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章 发飙
火云邪神,不知其何许人也,因母异梦而诞,因以为号焉。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打架,不论男女老幼;每有胜者,便欣然暴食。
曾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上到八十垂垂耄耋之年,下至三岁待哺之儿,未尝一败。
封号曰:终极杀人王。
后因登泰山而绝顶,临玉宇而孤高,感人生四大悲:寂寞如雪,故此退隐。又因生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遂入莫德凯撒精神病院,修身养性中~~
时势造英雄?英雄乱时事?生不能逢时,呜呼悲哉。
......
疯子与天才往往只有一线之隔,能在大上海滩打出赫赫威势好大名头,火云邪神的强大自不必多说。
然后......便是林萧的借刀杀人之计了。
一个人最难改变的不是缺点与毛病,而是天性与习惯。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一入撸途深似海,再回首已百年身~~
终极杀人王不杀人,那就和老王不住隔壁一样,绝对不能信啊。而从一开始,火云邪神就没有隐藏自己打杀别人的恶趣味,所以才被林萧以移花接木之术,半推半就地成功引出......关门,放狗!
“哇呀呀,前面三个贼秃,我要发飙啦!”
看见这个头发稀疏,睡眼惺忪,身材矮小穿着人字拖的邋遢老头被冥魂锁链扯了出来,冥斗士微微一愣,随即冷笑着挥剑怒斩。
一个老头子而已,哥手上早已经沾满了鲜血与罪恶,不介意再添一条。
黑雾魔剑带着骇人的声势平斩而下,冥斗士眼前已经出现了这老家伙被拦腰斩断,鲜血肠子乱喷,伤口却又被冥界之雾腐蚀而一时不得死亡的景象......啊,这甜美的鲜血与灵魂,我收割了呢~~
但是,正好像双层套套依旧会破那样,意外发生了......
在大剑斩到自己身上的瞬间,火云邪神一个铁板桥平躺下去,以毫厘之差避开了斩杀,甚至能够看到黑雾从他鼻尖擦过,将那几根灰白稀疏的头发吹得乱舞飞扬的景象。
“怎么可能?!”
冥斗士狰狞头盔下古井无波的脸庞一阵抽动,双眼瞪大,幽蓝色的火焰不停起伏。
一个看起来伸根手指就能戳死的老家伙,竟然轻描淡写的避开了自己的攻击!更关键的是,战斗直感竟然对他的闪避没有丝毫修正察觉,仿佛事实本该就是这个样子!
这完全不科学好么!试问一只煮熟的鸭子从你头上飞过,你是什么样的感觉?
就算刚刚被林萧秀了一把技术,冥斗士也没什么特殊感觉,毕竟对方是冒险者,手段层出不穷的敌人。但你一个糟老头子,就不要来打脸了好不好!
最让三人皱眉的是,这个流着鼻血的糟老头子,咧着掉了一颗门牙的大嘴,竟然还嘿嘿笑着来了一句: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老子一口盐汽水喷死你啊!这么大把年纪了,赶快回家卖红薯去吧!
而另一边,发现目标逃出老远一截的巨熊形态德鲁伊根本没有停下自己恐怖冲锋的意思,或者说这么大的吨位冲刺到了这个速度想停下来也真不是那么容易。
肩高两米,身长两米五,人立起来足有三米五高,体重接近整整三吨,虽然无法理解这种不科学的变身是怎么改变身体质量的和骨架构造的,毕竟人体构造和狗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但是却无法忽视这真实的数据,而就是这样沉重的吨位在启动了“冲锋”技能后,短期冲刺的速度可以达到恐怖的30米每秒!
要知道,地球上最灵活飘逸的猎豹,在捕食时的瞬间爆发速度也不过31米每秒而已。他带给众人的直接感官便是一座波涛汹涌的肉山,风一样地从面前刮过!狂野,威猛,霸气,无人可挡!
这种体积与速度的前进冲锋方式,必然会引发巨大的惯性,而猛兽德鲁伊也确实没有任何停下来的意思......
这头恐怖巨熊完全不减速的一头撞在了火云邪神旁边的那棵足有一米五粗的高大乔木上之时,整个世界在这一瞬间似乎都晃了那么一下,在一阵令人牙酸的“嘎巴”呻吟声中,这颗粗壮的大树根本就是从被撞到的位置硬生生的被巨大的力量给碾成了碎末。
由于根部的损坏,这颗十五米高的大树也很干脆的晃晃荡荡的轰然倒了下去,砸在地面上扬起了一片惊人的尘埃落叶……
而在撞得有些头昏眼花的巨熊晃着脑袋爬起来时,却发现从枯枝落叶中突然窜出来了一个糟老头子......
火云邪神嘿嘿笑着:“很强大的力量!作为回报,让我打死你吧?!”
不过大狗熊这一下显然撞得不轻,躺在原地喝醉了酒一般晃晃悠悠,让众人不由地就是皱起了眉头。
火云邪神本来很期待地蹲在巨熊跟前,等待着让自己满意的答案。但是很明显撞昏了头的巨熊还是处于浑浑噩噩状态之中,回答他的是一阵毫无意义的哼哼。
“嗯?呜、啊嗯……”
这顿时就让火云邪神的老脸一下子拉了下来,你是在瞧不起我是吗?!
好吧,虽然他诡异/地避开了冥斗士的一记斩击,但三人小队依旧没有将他放在眼里,这个糟老头子毫无疑问是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怪咖,而根据之前搜集的情报判断,这种“npc”只要你不招惹他,一般都不会有战斗发生。管他如何卖萌耍宝,你直接无视他就行了......
事实上,黑骑士三人组也正是这样做的。
冥斗士皱了皱眉,对急匆匆跑过来的黑暗法师道:
“莫尔顿,给他清醒一下,然后我们继续追。”
叫做莫尔顿的黑暗法师看起来也不是第一次做这事了,他笑呵呵地抬了抬手,一个减弱了威力的“腐蚀术”就落到了巨熊的身上。
这个方法可谓一针见血,只是瞬间而已,原本还喝醉了一般跌跌撞撞的巨熊“蹭”的一下子就从地上蹦了起来,用那同样巨大的熊掌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明黄色的兽瞳还有些迷糊的向四周扫了一圈......和悍马车一样大的体型做出这等憨态可掬的动作,实在是相当的滑稽喜感。
“莫尔顿,你怎么又用这一招!我明明只要几秒钟就能恢复过来的啊!”一清醒过来,口吐人言的巨熊就大声的抱怨了起来,“反正又不是痛在你身上,你就幸灾乐祸是吧?”
不过此时的冥斗士可没有和他拌嘴的意思,眼神一凛的他用不是开玩笑的冰冷声音发布了命令:
“清醒了就快点!我们去抓住这个家伙,再磨蹭说不定那家伙就逃了!”
“哦。”巨熊乖乖应了一声,委屈地点了点头。
三人屁颠屁颠就要追去,被晾了半天的火云邪神同志不干了,感情你们都当我不存在是吧?!
在林萧的精神力感知中,原本邋邋遢遢的糟老头子骤然爆发出了无比恐怖的气势,整个人直接化身成一道血色长虹。
“怎么回事?!”
如芒刺在背般的致命危机感刺痛着后脑神经,那种危险到极致的感觉就像自己还是菜鸟时被飞天异形“亲吻”的场景,仿佛下一秒头颅就要爆掉,心脏就要被捏碎,恐惧到四肢发抖,灵魂颤栗的气息......
三人豁然转头,震惊而又骇然地望向了背后的糟老头子,不,应该说是愤怒状态下的火云邪神!
嘛,虽然我已经退隐,但见到高手,偶尔还是会忍不住出手把他们打死......尤其是在自己被无视的情况下!
一旦进入战斗状态,火云邪神便会变身为真正的杀人机器,终极杀人王!他绝对不会放过自己选中的猎物,在将选中的猎物头骨确定的变做自己收藏品前将不会改变目标的一直穷追不舍!
当然,最最关键的是,那份被人无视和鄙夷的耻辱......作为一个高傲的杀手,他必须以猎物的血来洗刷这个耻辱!
就看见面无表情地火云邪神,几乎瞬间移动般的出现在三人面前,然后狞笑着一拳打出。
快如闪电,几乎无法防御的一拳!有着惊雷的迅捷,更有霹雳的威力,带着无与伦比不似暗杀手段的惊人气势,划破黑暗笼罩的夜空直奔冥斗士的心脏而去!
“......危险!”
024章 殴打
这一刻,源自于冥斗士血统的战斗直感开始了疯狂警报,那让头皮都为之颤栗发麻的恐怖杀气席卷而来,仿佛要将他连肉/体带灵魂一并吞噬淹没.....
这种千钧一发的时候他能做的就只有一件事情——
“止息之墙!”
一声不知是因为恐惧还是愤怒的尖锐的大吼声中,冥斗士的身上猛然间泛起了一道黑暗深邃的浓郁灰雾光芒,顷刻间的就在他身体周围形成了一个完全由光芒凝聚而成的球状壁障,这如堡垒一般的将他整个人包裹在内,千钧一发地挡住了火云邪神的黑虎掏心。
这个防御能力倒是足够硬挺,轻松加写意地挡下了火云邪神的一击,但殊不知这种行为更加激起了糟老头子暴走杀人的**......
“阿打——!”
火云邪神一击不中,毫不犹豫地便是一个反身垫步侧踢,将还在愣神的黑暗法师踢出二十多米远,一口逆血直接从法师莫尔顿的眼耳口鼻中喷出,胸骨断裂的声音在黑暗中传出老远!
看到这一幕的冥斗士眉宇立刻的扭曲了起来,迅速在大脑中模拟了十数种情况,一时间名为焦虑的情感迅速的挤满了他的意识,让他开始失去正常的思维能力。
让开这老家伙追击敌人?还是待在这里解决糟老头子?......该死,哪里蹦出来的神经病!
一个个的将能够尝试的方案迅速否定,脸色阴沉的如整片乌云都压在了其上的冥斗士最终是像要将牙齿咬碎一般的狠狠咬紧了牙关。
没办法了,三人小队遇到了劲敌,虽然这个敌人只是“npc”,但莫尔顿可是被他一脚踢掉了近一半的生命啊......虽然抓到或者击杀那只黄皮猴子就可以从绯色幻想小队队长,茱莉亚那里拿到队伍急需的套装部件,不过身后有一条疯狗咬你,你还能安心的散步么!
任何行动与计划都存在着意外之说,想要一点也不承担风险一点也不付出了什么的方法根本不存在。
那么,速战速决吧……打死这个老瘪犊子!再去追击东区的那个猎物!
这一番思考浪费了两秒钟时间,下定决心不再犹豫的冥斗士从嘴角挤出了一个扭曲的疯狂笑容。
“老家伙,我要打死你!!”
一声近乎于咆哮的的惊天大吼中,冥斗士一步跨出,浑身战意与杀气暴涨,迅速引起了火云邪神的注意。
“哈,不错,这次是我想要的战斗!”火云邪神嘿嘿一笑,懒洋洋道,“动手吧,作为尊重,我也会用拳头打死你的。”
冥斗士不再说话,只是毫不犹豫的直接启动了能够让实力涨上好几成的血统之力,冥王的武装,在盔甲覆盖下的身体内,一股股积蓄已久的力量开始在四肢百骸内奔腾流淌,因为力量急剧增长而迅速膨胀起来的气息是如横扫的闪电冲击波一般瞬间逸散而出!
猛兽德鲁伊也是一声愤怒咆哮,死死盯向了“破绽重重”的火云邪神,咧开嘴角,露出两排森寒的利齿......
战斗瞬间爆发,两边都不是喜欢拖泥带水的人物,说战就战。
黑暗骑士深吸口气一步跳到半空中,看起来身材异常魁梧的他却是身轻如燕一般,而同时他手中是直接的拖起了一片接近完全破碎的残影,用那把黑雾魔剑斩破空间与时间的间隔,劈向火云邪神的头颅!
但就在火云邪神即将被劈成两半串烧的那个刹那,一直懒洋洋静止不动的火云邪神终于动了......他竟是瞬间闪避,速度快到令人发指。
就像是被那骇人气浪给从前方一下子冲倒,又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从背后将其拉倒了一般,火云邪神就这么直挺挺的向后倒飞出去,完全违背了物理规则,但却以毫厘之差,完美避开了冥斗士劈斩而下的致命一击!
从身前不到两厘米扫过的虚幻体冥界之雾让火云邪神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毛孔收缩、神经颤栗的感觉......果然么,还是这种游走在生死边缘、品尝恐惧与死亡的战斗,才能证明自己是真正的活着啊!
不过挥出无比凌厉无比威武一剑的冥斗士却陷入了动作太大的招式所固有的一个弊病:动作大则威力大,但是会来不及迅速收招。
通常终结技才会是比较大的动作,因为那之后即便有破绽也不会被抓住,因为终结技之下目标必死!
只是一旦未命中的话……那就糟糕了。
旧力已尽,新力未生,这个空挡上一击落空的冥斗士胸腹位置破绽大开,空门完全给暴露给了火云邪神......
终极杀人王需要仁慈吗?不,需要的是鲜血与恐惧啊啊啊!!!
在这一瞬间,时间仿佛都陷入了停滞,火云邪神与冥斗士进入到了一个面对面彼此相隔不到一米默默对视的诡异状态,并且两人可以说是不约而同的一起露出了一个异常精彩的表情......冷静与疯狂,沉着与杀戮!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不给旁边猛兽德鲁伊支援的机会,肌肉扭曲收缩下的灵活手指,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弹出,宛若探洞攻击的毒蛇,狠狠刺向了冥斗士的心脏。
指头卷起的锐利的真空螺旋在第一时间将那并不强韧的皮肤与肌肉摧枯拉朽般的碾碎,比子弹还要坚硬的手指头,所过之处的肌肉组织被带动着撕裂开了一个拳头大小的豁口,恐怖的力量和多重空腔效应共同作用下,冥斗士要害部位的心脏可以说是在一瞬间就和周围的肌肉皮肤以及其他器官一起被彻底的完全摧毁!
死了吗?
不可能,一个以抗打耐揍而著称的冥斗士,如果死在别人弹出的一根指头下,那也真太可笑了。如果冥斗士真的如此弱的话,他也不可能成为三人小队的队长,更不会被火云邪神第一个找上......
心脏连同附近的血肉内脏统统被打爆成肉酱,化作普通人必然是秒跪的节奏,就算是以生存能力强悍而著称的狼人吸血鬼之流,也必然会因要害被攻击而陷入重伤状态......但是,冥斗士呢?他们可是从冥界爬出来的死人啊!
在幽冥之气的改造下,他们的躯体介乎于一种“生与死”之间的状态,这并不是物理学上的“薛定谔的猫”,而是一种类似于行尸走肉,却寄居着一个活人的灵魂的状态。
冥斗士的心脏部位被一根手指轰开拳头大小的伤口,贯穿了整个胸腔,妥妥的“透心凉”。但伤口附近的血肉却苍白而无力,即使受了这种伤势,也没有流淌出哪怕一滴鲜血来......
看到这里,林萧就已经悄悄离开了。精神力感知中,越来越多地冒险者向这里聚集,再不走恐怕待会儿就难脱身了。反正无事一身轻,林萧也琢磨着展开反击了。
至于这场战斗的结局,以及是非功过,留待后人评说......
025章 排挡
虽然活到现在的冒险者没一个人是傻子,但不管你愿不愿承认,差距就在那里。
就好像一次模拟考试,你考了98分,这是你的实力,而学霸考了100分,是因为只有这么多题......
林萧混到现在,最大的优点长处是什么?
或许有人会说是新手试炼中的运气,有人认为是强大的天赋能力与魔法力量,还有认为是伙伴与机智......他最大的优点便是对局势的判断与把握!当然,在这个大前提下,自然免不了一番小小的浪荡~~
火云邪神大战暗黑三剑客,想必是一出很精彩的戏码呢。不过身为区域入侵者,林萧的自身存在很尴尬,就好像每天会死数百万次的提百万,是万万不能被欧美区冒险者围住的。不然后果绝不会多么美妙。而且从刚才的一波战斗来看,击杀区域入侵者似乎并不会受到惩罚。不得不防啊。
用精神力将自己包裹,林萧宛若一缕幽魂、无形的幽灵,隐没入黑暗之中,悄悄消失不见......
五分钟后,林萧来到了莫德凯撒精神病院的后院侧门边。现在已经快到午夜十二点了,外面月华如水,寂寞如雪。倒是左手边有一家公厕,厕所前有一根孤零零的路灯,在黑暗中默默守护一方光明......灯光昏黄,宛若桌角发黄的老照片,将记忆定格。
(时间过得真快,今天收拾东西突然翻出来高中时的毕业照,一眨眼大学也已毕业,回首往昔,不胜唏嘘~~突然就老啦。或许是小时候的家庭原因吧,性格比较内向敏感,很久没看书评了,肯定有许多人提出宝贵意见,对不起大家了......)
而就在这昏黄的路灯下,正有一个热气腾腾的面摊,老板是一名肤色黧黑穿着藏青色老旧中山装,脖子上围着一根银质项圈的敦厚男人,年纪约莫四十多岁,背部微有些驼,鬓角已有浅浅白发,脸上的皱纹宛若黄土高原上的千沟万壑,很显然是被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中年男人。他的脚边,还放着一柄锈迹斑斑的钢叉......
虽是深夜,面摊前却依旧坐着数名食客。
这时候,天空中开始洒落细碎的雪花,落在脸上脖子上,凉凉麻麻的。
“下雪了呢。”林萧吐了口气,呈现出白色的薄雾。
昏黄的路灯,老式的面摊,纷扬的雪花,孤独的旅人......仿佛一瞬间回到了少年时飞雪飘飘的晚上,回到了记忆中斑驳沧桑的时光。
“小伙子,长夜漫漫,来喝碗汤吧!”典型的陕北老农民的腔调,摊主热情招呼道。将林萧的思绪带了回来。
“话说长夜漫漫用在这里真的好么?下一句应该接‘咱们做些有爱的事’才对吧?”小小吐槽一句,林萧找了个空位坐下。
老农憨厚一笑,麻利的擦了把桌子,然后从汤锅里乘出了一碗浓汤,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羊肉杂碎汤。
试问,在这样寒冷的雪夜,又有什么比得上一碗热气腾腾羊肉杂碎汤来得爽快?
这碗羊杂汤做得相当地道,辅料、香料和黄酒的醇厚清香将羊肉的羊膻腻味彻底掩盖住了,只看一眼,就让人食指大动,直咽吐沫。
林萧也不怀疑这碗汤里被下了见血封侯的毒药,端起来就喝。
“老板,味道不错哦!”
摊主憨厚一笑,没有说话,而是拿出了一个菜单,递给了林萧。
主菜随便点了个羊肉泡馍,然后翻开到特殊菜肴一栏,上面写道:
章鱼生烤:一般韩国有名的章鱼生吃,其实章鱼已经是死了的,但肌肉反射还没有停,不过确实也有人生吞活章鱼。那种触手攀爬住喉咙,想要从嗓子眼里钻出的感觉......保证你就像嚼了炫迈,根本停不下来啊!
第二道特色餐点:casumarzu(意大利语)。是一种被故意放养活蛆的奶酪。在经过高度的腐烂分解后,制成这种蝇蛆钻探、不断渗水的臭气弹。这种奶酪软软的,还具有奶油质地。我们会在婚礼或者家庭聚会上看到这种小吃。
它以佩克里诺乳酪为食源,但跳过典型的发酵程序,直接由酪蝇幼虫的消化作用让食材“腐烂”。幼虫是刻意添加物,旨在推动一种特殊层次的发酵,并促进分解乳酪中的乳脂。乳酪的质地随后变得十分柔软,并渗出些许汁液。幼虫是乳白色、半透明的蠕虫,长约8毫米。幼虫在受到碰触时最高会跳到15厘米高。[食用乳酪前可将幼虫去除,但有些饕客则选择保留虫体。
那种咀嚼时虫子在口腔里惊慌跳动攀爬的活力与弹性,让许多人赞不绝口,欲罢不能~~
第三道特色小吃:balut(巴鲁特)是一个受精鸭蛋,打开鸭蛋能够看到未成型的鸭子的胎型。吃这种小吃时,要先把蛋壳打开,往里放盐和胡椒,然后吸食里面的液体。因为小鸭子未长成,没有毛发,骨头又酥软的好似肉筋一样,兼具果冻的弹性软化,口感也很独特。这种小吃你会在菲律宾以及南亚的其他地方看到。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曼谷的特色小吃。比如炸烤蟋蟀串啊、幼儿麻雀,老鼠,蛇啊之类的小吃,或者你还能喝道一碗美味的蝎子汤。
唔,这玩意儿怎么说呢,就好像榴莲一样,有人觉得臭不可闻,有人百吃不厌,全凭口味喜好。
当然,林萧是来者不拒的。想当初军衔游戏中,在爱丽丝的晚宴上,什么挑战极限的食物没吃过?香草佐料蛆虫,不依旧吃得津津有味......
林萧看了几眼,随后要了一只口水鸡,一碗牛肉汤,两大块山东大饼,以及一碗热气腾腾的杂碎汤。
趁着老板锅碗瓢盆叮当作响的时候,林萧这时候才慢慢打量起其他几名食客。
......
“老板,快点上饭啊,别整那些稀的,要干的!快饿死我了。”坐在林萧身边桌子的胖子搓着手,不停跺脚。
作为一个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八的大汉,胖子的食量和体积显然呈正比,毕竟喝凉水是不可能长体重的~~尤其这种寒冷孤寂的夜晚,闻到周边的香气果断忍不住了。
胖子不说还好,一说出来,他旁边的同伴顿时笑了起来。
“好吧。”猴子耸肩:“胖子,知道近墨者黑的前一句么?”
“什么意思?”胖子挠头。
“近猪者吃!”
“......老板,我也要,大碗!”
大叔很憨厚,一边赔笑,一边迅速将食物端了上来。
“靠,这都是什么!”胖子再一次叫了出来,“你在忽悠哥们是不?没见着我沙包大的拳头?是想尝尝大地母亲的拳头怎么着!”
忽悠是中国特色用语,日常中的骗局也好协商也罢,都离不开忽悠这两个字,最典型的就是堂堂范伟被本山老师忽悠成了‘范萎’,交通工具从自行车换成了担架。
大地母亲是舶来词汇,和传统文化‘忽悠’结合在一起,就是中西结合,内外兼治,直达患处,有效治疗各种不服思密达。
摊主也只能点头哈腰地赔笑。
026章 食客
各大菜系中,东北菜以“豪爽、过瘾”而著称,色鲜味浓,简单的说就是特别能下饭,吃不惯的人有很多菜都吃不下,喜欢吃就绝对不是一碗饭能打住的。
像胖子这种体型的“猪”,凭目测一顿饭能顶上常人两天。比较遗憾的是,胖子是食量和长肉速度不成正比,过年也达不到足够的分量,不然让他同伴杀掉卖肉倒是个很不错的计划~~
林萧看了眼老板端上的食物,也是忍不住白眼直翻……他喵的全都是泡菜啊!这尼玛肯定是拿错棒子国的菜谱了。
在棒子国待过的人都知道,棒子国的菜谱上除了烧、煎、熏的肉类食品外,就只有泡菜、辣白菜、酱汤这几种,唯一和泡菜扯不上关系的还是紫菜。
豆芽、胡萝卜这些倒是有,不过都是作为配菜使用,让韩餐厨师炒一盘豆芽和让四川师傅做菜不放辣一个结果——上来自己动手。
在林萧看来,韩餐真的没什么东西,非要说棒子国特色食品,也就辣白菜了,对了,辣白菜和菠菜一起吃特别美味,这个确实是韩国人发现的。其它的就好像三胖是宇宙的创世主那样,一听就知道牛皮吹上天了~~
向来只听说过西餐店、中餐店都可以说开遍世界,什么时候听说有人专程吃韩国菜?
除此之外,在棒子国潮流街上,“韩式美女”绝不算少见,不过大都无法欣赏。
为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好。
选出来十个美女,除去发型、脸形、五官分布的因素,有七个人唇形相同、八个人眼睛相同、九个人鼻子是一个模子里扣出来的……秀的完全不是外貌,是医学。
人造人国度,你当是吹出来的啊!
当然,某些的观点是:关了灯都是那样儿,母猪和貂婵没有本质区别。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貂蝉是三国中虚构人物,历史上真正的美女应该是甄宓。)
单就审美来说,林萧的眼光绝对是鸡蛋里挑骨头,偏偏能一针见血,一句话就让男人对评价过的妹子失去兴趣。
例如某个当红女明星,脸蛋姣好身材丰腴,林萧的吐槽是:她腿比你腰都粗。
再如同‘最美变性人’,林萧的评价能让他(她?)自尽——脚掌比小腿还长,整个一等边三角,异形么?
这不是最毒的,想当初贴吧里众狼狂热迷恋一个除脸形稍差没有缺点的妹子,这时候长期潜水诈尸的林萧轻叹了一句:
“人家都是瓜子脸,这货是爪子脸。”
众狼友探手成爪观看许久,竟无语凝咽。葫芦山下的蛇精病跑出来吧......
不过话说回来,这摊点上还真就坐着一个美女,真是美女,而且不是“人造人”。
惊艳的一头红发。
众所周知,无论是染发还是服饰。都有艳红这个色调,可哪怕是大牌明星都没人会选择。
红色代表热情、明快,然而艳红的发色和服饰。长相不够妖孽绝对带不住!最具代表性的《青春期》里的赵奕欢妹子~~
长相达到九十八分以上的妹子,一身艳红绝对可以提升到一百一十分,长相九十分的妹子穿一身红色,降到80、70分都不足为奇。
黑色百搭,白色俏丽,红色祸国殃民。
皮肤不是那种化妆品涂出来的‘吹弹可破’,而是很健康的白色,脸色、脖子、手腕完全不存差异,不是那种脸色苍白无血,四肢粗糙黧黑的类人生物。
美女脸形介于瓜子于鸭蛋之间,以鼻子分割,两侧脸颊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嫌瘦,绝对不是那种手术产物;眉毛介于剑眉与柳叶之间,稍有英气而不失柔媚;不需要美瞳、假睫毛,稍稍勾勒眼线就如秋水一般明澈。
夹克衫、平底鞋,流行的中性打扮在其身上魅力十足,网店来抓拍绝对比找明星图ps图片更抓眼球。
就算以林萧的挑剔审美来看,邻桌的妹子也绝对是真正的大美女,奈何这世界,美女大多已经被推倒,留给众人的只有悲伤的背影与手纸~~
如果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也就罢了,这完全是把鲜花揉碎了洒在狗屎上好么!妹子的男友(炮友?)(哥哥?)(干爹?)长相就实在不多做评论了,反正对不起观众。地中海式发型,臃肿的身材,硕大的啤酒肚,尤其是嘴唇上那一条厚浓黑的小胡子,你丫以为自己是周树人呢!
越过邻桌,林萧看向了第五名客人。
他单独坐在一张桌子上,表情很专注,也很忧郁。
看着他,仿佛就在脑海里想起了这样一幕:
清澈透明的天空下,泛着微蓝色泽的古堡,一个奇怪的男人,面色苍白,头发蓬乱......还有那一双永远无法拥抱矮人的剪刀手。
莫名的,林萧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篇华美的文:
我看到了那张苍白的脸
深深下陷的双眸中隐藏着浓重的孤单。
开始,是与世隔绝的孤单;
然后,是异于常人的孤单;
接着,是不被理解的孤单;
还有委屈中的孤单。
最终,他还是孤独一人在下雪的夜里用灵巧的双手雕刻心中的爱人形象。
尽管,当年那个17岁的美丽少女已成了白发老妇,而爱德华依然和他没有改变的外表一样,没有放弃心中的思念。
于是,他雕刻时的碎冰化作漫天的飞雪,在每一个冬天的雪夜里如约而至,告诉他的爱人,那依然不变的恒久思念。
他也许会常常想起那年圣诞夜里和那女孩短暂的相拥吧。她没有畏惧他锋利的双手,毅然投入了他的怀抱。
但他注定是寂寞的,因为他不属于这个世界。
一些童话,注定着悲伤的结局。
那些单纯如童话的恋爱不可能走到“王子公主”的结局。童话的结局,只能化作海上的泡沫。
可泡沫也是美丽的。没有翅膀,在阳光下飞舞,在阳光下,逐渐升华。
一样的雪夜,不变的容颜,你又在听着怎样的歌,思念着怎样的她?
......
第六名客人,是一名穿着米黄色西服,身材高大,颧骨高耸,拥有典型德意志血统样貌的男人。他右手边是一根绅士棍,左手的臂弯搭着一条灰色羊绒围巾,腰杆挺得笔直,眼神锐利而逼人。
他的右手无名指戴着一枚被岁月所浸染的金戒指,借着昏黄的灯光,林萧清楚看见上面刻了一句犹太法典上的希伯莱经文:
“救一条命,等于救全世界。”
第七名客人......虽然只是略略扫了一眼,林萧还是轻易辨认出了客人的身份。
他是创作歌手、舞蹈家、商人以及慈善家,世界流行乐坛最具影响力的音乐家,被誉为“流行音乐之王”,被吉尼斯世界纪录确认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表演艺术家,对音乐、舞蹈和时尚的贡献,以及备受关注的个人生活,使他成为全球流行文化的代表人物超过40年。他的音乐曲风完美地融合了黑人节奏蓝调与白人摇滚的独特的mj乐风,他的太空舞步更是让无数的明星效仿......没错,他就是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
而现在的他,默默坐在桌子旁,不张扬也不骄横,他的眼神里背负着空间感和历史感,让人觉得深远而沉重。
他不是那种刚强坚毅,粗线条或流血不流泪的硬汉;也不是油腔滑调聪明鬼马的情种或表面文质懦弱却个性膨胀自由洋溢的书生。
他趋于另类与正派的边缘,略带笑意的脸上有种漫不经心的柔情,既萦绕着书香的氤氲气氛,又浪漫得一塌糊涂......迈克尔晚年来一向保持着这么一种低调深闺与沉默是金的神秘感,任外界瞬间的沧海桑田,他却始终未变......
说实话,谁没有过青春年少的时候。林萧就曾经跳过街舞,玩过跑酷,虽然技术很渣,但太空舞步的格调与张扬,向来受到许多年轻人的热爱。尤其是那一句:跟着音乐摇摆起来!更是让人忍不住哼起腔调,扭动腰肢......如果放在现实世界的话,林萧保不准已经扑上去要签名了。
这些食客,有着不同的故事,不一样的人生,他们本是没有任何交集的人,却在这个风雪交加的午夜,路灯下的大排档边遭遇。
最关键的是,众人正对着公共厕所的大门,冷风一吹,那股尿骚味儿混在汤面的香气中,那味道别提如何酸爽了~~
除了胖瘦组合,和大叔美女组合外,其他人都是单独就餐,也没有说话的意思。
但是数分钟后,一声清脆悦耳地惊叫突然打破了沉默笼罩的铁幕,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027章 凶杀
“不愧是美女,尖叫都这么好听......”那位拥有一头红发,身材倍儿棒的天然无痕去雕饰美女,正捂着嘴巴,眼睛微微睁圆,滑腻而香艳的惊叫着。
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两弯似蹙非蹙吊梢眉,诉不净的娇柔婉转,道不清的侠骨柔肠......当看到满口吐沫倒地不省人事的老王时,林萧如是想到。
好吧,现在确实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请原谅林萧的目中无人。
老王,唔,就是那个留着地中海式发型,腆着硕大啤酒肚,留着周树人式一字胡的中年大叔,刚刚从凳子上滑倒滚落在地,翻着白眼瞳孔隐现血丝,四肢抽搐如患羊癫,口角向外喷着螃蟹似得白色泡沫的家伙。单从症状来看,很显然是食物中毒~~
不过情况相当严重就是了,事发不到一分钟,还没等面瘫老板呼叫救护车,中年老王的脸色就迅速由黑变白,然后变青,最后泛黄,慢慢停止了抽搐,嗝屁死亡。
主宰的提示音也适时候在林萧耳边响起:
“叮:触发支线任务:未知死亡。请在十分钟内找出‘元凶’,否则扣除10点军衔值。”
“哈,一场离奇的凶杀案。”林萧撇撇嘴,“这种事儿应该交给小柯南才对的吧?以他210的智商,搞定这种案件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儿。”
“好久不看火影了,不知道柯南当上了海贼王没有?”
“当上了,最后还有七个龙珠拯救了世界,又回到羊村当了村长,最后和白雪公主结婚,生下了七个葫芦娃。”
“......”
七个互不相干的食客,一个喜欢蹲厕所门口摆面摊的老板,在这一刻,因为突发的死亡案件,而产生了交集。
林萧将山东大饼撕碎,撒入羊杂面汤里,一边稀里呼噜的喝着,一边观察着其他人的表情。
脖子上戴着银质项圈,肤色黧黑,一看就是穷苦人家孩子的木讷寡言的老板,正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显得慌乱而无助。
白胖、黑瘦二人组,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吃着棒子国特色风味泡炸酱菜,看戏似得哈哈大笑,评头论足。
剪刀手爱德华,黑色的眼圈,凌乱的长发,从始至终,眼神就没有过任何的飘忽,他默默注视着桌上的奶酪,目光深邃而悠远,似乎穿越了时光,再次回到百年前的夏日古堡中,浪漫共舞的那一刻......
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这个出生在美国中部印第安纳州的工业小城加里市的一个黑人家庭中,是纯正的黑人。后来患上了白癜风,在二十多年的辛苦“病魔改造”下,最终成为了一名白人~~
对于地中海大叔的死亡,迈克尔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惊慌失措,只是一如既往的淡然深邃。事实上,以他的成就也确实可以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坐看庭前花开花落,闲赏天空云卷云舒”的淡然心态。
第五名食客,典型的德意志绅士,腰杆总是挺得笔直,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即使在这风雪中,也没有丝毫凌乱,他目不斜视,左手拿刀右手拿叉,默默吃着三分熟还带着淋漓血丝的牛排......
不过话说回来,摊主大能啊,古今中外的食材纷纷都能弄到,而且口味相当地道,这手艺都可以去挑战“世界厨王之王”的桂冠了......假如改掉面瘫摆在公厕门口这个陋习的话。
林萧仔细望去,将中年老王桌子上的食物收入眼底:
腰肉香菇:生长在潮湿的地方,有着奢侈的沙朗牛排口感的香菇。恰到好处的脂肪,与椒盐和柚子醋十分搭配的食材。稍微加热,风味更佳,所以建议用网烤方式料理。
霜降豆腐:在igo美食研究所生产的美食食材。原料是大鲔肚大豆。虽然含有像高级霜降牛一般的上等油花,但后味则宛如豆腐般爽口。因为其油分属于植物性,因此对素食美食家来说是人气很高的食材。
无骨秋刀鱼:像软体动物一样,全身没有骨头的秋刀鱼。比普通的秋刀鱼肉质好,用炭火烧烤后,从头到尾全都可以吃,好吃到让人不停的想喝啤酒!
恶魔大蛇香脆烤肉筋:传说中可以媲美龙筋的顶级食材,佐以顶级香辛配料,味道精到不黏牙,带给你极致的味觉享受。
“好家伙,这一桌堪比满汉全席啊,一顿饭能吃掉普通人近一年的工资收入。”林萧翻着白眼吐槽,“什么时候隔壁老王这么有钱了?不是靠修水管、修电脑、换灯泡、吹拉弹唱等等方式上位的么!”
人的一生会遇到2920万人,但只会和3000人左右相识,200左右相交,所以,今生能够和你相遇相知......算我倒霉!
红发靓女还在尖叫,见其他人毫不理会,只有面摊老板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搓着手,一幅木讷无助的模样,顿时愤怒起来,眼珠转了一圈,将目标锁定到了细嚼慢咽的迈尔克身上:
“肯定是你毒死了老王!明明是一个黑人,竟然去漂白,怎么不去大韩直接做植皮手术?”
迈克尔抬起头斜了红发美女一眼,轻轻吐出一个单词:“idiot。”
“你妹啊,当我听不懂英文啊,老娘怎么着英语也过了四级!竟敢骂我白痴,你死定了!”
面对红发妹子的威胁恫吓,迈克尔虚着眼,再次吐出一个词:
“bitch!”
“......”
林萧膜拜,没想到大帝吐槽的本领也是如此的犀利~~
“你你你你你......!”红发美女指着迈克尔,气得胸前波涛起伏,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告诉你,老王是墨尔本暴力执法大队总部下派的执行总监,你敢这样欺负我,你死定了!”
“暴力执法大队......”林萧虚着眼道,“怎么听起来像暴力拆迁城管大队呢?而且你的老王都已经嗝屁了好么,这时候应该送医院才对吧!”
墨尔本,澳大利亚的一个城市,什么时候也有城管大队了?难道在这个世界,城管已经杀出亚洲,打遍全球了吗?
说起这个城市,林萧眼神唏嘘的回想起了什么。
墨尔本是一个各种节奏缓慢的城市,像中国这种24小时都能够吃到东西的国家在这里完全行不通,甚至有的时候你下班晚了一些,再想到街上找点吃的都不可能了,一到下班的点,基本上所有的店都关门了,并且哪怕你在他关门前的一秒钟想买个口香糖,店主也会直接当你神经。
在他们看来,下班是最神圣的,加班简直就是一种罪恶。这对各种双休加班如家常便饭的天朝上班族来说,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儿~~当你把加班演变成了一种习惯,到时候一天不加班反而还会浑身不舒服......
不过想想也是,这样一个随便找份工作,挣得钱差不多就够花的国家里,谁爱加班呢,也只有那些钻入到钱眼里的偷渡者、寄居者、打工者会干。
许多外国人的观点是: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够用就行,所以透支消费,前额消费贷款消费等等方式层出不穷。当然,东南亚这片区域不算在内,对于信奉佛教的缅甸人、印度人来说,世界是苦海,肉/身只是皮囊,今生的忍饥挨饿,是为了来世的“花好月圆”~~
028章 死法
他们的想法不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而是忍,管你风吹雨打,我一直忍!最后百忍成真,蜕变为忍者神龟,便算大功告成了。
而国人的想法则迥然不同。国人讲究敛财,讲究为父母、为妻子、为孩子扛起一片天。所以在亚洲市场接近饱和的时候,会有许多人涌到国外打工,只为了那份更高的工薪,便默默忍受背井离乡之苦,颠沛流离之痛,每天吃糠咽菜,也无怨无悔。
日耳曼人、北欧人、高加索人全都是白人主宰,黑人第一次接触整个世界,还是在大航海时代的运奴船上。因为闭关锁国与经济上的落后,黄种人的地位同样很低......
林萧在现实世界也不是老实孩子,结交过不少三教九流的朋友,自然对这方面有所了解。
曾经有一个酒肉朋友就曾说过自己的出国打工经历:澳大利亚这里工资高,生活消费不算太高,多干几年的话可以赚不少钱。
而近年来,已经很多在国内不好发展的人都通过关系,通过钱弄到了澳大利亚的工作签证,不少人在这里打几年工回到家后基本上能够在老家起一套房子了。
当然还有不少所谓的留学生,通过国内那些坑爹的机构搞到澳大利亚去留学,事实上都是澳大利亚一些不入流的学校,留学生也是挂着一个好听的留学名字在这里打工。
中国式男人都是这样,无论在人前受了多少委屈,吃了多少苦,回到家里依旧是一幅笑嘻嘻模样。当然,那些打老婆的窝囊废除外(我是这样认为的)。
“......澳大利亚那里的生活是没有像国内那么累,那么压抑,还能够赚到不少钱,不过别人的国家终究是别人的国家,我们在这里很没有地位的。”这是那位朋友的原话。
“还记得,我们从小村镇到大城市的时候,那些城里人很看不起我们时的眼神。”
“也就是这种瞧不起,让我坚持留在了城市里,老子是穷,是没钱,所以才更要活出个人样来!”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你从出生便是一个成功者,因为你打败了几亿个竞争小伙伴~~”
“真正到了国外,你就会明白什么是歧视,尤其是我这种没有拿到居住证的寄居者。”
“电影里、电视剧包括某些社交网站上总会说,国外素质如何如何高,外国人如何如何会尊重人,外国人怎么有修养......这些全都是狗屁!”
“用屁股想就应该知道,北京与上海这些城市之间都存在着特有的歧视,更不用说是国籍,人种,信仰,身份完全不符的异国他乡,兴许你在他们眼中就是一堆占据了某片街区污染了他们城市环境拉低了他们生活质量的垃圾!”
尊重??
对,他们是很懂得尊重人,但前提是他们把你当人看。
在你没有任何特殊技能让他们值得称赞,没有任何能力让他们愿意跟你签下合同之前,像这种到他们国家做最底层工作的华人,就是一群入侵到别人地盘里没有素质,没有修养的肮脏老鼠,横尸街头都懒得报警,浪费了自己喝咖啡的时间!
......
近些年出国打工的人很多,几年后总能带回来一大笔钱,人前风光。但谁又知道他们背后的辛酸与苦楚?
一个人异国他乡、言语不通的讨生活,所赚的钱还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种族主义真的就消除了么?在一个白人至上的国家里,黄种人与黑人向来都是底层的垃圾。
尊重?表面上的尊重!骨子里的鄙夷!
是,功成名就者有,但有几个?世界文明发展几千年,不也才出了一个爱因斯坦和霍金!
在外国人眼中的华人,有百分之八十是社会底层犹如垃圾一样的存在。
而林萧,也曾经是社会渣滓中的一员,想到这里,不由唏嘘。
......
“还有你,扑街仔!肯定是你们这些街上游荡的老鼠,才会做出这种恶毒的事来!”
红发美女先是指着迈克尔的鼻子骂了一通,眼珠一转,又将目光瞄向了林萧。在她看来,有着剪刀手的爱德华不能招惹,白胖、黑瘦二人组痞子气十足,不愿招惹,那一直像绅士一样,腰杆挺得笔直的德意志男人,不敢招惹,那么最后出气的对象便是林萧了,没办法,谁让你势单力孤又人畜无害呢~~
有些语言,你根本不需要刻意去听懂,因为在他们说出口的时候就会有一股子并非针对个人甚至对整个种族的蔑视!
而这种蔑视,只是生活在国内你永远无法感受得到,唯有走出这个国家你才会明白黄种人、中国人、华人究竟是一个怎样重要的归属和信仰!
老实说,林萧并不是愤青,不是那种脑袋一热,便要拿把西瓜刀,穿着凉板鞋,一路砍到钓鱼岛的猛人。
他是个很实在的人,不喜欢无谓的幻想,在行动之前总要衡量一番利弊得失,以至于做什么事都有一种很“懒散”的味道。
不过这一次......真的很不爽呢。
不爽怎么办?
将这份不爽转嫁给其他人,自己自然就爽快喽。
林萧是这样想的,也正是这样做的。
他拿起纸巾,慢条斯理地擦了擦嘴角,然后拿起了面摊老板那把两尖叉,这是一把......嗯,用来在西瓜地里叉猹的叉~~
拎着这把锈迹斑斑的短叉,林萧微笑着走向了红发美女。
“你、你想干嘛?”红发美女脸色变了,色厉内荏道,“信不信我分分钟喊一车人来,到时候打得你满地找牙!”
“呵呵呵,”林萧口中发出一串迈克尔的经典笑声,微虚着眼睛,以类似爱德华的忧郁气质缓步上前,口中幽幽道:“你知道吗?自杀其实是一种有很多选择的活计......”
“最简单的、最常见的方式莫过于割腕。在盥洗室里放一盆满满的热水,然后对着手腕割一刀,温水会迅速将你体内的血液析出,并且伤口会在被迷惑麻痹,削减大部分疼痛。但割的时候比较痛,心理压力也比较大,而且80%的人不知道割的深度与位置,以至于白白留下伤痕。”
“想要在自己身上划出足够深的伤口,是一件非常容易半途而废的事情,还需要一定的耐心毅力以及专业知识。由于血小板的自凝能力,大部分不合格的伤口会很快结痂而止血,这时候便需要再来一刀......”
“第二种是安眠药。很多人认为吃安眠药无痛苦,事实上,吃药最难熬了。药物会在进入半睡眠状态下出现胃部刺激而引发呕吐,因为神经麻痹,人不能动,呕吐液体会进入肺部和鼻腔,引起巨大的呼吸痛楚和肺部烧灼感,人不能动,却要手煎熬十五分钟左右,唔,也就是所谓的‘可抢救时间’。”
“第三种,毒药。首先是剂量问题(以你能够接触的化学品而言,地沟油、三鹿奶粉什么的另谈),少了死不了,多了有副作用,比如抽搐、痉挛、呕吐、大小便失禁、便血说胡话等等,根据《西方医学》证明,服毒死亡的几率取决于人体排毒器官的老幼。大天朝传统的砒霜是四个小时的死亡时间,并且最后两个小时内极有可能产生剧烈的痉挛与腹泻症状。呵呵呵。”
“第四种,氰化钾。柯南里最常见的杀人灭口必备良药,一滴致死,立马见效,效果嗷嗷叫。味道嘛,跟你平常喝的杏仁露差不多。很多人都以为这东西不错,事实上,这个东西只要一点点,就会引起舌部烧伤和气管收缩,人会遭受巨大的痛苦,口眼歪斜,流涎,然后因为气管收缩而发生剧烈的惨叫......你喜欢吗?”
说完不待战战兢兢的红发美女答话,林萧又道:
“第五种,电击。这可以算是日常生活中最易触及的方式了,不过这玩意很拼运气,有时可以一击致命,有时却嘛事没有,我并不推荐。”
“第六种,跳河。窒息的过程很长,维持意识达五分钟以上,胸闷气短,仿佛身体里被灌入了沙子,事实上,这种死法和活埋忍受的痛苦很类似,会遭受巨大的痛苦。”
“第七种,上吊。嗯,貌似许多人都喜欢这个简单的办法。但是绳子的牢固度是个问题,而且还不能选在人多的地方。值得一提的是,上吊而死的人会本能的剧烈挣扎,而导致裤子掉下来。”
“第八种,一氧化碳(煤气)。说实话,这个比较棘手,因为比较难死。川端康成是八十多岁时,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四年后,把煤气管直接塞进自己喉咙里才死的。一般情况下,就算你关一晚上,最多也就是昏迷、失禁、或者变成植物人。所以想死的话,建议先饿自己几天......”
“第九种:跳楼。理论上最快、最无痛的死法。”
“第十种,刎颈。切对了位置,血会喷出两米高。切错了位置,你就变成鸭脖子了。别相信电视里那套,一般刀啊剑啊是无法砍动脖子旁的肌肉的。这时候需要用小刀,准确插入,然后横向逐步锯开,一般人没这能耐......忘了说一句,必须同时割开动脉和静脉,不然单独一根都可以让你多享受半小时的折磨哦。”
“第十一种,分分钟切腹自尽。唔,日本人的专利,刀子插入时会引起腹膜休克而痛的无法继续,肠子还会流出来,大概会流一桶多吧......”
“唔,这是几种最简单的法子,其它的我就不说了。”林萧微笑着看向了红发美女,“那么,告诉我,你选择哪种死法?”
029章 洞悉
看着林萧步步逼近,红发美女开始慌了:
“你你你......,你想干嘛?杀人是犯法的,你别乱来啊!”
林萧眨眨眼睛,依旧微笑着道:
“所以我刚才说的都是自杀的法子啊,你的死亡跟我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你自己选择一个呗。”
“鬼才会选啊!”这一刻所有人齐翻白眼。
这完全是教唆小学生犯罪好么,哪能这么简单就作死啊,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拎着那把灰蒙蒙猎猹的叉子,林萧走到红发美女身边:
“两个选择,要么你自杀,要么我把你打死!”
红发美女瞪着林萧,一幅武藤兰视死如归的模样。
林萧却是微笑着道:
“一些杀手杀人只需要几秒钟,另外一些则需要几分钟,还有一些需要几个小时。我曾经看过一部恐怖片,杀手用勺子花了几年的时间活活打死了一个人。”
“这是用极度低效的武器进行的慢得可怕的谋杀。故事设定是有点雷(当然,雷是目的),但是惊悚气氛绝对不低嘛,要不咱们来试试?我会让你尝尝什么叫崩溃的滋味~~”
红发美女慌乱无助,越发的楚楚可怜,三分娇柔、待雨梨花,小声哀求道:
“别杀我,你要做什么我都答应你......”
林萧不语。
“我,我警告你,我母亲是艾米丽.辛德勒!我奶奶是金.佩格......”
听到这话,德意志绅士和剪刀手终于有所动作,转头看向林萧和红发女郎。
“呵,一场交织贯穿了三代人的恩怨情仇啊。”林萧吐槽一句,右手却很沉稳,淡淡道,“你和死去的男人是什么关系?是不是你杀了他!”
“怎么可能,我和老王是真心的......”
林萧也懒得废话,须知待得时间越久,被别人发现的几率也就越大。他戴上无菌卫生手套,手一翻又取出两柄手术刀,就在这昏黄的路灯之下,伴随着一片鄙夷惊恐的目光注视下,对中年老王进行了最简单的手术解剖与证物提取......
“食管堵塞,肝脏肿大,未发现血凝性反应......不是中毒,而是......”
好吧,这种简单的解剖手术林萧早已经是驾轻就熟了,从一开始的丧尸到后来的舔食者,再到其它乱七八糟的生物,积累的手术经验足以让最高超的技师汗颜。
值得一提的是,这过程中竟然完成了一个可挑战成就。
“可挑战成就:灵长类杀手。亲手击杀并解剖一具灵长类生物,并且熟练掌握其内部构造。”
林萧如有所思,“原来只是身体休克,而脑子并没有死亡吗?......唔,不过我是不会帮你装回去的。”
两分钟后,林萧就已经大致判定老王的死因。
他站起来,沉默着看向了身后的两名白胖、黑瘦二人组,轻轻道:“你们为什么要杀人?”
两人脸色一变,怒哼道:“放屁,扑街仔!老子什么时候杀人了?”
“嘛,其实很简单啊。”林萧耸耸肩,“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管你做什么,自以为手段多高超,总会留下些蛛丝马迹儿。而我要做的就是从这些蛛丝马迹中抽丝剥茧,最后将目标锁定......不不不,你误会了,这并不是无端端的凭空揣测,而是‘一切靠证据来说话’!”
“首先,可以排除鬼魂杀人、心脏病发、脑血栓、心肌梗塞等等自然发病原因。”
“其次,我检查过尸体,并未发现明显的下毒与殴打迹象,也基本上排除食物中毒的可能。”
“再次,这里总共就我们几个人,必然有一个是凶手!”
“最后,通过反向思维来推断,从最没有嫌疑的人来思考,最后得出的结论便是你们了。”
“放屁!”白胖男人脸红脖子粗,“我们压根就没有动手好么!”
“没错,你们是没动手,但你们点的菜却很不对头呢,又不是瞎子,为什么会专门点一份棒子国料理?”听着主宰的提示声,林萧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摆了摆手,“如果我猜的没错,上你们抽的香烟和棒子国料理,混在一起会形成一股很独特的气态物质吧?就好像有人对花粉过敏一样,闻到后会引发过敏性休克,从而制造无证据杀人的假象。”
“叮:完成支线任务,‘未知死亡’。奖励五点军衔值。”
胖瘦二人组脸色终于变了,恶狠狠盯着林萧,道:
“老子是金四胖,他是黑巴马,敢惹我们,你是活腻歪了是吧?”
“啊,抱歉,是我的错。”林萧耸耸肩,“我应该第一时间猜出你们身份的,能给张签名吗?”
“......”这跳跃幅度也太大了吧!
“你们慢慢玩,我还有事,先走了。”林萧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解谜是我的兴趣,但是打打杀杀什么的多无聊啊。”
掏出一沓钱递给闰土大叔,林萧转身潇洒离开,将手里的钢叉随意一抛,划出一道弧线正好将红发美女叉中......
“原谅我从来都不是怜香惜玉的人~~”
......
第二天早上十点,麦哲伦湾仔码头。自从昨晚林萧随手一叉将红发美女给串成肉串后,他便受到了来自剪刀手爱德华和德意志绅士的追杀,一路狼狈逃窜,且退且战,终于在黎明时分将敌人甩脱。
潜回地下舞厅,和大萝莉温存一番之后,林萧便走向了稍远的麦哲伦湾仔码头。
小镇南端便是一片广袤的大海,但气温却诡异的灼热,再加上一些肤色黧黑,奇装异服的商贾工人,仿佛撕开了时空的画卷,带林萧来到了古埃及尼罗河两岸。
那么,一提起古埃及,大家的第一印象通常是什么?
——广袤浩瀚的金色沙漠,郁郁葱葱的沙漠绿洲,碧波万顷的地中海;滋养万物的尼罗河,高大雄伟的金字塔,魔影笼罩的古老神庙,英姿勃发的少年法老,妖艳性感的女祭司,阴森恐怖的木乃伊,剧毒致命的眼镜蛇,狼头人身的阿努比斯神……粗看上去貌似很精彩!
但理想与事实的差别总是很大,入眼所见全都是人,乱七八糟的的生物完全没有......
首先,这里的人都是不穿衣服的,唔,和全裸海滩还不一样,你可以选择穿或不穿。但来到这里,在登记处就有两名黑人欧巴桑,强行将你的衣服剥掉~~
于是,林萧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领略古埃及的万般风情之前,首先必须要丢掉自己的羞耻心!
为什么必须要你们丢掉自己的羞耻心?因为入乡随俗嘛。
虽然离镇子不过七八公里,但气候却是两个完全的极端。酷热,干燥,沙滩也不是洁白细腻,而是黄沙漫漫。这里的行人肤色黧黑,不穿衣服,性格粗狂。从说话到布料服饰,完全的古埃及风格。
这里林萧就忍不住吐槽了:“说好的麦哲伦湾仔码头呢?你怎么着也得选择南非的好望角吧,怎么来到古埃及了!”
古代埃及的气候十分炎热干燥,怎么样也冻不着,而古埃及时代的纺织和染色技术还很原始和落后,其产量实在是个悲剧,从而导致布匹价格昂贵得令人发指,染色的布匹更是成了贵族的专利。
所以,为了勤俭节约,古埃及人一般都穿得很少,甚至是什么都不穿,并且从不认为**是什么耻辱——古埃及的小孩子们,无论是男是女都不穿衣服,直接光着屁股满街跑。直到他们长到十几岁或者结婚时,才会置办一件亚麻衣服,纵然是不差钱的贵族家庭也不例外。
在古埃及人的眼中,小孩子就应该是**的,穿衣服的小孩子都是怪胎。
林萧虽然不是天体露营爱好者,但羞耻节操什么的,早就抛弃的一干二净了。所以对光屁股这件事并不抗拒......光就光呗,谁还没有啊。
030章 风俗
“嗯,摩肩擦踵,丰乳丰臀~~”这里的居民以女性居多,完全没有“穿衣服”这个词儿,胸前两坨肉颤颤巍巍,各种形状与大小,让林萧大开眼界,大饱眼福。不过肤色上的差异,还是很让人无趣的。
比起这个背/景设定,他更好奇的是,在没有任何衣服可穿的时候,古埃及的女人是怎么防止胸部在发育期间下垂,以及如何用古埃及出产的天然草药调制防晒霜,怎样用尼罗河畔盛产的芦苇茎秆编织简易月经带……在古埃及可是既没有卫生棉也没有卫生纸,所谓的莎草纸与其说是纸,倒不如说是比较薄的三夹板,而且价格也很贵,没人舍得拿去擦屁股……
离得老远,林萧便发现了稳坐在黄金王座上的“至尊”埃及法老,也只是穿着一条被称为“努格白”的短裙或者说裹腰布,上身打着赤膊,脑袋上裹着头巾,脖子上再套一串项链罢了,脚上穿的居然还是草拖鞋或凉鞋……诶诶?法老大人的这副尊容,怎么总让我联想起楼下那个在脑袋上裹了条毛巾的卖西瓜的赤膊小贩?
这行头也太掉价了吧,完全没有威严好么!只不过七八公里而已,他喵的完全就是两个世界啊!
至于埃及女性的典型服式,则是颇具现代感的“丘尼克”——这是一种低胸露肩的无袖筒形紧身裙,或长或短,有时也会加上一条或两条肩带,类似现代酒吧舞女低胸裙装的筒裙简化版。
从上层贵族到普通百姓,埃及人的服饰基本上就是这么两种,男人赤膊穿短裙,女人穿露肩低胸筒裙,款式上相差不大,区别只在于染色、花纹、布料质地和金银装饰品等等。
古埃及的鞋子价格也很贵,一般人都选择赤脚走路,只有富人才穿得起凉鞋。至于袜子、胸罩和内裤……在那个年代还没有发明,甚至连裤子都没有——裤子这东西是骑马游牧民的原创,农耕民族最初都是不穿裤子的,就算性格保守的中国人,也一直要到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后,才在长袍里面穿上了裤子。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孔子一边念“君子坦荡荡,小人常唧唧”,一边不小心当众露**的场面……哈哈哈)
另外,即使是在成年之后,埃及人在家里也经常是**的——那年头没有空调,室内又闷又热,穿衣服的话很快就被汗水打湿了。当时的染料质量也不怎么样,彩色的布匹穿得稍微久一点就容易掉色。
所以,古埃及人的衣服,其实相当于现代的礼服和制服,是在外面公众场合穿着彰显身份的,至于休闲服和内衣么……那时候的布料价格昂贵得惊人,区区一条缠腰布(类似现代相扑手的兜裆布)都被看成是贵重家当。而耗费布料较多的女装筒裙,更是女孩子必不可少的最值钱嫁妆,类似现代的“结婚三大件”,普通人家里能有一件好衣服就不错了——这样一来,大家平时就只好**了。
这样一来,在古埃及社会,人们无论是当街裸奔,还是在市场上**做买卖,甚至**参加宴会,都是司空见惯的事,不值得羞耻——不过,衣服可以不穿,护身符却是不能不戴的,否则就会被人嘲笑。
因此,古埃及贵族不怎么喜欢**出行,也不是因为羞耻心的缘故,而是为了保持自己的派头——就好像现代富人外出旅游就一定要开豪华轿车,参加舞会就应该要穿高档时装一样。
当然,如果你有幸收到古埃及贵族家庭的作客邀请,或许会很有眼福了——为了避免损坏昂贵的衣服,古埃及贵族家庭的侍女们,平常也都是**工作的,只有在外出、节日或举办宴席的正规场合,才会披上衣服。而且她们往往是只裹了腰部,却露出了胸部——为了节省布料,有些女人也跟男人一样,只穿短裙或裹腰布。譬如历史上著名的几位女法老,就都经常光着膀子露着胸部,在宏伟的大殿里呵斥群臣。
所以,在古埃及时代的权贵之家里,确实是经常能看到成群的年轻裸女们毫无羞涩地进进出出、谈笑自若,好似《花花公子》成人杂志里面拍摄的香艳场景。
此外,或许是因为服装业发展得太悲催,古埃及的化妆和人体彩绘艺术倒是弄得相当不错——用墨汁画眉毛和描眼角;用孔雀石和铝矿石将眼圈描成绿灰色;用红赭石和油膏做成口红;用散沫花对指甲、手掌和脚底进行染色;至于那些最为时髦的古埃及贵妇、淑女们,还会给自己的**涂上金色,给**描上蓝色——可想而知,她们肯定是露着胸部甚至全裸参加酒宴的。
野史记载,由于很多人都习惯于**出行,于是,古埃及宫廷居然还发明出了“阴部美容师”这个职业。
所以,花心男奴隶主在跟古埃及贵妇小姐们偷情的时候,千万记得要先让她好好地洗个澡。否则就会在亲热的时候,不幸品尝了一嘴纯天然的有毒有害矿物质,那可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至于身份低贱的埃及女奴和舞女、妓女,在平时就都是全裸的,区别只在于舞女和妓女的身上会有一些金银装饰品而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古埃及就是一个巨大的天体营。
至于让埃及舞姬们穿上若隐若现的艳丽轻纱,蒙着面纱跳肚皮舞……那最起码已经是罗马帝国的统治时代,或者更迟一些,是阿拉伯人入侵之后的事情了。
......
将这些曾经了解过的知识在脑海里过滤一遍,林萧也只能“呵呵”了。所幸这家伙没脸没皮,遵循着“入乡随俗”的准则,很快便混入了这处热闹的古埃及人聚集群落之中。当然,在没有摸清楚当地部落的律法之前,林萧是不会胡乱吃别人豆腐的。再说了,肤色种族都不相同,很容易就会产生审美疲劳的好么!
望着满大街裸着身子走来走去的古埃及美女,林萧哈哈大笑:“把节操这种多余的东西,和衣服一起丢掉吧!”
其实仔细想想,对于现代人来说,裸奔似乎也不是什么绝对无法接受的事情。毕竟,眼下我们已经不是生活在什么讲究三贞九烈的封建年代了。现代法国的普罗旺斯港外,不是也有一个常住人口200名的**者聚居之岛吗?而台湾人民最近似乎也在积极向欧美学习,屡次在台北郊外开办非法天体营……
不过让林萧很无语的是,两名黑人欧巴桑似乎没打算让林萧容易过关,接下来还有一项更羞耻的事情在等着他——剃毛!
大概是环境酷热的关系,古埃及人特别关注清洁,习惯于把容易藏污纳垢的头发和体毛全都剃掉,以免滋生虱子等体表寄生虫,诱发各种可怕的疾病——那个年代的医疗水平,同样也是个悲剧。
但是这样一来,埃及的男男女女自然也就几乎统统都成了光头,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假发。久而久之,光头与戴假发就成了古埃及人的一种习惯,穷人买不起假发,就裹一顶头巾来代替。
反之,如果谁的身上留了很多毛发没剃干净,则会被其他人羞辱和嘲笑,说他很肮脏,不像埃及人。
乍一听闻这句话,林萧脸都黑了,尼玛,这是**裸的打脸啊,他要敢把毛剃了,回去怎么向秦御姐和风小兮交代?百口莫辩好么!
黑着脸,林萧直接对两名欧巴桑施展了精神控制术,然后从旁边拽过一条草皮子和头巾,草草包装一番,大步走入了聚集地之中......
031章 基础
穿越了历史长河,度过了纷繁时光,林萧仿佛坐上了哆啦a梦的时光机,去领略古埃及的历史风情......
一脚天堂,一脚地狱。
只不过还没等林萧奔向阳光、沙滩、比基尼,开头便是很让人蛋疼的习俗。裸/体什么的林萧表示无压力接受,但剃毛之类的就完全不能容忍了啊~~
他使用障眼法,将一名贵族敲晕,顺手牵羊改头换面后,悄悄走进了麦哲伦湾仔码头之中。
进门没多远,便发现了一处让人比较蛋疼牙酸的“理发师”职业。不是理发师陶德,也不是“学手艺,来京西,美容美发排第一”的洗剪吹一条龙行业,而是......
现代社会只有男性需要买剃刀刮胡子,在古埃及则是男人和女人都需要剃刀:男人同时剃胡须和下面的毛,女人用剃刀专门清理自己的阴部——注意,既然古埃及的青少年都是**的,那么阴毛有没有剃掉也就不再是个人**,而是跟脸上的胡须一样,变成了大家都能看得见的事情。
由于青铜时代的剃刀很贵,平民家庭往往买不起,所以只好请理发师帮忙。古埃及的理发师不但要帮人剃光头,还要剃腋毛和阴毛,男人和女人的胯下都要剃——千万别把他误会为什么邪恶的调教师啊~~
然而,就算你抛弃了羞耻心,在古埃及社会里,剃除体毛也是一桩非常痛苦的事——那年头可是既没有激光除毛也没有电动剃须刀,甚至连锋利一点的钢铁小刀都没有。
比如说,当时的铁器还是赫梯人秘而不宣的神兵利器,对外国的售价比等重的黄金还贵,绝对没人舍得拿来做剃刀。
而等到冶铁技术扩散开来,钢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时候,古埃及文明也差不多该灭亡了。就连早期的古罗马军团,士兵们也都在使用青铜短剑,更不用说更早之前的古埃及人了。
所以,林萧看见的“理毛师”,使用的工具简直只能用原始来形容,一把很钝的青铜剃刀,(当时还没有剪刀,最早的剪刀要到西汉年间才被中国人发明),甚至就连这种铜制的剃刀,也要到埃及的中王国时期才出现,之前只有更悲催的燧石刀片……由于光用这种落后的刀子实在是剃不干净,“理发师”们通常还要准备一把镊子,用来直接拔毛。
这下子问题可就来了,在古代没有抗生素和消炎药的时候,因为刮胡子不当心而划破脸皮,进而导致伤口感染化脓,最终一命呜呼的囧人囧事,在东方和西方都有过不少记载。而大家都知道,我们下体的皮肤远比脸皮更娇嫩,同时也更敏感,自然也更容易被剃刀弄伤——所以古埃及的剃刀不给力或许还是好事?
但不管古埃及理发师对于剃毛业务有多么的熟练,简陋的工具就摆在那里,想要不疼是不可能的。
在古埃及找人剃毛的时候,有条件的可以先在阴部涂抹一点原始肥皂——通常也就是动物油脂掺入草木灰的小油团而已,但穷人还是用不起——没条件的就直接泼点水上去洗一洗,然后理发师一手拿刀,一手薅(hao薅草)着你的毛,慢腾腾地来回“锯”……
但由于青铜或燧石刀片太钝,哪怕你痛得死去活来也剃不干净,所以理发师在剃过几遍毛之后,还要拿出大号镊子(类似现在夹方糖的玩意儿),对着太阳,帮你把剩下的那些毛一根根拔掉……
这到底有多痛?你自己试着到胯下拔一撮毛就行了,绝对能让你呲牙裂嘴痛不欲生。反正林萧观赏的那名肤色黝黑但闪烁着健康光泽的埃及小美女,已经疼得脸色煞白哭哭啼啼了。当然,也只有美女才会吸引林萧的目光,异性相吸嘛。
林萧相当怀疑,万一这位剃毛师傅是初学乍练、手艺不佳,或者他恰好今天不在状态,结局将会如何。你的下体就很可能会被割得血迹斑斑,好像刚刚从阉割太监的“净房”或者说“蚕室”里出来一样。
史料记载,正因为在铁器时代之前的剃毛工作是如此痛苦,还停留在石器时代的玛雅人,一般会给自家孩子从小用热毛巾敷脸,让他再也长不出胡子来。但这个办法不能用在生殖器官上,否则很容易导致绝育。
......
当妹子衣服穿的厚实的时候,我们就盯着她裸露的部分,当妹子大部分都是裸露的时候,我们的目光却全聚集在她少部分被衣物遮盖的地方。而当满大街都是裸/体,更关键的是黑乎乎一片的时候,是个人都会审美疲劳的......我们不是贱,只是眼光养刁了。
林萧对这种原始野蛮的行为还是很“不屑”的,只是驻足观望了一会儿,将两股间的风情领略了一遍之后,便顺着人潮向前方走去。
信步来到一条午餐美食街,林萧才发现古埃及人原来也是非常会享受生活的——最常见的便是面包,而且还是混合了黄油、蜂蜜和香料的高级甜点面包。
啤酒则是随处可见的另一大主食——与现代那种会产生许多气泡的啤酒不同,古埃及人的啤酒比较粘稠,里面含有许多固状物,营养含量很高,更像是现代的粥(多加点蜂蜜就是甜酒酿了)。
除了面包和啤酒这两样全民级别的基本配置之外,还有加入椰枣和蜂蜜的高级蛋糕,以及作为高档饮料的、装在泥塑瓦罐中的葡萄酒。美食街上,最廉价的蔬菜应该是洋葱和蒜头,价钱比面包还要便宜得多。荤菜类则有渔夫们从尼罗河里捞上来的淡水鱼,是补充蛋白质的重要来源。其它的肉食种类就比较稀少罕见了。
不过在贵族的奢华宴会上,还能看到烤全牛、烤鸭、烤鹅、烤鸽子、烤猪排、烤鱼、浓汤、杂拌蔬菜、葡萄干、椰枣干、水果拼盘……基本上,日后西餐的各类基本菜色,在古埃及都能找到雏形。
遗憾的是,这些古埃及人只发明了菜肴,却没发明餐具,穿越者只能像现代印度人一样用手指直接吃饭。等到最早发明的餐具,被波斯人和希腊人带到尼罗河畔的时候,传统意义上的古埃及也已经快要结束了。
而更加遗憾的是,古埃及人发明的这些膳食虽然十分精美,营养方面也称得上很丰富,但因为埃及的风沙太大,在烹饪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掉一些砂子进去,不管怎么防范也弄不干净。让林萧食欲大减~~
而作为埃及人主食的面包,因为烤制的条件粗糙,更是危害健康的罪魁祸首——从古埃及坟墓中提取的面包标本表明,这些面包里面有许多混杂物,包括大量的沙子、用来磨面的手磨碎片和仓库的残物……
虽然埃及人成功把烘制面包变成了一种手艺,创制了五十多种不同形状的面包——圆的、立方的、麻花形的、动物形状的……但就是没办法把面包里的砂子弄干净。
坚硬的石英砂会磨损埃及人的牙齿釉质层,造成龋齿,继而引起牙神经溃烂。在最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诱发败血症而导致患者死亡——著名的拉美西斯二世法老,就是因为蛀牙而活活痛死的。
古埃及世界非但食物如此不健康,就连饮水也有问题——众所周知,埃及人喝水全靠尼罗河。上埃及的尼罗河水尚算清澈,适合饮用。但到了三角洲地区的下埃及,尤其是靠近入海口的地方,由于河水的流速大为减缓,河道里就尽是淤泥浊水了。居住在尼罗河三角洲地区的富人,一般会把这些浊水灌进池子里慢慢沉淀,然后使用上面的清水,这样勉强还过得去。但穷人却没法如此讲究,只能捏着鼻子喝脏水,而当时又没有要把水烧开再喝的概念……结果就是各种肠胃寄生虫病的常年泛滥成灾。
以现代人的娇贵肠胃,恐怕很难适应古埃及的糟糕饮食,索性林萧手里有贝尔的小刀,管你有毒无毒,一刀下去,蛋白质是牛肉的五倍,鸡肉味,嘎嘣脆~~
032章 谜题
这里显然也并不是与世隔绝,至少林萧在美食街上看到了不少其它国度的特色小吃。
比如日本寿司、日式拉面、意大利面、墨西哥卷饼和印度咖喱等在现实世界中亦是风靡全球的美食,并且还保留了这些美食原汁原味的享用方法。
比如大部分人吃日本寿司时,习惯把芥末加进酱油里,搅匀后再蘸着寿司吃,这种吃法可谓大错特错。正确吃法应该是先用筷子把芥末涂抹在寿司上,再用手拿着寿司蘸一点酱油一口吃掉。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酱油和芥末的味道抢了鲜鱼本身的风头。吃日式拉面也是有讲究的,传统餐桌礼仪教导食客“吃饭切忌发出声响”,但如果用在吃日式拉面上却有失礼节,用力吸面条,喝汤发出声响才是对店家最好的赞赏。
另外,多数人在意式餐厅就餐时通常以为沙拉是前菜,上来就吃掉。还有的人嫌意大利面太长不好咬,用刀切断再吃。这种做法统统不入流。意面一定要用叉子卷着吃,用面包蘸剩下的酱汁,沙拉则留到最后享用。这才是地道的“意式吃法”。
墨西哥卷饼的正确吃法更是出人意料。在食客眼中,卷饼卷饼,顾名思义就是把所有食材卷在饼里,包好再吃。实际上墨西哥人吃的时候却不完全封住开口,里面的馅料清晰可见。
如果说用筷子吃咖喱饭费劲的话,用勺子吃就舒服多了。错!丢掉餐具吧,印度人是用手吃咖喱的。正确吃法是用右手直接抓一口饭,手指略微拱起呈勺子状,再用大拇指把食物推进口中......要不怎么说印度是开挂的民族呢?一辆摩托车能承载十来名乘客,吃饭靠手(现代也是),极少洗澡,无视自来水厂,能制造飞饼,还有会跳舞的眼镜蛇......
事实上现在用手吃饭的人已经不多了,首要问题便是卫生,不过印度向来是一个神奇的国度嘛......你以为上完厕所会洗手?呵呵呵。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浓浓中国风的挂牌“意大利风味烧烤”,没错,就是铁板烧鱿鱼......作为诱人犯罪,食指大动的美食,常出没于高校周边、小区附近,以几根鱿鱼须为饵,辅以大量土豆、洋葱,以香油爆炒,点缀香菜、葱蒜,专吊饕餮食客......
无脊椎动物中智力最高的是什么?没错,还是章鱼。自从林萧有一次生吞活章鱼,被这玩意儿用触手攀爬住喉咙眼之后,他便发誓以后再也不对这玩意儿多看一眼了。
累觉不爱啊~~
除此之外,娼妓行当在这里也很发达,站街的应召女郎随处可见。古埃及人可没有那么讲究礼义廉耻(要不然也不会有《埃及艳后》这种数百人的史诗级大片),对乱来会引发的各种疾病也是懵懵懂懂,再加上天一黑便没有任何的可娱乐节目,过剩的精力去哪儿发泄?你懂得~~
没走多久,林萧就看见一张芦苇编织的草席挂在门上,旁边竖有一块木板,上面用木炭写着一行诱惑的广告:
“性感就是任性,尺度任你挑~~”
天朝历史上,娼就是站街叫卖的,除了xo之外什么都不会。妓则是吹拉弹唱声色艺俱全,如南朝的苏小小、北宋的李师师、南宋的梁红玉、明代的柳如是、清代的陈圆圆、杜十娘、董小宛......所以娶个妓女回家不丢人,若是名妓,还会传为佳话......
简单说,娼就是今天的妓,妓就是今天的星。
比如美国著名乡村派歌手,taylorswift在84次恋爱后一共写了371首关于前男友的歌。这些歌中有279首进入billboard单曲榜,有16位前男友因名声扫地而破产、52位有过自杀的念头、23位付诸实际行动、8位自杀成功。
虽然堪比公交车,但架不住人家有名气啊,各种大奖拿到手软,绯闻不断,名声爆棚。
......
林萧看了一阵叹息,几天前,双方在床上滚成一团,几天后,双方在床下打成一团。一日夫妻百日恩,一夜情人四海分~~虽然可以站在道德制高点对这种职业进行鄙夷,但从唯物主义出发:事物存在便有其存在的真理。
古时三百六十行,能流传到现在并且经久不衰,越发粗、大、硬的职业有多少?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人类不亡,娼妓不息~~
衣、食、住、行,根据佛洛依德的追求理论,再然后便是精神方面的追求。而这一次,林萧见到了光着身子在地上解三角谜题的男人,还有拿着两颗铁球玩杂耍的男人。最让林萧无语的是,一个头上裹着围巾,穿着厚厚白色哈达服的瘦小男人,他骑着一头小毛驴~~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很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摔了一身泥~~”
林萧啊了一声,“不自觉就哼了出来呢,莫非这货拥有蜡笔小新的‘杀必死’光环?”
眼前恍惚浮现出了某个身穿红上衣和黄短裤,脸型既仿佛马铃薯又类似于猪腰子,还长着一道又粗又黑的奇怪浓眉的小男孩,有节奏地抖着一双细麻秆小腿,不时还发出几声颇为猥琐的怪异笑声,淌出几丝半透明的口水......年轻就是好啊,脑残也可以用纯真来解释。我天真,所以无邪~~
想到自己有可能被阿凡提的“杀必死脑残光环”所同化,林萧就不由地打了个寒颤。如果一个爱跳屁屁舞、喜欢把内裤套在脑袋上滚来滚去、整天学着动感超人斜举右手仰天大笑,并且发射动感光波的超级恶劣小屁孩……秦御姐想必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一刀“咔嚓”了吧?人生的前途还真是一片黑暗呢。
......
事实上,经过一夜半天的观察,林萧在心里已经对上帝之城有了一定的了解与猜测。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从未出现过的大杂烩世界。主宰把来自不同时空、拥有不同价值观的人物安排在一起,赋予了他们新的背/景身份,却又保留了原先的性格,比如小学生柯南的210智商,比如大萝莉欧美女性的开放,比如吸血鬼狼人的冲动嗜血......
而这里任务交接不再以强制和难度为主,大多是考验人的逻辑思维与认知判断。从这一点来说,颇有些类似于《刺客信条4》里,爱德华在不同的海岛上寻找酒馆,然后玩一些有益身心的小游戏~~
回头看看,主宰其实也是蛮拼的,内容短促而节奏感极强的军衔游戏,杀必死的强制主线任务,任意探索与挖掘的真实世界,去探寻消失于历史长河的真相,掌握魔法与科技的力量,还可以顺带领略异时空的风土人情,......如果没有时刻悬在众人头顶的死亡之剑的话,冒险者都市无疑是狂欢的天堂。
林萧也不是没对都市的存在与意义进行过猜测,只可惜在遵循丛林法则的世界里,一切的一切都只有唯一的依据,那便是实力。
你干着卖白菜的活儿,却偏要操卖白粉的心,何苦来哉?
螳臂或许能当车,但蝼蚁无论如何也是挡不住大象的,双方的差距不能以道理计。
......
所以,按照摸索出来的习惯,林萧很快便找到一处赚取罪恶值的地点:街头哲学论战。
类似于大天朝街头摆的象棋摊和元宵节灯谜的结合体,以赚钱为主,游戏为辅。
看了片刻,林萧选择了第三题......
033章 行当
题目内容如下:
“两岸猿声啼不住,因为它没穿秋裤。”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大便没带纸。”
“......前方是峡谷一线天,仅容一艘小船通过,米索不达米亚山脉夏季的汛期已经来到,洪水泛滥,无法减速与缓行。双船速度相同,角度一致,但只有一方能够通过一线天峡谷,另一艘将会被洪水裹卷着撞向悬崖峭壁,粉身碎骨。一条船上有一名渔夫,另一条船上有五名渔夫,请问,该如何选择救人?”
这尼玛不是经典的哲学悖论么,就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给我一根杠杆我就能撬动地球”是一个道理......吃饱了撑得!
相比起陈景润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的“1+1=2”,林萧更心疼的是那几麻袋的草稿纸,这得花多少笔头,砍掉多少树木。
耸耸肩,林萧侃侃而谈道:
“假如你是超人,上天下地无所不能,搬山担海只做等闲,那么分分钟可以完美解决。”
摊主摇头。
林萧继续道:
“假如你是蝼蚁,那么做什么都是白搭,螳臂不能当车,蚂蚁也顶不住一艘大船。”
“假如你就是那一名渔夫,当然是救自己的命。因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假如你是那五名渔夫其中之一,同样也是救自己的命,理由同上。”
“假如你只是旁观的普通人......管那么多作死啊,咸吃萝卜淡操心,回家洗洗卖红薯去!”
对于林萧的回答,摊主显然无法接受,哼道:“一派胡言,无稽之谈!”
林萧冷笑:
“ok,咱们仔细讨论一下。假如你是那一名渔夫,你活下来了,其它五人是不是被你给逼死了?”
“胡说八道!”
“假如你是五名渔夫其中之一,你依旧活下来了,那独自一人的渔夫是不是被你给逼死了?”
“......我是普通人,不是渔夫!”
“哈,那就更有意思了,人家挣扎在生死边缘,随时都会遇到没顶之灾......你丫不去救人,在旁边看猴戏呢!”
“......”
人不是动物,道德的谴责无法忽视,所以林萧将话题巧妙转移到实用主义上,算是取巧解答了悖论。但事实上这个答案毫无意义。
这便是理想主义与实用主义的区别了。有人追求实用,有人追求浪漫,无所谓对错,态度而已。
......
辩论的结果是林萧成功从这个“悲天悯人”、“杞人忧天”的哲学思辨家手里拿到了一点军衔值。
不过这种诡论毕竟难登大雅之堂,而且长篇大论的一番辩驳,最后的收入又少的可怜。所以林萧在挑战完“卡尔奈亚迪斯的木板”和“诸神是否是万能的”这两个命题之后,便拂袖离去~~
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物理的尽头是数学,数学的尽头是哲学,哲学的尽头是神学。
值得一提的是,林萧还在这片文化生活区中发现了“卖切糕的买买提”。
切糕是什么?是比茶鸭蛋更金贵,一块等同于同等盎司黄金的圣品,没看见人家直接从美食街杀到文化休闲馆了吗?
就像凤姐和苍老师一起脱光,大家八成是去看凤姐一样,轻易见不到的东西才吸引眼球。
抱着“哥是土豪”的心思,林萧大着胆子买了一块切糕,嗯,味道果然异常之酸爽,就是脸被打的有些疼~~
继续往前走,很快便来到一处手工艺品集散地。以各种泥胎塑就的脸盆瓦罐居多,间或以神话故事里的各种神与魔鬼,而且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比如林萧手里把玩的这东西,一个惨白色的骷髅,臂骨在脑后交叉成x状,一双眼洞中散发着渗人的红芒,似乎择人欲噬。
如果放在现代人手里,肯定说是眼睛里安了一颗红色激光纽扣灯的拟真玩具,但林萧却能够清楚感受到这雕像上传来的禁忌诅咒之力......
“飞翔的塞壬女妖石雕(破损),这是一块残缺的石雕,它的其它部分散落四方,所以暂时无法开启强大力量。拼凑完整后,将获得真正的禁忌塞壬女妖雕像,最多同时召唤三名塞壬女妖为你作战。但在此之前,你将持续受到塞壬女妖的诅咒,精神力上限降低15%,运气值减一。”
“好吧,果然是丁点儿便宜都占不到啊。”林萧放下石雕,摇头叹息,“捡漏什么的,想想就行了,绝对不能当真。”
......
又走一段,便遇到一处“民事纠纷调节审判庭”。
林萧听了片刻,便明白了事情的大致原委——公主与农民的爱情故事,或者说白富美和矮挫帅的爱恨纠葛。
其实林萧很想插上一句: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君不见人家七个小矮人鞍前马后、上蹿下跳,最后的公主不还是被王子给拐走了?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小三或有逆袭日,备胎终究是备胎。
继“高处不胜寒”的寂寞之后,林萧再次领悟到人生四大悲之二:
......总有一件事,一辈子不会忘记,却一辈子不再提起,比如初恋;总有一个人,一生常常记起,却永远生活在孤寂的心底,比如前任。总有一杯酒,未饮人先醉,失恋的滋味;总有一句话,欲语泪先流,我还是单身。
为何单身?
几句打油诗概括:食量无上限,成绩却无下限。
社交不成功,懒虫还盼巅峰。
人丑还颜控,友少偏爱宅。
单身总矫情,没钱偏任性。
事实上,单身狗这个群体可以进一步细分:
忠诚专一但脾气暴躁导致单身的——单身藏獒。
杀马特把头发染得黄不拉几的——单身金毛。
太老实听话毫无个性有时蔫坏砸砸家具的——单身拉布拉多。
过于粘人老得让人陪的——单身阿拉斯加。
还有过分活泼时常犯二没人要的——单身哈士奇~~
对于这种情呀爱呀之类的纠葛,林萧是没有多大兴趣的,一略而过。用一句话形容便是:
眼界高了,思想觉悟也就不同了。年轻气盛时在争事事不放,其实很多事儿,你舍不得它就重,重到你不能承受之重你也就垮塌了,你放得下它也就轻了,轻到不会影响你的毫发......当然,这不包括你的体重。
......
糟糕的饮食会引起疾病,生了病就得治疗,这就扯到了古埃及的医学。而这里便是林萧发现的第二个可以赚取罪恶值的地点。
就公元前的标准来说,古埃及医学可以说是相当发达,已经分门别类到了一个很详细的地步,根据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之中的记录:“……(埃及人的)医学技术是这样划分的:每个医生仅要求掌握一种疾病而不是更多。我所到的地方都有医生,医疗业务的划分十分严格,每名医师负责一种疾病。有些医师只照管眼睛,有些只照管牙齿,还有一些只负责照管胃……”
总之,古埃及医学的分工颇细,已开专科之先河,有眼医、牙医、头痛医、腹病医、手足医……诸如此类。但是,很不幸的是,他们开的药方……除了常见的草药以外,他们还喜欢往里面掺入各种泥土,以及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动物粪尿——就如同《西游记》里面,孙悟空他们用马尿捏药丸给人治病一样……
至于古埃及人治疗牙痛的办法,则更加恐怖——乃是将一只新鲜的老鼠杀死剥皮之后,血淋淋地塞入嘴里咀嚼,犹如嚼口香糖一样,而老鼠尾巴还在外面一翘一翘……考古学家在研究公元前4000年的一具古埃及木乃伊之时,就在它的消化道中发现了一只剥皮的老鼠,可见这一“生吃老鼠”的医疗方法并非虚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用吃老鼠的办法来治牙病,充分体现了早期人类“吃什么补什么”的原始医疗观(老鼠爱磨牙,不然牙齿会疯长,以至于无法进食而被饿死)。
所以现代人恐怕是很难在古埃及生存的,先不说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匮乏的娱乐活动,只怕是一到那边就要先被脱衣剃毛凌辱一番,然后因为饮食不健康而患上龋齿和胃病,接着还要被庸医们拿马粪灌嘴,甚至被逼着生吃老鼠。好不容易熬过适应期,再回首,早已是尘满面,鬓如霜了~~
林萧在旁边发现,古埃及的外伤疗法也很奇葩,主要是用发霉的面包来治疗伤口感染……难得这些人竟然会意识到青霉素杆菌的存在,但你丫不做任何处理便整块涂抹上去真的好么!
更要命的是,当这些赤脚医生无法确诊患者究竟得了什么病的时候,他就会声称这是恶鬼作祟,目前进入了你的体内,正在吸干你的骨髓,然后慢慢吞噬**……唯一的对策就是祈求神灵驱邪。而驱邪方法是这样的,先让病人服用催吐剂,吐得昏天黑地,然后让医生在病人身上使劲蹦跶,一边践踏着病人的**,一边大声喊叫:“回去,恶鬼!荷鲁斯神的咒文正召唤着你——他将割除你,撕裂你!”(自行脑补至尊宝被踩小jj的场景)
很显然,被这么一通折腾之后,原本就已是体虚病弱的患者,十有**就真的要被神明召唤上天堂了。
当然,林萧看得很爽就是了......
034章 狙杀
“ok,boy,你的工作便是让那个该死的小子闭嘴!”赤脚医生向林萧下达了第一单任务。
林萧欣然领命,微笑着走向了坐在石墩上,因为某处被尖锐石块划伤而不停哀嚎的少年。
一双眼睛上下逡巡,直看得少年举起沙包大的拳头愤怒吼叫的时候,林萧这才悠然说道:
“你知道吗?真正可怕的事不是死,而是生不如死~~”
说着不等少年答话,林萧便冷笑道:
“你知道热水(开水)一瓢瓢地浇到人身上是什么滋味吗,他会发出凄厉如恶鬼般的惨叫,就算过了三天三夜,你的耳边还会不断回响着他那恐怖的声音,不管你是醒着还是睡了。沸水浇在身上,再用铁刷子把那烂肉一层层的刷下来,和着血水,直到他露出森森的白骨,那景象就像地狱一般~~”
“还有勾肠,那是一种很有趣的刑罚呢,你需用一只铁钩,还需要懂得很高明的技巧,才能把人的肠子从下体钩出来,犯人被绑在那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离自己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他会觉得肚子里渐渐的空了,肚皮一点点地往里瘪掉……”
“不过我并不喜欢这么复杂的刑罚哦,因为我一直认为,简单才是美……,其实越简单的刑罚使用起来才越爽快,比如说,我只需要一根铁钎子,先插到炉中烧得通红,然后把罪人扒光绑在刑床上,什么花样都不需要,就只是把那根烧红的铁棍,往罪人身上多肉的地方狠狠一捅,铁钎子应声而入,他无法挣扎,但是他身上每一块肉都在拼命地跳动,他会用尽全力,发出凄厉的惨叫,青烟在伤口处升腾而起,血水和着油脂从伤口里面汩汩流出,嘿嘿嘿……”
林萧神经质地笑了两声:“孩子,如果不想领略一下这些刑罚的美妙滋味的话,……就给我乖乖地、安静的闭上嘴巴,懂么?”
举起拳头正要示威的少年瞪大眼睛,或许是扯动了伤口,脸上的肌肉明显抽搐了一下,但是迅咬住了手掌,将惨叫扼杀于喉咙之中。
林萧满意地拍拍手,“不错,这才是好孩子嘛。”说着看了眼少年的下体,摇头道,“顺便奉劝你一句,割了吧,已经没用了~~”
“......”
让人闭嘴的方法有很多,暴力点儿的有割喉、拔舌,温柔点儿的有转移注意力等等,为了迎合主宰的尿性,林萧选择了威胁恫吓手段,就结果来说......相当不错,简单又实用。
......
比起参加论题答辩的枯燥无聊,林萧更喜欢以自己的独特方式来处理赤脚医生的嘱托。不多久,他便获得了五点军衔值。
但安逸与幸福向来与冒险者无缘......
十分钟后,当林萧正在调戏一位患了白癜风的黑人小美女时候,他突然感觉到一阵心惊胆颤,长久在生死边缘磨砺出来的危险本能让他第一时间锁定了攻击来临的方向,因为那赤果果毫不掩饰的杀机!
精神力扫描......发动!
三维立体能量视界中,林萧迅速捕捉到了攻击来源。悄无声息却满含杀气的一颗子弹,在弹头与空气的剧烈摩擦下,能量反应上是一个强大的光热体,在宛若萤火虫一样普通人群中就如流星一样璀璨,并且超音速的激波所过之处撕开一条直径半米左右的真空领域……
“狙击手,穿甲弹,速度1156米/每秒,口径20毫米,射击距离1559米,发射位置为四点钟方向钟鼓楼顶,子弹表面发现符文和异常能量,是附魔弹!”
倒并不是林萧的思维如此之敏捷,能在精神扫描到的瞬间便分析读取出这枚子弹的相关参数,而是玩枪玩得多了,熟能生巧而已。
只是虽然确定了狙击子弹的类型,甚至连狙击手的位置都通过弹道轨迹逆推完成,但是这并不代表林萧就能够轻松地躲开狙击。
普通人跑百米还需要十来秒时间,平均下来10米/秒,音速为340米每秒,但子弹的速度超过三倍音速!即使林萧精神力扫描发现了这颗子弹,身体也绝对反应不过来!
所谓的躲子弹,较真来说,其实是根据对方的动作来进行预判躲闪。
想要闪开数百米每秒的子弹?别做梦了。就好像你恶意挑战老鼠夹,以为自己能够在夹子合拢前将手指抽回一样,事实会告诉你什么叫做痛(好吧,曾经我犯二过)。
远程攻击类冒险者中,最让人头疼的无疑是狙击手,他们号称“战场上的幽灵”,“收割生命的死神”,以超远射程和超强攻击著称。接近两千米的超远距离狙击距离在现实中让人惊叹,但搁在冒险都市里,也就是一般般的及格水平。
而且别忘了,林萧的精神力扫描最多也只能笼罩500平方米,等他发现子弹再将指令由大脑发回的时候,一切都迟了。
人类的反射动作需要接受讯息传入大脑再由意识中枢作出判断才将应答讯息送入身体反应机制,即便以强化过的神经反射速度留给他们的反应动作时间也不到半秒,而半秒钟的时间狙击子弹可以飞行580米,绝对不足以让林萧躲开子弹。最多也就是微微侧开身子,将心脏要害偏移两厘米而已......
但是人的心脏有多大?一颗穿甲狙击弹的威力有多强?打在人身上直接就是一窟窿,别说偏移两厘米,就算只是擦边而过,弹头携带的动能也能轻易将心脏撕成碎片!
......
这一切说来话长,其实极短,所思所想只在一念之间。
接近四倍音速的子弹画着死亡的螺旋将撕裂空气的雷鸣轰响远远地甩在身后,迅捷无伦的死亡之箭所过之处枝杈树叶蛛网全都被真空的涡流撕成粉碎,然后带着足以粉碎四十毫米坦克装甲的威势降临到了林萧的眼前......名副其实的夺命之箭!
躲不开......
从一开始,林萧就清楚的知道了这个结果。
当然,这时候林萧同样可以使用免死金牌,杀戮徽章的角斗能力摆脱这一次攻击。但,这样被对方牵着鼻子走的感觉真的相当不爽呢~~
免死金牌的十秒行动限制,足以让对方在自己身边布下埋下超级炸弹而从容离开。杀戮徽章却必须锁定冒险者发动。
既然如此......
林萧张开双手,嘴角露出一丝嘲讽的微笑。
下一刻,跨越了数千米长空的子弹狠狠击中了他的胸膛,子弹穿刺造成的真空波尖锐如刀,直接撕裂了他胸膛的肌肉,将整颗“砰砰”跳动的心脏轰成齑粉,血雾混合着肉沫从林萧的背后喷洒而出,在阳光下渲染出一道艳丽的彩虹......
035章 后果
痛,血肉纷飞......仿佛烧红的铁钎在体内戳刺,万千针扎的痛楚潮水般袭来,似要将自己淹没。这是林萧的感觉。
而普通人中枪是什么感觉?当子弹穿透身体的时候其实是没有多少痛楚的,就是觉得一湿一麻,仿佛轻微的电击,疼是倒地之后过很长时间才会觉得。当你捂伤口的时候才能感觉到疼,要不没有反应,就是一抖。
因为普通人的神经反射弧需要时间去传递讯号,所以战场上很多人中弹了都不知道。
为什么会在一边摸自己的身体,其实是看哪湿了,湿的是血。
现代电影中常有这样的镜头——卧底同志中近距离中枪后还生龙活虎,挨了三枪还在那到处晃悠,然后干掉了一位同样挨了两枪的罪犯朋友。
真实情况下,挨这么一枪,胳膊肯定被打没了,不迅速送到医院,小命也会挂掉。在200米这样的中近距离内,以ak47为例,即使穿防弹衣,也会被击穿,子弹从前面射入,只会留下一个很小的弹孔,即是所谓的“花生米儿”,但在后方会造成碗口大小的孔洞窟窿......吃过兰州牛肉拉面吗?看看那碗,就那么大。
举个简单的例子。参加过市场花园战役的一位德国空降兵在回忆录中这样写道:
那天他们被安排增援被困的德国部队,他一下卡车后,就被从侧方跑来的一个拿着汤普森突击步枪的美军击中小腿,顿时他看见自己小腿上的骨头和皮飞了出来,他清楚的看见地上有自己一小片腿骨,还有1颗子弹打掉了他半片耳朵,他回忆到当时真的是刻骨铭心的疼痛,简直是下了地狱,被子弹击中的头5秒没感觉,但后来却是像有千百万根针刺向你。
所以实际情况是,胳膊或者腿儿中了一枪(不是流弹和擦破皮),马上就会失去战斗能力。
而狙击弹的威力是什么概念?打中脑袋,就像你从二十层楼上扔一颗西瓜落地一样,妥妥的四分五裂~~打中其它部位,也是毁灭性的创伤,极少有幸存的道理......
所以即使发现了敌人的暗中偷袭,林萧也无法在那瞬息之间做出任何有效的规避与反击,而这种威力的狙击,造成的伤害堪称恐怖......他的前胸直接凹陷下拳头大小的伤口,而子弹却在体内爆炸翻滚,将林萧的整个后背当成了一面破鼓,直接打爆......
远远看去,他仿佛被人“隔山打牛”一样轰杀,前面看似无大碍,后方却已经一片狼藉。内脏、血肉、皮肤、器官,全都化成了一片狼藉的血肉,喷洒出七八米之远!
毕竟是远程狙击手的夺命狙杀,牺牲了近战与防御换来的强大攻击力,悄无声息划破长空的子弹以不可阻挡、毁灭一切的气势击碎了灵犀玉佩撑起来的那苍白的、无力的防御盾,就好像挡在流星前的落叶,倏然破灭~~
事实证明,在绝对攻击面前,后手的补救措施,是那样的苍白与无力。
电影中常有这样的镜头,a卧底被拆穿,同伙b马上给他一枪。a假装中枪倒地,b同学继续无间。
现实中是不能的,即使是现在最先进的防弹衣,也不能防中近距离的步枪子弹。在近距离情况下,甚至不能防手枪子弹。尤其是变态的五四手枪和沙漠之鹰。
而在200米外,防弹衣即使防护子弹。也不能很好的保护战斗人员。高速步枪子弹的冲量之大,没有亲生经历过战斗的人很难想象。
曾经有位美国士兵因为子弹打中防弹衣后,虽然没击穿防弹衣。但震碎了他的5根肋骨,肋骨碎片插进心脏马上死亡。因为防弹衣更多的是用来防止弹片和流弹。在中近距离下,少数情况下防弹衣有时候反而会导致伤害更加严重。
灵犀玉佩本就是都市里的大路货色,专门用来抵消吸收远程攻击伤害的道具,但一旦伤害超过它的上限,玉佩便会碎裂。简单点说,便是魔幻版的防弹衣~~
身为都市军火走私商,林萧又怎么可能对各种枪械的威力没有一定的掌握?
杀伤力最低的无疑是小日本制造的三八大盖,然后便是老实突击步枪,狙击枪,坦克大炮......
影中常有这样的镜头,炮弹飞来大家卧倒,炮弹就在身边爆炸。然后勇士们站起来拍拍身上的泥土,继续战斗。这样的情景在战斗中基本不可能出现。以二战的105口径榴弹炮为例,一颗炮弹下去,大半个足球场的人不可能生还,不管你是躲在掩体后还是躺在地上。事实上在战场上相当一部分人不是被炮弹弹片直接击中而死,而是被冲击震死。
所以大炮才叫战争之王。在苏德战争中,许多德国士兵就是被震死在钢筋混凝土的掩体里面。
这和魔法有异曲同工之妙,越是强大的攻击,对攻击频率和次数的限制与要求就越高。
至于所谓的“人海战术”就只出现在冷兵器时代,和一战期间(导致人海战术退出历史舞台的是著名的凡而登绞肉战,因为马克沁重机枪的出现,英法联军在短短一天内,被打死6万人)。
而现代所谓的人海战术真正的意思是,集中优势兵力攻其劣势兵力。
所以在真实战斗中,都是以战斗队形展开。两人之间大概保持20~50米距离~~
......
当一颗7.62mm口径的步枪子弹以850米/秒的速度射穿人体之后,都会发生些什么?
首先他会在正面射入点皮肤上留下一个直径不到1厘米的小口,而弹头在经过身体时形成的巨大力量会震伤脏器,然后以570米/秒的速度穿出人体,震波形成的出弹伤口直径有可能达到12厘米以上!
很不幸的是,一颗5.8mm*40的子弹击中了林萧,所造成的效果是以上数据的几何倍数。因为那是一种穿甲弹类似的杀伤弹,在被1200m/秒的子弹击中的时候林萧感觉到一阵剧烈的颠覆感,然后整个被击中部位迅速的开始溃烂,整个部位出现了烟灰缸那么打的空腔......
如果是打在头上,创口将更为可怕,它将掀飞你1/3的头盖骨!当年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就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殉国的,在现场录影中你可以看到这一点。
然后呢?如果弹头恰好击穿了动脉,在心脏泵血83.3毫升/秒的强大压力下,血液可以喷射到10米以外的地方。如果是在房间里,清理现场则变得很麻烦,你要洗净墙壁、家具和天花板上所有的血迹和被弹头带出的一些脏器残渣。
在中弹倒地时,人体中约有4000毫升血液,在其后短短的几秒钟里,出血量很快达到1000毫升。一个几秒钟前还鲜艳活泼、充满思想的人,现在立即就濒临死亡,这是指女性。如果是男性,只要400毫升就够了。这个概念你可以通过化学实验室里的量筒转化为直接感官。
“说实话,真的很讨厌死亡的感觉啊~~”林萧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眼神微微有些涣散,似乎还没从睡梦中苏醒。
对普通人来说,中枪失去知觉之后,身体的肌肉会松弛,也包括括约肌,受害人大小便失禁,这意味着除去血污之外,你还将被自己的排泄物弄脏。再之后人体开始变凉,那是因为室温(恒25°c)往往低于体温(恒36°c),再加上肌肤是热的不良导体,所以原本健康弹性的人体最后摸起来竟象案板上明码标价的肉类食品。
从视觉上,你感到恐惧。除去大量的血迹,你还将看到从创口渗流出的体液,溢出的内脏和外翻的黄色皮下脂肪。由于失血,死者皮肤呈青黄色,并且有一些褐色出血点。然后人体开始奇怪地浮肿膨胀,肤色渐渐变为深棕色,尤指热带地区死亡者。从嗅觉上,创口开始发出强烈的异味,开始还只是一种新鲜内脏的腥气,之后渐渐变为一种能刺伤脑神经的恶臭。伴随着这种视觉与听觉的交相辉映,一种昆虫开始在肥沃的尸体中产下自己白色的幼子……
另外如果穿防弹背心,子弹击中你后,仿佛一个8磅的大锤重击你一下,你会向后猛倒,可能断几根肋骨,同时由于头部惯性,颈项薄弱,颈部神经被压折,你会晕过去。如果击中头盔,即使没击穿,头盔变形也会夹碎你的颅骨,或者折断颈项。
所以林萧很讨厌死亡的样子。
036章 吞噬
......一般中弹的反应,人应该是往前倒的,而不是往后。但林萧整个人却好像被一辆卡车迎面撞中,直接飞了起来~~
林萧倒飞了起来,血肉内脏在这一枪下向后喷洒,漫天血雨霏霏,将地面与黄沙沙浸染成腻人的红色。热情腾腾地鲜血淋洒在行人身上,两秒钟的诡异宁静后,惊恐的尖叫声才骤然响起。又过一秒,姗姗来迟的雷鸣也似的枪声方遥遥传来,震耳欲聋。
在这恐怖的一枪下,实难有幸免的道理。
“死了吧?这样的伤势,就算草原上最强大的勇士也无法活下来......”在短暂的惊慌之后,麦哲伦湾仔码头的旅人很快对林萧展开了强势围观。
无论在哪里,都不缺乏看热闹的人。他们就好像时聚时散的广场舞大妈一样,即使再炎热的午后,一旦出事,他们便会摇着扇子,敞着马褂,风风火火地第一时间奔赴现场。
林萧现在的模样也实在太凄惨了些......后背血肉模糊,直接被开了个瓢,五脏六腑七零八落,就连肋骨也崩碎了数根,白森森地暴露于阳光之下。这样的伤势,放在普通人那里,自然是死定了,就算是冒险者也难逃死亡的命运。
但是,林萧并不是普通冒险者啊。
上个世界的死亡,消耗了一块复活者之章,最终的成果便是让他体内的不死植株和“王之血”完美融合,不是血统,而是肉/身变成了一种奇异的物质,让他摆脱了无法在瞬间承受巨大伤害和反噬的弊端......
当然,根据能量守恒定律,林萧不可能只出不进,消耗的血肉能量是必须要补充的。
只不过这种补充的方法比较原始与野蛮~~血肉洒落的地方,一道道红黑色的血丝开始迅速浮现。
这些血丝若有灵性,迅速爬向了附近的围观众,然后从他们的脚底板钻入,钻入这些人的体内开始吞噬起生命能量来。恐怖的红黑血丝,乍一看起来像是虐杀原形里的黑光病毒,但本质上却是王之血与不死植株结合衍生的物质。
围观党正在津津有味地议论着刚才发生的这一幕,一边讨论是不是天降神罚,一边幸灾乐祸看着地上的倒霉蛋。但......
“咦?你的肤色怎么突然变白了?”
“滚犊子,老子这是个性!”
“不对,你的脸颊怎么凹陷下去了,还有眼眶也深陷......”
知道什么叫时光的变迁吗?
将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每一年拍出的照片装订成册,然后快速用拨动,你便能在短短的十数秒内读懂生命的消亡与伟大。
从红润的婴儿到鹤发鸡皮的老人,从英俊的青年到华发已生的中年,时光迢迢,韶光易老。何解?时间煮雨尔。
而在这里短短十几秒内,林萧血肉喷洒的十数平米内,便上演了一幕幕红颜白骨,时光飞逝。
离林萧尸体最近的便是那名身材丰腴,正是水萝卜也似年岁的小黑妹儿,她被林一大块血肉打在胸口,然后这些血肉在两秒内变成了红黑色的血丝,迅速钻入了小黑妹的体内。丰腴的少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这是生命体出于求生的本能反应,吸收能量,吞噬能量、掠夺能量!
林萧也曾经比较过黑光病毒与本身这种吞噬恢复能力的优劣异同。
黑光病毒主打生命之力,吞噬同化具有吸收别人的身体复制基因结构的能力,能使用生命之力,生命力强,哪怕是还剩下一颗细胞,只要有足够的能量,生命就能不停复原,吸收与复制速度极快,就算只剩下一颗细胞只要有充足的养分就能再生,而且吞什么便拥有什么物种的基因,在都市里售价极高,需要一个a级支线剧情才能够兑换初级原始病毒。
只不过劣势也很明显,黑光原始病毒的同化能力会时刻惦记着将强化者的身体据为己有,而且吞多了会导致精神记忆混乱,最后迷失自我本性。
都市里从来不缺乏剑走偏锋的冒险者,黑光病毒这玩意儿自然也有人强化过,但大多数人的结果都是在逐渐膨胀和最美妙的吞噬进化快/感中迷失,最后主人格被副人格取代,嗜血,杀戮,变得像一只饥饿的野兽那样只有兽/欲而没有一丝的人性。
不过林萧这种血肉吞噬能力,是实实在在受其掌控的力量,而且吸食的只是血肉能量,并不会造成意识被迷惑,当然,作为代价,他也没法拥有只有一粒细胞也能重生的不死能力,但只要能在短时间内补充能量,还是可以轻易复原的。
(只不过,真的很疼啊......)
林萧清晰地感觉到身体在修复,虽然这种修复以周围数十名土著的血肉为代价。
随着那名丰腴黑妞儿第一个死亡,黑红血丝迅速返回林萧身上,对他身上的伤口进行了修补。随着时间的不断流失,散落的血肉纷纷回归,被轰碎大半个身子,“死得不能再死”的林萧再一次站起......阳光下,林萧光着身子,身上满是钢铁般虬结但是又具备平滑线条的强健肌肉,绷紧的肌肤下隐隐约约流动着冷冽的圆润细腻光泽,就仿佛古希腊英雄雕塑那般充满了力量的美感。但在他身边,则是一地匍匐倾倒的干瘪枯尸,诡异而骇人。
侥幸没有被波及到的行人,纷纷一脸骇然地望着林萧,望之如洪水猛兽,畏之若蛇蝎蜘蛛。
林萧并不在意这些人惊恐的怨恨目光,他摸着鼻子,望向了左手边,那里,是一名肤色苍白、皮肤干瘪、眼眶深陷的吸血鬼侯爵,以及一名铁塔一般高大健壮的男人......
“没死?”通过狙击镜看到这一幕的黑人少年眨了下眼睛,静静趴伏在塔楼上,心情与动作一样,没有一丝一毫的波动。
“没死的话,再补一枪就是了。”这对从小在战火纷飞的南非长大,父母都是私人武装成员的扎菲特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非亲非故的,人命甚至比不得一颗子弹值钱......
但就在他将附魔子弹上膛之后,他突然感觉到一股森冷的寒意从背后袭来,扎菲特想也不想地一个翻滚,双手一抖取出两把半自动冲锋枪,还在侧翻的过程中便猛地扭身开火,反应不可谓不迅速,应对不可谓不敏捷,但迎接他的却是一双仿佛时间漩涡一般深邃空洞的眼眸,和无视子弹射击的虚化身体......
“小黑被人攻击了!”隐匿在旁边的吸血鬼眉头一皱,沉声道,“......他有帮手!趁他还没有完全复原之前,解决掉他!”
这只猎食者小队的命令被完美的执行,分散在四周的冒险者就是一个精密的仪器一样迅速运转了起来,将林萧围困在了中央。
这个家伙话没说完就已经一个箭步冲天而起,跃至空中的他背后刷的一下展开了一对夜空般漆黑的巨大蝠翼,镌刻满邪恶铭文的身体疾速拖着一道长长的残影朝着刚刚站起脸色苍白的林萧疾飞而去。
趁你病,要你命!
037章 借刀
这个家伙话没说完就已经一个箭步冲天而起,跃至空中的他背后刷的一下展开了一对夜空般漆黑的巨大蝠翼,镌刻满邪恶铭文的身体疾速拖着一道长长的残影朝着刚刚站起脸色苍白的林萧疾飞而去。
趁你病,要你命!
被一枪打爆半个身躯,即使是狼人吸血鬼这种不死系生物,也得陷入短暂的虚弱状态,更别提其他冒险者了。
在这伙袭杀者眼中看来,现在的林萧必然是“虚弱不堪的”,正是杀人越货的大好时机。而远处的狙击手扎菲特被人攻击,更是让他们没有过多的时间去思考取舍......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杀人就得狠辣果决,切记优柔寡断!
这三名冒险者极为果断,在千本樱拔除狙击手的时候,便在第一时间发动了进攻。
以多打少,又抢占了先机,再加上敌人尚处于虚弱状态,这场战斗无疑是十拿九稳的事儿。但很可惜,他们过分的高估了自己,或者说,低估了敌人......
吸血鬼伯爵迎着日光一飞冲天,背后蝠翼挥动,手中血色缭绕的细长匕首当头斩落,凌厉无比,在空气中切割出呜咽鬼哭。
但在距离林萧还有十米左右距离的时候,他快若闪电的身子突然猛地一顿,似乎撞在了一堵看不见的墙壁上,登时脸颊歪斜,鼻血长喷,整个人以极其不雅的姿势惨叫滑落。
“咦?有古怪。”
“安娜,射他!”
袭击者中的那名身材火爆的银发女子抿着嘴唇,一言不发,却是迅速地拉开了那把绿色长弓,一连双箭,飞射而出,直取林萧的咽喉和头颅。
两根箭矢在离开弓弦之后,一根燃烧起黑色火焰,一根吸收着绿色生命之光,交织缠绕在一起,如双龙出海,威力倍增。却是她在见识过林萧刚才被一枪击碎心脏都没有死后,已经不再局限追求要害的杀伤,而是以强大的魔法力量为毁灭源泉,试图摧毁林萧的身体。
面对洞穿长空呼啸而来的两根箭矢,林萧脸上露出一抹淡然的微笑,却是没有丝毫畏惧和慌乱,只见他突然间竖起了一只手掌,一面好像玻璃一样的障壁凭空出现在他的身前,火爆女郎的两箭射中了障壁,却像是射在防弹玻璃上一样,虽然在障壁上射出了可怕的裂痕,却终于还会没能够伤害到后面的林萧。
“用‘信仰之力’结合‘贤者之石’制造出的伪能量护盾......抵挡这种层级的攻击,已经足够了。”
“来而不往非礼也,那么......”林萧正要反击,却突然听得人群中有人大喊了一声“小心”,紧接着便是一股劲风从背后直袭而来。
“第五名袭杀者!刺客类潜伏人物,拥有反精神力扫描手段和伪装隐匿能力......”林萧错步后退,心中凛然。
精神力扫描被人屏蔽,当林萧的能量视觉看到一团在并不太明显的灰色阴影时,它已经来到了林萧的身旁。
幸好刚才的那一声惊呼已经算得上是尖叫,虽然动用了伪装变声的手段,不过那磅礴的声音径直撕裂了空气直传入林萧的耳中,这终于是非常及时的提醒到了他。
千钧一发之际,在林萧反射性的凭感觉向一旁扑倒的刹那,一个砂锅大的拳头精确地穿过了他原先心脏所在的位置,这记重拳带起的凛冽风压将所过之处的雨水空气都震得粉碎,并带起了撕裂空气的恐怖爆鸣。
仅仅是擦过的风压就让林萧腰侧的衣服撕开了一个大口子,并瞬间扯碎了里面的皮肤,这若是打在人身上的话绝对可以直接轰个对穿!
不知道其他人的胃口如何,反正林萧是不想再次经历心脏被人打爆的那种经历了。
就地翻滚将距离拉扯开来的那一瞬间,林萧同时看到了袭击者的面目。
头戴小丑面具、手拿锋利砍刀、身材魁梧,至少有两米高矮的男人,这么庞大的身躯,行动时却如猫儿般灵巧无声,让人望之生寒。
见林萧躲开了自己的攻击,这个大块头儿竟是好整以暇地停下脚步,冲林萧比了根中指,然后从腰后摸出一把m500转轮手枪。这是一把可以猎象的大杀器,打在人身上,几乎可以把普通人一枪崩成两截。
大口径的的马格尼姆手枪弹威力是伯莱塔的十倍,若是打中的话绝对是磕到哪里哪里就开出一个大洞。
不过被动挨打可不是林萧的性格,所以此刻已经抄起了一把m4a1,“突突突”的就是对着这家伙一通扫射。
m4a1突击步枪不同于m500转轮手枪,虽然口径只有毫米但是胜在步枪弹装药量要大,而且自动连发的射速也快了好大一截,就算是皮糙肉厚的冒险者挨上一梭子子弹,也会大呼受不了。
而这个家伙居然很配合地站在原地,让林萧很痛快的把一整弹匣的子弹全都射到了他的身上,让这个家伙一时间像触电了一样剧烈的打着摆子。
m4a1虽然在战场上拥有超越ak47的口评,但那也是在对人方面,即便考虑到了对防弹衣的穿透效果,它对冒险者这种犯规的存在造成的破坏力还是相当有限的——这个家伙竟然还冲林萧微笑着舔了舔嘴角,然后深吸口气,射入体内的子弹便被肌肉硬生生挤压了出来!
“无聊的把戏,去死!”
硬挨了两下林萧分别射向心口和脑袋的两发子弹,这个高大男人已经踩着接近缩地成寸的步伐来到了林萧的身旁,手中灌注了强大负能量的砍刀带起一道空气撕裂的龙卷挥斩而下,直劈林萧头颅。
若是挨上这么一刀,林萧这个不以防御能力著称的法师绝对要掉下几个零件,虽然还能长回来,但那痛楚却是实打实的啊。
但是就在这家伙狞笑着砍来的前一秒,林萧突然抬起头来:
“别无视我啊混蛋!尝尝这个怎么样?”
夹杂着些许讽刺的冷笑自黑色的发梢下传来,冰冷低沉。
m4a1虽然性能良好,但是伤害太低,能轻易放倒普通人,并不一定对皮糙肉厚的冒险者有效,既然这样,那就换更大威力的武器。
林萧取出一把特制的猎枪,本来就是用来对付大型动物,口径足有30毫米的改造版大杀器!
这把单筒雷明顿猎枪,用他的话来说这是把只有终结者才能拿稳的大家伙,虽然只能装填一发,但是配上合适的子弹威力比反器材狙击步枪还要大出数倍。
这把大杀器的子弹整体足有九公分长三厘米粗,与其说是子弹,更像是炮弹。
弹头有两种,一种是一体式的开花达姆弹,没有附魔但单发威力超过20毫米机炮,可以一枪轰穿一头野牛;另一种是12颗九毫米子弹的弹头组成的散弹,近距离威力无与伦比。
这是林萧在此前储备的物理攻击类道具之一,好不容易遇到这么一个爱装酷的家伙,这把牛气轰天的大家伙终于是派上了用场。
它将要发出的攻击,是之前的那几发子弹绝对无法相提并论的恐怖存在。
“砰!”
第一枪,是威力接近机炮的单体达姆弹。
在精神力的指引下,这没有附魔威力也大到惊人的子弹是精准的画着死亡螺旋从壮汉的后背肩胛骨前方穿入,如精密的外科手术一般撕裂了他右肩的那条大菱形肌与与背阔肌——那恰好就是挥砍时用力的根源位置,最最关键的部位。
随着这两条肌肉被撕裂,高大男人的这一记挥砍动作不仅仅是被强行停住,并且是被其他肌肉的抽动给扯的反弹了起来,同时因为肌肉群神经的损伤导致的抽搐,他已经无法紧握那柄浸满油腻血污的砍刀,以至于他的看家宝也是直接脱手落下。
不过以这个大块头刚才显露出的恢复力,这种程度的撕裂估计也就是一分钟就能够复原,到时候就又是一个满血满状态的恐怖壮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