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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醉卧笑伊人     变身女学霸txt下载     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43、撕X大战

    张静知在发觉大小姐对她的敌意之后,自然也不会热脸去贴冷屁股,她也针锋相对,故意向吴迪问道:“我也不认识你的这位好朋友啊,你介绍一下。”

    吴迪露出了苦笑,这当然也是装出来的,好像是在为两女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感到苦恼。

    还没等他说话,吴笛便冷哼一声,态度依旧高傲,她淡淡道:“不用他介绍了,我的名字是吴笛,和他名字的读音一样,不过‘笛’是‘笛子’的‘笛’。”

    在说“和他名字的读音一样”这话时,吴笛的语气露出了一丝得意,似乎这一点充分体现了他们俩之间的缘分。

    听到这话的张静知,只觉得心里长了一根刺,不过她依旧向吴笛伸出了手,勉强微笑道:“你好,久仰了,原来是我们学校鼎鼎大名的天才大小姐。”

    张静知嘴上虽然说“久仰”,心里却想一脚把她踹得“久仰”。

    吴笛只是一握就放,却再也懒得与她说话,完全展现出了大小姐那种盛气凌人的风范。

    张静知咬了咬自己的唇,强忍着怒火,心里闪过无数念头,最终化为嘴角的微微一翘,只是用愈发亲近的语气对正在开车的吴迪说道:“吴迪,真没想到你居然有这样的好朋友,我倒是很想知道你们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张静知在这样说的时候,便暗中观察吴笛的反应,发现对方听到她那亲近的语气时,果然脸色不好,她只觉得心中一阵快意,像是吃了人生果一般舒爽!

    她自认为已经发现了大小姐最大的弱点!

    而且她的这个问题,也可以探寻出吴迪与大小姐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

    吴迪语气淡然。很随意地回答道:“我和她是寒假里认识的,在同一个补习老师那里补习,还碰巧帮了她几次忙,自然就成了朋友。”

    张静知听到吴迪这么说,心中大定,她可以察觉到他对吴笛并没有越线的感情。但是她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大小姐的魅力确实很大,只要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她是个男生的话,显然没法做到像吴迪这么淡然。

    或许这正是这一份淡然,才让大小姐对他刮目相看的吧……

    她这么想着,甚至都没去问那个补习老师到底有多牛逼,居然可以将这两个名字叫做吴迪的家伙的成绩教得这么耸人听闻。

    “吴迪的文章写得好,我很喜欢。所以愿意和他成为朋友,我们互相交换了日记本,还一起投稿参加了新概念作文大赛。”吴笛语气轻柔,声音空灵动听,当然还包含着一丝炫耀。

    张静知本来踏实的心,又提了起来,她故作轻松地向吴迪调侃道:“哟,我还不知道你在写作上还有一手。交换日记本呐,挺浪漫哈?”

    “别听吴大小姐瞎扯。不是什么日记本,顶多算是随笔吧,你如果想看的话,等会儿回学校给你看好了。”吴迪似乎很怕张静知误会,极力撇清他和吴笛的关系。

    张静知掩饰不住脸上的得意之色,她挑衅地看了吴笛一眼。看到对方那微微失落的样子时,像是展现胜利者的大度一样,对吴笛落落大方地说道:“既然你也是吴迪的朋友,那也就是我的朋友了,说起来如果我有大小姐你这样的朋友。那也是一件荣幸的事情呢。”

    这个时候,汽车已经开到了世纪广场,位置坐落于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之一,他们马上就会进世纪影城观影,说起来某大小姐的舅妈也是世纪集团的股东之一,而世纪集团的老总丁林可是华夏首富,其子丁文聪在以后的“微博时代”,还被调侃成“国民老公”、“为娱乐圈操碎了心”。

    自认为在吴迪心中她所占的分量更重的张静知,心情愉悦地下了汽车,不过这愉悦的时间还未持续多久,在看到某大小姐很不要脸地抱住吴迪的一只胳膊时,她的脸色瞬间沉下……

    吴笛用十分轻柔的语气对张静知说道:“忘了告诉你了,我和他可不仅仅是朋友,我还认了他做我的干哥哥。”

    这话显然是在强调吴笛亲昵地抱着吴迪的手的行为很合理,毕竟是“兄妹”嘛。

    然而吴迪脸上无奈苦恼的神色,无疑证明了这只不过是某大小姐单方面的撒娇任性。

    张静知终于忍不住,失去了之前的风度,她愠怒道:“这只是你单方面的行为吧?他真的同意做你的哥哥吗?”

    “我同意就好了,反正我已经是他的妹妹了,妹妹和哥哥亲近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吴笛一脸自我为中心的任性模样。

    “你……你,简直不要脸!你竟然是这种女生!”

    “你才不要脸,偷腥猫!你根本没资格说这话,你又不是他女朋友,只是女、性、朋、友而已!看我的口型,女、性、朋、友!”吴笛指着自己那诱人的粉唇,微微扬着下颚,如此骄傲。

    吴迪在这一瞬间对大小姐的嘲讽能力甘拜下风……

    一场美少女之间别开生面的撕x大战就这样上演了,引得不少路人围观,他们望向吴迪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人渣!

    没办法,今日这两位少女长得都非常养眼,吴笛大小姐上身穿着白色的女式衬衫,下身是纯黑的蛋糕裙,裙下是黑色的过膝袜,露出的绝对领域,那白皙水嫩的大腿肌肤分外诱人,而张静知虽然是t恤与紧身牛仔裤的大路货搭配,但却让短身的她气质愈发清纯,这是纯正的高中学生妹的风范。

    总而言之,这样漂亮的高中少女,只要拥有一个做女友,就可以宣称青春无悔了,毕竟她们都可以算是“那年一起追过的女孩”,可那个狗日的男生,却似乎在这两个美少女之间摇摆不定!

    还有什么比这种事情更让人气愤?我大fff团何在,准备汽油,烧烧烧!

    吴迪见围观众有增加的趋势,那只没被抱住的右手,很果断地搂住张静知的腰,然后左拥右抱地潇洒离去!(未完待续。。)

44、夺走初吻(二更)

    张静知在反应过来时,心里倒没有什么反感,但嘴巴却微微一撅,忍不住用手轻轻捏吴迪的腰,以表示对他这冒失举动的抗议!

    然而当她用余光注意到某大小姐那不满的神情,似乎是在反感吴迪主动搂她的腰,她那捏揉的动作变得愈发轻盈,反倒像是在挑逗吴迪一样。

    很显然,张静知对吴迪对她的偏心,感到非常满意,每当她看到某大小姐不爽的模样时,她就就有种胜利的快感,无论大小姐在什么方面比她优秀,但在和吴迪的关系上,她却是更加亲近的!

    而且,只要一想到可以将吴迪真正抢到自己手中,然后那个可恶的大小姐会多么失魂落魄,她就觉得浑身痛快!

    吴迪直接通过心灵对话让吴笛去买票,然后便坚定地将张静知拥入怀中,语气温柔地说道:“小静静啊,你别将那个大小姐放在心上,她就是个被宠坏了的孩子,有时候很任性,哪里比得上你这样知书达理、温柔贤淑的好女孩?”

    张静知第一次这样近距离感受同龄男生的体温,他身上有好闻的阳光气味,萦绕在她的鼻尖,让她感受到了一种温暖的安全感,而她再一次听到“小静静”这个昵称时,却没有觉得任何肉麻,反而产生了极其强烈的幸福感!

    “嗯……”她轻轻地应和了一声,如同一只任人摆布的幼兽,“我不和她一般见识,明明出身高贵,却像暴发户那样肤浅,待人接物态度那么差!没礼貌!”

    这只能说大小姐的演技出色……吴迪在心中补充道。

    吴迪抬起头,与不远处的吴笛对视一眼。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呐,小静静,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吴迪凑到她的耳边,玩味地说道。

    张静知浑身一震,一时心中如小鹿般乱跳。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然后却又听到一个让她厌恶的声音:“你们在干什么?”原来是吴笛回来了。

    这声音就像是强烈的催化剂,她抬起头,反搂着吴迪的腰,脸上带着胜利的笑容:“刚刚他问我可不可以当他的女朋友,我同意了,作为女朋友,抱一抱自己的男朋友,本来就是正常的事情。怎么。你这个干妹妹也想对此指手画脚么?”

    “我才不信,你这只不要脸的偷腥猫!”吴笛虽然嘴上这么说,脸上的神情却带着焦虑,她用探寻的目光望向吴迪。

    “信不信随你!”张静知的声音中充满了得意,她对吴迪更有信心。

    “好了好了,电影马上开始了,我们入场吧。”吴迪直接和稀泥了。

    张静知对此有点小不满,不过看到吴笛那一副要哭出来的表情时。她的不满迅速烟消云散,心里反而产生了一丝同情。

    而吴迪来到座位上时。却很快凑到她的耳边:“我很开心,不过你真的确定要在她面前公开我们的关系?这种事情,还不如成为我们俩之间的秘密……”

    张静知听到这话,心里感觉很甜,拥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共同小秘密什么的,实在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而且她觉得自己的修养素质要比某大小姐高得多,她才不屑于跟某大小姐一般见识!

    想通过先成为哥哥妹妹干系,然后在发动攻势什么的,在张静知看来,全是过时了俗套把戏。某大小姐估计是三流言情小说看多了吧?张静知在内心狠狠地吐槽。

    不得不承认,灭了灯光黑暗下来的影院,实在是一个泡妞的绝佳场所,有多少女孩将初吻丢失在这儿呢?或许和将初夜丢在八十块一夜的小旅馆数量差不多……

    女孩,可真是廉价呢。

    吴迪根本没将一点心思放在电影上,他肆无忌惮地将已经基本攻略完成的张静知搂入自己怀中,那只手也开始变得不规矩起来……

    张静知一开始还按着吴迪的手,让他不要乱动,不过却又一边用余光看向吴迪另一侧的某大小姐,却发现对方似乎已经完全沉浸在电影《功夫熊猫》之中,脸上甚至还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似乎当着情敌竞争对手的面,和吴迪亲近,有种莫名的快感,或许这就是所谓ntr的刺激?

    既然已经成为他的女友,那给他一点福利,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吧?她这样想道。

    不过很快,张静知就发现自己竟然被对方得寸进尺的娴熟摸索,弄得浑身微微燥热,而当她的耳垂被吴迪亲吻住时,她只觉得浑身涌起一股热流,起了鸡皮疙瘩,这可真是一种既奇怪又愉悦的感觉呢……

    一切的一切,似乎变得水到渠成,不知从何时起,吴迪轻车熟路地吻上了她的唇,将她最纯洁的初吻夺走,而当她察觉到对方的舌头已经伸进她的口中,并开始舔舐她的贝齿、追逐她的香舌、吸取她的津液时,她的脑中一片空白。

    吴迪的接吻技术真的很棒,尤其擅长引导那些最为青涩纯洁的女孩,他可以让她们感受到接吻带来的快感,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因为还有“爱情”这种精神毒品的加成!

    吴笛共享了分身吴迪的感官,也觉得夺取张静知初吻的感觉很爽,以至于这样的快感都传递到了她的本体之上,或许这就可以间接证明,当她和吴迪接吻时,可以享受两倍的快感,不过少了“爱情”因素的加成,总是有点缺陷,这是完美主义的她不能接受的。

    当吴迪亲得张静知呼吸不畅时,他才放开她,然后用最深情的眼神和她凝视,两人一起沉默。

    张静知贪婪地呼吸着空气,空气里似乎还带着吴迪的味道,她的眼眸上有一层雾气,反而使得她的杏眼更加明亮,她正在回味刚刚的初吻,一时间竟然痴了。

    她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种快感,舌头的接触与交缠似乎也没什么,最重要的,其实还是一种精神上的极致愉悦!非常过瘾!

    原来,这就是恋爱的味道啊……真是让人难以自拔。(未完待续。。)

45、典型才女

    如果说某大小姐那个“才女”的外号是被用来调侃她,并且仅限于在三班流传的话,那么,宁箐诺的“才女”之名,却已经在这所学校获得了认可。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才是典型的才女,典型的地方首先便是,她长得很一般——毕竟当一个女孩太过美丽的话,就不会有人注意到她的才华了,除非她本身的才华远远超过自身的美貌。

    相反,如果长相普通一些,再有超越一般人的才华,那自然便可以称作才女了。

    宁箐诺是高三生,在高二时一举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之后,她就在这所整体偏向理科的重点中学声名鹊起,这就是物以稀为贵的缘故了,毕竟这所学校数理化竞赛拿奖的人成堆成堆的。

    而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人则寥寥无几,最关键的原因,自然便是学校不重视——这项作文竞赛已经完全过气了,哪怕获得一等奖也无法再作为名牌大学的敲门砖。

    至于那些想要参加这项赛事,妄图可以走韩二、郭洺等路子的人,那只能说他们太天真,无他,那个好时代已经过去了。

    吴笛投稿参加这项赛事,纯粹就是她想,然后她就做了,没有太多的功利性,以她现在的身份,也无需什么功利了,她就是在游戏人间、体验这种悠闲的“古代”生活。

    获奖之后的宁箐诺被校报收编,时常可以在有四分之三版面都是宣传本校是多么多么牛叉的校报上发文,别以为剩下的四分之一都是用来给所谓的才子才女舞文弄墨无病呻吟的,那四分之一中有一半是用来给学霸们分享自己的学习方法、秘诀的……

    当然,那些所谓的学习方法、秘诀,屁都没用。总结了半天就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宁箐诺作为才女,还有典型的地方在于,她最喜欢读张爱玲、三毛、亦舒等才女们的文章,仿佛读了她们的文章之后,自己也继承了前辈才女们的才气。日后也能作为才女界中的一颗恒星,照耀后辈一代又一代的才女。

    宁箐诺当然也有典型才女的清冷孤高,她觉得最符合她形象的,便是戴望舒的那首《雨巷》中“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她也想“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不过因为不知道去哪里买油纸伞。也找不到一条干净的雨巷而作罢。

    宁箐诺虽然眼睛近视得厉害,但她除了在上课时,其他时候绝不会戴眼镜,所以她的眼睛中常常有一种失去焦距视线模糊的茫然,她其实对自己展现出来的这一份茫然很是孤芳自赏,她觉得这样的自己肯定展现出了才女的忧郁气质,只要别人也能欣赏到她那茫然忧郁的眼神……

    可惜她的眼睛太小了,因为平时不喜欢戴眼镜。所以看东西的时候又总会下意识眯起眼,毕竟这样才能看得清晰一些。这导致从来没有人欣赏到她那“茫然忧郁”的眼神,只能看到她的眯眯眼。

    当宁箐诺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真的忧郁了,愈发顾影自怜,只觉得如同屈原一样众人皆醉我独醒,不过她终究没有发神经去投江。

    而后她又顿悟了。恍然间觉得,模糊的世界,其实是一种美,它总是可以将那些丑陋的东西模糊掉,让她的心灵都保持空灵、不惹尘埃。在发现了这一点之后,她的顾影自怜就变成了沾沾自喜的优越感,盖因别人绝对不会发现这一点并顿悟。

    不过实际上在别人眼中,她就是个有些奇怪的女孩罢了,不过才女嘛,没点独特的气质那能叫才女么?

    不管怎么说,宁箐诺的才女名头,还是很可以唬人的。

    这是她高中最后一次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了,她在高一时参加过一次结果连初赛都没过,高二时拿了二等奖,这一次,她剑指一等奖!

    宁箐诺对此还是很有信心的,经过一年的磨砺,她觉得自己文笔已经大成,她投稿的初赛文章是《谁在舍丽榭香大道的第三个拐角》。

    当她的同桌曾瑜看到这篇文章的名字时,却是浑身一震,这就是典型才女的高逼格气息啊!起码甩了某大小姐三条街!

    曾瑜作为宁箐诺的同桌,久经才女气息的熏陶,自认为鉴赏水平已经远超凡人,不过当她看这篇文章的时候,依然云里雾里的,只觉得各种天马行空的比喻确实将宁箐诺的文笔展现到了极致,完全就是在炫技,而当她读完之后,模模糊糊地觉得宁箐诺是在写压抑的青春、写明媚的忧伤、写没有结果的爱情……

    “太好了,我完全看不懂,就是这种文艺范,小宁子你实在太厉害了!”曾瑜发自内心地赞叹道。

    宁箐诺心中自是颇为得意的,表面上却云淡风轻,只是点了点头,道:“还可以吧,毕竟已经通过初赛了,不过复赛却是在明年的1月19号下午1.30,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在哪个野鸡大学呢。”

    宁箐诺的成绩很差,不过谁还记得当初她高一一进来时,成绩考了全校第八呢?这成绩意味着可以稳稳地进入清华、北大。这种事可能只有她一个人记得了……但她绝不后悔。

    随着她高二时拿了新概念作文竞赛二等奖,她便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文学的世界之中,成绩于她如浮云,事实上她觉得成绩差尤其是理科成绩差,才能更加衬托她的才女风范,昔日民国时有钱钟书数学零蛋,如今有退学畅销书作家韩二豪言“五门红灯,照亮我的前程”。

    可惜她完全没有意识到钱钟书和韩二,家世放在那里呢,他们天生就可以吃文学饭。

    “对你这样的大才女来说,在哪个大学不都一样?反正你以后决定走自由撰稿人的路子,追逐自己的文学梦,挺让人羡慕的。”曾瑜发自内心地说道。(未完待续。。)

46、大小姐丢人咯(二更)

    宁箐诺正处于人生之中最自负中二的时期,认为以后凭借自己的笔,完全可以养活自己,哪怕她曾多次向各杂志投稿却毫无音信……

    很多年以后,她才发现,她真的不是才女,只是一个追梦人、文学爱好者,虽然无法真正成为如那个女孩一般的著名文豪级的作家,但至少可以用文字谋生了。

    只不过,那个时候她的文字,已经找不到当初的韵味,成了取悦她现在所认为的大众俗人们的娱乐产品,这是一种无奈的妥协。

    当她回首自己的高中时代,她发现自己当初的“绝不后悔”是那样幼稚可笑,然而如果重来一次的话,她依然会走文学这条路,这是她的梦想啊!

    既然她有追梦的条件与决心,那她自然要去做,虽九死其犹未悔!

    “对了,小宁子你听说了吗?高一的那位‘天才大小姐’居然也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了诶,不过好像初赛没通过。反倒是另外一个普通班的叫做‘吴迪’的男生过了,比你当初还厉害,高一时就可以通过初赛……”曾瑜想到了最近在校园传得纷纷扬扬的消息。

    宁箐诺此时听到这个消息,忍不住评论道:“以那位大小姐的天才程度,明明就应该去参加数理化竞赛,她那么聪明的脑子,整天玩玩就能轻松考全校第一……居然去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完全就是扬短避长嘛,她或许可以高考作文拿高分,却不代表她能在新概念作文大赛上有所斩获,二者差异太大了。我当初高一时没通过初赛,最关键的就是因为思维被传统作文禁锢了。后来我有意识地去求新求变,才能在高二时拿奖。”

    与很多对吴笛观感不佳、各种羡慕嫉妒恨的女生不同,宁箐诺对吴笛并没有什么偏见,反而觉得吴笛这家伙绝对是智商超高的天才,她甚至觉得像吴笛这样的天才,只可能出现在非现实世界之中。

    再加上吴笛那众所周知的“大小姐”身份。她总觉得能和这样的传奇人物在一个学校念书,是一种荣幸,说不定她以后还会将吴笛这样的人物写进自己的书里。

    不过,宁箐诺在文学上是绝对自负的,她认为大小姐天才归天才,却绝不是文学领域的天才,大小姐的投稿未通过初赛,显然证明了这一点。

    曾瑜有些幸灾乐祸地说道:“小宁子你说得很有道理,之前倒是我忘了跟你说了。那位大小姐要投稿参加作文大赛的消息很早就传出来了,有不少读过她投稿文章的人,都信誓旦旦地说那文非常棒,绝对可以通过初赛,现在结果出来了,丢人现眼了吧?我怀疑那些人纯粹就是故意在拍大小姐的马屁,据说之前她还有个‘吴大才女’的称号,就是用来调侃的。果然是大才女呢,哈哈……”

    宁箐诺对曾瑜这种毫不掩饰的幸灾乐祸有些不以为然。在她看来,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东西,那位大小姐能够有那么逆天的成绩,已经足够让人敬佩了,而投稿参加新概念没通过初赛那也太正常了,没多少高一学生能够做到这一点。至少吴笛敢主动投稿,已经比那些连投稿都没勇气的人强多了。

    倒是那个叫做“吴迪”的男生,她在心里有一点不是滋味,她一直觉得她可以成为“90后”的扛旗作家,但陡然冒出一个似乎比她在文学上还要厉害的男生。这让她产生了很大的危机感与紧迫感,毕竟她当初高一时根本没能做到这一点。

    “那个‘吴迪’到底是什么人,我以前怎么没听说过他?”宁箐诺询问道。

    听到宁箐诺的问题,曾瑜不由精神一震,她知道,一向清冷孤高,在文学领域无比自负、高手寂寞的宁大才女,终于找到了一个值得重视的对手。

    她本来对吴迪这个声名鹊起的男生有不少关注,便如数家珍地说道:“要说这个‘吴迪’啊,是个突然一鸣惊人的家伙,也能算得上传奇人物,高一上学期基本上就没人知道这人,再加上他名字的读音和那位大小姐相同,这让他完全被大小姐的名声盖过了。”

    “但是这男生真的有才,甚至可以说是才华横溢,他会吹萨克斯风、会弹吉他、钢琴等等,这是他在音乐上的才华,然后他在球场上好像也很厉害,最近几次考试都稳在了全校前十,大家都没想到他也投稿参加了新概念作文,还通过初赛了……”

    “他长得也很帅哟,我们高三有些不要脸的女生,据说准备吃一吃这颗嫩草,可惜人家好像有主了,对象是广播室的那个张静知,就是读过小宁子你写的稿子的那个小美女,她也是学霸呢,不少人都觉得这两人很般配,当然也有女生认为张静知配不上人家,这估计是嫉妒了……”

    “他家里有没有钱倒是众说纷纭,大概是他穿的衣服都很普通低调,也没什么有钱人的架子,非常和气,但是出手却非常大方,经常给张静知送礼物,周末时还一起出去吃饭,有人说看到他开车来接人,反正都是他请客。我觉得他家里肯定有钱,而且是非常有钱,比那个浮夸的大小姐还要有钱,而他的低调,更能证明这一点……”

    宁箐诺听到曾瑜越说似乎越有发花痴的趋势,她的心里也能理解,这吴迪分明就是一些少女向的小说或漫画中的完美男主嘛!

    她愈发对这个吴迪好奇了,必须承认,如果吴迪真如曾瑜口中说得这么有才有钱再加上长得帅的话,那真的是一个对女孩子杀伤力相当大的男生,只不过这样的男生很难给人安全感,没办法,他能选择的女孩太多了。

    哪怕是那位天才大小姐,也会对这样的男生感兴趣的吧?毕竟大小姐虽然成绩好,但似乎没什么特长,也许有钱也能算特长?呵呵……(未完待续。。)

47、峰回路转

    吴迪当然也得知了某大小姐的投稿文章竟然连初赛都没通过的消息,他非但没有任何同情的心理,反而也抱着一种看好戏的心态,他其实非常乐于吐槽吴笛,那是一种非常愉悦的感受。

    午后的闲暇时间,两人悠闲地坐在树荫下的长椅上,吴迪面带微笑,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看来你的文章在这个世界缺少伯乐啊,想当初你在那个平行世界在文学道路上没有一点挫折,没想到来到这里之后,参加一个小小的作文比赛,连初赛都没办法通过。反倒是我随便写写的游戏之作,却轻松通过初赛。”

    吴笛给了他一个白眼,不得不承认,吴迪这种调侃吐槽她的样子,可真是欠揍,但是吴笛却从来都是纵容他的,她就是这样宽容大度的女孩,没有太多的争胜之心。

    没有通过初赛这件事,吴笛只是微微错愕了一下之后,就没有放在心上,或许真的是因为她的文章恰好没有对上评审者的胃口,毕竟就算文章写得再好,也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不过这依旧免不了让她对这项作文赛事感到失望,以后她是不会再去自讨没趣了。

    吴迪看着少女那娴静优雅的模样,今天的她并没有系马尾辫,只是随意披散着及腰的漆黑长发,上面戴着一个蝴蝶发夹,依旧风姿如画,恍如神仙中人。

    莫名地,他的心柔软了下来,忍不住用自己的双手包住女孩的小手,收敛玩笑的语气,反而霸气道:“我们自己搞个出版社算了,我知道你真正的写作水平,不需要任何人来认同!”

    吴笛任他包裹着她的手。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的保护,却真的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虽然班级中她那“吴大才女”的外号又被人推波助澜地搞了出来调侃她,暗地里更是不少人看她的笑话、幸灾乐祸。

    尤其是某个名字叫做马林杉的男生,在得知吴笛投稿未过初赛之后,各种上窜下跳。以“预言帝”自居,逢人便说他的“先见之明”,还让宿舍的其他成员证明他的远见。

    可有时候事情的发展就是这么有戏剧性,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吴笛没过多久便收到了一份快递,然后吴迪陪她一起去拿了,打开之后,竟然发现是《萌芽》的样刊和稿费单,还有一封编辑的信……

    为了吴笛的这篇文章。这一期的杂志还为它独立开辟了一个版块,叫做“历史的笔触”。

    吴迪摩挲着样刊,安静地翻到了那一页,却无话可说,完全愣了,看着那个名为《璀璨的痛苦》的标题和作者的名字“吴笛”,他忽然惊觉,自己居然也被大小姐云淡风轻地打脸了。这种滋味真是既新奇又郁闷呢。

    看来在写作这件事上嘲讽大小姐,完全是不明智的。

    吴笛拆开了编辑的信。里面果然还有她通过初赛的通知,在编辑的信中,对方解释了一下为何这个通知会迟来。

    原来评审者们在看初赛的文稿前,之前还有一个筛选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以字数为依据的——将那些字数过多与字数过少的文稿排除,毕竟初赛明确规定投稿的文章字数在五千字左右。

    若是吴笛的这篇文不超过一万字的话。或许还不会被排除,但居然达到了三万多字,太不符合规定了,于是它连给评审者们评阅的机会都没了,直接被送去了废稿堆。所幸是在最上面,否则也不会有现在这个情况了。

    主编刘长天很偶然地发现了这颗沧海遗珠,原因是他一眼就被吴笛那漂亮的字迹吸引了,然后他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阅读了,结果当然是沉浸其中,之后连读三遍,拍案叫绝!

    而更加戏剧化的地方在于,主编刘长天不知道这篇文是用来参加初赛的,反而认定了它是用来投稿正刊的,可能也同样是因为文字过多的缘故,没有被责编采纳——《萌芽》中大部分文章,字数不会超过两万。

    当然,也可能是其他的原因,毕竟有的时候哪怕文章再好,你投稿的人却是个无名小卒,便根本没法得到编辑们的青睐。传统文学界论资排辈的习气很重。

    不过现在,这颗沧海遗珠得到了刘长天的青睐,那当然什么问题都没了,刘长天可不是什么小人物,他是华夏作家协会魔都分会书记处常务书记、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秘书长,魔都文学发展基金会副会长,《萌芽》杂志主编,专业作家,文学创作一级。魔都市文联副主席,华夏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魔都市写作学会会长。华东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他完全可以算得上文坛名宿,还是著名畅销书作家韩二的恩师。

    刘长天将这篇文传给所有的编辑看,忍不住敲打了一下他们,让他们更加专注一些,别错过真正的好文章,他甚至毫不客气地指出,这篇文章的水平完全可以上传统文学杂志,投稿到我们《萌芽》来,那正说明对方这样的实力作家还是很看好我们杂志的。

    众编辑在看完文之后当然一片叫好之声,哪怕不好也是好,毕竟老大发话了,不过在看之前还有人腹诽是不是这文的作者走了老大的关系,没听说过哪个实力作家名字叫做“吴笛”啊,要不然哪会有编辑敢直接把她的文扔废稿堆里……但在看完之后就没有任何质疑了,纷纷对老大的眼光表示钦佩。

    之后更加有意思的是,那个负责筛选文章的小编辑,主动站了出来,先是自我检讨了一下,然后又囧囧有神地披露,这篇文是某高中生投稿新概念作文初赛的文章……

    这话说出来之后,全场鸦雀无声、针落可闻,刘长天沉默许久之后,说了一句“后生可畏”,当然也有一些编辑隐晦地提出了代笔的可能性,刘长天只说“复赛见真章”,反正以这篇文如此强烈的个人风格,无人可以模仿,是骡子是马总要拿出来溜溜。

    最后便有了吴笛现在收到的这份快递。(未完待续。。)

48、我和她谈笑风生(二更)

    吴笛直接将那一万多块的稿费单赏给了之前吐槽她的吴迪,这让吴迪忍不住觉得大小姐完全在报复他之前的行为,总觉得这是在用稿费单在拍他的脸,赤果果的打脸啊!

    吴迪算是服气了,有那么多人可以通过初赛,最后或许还可以拿一等奖,但他们却没法像大小姐这样,初赛的文竟然直接发表在正刊上了,还特意为这篇文开辟了独立的版块……

    他也忍不住将编辑写来的信看了一遍,发现最后对方居然还向吴笛约稿了,这只能说明,大小姐的实力确实过硬!

    更让吴迪感到无语的是,吴笛在收到这份快递之后,一点也没有将它拿出去炫耀,证明自己不但通过了初赛,还直接发表的意思,显然她完全就没将这种值得别人大吹特吹的事情当回事儿!

    吴迪对此感到很不爽,怎么只能他一个人被大小姐打脸呢?那些因为大小姐没通过初赛而幸灾乐祸、弹冠相庆的家伙,才应该被打脸,然后去向大小姐跪下道歉认错自打耳光!

    虽然大小姐未必将这种事情放在心上就是了……

    吴迪并不能越俎代庖,他只能等待新一期的《萌芽》上市,到时候一切就真相大白了,他也不用暗暗憋气了,他就是这种睚眦必报的人,狗咬他一口,他也要反咬回去!

    不过,等到到了那个时候,可能他就不能享受现在的这种荣光了吧?

    作为本校唯一一个高一时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就通过初赛的男生,吴迪最近风光无限,校内稍微觉得自己有点小才华的学生,都开始注意吴迪这个一鸣惊人的家伙了,其中更是有不少自诩为才女或没才却认为自己是很文艺很安好的女孩向吴迪写信,说是希望他能带领她们走进文学的殿堂。

    可惜吴迪从来不将文学这玩意当回事儿。这世上哪有什么文学殿堂,文学澡堂还差不多……他又不会像大小姐那样对文学诚心正意,就像西门吹雪对待剑的态度一般。

    所以他在确认了这些自诩为才女或文艺女孩颜值达不到他想要带她们去开房的标准之后,他就将这些信分发给了班上缺妹子的男生们,倒是缓解了他身上凝聚的仇恨值,许多男生反而开始认吴迪当“大哥”。说是跟着大哥混,有妹子把,这倒是吴迪没有预料到的。

    已经开始以吴迪女友自居,但却没有公开两人关系的张静知,对吴迪的行为表示了满意,只觉得自己果然是对方心中的唯一,甚至因此还答应了和吴迪去小黑屋,嗯,就是那个她掌管着钥匙的体育器材室接吻。这当然是吴迪死缠烂打索要“专情”奖励的结果。

    当然,张静知绝不会承认,她其实也有点迷恋和吴迪接吻的感觉,既刺激又舒爽,心里更是甜得发腻,恨不得和他吻到天荒地老,初恋的滋味,就是这般美好。

    不过正因为愈发喜欢吴迪。她对某大小姐的威胁一直很上心,哪怕吴迪信誓旦旦地说高傲任性的大小姐不是他的菜。但张静知并不觉得这就保险了,毕竟某大小姐的颜值太高、魅力太大,一旦放下她那种大小姐的高傲和节操,主动跪下来服侍他,真的会有男人不动心?

    所以正是由于大小姐的这个威胁在,张静知对吴迪也愈发迁就和宠溺。这深刻体现了什么叫做有竞争才有动力。

    而张静知对于那些想要撬她墙角的女生们嗤之以鼻,只觉得这群庸脂俗粉完全是土鸡瓦狗图样图森破,她很想告诉这些女生,三班的大小姐比你们不知道美到哪里去,我和她“谈笑风生”。

    说起大小姐。张静知在知道对方没通过初赛之后,私底下乐得和吴迪搂抱了半个小时,接吻了n多次,肆无忌惮地嘲笑吴笛之前牛气冲天地说和他一起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仿佛已经预定了一等奖,结果却连初赛都没通过。

    张静知并没有看过吴笛写的文章,自从她和吴迪私下里确定关系后,吴迪表面上主动和大小姐划清界限,不去玩暧昧,所以也不交换随笔本了,事情的真相其实是他们从来就没交换过……

    不过张静知却以为吴迪是为了她才这么做的,她对此十分感动,然后主动取而代之,开始写日记、随笔和吴迪互相交换,她也是个极其高傲自负的女孩,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弥补吴迪损失的情趣。

    张静知也是有才的,起码高考作文写得不错,议论性散文很有文采,很合阅卷老师们的口味,身为播音员的她,也时常受到文学的熏陶,所以她自信完全可以取代吴笛,甚至还和吴迪约好了明年一起参加新概念,不过希望可以得到吴迪的指导,双宿双飞嘛。

    而正因为没看过吴笛的文,再加上吴笛没通过初赛,这造成了她对吴笛的盲目乐观。

    这一日傍晚,她刚刚结束自己在广播室的工作,正要离开,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却是宁箐诺。

    和那些自诩为才女的家伙不同,宁箐诺乃是公认的才女,不过二者其实也有共同点,那就是长得都不怎么样。

    张静知可能面对大小姐在颜值上没什么底气,但面对宁箐诺,她还是很有底气的。这说明女人的容貌身材就好比男人兜里的钱,钱越多,自然就越有底气。

    所以在宁箐诺提出想要结识一下吴迪,一起探讨文学时,张静知没有太多的危机感,反而觉得宁箐诺通过她来找吴迪,很有分寸,不像某些女生,喜欢埋伏在球场之类的地方,妄图主动给吴迪送水以求和他认识。

    而公认的才女学姐宁箐诺放下架子来找她,也让张静知感觉挺自豪的,为自家的男友,于是她便同意了宁箐诺的要求,还大包大揽地说一定可以让宁箐诺欣赏到吴迪初赛的文章。

    末了,她还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强调了一下她和吴迪只是“朋友关系”,学姐你可别误会什么。(未完待续。。)

49、没听说过

    宁箐诺当然不会误会什么,她早就认定了张静知和吴迪关系匪浅,要不然她也不会通过张静知去接触吴迪。

    作为一个心高气傲的才女,她可不想让别人误会什么,也不会去稀罕一个名草有主的男生。

    她对所谓的男女之情,表面上是完全不屑一顾的,认定了这乃是才女的风范。

    当然,在宁箐诺的内心深处,还是有着一分渴望与幻想的,她渴望有一个能够理解她欣赏她的知己,主动来深入了解她,然后被她的内涵美征服,继而迷恋上她,嗯,这位知己自然也应当是风度翩翩出身名门的才子,可以类比徐志摩对林徽因的迷恋。

    宁箐诺认为自己就是这样不妥协不迁就不得过且过的人,不似某些同龄女生,看到别人谈恋爱,自己便去跟随这样的潮流,随意找一个男人将就。

    她绝不会将就。

    因此,她常常为自己有着这样一分纯粹的坚持而感动,也时常为此而忧伤,为自己的才情无人欣赏而自怨自艾。

    在这样一种状态下,似乎连伤春悲秋时的感触,都更加深刻了。

    从她的身上,便可以看出,“剩斗士”是如何产生的。

    对于即将要见的男生,宁箐诺还是感到微微有些紧张,倒不是因为对方那偌大的名声,而是她本来就不善和陌生人交流,她已经完全将和别人交际的时间投入到写作中去了。

    这次要不是她实在对吴迪通过初赛的文章感到好奇,她也不会生出与对方见面的想法,毕竟这是她当年高一时都没做到的事情。

    如果可以的话,她还希望将吴迪的初赛文章和她的一起刊登到校报之上,让所有的学生都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新概念作文,绝对可以甩开那些千篇一律的高考作文几条街!

    宁箐诺就这样波澜不惊地见到了吴迪。原本她还在心里幻想,会不会遇上什么意外,总觉得她和他见面,情节应该要更加跌宕起伏一些,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时间大概是在晚自习上课前,高一年级四班的教室十分喧闹。座位上也空着不少人,可能还在篮球场或操场挥洒汗水,也有可能在宿舍看杂书,他们非要压着铃声进教室,好像这样才不亏。

    号称“运动型美少年”的吴迪却没有去篮球场,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也没和别人闲聊,反而笔耕不缀,在写着什么。

    宁箐诺心中一动。莫非他在写文章?

    她以己度人,觉得吴迪既然在文学上有现在的成就,那肯定平时花了好多功夫。

    可当她满怀期待地来到吴迪的身侧,却发现对方竟然是在做一张数学讲义时,她略显失望,感觉似吴迪这样的“才子”却去做数学讲义这样的“俗事”,很不符合她幻想中他的样子。

    她又想到吴迪那能够保持全校前十的优秀成绩,她忽然心情抑郁。大概她原本以为自己和他是同类人,但现在却蓦然醒悟。两人差别很大。

    这种莫名低落的心情,让她看到吴迪俊朗的外貌时,都没有太多的触动,她也不是什么外貌协会成员,甚至还有些极端地认为,那些长得越出色的人。越无法锤炼自己的心灵,各方面会流于浅薄。

    盖因这世上注重外貌的人总是多的,看越来越红火的整容业就知道了,而人一旦变多,就会出现群体性的愚蠢。

    为什么长相越美丽的女孩却少有在学术上有所作为的?还不是因为她们中的大多数都迷失在浅薄之辈的追捧恭维之中了。然后她们也会变得浅薄。

    这是宁箐诺的一贯观点,至于吴笛、张静知这样的女孩,在她看来只是稀少的特例。

    “你好,我是宁箐诺。”她直截了当地说道。

    吴迪抬起头,一头雾水,实际上刚刚他在一心两用,一边像是做小学数学题似的解决无聊的作业,一边却在处理公司的事务,这个综合性的公司框架已经出来了,利用那位重生者透露出来的信息,制作的某个名为《植物大战僵尸》的游戏也即将上市,想来可以圈到不少钱。

    除了游戏以外,公司现在主打的其实是一款名为“天卫”的杀毒软件,有吴迪的技术支持,功能远超当前所有的杀毒软件,再加上行政力量的推广,它迅速占领市场,可以想象,以后只要有电脑的地方,就会有“天卫”。

    然后这个“天卫”就会达到腾讯的qq一样,利用用户群的黏性推广其他各类型软件,效果绝对拔群。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请问你找我什么事?”吴迪温和地回应道,不过目光却自然而然地放在了她旁边的张静知身上,带着探寻的意味。

    “吴迪,你之前不会连宁箐诺是谁都不知道吧?”张静知有些无奈地说道。

    吴迪仔细看了看宁箐诺的样子,作为一个浅薄的外貌协会成员,他相信自己绝不会认识这样长相极其平凡的女生,也没有认识的必要。

    不过他依旧温文尔雅地说道:“抱歉,我的消息不是太灵通。”

    “她可是我们学校公认的才女诶,和你一样,这次也通过了初赛。她这次来,就是为了和你交流交流。”张静知详尽地解释道,心中对吴迪的不关注宁箐诺,表示满意。

    宁箐诺表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觉得自己被看轻了,她的自尊心很强,可能是因为已经习惯了别人听到“宁箐诺”这个名字之后,下意识敬佩地称呼一声“才女”,所以遇上吴迪这种有眼不识泰山的家伙,分外不爽。

    她却不知道,吴迪是对“才女”这种生物最不感冒的人,除非美女是本体,才女是属性,就像某大小姐那样。而且,在见识了某大小姐的才华之后,其他的所谓才女再也无法入得他眼。

    为了赢得对方的尊重,宁箐诺接下来会在与吴迪交流的过程中,好好地指点他两下,让他感受一下什么叫做天高地厚。(未完待续。。)

50、才女的认可(二更)

    “交流什么?别打扰我写作业。”吴迪的语气变得冷淡下来。

    张静知心道不妙,她估摸着吴迪根本就没将宁箐诺放在心里,完全将她当成和那些自诩为才女差不多的人了,而吴迪对这种人向来懒得理会。

    “我没想到你对待文学竟然是这样的态度,实在是太让我失望了。”宁箐诺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

    “随你吧,我本来就对文学没什么兴趣,如果不是她,谁稀罕参加什么作文大赛。”吴迪实话实说道。

    当然,如果宁箐诺是美女的话,他就会委婉一些,虚伪地说点善意的谎言,也乐于去探讨探讨文学,刷刷好感度。吴迪觉得自己有病,那就是好美色,所谓“寡人有疾,寡人好色”说得就是他。

    既然好美色,那就要大大方方地去践行它,成功的男人身边,总会匍匐着各种各样的美人儿。

    “她是谁?那个连初赛都没通过的大小姐?你居然为了这种原因……你这是在亵渎神圣的文学!”宁箐诺愤怒地说道,就像是一个卫道士。

    “省省吧,等你看到她写的东西时,就知道什么是神圣的文学了,好了,我没时间跟你这种所谓的才女闲扯,井底之蛙,很无趣。”吴迪针锋相对。

    张静知见两人之间的气氛越来越紧张,赶忙打圆场,然后直接让两人交换一下初赛文章,互相点评一下就可以了。

    吴迪看到那什么《谁在舍丽榭香大道的第三个拐角》,顿时就嗤笑一声,冷冷道:“这是没去过香榭丽舍大道,所以搞出个舍丽榭香大道,还第三个拐角……”

    至于文章内容。他看了个开头,就不感兴趣了,其中有一句“流浪艺人用嵌满鲜花的十指敲击自己的锁骨,使其发出吟唱诗人在凝固黑暗分子绽放的子夜里低声玩味一句饶舌小段的声音,实际上她在把玩一首悲伤的情歌”,看看吧。这都写得什么玩意?准确信息有多少?意义何在?

    纯粹就是在炫文笔罢了。

    不过必须得承认,宁箐诺的文笔达到了“每个字都能认识,组合起来却让人搞不懂”的境界了。

    然后吴迪就看了个结尾,果然发现她还是在炫文笔,“……谁拿捏好架势在夜晚的锁骨上敲击出忧伤的乐符。每个人都假装驻足,假装不哭……”这最后一段的最后一个字还刻意去押韵了,但是吴迪还是想问,意义何在?

    通篇文章无病呻吟,完全没有可读性、趣味性。让他如何读得下去?

    吴迪自认为是个浅薄的俗人,尤其是站在读者的立场上。或许是因为他的感性、文艺情怀、美学的鉴赏力等等,都被女性的吴笛分走了,所以他对无趣味无爽感的文章完全没感觉。

    他知道,有时候吴笛也会写非常意识流、不自觉卖弄文笔的精美散文,这是文青们的通病,但他却依旧不喜,连吴笛的“阳春白雪”他都不喜欢不愿读。那还用说宁箐诺这种典型的才女文章么?

    吴迪狠狠地将宁箐诺的这篇文批得一文不值,各种毒舌。同样让宁箐诺气得牙痒痒,只觉得这个家伙实在无礼,粗俗可鄙,真不知道他怎么把张静知骗到手的。

    张静知也随吴迪一起看了这篇文,平心而论,她觉得吴迪的评论还是很有道理的。但她同样也觉得宁箐诺不负才女之名,文笔实在强悍,哪怕是故意在炫。

    至少以张静知这个高中生的认知来说,宁箐诺可以说是文采飞扬,各种新奇的比喻都让她拍案叫绝。就是整篇文章晦涩了一点……

    不过相比较而言,她还是更喜欢让她一边读一边笑的《女人的趣味》。

    宁箐诺此时也用最挑剔的目光去读吴迪所写的《女人的趣味》,一定也要狠狠地羞辱这个家伙!

    结果她不看不要紧,一看整个人就被吸引了进去,要说吴迪的文笔吧,她不觉得有任何出奇之处,全是大白话,倒是很接地气,文字表达很清晰,这让宁箐诺觉得逼格太低,没有文采。

    可她在阅读的过程中,频频被幽默诙谐的文字逗笑时,她忽然惊觉,这哪里叫没文采?分明就是妙语连珠、文采飞扬、才华横溢,这是完全和她迥异的一种文字风格!

    她甚至觉得这种文字风格很有钱钟书的风范,就是底蕴不及钱老,要知道在钱钟书的作品中,各种引用、典故可谓信手拈来,毫无刻意之处,完美地融入了文章之中。

    除了文章中的幽默调侃以外,对方UU小说那三个女角色,更是活灵活现,刻画得栩栩如生,一颦一笑都深深地回荡在她的脑海之中,这无疑让宁箐诺感受到了吴迪那惊人的灵性,她必须得承认,对方在文学上有很强的天分!

    可让她感到郁闷的是,对方一点都不珍惜这样的天分,这篇文好像也是对方随便写写的游戏之作……

    但就是这样连文体都不明确的游戏之作,却轻松通过初赛,还让她觉得浑然天成,没有任何修改的必要!

    “哎,写得太好了,可读性比我的强太多了,非常有趣。”宁箐诺由衷地说道,“我总算也明白你为何不喜欢我写的东西了,如果我是你,我也不会喜欢。”

    宁箐诺毕竟是个正直的人,做不出违心地强行去说吴迪的文不好,她本就是个喜爱读书的才女,连读了几遍吴迪的文之后,之前的傲气已经荡然无存,她认可了吴迪。

    吴迪挺到宁箐诺的话,反而愣了愣,显然没预料到对方在他的毒舌之下,竟然还能保持客观的态度来读他写的东西,他不由缓和了语气,为之前的毒舌真诚地道了歉,也同样很坦诚地告诉宁箐诺,他更喜欢看有趣爽快的文章,而不是这种云里雾里的东西。

    宁箐诺在离开之前还发自肺腑地希望吴迪别浪费自己的天分,希望以后能常常看到他的趣文,然后预祝他复赛拿奖。

    吴迪则对她说,你若真的想探讨文学,去找三班的某大小姐,肯定会有所收获。

    宁箐诺终于将视线投向了她一直瞧不上眼的某大小姐。(未完待续。。)

51、真相大白

    不过还未等宁箐诺去探某大小姐的底细,当新一期的《萌芽》杂志出来之时,它就像是一枚深水炸弹,将之前那些幸灾乐祸、上蹿下跳的家伙炸懵了。

    在此之前,吴笛的那位重生者同桌苏无尘,因为坚定地认为吴笛的投稿文章一定可以通过初赛,导致他也受到了牵连,马林杉毫不客气地宣称,苏无尘就是为了故意讨好吴笛,所以才这样替吴笛说话……

    苏无尘其实很想说,这一切都是他基于他未来的记忆,才会下这么肯定的结论。

    可是吴笛却迟迟没有接到通过初赛的通知,这一度让他也怀疑,是不是他这个重生者造成的蝴蝶效应。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会觉得很自责,毕竟吴笛本身的实力放在那里呢,没通过初赛的原因,只可能是那冥冥之中的运气。

    至于其他人的嘲讽,他向来是不放在心上的,他反而担心吴笛会因此受到打击,所以在有些过分的人大肆嘲讽“吴大才女”。有些克制的人也用异样的目光去注视某大小姐的时候,他却自始至终地站在吴笛这一边,还主动安慰吴笛。

    虽说近距离与大小姐接触,他已经认清了大小姐并非他心目中的完美女神,原本粉丝对偶像的心动早已消失,但是他却真正和大小姐成为了朋友,既然是朋友,那就该尽到朋友的责任。

    而且,只要想到大小姐日后的成就甩开这个班上的其他人不知道有多远,他就知道该如何选择。

    最终的结果也证明,他的坚持是完安全正确的!

    倒是之前那个同样看好大小姐的邹峰邹猴子,在得知大小姐的文没有通过初赛之后,他就没有一开始对大小姐的信心了。甚至还怀疑自己看文章的眼力……

    邹峰是阴差阳错地第一个得知这个消息的人,因为他很偶然地买了这一期的《萌芽》杂志。

    当他看到新一期的《萌芽》上,那篇名为《璀璨的痛苦》的文章,作者的大名就是“吴笛”时,他完全傻眼了,大小姐投稿初赛的文章。竟然被发表在了正刊之上!这可比什么通过初赛要牛叉多了!

    他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教室,却发现马林杉又一次开始吹嘘自己的“先见之明”了。

    马林杉坐到了邹峰的座位上,也就是吴笛的前座,和邹峰的同桌洪斌闲聊,毕竟都是同一个宿舍的,关系还可以,这时被他嚼舌根的正主大小姐自然是不在的,否则他说话也不会这么大声,倒是大小姐左手边的苏无尘就在那儿。脸色不怎么好看。

    想来也是,马林杉每次得瑟地自封为“预言帝”时,总要顺便宣扬一下苏无尘的眼光是多么多么差,还鄙视苏无尘是大小姐的一条狗,专门护主,毫无主见。

    “我早就说过,吴笛在写作上根本没有什么天分,只会写点下三滥的玩意。还要去追寻什么‘文学梦’?我看就是白日做梦!也就只有苏娘娘这种跪舔吴笛的家伙认为她真的能成为大作家,呵呵。这种事情一点依据都没!我们学校唯一可以称得上才女的,便只有高三的宁箐诺,人家可是拿过二等奖的,这次也轻松通过了初赛。我说的对不对啊,小洪?”马林杉比划着手势,眉飞色舞地说道。

    洪斌微微敷衍地点头。他对大小姐的印象还行,虽然特立独行了一些,不过基本上对他人没有任何影响,倒是有人问大小姐题目,她都详尽地解答。没有任何不耐烦。

    所以按本心来说,洪斌不愿意说大小姐的坏话,但他也不能不给马林杉这个舍长的面子,于是他只能含糊应对。

    吴笛的同桌王绮已经不知道听马林杉说过多少次类似的话了,但奇怪的是,她发现自己竟然百听不厌……

    想到最近一段时间,班上涌起的一股对某大小姐“幸灾乐祸”的潮流,她就窃喜不已,不过她现在对吴笛的敌意比较克制,原因自然是她发现吴笛从来就没有在意过她的态度,就是这一点,让王绮极为痛恨!

    而一想到吴笛完全无视班上诸如马林杉之类的家伙对她的闲言碎语,王绮那种窃喜的酸爽程度便直线下降,她倒反而有些佩服马林杉的这种执着了。

    “舍长,你少说几句吧,大小姐的文章发表了!”邹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将杂志往那儿一放,已然翻到了那一页。

    他的这个举动,引起不少关注,只因他此时的情绪比较激动,说话声音大了点。

    于是,周围不少同学都围了上来,其中也有一些读过吴笛写作草稿本上的原稿,因此便大呼小叫起来——

    “真的诶,我还是第一次在文章发表前读过它,不过说实在的,大小姐的手写字比印刷体的铅字好看多了!”

    “我也是,我也是!我也提前看过这篇写贝多芬的文了,非常励志呢,真没想到它居然直接发表了!”

    “别说我马后炮,其实我之前就觉得大小姐的这篇文水平极高,还纳闷它怎么没有通过初赛呢,没想到却被直接刊登在了正刊上……”

    “这没接到通过初赛的通知,不会是因为杂志社的人将这篇文弄错分类了吧?”

    ……

    苏无尘也忍不住凑了过去,清晰地看到吴笛的文章已经发表时,他的脸上浮现出了微笑,终究忍不住最近压抑了许久的不爽,对马林杉嘲讽道:“马林杉,你不是预言帝么,那有没有预言到大小姐的文章会被直接采纳然后发表?按照千字四百的价格算稿费的话,这次她可以一次性获得一万多块的稿费呐。虽然大小姐肯定不在乎这笔钱,不过也可以证明,人家的‘文学梦’根本不是梦,而是触手可及的东西!”

    马林杉的脸上憋得通红,他在乍一听到这个消息时,第一反应是“这不可能”,哪怕在看到杂志上白纸黑字的作者名是“吴笛”,他也有一种侥幸的心理,觉得有可能是同名同姓……(未完待续。。)

52、赞叹(二更)

    然而,马林杉的这种侥幸心理没有持续多久,就被围过来七嘴八舌的同学粉碎了,他们之中可是有好些人直接看过吴笛的原稿的,现在刊登在杂志上的文章,他们只需随意一瞥,就可以证明它就是吴笛的作品!

    听到苏无尘的话,马林杉恼羞成怒,还有种落荒而逃的冲动,他之前刚刚还大放厥词说吴笛的坏话,结果却当面被事实打脸,而前些日子的那些坏话,更是像在自打耳光,饶是他觉得自己脸皮很厚,此时却有种无法承受的感觉。

    不仅仅是苏无尘,那些围观的同学,尤其是之前拜读过大小姐的文章,并深深折服的,他们在某些人幸灾乐祸时,就直言吴笛没通过初赛不是实力不足的原因,只可能是运气不好。

    所以他们对马林杉这个没读过吴笛的文章,就到处宣扬吴笛只会写某种不和谐的文的家伙,是相当不满的,但由于吴笛意外没有通过初赛,这个事实使得他们很被动,失去了反驳马林杉的底气。

    现在好了,《萌芽》杂志上那货真价实的铅字,无疑为吴笛的实力正名,他们可以用这样的事实,狠狠地嘲讽马林杉之前那上蹿下跳的小丑行为!

    而那些原本保持中立的同学,则立马将这本杂志抢过去,想要好好地欣赏一下大小姐的作品,他们打心眼地感到新奇,真没想到自己班上也能出现一位有实力直接在杂志上发表文章的同学。

    尤其是这杂志还不是什么作文选集之类的杂志,而是在青春文学领域名气很大的《萌芽》,这绝对是一件非常值得夸耀的事情!

    王绮看着被各种围攻、口诛笔伐的马林杉,不由为他默哀,心中则莫名地感到庆幸——还好她克制了对吴笛落井下石、幸灾乐祸的冲动,否则之前越是幸灾乐祸。现在可能就越觉得丢脸。

    她下意识地去观察之前某些赞同马林杉言论,甚至还对此推波助澜的同学,自然发现这些人脸上无光,他们可能也在为自己之前的行为感到后悔。

    “吵死了!就算文章发表在了杂志上又怎么样?还不是没有通过初赛,这说明我的预言没有错!”马林杉开始玩文字游戏耍赖了。

    他的这个无赖举动让班上不少人鄙夷不已。

    然而他的话刚刚说完,吴笛就来到了教室。她见到教室中如此喧哗,气氛异常热烈,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

    她来到自己的座位,直接向苏无尘询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啦,大家情绪都很激动的样子……”

    苏无尘诧异地看了吴笛一眼,确认了对方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教室里喧哗的原因就在于她。

    他大概解释了一下原因,然后发问道:“大小姐,你这发表在杂志上文章。到底有没通过初赛啊?”

    吴笛很随意地点了点头,好像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然而这个动作,却又像是点燃了炮仗,许多人都哄笑起来,连苏无尘也不例外,只有马林杉以“尿急”的借口落荒而逃……

    只能说马林杉实在太不幸了,刚刚的诡辩又被事实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大小姐,恭喜文章发表在杂志上!”

    “吴笛。祝贺你通过了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初赛,复赛一定要拿一等奖哟!”

    “大小姐。听说这篇文赚到了一大笔稿费,请客啊请客!”

    “大小姐,求指点写作啊,我也有个文学梦……”

    ……

    热情洋溢的同学围住了吴笛,纷纷表达自己的善意,气氛极为热烈。连吴笛都没预料到。

    不过吴笛也很妥善地回应了大家的热情,并充分展现了大小姐豪爽,说是下个周末请大家去“天一王朝酒店”,再一次引发了众人的热情。

    苏无尘不由苦笑,大小姐果然是大小姐。这天一王朝酒店的一顿饭,可不是哪个人都舍得随随便便请的,甚至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这个班级的学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去那儿消费一次。

    当然,这其中不会有他苏无尘,作为一名重生者,他对把握自己的未来还是极具信心的,更别说他现在已经交好了注定成就不凡的大小姐。

    很快,整个班级的学生几乎都看过了大小姐这篇发表了的文章,之前对大小姐的质疑,完全被一扫而空。

    其中有个叫于晨的学生,他算是仅次于马林杉的,对吴笛的文章表示不看好的人。

    当初于晨还是大小姐的“忠实读者”,还曾自我感觉良好地邀请大小姐一起吃早餐,结果自然被拒。

    于晨自我感觉很良好,却是那种“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的人,当初“前吴笛”因为他是自己忠实读者的缘故,与他关系倒是很近,导致他有了一点非分之想,所以对吴笛的态度显得有恃无恐,总觉得吴笛不会放弃他这个“忠实读者”。

    可惜吴笛早已不是原来那个吴笛,她完全放弃了这位“忠实读者”,和于晨的关系也变得非常疏远。

    这样的疏远自然让于晨暗恨不已,他在听说吴笛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时,就很不看好吴笛,因为他觉得自己很清楚吴笛的写作水平。

    所以一开始他对吴笛没有通过初赛的消息没有任何惊讶,他以此为依据,断言吴笛不是写作的料,还说以前他当吴笛的“忠实读者”,纯粹是怜悯她。

    于晨更知道吴笛之前曾多次投稿,妄想发表文章拿稿费,他还装模作样地鼓励过,实际上心里很不以为然,私底下对一些关系不错的男生坦言,吴笛的文章若能发表,他愿意自切jj……

    然而此时此刻,他看着手中这本自己买的崭新杂志,翻到了吴笛发表的文章那一页,看着作者“吴笛”两个字,神情复杂,万般滋味在心头。

    他恍然间想起当初吴笛在写作之上的热情,叹了一口气,或许她今日能够有这样的成功,正是她的那种执着吧……

    在这一刻,他心中对吴笛的暗恨,似乎也烟消云散了。(未完待续。。)

53、不仅仅是文章

    随着这一期《萌芽》杂志的发行,有关吴笛的文章在上面发表的消息,以极快的速度席卷了校园!

    其实说实在的,按理来说即使学校中的某位学生在小有名气的杂志上发表文章,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种消息也根本不值得大传特传,然而由于吴笛本身在校园内的名气太大,再加上事情发展的戏剧性曲折性,使得这一次有关她的消息传得特别快。

    只能说吴笛这位大小姐是真正特殊的存在,就像宁箐诺暗中对吴笛的看法一样,总觉得像吴笛这样的传奇人物,只会存在于小说、漫画之中,若是出现在现实世界,那也太夸张了太不符合常理了,不过现实又是最不需要逻辑的,出现什么奇怪的人物、事情,再怎么大喊“这不科学”“这不合理”却也只能捏着鼻子接受。

    还未等宁箐诺主动去寻找吴笛,和她一起探讨文学,她那位消息颇为灵通的同桌曾瑜,就将吴笛发表的那一期《萌芽》杂志买到了手,然后完全验证了校园中流传的有关大小姐的消息。

    曾瑜当初也是幸灾乐祸的人之一,不过程度并不深,只是如大部分女孩那样,小小地嫉妒某大小姐这样让人无奈的女孩而已,她身上的种种光环,太刺眼了。

    然而在看完某大小姐发表的文章之后,她已经完全服气了,作为深受同桌宁箐诺这位才女熏陶的女孩,她即使没有自己同桌的才华,但鉴赏能力还是可以的。

    曾瑜原本也是抱着批判的心态去读吴笛的文章的,她总觉得吴笛的文章被杂志社采纳然后发表,是一件非常侥幸非常偶然的事情,纯粹走了狗屎运。吴笛的才华难道比她为之骄傲的宁箐诺还要高?她绝不相信!

    可她在读第一遍时,不知不觉之中,她那种批判的心态已然消失,只是整个人身心都被吸入了这篇仿佛具有魔力的文章所构造的幻想与真实交错的世界之中。

    她就像穿越到了那个世界,零距离接触那个世界中的人,她为贝多芬的痛苦而痛苦。她为主角《第九交响曲》的诞生而雀跃,她就像那个世界中的观众一样,深深地震撼在那绝世的乐章之中!

    什么叫做感同身受?这就是感同身受!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难以用语言来形容,至少宁箐诺所写的文,从来无法给她带来这种感觉!

    宁箐诺的文章确实是非常棒的文章,有着最新奇最具创造力的比喻,有着极度飞扬的文采、花团锦簇。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才女所写的好文章。

    然而,终究只不过是好文章而已。

    她现在所读的吴笛作品,却已经不仅仅是文章了,而是一个世界,里面有最逼真写实的环境,有最鲜活多彩的人物,有最触动人心的事件,它们完全交织在一起。就好像结成了巨大的蛛网,能够网住所有的书虫。

    一篇文章。又如何与一个世界比较呢?

    直到曾瑜开始读第二遍的时候,终于没有被那文字构造的世界所迷,才能够直接将它当作一篇文章来看待。

    然后她福至心灵、有所明悟——原来文字的华丽精美、浑然天成,竟可以达到这样的程度。

    她已经生不起批判吴笛这篇文章的勇气了,总觉得无论怎么去批判,都有些鸡蛋里挑骨头的意思。那有什么意义呢?她又不是无脑黑。

    不过曾瑜相信,她的同桌,大才女宁箐诺,一定可以更客观地评价这篇文章,甚至找到它的瑕疵。

    宁箐诺在得知这个消息时。心中是极为复杂的,甚至神情都有些恍惚,她原本对吴笛在文学领域产生的优越感,已经分崩离析。

    之前她总在心里这样想,哪怕吴笛的容貌再美丽、成绩再优秀、家世再出众,那又如何呢?她宁箐诺在文学上的才华,永远比对方要强,而这是她自己通过努力得来的!吴笛能这么风光,有一半都是她天生的,这有什么了不起?

    虽然那个颇有才华的吴迪,曾极力在她面前诉说吴笛在文学领域是多么让人难以企及,但她却没有当回事,只是认为吴笛可能确实在文学领域有点小才,所以才敢主动投稿参加新概念,而吴笛的文章风格又恰好很对吴迪的胃口,于是才得到他的青睐。

    但不管吴迪怎么吹嘘大小姐的文,却也改变不了她的文连初赛都没通过的事实,这便证明了吴笛的才华有限,还需要努力才行。

    宁箐诺甚至决定在和吴笛交流文学的时候,作为前辈,好好地指点一下对方。

    可她的这种想法还没付诸实践,有关吴笛的文章通过初赛,并已经发表在杂志正刊,轻取一万多稿费的消息就喧嚣尘上。

    文章发表,获得一笔不菲的稿费,这个消息甚至比吴笛直接拿了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还要让宁箐诺震撼。

    因为这其实才是宁箐诺想要达到的目标,什么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全是虚的,每年都有那么多人拿一等奖,可其中真正可以凭借文字吃饭甚至扬名立万的人,有多少呢?太少太少了。

    宁箐诺为此付出了难以想象的努力,甚至牺牲自己的学业,也要达到这个目标,然后将稿费单荣耀般地展现在自己的父母面前,理直气壮地表示,就算我不上大学,也可以独自养活自己了。

    然而,一次又一次的投稿,却总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让她的期待一次次落空,不过她并没有灰心丧气,反而愈挫愈勇。

    可现在,当宁箐诺翻着这本她投稿过数十次都没有回应的《萌芽》杂志,看到吴笛的文章就这样刊登在那里,她的心中有一种巨大的落差。

    她觉得非常委屈,想要大哭,又想要大笑。

    她此时忽然明白了和吴笛同一届的那些尖子生的感受,他们那样努力学习为了每次考试都考出好成绩,可是总有一个女孩,完全不将学习当回事,却次次在考试中以接近满分的成绩拿到第一,让人连追赶**都无法产生。(未完待续。。)

54、耀眼得刺伤人眼(二更)

    在这样的天才面前,似乎所有的努力都变成了笑话。

    有些人努力一辈子才达到的地方,她一出生却就已经在那里了。

    宁箐诺花了好久才平复下她想要狠狠发泄一下情绪的想法,只能努力自我安慰,说大小姐这种天才属于非人类,去和她竞争、攀比就是和自己过不去……

    宁箐诺庆幸自己还是有一颗坚韧的心的,这应当算是她在追逐自己文学梦的过程中锻炼出来的——

    自从放弃学业孤注一掷地投入到文学的世界中时,她遭到了老师的冷嘲热讽、同学们的异样目光、父母的强烈反对,然而她都硬生生地承受下来了,从未有放弃追梦的想法,那还有什么可以畏惧的呢?

    也许她现在还达不到给杂志写稿的实力,但她相信自己以后绝对可以达到!

    此时,她终于收敛了自己的心神,用最专注的态度,去品读吴笛的这篇文章,她希望可以学到更多的东西。

    与曾瑜一开始还有“吴笛的文章是侥幸被发表”这样的想法不同,宁箐诺作为多次投稿被拒的人,却深知一篇文章要获得杂志编辑们的垂青,需要多么强的实力,尤其是这杂志还不是那种籍籍无名的杂志。

    所以她其实已经认定了吴笛实力过硬,值得她去好好揣摩、学习,因此她必须专注地去读这篇文章。

    这样的专注的态度,使得她比曾瑜还要快地就投入到了文章之中,然后一口气读完了整篇文章,似乎连时间的流逝都没有察觉到。

    很多人在特别专注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感觉,比如说玩一个非常好玩的电脑游戏。又或者是考一场重要的考试,在回过神来时,却发现时间竟然过去了那么久,毫无知觉。

    而吴笛的文章就是有这样一种强烈的吸引力,让读者们一旦读进去时,会自然而然地忘记时间。只想贪婪地将它一口气全部看完!

    “哎,难怪这样的文章可以被发表,倒不如说,这样的文章如果被埋没,那就太没道理了!”宁箐诺发自肺腑地赞叹道。

    “小宁子,我也承认大小姐的这篇文章妙极了,不过你对她的文风、文笔怎么评价呢?”曾瑜十分好奇地询问道。

    宁箐诺不由赧然,她坦诚道:“看第一遍的时候光顾着看小说的情节了,根本没注意什么文风、文笔。没办法,这篇文章太能让人入戏,可读性实在太强,真正堂堂正正的王道文章,比那个吴迪剑走偏锋的趣文更好看,难怪他那么推崇大小姐,可笑我那个时候还完全不信……”

    曾瑜听到宁箐诺这么说,深以为然道:“不错。我看第一遍的时候也很入迷,什么都没想。连一开始想要挑刺的心态都不知不觉地没了,太不可思议了!”

    宁箐诺终于把目光放到了单纯的文字之上,她非常希望自己可以学到这篇文章的优点,然后让自己的文章也更具备可读性甚至是“中毒性”。

    良久,在曾瑜那期待的目光中,宁箐诺有些失魂落魄地说道:“我以前一直对自己的‘文笔’而自豪。但现在,我终于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文笔。她的文笔已经完全返璞归真了,该简洁的地方极其简洁,该华丽的地方不吝辞藻的完美渲染。就是这强大的文字掌控力,使得整篇文章张弛有度,引人入胜。”

    “在我还在为细细雕琢出一个自认为极具文采的句子而沾沾自喜时,她却已经完全着眼于一篇文章的整体,力求做到每个部分不突兀不过分,这便使得整篇文章浑然天成,没有一处让读者出戏,这实在太强了,强得我心服口服!”

    为了加强自己的说服力,宁箐诺指着文章中的一处段落,语气苦涩地说道:“你看这一段吧,用词都非常简短有力,多用短句,没有任何过于华丽的辞藻,可我读到这里时,却有种热血上涌的畅快感。但如果我来写这一段,定然忍不住使用自认为文采飞扬的长句,卖弄文笔,但这一下子就破坏了文章整体的和谐统一感,让读者们瞬间出戏,甚至还会忍不住跳过这里……”

    “我之前读了那个男吴迪的文,即使他的文章写得也很棒,极具趣味性,但我却从来没有不如他的想法,只是认为我和他风格不同,比较起来就像关公战秦琼一样不会有任何结果。但是看了这位吴笛大小姐的文,我发现自己真的差太远了!”

    曾瑜听得连连点头,经过宁箐诺这么一说,她终于发现,吴笛的写作实力,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变态!

    她忽然醒悟了,这就好比知道的越多,越觉得自己不知道的更多一样,宁箐诺在写作上自然是有实力的,而正是因为有实力,才会明白吴笛的实力是多么可怕,简直深不可测!

    “这样的文章,居然在高一时就能写出来,难不成她被世界级的文豪附身了吗?”宁箐诺最后忍不住总结般地吐槽道。

    她却不知道,她这话无意中道出了真相。

    “这个世上是有天才的嘛,小宁子你可别被打击到了,像吴笛这样的天才,就当自欺欺人当她不存在就行了。”曾瑜很是粗神经地说道。

    宁箐诺收敛了脸上的苦涩,认真考虑了一下,居然很是认同地点了点头:“你说的也很有道理。其实换个角度一想,既然那位大小姐平时不学习,随便考考试都能拿全校第一,那她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来,好像也不奇怪了。这种在《地球ol》中开挂的家伙,只有上帝这个gm才能封掉她的外挂。”

    “哈哈,小宁子果然很擅长新奇的比喻,偏偏这个比喻很恰当,如果真有上帝的话,那位大小姐分明就是上帝的私生女!不过她这样的存在,注定是孤独的,不会有任何人想和她做朋友。”曾瑜这样回应道。

    “为什么没人想和她做朋友?”

    “太耀眼了,在她身边,会被刺伤眼睛的。”

    “唔,你的比喻功力也在见涨。”

    “那当然是因为有小宁子这样的才女同桌!”(未完待续。。)

55、曝光

    在这之后,如果说有哪个消息比吴笛的文章发表还要惹人注目的话,那便是吴迪这位同样通过了初赛,并且凭借才华以极短的时间崛起的校园风云人物,终于和某大小姐扯上了关系!

    吴笛与吴迪并没有遮掩他们时常在中午时相聚的行为,一次两次或许还不会被人察觉,但频率一高,却自然而然地就被发现了。

    舆论顿时一片哗然,虽然有很多人坚信眼高于顶的某大小姐是绝对不会看上吴迪这个名草有主的男生,这“名草有主”的消息可不是空穴来风,很多人都已经知道吴迪和张静知有一腿了,哪怕他俩并没有公开承认。

    但是,小道消息上却有鼻子有眼地说吴迪是如何牵着某大小姐的手一起散步,一起坐在长椅上时,某大小姐又是如何柔顺地将头倚在吴迪的肩头,总而言之,他们两人走在一起,给人的感觉就像极其契合的男女朋友……

    这种小道消息无疑让许多大小姐的粉丝非常愤怒,在他们心目中,大小姐这样的女孩,是绝对不会有男生可以配得上她的,而她的高高在上,也让许多粉丝存着对她最纯粹的幻想,只是觉得,哪怕自己追不到大小姐,别人也无法染指。

    就算那位高二的据说道上有点关系的宋国豪也不行,他曾经放出要追吴笛的豪言,或许这话开学初还让人觉得有点希望,但随着大小姐超越凡人的天才,让同一学校的无数学生自惭形秽,宋国豪当初所说的话,连他本人都已经不再提起。

    事实上,宋国豪曾多次想要将追大小姐的念头付诸实践。可每次看到大小姐的绝世风姿,最关键的是上下学接送的劳斯莱斯,他就有种无论使用什么追求手段,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的念头。

    可现在,那个与大小姐名字读音相同的男生,竟然敢和大小姐走得那样近?

    无论小道消息怎么流传。大部分人还是坚持不信吴迪真的追到了大小姐,只不过他确实和大小姐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而已。

    而当吴迪的女友张静知,终于忍无可忍地辟谣说大小姐和吴迪之间只不过是在一起讨论文学,不是大家所想的那样时,很多人都如释重负。

    张静知不愿意吴迪和某大小姐有任何暧昧关系,所以她也没说某大小姐死皮赖脸地认了吴迪当干哥哥。

    张静知的辟谣无疑是很具有公信力的,想来也是,她是吴迪的女友本就是公开的秘密,而若吴迪真的劈腿和大小姐好上了。那她也不会再辟谣了。

    很多人也都觉得这个说法很值得相信,大小姐对文学的酷爱,在她的文章发表之后,就已经传遍了校园,三班的某些学生总喜欢吹嘘说,以前大小姐曾主动将自己写的文给他们看,而他们也曾给大小姐提过意见,因此大小姐如今在文学领域有这样的建树。他们也有一分功劳,当然。大小姐成功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她的努力和天赋。

    而众所周知,吴迪乃是通过初赛的唯一男生,而且还和大小姐同一个年级,毫无疑问,酷爱文学的大小姐。一定会对吴迪产生的兴趣。

    很多人得到这个真相,其中有人松了一口气,而自认为在写作上有才的,则捶胸顿足,无比后悔自己竟然没去投稿参加新概念作文。否则说不定通过初赛的自己,也会得到某大小姐的青睐,对方或许还会主动找上门,一起探讨文学,想想都醉了……

    这新概念作文大赛毕竟早已过了辉煌期,每年获得一等奖的都有一大把,更别说通过初赛的了,所以有些自视甚高的文艺青年,认为自己通过初赛毫无悬念,只不过觉得参加这新概念作文没什么意义,所以才懒得出手而已。

    “臭不要脸的,我都被你那‘干妹妹’的粉丝烦死了,你还不给我好好解释你和那家伙中午到底干了什么?”张静知抱着吴迪的胳膊,故作愠怒地问道。

    此时晚自习刚刚结束,时间大约九点四十多,两人却没有急着回宿舍,而是一起到操场上去走圈,夏风拂面,还算凉爽,如他们这样的鸳鸯,倒还有几对,毕竟一起在这凉风习习的夜晚散步,是一件十分浪漫的事情。

    张静知已经不是第一次和吴迪这么做了,当然,其实她在一开始的时候根本没有同意这件事,倒不是因为不愿,而是作为遵守“绝不早恋”信条的她,很害怕做这事被老师抓到,然后告到家长那里……她真的挺怕她的那两位教师父母的。

    所以当时的她,最多晚自习结束后,和吴迪一起并行走回宿舍,那个时候回宿舍的人极多,在人群中哪怕偷偷牵手,再加上夜色的掩护,除非有人特意关注他们,否则便很难被发现。

    不过极其胆小的张静知,最初时连牵手都不敢,最多只是和吴迪的手臂紧贴着,就觉得非常刺激,这刺激就像偷情一样让人上瘾!

    然后,在吴迪的调教下,张静知的胆子便渐渐大了起来,原本紧贴着吴迪的手臂,已然没法让她找到新的刺激了,所以两人便偷偷牵上了手,十指相扣,这种方式甚至让她觉得两颗心的距离都更加接近了,这同样给了张静知新的刺激,非常过瘾!

    事实上人类就是一种喜欢不断寻找刺激的作死物种,比如说某些让人看了都害怕的极限运动,又或者是各种各样的毒品,不会有人不知道毒品的危害,但为了寻求刺激,毒品的危害算什么?还有在**之上的繁多花样,分明就是因为人类不满足于单调的生殖活动,为了追求更强烈的刺激,当然要玩出更多的花样。

    吴迪知道张静知那隐藏在安静、保守性格中追求刺激的因子,或许这也有她那对古板父母持续十多年来的压抑的缘故,所以他用各种方式激发她那追求刺激的性格,将她往某个很不和谐的方向调教。(未完待续。。)

56、臭不要脸的(二更)

    所以在张静知又习惯了下晚自习时一起牵手回宿舍这种刺激之后,他紧接着便提出了下晚自习后先去操场走两圈,互诉衷肠之后,再一起回宿舍的想法。

    这种新的刺激,无疑让张静知扭捏之后又忍不住去尝试了,至今还尚未失去新鲜劲。

    吴迪就是如此可怕,一步步地将张静知的下限拉低,而纯纯的她却毫不自知,反而乐在其中,不可自拔。

    实际上,这种晚自习下课后去操场牵手走两圈的互动,极为有效地加深了两人之间的感情,学生时代的初恋就是这样单纯美好,哪怕过了很多年,再回首时,依然会记得那个在夏夜习习凉风之中,陪伴在身边的人儿。

    张静知刚刚故作愠怒地问出那样的话,心里却真的没有太多的在意,无他,她对自己在吴迪心目中的地位毫不怀疑,她信心十足、心里也非常踏实,因为吴迪给了她极大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让她觉得某大小姐的威胁也不过如此。

    果然,只听到吴迪非常无辜地说道:“都是她主动的啊,还以‘兄妹’的名义,让我很为难呢……”

    张静知听了之后,愈发抱紧了吴迪的胳膊,很是阴谋论地恨恨道:“我想也是这样,说不定你和她的小道消息,也是她偷偷安排的,就是为了离间我们俩的感情,这个大小姐,没想到耍起心机来还是有一套的嘛!不过她是小瞧了我的肚量,更小觑了我们俩之间的感情!她这么做,正可以看出她已经黔驴技穷、狗急跳墙!我只需以不变应万变就可以了!”

    吴迪透过两人薄薄的衣衫,感受少女有料胸部的圆润美好,听到这话,他的眼中却闪过一丝笑意。只因此时张静知嘴里的大小姐,恰巧也在共享吴迪的感官,说是来体验一下初恋的美好,积累更多的素材。

    “哎,为了帮你让这个美少女学霸对你死心塌地,我也成了心机婊了吖……”吴笛幽幽地说道。这空灵悦耳的声音在吴迪脑海里响了起来。

    “你难道不是么?都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女人了,心机深不可测。”吴迪作死地调侃道。

    “吖~~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人家?咱可是永远十七岁的呆萌少女呢!”吴笛毫无节操地卖萌。

    对突发兴致卖萌的少女,吴迪此时竟无言以对,所以他毫不客气地再次拿吴笛开刀。

    吴迪回应了另外一位少女,他深情地说道:“我就知道小静静你是这样通情达理的女孩,比那个和我在一起,总是颐指气使、眼睛长在天上的大小姐要大度多了,我得承认,那位大小姐的才华确实过人。但绝不会有男人愿意和这种女孩相处!”

    张静知听了这话,心里愈发踏实了,连带着原本对吴笛逆袭的不爽,都消去了。

    所谓的“吴笛逆袭”,指的当然就是她的那篇投稿文章,经过一波三折,不仅通过了初赛,还发表在杂志上的事情。

    她在这件事上的心情。也可谓无比曲折,当初她在得知吴迪和某大小姐相约一起投稿参赛。那种仿佛一起拿奖后就要结婚的约定,让她极其憋闷。

    然而吴迪的通过与大小姐的落选,却让她讨厌的心态变成了强烈的幸灾乐祸,只是觉得大小姐果然和吴迪没缘分,更是没资格配得上吴迪……

    可这种酸爽还没持续几天,大小姐便逆袭了。而她也读了那篇发表的文章,读完之后,哪怕她对大小姐再有偏见,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女孩才华惊人。她的高智商又在文学领域得到了体现。

    不过这种事终究让她不爽,几次与大小姐在女厕遇到,对方在自己表现出来的高傲模样,让她狠狠地发了几次福利给吴迪,只是想着你再怎么傲也没用,你暗恋的人终究是我的男友,秀恩爱都要气死你!

    这样一想,张静知似乎觉得自己依旧是胜利者,而某大小姐在她面前终究不过是人生负犬罢了。

    女人对感情的看重是男人无法理解的,男人即使在感情上失败但在事业上成功,那依旧是成功的男人,甚至成功的男人就不会缺少成功的感情。但女人则不然,绝大部分女人将获得“真爱”当成事业来追求,追到了“真爱”,那便意味着事业的成功,相反,如果一个女人做成了男人的事业,成为女强人,却没有“真爱”,在某些女人看来,她依旧是失败的。

    至于上面的真爱为什么要加上引号,那当然是因为它指的不仅仅是真正的爱情,也可以指“让大部分女人都追逐的男人比如说霸道总裁等等成功人士及美男子”,这就是为什么女频的小说总要涉及感情的本质原因,它的大部分受众都非常看重“真爱”。

    对吴迪这样的男人来说,只要是大美女,都能成为他的“真爱”,当然,首先他会是一个成功人士。

    他一向认为,成功的男人只要能力足够,想要多少女人都没有任何问题,“男人成功就该当种马”这从生物性的角度来看,就是将最优秀的基因广撒网地传下去,让整个人类群体都更加优秀。

    这个时候,吴迪又对张静知说道:“其实我和那位大小姐成为兄妹关系,就是以此来约束她,所以我希望你别太在意这件事。”

    张静知面带微笑地点了点头,然后踮起脚,轻轻在吴迪的腮帮上吻了一口,柔声道:“坏人,表现得不错,奖励你的。”

    “这还不够。”吴迪的嘴角勾起一抹邪恶的笑意。

    此时两人已经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期间会路过一片树林,他直接拉着少女进入树林,然后来了一个悠长的法式湿吻……

    “你亲便亲,干嘛乱摸!臭不要脸!”

    “这种事情不是自然而然的么……”

    “滚!”

    两人打打闹闹,却还是没有急着回宿舍,因为张静知想吃零食了,等到一起来到小卖部时,张静知脸上的红晕才刚刚褪去,眼波流转,媚意惊人。

    吴迪毫不吝啬地买了一大堆零食给她,让张静知直呼太多吃不完,吴迪说让她带回宿舍收买人心,顺便证明她男朋友对她有多好,张静知再次笑骂臭不要脸,心里却是暖乎乎的。

    其实爱情就好比女人的肌肤,需要金钱这种最佳护肤品的滋润,才会长时间保持水嫩光鲜,要不然它会枯萎得很快。

    先有钱,再玩感情吧。(未完待续。。)

57、夜话

    吴迪回到自己宿舍的时候,名牌控、小官二代李振云不由大声调侃道:“啧啧,我们的风流才子终于舍得从班长大人那儿的温柔乡里回来了,这马上都要熄灯了,我们还以为你要留宿女生宿舍呢!”

    尹华强尹太监也笑着接腔道:“我反正是越来越佩服你小子了,把了班长这样的美女不说,最近居然还和隔壁的大小姐扯上了关系,最最变态的,是这恋爱、成绩两不误,班主任就算知道你和班长谈朋友,看在你和班长两人的成绩份上,估计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学霸的特权可真是可恶啊!”

    吴迪也不废话,只是回了他们一个温和的笑容,然后趁着还没熄灯赶紧洗漱,省得熄灯后影响他人,实际上这种情况是绝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就算熄了灯,按照这个宿舍的传统,还会闲聊好长一段时间。

    这种宿舍夜话想必只要住校的学生都有经历过,谈论的内容无疑都是校内八卦诸如某班某美女干了某事之类的东西。

    有一次吴迪的宿舍因为熄灯后聊得太投入,而被查房的班主任抓了正着,恰巧那些天班主任正处于脾气不佳的时期,于是整个宿舍都被勒令写了检查。

    李振云听到尹太监刚刚的话中涉及大小姐,顿时有些不能忍,他不满道:“我们班长大人,作为吴迪的女友,都已经辟谣,说他和大小姐没什么关系,你还传谣干嘛?”

    尹太监没事就喜欢和李振云抬杠,他心中一动,便道:“你难道忘了,吴迪最近中午确实常常不回宿舍。”

    李振云微微一滞,仿佛在思考如何为吴迪与大小姐扯不上关系找到依据。他很快便想到了:“那只能说明他和班长两人过二人世界,又和大小姐能有什么关系?既然班长都那样郑重其事地辟谣了,分明就是在表明,中午的时候是他们俩在一起的。”

    尹太监听李振云这么说,一时间倒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了,毕竟张静知的辟谣还是很具备公信力的。而且如果吴迪真和大小姐扯上关系了,那他和张静知的感情一定会受到影响,但从种种迹象来看,他俩的感情还是非常稳定的。

    这个时候,忽然另外一个声音插了进来,正是吴迪的同桌孙宁。

    “我倒是觉得吴迪真的和大小姐有点关系,你们难道没发现,最近他花起钱来越大手大脚了吗?可他家里却不算有钱……”孙宁的话中显然包含着恶意的揣测。

    “你是说吴迪这家伙从大小姐那里骗钱,然后用来花在班长的身上?这、这如果是真的。那也太……太不要脸了吧!”尹太监一下子就道出了孙宁话中的恶意揣测。

    “孙宁你闭嘴吧,有你这么胡乱编排同桌、室友的吗?吴迪怎么可能是你嘴里说的那种人,他花钱也没你说得那么夸张,你看他的衣服、鞋子都还是原来的杂牌货,如果真从大小姐那里骗了钱,肯定要鸟枪换炮的。”李振云对孙宁的恶意猜测嗤之以鼻。

    孙宁之前一直对李振云很顺从,现在当然也不敢反驳,只是撇了撇嘴。不再说话,心里却想着。说不定吴迪用交流文学要挟大小姐必须给钱的方式来弄钱呢?那位从不在乎金钱却酷爱文学的单纯大小姐,说不定就上了吴迪的当。

    尹太监可不像孙宁那样忌惮李振云的家世,他向来喜欢和李振云抬杠。

    听到李振云这么说,尹太监也嗤笑道:“那是你才会做的蠢事,因为你就晓得买名牌穿名牌,可惜最高档次就是李维斯、lee。其中有些看不到商标的,那和杂牌货有什么区别!”

    话题成功歪楼到了名牌之上,李振云对此大肆阐述自己的穿衣哲学——反正名牌就是好,我就喜欢穿名牌,不穿名牌毋宁死。

    宿舍熄灯后。吴迪回到自己的床上,而宿舍夜话果然又开始了,尹太监直截了当地向吴迪问道:“我说吴迪你小子给个准信吧,你和大小姐到底有没有关系?”

    宿舍的其他人全都竖起了耳朵,尤其是李振云,他是坚信吴迪与大小姐一点关系都没有的顽固派。

    吴迪用轻描淡写地语气说道:“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不过确实在写作上交流过,因为我的水平比她差得远,所以基本上都是她指点我,我收获也挺多的。”

    “靠!你小子得了便宜还卖乖,这还说没什么特别的关系?人家分明对你有点兴趣,要不然她为什么不去指点别人?哎,真羡慕你啊,居然写得一手好文章,然后得到了大小姐的关注。不像我这种小人物,说不定一辈子都没法和大小姐说一句话。”尹太监发自肺腑地感叹道。

    李振云听到吴迪亲口承认他和大小姐确实有那么一点关系,他整个人都心塞了,嘴上却硬气道:“尹太监我说你就是这副loser德性,你要真想和大小姐说话,那还不简单,主动上去说声你好,人家肯定会回你一声。还有,我觉得吴迪刚刚说得很对,不过是一起交流了一下文学而已,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这话说了之后,李振云自己心里都觉得好受多了,所以他又对吴迪调侃道:“话说得到大小姐的指点,以后你这才子肯定能成为著名作家的,现在赶紧给我多签几个名字,以后我也可以拿出去显摆显摆。”

    李振云又想到吴迪早就已经名草有主,大小姐这样高贵的女孩定然不会再看上他,这样一想,他整个人就安心踏实了。

    “说到大小姐,你们听说了吗?她好像在这个周末,决定请三班的所有人在天一王朝酒店吃饭,啧啧,果然不愧是大小姐!”忽然另外一个室友说道。

    “天一王朝酒店?那可是我们这里最豪奢的五星级酒店呐,可惜我不是三班的人,要不然就可以进去免费吃一顿了……话说李振云,你有没有去那里吃过?”有室友羡慕地说道。(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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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女学霸介绍:
阿尼玛是每个男人心中都有的女人形象,是男人心灵中的女性成分。阿尼玛身上有男性认为女性所有的好的特点。每个男人的阿尼玛都不尽相同。男人会对心中阿尼玛的特点感到喜爱,在遇到象自己的阿尼玛的女性时,他会体验到极强烈的吸引力。 变身成女孩后,自然便会将女孩培养成自己心目中的“阿尼玛”。 一种另类的养成游戏,一个女学霸的故事。变身女学霸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变身女学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