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幽冥(二)
ps: 好吧,我承认差点儿给你们弄哭了,今天又是十二票,该死的起点,还是让我看不到所有投票的兄弟的名字,对不起大家,我只能感谢看得到的,感谢颓废*伤、大熊不吃梨、堕落唔爱、满伍哥、法门.dr几位兄弟。
感谢漠护法的打赏,谢谢大家!
接下来的情节双虎我有些奇思妙想,希望能得到大家的认可,不至于让我自作多情。
“谁杀人?”老爷子顾盼四周,颇有些金戈铁马的感觉,随即又摸着秦老二的脑袋,一下子把声音放低,“乖,别哭,是不是你爸又打你了?”
秦大仙人摇头,秦老二刚才躲在老狮王身后的表现他就知道不对,这肯定是又闯祸了,只是自己看见宝贝儿闺女在哭,一时间来不及去问他,没想到巧克力小姐一嗓子把老爷子给招了出来,这下又没法做规矩了。
“爷爷,那傻鸟吓咋呼,没人杀人,我这也是刚出来,不知道出什么事儿了,要不您让老二说说。”秦大仙人知道老大说话不超过五个字,要说清楚一件事的话估计很难,不然的话他不会让秦老二来说。
在大罗金仙奶爸面前,秦老二没有说谎的胆量,也没那个本事,金仙神念直指本心,比世界上所有的测谎仪加一起都厉害万倍。
所以事情很快就清楚了,其实真不是一件大事,无非是孩子们犯了馋,溜出去想大吃一顿。结果遇见了不开眼的打了一架。责任并不在他们。换了秦大仙人或许也是同样的结果。
让秦大仙人郁闷的是,这个店该砸,换了他自己也是这么个结果,但教育小孩子当然不能这么说,为人父母的都知道,明明有些缺点在自己身上已经根深蒂固,但教育孩子的时候却是要求严格,秦大仙人现在就是如此。纠结得很,这个事情做对了,但手段是不值得提倡和表扬的,其中的矛盾有些复杂,怎么说那两个小子都理解不了。
说到后来秦大仙人自己都绕晕了,索性只肯定了两个小子的正义感,至于手段就算了,仙家不受俗规管束,只要有一颗正义善良的心,偶尔有些暴力的手段也可以理解。他自己也常常这么干,要不然美国国家档案馆和大英博物馆现在都还好好的。
秦老二没想到事情的结果是这个样子的。本来都做好了在裤子里偷偷塞个小垫子的准备,结果却啥事都没有,反而安慰起自己来,这一下才是松了一口气,想想今天晚上的惊险和委屈,真正一嗓子哭了出来,这才是小孩子受了惊吓后见了大人正常的反应。
事情还没完,老狮王手里还提了一个,按秦老二的说法,这人才是罪魁祸首。老狮王把江波往地上一扔,这倒霉催的到现在还昏迷着,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又一番心血已经被强拆了。
秦大仙人自然是认得自己的提款机的,虽然他的财产大多数是从赌桌上赢来的,但人生的第一次总是让人难以忘怀,正是这倒霉孩子送给了秦大仙人人生的第一桶金,让刚神仙了一礼拜的户籍警激动了好几天。
这就有些麻烦了,如果秦大仙人没有认祖归宗,那江波杀了也就杀了,但现在杀了的话,后面的麻烦还真是不好解决,国内两大政治势力开战的后果,是所有人都不能承受的。
还好老爷子发了话,一个电话把陈家胜叫了回来,把江波交给了他,七人核心小组里也有江家的代言人,专业的事情就让专业的人去干吧,不用大罗金仙拨冗操心了。
秦大仙人自然没有意见,政治嘛,无非就是交换和妥协,这种事情自己干不来,还是交给大伯比较靠谱。但也不能便宜了这个小子,即便他给秦大仙人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没有人可以欺负了大罗金仙的子女还啥事儿没有,江波被陈家胜手下抬走的时候,秦大仙人的小手好像随意摆动了一下,他第一次和江波见面的时候就说过他活不过四十五岁,现在再给他提前十年,看他的年纪也不过还有两三年好活,就这样吧,大罗金仙的气量很大的,就不跟一个要死的人计较了。
真正麻烦的是孙家,老狮王又把故事补充了一下秦大仙人才想起来自己还有这么一件事儿没有了结。赶紧把小黑叫过来一问,那孙沐蓝现在怎么样了,小黑乍一听也一脸茫然,根本不记得孙沐蓝是何许人也,直到秦大仙人说就是那个叫余庆四兄弟关起来杀半年的人,小黑才想起来原来是他。
“早死了,大哥,半年早就过了。”小黑执行秦大仙人的命令没有丝毫的折扣,说杀半年就是半年,小黑亲自掐着秒表杀的,时间截止到半年前秦大仙人说完那个命令的时候,当时孙沐蓝已经看不出是一个人了,听说半年已到,马上欢天喜地地去死,一点儿犹豫都没有。
对现在的秦大仙人来讲,孙家未必比一只蟑螂要强,但人看见蟑螂总是一件恶心的事情,起码家里放着的饼干什么的都不能吃了,谁知道有没有被蟑螂爬过,所以一脚踩死看来要提到日程上来。
但麻烦的是现在人都死了,又去哪里找孙家的老巢。当初抓住孙沐蓝的时候秦大仙人刚刚神仙,连搜魂术都没有学会,所以没办法。现在级别高了,但新冒出来的两个都被老狮王给杀了,一个生生劈成了两半,另一个现在估计正浸泡在老狮王的胃液里,搜魂术只能对活人施展,对死人无效。
小黑看出了秦大仙人的烦恼,虽然那孙家现在不可能对秦大仙人一家子构成威胁,但时不时地爬出来恶心人的能力还是有的,比如今天就是,他甚至有些后悔自己怎么没把孙沐蓝给忘了,整天督促余庆四兄弟换着花样去折腾他,于是摇头叹息道:“唉。。。。。早知道就再杀慢一点儿,估计现在他都转世投胎,重新做人了。”
马青听了接过话茬道:“仙家搬迁,谁知道地府还有没有人管事,说不定那里早就乱成了一团。”
原本只是一句普通的感叹,却让秦大仙人眼睛一亮,地府啊,有许多神秘而又有趣的传说,比如下油锅、拔舌头或者把人从头顶开始锯成两瓣,阎王手下有十殿阎罗,阎罗手下有判官,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里还藏着一个号称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地藏王菩萨,自己是不是可以去逛逛呢?顺便找找那孙家三个鬼魂的下落,反正三年之内都不得晋升,闲着也是闲着,正好来一次幽冥之旅,自己还答应过老外婆要把她那个强盗头子的老爹给弄成地府话事人的。
这个想法很新奇,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大家都有组团旅游的热情,地府啊,这地方闻名已久,这一家子人要想正常的下去估计是没有可能了,但不去看一看就觉得自己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别人都能去,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去呢?
杰西卡不知道地府是个什么玩意儿,她的老闺蜜跟她解释了半天也能听明白,还是冯潇潇说了,在你们那里那地方叫做地狱,当然,只是意思差不多,区别还是挺大的,这就不告诉你了,说了你也听不懂。
小天使把嘴张成个o型,半天没有合上,地狱都抢着去,这一家子都疯了,在西方的传说中地狱里到处都是邪恶的火焰,还有头上长着角的恶魔,旅游?那是个能旅游的地方?
看着刘菱准备去打包照相机和摄像机,小天使抚着自己的额头,不是他们疯了就是自己疯了,看来要融入这个大家庭自己还有许多事情要努力。
秦大仙人一看事情是失控的趋势,连老外婆有微微露出了蠢蠢欲动的神色,连忙说道:“那地方现在谁也不知道到底怎么样了,我自己下去问题不大,大家一起去渡假的话,等我先去探探路吧,要不去了说不定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大家想想也是,那里等于是一个新发现的世外桃源,在没有开发的情况下就组团去旅游的话,容易遇见未知的危险,在国内,这种人有个时髦的叫法叫做驴友,隔三差五就要出动军队什么的去救援一下,浪费了不少纳税人的钱,属于不怎么招人喜欢的类型,陈魏两家都是革命家庭,不能干只图自己痛快这种没有觉悟的事情。
事情就这么定了,大家欢欢喜喜地送秦大仙人去幽冥地府,刘菱告诉他要带点儿纪念品回来,具体要什么她也说不上来,谁都没去过,哪里知道下面有什么特产?
张惜君比较浪漫,说书上写了,那边有一种叫做彼岸花的花儿很漂亮,一定要给自己采一些回来。魏晓珏不愧是家里排行第一的古灵精怪,说叫自家老爸带一碗孟婆汤回来,她想尝尝到底味道好不好喝,如果好喝的话,下去把孟婆一起带回来,家里少一个专门做汤的厨子。
其他零零总总的要求也不少,比如魏老爷子要一副顾恺之的画,当然他也不强求,死了一千六百多年的人了,谁知道找不找得到,要是真的没有的话,阎立本也不是不行,要是阎立本也找不着,可以考虑一下唐伯虎,万一要是连唐伯虎都找不见,那张大千、齐白石、黄宾虹、徐悲鸿几位近代大师的也凑活,在魏老爷子想来,死的晚的或许好找一些。(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三章 幽冥(三)
ps: 看着今天的月票,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来表达自己的感谢,原来真的还有这么多兄弟在默默支持和关注这本不成熟的作品,老实讲,本书的开头我自己都觉得有些生硬,谢谢大家的包容!你们都是双虎的衣食父母,鞠躬感谢nkj8084、高明的人、大熊不吃梨、神的诱惑几位兄弟。
特别感谢.我胖但健康的大力打赏,您破费了。同时感谢漠长老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帮助。
老外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关照秦大仙人一定要找着太外公,最好能带回来住上几年,让她再尽尽孝心,想当年她也不是个让人省心的丫头,等知道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老老爷子已经被小鬼子给分了尸,大好头颅都在城门口挂了三天,最后是她付出了重伤的代价才抢了回来,哭了一个礼拜后就走上了女水匪的道路,一直到遇见外公,嫁入革命队伍。
陈老爷子也想叫孙子找找曾祖父和曾祖母,但想想还是没有开口,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两位长什么样子,是吃着村里百家饭长大的,只知道自己老爹叫做陈三娃,老娘连个名字都没有,一般都称呼她陈家媳妇儿,简称陈家的。
五个小神仙也有稀奇古怪的要求,听得秦大仙人一阵头晕,真有了索性带着一大家子一起去的心思,最后魏晶晶走了上来,她也不知道自己该要些什么,那地方谁都不知道有些什么好玩的,只是很严肃地跟表哥握了一下手。郑重地道:“秦雪阳同志。组织上是相信你的。希望你不要让组织失望,一定要发扬排除万难,不怕牺牲的革命的大无畏的精神,圆满地完成这次任务。”
秦大仙人双腿一并,敬了个礼道:“是,请首长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众人哄笑,陈老爷子笑骂道:“滚。这个事情也能拿来开玩笑?两个混蛋玩意儿。”这个话在他看来是很神圣的,他听过无数遍也说过无数遍,每说一次都要死许多人,多得他自己都记不清个大概的数字。
秦大仙人奉命滚蛋,但幽冥地府这个地方也不是说去就能去的,这个法术叫做碧落黄泉,属于传送穿越类别,是大罗金仙级别的,他也是第一次施展,所以要小心谨慎一些。不然的话怕把自己不知道弄到哪里去。
秦大仙人这么一谨慎,倒是把一大家子人都弄得紧张起来。他们习惯了“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家里的主心骨这么认真的样子还真是不多见。
不多一会儿,秦大仙人的面前就出现了一张供桌,桌子上三牲齐全,三牲的上方是一扇小门,半开半掩着,大家好奇往里面张望了一下——不能去,看看也好啊。但里面却是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黑乎乎、绿油油的光线。
秦大仙人刚迈动步子,就觉得自己被很多只手给拽住了,回头一看,各位老婆一个没少,刚才说归说,但真的要让自家男人孤身去一趟幽冥地府,强大的心理惯性让她们忽然间觉得慌乱无措,好像秦大仙人一去便不再复返,没听说过那边还有人回来的。
“你小心点儿,那边人生地不熟的。”张惜君拉着老公的手,眼眶都有些湿了。
“没事儿,我的本事你还不知道吗?全世界能让我投降认输的人基本上都在这里了。”大罗金仙只有自己的家人和兄弟可以欺负,这里还差四个,娜特和安妮、小杜和忧郁哥。
“到了那边儿你给我老实点,不许带个女鬼回来。”楚倩有点儿担心,历史上有名的美女太多了,光是她知道名字的就有不下二三十个,这还是不喜欢历史的结果,她说不出名字的还不知道有多少呢?
想想著名的四大美女,貂蝉、杨贵妃、王昭君、西施,还有那个让自己老公烽火戏诸侯结果被灭国的那个谁来着。。。。。。楚倩觉得自己有些缺乏自信,当然以她的历史知识,不知道褒姒的名字很正常,而且也不是她主动要求点燃烽火的。
秦大仙人哈哈大笑,刮了一把楚倩的鼻子,说道:“傻妞儿,放心吧,我又不是宁采臣,对聂小倩没兴趣的。”
楚倩摇头把秦大仙人的手甩开,狠狠地道:“说得好听,你要是敢,我就拧死你。”
秦大仙人摇摇头,说道:“古代人和现代人审美观都不一样,说不定那些美女放到现在最多只是中人之姿,当然,反过来也一样,你瞎操什么心啊?”
楚倩歪着头想了一下,才理解了秦大仙人的意思,这才稍稍放心,帮他整理了一下领口,说道:“小心点儿,我们都等你回来。”
秦大仙人点点头,朝大家挥了挥手,一猫腰就钻进了那扇小门,转眼就不见了,那门也好像被一阵大风刮过,猛地关上,只是没有声音,随后跟那个供桌一起,慢慢在众人眼中淡化,半分钟不到,就消失不见了。
秦大仙人原以为自己会被传送一段时间,过程中要么繁星点点,要么漆黑一片,又或者是鬼哭狼嚎也有可能,毕竟去的地方不对,期待有一个愉快的旅程不太现实。
没想到什么也没有,就是眼前一黑,然后就到了,好像阳间和阴曹地府就是隔了刚才那一扇门,仅仅一步之遥。
这里的天是灰蒙蒙的,比前些日子肆虐全国的雾霾还要厉害,明明应该是白天,但抬头不见蓝天白云,自然更不要说是太阳,秦大仙人抬腕看了一下手表,下午1点,就是不知道这里跟阳间有没有时差。
落脚的地方是一片荒原,大的不着边际,却是寸草不生,脚下都是砂石和烂泥,踩一下就能埋了半个鞋底,不知道是不是刚刚下过雨的缘故,如果这里有雨的话。
不远处有一条大河,不算很大,但看着两岸的距离,比申市的浦西和浦、东要要宽上两三倍,河水是红色的,应该是鲜血的颜色,但在雾霾的笼罩下有些暗淡,虽然如此,看上去却是越发诡异了。
秦大仙人四处看了看,周围别说是人烟,连只蚂蚁都没有,这就让人有些挠头了,如果真是来旅游的话,那无所谓,正好欣赏一下原生态的黄泉美景,搭个帐篷,再弄个烧烤,颇有几分野趣。但现在不行啊,自己是来找人的,哦,不对是来找鬼的,但这鬼都去哪里了?
就这么站着总不是个事儿,秦大仙人随便选了一个方向起步走,虽然他一向分不清楚方向,更不用说这是阴曹地府。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秦大仙人发现自己走到哪里,哪里的雾霾就会散开,虽然还是没有阳光,但至少自己周围五米之内不再是灰蒙蒙一片,看上去舒服了许多,至少不再有死气沉沉的感觉。
秦大仙人以为是自己仙灵之气的作用,大罗金仙有些特权这很正常,仙界没有行政级别和国家干部,一切用实力说话,但根子上想来也是一样,无论是哪里,都会有特权阶层。
但无意间回头一看,却发现自己两个肩膀上居然扛着两堆金色的火焰,火苗不高,也就跟自己的头顶平齐,他再用天眼一扫,发现头顶上也有,两肩一头顶,一共三堆火苗,秦大仙人吓了一跳,原来是自己自作多情了,雾霾散去跟仙灵之气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只是因为自己变成了一根大号的人形蜡烛。
这三堆火苗秦大仙人倒也知道出处,传说活人有命火,年幼时其小如豆,随着年纪增长,鼎盛最大的时候估计跟zipo打火机的火苗差不多,等慢慢衰老再一起变小,直到人死灯灭,不知道这句成语是不是就是这么来的。
秦大仙人肩上命火的火苗能跟自己的头顶平齐,那自然还是他大罗金仙的缘故,这个东西在阳间无形无质,即便是秦大仙人也看不到,但到了阴间就毫发毕现,生生把大罗金仙变成了人形蜡烛。
秦大仙人摇摇头,心里忽然出现了一种无力的感觉,这是他自从神仙了以后,即便在生死之际也从来没有过的,茫茫幽冥要去找三个鬼,大罗金仙忽然觉得自己很傻很天真。
“呔!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从此地过,留下买路财。”秦大仙人正在自嘲,忽然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两个骑着马的强盗,全身上下穿了一套威风凛凛的明光铠,一个手里拿一把宣花大斧,一个手里拿着一把马朔,整个头脸都被头盔给罩住了,也看不出长相,只是说话的那个带着些山东口音,明明都是一副大将军的打扮,不知道为什么做了强盗。
两人身后还跟着数百个摇旗呐喊的小喽喽,也都是一副古代军队的制式打扮,每人身上都穿着一身轻甲,分成了几个小队,枪兵在前,弩兵和弓兵在后,小喽喽们列了一个雁行阵,将秦大仙人团团围住,人数虽然不多,但一股军阵的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最让秦大仙人吃惊的是在雁形阵之后,居然还有一个五十人组成的陌刀队,每一条大汉的身高都接近了两米,胳膊就有他的小腿粗细,上身**,只有前胸和后背有铁甲遮挡,每人手中一把明晃晃的大刀,足有三米多长,而其中的锋刃部分就占了有三分之二左右,这大刀两面开刃,前端尖锐,看着就让人不寒而栗。(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四章 幽冥(四)
ps: 感谢瑞杰、零毓炎和武侠密三位兄弟的月票,感谢漠长老的打赏。
秦大仙人当然不怕,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些凶残大刀的来历,应该就是唐朝军队的大杀器,陌刀。在那个年代,陌刀兵就是人形坦克,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可惜自从唐代之后就失传了,至今也只见于古代文献记载,连一件实物都没有。
看着两位将军的明光铠,再看看五十柄寒光闪闪的陌刀,秦大仙人的口水差点儿就要流下来了,这些都是实打实的唐代古玩,在上面要看到保存得这么好的明光铠几乎是不可能了,如果一旦出现一件,那铁定是要卖出个天价的,更不用说是陌刀了。
没想到自己刚下来就有惊喜,鬼找不到也就算了,弄点儿古董回去也不错。
大罗金仙忽然觉得自己很傻,以前怎么就没想到下来找宝贝,古代权贵都喜欢把好东西在自己死后一起带走,不知道有多少国宝级的珍玩被陪葬到了阴曹地府,这里的文物不知道要超过了上面多少倍,比如眼前这两人,下葬的时候肯定穿的就是这一身,活着的时候最起码是个二品以上的将军,说不定还有爵位在身,只是不知道怎么会有兴趣出来打劫,难道人死之后,到了这里反而人人平等了不成?
唐朝的大将军打扮,手里拿把斧子当强盗的,秦大仙人脑子里立马闪过一个传奇的名字,贫民出身,干过响马。当过混世魔王。然后被雄才大略的李世民招降。一世富贵,爵封卢国公,历经四朝皇帝,统共活了一百多岁。
跟古人说话就得有个古人的样子,秦大仙人掸了掸衣袖,拱手道:“敢问这位可是骠骑大将军、卢国公,程大将军?”骠骑大将军是这位死后给追封的,用在这里应该合适。就是不清楚他自己知不知道这回事。
那持斧将军顿时就被吓了一跳,被秦大仙人猜中了,他就是演义里傻人有傻福的程咬金,死后来了阴间,这地方跟他想的不一样,根本没有什么阎王判官来安排转世投胎的事情,浑浑噩噩了一千多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扯起了一帮阴兵,又干起了老本行。
大将军下葬。陪葬的兵马陶俑和各类兵器自然是不缺的,要不然老程还真是干不了这个勾当。但毕竟是大将军了。再当响马的话面子上过不去,于是每次出来都是全副武装,用头盔把自己的脸给遮得严严实实的,生怕叫人给认出来,没想到好不容易等到个人,居然还是一口被叫破了身份。
“你是何人?如果知晓老夫的名号?”程咬金光棍得很,虽然操了老本行有些丢脸,但被人叫破了身份还要抵赖的话,那不是他堂堂混世魔王的风格。
秦大仙人哈哈大笑,这一趟真是来的值了,亲眼见到了大名鼎鼎的程咬金,即便是找不到那三个小鬼也无所谓了,“将军名垂千古,时隔千年之后还是妇孺皆知的大英雄,在下自然是知道的。”
这算是实话,除了家人,再没有值得大罗金仙去拍马屁的了,但这个话又在客观上造成了超级马屁的效果,程咬金大乐,仰天长笑,把大斧子往马鞍子上一挂,翻身下马走到秦大仙人面前,大声问道:“果真如此?”
“当然,我一个大活人也不用靠你混饭吃,又何必讨好于你?”秦大仙人正色道。
程咬金这才反应过来,这小子命火旺盛,明显是个大活人,怎么能到了阴曹地府?
“是啊,你一个大活人是怎么下来的?”程咬金问道。
“我来找几个人,施了法术过来,还要回去的。”秦大仙人答道。
程咬金对这个年轻人的印象很好,但听了他的话还是摇头,“这地府无边无际,老程我来了不知道多少年了,也不见一个管事的,你怎么去找?”
秦大仙人苦笑摇头,“来的时候没想那么多,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程咬金哈哈一笑,安慰道:“没关系,找不到就慢慢找,走走走,老夫与你投缘,请你喝酒。”说着把自己的马牵过来,要与秦大仙人合乘一骑。
或许这是唐朝响马表示亲切的一种方式,但秦大仙人可接受不了,这让他有一种背背山的罪恶感,再三推辞之后才让程咬金悻悻作罢,但也不好自己骑马让客人走路,于是只好一起开起了十一路电车。(申市老派方言,意为用两条腿走路,现在的八零后都不一定知道了)
“请问这位将军尊姓大名?”在路上,秦大仙人拱手问另一个强盗,这位有些沉默寡言,一路上都是老程在介绍风土人情,他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这就让人很难猜了,会跟程咬金一起打劫的唐朝大将军太多了,头号嫌疑对象就是二贤庄的赤发灵官单雄信,这位也是善使一条马朔,强盗头子出身,如果那个年代就有档案制度的话,他的前科材料,估计能堆三四十米高。
然后就是老程的生死兄弟,大名鼎鼎的秦琼秦叔宝,但这个可能性不大,虽然马战的时候秦叔宝也用马朔,但他的背后应该有一双熟铜锏,但这位的背后什么都没有,干净的很。由此也能排除第三号嫌疑对象,尉迟敬德,这位猛张飞似的大将军背后是背着水磨竹节钢鞭的。
另外还有许多可能,比如跟老程一起劫了靠山王杨林生辰纲的尤俊达(真实姓名牛进达,尤俊达是演义里的名字)等等,多得秦大仙人一时都想不起来,那年月的大将军要么是响马出身,要么是隋朝叛变的,都不是省油的灯。
陈咬金摇摇头,轻笑道:“我都不知道他是干嘛的,一开始连说话都听不懂,后来见他颇有些学问就提拔了一下,没想到居然把我的山寨打理得井井有条,于是就被我拜为军师,说起来好笑,他是被我抢回去的,平时也很少说话。”
这倒是出乎秦大仙人的意料,大罗金仙还在使劲儿猜呢,没想到这位根本就不在他猜测的范围之内。既然人家不爱说话,那也不好强人所难,历史上有能力管理一个山寨的人物实在是太多了,一个不是太傻的酒店账房或者掌柜就行,当下也就打消了自己的好奇心。
没想到这位居然开口了,他反问了一句,让堂堂大罗金仙差点儿一屁股坐地上,“现在,两岸统一了没有?”
这口音的确够偏的,怪不得程咬金这个齐鲁籍人士一开始听不懂,秦大仙人也是借了做过户籍警的光在将将明白他在说什么,宁、波口音,而且是很纯正的宁、波话,由于历史的原因,申市有很多老人是解放前从宁波那边过来的,秦雪阳以前管辖的社区里说宁波话的老人不少,听得多了也就听懂了,只是只能听,不能说。
这个问题太吓人,即便他问的是“你妈贵姓”秦大仙人都能勉强接受,不至于当场被惊到就地趴下,但宁、波人,问这么个问题,就只有那一位了。看看那一身唐朝的明光铠,再想想他刚才从事的职业,这反差实在是太巨大了,即便是大罗金仙在心理上也承受不起。
“您姓蒋?”秦大仙人小声问道,这个名字在他小时候是可以跟妖魔鬼怪划等号的。
那人不答,但也不说话,低着头骑在马上自顾自想着什么,好一会儿后才又问道:“你是从琉球下来的还是大陆下来的?”虽然说话的吐字和声调都很怪异,但满满都是上位者的威严,这种气势秦大仙人只在有限几个人身上见过,自家老爷子都没有。
“两岸还没统一呢,我是从大陆下来的,”秦大仙人不自觉地老老实实地回答,但随即又有些不甘,尼玛,这就是所谓的王八之气?
轻轻一声坏笑,第三衙内接着说道:“我爷爷是陈老虎,外公是魏必达,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眼前这位当年败退孤岛,两位老爷子在其中可是出了死力的,渡江一战,老爷子的军队第一个冲上南岸,拆了他办公室楼顶国旗的,也是老爷子手下的兵。
那人听了陈老虎这三个字,猛一抬头,顿时就好像一只暴起雄狮,但随即又低下头,恢复了意兴阑珊的样子,悠悠说道:“陈疯子,魏书生,记得,没想到你还是故人之后,他们死了没有?”
外公还有这么个雅号,秦大仙人倒是真不知道,“两位老爷子身体好着呢,一顿饭要吃半斤肉,没事就互相掐架。”
那人好像有了些谈性,这么多年了,根本就没人可以好好聊一聊,不能指望一个大唐的强盗将军跟中国近代最杰出的人物之一有共同语言,他在失意中死去,然后又换了一种状态活在寂寞之中。
“你外婆呢?我记得那是个女中豪杰,在鄱阳湖一带杀得鬼子闻风色变,是穆桂英一般的人物,当年我安排戴立去招安,没想到晚了一步,被你外公这个小白脸儿给骗了去。”那人低头叹了口气,好像觉得外婆嫁给了外公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五章 幽冥(五)
ps: 感谢漠长老的打赏,兄弟们这两天很给力,再次表示感谢!
秦大仙人知道自己老外婆的故事,但没想到的是厉害到了这种程度,眼前这位居然还对当年招安失败而耿耿于怀,能让这位记住这么多年并且为之惋惜,可见当年老外婆的赫赫威名到了什么程度。
不是随便一个土匪头子就能让一国元首念念不忘的。
“我外婆也好,还在天天耍飞刀。”秦大仙人忽然有些可怜眼前这位“强盗”,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他不应该是一个妖魔鬼怪,至少是一个功过参半的倒霉蛋。
“倒是我傻了,看你阳身进入幽冥,必定是个有本事的,保家人健康平安自然没有问题。”那人摇摇头,自嘲地说道。
“原来你们认得?”程咬金见这两人居然聊了起来,奇怪地说道,他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军师还会聊天这个技能。
“不认得,只是知道他的名字,就像我知道你一样,不过他的官可比你大得多。”秦大仙人笑着摇头,眼前这位在老程那年月就是李世民,当然比他要大。
“奶奶的,原来是个比我还大的官,怪不得不爱说话,凡是官比我大的都没个好东西,一肚子弯弯绕,都是肚里功夫。”
老程这个逻辑太强大,惹得那位居然也笑了几声。老实讲,秦大仙人对眼前这位的确是没有多少恶感,虽然小时候被洗脑,认为这就是个吃人的妖怪。但后来慢慢社会开放了。自己也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判断之后,才知道这位堪称中国历史上最倒霉的国家最高领导人。
中山先生发动了辛亥革命,终于推翻了腐朽恶心的辫子朝,但随后全中国就陷入了军阀混战,虽然没有人跳出来自立一国,但实际上中国是再一次处于了分裂的边缘,袁世楷复辟不算。
就是眼前这位,至少再次把中国统一起来。无论期间有多少蝇营狗苟和刀光血影都是瑕不掩瑜的,在外国人评选的影响世界历史一百人中,有一个很多中国人自己都没有听说过的皇帝——隋文帝杨坚,就是大名鼎鼎的隋炀帝杨广的老子,他结束了中国长达数百年的分裂和割据,再次让中国成为一个大一统的国家,为后来的大唐盛世奠定了基础,眼前这位也是这个道理。
统一之后,军阀势力还是不小,有些地方根本就是对中央的命令阳奉阴违。于是他开始跟地方势力斗,还没斗出个名堂呢。就发现自己的合作伙伴可能很危险,随时都有取而代之的可能。
无论从历史惯性还是意识形态上来讲,中国根本不可能出现两党轮流执政或者多党共同执政,所以一场新的腥风血雨拉开了帷幕,从统治者的角度来讲,他没有做错什么,维护自己的统治这太正常了,古今中外所有的帝王或者元首都会这么干。
地方势力不听话,还有人在革他的命,这位老大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条件去好好建设这个国家,清末以来整个国家的积贫积弱不是他造成的,反而他一心想要改变这个局面,而且个人操守极好,勤俭节约,烟酒不沾,不纳妾室。
激战数年,革命者和军阀的问题还没解决,小鬼子又打进来了,这位做出了他一生中最错误的选择——攘外必先安内,于是在某一年的十二月十二号被手下两位将军发动兵变给抓了起来。
他被抓的地方赫赫有名,就在唐朝的时候是杨贵妃和唐明皇洗鸳鸯浴的地方,当天晚上兵变,这位穿着睡衣躲在一个亭子边的山缝中,最后被抓。
解放后那个亭子原先叫做捉蒋亭,后来两岸关系缓和,觉得这个名字有些太不给人面子,于是现在换成了兵谏亭,每日参观者络绎不绝,他被抓的那条山缝拍照都要收费,秦大仙人户籍警的时候也去过一次,但一看这么多人,吓得扭头就走。
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反正后来我们最爱戴的总理也去参与解决这件事情,最后大家决定枪口一致对外,先干翻小鬼子再说。
抗战八年,我们是近些年才知道原来正面战场的大战役都是这位手下的政府军打的,秦大仙人是到了二十岁左右才知道这段历史的真相,有些话不能明说,反正打着打着,最后小鬼子投降了再回头一看,原先只有几万人的革命者军队,居然变成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地盘也从原来一个小山沟变得遍地开花,这是为什么捏?
攘外必先安内,站在民族大义的角度上来说应该拉出去枪毙一百回,但站在某些角度上来说,至少客观事实证明了的确是深谋远虑的。
结果又是一场四年多的大战决定了中国的命运,最后的结局大家都知道了,这位的一生就是战斗的一生和倒霉的一生,虽然这个巨大的黑锅他背不起,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他生来就是为了背这个黑锅的,不能说伟大,至少他是一个杰出的领袖,并且极具人格魅力,但在当时历史的局限性之下,他不可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官员**,经济崩溃,仅凭一人根本无力回天,仿佛是崇祯皇帝朱由检,不同的是一个上吊殉国,一个终老孤岛。
所谓得民心者的天下,从一八四零年鸦片战争开始,中国人已经再也经不起折腾,当有一个翻身当家做主人的机会出现在眼前,没有人会轻易放过。前些年,政府报告里有一句话说的很对,现在党的执政,是当时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只有党才能救中国,在秦大仙人看来,这句话说得很客观,不是自吹自擂。
但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错误,从封建王朝出现以来就开始锻造的一口超级大黑锅不能由一个人来背,也不应该由一个人来背,几千年的历史负面效应所积累起来的惯性,谁也背不起。
在孤岛的中国地图上,外蒙还是中国的领土,我们可能在几百年后也不会在官方的媒体或者其他教科书之类的地方看到这块地方被独立的真相,他即便在退守孤岛之后也没有承认过这个被前苏联抢去的地方。
死后,他的灵柩暂厝于桃、源县大溪公园的慈湖,一直悬棺未葬,之所以这样,是他生前的遗愿,希望在两岸统一之后能够回到自己的故乡再入土为安,他是一个爱国者,从来就认为中国只有一个,只不过大陆应该属于他和他的党派,跟这边正好相反而已。
1988年,他的儿子——孤岛第二任领袖跟他做出了相同的选择,并且没有选择把那里变成家天下,他是有这个条件和机会的。感谢朝鲜战争,这句话看得懂朋友就看,看不懂的双虎我也不敢解释了。
走了不知道有多久,终于到了地方。老程的山寨很大,说是一个小县城也不过分,里面却是个混搭的风格,外观整体造型就是个强盗的山寨,电影里演的那种,里面却是五花八门,从唐以后,各朝人等齐全,有民房,有店铺,建筑的风格也是各有不同,从草棚到筒子楼,摩天大楼都有,只是还没有建好,现在才四五十米的样子。
路很宽,老程说他是仿制长安城规划的,路边那家酒旗飘飘的酒肆门口,有胡姬奉酒,在招揽生意,边上居然就是一家现代的百货公司,门口有个西装革履的小伙子正对着一个唐朝的仕女大献殷勤,这是跨越时空的爱恋啊,没想到阴曹地府还有这个福利,但秦大仙人仔细一听,靠!原来是卖保险的。
老程说,这里原先没有多少人,只有自己带下来的陪葬陶俑变成的阴兵,但这么多年下来,不知不觉就聚沙成塔,他自己都没搞明白,一个好好的强盗山寨生生就变成了鬼间乐土,曾经有一个姓沈的胖子,说自己是有钱人,要帮老程把外墙的木头栏栅换成坚固的城墙,结果被老程一脚踢出了三百里外,老子就这点儿念想了,你还想着斩草除根?有砌着城墙的响马山寨吗?
秦大仙人在这里呆了三天,大多数时候跟那位倒霉的黑锅王聊天,他原先万念俱灰,一天到晚蒙着个脸,谁也没认出他来,他也没有想着去跟新来的小鬼打听上面的情况,所以不知道短短几十年,上面居然就有了如此巨大的沧海桑田。
听到有个叫李灯灰的老汉奸跳出来要让孤岛独立,并且声称钓鱼岛是岛国的,他把桌子拍的当当响,嘴里“娘希匹”不断,但听到岛国已经没有了之后,却又有些茫然,没有一个杰出的领袖会制造一场巨大的洪灾来杀死自己的子民,他跟小鬼子的仇恨不在那些愤青之下,乍一听到生死大敌居然连国家都没有了,一时间居然有些难以接受,好半天之后,才拍着桌子大笑而去,连呼“娘希匹”,只是从冲天愤怒变成了淋漓的畅快。
老程想留下秦大仙人,差点儿就把自己的头把交椅给让了出来,但秦大仙人怎么可能在这里当个响马头子,虽然手下将有两个牛b到极点的小弟,但还是婉拒了,可心里却是很爽,想起了婉拒了中视春晚周力波。(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六章 幽冥(六)
ps: 感谢漠长老的打赏,今天下午又上推荐了,大家有啥票票的,都再来点儿吧,谢谢了!
到了临走的时候,秦大仙人悄悄问过黑锅王,要不要自己回去的时候把他给捎上,黑锅王考虑了半天还是拒绝了,他这样的人,或者更准确的说他这样的鬼,还是留在这里当军师比较好,无论他生前如何显赫,但现在不过是普通小鬼一枚,上去了以后看什么都不顺眼,但又没有能力去管一管,与其这样给自己找不自在,还是老老实实当个二当家比较实在。
跟聊斋故事完全不同的是小鬼完全没有法力,秦大仙人问过他,黑锅王最大的本事就是凌空摄物,用意念来操控物体,但最多也就是一个茶盅,连个茶壶都不行,这要上去了,连b局都混不了,最多去当个神棍。
秦大仙人有些遗憾,原本还想着带他回去跟两位老爷子聊聊天,虽然当年打生打死,但现在应该可以一笑泯恩仇了,能够跟他们聊天的人越来越少,就当是找个失散多年的老朋友,可以让两位老人高兴几天,但黑锅王认命当起了二当家,大罗金仙也不好勉强,只能独自上路再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孙家那三个小鬼。
秦大仙人空着手来的,走的时候却是多了一匹马,这是老程的临别礼物,说这匹马也是他捡来的,老马识途,应该可以带他找到下一个有鬼烟的地方。
秦大仙人不信,但老程又说这匹鬼马论资历比他还要老,应该是三国时候死掉的。秦大仙人问他怎么知道的?老程挠挠后脑勺。半天也答不上来。只是说。这是鬼的本能,大家都知道。
秦大仙人对研究鬼魂没有兴趣,所以也就姑妄听之,不过这匹马倒着实神骏,跟马青的原形都差不多了。通体雪白,四个蹄子却是黄色的,秦大仙人心里暗暗猜测,如果老程的话靠谱。那这匹鬼马会不会是曹操的爪黄飞电?
马背上是秦大仙人要带走的东西,陌刀一柄,明光铠一副,马槊一把,这玩意儿都是实打实的国宝级文物,虽然不能吸收,但放在家里把玩也算不错,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又被自己的老外公给抢了去,从此一入侯门深似海,跟那个天上人间一样。
幽冥地府太大。秦大仙人告别了老程和黑锅王之后,骑着疑似爪黄飞电走了足足五天五夜都没有见到一个鬼影子。终于在大罗金仙快要暴走之前的一瞬间,他听到了远处传来了一阵厮杀声。
秦大仙人远远望去,只见前方有两伙人正在厮杀,一边是几十条壮汉,个个都敞着胸口,头上包了一块红巾,有的拿着大砍刀,有的拿着红缨枪,正在围攻一辆马车,马车边上虽然护卫也不少,但战斗力不行,只能勉强做到结阵自保,奇怪的是两边打得热闹,但却又不下死手,红头巾的那边儿也只是把人打昏了事。
那马车看着普通,但门上却是有一个商标似的图案,秦大仙人看着眼熟,一时也想不起来,但总觉得是一个自己应该知道的东西。
秦大仙人也没打算出手,强盗不一定就是邪恶的,还有替天行道的,再说他五天前自己还住在强盗窝里呢,那里简直已经变成了幽冥乐土,要知道孤魂野鬼一个人是很危险的,随时都有被吞噬的可能。
秦大仙人下来之前问过神光,鬼还会不会死的问题,据神光说,鬼也会死,但只有一个死法,那就是被另外一个鬼吞噬,被吞了之后才是真正的形神俱灭,再也没有了一点儿生机。而吞噬的那个会得到被吞噬者的力量,最终如果运气够好的话,可以成为鬼王。
“各位兄弟,我天涯镖局年年都有孝敬,过年过节也从不拉下,今日又为何翻脸?”眼看这边就要支持不住了,一个中年汉子对着红头巾们高声叫道。
“废话少说,把车子留下一切好说,以后咱们还是照旧,但今天只能对不住叶总镖头了。”那伙红头巾的身后是一个小土包,上面有一把太师椅,秦大仙人一看就知道是好东西,应该是南宋年间的红木太师椅,太师椅上坐着一个中等身材的汉子,一把大刀斜斜插在他的脚边。
“刘当家的,就算死也要让我死个明白,不过是两个戏子而已,为何值得你如此大动干戈?”叶总镖头死命架住了一杆朝自己刺来的长枪,接着叫道。
那强盗头子不答,却是个火爆脾气,见手下们久攻不下,抽出脚边的大刀就冲了下去,“不用废话了,今天算我刘丽川对不住各位,但这个人镖我劫定了。”
刘丽川?秦大仙人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但死活想不起来,那鬼马没了秦大仙人的操控,自顾自往前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战团边上,这一人一骑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很是扎眼,两边人都不知道他的来意,红头巾一个小头目叫道:“小刀会办事,闲人回避!”
小刀会,刘丽川!秦大仙人一下子就想起来眼前这位到底是谁了。
刘丽川,生于1820年,南方省香山(中山)人,早年是个游方郎中。1845年在港岛加入天地会,1849年接组织委派到申市,成为了申市小刀会的首领。
1853年,太平天国攻陷金陵城,他联合陈阿林、周立春、潘起亮等人发动了申市小刀会起义。9月7日占领了申市,司令部就设在现在申市的旅游景点——老城隍庙内的豫园。
刘丽川占领了申市之后,建立了自己的政权,称大明国,他自任统理政教招讨大元帅。小刀会是天地会的分支,一直以反清复明为最高纲领,虽然找不到了朱家的后人,但这个国号还是先用上了。
可能是担心自己的力量不够,于是就给自己找靠山,改称为太平天国统理政教招讨大元帅,并派人上书洪秀全,表示愿意接受天皇的领导,并请太平天国派官员来申市理政。
太平天国得到消息之后很兴奋,申市那个时候就已经是江南重镇,清政府一旦丢失了那里,连漕运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东王杨秀清亲自写了一道檄文,欢迎“刘丽川率众来归,”并命令驻守镇、江的罗大纲制造皮蓬小船600艘,去申市接应小刀会。但因为当时天京(南、京)受到江南、江北大营的围困,分兵东下接应的计划最终失败。
刘丽川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小刀会的力量和太平天国相比就好像是孙家和秦大仙人的差距,清军联合了英、美、法等**队没多久就卷土重来,历经17个月的艰苦鏖战,小刀会终于弹尽粮绝,1855年2月17日,刘丽川在弃城突围之时,在虹桥地区牺牲。
小刀会这个组织也挺奇怪,是道光年间起源于福建厦门的一个秘密地下组织,跟洪熙官和方世玉他们差不多意思,却一共分为两支,一支是天地会的分支,就是刘丽川的那个,另一支却是白莲教的分支,那年头也没有商标注册法,不知道为什么两伙人马选择了同一个名字。
秦大仙人震惊于沦为山大王的义军首领,根本就没有听到那红巾大汉的话,鬼马看着前方的厮杀也不害怕,还是自顾自往前走,看来是见惯了大场面的,爪黄飞电的可能性又增加了一大块。
那小头目见秦大仙人根本就不搭理自己,反而饶有兴致地盯着自家老大目不转睛,大怒道:“小子,耳朵聋了吗?”
说着迎上鬼马,一刀就斩向马蹄,这些鬼卒都是跟着刘丽川一起战死的义军,脾气或许不好,但无故伤人性命却是做不出来的。
秦大仙人正想出手,却没想到鬼马却一跃而起,不仅躲开了那红头巾的一刀,反而顺势撩了他一蹄子,红头巾措不及防,惨叫一声双手捂裆,在地上抽搐不已。
秦大仙人看得牙根都酸了,没想到这匹走起路来跟驴子有得一拼的鬼马还有这个技能,看来不管是不是爪黄飞电,都是个有培养前途的好鬼,等走的时候一定要带走。
男人爱车是天性,放在古代就是爱马,秦大仙人古今皆爱,而且还是爱马多一些,他喜欢活生生的东西肯定要多过机器,他从小孤独,而孤独的人往往厌恶孤独。
“多谢这位兄弟仗义出手,日后我天涯镖局必有厚报。”叶总镖头也不管秦大仙人是不是真的救兵,反正救命稻草先抓在手里再说。
秦大仙人白了他一眼,对这种人他非常反感,这等于是硬生生把秦大仙人跟他绑在了一起,给对方造成了他们是一伙的印象,太自私了,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话,或许就一起交待了。
双方都停了手,一起望向秦大仙人,能骑着这么牛b的马的人,应该不是个善茬,刘丽川双拳一抱,说道:“这位兄弟应该只是路过,我小刀会不伤他们性命,只要那马车里的两个人,等一会儿完了,我请你去山寨喝酒。”(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七章 幽冥(七)
ps: 感谢漠长老和nkj8084兄弟的打赏。
秦大仙人点点头,申市的英雄不多,好不容易出了一个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那也是以玩儿经济为主的,但刘丽川绝对算一个,虽然他不是申市人,但也是秦大仙人小时候的偶像,孤儿院里还有小刀会的连环画,刘丽川是封面,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秦大仙人小时候几乎把这本书给翻烂了,小男孩儿总是崇拜刀光剑影里的英雄,这个很正常。
“刚才不好意思,乍一见到刘大帅心里有些激动,误伤了这位兄弟,对不住了。”秦大仙人也抱拳,但说的话有些别扭,现代人努力说古代的白话,怎么听怎么不舒服。
刘丽川江湖出身,脾气爽直,哈哈一笑,说了一声:“无妨,做了鬼,这玩意儿也用不到。”说完又转身加入了战团,在叶总镖头幽怨的眼光中,秦大仙人翻身下马,悠闲地看起了大戏,只是脑子里还在想,这马车上的标志自己到底在哪里见过。
这标志外面是个正方形的黑框,里面是红色的底子,红底上面是一个镂空的白色英文花体的小写字母a,在a的中间还有一个小小的红五星,秦大仙人完全可以肯定自己见过这个标志,而且应该曾经非常熟悉,但现在却是死活想不起来,应该是很久没有见过了。
天涯镖局的趟子手很快就被小刀会的阴兵击败,只剩下那个叶总镖头还拦在马车的门前,一副随时准备英勇就义的样子。现在看起来。这人或许自私了一点儿。但职业操守着实不错,这是个古代的鬼,那年月的人讲得就是个信字,所谓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一个不守信誉的人在那个时代将寸步难行,是我们现在签了合同都靠不住的时代的人所难以想象的。
“叶总镖头,你放下刀吧,我们跟他们走。你们已经尽力了,如果这一趟能活着回来,你们的酬劳我会照付。”在刘丽川准备亲自出手解决叶总镖头的时候,马车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有些低沉,但态度坚决,很有担当,用一句流行语来形容,从这个话里就可以看出那是个女汉子。
“不行,想我天涯镖局三百年的金字招牌。不能就这么毁于一旦,想抓了你们去。除非从我身上跨过去。”叶总镖头断然拒绝了这个建议,镖局和劫匪可以和解,但那需要以确保被护送的货物或者人为前提,就这么投降的话,对于一个镖局的总镖头来说,这不可能。
“无所谓啦,叶总镖头,反正都已经是鬼了,还能把我们怎么样。”马车里又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懒洋洋的有些沙哑,但偏偏在这淡淡的慵懒中带着浓浓的优雅,让人感觉非常的放松和舒服。
那女子的声音秦大仙人已经觉得很熟悉了,这男子的声音一出,秦大仙人顿时就想起来这马车门上的图案到底是什么。
“华星唱片!”秦大仙人差点儿跳了起来,“天哪,马车里不会是那两个人吧!”,他们俩生前就是知己,去世的时间也只差了八个月,那一年被他们俩的粉丝称为黑色的一年,悲伤的一年,所有人都在为一年之内失去这样两位杰出的人物而感到遗憾,即便不一定是他们的粉丝,而华星唱片就是他们俩出道的地方。
华星唱片公司成立于1971年,初时主要为举办演唱会及为tvb代理唱片的发行,并未有港岛歌手加盟及推出专辑。
直到1982年,张国容加盟,成为了华星的第一位男歌手。同年,华星公司与tvb合办“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梅燕芳获得冠军后签约华星唱片。此后,随着罗纹、甄尼、成隆等人的加盟,华星唱片公司在八十年代的乐坛,更与港岛乐坛霸主宝丽金唱片公司(现名环球唱片)并驾齐驱,港岛歌坛许多大牌都曾经被华星揽至麾下,比如:刘德铧、陈奕讯、吕放、杜得伟、许至安、梁朝韦、郭富成等等。
黎民、杨千华也都是出自他们公司的新秀歌唱大赛,但黎民未受到公司重视,后来转投宝丽金才逐渐大红大紫,杨千华也于2001年离开华星,签约新艺宝。同年,华星唱片陷入低谷,最惨的时候只剩下两名员工,差一点儿就陷入破产清算。
秦大仙人就是听着粤语歌长大的,那年月港岛进口的磁带要十一块钱一盒,不是一个孤儿可以买得起的,秦大仙人曾多次留恋在音像商店之内,看着张国容和梅燕芳的磁带流口水,而磁带盒上,正是那一个大大的红底花体的a字。
“刘大帅且慢!”秦大仙人猜出了车里那两个人的身份,虽然已经是神仙了好些年了,但还是难以抑制自己内心的激动,无论哪个人看见了自己少年时的偶像都难免如此,现在看见偶像有些麻烦,自然是要管上一管,但麻烦的是两边都是自己的偶像,一个是儿童时期的,一个青少年以及成年以后的,这让秦大仙人有些挠头,幸好他户籍警出身,想想无非就是再调解个纠纷而已。
刘丽川虽然跟秦大仙人交涉得很愉快,但一直没有放松对他的关注,这么大的一根人形蜡烛,实在是太吓人了,他自己武艺高强,手下的兄弟也是百战精兵,所以在这阴曹地府的一百多年也混成了一个低级别的鬼王,但要对上秦大仙人他一点儿信心都没有,阳身入幽冥,那铁定是仙家手段,不是自己可以对付的。
所以秦大仙人一叫且慢,他不得不停下来,用询问的眼神转过头来,叶总镖头也暂时松了一口气,他虽然身手不如刘丽川,但也是吃的江湖饭,眼力之老到并不比他差到哪里。
“刘大帅,我与车内人有旧,不知道刘大帅到底为什么要劫了他们去?”秦大仙人有些不好意思,无论是不是大罗金仙,出尔反尔都不是一件让人自豪的事情,他刚刚才说过自己是打酱油的。
“赤眉鬼王过寿,马车里的人小曲儿唱的不错,在这方圆数百万里大大的有名,所以我要把他们送了过去凑个热闹。”面对叶总镖头疑问,刘丽川可以忽视,但秦大仙人这么问了,他只能老实回答。
“赤眉鬼王?”叶总镖头忍不住惊呼,“八万里落雁海的赤眉鬼王?”语气震惊,但他的脸上却是显露出一幅哭笑不得的样子。
刘丽川点头,带着一丝崇敬说道:“正是他老人家。”
“刘当家,您倒是早说啊,我们天涯镖局正是要送这两位去给赤眉鬼王祝寿的!”
“啊?”刘丽川这下愣住了,打了半天原来是误会了,但随即又有些怀疑,赤眉鬼王如果要这两人去唱曲儿,怎么会不派人跟随,反而要委托天涯镖局一路护送?
叶总镖头的答案很简单,想拍这位老大马屁的不止他一个,这是附近的天涯城所有富商的联合委托,倒在地下的趟子手,有一半是那些富商家的保镖。
这一下刘丽川就没话讲了,那赤眉鬼王是方圆数百万里的霸王,常年住在鬼迹罕至的落雁海里,那落雁海听名字就知道是个怎么样吓人的地方,像他这样的低级别鬼王,如果硬闯的话,不出几百里就铁定成为鬼王手下的补药。
其实论资历的话,那鬼王还不如刘大元帅,刘丽川死于清朝末年,但那鬼王出现在幽冥地府还不足百年,但这个鬼地方现在根本就没人管事,纯粹以实力来说话,赤眉鬼王来的时候就带了数千个本领高强的手下,一看就知道在上面就是叱咤风云的主儿,没过了多久就扫平了这方圆数百万里的势力,要么投降,要么成为补药,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刘大元帅就是鬼王派在这片地方的管事,当初鬼王一人闯寨,三个回合就把刘大元帅打翻在地,如果不是他见机得快,地府中早就没有了他这号小鬼王。
至于那天涯城是另一股势力,跟阳间的政府差不多的组织,这么多年没有阎王判官,又死了这么多的帝王将相,建立几个国家真的是不费什么力气,但却管不到赤眉那个级别的鬼王,连老程都收编不了,毕竟幽冥地方太大,而且也不止一个国家,彼此间还冲突不断。
听刘丽川介绍,朱元璋的大明朝跟李自成的大顺朝打了三百多年了,到现在还没分出个胜负,大明朝的先锋官是末代皇帝朱由检,他就是生生被李自成给逼死的,每次开打都冲锋在前,一副我不想活了的样子。
原来幽冥地府这么好玩儿的,秦大仙人听得很兴奋,这一锅煮得够乱的,大明朝被大顺朝给革了命,最后便宜了扎着老鼠尾巴的野蛮人,276年的国祚毁于一旦,那肯定是生死的仇家,灰孙子被人给灭了,老祖宗亲自出马,不过从个人能力上来讲,秦大仙人看好那个传奇的乞丐皇帝,闯贼李自成能跟他打了几百年保持不败,麾下应该不止他原先那几个狗头军师。(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八章 幽冥(八)
ps: 感谢漠长老的打赏和月票,这几章过度一下,而且双虎我好想也遇见了传说中的瓶颈,大家包涵。
秦大仙人很不喜欢这个教科书上的正面大英雄,所谓的农民起义领袖,从客观事实出发,如果不是内外交困,明朝未必就会输给了留着老鼠尾巴的野蛮人,也就是说中国的整个历史将会改写,凭着明朝的资本主义萌芽和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或许中华民族会走上另一条道路,不会出现留发不留头、不会出现文字狱、不会出现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不会出现抗日战争。。。。。。
一行人去了刘丽川的寨子里休整,幸好了没伤了人命,不然这稀里糊涂的梁子还不知道怎么揭过去。
车上两人自然就是张国容和梅燕芳了,两人原本就是知己好友,一个在2001年4月1日跳楼,一个在同年12月30日因癌症去世,只相差了八个月,不少人都说那是因为两人感情太好了,一个下去了寂寞,另一个也甘愿去作陪。
活着的时候会什么,做了鬼也会带下来,所以程咬金又干起了老本行,刘丽川能占山为王,他们两个自然也能重新成为万鬼迷。
秦大仙人在上面的时候没有看过这两位的演唱会,当然他们办巡回演唱会的时候也来过申市,但警察的时间从来就不是自己的,一次他在值班,一次他加班抓一个流窜全国的扒窃团伙,差点儿把命都搭上了。有时候他很羡慕那些举办地的同行。这种大型活动都要出动警察做安保工作。运气好的可以进入内场。免费听歌不说,还有加班费可以拿,虽然最多就是一张老人头,但这也算是一种福利了。
现在有机会请两位表演一下当然不容错过,据说张国容在下面最红的歌曲是倩女幽魂,而梅燕芳最红的是电影《胭脂扣》的主题曲,据说唱起来万鬼齐鸣,那场面堪称波澜壮阔。
他没有去问张国容为什么跳楼。虽然这是很多人都想知道的秘密,但看着他慵懒的优雅里带着的那一丝忧郁,秦大仙人就放弃了,尊重他人的**就是尊重自己,这是他做人的原则之一。
只是他很好奇,这么大的幽冥地府,这两位的莅临前后差了足足有八个月,怎么就会凑到了一起?张国容的答案却让人摸不着头脑,说是自己一觉睡醒,梅燕芳就出现在自己的床头。很聊斋的一件事情,但没有答案。
刘丽川说或许是两人心里都有着怀念对方的执念。但这也只是猜测,幽冥毕竟与阳间不同,很多事情都不能以常理来解释,他这个积年的老鬼也说不明白。新鬼入地府,出现的地方好像是随机的,毫无脉络可循,但又不能解释为什么梅燕芳会出现在张国容的身边,而跟刘丽川出生入死的兄弟也都能凑在一起,地府没了管事的,也没人出来给大家发个旅游指南什么的。
听了这些猜测,秦大仙人抱着走过路过不错过的心态打听了一下孙家三个小鬼的下落,结果自然是没有结果。刘丽川建议秦大仙人一起去一趟落雁海给赤眉鬼王贺寿,自己可以想办法请鬼王发话帮忙一起找一找。
他的猜测是秦大仙人从京城来,而那三个小鬼也从京城的地界下来,或许大家相距不会很远。要知道鬼王是方圆数百万里的霸主,即便是那些帝王将相建立的王朝也要给几分面子的。
叶总镖头也拍着胸脯说要发动自己的江湖关系来帮忙,他是所有人里最希望跟秦大仙人同行的,这一回是误会谁知道下一回会怎么样?刘丽川的山寨离着八万里落雁海还有十几万里的路要走,并不比唐僧去西天取经轻松,有一个能阳身入幽冥的仙家高手同行,让他总算可以踏踏实实走上一趟镖。
秦大仙人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一个篱笆三个桩,在这人生地不熟的茫茫幽冥,想去找三个初来乍到的小鬼实在是比大海捞针还要难,即便他是大罗金仙也没辙,现在有当地土著帮忙,那自然再好不过,而且还能去见识一下鬼王是个什么模样。
再说他这一趟来也不光是找孙家小鬼这么简单,老外婆还关照了一定要找到太外公,原本秦大仙人也没抱什么希望,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现在看看刘丽川混得不错,心里也就多了几分希望,无论怎么讲,太外公当年纵横绿林,不光是武艺高强,而且手下的兄弟也不少,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或许也混成了一方豪强?
第二天,刘丽川带着十几个阴兵,跟秦大仙人等人一起出发,沿途风光与他初临的那块大平原不同,虽然还是终年不见阳光,但居然也有山有水,其中更有奇花异草和飞禽走兽,好些在阳间已经灭绝的物种在这里都有,一问才知道,万物皆有生命,死后自然入了幽冥,秦大仙人在一条大河里看到了白鳍豚和中华鲟,成群结队地在河里巡游,这个场面在阳间想看到的话,起码要穿越到唐宋才行。
五天之后,一行人来到了一座城池,高耸的城墙需要把头仰到超过了90度才能看到头,一共有十六个城门,秦大仙人目测了一下,光是城墙周长可能就超过了十公里,比程咬金那个窝在山沟沟里的小山寨不知道大了多少。
秦大仙人很奇怪,他已经见过了黑锅王,应该说他那个年代已经是彻底的火器时代,更不用说还有死在他后面的那些科学家,在强大的热兵器的威力之下,城墙注定只能是一个笑话,虽然看上去很雄伟,很有古韵,但这有个毛用?一轮火炮的齐射就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更不用说还有原子弹这个玩意儿。
刘丽川的答案却让秦大仙人很无语,原来幽冥地府与人间不同,再发达的科技也需要材料来实现,比如矿藏、比如石油,但幽冥地方虽大,可这些东西一概没有,全部都是原始的山山水水,最多的就是木头,即便爱因斯坦在这里也只能老老实实削一根木制的长矛自己去打猎,根本不可能有枪炮这个东西。
“那你们这些兵刃是哪里来的?”秦大仙人指着刘丽川背在身后的大刀问道。
“死的时候带下来的,我是被洋鬼子从背后打的冷枪,手里正好还握着自己的大刀。”刘丽川可能觉得自己很幸运,正是自己死在突围的战场上,所以兄弟们也大都武器在手,不然的话,赤手空拳的下来,就算不成为别人的补药,但要想成为一方鬼王也是做梦。
这一下秦大仙人明白了,原来整个幽冥都还处在冷兵器时代,而且还将一直持续下去,这里的兵器来源只有两个,一是死的时候自己带下来,二是陪葬品,比如程咬金的阴兵和宣花斧。但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那些死在现在战争中的小鬼不是也应该把他们的热兵器带下来吗?秦大仙人还想问出口,但随即自己就想明白了,带下来又怎么样?最多随身还剩下几个弹夹,几十发子弹打完,长枪装上刺刀还能当成枪耍一耍,要是短枪的话也只能自己留念了。
城名金陵,是大明国的都城,皇帝自然是朱元璋,秦大仙人想想也是,当初他就是在金陵立国,燕王朱棣靖难之后才把国都迁往燕京,老鬼怀旧,这个可以理解。
进城之后,发现城内人来人往,街市都热闹非凡,虽然穿着不同,古今皆有,但所有的建筑都是明初的模样,全然不像是程咬金的那个山寨,连百货公司都开了两家,这位乞丐皇帝一贯强势,应该是他不允许自己没见过的东西出现,这不利于一个元首掌控全局,虽然他也算是一代人杰,但不能指望一个数百年前的老鬼理解什么叫做市场经济。
有一个现象很奇怪,城里居然可以看到不少洋人,而且看起来都混得很凄惨,虽然汉人衣衫褴褛者也有之,但所有的乞丐都是金发碧眼的洋鬼子,连最落魄的汉人看见他们都可以随意吐上一口口水,他们不是应该去到上帝的怀抱或者是撒旦的地盘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些都是死在中国的洋人,死在哪里就去哪里的地府。”刘丽川当初可没少杀洋鬼子,看着这些人目露凶光。
“那为何他们如此凄惨?”秦大仙人指着一个刚刚被人从饭馆里踢出来的洋婆子问道,看得出来,她身上的衣裙原本应该是很华丽的,不是贵族就是阔太太。
“八国联军之前,他们在汉人眼里就是番邦小国的野人,八国联军之后,他们就是吃人的恶魔,现在他们在地府没有了那些坚船利炮,自然没人待见他们,要不是朱元璋好个万国来朝的面子,这些人早就成了权贵的补药,那里还会有乞讨的资格。”刘丽川不是明朝人,对乞丐皇帝自然没什么敬畏之心,叫起他的名字来一点儿心理压力都没有。(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九章 幽冥(九)
ps: 感谢漠长老的打赏!
秦大仙人点点头,虽然他的老婆和朋友里有不少外国人,但到了地府还是入乡随俗的好,自己是来找人的,不是来普及人权的,再说,那年月的外国人来中国就没几个好人,死后为自己的行为还债也是理所当然。
鬼也要吃喝拉撒,据秦大仙人观察,他们除了换了个生活的环境,好像和活着也没啥区别,该吃吃、该喝喝,幸好吃食跟上面一样,免了馋嘴的大罗金仙辟谷之苦。眼看着就要大中午了,一行人找了一家看上去很豪华的酒家,准备填饱了肚子继续赶路。
刘丽川是山大王,叶总镖头开了几百年的镖局,所以钱这个东西他们是不缺的,只是地府不用纸币,也没有金银,而是用一种紫色的石头,看上去色泽有些透明,像是水晶的样子,这个东西是地府的通用货币,做成了铜板和元宝的模样,据说是还有阎王和判官那个年月就实行的,一直也没人想到要去改变。
文化需要用时间来积累,美食自然是其中之一。他们进的这家酒家名唤悦来,很普通的一个名字,在各种小说和电视、电影中经常可以看见,但据那个嘴皮子很溜的店小二介绍,这家店已经有了一千多年的历史,老板是大周朝年间的人,也就是武则天那会儿的,原本自己就是个京师名厨,在研制新菜品的时候不小心一把火把自己给烧死了,下来了之后操了老本行,然后经过了一千多年的去芜存菁。堪称明国第一厨神。连皇帝陛下都曾经光临过。
酒家生意很好。他们进来的时候基本上已经过了饭点,但包房还是一个都没有,于是只能坐在大堂里,还是人家刚刚翻了台子的。秦大仙人接过刘丽川递过来的菜单一看,居然连咖喱炒蟹都有,顿时大喜,这老板不错,的确是做到了与时俱进。怪不得生意如此兴隆。
张国容和梅燕芳一露面,顿时就引起了一阵骚乱,地府没有照相机,于是就只能签名,等秦大仙人一只蟹吃完了之后他们还没签完,刘丽川看不下去了,这两位还要去给赤眉鬼王唱小曲儿的,要是累坏了可怎么办?于是主动带着阴兵出面维持秩序,生生把他们从人海里抢了出来。
好在能来这里吃饭的人素质都还不错,没有死缠烂打的脑残粉。张国容和梅燕芳才能回到桌子边吃起饭来。
总算是太平了,最多还有人拿起酒杯遥敬一下。一行人吃完正打算走,却看见一个穿着一身青色长衫的男子跑了进来,一边跑一边还叫,“大新闻,大新闻,赤眉鬼王跟平山鬼王开战了。”
酒家里认得这个男子的人还不少,有人叫道:“小喇叭,跟大家好好说说,说得好,爷爷包你一个月的饭食。”看来这人放在上面就是个新闻联播的播音员,而且信誉有保证,至少没人质疑他的消息,不像上面的,基本上要反过来听。
看刘丽川脸色一紧,秦大仙人问道:“怎么,这平山鬼王很厉害?”
“平山鬼王是东洋人,他的地盘里才是真正的鬼域,原先有几个小国,但都被他给灭了,没有人跑出来,应该都被他给吞噬了。”东洋人这个称呼是旧时申市人的叫法,其实就是前岛国人。
秦大仙人还待再问,但却被一阵惊呼打断,原来那小喇叭正说到关键处,“大家都知道赤眉鬼王正在准备做寿,但没想到被平山鬼王给偷袭,一家伙就损失惨重,手下数万阴兵现在只剩下了几个头领,退守到落雁海深处,生死不知,听说现在八万里落雁海有六万里都被平山鬼王给占了。”
“那怎么可能?要是平山鬼王把赤眉鬼王给灭了,打到我们这里来怎么办?”有食客提出了自己的担心,赤眉虽然号称鬼王,但从来不滋扰地方,而平山鬼王就不同了,自从他百多年前出道以来,就是臭名昭著,所过之地几乎鸡犬不留,原本他离明国还远,就好像南极和北极的距离,没想到居然这就杀了过来。
一听得赤眉鬼王退守落雁海深处,或许此刻就已经被平山鬼王所灭,酒家里顿时就人心惶惶,不少人都从包房里跑了出来,买了单之后匆匆离去,应该是回家商量搬家去了,反正地府够大,一个平山鬼王还不至于能全给占了。
刘丽川的脸色有些犹豫,想对着秦大仙人说些什么,但又好像说不出口,秦大仙人自然是明白为什么,这是想请自己出手帮忙,但相识时间不久,又不好意思开这个口,所以一副犹犹豫豫的模样。
按说鬼打鬼秦大仙人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但这平山鬼王居然是岛国鬼子那就不能放过了,在上面他们的国家都已经没有了,哪里还容得这个老鬼在地下猖狂,更不用说这是中国人的地府,从一定意义上来讲,这也是一场侵略战争。
秦大仙人自己想想心里都是好笑,好像自己到了哪里都不太平,总有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会找上门来,原以为到了地府可以太平一些,没想到居然还遇见了两个老鬼开战,其中一个还是东洋鬼。
“刘兄,你我一见如故,再说我等自然不能坐视一个东洋老鬼到处肆虐,没说的,我跟你走一趟。”这几天下来,在刘丽川的再三要求之下,秦大仙人对他的称呼已经从刘大帅变成了刘兄,一方面是两人的确有些投缘,另一方面是刘丽川自己觉得受不起秦大仙人这个称呼,面对一个能阳身入幽冥的神仙,由不得他一个低级别的鬼王自持身份。
大恩不言谢,刘丽川也没有过多的言语,只是重重地对着秦大仙人点了一下头,他是赤眉鬼王的忠实属下,当场买了单就要带着秦大仙人走,至于叶总镖头和那两位天皇巨星就算了,现在那边不是唱小曲儿的时候。
秦大仙人跟自己的偶像匆匆别过,临别的时候送了张国容一张符箓,上面画着可以穿梭阴阳的法术,关照他如果想上来看看就去自己家里做客,一张符可以带三个人,除去他们俩还可以多带一个
张国容原先不想要的,他本来就是生无可恋才自寻了断,但却被梅燕芳一把接过硬塞在了他的口袋里,张国容犹豫了一下,才无奈叹了口气收下。
秦大仙人看样子就知道他没兴趣,但没想到梅燕芳却在边上说道:“你放心,到时候我拉着他上去,我本来就没活够呢,自然要再上去看看。”
看张国容苦着脸的样子,秦大仙人哈哈大笑,说道:“好,我等着你们,如果到时候不想再下来,我也可以给你们重塑肉身,只是要换个身份活了,不然要吓死人。”
梅燕芳大为惊喜,笑道:“那就多谢了,等我说服了他就上去找你。”
秦大仙人点点头,说道:“好,出口就在我家,符箓发动了我就会知道,到时候再好好喝一顿。”说完看着刘丽川已经都收拾好了,就对着两人挥挥手,再对叶总镖头拱手作揖,翻身上了爪黄飞电跟着刘丽川飞驰而去。
落雁海,顾名思义就是没有活物,大雁飞过都会从天上掉下来,乃是方圆数百万里的第一凶地,换了上面,就是跟百慕大三角地区差不多的地方,有许多神奇的传说。
大海深处,赤眉鬼王正坐在一个巨大的岩洞里生闷气,他身材很是健壮,看上去也就是五十多岁的样子,两条浓密的剑眉让他看上去威风凛凛,颜色当然是红色的,不然也没了赤眉鬼王这个名号。
鬼王两边分列坐着十几个阴兵头领,虽然个个看上去都是江湖匪气十足,但这会儿却都不敢大声喘气,一个个都眼巴巴地望着自家老大,脸上都带着不甘和愤怒。
“大意了啊!自己怎么就不长记性呢?死就死在轻敌大意之上,没想到来了下面还是这样,唉。。。。。。”赤眉鬼王狠狠捶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几十年的苦心经营却由于自己的失误毁于一旦,搁在谁的身上一时间都受不了。
“大哥,您别生气,大不了兄弟们舍了这条鬼命,跟那小鬼子拼个两败俱伤,几十年前就已经死过一次了,还怕个什么?”一个白净汉子站起来说道,外表跟脾气相差很大。
“白蛙,大哥我对不住兄弟们,当年就是这样,现在怎么能让你们再去死一次?”赤眉鬼王痛苦地摇头,“如果那小鬼子再杀过来,由我来应付,你们都走吧,有多远走多远。”
“不行,大哥你再说这样的话,我这就把命还给了你,当年如果不是你救的我,早一百年前我就该死了,大不了再死一次,没什么大不了的。”一个全身古铜色的侏儒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两条手臂齐肘而断,装着两个铁钩,锋刃上蓝汪汪一片,一看就是要人命的东西。(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章 幽冥(十)
ps: 感谢漠长老的打赏!
“嘿,当年死的时候大家都以为完蛋了,没想到只是换个地方重新活一次,天知道这回再死的话会去哪里,反正我狗三爷不怕。”一个络腮胡子的黑汉子坐着说道,声音却是阴沉尖细,跟那白蛙正好相反。
“就是,狗三说得对,我们都不走,兄弟们当年在上面结盟的时候就发过誓,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都一起死过一次了,第二次怕个鸟。”
赤眉鬼王看着群情激昂的兄弟们,一股豪气油然而生,想当年还在上面的时候他也是啸聚山林的一方豪强,江湖中鼎鼎大名的存在,刚才只是觉得对不住兄弟们,才有些自怨自艾的失态。
“好!是我赤眉说错了,兄弟们同生共死,今晚一起大醉一场,明天就杀出去,生死听天由命吧!”赤眉鬼王拍着自己的座椅扶手,一下子就站了起来,再看那石质的座椅扶手却已经悄然化为灰烬。
秦大仙人和刘丽川从出了酒家的门就没从马背上下来过,足足赶了一天一夜的路才到了落雁海的海边,那海水居然是淡紫色的,只是有些浑浊。海面很平静,一点儿风浪甚至是涟漪都没有,如果不是刘丽川说到了,秦大仙人几乎要以为这是一片紫色的大平原。
“鬼王就住在下面的微澜宫里,不过可能现在已经被平山鬼王抢占了。”刘丽川翻身下马,“硬闯不是办法,您有没有可能找到鬼王的下落。”毕竟是干过造反的。还占了申市17个月。如果换了科学怪人方世玉的话。肯定不管不顾先冲下去再说。
“行啊,没问题。”这个问题对大罗金仙来讲无非是神念一扫的事情,八万里还不算什么,后面如果加个零就做不到了。
神念之下,整个落雁海无所遁形,秦大仙人忽然脸色一变,对着刘丽川说道:“不好,已经打起来了。我们快走。”
说着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虚虚往海面上一指,大喝一声:“开!”只见平滑如镜的海面顿时巨浪逆卷,像是被一下子给劈成了两半,海水倒卷,直冲天空,形成了两道高耸的水墙,露出了海底一片宫殿形的建筑,秦大仙人看了一眼就有些失望,原本还想看个跟动画片里东海龙宫差不多的房子。但没想到就是黑乎乎的一片,都是用石头垒起来的。别说水晶了,连块玻璃都没有。
两伙人正在宫殿门口打生打死,一边只有一千多人,而另一边却是有着上万人,两边纠缠在一起厮杀,虽然人少的这边战斗力更为强悍,一个可以抵得住对方五六个,但架不住对方人实在是太多,还是不断有人倒下,眼看就撑不住了。
一条赤眉大汉正跟一个穿着武士服的小鬼子单挑,赤眉手持一对峨眉刺,小鬼子拿着一把东洋刀,赤眉虽然在武力上稍占上风,但看着兄弟们一个个地倒下,却有些心浮气躁起来,被小鬼子死死缠住,不能分身支援。
刘丽川见状哪里还忍得住,也不管自己冲下去有用没用,带着自己十几个阴兵就冲了进去,但转眼就像是一滴水花掉到了海里,被混战的人群所淹没。
秦大仙人的分水诀动静不小,下面混战双方都心里暗暗震惊,但却不敢停下手来,这个级别的混战已经有了自己的惯性,谁先主动停手铁定是个魂飞魄散的下场,除非有人喊口号,一二三,大家一起停,但这不可能。
于是心里震惊归震惊,打还是要打,只有那小鬼子喊了一嗓子:“何方神圣驾到,请恕平山无暇见礼!”原来这小鬼子就姓平山,不是说他的本事能把一座山给平了。
不得不承认,他的中文说得比江边春水还要好,那小子还有一点儿岛国口音,这平山却是带着齐鲁口音,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学来的,不看衣服的话,几乎要以为是程咬金的同乡。
“我不要你的赔礼,只要你的性命。”秦大仙人轻笑一声就杀入了战团,这么多人混战他还是第一次,想想以前看三国演义的时候,动不动就是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今天哥儿们总算也能玩儿一把了,虽然人还少了一点儿,但总算是有点儿意思了。
一下去就从乾坤戒里掏出一把青龙郾月刀,这是他在岛国之行后打造的,那一场大战让他觉得自己的法宝太少,来来去去就是九鼎,不符合大罗金仙的身份,于是按着连环画里的造型给自己弄了不少。
一刀下去就是一片,起码十几个平山鬼王那边的鬼卒阴兵魂飞魄散,转眼就杀到了赤眉和平山的眼前,正想上前帮忙,却不料被赤眉阻止,“多谢这位兄弟援手,但这个小鬼子我要亲手解决,请您去帮我的兄弟,打完之后再容我李不弃拜谢。”
眼见来了大救星,赤眉顿时大喜,只要能保住兄弟们的性命,这小鬼子他还是能够对付的,但这话却让秦大仙人大吃一惊,愣愣地问道:“您就是当年人称翻江大圣的李不弃?您还有个女儿叫做李朵朵?”
翻江大圣李不弃便是秦大仙人的太外公,而李朵朵自然就是老外婆的闺名,当年她出生的时候正好涨潮,浪花朵朵煞是壮观,所以就有了这么个听上去很文艺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可是我那宝贝女儿也死了吗?”太外公被秦大仙人问得心神一乱,差点儿就被平山鬼王一刀劈成两半,好不容易狼狈不堪地躲开,却见那平山鬼王化为一道黑烟就要跑路。
秦大仙人三盏命火就像是三道夺命符,平山鬼王虽然本领算是不小,但也没有狂妄到去跟神仙打架的地步,一看来者不善,当然伺机逃跑。
但在大罗金仙的面前他哪里还有一丝机会,秦大仙人翻手收起了青龙郾月刀,同时拿出了一个上窄下宽的椭圆形瓶子,用瓶口对着平山鬼王所化的黑烟默念了一声:“收,”只见瓶口放出一道黄色的光芒,化为一个钩子,一把将黑烟扯回了瓶子。
这也是照着连环画生产的法宝,出自西游记里的一个妖怪,叫啥名字秦大仙人想不起来,只记得好像是哪个神仙的童子或者坐骑,下凡来变了妖怪就等着吃唐僧肉,然后手里有这么个法宝,连孙猴子都给收了,很厉害的样子,真不知道这些神仙在齐天大圣闹天宫的时候都去哪了,不然的话派个坐骑或者下人出来就够那猴头儿喝一壶的。
一见老大都被人收了,小喽喽们自然是四散而逃,赤眉手下的兄弟也无力再去追杀,都一个个坐在地上喘气,赤眉鬼王也顾不得道谢,走到秦大仙人面前问道:“你认得我闺女?她现在怎么样了?”但随即又苦笑着摇头,说道:“算算她也要九十多岁,估计早就下来了,可我就是找不着。”
秦大仙人心里高兴,笑道:“您闺女我还真认得,现在还活得好好的,您当然找不着。”
太外公大喜,问道:“真的?她过得好不好?当年我死的时候她还不满十七岁,肯定是受苦了。”
“大哥,我们还是先谢过这位兄弟才是正经,朵朵既然还活着就好。”狗三爷在一旁插话,他们当年都是江湖好汉,最是讲究恩怨分明,今天这个人情太大了,大到了都不知道拿什么东西去还。
赤眉听了一拍额头,哈哈笑道:“是我失礼了,来来来,兄弟们都过来,我们一起拜谢这位兄弟的救命之恩。”说着就要当先给秦大仙人跪下磕头。
这一下秦大仙人真被惊着了,按着老人的说法,如果赤眉这一跪,秦大仙人就要被天打雷劈的。大罗金仙连忙闪身远避十米,摇着手大声叫道:“太外公,李朵朵是我外婆,我是您曾外孙,救您是应该的,不用这么客气。”
赤眉鬼王一愣,心里虽然难以置信,但也没人愿意自认灰孙子吧?更何况这还是一个神仙,可想我老李当年不过是个强盗头子,怎么就有了个当神仙的曾外孙,这怎么可能?
“这个事情,似乎、好像,不应该是开玩笑的,那就是真的?”赤眉鬼王还在发呆,他边上的老兄弟却都是粗豪的汉子,一听救命恩人居然是自家晚辈,心里就只剩下高兴了,白蛙也不顾去料理身上的伤口,哇哇大叫道:“孙子,过来,让你白蛙爷爷看看神仙到底长啥样?”
虽然这个话秦大仙人听得别扭,但还是得乖乖过去,没办法,这里每一个都是老外婆都要叫声叔伯的人物,叫自己孙子还给自己长了一辈呢,要是叫灰孙子那还要难听。
每一个中年人模样的老爷爷都过来摸了摸秦大仙人的头,好好的发型都弄乱了,有几个还使劲地揉,分明就是故意的,说是要看看神仙的头发摸上去手感会不会特别好。
见太外公还有些如梦似幻,秦大仙人拿出了老外婆送的飞刀,那就是当年他送给老外婆的,属于传家宝的范畴。这把飞刀一出,赤眉心里再无疑问,仰天长笑五分钟,拉着秦大仙人的手就往自己的宫殿里走,好像是牵着一个三岁的小孩子。(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一章 你是一个好人(一)
ps: 感谢漠长老的打赏!
秦大仙人小时候没有享受过的东西,太外公也没有,他死的时候老外婆还没有嫁入革命队伍,当然没有外孙给他抱,这会儿不知不觉就把秦大仙人当成了小孩子,没抱起来已经算是很克制了。
面对长辈当然没什么可以隐瞒的东西,秦大仙人把老外婆以及自己的传奇经历都原原本本地讲了一边,太外公大为惊讶,没想到一个土匪的女儿也混成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而且女婿还是前党和国家领导人。
“当年蒋光头可是把他们撵得满世界乱跑,没想到最后居然还是他们坐了江山。”太外公对人间的白云苍狗很是感慨,“如果您有兴趣去问问怎么回事的话,那蒋光头就在十几万里之外当响马,我可以带您去拜访一下。”但秦大仙人的提议太外公没兴趣,当年白狗子他也没少杀。
故事讲完,众人都唏嘘不已,太外公又问道:“你这是特意来找我的?”
秦大仙人心里有些尴尬,但也不好揭穿了太外公的自作多情,只好把此行目的的主次调了个头,没想到却是有了意外的惊喜。
狗八爷的嗓门很大,说悄悄话都跟打雷一样,嚷嚷着道:“前些天黄泉山的十方鬼王给你太外公送来个贺礼,就是一个修行人的鬼魂,这玩意儿非常少见,如果不是老大做寿,他铁定是要自己吞噬的,应该就是你说的那个人。就是不知道还在不在。别让那小鬼子给吞了。”
秦大仙人大喜。自己在上面要歇业三年,这找宝贝的运气都集中在了找鬼上了,一趟下来主要目的和次要目的统统完成,现在就差了外公要的字画。
鬼王的宫殿自然是有地牢的,一行人下去一看,果然是孙沐红,他被老狮王徒手撕裂,下来了之后也没遇见自己的兄弟。晃荡了三天,东南西北还没搞清楚呢,就被一个和尚给抓了,然后又被送到这里关了起来,他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点儿都没有已经成为生日蛋糕的觉悟。
抓他的和尚自然就是十方鬼王了,那是个三国时的和尚,申市龙华寺第一任主持,当年的法名就叫做十方。根据记载,这是申市最古老的的寺庙。乃是孙权下令建造的,迄今已经快两千年。也是他运气不好活了一百五十岁,如果早死个一百年或许还能赶上投胎转世或者立地成佛什么的,但现在只能老老实实当个鬼王,满心无奈地念着自己的阿弥陀佛。
搜个小鬼的魂也就是一挥手的事情了,原来孙家人居然藏在国外,怪不得这么多年都没人找得到他们的老巢,那是南边一个小国,到处都是热带雨林,他们就藏在雨林深处一个天然溶洞里,足有十几个足球场那么大的地方。
足足住了三天,秦大仙人邀请太外公上去看看,一大家子人五代同堂,也享一享天伦之乐,再说如果不能把这位老老爷子给带走,秦大仙人担心老外婆从此玩飞刀的靶子就从外公变成了自己。
老土匪一开始还犹豫,天伦之乐谁都想,但又怕自己的身份和来历给姑爷一家带来麻烦,他是老派人的想法,姑爷是从朝廷中枢致仕的大员,要是出现一个老土匪岳父或许不是一件很和谐的事情。
但秦大仙人的话很快就打消了他的顾虑,就算他当初是个杀人如麻无恶不作的悍匪,现在都已经没人记得了,更何况他还是个绿林好汉,抗日英雄。要不是这事儿实在没办法曝光,老老爷子重现人间,都够中视七点档新闻报道十分钟的。
太外公这才欣然点头,但他这里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有许多后续的首尾要了结,还需要几天的时间,秦大仙人自然没问题,说自己也还要给您姑爷去找字画,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太外公听了大笑,原来这些人都不难找,大书画家在下面很吃香,光大明国的皇家书画院就有顾恺之和阎立本,其他那些有名的也都成为了各个国家的皇家收藏品,普通人自然是难以一见的,但鬼王的面子大,讨要个十幅八幅的应该没有问题。
接下来的日子秦大仙人就只剩下傻笑了,天天都有快递送货上门,落雁海就在大明国的范围之内,所以顾恺之和阎立本的画是最先送过来的,太外公的影响力还辐射到了周边几个国家,在随后几天也陆续送到,而且太外公交游广阔,还跟其他七八个鬼王相交莫逆,一个传讯过去,最多也就十多天,秦大仙人的整间屋子就堆满了。
大罗金仙天天就很没出息地在房间里流口水,一边流一边看,如果论数量他还不能跟故宫博物院之类的大型博物馆相比,但如果论质量的话,他这里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但苦恼的是这些东西不能显摆,只能自己偷偷放在家里欣赏,不然的话,实在没办法解释这墨痕尚新的唐寅春、宫画是从哪里来的。
天天在家收快递而且不用付钱的感觉是幸福的,最后一个送书画过来的是极北之地的一个小国,这是一副书法作品,据说是那个国家的宰相亲自手书——国家太小,没有皇家书画院,但当地的鬼王发了话,只好由宰相亲自出手。
秦大仙人刚一打开看了第一行字就吓了一跳,那字体张扬不羁,气势非凡,每一个字好像都要挣脱束缚凌空飞去。大罗金仙坐在桌子边足足为那个国王默哀三分钟,那铁定是一个傀儡,没有其他的可能。然后秦大仙人拜托了正要离去的刘丽川,把这幅字带给程咬金山寨里的二当家。
刘丽川很奇怪,但秦大仙人一副高深莫测中还带着几分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只说送去就好,不用多说什么,那人看了自会明白。刘大帅也不敢多问,现在秦大仙人也算是他的少当家了,自己服从命令就好,无非是多跑两天的路而已。
太外公不明白,但也知道曾外孙这么做肯定大有深意,于是等刘丽川走后私下里询问了一下,秦大仙人却是哈哈大笑,说了一句让他莫名其妙的话,“那两人六冲,注定了是一副对头牌,我只是帮他们故友重逢一下,看看这一回谁输谁赢。”
六冲这是个老话,太外公自然是明白的,说的是两个人差了六岁,不能做朋友或者夫妻,如果认识了那铁定是一生的对手,但曾外孙不说,他也懒得管,鬼王是一个超脱的存在,整个阴曹地府打成了一锅粥也跟他没关系。
干了一件可能改变整个阴间世界局势的大事,秦大仙人乐呵呵地带着太外公和几大箱的书画回了阳间,那一通乱就不必再说了,反正如果不是大宅门有仙家阵法掩盖,老外婆那一声:“我的爹啊!”就能响彻大半个京城。
太外公足足住了半个月,还是决定不接受秦大仙人重塑肉身的建议,执意要回到地府去当他的鬼王,这人世间对他来讲太陌生了,已经完成成为了一个局外人,反正有神仙增外孙的符箓,随时都可以回来串个门,那还是回到自己的落雁海跟老兄弟们一起逍遥来的快活。
临走的时候秦大仙人弄了点儿补药个太外公吃,一天吃一颗,一个月后,保证他成为阴曹地府第一高手,而且是超级无敌,想揍谁就揍谁的那种,原先想着一统地府现在看来可能性不大,而且老土匪也没有这个雄心壮志,那就给了他翻掌灭国的能力,自己玩儿去吧。
小辈只要让老人开心,那就是最大的孝道。
一转眼,又过了半年。这一天秦大仙人正在追踪再次偷跑的五个小神仙的时候,接到了老詹同志的电话,说是今年的奥斯卡颁奖马上就要开始了,罗塞塔入围了十六项候选名单,打破了他自己创造的记录,但遗憾的是秦大仙人没有入选最佳男主角,反而成为了最佳特效奖的候选人。
秦大仙人一下子没听明白,自己明明就是去玩儿了一下票,怎么就变成最佳特效候选人了,还是老詹解释了之后他才明白,原来拍摄的时候秦大仙人弄了不少小手段,但大罗金仙的小手段对凡人来讲那就是神迹,最先进的特效技术也弄不出来,这也是罗塞塔这部电影最大的卖点,所以老詹同志自作主张在演职人员名单的特效一栏上写了秦大仙人的名字。
“你一定要来,这是我们的荣耀,你还是最大的投资人!”老詹听秦大仙人好像没兴趣,顿时就在电话里吼了起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二章 你是一个好人(二)
ps: 感谢漠长老的打赏!
秦大仙人没辙,想想自己如果不去的话好像是不太像话,而且奥斯卡倒是的确真没有玩儿过,可以去尝试一下,于是就答应了老詹同志的要求,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至于五个小神仙可以交给马青和小黑看管。老狮王已经带着大花和小花回到了大草原,听说自己在那边的领地已经变成了偷猎者的禁地,遍地都是皑皑的白骨,宛如人间炼狱。
这样就很好,秦大仙人很满意这个效果。他一直认为,如果人在深陷绝境需要食物的时候,那么杀了一个大熊猫来烧烤也是可以原谅的,但出于贪婪的欲念那就死有余辜了。大罗金仙甚至还想着是不是去找些野生的大熊猫改造一下放到自己的地盘里去,还有亚马逊流域的原始森林自己也应该去弄一块自留地。
至于孙家,在太外公回了阴曹地府之后,由小黑带队,马青、老狮王和大花小花一起杀上了门去,秦大仙人连去的兴趣都没有,只要找到了地方,那就是一件毫无悬念的事情,连这个阵容都有些用导弹打蚊子的味道,三个大罗金仙,两个真正的妖王,如果仙界没有动迁,这个组合也是天下大可去得。
到了地方,三大圣兽都没有出手,只是大花和小花散出身上的妖威,一爪子拍碎了溶洞口的石门,孙家家主直接就降了,这个事情至今让三位圣兽大人很郁闷,他们再大罗金仙也是野兽的性子,喜欢用拳头来说话。不战而屈人之兵这种招数。注定了只会成为人类的技巧。
但人家既然投降了。那也没有再下杀手的道理,圣兽有着圣兽的自尊,于是只好散去了孙家所有人的修为,把他们所有的法宝搜刮一空,然后扬长而去。
孔家和管家原本还想在商业上发起全面的进攻,但还是秦大仙人心软了,这一大家子未必每一个都是坏蛋,毕竟还是人民内部矛盾。不像是岛国,那是不死不休的仇恨。
为此,孙家家主带着家人在大宅门外足足跪了一天,一是为以前的冒犯道歉,二是谢过秦大仙人最后放了他们一马,虽然对他们来说财富不是主要的追求,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更何况还放过了他们全家老少的性命,这才是最主要的。
在秦大仙人上飞机的前一晚。中俄两国元首在海参崴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晤,一号首长代表中国人民接受了俄罗斯方面的道歉。并且在收回清末被不平等条约割让的两百多万平方公里土地的合约上签名。
与此同时,陈家胜同志也在人民大会堂同时会见了来访的法国总统和英国首相,商讨接收流落在卢浮宫内的中国文物事宜,以及英法联军对于烧毁皇家园林——圆明园的赔偿问题。由于大英博物馆已经被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没有文物可以交还,所以在赔款里还要加上这一部分的内容,最后商定,两国一共赔偿中国政府37.9亿欧元。
这一结果引起了棒子国极大的不满和愤慨,他们认为俄罗斯归还的领土有一大块应该是属于他们的,而且英法的赔款里也应该有他们一份,因为据他们考证,圆明园是由当时的朝鲜人设计并建造的,中国人付出的仅仅是地皮而已。
这一言论激起了中国最亲密的战略伙伴美国政府的不满,最亲密的战略伙伴这个荣誉称号是三天前,二号首长在白宫亲自授予美国政府的,在新闻发布会上,两国均表示将携手维护世界的和平并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
棒子国在美国海军绕着他们的小岛开了两圈之后,由政府出面在全球范围内向中国政府认错道歉,并愿意遵循他们老祖宗的传统,奉伟大的中国为宗主国,他们的总统选举结果最后将由中国认可之后才能生效,至于他们北边的流氓国家则被所有人忽视了,他们只适合自娱自乐,谁跟他们当真的话会严重影响自己的智商。
还有七号首长,带着秦大仙人的嘱托走遍了巴西、西班牙、荷兰、英格兰等在青少年足球培养上有这卓著成效的国家,推动了中国少年球员的大规模留洋,每一家善于培养球员的俱乐部中都将成立两支不同年龄段的中国少年队,比如巴西的圣保罗队和桑托斯队、西班牙的巴塞罗那队和巴伦西亚队、荷兰的阿贾克斯队和费耶诺德队、英格兰的南安普顿队、西汉姆联队、曼联队以及阿森纳队,培训的费用都由秦大仙人支付,这点儿便宜大罗金仙还不屑去占,该付的钱还是要付的。
完全可以想象,这次秦大仙人的奥斯卡之行又将掀起一阵娱乐风暴,冯潇潇作为主题曲的演唱者将在颁奖礼现场作为表演嘉宾,他们三个人一起出场所造成的轰动效应在一定的范围内不亚于岛国彻底消失,据说各国的记者云集美国,已经超过了五千人。
所以张惜君和楚倩等人就不去凑这个热闹了,张惜君是喜欢清静,楚倩和刘菱则是怕麻烦,自己过好小日子就行,晒幸福那是娱乐明星们的炒作技能,对她们来讲,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果然不出所料,不光是记者,在颁奖礼当晚的红毯之上,第一次出现了女权主义者的抗议游行,这些人都光着上身,举着抗议的牌子高呼口号,秦大仙人原先还有些欣喜,无论是不是针对自己,那一道风景对每个男人来讲都应该是赏心悦目的,但他撇了一眼就倒了胃口,干瘪的、下垂的、外八字的不一而足,怪不得要坚持女权,原来不用坚持的都比她们活得好。
颁奖结果毫无悬念,老詹同志第二次在台上高呼“我就是世界之王”,但这一次他在后面跟了一句,“而秦是我的上帝,感谢他!”
在雷鸣般的掌声中,秦大仙人也上台过了一把瘾,最佳特效由他获得是众望所归的事情,评委会给他的评语是“不可超越的画面,不可思议的奇迹,带来了无与伦比的享受”。很简单的两句话,但规格之高前所未见。
秦大仙人记得获奖者总要说几句感谢,于是也来了一句,只是他的中式英文引起了全场的哄堂大笑,“thanks every body help for me”(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虽然如此,这句话还是成为了美国电影圈的流行语,就像是long timesee和letsee see一样,在短时间内就成为了一种时髦。
颁奖礼之后,在酒会上秦大仙人遇见了已经离婚的凯瑟琳泽塔琼斯,虽然这个曾经的偶像依然光彩照人,双眸还是仿佛笼罩了一层薄雾轻纱般的迷人和深邃,但秦大仙人却没有了其他的念想,公休三年,之后还剩下不足九年,天知道自己的结果会是什么样的,就不要再去祸害别人了。忘记了是谁说的,爱不一定是要占有,更何况那只是一份年少的冲动,离爱还差得很远。
两人也算是认识,在拉斯维加斯的赌神大赛上曾经见过,当时秦大仙人还对老牛粪腹诽不已,但现在已经是物是人非。凯瑟琳过来跟秦大仙人碰了一杯,两人很愉快地交谈了几句,但也仅此而已,或许凯瑟琳不介意跟秦大仙人发生点儿什么,但他却一直表现得很是得体。
但老天好像是存心要挑逗秦大仙人,第二天大罗金仙在跟小杰瑞碰头的时候,安妮和娜特带着一个金发的性感女子找了过来,那是少年时的秦大仙人的第二个冲动对象——花蝴蝶玛丽亚凯莉。
这些年玛丽亚凯莉一直在走下坡路,由于感情生活不顺利,她的生活也有些混乱,所以造成了原先天籁般的嗓音也开始变差,不说那首将海豚音演绎得如火纯青的emotions,近几年她连hero都有些力不从心了。
娜特和安妮没混娱乐圈的时候就都是她的粉丝,现在则是闺蜜,看着她日渐沦落心里也不好受,于是带着她来见自家神仙老公,秦大仙人在跟偶像握手的时候输入了一丝仙灵之气,玛利亚顿时感到自己神清气爽,状态好像回到了1995年麦迪逊广场fantasy演唱会的时候,稍稍变得有些丰满的身材也恢复到了二十岁的样子,眼角原本淡淡的鱼尾纹也消失不见,那张清纯中带着野性的脸蛋儿和娇小但玲珑有致的身材勾起了秦大仙人心底美好的回忆。
当天晚上,大家借住在小杰瑞的别墅里,秦大仙人在一一战败众女之后,已经化为一摊软泥的安妮,不顾自己还双腿大张,提出了一个颇有诱惑力的建议,她说可以让旁边屋子里的玛利亚一起过来嗨皮,她和娜特都不介意再多一个姐妹,相信玛利亚也不会介意的,看看她临睡前跟秦大仙人道晚安时的眼神就知道,已经满满都是秋天的菠菜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三章 你是一个好人(大结局)
ps: 感谢漠长老的打赏。
作为开国元勋,泥腿子老将军的追悼会是隆重而肃穆的,最大的意外来自老奶奶,她没有跟任何人商量过,无组织无纪律地就在追悼会上自说自话哭死了过去,颇有些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意思。
这一下可难为了一大家子人,本身就要装出一副哀伤的样子,现在忽然之间就要加倍,除了二把刀演员秦大仙人,其他人的表现都有些不及格,甚至魏晶晶还偷偷笑了,被崇天凌一把给拉了出去,秦大仙人补了一下弹指神通,让她看上去像是悲伤过度而晕过去的样子。
看着老搭档两口子去罗浮山世外桃源过上了逍遥日子,外公和外婆也闹着去死,最终被大家生生硬拉着才没有成功,用陈家胜的话来讲,现在人民和国家都不允许再失去两位德高望重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都需要你们。
这两位现在像是得了忧郁症的病人,身边不能离开人的看管,不然的话就有自杀的可能。秦大仙人也顾不得这么多了,他安排好了家里的事情就重新开始了寻宝之旅。
转眼就过了九年,离最后的大限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这九年里,秦大仙人几乎成了一个盗墓贼,秦始皇的墓他去了,在里面发现了大名鼎鼎的十二金人;成吉思汗的墓他也找到了,但里面除了黄金还是黄金,不能指望这个人类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强盗有吟风弄月的素质;曹植的墓他也发现了,但里面除了原版的洛神赋。其他什么都没有;李治和武则天合葬的乾陵当然也不能放过,里面好东西不少。但还不足以让大罗金仙成为仙尊,只是瞻仰了一下绝代佳人武媚娘的遗容。果然如考古学家所猜测的一样,这个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就像是生前睡着了一样。。。。。。
秦大仙人还发动了所有的人际关系去找朱雀后裔,老徒弟在欧洲,克拉尼奥蒂在美国,甚至第三赌神菲林格回了南非部落里去帮忙寻找,不断有数不清的鸟类从全世界各地送到秦大仙人的面前,有潜力发展成巧克力小姐的倒是发现了两只,一只是来自大雪山之颠的金雕,另一只是来自南极的帝王企鹅。但朱雀还是渺无音讯。
唯一带来的后果是宠物市场里鸟类价格飙升,原先最不值钱的娇凤都要卖到了两千多块一只,画眉之类的更是上了十万,让所有的爱鸟人士莫名其妙的同时又徒呼奈何。
大罗金仙的心里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就算这一个多月里找到了朱雀让自己晋级到仙尊也没用了,看来运气这个东西也存在透支,开始的时候运气实在太好,现在就要承担这个后果了,但没想到的是。这个后果会如此的严重。
在还剩下两年的时候秦大仙人就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所以现在对自己的生死倒也看得开了,就好像是生了绝症好几年再去世的病人,家属接受起来总比猝死的要好一些。
他跟家人撒了一个谎。说自己需要突破境界而闭关,时间可能在十年以上,家人们虽然不舍。但也没有什么怀疑,在他们眼里神仙自然是不会死的。哪里知道成为这个神仙需要付出的代价。
秦大仙人临走的时候,陈老大和秦老二已经十岁出头了。带着自己的小女朋友来给老爸送行,陈老大带了三个,秦老二带了五个,说是感情需要培养,青梅竹马的话,对今后构建和谐家庭有利。
八个小姑娘也不知道他们哪里找来的,一个个都是美人胚子,一副羞羞答答来见家长的样子让秦大仙人又好气又好笑,但这个东西上梁不正下梁歪,作为老子的榜样放在那里,也没有什么底气可以去多说什么,反正儿孙自有儿孙福,幸好的是自己的十五年期限只连累到余庆四兄弟和小黑他们三个圣兽,想来这五个小神仙如果不想着冲出地球走向宇宙的话,应该可以过上无比逍遥的日子。
现在唯一担心的是三个小丫头不要去学了自己老妈的榜样,这就是男孩子和女孩子的区别,要是自家宝贝儿闺女也去玩儿共事一夫什么的,那小子铁定要被碎尸万段,这一点秦大仙人特意关照了几个老婆,必须严防死守,不能大意,别到时候被人生米给煮成了熟饭那就来不及了。
就在秦大仙人准备闪身而去的时候,秦老二又喊了一嗓子,差点儿让秦大仙人一个跟头从云端上掉了下来,“爸爸,你放心去吧,等你回来我保证让你抱孙子,还让他们姓秦!”
秦大仙人苦笑着摇头而去,这个事情他也不好回应说:“好,儿子你加油。”俗话说猫三狗四,一个月能干点儿什么?即便小神仙现在有这个能力,他那些小女朋友也完成不了这个任务。
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家人,秦大仙人终于腾云而去,小天使和冯潇潇又给秦大仙人添了两个女儿,现在才一岁多一点儿,被自己的妈妈抱在怀里睡觉,娜特和安妮说是坚持不生,她们不喜欢怀孕的过程,反正孩子已经这么多了,不缺少她们表现母爱的机会。
十年有三千六百五十天,如果换算成小时秦大仙人一时算不出来,反正这么长的时间希望可以减轻他们对自己的思念,时间是无情而又残忍的,足以抹平甚至杀死任何感情,这样的话,十年之后他们或许会好受一些。
骄傲的人应该孤独地死去,这是他最后的尊严。太平洋的一座孤岛上,秦雪阳已经一个人坐了一个多月,等死的日子并不好过,虽然他已经可以坦然面对和接受,但倒数着走向自己生命的尽头,总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
这应该是最后一天。秦雪阳不知道天道是怎么计算的,是在最后一天完蛋还是让他可以过完最后一天。十五年前的那一天他还记得清清楚楚,一闭眼好像就是昨天的事情。从那一天开始他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现在想想就好像是一场美丽的梦境,想必庄周梦蝶就是如此吧。
他没有呼唤神光,因为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神光自从出现以来就是机械和教条的,不要想着还有商量的余地,不然十五年一个,也轮不到他秦雪阳来尝尝当神仙的滋味。
神光给了他一段传奇,但现在也会要了他的命。十五年的精彩换一辈子的性命,这笔账不知道应该怎么去算,想来不一样的人有不一样的答案,但秦雪阳却是认为值得,他收获了亲情、爱情和友情,十五年足够了,有些人一辈子都享受不到这些,别说是所有,即便是其中之一也不行。
最后一天眨眼就过去。秦大仙人索性躺在一块大大的礁石上面,任由起落的潮水冲刷在自己的身上,在等死的过程中,他还不着调地想着。自己死后尸体被冲入大海,哪条鱼有运气好了咬上一口,会不会也变成妖怪。
今天总该死了吧。十五年零一天,这应该是最后的期限。秦大仙人在礁石上翻了个身。朝天躺了一天,后背都有些发麻了。他接着等死,闭起眼睛等待自己的大结局。
好几天没睡了,这一闭眼就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等他再张开眼,却发现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海平面的尽头,一轮旭日正冒出了半个头,把蔚蓝色的海水照得一片通红。秦雪阳第一个反应是自己魂飞魄散之后穿越了,不然没法解释怎么又过了一天。
但爬起身一看,自己还是在那块大大的礁石上面,他使劲跺了跺脚,又狠狠掐了自己一把,终于确定了自己没有穿越而且还活的好好的。
“哈哈哈,是不是很奇怪自己为什么没死?”神光的声音忽然冒了出来,不再是机械和冰冷,反而笑得有些戏谑甚至猥琐。
“为什么?难道根本就没有十五年的期限,都是你骗我的?”秦大仙人很愤怒,一点儿也没有劫后余生的快感,这十五年来虽然他活的很精彩,但随时都在担心小命不保,无论是谁知道了自己有很大的可能将在十五年后死去,每一天都是倒数进行时,这心理的压力可想而知。
“你为什么这么生气?你应该觉得高兴啊,难道你想去死?魂飞魄散之后,再也见不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神光被秦大仙人质问,但却一点儿也不生气。
“到底怎么回事?”
“别激动嘛,十五年的期限是真的,我没有骗你。”
“那我怎么没事?”
“我问你,这期限是谁定的?”
“你当年不是说了,是天道定的。”
“那天道是谁?”
“不就是你!”
“那不就结了,我可以限定,当然也可以取消,我不想让你死了,有什么好奇怪的?”
秦大仙人无语,原来就这么简单,可为什么这份幸运属于自己,“为什么?”
神光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你知道你的前任在大限之前都做了什么吗?”
“什么?”秦大仙人傻傻说道,他现在脑子不够用,完全被神光牵着鼻子走。
“有人发狂,一天杀了上万人;有人发疯,杀光了自己的家人和朋友,让他们陪着自己一起死;还有人在大限之前的几年,就开始发动国战,造成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人的死亡,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老老实实找个地方等死的,你是第一个。”
“就因为我老实等死?”秦大仙人跳了起来,这个答案太操蛋了!
“也不全是,你的前任在获得了神仙的力量之后或多或少都做过些天理难容的事情,为权、为财、为色,灭人满门都是常有的事情,只有你,虽然也好财色,但从来都是取之有道、两厢情愿。虽然也杀人,但都是死有余辜。”
“那你选人的时候以前就没考验过品性?”秦大仙人有些不明白,自己的前任不可能都是乌龟王八蛋吧,那这天道不是瞎了眼?
“没用的,人在获得巨大的力量之后会逐渐的迷失自己,只有你,还把自己当成人,守护者守护的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灵,他需要融入其中,而不是去做一个高高在上的主宰。”
这下秦大仙人听明白了,十五年不过是一个天道设置的考验期限,并不是一定要去死,十五年从获得再面临失去,足以暴露出一个人所有的劣根性,自己的前任显然都失败了,只有自己是一个好人。
神光好像知道秦大仙人在想什么,欣慰地说道:“是的,你是一个好人,好人应该有好报,就像你自己也经常说的,人在做,天在看,我一直看着你,你很好,守护者不一定要是仙帝,只要通过了考验,散仙也足够了,恭喜你,你成功了。”
话音未落,秦大仙人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从自己的脑子里蹿了出去,抬头一看,一道七色祥光破空而去,最后留下了一句话,“我走了,这里交给你,记得,要做一个好人!”
“好!”秦大仙人对着天空挥挥手,然后仰天大笑,那声音是如此的畅快淋漓,“哈哈,哥儿们我是一个好人!”
(全书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