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五章、坑爹的戒指
无品级宝物,法则复制戒指,可复制宝物,手下生物,使其可以被带离英雄世界,使用本宝物,将会消耗一定金币。
看完戒指上的介绍,程空不由有些目瞪口呆,原来这个世界叫做英雄世界,倒是与那个游戏有些相似了。
之前的猜测在这枚法则复制戒指上得到了验证,果然如此,这个异界的东西果然能够带到地球上去!
程空不由得心头火烫无比,更让他欢喜的是,按照戒指上的介绍,即便是将东西带离所谓的英雄世界,也仅仅只是复制一份罢了,不至于在将东西带离英雄世界后,宝物就从英雄世界里消失了。
如此一来,即便是将东西带到地球上去,自己在英雄世界里的实力也不会下降。
对于这戒指是无品级宝物,还是神器,程空倒没有半点注意,实用就好。
如果不实用的话,就算是一件神器揣在手里,恐怕还抵不上一件一级宝物。
在了解了这枚戒指的用处之后,程空就迫不及待的对着龟盾使用了戒指上携带的力量。
戒指上冒出一道七彩光芒,射在了龟盾之上,随着七彩光芒的照射,龟盾之上缓缓浮现出一面龟盾的幻像。
但这种现象并没有维持多久,七彩光芒闪烁数次骤然消散,那面龟盾幻像随着七彩光芒消散而崩溃。
程空不由得一愣,随后从腰间取下钱袋,轻轻一摇晃,钱瘪了。
在进入竞技场两次之后,钱袋里的金币还剩下五十一枚,可没想到使用这法则复制戒指,不但没能将龟盾复制到地球上去,反倒使得钱袋空了,连一个幻像都没浮现完全就崩溃了。
看来,这戒指使用起来,花费不小啊。
损失了五十一枚金币的程空不由得感到庆幸,如果是几百枚金币投下去,都没能复制过去的话,那才是要吐血了。
五十一枚金币,自己还损失得起。
不过,次日清晨,天边刚蒙蒙亮的时候,程空就起了床,站桩练拳,用蛇肉充当早饭之后,便带着布林,拉着拖车便朝着废弃金矿奔去。
原本准备在回去农庄之后再去清理的金矿被程空放在了第一位。
法则复制戒指在程空心里从宝物变成了一个吞金兽。
按照程空的推算,光是复制龟盾这样的一级宝物,至少需要五百金币以上,甚至于一两千金币都有可能。
因而赚取金币成为了程空目前的第一要务。
清理那些霸占金矿的骷髅兵,重启金矿,获得更多的金币。
在狂奔硬拖之下,程空返回金矿的时间比之前缩短了三分之一,要知道,那辆已经有些破烂的拖车上装着上千斤的蛇肉,虽说不用肩挑背扛,但也足以证明程空现在的力量比之前强上太多了。
程空并不知道,由于在竞技场里一系列的错乱bug,使得自己走上了一条与其它生物不同的进化之路。
至少现在,程空与同等级的弓箭手相比,力量是处于完全碾压的状态。
想想看吧,能够射出一百八十米的强弓,以那些弓箭手的臂力,根本就无法开弓射箭。
程空现在相对于其他弓箭手来说,唯一的弱处就是状态不太稳定,毕竟身上肌肉长得太快了,暴增的力量在短时间内根本就无法完全掌控。
因而在射箭时,有时能够命中,而有时则会偏离目标。
此时的金矿外,躺着四具骨骸,不过这样的小花招,已经不能够骗过程空,上次吃的亏,程空可没有忘记。
站得远远的,程空就是一箭射了出去,这一箭倒是精准,一箭就插在了一个头颅上。
箭矢携带的庞大力量一箭便将那落在地上的头颅爆了头,连带着头颅里的灵魂之火一并炸为碎片。
骷髅兵在一级兵种里原本就是最弱小的,遇上程空这个变态筋肉男,算是倒了大霉。
剩下的骷髅兵在爬起来的时候,一名被爆头,而另两头骷髅则是残缺不全,要么是骨手被箭矢射断,要么就是骨腿断上一条,彻底丧失了战斗力。
在三十米的距离上,程空根本就不可能给骷髅兵冲过来的机会。
将骷髅兵干得伤残之后,程空便朝着布林挥了挥手,示意其上前练练手。
布林在程空现在心里的重要性已经不低于大胡子了,可就是实力过于低微,程空决定让它吸收一些进化光球。
毕竟九头蛇体内所蕴含的进化之力是极其庞大的,但分散到每团肉块上面,也就很少了,即便是九头蛇的那枚蛇胆,程空吃下去后,也就是体内蕴含的进化之力变得充裕了一些,大约抵挡五六百公斤蛇肉的样子,但依然无法让程空再度进化,甚至于连达到顶峰的程度都没有。
若是能够霸占那座肉山的话,程空进化两次估计都够了,可惜肉山已经被绿龙霸占,程空待在身边的也就是一千来斤蛇肉,就算是全部吃下去,也没有多大用处。
因而程空现在将蛇肉当成了一般补充品,想要进化还得击杀其它兵种才行。
这一点对于布林来说,也差不多,虽说蛇肉之中蕴含的进化之力对于布林这样的超低级兵种来说效力很强,但也需要不少蛇肉,最为关键的是布林的肚子太小了,吃肉的速度远远不及程空,估计想要进化,还得吃上几天蛇肉。
程空可等不了那么久,至于骷髅兵的进化光球对于自己来说用处不大,除非数量庞大,或许会有一点用处。因而倒不如让给布林进化反倒要好上很多。
布林这小不点自然不会放过如此之好的机会,从腰间拔出匕首就恶狠狠的扑了上去。
虽说布林看上去很小巧,甚至于有些可爱,但千万不要忘记了,它是一头哥布林,即便是零级兵种,它也有自己凶残的一面。
扑到一头伤残骷髅兵的面前,布林的匕首就狠狠扎入了骷髅兵头颅的眼窝内,随后猛力搅动,直到那团灵魂火焰化为碎片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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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六章、清理金矿,金甲虫
接下来那头骷髅兵只是断了腿,手上的锈刀还在挥舞,布林想要干掉对方就有点为难了。
毕竟骷髅兵如果还能够挥动武器的话,那么布林想要如法炮制将对方灵魂之火搅散,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还好程空不愿意耽误时间,冲上前去,一脚将骷髅兵骨手踩断,布林方才能够将匕首扎入对方眼窝。
待到布林干掉最后一头骷髅兵后,大半的进化光球融入布林体内。
转眼之间,布林体内透出光华将其包裹了起来,形成一个小巧的光茧。
程空皱了皱眉头,这进化的时间可不短,少则二三十分钟,多则三四个小时,自己的时间不可能耽误在这里。
想到这里,程空提着了一根粗木棒,伸手将光茧抓起,放在肩上,朝着金矿入口走去。
尚未走到金矿入口,里面就传出叮叮的石头撞击声。
刚到面前,一头骷髅兵踩着吱嘎吱嘎的声音,从金矿内钻了出来。
程空一愣,但那骷髅兵却不是迟疑,举着锈烂的铁刀就劈了下来,程空随即回过神来,找死啊,老子愣一下,你就敢偷袭?
二话不说,粗木棒就横扫了过去,大腿粗的木棒带着呼啸的风声就砸在骷髅兵身上,骷髅兵身上发出一连串的咔嚓声,木棒所过之处,骷髅兵的骨头就应声而断。
这一棒子下去,骷髅兵就被拦腰砸断,上半身掉落地面,就连锈刀也抓不稳甩飞了出去。
程空根本就不会让着骷髅兵有更多的存活时间,紧追一步,大棒子朝着头颅砸下,转眼之间头骨崩裂,灵魂之火在这冲击之中化为青烟消散。
一头骷髅兵在程空的大棒子下,烟消云散,紧接着又一头骷髅兵从坑道里钻出,见到程空同样毫不犹豫的举刀就上,没多大会功夫,同样被砸成碎片。
干掉两个骷髅兵,程空感觉这木棒对付骷髅兵倒是挺好使的,唯一的问题就是布林形成的光茧几次从肩上掉落下来。
那光茧可谓是刀枪不入,程空最后索性也不去管它了,毕竟在战斗时还带上一个累赘,着实有些麻烦。
走入金矿坑道,程空感觉有些不太适应,这金矿坑道也不知道是谁修建的,狭小低矮,用来支撑坑道的木头也不过一米六七的高度,以程空的身高走在里面须得弓腰驼背不可。
如此这般狼狈,遇到骷髅兵时,更是不好过,骷髅兵在里面正好施展,程空就连大棒子都不好使。
无奈之下,程空只得每隔一段距离,就趴在地上,拉开大弓,丢出一块石头,吸引那些骷髅兵前来,随后一箭射出,若是能够一箭爆头最好,如若不能,至少也能够击断几根骨头,让骷髅兵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处于不利的弱势。
实际上这条金矿坑道并不算很长,前进百米就是三个岔道,加在一起,千米不到的长度。
骷髅兵二十个不到,若是在略微宽阔的地带一拥而上,程空处理起来倒是有些麻烦,不过在这狭长的坑道内,即便是骷髅兵再多,程空不过就是拼着挨上几刀,也能够将它们尽数灭了。
每次战斗所能够接触到的骷髅兵最多两个,相隔有些距离,倒是被程空一一击破。
等到程空在坑道内转悠了一圈之后,所有骷髅兵全灭,坑道内几乎成为了一片光球的海洋,如同百川归海,纷纷朝着程空扑来。
当然,这些光球对于程空来说,属于量多质劣,将进化光球尽数吸完,也不过让体内的进化之力提升两成。
程空算是看明白了,这英雄世界里的进化,与游戏升级差不多,最初零级升一级还算容易,但越到后面越难,仅仅二级兵种想要进化到下个阶段,就需要数量不菲的同等兵种。
总之,想要迅速进化,那么越级杀怪是必不可少的举动。
吸收完进化光球,程空弓腰驼背退出了金矿坑道,却见到一头金色的哥布林等在外面。
布林已经进化完毕,从一头普通哥布林进化为金色哥布林。
程空走到布林面前,就感觉有一种力量作用在自己身上,让自己很舒服。
幸运光环,金色哥布林的特有天赋能力。
“这金矿怎么运转起来?”
金矿内的骷髅兵已经被程空清扫一空,可金矿应该怎么运转,程空却不知道,对于他来说,金矿这东西最多也就是在书本上看过,其余的一概不知。
布林指了指提炼屋,程空不由得笑了起来,想必这金矿与农庄差不了多少,都需要自己去亲手启动才行,记得提炼屋里不是有一个炼金法阵么?
让布林守在外面,程空推开提炼屋的大门,走了进去。
当程空进入提炼屋之后,便发现了与上次前来的不同之处,提炼屋的空地上竟然出现了一大堆金币!
这堆金币是程空从未见过的数量,可以这么说,程空从农庄里收获的金币与这堆金币相比,简直就是大巫见小巫。
程空也没有更多的犹豫,取下钱袋,朝着那堆金币打开袋口,一阵清风从金币堆上吹过,顿时金币堆开始不断缩小,而钱袋内不断传来金币掉落时所发出的悦耳碰撞声。
待到金币堆消失,程空摸了摸钱袋,原本干瘪至极的钱袋内已经多出了两千个黄灿灿的金币,看来这应该是收服金矿的报酬了?
程空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朝着炼金法阵走去。
毫无疑问,炼金法阵里将能够兑换出启动金矿所需要的劳工,嗯,农庄里不也是这样么。
程空右手按在了炼金法阵上,随即一个干枯的声音出现在程空的脑海之中:“五金币兑换一只金甲虫,金甲虫繁衍须血肉,金甲虫不得离开金矿百米。”
很简短的话语,只要程空右手不离开炼金法阵,那么这个声音就会在程空脑海里反复不断的念诵,犹如学生用的复读机一般。
很显然,这仅仅只是金矿建造者留下的一段话语罢了,那金矿建造者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年,估计留在世上的也就是这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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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七章、繁衍金甲虫
五个金币兑换一只金甲虫?听说金甲虫的繁衍速度很快,程空不由得一阵窃喜,自己正好带着不少的蛇肉,想必用来繁衍金甲虫足够了。
毕竟按照金矿的大小,金甲虫这玩意所需要的数量也不会太少,若是全部用金币区兑换的话,刚刚收入两千金币的程空估计要肉痛无比,
再说了,若是这金甲虫能够带离金矿的话,倒算是一种不错的战斗消耗品。
可偏偏与农庄的农夫一般,这些金甲虫是不能够离开金矿太远的,完全失去了战斗的意义,最多也就是用来采集金矿,保护金矿。
程空从钱袋内取出五个金币投入了炼金法阵。
随着金币被投入炼金法阵,炼金法阵开始运转,一道光柱落下,一只半个巴掌大小的金色甲虫出现在程空面前。
程空将金甲虫抓在手里,还有点沉,毕竟人家也是塔楼系的零级兵种,可不是荒野里那些普通的阿狗阿猫可比的。
出了提炼屋,程空就让布林去拖车那里取了一块蛇肉过来,脸盆大小的一块蛇肉,随后将金甲虫丢到了蛇肉上。
在程空看来,这么大一块蛇肉,应该足够金甲虫食用了。
见到肉块的金甲虫顿时从呆愣状态转变为疯狂,两只钳子似的口器就狠狠扎入了肉块,疯狂的啃食起来。
啃食了一分钟不到,那金甲虫似乎就吃饱了。
脸盆大小一块蛇肉上就被金甲虫啃出了一个小坑,看到这里,程空放心了,吃这么一点,完全不用担心。
这金甲虫平时都是食用泥土矿石,贱得很,只有繁衍之时方才食用血肉,这与蚊子有点相似,母蚊子必须食用动物血液才能够性成熟,产下成熟的蚊卵来。
吃饱之后的金甲虫开始在蛇肉上来回爬动,每爬行半个指头的距离,就会抬起肥硕的屁股在肉块上点一下。
以程空现在的眼力,倒是看得清清楚楚,那金甲虫的屁股在肉块上点动之时,就会将一粒虫卵注入肉块之中。
前后不到半个小时,肉块上就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空洞,里面塞满了亮晶晶半透明的虫卵。
做完这一切,那只金甲虫似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从肉块上爬了下来,趴在地面上一动不动。
程空伸手将那金甲虫从地面上捏起,仔细一看,金甲虫已经死去,想来产卵已经将其所有力量耗尽,在产完卵的那一刻,生命力就彻底消失了。
程空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忙,蹲在那肉块边,让布林又去搬了一块肉来,扯下一小半丢给布林,蹲在旁边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要说这蛇肉,初食之时腥臭无比,让人呕吐不已,但吃得多了,习惯了,反倒是有一种香甜的感觉在里面。
总之,就目前而言,这蛇肉在程空口中,可要比农庄里出产的面包好吃多了。
程空吃得香甜,就是此时形象有点不太顺眼,树叶衣服由于不太经穿,早就在战斗中碎成了烂树叶,被程空丢在了坑道里。
现在程空**着身体,就下面用两片树叶挡了挡旗杆,加上没有洗澡形成的污垢,蓬乱的头发,咋一看去,犹如一个深山野人一般,何况手里抱着的生肉,更是锁定了这一点。
待到程空将蛇肉吃光,将饥饿的肚子填饱,那块丢在地上的蛇肉已经出现了一些变化。
一根根淡黄色的肉虫开始在蛇肉上出现,钻进钻出,将原本就有不少小洞的蛇肉咬得千疮百孔。
程空虽说没有密集恐惧症,但见到数以百计的肉虫在蛇肉上钻孔,也不由得一阵恶心,感觉自己全身上下的皮肤都生出了鸡皮疙瘩,之前吃下的蛇肉似乎也有这种肉虫在里面钻洞的感觉。
草!太恶心了,幸好自己提前将午饭吃了,否则的话这时候还不得呕吐出来?
毫无疑问,这些淡黄色的肉虫便是金甲虫的幼虫了。
在啃食了一会肉块之后,这些肉虫开始吐丝成茧,用淡金色的丝线将自己包裹起来,犹如蚕宝宝一般。
程空有些好奇,忍住恶心,将一只茧子捏起,用了用劲,发现就算是自己用力扯动,也无法将茧子破坏,可见这丝线的坚韧成都。
说实话,程空此时还生出了一点想法,如果将这丝线用来编制衣服,恐怕比避弹衣还要强上数倍。
但转即之后,程空就放弃了这个打算,要说在地球上还好说,在这里,别开玩笑了,什么条件都没有,自己对织布什么的根本就不懂,想要将这丝线织成衣服,恐怕其难度不亚于自己单挑一头绿龙了。
程空坐在地上胡思乱想,那茧子却开始迅速破裂,一只只淡金色的金甲虫从茧子里奋力挣出,随后又是一顿饱食。
这些比金甲母虫小上三四号的金甲虫在疯狂进食之后,体型迅速被撑大,根本就不用蜕皮,没小会功夫,这些小号金甲虫就长到了金甲母虫一样的体型。
但也正因为如此,那块蛇肉吞食得干干净净,就连一点肉末都没有剩下。
没有了血肉,这群金甲虫便开始朝着金矿坑道挺进。
程空对于金甲虫如何采矿倒是有些好奇,便跟在后面进了坑道。
这些金甲虫一进入坑道就犹如蝗虫一般,错了,比蝗虫都恐怖,一路过去,随即分散开来,覆盖了十多米长的坑道。
最先遭殃的是坑道内密布的碎石,这些碎石应该是那些骷髅兵没事敲坑道壁敲下来的。
要说这种含有黄金的碎石,其硬度虽说比较软,但也是石头,用来敲脑袋也是会起包的,绝对不会是豆腐。
但在这群金甲虫的口器下,这些碎石就变成了豆腐,一块拳头大小的碎石,三四只金甲虫爬上去,要不到十分钟,碎石就消失在它们的口中。
当然,与此同时,这些金甲虫的屁股里也会不断喷出一些粉尘,想必是碎石在它们体内消化后的残渣了。
在啃掉一定量的石头后,金甲虫开始朝着坑道外爬去,速度不算慢,甚至比农夫还快上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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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八章、好戏
金甲虫犹如被电脑控制的机械,出了坑道口,便从一个小洞钻入了提炼屋,一百只金甲虫一批,屁股朝着炼金法阵围成一圈。
没有人下达命令,它们却同时从屁股里喷射出金黄色的粉末。
这是黄金啊!
程空看得不由得一喜,这些金甲虫还真是挖矿高手,想来也是,如果不是如此的话,塔楼系里也不可能会有它们的位置了。
毕竟就算是金甲虫繁衍的速度再快,在一段时间后,数量再庞大,但战斗力过于纤弱,一个农夫用脚都能够踩死不少,要说在零级兵种里,金甲虫的战斗力完全就是渣中之渣。
但它们却有一个其它兵种无法替代的优势,它们能够将矿石吞食提纯,否则的话,塔楼系的城池也不可能利用无数的贵重金属,魔法金属来构造各种实力强大的炼金生物兵种。
要知道,不管是石像鬼,还是石头人等等炼金兵种,其魔法核心就是用各种贵重金属,魔法金属铸造而成,当然其中也少不了众多魔幻玄幻小说里喜闻乐见的魔法宝石等等。
但这些东西想要开采出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而金甲虫就随之出现,据说是一种魔法产物,不过确确实实解决了塔楼系的矿石开采问题。
就算是一些其它体系的城池,据说也有捕捉金甲虫用来开采矿石的举动,当然,这只是少数行为罢了。
随着金甲虫屁股里喷出黄金粉末,炼金法阵里很快就出现了一小堆金色粉末。
大概也就比一枚金币的量多一点,毕竟这些金甲虫的体型就半个巴掌大小,再说了,这金矿的含金量估计也不高,能够一次开采出这点量也算是不错了。
在喷完了金色粉末之后,炼金法阵随即就将金色粉末化为一枚金币,将其从炼金法阵内抛了出来。
程空取下钱袋将金币收了进去,虽说金甲虫源源不断的爬来转化金币,但程空感觉数量还是太少了,数百只金甲虫也不过将坑道覆盖十米,依照这个速度,一天的金币产量最多也就是三十来枚金币。
当然,就此来说,产量也不算低了,农庄一周也就是三百多枚金币。
可程空不满足啊,这可是金矿,如果不充分利用起来,自己还真是傻蛋了。
几只喷完黄金粉末的金甲虫被程空顺手捏在了手心里,来到提炼屋外,程空吩咐布林去搬了一些蛇肉来。
虽说蛇肉用一点就少一点,但好钢就要用在刀刃上,只要有了足够的金甲虫,那么金矿的产量将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而拥有了更多金币的自己,还在乎这么一些蛇肉?
数十块蛇肉一字排开放在了地上,相对于之前来说,进化为金色哥布林的布林力气大了很多,每次提两块蛇肉都不是问题了。
程空夸奖了布林几句,将金甲虫丢在了肉块上,随后又抓了一些金甲虫,保证每块肉上都有一只金甲虫。
做完这一切,程空接下来的时间就是坐在地上等待。
金甲虫吃肉的嗤嗤声着实让人有些难受,按照之前的程序,金甲虫从吃肉开始到产卵,卵孵化,最后成为金甲虫,需要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这种枯燥的等待让程空有些无聊,随后吩咐布林盯住这里,自己则是背着大弓在周围转悠,算是放哨了,免得有什么强力兵种到来,自己还不知道,被人偷袭就悲催了。
金矿周围是一片茅草地,但也稀稀拉拉的长了一些树木,毕竟这一带已经是茅草平原靠外的地带,不像农庄那边,尽数都是茅草和农田。
但即便是如此,一眼望过去,五六百米内基本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躲过程空的眼睛。
筋肉弓手也是弓手嘛,这眼力是远超常人的。
程空爬上了一棵树,躲在茂密的树冠里,眼睛却透过树叶的缝隙四处张望,也不知道怎么的,他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危险感觉。
但又不算是很剧烈的那种,淡淡的,就好似知道有危险可能出现,但这威胁并不致命。
在树上待了一会,程空由于那种危险预感,心里有些不太踏实,随即又跳下树来,耳朵贴在地面上,模仿布林的举动,探听周围的情况。
说实话,这贴地神听术还真好用,除了在天上飞的家伙,其余的大多都能够被听出来。
这不,程空的耳朵刚一贴近地面,就听到了一连串的杂乱脚步声,光从这声音上听,肯定不下十来人。
当然,程空并不精通这个,与布林能够听出对方大概的身份相比,程空也就听个响,只能是大概听个数目。
嗯,是这个方向,程空选了一棵最高大的树木爬了上去,站在树丫上,用手挡了挡阳光,举目看去。
哟呵,有好戏看了,竟然是一场追逐战。
一头白色的半人马跑在最前面,嗯,那是一头进化之后的半人马队长,后面追着一群海盗,大概有十多人的模样。
呵呵,海盗可算得上是程空的老相好了,之前在农庄时,程空几人可是干掉了不少的海盗。
没想到今天又见到了,难道英雄世界里的海盗不玩船了?上岸转职了?
程空看得笑呵呵的,那头半人马队长身上破损了不少处,皮肉翻飞,不少地方都掉了毛,最关键的是一条后腿受伤了,使得速度大减,以至于不能够摆脱那些海盗的追击。
半人马队长乃是堡垒系一级兵种半人马的进化种,擅长奔袭,手上抓着一把长矛。
通常情况下,半人马是擅长射击的,但也有一部分使用长矛,当然像这样的半人马其力量却是要超过擅长射击的半人马。
不过在此时此刻,估计那半人马队长后悔了,若是擅长弓箭的,这一路逃过来,早就将这些海盗给灭了,何至于被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看着那头半人马队长一步一瘸的模样,程空皱了皱眉头,虽说暂时有点可怜对方,但他却没有处处做好人的习惯,再说了,你救了这个半人马队长难道就能够收服它当手下?
感谢阿刚77的打赏,感谢操你你道友的指正错误,嗯,这个名字也不知道能够显示出来。我去翻翻看,将错误改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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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九章、马骚味
别做梦了,招降是要看几率的,并且这个几率很低,低得让人发指,之前就说过这个问题了。
那半人马队长逃来的方向正对程空这棵大树,随着距离的靠近,程空的嘴巴开始张大了。
虽说他的听力没有眼力那么夸张,但三十米内的声音不会漏下很多。
随着那半人马队长逃入程空三十米范围后,程空就听到它一边狂奔,一边狂骂:“我草你们全家妇女,来啊,来追你家爷爷!只能舔爷爷的屁眼。”
草,什么时候半人马会骂人了?程空不由得双眼瞪大了。
虽说程空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半人马,但从大胡子,布林这些家伙的表现就可以看出,即便是再不高兴,也不会随口骂人的。
哦,它们根本就不会骂人这一专长技能,至少对于这些低级兵种来说,智力再高,似乎都不会骂人,尤其是这种群体攻击对方家庭女性的嘲讽大招。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那些海盗连话都没吭一声,埋头猛追,总之,不将半人马队长大卸八块,他们是坚决不肯离开的。
海盗似乎也明白这是在辱骂自己。
好吧,不管怎么说,程空得出了一个结论,这匹半人马队长似乎与自己来自同一个地方,虽说不知道他怎么进化成为半人马的,但那骂人的话语听上去是那么的耳熟。
嗯嗯,虽说来到这个英雄世界后,能够说听这个世界的通用语,但能够流利使用中文来骂人,那么其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一个或许与自己一样被光盘插到脑袋的倒霉蛋,或者买a片碟子,买到了歪货,总之,一个与自己拥有同样国籍的倒霉蛋,不小心进入了这个世界。
嗯,看来不出手,都有些不太好意思了。
程空抠了抠连续数日没有清理而变得越见发痒的头皮,将一小块油垢弹了出去,随后抓起背后的大弓,瞄也不瞄,唰一箭就射了出去。
没法,距离太近了,蹲在树顶上的程空到从树下经过的海盗之间,不管怎么计算,其距离都不会超过五到十二米。
快要撵到半人马屁股的海盗最远,刚经过树下的海盗最近。
一声轻微的弓弦震响,最后的那名海盗就被一箭穿膛,连惨叫都没有医生,便倒了下去。
穿膛而过的箭矢余力不衰,恶狠狠的一头咬在了前面一个海盗的屁股上。
“哎哟!”海盗的惨叫声飚得犹如帕瓦罗蒂的高声部分。
怎么回事?原本一心追杀半人马队长的海盗们顿时炸了锅,转身就要寻找敌人。
可就在这时,唰又是一下弓弦的震动响声,冲在最前面的海盗被一支箭矢穿颈而过。
嗯,虽说程空瞄准的是海盗的额头,但由于状态的不稳定,箭矢略微下偏了二十公分,当然,这并不算太大的问题,毕竟不管是爆头,还是穿颈,那名海盗都会死,唯一的区别就在于马上死和挣扎一段时间,捂住不断冒出血沫子的喉管而死。
射完这一箭,程空就跳下了树,朝着海盗们打了一个招呼,转身就跑。
海盗都围了上来,不跑是傻子啊,真要是海盗全蹲在树下了,程空就算是射术通神,也要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这可不是一两名海盗,海盗再弱也是一级兵种,二十多个一扑而上,足够堆死程空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程空带着海盗们开始兜圈子,而那名获救的半人马队长此时也回过神来,拖着那条瘸腿就开始反杀。
说实话,以程空现在的实力,兜圈子放风筝来对付海盗,只要地形不太狭窄的话,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要知道,一名弓手,还是筋肉猛男型号那种,射个上百箭都没有多大的问题。
在程空放风筝,兜圈子,不时放出冷箭,后面半人马队长疯狂追杀,两者配合起来倒是天衣无缝。
没多久,二十来个海盗都躺了,战斗就此结束,四处散落的海盗尸体,化为一大片乳白色的进化光球,腾入半空,如同百川归海一般,分别融入两人体内。
以程空现在的肉身强度,这些进化光球没多久就被尽数吸收,最多也就是带来一点快感,何况自己身上半点毛伤都没有。
倒是那半人马队长吸收起这进化光球来有些吃力,痛得在地上打滚,偏偏二十多海盗里有十七八个被程空干掉,半人马队长所获甚少,没能达到进化的程度,简单来说,处于没有防护的状态。
程空站在半人马队长面前,那半人马队长脸上都有些变色,这不是被痛得变色,而是被程空惊吓的。
谁知道程空是个什么心性的人,趁着自己毫无防备,干掉自己,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让半人马队长欣慰的是,程空虽说不算好人,但也不是那种喜欢乘人之危的人,再说了,程空感觉干掉一个半人马对自己的好处不大。
不如留着,问问情况更好一点。
待到半人马队长满身大汗从地面上站立起来后,程空嘿嘿一笑:“你叫什么名字?”
“你叫我马老三吧,在这里,我随便说个名字,你能知道是真是假?”
半人马队长呵呵一笑,身体猛力抖了抖,一片汗水珠子从马身上抖出,逼得程空不得不倒退三步。
草,这汗味也太臭了吧,一股子马骚味,也不知道这位老兄是怎么适应下来的。
不过,也对,通常情况下,自己身上的臭味自己很难闻到的,习惯了嘛。
“那你叫我程老大吧,对了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程空点了点头,对于这马老三的坦诚直率倒是有几分欣赏,当然对于称呼,程空可不愿意吃亏,给自己按了个程老大的名号。
这个并不算离谱,毕竟程空在家中是独子,加之在堂弟堂妹表弟表妹这一兜子兄弟姐妹里都算是年龄最大的,自称一声老大,也是正常。
感谢魅族伤不起,刘定凯,魔为三位道友的打赏。
另外多一句嘴,嗯,经常在书评区里看见有读者问,这本书是不是西门写的,是不是换人了,怎么与夺取神格风格不一样?
我看了,感觉很欣慰,好吧,我这个人脸皮很厚的,我感觉这是读者对我的肯定。
至少我的风格已经脱离了几年前的模式。
简单来说,夺取神格,亵渎祭司,堕入深渊算是我的三部曲,众神殿堂是想要继续奇幻的风格,可惜失败了,扑街了,扑得让人伤心。索性就换了现在这个马甲猛虎道长,决定改变风格,写了一本立道庭。
立道庭的反应很不错,虽说看上去点击和推荐票并没有夺取神格多,但实际上大家也知道自从起点几次改版之后,推荐票这东西就很不好搞了,西门又不喜欢去买票什么的。没法,葛朗台嘛。
但订阅这些却要比夺取神格更多,算是一个新的起点了,如果不是后面思想太复杂,加的东西多了点,估计成绩会更好,后面写崩了,实在是对不起兄弟们。
立道庭之后便是这本都市版英雄无敌了,没法,本人写书一贯不打大纲,天马行空,所以题材思路这些东西都是随着剧情推动而走,就算是我自己也不知道主角下一刻可能发生什么。
最后郑重声明一点,本书是西门飞雪写的,没法,这个马甲的名气比猛虎道长响亮,读者老问这个,也影响其他读者的感观,请问这个问题的读者朋友别问了。
说实话,西门一没多少钱,请不起枪手,二,西门是葛朗台,舍不得出钱请枪手,西门又不是千字几百的买断大神,请枪手的钱还不如自己赚,西门不傻,呵呵。
感谢兄弟们的关系,还请你们继续支持贫道,支持猛虎,支持西门,总之,记住了猛虎就是西门,西门就是猛虎,现在争取将猛虎顶起来,西门就让他消失吧。
西门要是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写自己喜欢看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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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章、马老三的故事
那半人马队长对于程空有点占便宜的名号倒没有多少反感,呵呵一笑,摸了摸肚子:“程老大,皇帝还不差饿兵,我们是不是整点吃的,再来讨论问题?之前被那群海盗追得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了,现在我肚子里都能够撑船了,呵呵。”
这半人马队长倒是很会说话,就连要吃的,也是不卑不亢,让人听来也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程空看人比较准,从这马老三的能屈能伸,礼貌与粗暴的转变,言语举止之间,感觉到一股子熟悉的味道,嗯,应该是体制内混的。
“走吧,今天算你运气好,遇到了我。”
程空转身就走,将后背大大方方的暴露在马老三面前。
嗯,这算是一种试探,如果对方有恶意的话,那么后背暴露出来,自己又是一个远程弓手,他会心动的。
当然,就算是不心动,也不能证明对方是好人,只是利益还不足够罢了。
来到提炼屋外,繁衍出的金甲虫已经进了坑道,布林跑到坑道里去监督了。
程空取了一块蛇肉丢给马老三,马老三接过之后不由得一愣。
说实话,虽说这九头蛇的肉很不容易变质,但放了这么长一段时间,上面都逗苍蝇了,闻上去味道也不太利爽。
捧着这肉的马老三差一点就呕吐出来。
马老三在现实里的身份可要比程空这等人高多了,平日里不说是山珍海味,至少也是茅台酒端着,美味佳肴夹着,即便是进了这里,生吃是吃水果,肉类都要烤熟了才吃,什么时候直接吃过生肉啊。
何况这生肉还不知道是什么肉呢。
看到马老三那呆愣的模样,程空笑了:“怎么,感觉没胃口?”吃着话,程空抓起一块蛇肉,蹲在马老三旁边就啃了起来。
程空的举动差一点就让马老三给呕吐出来了。
这小子是存心的,不过马老三还真没法像程空那样抱着蛇肉就啃。
愣了一会,马老三实在没法,去捡了些木柴,拔了点干枯的茅草,起了一堆篝火,将蛇肉串在上面开始烧烤。
程空还以为这马老三是个熟手,没想到吃不惯生肉的他竟然连烧烤都不会。
且不说他将肉块穿在树枝上的笨拙,就说他烤肉时不知道调整火焰高度,只知道一个劲的往篝火上凑,没多久淡淡的糊味就出来了。
看他那笨手笨脚的模样,程空还真担心那块蛇肉给糟蹋了。
无奈之下,程空搭了把手,一把将他推开,接过蛇**子,烧烤起来。
待到要熟的时候,程空撒了点岩盐在上面,这是当初大胡子用剩的,一直没用上,这次倒是便宜马老三了。
程空跟着大胡子倒是学了几招,不至于将肉烤糊,可要比马老三这个五体不勤的家伙强太多了。
因而程空刚将烤肉从火上拿下来,早已馋得口水直流的马老三就扑了上来,抢过烤肉就啃,完全没有想到烤肉才烤好,温度有多高,一声哎哟,被烫得眼泪珠子都出来了。
好不容易享受了这顿大餐,马老三顶着泪珠子就被程空抓住询问了起来。
要说这马老三没怎么吃过苦,但嘴皮子倒是游刃有余,除了关于自己真实身份没说,其余的都倒了出来。
说实话,马老三最初是有点起心,想要干点什么,官场中人嘛,知道什么利益才是最重。
但光是吃蛇肉这件事,马老三算是看出来了,自己距离这家伙差得太远了。
看看人家这适应能力,吃生肉都不皱眉头,反观自己,连肉都烤不熟,差距太大了。
再看看人家那一身肌肉,尼玛,还是人么?说实话,要说肌肉的话,一级兵种里,半人马的肌肉绝对不算弱的,半人半马,四条腿跑起来,速度溜快。
可人家那肌肉,背后的大弓,既能远战,估摸着近战也不弱,这里可不是电脑里的游戏世界,而是真正的世界,什么弓箭手被近身就完了之类的话语,就是扯蛋!
关键还得看实力。
很显然,光从杀伤海盗的数量来看,对方完全碾压自己。
最关键是人家救了自己,看得出来,多少有点善心,但像这样有善心的人能够在这个世界里混得如鱼得水,意味着什么?
不用说,大家都知道了。
因而马老三彻底熄灭了想要干点什么的心思。
原来,这马老三的遭遇与程空,慕容雪都不同,他得到光盘进入这个英雄世界后,第一站就是黑山城,一座坐落在黑色山脉上的堡垒城。
马老三最初是一头花精灵,就是那种巴掌大小,背后长着一对蝴蝶翅膀的小家伙。
关键是黑山城虽说被周围城池攻打过几次,但由于实力和地利的关系,在黑色山脉上稳如泰山,马老三也跟着树妖混了些战功,吸收了一些进化光球,从而进化了三次,从花精灵进化为树精灵,再从树精灵进化为半人马,最后从半人马变成半人马队长。
花精灵乃是堡垒系的零级兵种,树精灵乃是花精灵的进化种,它们与树妖之间是共生关系,因而就连它们的巢穴大多数时候都是安在树妖头上的。
花精灵与树精灵唯一的能力就是能够加快树妖移动的速度,作为报酬,树妖干掉的敌人所分解出来的进化光球,它们也是可以分享一些的。
说实话,在五级兵种里面,树妖称得上是强者了,最大的弱点就是速度太慢,但这个弱点被弥补上来后,对于树妖的战力来说,将会是一个飞跃。
听到这里,程空的眼睛都绿了,这太不公平了吧?
凭什么,老子一进来就得城破逃命,这老小子就舒舒服服的战斗,混进化光球,老天不公啊。
当然,程空也明白,难怪这老小子没实力,说实话,舒舒服服待在城里是安全,但从锻炼的角度来说,在外面拼死拼活的家伙,实力绝对超过这些温室花朵。
不说别的,光看慕容雪作为一个弓箭手都敢去招惹树妖,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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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四章、马老三的悲催
请各位兄台,登录账号之后阅读,可以给本书增加几个会员点击,呵呵,会员点击有点少,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换成马老三,看见树妖估计就一溜烟逃命去了,哪里还会想到干掉树妖的事情。
不过这马老三终究没能将好日子一直过下去。
在进化为半人马队长之后,他就被黑山城的将领委派了一个任务,侦查黑山城西方的情况。
好吧,在接到任务的那一瞬间,半人马队长那在官场浸淫十多年的脑子几乎以为将领想要铲除异己,将自己派出去送死。
不管怎么说,城内比城外的安全性,要高出几十倍。
最关键的是黑山城周围真的不安全。
想想看就明白了,黑山城周围并不是只有黑山城这么一座城池,同样身为堡垒系的就有翡翠城,巨木城两座城池,还有生死大敌一般的墓林城,嗯,是墓地系的城池。
四座城池之间的距离不过百里,虽说黑山城遭受的攻击最多,但其余几座城池之间的攻伐也是连绵不绝。
这些城池之间的攻伐,完全就好似有一只小孩的手在拨弄,时而我打你,你打他,时而他打我,你打我,混乱一片,完全没有半点规律可言。
即便是最弱小的巨木城也敢与最强大的黑山城叫板,明明身边就有几处矿藏可以占领,却视而不见,长途奔袭攻打最远的黑山城。
如此局面可谓是混乱至极。
说到这里,就需要说说黑山城的地理位置了,嗯,这四座城池所处之地说白了就是黑色山脉围绕而成的一个盆地,这黑色山脉上有着神秘的力量笼罩,使得几大城池的兵种根本就无法越过黑色山脉前往其它地方。
当然,黑山城除外,它就坐落在黑色山脉唯一通往外界的通道上。
西方正是黑色山脉通道的出口,当然,来自于其它城池的攻伐并不仅仅局限于黑色山脉内的其它三座城池。
还有来自于黑色山脉之外的城池,有了这一点,黑山城才是受到攻伐最多的城池。
去西方探查情况?马老三接到任务后,那张马脸都垮下来了。
虽说来自于其它三座城池的攻伐很猛,但来自于黑色山脉之外的攻伐更猛,记得上次,也不知道是什么城池开来的大军,数以千计的低级兵种,还有十多头六级兵种独角兽,打得黑山城的城墙都破碎了,双方阵亡兵种堆满了城墙缺口。
如果不是黑山城那两头绿龙在千钧一发之际出击,用酸毒龙息将城墙缺口耕了几遍,随后作为后备军三十多头精锐树妖反扑,击退了来犯之敌的话,恐怕黑山城就破了。
总之在马老三的心里,黑色山脉以外的地方更加恐怖危险。
但在黑山城,将领下达了命令,就得执行,可不像现实官场里可以装病来个推三却四,将差事给推脱掉。
还好,执行任务并不是让马老三一人前往,还给他委派了十头半人马作为手下。
说实话,当听到这里时,程空心里又开始骂娘了,人和人还真是不能相比的。
自己进来是城破人亡,忙着逃命,辛苦这么久,也就大胡子两个一级兵,看看人家,小日子过得舒服不说,出去探险都附送十个一级兵,这还有天理么?
若是换成自己,后面有靠山黑山城,身边带着十个一级兵,这日子还不混得流油?
程空蹲在马老三身边愣神,接下来却听得马老三之后的悲催往事。
带着十个半人马,马老三不得不离开了黑山城。
像这样的小部队,黑山城经常派出,说白了就是圈地盘占资源。
任何城池想要发展起来,都离不了各种矿藏,偏偏这些矿藏在城池里一般是不可能出现的,都在野外,今天你占我的,明天我占你的,总之被派出的小部队最后多数都是阵亡。
你占了资源,难道还不允许别人抢回来?这一抢,死人就在所难免了。
当然就算是死,对于城池来说也是有价值的,能够多占几天,也能多得几天的资源,反正死几个低级兵种与获得那些资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
马老三可不愿意为黑山城卖掉这条老命,因而在离开黑色山脉之后,就打算自立为王。
谁想知刚离开黑色山脉不久,马老三一行就被一群布网蜘蛛伏击了。
话说这布网蜘蛛乃是地下系零级兵种蜘蛛的进化种,虽说个头也就脸盆大小,十多只对上一头半人马都不是对手,但它们有一个天赋能力,织网。
在马老三准备歇息的那片树林里,被一群布网蜘蛛布满了蜘蛛网。
不用多说,大家也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了。
马老三带着半人马就闯了进去,这倒不能怪他不谨慎,他在黑山城里知道的东西比程空还多,但没有在外面经历过,对于这个世界的残酷性多少缺点认识。
布网蜘蛛们大摇大摆的出现在马老三面前,正如之前所说,布网蜘蛛的战斗力很差,被干掉几头之后,立马撤退。
马老三带着手下乘胜追击,在他眼中,那些蜘蛛可都是进化光球,可当第一头半人马被蜘蛛网网住时,他才知道中了埋伏。
没法,马老三根本就不知道这蜘蛛居然会玩请君入瓮这套把戏。
等到警觉时,半人马们已经收不住脚,一头头冲入了蜘蛛网里,随后奋力挣扎,身上的蜘蛛网越缠越多。
总之,要相信这一点,英雄世界的蜘蛛网绝非地球那些蜘蛛网可比的。
若是在外面,双方摆齐兵马对阵,马老三随随便便就赢了,可在这树林里,人家布网蜘蛛已经不知道经营了多久,还怕你这群入瓮的半人马?
等到马老三拼命逃出树林时,跟在屁股后面的半人马也就只剩下五头了。
离城第一战,丢盔卸甲,损失过半,马老三说起这段话的时候,脸色多有不愉,也不知道是痛恨那些蜘蛛,还是痛恨自己过于轻敌。
在损失一半兵马之后,马老三在接下来的路程里也显得谨慎很多。
可运气不太好,在想要攻占一座伐木场时,被把守伐木场的一群农夫给赶了出去。
感谢孟挺,sammo2005两位道友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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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五章、无题
被农夫赶走还算不错,至少没有损兵折将,可等到马老三发现一座水晶矿时,霉运彻底降临了,把守水晶矿的竟然是一群木乃伊。
木乃伊可是野外中立二级兵种,移动缓慢,但血厚防高,最要命的是在被它们接触之后,就会被诅咒,战力下降微弱,移动速度下降少许。
与木乃伊之间的战斗就不用过多阐述,总之马老三差一点就成光棍司令。
半人马阵亡四头,就剩一个跟班。
在这之后,马老三就再也不敢去打矿藏的注意了,沿途发现的矿藏,乃至于宝箱,他都没敢多看,埋头赶路,想要找个略微安全一点的地方。
但霉运始终笼罩在他头上,最后就在踏入茅草平原,找到一条河流时,发现了一条搁浅在河边的海盗船。
至于这海盗船是怎么搁浅到这里来的,马老三并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就是,当他发现海盗船的时候,海盗船上的海盗也发现了他。
随后,海盗船上就是几炮轰了过来,将他最后的小跟班给炸死,而自己一条后腿受伤,被一群海盗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直到被程空所救。
马老三的故事至此结束,剩下的程空都知道。
程空听了马老三的故事倒是有些感叹,不管是谁,进了这个世界,最终都会在生死之间挣扎,没有可以幸免的。
就算是自己,如果落在黑山城,恐怕到现在的处境,也不会比马老三好上太多。
脑子里转了几圈,程空将马老三话语里透露出来的信息吸收了一遍,虽说对于马老三所提到的几座城池,很有兴趣,但他更关心一点:“对了,你这半人马模样,回去怎么办?”
“回去?你是说回地球?不影响,回到地球,我还是原来的模样,只是身体要强壮一些。”
马老三被程空突如其来的问题愣了一下,随后笑着回答。
程空听了马老三的回答,点了点头,想来也是,如果马老三以半人马形态回去的话,恐怕这新闻早就传出来了。
多稀罕,真正的半人马,西方神话传说里出现过的家伙,还不得上央视头条啊。
不过这应该有点什么诀窍在里面,否则的话,自己浑身肌肉和突然增高的身体也算是一种变异,为何不能在现实中掩饰。
程空没有多问,却是眼睛看着马老三。
马老三强笑了一会,但渐渐的,随着程空的目光,马老三感觉有些背后出汗,在离开黑山城,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马老三这算是知道,这个世界中蕴含的黑暗和血腥,不说别的,光是这吃不好,睡不好,就足以让他有些精神崩溃。
在脑子里思索了一会,马老三明白了程空的意思。
“广场,广场里可以掩饰自己的形态。只要说出来就可以了。”
马老三还真担心面前这个壮汉一言不合就出手,虽说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程空点了点头,他相信马老三没有骗自己,毕竟这种事情只要试试就知道了。
自己以往从没有在广场里过多停留,将广场仅仅当成了一个过路的通道,倒没有马老三那样细腻的心思。
程空问了问马老三离开这个世界的时间,算了算,与自己差不多,随后便带着马老三去了金矿坑道。
当马老三见到金矿坑道时,两只眼睛已经发直,黑山城那么强大,也不过占据了三个金矿,没想到这家伙独自一人就占据了一条金矿!
好吧,说实话,马老三在见到金矿的那一瞬间,已经压抑下去的心思又翻了上来,但很快又被自己彻底湮灭。
无数的金甲虫从坑道里蜂拥而出,钻入提炼屋,这场景给马老三的感觉就好似自己第一次在树林里遇见伏击自己的布网蜘蛛。
这根本就不是自己所能够掌控的力量!别说自己能否干掉这个叫做程老大的家伙,就算是干掉了,这满金矿的金甲虫也不是自己所能够对付的。
马老三并不知道金甲虫如何繁衍,但他看见无数金甲虫从程空身边经过时,自行绕开一段距离,这就足够了。
这家伙果然不是自己所能够比拟的强大,并且看其肌肉的膨胀程度,恐怕其在进化道路上已经不是标准模式,进入了神秘模式。
马老三在彻底熄灭了心思之后,程空进入提炼屋,将产出的金币一扫而光,一共获得六十多枚金币。
要说这个比例可要比农庄高多了,但对于程空来说这还不够。
离开提炼屋,程空取来一些蛇肉,抓起一些金甲虫丢在蛇肉上,让其自行繁衍,反正这些金甲虫在没有肉吃的时候都会自行爬入矿坑采矿,倒是省了自己一番功夫。
“走,上路了。”
程空有些依依不舍的带着马老三离开了金矿,嗯,布林就被程空留在了金矿把守矿洞。
不管怎么说,金甲虫根本就没有智力可言,若是遇到敌人也就只会玩倾巢出动这一招,问题是若是遇到智商略高的家伙,恐怕一把火就将金甲虫给烧个干净,因而布林留在这里负责控制指挥金甲虫,能够极大增强金矿自身的防御力量。
有了指挥的金甲虫其战力恐怕提升数倍不止。
程空还给布林留了一半的蛇肉,除了布林吃喝之外,用来繁衍金甲虫,以弥补损失,除此之外,布林还有一个任务,那就是将提炼屋内兑换出来的金币收藏在隐秘的地方,以免在金矿受到攻击时被一锅端了。
没法,这就是英雄世界与游戏的不同之处了。
若是电脑游戏的话,金矿什么的,每天都自行上缴到主人包里,连运输都不需要,可在这英雄世界,这个真实的世界里,除了一些稀奇古怪的法则影响,其余的都与地球没有任何区别,不管是农庄还是金矿,生产出来的东西都不会变成一个数字挂在你的背包或者属性栏里。
因而,在金矿没有被其它强大生物夺取之前,程空须得每隔一段时间前往金矿收取金币,而程空不在金矿的时候,就需要布林将金币隐藏起来,避免可能出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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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六章、回到农庄
马老三在认识清楚自己的处境之后,也没有奢望与这个金矿产生亲密关系,在这个世界里能够保住自己一条命就不错了。
程空算是他现在找到的唯一靠山。
回去的路上,程空倒是省了一些脚力,马老三不是有四条腿么?于是乎,拖车在加固之后,用藤条直接挂在了马老三身上,而程空则是坐在拖车上,好似一个马车夫赶着马车前进。
对此,马老三略有一些不满,但在听说农庄有香喷喷的面包之后,这点小小的不满也被抛弃了。
就目前而言,马老三想要洗个舒坦的澡,吃上一顿正常的食物,那蛇肉烤着吃也不太符合他的胃口,太腥了。
毕竟马老三在地球那边养尊处优惯了,对于现在的艰苦岁月,心里都快要爆发了,浑身的汗臭味,就连自己都受不了。
在半人马的高速拖动下,农庄没多久就出现在视线范围内。
让程空感到欣慰的是,农庄在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并没有受到任何攻击,想来那头比蒙巨兽在经过时,已经将所有的野物被吓跑了。
即便是那些野物回来,估计也要一段时间了。
程空带着马老三去农庄附近河边痛痛快快的洗了一个凉水澡,由于马老三的体型缘故,有些地方没法清理到的,还得请程空帮忙。
人在赤身**之后,最初的感觉是有些尴尬,但放开之后就无所谓了,反而会产生一些亲近。
程空与马老三也是如此,在河水里一起洗澡,相互搓背之后,两人之间的关系迅速升温,除了双方在现实社会里的真实身份之外,两人之间可谓是无话不说了。
马老三此时算是对程空服气了,听听别人的经历,再对照对照自己,羞愧、惭愧啊。
人家进入这里时,城池都破了,就带着几个农夫逃命,自己也是农夫,这些时间奋斗下来,竟然积累了一块不小的基业,农庄金矿不说,光看大胡子那两个枪兵就是气势雄壮,精锐至极。
若是一对一的话,马老三都不敢说自己能够单挑胜过比自己还低半级的大胡子。
自己难道身居高位之后,懒惰了么?
马老三在心里寻思着,却听见那位程老大狂吼一声:“雪儿。”这声狂吼里面交织着柔情绵绵,显得怪异无比,听得马老三全身上下鸡皮疙瘩一串串的冒出。
抬头一看,马老三才发现农庄入口处站着一名体形纤柔的弩手。
而程老大此时已经狂奔过去,一把将那弩手紧紧抱在了怀里。
嗯?看上去好像是情侣。
马老三虽说因为年纪缘故,对于这些东西已经不太感兴趣,不过也对程老大有了几分敬佩。
很显然,这所谓的雪儿绝非是跟着程老大一并进来的人。
关于这一点,马老三曾经做过实验,毕竟自己一人在英雄世界里感觉有些孤单,不太安全,就想要将几个心腹弄进去,结果没有一个成功的,即便是他们点开了g盘,所看到的也就是一款正规无比的魔法门之英雄无敌游戏,其余的丝毫没有半点动静。
倒让他那几个心腹看向自己的眼神怪怪的,可能是在想老板怎么喜欢玩电脑游戏了,这简直就是皇帝想要扮乞丐的风范啊。
当然马老三的身份距离皇帝还是差远了,但难以杜绝他们会去这么想。
废话少说,回归正题。
程空能够在这个世界里泡妞,这着实出乎了马老三的意料,如此一来,程空在这个世界里的力量又翻了个跟头,着实让马老三心头艳慕不已。
不管马老三站在那里心里想事,程空抱着慕容雪转了几个圈子方才停下来。
这些时间没有见面,着实让程空有些想念,原本以为这次是见不着面了,可没想到慕容雪却又进来了。
这种反差的刺激使得程空有些癫狂。
待到情绪恢复正常之后,程空则是将马老三,慕容雪两人相互介绍了一下。
马老三此时已经生出向程空靠拢之心,自然朝着慕容雪夸赞了几句,对于他这样的官场老手来说,只要愿意放下心态,人际关系交往是游刃有余的。
此时已经靠近黄昏,程空也让大胡子去安排了一桌丰盛的大餐,都回到农庄了,这些都不算什么问题。
在吃饭之时,程空算是了解了慕容雪这段时间的情况。
原来,慕容雪母亲所在的那个李氏形意家族还真算是古老,当然古老也意味着古板。
虽说随着时代的前进,李氏形意家族也渐渐变得有些开明,比如让慕容雪回归家族,登记拳谱,就算此列。
若是换成十多年前,根本就是不可能出现的事情。
但即便是如此,一些东西也很难改变,比如李氏形意家族坐落于深山老林之中。
这一点,现在大多数的门派,世家都是如此,要么就是之前躲避战火所致,要么就是为了不让世俗打扰练功,总之,在家族里现代化的东西都很少,虽说有电,但没电脑,没网络,即便是慕容雪随身带着光盘也没法进入这里。
更何况在慕容雪回归家族时,现任族长也就是慕容雪的舅舅,出手试了试慕容雪的功劳,顿时大喜过望,认为慕容雪乃是振兴李氏形意所在,是一棵顶好顶好的苗子。
说来也是,光是那几次进化的加成,就足以让慕容雪成为骨骼清奇,资质不可测的练武奇才。
说白了,练武最看重的还是身体素质,要说脑子灵活,反倒是失了真谛,脑子过于灵活的家伙虽说悟性较高,但同样也很容易偷奸耍滑。
因此,在入了李氏拳谱之后,慕容雪的老妈因为工作倒是先回去了,而慕容雪则是被留在了家族里,每天被族长舅舅督促练功,半点空闲时间都没有。
最最关键的是,这里没有手机信号。
如果不是慕容雪苦熬这些日子,让族长舅舅感到满意,允许其回校报名的话,恐怕就连现在也没法进入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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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七章、胳膊肘往外拐
郎情妾意,奸情火热,慕容雪苦熬了这段时间,哪里等得返回京城,刚出了深山,慕容雪就寻了一家酒店,打开电脑,溜进了这英雄世界来。
此时与檀郎相坐一席,自然是抒发心中相恋之情,不知不觉之中,倒是将马老三给丢到了一边。
马老三此人倒是知趣,呼啦啦的海吃一番,便告辞离席,只不过临走之时手上还抓着一只烧鹅,可见之前的饥饿将他吓得有些心理阴影了,即便是吃得口滑,也不忘储备一些夜宵。
马老三这一离去,程空慕容雪两人更是火焰升腾,烧得两人连衣服都穿不住,就在餐桌上滚成一团,两具**的身体纠缠在一起,迫不及待的释放出久别重逢的热情。
一夜**无眠,直到次日日上三竿,茅草屋大门方才吱嘎一声被人推开,程空光着膀子,下面一条短裤就这么走了出来。
要说这筋肉弓手倒是适合他,赤身**反倒是他最强之时,这一点恐怕以后与他对战的敌人都不会想到。
程空也不是那种只顾床第之乐,不顾大事的家伙,出门之后去了一趟磨坊,将这些时日的金币收取。
总计下来,那钱袋里的金币也有两千有余,程空算了算,待到要离开之前,前往金矿收取一次金币的话,钱袋里的金币就会超过六千之数。
这么多金币,使用戒指复制龟盾,怎么说也应该够了吧。
等到程空回来,慕容雪已经在空地上练拳一会了。
在回了李氏家族深造了这么一段时间,慕容雪就好似一块玉胚初经雕琢,开始绽放出异彩来。
三十多根碗口粗的木桩在慕容雪的指挥下,被农夫们布成了一个梅花阵,四米多长的木桩至少有一半被打入了地下,显得极为牢固。
此时,慕容雪正跃身期间,时而飞踢,时而短打,着拳之间,木桩被印上一个个拳印。
不少木桩已经是摇摇欲坠,见到程空过来,慕容雪却是纵身一跃,腿如铁鞭,拳如精钢,雨点般落下,转眼之间,所有木桩尽数从中崩断开来。
这一幕,程空看得都有些目瞪口呆了,要说那一身蛮力,程空是决计不会比慕容雪差的,甚至要强过数倍,可想这样力上加力,层层重叠,发力之下,木桩尽数崩断,却不是自己所能够做到的了。
自己最多也就好似一头黑熊,一路冲撞过去,在梅花桩内耕出一条坦途来,就算是极致了。
有了自知之明,在接下来,慕容雪指点教导之时,程空倒是显得认真无比。
这拳术原本就是着重技巧二字,若是寻常武夫,一身力气能够用出三成,便是雄武了,按照国术层次划分,便是明劲初层。
但若是练拳入门者,修得两三年的拳术,借助拳术之威,一身力气却能够用出四,五成,便到了明劲中层。
若能使出六七成力气,炼精化气,除病强身,即是明劲上层。
实际上这明劲层次,大凡肉身强健者,便容易达到,例如各大门派之中入门五六年者,大多都能够达到明劲中层,若是名师指点,加之自己天赋优秀,达到明劲上层也不是什么问题。那些特种兵中优秀者大多也是明劲中层的实力,再说那美国拳王泰森,虽说没练过国术,但长期练习拳击,善于调动双臂之力,光那双拳头,也是明劲上层巅峰了。
但这种层次并不持久,随着年岁增高,肌肉松弛,气血衰退,功夫也会一点点的退步。
不少外家拳的高手正是如此,年轻之时,战无对手,所向睥睨,待到年老之时,功夫退步,却被仇人寻上门来,一拳打死。
外家拳术想要突破明劲很难,但也不是没有。
因而便有一句话流传:练拳不练功,到头一场空。
这练功自然便是练习内功了,所谓内家拳术与外家拳术之间的差别就在于此。
内家拳是内外兼修,嘴含一口气,气往丹田沉,都有自己的内功心法秘传加以各种药物调理修复练拳时出现的损伤,因而内家拳高手在年迈之时,气血不消,功力不减,即便是一个老头子手提数百斤之物也不会气喘吁吁。
而外家拳则是练外不修内,甚至于一些外家拳,壮年一过,便是浑身伤痛,中年早死的不计其数。
因而明劲之上,被誉为暗劲的层次多数时候都是内家拳高手修成。
这暗劲层次不仅仅只是全身力气能够用出**成,更重要的是能够见性通明。
这个说起来就比较玄了,若是一名暗劲高手被人用枪瞄准,那么暗劲高手便能够察觉,被瞄准的部位犹如针刺一般。
这便是炼气化神,是为暗劲,以气补神,按照科学论来说,就是提升了对外界危险的预感,第六感比较发达。
当然,慕容雪现在也不过初沾暗劲边缘,真要说起来,也不过是明劲上层巅峰,这些给程空略微科普一下,至于其后的炼神还虚是为化劲,炼虚合道是为罡劲等等,就连慕容雪都不甚了解,对于程空也没法多说。
当然,慕容雪这个师傅还是很合格的,即便是才从族长舅舅那里才学到的拳术,内功心法秘传,乃至于药方都统统填鸭塞入了程空的脑子里。
这**裸的就是胳膊肘往外拐啊,都还没嫁进程家,李氏家族的底兜都快被翻干了,如果被慕容雪那位族长舅舅知道的话,指不定就得走火入魔了。
怎么就出了这么一个败家女啊。
没法,在这英雄世界里,程空停留的时间也就剩下四天不到,要想在四天内学出个模样来,就算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恐怕也只能瞪眼,何况程空这个只能算是比常人好很多的怪才。
马老三倒也睡了一个懒觉,自从离开黑山城后,马老三就没有过安全的感觉,昨晚在这农庄里,难得的感觉到心态平稳,裹着柔和的棉被睡了一个好觉,即便是程空两口子在外面练拳练得木桩崩断,马老三也没愿意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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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八章、国术的好处
待到马老三起床之时,程空两人已经结束练拳,准备午饭了。
见到程空,马老三不由得一声讪笑,有些不太好意思,没法,寄人篱下,天生就有低人一头的感觉。
程空倒不在乎马老三什么时候起床,只要不打搅自己与慕容雪的好事就行了。
“你们之前在练拳?”看着那一地的狼藉,四处断裂的木桩,碎木头,马老三的嘴巴都张大了,这折腾劲可真够大的。
“来来来,难道你认为在这里就不用练拳了?练拳完全没有意义?进化一次比得上练好久的拳?”
慕容雪去做饭了,程空难得找到一个不通拳术的家伙,正好显摆一下,其用语造字,基本上是照搬慕容雪对自己说过的话。
程空这一问,倒是问对了。
马老三怎么可能练过拳,嗯,简化版的保健太极拳不算,还别说,他真认为在这个世界里练拳没用。
想想看就知道,你拳术再厉害,有用么?来头比蒙巨兽,你用拳术上去对付它试试?不被一巴掌拍死才怪。
听得马老三的反驳,程空不由得笑了起来。
这马老三的嘴皮子倒比自己还顺溜一点,不过这点还没放在程空眼里。
“这拳术的好处,你没练是不懂的。”
程空摇了摇头,先将马老三鄙视了一顿,随后说起拳术的好处来。
却不说这拳术对上比蒙巨兽那样的顶级兵种有无用处,只说对付同等级的敌人,你说有用么?
绝对有用!
敌人只能用出三成力来,你却可以用出四成力,敌人反应没你快,用力没你巧,那还干毛啊。
怎么说都不可能打赢你了。
总之,程空的话语阐述了一个事实,拳术只要能够让自己比同等级的敌人强上那么一点,就足够了。
要说玩越级单挑,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还是算了吧。
如果不是被逼上绝路,程空当初在竞技场里也不会和蛇虫玩命的。
程空这番转自慕容雪,又经过自己一番加工的话语倒听得马老三有些心动。
不过要说拜这家伙为师,马老三心里多少有些过不去面子那一关。
在这个世界里,地球上的地位权势,都不提了,问题是光看面相,程老大这家伙也要比自己小上十岁。
马老三拜师的话,还真叫不出这口。
程空的心思倒是被马老三猜出了几分,在这个英雄世界里,单打独斗太辛苦了,又危险无比,即便是程空在很多时候也感觉是有心无力。
如果能够将马老三拉到自己麾下的话,很多事情就要好办很多,人多力量大嘛。
在犹豫了半天之后,马老三也没能将那两个字给叫出来。
程空也不急,来日方长嘛。
不过马老三这人倒是脸皮厚,虽说没叫程空师父,但却厚着脸皮凑到程空面前,请教一些发力的技巧。
在没叫师父之前,马老三也没奢望程空能够将好东西交给自己,但能够混一点东西算一点。
程空倒是好为人师,在马老三面前,他当个老师是绰绰有余了,即便是不将形意拳的东西抛出,单是讲解一些近战的要领,就足以让马老三所获匪浅了。
毕竟程空还是枪兵戟兵的时候,可是击杀过树妖的。
闲话扯到正午,慕容雪招呼两人吃饭。
要说慕容雪的手艺,就连马老三这等吃喝惯了的主,也是吃得不由点头,连声称赞。
程空倒是厚着脸皮将马老三的赞誉尽数接下,在他心中,自己已经与慕容雪两位一体,这些事情,男人出面就好。
吃过午饭,程空倒是想起一件事来,让马老三自行练习,充分领悟自己所教授的要领,而自己则是带着慕容雪去了农庄后面的那个墓地。
要说这个墓地算是农庄的心腹之患了,一块产出兵力比农庄多,却又不属于程空的墓地,着实会让任何一位农庄主头痛,稍有不慎,拖得十天半个月,这墓地就能够让农庄吃个大亏。
但程空却想要将这墓地当成农庄刷怪之处,用以培养农庄那些农夫。
之前不太好掌握这个问题,毕竟程空在这里的时间太短了,可现在不同了,有慕容雪在这里,这个计划似乎可以试试了。
在前往墓地的路上,程空将那墓地的情况说出,倒让慕容雪有几分好奇。
嗯,大凡地球上的人都会有些好奇的,毕竟鬼火这玩意已经被科学证明为是磷火,可偏偏这里的鬼火又有所不同,却是真正存在的生物。
到了墓地,长腿正守在墓地外,墓地此时已经被一层淡淡的黑雾所笼罩。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墓地似乎也在成长之中。
墓地之中有十多个鬼火来回转悠着,有着那淡淡黑雾的笼罩保护,这些鬼火似乎并不害怕白昼的影响。
这些鬼火是大胡子按照程空的吩咐,每天三四个保留下来的,原本打算在自己离开时,铲除一部分,留下两三个鬼火,待其进化为骷髅兵,等到自己进来时,再进行所谓的枪兵育成计划。
现在有慕容雪接班,看来这些鬼火都可以留下了,每天进化出三四个骷髅兵对于慕容雪来说,根本就称不上压力。
看着墓地内来回转悠的鬼火,程空心里舒坦,等到计划成功的话,大胡子与长腿两个也能够从农庄里解放出来了。
毕竟守在农庄里,大胡子两人一辈子也不可能进化为更高级的兵种。
对了,程空此时看了看左手上戴着的戒指,想起了事情,将戒指给慕容雪显摆了一下。
以自己与慕容雪的关系,这些事情倒不用隐瞒。
谁想知,慕容雪考虑问题可要比程空周到多了,在平息了那股震撼之后,用手理了理被风吹得有些凌乱的发丝,轻轻一笑,冲着突然之间有些蠢蠢欲动的程空捶了一拳:“傻了?”
“没傻,有些骚动。”
程空嘿嘿一声,也不顾长腿就站在旁边,一把将慕容雪搂在怀里,想要来段泰坦里克号的经典。
可惜慕容雪脸皮还没他那么厚,一把推开了程空:“别乱来,和你说正事呢。”
感谢魔毒,sammo2005两位道友的打赏。
说明一点,看了一些读者的书评,说本书后面角色越来越多,越来越散。
角色越来越多是正常的,恐怕不管哪一本书都不会几个角色用通全本书吧?
再说了,本书现在一共才几个角色出现?
本书从来不是单机游戏,而是一个力量体系之下,主角与其他进化者,普通人类的故事,从英雄世界到现实。硬要对比的话,与真实类型游戏比较靠近。
这本新书是新的尝试,本来写书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胃口,贫道也不可能改变自己既定的主线。总之本书会越写越好看,如果有耐心,你会觉得等待是值得的。
不管怎么说,都感谢写下书评的书友,你们的书评能够让贫道认识到不足之处,谢谢了。
一百一十九章、复制
说着话,慕容雪脸色一扳,看上去倒是有几分不可侵犯的英姿。
可程空这人脸皮比城墙还厚,在某些时候属于无赖加无赖的典型,也不管慕容雪脸色怎么扳,继续搂住那柔软的身体,嘿嘿一笑:“行,说正事,我手可没乱动。”
慕容雪被程空这么强行一搂,刚绷直的身体又软了下去,不得不依偎在程空怀里说道:“要我看,你这戒指应该就是那人能够将手下带到现实里去的宝物了。”
程空嘴一撇,这不废话嘛,可接下来慕容雪的话语倒让程空提起了精神。
“要我说啊,你选择龟盾作为第一件复制的宝物,可是有些傻了。”
慕容雪这么一说,程空感觉智商有点受侮辱,双手就有些不太老实了,自己女人这么说自己,以程空这样的大男子主义奉信者,面子上有些过不去,但却又不能像对付敌人一样对付自己的女人,无奈之下,就只能便宜双手,惩罚一下女人了。
程空摸得慕容雪两颊飞红,奋力挣扎不得,娇喘连连,媚眼如丝。
好一阵子后,程空松手,慕容雪方才继续言说起来,不过这一次,慕容雪可不敢冒犯程空的大老爷们脾气了。
“为何不用龟盾?”
程空感觉自己的选择应该很正确,可慕容雪竟然反对,自然让他不快。
“龟盾就是一件防御宝物,无非就是在身上多穿了两件防弹衣,以你现在的实力用处不算太大,但若是选择一只金甲虫的话,用处可就大多了。”
慕容雪脸上带着一丝尚未完全消散的红晕,手指头在程空胸膛上画着圈。
金甲虫?
程空不由得一愣,原本伸向慕容雪胸部的右手收了回来。
慕容雪的话,就好似一缕火苗将自己心里点亮了。
金甲虫携带方便,便于控制,繁衍容易,即便是损失一些也不会心痛,但用处可就比龟盾区区一个宝物大多了。
怎么说也是这里的零级兵种啊,不管是杀人放火,毁尸灭迹,这可都是不留痕迹的上好手段。
程空想通这一切之后,不由得大为欢喜,抱着慕容雪就狠狠的亲了两口。
如此一来,程空原本留在农庄与慕容雪腻歪两日的计划,就彻底泡汤了。
程空带着慕容雪匆匆出发,赶往金矿。
除了金甲虫之事,程空还准备将金矿交托给慕容雪,每日上千金币的收入,使得程空不得不谨慎。
之前金币够用就行,现在可不同了,想要将这个世界的东西复制到地球上去,毫无疑问会消耗大量的金币。
即便是有生物抢夺,程空也要让慕容雪将每天的金币收走,以免损失过大。
至于农庄就暂时让马老三负责,虽说不是绝对安全,但程空倒是愿意用一个农庄来考验这马老三。
没有付出,怎么会有收获呢。
这一次,程空算是熟门熟路了,比上次节约了大半的时间赶到了金矿,一个小时,以后慕容雪前来金矿也不用太担心农庄的安危了。
金矿倒是安稳,程空刚在提炼屋外驻步,布林就从一棵小树上跳了下来,对于离开主人身边,布林倒没有多少害怕,只不过为了安全,躲在树上罢了。
程空随即将布林介绍慕容雪,布林也明白,自己应该是多了半个主人出来,不过由于某种法则的限制,布林也最多听从一些简单的命令,若是慕容雪想要将布林从这里带走,却是不能的。
说白了,程空让布林听从慕容雪的命令,但慕容雪如果发出危害到程空利益的命令,那么布林是不会接受的。
程空吩咐布林继续注意四周情况之后,便带着慕容雪进了提炼屋。
此时提炼屋的空地上已经堆积了一大堆金币,程空顺手将金币收入了钱袋,随后将一只正待去炼金法阵附近喷吐黄金粉末的金甲虫抓在了手里。
由于这些金甲虫都是从那只兑换出来的金甲母虫繁衍而来,对于程空这个主人并没有半点威胁,也不挣扎,老老实实躺在程空的手掌心里。
若是慕容雪一把抓过去,恐怕就要被金甲虫咬上一口了。
收了这堆金币,加上在农庄收取的金币,程空此时的钱袋里已经超过三千金币。
“三千金币应该足够了吧?”程空感觉有些不太放心,转头朝着慕容雪询问道。
这倒是不是他没有半点主见,而是担心这三千多金币也白瞎了,那可就要吐血了。
你说这法则复制戒指还真是个坑爹货,也不将复制各种宝物,生物的金额确定出来,全靠使用者自己测试,一旦失败,那么投入的金币就尽数损失,数目少上一些,倒还能够承受,若是三千金币也损失了,这着实让人有些肉痛。
慕容雪也不可能知道这到底会不会成功,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朝着程空笑一笑,略微鼓励一下。
程空横下一条心,左手伸出,却是激活了那戴在无名指上的法则复制戒指。
随着钱袋内的金币开始一个个减少,从戒指中射出一道七彩光环,逐渐形成一只金甲虫虚像,与程空右手心内的那只金甲虫一模一样,没有半点差别。
待到那虚像完全显现出来之后,一点点金色的星光,从四周汇聚过来,融入金甲虫虚像之中,随着时间的流逝,金甲虫虚像开始一点点凝实。
看着这一幕,程空连一口大气都不敢喘,生怕一口大气出来,将那金色星光吹散了。
时间似乎过得很慢,程空也不知道改变姿势会不会影响这个过程,因而好似一尊雕像站在原地不动。
慕容雪都等得有些无聊了,便跟程空打了个招呼准备出去四周转转,若是能够找到几头落单的野物,正好练练自己才学到的拳术。
毕竟对于国术来说,实战才是最好的老师。何况慕容雪也不愿意将进入异界的时间浪费掉。
慕容雪出去了,程空倒是静下心来,看着那不断汇聚的金色星光,如同神奇的环境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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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章、海盗船
时间长,倒是影响不大,以程空现在的身体程度,站上几个小时都不会感到多累。
大概过了半个多时辰,最后一粒金色星光融入金甲虫虚像之中,金甲虫虚像完全凝为了实体。
成了?程空正在疑惑,就见到那只由金色星光凝实而成的金甲虫在自己面前的空中动了动,随后扇动了一下那硬甲之下的翅膀,就消失不见了。
消失不见了?
程空不由得被惊了一跳,随即便检查起钱袋来,难道是金币不够?导致复制失败了?
可检查钱袋的结果,让程空有些疑神疑鬼钱袋里还剩余两千多金币,也就是说这次复制消耗了一千金币。
不是金币不够而失败的,可金甲虫怎么不见了?
程空感觉脑子有些不太够用了,将右手的那只金甲虫放到地上,那只金甲虫落地之后,便自行去了炼金法阵。
就这么一会,地面上又多出了一些金币。
程空倒没有将这些金币放在眼里,只是顺手收取,然后就摸着脑袋出了门。
此时正巧慕容雪脸上带着笑容赶了回来,见到程空就得意洋洋的述说了自己在外面干掉二十多名海盗的光辉战绩。
尚未等她说完,程空倒是插嘴将自己所遇到的事情说了出来,希望慕容雪给点意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能有什么事,戒指上不是说了么,可复制宝物,手下生物,使其可以被带离英雄世界,使用本宝物,将会消耗一定金币。说不定,你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就能够见到了。别太担心了,就算是失败了,也不用担心,要不,你再试试龟盾?”
慕容雪倒是没有半点担心,笑嘻嘻的说道。
对啊,程空不由得敲了敲自己的脑袋,难道在这里呆久了自己变笨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没想通?
当然,成功是否,程空也不知道,但心里却放了下来,这金矿差不多就跟白捡的一样,就算是复制失败,也就损失一千金币罢了。
不过对于慕容雪的提议,程空还是决定谨慎的放一放,原因很简单,金甲虫这等零级生物都要花费一千金币,那么一级宝物的龟盾,恐怕花费的金币会更多。
失败是可耻的。
“走吧。”程空原本还想带慕容雪去竞技场附近看看,见识见识雄壮的竞技场,可考虑到安全,还是放弃了这一打算。
“去竞技场?”慕容雪在听闻程空的竞技场经历后,不由是又心痛又好奇,心痛程空受罪,好奇那竞技场的神奇,想着自己前往竞技场看看。
一听慕容雪的话语,程空的脸就码了下来,冷哼一声:“回农庄。”
“哦。”慕容雪一听,原本兴奋的情绪不由变得有些低落。
程空见到美人如此,在回去的路上自然是加倍呵护,他可不愿意在自己离去后,慕容雪自己跑去竞技场。
还好,在回去的路上,程空两人与一群海盗不期而遇。
那群海盗见到程空两人就扑了上来,口中还带着惯用的套路,什么抢女人之类,看上去倒是比之前的海盗聪明一些。
不过如此,正中程空下怀,程空正愁没事分散慕容雪的注意力,这群海盗不过二十多人,正好让自己秀上一把。
想到这里,程空随即一把扯下自己衣服,蹬掉裤子,全身**就站在原地拉弓射箭。
看着程空**全身的滑稽模样,慕容雪不由得轻笑一声,却将程空阻止自己前往竞技场的不快忘在了脑后,自己也加入到战斗之中。
程空的箭术是力大沉猛,一箭射出,只要海盗站在一条线路上,往往会射穿两人,甚至三人,而慕容雪则是箭无虚发,射速极快。
在这两口子的配合下,那群海盗尚未冲到面前就战损大半,当即士气崩溃,转身就逃。
都倒了这个节骨眼上,程空两人怎么可能放走它们,紧追几步,箭如流星,最后几名海盗也被射死当场。
“看来这海盗是越来越多。”
慕容雪带着几丝兴奋,或许是自幼练习国术的缘故,偏偏又生在和平年代,所学不得施展,以至于慕容雪到了这个英雄世界里,就显得有几分暴力倾向了。
“听马老三说,有海盗船搁浅在河滩上,要不我们去看看情况,如果可能的话,还得去清剿了,免得危害农庄。”程空点了点头,看着海盗们蹿来的方向说道,那个方向正是河流所在。
按道理来说,那海盗船便是一处生物巢穴了,一处生产海盗的巢穴。
应该说危险不大,正好拿来吸引慕容雪的注意,免得她老想着竞技场的事情。
竞技场可不比其它地方,其它地方还可看实力而言,竞技场进去就是个半死!没看见么,就连九头蛇都被分尸了。
程空这种有点大男子主义的家伙,怎么可能让自己的女人去这么危险的地方。
程空如此一说,慕容雪的注意力果然被吸引住了,她看了看天色,此时应该是下午三时,去看看也好,便点了点头。
马老三所说的海盗船距离这里有点远,程空可不愿意跑过去,他的打算很简单,去河边看看,不管有没有海盗船,然后顺河而下,回农庄,途中正好与慕容雪腻歪一下。
这就是程空想着的美事。
河畔芦苇成海,景色分外醉人。
到了河边,程空果然没有看见海盗船,慕容雪倒是被那一片片的芦苇给吸引住了,沿着河岸就是一阵狂奔,程空则是在后面紧追。
可没走多远,慕容雪就停下了脚步,程空追上正待嬉笑,却见到慕容雪嘘了一声,指向了前面,原来就在前方不远之处,就有一艘搁浅在河滩上的海盗船。
相对于河流来说,那海盗船就显得有些大了,不管怎么说,以海盗船的体积,是别想继续在水上航行了。
躲在芦苇丛里,程空看着海盗船上探出的十多门铁炮,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若是这海盗船还能在河上航行的话,自己的农庄可就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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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一章、毁炮
农庄距离河流并不远,正好在铁炮的最远射程之内,海盗步行攻城,两者结合,自己的农庄恐怕是守不住的。
这艘海盗船上的海盗看上去并不算多,甲板上有十多名海盗来回游荡着,河滩上也有几名海盗。
但程空却知道,这海盗船上的海盗绝非就这么二十来人,不说别的,光是操纵铁炮的海盗,估计也有几十人了,再说了以这海盗船接近三千料的体积,里面至少还有百人没有出现。
“走。”程空低言一声,拉着慕容雪悄然离去,就眼前来说,这不是自己所能够啃下来的猎物。
虽说自己在平地上独自一人对付二十名海盗都没有多大问题,可这是海盗船,光是上面的铁炮连续发射,就够自己喝上一壶了。
以己之短,攻敌之长,完全没有必要。
继续沿河而下,在快要靠近农庄时,两人又发现了一艘海盗船。
这里距离农庄不过五六里,引起了程空的重视。
趴在芦苇丛里仔细观察了一番之后,程空很笃定的说:“那些攻打农庄的海盗就来自于这条海盗船。”
程空的语气极为肯定,就好似亲眼看着那些海盗从这艘海盗船上下来,前往农庄的。
“你怎么知道的?”对于程空来说,慕容雪是绝好的捧哏。
平时,慕容雪的脑子看上去可要比程空聪明多了,程空说这话不就是想要显摆一下自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么,若是慕容雪不说话,那可就白瞎了。
还好,慕容雪问了。
程空倒是很愿意在自己女人面前显摆一下,随即指着那海盗船笑道:“你且看那海盗船的铁炮,是不是少了一门?”
慕容雪倒不是为了当那个捧哏,只是之前已经见了一艘海盗船,这一艘海盗船就没怎么关注,以至于遗漏了一些东西。
经过程空这么一提醒,慕容雪仔细一看,倒是看了个明白:“果然和你说的一样,少了一门铁炮,好像船上的海盗也要少很多,倒是与那些攻打农庄的海盗能够挂上钩。”
程空得了自家女人的肯定,心头舒坦,便将自己的主意拿了出来。
“什么?你想要将这海盗船当成刷怪的地方?”
慕容雪倒是被程空的胆大吃了一惊。
“娘子此言诧异,我说的是让农夫来刷怪。”
程空笑眯眯的,还拽了句文,这里距离农庄五六里之地,正好在十里之内,不会被农夫不得离开农庄十里所限制。
“有铁炮,你就不怕你的农夫被一锅端了?”
慕容雪倒不是想要与程空杠上,却是真心实意的为程空打算,只要有两三门炮开火,那些农夫估计就得损失大半。
“有铁炮,不是有我们么?走,先去看看。”程空倒是胆大,朝着海盗船摸去。
要说这海盗船表面上的实力看上去,的确要比之前那艘弱上很多,甲板上就两个海盗,一个在桅杆上爬着担任瞭望员,另一个则是趴在那里擦拭甲板,附近的河滩上也没有海盗巡逻。
想来,在一次性损失上百海盗之后,这艘海盗船就彻底衰弱了下来。
虽说海盗也能够自行繁衍,但基数一低,这繁衍的速度就会慢上很多。
“你射甲板那个,我射桅杆那个,干掉后就朝船上冲,争取将铁炮都毁掉。”
程空将整个作战做了一个小小的计划,只要登上海盗船,就不用担心铁炮的轰击。
慕容雪也没说话,点了点头。
两人取下各自的弓弩,开始瞄准,务必做到一箭毙命。
否则,任何一名海盗活下来示警的话,想要靠近铁炮就困难了。
程空还准备留着那些海盗给农夫们加餐的。
“嗖!嗖!”
两支箭矢破空的响声叠加在一起,顿时引得那两名海盗的警觉,可它们警觉得太晚了一点,刚刚抬头,一人便被箭矢贯穿前胸从桅杆上掉落下来,另一人则被一箭爆头。
“冲!”程空低喝一声,**的身体好似一头棕熊,疾速朝着船上冲去,踩得地面都有些震动。
而慕容雪则是双足轻点地面,犹如蜻蜓点水,一触即过。
尚未等那瞭望员掉落甲板上,程空两人就靠近了海盗船。
噗通一声,尸体撞击在甲板上,发出沉闷的撞击声。
毫无疑问,尸体与甲板的撞击声将甲板下休息的海盗们惊动了。
“快,将铁炮推下河去。”听得甲板下传来的急促脚步声,程空手上没有工具,一时半会对铁炮没有办法,情急之下,倒是想出了一个点子。
说实话,这铁炮还真沉,每门铁炮怕不下五六百公斤,这种原始的火炮就是这样了,为了防止炸膛,就不得不加厚炮膛,以至于口径不大的铁炮重达五六百公斤。
要说,五六百公斤的东西,还真沉,程空在激发筋肉术之后,都费了老鼻子的力气方才将一门铁炮扛上肩膀,随后膀子一晃,将铁炮掷入河中,扑通一声,铁炮在河面上砸开一团冲天而起的水花,将程空淋了个铺头盖面。
“我去挡住它们。”慕容雪虽说拳术触及暗劲,在国内也算是少有的年轻国术高手了,可还没达到用力如神的地步,两三百公斤的东西,运运气或许能够扛起,但这铁炮就算是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是没有半点办法了。
因而慕容雪索性直奔甲板通道口,准备将那些海盗堵在甲板之下。
两人合作由此一看,倒是默契无比。
一名长着胡子的海盗刚从通道口冒头,唰,一支利箭就呼啸而过,将其钉死在通道口上,反倒是将通道口给堵上了。
程空拼死拼活将两门铁炮扛起丢下了河水,也是有些喘气了。
虽说进化几次,程空的肉身已经超过常人甚多,就算是国术化劲高手估计扛丢两门铁炮也就这个样子了。
但想要在短时间内将剩下的九门铁炮丢下河去,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难题。
随着海盗拼命从通道中钻出,慕容雪也有些抵挡不住了,要说出来一名海盗,射死一名海盗,慕容雪倒是能够做到。
一百二十二章、杀戮
但如果将海盗尽数射死了,或许能够得到一个海盗巢穴,但这海盗实在是太废了点,陆战就是软蛋。
最关键的是,海盗最多也就是进化为海盗船长,用处不大,倒不如用来进化农夫,反倒能够增强农庄实力。
程空情急之下,第三门铁炮刚扛上肩,就脱了手,五六百公斤的铁炮轰然砸在了船舷上,将厚木制作的船舷直接砸穿,露出一个硕大的窟窿来。
而铁炮则是穿过船舷直接坠入河中。
如此一来,程空倒是轻松了,将铁炮推到窟窿前,轻轻一推,铁炮就在重力的作用下,轻而易举的坠入河中。
慕容雪此时也发了狠,箭矢专找海盗双腿射去,没多少时间,甲板上就躺满了捂住腿惨叫的海盗。
要说这海盗船上的人不算多也不算少,大概也有三十多人,看来这海盗船生产海盗的速度倒不算慢。
这时,程空已经将铁炮尽数推入河水,随即招呼一声,两人齐齐跳下船,扬长而去,只剩下一群海盗在甲板上痛苦叫唤。
但等到程空两人消失在视线范围之后,那些双腿被箭矢射穿的海盗竟然一个个慢慢站了起来,好似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干涉,使得他们双腿上的箭矢迅速消失,伤势迅速复原。
随着伤势消失,海盗们开始在甲板上巡逻,巡逻一会之后,留下两个海盗负责戒备,而剩下的海盗则是沿着甲板通道而下,消失在船上。
如果不是甲板上的铁炮没有恢复的话,一切犹如没有发生过一般。
回到农庄,程空并没有休息,将农夫尽数带上,与慕容雪一并返回了河边。
看着船上那两个伤势痊愈的海盗,再看看没有窟窿的船舷,程空不由得揉了揉眼睛,如果不是铁炮没有了,程空还真以为之前自己的经历是一场幻觉。
不过,程空也知道,在这个英雄世界里,很多事情都不能用正常思维去推断,别说这两个海盗伤势痊愈,就算是海盗船长出两条腿来,程空都不会有半点眼花。
不管怎么说,没有铁炮,海盗船对于农夫的威胁就大幅降低。
“上!”程空将十四名农夫编成一队,埋伏在芦苇之中,照例与慕容雪偷偷潜伏过去开弓射箭,将两名海盗射伤,随后跃上船头,招呼一声,农夫们顿时蜂拥而上,沿着船边垂下的绳网攀援而上。
说实话,程空与慕容雪的箭矢将通道口完全封锁了起来,做得极为出色。
可那些农夫虽说农活做得多,肌肉不错,但毕竟不是作战兵种,又没有训练过攀爬,以至于程空两人将海盗射伤一地之后,第一名农夫方才爬上船来,而更多农夫还在绳网上挣扎,更有甚者一个不小心,摔了下去,脚倒挂在绳网上,大声的叫唤着。
看得程空不由得眉头紧皱,即便是身体素质超过常人,这些农夫也不可能变成特种兵啊。
海盗已经被射伤一地,倒不用担心被海盗围攻,程空不得不亲自出手,将农夫一个个拖拽上来。
到了这时,程空才想起一个问题,农夫数量多了点,这三十来名海盗根本就不够分。
皱着眉头思索片刻之后,程空索性大手一挥,让这些农夫上前杀戮,反正谁抢到最前面,杀得最多,自然好处最多,杀得最少,好处就少。
谁想知,这些农夫虽说脑子呆板,在看到一地血腥的时候,却是显出两极分化来。
大多数的农夫见到那些倒地受伤的海盗时,惊慌无比,甚至有人直接丢了粪叉,趴在了地上,犹如投降一般,气得程空恨不得一腿给他们踢下船去。
与这些农夫相反的是,最先爬上船舷的几名农夫倒是跃跃欲试,见到程空下令,就迫不及待的扑了过去,高举着粪叉就朝着自己面前的海盗插了下去。
在击杀第一名海盗时,这几名农夫还多少有些腿软,虽说兴奋无比,但抓着粪叉的双手还有点颤抖,甚至于第一叉瞄准着海盗的胸口,反倒是插到了对方大腿上的糗事出现。
但在胡乱一阵**,将第一名海盗插死在甲板上,看着鲜红的血液顺着粪叉淌出后,这几名农夫的胆子随即就壮了起来。
有了胆气,有了经验,接下来就好办多了。
一叉戳中胸口,一叉戳中喉管,再在肚子上补上一叉,总之力求海盗在最快时间断气。
这完全就是一场屠杀,在双腿被箭矢贯穿之后,那些海盗仅仅也就只能躺在地上挥舞一下弯刀了,那几名农夫又比较小心谨慎,倒不至于出现阴沟翻船的笑话。
程空见到那几名农夫屠杀了大半海盗之后,随即开始驱赶剩下的农夫上前补刀。
这些农夫性格懦弱,难怪不能离开农庄十里范围,想必这性格算是其一了。
程空也没指望将他们成为战士,即便是进化为枪兵也是一种浪费,不过有这么好的机会,不让他们见见血,壮壮胆气的话,就太可惜了。
如果有敌人攻打农庄的话,这些农夫倒也能够守守围墙,不至于完全无用。
在程空的大声呵斥下,农夫们心惊胆颤的围了上去,也不敢去打杀那些尚且活着的海盗,举着粪叉也就捅捅死得不能再死的尸体了。
看着这一幕,程空不由得摇了摇头,还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过了一会,剩下的海盗尽数被那几名胆壮气足的农夫打杀。
随着这一场战斗的结束,海盗尸体们尽数化为光球洋洋洒洒的朝着程空乃至于几名农夫飞去。
程空与慕容雪两人对于这些光球倒没有多少兴趣,只能说感受一下快感罢了。
至于那几名农夫在光球入体之后,随即痛嚎出声,摔倒在甲板上,痛苦的呻吟起来。
程空点了点头,胆敢动手打杀海盗的农夫有五名,三十多名海盗分解出来的光球,大多数都融入了他们的身体,应该能够进化了。
接下来的事情,果然没有出乎程空的意料,四名农夫身上都透射出白色光华,形成一个个光茧,将他们包裹起来,但这光茧也无法隔绝从中传出的惨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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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就要强推,上架时间估计是在九月一号,贫道开始存稿了,争取上架之后爆发个痛快,但上架前每天六千字是不变的。谢谢兄弟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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