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小楼内,粉红色的灯光。
昏暗的灯光里,有动情的呻吟,有迷离的喘息,还有粗重的呼吸……
纷杂的声音,已经持续了很久,最少也有一个时辰。并且,还将持续下去。
林仙儿身上已经混乱不堪,污浊遍布,可她却仍像一个饥饿的女人,不,更像一只发了情的母狗,喘息声一阵高过一阵,就似永远也不会累。
她动情的眼波,总停在叶锋的身上。
每个人心底都有一只野兽,纵然是平日里,最谦逊和气、知书达理的书生公子,也不例外。区别在于,有的强烈压制,有的放任自流。
她认为自己了解叶锋。
因为自两人第一次见面开始,叶锋就不正常,然后是今天,一如既往的不正常。并且她看得出来,叶锋说这些事时,心情是愉快的,没半分芥蒂。
只要他跟自己在一起,无论他趣味如何古怪,自己就一定有办法!
她有这个自信。
但事情苗头有些不对,因为叶锋早已看不下去。
他转过了头,却也并没走,忽然笑着问道:“林仙儿,你不妨接着做,咱们不妨聊会儿天。”
林仙儿风情万种地喘息道:“只要叶郎喜欢就好……”
叶锋笑着道:“为什么别的人都可以,偏偏阿飞不行?”
林仙儿心里‘咯噔’跳了一下,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一次,她沉默不答。没有用手段来蛊惑。
叶锋似根本不需要林仙儿的回答。自顾自缓缓道:“你喜欢折磨男人。也喜欢被男人折磨。你总以为这个世界没有你把握不住的男人,但偏偏让你碰到一个李寻欢,你得不到他,就要摧毁他,偏偏你又摧毁不了。其实……就算你得到他,你也会厌倦的。这道理,你肯定比我懂。所以你并不喜欢李寻欢,你只想占有他。”
林仙儿神色复杂。
叶锋继续道:“但你有没有想过。你喜欢不喜欢阿飞?”
“你以前肯定没有想过,现在不妨仔细想想。你不想,不代表你不喜欢。那只可能是因为阿飞太爱你,以至于让你觉得,无论你怎样对他,他都会矢志不移地站在你身旁,守在你身边。”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人们总不会太过珍惜。这原本就是人类最无可救药的天性之一。”
林仙儿蓦地瞪大了眼睛,头脑轰然一声炸开。
正如林仙儿摧毁吕凤先那般,叶锋正在做的。不过是相同事情。
他只是单纯想替林仙儿拨开迷雾,认清自己的本心。
这。当然还不够。
叶锋笑了笑,继续道:“你原本就是聪明人,现在应该想清楚了……是不是觉得自己以前对他太狠,将他逼得太紧?是不是觉得自己以后要改变方针?”
“的确应该。男人就像孩子,你若要他听话,多少也得给他点甜头吃吃。以前赶车的马夫能上你,客栈的小二也能上你,也总该给他一次才是。”
“左右你已是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又何必在乎这些?”
“哦,对不起,任何人都可以,偏偏阿飞不行,你玩弄他,毕竟还是要些手段的。呵……貌似转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
林仙儿的确在思考这些,所以她背后乍起一层白毛汗,只觉毛骨悚然!
魔鬼!
眼前之人,就是魔鬼!
哐当一声巨响,房门似要被人一拳打坏。
不知何时,阁楼门口,已站了两个人。
林仙儿失声道:“小飞!”同时拼尽所有力气,推开身上的男人,扯过被子,掩盖在自己身上。
她终于明白,先前心头那丝不祥,究竟从何而来了。
门口站着的,赫然便是李寻欢和阿飞。
阿飞就像一匹狼,嘴唇已被咬出血,一双眼睛绿油油的,似要将人生吞活剥。
直到这一刻,林仙儿才如坠冰窟。
也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如此喜欢阿飞。以前没有察觉,那也许只因为,阿飞太过爱她,以至于她未能察觉到自己的这份爱。
呛!
阁楼里响起野兽般的嘶吼,然后是寒光一闪,一剑刺向叶锋。
叶锋嘴角含笑,却一动也不动,斩龙剑骤然一摆,剑鞘已击在剑刃。顺势又向前一拉,阿飞手中钢剑就已脱手,直接插入木墙,钢剑没入一半,仍嗡嗡作响。
阿飞手腕一抖,手中已多了一柄竹剑,冷冷道:“拔剑!”
叶锋却笑道:“你想杀人?杀我?”右手又顺势一指另一侧,道,“还是杀她?亦或是他们?”
阿飞身体忽然开始颤抖,竹剑往地上一扔,竟失声痛哭起来,口中更是发出野兽般的凄厉嘶吼,掉头便跑。
李寻欢轻叹一声,也不与叶锋打招呼,掉头便走。
男人情谊,很多时候,纵是无言,也胜过女人们闲言碎语几千句。
林仙儿失魂落魄,怔怔出神。
叶锋忽地厉声道:“你们还不赶紧滚!”
那些人,虽无比留恋,却也深知眼前之人的雷霆手段,一句话也不敢说,立即下楼。
顷刻之间,阁楼内已空空荡荡。
林仙儿看着叶锋,脸上满是绝望,冷冷道:“他们都走了,你这畜生怎么还不走?难不成,你还想跟我上床?”
人一旦绝望,生死是可以置之度外的。
林仙儿不是例外。
叶锋也不生气,淡淡道:“我只是要提醒你,阿飞虽然知道了所有事,但他为了你,仍然想要杀我。那就说明,他仍然爱你,只要你……”
林仙儿一双眼睛立刻被点亮,忽然跳下床来,大声叫道:“只要我真心实意对他,那他就一定会原谅我,也一定会待我如初!”
“我现在就要去找他,告诉他我有多后悔,告诉他我有多爱他!”
她整个人焕然一新,充满了希望,绽放出新的生命力。
叶锋道:“很好,你现在不想死了?”
林仙儿脸色僵住,颤声道:“你要杀我?”
叶锋道:“你很聪明。”
林仙儿难以置信道:“你现在要杀我?那你、你……”
她的确难以置信,因为适才,便是叶锋,勾起了她的求生**,点燃了她的希望。
叶锋道:“哦,那也许是因为,我不杀一心求死之人。”
林仙儿忽然尖叫道:“你不能杀我,吕凤先就是被我毁掉的,只要我死了,阿飞也要被我毁掉!”
叶锋道:“你这就聪明得过了头……吕凤先虽然能被你毁掉,但阿飞却绝不会!”
只要有爱,只要有关心,一个人无论受了多大的挫折,总能重新站起来。
这也正是“家”的意义!
吕凤先什么也没有,阿飞却有李寻欢,更何况,阿飞又跟吕凤先不同。
林仙儿身子往床边移了移,还待再说,但听嗖的一声,那根白玉筷子,已经插在了她的咽喉,而叶锋也已闪身不见。
她原本还想说,这阁楼之下,埋有炸药,只要她轻轻一按开关,阁楼内所有东西,都将化为灰烬。
她只是没料到,倘若下定决心,叶锋出手竟如此之快。(未完待续。。)
ps: [暗黑向片段,终于结束,大伙儿若有不顺,体谅则个。咱写的也累啊。这一更写完,浏览下书评区,心情立刻不爽,写不下去了……明日三更吧,也会总结下7月,眺望下8月,写下接下来一个月大致要写内容什么的,趁我还年轻,还有倾吐的**,等越来越老,或者说越来越麻木,话也会越来越少吧……]
第163章 怜花宝鉴
翌日,醉仙居三楼。
阳光明媚,人声鼎沸,镇上最奢华的一座客栈。
叶锋的心情也如今日的阳光,一般明媚。昨日用些手段,拯救阿飞于水火,虽然残忍了些,却行之有效。今日便是他跟李寻欢约定的时间。
小李飞刀即将到手!
叶锋喝了一口酒,自三楼向下眺望,嘴角轻轻弯起。
来了!
但他眉头随即轻轻皱起,醉仙居下,李寻欢的眉头,同样皱了起来。
但见长街之上,有一个身材魁梧的乞丐,其四周还有几个人:卖酒的汉子、喝酒的瞎子、青衣的汉子、独眼的妇人……
街道上有乞丐,这本没什么惊奇,就算这乞丐生得魁梧些,也没什么惊奇——谁规定乞丐就一定要瘦骨嶙峋?
惊奇的是,就在那乞丐走在几人中间时,原本正忙自己事情的几人,突然显出真实本领,摊子一掀,将那乞丐围住,满脸怒色地扑杀过去。
好在那魁梧乞丐身手也不错,竟灵巧躲过第一道围杀,向前蹿逃。
李寻欢终于吐了一口气,也随即展开身法,追了过去。
叶锋喝了一口酒,努力回忆。
想起来了!
老实说,古龙的小说,剧情本就一般,前后连贯性上,根本不能看。很多人物出现的很突兀,消失的也很突兀。往往是为了衬托更牛的大能,才会登场。
进入此位面,除了主线。叶锋基本没有考虑剧情。他也实在考虑不能。
譬如东海玉箫。这原本再晚二十多年,才登场的兵器谱高手,因为自己的出现,也因为林仙儿的挑唆,提前亮相,这让叶锋如何考虑?
但这段剧情,叶锋却记得很清楚。
李寻欢之所以会追过去,是将那魁梧乞丐看成了铁传甲。不,更准确来说,是那魁梧乞丐故意伪装成铁传甲,引李寻欢上钩。
他的真实身份是胡不归,绰号“胡疯子”,武器是一柄竹剑。而跟胡疯子搭戏的几位,正是跟铁传甲有着极大仇怨的“中原八义”。
昔年做兵器谱,就因胡不归那一手竹剑,有的妙到巅峰,有的却一塌糊涂。所以才没考虑他。
可天机老人却言,放眼天下。只有两个人的武功,他始终看不透。
一个是李寻欢,另一个便是胡不归。
虽然天机老人喜欢打嘴炮,虽然他也未必能看透上官金虹的武功,虽然他说那话时,也许是含了激励李寻欢的因素,但能和李寻欢并在一起的人物,岂是一般?
胡不归踪迹不定,就是闲云野鹤。
他跟李寻欢当然没有仇,跟李寻欢有仇的,是龙啸云!
龙啸云不知所踪这两年,便是去寻找胡不归。昔年,龙啸云的师傅有恩于胡不归,所以龙啸云才请得动他。
而龙啸云之所以这么做,正是要以李寻欢为筹码,去跟上官金虹谈判——希望当着天下武林同道的面儿,跟上官金虹结拜为兄弟!
这,自然也是痴心妄想,更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典型。
至于“中原八义”为什么要帮上官金虹,那自然是为了铁传甲。
他们坚信的一条真理是:李寻欢已经在手,铁传甲还会远么?
老实说,整部小说,李寻欢已够让人纠结,林仙儿已够恬不知耻,但最最恶心的,还要当数龙啸云父子,龙小云虽还只是孩子,却也成功拉到一身仇恨值,丝毫没因他是孩子,别人就对他同情几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两父子是相当成功。
念头如电,叶锋就要自楼上闪身下去,可脑中灵光乍现,他又忽然停止,嘴角轻轻弯起。
李寻欢只是被胡不归暗算,被龙啸云抓住,性命并无危险。少了他这个超级保镖,虽然仍有一个孙驼子,但兴云庄对自己来说,还不是如入无人之境?
那这《怜花宝鉴》,还不是手到擒来?
再喝一杯酒,噗的一声闷响,酒杯粉碎成沫,随风飘荡。叶锋大笑一声,闪身而上屋顶,迅速向兴云庄掠去。
鬼魅般的身影,放在寻常食客眼中,几近瞬间消失。
原本喧闹异常的酒店,气氛登时凝滞。
嘈杂声戛然而止,一个个瞠目结舌地看着叶锋消失的位置,不知是谁惊叫了一声:“鬼啊啊!!”
晴天撞恶鬼,四散而逃。
……
……
三个时辰之后,兴云庄前。
正门匾额,依旧挂着十个大字——“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今日兴云庄,却早已不负昔日李园的辉煌,庭院楼舍,都透露出萧索的气息。
叶锋展开身法,闪入兴云庄内,只求速战速决,尽可能避开孙驼子,先将《怜花宝鉴》拿到手再说。
几个掠身,地毯式地搜索之后,叶锋终于确定林诗音所在——他已听到女人细微的呼吸声,兴云庄所有仆人早已被遣散回家,这呼吸声,自然只能是林诗音!
轻笑一声,闪身而上阁楼。
门,是关着的。
叶锋敲了敲门,朗声道:“贵客临门,请问主人是否在家?开下门好么?”
门,仍旧关着。
叶锋又道:“既然主人没在家,那我就走了。”
房间内,林诗音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正在这时,哐当一声闷响,房门直接被推开,叶锋径直而入。
林诗音傻眼,怎么也料不到世间竟有如此无赖的人。
叶锋伸手扇了扇灰尘,道:“咦?屋内明明有人,却又怎么不回答?这岂是主人之道?”
林诗音冷哼一声,道:“主人不应,客人擅自而入,这又岂是作客之道?这又与强盗何异?”
叶锋笑道:“主人明明在家却不应,无论怎么说,都是主人家不对在先吧?”
林诗音冷哼一声。
叶锋也不废话,开门见山道:“在下叶锋,今日前来造访,主要是为了一部秘籍,正是当年王怜花遗留下来的《《怜花宝鉴》》,希望夫人能配合,不要逼我用强。”
林诗音冷冷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叶锋悠悠道:“十三年前,王怜花跟沈浪、熊猫儿定下海口之约,共寻海外仙山,欲将自己毕生所学交给李寻欢,怎奈时间紧迫——卧槽!”
正得意述说往事,原本还期待对方的惊诧,然后质问自己为何知道得如此清楚。岂料,林诗音骤然黑化,但见寒光一闪,一根银钗已射向叶锋咽喉。
叶锋身体向右偏了三分,灵巧躲过。
林诗音冷哼一声,随之而上,手中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直接刺向叶锋胸膛。
叶锋道:“本想跟你好好说话,怎么就这么难呢?也罢……”右手倏然伸出。
这迅如闪电的一击,林诗音如何能挡?匕首距叶锋还有半尺,她身上穴道已被点中,整个人定住不动,唯有眼珠乌溜溜,转动不止。
叶锋笑道:“放心,我又不是好人,肯定会将你怎样的。”
林诗音泫然欲泣,眼中已泛着泪花,却倔强忍住,恶狠狠瞪着叶锋,就像一匹狼!
叶锋双目注视林诗音双眼,使出《九阴真经》中的移魂**,蛊惑道:“看着我的双眼,看着我的双眼……”
林诗音双目渐渐无神,叶锋随后将其控制住,询问出《怜花宝鉴》所藏位置。从房间某处暗格取出《怜花宝鉴》,将林诗音放在床上,随即闪身而出。
“放下秘籍!”
叶锋刚刚闪出房间,但听一声闷喝,呼!
一道霸道无匹的大鹰爪手,风卷残云般,呼啸而来,热浪扑面!
正是跟王怜花定下十五年之约的孙驼子。
叶锋暗道一声“晦气”,不想遇到不想遇到,不曾想最终还是碰到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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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提下某个被禁言,最新id叫作什么不能放弃治疗的同学,原本我懒得理你,但你既然出来蹦跶,装委屈,那我就给你解释为什么禁你的言。
你说林仙儿变态,没问题,你说主角变态,我也可以解释——当然,面对你这种,我肯定会视而不见,理都不理的。但你他妈最后一句怎么不带出来,都他么涉及人身攻击,老子还不能禁你的言?!吃白食还吃出优越感了,我他么还怀疑你心理变态呢?!
求别出现,更求别再看我的书。
言尽于此。
我想找一个副版,哪位书友若有时间,请加书评区置顶的群,不想加也没关系,直接用站短私信我也行。拜谢了。
我身体不大好,这段时间还在家休息,八月份估计得回去上班。写书的钱,不足以支持我全职,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毕竟我也得生活啊恋爱啊,将来还要结婚啊什么的。
我也不能总是风一样的少年不是?
八月,嗯,八月,字数应该会将近六十万吧,希望均订能到一千二。
接下来要写什么?应该会写三卷内容,哦对了,下一卷倒可以提前说下,连城诀。
很多人都提了的,我又重新看了一遍连城诀原著,发现神照经果真牛叉,琵琶骨被穿?没事,照样练习。狄云气息全无,身体都冷了,丁典硬是将他救了回来,太狠了。
唯一让我感觉违和的,就是神照经如此牛叉,可连城诀整体武功却一般般,背景应该是清朝。搞不懂金庸怎么写了个武功与环境,不是很配的武侠小说来。
同时也感觉剧情太虐,决定让主角去搅一搅。(未完待续。。)
第164章 踩小人
“背上一座山,山也压不倒”,这话,说的便是孙驼子孙二先生。
但这“山也压不倒”的孙二先生,却硬生生被一句诺言,压成了孙驼子。
由此可见,有些时候,什么都可欠,偏偏人情债欠不得;什么都可受,偏偏别人的帮助受不得。
孙驼子早年便以大鹰爪手成名,一双手掌苦练四十余年,近十三年,虽早已淡出江湖,可手上的功夫却没落下。非但没有落下,反而更进一步。
普一出手,一股浑厚的劲气便呼啸而上。
半空之中,叶锋大笑一声:“大鹰爪手?我也会!”左手拿着秘籍,右手五指成爪,直接迎了上去。
但见他右手仿佛披上了一层金光,空中顿时出现五道爪印,残影连连,犹如流星划过半空。
正是九阴神爪!
孙驼子蓦然瞪大了眼睛,失声道:“什么?!”眼中流露出惊骇之色。
正如“鞭神”西门柔,软兵器一项上,能使七尺长鞭,已可算得上高手。但他苦练鞭法,一条鞭法挥出,竟长达两丈九!迄今三十余年,尚无一人能将软鞭练到如此境界。
孙驼子也是这般。
他苦修大鹰爪手四十余年,实在不相信,世上竟还能单凭爪功胜他。他早已见识过叶锋的剑法,自知非其敌手。但他怎也想不到,叶锋竟还会如此神奇的爪功!
嘶!
衣服撕裂,烧焦的气味传来。
孙驼子只感周身空气骤然沸腾,身前三尺。空气撕裂一般。一股强压。排山倒海撞来!
只一刹那,孙驼子顿觉气血上涌,被逼得连退一丈。
轰!
他身前地面,顿时显出一道巨大的爪印,尘土飞扬!
待他再瞧,却哪里还有叶锋的踪影?
“虽然这个世界很操蛋,但你却完全有资格活下去,好好活着。千万别死。”一声长啸,犹如钟磬之音,远远传来,清晰可闻。
孙驼子稍微错愕,不知怎的,忽生一种被认同之感,失神望着叶锋消失的方向,心绪莫名,感慨万千,心头那个压了自己十三年的负担。终于不在。
这十三年来,满腹怨意。从来未曾一笑的男人,像是找到了当年的热血,仰天大笑起来。
忽然。
忽然就想通了。
生活、成长、青春,也许会漫长似水,也或许,不过只是一刹那。
……
……
拿到《怜花宝鉴》,叶锋立即就近找了一家客栈,翻阅起来。
两世为人,穿到大唐王朝,在这里,以武为尊,只有不断变强,才能生存下去。没有足够的武力,不是被欺负,就是难以忍受,然后反抗,然后死!
叶锋两者都不喜欢,所以他只有不断变强。
可在不断变强的过程,得到秘籍,提升自己的修为,起初还有生存的压迫。但渐渐的,随着自己实力越来越强,拿到秘籍,遭遇高人,一颗心脏却仍跳动如鼓点。
梦想!
倘若不断变强,修行一途,也能成为梦想,那他确定,自己的梦想就是不断变强。
他享受不断变强的过程,也享受变强之后,杀伐果断,随心所欲,带来的快感。
接下来,叶锋花了足足半日,一步不出房间,才将王怜花这毕生所学,粗略浏览完。
读完之后,他不由折服,感慨不已,王怜花不愧是惊才绝世的天才。
叶锋着重看了下秘籍上面记载的易容术,心悦诚服。
王怜花在前人基础上,改良的易容术,工艺虽只几个步骤,但技巧却巧夺天工,令人叹为观止。
至于其他方面,什么摄心术之类,叶锋本就学了其他,两相印证,体会更深一层。
噗的一下,叶锋将秘籍合上。
成了!
只要学会了上面的易容术,再回主世界,那就走遍天下都不怕了。
《怜花宝鉴》到手,此次位面之旅,初定任务已完成百分之八十。上面所载武功繁杂,没个一年半载,难以消化,也不急于一时半会,该动身去救李寻欢。
哦不,即便自己不救李寻欢,他应当也无大碍,那此行最主要的,还是踩踩小人。
填饱肚子,叶锋随即起身,展开身法,在城中搜寻李寻欢的踪迹。
龙啸云武功不行,脸皮却厚得很。而人一旦突破了节操下限,脑子肯定不错,什么下三滥招数都想得出来,用起来也毫不脸红。
李寻欢奇货可居,若想达成目标,自然是一定要保护好的,想要找到,当然不容易。
但,叶锋已不必找。
他只要跟着去行了。
城中有一辆马车,马车前有两个人,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孩,还有一个脸色僵硬的男子,浑身散发着死气,只要看上一眼,你就会从心凉到指尖。
龙小云和荆无命!
叶锋当然不会掐也不会算,他也当然认不出这两人,但他就是可以确定,毋庸置疑。
只因两人身后还跟了一个人,一个浑身脏乱,头发杂乱如喜鹊窝的男人,叶锋认识这个男人。
阿飞!
李寻欢有难,无论遇到什么事,阿飞肯定会去的。
叶锋追踪技术一般,但轻功却不错,非但不错,简直可以说的绝妙。
阿飞生于森林,长于森林,最擅长的便是追踪。
一个打猎为生的人,倘若连追踪都不过关,他又怎能生存下去?
但很可惜,两年的颓废时光,夜夜被林仙儿灌迷汤,他反应已迟钝了许多。再加上昨日所受打击,他反应更迟钝了。
荆无命当然发现了阿飞,阿飞却不知道自己已被发现。
阿飞已经迟钝不少,当然没有发现叶锋。
叶锋既然跟在阿飞身后,荆无命又自觉自己发现了阿飞,便以为发现了所有危险,警惕性自然下降。他自然也不可能发现叶锋。
另类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很有趣的循环。
兜了几个圈,换了三次车,又转了几个弯,竟又重新回到了市中,终于在一条幽静长街停下。
这条长街上,只有七户人家,位置绝佳,建筑更是上乘。
这七户人家,不是王侯贵族,就是当朝大员。
就算是叶锋,也不得不佩服,龙啸云这孙子旁的不行,藏人倒真有一手,脑子倒也当真好使。(未完待续。。)
第165章 斩杀龙啸云
这原本是皇家贵族所居之地,恐怕任谁也想不出,李寻欢就藏在此处。
偏生庭院门口站着的,就是龙啸云。
他满脸笑意,脸上颇有得意之色,长揖含笑道:“荆先生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只因李寻欢事关紧要,不得已如此,万望荆先生海涵!”
他也的确有资格得意,无论是谁都难想得出来。
叶锋飘身上了一棵柳树,望过去,终于见到龙啸云。国字脸,浓眉浓胡须。这原本应当是正义凛然的一张相,却偏生教人反胃。
荆无命却看也不看他,死灰色的眼睛只死死盯着自己的手,冷然道:“李寻欢就在这里?”
龙啸云右手一挥,全身被捆绑、面无人色的李寻欢,就已被人用板车推了出来。
自认做了一件极其得意的事,却无人赏识,也无人赞扬,你心里是否好受?
没有人心里会好受,无论他是三岁小儿,还是八十老人。
所以他得意洋洋地笑道:“此处乃皇上钦赐,本是樊林公居所。但他出游在外,恰巧樊林公府上管事是在下好友,在下住上几日,也无不妥。”
荆无命仍死死盯着自己的手,忽然道:“你觉得没有人能找到这里?”
龙啸云挑了挑眉头,脸色稍微变了变,笑道:“若是有人能找到这里,在下可以立即给他磕头。”
荆无命道:“好,你准备磕头吧。”
龙啸云张了张嘴,刚想说话。脸色忽然大变。不知何时。墙角忽然多了一个人。
龙小云顺着父亲的目光望去,一下子,脸色也瞬间变得苍白。
阿飞,当然只能是阿飞!
他身上原本穿着青衣,虽不名贵,却干净。此刻因为追踪,也变得肮脏、杂乱。
他就静静地站在那儿,你却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杀气!
庭院虽然很多。但只要有他在,你就感觉这空间似乎太过逼仄,太过拥挤。
黑云压城城欲摧,山雨欲来风满楼,大抵也不过如此。
好在还有一个荆无命!
天地之间,也只有一个荆无命。
正如李寻欢跟上官金虹,正如诸葛亮与司马懿,也正如荆无命和阿飞。
也许李寻欢、上官金虹武功高出两人很多,但只要两人站在一起,你才感觉搭配。你才感觉合适,你才感觉。纵然是对手,也只能是他俩,唯有他俩。
荆无命转过身,死死盯着阿飞,缓缓向前走。
阿飞绿油油的眼睛,也死死盯着荆无命,同样缓缓向前走。
一尺,两人相距不过一尺,方才停下。
叶锋安安静静观看,没准备插手。
很多时候,他虽然喜欢充当搅局者,但这等极其罕见的搞基场面,他是不忍心破坏的。
然后是嘴炮,对决,可不等两人动手,龙啸云父子以用暗器射向阿飞,阿飞没有拔剑,他对荆无命有信心。而荆无命也果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剑起,暗器尽数落地。
虽未动手,但荆无命却已看出阿飞动作已经迟钝。
一个剑客,手上的动作慢了,那就意味着死亡。
荆无命没有下手,反命令龙啸云解开捆在李寻欢身上的绳索,李寻欢已被饿了七八日。
只要是人,无论是谁被饿了七八日,全都奄奄一息,别说打斗,就连抬手也很困难。李寻欢也是人。
但叶锋却知道,李寻欢并没有饿那么多天。因为还有一个颠三倒四的胡疯子,酒是绝对舍不得给的,但鸡腿、鸭腿、鹅腿,却大方的很。
荆无命的话,龙啸云不敢反抗,他解开李寻欢的穴道,亲自为李寻欢松绑,并且还将一把小李飞刀递到了李寻欢手中,柔声道:“兄弟,荆先生要跟你一决高下,你已饿了八日,千万小心,莫要大意。”
到了这个时候,他竟然还喊得出“兄弟”,并且说得深情款款,好像真的很关心你似的。
这样一种人,你佩服不佩服?你敢不佩服么?
李寻欢苦笑,一句话也说不出。
他也只有苦笑,他也的确不知道说什么。
但叶锋已经看不下去,他忽地大笑一声:“看来你得信守承诺,给我磕个头才行。”话语声落,他人已自柳树闪下,跃入庭院。
龙啸云脸色又变,难以置信地看着叶锋,失声道:“你是谁?”
事实上,除了李寻欢,在场所有人脸色都已变了,只不过变化程度不同而已。
荆无命眼角挑了挑,阿飞神色莫名,那双绿油油的眼睛,时而凶狠,时而痛苦。
龙小云?哦,他脸色早已苍白如纸。他年纪虽小,见识却不小。
江湖上最近发生所有大事,他全都知道,就算没见过叶锋,却也认得叶锋那把剑。
短短一个多月,好像已没有人不认得那把剑。
叶锋打了个响指,笑道:“你猜?”
龙啸云脸一红,随即换上一副笑脸,作了个揖,道:“原来是斩龙剑叶少侠莅临寒舍,失敬失敬!”
叶锋笑道:“很好,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那就赶紧磕头吧。”
龙啸云脸色变了变,干笑道:“叶少侠威名远波,在下向来久仰,一直无缘相识,今日相见,实属——”
叶锋忽然冷笑道:“我跟你很熟?”
龙啸云额头沁出冷汗,道:“不熟。”
叶锋道:“你是否说过,无论是谁找到这里,你就立即给他磕头?”
龙啸云只得道:“是。”
叶锋冷哼一声,继续道:“既然你跟我不熟,就少跟我攀交情。既然你说了那话,我现已跟了过来,那就立即给我磕头。这话,很难理解?”
龙啸云苦笑道:“叶少侠不要开玩笑?”
叶锋淡淡道:“我从不跟陌生人开玩笑。”
龙啸云眼珠子转了几下,道:“你以为自己没被发现,其实早就被发现了。荆先生之所以没有说破,正是要你跟来,好堂堂正正——”
不等他说完,荆无命已冷冷道:“我没有发现!”
龙啸云被噎住,整张脸都呛成了酱红色。
龙小云忽然插嘴道:“父亲养育之恩,小儿尚未报答,不如在下替父亲磕头如何?”
叶锋笑道:“可以。”
龙小云也笑了,对方毕竟还是讲理的人。
可他脸上的笑意只维持了一秒钟,叶锋又接着说了一句话:“但条件得改一改。”
龙小云干笑道:“不知尊驾想怎么改?”
叶锋打了个响指,笑道:“简单。把你那颗脑袋拿过来就行了。”
龙小云为之错愕,惨然一笑道:“尊驾莫要开玩笑。”
叶锋冷冷道:“你父子俩好像都是聋子!”
气氛凝滞,肃杀之气萦绕。
龙啸云忽然笑道:“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既然在下说过那话,就算磕个头也无妨。”
叶锋赞道:“好魄力,不愧是龙啸云龙四爷,能屈能伸,当真大丈夫。”
龙啸云竟笑着应道:“不敢当。”
说罢,他直接走向叶锋,竟真的弯下身子,然后,脑袋也弯了下去,而他脸上,竟还带着浓浓的笑意,就似这个头,他非但磕得心甘情愿,而且怡然自得。
噗通一声,重重磕在青石板上,可不等他抬起头。
异变突生!
叶锋身形不动,剑鞘横向一摆,劲气四射,斩龙剑剑鞘犹如利刃,已经斩到一半。顺势再动,龙啸云已经身首分离,临死之时,脸上竟还带着笑意。
笑意之中,自然也掺杂了几分错愕。
这突兀的一幕,任何人也始料未及。
就连李寻欢也不例外,他的反应当然要快些,可等他反应过来,剑鞘已入龙啸云脖颈三分,纵然是大罗金仙再世,也难挽救了。
所有人瞠目结舌,不可置信地盯着叶锋。(未完待续。。)
第166章 武者之心,永垂不朽
雨落荷叶,血珠在剑鞘上蹦跳几下,滴落在青石板上。
叶锋顺势一挥,但听轰隆几声闷响,血珠溅在院中柳树上,立刻轰出无数窟窿。
龙小云浑身颤抖,脸白如纸,双目流露出毫不掩饰的怨毒,咬牙切齿道:“尊驾武功高强,在下佩服,敢问一句……尊驾与我龙家有仇?”
叶锋摇了摇头。
龙小云道:“那你是为了李大叔?”
叶锋仍旧摇头。
龙小云道:“那敢问尊驾为何要下此毒手?”
叶锋不再摇头,笑了笑,道:“我高兴。”
天大的道理,也大不过“高兴”二字,这理由再妙不过。
龙小云蓦地瞪大了双眼,整张脸都气成了酱红色。
但听他咬牙切齿道:“好,这理由实在太好!”
叶锋挑了挑眉头,笑道:“你很恨我?”
龙小云咬牙道:“不恨,一点也不恨!我顶多只想斩了你的四肢,割了你的舌头,却一定不让你死!我会治好你,然后将你放在水缸里,里面装满辣椒水、盐水!”
“让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有想法。再过二十年,以你的聪明劲儿,说不得就有了与我争锋的资格。”
呛啷一声,剑光骤然一闪。
杀气顿生!
叶锋叹道:“但很可惜,我保证你一定活不到那天了。”
龙小云脸色愈发惨白,失声惊呼一句,情不自禁后退三步。
李寻欢叹一口气。忽然道:“叶兄。可否看在在下的面子。饶他一命。”
果然,就知道又会是这样!
依李寻欢的尿性,无论龙啸云父子对他做了什么,他铁定都会不了了之。
不得不说,这李寻欢实在是古大侠小说中的另类,如此一想,反倒是杀人不眨眼的西门吹雪,可爱一些了。
叶锋轻叹口气。道:“这恐怕很难,就算我答应,恐怕我手中长剑也不答应。”
的确很难,斩草固然重要,但除根也是必须的。
李寻欢面色变了变,又轻叹口气。
嗖的一声,手腕一翻,他手中已多了一柄小刀。
小李飞刀!
“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只要李寻欢飞刀在手,无论是谁都不敢轻视。别说轻视,就算你万分戒备,全神贯注,也仍会去见阎王!
极乐童子不相信,后来他死了;“青魔手”伊哭不相信,后来他死了;上官金虹也不相信,后来他也死了。
叶锋笑道:“你要杀我?”
李寻欢脸上露出一丝痛苦,道:“这恐怕也很难,可若你执意要杀他,就算我不答应,恐怕我手中飞刀也要答应。”
叶锋定定看着李寻欢,气氛凝滞,谁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龙小云额头沁满豆大的汗滴,双腿已软了下去。无论他代替龙啸云,孤身面对上官金虹,表现地如何镇定,如何心机百变,他毕竟还只是个孩子。
就算是成年人,都会畏惧死亡,更何况一个心理不过关、喜欢装大人的孩子?
叶锋忽然大笑一声,道:“很好!”
李寻欢道:“我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叶锋道:“很明显。”
李寻欢道:“但你的意思却不明显。”
叶锋长剑一抖,龙吟虎啸一般,响声大作,直震得庭院嗡嗡作响。
他的意思也很明显了。
但听他淡淡笑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我向来佩服不已……试问偌大武林,百年之前,百年之后,谁人不想一睹探花郎这一刀的风范?”
李寻欢道:“你不是例外?”
叶锋道:“我原本是例外,但后来却不是例外。”
李寻欢轻叹道:“这个习惯你不该改。”
叶锋道:“的确不应该改。我原本极其怕死,没有完全把握,从不出手。更从不打无准备之仗。但那是以前,现在却行不通了。我早说过了,我这人别的爱好没有,唯独喜爱练武。可修行一途,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越到最后,越要一往直前,义无反顾。”
“修行也如人生,总有那么关键几步,你不得不做出选择,不得不咬牙坚持。畏手畏脚,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永远也不能更上一层楼。”
“今日我倘若畏惧李兄你手中飞刀,那翌日,我也必定会败于上官金虹手下。”
这,便是武者之心了。
顿了顿,叶锋咧嘴笑道:“再有就是,我这人脾气怪得很,半点儿不爽忍不得,任何威胁也忍不得……更何况,我也很想知道,小李飞刀是否当真如传说中那般,例无虚发?”
李寻欢眼睛已微微湿润,脸上那抹痛苦更浓,定定看着叶锋,缓缓道:“这不是威胁,而是请求。是我在求你!我求你放他一命……”
这话语简简单单,平平淡淡,却石破天惊,震撼人心。
很难想象,这种对话,会从两个生死之敌口中说出。
也很难想象,这样两个人,下一刻便将分生死。
这,同样也是友谊,男人的友谊!
阿飞的眼眶已经湿润,张了张嘴巴,却忽然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
叶锋深呼吸一口,眼睛骤然睁开,眼中精电一闪!随即大笑一声,双脚猛地蹬地,连续蹬地,疾奔向前。他身形就如鬼魅,一剑刺向龙小云。
这一剑,气势如虹!
这一剑,雷击电闪!
这一剑刺去,犹如霜降大地,寒气彻骨。气势恢宏,又如长江大河。惊涛拍岸。大开大合。光华之盛。就算是天地也要为之变色……
阿飞绿油油的眼睛骤然瞪大,实难相信,世上竟还有如此精妙的剑招。
他的剑招已然够快,但跟叶锋这石破天惊的一招相比,那是远远不如了。
原因无他,只因叶锋这一剑,竟另他生出毁天灭地之感。
荆无命死灰色的双眼,同样瞪大。
那双死气沉沉、森寒无比的双目。竟像活了一般,透射出无比炽热、可燃烧尽一切的光芒。
龙小云当然无法抵挡,他双腿打颤,早已被吓软,骤然体味到这一剑,他整个人都瘫软在地,一道黄色的液体,自裆部流出,打湿了裤子。
这一剑之威,叶锋全力施出。他的人,他的意志。竟似全都融入到这一剑之中。
一往无前,义无反顾!
刹那之间,谁也想不出,还有谁能破得了这一剑。
那李寻欢呢?李寻欢也不能么?
叶锋这一剑未出之前,任何人都万分肯定,但见识到这一剑后,任何人都不能肯定了。
李寻欢终于出手!
没有寒光,没有风响,但李寻欢手中已无小刀,定眼再瞧,那神刀已经融入到光芒之中。
那小刀竟像凭空出现一般,谁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的手,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如何出的手,但那把刀,就是出现在了它该出现的地方。
如此一把神刀,如此一手绝技,就算称之为“鬼神之刀”,也不过分。
刀光!
耀眼的光芒!
刀很小,也很薄。
原本这刀是悄无声息,杀人于无形,刀至,人死!但此刻,却是遇强则强,刀身左近七尺,竟发出耀眼的白光,与叶锋那一剑截然不同的光芒!
好一个李寻欢,好一把小李飞刀!
轰然一声巨响,空气似被撕裂,更似被燃烧,噼里啪啦作响。
叶锋大笑一声:“好一手小李飞刀!”剑锋金光萦绕,横向一挡,改刺为削,仍向下而去。
他这一剑终究还是削了下去,但他这一剑,也终究没有杀了龙小云。
龙小云“啊”的一声惊叫,身体似被烈火灼烧而过,红通一片。身上衣服尽数烧焦,头上更免费卷了个发。
定眼再看,却哪里还有飞刀影子?而斩龙剑剑尖三尺处,赫然多了一个狭小的圆洞,一个被小李飞刀超速旋转,钻出的小洞!
李寻欢毕竟还是拦下了叶锋这一剑。
但叶锋却毫发无伤,也可说他防下了李寻欢这一刀。
他既能防下第一刀,那是否说明,他同样能防下第二刀?李寻欢飞刀总有用尽之时,那是否能说明,叶锋已经击败了李寻欢?但李寻欢,是否全力发刀了?若是,他这一刀攻向的,又是否是致命部位?
两人究竟谁胜谁败,谁也不知道。
什么?你说本人?
这样一场莫名其妙的决斗,恐怕就连本人也不清楚,唯天知晓了。
锵!
叶锋朗笑一声,斩龙剑已迅如闪电,再入鞘中。
……
……
一个要杀人,另一个要救人,偏生这两人还是好友,一个原本打算救另一个,另一个当然也知道。
但就是这样两人,竟会生死相斗。
你敢相信?!
你能相信?!
但这不敢相信、不能相信,偏偏发生了。
这始料未及、荒谬至极的决斗,也正如“天下第一剑”谢晓峰对决剑客燕十三、帝王谷主萧王孙泰山绝顶对决蓝大先生,彪炳武林史,一直流传。
并未因时光的流逝,黯淡下去,反在少数人的传颂之中,熠熠生辉。
直到百年之后。
那已是属于陆小凤、西门吹雪、叶孤城等人的时代,但李寻欢的传说,叶锋的传说,这场决斗的传说,乃至于紧随其后,叶锋对决上官金虹的传说,仍在流传。
待到叶锋再入陆小凤位面,世人莫不惊诧骇然。鬼神之说,更是大行于世。(未完待续。。)
第167章 八月十五,月圆之夜;洞庭湖畔,不战不散
李寻欢站起身来,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
这恐怕是他近两年以来,心情最愉悦的一次了。
叶锋也笑了起来,原因却连他自己也不晓得。
有些人,有些事,你永远也无法理解,但不理解,并不代表一定是错,也不代表一定不能接受。
只要有爱,只要有希望,什么都可以化解。
就连阿飞冰冷的脸上,也流露出一丝暖暖的笑意。
唯一没笑的是荆无命。
当然也只能是荆无命。
他死灰色的双眼,炽热盯着叶锋,声音仍旧冰冷:“好,‘斩龙剑’叶锋果真没有教我失望!拔剑吧。”
叶锋回过头,笑了笑,道:“你要跟我打?”
荆无命没说话。
他根本不必说话。
叶锋却笑道:“这一战之前,你或许还有赢我的机会。但现在,你却一点儿机会也没有。我状态正盛,心态也最佳,你见了那一剑的锋芒,信心必受影响。一旦交手,你必败无疑。”
荆无命冷冷道:“但你千万莫要忘记,你大战一场,内力耗费定然不少。”
从某种程度上说,你我二人打了个平手,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的。
这便是荆无命想要表达的意思。
叶锋又笑道:“倘若我说,我内力生生不息,无穷无竭。就在适才,我内力已然恢复,不知你是否相信?”
荆无命蓦地瞪大眼睛,却道:“哼。”
就连李寻欢、阿飞。脸上也流露出惊诧之色。
叶锋道:“哦对了。想起来了。你就算相信我说的话,却仍不相信你会输,只因你身上还有最大的秘密。但,就算你右手剑比左手更快,你仍然不是我的对手。”
这一次他连询问都没有了。
直到此刻,荆无命脸色方才大变,那已经不单单只是惊诧,更充满了骇然。
看到荆无命的表情。阿飞就知道叶锋所说是真,神色复杂地看着叶锋,他的震撼不比荆无命小。
因为他想起了林仙儿,他在想叶锋怎会什么都知道……
李寻欢苦涩一笑。
最震撼的,莫过于他了。
面对未知事物,人类总特别畏惧,这本就是人类最基本的天性之一。
但还有另外一种情况——越是了解,也越畏惧!
李寻欢最清楚,所以才最震撼。
念如电转,叶锋忽然道:“你虽然一定不是我的对手。但上官金虹却一定是。劳烦你代我传一句话,告诉上官金虹。八月十五。月圆之夜,洞庭湖畔,不战不散!”
七日之后便是八月十五,时间充裕。
荆无命神色不定。
叶锋三人却已经缓缓向外走去。
正在此时,荆无命忽然道:“我为什么一定要代你传话?”
这话孩子气十足,仿佛在说凭什么你说什么,我就得听什么。
只听叶锋平淡道:“因为是我说的。”
这话同样孩子气十足,同时也霸气十足,就如一群孩子耍在一起,孩子王说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荆无命身体一抖,默然无语。
……
……
半个时辰后,醉仙居三楼。
夜色微醺,华灯初上,暮气下沉,氤氲萦绕。
原本应当喧闹无比的酒店,此刻却冷冷清清。待弄清楚,竟是因为早些时候的晴日闹鬼事件,叶锋哭笑不得。
偶尔独处虽然不错,但多数时候,他还是挺喜欢热闹的。
当然,好处也不是没有,至少三楼位置多得是,叶锋不必使用非正规手段,才能享用了。
阿飞已提前离开,貌似他仍然对叶锋颇有微词。
受了伤的小兽,就该独自躲到山洞里,默默舔舐自己的伤口。
不知怎的,叶锋脑中,忽然极其恶俗地冒出郭小四无病呻吟的伤痛青春名言。
短短几日,已发生太多事,两人的约定,今日总算能完成。李寻欢随即将小李飞刀的诀窍,以及自己的心得体会,倾心传授。
李寻欢说这小李飞刀不过寻常,但绝世高手似上官金虹,全方位压制李寻欢,打得李寻欢连出刀机会都没有,却仍奈何不了李寻欢这出手一刀。
这小李飞刀,又怎寻常得了?
叶锋眼睛都被点亮,听得李寻欢讲述,无论是拿刀手法,还是手腕技巧,尽皆精妙绝伦,远非寻常掷刀手法可以比拟。
又过半个时辰,李寻欢已将小李飞刀诀窍,尽数传授给叶锋。期间,李寻欢更亲身示范,也算破了“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神话。
叶锋武学天赋极高,又得遇李寻欢这尽心尽责的老师,更何况他九阳神功已近大圆满,诸般武功,俯拾皆用,这话套在小李飞刀上,虽是吹牛皮,但帮助肯定极大。
进步可谓一日千里,远非常人可比。
李寻欢教完,他已将小李飞刀领悟了六成,假以时日,学得九成,也可期待。但也仅此而已,到此止步。根本没指望学到百分之百。
他虽自信,但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二人都是爱酒之人,接下来自然是“五魁首哥俩好”,不醉不归的趋势。
酒过三巡,李寻欢方才缓缓道:“叶兄,你学究天人,年纪轻轻,武功便已登峰造极。纵然是大侠沈浪在此年纪,也不如你。可上官金虹成名二十余年,一对‘子母龙凤环’更是出神入化。”
“你有信心赢他?”
叶锋摇了摇头,笑道:“没。但就是要比。”
李寻欢定定看着叶锋,似想起什么,笑了起来,道:“不错。朝闻道,夕可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在追逐自己“道”的过程中,有时,是需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需要破釜沉舟的。
还有一点,叶锋没说,但李寻欢却知道。
叶锋杀了上官飞,就算叶锋不去找上官金虹,上官金虹也会来找叶锋。那时天时、地利、人和,皆在上官金虹那边,叶锋必败无疑。
金钱帮势力遍布全国,却也未必一定能找到叶锋,但倘若找到了呢?再说,躲猫猫也非叶锋风格。
既如此,他索性挑上洞庭湖,一个谁的主场也不是,山清水秀之地。
正说话间,轰隆轰隆,整个醉仙居,忽然剧烈摇晃起来。
叶锋一愣,眉头旋即皱了起来。
尼玛……最最不想遇到的,偏偏还是遇到了。
难道这他娘就是传说中……所谓“宿命般的相遇”?(未完待续。。)
第168章 大欢喜女菩萨
李寻欢随即问道:“怎么了?”
叶锋苦笑道:“此刻,纵然是上官金虹站在我面前,我也毫不畏惧。但偏偏最不愿跟来人交手,就算抹了我的脖子,我也不情愿!”
李寻欢笑道:“叶兄武功傲绝当世,竟还有畏惧之人,那我倒非得瞧一瞧了。”
叶锋摇了摇头,道:“切勿取笑!你现在还笑得出来,只因你还不知道正上楼的人是谁。”
李寻欢不说话了,他原本就不是多嘴之人。
正在此时,整栋酒店剧烈摇晃起来,而来人,也终于出现在两人身前。
李寻欢顿时被噎住,仿佛吃了一个大大的瘪,苦笑道:“我的确不该取笑的。”
但见十几个女人走上三楼,清一色巨人般的女胖子。
最引人瞩目的,莫属最中间那人,她竟足足有五六百斤,一条胳膊竟比大象的腿还粗,她原本也有脖子,但现在这脖子已经消失。
除此之外,她身上还挂着几个浓妆淡抹、花枝招展的男人。当然,那几个人已经不能再算男人了。旁人看到,都恶心得想吐,偏偏那几个粉面男人还很开心。
大欢喜女菩萨!
她瞧见叶锋,眼睛都亮了起来,赞道:“好俊的小郎君,我最喜欢了!你跟着我,我非但不找你报仇,而且还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
李寻欢奇道:“你什么时候又惹上她了?”
别说李寻欢,就连叶锋自己也不知道啊。
尼玛……这展开略奇葩啊。
莫非自己真自带主角光环,四处吸引仇恨?
念头转动。叶锋忽地想起东海玉箫。猛地明白过来。他二人都是魔教中人,东海玉箫现如今在魔教的地位,肯定不如大欢喜女菩萨。
莫非,这大欢喜女菩萨是东海玉箫的姘头?
尼玛……看东海玉箫瘦不拉几的,想不到他口味这么重!不由得恶寒连连。
整明白事情来龙去脉,叶锋喝了一口酒,笑道:“好一个女胖子,对。别看别人,说的就是你!我虽然喜欢女人,但就算杀了我,也决看不上你。所以我劝你还是死心了吧。”
大欢喜女菩萨双眼一瞪,咬牙道:“好!你很好!那你就去死吧!”
叶锋大手一挥,道:“且慢!”
大欢喜女菩萨笑吟吟道:“怎么,你改变主意了?只要你给姑奶奶磕个头认个错,我大人大量,还是可以原谅你的。”
叶锋恶心地不忍再看,一指李寻欢。大声道:“报仇也得讲个先来后到,这位正是大名鼎鼎的小李探花李寻欢。你干儿子极乐童子正是他杀掉的!”
“还有那位穿蓝衣服,身段婀娜,相貌妩媚,堪称一枝红杏出墙……啊不,是一朵梨花压海棠。你应该就是‘蓝蝎子’吧?你姘头‘青魔手’伊哭也是李寻欢害死的,你要报仇也应该先找他!”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忘了说,虽然我这人做事,向来讲究‘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只求付出,不求回报,但我必须告诉你,伊哭虽是李寻欢杀的,但他却是中了林仙儿的美人计,说起来,也是被林仙儿间接害死的。好巧不巧,林仙儿正是区区在下摆平的。真要算起来,我对你还有大恩。”
因为自己的介入,剧情果然发生了重大改变。
原著中,蓝蝎子原本应在某个深夜,去找李寻欢麻烦,并被李寻欢废掉一只手,后来幡然醒悟,更救了李寻欢的命,此刻却也应该被大欢喜女菩萨所杀。
现在却好好的站在这儿。
李寻欢错愕地看着叶锋,哭笑不得。
叶锋轻轻拍了拍李寻欢肩膀,轻叹道:“兄弟,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不要一味逃避,有些事,你必须勇敢面对!”
死道友不死贫道,为了不恶心自己,只能恶心你了。
叶锋在心底默默为李寻欢祈祷。
李寻欢苦笑摇头,他已经彻底无语。
叶锋刚刚说完,大欢喜女菩萨等人脸色大变。
小李飞刀,威名赫赫,江湖之上,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又有谁敢轻视?
但对古大侠小说中的江湖人来说,他们也仅仅只是震撼一下罢了。
因为他们,全都自信心爆棚,皆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之辈。此等不作死就不会死性格,比比皆是,完全是现代加工厂生产线上的量产货。
当然,此等性格,也并非全无好处,至少杀起来,毫无负担。
所谓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也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必承受任何道德指责。
果不其然,大欢喜女菩萨听罢,一双因为肥胖,成了一条线的眼睛,立刻绽放出异样光彩,咯咯笑道:“李寻欢,原来你就是李寻欢!不错不错,你没有让我失望。”
“原本我是只喜欢年轻的小伙子,但看到你,却忽然发现,原来中年男人也有一股特殊的魅力,我又开始喜欢你了。只要你跟我一起走,我非但不找你报仇,而且还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
说罢,大欢喜女菩萨竟又冲叶锋道:“你不会怪我多情吧?哎,这是没有办法的,谁让姑奶奶实在多情。不过你也不必担心,在我心里,你跟他是一样的。”
叶锋嘴角抽搐,连连摆手,道:“别!求别喜欢!请只喜欢探花郎一人即可,我也保证自己绝对不会吃醋!”
尼玛……难道这是自己作孽太多,报应来了么?
李寻欢无语地摇了摇头,笑道:“多谢大菩萨厚爱,但很可惜,在下跟叶兄趣味一致。向来也是只爱美人。像大菩萨这种级别的胖子。在下是万万消受不起。”
一而再再而三被羞辱。大欢喜女菩萨如何不怒?
但她怒极反笑,不仅笑,而且是大笑道:“不错,你两人当真不错!你敢这么说,肯定是自持武功了得,我拿你没有办法是不是?”
“哼,小李飞刀很了不起么?别人怕你的飞刀,但我大欢喜女菩萨却不怕!”
李寻欢道:“哦。小李飞刀倒也没什么了不起。譬如在下身旁这位,他便能接住在下的小刀。”
众人哗然,吃惊地看着叶锋,实在难以相信眼前之人,竟能接住传说中的小李飞刀!但这话既是由李寻欢亲口说出,那还有假?!
我去……这算一报还一报么?
叶锋淡淡笑了笑,也不解释。
大欢喜女菩萨脸色阴晴不定地看着叶锋,却冷哼一声,显然是自信心爆到天上,即便相信。也仍不信叶锋是她对手,甚至叶锋、李寻欢联手。也不行!
更何况,她这边蓝蝎子,还有她那些女弟子,也不是吃素的。
接下来,就是大欢喜女菩萨个人秀时间。
那几个男人中,有一人,正是藏剑山庄少公子游龙生,剑法着实了得。
剑是夺情剑,吹发可断。人是一流高手,剑法也自是高明剑法。但游龙生一剑刺向大欢喜女菩萨的脖颈,竟生生被她脖上肥肉夹住,呛的一声,夺情剑竟弹到了地上。
叶锋鼓掌道:“好肥肉!用来炼油,那也是极好的!”
李寻欢哑然失笑,他算真佩服这位小兄弟了。
大欢喜女菩萨恶狠狠瞪叶锋一眼,转脸却得意地咯咯笑道:“李探花,现在你认为,你手中那把小刀,还能杀得了我么?”
李寻欢无力地摇了摇头,道:“不能。别说我只有一把小刀,就算我身上有几百把,恐怕都不能。”
大欢喜女菩萨得意道:“不错。敢说这话,就说明李探花不愧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
叶锋却忽然道:“他能!”
大欢喜女菩萨瞪着叶锋,讥诮道:“初生牛犊不怕虎,好,大菩萨就来会会你!”
叶锋没有回答,反从怀中拿出一个药瓶,将两把小刀往瓶里伸下去。
所有人莫名其妙地看着叶锋,实在不知他此举,有何意义。
答案很快揭晓。
短短一个呼吸,叶锋已迅速抽出两把小刀,两把小刀通体立即变得绿油油的。
大欢喜女菩萨等人脸色大变,不由惊呼道:“你敢用毒?!”
中原武林,之所以将魔教称为邪门外道,就是因为这群人,无所不用其极。邪门功夫姑且不提,更要紧的是,无论什么下三滥功夫,只要能杀人,他们都肯钻研,成果还颇丰。
大欢喜女菩萨是极乐童子干娘,同样来自苗疆,蛊毒、下虫,无一不精,虽不知叶锋究竟在飞刀之上,涂了什么,但有一点,却可以肯定。
那一定是毒!
非但是毒,而且还是剧毒!
叶锋打了个响指,笑道:“有眼光!你这种专业性人才,我向来是极其佩服的。我也知,你打小跟毒打交道。极乐童子能成为下毒的大宗师,你实在功不可没。所以这点儿小毒,你大欢喜女菩萨肯定没放在眼里……”
“所以,张开环抱,放马过来吧!请千万不要因为李探花是一朵鲜花而怜惜他,请尽情地、肆无忌惮地蹂躏!”
调戏完大欢喜女菩萨,叶锋还不忘调戏下李寻欢。
李寻欢傻眼,摇了摇头,却又疑惑地看着叶锋,心中想着:他怎会随身带这东西?
叶锋干咳两声,笑道:“咳咳……防身!单纯是准备防身的。出门在外,举目无亲,自然要带点儿硬通货防身。你千万小心,莫要被刀刃划伤,否则上天下地,都没人能救得了你!”
没错,上天下地,无人可救。
这毒自然便是七星海棠!
金庸武侠,奇毒数不胜数,但最狠辣,一旦中毒,非但生死立判,而且别无解救之法的,一个巴掌都数的过来。但飞狐中的“七星海棠”、连城诀中的“金波旬花”,肯定榜上有名!
叶锋虽未直接向程灵素索要,但随后却还是通过非正规途径,得到了七星海棠。
说着话,叶锋已将一把小刀递给李寻欢。
两人身上,总共也只这两把小刀。
李寻欢无奈一笑,别无他法,只得打叶锋手中接过小刀。
他虽不屑用毒,但情势逼人,现在是不得不用。而这法子虽不大光明,可也不得不承认,眼下却再没别的法子,比这更有效。
大欢喜女菩萨咬牙切齿地看着叶锋,神色不定。
她虽然极其擅长下毒解毒,但却认不出叶锋所用之毒,究竟是什么。同样的,也正因为比旁人更了解,才更清楚毒的可怕,也更畏惧。
一时之间,她也不知是进是退。
叶锋笑了笑,揶揄道:“怎么?我们的大欢喜女菩萨,你不会是害怕了吧?”
大欢喜女菩萨恶狠狠瞪着叶锋,却没有说话。
“也罢,就拿你来试刀吧……”
大欢喜女菩萨冷哼一声,仍然没有说话。
叶锋冲李寻欢拱了拱手,道:“那么,李兄,七日之后,洞庭湖畔,不见不散!现在,是时候说再见了!”
不等李寻欢开口,人影横闪,叶锋已闪身掠向远方。
就在大欢喜女菩萨所有注意力,全放在李寻欢身上的时候,但听嗖的一声,寒光一闪,一柄飞刀已射中大欢喜女菩萨的右眼!
李寻欢苦笑,他早已料到。
余下诸人,尽皆呆住。这才明白叶锋说的“试刀”是什么意思。
这一刀虽非李寻欢发出,又打了大欢喜女菩萨一个措手不及,可力道之大,角度之准,实在骇然听闻。
大欢喜女菩萨哀嚎一声,一把将飞刀自右眼拔出,狰狞叫道:“叶锋!王八羔子!哪里跑,老娘非要剥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
奇怪的是,她虽怒不可遏,但脸上竟露出淡淡的笑意。
可这笑意,看在众人眼里,实在太过惊悚、可怖,不由倒退几步,跟她拉开距离。
大欢喜女菩萨嘶吼过后,就要追去,可她身子刚刚跃起,轰隆一声巨响,又重新摔倒下来,地板直接裂开。就此毙命。
李寻欢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喃喃道:“现在你已经是天下无敌,金刚不败了……”
原本按照叶锋的想法,大欢喜女菩萨是准备留给李寻欢的,但依着适才剧情发展,大欢喜女菩萨说不定就不战而退了。而以李寻欢的尿性,只要对方不找他的麻烦,他铁定不会主动出击。
既如此,叶锋索性自己出手。
留着大欢喜女菩萨那种恶心的怪物,实在是大大有损市容,遇到就决不放过!
接下来,便是趁着这段时间,努力进修,为洞庭湖一战做准备了。(未完待续。。)
第169章 百年难遇,大战在即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而只要有江湖,那么这个江湖便永远不缺话题,永远不会寂寞。
二十余年来,兵器谱上论风流,诸多英雄豪杰,都在演绎属于自己的精彩,好戏连台,但最具传奇性的,肯定当属李寻欢和上官金虹!
李寻欢虽在,但小李飞刀已成传奇。上官金虹同样也在,一对龙凤双环,也已几近神话。
但若论这短短月余,谁的名头最响,谁的锋芒最盛,只有一人!
斩龙剑叶锋!
……
……
长江之上,最繁华最富庶的城市,武昌必定榜上有名,加之这富庶都市,又素有“九省通衢”的称呼,交通之便利,可见一斑。
交通便利,消息传播自也迅捷,中原武林三教九流,尽皆聚集于此。
八月十日,武昌某个茶楼之中,原本应当是喧嚣之声,此起彼伏。此时却安静异常。
众人当中,有一白胡子老头,正吧嗒吧嗒抽着大烟斗,烟雾缭绕。老头身旁,还坐着一个梳着两条大辫子,有着一双大眼睛的年轻姑娘。
待再走近,才知这两人是祖孙关系,而众人聚集于此,也全在听老人讲故事,他那孙女起帮腔作用。
那老人不讲演义传奇,不讲民间逸闻,也不讲小品笑话,单单只讲江湖事,只要跟这个江湖有关,他仿佛什么都知道。顺口就来。
现在正在讲的。当然是最近一段时间。江湖上最轰动的大事儿。
所有人的注意力全被吸引到这儿,皆竖起耳朵,聚精会神地听着。
老头儿吸了一口旱烟,道:“红儿,你可知现今这江湖上,谁的名头最响亮?”
名叫“红儿”的少女撇嘴道:“爷爷,这故事你说的没有一千遍,也有八百遍了。你说得不烦。我听得也烦啦。斩龙剑叶锋!一把斩龙剑,尽斩金钱帮五大高手,这其中既有后起之秀上官飞,也有成名二十余年,兵器谱上排第八的‘横扫千军’诸葛刚。这的确很了不起,但你说了这么多遍,那就没有那么了不起了……”
老头儿笑道:“那我再问你,小李探花李寻欢厉害不厉害?”
豆蔻年华,青春岁月,试问哪个少女不思春?
红儿双眼立刻被点亮。脸上甚至泛起一丝红晕,笑道:“兵器谱上排第三。近二十年来,江湖上流传最广的一句话便是‘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李寻欢有多厉害,小李飞刀有多厉害,这是世人皆知的,爷爷你忽然提这做什么?”
老头儿笑道:“出手一刀,例不虚发,嘿嘿……那是以前,现在这话却不尽然了。因为二十余年以来,终于出现一位小李飞刀出手,却不死不伤的!”
哗然。
所有人屏住呼吸,他们很想追问,这人究竟是谁。心头那个名字也早呼之欲出。但这件事实在太过震撼,也太有魔力,他们只得等着老头儿说出来。
红儿急道:“爷爷,你快说你快说,这人究竟是谁?”
老头儿将烟斗往桌腿上磕了一下,方才缓缓道:“这人是谁?除了‘斩龙剑’叶锋,还能是谁?据说,就连小李探花本人也曾直言,这人已经天下无敌,金刚不败喽。”
轰!
小小的茶楼立刻沸腾,人声鼎沸,议论纷纷,兴奋讨论了一阵儿,又全都要求老头儿继续说下去。
红儿似已听得入神,良久方才喃喃道:“那的确是了不得,了不得……”又道,“不过,爷爷,难道这人当真如小李探花所说,天下无敌了么?”
老头儿道:“那也未必,就算小李探花不敌。兵器谱上,上官金虹排名可还高于小李探花。不过上官金虹跟小李探花不相伯仲……”
红儿失声脱口道:“那他真是天下第一了?”
“当然。”老头儿又吸一口旱烟,许久之后,方才缓缓吐出,又接着道,“不是。”
红儿瞪着眼睛,难以置信道:“他二人都不是叶锋敌手,那还有谁?”
老头儿脸上闪现一抹傲然,轻轻拍了拍红儿的脑袋,笑道:“你可千万莫要忘了,上官金虹排名之上,还有一个妙参多变,精妙无比的如意棒哩!”
红儿笑道:“对,对,我怎么把天机老人给忘了。”
老头儿将话题扯回来,继续道:“他二人虽只对上一招,但这一战却足以名流武林史,当中精彩,又岂是言语可描述其万一?!”
红儿小鸡啄米般连连点头,惋惜道:“不错,这一战必定精彩之极!简直可以说得上是百年难得一遇,哎,可叹我不能亲眼一见……”
老头儿吸了一口烟,笑道:“这一战的确称得上精彩之极,但两人为至交好友,不可能真动了杀气,所以这一战,难免会有瑕疵。但你也不必感到惋惜,因为还有另外一战,同样是百年难得一遇!”
红儿云雀一般,叽叽喳喳道:“又是百年难得一遇?这一战竟堪比叶锋对上李寻欢?那是谁跟谁的对决?又在何时何地对决?”
非但是她,茶楼内所有武林人士,全都安静听着。
不知道的,自然想知道;已经知道的,也想印证一下。
老头儿咳嗽一声,笑着道:“能堪比这两人对决的,自然还有。这一次是叶锋给上官金虹下的战书!简洁明了,也只有十六个字。”
红儿道:“哪十六个字?”
老头儿道:“八月十五,月圆之夜;洞庭湖畔,不战不散!”
红儿吐了吐舌头,道:“真有气势!”随即眉头一挑,喜道,“爷爷!今日才八月十日,还有好几天,咱们能赶到洞庭湖看这一战了!走,爷爷,我们赶紧走!”
老头儿笑了笑,道:“看把你给急的,爷爷都一把老骨头了,也不体谅体谅……”
红儿挽着老头儿的胳膊,亲昵撒娇道:“胡说,爷爷哪里老了,您身体壮如牛,二十多数的小伙子也比不了!”
喧嚣声中,这祖孙俩已走了出去。
人群再次炸开,无论先前是否知道,此刻也已热血沸腾,暗道幸运,非得抢在八月十五,赶到洞庭湖不可,亲眼见证这百年难得一遇的惊天一战!
如此,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迅速在江湖流传开来。
整个江湖都为之震动!
擂台已经搭好,大幕缓缓拉开,好戏就将上演!(未完待续。。)
第170章 将进酒,杀气生
八月十五,夜色微醺。
洞庭湖畔,早已是人山人海,足有十万余人,蔚为壮观。
这等罕见场面,就连此位面最没存在感的朝廷,也出动近万兵马,防止暴动。听到消息,能赶到这里的,皆非信男善女,而是社会不安定因素。
这巍巍十余万人,非但自带兵刃,而且身手不凡。倘若真要反抗,那这近万兵马,也如砍瓜切菜,无济于事。
依照常理,这许多江湖人聚集一起,谁也不认识谁,必定大乱。但现场秩序却乱中有稳,谁也不敢胡来。挑衅生事,来此寻仇的,更是一个没有。
这,却不是朝廷在起作用。
细细观看,便会发现,稳定现场秩序的,皆是一群身着黄衫、面无表情的汉子。他们虽只有两千余人,却无人敢拂其意。
钱能役鬼,亦能通神,是为金钱帮。
这维持现场秩序的,除了金钱帮,还能是谁?
短短七日,洞庭湖外已是高台筑起,不愧是天下第一大帮,效率极高,出手也极是不凡。这湖畔外围,位置不一,正如现代演唱会,有的出售,一位千金,有的位置,却是有钱也买不到。
洞庭湖之大,举目不能望尽。
叶锋将自己这终极一战,定在洞庭湖畔,原本也是信口胡说。只觉作战之地不是金钱帮总部、分部,那便可以。脑洞大开,随口提了洞庭湖。
未至之前,他还在考虑。洞庭湖这么大。要碰不到上官金虹。那才搞笑。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自他进入湖南境内,街头巷尾,无论江湖中人,亦或是平头百姓,皆在谈论洞庭湖之战。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一战,确也称得上是天下第一战了。
待他拍马来至洞庭湖畔。更是吓了一跳。更令他惊奇的是,不等他自报家门,也不等金钱帮弟子前来接待,人群已如沸腾的开水,一下子炸开了锅。
哗然。
现场哗然一片,尽皆震撼地看着叶锋,他走到哪里,哪里便让出一条通道,那里也立即变得鸦雀无声。他脸上虽有笑意,平易近人。却无一人胆敢上前。
所谓不怒而威,大抵也不过如此了。
叶锋还当自己拥有了上位者气势。正飘飘然间,忽有一人奔出队伍,大抵太过激动,满面红光,正要扑上前来。他左右两侧,忽地闪出两个黄衫汉子,一把将他抓住,叱的一下,刀已自背插入,洞穿而过!
叶锋眼睛一眯,不愧是天下第一大帮,单单这两个黄衫汉子,武功已是不俗。
弹指杀人,那两个黄衫汉子,脸上仍毫无表情,拖着那具尸体,随即向后退去。
金钱帮处理尸体,自成一体,旁人无论费尽怎样心思,也难寻到。
叶锋眉头皱起,明白了,敢情关键在这儿。
定眼再看,许多人手上竟都拿着一张画像,自己的画像!有的还正看一眼画像,又看看自己。
汗……怪不得自己才到,所有人一眼便认出自己。
叶锋轻叹一声,这金钱帮做事,果真是滴水不漏,江湖之上,它不称雄,还有谁能配?这也正应了那句真理: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念头转动,忽有一人自人群闪了出来。
荆无命!
荆无命冷冷看着叶锋,语气更加冰冷:“跟我来!”没有一句废话。
叶锋倒也可以理解。
倘若李寻欢跟阿飞是无限接近基情,那荆无命对上官金虹,已然便是基情。却又不单单只是基情,两人之间的感情,极为复杂。
上官金虹是人,那荆无命便是上官金虹的影子,他所求无他,只求上官金虹注意的目光,为了这目光,他可以倾尽所有,哪怕将自己燃尽,也在所不惜。
卧槽……不能再想,绝对不能再想下去了。
银鬃骏马上,叶锋赶紧摇了摇头,驱散脑中念头。
再行片刻,已至一个简易亭子中,叶锋终于见到了上官金虹。
他虽从未见过上官金虹,却一眼将其认出。
四目相交,空气之中,似迸射出火花!
那亭子一圈,还有许多座位,却只坐了寥寥几人,李寻欢、阿飞、天机老人、郭嵩阳,赫然便在其中。
上官金虹为人孤傲,江湖之大,能入得他法眼之人,却不足一双手。
叶锋走进亭子,上官金虹也不起身,只右手一挥,说了一个字。
“坐。”
叶锋微微一笑,随即坐下。
上官金虹定定看着叶锋,右手挥出,虚空之中,劲气蹿射,桌上一杯烈酒便轻飘飘推至叶锋身前。
叶锋顺手拿起,一饮而尽,哈哈一笑道:“好酒!倘若我能多呆两日,一定要天天呆在金钱帮,品尝尽上官帮主美酒!”
上官金虹脸色不变,良久之后,却忽然笑道:“好!‘斩龙剑’叶锋,毕竟没有教我失望!能喝在下手中之酒的,放眼天下,也不过寥寥几人。但你叶锋,必是其中之一。”
叶锋微微一笑,看了看四周,笑着冲李寻欢道:“李探花,我早说你不是做生意的料,你看上官帮主,原本不过一场决斗,他却从中盈利千万。你可是拍马难及!”
李寻欢笑道:“上官帮主原本就比我会做生意,这也没什么惊奇。”
叶锋又笑道:“上官帮主,这一战,你我都有份儿,你赚了这么多钱,可得分我一份儿。”
上官金虹虎目之中,射出一道寒光,道:“不必。要么我杀了你,要么你杀了我,只要你杀了我,这金钱帮偌大基业,全部交予你手!”
杀气!
父仇不共戴天,杀子之仇,又何尝小的了?
叶锋稍稍一愣,旋即笑道:“不错。正是此理,上官帮主快人快语,当真痛快!”
说着话,右手猛地一拍桌面,酒壶腾空而起,他右手成爪,酒壶便定在虚空之中,再一用劲,烈酒便如水箭一般,蹿射而出,直接将上官金虹身前酒杯倒满。
“这一杯,是我回敬上官帮主。”
围观之人,瞠目结舌。
上官金虹有此内功,那自是寻常,但叶锋小小年纪便能如此,那就有够骇然听闻了,直可说百年未曾一见。
饶是李寻欢、天机老人等人,也不由得动容。(未完待续。。)
第171章 终极一战,日月同辉
上官金虹瞳仁蓦地一缩,道:“好内功!”伸手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叶锋举目四扫,道:“你我二人,就在此处决斗?”
上官金虹道:“就在此处决斗。”
叶锋却摇了摇头,扫了一眼荆无命,道:“与你争斗,我半点放心不得。有旁人在场,心绪难安。”
他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只要荆无命在场,对他来说便是莫大的威胁,他便难以安心,自然不能倾尽全力。
上官金虹却冷冷道:“你跟李寻欢的关系也不错。”
他的意思也很明显,金钱帮这边有荆无命,但李寻欢同样也在。荆无命敢出手,那李寻欢岂会不管不顾?同时也有另一层意思……如果荆无命不出手,李寻欢却横插一脚怎么办?
他说的不无道理。
岂料,叶锋却微微一笑道:“李探花是正人君子,必不屑背后伤人。纵然我不敌被杀,他也不会出手。但荆无命就未必了。”
他说的就不那么有道理了。
但李寻欢却无奈一笑,他是真没想到,叶锋非但什么都知道,而且什么都敢说。
荆无命脸色变了变,这本是他最大的秘密,却被叶锋一句说破。
上官金虹神色不变,片刻之后,忽而冷然道:“好,那我们就在湖上打!”
叶锋道:“湖上?”
上官金虹闭嘴不答,伸手往湖心一指。
但见两百丈之外,赫然有一艘巨大的画舫。画舫之上。自然是一个人也没有。
叶锋神色一凛。上官金虹不愧是一代枭雄。思维果真缜密,什么都已提前料到。旋即大笑一声:“好!那我们就先比比,看谁先到画舫!”
话语未落,他身形骤然一闪,人已如轻烟一般,蹿射飘出。
他快,上官金虹也是一点不慢。
就在叶锋身形刚动之时,上官金虹也已跟着闪出亭子。但跟叶锋不同。
叶锋是身轻如燕,迅捷如电。上官金虹却是双脚疾奔,每一脚落地必发出“蹦”的一声巨响,那是他双脚用力蹬地,方才造成的后果,待速度稍微下降,他重心立即下沉,再次借地而起。
原本还喧嚣无比的现场,登时鸦雀无声。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这百年不遇的决斗之中。
叶锋、上官金虹也果真没教众人失望。
两人身形似鬼似魅。众人只觉眼前一花,两人已闪身。分别飘向两叶扁舟。
呛啷一声清啸,寒光清澈,斩龙剑已经出鞘!
剑已出鞘,虚空之中,叶锋便顺势一斩,轰然一声巨响,水面竟迭起两丈来高的巨浪,而叶锋脚下那叶扁舟,已如强弩射出的钢箭,如风般蹿射而出。
那上官金虹呢?
他什么也没做,跃上扁舟,他身形下蹲蓄势,双脚猛地再蹬!
同样也是轰隆一声,那扁舟竟四分五裂,船板射入湖底,但船身却如炮弹一般,射向围观人群,劲风呼啸而来,嗖嗖几声,立即有人胸前绽放出血花。
那些人甚至还来不及哀嚎,便已毙命。
如同受了惊的野兽,惊呼声起,前排人群皆噤若寒蝉,嘴里惊恐叫嚷,只想后退,但此刻人山人海,摩肩接踵,却又哪能如愿?
好在这骇人的殃及池鱼,只有一次。
洞庭湖上,上官金虹腾射而起,身形犹如苍鹰一般,自上而下,扑杀过去。左右手腕翻飞,但见金光大盛,两道耀眼光芒,一左一右,呼啸而出。
龙凤双环!
这成名三十余年的枭雄,终于出手!二十年来,第一次出手。
炸雷惊响!
好一个上官金虹,这“龙凤双环”使来,当真是迅如闪电,猛似雷霆,嗤的劲风大作,但这“龙凤双环”却比风声更快,风声还落在后边,双环已双双扑杀而至!
这一击之势,骇人魂魄,徒生出的气压,竟压迫地叶锋气血上涌。
整个扁舟硬生生向下压去,湖水已没至叶锋膝盖。
上官金虹的实力,当真不可小觑,不,更准确的说法,正如他全方位压制李寻欢,对方实力之雄厚,必定强于自己!
遇强则强,叶锋体内血性亦被激起,双目猛地瞪大,大喝一声:“来的好!”碧绿光芒一闪,斩龙剑直接挑向左侧金环。
星火!
兵器相碰,迸射出惊心动魄的星火,竟将方圆三丈,映得通红一片,湖水似滚烫开来,死鱼翻肚,漂浮在湖面之上。
这一挑,终究给他拦了下来。电闪火石间,叶锋又顺势挽了一个剑花。借力打力,金环翻飞,声响大作,左侧金环便直接撞向另一个!
奇异的是,就在两道金环快要相撞之时,竟似南北磁场,嗡的一声,两道金环又骤然左右退开。
上官金虹大鹏般的身形,也已扑闪而下,左右袖子一抖,龙凤双环便如水蒸气般,凭空蒸发。
双掌攻下!
轰!
整个洞庭湖面仿佛已受震动,巨浪滔天,一股巨大的气压,骤然向下!
叶锋终于出剑!
但见他身形向下,双掌齐出,临到最后,却是左掌在前,正是九阳神功催动下的“大罗汉掌”。暂缓上官金虹双掌之威,斩龙剑紧随其后。
声如钟磬,剑如游龙!
这一剑刺出,光芒乍现,犹如朝日初生,霞光满天。招式精妙不提,威势更是吓人!
上官金虹掌力落在此剑招之下,仿若顿消。
但上官金虹却笑了,非但笑了,而且长啸一声:“痛快!”招式忽变,啪的一声,须臾之间,双掌竟连在剑身,拍了一十八下。
两人倏然交手,又倏然分开。而叶锋脚下扁舟,自也轰然散架。
瞠目结舌。
所有一切,电光火石之间,已经发生。两人皆是以快打快,招式精妙,威力更是不消多说。
洞庭湖畔,许多人揉了揉眼睛,因为他们许多人甚至没有看清两人交手,初次交锋便已结束。
此时两人距离湖畔,已有数丈,但上官金虹“龙凤双环”出、叶锋一剑上天,强大的劲气,迫起滔天巨浪,犹如海水涨潮,骤然攻向湖岸。
嗤的劲气呼啸,更刮的所有人面庞生疼,可心底太过震撼,全已骇得呆住,这疼痛之感,根本未觉。
小亭之中,现场最腕儿最大的几人,亦不由为之动容。
郭嵩阳,别号“嵩阳铁剑”,兵器谱上排第四,剑法自然了得。
此刻,这“嵩阳铁剑”却不禁摇了摇头,叹息道:“兵器谱上,能以剑成名,能入我郭嵩阳法眼的,一个也没有。他以剑成名,原本我也非得跟他斗上一斗。但今日再见,方才知道什么叫做‘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单单这一剑,我郭嵩阳已大大不如。今日方才知道,原来剑法,竟还有此等精妙变化……”
语气之中,又是挫败,又是欣喜。
天机老人抽了一口旱烟,目中精光闪过,他已说不出话。
郭嵩阳震骇诧然,他又何尝不是如此?他点评天下英雄豪杰,自觉自己只看不出李寻欢、胡不归二人武功,但今日方知夜郎自大,现下至少得再加两人了。
只有李寻欢,最初震撼过后,他脸上已满是安慰,充满了笑意,又是宽慰,又是感慨地喃喃道:“我虽不清楚你的世界,但终有一日,你会站在九天之巅的……”
洞庭湖面,波浪壮阔。
两人脚尖点在碎裂的船板之上,身形再起,且打且走,又已飘向画舫。
招式交换,不知不觉,两人已斗了九九八十一来招。
叶锋这才发觉,上官金虹当真可怕,倘若他起杀心,李寻欢在他面前,也决无发刀之机。无论是内功,还是招式,上官金虹竟已隐隐达到无招之境。
若非自己内力生生不息,运转如意,不需八十一招,上官金虹早将自己击败。
饶是如此,上官金虹已将自己压制地防多攻少。
便在这时,天际忽然响起一声惊雷,瓢泼大雨已簌簌而下。
但两人却是谁也不觉,同时腾起。
旁人也是一般,寂然无声,瞪着眼睛,张着嘴巴,死死盯着湖面。
上官金虹冷喝一声:“我送你归西,方寸杀!”
更凛冽的杀气,弥漫开来。
暴雨之中,上官金虹双袖猛地一抖,无声无息,似什么也没发生。
众人咋舌,这算什么?逗人玩儿?实在搞不清眼前究竟是什么状况。
唯独李寻欢、天机老人、郭嵩阳等寥寥几人,脸色大变,或是震撼惊诧,或是微微摇头,或是轻轻叹息。神色不一,但心底想法却是一致:叶锋必败无疑!
下一刻!
轰隆!
劲气呼啸,“龙凤双环”竟似凭空而生,来无影去无踪,忽然出现在叶锋身旁,待叶锋感觉到这双环所在,他周身已被劲气笼罩。
这强大的劲气,竟像是从四面八方,强压下来!
世人都说小李飞刀,一刀既出,神鬼莫测,也如羊羚豹角,无迹可寻。但上官金虹“龙凤双环”这最强一招“方寸杀”使来,却也不遑多让,堪称鬼神。
叶锋眼睛不由一眯,顿觉虚无缥缈,心生无力之感。
历经诸多位面以来,他还是第一次泛起这种感觉。(未完待续。。)
第172章 风华绝代,传奇不朽
“方寸杀”,顾名思义,方寸之间,双环绝命。
这也的确堪称上官金虹“龙凤双环”中,最凌厉、最霸道的一式了,足可媲美李寻欢那出手一刀、叶孤城的天外飞仙,招式精妙,已无破绽可寻。
不能破,更不能逃,因为逃不了,更因为一逃必死,那就不破不防,一剑冲天,化攻击为防御!
念至于此,心神意定。
叶锋脸色涨红,双目透射出精电般的光芒。
滋滋!
剑光大作,斩龙剑通体光芒暴涨,发出前所未有的剑芒!
虚空之中,叶锋身形迅捷如风,猛地向后一缩,腰腹一收,而后,迎着“龙凤双环”中间,骤然刺出一剑。
唰!
这一剑犹如雷击电闪,声威震天,非但将叶锋周身笼罩其中,而且更似乍起一个球形防护罩,防下了上官金虹这惊世骇俗的一击。
轰隆一声巨响,环、剑相击,发出较之先前更耀眼的光芒!
暴雨之中,哗然一片。
洞庭湖畔,那些围观武林人士,心下骇然,头皮发麻,已经不知到底该怎么形容此情此景,只觉这惊天一剑,决不应是人间能看见的。
上官金虹双环既出,已足够骇人听闻,但叶锋一剑使来,更是美妙绝伦,惊艳无比,飘渺不可方物。
众人只觉脑袋轰然炸开,空白一片。
到底是怎样一种观感,那是谁也形容不出了。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这些看不出两人招式精妙的外行。已被震得瞠目结舌。不知所措。小亭之中。那些看懂两人招式绝妙的大腕儿,却比他们更震撼。
因为了解,因为清楚,所以才更骇然。
郭嵩阳眼睛瞪大,漆黑长剑倏然而出,剑气激荡,身前木桌从中斩断,整整齐齐。却无半分声响,然后大口喝了一碗酒,骤然起身,大喝一声:“好剑法!单单让人一见,便生出练剑**,万料不到,世间竟有如此绝妙神剑!”
天机老人眼中也是流露出诧异,接着道:“的确是好剑法,称之神剑也不为过,也的确万料不到。竟给他挡了下来,只是……”
李寻欢凝目远望。眼眶已经微微湿润,却笑着接道:“只是他虽挡下上官金虹这势若雷霆的一击,却终究免不了失败。但那也没什么,人跟野兽的区别,不过是一者有思想,一者却只知生存。”
“人生于世,难免妥协,但无论如何,总该拥有自己的梦想,总该想做点儿自己想做的事。若非如此,那人生岂非太无趣了点儿?”
“能死在追求自己‘道’的过程,谁又敢说,这不是一种幸福?”
李寻欢的话向来不多,这次却说了很多。他的话也向来不咄咄逼人,这次却霸道了些。
而天机老人、郭嵩阳等人却若有所思,微微点了点头。
暴雨,雷鸣,闪电。
叶锋毕竟还是挡下了上官金虹这致命一击,但他整个人却轻飘飘,倒飞而出。
上官金虹冷喝道:“好!再来!”
叶锋大笑一声:“还有更好的!上官金虹,拿命来!!”
身形倒飞中,但见他手腕奇诡一抖,嗖的一声,寒光在隐没暴雨之中,只听嗤的劲风大响。
上官金虹蓦地睁大双眼,惊呼道:“什么?!”
小李飞刀!
这出手一刀,赫然竟是小李飞刀!
人群耸动,惊呼连连。
江湖盛传,叶锋、李寻欢乃至交好友,叶锋能使出小李飞刀,原本也不至太过惊奇。
但叶锋这一刀射出,内力之强,手法之巧,速度之迅捷,角度之奇诡,声势之鬼魅,就算没有李寻欢十成功力,也总该有七成半了。
他们当中无一人有幸得见小李飞刀,自然不知李寻欢一刀之威,可饶是眼前,叶锋这翻版一刀,已隐有惊天地泣鬼神之势,教他们如何不震惊?!
李寻欢也不由动容,眼中射出震撼之色。当然,更多的,却是欣慰感怀了。
但叶锋毕竟不是李寻欢,这一刀也毕竟不能称为小李飞刀。
一刀射去,劲气呼啸!
谁也想不到,决斗已到末尾,叶锋竟还能发出如此凶狠的一刀。他的内力,难道当真如传说中那般……生生不息,无穷无竭?
这人又究竟是神是鬼?
上官金虹也不知道,但他却早有防备,留有后手。
正如叶锋所想,金钱帮能成为天下第一大帮,绝非巧合。短短时日,所有与叶锋相关的信息,无论确认的,还是传闻中的,都已送到上官金虹手中。
然后整合,最后谋划。
但见画舫之上,飞刀射去,上官金虹龙凤双环在手,闷喝一声,双环“呼”的蹿出,一前一后,轰隆巨响中,飞刀继续破空前进!
上官金虹接连倒退,双环再起变化,忽又合二为一。
咔!
双环左右相合,已牢牢套住飞刀,已再进不得!
上官金虹被逼得连退七步,而后双脚蹬地,身形定住,稳如泰山。
劲气骤然消失,飞刀无力掉落,咔嚓闷响声起,那艘巨大的画舫亦从中碎裂,湖水侵入,后半边仍浮于水面,上官金虹便立在上面。
暴雨落下,上官金虹双袖翻飞,双环骤然消失,一声厉喝响彻洞庭湖:“你去死!!”
但见上官金虹双手翻飞如花,当真是迅如闪电。
可众人却是不解,虽然不解,却全都满心期待。这场决斗,两人没有让众人失望,上官金虹更没让他们失望。更精彩的招式还在后边!
下一刻!
上官金虹竟掌起掌落,或挥洒。或弹指。击打在倾泻而下的水珠上。那些水珠非但没被拍散,而且通体莹莹发亮,显是上官金虹以水珠为体,将内力凝聚其上。
他竟舍双环不用,以天降暴雨为利器,给出最后一击。
嗖嗖嗖,豆大的雨滴爆射而出!
这惊世骇俗的一幕,骇得所有人尽皆倒吸一口凉气。呆若木鸡。
但见半空之中,叶锋已无法还击。炮弹一般,爆射而出的雨滴,化为收割性命的死神,砰砰之响大作,尽皆爆炸开来,击中叶锋身体。
噗通一声巨响,叶锋坠落湖中,再无声响。
上官金虹双袖一挥,负于身后。傲然立于画舫之上。
瓢泼大雨,仍挥洒而下。仿佛为了应景。电闪雷鸣已经消去。
一场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洞庭湖畔,所有人屏住呼吸,兀自没从适才的震撼之中,缓过神来。
结束了?
结束了。
毕竟还是上官金虹技高一筹。
郭嵩阳长叹一声,却一句话也说不出。
天机老人目光复杂地看着上官金虹,今日决斗,已给了他太多震撼。但最大的震撼,依旧来自上官金虹……他怎么也想不到,上官金虹的武功竟如此恐怖!
李寻欢见惯了生死别离,也习惯了生死别离,此刻,眼眶却已湿润。
尽管惆怅情绪难言,但他心底却还有一个疑问:纵然叶锋无法全部避过,但他怎会一点儿反应也没有?这不符合常理,也万难教人相信。
只是……斯人已逝,这点儿小疑问,已经无足轻重。
许久之后,上官金虹享受胜利的成果一般,仍立在画舫之上。而围观武林人士,也在回味心中的惊心动魄一般,定也不定,谁也没有离去。
正在此时,异变突生!
轰隆!
游龙一般,一道无比璀璨的剑光,掣如闪电,直冲而出!
李寻欢瞳仁猛地一缩,发生了什么?心头蓦地涌上一股难言的情绪,以及一个荒诞的念头。
郭嵩阳、天机老人等人,同时拍案,豁然起身。
上官金虹脸色大变,双环呼啸而出,难以置信地失声道:“怎么可能?!”
但见一道人影自湖水蹿射而出,剑光突兀再现,毫无征兆的,再次绽放!
纵然难以相信,但那人,除了叶锋,还能有谁?!
只听叶锋长啸一声,身形犹如蛟龙,剑光似初升朝阳,他人已跟斩龙剑合二为一,化作一道闪电,刺向上官金虹!
风云突变,天地为之变色。
上官金虹双环才起,这一剑已穿体而过。
轰然一声巨响,上官金虹身体直接爆裂开来,血花四溅,但随即融入暴雨之中,稀释在这偌大洞庭湖水。
胜利的竟是叶锋!
但叶锋呢?他又在哪里呢?
这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剑之后,上官金虹爆体而亡,可叶锋却也消失不见,只余三声大笑,悠悠传来,证实适才一战,当真不是虚幻,而是切切实实发生过的。
“纵横江湖我称尊,打遍天下无敌手!”
除了那三声大笑,剩下的,便是这寥寥十四个字了。
瞠目结舌,骇然听闻。
没有人愿意相信自己的双眼,却又不得不信。
那一剑的光华,不似常人,更如仙人下凡,甚至有人热泪盈眶,跪倒在地。
郭嵩阳怔怔定在,他双目之中,竟泛起了泪花,孑然长叹道:“如见此剑,不枉此生,叶先生剑法之绝妙,令人叹为观止,嵩阳甘为门下走狗,无怨无悔……”
天机老人竟极为罕见的,脸露愧色,摇了摇头,轻叹一声,喃喃道:“纵横江湖我称尊,打遍天下无敌手……有了今日这战,你恐怕真是天下无敌,傲绝当世了……”
李寻欢笑了起来,感怀道:“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见一回。他原本就是‘谪仙’降世,非但是现在,百年之前的楚留香,他已出现。百年之后的陆小凤,他也仍会出现。”
“没有他,这个江湖,仍然不会寂寞。只是倘若有了他,这个江湖肯定更加精彩。”
郭嵩阳、阿飞、荆无命等人还好,他们毕竟只专注于武道,对武林轶事,所知甚少,只觉不解,也不怎么震撼。
但天机老人却蓦地怔住,定定看着李寻欢,震得说不出话。
李寻欢有感而发,将他与叶锋二人聊天内容,随口说了出来。
这是第一次,他平生也仅仅只说了三次。
但说者或许无意,听者却有心了。
他这惊人之语,却被小亭内的一个大和尚、一个邋遢道人牢记于心,并且以书籍,或是其他形式——譬如耳提面命,一代代传了下去。
直到百年之后,叶锋再次现身,预言成真,江湖之上,引起滔天巨浪。
这一战过后,叶锋凭空消失,侠影再也不曾一现。
江湖之上,纵然偶有消息传出,也是哗众取宠的姑妄之谈,无人信之。
此战过后,小李探花李寻欢随口一句“谪仙”,迅速流传开来。又因叶锋剑法超绝,江湖便称其为“谪仙剑”叶锋。这个称呼,也随同李寻欢那几句无心之言,一同流传下去。
传奇。
百年之后,又将继续。(未完待续。。)
第173章 突破,非典型先天高手(本卷终)
这一战,惊心动魄,确是百年难得一遇。
非但过程跌宕起伏,而且结局出人意料,那是真真出人意料,纵是天机老人,也不知叶锋明明已被上官金虹击败,坠落湖中,却又怎能突然冲起,反败为胜。
其中原由,究竟为何,连他都不知道,那是谁也看不出了。
李寻欢知道。
醉仙居上,两人把酒言欢,李寻欢也是好武之人,虽不一定愿意学,但却十分愿意知道。他是知道九阳神功的,自然也知道叶锋神功即将大圆满,只缺一个锲机。
毫无疑问,与上官金虹一战,叶锋九阳神功随即大圆满!
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九阳神功,非比寻常,练至最后,想要突破,必须同时打通周身百穴。倘若单单只靠自己,那是千难万难,几近不可能。叶锋精修数年,也未能成功。
倚天之中,张无忌借助乾坤一气袋,九阳神功方才大圆满。
叶锋可没此等机遇,但跟上官金虹一战,战至最后,上官金虹突发奇想,忽然弃“龙凤双环”,改以数十年精纯内力,以雨滴为利器,四面八方,攻击而出。
上官金虹已是先天级别高手,数十位一流高手,与其相对,也是不敌。
他这雷霆出手,岂是非同小可?!
数以百计的水珠,尽皆打在叶锋身上。李寻欢好奇叶锋为何毫不抵抗,那话既可说是对,也可说是错。
上官金虹一击之下。没人敢不抵抗。不抵抗便只有死!
叶锋本身不仅修习了九阳神功。更练了九阴真经、混元功等诸般内功。后几者,内功一项上,跟九阳神功相比,自是大大不如,但加成作用同样明显。
此时,叶锋内力之雄厚,就算是相同状态的张无忌,也不能比。
水珠攻来。叶锋立刻运功抵御,半空之中,脚无触点,加之先前一番恶斗,真气运转受了极大影响。他只能抵消水珠一部分劲气,余下却全招呼在叶锋身上。
叶锋大呼“晦气”,只得拼尽全力,运气护体。
岂料,这无奈之举,却因祸得福。
水珠击在他周身。这数以百计的水珠。就如数十位高手,各出真力。同时按摩挤逼他周身数百处穴道。他体内真气激荡,身上数十处玄关,一一冲破。
坠入湖水之中,叶锋自然而然运用起《九阴真经》上的闭气法门,短时间内,呼吸毫无障碍。
诸般玄关一破,叶锋立觉全身脉络,仿若有一条条水银在到处流转,舒适无比。
他知道自己九阳神功已经大圆满,一举跨过后天境巅峰,直接成为先天级高手。先有“阴实阳虚”,再有诸般精妙内功的加成,他这**型升级,自也造就了一位**型先天高手。
再遇天鹫子,将其斩杀,便如砍瓜切菜,轻而易举。
叶锋有信心。
张无忌乾坤一气袋的奇遇,可遇不可求。
叶锋这水珠击身的机遇,更是难上加难。
倘若上官金虹不舍“龙凤双环”,叶锋被打的吐血,已是最好下场。偏偏他脑洞大开,突然想风骚一把,那一招也的确十分风骚。
倘若叶锋身体并未悬浮空中,全力抵御,真气运转如意,说不得运气不错,能防下这一波大招,说不得拼尽全力,却还是被打得吐血。
阴差阳错间,一环扣一环,这泼天的奇遇,方才降临在叶锋身上。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算鸿福齐天,世间少有。
不知上官金虹活转过来,知道了真相,会是哪般表情。大概又得重新气死过去了。
李寻欢只知道九阳神功,也知道上官金虹直接促使叶锋练成这门神功,具体细节,却不清楚。
男人很少如长舌妇,李寻欢更并不是,更不必说他不清楚的东西了,他并没有说出这个秘密。
醉仙居上,李寻欢问及叶锋师承。
叶锋毫无顾忌,李寻欢问什么,他便答什么,李寻欢没问的,不是很想知道的,叶锋也主动交代,譬如九阳神功的心法、独孤九剑的心诀。
与此同时,一个胆大、荒诞的念头,忽然浮上脑海:古龙的世界,高手多如狗,但破碎虚空级别的高手,却是一个没有,倘若金庸武侠秘籍放在古龙世界,那情景会怎样?
虽然不知最后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儿,但一定会很**!
想想还有点儿小期待咧。
叶锋素来就是行动派,想到就去做。
除了李寻欢这步棋,更在决战前这段时间,随意挑选了几个良善之人,分别将九阴真经、乾坤大挪移、九阳神功、独孤九剑……这几大神功传了下去。
不同于射雕的布局,这一次,叶锋想玩一票大的!
此次他毫无保留,倾心传授,堪称“中国好老师”。
他性子中就有冒险因子,射雕布局还有顾虑,那是因为他修为尚浅。随着他修为越来越深,想法、观念,也随之发生了转变。
射雕之时,他还在担心,布局之后,到了神雕位面,自己难以掌控。但是现在,嘿嘿,他不怕不怕啦……
他虽将金氏诸般神级秘籍全部留下,但,神器不可予人,人人皆有私心,能同时得到这些秘籍的,恐怕没有。就算有人能同时得到,他绝对不可能如自己这般,全部练成。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切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虽是一时兴起,但好处之多,叶锋还是想到了的。
对叶锋来说,这些武侠位面就是他升级的狩猎场,让其原生态生长,可以保持原汁原味,不错。但多灌溉肥料多浇水,位面等级提高,那也是极好的嘛。
虽对原剧情改变极大,后续武侠位面却绝对不会因此崩溃。
只因叶锋坚信一条准则:强者永远是强者!
因为他有成为强者的素质,这也正如某个著名实验,同样给一个富人和一个穷人两千块,一年之后,穷人早将钱花光,而富人却已用那两千块赚到经商的第一桶金!
提前布局结束,九阳神功大圆满,一剑刺爆上官金虹,又到离开这个位面的时间,随即消失。(未完待续。。)
第174章 主题:大伙儿快来随我一起回味连城诀啊……目的:一起郁闷!
金光闪烁,眨眼之间,叶锋又已置身‘命运石罗盘’前。
接下来的顺序,已经是老生常谈。因为在小李飞刀停留了两个月,又到了系统开启时间。
原本以叶锋现如今的实力,纵然重回主世界,也夷然不惧。心情不爽,反杀天鹫子,也是轻而易举。但系统询问,他好像没从激动中恢复过来,顺口就答应下来。
待他定神,‘命运石罗盘’已经启动,金色指针“咔咔咔”转动起来。
也罢,天意如此,说不得能爆出更惊人的秘籍呢。
叶锋心态良好,如此想着。
趁着‘命运石罗盘’旋转的当儿,他重新打量起它一周的武侠变化,系统自我更新仍在继续,每一次都有新变化。这不,它一周又多了几部武侠名著,譬如后武侠时代扛鼎之作《英雄志》。
叶锋不由感慨,他娘可真是勤劳的小蜜蜂,也不嫌累。
感慨是感慨,但叶锋也没忘自己关心的。这一看不打紧,反有了一个喜人的发现。
罗盘一周,射雕已经消失,但神雕却仍然存在。
很明显,射雕消失是因为自己一剑干掉了西毒欧阳锋。
问题来了……此位面却并未立即消失?紧随其后,神雕剧情跟射雕关联密切,但神雕却并未消失!
原因只可能是,神雕崩得太狠,已经超出系统的修正力范围。并未第一时间消失,是起过渡作用,不出意外。神雕剧情正常开启。那射雕就再无用处。
一定是这样!
比这更令叶锋兴奋的是。神雕所占区域面积并未改变,这又意味着什么?
自己留下的武功秘籍没起作用?切耶,咋可能!用脚丫子想都知道不可能。
那唯一的解释是——叶锋已不必猜测,系统已自动给出信息:无论何时,各大武侠小说所占面积大小,依照原本武力程度划分。
yes!
叶锋定眼再望过去,《小李飞刀》选项已经彻底黯淡,但与其关系密切的《陆小凤传奇》、《绝代双骄》。却未发生任何变化。
不出意外,再过不久,小李飞刀也将如射雕那般,彻底消失。
弄清楚这一点,叶锋浑身就跟打了鸡血一般,脑海中定下一条准则:再入低武位面,那就肆无忌惮!而再入高武位面,那就……更他娘肆无忌惮!
低武位面是争取穿越高武的兑换时间,而高武位面则是叶锋升级的狩猎场。
想想都觉得很爽啊。
当然,也有很不爽的。按道理讲。上官金虹能全方位压制李寻欢,更干掉了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天机老人。不论其他,单单从彪悍的战绩看来,已可称得上是小李飞刀第一高手。
但叶锋一剑将其爆体,却并未受到系统的奖励,也即是说,系统并不认为他已成为天下第一。
是的,不是“人生寂寞如雪的天下第一”,就连普通的天下第一也不是。
这也不难理解,李寻欢那出手一刀,就是boss级bug的存在,纵然自己干掉了上官金虹,纵然自己也可全方位压制李寻欢,但只要他一刀出手,那可就是瞬间秒杀。
想到这儿,叶锋不免有些遗憾。
因为成为此位面天下第一,非但有时间兑换的奖励,传说中的空间属性奖励也有啊!这才是叶锋梦寐以求的。
算鸟,命里无时莫强求,九阳神功意外练至大圆满,已是意外之喜,人还是知足一些好。
流光转动间,金色指针已经停止——“连城诀”!
呵……叶锋咋舌。
这可是比上个位面还黑暗,为了一个莫须有的宝藏,师兄弟相残,父亲活活闷死女儿,大侠节操全无,丑态百出……皆是扭曲的人性,堪称暗黑系武侠扛鼎之作!
年少读书,叶锋差点儿被这部武侠小说气的吐血。
短短一部《连城诀》,不过二十余万字。故事也简单,通篇围绕一个富可敌国的宝藏。
狄云这傻小子进城,随师傅戚长发、师妹戚芳一起拜访师叔万震山,岂料戚芳被万震山儿子万圭看中,设计冤枉狄云。
狄云锒铛入狱,因缘巧合之下,又结识了丁典,学成了神照功,而后受尽磨难,却又从血刀老祖那儿学到血刀经功夫,一跃成为天下第一。
但至始至终,狄云都不开心。
他最大愿望,不是成为劳什子天下第一,而是跟他师妹戚芳一块儿,平平淡淡地生活。而戚芳呢?即便跟万圭结了婚,心中所念所想,仍然是狄云这个空心菜。
然后,最令人郁闷,乃至于吐血的段子来了。
狄云成为天下第一高手,原本是准备寻万圭报仇,可一念之差,放了万震山、万圭父子。结果戚芳转回,想放了万圭,好人她是做成了,但她也反被杀掉。
大侠啊大侠。
此为整部小说,最令人吐血的一段,却并不是最令人扼腕的。
只因两人之前,还有丁典、凌霜花这对苦命鸳鸯。
正如碧血剑,主角虽是袁承志,但全书却都能看到夏雪宜的影子。袁承志继承了夏雪宜的武功,而温青青则继承了夏雪宜的至情至性。
丁典、凌霜花两人的感情,比之狄云、戚芳,更教人唏嘘感叹。
丁典不过江湖莽夫,而凌霜花却出身望族。放在前世,这妥妥儿就是吊丝遇上白富美。这样两人,本不应有交集,偏偏二人志趣相投,因菊花结识,心许对方。而后,丁典被陷害,关入大牢,凌霜花为了不嫁旁人,直接用刀划破脸颊!
可钦可佩,可惊可叹!
但两人结局却无比凄惨,凌霜花被其父凌退思盖棺活埋,生生闷死,丁典身中金波旬花剧毒,至死不能相见。
念头转动,叶锋心中已有计较。
既如此,那自己就来做一做那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杀尽该杀之人。
除了下定决心改变剧情,还有两件大事要做。
第一是得到《神照经》,这第二,自然是将金波旬花剧毒拿到手,以作防身之用。
此位面背景早已模糊,有说是明朝中期,有说是清朝,但无论背景是什么,此位面只能算是低武位面。可最奇怪的是,像这种低武位面,却爆出了《神照经》这种神级秘籍。
丁典琵琶骨被穿?没事,只要练了《神照经》,仍是人挡杀人,神挡杀神。
狄云身体冰冷,气息绝了小半个时辰,丁典神照功大成,仍给救了回来。
神照经有多牛叉,可想而知。
叶锋一直想不明白,老金怎么会写出一个武功秘籍跟大武侠背景,极不相配的小说。
至于金波旬花,此毒传自天竺,毒,很毒,剧毒!
丁典练了神照功,仍是一触即死,天无救。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神照功虽是绝世神功,其终极要义,却是无限精纯内力,剔出糟粕,并无防毒之效。
叶锋早已百毒不侵,现今九阳神功更是大圆满。但他却心有余悸,万事还是小心的好。
七星海棠跟这金波旬花,同为剧毒,以毒攻毒,也不知能否化解。《药王宝典》中有此方法,再拿到金波旬花,倒可以实验一下。
纷杂念头闪过脑海,金光闪耀,叶锋回过神来。
‘命运石罗盘’四周,虚空之中,系统又给出其他信息。
时间:一个月。
那就意味着,此次位面之旅结束,就会圆润滚回主世界。
然后……没了。
叶锋傻眼。
本身背景就被模糊化处理,制霸朝廷自然是扯淡,但更闪瞎叶锋双眼的是,就连“成为天下第一”这个任务也没有!
妈的,连赚外快的机会都给扼杀了!
实在不行,你再给一个成为“人生寂寞如雪的天下第一”也行啊,爱怎么文青就怎么文青,咱保证不吐槽。
叶锋冲着‘命运石罗盘’,恶狠狠竖起了中指。
金光再闪,叶锋睁开双眼,已经置身于一条喧闹的街道上。
江陵,又称荆州府,即便是时间模糊的朝代,这里仍是繁华都市。(未完待续。。)
第175章 这人究竟是神是鬼?
阳光普照,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叶锋整了整衣衫,轻笑一声,道:“繁花似锦,百花争艳,正是杀人好时节……”
这时,旁边恰好走过一个粉面公子,怀中拥着一个妙龄少女,身后跟了四个护卫,听到这话,嗤笑一声:“杀人?就凭你这小白脸?不吹牛皮你会死啊!”
尼玛……这就是古代富二代浪荡,哦不,美好生活啊。
叶锋心底吐槽一句,面上却笑道:“哦,这位小白脸,看来你很有意见?”
那粉面公子一瞪叶锋,右手一指,气哼哼道:“你丫骂谁小白脸呢?!本公子非但对你有意见,还他妈要打你呢!给老子上,往死里揍!”
他身后四个护卫一听,相视笑了一下,扬起手中木棍,同时将叶锋包围。配合默契,想来平时没少干这事,早已见怪不怪,习以为常。
当先一个刀疤汉子嘿嘿笑道:“惹谁不好,竟敢惹我们荆州府魏公子,我看你是不想……嗷嗷嗷!”
余下三人呆若木鸡,那人嘴巴已经被打烂,鲜血淋漓,惨不忍睹。正在地上滚来滚去,野兽一般凄厉地嘶吼。
再看叶锋,不知何时,刀疤汉子手中的木棍,已经被他夺去。木棍之上,血迹斑斑。
毫无疑问,出手的就是他!
但他妈的……他明明站着,一动也没动啊,这怎么可能?!
叶锋随手扔掉木棍。撇嘴道:“嘴巴真臭,给你治治……”一脚踩在刀疤汉子脖颈,哀嚎声止,就是不知那人是昏厥,还是毙命。
又冲那三人邪魅一笑道,“你们哪儿毛病?一起说了吧,我通通给你们治好,放心,不收钱。”
那三人脸色大变,惊呼一声:“鬼啊啊啊!!”扔下主人。掉头便跑。
魏公子没有跑。他不是不想跑,鬼才不想跑呢,他妈的双腿发软,想跑也跑不了啊。
奇怪的是。即便这边发生了此事。围观人群也是寥寥。
叶锋眉头轻轻皱起。这不符合咱国人爱凑热闹的国情啊,再看那魏公子怀中的妙龄少女,眼中非但没有惊恐。而且更闪过一丝喜悦。
这就正常了。
敢情这魏大少纨绔到没有朋友,人人畏惧。那妙龄少女,想都不用想,也绝逼是强抢而来的啊。
叶锋轻笑一声,道:“我问你,最近荆州府有什么轰动的大事儿?”
他现在做的,就是弄清楚剧情的切入点。
见识了叶锋的雷霆手段,魏公子早已被吓得六神无主,断断续续说了个大概。万震山也是荆州府一号人物,今日正是他五十岁大寿。
那就搞清楚了,剧情才刚刚开始。正是今日,戚长发带着狄云、戚芳进城,给万震山祝寿。
转念一想,却又不对味儿,倘若切入点是这,那凌霜花已经毁容,自己这雷锋做的,可就不彻底了。
可旋即,叶锋却摇了摇头,笑了起来。倒是自己执念了。
丁典、凌霜花二人,彼此倾心,只要双方能在一起,便已足够。丁典又岂会在意凌霜花容貌?自己怎可以世俗观念,亵渎两人这矢志不渝的伟大爱情?
罪过罪过……
当然,之所以会这么想,主要还是因为叶锋俗人一个,在他那里,爱情重要,但脸蛋儿同样重要。反过来说……没脸蛋儿,又何来爱情?
魏公子脸上满是惊恐,颤声道:“这位大……大侠,我可以走了么?”
“当然。”
魏公子不迭点头,连道:“多谢……多谢大侠不杀之恩!”
叶锋却又笑道:“不行!”
呃。
魏公子瞪着眼睛,满脸错愕,尚来不及开口,胸口已经爆出一朵血花,倒地毙命。
晴日之下,黑影一闪,叶锋已经消失不见。
直到此刻,众人才反应过来,有人惊恐地喊道:“杀人……杀人了!!”但更多的,脸上却满是痛快之意。
万震山绰号“五云手”,名声颇大,荆州府响当当的存在。宅子颇大,极易寻找。
一刻钟之后,叶锋已经来到万家大宅,他这人最擅表演,出手又阔绰,即便没有请帖,也给他混了进去。进了大宅,随即闪进厨房,美美吃了一顿。
当然,在他身旁,已经堆满了厨子、护卫、总管,但凡是进了厨房的门,全都被点晕过去。
待他吃完,来到院中,时间刚刚好,该来的都来了。
院中,一个浓眉大眼的年轻小伙子自人群蹿出,大呼一声:“你弄脏我师傅的衣服,赶快赔钱!”双手齐出,已经攻向一个虬髯汉子。
虬髯汉子反瞪回去,厉喝道:“哪儿来的混小子,也敢放肆!”
叶锋轻笑出来。
不消说,那浓眉大眼,认不清形势的傻小子,自然就是狄云。
至于那虬髯汉子,他名叫吕通,太行山寨主。十年之前,其弟吕威在太原做事,结果万震山黑了吕威六千两银子不说,还给朝廷通风报讯,吕威因此丧命。
三年之前,吕通才查清楚,因此特来寻仇,上来便倒了一大桶粪水,院中气味难闻之极。
叶锋自然不知道这些。
但无所谓,他也不愿知道,反正都是龙套党。
大笑一声,叶锋已飘身闪至两人中间,左手一推,与此同时,右边斩龙剑挥出,噗的一下,点在吕通的胸口,两人同时被震开。
狄云是轻飘飘往后退去,吕通却连退十几步,直接撞在院墙上,轰隆一声,吐了一大口鲜血,双眼瞪大,直接毙命。
叶锋微微一笑道:“你个傻小子,这么多人,就你看不清形势,胡乱出手,你哪是他的对手?”
狄云反瞪回去,道:“他弄脏我师傅衣服,我非要让他赔,打不赢也要打!”
得,遇到一头犟驴!
叶锋笑了一下,不再说话。
两人说笑间,现场哗然一片。
叶锋身法之飘逸、迅捷,对现场之人来说,当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谁也没看清,只觉眼前黑影一闪,叶锋乍然出现,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他剑未出鞘,竟只用剑鞘,便将太行山山寨寨主吕通轰杀!
这一身功夫,骇人听闻,众人都在怀疑自己眼睛,心头还想着:这人究竟是神是鬼?
万震山身为东道主,宾客之中,却有这么一位仙人般的客人,只觉脸上有光,拱了拱手,笑道:“请恕万某眼拙,未能认出尊驾,还未请教?”
叶锋冷笑一声,却没有回答,反问道:“你就是万震山?”
万震山心生不妙,警惕起来,不悦道:“正是。”
叶锋又望向狄云那边,冷冷道:“那你就是戚长发?”
一个精瘦的老头儿冷哼一声。
叶锋冷笑一声:“言达平,你大师兄、三师弟都在这儿,既然来了,还不给我滚进来?!”手腕一抖,嗖的一声,寒光一闪,一个乞丐哀嚎一声,已从门外摔倒进来。
万震山、戚长发瞪着眼睛,同时惊呼道:“二师弟!(二师兄)”
那乞丐挣扎着站了起来,冷哼一声,却死死盯着叶锋,道:“尊驾武功高强,我很佩服。尊驾这副眼力界儿,我更是佩服!但尊驾想做什么,我言达平却不知道了,还请直说?”
这三人为了宝藏,联手杀了师傅梅念笙不说,而后更是一条道走到黑,就算死一百回也不过分。
叶锋冷冷一笑,也不回答,又道:“万震山那八个狗崽子徒弟是谁,有胆的,也全都给我站出来!”
人群中,立即有八人跃出,当先一人形似万震山,正是其子万圭。
这八人怒不可遏,同时拔剑,万圭更是怒骂道:“王八羔子,咱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骂谁呢?!”(未完待续。。)
ps: 这卷很短,还有4、5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