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P站
画中的主角林雷,正与一群少年接受教官希尔曼的训练,主角林雷所摆的姿势是“蕴气式”,即双腿分开与肩同宽,双膝微微弯曲,双手收于腰部位置的类似“扎马步”的动作。
而林雷按照主角的类型来划分,显然是刚毅猛男型主角,毕竟他是龙血家族出身,这是一个战士家族,林雷身上则充满了一种朝气与正能量。
吴笛那极为开阔大气的画风,将林雷身上散发出来的威猛气质完全勾画了出来,让人一眼就能够感受得到主角的刚毅坚强。
而在细节方面,吴笛更是没有落下,最好的细节,无疑是林雷手上的厚茧,而从这个厚茧上,便能看出主角坚持不懈的努力,这也正是至高神番茄的主角的特质。
虽然有金手指或者说主角本来就是天才,但主角却总是在坚持不懈地努力着,一心升级练功,这样的主角,可比那些全靠金手指的猥琐废柴流主角要受欢迎得多。
因为前者可以告诉别人,就算是有天赋或者说金手指,也要一直努力,才能达到巅峰,而后者只会让人觉得,本人废一点不要紧,反正哪一天天上就会掉老爷爷或系统,在他们的帮助下,自己轻轻松松便能收获成功。
“笛笛,你画的插画也太好了,我觉得你已经可以去当专业的插画师了!”王静姝看着电脑中的精美插画,真心实意地称赞道。
吴笛笑了笑,她对自己能够画出精美的插画,也挺有成就感,她画画可不是为了什么艺术,最本质的目的还是自娱自乐。
而且,她只是觉得能够亲手将文字变成图画,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因为图画的表现力无疑是非常强的。
“对了,笛笛,你怎么可以把男角色画得这么好?”王静姝带着促狭的笑意。
吴笛当然不会告诉她,前世作为男人的她,显然对男人的身体构造非常清晰的,她如此回答道:“我是参考p站上一些优秀的画师,然后借鉴了一些他们对人物的刻画,才能勉强把男角色画好。”
p站是整个亚洲由艺术家组成的虚拟社群,首先是由泥轰pixiv股份有限公司所运营的为插画艺术化的社交网站,随后志在打开泥轰市场的煌萌传媒收购了大部分p站的股份,进行了更大的改版之后,便将p站推向了整个亚洲,毕竟华夏是主导亚洲秩序的超级大国。
无论华夏还是泥轰或是其他,甚至有欧美的国家,其中不少公司都会在p站上举行一些插画大赏,以找寻有实力的插画家,而已经成名的插画家也喜欢在p站开个人专栏,将自己的得意之作传上去给所有人分享。每当泥轰夏季、冬季ic_market时,p站都会迎来一个上传插画的高峰期。
至今,p站已经有880万会员,9000万份作品,每日投稿人数依然在增加。pixiv目的是提供一个能让艺术家发表他们的插图,并透过评级系统反应其他用户意见之处,网站以用户投稿的原创的图像为中心,辅以标签、书签、作品回应、排行榜等功能形成具有其特色的社交网络。
王静姝叹了一口气,如此说道:“笛笛你的天赋可真是让人嫉妒啊,我倒是一直想学插画,却完全学不会,只要想想,能够自己亲手画出h……咳咳,对了,那笛笛你有没有将这插画直接上传到p站去呢?”
吴笛摇了摇头,她其实连p站都不怎么了解,只是略有耳闻,然后随意找了个借口而已。
“这怎么可以呢,太浪费了啊笛笛,来,小姨帮你注册一个专栏,自从p站改版降低门槛之后,连阿猫阿狗都敢在上面开专栏,笛笛你的插画画得这么好,肯定会在上面脱颖而出的!”王静姝大手一挥,如此说道。
吴笛当然也不会反对,她只是淡淡道:“反正只要没人催着我画就行了。”
王静姝为吴笛开了一个专栏,又问吴笛取个什么笔名,吴笛想了想,取了一个“浪淘沙”的名字,好吧,她一向不擅长取名,索性又直接拿前世的词牌名凑合了。
紧接着,王静姝直接把吴笛那精美的插画,上传到了自己恰巧获得官方第一个推荐的《盘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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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的杨宁是个资深网络小说迷,他看网络小说的原因很简单,轻松、爽快、可以放松心情,而且看网络小说的成本,显然比实体书要低,还可以随时用手机阅读,非常的简便,若是实体书的话,显然没法随时随地地观看。
而他最喜欢的网络小说的类别,当然是如今大火的奇幻类,总觉得看主角在某某大陆搅动风云,狂收精灵族、兽人族、海族的各种各样的美女,是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
可是这样的书看了一本,还觉得挺新鲜,看了第二本,也觉得还行,再看第三本……啧,怎么都大同小异呢,而且在奇幻中出现什么南宫傲天、西门霸天之类的名字,总觉得很别扭。
奈何这些书都很火,杨宁觉得自己也能写出这样的网络小说,于是冲动之下,他便开了一本所谓的正统西幻,他是参照西方著名奇幻作家罗伯特.马丁的《岁月之轮》来写的……
然后他毫无疑问地扑街了,连签.约都没,在七万字时太监了。
杨宁暂时放弃了写小说的想法,哪怕他确实非常喜欢写小说。
这一日他正在骄御上找小说看,自然是他最爱的奇幻类别,他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合自己胃口的小说。
他看到了网站推荐的《盘龙》,不得不说,《盘龙》的封面一下子便吸引了他,他觉得封面上那条中国龙很有气势,可转念一想,这难道又是中国龙碾压西幻的节奏?他记得以前看过一本《异世龙逍遥》的小说,莫非这《盘龙》是跟风的?
他打开了这本书,看到简介是:楼房大小的血睛鬃毛狮,力大无穷的紫睛金毛猿,毁天灭地的九头蛇皇,携带着毁灭雷电的恐怖雷龙……这里无奇不有,这是一个广博的魔幻世界。强者可以站在黑色巨龙的头顶遨游天际,恐怖的魔法可以焚烧江河,可以毁灭城池,可以夷平山岳……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拥有“盘龙戒指”的少年的梦幻旅程。
杨宁这才反应过来,原来盘龙指的是“盘龙戒指”啊,他点开了第一章,当先便看到了那张精美的插画!
杨宁瞪大了眼睛,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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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绝对神作
杨宁看了这么多年的网络小说,还是第一次看到有这么精美的插画的网络小说!
插画不是轻小说才有的东西么?
杨宁不由产生了浓浓的疑问,他本来还以为这张插画是无良作者从网上的一些动漫中搞来的,但他仔细看了看,又用度娘搜索了一下,发现完全不是!
不得不说,这张插画画得实在太好了,完全画出了主角林雷的特征,这样的坚韧猛男型主角,杨宁是非常喜欢的。
难道这个“中原五白”既会写文又会画插画?这可了不得啊,非常有才!
不过既然都能够画插画了,为何还踏进网文这个圈子里来呢?
杨宁想不通,便也不想了,他倒要看看,这位能够自己画插画,或者说敢于去花大价钱请插画师的“中原五白”,这文章到底写得如何。
杨宁在将插画欣赏了许久之后,终于开始阅读起来,刚刚读了第一章,他便露出了惊喜的神色——这作者的文笔很不错啊!
毕竟写网络小说这种事那确实是没有任何门槛的,只要会写字的人,都可以在网上发表小说,因此网络写手的素质也良莠不齐,有文笔过人的,读来异常通顺流畅的,也有文笔小白,读来味同嚼蜡的。
很显然,王静姝的文笔就是前者,文字功底不错,酷似吴笛那个世界某位大神烟雨江南,但又具有五白的优点,所以一口气写下来很是流畅,这无疑正合介于小白与老白之间的杨宁的胃口。
渐渐地,他完全沉入到中原五白所构建的魔幻世界中去了,他感觉自己仿佛便成了那位主角林雷,收获了家中的“盘龙戒指”,并踏上了魔武双修的道路。
在这个中式奇幻横行的时代,主角不魔武双修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而实际上正统西幻中是没有什么斗气的。
这种“亲切”的设定,无疑让杨宁很容易便接受了,等过个几年,《盘龙》这本书怕是要被那些自诩正统的西幻迷弃之如敝履。
随着时间的推移,杨宁完全入迷了!
本来杨宁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思,却没想到这《盘龙》居然这么好看!
待到读完最后一章后,杨宁依然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他顺手打赏了588骄御币,虽然是学生党,但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他还是会支持一下的,毕竟网络小说真的是最廉价的娱乐方式了。
杨宁觉得这位“中原五白”的作者实在太有诚意了,不仅文章写得好,居然还弄出这么精美的插画,若是中原五白自己画的倒也罢了,若是真的请人画的话,那可真心不便宜,普通的插画师一张图要五百人民币,而资深插画师,一张则要两千人民币。
杨宁倒真的有些弄不准这“中原五白”在想什么了,看这插画师的手笔,分明就是一个资深的插画师,这画风简直就是赞,杨宁甚至觉得这位插画师画这个奇幻小说的主角可惜了,按照这样的画风,这位插画师应该去画“男人的浪漫”——机器人或者机甲!
原因很简单,这插画的画风极为磅礴大气,而在细节处又无比动人,若她真的去画机器人或者机甲的话,一定能够将其画得活灵活现。
试想,背景是那浩瀚无边的宇宙,主角则是一架极为精密的机甲,在衔接处连每一个齿轮的细节都清晰可见……想想都有些小激动啊!
奇怪啊……若中原五白有这样的绘画功底的话,完全没必要来混网文这一行,若中原五白请人画插画的话,那中原五白能保证自己的文一定火得起来?
杨宁看完小说之后,下意识来到了书评区,发现其中果然一片赞誉:
“这插画太叼了,是大大您画的吗?”
“一口气读完,绝对好文,大赞啊!我觉得这一定是大神马甲!顺带说一句,大大的插画实在是点睛之笔,希望能够继续看到如此精美的插画!”
“插画好评!大爱本书的主角林雷.巴鲁克,求别种.马后.宫,已经完全看腻了!”
“收藏加五票推荐已经奉上,求更新,求爆发!”
……
然而让杨宁觉得奇怪的是,作者“中原五白”自始至终都没在书评区出现过,连加精都没有做,好像他从来就不看书评区一般。
杨宁根据主角的性格,基本上已经确定,中原五白肯定是个男人,毕竟看他的文风,就感觉非常大气磅礴,打斗描写极为动人,那种气氛描写,再加上拳拳到肉的动作,简直让杨宁看得如痴如醉!
这书如果完本,绝对是可以成神!
杨宁看完之后,心中激动难耐,他迫切想要将这一份心情与他人分享,于是他来到了这个世界最大的网络小说讨论、推荐的论坛——蛇的天空,它也是不少网络写手聚集的地方,王静姝也很喜欢去那儿逛,作为五毒宅女的她,自然是喜欢看网络小说的。
杨宁来到蛇的天空的推书试读版块,怀着激动的心情,登录自己蛇的天空id“宁缺毋滥”,写了一个帖子“《盘龙》——仙草级别的幼苗,太好看了,强烈推荐”。
二楼【黄光炮】是这样回的:“楼主丧心病狂啊,五万字的幼苗也推?算了,我来帮你做个门。”
三楼【长刀无双】道:“自推可是要散财的啊!还有,我最讨厌推书的人动不动就喊什么仙草,连‘我之仙草,彼之毒草’的道理都不懂吗?”
四楼【勤恳小神农】貌似人如其名是神农:“待我前去试毒,如果我没回来,说明我已经毒死在路上了……”
过了好一会,五楼【奇幻已死】才道:“四楼难道已经被毒死了吗?好可怕啊,我就知道现在的奇幻小说完全不能看,一点都没有真正奇幻的味道,全是无脑yy文而已,只有西方人写的奇幻,才是真正的奇幻!”
六楼【机智的跟风者】:“完全同意五楼的观点,刚刚我去看了一下《盘龙》的封面,看样子又是华夏神龙碾压西方的节奏,简直就是大毒草,楼主投毒自重啊!”
七楼【毒液机】:“看了楼上的评论,看来本书确实剧毒无误,现在的奇幻小说真的不能看啊,所以我真的不懂那些小白到底为什么喜欢看这种垃圾、渣滓!”
八楼【写作帝】:“好像写这本书的是新人?呵呵,竟然敢选大热的奇幻分类发书,我看是扑街扑定了,这奇幻可是大神的后花园,像【五把剑】、【秋风扫天下】写的文才是最受欢迎的,我虽然不爱看他们的文,但他们真的很懂得网文的精髓,我奉劝一个新人,最好别碰奇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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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没有爽点
杨宁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推的书,被一群连书都没看的人喷成大毒草后,只觉得心都凉了,他明明觉得《盘龙》就是仙草啊,在这个充斥了无脑yy的奇幻小说中,难道专注练功升级的《盘龙》不是仙草吗?
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盘龙》注定会被时代所淘汰,但在这个时代,却绝对是一枝独秀的!
不过让杨宁稍稍欣慰的是,那位【勤恳小神农】回来后,如此评价道:“《盘龙》确实是一本粮草!这位‘中原五白’的文笔真的很不错啊,虽然是俗套的题材,但却写出了自己的新意,主角也非常讨喜,不是那种猥琐色胚,而是一心努力升级的猛男,这真的是一本质量上乘的中式奇幻,我建议有喜欢中式奇幻的人,去看看!”
“对了,我还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这位大手笔的作者,居然请了插画师画插画,这可绝对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啊,如果有人对轻小说了解的话,可以去看看这画师到底是哪位大能。”
随着【勤恳小神农】的试毒完成,有不少真正有见地的老白,终于前去看《盘龙》,这不看还不知道,一看之后完全就陷进去了!
而这些老白喜欢在蛇的天空潜水,并不喜欢多说什么,往往找到自己欣喜的书后,会默默地去阅读。
这些老白也学乖了,因为他们渐渐发现,自己每每见猎心喜,推荐自己心目中的好书后,总有那么一群人,不看书就跟风黑。
杨宁看到自己帖子后面,出现这样的回复时——
“不错,是我的粮草,感谢楼主推书!”
“既然小神农都说是粮草,那肯定就是了,待本座先养肥再说。”
“插画好评,求插画师本尊之名,我发现我完全萌上了这幅画怎么办,我是男的啊……”
“看来楼上已经将灵魂献给路西法了啊,还精通哲学之道……yoooooooo~~~”
“不行了,我发现我也萌上这幅画了啊,就为了这幅画,我也要去读这本小说!”
……
杨宁这才露出了笑容,总算蛇的天空还有救,虽然这帖子到最后完全歪掉了,一群蛇的天空的基建团在讨论哲学问题了……啊,果然还是没救了。
不过,就算是基建团,也比那些不看书就凭借臆测无脑跟风黑的人好多了。
最关键的是,他们在去看了小说之后,发现自己被打脸了,却依然要死撑着,仿佛他们永远才是正确的。
那位【奇幻已死】倒也罢了,他是原教旨奇幻主义者,认为纯正的奇幻只有西方人才能写的出来,什么日式奇幻、中式奇幻全是异端,这等意识形态完全与常人不同的家伙,显然是没法沟通的。
不过有那么一些人,显然喜欢伪装成为作者好的建议者,名为给作者挑刺、提高作者的写作水准,实则却断章取义地黑书,这种黑书的方法,简直可以说高明,因为他完全忽视书的优点,反而截取一些切切实实的缺点来黑,黑得高黑得妙,黑得让人无法反驳。
有些作者就会被这些人忽悠死,仿佛他们的书真的一无是处,完全只有缺点,然后听信这些人的话,将自己的作品胡改一通,导致连书中的优点都消失了。
可要明白的是,一本书是不可能完全没有瑕疵的,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尤其这书还是讲究更新速度的网文,有些无脑爽的情节,可能会让许多老白讨厌,可却能吸引更多为作品花钱的小白。
有些建议可以听,有些建议就不能听,比如为了合理而牺牲爽度,绝对不行!一般商业文必须要为了爽度牺牲合理,能够叫好又叫座的文,则是在合理之内给人爽感。
所以还是一句话——写自己的书,让别人去说吧!
更大气磅礴的话——知我罪我,其惟春秋!
而在蛇的天空之中,有那么一小撮扑街众,明明对网文的技巧一知半解,却敢于站在高处指点江山,一副我是大神我自豪的样子。
id为【写作帝】的蛇空众,便是典型的扑街众中的一员,曾与骄御签约上架过,不过却是安慰上架,三千收藏,可订阅却不到三百。
这个世界是没有盗版的,一般来说收订比最高能达到10:9,然而这位【写作帝】却连10:1都达不到,除了因为他的大多数收藏都是在黑市收的以外,显然他写的书也没多少吸引力。
在没有盗版的时代,订阅书的读者,都会非常慎重地选择订阅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像有的书只需看看公众版打发一下时间就足够了。
还有一些更加凶残的读者,能够只读公众版,看完之后换另外一本书的公众版读,这样一来,他也是永远免费读书……除非真的有一本让他抓耳挠腮想看下去的书,他才会花钱订阅。
当然,即使这个世界没有盗版,不想付费阅读的读者们,可以接受土豪们赠送的章节,有些受欢迎的书,那些章节都是领不完的,完全可以不费一分钱就通读全书。
还有更加机智的读者,将自己订阅产生的月票都卖掉,所赚来的钱,就相当于在免费看书了。
混蛇的天空的读者也知道,蛇币可以换各种站的付费币,有人靠着刷各种各样的榜单,赚来的蛇币,便足够他付费看书了。
这位【写作帝】自我感觉非常良好,他在一口气读完了《盘龙》整本书后,虽然真的觉得很好看,可“精通”各种网文技巧的他,却没有发现《盘龙》上有一点奇幻红书吸引人的地方——
没有各族美女倒贴,没有n多小弟膜拜,不会变身华夏神龙,也不是什么大家族出身,而是一个什么没落的龙血家族,只有一个盘龙戒指,这金手指哪比得上“虎躯一震”?
这书虽然好,但肯定会扑!因为没有爽点!写作帝断言道。
然后他洋洋洒洒写了一篇《签约作者奇幻商业文写作攻略》,其中他“深刻”分析当今奇幻文该怎么写才能爽,而《盘龙》则成了他的反面例子,狠狠批判了一番!
写作帝还立下赌约,赌盘龙最终收藏可能很高,但真正订阅的人绝对很少,因为它没有爽点!
若是至高神我吃西红柿来到这个世界,知道有人说他写的文没有爽点的话,那他绝对会一口盐汽水喷死这等有眼无珠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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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势头凶猛
王静姝正在逛蛇的天空,在她与吴笛拥有共同笔名“中原五白”之后,便也顺便在蛇的天空注册了一个id为“不是中原五白”的帐号。
以前在蛇的天空要发言是需要孵蛋的,自从改版之后,自然便无需孵蛋了,所以一时间什么阿猫阿狗都敢蹦出来爆料啦、战斗啦、黑人啦……
王静姝作为一名蛇的天空的资深潜水众,对这种情况表示非常无奈。
王静姝正在推书试读版块找书看,她觉得现在这个版块也渐渐没落了,开着马甲自推的人太多,还有请人来打广告的,毕竟这蛇的天空是业内关于网络小说资讯最丰富的地方,如果能够在蛇的天空把自己的小说炒得火起来,广告效应还是不错的。
所以有些机智的作者君,便想了一个好的方法炒作,先是开个马甲自推,然后再开n多的马甲狂喷自己的书,最好是与推书的楼主双簧,还有的马甲则是“客观的真相党”,为他自己的书辩论一下。
这样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自然便兴致勃勃地去看书了,若书的质量高,那倒也罢了,可有的书实在不忍直视,却也有脸来自推……
王静姝对这样的做法嗤之以鼻,想要自己的书真的火爆起来,将书写好才是硬道理,宣传确实很重要,但书的质量是根本!
王静姝在逛论坛时,自然看到了【宁缺毋滥】的帖子“《盘龙》——仙草级别的幼苗,太好看了,强烈推荐”。
看到这个帖子时,王静姝不由心中一喜,以前她写什么总裁文时,绝不可能受到蛇空众的推荐的,因为总裁文这样的题材,对蛇空众来说就是超级大毒草、断肠草……女频位面那就跟深渊地狱差不多。
王静姝怀着期待的心情打开了这个帖子,看到推荐者的溢美之词,她觉得非常愉悦,她都想要把自家小外甥女喊来看看了。
然而若吴笛看到这个帖子的话,肯定不会有太大的反应,怎么说《盘龙》也是番茄大神的书,别人如何评论,又关她何事呢?
只要能赚钱就行了……这是吴笛的看法,既然当了文抄公,就没必要立什么牌坊了,若是有人黑,那就随他去吧,反正他永远也找不到抄袭的证据,而《盘龙》依然坚挺卖座。
可惜王静姝却认定《盘龙》这书是吴笛“原创”的,她当然也是原创者之一,虽然她也觉得卖座就好,但这毕竟是她写的,所以她还是很看重自己这本书的名誉的。
而作为一个资深的蛇空众,她显然也希望看到蛇空众们对这本《盘龙》的评价高一些。
不过王静姝在看到下面几楼的评价时,顿时怒了,以前看别人推书被无脑喷还不觉得,这自己写的书一被喷,顿时就觉得非常不爽了。
关键是,喷书喷到点子上也就罢了,故意挑刺能够挑到点子上,让作者不得不服也是一种本事,这才是真毒蛇,奈何这世上总有不看书就凭空臆测黑书的人,还底气十足。
对于这种人,王静姝真心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想来想去都只能置之不理。
但在看到后面有不少蛇空众的支持时,王静姝这才觉得,看来大部分蛇空众还是不错的,尤其是那群基建团的,只有一小撮人拉低了整个蛇空众的智商。
王静姝又浏览了一下其他版块,自然也发现了【写作帝】的帖子,她不由大怒,好啊,这个写作帝看她是个“新人”,居然拿《盘龙》来做反例,说《盘龙》不是商业型的爽文,必扑无疑……
王静姝冷笑一声,怎么说她也是混过网文圈的人了,虽然一直是在女频,可长年在蛇的天空潜水的她,自然还是明白自己和小外甥女合作的这本《盘龙》是有多大潜力的。
这才五六万字,第一个官方推荐,却已经在奇幻分类会员点击榜上排名第七,书友推荐榜上排名第九,而首页新书榜,更是出乎她意料地排名第一!
每日的收藏,更是以极快的速度增长着,书评区都是一片好评!
王静姝也抽空回复了一些书评区的帖子,毕竟身为作者,不能让那些满怀激情发书评的读者寒心。
但让王静姝比较囧的是,好像大部分读者都已经认定她是个猛男了,要不然怎么写出这么有男子气概的主角?
王静姝可真想告诉他们,这主角不是她写的,是自家小外甥女设定的……
因此,这么良好的一个开始,让王静姝对自己的订阅非常有信心!
写作帝的这个帖子,还遭受到不少自诩对商业文有研究的老白们的好评,他们就是那种时常叹息现在网络小说已经完全没落,无书可看,但看到有人想把网络小说写得更加内涵、深刻时,他们就会嗤之以鼻道,太文青了,必扑无疑!
【机智的跟风者】在这个帖子中回复道:“楼主大才,已经深得商业文的精髓,似《盘龙》这等非主流的奇幻文,也许可以博一时的眼球,却绝对没办法成神!”
【毒液机】:“可能《盘龙》确实得到不少老白的喜欢,但这却正应了蛇的天空那一句话‘蛇空大火,骄御大扑’,真正赚钱的只有小白文!”
不少初来蛇的天空的小白,顿时就被这些人给忽悠住了,纷纷表示这个观点真的很对,只有小白文才赚钱……
好吧,在这个平行世界的蛇空众眼中,显然《盘龙》不是小白文,因为它的金手指开得确实不大,开头也没个美女什么的。
王静姝看了这些“懂得商业文精髓”的蛇空众的评价之后,气急之下在这个帖子怒回一帖:“那就拭目以待吧!”
然后王静姝又开了另外一个帖子——“《盘龙》成绩记录贴,【写作帝】我就是来打脸的!”
王静姝在一楼便直接发了自己在上第一个官方推荐后二十四小时收藏的增加数量,这不算不知道,她自己一算都吓一跳,居然是1346个,这样一来,岂不是一周下来就要突破一万收藏的节奏了?
这简直比一些老作者的成绩都好了,像老牌奇幻大神【秋风扫天下】便新开了一本《死神传奇》,似乎在势头上,还不及《盘龙》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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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赴宴
王静姝这个帖子一出,顿时引来一群蛇空众的围观,其中大多数都是看好戏的,还有各种求抱大腿、求散财什么的,更多的人则表达了明确的支持:
“五白大大,《盘龙》真心好看,希望你可以凭借此书封神!”
“大大这本书很合我的胃口,看腻了各种后.宫种.马,看到大大的这本《盘龙》只觉得眼前一亮,如果入v的话,我一定会订阅支持的!”
“很开心大大带来这样一本好书,大大不要听某些人的胡言乱语,为了商业化而商业化,反而丢掉了文章的精髓!”
“支持五白大大的这本符合老白胃口的小说!最好无女主!”
……
看到这些支持她的人,王静姝觉得非常欣慰,很显然,《盘龙》作为一本好书,肯定是有人支持的,若真的引来一片骂声,她就真该要反思一下自己哪里写得不好了。
当然,除了支持的人以外,显然还有几位非常固执的人,像【写作帝】就冷嘲热讽道:“不过就是收藏长得快些而已,这本来就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像你这样凭借着哗众取宠出头的新人,我可是见得多了!你要想卖座,就必须要加入我之前在帖子中所说的爽点,否则……呵呵。”
【奇幻已死】依然让人升不起回复他的**:“中原五白,你的文笔真的很不错,这点我承认,我感觉你完全有能力驾驭正统的西幻,为何你要写《盘龙》这种中式西幻呢?听我的吧……”
奇幻已死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他简直对王静姝写《盘龙》这样的中式奇幻而感到痛心疾首。
值得讽刺的是,奇幻已死此人口口声声说只有西方人才能写出真正的奇幻,奈何他连英语四级都没过。
【毒液机】也开始了他最擅长的挑刺,说是哪里哪里不合理了,尤其是斗气这玩意,根本就不该出现在奇幻世界之中……
王静姝看到这些人,也懒得回复,她就只回应那些赞扬她的人,然后每日就把自己取得的成绩往帖子里一放,只待上架之后,用真正的订阅打这些叫嚣着商业化写作的人的脸!难道老娘写的就不是商业化小说了吗?
显然,这些人对什么商业化写作,完全就是一知半解,不知有多少初入网文界的人都被他们给骗了。
吴笛自然不知道,明明号称只在意《盘龙》能否赚钱的王静姝,居然为了一小撮nc蛇空众而跟人家在网上赌气了……
很明显,这是王静姝不成熟的表现,若是吴笛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置之不理的,毕竟只要自己作品写得好,总可以吸引更多的读者,而站的推荐,显然也比什么蛇的天空的推荐要来得强,那毕竟只是一个小说论坛,一般小白读者还真不知道这个论坛。
王静姝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看不惯一些明明自己写不出什么好的商业化作品的作者,却敢于在论坛大放厥词误导新人,将有些新人的作品,硬生生地扭曲成了四不像。
不过王静姝赌气归跟人赌气,整个人却码字码得更加带劲了,毕竟收藏、推荐、点击都长得极快,还有书友们的热情打赏,这让王静姝充满了信心!
稍稍让王静姝觉得无奈的,则是作者标签上的读者印象,居然刷得最多的标签是“作者纯爷们”,第二多的标签是“插画好评”,第三多的标签是“不要女主”。
这一日,吴笛既然答应了吴迪那小子那东方会所的饭局,当然要前去赴约,再过几日,则还要与那位《青春祭》的编辑商讨连载事宜。
加上这些日子一直在和顾雅君老师学习各种各样的歌唱技巧,提高自己的专业唱功,吴笛显然有些忙碌,但一想到她唱歌全是为了取悦自己,顿时便更加干劲十足了。
不错,暑假到了也不意味着可以停止休息了,这并不符合吴笛的生活哲学,她要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中去,专注提高自己的能力,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才是她必须持之以恒要做的事情,这也正是她快乐的源泉。
既然是要去赴宴,作为一个一切都喜欢做到完美的女孩来说,当然要精心打扮一番,这是淑女基本的礼节。
吴笛选了一身娃娃领碎花连衣裙,轻薄透气的雪纺料散发着自然而浪漫的味道,低调淡雅的颜色带有复古文艺调,淡淡粉色的碎花让它看起来充满温柔而安静的质感。
不得不说,吴笛对自己的打扮还是很有一套的,可能她确实不懂最新的时尚潮流,也无意去关心什么是时尚,可她却非常明白,自己的男性灵魂喜欢她怎样穿,她便怎样穿,她一直会以自己为主。
即使是朴素廉价的衣衫,她也能穿出一种大家闺秀的味道来,很显然,这套碎花连衣裙非常适合她本人的气质。
裙摆的长度在膝盖以上,她这两条白皙如玉的美腿又再一次展现了出来,不过虽然裙摆已经算长的了,但已经有过一次尴尬经历的她,还是穿上了安全裤,以防止意外走光,她可不想给任何人发福利,除了她自己以外。
她脚上则穿了一双粉色的坡跟凉鞋,这坡跟鞋属于高跟鞋的一种,但坡跟鞋前面脚掌下也有一定的高度,如果同等的高度的普通高跟鞋和坡跟鞋相比较,坡跟鞋比较不累。坡跟鞋一般是一整一个底面为根度,后面的高根连着前面的鞋子,不像一般的高跟鞋只有一个细细的独立的一个跟。坡跟鞋的好处在于,配合厚底,能在有限的局面上无限增高,而且还比细高跟容易行走。
既然是穿凉鞋,她的脚上自然没有穿什么袜子,漂亮的裸足便完全展现了出来,那一个个精致的脚趾,如同珍珠一般美丽。
由于吴笛更喜欢天然纯净的自己,所以也没有涂什么指甲油,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如此,别人看到她这双美足时,真的很想将其捧在手心,细细把玩。
吴笛检查了一下自己包包中的女式用品,又再次照了照镜子,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似乎在说着:“今天的吴笛,也是这样完美!继续加油努力下去吧!”
摸了摸正在酣睡的“琉璃”小猫咪,并跟还在和床拼命的王静姝打声招呼后,吴笛便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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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特立独行的女孩
在自己穿着打扮的细节处,吴笛也愈发在意起来,比如她今日的发型,虽然是单马尾,可头上却用黄色的缎带作为装饰,她会说这是在cos单马尾的凉宫春日吗?
可不得不说的是,女孩所用的一些简单的小饰品,真的可以为女孩的打扮增添不少亮点。
吴笛依然在不断地学习着该如何打扮自己,给予自己每日的新鲜感,但她最感谢的,当然还应该是前世与她交往过的女孩们。
她能够如此轻易地模仿出一个女孩的形象来,全都靠了她们,毕竟她前世的所有记忆,都保存得异常完好。
吴笛在路边打车时,自然吸引了不少男人的目光,这样气质纯净,长相清丽的美少女,能够遇见并饱一饱眼福的话,实在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吴笛那双裸露的美腿实在是吸引人的眼球,这简直完全满足了某些恋足癖变态的极致幻想。
很快,吴笛便打到了一辆车,司机见到吴笛这样的美少女,不由愣了一愣,然后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心中却暗暗可惜对方坐在了后座上。
一路上,司机想和这位美少女搭讪一下,发现对方倒是回应得很自然得体,可总让他觉得有种说不出的疏离感。
到了目的地之后,吴笛付完钱后从车中下来,看了看这个对她来说以前那个世界根本就没出现过的东方会所,她蓦然又产生了一种难以抑制的孤独感,明明有些人还在,有些地方也仅仅微微有了改变,可整个世界却已经截然不同。
巧合的是,吴笛的同学夏薇薇也正好来到了这儿,不过她来的方式可比吴笛要方便得多,是她那大学教授的父亲开车送她过来的。
夏薇薇依然是干净利落的披肩发,带着些许刘海,穿着t恤和牛仔,显得非常清爽的样子。
若非吴笛后来居上,夏薇薇可是当之无愧的班花级人物,只不过她现在还没有学会如何打扮,明明作为一个纯正的女孩,却没有吴笛身上的女人味道,不得不说,吴笛模仿女孩真的是一件很成功的事情。
夏薇薇与吴笛的关系确实不错,虽然算不上闺蜜,却真的已经在之前的交往中,成了好朋友。
所以夏薇薇在看到吴笛时,很是开心地向她招了招手,然后小跑到吴笛身边,眉开眼笑道:“小笛,好巧啊。”
在知道吴笛的年纪比她还要小后,与吴笛熟稔起来的夏薇薇,会直接亲切地喊她“小笛”。
“嗯,薇薇。”吴笛也笑着回应道。
夏薇薇上下打量了一下吴笛,不得不称赞道:“小笛,你可真漂亮啊。”
说完后,夏薇薇便亲昵地牵住吴笛的手,准备和她一起进去。
吴笛倒也早就习惯了与夏薇薇这种女孩间的亲昵,她在作为一个男人时,还一直无法理解女孩间为何能够在身体上那样自然地接触,关系好的女孩甚至喜欢一起约好了去洗手间,但现在变成女孩之后,她倒也自然而然习惯了这一点。
而像夏薇薇这样清爽美丽的女孩,吴笛其实一点也不排斥与她身体间的接触,已经融合了的男性灵魂,甚至让她有种微微的愉悦感。
吴笛比较欣赏夏薇薇的性格,她为人率直可爱,心胸较为宽广,不过比较纤细敏感,很有文艺范儿,很容易被一些事物触动,比如读个《剑仙》就被“治愈”得差点掉眼泪。
夏薇薇在面对男性方面,也比较内向,当初吴迪暗恋夏薇薇,并去搭讪时,夏薇薇整个人害羞地不敢回应,这可不是她对吴迪有意思,只是她本人的性格就是这样。
在熟人面前很放得开,并且会撒撒娇,在不熟的人面前就会很拘束,她的胆子其实真的非常小。
就在两人想要一起走进东方会所时,忽然便听到一阵极为摄人的机车轰鸣声传来,吴笛不由循声望去,果然便见到一个年轻人骑着一辆非常酷炫的机车来到了这里。
吴笛不由心中一动,只觉得这人与记忆中某个形象渐渐重合……
待到此人拿下自己的头盔,露出那可以说帅气过人的中性姿容时,吴笛终于确定了这人是谁。
吴笛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丝怀念的微笑,没想到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表姐,还是这么英姿勃发,各种举止比男人都还要酷炫帅气。
表姐的名字叫做聂茜,比吴迪大一岁,从小与吴迪的关系“很好”,两人与其说是青梅竹马,倒不如说是一起捣蛋闹事的同伙,其中吴迪总是被聂茜欺负得很惨,因为这聂茜虽然是女孩,可在性格上完全就没有任何女孩的样子……
聂茜长大了以后,没有任何收敛,反而愈发过分,极具个性的她,是个独身主义者,直到吴迪穿越成吴笛时,她还是处于独身状态。
聂茜很喜欢玩,一切刺激的东西,比如跑酷、跳伞、滑雪、潜水、赌博、飚车还有重金属摇滚等等,她的一手架子鼓打得极为出色,那种完美的节奏感,让人瞠目结舌。
咦……吴笛结合自己的经历一看,怎么愈发觉得自家这表姐也有些“变身女”的嫌疑啊,但转念一想,怕是变身女都没有她这么出格,而且,总感觉有不少变身女全是天然的弱气受。
吴笛反正觉得自己不是什么“正统”的变身女,她总归是想自己培养成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她积极主动地改变着自己,而非被动,似表姐那样特立独行的女孩,可能在某些男人眼里会觉得非常的酷,个性十足,可却真的不是大多数男人喜欢的类型。
此时的聂茜,依然留着帅气的齐耳短发,斜刘海遮住了额头,在发丝遮盖的耳朵上,有一个漂亮的钻石耳钉,穿着一身机车服的她,整个人给人一种极为酷炫的感觉。
聂茜的长相也极为中性,若是留长发并穿更女性化的衣服还好,一眼就能看出她是女孩,但若她像今日这样留这种短发,并男装打扮时,身为“太平公主”的她根本就看不出来是个女孩嘛!
若非吴笛有前世的记忆,怕还真的会将聂茜误以为是长相中性的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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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敬酒
聂茜在拿下头盔时,便顺势戴上了一架很潮的墨镜,使得她整个人更加不像什么女孩了,像吴笛身边的夏薇薇,就根本没有判断出这个又帅又酷的人到底是男是女。
夏薇薇觉得这人应该是男的吧……她反正在面对男生时,很拘束很不适应,所以她只是双手抓着吴笛的手,像只胆小的兔子一般躲在吴笛身后。
夏薇薇挺崇拜吴笛的,她感觉吴笛不仅学习好,在面对各种各样的人时,总是显得非常沉着冷静、从容不迫、大气磅礴,让人不由自主地便安心下来,有她在的话,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聂茜自然也注意到了两个容貌不错的美少女,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耳钉,嘴角浮现出一丝轻佻的笑容,她来到两个少女面前,有些轻浮地搭讪道:“两位美女,请问芳名?”
她的声音也十分中性,略带沙哑,难辨雌雄。
原谅我这一生放荡不羁笑点低……
吴笛差点笑出来,因为她忽然想起来,这位表姐还有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爱好,那便是装成帅哥与女孩搭讪,最好能够在短时间内“俘获”对方的芳心,然后她便悄然离去,不留一丝痕迹,她觉得这样才是真正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以前自己还和这位表姐学了几招……吴笛只觉得前世的记忆纷至沓来,一时间竟然有些唏嘘。
现在的这位表姐,很明显,她的泡妞水准还不行,也不过就是个十七岁的另类个性少女吧,所知道的泡妞方式,大概就是在女孩面前耍帅,以吸引对方的注意,然后和对方聊天时,用各种幽默风趣的语言打动对方。
吴笛本来还想与这位表姐过过招,让她吃个瘪。但吴笛却瞥见了夏薇薇脸上闪过的一丝厌恶神情。
想来也是,吴笛自己并不觉得男人主动来向自己搭讪是什么值得厌恶的事情,哪怕这个男人很轻浮,可夏薇薇作为一个极为传统的乖乖女,显然在潜意识中讨厌那种轻浮的男孩,哪怕他长得很帅。
“抱歉,我觉得你的酷炫值还没达到我心中的标准,所以名字什么的,就不告诉你了。”说完,吴笛已经拉着夏薇薇离去,只留下一阵淡雅如空谷幽兰的清香。
聂茜愣了一会,嗅了嗅鼻子,拿下了墨镜,她那狭长的凤目中出现了一丝玩味的笑意,她的左眼眼角下方,有一颗漂亮的泪痣,咂了咂嘴,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自言道:“有意思呢……这么特别的女孩。”
其实倒也不是吴笛的举动回应有什么特别,而是聂茜觉得吴笛身上有一种她非常熟悉的感觉,她也说不出是什么。
这次聂茜来这里,当然也是为了参加表弟吴迪的这个饭局,她怎么说与吴迪也算是真正的“好哥们”,自然要来捧个场。
这么说来,刚刚那两个看起来特别清新的美少女,都是吴迪这小子的同学咯?没想到啊,这小子班上的女生质量还挺高嘛。
饭局上觥筹交错,吴笛又深刻体会到了做女孩的方便,那就是不会有人来强迫女孩喝酒,当然了,现在不过是初中毕业,男生基本上也不用喝酒,等到高考之后的饭局上,那作为男生,真是由不得你了。
吴笛在班上的人缘极好,除了某些脸被抽肿的尖子生以外,她几乎受到了所有人的欢迎。
当吴迪端着杯子来她这个包厢敬酒时,看到少女今日的文艺复古打扮,不由心中暗赞,目光却忍不住在少女那光洁的美腿上瞟着,他就知道,少女是最适合穿裙子的……
反正是饮料,吴迪敬起来当然痛快,同学们回敬起来也毫不拖拉,待到吴迪敬到吴笛时,班上同学们暧昧的目光便在两人身上打转。
当然,吴笛可真的没感觉出同学们的目光有什么暧昧的,她潜意识中就没把吴迪当作可以暧昧的对象。
反倒是少年吴迪,觉得脸皮上有些火辣辣的,不过他其实自己也不太清楚他对吴笛到底抱有怎样的想法,只是很憧憬她而已,而且和她相处起来觉得特别温暖、安心、治愈。
望着少女依然落落大方地喝饮料动作,吴迪觉得她的姿态一如既往的优美,多日不见,他觉得少女更加具有魅力了。
吴迪既然来这儿敬酒,那这些班中的同学们,当然也要找一个代表去其他地方敬酒。
自然而然的,吴笛被推选了出来,只是她心中依然复杂,毕竟要见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了。
吴迪与吴笛走在这铺着红地毯的过道上,一路上的墙上挂着各种各样的油画,倒是将会所里的格调弄得挺高。
“今天你还是这么漂亮啊。”吴迪再次欣赏了少女今日的打扮,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停在了少女那穿着坡跟鞋的裸足上,那一个个精致的脚趾,如同珍珠一样迷人,不知为何,他都有种想要跪下捧起她的美足,深深亲吻的冲动。
“少来。”吴笛不耐烦地回了一句,心中却道,你觉得漂亮那是理所应当的,毕竟审美观应该是一样的。
吴迪表面上依然带着包容宠溺的笑容,他觉得自己在吴笛面前,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控制自己的脾气,就像她那样,时刻都保持着完美。
不过此时,他的心中却只能苦笑了,他不断安慰自己,少女就是这样,傲娇得没救了,而且只对他一个人傲娇,他应该感到荣幸的……
吴笛先代表班中的学生,去敬了校长、老师那一桌,然后便来到了吴迪的亲人所在的包间。
吴笛端着杯子,看到这房间里有些眼熟有些却仿佛凭空出现的“亲人”们,她的心中复杂难言。
然而她依然露出了那矜持优雅的笑容,举止落落大方,她如此说道:“我叫吴笛,是班上的代表,来这儿向你们敬酒。”
吴迪的奶奶何秀却道:“笛笛,你可别见外啊,你与我可是大有缘分,你是我的弟子,来,喊声‘奶奶’听听,早就想有个孙女啦,呵呵……”
吴笛也不拘束,发自真心地喊道:“奶奶。”
虽然何秀确实是她的师父,但却要求她喊她“奶奶”,毕竟在现代社会,再叫什么师父很古怪。
聂馨予看着这个与自家儿子名字读音相同的女孩,脸上浮现出一丝认同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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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坚韧的心
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到这位已经颇有名气的少女,聂馨予觉得这少女的真人可比视频上的还要美丽。
聂馨予对少女的印象,停留在那个《隐形的翅膀》的视频上,视频中的少女,穿着雍容华贵的礼服,化着极为华丽的妆容,漂亮得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一座高高在上的神诋。
可聂馨予见到此时素颜的少女,对时尚把握极为敏锐的她,却发现果然还是这样的素颜适合少女,这使得少女那清纯至极的气质完全体现了出来。
而少女今日这一身复古文艺调的打扮,也将她的书卷气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觉得十分素雅纯净。
但最让聂馨予欣赏的,则是少女由内而外表现出来的自信。
这确实是个非常优秀的女孩,自家儿子暗恋这样出色的女孩,倒也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
最关键的是,少女散发出来的正能量,可以使得自家儿子上进,这就已经让她非常满意了。
不过在聂馨予知道,少女还是她那何秀婆婆的弟子时,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
不得不说,何秀在聂馨予心目中就是个古怪的婆婆,与那些讲述婆媳关系电视剧中的婆婆完全不同,常常让她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时常将“缘分”挂在嘴边,显然何秀看中吴笛,估计极大的原因便是缘分。
何秀听到吴笛这样轻灵的声音,不由眉开眼笑道:“笛笛就是乖,果然与我有缘,想来前世也合该就是我的孙女。”她的脸上带着宠溺至极的神色。
吴笛听到她的话,浑身微微一震,差点连杯子都没拿稳,她只当何秀是随口一说,然而若要说前世,她真的就是何秀的孙子,只是当她懂事时,奶奶早已去世了。
吴笛保持着微笑,开始一个个敬酒,待到敬到聂馨予时,她只是看着这位熟悉而陌生的“母亲”。
聂馨予长得确实美丽,那种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成熟韵味,不是青涩的少女可以相比的,然而在吴笛眼中,聂馨予的美丽,全在于她的“母亲”这个角色。
只需看聂馨予有多宠着自家的儿子,就知道前世母亲有多宠着吴笛,可在这个世界,聂馨予这位“母亲”,却不属于她。
“你便是吴笛吧,名字读音和我儿子相同,只不过‘笛’是‘笛子’的‘笛’?”聂馨予微笑着说道,不过语气却显得有些疏离,毕竟她是第一次见到吴笛。
吴笛的心情十分低落,虽然一直在告诉自己,这是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世界也有聂馨予和吴定邦,但他们却与自己无关……
可事到临头,吴笛依然觉得自己的内心被无数利剑狠狠地刺伤了,然而她的脸上却依然保持着微笑,她淡淡道:“对,我就是吴笛,‘笛子’的‘笛’……对了,这次我真的要感谢吴迪,是他救了我,我还连累他的考试。”
不知为何,明明少女确实在笑,语气中更是带着对“吴迪”的感激,可聂馨予却好像感觉少女的灵魂在孤独无助地哭泣一般。
应该……是错觉吧。
聂馨予看着少女那美丽的微笑,忍不住摸了摸少女的脑袋,头发可真是柔软顺滑,她用和蔼的语气说道:“你可不要有什么负担,我家迪儿这些日子能这么上进,可多亏了你啊。”
听到聂馨予喊着吴迪的小名,吴笛只觉得心中又是一疼,眼睛都有些发酸,她死死地抓着自己的杯子,感受着母亲手掌的温暖,却只能愈发平静道:“谢谢么……阿姨,干杯。”
吴笛仰头一口气将饮料喝下,才平复下内心剧烈涌出的酸楚,然而她的控制力与演技又是如此之精湛,硬是将自己几近喷发的情感完全压制住了。
待到向吴定邦敬酒时,她才差不多缓过来,她觉得以今日的心情去写文,必能治愈更多在虚幻的美好中的人们,让他们感受到现实的残酷……她已经化身爱的战士了。
决定了,回去就开始用完善好的大纲将新连载写出来,等到那日编辑来找她谈新连载这件事时,便可以直接把写好的稿子给她先看看。
不得不说,别看吴定邦在官场一副纵横捭阖、不苟言笑的样子,颇像吴笛那个世界的“拉萨之虎”“486”“蟹帝”,但私下里却显得十分平易近人。
吴定邦还称赞了吴笛几句,说她能够考取这个市的中考状元,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情,希望吴笛可以再接再厉,在高中时能够继续保持这样的好成绩。
不过,吴定邦再怎么平易近人,却也不可能像对待自己亲儿子吴迪一般,来对待这个女孩,吴笛对他来说,终究只是个陌生人而已。
吴定邦每天要忙的事情很多,他对吴笛的了解,连聂馨予也比不上,只知道这孩子是个不错的优等生,至于这孩子还是自己母亲何秀的弟子,他却也并不放在心上,因为他素来知道自己母亲有些不靠谱。
很显然,这个世界吴迪家的整个家族,都比她那个世界要庞大得多,除了吴定邦这位地位显赫的实权副部级高官以外,在场的一些吴迪的亲戚,可都不是什么无名之辈,有富商、官员、学术专家教授之类。
像那位聂茜,就是典型的富家千金,就读于贵族私立学校圣心公学,高一升到高二了。
而这次吴迪的外公倒是没有出席,那位前.总.理若是从京城到地方的话,那地方上的官员,可就又会一番鸡飞狗跳,这就是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华夏的现实,权力为王的时代。
敬完一圈后,吴笛走出包厢时,总算松了一口气,她觉得自己都快心力憔悴了,坐在过道外的柔软沙发上,她觉得此刻真的是太孤独了,她真想回家,那里有小姨王静姝,还有小猫咪琉璃……
就在吴笛坐在沙发上,显得十分无助迷茫时,表姐聂茜很是不见外地往她身边一坐,狭长的凤目看着少女的侧颜,作为一个女孩,她自然对少女的美腿啦、胸部啦不感兴趣,她反倒觉得少女头上那黄色的缎带,很是迷人漂亮,她很喜欢少女这副马尾辫的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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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我的灵魂
“你既然也叫‘吴笛’,那我便喊你‘笛子’如何?”聂茜托着自己的下颚,望着吴笛,如此说道。
吴笛回过神来,便看到了自己这位帅气的表姐,她有一双锋锐如剑的眉毛,显得异常英气逼人。
“有没有说过,你的搭讪水平真的很差,若是一般的女孩,肯定被你这种轻率的举动吓跑了。”吴笛淡淡道。
“可你没有。”聂茜维持着自认为优雅过人的笑容,“这就足够了。”
“行啊,不知帅哥你叫什么呀?”吴笛脸上也浮现出了她那完美的微笑,她可没有忘记小时候这位表姐对她犯下的各种“罪孽”。
虽说平行世界的聂茜应该算是另一个人了,可在吴笛看来,她的性格几乎没变。
“在下聂茜,‘东西南北’的‘西’。”聂茜显然准备以男性的身份进行“狩猎”。
吴笛心中冷笑一声,这位表姐的名字,明明是那个草字头的“茜”,她倒好,直接化名聂西了。
“既然你喊我‘笛子’,那我是不是该喊你‘茜茜’?”吴笛反将一军。
聂茜神色微微僵硬,她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狭长的凤目中有些惊疑不定,难道这个女孩真的识破她这女性的身份?
聂茜为了让自己显得别具一格、特立独行,可是专门去学习了一下该如何去伪装成一个男人,毕竟女孩在一些方面天然与男人不一样。
而她这个年纪的少女,其实假装起男人来还是比较容易的,反正她就是个太平公主……
今日的聂茜,觉得自己无论是着装打扮,还是举止言行,都非常符合男人的标准,她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演出了一个轻浮纨绔子弟的精髓……
聂茜哪里知道,吴笛对她这位表姐可是知根知底。
而且,吴笛在成了女孩后,这感官可是极为敏锐的,真正的男人,怎么可能不对她的美腿、胸部、臀部感兴趣?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吴笛都觉得自己的养成太失败了。而聂茜这个假小子,却喜欢盯着她的头发看。
聂茜觉得自己绝对不可能暴露,所以她挑了挑剑眉,依然用她那略带沙哑的中性声音说道:“笛子你若想这样喊,那便这样喊吧……”
“茜茜……”吴笛这样喊道,忽然笑了起来。
聂茜忽然顿悟了,她发现自己好像被这个让她觉得很特别的少女玩弄了,“茜茜”不就是“嘻嘻”吗?
哼哼,等着吧,待本大爷俘获你的心灵,再告诉你本大爷是个女的……哦呵呵呵,这真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聂茜也笑了起来,这就是她的爱好,她其实对自己这个爱好不以为意,反正她又从来不会对女孩的身体做什么,只是当一个偷心贼而已,每当看到一个女孩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可得知真相后眼泪掉下来……
她就发现自己精神得到了升华,灵魂得到了洗礼……
这是何等恶劣啊……
吴笛想到了自己当年与表姐一起干的恶劣事情,表姐把女孩的心伤了,她便轻易地乘虚而入,很容易就能将一个女孩玩弄于手掌之中。
吴笛万万没没想到,自己与表姐这对黄金搭档,也有“相爱相杀”这一日。
不过想想,还是觉得有点小激动呢……
“笛子饭局完了还有事啊?要不和在下一起出去娱乐娱乐如何?”聂茜依然很不见外,实则她就是觉得,她本来就该与少女很熟一样。
吴笛拒绝道:“那可不行,我们班级肯定是有活动的,我得参加。再说了,茜茜你给我的感觉太危险了,我很害怕呐。”
吴笛虽然嘴上这样说着,可她哪里有一点害怕的样子。
不得不说,聂茜的突然出现,让她暂时放下了对父母的纠结,而和这位本来关系就很好的表姐重新交朋友,她觉得十分新奇有趣。
“总要给我个联系方式吧?”聂茜站了起来,手往墙上一撑,俯视着吴笛,忽然向少女凑近了些,目光显得极具侵略性。
两人之间的呼吸触手可及。
而吴笛倒也神情不变,仰着头,毫不怯弱地看着她,脸上依然带着永恒不变的优雅笑容……
两人就这样对视着,样子显得有些亲密暧昧,就在这个时候,吴迪这小子却出现了。
吴迪看到了自家表姐与自己憧憬的女孩,似乎凑得很近,自家表姐还用暧昧的目光看着自己憧憬的女孩,而吴笛脸上,更是罕见地带着微笑,似乎并不介意自家表姐的亲近……
我艹艹艹艹艹艹……一万头草泥马从吴迪心中飘过,他怎么忘了这茬了,他的这个表姐,完全就是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恶贯满盈、劣迹斑斑啊!
吴笛大神,我的生命之光,我的**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总之你可不能被一个帅气的女孩纸给攻略了啊!
吴迪在冲动之下,做了一件自己都想不到的事情,他飞奔到两个女孩那儿,抓起吴笛那纤细的小手,便拉到了自己的身后,他怒视着表姐,气势汹汹道:“聂茜,你刚刚想做什么?”
聂茜怔了一怔,脸上浮现出玩味的笑容,她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只是用无比轻柔地声音说道:“笛子,原来你和我表弟……”
“给我放手啦!”吴笛挣脱开吴迪的掌心,微微鼓起嘴,柳眉横竖,脸上带着看渣滓的神色,她气呼呼地踢了吴迪一脚,对聂茜说道:“我和他才没有什么关系呢!”
吴笛做出这样的举动后,自己心中居然也愣了一愣,因为她发现这似乎是她作为女孩的身体自然反射一般,要不然也不过就是给那熊孩子抓一下手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会少一块肉,而且这也不是礼教大防的封建时代。
她忍不住思考起缘由来……对了,都是因为吴迪这熊孩子“抢”了她“父母”的事情,感觉很不爽!所以才会让她这样失态!
傲娇!聂茜与吴迪两人脑中都蹦出这么一个词,真不愧是黄金搭档……然后只觉得——好萌!
吴迪虽然被踢了,可却也不感觉有什么痛,他发现女孩根本就没有尽全力,然后他就觉得心里乐滋滋的。
不对!现在还不是乐的时候,这可是出现了被ntr的大危机啦,对手还是自己的表姐……
“大神,我必须得告诉你一件事,这是我的表……”
还没等吴迪说完,聂茜直接捂住吴迪的嘴,对少女说道:“我是他表哥,有事和他说下,先撤了啊。”
说完,聂茜便将吴迪绑架而去。
吴笛笑了笑,抓了抓自己的马尾,眼中又出现了一丝怀念的神色,当年表姐虽然“欺负”她,可两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堪比亲兄弟,可惜现在……
吴笛回到了同学们所在的包间中。
此时此刻此地,这儿如此热闹喧嚣。
她却找不到一丝熟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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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名校邀请
接下来的班级集体活动也没什么好说的,其实毕竟初中生都未成年,能玩的东西很少,有许多人都直接回家了。
而吴笛与夏薇薇却正在一起逛街,两人之间的关系倒是愈发亲密了。
“小笛,高中准备去哪上啊?”夏薇薇问道。
“外国语高中吧。”吴笛回答道。
“太好了!我也准备去那里上,你为什么去那儿上啊?”
听到夏薇薇的问题,吴笛不由想到了成绩出来后那几日,两所本市最好的高中都主动上门想要邀请她去他们那里上学。
巧合的是,两所高中的招生人员,居然恰巧同一天上门了。
吴笛倒是觉得挺意外的,在她以前那个世界,想来为了一个中考状元也不会这么兴师动众吧……
其实吴笛自己还没有认清楚自己身上的价值,她现在可不仅仅是个中考状元,而是一个门面人物,哪个学校能够邀请到她,显然会让自己的学校更加具备竞争力与吸引力!
吴笛在这座城市,可已经不是什么无名之辈了,至少在学生群体中,她就是真正的学生偶像、学霸女神!
尤其在吴笛凭借自己的完美战胜了各种各样的谣言之后,她的死忠粉更是多了不少,这些死忠粉可是真正的粉丝,若是吴笛出些写真或是专辑的话,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掏钱购买!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优秀的学生总是被名校追逐着,他们永远不必担心没人要,而一般的学生,却总是追逐着名校,他们却在担心名校会不会接受他们。
所以,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吧,摒除其他,单单从利益角度来考虑,那就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
像省师大附中和外国语高中都开出了极为优越的条件,比如学杂费全免,绝对将吴笛安排在强化班等等。
省师大附中见吴笛更加偏向外国语高中时,甚至一咬牙还开出了伙食费、住宿费全免的更加让人心动的条件。
他们也算是做足了功课,知道吴笛是个“贫家少女”,父母双亡,靠着小姨王静姝这位“自由撰稿人”“网络写手”养活……
可惜吴笛反倒对什么伙食费、住宿费不感兴趣,她高中也不想住校,那反而妨碍她做自己的事情,还有,和其他女孩一起住宿舍什么的,想想都是一件不适应的事情,哪里有在外面住得潇洒自由。
至于伙食费什么的,也就一个月五百,她也不会差这点钱。
更别说她从来就不对学校的伙食抱什么希望,待到她这个暑假系统地去学习如何下厨之后,那就真的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没错,只要她自己动手做出来的事物,都是完美的,谁也比不上!
吴笛选择外国语高中的原因很简单,从它的名字就能知道,这所学校与世界上其他知名高中都有交流,除了英语之外,还必须兼修一门其他外语,而只要你能力足够,甚至可以兼修多门。
吴笛可是立志做文科学霸的人,对其他国家的语言当然很感兴趣,到时候直接用其他国家的语言将他们国家的名著“写”出来……
当他们发现一个纯正的华夏人,居然可以娴熟地使用他们国家的语言,完成各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著作时……妈蛋,这还是人吗?
比起外国语高中来说,省师大附中无疑更偏向理科,各种数理化竞赛获得者层出不穷,代表国家队夺得国际奥林匹克竞赛的大神们更是数不胜数。
华夏科学院中都有不少省师大附中毕业的科学人才,怎么说这个世界的华夏是二超之一,在尖端技术创新方面,可不比什么美利坚差。
不过吴笛显然是有自知之明的,或许她可以去搞搞数理化竞赛,拿点金牌什么的,但要真的去搞科研,她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所以她选择了自己更擅长的文科,而她脑中的记忆,更可以让她在文科领域,大放异彩。
让吴笛暗暗开心的是,外国语高中的奖学金挺高……她会说她发现外国语高中的奖学金是省师大附中的两倍后,就更加倾向外国语高中了吗?
省师大附中的招生人员如果知道奖学金的多少居然也会影响学生的选择的话,他一定会崩溃的,这得要有多自信,才在还没上高中前,就已经准备预订学校的奖学金了?
妈蛋啊,少女你绝对已经将学习考试赚奖学金当成常规手段了吧?绝对是这样的吧?少女你这么吊你家里人知道吗?我们学校开设奖学金不是给你送钱的啊喂!
可惜对吴笛来说,事实就是这样,她甚至还觉得,赚取的学校奖学金,花起来最硬气。
省师大附中虽然失去了吴笛,却招到了赵晔华,这位全市第二的优等生,他们觉得赵晔华的潜力比吴笛大,怎么说也是男生,有冲劲,到了高中,那就是理科为王的时代了。
“我看了一下外国语高中的介绍,发现它的奖学金比较高,便选择它了。”吴笛如此回答了夏薇薇的问题。
果然,夏薇薇愣了一愣,脸上露出敬佩的神色:“不愧是小笛,在学习上总是这么自信。”
吴笛心道那是当然,有人追求权力,有人追求金钱,有人追求美丽……其本质却是为了取悦自己、满足自己、享受幸福人生。
但对她来说,学习获得知识、考试获得高分,就是一种取悦自己的方式,也许一般的学霸还真的比不上吴笛这位有着近乎bug体质的学霸,因为前者也是依靠自制力、毅力让自己刻苦学习,以最终达到其他的目的,而吴笛却完全将学习当成了一种享受,一种人生幸福的追求。
吴笛最爱的人,是自己;最爱的事物,是知识。
在吴笛与夏薇薇一起逛街买东西时,也能够看出在一些方面,吴笛确实没有女孩的样子。
两人逛的是那种全是小店小摊的街道,谁都知道小店小摊上的东西,绝对是可以砍价的,而女孩无疑挺喜欢砍价,并不是因为缺那么些钱,而是本身砍价这种事就挺有乐趣和成就感的。
吴笛却没有砍价的意识,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乐趣,她只是看着夏薇薇砍价的样子,觉得还是比较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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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开启新连载
与夏薇薇分离之后,吴笛很安分地回到了家中。
吴笛发现自己虽然成了女孩,可对逛街这件事,却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她甚至觉得还不如逛网店呢,想买什么直接就买了,省时省力。
好吧,吴笛就是嫌逛街浪费时间。
或许对一般的女孩来说,逛街是一种享受,可对她来说,却也没有任何享受的感觉。
而且从男性的角度来看待女性,显然他们饱受女性的逛街之苦,因为女性逛街的目的就是逛街,以买服装为例,她们体验或者说享受的是买之前试衣的过程,而男性则更喜欢看准了一件衣服直接买下来……
不过吴笛却不会拒绝朋友的邀请,她虽然喜欢学习,但在人际交往上,是绝对有分寸有手腕的,只要是了解吴笛性格的人,都会觉得她其实真的很好相处。
当然啦,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会被嫉妒蒙蔽双眼,而做出一些傻事来。
这个时候的吴笛,正在写她的第一部长篇连载小说,她觉得今天的心情,正好写这部治愈人心的长篇连载。
可能由于很多人看网文看多了,以为长篇小说动辄会超百万字,可其实字数超过十万就已经算是长篇小说了。
像这个世界的华夏三奖之一的遁矛文学奖,便规定十三万字的长篇小说,就能参加此奖项的角逐。
吴笛写的这部长篇小说,初步决定写十五万字,以每月交稿两万字计算,大概七个多月可完成。
吴笛觉得自己比起王静姝来说,果然就是手残之中的手残,王静姝一天花四个小时就能写两万多字,每个月除去她休息的七天,一共能写四十到五十万字,这七个月怕是连《盘龙》这种超超超长篇小说都快结尾了……
果然自己就是不适合网文呐,吴笛撑着自己的下颚,有些无奈地想着,不过她想到自己可以帮王静姝做设定,画插图,才觉得自己还是挺有用的。
前文早已说过,吴笛并不是那种一气呵成型的作家,她喜欢精雕细琢、慢工出细活,而在写整篇文章之前,她会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这就使得吴笛本身有了一种很特别的写作技巧,可能有不少作家也都会,那便是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先写出她想写的部分,最后再将其串联起来,并做到不留一丝痕迹。
这样的好处便在于,她永远不会有什么卡文的情况,她还可以在最佳的状态,写出最精彩的部分。
今日与“父母”一见,才真正深切地发现,现在的她,对他们而言,完全就是个陌生人而已。
没错,这是另一个世界,他们本来就与她没有任何交集,那她也就无需一厢情愿地去做一些多余的事情了。
即使是他们,其作用也不过是让自己酝酿出写文的心境罢了。
她的父母,永远是她那个世界的父母,她必须要分清楚这一点。
渐渐酝酿出情绪的吴笛,开始写这部长篇小说最致郁人心的地方。
精致华丽的文字渐渐出现在吴笛的笔端,这段致郁人心的地方便在于,明明写得异常平淡,如此波澜不惊,可仔细品味之后,却会发现一种深沉的悲伤,那是一种最为沉重的无力感。
而这种无力感,正是吴笛发现身处另一个世界,举目无亲的感觉。
这部长篇小说将会告诉读者,时间的流淌、现实的变化是一件很平淡自然的事情,但当你发现那段明明自己与对方都珍重的、刻骨铭心的感情,却在这样平淡自然中悄悄逝去时,你我都不会哭泣,不会挽留,心中平静安详,只会淡淡一笑,各自向不同的方向潇洒地离去……
就在吴笛完成这最为治愈人心的部分时,她那小上网本上的聊天软件忽然响了,她本来以为是她在《青春祭》的责编菲菲,可看了看后,发现居然是《时光碎片》的编辑“千易”。
对于这位编辑千易,吴笛其实是比较陌生的,因为他不像“菲菲”那样时不时地找吴笛聊聊天,指点一下吴笛要注意的地方什么的。
千易每次就是“交稿时间到了,稿子发来”,吴笛则“嗯”一声,将稿子发过去,两人并没有太多的交流。
吴笛总觉得这位编辑架子挺大的,可能确实是因为《时光碎片》在青春文学杂志中属于领头羊的地位,发行量特别大,所以他们的架子也大。
而《时光碎片》喜欢炒作什么美女作家、帅气男作家、高中生作家之类的玩意来博人眼球,可不得不说,虽然这些人凭借着长相收获了一些粉丝,但他们的文章确实不怎么样,论起真正的粉丝,当然还是神秘的天净沙老师比较多了。
但《时光碎片》却凭借这种方式而促进了销量,并且还顺势举办了一个作文比赛,以发掘更多有才华的年轻作者,若是发现有长相和文章都不错的,那自然要力捧。
不得不说,《时光碎片》的总编钱四梁是个对市场把握极准的人才,他自己虽然不会写文章,却将懂得将娱乐圈的那一套搬入文坛,以打造文坛明星,培养忠实粉丝,然后促进杂志销量。
至今为止,钱四梁都做得挺不错,杂志销量稳步上升,已经压过当年青春文学的领头羊《青春祭》。
当初《时光碎片》还询问吴笛是不是美女,如果是的话,那正可以利用起来来炒作。
毕竟天净沙这位作者的硬实力,当真了得,每次读者反馈都一片好评,有不少像夏薇薇那样的死忠粉,看到有天净沙的文,都是直接买下整本杂志的……
可惜那时吴笛还没减肥成功呢,自然否认自己是什么美女,再说吴笛真的不喜欢抛头露面,她觉得一个作家最大的本分是写好文章,而不是用自己的长相去赚人气,到时候被人骂“颜良而文丑”就傻眼了。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吴笛那精致华美的文章配得上她那清丽如仙的容貌。
此时,吴笛不由有些奇怪,现在可不是交稿的时候啊,也不知这位架子挺大的编辑来找她干什么。
“编辑会议商讨后,可以让你进行连载,这是份连载协议,你直接签了吧。”千易用一种近乎命令的语气打出了这么一行字。
吴笛看到这行字,心里觉得有些不爽,她虽然很善于控制自己的脾气,但却不是没脾气的人,她是个很骄傲很自负的女孩,最讨厌别人对她颐指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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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拒绝
吴笛当然知道,在《时光碎片》上连载,是不少青春文学作家梦寐以求的事情,毕竟它确实是青春文学的领头羊,造星能力更是不凡。
甚至有不少《时光碎片》的青春文学作家,以此为跳板,真正进入了传统文坛,在华夏最大的纯文学小说杂志《》上发表文章。
说到底在极为重视传统文学的华夏,只有在真正的传统文坛站住脚的作家,才能算是真正的功成名就。
由于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中产阶级较为庞大,自然闲情逸致也比较多,文化欣赏水平挺高,所以愿意去买那些有内涵、有深度的作品,这些作品的定价也比较高,虽然销量可能比不上商业文学,但传统作家的收入不比商业作家低。
这就又要说到华夏电影圈了,不少学院派导演,最喜欢拍有内涵的作品,而那些传统作家的文章无疑是有内涵有深度的,正适合用来改编成电影,有了电影版权的收入,这些传统作家自然活得更加滋润了。
好吧,其实说什么有内涵有深度,其实就是装逼而已,不少中产阶级会买那些价格高的书,自然是为了装逼,可能他们私下里更喜欢看《盘龙》这样的纯商业网络小说。
然而吴笛却对什么挤破头进入传统文坛丝毫没有兴趣,她是真正的底气十足,到时候不是她主动进入传统文坛,而是人家八抬大轿将她请进去……
吴笛忍着不悦,看了看合同,顿时气乐了,她本来还以为只是这位编辑的态度不行,却没想到自己好像根本就没得到《时光碎片》编辑部的重视。
这合同给吴笛的感觉,好像是她求着在《时光碎片》进行连载呢,不仅千字的价格降低了,原因居然是连载可以交稿更多,自然要将价格降低,不过总收入是增加的……
而她要在《时光碎片》上面连载的代价远不止如此,还规定她所有的稿件都必须优先《时光碎片》,像那些短篇小说的版权,更是要以白菜价卖给《时光碎片》,然后就帮你集结出版。
吴笛忍不住回道:“这个合同也太霸道了吧?我不会签的。”
“那我们《时光碎片》可能以后就不接受你的投稿了。”千易那平淡的回复中带着一种霸道,显然,这是《时光碎片》作为青春文学领头羊的底气。
“呵呵,你们会后悔的。”吴笛回了这么一句,直接关掉了聊天框。
这个时候,坐在电脑面前的黄千易,脸上则浮现出一丝不屑的神色。
后悔?你以为你是谁,真正的大文豪吗?别太自以为是了!
黄千易将对话框一关,准备将这事汇报给主编,他相信主编钱四梁不会在意这个出道不过才几个月的新人天净沙。
黄千易三十多岁,男,是个对某些人很恃才傲物的人,原因很简单,他是在传统文坛混的,虽说是在最底层,但说出去依然很有面子,毕竟是真正的文人嘛。
他打心眼里瞧不起什么青春文学,若非他的写的书销量太差,他哪里会“屈尊”到这什么《时光碎片》来当个编辑养家糊口。
他一直觉得,自己写的书卖不好,不是自己写得差,而是别人不懂得欣赏!
他这样轻视吴笛,除了因为自身恃才傲物以外,还因为这位笔名为天净沙的作者,并不得主编钱四梁的欣赏。
哪怕读者的反馈确实不错,但尝到了作家偶像化甜头的钱四梁,却固执地觉得,像天净沙这样埋头写文的作者,并不符合青春文学发展的方向。
况且,最近吴笛写的文,又都是甜蜜温馨向的短篇,而《时光碎片》并不缺这样的甜文……
所以,哪怕编辑部中有不少看好天净沙的编辑提出让天净沙进行连载的建议,但钱四梁一直不置可否,想了想,便给出了这样一个苛刻的合同。
当然,钱四梁自己可不觉得这合同有什么苛刻的,能够让你这个出道不久的新人进行新连载,那是你的荣幸,你必须跪下来好好感谢我们,这就是《时光碎片》作为青春文学领头羊的霸道。
主编钱四梁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当时他正坐在办公室中,研究着如何利用他在娱乐圈的人脉,打通青春文学圈和娱乐圈的壁障……
“知道吗?这是青春文学的一场真正的变革!而我,则是这场变革的总设计师!”钱四梁用一种志得意满的语气说道。
自他入主《时光碎片》以来,仅仅三年,单刊销量便连续赶超了《青春祭》、《花季》,更别提在单行本上的销量了……这就是作家偶像化的力量,这就是学生群体盲目消费观的体现!
《时光碎片》隶属银视传媒,能够战胜号称纸质媒体渠道第一的煌萌传媒旗下青春文学先锋的《青春祭》,这可是一场值得业内人士研究的重大战役。
钱四梁对这件事向来沾沾自喜,在看到《青春祭》依然走传统精品路线后,更是觉得这本杂志已经无可救药,倒是骄御传媒旗下的《花季》懂得紧跟时尚,也开始走偶像化的路线。
跟风者永远只会是跟风者,《花季》此等宵小之辈,无足挂齿!
钱四梁总是喜欢在编辑会议上大肆抨击其他青春文学杂志,毕竟他确实有狂妄的资本。
“嗯,天净沙是谁?”钱四梁掏了掏耳朵,淡淡道。
黄千易弓着身子,笑了笑,迎合道:“一个刚出道的小作者而已。”
“敢拒绝我们杂志,她倒是也挺硬气,不过无所谓,在我看来,我们杂志旗下的作家,能写出好文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他的附加价值,如今已经是眼球为王的时代了,落后于时代者必将被时代淘汰!滚滚向前的历史潮流将会将其轰杀成渣!”钱四梁用极为笃定的语气说道。
“对,主编说得太对了!”黄千易已经习惯了这样捧眼的话。
“下一步,我要继续将《青春祭》往深渊更推一步,当一个实力与偶像兼备的青春文学作家,来到我们《时光碎片》,你觉得情况会如何转变?”钱四梁的眼神中充斥着一种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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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她居然是天净沙老师?
黄千易听到主编的话,不由心中一动,想到了《青春祭》的当家作者姚琼,难道主编要向姚琼这位超人气作家下手?
想到此,黄千易不由心中骇然,这位姚琼可真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而是真正的开创了言情小说一个姚琼流派的畅销作家,他几乎已经跳出了青春文学这个小圈子……
而姚琼今年,也不过才二十六岁而已,十七岁在《花季》新人赏中出道,二十岁跳槽《青春祭》一举成为青春文学的大人气作家,并且在《青春祭》的操作之下,荣获庄重文文学奖!二十三岁再获冯木文学奖,并一举成为《青春祭》的当家作者,《青春祭》为其开辟了名家专栏。
虽说庄重文文学奖与冯木文学奖都是新人文学奖,旨在鼓励优秀的新人作家,可一般能够获得这些文学奖的“新人”,大部分都三十多岁了,而像华夏最顶尖的三奖,其获得者最年轻的记录是38岁……
由此可见三奖的含金量真的非常高,这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年轻作家阅历不如那些上了年纪的作家,写出来的东西,自然内涵与深度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畅销作家中,以年轻人居多,因为他们能够把握住时尚的脉络!
姚琼的小说,不是一般的言情小说,而是一种神圣化了的爱情、婚姻和家庭的文化反应。主人公大多是一些痴情的现代化都市女子,她们一旦沉溺于爱情的漩涡,哪怕前面是海是堑,她们也要勇往直前;哪怕等待她们的是生命的毁灭,她们也会义无反顾。
这正如他小说中角色所说的那样:“他是强盗,我爱他,他是土匪,我爱他,他是杀人犯,我也爱他,没有他我就不要活了!”
痴情在姚琼的小说中成了一种至死不渝的东西,坠入情网中的男男女女,遇到任何障碍——不管是长辈的阻挠,世俗的冷语,还是年龄的差别等,都不能使他们有丝丝毫毫的退缩。
当然,能够让姚琼这么受欢迎,除了他的小说确实写的不错以外,他的卖相也确实不错,即使比不上那些娱乐圈的明星,但在文坛之中,却已经属于佼佼者了!
钱四梁看中的便是长相与实力兼备的姚琼,在他看来,《青春祭》就是空有瑰宝而不懂开发利用,若姚琼在他手下的话,以他在广告运作上的能力,能够让姚琼小说的销量,再上一个台阶!
钱四梁能够说动姚琼从《青春祭》转投《时光碎片》,可不仅仅是这样一个理由,还有则是利用他的娱乐圈的人脉,改编姚琼的言情小说,将其拍摄成电视剧……
最终,姚琼在钱四梁的许诺下心动了,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觉得以现在《时光碎片》的势头,完全就不是固步自封的《青春祭》可以对抗的,不如良禽择木而栖,识时务者为俊杰。
更何况姚琼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当然也渴望更多的曝光度,他希望可以享受更多读者的追捧!
而他觉得自己的作品若是改编成电视剧、电影,自然便能让他的影响力更上一层楼,他甚至想要凭借这次跳槽《时光碎片》的新连载,以言情小说来逆天,一举问鼎遁矛文学奖,以创造一个新的记录!
姚琼的文学之路,可以说是顺风顺水,毫无任何挫折,所以自然也养成了他那心高气傲的风格,时常在自己的微.博、博客中大放厥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万户侯,可谓盛气凌人。
爱他的粉丝为他的才气与性格而着迷,恨他的人,则讨厌他的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但不可否认的是,姚琼在青春文学领域取得的成就,让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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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亦菲作为《青春祭》的一名责编,还不知道他们最大的对手《时光碎片》已经与姚琼暗中达成了协议,甚至为这位超人气作家付出一笔不菲的违约金都不在话下……
今日是胡亦菲来找她很看好的天净沙老师谈连载协议的日子,即将要见到神交已久的天净沙老师,胡亦菲感觉挺兴奋的。
胡亦菲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天净沙老师的才华征服了,她心目中的天净沙老师,是一位上了年纪,却依然保持着美貌的贵妇人,因为从天净沙的文章中,她感受到一种真正的雍容华贵的气息。
坐在一家雅致的咖啡厅中的胡亦菲,心情怎么也无法平静下来,直到她看到一大一小穿着同样衣服的美女,来到她的这个位置时,她不由微微一愣,目光不由自主投到了王静姝的身上。
这两人当然是王静姝和吴笛,很显然,以吴笛不过十五岁的年纪,要签什么协议,自然是需要监护人出面的。
果然天净沙老师就是个清新脱俗的大美女,还有一个如此可爱的妹妹,真是太萌了!
胡亦菲主动站了起来,握住王静姝的手,亲切道:“天净沙老师吗?我就是您的责编‘菲菲’,本名胡亦菲,真没想到,真人的您是这么漂亮,您在和我聊天时说自己长得一般,实在是太谦虚了。”
不得不说,出门必定化裸妆的王静姝,完全可以称之为清纯女神,当然,在家中的她,那绝对是电波系宅女,身上散发出来的二次元之力,让人完全无法理解她的思路。
王静姝也愣了一愣,忍不住笑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天净沙。”我是网络写手“中原五白”“淑女也绅士”……
“诶?”胡亦菲完全不知所措,怎么会认错人呢……
“你好,我是天净沙,一直以来很感谢你的指点。”吴笛向胡亦菲伸出了自己的手。
胡亦菲看着这位年纪不过十五六岁的美少女,在微微觉得眼熟的同时,大脑却完全短路了!
我的老天,年纪这么轻的美少女,居然是她心目中幻想的美貌贵妇人天净沙老师?请别这样开玩笑好吗?
胡亦菲觉得若这个美少女真是天净沙老师的话,那她自己这一把年纪真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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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独家签约
胡亦菲缓了好久,才从这个极具冲击性的消息中回过神来,若那些天净沙老师的粉丝,知道他们心目中充满了古典韵味的天净沙老师,是个十五岁青春靓丽的美少女的话……
好吧,这些粉丝一定会更加疯狂的,十五岁就能写出如此治愈人心的文章来,实在让人无法想像!
随着她的年龄的增长,笔力的不断提高,这天净沙老师的文章肯定会越来越受欢迎!
在吴笛的介绍中,她自然也知道了王静姝的身份,对方是吴笛的监护人,要签什么协议,自然是要王静姝这个监护人的监护之下签的,要不然肯定无效,毕竟吴笛还是个未成年少女。
胡亦菲并没有直接谈协议的事情,而是和这位年纪轻得让她无法想象天净沙老师聊了一会。
在聊天的过程中,她算是真正承认了,这个美少女确实是天净沙老师!
从她的谈吐中,就能够感觉出对方那深厚的底蕴,在胡亦菲随意谈到一些这个世界的名家名作时,吴笛居然都有所了解与涉猎……
真是妖孽啊,年纪这么小,如何可以写出那般深刻的文章来,她的阅历根本就与她的年纪不相配嘛!果然是因为小小年纪,就读了这么多的书,阅历不足,完全能够用知识来弥补,仿照一些大家之作中的写作技巧、手法……
等等,她说她叫吴笛?
不会是那位在网络上正红的“最美中考状元”“最美女学霸”吴笛吧?
胡亦菲顺势问出了这个问题。
“‘最美’什么的,还是别这样说了吧。”吴笛低着头,抓了抓自己的马尾,显得有些腼腆害羞,她在独自一个人时确实中二自恋得无法想象,但在面对其他人尤其是陌生人时,她总是保持着谦虚的态度,因为她认为这样的形象才符合她心目中的完美女孩模样。
“不过,我确实在这次中考中考取了全市第一。”对于学业上的成功,吴笛依然底气十足。
胡亦菲果然又愣了好一会,抿了抿咖啡,平复了一下自己内心的激动……
可她依然无法想像,能够写出这么好看的文章的天净沙老师,居然还是个品学兼优的女学霸!
胡亦菲看着非常娇嫩可口的美少女吴笛,果然觉得自己一把年纪活到狗身上去了!
“天净沙老师,我、我……我发现我见了你之后,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一种迷茫。”胡亦菲无力地撑着自己的脑袋,双眼涣散,看着窗外。
“胡编辑,可别这么说嘛,我家小外甥女确实天才了一些,我这个和她一直住在一起的小姨都还活得好好的,你也要想开一点啊。”王静姝捂着嘴笑道。
其实王静姝早就想看到别人因为吴笛的才华与年龄的反差感而被打击的样子了……她会说她当初也被打击得不清吗,不过她却在吴笛那无形的敦促下,重新找寻到了生活的意义!
胡亦菲忽然想到了什么,又道:“天净沙老师,你唱得那首《隐形的翅膀》我真的很喜欢啊,但为何只有那些渣画质渣音质的手机所拍的视频呢,我想在音悦网找这样一首无损音质的歌下载,却发现还没有这首歌……”
吴笛歪了歪脑袋,有些不好意思道:“是我的唱功还没练好,不过这首歌我倒是已经在老师的指点下唱得更加完美了,所以《隐形的翅膀》应该马上就会在音悦网上上线了,我相信我的老师可以操作好的。”
胡亦菲点了点头,又表达了对吴笛这位天才的膜拜,然后终于谈到新连载的事情。
不得不说,《青春祭》对吴笛可是非常重视的,合同上各种条款都比较宽松,稿费也提高到了千字八百,按照吴笛每月交稿两万的收入,那就是一万六千人民币,这可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足够她随意挥霍了,只要不是买那种动辄成千上万的奢侈品。
让胡亦菲有些讶异的是,在要签协议时,对方一个电话,居然便叫来了一位非常专业的律师……
果然天净沙老师就是豪门千金吧,还有私人律师什么的……胡亦菲觉得自己的人生又迷茫了,这种出身显赫,学习优秀,容貌完美,才华横溢的美少女出现在这个世上,到底是闹哪样啊!
胡亦菲自然不知道,吴笛只是使唤吴迪这只忠犬而已,有人可能认为她这是在依靠男人,可吴笛却觉得,这是忠仆应尽的责任!
他就该这么听话,要不然就不理他,哼!
协议没有任何问题,吴笛还拿到了一笔独家连载的签字费,她最满意协议的地方便是,她没必要抛头露面,只需要写文就行了。
不过以后吴笛可能就只会为《青春祭》一家杂志写稿了,她倒也觉得轻松,等到了高中,她觉得自己有空可以拓展自己的文章题材了,比如散文、杂文、诗歌……她甚至已经想好了新的笔名——浣溪沙。
若是日后人们发现人气小说家天净沙、著名插画师浪淘沙、传统散文家浣溪沙是一个人时,会是如何反应呢?
一定会很好玩吧?
在签了协议后,吴笛便将这部长篇连载小说的开头给了胡亦菲。
胡亦菲回到编辑部,便向主编苏曼文汇报了这个好消息后,便开始迫不及待的审起稿来,这可是天净沙老师的第一部长篇连载小说呐!
胡亦菲并没有将吴笛的具体情况告诉主编苏曼文,以苏曼文对文不对人的态度来看,只要吴笛写出来的稿子质量高,就完全足够了,《青春祭》值得称道的一点便是,专注文章本身,而不是像《时光碎片》那样依靠其他手段谋取销量。
其实这两者谁对谁错还真无法判断,这就是主编的理念问题了。
若说在没有遇见吴笛之前,胡亦菲还觉得天净沙老师是披着马甲上阵的老手的话,那现在就已经可以确认,天净沙老师是新的不能再新的新人,只是本身实力非常过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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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出版口袋书
胡亦菲看到这篇文那五个字的标题,不由微微一怔,怎么觉得从这文艺的五个字中,就散发着一股治愈人心的味道呢?
胡亦菲忍不住沉心阅读起这两万字的开头,她显然已经非常明白该如何阅读天净沙老师的文章了,第一遍可以粗读看小说的剧情,等到第二遍自然就是揣摩一些似是而非的伏笔,第三遍自然就是品味那些精致优美的句子……
反正在胡亦菲看来,天净沙老师的文章最值得细细品读,因为她那华丽精美的文字,并不苍白空洞,反而完美地镶嵌在整篇文章中,在渲染着一种气氛的同时,还大有深意。
至少,胡亦菲作为个年轻的编辑,本人挺爱上网的,要不然自然也不会知道吴笛的光辉事迹,她发现她已经非常爱逛那个度娘天净沙吧了,在吧中与那些天净沙的死忠粉中交流的感觉,实在太愉悦了……虽然她真的不明白对方从天净沙那华美隽永的句子中品味出了什么。
两万字的开头,胡亦菲很快就读完了,她的脸上不由露出了舒心的微笑,果然天净沙老师的文章最棒了……
文笔自然毫无挑剔之处,胡亦菲甚至觉得天净沙老师的文风就该这样,很难模仿。
谁都会堆砌华丽的辞藻,写出优美的句子,可那大都是高中生作文而已。
但能够像天净沙老师这样,以华丽的文笔写出深刻的内涵,与整篇文的气氛完美融合,让人不觉得有任何苍白空洞的地方,反而想要细细品味的文字,实在是太难了,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样的文风。
要知道,当初胡亦菲可是非常讨厌那些华而不实的文字的,而一开始,吴笛的文笔就是这样,显得有些稚嫩而刻意,华丽而苍白,然而在后来的不断雕琢之中,对自己的苛刻要求之下,她的独特文风,渐渐形成。
可惜这次写的不是架空古代的文,否则又能见到天净沙老师那信手拈来的原创诗词了……胡亦菲有些惋惜地想着。
不过,这部长篇小说的开头,完全已经有连载的水准了,剧情虽然显得有些老套,但天净沙老师却依然用她那逆天的文笔支撑了起来,蕴含在UU小说的细腻情感,更是会让读者们产生共鸣。
其实除非是一些别致的非常具有创意的小说,其中以推理、科幻小说为最,而似青春文学、言情小说的剧情,其实都是比较老套的,因为许多人都是老套地活一辈子。
这绝对是一篇甜文!
胡亦菲嘴角噙着满足的笑意,虽说至今为止,有不少读者都怀念天净沙老师出道时的那一篇《剑仙》,但那篇文的结局实在太坑了,太让人心情郁结了。
大多数人,总是喜欢甜蜜温馨的爱情喜剧的,因为那显然让人心情愉悦、舒畅,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一种美好的幻想与憧憬。
像胡亦菲现在就觉得现在的心情特别不错,真是期待这篇文最后大团圆的结局呢。
胡亦菲惯性思维发作,毕竟天净沙老师就写过一篇《剑仙》这样以悲剧结尾的文,后面的文章则全是非常好看的甜文,想来这部长篇小说也会延续她之前的风格。
可胡亦菲哪里知道,骨子里喜欢“治愈人心”的天净沙老师,铺垫了这么久,早就想给你们这些在虚幻的美好中沉迷的人们,来一次会心一击了!
而这部长篇小说最治愈人心的地方,便是那让人既想要微笑又忍不住要哭的结尾!那治愈与致郁完全融合在一起的感觉,有多少人明白呢?
至于前面,那依然是非常甜蜜温馨的剧情,让人读了就特别畅快舒服的,而在这方面的造诣,吴笛可是真的非常高的,看她前面那些短篇言情喜剧,就知道了。
于是很自然的,前面越是治愈人心,结尾就越是致郁人心!
这简直就是硬生生摧毁某些人最美好的幻想,**裸的现实将会给他们当头一棒!
天净沙,绝对是一位合格的爱的战士!
胡亦菲很快就在编辑会议上提交了天净沙的这部长篇连载,毫无疑问,全体编辑都通过了,这就是天净沙老师的实力体现!
随后,苏曼文则与胡亦菲讨论出版天净沙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它将收录天净沙这几个月来在各大杂志上发表的短篇小说,一共六万余字。
很显然,这就是传说中的“口袋书”,面向的群体,自然是那些爱看言情小说的女生们,当然啦,有些男生也喜欢看,像天净沙的文,那自然是男女老少通杀的。
因为天净沙老师是个超越了男女这种区区性别的完美人类,能够将男生写文与女生写文的优点完全结合在一起……
像这次天净沙老师的新连载,便是多视角展开,有男有女,她就像高高在上神诋,能够用笔掌控创造出来的所有角色,无论男女,这实在不由让人惊叹,天净沙老师的脑子是如何构造的。
其实按理来说,天净沙作为一个新人,是不可能获得版税分成的,而是一次性买断,但由于苏曼文很欣赏天净沙的实力,心中认定这位天净沙是个披着马甲的老牌作家,于是便给予了她5%的版税分成,也就是说,按照口袋书9.8元的价格,每卖出一本,她能拿到五毛左右……
所以说还不如去帮政府在网上发帖呢!
当然,若是能卖出去十万册的话,那吴笛就能拿到五万元了……
其实吴笛倒是挺想看到自己的“口袋书”出现在市面上的,总觉得口袋书什么的,很酷啊……没想到自己也能出版口袋书这种玩意。
在苏曼文与胡亦菲讨论这事的时候,她们自然无法意料到,《青春祭》的当家作者姚琼已经决定在九月份中旬转投《时光碎片》,对方的主编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用此事再狠狠地将《青春祭》向下踩一脚。
其实钱四梁是非常重视苏曼文这个对手的,因为经过他的调查发现,《青春祭》虽然在销量上落后于《时光碎片》,但它与以往的销量相比,则是稳步上升的,所以实际上《青春祭》依然具有很强的底蕴。
而比起《时光碎片》的口碑来说,《青春祭》显然更好,在读者年龄调查中发现,《青春祭》面向读者的年纪,比《时光碎片》要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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