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死忠粉(第四更)
夏薇薇讲了许多吹捧天净沙的话,让前面的吴笛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其实原来就知道夏薇薇很喜欢天净沙的文章,但现在的夏薇薇,无疑已经成了天净沙的死忠粉,据说她买了三本天净沙的口袋书,一本用来珍藏,一本用来自己使用,还有一本则是用来传教布道……
李香茗已经开始阅读起来,夏薇薇喜欢盯着对方的神色看,因为她早就将这本口袋书看了几遍,哪里有精彩的地方都知道,所以每当她看到李香茗阅读到精彩的部分时,都想看看对方是什么神色。
若李香茗也露出什么激动的神色的话,那夏薇薇一定会将她引为知己。
可惜李香茗比夏薇薇要淡定得多,她其实就是个普通的读者而已,不像那些死忠粉,会因为偶像的一举一动而失去分寸。
不过李香茗在看完一篇天净沙的短篇小说后,忍不住在心里赞叹道,这个天净沙确实是个有实力的作家!短篇小说写得实在太好了!
有人认为写短篇小说比长篇小说难,这其实是挺有道理的,这青春文学类的短篇小说一般就是五六千字,放到网文中就是两三个章节,但在这两三个章节中就要写出吸引人的地方,其要求的文字精简程度可以想象。
而天净沙却能够在这短短的文章篇幅中以她那华丽精美的文字翩翩起舞,刻画出让人印象极为深刻的人物,与一个个治愈人心的故事。
只要是人,都喜欢喜剧。李香茗自然也不例外,而她以前看的姚琼的文章中。大多是一些让人撕心裂肺的悲剧,虽然在男女主相恋过程中写得也非常好。但这个结局,实在是太虐了点。
李香茗兴致勃勃地看了两三个天净沙所写的故事,只觉得自己心头满满的都是温暖,她第一次发现,就算是男女之间的恋情,也没必要像姚琼写得那样轰轰烈烈、震天动地,像天净沙这样简简单单、温情自然看了之后也别有一番享受。
一篇《简单爱》看完,李香茗的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夏薇薇这时不由性急地问道:“怎么样。好不好看?”
吴笛的耳朵一直竖在那儿呢,这些短篇小说大部分都是她改编的,有的几乎已经完全就是原创的了,平心而论,有些文章的创意真的不怎么样,却全靠吴笛本人那逆天的文笔而支撑了起来。
李香茗当然点头道:“很好看,这位天净沙的实力真的很强,也许网上的那些传言也不错,天净沙真的有取代姚琼的能力。”
吴笛听到“很好看”三个字。她顿时就觉得舒坦了,不过她嘴中的“姚琼”到底是谁啊?总觉得很熟悉的样子……
其实吴笛自己也看过姚琼的文章,在给她寄来的样刊上,但她却真的不知道姚琼是个什么样的作家。在青春文学圈子中又有什么样的地位。
这个时候,夏薇薇不由眉开眼笑道:“对对对!李香茗我发现能和你做同桌实在是太好了,我终于又找到知音了。等会,我把我的宝贝拿出来给你看看!”
说着。夏薇薇便拿出了自己的摘抄本,然后打开来。指着那些句子,很是自得地说道:“这些全是天净沙老师那最优美的古风名句,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我在自己的作文上常常用,能够增加亮点。”
李香茗看了看,越看越觉得眼熟,想了想,她不由恍然道:“这不是网上那个‘天净沙语录’吗?你把它全摘抄下来了?”
夏薇薇愣了愣,然后小声道:“其实是我发上去的,然后不知道怎么就火了!”
李香茗瞪大了眼睛,也压低了声音:“原来你就是那个姚琼狂粉与天净沙狂粉的导火索啊?”
夏薇薇忽然产生了一种极大的自豪感,她点了点头,却又愤愤不平道:“姚琼实在是太可恶了,我原本还挺喜欢看他的书的,可他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轻视我们家天净沙老师,我只能替‘天’行道了!”
李香茗只能不自然地笑了笑,她可真不是什么天净沙的狂粉,对姚琼与天净沙之间的争论也不感兴趣,但她以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来看的话,这个天净沙写的文,确实很好看,淡淡的却很温暖人心,不比姚琼那轰轰烈烈的爱情给人的感觉差。
而由于之前买的姚琼的那本《远山》并没有给李香茗什么好的阅读体验,导致她现在心里都有些偏向天净沙了。
李香茗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不由对夏薇薇说道:“好像这次姚琼的新连载与天净沙的新连载撞在一起了吧,你觉得谁会写得更好?”
夏薇薇异常坚定道:“当然是天净沙老师,姚琼的小说总是那一套,爱来爱去的完全看腻了,这次天净沙老师的新连载也一定是很甜很温馨的连载,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看到了……”
李香茗看了几篇天净沙的文,自然也体会到了她的风格,感觉确实不错,文笔比姚琼更加精致华美,人物角色也刻画得非常精彩与深刻,格局很大,细节却又异常打动人心,据说这个天净沙还是个新人?这个实力,未免也太恐怖了……
李香茗开始阅读起《剑仙》来,嗯,这个女主与男主间的感情互动,还是这么甜蜜温馨……咦,没想到还会有些小波折?不过最后结局应该是好的吧……
看完了结局,李香茗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极为难看,她忍不住怒道:“怎么可以这样!夏薇薇,你不是说这篇《剑仙》是最好看的几篇文之一吗?”
夏薇薇在一旁无良地笑了,她发现自己真的好喜欢看到别人被天净沙老师真正“治愈”的样子,那是一种无上的愉悦感。
李香茗这一整天心情都处于抑郁的状态,心里老是在纠结着,怎么可以这样呢?天净沙实在是太坏了!但她却发现在天净沙的诸篇小说中,让她印象最深刻的怕就是这《剑仙》了。
而这个时候,姚琼再版的《远山》与天净沙口袋书的首日销量,终于统计出来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逆袭(第五更)
《青春祭》杂志社中,气氛一如既往的凝重,自从姚琼离开后,便一直这样,即使有不少编辑信了苏曼文的话,觉得天净沙是个有实力的传统作家。
但要知道的是,天净沙在青春文学圈子里,确确实实是个新人,缺少底蕴,哪怕她实力再强,真的与姚琼相碰撞,那也是凶多吉少!
所以众多编辑虽然信奉苏曼文的“唯实力论”,可内心深处却一点也不觉得天净沙能够胜过姚琼。
胡亦菲怀着忐忑的心情,想要将天净沙的真实身份告诉苏曼文,她现在是《青春祭》杂志社中最没底的一个了,她虽然觉得吴笛这个美少女作家确实潜力无限,即使姚琼十五岁时,也不可能有吴笛这么出色……
可是,姚琼现在是26岁啊,而且已经在青春文学这个圈子中证明了自己,这天净沙与姚琼的对垒,简直就好比网文界的实力新人与大神对垒一般,这再有实力的新人,怕也无法战胜大神吧?
胡亦菲来到苏曼文这一尘不染的办公室,却发现苏曼文如同往日一般正埋首工作,丝毫不像普通编辑那么惊慌失措,仿佛真的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
胡亦菲深吸一口气,来到苏曼文身边,对苏曼文说道:“主编,我想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说吧。”苏曼文抬起头,脸上神情一如既往的平静,那副眼镜则反射着寒光。
胡亦菲有些心虚,不过还是咬牙说道:“我觉得这次天净沙可能真的无法与姚琼抗衡,因为……”
便在此时,胡亦菲还未说完,秘书小郑便风风火火地跑进了办公室。她手中拿着一份文件,面带激动之色地说道:“天净沙的口袋书首日销量两万册,姚琼的《远山》只有一万册!”
胡亦菲完全愣住了,她原本以为,即使姚琼的《远山》已经没有什么潜力了,但凭借他最近的各种曝光。在销量上肯定会超过名气依旧不大的天净沙……
胡亦菲甚至觉得,吴笛这个女学霸最近怕是还在高中认真地学习呢,她这么逆天她自己到底知道吗?
苏曼文接过了文件,扶了扶眼镜,她好像微微松了一口气,然后依旧沉着镇定地指挥道:“准备加印,首日便有一万册的销量,那意味着总共十万册根本不够,至于姚琼。我们已经没必要理会了。”
交代完后,苏曼文又对胡亦菲说道:“继续说。”
胡亦菲只觉得自己脸上火辣辣的,还说什么?她觉得自己根本无法想象,天净沙的口袋书的首日销量,居然是姚琼的两倍!
好吧,胡亦菲只能将原因归为姚琼的这部小说潜力已经耗尽……
胡亦菲转而问了一个问题:“为何我们没必要理会姚琼了呢?”
苏曼文摩挲着自己的茶杯,淡淡道:“专注于自身的提高,才是最重要的。自己强大,就无需害怕别人的宵小手段。我觉得这个天净沙挺好,若是换了一个新人,怕是在她与姚琼扯上关系时,就跳出来炒作自己了吧?但她没有,而是继续安安心心地写文,这样的作者。注定要比姚琼走得更远!”
胡亦菲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不过却在暗中腹诽吴笛这个女学霸怕是正在忙于学业,哪有时间去和什么姚琼扯淡!
苏曼文仿佛想到了什么,忍不住唏嘘道:“其实当年姚琼何尝不是这样一个作者呢?所以我才会选择他做我们的当家作者来培养,而事实上。他没有让我失望,但现在,他让我失望了,不是因为他转投其他杂志,而是因为他写文的目的,已经不纯粹了。”
“他离开也好,《青春祭》也该到了换血的时候了。哎……稍许有些累了。”苏曼文伸了个懒腰,总是沉着冷静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疲惫之色。
胡亦菲不知为何有些触动,她忍不住说道:“我觉得天净沙老师和姚琼不一样,她不会辜负主编你的期望的!”
苏曼文嘴角微翘:“但愿吧。”
人总是会在成长的过程中变质,有谁能够永远坚持自己的追求不动摇呢?
连苏曼文自己,都曾一度怀疑过自己,还好有天净沙……
这个时候,天净沙口袋书的首日销量是姚琼首日销量两倍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杂志社,这无疑就像是一剂强心针,打入了《青春祭》的内部,使得不少编辑都终于恢复了一些,他们就像是被压抑了许久,而后爆发了:
“天净沙老师太强悍了吧!果然不愧是传统作家,随便玩票性质写的文章,这销量就比姚琼要好!”
“说得对,这天净沙的口袋书这么高的销量,显然我们杂志所获得的分成收入就有很多,真是天佑《青春祭》!”
不过这些显然是年轻编辑的口不择言,抓到一根稻草就当是救命稻草,有经验丰富的老编辑直接教育他们道:“这可不是天净沙比姚琼强,其实这两种书的销量完全没有可比性,人家姚琼的这部《远山》都已经再版过多少次了,基本上已经到了饱和的程度,而那些买姚琼书的学生,也不会介意买一本便宜的口袋书消遣一下。”
“老丁说得对,天净沙老师的首日销量虽然有两万册左右,但所创造的利润,怕还没有姚琼一万册左右来得高,而接下来两人的新连载,才是真正的重头戏!”
这些经验丰富的编辑虽然可以理智地对待这场“首胜”,可他们心中显然也是非常激动的,他们这个时候也沉心下来,准备将《青春祭》做得更好,以应对更大的挑战!
有些心怀鬼胎的人,其实也明白这个道理,但他们却故意混淆一些东西,比如那些看不惯姚琼狂妄的家伙,就去姚琼的微.博,说你被打脸了啊,首日销量还不如一个新人,之前还吹什么吹,吹破天有个屁用!
不用怀疑,网上姚琼的黑子绝对要比天净沙多,怎么说人家姚琼也是个公共知识分子,而天净沙低调得连个微.博都没有。(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章 现在认识天净沙了吗(第六更,30月票加更)
姚琼最近正在和银视传媒旗下的某影视公司洽谈《远山》的电影版权,这显然是在娱乐圈有人脉的钱四梁牵线搭桥的结果。
他很快自然就看到那群喷子们在他微.博下面的各种嘲讽谩骂,而这个时候他也才知道,原来自己《远山》再版的销量没有天净沙高。
这个时候,天净沙这个名字也算是真正的记在他脑中了,他狂妄归狂妄,却也是个讲究事实的人。
他承认天净沙口袋书的销量比他高这样的事实,却一点也不承认自己被打脸了,因为他的《远山》早就达到了市场饱和,已经没什么潜力了,而且自己这一万册的销量所赚取金钱也不比天净沙差。
姚琼对待喷子的一贯态度,自然就是反喷回去,要不他在文坛为何会有“大嘴巴”“吹风机”的称号呢,一般作者还真的不敢招惹他这个笔战狂人,顺便说一下,其实姚琼在一些论坛的id是“战斗猫”。
像之前的“小姚琼”安达溪,对于姚琼的嘲讽,她压根就没做出任何回应,没什么好回应的,估计她心里直接把姚琼骂成了一只疯狗,当然,其实安达溪是一贯“跪舔”姚琼的。
当疯狗遇见喷子,正可谓棋逢对手,互相喷来喷去,不亦乐乎,而姚琼那强大的笔战能力,使得一群喷子被他喷得抬不起头,真不愧是文坛吹风机。
一周后,天净沙的口袋书总销量已破五万册,而姚琼的《远山》还没有超过两万册,事实上,他这本书一共就再版了五万册……
天净沙的口袋书其实销售速度一直非常均匀,有不少人都是买了一堆口袋书后。再突然看到天净沙的这本时,会惊讶万分——这么高质量的文,居然是口袋书?真是淘到宝了啊!
于是天净沙这三个字的口碑,便渐渐形成了,其销售速度也越来越快,数量整体呈现不断上升的态势。这可让《青春祭》杂志的编辑们更加淡定了,他们愈发佩服苏曼文的眼光,我们虽然失去了姚琼,却有天净沙这个超强的新人!
而这个时候,姚琼与某影视公司终于谈妥了电影版权问题,然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的姚琼显得非常意气风发,觉得自己选择《时光碎片》实在是太正确了。
可惜却有几个记者,让本来心情很不错的红光满面的姚琼。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其中一位是那个安达溪的粉丝,她这时可算是找到了一个恶心姚琼的好办法,只听她这样说道:“姚琼老师,听说你在微.博上说你最近再版的《远山》,也即是即将要改编成电影的长篇小说,在销量上虽然不及天净沙老师的短篇小说集,但价值却能够超过对方,但经过我刚刚拿到调查数据发现。你再版的《远山》,其商业价值。被天净沙老师落下了好多,请问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姚琼黑着脸,这次确实是他一时大意了,没想到在微.博上和那群喷子对喷,嘴快之下说的话却被记者抓住了漏洞,他算是明白为何有些作者毫不理会一些喷子了。可惜他就是喜欢和喷子对喷,谁规定作者不能喷那些畜生了?
姚琼硬着头皮回道:“这是关于《远山》电影改编事情的发布会,请不要问其他无关的问题!”
下面一阵哄笑,对于姚琼这种特别喜欢和记者作对的“狂人”,他抽记者脸的次数可以说不计其数。比如以前他年少轻狂时,总有记者质疑他的才华,然后就被他狠狠地抽脸,而现在可让记者逮到一个打他脸的机会了,这些记者在心中默默感谢那位到现在连个影子都没的天净沙。
还有记者更加幸灾乐祸,忽然提问道:“请问姚琼老师,现在知道天净沙老师是谁了吗?你还觉得她只是个笑话吗?”
姚琼脸上火辣辣的,他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手,他心里真是憋屈啊,但他有一点比较好,就是承认事实,他压抑着自己的愤怒,只是淡淡道:“天净沙我现在当然知道了,《青春祭》力捧的新人嘛,不过我不觉得她用口袋书的销量打败我,算什么成就,和我《远山》的总销量一比,连个零头都算不上!”
有些记者就是奸猾似鬼,他的大体意思是这样的:人家还只是个新人,说不定也就十几岁,你这样的文坛前辈,却用总销量这种东西来说事,还要不要脸了?
还有神通广大的记者则翻出了姚琼当初出的第一本口袋书的销量,一共才卖了三万册……
事实上,青春文学圈子里不成文的规定便是,先在杂志写短篇小说,然后在市场反应不错之下,才能够进行连载,所以姚琼也是出过口袋书的,只不过后来当短篇小说的数量足够时,将会出更加规范的《短篇小说文集》,那就是十几二十万字一册的书了。
吴笛现在总共写的短篇小说加起来也才六万多字,当然不可能去出那种规范正式的图书,而她写了这么短时间短篇,就能够被《青春祭》的所有编辑认可足以进行新连载,这无疑证明了她的实力!
在记者这种非常专业的“喷子”的围攻下,姚琼显然有些狼狈,因为记者们干货很多,这个明明是他的小说要改编电影的发布会,却硬生生被一些记者搞成这样……
其实姚琼自己也要负责,他惯于和记者对喷,导致积累下来不少恩怨,如今记者有了天净沙这张牌,算是把姚琼搞得灰头土脸。
姚琼最后只能拍案而起,怒道:“反正我的新连载马上要和天净沙的新连载进行对垒,到时候直接比一场好了,别说什么我打压新人,这全是你们这群狗娘养的婊子逼的!我个人对天净沙这种有才华的新人,还是非常看好的!不过,我这次的新连载,可是要冲击遁矛文学奖的!”
姚琼拂袖而去,再次展现了他那桀骜不驯的性格,下面的记者则全都面带喜色,自从姚琼增加自己的曝光度后,时有惊人的言论爆出,而这无疑让记者们非常开心,他们才不介意姚琼的谩骂呢,他们只在意新闻!
姚琼的这一番话,顿时上了各类报纸的头条,而天净沙这个名字,也一举为人所熟知!(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章 苦修外语(第七更,为萌主【吴笛学霸】加更)
《文汇读书周报》如此报导:“着名青春文学作家姚琼在新闻发布会上依然桀骜不驯,口出狂言,声称自己新作要冲击遁矛文学奖,而同一日,《青春祭》旗下实力新人作家天净沙也将发布新连载……”
《青春文学报》:“姚琼,这位极具个性,言语锋锐的人气畅销作家,终于喊出了要冲击遁矛文学奖的话语,而今年,他不过才二十六岁而已,若他真的成功的话,那便意味着他会被传统文坛接纳,不过,他现在要面对的一个对手,则是异常神秘的天净沙……”
《文学周刊》:“姚琼的张扬与叛逆早就为读者所熟知,那么天净沙这样一位低调的作家,为何到现在都没有踪影?经过本报专业人士分析,天净沙在古典文学上的造诣真的非常深刻,可能是传统作家披着马甲在青春文坛上混,姚琼这次野心勃勃,也许终会美梦成空……”
……
各种文学类报纸对姚琼可以说是褒贬不一,有许多报纸并不看好姚琼冲击遁矛文学奖这件事,因为青春文学终究不为传统文学所接纳,但是大多数报纸却认为姚琼赢过天净沙还是没有疑问的,毕竟天净沙的底蕴与姚琼相差太远。
不过,由于姚琼的一番狂言,使得他完全将天净沙的名气给炒起来了,这显然是主编苏曼文意料中的事情……
这个姚琼,实在是太顺风顺水了,也太自信了,好像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用新连载将天净沙碾压成渣!
那么,如何比较这两位作家的新连载?
首先当然是这篇新连载的影响力,然后就是口碑。若是能得到某些具有真正实力的传统作家的欣赏的话,那自然口碑就上去了。
其实影响力与口碑都比较虚,影响力可能会因为某些公司看中了它改编成电影、动漫、游戏的价值,改编后发布,自然就增加了影响力。
而口碑这种东西,姚琼天然处于弱势。因为他是花样作死的典型,年少轻狂时与人各种笔战,现在依旧毫不收敛,硬要与记者作对,可惜却总是得不到传统文坛的认可,他到现在都还不是华夏作家协会的成员……
若非姚琼的实力确实强劲,或许早就在各种诋毁中沉寂下去了。
除去影响力与口碑之外,唯一能够比拼这两位作家的,那只有杂志的销量。与单行本的销量了。
在传统文坛大家、各种媒体的眼中,这青春文学显然也是一种商业文学,商业文学之间的比拼,当然要以销量为准,简单而直接。
就在整个青春文学圈子都在关注这件所谓老牌强者与最强新人之间的比拼时,身为其中一个主角的吴笛,却压根不知道这件事……
或许吴笛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放在心上。她觉得这事反正不会影响她的稿费收入就成了,最近口袋书的销量。又让她赚了好多稿费,她都快成了一个小富婆了。
若吴笛知道姚琼的狂言让她的天净沙这个笔名的关注度上升了好多层次,并为她带来了更多的收入的话,那她一定会感谢姚琼的,因为这关注度的上升,使得天净沙的口袋书更加火爆了。
而天净沙那精致华美的文笔。又吸引了大批的信众,以高中生居多,因为在高中生看来,天净沙的文笔显然已经华丽到了极致,让他们读起来如痴如醉。奉为圭臬。
在浅薄的他们看来,只要文章华美,那就足够了,管它什么空洞不空洞,苍白不苍白。
可实际上,内容对文章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若是能够传达一些更积极的内涵,那自然最好,有时候质朴厚重的文笔,反而更有一种直指本心的力量,因为它洗去了铅华。
最近吴笛比较忙,在别的学生刚刚因为来到高中还没有进入学习的状态时,她早早地进入了学习状态,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从学习状态中脱离过。
如同人每天都要吃饭一样,吴笛每天不学习,不吸收知识,总觉得浑身难受,对她而言,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养分。
吴笛选择兼修的主要外语是法语,这种被吹成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可实际上在这个二超多强的平行世界,汉语与英语才是最具影响力的,当然,汉语的名字可不叫汉语,因为华夏的历史上没有了汉朝。
吴笛兼修这门外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班级中选择它的人较多,她直接随了大流,但在私下里,她却在自学好几种这个世界颇具影响力的语言,比如俄罗斯语、阿拉伯语、德语、日语之类,它们的名字可能不是这些,比如日语其实叫泥轰语,不过本质是差不多的。
要自学这么多的语言,吴笛的时间当然非常紧迫,若不是她拥有非常bug 的学霸体质,或许一般人早就要疯了……
还好吴笛的这具身体,在语言上的天赋似乎很不错,学习起来自然较为轻松,她本人也极为敢于与那些外教打交道,这开学还没一个月,那些外教就几乎已经认识了这个让人惊叹的女孩。
语言这玩意最重要的当然是要活学活用,死记硬背可不是什么好办法。
这个时候,班级里又迎来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那便是竞选班长。
经过将近三个星期的相处,同学们基本上已经互相认识了,那么自然就可以选择班干部了,这个班干部的选择完全是同学们民主的选择,不会考虑其他因素,其实在外国语高中,那些成绩好的学生反而不想当班干部,因为那很浪费时间,而又没什么实权好处。
大家都是高中生了,哪里还会完全服从班干部的管理?而且若你当了班干部还去打小报告什么的话,肯定有人暗中腹诽,这不是小学生的行为吗?
吴笛依然对当什么班干部没有任何兴趣,她甚至连班级的集体荣誉感都没有,她到现在大概就认得两个人,一个是苏暖,还有一个是夏薇薇。
这个时候刚开学上课,班上的同学都有一种优等生的自负,怎么可能去问吴笛问题,而这就是吴笛认识同学的途径,她自己从来不会主动与别人交流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 美少女的本质(第八更,60月票加更)
吴笛对班干部不感兴趣,不代表别人不感兴趣,有人甚至还将她视作了最大的对手,此人便是章冬雪。
章冬雪想要当班长,因为她早就习惯了当一个班级的领头羊,她从小就一直当班长、学生会主席,而现在,她自然想继续当下去。
她当班长最大的目的可不是为同学服务,这只是顺带的,作为班长,那显然就相当于这个班级的班级代表了,那可是真正的门面人物,总是很受人瞩目,而她,正是喜欢这种耀眼的感觉。
所以在要竞选班长之前,章冬雪就开始了自己拉拢人心的方法,反正她家挺有钱的,虽然她并不大方豪气,但在这种竞选班长的事情上,可不能小气,她开始先讨好住在女生宿舍楼的女生。
可惜让章冬雪有些无奈的是,不少女生都没有接受她的“笼络”,不过她们口头上也表示了对章冬雪的支持……
然后当然是男生了,章冬雪首先找到了梁凉,这位在男生群体中人缘很好的家伙,据说还是个才子,中考写了一篇犀利的满分作文,这个男生平日里也挺幽默搞笑的。
中午午饭后,梁凉与几个男生打闹着回宿舍,外国语高中中午的休息时间很充裕。
章冬雪面带微笑走过去,说道:“梁凉,你能和我来一下吗,我有事和你说。”
梁凉周围的几个男生一阵调笑,个个脸上带着羡慕的神色,因为梁凉居然能够受到美人的“垂青”,梁凉面色不变,脸上带着洒脱的笑容,他回道:“当然可以。”
两人来到校园中的一座亭间。旁边是校内的喷水池,喷射出的水花在阳光下折射着五彩的光芒,不得不说,外国语高中的环境倒是挺优美的。
“有什么事吗?”梁凉问道。
梁凉长得有点小帅,只是个子并不高,身上倒有些文艺青年的气质。并不会让女孩讨厌。
“是这样的,我想竞选我们班的班长,你能不能帮我?”章冬雪流露出了一种我见犹怜的神情,她这种特别清纯的校花级美女,这种模样对男生的杀伤力可是极强的……
梁凉甚至在这一瞬间想到了若是吴笛露出这种神情的样子,该是多么让人想要抱在怀中好好疼爱一番……可惜这是章冬雪。
话又说回来,其实他从小到大还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这个章冬雪,到底对班长之位有多执着啊?
梁凉的座位在教室中排。一般女孩都是坐在前排的,还有一些尚未发育个子特矮的男生坐在前排。
梁凉作为一个正常的男生,当然也时常在关注着吴笛与章冬雪这两位美少女,他只觉得对比这两个美少女,他多了不少写文的素材。
在梁凉眼中,吴笛每日所做的事情归纳起来只有一样,那便是学习,甚至连倒水这件事。全都是苏暖在为吴笛做的……这两个女孩间的关系好得惊人。
吴笛很少主动和别人讲话,除了苏暖以外。而她前面那个矮个子男生,每次偷偷地转过来看了一眼吴笛之后,便回过头去了,显然对方胆子并不大,想要与吴笛搭讪,都生不起勇气。可能也不忍打扰那个完全专注于书籍中的女孩。
而章冬雪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在梁凉看来,就是聊天,无论男女,她都可以和对方聊得很开心。她特别喜欢和男生聊天,显然在和男生聊天时,她能感受到一种珍重的对待,那是一种被捧着的感觉。
不可否认的是,吴笛与章冬雪两人都在追求完美、追求取悦自己的事物,可二者的本质却截然不同。
“不需要我帮,章冬雪和吴笛,在我们男生中,绝对没有人会不支持的。”梁凉微笑着说道。
章冬雪听到“吴笛”这两个字,心里就觉得发闷,她竞选班长所要面对的最大的对手,就是这个吴笛啊!
“那你能不能让男生不要支持吴笛?”章冬雪凑近了一些,语气中带着一丝委屈,她的声音很甜美,与吴笛的轻灵有些区别。
梁凉似乎都能够感受到少女身上的幽香,可是他心中只是“呵呵”一声,美女果然是充满嫉妒的一种生物啊,也不知道那位专注于学习之中的吴笛,在那完美的表象之下,有什么样的缺陷呢?
这可是最好的素材了。
发掘出她们不为人知的一面,然后写在书中,这是不是也算揭露了一种人性的本质呢?
梁凉这样想着,嘴上却道:“抱歉,我不能,你是不知道啊,我们宿舍晚上可都是在讨论班上的美女呢,而吴笛出现的次数,显然比你要多,可能是因为你没有那个吴笛装得好吧,呵呵。”
梁凉转身离去,不带一丝留恋,留下一脸愕然的章冬雪,她这时才发现,这世上确实有那么一些很特别的男生。
梁凉其实家境并不怎么样,工薪阶层而已,可他的父亲却是个爱书之人,所以他从小也算是泡在书中长大的,爱上了写文这件事。
他现在最佩服的作家其实便是姚琼,倒不是姚琼的文章有多对梁凉的胃口,而是姚琼那桀骜不驯的性格,让梁凉觉得非常带感。
每次看到姚琼与记者对骂,用自己的实力抽记者的脸时,他都会在幻想,什么时候若是他自己也成了一位有名的作家,那他也要这样做,他觉得男人就是要狂,才显得够劲道。
对于章冬雪求助他这件事,他反正懒得去搀和,他就搞不懂了,这个章冬雪也不想想,那位吴笛真的是个想当班长的人吗?
梁凉甚至觉得,吴笛在班级中的熟人就没几个,她分明就不想有任何人去打扰她,让这样的人当班长,那不就跟没班长一样嘛。
而在梁凉当天晚上晚自习后回到宿舍时,就发现了一件让他玩味的事情,某个名叫徐谨的提前招生进入这个班级的优等生,开始说服男生,如果选班长的话,不要投吴笛的票,他认为吴笛这种冷漠的女孩当不好班长……(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 学习委员(第九更,90月票加更)
梁凉隐约感受到了徐谨对他的敌意,他自己都能猜到原因是什么,自古以来,男人间的争斗,就是围绕着权力与女人,现在或许还可以加上一个资本。
对于章冬雪的选择,梁凉暗中摇了摇头,徐谨虽然看似在男生群体中如鱼得水,家境也颇为不凡,貌似是官宦子弟,可也正因为如此,让不少自觉低一等的学生敬而远之。顺带一提的是,这个徐谨有些娘娘腔……
而且他身上总是充斥着一种让人讨厌的优越感,不能真正融入“群众”之中,这无疑让他拉拢人心的行为蒙上了一层阴影。
有不少男生甚至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妈蛋你让我不投吴笛就不投吴笛?一直很安静的吴笛可是老子心目中的真女神,比八婆长舌妇章冬雪之流要强得多!
而且竞选班长居然都要使用手段,简直是闻所未闻,有不少人上学上了这么年,还是第一次碰到。
这一日班会课上,终于要进行班长选举了,一共要选两轮,第一轮是选出三个候选人,第二轮才对这三个候选人进行举手表决。
苏暖对吴笛说道:“笛喵,你准备选谁啊,我要跟你写一样的。”
吴笛凝重地看着这张纸条,她淡淡道:“软软,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苏暖凑了过去,抱住吴笛的一只手,下巴磕在吴笛的香肩上,闻着对方身上那迷人的味道,脸上迷糊的神色完全消失了,她低声道:“笛喵,是不是那件事?”
苏暖身上总是有一股甜甜的奶糖的味道,让人想把她轻轻地放在口中尝一口。
这时候轮到吴笛迷糊了。她疑惑道:“啊?哪件事?”
苏暖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软软你这个笨蛋!”吴笛捏了捏苏暖的脸,软乎乎的真是超舒服,“我只是忽然发现我在教室中就认识你和夏薇薇而已,可居然要写三个名字!”
好吧,该说不愧是冷漠至极的吴笛吗。她完全将那一日的章冬雪给忘了。
“诶?你居然还认识夏薇薇!”还被吴笛捏着脸的苏暖作死着说道。
然后她终于如愿以偿地被吴笛拉长了脸……
最终吴笛写在纸上的三个名字是——苏暖、夏薇薇、李香莹。
好像徐谨确实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班主任邱老师居然让他来唱票。
第一轮选出来的候选者,是吴笛、章冬雪、赵泽南。
赵泽南本人倒还挺意外,没想到自己也成为了候选人。
但事实上,他的首要目标,是在接下来的全校第一次月考中,拿下第一,他真的感觉自己的状态很好,而外国语高中又没有了赵晔华这个变态。
赵泽南下意识将目光投向了窗边的女孩的倩影。他托了托自己的蓝框眼镜,眼睛中带着一丝憧憬,他本来还一直以为吴笛能够考取中考状元,运气占了很大的成份,但这些日子来偶尔关注一下女孩的他,却发现他错得很离谱。
女孩很多时候都是伏案专注于书籍之中,她思考问题时有一个小动作,那便是抓一抓自己的马尾。或是将她耳边的发丝捋到耳后,一张精致的侧颜便展露了出来……
赵泽南不知为何。对女孩的这个拨弄秀发的动作很着迷,他觉得这个动作太妩媚了。
只不过他的自控能力真的很强,他是一个非常纯正的学霸,很听家长、老师的话,绝不会早恋的。
至于另外一个与吴笛气质相近的女孩章冬雪,赵泽南表示不放在眼里。因为对方的成绩没有他好。
想要让他看得上眼,首先必须超越他,他会说初中那会他就死死盯着赵晔华吗?他觉得赵晔华的长相比吴笛还漂亮……
所以这再次说明,学霸的哲♂学凡人不懂。
第二轮选举是直接举手表决,第一个举手表决的对方是赵泽南。他自己当然没有举手,他下意识看向吴笛,发现对方居然举手了,即使他无意于班长之位,这也觉得挺开心的。
最终赵泽南获得了三十五票,一个班总共才五十个人而已,怎么说这位第一初中的风云人物还是有些号召力的。
章冬雪微微松了一口气,这选举进行到现在都在她的计划之中,若是到头来被赵泽南摘了桃子的话,那她真要哭了。
第二个便是章冬雪她自己,她的目光也下意识看向了吴笛,发现吴笛居然也举起了手,她心中只是欢呼一声,成了,绝对全票通过!因为她自己也为自己举了手……
在黑板上数着票数的徐谨,脸色却沉了下来,章冬雪拿到了四十二票,有六个男生,两个女生没有投她。
章冬雪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她心里都快气炸了,这两个女生不是她宿舍的,是他妈的走读生!
他妈的走读生!
妈的走读生!
的走读生!
走读生!
读生!
生!
而那六个男生是怎么回事?她看到梁凉没有举手,脸上还带着一种挑衅的笑容,她紧紧地攥着自己的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心里更是对那个徐谨产生了浓浓的失望。
一时大意的章冬雪现在只能期盼吴笛得的票比她还要少了,她感觉吴笛应该不会得太多票的,因为吴笛在班上根本就毫无存在感……
终于轮到对吴笛的举手表决,章冬雪忐忑地环顾四周,然后完全懵了,怎么班上的人都举手了?除了吴笛自己没有举手以外……
章冬雪这个时候当然不可能自绝于人民,她非常不甘地举起了自己的手……吴笛最终获得了49票!
班主任邱老师这个时候正要宣布吴笛当选为班长,却发现吴笛站起来,如此说道:“很感谢大家选我为班长,不过我以前从来没有当过班长的经历,所以这个班长,我并不想当,我觉得那位章冬雪同学是个好的班长人选,谢谢大家。”
其实吴笛一点都不了解章冬雪,推举章冬雪只是因为她的票数是第二位而已。
班主任邱老师这个时候倒也觉得吴笛不是一个好的班长人选,大概平日里她太孤僻了……而章冬雪这个女孩比较善于交际。
于是邱老师大手一挥,那就这样吧,章冬雪当班长,赵泽南当了副班长,而吴笛则当了学习委员,这是一个超级虚职,根本就是挂名的……
不过这正合吴笛的心意,她哪有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去为班级服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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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温柔(第二更)
月考很快便来临了,这是新生们进入高中以来的第一次比较正式的考试,会互相换班级考试,以防止作弊。
吴迪所在的考场正好是在一班,他最近其实挺烦躁,因为他所在的七班离一班实在是太远了,若不是每天晚上都与她有联系的话,那他真的就没地方发泄自己的某种情感了。
吴迪已经进入了青春期,身高窜得很快,而他也真正成了一个篮球高手,这玩起篮球来,简直酷炫,他的弹跳很好,现在他最喜欢玩的动作便是各种拉杆,当然蛮不讲理地干拔也是他的绝技之一……
吴迪走下楼时,吴笛正好上楼,两人对视了一眼,吴笛忽然看着对方的脸,道:“我有话要和你说。”
吴迪心头一惊,压抑着一种莫名的喜意,两人只是来到那一楼到二楼楼梯的下的隐蔽之处,这是许多野鸳鸯喜欢各种拥吻的地方,免不了让吴迪想入非非。
两人之间的距离很近,吴迪几乎可以感受到女孩身上那让他陶醉的幽香,却见女孩指着他脸上的青春痘,说道:“你脸上不能有痘痘,我不喜欢。”
吴笛想起了前世自己高中时,就因为在青春期,没有注意青春痘的问题,喜欢随意乱抓,使得过了青春期后,那张帅气的脸上也变得疙疙瘩瘩的,这是一个瑕疵,她很后悔当年的粗心。
吴笛不希望看到“自己”犯她已经犯过的错误,所以她在与吴迪保持联系的同时,一直掌控着他的成长,而吴迪这个对女神各种跪舔的家伙,执行起对方的嘱咐来,那叫一个痛快。他爹妈都没有吴笛对他的影响大。
吴迪抓着自己的脑袋,道:“可我怎么知道怎么消除痘痘?”
“你真是废物啊,这还要我来教?”吴笛仰着脑袋,看着这个高高帅帅家伙,一脸“望子成龙”“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算了。我晚上把方法教给你。”
吴迪感受到了对方话语中的关心,依然疑惑道:“我怎么觉得你更关心我的这具身体……”
这不废话嘛,我可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重蹈覆辙啊,你若可以变得更好,那我也便放心了……
“总之你听我的就没错了。”吴笛软下了语气,忽然走上前去,细心地帮他整理了一下白衬衫,鼓励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转身离去了。
吴迪似乎还在回味对方那难得的温柔……他其实愈发好奇了。她为什么总是在面对他时,很自相矛盾,时而恶语相向,时而软语倾诉,让人实在摸不着头脑。
真是谜一般的女孩呀,嗅着她身上让他陶醉而满足的味道,也不知何时才能将她拥进自己的怀抱?
不过这个青春痘的问题一定要解决一下了,她不喜欢。她不准有痘痘,那自己一定要改正。让她喜欢,让她满意!吴迪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走出这儿时,吴迪才发现有个男生正用玩味的笑容看着他,这是他在高中刚刚认识的同桌兼好友——曹无忧。
此人长得其实挺帅,一头乱而有型的头发,眼眸显得十分清澈。只是脸上长年带着黑眼圈,整个人散发着一股忧郁、颓废的气质,仿佛已经生无可恋,时刻处于奔赴黄泉的状态。
可惜什么忧郁都是假象,他真实的性格怕是和他的姓名一样“无忧无虑”。他也是个走读生,每天回去玩游戏玩到半夜……
可不得不说的是,曹无忧很天才,他是凭借实力考进外国语高中的,然后这厮问他那位集团老总的父亲,说这外国语高中哪个班级最没人管,他父亲打听了一下,说是七班,曹无忧二话不说选择了七班,整天上课拿着他父亲旗下公司生产的pfp狂玩,就差直接戴上虚拟现实眼镜了。
上课时老师喊他回答问题,他也懒得理会,让教授七班的老师叹息不已,觉得这学生没救了,可在各种小测验上,他全部轻松答完后,继续玩游戏,嘴里嘟哝着这么简单简直浪费他玩游戏的时间。
曹无忧什么游戏都玩,最喜欢玩的是剧情类的rpg游戏,大概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仙剑奇侠传之类的游戏,他喜欢看里面的优美古典的句子,最鄙视的游戏是泥轰特产galgame,鄙视归鄙视,被他攻略的二次元妹子也已经数不胜数了。
他曾与泥轰一位叫做桂木桂马号称是攻略之王的家伙pk过,发现居然棋逢对手将遇良材,从此深以为耻,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制作出一款超级治愈的galgame,玩死泥轰的那些死宅男。
曹无忧玩游戏玩到了自己也开始写游戏脚本的地步,简直堪比那些看小说看多了自己提笔就写的网络写手,奈何他自己写的脚本让他看了之后就想扇自己一巴掌,文笔太差了!
本来想依靠父亲集团旗下的游戏公司制作出他心目中游戏的计划,还没实施就流产了。
吴迪看到这厮“邪邪的笑容”,他走上前去,用手臂夹住他的脖颈,淡淡道:“你笑什么?”
曹无忧浑身哆嗦一下,他不由想起了当日吴迪对那个吴迪一号狗腿子陆天装逼踩人打脸的事迹,心道这厮就是个鬼畜腹黑攻……超可怕的。
“擦,吴迪你已经不声不响拿下了一朵金花,死现充就该烧啊!”曹无忧挣脱开他的手,“还问我怎么攻略傲娇无口带点s型的女孩,莫非这女孩就是刚刚那个美少女?”
“再说了,傲娇与s属性相搭配还算正常,怎么可以和无口属性搭配呢?莫非这个美少女对别人从来不假辞色,对你却另眼相看?”曹无忧一言道破了天机。
吴迪想到了女孩的一贯作风,她到现在所记得的同龄男生的名字有几个呢?怕是只有他一个吧……
这是吴迪最满足的地方——追逐女神,却永远不会担心她投入别的男人的怀抱。
至于女生什么的……吴迪自然看开了,攻略一个百合,还附送一个呢,很划算嘛!
“别卖弄你的二次元攻略知识了,我怎么听说你以前被一个妹子倒追成功,后来她却因为你各种玩游戏不理她,然后又把你给踹了?”吴迪犀利地发动语言攻势。
曹无忧捂着自己的胸口,一脸痛苦地控诉道:“所以说现实就是个垃圾游戏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们的世界(第三更 120月票加更)
吴迪发现自己考试的座位正好在她的位置上,这让他顿时就乐开了花,因为月考换教室的座位基本上都是固定的。
吴迪检查了一下对方的座位,不由啧啧而叹,太整洁干净了吧?还有那个杯子,真是可爱啊……他压抑住了想要咬一口的冲动。
坐在吴笛位置上,吴迪考试起来都觉得有如神助,他最近学习本来就挺认真了,因为她说了,不喜欢学习不好的吴迪,喜欢总是积极向上的吴迪……
有了女神的鞭策,吴迪当然一直很发奋,虽然他更加希望自己能像这个曹无忧一样,整天玩游戏都可以考试考高分,但他也知道,自己除了音乐与阴谋,其他方面好像真的不是很行,所以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才对。
由于考试是反向而坐,所以考生面对的是教室后面的黑板,曹无忧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做着题目,一边看着黑板报。
他觉得这黑板报出的非常不错,与他们班的黑板报一比更是天差地别,他好像记得月考前黑板报的评比下来,这一班的黑板报荣获了一等奖,他这时也看到了后面黑板旁的一张奖状,好像便是这个黑板报一等奖的奖状。
这个画、这个字……没想到一班有才的人还挺多嘛。
等等,不太对劲,曹无忧忽然发现,这些字好像都是一个人写的!我靠,太牛叉了吧,这画也是那人画的吧?因为他发现这粉笔的力道控制得极好,所写出来的字深浅都一样!
曹无忧感慨着,这场语文考试他已经写到作文了,作文向来是他的苦手,他只会写那种三段式的议论文。开头论点出现,三段论据,最后一个结尾。
嗯?黑板报上还有名言名句,那正好啊,抄几句下来,他很快便发现了那句英文版的“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你将错过星星了”,这句子挺不错啊,就把它当成结尾用吧……
不过这话到底是谁说的?不管了,就直接来个,著名哲人曾说过……
考完后,曹无忧觉得自己语文超常发挥了,他对吴迪说道:“我在一班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情!”
吴迪正在考虑晚上约女孩一起回家呢,他淡淡道:“什么?”
“一班的黑板报是一个人包办的!”
“早知道了。”
“嗯?”
“吴笛一个人出的,很厉害吧?”吴迪的话语中带着一种浓浓的自豪感。虽然那黑板报上的字,让他觉得挺别扭,当然不是因为丑,而是真的很好。
可他越看就越觉得,这个女孩的字与他的字差不多……不过他当然不可能像女孩那么妖孽居然会几种字体,中外皆通。
曹无忧愣了一愣,脑中不由出现吴笛这个女孩的样子,在学校中的吴笛。总是穿着那大众的蓝白运动校服,扎着简单的马尾辫。若不仔细注意,还真有可能在校服大军中被忽略,因为只要是长头发的女孩,几乎都是这样的打扮。
外国语高中的校规非常严,他们七班虽然号称是很宽松的班级了,可依然要穿校服。若非曹无忧确实可以在玩游戏的同时保持好成绩,可能那位古板的孔校长就要劝他父亲将他送到隔壁的圣心公学的男公关部去了……
反正曹无忧确实挺帅的,家里也挺有钱的,而所谓的圣心公学那个名叫男公关部的社团,便是既有钱又有闲暇的穷极无聊的美少年为招待同样穷极无聊的千金小姐们而组建的所谓品味华丽而优雅的瞬间逼格特高的社团。
吴笛给曹无忧的第一印象。就是朴素低调,无论是在开学典礼上的发言还是从学校回家时偶遇她的瞬间,他几乎找不到她身上的任何亮点,除了容貌以外。可比吴笛漂亮的女孩又不是没有,外国语高中就起码有那么五六个。其实女人的容貌漂亮到一定层次,单从容貌而言,就很难比较了。
可曹无忧没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居然这么有才,书画精通啊。
“难怪你这么迷她,只需想想,所有的男人都无法拥有这样的美少女,可唯独你却拥有,那种爽感……啧啧。”曹无忧的语气似乎充满了汽油味,想要泼到这个现充身上,烧烧烧!
“别胡说,我和她的默契,可不是你们这种外人所理解的,我们的世界,你们不懂!”此时吴迪身上散发出来的优越感,简直爆棚!
曹无忧默默地拿出pfp,用一种苍凉的声音说道:“对,我不懂,三次元这种垃圾游戏我怎么可能懂……”
“对了,我今天看到黑板报上有一句名言不错,你知道那是出自哪里吗?”曹无忧想到了吴笛“原创”的名句,将这话告诉了吴迪。
“不知道啊,她读的书好多的,我说她身上有‘无口’属性可不是胡说,她一天不知道花多少时间在书籍上,哪有时间去说话?”吴迪答道。
“那我直接用pfp上网找一下吧。”曹无忧这个世界的掌机,显然还是比较高级的,果然这不是什么psp能够相比的,这pfp可是神大人的专用机啊……
然后曹无忧就发现这句话竟然完全出自吴笛……然后他还发现了好多吴笛的“创造”的名人名言。
“卧槽,这个吴笛居然是泥轰死萝莉控们的宅男女神?她就是那个‘最美女学霸’?开什么玩笑,我还以为是个土妹子呢,她在我们学校也太低调了吧!”曹无忧发现了吴笛的红历史。
一心扑在游戏上的他,还真不知道吴笛的光辉事迹,整个外国语高中,像曹无忧这种专注于自己事情的学生也有很多,一个网络红人而已,能有多少人注意?
吴笛可不会故意把饭卡丢了,然后再发条状态叫同学们留意,有那么些关注吴笛的男生自然随手转发了,然后第二天出现在报纸上的报道却是:外国语高中全校男生帮吴笛找饭卡……
其实把吴笛换成章冬雪,就毫无违和感了。
月考结束后,新一期的《时光碎片》与《青春祭》同时上市,无数媒体所关注的姚琼vs天净沙的大战,拉开了帷幕。(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胜券在握(第四更 150月票加更)
钱四梁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中,他挺欣赏的责编黄千易,此时却疑惑地问道:“主编,你明知道那个《青春祭》的主编借姚琼与我们《时光碎片》炒作,为何不阻止呢?”
钱四梁一脸胜券在握的样子,他很是自信地说道:“没必要!那个天净沙是什么人?好像是我们《时光碎片》不要的新人吧,再怎么炒作,她的实力也不会强过姚琼,这一战,胜负已定!”
“况且,她这样炒作,也对我们有利,那会使一些《青春祭》的铁杆读者也来尝试一下我们的《时光碎片》,然后发现实力派的姚琼肯定很合他们的胃口,这样一来,我们的销量当然也会增加,这种双赢的炒作,我作为一个纯粹的商人,才不会去阻止呢。”
黄千易连忙赞赏主编英明,心中对天净沙的这件事的恐惧感稍稍减去。
毕竟怎么说代表《时光碎片》拒绝天净沙的人,是他这个责编,否则天净沙就算不能在《时光碎片》上进行新连载,可短篇也是可以写的,毕竟她的短篇小说的质量确实挺高。
黄千易在听到天净沙口袋书的销量超过姚琼的《远山》时,这脸都吓得白了,还好主编钱四梁并不将天净沙放在眼里,因为钱四梁认为这种只会埋头写文的作家,一点附加价值都没有,他所希望看到的,是那种明星作家。
而后又有其他编辑安慰黄千易说,姚琼《远山》的销量败给天净沙也是正常的事情,毕竟这本书已经没有潜力了嘛,而且对方主编还使用阴谋,结果二b姚琼上套了,主动为天净沙炒作。所以才会发生这种小小的意外。
可这些编辑却不提,新人出口袋书首周销量破五万册,那简直就是逆天的成绩,连苏曼文都没有预料到这件事的发生,天净沙的口袋书总共就印了十万册而已,一般来说都是会有剩余的。但从目前的销售情况来看,十万册远远不够!
黄千易自己也索性把自己当成了将头往沙子里埋的鸵鸟,他心中充满了对天净沙的羡慕嫉妒恨,因为他这个混传统文坛的,自费出版了五千册自己的书后,发现购买者寥寥无几,他只得每年将这书都送一些给文坛友人……
在某一瞬间,他的眼前也会闪过那两个字“呵呵”,明明应该是个表达善意的词汇。他却觉得充满了嘲讽的意味。
你们会后悔的……
不,我们绝不会后悔,我们的主编钱四梁商业眼光这么敏锐,怎么可能被一个小小的作者给打败了?
我们还有“大神”姚琼!黄千易努力为自己打着气,才将莫名的恐惧给驱散了。
“对了,姚琼的书你审核过了吧,感觉怎么样?”钱四梁随意问道,他其实并不懂文学。但他深知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做,他感觉这个黄千易还是比较专业的。怎么说也是混传统文坛的作家,学院派出身的文人。
好吧,其实钱四梁最想与对方合作的编辑是《青春祭》的主编苏曼文,只要将他的商业眼光与对方的看文章的眼光结合在一起,他觉得双剑合璧,足以横扫天下!
奈何两人却是对手。若这个世上有《三国演义》的话,他就觉得自己是诸葛亮,而对方是周瑜,要不他就会对对方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尔。”
黄千易哪里敢说“大神”姚琼的不好。所谓店大欺客,客大欺店,一般的小作者,黄千易敢于将对方的稿子喷得粪都不如,但姚琼这种青春文学的领军人物,如今新作还要冲击遁矛文学奖,踏入传统文坛后立马就会成为中坚的姚琼,又哪里是他这个小编辑可以惹得起的?
而根据江湖传言,姚琼此人狂妄自大,看他喜欢狠抽记者的脸就知道了,黄千易可不想被姚琼抽脸。
可实际上,姚琼在对待自己文章上的态度,可以说是异常谦虚,他这个人虽然狂,对事实却是承认的,如果有人指出他文章哪里不好,他也会虚心地接受,至于改不改,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姚琼很欢迎对方挑刺,为他好的意见,他当然会感激,故意挑刺的家伙,他也会感激喷子们给了他一个对喷子们发动大毒舌术的机会,因为他这人特别喜欢打笔战!
黄千易也仔细看过姚琼的稿子了,文笔自不用说,成名作家的文风几乎是定型的,若是文风不对的话,不用怀疑,绝对是有人代笔,这种事情在文坛上也屡见不鲜。
比如前些日子炒得很火的天才偶像作家“冷二少”,就被专家指出起码有五个人在为他代笔,抄书还抄出“四两拨干片”这样的笑话来,证据确凿之下,冷二少的天才神话破灭,让吴笛班中的那位才子梁凉很愤怒,因为他同样非常崇拜“冷二少”,希望也能够在自己高一时出版长篇小说……当然,他不会选择在高中退学。
姚琼当年也被质疑过,但是此人确实实力强劲,硬是扛着巨大的压力,把那些记者啊打假专家啊扇得两眼冒金星,在各种访谈节目上,言语更是无比犀利,可不像那位“冷二少”,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先说自己从不看书就能一气呵成写出精彩的小说,后来被质疑时,又说自己每天起码读五万字的书,问他读了哪些书,他还要找个书单才说得出来……
最后崇拜“冷二少”的梁凉才发现,对方的文学素养好像还不如他这个高一的学生。
黄千易觉得姚琼的开头写的确实精彩,按照传统作家的风格来看……
可这是青春文学杂志啊。
黄千易虽然很看不起青春文学,但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编辑,自然明白青春文学吸引人的地方,但心气很高的姚琼,似乎真的直奔遁矛文学奖而去了!
这年头,有几个学生会去看遁矛文学奖获得者的作品?更别说《时光碎片》面向的群体,是那种比较低龄的初、高中生,大学生几乎已经不看这玩意了,倒是《青春祭》,某些大学的文学社,还会专门订购。(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发布(第五更 180月票加更)
黄千易虽然看出了这一点,却又不能直接对姚琼说,大神啊,你写的书还不够白不够爽,啊错了,是不够青春不够纠结不够疼痛,这没有纠结疼痛的青春算什么青春?
姚琼以前的作品,那自然是又青春又纠结,那男女之间纠缠的爱恋,冲破世俗的枷锁结合在一起,让人尤其是叛逆的小女生,看了简直欲罢不能,觉得这辈子除了爱情什么都不需要了……
这篇名为《隔岸》的新连载,题材很有争议也很吸引人,讲述的是一个师生恋的故事,但却写的很深刻很有内涵,里面甚至还探讨了人性,这个立意自然已经超脱了幼稚的青春……
黄千易作为一个传统作家,当然很欣赏这样的作品。事实上,天净沙的作品让他欣赏的地方,除了那华丽到极致的文笔以外,便是那种大格局大气魄,不似一般青春文学作家那样各种明媚的忧伤、逆流成河的悲伤那样小家子气。
不过,姚琼这次的作品真的能够合那些学生的胃口吗?
钱四梁见黄千易面有忧色,不由笑道:“怎么?你连姚琼的作品都看不下去?”
黄千易一咬牙,如实说道:“姚琼老师的这部小说写的很不错,但……”
这个时候,钱四梁的手机响了,他比划了一个暂停的手势,然后很轻松地接了这个电话,原来是他娱乐圈的朋友找他一起出去潇洒一下,最近心情很不错的钱四梁自然立马答应了下来。
接完电话后,他站了起来,拍拍黄千易的肩,依然十分自信道:“姚琼可是真正凭自己实力打拼出来的作家,我们要相信他。好了,就这样吧,一周后统计杂志的销量,我估计本来我们六百多万册的销量,起码要提高整整一百万册,至于《青春祭》。不下降就烧高香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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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考过后,许多学生又从紧张的气氛脱离出来,反正马上就是秋季运动会了,之后就是让人期待的月假,外国语高中严格到一个月只放两天假的地步,周六照常上课,周日下午则有三个半小时的放假时期,被学生们戏称为“放风”。
有不少学生憎恨着这座读作学校写作监狱的建筑。
夏薇薇与李香莹两人。因为天净沙的文章而成了好朋友,两人都比较喜欢青春文学,对于这场作家大战,自然颇感兴趣。
她们两人一起来到了校门外对面的书店中,然后才发现这个小书店居然有这么多人!
夏薇薇与李香莹早就商量好了,夏薇薇买《青春祭》,李香莹买《时光碎片》,然后再交换着看。还可以节省一笔钱。
夏薇薇见里面人多,而空间又比较狭窄。她一个漂亮的女生,自然不愿意进去挤,要不然被吃豆腐那可就坏了心情了。
她正想直接问这个已经比较熟的老板娘有没有这一期的《青春祭》与《时光碎片》,哪料老板娘很是开心地说道:“是来买《青春祭》和《时光碎片》的吧?”
夏薇薇愣了一下,然后点头道:“你怎么知道?”
老板娘一边拿出这两本杂志,眉开眼笑道:“都卖疯了。许多人都要看看,那两位作家哪个人的新连载比较好!”
夏薇薇心中愕然,不由感叹姚琼与天净沙的号召力,当真是强大,两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绑在一起了。因为姚琼的粉丝显然也想看看天净沙有什么实力可以与姚琼抗衡,而天净沙的粉丝,当然也想看看姚琼号称要冲击遁矛文学奖的作品又会有多么出色。
“那老板娘你觉得哪个人的好?”夏薇薇在拿到杂志后,随口问道。
“我还没来得及看呢,我当然是比较喜欢姚琼的,这次他新连载的名字叫做‘隔岸’,刚刚看了个开头,觉得好像写得挺深奥,与他以前的小说有些不同,不过我还是喜欢他以前的那种风格。”老板娘依然笑着回道。
在老板娘看来,姚琼的这篇《隔岸》看到后面应该就会有感觉了吧……
“那天净沙的呢?”夏薇薇有些不甘心地问道,她虽然是天净沙的死忠粉,也觉得天净沙的实力超强,但面对的毕竟是青春文学的扛旗人姚琼。
也不知道天净沙自己是不是正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之中?
“我还没看天净沙的呢,不过她的口袋书我也有看,写得真的很不错,只是,这是她第一次写长篇连载吧?”老板娘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质疑。
夏薇薇不自然地笑了笑,没错,这还是天净沙老师第一次写长篇新连载,到底能不能比得上姚琼呢?
“老板娘你还有什么好书推荐吗?”夏薇薇问道。
“如果你是男生的话,那我推荐你看《盘龙》,如今最火的网络小说!这个实体书已经出了。”老板娘拿出了一本包装很不错的《盘龙》,其实她发现她也挺喜欢看这部纯爷们的小说。
夏薇薇自然摇了摇头,她并不喜欢看网络小说,她觉得网络小说的文字实在是太糙了,情节也太yy了,还是杂志、传统小说对她的胃口。
夏薇薇与李香莹两人直接回到了宿舍,在闲暇的时候躺在床上看杂志真的是一种享受,对外国语高中这些一直处于紧张的学习气氛中的学生来说。
李香莹正欲打开《时光碎片》阅读,夏薇薇却面带纠结地说道:“我先看《时光碎片》,你先看《青春祭》吧?”
李香莹笑了笑,她性子比较柔顺,自然不会不答应友人的请求。
夏薇薇拿到这本《时光碎片》,封面竟然是姚琼本人,他在记者招待会上,食指指着下方的记者,一脸嚣张狂妄,但他的长相确实帅气,这种张扬之中,散发出来的霸气,其实很能迷住一些小女生。
若这个世界也有“狂人”穆里尼奥的话,那肯定有人觉得姚琼的气质与他挺像,这个样子的姚琼仿佛在说,上帝第一,我第二!
夏薇薇手有些颤抖地打开《时光碎片》,直接翻到姚琼新连载作品那儿,便看到标题是《隔岸(一)》。(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樱花飘落的速度(第六更 为萌主【活在回忆里的人】加更)
夏薇薇专注地读了起来,对一般人而言那种艰深难懂的开头,却让夏薇薇看得莫名地触动,姚琼别出心裁地描写了一条长河,而河边却有一个老人,他的影子拖长了,夕阳在天边,整个画面颇有些“长河落日圆”的感觉。
这个长河,应该是象征“生命长河”吧,夏薇薇福至心灵,面色渐渐变得凝重起来——姚琼的这部新连载,果然是奔着遁矛文学奖而去的!
怎么说夏薇薇也是个特别喜好文学的人,父亲也是个教古文的大学教授,这家中藏书颇多,那些获得过遁矛文学奖的作品,她自然有所涉猎……
惨了!这次天净沙可能真的要输给姚琼了……夏薇薇一脸无奈地想着,因为在她的印象中,天净沙的作品虽然文笔华丽,可读起来却是比较顺畅的,受众比较广,要说内涵吧,还真不好说!
李香莹也翻开了这本《青春祭》,它的封面一如既往地朴素,青色的封面上,环绕着各种非常古典的花纹,给人一种古色古香的感觉,让人会感受到一种厚重感。
李香莹其实看的杂志不多,因为她比较喜欢买单行本,便于保存收藏,而追连载什么的,实在是太累了。
可这个时候,她倒是有些喜欢《青春祭》这种感觉了,因为《青春祭》无论是外观还是纸质,都是值得收藏的。
李香莹也直接翻到了天净沙新连载所在的版面,发现果然她取代了姚琼,享受了《青春祭》最好的版面,她看到了新连载的题目《秒速五厘米(一)》——
“‘看,好像雪一样呢!’苏筱这样说道。
那是我们刚刚成为小学六年级学生时候的事。我们两个人背着双背带书包,走在放学后的林荫小路上。春季。道路两旁开满了数也数不清的樱树,漫天的樱色花瓣无声飘落,地面也全都被樱花覆盖染成一片淡淡的白色。温暖的天气,天空好似被蓝色的水彩浸透过一样显得清澈而空灵……
……
就是在那时,站在漫天飘落的樱花之中,苏筱说樱花好似飞雪一样。
但是我却并不那么想。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樱花就是樱花,雪就是雪。
‘看,好像雪一样呢!’
‘哎,是吗?也许是吧……’
‘嗯……好吧。’苏筱淡淡地说道,然后快步向前跑了两步之后转过身来。苏筱栗色的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之下闪出华丽的光芒,接着说出了更加让我迷惑的话语。
‘那,你知道秒速五厘米吗?’
‘哎?什么?’
‘你觉得是什么呢?’
‘我不知道。’
‘至少你自己也要思考一下吧,顾远。’
可是即便她这么说我依然找不到任何答案,于是只好坦白说实在不知道。
‘是樱花飘落的速度哟。秒速五厘米。’
秒速五厘米。
真是不可思议的话语。我真心地感慨道:‘嗯……苏筱知道的还蛮多的嘛。’
呵呵,苏筱似乎很开心地笑了起来。
‘还有好多呢。雨的速度是秒速五米,云是秒速一厘米。’
‘云?是说天上的云吗?’
‘天上的云。’
‘云也会掉落下来吗?云不是在天上浮着的吗?’
……”
李香莹在看了这个开头后,几乎立马被苏筱与顾远的故事所吸引了,她虽然喜欢看青春文学,但本人的文学素养肯定没有夏薇薇高,在听夏薇薇吹嘘天净沙的文笔有多么多么华丽多么多么内涵时,她下意识就有些排斥。
李香莹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想看的,只是一个故事而已。就像她姐姐是个插画师,也兼职一些漫画工作,她不要求姐姐的画风有多棒,就希望姐姐能够画出一个有趣的故事。
不论是小说还是漫画,只要有趣就足够了。
所以在看完天净沙的口袋书后,李香莹对天净沙的印象立马转变了。她反正并不在意天净沙什么华丽的文笔,她只知道,天净沙的故事很有趣,而她讲故事的手法也挺不错,让人特别有代入感。
李香莹兴致勃勃地阅读了起来。她其实还挺佩服对方作为一个女作者,敢于用男人的视角来写故事,但想到姚琼这个实力超强的作家,可以随意用女性的视角来写小说,便释然了。
一个优秀的作家,这种随意切换男女视角的能力,是最基本的文学素养。
天净沙给李香莹最大的感觉,便是有一种温馨治愈的氛围,让人读起来非常舒服,仿佛整个人也完全沉浸到了那种被温暖包裹住的感觉中了……
吴笛的这部新连载,是改编自很治愈人心的一部动画《秒速五厘米》,它当然也有小说版本,但小说版与动画版是有所区别的,与《那些年》一样,小说版更加现实,而动画、电影版则更纯。
《秒速五厘米》的小说版根本就没有十五万字,不到六万字,而吴笛显然只是借鉴它大概的情节,然后将其拓展延伸,背景自然也要搬到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以求让读这篇新连载的读者们,感受到一种代入感,否则谁爱去看那个发生在吴笛那个世界日本的故事。
分三个部分的《秒速五厘米》开篇无疑是最让人觉得温馨的,概括起来便是,同为转校生的苏筱与顾远来到同一个城市,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身体不好,所以他们常常窝在图书馆,看同一本书。即使被同学嘲笑和恶作剧也没有关系,只要两个人并肩站在一起,便仿若有了面对的勇气。
天净沙以她那华丽细腻的文笔,用“顾远”的第一视角,刻画出了苏筱的纯净美好,“我”的字里行间中,都充满了一种对苏筱纯真的感情。
有不少爱看青春文学的小女生,肯定会自然而然代入到“苏筱”这个角色中,享受着与“我”之间的温馨互动,于孤独之中的互相扶持……这真的相当让人触动。
而“秒速五厘米”这个看似是浪漫的噱头,但其实内涵很深的标题与开篇,则是一个埋得很深的伏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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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文字掌控力
总而言之,《秒速五厘米》这部新连载小说的开头,确实是非常吸引人的,吴笛以她那极强的笔力,写出了一种青梅竹马间的纯情,文风依然唯美精致,却又让读者们感到亲切,在写青春校园言情小说时,吴笛刻意微调了自己的文风,以迎合读者。
当然这篇《秒速五厘米》可不是简单的校园言情小说。
吴笛虽然一直将写作当成玩票性质的事情,不过起初时却是为了补贴家用而写作的,所以她深知一个道理,那就是要写读者爱看的书才行,无论是要文以载道还是其他,总归要先有读者,才能载道,否则玩单机的话,就没必要去投稿了。
所以吴笛并不排斥在自己的文章中使用一些商业写作手法,增添一些读者们喜闻乐见的桥段,在让读者们读得开心的同时,将自己要传达的内涵很自然地穿插在文中,让想要内涵的人可以读到内涵,想要治愈的人读到致郁。
李香莹一口气读完这次的连载后,再往后翻,不由脱口而出道:“怎么没了?”
李香莹正看到兴头上,发现居然已经看完了,她现在急得心头挠痒痒,好想看到有爱的男女主角两人接下来的发展啊!这样有爱的两位主角最后一定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吧……
李香莹仰躺在上铺,忍不住翻来翻去,总觉得不马上看到下面的情节,那她就憋得慌。
李香莹这时才发现,这天净沙的文章仿佛有一种魔力一般,这必须得看啊,一天不看就浑身难受……看了之后才发现根本停不下来!
于是李香莹趁着夏薇薇还没看完姚琼的新连载时,再次开始了第二遍《秒速五厘米》。这次她是一个字一个字精读的。
而前文早已说过,吴笛对待自己的文章,跟她绘画一样,都非常喜欢抠细节,却又不会影响整体,所以她的文章是很适合精读的。或者说,不精读就无法领略到天净沙文章的精髓……
这是一位资深天净沙的死忠粉充满优越感的话语,可能有些夸张了,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的话语确实有那么些道理,天净沙的文章中,时常有一些小细节会是很精彩的伏笔!
读者们若是精读后发现这种伏笔时,会油然产生一种成就感,然后自然会有一种迫不及待想与人分享的想法。在发现对方没有注意到这种伏笔时,那种成就感自然就更高了。
当然,纯粹为了消遣而看天净沙文章的人,也不会觉得哪里艰深难懂,一口气看下来也挺顺畅,那种华丽的文笔纯粹给人美的享受,让人不明觉厉的段落亦可以当作烘托气氛迅速地扫过,并不影响阅读。
因此。天净沙的小说的受众,非常广。男女老少皆可品尝。
再细细地读第二遍的李香莹,完全被吸引了,她忽然有一种感觉,纯粹欣赏天净沙的文字,似乎比剧情还要有意思,更不用说那些刻画得栩栩如生的人物了……
好强悍的文字掌控力!
李香莹不由想到了“文字掌控力”这个词。这是才女夏薇薇时常在她耳边念叨的,她原本还真的不理解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猜测这文字掌控力大概应该与文笔差不多。
可她现在却有些明白了,文字掌控力不仅仅是文笔,而是那种随心所欲使用文字勾勒出自己想要的感觉的能力。不论是世界的构造、人物的形象、合适的氛围……都能够用文字准确地描绘出来,这才是真正的文字掌控力!
李香莹这个时候完全被天净沙的真正实力所震撼了,她在读姚琼的小说时,再看第二遍时,就算是精读,也不会有这种体悟……
李香莹向对面上铺的夏薇薇说道:“薇薇,你也把姚琼的小说看了两遍?”
夏薇薇脸上带着一种处于思考状态的神情,她摇了摇头,道:“我还在看第一遍。”
“嗯?姚琼的小说连载,好像只有一万字吧?毕竟只是半月刊……”李香莹惊讶道。
夏薇薇用一种赞叹的语气说道:“姚琼的实力很强!我本来觉得自己的理解能力已经很好了,可我在读完三分之二时,愣是不知道他在写什么,但总觉得很厉害的样子,果然这篇新连载就像他说的那样,是向着遁矛文学奖而去的!”
李香莹听到夏薇薇的话,顿时就直皱眉头,姚琼这次的文章真的很难懂吗?那有什么意思呢,一味地讲究深度,而不讲究读者体验的话……
总之先拿来看看再说吧,李香莹暗自想到,她以前一直挺喜欢看姚琼小说的,虽然那部获得庄重文文学奖的《远山》看了个开头就放一边了。
李香莹准备先等夏薇薇看完,哪知道夏薇薇直接合起了杂志,对李香莹说道:“算了,我下看我家天净沙老师的吧,姚琼的还是等会再仔细研究吧……”
两人交换了杂志。
李香莹看了一个《隔岸》的开头,不由没了兴趣,心想这写的是什么啊,主要人物呢?写这些景物是在象征什么吗?
如果说连夏薇薇都对《隔岸》不明觉厉的话,那李香莹就不用说了。
所以李香莹很快就将姚琼的文章略过,开始翻《时光碎片》的其他文章,有些虽然是那些“偶像作家”写的,但李香莹却看得津津有味,因为这些“作家”年纪都不大,这写出来的文章“接地气”。
好吧,这“接地气”当然不是说他们写的文章很现实,而是说他们写的文章,正好对李香莹这种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的胃口,而购买《时光碎片》的群体,无疑大都就是这样的年龄。
姚琼这部新连载的风格,简直与《时光碎片》上其他文章格格不入。
夏薇薇这时则看《秒速五厘米》看得入了迷,首先这就是她熟悉的天净沙老师的小说,虽然她有些可惜这新连载写的不是古代言情,但校园言情当然也挺合她的胃口,倒不如说,校园言情合一切青春期少年少女的胃口,因为很有代入感。(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 文青是一种病(第二更)
夏薇薇当然也是一口气将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看了下来,她躺在床上,眯着眼睛,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只觉得整个人都被治愈了……
果然这就是一篇好温馨好温馨的小说啊,男主顾远与女主苏筱简直就是太配了,而且也很有缘,在同一时间转学到同一学校,然后于孤独之中互相温暖……
淡淡的温情充斥在整篇文章之中,让人的心情愈发放松,无需太多的思考,只需要跟随着天净沙那华丽精美的文笔行动就行了,这种为读者服务的小说,读起来实在太舒畅了!
就在夏薇薇陶醉于天净沙的新连载小说中不可自拔之时,她却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天净沙的小说写得好是好,但能不能胜过姚琼呢?
夏薇薇很想天净沙能赢,但她却发现这天净沙这次小说的内涵与深度,似乎完全比不上姚琼啊……
因为读天净沙的小说,几乎不需要思考,作者天净沙只是在用她那足以写出深度的文笔来写一个有趣的治愈人心的故事,所以自然很受读者欢迎。
但姚琼的这部小说,却一改之前的风格,开始走传统纯文学的道路,虽说有“师生恋”这样的噱头,但怎么看都像是整个故事在为所谓的内涵与深度服务,这显然非常符合那些文学奖学院派评委的胃口,但这个读者市场……
不论是作家、音乐人、导演等等,其实都想制作出商业与艺术融为一体的作品,但商业与艺术,却往往又是对立的。
因为商业的作品肯定是大众的作品,而艺术却意味着阳春白雪、曲高和寡。
很显然,姚琼这次为了冲击遁矛文学奖。毅然选择了阳春白雪,而天净沙则似乎并没有被姚琼影响到,依然坚持着自己的风格——她只是想写一个治愈人心的故事而已。
夏薇薇由于是个学生,眼光比较短浅,她可不认为什么青春文学是商业文学,所以她觉得决定二者之间胜负的。是那些比较有分量的传统作家,或者是遁矛文学奖的评委。
姚琼要冲击遁矛文学奖,显然给夏薇薇造成了一种错觉,以为天净沙也要去冲击什么什么文学奖,毕竟这段时间媒体总是炒作这两位作家……
可事实上,真正决定胜负的,只有销量。
至少在《时光碎片》主编钱四梁的眼中,他将姚琼挖过来,就是为了给予《青春祭》致命一击。并将作家偶像化这前途光明的道路发扬光大。
而击败《青春祭》的方式,自然是己方销量大幅增加,而让对方的销量大幅下降,造成管理层震动,迫使对方改变策略,按照他所制定的行业规则制作杂志,那他就赢了。
所以姚琼写出来的作品,第一就是要受读者欢迎。得奖固然是好的,但最重要的是拉动《时光碎片》的销量!
可惜钱四梁商业眼光确实敏锐。对文学却并不感兴趣,他一直知道遁矛文学奖的作品销量很好,却不知道那些作品是在之前销量很差,之后获得了遁矛文学奖,才会销量猛增……
所以在姚琼喊出要冲击遁矛文学奖时,他心中对此表示十分赞赏。却不知道这是姚琼的“文青病”犯了。
文青是一种病,得治!
这是商业作家圈子中流传的一句很广的话,姚琼自己当然也知道,可不犯文青病,怎么去讨好那些几乎都是学院派文青的评委?
就像无论是怎样的商业作家。网络写手自然也算商业作家,要赚钱,必须得迎合市场,把自己文青病治好,要不然就是自己和钱过不去,在写一部作品之前,就要对它进行定位。
由于姚琼自己不是学院派出身,因此他的作品天然就被那些评委看不起,但他的实力确实非常出众,所以他这次要卯足了劲文青下去……
很快,关注着两方对垒的各大媒体,便对双方的新连载小说进行了报导,不少文学报刊的评论有许多都是学院派的“文青”。
所以可以想象他们更看重谁的作品,《文汇读书周报》的特邀评论员,周迅人文学院院士郭逢春对姚琼的《隔岸》如此评价道:“其实我本来是不看姚琼的文章的,一是因为对情情爱爱的小说并不感兴趣,二是姚琼的性格,让我这种老一辈的人很难接受,但这次我看了姚琼的《隔岸》后发现,他确实是个很有实力的作家……(一堆对作品的分析),如果姚琼能够保证这样的深度与内涵的话,这部《隔岸》可以成为经典!”
郭逢春对天净沙的作品没有任何评价,因为他并没有看天净沙的作品,事实上他看姚琼的作品,也只是因为有人请动大人物向他说情而已。
《青春文学报》倒是请了那位有着“小姚琼”之称的安达溪来评论一下姚琼的新连载,这位被姚琼讽刺了之后当缩头乌龟的女作家,她甚至都拒绝了《青春祭》的约稿,其实她原本一直都是“跪舔”姚琼的,现在好像依旧不改她的“痴心”:“姚琼老师的作品还是这么棒,我早就已经期待了,天净沙的作品在我看来,是没有什么内涵的……(一大堆黑天净沙的评论),所以我认为在这次的交锋中,姚琼老师会在口碑与销量上完胜天净沙!”
《文学周刊》曾经被姚琼喷了个狗血淋头,自然与姚琼结了仇,可这次他们也学乖了,看到整个文坛似乎都在为姚琼吹捧,他们当然也跟风吹了一吹,不过他们再次提了一下天净沙,说她的文章其实也是不错的……
很显然,这种庞大的宣传之后,若没有《时光碎片》主编钱四梁的影子,那就怪了,出于对姚琼实力的绝对信心,他可是下足了筹码帮姚琼刷声望,这也是他坚持作家偶像化路线的体现,那就是要各种曝光要上头条,就绝对可以保证销量!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总销量便统计出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