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恋情
小青急躁躁的,这么急着赶人走。宁采臣一问才知道,是十三娘出事了。
小青是做妖五百年了,但做妖不等于她就不爱吃。吃点老鼠打打牙祭,是她的最爱。
她并不知道十三娘是来寻机缘,这妖身上的妖丹,对一个一心成为剑仙的修士来说,便是极大机缘。
夜路走多了,终遇鬼。小青是老鼠抓多了,终于遇上了十三娘。
十三娘不过是一个没有开悟,连筑基都没成为的假修士。以小青五百年的道行,耍她还不是玩似的。
这你追我赶,小青玩的很高兴。可是也不知这十三娘怎么和许仙混上了,知道许仙怕蛇,她拍xiōng脯保证,她能治好他的病,让他不再怕蛇。
而她的方法,便是抓到小青,让许仙见大蛇。大蛇见过了,一般的蛇自然就不怕。
许仙的加入,使得她姐姐白素贞不得不下了禁令,严禁小青抓老鼠吃。
《白蛇传》的故事,宁采臣虽是做了解释,但她还是往心里去了。正所谓愈描愈黑。
于白素贞来说她也是防患于未然,否则真要吓死了,到时什么都晚了。
白素贞的禁令一下,小青可就不高兴了。这不,她就跑来找宁采臣了。人是他带来,主意更是他出的。不是知道法术对宁采臣不起作用,她非捉弄他不可。
看着宁采臣,一不留神,她便盯上了宁采臣的肚子。只是宁采臣的屋子,她是不敢进的,最多在院子里呆一会儿。
这边宁采臣还没说什么,那么宁母便出来了。“是青儿姑娘,来来来,大娘刚熬的小豆汤,你来喝一碗。”
自从宁母见过了白素贞与小青姐妹后,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出身、学识、心肠、模样,哪一项都是一顶一的好。知道了她们的存在,宁母是再也不张罗着什么媒婆。
要不是白素贞一早便放出为父守孝的话,恐怕宁母早就踩烂白素贞的的槛。就是如此,她也是常常往白氏医馆跑。
现代人是为了爱情装病,她是为了儿媳看病。
老实说,对她看病本身,宁采臣是持支持态度的。
想宁母12、3岁便生下了宁采臣,少女产子对身体的危害有多大,就是一个不是学医的现代人也是深知。
宁母去白素贞那儿看病,疗养身体,再没有比这再好的了。而白素贞的医术,传说中也是极其有名。
当然只是看病加疗养身体,再多,宁采臣……
总不能对不起许仙。
许仙是认真的,他甚至对他姐姐姐夫说出了他想学医的打算。
李公甫正找人想办法帮忙许仙转去宁采臣名下,为的便是科举,可许仙竟然不考了,要去做大夫……
大夫也不算差,再加上他还以他死去的父母说事。就是李公甫夫fù也不好再劝。
李公甫把这事告诉了宁采臣,宁采臣便知道死去的父母只是借口,毕竟父母已经死了,医术再高明也救不活。他为的还是白素贞。
只是这事,宁采臣不好做决定。因为他记得许仙学医时,会有个爱慕他的小师妹。
更不好的是,他把这件事还写在了《白蛇传》中。
若没有这么个人,一切都还好说。若真有这么个人在。宁采臣若是同意了这事,他是有嘴都说不清。
抢夺晚辈的妻子,这亲戚还做得?古代可没有什么公平竞争的xiōng怀。
更说不清的还有宁母,许仙与白素贞未婚夫妻的关系,他不是没说,但宁母却以外孙媳也是亲人做答。
宁采臣不知道她是真的这样想,还是母爱大于伦理。
这件事弄得都影响到宁采臣自己了。
白素贞变化很太好了。有家世:官员之后;有样貌;有家产:一座医馆;人还很好。
这么些优点加起来,宁采臣的鸭梨很大。
没办法,望子成龙之下,任何父母都免不了比较。找不到一个与白素贞一般的女子,宁母即使嘴上不说,心中仍不免失望。没办法,见过好的了,有几个会仍然选择坏的。
这边纠缠不清,远处府城里,宁采臣那句“王图霸业”终于传了进来。
“狂生!狂生!”这一首诗让聂府尹是气得浑身发抖。
不以言罪人。是不以言罪人,但是你下面也不能做得太过火。
若因一首诗,得了个狂生的名号。虽然仍然可以科考,但绝对会仕途不顺。
魏晋遗风,狂放不羁,虽然为后人所追捧,但那是士林。官场上却是更重上下尊卑。否则苏轼也不会贬去海南,苏轼一身,他身上的狂放之风可是害他不浅。
“咳咳!”不过短短数月,聂小姐已是瘦一圈,人患病时,身比花jiāo,不免jiāo袭一身之病。“爹爹,以往观之,宁公子不是这样的人。”
他们与原宁采臣是认识的,原宁采臣一生谨小慎微,从不出错。与现在的宁采臣截然不同。以往,她只为宁采臣的才学自豪。不是这首“王图霸业”诗出现,她还注意不到宁采臣的变化。
聂府尹说:“双儿,你怎么出来可,你病了。”
聂小姐不仅没有回房,反而直盯着自己父亲,等待他的回答。
“唉!”聂府尹叹了口气说,“双儿,不要再想那得志便猖狂的小人,他已忘了你了。你看这么多天,他连探望你都没有。”
“不,爹爹,这才是宁公子的本xìng情,他说过他高中那一天,便是我们相见之时。他一定会遵守诺言的。”聂小姐坚信着,双目放光。
“唉!”聂府尹只能叹气,“你那面纱便是为他所戴吗?”他现在都后悔当时的一时戏言了。
当时是秋闱刚过,他回京述职,却为蔡京所看中。
蔡京是什么人?那是有名的jiān相。为这样的人所看中,任何正直之士都会心有不安。当时若不是宁采臣一句:“不在于何人赏识,而在乎做了什么”,这才让他避免了一场与蔡京的碰撞,说是救他一命,也不为过。
当时借着酒兴,便说出了把女儿许给宁采臣的话,并约定来年高中,便来提亲。
“你若是男儿身就好了。”聂府尹有些后悔,女儿嫁个狂生,入了官场,只能跟着受罪啊!“来人,把小姐送回房。”
闺房内,素手拨琴弦,幽怨的曲调吸引住了聂府尹的脚步。
数声鶗鴂,又报芳菲歇。惜春更选残红折,雨轻风sè暴,梅子青时节。永丰柳,无人尽日花飞雪。
莫把幺弦拨,怨极弦能说。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夜过也,东窗未白孤灯灭。
这是本朝的张先的《千秋岁》。
C!。
第122章、无题
女儿的表现只是让身为父亲的聂府尹伤心,或许真的该重新为女儿打算打算了。
想了想,他回到书房,写起信来。“钧年兄亲启……”
叙了番旧,他才点出自己的目的,并把宁采臣的那首诗抄了上去。
这封信写好,他并没有立即寄出,而是考虑了几天。
更是传出了宁采臣与左玉郎争夺一女子的传闻,他才狠心寄出。
这消息是左玉郎传出去的。老实说,白素贞长得真的很漂亮,正常男人都会想娶一个这样的妻子。
从看到白素贞第一眼起,他便为之倾倒。
这样的女子,他自然要打探一番。
许仙,不过是个小捕头的小舅子,他还不放在心上。他唯一担心的便是宁采臣,宁采臣的才华,他也是认可的,正因为认可,他才更注意宁采臣。只是不知是怎么传的,传来传去,宁采臣竟的白素贞成了一对。
或许是才子佳人,才是主流吧!
只是这主流之下,就苦了宁采臣。聂府尹一纸书信,把他告了。
过份相信不以文字罪人的宁采臣,此时此刻还窝在家中。
没办法,自从把十三娘接来,家中便没消停过。
小丫头片子极有眼力劲,进门便知道叫人,婶婶,婶婶的叫着,叫得宁母双眼都笑眯了缝。惹得小青大吃飞醋,不走了不说,也不知她是怎么办到的。反正是让夏侯剑出手,说是验证他的剑术进步。
也不知是宁采臣说的剑道真的是一种人道衍化方向,还是剑道本就存在。
如果存在,那只有通天圣人的诛仙四剑。见夏侯剑这么轻易得击败了十三娘,宁采臣都有一种把诛仙四剑也说出来的冲动。
不过冲动只是一时,诛仙阵图可是西天如来佛祖那儿。现在显然是招惹不得这么个大佬。
更何况万事都有个循序渐进,即使夏侯剑天分再高,一下子提高到诛仙四剑的程度,也是强人所难。
当然,宁采臣也不是要放弃。诛仙,单这名字便知道这是为何准备的。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十三娘打输了,没有哭鼻子,反而嘲笑夏侯剑,说他大人欺负小孩,并说当她开悟,成了剑仙,这个仇是一定要报的。
有十三娘在,夏侯剑是知道了剑仙的存在。不过他没有气馁,反而是定下了更高的目标,击败他们。而这千里之行的第一步,便是他要离开,要去他生平对手那儿去比剑。
他这么有野心,这是好事,宁采臣自然是没有阻拦的必要。一直到他走了,宁采臣才想起忘了问他是去和谁比剑了。
夏侯剑一走,宁家清静了下来。没有人可以挑唆,小青自然不会亲自动手,不为别的,单是蜀山二字,她就不想暴露了自己。
“那丫头,你还管不管?”眼见沟渠将挖成,宁采臣却迎来了小青的怒火。
“她又怎么了?”
山上,十三娘的师父肯定没有教好她。她在与村子的孩子们玩在一起时,更是不停地给小青准备了不少的小礼物,比如:死青蛙,死蛇,死鱼什么的。
她这根本就不是吓唬小青,而根本就是在勾引她的胃口。
只能看,不能吃,她都快急疯了。
“这次她听了村中孩子的话,说那大蛇是妖,她要斩妖除魔。”小青气得握紧拳头,“她还在村子里到处撒雄黄。”不是顾忌蜀山,她哪是对手,可是蜀山,不顾忌,还真不行。
“呃。”
村中孩子们的话,大人是绝对不会信的,但是十三娘长得像个大人,她实际上却依然是个孩子。而因为长年生活在山上,她很快便成了孩子王,孩子们什么都跟她说,她也全都信。
这小青上次化蛇,终于还是被孩子们说了出来。虽然大人们一直警告他们,再撒谎就打他们。
宁采臣想了想,说:“小青姑娘,你还是回去吧!也好帮帮你姐姐的忙。”
小青的脸色一下子灰暗下来,显然她是想不到宁采臣会这么说,只是这表情却一闪而逝,娇笑道:“让我走也行,亲一下就走。”
这绝对是强人所难,不是说宁采臣这现代人不敢接吻。
这要看和谁接。
小青是不行的。以前是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她是爱吃老鼠的。
这吃过老鼠的嘴,再娇嫩,他也是不亲的。因为亲了,他怕他会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可惜这么个正大光明的理由太伤人心了,是说不出口的。
好在这是古代,男女授手不亲之类,也可用做借口。
这边正说着,崔老板便来了,他带来了白素贞让小青回去的信息。
看着宁采臣松了一口气的样子,小青恨恨地跺跺脚。“以为本姑娘希罕,如果不是为了内丹。本姑娘宁愿亲老鼠,也不亲你。”
这话可惜不是对着宁采臣说的,而是在村外说的。本来可以轻易解决的事,就因为不说,搞得复杂了。
崔老板是来催稿子的,带信只是顺路罢了。
武道小说不是那么好写的,特别是在古代,根本没有任何武侠基础。
这时代的小说,不是才子佳人,就是武将演义。即使写一群草寇,也要与替天行道挂钩。
好在这《陆小凤》中叶孤城有谋朝窜位的野心,也算是符和这时代的潮流了。
宁采臣只希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读书人能看到他对武夫的贬低,毕竟叶孤城失败了。真正的武者能从中看到武道的亮点。
这才是他的目的,钱财什么的,不过是额外。
当然崔老板不这样想,他的目的一直很明确,就是为了钱。“东家,这次您打算署什么名?”
他的目的太明确了,不用细说,都知道他要的是什么。
宁采臣没有开口,而是在一边纸上,写上“大”字,又写了“天”字,最后又写了“人”字。
想了想,涂了去。写上了“一人”二字。
崔老板这下不淡定了。“东家,怎么又取新名?八大山人挺好的。”
求不来本名,这打出去的名号要继续用啊!
宁采臣说:“这两本书不是同一风格。就是我,也不敢肯定会受欢迎。”
宁采臣这解释安抚住了崔老板,名号打出去不容易,自然还是不要毁了的好。
达成共识,崔老板取了稿子,便急匆匆回去了。
第123章、不理想
对武侠小说,宁采臣是极度小心,不仅仅是加大了谋朝窜位的故事情节。更是一开始便注明叶孤城皇室血统的身份,这还没完,为了小心谨慎,还采用集的出版方式,先出一集,试试市场。
用了赵氏孤儿的套路,再言之凿凿说的是发生在欧巴罗大陆的故事。
当然他是撒谎的,但是既然知道这浩然正气不是来自修身养性,那么谎言又为什么说不得。
《陆小凤》最终更名为《凤舞九天》,出版了。宁采臣焦急得等待着新书的成果。
在他等待新书成绩时,白素贞与小青则是呆在了白氏药铺里。
“姐姐,三路总捕头真的来了吗?”
“是的。人间界一直都有以斩杀妖魔鬼怪为己任的人存在,所以我才把你叫出来。他的道行也许看不出我的本体,但是青儿你不同,你一身妖气,不得不防。”
小青点点头,以前是不知道,她还有胆量任意妄为,但是随着她知道的越多,她已经改了许多了。
否则她也不会这么在意那颗内丹,早去偷新的了。
小青躲在药馆里不出来,宁采臣也迎来了久违的成绩。
成绩真的很一般,与《白蛇传》简直不能比。虽然有着春闱的原因,但是一本武夫的故事,在宋朝是真的没有什么市场。
不过市场并不是真的多么重要,重要的是要传出去。
“说书先生开始说了吗?”宁采臣问道。
崔老板说:“已经给天剑楼送去了。”
这书的成绩不好,崔老板便起了心思。“东家,是不是还是写些才子佳人好了?”
才子佳人这类书一直很好卖,再加上八大山人的好召力,崔老板觉得一定比写什么武夫强多了。
这是社会现实,非人力可以改变的。
就像二战日本女人号召起来做妓女,这是极光荣的一件事。而同样的事放在华夏,别人不打你一顿,都是好的。
宁采臣张了张口,什么“荆轲刺秦”,“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是张口就来,可是这话与一个一门心思做生意赚银子的人说吗?即使说了,也是骗人的,听上去很假。
崔老板算是个自己人,宁采臣不想骗他。但是真实情况又说不得,因为一旦说了,谁知道会不会有法力过盛的无聊人士,又玩什么掐指一算。
“走,我们去天剑楼。”
写书永远不是那么简单的事,特别是还想违逆潮流,在文贵武贱的朝代,歌颂一群武者。
天剑楼的生意愈发好了。宁采臣这次来是为了读者信息,所以他进了酒楼,掌柜忙迎上来招呼宁采臣。宁采臣却留下了他。
“掌柜的,这书听的可多?”
“多多,自然是多的。”
文人士大夫虽然看不起武夫,但是这下层百姓可是十分喜欢的。
别的不说,如果把武功换成了打杀,那他们是极熟悉的。
地方上,争水争地,年年都打;行师商人,土匪河匪,更是要打。
掌柜的说:“可惜这书中的武功太假,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劈山断水,飞起来跟鸟儿一样。那不是武夫,是神仙了。如果再现实一点儿,就更好了。”
假吗?劈山断水,这已是宁采臣减低了要求的,再低,那还有什么效果。而且原著中,陆小凤的轻功确实可追飞鸟。
掌柜的却不知这点,反而继续说道:“不少人去学老实和尚,踏板渡河,若不是有船家,一个个非淹死不可。”
这是个重要的线索,有人照着学了。
这点非常重要。
后世的小说都会注明不要模仿,但这世界,尝试模仿,显然更重要。
因噎废食,一次失败,便全盘否定,这是最要不得的。
宁采臣顾不上吃东西,匆匆找来十三娘。“十三娘,如果把木板丢在河上,你能不能踏板过河?”
“不知道。”十三娘是实话实说。蜀山上是没有河的,她从来都没有试过,当然不知道了。“不过我跳过树。跳树很好玩的。”
“差不多的。”
宁采臣见过法海飞过,见过旱魃飞过。
十三娘为蜀山弟子,没理由她做不到。
宁采臣向夏侯剑咨询过这世界的武功。这世界的内功不过是炼功化劲。
也就是说他们的内功只为了增加力量。连气走奇经八脉都没有,更不用说什么罡气了。
人过也正因如此,宁采臣也才觉得武功还有潜力可挖。
这世界是有妖魔鬼怪的,没理由妖魔鬼怪们那么厉害,人类连一点儿反制手段也没有。
即使没有反制手段好了。巫族是真实存在的,巫族当时凭的便仅仅是肉身力量,便抗衡了妖族。巫族可以,没理由人族办不到。
更何况巫族与人族通婚这么多年。人族中有多少人拥有巫族血统。这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这就好,这就好。”
做什么事都要个挑头的。就像那修仙,后世时没有一个人修成,可依然那么多人修。人多力量大,不同样出成果了吗?
火药不说,养生术也是成就。
现在需要便是引导,成与不成,宁采臣都愿意试试。
“十三娘,你我之间需要在众人面前打上一场。”
“为什么?我不想打宁哥哥。”
真是没面子啊!
这还没动手呢,这丫头便认定了自己必输似的。看着她那委曲的小脸蛋,宁采臣连火都不能发,还得劝她。“不是真打,是为了让世人知道蜀山的厉害。”
十三娘想了想:“那还行。宁哥哥打算怎么打?”
这是关键之处,宁采臣必须设计好一个舞台。
如果能像西门吹雪、叶孤城一样,决战紫禁城,是绝对的火爆。然而现实中,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能把舞台安在运河上便不错了。
没有轻功的宁采臣是不动的,他不仅不动,还得十三娘帮她送上去。
准备好酒菜,他在上面自斟自饮等她。
当月上当空之时,十三娘再从运河另一头,踏月而来。
有意境,有深度。以“有人的地方便是江湖”开头,绝对会影响深远。
之所以选在夜里,主要便是为了夜里看不到脸。
如果能找到旁人代替,宁采臣宁愿自己不出面。任他人打个天昏地暗。
第124章、名将
可宁采臣认识的人,夏侯剑跑去比剑去了。蜘蛛精不知死哪去了,鱼娘在闭关,这妖精闭关,不知多少年后才能出来。小青与白素贞剑术不错,可她们实在不适合出名。
龙脉之地,机遇是多,可危险也不少。
没奈何,宁采臣只有亲自出马了。
这次比斗与上次夏侯剑、十三娘之战不同,上次是稳与准,只求伤敌,不求花式。
这次主要是演,怎么酷怎么来,调动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就不信就没有一个以武入道者。
既然是演戏,配合很重要。宁采臣的角色是以静制动,十三娘则是动,越多越好,越神奇越好。
白素贞她们不能出席演员表,但这幕后制作,声光效果还是可以帮忙的。
浩然正气也好,仙灵之气也好,凡人是看不到的。她们的工具在幕后,在宁采臣与十三娘所用的剑上施法。
不为别的,只要有光就好。
如果两剑相接,再迸出火花来,就更加出效果了。
而为了让人群能看清楚,宁采臣可还准备了一些慢动作。电影中的“子弹速度”搬到现实,有了妖精们相助,一切皆有可能。
当然,宁采臣是不会真的用枪的。这时代的突火枪,一枪下去,全是铁砂。宁采臣不觉得他能避过,所以在这里他用的是柳叶。
和《新白娘子传奇》中一样,那柳叶会飞到半途变为飞刀,然后宁采臣慢动作躲过。飞刀飞过,重新变成柳叶,插到地上墙上。
让这古代人亲身体验一把“手中无剑,心中有剑”,可将万物‘转化’为自己手中之‘剑’的境界。路边的一根木棍、一个野草、甚至石头均可用剑法转化为‘剑’,用来退敌。
现在的问题,就是向文衙内借地方,以及观众了。
没想到,当文衙内得知有人要在他的楼上比武,推广武道时,他二话没说,拍胸脯保证剩下的他包了。
真是没想到,比起掌柜的不信,他倒是信的。
那《凤舞九天》,他一开始便买了一本,每天每天照着练。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白素贞已帮宁采臣做好了符。左边衣袖是银河落九天,点点星光从天而降;右边是剑轮舞,符一撕开,便周身变化出光剑来。
宁采臣要做的是控制好浩然正气,不要影响了符咒施术便行了。
文衙内真的很给力,把他老爹都请了来。由他老爹出面,地方上的厢军都统、将军都有出面。
唯一遗憾是,宋朝的重文轻武,以致文人几乎全体缺席。
“这就够了。武道是只有武者才看得明白的。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来与不来,无关紧要。”宁采臣安慰他道。
这时,一将军走了进来,听了,大声道:“你这书生很好。早知道这书是你写的,还是写我们武人的,我非让我军中的小崽子们,一人一本。哪用得如许麻烦!”
《凤舞九天》实在不好卖。崔老板便把宁采臣的名头打出去了。就连这斗武大会,文衙内也借用宁采臣的名号。
说服他爹时说:“宁公子为武人著书立说,却没有人欣赏。为了让世人认知武道,不惜请来武道高人以演武。这等盛事,我等武人不支持,还有何人支持。”
这一番话不要紧,所有军官,能来的不能来的,全都来了。并对宁采臣好感大生。
武人在宋朝的地位实在是太低了,为了让武人从军,朝庭竟然在人脸上刺字。
平日里别说宁采臣这大才子了,就是普通书生,他们也得赔着小心。万一那人若做了文官,他们不就惨了。
纵观开朝以来,有哪个文人会高看他们武人一眼?更不必说著书立说了。
面前这武将,一身常服,并没有做武将打扮。
文衙内赶忙上前介绍道:“这位是呼延灼呼将军。呼将军是汝宁郡都统制。今路过杭州,特意请来。”
呼延灼哈哈大笑道:“若知杭州有宁公子这等人才,我呼延灼早来拜见了。”
“不敢不敢。是学生拜见将军才是。”
宁采臣说的不是客套话。
呼延灼,宋朝开国名将铁鞭王呼延赞嫡派子孙,祖籍并州太原(今属山西太原),上梁山之前为汝宁郡都统制,武艺高强,杀法骁勇,有万夫不当之勇。因其善使两条水磨八棱钢鞭,故人称“双鞭”呼延灼。在梁山排座次时,呼延灼位列天罡星第八位,上应“天威星”,为梁山第八名好汉,又被封为“马军五虎将”之第四员。梁山受招安后,随宋江征讨辽国、王庆、田虎、方腊,多建功勋。班师回朝后,呼延灼被封为御营兵马指挥使。后来率领大军,打败了金兀术四太子。
这样的人物显然让宁采臣吃惊不小。
是,宋朝是有水泊梁山,是有梁山起义,但是这呼延灼可是小说中的人物。历史上是没有此人的,只有呼延绰。
“将军之名可是灼烧之灼?”
“正是。你可认得于我?”呼延灼感兴趣道。
“闻将军是开国功臣铁鞭王之后,似将军这等名将,才是朝庭真正的支柱。”
又一个虚假人物出现,宁采臣尽量保持着平静。
只是呼延灼不比呼延绰。呼延灼在华夏只是员上将,可是在日本,却被尊为军神。
宋靖康之乱,国难当头,金兵南犯。建炎3年宋高宗赵构为避追兵辗转至海盐,那时八十岁高龄的呼延灼也隐居海盐,将军老当益壮,英姿飒爽,手握双鞭奉昭赴海盐西门御敌,将军先斩金将杜充后战主将金兀术,终因吊桥年久朽烂,马陷前蹄,将军壮志成仁,可歌可泣。现在海盐人民为了纪念呼延灼老将军为他筑了塑像,威风凛凛立在街头。后来,又有呼延灼将军掉到水里的两条钢鞭的神话传说:有一年大旱附近的河都干枯了,只有西门吊桥下面的水始终很满,每天清早人们常见两条大黑鱼从水低浮到水面,据说这是呼延灼的两条钢鞭化为助民的两条“乌龙”。
如此人物,没上前要签名,已是养气到家了。
呼延灼将军进来后,一众武官依身份鱼贯而入。
可惜杭州处江南东路,除了呼延灼再无一名将可引起宁采臣的后世记忆。更多的却是羸弱不堪,不是过瘦,就是过于肥胖。宁采臣甚至怀疑他们连刀剑都拿不动。
第125章、文武
宁采臣不知道由于他对这个名将军神的敬仰之情,使得他在军将之间,名声极好。
在文贵武贱的制度下,兵将们哪一个不油滑得很。察言观色的眼力劲,文人都不是对手。
一个人看他们兵将是不是真实感情,看一眼,他们便心中有数。
“宁相公客气,这马上打天下,治天下还是要靠你们。”
这话说的,有些拍马屁的味道。一方军将,拍一小小秀才的马屁,真真是无比可笑!可这样可笑的事,确实发生了。
也难怪,谁让这个朝代能看重的文官太少呢?敬重的,更是一个都无。
现在有了个宁采臣,对他们兵将是真的尊敬。这关系便值得维系下去,今后也会是道人脉。若做了官,那就更好了。最好是户部,这样一来每年的钱粮也会好要不少。
“将军客气!民不治而治。”这是黄老之说,讲的是百姓无须他人治理,自己就能管好自己,反倒是官越多,百姓越困苦,天下越黑暗。
“而天下久未平矣,正需要将军们支撑天下。”
宁采臣说的是事实,辽与西夏,哪一年不是来宋境打草谷。听说今年过年时都来了。
冬季不伐。冬天,一般是不会开战的。但是冬天却是抢劫的好季节。
汉人重视春节,到了过年一年的收入多数会拿出来花销,置办了年货,正等到过年食物。
听说西夏人还专为此取了个名号-“竞食”。
意思是汉人把饭菜都做熟了,他们只要来吃就可以了。
当然,这样的劫掠是称不上作战,朝堂上是一般不会外传的。
只是宁采臣是后世之人,这世界虽与历史不完全一致,大体还是相同。很有几分,细节不问,大势不改的味道。
说军人是国家的支撑,不是这儿人多,说不得这儿的军将都会痛哭出声。
多少年了,终于出了一个体谅咱们军人的文人了。
这些年来,哪一次不是有功是文官领导有方,决胜于千里之外。有过,则全是他们武人贪生怕死。
文人书写的历史,宋朝是公认的军武最弱的朝代。什么武将不会训练士兵,贪生怕死……例子举了不少。
可真的如此吗?
在面对整个世界都无敌的蒙古骑兵时,是宋朝,坚持了半个多世纪。
而另一个号称“满万不可敌”的朝代却为人揍得屁滚尿流,即使是在早期,还在辽东时,面对沙俄的开拓者哥萨克骑兵,也是只有逃跑的份。
正所谓“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宋朝可当此称。
文衙内更是高兴,本来宁采臣便是文人,还是个大才子,他真的很担心自己只找来武人,没有文人,宁采臣会不高兴。
“既然大家如此投缘。宁相公何不做诗词一首以贺。”
宁采臣这么给他们武将面子,他们当然也要给宁采臣面子。一个文人的面子是什么?当然是他们擅长的了。
只是这却有些为难宁采臣了。不为别的,这夸宋朝兵将的诗还真不好远。封狼居胥,那是人汉朝。十三道金牌,是绝对不能写的,再说还没发生呢?
“来人,取酒来。宁相公得大碗吃酒,才有诗才。”文衙内央人去取酒。
武人爱什么?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宁采臣这“习惯”立即让他们觉得亲近不少。
可宁采臣敢喝吗?
一会儿月上柳梢头,他还有戏要演呢?他可不想变成夏侯剑第二,从屋瓦上掉下来。
从小便打熬身体的夏侯剑都摔坏了胳膊,现在还架在脖子上。要是他,非摔断了骨头不可。
宁采臣赶快提笔做写状,可还是没躲过。军将们亲自为他倒上的酒,他能不喝吗?
如果他是这时代的人,大可一句:“粗鄙之酒,文人岂能饮得?”
可他不是。虽然大口饮酒得了军将的赞许,却也同时上头。
不敢再饮,立即提笔写下:
《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滚滚长江向东流逝,不再回头,多少当年酾酒临江,横槊赋诗的英雄像翻飞的浪花般消逝。是与非、成与败何必太在意,都会过眼而去,只有青山依然屹立,太阳依然东升西落。白发苍苍的渔翁与樵夫泊船江面,早已习惯四时变化,难得见了一次面,便畅饮一壶浊酒,笑谈古今。
书写宋朝兵将,这首词是再合适不过了。
如果没有《三国演义》谁知道关云长是哪根葱,多少英雄人物,只有写了,才会为人所知。不写,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这和宋朝兵将多么相似。
宋朝兵将注定了他们的故事成不了经典,即使有《说岳全传》也经典不了。因为在其中文人的分量太少了,文人发挥的作用太少。没有诸葛孔明的三分天下不说,就连周瑜的二分天下都没有。就更不用说先主一事无成,直到诸葛亮出山。
这是什么?文人的地位还能比这更高吗?
可《说岳全传》倒好,文人们都扮演了什么角色。写阵图,打败仗;违了文人的军令,打了胜仗。事后,文人还报复。
这样文章得不到文人的认可,还经典,我连你民族英雄的称号都摘喽。
“好,好词啊!”
此词一出,立即便打动了所有的武人。
宋朝太特殊了,宋将是不能搞立志杀敌之类的,你若成了名将,就要小心了,小心官家的猜忌,谁让赵匡胤得位不正,其弟又没有统一华夏。
如果宁采臣真写出什么封狼居胥,他们还真不敢要。可这词不同,他们每个人都想讨要一副。
这古人之间赠送字画的关系绝对远超其他礼物。一副亲笔字画便是一个承诺,今后遇了什么事,是可以拿着这字画,找上门去,求人办事的。
而只要这事情不是确实无能为力,文人们一般是不会不办的。
宁采臣显然忘了这点,酒意之下,不仅写了,还再度秀了一把双手持笔,每人都写上了一幅。
第126章、开幕
(晕!写感言弄得把昨天是星期天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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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闱眼见着便要拉开了帷幕,已经到了宋徵宗选中考题的阶段。但这个时候,御史言官马钧却把一士子告了。
宋朝一直在意的是掌兵的军将,对士子文人的狂放之举,是不甚在意的。
每一任老皇帝都会告诉他的继任者说,要拉一批,打一批。我们皇家拉的是文人士大夫,打的是武将。
可这不能明说。
不处理吧?御史又揪住不放,毕竟这是他的工作。
处理吧?一个度,却很难掌握。重了,寒了天下士子的心。再说这个士子真的很有文才,他的词句,朕与美人都很喜欢。
问题是,这事一处理,它就小不了。
为难……
心情不畅……
自从半个多月前,宋徵宗勾搭上了红楼女李师师,他便常往那儿跑。
现在这事又牵扯到了李师师喜欢的词人,他便与她说了。
“咯咯。”李师师笑了,“奴听闻秀才造反,十年不成。本朝不以言罪人,一小小秀才,感怀赤壁,王朝更替,也是罪过了吗?”
宋徵宗听了,眉目一喜:“美人说的是。今日美人欲唱什么?还是江南新词《笑红尘》吗?”
“不,今日师师打算弹唱一首《十里埋伏·霸王别姬》。”
“好,好!”
李师师不愧是天下名妓。短短十数天,便知道宋徵宗要什么。
作为一名文艺皇帝,自然是美色才学皆重。当然,再有一点儿文艺青年的自我毁灭倾向就更好了。比如西子捧心,霸王别姬,这些都是他想要的。
似乎能得到,又似乎得不到,这是宫中女人绝对给不了他的。更重要的是,他自认为李师师还不知道他的身份。
李师师在陪了宋徵宗一会儿,便借口更衣,立即写了封信,着人送往杭州。信上没有落款,只写着:“杭州城外船上故人”。
“啊!疼疼疼。”
宁采臣再好的酒量也比不上一群武将。早早躲进雅间,休息一下,好醒醒酒。
“什么时辰了?”
旁边有小厮侍候着。“回宁相公,一更了。”小厮回忆了下刚才的更夫道。
幸好没耽误了正事,宁采臣立即去找十三娘,一切照计划进行。
十三娘掩住鼻子,不满道:“嗯-一身的酒臭,你还行吗?”
“行的,来吧!”
不行也得行,宣传已经出去了,缺席怎么行。
上了屋顶,凉风一吹,有点儿上头。宁采臣赶忙为自己倒了杯酒,压下酒劲。
戏,开演了。
一轮明月挂于树梢,河堤上是柳絮飘飘。天剑楼上,一案一酒一杯,有一孤士邀月饮酒成影三人。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好酒,好酒啊!”
台词一出,满场皆静。宋好诗词可见一斑。
“醉里挑灯看剑……”
这时远处一身影飞奔而来:“与其单剑独舞,不如二人竞技。”
那身影踏波而行,跃到岸上,更是踩着杨柳树梢,步步高升。
本来在场众人还很生气,心说:你出场就出场,也要等他把那词念完才好。可惜了一首新词!
可是转眼间,那身影拔高的身影,他们便惊住了。无不惊叹轻功的可怕。
他们这些人对轻功是不重视的,只看宋朝轻功第一人戴宗,便可见一斑。说不定对他们来说,轻功就是跑得快点罢了。
可是他们刚才看到了什么?
踏波而行,借柳梢之力……这根本就不是人能做到的。
他们全都惊住了。连为什么他们所有人都能听到他们对话都顾不得了。
白氏医馆,登高而观的白素贞小青二人。小青不满道:“我们花费了诺大的力气,最后却看他出风头,真是不痛快!”
白素贞微笑劝她道:“龙脉之地,机缘甚多,各色人等,聚集不少,你我当小心才是。”
“是。”白素贞的话,她还是听的,只是仍免不了有气无力。
白素贞无奈得笑着,却面色一变。“青儿,我们快下去!”
她们刚下去,便有两个身影飞掠而过。
小青面色苍白:“姐姐,那是何人?为何如此吓人?”
白素贞也是一脸严肃:“他便是三路总捕头,一生斩妖伏魔。斩杀多了,便形成威势,修为低一些,面对他,连对手都不敢。”
这二人,其中一个正是夏侯剑。夏侯剑边追边道:“燕捕头,你不与我比剑,我是不会放弃。”
另一人,面黑无须,二十上下,正是三路总捕头燕赤侠。“夏侯兄,我早说过,我有任务在身,等你伤好了,我们再比过。”
燕赤侠的声音沉稳大度,不像夏侯剑那么剑气逼人。
只听声音,往往会以为燕赤侠比夏侯剑要大。
“少废话!我的剑法已大进,一只手也能胜你。”
二人飞掠于屋瓦之上,毫不停息。
“夏侯兄,我们不是没比过剑。我们比了多少次,你就输了多少次,再比下去,也不会有什么意义。”
这是事实,铁一般的事实。但是还有一个事实,夏侯剑要比燕赤侠年长十岁。
也就是说,他这个学剑多了十年的人却打不过这比他小十岁的人。
难怪在《倩女幽魂》中,夏侯剑会追着燕赤侠不放。就他这臭口,不与他为敌都怪了。
果然这话一说,夏侯剑面色一变,手上青筋暴起。
这时一燕子飞过。夏侯剑一狠心,一脚踏上燕背,借助燕子的回旋力,一扭身形,划个弧线,跃到了燕赤侠的前面。
“噌-”一声,宝剑出剑直指向燕赤侠:“燕赤侠!今天这剑,你比也得比,不比也得比!”
“噌-”这是燕赤侠出剑。
燕子不比其他飞禽,燕子对风的感应能力分外敏感。别说踩在燕背,就是用剑去刺燕子,都不一定能刺中。
现在夏侯剑却踩上了。这只有两种可能。
一、他的轻功更高明了。
二、他是逼得燕子无处可躲,封住了燕子所有的逃亡路线。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能说明夏侯剑的武功真的进步了,都值得他认真对待。
第127章、不速之客
自动更新竟然没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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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是不可能永远借力的,而逼得燕赤侠出剑,他目的便达到了。
只是他们落哪儿不好,偏偏落在了天剑楼上。
看到人可以踩燕飞行,看过《凤舞九天》的惊呼出声:“凤舞九天还真的有!”
下面的人见识到了“真正的武功”自然分外jī动。上面,宁采臣却不好受。
没别的,《倩女幽hún》经典的一幕在这个宁采臣身上上演了。他们两人中间,偏偏是宁采臣。
也就是说,两把剑同样是指着他。
这还不算,他脑中的魔剑剑胚还在不断跳动着。似乎有击杀燕赤侠,夺取他身上对妖魔威压的意向。
燕赤侠也许是个有争议的人物,就像后世高手评价那样。
燕赤霞为什么要搞死叶知秋
——有关燕赤霞与叶知秋的关系简要分析
要说两个人的关系,得先从年龄和专业上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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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知秋:
男,出场时30岁。单身。有马一匹,剑一柄。出场时正在草丛拿着剑大解,坐骑被宁采臣骑走,喜欢交朋友。见鬼就抓,势不两立,正义感极强。
门派:昆仑派
技能:
1.剑术(高级水平,轻松打平大内高手)
2.遁地(高级水平,可以追上长途奔跑的马)
3.元素控制(用意念控制大树、土墙等元素物体移动)
4.定身咒(高级法术,可以对人、马、鬼hún等使用,无CD时间,可以群体施放)
5.火爆符(在怪物身上贴满符咒,并念动口诀引爆)
6.火爆符掌(在手上贴一张火爆符,并念动口诀的同时将火焰推出)
7.法术知识(4级以上,能鉴定出索命梵音)
8.治疗术(将内力输送到别人体内,帮助其伤势恢复,初级水平)
9.点xué(可以同时将两个人点xué定住,并且失误率0,无葵花点xué手之类的准备动作)
10.运转乾坤(大招,可以通过右臂的高速抡转,形成一个黑sè的圆柱状旋风,冲击敌人)
11.元神出窍(非常不纯熟,存在很大的回不去的危险)
xìng格:
爽朗,天真,乐观,宽容,看淡功名利禄(“——法师身手不凡,如果肯为朝廷效力,肯定前途无量。——叫我法师就知道我是出家人,你们凡人喜欢升官发财,我要四大皆空!我不跟你们一般见识!遁地!”)。
常用咒语:唵嘛呢叭咪吽,风火雷电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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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赤霞:
男,出场时50岁。单身。有剑一柄,弓箭一把,(第二部多背了一个剑匣)出场时正在跟很厉害的师弟比剑,轻松赢了。与妖魔讲究和平共处,只要遵守原则,就不诛杀。爱哭、爱唱歌、卖萌、吐舌头、狮子吼。长期住在兰若寺。共出场两集。(第三部的是100年后的燕赤霞二代目张学友扮,不算。)
门派:未知。以前干过捕头,人称“辣手判官”
技能:
1.轻功(高级水平,轻松追女鬼)
2.剑术(高级水平,轻松搞定师弟)
3.飞针(出自第一部,扔出一根很大的飞针,击中目标后会钉住敌人或者爆炸燃烧。)
4.霹雳掌(咬破手指在掌心画一个双鱼图然后推出,目标会炸掉)
5.火球术(出自第一部,发出一个硕大的火球攻击敌人,推测是霹雳掌的2.0版本)
6.御剑术(出自第一部,控制一把剑在空中飞行,冲击敌人)
7.开路箭(射出一支带符咒的箭,开路用,出自第一部)
8.地府传送术(出自第一部,传送进地府,只能维持一炷香的时间)
9.显影术(出自第一部,点燃一只符咒,塞进嘴巴,可以让人在地府显形)
10.群体霹雳掌(出自第一部,咬破手指,滴在掌心很多血,连续发出霹雳掌,霹雳掌3.0,使用次数有限)
11.爆裂箭(出自第一部,开路箭的2.0版本,射出一只箭,穿过一道符咒,击中目标并爆炸)
以上是第一部里燕赤霞的全部技能,下面是燕赤霞第二部里的技能,第一部出现过的第二部不再重复统计。
12.念经(重复念般若bō罗mì,降低妖魔战斗力)
13.龙啸九天万剑归宗(打开剑匣放出很多把飞剑,在空中聚成一个圆圈,其实是准备式,与技能14结合使用。)
14.浩天正气万法归宗(与技能13先后使用,用剑在空中聚成一个圆圈,用来抵挡敌人光bō式攻击)
15.剑归无极(仍然是防守技能,让天上的大量的剑落下来,在地上插一个圈,用来防守)
16.龙啸九天御剑飞行(终极技能,赶路技能,控制剑在天上飞,人踩上去滑翔,御剑术2.0版本)
17.神剑伏魔(控制很多飞剑飞向敌人,御剑术3.0版本)
18.元神出窍(比较纯熟,中级水平,不存在很大的回不去的危险)
xìng格:
毒舌,尖酸刻薄,脾气古怪。偶尔天真一把。亲和力不强。正义感很强。
常用咒语:般若bō罗mì,XXXX(跟技能有关的字)
天地无极,乾坤借法!XXXX
综合分析:
可以看出,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两个人虽然都可以降妖伏魔,但是无论出身还是特点都不相同。
在法术方面,综合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叶知秋以控制土物质和木物质见长,燕赤霞以御剑见长但是攻击招数很少,虽然用过的技能较多,但大招是以防御为主的,攻击技能多是重复xìng法术,比如霹雳掌1版本。在法术的持续xìng和威力上,叶知秋凭着无CD定人(妖)以及连续施放大型伤害xìng法术和群体伤害xìng法术完全胜出。
总结,叶知秋是比燕赤霞犀利的。
关键的是,燕赤霞以前是捕头,业余练剑和法术,而叶知秋是专业法术从业人员(昆仑派云游道人),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更胜,而年龄方面,叶知秋正当壮年,比燕赤霞足足年轻20岁。
20年时间,凭着叶知秋的过人天赋和对法术的专一,用脚趾头修炼也能完全超过50岁的燕赤霞的。
回来看燕赤霞,他在第一部出场的时候,跟高手师弟比剑,划破高手师弟的肩膀,轻松战胜之后,还说了一堆风凉话。让师弟好生纠结,所以,燕赤霞是个不懂得忍让的人,而且他非常骄傲。因为他的剑法已经近乎天下第一了。当公务员的时候,就威震二十八个省,第一部里又搞定了跟自己比了7年剑的师弟,剑法绝对是登峰造极了。试问,如果他的剑法不是登峰造极,师弟7年苦苦地追着他比剑,有什么意义?所以,他是剑法高手,并且是天下第一。高处不胜寒啊,躲进兰若寺隐居啊,因为高手都这样啊。
第二部时间线距离第一部三五年左右,而燕赤霞一直住在兰若寺,也就是说,燕赤霞在第一部与宁采臣分手以后,他已经做了三五年的寂寞高手天下第一,换谁谁都习惯了。忽然有一天,这个叫宁采臣的二货又前来求援,说被妖僧打得不行了,自己的妞儿还被抓了。燕赤霞当然高兴,因为作为高手,总需要给自己的形象添砖加瓦的,而且心底那点正义感也让自己觉得是该帮帮这个二货,于是骑着马去了,到了之后,上来先用威力增大版的霹雳掌把山开成了喊话器,秀了一把狮子吼版念经御敌。华丽落地之后,有个年轻有为的陌生年轻人走了过来。是的,这个人就是叶知秋。
我们前面讲过,叶知秋在法术方面是比燕赤霞厉害的,这在大敌当前叶知秋当着燕赤霞面用的几招燕赤霞不会就能看出。短板啊,法术不精,梵文就懂一句,出身还业余。一时间都涌上心头,何种滋味。
在战斗的间歇…
叶知秋:道友,我来自我介绍,我是昆仑派的……
燕赤霞的回答非常地异常:这个时候了,还什么昆仑派呢!大家要同仇敌忾,对付那只老妖怪!念经!
多么地领导的语气啊,多么地骄傲啊,还带着一点撒jiāo。坏念头已经动了吧?
到了这里,我们来讨论元神出窍这个技能。
这个技能新手是存在很大的回不去的危险的,回不去就是挂了。
所以,新手是很难练的,因为一不小心悲剧了,那就彻底悲剧了。
所以,这招必定冷门的。而且想必需要花时间修炼的。
但是,燕赤霞会。
是的,燕赤霞会。叶知秋不一定会,因为他实在太年轻了。
妖僧的真身巨型蜈蚣现形了,小秋秋正巧站得靠后,被吸进嘴里了。他本来可以轻松逃开的,但是用意念移动了两个土坡来埋掉冲过来的蜈蚣,内力消耗得太多,空蓝了。燕赤霞这时候飞过去撑住蜈蚣的嘴,也被吸了进去。
两个人即将默默地被消化。
时机来了。
燕赤霞:我们肉身被困,要元神出窍才有的救!(其实他完全可以自己出窍救他们俩。)
叶知秋:元神出窍?我怕我的内力不够。出窍了回不了身啊!(听说过这个法术的危险xìng。)
燕赤霞:这是唯一的出路!(完全没有停顿,紧接着说)意守玄关,跟我念法咒!
叶知秋:!@#!
然后两个人元神出窍打败了蜈蚣,救回了肉身。
燕赤霞轻松回来了。
叶知秋差一点回来了。
注意,不是差一点回不来了,是差一点回来了。
燕赤霞这个时候说给大家听:他定力不够,回不来窍,我来帮他!!@#!%(咒语)
这句话是很yīn的,这个法术本来难度就很高,与燕赤霞的怂恿关系大,还是与叶知秋的定力关系大?并且,燕赤霞在第一部里可以跟宁采臣穿梭冥界,在这时候居然连个还hún都无力了,所以我有充分理由怀疑他这个时候在放水。
我以为叶知秋后来会出场,证明自己没死。
结果到音乐响起来,这个人都没再出现。
就这么挂了。
挂了。
燕赤霞,继续做着寂寞高手。
寂寞高手高手高高手。
这段分析,宁采臣前世是看过的。但是信与不信,先不说,他都不会动手。至少燕赤侠不能死在他宁采臣手里。
燕赤侠也许是真的为了寂寞高手,有些不择手段,但那永远都只是猜测。而现在到了这世界,他自然要用自己的眼看,自己的感觉去评价。
当然,在此之前……“你们可不可以把剑挪开一点,我给你们让位子。”
现在宁采臣在哪儿?
半只脚踩在屋檐上。这本是为了耍酷,让十三娘展lù一把悬空做战。
宁采臣都准备了耍酷手段,不可能十三娘没有。什么都没有,又怎么展现剑仙的强大,蜀山的厉害。
只是这姿势吧!要是有两把剑顶着,又有酒劲上冲着,实在是不舒服得很。
燕赤侠对夏侯剑说:“夏侯兄,脚下要站稳,千万不要掉下去。”
又是惹人讨厌。
夏侯剑的身形果然晃了一下,又努力稳住。“你不要管我,我轻功好,下去了,还能上来,小心你自己吧!”
没人注意他,两个剑客眼中,只有自己的剑,以及对方的剑。
宁采臣霉吗?这大概便叫缘分吧?
可是另一个人,她的一生本来是永远不会与燕赤侠他们有缘份。纯现在不仅有了,而且还被人踩了一脚。
宁采臣为什么跑边上站着,为的便是不给十三娘留地方,这样他们打起来,才不会突兀,才顺理成章。
可是夏侯剑来了,剧情便有了变化。
刚才为什么夏侯剑的身形只晃了一下,却没掉下去。要知道他那一脚可是踏了空的。
依然按着剧本演的十三娘,是怎么都没想到,她的头会成为她人的踏脚石。她的头被踩了一脚,夏侯剑站稳了,她却掉下去了。
想明白发生了什么,她委曲的哭了。
抹干眼泪,她再上。这一次却不是演戏,而是为了蜀山的名誉而战。
十三娘冲上来时,宁采臣还在想怎么脱身。《倩女幽hún》的台词是不能用的,因为这与他的目的不合。可还没想好,十三娘便上来了。
这一点儿空,哪够三个人在的。有人挤上来,便有人要下去。
下去的人不会是夏侯剑,只会是宁采臣。
两把剑指着,眼看便要伤到他。宁采臣是顾不上自己与真正的武者差距,一式苏秦背剑,先挡住再讲。
一动,全动。
宁采臣挡住了燕赤侠的剑,夏侯剑便欺身而上,十三娘追着夏侯剑的身影也出剑了。
他们一打起来,宁采臣更是凶险。但再怎么凶险,字之狂草,总是险上更险。
龙飞凤舞之下,他有目的冲出了三人的战斗。
对他来说,这样的战斗,他还是敬谢不敏了。唯一的收获也只是知道了吕祖的剑法真的很高明,即使没有法力,也可过上几招。
宁采臣躲到一边喝酒,不是他傻看着,而是这楼太高,他下不去。总不能真的就一直傻看着,等他们打完,再送自己下去吧?
对于下面纯属凑热闹的观众,让宁采臣去帮人家姑娘,宁采臣全当没听见。
不过十三娘也打得太凄惨了。她费尽心机攻出的一招,别人不是随手便挡回去了,便是引向了别处。而攻向的她的一招,每每都会让她手忙脚乱一番。
唉!这十三娘的武功没这么差啊!还是说武道衍化,同等条件下,武的战斗力可压仙一头。
宁采臣美美地喝着酒,却突然发现,一只粉nèn的小手拉住了他。“你……”
手的主人是十三娘。
原来棋逢对手的二人就像是一对疯狂旋转的陀螺,越打,十三娘越靠不上去。她反而成了局外人,又或是什么比赛的裁判,只有等对方停下来,她才能靠上去。
这不仅践踏了一个蜀山弟子的骄傲,更是给门派抹黑,这是她绝对不允许好。而摇头叹气的宁哥哥,便成了她最好的帮手。
“姑娘,晴空万里,皓月当里,正是书生饮酒时。打打杀杀不适合我。”
这里附近一早便让白素贞安上了传音符,理让上他说的任何一句话,都会传入下面观众们的耳中。所以他不能明说:不用打了,有人打便行。而只能暗示。
可十三娘会听她的暗示吗?不,她只想赢。
而下面的观众更热烈。“臭穷酸,吃个屁的酒!人家姑娘都找你帮忙了,你还不去?不去,爷打你!”
下面的人不是武夫,也是武职,自然是没有好话。不仅什么形象都不顾,若不是爬不上来,他们还真想上来过两招。
观众的jī动是可以理解的,下面的粗口,是可以无视的。
目的达到了,是不是自己演的,又有什么曲别。
两个打成陀螺的剑客,只用眼看,便让人有眼花缭乱之感,更不用说插进去了。
“剑轮舞。”十三娘眼见进不去,一把拉住宁采臣的左臂。
作为排练演习的搭档,她自然知道宁采臣身上的机关都藏在什么地方。
这剑轮舞为法力所化,无论是宁采臣,还是十三娘都碰不得的。所以在设计之初,便让剑轮舞成圆环形,只要宁采臣与十三娘贴在一起,便伤不到他们,法力剑会向四方飞去。
现在,宁采臣与十三娘是在一起,可问题是,另外两个人可没有同样与他们在一起。他们所处正是剑轮舞的攻击范围。
C!。
第128章、又出状况
剑轮舞的符咒是缝在宁采臣衣袖的内里的,无须法力摧动,只要轻轻拉开符咒,便会自动浮现十二把法力之剑。
突然出现的十二把法力之剑,把正比剑的夏侯剑、燕赤侠吓了一跳。
十二把法力之剑拥有极好的声光效果,白sè的光剑,在黑夜中本就醒目,旋转起来,剑光舞动的风声,使得它们更像是一把把真剑。
剑轮舞一出,下面是大气都不敢说。如果说脚踏飞燕,他们还有见识,因为汉朝时便有马踏飞燕的铜器了,现在只是马换成人,也不是接受不了。可这突然冒出来的十二把光剑,以圆形形式旋转,宁采臣十三娘为圆心,这就无法理解了。
浮空的光剑……
这,应该是神仙手段吧?
心中想着,却不敢开口,死盯着仰头观看,唯恐看漏了任何变化。
如他们猜测的那样,果然起了变化。
拉着宁采臣以剑轮舞冲上去的十三娘,很轻易地分开了他们。
旋转的利剑,渐渐显出金属的光泽。不弄明那是什么手段,夏侯剑他们才不会动手呢,紧张地防备着。
光剑的旋转没有太长时间,也就只有十秒,便炸散开来,发出“啾”的声音四散而去。
如果是修道者甚至可以控制法剑飞出的方向,但他们却不是,只能让它们随便飞。
无人控制,自然威力大减,轻易为夏侯剑燕赤侠避过。
对未知的存在,人类首先反应是避是躲,而不是去接。
只是十三娘真的很不地道,把夏侯剑燕赤侠分开了,她就用不上宁采臣了,直接把他丢在一边,只顾打自己的。
什么形象都没了。宁采臣是差点气得吐血。
只是这一次,十三娘却打出了火气。一沾上夏侯剑便不放手。“你在干什么?放手!”
夏侯剑其实是知道他做了什么的,即便当时不知道,这事后也猜到了。只是这事吧……还是装不知,淡化的好。
“今天不是我。是蜀山弟子与你过招,出手吧!”十三娘是更不会提那事,太丢人了。
自己一个姑娘家家的脑袋竟然为一男子踩了。即使是从小在山上长大,她也知道丢人,羞于出口。
她的剑更狠,更无情。只一门心思想着击败对方,不再想什么剑招,什么套路,她的剑法反而彰显了威力。
在她急剑快攻之下,夏侯剑再也无法小视,不得不真心拿她做对手对待。
这边两人打得热闹,剩下两人。宁采臣是不想打,燕赤侠是陷入了沉思。
宁采臣还不知道半路出家的燕赤侠此时还没有创出御剑之术,由于燕赤侠没有师门,所以是既没人知道他是从哪儿学的御剑之术,也不知他是什么时候创出的御剑之术。
一生斩妖除魔的燕赤侠对法力无比熟悉,所以剑轮舞一出,对他的影响要比夏侯剑武功进步都要大。
我是不是也能御使飞剑。
这个影响一造成,便立即扎根下来。
凡人,轻功再好,都无没解决飞行的问题。不能飞,对上妖魔鬼怪便要吃无形的亏。
燕赤侠一直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现在他想到了,就是御剑术。
宁采臣小心地观察着这年轻时的燕赤侠,老实说他长得也不算丑,可燕赤侠终其一生,都是孤身一人,这简直比西门吹雪还西门吹雪,西门吹雪都结婚生子了。
宁采臣正为看到名人而观察着,下面的人同样也在观察他们。
“他们在做什么?”
“是不是就是书上所说的高手过招?”
“哦,原来如此。”懂的与不懂的,其实他们都是不懂的,只是做出一副明白了,我懂的样子。
憋了这么长时间没有说话,只是借着这会儿功夫,换换动作,舒缓一下身体罢了。
只是他们这番表现反而令一些直爽汉子信以为真。“哦,原来高手过招,就是一个看地上,一个死盯着看啊!”
这样的理解差点让同来的武将们笑喷了。
说高手过招。这是个意境,是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的东西。真说出来后,真……真是不如不开那口。
武夫中这样的直爽汉子还是不少的。
可惜没有人为他们解释,因为就是武将大人们也是不理解的。他们只是看着、猜测着……真让他们解释,是解释不出的。
这样一场战斗,他们只有一个感觉。就是好像看懂了,自己却说不出。
有那聪明的,立即去翻宁采臣写下的《凤舞九天》。看了之后,无不点头称是,大有这书上的字我都认得。原来这样一组合,这武的意思就清楚明白了。看来这读书人还就是读书人。
一番感慨之下,楼上又起了变化。
燕赤侠或许真就是一个为剑而生,为法而死的人。
仅仅是看了法力变化的剑轮舞,他竟真的就悟出了御剑之术。
“御剑术。”
一剑投出,控剑而飞。
也许是第一次。力度控制不好,这剑径直飞向夏侯剑受伤的胳膊。
夏侯剑不比燕赤侠,他的对手都是人,根本就没有应对这飞来飞去兵器的经验。再加上受伤,身体本就显得不是那么灵活,又受到十三娘的逼迫,这一次,他受伤了。
剑割伤臂膀,鲜红的鲜血立即染红了白sè的纱布。
十三娘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宁采臣不想帮忙,她强拉过来帮忙。这燕赤侠虽说有偷袭的嫌疑,但事实上却是帮了她的忙。
“卑鄙竟然偷袭!”
十三娘一声怒吼,出手。十几片柳叶掷飞出去。
这本是用来演示“子弹时间”的道具,是在她与宁采臣打到柳树边,她摘下柳叶,投掷而出。
当然,摘与投的柳叶不是同一种。投出的就是这种可以变成飞刀,施过法的柳叶。
不过,在十三娘含怒打出的这十几片柳叶,是又快又疾。不是演练时的“子弹时间”,而是真正的子弹。
而她含怒出手之下,这十几片柳叶是以求杀伤的暗器手法打出,而不是商量好的演戏。
更巧的是,宁采臣就站在燕赤侠身边,不可避免的,进入了攻击范围。
C!。
第129章、影响
燕赤侠头一次使出御剑术,剑是能发不能收。
钢剑划破长空,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柳叶飞不多久,便变化为寒光闪闪的飞刀。
燕赤侠此时手中已无剑,但是他是绝不甘心坐以待毙的。
宁采臣站在他身边,手里拿着把不断发出莹光的钢剑,就像是个绝地武士似的。这么大的目标,燕赤侠自然要争夺。
“书生,借宝剑一用?”
问是问了,等宁采臣听到,剑已消失不见。
或许他注定便喜欢宁采臣,因为燕赤侠是极少主动救人的。
不过他最好不要救。因为飞刀的误伤,在上来前,宁采臣便央求白素贞改了。这飞刀已改成会主动避开人的攻击方式。
燕赤侠一用剑击打,这飞刀还会不会避开人?
宁采臣不知道,他也不敢赌。
手中剑没了,他还有伞,还有吕祖的剑鞘。
泼水不入。
快速的舞动,险而又险,避了过去。
就是这样,匆忙间也割破了儒服。
暗器手法,两次阻挡,那飞刀更加无序起来。本来是钉到墙上。可是这下却飞入人群。好在没有伤到人。
十三娘看到害得宁采臣出事,更是生气,舍了夏侯剑,去战燕赤侠。
远处。白素贞皱眉道:“不好,打出真火了。风起云涌,雷霆雨露。”
白素贞立即施法招雨。
下雨了。
夏侯剑是不能打了,除非他想伤口化脓。
看到下雨,宁采臣立即撑出伞来。
把伞从剑鞘中抽出,立即撑起。
而燕赤侠一剑逼退十三娘,便离开了。他本就不想打,下雨了,就更加不想打了。
十三娘还想再追,宁采臣却上前一步,为她撑起雨伞。“姑娘,春雨带寒,不要病了才好!”
这还是在演戏,可是十三娘却早忘了演戏。于是她感动了,没有再追,反而趴在宁采臣的怀里哭了起来。
雨下得很大,遮掩住了哭泣声。
没了这哭泣,雨水中坏了符咒,观众们是再也看不清,听不见。
只是这却引来了更多的猜测。
这一晚注定是众人难忘的一夜。四位大侠决战于天剑楼上,最终一伤一去,最美好的却在雨夜撑伞。
才子佳人凑成一对,武者也渴望如此。最后的景像给他们带来了无限的暇思。
只是崔老板很是离谱,一早就把书局卖不出的小说全运了来。当场发卖不说,更是在发现众人对最后一幕念念不忘,立即无师自通的制起了插图,准备贴在《凤舞九天》的第二页上。
宁采臣一身水淋淋地进了房间,还没来得及换身衣服,就被崔老板抓了壮丁。
没办法,才子之名出众的他,崔老板不抓他抓谁。
一把雨伞,春雨点点,一男一女立于伞下,无须画出样貌,要的只是意境。
书画不离家,书法不俗,这画也差不了。
只是太长时间没画过,画得并不算好。好在原宁采臣本身便画功不俗,在《倩女幽魂》中,宁采臣便做过画。现在再加上后世的理论笔法,这意境是达到的。
有画便要有诗,可写什么诗来配这幅画……
十里平湖霜满天
寸寸青丝愁华年
对月形单望相互
只羡鸳鸯不羡仙
“好!好诗!”崔老板大声叫好。
他的叫好声又引来了无数的人。
这诗虽不映景,但却映情。
最后雨夜撑伞那一幕,虽然众人都不愿猜测,但是他们内心深处是知道的。
秀宁公主领军,木兰代父从征。虽是大忠大孝,但却免不了让人心痛神伤。
战争让女人走开,武斗何不同样如此。
那女子与男人打起来,自然有伤心之事。他们只是不愿提,并不是不知道。
正因如此,这诗一出,才会如此映情。
没有雨,没有伞,但就是觉得合适。
人道衍武的结果,宁采臣还没看到,但是由此引发的衍生小说,不久他就会看到了。
只是这诗却引发了另一痴情女的愁怅。
府城里,看到这诗,聂小姐自语道:“宁公子果然没忘了我。平湖相遇……咳咳,可是我这身体……咳咳。有此诗足矣。”
她离得还远,近的白素贞却更早听到,不由惆怅。只有青儿,皱着眉:“这人滥情的很,又多一个女子!”
“青儿,这只是诗。算不得事实。”
“不是真的?”小青张大双眼。“那就是撒谎了。为什么这凡人撒谎不说,还要写下来?撒谎不是不好的吗?”
白素贞愁容不展:“青儿,这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唉!”
她不过刚刚有所感觉,却说不出道不明。这一点,白素贞看了眼小青,真的是很羡慕她。
今夜,怕是又不得眠了。
研墨做画,画的是西湖,是断桥,却平白多了一楼。同样的春雨绵绵,同样的雨伞,只是一白衣一青衣。
翻开那本《白蛇传》,正是那首:水漫金山痴情女,西湖岸,诉相思。千年情丝一日陨,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写的是我吗?
不!不是我。我早答应了师父,我下山来,只为报恩,是绝对不会伤害凡人的。
宁采臣……
“十三娘,你说的是真的?”
十三娘只稍想了一下,便坚定道:“是的,我也要修习无情剑。”
怎么都没有想到,夏侯剑与燕赤侠一战,竟然对她的刺激那么大。特别是无情剑在夏侯剑身上的进步。
只是看着十三娘专等到夏侯剑去了白素贞那儿重新包扎伤口才说,便知道她是认真。
如果只是表达夏侯剑因无情剑的进步,在夏侯剑面前说出岂不是效果更好?
“十三娘,这无情剑不适合女人练。”宁采臣说。
十三娘:“不!它也许不适合女人,但它绝对适合我。”
这些日子的童趣与欢乐,全都消失不见了,重新变成了第一次在天剑楼时遇见的她。
她如此的言之凿凿,弄得宁采臣不再认识她,真的有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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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仇人
人生若只如初见。
也并非一直如此美好。
最好不打伞,喜欢清凉的雨丝。在脸上,变成朦胧。
“十三娘,为什么这么说?”
朦胧总会逝去,与其视而不见,不如听听。
十三娘的表情一如当初在望河楼,冷寂,冷寂的可怕。“我这次下山,除了寻找机缘,也是为了斩去俗世孽债。”
不想听,这绝非什么好事,更不会是什么可以炫耀的故事。只会是痛。
“我母亲本是一歌女,却为一恶棍施暴。那个恶棍便是我的生父。”
果然不是个好故事啊!
“在山上,我一直无法开悟,师父说我是无法做到太上忘情。母亲为我而死,这仇,我是非报不可。”
“其实我一早便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但我却一直都不敢去。我告诉我说不用他,我也能成为剑仙。到时我会以剑仙的绝强之姿面对他。可是现在我懂了,就和宁哥哥的剑神一样,不放下,是无法进军无上剑道的。”
西门吹雪的故事,宁采臣没有改,因为那本就是完美的西门吹雪。
也许西门吹雪的人生并不完美,但西门吹雪是完美的。
西门吹雪的故事,他已写完,却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结果。
蜀山传自太上。太上忘情,还真是像啊!
“十三娘,你误会了,我想表达的并不是这意思,书中不也有无数感人之处吗?比如对他的儿子。他儿子总是哭……”
十三娘打断他:“你还要说他遇上孙秀青吗?他第一眼看见孙秀青的时候,寂寞的格局开始改变。
说是第一眼并不恰当,说是孙秀青也不恰当,准确的说,他在陆小凤的第一个故事中,他寂寞的格局开始改变。
他为一个女人治伤,然后彼此相爱。再到后来,他们还有了一个孩子。
他不再孤单一人,有人陪他等、有人伴着他、有人倾听他、有人理解他。他不再孤单一人,在形式上,在感情上,他都有了一个依托。”
她不像是说别人,反倒像是说自己。“宁哥哥是想让他有感情人化吗?我也想啊!可是剑本无情,求证剑道又岂能多情?他的剑道越来越远了啊!直到他重新认识到了这点。”
“不!”宁采臣反驳道,“他似乎离得剑道越来越远。可是没有人知道,远,在很多时候,只是我们看待事物的角度而形成的。如果真的有人能在人生的格局之外俯视,是可以看到西门离剑道是越来越近。
没有人可以从一出生就没有人xìng中的各种情感,要想走出人xìng情感的局,首先就必须入局。”
宁采臣说的这些全是人道理念,为的便是让她明白。唯一差的是没有解释天地人三道的关系。
可三道的关系真说了,反而坏事,不是自己,而是十三娘。
当她得知自己为之苦恼奋斗的,其实只是人道时,也许永远都超脱不出的人道。又有几人可以承受住这打击。
就连自己,一个从来都没有什么仙道、神道之人,不也曾动摇过吗?
一个从小便灌输她追求天道为人生目标的人生观,突然得知自己再度受骗了,绝不是帮她,而是害了她。
三娘点点头说,“所以我要先认他,然后再杀了他。”
十三娘走了,走得很坚决。
这件事,他似乎不好插手,也许从律法规条上找出无数的方法,让她不去杀死自己的父亲。
但是这世界不是这么简单,是一个孝道重于法理的时代。
强jiān,是可以打死的。
只是动手的不该是她。
当宁采臣想明白,避出去时,只有茫茫雨夜路,再看不到她的身影。
夏侯剑回来了,重新包扎了伤口。不过与他同行的,却是燕赤侠。
“夏侯兄,你来的正好。十三娘要去报母仇,快帮我找她。”
“十三娘的仇人在哪?”
“不知道。”
“她去了哪儿?”
“不知道。”宁采臣低沉了下去。“不过我知道那仇人曾施暴了她的母亲。”
十三娘的故事,是极大的隐sī,宁采臣决定隐瞒了。
夏侯剑看向燕赤侠,仿佛是想看透他的内心似的。
他们能是到一起,本就奇怪了。现在这样就更奇怪了。“夏侯兄,燕捕头,你们这是?”
燕赤侠没有对夏侯剑解释,而是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语气说道:“我这次来,是有任务的。”
“什么任务?”
夏侯剑看着他,决定相信他。“宁相公,他发现了一个拐卖fù女,逼良为娼的团伙。他来找我帮忙。”
宁采臣点点头,在他看来,这逼良为娼很正常,也正好在捕快的职责在。
燕赤侠见宁采臣对这事陌不关心,有些不太高兴。这时的他是正义感过盛,有妖必斩,有坏人必抓。
宁采臣的陌不关心,让他心生的好感,直线下降。文人……
不过他又想得到帮助,至少是夏侯剑的帮助。“这伙人与一般人不同,他们偷来女子,是让人迫害凌辱,而不是卖与妓寨。”
“什么?不会这么巧吧?”
宁采臣不敢相信有这么巧的事,但是这却也是一个线索。
这时代有多少这样的变态?十三娘的母亲又与多巧只是被施暴,又是的歌女的。
“走,我帮你!”宁采臣大声道。
“好!这才是男儿所为!”只两句,便拉来宁采臣,他自然是高兴。
宁采臣的剑法,特别是那剑轮舞,使得燕赤侠相信他绝对是一个不次于夏侯剑的帮手。
“他们人多吗?”宁采臣又问道。
他又注意到个细节。他的剑法一对一,是凑和了,但是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
“人数不少。”人数若不多,他也不会找人帮忙了。
“有弓箭吗?”
宋朝的弓箭很出名的,这又是宁采臣注意的一个细节。
“这个…没有注意。”虽然朝庭严惩个人有弓弩,但是弓箭早已进入了大门大户,就是弩也有不少。
这群人有没有,燕赤侠不敢打包票。
宁采臣想了想,说:“好!我这再去找两个高手帮忙。对方人多,有备无患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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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拉肚子,很是难受,马上去买药,吃了一上午,依然一泄如故,不由感慨假药害人。“就不信泱泱中华没有一瓶真药!”再买,再以粥汤送服。突然……“咦!这红豆粥里,怎么蹦出绿豆来了?”
C!。
第131章、回来
“等一下,我只是偶然发现这么个组织,跟踪他们到了杭州,他们具体在哪儿,我还没有找到。”
宁采臣要加入,燕赤侠自然要把他掌握的情况说出来。
宁采臣神秘一笑:“那正好,我这两个朋友可是真正的地头蛇。有她们帮手,再神秘的组织都逃不到。”
他所说的朋友自然是白素贞与小青。是,她们是不是杭州本地的妖,但她们是蛇,叫法并不算错。
更关键的是,这个世界的法力资源太丰富了。不说衣食住用行,甚至他们都用法力来娱乐。
掐指一算这种在凡人间看上去,了不得的本事,在他们看来却很简单。而以白素贞的人品,宁采臣相信当她得知原因后,是一定会主动出手帮忙的。
“白姑娘、青姑娘,事情就是这样,我希望你们能和我们一起出手,抓住这群败类。”宁采臣自信满满说道。
他们这个组合,抓几个人贩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白素贞和小青却拒绝了,非常的突兀。
“为什么?”这是宁采臣所无法理解的。毕竟他邀请白素贞与小青根本就不是为了利用,更多的却是为她们考量。
仙道、神道全为人道限制,她们想得成正果,至少需要人道的认可。而人道的认可,又有什么比帮助人族来的更快,更方便的?
是,宁采臣是不可能说出天地人三道的关系,但这不等于他不会暗地去引导他愿意帮助的人。
小青皱着眉子说:“那个燕捕头是坏人,他杀了我们好多同类。”
白素贞:“青儿!”
“就是坏人,我又没有说错。”在她的立场,杀妖的自然是坏人。
“青儿!”白素贞埋怨了小青一下,却说出了另一番解释:“宁相公,不是我们不愿意帮忙。那宁捕头本身杀气便重,杀死妖族过多,形成了一种对我们的压制。在他面前,青儿都有可能把持不住神智。一旦露了行藏,我等姐妹很可能会因此丢了性命。”
白素贞的担心不无道理。
燕赤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实在没有多少把握。
即使他是大侠,也是人类的大侠。故事中的宁采臣在遇到中老年的燕赤侠是成功劝服了他,但那只是故事,现实中是否同样劝服他,宁采臣不敢打什么保票。
“难道你们一点力都出不上?”
小青嘟着嘴,就想告诉他什么都帮不上,白素贞却拦住了她,笑着说:“也不是一点儿都帮不上。只要你能取来那群人身上的任意东西,我都能算出他们的老巢来。”
只是掐算,也许比不上直接出面,但只是这也算有贡献了。
“这样也好!我代受他们拐骗的女子谢过你们了。”
白素贞:“不用。身为女人,这是我应做的。这样的恶棍,若是我遇到,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宁采臣告辞离去。出师不力,让他对这件事有了不好的感觉。“不会的,十三娘虽然江湖经验差,但她不是那么容易被抓住的。只要讨来人贩子的东西,再找白姑娘算算就知道了。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嘴上这样说,脚下同样不慢,来到燕赤侠落脚的客栈,人却是不在,只有夏侯剑,“他去哪了?”
“刚才他看到一个探子,急急追了去。”夏侯剑不缓不慢说,似乎又想起什么来,他又说道:“对了,十三娘回来了。”
“回来了?”
宁采臣在发愣,没法不发愣,因为以当时十三娘的绝然,不变成李莫愁便不错了。
“这走了……呃,有两个时辰吧?”
“没错。她走到半路,想投下客栈,歇下脚,发现自己没有盘缠,便回来了。”
惊,绝对是惊啊!
大侠也好,蜀山也好,可全是传说中的人物。这样的人物竟然也会缺盘缠。宁采臣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十三娘一直在等宁采臣,夏侯剑泄了她的底,只会让她生气。用脚使劲去踢夏侯剑的脚。夏侯剑转身走了,正好避开了她的脚踢。
没人了,只剩下他们二人,以及桌上的油灯燃烧着豆大的火苗。
自己这样回来,十三娘感觉非常不好意思,扭捏半天,才一咬银牙,大声道:“宁哥哥,借我些盘缠。”
“你身上就没带钱?”
“当然没带了。我去的地方是修仙,是仙人呆的地方,怎么会有钱?”
“不至于吧!我只听说姜子牙下昆仑,一文未带,你也这么惨?”宁采臣不信。
十三娘却很高兴道:“对,就是这样。”
看她那高兴的样子,仿佛是宁采臣为她找了个借口似的。
修真界的事,宁采臣是不懂,但这修真者总是人,不可能一文不花。姜子牙还可以用昆仑乃圣人道场,没有低俗的金属,全为仙草仙石做解释。可是蜀山也是吗?他抱有怀疑。
“你不信是不是?那你借不借我盘缠。”十三娘只要盘缠,他即使不信,只要给了盘缠就好。
宁采臣想了想,说:“盘缠不是不可以给。不过我们凡人与你们修仙问道者不同。需要银子,得拿劳力来换。”
十三娘听了,一脸的委曲,看上去要哭似的。
下定决心去报仇,却因为盘缠而折回。现在宁哥哥又不帮自己,她没哭出来,便是好的了。
宁采臣狠了狠心,不去看她的表情。因为这毕竟不是一般的复仇,为母仇杀生父。报了,也许并不是什么好事。
十三娘见宁采臣对自己无动于衷,一扭身进了房。再出来,却是端来了笔墨纸砚,在宁采臣面前滴水研起墨来。
“十三娘,你这是在干什么?”
“用劳力换银子。”
这是怎么说的?
宁采臣想了一下,恍然大悟,却故做不知道:“你研墨,与银子有什么关系?”
十三娘把磨了几下的墨,往他身前一放。“快写。写完了,本姑娘再给你磨。”
宁采臣用笔蘸了蘸这所谓的墨汁,一笔落下,却全是水痕,几乎没有任何墨色。“这也叫墨?”
十三娘拿过笔,同样画了画,又蘸了蘸墨,再画,仍然是水。
十三娘,搓了搓手,不安道:“人家这是第一次磨墨,不会吗?再给你磨就是了。”
不得不说十三娘真的很有“天赋”。
这墨是变成墨汁的,可是在她身上却表现了更多墨对人的吸引力。
墨依然很淡,但是她本人却变成了个大花脸。
最后还是宁采臣看不下去,劝她道:“天色已晚,休息去吧!”
十三娘这才停下,站在桌前,却仍然不走。
宁采臣看她这样,便知道她还没有放弃。
用笔蘸了蘸墨,是灰色的。丢下笔,说:“嗯,有进步,就给你个大钱,做辛苦钱。”
十三娘看看那铜制的大钱,看了许久,这才小心翼翼地把那文铜钱收了起来。
这一幕,对宁采臣的触动很大。
目送十三娘回了屋,夏侯剑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说:“公子,看来十三娘的决心很大。”
宁采臣点了点头,说:“是啊!夏侯兄,麻烦你去白姑娘那一趟,让她千万不要把钱借给十三娘。”
夏侯剑说:“公子,你这样做,留得住她一时,留不住一世。”
这点宁采臣也知道:“能拖一时,是一时吧!”
夏侯剑没有多说什么。
宁采臣静静守着油灯。
这夜的杭州是热闹的,处处可见谈论的人群。
以往,高谈阔论是读书人的专利。这一夜众多贩夫走卒,武夫力者们加入了进来。
外面的热闹,到了第二天,带来了一场新的购书狂潮。
宋朝有多少兵丁?
有说百万,有说二百万,或更多。
这还仅仅是军伍,加上武者,再加上他们背后的家人朋友,其必然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纵观历史来看,军人的社会低下时,往往就是国家军事薄弱时。
在这种时候,人们反而愈发渴望高强的武力。现实中没有,就在小说故事中寻找。
能不能激起这股**,就看能不能找到激发点,能不能激发出来了?
这一夜,宁采臣他们做的很成功。
真人版电影,不仅刺激了他们的**,其神秘感更是在后世都没人做到的。
无数人寻找着当时的大侠,更多的人冲进书局,冲进任何一处卖书处。因为无法理解,因为看到的毕竟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人只是听,听他人说……
听来的,不如看来的。这些听过之后的人,自然便成了潜在的读者群。
这也是宋朝富裕,当所有书商都死盯着那一撮文人士子时,宋朝更多的人口基数却为人所忘记。从来没人知道,原来贩夫走卒,低贱的军卒们也有那么大的读书欲。
第132章、不考
其实所有人都有娱乐的**,读书也是一种娱乐休闲方式。而在古代,在这个时代,却恰恰是为人所不注意的。
诗词歌赋是很美,但这只是一小撮人的娱乐休闲方式,更多的人是参与不进来的。
一本武侠,虽然有所夸张,但总归是他们懂得的。即使不明白,看了书,也就明白了。
这不像经史子义,没人为你传道授业解惑,根本就明白不了。
文人士子都弄不明白,就更不用说只是初识字的广大百姓了。
宁采臣开辟的不仅仅是武道,更是一条更多人的休闲娱乐之路。
这条道路一开辟出来,便是几乎无穷无尽,吓死人的购买力。就像后世,初开放市场一样。
这样强大的购买力,可是乐坏了崔老板。
就是宁采臣也吓了一跳。深刻感受到了宋人富有,怪不得有西方商人会说宋城的城门关都比他们的国王这要富有。
小说是什么?除了娱乐休闲,是几乎无用的。它不比经史典籍,读了也参加不了科考。
会有这么多人买,是所有人都想不到的。
而宁采臣更震惊的是他的浩然正气再度涨了,倾刻间便多了六道四寸浩然正气。这是他自己获得的浩然正气,不是《黄庭内景经》收刮来的。
这突然多出的浩然正气也证实了宁采臣关于浩然正气是人道功德玄黄气的推断。
这是可以理解的。武,本就是冷兵器时代,人族护身生存之术。
推广武,只会大利于人族生存,自然会为人道所酬。若不是宁采臣写出的《凤舞九天》更多的与这时代武功相符,其受到的奖励也会更多。
一本的成功,不说崔老板的催促,就是宁采臣也知道再接再励。这次的目标更明确,直指军伍。
而既是军伍,又与武沾边的,后世便有一本《大唐双龙传》,正合适抄下去。
里面不仅有武,更重要的是,里面的武推高到了仙的地步。一本《长生诀》拉近了人与仙的差距。
十三娘真的很认真在学习磨墨,她这份认真只会让宁采臣心疼。
“公子,燕捕头两天没回来了。”夏侯剑做出一副无意的样子。
宁采臣知道他实际上是担心的。“你不用太担心了。他可是三路总捕头,追捕犯人拿手的很。一两天不回来,也是正常。你若担心,去衙门打听一下也就是了。”
“哼!谁去打听,他若着了毛贼的道,那他也就不配再做我夏侯剑的对手!”
夏侯剑很认真,仿佛他说的是真理。
“公子,我去白姑娘那换药了。”
“去吧!”武之道,能打听的都打听了,接下来衍化,全是摸索,有他不多,少他不少。更重要的是,让他去问问,打听一下,也好心安。
十三娘歪着脑袋:“宁哥哥,他不是昨儿才敷的药吗?”
“嗯。”
“那他现在为什么又去?”
宁采臣:“这药换得越勤,好的越快。懂了吗?”
“懂了。”十三娘点着脑袋,突然眼珠子一转,说,“原来他是看上了白姐姐,怪不得那么大的剑,他都躲不开。”
噗-
宁采臣若是喝茶,非喷了不可。就是现在他也闪得不清。
“小丫头一个,你懂得什么叫喜欢?”
“人家已经不小了,当然懂了。”挺挺堪比大人的胸部,一脸骄傲道:“就像,就像是宁哥哥对白姐姐,就叫喜欢。”
噗-
上次喷出的若是水,这次非喷血不可。
上次是惊,这次是气的。
十三娘继续说:“不过白姐姐已经有许哥哥了,宁哥哥抢许哥哥的娘子。羞-羞-羞羞脸!”
刮脸,嘲笑宁采臣,她得意得很。
宁采臣知道她是的故意的。“丫头,快磨墨,不然不给你饭吃!”
这是宁采臣的算计,十三娘干活要付工资,即使给的再少,她也有存够盘缠的一天。于是宁采臣开始收她的伙食费了。
以现在看来,十三娘的劳动所得,是绝对不够她的伙食费的,就更不必说什么零食了。
宁采臣用这个来卡她,她气呼呼加重了磨墨的力度。仿佛磨的不是墨,是宁采臣这“小气鬼”似的。
春闱名单下来了,宁采臣果然榜上有名。
“采臣啊!这一次你真的不参加?”没人会想到宁采臣竟然会放弃这个名额。
科考毕竟是为国抡才大典,并不是说你想考就考的。它需要有人推荐,而随着宋朝的冗官越来越多,这推荐名额也便限制的愈发严了。
宁愿一个都没有。也不会阿猫阿狗的,什么人都能考。
“老师在上。学生今年读书时间日短,以致对今科全无把握。”
这前三名,本就是从穷小子步入小地主的变化。宁采臣家中又父亲早亡,一应事务都需他操劳。再加上这杭州先是雪,又是旱,还闹瘟疫。
宁采臣着实出力不少。所以对宁采臣的话,学官大人是一点儿也没有怀疑。他只是可惜,这么好的苗子,竟然为天灾耽误了。
以以往来看,这宁采臣本就不擅考试,逼他,反而会让他更加考不好。
于是学官大人不仅没逼他,反而说了许多安慰人的话。“采臣,你还年轻,多打一年基础,来年考个更好的名次,与急匆匆去考,要好的多。今年不考就不考吧!多多温书。对了,你不是想去府里借书吗?我这就帮你开证明。”
冗官的增多,不仅让科考更难,同时也使得进士名次有了更大的作用。
排名越靠前的,越是能获得好官职,而靠后的,别说一好官职了,一名之差,便有可能成为候补,而这一候补下去,也许便是一生。
乡间的举人越来越多,若是人人都有官做,宁采臣那次的儒士宴也就不会来这么多的举人了。
“是,老师。学生谨记老师的教诲。”宁采臣平静如常的致谢告辞。
他表现得中规中矩,一点儿也没有因为误了一科,而有悔恨不满之色。
这一点显然更为学官大人所看中。“不骄不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好,好,好!我杭州又出人才了!宁采臣这养气下去,到了明年科考必然有个好名次!”
有才却考不好。古人只规结了一个原因:养气不足。所以宁采臣的表现才会让学官这么高兴,不参加了,却连说三个“好”字。
第133章、两次抛弃
告别了学官大人,宁采臣的心情却并不是很好。
李师师的信到了,秀气的字迹,他很容易便猜到花船上的姑娘。
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但比起官员们来,她们是有情有义得多。
说什么“不以言罪”,原来只是说说罢了。
宁采臣知道自己大意了。怎么说自己也是师从有名的大教授,竟然真的相信了官员们宣传的。只是他却忘了一件事,任何事都在乎实力。
是,他是个大才子,但除此之外呢?
他什么都不是。
宁采臣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言官盯上自己,或许是那个左玉郎。
“混蛋!”
这次科考他之所以不参加,除了他没做好准备外,并不是因为怕了。而是他不得不考虑更多,考虑宁母。
老实说他已经做好了跑路的打算了,这东方的妖魔鬼怪他是见过了,西方的狼人、吸血鬼,他还没见识一番。
当然,他也不是等着结果不动。
回来后,他把刚开始写的《大唐双龙》推到了一边,动笔写起《笑傲江湖》来。
他的《笑傲江湖》改的最多,首先独孤求败的故事替换掉了令狐冲,其次东方不败成了巫人。
故事发生在夏启年间。一首“王图霸业”变成了战败的王蚩尤传人的嘶吼。
不变的是东方不败同样练功练成了女人,这时更遇上了剑魔独孤求败,一场爱恋爆发了。
过分执着于情爱,以致于忽视了夏启,登顶之战变成了夏启、独孤求败一方对她。
这样的身世,这样的人物,又有谁认为她不配谈王论霸?
你不是说我不配说吗?好,我就弄一个配说的给你。
宁采臣甚至邪恶的想,自从秦始皇焚书坑儒以来,上古三皇五帝史早已失传。谁敢说我写的不是历史。
唯一让宁采臣出乎意料的是,魔剑竟然不是恶剑,而是生克之道。
一本《凤舞九天》成全了无情剑。
他本以为这一本会让他拥有恶剑,杀戮之剑。这是他正需要的。
真上门来,他会杀。束手待毙,他才不傻。
只想想这万一下了砍头令,别人是一刀就死,自己头掉了还活着。宁采臣便绝对不愿意被抓。
名为魔剑,却只是相克之剑。真是有些名不符实。
剑身一寸二,依然无法大用。
一寸二的相克之道,已是《黄庭内景经》从他书上收刮下来的所有的相克之道。
人道相克之道与地道的水克火等五行阴阳不同,后者自己领悟,前者人道领悟。
人,为天地主角。何为主角?自然得有克制之力。
如果只是一群任意的宰割的羔羊,那么任谁也不会承认人族的主角之位。就像当年受巫妖杀戮的人族一样,那叫什么主角?
外力能帮助人族的,道祖已经全做了。剩下的一切靠人族自己了。
什么时候人族可以克制万物了,才不愧为“主角”之称。
所以宁采臣每次的推动,才会有人道以浩然正气相赠。
而宁采臣在推动了相克之魔剑后,浩然正气更是有了自主回复之能。即,人族不灭,相克之道常在,浩然正气长存。
一本相克之道便让他赚入了十七道浩然正气。
对此宁采臣自然是极为满意的。“好了,总算是写完了。十三娘,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不,我不饿。”十三娘摇了摇头。
这些天十三娘变得文静不少,女性的纤细柔弱也是越来越明显,大有一代侠女向病西施衍化的趋向。
她不愿意去,宁采臣也不勉强。他是饿了,今天写了一天,能不饿吗?此时宁采臣觉得自己都吞掉一头牛。
饭菜上来了,他却听到了哭泣声。循声寻去,却是十三娘在哭。
“十三娘,你怎么了?”
十三娘以一双泪眼婆娑的眸子望着宁采臣:“宁哥哥,我饿,我实在饿得受不了了。”
“那你为什么不吃饭?”
“吃了饭,我就没有钱做盘缠了。”
原来她没有忘,原来她一切为的还是盘缠,还想着报仇。宁采臣沉默了……
“走,十三娘,这次宁哥哥请客。”
“真的?”
“真的。”
“骗人是小狗?”
“骗人是小狗。”
十三娘这才开开心心地跟宁采臣去吃饭。
看她左手一个包子,右手的汤匙装汤,嘴里更是塞满了满满的食物。
“慢点吃,没人和你抢。”
“依布吃到偶朵扫天没吃包过了(你不知道我多少天没吃饱过了)。”
看着她饿死鬼投胎似的,宁采臣问道:“报仇,真的那么重要吗?”
十三娘不出声了,只是默默地吃着食物,节奏慢下来不少。
宁采臣想了想,讲起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个人,他很小便为父母所抛弃,他是那么的小,根本没有自立的能力,几次差点死掉……”
十三娘一边咀嚼着口中的东西,一边认真听着宁采臣的故事。
“后来这人长大了,有能力了,在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后。他却没有去找他们,而是远远避开,继续过着他自己的日子。”
十三娘听完,咽下了口中的食物,摇摇头道:“避不了的。”
“为什么避不了?只要你不想,完全可以不去找他。”
十三娘摇摇头道:“不是我去找他,是他找的我。我本来一直都有意避开他。”
“什么?”
宁采臣没有想到原因竟然会是这个,他实在无法理解是什么样的理由会让他主动联系十三娘。
“他是怎么知道你的?”
“是师父告诉我的。一下山,我就去找了他,与他相认。”
这下宁采臣更糊涂了。“既然相认,为什么你又离开。”
“因为他竟然让我嫁人。也就是那次,我知道了他与我娘的事。”
事情竟然曲折至此。可以想象,当时十三娘与其生父相认,一定是非常高兴的。
唉!
宁采臣叹了口气。
他们既然已经抛弃了你,相认不如不认。抛弃一次已经够痛苦的了,抛弃两次,又有几人可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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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田地
“所以,这次我无论如何都会去,是绝不会手软了!”
“好!我帮你!”
宁采臣要去看看这个恶棍到底长得一副什么样子。
十三娘哭了,一边落泪,一边吃着口中的食物,还一边说道:“谢谢你!宁哥哥。”
与此同时高太尉府上。
高俅坐在高大的躺椅上惬意的很,突然随着宫中内侍到来,他立即弹身而起,身体敏捷得就像是一个武林高手。多年的蹴毬练就的一身敏捷。
“王公公,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宫中的老太监们一笑起来有如夜袅一般。“高太尉,还不是那件事。这不,我也老了,想着在家乡置办下个阴宅。”
一听,果然还是这事。高俅为难道:“公公有所不知,您所求的土地已被赏赐于院试第二名。本来吗,一小小秀才,那地收就收了。但这人却偏偏极有才华,就连官家都极为赏识他的才华。”
一个宫中的太监,本来以高俅的官职是不用怕他的。可谁让他是郑贵妃的人。而自己偏偏还刚刚得罪了这郑贵妃。
其实高俅觉得这事他很是冤枉,那李师师明明是王诜的主意。最后却落得自己一身不是。
王诜是宋神宗的妹夫,今上的姑父,自然没人敢惹。
可官家也是。一边宠爱着李师师,一边又对郑贵妃疼爱不减。
这郑贵妃也是了得,自从入宫,便一直是官家的至爱。即使十五年前有传言是她害死了大皇子,官家也一直对她宠爱倍至。
这样的女人,高俅哪儿敢惹。久而久之,就是她身边的人,外官也是轻易不敢招惹的。
前不久,这太监便来找自己,为弄几亩地,做百年后的阴宅。
都说太监害人,高俅现在是有了深刻的理解了。
王太监要哪块地不好,偏偏要一廪生的田地。
谁家好好的田地最后葬了一个死太监都不会高兴,更不必说廪生了。
廪生也就罢了,虽说文人高贵,可那要看和谁比。
万万想不到的是这廪生不调查不要紧,一调查,就是高俅也头疼了。
这廪生的诗词,官家是极喜欢的。虽然李师师那小娘说是喜爱这诗词,才弹唱出来,但是高俅绝不相信世上有无缘无故的爱。
一查才知道。原来他们在杭州就相识,甚至听老妈子说,姑娘能来,也是为他所劝。
高俅不敢得罪宫里的娘娘,这宫外的娘娘他就敢得罪了?同样得罪不起。
王公公一遍又一遍说着自己老了,想买处葬身的阴宅,都难能如愿。
这话,高俅仔细听着,连连应是。嘴上说着王公公洪福齐天,当延寿百年,不过他心中却不是这样想。反而想着,你怎么还不死,你现在就死,我也不用为难了。
王太监说了半天,高俅就是不松口。他也急了,嘿嘿阴笑:“其实高太尉无须为那秀才担心,老奴听说那秀才在家乡提了反诗,恐怕即将大难临头了。嘻嘻。”
太监真是毒啊!那秀才可是你家乡的乡亲。
高俅只觉得从头凉到脚,作为非科举入仕的官员。高俅十分注重各种关系,否则他也不会从一书僮官至太尉了。这里面自然有着苏轼的人脉关系。
宁采臣在家乡的狂放不羁,高俅也使人打听过。
正因为打听过,他才更不想动他。
从小在苏轼身边长大,他自然知道狂放不羁的文士有多好使用。比如他,他只是稍使手段,苏轼便为他铺桥架路。
没有苏轼的铺桥架路,他一小小书僮又怎么可能会入帝君王目,又怎么会遇上端王。这一切之始便在于他是苏轼的书僮,苏轼也为他出了力气。否则天下蹴球者众多,哪有他表现的份。
单只这点,他便不想动宁采臣,更不必说宁采臣有后还有个李师师,而李师师的背后则是官家。主意打定,他也就说道:“哦?这倒没听说。不这本朝不以言罪人,没有因此捕人的理由。”
“你……哼!”王太监见他不给面子,拂袖而去。
“王公公,王公公。”高俅叫了几句,见没留住人,也就随他去了。
一个太监罢了。
为他得罪新娘娘实在不值。
只是这一切高俅的儿子却看不懂了,高衙内问道:“爹,你不是常告诫儿子,这宫中的公公不能得罪吗?”
“不错,这点你能记住,实在很好。”高俅满意地抚须点头。
“那爹你这是?”
“宫中的公公不能得罪,但不等于外面的人便能得罪。”
高衙内更不懂了。“爹,你是说那个秀才比王公公还重要?”
“为父不是科举入仕,这在仕林是不小的负担,而你又不好为官。为今后记,一个能为我所用的官员极为重要!”
有些事,即使是亲儿子也是不能说的,比如这官家外出**。
不过比起宁采臣的人脉来,高俅更得意的自然是自己人生最大的创举,控制了苏轼。
天下书僮何其多,高官的书僮又有多少?但有几个如他一般,能做到太尉的?没有,一个都没有。
本来他以为苏轼那样的人,天下也就一个。他也就只能借一次势。可现在又多了个宁采臣,这人无论才学、性情,都与苏轼极其相似。更妙的是,他的关系可比当年苏轼的关系更加亲密,一直通达到了官家的枕边人。
这样的人,他要不利用,他就不是高俅了。
与之相比,一个太监又算什么。
王抵王公公离开了太尉府,愤愤不平。“好你个泼腌货。官做大了,就不认人了!哼!杂家就不信了,没了你高太尉。这点儿小事,杂家自己也办不来。”
他们这等残疾人最怕别人削了他们的面子。
如果说一开始,他只是看上了宁采臣的地,那么现在可就是非要不可了。
这老太监到杭州还需些时日。宁采臣却与十三娘上路了。
据十三娘所说,她父亲是山东的一伙贼人的头目,武功不弱。再多问,她却不说了。
没有更详细的资料,宁采臣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听说是伙贼人,宁采臣是带上了从白素贞那儿讨来的符纸,以防万一。妖魔鬼怪的世界也并不全无好处的,至少这对付凡人简单了。
第135章、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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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采臣要去哪儿,去做什么,白素贞问得很详细:“公子恕罪,这与人寻仇,我们姐妹是不能参与的。”
这点宁采臣可以理解,人道之下,妖去杀人,别说得成正果了,不业力缠身就不错了。怪不得西游时,有妖怪宁愿卖力气与人类,而不是抓了人类来吃。他们也许还不知人道存在,但至少感觉到了与人为善的好处。
小青转着鼓碌碌的眼珠,不知想些什么。宁采臣前脚走,她后脚便消失了。
出了杭州,赶了一天的路,正想找一家客栈投宿,可由于他们只顾着赶路,错过了城镇。荒山野岭的上哪儿去找客栈。
正想着找处地方歇脚,却突然发现前面还真有处客栈。
三间大草房,全是草皮盖成。门前有一小娘,娇可动人,见宁采臣他们近了,忙迎上去:“二位可是住店,这方圆十里地,可就我这处客栈。”
十三娘听了,自然感谢太上保佑,抬脚便要进去。
宁采臣却一把拉住了她,反而问那店娘道:“姑娘,你这客栈可就你一人?”
“是我一人。”她点点头。
“你父母呢?”宁采臣又问。
她面带悲容:“小女子自幼父母双亡,是婆婆把我养大,前些时日,婆婆也离我去了。现在只小女子一人打理小店。”
听了这话,十三娘更是同情,想安慰于她。不想宁采臣却说:“我们住在不远,就不打扰姑娘了。”拖着十三娘便离去。
走得远了,十三娘才挣开他的手。“宁哥哥,她那么可怜,我们为什么不住?也算帮她一把。”
宁采臣说:“帮她?只怕我们是有命住进去,没命出来。”
“怎么说?”十三娘不解。
“方圆十里的荒山野岭,只一姑娘开店。这等环境哪是姑娘能存活的,没有山贼打劫,也会饿死。而看她头上挽着漆黑油光的髻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虽不觉奢华,但这是什么地儿。所以我觉得不是绿林黑店,就是山魅精怪所化。”
宁采臣根本不用注意细节都知道。一个姑娘家家的,在荒山野岭里开店,想干什么?一个普通人又怎么可能活下来?
不用想,都知道疑点很大。
这时树上一绿影一闪而逝。再出现时,已回到草屋。
她气呼呼地砸了炉上的汤:“姑奶奶这么辛苦跑你们前面,又是盖房子,又是煮汤,又是放蒙汗药。姑奶奶容易吗我?你竟然一口都不喝。好!软的不行,那就不要怪姑奶奶来硬的了。”
不大会功夫,这房屋便已倒塌,只剩下一片废墟。
十三娘与宁采臣再回来时,便看到的这副景象。
“可恶!让她逃了!”十三娘还想行侠仗义,斩妖除魔一番,却连个人影都没捉到。
一夜平安,再往前走,他们便谨慎多了,逢着歇脚吃食之处便打听下前路。
这愈近山东,路愈是不好走。
前面一个歇脚处打听,这前面三五里地极为难走,全是小路,有虎豹出没,更有剪径的贼人。若走官路,须绕道多走五十里地。
这用脚走路,真的是很累人的,宋朝缺马,他们一直是步行。而且他们可是没有文谍的,有谁见过杀人前,先写文谍的。
宁采臣是士人,即使有人死了,也很难有人怀疑他。十三娘不同,从蜀山而来,哪来的家庭户籍,真报了出来,不是做疯子,就是被人供起来。
他们没得选,只能走小路。
说是三五里地,约行了数十里地,也没有走出去过。
他们是无法回头,否则一定会注意到他们来时的歇脚处又没了。
晚春的植物已经长了出来,山林也显得茂密,未经开发的山林,是今天人很难瞧见的。一切都保持着原生态。
人走在草丛上,竟惊出一只白兔儿来。雪白的毛皮,红通通的兔眼,望前路去了。
十三娘见了兔子,立即兴高彩烈地追赶过去。一路上只见树木,不见动物,更无鸟叫,单调的吓人。
“有这畜生引路,倒能走快些。”宁采臣微微一笑,加快了脚步。
山径崎岖静复深,西风黄叶满疏林。偶因逐兔过前界,不记仓忙行路心。
赶了不久,只见前面有五十来株大树丛杂,时值晚春,叶儿正绿。那兔子往树丛中一跳,消失不见了。
十三娘很不甘心,跺跺脚,却也不再追下去。
一路追赶还不觉,一停下来,才知道天色渐晚,夕阳斜挂儿。
“宁哥哥,怎么办?走不出去了!”十三娘又急又怕。
看她急怕的样子,宁采臣都怀疑她是不是从蜀山出来的。
“不用怕。这林子这么广阔,应该会有山户猎人。我们去借宿一晚,问明了路,明日再赶路好了。”
林子这么大,即使知道东西南北也没用,一座山翻错,也许就到了别的地界,若遇上河道,甚至还要再折回来。与其这样,还不如找个山户问问。
说找山户,便看到不远处有炊烟起。
宁采臣与十三娘立即快步赶去。
山坳处有一木制的房屋,房屋的烟囱正向外冒着袅袅炊烟。烟气中迷漫着淡淡的肉香,离得老远,却依然闻到。
木屋没有墙,只是简单一木屋。
看着这木屋,宁采臣又迟疑了。这是山林之中,怎么会不拉院墙?难道一点儿都不担心有野兽闯进来?
“宁哥哥,你怎么了?”看着宁采臣的迟疑,十三娘也不急急进去。
宁采臣笑了:“没什么?”上前去叩门。
无论是什么?现在都得问路。
门刚敲响,便有一年青男子的声音响起:“谁啊?”
宁采臣又皱了下眉,不过却不动声色道:“两个过路的,迷了路,打扰了。”
“等一下。”里面传来了开门声。
门里转出一男子,一见便大生好感。
他双眉修长,充满粗犷的男性魅力,但那双清澈的眼晴,却又是那么秀逸,他鼻子挺直,象征坚强、决断的铁石心肠,他那薄薄的,嘴角上翘的嘴,看来也有些冷酷,但只要他一笑起来,坚强就变作温柔,冷酷也变作同情,就像是温暖的春风吹过了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