振华传递给了在场的所有人。

    “战斗已经开始了,我们也要准备好,吴三桂要是再不出战,我们就主动攻击汤阴,把战火烧到外线去!”

    在场的众将也纷纷点头,这是一场决定安**,乃至整个中华生死的一场大战,所有人都绷紧了一根弦!

    “李先生,你负责参谋工作,夏先生负责后勤,剑鸣负责营建,吴凯杰负责军情。正所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你们要把这些预备功夫做好!”

    李济伯,夏守礼,方剑鸣和吴凯杰纷纷点头答应。

    顾振华锐利的目光扫过了所有将领,对大家说道:“你们把所有弟兄动员起来,从今天开始,严阵以待!”

    就在顾振华为战斗做着最后准备的时候,安**和吴三桂之间的战斗已经开始了。就在距离汲县四十里外的苏门山,胡山正带着人马进行着侦查。

    跑了十几里路之后,他们全都到了一处小树林之中,一面喝水一面休息。

    “头儿,今天怎么有点闷啊?”

    “闷?是你心里头有火吧?想去找娘们啊?”

    士兵嘿嘿一笑,“瞧你说的,我家里头可有媳妇,江南的姑娘,疼还来不及呢,哪敢胡来啊!”

    “头儿,二狗这话我是真信,那回我去他家,这小子正跪搓衣板呢!”

    “做错事总要惩罚吧,信不信婆娘要是错了,我也照样让她跪着!”

    “得了吧,二狗哥,谁不知道你家媳妇永远都是对的。”

    几个人正在说笑之间,胡山突然支棱着耳朵听了听,“有人,上马瞧瞧去!”

    胡山带着几个人飞身上马,从树林里头冲了出来。正好在二百步之外,有五个骑兵,正在朝这边跑过来。

    “哈哈哈,送脑袋的来了!”

    胡山他们飞奔而上,离着三五十步,纷纷举起了自生火铳。对面的清军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纷纷落马!(。。)

第一百九十六章 小赢一场

    胡山带了四个人,对方有八个人,按理说两倍的差距,无异于以卵击石。不过安**有一大利器,那就是火铳,在三五十步的距离,完全可以从容的打出两轮弹丸。

    随着硝烟弥漫,有的清军被击中了胸膛,出现了一个大窟窿,有的被击中了脑袋,半边头骨都没了,胡山他们一下子就干掉了五个,只剩了三个对手。

    “不好!快跑。”

    清军仓皇无措,急忙逃跑。可是已经晚了,胡山从背后抽出了一支标枪,狠狠的掷了出去。胡山扔这个东西,完全是一绝,二三十步之内,例不虚发。

    果然一个清军的后背穿透,枪尖从心窝透了出来,这家伙勉强低头,咧了咧嘴,噗通摔在了地上。

    剩下的两个清军一见同伴又死了,知道逃是逃不掉的,只能转过头和胡山他们拼命,这两个家伙爪牙舞爪,其中一个拿着长柄大斧,冲在了最前面,斧头抡起来,带着恶风,就像胡山劈了过来。

    胡山不慌不忙,躲开了大斧,猛地将手中的砍刀由下而上挑了起来。掌握了优质钢铁的炼制方法,安**的武器质量大幅度提升。

    胡山原本是顾振华的护卫,他手中的武器更是精心打造的,一巴掌宽,六尺多的砍刀,刀身和刀背是柔韧的精铁,刀刃是最好的百炼钢,一刀挥出,斧柄就被砍断了,斧头飞出好远。

    身边的士兵趁机已经涌了上去,就要结果了这个家伙。

    “要活的!”

    胡山急忙提醒。士兵也赶快换成了刀背,狠狠的砸在了这家伙的脖子上,把他打落马下。另外一边。一个士兵缠住对方,另一个士兵用绳索套住了他,轻轻一拽,就拖下了战马。

    轻松抓住了两个舌头,胡山也很得意。

    “去,分开审问。”

    “是。”

    士兵们拖着两个俘虏,分别到了树林里头。一阵爹妈乱叫,很快就问出了需要的情报。

    “头儿,根据他们的口供。吴三桂主力在十号之前已经渡过了淇河,正在快速向南进发。”

    胡山默默一算,大汉奸已经渡过淇河一天多的时间了,按照路程计算。他们应该很快就要逼近卫河。也就是安**的防区了。

    “确实吗?”

    “没错,我们已经对照了两个人的说法,完全一样,其中有一个人说不光是吴三桂,还有大批的鞑子兵也出动了。”

    胡山一听,忍不住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怕是一场恶战啊,快去通知烽火台,马上示警!”胡山带着夜不收即刻打马返回。马蹄绝尘而去。

    ……

    “禀报王爷,前面五里就是淇县。”

    “嗯。你下去吧。”吴三桂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自作主张,而是回头看了看旁边的满清大将。对方身材高大,比起吴三桂要高出一头,格外的粗壮,四棱的脑袋,满脸的络腮胡子,一双怪眼,闪着寒光。

    这个人正是野猪皮长子褚英的三儿子尼堪,如今是贝勒的爵位,深受多尔衮的信重,此次尼堪亲自带领着二十个牛录的精兵,支持吴三桂作战。

    按理说贝勒比不过亲王,可是人家尼堪根红苗正,是正儿八经的钦差大臣,吴三桂不能不听他的意见。

    大汉奸躬身笑道:“尼贝勒,您看是进驻淇县休整一下,还是即刻渡过卫河,杀向汲县呢?”

    尼堪撇着嘴微微一笑,“平西王,您是主将,如何进军是您说了算。不过非要问我,那我以为大清铁骑,天下无敌,数次顿兵不前,已经有损圣上和摄政王的威名,此时万万不可再纵容安**,该让他们知道大清的厉害!”

    “贝勒爷说得有理,小王也是这么想的。”

    吴三桂转过头对手下将领说道:“听到没有,马上按照贝勒爷的命令,即刻越过淇县。”

    “遵命!”

    得到了命令,大军快速的前行,吴三桂骑在战马上,也是心绪不宁。说起来他和顾振华多次打交道了,结果一点便宜都没占到,反而是损兵折将,苦不堪言。

    一想到这个名字,大汉奸就不自觉的去摸人中的伤口,**的伤口虽然能够愈合,但是心灵上的创伤,却不是一时半刻能够消除的。相反随着时间的加深,伤口已经嵌入了骨子深处,要是不铲除这个对手,他就痛不欲生。

    这一次吴三桂除了自己的部下之外,还有尼堪的二十个牛录,已经原本河南直隶一带的明军降兵,总计人数超过了五万,其中能战的精锐有两万出头。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吴三桂了还调来了二十门红衣将军炮,这也是多尔衮特别关照的。另外大汉奸也搜罗了一大批的火器,包括虎蹲炮和鸟铳。

    有了这些准备,再加上人数上的绝对优势,吴三桂对于胜利有着十足的把握。大汉奸拳头攥得紧紧的,骨节发白。

    “顾振华你等着,欠我的,全都要加倍偿还!”

    他们的大军很快过了淇县,这座不大的县城已经被捣毁了,人口全数迁移到了南边,城中的房屋也都纵火烧毁。

    在城中还有几处冒着青烟,显然刚烧过不久,大汉奸忍不住咬了咬牙:“顾振华这个家伙,别的本事没有,但是这心肠是真够狠毒的!你们都给我听着,凡是遇到了安**,一定不要客气,狠狠的杀,让他们尝到自己酿的苦果!”

    清军滚滚南下,沿着卫河,安**已经筑成了一批烽火台。随着清军南下,探马不断的回报,烽火台也燃起来狼烟。

    笔直的烟柱直冲天际,炮声隆隆。明代规定:“若见敌一二人至百余人举放一烽一炮。五百人二烽二炮,千人以上三烽三炮,五千以上四烽四炮。万人以上五烽五炮。

    离着远处的士兵眼睛瞪得大大的,掰着手指头,仔细的数着,一道,两道,三道……五道!

    五道烽火,五声炮响!

    按照规矩这是有万人以上的敌军入侵。一瞬间所有人的心都绷紧了。俗话说人上一万,无边无沿。一想到像是蚁群一般的敌兵,谁的心里都是一阵阵的紧缩。不由得不颤抖。

    安国顾振华的规定,每十里设置一堡,专门传递信息,自从烽火燃起的一刹那。从淇门镇。一直到新乡,修武,漫长的战线处处烽火。

    所有的士兵全都第一时间进入了战争状态,所有劳作的百姓,除了军队的民夫之外,全都退入了堡垒和城池之中,严防死守。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靠着充足的人手。以及水泥这个利器,顾振华已经建成了围绕着汲县和新乡的严密防御体系。

    因此当顾振华得到了警报之后。竟然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来得好!大汉奸,我让你看看,什么才是汉人的真正强兵!”

    顾振华当即下令,把所有大将都召集过来。

    “大家伙听着,吴三桂已经杀上门了,就按照计划,在卫河边上,给予大汉奸迎头痛击,让他们尝到安**的厉害。”

    “遵命!”手下将领齐声答应,他们一个个摩拳擦掌,也早都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李旭,周英杰,你们各带着一个团,另外加上两个近卫团,一共四个团的主力,在河边狙击清军,其他人继续加固城防,完善工事,等待着更大的战斗!”

    “遵命!”

    分兵派将已毕,顾振华又把方剑鸣叫了过来。

    “城墙改造怎么样了?”

    “国公爷,我们已经在北东西三面修成了菱形堡垒,加固城墙,南城完成了三分之一。”

    “嗯,这个速度不慢,继续抓紧时间修建,另外你们听着,要在城外修建一批新的工事。”

    “国公爷请吩咐!”

    大战临头,顾振华还要修建的工事,绝对是最重要的,方剑鸣打起了十二分的注意。

    “你听着,清军的主力是骑兵,我们的优势是火器,因此就需要扬长避短,克制清军的机动性,增强火铳的打击能力。”

    顾振华说着,到了沙盘的前面,对着方剑鸣说道:“即刻在城外修建一批胸墙,高度五尺左右,能够遮挡弓箭,让我们的火铳手放心大胆射击。每一道胸墙十丈左右,前后相距三五丈,左右距离以通过一车为准。”

    “国公爷,这个高度的胸墙恐怕战马很容易跳过来了啊!”

    “哈哈哈,跳过来又能怎么样,跳了一道两道,还能跳三五道不成?况且跳墙的时候,他们速度就会降低,骑兵的冲击能力就减弱了,正好我们的枪炮可以轻松干掉他们。”

    方剑鸣听到了这里,才终于有所了解,顿时眼前一亮,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国公爷,您的这个办法太高明了!只要在汲县外围修上了几层的胸墙,保证能让鞑子碰的头破血流。”

    方剑鸣说着又笑道:“国公爷,依卑职看,或许还能改进一下,比如在胸墙的后面挖一道深沟,这样战马跳过来,必定摔倒沟里。又或者可以撒铁蒺藜,甚至安置地雷炸弹,能够更好的杀伤清军!”

    顾振华哈哈大笑:“没错,懂得动脑子很好,你们抓紧时间修筑,等本爵打掉了清军的锐气之后,下面就是血肉磨坊,我希望这些胸墙能磨掉满清的血性!”

    “国公爷您瞧好吧!”

    顾振华交代完毕之后,直接来到了校场,点齐人马,向着卫河边上开过去。就在大军出城的时候,无数的城中百姓从家中涌了出来,人人手捧食物,焚香叩拜。

    “恭送大军出征,祝愿凯旋归来!”

    城中百姓一同跪倒,呼喊之声震动天地。大家伙都清楚,没有胜利,就没有了一切!

    顾振华看着这些百姓,心中一阵翻腾,为什么出生入死,还不是要守护这片土地,保护这些可敬可爱的百姓。

    紧握的拳头猛地抬起:“杀尽鞑虏,捍卫中华!”

    洪亮的吼声,从胸腔之中,迸发出来。一瞬间千万人一同举手,一起呐喊。

    “杀尽鞑虏,捍卫中华!”

    “杀尽鞑虏,捍卫中华!”

    ……

    热血激昂的喊声,让所有百姓都血液沸腾,红旗之下,安**迈着雄健的步伐,向着城外走去,一团杀气笼罩在每一个士兵的身上。

    城中的百姓都在默默的祝愿着他们,就在城头的一角,一双清澈如水的眸子,正在凝望着出征的人群。

    “振华,平安!

    柳如是,李香君都在一旁,两个眼中的泪珠也滚落下来。

    “妹妹,英雄好汉,征战天下,牵肠挂肚,也是一种福气,至少有这么一个值得魂牵梦绕的人啊!”柳如是说着,一双眼眸,也紧紧的盯在了军队中心,最耀眼的一点上面。

    “没错,不过我可不会当一个摆设而已,我要帮着他,让他能一心一意的对付眼前的敌人!”

    卫河边上,安**和清军隔河对持,吴三桂手握着单筒望远镜,看着对面的情况。

    就在上一次,几个该死的渔民,就让数百部下白白的死掉了,简直可恶透顶,这一次绝对不会再犯这个错误。

    这段时间以来,卫河水位已经降低了不少,不再需要船只,只要靠着战马,就能涉水过河了。

    吴三桂大手一挥,一队骑兵就以最快的速度冲向了河对岸。卫河不算宽,他们很容易就到了河中心。

    “国公爷,半渡击敌啊!”吴凯杰忍不住说道。

    顾振华微微冷笑,根本没有在乎,而是老神在在的等着吴三桂的部下过河,手下的士兵也像是木雕泥塑一般,没有任何的动静。

    终于吴三桂的前锋已经过河了,后队也进入了河中。顾振华一挥手,就在河边的小堡之中,士兵突然点燃了火绳。

    一瞬间火光窜动,就在的鹅卵石下面,早就埋设了一桶桶的火药。一点火星触及上去,立刻燃烧起了最绚烂的火花。

    轰!轰!轰!

    震天的响声传出来,河岸边硝烟弥漫,砂石飞腾,将清军全部笼罩在其中,石块像是暴雨一般,砸得清军爹妈乱叫,血肉模糊,两三百清军在一击之下,化为乌有。(。。)

第一百九十七章 大炮击敌

    拳头大小的鹅卵石,分量十足,砸在了脑袋上面,头盔崩裂,砸在了面门上,血肉模糊,一个接着一个的骑兵被炸得浑身冒血,摔在了地上。

    一阵风吹散了硝烟,一副地狱才有的图景,出现在了所有人面前。

    只见在卫河的南岸,三四百清军横躺竖卧,全都扑倒在地上。人压着马,马压着人,就仿佛叠罗汉一样,血水从这些尸体上面流出来,汇入了卫河之中,涛涛流走。

    受伤的人伸出了手爪,拼命的挣扎,想要离开这个人间地狱,拼命的张大了嘴巴,可是喉咙里面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又重重的倒在了地上。

    还有几百清军正在河中,爆炸震聋了他们的耳朵,鲜血刺痛了眼目,胯下的战马都不住的颤抖,这些畜生也感到了害怕!

    “啊!”

    一声惨叫,这些人吓得撒腿往回逃跑,速度比起来的时候更惊人。

    吴三桂和尼堪全都站在了高处,将这一切一览无余。大汉奸面无表情,他早就知道顾振华善于使用火器,如今一见,水平比起当初又提升了不少。

    此人成长太快,手中实力太强,要是不能一战除去,只怕日后就会成为自己的掘墓人!

    大汉奸已经将顾振华视为最大的威胁,吴三桂能置老爹的死活于不顾,可见此人已经无情到了极点。他把顾振华锁定为最重要的敌人,自然会不遗余力!

    吴三桂一摆手。叫过来一个人,此人正是原大同总兵姜瓖,李自成攻破大同的时候。姜瓖率众投降。李自成对这种降将也看不起,还有心思要杀了他,结果被部将张天琳劝阻,保住了姜瓖的狗命。

    可是李自成败退之后,清军杀入了山西,姜瓖反过头又恩将仇报,杀了张天琳。投降了满清。

    本来是要安排姜瓖参与攻击陕西的战斗,可是考虑到吴三桂兵将不足,而且顾振华对汉奸降将一贯心狠手辣。也不担心他们会反叛,因此多尔衮把姜瓖派到了河南的战场。

    “末将见过平西王!”

    “嗯,姜总兵,你看到没有。顾振华卑鄙无耻。依仗着火器之力,屠戮我军。本王给姜总兵一个机会,你率领着本部人马,务必要杀过卫河,干掉顾振华!”

    对岸的残像,姜瓖当然也看在了眼里,吴三桂让自己上去,就是充当炮灰!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满清把吴三桂当成了走狗炮灰,吴三桂就把实力更小的姜瓖当成了炮灰。这就是汉奸世界的法则!

    姜瓖只能咬着牙说道:“王爷放心,末将一定旗开得胜,击败顾振华!”

    战马飞驰,大纛旗前进,后面的人马紧紧跟随,姜瓖招呼着本部人马,一窝蜂的向着河边集结。

    作为最小的虾米,姜瓖没法吃到别人,但是他也不甘心在自己身上割肉,因此将那些民夫调到了最前面,让这些老百姓充当他的肉盾。

    高坡之上,尼堪盯着姜瓖的人马,撇撇嘴,冷笑道:“平西王,姜瓖这个德行,恐怕赢不了顾振华啊?”

    “贝勒爷,在火器面前,什么样的精兵都是一样,倒不如就用一些垃圾消耗安**的火力,等到他们的火力减弱了,在一股而下。”

    “嗯,平西王好算计啊!”尼堪笑着说道:“你可要派遣好督战队,只要不往前冲,一律杀无赦。”

    就在他们商讨之时,牛角号声,震天动地,姜瓖率领着人马,淌着河水,向对岸冲了过去。

    铺天盖地的人马冲来,站在土丘高处观察敌情的高宏图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这种密集的冲锋队形,正是炮兵的最爱!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积累,高宏图的炮兵营已经相当可观,一共有虎蹲炮一百六十门,各型佛朗机炮五十门,红衣大炮二十门,可谓是兵强马壮。

    尤其是红衣大炮,自从周琨将一门红衣大炮运到了归德之后,葛匠师就安排了造炮的好手,另外汤若望也加入其中,他们重点仿制红衣大炮。

    制约造炮的众多因素当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青铜数量不足,中国历来就不是产铜大国,况且大量铜还被制成了铜钱,在市面上流通。

    为了火炮顾振华也是煞费苦心,其实可以考虑使用铁炮,但是一来技术不过关,二来时间也不够,战争的压力实实在在,安**就是在和时间赛跑,直接仿制青铜炮,显然更省时间,问题就在于铜!

    顾振华想来想去,只能发行小额银票,用来替换市面上的铜币,好在手上有着充足的银两储备,总算是没有什么大波动,就成功的弄到了大量的铜钱。目前后方正在加紧制造,如果再等半年开战,顾振华的本钱更充足,力量也更强大,只是满清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当然眼下这些火炮也足够大显威风了!

    高宏图立在距离河边不足一里的土丘上面,在他的身边,各型火炮依次排开,黑乎乎的炮口对准了河中的清军。士兵们挥汗如雨,搬运炮弹,校正炮位,做着射击前最后的准备。

    眼看着姜瓖的部队已经过了河中心,高宏图一声令下,射程最远的红衣大炮率先发难。火炮的呼啸一阵接一阵,高宏图身在阵地之中,己经是白烟密布,刺鼻的硝烟味满鼻。呛得人直咳嗽。

    清膛手在发炮后,紧张地清刷着炮膛,就听各炮丝丝的水汽声响不断。不过现在炮营使用丝绸药包,炮军营的各门红夷大炮,每门至少发射了十颗炮子,炮膛仍然不见过热。而且清洁起来更容易,炮兵的战力大大提升。

    小小的变革,就能带来相当大的进步,这些并不是顾振华一个穿越者乱点金手指的结果,有了良好的奖惩体制。

    工匠努力革新,钻研新技术,士兵也把战斗之中遇到的问题反馈回去,就这样安**的炮兵进步神速。

    炮击中,各基本齐射单位的观测官,使用炮镜,不断在震耳欲聋的炮声中大声报出数据,持着千里镜的副手,则快速进行核对。核定目标后,各组的瞄准手们,用力摇动炮尾的铁柄,调整炮口仰角,准备再次发射!

    任辎兵的炮军营火炮学徒们,来回紧张地从弹药车中搬出炮子与药包,而且抓住这种难得的实战机会,细心揣摩实战与往日的理论学习有何不同。

    顾振华早就说过,只要火炮充足之后,就会大力扩充炮兵。

    大炮乃是战争之神,这些炮兵就是神器的操作者,执掌着生死。没有一个男人不垂涎这种奇妙的感觉。

    这些新兵的眼中,正在上演着最残酷的屠杀!

    正在奔跑的人突然没有了脑袋,一腔热血喷出几米高,尸体踉踉跄跄的摔在了地上,战马从头部打下去,脑袋和身体被砸出了一个大洞,肉块迸溅出去,上面的骑士也跟着飞到了半空中。

    当然毕竟是在河中,水层和淤泥制约了大炮的威力,没法看到一枚炮弹横扫一条线的壮观景象。有的炮弹直接一头砸进了淤泥之中,没有伤到清军,但是溅起几米高的水柱,还是在显示火炮强大的威力。

    周围的清军被溅得浑身湿透,胆裂魂飞,要不是有督战队拼命的吆喝,这些人真有转身逃跑的冲动。

    红衣大炮虽然厉害,但是毕竟数量有限,造成的心里震撼远比实际杀伤要多。清军冒着死亡的威胁,大股大股的冲上了河岸。

    这时候高宏图满脸都是狰狞的笑容,刚刚只是开胃菜,真正的大餐来了!、

    “换散弹!”

    硝烟之中,绣着黑边的鲜红战旗,在硝烟中时隐时现。战旗之下,炮兵营军士们动作紧张而有秩序,一举一动皆是训练有素。

    汉人最强大的武装,正在展示这前所未有的狰狞。

    炮手将葡萄弹塞进了粗大的炮管,一声巨响,一串弹子打了出去,就像是一场冰雹,笼罩到了清军的头上。

    密集的炮声不断,一个清军抬起了头,他看到了生命最后的一幕,只见空中全都是铅丸铁蛋,甚至是碎石沙子。每一枚都带着强大的动能。

    “啊!”

    这个士兵撕心裂肺的一声叫嚷,一枚弹子落在了他的眼中之中,瞬间眼珠子就蹦了出来,弹丸动力依旧,直接深入了脑髓,一瞬间这个士兵就丧命了。

    还有更加凄惨的,正面被大炮击中,密集的弹子将胸膛炸成了蜂窝,鲜血淋漓,内脏乱飞,一块碎裂的心脏落在了身旁士兵的脖子里,吓得这家伙哇哇大叫。

    无数的清兵被火炮击中,倒毙在了河中,尸体随着河水,往下流去。

    顾振华站在了元戎车上,手里握着望远镜,他能清楚的看到,这一轮炮击之下,河水都变成了血红色,浓重的腥臭和硝烟,弥散在空气之中。

    姜瓖的部下一瞬间死伤了五六百人,尸体淤积成山,河水位置断流,活着的人,在死人堆里,不断的前进,这种强烈的压抑,几乎让人发疯。

    “大人,快撤回去吧,弟兄们撑不住了!”

    部将向姜瓖哭求,这家伙瞪红了眼睛,一挥刀就砍死了这个部将。

    “冲!给我冲到底!你们死绝了,老子冲上去!”

    看着这些损失,姜瓖心里也在流血,可是心中另一个声音更加强烈:你们不死在前方,就是老子死在后方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神火飞鸦

    新乡城东,有一座不起眼的小庙,只有一间房子,朱漆彩绘早就没了,黑漆漆的神象也失去了胳膊和半边头颅,露出了里面的木梗稻草,供桌上的香炉都被要饭花子偷着卖了。

    可是自从一个月之前,就有络绎不绝的百姓前来,焚香上供。这些天的人数越来越多,年轻的妇人,白发老叟,甚至不懂事的孩子,他们都云集到了这座小庙的前面。有时候人数太多,一些人只能跪在了外面。即便是如此,也甘之如饴。

    每一个来到的人,都会默默的注视着缺了一角的匾额,上面三个字,还依稀可辨。

    岳王庙!

    曾经抗金英雄,岳武穆的庙宇!

    翻开新乡地图,可以清楚的看到一连串的地名,每一处都带着营字:店后营、马小营、臧营、孟营、金家营、沈小营、八里营、七里营、留庄营、任小营、东营、秦村营……

    这些都是当年岳飞抗金曾经驻军的地方,数百年前,无数的忠魂在这里浴血奋战,誓死守住黄河的屏障,保证开封不失。

    数百年的风云过去了,似乎曾经的抗金壮举已经成为了过往烟云。但是当满清的铁骑再度南下的时候,血液之中的记忆再度被激发出来。

    城中青壮不断被征调,不是进入了军中,就是成了民夫。每当有人要投身第一线的时候,家人就会默默的岳王庙前点上一炷香!

    武穆英灵不散,保佑天下苍生吧!

    祖先们。浴血奋战,抗击异族,一腔热血洒在了山川。

    子孙不肖。也有几根傲骨,誓死抗清,哪怕马革裹尸!

    “乡亲们都让一让,让一让!”

    几个乡老捧着一副崭新的画像,颤颤哆嗦的向这边走过来。

    “岳王爷,子孙们不孝,这些年忘了您老人家。才让鞑子再度肆虐中原,苍生涂炭。您老大人有大量,保佑这些不肖子孙。守住这祖宗的基业啊!”

    听着老学究杜鹃啼血一般的哀告,在场的百姓无不落泪。

    几个年轻人接过了画像,恭恭敬敬挂在了神像的前面。画卷展开,一个金甲将军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

    身高八尺。面如淡金。手握着一杆神枪,目光如电,威风凛然。在岳飞的身后,是滔滔黄河水,身旁是巍峨的太行山。

    “好!”

    “画得真好!”

    “我敢说这就是宋解元才能画得出来,真是传神,活脱岳王爷就在眼前!”

    “对了,宋小解元呢。他怎么没来?”有些百姓忍不住向四周看了看,就是没有发现他们心目中的那位文曲星。

    老学究捋胡须。微微一笑:“宋解元已经投军了,他把画像交给了老朽,就说方今天下,黎民涂炭,鞑虏横行。妙笔生花,比不过三尺钢锋,真正的家国赤子,都应该投军报国,他已经加入安**了。”

    周围的百姓都默默的听着,有几个青壮胸中热血沸腾,也忍不住说道:“没错,安**纪律严明,堪比曾经的岳家军,正是好男儿投军报国的好时候,不要在犹豫了。”

    “说得对,跟着蓟国公,赶走鞑子!”

    新乡的百姓,热血沸腾,到处都是主动投军的清军,即便是不能正式加入军队,也都成了民夫,主动帮着修筑工事,搬运粮食,把门板卸下来,做成了担架,等着抢救伤员。

    就在所有人都精神绷到了最紧的时候,就在新乡城外,小堡之中,狼烟笔直的冲向了天空,炮声响起,清军大部队终于出现在了城外。

    吴三桂五六万大军,除了主力试图从淇门镇渡过卫河,杀向汲县之外,还派出了左右两队,左翼是胡心水,绕过滑县,袭击汲县侧后的胙城,右翼则是由夏龙山率领,经苏门山南下,猛攻新乡。

    大汉奸的算盘很明显,三路大军,一同发难,把安**围歼在黄河以北。

    “团长,这是清军射过来的箭书。”

    一个士兵将箭书送到了郭云龙的面前,郭云龙接过了箭书,打开看了一眼,脸上就露出了冷笑。

    原来这封箭书是夏龙山亲笔所写,上面先是嘘寒问暖,诉说了当年在辽东并肩作战的情谊,然后话锋一转,就说道郭云龙不该听信谗言,误随了匪类,要是能够回头是岸,继续更随着吴三桂,一同效忠大清,必定荣华富贵云云……

    郭云龙一看,有心直接将箭书撕碎,可是突然脸上又闪过一丝狡黠的笑容。他急忙让手下人拿来笔墨,郭云龙歪歪扭扭,在后面添了几个字,然后又让手下人射到了卫河对岸。早有清军接过了书信,送给了夏龙山。

    夏龙山不到四十,一身粗壮的腱子肉,作战格外的疯狂,把盔甲卸去,浑身瘢痕累累,半根错节,是吴三桂部下有名的悍将。这家伙为人十分豪爽,曾经和郭云龙关系也不错,不过唯有一点,就是夏龙山对吴三桂忠心耿耿,惟命是从。就算成了臭名昭著的汉奸,当了二鞑子,他也毫不知道悔改。

    “将军,您看,城里头回信了!”

    夏龙山一听,也是大喜过望,他本来只是例行公事,想要试探一下对付的军心,哪知道郭云龙竟然回信了。

    展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诚心劝降,大驾亲临。

    歪歪扭扭的八个字,意思很明白了,想要让我投降,总该表示一下诚意吧!你亲自来劝降。

    “将军,恐怕有诈,您可不能犯险啊!”

    夏龙山的眉头紧锁,看了半天,然后说道:“先派给使者过去吧,郭云龙要是能献出新乡,也省了麻烦。”

    当即就派遣以为姓汤的举人,带着夏龙山的书信,趟着水,过了卫河,来到了新乡城下。夏龙山也带着人马到了河边,卫河发源太行山,绵延经过新乡,汲县,内黄,大名等地,是海河的之流之一。

    河边距离城墙最近处不过两三百米,夏龙山和城头的郭云龙相距也不过四五百米,大家能够依稀看到对方的面目。

    郭云龙让人放下了吊篮,把汤举人提到了城上。

    汤举人一看郭云龙,急忙笑道:“将军有礼,小人奉了夏将军之……”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两旁的士兵三拳两脚就把他打倒在地,然后用破布勒住了他的嘴,更有一个士兵握着刀把,狠狠的砸下了他的两颗门牙,疼得这家伙浑身战栗,满头冒汗。

    郭云龙冷笑了一声,“我本想捞到夏龙山这条大鱼,没想到你送上门了,也好,那就用你的狗头祭旗!”

    郭云龙让士兵揪着汤举人,到了城头之上。郭云龙望着远处的夏龙山,冷笑道:“夏兄,当年咱们也曾一起杀鞑子,那是何等的快意,我实在是不明白,你怎么就甘心顶着猪尾巴,给满清当了奴才?”

    夏龙山声如洪钟,大声的喊道:“郭云龙,我还认你这个兄弟,咱们吃粮当兵,求的是封妻荫子,荣华富贵,跟着谁不一样。朱皇帝无道,待咱们兄弟也不好,那就听大清皇帝的,有什么错?咱们王爷对部下恩同再造,你背叛王爷,说得过去吗?”

    郭云龙听到了这里,朗声大笑:“夏龙山,这话放在一年前,我还真不知道怎么驳斥你,可是自从跟着国公爷,郭某才真正的明白,吃粮当兵,我们吃的不是朱皇帝的粮,是天下百姓的粮!我们的使命就是守护这些百姓。像你这般,把廉耻扔在了一边,甘心给异族当走狗,那不是人的活法,而是畜生,连狗都不如的畜生!”

    郭云龙说着,手中长刀一挥,汤举人的脑袋就被斩了下来,人头落到了城下。

    “夏龙山,早晚有一天,你还有吴三桂那个狗汉奸,都会落到这个下场!”

    “你!”

    刺目的鲜血,让夏龙山的嘴巴子火辣辣的,抽得真狠啊!

    “郭云龙,老子杀了你!”

    夏龙山猛地拔出了腰刀,一催战马,就向着卫河的冲过去。后面的士兵一看主将冲上去了,他们也不敢怠慢,全都跟着过河。

    “小小新乡,也敢阻挡老子,那是痴人说梦!”夏龙山一边跑着,一边痛骂。

    而城头之上,郭云龙一看夏龙山冲了过来,顿时脸上露出了狂喜的神色。

    五百步,四百五十步,四百步,三百五十步……

    “到了!郭云龙猛地一挥手,大声吼道:“放!”

    顿时城头传来一阵刺啦刺啦的火绳燃烧的声音,紧接着一个个形状如同飞鸟一般的东西划过优美的弧线,向着城外猛地砸了下去。

    上百个冒火的飞鸟,弥散在了空中。

    这不是别的,正是神火飞鸦!

    此物用细竹或芦苇编成,内部填充火药,鸦身两侧各装两支“起火”,“起火”的药筒底部和鸦身内的火药用药线相连。作战时,用“起火”的推力将飞鸦射至100丈开外,飞鸦落地时内部装的火药被点燃爆炸,就像是原始的火箭弹。

    顾振华极为重视火器,神火飞鸦也大量的制造,相比以往,加大了火药的剂量,又罩上了铁质的弹壳,威力一下子就提升了好几个档次。简言之,这个新版的神火飞鸦就是一颗自带动力的手榴弹。

    两支翅膀为这枚手榴弹提供稳定性,一百多枚像是一支悍不畏死的特工队,砸向了夏龙山。(。。)

第一百九十九章 收回拳头打人

    “什么玩意?”

    夏龙山看着满天的神火飞鸦,也是吓得魂飞魄散。他手下也有眼尖的,一下子认出了是神火飞鸦。

    “大人放心,没什么了不得的!”

    几个忠心耿耿的亲兵说着就拥到了夏龙山的周围,用身体替他挡住。他们都知道神火飞鸦,其这玩意炮体直径3寸5分,以竹条编成,外糊以纸,两旁装上翅膀。炮体内放一长3寸的纸筒,装上炸药和涂有毒药的铁菱角若干枚,还有发烟剂。

    点燃纸筒内发射药后,整个炮体升空,发射药又会引燃炸药,一声轰隆巨响后,发出火焰、烟雾和有毒的铁剌,一物数用。但使用时需留意风向,不可逆风发射,若能顺风发射而风力够大,始能至远。

    不过话说回来,即便是打得远,也没有太大的杀伤力,更多是的扰乱敌军的。因此夏龙山的部下格外的自负,根本不担心,他们都披着两层铠甲,除非倒霉到家了,不然根本不会受伤。

    可是就在这帮人信心十足的时候,神火飞鸦陆续落到了他们的头上,剧烈的爆炸响起,铸铁的弹壳崩裂开,无数的碎片就像是飞刀一般,向着这些人猛插了了过去。

    有一个倒霉蛋正好被两枚神火飞鸦击中,直接尸骨无存,地上只有一滩血迹,看得人触目惊心。

    还有更多的人被弹片穿透了身体,划破了喉咙。至于炸没了胳膊腿的不可胜数。一轮攻击之下,随着夏龙山杀过来的几百士兵几乎人人带伤,有二三十人直接丧命。

    就在夏龙山的身边。爆炸了两枚神火飞鸦,他的亲随被干掉了三个,就连他的脸上,脖子上都被划出了伤口,鲜血流淌,脑袋都变成了血葫芦!

    夏龙山也不是没见过神火飞鸦,可是面对着如此惊人的威力。他是彻底惊呆了,安**难道是神仙不成,怎么火器到了他们的手上。威力都成倍增加,就连最简陋的神火飞鸦都有这个威力啊!

    夏龙山当然不知道,顾振华在看到神火飞鸦之后,就提出了几项革新意见。其中主要有三点。一是改成铸铁弹壳。二是改变羽翼形状。

    明朝人或许还不懂空气动力学,他们只是单纯的仿制鸟翅膀。鸟的翅膀是为了更省力气的飞行,和武器要求的快速准确是完全相反的。顾振华要求把翅膀改成了边条翼,同样也是铁质的,在爆炸的时候,还能增加杀伤力。

    第三项就是增加了发射底座,用厚木板制作了一个简易的发射槽,这样打出去既增加了稳定性。又提高了射程。

    另外又推广了颗粒火药之后,爆炸威力至少提升了两倍。原本的一个鸡肋武器。经过了一番折腾之后,竟然有了和大炮差不多的威力,简直让人喜出望外。

    郭云龙看着城外凄惨的景象,他差点跳了起来。本来只想教训一下夏龙山,哪知道竟然是给他送去了灭顶之灾!

    郭云龙忍不住掐了一下大腿。真疼!

    “快,第二波攻击!”

    士兵们也从狂喜之中恢复过来,急忙第二轮的神火飞鸦就打了出去。黑压压的怪鸟,再度遮蔽天空。

    下面的士兵再也不敢好整以暇了,全都撒丫子就跑,仿佛见到了魔鬼一般。

    夏龙山更是如此,带着身边残存的卫兵,拼命的奔逃。这时候夏龙山一面跑着,一面忍不住回头盯着神火飞鸦造成的可怕后果。

    那些来不及逃跑的士兵再度被金属风暴淹没,这下子死伤更加惊人。这些士兵都是当年关宁军的精华,夏龙山手里的王牌,死的这么不明不白,夏龙山只觉得一腔怒火,把整个人都烧了起来。

    “郭云龙,我必杀之!”

    夏龙山咬牙切齿,可是偏偏是忙中出错,他光盯着后面,忽视了前面,战马一头扎进了芦苇荡。

    这个时节芦苇早就枯萎了,下面全都是厚厚的淤泥,战马踏进去之后,四蹄不断的下陷,挣扎的越凶,下去的越快!

    没有几步,四蹄全都没到了泥中,移动不能动!

    夏龙山一瞬间浑身都被冷汗湿透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甩开了战马,就要跑出去。可是他本来就粗壮胖大,再加上铠甲,整个人二百多斤,在烂泥上面,可想而知,就像是一块石头一样,越扑腾下去的越快,越是着急,就越逃不出去!

    “快,来救我啊!”

    夏龙山最好扯着嗓子,拼命的喊救命,这时候终于听到了马蹄声。可是让夏龙山绝望的是等来的不是清军,而是安**!

    郭云龙一见神火飞鸦建功,他就想着趁机扩大战果,因此就在第二轮发射的时候,他就带着一百多夜不收冲了出来。

    清军早就被吓得魂飞胆裂,只是低着头狂跑,像是没头苍蝇一样,结果全都被一个个砍倒。

    郭云龙正在疯狂的杀戮之时,突然注意到了夏龙山正在喊着救命。

    人要是走运,老天爷都挡不住,郭云龙当即就带着人马杀了过来,正好看到了陷入泥潭的夏龙山。

    “哈哈哈!”郭云龙一阵狂笑。“来人,把他给我套出来!”

    说话之间,几个士兵一起抡起了绳索,纷纷扔了过去。夏龙山还想要挣扎,为时已晚,两个绳索紧紧的套住了他,骑兵纵身上马。

    驾!

    四蹄撒开,一股巨大的力道把夏龙山像是拔萝卜一般,揪了出来。

    郭云龙欣喜若狂的带着这个巨大的战利品回城。这时候清军也知道了不妙,大部队疯狂的追过了卫河,想要抢回老大。

    城上的安**早就准备好了。箭如雨下,火铳齐发,到了城根下面。滚木礌石,像是冰雹一样,乒乒乓乓,清军没有主将指挥,一团乱麻,很快就被打得灰头土脸,除了丢下一百多具尸体之外。一点作用也没有。

    郭云龙从容不迫的把夏龙山抓进了城中。

    “哈哈哈,夏龙山,我让你进城谈话你不来。没想到咱们俩会这么快,以这种方式见面吧?”

    夏龙山脸涨得通红,都红的发黑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憋了半晌。夏龙山恶狠狠的说道:“姓郭的。念在曾经的交情上,你给我一个痛快,让老子干干脆脆的死了,我到了阴曹地府,也念你的恩情!”

    “哈哈哈,夏龙山,你想过没有,就这么死了。会是什么下场?”

    “脑袋掉了碗大的疤,再过18年。又是一条好汉子!”

    “哈哈哈,你真是痴心妄想,秦桧那些贼子还跪在岳武穆的坟前呢,早晚有一天,吴三桂也会跪下来,到时候你不过是身边的陪伴而已!”

    郭云龙说话之间,牙齿咬得咯蹦蹦响:“从今后,你的家人抬不起头,你的子孙以你为耻,祖宗为你蒙羞,你还想有下辈子吗,就在十八层地狱里头等着被活活折磨吧!”

    “你?”

    夏龙山瞪圆了眼珠子,“郭云龙,你好狠的心肠啊,我和你不过是各为其主,用得着这么诅咒夏爷爷吗?我就不信,平西王还打不赢你们这些草包流寇,一时侥幸,还能一直幸运下去吗?”

    郭云龙听到了这里,瞬间瞳孔聚集在了一起,“夏龙山,你以为我实在嘲笑你吗,我实在可惜,一个为国戍边的志士,竟然变成了可耻的汉奸!你要是到了现在还想不明白错在哪里,那才是真的没救了!”

    郭云龙一摆手,几个士兵急忙走了过来。

    “去,把夏龙山捆起来,交给国公爷处置!”

    “遵命!”士兵纷纷涌上来。

    夏龙山眼珠子都快努出眶外,顾振华的狠辣人所共知,落到了他的手里,还有好下场吗!

    “姓郭的,有本事现在就杀了大爷,赶快杀了我!”

    郭云龙转过了头,根本不搭理他,任由士兵拖着夏龙山出去。就在这一瞬间,郭云龙的眼角也涌出了两滴泪水!

    新乡出乎意料的打了胜仗,而淇门镇一带的战斗就更加残酷了。

    卫河之上,尸体几乎塞住了水道,散不去的红色,触目惊心,即便是铁石心肠,也要为之动容!

    “传令,大军退后五里。”顾振华面无表情的说道。

    “国公爷,咱们占优势,干嘛退兵啊?”吴凯杰忍不住说道。

    “退兵!”顾振华再度重复一遍,脸色已经铁青了,吓得吴凯杰急忙传令。

    安**得到了命令,先是意犹未尽的炮兵急忙装上了火炮,快速离开,随后步兵缓缓撤退,骑兵在两翼掩护。顾振华的元戎车安安稳稳,不紧不慢的走着,大纛旗在空中迎风飘扬,分外的刺眼。

    姜瓖这时候还在拼命的督促着过河,虽然没有参加战斗,但是他身上的甲胄都是鲜血,砍逃兵,已经把手看得软了,刀都卷刃了。

    对于死多少人,他已经没有概念了,只是知道必须执行命令。

    “大人!安**被咱们杀退了!”

    姜瓖还傻愣愣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手下人急忙大声的喊道:“大人,咱们打赢了,安**退了!”

    “赢了!赢了吗?”姜瓖像是傻了一般,催着战马到了河边。目之所及,全都是残肢断腿,河水几乎变成了一锅肉汤,即便是看惯了生死的姜瓖,也忍不住作呕。

    他手下的士兵至少被打死了一千三百名,另外还有八百名民夫被打死,另外受伤的更是无计其数,他的部下一下子就摧毁了一半。

    相比之下,安**几乎没有任何损失,他们完全是凭着火炮和火铳,远程火炮覆盖,近程排队枪毙,格外的轻松写意!

    这,这能算是胜利吗?

    姜瓖一屁股坐在了岸边,双手狠狠的扣进了泥土之中,手背上青筋暴露,简直欲哭无泪。

    这时候吴三桂和尼堪带着人马赶了上来,看到了茫然的姜瓖,吴三桂只是微微笑道:“姜总兵,打得不错!”

    尼堪更是连看这条狗的兴趣都没有,直接催马走过了,全然没有看到姜瓖荼毒的眼神。

    对于吴三桂来说,不论如何,渡过了卫河就是一大胜利,姜瓖死了多少人,全都不放在他的心上。

    清军用最快的速度搭起了七座浮桥,大军快速通过卫河,到了对岸,这短短的几百步,就仿佛是咫尺天涯一般,迈出了何等艰难!

    吴三桂心里清楚,这是顾振华故意放水,让他们过来。不过大汉奸并不害怕,你有底牌,我也一样有,就看谁能斗得过谁!

    “火铳手压上去!”

    吴三桂抛弃了以往效仿清军的战术,转而使用火铳手冲锋,大有效仿安**的意味。

    这些二鞑子排成了整齐的队列,同样紧紧握着火铳,在指挥官的吆喝之下,按照鼓点步伐,快速的向安**的真香压过去。

    双方快速的接近,顾振华远远的看到了这一幕,微微冷笑:想要和自己比排队枪毙,吴三桂,你差着行市呢!

    清军一点一点的接近,安**的阵营格外的宁静,大炮根本没有响起,任由这些火铳手到了一百五十步左右。

    “准备!”

    周英杰冷冷的下了命令,所有士兵瞬间端起了火铳。

    一百二十步,一百步,八十步!

    “射击!”

    听到了命令,所有士兵几乎在同一时间,叩响了扳机,即便是新兵,也靠着扎实的训练,下意识的完成了动作。

    只是有人在开枪的一瞬间,吓得闭上了眼睛,可是等他们再睁开眼睛,只见硝烟弥漫,根本不看清什么。当然也不准许他们去观察战果,开枪之后,立刻后退装填,第二波的射击就来了。

    绵密的铅弹射过去,清军的火铳手像是割麦子一样,一片一片的倒下去。同样使用火铳,效果却不能同日而语,清军上下也格外的压抑!

    “冲,别停,都给我快点!”

    一个牛录章京拼命的吆喝着,可是就在他喊话的瞬间,十几杆火铳对准了他,枪声响过,这家伙的脑袋都被打飞了,一条胳膊也没有了踪影,只剩下一个不断冒血的尸身,缓缓的瘫软在了地上。

    清军出现了一丝混乱,炮兵这时候也终于找到了机会,高宏图兴奋的下达开炮命令,更加绵密的炮子打了过来。

    如果说说刚刚是割麦子,现在就是蝗虫扫荡,炮子所过之处,到处都是碎尸,到处都是死人,修罗地狱瞬间降临到了人间!(。。)

第二百章 迎着炮火前进

    卫河两边,衰草濠梁,高高低低的田地上,尽是杂草残麦,河水滋养万物,这里尽是一望无际的田野,最优秀的良田。

    自从清军占领卫辉之后,不断的抢掠,使得农田荒芜,百姓无心耕种。即便是安**到来之后,也一时没法改变。不过毕竟是田地,年年都有浇灌收获,加上野草众多,踏上前去,仍然松松软软的,只是深秋到来,杂草枯黄,给人以一种萧瑟的感觉。

    齐汉元在徐州加入了安**,屈指一算,已经有了大半年的时间,在这期间,他经过了最严格的训练。疯狂的体能训练,让他浑身肌肉暴涨,像是小山丘一般。成千上万次的挥动刀枪,双手上全是厚厚的老茧,频繁的射击训练,更是在肩窝留下了一个淡红的印迹。

    这些都是他作为一个优秀士兵的最好证据,在火铳射击考核之中,他更是得到了全营第一名的成绩。

    不过这些都是训练,真正第一次到了战场上,他终于感到了战争的可怕。河边的激战,虽然他一直在后方,但是密集的枪炮声震得人耳朵翁翁直响。

    齐汉元很清楚,每一声枪声,都可能表示一条生命的终结,这就是最残酷的法则!

    终于一阵号角响起,到了他们参战的时候,齐汉元偷偷的擦干了掌心的冷汗,迈步跳过一道数尺宽的沟壑,那沟壑内的水流差不多干涸了,只余内中一些烂泥浑水。越过沟壑后。他注意与战友保持队列齐整,他们以疏阵而行,每队之间相距一丈八尺。便是每兵之间,相隔同样数尺。

    放眼望去,周边尽是连绵不绝的号鼓旌旗,苍凉空旷的深秋大地,除了枯草大地的土黄,就是穿着青黑色的冬衣,戴着帽儿盔的士兵们。向两边长长的蔓延过去,他们行进时,不时露出冬衣内鲜红的长身罩甲。为他们平添了一股锐气。

    这些衣甲都是半个月之前,从后方运过来的。崭新的棉絮,密密的针脚,足见做衣服之人的用心。

    齐汉元知道。他的母亲和姐妹就是这些人之一。加入了安**,军属都会安排工作,承包一些军需品。一来为他们增加收入,二来有亲人上前线,他们做事会更加用心。

    果然全新的军装穿在了身上,一股家人才能感受的温暖,弥漫在了身边。大明士卒在头盔内都要裹上头巾,明中期后。一般统一为蓝色的头巾,上有巾环。可将额头一圈扎住,就如普遍士民的网巾一样。

    长长的队列,顺着地势,向前方起伏涌动,,一个粗壮剽悍的旗手,持着一面一丈大旗,指引着一哨人马的前进方向,紧随其后的鼓手,打着不紧不慢的频率,让大家跟上。

    踏过一道低矮的土丘,骤然之间,一副前所未见的画卷展现了出来!

    渡过了卫河的吴三桂,正在指挥着人马,向着安**发动冲击。火铳手在前,不断的压上。结果被安**用火炮无情的轰击,成片的清军死在了散弹之下。

    那些火铳手打得更加疯狂,冰雹一样的弹丸,快速的收割着生命,清军的火铳比起安**相差一大截,还没有进入射程之内,他们就死伤惨重。

    即便是有些人冲了进来,也侥幸开火,但是人员稀疏,火力零星,除了偶尔能射中几个倒霉蛋,作用根本不大。

    安**有着严格的训练,倒下去一个,立刻会有另一个补充上来。而且大家还会把火力集中射向开枪之人。

    在这场排队枪毙的比赛之中,清军装备不行,训练不行,意志力更是不行,从一开始就处在了下风。

    就在这时候,杨坤突然跑到了吴三桂的近前:“禀报王爷,咱们的火炮已经运上来了!”

    一直在后面观战的吴三桂终于露出了笑容:“顾振华的手脚早被本王看透了,他无非依仗着火器犀利而已,没了这个,他就是没了牙的老虎。来人,给我放炮轰击!”

    清军的炮手也已经将一批火炮运过了河岸。相比安**的火炮,清军的火炮则显得杂乱不少,其中多数是缴获明军火炮,有虎蹲炮,有佛朗机炮,还有大将军炮和威远炮,一共三十几门。

    此外吴三桂手上还有一批神威大将军炮,这些火炮都是满清督造的攻城利器,只是由于太重,一门炮3800斤,还没有运上来。

    清军炮手做好了准备,终于在万众瞩目当中,炮声响起,一枚枚沉重的炮子向着安**打了过来。

    在这之前,清军一直被动挨打,白白受了安**火炮的荼毒,现在听到了己方的炮声,这帮二鞑子忍不住欢呼起来。

    远处的元戎车上,顾振华则是眉头紧皱,他清楚的看到一枚炮子飞过了两三里远,正好击中了一名安**的火铳手,这个士兵顿时失去了上半边身体。望远镜之中,一片鲜红,格外的刺目。

    很显然,按照射程计算,这种火炮多半是大将军炮,威远炮一来的,也有可能是大口径的红衣大炮。

    顾振华眼下虽然也有红衣大炮,可是安**偏重野战,因此追求灵便轻巧,在射程上就有些吃亏。

    目之所及,安**的阵地之中,已经有士兵死在了炮火之下,还有一枚炮子打出了一条血胡同,五六个士兵受伤倒地。

    “国公爷,这可怎么办啊?”吴凯杰焦急的问道。

    “传我的命令,全军压上,抵近清军!”

    “国公爷,迎着炮火冲锋,这能成么?弟兄们可要先忍受死亡,才能去杀人啊!”

    “说的没错,你想要别人的命,就要先不在乎自己的命!是龙是虫,就这一次了,马上传令!”

    顾振华面无表情的下达了命令,他的心中却不是这么平静。他凡事有一利就有一弊,安**重野战,炮火射程低于清军,最好的办法就是冲到清军的眼皮子底下,利用优势火力,将清军干掉。

    不过这就要冒着敌人的炮火冲击,安**能不能承受这种压力,能不能忍受牺牲,绝对是一个致命的考验。

    这也是验证顾振华练兵成果的最好考验,是徒有其表,还是真正将纪律贯彻到了骨髓里头,就看这一次了!

    吴凯杰只能点头,让人把顾振华的命令传达给了李旭和周英杰他们,这两位团长得到了指令,毫不犹豫的执行,他们也清楚,一味挨打不是办法!

    “向前,保持军阵!”

    鼓乐声中,军官们沙哑的咆哮不时传来,齐汉元和同一哨的战友,迈着整齐的步伐,不断向前。就在他们的周围,全都是安**的士兵,一个个神情肃穆,稳步前进。

    “注意!进入敌军的火炮射程,前后列错开!”

    队中军官们的喝令声传来,齐汉元看了看前几列的战士,下意识往右面闪开一些,而不是前后列对在一起。

    忽然之间,对面的清军阵地炮声白烟升腾,炮声隆隆!

    清军开炮了!

    一枚枚的巨大炮子划过了天空,向着安**的军阵射过来,虽然作战意志坚定,但是面对着火炮攻击,齐汉元内心还是有些忐忑,即便是知道这枚炮弹不是射向他,也没用!

    一阵让人心寒的呼啸声传到近前,轰的一声巨响,一枚7斤重的铁弹,重重轰打在右前方一百多步远的地面上,掀起大团的黄泥与乱草,炮子却没有跳跃起来。

    只有两个士兵被巨大的冲击力震倒,并没有惨痛的伤亡。

    齐汉元松了口气,这种地形,河边的土地松软,对他们还是有好处的,再听身旁,兄弟们隐隐的舒气声一样传来。

    火炮呼啸,虽然打偏的,落空的,陷入泥土的不少,但是终究有得手的时候,一发呼啸的炮弹斜斜奔来,轰的一声,沉重的实心弹丸砸在厚实的地面上,激起大股烟尘,然后高高跃起,急速旋转着,在安**的阵列之中,射出十几丈远,才落到了地上。

    血肉之躯,无法阻挡炮弹的肆虐,这颗足有7斤重的实心铁球,摧枯拉朽般的撞入人群,毫不费劲趟开一条血肉胡同。

    由于是斜侧面,炮弹给多个火铳兵与长枪兵造成严重的伤害。雨雾似的鲜血与碎肉在眼前腾起,右前方几列外,一名火铳兵的半边身子都被打没了,大腿被齐根切断了,露出内中惨白的骨头,喷泉似的鲜血,从伤口断腿处涌出。

    残肢碎肉飞洒,与这名战士一样。炮弹奔腾过后,多员士兵扑倒在地。

    扑通!

    另外一条大腿从天而降,就落在了齐汉元的面前,还不到两米远!

    “哇!”

    齐汉元一张口,胃里的酸水就奔了出来!

    耳边全都是伤兵的惨叫声音,生生被巨大的铁蛋,带走了胳膊腿脚,这个伤痛哪怕是铁人也承受不住!

    齐汉元清楚的知道,那条腿的主人正是一个山东兵,比他晚加入安**半个月,但是训练最为刻苦,他平常最常说的就是要打回山东,光复老家!

    可是这条山东汉子在第一次出征的时候,就失去了生命!

    齐汉元强忍着泪水和胃液的刺激,拳头紧紧的攥着:“兄弟,等着我给你报仇!”

    “不要停,继续前进!”

    越是艰难,就越要挺住,这时部中鼓乐更为激昂。

    军官们此起彼伏喝令声:“向前,大步向前!”

    眼看着越来越近的安**,吴三桂和尼堪的脸色渐渐的变绿了……(。。)

第二百零一章 仓皇逃走

    吴三桂和尼堪举着望远镜,看着远处的安**,他们两个的手脚越发的冰凉,尤其是大汉奸吴三桂,浑身都忍不住颤抖起来。

    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人家打来一拳,闪身躲开,是不可避免的天性。即便是拼死冲锋,见到了对方的弓箭射过来,也是要躲开的。

    作为一个精锐部队,能够保证勇往直前,不向后退步,就已经相当了不起了,不论是在明军,还是清军,全都是首屈一指的队伍。

    但是眼下这些安**,他们不但迎着炮火冲击,而且节奏一点不变,队伍还是刀砍斧剁的一般齐,步伐齐整,声音如一。

    就算是炮弹落在了身边,只要还能站着,就继续前进,丝毫不受影响。就算是身旁的伙伴脑袋没了,胳膊腿被炸飞了,哀哀痛叫,他们也无动于衷,就像是一群机器一般,不断的前进,前进!

    吴三桂清楚的看到不只是军队,就连一般的民夫也都训练有素,眼看着士兵被击中之后,医务兵和民夫就抬着担架,从队伍的空隙快速赶过来,将伤兵抬走,一切都条理分明,丝毫不乱。

    三个团的安**分成左中右,就像是三只巨大的拳头,向着吴三桂打过来。无声无息,但是压力惊人。

    吴三桂在战场多年,就算是最精锐的八旗兵,也没有给他这种压迫。两军还没有交火,吴三桂竟然知道自己必败无疑。甚至要丧失抵抗下去的勇气!

    逃!

    一种最要不得的情绪竟然在大汉奸的心头弥散,吴三桂狠狠的甩了甩头,但是恐惧就是没法清除干净。

    其实不只是他。就连尼堪都是如此,清军以勇悍著称,八旗劲旅更是鞑子纵横天下,最大的王牌。

    但是说实话八旗又是一支相当脆弱的军队,他们不敢承受死亡,不要说百分之十,甚至百分之二十。他们只要损失了百分之五左右就受不了。通常情况下,死了一两百人,清军就要撒腿逃跑。

    他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战马。同明军相比,他们想打就能打,不想打就能逃!

    这种吹嘘出来的勇敢,面对着真正钢铁纪律铸就的军队。就仿佛李鬼遇到李逵。他不能不害怕!

    “平西王,你给我说清楚,汉人是不是有什么迷惑心智的药物,才能让人悍不畏死!”尼堪冲到了吴三桂的近前,大声的咆哮:“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世上还有比八旗勇士更强的军队!!”

    “杀!”

    尼堪大声咆哮之时,安**已经过了最危险的炮击区域,距离清军不足一百步了。

    第一轮齐射发出。炽热的铅丸快速的砸向了清军,带着仇恨。带着愤怒,无情的射击,早就被吓破胆的清军甚至连还击的勇气都没有,成片成片的倒了下去。

    齐汉元生平第一次面对着真正的敌人,一枪打出去,他清楚的看到对方胸口炸开,出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漏洞,里面的东西炸得满天飞。那个家伙带着吃惊,带着恐惧,扑通倒在了地上。

    一瞬间,齐汉元心中的憋闷终于释放出来,他忍不住长出了一口气。

    没有人是钢铁,没有人不怕死,区别只是理智能不能控制自己而已!从加入军营的第一天开始,他们就在接受服从训练,灌输团队精神,他们不是独立的一群人作战,而是一个光荣团队的一员。

    凡事不能只在乎自己的生死,而是要考虑团队的安全。只有团队能够保留下来,他们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

    说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难,就在行进之中,齐汉元多少次腿肚子发软,两条腿就像是僵住了一般,拼命的想要回头逃跑。

    毕竟谁也没有直面死亡的勇气,尤其是看到弟兄们不断受伤死亡,这种念头就越发的强烈!

    不过强大的训练,终究发挥了作用,多少新兵迈着灌铅的双腿,机械的进入了射程之内,向着清军射出了致命的子弹!

    事实证明,团队精神,绝对是保证了大多数人的安全,清军火炮有限,而且射击水平也很差,十之七八的炮弹都打空了,安**付出的代价不过是两百左右人伤亡。

    如果为了一时偷生,到处乱跑,说不定死伤会更惊人。而且更加致命的是队形乱掉之后,清军强大的铁骑就能发挥作用。

    在原野上,火铳兵失去了队列的保护,面对着骑兵就是一盘菜,生死都落在了人家的手里,那时候不知多少人要死亡。

    通过这一段不长的进攻,士兵们受到的教育或许比起半年的军训还要重要,一种叫做纪律的东西,深深的烙印在了每个人的心中,进入了骨髓的深处。

    付出惨痛牺牲的时候过去了,该是把死亡送给清军了!

    “二鞑子,死吧!”

    一排子弹打出之后,士兵根本顾不得查看战果,纷纷后退,后面的士兵立刻跟进,一轮接着一轮,子弹几乎就没有停过。

    齐汉元已经装好了第二枚的铅丸,他手中使用的火铳正是安**最新的产品,直接用熟铁裹在钢芯上打出来的枪管。

    这些新式火铳装药更多,分量也更大,每一次开火,后坐力都震得人浑身发抖。不过齐汉元非常喜欢这种实实在在的感觉。

    一枪射出去,颗粒火药推着铅丸,不断的变化形状,就像是一块大饼一样,狠狠得砸在了敌人的身体上。巨大的动能砸烂盔甲,穿透骨肉,震碎心肺,在血肉之躯上面,凿出一个个血窟窿。

    齐汉元的一枪正好射中了一个头目的肩窝,顿时一条膀子被炸飞了,锁骨全都断裂崩飞。而且碎裂的骨头到处乱飞,深深的嵌入了脖子之中,鲜血汩汩流出,顿时半边身体全都是血红色的,这个家伙挣扎了两下,就像是断线的风筝一样,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王爷,快派救兵吧,火铳手挡不住了!”陈坤焦急的说道。

    的确从刚刚冲锋以来,火铳手就遭到了沉重打击,死伤惨重,被安**打回来,本来他们仗着火炮掩护,想要抖抖威风。

    结果哪里料想,安**比他们凶悍,比他们狠辣,竟然直接冲了上来,这帮人顿时胆裂魂飞,已经丧失了抵抗的勇气。

    一轮排枪之下,又有四五百人死伤,剩下的火铳兵根本就不想打下去了,他们面对的根本就是无法战胜的对手。

    有人悄悄向后退,有人干脆逼着眼睛开枪,然后撒腿就跑,军心丧失,溃败就是分分秒秒的事情!

    这一切吴三桂看得一清二楚,大汉奸咬了咬牙,“退,全军退回卫河以北!”

    “什么?”尼堪就像是没有听清一样,瞪着眼睛,到了吴三桂的面前。

    “平西王,你难道没有看到么,这伙汉人格外的凶悍,要是不把他们消灭,绝对会成为大清一统天下的障碍,你还想纵容他们吗?”

    吴三桂平时对尼堪都是言听计从,格外恭顺,但是到了现在,吴三桂可不能听他的了。

    “贝勒爷,您看的清楚,安**分明就是一群钢铁,派多少人马,都是肉包子打狗,以卵击石,自寻死路,吴某绝对不想给顾振华增加功劳!”

    “那,那你就眼睁睁看着安**壮大不成?你心里还有没有大清?”

    吴三桂也把眼睛瞪圆了,“吴某当然忠于大清,但是我还没有蠢到找死的地步。为今之计,想要对付安**,就必须有更多的火炮,更强大的火器,只要这样才能打败他们。不然吴某把人马拼光了,也不过是让安**更快强大起来而已!”

    就在他们俩个争吵的时候,高宏图指挥着炮兵已经冲了上来,不过这一次打头阵的不是大炮,而是神火飞鸦!

    顾振华当然也大量的装备了这种廉价的火器,而且相比郭云龙装备的守城版,顾振华的野战版加大了机动性,就放在了偏厢车,车厢上设置了发射用的凹槽。

    作战时,只要将底板卡好,对准了方向,直接点燃,就能发射神火飞鸦,而且一驾偏厢车能同时释放两三枚,甚至是四五枚之多!

    铺天盖地的神火飞鸦,向着清军扑了过去。顿时清军的阵地之中,就爆发出一团团的火焰,伴随着火焰,弥漫的浓烟更加要命,士兵之间根本看不清楚,到处都是浓烟。越是看不见,这些人就越是害怕,越是到处乱窜。

    结果就在逃跑之中,神火飞鸦在身边炸开,弹片划开了血肉,炸碎了身体。就在弹头里面,还藏了不少碎铁片,小钉子一类的东西,这些玩意全都在粪水当中浸泡过,一个个毒性十足。

    只要被打伤,就算当时不死,早晚也会感染,凭着满清的医疗水平,多数非死即伤。越来越多的清军倒在了血泊之中,爹妈乱叫。

    更多的清军终于承受不住了,扔了武器,抱头鼠窜。

    就连后面观战的吴三桂都再也承受不住了,他拨转马头,带着手下的亲随,急忙逃走。尼堪狠狠的跺了跺脚,也跑掉了。

    当头的一跑,清军彻底崩溃了,一个个亡命逃跑,就像是一群待宰的鸡鸭!(。。)

第二百零二章 新的战争

    从早上开战,一直打到了黄昏时分,夕阳之中,清军疯狂的逃窜。吴三桂和尼堪正好纵马来到了浮桥上面。

    这时候浮桥之上到处都是逃窜的清军,将路都堵死了,更有不少人被推到了河中。在慌乱之中,什么袍泽情谊也比不过活着重要,因此清军一个个全都奋力的奔逃。

    看着这些乱哄哄的士兵,吴三桂竟然涌起了一股嫉妒,凭什么自己手下往常以精锐自诩,结果竟是这样的饭桶,全然比不过安**的不避生死!

    吴三桂涌起了一股强烈的怒火,他手中紧握着七星剑,突然挥动起来,一连砍倒了两个部下,一见主帅发飙,在场的逃兵稍微安定了一些。

    “都给本王听着,所有步骑兵趟水过河,浮桥转走火炮车辆,谁敢犯规,杀无赦!”

    死命令下达之后,也有了一些效果,有些清军不得不跳入了水中。不过这时候已经是深秋,河水冰凉刺骨,难以忍受。

    尤其是这些士兵刚刚经过大战,筋疲力尽,更有人受了伤,哪里愿意跳进河里,他们假装还没有听到命令,依旧在挤着浮桥。

    他们乱哄哄的,炮车根本没法上桥。这时候安**的部队已经杀了上来,大炮,神火飞鸦,火铳,响成一片。

    那些夜不收精兵分成了若干小队,像是箭头一样,打进了清军的队伍之中,不管的分割包围。就像是一把灵巧的小刀,不断的从清军身上割肉,让吴三桂留更多的血!

    轰!

    一枚神火飞鸦正好落在了炮车旁边。爆炸开来,火光引燃了火药,一声更大的爆炸传出,粗大的威远炮管被抛到了半空中,又重重的落了下来,将一个士兵的脑袋砸碎,另一个炮手的胳膊也被砸没了。

    立在桥头的吴三桂看到这一幕。顿时心就像是被狠狠的扎了一下。这场交锋下来,吴三桂算是彻底了解了安**的厉害。

    什么狗屁骑射无双,面对着火器。就是一堆肉而已!

    尤其是安**可怕的纪律,使得战斗力成倍暴涨,要想和他们对抗,唯一的办法就是依仗更多的火炮。可以说大汉奸已经把火炮当成了命根子。

    看到了损失。他怎么能受得了。

    “贝勒爷,您别看着了,马上打通浮桥,让火炮全都撤回河北,不然火炮要是都丢了,咱们就完蛋了!”

    尼堪这时候也清醒过来,也顾不得和吴三桂之间的隔膜,急忙带领着人马冲上了浮桥。身披铁甲的战马横冲直撞,将所有人全都撞到了河中。

    这些二鞑子就像是下饺子一般。不断的落入水中,有些被战马撞伤,有的落水摔伤,总之哀嚎一片。

    这也是罪有应得,你甘心当走狗,不把自己当人看,也就别怪人家拿你当擦脚布!

    一条血胡同撞了出来,八旗兵护送着火炮,快速向着北岸跑过去。另外其他的士兵趟着水,向河岸跑过去。

    顾振华站在了高大的元戎车上,看得一清二楚,说起来顾振华还有些失望,他故意放清军过河,就是想诱敌深入,然后打一个漂亮的反冲锋。

    不过河水太浅,根本起不到阻敌的作用,这帮家伙过河十分轻松,除了一些倒霉蛋陷进了淤泥之中,其他人的阻碍并不大。

    “快,让高宏图对准了浮桥,给我猛攻,务必把火炮留下了!”

    正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清军之中,炮兵的潜在威胁最大,因此顾振华首先就把攻击主力集中到了火炮上面。

    高宏图得到了命令之后,也立即调转炮口,换上了实心铅弹。

    轰!轰!轰!

    拳头大小的铁蛋不断的落在了河水之中,激起高高的水柱,有些更是直接击中了逃兵。从斜面打过去的一枚炮弹,一枚下去,就是一条血胡同,轻松消灭五六个士兵。

    虽然战果惊人,可是高宏图并不满意,没了火炮的掩护,这些士兵想什么时候干掉,就什么时候干掉,而这些火炮可不是容易对付的!

    “瞄准了浮桥,别乱打!”

    就在高宏图大喊之时,突然一枚铅弹正好击中了浮桥的中间。硕大的铁球落在了木板上,顿时砸出了一个巨大的洞,木屑乱飞,就好像是一道道的飞刀利箭一般,周围的清军都跟着遭殃,各个爹妈乱叫,更有人摔在了地上,来回打滚,痛不欲生!

    咔嚓!

    炮弹砸出了大洞,浮桥破坏,迅速下沉,正在桥上的炮车也随着向下沉去,一门大将军炮就这样的落入了水中。

    眼看着攻击成功,高宏图忍不住搓了搓大手。

    “好小子,这炮打得准!”

    高宏图夸奖的正是谭星明,这小子刚刚加入安**不久,按照道理他是没资格进入炮兵的,更别说成为了正式炮手。

    不过谭星明有一点很厉害,那就是数学成绩很惊人,计算射击参数比任何人都快都准。正因为如此,他才被特别招进了炮兵,这一次谭星明果然一战立功,高宏图把下巴扬得老高,还是他慧眼识人,找到了这么一个宝贝!

    “大家加把劲,再给我击毁几座浮桥!”

    炮声隆隆,谭星明也在仔细的瞄准,他平时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可是真正站到了大炮的前面,就格外的集中精神。

    “炮管提高二分,右转三度。”

    谭星明精神集中的说着,其他士兵马上照办。

    轰!

    又是一声炮响,紧挨着的一座浮桥又挨了一炮,被炸出了一个巨大的窟窿,连带着炸死了两个炮手。

    这时候越来越多的安**涌了上来。士兵们挥舞着长刀,肆意的砍杀。李旭更是如此,多长时间都没有杀得这么畅快了。一刀下去,甚至能砍下两颗脑袋。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原来杨坤率领着骑兵冲了上来,为了掩护火炮撤退,吴三桂不得不把骑兵也派出了出来。

    “来得好!”

    李旭当即率领着一百多夜不收冲了上去,另外火铳手也急忙以什为单位。结成一排,做好了战斗准备。

    火铳兵很清楚,靠着单打独斗。他们怎么可能是骑兵的对手,唯有结成战阵,才有获胜的可能。

    其实遍地乱兵,地域狭小。对骑兵运用极为不利。但是杨坤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冲上来,他总不能看着大炮就这么完了吧!

    一个骑兵冲到了士兵的附近,猛地挥动大斧,砍了过去。刀盾兵仓皇之中,急忙举起盾牌格挡。

    啪!

    盾牌被砸碎,胳膊都被砸得露出了白骨,士兵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骑兵一招得手,再度举斧。就要砍下去。

    哪知道瞬间五杆火铳对准了他,枪响响起。骑兵如遭雷击一般,在他的胸前一朵朵的血花绽放,就连战马都被击中了脑袋,半边头骨失去了踪影,骑兵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安**的火铳手经过了长时间的训练,各种动作几乎成了本能,他们上百人聚集在一起,结成了一个机动圆阵,风雨不透。

    射完了火铳的士兵立刻退到了中心装填,其他人继续开火。就这样交替着进行,像是磨盘一样。

    只不过这个磨盘磨得是人命,实实在在,血肉不断。

    眼看着自己的部下损失惨重,杨坤心里都在滴血,但是还是要拼死牵制。

    渐渐的暮色四合,战场上火把打了起来,安**的三个主力团已经扫荡了南岸的大部清军,快步向着河边压了过去。

    一个铁扇子面,已经朝着杨坤扑了过去。杨坤也不是傻瓜,他的骑兵也是被安**给包围了,那是绝无生理。

    因此杨坤也不得不留下了几百条人命,快速向北退去。

    失去了掩护之后,安**很快攻占了所有的浮桥。吴三桂带过河的火炮三十多门,可是带回去的不到二十门,剩下的全都落到了安**的手里。有的掉进了河水里,有的则是散落在了南岸,静静的等待着新主人。

    一场大战终于落幕了,每一个人目光扫过了战场,到处都是血色,到处都是尸体,狼藉一片,硝烟和血腥还没有散去,刺鼻的味道,侵袭着神经。

    有些新兵更是脸色惨白,不断的干呕,恨不得将胃口都吐出来。

    不过别管他们多狼狈,安**毫无疑问是一个最大的胜利者,不光是巨大的战果,更为重要的是安**真正成熟起来。

    对于新式练兵方式,有着强烈的认同,顾振华也从原本的偶像级别,升级到了神级的偶像,胜利的象征。

    他所到之处,士兵们都响起了强烈的欢呼呐喊,每个人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顾振华更是浑身的血液沸腾,战场的每一个细节,顾振华都仔细留意,他很清楚这场胜利给安**带来了什么!

    从今后,或许战斗会更加可怕,伤亡无比惊人,但是顾振华不怕,安**同样不怕,他们拥有了赢得战争的强烈信心。

    “我们赢了!”

    “我们赢了!”

    “我们赢了!”

    洪亮的喊声,此起彼伏,河边几乎变成了欢腾的海洋。

    战果逐渐统计了出来,安**击毙姜瓖部下一千七百余人,汉军旗的火铳兵三千五百余人,击毙关宁铁骑五百三十余人,炮兵八十五人,八旗一百三十人,民夫一千余人。

    俘虏超过了两千二百人,另外还有五百多重伤员,已经被士兵用刀砍了,提前结束他们的痛苦!

    所有人加起来,吴三桂一战损失了八千多士兵,别看大汉奸人马充足,可是也架不住这么损失,还没有见到汲县的城门,更别说打到黄河边,就损失这么惨重,对于清军的士气堪称致命的影响。

    如果说之前中原局势是敌强我弱,如今双方至少变成了势均力敌!

    打扫战场的工作一直到了天亮才结束,顾振华留下了警戒士兵,看住卫河,带着主力人马向着汲县进发。

    距离县城还有二三十里的路程,老百姓早就自发的出城迎接,舞龙舞狮,喜庆的人群络绎不绝,就仿佛过年一般。

    一看到长长的俘虏队伍,百姓们更是欢呼起来,巴掌拍得通红,给士兵们叫好。

    “让大家伙好好高兴一下吧,咱们去商量一下军情!“

    书房之中,顾振华对着所有人说道:“刚刚的胜利固然可喜,但是大家要清楚,我们只是赢得了战术的胜利,清军损失虽多,但是几乎都是杂牌,吴三桂和清军的主力未伤,接下来我们要面对的就是大汉奸的疯狂反扑,必须做好万全准备。”

    李济伯也笑着说道:“国公爷头脑冷静啊,吴三桂善于学习,又足智多谋,见识了我们的用兵之法,他们也一定会对症下药,非常值得注意。不过还有一件事,老夫也要提醒诸位,中原打成了这个样子,满清会不会从陕北调来援兵,更要注意才行!”

    顾振华也忍不住点点头,满清多半要注意到安**的身上了,也不知道自己伏下的棋子能不能有作用!

    就在顾振华忐忑之中的时候,十几批的说书唱戏艺人纷纷进入了京城。就在最后一拨人当中,一个一身素服的女人格外引人注目,她就是陆明贞!

    自从陆军姐妹加入了安**之后,妹妹陆明月一直在刻苦训练,这个小女生比起男人都要疯狂,脚上磨出了水泡,一层接着一层,手上的老茧越来越厚,白皙的肌肤也变得黝黑,可是她都无怨无悔。

    与她相比,姐姐陆明贞几乎到了疯魔的状态,顾振华只是提议让她学习曲艺,靠着才艺,想办法接近满清贵胄,说白了这不过是一个设想而已,但是陆明贞却当成了全部的一切!

    她白天练习身段唱功,晚上背诵推敲唱词,另外她还找到了军医大夫,军中老兵,学习如何使用毒药,以及怎么用手边的武器刺杀对方。

    经过了几个月的磨砺,陆明贞终于把本事都学到了身上,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报仇了。

    “雪老板,前面就是崇文门!”翁忠书乔装成了马夫,他笑着说道。

    陆明贞,额不,是雪秋棠轻轻的撩开了车帘子,跳下了马车。

    眼望着巍峨的城门,她眼中闪过一丝厉色,随即低下了头,快步向城门走去。

    “站住,你是干什么的?”

    “哦!军爷,我们是跑江湖卖艺的,您没看见这些锣鼓家伙吗?”

    “谁问你了!”守城士兵一把推开了翁忠书,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陆明贞。

    陆明贞还是低着头,从袖子里头取出了一块碎银子。

    “军爷,您行个方便吧!”

    守城士兵掂量了一下,嬉皮笑脸的说道:“不错,挺明白事,祝女老板风靡全城了!”

    陆明贞踏入了未知的京城。(。。)

第二百零三章 不臣之心

    中原的战火,烧不到安详的南京。经历了清除东林党的风暴,江南又恢复了安宁和繁华。偶尔有些北方的消息传来,掀起了些许波澜,很快又安宁下去。

    新的帝都在小贩叫卖声中,渐渐的苏醒,就在这一刻,突然一骑飞奔,冲进了城中。

    “捷报!捷报!”

    “中原大战,重创吴三桂!”

    “斩首近万,蓟国公威武!”

    ……

    正给客人舀豆浆的小贩听到了声音,顿时大笑道:“老少爷们,又打赢了,早点不要钱啊,咱们普天同庆!”

    “哈哈哈,你可真会往脸上贴金啊,普天同庆就喝豆浆,吃油条啊?大家伙该买鞭炮,舞龙舞狮,好好的耍耍!”

    “没错,蓟国公就是有本事,有他老人家在,中原稳如泰山,咱们也就能安居乐业,高枕无忧了!”

    更有一个老者摇头晃脑,掳胡须笑道:“大家伙知道不,蓟国公抗清的地方,正是当年岳武穆大战金狗的地方。安**忠勇善战,堪比当年的岳家军,国公爷就是咱们的岳王爷啊!”

    街道上百姓议论纷纷,万民欢腾,更有人买了鞭炮,热热闹闹的燃放起来。

    捷报自然也传到了内阁之中,正在处理公务的马士英得到了消息,手中的毛笔落在了地上,他都没有感觉!

    “快,给本阁看看!”

    马士英一把抢过了捷报文书,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着。就在这时候,兵部尚书阮大铖也匆匆赶来。

    “元辅,张缙彦。陈潜夫,徐方等人联名上奏,请您过目。”

    马士英沉着脸,急忙展开一看,上面写得十分简单,大意就是安**已经取得初步胜利,将清军杀退。但是鞑虏根基尚在。精锐犹存,因此应该集中全力,乘势而为。毕其功于一役!

    在奏疏上面,他们建议集中江北四镇的精锐兵力,汇合史可法在山东南直隶一带的士兵,全力攻击京畿。牵制清军。而安**则从中原北上。如果李自成在陕北获胜,则三路大军,一同攻击京畿,可以一举驱逐鞑虏。

    人的野心也会随着实力的变化而变化,顾振华在获胜之后,深知清军不会善罢甘休,接下来只会更加残酷的报复。

    与其被动挨打,倒不如处处开花。抢占先机,陕北战事胶着。中原又是安**新胜。只要明军拿出举国之力,全力北伐,山东一线再打起来,势必能吸引部分清军,到时候三线作战,清军左支右绌,兵力捉襟见肘,乱拳打死老师傅。

    即便是不能一举消灭清军,也能趁机歼灭一部,打掉清军的气焰,最差也能缓解安**的压力。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顾振华才用六百里加急,让马士英出兵。

    一份捷报,一份奏折,全都摆在了马士英的面前,老马看了半晌,才看了看阮大铖

    “你怎么看?”

    “启禀元辅,若是从军事角度,我以为这是完全正确的,清军虽强,但是兵力有限,如果三路发难,只要一路侥幸获胜,就能扭转局面。”

    马士英垂着眼皮,忍不住说道:“说说别的方面吧?”

    “是。”阮大铖皱着眉头,“这事情有两大难题,第一李自成是杀害先帝的凶手,如今圣上是先帝的儿子,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寻常人家尚且如此,何况皇家?蓟国公虽然出于公心,但是私自同李自成合作,已然有些不妥。如今我们全力出兵,知道的是恢复中原,不知道的还说我们是帮着杀害君父的仇人,好说不好听啊!”

    马士英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又看了看眼前的捷报。

    “还有别的吗?”

    阮大铖微微看了一眼马士英,只见他眉头紧锁,拧成了一个疙瘩,咬了咬牙,压低了声音说道:“元辅,自古以来,武夫秉政,从来都是乱国之相。虽然蓟国公忠勇,但是恶例不能开,不能让武夫执政啊!”

    说到这里,阮大铖长叹了一口气:“蓟国公自从出道以来,连战连捷,功劳赫赫,不论是文武都是第一流的,但是细细观察他的作风,往往是胆大包天,开万世之先,祖制早就抛在了一边,虽有功,但是未尝不是隐患。当年宋太祖黄袍加身,多半也是情非得已……”

    阮大铖还要说下去,马士英一摆手,“不要多说了,我去找监国商量,今天咱们的话,不要走漏一个字。顾振华什么脾气,你我都清楚。”

    话不用多说,阮大铖急忙点头,默默退了下去……

    安**大胜,民间沸腾,但是朝堂却是死一般的安静,只有几个底层的给事中上奏,请求封赏安**,结果奏折一概留中不发。

    相比南京的诡谲,北京又是另一番景象。自从清军入关之后,不只是推行剃发易服这么简单,他们还大肆的圈占土地,只要看哪里好,就抢哪里。

    以京城为例两黄旗住在北城,两白旗住在东城,两红旗住在西城,两蓝旗住在崇文门和宣武门以里,这叫京城八旗。原来的住户全都被无情的赶走,有的甚至变成了奴隶。

    这些满洲权贵从穷乡僻壤,一下子到了京师繁华之地,就算是多尔衮拼命的约束,但是一股享乐奢靡的风气也不可抑制的扩散开。

    那些投降的官僚士绅也拼命的孝敬新主子,各种新奇的玩意也在八旗之中流行,虽然只是一个开始,但是星罗燎原,已经有了不可抑制的态势。

    不少满清的子弟一有空闲,就在接到上乱逛,看到什么好拿什么,看到哪有趣就去那。就连女人也不放过,一时间京城的大姑娘小媳妇全都不敢穿好看的一副,不得不出门的时候,也是黑灰摸脸,好像乞丐一般。

    这一天刚刚从山东回到京城的贝子满达海在几个包衣奴才的簇拥之下,来到了闲逛。

    “爷,您看这京城怎么样?”

    “妈的,汉人打仗不成,建城的本事真不赖,街道多宽,酒楼茶馆一个接着一个。”

    “敢情,汉人建的越好,不越是合了您的心意吗?花花世界,任由你寻欢作乐啊!”

    “哈哈哈,你这个嘴啊,就跟抹了蜜似的。”

    满达海笑着拍了拍奴才的肩头,笑着说道:“九儿啊,爷很快又要出征了,等着我答应了回来,一高兴啊,就把你们全家都抬旗了。”

    “多谢主子恩赐,奴才先祝您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小九儿越发的巴结主子,把全身的本事都使了出来。他们正走着,突然前面出现了一座茶楼,在楼门口都挤着不少的人,正伸头往里面看。

    “九儿,看看那边怎么回事.”满达海顿时好奇起来,小九儿急忙点头,撒腿就跑了过来。

    “都给我滚一边拉子去!”

    奴比主大,此言一点不虚,小九儿踢开了几个看热闹的百姓,直接挤了进去。

    闪目一看,只见在茶楼的正中,有一个小小的舞台,在舞台中间正好站着一个一身素服的女子。清水脸,一点脂粉没有,身量高挑,身材匀称,在她的前面摆着一个八寸的书鼓,鼓面上放着楗子和书板。

    “诸位京城的父老乡亲,衣食父母,小女子本是沧州人士,和师傅学了几天本事,来到贵宝地,求大家赏口饭吃,有什么到不到的,还望贵手高抬。”

    “今天唱的段子是三国的故事,叫徐母骂曹,请弦师挑起丝弦,小女子打起鼓来,伺候大家一段。”

    “好!”

    女人落落大方,说话字字清楚,如同珠玉一般,光看着卖相,活儿就差不了!

    “汉末刀兵起四方,各处里狼烟滚滚民遭殃……”

    一句出口,响彻云霄,珠圆玉润的嗓子,就像是鸟鸣一般,透着清脆好听,不管离着多远,都仿佛在耳边一般,别提多舒服了!

    说起来以往京城的昆腔名伶也是不少,只是她们多数唱的婉约低徊。而这个女子全然不同,嗓音高亢,动作潇洒优美,别有一番独特的风骨。

    小九儿才看了几眼,就彻底呆住了。

    “九儿,你小子跑茅房了不成,敢让爷等着!”

    满达海说话之间,就冲了进来,小九儿一把拉住了满达海,用手指了指舞台上。

    “爷,您看!”

    满达海闪目一看,顿时也是眼前一亮,台上的女子就仿佛是一朵雪白的花朵一般,处处透着柔美娇弱。

    偏偏嗓音苍凉高亢,婉转低回,音域宽的吓人。虽然满达海只是一个莽汉,全然不懂她在唱什么,但是银铃一样的声音,还是彻底把他吸引住了。

    “……这徐母想罢蹀躞把堂上,手扶拐杖立洋洋……”

    唱到了这里,少女弯腰弓背,恍惚之间,竟然变成了一个老太太,身段之美,简直难以言说。

    “好,赏银子!”

    说话间,两锭元宝就扔到了舞台上。

    ……

    南北二京,各自酝酿着不同的风云,而顾振华正在汲县整军备战,吴三桂自从败退之后,退到了淇县,一面向多尔衮讨要火炮,一面也改变了策略,转而利用骑兵小队,不断的袭扰,安**也是疲于应付。

    就在这时候,突然周琨送来了一份南京来的密信。

    “国公爷,这是戴公公亲笔写的,请您过目!”

    顾振华急忙展开,只见上面有八个字,文武不合,疑心不臣!(。。)

第二百零四章 刺杀

    “国公爷,河南巡抚陈潜夫求见。”

    “请!”

    不多时脚步声音响起,陈潜夫风风火火的到了顾振华的书房。作为河南巡抚,陈潜夫就是整个安**的总后勤官,不论缺少了什么,前方一张纸条,他就必须尽快处理。

    这些天忙得陈潜夫脚不沾地,一夜睡不上两个时辰,满脸的憔悴,眼珠子都是血丝。

    “陈大人,喝点茶吧。”

    “国公爷。”一张口,声色嘶哑,陈潜夫指了指嘴角上的一圈水泡,叹道:“全是前天晚上出的。”

    “怎么了,后方出了大事吗?”

    “哎,国公爷,卑职本来不想麻烦您的,但是又不敢不说,就在三天前,从江南运来了一批粮食,足有十万担,我急忙安排运到前线。哪知道在运送之中,竟然有民夫发现里面有腐烂变质的粮食,臭气熏天,猪都不吃。”

    啪!

    一个水杯摔得粉粉碎,顾振华拳头紧紧的攥着,半晌,他又松开了手。

    “陈大人,这些粮食怎么处理了?”

    “全都扔了,卑职又从仓库里头拨出了一批,老百姓忍饥挨饿,或许还能撑撑,这前线不能没粮食啊!”

    顾振华从座位上豁然站起,在地上来回走了几圈。他已经得到了戴莹的示警,如今又听到了这个消息,顿时顾振华就心中了然了。别看他和马士英在对付东林党的时候能够合作,但是他们一个代表着文官势力。一个是突然窜起的武夫,合作可能不能长久,只是没有想到。竟然在这个关头,爆发了危机!

    “陈大人,你以为顾某是如何?”

    顾振华突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让陈潜夫也是一阵错愕。

    他急忙说道:“国公爷,允文允武,用兵如神,豪气干云。是救时大将,镇国柱石!”

    “哈哈哈,陈大人。可是在有些人眼里,顾某终究是一介武夫,而且离经叛道,飞扬跋扈。不服指挥。如此之人。一旦掌权,只怕会是第二个曹操,少不得人家要提前限制啊!”

    陈潜夫顿时站了起来,深深的鞠了一躬。

    “国公爷,平心而论,您的有些做法或许不合圣人之教,也不符祖宗训诫。可是如今是什么时候,祖宗江山都要保不住了。山河飘零,百姓涂炭。正所谓事急从权,一切当以国事为重,以万民为重。倾力北伐,铲除鞑虏,乃是当今要务,南京诸公,就算不能派兵帮忙,也不能在军粮这等大事上面含糊,他们是在拿天下开玩笑啊!”

    “下官不才,愿意联络河南所有官员士绅,联名上奏,向朝廷施压,让掌权诸公,能够从速调拨军粮!”

    顾振华不置可否,又问道:“陈大人,今天什么日子了!”

    “十一月二十五。”

    “我们和吴三桂开战半个月了,而这批军粮至少是在二十天之前起运的。”

    “您是说南京的诸公早就想制约安**的发展了?这次不过是恰巧而已!”

    “没错,他们早有预谋。”顾振华目光灼灼的说道:“陈大人,你觉得岳飞如何?”

    今天顾振华的问题全都稀奇古怪,让陈潜夫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他还是说道:“岳飞精忠报国,挽救危亡,说起来和国公爷还有几分相似。我听说河南不少地方都重新建立岳王庙,里面的画像就是参照国公爷,这也是百姓的心意。”

    “成功成仁,就像是鱼和熊掌一般,岳飞终究命丧风波亭,未能实现直捣黄龙的大愿。以顾某看来,一个人的名望终究比不上国家大业,万民苍生,岳飞的愚忠并不可取啊!”

    一柄一万斤的锤子,重重的砸在了陈潜夫的心头。

    这是什么意思,愚忠不可取,难道还要造反不成?

    顾振华这话分明是要和大明决裂,逼着自己站队啊!

    要说放在了以往,忠字当头的陈潜夫绝对不敢想象这种事情,但是自从融入了安**的圈子之后,陈潜夫对待很多官场的陋习,大明的积弊,也看得一清二楚。

    要不是大明到了无药可救的程度,满清也决然没有机会入关。说起来顾振华的大破大立,重塑地方秩序,正是陈潜夫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万种念头,瞬间在心头闪过,陈潜夫郑重的说道:“国公爷,卑职以为您所作所为,绝无不妥,相反还是有大功于国,倘若真有奸人,不惜亲者痛仇者快,卑职不才,哪怕舍了这一百多斤,也要和他们周旋到底!”

    顾振华一听这话,顿时哈哈一笑,他一把拉住了陈潜夫。

    “陈大人,顾某从来都是报仇不隔夜的人,但是眼下要对付吴三桂,实在是抽不出手,而且南京那帮人愚蠢,本爵不不傻,这种时候闹内讧,只会便宜鞑子!”

    “国公爷心怀大局,卑职佩服,只是南京要是在军需物资上面频频动手,只怕会影响前线作战,卑职有些担忧啊。”

    “哈哈哈,这就要陈大人和我演一出戏了。”

    “戏?什么戏?”

    “陈大人,南京诸公对河南的局势一知半解,你不妨假装和顾某冲突,有了争端,有了制衡,要点东西就没这么难了!”

    双簧!

    陈潜夫的心头一亮,急忙笑道:“国公爷,您的办法很好,眼下正是紧要关头,军需物资是第一位的,也少不得用一些小人伎俩了!”

    ……

    京城,瑞祥茶楼。

    已经是第三天爆满了,人一天比一天多,到了第三天,就连窗户门口都挤满了人。

    于掌柜的嘴都合不拢了,干了这么长时间的买卖。就没有这么红火的时候,他满脸堆欢,笑着对眼前的女子说道:“雪老板。您的玩意真没的说,唱词,故事全都是新的,加上嗓音身段,简直就能开宗立派,当祖师爷了!”

    陆明贞微微颔首,轻笑道:“掌柜的谬赞了。这鼓书还是取自沧州一带的木板大鼓,稍微改良,能得到京城父老的认可。是小女子的福气。”

    “哈哈哈,岂止是认可,简直就是趋之若鹜啊。”于掌柜的笑道:“雪老板,从今往后。您就在我这唱。银子保证不会差您的!”

    “那就多谢掌柜的后待了!”

    “没说的,全指着您撑场子了,咱别多说了,前头都等急了,您赶快上场吧,要不然摔茶碗了!”

    陆明贞微微点头,乐师抱着三弦琵琶,纷纷上场。陆明贞正要起身,一个小厮突然到了她的身后。

    “雪老板。一条大鱼,连着来了三天,您可要钓上来,别给跑了。”

    这个小厮正是翁忠书扮的,所谓的大鱼也就是贝子满达海,这家伙一连来了三天,显然是被迷住了。

    而且根据情报,这个满达海是多尔顿的亲信,要是能接触到他,说不定有机会见到多尔衮。

    想到这里,陆明贞就忍不住的咬了咬牙,她手上就要吴又可提取出来的天花病毒,只要找好了机会,就能让满清权贵神不知鬼不觉的染病,然后一个个死掉,家仇也就报了!

    帘子挑起,陆明贞慢走走上台来,满脸都是笑容。

    “诸位父老,小女子进京三天时间,能得到这么多衣食父母的垂青,小女子没别的,今天再给各位唱一段大西厢!”

    玉手击鼓,乌木书板,节奏清越,陆明贞婉转着歌喉,就唱来。

    “二八的俏佳人懒梳妆,崔莺莺哟得了这么点病啊,是躺在牙床。躺在了床上,她是半斜半卧,您说这位姑娘,乜呆呆又得儿闷悠悠,茶不思、饭不想、孤孤单单、冷冷清清、困困劳劳、凄凄凉凉、独自一个人、闷坐香闺、低头不语、默默不言、腰儿受损,乜斜着她的杏眼,手儿托着她的腮帮……”

    长长的一串,一口气唱出来,最吃功夫,不光要有好嗓子,还有有足够的努力。这一句唱完,顿时全场就爆发出雷鸣一般的掌声。

    “好啊,太好了!”

    “唱的绝了!”

    各种叫好声中,谁都不如满达海大,他突然从第一排的座位上豁然站起,一步跳到了小舞台上。

    “你是什么人,干什么啊,想砸场子吗?”

    底下的人正听到了高兴的地方,突然被扰了兴致,一个个纷纷大骂,有些急性子干脆瞪起了眼珠子,将茶壶茶碗扔到了台上。

    满达海突然将眼睛一瞪,冒出了两道凶光。

    “兔崽子,都睁大了眼睛看看,老子是大清的贝子爷,再敢叫嚷,老子把你们都砍了喂王八!”

    他这一喊,底下人顿时不敢出声,一个个低着头,敢怒不敢言。

    满达海转过头,嘿嘿的笑着,“雪老板,本贝子爷就喜欢姑娘的唱段,怎么样,跟着我到府上吧,我保你吃喝不愁,荣华富贵!”

    思路客

    “雪老板,你可不能答应啊,大家伙都捧你的唱儿……”

    于掌柜的还想说什么,满达海一把揪住了他的胸口,把他从地上提了起来,“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管老子的事,我现在就摔死你!”

    “慢着!”陆明贞突然开口了,“这位大人,艺人全靠着众位捧场,您愿意听,小女子自然愿意到府上去唱,保管您满意,只是今天您能不能宽宥小女子,我先把这场唱完。于掌柜的不过是一个开茶馆的,您犯不上和他置气。”

    “哈哈哈,雪老板真是冰雪聪明,一下子说到了我的心坎上。好我就听你的,唱完这段,马上跟我回府!”(。。)

第二百零五章 多铎之死

    紫禁城,天下权力最高的象征,朱棣一手打造出来的楼台殿阁,经历了二百多年之后,又一次换了一个新主人。

    乾清宫门前,一个高大的男人手扶着汉白玉的栏杆,眼望着长空,久久不动,就像是泥塑一般。

    轻轻脚步传来,一个高挑的女人,手里拿着貂皮袍子到了男人的身边,轻轻的帮他披在了肩上。

    “大玉儿,是你啊。”男人很自然的拉着女人的手,把她拢在了胸前。

    “多尔衮,还在发愁吗?”

    “愁?这天下还没有让我发愁的事情。”多尔衮得意的笑道:“想幼时,或许还有不顺,可是如今天下在我的手中,你也在我的怀中,江山美人,英雄如此,还有什么发愁的!”

    这一对紧紧抱在一起的正是大清朝最有权势的皇父摄政王多尔衮和圣母皇太后布木布泰。多尔衮大权独揽,他甚至搬入了皇宫,俨然就是皇帝一般。

    他们之间早就有勾结,盼着皇太极死了之后,旧情复燃,两个人就走到了一起,入关之后,更是公然下嫁,成了夫妻。

    小叔子和嫂嫂之间,败坏伦常,这在伦理为重的汉人社会之中,是不可容忍的事情。不过对于刚刚脱离野人边缘的满清来说,则不是什么问题,毕竟在他们看来,生存是第一位的,其中女人就是传宗接代的工具,丈夫死了之后,要是不利用起来。就等于是浪费了资源!

    多尔衮自然乐呵呵的笑纳了哥哥的女人,满足他扭曲的报复心理。不过多尔衮不知道,在他的怀中。抱得早就不是当年的小女人了,而是一个在深宫历练出来的蛇蝎妇人。

    “多尔衮,我知道你不把天下人看在眼中,但是自古常言骄兵必败,太过自负并不好,这眼下吴三桂打得就不好啊。”

    “哈哈哈,大玉儿。也只有你敢训诫本王啊。”多尔衮笑道:“你放心吧,顾振华所仰仗的不过是火器而已。我大清的火器丝毫不逊色明朝,我已经决定派出一半的乌真超哈营。上百门的神威大将军炮送过去,别管是多强大的军队,全都轰成碎片。顾振华这个家伙的死期也就到了,这家伙心肠歹毒。下手狠辣。不过本王要让他知道,论起狠毒,他比起本王还差的太多了!”

    “多尔衮,那些大炮何等犀利,你都要交给吴三桂吗,恐怕不妥啊?”

    “放心吧,我已经让多铎准备好了,立刻带着大炮出征。铲平安**!”

    夜色渐渐的凉了,两个人抱在了一起。多尔衮抓着大玉儿的手,直接到了寝宫之中,两个人拥抱在了一起……

    与此同时,满达海的府中弦歌不断,陆明贞又清唱了一曲,满达海忍不住拍起了巴掌。

    “好,真好!”

    “贝子爷您知道哪儿好么?”

    “不知道,就是听着好听。”

    陆明贞扑哧一笑:“贝子爷,您真是直爽,比起那些不懂装懂的人强多了,小女子敬您一杯!”

    “哈哈哈,雪姑娘敬酒,哪有不喝之理。”

    满达海一仰脖子,就把酒喝光了。灯光之下,满达海醉眼朦胧,突然一把抓住了陆明贞的腕子,粗粝的爪子,让陆明贞浑身恶心,不过她清楚小不忍则乱大谋,为了父母大仇,她不得不忍下来。

    “贝子爷,听说关外很冷啊?”

    满达海手里攥着白玉一样的腕子,心神都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

    “冷,当然冷了,信不信,冬天撒尿的时候,掏出了玩意,立刻就能冻上!”

    满达海说的粗俗,陆明贞强忍着恶心,笑着说道:“贝子爷说笑了,那么冷岂不是把人都冻死了!”

    “还真别说,就是那么回事,关外苦寒之地,啥也没有,种的粮食不长,牛羊都饿死了,天天打打杀杀。要不然怎么拼着命的杀进关内,这花花世界,才是真正的享受,人间的天堂啊,我这辈子都没想过还有这么好的地方。”

    满达海说着,攥着陆明贞的手,笑着说道:“不过地方好,人也好,雪姑娘,我可是对你一片情深。按照道理说,直接把你抢来,谁还敢说堂堂贝子爷一个字,不过你们汉人不是说强扭的瓜不甜吗,我可是连着听了三天啊,魂儿都要飞了!”

    满达海说着就站起身,要去搂抱陆明贞,陆明贞急忙假装俯身,拿起了酒杯,送到了满达海的面前。

    “贝子爷,桥您说的,戏子本就是下九流,不入品的。您能这么高看小女子,我感激不尽,我敬您一杯!”

    “哈哈哈,雪姑娘,我就欣赏你这聪明伶俐的劲头,我干了!”

    “贝子爷好酒量,在敬您一杯!”

    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喝的越发高兴,到了最后,满达海拉着陆明贞,喝了满满的一大杯交杯酒。

    “来,咱们喝完这一杯,就入洞房,做,做新娘……”

    话还没有说完,满达海就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鼾声如雷,醉得睡死了过去。

    陆明贞红着脸,到了满达海的近前,轻声呼唤。

    “贝子爷,贝子爷,您醒醒啊!”

    满达海呼噜不断,根本听不到。陆明贞仔细看了又看,知道他不是在作假,这时候陆明贞才张开口,从嘴里吐出了一块醒酒石。

    收好之后,她急匆匆的拿出了一个布包,展开之后,用手沾了一点,掌心衣袖,全都是粉末之后。

    陆明贞又假意的过来搀扶满达海。

    “贝子爷,您可不能睡在桌子上,快让奴家扶你上床。”

    就在搀扶之中,陆明贞就悄然把饱含天花病毒的粉末摸到了满达海的身上。还担心威力不够。她又故意蹭了蹭满达海的脖子和大黑手。这才把满达海搀扶到了床上。

    陆明贞知道外面都是包衣奴才,她根本逃不出去,索性只能坐在了椅子上。静静的等着天明。

    一直等到了鸡声四起,天色发白,满达海还在呼呼大睡。突然此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奴才小九儿跑了进来。

    “主子,主子,快醒醒啊。”

    “主子,多罗郡王派人来了!”

    “啊,什么王爷?”满达海在睡梦之中惊醒。急忙揉了揉眼睛。吃惊的说道:“在哪呢?”

    “王爷,人已经走了,只留下了一封信。”

    满达海急忙接过了书信。仔细看了一眼,急忙穿戴整齐,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了外面。没走出几步。他又转回身,把书信带走了。

    “雪姑娘,你好好等着,我一会儿就回来陪你!”

    满达海转身离开,而陆明贞则是一颗心扑通扑通的乱跳。

    就在刚刚,她一眼扫过了书信,已经看到了几行重要的内容,其中就有乌真超哈营。安**的字样。

    陆明贞本能的感到了不妙,看样子满清是要对安**下重手了。刚刚恢复的河南有多少底气可以和满清死拼?妹妹还在河南。她会不会有危险?

    陆明贞的心里一阵一阵的烦乱,可是她身陷贝子府,根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祈求苍天,能够保佑那些天花病毒起作用,最好不光是满达海能够感染,还能传给多铎,将他们全都杀死!

    就在陆明贞忐忑不安的渡过了几个时辰之后,突然外面一阵脚步声响起,满达海又跑了进来。

    “哈哈哈,雪姑娘,我刚和多罗郡王商量了点军务,最后还提到了你,王爷也很有兴趣,想要让姑娘一展才艺,不知道姑娘愿不愿意?”

    “贝子爷,您太客气了,我哪敢不愿意啊,只是奴家已经是您的人了,这样还好吗?”

    满达海顿时哈哈大笑:“雪姑娘,我们满人从来都十分大方,不像汉人那么小心眼,你不用多想!”

    陆明贞表面上拒绝,其实暗地里都乐开了花。干掉了一个贝子不算什么,要是能干掉多铎,那可是多尔衮的亲兄弟,等于是卸掉了多尔衮的一条臂膀,作用多大,简直难以估量!

    想到了这里,陆明贞打起了精神,随着满达海,一起到了正厅。

    陆明贞刚刚走进来,大厅之上的几双眼睛全都盯在了她的身上。就在主位之上,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满脸横肉,十分凶悍,钢针一样的络腮胡,两只眼睛有些发黄,就像是老鹰一样。

    这就是多罗郡王多铎,多尔衮的亲兄弟!

    这时候多铎也把目光放在了陆明贞的身上,只见这个女人二十出头,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五官既有江南女性的精致,又有一丝英气。看上去竟不像是一个弱女子,而是一个坦荡硬气的书生。

    走起路来更是潇洒风流,看得多铎不住的点头。

    “满达海,你好福气啊,竟然找到了这么一位佳人,难怪你在温柔乡里不愿意出来呢。”

    “哈哈哈,王爷,雪老板不光是长得好,唱的更好,就像银铃似的,那叫,那叫什么来着……”

    “色艺双绝!”小九儿在一旁提醒道。

    “没错,就是这两个字!”

    多铎也急忙看向了陆明贞,笑道:“满贝子这么夸奖你,你就唱两句吧,要是真好,本王不吝赏赐。”

    “王爷,小女子献丑了!”

    陆明贞还在培训的时候,就知道满清贵族都喜好三国演义,把这玩意当成了兵书一般。有很多文化水平太差的,只能让先生给讲书,他们对此是痴迷不已。

    知道了这个,陆明贞在三国段子下功夫最多,为了取悦多铎,她选了一段战长沙。

    正式关羽和黄忠对战的段子,慷慨激昂,身段又多,陆明贞一开口,顿时多铎的眼睛就直了。

    跟着的几个人也都目不转睛的盯着,满达海一边抓着胡须,一边得意的笑着。

    终于一曲唱完,余音绕梁,还在耳边回荡,多铎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忍不住拍起了巴掌。

    “唱的太好了。”多铎笑道:“听了雪老板的唱,京城那帮软绵绵的昆腔,真是没意思!”

    一旁的石廷柱忍不住摇头晃脑,笑着说道:“虽是女子,竟有须眉气度,慷慨激扬,胜似金戈铁马,雪姑娘的唱腔,真是当世一绝啊!”

    就在石廷柱突然感慨的时候,多铎从座位上一下子站了起来,几步到了陆明贞的身边,突然一把抓住了她的肩头。

    “雪姑娘,本王三日之后,就要出征,浴血战场,睡卧马鞍,这一仗我也彻底铲除一个大仇人,在这之前,不知道你能不能陪着本王?”

    陆明贞肩头微微耸动,多铎只当她有些担心,顿时笑道:“满贝子,你看如何啊?”

    满达海阴沉着脸,“雪姑娘是我发现的宝贝,王爷怎么能夺人所爱呢!”

    “这样吧,本王在昌平的一处庄园就给你了,再加上十匹宝马,一百名奴隶!”

    “成交!”

    满达海权势哪能比得上多铎,只能点头同意。

    多铎是心满意足,当即就带着陆明贞回到了府上。

    转眼又是夜色降临,多铎的书房之中,灯火通明,桌子上罗列杯盘,他和陆明贞对面相坐。

    两个人已经聊了一个时辰左右,陆明贞曲意逢迎之下,多铎越说越高兴,酒喝得也多了起来。

    “雪姑娘,我告诉你,本王天下无敌,谁也不是我的对手!”

    “你信不信?”

    “小女子自然相信。”

    “哈哈哈,我看出了,你有点不信,本王在山海关的时候,被人给暗算了,从此之后,就有人怀疑本王。不过本王告诉你,我手上有了秘密武器,保证致对方于死地,不出十天,我就让他的脑袋到我的面前!”

    陆明贞听到了这话,浑身就像是掉进了冰窟窿一般,俗话说酒后吐真言,恐怕满清真有对付国公爷的方法了!

    十天,只有十天的时间,即便是现在给多铎下了天花,只怕还要等十多天才能发作,尤其是还有百分之三十的几率躲过去,即便是得了,越不是必死无疑啊!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啊?

    陆明贞突然咬了咬牙,她在斟酒的时候,悄悄弹了一下指甲,一些蒙汗药就撒到了多铎的酒杯里。

    “王爷,请饮酒!”

    多铎一饮而尽,他突然一把抱住了陆明贞,笑着说道:“走,咱们亲热亲热,本王以后非得让你等侧福晋!”

    两个人重重的摔在了床边,多铎撕扯衣服,还没等他扯开,突然一下子倒在了床上。外人只当他喝多了,其实正是蒙汗药的效果。

    多铎倒了,陆明贞咬了咬牙,狠狠的说道:“爹娘,女儿送你个王爷,给您们报仇了!”(。。)

第二百零六章 发了疯的满清

    一大群工匠围拢,有几个老匠人战战兢兢的将泥模打碎,一根三米多长,乌黑黑的炮管就出现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快,把灰渣清除干净。”

    几个学徒手忙脚乱,用刷子和抹布擦去了黑灰,一股金属的光泽显露出来,老匠人粗糙的大手,仔细的检查每一寸的炮身,最后终于点了点头。

    “总算是成了!”

    就在京城的炮厂,匠人几乎是夜以继日的工作,不断的铸造火炮,稍有差错,就免不了重罚。

    别看满清吹嘘以骑射立国,实际上他们对于火炮的追求相当疯狂。从皇太极开始,清军就大力的铸造火炮。当然和顾振华将火炮视作野战的利器不同,清军野战无敌,唯一忌惮的就是攻城,因此他们大量铸造红衣大炮,一门大炮两三千斤,甚至有五千斤的,炮身长达两三米,装弹十斤,射程惊人。在攻城战之中,明军的城墙经常出现倒塌上百米,门户洞开的场景,这在以往的交战之中,是根本不敢想象的。

    正是出于对大炮的崇敬,清廷给火炮冠上了将军名号,推崇备至。

    生产出来的火炮立刻加装在四轮炮车上面,用牲畜拖走,就在南大营校场,并排摆着上百门各型红衣大炮。黑洞洞的炮口,足以塞进去一个拳头,整齐的一排,展示着强盗的凶悍与强大。

    石廷柱带着几个人,从这些火炮的前面走过。看着一门门火炮,这个汉奸脸上不禁浮现出来了得意的笑容,到了最后。甚至猖狂的大笑起来。

    “哈哈哈,有此等神威大炮,何愁天下不平!顾振华挑梁小丑,妄图抗衡大清,简直就是以卵击石,螳臂当车!”

    石廷柱得意洋洋的说道:“快去禀报多铎王爷,就说乌真超哈营已经准备妥当了。等着跟他老人家一同出征河南了。”

    不过石廷柱不知道的是,多铎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就在刚刚过去的夜晚,多铎已经永远的闭上了眼睛。这个双手沾满了血腥的家伙。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竟然会莫名其妙的死在了一个女人的手上,这或许就是上天对他最大的嘲弄!

    陆明贞用迷药迷倒了多铎,其实按照原本的计划。只要能让天花病毒接触到多铎。就足以让他感染致命。

    不过从谈话之中,陆明贞得到了可怕的信息,多铎要去攻击安**,而且他手上有了惊人的王牌,相比其他满清将领,多铎吃过顾振华的亏,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多铎对安**的威胁实在是太大了。

    想到了这里。陆明贞已经坚定了信念,必须弄死多铎。要让他死在自己的面前,既是报了家仇,又能够减轻安**的威胁。

    当然至于自己是死是生,陆明贞早就不在乎了,从进京的那一刻开始,她早就把自己当成了死人,或许做点死了,还能免去侮辱,更是一种解脱。

    虽然下定了决心,但是陆明贞并没有急着动手,她也装作醉酒,故意的趴在了床边。在床榻傍边,有一张红木案子,上面放着几本书,在书中间夹着一封书信。

    陆明贞顿时眼前一亮,她悄悄的抽出了书信,看了几眼之后,陆明贞差点叫了出来,她急忙捂住了嘴唇,心头扑通扑通的跳着。这是石廷柱给多铎写的报告,上面介绍了一项惊人的秘密!

    原来满清聘请了一批夷人充当炮手,而且根据书信上写的,这些夷人技术过硬,能让射击准确度提升三成多。

    三成多的准确率,那是多少生命啊,甚至可以扭转一场战争的胜败了!

    看到了这里,陆明贞猛然惊醒,或许多铎最大的依仗就在这些该死的夷人!想到了这里,陆明贞咬了咬牙,将书信藏在了袖子里,悄悄的爬起来。

    “王爷,您想听一段吗,我去把弦师叫过来。”

    陆明贞声音清脆悦耳,外面的戈什哈全都听到了。陆明贞缓步到了门前,笑着说道:“侍卫大哥,麻烦你们去请一下韩弦师过来。”

    这帮家伙也知道陆明贞受宠,急忙答应,不多时弦师赶来。到了屋中之后,弦师一看多铎已经倒在了一旁,就知道事情不简单。他一面弹着三弦,一面和陆明贞用唇语,让她快走。

    陆明贞同样回答道:“先生,小女子决心一死,舍命刺酋王,先生速走!”

    陆明贞说着,借着做身段的机会,将书信塞给了韩弦师。韩弦师急忙将书信藏了起来,又寥寥唱了几句,弦师急忙躬身告退。

    “诸位兄弟,王爷和雪老板安歇了,大家伙可要小心伺候啊。”

    这帮戈什哈一听,人家睡觉,自己受风,越听不越是闹心吗,他们索性就躲在了一旁的屋子,只是偶尔向屋中看看,平白的感慨着同人不同命,人家享福,自己遭罪,来生真要投生好人家才行!

    他们当然不知道,此时多铎面对的就是一个要命的阎王。陆明贞坐在了床头,一语不发,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只有胸脯一起一伏,显示着她的波澜起伏。

    就在不断的煎熬之中,陆明贞等了半个时辰,韩弦师这时候怕是已经出了王府了。终于陆明贞咬了咬牙,起身站起。

    王府的防备相当严密,尤其是多铎的卧室,根本没有趁手的工具。陆明贞可是清楚,对方是从尸山血海里头爬出来的大将,武功高强,要是不能一击致命,只怕她就永远失去了机会。

    就在她急得满头是汗的时候,突然猛一抬头,看到了桌案上的牛油大蜡,陆明贞顿时心中一喜。她一步到了蜡烛的前面,取下了蜡烛,把烛台拿在了手上。

    在烛台的前端,有一个三寸多长的三棱尖子,正是最好的工具。

    此时突然多铎猛一翻身,嘴里头含糊不轻的说道:“别跑,快来陪着本王。”

    陆明贞一看,就知道蒙汗药的效果要过去了,再不出手就晚了。她猛地攥住了烛台,轻轻的到了多铎的目前。

    使用烛台,必须扎在致命的位置,不然绝对杀不死一个壮汉。就在安**的这段时间,陆明贞已经反复练了多少次。

    现在机会终于到了眼前,她的手心竟然有些冒汗,浑身发抖。

    “你真是无能的贱婢!”

    陆明贞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声,又狠狠的掐了一下大腿,就在这时候,多铎突然又扭动了一下,正好脖子就露了出来。

    “死吧!”

    陆明贞手疾,千万次的磨练,就是为了这一刻!

    三寸多长的尖子,迅速扎破了皮肉,穿过了喉头,正好刺在了颈动脉上,一股鲜血喷涌出来。

    “啊!”

    多铎一声痛叫,鹰眼猛地张开,看着眼前清秀的面孔,双眼冒火。

    “你!”

    “报应来了!”陆明贞丝毫不惧,双手继续用力,扎进去三寸左右,气管血管全都穿透。

    多铎的确身强力壮,生命力顽强,他挥动拳头,狠狠的砸向了陆明贞的肋条。

    咔嚓!

    肋骨断裂,陆明贞的嘴角也冒出了血水,不过她丝毫不松手,而且更加用力的向下压烛台,让伤口更大。动脉穿透,鲜血狂涌,多铎已经支撑不下去了。他把全身的力气集中在了双脚上面,一下子将陆明贞踢出去。

    可是陆明贞的双手依旧抓紧了烛台,借着多铎的力道,一下子把他的脖子又撕开了一块,三寸多长的尖子全都没在了肉中,手指头粗细的伤口,狂奔鲜血,像是一条血箭一般。

    多铎挣扎着想要站起,突然扑通摔在了象牙大床上。这时候一阵脚步声音,外面的奴才听到了不对,急忙冲进来。

    一股浓重的腥臭让他们几乎眩晕过去了。

    “王爷!”奴才们撕心裂肺的叫嚷着。

    ……

    多铎死了!

    多尔衮的亲兄弟,最好的左右手,在出征的前夜死掉了!

    堂堂大清的王爷,死在了一个歌女的手里,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竟然活生生发生在了身边。

    一瞬间文武百官全都被打懵了,根本不敢相信这个消息。

    清廷得到了报告之后,就像是疯了一般,急忙下令四城紧闭,封锁消息。

    不过这个动作显然是欲盖弥彰,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到处传的都是。普通老百姓听到了这个消息,全都喜极而泣。那些被满清鞑子祸害的老百姓抱头痛哭,一个王爷啊,怎么就不是多尔衮,不是该死的鞑子皇帝啊!

    虽然不敢庆祝,但是家家户户都在背地里拍手称快。至于那些汉奸则是面面相觑,浑身发凉。

    大家伙都忍不住想到,这个多铎怎么如此不小心呢!

    其实就在半年多之前,李自成的心腹爱将罗虎就死在了宫女费贞娥的手里,怎么还旧事重演,实在是太疏忽了!

    作为多铎的兄长,多尔衮在得到了报告之后,大叫一声,口喷鲜血,就摔倒在了宫里。那位孝庄太后急忙指挥着人抢救,好不容易把多尔衮救醒之后,多尔衮眼珠子灌血,就像是发了疯一般。

    “快,传我的旨意,刺客杀!府里的侍卫杀!顺天府,九门提督,全都杀!杀!杀!”

    多尔衮彻底被怒火冲昏了头,而他手下的几大汉奸,却是面面相觑,洪承畴范文程更是摇头叹息,多铎死得太不是时候了!(。。)

第二百零七章 杀光二鞑子

    大清早,太阳还没有升起来,就有人到了瑞祥茶馆的前面,他们都是这里的常客,每天来喝茶吃点心,聊天消磨时间。尤其是天气冷下来之后,来的人就更多了。

    可是有几个茶客一抬头,只见茶馆大门紧闭,上面贴着崭新的封条,血红的大印,格外刺眼。

    “这,这是怎么回事啊?”

    正说话之间,一个三十几岁的中年汉子走了过来,看到了大家伙,急忙走了过来:“你们还来喝茶啊,不怕丢了脑袋,快点走吧!”

    “您这是哪的话啊,我们怎么听不明白,喝茶犯什么法了?”

    “别问了,在这儿站时间长了,没准就把你们抓起来。”

    中年汉子说完就走,其他茶客一头雾水,有一个好奇心强的,急匆匆跟着汉子的脚步,转过了街角,一把拉住了中年人。

    “兄弟,没别的咱们喝一杯,你给我说说。”

    中年人叹了口气,“得嘞,我也是憋了一肚子话。”

    他们两个找了间僻静的酒馆,坐了下来。

    中年率先开口了:“知道京城发生什么大事了么?”

    “听说满清的一个王爷死了。”茶客压低了声音说道:“还是那个摄政王的亲弟弟,我就是想到茶馆听听风声。”

    对面的中年人撇了撇嘴,冷笑道:“不用听了,我表弟就在顺天府,他亲口告诉我的,是一个女刺客杀的。”

    “女的?”茶客顿时瞪圆了眼睛:“一个女人能有这么大的血性。她和满清有什么仇啊?”

    “别瞧不起女人,花木兰也是女的。”中年人十分感慨的说道:“说起来这个女人你也听说过,就是在茶馆里刚刚红了的雪秋棠!”

    “啊!这。这,这怎么可能啊!”这个茶客忍不住搓着手,不敢置信的说道:“一个女戏子,竟然能杀了王爷,这,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实话告诉你吧,雪老板根本不是戏子。人家是大户人家出身的,满清杀了人家的父母,结果人家学艺回来报仇了!”

    这时候一个二十出头的书生刚刚路过。也挤了过来,他竖起了大拇指:“没错,要不是有着深仇大恨,也唱不出那么动人的大鼓书。可惜了巾帼奇女子啊。”

    “可不是。雪老板活着时候有样,死的也有样,听说了扎死了那个王爷,那帮戈什哈还想要抓她审讯,结果雪老板直接服毒自杀。听说到了死,人家满脸笑容,好像在嘲弄清廷一样!”

    中年人忍不住拍了拍桌子,懊丧的说道:“一个女人能做到这样。咱们这些老爷们这tmd不够味儿!”

    茶客叹了口气:“的确了不起啊,只是这和茶馆有什么关系啊?”

    “有什么关系?关系大了!”年轻书生冷笑道:“雪老板就在瑞祥茶馆唱的。被满清的显贵发现抢走了。听说晚上茶馆上下,于掌柜的一家人,还有所有的小伙计,全都被抓走了,估计这时候能不能活着,都在两可之间了。”

    “这,这满清也太不讲理了吧,人家不过是在茶馆里唱了两天,就迁怒到了掌柜身上,简直岂有此理!”

    中年人冷笑道:“讲道理,讲道理鞑子还在关外打猎呢!”

    说着中年人忍不住甩了甩头上的小辫子,无奈的笑道:“顶了这么一根玩意,连见祖宗的资格都没有了,这丢死人了啊。有一天也想着雪老板一样,殊死一拼,哪怕弄死了一个鞑子,也能有脸见祖宗啊!”

    就在他们说话之间,突然街道上一阵阵的脚步声响起,兵丁衙役纷纷涌过。多尔衮发了疯一样的缉拿凶手,凡是接触过陆明贞的,不管是酒店,客栈,还是茶馆,全都不放过。衙役像是恶狗一样,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抓人逮人。

    其实他们也不知道抓谁,只是为了应付上面的压力,他们就必须一刻不停的逮捕,短短一天时间,就抓进去了七千多人。

    监狱里面也在不停的拷打,五花八门的刑具全都用上了,每时每刻都有挺刑不过,丢了性命的,就像是破麻袋一样,从里面拖了出来,扔到了城外,毫不在乎。

    京城陷入了疯狂搜捕之中,全然乱了套。不只是普通的贩夫走卒,就连朝廷官员也都受到了波及。贝子满达海第一时间被抓了起来,严刑拷问,一时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大汉奸洪承畴一脸阴翳,疾步匆匆的来到了朝房,正好范文程也等在这里。

    “范兄,你知不知道,十多个汉官都被抓起来了,听说正在严刑拷问,要是不管管,只怕脑袋都没了!”

    “管?”范文程冷笑道:“凭什么管,王爷震怒,这股怨气总该发出来吧,不然倒霉的就是咱们。”

    “可是,这些人都是大清的忠臣啊,他们怎么可能刺杀王爷呢!”

    “能不能别管了,既然是大清的忠臣,就让他们为了大清尽忠吧。”范文程阴森森的说道。

    洪承畴听了这话,顿时心中泛起一股凄凉,投降了又如何,高官富贵又如何,一样只是擦脚布而已,主子看不起,别人就更看不起,什么倒霉的时候,都跑不了,真没有味啊!

    范文程也看出了洪承畴的落寞,忍不住叹道:“王爷还是英明的,只要震怒过去了,也就好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到真凶,不要再做无谓的牵连了。”

    “真凶?”洪承畴急忙问道:“真凶是何人?”

    范文程想了想,说道:“以我来看,这个女子绝不是个人报仇而已,她的背后一定有人支持,要不然不会策划的这么完美。以现在来看,可能的凶手无非是残明和流贼而已!”

    “有道理,只是两伙人究竟是谁呢?”

    “李自成没有那么缜密的心思,这种事情他干不出来,马士英那帮饭桶洪老兄更清楚,以我之见,最的嫌疑就是顾振华!”

    洪承畴急忙点头:“没错,我也是这么看的,顾振华这家伙屡屡不按常理出牌,用心阴毒,手段狠辣,能干出这种事情,我一点都不意外。”

    范文程顿时笑道:“那好,不管真假,仇人就是顾振华,咱们一起去找王爷,除掉顾振华,为多铎王爷报仇!”

    范文程也是老奸巨猾,多尔顿的怒气当然不会消减,唯有转嫁出去,免得烧到了他们。

    果然两个汉奸找到了多尔衮之后,一番谈论,多尔衮当即下旨,让大汉奸吴三桂马上猛攻安**,不计一切伤亡代价!

    ……

    “国公爷,李金鳌来信了!”

    吴凯杰急匆匆的将一张纸条送到了顾振华的面前。顾振华急忙展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京城封闭,恐有大事!

    顾振华忍不住问道:“知道是什么大事情吗?”

    “回国公爷,自从前天晚上,京城九门紧闭,大肆搜捕,里外消息不通,李金鳌也不清楚是什么事情。不过在一天之前,翁忠书从城里传出了消息,说是陆姑娘成功的和满清的一个贝子,叫满达海的结识了。”

    顾振华眉头紧锁,在地上转了几圈:“问题恐怕就在这上面了。”

    满清大动肝火,看样子必然是吃大亏了。不过用天花至少要十天以后,才能发作,绝对不会这么快。如今的局面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多半是陆明贞刺杀了满清的权贵,才能他们如此发疯!

    “吴凯杰,你马上给李金鳌飞鸽传书,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尽快弄清楚京城发生了什么!”

    顾振华想了想,又把方剑鸣叫了过来。“剑鸣,清军不是甘心吃亏的人,我估计他们很快会发动攻势,全军务必严阵以待,防备清军偷袭!”

    顾振华的判断相当正确,就在他下达了命令之后,全线安**都高度戒备,就在第二天的清晨,一支清军扑向了安**阵线的右翼支点,也就是胙城!

    吴三桂攻击过左翼的新乡,中间的汲县,唯独胙城还没有打过,大汉奸得到了多尔衮的死命令,不得不出力气。但是他有忌惮安**的火力,因此只能从右翼下手。爱将胡心水率领着一万五千大军,猛攻胙城。

    此时城墙上,孙诚和将官与火统手们都是从垛墙的瞭望孔上,或是从悬户中挖空的小孔内张望城外的动静。

    只见城下的清兵盾车像是巨大的小山一样,冲了上来,士兵们躲在盾车的后面,快速向城墙接近。

    “大人,打不打啊?”

    “别动!”孙诚摆了摆手,目光严峻的盯着。

    盾车渐渐进入了五十步之内,突然很多二鞑子都从盾车后面走了出来。他们有的握着火铳,有的张弓搭箭,向着城头疯狂射击。

    在盾车的后面,一辆辆由民夫跟役推着的独轮小车,满载泥土等物,己经滚滚前来,逼近了壕沟。

    就在此时,孙诚突然猛地一挥手,城上枪炮齐鸣,暴雨一样的子弹打向了盾车和火铳手。

    瞬间打得木屑横飞,穿透了旁边的血肉之躯,清军狼狈不堪。

    只有五十步的距离,又是居高临下,火炮威力十足,一枚巨大的铅丸砸中了盾车,顿时砸出了一个巨大的漏洞,躲在背后的士兵也跟着遭殃,三五个人都被打死打伤!

    孙诚只觉得浑身的血液沸腾,他忍不住大声的喊道:“杀,杀光二鞑子!”

    “杀光二鞑子!”(。。)

第二百零八章 真正的强者

    孙诚当年在边军只当到了总旗,不过他的学习能力相当强,为人也成熟老练。从顾振华训练新军开始,孙诚就仔细观察,不断的揣摩,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孙诚没少请教顾振华。

    到了徐州之后,孙诚更是主要负责新军招募训练。毫不客气地说,他对于新式军队,新式战术的理解,在安**之中,仅次于顾振华。

    这次是孙诚独立带兵参与大战,对于胙城的防御体系,孙诚下了相当大的工夫。说起来胙城不大,人口不到五千人,一面城墙长度只有两里出头,也就是一千多米。想要守住这么一座并不坚固的小城,相当考验人。

    首先孙诚将城墙加固一倍,然后在四门修筑外城,形成菱形堡垒,成倍的提升防御能力。更重要的就是对城外苦心经营,扩大防御体系。

    在一百步和五十步,分别修筑了两条壕沟,在五十步之内,一直到护城河,摆满了拒马鹿角,铁蒺藜等等障碍物。另外还有大量的地雷,引信都在城中,只要敌军杀伤来,就可以给予致命的杀伤。

    除此之外,城头的女墙也进行了加固,另外就在昨天夜里,顾振华下达了备战的命令之后,又给孙诚送来了一千桶水泥。

    这可是十足的宝贝,孙诚格外的珍惜,他把城中的民夫全都集中起来,专门安排了两百人的泥水匠,一旦城墙出问题,就立刻修上。

    经过了这么一番准备。胙城确确实实成了一个不可摧毁的堡垒。

    胡心水本以为捡到了一个软柿子,实则是碰上了大刺猬!

    二十五辆高大的盾车就像小山一般,晃晃荡荡。一往无前的压了上来。这些盾车两三丈宽,一丈多高,用硬木制成,外面罩着生牛皮,格外的坚韧,寻常的火铳和流矢根本伤不到盾车后面的士兵。

    这也是清军攻城的惯用招数,胡心水现学现卖。用在了胙城上面。

    只是他显然打错了算盘,孙诚亲自指挥着炮兵,对准了巨大的盾车。一炮下去,就砸出一个大洞,后面的士兵伤亡惨重,再来一炮。一辆辛苦打造的盾车就被砸烂了。

    没有了盾车的掩护。后面的士兵就成了待宰的羔羊,他们虽然不甘心,拼命向城上射击,可是他们哪里比得过占尽了天时地利的守军。

    顿时弓箭火铳如同一点一般。打碎了脑袋,砸烂了胸膛,一个个士兵都变成了尸体。即便是有着厚实的盔甲,也难以抵挡火铳,一瞬间就倒下去了上百人。

    “都在干什么。怎么裹足不前,等着挨炸吗?”胡心水气急败坏的喊道:“快。填平了壕沟,赶快到城下啊!”

    “启禀大人,明狗的壕沟不好对付啊。”

    听到了部下的话,胡心水把眼睛瞪圆了:“不好对付,还能有什么玄机不成?”

    “的确,他们的壕沟面向我们的一面低,而另外一面高,这样一来填平的壕沟,还要有一道棱要过,有些麻烦!”

    其实这种壕沟正是孙诚在训练新兵的时候,由士兵想到的。在挖掘壕沟的时候,将挖出来的土全都堆在一面,做成一道土岗。原本只是一道沟,现在变成了一道沟加上了一道坡,过去的难度的大大增加。

    而且由于把土都堆在了自己一边,清军不得不靠着独轮车推来土石,填上壕沟,这样一来,更加费时耗力。

    清军的盾车面对着小小的壕沟,就束手无策。孙诚的火炮并不多,只有十二门,直面清军的只有六门。按照两门一组,对着清军的盾车发动了攻击。

    转眼之间,打掉了七八辆,后面好几百士兵都暴露出来,结果被火铳手无情的屠杀。

    “死吧,不要脸的二鞑子!”

    “爷爷送你们下地狱!”

    “尝尝老子的厉害!”

    赵天一边叩响扳机,一面恶狠狠的咒骂着,士兵们在他的带动之下,也都破口大骂。越骂似乎越有劲,越骂杀性越足,清军尸体成片,残肢断腿,痛苦嚎叫之声不绝于耳。

    不过到底是清军数量太多了,那些民夫拼命的送来一车车的泥土,终于填平了壕沟,有十五辆盾车顺利的向着城头压过来。

    在五十步左右攻击,更多的是压制,扰乱,可是进入了三十步,城下的火铳和弓箭对城头的士兵也都有了致命的杀伤力。

    二鞑子们盼的就是这个,他们一个个咬着牙,冒着弓箭火铳,奋力前进,眼看着就到了三十步的距离。

    而城头上的孙诚则是满脸冷笑,毫不在意,赶过来,就等着吃大餐吧!

    刺啦!

    火绳点燃,一点火星从城中迅速没入一根竹管之中,向着城外传出去。

    等了几息时间,并没有什么动静,孙诚忍不住担忧起来,难道火药失效了?

    就在他担忧的时候,突然城下响起了天崩地裂的声音,一瞬间地面开裂,无数的硝烟涌起,无情的火光吞噬着清军!

    地雷连环爆炸,威力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那些高大的盾车在这股力量面前,变得不堪一击,脆弱无比。

    接二连三的盾车倾倒在了地上,有一辆盾车的下面就是地雷,爆炸的弹片激射而出,轻松划破了老牛皮,更有散碎的弹片击中了清军,打烂了血肉,一个接着一个的受伤。

    其实对清军杀伤力最大的还不是这些弹片,而是地上的铁蒺藜和鹿角等物。这些东西平时看起来不起眼,在冲锋的时候,或许也能够避开。可是一旦地雷爆炸,巨大的动能就会把这些小东西震飞起来,变成了一个威力十足的小李飞刀。

    一个鹿角的下面安放了地雷。爆炸之后,碎屑小枝到处乱飞,旁边躲在盾车后面的三十多人。其中有一半受伤,甚至有一个倒霉蛋直接被穿透了脑袋,脑浆子流了一地。

    也有人被震得七荤八素,摔在了地上,扎在了铁蒺藜上面,顿时身上就是一个三棱的眼子,流出了血水。这些铁蒺藜全都带锈。还用粪水泡过了,扎在了身上,后果可想而知。即便暂时不死,早晚也是伤口感染,甚至是破伤风,直接惨死。

    孙诚足足埋设了一百多枚地雷。在这种攻击之下。又有将近十辆的盾车被废,剩下的几辆盾车根本就是独木难支,不断被炮火击中。

    眼看着战场完成按照自己的预想上演,孙诚格外的兴奋。不过正所谓乐极生悲,就在他高兴不已的时候,突然在城墙上响起了巨大的一声,一团火光冲天而起。

    火炮炸膛了!

    几百斤的铁管被炸得纷飞,周围的士兵悉数受伤。两个炮手被炸死当场,只留下了两摊血迹。另外还有五六个人躺在了血泊之中,痛苦的哀嚎。

    孙诚疾步到了近前,一看现场他就明白了,原来是在装药的时候,或许是处于紧张亢奋,士兵竟然装了双份的炸药,结果造成了炸膛。

    一瞬间孙诚的脸就黑了下来。

    “都给我听着,别拿自己的命开玩笑,更别拿弟兄们的命不当回事!”

    炮兵们听到了这话,格外的谨慎,心弦绷得紧紧的,医护兵早就上来了,将这些受伤的人员抬了下去。

    这门火炮炸膛,让城头守军心神不属。城下的二鞑子本来被打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了,现在一看有了漏洞,他们欣喜若狂。

    火铳手拼命的向上射击,弓箭更是如同雨点一般,这帮家伙就像是闻到了腥味的鲨鱼一般。

    噗嗤!

    一支箭射中了士兵的面门,顿时鲜血横流,士兵吃痛,扶着垛口,大声的痛叫。这时候下面的火铳响了起来,一枚铅弹击中了脑袋,人头飞了出去,无头的尸体冒着鲜血,轰然摔在了城下。

    “杀光明狗啊!”城下的清军高声的喊道。

    “姥姥的,顶着猪尾巴,就把自己成了鞑子,真不要脸!”

    赵天暴怒,带着几个火铳手,猛地冲过来,对着下面就是一阵齐射,铁砂子向着这些二鞑子射来。

    “你们永远都是叛徒,都是不入流的二鞑子,满人的一条狗!”

    “弟兄们杀狗吃肉啊!”

    在赵天的带领下,安**快速的稳定下来,枪声如同爆豆一般,将二鞑子打得不敢抬头,一个个战战兢兢。

    这时候一直在后面督战的胡心水感到了不妙,要是不能一鼓作气拿下胙城,只怕陷入了僵持战,自己更加不利。

    “张栋,你带着人马给我冲上去,务必夺下城头。”

    “遵命!”

    张栋是胡心水的副手,作战勇敢,为人凶残,平时这家伙就以杀人为乐,遇到了这种战局,更是浑身兽血奔涌。

    “来人,跟着我冲!”

    张栋带领着两千多士兵向着城头冲了上去,他们提着云梯,带着扒城索,格外的迅捷,来到了城下之后,迅速攀着云梯,就向着城头冲上来。

    “金汁,准备!”

    一声令下,士兵俩俩一组,端着大锅,里面沸腾的粪水带着刺鼻的味道,士兵忍着作呕的**,泼向了云梯上的家伙。

    “去死吧!”

    “啊!

    滚烫的粪水落在了脸上,顺着面颊,流到了脖子根,流到了衣领之中。顿时烫得皮开肉绽,水泡成片,痛叫着摔到了城下。

    “射击!”

    整齐的排枪打下来,致命的散弹快速的穿透身体,一个个痛叫着摔了下去,变成一堆堆的肉饼。

    “可恶!”

    张栋猛地拉开了弓箭,一连射出两支,顿时城头上两个士兵就摔了下来,这时候张栋几步冲到了前面,一手拿着腰刀,一手提着盾牌,就像是狸猫一般,踩着云梯,快速的爬了上去。

    距离城头还有;两尺多高的时候,上面突然刺下了一支长枪,张栋也真是勇悍,他用盾牌格挡,就在同时,手中的腰刀猛地划向了城头。顿时城上一声痛叫,长枪兵的双腿受伤,栽倒了城下。

    张栋乘势上了城头,的得意的大笑道:“去死吧,谁敢挡你家张爷爷!”

    他说着冲了上来,有几个火铳手避之不及,全都被他砍伤了,就在这时候,清军顺着缺口,快速的涌上来,足有几十个人,在张栋的带领下,不断的扩大战果。

    “哈哈哈,安**不堪一击,杀!”

    孙诚这时候也注意到了情况,他急忙带着亲兵要冲过来。可是有人比他的速度还快,赵天也知道比武技,和这些悍将相比,他们差的太多了,城头又乱哄哄的,没法组织战阵。他突然想到了地雷,那玩意不光埋在地下用,放在手上也是一样的。

    刺啦!

    火绳被点燃了,赵天猛地跑向了张栋。

    “二鞑子,看法宝啊!”

    伴随着呐喊,一个拳头大小的地雷砸向了张栋。张栋急忙抬头,只见一个黑乎乎的东西砸过来,他下意识的用盾牌去挡。

    就在这一瞬间地雷爆炸,不过这时候已经应该称作手榴弹了!

    瞬间碎裂的弹片轻松穿透了盾牌,打在了张栋的身上,三层铠甲,不堪一击,被轻易的穿透,鲜血和内脏顺着伤口就流了出来。

    张栋还不甘心,嘎巴嘴角,想要说什么,这时候赵天已经冲到了眼前,一刀落下,他的脑袋就被砍了下来。

    没有了主将,清军的势头终于被压了下去。不过一天的血战,安**同样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足有一百一十多名士兵阵亡,轻重伤员超过了一百五十人,城头的垛口多处损伤,更是消耗了大量的火药。

    夜色落下来的时候,香喷喷的米饭味道传到了城头,劳累一天的士兵肚子里空空的。可是偏偏有些新兵根本吃不下东西,一想到残酷的战斗,他们的胃液不断的上涌。

    孙诚沉着脸,到了所有人的面前:“我问你们,你们叫什么?”

    士兵们下意识的喊道:“安**!”

    “亏你们还知道,安**,安邦定国,平定天下,这是国公爷的希望,我们就要成为天下第一的雄师,不是一群懦弱的绵羊。你们听着,所有人马上吃饱喝足,二鞑子不过是一群狗而已,今天晚上,我就带着大家去杀狗,你们有没有胆子?”

    “有!”

    “有!”

    一瞬间,所有士兵的心气都燃烧起来,就算再难受,也要忍着,大口大口的吞咽着。(。。)

第二百零九章 雪夜屠戮

    阴云四合,一阵北风吹过,从天上飘落下点点雪花。初冬的第一场雪飘落下来,簌簌作响,用不了多久,地面上就积蓄了薄薄的一层,将激战的痕迹全都遮掩起来,浓重的血腥味也压了下去。

    不过这种平静注定是暂时的,孙诚正在挑选精干的士兵,准备夜袭敌军的营寨。五百名精锐的小伙子选拔了出来,大家一个个披着坚固的铠甲,身上带着长短兵器,全副武装。

    “团长,二鞑子可有不少的骑兵,您说咱们用步兵偷袭他们,会不会被反咬一口啊?”赵天忍不住问道。

    孙诚道:“你怕了吗?”

    “当然不怕,我是觉得咱们全城守军才三个营,加上民夫,也不过三千人,万一损失大了,守城或许有困难啊。”

    “哈哈哈,想的不错,所以我们一定要大胜,赢得漂亮,杀得敌人没了魂!”孙诚大笑道:“越是势弱,就越要图强,当初我们和国公爷逃出山海关的时候,吴三桂率军追击。国公爷毅然反击,才打了一个漂亮的大胜仗。敌众我寡,要是正常的拼消耗,即便是赢了,那也是惨胜,稍有疏忽,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我们必须出奇制胜!”

    孙诚很欣赏赵天的伶俐,因此才会把自己的想法介绍给他,赵天听得频频点头。

    “团长,您说的太对了,就该给那些二鞑子一个惨痛的教训。老天爷都下了大雪,这是在帮着咱们啊!”

    夜色之中。孙诚带着人悄悄的从城头系了下来,摸着黑,向着敌军营地冲了过去。

    经过了一个白天的战斗。清军损失了六七百人,尤其是还折损了一个副将,二十多辆盾车也都被摧毁了,可谓是碰得头破血流。

    胡心水正在营帐之中,唉声叹气,闷闷不乐,就在白天。吴三桂接连下达了三道命令,让胡心水务必拿下胙城。

    虽然大汉奸没有解释原因,但是从严厉的口吻之中。胡心水就感到了莫大的压力。

    “把所有人都叫过来!”

    不多时所有的军头全数来到了胡心水的中军营帐,看着这些部下,胡心水面色阴沉。

    “本将观察了一天的战斗,明狗火器众多。士兵精干。很不好对付。但是他们也有弱点,那就是城小兵少。接下来我们分兵四路,猛攻城池,各个部队轮班冲击,一刻不停。把他们拖疲拖垮,最后拖死!”胡心水恶狠狠的说道。

    “大人,兵法有云,围三缺一。咱们全都包围起来,恐怕只会让明军殊死拼杀啊?”一个参将说道。

    “哈哈哈。你们还不知道眼前敌人是什么德行吗?他们凶残顽强,岂是轻易逃走投降的!他们能杀人,我们也能,而且还要杀得更狠。只要打破了胙城,我准许你们屠杀三天,杀光所有明狗!”

    “多谢大人。”一听到能够肆意的杀戮,这些人全都摩拳擦掌,立刻下去准备。

    胡心水也到了大帐的外面,看到了漫天的雪花,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

    下雪了,火绳枪和火炮的威力就会大幅度降低,甚至可能没法使用。没有了火器,安**就是没了牙的老虎,胜负就看明天一战了!

    胡心水暗暗下定了决心,可是就在他转身要回大帐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声音,尖啸着,划破长空。

    “啊!那是什么?”

    胡心水失声大叫,只见在西北的天空之中,突然出现了点点的火星,快速的向着他们的军营射来。

    不好!

    胡心水痛叫着,可是一切都晚了。这些火星正是神火飞鸦的痕迹,弹头快速的划破了空中,重重的落在了军营里面。

    一团团火焰腾空而起,瞬间无数的帐篷被引燃。一枚神火飞鸦不偏不倚,正好击中了帐篷的顶端,炸开了一个巨大的洞,里面熟睡的士兵一霎时,死的死伤的伤,一个个痛叫着,跑了出来,结果到了外面,目之所及,到处都是火光,到处都是混乱的人群,清军四散奔逃,哭爹喊娘,别提多凄惨了。

    就在两三里之外,孙诚正在得意的看着陷入混乱的清军。风雪天的确对火铳和火炮有很大影响,可是毕竟不是大雨,神火飞鸦还是能用的,他们加粗了火绳,确保不会轻易熄灭。

    第一轮打出去五十枚之后,几乎紧接着就又打出了五十枚,一共一百枚神火飞鸦,在清军的营地里头打开了花。

    一瞬间到处都是火光,接着大风,快速的传播,帐篷烧了,人到处乱窜,马棚烧了,战马也挣脱了缰绳,根本不受控制,疯狂的奔跑,将主人踢到在了地上,踩成了肉饼。

    这时候孙诚带领着士兵已经冲到了军营,推开了鹿角,一头冲进去了清军的营地之中。清军已经被突如其来的攻击吓到了,到处都是纷乱的一团,根本组织不起来抵抗。

    孙诚一马当先,手中的大刀挥动起来,照着一个清军的脑袋劈了下去。一刀将脑袋劈成了两半,手劲不减,大刀继续向下,将对方彻底劈开,一腔子的热血全都迸溅出来。孙诚浑身是血,状如魔鬼一样。

    “二鞑子,受死吧!”

    “长刀挥动,又接着砍倒了两个敌军,仓皇之中,清军根本来不及穿铠甲,也找不到自己的武器,随便拿起了什么,就冲了上来,结果这些清军一个个全都被轻松干掉。

    孙诚带着大家就像是一个锐利的箭头一般,无情的扎入了清军的身体。

    “二鞑子,再给你们加点料!”

    赵天带着一帮士兵,他们身上背的全都是硫磺烟硝,各类的引火之物。到了清军大营之中,就四处放火,弄得烟火滚滚,火舌乱窜。

    他们是从西北方向发动攻击的,这里正是上风口,位置最好。火借着风势,风助火威。金蛇狂舞,火龙四射,一个帐篷接着一个帐篷,全都难逃厄运。

    眼看着半个营盘都出现了火头,胡心水气得浑身发抖,脸色铁青。

    就在这时候,一个士兵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大人,不好了,粮食着火了!”

    一听这话,气得胡心水眼珠子冒火,暴起一脚,将这个士兵踢飞出去、摔了一溜滚。

    “跑老子嚎丧什么,赶快灭火!”

    所有士兵全都动员起来,胡心水更是亲自握着两把短斧,带着士兵,就冲了上去,想要堵截孙诚他们。

    这时候孙诚带着人马,横冲直撞,一点都不客气,士兵们更是向小老虎一般,手中钢刀饱饮鲜血,越杀越过瘾,越杀越疯狂。刺目的红色,溅在了洁白的雪花上面,格外的刺眼。

    他们距离中军越来越近,就在这时候,胡心水终于带着亲随冲了上来,双方撞在了一起,就像是火星撞地球一般。

    “杀!”

    “杀!”

    两伙人呐喊着,冲到了一起,兵对兵,将对将,孙诚和胡心水杀在了一起。孙诚抢先发难,一刀劈向了胡心水。胡心水不愧是关宁军悍将,临敌经验丰富,根本不在乎,他用左手的斧子架开了孙诚的刀,右手斧子迅雷不及掩耳,劈向了孙诚,两个人就这样的打了起来。

    这时候赵天带着人也冲了上来,他们每个人手里都牵着一匹战马,都是刚刚缴获的。

    一看清军发起了反扑,赵天的坏主意就来了,他急忙在战马身上绑上了火药和易燃之物,然后让战马一字排开,对准了清军。

    “点火!”

    一瞬间火绳点燃,赵天手中的匕首狠狠的插进了马屁股之中,战马吃痛,顿时撒开腿,猛地疯跑。

    清军一见这些一身烟火的疯马,都吓得仓惶逃走,阵型大乱。没来得及逃跑的,被战马迎头撞上,轰得一声爆炸。

    顿时血肉横飞,战马的和士兵的,残肢断腿,交织在了一起,腥臭的味道,让人忍不住作呕。

    一连十几匹战马冲来,终于将清军的队伍冲的四分五裂,士兵们抱头鼠窜,四散奔逃。胡心水正在和孙诚大战,凭着他的本事,比起孙诚强了一大截,眼看着孙诚落了下风。可是此时士兵大乱,顿时影响了胡心水的发挥,反而让孙诚趁机占了便宜,一刀砍在了胡心水的肩头。

    顿时甲叶子横飞,三寸多长的血槽,鲜血横流。疼得胡心水咬牙切齿,转身就跑。主将逃跑了,对于清军来说,简直就是灭顶之灾。

    其他的也跟着纷纷败退,孙诚带着部下,一路冲到了中军。不过不巧这里有一道壕沟防御,孙诚只能转过头,向着西南方向杀过去,足足杀了两个时辰,风雪越来越大,营中的火势也稍微减弱了。

    孙诚一看也差不多了,急忙率领着士兵撤退,这一仗孙诚他们杀了六百多清军,另外还有二百多清军死于大火,至于被烧伤砍伤的清军,数量就家不可计数。而且最要命的是大火烧毁了一大半的粮食,在这种暴雪天,吃的东西没了,下场如何,可想而知!

    包扎好了伤口的胡心水气得差点翻了白眼,他带领着人马,还想要追杀孙诚,可是为时已晚。

    天边刚刚发亮的时候,孙诚率领着人马回到了胙城,此时的城头上,早就聚集了无数的军民百姓,看着大军获胜,他们全都忍不住呐喊起来。

    “将军威武,将军威武!”

    孙诚心中更是豪情万丈,站在马上,忍不住大喊:“安**万胜!”(。。)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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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明介绍:
那一年李自成得意洋洋,直捣黄龙; 那一年多尔衮蓄势待发,跃马中原; 那一年明朝的官员糊里糊涂,不知前途; 那一年历史的长河多了一个卑微的生命…… 不甘当奴才的人们,发出了怒吼:驱逐鞑虏,恢复中华!悍明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悍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悍明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