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马踏连营
(兄弟们用票把我顶起来,别让我在末rì沉下去啊)
“妈的,这鸟人真能忍,居然还没有死掉!”刘振明朝他的帐篷连扔了好几颗手榴弹,没想到这福斯特还真是命大福大啊,要是刘振明得知福斯特双腿被炸断,就不会这么想了。
可不能让这些人围拢过来!
看到五名特工在重机枪的掩护之下朝自己这方冲来,刘振明心中有些着急。
难道就这样功败垂成了,以后再想偷袭他们就难了。
刘振明心有不甘的往后面挪了挪,然后把心一横,咬牙思忖:老子今晚就和你们耗上了,这次杀八人,下次再杀几人,看你们撑得起多久。
退到一颗大树后面,刘振明稍作休息,正准备潜伏远一点,再寻找机会的时候,他听到一阵马嘶声,不由眼前一亮。
美国人二十来匹军马都被用树枝绳子做成的简易木栅给拦着,关在离营地非常近的地方,要是能够让战马朝他们的营地冲撞而去,想必美国人吃不了兜着走了。
心动不如行动,刘振明悄悄的朝马栏那边绕过去。
此时,福斯特已经停止了shè击,十多名美国人都分散开来,趴在地上,慢慢朝四周搜寻。
双方都身处黑暗之中,除了那些倒在燃烧着的帐篷里的尸体。
噌噌…
刘振明有惊无险的绕到了马栏的外围,然后开始实行自己的计谋。
他先是扔一颗手榴弹在马栏外面。
轰的爆炸声让战马惊慌起来,它们不可避免的朝没有爆炸声的那个方向冲去,刘振明接着又连扔两颗手榴弹为他们加速,并且一颗就扔在了马屁股后面不远处。
吁…
这次,不要说是树枝和绳子了,就算前面是悬崖,这些马也会奋不顾身的跳过去。
蹄哒、蹄哒…
受惊的战马群冲破马栏,朝营地疯狂践踏而去。
“黄种人在那边,他放了马!”
“不好了,马朝这边冲来了。”
躲得离马栏比较近的两美国佬刚来得及惊叫两声,旋即便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他们被马活活踩死了。
“蠢货,开枪,快开枪!”帐篷内,失血过多而导致脸sè苍白的福斯特连声怒骂。
那名刚刚帮他包扎伤口的特工慌忙推着马克辛重机枪转了一个角度,朝向马群冲来的地方。
马克辛重机枪由于重量太大,大多下方装了两个轮子,在运送的时候,可以由人推,也可以由马拉。
刘振明此时可是跟在马群之后啊,二十多匹马啊,后面是惊雷一样连续不断的爆炸声,它们受惊起来,在黑夜之中,朝着火光的地方狂奔,一路所过之后,像是被风暴肆掠了一样。
撞倒无数的帐篷,那些零碎的枪声,无论如何也停止不住它们停止的步伐,见机得早的美国佬快速的离开营地,逃入黑暗之中,脑袋缺根筋的,死命的用枪shè击,最终却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了,一两颗子弹对马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根本就不能够让它们倒下,只会让它们更加的发狂发疯。
顿时,整个营地就响起了一片凄惨之声,直到那名特工用重机枪扫shè起来。
哒哒哒…
无数的子弹横扫过战马,让一窜窜的血珠从它们身上迸出,最前面那两匹战马大腿被扫断,终于心有不甘的嘶叫一声,跌倒在地。
刘振明怎么可能任由重机枪一直屠杀马群呢,他这次根本就是冲着这挺重机枪而来的,以马群开道,他先是躲在它们的身后,到接近福斯特的帐篷之后,则绕了半个圈子,从侧面进行突击。
那名使用重机枪的特工一脸无奈的看着一匹匹的战马倒在他的枪口之下,根本就未曾注意到危险即将来临。
刘振明趴在地上,用肩膀抵着步枪的枪托,瞄准那名杀得兴起的特工,然后轻轻一口扳机。
砰的一声脆响,机枪的哒哒声音戛然而止,那特工胸部中枪,头一歪,慢慢的软倒在地,一朵妖艳的血花在他胸口慢慢扩散。
这特工死不瞑目啊,原本他可以逃过一劫,谁让他前来救福斯特呢?
救他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呆在燃烧的营地内呢,看来,都是因为舍不得这挺重机枪啊,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福斯特不宜搬动了。
“东方人,你出来,你这个卑鄙的偷袭者,该死的混蛋,有种你就出来杀了我!”福斯特挥舞着手中的左轮,怒声大喊道。
这个时候,整个营地,除了跑散在各处的战马叫声和火烧木材的嘣嘣声之外,就剩下福斯特的咆哮声了,其他的美国人要不就是躲在黑暗中不敢出来,要不就是成为一具尸体了。
刘振明给他们的震撼太大了,尤其是手中的那种武器,他们不知道,这位东方人是会使用魔术,还是因为在附近建了一个小型的军火库。
一个人居然凭借着这种武器,把他们二十多人给击溃了,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死伤惨重。
福斯特见对方没有动静,咬着牙准备爬过去挪开死去的那名特工,然后自己继续开枪。
事实上,刘振明此时也陷入了两难选择之中,因为他第一次开枪是趁着混乱的,而这个时候,黑暗中不知有多少的人正盯着这个地方,要是自己敢开枪,枪口冒出的火花一定会暴露自己的位置。
而用手榴弹,则根本扔不着,这可是一百多米开外,就算能够扔着,这响动也能够暴露自己的位置了。
眼看着福斯特慢慢的朝重机枪爬去,刘振明只有无奈的举起枪来,重机枪的威力自己刚才是见识到了,不但shè程远,威力猛,shè速也快。
此时算是陷入敌军中间的自己,再想像上次逃跑,好像是不行了,只有拼着受伤,也要干掉重机枪手了。
砰!
刘振明又开枪了,在福斯特离重机枪还有一步之遥时,然后,他猛的朝旁边一纵。
福斯特大大睁开空洞的双眼看着星空,他似乎看到那天自己对刘振明用刑,似乎看到刘振明那双不屈的眼神,他的一生,都在这一刻一闪而逝。
砰砰砰…
几乎是在刘振明开枪的同时,四周几声枪响也响起来了,shè击的位置,当然是刘振明的位置,枪口的火花还是让他的位置暴露在一直巡视着的众特工眼中。
刘振明转移得虽然非常迅速,但是一颗子弹还是击在了他的腿部。
第三十一章 美女救英雄
左腿虽然吃了一颗子弹,但是刘振明知道自己此时应当做的不是停下来喊痛,而是继续的转移。
他一个老驴打滚,滚到旁边灌木丛中,无数根棘刺在他身上留下一道道血痕,扯动他的伤口人,让刘振明疼得呲牙咧嘴。
枪声在响了一阵之后,又停止下去了,刘振明估计那些特工一是为了节约子弹,一是在听自己的动静,还有一个就是在等待着黎明的到来了。
当晨曦的第一缕阳光从山头斜shè过来的时候,刘振明肯定不会是人多势众的美国佬对手。
“该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或许自己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为了这一瞬间的灿烂。”刘振明轻轻撕下自己的衣服,简易的处理了一下伤口。
就这小小的动静,就又引来了四五声枪响,好在美国佬都是听声音辨位,企图瞎猫碰上死耗子而已。
“老子要告诉你们,即便是吊丝,也是有尊严的,即便是吊丝,也会反抗的,杀了这么多人,老子值了。”刘振明已经做好了突围的准备,即便他倒在了路上,他也觉得自己比起上一世窝窝囊囊的活着,强多了。
深吸一口气,刘振明看了一眼撤退的方向,可惜媳妇只用了一晚,但愿她能够逃过一劫吧。
“cāo,来杀你大爷啊,来啊!”刘振明怒吼一声,朝前方猛的开了一枪。
刘振明的怒吼声让众美国佬一阵心喜。
“黄皮小子就在正东方一百米远处。”
“不能放他走了,头儿被他杀了!”
“对,宰了这小子。”
“不要中了他的计,他逃不掉了,大家慢慢围过去,缩小包围圈。”
…
大概还有八人左右,其中两人正处在自己后退的路上,刘振明从这阵狂喜的叫喊声,大致猜到了对方还有几人。
哼,兔子逼急了还会咬人,老子就算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
刘振明没有任何犹豫了,他拖着自己受伤的小腿,使出浑身力气来,朝后退的路上跌跌撞撞的奔去。
“来吧,你们这些鸟人,你以为自己长得白就成了白富美!长得高就成了高富帅!”刘振明一边狂奔一边朝方才出声的前方猛然的扔过去好几颗手榴弹。
轰隆隆的爆炸声中,刘振明就像是一只来自远古受伤的巨兽一样,不断的咆哮着,此时,天已经亮了,他想要隐藏自己的踪迹也办不到了,只有在对方包围圈合拢之前,拼着一条命冲出去。
砰砰砰…
枪声犹如炒豆子般,在各处响起,索命的子弹更是从刘振明的身前身后嗖嗖的shè过。
“这小子疯了!”
拦住刘振明前路的两名特工见他疯狂的只往前冲,而且,双手上下翻飞,手榴弹像是不要钱的往自己两人扔来,不禁吓得魂飞魄散,屎尿齐出。
噗,又一颗子弹击中刘振明的左臂,但是,这丝毫影响不到他的动作。
疼痛,早就已经习惯了,受伤,早就成了家常便饭,死亡,也成了可以直面的人生。
老子连美国总统都干掉了,这一辈子值了,早知道,把罗斯福也干掉得了。
系统不会随便乱出任务的,当初那个杀掉罗斯福的任务,刘振明能够完成的可能xìng是非常的大,只要在法**朝他忽然开枪即可,不过,下一刻,他也会被乱枪shè死。
“陪老子下地狱吧。”刘振明看到那两位慌不矢转身,想往左侧逃去的美国人,憋着一口气,使出浑身的力气,把一颗手榴弹扔在了他们身后。
啊…
两名美国人惊骇yù绝的睁大着眼睛,看着冒烟的手榴弹,他们只能够像小女孩一样,尖叫一声。
轰隆…
爆炸声中,碎石、树木朝四面八方飞溅,尘土扬起三尺之高,两名美国人像是腾云驾雾般,被冲击波炸得撞在一边的树上。
其中一名更惨,他被手榴弹的碎片削掉了半边的脑袋,一只眼睛已经不见,一只眼睛保持着死之前的惊恐,白sè的脑浆顺着血sè往脖子往下流了一地。
另外一名扬起只剩下半个的手臂,发出一阵毛骨悚然的惨叫声。
这两名美国人的惨状使得其他美国人不禁稍微减缓了冲锋的步伐。
刘振明的左腿、右臂受伤,鲜血也染红了他的衣服,他面sè狰狞,使得他整个人就像来自九幽的勾魂使者,就像是受伤的野兽一样,谁要是靠近他,必将付出血的代价。
可惜,他同样是成了强弩之末,他可以无事身体的疼痛,但是失血过多使得他渐渐的反应缓慢,身体无力。
“难道老子今天逃不出去了吗,那好,再拉几个垫背的。”刘振明不走反转身,一双嗜血的眼睛看向躲在树后面的几名美国佬。
刘振明身体内那只野兽,在和平年代被很好的隐藏起来了,但是现在,他把它完全给释放出来而了。
躲在树后面的那几名特工见了,心中大寒,如果他们会说中文,一定会狂叫这是困兽之斗。
看来,这名黄种人想与我们同归于尽啊!
几名美国人连忙朝后方狂退几步,分别找一个易于防守的地方。
蹄哒,蹄哒…
正在此时,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从远方传来,刘振明后头一瞥。
只见,苏菲·姬丽一手紧握着缰绳,一手扬着藤条,踏着金黄sè的阳光,娇艳的脸上,带着着急的神sè,呼啸而来。
“亲爱的,我来救你了!”姬丽看到浑身是血的刘振明之后,惊喜着叫道,一夹马背,更是风驰电掣。
仅仅一眨眼的功夫,在众人还没有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姬丽便策马弛近了刘振明,然后,她并没有停下马来,而是身子半侧,朝刘振明伸出一只手来。
吼!
刘振明一提起,捂住她的柔嫩的小手,然后被姬丽提起来,一把抱到了胸前。
此时,姬丽才一拉缰绳,让军马迅速的调转了方向,朝回路而去。
“这该死的臭婊子!”
几名美国人见煮熟的鸭子飞了,都是怒骂连连,连连开枪,可惜奔腾的军马不时就从他们的面前消失。
第三十二章 跨过尼亚加拉河
刘振明躺在姬丽的怀中,如果不是他身上带着血,看见的人一定会认为他是小白脸。
“你怎么来了?”刘振明一边笑着问道,一边打量着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伤势,磕着、碰着、挂着,那些小伤就不用管了,主要有两处伤势较大,还得尽快处理。
一处就是小腿那里,要是不及时取出留在里面的弹丸,恐怕这条腿会瘸了,还有就是肩膀上的伤势了,也是同样的道理,里面留着一颗弹丸呢。
“这边枪声响了一夜,我有些担心你,就过来看看!”姬丽看到刘振明这个样子,心中可吓坏了,好在听到他说话中气十足,高高提起的心也就稍微放下了一些。
“这马呢?”
“在路上碰见的。”
“苏菲,我们得找个地方先把我身体内的东西取出来。”刘振明头靠在柔软地方,强忍着疼痛笑着说道。
至于那些联邦特工,刘振明认为他们不可能这么快就追过来,一是他们没胆,二是他们肯定要重新召集人手。
刘振明猜的不错,剩下的六名联邦特工看着营地内血腥的尸体,认为自己等人再去追击,只会徒增伤亡,还是赶紧请求支援的好。
这名东方人不愧是暗杀掉总统的人,果然是个生猛的家伙。
他们不知道,正是他们将一名良民逼成了歹徒,历来做这事的zhèng fǔ不少,最终他们都在民众的怒火中被推翻下台。
一座小山下,姬丽找了个背风的位置停下马来,此时的刘振明已经是嘴唇发白,jīng神萎靡不振。
“你一定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姬丽搀扶着刘振明下马之后,看到他这个情形,当真心如刀割,眼泪顺着她洁白光滑的脸蛋流了下来。
刘振明也被这个不离不弃的傻妞感动了,故作轻松的笑着说道:“上天让我来到这里遇见你,怎么可能让我轻易的弃你而去,宝贝,去生堆火去。”
姬丽轻轻点了点头转过头去,抹掉脸上的泪水,回过身来已经带上了笑容,她把刘振明扶到地上坐下,这才四处去寻找干柴生火。
刘振明则是拆下步枪上面的刺刀,割破伤口周围的衣服,等到姬丽生好火之后,他已经将伤口周围清洗了一下。
“宝贝,看好我的动作了,待会还要你帮忙!”刘振明把刺刀在火上烤了烤,然后对准自己小腿的枪伤口,开始划破肌肉,取起子弹来。
撕裂状的肌肉再次被翻开,发烫的刺刀碰到肉上,冒起一阵水雾气,发出滋滋的声音,一种人肉被烧焦的气味冒了出来。
姬丽强忍着伤心和不适应,瞪大着美眸,一眨不眨的看着刘振明的动作。
“好了,居然躲在这儿!”刺刀碰到弹丸上,弹丸镶在神经之间,其中的疼痛就不用说了,鲜血马上就淋湿了刘振明的双手。
用刺刀挖出弹丸之后,刘振明的后背早就被冷汗浸湿透了,额头豆大的汗水更是让他成了一个大花脸。
刘振明痛的说话都很困难了,他还是强撑着从子弹中取出一点火药来,洒在伤口上,然后点燃一根火柴点上。
轰的一声,一道火光闪过,浓烟冒起,刘振明身上的肌肉都止不住抽搐着。
“苏…菲,按照我刚才的步骤,帮我把肩膀上的子弹取出来。”刘振明牙齿打颤的将手中的刺刀交到姬丽的手心。
“我,我。”姬丽想要拒绝,却说不出口,为了自己心爱的人的安全,她只能拿起刺刀。
嘣!
刘振明手中捂着的树枝被他一下子捏的粉碎,姬丽连忙慌张的停下手来,哭着问道:“要不要停下来?”
刘振明给了她一个笑脸,有气无力的回道:“宝贝,这就和**一样,正在高cháo的时候,怎么能够停下来呢,继续,就像你前天晚上那样疯狂。”
姬丽眼角含着泪,聚jīng会神,只好双手颤抖的继续划开刘振明肩膀上的肌肉。
“在这里,我找到了。”姬丽惊喜的叫了一声。
“把它挖出来。”刘振明已经是出的起多,入的气少了。
姬丽按照刘振明刚才做的,用刺刀慢慢的挑起子弹。
噗…
伴随这子弹被挑出来,一蓬鲜血也喷了姬丽一脸。
刘振明痛的惨叫一声,昏了过去。
怎么办?怎么办?
姬丽双手是血的站起来,慌得六神无主。
“对,还有火药,火药!”她颤抖的小手将剩余的子弹火药点点的洒在刘振明的伤口,然后有样学样的点燃。
刘振明被这痛弄得悠悠醒了过来,看到姬丽一脸惊喜的模样,他艰难的虚弱说道:“宝贝,高cháo过了,你包扎一下伤口,我们赶快离开这里。”
接着,刘振明的意识开始模糊起来,他听到一声尖叫,闭上眼睛,他只觉得自己的身子颠簸来,颠簸去!
或许渡过了无数个rì月,或许只是过去了几个小时,刘振明真的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一直躺在一个温软的怀抱。
…
“谢谢你,好心的先生!最近的镇子离这里有多远?”姬丽脸上勉强带着笑容,向小渔船的船主挥了挥手道谢。
“美丽的小姐,你真是个仁慈的人!洛克镇离这里有二十多公里。”那位渔夫看着手中的珠宝,笑得牙齿都快掉了下来,他帮姬丽把马牵上岸之后,看了看刘振明,有赞美道:“你真是个好主人,要是我的老板和你一样,该多好。”
这名黑人是尼亚加拉河附近渔场的工人,在姬丽一颗珠宝的诱惑之下,答应把她们偷偷送过来。
尼亚加拉河是美加的界河,过了河,就说明到了加拿大。
花了一颗珠宝才偷渡过河,在这个时代来说,是花的比较多了,很多华人为了进入美国,也都从这里偷渡,不过,人家是直接泅水,一毛钱都不花。
对于这位黑人的误会,姬丽并没有多说什么,毕竟没有人会相信他们两人是情侣关系。
目送着黑人摇船离开,姬丽思量开来了,是带着刘振明去镇子呢?还是绕开镇子前往多伦多?
第三十三章 清点战利品
最终,为了安全起见,姬丽决定还是带着刘振明直接前往多伦多,这里是美加边界,美国人的追兵肯定会偷偷越过国界追捕。
再说,小镇人多口杂,说不定会有人认出姬丽和刘振明来。
姬丽并不知道,美国zhèng fǔ根本不敢把实情告诉普通民众,因此,实行的是秘密追捕。
而就算一些报纸刊载过刘振明的相片,但是在高傲的洋人眼中,华人都长得一个样子,实在难以分辨。
所谓的去多伦多,也并非是入城,而是在郊外的铁路道上等着火车的到来,然后直接爬火车前往西部。
心中有了决定的姬丽一路快马加鞭,一路询问,碰到有镇子的地方,就绕过去继续前进,天黑之前,她找到一处农场,企图借住一宿。
“女士,能为你效劳是我的荣幸,但是,你的仆人只能够睡在马厩里面。”农场主是一位和善的中年人,他对姬丽很是热情,不过,当看到刘振明的时候,则是一脸的厌恶。
姬丽虽然心中不乐意,但是却没有办法,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她只好楚楚可怜的问道:“我的仆人为了保护我受了点伤,能从您这买点药品吗?你知道的,很多地方都不是很太平的。”
“女士,没任何问题!”农场主脱下帽子来,笑着对一边的工人叫道:“汤姆逊,把这位女士的马还有他的仆人送往马厩,给这位黄种人找一些药品服用。”
叫汤姆逊的工人一脸低眉善目的样子,恭恭敬敬的上前牵起马来,朝马厩而去。
“漂亮的女士,还没有请问你的名字?”偷偷瞥了一眼姬丽高耸的胸脯,悄悄咽了一口唾沫。
“嗯,安妮,你叫我安妮就行。”姬丽担忧的看着刘振明离去的方向,根本没有注意到农场主的脸上贪婪的表情。
“安妮小姐,很高兴认识你这样漂亮的小姐,你邀请你共进晚餐吗?”农场主一脸恳切的发出邀请。
“抱歉,我得去看看我仆人的伤势,他是一位勇敢的人,没有他,受伤的就会是我了。”姬丽那里会有闲情逸致和他共进晚餐,不过,在美国和加拿大,邀请人共进晚餐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即便是当众表示爱意,这也没有什么。
所以,姬丽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妥,她没有注意到农场主眼中的贪婪。
这位农场主根本不是什么善茬,最近安大略州的经济形势不是很好,他不得不偶尔找一些外快,那些从这里经过的陌生旅人就是他下手的对象。
像姬丽这样既漂亮又有气质的女人,农场主怎么可能放过,不但能够劫财,也能够劫sè。
“没关系,安妮小姐,我会让人把晚餐送到你的房间内。”中年人对另外一名手下使了一个眼sè。
“我这是在哪里?”刘振明是被伤口的清凉给弄醒的,一睁开眼睛,他便无意识的问了一句,接着看到自己躺在禾草上,前面站着一位高大威猛的白人。
“嗨,伙计,你醒了。”汤姆逊有些同情眼前的黄种人了,不久之后,他就会被埋在房子后面的土地上。
“你是谁?”刘振明挪动了一下身体,一脸谨慎的问道。
“你问那位女士吧,是她带你过来的。”汤姆逊看到姬丽走过之后,耸了耸肩膀走到一边去了。
看到是姬丽,刘振明心中一松,刚要叫喊,姬丽却也看到他醒过来了,脸上的激动一闪而逝,旋即大声说道:“刘,你醒了,谢谢你救了我的命。”
她三步化作两步走到刘振明身前,一脸感激的说道:“要不是你,我肯定会被那帮强盗杀害了。”
刘振明看到汤姆逊听了几句之后转身离开,心中有了一丝明悟。
姬丽蹲到刘振明面前,看到汤姆逊已经远去,轻声说道:“亲爱的,我现在是你的主人,叫做安妮,你为了保护我而受伤。”
刘振明微微点了点头,想不到姬丽做事也很谨慎啊。
“我们现在在哪里?”刘振明四处打量了一下,感觉到这个地方有些yīn沉沉的。
姬丽一脸骄傲的说道:“我们已经过了河,这里是加拿大。”
那样子,像是一名邀功的小女孩一样,若不是现在受伤在身,刘振明都想把她搂在怀中好好怜惜一翻了。
已经到了加拿大,刘振明同样是心中一喜,看着姬丽略显憔悴的脸蛋,知道她这几天肯定为自己吃了不少的苦。
“谢谢你!”千言万语之化作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如果说以前刘振明只想着利用姬丽,随后只是因为**关系而对她有些感情的话,此时的刘振明则把姬丽视作了自己最亲的人了。
姬丽虽然想与刘振明一只聊天,但是作为主人和仆人一直呆在马厩里,就显得有些突兀了,她不得不站起身来,明媚一笑道:“我就知道你不会离开我,明天我们继续前往多伦多,我打听到了,骑马的话,三天的时间可以到哪里,不过附近有一条从底特律前往多伦多的铁路。”
姬丽说的这条铁路算是国际铁路了,经过美国芝加哥,底特律,到加拿大的多伦多,渥太华等地。
“嗯,我们明天在看看是坐火车还是骑马!”刘振明明白她的意思,笑着回道。
姬丽走了之后,刘振明开始查看起之前那一战,自己的收获来。
没有意外,福斯特被他干掉了,那个瞄准镜的任务也完成了,刘振明点进兑换系统中的陆军装备一看。
只见在M1903式斯普林菲尔德步枪和M1918年勃朗宁自动步枪下方,都出现了一个小选择项。
分别是狙击型和普通型,普通型的M1903和M1918分别需要150功勋值和200功勋值,但是狙击型就贵多了,分别是1500功勋值和2000功勋值,翻了十倍。
呃,就加了一个光学瞄准镜装置就贵了这么多,刘振明心中有些郁闷,但是一想到此后能够长距离shè杀敌人,他心中的不满马上就烟消云散了。
再一看自己的等级,还是列兵(1975/2000),不过离下一等级上等兵已经不远了啊,福斯特一人就贡献了1280点功勋值,至于其他人的功勋值,刘振明则懒得一一计算了,如今,只要他再杀三名普通士兵就够升级了。
看了一下jīng神值(31/82),后面的评价是jīng神力损耗过多,到了脑残的边缘。
看来,这几次受伤使得自己元气大伤啊,好在腿没有废掉。
功勋值是87万多,变化没有多大,主要是这段时间没有进入训练基地中,光使用手榴弹花不了几个功勋值,一颗才50点,算它一百颗,也才五千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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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军师技暴虐
刘振明清理了一下白sè空间中的装备,有手榴弹32颗,有自动步枪6把,有M1918勃朗宁自动步枪2把,弹匣无数!
刘振明闲着无事的时候,都喜欢把空枪给装满子弹,以便下次使用的时候,能够直接开枪。
他从这白sè空间中取出枪弹的时候,根本就不用进去,只需心中默念着这种枪就行,像是默念手榴弹,一颗手榴弹就会出现在他手心,几乎是一个念头的事情,这让他的出手速度快得不得了。
想了想,刘振明又花了二千点功勋值买了一支狙击枪摆放在空间中,手中有枪,心中不慌。
进入军师技系统中,刘振明却忽然有了新的发现。
军师技内,除了一级魅惑之外,居然又多了一个新的军师技。
“暴虐,这是啥军师技啊!”刘振明一看到这个名字就傻眼了,这个名字让他有种想撞墙的冲动。
暴虐(一级):被动技能,宿主在发狂发怒的情况之下,有一定几率触动此军师技,宿主一旦进入暴虐状况之下,敏捷值会提高一倍。
刘振明现在的敏捷值是(50/73),算是很低的了,要是进入暴虐状况之下后,他的敏捷值会变为100/73。
敏捷与身体的柔韧xìng,动作的快速xìng有关,至少和人作战的时候,反应灵敏度会大大的提高,能够躲避不少的伤害。
这么看来,这个军师技还是不错啊,一遇到危险情况,就施展得了,可惜。这是个被动技能啊,不能施展。
所以,刘振明郁闷得只想撞墙。
持续时间,同样是一小时。
费用:1000点功勋值/次。
唯一让刘振明觉得安慰的是,与魅惑不同。由于是被动的技能,不用消耗其他的参数。
好吧,这个军师技不用理它,只要啥时候觉得自己忽然像chūn哥一样,满血复活了,那么就知道,暴虐已经发动了。
再看了看系统中的其他几项,任务系统中,没有新的任务,训练基地中,他暂时不想进去,因为jīng神力实在太低了,要是进入训练基地中,自然恢复的速度肯定赶不上消耗的速度,到时候一不小心,整成了脑残,成了植物人,当真就yù哭无泪,yù死不成了。
退出系统,刘振明抬头仰望着星空,只见天上繁星点点,原来不知不觉中天已经黑了。
马厩内的几匹马似乎对这位不速之客很是不欢迎,一个个打着响鼻表示不满,其中一匹甚至在刘振明身前的不远处拉了一泡屎。
刘振明郁闷的将旁边的禾草往自己身上盖了盖,心中不无自嘲的想道:穿越者中,自己算是比较混得比较差了的吧,如今一贫如洗,还被人四处追杀,这rì子悲催得。
刘振明正无聊的想着,远远的,却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只见两名工人打着电筒,朝这边慢慢的走了过来。
难道是他们良心发现,给我送饭来了,刘振明感觉到自己肚子空空荡荡的,饿得前胸贴后背,同时在心中埋怨姬丽:就算装成女主人,给仆人送一顿饭应该不会出问题吧。
刘振明刚要和两位白人打招呼,却发现,他们手中拿的,那里是食物,而是明晃晃的长刀。
不会是住上黑店了吧,刘振明连忙假装睡觉,躺着一动不动。
两位白人走到刘振明前面不远处的时候,就开始轻声嘀咕起来。
“嘿,你看看,这位黄种人睡得多死,也好,让他死在睡梦之中,免得大声惨叫。”
“汤姆逊,是你动手还是我动手?”
“上次是我动的手,这次应该你来动手了。”
“客房中的那个金发小妞不错,我们赶紧办完事过去,等到老板干了之后,我们接着上。”
“好主意!”
还真的是黑店啊,想不到东部就已经这么混乱了。
不要说这个时候的加拿大了,就算是后世,照样是地广人稀,一些地方方圆十里就一个农场或是伐木场,加上枪支泛滥成灾,他们做一些不法的勾当,也是在清理之中了。
最后一句刘振明听到姬丽有危险,不由心中一紧。
既然你们想死,我就送你们上天堂吧。
当一名白人拿着长刀走到刘振明跟前的时候,却发现,刘振明不知什么时候醒过来了,睁着一双冷冰冰的眼睛正看着他。
嗯!
就在他一愣之间,刘振明却忽然起身了,手中拿着的是一把步枪,步枪前面装着刺刀。
“不知死活!”刘振明冷哼一声,噗的一声,用刺刀捅进他的胸口,那是心脏的部位。
拿刀的白人几乎是连哼都来不及哼,只觉身体一阵剧痛,便失去了浑身的力气,然后软软的栽倒在地。
忽如其来的变故,让拿着手电筒的汤姆逊看花了眼睛,怎么一回事,刚才那名黄种人还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现在就杀了,杀了…
嗖!
一道闪亮的刀光从汤姆逊眼前闪过。
恐惧,害怕在他脑中一闪而过,他想要转身逃跑,却发现自己没有了力气,想要尖声大叫,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了。
然后,他感觉到自己一阵天旋地转,接着,他似乎看到了一具无头的尸体,正站在一边,这身体,怎么这么像自己的。
啪的一声,汤姆逊的脑袋滚进马厩之中,他的身体同时也是无力的向前扑倒,殷洪的鲜血马上染红了马厩的禾草。
刘振明抹了抹脸上的鲜血,跌跌撞撞的朝农场中最大的一座房子走去。
客房中,想要站起来的姬丽,忽然感觉到自己脚下乏力,连站都站不稳了,一下子软倒在地。
“难道是?”看向桌上的咖啡,姬丽心中感觉到十分的不妙,谁在咖啡中下了什么东西。
嘎吱一声,门被推开,刚见面不久的农场主不慌不忙的走了进来。
“安妮小姐,你看看你,怎么这样的不小心,要不要我扶你起来!”
“为什么要这么做,是为了钱?还是为了我?”姬丽虽然心中慌乱,但是还是故作镇定的与农场主交谈。
“你猜的不错,钱和你我都要。”农场主即便是说这话的时候,还是一幅彬彬有礼的样子。
第三十五章 死还是生(求收藏)
“噢,克尔瑞先生,你怎么不早说!”姬丽白了一眼过去,映入农场主克尔瑞眼中是一双饱含着妩媚与挑逗。
“克尔瑞先生,如果你想要我,不需要弄得这么麻烦,要知道,我在多伦多有很多位情人,有jǐng察、律师,再多一位农场主根本就不算什么。”姬丽往上抬了抬自己的身体。
她刚刚换上了睡衣,丝绸纱衣之下,她的身体显得峰峦起伏,玲珑剔透的景致。
克尔瑞一双眼睛睁得老大,目光灼灼,似yù喷出火来,口干舌燥,就像是着急觅食的鸭子一样,脖子伸得老长,连连吞咽了好几口唾沫。
“安妮小姐,我不知道你会这样开发,早知道这样,我就不用下药了。”克尔瑞有些后悔的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姬丽说的话其实是有玄机的,她说她的情人中,有jǐng察、律师,就是让克尔瑞打消他的杀心。
“克尔瑞先生,我们为什么不喝一杯威士忌,然后跳一支动人的舞蹈,最后,我们两个倒在床上!”姬丽一只手轻轻撩了撩额前的刘海,一只手轻轻将胸前的衣服往外悄悄扯了扯,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来,使得克尔瑞更是感觉到全身燥热。
“威士忌吗?我的农场只有白兰地,不知姬丽小姐满意吗?”克尔瑞连自己是谁都快忘记了,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撩人的尤物。
既有明艳动人的姿sè,又有冰冷高傲的神韵,还有全身掩不住的高贵,集万种风情,千娇百媚于一身。
“克尔瑞先生,我的仆人呢,我记起来了,我的马鞍上还放着一瓶拉菲,不如,让他给我们送来,今晚,我将属于你,你有什么好心急的呢?”姬丽咬了咬嘴唇,目光迷离,似醒如醉。
“好,安妮小姐请稍微等候一会,我这就让人去取来!”克尔瑞几乎是顺着姬丽的话回道,接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骤然间脸sè大变。
“糟了,安妮小姐,我让汤姆逊领着人去杀你的黄种仆人去了。”克尔瑞有些歉意的说道,但是,他眼中并没有多少的害怕。
在克尔瑞看来,只是一个黄种人而已,死了也是死了,要知道,在西部地区,经常有暴徒组成一起,到华人聚集的地方烧杀抢掠,所以,弄死一名黄种人根本就不算什么大事。
1871年在洛杉矶,一伙白人歹徒一夜之间shè杀绞死了20名左右的华人。
1854-1874年有一条法律禁止中国人在法**提供不利于白人的证词,这实际上等于公开宣布可以任意凌辱华人,华人遭到抢劫、伤害和攻击时,法律是不管的。
加拿大和美国是一丘之貉,只是此时的加拿大不是很发达,华人数量也小,但是对华人生命的藐视,无论是在加拿大,还是在美国,都是一样的。
克尔瑞认为没有关系的话,落在姬丽耳中就不一样了,犹如一道惊雷劈向了她的脑海。
“你说,你说你派人去杀我的仆人了,你这个双手染满鲜血的刽子手!”优雅、妩媚、撩人,在姬丽身上一瞬间就消失不见,她脸上带着的是愤怒和深深的担忧。
克尔瑞被姬丽的忽然转变弄得先是一愣,接着好笑的问道:“只是一个黄种人,安妮小姐为什么这么紧张?难道他也是你的情人吗?”
“不错,我是她的情人,还是她唯一的情人。”门口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传了过来。
听到声音,姬丽和克尔瑞同时看了过去。
只见,刘振明身体靠在那里,头上压着一顶刚找来的绅士帽,一只手插在口袋,一只手中不断的转动着一把手枪。
原本这个动作要多拉风,就有多拉风,可惜,胸前衣襟上的殷红的鲜血,完全破坏了这份潇洒。
“亲爱的,我就知道你没事,会来的。”姬丽喜极而泣,想要站起来,却依然是身子发软,不能动弹。
“我要是晚来一步,说不定那瓶拉菲就没有了。”刘振明旁若无人的和姬丽交谈着,根本就没有把克尔瑞放在眼中。
从刘振明出现的那一刻开始,克尔瑞就开始冷汗直流了,不久之后,便已经湿透了后背,他进来的时候,没有带任何的武器,毕竟,一个失去了抵抗力的女人,需要带上什么武器吗?
“汤姆逊他…他们呢?”克尔瑞牙齿开始上下打架,眼中带着惊恐的问道。
刘振明把头上的帽子拿下来,丢给克尔瑞道:“有个蠢家伙,想要用刀杀了我,这是他的帽子,你戴上它,看合不合适!”
听到刘振明这话,克尔瑞那里还不知道两人是凶多吉少了,他往刘振明轻轻一瞥,见刘振明似乎正看向那位女人。
克尔瑞狂叫一声,猛的朝窗户扑过去,想要逃出门外再做打算。
可惜,他的一切挣扎都是徒劳的。
砰的一声,刘振明扣动扳机,一枪击中他的左膝盖。
克尔瑞惨叫一声,重重跌倒在地,握着自己的膝盖嚎叫不止。
这座农场由于经济不景气,一共才只有三个人,所以,即便克尔瑞嚎叫到死,也没有人前来搭救他的。
刘振明走到姬丽身边,将她扶到一张椅子上坐下。
“宝贝,你来杀了他。”出人意料的,刘振明把枪塞到了姬丽的手中。
当然不是因为刘振明还对姬丽不信任,而是经过今晚的事,听到克尔瑞的话后,刘振明才发现,自己想要在北美洲,安安心心的做个好人,平平静静的过一辈子,似乎不是那么的容易。
除非像那些愿意忍受侮辱、歧视和暴力的华人一样,练成一身忍者神龟功夫。
而且就算练成了这功夫,说不定什么时候也会横尸街头。
他要反抗,他要以暴制暴!
带着帝国崛起系统的他,如果还像在现代那样,苟且偷安,过一rì是一rì,恐怕,连上天也会看不过意,说不定一道霹雷下来,把他给活活的劈死了。
所以,刘振明知道,自己的这一生注定了不平凡,注定了要在杀戮中求活,而作为自己身边的女人,即便不需要有盖世的武功,但也绝不能是个心慈手软的人,否则,很容易死得不明不白。
刘振明决定了,要是姬丽下不了手,他会从这农场中搜出一些钱财来,交给她让她离开,相信凭着她的聪明美丽,一定能够好好的活一辈子。
如果开枪了,那是她自己选择的道路。
姬丽看着手中的枪有些发愣,对于刘振明的心思,她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猜透。
“他的生死,掌握在了你的手中,你想让他死就死,想让他生就生!”刘振明看着脸sè煞白的姬丽,一字一句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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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联邦调查局
姬丽虽然拿过枪,也会开枪,但是却从没有杀过人。
发抖的枪口指着克尔瑞,可以看出姬丽内心的紧张和不安。
克尔瑞则更是害怕,苦苦哀求道:“安妮小姐,请你看在我没有伤害过你的份上,饶了我吧!这农场中的一切,你都可以随便拿走,看在上帝的份上,求求你了,安妮小姐!”
姬丽脸上露出一丝不忍,一双水蓝sè的大眼睛看向刘振明,其中带着一点说情的神情。
“苏菲,快点朝他开枪,对准他的胸口!扣动扳机!”刘振明心中有些烦闷,语气更是显得生硬。
打心眼里,他是希望看到姬丽开枪的,他不希望看到姬丽离开他。
看到刘振明的表情,姬丽像是明白了一些什么,她微微闭起眼睛,然后用发抖的手猛的一扣扳机。
砰!
枪口冒出一股青烟,子弹击在克尔瑞旁边的墙壁上,根本就没有击中,而姬丽则是像吓坏了一样,任由枪掉在了地上,她一把抱住刘振明的脖子,将脑袋埋在他的胸口。
刘振明哭笑不得,好在姬丽最终还是开枪了,让他心情高兴不小。
看到克尔瑞还妄想着爬出去,刘振明一只手搂着姬丽的柔软的腰肢,一只手捡起地上的枪来,朝他连开两枪。
克尔瑞身子先是一阵抽搐,接着静静躺着不动。
“好了,宝贝,他已经死了。”刘振明轻轻拍了拍姬丽的圆浑的臀部,安慰着说道。
姬丽仍然抱着刘振明的腰部不肯松开,半响之后,她情绪才稳定下来。
“上帝,我杀人了,我杀人了!”姬丽不能相信的喃喃自语。
刘振明一阵郁闷,不就是杀个人吗?至于有这么大的反应吗?
刘振明还真以为别人和他一样,都是变态啊,初次杀人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适。
不过,姬丽一副软弱无依的样子,激起了他心中的怜爱之情。
刘振明柔声道:“宝贝,我下次不会再逼你了。”
说完他用低下头去,用火热的唇堵住姬丽的檀口,双臂更是紧搂得要把姬丽的身体要揉进自己的身体一样。
姬丽先是一阵呜呜作响,旋即便闭上眼睛,身体慢慢软倒在这个比自己小的男人怀中。
刘振明的实际年龄其实比姬丽大两岁,只是他现在只有二十岁,看起来比姬丽要小一些。
刘振明原本只是想安慰一下姬丽,但是此刻却yù罢不能了,他贪婪的吞咽着姬丽嘴中令他迷醉的玉液香津,只尝过一次**滋味的男人像是天雷勾动地火一般,变得猛烈起来。
根本就无视了倒在房门口不远处的一具尸体。
渐渐的,姬丽也伸出双手反搂着紧紧抱住自己的刘振明,开始回应他霸道而炽烈的吻,湿滑柔腻的丁香也伸进刘振明的口中,抵死缠绵。
双眸紧闭的姬丽,呼吸渐粗,鼻腔中哼喘出芬芳湿滑的气息,而刘振明的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看着近再咫尺的俏颜。
两人直到吻得喘不过气来,方才停止了动作,而刘振明还想要有动作,姬丽却抓住他使坏的手,温柔的说道:“亲爱的,你的身体更重要。”
来rì方才,刘振明也压住心中腾腾燃烧的yù火,意犹未尽的揉捏了一把,这才说道:“宝贝,去弄点吃的!”
姬丽早就恢复了力气,整理了一下散乱的衣衫,随手将凌乱的发丝挽了一个花式盘在脑后,再次恢复了恬静婉约的高贵模样。
甜甜的应了一声之后,便快速的离开。
这里是客房,肯定不会有什么钱财了!刘振明跨过克尔瑞的尸体,开始在房屋四周搜寻起来。
最终却让刘振明大失所望啊,找到了一支来复枪,对刘振明来说,没多大的作用,直接扔掉。
1000加元,直接收入囊中!
此时加拿大联邦zhèng fǔ对华人征收的人头税是100加元,1000加元还是一笔不小的款子,但是对于一位农场主来说,这点钱根本不足以维持整个农场的运转,想到马厩里的几匹老马,以及空空荡荡的农场,刘振明明白这位农场主为什么要干无本买卖了。
还有其他一些首饰啥得,刘振明也不知道能够值多少钱,但是从上面残留的血迹来看,这些肯定也是克尔瑞做无本买卖来不及出手的东西。
总体来说,这座农场可以说是穷得叮当响,没有什么油水可捞,当刘振明翻出那叠银行账单之后,明白了克尔瑞为什么这么穷了。
原来是欠银行的钱了,每个月都得还上一笔不小的贷款!
刘振明弄完这些之后,姬丽也在大厅准备好了饭菜,就是一些玉米羹,炒土豆啥的,但是对几rì来都没有吃过一次饱餐的刘振明来说,无异是一顿珍馐了。
难得享受一下平静的刘振明不知道,美国联邦zhèng fǔ已经派遣了数百名jǐng察和特工,越过美加边境,对他进行了追捕。
当福斯特的尸体摆放到罗斯福的面前之时,这位刚刚上台的美国总统彻底愤怒了,就像是一只发怒的公牛一样,他发誓要将刘振明碎尸万段。
一国总统发怒和一个人发怒的结果当然是不同的,罗斯福鉴于对刘振明的恐惧和愤怒,进而迁怒到整个华人阶层,在心中已经做出了决定,一定要将《排华法案》取消时限,让它成为永久的法案。
这个时候,如果派遣军队去追杀一个人,就显得美国**了,但是,如果只是出动jǐng察和联邦特工,在配合方面,就不行了。
美国没有统一的jǐng察部门,而是各级zhèng fǔ设置有jǐng察部门,如纽约州的州jǐng察等。
所以,罗斯福马上授权司法部长查尔斯-约瑟夫成立一个小型的侦探机构,专门用来调查恐怖暗杀等事件。
而这个机构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追杀刘振明,该机构的名称为调查局,它就是后世鼎鼎大名的联邦调查局(FBI)的前身。
调查局临时局长阿尔杰从陆军部和纽约州jǐng察局抽调了一批经验丰富,能力出众的士兵和jǐng察,组成正式追杀队,他们认为刘振明已经逃往了加拿大。
因此,拉塞尔往美加边界派遣了三百名调查局特工,秘密跨过边界,继续追杀刘振明。
刘振明没有料到,由于自己的到来,居然让罗斯福把调查局给祭了出来,原历史上,调查局也是罗斯福在1908年任内成立的,主要是因为当时美国西部的土地非法销售激怒了他,这次却是刘振明激怒了他。
看来,这位美国总统还真的容易被激怒啊。
第三十七章 牛仔很忙
竖rì,刘振明和姬丽各乘一骑,带着搜刮来而来食物净水,朝多伦多而去,他们身后,则是熊熊燃烧的农场。
一rì无话,直到第二rì下午、美国调查局的特工才赶到了克尔瑞的农场。
为首一人四十来岁,带着牛仔帽,也不穿正装,此人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翻开皮肉,看起来很恐怖,千万不要小看他,这人虽然没有佩戴任何的肩章,但是一边的十多名特工在他面前都是老老实实的。
这人是罗斯福的老朋友本杰明,三年前,美西战争的时候,罗斯福组建了一个包括西部牛仔老朋友和东部常青藤老校友的兵团,号称美国第一志愿骑兵旅。
罗斯福这个志愿旅,在古巴的两场战役中都很出彩,经过激烈的白刃战攻占了圣胡安山,本杰明就是在那场战役中,脸上吃了一刀。
本杰明是西部牛仔出生,在西部的时候,曾经独生一人杀死过五十名马匪,他的拔枪术练得出神入化,一个呼吸之间,他都能够开枪shè杀敌人。
当然,作为这次追杀的领头人,本杰明本领不止这一些,他还擅长追踪,像刘振明这样的菜鸟,一路上留下的踪迹还是很多的,本杰明领着人轻易的追到了这里。
本杰明习惯xìng的将银sè外壳的柯尔特左轮手枪在指尖轻轻转着。
“把消息传过去,让他们尽快赶来,目标已经找到,应该是向多伦多而去!”本杰明嗖的一声,就已经将枪收入了胯间的枪套里面。
“是,本杰明先生!”一名特工领命急急忙忙而去。
本杰明弹出一支雪茄,叼入嘴里,划燃一根火柴,点着之后,轻轻吸了一口,这才不慌不忙的说道:“听说这位华人的开枪速度很快!”
“是的,先生,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枪法。”一名侥幸从刘振明手中逃脱的特工上前恭敬的回道。
倒不是因为刘振明的出手速度快,而是因为他的枪比起美国人用的枪来,xìng能要好得多,再一个,刘振明每次都节省了换弹匣的时间,只要shè完,他就从空间中重新拿出一把来。
“有我速度快吗?”
骤然间,原本还在抽着雪茄的本杰明突然从枪套内抽出了左轮,只听见啪啪两声,两只麻雀从一群恰好经过的麻雀群中掉了下来。
“应该没有本杰明先生你的速度快!”那特工仔细回忆了一翻,小声回道。
“这就好,否则我们还得增加人手!”本杰明倒不是成心卖弄,如果一切正常的话,他将要与刘振明短兵相接,因此得先知道刘振明的实力。
而此时,刘振明却与姬丽策马慢慢的沿着铁路前进。
这条铁路是底特律和多伦多之间的,刘振明看能不能够搭乘便车前往多伦多。
让他失望的是,都两个小时了,还没有一辆火车经过。
“亲爱的,你的武器藏在哪里?我怎么一点也看不到?”姬丽见刘振明兴致不高,不由没话找话的问道。
“其实,我是一个魔术师!”刘振明先是自嘲的笑了笑,接着说道:“宝贝,以后你叫我刘振明,要不然别人听了会怀疑的,我以后就叫你苏菲。”
姬丽不满的嘟嘴道:“可是,我就喜欢叫你亲爱的嘛,要不然,以后有人的时候我称呼你刘,我是你的女主人,没人的时候,就随我便。”
“好吧,好吧!”刘振明无奈的摇了摇头,和女人讲理,永远是讲不过的。
“亲爱的,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武器藏在哪里呢?”姬丽对刘振明浑身的神秘很是好奇,总想弄懂。
“真的想知道?”刘振明转过头来,脸上带着笑意:“想知道,就过来吧。”
片刻之后,两人共乘一骑,姬丽脸蛋微红的埋怨道:“讨厌,这那里是武器了?”
“怎么不是武器了,这也是枪啊!要不现在就试试它的威力?”
“去你的!”姬丽将红了个通透的俏脸靠在刘振明怀中,感受着心爱男人胸膛的温暖和男儿气息,手中感觉到自己握住的那把枪越来越火烫。
呜呜呜…
啲哧,啲哧…
正当刘振明想要有所行动的时候,一道浓烟从远方冒起,火车终于姗姗来迟,朝他们而来了。
此时的火车速度不是很快,刘振明和姬丽也不准备玩高难度的动作,从马上跳上去了,两人快速的下马,解下马上的包袱,然后一拍马屁股,让它走开。
火车不一会就到了,这是一辆货车,十几节车厢。火车头不久便从刘振明的身前经过。
刘振明拉起姬丽,开始快速的追赶起来,一节又一节的车厢从他们两人身边过去,但是都没有门。
来了!就上这一节,终于找到一节有门的车厢之后,刘振明先将包袱扔了进去,然后一手抓住车厢门,稍微一使力,一个鸽子翻身,就蹿了进去。
“快,抓住我的手。”刘振明顾不得做其他的,而是跪在车厢内,伸出自己的手来,紧紧的抓起姬丽,然后大喝一声,把她也拉了进来。
两人同时滚进车厢内侧,这才发现,车厢内已经有乘客了,几十袋麦子,还有六名戴着帽子的农民正坐在麦子上看着他们两人。
“嗨,先生们,我准备去一趟多伦多,对你们带来的麻烦,我深表歉意!”姬丽不慌不忙的站起身子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从自己的手提包中取出10加元来,递给其中一人,笑着说道:“先生们,这是我们的车票,请你们喝一杯白兰地。”
“女士,你太慷慨了,这足够我们买一百瓶白兰地了。”车内的气氛为之一缓,几位白人都脱下帽子来,对姬丽行了一礼。
当然,刘振明在他们眼中,连龙套也算不上了,没有人把目光放在他的身上。
姬丽丢了一个抱歉的目光过来,就开始和几位白人交谈起来,打听一些情况。
譬如最近有什么新闻啊,有什么轰动xìng的消息,总之,是旁敲侧击的打听与刘振明有关的事情。
第三十八章 投袁还是投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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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了半天,姬丽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消息,这些白人都在向她抱怨,如今的安大略州经济如何不景气,而其中一位白人更是想要卖掉农场去美国碰碰运气。
刘振明独自蹲在一旁,竖长耳朵听他们的讲话,心中对姬丽的交际手腕很是佩服,短短的时间内,就让这几位白人觉得她可以交谈。
“去美国吗?我还以为各位先生是从底特律来的呢!”姬丽略显惊讶的睁大了些眼睛。
“当然不是,女士,我们都是在半路上车的,送一些货物到多伦多。”其中一位满脸络腮胡的白人回道。
“是吗?其实我也想去美国办点事,不过,我听说美国出了大事,他们对华人都不怎么友好,让人无奈的是,我正好有一位华人仆人。”姬丽瞥了一眼刘振明,叹了口气说道。
事情终于按照姬丽引导的那样,几位白人开始谈论起罗斯福遇刺一事来,不过,他们万万没有料到,行刺的主角正蹲在他们的对面呢。
“那位华人暗杀者已经被处死了,不过我听说,美国zhèng fǔ依然在检查华人社会,看到华人经过,依然在四处盘问。”收过姬丽钱的那位白人看到姬丽对这事感兴趣,不禁说得津津有味。
暗杀者被处死了?刘振明先是一愣,接着明白过来,一定是美国zhèng fǔ向民众隐瞒了自己的逃跑的消息。
自己越狱之前,美国zhèng fǔ已经向公众宣布了自己的处死rì期,如果想要继续隐瞒,只有按时把自己处死了。
那岂不是说,美国zhèng fǔ是秘密的追杀自己,那么,自己大可以大摇大摆的出现在民众的面前,更何况这里已经是加拿大了呢,刘振明心中一喜,马上反应过来,压在心中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秘密追杀虽然也有危险,但是比起全美国的民众仇视你,时时刻刻有人注意你的动静,一不小心就被民众举报自己的行踪,可是轻松多了。
姬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又和那帮白人聊了一会天,就装着乏困的样子,走到刘振明的身边坐下。
一时间,整节车厢安静了下来,除了不断前进着的火车声音。
不过,四、五道羡慕的目光却不时从刘振明的身上扫过,对面的那几位白人恨不得自己坐到刘振明的位置,然后继续与姬丽交谈。
刘振明无视他们羡慕的眼光,悠然自得的闭上眼睛,然后进入了系统之中,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变化。
首先是等级,还是列兵(1990/2000),但是增加了15点经验,是在农场杀人时候得到的,每名普通人只有5点功勋值,这说明,现在只要杀一名普通士兵就能够升级了。
再看了一下jīng神点,发现已经恢复超过一半值了,刘振明见此,则迫不及待的点入了训练基地之中。
训练基地内的场景还是一片原始森林,左诗诗就像是个幽灵一样,一下子就浮现出来,站在了刘振明的面前。
“这两天怎么没有进来训练,要知道,你连基本的东西都还没有学好!”左诗诗话语中虽然带着责备,但是刘振明听得出来,其中还夹杂着一丝担忧。
“受了点小伤,不过,我现在已经逃到了加拿大,不久就能够到达多伦多,你得给我点建议啊,难道我这辈子都被美国佬追杀来,追杀去?要不,我想个办法回国算了。”刘振明有些烦闷的说道。
左诗诗扑哧一笑,不屑的说道:“回国?你以为现在是中国吗?现在还是清朝,你要弄清楚了,就你这样子,如果回国去,恐怕也会被当成革命党了。刘振明啊刘振明,重振大明,就这名字,也够砍头了。”
看到刘振明一脸郁闷的表情,左诗诗继续说道:“现在这个时候,那些革命党也是在世界各国四处逃难,时不时发表一些演讲,找一两华侨捐点款,混点生活费,如果你想和他们一起奔波倒也是一条选择,可惜,你杀了美国总统罗斯福,美国zhèng fǔ是肯定不会放过你的,和孙中山那些人呆在一起,恐怕马上就会暴露身份了。”
“那你说怎么办?难道我找一处人烟罕至的地方渡过我的余生?”刘振明赌气问道,他刚才还真的想投靠孙中山去,等到革命成功之rì,他好歹也是个功臣嘛,但是被左诗诗这么分析来,分析去,最终悲惨的发现,自己没有把美国佬给考虑进去。
除非换张脸,做个美容手术再去投奔孙中山,否则孙中山等人一定保不住他。
刘振明不怀好意的猜测,说不定还会被当成凶手交回给美国zhèng fǔ呢,世上无透风的墙,刘振明相信,美国特工肯定会找到他的行踪的。
投靠孙中山不行,我投靠袁世凯,投靠袁世凯不行,我投靠…
最终,刘振明悲催的发现,投靠谁都没有用,因为,在这个拳头大就是真理的年代,中国太过羸弱了,就是个受欺负的角sè,这些人就算在国内能够呼风唤雨,但是一碰上洋人,马上就会成为受欺负的角sè。
左诗诗看了刘振明一眼,语重心长的说道:“靠天靠地靠别人,都是不靠谱的,只有靠自己,才是王道,系统怎么选了你这个胸无大志的家伙,要是选了我,哼哼…”
“我知道你胸大,行了吧!”刘振明没有好气的说道,他知道这帝国系统的最终目的,那就是统一全人类,说不定还要统一全银河系呢。
刘振明只是把这个当成一个笑话来看待,不过如今,就算不要统一全人类,也不能被全人类给灭了啊,得保住小命。
左诗诗两手叉腰,不屑的瞥了刘振明一眼,接着双眼目视前方说道:“你有枪有炮,你还怕什么呢?美国才刚刚崛起,你要做的是拉起一支革命队伍,建立敌后根据地,推翻加帝的统治!”
“加拿大好像不是帝国吧!”刘振明弱弱的说道。
左诗诗白了他一眼,恨铁不成钢的说道:“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你知道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有多少人口吗?”
“多少?”刘振明好奇的问道,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就是刘振明想要坐火车去的加拿大西部地区,是1871年才正式加入加拿大联邦的,经济落后,人口稀少,但是具体有多少人口他肯定是不知道了。
左诗诗能够直接调出系统中的数据来,她一口说道:“17.8万,不是一个城市,而是整个省份才这点。”
“真的,好少!”半响,刘振明应了一句,眼中jīng光闪烁。
第三十九章 多伦多(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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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sè渐渐变暗,姬丽从包袱中拿出一件衣服披上,想要靠在刘振明的肩膀上睡觉,可惜对面有六个白人在虎视眈眈,只有作罢,最后靠在一袋麦子上睡了过去。
刘振明在训练基地中待了一会就出来了,因为他怕出现什么意外,他必须保持jǐng惕。
最终证明,刘振明是庸人自扰了,不是每个加拿大人都是罪犯,别人根本都懒得理他,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
火车在当天深夜到达了多伦多的车站,姬丽带着刘振明大摇大摆的下了车。
这个时候车站内的人并不多,姬丽去窗口准备买两张前往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的火车票,刘振明则戴着帽子,蹲在不远处看守着行李。
“先生,请问需要帮助吗?”刘振明正无聊的掐着手指头数数的时候,一声清脆的声音在他耳边响了起来,而且,貌似说的还是不正宗的粤语。
刘振明抬起头来,只见一名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剪着齐额的短发,穿着宽松洗得发白的衣服,脸上带着干净爽朗的笑容看着自己。
“你是?”看到华人,刘振明心中感到一阵亲切,笑着问他道。
“原来你是北方人啊,听俺爹说,俺们老家也在山东。”小男孩拍了拍手掌,很是高兴的看着刘振明。
刘振明讲的是普通话,不过,他曾经也在广东等地呆过,听得懂粤语,只是讲得不大好,这个时候在美、加的华人,大多是从广东等地来的,讲的都是粤语。
不过,这位小男孩一家显然是个另外了。
许是想到自己还没有介绍来意,小男孩红彤彤的脸上露出一丝不好意思。
“你可以叫我小萝卜,请问需不需要落脚的地方,俺家就在唐人街,正好有房子出租。”小男孩大大方方的伸出手来,想要与刘振明握手。
呃!这么小的孩子就出来拉生意了,多伦多这个时候也有唐人街了吗?刘振明心中有些好奇。
刘振明不知道,加拿大太平洋铁路于1886年建成后,华人开始由温哥华沿着铁路东徙,至多伦多及蒙特利尔等东部城市。
1894年,多伦多的华人人口渐渐增至50人,而到如今,人口已经超过了1000,在多伦多市政厅附近的几条街上撒布开办了几间商店、洗衣店、杂货店,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华人社区。
刘振明和他轻轻握了一下手,摇头道:“不好意思,我正要离开多伦多!”
小男孩并没有失望,而是笑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来,说道:“如果你想去温哥华,还得等上五天,五天之后,才有去温哥华的火车。”
“五天?”刘振明马上明白过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一共才只有十几万人口,五天一趟长途客车也不算太离谱。
小萝卜不慌不忙的呆在一边笑眯眯的看着刘振明,他心中能够肯定,刘振明最后一定会跟他一起走。
刘振明刚要开口说话,一阵香风扑面而来,姬丽挎着手提包,款款行来,她手中还扬着两张火车票。
“刘,我买好票了,五天之后的。”姬丽脸上带着点无奈。
看来还真的要在这里呆上几天了,从多伦多到温哥华,差不多横穿北美洲了,也好,这几天可以买一些东西。
“走,我们去唐人街住上几晚。”刘振明拧起包袱来,笑着说道。
小萝卜有些狐疑的打量了几眼姬丽,并没有在前面领路。
此时的加拿大已经有很多条例禁止华人从事多个行业,华人只可以做白人不愿意从事的工作,例如洗衣店和三文鱼加工,还有就是当别人的佣人了。
小萝卜一看到姬丽,就认为自己没戏了,心中几乎可以肯定,刘振明就是这位漂亮白人女子的佣人,一位女主人能够听佣人的安排吗?而且,白人愿意去唐人街的华人旅馆吗?
不过,小萝卜马上就惊讶得下巴快掉下来了,只见那位漂亮的女人只是犹豫了片刻,就轻轻点了点头。
“还愣着干什么?难道不要生意了。”刘振明伸出手来,轻轻揉了揉小萝卜的头发,好笑的说道,他大约猜到了小萝卜心中在想些什么。
“嗯,快跟我来。”
小萝卜对弄乱自己头发的刘振明很是不满,撅起嘴瞪了他一眼,这才在前面领路。
趁着姬丽不注意,小萝卜蹿到刘振明身前,低声问道:“你这位女主人怎么这么好说话?”
“你个小鬼头懂啥,女人能够不听男人的话吗?不听的话,在床上把她治得服服帖帖。”刘振明有些小得意的吹嘘了一下。
多rì来,他过的都是暗无天rì的追杀,此时碰到一名国人,心情自是开朗了许多。
“呸,不要脸!”小萝卜暗暗啐了一口。
走出火车站,却有一辆人力马车正等着,一条龙服务,看来小萝卜家里的旅馆弄得不错啊。
“阿牛,这里,生意上门了。”小萝卜隔老远就开始吆喝了。
那叫阿牛的壮士汉子憨厚的捞了捞了头发,一路小跑的快速拉着车过来。
“苏菲,你先上去!”
“我要你扶着我上去。”姬丽把白嫩的小手伸到刘振明的面前,娇笑着说道。
刘振明无奈的把行李塞到阿牛的手中,才发现这两人眼珠子瞪得快掉下来了,都是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
虽然他们听不懂英语,但是却看得懂表情啊,姬丽明显的撒娇动作,是个男人都懂啊。
“老板,你真厉害!”阿牛竖了竖大拇指,佩服的语气中,带着点自卑。
“不要羡慕,思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只要敢想,没有什么做不了的。”刘振明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道。
刘振明知道,除了留学生、外交官之类的,这个时代来美、加的,都是中国底层的民众,其他有实力的中国人,即便是出国,首先选择的是欧洲,而不是来到这个排华气氛严重,经常会受得侮辱的国度。
这些华人大多很老实,能够忍辱负重,只是为了赚到钱,然后寄回家中,有条件把家人接来美国的,更是少数中的少数。
看到刘振明这样,与白人女子如此打情骂俏,当然就更不敢相信了。
“哼!”小萝卜冷哼一声,不屑的看了刘振明一眼,打断他的高谈阔论道:“阿牛,别听他胡说,就算是找媳妇,也不能找洋人!”
第四十章 危险临近(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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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儿说得对,俺要找媳妇,也要找像巧儿这样的。”
阿牛傻傻一笑,一脸憨厚的拧起刘振明的行李,然后轻轻摆放在车上,
“巧儿?”刘振明上上下下,前前后后看向小萝卜,最后发现一丝端倪来。
微微隆起的胸口,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还有那两道秀气的眉毛,原来是个小女孩啊,刘振明哑然失笑,难怪看起来很是眉清目秀。
闻了闻刚刚揉过小萝卜头发的指尖,果然带有一股淡淡的少女清香。
小女孩则是粉脸一红,轻轻一跺脚,嗔道:“阿牛,还不快走,你胡说什么啊!”
“呵呵!”
阿牛傻笑了两声,抬起扶手来,看向还站在地上的刘振明。
“小丫头,你上去!我在地上走就行了。”刘振明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和一个小女孩抢位子吧。
要是小萝卜是男人,刘振明当然不会让他与姬丽挤在一起了,但是她是个小女孩。
“爱坐谁坐!我才不会和洋女人一起坐。”
巧儿毫不领情的将头一扭,已经开始往前小跑起来了。
“亲爱的,怎么还不上来?”
姬丽估计是猜到阿牛和小萝卜听不懂英语,因此说话也变得随便了。
刘振明无奈一笑,脚下一使力,轻轻一蹬,便跳了上去,然后一屁股就坐在了姬丽的旁边。
阿牛见此,吆喝一声,就跟在小萝卜后面出发了。
姬丽紧紧抱着刘振明的胳膊,一脸新奇看着前面跑得飞快的阿牛,笑着说道:“想不到这人力车比马车还要平稳,我还是第一次坐呢。”
刘振明捏了捏姬丽的鼻子,看着一脸憔悴的她,轻声说道:“辛苦你了,只要到了温哥华,一切都会好起来。”
“只要和你在一起,无论在那里,我都很开心。”姬丽将头靠在刘振明的肩膀上,一脸幸福的说道。
“呸!都不要脸!”
这一幕落在小女孩的眼中,又变成了一件伤风败俗的事情。
深夜的街头并没有多少的行人,逃难多rì的刘振明和姬丽都有点困了,这时身心放松下来,两人靠在一起,坐在车上没有多久就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大哥,到了!”不知过了多久,阿牛已经停下了车,轻声叫醒刘振明。
“睡得这么死,是猪啊!”小萝卜一边抬起刘振明脚底下的行李,一边专门把行李往他脚上撞。
刘振明瞪她一眼之后,她还呲牙咧嘴扬了扬自己的小拳头。
姬丽也醒了过来,睁开双眼,迷迷糊糊的问道:“亲爱的,到了吗?”
“嗯!”
刘振明先自己跳下车,接着一把将她抱下来,然后四处打量着这个停车的地方。
周围都是一些破旧低矮的老房子,只有零星的灯光,比起多伦多的火车站来,还要冷清许多,而他们则正站在一间杂货店面前。
“你家旅馆在哪里呢?”刘振明看向气鼓鼓嘟着嘴巴的小萝卜。
小女孩不耐烦的孥了孥嘴,指着几人面前的杂货店道:“这不就是了。”
昏暗的灯光之下,刘振明明明只看到歪歪斜斜的几个大字:开心杂货店。
等等,下面还有两个小字:旅馆!
还真是一店多用啊!
小女孩不理会刘振明的惊讶,上前敲了半响门之后,有两中年夫妇披着衣服,打着哈欠打开门走了出来。
“阿爹,有客人来了,我去睡觉了。”小女孩捂着嘴巴一下子就钻进房去了。
片刻之后,刘振明就在夫妻两人热情招呼之下,进了这个只有几平方米的小空间之中。
一夜之间,又回到了解放前啊,刘振明看着这间与自己以前租的房子差不多大的房间,心中一阵感慨,似曾相识的狭小空间,只是少了一台电脑而已。
通过一路上的交谈,刘振明也弄清楚了,这老板姓韩名十三,刚才那个小萝卜正是他们的女儿,叫韩巧儿,十四岁,外号小萝卜。
巧儿平rì在店里帮忙,有火车进站的时候,便与阿牛一起去火车站看看有没有客人,倒不是这夫妇两人虐待儿童,而是夫妻两人白天送货之类的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晚上自然没有jīng力去赚外快了。
再说,这个时代的十四岁女孩,在刘振明眼中还是小女孩,在其他人眼中,可就是chéng rén了,国内的女子也大多在十六岁结婚。
老韩十年前就到了加拿大打拼,六年前把妻女接了过来,其中的辛酸就不用多说了,总算是一家人在多伦多安定了下来,还是能够过个平稳的rì子。
阿牛不是这家店的伙计,白天在一家洗衣店工作,晚上拉拉车赚点外快。
多伦多一共才一千来华人,差不多都集中在了这两三条街上,大伙是低头不见抬头见,都熟悉。
“刘先生,你和这位洋女人住一起吗?”
韩十三一边放下刘振明的行李,一边询问。
刘振明微微一笑,握了握姬丽的手,浑不在意的说道:“韩大哥叫我刘振明即可,这位是我的妻子姬丽,她听不懂中文,我们是夫妻,当然要住在一起。”
“刘老弟厉害,有什么事只管招呼,我就不打搅你们了。”韩十三站起身子来,有些拘束的回道。
“多谢韩老哥了,这是房钱。”刘振明抽出几张钞票来,想了想,又多抽了几张,笑着说道:“要是韩老哥明天早上有空,帮忙买一身寻常的衣服来。”
“好的!”
韩十三走了之后,刘振明抱着姬丽一下子就倒在了床上,两人这些rì子都是太累了,当真是一沾床就睡着。
…
与此同时,铁路线上,十多名美国特工围着两匹骏马,小声的讨论着,这两匹马正是刘振明和姬丽两人乘坐过的。
“本杰明先生,其中一匹马正是我们的军马。”其中一名特工检查了片刻,便向本杰明报道。
“他们不可能往底特律去,否则就是自投罗网了。”
“这么说来,是去了多伦多了?”
“有可能!”
…
本杰明嘴中叼着一支雪茄,听着众人的小声议论,在黑暗之中,这火光显得忽明忽暗,将他狰狞的面貌不时显露出来。
“多伦多有我们zhèng fǔ的人吗?”本杰明吐了一个烟圈,轻声问道。
“有!”
“那就好,让他们先查一下,是不是有一名华人和一名白人女子刚刚到达那里!”本杰明不慌不忙抬起脚来,把刚扔在地上的烟头狠狠的踩灭。
第四十一章 中华会馆
次rì,直到阳光从窗户透shè进来,刘振明才从睡梦中惊醒来。
刚想坐直身子,伸个懒腰活动活动筋骨,却不由轻“咦”一声,原来他的胳膊正被什么香软柔腻的东西给压在了身下。
刘振明揉揉眼睛看过去,脸上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原来是身体丰腴的姬丽啊。
刘振明低下头审视着熟睡的美人,不知道姬丽在做什么好梦,脸sè绯红,丰润xìng感,微厚湿滑的香唇微微启合,让人想扑上去咬上一口。
这女人将刘振明的右臂当作枕头,整个压在她娇嫩的身子底下,刘振明轻轻动了动手臂,锦被就滑开,一袭柔软单薄的白sè睡衣掩盖着姬丽xìng感的身体就出现在了刘振明的眼前。
“唔…亲爱的…早啊!”
姬丽睁开迷迷糊糊的眼睛,身子一撑已坐了起来,双手揉着惺忪的睡眼。
刘振明一边欣赏姬丽胸前外泄的chūn光,一边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
姬丽马上就发现男人的目光一直盯着自己衣襟敞开的胸脯了,娇羞的轻呼一声,接着赶紧用双手捂住。
时间不早了,刘振明暗叫一声可惜,心道只有以后再观赏了。
他撑起身子来,在姬丽额头轻轻亲了亲。
“宝贝,我们吃了饭之后去买一些东西,对了,我们还有一批首饰要出手!”刘振明想起从农场那里搜来的东西,笑着说道。
钱是越用越少的,一千加元已经用了五十,姬丽手中还有一百美元,刘振明准备把它换成加元,不过不是去银行,而是看看唐人街这里能不能够换。
两人穿戴整齐下楼之后,发现韩十三两夫妇早就开门做生意了,就连韩巧儿都在帮忙。
刘振明不得不再一次感慨韩十三的强大,因为他杂货店的一角居然被弄成了中式早餐店,卖一些稀饭和包子馒头之类的。
有四、五名脑袋后面拖着辫子的华人正在用餐,像刘振明这样剪着短发的华人很少,就连已经在加拿大安家的韩十三同样是把辫子盘在脑袋上。
看到刘振明和姬丽同时出现,韩十三两夫妇笑着打了一声招呼,韩巧儿则是不屑的冷哼一声。
其他几名华人都是好奇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低下头去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这人怎么和洋女人走在了一起。”
“假洋鬼子!”
…
看来,不但是洋人在排斥着华人,华人也在排斥着洋人啊,只是这种排斥比起白种人的排斥来,要显得有些愚蒙和无奈了。
一方面身处外国不得不和洋人打交道,一方面又对洋人心存恐惧、害怕。
刘振明懒得理会他们,而是找了张空位子坐下,让韩十三送上两份早餐来。
“韩大哥,这里有兑换加元的地方吗?我有些美元想要出手。”刘振明一边用着早餐,一边笑着问道。
“美元很容易出手的,如今很多人都往美国跑,这条街过去有一家中华会馆,你去那里看一看,应该没有问题。”韩十三说完之后,又提醒道:“刘老弟,你出门最好不要带着你的白人妻子,否则有些人会对你有成见。”
“多谢韩大哥提醒!”刘振明想了想,也觉得他和姬丽一同出现,实在是太显眼了。
让姬丽回房休息之后,刘振明独自一人前往韩十三所说的中华会馆。
加拿大中华总会馆在温哥华,多伦多的这个是它的分会馆,唐人街基本上是个三不管的地带,加拿大联邦zhèng fǔ除了收税之外,很少会过问华人社会情况。
而这些会馆实际上就是华人社区的管理机构,维持这里的秩序。
会馆的地点很容易就找到了,因为只要随便在街上问个人就能够知道。
“我没有来错吧?这么破烂的地方,会是中华会馆?”
当刘振明来到一座比起韩十三杂货店还有破旧的房屋面前时,心中有些纳闷了。
这里不但偏僻在小巷子里,房子还很陈旧,斑驳的围墙,油漆已经掉得差不多的大门。
不用刘振明敲门,一虎背熊腰的汉子就从里面走了出来。
“新来的?”那魁梧汉子问道。
“对!”刘振明料想他应该问自己是不是刚来多伦多。
“进来吧!”那魁梧汉子不等刘振明回答,转身就走。
刘振明无语了,只得跟在他身后。
进了门之后,刘振明才发现里面另有天地,里面首先是一个院子,打扫得很干净,有十数名壮实汉子正在院内练武。
练武的人都是专心致志的打着拳,对刘振明的到来浑不在意。
穿过院子,就是一类似办公室的地方,里面有几名文职人员正一本正经的坐在那里办公。
魁梧汉子敲了敲门之后,就领着刘振明走了进去。
“找工作?还是想回国?”坐在最外头那名年轻人带着一副厚实的眼睛,抬起头来询问道。
刘振明从口袋里拿出美元来,笑着放到桌子上道:“一共一百美元,帮忙兑换成加元!”
“还有,我想出售这些东西!”刘振明又把首饰珠宝拿了出来。
戴眼镜的年轻人狐疑的打量了一下刘振明,试探的问道:“你刚从美国过来?”
“对!”刘振明有些不耐烦了。
“美元兑换加元没有问题,只是这些珠宝我们还得找专业的人来估价,而且,如果卖给我们,你只能得到百分之八十的价格。”年轻人不以为杵的向他解释道。
“嗯,我接受!”别人还要帮忙销赃,这个价格算是比较合理的了,刘振明没有太大的意外。
“那你坐一会儿,我去喊人来。”年轻人站起身子,笑着说道。
刘振明不知道,就在这间房子的后面,多伦多中华会馆的馆长叶庭正在与一名洋人交谈。
“叶先生,请帮忙寻找这个人!”那洋人拿出一张从报纸上面裁剪下来的图片,点了点说道。
“布朗先生,我需要知道原因!”叶庭并没有看那张图片,而是不慌不忙的端起了茶杯来,轻轻的啜了一口。
“原因?很简单,他在我们美国犯了案,是我们的通缉犯,他是一个罪犯,而根据我们得到的消息,他应该逃到了这里!”布朗用略带威胁的口气说道:“如果你们包庇他,就是和我们美国作对。”
叶庭淡淡的回道:“这里是加拿大,并不是美国!”
“加拿大和美国有区别吗?叶先生,我给你一天的时间,一天之后,我要知道他在那里!”布朗站起身子来,领着几名美国人转身而走。
第四十二章 不小心就成了名人
周围众华人对布朗狂妄的动作都是怒目而视,等到布朗走出门之后。
叶庭身后的年轻人叶歌吟恨声说道:“白人越来越过分了,把我们这里当成什么地方了,当成他们的jǐng察局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随意命令我们办事,爹!理会他们作甚,我倒要看看那位美国佬能把我们怎么样!”
叶歌吟是叶庭的儿子,他枪法出众,一手八卦拳更是练得出神入化,在多伦多年轻一代华人中很有威望,并且年轻气盛,认为再加华人不能一味的忍让,否则只会让白人得寸进尺,越来越猖狂。
“你懂什么,现在我们如履薄冰,稍有不慎,就会引起冲突,你再厉害,有人家一个国家厉害,你再狂妄,敢说自己能够打得赢一百人,一千人,一万人?”叶庭一拍桌子,怒声说道。
他这番话可不光是针对叶歌吟一人所说,而是看到周围的年轻人都是一脸的不平,对叶歌吟的话深以为然的样子才说的。
在叶庭看来,在加拿大,自己等华人原本就处在不利的境地,只有对白种人步步退让,时时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方针,才能在别人地盘混得下去。
叶庭不知道,白种人原先也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白种人来到这片土地之后,采取的可不是忍让的态度,他们是用无数印第安人和自己的鲜血,才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的。
叶庭说完之后,重重的喝了口茶,叹气道:“要怪你怪那个叫做刘振明的,你说,他做什么不好,居然去刺杀美国总统,这下好了,不但使得美国的华人处境变得困难,就连我们加拿大也一样,白人这是在迁怒我们所有的华人啊。”
一听叶庭说道刘振明,叶歌吟就两眼发光,一脸佩服道:“要我说,刘振明才是真爷们,孤身一人刺杀了麦金莱,有谁能够做到?这是为我们所有的在美洲华人出了一口恶气啊,哼,看那些白种人以后还敢随意欺负我们吗?再说,麦金莱派兵进攻我们中国,杀了不知多少的华人,抢了不知多少我们祖宗的东西,难道不该死吗?”
“还不住嘴!你这张嘴总有一天会惹来祸害。”叶庭听到自家儿子越说越离谱,不得不出声训斥。
“刘振明做事不顾后果,杀了麦金莱我们的处境变好了?怎么我感觉白人越来越仇视我们了呢?”叶庭撇撇嘴继续说道:“他倒好,死得很是光棍,让我们来为他受苦,别说了,看看洋人要我们找的是谁!”
叶庭拿起桌上那张图片来,看了又看,喃喃自语道:“奇怪,我怎么觉得这么眼熟呢!”
叶歌吟闻言也凑过头去,继而脸sè大变,惊叫一声道:“刘振明!这是刘振明。”
这一下,站在周围的华人都淡定不了了,一个个都围了过来,看着图片小声议论开来。
“刘振明的像我在报纸上看过,好像就是他!”
“不可能吧,说不定长得像而已,美国zhèng fǔ不是说已经把他处死了?”
“对啊,难道他还能够从监狱里面逃出来?”
叶庭一摆手,大声说道:“快,把报纸拿过来。”
原本美国主流社会的重大事情,华人是不在意的,但是这次却有位华人在里面充当主角,消息传开,几乎全美洲的华人或多或少都知道刘振明这个人了。
更不用说中华会馆这种在内维持华人社会秩序,在外要与当地zhèng fǔ打交道的半领导社团了。
不一会儿,一大沓报纸被叶歌吟摆在了桌子上。
叶庭一路翻看过去,不大一会,众人皆是倒抽了一口冷气。
因为,布朗留下的那张图片与一份报纸上的图片并无二样。
“刘振明不但没有死,还从美国跑到加拿大来了?”叶庭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不管他乐不乐意,只要此事是真的,在加华人将面临更苦难的处境,那些美国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来唐人街暗中搜查肯定是家常便饭了。
“会不会是布朗拿错相片了?”叶歌吟也小心翼翼的说道,毕竟此事太过离奇了,连他都有点不相信。
“好了,此事暂时不要声张,我们先四处打听一下,要是这个刘振明真逃到了这里,我们再做其他打算!”叶庭推开众人,一脸严肃的站起来说道。
叶歌吟则是一脸的兴奋,在心中暗中决定,要是刘振明真的跑到这里来了,一定要帮助他逃走。
众人应了一声,轰然而散!
叶歌吟带着几名年轻人向前院走去,他准备先从唐人街的一些旅馆下手,看刘振明在不在这里,要知道,整个唐人街几乎所有的华人都是中华会馆的会员。
这也是为了应对外部压力,华人社区不得不以这种方式生存下来。
“大家都给我小心点,就算是找到了,也不要多说,先告诉我,知道…”叶歌吟的话还没有说完,却忽然说不下去了,他的两个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大,脸上的表情,则像是活见鬼了一样。
“这位兄台,还请让个路!”刘振明有些好奇的看着门口这行人,心中估计着这些人应该是中华会馆的武装力量。
为首那人长得一张娃娃脸,只是脸上那副活见鬼的表情让人看起来有些忍俊不禁。
“什么兄台,你给我过来!”叶歌吟反应过来,知道现在不是发愣的时候,当即上前一步,拉起刘振明的衣角就想走。
“松手!”刘振明冷哼一声,左手化拳为掌,切向他伸出来的手,右手则是微微一弯,勒向他的脖子。
刘振明在系统中学习的格斗术,讲求的是一招制敌,如果在战场上,则是一招致命,叶歌吟一个搓手不久,便被他勒住了脖子。
“我,我知道你是刘振明,快跟我走。”眼见会馆中的其他人要围上来,叶歌吟一边连连摆手,一边轻声对刘振明说道。
行踪败露了?
刘振明手稍微一松,暗自做好戒备!
“美国人来找你了,快跟我走。”叶歌吟轻轻咳嗽了两声顺气,再次拉住刘振明。
这回,刘振明没有反抗,而是任由着他把自己拉进了一间厢房。
“你们几个,都给我守住房门,无论是谁,都不能放进来,还有,这事暂时不要向我爹汇报。”叶歌吟轻声吩咐道。
第四十三章 要闹就闹大的(三更求收)
回到房中的叶歌吟快速的把事情讲了一遍,然后一脸担心的看向刘振明。
“这么说来,他们倒是找得够快啊。”刘振明微微一沉吟,继续说道:“看来,多伦多是待不下去了,我原本还准备在这里住几天,然后前往温哥华呢!”
“刘兄,有什么需要尽管直说,只要我叶歌吟做得到的,一定会帮助!”叶歌吟一脸正sè的看向刘振明,沉声说道。
“你不怕美国人迁怒于你?我还以为你们要把我交给美国人呢。”刘振明有些讶异的看着这位娃娃脸小伙子。
“刘兄太过小看我叶歌吟了,我是那等卖友求荣之辈吗?”叶歌吟不满的回道。
刘振明在心中嘀咕道:“俺们啥时候变成朋友了,才刚见面没有几分钟而已。”
不过,这人看起来倒像是真心实意,莫非是个热血小青年?那就让我试探一下。
“是为兄的不对,为兄一路被美国人追杀,期间更是见惯了尔虞我诈!”刘振明叹了一口气,摇头说道:“想当初,为兄也是一腔热血,见洋人经常欺负我华人,而那个美国总统麦金莱更是可恶,任由这种排华情绪在美国蔓延,唉!想不到为兄最终却是好心办了坏事啊,让整个华人社会都受到了我的牵连。”
刘振明当即一边打蛇随棍上自称兄的说着,一边偷偷观察叶歌吟的表情,见他果然和自己预料的一样,说到洋人的时候也是咬牙切齿。
“刘兄,叶某一直敢于佩服你这样敢作敢为的汉子,想我华人,就是缺少这种jīng神,一盘散沙,疏于抗争,当年在卑诗的时候,我们一个矿厂的一百多名华人被五十名白人给赶走了,当年我还小,眼睁睁的任由他们拳打脚踢。”叶歌吟越说越激动,一把拉起自己的衣服。
刘振明仔细一瞧,只见他肚子上有一条不小的疤痕。
“这就是白人给我留下来的,我当时就发誓,等到我有力量反抗的时候,一定会要让他们把这些还回来的。”
叶歌吟嘴中的卑诗就是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华人社区以BritishColumbia的首字母简称“BC”音译为“卑诗”。
原来如此啊,可惜,就像叶歌吟所说的,敢于起来反抗的华人实在是太少了,不到生死存亡之关头,华人是不会起来反抗的。
华人的血xìng,早就在几百年前被磨灭了,要想唤醒,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做得到的。
“好,只要大家都和你我一样,敢于站出来反抗,相信白人也不敢随意的欺负我等了,就算是美洲大陆的印第安人,他们也敢于拿着简陋的武器与洋人作战,而我等来自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国度的华人,怎可任由别人随意欺凌,脑袋掉了,碗口大个疤,人总有一死,老子就算是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而不是窝窝囊囊。”刘振明霍的一下从腰间摸出一把手枪来,啪的一声放在桌上。
“叶兄弟,洋人住在哪里?刘某临走之前,得先解决了这些尾巴,否则他们一直死咬着我不放,也是一件小麻烦啊。”一直以来,刘振明就在逃跑,这让他有些厌烦了,难道只能你们追杀老子,老子就不能追杀你们吗?
当然,刘振明也不是无脑之辈,他料想美国人前来追杀自己的人员不会太多,与其一直被动的被他们截杀,不如反其道而行,干掉这些追杀之人,然后再徐徐而走。
叶歌吟却被他的胆大妄为吓了一跳,看到刘振明不像是说笑,不禁又被刘振明的气度所折服。
“刘大哥,你真的要去?”叶歌吟小心翼翼的问道。
刘振明微微一笑道:“一口唾沫一颗钉,刘某向来不说妄语,相信美国人不久后便能够查到我的动向,不如让我前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那好,刘大哥,我这就去召集人手!”叶歌吟咬了咬牙,站起来说道。
刘振明却一拍他的肩膀,正sè说道:“一人做事一人当,叶兄弟不要多说了,只要告诉我地址即可,否则刘某现在就离去自己寻找。”
“我,我和你一起去。”叶歌吟一脸崇拜的说道。
“行,你先带我过去吧。”刘振明初到咋来,对多伦多不是很熟悉,有个熟人带路,再好不过了。
当即,两人戴上帽子,偷偷流出中华会馆,走过几条街之后。叶歌吟叫了一辆马车,然后才朝目的地而去。
刘振明见他做事颇有章法,不禁心中思量开来了,要是这番能够活着出来,不如把这小子拐骗回卑诗去,这小子在那里呆过,又具有革命反抗的jīng神,是个好助手啊。
大约二十来分钟之后,叶歌吟让马车停了下来,两人下车之后,刘振明便看见街对面有一家美国商会。
“刘大哥,那个布朗就是经常从这里出入的,这里肯定是美国人的地盘。”叶歌吟碰了碰腰际的手枪,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看来这小子也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啊。
刘振明估摸着,对面那个美国商会应该是美国zhèng fǔ在多伦多的一个间谍机构,那就打乱美国人的部署,为自己的逃跑创造条件吧。
“叶兄弟,你在这里等着。”刘振明摸了摸帽子,把自己的脸完全的遮盖住了。
“我不去?”叶歌吟有些讶然的问道。
刘振明淡淡的说道:“当然,如果你自认能够暗杀得了美国总统,还能够逃出来,那么就和我去,否则,只会成为我的累赘。”
叶歌吟闻言一张脸涨得通红,半响说不出话来。
“叶兄弟,不是刘某看不起你,而是少一人,就多一份逃出来的机会,你今rì就在这里看看,看刘某如何把这里弄个底朝天,再说,刘某还要靠你接应呢。”刘振明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
“那,刘大哥你小心了。”叶歌吟一听自己还要接应刘振明,也就不争辩了。
刘振明整理了一下衣服,丢给叶歌吟一个安心的眼神,然后不慌不忙的朝街对面而去。
第四十四章 血洗美国商会(四更求安慰
刘振明当然不会就这么冒冒然的冲到里面去,他先是在外面观察了一下地形,继而趁着别人开门的时候,查看大厅里面有多少人以及他们的位置。
大厅内的人倒是不多,还有几位像是文职人员,而大厅朝里,还有通道,那里面,应该此事此间谍机构的核心位置。
刘振明从旁边的商店买了一包香烟,抽出一支来,然后不慌不忙的走向这个美国商会。
大厅中,有两位守卫正小声说笑着,听到门被推开的声音,他们都是习惯xìng的抬起头来。
然后,看见一位压低帽子的黄种人慢悠悠的走了进来。
“嗨!黄种人,这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一名守卫上前一步,拦住刘振明,眼中带着嘲弄。
“能借个火吗?兄弟!”刘振明扬了扬手中的香烟,不疾不徐的问道。
“兄弟?借火?哈哈,詹姆,快来看看,这有一位白痴黄种人想问我借火!”
“那你就借给他呗!”
“可惜我没有火柴,只有怒火,三秒钟之后,要是你还待在这里,我敢保证,你身上会少一些零件。”
哈哈…
大厅内看到这一幕的洋人无不是笑了起来,他们津津有味的看着守卫调戏对面的黄种人。
“那太好了,我正需要一些怒火!”刘振明抬起头来,露出那张微笑的脸蛋。
“你…”
砰!
一声脆响,那白人守卫来不及说第二个字,就感觉身体一阵剧痛,鲜血从胸口迸出。
刘振明开了一枪之后,轻轻一推,把他推倒一旁,接着毫不犹豫的对准第二名守卫。
砰砰!
又是两枪。
第二名守卫也来不及做任何的反应,同样是胸口中弹,软软的栽倒在地。
“想杀我,就先让你们尝尝痛苦吧。”刘振明怒吼一声,脚下像是踩了风火轮一般,弯着腰快速的向前奔跑。
每跑一步,他便开一枪。
顿时,整个大厅中都是弹丸横飞。
直到两名守卫倒地之后,大厅内的众人才从突起的变故中惊醒过来。
铃铃…
一名白人刚来得及按响电铃,一颗子弹就飞速前进,击中了他的头部,将他的头皮掀起一块,殷红的鲜花哗的一下溅到白sè的墙壁上。
其他两名白人见状不妙,刚刚蹲下半个身体,像是长了眼的子弹飞奔向他们的胸口。
砰砰砰…
刘振明一口气shè完弹匣中的子弹之后,手一扬,打完子弹的手枪已经不见,接着一支装满子弹的手枪又出现在了他的手心。
而此时,刘振明已经跑到了大厅最后一名敌人眼前,他正要举起枪来。
“死吧!”刘振明怒吼一声,脚下一顿,弹跳起来,一脚飞速踢在他的脑袋上。
嘭的一声,那人重重摔倒在地,还想站起来,刘振明已经站到他面前,然后用力一脚踩下。
咔嚓一声,那人下巴被踢碎,鲜血流了一地,躺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
“快,快,外面出事了!”
“有人攻击我们!”
此时,通道内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还有着急的呐喊声。
刘振明快速转身,贴在墙角,然后从空间内取出手榴弹来,拉燃引信,延迟3秒钟之后,方才一矮身,抛进通道内。
轰隆!
手榴弹在半空中爆炸,弹片在狭小的空间中,朝四面八方飞shè乱弹,爆炸的冲击波更是让整个墙壁都抖动不已,上面的灰尘涮涮的直往下掉。
啊…
惨叫声四起,几名穿着西装的白人重重的倒在地上,不断的挣扎、嚎叫!
刘振明冲冲击去,给每人一枪,然后靠在一间房间的门边墙上。
刘振明划燃一根火柴,点燃嘴中的香烟,深吸一口之后,一口将香烟喷出,击在恰好冲出来的白人脸上。
紧接着,嗖的一声,刺刀从他喉咙划过,带起一片鲜红,点点喷溅在刘振明的脸上。
“啊!”
回想起被在监狱中,自己所遭遇到的一切,还有胸口那块伤疤,虽然已经结疤了,但是还能够隐隐作痛,刘振明不禁像是野兽一样,咆哮一声,双眼充血。
暴虐在这一刻激活了。
被动军师技暴虐在刘振明怒气充满胸膛的那一刻,完全爆发。
只见他狂啸一声之后,上前一步,一把拧住刚刚遭他割喉白人的脑袋,然后手臂用力一扭,抓着他的头发,竟硬生生的将他的脑袋给拧了下来。
这一幕落在刚刚跑出来的一名白人眼中,不由让他肝胆俱碎,魂魄飞散。
刘振明抬起头来,一双嗜血的眼睛的便紧紧瞪着他,那人被瞪得身体发寒,手脚冰冷,一时间竟然不敢动弹。
等到他想跑的时候,刘振明已经狂叫一声,猛的冲了过来,然后将步枪上的刺刀狠狠的插进了他的胸口。
再向下一挑,开膛破肚,挑出一片内脏来。
“布朗先生,外面的华人杀过来了。”
这家美国商会名义上的会长,实际上的多伦多情报总、负责人的布朗还怡然自得坐在位子上听着古典音乐。
他的办公室在最里头,刚刚已经有人向他禀报了,外面有一名华人在捣乱,他一点也不担心,只有一个人,难道外面的人还搞不定吗?
那曾想,刚刚过了十分钟,一名浑身是血的手下就已经仓皇的再次进来了。
“你说他一个人杀过来了?”布朗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是的,长官,我们应该尽快转移!”
“你们这些无能的蠢货!难道只会吃白饭吗?”布朗从抽屉中取出一把手枪来,轻轻一转弹巢,站起身子来。
“长官,那人是刘,刺杀总统的刘!”手下见他想要出去,脸sè大变的劝说。
“是他!正好能够把他的尸体交给本杰明。”布朗并没有改变他的初衷。
嘭的一声!
门被人踹开,布朗反应迅速,人往地上一滚,扬起枪来,朝门口砰砰砰就是几枪。
不过,都没有击中目标,因为,没有人出现在门口,只有一颗物体被扔了进来。
然后在布朗惊骇的眼光之中掉在地上。
轰!
一大团火花顺势膨胀,桌子被炸得成为碎木片,桌布燃起了熊熊大火,布朗抱着被炸断的大腿,看着一名黄种人从火光中闪身而进。
刘振明对准他的眉心,一扣扳机,解决掉最后一名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