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一片空白
狂吻了一阵子,我心里竟有点开始感激这个**,她的吻竟和我的初恋如此之相近……倒是勾起了我很多美好的回忆和向往……
我突然发现一进门我俩就开始直奔主题,我都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个女孩长得什么样.
我真的很好奇,这能让我开始有些感激的妓0女,到底是什么模样。
我将舌头从她的唇间缩回,睁开了闭着的双眼。
我抬起头,第一次仔细端详着那张略红润且带清纯的脸。
但我立刻,立刻就发现,这并不是我第一次端详这张脸。
不过倒是这十年来的,第一次。
十年前,不看看这张脸,我都睡不着觉。
孙晨晨,我的前女友,我的初恋,那个和我交换初夜的女孩。
现在就躺在我身下。
可能是出于职业的习惯,她的眼睛没有睁开,如果是常规套路,我停止亲吻她之后应该就要脱她衣服了,她大概是在做戏,等我一开始脱她衣服就开始同步卖弄风骚。
但我只是静静地看着那张脸,大脑一片空白。
孙晨晨可能是等了一会儿没见我动手,用一种与我十年前听到的完全不一样的声音说道,"老公快点嘛,人家等不及了~~"
这话,我倒是曾经听她对我过,但是,这风骚无比杀必死的声音,我实在是有些不敢恭维。
她依然闭着眼睛,用一只手轻轻地把自己左肩上的吊带拨了下来,勾引着我。
我心里却凉凉的,完全不为所动。
我看着那张脸,但是面容,她并没有变多少,一样的发型,一样的素颜,只是胸部发育了些,比十年前更大了。
比十年前大的,除了她的胸,恐怕还有她的逼。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干这一行的,也不知道她卖了多少次,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她已经真的沦为一个**了。
我呆在那里将近一分钟,孙孙晨晨这才反应过来不对劲,也睁开了眼睛看着我。
唯有那双水灵灵的清澈的大眼睛没有变,还是那般纯净。
看来即使逼被草黑了,眼睛也不会变。毕竟瞳孔本来就是黑的。
那双黑色的眸子看着我,恍若隔世般的,我又回到了十年以前,跟她深情对望的日子。
据说,情侣每对视十秒钟就能增加彼此的好感度,我和孙晨晨曾经最喜欢对视,蹭着鼻尖,看着对方的脸。
穿过十年的积淀与隔阂,再次与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对上,我早已忘记曾经见到这双眼睛的激动与欣喜,也早已忘却了这双眼睛当初看着我,是多么的脉脉含情。
那双眼睛里透露出的风骚和下贱,渐渐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不敢相信的惶恐。
还有深入骨髓的惊讶。
宋……宋一鸣!?
孙晨晨颤抖的喊出我的名字,我却没有一丝感觉。
我甚至感觉我的名字被这个**喊出口是一种羞辱。
我没有多想,从她的身上下来了。
压在她身上更是种耻辱。
我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退后了一步。
我此刻心里上受到的冲击一点不比她少。
我曾经在心里一千次一万次的骂她**,这个贱女人,当初和我分手的理由是想要一个人,很累,不想在恋爱了,然后就丝毫不顾我的挽留,一脚把我踹得老远,离开了我,然后第二个星期,不想恋爱想一个人的她,就和他们学校的学生会主席杨国营老公老婆的叫了。
现在我眼前的她,真的是个**了,美梦成真,我却莫名的高兴不起来。
孙晨晨……
我喊出她的名字,心中没有一点悸动。
她惊恐的看着我,把拨到一边的吊带拉回肩膀,颤抖地说着,"你……怎么到这来了……"
对啊,我怎么到这来了?我不是应该在h市住着我新买的房子吗?我怎么到这来了呢?怎么到这个繁华的国际化大都市来花钱嫖我的初恋女友了呢?
是什么改变了我们,是什么改变了我,是什么改变了她。
我不知道。
我心里顿时激起了许许多多的问题,离开我之后你怎么样了?怎么做这行了?你怎么不回家?杨国营呢?他知道你现在这样吗?这十年在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还爱她?所以心疼她?
可笑,我很清楚的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无非是她这十年悲惨的经历,我只是单纯的想听他亲口跟我说离开我之后她过得有多不好,像三流虐心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对我哭诉自己的遭遇,然后在心里默默的**。
我没有说话,也没有问这些问题,我只是默默的转过身,拉紧了浴袍的腰带,背对着她撂下一句话。
滚吧,我不想碰你。
我觉得恶心,低下了头,闭上了眼睛。
孙晨晨并没有动,只是坐了起来,双手撑着床,也低着头。
我不想看她,我猜她是不想让到手的生意就这么没了,所以想赖着不走。
妈的,不仅人变了**,灵魂也成了贱人的是什么水平??
还没等我开口,他就说话了。
一鸣,对不起……
我转过身伸出一只手阻止了他要说的话,我现在不想听她说话,恶心。
"你需要钱对不对?来,我给你!"我走到衣架前,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我的信封,从里面随意的抽出了约莫十张左右的毛老头,快步走到孙孙晨晨的身边,把钱塞进了她吊带的胸口。
拿着钱,滚!!
吼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是因为太爽了!!!!!
十年了,这十年我虽然不是天天做梦出现这一幕,但也是很希望能有这样的机会,用钱羞辱这个没有灵魂的贱女人。
这十年的苦,没白吃!
我仰着头,做了个深呼吸。
不能对这贱女人发火,我可不是煤老板,光有钱没内涵。
孙晨晨慢慢地抬起了一直低着的头,脸上竟然浮现出一阵冷笑。她像电影慢动作似的,机械的掏出了我塞在她吊带胸口的钞票,点了一下。笑着说,"哟,看来你出息了嘛,有钱找鸡了?"
这臭**,还知道自己是鸡!不过她说那句话一点儿也不脸红,这不知羞耻的样子着实让我恶心。
第五十一章 教训婊子
我不想再看她,背过了身子.
拿着钱滚,我不想再看到你,赶紧回去找你的妈咪吧,说不定晚上还能接个活,别在这lang费我的……
我话还没说完,就感觉猛地从背后被人拉了一下,我措手不及,失去了重心,歪歪倒倒的退了几步躺倒在了床上。
孙晨晨一下子扑到我的身上,用一只手指头勾着我的下巴,"记不记得,我们分手的那一晚,你说要跟我做最后一次,我没同意?今天给你补上好不好,可不能让你白花钱呢~~~"
我懵了,支撑着想坐起来,但是被孙晨晨一把又推倒在了床上,我感觉到我的浴袍腰带被解开了,我感觉到我两腿中央早已高高耸立的巨柱被人握住,我感觉到那个握住我命根的女人在跟我说话,"装什么清高,硬的这么厉害~~"……
我感觉到孙晨晨一口含住了我的下体,用力的吮吸了一下……
我头脑都要炸开了!当然不是爽,是暴怒!
我抬起双脚,猛力踹在孙晨晨的脸上,让她含过不知多少jb的贱嘴离开了我的下身,她一个屁股蹲坐在了地上,捂着刚被我踹到的鼻子,好像很疼的样子。
我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我先是冲向衣架,从我的大衣口袋里抽出了一个信封,紧接着扑向她,单膝跪地,右手狠狠捏着她的下巴硬把她的脸抬了起来。
她的鼻子通红通红的,刚才我那一脚力道可不小,她没流鼻血算是运气好的了,不过可能因为疼痛,她两颊上全是眼泪,我并没有管那些,面部的肌肉一根根的都在抽搐,我冲她咆哮着,"尼玛个臭逼还知道自己是**是吧!?你他妈的逼嘴给老子口0交都脏了我的**!!!你们妓女是不是给钱什么事都干???好,老子今天给够你钱!!!!!""
我抡起胳膊,扇着呼呼的风,一个响亮的耳光清脆的落在她的脸上,把她的脸抽的重重一扭,这一巴掌之后,我立刻从信封里抽出了一张红票子塞进她的吊带里,紧接着我立刻换手,用左手再次赏了她一个耳光,抽完立刻又塞了她一百块钱……
这样抽了七八下,我感觉差不多了,于是蓄足力道,胳膊在空中划出一道携风带雨的弧线,一个雷霆万钧的耳光抽在孙晨晨的脸上,这一下力道比刚才那几下强得多,她被我抽的直接就扑在了地毯上。
我喘着粗气,妈的,打人还真是费力气,为了教训这**消耗了我这么多气力都lang费!我站起身,从信封里抽出了两百块,对折了两次,折成一个长方的厚纸条,揪着她的领子把她拽起来,把那钱啪的拍在她脸上,"不好意思啊,最后一下下手重,多给你一百,还有,"我把她扔回地毯上,又拿了三百块,扔在她身上,"呐,拿去买点药膏擦擦你的骚脸,别影响明天出来卖!"
我冷冷的看着躺在地毯上的孙晨晨。
她的两边脸都被我打肿了,但是他并没有在抽泣,只是趴在地上,浑身颤抖着。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在这个孤独的世界里被消磨的如此冷酷无情,对于我不喜欢的人,我没有一丝怜悯,对于背叛我的人,我没有任何同情。
曾经我不舍得她受一点伤害,如今,看着她被我打肿的脸,我心里没有一丁点触动。
我用一条毛巾仔仔细细的擦着下体,不希望一丝丝孙晨晨肮脏的唾液残留在我的命根子上。擦好之后,我重新穿上了浴袍,走到门口把门打开,撂下一句话。"你是自己滚,还是要我把你丢出去?又或是还嫌钱不够???"
这贱女人最后关头还算识相,她颤抖着做起来,摸了一下肿胀的脸,捡起了散在地上的张张红钞票,艰难的站起身,瑟缩着走到了门口。
她披头散发,头发全粘在脸上,对我点了一下头。
谢谢老板……
碰。
门被带上了。
房间里,只剩下死一般的宁静,还有那让我窒息的耳鸣。
我胸腔里愤怒的血液还在不安分的涌动着。
不过我已经不会想再冲出去多抽她几巴掌。为什么?呵呵,刚才花了那么多钱就抽了她几个耳光,现在想想有点心疼了……
不过,绝对值!
我一个人坐在床沿好久,好久。
我的心里有点空,但我不知道那空缺的东西是什么。
我想起了很多事情。
十年前,我遇到孙孙晨晨的时候,她十七岁,我十八岁。
她曾经是那么天真无邪,我偶尔给她说几个黄段子,她都会羞红了脸要揍我。
我真的……在今天之前,都绝对不会把她跟妓女联系到一起。
她不是那种看重金钱的女人,当年在北京,她上大学,我打工,那段时间是我最苦的日子,但给她在淘宝上买便宜又好看的衣服从来没断过,每星期她的衣柜里都会添上一两件新的衬衫裙子,她很懂事,从来不要我买太贵的,那条唐狮的牛仔裤,一百多块钱,是我给她买过最贵的衣服,而她自己做兼职发了工资,第一件事就是给我买了一件polo的长袖衬衫,三百多块钱。
而最让我感动,也是让我最记忆犹新的,就是那次……
在北京的那年冬天,我被假公司骗了,辛辛苦苦工作了半个月,说好把我的工资打到我的银行卡里,但是我苦苦的等了一个星期都没有收到,当我最后一次从自动提款机里走出来,一脸绝望的对着她摇了摇头,就在我快要崩溃的时候,她给我递来了一张一百元的钞票,那是她当月最后的生活费。
看着她真诚的脸,我终于无法控制我的情感,我狠狠的把她搂进怀里,泪如雨下。
那天,我吻了她的额头,就以为可以和她永远。
那天,我承诺永远不会负她,就以为一定可以兑现我的诺言。
我坐在床沿,把脸深深地埋进胳膊里。
我想哭,但是已经没有了眼泪。
现在冷静下来,我倒有点好奇了,这些年,在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第五十二章 情深恨切
赶紧打住!
这十年来在生意场上我一路摸爬滚打走过来,商业竞争中的明争暗战教会了我一个道理,永远不要对任何人流露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即便是对自己的盟友!
更不要说是对已经出卖了**和灵魂的前女友.
我站起身,走到落地窗边,猛地拉开了窗帘。
不知不觉已是傍晚,太阳烧红的半边脸迟迟不坑落下,还在尽自己所能,用力地放射着最后的金色光辉。
在金色的阳光照耀下,这座繁华的现代化大都市也是金灿灿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所有这座城市的一切,都融化在了灿烂的夕阳之中。
包括我。
我看着楼下一个个匆匆忙忙穿过街市的人们,他们有的起着电瓶车,有的拎着电脑包,有的牵着各自的儿女,还有的空着手,或插在口袋,或耷拉在裤边。
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不像是很悠闲的样子,好像都有自己不得不做的事情,要赶着时间,踩着夕阳最后的光辉,在生命的长路上奔波着。
我也是,昨天晚上接到通知,急急忙忙收拾了一下东西,今天上午就赶着第一班火车来到了这座生活工作节奏如飞的s市。
我也一样,没有停下脚步的时间。
在我的眼里,**致可以分成三种。
一种,是通过投机取巧,或是碰上了机缘巧合,绞尽脑汁,想通过一切不正当的途径步步飞升,比如那些,希望通过和我交往转正的实习生。
第二种,是面对骇人的现实,面对惨淡的人生,扛不住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最终给这个世界跪tian,卑躬屈膝的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还有第三种……
第三种……
我很清楚,自己是个男人。
在见到了孙晨晨之后,我更加坚定了这个念头。
我会是那第三种人。
跟残酷的现实拼个你死我活,不论遇到的是什么样的痛苦,都不会动摇我成为人上人的决心!
我看着最后一小块赤红的阳光,那迟暮的太阳,似乎在给与我最真切的忠告。
过去十二年,只是个开始……
宋一鸣,你要走的路,还很长。
只是,如果以后再发生这种事,我的双腿之间一定不会不争气的再有反应。
离开了宾馆,我回到了那空荡荡的公寓,就盖着一条单薄的毛毯睡了一晚上。
真奇怪,我一直都没有觉得冷。
对我这种已经几乎木讷掉了的人来说,遇到前女友,还报了十多年前的一箭之仇,这对我来说当然是非常爽感的一件事,却并不会给我的人生带来什么大的改变。
不过孙晨晨好像是没有准备放过我。
自从那天之后,我就不停的收到各种莫名其妙来源不明的短信,内容都是没头没脑,看的我是各种慎得慌。
不要以为你能保护好你拥有的东西,不相信吗?那你就努力吧。
如果你所拥有的一切都本不是属于你的,你却硬要强人所难,结果只会有一个。
过去,有人过得去,有人却过不去。
不要欺骗自己了,愤怒也是一种在乎。
如果你真的是个男人,就该为你做过的事情负责。
……
诸如此类乱七八糟意义不明的短信,看的我头都大了。这些短信是谁发来的,我是一清二楚,只是我一开始的时候怎么都搞不懂他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后来我渐渐开始怀疑,这些带有不少挑衅意味的话语,可能不单单是为了要骚扰我。
孙晨晨是个怎么样的女人我再清楚不过了,他不会做这种没有意义的蠢事。
但如果,他是为了故意要激怒我,让我再去找她,又怎么说呢?
请君入瓮,愿者上钩。
也就只有愿者会上钩了。
我特地挑了一个阴雨连绵的日子,再次来到了那个坑爹的旅馆楼下。
抬起头,仰望着这十几层的高楼,任凭雨水击打在我的脸上。
我喜欢淋雨,被雨淋着,感觉脑子比平时要清醒。尤其是这十一月冰冷刺骨的雨水。
最好,这雨水能洗干净我身上的脏东西。
雨下大了,我冻得有点哆嗦,这才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阴沉着脸走进了酒店的大堂。没等那群脂粉比脸皮厚的娘们扑过来我就直奔前台,开了一间钟点房,拿过房卡就上了楼。
可能会因为下雨吧,酒店生意特别好,商务单间已经没了,我定的是豪华单间,五小时两百多块,房间里的配置也比我那天住的大床房好,甚至还有个迷你浴池和按摩浴缸。我赶紧洗了个热水澡,方才缓过劲来,浑身的筋骨也都舒展了。
坐在床边,我咽了口吐沫,拉开抽屉翻找起来。
找到了那张小卡片,我毫不犹豫的拨通了上面的电话。
喂,您好。
额,好……
请问先生需要服务吗?
嗯……我想找你们13号……
啊?13号?您等一下我来看看……
好的。
行,13号在呢……
电话那头的女人又把话筒拿得远远的,喊了一嗓子,13号,819。
先生请您稍等片刻,妹妹准备一下,马上就上去。
好的。谢谢……
我放下电话,心情出乎我意料的平静。我本以为,在这漫长的等待中,我会坐立难安。
但其实我淡定得很,淡定得很……
直到门铃被按响的那一刻,我才开始有些紧张。
不过我并没有乱了分寸,我安静的站起来,对着落地镜整理好了衣领袖口和下摆,随便抓了抓头发,走到门口。
喀拉。
随着吱呀一声,房门退到一边,我看到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
房门打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子呈现在我面前,随之而来的,还有那扑鼻的香水味,香的刺鼻。
几天前碰面时,我可没觉得她身上的香水味刺鼻。
女子缓缓的抬头看了我一眼,又缓缓地低下头去,似乎一点都不惊讶,对于我的到来,从她的眼神里我甚至读到了些欣喜。
趁着她的脸抬起来的那一会儿,我看了看,脸上已经消肿了,至少我没看的出来有几天前被打过的痕迹。这似乎让我松了一口气,要是还有痕迹,我看着可能会有一点点内疚。
我心很软。
第五十三章 毛利小五郎
不然当初不会不去找杨国营算账。
孙晨晨没有等我开口,就一猫腰进了房间,很机械地走了两步,把包包扔在一边,一屁股坐在了我的床上。
我转过身,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不过她没有抬头和我对视。我走到她身边,双手抱着胸,很干净利落的说了两个字。"起来。"
孙晨晨有点迟钝的,几秒之后才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双手绞在一起。
我冷笑了一声,"怎么,早知道我回来?"
沉默。轻微摇头。
我继续冷笑了一下,"不打算跟我算前两天的帐?"
沉默。轻微摇头,我掏出手机,打开短信收件箱,点开那条匿名短信,在她面前晃了晃,语气比刚才更加冷漠,"这个短信是不是你发的?"
沉默……
她没有做答复,这样已经给了我答案了,但是我又加重了语气,再次问道,"我问你,这短信是不是你发给我的!?说话!"
继续沉默。
我点了点头,狠狠的点了点头,"行,你别说话,嘴巴给我闭紧了!"我点了一下那条信息,弹出了选项,选择拨号。
几秒钟后,言承旭干净清爽的声音就从孙晨晨丢在地上的包包里传了出来。
习惯两个人不见不散习惯一睁眼就寻找对方习惯让我们懒散不再坚强对寂寞丧失抵抗习惯两个人睡单人床才能沉睡到天亮如果你离开了我束手无策怎麼办习惯两个人,这曾经是我和晨晨在ktv里必点的一首歌。
现在是这个女服务工作者的手机铃声。
我笑了,笑的不止冷淡,而且讽刺。我唱歌的水平,我自以为是在大众水平朝上的,至少ktv的麦霸总是非我莫属,而听我唱歌,也曾经是孙晨晨最喜欢和我一起做的事情之一。这一首歌,我给她唱过无数遍,和她分手之后,我就再没有听过。
所有甜蜜幸福的歌曲,这十年,我都没有听过。
取而代之的,是陈奕迅深沉的嗓音,和他歌词中平淡而又刻骨铭心的故事。
我挂断了电话,我不想让这个声音继续钻进我的大脑,刺激我的泪腺。
我长长的呼出一口气,看着头低低的孙晨晨。这下子缠绕在我脑海中已久的问题之一,匿名短信的问题,至少可以说是解决了,也了了我的一桩小心事。
看着眼前的孙晨晨,我忽然不知道要问她什么了。我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她就是发短信给我的人,那我还应该问她什么呢……哦对了……
"你发这些短信给我,到底想干什么?你想表达什么意思?"
沉默。
我有些无奈的看着她,心想这娘们是不是要跟我耍无赖了?我继续说着,"你是不是想咒我?好,我现在就站在这里,有什么想说的尽管说吧。"
在一阵子的沉默之后,我听到了一个小小的声音。
我又听到了一个小小的声音。
是啜泣。小声的啜泣。
一个哽咽的声音,从孙晨晨嘴巴的位置传了出来。
"你不要这么凶我好不好……"
真的是从那一刻起,我才对"哭笑不得"这个成语有了最深刻的了解和体会。
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才懂得了,一个人如果丢失了全部的灵魂,哪怕是罪恶的灵魂,一旦成为一句空空的躯壳,将会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简而言之就是,不要脸。
我笑的很苦,这句话,孙晨晨当然不是第一次对我说。
不知道有没有人喜欢看名侦探柯南的。对于毛利小五郎这个角色,我一直以来都坚持一个看法:这家伙不是饭桶,他只是闷骚腹黑。
小五郎同学会杀人事件里,毛利小五郎的出色表现,尤其是片尾的那个漂亮的过肩摔,都证明了这一点,只要有一个足够强大的精神动力,他大脑中的那台发动机就会强力的运转起来,表现出并不亚于柯南的推理能力。
有点跑偏了。我要说的,其实是他和妃英里失败的婚姻。
毛利小五郎和妃英里是学生时代就在一起的青梅竹马,两人一直从小学到高中在从高中到大学,最后小五郎当了警察,妃英里成了律师,两个人组建了家庭,生下了小兰,这本该是一段人人都羡慕无比的lang漫爱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看上去,这对夫妻应该是很幸福的……
但为什么两个人分居了呢。
这两人很恩爱,没错,但是恩爱不代表没有矛盾,不会争吵。
最可怕的不是感情出现裂痕,而是双方都不善于修补这个裂痕,或是没有耐心去慢慢修补。
小五郎和妃英里从孩提时代就经常吵架,不止是小五郎总让着她,还是真的打不过她,每次吵嘴都以小五郎的退让结束。但是久而久之,上了高中以后,毛利大叔就没了那个耐心去哄英理了,每每争吵之后,两个人就冷战,然后过几天在复合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这样的爱情一直持续到他们结婚,婚后,小五郎酗酒的毛病越来越严重,妃英里几次三番的斥责都毫无效果,喝了酒的毛利小五郎也听不进去任何批评,总是无视妃英里的每一句话。
当小五郎已经懒到不想再去修补裂痕的时候,这个裂痕就开始日益扩大,逐渐的崩开一道道新的裂纹。
最终击碎他们幸福生活的,是一个夜晚发生的事情。
当时小五郎已经辞去了警察的职务,成为了私人侦探。那天妃英里的脚受着伤,在家里休息,小五郎加班到很晚才回家,一进家门,妃英里就端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宵夜,她知道小五郎劳累了一天,想让他喝点酒吃点东西好好休息休息。但是小五郎的态度却很差,他很生气的指责妃英里说,"你受伤了不好好到床上躺着,到处乱跑干什么?明知道自己做饭难吃还要做,不知道要好好休息吗?"
就是这么一句想当不高明但是意图很明确的关爱,让妃英里再也受不了了,甩门而去,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也许妃英里做的饭菜真的很难吃吧。
那又怎样呢?你听不懂小五郎当时说的话是要表达什么意思吗?
第五十四章 叙叙旧
真的只是嫌英理做的菜难吃而已么?
不解释。
这个死穴,我和小五郎是一样的。十年前我还甚是不懂风情,也不太会心疼人。晨晨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虽说绝大多数时间对她百依百顺,但是如果被我逮到她生理期偷偷吃辣的,或者生病了不好好休息跑出去玩,我会很生气的训斥她。就像小五郎那天的做法一样。
每次我冲晨晨这样发火的时候,她都会很委屈的一边挤眼泪一边跟我说一句,"你不要这样凶我好不好。"
呵呵。除了呵呵我还能说什么好呢。
我越看孙晨晨心里越觉得有点不是个滋味,但又说不上来到底是为什么。总之肯定不是被她这几滴眼泪给感动了。
如果我说,我有些后悔几天前对她所做的事情,一定会受到很多人的鄙视……所以我选择不说出来,在心里自责。
我自责了一会儿,很快恢复了往日的冷血,飞快的伸出右手,在她的左眼右眼上分别抹了一把,捏着她的下巴往上一提溜,让她把头抬起来,面对着我。她的眼睛红红的,眼神中似乎有着些许埋怨。
我冷冰冰的看着她,眼角抽搐着,"你别搁我这打苦情牌啊,没用,早干什么去了?如果你打算告诉我你发短信给我是什么目的想说明什么,就赶紧说,不说的话你现在就可以滚蛋了。"
我的声音很冷静,没有再凶她,但也没有包含一点点感情,至少没有一丝温度在声音里面。
她不是叫我不要凶她么?说实话,老子还不稀得凶你呢。
我一屁股坐在床上,抱着胳膊安静的等待着她的回答。
孙晨晨的反应让我有些吃惊,她并没有回答我什么,而是一声不响的转过身往门口走去。
要么赶紧说,要么就滚蛋。
她选择了后者。
在和我的第二次碰面之后,孙晨晨显然不打算再丢掉自己的自尊。至少,他不希望在从我这里,受到羞辱。
在青春面前,在感性面前,我曾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为她的每一个笑容而怦然心动,心也随着她每一个可爱的表情动作而颤抖。
在岁月面前,在理性面前,我已经,沦落到因为她的一个简单背影而漠然的地步,因为她一个倔强的转身而受到丝丝触动。
这世上恐怕没有什么比时间更能改变一个人的了。
不管这改变是好的,还是不好的。也不论这被改变的人,是个什么模样。
在时间面前对错不重要。
在时间面前输赢没有意义。
在时间面前……
也没有讨论到底是我欠她还是她欠我的必要。
在那个年纪,那个时代,没有谁欠谁,只有谁幸运,谁倒霉。
看着孙晨晨一步步的走向房门,那个娇小的背影,我还真是没有看过多少次。
和她重逢之后,我听到了不少曾经听过很多次的话,看到了曾经看到过的不少镜像,知道了不少曾经就深深了解的道理。
却是少有的看到了她小小的背影。
妈妈告诉我,和女孩子上街,男孩子一定要走在靠近马路的一侧,这是一种保护。
所以,我从来都是和晨晨肩并肩,或牵着她的手,或搂着她的肩,走在爱情的马路上。很少从背后看着她。
但也并不是一次都没见过。
我记得,那年冬天,已经到了正月的末尾,一个寒冷的傍晚。我们白天玩了一整天,晚上我送她回家。
晨晨家小区门口就有个公交站,我们坐着公交车到了那一站下了,晨晨就不再允许我往里送她。小区里到处都是熟人,被她爸爸妈妈知道我俩的事就不好了……
站在小区门口昏黄的路灯下,晨晨踮起脚,我低下头,当我们的唇碰到一起的那一刻,这寒冷的冬天似乎也平添了几分暖意。晨晨很开心的搂了我一下,转身进了小区,没有再回过头。
我看着她小巧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中,越走越远。
我看着她走向门口,低着头弓着腰。
我的心底里勇气了一股酸楚,猛烈的侵蚀着我的记忆,吞噬着我可怜的灵魂。
我的腿上不知哪来的气力,支撑着我站起身,走到了门口。
我的胳膊上也不知哪里来的能量,抬手把门关上了。
我瞄了一眼电视柜旁边摆着的各种红酒。
又低下头看了一眼用刘海遮住双眼的孙晨晨。
喉结微动。
我听到了从自己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
"先别急着走。这么久没见了,一起喝几杯吧。"
晨晨慢慢地转过身,慢慢地抬起头看着我,睫毛忽闪忽闪的,透过凌乱的刘海,我能看出她的眼角还是湿湿的,不过已经没有了泪花。
我真的很少看到过晨晨的转身。我看他背影的次数就不多,更不要说转身了。
我目送她远去,她从来都不回头。
唯独那年寒假结束,她开学要回北京,我则是要留在h市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我送她去她妈妈家,她妈妈送她去火车站。
在她妈妈家楼下,十字路口,没过马路我就停了,再往前送不安全。
晨晨穿过马路,走到对面。
她破天荒的回过头,冲我招了招手。
那一次,我回到家,足足哭了一个小时。
都是感动的眼泪。
现在,晨晨的转身再次呈现在我面亲,已经刺激不了我的泪点。
我不需要更多的证据告诉我,随着时间的流逝,早已经物是人非了。
我指着她的鼻子,义正言辞的补充了一句,"只是叙叙旧,别多想。"
我真的只是惊讶于,她还有自尊,还有羞耻心,还有骨气。所以这让我对她这些年的境遇产生了些许兴趣。
真的就这么简单,晨晨没有笑,她看着我正儿八经的眼神,看了几秒。再次低下头,一步一步走到床边坐了下来。
没有跟我说话。
我叹了口气,从电视柜边拿起一瓶85年的干红,看了下标价,三千五,稍犹豫了一下,启开,倒了两杯,端到晨晨跟前。
杯子里赤色的液体在摇晃着,透着绚丽的光。
晨晨从我手里接过一杯,低下头抿了一小口。
我坐了下来,没有碰杯子里的酒,挠了挠头,说出了从刚才就一直憋着的一句话。
第五十五章 说说过往
"对不起,晨晨,前两天的事,我很抱歉。"
晨晨的身子明显的微微前倾了一下,但是没有动摇,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做出任何表情。
我继续说着。"你对于我的道歉,早就已经厌倦了吧。每次吵架都是我跟你道歉。所以我不想说太多有的没的,你也最烦听我说有的没的,在一起的时候是这样,现在恐怕更是。我不多说了,今天就听你说。你有什么想说的,尽管告诉我好了。"
晨晨没有抬头看我,没有要说话的迹象,我上下打量了一下她,补上一句,"你放心,这就算是你为我提供的服务了。"
像是过了很久很久,晨晨才抬起头,呼出一口气,有些颤抖地说出了第一句话。"我也没什么要说的,你想知道什么,问吧。"
呵呵,这个聪明的女人,还真的挺有意思。
正常来说,在谈话中,谁能保持自己一直说个不停让对方无法还口,就能占据主导地位。
但是这次不一样,谁不说话,谁就主动。
一直说个不停的,反而是被动的一方,被牵着鼻子走。
孙晨晨看着一点,大概看得很清楚吧,所以她并没有照我所说,开始三流港台苦情剧的常规套路,各种诉苦各种一把鼻涕一把泪。
我有点迷糊了,孙晨晨,你的灵魂,到底还在不在。
就在我思索着要问什么的时候,晨晨却开口了。"我要说的也就一句话。我是最近才开始做这个的。信不信由你。"
沉默。
我也沉默了。不止是她。
在时间的长河中,我见过了不少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也领略到了各种各样没有灵魂的女人,根据我的经验,我应该能判断出,此刻坐在我身边的女人,虽然是个服务业者,但是特保有着完整的灵魂,有着自己完整的思想。
无论如何我都不相信,现在,此刻,当下,我眼中所见的女人,就是几天前为了钱不惜糟践自己也任凭别人糟践魂魄的孙晨晨。
除了呵呵,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难不成我那几个耳光还把她打醒了不成?那她还得感谢我不成?
我握着手中的杯子,不安的咬着嘴唇。我不知道孙晨晨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我可以肯定的是,她现在,一定有两个人格。或者说,两个灵魂。
"你就简单跟我说说,踹了我之后,你都经历了些什么吧。"
沉默。
我又抓了抓头,无奈的说,"那这样,我来问你问题,你要愿意说,你就说,不愿意说你就不说话,然后我就问你下一个问题,行了吧?"
我怎么感觉有种审犯人的赶脚呢?
沉默。
微微点头。
我定了定神,清空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杂念。
现在我只想知道,在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就从,他开始。
我深呼吸,气沉丹田,开始了和前女友的政治对话。
第一个问题。
这是我目前最关心,也是所有事情的源头和根本核心。
"你和杨国营,还在一起吗?"
即便是我,在这样的时候,也有那么一点希望,听到她说不,或者看到她摇头。
之前也有过这样的想法,如果晨晨告诉我他们没有在一起……
不过现在已经没有这种愚蠢的念头了。
我期待着。不论答案是什么,对我来说其实都一样。
对于我急不可耐的直奔主题,晨晨也没有便显出厌恶或不悦,只是转过脸看着我,眼神恍惚。"你很关心这个问题吗?"
听着她幽怨的声音,我不禁浑身打了个哆嗦,一种被人扒光了注视着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倒觉得我的灵魂和精神不如晨晨了……
上一次的见面,她给我的感觉就是个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的表子,但是这几天一过,她好像又成了我认识她的时候,那般的单纯,那般的安静。
房间很宽敞,很明亮,却似乎容纳不下我们两个人的心。
习惯了把心挤在一个人的房间里,体会了十年的孤独,突然又再次和一颗富有活力的心脏同处一室。
有种说不上来的不自在。
我干脆转过脸不再看她,晨晨也没有再追问我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我和他,目前还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这一点你不用怀疑了。"
咯噔。
我听到了,心脏跳动的声音,听得很明白,很颓唐。
有一个人跟我说过一句话,据说听到花开的声音,就会很幸福。
这个人当然不是孙晨晨。
在我不断地扭头看一个人,期待着来生与她的擦肩,却不知道,我的每一个回眸,都成就了另一个人的梦。
我每回一次头,她就能听到一次花开的声音。
而我是一直到认识了孙晨晨,才第一次觉得自己听到花开的声音了。
莫名的,毫无关联的,听到刚才晨晨告诉我,她和杨国营是夫妻的时候,我听到了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却无端的联想到了瞬间花开。
唯一的缺憾就是,我并不觉得幸福。
我抿了抿嘴唇,把干涸的嘴皮浸润,这才开口继续提问。
"那杨国营……知道你在这里吗?"
若是对陌生人,我是绝不会这样问的,这也是很不礼貌的问题。但是对这个女人,就不一样了。
晨晨没有立即回答我我,只是低头坐着,盯着自己的鞋面。
我叹了口气,抬起头注视着天花板的吊灯,那璀璨夺目的灯光,柔和的照在我和晨晨的身上。
但这种就不是太阳,只有光,没有温暖。
"这些年,你过的一定很苦吧。"
这是我的真心话,从我上一次见到她,不管原因为何,不管时间有多久,晨晨从事了这个行业,就已经能够说明,他的命运有多么的不幸和艰难了。
十年前在北京,我曾在一家夜总会当过一个多月的服务员,场子里二三十个公主小妹,我虽然没有时间一一了解,但是也和几个热情的女孩很聊得来。她们给我的感觉并不是和她们从事的职业一样肮脏,相反,每个坐台的女孩,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想,或者说,自己心中坚守的希望。
不过这仅限偶尔坐台的,经常出台的,就另当别论了。
第五十六章 分手容易回来难
话说回来,不论是只坐台不出台的还是会出台的,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她们都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
对于有些女孩来说,家是一个给她们睡一晚上的地方,还要冒着被许久的父亲殴打的危险,听吸烟的母亲不断的辱骂。
对于有的女孩来说,家是一个让他们不得不赚钱供着的地方,虽然极不情愿,但是家里没有劳动力,三四张四五张嘴天天等着吃饭,房租水电就是她们每天工作的动力。
对于更多的女孩来说,家是一个空壳,一个几乎没有交集的几个人聚在一起的住所,联系他们的纽带不是亲情血缘,而是一张单薄的户口本。
晨晨小时候就没有完整的家,父母早早的离异分居,她还有个亲弟弟,所以不论在爸爸面前还是在妈妈面前,晨晨都得不到应有的关爱。
但这不会是她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的全部原因,最关键的,恐怕还是她长大成人后,也还是没有完整的家。
我猜,她和杨国营一定是没有孩子的,看她现在的模样,我完全不觉得她有可能是一个母亲。
孙晨晨,这十年在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不知道。
但是我可以肯定,你一定过的很辛苦吧。
是什么让你选择了这条道路,我也不清楚,但是肯定和杨国营有关,这是毋庸置疑的。
我忽然有了种想要拿一桶爆米花坐这里听她讲故事的冲动。
不过这太愚蠢了,我也就想想而已。我坐着了身子,目不转睛的盯着吊灯,对着空气问话。"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告诉我这些年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哦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前几年就已经拿到了心理咨询师则格证,今天免费给你做咨询,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哦。"
晨晨没有笑,不看她的脸我都知道。
接下来的半小时,我听了一个老故事。
这有些像《北京爱情故事》里的杨紫曦的故事,但是,可能还要悲惨一点。
更何况,我也不是吴迪。
离开我,对于十年前的孙晨晨来说,是种解脱。用她自己的话说,和我在一起最后的日子,每天想到我,她想到的是一种负担,而不是幸福。
这倒不是说我有什么问题,只是我对她的百依百顺和宠爱让晨晨觉得她离自己曾经的梦想越来越远。
小时候父母离了婚,分居,晨晨就一直跟妈妈住在一起。虽然爸爸妈妈担心会影响到晨晨的学习而一直瞒着她,没有告诉她两人已经离婚的事实,表面上看,只是简单地夫妻闹矛盾,分居冷静。
但这一冷静,就是八年。
晨晨上完小学,上完初中,上完高中,父母一直没有复合的迹象。
她的爸妈是小学时就认识的青梅竹马,所以有时候老同学聚会,他们会在一起装装样子,假装感情还很好,不希望丢了面子。除此之外,晨晨就没有再看到爸爸和妈妈住在一起过。
从小就是妈妈带自己生活,尤其是上高中的时候,晨晨的妈妈在离晨晨学校很近的地方租了一套房子,每天公司家里来回跑,身心憔悴,看着妈妈辛苦的样子和越来越多的白头发,晨晨在心里默默的立下了誓言,以后一定要强大起来,一定要成为能独当一面的女强人,不靠男人,也不靠父母,自己一个人闯出一片天。
这个梦想在她的心里揣着,酝酿着。
直到我的出现,将这一切平衡都打破。
对晨晨来说,我出现在她的世界,其实并不是件幸运的事情。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晨晨其实很喜欢我,很喜欢被我捧在手心里宠爱的感觉,很享受我作为男朋友给她遮风避雨的保护,走到哪里都有个一米九的男朋友跟着,拎包拿水,走累了就让我背着,还能随时讲笑话逗她开心,歌唱的也好,和同学聚会ktv唱歌,带我去特别长脸,我还能帮她写作文,写青年志愿者协会需要的报告……
从来没有被人这样惯着,就连父母也没有这样宠溺自己的晨晨,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充分的体验了一把当女王的感觉,这感觉很好,很幸福,很开心。
但是,这和她的梦想是相悖的。
和我在一起,晨晨没有办法说服自己不依赖我,离了我,她出门不知道该坐什么公交车,该乘哪一班地铁,不知道哪里是东哪里是北……因为从来都是我陪她一起到市区到外面玩的。
跟我在一起的每一分钟,晨晨都很充实,享受着全方位的照顾。
我一不在身边,晨晨就开始犹豫,就开始担心,自己会不会最终背离梦想的道路,跟我一辈子在一起,安安静静的过一辈子,永远依赖我,永远离不开我。
至少当时,她就已经离不开我了。
这让晨晨感到很害怕。以至于每次想到我,晨晨都觉得有种很沉重的负担。
晨晨和我提出分手的时候,告诉我,她想一个人,不想恋爱了,其实真的没有骗我。
她真的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忍痛和我分了手。
分手是很容易的,面无表情的把我踹老远,头也不回地离开,就这么简单。
真的和我分手了,晨晨才发现一个人的生活,自己已经无法习惯了。
也许我之前给晨晨的爱太过密集,无时无刻,每一分每一秒,都让她身处在我的关心之下。
突然没有了我嘘寒问暖的短信,突然没有了我早上拎着早点站在楼下等着她下楼,突然没有人在她来大姨妈的时候背着她去上课,突然没有人在网吧包夜的时候,见自己睡着,就悄悄把外套脱下来,温柔的给自己盖上……
晨晨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被人溺爱的生活了。
尤其是在街上看到一对对过往的恋人,卿卿我我的甜蜜样子,晨晨的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也许不是每时每刻都需要照顾,但是,一个女孩子,怎么会一直不需要人关心,不需要人疼爱呢。
当她发现,在自己成为女强人的道路上,偶尔也需要一个肩膀的时候,我已经消失了。
第五十七章 杨国营趁虚而入
而杨国营,就在这时,恰到好处的出现在了晨晨的面前。
之前和我的那次碰面,我想杨国营就已经知道了他所需要知道的一切。他出生在一个商业世家,深受家庭教育中商业思想的熏陶,对于任何事情,杨国营都能准确的判断出怎样能使自己得到最大的利益,付出最小的代价。
杨国营看上晨晨恐怕不是一两天了,晨晨虽然个子不高,但是长的很小巧可爱,声音也很萌,从头到脚都流露出一种小女生的可爱。可能对于杨国营来说,我曾经是个眼中钉。
不过和我聊过几句,确定了我这个煞笔完全不懂的欲擒故纵有收有放的技巧之后,他就可以肯定,我不会再晨晨的身边呆太久了。
他只是在等,等晨晨把我踹了的那一天。
这一天的到来,可能快的要超出杨国营的计划,不过这不影响他正常发挥。他深知晨晨已经被我宠到无法无天,已经离不开被人惯着的生活,不能没有人给她遮风挡雨。
杨国营的优点就是,他不会像我一样,毫无原则,毫无目的,毫无计划的宠自己的女朋友。
杨国营很会挑时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给自己的女朋友足够的宠溺,什么时候该把自己女朋友的无理要求当放屁。
和我分手一个星期后,杨国营请客带一票朋友出去喝酒,也带上了晨晨。晨晨不能喝酒,喝一点啤酒就上头,两瓶啤酒下肚,晨晨已经醉的路都走不稳了。杨国营于是提议说大家一起去打台球,晨晨也要去,但是所有人都说她喝多了,最好回宿舍休息。
喝多了的晨晨倔脾气就上来了,硬要去,谁拦着她她咬谁,没办法,一群人驾着满脸通红的晨晨到了台球馆,为了证明自己没醉,晨晨连着打了好几把,但是都输得惨不忍睹,还赖着不下,说非要等她赢了才行。
轮到杨国营和她打,晨晨轻轻松松的就赢了,杨国营瞅准了这个时候说,你看,你都赢了我了,说明你没醉,你已经证明过了,我送你回去休息吧。晨晨心满意足的跟大家打了招呼,摇摇晃晃的往外走,杨国营跟在后面。
那小子心里大概都乐开了花吧。
后面发生的事情,我想不说也没什么问题,这样的情节,再说我都要吐了酒后乱性。真的是个很古老很古老的传说。
第二天晨晨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杨国营旁边,没穿衣服,虽然明白昨晚发生过什么,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杨国营这时候正好就变了乱七八糟的一大堆鬼话,蒙的晨晨稀里糊涂的相信了自己昨天答应杨国营要和他在一起。为了打消晨晨心里的顾虑,杨国营特地这样告诉晨晨,你放心,我随时都可以为你服务,只要你一句话,但我不会当你的跟屁虫,我会帮你学着怎样成为一个独当一面的女强人。
这正和晨晨的心意,所以将错就错,两人就这么在一起了。
那个时候,晨晨才和我分手第二个星期。
时间过得很快,一天一天,日子像雪花般纷纷飘落着,逝去的时间,就永远不会回来。
一个月的日子像是一眨眼就过去了,每天晨晨的生活都很规律,上学放学,一天三顿饭,都和杨国营一起,没事去上上网,逛逛街,看看电影,打一个电话杨国营就跟他一起,她要是不叫杨国营一起,杨国营也就叮嘱一句注意安全。这样的生活,在晨晨想来,也算是比较独立,起码,衣服自己洗,作业自己做,来大姨妈了自己走去教室。
但是晨晨度过了和我分手后最难熬的那些日子,也渐渐淡定下来了。
刚和我分手的时候,一下子从被宠的无法无天的天堂跌进了没人要没人管的人间,晨晨的心理落差太大,所以受不了,杨国营也就在那时候趁虚而入,一举把晨晨给拿下了。
一个多月过去,晨晨发现没有24小时贴身的随从,自己过得也好得很,杨国营也是经常陪陪自己,让自己始终泡在爱情的蜜罐子里,但这个蜜罐子却华而不实。自己并不爱杨国营,只是因为他能给自己一个依靠的肩膀,自己心情不好的时候有个倾诉的对象。
淡定下来之后,晨晨觉得,其实这个肩膀,是可有可无的。
重新习惯了靠自己之后,晨晨觉得,也许是时候真的过一个人的生活了。
杨国营在全然不知打情况下,毫无征兆的接到了晨晨的电话,听到电话那头的晨晨说自己想一个人不想恋爱,提出分手的要求。
他并不着急。
有我这个倒霉的前辈血淋淋的教训摆在面前,杨国营当然不会走我的老路。
他说分手可以,咱们等到学期结束吧,一起把这个学期走完,也算是有始有终。
虽然这话没头没脑毫无逻辑,但是晨晨却答应了。可能单纯的她认为自己当初说好了和杨国营在一起,现在突然变卦有点对不住他。
不差这几天了……带着这样的想法,晨晨和杨国营继续挂名当情侣。
直到学期结束前几天,杨国营又请客喝酒,单纯到可爱的晨晨又去了,又被灌醉,又被杨国营"带回去休息"。
和上次不一样,这回,杨国营没有做任何安全措施。
半个月多后,考完试准备回家了,晨晨才发现不对劲,自己的生理周期岁不稳定,上下也就差那么三四天,这回迟了一个星期都没来,回想起二十天前的那晚,她不禁有些隐隐的害怕。受不了心里的煎熬,她让杨国营买了一根验孕棒……
面对着那活生生的两道杠,晨晨傻眼了,杨国营也傻眼了。
不过晨晨是真傻眼了,杨国营是装的。
马上要回家了,火车票都买好了,只有三四天的时间,杨国营心里明白,这下,孙晨晨已经没有时间去想别的办法了。难不成她准备就这么回家?就算肚子不会明显到被看出来,两个月都不来大姨妈,她父母会傻到不怀疑?
很快,杨国营就带晨晨去北京最好的医院,做了人流。两天后出院,杨国营告诉晨晨,你放心,我会对你负责的,这件事情啊,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我不会让别人知道的,你们女孩子的声誉很重要,这件事情不能让别人知道的,你就乖乖地和我在一起吧,我会好好对你好好疼你的。
第五十八章 杨家的玩物
这话一出口,晨晨就恍然大悟了。
不过,也晚了。
晨晨知道,如果自己和杨国营分手,这件事情,一定会被传出去,让自己无路可逃的。
无奈之下,晨晨只好和杨国营继续在一起,只为了掩盖这件会摧毁自己清白的事情。
不过她并没有吃太多亏,杨国营没有食言,他对晨晨非常好,无微不至,晨晨虽然极不愿意,但是时间久了,也就不纠结这个问题了。
如果杨国营一直对自己很好,值得信赖,可以依靠的话,当个小女人……其实也没什么不行的……
晨晨栽就栽在她的天真上。
从她决定了要开始相信杨国营会一辈子对自己好的那天起,她就已经走进了这个万劫不复的深渊。
大学毕业后,杨国营闪电般的和晨晨领了结婚证,去s市定了居。晨晨的爸爸妈妈都高兴坏了,有一个未来的大企业家做女婿,还带女儿在全国最发达的城市过最高档的生活。虽然家室不是太好,他老爹还在牢里,不过不要紧,杨国营看上去仪表堂堂是个绝对的正人君子,光是这一点就折服了晨晨的父母。
带着老婆,杨国营开始了自己的奋斗。晨晨没有出去工作,杨国营不允许她找工作,说那太累,家里经济状况非常好,再加上杨国营也出去赚钱,晨晨只要在家里做做家务,料理好家事就行,当个全职太太。所以就这一点来说,刚毕业的那几年,对晨晨来说是很幸福的。
虽然她只是因为不得不和他在一起所以才爱着杨国营。
两年多的时间,晨晨每天在家打扫卫生,准备饭菜,是个很称职的家庭主妇,杨国营每天在外面打拼,从早忙到晚,早出晚归的晨晨每天也见不到他几小时,有时候工作忙,杨国营干脆就不回家。晨晨还不至于守活寡,但婚后生活也并不精彩,平平淡淡,还要做丈夫的出气筒,留正在外面有什么怨气全都撒在晨晨身上,晨晨不敢有怨言,毕竟男人在外面闯荡,自己做妻子的,怎么说也要替丈夫承担些压力。自己不懂经商,那也就只有这个方法可以替杨国营分忧了。
不知道到底真的是他的天才,还是他坐牢的老爸留下来的钱起了作用,不出三年,杨国营就成为了和平房产的s市分公司总经理。
一年后,原华东区总裁告老还乡,杨国营当仁不让的坐上了这把椅子。
那一年是杨国营的事业大发展的第一年。
也是晨晨真正噩梦开始的第一年。
这本来可以成为一个很美妙的故事。
虽然开头是一个骗局,过程布满了阴谋,但是看上去,这桩婚事已经很完美了。要知道,即便是在十年前,能从学生时代一直就在一起,最终走进婚姻殿堂的人不多。就像葛优说的,爱情,就将错就错吧。
没错,就是单纯的,可爱的,天真的,幼稚的,孙晨晨,嫁给杨国营时的想法。
婚后两人一直没有什么感情生活,夫妻行房事则更像是例行公事,只是器官上的摩擦,为了互相满足对方的生理需求。
这样的状况持续到杨国营混出头的那一天。
得知自己成为了公司华东区总裁的杨国营并不兴奋,毕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怎么着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杨国营当这个总裁当的顺风顺水,财源广进,先后给晨晨开了两家花店,一个宠物超市,还有n家网店,晨晨每天就在各个门面走走看看,没事就在家里泡杯咖啡维护维护网店,生活过得十分惬意。
除了自己老公并不爱自己。
晨晨对这样的生活还算满意,虽然和自己本来的愿望相差甚远,不过只要生活安逸,倒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真的是这样吗?
如果一个人背离了自己坚定的道路,从而选择了与世俗同流合污,那么这个人的一辈子必然会毁在自己手上。
没有底线,没有原则,没有志气,没有梦想。
没有灵魂。
当晨晨的生意做得越来越好,越来越离不开杨国营的钱。
她的灵魂就走到头了。
出人头地的杨国营渐渐地不再回家,渐渐地不再跟晨晨通电话,渐渐地不再理会晨晨生病需不需要照顾。
最后,彻底撒手,不再管晨晨的任何事情。
杨国营的别墅五百多平米,三层,娱乐休闲设施应有尽有,二十多个菲佣,十几个保镖,四个厨师,两个司机还有一个园丁,就是孙晨晨每天能够见到的人。
晨晨即是女主人,也是女管家。
当她发现自己被软禁在了这个豪华的囚牢里时,她已经,彻底成了杨国营养的宠物了。
当然,这个宠物不是白养的,杨国营经常隔三差五喝的醉熏熏得回到那个"家",不由分说,把晨晨按倒在床上,例行公事。
再或者,大学同学聚会,家里老人要见媳妇,就丢给晨晨最好的衣服和化妆品,打扮得跟天仙似的,带去参加聚会,再甩给她一百块钱让她自己打车回家。
家里的司机都歇了。
不过呢,晨晨的承受能力没有差到这样子就会自暴自弃,她希望有朝一日怀上杨国营的孩子。她知道,不论怎样,有了孩子就有了和杨国营斡旋的余地。
单从这一点来看,她倒是蛮像甄嬛传里的华妃。
晨晨到了这样的关头也还是没能猛醒。她依旧没有看明白,杨国营绝对绝对不会让自己怀上杨家的孩子。
至少她一直没发现,杨国营喝完酒回来用她泄欲,都是挑自己安全期。
一个无果的等待就这样开始了。
真正摧毁晨晨的是那张体检报告单。
鉴定结果的医生意见那一栏,"无生育能力"几个字显得格外刺眼。
更加击垮晨晨的,是家里的女佣翻出了垃圾桶里的这张字条,然后给杨国营看了。
我敢说,杨国营看到那个体检报告时的狂喜,一定不亚于他当年得知孙晨晨甩了我的那个时候。
故事说到这就结束了,就算没有爆米花,但我一样听的津津有味。
不用再继续讲下去,晨晨的沉默和掩面而泣已经告诉了我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
第五十九章 命运轮回
这恐怕又是一个老故事。
我看着孙晨晨。
我只是简单的回想着曾经自己的想法,和最后的作法。
知道自己要求的太多,还不断的要求。明明知道自己不应该有过多奢望,却还总是对自己的生活不满。
这就是我曾经做过的事。
而眼前这个哭的稀里哗啦双肩乱颤的女孩子,也犯了和我一样错误,才落得今天的下场。
殊不知,她曾经就是因为厌恶我烦的这个错误而甩了我的。
这种时候我不太知道该说什么好。
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抵着她的额头蹭着她的鼻子安慰她说乖别哭了这不是还有我吗我们可以重新开始的我不会介意你的过去我要的是你只是你我只要和你在一起哦我爱你我们一起走吧?
**,真几把恶心,你台湾野鸡电视剧看多了吧。
不管怎么样,有一件事情是可以肯定的。
听她这么说,杨国营三年左右就坐上了大老板(呵呵,我忍不住在心里冷笑了一声),那差不多应该也就两年的时间,晨晨就发现自己不孕了……
后面还有五年呢?这五年里发生了什么?
我不知道。
我也暂时不想知道。因为我需要的信息已经够了。
我清了清嗓子,扭过身子,正对着晨晨。
兴许晨晨身上的纯真早已被时间洗刷的一干二净,但至少现在,坐在我面前的女子,还有那么一丁点冰清玉洁的意思。
"你知道,为什么我现在会坐在你身边,跟你说话吗?"
晨晨还在抽泣着,肩膀起伏的很厉害。
有那么一秒钟我忽的有种想要把那肩膀一把搂住的冲动,不过这荒唐的念头很快就消失了。
我叹了一口气,"或者,这样问吧,你知道是什么,让我一直走到今天坐在这里和你说话这一步吗?"
她只是继续耸肩,没有回答我的意思。
这都是因为你。
这一句话我说不出口,虽然极度讽刺,极度恶俗,但是我不可否认这是事实。
十年前,晨晨和我分手的那天,就在他们宿舍楼下,我和她吵得很厉害,突然从路边窜出来两个男人,貌似是晨晨班里的同学,我好像见过,好像有那么一丝印象,冲过来不由分说的,一把把我揪到一边,抡起拳头就对我猛揍,虽然下手不是特别重,不是那种有深仇大恨的毒手,但是一下下打在我的身上,都像针扎在我的心窝里。
因为我穿过那两个人之间看到,站在几步外的晨晨抱着胳膊,面无表情的就那么站着,不说话,不劝阻,不表态,整个一张pokerface。
我没有抵抗,没有还手,被打的跪在地上,双手撑地。
过了得有一分多钟,晨晨轻轻的一句够了,那两人便瞬间乖乖停手,退到一边。当时那场景,活像是一个大小姐带着打手教训不听话的下人。
晨晨走到我身边,对着我的耳畔轻轻地说了一句,疼吗?
我浑身都在颤抖,竭力克制着不要一拳头塞在她脸上。
晨晨没等我回答就站起了身,丢下一句"疼的话就别再找我这种会让你疼的女人做女朋友了",和那两个男人走了。
越走越远。
越走,越远。
世间交由我们的总是最残酷的任务,最艰辛的旅程。
从那天起我就明白了这一点,彻彻底底的明白了。
要是说我前两天抽晨晨那些个耳光,有不少是为了还她那天让我在光天化日之下,来来往往的路人眼前莫名其妙挨的一顿打,我想也不足为奇。
因为十年前,我跪在那坚实的大地上,就已经许下了诺言。
孙晨晨,你给我记好了,刚才的耻辱,我会让你加倍奉还。
并不因为你是女人,我就会手软。
不过我不会在光天化日下践踏你的自尊,羞辱你的灵魂。
即便我再恨你,也只会选个周围没人的时候,单独还你。
我做到了。
等晨晨肩膀起伏的程度越来越小,我才开始讲述我的想法。我真实的想法。
我不是多要强的人,但是那样的一次堪称刻骨铭心的失恋经历,也足够成为我前进的动力,成为我努力的源泉。
还记得当时,我在我的日记本里写下过这样一段话:作为一个男人,怎样才算是成功了呢?如果将来,若干年后,你的每一个前女友,注意,是每一个,都因为后悔当初离开了你二后悔的抓肝挠肺,一个个都捶墙痛哭,都觉得自己对你的所作所为是全世界最煞笔的错误……那你就真的有够成功了。
现在看来,这样的想法无疑是幼稚的。不过我依然为我的前女友感到遗憾,因为她很不明智的,自己放弃了成为全世界最幸福女人的机会。
没有遗憾就不叫青春,但是被迫失去和主动放弃是两个概念。
也许孙晨晨这辈子都不会明白这一点。
她终于抬起头来看着我,满脸的迷茫,双眸充斥着疑惑不解。
也罢了,事在人为,这难料的世事岂是我能够妄自评价的。
兴许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呢?
"知道吗?如果你不离开我,我不会坚强的努力奋斗只为将来把你和杨国营踩在脚下,也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生活,"我看着晨晨,"也就不会有这次外派的机会,更不会遇见你。明白吗?"
晨晨眨眨眼,没有说话。
他心里恐怕是在想,永远不要歧视疯子,他们只是和你的世界观,不同而已。
我摇了摇头,不再去看晨晨的脸。"我就想问你,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这个的?"半晌,晨晨支支吾吾的声音传了过来,"上……上个月……"我继而闭上了眼睛,冷冷的说,"我要提醒你,不要试图跟我说假话,起码目前你做不出比这更加愚蠢的举动了。"
晨晨的回答听起来有点幽怨,"你要是不信,可以不问我,问杨国营去呀?"
"杨国营?他知道你现在在这里做这个?"我依旧闭着眼睛。
晨晨的声音低沉,却不失力度。"反正即便我告诉你,他不知道,你也不会相信,你又何必要问我呢。"
我沉默了。
主观上,你如果给一个人扣了一顶帽子,那么不论他说什么,做什么,你都会得出一样的结论。
第五十九章 命运轮回
这恐怕又是一个老故事。
我看着孙晨晨。
我只是简单的回想着曾经自己的想法,和最后的作法。
知道自己要求的太多,还不断的要求。明明知道自己不应该有过多奢望,却还总是对自己的生活不满。
这就是我曾经做过的事。
而眼前这个哭的稀里哗啦双肩乱颤的女孩子,也犯了和我一样错误,才落得今天的下场。
殊不知,她曾经就是因为厌恶我烦的这个错误而甩了我的。
这种时候我不太知道该说什么好。
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抵着她的额头蹭着她的鼻子安慰她说乖别哭了这不是还有我吗我们可以重新开始的我不会介意你的过去我要的是你只是你我只要和你在一起哦我爱你我们一起走吧?
**,真几把恶心,你台湾野鸡电视剧看多了吧。
不管怎么样,有一件事情是可以肯定的。
听她这么说,杨国营三年左右就坐上了大老板(呵呵,我忍不住在心里冷笑了一声),那差不多应该也就两年的时间,晨晨就发现自己不孕了……
后面还有五年呢?这五年里发生了什么?
我不知道。
我也暂时不想知道。因为我需要的信息已经够了。
我清了清嗓子,扭过身子,正对着晨晨。
兴许晨晨身上的纯真早已被时间洗刷的一干二净,但至少现在,坐在我面前的女子,还有那么一丁点冰清玉洁的意思。
"你知道,为什么我现在会坐在你身边,跟你说话吗?"
晨晨还在抽泣着,肩膀起伏的很厉害。
有那么一秒钟我忽的有种想要把那肩膀一把搂住的冲动,不过这荒唐的念头很快就消失了。
我叹了一口气,"或者,这样问吧,你知道是什么,让我一直走到今天坐在这里和你说话这一步吗?"
她只是继续耸肩,没有回答我的意思。
这都是因为你。
这一句话我说不出口,虽然极度讽刺,极度恶俗,但是我不可否认这是事实。
十年前,晨晨和我分手的那天,就在他们宿舍楼下,我和她吵得很厉害,突然从路边窜出来两个男人,貌似是晨晨班里的同学,我好像见过,好像有那么一丝印象,冲过来不由分说的,一把把我揪到一边,抡起拳头就对我猛揍,虽然下手不是特别重,不是那种有深仇大恨的毒手,但是一下下打在我的身上,都像针扎在我的心窝里。
因为我穿过那两个人之间看到,站在几步外的晨晨抱着胳膊,面无表情的就那么站着,不说话,不劝阻,不表态,整个一张pokerface。
我没有抵抗,没有还手,被打的跪在地上,双手撑地。
过了得有一分多钟,晨晨轻轻的一句够了,那两人便瞬间乖乖停手,退到一边。当时那场景,活像是一个大小姐带着打手教训不听话的下人。
晨晨走到我身边,对着我的耳畔轻轻地说了一句,疼吗?
我浑身都在颤抖,竭力克制着不要一拳头塞在她脸上。
晨晨没等我回答就站起了身,丢下一句"疼的话就别再找我这种会让你疼的女人做女朋友了",和那两个男人走了。
越走越远。
越走,越远。
世间交由我们的总是最残酷的任务,最艰辛的旅程。
从那天起我就明白了这一点,彻彻底底的明白了。
要是说我前两天抽晨晨那些个耳光,有不少是为了还她那天让我在光天化日之下,来来往往的路人眼前莫名其妙挨的一顿打,我想也不足为奇。
因为十年前,我跪在那坚实的大地上,就已经许下了诺言。
孙晨晨,你给我记好了,刚才的耻辱,我会让你加倍奉还。
并不因为你是女人,我就会手软。
不过我不会在光天化日下践踏你的自尊,羞辱你的灵魂。
即便我再恨你,也只会选个周围没人的时候,单独还你。
我做到了。
等晨晨肩膀起伏的程度越来越小,我才开始讲述我的想法。我真实的想法。
我不是多要强的人,但是那样的一次堪称刻骨铭心的失恋经历,也足够成为我前进的动力,成为我努力的源泉。
还记得当时,我在我的日记本里写下过这样一段话:作为一个男人,怎样才算是成功了呢?如果将来,若干年后,你的每一个前女友,注意,是每一个,都因为后悔当初离开了你二后悔的抓肝挠肺,一个个都捶墙痛哭,都觉得自己对你的所作所为是全世界最煞笔的错误……那你就真的有够成功了。
现在看来,这样的想法无疑是幼稚的。不过我依然为我的前女友感到遗憾,因为她很不明智的,自己放弃了成为全世界最幸福女人的机会。
没有遗憾就不叫青春,但是被迫失去和主动放弃是两个概念。
也许孙晨晨这辈子都不会明白这一点。
她终于抬起头来看着我,满脸的迷茫,双眸充斥着疑惑不解。
也罢了,事在人为,这难料的世事岂是我能够妄自评价的。
兴许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呢?
"知道吗?如果你不离开我,我不会坚强的努力奋斗只为将来把你和杨国营踩在脚下,也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生活,"我看着晨晨,"也就不会有这次外派的机会,更不会遇见你。明白吗?"
晨晨眨眨眼,没有说话。
他心里恐怕是在想,永远不要歧视疯子,他们只是和你的世界观,不同而已。
我摇了摇头,不再去看晨晨的脸。"我就想问你,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这个的?"半晌,晨晨支支吾吾的声音传了过来,"上……上个月……"我继而闭上了眼睛,冷冷的说,"我要提醒你,不要试图跟我说假话,起码目前你做不出比这更加愚蠢的举动了。"
晨晨的回答听起来有点幽怨,"你要是不信,可以不问我,问杨国营去呀?"
"杨国营?他知道你现在在这里做这个?"我依旧闭着眼睛。
晨晨的声音低沉,却不失力度。"反正即便我告诉你,他不知道,你也不会相信,你又何必要问我呢。"
我沉默了。
主观上,你如果给一个人扣了一顶帽子,那么不论他说什么,做什么,你都会得出一样的结论。
第六十章 自己拯救自己
主观想法有时候真的能左右你的客观判断能力.
我想了想,极不情愿的说,"不好意思,我应该相信你的。抱歉……"我站起身,走到电视柜边,把握自己的酒杯里斟满一杯酒,也给晨晨那杯完全没动过的酒加到满,"这一杯,我敬你,算是道歉呗。"
说完我一口气喝干了杯里的酒。85年的红酒,口味香醇,让人意犹未尽,光是闻一闻那杯中的余香,就足够沁人心脾,越发提神醒脑。
我放下杯子,靠墙站在一边。"既然,杨国营不知道你现在在这里,那你刚才说的,叫我去问他,是什么意思?"
对于我这个问题,晨晨像是早就料到了似的,我话音刚落,就回答说,"你以为我会在这里干这个,不是因为他吗?"我笑了笑,"就因为你不能怀孕?你又不是上个月刚知道,那怎么最近才开始做呢?"
晨晨有些急了,坐直身子,脸都憋红了(她的脸本来就哭红的了好不好==),急不可耐的说,"当然不简简单单是因为这个……当然还有其他原因!我其实……"
一阵爱疯的经典铃声打断了晨晨满含怨恨的声音,我口袋里的手机一边响一边震,我赶紧掏出来接了电话。
我是个八面玲珑左右逢源的人,不管和什么样的人我基本上都能打成一片。
这通电话就是公司里一个同事打给我的,几个同事带着各自的老婆在一个家庭旅馆报了一个vip厅,准备自己动手准备一桌晚宴,问我要不要一起。
我当然没有理由拒绝,正好,这也让我不用绞尽脑汁的去向今晚怎么拒绝和孙晨晨一起吃饭了(人家什么时候说要请你晚上吃饭了==)。
我把手机揣回口袋,看了看晨晨,她仍一脸茫然的坐在窗边,像是在想什么心事。
晨晨做菜的水平,其实也没话说。
那年冬天,就是正月里,老爸老妈回老家过年了,我因为工作的原因要留在h市。那几天白天我忙着工作,每天晚上呢,晨晨都会坐着公交车到我家来,给我做晚饭。
也就是老爸老妈不在h市的那几天,晨晨经常到我家来,让我感受了一把结婚以后二人世界的幸福。那些日子也是我曾经最难忘的回忆。
白天劳累了一整天,回到家,乖巧的老婆做好了饭菜,在门口迎接你回家,帮你脱下厚重的外套,给你捏要捶腿,喂你吃可口的饭菜,吃完饭搂着老婆看看电视,如果时间足够,赶在她回家的末班公交车之前,还能躲进房间拉上窗帘干点坏事……
那几天,是我印象里,我的人生最幸福的几天。
晨晨做的菜很和我的口味,我喜欢吃辣,而晨晨最拿手的就是麻辣水煮鱼,大冬天的,又是正月里,听着窗外的鞭炮声,小两口坐在一起吃着热气腾腾的水煮鱼……这小日子不要太舒服了!
只是和女朋友一起在家吃晚餐,就已经能让我怀念十年了……
我是得有多好打发……
今晚去同事家,蹭蹭他们的幸福,不知道我能不能也沾上点喜气,尽快摆脱单身呢~~至少孙晨晨是不太可能再做饭给我吃了,既然不指望她给我我要的幸福,那现在也没必要在她身上lang费太多时间。
毕竟我已经有了重大收获了。
我走到晨晨身边,坐回床上。我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把右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也许现在我帮不上你什么忙,不过我猜,你可能现在日日夜夜都在盼望着脱离杨国营的控制吧。"
孙晨晨没有说话,但是肩头似乎有那么一丝抗拒,但是很小很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拽过背包,我拉开拉链,从包里取出了一个牛皮纸包。
"这个东西,你就放进你加随便的那一个抽屉里,最好是看上去比较隐蔽的那种。不过要注意,这外面一层牛皮纸,你一定要扔掉,里面还裹着一层,你一定要确保里面的那一层牛皮纸上不要留下你的指纹,懂我的意思吗?"
孙晨晨很机械的缓缓把头扭了过来,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手中的牛皮纸包。"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冷笑了一声,把牛皮纸包放在了床上,站起身背对着她说到:"你不是想脱离苦海吗?那就照我说的做,把这里面的东西找个地方放好,然后装作打扫房间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报警,就这么简单。当然了,最好你还可以趁杨国营那天晚上喝醉了回来,把他的指纹按在这上面,这样警察来的时候这东西上面留有他的指纹,他就更百口莫辩了。
孙晨晨并没有伸手去碰那个纸包,只是带着厌恶的眼神看着拿东西,似乎那个纸包里是什么脏东西。
沉寂了一会儿,我们都没有说话。半晌,我觉得该说的也都说完了,该做的也都做了,要不要自己拯救自己,是他孙晨晨自己的事情,我只负责提供给她路子,却不能保证她敢做。
我从钱包里拿出几百块钱,轻轻的放在了一边。"没钱你不好交差吧,这钱你拿着吧,要是能有多余的,就存起来,下次请我吃饭用吧~~"
看她没有要回复我的意思,我就叹了口气,往门口走去,想了想,又转过身补上了一句话。
"分手的时候,我的承诺我做到了,我相信你的承诺……你也可以做到。"
这话有点违心,但也是我所能给她的仅有的鼓励了。
我走到门口,拧动了门把手。
似乎是很自然而然的,很理所应当的,晨晨冲了过来,从背后抱住了我。
虽然让我有点猝不及防,但也在情理之中。
已经入冬有些日子了,白天越发短暂。太阳的工作时间一天不如一天。
这才五点不到,窗外的太阳却已经懒洋洋的发红了。
在满面红光的太阳之下,整座城市都开始转入休息状态。结束了一整天漫长而乏味的工作,下班回家的人们已经开始造成交通拥堵。
而我,此时则像个忙里偷闲的人,在所有人都忙碌了一天准备回家吃饭的时候,我却站在这个豪华的宾馆房间里,身后搂着我的,是十年前就和我恩断义绝的前女友。
第六十一章 无可救药的女人
这样的画面真让我蛋疼,所以我很庆幸自己没法像看电视一样看着这场景.我低下头,只能看见一双手从我的腋下穿过,紧紧地捆住了我的胸口。
夕阳艳丽的光芒穿过窗户,钻进房间里,照在我和晨晨的身上。
从来没有,真的从来没有。
这十年来,我做过无数个有关孙晨晨的梦,但是从来没有哪一次,我会梦见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会像曾经深爱着我的时候那样,从背后给我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不是我没有这方面的想法,而是我从来没有觉得晨晨还会对我有除了怨恨之外的任何情感。
我不知道这个女孩在想什么。也没有必要知道了。
我没有伸手去把她的胳膊从我的身上拽开,只是淡淡的说,"你这样做,是想告诉我,你已经不怪我前两天对你大打出手,从而凸显我的薄情寡义吗?"
晨晨没有反应,倒是搂我搂的更紧了。
我叹了口气,声音比刚才更为低沉。"你搂够了就跟我说一下,我还有事呢,"我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现在是四点五十,最多再给你十分钟,够了么?"说完我就把手机放回了口袋,双手自然地垂在两侧,抬头看着天花板。
沉默了几秒之后,晨晨说话了,只是这一开口,说的我哭笑不得。"二十分钟……好不好……"
呵呵,总好过前几天那样的要求了吧。我没说话,点了点头。我隐约听见晨晨小声的嘟囔了一句"那就够了",然后便觉得她竟开始踮脚吻起我的脖子来……
我一惊,浑身触电般的战栗了一下,但是还没等我说什么,晨晨就抢先一步跟我说,"我告诉你,我没有做这一行太久,你不是不相信吗?那我给你看看证据吧,怎么样呀?"
我没有动,就那么站着,双手自然的贴着裤边。
孙晨晨吻了吻我的脖子,继而开始动着手,从我的胸口开始游移,划过锁骨,最终落在我的肩膀上。
我能感觉到她用紧贴着我后背柔软的玉兔蹭着我的脊梁骨,顺势把一只手伸进我的衬衣里,抚摸着我的胸口,另一只手,很理所当然的往下移动,慢慢地,落在我的腰部以下,两腿之间的位置。
慢慢地,孙晨晨停下了手的动作。
又慢慢地,开始在我身后,微微颤抖起来。
虽然这件事让我很想起来就恶心,但是……这样说是最好的……
"记不记得,以前你经常说我是潜力股,软着的时候又小又短,像个小毛毛虫,但是硬起来之后就变成能让你死去活来的擎天柱……"我安静的说着,竭力控制我的贲门,不让它打开食管的通道,让我胃里的东西涌入咽喉,"不用怀疑,你摸到的是你熟悉的那个毛毛虫,不是擎天柱。"
孙晨晨的身子抖得越发厉害,她慢慢将手缩了回去,退了几步。
我转过身,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我怀疑,我此刻的表情是不是也是,pokerface。"你也不用怀疑,我的毛毛虫真的没有变成擎天柱,"孙晨晨和我对视着,眼中透着一丝无助,"我不是阳痿,你放心……很遗憾,你刚才对我的动作,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
看着她眼中的失落和无助,我狠狠的补充了一句,"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我根本,一点感觉也没有。"
我自己也很难相信,我真的可以做到。毕竟我曾经的敏感程度是我最大的软肋,和孙晨晨接一会儿吻就有反应,更别说身体接触了,以前,孙晨晨经常在大街上要和我接吻然后手还不老实,弄得我只能弯着腰走路,看着我一脸窘态的糗样,她总是笑得很开心。
所以此刻,我是有些自豪的。毕竟我肯定我的生理系统没有问题,刚才那一系列生理刺激也没问题,有问题的,只是刺激我的人。
我撇撇嘴笑了,耸了耸肩膀,"其实人啊,只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就可以很清楚很明白的知道,什么是可以接受的,什么是无法接受的。"晨晨呆呆的看着我,嘴巴张了张,却没有说话。我不管她,一口气说着我的话。"如果你是我,而且也摆正了自己的位置,那么你就会知道,十年前无情的抛弃了你而且还叫人走了你一顿的前女友,是无论如何,也给不了你身体上的刺激的。"
若是摆不正自己的位置,那我也活不到今天,更混不到今天这个样子。
我笑着,迎接孙晨晨异样的眼光,笑的很单纯很自然。"起码我很清楚,我今天来,不是来找鸡的,只是来跟一个老朋友叙叙旧,而已。"
最后那两个字我咬的特别重。
我背对着她整理着刚才被她弄乱的衣服,零零碎碎的有跟她说了些话,有事就打电话给我不要发短信我看不到跟杨国营不要说太多免得我难做人这一行水很深如果没做太久就赶紧走不孕也不是不能治别太悲观还是去医院看看吧如此种种。
拿上那瓶开了的酒的价格标牌,我就准备走了,看孙晨晨的样子好像是没话要对我说,不过我还是问了她一句,"还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沉默。
"你变了。"
我露出最真诚的微笑,不过不是送给她,是送给她这十年来无形中给我的精神鼓励。
"我是变了,变得比以前成熟了而已,这不是好事吗?"我笑的很自然,而晨晨看着我的眼神却告诉我,在她眼里我的笑容就和我眼中的杨国营的笑容一样。"你不就是嫌我幼稚没用才甩了我的吗?我现在比以前成熟了,你应该替我高兴才对啊~~"
我猛地想起了前几天自己对她做的事情,忽然又觉得,我没资格说自己成熟。
于是我深深的给晨晨鞠了一躬,拧开门把手,退到门外,看着屋里面无血色的晨晨。"我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也不至于低贱到见逼就乐。不好意思,无意冒犯。"
岁月的作用,生活的洗涤,终究是不可逆的过程。
孙晨晨到底是个世俗女子,即便曾经有着清新脱俗的梦想,但毕竟早就丢掉了,不是么。
第六十二章 看破红尘
问世间谁能不入俗套,呵呵.
关上门的那一刻我还在考虑要不要跟孙晨晨说"再联络",不过直到房门彻底合上,我都没说的出来。
看来我内心深处,还是希望这女人再也不要打扰我的生活了的。
我呼出一口热气,要笑着摇了摇头,走进电梯。
走出酒店,我顿感神清气爽,夕阳像是对我很满意的,将温暖的光芒洒在我的脸上。
怪了,这个时节,阳光居然还有温度?
这应该算是给我兑现诺言的褒奖吧。
……
宋一鸣的恩怨情仇历史总算是告一段落,宋一鸣口干舌燥,拿起水杯咕咚喝完,神情有些寂寥。。
"然后呢?后来怎么样了?"李墨阳给宋一鸣点上了一支烟,也给自己点了一支,静静的问。
"后来?嗯……让我想想……"宋一鸣摸了摸下巴,像是在组织着语言,没有立刻回答李墨阳的问话。这遮遮掩掩的态度倒是更加激起了李墨阳的兴趣,"宋哥,我寻思着,你绝对不可能是在那个牛皮纸包李防着一包圣诞礼物吧~~"
听到李墨阳这样糗自己,宋一鸣也有些生气了似的,塞了李墨阳一拳,旋即又淡定的说:"这么给你说吧,就在我和孙晨晨那次碰面之后的第三天,警察就接到了举报,带着搜查证到了杨国营和孙晨晨的家里,并且带走了杨国营,有一个月之后,法院判了杨国营四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处罚金二十万元。"
宋一鸣这么一说,李墨阳自然也就清清楚楚了。
不过,李墨阳在意的倒并不是这样一个结果,只是……
过了三天警察才上门来查,看样子,这个孙晨晨一定也经历了不少思想斗争吧。
难不成他还想着一日夫妻百日恩?呵呵……
"再后来呢?"李墨阳继续追问着,"我看既然杨国营出现在了这里,就说明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没有落案执行刑事判决吧。"
宋一鸣点点头,掐灭了烟头,又重新点上了一根。"然后,有一个人出现在了杨国营的面前,告诉他,只要他把自己所有的钱都交出来,并且自愿被安排到国外做海外劳工,到非洲国家端盘子洗碗,就可以帮他摆平这件事。"
听到这里,李墨阳就大致算是明白了,后来宋一鸣继续得意洋洋的讲了他怎么利用地下关系和一些不能说太细的手段,让法院最终撤回了一审判决,将杨国营放掉了,紧接着宋一鸣拿到了杨国英的近千万身家,开了这么个高端的赛车场,左手金钱名利,而杨国营则是被安排到了这里,做最下等的工作,原本细皮嫩肉的一个富家公子,现在俨然成了一个农民工。
李墨阳听完宋一鸣一脸得意的炫耀,不禁又多了个疑问,"诶,那孙晨晨呢?你成功逆袭了,她也脱离苦海了,你们俩该不会旧情复燃,又破镜重圆……"
"呸!阳哥你说什么呢!"宋一鸣还没等李墨阳说完就打断了他,一副被触到了逆鳞的样子,"你以为我这样做是为了救她?狗屁!老子才没那么高尚!"
李墨阳一边擦着汗一边又说:"你可能的确是没有这个打算,但是你废了杨国营之后,也就等于是在客观上救了孙晨晨……""他们两个男盗女娼,一家子贱婢的事情我不感兴趣,我在做的只是复仇,遵守我当年的约定……"
宋一鸣俯下身子,看着李墨阳的眼睛,两眼直冒火光的说:"阳哥,你记着,我宋一鸣,就他妈是个混蛋,不过老子从来不主动招惹别人,你对我好,我记一辈子,但是如果谁惹到了我,我就绝对不会放过他……不管这个人跟我是什么关系,是我马子也好,是我兄弟也好,只要背叛了我,就只有死路一条……不,也许比死更惨,我要让他,生不如死……"
宋一鸣说完,就又点起一支烟,往隔壁的床上一躺,随手抓过一本杂志看了起来。
李墨阳笑着微微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只是在心里想了想,宋一鸣这家伙,也是个内心**丝,却又硬要装着很有内涵的货……不过这并不是坏事,起码如果没有更大的利益驱使,我李墨阳绝对不会侳对不起他的事情,有这么个兄弟的话,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会很方便……
不过,宋一鸣到底是没有告诉李墨阳,孙晨晨脱离黄金装点的魔窟以后到底怎么样了。
说不定,那个女人只靠自己,还真能活的有滋有味呢。
毕竟对她来说,再没有比自由更宝贵的东西了。
宋一鸣一直是单身,始终没有再找别的女孩子做女朋友。
兴许是,被孙晨晨的经历一震撼,也看破红尘了。
也许你未来的妻子或丈夫不如你那些前任优秀,不如你那些前任有魅力,不如你那些前任善解人意,不如你那些前任懂得讨你欢心,但他们是你所有的恋人中唯一兑现了相伴终生这一承诺的,其他这样承诺过你的人在优秀,终究还是离开了你,那即使他们在优秀又怎样呢?留下来的才是最好的,说到做到的才是最适合你的。
如果你正在恋爱,千万别相信这几句话:亲爱的,我以后再也不凶你了;我再也不惹你生气了;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好了,我没有别的要求;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别的什么我都可以不要……别相信这些话,即便这些话是你自己说的。
虽说两个人在一起是很好,但是如果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再完美的爱情也会出现瑕疵,得过且过的日子,柴米油盐的生活过久了,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生活物质上的缺乏,会成为一切争吵和矛盾的源头,或直接或间接的原因,抑或是导火索。
一份能够长久保持下去的爱情,需要至少一方的理解和包容,坚守各自的底线,深厚的爱,和坚实的物质基础。
除非两个人都以lang迹天涯,四处流lang为生活目标,否则没有人能逃得掉。甭管你们的爱情多么梦幻,看上去多么甜蜜,多么无懈可击,现实最终都会撕破你的美梦,击碎你幼稚地幻想。
你还以为你是小孩吗?你还以为你可以像小孩一样,无拘无束,无所顾忌的恋爱吗?你还以为你的爱情之需要两个人在一起就可以吗?别再抽自己耳光了
第六十三章 准备营救
打个比方吧,如果你女朋友的一件衣服丢了,很难过,穷**丝只能一个劲安慰,而高富帅就可以掏出信用卡,走,我带你再买一件去。高富帅的方式可能没什么情趣,却能真正留住妹子的心。
都说穷**丝有情趣,其实是因为**丝没有能力让自己的女朋友要什么有什么,所以只能打打擦边球,说点漂亮话,做点让女孩子会有点小感动的事情。
这样的生活,在恋爱初期,没有那个女孩子会不喜欢,但是时间久了,对于一个只会说漂亮话而不能给自己带来衣食无忧生活的**丝,很少有女孩子能坚持接受……
时间一久,你的漂亮话说完了,小感动的桥段用烂了,整天吃了上顿没下顿,整天上淘宝看衣服没有一件能买下来,谁特么跟你白头偕老,呸,自不量力。
"别怪女孩子现实,怪就怪你自己没本事吧。愿各自安好。"
看着朋友圈里宋一鸣刚刚更新的动态,李墨阳微微一笑,也到头躺回了床上。
经历了这个漫长的小插曲,整整一天就这么一不小心的lang费掉了,当李墨阳发现过去的24小时里,他都完全没有和宋一鸣一起商量怎么救人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多了。
根据当地的习俗,教会会在每周日上午十点举行集体礼拜,当地的信徒基本上都会去教会。李墨阳上网查了一下,姜先生告诉他们的那个工厂是当地一家有名的地方企业,掌握着世界上最顶尖的生物制药科技,几乎是关乎到这个非洲小国的整个国家生存的命脉。
不过因为担心西方大型集团的渗入,所以这个集团对于员工的选择是极其保守,如果不是家族里上三代都是土生土长的当地居民,就不能进入这家工厂工作,上至研发人员下至搬运工人,无一例外。
李墨阳看着荧幕上给出的资料,不免觉得有些疑惑,像这样的一家生物制药企业,现在落入了武装派的手里,而且武装派居然都把人质关押在这个地方,说明武装派已经几乎完全掌控了这个国家的经济支柱,那么现有的政府到底有什么资本来跟武装派谈判呢?
还有一点,这个企业本身也有着不小的问题。
如果是生物制药企业,那肯定是核心技术决定生产实力的,这么一个小小的非洲中部小国,面积额就跟四川省那么大,人口还不到一千万,在这里土生土长能有多少世界顶尖的科学家?更不要说祖上三代都是当地人的了……那么这个企业到底是哪里来的世界顶尖技术呢?
宋一鸣又睡着了,呼噜打得震天响,但是却并没有影响到李墨阳。
他的第六感告诉他,这里面,一定有着千丝万缕的交集,这几件看似没有任何关联的事件,一定是有着不为人知的联系。
不过既然这家企业的员工全部都是当地居民,那就好办的多了,只要时间一到,所有的员工就应该都会到邻近的教会做礼拜,这中间至少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不管怎样都足够把人救出来了。
李墨阳这样想着,花了十多分钟弄醒了宋一鸣,两人收拾了一下,背着背包,穿着军装,戴着李墨阳镜,全副武装的出发了。
充足的过头了的日照时间,让这个国家未被充分开发的地方到处都被黄色的沙土所覆盖,李墨阳和宋一鸣包的一辆改装过的军用吉普车刚驶出城区,就充分感受到了这里郊区的自然环境和城市里的差距。
放眼望去,仅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沙漠,偶尔卷过一阵风,携带而来的黄沙就向李墨阳和宋一鸣扑面而来,他们这才明白租车的时候老板送给他们两人的那条围巾是干什么用的。
车子行驶在这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沙漠公路上,炙热的空气混杂着浓重的汗味,异常的难闻。宋一鸣这个五毒不侵的重口味**丝倒是无所谓,李墨阳却有点受不了,把天窗打开,站起身子,趴在车顶棚上,迎接着挟带着粒粒黄沙的风。
忽然,不远处的一个画面吸引了李墨阳的注意,一只野牛的尸体横呈在沙漠中,两只非洲狮正在享用着这顿美味的大餐。
他们的用餐已经接近了尾声,这头可怜的已经被吃的只剩下了骨头架子。感受到了汽车形势带来的路面振动,两头吃饱喝足了的狮子见到有车子接近,毫不留恋的放弃了剩下的骨头,跑远了。
然而这野牛的却并没有因此就能保全自己的完整尸骨,两头狮子刚走,一只长相丑陋,毛发旺盛而且浑身是斑点的野狗模样的动物又窜了出来,开始啃食剩下的牛骨头。
"那是非洲斑鬣狗,一种深受人类愚蠢误解的动物。"李墨阳吃了一惊,扭头一看,宋一鸣也站了起来,用双脚摆弄方向盘秀着他的开车技术。宋一鸣也在看着那只丑陋的斑鬣狗开始吃着狮子剩下的残羹剩饭,并且给李墨阳解说起来。
斑鬣狗生活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较开阔地区,当地人对它们的印象是:委琐胆小、懒惰、喜欢不劳而获。原因是人们在清晨经常会看到几只狮子正在享用着猎物,而几只斑鬣狗却蹲在一边围观等候,等着狮子吃饱离开后,它们一窝疯地再去啃剩下的骨头。
1930年,南非动物学者费南迪来到这里科考时,否定了这个结论,他指出,斑鬣狗捕食能力十分优秀,是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除了狮子以外最有实力的食肉性动物。
据记载,它可以捕食斑马、角马和斑羚,甚至可以捕食野牛,进食和消化能力极强,怎么可能每天清晨靠捡剩维持温饱呢?于是,也只身进入沙漠,想真正地观察一下斑鬣狗捕食习性。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很快便了解了斑鬣狗捕食的全过程。
每当深夜凌晨的时候,班鬣狗便从洞穴中出来四处游荡觅食。正如费南迪所了解的,斑鬣狗有着强大的捕食能力,不一会它们就会捕到猎物。可就在它们准备进食的时候,会突然发出一种像人一样"吃吃"发笑的声音,这种声音一经发出,陆陆续续就会有许多斑鬣狗快速地围过来,然后和捕到猎物的这只斑鬣狗一起享用食物,几分钟内,猎物便被它们分食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