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输血
王启年的话没有错,按理来说,死灵法师最擅长的不是杀人,反而是救人,他们对人体熟悉无比,天然就是医生,只要他们有心思救人,则医生不会是所谓的能发圣光的神修士,但却偏偏选择了杀人,而且名声很不好。
死灵法师在魔法师中,名声很不好,甚至到了连创主教中都有呼声,定义他们是异端,幸亏创主教在发展中,过早的吸收哈迪尔为暗元素天使,作为死灵法师的保护天使,才免于死灵法师沦为异端,就是这样,巫妖还是不能幸免。
“你也这样想,那就太好了,死灵法师名声不太好,需要我们努力,我研究了输血,不知怎么回事,有些伤者成功的活了下来,有些人却死亡。”里昂纳多皱着眉头说到。
“那是他们的血型不同,血型大概分为四种,只有同型血才能输血。”王启年插嘴说,一说出就知道自己多嘴了,自己把自己世界的常识说了出来,虽不完全对,但对这个世界来说,却是天惊地破的事情。
“什么,人的血型有所区分?”里昂纳多立刻跟了上来,他以为王启年是自己发现的。
王启年无奈之下,就将血型和怎样验血说了出来,取一点血,在玻璃片上相混,观察其凝聚,就可以知道血型是否能相合。
里昂纳多立刻拉上王启年进入他的实验室,同时招呼管家,去市政一趟,带几个死囚过来。
王启年见到这一幕,心中叹息一声,看来以前他就拿这些死囚做**实验,死囚真没有人权。不怪死灵法师名声不好。
这次实验很成功,里昂纳多非常高兴,这是一个好机会:“我终于可以为死灵法师正名了,我们发现输血,战争中失血士兵将不再等死,可以拯救千千万万的人,王,这次重大的发现将载入史册。”
“输血很有用,对一些大的外科手术,妇女生产的失血过多,都可以输血。”王启年刚说到大的外科手术,知道自己多嘴了,这个世界小的手术存在,但大的手术,像开膛剖肚却没有人敢做,话音一转,转到妇人生产方面,才将话圆过去,今天太大意了,差点说漏嘴。
里昂纳多没有留意王启年话中的问题,兴奋得满脸通红:“有了这样技术,我把它献给军方,军方肯定很高兴,怎么命名呢?就叫启年——里昂纳多输血法。”
说完之后,也不管王启年几人,一阵风的出了门,王启年摇摇头,看他兴奋的,像一个老小孩,随他去吧。
王启年暂时就住在里昂纳多的家中,里昂纳多已经将输血法上报,军方经过实验,果然很好,为了表彰他,将他的爵位提升了一级,成为子爵,奖励王启年一千金币,同时赋予王启年荣誉市民称号,看来一遍祥和,日子过去了一个多月。
一场大雪将天地间妆成一片银妆素裹的世界,缇娜已经修炼出剑气,虽是初等,速度超过王启年的想象,凯瑟琳正式收缇娜为徒,而王启年也已炼出剑气,但更让王启年惊喜的是,他的皮肤有了感觉,虽不如常人,但这是明显的进步。
王启年甚至怀疑自己不是巫妖,但他卸下了护腕一试,自己依然只能使用死灵魔法,其他各系魔法除了依靠护腕上魔法阵,根本施展不出,一句话,他还是一只巫妖。
近几日来,王启年发现有些不相关的人在庄园附近转悠,知道自己应该离开了,自己的行踪被人发现了,不管是谁,在新教区,他们不太可能攻击一个子爵,但自己在这里,肯定是个麻烦,不如趁早离开。
王启年私下跟缇娜一说,缇娜舍不得王启年:“先生,你干嘛要离开,那些人,我与父亲大人说一声,父亲会打发了。”
“缇娜,世间无不散的宴席,我是一个天地间闲人,不喜欢呆在一个地方,这些人对我来说,苍蝇而已,我该走了,在我走后,你自己要注意自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你是在新教区,不要忘了,在旧教区,那些神棍曾经以为你是什么圣女。”王启年说到。
在吃饭时,王启年提出他要走了,里昂纳多说:“为什么要走,难道我招待得不够好?”
“子爵大人,你招待得非常好,我是一个流浪的命,不适于在一个地方呆太长时间,再说,我还指望找到其它四块石头。”
里昂纳多笑了起来:“朋友,本来想让你多留一段时间,你既然这么说,我也不留你了,这几日来,我庄园外面多了一些人,待我清理一下。”
“不必了,他们是冲着我来的,可能还有缇娜,那帮旧教的神棍,可是想着缇娜当什么圣女。”王启年也笑了。
“他们敢!这里是新教区,反了他们。”里昂纳多立刻要暴起,他的义女怎么可能当什么圣女,再说旧教的这个陋习,新教早已铲除。
过了一会,里昂纳多想起了什么,说:“你一路上走好,我认识魔法学校霍林桥顿,它在那不斯国,过一个海峡就到了,去年霍林桥顿曾邀请我去教学,我没有时间,答应帮他们推荐一位教师,如果你愿意,我给霍林桥顿写一封信。”
王启年正愁自己漂泊天涯,没想到有这样的好事,便笑着说:“那就不客气,我正想渡海去看看。”
饭后,里昂纳多写了一封信,封好之后,盖上自己的印盖,又加盖了自己家族的标志,交给王启年,王启年收好,独自一人,骑马西行。
一出了庄园门,王启年感觉到那些鬼鬼崇崇的人跟在他的后面,王启年装着看不见,不紧不慢的向西而去,远处山上满是白雪,四周都是白色,天空中太阳有气无力的照耀着,并没有多少热量,雪下得很大,虽然停了,但天地间一片雪白。
拉斐尔脚下茫茫的雪海,他站在山巅,他的身畔没有红龙修尔,这个地方雪下得很大,虽然天已放晴,但温度很低,红龙是火龙,不太适应这里,另一个原因,好像红龙要伸级了,近些日子以来,总是懒洋洋的,他干脆不带红龙修尔,他是一个大骑士,对付一个巫妖,还是绰绰有余。
他看着王启年骑着马,手中依然是那根手杖,经过近半年的寻访,宗教裁判所将两个人合成一体,启年·王应该就是巫妖尼克勒斯,他们俩有很大可能是一个人,不管他们是否是一个人,今天就将他斩杀于剑下。
至于宗教裁判所的人,由于是新教区,他们不敢明白张胆,据说这个人还拐带了圣女,那帮老淫棍,现在是什么时代,还玩这一套,他才不想参入其中,虽然他也知道圣女还有其他作用,那也是比较黑暗的事。他只负责杀死那只巫妖,居然上一次趁他受伤,与一个肮脏的吸血鬼想杀了他,他们又不想想,高贵的拉斐尔怎么可能被他们杀死。
在他的周围几里范围内,另一支小队伍藏在山谷里,那不是教庭的队伍,是哥诺会的队伍,他们怎么也在等这个巫妖,他们之间有什么仇恨?
教庭中来了四个人,三个人是宗教裁判所的人,目前依然在庄园外面,听说庄园是一个叫里昂纳多的死灵法师的,居然和巫妖结识,不过因为是在新教区,他们也不好造次,现在和新教的关系缓和了,毕竟是信奉同一个创主。
王启年骑着马,远远的发现山头上有人,正在观察他,目光如电,在数里外看他时,王启年就感觉到像刀锋一样割过他的身体,王启年已经认出了这人为谁,该死,创主教居然这么大的功夫,不惜在新教区动手,自己对创主教的威胁就这么大吗?
对付拉斐尔,这个具有加百历之刃的名称的家伙,王启年很是头疼,自己胜算不到一层,他是一个大骑士,而且是龙骑士,如果在龙背上,真的很难伤害到他,而他却任意伤害到他,不过,自己逃跑应该还能逃掉。
王启年想着,但他还是不紧不慢,他在估算各种可能性,之间的决斗不仅是个人武勇的体现,更是各种智谋综合的体现。
王启年正在骑士向前,突然从山谷之中蹿出四人,而拉斐尔没有动,王启年知道拉斐尔不屑动手,王启年一阵冷笑,现在不动手,错失一个良机,失败往往就是从不起眼的细节开始。
“你们是什么人?”王启年拉着马的缰绳,向四人问到。
“我们是哥诺会的人,等了你很久,识相一点,将圣骷髅和名单交出来。”
“那圣骷髅是什么,还有什么名单,我没有听说过。”王启年一听,知道是泰瑞莎的事,不过他也不明说,这四个人头上扎着头巾,手中拿着弯刀,对于哥诺会,王启年只知道是一个神秘的组织,与东方海盗有关系,其他就不知道了。
“很好,把你拿下,看你说不说。”随着一声令下,三个人举着弯马就冲了上来,而另一个,则站在一旁。
三人配合得很好,可惜并没有练出剑气,王启年脚下将马一夹,也不出剑,直接将手杖一抖,用长柄锤的技巧呼的一声,震荡而出,直向第一个人打去。
46. 哥诺会
三人配合不谓不熟悉,但王启年出手就蛮横得多,借助战马的冲力,手杖震荡成圆,不管不顾,照着三角形的突出的一人,直接一杖,杖一出,空气之中一声暴响,直击第一人。
外人很来很平常,但在三人却是另一种看法,手杖带着风声,杖尾模糊,三人有一种错觉,这不是手杖,而是一柄大锤,带着无可匹敌的气势,就像骑士手中长柄锤一样。刹那间,三人心志被夺,特别是王启年打向那人。
三人心志被夺,就在一瞬间,此时手中刀不由自主的一滞,刀上无力,随后就清醒过来,但已经迟了,第一人手中弯刀被手杖一击,顿时脱手飞了出去,而手杖却微微调整,成圆弧一下子砸在他的锁骨位置,震荡的力道如同一辆火车撞向他,当时就飞了起来,口中鲜血狂喷,想不到一根小小的手杖,居然将一个人整体轰飞出去,事情还没有结束,他感到内脏和骨骼一寸寸呻吟破裂,轰的一声,重重摔倒在地,人已经无意识在地上抽搐颤抖。
而与他配合两人,在心志被夺的瞬间,不仅稍微慢了一下,就在这一瞬间,一个人已飞了出去,震荡木杖顺势往外一荡,他手中刀也握不住了,心中却一下子清醒过来,但已经迟了,刀已脱手飞出,木杖一伸,点在右边人的太阳穴上,当时那人一下子愣住,紧接着鼻子中挂下两条血水,人也瘫在地上。
战马一蹿而过,另一个人吓得掉头就跑,王启年并没有追击,心中暗叫可惜,他练习时间不足,能发挥这样战力,已是他身上有许多秘密,特别是他认为无用的那无名法诀,现在看来,并不是无用,虽然不能作为武力使用,它能促进自己的骑士修行,还能使自己在表面上看,一点也不像巫妖,事实上自己就是巫妖。
三人攻击,就在一二个呼吸之间,王启年反击在外表看起来很简单,不过是一纵马,手杖击出,那三人好似中了魔法一样,顿时二人死,兵刃也被打掉,只剩下一个人还站在那里。
在山峰上的拉斐尔眼睛一缩,这是怎么一回事,虽然隔得很远,但他看得出,这是骑士锤的战法,而且还很精深,马往前冲,人与马合为一体,似乎连呼吸都成为一个整体,力道顺畅,虽用的是手杖,但却是一人一马的力道瞬间爆发,那三个人能挡住,才是奇迹,他难道不是巫妖,怎么一身骑士修为?
他越发有兴趣了,对王启年起了兴趣,准备等一下慢慢玩。
王启年下马,眼睛始终盯住对方,刚才利用马的冲力,人马如龙,杀掉两人,已到了马的极限,王启年的马本不是良驹,不能再冲锋,需要修习一会,王启年干脆下马,而对方两人,其中一人却吓破了胆,强自挣扎,在一旁脸色发白,强忍着不使自己崩溃,眼中的神色可见他已经伤胆。
另一个人却没有看他,眼睛死死盯住王启年:“阁下手太辣,落到我手中,令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就完,阴恻恻的冷笑,取出一件奇形兵刃,好似一轮明月,王启年看出它是由两柄弯刀组成,可分可合,双手一分,成为两把弯刀,中间有细长铁链相连。
“你们哥诺会既然找上了我,我如果说对圣骷髅和名单一无所知,你们肯定不相信,但事实就是这样,还是免不了麻烦,那就废话少说,只有两条路,一是你们走,不要再来找我麻烦;一是我将你们杀了。”王启年毫不退让,他已起杀心,什么妖魔鬼怪都找了上来,以为他是好欺负的,照这样下去,给死去的尼克勒斯嘲笑,他可是冲冠一怒,挑了创主教的几外教堂,虽说已经身死,但继承者是这样模样,你说他会甘心吗?
“那你就死!”说着双刀泛起白芒,如交剪一样,两道白虹交错成十字,向王启年直劈过来。
王启年呛的一声,杖中剑终于出鞘,一道光虹迎了上去,如雨打芭蕉一样,两人一触就离,瞬间双方出了十数剑,王启年估计对方的实力,对方最起码是八级骑士,更兼刀法飘忽,出刀迅速。
对方退后,但左手弯刀脱手飞出,打着旋向王启年斩来,王启年手中剑一挑,将刀挑开,刀一个转折,换了一个方向,依然向王启年飞来,刀的后面拖着一根细长的铁链,王启年又是一挑,身形向左前方进了一大步,同时,心灵冲击魔法施展出来。
对手身体一晃,周身暴出一团光华,将心灵冲击抵消:“你会魔法?”
顺手一牵,刀已飞回,双手一合,化成圆月,嘴中问着话,手中并没有放松,身体已一晃压了过来,他知道,魔法擅长远战,他已决定两个人纠成一团,看你魔法如何施展。
王启年脸上露出了笑意,空气中啾啾声响起,这是风刃,虽然是基础魔法,威力也不大,在对方身泛剑光的情况下,很难伤到对方,不过干扰一下不成问题。
叮当声响,果然对方右手一挥,手中圆月像一面小型圆盾,将风刃挡住,人也扑了上来。
王启年身边陡然泛起大片黑雾,人一下子消失在雾中,这是**之雾,一种算不上高明的魔法,但在此时,恰到好处,对方一下子失去了目标,不仅微微一顿,随即本能地要后退。
但立刻明白过来,身体在这一顿期间,一道剑光破雾而出,他百忙之间,手中圆月一击,挡着了一剑,心中才松了一口气,不知不觉中,人已陷入雾中。
眼前黑茫茫一片,标准对面不见人,才发觉自己已陷入王启年的陷阱之中,眼睛视力不过两肘不到,只能凭借敏锐的感觉与敌周旋。
又一道剑光在左侧一闪,他急忙一迎,却接了一个空,心中知道不妙,死中求活,圆月又分成双刀,呼的一声,双刀脱手,手中握住铁链,双刀盘旋着向外而去,他并不知道王启年在什么地方,只能凭猜测,希望借此能逼开王启年,刀刚一出手,王启年已出现在他的身后,手中剑气如虹,一闪没入他的腰肾之间,破开了对方身上护体剑气,剑一搅,人便飞快消失在黑雾之中。
他大叫一声,再也支撑不过,轰然倒地,黑雾缓缓散去,王启年却将目光投向另一人,另一人看到王启年放出一阵黑雾,两人消失,接着雾中传出一声惨叫,他听出是自己人,吓处腿发软,一个劲地说:“不关我的事!”
一边倒退,随即转头就跑,王启年并没有追,因为没有必要,拉斐尔纵身越下峰头,作为大骑士,已能在空中能短暂飞行,虽然速度并不快。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事,但对于大骑士的拉斐尔,只是平常事。
他人还没有落地,手中剑已挥出,剑气纵横达到十几肘,剑气一落,一声惨叫,那个逃跑的人刚向前跑了十几步,剑气一过,分为两片,死尸栽倒在地。
“你这是何苦!”王启年叹到。
“想不到一个巫妖,居然悲天悯人,我很好奇,你到底是不是一个巫妖?”拉斐尔望着王启年,口中说到。
“你说呢?”王启年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只是反问。
“不管你是不是巫妖,你今天死定了,光你在堪萨斯杀害神职人员,你就死定了。”拉斐尔说。
“他们该死,你要取我性命,还不够格。”王启年说到,他可不敢有丝毫大意,奇怪的是,他的红龙到哪里去:“你的龙呢?”
“我的龙,它没有来,对付你,我一个人足够了。”拉斐尔狂妄地说到,手中大剑一举,刹那间,进入一种平静无波的状态之中,仿佛他已经不是生人。
王启年却不跟他比剑术,口中一声低吟:“大崩解术!”周围立刻一片模糊,还隐隐泛着黑雾,向拉斐尔急涌而去。
在他们动手的一瞬间,渥特斯道的城里,也发生一层争斗,是在缇娜和三名黑衣执事之间。
缇娜和泰瑞莎正常去上课,走在半路上,三名黑衣执事拦住了去路,一层似有似无的结界生成,这是神术结界,主要在人口稠密区避开别人的视线,很显然,他们使用的是卷轴。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拦住我的去路?”缇娜和泰瑞莎警觉问到。
“圣女大人,请跟我们走,你不该来到新教区,更不该和一个异端在一起。”一个执事脸上带着微笑,令人感到很关切,缇娜一瞬间觉得他很是亲切,神智有点发昏,不过一个骑士的自制力立刻让她清醒过来。
她呛的一声拔出了剑,剑声悠扬,泰瑞莎迷惘的眼神为之一清,而开口说话的黑衣执事则是脸色一变。
缇娜手中剑一阵震荡,泛起了剑光,整个人如同骑在马上一样,一道剑光直向对方而去,周身整合成一个整体,剑出人随之而变,与剑光合在一起,脚步似战马奔腾,就冲了过去,执事没有想到她居然炼出剑气,一时间脸色大变。
47. 门罗
仓促之间,执事手中出现了长匕首,匕首上也泛起光华,两般兵器相交,缇娜旋身蹬地,劲由脚跟发,就如战马一样,轰的一声,全身力道都压在佩剑之上。
执事显然没有想到,一个纤弱的小姑娘,居然发出如此强劲的力道,当下就吃了大亏,嗓子发甜,人蹬蹬的后退了五六步,一咬牙,将一口血咽了下去。
缇娜得势不饶人,吐气开声,如同龙吟,空气中一阵震荡,龙吟之术,并不在声音高低,而在其低频激荡,这是缇娜在近来才跟凯瑟琳所学,凯瑟琳说过,女子在生理上不如男子,但并非不能战胜男子,龙吟之术仍是千军之中,以声压制对方战马的一种技巧,练到高深处,口出而无声,但敌方战马匹匹骨软筋酥,不能站立,人也受到冲击,表现为浑身无力,任由对方宰割,是战场上以一敌百的无上战法,是她这一门的秘传,模仿龙吟而成的一项绝技。
缇娜还不能做到无声之龙吟,但就是这样,几个人脸色大变,他们感到一种无形冲击,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不由得手脚发软,结界立刻无声的消除,缇娜一剑又至,那个执事稍慢了一些,臂膀之上拉开了一条血口。
泰瑞莎像幽灵一样,手中长匕首向其中一个执事的咽喉划去,这个执事手中匕首一挡,泰瑞莎像幽灵一样,随即飘开。
泰瑞莎匕首一划,又到了另一个执事面前,这个执事吓了一跳,好在泰瑞莎虽然身法诡异,但她的匕首远不如缇娜的剑一样有威力,被执事挡住,刚要反击,泰瑞莎却又一次飘开。
在短短一刹那,谁也没有想到,三名执事布下的结界轻松被缇娜一声龙吟给破开,而且其中一人负伤,三名执事显然没有料到缇娜会这样棘手,迅速地后退,稳住了阵脚,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慎重之色。
三人吸了一口气,长匕首嗡嗡作响,匕首上立刻泛起白色的剑光,他们开始将缇娜看成平等的对手,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什么时候宗教裁判所的人跑来了新教区,看来给你们的教训不够。”
三个人立刻脸色大变:“门罗,郁金香之剑,他怎么来了,他不是在新教区的首府卢旺桥?”
三人小心往后退,缇娜看见一个年青人,一头暗金色头发,两眼像一泓碧水,悠蓝无比,面容线条柔和,不太像西方人,倒像一个东方美人,身材修长,可谓一表人材,缇娜明白了,这个人就是凯瑟琳的大弟子门罗,凯瑟琳虽然教的弟子不少,但真正入门成为她的嫡传弟子的,就是二人,其中一人是门罗,另一个是凯瑟琳目前所收的缇娜。
“阁下既然来了,就给我留下!”他微笑着说,眼睛之中却是纯净无比,蓝得令人恐惧,口气之中,却没有半点笑意。
说着话,手中剑已出鞘,人也模糊,缇娜紧盯着他出手,很直接,但是其快无比,直接一剑,三人刚拿匕首想挡着剑,却已经迟了,三人还在后退,剑已及身,好像一道光虹过身,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腿还在后退,身体突然从中分开,鲜血染红的白雪,三人并没有立即死去,而是愕然看着自己分成两段,半截身体在雪地上爬着。
缇娜别过了头,向门罗施了一个骑士礼:“师妹见过师兄,多谢你及时赶来。”
门罗笑嘻嘻地看着缇娜:“你就是我师新收的弟子,果然不凡,居然会使用龙吟之声,我即使不出手,这三个人也很难将你拿下,师傅她好吗?”
“师傅很好,我们正要去学校,师兄不是在卢旺桥,怎么回来了?”缇娜问到。
“旧教的拉斐尔进入新教区,目前到了渥特斯道,我们不放心,我是趁这个机会回来看一下师傅,不想遇到宗教裁判所的三名执事,我们新教中没有宗教裁判所之说,只有郁金香守护团。”门罗说到。
“师兄,拉斐尔在哪里?”缇娜心中暗暗担心王启年,但她又有信心,感觉王启年能战胜拉斐尔。
“不知道,不过郁金香守护团中长老已经出去,只要在渥特斯道,想必很快就知道,说起来拉斐尔是铁十字守护团的人,和十字剑派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不与宗教裁判所的人在一起,也是可以理解,毕竟宗教裁判所这百年来越来越不受欢迎。”门罗笑着解释到,对于新教旧教之间的恩怨,实际上他们都是创主教,而且关系逐渐缓和,新教中的教宗并没有称教皇,仅称红衣主教,在这点上,显示了改革者马金·路并不想背离创主教,仅是改良创主教,所以伊顿教庭在力量衰弱的情况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原来是这样,师傅当初怎么离开圣教骑士团的?”缇娜很是好奇,凯瑟琳从来没有说过。
“圣教骑士团与郁金香守护团是新教的两支武装,圣教骑士团以骑士为主,而郁金香守护团则是骑士与魔法并重,师傅离开圣教骑士团是因为看不惯骑士小看女人,这是主要原因,所以我加入的是郁金香守护团,而不是圣教骑士团。”门罗一点也不嫌麻烦,跟缇娜解释到。
他们一边说,一边向学校走去。
在雪峰下,王启年一出手便是大死灵崩解术,这是王启年目前所掌握的几种威力巨大的魔法,大崩解术,各系魔法都有,施法效果略有不同,但结果很相似,都是将面前的目标分解成微粒,这是一种强大的魔法,幸亏王启年到了领悟元素意志的层次,不然他还真施展不出来。
王启年掌握的几种大威能魔法,像巫妖之嚎,需要巫妖之身才能施展,有点像缇娜刚学习的龙吟之术,地狱投影,也需要巫妖之身才能施展,几种大威能的魔法,大崩解术,亡灵天灾和哈迪尔之枪不需要巫妖之身,但却需要达到死灵魔导士才能做到。
此魔法一释放,空气立刻模糊,像一团雾一样,涌向拉斐尔,拉斐尔一哼,手中剑一亮,如通天光柱,剑气上冲,上截浮云,向王启年直劈下来。
遇到模糊的光影,轰的一声,似冷水倒入沸油锅,一声巨响,光柱消失,同时,大崩解术也消失,但拉斐尔身边的一切,都已变了模样,雪已经不见,石头及野草,也荡然无存,直至身边几肘范围内。
拉斐尔脸色微变:“大崩解术,果然名不虚传,要不是我是大骑士,还真抵抗不住!事情到此为止!”
说完之后,剑又一次发出冲天的光华,人与剑都被光柱罩住,一步向前,剑已倾倒,快得肉眼都看不清,只觉一道长虹由竖改直,天地似乎分成两半。
王启年身体一阵虚化,像黑烟一样散开,数条淡淡的黑影展现,向四面八方铺散而出,一剑落下,大地之上,出现一条鸿沟,但剑落空了。
两人就这样一错而过,王启年在先前拉斐尔的位置出现,数条黑影一聚,黑烟一绕,聚为整体,但脸色却很不好看,这一剑威能,虽说他临时散开,但在那一刻,广阔如水的空间中,剑意森然锁定,他并没有完全避开,就这一下,他受了伤,大骑士之能,的确不可轻视。
拉斐尔一剑走空,迅速掉身,两人又面对面,王启年苍白的脸上却露出了笑意,拉斐尔也笑了:“你受伤了,以为凭借魔法散形,就能避开,有那么容易?不错,能逃过这一剑,果然不简单,不过,你的好运到此为止!”
此时,王启年背对高山,雪野茫茫:“你的剑术果然到了惊天动地的程度,但想杀我,还早着呢。”
拉斐尔冷笑一声,大踏步向前,手中剑又一次泛起剑光,但这一回却是剑气凝练,攻击范围很集中,剑意锁定王启年,如影随形。
王启年飞速后退,火球和风刃像不要钱的一样向拉斐尔狂砸,但拉斐尔人和剑气成为一体,火球风刃根本不能近身,一到身前一肘,便烟消云散。
两人一进一退,转眼间就上了雪坡,王启年陡然笑了,身畔黑烟峰起,转眼间就看不见了,但剑意锁定了他,根本不用肉眼,拉斐尔的剑依然像长着眼睛一样,贯入黑烟之中,就听到当的一声,王启年抛出。
王启年在这一刻出剑了,硬拼了一剑,他虽是硬拼,但这一剑有技巧,仅仅是斜斜的一切,走的是切线方向,同时身体却向后退,就是这样,这一剑王启年也不好受,身体像遭了雷击一样,好在巫妖之身,所以并没有吐血,身体还主动地抛出,脱离了黑烟,也摆脱了剑意的锁定。
一出黑烟,拉斐尔却一头扎入黑烟之中,王启年手一动,一个卷轴出现在手上,顺手扯开,并没有扔向黑烟中的拉斐尔,而是抛向背后的雪山。
雪山的雪本来就已松动,卷轴抛出,是一个暴炎弹,轰然炸开,王启年一个短距瞬移出去,雪山动了,山峰之上,雪流奔涌而下。
48. 新教与旧教
雪崩了,而拉斐尔此时却在黑烟之中,虽然黑烟已开始散,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感到脚下大地在震动,心中有一种不妙的感觉,往前一蹿,像一道长虹一样,穿出了黑雾,他还是以剑气护体,虽然不能持久,但这一刻还能支持,他不得不以剑气护体,防备王启年的偷袭。
结果他反而迎面撞上雪崩,天地间的伟力根本不是人所能想象,他目瞪口呆,根本没有想到会遇上雪崩,雪崩像大浪一样,将他吞没。
王启年瞬移过去,他可不敢回过头来欣赏这壮观天地间的奇景,他翻身上马,一溜烟的绝尘而去,王启年借用天地伟力,将拉斐尔暂时困住,雪崩还伤不了拉斐尔,所以王启年三十六计走为上,人之所以为万物之灵,是用脑子,而不是像动物一样进行战斗,特别是自己不如对方的情况下,王启年很清楚自己的分量,所以他根本不回头,打马向远方而去。
有一顿饭的功夫,雪崩才停止,雪还未完全停息下来,轰的一声,雪地之中陡然炸开,拉斐尔从雪中跃出,他显得很愤怒,他不是没有试图早些过来,往往才冒头,又被后面的雪压了下去。
这次雪崩很蹊跷,是两个人战斗动静太大,引发了雪崩,还是就在对方计划范围内,如果是在对方计划之中,那就太可怕了,对方虽不如他,但就这一点,就在他之上,现在他出来了,眼睛望着眼前茫茫一片,寻找着王启年,他希望王启年从雪下冒出来。
但没有动静,他吃不准王启年是跑掉了,还是埋在下面,一个巫妖,雪崩虽对普通人造成致命的伤害,但尚不能对一个巫妖造成伤害,不管是他跑掉,还是躲在雪下等待时机,他这次任务是失败了。
就在拉斐尔迟疑不决的时候,远处有三个人如飞一样赶来,他眼睛一缩,来者是高手,其中一个他认识,是圣教骑士团的史宾杜,被誉为上帝之鞭,手中一杆金丝绞银鞭,是西方少有的奇兵高手,大骑士,据说他已近史诗骑士的边缘。西方人使用鞭为武器,几乎没有,但史宾杜的金丝绞银鞭据说用龙筋和金精秘银合炼而成,可长可短,远攻可达百肘,近攻及身,坚韧无比,兼有破魔效果。
人未到,鞭已先至,虽未抽向拉斐尔,但周围空间却被劲气层层布满,空间都被封锁,拉斐尔眼中露出愤怒,但他还是忍住了。
“原来是加百历之刃,这里不是伊顿,你来这里干什么?”史宾杜盛气凌人的说到。
“我是来这里追捕一个巫妖尼克勒斯。”
“尼克勒斯?他来到了渥特斯道,一个巫妖,还敢在创主的光辉照耀的土地上行走,当然,他在你们的土地上,创主的光辉总有照耀不到的地方。”史宾杜故作惊讶地说到,语气之中,把新教区说主的光辉所照耀,而将旧教区却毫不犹豫给予挖苦,直接否认了尼克勒斯来到新教区,他得到情报,好像是他们来此捉拿圣女,可惜,新教之中,根本没有圣女一说,马金·路早已批判这种制度,认为不是创主的意思,只是教皇等人荒淫的表现,实际上,这种制度是由古诺马多神教遗留下来的体制,虽然古诺马众神早已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但创主教还是保留了这种制度。
“你!”拉斐尔就要暴起,但一看另外两人也上来了,虽然不知道姓名,但看两人,其中一人气息上也是大骑士,另一人却是骑士巅峰,拉斐尔不是莽撞之人,自己的龙又不在身边,他成名是龙骑士成名,龙不在身边,他的实力最起码下降三成以上,所以他又忍下来了,淡淡地说:“信不信由你,如果不是尼克勒斯,我没有必要出现在这里。”
史宾杜激他不动,心生佩服,口气也缓了下来:“你与尼克勒斯激战,引起雪崩,难道尼克勒斯还埋在雪下?”
“我不知道,在雪崩之前,我被引入黑雾之中,接着便发生了雪崩。”拉斐尔说到。
史宾杜皱起了眉头,陡然身畔金丝绞银鞭动了,轰的一声,身遭五十肘范围内,雪花陡然飞起,层层叠叠,以他为中心,无数鞭影闪烁着金银两色光华,密密麻麻地下沏,雪粉重新落地,里面根本没有人。
史宾杜这一手,一举二用,既是示威,又是查找雪下是否有人,拉斐尔身畔光华一闪,随即敛去,他也看出这不是针对他的。
“看来,他走了。”目光望向那雪地上一行马蹄印,马蹄印向西方而去,群山林海中,早已不见踪影。
拉斐尔目光也落在那一串马蹄印上,心中不由对王启年升起一股寒意,这是他有计划的做,明知自己不敌,却借助天地伟力,这个巫妖太可怕了。
史宾杜见他呆呆看着马蹄印,叹了一口气:“你走吧!这里不欢迎你!”说完,返身离去,另二人也随之而去。
走了很远,一个人问史宾杜:“为什么不将拉斐尔拿下?”
“拿下?我们三个人恐怕会有死伤,再说,拿下他,伊顿会有什么反应?”史宾杜反问到,这一问,他们不说话了。
出了许久,一个人问到:“对于尼克勒斯,你们觉得拉斐尔说的是真话吗?”
“是真话,不过即使是巫妖,也只与旧教有仇,你见他进入我们的区域,有过一丝一毫与教堂冲突的痕迹?”史宾杜说到。
“这倒没有,甚至尼克勒斯进入新教区,我们都不知道,但他是一名巫妖,是主的敌人,我们应该将他净化。”
史宾杜嗤之以鼻:“创主说过吗?《圣典》上有过吗?创主教许多人已变质,大主教马金·路带领我们走过一条新路,以对创主的虔诚和敬畏,返归主的纯洁的信仰之中。巫妖之说,我们并未查证,总不能用旧教的臭名昭著的宗教裁判所的方法来确定异端,再说,权谋不是坏事,尼克勒斯既然没有显示他的身份,也没有害人,我们装着看不见,让他与旧教那帮人斗个你死我活。”
“高明!我明白了,尼克勒斯就没有来过新教区。”
史宾杜哈哈大笑:“我们不要犯了宗教裁判所的错误,许多无辜者被误伤,以至于创主教名声受损。”
他所说的事情在历史上的确发生过,创主教确定异端,宗教裁判所鼎盛时期,曾经宁可错杀一千,也不错放一个,有许多方法来确定异端,其中最典型的是:把被告手脚捆起来,再用一根绳子系上,然后把异端扔到池塘或河里。如果被告漂在水面上,那无疑就是异端了,因为,异端体重轻是众所周知的。如果被告沉到了水里,那就无罪——不过,这时候大多数被告都已经淹死了。
王启年催马前行,很快山转路转,他想了想,走马入了林中,不再走那些大路,而是由林中穿行,这样一来,路途大幅度减短,别人不敢入林,他却不怕,他是一个巫妖。
后面并没有人追上来,他舒了一口气,开始放慢马步,脑子中不由回想起与拉斐尔的战斗。
他在剑术上远不如拉斐尔,毕竟他才入骑士,而且是自学,拉斐尔不同,他是专业级的,而且是大骑士,今天算是领教了大骑士的风采,想不到大骑士这么强,幸亏王启年也是巫妖,并且悟通了元素意志,就是这样,还是不能战胜拉斐尔。
凭心来说,就是不能战胜他,脱身不成问题,不过能借助天地的力量也不错,自己虽然受了点伤,并不要紧,巫妖最不怕就是受伤了,反正自己的**并没有什么感觉,可是自己的情况有些特殊,**居然有了感觉,受伤之后,有了疼痛感,看来,自己选的路好像有些意思,这个世界,魔法师身体并不强壮,反应也不够迅速,但远程打击能力弥补了他们不足,等到了传奇,就是另一番天地;而骑士却走上另一条路,打熬身体,近战能力很强,一般来说,魔法师遇上骑士,尽可能拉开距离,而骑士则是尽可能拉近距离。
自己却发现了一条路,魔武双.修,可能是自己情况比较特殊,王启年想到,他不知道,这一尝试,却类似于地球上道家的性命双修,或者佛家密宗的情况,即身是佛,只不过,没有巫妖这么做,反正身体随时可以换,谁会做这样的事?
王启年却是没有命匣,才想起来这么做。不知不觉中,他接触到了一个新天地,当然,更主要的原因,就是无名法诀在起作用。
王启年一边回想着与拉斐尔的争斗,一边不自觉地将思维发散,不知不觉地信马游缰,雪地之中很安静,虽是白日,林中一片寂静。
王启年陡然汗毛乍起,从尾闾开始一股凉气直冲大脑,不好,脑中还没有反应过来,尾椎一乍,身体已从马上跃起。
49. 再杀你一次
王启年从马背上跃起,此时林中像八爪鱼一样,伸出数条灰黑色雾气,王启年跃起,但座下马却没有逃到,黑雾似有生命一样,一下子将马缠了个结实,马一声悲鸣,皮肉迅速瘪了下去,转眼的功夫,就成了皮包骨头,栽倒在地。
王启年跃起,身上乌光一闪,落在一旁,黑雾被排除在三肘之处,转眼间,黑雾退去,王启年也已准备好。
要不是他反应迅速,恐怕自己的下场不会比马好到哪里去,即使他是一名巫妖也不成,这是死灵魔法中的吸血迷雾,他落在地上,眼睛中绿芒大现:“出来!”
在这一刻,他已出离愤怒,愤怒并不能战胜对方,他将怒火压到了心底,显得出奇的冷静,一个人影从林中飘了出来,面目是一个新人,死气沉沉,好像人充了气,王启年一眼看出,这是一个巫妖,而且是盗取别人生命力的巫妖,显示出浮肿,证明他已多次盗取生人的生命力,虽然换了一付面貌,但本身气息却变换不了,是卜尼法。
王启年恍然,原来距离上次他出现在王启年面前,时间已过去半年,就算他找到一具尸体,但半年时间,还是嫌不足,看来,这半年,他是不断盗取生人的血气,才将巫妖之身提至目前的状态。
卜尼法这半年来,好不容易打听到了王启年的下落,想不到尼克勒斯居然化名为启年·王,他有些奇怪,因为这个名字很古怪,但也没有多想,今天他跟着拉斐尔,但离得很远,他可不敢靠近,免得被拉斐尔发现,想不到王启年竟然从拉斐尔手上逃走,还摆了拉斐尔一道,他不由得对王启年更加重视起来。
“卜尼法,半年时间,你居然又赶来送死,看来,你很怀念那种死亡的滋味。”王启年讥笑道,手上却不放松,大崩解术出,而卜尼法一见王启年,冷冷的嗯了一声,手上大崩解术也施展出来,两方都是大崩解术,淡淡黑雾中空间一片紊乱,两人身边的树木及一切东西都崩解,两方一交汇,无声无息,周围一切都在消失,两个人不约而同使用短距瞬移,消失在当场,在当场形成一个葡萄胎状的区域,里面的树木,积雪以及其他一切,都崩解,好像一个巨大的伤痕。
双方在五十肘后方出现,相距有一百多肘,使用大崩解术,两方都一样想法,让对方**消失,毕竟巫妖有命匣,他们没有别的好办法,特别是王启年,心中苦笑,自己可没有命匣。
两人一见对方都离开大崩解术的范围,王启年手上黑烟泛起,转眼成形,哈迪尔之枪,枪尖黑的发亮,闪烁着妖异的光华,手一甩,轰然而出。
卜尼法手中出是黑烟迷漫,一只圆形盾牌成形,中间浮雕着一个满头头发全部是蛇头的女人头,双眼苍白,美杜莎之盾,被称为攻守兼备的魔法,特别是美杜莎双眼之中射出石化射线,向着王启年就扑了过来。
王启年脚下一个滑步,向左前方滑出,而美杜莎之盾挡在卜尼法的面前,哈迪尔之枪已射到,正中美杜莎之盾,一声剧烈的爆炸声响起,森林之中雪纷纷向下落出,一朵小型蘑菇云升起,将卜尼法轰飞出去。
卜尼法身在空中,皮肤迅速干瘪下去,甚至皮肤的毛孔之中,渗出了血浆,这一枪引起的爆炸,将他的伪装一下子剥得干干净净,不过,他并没有受伤。
手中盾牌消失,卜尼法打回巫妖真正的面貌,浑身只剩下一层皮,骨头嶙峋,眼中闪现着绿光,一落地,便是黑烟弥散,将他的身形掩盖,大片地狱蝙蝠从黑烟中飞出,黑烟进一步扩散,无数幽魂和骷髅战士从其中迈出,所到之处,树木都变得阴森诡异,幸亏现在是冬天,如果是在春天,树木都将枯萎,即使这样,树丛中有几株针叶常绿树木,转眼之间,针叶纷纷而下,连同雪落在地上,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诡异地矗立着。
亡灵天灾,一种大范围的亡灵魔法,看着眼前像浪潮一样涌来的幽魂和骷髅,还有大片的蝙蝠,甚至在蝙蝠之后,亡灵龙喷着漆黑的龙息也破空而来,整个对方好像沙尘暴一样,转眼间就竖起了烟墙,时间未到黄昏,但那种气势,已由开始的一小片弥散成了铺天盖地,整个对面一片昏暗。
王启年却笑了,他发现其中亡灵龙,还有那些骷髅,并不太清晰,看来对方急于报仇,作为巫妖,只能算是初等巫妖,实力并没有增长多少,王启年也是巫妖,对方亡灵天灾虽看起来气势很大,对付一般人足矣,但对付王启年,却显得不足,卜尼法到底是这个世界的西方居民,只追求气势足,威能大,却不知道杀死对手,并不需要多大力气。
王启年身体一晃,身畔黑烟涌起,并不扩散,仅有几肘范围,人在烟中,影子已经虚化,一眨眼,就已投入烟墙之中。
转眼之间,已融在一起,但事实上还是泾渭分明,最起码在视觉上,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不过,他的进入并未迷惑住那些幽魂骷髅和其他层出不穷的亡灵生物,虽是临时召唤出来,并没有多少智能,但敌我还是分得清。
王启年在黑烟中,手一动,无数风刃向四面袭击,这是第一波,骷髅虽多,王启年闯入其中,陷入重围之中,但正因为骷髅太多,反而显得混乱,亡灵天灾实际上是一款大规模军阵战场上的大型禁咒魔法,浩浩荡荡的混合亡灵大军用以攻城略地,却是非常适合,但用来对付一人,即使将范围缩小,显得有些多余。
转眼之间,数十具骷髅倒地,魂火熄灭,王启年手中又飞出火球,不过这次目标不是向四面八方,而是向前,轰的爆炸声起,前面清开了一条道路。
王启年身体中走出一个幻影,向前疾驰而去,原来身体却悄悄消失在原来的地方。
卜尼法用亡灵天灾淹没了王启年,见王启年用风刃一波袭来,又用爆炎火球清出足有二十肘的空间,已快到他的面前,吓了一跳,急忙指挥骷髅和亡灵龙蜂拥而上,他没有看清楚王启年已是一个幻影。
王启年的幻影冲出,一条亡灵龙喷出漆黑的龙息,正中王启年的幻影,接着骷髅和幽魂往上一涌,大量蝙蝠也涌了上去,想王启年淹没,他桀桀地怪笑起来:“尼克勒斯,你杀我一次,我也杀你一次,我发誓,一定找到你的命匣,让你彻底消失!”
他正在狂笑,陡然感觉不对,身后一柄剑闪现着剑气,已经从背后透入他的身体,他的身体并没有疼痛感,他迷惘地回头,剑已上挑,剑气到处,身体如朽木一样,被破开了,体内的五脏暴露出在处。
王启年后退,指尖之上,一个压缩火球已投入他的体腔之中,轰的一声响,他的身体炸开了,黑烟像百鸟归林,所有的骷髅幽魂一刹那全部消失。
“我还会来找你!你给我等着!”一个黑气骷髅头一闪而逝。
“你再来找我,我就再杀你一次!”王启年不屑地说。
王启年嘴上不屑的说,心中却犯嘀咕,不知他的命匣藏在哪里,以后估计他还会来,在王启年找到对付他的命匣之前,他肯定阴魂不散,这一次杀了他,给自己赢得半年多的时间。
王启年看着地上马的尸体,已成皮包骨头,叹了一口气:“马儿,你跟着我,以至于遭受了这种恶运,真对不起你!”
说着,弹出一个火球,将马的尸身化为了灰烬,转身向林中而去。
现在王启年成了徒步而行,速度一下子降了下来,好在是独自一个人,不管有路还是无路,深一脚浅一脚,向着西方而行。
走在无人之所,独自一人,几天下来,王启年迷路了,自己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眼前只是茫茫雪原,好在王启年是一个巫妖,走到哪里就算哪里,在林中,偶尔的野兽路过,王启年并未看到魔兽。
他一路走,一路修行,林海好像茫茫无边,他不知道,自以为走的是直线,实际上走的曲线,不过由于他走走,根据太阳,还有地形较正方位,并没有兜回去,但却多走了五六倍的距离。
他花了一个多月时间,才走出了森林,森林之中雪早已化尽,在这一个多月时间内,他不断思索与卜尼法的战斗,并且与拉斐尔的战斗进行比较,类似于苦行,使他在战斗技巧上,更进了一步,同时也对魔法的使用,有了自己的独到的理解。
他在战斗中,魔法和剑术都在使用,只要能取得胜利,他并不在意是魔法还是骑士手段,他也发现,魔法并不是威力越大越好,卜尼法用亡灵天灾,魔法威能是巨大,可是依然被他干掉,回想起第一次干掉卜尼法,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油腻术,他对魔法有了新的认识。
但他的剑术却遇到了瓶颈。
50. 昨夜星辰成追忆
他的剑术完全系自学,也达到了骑士等级,剑术与魔法不同,魔法用途很广,王启年心中魔法可以用在任何方面,当在林中,晚上休息时,他甚至用魔法在树穴中调集气候,制造小范围的最适宜的环境,而剑术好像就是为杀人而存在。
王启年隐隐觉得,魔法是一个工具,它不仅是杀人,但更重要是使人生活得更好,就如里昂纳多所说,死灵魔法师完全可以成为外科手术的医师,魔法的用途应该更为广泛,如果能普及,人间应是另一付模样。
但剑术完全是为杀人而存在,难道就没有其他用处,王启年想不出来,想不出来,就不要想,王启年还是放得开。
出了山林,王启年见到一个小山村,问了一下路,总算弄明白了他身处何地,他已到葡瑞公国,目前身处一处狭长的三角地带,穿过前面的山谷,向西南走,就是一个村镇格林威尔镇,这个镇并不属于任何一个贵族,是一个商贸集镇,主要货物是皮毛和一些名贵的木材,如橡木之类的。
格林威尔镇并不整齐,除了一条主街有点像样,其他地方就很乱,王启年走入镇中,镇上有大量的皮毛店,有猎人在此与店主在争论,猎人总是想把皮毛说得好一些,而那些老板总是将皮毛贬得一无是处,镇上的皮毛店很多,但价格都差不多,往往有固定的猎人都去一家店,皮毛收购后,还需要进一步鞣制,制好的半成品用马车送走。
街上皮毛的臭味很重,而在其间的人却热火朝天,不觉其臭,王启年偏偏鼻子很灵,这是他的一项能力,但到此,更受其害,没奈何,只好捂着鼻子。
一个熟悉的声音引起了王启年的注意,“这张火狐皮我要了,姐夫,好不好?”说话的正是安德莉亚,怎么在这里遇到她?
王启年扭头看去,几个人很低调,用斗篷遮住脸,但王启年还是从他们的身形中认了出来,安德莉亚、罗宾和那个魔法师山姆,还有两个人,却不在他们身边,而是在相隔十肘以上的一前一后。
“这火狐皮是不错,老板,怎么卖?”罗宾问到。
老板呵呵一笑,圆胖的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尊贵的客人,本来这张火狐皮送给小姐也没有问题,可是,我们已经送给诺曼底伯爵的女儿奥娃丝,你们看看有什么还有什么能入眼的。”
“不行,我就看中这张火狐皮,这是一级魔兽的皮,这里其他的都是一些寻常野兽的皮。”安德莉亚不讲理的说到。
“这…”胖老板刚开口说了一句话,罗宾的剑已抵到他的下巴,剩下的话立刻吞了回去,胖脸上汗水直流。
“给还是不给?”罗宾森冷的语气配合他的剑,分明是一个一言不合,拔剑相向的人。
胖老板哆哆索索,把火狐皮交给了安德莉亚,罗宾这才收剑,随手弹出了一枚金币:“这是价钱,你早些给,就不是这样的。”
“姐夫好棒!”安德莉亚雀跃着说。
“如果诺曼底伯爵问,你说就是我罗宾抢了他的火狐皮!”说完,翻身上马,他并没有骑他的梦魇,而是一匹枣红马。王启年在一旁看着罗宾抢劫,算不上抢劫,那张火狐皮也就一个金币左右,但罗宾却做出了抢劫姿态,是因为他们是强盗,还是因为与诺曼底伯爵私下有仇,王启年并不知道。
罗宾翻身上马,陡然眼睛一瞥,居然发现了王启年,他笑了,其他几人也翻身上马,罗宾却喊住了一人:“汤尼,你和文森其乘一匹马,剩下一匹马,我有用。”
汤尼应了一声,将缰绳交到罗宾手中,罗宾脚下一碰马的肚子,笑到:“尊敬的启年先生,不如乘马去我的营地。”
他一开口,安德莉亚一回头,手中还拿着火狐皮,见状欢呼了一声:“是你,太好了,你不是跟法兰克林在一起吗?”
王启年一笑:“我一个人自由惯了,早就分开了,既然阁下相邀,恭敬不如从命。”也不矫情,翻身上马,马忽律律的一声长嘶,一行五人转眼间出了格林威尔镇,向南而去。
镇上一阵混乱,王启年问到:“你不是在英吉森林,怎么想起来到这里来,不怕人认出你来?”
罗宾笑道:“葡瑞公国要抓我,可惜没有人能抓住我,听说诺曼底伯爵发誓要抓住我,我是探听消息的,正好看到诺曼底所要的火狐皮,抢了过来,放心吧,格林威尔镇是一个商业镇,根本没有驻军,附近有驻军的镇子最近的与此一百多里,你怎么离开了法兰克林,不是听说你助他取得男爵的封号?”
“不错,但我是一个自由惯了的人,功成身退,我在他取得封号后不久便离开了。”一边纵马一边回答,王启年一个多月未骑马,今天有点意气风发。
五匹马六个人,在林中奔驰,这里距罗宾的营地骑马有两天的路程,森林逐渐稀疏,他们并且没有走三角地带,三角平原是东南走向,而他们是向正南,路出现大幅度的起伏,这里是丘陵地带,基本上保持荒野本色,马在奔驰,看不到村庄。
黄昏来临,天边烧起了晚霞,罗宾勒住缰绳:“今天晚上就在这儿过夜。”
篝火升起,六人在一片开阔地上,周围不远处有二棵大树。只有四人围着篝火,汤尼和文森爬上了大树,警惕地看着四周,篝火架子上烧烤着一只羳羊,滋滋在冒油。
“汤尼、文森,下来吃一点。”罗宾喊到。
“头,将羊腿扔上来,我们不下去了。”汤尼高声回答到。
罗宾扯下两条后腿,抛了上去,汤尼和文森接着,罗宾说:“不要管他们,我们喝酒!”说着,从马背上拿下一个皮囊,顺手抛给了王启年,自己也拿起另一袋,同样,法师山姆从马背也取了一个皮囊,安德莉亚的皮囊比较小,而且很精致。
王启年拔开塞子,喝了一口,酒很呛,是麦酒,王启年不知道的是,法师山姆囊中装的是低度酒,他是法师,自制力很严,安德莉亚却是与他们一样,还未完全成年,却喝起了高度酒。
“我们很需要像你这样的人,即会法师技艺,又精通武艺,怎么样,考虑一下,加入我们。”罗宾对王启年说到。
“我是一个自由惯了的人,让我长期呆在一个地方,我忍受不住。”王启年喝了一大口酒说。
“我们决不会限制你的自由。山姆也是一个法师,他不是很自由,你的法师修炼可能需要大量材料,我们可以提供。”罗宾继续说,他眼中的王启年最多是六级法师,六级到七级是一个坎,法师修炼不仅是冥想,大量实验也是必须的,法术掌握有时需要大量的实验,才能稳定掌握。王启年运气比较好,他一穿越就成了巫妖,法术对他来说,他自己并没有开发自己的法术,完全是继承了尼克勒斯的遗产,他在晋升魔导士时,由《亡灵书》而悟入元素意志,而在别人,则需要大量实验为基础,经过自己思考,才能悟入元素意志。
“今天不谈这些,喝酒!”王启年不想加入罗宾有队伍,转移了话题。
“好!喝酒。”罗宾也知道王启年不想提此事,知道事情急不来。
酒正酣,罗宾唱起了古老的歌谣,歌声苍凉雄劲:“…儿须成名酒须醉,酒后倾吐是心言…”歌声粗旷而有韵味,并不是那么好听,使人感到一丝惆怅,受他影响,安德莉亚也唱起了歌曲。
“在那无尽的绿波林海中,
有我梦中的故乡,
我的亲人,
你是否翘首以待,
可怜的游子,
何日才能梦回故里
……”
安德莉亚声音很空灵,歌声中思念的故乡令人心碎,一时间,众人都停了下来,静静听着那空灵梦幻一样声音在流淌,安德莉亚眼中出现了泪花。
王启年在星空下,听着这空灵的声音,知道这应该有故事,酒精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大作用,但他似乎醉了,望着满天的星斗,这与地球上并不相同,但依然美丽,他第一次想起了父母,想起了地球,想起了地球上的星空,不知道他们怎么样,自己死了,这在家人的意料之中,死时也没有多少遗憾,毕竟一个长期卧病的人,死亡在意料之中。
王启年知道自己前世的死对他自己,对家人来说,都是一个解脱,他来到了异世,并没有过多留恋地球上生活,只当作一场梦,然而,今天在灿烂的星空下,却被安德莉亚的歌声挑起了思念之情,等安德莉亚歌声一停,王启年梦呓般地唱了起来:
昨夜的
昨夜的星辰已坠落
消失在遥远的银河
想记起,偏又已忘记
那份爱换来的是寂寞
爱是不变的星辰
爱是永恒的星辰
绝不在银河中坠落
常记着那份情那份爱
昨夜星辰今夜星辰
依然闪烁
……
51. 魔法剑
第二天下午,六人回到罗宾的营地,在密林中,不靠近根本发现不了营地,营地很隐蔽,而且地处泰米尔公国与葡瑞公国交界外,属于三不管地带。
营地被栅栏围住,王启年随着五人进入,眼前一亮,这里面人很多,甚至有许多女人和小孩,房屋多是在树上,数人合抱的大树向四周伸展,在树与树之间有绳梯相连,地面上也有帐篷,在营地中甚至有铁匠铺和附魔师的存在,附魔师并不是魔法师,而是炼金师的一种,专门为兵器附魔,勾勒魔法阵,在相应部位嵌入魔核,兵刃在魔核耗尽前,相当于魔法兵器,与王启年的剑大同小异,不同的地方,王启年的杖中剑上面有魔法阵,而没有魔核,是依靠精神力而启动,而附魔兵器则多是一次性的,一般用于投枪和箭矢的制造。
“怎么样?”罗宾问到,“安德莉亚,你带着王先生四下转转。”
安德莉亚带着王启年在营地中漫步,营地很大,规模抵得上一个镇子,王启年说:“美丽的安德莉亚小姐,你和你姐姐怎么跟罗宾在一起?”
“我与姐姐出身在泰米尔公国的一个城镇,母亲是一个精灵,因为爱上冒险者,回不去精灵森林,你知道,精灵比较古板,听母亲说,我们家乡很美,在我七岁时,镇上受强盗袭击,父母都战死,幸亏罗宾救了我们,后来才知道,强盗是诺曼底伯爵的手下,两国边境,时常发生这样的事,双方都这样做,说不清谁对谁错,开始我还想着复仇,经过的事情多了,渐渐心冷了下来,人类真是奇怪动物,总是杀来杀去。”安德莉亚一反旧日常态。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的情况。”王启年抱歉道。
“没关系,父母的仇也算报了,那一支强盗都被罗宾杀了。说说你?”安德莉亚故作轻松地说到。
“我有什么好说的,学了点魔法,又练了一些剑术,高不成低不就。”王启年说。
“你练的是死灵魔法?说实在话,我很讨厌死灵魔法,特别是那种腐尸味,但你很奇怪,居然没有那种腐尸味,好像有一种生机萌动。”安德莉亚说。
王启年心中一动,他是第一次听别人说起他,他自己知道自己情况,在人类当中,即使强如拉斐尔,都未曾发现他的异常之处,至于腐尸味,王启年鼻子很灵,在巫妖卜尼法身上,闻到过腐尸的臭味,但一般人就闻不到,死灵法师一般情况下没有腐尸味,除非他刚刚解剖了尸体,身上残留了一些气味。
“我又不经常接触尸体,当然不会有腐尸气味。”王启年不以为然地说。
“不是残留气味,精灵在这方面很灵,作为半精灵我们也很敏感。”
“听说精灵魔法天赋很好,有这回事么?”王启年问到,作为人类,绝对占大多数,精灵大部分已融入人类之中,还有少量的在人类社会外徘徊,王启年没有见过精灵,实际上,魔法师见过精灵的人并不多,王启年甚至肯定他们就是人类,不过是人类一个分支,耳朵尖一些,皮肤白一些,还有兽人,在蛮洲有许多兽人,肤色黝黑,但还是人形,而且与人类通婚,根本就是人,不过是不同肤色的人种,王启年可是经过地球上生物教学的人,知道遗传基因,不同物种之间根本没有后代,即使有,后代也发生变异,而这些事情都没有发生,可以说,人类也好,精灵也好,兽人也好,根本就是狂妄的人类乱说而已。
“也不是,不过魔法天赋上多一些,特别擅长植物系魔法,在天赋不好,或者没有天赋的精灵,往往从小练习弓箭,几乎个个是神射手,告诉你一个秘密,说精灵擅长弓箭,不如说他们从小就接触弓箭,这是丛林民族在林中生存的技巧。”安德莉亚说,看来,精灵对魔法分类方法与人类不同,这一点,使王启年更加坚定魔法分类肯定是表像,深层次肯定是统一的。
安德莉亚走到一个铁匠铺旁,铁匠正在打铁,而一个老头正在指挥,旁边一个人正准备模具,王启年看到模具中刻有魔法阵花纹,便站了下来,饶有兴趣看着。
“约翰爷爷,这位是我的朋友,游侠启年·王。”
“小安德莉亚,你要的剑打好了,这位游侠先生,你好!”约翰说。
“长者你好,这些沙范可是打造魔法兵器?”王启年好奇问到。
“不错,沙范将花纹印到兵刃上,脱范后再融入金精秘银之类,就构成魔法兵刃的雏形,然后请附魔师附魔,才得到附魔兵器。”约翰说。
安德莉亚却在看按她要求打的剑,果然是好剑,白光森森。“可惜,不是附魔兵刃。”安德莉亚看着寒光凛凛的剑,说到。
王启年在一旁没有说话,安德莉亚却看中他手中杖:“你那柄杖中剑给我瞧瞧,好像是魔法剑。”
王启年一笑,将杖中剑交了出去,安德莉亚拔出剑,青光一闪,剑很细长,但剑上有大量魔法花纹,约翰眼睛一亮,旁边正在准备模具的人立刻停下手。
“约翰爷爷,尤里叔叔,能不能按照这口剑上花纹来对我的剑进行改造?”安德莉亚说。
“不行,这太复杂了,细如丝,这是一口真正魔法剑,也没有魔核,我们弄不起来,不知怎么工作。”尤里说到。
这口剑上魔法阵纹,王启年早已研究过了,熟记于心,见此,便说:“我能勾勒魔纹,不过没有工具。”
“尊敬的阁下,你要什么工具?”
“我要烙笔,还要这口剑烧红。”王启年提到的烙笔,是一种在金属上刻画符文的工具,笔前端有金精秘银丝孔,烙笔在笔尖处有火性魔核,激发后金精秘银融化,从笔尖流淌而出,用来勾勒魔法阵花纹。
尤里想了一下,说:“你等一下。”说完,便打开了工具箱,鄱了半天,找出一支笔,递给了王启年,又从工具箱中取出一条金精细丝,穿到笔上面。
剑已烧红,王启年执笔在手,意念一起,火红的魔核立刻开始亮了起来,王启年看着金精开始融化,立刻笔走龙蛇,迅速在剑面上快速勾勒起魔法阵,金精快速渗入红热的金属之中,王启年屏住呼吸,一气呵成,线条异常流畅,在魔法阵合拢时,白色流光循着金精线条亮起,四方元素向剑聚拢,周围寒意大盛。
王启年长出一口气:“幸不辱使命!”想了想,取出一块银币,让炉火化开,均匀覆盖其表面,剑看上银光闪闪,魔法阵完全被覆盖。
剑还没有完全冷却,安德莉亚就抢了过去,这时元素潮汛才平息,山姆在元素潮汛一起之时,诧异望向这里,不过,他隔得很远,一时也弄不清发生了什么。
罗宾是个骑士,但大规模的元素潮汐还是让他觉得异常,眼睛也向这边望来。
尤里伸出手,想从安德莉亚手中拿过剑,安德莉亚像小兽一样,抱紧了剑:“不给!”
“什么不给?”一个女声传来,王启年回头,塞西莉亚感觉到了元素潮汐,她正在和一名妇女拉家常,便赶了过来。
“姐姐,启年给我剑上刻画了魔纹,我有了魔法剑,尤里大叔想抢人家,人家当然不给他。”安德莉亚叽叽喳喳的说到。
“尤里大叔怎么会抢你的剑,他不过是想看一下。”塞西莉亚说。
“夫人,你说的是,我想看一下附魔后的剑,并不会要这剑。”尤里一欠身说。
“安德莉亚,尤里大叔并不要你的剑,你给他看看。”塞西莉亚说到。
安德莉亚看看王启年,不情愿地将剑交给了尤里,尤里细细地抚摸着,剑上魔纹本来隐藏在镀层下,却在他手下精神力作用下,奇迹般的显现出来,他陶醉在复杂的魔法阵中,他是一名附魔师,但上面的魔纹大部分看不懂,他一手执剑,精神力一催,剑光一长,周围空气中飘起了雪花,很显然,是一柄水属性的寒冰剑。
“没有魔核,你是怎样做到让剑有魔法?”尤里不解地问到。
“剑上有聚魔阵,以它为基,可以缓慢吸附魔法元素,当使用时释放出来,便行了。”王启年解释到。
他没有再问下去,毕竟是别人的秘密,再问下去,就有偷师的嫌疑,尤里将剑还给了安德莉亚,安德莉亚立刻将它抱到怀中,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姐姐,我有了魔法剑,哼,罗宾有一把,不让我碰,我的也不让他碰。”
塞西莉亚脸上露出苦笑:“王先生,小孩子脾气,你多包涵。”
“没有事,安德莉亚是纯真。”王启年笑道。
“魔法兵器很贵重,我们营中不过两件,加上这一件,就三件了,至于附魔兵刃,一般用不了几次就要换魔核,魔核也是不容易得到,低阶魔核威力不足,用在一次性的箭矢上和投枪上,威力一次性爆发,而高阶魔核却不合算,完全是烧钱,而先生的魔法剑却不一样。”塞西莉亚说,王启年看出她有挽留自己意思。
王启年笑了:“我是一个流浪惯了的人,魔法兵器在战争中,并不能起多大作用,最多使个人武勇上多一些,不能决定一场战役的胜负,决定战争的是人,而不是什么魔法兵器。”
塞西莉亚暗暗叹了一口气。
52. 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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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夜晚,王启年独自一人,爬上了一棵大树,身下数肘是一间树屋,王启年已然超越其上,躺在树丫上,手枕在脑后,静静看着夜空,林地中依然热闹。
他需要静静想一下,来到这个世界已将近一年,王启年从一个十八岁的少年迅速成长起来,其中当然有尼克勒斯的智慧,但更多的是他走了出来,大半年经历了许多事,让他迅速褪去了青涩,他的外表是一个成熟的中年人,现在他都觉得自己像一个中年人,心态不再年青。
他望着星空,星空能长存,他穿越成巫妖,开始的目的很简单,他不想死,前世死过一次,今生便不想死,但没有料到自己没有命匣,我会活得很久很久,他给自己打气。
魔法进入传奇,生命才会大幅度延长,他因为是巫妖,要是没有人对他不利,甚至活得比传奇法师长,但他也明白,最终有一日,身体还是要崩溃,即使是真正的巫妖,利用命匣转生,但转生一次,多少对神志的些影响,最终还是会崩溃,世间只有传说中的半神和神,才是永恒的,这个世界没有仙佛,那么只能成为半神这一条路了。
王启年想着,下方营地中传来安德莉亚与他人的比斗声,安德莉亚的娇喝声不断传来,她今天是比较兴奋,得到了一柄魔法剑,便大杀四方,银铃般的笑声不断响起,周围叫好声不断。
身边有声音,王启年坐了起来,塞西莉亚脚踩着树枝,来到王启年的身边,挑了一根大的树枝坐了下来,双脚悬空,。
“谢谢你,安德莉亚很高兴。”塞西莉亚说。
“我也感到高兴,罗宾很有一套,这么多人生活得井井有条,他是一个大才,怎么走上这条路?”王启年问到。
“你知道罗宾姓什么?”
王启年摇摇头,他没有问,知道塞西莉亚会告诉他的。
果然,塞西莉亚接着说:“罗宾·泰米尔,他姓泰米尔。”
王启年惊讶地看着她:“罗宾他是王室中人?那他怎么走上这一条路,是想争王权失败,还是有其他原因?”
“不是,具体原因他不会与你说,我也不会,这个秘密没有其他人知道,除了罗宾和我,你是第三个知道。”
“我想最好什么也没有听到,你这是罗宾的意思?”王启年苦笑到,知道罗宾想招揽自己,把自己的秘密说了出来。
“不是罗宾的意思,是我自作主张,你是一个死灵法师吧,却妆扮成一个游侠,启年·王是你的假名吗,你真正的身份是谁?”
王启年脸色一变,叹了一口气,说:“罗宾知道吗?”
“他不知道,不要小看女人,自从你第一次出现,我就怀疑你了,我会魔法,虽然层次不高,我是一个魔弓手,你使用其它各系魔法,就是很少使用死灵魔法,但你虽收敛,不经意间流露出气息,使我真正怀疑,你居然开始什么剑法也不懂,只是一味出剑快,要不是安德莉亚好为人师,你恐怕装扮得更不像,一个游侠,怎么会连基本剑术常识也没有。”
“你很厉害,居然看到这一步。”王启年目光炯炯,“罗宾既然不是争王权失败,他多次在边境上活动,泰米尔公国虽围剿,但都是无能之人,真正的将领却一个也没有出现,很奇怪吗,看样子是故意让他闹,和现任泰米尔大公没有关系,说什么我也不相信,是不是,塞西莉亚夫人?”
这回轮到塞西莉亚脸色变了:“你是怎么知道?”
“我猜出来的,特别是你们深入利亚魔林,恐怕不是巧合,也不是专为法兰克林而去,好计谋,泰米尔大公好计谋,一明一暗,泰米尔大公未雨绸缪,他怕什么?”
“果然不简单,罗宾说你是个人才,你不仅是个人才,恐怕是个大才,一件事分析得清清楚楚,你是谁?我想想,以前从未听说过你,你是从利亚魔林中走出,难道是尼克勒斯·安德鲁,教庭说他是一个巫妖,你虽是死灵法师,但不像巫妖,你到底是谁。”塞西莉亚皱着眉头。
王启年差点吓出一身冷汗,幸亏他是巫妖,才没有出汗,塞西莉亚没有想到,会有王启年这种巫妖,所以她错了,虽然差不多猜出了王启年的身份,但还是局限于常识,转到了其他方面。
“你不要猜了,我在以前就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你从知名人士中猜,当然不会和我有半点关系。”
“你一路走来,帮助法兰克林获利爵位,却又脱身而去,你好像对成名不太感兴趣,难道就你对世俗中的事不太感兴趣?”
“我的确对世间事不太感兴趣,只不过是对魔法的奥秘感兴趣,我得到一张霍林桥顿魔法学院的邀请信。”王启年决定以霍林桥顿为借口,此话一出,塞西莉亚叹了一口气,知道他不会长留在这里。
“不好意思,我在这里时间已经够长的,你早些休息。”塞西莉亚说着身体一挺,从树枝上飘起,身影连闪,转眼不见踪影。
下方营地中灯火已渐灭,喧闹的人群已散去,王启年又躺下,默默地看着星空,这场智力交锋不由得对塞西莉亚这个半精灵女子另眼相看,世间聪明人很多,王启年心中不禁产生一种对任何人都不得轻视的念头。
第二天,天刚亮,王启年睁开了眼睛,有人敲门,王启年起身,开门一看,是安德莉亚,她背着那口剑,见王启年开门,拉着王启年就要下去,王启年随着她下去,她站定了,说:“多谢你,我昨天晚上想了一晚,决定还是多教你几招,上次我将基础剑术教给你,我再教你几招高级剑术,算是还你人情。”
“不必了,你是我师傅,为师傅做事是天经地义的,没有必要放在心上。”王启年笑着说,心中感慨这里人厚道,不过接下人安德莉亚一句话,让王启年哭笑不得。
“那不行,我还想要你帮我再打造一套暗器。”
“那好,你想打造什么样的暗器,师傅提出要求,我做就是了,不必不好意思。”王启年一个踉跄。
“你怎么了?”安德莉亚关心到。
“没什么,一个小石子。走,我们到约翰那里去。”王启年心中苦笑,这丫头把他作为苦力了,看到她活泼的样子,王启年感到一种温暖,有时,被人利用,也是一种本事。
到了约翰那里,安德莉亚提出了想打造一种暗器回旋镖,王启年明白了。这是一个半月形的暗器,利用回旋的力量,在不命中目标的情况下,能自动飞回。
在铁匠学徒手中铁锤下,三枚回旋镖成型,开锋后,三枚回旋镖寒光闪闪,安德莉亚拿在手上,将镖飞了过去,镖要空气中旋转着,飞了一大圈,又回到她的手中。
王启年伸手拿了过去,试了试,将镖扔了出去,他没有练过这种镖,他在试手感,三枚镖试了几遍,点点头:“镖是暗器,利用风系法阵进行改造,镖的灵活性奖大增,基本攻击阵法就风系,同样聚魔阵应该改进一下,需要的材料是秘银和风精石粉,准备一下材料。另外,将烙笔换上秘银,昨天那支烙笔上火系魔核颗粒快耗尽了,可以换一块了。”
不一会,材料准备好了,王启年先勾画了基本魔纹,空气中风起了,不等红热退去,王启年将风精石粉均匀撒在表面,风精石粉自动动了起来,汇入秘银的线中,顿时狂风大作,王启年取出一块金币,化在表面,这是他自己的发明,主要是掩盖其魔法阵,他自己剑就没有这个步骤,所以他的剑一拔出,别人立刻知道这是魔法剑,而与安德莉亚所制的魔法兵器中,他都增加了这个步骤,使剑看起来像一般的兵器,而非魔法兵器,这样更能出乎人意料。
安德莉亚大喜,手中金光闪闪的回旋镖出手,向着附近一棵树而出,回旋镖出,金色外面包裹着一层淡淡的青色,在大树的树冠上一绕,大树的树冠轰然坠地,旁边的人吓了一跳,回旋镖已回到她的手中。
她大喜过望,小心将回旋镖收了起来,时间已近中午,而约翰和尤里却笑眯眯看着。
“安德莉亚,你在这里干什么?”罗宾被树冠坠地的声音所吸引,一眼就看到安德莉亚手中金光闪闪的回旋镖,不由喝到。
“姐夫,你看我的回旋镖怎么样?”安德莉亚得意洋洋地说到,看到了罗宾身边个塞西莉亚,不禁身体缩了缩,手中镖往身后一藏,王启年看到这一幕,心中暗自好笑,看来她姐姐能降住她,王启年不知道的是,昨天塞西莉亚说了安德莉亚一顿,不然,今天早晨安德莉亚怎么那么表现。
“回旋镖,哪有这么大的威能。”罗宾皱起眉头,他身边的塞西莉亚低声说了几句,罗宾这才松开了眉头。
刚要说什么,陡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奔来:“报!诺曼底伯爵率三千兵马来袭!”
53. 怒狮堡
很快,他们弄清楚了情况,两路军队向他们而来,一左一右,相隔十多里,相互照应。任意攻击其中一支,另一支就会迅速接应,看来,诺曼底伯爵下定决心要铲除罗宾。
众人立刻忙了起来,大车立刻开始装载物品,他们在做转移前的准备。
罗宾和一般高层聚在屋内,对着作战地图商量着,王启年也被他们喊到屋内。
“这次诺曼底伯爵来势汹汹,看来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罗宾说,“两支队伍分别是诺曼底和波拿马率领,携带十门野战青铜炮,还有火枪队,我们只能避其锋芒。你们看看,我们该怎样对付他们?”
众人七嘴八舌,王启年只在一旁听他们说,他并不了解具体情况,不好发表自己的意见。
听取了大家的意见,罗宾说:“让妇孺转移,我们在丛林之中袭扰敌人,致缓敌人的行动,可惜我们人马不过一千二百多人,虽然我们的总人数较多,达到三千,但大部分是妇孺,还有的是老人,他们为我们生产了投枪箭矢之类,不是战斗人员。又没有外援,这一仗很难打。不知你有什么看法?”
罗宾最后望向王启年,王启年正在观看地图,听到罗宾发问,身体一愣,说:“没有,你安排的挺好。”
明显是敷衍之词,罗宾暗叹了一口气,塞西莉亚眉头一皱,安德莉亚却不高兴:“到这时候,还藏着掖着,我白教这个徒弟。”
王启年心中惭愧,脑子中不觉冒出一句话:“贱人就是矫情!”这不是说的自己吗!尴尬地笑了:“我有个不成熟的想法,我们不能被动挨打。”
“你说说看。”罗宾眼睛一亮,众人也将目光移向他。
王启年站了起来,走到地图边,指着地图上的一个点:“这里是怒狮堡,离我们这里二百多里,这是距怒狮堡不远处一个小集镇,人口大约是五百人左右。”
“你是要打怒狮堡的主意,我劝你放弃,怒狮堡我们全部压上,能否打下,成功率不足一成,而且伤亡过大。”山姆说到,众人点头。
“我并不是要打下怒狮堡,要做的事情只不过能吸引敌军就行,做出架势,让诺曼底伯爵退兵营救就行。”王启年说到。
众人眼前一亮,这个方法倒是可行,罗宾说:“要多少人?你们谁来带兵前往?”
众人一下子静了下来,一个将领想了想,站进来说:“我去,最起码给我五百人。”众人纷纷请命,罗宾将眼睛望向王启年。
“二百人足矣!”王启年苦笑说,“我是这个计划的提出者,还是我去吧。”
“二百人是不是太少?”罗宾怀疑到。
“二百人足够了,又不是去拿下怒狮堡,人多了反而不好,失去战役的突然性,不过这二百人都得是骑兵,而且最起码有四分之一是弓箭手,带点魔法箭和投枪,我要给怒狮堡一个假相,那就是我们有足够的实力拿下怒狮堡。”王启年淡淡的说。
罗宾听后,点头说:“行,弓箭手我给你配制八十名,其中二十人为魔弓手。”
王启年点头:“那就事不宜迟。”
安德莉亚喊到:“等等,我和你一起去!”
王启年眉头一锁:“你和我去干什么?你还是和罗宾他们在一起。”
“不!我也是一名骑士,虽然还没有激发出剑气,但我拥有魔法剑,还有你给我打造的暗器,我要和你去!”安德莉亚气鼓鼓地说。
罗宾和塞西莉亚对望了一眼,塞西莉亚微微点点头,罗宾说:“那就拜托了,你就带着安德莉亚,她不是一个弱者。”
王启年看看罗宾两人,心中叹了一口气,安德莉亚还小,你们就想用她来束缚我,也好,我准备走了,打完这一仗,不再回来。
“好吧,不过你得听从指挥。”王启年一笑便出去了,临过门,好像想起了什么,回过头对罗宾说:“泰米尔公国在边境上的军力可以调动一下,借此给诺曼底伯爵一些压力。”
安德莉亚兴奋跟着王启年出去了,罗宾对塞西莉亚说:“这样合适么?安德莉亚对启年有好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
“她喜欢就让她去,这个人是个人才,能收为己用就收为己用,这次你做的非常好,等他回来,他再想走就会有牵挂。”塞西莉亚说到。
“不错,他是个人才,既然来到了我这里,说什么也要将他留下,他对我的事情知道得挺多的,不过不必要调动泰米尔的士兵,我想泰米尔士兵会自己做好防备。”罗宾笑了。
一支二百人的骑兵先向北,然后向东而去,几乎与诺曼底伯爵擦肩而过,到了夜晚,布下营盘,斥候散了出去,王启年招集五个队长开会,毎队四十人,这算比较大的规模了。
在帐篷中,王启年将地图摊开:“我们明天中午估计能到达怒狮堡的西边十里外的莱水镇,这个镇子大概有五百人,我要你们一个不放走,将他们全部抓住。”
歌特说:“先生,我们是军队,不能对无辜百姓下手。”
其他人也纷纷表示反对,安德莉亚说:“抓他们干嘛,会增加我们的负担,难道是用他们来威胁怒狮堡的守军,没用的,怒狮堡中军人家属都在怒狮堡中。”
“不是,你们不觉得我们的人少了吗?”
“可是,他们没有经过训练,不能上战场,再说,也不需要将他们全部抓来,只需要抓青年男子就行了。”阿尔弗雷德说到。
“我不是抓他们当兵,是抓他们凑数,我要制造一支看起来达千人的大军,他们位于中军,我会加以防范,只要他们凑数即行,不管怎么样,明天中午给我通通去抓镇上的居民,一个都不放过,这是命令!”王启年并不是与他们商量,而是下达了命令。
几个人明白了,点点头:“好,尊敬的阁下,既然是命令,我们就执行。”他们对于一个外人来带领他们,嘴上不说,心中还是有些不服气,王启年直接用军法压制,他没时间也没有必要让他们个个服气。
他们出去,安德莉亚笑嘻嘻地说:“你好威风,不过这个命令听起来蛮有道理的。”
第二天,中午,莱水镇,汤姆正在家中吃饭,回想起年青时佣兵的生涯,叹了一口气:“老了,好汉不提当年勇!”想起前些日子大军从此经过,去围剿罗宾一伙,想起诺曼底伯爵骑着高头大马,部队中有火枪队,骑士大队,还有炮兵,一个个威风凛凛。他笑了,甚至有些羡慕,狗日的,他们是要发财了,作为以前佣兵中幸存者,他抚摸着腰间的匕首。
正在这联想间,桌子上碗中汤动了起来,激起阵阵涟漪。有骑士部队过来,是谁呢?正想着,门外乱了起来,人喊声,马嘶声,乱成一团。
汤姆立刻放下碗,从墙上摘下大剑,一开门,见两名骑士纵马而来,其中一人马背上横担着一个少女,嘴中喝到:“所有人都到镇中心广场集中。”
另一个人哈哈大笑,他一见,火往上涌,手中大剑一举,就冲了上去,那个骑士一见,举剑相迎,当的一声,汤姆身体一晃,不由得向后退去,那个骑士不过是名扈从骑士水平,但仗着身在马,天然占着优势,借助马力,手中剑一搅,汤姆只觉得虎口一热,手中剑脱手飞出。
汤姆吼了一声,一甩手,将腰间匕首甩出,直奔这名骑士的咽喉而去,骑士下意识的用手挡住了脸面,匕首当的一声,射在锁子甲上,并没有伤到他,不过,他却大怒,手中剑一扬,血光迸现,汤姆的脑袋飞了起来,汤姆死不瞑目。
王启年缓缓拉着马,安德莉亚也纵马跟在他的身边,镇中浓烟起,王启年微微一皱眉,却没有说什么,一骑飞来:“报,全镇五百二十三人,不论老幼,全部在广场,根据要求,他们都背着粮食。”
“有没有人伤亡?”王启年问到。
“有三名士兵受了轻伤,反抗者有七人,已全部镇压。”
王启年点点头,他不问其他,其中自然有些不好现象,强盗得有强盗样,说到:“让阿尔弗雷德带人押着他们,全军出发,在距怒狮堡三里处下寨。”
一百骑兵在前,后面却是那些镇民,不论男女老幼,甚至有抱在手上的婴儿,跌跌撞撞向怒狮堡而去,镇子上着火的不过三二户,火并不大,但烟雾不小,队伍慢了许多,十多里路,快到黄昏才到。
怒狮堡,处于葡瑞公国的南疆,占地十数亩,位于咽喉要道,属于军事要地,人根本不能混入,城高墙厚,而且设有防护魔法阵,平时并不开启,战时开启,从建堡开始,经过数十场战役,只陷落过一次,加上近日诺曼底伯爵亲征罗宾,更是戒备森严。
天边烧着晚霞,远方出现一支军队,在落日的余辉下,看上去有一千多人,外围是骑兵,黑亮的铠甲罩在身上,在远离城堡三里外下寨,骑士们策马向前,像二条黑龙向城堡冲了过来。
54. 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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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在城堡中响了起来,城堡中士兵一个个匆忙拿起武器,进入各自的位置,指挥官李察尔上了城堡,倒吸了一口凉气,在他眼前,最起码有四百人的骑兵,另外,三里外还有许多人在忙碍着,最起码有一千人向上。
这是怎么一回事,事实上只有一百人分成两队,向城堡冲来,不过在王启年的魔法镜像作用下,人翻了几倍,这些都是目测到,而非真实有这么多人。
城堡中只有二百多名士兵,一个个脸色发白,拿着兵刃,紧张地望着下面的士兵,号角声响起,军队停止了前进,整整齐齐地站成了方阵,一个骑士上前:“听着,我们是罗宾的军队,限你们放下武器,不然的话,攻入城堡,鸡犬不留!”
回答他的是一支箭,骑士左臂一举,骑士盾一格,挡住了这支箭,一拔马,返回了队伍之中。
王启年冷声说:“射!”从队伍中起了一阵箭雨,箭雨多达一百六十支,这是因为王启年只有八十个弓箭手,命令他们速射两波,混在一起,但在镜像魔法下,那个气势就吓人,箭头之上,黄豆大小的火红魔核在魔法阵的作用下,划出道道火红的光华,像千万条火蛇,直扑城堡。
“快启动魔法阵!”李察尔脸色一变,大声命令。
城堡灵光峰起,魔法阵开始运行,但开始并没有达到稳定,而那些魔法箭一接触魔法灵光,顿时爆炸开来,王启年都吓了一跳,想不到一百多支魔法箭威力这么大,爆炸连成一遍,魔法灵光猛然一滞,有两个士兵被爆炸冲击波所带,身体跌下了城堡。
李察尔脸色苍白,怒狮堡有十年没有战火了,包括李察尔在内,都是后来调到城堡来的士兵,不知道这是魔法阵开始运行不稳定,反而以为是魔法阵被敌人攻破,但魔法阵灵光一闪,终于稳定下来,城堡上有些士兵吓得趴在地上。
王启年敏锐地发现这一点,叹了一口气,下来就没有这么幸运,不怪火枪迟迟成不了战场的主角,这魔法爆炎箭的威力就比现在的火枪强得多,就是爆炎箭,在真正的骑士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王启年手又一挥,这回不是弓箭,爆炎箭毕竟不多,还有风属性的箭,射速迅速,但王启年不打算用魔法箭了,而是用投枪,他手一挥,立刻一百人从背后抽出一支投枪,呼的一声扔了出去。
一百杆投枪飞出,在镜像魔法作用下,像四百多支投枪飞来,黑鸦鸦的一大片,王启年使用的依然是附魔投枪,这一百杆投枪一接触魔法阵的灵光,立刻爆炸,惊天动地的声音连绵不断,不过并没有突破魔法阵的灵光,王启年叹了一口气,知道已不可能攻破魔法阵。
天已微黑,王启年手一动,数个火球像流星一样相继轰在魔法阵上,剧烈的爆炸又起,王启年知道,除非耗尽魔法阵的魔核,或者用强力手段破开魔法阵,像这样的冲击力度,不可能打破魔法阵。
王启年停下了攻击,示意一个骑士上前,他做得够了,让对方心生畏惧,知道军中有魔法师的存在,魔法师是稀缺资源,一支军队中有魔法师存在,最起码是主力,这一点就足够了,如果说刚才来的时候李察尔还有些怀疑,这一来,心中就认定了是罗宾的大部分来此。
骑士喊到:“给你们一夜思考,降还是不降!”说完之后,纵马奔回,号角响起,骑兵如烟一样急驰而去,他们不知道,王启年为什么选择黄昏来袭,基于多种考虑,一是王启年的镜像魔法有时效限制,不可能永远开着,只有一个多小时的时效,选择黄昏,离天黑时不远,正好借黑夜掩护;二是黑夜来临,有利于城堡求援。
看着下面人马退去,李察尔松了一口气,这太可怕了,明明诺曼底伯爵说大军压境,罗宾他们不可能分兵,偏偏大军就来了,城堡不能有失,不然诺曼底后路被掐断,军需品也供应不上,得赶快将情报送出去,城堡之中,没有魔法师,诺曼底军中倒有二名,不过一个是四级,一个是三级,都随军而走,只能用人将信件传递出去。
天色已晚,就趁着黑夜,偷偷把消息传递出去,选了四个人,两个向东,两个向西,同时将这里的消息向诺曼底伯爵和后方传递出去。
门悄悄的开了,四匹马消失地黑夜中。
“报告,不出所料,李察尔派出四人向外求援,向东的两人已被解决,向西的两人我们放他们走了。”一个人来回报,王启年与几个将领正在帐篷中商讨军事,经过今天的事情,他们对王启年有了改观,只是改观,还不到服王启年的地步,倒是安德莉亚对王启年佩服得不得了。
“明天怎么办?”歌特问到。
“明天就派五十名骑兵骚扰一下就行了,另外,将五百名镇民中男人给我拎出来,不能让他们闲着,周围有树,给我伐木,我要造投石机,简单点,只要能把石头给扔过去,安德莉亚,你知道投石机的构造吗?”王启年说到。
“知道,你想用投石机攻陷城堡?”安德莉亚好奇地问到。
“这种粗糙的投石机根本攻陷不了城堡,城堡可是有魔法阵护着,不用强力魔法手段或者死上大量的人,是不可能攻陷它的,我只是做出样子,五百镇民得让他们有些事做,不能无事生非,将他们精力给消耗掉,必要时,让男人们操纵投石机,对城堡进行攻击。另外,从明天起,斥候派出二百里,给我严密监视西边的动静。”王启年淡淡地说。
“斥候下去二百里,是不是太过了?”歌特说到。
“没办法,我要随时了解诺曼底伯爵的动静,我们钻了个空子,但敌人一合围,我们很难逃走,不得不提前做好预防,斥候出去时,先到我这边,我给他们一个卷轴,发现敌人,就撕开卷轴,没有办法,我要将你们安全带回去。”罗宾说到
诺曼底伯爵和波拿巴在丛林中遇到了抵抗,抵抗越来越激烈,行进时很慢,火枪队受到损失反而是最大,因为火枪队不像骑士,浑身装甲,他们火枪虽然锐利,但在丛林中,火绳枪往往枪一响,硝烟起,不知什么地方飞来一箭,就报销了。
当然,有时也留下敌人的尸首,火绳枪队严重减员,诺曼底伯爵很恼火,罗宾这帮人根本不与他们正面对敌,气得诺曼底伯爵只骂娘,火枪队本是大部队作战时,人马整齐排列时对射,此时除了已修炼出剑气的骑士,其他人都不能当其锋,而骑士向来是少部分,就是低阶骑士,如果被射中,也难免于难,偏偏在丛林中,根本不见敌人的影子,敌人好像幽灵一样,火枪队用错了地方。
诺曼底伯爵派人去联系在他右侧的波拿巴,波拿巴火枪队虽有损伤,但伤亡小得多,原来,波拿巴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三个火枪手组成一队,再配上一名骑士,反而火枪队威力大增。
知道这个情况后,诺曼底叹息到:“我不如波拿巴,下令将队伍混排,果然伤亡大减,心中不仅对波拿巴另眼相看,不过也有淡淡的妒忌之心。
三千人的队伍几天来减员数百,除了不时飞出冷箭外,还有数不清的陷阱,但总的情况还在意料之中,他们是找罗宾决战,凭借他们的火炮火枪还有骑士及魔法师,而且人数上也是罗宾人数两倍有余,只要决战,几乎是赢定了。
队伍散开,一伙伙人在小心向前,坚定不移,后面跟着骑士大队,炮兵在其中,还有给养军需品。
“报!怒狮堡来人。”斥候来报,诺曼底伯爵心中一惊,他预感到不好,他身后一位老年人,闭着眼睛站在他身后,偶尔一睁眼,精芒四射,他是看着诺曼底长大,身份很特殊,算是一个忠实保镖兼管家约书翰。
“快带上来,全军停止前行,原地待命。”诺曼底伯爵命令到。
两个人被带了上来,身上衣衫已经破损不堪,眼睛通红,一见诺曼底伯爵,便大哭:“伯爵大人,快救救怒狮堡,罗宾率大队偷袭怒狮堡!”
“什么!”诺曼底伯爵差点跳了起来,他在怒狮堡只有二百人,不怪罗宾不见踪影,原来去偷袭他的怒狮堡,完了!后路被断,如果罗宾占据怒狮堡,他这二千多人就得交待在这里,“怒狮堡有没有丢失?”
他对怒狮堡还是有点信心,虽然经过了开始的打击,但怒狮堡是那么好取的吗?
“没有,我走的时候,怒狮堡还在李察尔少蔚手中。他们使用了大规模的附魔武器,,爆炸连天,太可怕了。”
这么一说,让诺曼底更相信了罗宾亲自带队,两个人想了起来,把身上衣角拆开,把一封信递给了诺曼底伯爵。
诺曼底伯爵一看信,李察尔在信中详细描写敌人嚣张的气势,对三里外大营也进行了描写,特别是对那天傍晚一战,足有四百名骑士蜂拥而出,其中还有一位魔法师,后方还有骑士部队在营中。
这份情报令诺曼底伯爵彻底相信罗宾是将大部分力量带去了怒狮堡。
55. 夜袭
罗宾和塞西莉亚骑在马上,罗宾各是骑在他的梦魇上,梦魇实际上是魔兽,不过外表像马,头上多了一根角而已,其能力比马强得太多。
一个斥候骑马来汇报,诺曼底伯爵的兵马停住了,罗宾一喜,让再去探,斥候走后,罗宾和塞西莉亚对望了一眼,会心一笑,过了一会,又有斥候来报:“报,敌方大军动了,向后退去。”
罗宾一点也不出意外,问到:“他们坚决不坚决?”
“左路很彻底,右路开始迟疑,但后来还是撤退了。”
罗宾掉转头,问塞西莉亚:“你看,这是怎么回事?”
“你知道了,何别问我。”塞西莉亚眼睛一翻,“不就是波拿巴不愿意撤退,但又迫于压力,无可奈何才撤走。”
“不错,应该是这样,波拿巴这家伙不简单,是个名将,可惜在诺曼底麾下,限制了他的发挥。”罗宾说到。
“诺曼底伯爵还是不错的。”塞西莉亚说道。
“他虽然不错,也懂兵,可惜就是气量不大。”罗宾淡淡的说,随后下令,“我们偷偷跟上,看有什么机会。”
怒狮堡三里外的大营中,已经过去数日,在怒狮堡外,一架架投石机矗立着,不断向怒狮堡投掷石块泥弹,操纵这些投石机的,都是那些镇中青年男子另外有几十个人骑着马,在怒狮堡外耀武扬威,怒狮堡这几日根本不能与外界联系,有数人偷偷出去,不论白天还是黑夜,一出怒狮堡,走不了多远,便尸横当场,一支闪着青光的箭便呼啸而来,这是风系附魔箭矢。
怒狮堡上灵光闪烁,王启年除了第一天傍晚雷霆出击,其后几日,就是不紧不慢用投石机攻打,根本不对怒狮堡有什么实质性的威胁,好像忘了那天说的话,李察尔觉察到这一点,知道他上当了,再想派人出去,已是不可能,冒险组织两次冲锋,可惜被一阵箭雨炸得烟消云散,只得祈求创主保佑出征的大军。
王启年在营中看起来没有事,军营之中,给他管得井井有条,对于镇民,他下达了命令,倒没有受到什么虐待,但自由是没有了,其他还好,他将妇女儿童和青壮年分开,却又能看到,使青壮年心中在所牵挂,他自己好像没有什么事,安德莉亚整天跟着王启年。
一切都按计划,王启年还是在每天夜晚细细思索,从当天的效果考虑,与自己计划是否相符,仔细查找可能出现的漏洞,王启年回过头:“今天还有多少人在城堡周边?”
“我们的人还有20名,每天按5名递减,至于镇上青壮年,除了三分之一的继续造投石机,其余都在投石机旁。”歌特说。
王启年点点头:“按时间来算,诺曼底伯爵应该退兵了。”才说着,远处一个灰影一闪,一只蝙蝠闪电一样飞了过来,到了王启年面前,王启年一伸手,化作黑烟投入王启年身中,王启年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对歌特说:“招集将领,开会。”
夜晚,二百名骑士悄悄地出发了,但留下了帐篷,营帐之中,瞭望台之上,好像有人在巡逻,这不过是障眼法,早就人去营空,但没人知道,王启年的军营之中,骑士所在,是作为禁区存在,不允许镇民闯入,否则杀无赦。
天光大亮,镇民们起床,这数日来,他们已麻木,好在敌人并不在意他们,除了挟裹着他们,让他们造那个投石机,和操纵投石机,并没有压制他们,但这种在刀口下的生活,实在难熬,想反抗,偏偏敌人宽严合度,人是比较惜命,加上妇女儿童又在他们手中,好在还能看到,基本上没有侵犯,让男人们不得不小心。
今天很奇怪,起床之后,并没有发现什么人来,但数日养成习惯,让他们不敢去探,营中保持奇怪的安静,瞭望台上依稀可见士兵,他们就这样惴惴不安,等待命运的安排。
早饭已过,怒狮堡中,李察尔等待数又一天到来的攻势,他也麻木了,反正自从那一天后,就再也没有出现那种铺天盖地的附魔武器的攻击,这样也好,最起码不担心怒狮堡破,怒狮堡可没有附魔武器,这次事件后,一定跟上面申请一批附魔武器,不论射程还是威力,怒狮堡几乎没有还手之力,普通弓箭根本不能与附魔武器抗衡,就是附魔武器太贵,价格是普通兵器的几十倍,但一定要申请,本以为有附魔兵器,谁知打开兵器库一看,什么也没有,肯定前任倒卖了,是不是好好查查,前任据说是一个伯爵的次子,一帮蛀虫。
今天怎么还没有开始,是不是出了什么情况?他不解登上城堡,三里多外,军营布法森严,一看就知道是个行家布置,这一点,倒抬举了王启年,王启年只是一句话,自有人布置好,围绕营寨是一圈木栅栏,隔百肘就是一座瞭望台兼箭楼,栅栏外各种陷阱木桩,使骑兵根本不能奔驰,内部也井井有条,一顶顶帐篷铺开,杀气腾空,营中很安静,但兵营有些动静,瞭望楼上好像有人。
今天是怎么回事,敌人好像没有出动,李察尔皱起眉头,想了一顿饭的功夫,决定派一支骑士去看看,现在已是太阳老高,城堡之中,一阵混乱,一支骑兵奔了出去,小心地向营寨而去,见营寨之中没有动静,终于骑士们鼓起勇气,冲入大门,刚冲破大门,轰的一声,这不是炸药,而是魔法,王启年昨晚临走前,布下了魔法陷阱,他们不幸踏入其中,顿时乱了起来。
里面的镇民一下子乱了,骑士死了几名,虽然是扈从骑士,但也算骑士力量,两方一下子懵了,一时间人仰马翻。
好不容易才平息下来,时间已是中午,李察尔得到准确的情况,不知什么时候,应该是昨夜,敌人已悄悄撤了,望着被士兵押着的五百镇民,李察尔手上青筋直冒,敌人只有二百名,从人数上来说,城堡之中人还略占优势,自己就被对方吓住了,该死的镇民,他恨不得把这五百名镇民全都杀了,但又怕影响,人总算没有失去理智。
王启年率领二百人,悄悄逼近了诺曼底的大营,天空之中不仅没有星月,反而下起了蒙蒙细雨,现在时间已是半夜,大概回到了自己熟悉的的土地上,不在森林中,诺曼底伯爵放松下来,他命令波拿巴在他身后十多里外下营,用意很明显,即使有追兵,波拿巴顶住,他要赶回去,与罗宾决战怒狮堡,根本没有想到有人来袭营。
王启年连夜悄悄撤走,按他估计,不到中午,李察尔不能摆脱出来,就是摆脱出来,他早已不知去向,他急驰一夜一天,今晚时,前方传来消息,诺曼底伯爵扎营。他立刻下令,全体休息,半夜出击,骑士们吃了干粮,倒头就睡,王启年没有睡,他是巫妖,休息与否,并没有关系。
天空飘起了小雨,他在默默想着,计划着该怎样下手,以二百人去偷袭一千五百多人,以一敌七,当初他提出这个计划,歌特他们都惊呆了,包括对他信心百倍的安德莉亚,他们实际上已完成任务,成功将敌人调了回去,可以说,这次围剿已经解了,王启年信誓旦旦说罗宾会率大军接应他们,并且,在黑夜中偷袭,敌人会自乱阵脚,形成营啸,在他的说服下,众人同意了王启年这个疯狂的计划。
王启年自己都不知道,罗宾是否能接应上,事先根本没有和罗宾商量,他虽然相信罗宾会跟着敌人,但还是要冒险,有时人算不如天算。
王启年写好了信,见时间已到半夜,便准备喊醒众人。不待他喊,众人便已醒。
“出发!”王启年一挥手,马队悄然无声融入黑夜之中,诺曼底大营之中,除了巡逻士兵和站岗的士兵,大多数进入梦乡。
陡然一声呐喊,无数魔法箭闪着红光青光,直扑那些帐篷,箭刚一发射,附魔投枪又到,轰的爆炸声响起,一顶顶帐篷顿时掀了起来,许多士兵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便在睡梦中去见死神。
虽然下着小雨,但那些帐篷还是燃烧起来,接着巨大的爆炸声响起,这是火药的爆炸,诺曼底军中有大炮,配有火药,一支爆炎箭射到火药桶,引发轰天的爆炸,二百名骑士齐声呐喊,像千军万马一样,呼啸而至,手中的大剑像死神的镰刀,收割着生命。
诺曼底的士兵一下子懵了,紧接着乱窜起来,口中哭爹喊娘,营啸发生,相互踩踏,乱成一团。
王启年不紧不慢,只是有人撞了过来,他才用手中杖一击,在他身边,安德莉亚大显神通,手中剑银光长出数肘,所到之处,无人是一回之将,看到远处一个骑士而来,她手一动,一个半月形回旋镖旋转而出,金光闪闪,只一旋,便将这名骑士腰斩在地。
“罗宾,你不是好汉,敢与我一战!”一股气势陡然升起。
56. 约书翰
王启年听到一声怒吼,紧接一股骑士的气势升了起来,王启年一皱眉,他没有想到,诺曼底伯爵军中有这样的骑士,离大骑士只有一线之隔,升起的气势使整个战场一顿,不过战场上不是一个骑士所能决定,接着依然是乱成一团。
安德莉亚脸色一白,说:“骑士,不是,大骑士!”
一个人影大踏步而来,手中大剑上深黄色剑光足有十肘,凝练如黄晶,一剑之下,一名骑士应声断成两截,来人正是诺曼底伯爵的管家约书翰。
他怎么来了,他不是在诺曼底伯爵身边,话还得从之前说起,诺曼底伯爵已经入眠,约书翰就在诺曼底的帐篷之前,他是和衣而睡,剑就在手边,陡然天崩地裂的爆炸声响起,他一惊,立刻坐了起来。
诺曼底伯爵也醒了,听到这个声音,急忙问到:“发生了什么事?”
约书翰掀开了帐篷,没有说话,但见外面火光冲天,诺曼底伯爵心沉了下去,他是一位将领,当然知道遇到了什么事,脸一下子沉了下去,他还指望着最后一丝希望,急忙穿起盔甲,约书翰给他帮忙,好不容易穿好,外面传来剧烈的爆炸声,听方向是炮兵所在,接着士兵轰的一声,四散而走,人喊声,马嘶声,乱成一团,军中将领有几个人跌跌撞撞来到,军中已经发生营啸。
诺曼底伯爵脸变得煞白,他知道他败了,上马拔出大剑,身上魔法阵已开始运转,发出柔和的白光,眼睛都红了,就要冲上去,被约书翰一把拉着,手往他的后颈一切,诺曼底昏了过去。
“你们快带着伯爵走,我来拦住敌人。”约书翰说完,把人交给了一位将领,然后声如洪钟:“罗宾,你不是好汉,敢与我一战!”
他这一嗓子,将气势提升到他的极限,离大骑士只隔一线,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他这一嗓子,让普通士兵一下子更乱:“不好了,罗宾亲自来了!快跑啊!”
此时他也顾不上想这些,大踏步向前,他并没有穿上铠甲,而是一身灰衣,手中剑气势在大踏步中不断攀升,剑气越来越精纯。
一个骑士手中大剑劈下来,他根本没有望,手中剑光一闪,那名骑士分成两段,栽倒在马下。
安德莉亚手一动,回旋镖出,旋转着幻化成一轮金月,向他斩去,他往上一挑,火花四射,回旋镖迸飞,没有旋转回来,安德莉亚刚要再射也回旋镖,王启年制止住她:“没用的,他虽不是大骑士,与大骑士只有一线之隔,阿尔弗雷德,你护住安德莉亚小姐,你们退下去,我来战他。”
“启年,你能行吗?你不是他的对手!”安德莉亚急了。
王启年没有回答,缓缓抽出杖中剑,刹那间,剑光亮起,转眼达到六肘,目光寒澈,罩定了约书翰。
安德莉亚顿时呆住了,这不是魔法阵所发出,这是货真价实的剑气,怎么会呢,半年前,他连基础剑术都不会,半年后,居然成为骑士阶的高手,难道他隐藏了身手,不对,当初罗宾说他魔法上达到山姆的水准,也就是五六级,骑士水平根本没有入流,最多仗着魔法剑,能欺负一下低阶骑士,低阶骑士到骑士是一个质变,许多人一生都不能达到。
约书翰一见,笑了:“你的剑术不过是骑士低层,最多算上骑士中层,想和我斗,还差得远。”
说着,手中剑往前一递,如凝练的黄晶,直指他的心脏,剑气中不仅凝练,更具有一种镇压之力,王启年顿感周身像压了一座山一样。
“你话不显多吗?如果仅依级别,那么就不用打了,把级别一亮就成了,剑术不仅是剑气,还有技巧,给我破!”王启年剑光不仅没有长,反而缩了一肘,手中刺剑陡然嗡嗡作响,万朵寒星绽开,刹那间出了十剑,剑剑不同,嗡嗡作响,把那股剑意给悄悄地瓦解了,他以十数剑为代价,仅仅是为了破解一剑,那股压力却是剑中一缕真意,并不是真的存在,王启年却感同身受,在这一刻,他终于明白大骑士与骑士的区别,虽然他与大骑士作战过,但因为相差太大,反而感觉不出来,直觉得滔天压力,现在才明白。
王启年以巧破拙,约书翰一剑被破去,眼中充满了诧异,但冷哼了一声:“雕虫小技!”
王启年不待他发出第二剑,手一抬,爆炎火球呼啸而出,约书翰随手一剑,轰然炸响中,火球消失,刚把火球消灭,王启年的风刃又至,他眼睛中露出讥笑:“区区魔法,不过是些低阶,能奈我何!”
手中剑一竖,风刃像被吸引一样,像他的剑上而去,一剑倾天,风刃切在剑气上,叮当作响,他目露出冷芒,剑往下沏,身体纵起,就向骑在马上的王启年一剑劈了过去。
王启年腿一夹马腹,马向前冲,身体前伏,借助马的冲力,形成合力,剑气又长了一肘,达到七肘,两剑偏交,一声响,约书翰抛飞出去,他本来就身在空中,没有着力点,而王启年却人马合一,力量上只有比他大,汹涌的力量形成大浪,当下就被抛飞出去。
约书翰只感到一股震颤力沿着手臂而上,只攻内脏,他的手臂飞速抖动,剑气一下子消失,并没有消失,只不过是对付侵入体内的力量,转眼间侵入体内的力量被逼了出来,人落地,在落地一瞬间,脚下一滑。
王启年也不好受,虽然绝大部分力量被他身下的马所承受,马长嘶了一声,倒退了几步,腿一软,跌坐在地上,王启年身体一长,纵身越起,他计算好了,虽然他在骑士等级上不如约书翰,但战斗就是战斗,是多种因素的集合体,王启年是用脑子在战斗,充分利用各种因素,早就在约书翰的落脚之处布置下了油腻术,一个很普通的魔法,就是魔法学徒也能施展,所以约书翰一落地,脚下一滑,随即就站住,前后两脚如钉子一样钉在地上。
而王启年纵身越起,手中剑泛出剑光,如奋雷般切向约书翰,约书翰一惊,但他没有慌,手中剑想招架已经来不及,脚下又滑,勉为其难将手一抬,身体一扭,在刻不容缓间,将要害避开,血光飞溅,王启年在他的肋下开了一条口子,足有半尺长,但并没有命中要害,虽然凄惨,但却没有生命危险。
在这种情况下,还不能将约书翰击杀,王启年心中叹了一口气,一个回旋,此时,约书翰却已飞身而起,身上气势一路攀升,竟然在临阵突破,冲破了极限,达到大骑士。
约书翰自己都没有料到,在这种情况下,修为突破,他心中大喜,本来他已经绝望,特别是人已经开始老了,根本没有想到会有突破的机会,想不到,在生死关头,竟然实现突破,他明白了,骑士的突破是在生死搏杀中,他甚至后悔自己明白得有些迟了。
他身上一突破,一股庞大的威压升起,毕竟才突破,还不能自主控制身上气息,刹那间,安德莉亚和阿尔弗雷德脸色大变,安德莉亚就要往上闯。
王启年突然回头:“安德莉亚,你们快走,到约定地点等我!”
安德莉亚刚开口:“不要……”话没有说完,旁边的阿尔弗雷德将她的马一样子拉住:“不要上去,这种级别的战斗已不是你我所能插手的,不要打扰王先生,给敌人以可趁之机,我们走。”
王启年见此,不觉点头,约书翰此时信心大增,一个大骑士,已能影响到几千人的战场,撇下王启年,就要向分散的人们扑过去。
“你是我的,想要影响战场,已是不可能。”王启年冷冷的说。
身上气息一变,一股阴寒的气势陡然而生,眼睛之中,绿芒一闪,一股黑雾骤然以王启年为中心,将两人包裹起来。
“你是死灵法师?!”约书翰叫了起来,他感到不可思议,要知道死灵法师虽然令人讨厌,可是却是军中的宠儿,往往独挡一面,召唤骷髅,形成一支不死兵团,虽然受创主教的限制,但各**方,往往当他们是宝贝,特别是达到魔导士级别的,足以召唤千人以上骷髅兵团,虽然时间上不过半个时辰,但在风云变幻的战场上,却是压倒对方的最后一根稻草,只有神术可以克制他们。
他喊叫之时,雾中已经出现了骷髅的身影,整整齐齐足有二三十号,举着刀枪,向着他奔了过来,骷髅居然很灵活。
他无奈之下,身上泛起黄光,掌中剑光更是突破了二十肘,轰然扫出,刹那间,剑光到处,白骨纷纷倒地,对于大骑士来说,这些骷髅不堪一击,但对于普通士兵来说,就不一样了。
他哈哈大笑:“死灵法师也不过如此!”
正笑之问,陡然脚下有了动静,一只只白骨手从地下伸出,向他的脚踝抓去。
57. 悄然离去
(感谢书友“闲云卜”打赏,在此叩谢!)
约书翰脚一震,地面顿时如水波一样,所有白骨手纷纷破碎,黑雾一下子散开了,他刚露出得意之色,王启年手中已出现一杆枪,哈迪尔之枪,黑色流光在枪表面流走不停,看着他,脸上露出嘲笑,一甩手,枪已出手,锁定约书翰。
轰的一声巨响,地动山摇,面前出现了一个大坑,约书翰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嘴角溢出了鲜血,站在大坑之中,他居然没有死,手中剑已破损,剑上光华顿失。
安德莉亚和阿尔弗雷德听到巨大的爆炸声,安德莉亚一转马头,被阿尔弗雷德一把拦住:“不要过去,你过去只会添乱,听王先生的话,到集合地点等他。“
阿尔弗雷德却忍不住往那边一看,在夜色中,人影绰约,火光飘忽,隐隐似看到王启年似乎站立在那里,手中剑绽发着光华,心中放下心来,安德莉亚也看到,才回转马头,向着集合地点而去。
约书翰的脸色终于变了,他才进阶大骑士,本以为凭借自己的武勇,能在最后关头挽回败局,士兵发生营啸怕什么,就他一个人,已足够挡住今晚偷袭的人,说不定能转败为胜。谁知居然被王启年一击之下,身边出现这么大的一个坑,要不是剑气护体,早就连影子都不见了。
约书翰一纵身,发现自己勉强从坑中上来,就算骑士也是轻而异举,但他却很勉强。王启年看他出来,举起手中剑,他也举起手中剑,眼睛之中透过一股惨烈的从容:“来吧!”
王启年看着他,目光之中露出一丝赞赏,将剑纷纷平胸举起,神情肃穆,缓缓地说:“你很了不起,可惜我不希望有你这样的敌人,我来送你最后一程。”
约书翰已身重伤,浑身如裂,也缓缓举起大剑,剑上又一次绽放出光华,像生命在燃烧,这是他最后的一击。
王启年身形一动,手中剑光大亮,整个人化作一道光虹,向前扑去,约书翰却没有移动位置,将手中剑迎着光虹而上,他不得不节省体力,以便全部用于那一剑,在最后一瞬间,整个人绽放出璀璨的光华,手中剑更是璀璨夺目。
这是他生命中最后一剑,却不能对王启年有伤害,王启年光虹一敛,已破入他的的身体,剑气爆发,光华一下子黯淡下去,王启年抽剑,他并没有倒下,只是失去了生命。
王启年叹了口气,向他的尸身鞠了一躬,回身看了一下战场,战场之中,已是彻底散了,士兵们哭喊着,纷纷四散逃命,而自己所带的人,已经杀入人多的地方,到处是尸体,但绝大多数都是敌方的士兵,眼前已经没有人,估计再有一会,他们就会到集合地。
王启年回过身,头也不回走了,他走的方向却不是集合地点。
安德莉亚还有歌特等人已在集合地点,人回来的差不多了,这次夜袭敌营,战果非常辉煌,一千五百多的敌军,几乎一触就溃,敌人不知道他们来了多少人,更多是互相践踏而形成的营啸,大势一成,败局已定,他们只是穿过了敌营,他们记住王启年的话,以最快速度杀穿过去,其余的不用问。
王启年知道在十几里外,还有一支敌军,人数虽然少于诺曼底伯爵,但王启年知道对方更难啃,因为他们的将领是波拿巴,戒备森严。
安德莉亚刚到集合地点不久,火把冲天,向几条火龙一样急奔而来,即使这样,依然前后军之间,形成一定的阵势,整整齐齐,远远的望去,就知道不可轻侮,在他们的后方,罗宾见此,也命令全军进发,打出了火把,相隔数里,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进行夜战,罗宾自听到爆炸声,心中已明白,应该是王启年他们的手脚,但他们只有区区二百人,故此他干脆也亮出了狰狞的面貌,压迫波拿巴不能救援诺曼底伯爵。
波拿巴的军队进退有度,在数里外通过,并没有理会安德莉亚他们,他现在任务不是战斗,而是全军以退。
到了诺曼底伯爵残破的营寨,波拿巴叹了一口气,他在爆炸声一起时,已知道诺曼底遇袭,但他不能全力相救,因为他知道罗宾肯定在某处藏着,正等待时机,随时给他以致命的一击,他整理好队伍,以确保就是在偷袭情况下也能反击,为此他丢弃了所在的炮,果然,身后也亮起了火把。
他望了一问身后的火把:“不要理他们,全军赶往诺曼底伯爵的营寨!”
在他们赶到之时,营寨中依然有火光,不过已是寂静无声,波拿巴看到尸横遍地,这个结局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和士兵们脸色阴沉,放眼望去,隐约之间,有个高大的身影矗立着,难道还有人活着。
他纵马向前,身边骑士也一拥而上,在火把的映照下,他和骑士们叫了起来:“约书翰!”
但没有回答,一个骑士上前,过了一会,说:“约书翰已经战亡!”
波拿巴下了马,摘下铠甲的头盔,深深一躬,骑士们也纷纷下马,向他表示敬意。
“带上他的尸身,我们走!”波拿巴冷声地说到。
安德莉亚焦急等待,一个士兵骑马过来,行了一个军礼,把一封信交给了她,她满疑惑的打开,借助火把,一看之下,脸色煞白:“不行!他怎么能不负责任得一走了之。”
身边骑士已全部到位,这一战亡二十八人,伤十五人,一百多名骑士,虽然全部是扈从骑士和低阶骑士,但在王启年的带领下,取得令人震惊的战果,可以说,这一次诺曼底伯爵元气大丧,数年内不要想再进攻罗宾。
就在安德莉亚大喊之时,罗宾已带着大队赶了上来,塞西莉亚奇怪看着安德莉亚:“什么事?怎么不见启年先生?”
“他是个大坏蛋,已经偷偷地溜走了。”安德莉亚声音中带着哭腔。
罗宾一怔,随即明白过来,叹了一口气:“我们留不住他,他有自己的追求。”
“我妹妹都不能挽住他的心,下次见到他,一定要他好看!”塞西莉亚咬牙切齿的说。
“不要,姐!”安德莉亚喊了起来。
“傻丫头,你还小,不要多想。”塞西莉亚怜惜地说到。
此时,有骑士递给了罗宾一封信,罗宾一看,却是王启年留下的,信件看完后,叹了一口气,说到:“收兵!”
王启年一路向西,他知道安德莉亚的心思,他是没有任何想法,自从他成了巫妖,男女之间的爱情就与他无关,与其卷入其中,害人害己,不如趁早脱身,让时间平息这一切。
王启年不知道的是,他不仅惹上安德莉亚,还有一个人对他魂牵梦绕,这个人就是缇娜,缇娜自己知道自身的情况,虽对王启年有爱慕之情,却不敢表露。
里昂纳多夫妇十分疼爱这个义女,看到女儿虽然苦练不已,但又心事重重,知道她的心思,对她说:“缇娜,你的心事我们知道。”
“我没有什么心事。”缇娜忙不叠的否认。
“不要否认了,你是否想启年先生?”
“没有,我没有想他。”缇娜面带紧张地说,“义父,不要开玩笑了!他已经走了,我…”
“没有事的,我的女儿,多少人想娶,都不可能,你要是喜欢他,我知道他去了那里,不要怕,我来做主。”
缇娜娇羞地低下头。
王启年十几日来,不断回想起他与约书翰的战斗,约书翰不像拉斐尔,他不过是临阵突破,比起拉斐尔相距不知里许,反而更见其实质,他现在明白了,原来剑意是怎么一回事,虽说不是他自身练出剑意,但也了解得七七八八,剑意是精神力的一种具体体现,给人以精神上无比压力,与练剑者的性格有关。
这等于给他开了一扇窗户,通往更深层次的剑术之路,西方剑术很直接,正因为其直接,杀伤力不可小觑,王启年前世没有接触过剑术,最初的剑术仅仅是从小说中得到,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现在知道了,对是对的,但人体速度有极限,而真正的剑术,是完全符合人的生理结构,甚至出现看起来,以慢打快的效果,剑不过是人体臂膀的延长。
王启年进入了黑森林地区,等他进入其中,翻越了几道山,才明白过来,自己是无意中闯入黑森林。
这一片地区延绵七百里,山深林密,其中多一种黑针松,人如果无意中进入,十有**就出不去了,过了黑森林,只有三百多里,就到了海边,一般人都避开黑森林,宁可多花费四五个月的时间绕路,也不愿从黑森林中通过。
但王启年已经进入,因为看到了一匹独角兽,才想起来,这种魔兽与其说魔兽,不如说神兽,据说只有纯洁的处女才能一亲芳泽。
王启年看到独角兽,独角兽也看到了王启年,王启年是一只巫妖,可以说天生与这种生物犯冲,王启年刚要避开,独角兽头顶的独角已经雷光大作。
58. 先制敌而后胜
一道闪电轰然落下,王启年在看到独角兽的独角之上闪现电光,就知道不妙,身体一闪出现在左方二十肘之外,身畔黑雾出现,聚向手中,一杆枪出现在他的手中,一甩手,枪已出手。
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小型蘑菇云升起,独角兽惨叫一声,背上羽翼张开,周身白光闪现,像一个圆球护住全身,但转眼间就如肥皂泡一样破灭,身体被爆炸的声浪卷起,轰然抛出,羽翼变得破破烂烂,居然还能保持完整,没有送命,让王启年很是吃惊。
独角兽咳了几口血,眼睛之中有了一丝畏惧,同时讨厌之色更重,退后了几步,口出人言:“巫妖,这里不欢迎你!”
即使受了伤,背上与身上斑驳染上黑色和红色,独角兽依然保持那种优雅,反而使人忽略了它的狼狈,真不愧有神兽之说。
“我没有伤害你,你却主动攻击我,你不说出个理由来,休怪我不客气,将你扒皮抽筋。”王启年冷冷地说到,独角兽是一种善良的神兽,这是这个世界的传说,但它也是嫉恶如仇,王启年发现这个传说并不准确,王启年不认为自己是个恶人,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自己生存,他并不知道,独角兽见到他满身血腥,又是修行暗元素的巫妖,本能的排斥他。
“小灵,是谁欺负你?”随着声音,又出现两头独角兽,身材显然高大得多,流线而充满力量身体证明它们是成年的独角兽。
“爸爸妈妈,这个巫妖欺负我。”独角兽小灵说到,眼睛之中透出一丝得意。
王启年一见又来了两头独角兽,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刚才那头小独角兽已是不简单,这两头独角兽一看就比小独角兽强上一大截,王启年看看身边,准备一有不对,就准备开溜。
“巫妖,是你击伤我的儿子?”那头高大的独角兽看着王启年,语气之中听不出什么,就像机器合成。
“它先攻击我,我当然反击。”王启年平静地说,但身上气势却隐隐在蓄积,他知道自己是巫妖,也没有想过与独角兽和平相处。
独角兽看着王启年一言不发,气氛凝重,王启年也看着三头独角兽,那头独角兽缓缓回过头,居然带着那头小独角兽走了,王启年看不懂怎么回事,难道传说中独角兽是善良的神兽是真的?
独角兽退入山林,王启年看着它们背景没入树丛中,身上气息渐渐散去。
王启年看了一下天空的太阳,认准了方位,继续向西走去。
走过了一座山,王启年陡然停下,目光盯住前面的草丛中,他感觉到一股杀机,不是魔兽,没有魔法波动,但又有杀机。
王启年眼光在前面草丛中逡巡,草丛动了,是两条蛇,一条灰黑色的蛇,头逞三角形,灰黑色,另一条身上一道道金环,头也曾三角形,两条蛇前着截人立而起,互相威胁着,嗞嗞吐着信子,头也两边晃动,在寻找对方的破绽。
王启年在一旁看着,不觉之间,脑中想起剑术,它们这种姿势,倒像剑术中互相试探,两条蛇在不停晃着,突然,金环蛇头一伸,张大嘴巴,闪电般的咬向对方的七寸,王启年眼睛一跳,他看得清楚,灰蛇刚才动作停顿了一下,谁知,就在这一瞬间,金环蛇就猛然出击,身体也绷直,好像整体一样就到了灰蛇的身边。
王启年心中一动,心目之中,整条金环蛇仿佛化作了一把剑,带着一股死亡的意境向着对手的七寸就咬了过去,那条灰蛇动了,身体向前一曲一扭,就在这一曲一扭间,恰好闭开了金环蛇的大口,反而一口咬在金环蛇的七寸,同时身体已缠了上来,两条蛇互相缠绕着,但灰蛇咬住了金环蛇的七寸,毒液注入了金环蛇体内,金环蛇拼命扭动身体,但身体被灰蛇缠住,渐渐地挣扎小了下去。
王启年没有走,他发现刚才一幕,却是像两个高明的剑手,王启年似乎有所悟,他想起来了,在前世,他听说过各种武技,有许多都是模仿动物,而刚才那一幕,分明可以化入剑术之中,先是迷惑对方,然后故意露出破绽,引发敌人攻击,敌人不攻击,有破绽也不是破绽,但一进攻,那就真露出破绽。
而且一旦进攻,便毫不留情,直接控制住对方,使自己掌控住整个场面。王启年若有所思,还未等他拔出剑来,将有些想法演练一下,那条灰蛇正在吞食金环蛇,陡然从旁边一个青影一闪,那条灰蛇陡然剧烈摆起头,王启年看得清清楚楚,这是一只螳螂,青翠的身体,像玉石雕成,正落在蛇的头上,那条灰蛇却将头乱摆,想将螳螂摆脱。
螳螂却死死定在它身上,王启年看到螳螂六只爪子尖上死死钩住了蛇的外皮,根本甩不脱,螳螂两只大刀却在蛇头上开锯,一会儿后,蛇停止了挣扎,王启年看到螳螂已经锯开的蛇头,从中吸取了脑髓。
这一幕,看得王启年目瞪口呆,他干脆就不走了,站在这儿呆呆地想着,螳螂完全是以弱胜强,欲胜敌,先制住敌人,自己先立于不败之地,不管多强大的敌人,在生理上都有死角,它之死角,我之生门。
王启年抽出了剑,举剑于胸,剑不停微微颤动,如果有人在王启年面前,就会发现,剑尖飘忽不定,根本不知道这一剑指向的目标,忽然剑上光华大作,一剑已刺出,身体也随着剑的刺出而自然迈步向前。
王启年感到这一剑出,打出了他的精气神,好像前面有一对手,朦胧中似有一点意念在前,向前延伸,这难道就是剑意,王启年刚起这个念头,这种感觉已消失,再也找不到这种感觉,王启年知道这应该是剑意,最起码是剑意的雏形。
王启年并不着急,对于剑术上的事,着急上没有什么用的,王启年相信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王启年在这里花了三个多小时把自己的感悟用剑式表示出来,才停下手来,继续向前走去,一路上又遇到了两起动物之间的较量,王启年并不打扰他们,只是在一旁冷眼旁观,等他们分出了胜负,在他的脑中,一幕幕地回放,观察着,思考着,将它们转换成自己的东西,王启年这是以自然为师,在骑士的道路上,他却走出了一条别样的路。
就这样走走停停,他在山野之中,已经度过了三天,他的速度很慢,他居然没有遇到一只魔兽,这一点他感到很奇怪,他不知道,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走出独角兽一家的地盘,独角兽虽属性善良,但毕竟是神兽,它们所在地盘,根本没有什么魔兽敢在这里。
王启年感到前方的丛林中,有两股杀意在凝聚,其中一股王启年很熟悉,十有**是那天那只独角兽小灵,另一股却是不熟悉,却是阴冷诡异。
王启年本准备避开,但心中又好奇,迟疑了一下,小心的进入林中,林中的树渐渐稀疏,王启年借助树的掩护,走了大概有二三百肘,一条溪流出现在面前,两只动物正隔溪相对,都展开了翅膀,不过并没有高高飞,离地不过数肘。
独角兽小灵眼睛望着对方,冒出了怒火,而对面却是一只飞蝠蠊,这是一种以暗属性为主的,兼有火属性及精神属性的怪异魔兽,身似一只大蝙蝠,却有着两只螳螂一样的刀臂,背上却不是肉翼,也非羽翼,而是类似昆虫一样的透明的膜翼,上面布满了花纹,不是花纹,而是天生的魔纹。
独角兽并没有发现王启年的到来,但飞蝠蠊却发现了,飞蝠蠊感官很敏锐,它有一种类似蝙蝠的超声波,对移动的目标很敏感,王启年在移动时,虽然隐蔽,还是被它发现了,王启年刚到这里,就感觉到一种极弱的波动,这种波动作用于身体,本来不会给王启年发现,但不知怎么的,王启年明显感觉到一阵波动,这种感觉就好像发自他的内心。
飞蝠蠊明显地狂躁起来,在王启年到来之前,两兽已经交手,独角兽居于下风,本来独角兽小灵不应该居于下风,但是王启年三天前的那一击,受的伤还没有好,这就使它实力大打折扣。
随着飞蝠蠊膜翼上魔纹依次亮起,一股阴寒从它的双翼处生成,一种无形阴森的精神力量生成,甚至在空气中形成淡黑色的光雾,向独角兽铺陈而去,独角兽显然很忌讳这种力量,身上亮起白色圣洁的光华。
两股力量一触,在它们之间,陡然泛起电光,劈劈叭叭,细小的电光游走不停,向着独角兽压了过来,独角兽体外白光迅速收缩。
独角兽看到不好,独角开始的亮了起来,飞蝠蠊大嘴一吼,并没有发出声音,但无形波纹荡漾而出,光线开始错乱,在独角兽雷光到来前,已然轰到。
59. 飞蝠蠊
(感谢各位书友提供龙套,龙套将在书中出现,不过可能时间较晚,尽可能与情节相关)
空气中光线混乱,形成一条通道,转瞬间快到独角兽面前,独角兽雷光刚要发出,劈叭声刚从独角上冒出,被精神薄雾和超声波打散,独角兽身体一沉,再也控制不住身体,跌了下去。
飞蝠蠊一鼓双翼,身体在空中一分为二,分为两个完整的个体,向着两个方向直扑而至,一个方向正是独角兽,另一个方向,却是向着王启年直扑过去。
扑向独角兽的飞蝠蠊双臂猛然斩下,在这一瞬,那两把类似螳螂手的刀臂露出了狰狞,锯齿状的刀臂上开始闪现乌芒,独角兽头一昂,独角上雷光一闪,将它抵住,可惜雷光很稀薄,根本不能侵入飞蝠蠊的乌光之中。
而扑向王启年的那只不仅刀臂闪着乌光直斩下来,同时口中吐出了一团阴火,幽蓝的火焰没有一丝热浪,却使人枯骨竭髓,却用错了对象。王启年身畔无形波纹一闪而出,那团幽蓝的火焰陡然一滞,接着火焰陡然散开,成为星星点点,围绕王启年身边,似乎给他罩成一层幽幽的蓝星,不仅没能伤他,反而似乎是他的护身光圈。
王启年剑已出鞘,随着他的剑出鞘,身畔的幽光却像受剑光牵引,在剑气的挟裹下,剑光暴闪,而成为二层,外层是一层幽蓝,内层凝练,迎面而至。
时机恰到好处,剑光一起,似乎洞穿了它的乌光,实际上却是一线之差,并没有接触到它的刀臂,却从两刀臂间的一丝空隙钻了进去,身体和剑光合为一体,一剑直接命中飞蝠蠊的胸部。
飞蝠蠊惨嚎一声,身体陡然虚化,向后急退而出,与此同时,另一只飞蝠蠊正占据上风,好像受了召唤一样,身体一闪,倒飞而出,两个飞蝠蠊一撞,又合为一体,但胸前流出了一点绿色的鲜血。
膜翼上魔纹亮起,流光流转不停,无形的精神力又一次形成了淡黑色光雾,不过光雾才开始聚集,王启年已抬起头,双目之中,绿芒一闪,似乎死神从中降临,死亡凝视,死灵魔法之一。
飞蝠蠊刚聚起的光雾像遭受一击,陡然散开,飞蝠蠊感到身体一刹那似乎死亡降临,知道敌人用了一种秘术,嘶吼了一声,精神力陡然爆发,口中喷出绿色血液,一出口,化作幽蓝的火焰,才将死亡凝视破掉。
然而,一道剑虹出现在眼前,王启年意念集中在剑尖之上,进入了无思无想的境界,身体自动动了,好像一匹半人马,周身一瞬间进入协调无比的状态,手中的剑随着周身快速前进,划出一条玄妙的直线,剑气自然而现,王启年在这一刻是那么清醒,好像周围一切都陷入停顿中。
那只飞蝠蠊却似静止一样,王启年甚至可以从它的眼睛中感受到它的巨大的恐惧,王启年只当一切都是平常,一切都是天经地义,剑毫无例外插入飞蝠蠊的身体,这一切玄妙的感觉才结束,巨大而奇妙的感觉如潮水一样退了下去,王启年甚至有些可惜,但一切都结束了,那种感觉深深令人迷醉。
巨大的尸身从空中跌落,王启年似乎从梦中醒来一样,从空中飘落,他自己知道,自己到最后居然履空而行,而独角兽小灵呆呆看着这一切,这个死巫妖居然蹈空而行,似乎空中有一条康庄大道,在那一道,它有一种错觉,似乎巫妖化为半人马,它摇摇头,把这种感觉驱赶出脑海。
王启年看着地面的飞蝠蠊尸体,当看到翅膀上密密麻麻的魔纹,心中一动,魔兽身上有些部位会有魔纹,据说魔法阵中魔纹最初就是受魔兽启发,那么飞蝠蠊翅膀上的魔纹就是很好的样本,想到这,他先施展了定核术,不知道是否能将魔核保存下来,随后也不解剖尸体,直接将尸体收入戒指当中。
“巫妖,你救了我,虽然我讨厌你,但独角兽一族是个知恩图报的一族,该怎样报答你呢?真是一个伤脑筋的事,历史从未有巫妖救过独角兽,该怎么办呢?”独角兽小灵急得团团转。
王启年先是一怔,然后讶然失笑:“拜托,我不需要你知恩图报,只要你们独角兽一族不对我无缘无故用雷劈就行了。”
“那不行,我堂堂的独角兽一族,怎么能忘恩负义呢?我得跟在你身边,寻找机会报答你。”独角兽小灵理所当然地说。
一人一兽在这边各讲各的一套,王启年发现独角兽小灵就是固执,甚至有点不可理喻,他讲得口干舌燥,最后,他认输了:“你跟着就跟着,不过不要坏我的好事。”
“只要你不做丧天害理的事!”独角兽小灵挺有原则。
王启年只有苦笑,一人一兽在深山中前行,天色渐晚,王启年找了一个小山洞落脚,而独角兽小灵却在洞外四下张望,隐隐似有不安。
王启年整理了一下洞中,从身上取出一块魔核,这是一块火系的魔核,取出一套炼金装置,挑选择了一把精金刀笔,凝神静气,在这块魔核上刻了起来,他刻的是一种简单的魔法阵,主要抽取魔核的能量,转换成光,在魔核中,光系魔核最好,其次就是火系,最差的就是暗系,并不是不能发光,而是光芒幽绿清冷,像一团鬼火。
刻好之后,王启年又拿出一块秘银,在上面刻了起来,一会儿就刻好了,将那块魔核安放在其中,小心地对齐花纹,一个完整的魔法阵出现在眼前,外圈是一个六芒星,在六芒星各个角上,刻画着简洁明了符纹,而在魔核上却是一个十字为主题,向外旋转着放射着线条,却是十二根线条,中间有着复杂的魔纹,最后交叉成六根均匀引出,恰巧与六芒星的六角相应。
组装好了魔法灯,王启年精神力开始循着魔纹开始运行,魔纹依次亮起,魔核开始的亮起,越来越亮,照得山洞中宛若白昼,光才稳定下来,只不过光中略带黄红色,如果使用光系魔核,光能呈白色。
魔法灯发明有上千年的历史,但一直没有能够推广开,它需要魔核,而魔核成本太高,就是最弱的魔兽产生的魔核,也需数个银币,虽然魔法灯的亮起长短按魔核来衡量,但就是最差的魔核,也能照亮十来个夜晚,但与蜡烛和油灯相比,成本还是太高;其次,最关键的是魔法灯需要精神力将之点亮,一般人没有相应的精神力,这样一来,就是富豪之家,如果没有魔法师,也不能点亮魔法灯,点亮之后,魔核就源源不断发光,只到魔核之中能量耗尽。
独角兽小灵看着这一切,眼中露出诧异之色,它走了进来:“人类真是很聪明,不过善恶不定,这块魔核是从哪种动物身上得来,应该是一种火系魔兽吗?”
“我不太清楚,这是从另一个巫妖那里得来。”王启年这块魔核是从卜尼法的储物戒指中所得。
“这个地方是魔狼谷,虽然没有看到魔狼,我有一种预感,它们晚上一定会出现。”独角兽小灵说到,外面天还没有黑透,青黛色的天空中,星星还没有露脸。
王启年点点头:“知道了,魔狼,它们比你怎么样?”
独角兽小灵不高兴地说:“它们怎么能和我相比,不过那头魔狼首领比较凶,我也不怕它。”
王启年明白了,魔狼实力应该和这头独角兽差不多,他走出了山洞,在洞外布置了一个简单的魔法阵,这是一种幻阵,不小心陷入其中,有烈焰烧身,不过并不能伤敌,而是吓敌,复杂的王启年能布置,但耗费太大,材料上时间上都不太适合,既然魔狼的实力与小灵差不多,一个幻阵就够预警的。
做好这一切,天完全黑了下来,王启年将魔法灯放在石台上,他将洞中一块较大石头整理了一下,做为工作台,他要解剖飞蝠蠊尸体,魔法师的力量不仅来自魔法元素,还来自知识,只有对自然的一切孜孜不倦的探索,才能对自然的一切进行思索,才能真正掌握魔法的奥秘,才能够真正领悟元素核心,进而掌控元素意志,王启年则是一个特例,他来自一个自然科学比较发达的世界,不过这个世界好像大的方面差不多,但小的方面又有一些差异,而且他一来到这个世界,就穿越成一个巫妖,从修行上来说,他省了许多麻烦,但自从领悟到元素意志,王启年就对这个世界的理论产生了怀疑,毕竟他是另一套理论教育出来的。
王启年把飞蝠蠊放在石台上,从储物戒指中取出了解剖刀具,在下刀之前,先细细临摹下了翅膀上魔纹,这些魔纹有些王启年比较熟悉,有些比较生疏,王启年边思索边把这些魔纹记录到本子上,有些魔纹他并不理解,不过没有时间细想。
记录好魔纹,他手举解剖刀,就在这时,独角兽小灵气呼呼的声音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