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六章 围城(三)
上帝站在黑夜骑士的顶棚划过天际缓缓的落在上撒巴特城内的广场上,所有的人类和吸血鬼都注意到了他们的存在,不过没人知道他们到底是谁,也没人知道他们到底想要做什么。黑夜骑士的铠甲异常坚固,只要里面的人不开门,外面的人想要打破这些铠甲攻进来也并不容易。
此时所有的人都往后退到了一起,人类与吸血鬼手挽着手,准备要一同对抗强大的敌人。现在的撒巴特已受围城之苦,想不到还有人跑进来,真想知道他们到底是敌是友。
上帝跳下了黑夜骑士,看着周围的一切。四处都升起了篝火,烤肉在篝火上冒着香气,旁边摆放着各种美酒,光是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上帝立刻就跑过来,将手伸到火中间,扯下了一条巨大的羊腿,拿起旁边一瓶威士忌,一块肉一口酒先享受一下。
阿尔巴斯、乌瑟、赢政也都来到了上帝的面前,远远的站着不敢冒进。看着上帝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感觉稍微有一些奇怪。这个上帝的形象和自己想像中的区别好大,真的好大。
“你确定他就是上帝吗?”
秦皇赢政稍微想了想:“诶~~应该是吧,可能当上帝当太久了,他的脑子有一些不清醒。反正他就是上帝,会不会是一个疯掉了上帝就不知道了。”
阿尔巴斯很鄙视的看了看赢政,随后小心的上前几步:“我乃是撒巴特代理城主,敢问尊驾高姓大名。来此撒巴特所谓何事?”
上帝抬头看了看。把嘴里的肉往里面一吞。光着胳膊擦了擦嘴上的油,很尴尬的抓了抓脑袋:“我是上帝。”
“哎呀~你自己都感觉害羞了是吗?”阿尔巴斯郁闷的说:“你真是上帝吗?你的形象和我想像中的差别很大。”
“要不我把你灭了,这样你就知道我的实力了吧。”
“别……”阿尔巴斯还是挺害怕这个疯子,沉了沉气好奇的问:“上帝,你到撒巴特来……因为什么?我是吸血鬼,如果你想要消灭吸血鬼的话,我估计这里所有的吸血鬼都打不过你一个人。但我们现在没有做过坏事,我们在保护人类。而且现在的撒巴特受围城之苦。已经不需要你动手了,只要你在旁边看着,丧尸会替你消灭所有的吸血鬼。”
“那不行,消灭吸血鬼我并没有意见,但如果这样的话撒巴特的人类也都会死光的。所以我此次前来并非与撒巴特为敌,我是来帮助撒巴特渡过难关。”
所有人都在窃窃私语,从十几年前就一直在祈祷上帝来帮助自己,但上帝从来没有过回应。想不到现在上帝竟然真的来了,而且就站在自己的面前。只是……那个造型无论怎么看也不像上帝,真像是一个老疯子。一个流浪汉。
“上帝……上先生,我很好奇。你……这么多年都没管过人类,为何选择这个时候出手?”
上帝生气的看着阿尔巴斯,咬了一口手里的羊腿,喝了一口威士忌:“叫我帝哥就行了,上先生不好听。其实这些年我也不容易了,一直在天界忙着平定叛乱,结果我输掉了战争,现在天界都没了。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个世界多了一个越界者,在最初的时间里,我的力量受到了尼德霍格的影响,我根本没有能力帮助大家,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人类一步步走到灭绝的边缘。
还好你们吸血鬼帮助了所有的人类,我真想拥抱一下所有的吸血鬼,想不到你们竟然能抛开以往的成见与人类和平共处,作为上帝我非常的欣慰。如今撒巴特受围城之苦,我上帝如果还不出手的话就说不过去了。所以我千里迢迢开着我的座驾来到了撒巴特,这一路真是把我给累坏了,所以忍不住就先吃了一些,你没意见吧。”
“当然没意见。”阿尔巴斯真是奇怪,他到底是不是上帝?他自己承认了,而且得到了赢政肯定的回答,他应该是上帝没错。不过这个造型确实让人看着……感觉他又不太像上帝。也许别人的境界已经与自己不一样了,所以自己还无法理解这种大神的想法。
“没意见就好,大家出来吧,随便吃他们说没意见。”
上帝刚一说完,黑夜骑士的门立刻打开,从里面跑出来一大群奇怪的家伙。有一个小小的地精,绿色的皮肤长着尖牙和尖耳,非常难看,身高大概就到人类的膝盖。有一个女性天使,背着一个大翅膀穿着铠甲拿着剑,胸部倒是挺大,让人非常吃惊。有一个人类女性,穿着和服,腰间背着一把比自己身上长两倍的太刀,非常漂亮。还有一个女性精灵,穿着像蝴蝶一样的翅膀,穿得很简单的衣服,身材和相貌那也没得说,精灵女人个个都是美女。
这群恶鬼离开黑夜骑士之后立刻冲向了烤肉堆,根本不管其它的事情,拿着东西就开吃。看样子饿了很久似的,很难想像跟着上帝混竟然是这么可怜,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也难怪天使军团会造反了,跟着这样的上帝混有什么前途?
看着这群饿鬼风卷残云的吃了半个小时,都没一个人类和吸血鬼敢说话。倒不是他们的吃相太难看,因为他们都被上帝的名字给吓唬住了。上帝代表着这个世界最强大的战斗力,同时也是最仁慈最有爱,身体最高的神。如果上帝肯帮助他们的话,也许撒巴特这一次又能活过来,但是……这个造型,这个行为的上帝看着又让人感觉完全没有安全感。
见这一群人吃饱喝足之后,阿尔巴斯上前两步走到上帝的旁边,非常客气的问:“帝哥,我们现在应该如何?撒巴特需要你的指引。就像迷途的羔羊需要牧羊人的眷顾。”
“zzzz~~~~~。”
这群人吃饱之后立刻就睡着了。还真是有够大胆的。他们真不怕自己睡着之后被劫财劫色。当然上帝这个流浪汉的造型估计也没人会去劫他的色,但那三个女人……人类、天使、精灵,都很漂亮,身材都很棒,胸部都很大。已经有好些人类和吸血鬼灾星未退色心又起。不过……没人敢动她们,因为他们是上帝带来的女人,谁知道她们和上帝的关系如何。
男人就是这样,如果你动了他的钱。他会抢回来。如果你打他一顿,他会打回来。如果你动了他的女人,他会弄死你。上帝的实力如何还不太清楚,不过他可以让这么庞大的一辆车飞过几十米的围墙安静的落在撒巴特的广场上……
对于上帝来说,想要做到这种事情应该算是非常简单。但是对撒巴特类其它人来说真的非常困难,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几乎都不在撒巴特,秦皇赢政又没有出手,反正乌瑟和阿尔巴斯两个人倒也并不是做不到,但会付出全力,也许还需要休息一整天。或是喝几百人的鲜血才能恢复。
上帝的力量与自己绝对不是一个级别,虽然看样子疯疯癫癫。但他有多强大自己还是非常清楚。光是把这么庞大的汽车搬运过来就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得到的事情。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刚才说这次来撒巴特是来帮助人类的,而且他还挺欣赏吸血鬼的作为,所以应该没有恶意。
撒巴特的信仰还是自由的,甚至大部分的吸血鬼依然信仰天主教或是基督教,上帝就是他们唯一的真神。不管这个上帝指的耶和华还是耶稣基督,无非也就是圣父圣子的差别,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原本就是同一个人。
如今自己崇拜的偶像,自己唯一的真神光着膀子,留着大胡子,光着脚,穿了一条牛仔裤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左手拿一瓶威士忌,右手拿一个羊腿,吃东西要比饿鬼还可怕。很多人都在想,自己是不是信错教了?如果去信仰佛教的话,如来也是这个造型出来怎么办?
在圣经里上帝其实是很安静的,不过这个上帝好像不是很安静,反倒是有一些活泼,不过太活泼了也让人受不了。他是故意把自己弄成这样造型的吗?这个造型对神来说有什么意义?难道他认为自己身上太脏之后丧尸就不会咬他了吗?如果这个办法都能用的话,人类就没有这么大的麻烦了。
宴会被这一群人打扰了一下,不过现在时间也稍微有一些晚了。所有人都想办法回家睡觉,家里太远的人也都随便找地方睡。像这种情况几乎没有单身,撒巴特一半的房子都空了出来。因为自己也只能活这么一点时间,如果还想要去找一个合适自己的对象就太困难了,所以随便找一个拖回家睡觉,反正能活的时间有限,还不如让自己这几天活得高兴一些。当然,也有拖好几个回家睡觉的人……
一直到第二天清晨,上帝一行人总算是睡醒过来了。尤美立刻回黑夜骑士里煮了一些咖啡给大家喝,昨天晚上好不容易吃饱,然后睡了一个觉,这些日子也真是有够辛苦的。其实他们在车上根本没有危险,车上的食物也很丰富,他们如此辛苦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辆车的动力太另类了。
黑夜骑士经过巴斯的改造之后,虽然可以用汽油作为动力,但还是必须要有足够的电力才能驱动,所以不管用不用汽油必须要有人去最后的主控室蹬那两辆自行车。如果不蹬车子就动不起来。
上帝知道撒巴特有危险,所以让巴斯全速前进,自己一直带着三个女人轮流蹬自行车,因为太累了,所以有的时候也忘了吃饭。总算是在丧尸攻城的前一天赶到,不过这一路真是累坏了,持续一个多月都没怎么好好休息或是好好吃饭,所以上帝一群人就像是饿鬼一样,直接冲出来就吃,吃完了就睡。
阿尔巴斯、乌瑟、秦皇赢政三个人一直在旁边守着,秦皇赢政绝对可以肯定这个人就是上帝,一方面很惧怕他,另一方面又很痛恨他。不过这种时候秦皇赢政绝对不会去做傻事,绝对不会去攻击他,因为自己一个人不管状态多好也绝对不可能干掉上帝。三代吸血鬼里面拥有这种等级力量的人也并不多,也就两个命运女神和**师梅林能与上帝一战,胜率未定,因为大家都不知道上帝的实力如何……
不知道应该说上帝睿智还是狡猾,他几乎从来没有亲自动与别人战斗。但大家都知道他拥有非常强大的实力,无数次用自己强大的实力震慑对手,但他就是不打架。顶多是自己的队伍把别人打成半残疾的时候上帝就跑去补刀。秦皇赢政也一直在奇怪,上帝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神。(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七章 围城(四)
看见上帝一行人清醒过来之后,阿尔巴斯立刻走到上帝的面前,非常尊敬的跪了下来:“万能的上帝,丧尸围城已经三天,想必今天之后他们便会攻城,你可有锦囊妙计?”
上帝稍微想了想:“你怎么知道是三天?根据我的了解,在撒巴特里应该没有人能听懂丧尸的语言。”
“此乃依据国际惯例,攻城之前大家都会围城三天。”
“哦~~杰西,我们先去城墙上与丧尸谈判一下,看一看他们到底想要什么。丧尸绝对不会围城,除非其中有觉醒的丧尸,而且这一只觉醒的丧尸是领头尸,他有比人类新鲜血肉更想要得到的东西。”
杰西放下手里的咖啡杯点了点头:“好吧,谁让你给了我一颗精灵结晶,我现在是你的翻译了。”
上帝带着三个美女和一个小怪物往城墙走去,阿尔巴斯三个人紧随其后。在上城墙的时候时,所有人都显得很轻松,阿尔巴斯那三个人就一直把巴斯给盯着,巴斯的身高大概是一个正常人类的膝盖,大脑袋短手短脚,绿色的皮肤逆长的獠牙……虽然不是第一次看见地精,不过还真是第一次看见地精勉强去爬城墙。
巴斯站在城墙下往上看了看:“呀拉索,那就是青藏高~~~高高高原。”
唱完之后努力的往上一跳,用下巴扣住阶梯两只短手死死的抓住,努力的摆动身体,想要让自己的脚架上阶梯这样就能上去了。不过很遗憾。巴斯的腿太短了。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架上去。就看见两条手指一般大小的腿左右摆动。
阿尔巴斯和乌瑟都快要哭了,谁说自己生活不容易,看看巴斯的生活,再想一想他努力的样子,自己还是不够坚强……因为设身处地的站在巴斯的位置上,自己真的会去自杀,真不知道巴斯到底是靠着什么样的自信活到现在,地精的一生……太可悲了。他们的出生就是一场悲剧。
巴斯回头看了看,对着阿尔巴斯三个人呲牙咧嘴,生气的大叫:“看什么看?你们需要帮助吗?需要帮助就尽管开口,我无所不能。”
三个人都愣了,傻傻的看着巴斯努力的往第一个台阶爬,但是努力无数次之后才发现原来自己一动不动……
乌瑟都快要哭出来了,地精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真不容易……不过他们看得出来,巴斯是一个自尊心非常强的地精,如果现在过去帮忙的话……也许他会跳起来,尽全身之力跳到最高处咬往某人的大腿。以巴斯的身高和能力来说。他顶多就只能咬住别人的大腿了,但万一要是咬住了小xx就糟糕了。
“你们三个废物站在那里干嘛?还不快点上去。你们再不动的话,我就不等你们了。”
阿尔巴斯摇了摇头:“我们还是走吧,小心点别踩到他了。”
乌瑟和赢政都表示非常同意,巴斯的自尊心太强了,而且脾气也太大了。就让他在第一个台阶这里挂一段时间吧,也许他能想通很多事情……
清晨第一束曙光照耀到撒巴特,一望无际的原野满满的站着丧尸,一个挨着一个,一个挤着一个,这样的数量让人不敢相信,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多丧尸。人上一万无边无沿,这里到底是多少人?十万?百万?千万?一亿?十亿?还是几十亿?就连上帝都感觉头皮发麻,这些丧尸到底为何在此聚集。
所有人都非常吃惊,虽然其中有些人已经见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但每次都会被它吓到。塔娜被吓得翅膀上的羽毛球都开始脱落了,尤美吓得脸上的妆都花了,但杰西却一点也没有惊讶,反倒是很兴奋的盯着下面那个非常引人瞩目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像是王座的椅子,非常巨大,在椅子上坐着一个巨大的黑人丧尸。比起巨人来说他的体型根本不算什么,但比起人类来说,它接近5米高的块头长满肌肉的身体也确实让人害怕。
“嘿,t仔,你记得我吗?我是杰西。”
黑人丧尸抬头看了看,第一眼就看见了杰西。现在的杰西与以前完全不同了,以前的杰西也就是自己手指的大小,还只是一个小精灵而已,想不到现在已经变得这么大了。不过她的脸还是那么漂亮,第一眼就能认出她。
t仔几乎没有什么感情,不过对两个人却非常有好感,他所有的感情都给了这两个人。第一个就是他的老大穿西装的丧尸,如果不是他的话自己现在也不可能如此风光,而且穿西装的丧尸救过自己无数次,至少自己记不清楚了。
另一个就是杰西,这是唯一能与自己正常说话的异族人。虽然是一个小精灵,不过长得非常可爱。而且最后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当时自己和老大正在被科特迪瓦追杀,眼看就要被他追上了,想不到杰西竟然飞过来控制着科特迪瓦的身体往另一个方向跑。如果不是杰西的话,自己和老大早就被科特迪瓦干掉了。
一直以为杰西已经牺牲,为了救自己和老大牺牲了她弱小的生命,为此事自己还哭了好几次。想不到今天又看见杰西了,虽然变大了不少,但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可爱。
“杰西?你真的是杰西吗?能见到你太棒了,你最近过得怎么样?你怎么没有被那个可怕的人类杀掉?你逃走了吗?”
杰西稍微想了想:“我现在是科特迪瓦的精灵,为了救你们我与科特迪瓦定下了契约,现在我是属于他的了,他让我死我还是必须要死。对了,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你准备要把这里所有的人类和吸血鬼都杀死吗?”
t仔摇了摇头:“不是的,老大让我来找一把叫‘朗基奴斯之枪’的东西,我已经对城里的人说了。给他们3天的时间考虑。交出‘朗基奴斯之枪’然后再交出100个活人当中祭品。这样我们就会自动离开。老大说过,他不希望人类就这样消失,只有让人类继续发展我们丧尸才能越来越壮大,才能有更多美味的人肉吃。我们也必须要考虑长远发展的问题。”
“你们能这样想真是太好了,我立刻告诉他们,把那个东西交出来,然后再交出100人,你们就会离开。t仔。你可不能骗我哟,如果你骗我的话,我就让老大打你。”
“你放心吧杰西,这个世界我有两个人绝对不会欺骗,第一个是老大,第二个就是你。只要他们满足我的要求我就会带着军队离去,但如果他们不满足我的要求,今天日落之后,我就会大举攻城,到时候就算是你也没有办法阻止。因为这是老大亲自下的命令。”
“知道了。”
杰西立刻转身看着其它人,其它人也很奇怪的看着她。这两个人大声的嚎叫了这么久。也没人能听见他们到底在说什么。想不到上帝的身边竟然还有这样的翻译人员,连丧尸的话都能听懂。不用解释,杰西一定是心灵,心灵原本就是地球的翻译人员,不管什么语言他们都可以听懂,也都可以说。其实心灵可以直接用心交流,根本不会受到语言的限制,所以这是心灵最基本的能力。
不过心灵是天空精灵之一,很少离开天空之城乌滋诺斯,而且即便是在乌滋诺斯心灵也是极其的稀少,所以心灵的身份向来非常的高。心灵能听见别人内心最深层的想法,这是任何人都梦寐以求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分辨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杰西把t仔的话解释给大家听了之后,所有人都沉默了。上帝一行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阿尔巴斯一行人都知道,此战在所难免,因为‘朗基奴斯之枪’经白夜之手送往了卡玛利拉,现在它应该在阿曼达的手里了。
远水救不了近火,更何况她绝对不会再把‘朗基奴斯之枪’拿出来,这是唯一能杀死她儿子的武器,即便不能彻底摧毁它也要把它藏在一个任何人也找不到的地方。把‘朗基奴斯之枪’送给卡玛利拉原本是希望那边与自己一同承受苦难,不然的话天使军团也会进攻撒巴特。但现在一想,如果他们进攻撒巴特的话就把东西给他们不就完了?何必要把东西给运走?
但该隐和白夜绝对不会让‘朗基奴斯之枪’落入外人的手里。但如果不是该隐的话,大家也没有办法打赢这场战争,甚至根本无法撑到现在。
果然,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这是撒巴特的审判。不过还好有上帝在,只要有上帝在估计那些丧尸也没有办法攻得进来。
上帝听完杰西的翻译之后当时就火了,低着头找了找,随便蹲下身子捡起一块板砖,高举板砖大叫:“太嚣张了,老娘我今天跟他们拼了,你们都别拦着我。”
上帝上前两步随后转过头来看着其它人很郁闷的问:“你们都不拦我?”
所有人都摆手,都没有这个打算。如果上帝能下去和这些丧尸拼命的话,倒是一场好戏。而且对自己又没有什么损失,所以没人想拦着他。
“算了吧,今天算他们运气好,我没有什么心情打架。等改天我心情好了之后再去找他们拼命。”
杰西无奈的撇了撇嘴:“帝哥,今天日落之时他们就要进攻。恐怕你的心情再也好不起来了吧。你不是说我们此次过来是结束这场战争的吗?你可没说让我们过来陪着撒巴特一起死。”
“没事,我会飞。”
所有人都盯着上帝,眼睛都快要瞪出血来了。这个家伙到底是来撒巴特做什么的?(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八章 围城(五)
上帝看了看撒巴特下无边无际的丧尸,正中间还有一条漂亮的血河。周围的丧尸都在旁边又吃又咬。这就是昨天自己开车压烂的丧尸,都被压成了小块,其它的丧尸吃着也挺顺口。
按理说丧尸是不会吃同类的,都是腐烂的肉,吃着也没有什么感觉。不过黑人丧尸t仔只是不希望太浪费了,所以命令其它丧尸把这些东西给清理一下。这个世界会主动吃丧尸的人就只有穿西装的玩笑必黑人丧尸两个。
看着这片景象上帝无奈放下手里的板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太多了吧,虽然我承认我是上帝,我很厉害,但如此巨大的数量我要怎么才能把他们搞定呢?要不你们把‘朗基奴斯之枪’交出来吧,然后再交100个活人给他们打牙祭。那个黑人说了,这样就会放过大家。”
阿尔巴斯非常恭敬的回答:“这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朗基奴斯之枪’已经被送往卡玛利拉,原本我们是希望以此保护撒巴特不受天使军团的进攻,万没想丧尸也是为此而来。也真是奇了怪了,丧尸要这东西干嘛?”
“谁知道呢?也许就是用来自杀的也说不一定。”上帝撇着嘴仔细的看了看撒巴特外的场景,忽然注意到有两个人工开凿过的痕迹,而且这两条痕迹像是要将左右两边的水给联通。丧尸是不会游泳的,因为他们的速度太慢了,而且一个个又干又瘦一定会沉下水底。
上帝伸手指了那两条人工开凿未完成的河流,好奇的问:“那好像是人工开凿的痕迹吧。你们是想要把撒巴特变成了一个岛吗?为何不完成它?”
“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如果可以再给我们一天的时间。一定可以将河流开通,将贝加尔湖的湖水引向这条河流,到时候丧尸就无法跨越这条线,我们撒巴特也可以得到片刻的安宁了。”
上帝微笑着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河流已经开通,你们不知道吗?”
“怎么可能?我……”阿尔巴斯往前一看,就在撒巴特门口忽然出现了一条巨大的河流,将整个贝加尔湖贯穿。纵横好几十米,丧尸在里面就只有跟着水流往下,最后冲入大海。巨大的河流将丧尸的部队分成了两个部分,后面是丧尸的大部队,几乎所有的丧尸都在那里。撒巴特伟大的城墙与巨大河流相距50米,在这个范围之中也全部都是丧尸,不过这些丧尸就能轻松搞定了。
努力这么久的事情,竟然上帝只是意念一动甚至根本没有动手就能做到。上帝的能力要比自己强大太多了,应该说这个世界也无人能及。也难怪他能当上帝了,如此强大的力量绝对能控制整个世界。
阿尔巴斯和乌瑟真想要冲上去亲吻上帝的脚指。不过感觉太脏也就算了。吸血鬼都是有洁癖的,上帝的身份虽然很高。但他这个造型让人感觉很脏。别说是亲吻他的脚指了,甚至根本不想抱他一下。
上帝随便勾了勾手指:“剩下的你们来搞定,估计他们暂时攻不进来的了。我要去想办法给撒巴特的人类弄一些食物,真正的食物。”
一边说着,上帝立刻走向下去的阶梯,随后立刻往下走。这条河已经完成,丧尸是绝对不可能越过这条巨大的河流,所以撒巴特暂时算是安全了。不过现在的撒巴特情况依然不太好,开了几天的宴会让撒巴特的食物储藏见底。想要养活这上百万张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上帝立刻走向撒巴特城内东南方向的一片耕地,那里是现在唯一能使用的耕地了。看了看这里的情况还不错。撒巴特附近也就只有这么点耕地,虽然面积还是挺大,但也根本不可能种得出够一百万人食用。粮食一年只会成熟一次,最好也就是两次或是三次,如果不能满足一年的需求量,就算是种下粮食也没有什么作用。
这里的面积种出来的粮食顶多足够几万人食用一年,相距撒巴特一百万人口的数量简直太遥远了。不过还好,自己是上帝,如果自己不是上帝的话撒巴特的人都会被饿死的。
上帝从怀里拿出一个很小的袋子,看样子装的股股的但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随后从小袋子里拿出一小颗棕色的东西,好像是什么东西的种子。上帝用手指在地面上戳了一个坑,然后把种子放下去,盖上土之后又浇了一点水。
做完一切之后,上帝站起来擦了擦脑袋上的汗水:“好久没有做过农活了,差点没累死我。果然,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也只有自己耕种过后才能体会到这句诗的含意。”
阿尔巴斯上前几步很郁闷的说:“帝哥,你别闹了行吗?虽然很抱歉打扰了你的雅兴,但现在才开始种粮食,等粮食成熟的时候撒巴特的人早就饿死了。更何况你就种了一颗种子,不至于会这么辛苦吧。”
“我是上帝,你对我有意见吗?有本事弄死我,弄死我你就是上帝。要不你给我一把刀,让我弄死你。”
阿尔巴斯吞了吞口水:“不敢,我只是想问,你到底要如何……”
话还没有说完,地上已经长出了嫩苗。眼看着嫩苗一点点的变大,变高,随后长成小麦,最后就可以看见饱满的麦穗挂在顶上,速度之快让人难以想像。这个过程大概只花了一分钟不到的时间,如果种什么东西都可以这么快的话撒巴特就再也不用担心粮食的问题了。就算是丧尸围城一百年也无所谓。
“把这些麦穗收集起来,然后分别种下去。收成之后再继续这样做,这种小麦可以持续10次快速生长,10次之后就会变成普通的小麦。我的数学不是很好,但我敢保证这些小麦足够你们好很长一段时间的了。”上帝把自己的小包放了回去,虽然只有这么一小袋种子,但那些种子足够撒巴特吃多少年?这种以次方往上的计算最后得出来的数量非常巨大,恐怕就连上帝的大脑也未必能计算得清。
通常情况下,一棵小麦上大概会有7-8个麦穗,每个麦穗大概有30粒麦子。一粒这样的种子就能种出200多粒。这还只是第一次种,恐怕到了第二次,第三次就已经收割到手软了吧,这个东西简直太可怕了,撒巴特的人民再也不需要为了食物的问题而担心。不过现在必须要把一些事情给分清楚,就是这些麦子到底是第一次被种下,如果少种一次那也是非常巨大的损失。
“帝哥,你还有什么吩咐吗?”阿尔巴斯对上帝的态度忽然就变得非常好了。上帝刚刚产生了两个神迹,果然圣经里的故事并非完全说谎,上帝拥有的力量绝对不是自己这个程度所能理解的。即便是该隐也是由上帝的一个诅咒而来,该隐利用这个诅咒发展出了一个强大的民族。该隐都没有办法与上帝相提并论,那就更别说是自己了。
上帝点了点头:“把撒巴特门口那些丧尸先给搞定了吧,以免夜长梦多。剩下的也就是吃饭睡觉,反正丧尸暂时不可能攻过来。而且‘朗基奴斯之枪’也不在撒巴特,我估计丧尸们会非常生气。他们一定会想出办法跑过来攻城,到时候大家就祈祷吧。”
“向谁祈祷?”
上帝稍微想了想:“还是向我祈祷吧,我总不能给我的竞争者拉生意是不是?不过你们放心,既然我来了这里,我就可以向你们保证撒巴特的安全。我可是上帝,你难道不信任你们的上帝吗?”
“不敢。”阿尔巴斯确实不敢质疑上帝,这是非常严重的罪过。而且从上帝的行为也看得出来,他确实是在帮助撒巴特。他解决了丧尸即将攻城的问题,同时又解决了撒巴特粮食紧缺的问题。现在撒巴特三面环水,正前方还有一条河,上帝已经没有办法进攻了,只要一直等下去,丧尸一定会撤退的。
阿尔巴斯其实也很想知道,那些丧尸站在撒巴特伟大的城墙前面一动不动能活多久,现在已经可以确定丧尸在完全不吃任何东西的情况下能活十几年,但二十年呢?五十年呢?丧尸未必能活下去。如果丧尸会自动消失就太好了,就在这里等着丧尸消失,让撒巴特的人民好好繁衍下去,自己的梦想就会成为现实。
阿尔巴斯立刻让乌瑟和凯斯罗特处理小麦的事情,必须要记住小麦种下的次数,把次数少的收集起来装好,以后再用。先把一部分的小麦种到10次,至少不能让人民挨饿。其实撒巴特还有一些存粮,所以暂时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
今天上帝已经帮了很大的忙,未开凿成功的河流已经通流,这样丧尸就没有办法强攻撒巴特。守城最大的困难也就是食物,上帝也解决了食物的问题,现在撒巴特已经无所畏惧,如此要塞已经不是普通丧尸能够攻破的了。暂时可以放下心休息一下,天已经都亮了,不过现在吸血鬼已经可以白天出来行动,因为自己召唤了乌云档住了阳光。
吸血鬼白天不能出现的劣势太明显,但如果只是守城的话,可以让乌云覆盖在撒巴特之上,只抵挡这附近的阳光就已经足够。吸血鬼害怕的也只有阳光而已,只要能避开阳光,白天也是可以出来活动的。(未完待续。。)
ps: 缺德的同事在我晚上睡觉的时候把两个空调都开成20度,连续两天被冷醒,现在严重高烧……
第五百九十九章 围城(六)
上帝做完两件最重要的事情之后就往回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走丢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没人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但上帝现在的行为绝对是为了撒巴特好,因为太信任大家的上帝,所以根本不需要担心他去了哪里。
此时上帝走到撒巴特城东的一个小木屋前,伸手轻轻的敲了两下。
“请问有人在里面吗?”
立刻就走出来一个年龄很大的老女人,穿得花枝招展,脸上摸了无数粉底。
“找哪位?”
上帝沉了沉气:“罗杰和瓦西里在吗?”
“你是谁?”老女人立刻就紧张了起来,他们来到撒巴特之后也算是隐姓瞒名,一直幻想着要离开撒巴特,只是想不到撒巴特被丧尸团团围住,丽娘的笤帚没有办法带着三个人飞到安全地带去,所以他们只能暂时居住在撒巴特城内。
还好撒巴特城内有吃有住,才两天的时间而已就已经找到了一个栖身之处。而且这两天一直在开宴会,也算是痛快了一场。不过他们从来没有用过真名与其它人交流,万没想到忽然跑出来一个家伙要找罗杰和瓦西里,这个人到底是谁?
“我是上帝,我找他们有事相商。”
丽娘撇着眼看了看上帝,随后摇头:“我不相信你是上帝,除非你证明一下。”
上帝立刻伸手在丽娘的面前划了一下,随后指了指房间里的镜子:“你去照照镜子吧,我有很重要的事情与罗杰和瓦西里商量。”
丽娘立刻就跑进房间里盯着镜子看。当时整个人都傻了。甚至就快要疯了。镜子里竟然是一个年轻可爱的小姑娘。大概也就只有17、8岁的样子。这张脸已经好多年没见过了,甚至就连自己都差一点忘了它的存在。
好美,真的好美。老娘的青春如此娇艳,自己追寻一辈子的青春美貌竟然早已拥有,但却并未珍惜。若是再有一次机会,老娘一定要去勾引男人,绝不能让青春白白浪费,临老才知道青春的可贵。
上帝走进房间之后。立刻就出现一把大剑架在自己的脖子上,两把枪指着自己的脑袋。罗杰和瓦西里早就已经知道有人来了,之所以没出来就是希望给对手一个出奇不意。看样子这个自称上帝的人也并不是很厉害嘛,竟然连这样的攻击都躲不开。
“别闹了,我有事情与你们商量。因为时间有限,所以我就长话短说,我要你们回卡玛利拉偷‘朗基奴斯之枪’,这件事情非常重要,它的重要程度甚至可以提升到世界和平的层面上。”
罗杰和瓦西里还愣着,就看见上帝已经坐在了桌子的旁边。刚才脖子都还在自己的刀上。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跑到那边去了。罗杰和瓦西里虽然挺好奇,不过更好奇的是这个人说的话。竟然又是‘朗基奴斯之枪’,这把枪到底有什么好的?为什么所有人都在找他?
“也许你们看不出来,不过我真的是上帝。‘朗基奴斯之枪’的传说大家都听过,所以我也不想多作什么解释。反正我当初还是圣子的时候确实被‘朗基奴斯之枪’杀死过一次,只是后来我又复活了。因为杀死了我的圣子,所以这把枪就拥有了干掉越界者的力量。而且我神圣的鲜血也让它对魔族有非常好的效果,但对于人类来说,这把枪就是一把治愈之枪。”
罗杰点了点头:“这些事情我们也都知道,我们只是很好奇为什么上帝想要这把枪?它不是用来对付尼德霍格的吗?”
“是的,这把枪是科特迪瓦与尼德霍格之间的钥匙。如果用这把枪杀死科特迪瓦,那么尼德霍格将会重生,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什么叫作末日。不过我们同样可以利用这把枪干掉尼德霍格,让科特迪瓦重生,这样我们就可以赢得一切。”
上帝稍微解释了一下这个理论,虽然没有听懂,不过罗杰和瓦西里都感觉到这个人非常认真,也许他并没有骗人。但如果只是这样就认定一个人是上帝的话未免太草率了一点。更何况上帝是无所不能的,如果他想要‘朗基奴斯之枪’大可以自己去拿,何必要其它人帮忙呢?
“上帝,如果你感觉这把枪重要的话,你为什么不自己去拿?”
上帝摇了摇头:“不容易,如今‘朗基奴斯之枪’已经落到了阿曼达的手里,她最担心科特迪瓦的安全,所以会把‘朗基奴斯之枪’藏在一个极其隐蔽的地方,如果不到万不得已,她绝对不会拿出来。所以我想要让你们俩回到卡玛利拉,监视阿曼达的一举一动,想办法找到藏宝地点,然后把‘朗基奴斯之枪’偷出来给我。”
“这样做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上帝微微的点了点头:“你们会成为英雄。整个世界都会感谢你们的无私牺牲,你们会挽救这个世界所有生灵的性命,这样的好处还不够了多吗?”
“哦~~~”罗杰忽然明白了:“原来是这样,上帝你看我的理解有没有问题。你让我们俩去一个九死一生的地方帮你偷东西,偷到了之后就拿给你,然后就没我们俩的事情了对吧。”
上帝稍微想了想:“对。”
“你当我们有病啊?”罗杰大声的叫了出来:“我们俩什么好处都没有,凭什么替你做事?就算你是上帝也得讲一下人权吧,你不能想让我们干嘛就干嘛。”
瓦西里也站了起来:“就是嘛,暂不说你是不是上帝的问题,就算你是上帝也不能这么不讲道理嘛。我就不相信你是上帝,我们不去你怎么着?有本事弄死我,要不你给我一把刀我弄死你。”
罗杰和瓦西里瞬间就激动了,这完全没有好处的事情竟然让自己去做,这个家伙是要疯啊?这个世界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上帝却非常安静的听着罗杰和瓦西里的埋怨,大概过了5分钟,上帝站起来好奇的问:“你们说完了吗?”
“还没有。”
“那待会再说,我先介绍一个朋友给你们认识。”
“谁?”
上帝伸出自己的手,握紧着拳,非常自信的说:“我的朋友叫右勾拳。”
说完之后,上帝一拳就向罗杰的脸上打去,紧接着把罗杰给按在地上,又是拳又是脚。打累了之后就在旁边找东西,不管是菜刀、折凳、保温瓶、灭火器,只要看见什么就往罗杰的身上砸去。
瓦西里在旁边都吓傻了,上帝与罗杰之战,罗杰毫无还手之力,完全无法抵挡上帝猛烈的攻势。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战斗,以前就是刀来枪往,按倒之后就割头刺心,没见过两个高手在一直互相抽耳光的。看得出来,上帝还是高手,那耳光抽的简直都快要成一个交响乐了。除了拳头又是脚,上帝的攻势从未减弱半分。
瓦西里没有想到,竟然连罗杰这么强大的人都只有躺在地上伸手抱着头,虽然他一个人在打,但仿佛有好几百个拳头往下落。两个人的单挑竟然变成了群架?太残忍了,瓦西里有的时候都忍不住用手把眼睛遮住,但耳朵是没有办法遮住的,罗杰痛苦的惨叫声几乎没有间断过。
打了半个多小时,上帝站起来直了直腰,甩了甩手指着罗杰:“服吗?”
罗杰挣扎着趴在地上用力的点头:“服了……”
“我就说嘛,还是要理服人。”上帝说完之后,立刻转头看着瓦西里:“服吗?”
瓦西里非常客气的点头:“服,心服口服。你要早这么客气我们早就服了。”
罗杰挣扎着撑起身体,非常好奇的问:“为什么只打我,瓦西里一下都没有被打过。”
“怪你自己倒霉,怎么样?你不服吗?”上帝坐在椅子上,翘起二朗腿,嘴里叼了一只眼。身上就差纹身和墨镜了,如果再有这两样东西,绝对没有人会把他当作上帝,绝对是一个流/氓。
“我服。”罗杰动着动着就感觉自己身上好像没有刚才那么痛了,稍稍呼吸一下就感觉全身都很舒服。
“诶~~我的身体。”
“我已经替你治疗好了,我说过嘛我是上帝,你们只要信我就能得永生。你们现在去偷‘朗基奴斯之枪’,我会在后面掩护你们的,完全不用害怕,万事有我。”
罗杰和瓦西里同时抬头看了看屋顶,随后又低下头看了看上帝:“这个台词我们很熟悉,只要有人说‘我会在后面掩护你’,那个人就绝对不会出手相助。只要有人说‘万事有我’,出了事他就是跑得最快的那个。”
上帝当时就愣了:“你们两个臭小子挺了解我的嘛。你们说的没错,我绝对不会提升援手,出了事我一定跑得最快,所以你们一定要靠自己。如果完成这个任务,我保证你们俩以后吃香的喝辣的,钞钞大大滴,美女多多。”
罗杰都哭出来了:“上帝,你说点神仙说的话行吗?我要死在一个神仙的手里我也就认了,我死在一个流/氓的手里……太亏。”
“那你们就安心的去吧,任务我已经交给你们了,人类的未来就掌握在你们的手里。”
“这还差不多。”罗杰和瓦西里坐在上帝的面前,满脸不是滋味,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上帝,反正打架是一定打不过他的……必须要想一个办法才行,总不能在这里等死,也不可能真跑去偷‘朗基奴斯之枪’吧。(未完待续。。)
第六百章 围城(七)
“上帝,我们现在的位置是撒巴特,就算想要回去偷朗基奴斯之枪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吧。你是不知道我们这一路有多不容易。”瓦西里倒是希望上帝能理解一下自己的难处,上帝亲自派去偷东西已经很丢脸了,自己从卡玛利拉到撒巴特,这一路差点没死10次。如果在从撒巴特跑回去,估计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因为所有的路都被干将尸堵死。现在的撒巴特根本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来,更别说想要逃出去了。
“这个太简单了,我首先问你们,怕不怕苦?怕不怕累?”
罗杰和瓦西里互相看了看,随后立刻点头:“怕,怕得要命。”
“哦~~那么你们怕不怕伤?怕不怕痛?”
“非常怕。所以千万不要做什么危险的事情,我们会受伤的。”
上帝点了点头:“好,非常好。既然你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伤,不怕痛,我就有办法把你们送到卡玛利拉,虽然我的方式稍微粗暴了一些,但我可以保证你们绝对不有什么危险。俗话说得好嘛,了不起重伤,要死哪那么容易?”
“帝哥,你到底会不会听人话?我们怕苦怕累,千万不要做危险的事情。”罗杰都快被急哭了,不过上帝好像完全不听自己说话。他的提问根本就不是要求,而是通知。
瓦西里无奈的摇了摇头:“算了吧罗杰,上帝的意思就是我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而且方式由他来定。不管我们怎么样拒绝都没用。他是不会听我们的。你还是认命了吧。”
“你看人家瓦西里多懂事?”上帝生气的盯着罗杰:“如果你像他这么聪明的话。刚才就不会白挨这么一顿打了。真不知道主教是怎么训练你们的,身体弱也就算了,想不到脑子还这么笨。我都说了我是上帝,听我的话绝对没错。就算你们挂了,以后还是可以上天堂不是吗?”
罗杰忍住眼泪把脑袋往旁边一偏:“天堂比这里还乱呢。”
也不管眼前的这位是不是上帝,反正自己是不想去天堂的。听说天堂里的天使军团造反,现在天界已经是反叛军的地盘了。上帝被迫逃往人间,反叛军也跟着追了过来。这样的天堂还有谁想去?虽然人间到处都是丧尸。但至少自己对这个世界还算熟悉,如果去天堂的话也许只会死得更快。
上帝非常满意的点了点头:“既然你们答应的话,那就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来吧。你们先准备好,我立刻就送你们上路。”
“需要准备什么?”
“非常简单,脚站直,身体对准卡玛利拉的方向慢慢弯腰,就像是鞠躬一样。”
罗杰和瓦西里都感觉很奇怪,不过还是照着上帝说的去做。卡玛利拉应该是在东方偏南一些的位置,对准那个方向鞠躬。鞠躬之后立刻就感觉有一种非常不安的感觉。因为菊门大空,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趁虚而入。拿出长处,找到漏洞,长驱直入,来回捉摸,最后一泄如注,痛快淋漓的时候又应该由谁来负责?
“你们别动啊,千万别动。等我一下,我也做一些准备工作。”上帝从怀里掏出一支红色的笔,对准两个的屁股的位置划了一个十字架。倒不是为罗杰和瓦西里赐福,而是划一个叉叉好让自己瞄准,别踢歪了。
“帝哥,你冷静一点。虽然你还没有做什么,不过我大概能猜到你想要做什么,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冷静一点听我们一句,这样玩会出人命的。”
罗杰立刻点头:“是啊帝哥,你别玩了,万一搞出人命对大家都没有好处。你可以想其它的办法吗?”
上帝抡起一脚踢到罗杰的屁股上,只见罗杰整个人就像是炮弹一样飞了出去,只听一阵惨叫,随后空中飘来一段美妙的诗词‘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菊花开’
上帝剁了剁脚,好奇的问:“刚才罗杰说什么?”
“我……我我我也没听清楚,其实我在想……啊~~~”
上帝紧接着又是一脚,瓦西里也像罗杰一样飞了出去,两个人就在空中相遇,无奈的看着对方。都在想着同一个问题,自己的命为什么这么苦?每当跑到一个地方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忽然就冒出来一大堆麻烦的事情。从卡玛利拉出来之后就没遇见过顺心的事情,先是大家吃的东西里面有毒,而且是一种神圣系魔法都不能解除的毒,后来才知道原来那是钻石的碎片。
被大公主岛的人救回一条命后,卡特琳娜和格雷西亚又跑了,原本还想要和她们好好交流一下感情的,怎么能让她们就这样离开呢?所以一直在后面追,追了好几个月,结果追到了撒巴特附近的山谷里,在山谷里遇到一个老妖婆,后来又是一片大沼泽,最后回到撒巴特刚轻松两天上帝又跑来了。
说来也真是奇怪,为什么那个老妖婆丽娘和上帝都看罗杰不顺眼?一有什么事都往罗杰身上打,瓦西里从来都没被打过。
很明显,罗杰也在考虑自己是不是长得有一点丑?不过无论怎么样自己也不可能丑啊,帅气的帽子,英俊的脸庞,百分百气质的两撇小胡子,一看就知道是一位意大利风味的帅哥,也许就是因为自己长太帅所以才经常被打的吧。
罗杰摸了摸自己的屁股,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果然晚节不保,不过刚才那一脚一点也不疼,你有没有发现。”
“是啊,一脚把我们踢这么远,如果真能踢到卡玛利拉去的话,那就是半个地球的距离。这么远的距离竟然一点也不疼?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难道说此人真是上帝不成?”瓦西里稍稍沉默了一下:“你说,我们以前是不是对上帝太有自信了?其实上帝虽然很强,但毕竟也是一个人,他并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这几天你也收到这个消息了,上古毒龙尼德霍格已经越界,产生圣子,而且圣子就是科特迪瓦。我们都是科特迪瓦的好兄弟,他这个样子像上古毒龙吗?”
瓦西里立刻摇头:“我看不出来,他也就是比我们强那么一点点而已。尼德霍格的圣子连血腥玛丽都打不过,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你打得过?”
“哈哈~我当然也不行,但我不是尼德霍格的圣子。如果科特迪瓦能打得赢血腥玛丽的话,我们又何必跑这么远……想一想这好像都是科特迪瓦的错。这小子,等他回到卡玛利拉看我不好好收拾他一顿。”
罗杰撇了撇嘴:“就你?算了吧,以前就打不过科特迪瓦,现在科特迪瓦成了尼德霍格的圣子,你更打不赢了。”
“这倒也是。”瓦西里对自己的无能倒是非常有自信,如果是遇到一个普通人的话,应该很轻松就能搞定。不过对手是科特迪瓦……真打不过人家啊。他的力气很大,能拿得起‘康斯坦丁’,而且速度非常快,肉眼根本看不清楚。他会的魔法也要比自己多,所以自己绝对打不赢,稍微纠缠一下拖延他的时间还行。
但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训练,自己的实力也得到了提升,而且是飞速的提升。只是……绝对不可能比科特迪瓦提升得快,因为科特迪瓦都是尼德霍格的圣子了,尼德霍格代表着什么?他直接代表着绝望,他就是绝望的代名词,尼德霍格的实力不说多了,反正要比上帝厉害得多。世界树衍生出来的九个世界里,除了奥丁与宙斯之外,难找到有人与尼德霍格一战,奥丁与宙斯也未必是他的对手……
虽然在地球上,上帝是全能的,但涉及到另一个世界的话……上帝也未必很厉害。虽然这个想法与自己的信仰很有矛盾,但自己已经不是圣徒,所以随便想,反正只是想一想也不犯罪。
不过上帝和尼德霍格之间应该有一些关系才对,要不然尼德霍格怎么会越界?一定是上帝教给他的,而且上帝一定是有求于尼德霍格,所以拿越界当作条件。至于什么事就简单了,上帝没有办法搞定叛军,当然他也没有办法搞定满世界的丧尸。
现在算是搞清楚一件事情了,不管是什么神,喝多了也吐,挨打也疼……
“与西里,你说我们这样要飞多久啊?距离可是半个地球,我们现在的速度是多快?”
瓦西里稍微看了看,随后点了点头:“我们现在的速度很快,不过也不至于快到瞬间就能到卡玛利拉。如果快的话,我估计就三五天,如果慢的话也许是半个月。”
“那我们不累死都渴死了。”
“所以啊,上帝刚才问我们怕不怕累,怕不怕苦。不过你也知道,不管我们怎么回答他还是会踢我们这一脚的。”
“那倒也是。”罗杰虽然心里很郁闷,不过这是上帝的意思,自己也只有默默的承受。今天是第一次看见上帝,感觉上帝……平易近人,不过稍微有一些太‘近人’了,甚至根本看不出他是神。上帝还真是一位另类的神,其它的神都挺威风的,怎么上帝就像是一个疯子?而且身上还这么胖,都不知道他怎么搞得跟一个流浪汉似的。虽然天界被叛军占领了,他也不应该自暴自弃嘛。(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一章
上帝斜着眼看着丽娘,丽娘也斜着眼看着上帝,两个人默默无语,就这样互相瞪着。
丽娘非常清楚,来者并非凡人。他能一挥手就把老娘的青春还给自己,虽然不知道这份青春能持续多久,但他应该有办法让自己一直保持着青春。不过……他刚才对罗杰和瓦西里的那两脚可不轻,一下就能把他们踢到卡玛利拉去?这稍微夸张了一点,不过一脚能爆他们的菊花倒是可以确定。
如今丽娘心里最大的疑问就是……此人究竟想要干嘛?现在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万一要是被别人看见了,好说不好听啊。老娘的青春刚刚回来,万不能在这个关键时间把名声给搭进去了。以此人的实力来说,想要打赢他是不可能的事情,万一他要是兽性大发,对自己做出一些人神共愤的事情怎么办?
到时候自己一定会拼命的挣扎,只可惜……人类的挣扎力是有限的。果然,人类就像是强x,当你无力反抗的时候,只有选择享受。当然在享受之前一定要让对方带套才行,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强x,千万不能因此得病,不然的话人生会更悲惨的。
不管对方是不是真的上帝,反正看他的样子好像不怀好意。光着膀子又这么瘦,真不知道他为什么不穿衣服,难道是故意把这一身的排骨露出来的吗?穿得破破烂烂,很明显就是一个流氓汉,他故意把罗杰和瓦西里给弄走,就是希望自己孤立无援吗?
丽娘紧了紧衣服。伸手档住自己的胸口。小声的问:“你想干嘛?”
“小美女。给爷乐一个。”
丽娘吓得脸都白了,现在才明白这个家伙的用意,立刻摇头:“客官请自尊,小女人不卖身不卖艺,我只是路过打酱油的,你到底是谁。”
“我可是上帝,我想干嘛还需要说出来吗?其实我也没其它的想法,我就想抱一抱。”
“我……我我不认识你。”
上帝坏坏的笑了笑:“以后会逐渐熟悉。”
“不……你讨厌啊。我可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女人,别以为你把青春还给我就能对我为所欲为了,大不了我把青春还给你就是了,只要求你别碰我。”
上帝擦了擦口水,坏坏的笑了笑:“这怎么行呢?我把你的头砍下来再还给你也行吗?你已经是青春的消费者了,那你就必须要为你的青春买单。快过来,让哥哥我抱一抱。”
“救命啊~~~。”丽娘大叫一声,从旁边拿起自己的笤帚立刻往外飞去,因为是女巫,所以丽娘骑着笤帚飞过去的速度非常快。而且就对着罗杰和瓦西里的方向去的。还是必须要在两位帅哥身边才有安全感,那个流浪汉还真是太流/氓了。满口污言秽语。一过来就叫什么小美人,抱一抱的,也别说自己是一个女人,就算是一个男人也受不了吧。
丽娘追赶着罗杰与瓦西里,很快三个人又到了一起。这一次几乎什么东西都没有拿,就两个倒霉蛋被别人一踢踢飞到了这边,丽娘也是因为太害怕所以就拿了一根笤帚就飞出来了。三个人在空中都很无辜,也很无奈,现在也只有丽娘能够骑着笤帚四处跑一下,罗杰和瓦西里几乎都无法动弹。虽然还在空中飞,不过速度倒是挺快的,根本就不像是被踢出去的,倒像是自己飞出去。
罗杰和瓦西里知道,如果真有这么大的力气踢自己的话,恐怕整个人都会变成碎片,怎么可能一点也不痛?所以上帝是使用某种魔法故意把大家给送过来,并不是真用脚踢过来。那个人确实是上帝,只是……他的形象和自己心目中的样子差太多了。也许是因为天界被叛军占领所以大受刺激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吧。
罗杰和瓦西里是没有办法,不过丽娘倒是自愿跟着他们一起,因为一个人太不安全了。要是再遇到像上帝那种男人怎么办?所以需要两个英俊而且强壮的男人保护自己的清白之躯。老娘正值125岁的青春年华,绝对不能被某些男人玷污了,就算是要玷污也要去找一个成色好一点的男人,至少要长相英俊,气质非凡,武艺高强,身体强壮。
另一边....
上帝回到了广场,打开黑夜骑士坐回自己的位置上仔细的思考着这些问题。首先,丧尸为什么也要抢夺‘朗基奴斯之枪’,那个黑人丧尸所说的老大应该就是杰西跟自己说过那只穿西装的丧尸。现在只知道穿西装的丧尸会使用魔法,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线索和条件了。
‘朗基奴斯之枪’对人类只会起到治愈的作用,不过对魔族的效果就非常的好。由其是它能杀死越界者的能力,这应该是它最有价值的地方了。但为什么穿西装的丧尸需要这把枪呢?他想要杀尼德霍格吗?穿西装的丧尸与尼德霍格之间有什么恩怨?
如今‘朗基奴斯之枪’已经被送往了卡玛利拉,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位圣母阿曼达应该会把它藏在一个非常隐蔽的地方,恐怕就连她本人都不能轻易找到。毕竟这把枪关系到自己儿子的安全,作为母亲当然要把它藏好。这样也导致了天使军团与卡玛利拉的正面冲突,天使军团绝对要拿到‘朗基奴斯之枪’才肯罢手,毕竟他们现在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他们不希望多出一个尼德霍格这么强大的敌人。
天使军团一定会进攻卡玛利拉,到那时候就有好戏看喽。圣阿阿曼达对自己的力量倒是很有自信,不知道她能不能一个人干掉整个天使军团。
如今距离科特迪瓦去到约顿海姆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按理说他们如果没有其它的事情也应该找到方法回来了吧。只要科特迪瓦能带着尼德霍格所有的力量回来,想要消灭地球上所有的丧尸和反叛军那也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现在距离自己的计划已经偏离了太多,尼德霍格是否会遵守他的承诺?精灵、吸血鬼、人类、丧尸都在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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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天空之城乌滋诺斯
在云层的最深处,三位精灵之王坐在一起,愁容满面。
“大地精灵无一生还,精灵之王艾尔维斯牺牲。如今撒巴特又面临丧尸围城,真是一个可怕的笑话,就算艾尔维斯能等到我们的救援,他们也必定会被丧尸消灭。如今被吸血鬼消灭也只是换了一个对象而已。”精灵女王黛芙妮就像是在说着一个可悲的笑话似的说出了这件事情。
所有人都非常清楚,这就是黛芙妮设下的圈套,黛芙妮就是希望艾尔维斯死。虽然不清楚他们之间有什么恩怨,不过这个女人还真是可怕。她想要杀人都不需要自己亲自动手,甚至被杀的那个人还在妄想着她的增援。
“果然不能得罪女人,不过我还是想不通,你到底为什么要害死艾尔维斯?”阿普顿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艾尔维斯与黛芙妮之间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平时也挺和气的,为什么黛芙妮一定要让他死。
黛芙妮无奈的撇了撇嘴:“我并不恨他,只是……他不再适合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了。大地之力正在枯竭,他们的精灵圣地被破坏,这个世界再无他立足之地。就算是让他活下去,也只是让精灵族丢脸而已。”
黛芙妮完全没有隐藏自己的看法,说得阿普顿满脑袋冒冷汗。其实艾尔维斯不需要死,黛芙妮与他之间也并没有仇恨,只是黛芙妮认为他继续活下去是在给精灵丢脸。想想也确实如此,如果让艾尔维斯活下去,必须要帮助他重建精灵圣地,这个浩大的工程没有几十年的时间是不会有成果的。那时候需要众多的天空精灵与海洋精灵保护他们,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是强行夺取撒巴特倒也有可能,不过黛芙妮在最后的时间阻止了海洋精灵出兵,因为黛芙妮看见了一个无比庞大的丧尸军团往撒巴特的方向过来。因为数量太多巨大,所以天空精灵与海洋精灵来与不来都已经不再是问题,大地精灵必将走向灭亡之路。
原来大家以为艾尔维斯会被丧尸消灭,万没想到竟然一次小小的夜袭就将整个大地精灵瓦解,逼死了艾尔维斯,逼死了所有的大地精灵。这也给精灵族提了一个醒,精灵们太多没有战斗,已经忘记应该如何战斗了。现在冒然与吸血鬼为敌是非常不明志的行为。
只是从来没有想过,精灵竟然如此脆弱。这么庞大的一个军队竟然会被这么一点吸血鬼加狼人杀得溃不成军。精确确实不适宜近战,但也不至于会如此一败涂地才对。
果然,自诸神黄昏之后,留在地球的精灵就没有参加过什么战斗,战斗的能力早就已经开始退化,战斗的意识也大不如前。以前一直依靠着精灵皇冠的预知能力,所以不会中敌人的陷阱,但现在没有皇冠之后的精灵必须要提高自己的战斗素养才行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二章 千年单恋(二)
“好了,其它的事情我不想多问。黛芙妮,这次你虽然做得很过分,但也不为过。如果海洋精灵和天空精灵也跟着冲过去的话,一定会被丧尸彻底消灭。既然我已经得到了精灵皇冠,那我就是精灵之王,我有义务让精灵族生活得更好。不过……精灵真的需要生活的更好吗?天空精灵在云端的尽头,丧尸根本无法触及之处。海洋精灵生活在最深的海底,哪怕给丧尸绑几块石头在身上也未必能沉入如此深沉之地。我想问,现在我们还有什么需要做的?”
霍迪卡斯当上了精灵之王,所有精灵都很赞同。由其是在这个时间,精灵们需要一个拥有绝对强大力量的人带领他们走向彼端。但霍迪卡斯非常奇怪,精灵们到底在害怕什么?即便所有人类都毁灭,这与精灵也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其实是这样的,我们效仿诺亚方舟,将这个世界所有的动物都带走一雌一雄,当彩虹桥完工之后,我们会带着这个世界所有的动物,植物,去到另一个世界生活。海洋精灵几乎都是黑暗精灵,天空精灵之中也有一大半属于黑暗精灵,所以我们准备去你的故乡‘瓦特海姆’黑暗精灵的国度。其它无法适应瓦特海姆的人我会再给他们开出一条道路,让他们去到‘亚尔夫海姆’,这才是我们精灵原本居住的两个世界。”
霍迪卡斯好奇的问:“这与我成为精灵之王有什么关系?”
“我们希望你作为我们交涉的条件,你在瓦特海姆的地位仅次于黑暗精灵之王高布里,如果这件事情由你去提出的话。我相信高布里一定会同意的。至于其它的精灵只需要飞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世界就行了。我相信光之精灵也不会为难他们。”
“人类呢?还有地精。哥布林,山怪,巨龙,吸血鬼,狼人,这所有的生物我们都需要带走一个是吗?”
黛芙妮遗憾的摇了摇头:“很遗憾,我们无法装载这些东西。我们可以试着带走一个人类小孩和一个人类小姑娘,我希望他们变成未来的亚当和夏娃。不过地精和哥布林……这些东西就算了。按理说他们应该是精灵的变异种,但我相信瓦特海姆没有人会欢迎这些丑陋的小家伙。山怪就更别提了,又脏又臭,长得比地精更难看。至于吸血鬼和狼人我看最好不要,在精灵的世界里我们必须要拥有最强大的力量,其它的力量我很反对。巨龙……我倒是没有意见,只是我不知道上哪去找他们。”
“好吧,既然你都这样说了,等我们回到瓦特海姆我就去向父皇请示。我相信他一定会同意的,而且他一定会很开心我活着回来了。”
阿普顿好奇的问:“关于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与我们无关了是吗?”
黛芙妮遗憾的点了点头:“是的,虽然这是一直养育着我们的世界。但现在它与我们再也没有关系了。我们只要可以回到自己原本的世界就满足了,这个世界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已经不再关心。”
“虽然我挺关心,不过我也没有其它的意见了。不过千万不要忘记我们之间的承诺。”
所有人回头一看,原来是**师梅林。梅林一直在修复彩虹桥,精神状态一直非常差。现在已经不再是那个阳光小帅哥了,反倒是像是一个病入膏肓,半身不遂的残废。就连呼吸都感觉那么吃力,梅林强大的力量甚至就连上帝都对其赞不绝口,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巫师,想不到就连他都累成这样了。
黛芙妮非常关切的问:“你没事吧,要不要休息一下。我看你的样子像是要挂了一样。”
“少来,我现在还能干死一头牛你信不信?”梅林挣扎着坐到了其它人的身边,勉强的露出一丝微笑:“我替你们修复彩虹桥,我的条件就是我想带多少人走,就带多少人走,你们不能有任何意见,这一点希望你们最好不要忘记,因为只有我能启动彩虹桥。”
“你放心吧,我答应过你的事情绝对会办到。不过我们也说好了,你带走的人里面不能有尼德霍格的圣子。”
梅林点了点头:“你放心,尼德霍格的圣子才不需要我的帮助。这一点你们必须要记好了,千万不要去招惹尼德霍格的圣子,不然的话谁也帮不了精灵,甚至有可能会被灭族。”
不需要梅林的提醒,在场的人非常清楚,尼德霍格是怎么样的人物。迎来诸神黄昏的黑色巨龙,盘旋在战场上空仅凭一已之力笼罩整个战场,带走诸天神魔尸骨。除了疯子之外,没有人会故意招惹这样的家伙,他拥有的力量早就与这些人不在一个层次了。
现在所有的精灵考虑的都是如何生存,但尼德霍格考虑的问题应该是如何毁灭整个世界。当然这已经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毁灭世界之后能让这个世界的生灵更加痛苦。死亡并不是唯一的出路,绝望才是尼德霍格最后的目的。
直接将整个世界毁灭?这个世界的生灵全部都会死亡,这样还有什么意思?当然要一点点的毁灭,让所有的生灵都生活在痛苦当中,一点一点折磨他们的灵魂,最后让他们感觉到彻底的无助与绝望,这才是魔王真正应该做的事情。
“一群卑鄙无耻的小人原来在这里商量这种事情啊,早知道我就不来,听见这些事情我都快要吐了。”
霍迪卡斯听见这个声音立刻就站了起来,差点就要用蹦的了。因为这个声音太熟悉,太悦耳,太让人心醉。霍迪卡斯的脑袋转得太快,甚至连身体都跟不上,直接站起来用背部和正脸盯着后面的人。因为霍迪卡斯非常清楚这个声音来自于自己梦想深处。艾苏萨。
“呀~你快转过去。太恶心了。”艾苏萨真搞不懂霍迪卡斯到底是干嘛的,每次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都一副非常恶心的样子。已经这么多年不见了,想不到他竟然直接用背部和正脸对着自己,他这是准备去演恐怖电影吗?
“对不起,我太激动了。艾苏萨,你不是被封印了吗?我原本想要拿月之滴让我复活,想不到你提前复活了。”
“我本来就没有被封印,我只是出于吸血鬼的本能。我太久没喝血所以身体开始沉睡了而已。我真没想到,这么多年不见你们还是这么卑鄙,竟然打算放弃整个世界,要逃到其它的世界去享受安宁。”
霍迪卡斯立刻盯着艾苏萨的眼睛跪倒在地,用力的抱住她的脚:“对不起我错了,我不应该这么卑鄙,每当听到你的教诲我都想要找一个魔王与他同归于尽。”
艾苏萨往下踢了几脚之后来到黛芙妮的面前,伸出手指指着黛芙妮的鼻子:“我知道你一直很不喜欢我,不过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你要走就走,反正我是不会像你一样当缩头乌龟。我要留在这个世界捍卫世界的和平。”
“你当然会留在这个世界,因为你是血精灵。瓦特海姆根本没有你容身之地。”
艾苏萨张大嘴吃惊的盯着黛芙妮:“呀~~居然被你看出来了。”
艾苏萨也正是这个打算,想不到这么容易就被人看穿了。因为自己现在已经不是纯净的精灵,所以与精灵的生活方式大有不同。估计瓦特海姆也不会接纳自己,所以地球是自己唯一的家园,如果其它的精灵都走了自己岂不是孤身一人了吗?
艾苏萨是快乐精灵,但却是出生在黑暗精灵国度,所以艾苏萨的快乐全部都是恶作剧,调皮捣蛋一类的事情。虽然是快乐,不过艾苏萨的快乐一般都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但绝对不会让自己痛苦,艾苏萨需要让自己一直快乐下去,绝对不能被自己的族人抛弃,留自己一个人在这个世界,那还有什么快乐而言?
“既然你决定留在地球,那我也跟随你留在地球好了。”霍迪卡斯就像是中了什么魔咒似的,眼睛动也不动的盯着艾苏萨,这一点倒是让黛芙妮非常生气。原以为艾苏萨永远不会醒来,想不到她竟然醒了。现在霍迪卡斯整颗心,整个灵魂都装满了艾苏萨,哪还有空理我?
虽然很生气,但这件事情自己早就知道,霍迪卡斯对艾苏萨的疯狂迷恋已经不是什么新闻。整个精灵族里面除了几个疯子和类似疯子的艾苏萨之外,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也真搞不懂霍迪卡斯看上艾苏萨哪一点好了?她就是一个女疯子,成天就知道恶作剧,经常把别人整得想哭都哭不出来,这样的女孩子真的有魅力吗?
“计划一定要进行下去,到时候该走的人想留,也没有人会强迫他,但不该走的人想走,我们也不会答应。霍迪卡斯,这是你回到故乡瓦特海姆最后的机会,等我们离开地球之后会再次摧毁彩虹桥,到时候你再也无法回到自己的故乡了。”
“无所谓,只要能陪在艾苏萨的身边,我在哪都一样。”
黛芙妮生气的问:“就算要让你把精灵皇冠交出来也无所谓吗?”
霍迪卡斯直接就把头上的皇冠摘了下来递到黛芙妮的面前:“这个没用的东西你要就拿走吧,艾苏萨的一个微笑要比它珍贵百万倍。艾苏萨,我以前真是太笨了,我以为我爱着你,你就应该知道,所以我每天都在黑暗里注视着你,没有任何动作。但是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爱就要大声的说出来,一定要让对方知道才行。所以我今天也鼓起勇气向你表白,艾苏萨我爱你,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爱你,为了你哪怕毁灭一个世界,甚至是所有的世界我都心甘情愿。”
艾苏萨稍微想了想:“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说完之后转身离开,因为她知道精灵一定不会让她走过彩虹桥,所以自己就必须要另想办法才行。也只有跑回去问一问神鹰维德弗尔尼尔了,也许他知道怎么去瓦特海姆,如果可以回故乡就太好了,那里的风景要比地球美得多,而且黑暗精灵的智商也要更高一些,恶作剧起来更有趣。
霍迪卡斯单膝跪地,傻傻的看着艾苏萨离去的背影,整个人一动不动,就像是被冰封或是石化。
也没有人敢上前半步,因为霍迪卡斯的力量提升很多,估计在场所有人加在一起都不是他的对手。(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三章 千年单恋(三)
“兄弟算了吧,俗话说的好,女人心海底针很难捉摸的,男人心就像块金,这才是你真正应该追寻的东西。一个女人离开了你,还有千千万万个男人在等着你呢,不如就加入我们基友的行列,我保证你从此以后再也不会记起那个曾经抛弃过你的女人。”梅林是一点也不浪费机会,只要能把别人往基友的行列里拉,不管有多危险都要上。
霍迪卡斯站起来盯着艾苏萨离开的方向,冷冷的说了一句:“我要杀了她,然后x尸。”
所有人都愣了,倒不是说霍迪卡斯不敢做,只是他的身体……估计也没有地方下家伙,因为霍迪卡斯没有小xx。精灵族男人永远的悲剧,他们没有小xx。就算是要x尸,也必须要先长出作案工具才行。
“把月之滴给我,我要复活维多利亚,我要变成男人。”霍迪卡斯又把皇冠给拿了回来,随后又伸手向黛芙妮索要月之滴。月之滴是月亮的眼泪,能够解除一切魔法,但效果只有一次,整个地球也就只有黛芙妮一位月亮精灵,所以只有她能够制造月之滴。
黛芙妮现在不敢违背霍迪卡斯的意思,因为现在的霍迪卡斯能做出什么事谁也不清楚。一个暗恋一辈子的人忽然在面前拒绝他,理由竟然是‘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由其是霍迪卡斯这么漫长的一辈子,他应该如何接受这个现实?
在场所有人都很担心,像霍迪卡斯现在的状态几乎就是世界毁灭,至少霍迪卡斯的世界现在被粉碎的连一颗石头都没有剩下了吧。霍迪卡斯现在还有什么支持着他活下去?除了对整个世界的恨之外。还有什么动力让他继续呼吸?
“别太难过的兄弟。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活人多的是。艾苏萨不喜欢你那是他的损失,不过还是有很多人喜欢你的,比如说我就很喜欢你这个类型嘛。只可惜我已经心有所属,不过你看看阿普顿也挺不错的嘛,你们凑一对多有教育意义。对了,黛芙妮也不错嘛,虽然你们性别有一些不合,但只要有爱。就算一个男一个女也是可以生活在一起的。”梅林是完全没有害怕的,因为梅林相信自己很强,就算是霍迪卡斯也别想轻易打败自己。
“我同意。”黛芙妮立刻点头:“霍迪卡斯,我知道你很喜欢艾苏萨,但人家不喜欢你,你就让她去吧。你现在应该很了解我的感受才对,我也是这样爱着你,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为了你哪怕毁灭一个世界,甚至是所有的世界我都心甘情愿。”
霍迪卡斯回过头来盯着黛芙妮,稍微想了想:“妞。这是我的台词。”
“我知道,这样说也许你会感觉比较亲切一些。说不定你就接受我了。反正艾苏萨不要你了,就算你报复她也没用,你就跟我走吧,我们去瓦特海姆过我们幸福的生活。我一定是最完美的妻子,你也将会是最完美的丈夫,我们以后会有最完美的幸福生活。”
“也行……不过我必须要先报复艾苏萨,我必须要让她后悔拒绝了我的爱。”霍迪卡斯立刻就把自己肩膀上挂的‘轮回’摘了下来,这是霍迪卡斯的武器,一个巨大的齿轮,不过非常锋利。霍迪卡斯也不知道这是从哪来的东西,反正自己拿在手里就是武器,而且挺厉害的所以就一直在使用。也许是某个大型机器上掉下来的零件也说不一定。
‘轮回’是霍迪卡斯自己取的名字,因为它是圆的,长得又像是齿轮,所以叫它这个名字。也想过叫它齿轮,但是感觉不太好听,还是轮回听上去比较深沉一些。
现在的霍迪卡斯真是心乱如麻花,别说是麻花了就连油条和豆浆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必须要让艾苏萨后悔,自己暗恋了她这么多年,难道连一点回报都没有吗?哪怕在拒绝自己的时候在脸上稍微亲一下,这样也让自己有一个台阶下是不是?这么多年的暗恋最后竟然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叫人如何接受这样的现实?
但是忽然听到黛芙妮的表白之后,感觉自己的心情就好多了。被拒绝之后好像看开了很多事情,也许自己并非一定要和艾苏萨在一起。当然能在一起最好,但如果两个实在是合不来也就算了,其实自己没有什么损失。
霍迪卡斯回头问了问自己,到底什么是爱情?刚才在向艾苏萨表白的时候确实很紧张,很激动。在被拒绝之后也确实非常生气,甚至感觉必须要杀了她才能解气。不过与此同时又感觉到无比的轻松和自由,这又是怎么回事?
爱情难道就是自己每天都想着她,看着她笑自己就开心,看着她哭自己就难过。还是说爱情就是两个人在一起oo那个xx,大家都爽了之后就叫爱情?当然上一个理论是那个朋友教给自己的。虽然他嘴里没说,不过他的行为告诉自己,想要活得开心快乐就不应该太执着,得过且过。
后来才知道这位朋友竟然就是尼德霍格的圣子,而且一口气就把自己吹到天边去了。不过与科特迪瓦在一起坐在船上到处跑的日子也挺快乐的,自己活了这么多年也只有待在他们身边的时候才感觉真正的放松和自由,除此之外每天就困在对艾苏萨的思念里无法自拔。
其实科特迪瓦生活的挺开心的,也许这就是魔王的自由吧。他几乎是来者不拒,只要有女人喜欢自己,立刻就将她推倒,根本不会考虑其它的事情。自己喜欢的女人也疯狂的去追求,其它女人还没有意见。其实自己要能活得像他那么洒脱也就足够了,那段日子真的是无忧无虑,每天光想着怎么让自己吃饱就已经够辛苦的了。
霍迪卡斯忽然觉醒了。伸手拉住黛芙妮好奇的问:“你真的喜欢我吗?”
“是的。”
“嘿嘿嘿嘿……”霍迪卡斯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脸。黛芙妮立刻就明白霍迪卡斯的意思了。踮着脚亲了上去。完事之后自己也挺害羞的低着头,不过嘴上露出一种非常幸福的微笑,从来没有想过霍迪卡斯会接受自己,更没有想过霍迪卡斯会允许自己亲他一下,这样的幸福来得太突然,弄得自己都忍不住掐了一下,必须要证明这不是梦才行。
“梅林,你估计彩虹桥还需要多少时间才能修复完成?”
梅林稍微想了想:“还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吧。你这是唱哪出?”
“我忽然想通了,想起我那个朋友说的话,还有他的生活,我感觉那才是真正的快乐。何必跟自己过不去?这么多年我还真是有够笨的,既然有女孩子喜欢我,我何必去追求那个不喜欢我的人?难怪科特迪瓦会让我表白,不管我表白成功或是失败都无所谓,他只是希望我看清楚这个事实。想必他早就料定我会失败,如果我就此堕落,那也只能证明我到此为止。只有这么一点器量,不过我还是想通了。活着就应该潇洒一些,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梅林若有所思的往旁边看了看,阿普顿立刻摇头:“不行,我没有这方面的爱好。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少来,我才不会看上你呢。”
“我才不管你们呢,我要去复活维多利亚女王,我要拿到她的手记,然后把我变成一个男人,我要和黛芙妮过性福快乐的生活。”
说完之后,霍迪卡斯拉着黛芙妮的手向云层深处飞去,因为速度太快就连梅林都没有看清楚。霍迪卡斯的实力确实突飞猛进,速度已经快到了这样的地步要是与他打起来的话,怕是很难取胜。虽然自己拥有强大的空间系魔法,但现在的状态不是很好,而且空间系魔法也并非无敌,最怕的就是这种速度快的家伙贴着自己打。
阿普顿点了点头:“那我也应该走了,陆地生物很容易转移,但是海洋生物就不那么容易了。而且瓦特海姆根本没有太阳,大多数的海澡与水母都无法生存,我必须要想一个办法让他们形成一个特殊的生态环境才行。也别说,人类的科技还是挺有用的,我可以人工制造一个太阳让这些需要太阳的东西进行光合作用,不然的话就只有拜托其它的精灵把它们带到亚尔夫海姆了。其实我也没去过瓦特海姆,真不知道那边是怎么回事。”
阿普顿说完之后就像是一个被刺破的气球似的消失在梅林的面前,梅林左右看了看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tmd还是精灵圣地吗?精灵之王都跑光了?让我一个吸血鬼给你们守着?走吧,都走吧,我也不在乎,等彩虹桥修复工程完工之后,看你们怎么求我的。这个世界只有我能驱动彩虹桥。”
梅林生气的一个转身回自己的密室里继续修复彩虹桥,心里是真的生气,这些无情无义的家伙都不留一个人过来陪自己,就知道自己搞对象,也没说给我介绍一个。想我这些年也不容易,老是一个人过日子,精灵帅哥这么多就不打算分一个给我吗?
梅林真是生气就越是思念远在约顿海姆的科特迪瓦,虽然不曾见面,不过梅林非常清楚科特迪瓦的气息,他现在已经到达约顿海姆。去到约顿海姆的目的不会太多,应该就是尼德霍格需要的智慧之泉,又或是他曾经的朋友密密尔。希望科特迪瓦能够得到尼德霍格的力量,然后回到地球让这个世界再次恢复和平。
当然……如果他得到尼德霍格所有的力量,到时候他到底是科特迪瓦还是尼德霍格?如果他变成了另一个尼德霍格,还是不要回地球比较好,尼德霍格太厉害了自己压不住啊……(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四章 抗体计划(一)
撒巴特人类保护区
上帝将一切能做的事情都做了之后又回到撒巴特伟大的城墙之上,城墙外的丧尸都已经被屠杀干净,距离新开通的河大概只有50米的距离,宽度大概也只有数十公里远。在这不远的距离之外,不知道站有多少的丧尸,他们一个个脑浆崩裂,身首异处。
很难想像这里丧尸的数量,即便是上帝的大脑都无法将这样的数量计算清楚。能看见的就是他们密密麻麻残缺的肢体。只是……这里的数量与后面丧尸的数量相比之下,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
最繁荣的时候,这个世界有60多亿人口,拿6百万出来也只是千分之一而已,但6百万这个数量已经足够攻城任何城池,甚至能攻下一个国家或是一个世界。这样的数量太可怕了,即便将这个数量用在诸神黄昏的战场上,怕是尼德霍格也会因此打一个寒颤。
其实人类的繁殖能力并不强,大概20年才会成熟,而且怀胎十月,出生之后需要至少10几年的时间才能战斗。人类这样的种族怎么能聚集到如此庞大的人口?又是如何发展出这么强大的战斗力?
上帝也在好奇,自己好歹也是这个世界的神,原本这个世界没有这么多人口的,就是近几十年忽然就变多了,而且爆增好几十倍,真不知道人类最近是受了什么刺激,竟然喜欢生孩子玩。自己是圣经里面写得非常清楚了,女人要受怀胎之苦。生产儿女必经受苦楚。万没想到人类还上瘾了?
“丧尸。到底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偏偏是人类会受到感染?这分明是冲着我来的嘛,是曾经我得罪过谁吗?不像啊,我为人和善,宽厚,大度,举止温文尔雅,仗义,够兄弟。够朋友,善良,和谐,能文能武,英俊非凡,办事能力强,有美女先朋友泡,有黑锅我最先背,我这样的人还会有人记恨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对,应该不是冲着我来的。也许真是人类过度发展科学导致的悲剧,不过科学真的能解释这种情况吗?我的天堂的时候。不是看电影就是啃小说,不管怎么样人类对丧尸的解释都不合理,如果没有魔法的话,人类绝对不可能研制出这种病毒的。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上帝也感觉奇怪,一种能感染60几亿人竟然没有发现一例抗体的病到底是从何而来。按理说不管是多么厉害的病毒一定会有人类产生抗体才对。只要产生一个拥有抗体的人类,就可以从他的血液里得到血清,然后再将带有抗体的血清注射给其它受过感染的人,这样病毒就能够治愈。
这是自己在人类身上所学习到的知识,不管是什么病毒的抗体或是抗蛇毒血清都是这样制作而成的。将病毒或是蛇毒减少到没有伤害的计量之后,注射给动物。一般来说是注射给小白鼠,因为小白鼠的基因与人类最为相似。
当小白鼠的身体体接触到这种不具伤害力的病原体之后,免疫系统便会产生一定的保护物质。当小白鼠再次接触到这种病原体时,免疫系统便会依循原有的记忆,制造更多的保护物质来阻止病原菌的伤害。大部分的疫苗都是借助宿主本身的免疫系统,形成人工免疫,这样来治愈病毒或是蛇毒。
以这个理论来说,不管是什么病毒都可以被治愈。但丧尸病毒非常奇特,它在任何动物身体里都完全没有反应,只有到了人类身体里才会产生变异。而且它的繁殖速度非常快,哪怕只有一个病毒进入人体,也会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将宿主变成行尸走肉。所以根本没有办法做动物实验,同样也没有办法利用人体作实验。
当然像这样无法攻破的病毒人类的历史上也有,比如说艾滋病。它就是只能存活在人类和灵掌类动物体内,而且直接攻击免疫细胞,根本无法产生抗体。至今为止艾滋病被治愈的案例也属特例,而且是从移植干细胞时得到的基因抗体,这样无法被复制。
其实自己也仔细观察过所有的丧尸与人类,对这种病毒也算非常了解。至今为止唯一产生类似抗体的就只有克斯汀。但克斯汀身上的抗体几乎不能被称之为抗体,他只能算是一只比较聪明而且有自主意识的丧尸。也许这本来就是克斯汀基因里所自带的东西,这样的东西根本无法复制给其它人。
克斯汀确实很聪明,他的智商早已超越了人类的极限,这个世界唯一比他聪明的人就是泰瑞。克斯汀所学到的知识全部来自于泰瑞,如果能找到泰瑞然后给他来一针丧尸血的话……可以看一看泰瑞的反应。
如果泰瑞也像克斯汀一样,变成一只非常聪明的丧尸,那就证明克斯汀的变异与智商无关,克斯汀身上的血就无法使用。但如果泰瑞的反应与克斯汀完全不同,泰瑞变成了一只无脑的丧尸,那也就证明克斯汀也许是产生了抗体,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的基因就丧尸病毒。
这个办法倒是可以试一试,虽然对泰瑞没有什么好处,但却可以让自己对这个病毒有更多的了解。而且还可以探究一下变异丧尸是怎么形成的,为什么有一些人变异,有一些人却又不变异。
变异的丧尸各有不同,有一些丧尸生前很强壮,有一些丧尸生前很弱小,有一些丧尸生前很聪明,有一些丧尸生前很笨,有一些丧尸生前很帅气,有一些丧尸生前很丑陋。有一些是女性丧尸,有一些是男性丧尸,甚至还有一些是人妖。有黑种人,有白种人,有黄种人,有老人,有大人,有小孩。有长发。有短发。有光头,有带眼镜的,有不带眼镜的,有带隐形眼镜的。有抽烟的,有喝酒的,有赌钱的,有泡妞的,有穿白色。有穿黑的,有穿粉的,有穿绿的。不管考虑多少个方面,就是找不到他们之间的联系,就是找不到为什么会变异的原因。
“现在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科特迪瓦就算是得到了尼德霍格的力量回到了地球,他也不可能解除丧尸病毒。虽然我承认尼德霍格是要比我厉害那么一点点,但他也只是力量而已,让尼德霍格把一个人弄死他能有一百万种魔法完成任务,但是要让他把一个人救活。这太难为尼德霍格了。别说是尼德霍格,就连我都被弄得头大。到底是谁发明了这个丧尸的病毒,我一定要颁发一个诺贝尔毁灭世界奖给他。”
打架是一回事,战争又是另一回事,统治世界又不一样,治病解毒完全不同。拥有强大的力量,你也许可以打赢对手,甚至在战场上让你战无不胜,甚至可以用力量统治一个世界,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生灵都陷入深深的绝望当中。但力量绝对不能用来治病,也绝对不能用来解毒。
“寡人好歹有592个博士学位,光医学类博士学位就有84个,其中甚至还包括细菌科、病毒科、传染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我甚至还有泌尿外科和妇产科的博士学位,竟然拿这个病毒没有办法?看来必须要找几个丧尸来研究一下了,以我的大脑来说,研究一个病毒的抗体应该没有问题才对。不过首先要抓几个丧尸来做**实验,必须要先了解丧尸的病毒才行。”
“帝哥,你刚才说的我都可以当作没听见,不过你要抓丧尸的事情我必须要劝你一句了。我好歹也是撒巴特代理领导人,我绝对不会允许任何感染原进入撒巴特伟大的城墙之内。就算你是上帝也不行,如果感染原泄露的话,整个撒巴特就毁了。”阿尔巴斯非常诚恳的盯着上帝,如果换作是其它的科学家早就一口咬上去了,这种精神病竟然还想要治疗那些无药可救的丧尸,光是这种想法就非常危险。只要有这种想法就已经是死罪了,因为撒巴特的人真担心他带进来几只丧尸,然后丧尸脱笼,整个撒巴特就毁了。丧尸在人类当中的感染性太强,绝对不能让这么大一片人类与丧尸的感染原接触,对现在的撒巴特来说,这是最危险的事情了。
上帝也回头盯着阿尔巴斯,非常好奇的问:“你是从什么时候站在这里的?你从哪开始听的?”
“额~~从‘我为人和善,宽厚,大度,举止温文尔雅,仗义,够兄弟,够朋友……’”
“够了够了,那你岂不是一开始就站在这里?竟然也不通知一声,我刚才到底说了多少话?丢了多少脸?”
阿尔巴斯很尴尬的点了点头:“没什么,其实我最近耳鸣,我什么都没听见。不过我还是必须要表明我的立场,虽然你是上帝,但你绝对不可以把感染原带入撒巴特城内,而且我也必须要告诉你,占道停车也属于是违法行为,你还是把你那辆卡车换一个位置停吧。撒巴特的条件也不好,俺们就一个广场,今天晚上还要开宴会呢。”
上帝回头看了看躺在广场正中央的黑夜骑士,确实放在那里有一些显眼,而且碍事。上帝指了指伟大的城墙之下,小声的说:“去把黑夜骑士开到一个不碍事的地方,顺便从上面弄一些好酒下来,你一个人行不行?不行的话让塔娜去帮你。”
“我人高马大的绝对没问题,一个人就足够了。你在上面等我,我把车停好,然后搬一些好酒下来,最后我就上来向你报告。”
也不知道从哪传来的声音,阿尔巴斯仔细一看,就在城墙的阶梯第三格长出了一个脑袋,绿色的脑袋,尖尖的耳朵尖尖的牙齿,旁边还有两只很渺小的手掌。渺小的手掌努力往上一撑,下巴用力一压,整个人滚上了第四个台阶。
巴斯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随后走到阶梯边缘,充满着牺牲精神往下一跳,整张脸都拍在了地面上。随后站起来拍了拍身体的土,跨大步向黑夜骑士的方向跑去。当然他的速度也就比一头猪快点有限。(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五章 抗体计划(二)
看见巴斯的脸狠狠的撞在地面上,他本人却毫无反应,阿尔巴斯只有佩服的点了点头:“我现在是完全明白了,为什么地精的脸都这么扁,原来是摔的……”
阿尔巴斯都快看哭了,这样的种族都能在地球上生存下去,人类还担心什么?吸血鬼还害怕什么?这完全可以当作一个反例教材告诉全人类,现在的苦难算什么?也就是巴斯纵身一跃就过去的事情嘛。
“是不是感觉巴斯很可怜?这么小的身体生活在人类的社会里,就连爬个台阶都需要花好几个小时,而且才只爬到第四阶。我让他去开车,然后搬一些酒下来,他立刻就答应了下来。你我都很清楚,开车应该是没有问题,但他绝对不可能把酒搬下车,但他还是不需要帮助,他从听到我的命令之后就已经决定要一个人去做。
地精的自尊心很强,应该说非常强,强到让人无法理解的地步。如此渺小,如此脆弱,竟然还能保持这份莫名其妙的自尊与自信,别说你了,就连我都很奇怪,巴斯他到底是为了什么?地精又到底是为了什么。
别看我是上帝,其实有很多事情我也没有搞明白。地精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要比人类脆弱太多了,但他们却有一个非常发达的大脑,他们善于创造,建造以及维修各种机械。不管这个机械自己曾经是否见过,修过,但他手里有螺丝刀和扳手。给他足够的配件,他就一定能把东西修好。甚至有的时候根本不需要配件,他也能修好。”
阿尔巴斯摇了摇头:“我还是不敢相信,如果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我真是宁愿死了算了。”
“也许巴斯也是这样看待你的哟。我是上帝,我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我拿走你一样东西,就会给予你另一样东西。别小看地精,你看那辆车就知道了,这是巴斯一个人改装的黑夜骑士。巴斯一个人就能开着它撞死成千上万甚至数十万的丧尸。人类。吸血鬼,精灵没有谁能做到这一点,哪怕是你阿尔巴斯。不过说真的,你们的名字挺像。都有一个巴斯。该不会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吧。我看你的脸形和他真像,四边形的见棱见角。”
“虽然你是上帝,但你信不信我照样和你拼命?”
“别闹了。我刚才只是开个玩笑。我想搞两只丧尸来做实验,在此之前我只是收集一些资料,至今为止没有真正的接触过丧尸。我希望可以凭我的经验和力量解除这个诅咒,虽然我是上帝,但我并非全能,由其是这个病毒应该不是来自于地球,我认为是另一个世界的产物。想要让这些丧尸都被治愈也许没有希望,但我可以让现在的人类对这种病毒免疫,保证丧尸的数量不再增加,只要人类还活着,我们总有一天可以打败丧尸。”
阿尔巴斯一捉摸,上帝的这个办法也许能用。确实想要让这些丧尸恢复应该是不可能的了,这些丧尸的身体几乎已经变成一堆废物,全身都开始腐烂变质,很多的地方皮肤都没有了,剩下的全是烂肉。有一些倒还完整,但骨瘦如柴,内脏应该都已经被自己消化得干干净净。甚至还有一些丧尸脑袋或是身体上插着一些奇怪的东西,钢管、螺丝刀、菜刀、椅子、桌子、球棒……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即便是上帝,也不可能让这些人再变回人类。
如果上帝的意图是拯救这些丧尸,将他们变回人类的话,自己只会认为他真的疯了。但上帝也承认这些丧尸没救了,他想要拯救的是现在还活着的人类,让他们对丧尸的病毒免疫,这并非不可能,甚至应该说很有可能做到。
人类再怎么脆弱,但人类有一个超越丧尸无数倍的条件,那就是人类还可以繁衍。不管是10年,20年,100年人类都可以等,吸血鬼也可以等。哪怕每天只杀100只丧尸,一年就是3万多只,10年就是30万,100年就是300万,1000年是3000万,1万年是3亿,10万年就是30亿,20万年就能把所有的丧尸都给解决掉……
这样好像稍微太远了一些,但只要人类不死,就一定有希望将丧尸赶尽杀绝。况且人类的数量也不少,总不可能一天才杀100只丧尸这么少吧。最终的结论非常简单,丧尸无法繁衍后代,现在就是他们最繁华的年代,但只要人类继续繁衍,他们终有一天会走向末日。
“上帝,不愧是上帝,你的办法果然高明。但我有一个问题,你的实验一定能成功吗?而且……你确定不会对撒巴特有任何的危害吗?”
“这一点你完全可以放心,我并不是要将丧尸带入撒巴特城内。而是在城外建一个实验室,当然不可能是前门,我在旁边建一个实验室就行了。与撒巴特完全隔绝,这样就不会有人工的疏漏。只要丧尸别攻过来,我就可以安心的做实验。想要研制出对抗丧尸病毒的抗体不容易,这恐怕要比研制艾滋病毒的抗体还要更困难,不过我一定会努力的。”
阿尔巴斯好奇的问:“至今为止有没有人类被丧尸咬伤或是抓伤后并没有被感染的吗?别看我是吸血鬼,我的博士学位也不少。像我们这种生命漫长看不见尽头的吸血鬼来说,平时除了想着人血之外,我们也会看书的。甚至有的时候我们还会去学校里面上学,只是不像你那么光明正大而已。”
“理解,我也是命太长了没事做,所以跑去考证的。这年头没几本想像的证书根本不好意思出来混。不过至今为止被丧尸咬伤却并没有被感染的只有一例,那就是科特迪瓦身边的一位人类姑娘。她叫马露琪娜。其实方法很简单,我强行将所有的病毒都转移到我的体内,但我是神,这些病毒在我的体内是不会起任何作用的,所以我救了马露琪娜,也算是卖给科特迪瓦一个人情,他总有一天会还给我的。不过使用这个魔法会消耗体力,撒巴特现在就有上百万的人口,我一个一个的转换恐怕时间不够。”
“上帝,照你这么一说。我想到了一个办法让人类免疫丧尸的病毒。其实也就是依样画葫芦。让吸血鬼用牙齿把人类体内的毒素吸出来。这件事情对于吸血鬼来说只是小事一件,而且对我们的身体和心灵都有好处。最好的一点就是,现在吸血鬼的数量大概还有一万,就算整个撒巴特所有人都染上了丧尸病毒。我们也有足够的时间将他们治愈。我也在奇怪。以前我们怎么没想到这个办法呢?如果早想到这个办法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人类白白的死掉了。”
上帝点了点头:“因为我的智商要比你们高得多,虽然你的办法适用,但必须要吸血鬼就在人类的身边才行。而且万一你们吸太多了对人类也没有好处。所以我认为抗体的事情必须要去做,其次让吸血鬼稍微训练一下把人类身体里其它的毒素吸出来,最后尽可能避免人类与丧尸的直接接触。”
“帝哥,这恐怕有点为难。现在撒巴特的吸血鬼数量非常少了,我们必须要人类参加战斗。虽然撒巴特的前面有一条河,但难保丧尸不会强行攻城。我怕一条河还是没有办法阻止丧尸前进的步伐。虽然这样做会有大批的丧尸牺牲,但他们的数量已经无所谓牺牲了。”
“这倒也是……我也不认为撒巴特能守得住。现在也只有努力了,作为上帝我会赐福给你们的。”
“少来,别以为赐福就完了,我们全都是你的子民,你也要参加战斗才行。我们已经很脆弱了,如果你不帮助战斗的话,我们还是直接投降算了。”
“不行,我不能战斗,我怕怕。”
阿尔巴斯都快哭了,这都什么时候了?上帝竟然还有心情卖萌?这个世界都变成什么样子了?还有时间让上帝怕怕?如果他不是上帝的话,真有心冲上去狠k他一顿,但是很可惜阿尔巴斯知道自己实力不行,绝对打不过上帝。
其实上帝这个位置也很难做,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样的实力,同时又绝对不能让别人认为自己很弱,所以平时自己只能做一些普通凡人无法做到的事情。耶和华已经做得非常好了,反正凡人的祷告等于是耳旁风,吹过就算了。等什么时候自己有心情的时候,用圣灵在凡人的耳边说几句话。只需要这样凡人就会像疯子一样崇拜着自己,但其实对那个人根本没有好处。
上帝应该做的事情就是不能失败,绝对不能失败,无论做什么事情必须要成功,必须要让别人知道自己做的是正确的。所以上帝最重要的是选择,选择一些凡人无法做到的事情,自己却能做到,然后慢慢去做,让凡人看见自己的伟大和力量,已经足够了。凡人需要的只是一个信仰,根本就不是什么真正的保护。
作为一个神,在自己的世界里如果没有稳赢的信心就绝对不能战斗,因为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己绝对不能输。不止是为了自己的荣誉,更是为了凡人的信仰。这一点上帝绝对不会犯错,因为这场战役上帝也不能保证自己能赢,甚至……上帝非常清楚,如果丧尸冲过来的话,自己一定会输。
这也就是为什么炎神会跑到约顿海姆去战斗,为什么奥丁将地球作为诸神黄昏的战场。因为他们在没有稳赢的情况下,绝对不会在自己的世界里发生战斗,在世界的自己里输掉的话,自己的神威会彻底消失,哪怕只是输掉一点点。
神与魔都有他们的弱点,神不能在自己的世界里输,魔不能流下眼泪,不然的话他们的力量会消失。这是一点定律,没有人知道是不是真的,也没有人知道力量消失之后应该如何找回,所以没有人敢冒这个险。也正是因为如此,魔鬼从来不会哭泣,神也从来没有输过。(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六章 七十二柱魔神(一)
不管上帝有什么想法,必须要先渡过这一次的难关才行。城外数之不尽的丧尸虽然被一条河给档开,但是估计这个数量想要把河水用尸体堵起来也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在撒巴特内看不见太阳,所以不知道时间,阿尔巴斯伸手看了看表,现在的时间已经是下午4点过了,如果再没有动静的话,那边真的会冲过来的。
根据心灵杰西翻译的话来看,太阳落山之前如果不交出‘朗基奴斯之枪’恐怕真的没有办法阻止这场全面战争。虽然有一条河,但这条河的作用怎么样还真没试过。还好丧尸的速度慢,也不会游泳,所以河的作用应该是非常好,只要不出什么意外就行。只是那个数量,不管有多好的效果都感觉无法阻止他们前进的步伐。
俄罗斯的天空慢慢的暗了下来,所有的吸血鬼都躲进了屋子里。下午和清晨大部分的吸血鬼都需要回到自己的棺材,因为撒巴特上空的乌云不可能保护整个撒巴特24小时不受太阳的照射。每当黄昏将近之时,远处的太阳会露出它本来的面目,夕阳的余辉将洒向撒巴特城内。
这只是短暂的休息,所有人都知道,夕阳落山之时将会是最后时限,丧尸们将会越过那条生命之河,不管牺牲多少他们还是会冲向撒巴特。此时撒巴特城内围绕着数不清的丧尸,但所有人都知道,就算把这条河用丧尸填满也用不了十万。人类的身体并不小,一条河又能有多大?哪怕用一百万人去填这条河。这个数量对这个庞大的丧尸军团来说依然是九牛一毛。
当然。这条河还是可以被称撒巴特的生命之河。它不能完全抵抗丧尸的前进。但它会极大减慢丧尸前进的步伐。只要丧尸来得慢,他们就没有办法跨越撒巴特伟大的城墙。它可是有30米之高啊,需要多少丧尸的尸体搭成梯子才能让丧尸那种缓慢的物种走上来?
阿尔巴斯伸手指向太阳,将手指大张小指放在地平线上,测试小指与太阳之间的距离。此时太阳刚好在阿尔巴斯的姆指指尖上。
“大概还有一个半小时太阳就会彻底落山,到时候丧尸就会大举攻城。俄罗斯真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地方,因为天气寒冷白天的时间特别短。虽然这对吸血鬼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我今天真希望白天可以长一些。如果极昼忽然出现那就太棒了。”
上帝左右看了看:“贝加尔湖附近应该没有极昼现象吧。只有在俄罗斯北部的部分地区才能看见极昼。”
“我知道,我只是说希望而已。”阿尔巴斯无奈的拍了拍脑袋:“我好歹也在这个世界上活了这么多年,这些常识我懂的。在人类繁华的时代里,每年我们都会去一次俄罗斯北部,因为那里有极昼与极夜。连续一个月的黑暗,让我们可以在那里过普通人的生活。其实吸血鬼很渴望变回普通人,但饥渴强迫着我们去杀戮,阳光也将我们赶向黑暗,长期这样的生活让吸血鬼们心里稍微有一些扭曲。其实所有的吸血鬼曾经都是人类,他们未必是坏蛋。不过变成吸血鬼之后。就算不想做坏蛋也只有做坏蛋,想要活下去我们就必须要吃人。”
“少来。你别给自己找借口。现在你们没有杀人不照样活着的吗?”
“现在没有办法,如果我们继续杀人的话,人类就死光了。人类死光了之后,我们也得死。”阿尔巴斯真是没有办法。其实每次看见人类都想要撕开他们的喉咙,但必须要不断的提醒自己,这样做是不对的。
所有的人类也都收到了消息,一个个穿上了机械铠甲,拿上了特质的机枪,身上装满了炸弹,慢慢的向撒巴特伟大的城墙走来。不止是战士,就连没有铠甲的女人和老头子都拿起了武器,不管这把枪是不是只有六发子弹,只要还拥有战斗力就会想要守护自己唯一的家园。
这一次不再有退路,没有折中,没有选择。丧尸的目的就是人类新鲜的血肉,虽然撒巴特拥有近百万之众,但是这个数量与丧尸比起来少得太可怜了。甚至这里所有的人类自动献身也没有办法喂饱他们。
人类士兵们围在撒巴特伟大的城墙之上,每个人都拿手里的武器指向自己的敌人。第一排,第二排,第三排,第四排。能有多少就上多少,这一次是撒巴特倾尽全力一博,只要那条生命之河还在流淌,丧尸想要到这边来也没那么容易。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就在河堤用丧尸的尸体再组成一道撒巴特伟大的城墙,他们就永远过不来了。
不知道结果如何,但人类没有退路。不管吸血鬼是否还要继续战斗,不管那个自称上帝的人会不会提供帮助,对于撒巴特的人类来说已经不重要了,自己的家园必须要由自己来守护,上帝?吸血鬼?他们做什么都无法阻止人类的决心。
忽然,整个撒巴特地动山摇,上帝与阿尔巴斯回头一看,一队整齐的大炮从撒巴特城内开到了广场。不止是大炮,还有战车和迫击炮。不过这些东西的造型都有一些奇怪,就像是科幻电影里面跑出来的一样。
上帝又仔细看了看人类的铠甲和武器,立刻回头盯着阿尔巴斯,吃惊的问:“所罗门禁/书目录在你的手上?”
“是的,你怎么知道?”
上帝点了点头:“废话,这些武器和机械铠甲都是我设计的。所罗门禁/书目录就是我智慧的衍生,我将我的智慧教给所罗门,让他好好管理国家。想不到这本书竟然落在你的手里了,难怪我感觉这些铠甲如此眼熟。”
阿尔巴斯好奇的问:“所罗门禁/书目录是你的智慧衍生?不会吧,所罗门是三代吸血鬼,他和你有什么关系?”
“没文化真可怕,你没看过圣经吗?所罗门向我祈求智慧的故事你没听说过吗?我教导所罗门应该如何成为一位伟大的国王。我告诉他应该如何运用神的力量,让他成为一代伟人。只是想不到他最后竟然成了吸血鬼,对力量的追求超越了他的理智,所以我将他封印了起来。你这个白痴了有所罗门禁/书目录竟然不知道如何使用?你真是让我太失望了。”
阿尔巴斯绝对不会怀疑上帝,只是……这本书很厉害自己知道,但自己已经很努力的在使用了。上面记载的魔法虽然还来不及去学习,不过这里面上帝所设计的武器自己已经开发了很多,这些东西都非常厉害。
“上帝,这本书还有其它用法吗?对了,我记得我手里的是抄本,所以不能达到你的期望。”阿尔巴斯往背后一摸,随后抱着一本用黄金铸造的书。
上帝看了看阿尔巴斯手里的书,嘴角忽然浮现出一丝微笑:“这是抄本?你听谁说的?”
“这本书上一代的主人,所罗门的门徒之一。”
“他懂个屁,所罗门禁/书目录可是我的智慧衍生,怎么可能会有抄本出现,这就是真本。所罗门为了表示对我的尊重,所以将我教导给他的东西全部刻在黄金之上。所罗门想要得到永生,但我不愿意给他,因为我认为万物都需要平衡。所罗门经过一生的研究竟然用我教导他的东西与恶魔交流。最后他把交流的过程与方式都记录在了黄金的背面,他用黄金著称了所罗门禁/书目录,从正面打开就是神的知识,从背面打开就是魔的知识。
‘所罗门禁/书目录’里除了记录下他成为吸血鬼的经历之外,所罗门最大的成就就是‘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所罗门利用神与魔的力量写下了七十二柱魔神,其中甚至有我都害怕的敌人,魔神柱第一位巴里。这些魔神没有立场,他们不属于神,也不属于魔,他们只会听命于召唤他们的人。”
阿尔巴斯都忍不住了,立刻将书反过来,从后往前随手一打开。原本黄金的书页上显示出像是鲜血写出的文字。不知道这是第几篇,上面画了一个非常复杂的魔法阵,阿尔巴斯都差点看不懂这是什么类型的魔法阵,在书页最上层写着一段咒文。
阿尔巴斯伸出食指在空地上画下了这个魔法阵,同样是用鲜血作画,随后伸手一边看着书,一边念出咒文。
“koгдa-coлhцe-в-ctpeлeц-n-aд,koгдa-kopoль-пorвnлcr в-mnpe-вmecte-6a6a-toppec.”
咒文吟唱结束,魔法阵忽然出现一道闪光,紧接着一个绿帽子缓缓升起,然后是脑袋和身体。最后从魔法阵里出现一个人类,带着绿帽子的人类,穿着很普通的皮甲,背后是绿色的披风,在他的绿帽子之上还有一根羽毛。这个形象……罗宾汉?
罗宾汉走到阿尔巴斯的面前,非常恭敬的深行一礼:“你好,我乃是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第8柱,巴巴托斯。召唤我的人将会得到与动物沟通的能力,召唤者你已经能与动物直接对话,请问你还有什么需要吗?”(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七章 七十二柱魔神(二)
被召唤出来的巴巴托斯寻问阿尔巴斯是否有其它的需要,阿尔巴斯稍微想了想,随后指向撒巴特伟大城墙的外面:“帮我消灭那边所有的丧尸。”
巴巴托斯也跟着看了看,随后温柔的点了点头:“那tmd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勒个天啦,兄弟们快出来看一看,外面有好戏了。我勒个天啦,诸神黄昏的战场都没有这么热闹。”
“哪呢?……”一大群怪物从魔法阵里跑出来,一个个看向撒巴特伟大城墙之外的丧尸君。这些怪物其实要比丧尸好看多了,都没有办法形容,全都是某个动物的脑袋加上另外一些动物的身体组成的怪兽,不过偶尔也能看见人类的器官。不过这里面也有一部分是完全的人类形态,反正这些家伙把真正的人类给吓得四处乱窜,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东西。
“哎呀呀呀~~这个阵容就算是诸神黄昏怕是也弱爆了吧,那个混蛋奥丁看见都要吓得头皮发麻。”
“是啊,这是谁的军队啊?太久没有出来都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是谁召唤了我们?所罗门不是被挂了吗?”
阿尔巴斯拿着所罗门禁/书目录非常小心的招了招手:“嗨,我是召唤者。”
魔群分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人,右手持巨锤,左手发着雷球,头上戴着有两支角的圆锥形冠冕,脚下则乘着雷,慢慢移动到阿尔巴斯的面前。
“召唤者?果然血脉要比所罗门更接近该隐。手里也有所罗门的禁/书目录。召唤者你该不会是希望我们替你打仗吧。”
“可以吗?”阿尔巴斯僵直的笑着。其实真心很害怕这些怪物,因为他们身上散发出的强大力量。
“当然可以,不过你应该对召唤魔法有一些了解才对吧。想要命令被召唤的魔神,必须要奉献祭品。相对应所做的事情,祭品的质量也会不一样。如果魔神不满意你的祭品,你也将会受到魔神的制裁。
对了,我忘记自我介绍,我是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第一柱。我叫巴里。想要让我们七十二柱魔神参加这场战场并不难,我只要求一样东西,耶和华的性命。”
巴里回头看了看耶和华,两人虽然不是老朋友,不过也算是老相识了。所以他提出了这个过分的条件,因为耶和华是巴里最大的敌人,如果耶和华一死,他将会成为这个世界的神。
魔神即是徘徊在魔与神之间的存在,他们可以成魔,亦可成神。但这些魔神并没有作出自己的选择,所以这个世界没有容纳他们的地方。所以这些魔神曾经只能在虚空之中漂浮。但他们也不打算做出自己的选择,所以永世如此。其中还有一些原本是魔鬼,但他们有意成神却失败了,原本是神,但他们有意成魔,同样也失败了。这个虚空当中就漂浮着这些不是神,也不是魔的东西。
后来所罗门发现了这些魔神,用魔神柱将他们拖回这个世界,然后用付出上帝赋予他所有的力量给这些魔神制造出了一个魔界。七十二柱魔神也被冠以所罗门的名字,所罗门能够召唤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奉献祭品请求他们为自己做事。因为在制造了魔界之后,所罗门的力量几乎全部消失,为了找回他自己的力量所罗门才一直与魔神交易。
最后所罗门成功了,他变成了三代吸血鬼,而且拥有驾驭七十二柱魔神的力量,即便是在三代吸血鬼里,所罗门的力量也绝对是属一属二。因为七十二柱魔神太过强大,加上所罗门禁/书目录上耶和华的知识,所以他成立了一个伟大的帝国。不过后来还是被上帝封印了……
阿尔巴斯回头看了看上帝,随后立刻摇头:“按照召唤魔法的规定,祭品应该是由我来选择,我奉献出祭品之后你才决定这个任务与祭品之间的份量比重,如果你认为不满意我才会受到制裁。根据规定,你无权指出自己想要的祭品,我也没有义务听你的话。”
“好啊,奉献出你的祭品,我倒要看一看你到底能奉献出什么东西,让我们参加这场战争。”巴里双手抱着胸,一副非常自信的样子。很明显这场战争估计与诸神黄昏的性质差不多了,不管是什么样的祭品都不值得让任何人参加这场战争。
不过魔神自己提出祭品的要求也是常有之事,虽然不符合规矩,但魔神经常会提出一些非常过分的要求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曾经有很多次都是如此,召唤魔神之后并没有像样的祭品拿出,但这件事情又对自己非常重要,此时魔神就可以选择惩罚这个人,或是提出一些非常过分的要求。挖出自己一只眼睛、割掉舌头或是砍断一只手,甚至有的时候会让召唤者杀掉自己的亲人,吃掉自己的大便一类让魔神兴奋的要求。
每逢这种时候,所有的魔神都会跑出来看好戏,因为老待在魔界里也真是无聊,他们也想偶尔出来混一混。看着一个人把自己的眼睛挖出来,或是吃掉自己的大便这种让人开心的事情当然不想错过。
这一次,巴里要求耶和华的性命,这当然是强人所难,因为巴里也知道阿尔巴斯绝对不可能战胜耶和华。不过自己就是看他不顺眼,就是要他的性命,不然的话这场战争就与自己无关。
从现在的情况看得出来,人类与这些怪物已经走到了尽头,如果这场战争没有其它的外力相助,怕是九死一生。巴里也感觉自己的要求有那么一点点实现的可能性。不过这都要看阿尔巴斯与耶和华的选择,反正召唤者并非万能,必须要给出祭品才能要求魔神做事。
当然,魔神也并非万能。如果召唤者给出的祭品与这件事情确实成正比,那么魔神就必须要答应。如果魔神故意不接受的话,魔神的力量也会因此消失。这些法律限制者魔神不能为所欲为。
阿尔巴斯立刻拉了拉上帝的袖子,小声的问:“你有什么好东西快拿出来,如果没有像样的祭品他们就不会战斗,而且我要被惩罚。”
上帝伸了伸手:“你看我的造型,我像是有什么好东西的样子吗?”
“你弄点血出来吧,上帝之血不是很贵重的东西吗?”
“少来,你真以为这么容易就让他们帮忙啊?而且上帝之血我已经给其它人了,并不是我每滴血都那么珍贵,要不然我还会烦恼这场战争吗?每人一桶上帝之血,撒巴特就可以毁灭这个世界了。”
阿尔巴斯点了点头:“哦~你说的也对。那现在该怎么办?他们不但不会参加战争,还要把我给干掉,那我为什么要召唤他们?这不是自找倒霉吗?”
“你也别这么难过,所谓的制裁或是惩罚也只是形势上的问题而已,比如说把你变成一个小动物,或者让你的身体里少一个器官什么的。绝对不会把你干掉,因为你要是死了谁再去召唤他们呢?”
巴里哈哈一笑:“说吧,你到底给我们什么祭品,如果还没有祭品的话,我可就要惩罚召唤者喽。”
“且慢。”忽然一个声音打碎了这个僵局,一个穿着日本和服的东方小姑娘慢慢的走了上来,身上带了一把比自己身体还长两倍的太刀。
一大堆的魔神在魔法阵旁边大吹口哨,好久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了。魔界的生活枯燥,想要找一个美女都是不可能的事情。来到人间之后,他们最渴望的东西就是美食,美酒,美女。
尤美走到阿尔巴斯的身边,温柔的笑了笑:“你们好像误会了什么事情对吧,阿尔巴斯并没有召唤你们,是你们自己跑出来的。其实阿尔巴斯召唤的也只有巴巴托斯一个而已,现在还并没有让巴巴托斯为他做事,现在阿尔巴斯得到的东西就是与动物交流的能力而已。这样的事情我想应该用不着什么多好的祭品才对,刚才我看见巴斯搬了很多的好酒出来,那些好酒应该可以当作这次召唤的祭品了吧。”
一语点醒梦中人,尤美果然是聪明伶俐,人长得又漂亮。确实阿尔巴斯并没有把所有的魔神都召唤出来,是他们自己从魔法阵里跑出来的。
阿尔巴斯一下子就有底气了:“对啊,我并没有召唤你们,你们怎么自己跑出来了?这样是不是违反了召唤魔法的基本定律?”
“没有,我们在人间并没有做任何的事情,我们只是来看戏的,所以并没有违反定律。巴巴托斯,这些祭品你满意吗?”
巴巴托斯无奈的撇了撇嘴:“事情都到了这个地步我还能说什么,只有满意喽。“
“那好,本次交易结束。当然,我们依然不会参加这场战争,想要召唤七十二柱所有魔神,而且还要让我们参加如此盛大的战役,除非有耶和华的性命。当然,如果你能奉献出一颗贤者之石的话,倒也可以商量。不过我看你这么穷,应该拿不出如此珍贵的东西了吧。你们就等待着这些怪物的制裁吧,哈哈哈哈。”
巴里挥了挥手指,远处一大堆酒瓶往魔神的方向飞了过来。所有的魔神都一边哈哈大笑,一边往魔法阵里走去。
“等一下,如果是要贤者之石的话,我倒是有一颗。”上帝立刻把手放进裤子里摸索半天,看表情无比享受。最后拿出了一个鹅蛋大小的红宝石。不过所有人都能一眼认出这颗宝石内在的价值,这绝对是一颗贤者之石没错。(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八章 七十二柱魔神(三)
“贤者之石?”巴里的眼睛里立刻冒出耀眼的电光,这可是神用来支持这个世界魔杖的碎片。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传说,甚至还有人说这是圣魔之血,初代吸血鬼该隐流出来的鲜血。这些传说都是误传,贤者之石就是世界所有的一切包括生灵、树木、石头、海洋的结晶,它拥有改变一个世界的力量。
贤者之石自身就拥有强大的力量,能够解除一切的封印和诅咒,能够增强魔法的效果,能够提升力量。贤者之石不管用在什么地方都会产生最强大的效果,至今为止每出现一颗贤者之石都能够改变世界。
在一个世界里,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可能出现贤者之石,但这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贤者之石无论在哪个角度来说,都是这个世界最珍贵的财富。万没想到上帝手里竟然就拿着一颗,上帝竟然愿意把贤者之石拿出来以求得魔神的帮助,看样子现在的情况确实危险万分了。
“耶和华,你竟然没有把贤者之石吃下去提升自己的力量,反倒是把它送给了我?你就不怕我拥有比你更强大的力量吗?”
“别开玩笑了。”上帝摆了摆手,捂着嘴笑了笑,随后把贤者之石拿给阿尔巴斯。
阿尔巴斯立刻把贤者之石放在手心:”这是你自己提出的条件,我将贤者之石奉献给你,请求你帮助我战赢这场战争。”
巴里接过贤者之石回头看了看:“我接受,因为这是我自己提出的条件,如果我不接受的话。就会失去作为魔神的力量。不过我只能答应参加这场战争。而且我们也会倾尽全力。但我可不保证你们能打赢这场战争。对方的数量太惊人了,就连我也会感觉害怕。不然的话上帝也不舍得拿出如此珍贵的贤者之石。”
“只要你们答应参加战争我就已经非常高兴了,现在的情况确实很危险,我们必须要聚集每一份力量以求得自保。”
巴里回头看了看:“兄弟们,好久没有出来放肆一下了,今天我们随便闹。”
“吼~~~。”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的吼声几乎要将整个贝加尔湖掀翻,他们所拥有的强大力量绝对不是一般凡人能够想像得出来的。所有人都为之松了一口气,撒巴特又得到了一股强大的力量。一股无比强大的力量,这样守城也就多了一分成功的机会。
阿尔巴斯忽然好奇的问:“对了巴里,我现在是所罗门七十二魔神的召唤者,我有一个问题非常奇怪,你可以替我解释吗?”
巴里撇着眼看了看:“说吧,你现在是主人,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我会选择我知道的回答。”
“我刚才只画是巴巴托斯的召唤法阵,为什么你们都可以从里面跑出来?难道说所罗门禁/书目录里的法阵都白画上去的吗?我只需要记住一个就行了?”
“事情是这样的,这些魔法阵都是同一个理论。在人间与所罗门制造的魔界之间开出一条通道,但这个通道只允许魔神往返。对其它的生灵都是无效的。任何一个魔法阵都能够完成这个目标,不过……根据魔法阵的不同,召唤的人也不一样。
因为这些魔法阵都是追寻着某个魔神的力量,直接在那位魔神的头顶开出通道,这样也方便让魔神进出。你想嘛,整个魔界这么大,你在另一边开出一条通道,召唤这边的魔神,乐飞过来就要花好几天,召唤者就在旁边等着吗?
我们之所以从巴巴托斯的魔法阵里出来,是因为我们当时正好在一起。你把巴巴托斯召唤到人间之后,我们就在下面盯着,听见巴巴托斯说有好戏看所以我们都冒出来了。以后你要召唤谁还是要画相应魔神的魔法阵才行,现在的情况也只是巧合而已。”
“哦~~。”阿尔巴斯点了点头:“难怪了,我就说嘛只画了一个魔法阵,结果所有的魔神都跑出来了,当时我还吓了一大跳。对了,当时你们聚集在一起做什么呢?”
巴里狠狠的瞪了阿尔巴斯一眼:“看毛片,以后别问这么不识趣的问题知道吗?”
“了解。”
所有魔神都很尴尬的将自己的3d眼镜给藏了起来,魔界的生活枯燥,偶尔聚集在一起看看毛片,打打飞/机也是为了调剂一下生活。万没想到就在这种时候被召唤出来了,当然七十二个魔神**丝在一起看毛片也可谓壮观。
“魔界的生活还不错嘛,竟然还可以看毛片。你们哪来的电脑或者电视,没这些东西应该没有办法看毛片吧。”
巴里很尴尬的点了点头:“其实魔神偶尔可以来到人间的,我们所待的魔界与人间其实是相通的,但我们不可以在人间待太久。必须要有一个契约者,然后我们就到这里来害人,把一个好人教成坏人,然后把他给害死,这就是我们魔神最喜欢做的事情。当然如果这个人怎么教也教不坏,我们就会直接杀了他。”
“没道理啊,如果一个人怎么教也教不坏的话,那就证明他是真正的好人。你们好歹是魔神,并不是恶魔,为什么连真正的好人也不放过。”
“你真是太笨了,如果连学坏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会做,那这个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他根本没有办法在人类的社会里生活,所以我们一定要弄死他,免得他受苦。这样也算是对好人的报答吧。”巴里非常有自信,因为他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
上帝拍了拍阿尔巴斯的肩膀:“你现在知道为什么人们说巴里是我最大的敌人了吧。这个家伙就是一个疯子 ,完全没有仁爱之心,他的理论简直让我恶心。但我以前好歹是他的上级领导,我没好意思干掉他。”
“你是没好意思还是没有自信?”
“诶~~~我是上帝,你要不相信我的话,我可以向你展示一下我的力量。”
阿尔巴斯好奇的问:“如何展示?”
“我弄死你。”
“算了,我信。”
阿尔巴斯才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上帝能不能干掉巴里自己还真不知道,不过上帝想要干掉自己那是很轻松的。更何况人家是上帝,自己却是一个吸血鬼,而且现在连自己是几代吸血鬼都有一点含糊,所以千万别招惹这种危险人物。
不过阿尔巴斯倒是挺开心的,自己这辈子也算是值了,就算是丧尸破城,自己战死沙场也不亏了。看见了初代吸血鬼该隐,看见了该隐的情人莉莉丝,看见了上帝,看见了魔神巴里,甚至还看见了雷神。不止如此,自己消灭了所有的大地精灵,带领着一个城市对抗相当于诸神黄昏的战斗力,这样的人生简直太美满了,就算是输了也光荣。
折腾了一下,夕阳已经只剩下一半,远处火红色的云像是夕阳最后的倒影。夕阳每落下一点,所有人的气息都都沉重一分。撒巴特的末日即将到来,能活下去的机率微乎其微。人类早就已经将小孩藏了起来,只藏了小孩,因为所有的老人都拿起了武器。
若是两军交战,即使胜后屠城也不会灭绝一切。但丧尸却不一样,它们一定会将城内所有生灵吞噬殆尽,老人们知道自己躲起来也是一死,更何况留此残躯亦用用处。倒不如与之一战,哪怕只杀掉一个丧尸自己也算对人类有了贡献,哪怕被丧尸啃掉,也可以拖延好几十只丧尸的速度。
女人不需要躲起来,她们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现在人类唯一的希望就是小孩。只是担心他们年龄太小,还没有能力照顾自己,所以稍稍留下了几个老长的老妇与小孩们待在一起。在撒巴特,上十万个小孩都躲在一个非常秘密的防空洞里,丧尸就算再厉害也绝对无法将其攻破,里面有空气有水有食物,至少够小孩们半年的口粮。虽然撒巴特最近几天很浪费,但这些粮食是早就准备好了的。
在这几个老妇人的手里只拿了两管血瓶,一管是阿尔巴斯的血,一管是乌瑟的血。这是唯一属于吸血鬼的东西。不过阿尔巴斯叮嘱过几位老妇人,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使用。因为小孩的年纪还小,变成吸血鬼之后必须要吸食人血。不但没有办法保护小孩,甚至还要伤害小孩。
做好了一切准备,人类三十万士兵穿上铠甲拿着武器站在撒巴特伟大的城墙之上,枪口都指向一个方向,那就是撒巴特的正前方。丧尸不可能从其它地方进攻,这是里他们唯一的目标。老人和女人都拿着一些锋利的武器站在广场上,不知道丧尸需要多久的时间攻破城墙,他们必须要站在那里,待等着与丧尸做最后的决斗。
其实只要城破,他们也都是死路一条。不过他们是故意找死,因为自己死后就可以不用吃东西,几乎所有的食物都已经送到了避难所里,外面也没有什么吃的了。这是他们最后的挣扎,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小孩子们半年的时间。如果半年之内这些丧尸都离开了撒巴特,那就可以让小孩子们出来继续在撒巴特里生活。(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九章 七十二柱魔神(四)
广场上重刑坦克、迫击炮、战车都已经做好发射炮弹的准备,甚至已经做好打开撒巴特前门的准备。坦克、大炮、战车只要冲出去,那就会是一场碾压。不管只要它还在移动,那就是丧尸的杀戮武器。
吸血鬼们也都拿起了武器,剑、斧子、锤子、长枪、长戟,只要是能用的,稍好一些的武器吸血鬼都拿在了手上。吸血鬼是非常重要的战斗力,虽然现在人类只有一万左右,但吸血鬼们的强大实力人类非常清楚,所以他们需要最优秀的武器,人类的老人和女人几乎没有太大的作用。
不过吸血鬼也必须要将枪支留给人类,因为人类根本无法用这些武器作战,他们太脆弱了。人类只有在手里拿枪的时候可以算作战斗力,而且还是不错的战斗力。三十万人类同时开枪的场景也绝对是一种极其震撼的效果,只可惜这也许是自己最后一次看见了。
“这是人类最伟大的一战,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上下一心的备战,不分年龄,不分性别,甚至不分种族。”上帝非常佩服撒巴特,这是他看见过最伟大的城市。
在人类的历史上,打仗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无论何时攻城,也从来没有如此上下一心的场面。老人和女人都参加了战斗,除了种族即将遭受灭顶之灾外,就没有其它的可能性了。即使明知对方战胜后会屠城,也几乎没有多少平民拿着铁锹上战场。但这一次真的不一样,上帝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这才是真正的团结。只有在这种时候人类才会显露出如此伟大的一面。
上帝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人类。神、吸血鬼、魔神。三个完全不相干的种族即将全力奋战。作为上帝,我不愿意说谎,这场战争我们胜利的机率微乎其微,但我们一定会流尽每一滴血,保护我们的未来不受玷污。
我必须要向所有的人类道歉,我甚至必须要向丧尸道谦。我没有及时阻止它们的入侵,我并未疏忽,但我当时却无能为力。是我的无能让这个世界产生了60亿的丧尸。所以此一战我不会逃避,我会与大家奋战到底。”
上帝的发言并没有让人类的士气提升,不过人类却非常感激。他就是这个世界的神,他就是大家的上帝,既然上帝都已经道谦,那就再没有怪罪他的必要。
人类也不知道丧尸的来历,也许就是人类咎由自取也说不一定。而且丧尸蔓延的太快,仅仅是3个月,地球就被丧尸彻底攻陷,这也是人类的无能。其实丧尸并不强大。一对一的时候,人类绝对不可能输掉。如果有一个较好的掩护再拿一把枪。人类甚至可以以一敌百。一直到现在人类也搞不清楚丧尸为什么能消灭人类。
一切的一切都已经不再重要,现在大家同仇敌忾,撒巴特所有人类、吸血鬼都面对同一个敌人。有魔神和上帝的帮助,撒巴特未必会被攻破。人类虽然对魔神并没有什么好感,不过上帝都能放下身段向大家道谦,魔神的事情也都不重要了,甚至让自己活下去都不重要,撒巴特所有人都只有一个追求,守护大家唯一的家园。
最后,太阳落山的瞬间,所有人都站到了撒巴特伟大的城墙之上。在上帝的身边,塔娜兴奋的挥动着自己的羽翼,手里拿着两把赤红色双剑,漂亮的金色头发与白色铠甲融为一体,仿佛传说中的女战神。
尤美的长刀并未出鞘,一身粉红色带樱花图案的和服,长长黑色直发,精巧的脸蛋。腰间挂着一把长笛,白色的骨笛看起来非常恐怖,上面刻满了诡异的符文。就连上帝都感觉这把长笛里隐藏着某种可怕的力量。
杰西穿着鲜花羽衣,又长又尖的耳朵,告诉别人自己是并非人类,而是高中的精灵。杰西并没有什么战斗力,虽然是高等精灵,而且是最优秀的心灵,但她的魔法对丧尸这种完全没有心智的生物却起不了什么作用。
此时所有的人类战士都在感到庆幸,有这样的美女在身边陪同大家一起战斗,就算明知死路一条也感觉无比的幸福。不管是生是死,都是注定的结果。但是在这个结果之上能有几位美女陪同,这也算是临死前最后的安慰了吧。当然也只有人类这种生物会在这种危险的时候还有心情考虑这种事情。
“兄弟们我们去打头阵,给他们一个出其不意。不要让丧尸过河,也让这些愚蠢的人类、精灵、吸血鬼、上帝见识一下我们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的实力。”
“吼~~~”
巴里一声令下,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立刻冲了出去,这样的高度对于他们来说太矮了,一点气势都没有。所以所有的魔神都往天空中冲去,紧接着带下一团黑云,七十二柱魔神踩在一团巨大的黑云之上,只露出上半身。每个魔神都拿着他们的武器向丧尸堆里冲了进去。
“看来这就是你们的答案了,杰西我不想伤害你。我知道你有一双翅膀,飞吧,飞向远处不要回头。撒巴特从此不复存在,愚蠢的人类见识一下丧尸伟大的力量吧。”黑人丧尸t仔从自己的尸骨王座上站了起来,右手高高举起与之相趁的魔杖,随后用力的往下一按。只见一股蓝色波纹从魔杖之下往四面散去,当蓝色波纹碰到撒巴特生命之河时,整个河面瞬间冻结。
丧尸部队拖着自己行动不便的身体慢慢往前移动,一双双渴望的双眼盯着撒巴特的方向,虽然没有任何神情,但正是如此所以更让人害怕。迟缓的动作就像是在享受着死亡,不管这一份死亡源自自己还是它人,丧尸们都在享受着它。丧尸就是渴望死亡的物种。渴望着杀戮。同时又渴望着自己的死亡。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个疲惫不堪的身体得已休息。
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落地之后,黑云在丧尸堆里爆炸,黑云就像有了实体一样,覆盖在丧尸们的身体里,瞬间让丧尸腐烂的肌肉变成粉末,只剩下一个完整的骨头架子。七十二柱魔神立刻开始大肆屠杀起来,用丧尸的身体享受着战斗的乐趣。
巴里挥动着巨锤,身边不停有电光闪现。无论是力量还是能力,巴里都与雷神非常相似。雷神除了多出一块盾牌之外,几乎与巴里的战斗方式一模一样。虽然雷神不在撒巴特,不过有巴里的存在也是一样。
阿雷加斯的三个脑袋张大嘴一口就能将十几个丧尸咬碎,那个巨大有如猎犬的身体驼着人头、羊头、牛头,看上去即难看又诡异,而且很不和谐。不过他强大的力量能让他在七十二柱魔神里排名第二,也没有人敢小看他。
瓦沙克的脸有如一个倒三角形,整个脑袋只有白骨,他是阿雷加斯的同族。拥有一个如猎犬一般的巨大身体。延伸到下颚的两眼双盲看不见任何东西,不过那个坚硬的脑袋有如巨锤。身体根本不需要动,脑袋直接向地面砸去,脖子与脑袋之间就是一条像是铁链一样的脊椎连接着,每一次撞击都会从里面流出黑色的液体,不过很明显这绝对不是瓦沙克的血。
萨米基纳是一个长着马头的人类,仿佛传说中的马面。穿着一件紫色的术士袍,召唤无数尸骨围绕在他的身边,这些尸骨拿着斧头、弓箭、匕首、向着丧尸堆里冲去。刚才的黑云仿佛专明为萨米基纳准备,战场上无数的尸骨取之不尽。萨米基纳根本不会自己动手,身边几个用白骨组成的巨大骷髅战士保护着他,他只是站在那里施法而已。
在战场上还有一大群几人高的狮子穿梭,他们巨大的爪子能将丧尸压成碎片,锋利的牙齿一口就能干掉一个丧尸。这群狮子之中最大的一个仅用咆哮的声音就能将周围的丧尸震到粉碎,不过马尔巴士没有故意留下骨头,因为这个战场上太多可以使用的骨头了。
华利佛有骡子一般强壮的前肢,轻轻一踏就能地动山摇。同时他还拥有狮子一般的后肢,那个不但强壮而且锋利的后肢非常灵活,轻轻一踢就能将丧尸打飞,被打飞的丧尸就像是导弹一样落下之后必定爆炸,那血肉横飞的画面对于他来说就是一种艺术。
乌鸦的脑袋,狼的身体,蛇的尾巴,阿蒙张开他巨大的嘴,里面倒是锋利的獠牙。阿蒙并没有参加战斗,而是飞在半空之中喷出浓烈的火焰融化成刚才被冻结的河流。虽然无心战斗,但那些火焰碰到地面之后四散开来,火焰的范围几乎笼罩着1/3战场。其它的魔神在火焰当中并未感觉不适,但丧尸却一个个被融化。
巴巴托斯就像传说中的罗宾汉,更像是一个精灵,拿着长弓与箭不停的往外射。不过视力好的人看得出来,巴巴托斯与精灵的差别非常大,精灵的箭术在于准确,但巴巴托斯的箭术重点则是在破坏力上。一支箭离开弓弦之后,穿秀无数丧尸的身体,在它的最后行程则是爆炸,一股绚丽的爆炸。即便不需要刺中任何一个丧尸都能产生无数的伤亡。
拜蒙在七十二柱魔神当然排名第九,这个名字绝对是按照实力。但要是以长相排名的话,拜蒙绝对会排在第一,帅气的脸庞有如一个美丽的女人,身背后六双羽翼有如天鹅一般柔顺。与塔娜的鸽子翅膀那是天地之别。手里拿着一把帅气的细剑,骑在一匹单锋独角骆驼上,这是一个强大的骑兵,就连那只骆驼也是万中无一,在它的额头上竟然长出了一个独角,它的速度比马还快,个头比大象还大,身上的绒毛有如尖刺,它的冲撞就是一场灾难。(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章 七十二柱魔神(五)
帕尔位居七十二柱魔神第十位,完全不像是生物,倒像是一个诡异的艺术品。一个人头在正中心,旁边是九个蟾蜍脑袋,下面是一团肉泥似的身体,悬浮在半空之中,没有手,没有腿。帕尔就像是蟾蜍一样产卵,这些卵落下之后就会爆炸,从里面会钻出一大堆的小怪物。这些小怪物根本就没有固定的形态,就像是全世界的生物随机选手器官。虽然不算太强,但是想要干掉丧尸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古辛穿着**师的袍子,统领着自己身边的丧尸,甚至还有帕尔的小怪物和萨米基纳的骷髅。他是一个优秀的迷幻师,甚至就连无脑的丧尸都会听众他的命令。作为一个统领级的人物,古辛根本没有敌人,只要在他的身边就是他的战友。
西迪是一位绝色美人,全身一丝不挂,脚步是鸟爪,没有手只有一双漂亮的猫头鹰翅膀。挥动她美丽的翅膀自由的穿梭在战场之上,每挥动一次翅膀就会有数十支羽翼仿佛弓箭一般落下,无论碰到了什么都会产生一次爆炸。爆炸的威力不强,但范围却非常大。当然,西迪最大的看点还是他那美妙绝伦的身材。
布锐斯虽然排名第十三,但他的地位却是‘王’。帅气的皇冠,华丽的披风,英武的身材,锋利的宝剑,这是作为一位‘王’应该有的配置。脸上棱角分明,浓密且整齐的落腮胡让人看上去更有威严。骑在一匹白马之上,弹着吉它。任何丧尸只要靠近布锐斯的身边,大脑立刻爆炸。这是声波攻击根本无论对手的人类。只要进入他的范围就是他的猎物。
列拉金身穿白袍。头带羽帽,手拿一个人骨弓箭,腰悬箭袋。他的箭射在丧尸的射上,对丧尸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身材开始腐烂,几步之后就会腐烂到骨头,最后化作一滩浓汁。只可惜列拉金的腐蚀之箭没有什么大范围的伤害,不过他的射箭速度非常快。已经无所谓什么范围了。
艾利欧格庞大的身体穿梭在战场之间,根本不需要战斗技巧,他就是一个碾压机器。作为一条蛇来说,他的体型已经到了巨大无比的程度。当然这个体型与尼德霍格的小弟相比,顶多算是一个发育不良的少年。
桀派位居七十二柱魔神第十六位,身穿红色铠甲,手剑赤红宽剑,剑术优秀却不会魔法。若是比较近身战斗力,就算巴里也会摇头。但是在魔神的世界里,不会魔法的魔神也确实罕见。当然。桀派地位不高的原因主要在于他长得不帅,但同时他长得又不丑。桀派是一个长相非常普通的魔神。看见他的脸不能产生爱慕或是羡慕,同时也无法产生厌恶或是恐惧,这样的魔神实力再强也没有办法得到很高的地位。
布提斯并未参加战斗,而是踩在艾利欧格巨大的蛇脑袋上,吹响着魔神的号角。听到号角之声,所有的魔神和召唤兽都异常兴奋,就像是吃了什么让人激动的药品一样,根本不知道累,不知道痛。
巴钦的身体是一个人类,但他却没有人类的皮肤,全身覆盖着皮蛇和鳞片。一条长长的蛇尾带着锋利的尖刺,抱着手站在战场之中一动不动。那条锋利的蛇尾穿破周围所有丧尸的脑袋,让他们脑浆崩裂。稍稍有一些弗利沙大人的感觉,但他全身不是白色,而是恶心的绿色。
塞列欧斯这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其它七十一位魔神也无法分辨清楚。这是一个没有头发的男人,拿着双剑在战场之上挥动。这又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女人,拿着双枪保护男人的身后。只要有人叫出这个名字,就会有两个人同时答应,他们也不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塞列欧斯。他的事形象就是一个光头男人,不过这个光头男人的后脑勺长着一张女人的脸,这个男人没有背上面是肚脐和胸部,他们是连体的一男一女,除了共用一双脚之后互相之间紧密相连。
当然,在战场之上还奔跑着一只巨熊。巨熊的背上坐着一位美男,他的名字叫布松。七十二柱魔神排名第20位,但他的位皆依然是‘王’。十指的指尖重合,安静的坐在巨熊之上,穿着华丽的衣服,脖子上带着一条幻蛇。这是一条小型黄金蟒,左右两边都是蛇头,两个蛇头在肩膀附近徘徊,看上去极其妖媚迷人。任何正常女人都会有推倒他的冲动。
莫拉格斯仿佛传说中地狱的士兵‘牛头’,人类的身体非常强壮,拿着一把两人宽的巨斧在战场上掀起一股血与肉的旋风。有如红宝石一般的双眼,黄金一样的角,白银似的鼻环。十根手指带满了各种各样的宝石,这是一个喜欢财富的收集狂,全身都带满了贵重的宝物。就连他的金腰带也如此耀眼。
因波斯曾经也是天使,帅气的男性天使,身上穿着几乎无法遮挡身体的白色纱衣,金色长发直达屁股,屁股上有一个小小的白色毛球,这是兔子的尾巴,也是因波斯最温柔最敏感的地方。虽然身体几乎完全裸露,但他木有小jj,所以也无所谓。
艾尼的额头上有三个重叠的五芒星,火红色的五芒星里能喷出炙热无比的火焰,燃烬艾尼眼前的一切。全身有如地狱炙热的火焰,不断的燃烧着周围的空气,但他本人去丝毫无伤。细腻的肌肤看着对手灰烬微笑的嘴角,温柔的眼神里能冒出无比的热情。他的身上纹着一条地狱火蛇,纹身不停的在他身上爬动,有如爱抚一般让艾尼享尽欢愉。
纳贝里士是一只黑色的天鹅,全身黑色的羽翼里不停的流出黑色的墨水,这些墨水可以将实体化作阴影,丧尸的脚沾上墨水,就像是会消失似的立刻倒下。整个身体沾上墨水之后他们就彻底变成了墨水,只要用水洗一洗,任何地方都会被洗掉,从此消失不见。
格莱杨拉波尔是一只犬牙狮鹫兽,所有狮鹫里的另类。格莱杨拉波尔是唯一拥有满嘴獠牙的狮鹫,有如钢片一般的银白色羽毛让他不但防御力惊人,挥动翅膀的同时还能产生极其强大的攻击性。那些爪子有如长矛一般锋利,有如巨锤一般强大,丧尸在他的眼里只是一块块的豆腐,别说是伤害他了,根本无法近他的身。
擘内是一只火红色的三头龙,三个脑袋分别能喷出火焰、寒冰、巨毒。与所有的龙族一样,擘内非常喜欢金银财宝,不管是战斗还是生活,擘内身边总是缠绕着无数黄金和宝石。就像是现在,不知道擘内是从哪搞到的财宝,他已经堆在一座金山之上,这些金子上面沾满了鲜血和烂肉,还有很多带着金戒指的手指。
柏诺贝身穿红色铠甲,胯下一匹战马完全没有皮肤和鬃毛,就像是一只血肉的怪物。甚至很难看出那是一匹马,痛苦的眼睛盯着所有的一切,咆哮着,撕咬着。柏诺贝的红色铠甲也是有血肉组成,他喜欢躲在别人的血肉里,很少人见过他的真实面目。
贝列是一位点金术的大师,在七十二柱魔神当然排名第28位。全身都是耀眼的黄金,这绝对是所有战场当中最耀眼的人,只要被他触碰过的东西都会变成黄金,永远失去生命和意识。战场上已经站满了黄金雕塑,丧尸的表情惟妙惟肖,因为那都是贝列的艺术品,都是由活生生的丧尸转变而成。被变成黄金的绝对不止是皮肤而已,就连丧尸的脑子、内脏、骨头都变成了黄金,丧尸原本的存在已经彻底消失。
亚斯塔禄。嘴角濡血,全身黑色并散出恶臭的毒气,右手牵着一支来自地狱的恶龙。几乎是半身人的。亚斯塔禄有一条非常短的尾巴,还有一双非常短的腿,白色的腹部,锋利的獠牙。他不需要参加战斗,因为那条来自地狱的恶龙会干掉靠近他所有的丧尸。
弗内乌斯身边所有的丧尸都拥抱在一起欢快的跳着诡异的舞蹈,他的战斗力有限,不过他可以让所有的敌人变成朋友。即使是丧尸亦是如此,丧尸没有意识但他们还是随着弗内乌斯的节奏跳着舞,等待着自己死亡的来临。
佛拉士是一个强壮的男人,粗犷的战士。他拥有不死的能力,强大的力量,在战场上最英勇,冲在最前面的就是他。因为他想死都不可能,所以冲在最前面的人一定就是佛拉士。
阿斯莫德拿着一把长枪,带着地狱的旗帜。挥动长枪总会引起一阵狂风,那支长枪到底有多重?阿斯莫德的力气到底有多大?这都是严重的问题。不过很明显,阿斯莫德是一位优秀的武士,华丽的战斗技巧让他在战场上得心应手。
嘉波在七十二柱魔神当中排名第33位,但他却能最好的掌握整个战场。他身边所有的丧尸都一动不动,嘉波只需要拿上自己的剑,把身边丧尸的脑袋一个个砍下来就已经足够。因为嘉波能够控制别人的大脑,让它忘记自己原本想要做什么。在他身边的丧尸都在好奇的问一个问题,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自己到底有什么目的?永远的思考下去,永远没有答应,直至脑袋被砍下之后失去所有的意识为止。(未完待续。。)
ps: 上网能搜到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的名字,不过其它形象和能力大多都是我瞎篇的。感觉像是在故意偷懒,但其实篇这个要比写剧情难多了,我想要把他们都写完。大概还需要好几章吧,如果我真的头疼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