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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醉卧笑伊人     变身女学霸txt下载     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百二十八章 美味可口

    文依琳在抽取食物的血液时,是不会亲自用嘴的,她可不是茹毛饮血的野兽,而是拥有智慧的高等生物。

    而她虽说依靠吸取人类血液中的“灵”来提高实力,但她本人却不是那种疯狂追求力量的妖魔,她总是适量地抽取人类的血液,走“可持续发展”路线,自然可以隐秘得根本无法引起人类的注意,这次闹成这样,主要还是她轻信于人了。

    然而此时她在面对吴迪时,她却本能地想要通过自己的嘴巴,去直接吸取对方的血液,细细品尝那血液的味道……毕竟用一般方式抽取对方的血液时,是无法品尝到那美好的味道的。

    血液对人类来说,或许都是同样的“血腥味”,但对文依琳来说,却各种各样,最次的血液味道就如同白开水,毫无口感可言,不过可以充饥,而最极品的血液,便相当于琼浆玉露,让人喝了之后都能飘飘欲仙,后者她还没有亲自品尝过。

    “哼,既然你这么说,我也不客气了,你把手伸出来给我吃!看你怕不怕!”文依琳确实饿了,实际上她本人总是处于半饥饿的状态,她只有到最饥饿的时候才会去袭击人类抽取血液。

    吴迪神情不变,他毫不犹豫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以他那丰富的为人处事的经验来看,这个少女显然并非那种毫无理智的妖魔,也不是那种人老成精的,所以他觉得自己尽可能地赢得对方的好感。便能增加自己的存活几率,甚至还可以与对方形成共生的关系。

    对吴迪而言,不管是人类女性拥有的神秘咒力,还是妖魔本身的灵力,都是很“不科学”的玩意,他觉得都很有研究的价值。

    果然,文依琳看到吴迪的行为完全和他的言语一致后,她不由愈发对他产生了兴趣,她想要明白,为何对方竟然能够一点都不畏惧被吃掉的命运。虽然她从来不会吃人类的**。

    不过饿极了的文依琳也顾不得再思考了。她将诡异的兔子布偶随意一放,便爬到了自己的床上,以鸭子坐的方式坐在床上,白皙纤细的大腿愈发诱人。两只可爱的小手便抓住了吴迪的手。然后挑出一只食指。便塞进了自己那诱人的樱桃小嘴之中。

    说实在的,若非吴迪明显感到自己的食指被少女的虎牙咬破了,微微一疼。他甚至觉得自己在对这个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的少女进行羞耻play,让少女亲吻、舔舐自己的手指,以此来锻炼舌技什么的……

    吴迪在发现少女咬破自己的手指,吮吸自己的血液之后,他顿时心中一定,原来只是吸取血液而已,他还以为少女要把自己的整只手给吃掉呢。

    人就是这样,当情况比自己想象得要好时,这心情自然就变得不错起来,他甚至有闲心细细品赏这个少女吸取他血液时的美好姿态。

    她用女子力十足的坐姿面对着他,柔软的粉色长发披散着,仰着自己的脑袋,将他的手指含在自己的小嘴之中,那漂亮精致的脸颊上,露出了极为满足的神情,她的眼睛都眯成了弯弯的月牙,整个人感觉就像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

    吴迪强忍着抚摸少女脑袋的冲动,却发现指尖的触感在微微一疼之后,实在美妙,被少女的粉唇紧紧包裹着,温暖湿润紧致不说,她的香舌还在他指尖的伤口处打转,然后缓慢地吮吸着,似乎想要尽可能品尝鲜血的美味一般。

    而少女的脸颊也越来越红润,不仅仅是脸,那两条白皙的美腿,也染上了一层诱人的粉色,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吴迪觉得再观看少女那含着他手指的嘴唇下去,自己绝对会胡思乱想,他将视线移开,停留在了少女那变得通红的耳朵上,再发现少女的耳朵并非那种尖尖的,反而与地球上人类的耳朵相似时,他在暗暗惊奇的同时,也升起了一股亲切感。

    时间仅仅持续了半分钟,文依琳便红着脸放开吴迪的手指,然后摸着自己的小肚子,她打了一个嗝,她还是第一次吃得这么饱!

    高品质的食物就是不一样,只要喝那么一点,她就觉得吃饱了,而自己的灵力更是大涨!

    不过……这血液的味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她发现刚刚喝得太投入了,脑中除了“好喝”二字以外,竟然忘记细细品尝那种让人魂牵梦绕的味道了!如果这个世界有猪八戒吃人生果这件事的话,那她一定会认为自己也体会到了这种感觉。

    而刚刚在吮吸这个男人的血液时,她也觉得自己的身体产生了奇特的快感,浑身酥酥麻麻的,脑子都有些晕乎,像是飞在云端,这样的快感,让她实在难以忘怀!等等,为什么感觉两腿之间湿湿的,像是尿床了一样,这可真是奇怪呢……

    “吃这么一点就足够了?这……”吴迪望着自己食指上的咬痕,感觉就像是验了一次血,而少女在吮吸完后,还帮他将伤口直接愈合了。

    这尼玛到底算什么妖魔啊?吴迪强忍着吐槽的**。

    他才不会告诉别人,他还没享受够少女吮吸他手指的奇特爽感呢……而他自然不知道,他的血液品质,比一般人的高多了,因此少女吮吸一点,就已经足够填饱肚子了。

    文依琳听到吴迪的话,觉得自己被小瞧了,她想训斥一下这个没有作为食物自觉的男人,发现自己现在这个姿态居然要仰视他之后,她气势满满地站了起来,但却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双腿一软,竟然向吴迪倒了过去,就像乳燕投怀一般。

    吴迪自然下意识接住了这个娇小的少女,她的体重非常轻盈,身体也十分柔软,完全就像一个小孩子,这让吴迪愈发有当哥哥的感觉了,他轻柔地在少女耳边问道:“你怎么了?”

    文依琳闻到了吴迪身上的味道,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果然是高品质的食物,身上的味道可真是喷香诱人!

    而这个时候,吴迪也发现了那洁白床单上的一滩水渍,联想到刚刚少女那潮红的脸颊,他的神情变得古怪起来……(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 开山祖师

    文依琳自然也注意到这件事,她微微皱起眉头,疑惑不解道:“我就是在吸取你的血液时,感到全身都很舒服,像是飞上了天一样,不过没想到居然会尿床,实在是太奇怪了!”

    “没想到我的血液竟然还有这样的作用……”吴迪嘴角噙着笑,有些玩味地说道。这哪里是什么尿床,分明就是……

    话音刚落,吴迪的神情又有些古怪,只因此时文依琳这只小萝莉正坐在他的腿上,他陡然发觉——这个少女竟然没有穿胖次!这岂不是说,她浑身上下就穿着一身连衣短裙?在之后与文依琳相处的时间之中,

    文依琳听到刚刚吴迪那得意的话,又觉得不爽,她推开这个男人,然后站在床上,居高临下地对他说道:“你的鲜血再美味,也不过是我的食物罢了,可别得意,等到我喝腻了你的血,就把你直接杀掉!”

    “好,请随时享用我吧。”吴迪依然淡笑地说道。

    之后吴迪又主动询问少女的名字,少女当然不答,而吴迪也不在意,无论少女如何恶言相向,他总是保持着淡定从容的姿态。这自然愈发让文依琳对他好奇,不过出于对人类的极端不信任,她可不会轻易再信任人类。

    当然,由于上次欺骗她的是个女人,而吴迪是个男人,所以她对吴迪的厌恶感还不是太大。

    在吴迪血液的帮助下,文依琳已经成功晋级为一只c级妖魔。相当于人类中的大咒术师,拥有这样实力的她,无论到哪里。都可以算得上一方人物了。

    虽说文依琳对待吴迪的态度十分冰冷,但是在吃喝上面,却从来不会委屈吴迪,她似乎完全将吴迪当成了自己的禁脔宠物,然后圈养了起来。

    吴迪也不知道文依琳将他带到了哪里,毕竟他对这个世界的地理位置一无所知。

    不过让吴迪比较满意的是,文依琳并没有让他“断网”。她的理由是如果连网都不给吴迪上的话,那说不定会让吴迪郁闷得想要自杀……

    可实际上,这个世界的所谓符咒网络。才是门户网站兴起的时代,而社交网站、购物网站尚未出现,甚至连网络游戏,都只有单调的咒术师对战。吴迪觉得如果自己积累了第一桶金的话。便可以创建这些网站,开发网络游戏,成为所谓的网络大亨……

    而文依琳在偶然一次看到吴迪的小说作品《武破苍穹》后,便沉迷进去了,天天催更不断,若非吴迪有光脑辅助,那他估计会成为这个世界第一位过劳死的网络男写手,毕竟他没有任何咒力。

    在持续大量的更新下。《武破苍穹》果然在站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实际上除了文依琳以外。第一个注意到吴迪写小说的,是那个宅女黑客——林嫣然。

    此时在帝都林嫣然的闺房之中,除了依旧凌乱以外,不知从何时起,她闺房中的墙面上,已经贴满了吴迪的生活照,在发现偷拍下来的照片,竟然出现了帝都的标志性建筑——帝都大图书馆时,她不由一阵激动。

    帝都的大图书馆呈螺旋高塔状,颜色为绚丽的银色,独特而美丽,整个符咒网络的中心,同样在这高塔之中,据说高塔的最顶层,是大齐帝国王级咒术师才能进去的地方,里面还有古时流传下来的禁咒之符,在禁咒榜上排名第七,乃是齐国的镇国之宝。

    当然,让林嫣然稍稍有些奇怪的是,她本来想追踪吴迪的行踪,可却无法对其进行定位,似乎有什么强烈干扰因素一般。

    这让林嫣然十分疑惑,事实上,同样遇到这种问题的,还有吴迪这具身体的姐姐叶蓉。

    在吴迪可以上网之后,便偷偷向自己的姐姐发了信息,以此证明他还活着,不过他却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位置。

    叶蓉在知道吴迪活着之后,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而心中十分愧疚的林清水,则拜托自己的家族势力,请了一位擅长网络追踪定位的技术好手,追踪吴迪的行踪,却只能确定吴迪到了帝都,而无法确定具体的位置。

    不过这已经让叶蓉感到满意了,她已经启程,赶往帝都,不过在花媚奴的建议下,她会在路上磨练自己的实力,否则即使找到了她的弟弟,却也没法救出自己的弟弟,那还自然还是无济于事。

    当然,叶蓉在知道弟弟被那个可恶的妖魔当成食物来圈养之后,心中的怒火自然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愈发刺激得想要获得更强的实力!

    林嫣然此时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她心目中“男神”所写的小说《武破苍穹》,说真的,她在知道了吴迪写小说之后,开始时还以为吴迪是写的那种无聊而纠结的言情小说,但是在看到吴迪所写的标题时,她不由精神一震,这个标题实在够气魄,明显不是什么言情小说!

    所以她兴致勃勃地读了起来,然后她惊讶地发现,这吴迪的文风还真的一点都不像男人,反而大气磅礴,如同女人一般,而那极为出色的想象力,也让林嫣然赞叹不已!

    尤其是撇开咒术,弄出“国术”“武学”这种极其具有开创性的设定,让她震撼不已!

    毫无疑问,吴迪成了这个世界“玄幻流”小说的开山祖师!毕竟这个世界的网络小说,还完全处于咒力体系这样的框架之下,而吴迪搞出的武学体系,则是颠覆性的,虽然有不少女读者纷纷表示:

    “完全是空想,这世上哪有什么武学、国术,最可笑的是,主角运用这种一点也不‘咒术’的力量,居然可以打败修炼咒术的对手,简直是无稽之谈!”

    “我不能接受咒术被国术这种一点也不现实的力量打败,不过我对作者的文笔非常喜欢,希望作者能够让主角重新回到修炼咒术的正轨上来,而不是修炼那种空想的武学。”

    “为什么要搞出国术这种奇怪的设定呢?既然运用咒力就可以加强自己的身体素质,那不就等于什么武学、国术的作用么?根本不能理解作者到底是怎么想的,不过作者在咒术修炼上的造诣,的确不错,有借鉴的价值。”(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 白马公主

    而林嫣然看到这些女读者的评论时,自然是嗤之以鼻的,这些女读者显然痴迷于唐家三千金的“贵在真实”的《咒术王座》,对于这部以国术少女王超为女主的《武破苍穹》感觉无法接受对方的异类路线。

    可需要明白的是,小说终究是小说,是作者虚构出来的东西,设定出现实中不存在的“国术”“武学”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可是非常有趣大胆的创新!

    反正林嫣然是非常喜欢吴迪写的这部《武破苍穹》,而其实更喜欢这部小说的女读者,是那些资质平庸,花费一生时间估计都没法达到咒术师层次的施咒者们。

    她们在看到这部小说时,自然而然便代入了这位修炼咒术不成,然后另辟蹊径的女主王超身上,伴随她使用国术、武学来打败那些咒术天才,猎杀妖魔,简直爽翻天!

    “非常好看的文,表示如果我这样三级施咒者的渣渣,也能够修炼国术就好了!”

    “痛快,太喜欢王超这个女主了,有宗师风范,若是她能够继续修炼咒术的话,以后绝对也能达到王级咒术师的层次!”

    “作者的文笔有些干啊,不过故事确实不错,引入的国术体系也十分新颖,会继续追看下去的!”

    吴迪看到自己搞出来的小说在这个世界一时间居然这么受欢迎后,他非常得意地向永恒帝国那些玩高深艺术的作家们表达了自己的鄙视,他甚至觉得自己创作赚钱畅销小说的水准,不比吴笛差。

    至于文笔什么的,他才懒得关注,他觉得这小说的价值,就在于能够他带来多少收入。

    此时。他看到自己暴增的收入,心中自然十分爽快,他反正也不会将写小说当成事业来做,攫取了第一桶金之后,他就想要系统地学习这个世界独特的符咒开发,他认为这就是这个世界最至关重要的科技结晶。对永恒帝国的帮助会很大。

    文依琳的布偶空间变得更大了,这显然是因为她成为了c级妖魔之后实力增长的体现。

    吴迪居住的环境,自然变得更加优美宜人,他单独住在布偶空间的一座城堡之中,外表看起来非常邪恶,但里面却四季如春,景致优美,就像度假胜地。

    城堡的外表看起来那么邪恶,这其实是文依琳的恶趣味发作。在这个世界的不少文学作品之中,往往有这样一个故事非常经典,那就是一个非常具有魅力的王子被妖魔抓去囚禁在了魔王城堡里,然后就会有女勇者击败妖魔,最终“抱得美人归”。

    最经典的故事,无疑便是一位骑着白马的公主勇者,披荆斩棘将一位被妖魔囚禁在高塔中的王子拯救了出来,然而王子却昏迷不醒。最终公主勇者通过一个复杂的“咒术之吻”将王子酒醒,然后王子嫁给了公主。最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白马公主”从此以后就成了男人心目中最向往的异性……

    当然,如今咒力网络上还流传着这样的段子,说是骑白马的不一定是公主,还可能是尼姑,只因这个世界还流传着一个类似《西游记》的故事,不过故事的主人公全成了女性。求取真经也变成了求取某些非常有用的符咒书籍。

    吴迪这些日子一直泡在咒力网络上,自然也阅读过了有关“白马公主”的童话故事,他看完之后,整个人都再一次凌乱,花了好长时间才保持自己的三观。

    总之。在文依琳的恶趣味之下,他已经成了等待“白马公主”拯救的王子,而文依琳则扮演着囚禁王子的女魔王的角色。

    时间过去这么久,文依琳已经与吴迪完全混熟了,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做叶寒,还有一个名叫叶蓉的姐姐,两人之间的感情十分深厚,她当然也知道吴迪暗中联系叶蓉的事情,不过她并没有阻止,反而期待叶蓉这个“白马公主”能够上演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

    文依琳自然底气十足,她逃跑藏匿的功夫在妖魔中都属于一流,只要保持自己的灵力,她完全可以在布偶空间里躲到天荒地老。

    而如何保持自己的灵力?

    当然是——啊呜,文依琳抓住吴迪的右手,然后将他的食指含在了自己的樱桃小嘴中,用一种极度愉悦的目光看着吴迪,每次吸食对方血液的时候,她除了感觉一下子变得更加精神饱满以外,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更让她着迷!

    她甚至觉得这个家伙对妖魔来说,就像是毒品,而她已经无可救药地上瘾了……

    吴迪淡定地看着含着他的手指,双颊通红的少女,这个家伙全身上下又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连衣短裙,这次还是吊带裙,粉色的长发系成了双马尾,那白皙纤细的皓腕与娇嫩无比的**,都暴露在空气中,非常具有魅惑力。

    “为什么每次就吸那么一点呢?既然好吃的话,就多吃点啊。”吴迪另外一只手已经自然而然抚摸在了少女那可爱的脑袋上,那头粉色的头发,质感也很柔软,摸起来很舒服。

    吴迪觉得自己每次被文依琳吸取的血液,到现在加起来还没有一次无偿献血来得多,他现在坦然将自己当成了这只萝莉的长辈,就担心她是不是饿着肚子看,在他看来,吸那么一两滴血,根本就吃不饱嘛!

    文依琳迷迷糊糊地放开了他的手,也不介意吴迪另外一只手正在她的脑袋上,她满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娇柔地说道:“多谢款待。”

    但是下一刻,她忽然清醒过来,拍开了吴迪的手,将吴迪推倒在床上,就这样跨坐在他的腰间,指着吴迪的脸,威严满满、居高临下地说道:“食物!你竟然又不经本座的同意,就摸本座的头,哼,小心你的血我吃腻了,那我就把你杀掉!笑什么笑,给本座严肃点!”

    吴迪正想微笑地再撩拨这可爱的小家伙几句,但是光脑却提醒他说,他的右手发生了一些有趣的变异,值得深入研究。

    到底是什么变异呢?(未完待续。。)

番外.自嫁线——1、错乱而又真实的世界

    吴笛苏醒过来的时候,却听到耳边传来一个略带愠怒的声音:“吴笛!晨读课不好好背单词,居然睡着了?给我站起来清醒清醒!待会英语课上课后让你上去听写,默不到八十分先给我把今天所有的单词都抄五遍,然后晚自习主动到我办公室来重默!别以为长得漂亮就可以懒散任性!”

    吴笛下意识便站了起来,她觉得这个声音有些耳熟,再定睛一看,刚刚轻敲她的课桌,对她说话的,不是她高中时的英语老师又是谁?

    不、不对,她现在的身份可是永恒帝国的女王,意识网络的主人,她可以随时通过意识网络掌控所有帝国公民的大脑,她可以运用那玄奥的存在之力化腐朽为神奇,她还是一个强大的修真武者……

    可现在,她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是如此孱弱,各种超自然的力量也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

    她忽然死死地盯着自己的英语老师,记得这位英语老师好像姓黄,叫做黄莹,性别女,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妈,笑起来倒是很和蔼可亲,不过长相有些不敢恭维,脸上已经有了皱纹,背地里同学都称呼她为“欧巴桑”。

    最最关键的是,这位黄老师,是她还是“吴迪”的时候的高中英语老师,江南省滨海市高级中学这所国家级重点中学强化班的英语老师,这所中学只存在于她本来的世界。

    其实吴笛差不多已经对她没有任何印象了,但此时重新见到她时,有关她的记忆自然浮现在了脑海之中,却斑驳不全……

    黄莹看到吴笛那睡眼惺忪的眼神,充斥着一种茫然与无辜,整个愈发显得娇柔可爱。这让她又是一阵火起,这个吴笛,在她看来简直就是班级里的害群之马,学习态度极不端正,总是无视校纪校规,属于那种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的女生。而又因为她那令人忌惮的家世,便使得校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黄莹出身贫寒,最看不惯吴笛这种娇生惯养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女孩,在她看来,吴笛除了家世、容貌以外,其余的地方就是一无是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年头如果一个女孩既拥有无与伦比的容貌,又有显赫的家世,那其实已经足够自傲了。

    黄莹其实也知道。吴笛在这所学校中的人气极高,有许多男生暗恋着她,可这也是黄莹看不惯的,作为一个严肃古板的老派教师,她一向认为高中就该完全杜绝早恋现象,她在心中认为,漂亮的吴笛祸害了许多原本可以更加优秀的男生。

    黄莹这时看到吴笛桌子上的《牛津高中英语模块三》中,似乎夹着记事本的纸。这是那种可拆分的记事本,最左边是一个个的小孔。可以将纸从本子中拿下来写东西,然后再放到本子里,属于上课偷写日记、小说最隐蔽的选择。

    吴笛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倒是没注意纸张,反而注意了这本承载着她作为“吴迪”记忆的英语课本——封面黄色和紫色相间的底色,封面上方黄色底色上印着俏皮的艺术字“advantage_with_english”。封面下方紫色的底色上则印着白色的“牛津高中英语”,下方还有一行小字“模块三.高一下学期”,再加上右上角的“凤凰教育出版社”的标志,她只觉得一种岁月沧桑的气息铺面而来,满满的校园味道。

    不等吴笛陷入怀念最初吴迪的生涯。黄莹毫不犹豫地从吴笛的英语课本中拿出了那写满文字的纸张,她粗粗一看,似乎是以“吴迪”为男主角的小说,写得是浪荡富家子弟嬉游花丛的故事,正写到一段激情戏,尺度颇大……

    黄莹作为传统古板的老派教师,看到一些不堪入目的字眼之后,顿时勃然大怒,先将纸撕成了碎片,然后再狠狠地将手往吴笛桌子上一拍,“砰”得一声,指着吴笛的鼻子就骂:“你一天到晚脑子到底在想什么东西?想变成真正的男人,然后去肆无忌惮地搞女人?低俗、下流、肮脏!给我从教室里滚出去!”

    吴笛所在的高一(3)班是强化班,但却是三个强化班中最弱的,学习风气也比不上一班和二班,而且如今不过刚刚高一下学期开学一周左右,同学们似乎都还沉浸在寒假过年的节奏之中,所以在晨读课上打瞌睡的同学比较多。

    在吴笛“睡觉”被黄莹抓住后站起来时,其他学生见状,精神为之一震,本来稀稀拉拉的读书声,都迎来了一个小**,可在黄莹拍着吴笛的桌子狠狠训斥吴笛这个“低俗肮脏”的女生时,整个班级都出现了一阵诡异的安静。

    许多男生看到此时吴笛那种茫然无辜的模样,并且遭到满脸皱纹的欧巴桑的勃然训斥时,心中都升起了一股强烈的保护欲。

    在他们看来,梳着长马尾斜刘海、有着白皙水嫩肌肤的美少女,再加上一双纯澈动人的大眼睛,简直是清丽不可方物,黄莹这个可恶的欧巴桑怎么可以这样痛骂吴笛?

    而一些早就看不惯吴笛那千金大小姐做派的女生,表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在窃喜,让你平时装逼,还自诩为“才女”,整天把自己写的东西给男生传看,男生们表现出那副期待的样子,还不是因为你长得漂亮,要真是有才,那有本事就像安妮宝贝、张悦然那样去出书啊?最起码拿个新概念作文一等奖吧?

    吴笛的同桌王绮心中尤其欢快,刚刚欧巴桑进来时,她若是提醒一下吴笛的话,那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可她偏偏没这么做,而是放任吴笛被抓……

    吴笛默默走出教室,她其实没将黄莹的训斥放在心上,她只想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吴迪”到底还存不存在?

    她其实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可以确认,她回到了她本来的世界,而且还取代了“他”。

    而当她这样想时,她又发现,她不仅仅是吴笛。(未完待续。。)

2、这才是真正的自嫁

    当一个人的意识可以控制两具身体时,那是怎样的感觉呢?

    这种感觉其实很难用语言来描述,但事实就是,吴笛拥有了一具类似“身外化身”的存在,他自然就是吴迪。

    吴笛站在三班的走廊上,前方是种植着各种花草的花坛,她的身旁还有一个拖把架,上面挂着用来打扫卫生的拖把,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感到熟悉而陌生。

    而她的眼睛却看着隔壁四班中一个身材瘦弱、精神萎靡的男生,他的脸上还有不少青春痘,这完全破坏了他那原本俊朗的容貌,但毫无疑问,他的这具身体,就是属于吴笛的。

    吴笛记得很清楚,原来世界中的自己,就是这个样子,但不知为何,这个“吴迪”的状况,看起来好像比原来世界中的自己,混得还要差,他身上似乎失去了那种作为纨绔少爷的气质,反而就像是那种路人甲一样的男生。

    主要的原因是吴迪的穿着打扮实在是过于普通了,他身上穿着那种冬天最寻常的羽绒服,价值估计也就两百块左右,脚上穿着的竟然是安踏这个国产品牌的鞋子,这让吴笛非常疑惑,当年的自己什么时候这么朴素低调了?

    “哎哎,吴迪你看,三班的那个超漂亮的吴笛,好像在看我诶!”名为孙宁的男生,十分激动地对同桌吴迪说道。

    “不是,是我在和我自己对视。”吴笛通过控制吴迪的身躯,透过窗户,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着自己,他眼中的吴笛,上身穿着香奈儿的呢子大衣,围着爱马仕的丝巾。下身是紧身牛仔裤与一双迪奥长靴,这样的打扮在高中无疑是鹤立鸡群的。

    在滨海这座三线城市的重点高中,除非是和吴笛的家世在一个档次的,否则估计都认不出她身上是什么牌子,男生们大都还在以穿耐克、阿迪为荣,再稍高品味一些。那自然是,levis,lee等这样的品牌。

    孙宁听到吴迪的话,不由嗤笑一声,道:“你脑袋抽了吧,你名字的读音确实和人家相同,但你是你,她是她,你俩估计一辈子都不会扯上关系……”

    “为什么这么说?我和她可是很熟的。”吴笛控制着吴迪的身躯说道。现在她可是一个意识,两具身体,她完全可以同时控制吴笛和吴迪。

    孙宁上下打量了吴迪一番,眼神中带着鄙夷,他觉得吴迪是白如梦做糊涂了,他和吴迪已经做了一个学期的同桌了,就没见过这个总是沉默寡言的男生有什么女人缘,可吴迪居然说他和那样耀眼的女孩很熟?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你问我为什么这么说?你和她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吧。现在大家都知道,那个女生是富家千金。身上一件衣服都至少上万,你呢?”孙宁很不客气地说道,他这时也发现了,那个吴笛好像确实在看吴迪,这无疑让他有些不爽。

    不过,吴笛在听完孙宁的话之后。就不再注视吴迪了,她这时自然发现,吴迪这具身体的身份,并非她的哥哥,反而另有隐情。

    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吴笛作为一个“校园风云人物”,再和吴迪扯上关系的话,显然会让人觉得十分奇怪,她到现在还没搞清楚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状况,自然不能暴露她可以控制两具身体的诡异情况。

    吴笛这时见走廊上四周没人,英语老师黄莹在巡视了一番之后,就离开了,在离开时还狠狠地瞪了吴笛一眼,看样子是要去和班主任打小报告了……

    吴笛从口袋中掏出了手机,居然是iphone2g,这是第一代的苹果手机,据说以后停产后收藏价格会飙到几万美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这时,她看了看日期,今天是2008年2月21日,阴历正月十五,元宵节。随意上网找了找新闻,大雪灾的阴影渐行渐远;本月初雅虎刚刚拒绝微软的收购;而冠希哥还在诠释着“摄影的境界,你们这些玩器材的永远不懂”;油价高居不下,所以国家又提高了燃油税……

    在看到今年的8月8日会举办北京奥运会时,她莫名地松了一口气,果然这应该就是她原来所在的世界。

    与此同时,吴笛也在用吴迪的身体寻找有关他的身份信息,让吴笛颇为开心的是,这个“吴迪”性格虽然沉默寡言,但在写日记上却显得很勤快,他似乎完全将自己的一切倾注在笔端了。

    结果吴笛难以置信地发现,吴迪竟然有个小姨叫做王静姝,但职业却是一名小学英语老师,毕业于江宁师范大学……

    而吴迪的父母也是健在的,但却已经离异,这是导致他性格变得沉默寡言、内向无比的罪魁祸首,也造成原本成绩优秀的学霸吴迪在中考中失利,虽然依旧考进了省滨中,但却没有资格进强化班,然后就逐渐在普通班沉沦,现在成绩是班级四十名左右,平庸得不像话。

    吴迪跟了母亲,其母王静雅是一名注册会计师,收入尚可,但毕竟她一个人要负担养育吴迪的责任,压力还是挺大的,所以吴迪的打扮才会这么“朴素低调”。

    吴笛这个时候真是希望她那个平行世界中的哥哥穿越到这个“吴迪”身上,然后他就一定能明白,当初吴笛穿越到那个平行世界时,看到自己的父母成了陌生人后,会是什么滋味。

    其实吴笛这时的心情并不怎么样,只因她发现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让她修真、练武的土壤,完全就是现代科技世界,她成了一个真正的普通人,唯一的“金手指”,便是她能够操控吴迪的那具身体而已。

    她连“脑中完全记住各种各样的娱乐、文学作品”这个外挂都没了,简直就是杜绝她再一次成为文抄公嘛,当然,她自身的写作、绘画、歌唱水准还是在的,这让她顿时有了底气。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她来到这个世界到底为了什么呢?

    不知为何,唯有一个念头挥之不去——

    她想真正体验一下,当女身的吴笛,和男身的吴迪,二者结合后的感觉,会不会是双重快感?

    真是又邪恶又刺激的想法呢,这才应该算是真正的自嫁吧?

    两具身体,一个意识。(未完待续。。)

3、自嫁的阻碍

    吴笛原本觉得,她要体验这样的感觉,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毕竟不管是女身还是男身,都掌控在她一个人手中。

    但很显然,以男身吴迪现在所处的层次,根本就达不到吴笛本体的高度,两具身体似乎连关联都没法关联上,吴迪的那个同桌孙宁之前对吴迪说的话,虽然有些直接、粗暴,很打击人自尊心,但不可否认他说得非常有道理。

    在这个没有超凡力量的世界,金钱、权势所形成的强大世俗力量,层次分明的阶级,必定会成为女身吴笛与男身吴迪之间巨大的阻碍。

    吴笛可不想女身的自己和男身的自己还要偷偷摸摸地在一起,她希望女身的自己和男身的自己最终踏入婚姻的殿堂,正大光明地成为夫妻。

    吴笛这时正在好好熟悉吴迪的身体,她对这具刚刚发育的男性身体还有些不满意,这身体太瘦弱了,而且在饮食上也不健康,这显然是导致吴迪脸上出现不少青春痘的原因,要消除这些痘痘,自然要保持健康饮食,以及面部清洁问题。

    与每天都有豪车接送的走读生吴笛不同,吴迪是寄宿生,每天吃的是学校食堂里的饭菜,而由于这个滨海市高级中学为了杜绝一切攀比现象,使得食堂并非那种类似大学食堂一样打菜吃的食堂,而是真正的大锅饭,这就可以想象吃食堂的学生们是多么凄惨,饭菜中出现蟑螂、苍蝇那是常有的事情。

    这样的饮食又怎么可能健康?

    事实上,这所近乎军事化管理的国家级重点中学,在杜绝攀比现象上力度极大,除了食堂是大锅饭以外,学生必须每天都穿校服。否则就会扣纪律分,吴笛就因为这个校服问题,而屡次被班主任训。

    还好现在是二月份,天气尚寒,学校也没有厚厚的冬装校服,自然就任由学生们发挥了。

    其实许多学生都对这种强制穿校服的纪律嗤之以鼻。校方认为这样可以杜绝攀比现象,却不知道上身大家固然都穿了那种天朝特色的蓝白运动校服,但下身就可以穿各种名牌了,比如说穿那种上千的牛仔裤,鞋子必定是阿迪、耐克,什么李宁、安踏、特步这种国产运动品牌在那些小富二代眼中完全低了一个档次。

    不过在2008年,富二代、官二代这样的词汇还没有真正流行起来,真正的大拜金时代几年后才会到来,随着微博的兴起。炫富成风、社会道德进一步沦丧,可谓真正的群魔乱舞。

    吴笛已经想好怎么让吴迪进行健康的饮食了,当然是她亲自下厨做饭咯,而现在她可以同时操控两具身体,让他们配合得天衣无缝,这也可以大大地减缓做饭的时间。

    可问题又来了,吴迪作为寄宿生,平时是没办法出校门的。这无疑让吴笛很苦恼,最终她只能用女身做便当给男身吴迪吃了。这可是真正的爱心便当呢,饱含着对男身吴迪的期望……

    用吴笛给吴迪做便当,吴笛通过吴迪的思维,感到了一种情人间的小甜蜜,而吴笛发现,自己也是心甘情愿的。

    这也许就是真正的自己与自己恋爱的感觉?

    男身吴迪感到甜蜜的同时。女身吴笛亦能感到同样的甜蜜,不管是谁为谁付出,本质上都是让自己爽到了,不会出现一方纯粹付出,而另一方纯粹享受的不平衡状态。

    而一般男女之间恋爱。必定会因为某些原因而发生争吵,也不一定能永远维持爱情的感觉,最终修成正果。但这些问题,在吴迪与吴笛之间却永远也不会发生,当他们“争吵”时,只是吴笛一个人在演戏玩而已。

    这个时候,晨读课终于结束了,吴笛班上一共六十多个学生,大概有五十多个是寄宿生,他们将会去食堂吃早饭,铃声响起时,原本某些昏昏欲睡的学生,精神顿时变得极好,飞速走出了教室,由于在去食堂的路上,学校规定不准跑,所以男生们纷纷化身为竞走达人,倒是女生们,总是不急不缓的。

    吴笛是走读生,按说走读生其实可以不用上晨读课,七点钟到校就行了,可是谁让她是强化班的学生呢?

    这所高中的校风十分严谨,时间安排是这样的,早上五点五十就要集合,进行跑操锻炼,六点零五分晨读课开始,到六点半结束,六点半到六点五十是早餐时间,七点钟早读课开始,七点半结束,然后七点四十开始正式上课。既有晨读课又有早读课,语文英语一科不落下,也是醉了。

    不过以后吴笛是懒得来上晨读课了,有男身吴迪上晨读课,其学习效果是可以叠加到女身吴笛之上的,她其实完全可以让吴迪来温习这个世界的高中课程,然后她坐享其成,她可以伪装成那种不学习都能考高分的“学神”。

    事实上,男性躯体与女性躯体的大脑构造确实是有区别的,当吴笛使用吴迪的身体时,明显觉得自己的理性思维更强,对数理化运用更为得心应手,而运用自己的女身时,当然更加感性,对文学、艺术更有感觉,还会出现不少浪漫、天马行空的想法。

    像让男身的自己的追求女身的自己,便是她脑洞大开后的产物。

    今天三班的男生们在迅速走出教室时,却并没有急着去食堂,他们看到吴笛靠在走廊的立柱上,低着脑袋,看着自己的手机,脸上带着一丝所有人都捉摸不透的微笑,这样的笑容是如此美丽,让人见了都微微失神。

    吴迪走出四班的教室,看到许多男生被吴笛那完美的容颜与出尘的气质所魅惑,他的嘴角也勾了勾,自己女身的魅力如此之大,他当然也是颇为得意的,为了把自己娶回家,他还要好好努力呢。

    吊丝自己逆袭女神自己?啧啧,真是有趣又带感。

    “吴笛,一起出去吃早饭吧,我请你啊。”一个高大英俊的男生出现在了吴笛面前,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

    吴迪顿时就不爽了,她就知道,自己和自己之间的阻碍非常多。(未完待续。。)

4、本质是女王

    吴笛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受欢迎,在这个世界,她在别人眼中,并不是那种完美如女神般的存在,优秀耀眼如太阳,接近她时,会被刺伤。

    相反,在许多人、尤其是女生们看来,吴笛仅仅是个会投胎的家伙而已,如果她没有那样清丽如仙的容貌,没有那神秘而不凡的家世,她还有什么?

    说成绩吧,成绩在强化班属于末流,只有语文成绩还行,所以不少人都对“吴笛是托关系进入强化班”这个传闻深信不疑。

    说才艺吧,撇开那仿若空中楼阁的文学才华不提,校内的小道消息曾疯传吴笛钢琴十级,还有传说中的“钢琴公主”的称号,可在高一上学期的元旦晚会上,班主任刘老师都诚邀吴笛上舞台表演个节目,结果对方拒绝得很彻底,有人问起她是否会弹钢琴时,她会非常不耐烦地否认。

    别认为是她低调,故意藏拙,不少人都看出来了,吴笛其实是个非常虚荣的女孩,她会不经意地说她身上的一件奢侈品衣服要多少钱,是什么巴黎时尚周上的最新款;她还会在其他女生面前拆那每周必定会收到的情书,然后大肆批判情书的文笔不入她的法眼……

    总而言之,她就是那种自认为很低调,实际上秀优越感秀得丧心病狂的家伙,在一个学期中成功让大多数女孩对她产生了恶感,但她浑然不觉。

    然而,她在男生中的人气却居高不下,最关键的一点,当然是她的美貌,如果说金钱、权势是男人魅力的象征,那美貌就是女人征服世界的通行证。当女人拥有美貌时,各种各样的缺点都会被男人包容。

    就比如说丑女的撒娇任性会让男人恶心得想死,而美女一撒娇,男人顿时心就酥软了……

    其次是那个神秘的千金大小姐的身份,许多男生觉得这是一个萌点,而追到一个千金大小姐。那可是一件相当有成就的事情,更别说,追到这种身份的女孩,那说不定就可以一步登天了。

    最后,是吴笛那略显单纯的呆萌性格——她很容易就会被某些男生的甜言蜜语打动,尤其是在文学上,她喜欢孜孜不倦地将自己写的小说、散文给别人看,尤其是那些看完后,总会赞叹“不愧是才女”“才貌双全”“吴大才女”的男生们。

    而这次她被英语老师黄莹抓了个正着的小说。即吴迪作为主角,征服了各种妹子的故事,其实就是在她的“男读者”怂恿下写出来的,并且某位男读者还认为,锻炼文笔的最佳方式,那就是多写肉戏……吴笛真的信了。

    为了写好这部小说,她似乎有些走火入魔,真把自己代入到她的小说主角“渣男吴迪”身上了。

    所以说。这种长得漂亮,又有钱。最关键的是还好骗的女孩,怎么看都是大多数男生的菜,那种各方面都非常优秀,几乎没有缺点的女孩,反而会让男生们敬而远之,觉得根本无从下手。

    此时。于晨信心满满地向吴笛发出了邀请,他可是吴笛“最铁杆”的男读者,每次都会仔细看完吴笛的文,然后再把她的文学才华吹上天,他认为这是最容易刷吴笛好感度的方式。哪怕他一点都不喜欢文学。

    费尽心思吹捧了吴笛这么久,他觉得时机已到,而且他还打通了门卫的关系,就是为了和吴笛一起出去吃早饭,并将这种事变成常态。

    吴笛眉头蹙了蹙,抬起头,面色清冷,淡淡地瞥了于晨一眼,有关此人的久远记忆不由浮现在了她的脑中,在最初的世界,她还是吴迪的时候,就和于晨不熟,只记得此人家中有点小钱,一身名牌,英语口语很棒,颇受女生欢迎。

    但他好像只喜欢班上的英语科代表——刘墨茹,追得也很勤快,结果不知道如何,只知道最终他好像和刘墨茹闹翻了,然后就在男生群体中大肆宣扬刘墨茹就是个心机婊,当然那时候还没这个词,大体意思就是刘墨茹是个玩**的高手,把他耍得团团转,最终他连手都没牵到……

    刘墨茹应该算是三班最漂亮的女孩之一了,她的身材娇小,长相甜美,性格文静,总是散发浓浓的书卷气,不过有关她的小道消息似乎确实比较多,尤其是男女朋友方面的,据说她初中时就有了男友,并且到现在还藕断丝连。

    刘墨茹是个很有“女神”气质的女孩,班上有不少男生喜欢她,之前千金大小姐吴笛的“颜值”要比对方高,但那种女神的风范,是比不上人家的,再说了,哪有女神去写讨好“男读者”的种马小说的?

    不得不说,“吴大才女”在私下里已经成了调侃吴笛的词汇了,大概也只有吴笛对此沾沾自喜。

    千金大小姐吴笛自以为玩文艺逼格就能变高,却不知,她的水准还差得太远,还不如什么都不做,只保持娴静优雅的姿态,对所有的男人都若即若离,像刘墨茹那样,那就足够“女神”了。

    不管于晨和刘墨茹到底因为什么而闹翻,反正吴笛对于晨后来诋毁女生的举动不是很有好感,所以她淡淡地婉拒道:“不用了。”

    现在的吴笛,可与以前不一样了,完完全全的高冷姿态,如同岭上之花,其气场之强大,让原本比较平易近人的单纯公主,变成了高高在上的女王。

    这样的回答,让其他男生都松了一口气,然后幸灾乐祸地看向于晨这个碰壁的家伙,就看他到底是什么反应了。

    结果于晨保持了自己的风度,他扶了扶眼镜,只是洒然一笑,却道:“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是才女嘛……对了,你写什么新的文没有,让我欣赏欣赏怎么样?”

    “那你以后自己买杂志吧。”吴笛头也不抬,一边玩着手机,一边随意说道。

    此言一出,不少人都为之侧目,尤其是那些恰巧路过的女生,都觉得吴笛大言不惭,做文学梦做疯了。

    于晨也微微张着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为了照顾吴笛的面子,他只好说表示期待。(未完待续。。)

5、讳莫如深的一章

    如果说吴笛的本体是这个学校中万众瞩目的风云人物,并且还是不少男生心目中默认的校花人选的话,那么她的分身吴迪,就是在普通班都毫无存在感,一直沉默寡言、平凡至极的路人甲。

    照这种情形发展下去,或许在多年后的同学聚会上,许多都不会忘记吴笛这种点缀无数少年青春记忆的校花,而另外一个吴迪,怕是去了同学聚会,然后也表明了身份,大家都会在心中疑惑——当年我们班上真的有这么一号人物?

    在吴笛的本体出校门去舅妈,也就是她表姐聂茜的母亲家的五星级酒店吃自助早餐时,吴迪则随着人流,进入了学校食堂。

    每个人的早餐也都是一样的,一个包子,一块桃酥饼,再加上无限量供应的白粥,这样的早饭自然让吴笛不满意,所以她决定在酒店吃完自助早餐后,再给分身吴迪打包一些更富有营养味道更好的早餐。

    实际上按照吴笛本人的作风,她所吃的三餐,全是自己下厨的,各种食料也都必须用特供的绿色食品。

    在没有修真功法给她排毒养颜后,她作为一个爱美之人,对身体的保养,重视到了极点,她不仅要让自己的女身吴笛永远保持光鲜亮丽的形象,她的男身吴迪,也一定要成为她心目中的男神才行,否则怎么有资格成为取悦她的人形玩具?

    吴迪坐在经典的八人一桌的食堂桌子边,每排坐四个人,他的对面正是同桌孙宁,这个男生似乎对学校的白粥深恶痛绝,以至于每次都会从宿舍带牛奶、酸奶之类的饮品,用来代替白粥。

    孙宁喝的牛奶是蒙牛特仑苏,乍看到这种牛奶时,不由让吴迪有些小怀念,但他却又想到了那句颇为内涵的“不是每一滴牛奶,都叫特仑苏”……

    早饭自然也是一个最佳的聊天时间,吴迪身边的一个叫做尹华强的男生,打扮比较潮,人也有点小帅,还是那种较为阴柔的帅,因此班上人称“尹太监”。

    尹太监一边吃着吴迪碰都不想碰的白菜萝卜包子,一边这样说道:“妈的,刚刚三班的那个于晨胆子真够肥的,居然想约‘大小姐’出去吃早餐,他难道不知道‘大小姐’是高二宋国豪看上的妞儿?妈的这于晨长得还没老子帅呢!”

    尹华强虽然长得有些娘,但说起话来却较为粗犷,至于“大小姐”说的是谁,那自然是吴笛了。

    这个外号在校园中,可比她那个局限于三班的“吴大才女”的外号要知名得多,只因有不少同学都看到了,人家上学放学都是劳斯莱斯接送,司机总是一身黑西装,非常有范儿,这简直是小说或漫画中标准的千金大小姐配置。

    校内有关吴笛到底是什么身份的小道消息层出不穷,许多人都不知道她其实应该是传说中的……(本书因为透露吴笛真正的身份,导致被和谐了数天tat,害本作者胆战心惊以为会被请去喝茶)

    因此,要让她自己的分身吴迪娶她自己,难度惊人,不过有挑战性才更有趣。

    当然了,现在吴笛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她的身份是多么不凡,她其实自己还有些不习惯她那千金大小姐的标准配置,心说当年她还是吴迪的时候,也没上学放学都有劳斯莱斯接送呐,难道这是因为“儿子要穷养,女儿要富养”?

    在之前那个世界,吴笛终究不是吴定邦的亲女儿,各种待遇也没提上去,现在嘛,她完全就是在吴定邦的溺爱中长大的,可谓掌上明珠,和聂茜更是和亲姐妹似的,被她舅舅舅妈捧在手心,当然要什么有什么。

    尹太监说完之后,他对面的李振云却一脸不屑道:“高二的宋国豪也想染指大小姐?简直就是做梦,那宋国豪家里也不过有点小钱而已,然后仗着自己和道上的一些混混有联系,就敢这么狂?”

    “你牛,你牛!连宋国豪都不放在眼里。”尹太监冷哼道。

    李振云是官宦子弟,虽然他老子的官并不大,不过他自认为见识很广,尤其是对穿名牌极为执着,颇有研究,他判断一个人牛不牛,就看对方身上穿的衣服的牌子,在他眼中,宋国豪虽然总是一身耐克、阿迪,可这是他看不起的,格调太差!

    不过李振云还是比较忌惮宋国豪那传说中的“道上势力”的,所以对于尹太监的嘲讽,他只是避重就轻地说道:“我又没说不把他放在眼里,我想说的是,宋国豪确实够吊,但和大小姐那是万万不能比的,你就看大小姐今天脖子上围的爱马仕丝巾吧,一条的价格买下宋国豪的全身都绰绰有余!”

    尹太监听到这话,也不多说什么了,他对李振云执着于名牌的三观并不认同。

    不过一旁的孙宁,却笑嘻嘻地插嘴道:“我给大家说个笑话,我同桌吴迪今天说他和大小姐很熟。”

    除了吴迪外,其他几个男生果然都笑了……(未完待续。。)

6、青春的回忆

    本来就是由吴笛控制的分身吴迪,自然不会将这些同学略带嘲讽的话语放在心上,这些同学可能还不知道吧,以后他吴迪每天吃的东西,都会是他们口中可望而不可及的“大小姐”亲手做的饭菜。

    爱心便当永不停息。

    众人笑过之后,尹太监见吴迪沉默不语,早餐也没动,他觉得刚刚大家的行为不是太好,估计刺痛了吴迪那敏感的自尊心,于是他不由又开始当起好人了。

    他劝慰道:“怎么啦,小吴生气了?可别啊,大家刚刚只是随便开开玩笑,你别放在心上。其实对那位大小姐来说,像我们这样出身普通的男生,其实都一个样,心中幻想一下还可以,要真正行动的话,估计就是今天于晨的下场。”

    孙宁听到尹太监这么一说,也觉得自己刚刚嘲讽吴迪的话有些过分,怎么说他也是吴迪的同桌,虽然总喜欢在吴迪面前秀优越感,但他自认为和吴迪的同学关系还是比较亲近的,不过谁让今天吴迪在晨读课时那样大言不惭呢?

    孙宁才不会承认,在他确实发现吴迪居然和他心目中高不可攀的大小姐对视时,他燃起了熊熊的妒火,这也是他嘴上不饶人的真正原因。

    不过这个时候,他听完尹太监的话后,只觉得心中微微惆怅,他有必要嫉妒吴迪这种平庸无比的家伙?不论是他还是吴迪,都对大小姐可望而不可及。

    所以他便轻描淡写地道歉了:“好吧,刚刚我说的笑话确实不好,因为不管是谁,在大小姐面前,都是笑话。”

    “哎。大小姐随便一件衣服买我全身也绰绰有余,所以我也是个笑话。”李振云也用一种另类的方式来“安慰”吴迪。

    吴迪听到这些同学用无限拔高吴笛的方式来为他们自己刚刚的行为辩解之后,他只觉得一阵好笑,因为她就是吴笛呢。他强忍着笑意,赶忙表示自己没将刚刚众人所说的事情放在心上,然后又说早饭不合口味。便匆匆离去。

    “早饭不合口味?这什么意思?平日里看他吃得都挺香的啊……”尹太监忍不住嘀咕道。

    “他不吃正好,我还觉得不够呢,桃酥我吃了。”孙宁一边说着,一边就迫不及待地将吴迪一口没动的桃酥饼抓到了自己手中,一脸赚到小便宜的样子。

    “包子留给我!”另外一个室友也赶忙说道。

    在吴迪的这些同学抢着学校的早餐时,他却在学校的一处风景园林区中的古亭中,一边欣赏校园中那熟悉而陌生的景色,一边吃着吴笛带给他的丰盛的自助早餐,有培根、火腿、煎蛋甚至牛排等。还有热咖啡、酸奶等饮品,吃得不亦乐乎。

    而在早读课开始前,本体吴笛却被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刘玉芳喊到了办公室,刘老师自然是女性,三十多岁,是一个教学经验非常丰富的老师,性情变化多端,心情好的时候喜欢和学生们开玩笑。心情差的时候,发起火来那是真让人恐惧。

    因为这位刘玉芳老师抓起早恋现象来极为杀伐果决。决不姑息,所以渐渐的,她有了省滨中“四大名捕”之一的称号,实际上,除了她以外,吴笛就不清楚其他三大名捕是谁了。各种说法都有,似乎只有这位刘老师才是全部学生都公认的“名捕”。

    刘老师的嗓门和她的威名一样大,声音极具穿透力,但是长得却挺娇小,她今天看来心情不错。戴着眼镜,面带微笑,用十分和蔼的语气对吴笛进行谆谆教导:“吴笛啊,我知道你非常喜欢写作,作文也写得挺好的,不过我觉得吧,写东西练笔也是要分场合分时间的,你不能在英语晨读课上写啊,而且还睡觉,这可不行啊。”

    刘玉芳对吴笛当然是比较欣赏的,首先是“前吴笛”的语文成绩不错,其次吴笛的身份,让她作为班主任,总能收到不错的礼品,而且小妮子长得确实漂亮,灵气十足,让人赏心悦目。

    吴笛暗暗比较了一下刘玉芳对现在的她与当年吴迪的态度,发现果然还是身为女性的吴笛占优势……当女孩的感觉挺不错的,尤其是美丽的女孩。

    “还有,以后就算要练笔,可别写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写日记就足够你练笔了。”

    刘玉芳只是轻描淡写地点了吴笛几句,便让吴笛离开,和颜悦色的样子如果被那位对吴笛有芥蒂的英语老师黄莹看到,那位英语老师一定会很不爽,黄莹希望刘玉芳可以好好地批评吴笛。

    一路从行政楼的教师办公室回到教室的路上,吴笛看到几个高年级的学长正在搬纯净水,与其说是“搬”,还不如说是“滚”,在遇到斜坡时,他们才会将这几桶水搬起来。

    这样的场景又让吴笛感受到了浓郁的校园气息,而吴笛不知道的是,当她迈着标准而优雅的步子路过这些学长后,几位也不知道是高二还是高三的学生,都停了下来,驻足观看了一会儿她那美好的背影。

    “这背影不错啊,我超喜欢长马尾的女生呐,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背影杀手,所谓看背影想犯罪,看侧面想后退,看正面想自卫……”一学长喃喃道。

    “我擦,你也太孤陋寡闻了吧,那是高一(3)班的吴笛啊,外号‘大小姐’,算是我们学校公认的校花了,军训时就引起许多男生围观。隔壁班的宋国豪知道吧,他说他看上大小姐了。”另外一男生回应道。

    “大小姐我当然是知道的,不过这是第一次看到而已,我又不像你们,下课时到高一年级的那栋楼去上厕所,就为了路过三班的教室看美女,这实在是太猥琐了!至于宋国豪嘛,也就篮球打得好点,人长得也就魁梧一些,相貌也俊不到哪去,就凭他也想追大小姐?”说到最后他的语气有些酸溜溜的。

    “不提宋国豪了,反正我也诅咒他失败!不过每天去偷看大小姐,那是必须的,这可是青春的回忆呐!”一边说着,这男生一边将纯净水抱起,走进了自己的教室。(未完待续。。)

7、那些年

    吴笛回到了自己的教室,时间大概是早上六点五十,还有十分钟语文早读课才会开始,不过大部分学生都已经回到教室了,其中有一部分正伏案补觉,满脸疲倦的样子,显然被滨海高级中学那极为严苛的学习时间安排折腾得不轻。

    还有些女孩正捧着自己可爱的茶杯喝水,同时也温暖着自己的小手,地处江南省的学校,室内自然没有暖气,所以别看南方冬天没有北方寒冷,但基本上冬天室内都有暖气的北方,其实更舒适。

    某些精力较为充足的男生,则聊天聊得飞起,各种话题都有涉猎,还有的时候会故意在女生们面前说些冷笑话,只为博取佳人一笑,这也是一种在异性面前刷存在感的方式。

    还有一些同学喜欢抓紧一切自由的时间看杂书,比如《今古传奇》的武侠、奇幻什么的,有人此时已经偷偷摸摸看了起来,为了方便分给同伴、书友们看,还撕成了几份,这也更加隐蔽,也是蛮拼的。

    还有更加隐蔽的,那就是拿出了电子词典,表面上似乎是在查单词,实际上却是看网络上下载下来的小说,倒是没有人玩手机。

    除了因为这所严格到变态的高中对手机抓得非常严,甚至学校宿舍里都不能充电以外(所以某些走读生的作用,就是同学手机没电时让他带回家帮忙充电),还有时代的原因。

    2008年的时候,智能机还没有流行,一般手机的功能太少,听音乐不如mp3的音质,玩游戏不如掌机好玩,看小说不如电子词典隐蔽。除了早恋的,自然就没人用了,要给家人打电话,带张电话卡就行了,因为学校里的公用电话数不胜数。

    而吴笛这时用的苹果智能机,逼格高归高。但许多人其实对此并不了解,这年头最流行的智能机大概是诺基亚的n系列,估计谁都无法想象,这个手机巨头日后会一步步走向消亡,至于以高逼格著称的iphone,也会变成人手一台的大路货。

    吴笛走进教室的时候,许多男生都下意识扫了她几眼,然后迅速移开自己的目光,再继续故作淡定地做自己的事情。只不过心中终究会泛起一些小小的波澜。

    在学生时代,总有那么一位或几位女孩,是不少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吴笛显然就是其中之一,主要是因为正好那时许多人都处于青春萌动期,而作为视觉动物的男生,自然会倾慕长得更加美丽的女孩。

    在班级中,还有其他两位颇受欢迎的女孩。吴笛对她们的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主要那个时候她还是吴迪,在男生群体中混得如鱼得水的那种,自然就知道大家都对哪些女孩有意思。

    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刘墨茹,就是之前在晨读课上坐在讲台上的英语科代表,专门在英语老师不来巡视时,监视大家认真读书的。震慑那些在晨读课上不认真背书的学生。

    不过刘墨茹显然对此并不上心,否则她也不会对吴笛视若无睹,在这个高中强化班,有这样一种风气,那就是成绩好的学生都不想当班干部。恨不得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学习之中。

    刘墨茹长得确实挺养眼的,她身高不到一米六,很是娇小,身材苗条,长相甜美,系着简单的马尾辫,额前没有刘海,露出了那光洁饱满的额头,脸上几颗红红的青春痘稍稍破坏了一些感觉,但她身上浓浓的书卷气,却增加了她的魅力。

    她性格文静,举止淑女,学习比较刻苦认真,在高手如林的强化班,也能保持班级前十左右,年纪前五十,十分稳健,属于典型的优等生。这样长相能打八十分学习成绩又不错的女孩,暗恋的同学自然很多。

    之前那位意图向吴笛发起攻势的于晨,在吴笛的记忆中,就应该是追刘墨茹的头号选手。

    比起文静的刘墨茹来说,另外一位叫做唐玲珊的女孩,就是比较活泼甚至可以说是泼辣的那种,她似乎总能和男生打成一片,在打闹时还喜欢捏人,不过由于她那不错的外貌,自然不会有什么男生讨厌她。

    说到底这就是一个看脸的世界呐……

    许是因为唐玲珊的成绩只是中游,又不如刘墨茹那样文静,所以不少男生都在私下里认为唐玲珊的气质比不上刘墨茹。

    至于吴笛嘛,那是超然的存在,虽然她那对写作的爱好狂热而又奇葩,惹人发笑而不自知,但是她那不可辩驳的颜值与家世,足以让她成为当之无愧的女神,外号“大小姐”更是传遍校园。

    如果说刘墨茹与唐玲珊是班花级的美女,那吴笛自然就是校花级的。

    吴笛这时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她的座位就是在最右侧的第一组靠过道位置,里侧是她的同桌王绮,最右侧的墙上正好挂着名言警句,是孔子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她粗略地检查着自己的课桌,有些凌乱,不符合她那完美主义的作风,不过那只爱马仕的瓷制杯子还是不错的,杯口有漂亮的金色纹路,杯身上的图案比较抽象,自然展现出了一种格调,不过这样的杯子还是适合用来喝那些所谓大小姐专用的红茶,这教室中带着消毒氯气味道的纯净水,实在让人倒胃。

    吴笛并不准备改变“前吴笛”那富家千金的作风,虽说在那些更加高逼格的人眼中,使用那些平民们都耳熟能详的奢侈品牌,非常的low,各种所谓的手工订制才显得更加低调奢华有内涵,连扮猪吃虎都来得更方便,但吴笛所考虑的,却是不让别人发觉她身体中的灵魂已经完全被替换了。

    而让吴笛十分震惊的是,她在翻看“前吴笛”的那部以“吴迪”为主角的小说作品时,竟然发现小说主角所干的事情,与她以前还是吴迪的时候,一模一样!

    难道之前穿越到平行世界中变成吴笛的吴迪,并非真实的存在,仅仅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这可真是……

    算了,不论她以前是谁,现在她都会作为吴笛好好地活下去,与此同时,让她的分身吴迪变得更加优秀。(未完待续。。)

8、超然物外

    语文早读课开始了,三班的班主任刘玉芳已经来到了教室,她今天的心情确实不错,在布置早读课任务之前,还花了几分钟时间面带微笑地和同学们互动,一点也没有“四大名捕之首”的风范。

    不过在布置早读课任务时,她的笑容已经收敛,用她那特有的大嗓门说了出来,便是将朱自清《荷塘月色》的四、五两段背下来,待到语文课上课时,会喊人站起来背诵,背不出来要罚抄三遍……

    吴笛带着一种怀旧的心态,打开了语文必修二的课本,苏教版的,浅褐色的封面,上面还有一个古代铜板的图画。

    她翻到《荷塘月色》那里,在看到第四段的开头是“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

    不得不承认,这篇朱自清的经典散文,还真是学生时代难以忘怀的记忆。

    其实在江南省高考那大概八到十分的默写中,是不会有现代文默写的,所以这篇《荷塘月色》要求背诵的部分,显然是刘玉芳自己要求学生们背诵的,让学生们多培养培养语感,体会美文的韵味。

    吴笛只是随意浏览了一下,懒得背诵,便开始漫不经心地翻语文课本,阅读这些让她既熟悉又陌生的课文。

    比起这一专题中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以及后一篇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还有汪曾祺的《金岳霖先生》,她其实最喜欢《金岳霖先生》。

    因为在阅读这篇课文时,她没有感到像前两篇那样无趣,这是一篇非常质朴动人的文章,没有前两篇那种花团锦簇、手法多样的美文风格。反而娓娓道来,让人读完之后便对金岳霖的形象丰满起来,哪怕汪曾祺最后说“我对金先生所知甚少。希望熟知金先生的人把金先生好好写一写。”

    吴笛对金岳霖的了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林徽因,这位民国才女,其实能算是女人中的“人生赢家”了。她的丈夫是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名门公子、建筑学家;徐志摩这位颇有才情的诗人疯狂迷恋她,因为她而想要和发妻离婚,最后参加她的演讲会而飞机失事;金岳霖更是为了她而一生不娶,并且在林徽因死后还对她念念不忘。

    对于林徽因轻松周旋于各种男人之间的从容,只要是女人,那应该都会微微叹服,不过与她处于同一时代的女性,可能就比较郁闷了。坊间传闻冰心的《我们太太的客厅》就是用来讽刺林徽因的极端自恋,两人明明都是才女还是友人,却经常发生撕x大战……

    后来也不知什么时候起,网络上也掀起了一股黑林徽因的风潮,认为她是将“绿茶婊”这个角色发扬光大的人物。“我是林徽因,我为绿茶婊代言”一时间成了调侃她的话语。

    其实不论如何,撇开林徽因那令女人们羡慕嫉妒恨的感情经历,她的文学才华或许只是一般。但在建筑学上的造诣还是值得敬佩的,完全当得起“民国才女”的称号。

    “你怎么不背《荷塘月色》啊。要是语文课被抽到怎么办?”同桌王绮见吴笛无所事事地翻着语文课本,也不朗读,忍不住问道。

    吴笛的右手托着自己的腮帮,侧着脑袋,左手翻着语文课本,晨曦洒在她的侧脸上。将其绝美的容貌更点缀得如梦如幻,让不少小男生不停地偷看,心猿意马。

    而在这一刻,她的脑中还在佩服林徽因玩弄各种男人与鼓掌之间的手腕,觉得对方真乃才女之楷模。

    所以吴笛听到了王绮的话。却依旧保持着这种悠然的姿态,她非常淡然地回应道:“反正高考又不考,我干嘛要费心思去背呢?知道不考我还背,那岂不是太傻。”

    王绮见吴笛回话时,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只觉得心中很不是滋味,作为已经和吴笛同桌了一个学期的女孩,她完全生活在吴笛不自觉造成的“阴影”之中……

    首先她的长相十分一般,有她在吴笛身边,简直就是妥妥的衬托红花的绿叶;其次她家境起码也算中产,身上一件衣服的价位在千元左右,无论在哪都能傲视其他女生了,可偏偏吴笛身上的衣服都是那种顶级奢侈品牌,这种“既生瑜何生亮”的痛苦又有谁能明白呢?

    偏偏王绮心气颇高,是个不畏竞争、追求上进的女孩,看她在强化班保持前十的成绩就知道了。

    不管怎么说,在学习上,是她面对吴笛时最具优越感的事物,亦是她的精神支柱,她压抑着自己心头的不满,保持平静的语气,站在一个制高点上,语重心长地说道:“不管高考考不考,这都是一种积累,刘老师既然让我们背,那自然有她的道理,你不是喜欢写作嘛,背一背朱自清的文章,那是很有帮助的。”

    吴笛听了这话,却不以为然,而且她在写作上的水准,早就已经出神入化了,而在之前的那个平行世界,她也已经了却对“学霸”“文豪”的执念,在这个世界,不管是学习成绩还是写作生涯,她只会顺其自然,不会去刻意追求。

    可以说,如今的吴笛,心态非常淡然,甚至达到了超然的地步,真正需要努力的,应该是“吴迪”才对。

    见到吴笛依旧我行我素,根本就无视了她,王绮咬着自己的唇,实在郁闷,她真想狠狠地拍自己的桌子,发泄她的不满,她的养气功夫终究不行,用非常委屈的语气对吴笛说道:“你一定在心里骂我傻,骂我多管闲事,可我是为你好啊!”

    吴笛听出了她情绪异常,终于从感怀才女偶像林徽因的思绪中回过神来,诧异地看着这位同桌,一脸无辜,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对方,她和王绮一点都不熟,在作为吴迪的记忆中,也对这个女孩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

    作为一个颜控,外貌协会中的俗人,王绮的相貌显然也没法像夏薇薇、苏暖那样让吴笛有心动的感觉。

    “对不起。”吴笛只能不咸不淡地说了这一句,便继续悠哉悠哉地神游天外。

    而另一方面,正在上英语早读课的吴迪,则在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背单词……(未完待续。。)

9、举手之劳

    见到吴笛依旧爱理不理、我行我素的样子,王绮再也不想自讨没趣,只能在心中诅咒吴笛在第一节语文课上被刘老师点到,站起来一句话也背不出,到时候丢脸的就是吴笛了。

    不管是晨读课还是早读课,一旦同学们完成了背诵任务,只要老师不在,就喜欢肆无忌惮地聊天,读书声可以很好地掩盖聊天的声音。

    语文老师刘老师也不会整节早读课都待在班上,她仅仅巡视了五分钟,便离开了,而对聪明的学生来说,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那两段,十分钟就能大概搞定了,因此起码有二十分钟的时间来开茶话会。

    邹峰就是个非常喜欢在早读课上聊天的男生,他的脑子也非常聪明,三下五除二就已经觉得自己完全背熟了。

    仗着聪明的脑子,邹峰在学习上不是很踏实,基础不牢,倒喜欢钻研难题、怪题。因而他每次考试成绩的落差总是很大,可以一下子爆发考全班前五,然后再退步到全班倒数,为此他还沾沾自喜,总宣扬自己每次考试其实都不喜欢复习,乃是裸考达人。

    邹峰的座位正好在吴笛前方,许多男生都非常羡慕的座位,仅次于吴笛左侧隔了一个过道的那个座位,因为在每星期换座位后,有一组会出现三列,到时候就可以与吴笛成为短短一周时期的同桌……

    吴笛左侧那个座位的男生叫做苏无尘,长得倒也清俊,身体过于纤细瘦弱了,为人沉默寡言,没什么存在感。

    许多男生都觉得苏无尘占着那个座位简直就相当于占着茅坑不拉屎,白白浪费一周与吴笛成为同桌的时间。连主动跟吴笛搭话都不敢。

    邹峰性格比较外向活泼,他背完了《荷塘月色》之后,见到自己的同桌洪斌还在努力背诵,喜欢在早读课上找人聊天的他,自然不会在这种时候打扰,他便非常自然地回过头。看看吴笛有没有背好。

    邹峰自认为和吴笛的关系还是比较熟的,属于能够互相聊天扯淡的那种,他就喜欢在吴笛面前夸夸其谈,以此来吸引对方的注意。

    他对吴笛只有淡而朦胧的好感,不过今天早上在看到那个于晨居然敢主动约吴笛出去吃早饭时,他的心中还是感觉微微一慌,而吴笛的婉拒则让他心中好似放下了一块大石。

    他当然不认为自己能真的和吴笛谈男女朋友,但心中却也不希望吴笛成了别人的女友。

    此时,他看到吴笛右手托着下颚。侧着脑袋安静翻着语文课本的姿态时,只觉得如此娴静、优雅,她那白里透红的肌肤,光滑细腻得没有任何瑕疵,可谓“一肌一容,尽态极妍”,果然不愧是千金大小姐。而那长马尾与斜刘海的发型,则将她的气质衬托得更加清纯。仿若清水芙蓉。

    “喂,你课文背好了啊?”邹峰主动搭话。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叫吴笛的大名,有点小羞涩,索性直接用“喂”来代替了,反正他与吴笛的关系比较熟,对方也不会介意他那并不礼貌的称呼。

    在邹峰眼中。吴笛在礼节方面,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吴笛抬起了头,自然看到了回过头来的邹峰,他好像也没有开始发育。所以长得不是太高,要不然也不会坐在女生前面了。

    吴笛对邹峰还是有点印象的,他是一个非常活泼外向的男生,长得浓眉大眼,看起来倒也忠厚老实,当年她还是吴迪的时候,就知道对方在男生群体中人缘不错,就是有点色,私下里比较猥琐,各种荤段子信手拈来,不过在女生面前,他总是装得很纯洁……

    她正欲回话,结果同桌王绮却越俎代庖:“吴笛说反正高考不会考,那还去背岂不是太傻?”

    王绮的语气有些怪,其实心中盼望着邹峰也对吴笛说的话批判一番,难道学习就是为了考试?这种观念她绝不认同!

    可能谁都不知道,王绮虽然是优等生,却异常憧憬传说中的“素质教育”,可真正当“素质教育”出来之后,就会发现,还是应试教育最公平。

    结果邹峰一听这话,却无比认同,反而埋怨起刘老师了:“是啊,明明高考不考,刘玉芳还要让我们背,完全就是多此一举嘛,太傻了!”

    王绮听到这话,只能翻了翻白眼,心中暗骂邹峰和吴笛就是一丘之貉!

    吴笛嘴角勾了勾,神情淡然。

    邹峰和王绮没有太多说话的**,男人嘛,当两个女孩摆在他面前,总归是心向着美女的。

    不过被王绮那么一打岔,他倒是忘了自己该和吴笛说什么了,想了想,只能说道:“我已经背好了,防止上课运气不好被叫起来背诵,我背给你听,你帮我看下出错的地方,好吗?”

    他的语气显得十分正经,知道他另一面的吴笛,总觉得有些好笑。

    对于自己的同学,吴笛还没有高冷到连举手之劳都不会帮的地步,她理了理自己的刘海,然后温柔地笑了笑:“没问题。”

    邹峰看到吴笛的笑容,呼吸微微急促,心跳都漏了一拍,他合上自己的书,然后准备开始背诵,而吴笛也已经把自己的课本翻到了《荷塘月色》那一页,等待他开始背诵。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呃、呃,等下,我再看一眼!”邹峰刚刚背了第一句,不知为何脑中只有少女那温柔美丽的笑容了……

    渐渐定下心神的他,才开始断断续续地背诵起来,不过他显然背得并不熟,背出一句之后,要“呃、呃、呃”好几下才能接着背下去。

    “……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

    吴笛正想提醒他“歌声”后面少了一个“似的”,结果一旁的王绮抢先提醒道:“错了,应该是‘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王绮的神情显得骄傲而得意,在邹峰背诵的时候,她合着书就能知道对方哪里对哪里错,似乎这样一来,她又胜了吴笛一筹。(未完待续。。)

10、不会背诵,但会朗读

    “她提醒得不错,你这里确实少了两个字。”吴笛一点都没有在意王绮“抢风头”的行为,或者说,她根本就没有意识到,王绮这么做,是在和她较劲。

    王绮见状,感觉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心中郁结,不知为何,她看到吴笛那种仿佛端坐于青天之上,对一切都淡然处之的态度,就非常不爽,总有种吴笛没有把她当作人对待的感觉!

    邹峰继续往下背诵,接下来一直是王绮抢着指出他哪里背错了,毫不留情,反倒让他心里憋了一肚子火,暗骂这个王绮简直就是个八婆,打扰他与女神之间的互动,若是吴笛指出他哪里背错了,他只会觉得十分享受……

    待到他终于背完之后,王绮又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说道:“邹峰,你背得太不熟了,总是漏字、多字,有一句话还是在我的提醒下,你才想起来的,我劝你还是再背熟点吧,要不然语文课上课被叫到,一紧张,背不出来,就丢脸了。”

    邹峰听了这话,脸色有些不好看,他最终回了一句“关你屁事”之后,便回过头去了,不过他很快又回过头来,对吴笛郑重地说了一声“谢谢”。

    王绮见到自己明明那么热心帮忙,对方却用恶劣的态度对待她,反而对冷淡的吴笛说谢谢,她气得浑身发抖!

    她在心中愈发嫉恨吴笛了……

    早读课终于下课了,许多人一下课便伏案休息,教室里完全安静了下来,事实上,在早读课最后五分钟,整个教室的读书声已经非常小了。

    第一节语文课很快就开始了。一上课刘老师便喊人起来背诵《荷塘月色》她要求背诵的部分,她并不要求学生全部背完,而是一个个的接力背诵,只要看被叫起来的学生背诵的流利程度,就知道对方有没有认真背,这样比较节省时间。

    这个时候。王绮就在心中暗暗诅咒,一定要叫到吴笛,一定要叫到吴笛……

    她可以确认,吴笛整个早读课都荒废了,一点都没有背诵老师要求背诵的课文,所以只要刘老师喊到吴笛,那她就要出丑了,而且还要被罚抄三遍!

    一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她就觉得心里积蓄的郁闷都会为之一空!主要是她想看看。吴笛在出丑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唐玲珊,你先来背一下吧。”刘玉芳随口点到。

    唐玲珊恋恋不舍地再看了一眼课文,便站起来背诵,不少男生正好趁此机会欣赏她的美貌,虽然她的气质不太行,穿着打扮也没什么讲究,但容貌确实很耐看的。

    只有王绮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她就盼望着刘老师能够叫到吴笛。

    一开始叫起来背诵的人,总归是比较占便宜的。因为前面总是背得熟一些。

    唐玲珊背得还算熟练,大概背了三句话,刘玉芳便让她坐了下去,还表扬了她。

    刘玉芳叫得第二个人叫做“李方园”,此人乃是个比较偏科的男生,理科较强。但语文、英语都比较悲催,早读课、晨读课基本上就是被他用来补觉的……

    李方园听到刘玉芳点到自己,不由脸色一垮,他死死地盯着语文课本,双手用力捏着那一页。花了起码二十秒钟才磨磨蹭蹭地站起来,让班上的同学们都哄笑了一阵,然后他吱吱唔唔嗯嗯啊啊了半天,还没背出一句,让刘玉芳十分不满,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让他课后罚抄课文。

    之后再叫了一个女生,倒是流利地把第一段背完了,不得不说,在学生时代,女生在背书方面总是更加认真踏实的。

    为什么不叫吴笛啊!

    王绮在心中怒吼,怨念都快要突破天际了,结果她的诅咒似乎起效了……

    “吴笛,你来从下面一段开始背吧。”刘玉芳面带微笑地点了吴笛的名字,这可是她的爱将。

    事实上,在看到其他学生都战战兢兢地盯着语文课本,害怕被点到,唯独吴笛却从容淡定地坐在那儿,连语文课本翻都没翻时,刘玉芳便断定吴笛已经成竹在胸,既然如此,她当然要给吴笛一个展现自己的机会,给其他学生做个榜样。

    “哈!”王绮差点惊喜地尖笑起来,但很快捂住了自己的嘴,不过她的举动依然被其他同学注意到了,都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她,让她有些无地自容,刘玉芳也瞪了她一眼,认为她影响了上课纪律。

    王绮虽然被瞪,脸上有些发烫,但心中却真的窃喜不已,这次吴笛绝对要丢脸了,她一句话都不会背!

    哼,谁让她说什么高考不考就不背,这就是自作自受的后果!

    唯有邹峰明白王绮在笑什么,因为他知道吴笛整节早读课都没有背书,所以现在肯定是背不出来的,他不由为吴笛感到担忧,看来这次吴笛确实要出丑了,他心里还有些小内疚,毕竟他早读课上还央求吴笛帮他背书,浪费了她的时间……

    可吴笛却神色不变,从容不迫地站了起来,哪怕她确实一点也不会背。

    但她却会读,因为正在四班上第一节数学课的分身吴迪,已经将语文课本拿了出来,并翻到了《荷塘月色》那一页,她通过分身吴迪的眼睛,一切都清清楚楚。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

    吴笛嗓音十分好听,本就是吴侬软语,又清脆如黄鹂,而在背(朗)诵(读)《荷塘月色》时,她下意识带着感情去“背”了,这可就完全将她的“背诵”拉高了一个层次,毕竟被叫起来背诵的学生,在那种紧张氛围之下,能够熟练背诵就不错了,少有可以带着感情去背诵的。

    几乎所有的学生再加上刘老师,都被这富含感情的背诵陶醉了,而吴笛在背完这要求背诵的一段后,也忘记停了下来,反而继续“背诵”,一直到了结尾——

    “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好久了。”(未完待续。。)

11、分身的妙用

    吴笛富含感情的“背诵”完接下来的所有段落之后,班上出现了长达数十秒的静默时间,仿佛是在回味之前的一切……

    也不知道是哪位同学下意识鼓掌了,然后这掌声仿佛像一个开始的信号,接下来是全班热烈的掌声,就连隔壁班都能听到,四班正在数学课上翻语文课本的吴迪自然是听到了。

    语文老师刘玉芳同样一脸满意地向吴笛鼓掌,然后才压了压掌声,毫不吝啬自己的表扬:“太棒了,吴笛同学实在是太棒了,如果不是她完全合着课本,我还以为她在朗读课文呢!最最让我惊讶和佩服的是,她不仅把我要求背诵的内容背得非常好,还主动将没有要求背诵的也背下来了,这种完美主义的精神非常值得同学们学习!”

    许多同学佩服得五体投地的也正是这一点,刚刚那位吱吱唔唔背不出来的李方园,瞪大了眼睛看着吴笛无限美好的背影,一脸不可思议,他的耳边传来了同桌的惊叹声:“牛叉,实在是太牛叉了,居然一字不落地全背下来了,而且没有一个错误!”

    不少同学也纷纷在心里感叹:

    “背书居然和朗读似的,这得要背得多熟啊!”

    “难怪吴笛从上课开始就没有打开过语文课本,原来是因为她背得太熟了,有十足的自信……”

    “吴笛的声音可真好听啊,怎么听都听不够呢!”

    ……

    这些同学其实都不知道,吴笛只是忘了停下来了,而不是什么完美主义精神。

    而更加难以置信的人,其实是吴笛的前座邹峰,他刚刚在鼓掌的时候。完全是木然从众,因为他已经做好了吴笛背不出来的准备了,甚至还决定下课后好好安慰吴笛一番……可吴笛的表现却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

    不是说“高考不考就不背”吗?可吴笛却连不要求背诵的地方都完全背下来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扮猪吃虎”?

    邹峰这时只觉得有些恍然大悟,难怪吴笛早读课完全“荒废”了,原来是因为她早就已经背好了,而且全文都背得滚瓜烂熟。否则怎么可能背书跟朗读没什么两样?要知道,吴笛从上语文课开始,语文课本就没有打开过!

    邹峰这时忍不住回过头去,满怀敬佩地看了吴笛一眼,而在看到吴笛旁边一脸失魂落魄的王绮时,顿时在心中幸灾乐祸,他可是知道的,刚刚王绮那样得意地尖笑一声,就是因为期待吴笛接下来会出丑。可吴笛的表现却无可挑剔!

    这样的表现无疑狠狠地回击了王绮,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他又想到之前在早读课上,王绮总是抢先指出他哪里背错了,以此想要证明她比吴笛背得好,可事实却是,吴笛早就背得滚瓜烂熟,根本不屑与王绮较劲……

    果然,吴笛就是那种低调的谦虚的女孩。而王绮嘛……呵呵,小丑一个。

    王绮这个时候脑中只有五个字——这怎么可能?!

    她根本就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在她最完美的预计之中,应该是吴笛站起来之后,一脸茫然,然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最终在刘老师的批评之中,同学们鄙夷的目光之中。脸色难看地重新坐下,而后心中无比后悔,为什么早读课不好好背书?为什么我没有听我那位热心同桌的逆耳忠言?

    而比较一般的预计,则是吴笛依旧神情淡然,不在意任何人的目光。甚至当着刘老师的面,说那什么不考就不背这种任性的话,完全激起老师的怒火,却让不少同学在心中佩服……

    其实王绮觉得第二个预计的可能性相当大,因为吴笛就是那种极端高傲极端自我的臭德性,反正她最讨厌了!

    总而言之,无论如何,这次吴笛是绝对背不出来的,这将会是没有任何疑问现实!

    可王绮万万没想到的是,吴笛的表现完全超出了她的预计!

    当吴笛背出第一句的时候,她一边告诉自己,这是吴笛蒙的,一边则死死地盯着吴笛桌子上合着的语文课本,仿佛要吃了这语文课本,生怕吴笛会将其翻开偷看,同时她也不忘了暗中给吴笛找错误……

    可当吴笛正确无误地背出整整一段,并且还富含着感情时,她整个人就觉得脑子里在嗡嗡嗡地叫,对别的同学尤其是男生来说的天籁之音,对她来说,却是最难听的声音了!

    而当吴笛继续开始背不要求背诵的内容,并且同样一口气完全正确地背诵完全文时,她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都仿佛完全被抽空了,整个人都处于失魂落魄的状态!

    甚至在全班同学都为吴笛献上热烈的掌声时,她都忘了为吴笛鼓掌,只是双手伏在课桌上,低着头,脸色苍白如纸,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如果这个时候刘玉芳再喊她起来背诵课文的话,那她肯定什么都背不出来了。

    不过刘玉芳自然没有这么做,事实上,吴笛的“背诵”就像是真正压轴大戏,听了她的“背诵”之后,再听别人的,都会觉得味同嚼蜡……

    没有人关注王绮的异常状态,她就像一个完全被忽略掉的存在。

    一整节课,王绮都浑浑噩噩的,几乎没有听进刘老师的一句话,她怎么也无法相信,吴笛可以背得这么好,可最后,她只能承认,吴笛实在是太“阴险”了,明明已经背得那么好了,却故意说那种迷惑她的话!

    而在四班,正在数学课时,吴迪的同桌孙宁十分疑惑地说道:“吴迪,数学课你看语文课本干什么?居然还是《荷塘月色》……”

    彼时,吴笛已经完成了“背诵”,所以分身吴迪将语文课本淡定地收了起来,听到同桌孙宁的话,他的嘴角勾起一丝神秘的微笑,心中只是这样回答道,我在帮“大小姐”作弊呢,你们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

    这只不过是分身的一次小小的妙用而已。(未完待续。。)

12、课间议论

    语文课一下课,吴笛的前座邹峰就回过头来,故作不满地对吴笛说道:“喂,你不是说高考不考就不背的嘛,结果却背得那么好,你是在故意耍我啊!”

    吴笛这个时候还能说什么呢,总不能说她使用分身吴迪来作弊了吧?

    这个时候只要微笑就可以了。

    果然,看到吴笛的笑容,邹峰就不再追问了。

    四班,吴迪的同桌孙宁刚刚从外面回来,却听到自己后座的两个男生在随意闲聊,一个便是他的舍友李振云,非常执着于穿名牌的官宦子弟。

    还有一个叫做陈彬,定点投篮很准的家伙,他和李振云之间的关系非常不错,其中除了两人是同桌以外,还因为两人在篮球场上也棋逢对手,不过一个擅长突破,一个擅长投篮。

    “之前上课听到三班传来一阵很响的掌声,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陈彬忽然想到了这件事。

    “就是啊,我记得以前上小学的时候,回答问题正确了,老师为了鼓励学生,倒会让全班人都鼓一鼓掌,初中时好像也有这种事,不过上了这么久的高中,却还没有碰到过。”李振云不由陷入了回忆。

    “上了高中之后,感觉上课基本上就没有人会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了,气氛好沉闷的。”

    “这就是成熟的代价啊……”李振云忽然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十分装逼地说道,反倒把陈彬逗笑了。

    “你是郭敬明的小说看多了吧,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感到明媚的忧伤,泪流满面什么的……”陈彬笑着说道。

    孙宁这时回过头。伏在李振云的桌子上,却道:“我倒是正好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这话一出,倒也没有第一时间引起两人的注意,毕竟刚刚的话题只是两人随意闲聊而已,他们并没有好奇到迫切的程度。

    可孙宁的下一句话,就让两人精神一震。却听他说道:“这事和‘大小姐’有关。”

    隔了李振云一条过道的尹华强尹太监恰好听到“大小姐”三个字,顿时就凑了过来,还催促道:“什么和‘大小姐’有关啊,快说快说!”

    孙宁鄙夷地看了他一眼,讽刺道:“你个死太监,怎么听到‘大小姐’就跟条狗闻到屎似的。”

    尹太监其实早就习惯了被这群舍友喊外号,不过他依旧佯怒地勾起孙宁的脖颈,口中喊着“找死”“你把我比作狗那也罢了,居然敢把大小姐比作屎……”之类的话。

    “我错了我错了快放手!”孙宁也笑着回应道。

    一阵嬉闹之后。孙宁才准备开始八卦,实际上他嘴上骂尹太监,心中却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听他说八卦,那会让他产生很大的满足感。

    当然,说八卦、传小道消息产生的满足感,可没有在吴迪面前展现优越感来得爽。

    “我刚刚去厕所,遇到了三班的洪斌,这可是我初中同学。学习挺认真的,他的座位就在‘大小姐’的左前方。这简直就是风水宝地啊,我正好听到他和三班另外一个男生正在说有关‘大小姐’的事情,我自然就凑了上去……”

    “原来那三班集体鼓掌,就是因为‘大小姐’背诵背得太棒了,既熟练又富含感情,跟朗读没什么两样。把《荷塘月色》的全文都背下来了,然后声音又好听……”

    孙宁说起有关“大小姐”吴笛的事情来,简直眉飞色舞,似乎吴笛做出了什么大事,他就会与有荣焉。不过他却没有联想到,自己的同桌吴迪在上节数学课时,却在看语文课本中的《荷塘月色》。

    听完这段八卦,李振云当先悠然神往道:“可惜了,要是我是三班人的话,就能听到大小姐的天籁之音了……”

    尹太监虽然在心中赞同李振云的看法,但他却总要和李振云抬抬杠,所以他不由嘲讽道:“李振云就你那成绩,还是早点歇歇吧,等到高二的时候会分文理科,然后重新分班,你有本事就考到强化班去啊。”

    李振云想说大小姐的成绩不见得有多好,但想到人家那深不可测的背景,便知道考试对大小姐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老子现在努力还来得及的!”李振云说了这么一句话,但语气很弱。

    在这群男生讨论吴笛的时候,分身吴迪全部都听到了,只能暗暗感叹自己的本体关注度可真是够高的,上节课在三班做的事情,这么快就传扬到四班了,虽然这也有偶然的因素……

    他微微摇了摇头,却在构思一篇短篇小说,他准备参加《萌芽》举办的新概念作文比赛,并以此作为他和本体“认识”的契机,当然,在这之前,他首先要去完成一场本体自导自演的“英雄救美”,时间就在这个星期天下午。

    总而言之,他与本体的“恋爱”是要步步为营、水到渠成的,不能让别人感到突兀。

    就在吴迪摇头时,却听到耳边传来一个悦耳的女声:“你是不是也觉得他们很无聊?”

    吴迪抬起了头,却看到一个齐耳短发的女孩,从前面回过头来,十分不爽地看着正在讨论“大小姐”的那群男生。

    这个女孩的长相颇为清秀,素颜起码能打八十分,若以后学会化妆加ps什么的,弄张照片放到网上,妥妥的女神啊,而她的气场也颇为强大,大概是因为她是四班的班长,稳坐这个普通班第一的学霸人物。

    她的名字叫做张静知,只是因为中考发挥略微失常,导致被分到了普通班,不过进了高中以后,她愈发刻苦,使得她本人成为普通班中唯一一个打破了强化班每次考试包揽全校前十的风云人物。

    “还好吧,毕竟青春期的男生嘛,都这样。歌德都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说‘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吴迪淡淡地说道。

    张静知有些诧异地看了吴迪一眼,好像是第一次认识了吴迪一样,她原本以为这个坐在自己身后的闷葫芦会随便附和一声,然后低下头去,都不敢直视她。(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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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女学霸介绍:
阿尼玛是每个男人心中都有的女人形象,是男人心灵中的女性成分。阿尼玛身上有男性认为女性所有的好的特点。每个男人的阿尼玛都不尽相同。男人会对心中阿尼玛的特点感到喜爱,在遇到象自己的阿尼玛的女性时,他会体验到极强烈的吸引力。 变身成女孩后,自然便会将女孩培养成自己心目中的“阿尼玛”。 一种另类的养成游戏,一个女学霸的故事。变身女学霸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变身女学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变身女学霸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