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我觉得,不怎么样
“行,你爱看就看你书,我陪客人聊。”说着,李素华拿过来一把椅子,坐在了陆天和周蓉身前。
“大娘,爱看书是好事,我要是有机会,也想多读读书。”陆天开口道。
这个年代,读书无用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主流,不读书倒成了真理。
陆天的话一出口,周蓉就像遇到知音一般,放下手中的书,也坐到了炕沿,向陆天问道:“你也觉得读书有用?”
“是啊,读书当然有用了。”陆天附和道。
“那你看过什么书?”
“我……”陆天向炕桌上扫了一眼,桌子上放着一本书名是《德伯家的苔丝》的书。
心道:“周蓉看的应该是世界名著,可惜自己听都没听过。看来,没什么共同语言了。”
可要说没读过什么书,不是让周蓉看扁了。
却也不能乱说,万一说到周蓉读过的,刨根问底问起来,就露馅了。
看来,得说几本她没听过的。
思量片刻后,道:“我,我看过《诡秘之主》,还有……《大奉打更人》。”
“《诡秘之主》?
《大奉打更人》?
中国的?还是外国的?”
听到陆天说出两本闻所未闻的书后,周蓉顿时有了兴趣。
“外国的,外国的。”陆天开始胡说八道起来。
“外国的?奇怪了,我怎么听都没听过,好看么?”周蓉追问道。
周蓉打破砂锅问到底,令陆天有些不知如何应答起来。几百万字的书,也不是一天两天能讲清楚的。
正当他有些为难的时候,外屋传来了“咣当”的声音。
李素华刚起身,里屋的门便被推开,两男一女走了进来。
陆天起身看去,这两男一女就是那天晚上见到的两男一女——周秉义、周秉昆和郝冬梅。
见屋里有客人,周秉义问道:“你们是?”
未等陆天和郑娟开口,李素华道:“秉义,这两个孩子说,几天前你们帮过这个姑娘,今天特意来道谢的。”
“哦,原来是你们啊。
光字片的人都在传,那天晚上,光义街那群流氓被人打了,左邻右舍可解气了。”周秉昆摘下帽子道。
“秉昆,怎么一提打架的事,你就精神了。现在有国、有法,动手从根本上解决不了问题。”周秉义对周秉昆责备道。
“秉义,大过年的,怎么还训秉昆啊。”身穿黄色棉袄,梳着大辫子的郝冬梅浅笑道。
“是啊,哥,你怎么当着外人,还说我。”周秉昆一脸委屈状。
“看看,你们这几个孩子,一见面就斗嘴。姑娘,我这是老糊涂了,还没问你们姓什么叫什么呢。”李素华向郑娟问道。
“大娘,我叫郑娟,这是我对象陆天,我们都住在太平胡同。”
自从与陆天确立了恋爱关系,只要有人问,郑娟都会大大方方说起,陆天是她的对象。
对于陆天,郑娟是一百个满意,每当说出他是自己对象的时候,心中都充满了自豪感。
“哦哦,是小郑和小陆啊,太平胡同离光字片不远,现在认识门了,以后就常过来坐,都别站着了,快坐,快坐。”李素华摆手道。
听到李素华的话,陆天、郑娟还有李素华、周蓉并坐在炕沿,而周秉义、周秉昆、郝冬梅则拿着凳子坐在了屋里地。
见几人坐定,陆天开口道:
“周家兄弟,那天没有你们见义勇为,我对象就要被这帮流氓祸害了。那天时间太急,没有让你们进屋。今天正好是大年初一,特意过来,向你们致谢的。”
周秉义正了正坐姿,“陆天,我爸教育过我们,只要有条件帮别人,一定会帮的。那天情形,我们不可能不帮。”
“是啊,以前我们就听过,光字片有个臭地赖叫涂自强。
虽然都住在光字片,不过我们正经人家,很少与这帮人接触,也不认识他。
没想到,那天欺负这个姐姐的竟然是他。
你不知道,你打了他一顿,他的左邻右舍过年都多放了不少的鞭炮。
都说打轻了。”周秉昆绘声绘色道。
“秉昆,你怎么又提打架的事了?爸不是说过,君子动口不动手么?”周秉义板着脸道。
“哥,你怎么又说我了。爸还说过,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你就会断章取义。”周秉昆反驳道。
“好了,好了,一见面就吵,也不怕外人笑话。”李素华白了一眼道。
“哥,你就别说秉昆了。”周蓉也附和道。
见自己成了攻击对象,周秉义无奈道:“好,我不说他,不说他。”
“哥,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什么东西?”周秉义问道。
“看了你就知道了。”说着,周蓉站起说来,从炕柜抽屉里拿出一本杂志,
“哥,这是新一期的《中华诗词选》,我BJ的书友给我寄来了。上面有著名诗人冯化成的新篇——《菊花赞》。”
“是么?冯化成的诗我读过,立意深刻,文字隽永,确实不错。”周秉义点头道。
听到哥哥赞美起冯化成,周蓉顿时心花怒放,“哥,那我给你读读。”
“好啊,你读读,我听听。”
周蓉翻开诗集,一下就翻到了冯化成那篇文章,
“《菊花赞》
鲜艳夺目、斑驳陆离的菊花呵
唯你象金鸡昂啼,婷婷玉立在篱笆上
垂落的群芳在秋风里纷纷飞扬
在寂静的夜色里沁透出淡雅的幽香
全身笼罩着滴银的月光
如醉如痴的疏枝淡影,象白帆姗姗摇晃
多么坚韧潇洒,多么妍丽宁谧
放声高歌,怕惊醒你浓浓的梦幻
银纱下敞露着美丽旖旎的风光
琳琅满目,五彩缤纷的菊花呵
你婆娑的倩影,在月光下翩跹起舞
飘飘渺渺中浮显出无数熟悉的脸盘
黑黝黝的短发在花影里吹拂
无限深情的眼睛,眺望着祖国的新生……”
一首《菊花赞》周蓉饱含深情读完,忙问道:“哥,你觉得这首诗怎么样?”
“我,我觉得挺好。”
周秉义似乎还没有体会到其间文字的精妙,听到周蓉问起自己,便随口答道。
“什么叫挺好啊,就是敷衍。”
周蓉想到陆天说过,他也爱看书,便扭过头,向陆天问道:“陆天,你说你爱看书,你觉得,这首诗怎么样?”
陆天正了正身子,思量片刻道:“我……我觉得不怎么样。”
第三十章 笔,给我
陆天语出惊人,令周蓉大失所望。
本以为会得到他的赞美,未料到是不留情面的否定。
顿时脸沉了下来,“陆天,冯化成可是国内知名诗人,他的读者遍布全国各地,是新一代文学青年的楷模,你有什么资格说他的诗不怎么样?”
听到周蓉质问,陆天又想起前世冯化成出轨后,周父对周蓉女儿说的话:“你不知道,你妈妈为这个人付出了多少,你姥姥不省人事这么多年,根儿全在这个人身上。”
可见,周家的不如意与冯化成有脱不开的关系。如果周蓉不去贵州、没有和冯化成走到一起,周家就不会有那么多不如意。
自己重生了,就不能让悲剧再次发生。
而改变这些根本,就是彻底打碎周蓉心中冯化成这个完美偶像。既然周蓉问到自己,就好好跟她掰扯掰扯。
想到这些,陆天开口道:
“周蓉,是你问我这首诗怎么样,也不是我主动开口的。你要是不爱听,我收回刚才的话。
这首诗写的可好的,比李白、杜甫、苏东坡都好一千倍、一万倍,这样可以了吧。”
“你……”陆天的话令周蓉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应答,支吾起来。
周秉义见状,忙道:
“周蓉,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你先问我这首诗怎么样,我说这首诗不错,你说什么,说我敷衍。
接着问陆天,陆天直言不讳说不怎么样,你又说人家没资格。
你脑子到底在想什么呢?”
“我……我,我就是觉得冯化成是国内著名诗人,不能这样无缘无故贬低人家的作品。”
周蓉当然不能说自己已经和冯化成通了一年的书信,并且芳心暗许,爱屋及乌,自然不愿意听到有贬低他作品的话。
“姐,我也觉得那首诗不咋地。绕来绕去,也没听出来有什么内容。倒是你朗诵的不错,真有感情,就像这首诗是你写的似的。”一旁的周秉昆咧着嘴笑道。
“秉昆,不用你讨好我,我哪有这本事,能写出这么好的诗。
陆天,既然你觉得这首诗不好,那你说说这首诗不好在那里,也让我心服口服。否则,就是见不得人好。”
听周蓉的话里还有刺,陆天心道:“别看我不会写诗,可写差评绝对在行,这回你可找对人了。”
于是道:“周蓉,这首诗主题是《菊花赞》,按理来说应该是赞美菊花的。
可文不对题,根本读不出写得是菊花,换成梅花、桂花、月季也没什么区别。
并且整首诗充满了词汇的堆积,文过饰非,华而不实,空洞无物。”
陆天话音刚落,周秉昆便附和道:“对对,说的太对了,我就是这么觉得。”
“哪都有你,闭嘴。”
本来,陆天一针见血的点评就让周蓉有些心恼,又听到周秉昆在旁边随声附和,周蓉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对弟弟怒斥道。
“姐,今天你怎么了?平时,除了妈让你跟蔡晓光搞对象会不乐意,你可是文文静静的。不就是因为一首诗么,至于发这么大脾气么?”
“周蓉,你今天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了?要是不舒服,就多喝些热水。”对面坐着的郝冬梅,以为周蓉来了月事才会这般心烦意燥,关心道。
周蓉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了群起攻之的对象。
想想自己确实有些失态,也怪不得别人。
不过,冯化成的作品,绝不能被人这般诋毁。
想到这里,努力平复下有些激动的情绪,和声细语道:
“陆天,你对这首诗有你的想法,很好。
既然你说这首诗文不对题,读不出菊花的韵味。那我想见识一下你的文笔,看看你的菊花是何等形象。
怎么样?你能行么?”
周蓉的话令陆天心头一紧,“奶奶个熊,周蓉这是想考自己了。”
不过,周蓉还真掐到了陆天的软肋,他真的不会写诗,甚至听都没听过几首。
毕竟,重生后的当下与重生前的五十多年后文化环境有很大不同。
在当下,诗人在文学作者中地位是最高的,读者群也是最庞大的。
在五十多年后,诗人更被调侃成“湿人”,成了被嘲笑的对象。
当下,写一首情诗送给心爱的人,会觉得你才华横溢;
而五十年后,写一首情诗求爱,会让人觉得脑袋是不是进水了。
故而,对于诗歌,特别是近代诗歌,陆天可谓一无所知。想拿古诗糊弄周蓉更不行。古诗自己知道的,周蓉一定也会读过,蒙不了她的。
可要是认怂了,会被周蓉嘲讽不说,甚至可能因为这件事,自己成为冯化成高大形象下的一个小丑,周蓉对冯化成的崇拜,或许又能多出几分。
这样的话,非但没起到降低冯化成在周蓉心中的地位,反而有可能让他更加坚定了和冯化成在一起的看法。
这该怎么办?
见陆天不吱声,周蓉脸上又恢复了笑容,像一只高傲的孔雀,扬了扬头,
“布袋里装菱角——出嘴不出身。
只会说别人不好,轮到自己就不行了。我就说么,冯化成的诗不仅读者众多,好多作品都作为歌词,改编成歌曲在全国传唱,岂能是一般人能诋毁的。”
周蓉的话,令陆天心头一动。
不是因为她话中有刺轻视自己,而是她提到了“歌词”。
诗,不擅长,也没背过。
可歌词,不一样。
重生前的陆天可是一个麦霸,诗记不住,歌词却记得很清楚。
一个大胆的想法涌上了他的心头,
如果把方文山、林夕这些人的歌词拿出来当成诗,绝对不会比冯化成的差。
想到这里,陆天抬起头来,“周蓉,给我那一支钢笔,再拿一张信纸。”
“做什么?”
“你不是问我能不能以菊花为题,写诗么?
我能!”
“你能?”周蓉将信将疑看着陆天。
“对,我能!”陆天斩钉截铁道。
“好,我现在就给你拿,你等着。”周蓉下了地,去到后屋娶纸笔。
郑娟见此情形,拉了拉陆天的胳膊,柔声道:“天哥,你行么?要是不行,可别硬逞能你了。”
陆天握了握郑娟的手,“娟子,放心吧。”
这时,周蓉拿着一支钢笔,和一沓信纸从里屋走了出来,递给陆天道:“给你。”
“好,我现在就写。”说着,陆天接过纸笔坐到了炕桌旁。
第三十一章 生花妙笔
屋子里顿时静了下来,只听见钢笔在纸上书写的沙沙声,众人都向陆天看去,等着陆天能写出什么样的作品。
这其中,
有期待,有好奇,有不屑,也有紧张。
十多分钟后,陆天支起身来,合上手中笔帽,把信纸递给周蓉道:“周蓉,我写好了,你也来读一读。”
“这么快?”
接过陆天手中的信纸,目光落在纸上,周蓉便被信纸上的一手好字所吸引,心道:“这个陆天,字写得倒不错,也不知道诗写得怎样。”
于是,站起身来,平视着稿子,一字一句地读了起来:
“《菊花台》
你的泪光,柔弱中带伤
惨白的月弯弯,勾住过往
夜太漫长,凝结成了霜
是谁,在阁楼上冰冷的绝望
雨轻轻弹,朱红色的窗
我一生在纸上,被风吹乱
梦在远方,化成一缕香
随风飘散,你的模样
菊花残,满地伤
你的笑容已泛黄
花落人断肠
我心事静静躺
北风乱,夜未央
你的影子剪不断
徒留我孤单在湖面,成双……”
周蓉的本意就是随口读读,在她的潜意识里,陆天是写不出拿得出手作品的。
可是越读,越能感受到信纸上的文字似乎在跳动,凄凉的画面似梦似幻般呈现在她眼前,仿佛身临其境,清晰且有生命力。
当她读完最后一段话,最后一个字时,手不禁抖了起来。
周秉义和郝冬梅都是精通文学,当然能读出诗中的意境,听周蓉读完,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周秉昆虽然木讷,却同样有文化细胞,同样跟着拍起了巴掌。
陆天听周蓉读完,开口道:“周蓉,你读的很好。”
陆天的话令周蓉从诗情画意中缓过神来,忽闪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道:“陆天,这首诗能放到我这么,我再好好读一读么?”
“既然你喜欢,那送给你吧。”陆天答道。
“真的?”
“真的。”
“那,谢谢了。”
听到陆天说要把这首诗送给自己,周蓉顿时如获至宝,整本信纸抱在了怀中。
“姐,我就说么,那个冯化成的诗一般,你还不信。和陆哥的诗一比,简直天上地下,这下你心服口服了吧?”周秉昆站起身来,直了直腰道。
“闭上你那乌鸦嘴,你懂什么,什么天上地下,顶多是各有千秋罢了。
冯化成的诗更大气,陆天的诗更唯美,各胜一场。”
偶像当然不是那么容易被打碎的,何况还是冯化成这样有生活阅历还懂得小姑娘心思的偶像,更不容易被打碎。
缓过神来,周蓉马上为冯化成说起了好话。
陆天心知,想让周蓉悬崖勒马、远离冯化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好在还有一年时间,能让她慢慢的转变。
不急。
看了看时间,快到饭点了。
陆天起身道:
“周大哥、秉昆,家里还有事,我和娟子就不在这多呆了。有时间的话,上我那串串门,反正天平胡同离这也不远。”
“怎么还走啊,快到饭点了,你们两个孩子留这吃一口。”见陆天要走,李素华忙道。
“不了,大娘,我娘和我弟弟在家等我们呢。”郑娟也站起身来。
李素华拉起郑娟的手,“姑娘,今天是大年初一,按吉春的风俗,今天是吃百家饭的日子,赶上谁家饭点了,就在谁家吃。你们要是不留,就是瞧不上我们周家了。”
“这……”郑娟不知如何应答,向身边的陆天望望。
陆天清楚,吉春确实有这个风俗。
每到大年初一,便家家户户去拜年,赶上谁家饭点,要是这一户人家留着,就在这家吃顿便饭。
刚才急着要走,就是看到快到饭点了,不想麻烦人家。
听到李素华说到了这个份上,再走就有些失礼了,于是道:“大娘,那我们恭敬不如从命,留在这,吃顿便饭了。”
“那就太好了,我现在就张弄饭菜去。”李素华一脸堆笑道。
郑娟想起了什么,道:“大娘,我和陆天留这吃饭,那鸡蛋你可要一定要收下了。”
听郑娟这般说,李素华也不好再拒绝了,“那么多鸡蛋,礼太重了。这样行不,你们拿走一半,留一半就行了。”
“大娘,我有办法搞到鸡蛋,这一篮子你就留着吧。还有,除了鸡蛋外,篮子里有二十张公交车票。
家里人想去哪,远的地方,可以坐车去。”陆天道。
“这多不好。鸡蛋都够贵重的了,车票不能收了。”李素华摇头道。
“大娘,送礼成双,吉利。你就收下吧。”郑娟柔声道。
见陆天和郑娟一再坚持,李素华点了点头,“行,那我就收下。家里正好有他爸从四川寄回来的竹叶青茶,走的时候,你们也带上两罐。”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陆天应声道。
“好,你们在这坐,蓉啊、秉昆你们两个帮我忙活忙活。秉义,你和冬梅陪着客人说会儿话,顶多半个小时,就能开饭。”
李素华对自己几个人儿女说道。
……
虽然天寒地冻,不过那个时候的北方春节,格外有年的味道。攒了一年的钱,就是为春节这几天,能过的风风光光的。
周家也是这样。
没用上半小时,酒菜便摆上了桌。
以重生前陆天的眼光看来,桌子上的菜还是有些简单,上不了台面。
不过,以当下的条件。
酸菜炖粉条、公鸡炖蘑菇、红烧鲫鱼、大葱炒鸡蛋这四个菜一上桌,就是一顿大餐。
周家一家人,加上陆天和郑娟二人围坐在一起,李素华还特意打开了一瓶周志刚从四川背回来的白酒。
周秉义包括陆天都不是嗜酒之人,可无酒不成席,赶上喜庆的日子,还是要小酌几杯的。
李素华见几个年轻人聊得投机,破例让周秉昆跟着周秉义和陆天一起喝上几杯。
几杯下肚后,周蓉向坐在她对面的陆天问道:“陆天,你的诗写的这么好,是做文史类工作的吧?”
陆天放下手中的碗筷,抬头道“不是。”
“不是?那是做什么工作的?”周蓉好奇问道。
“我是环卫站的环卫工人,负责倾倒垃圾。你们光字片这个五个垃圾堆,每天都是我来清运的。”陆天没有隐瞒,原原本本说道。
听到陆天说起他是工作室负责清运光字片垃圾堆,周蓉心里一动,一下想到了一个多月前的事,心中暗忖:
“难道,那天帮自己解围的,就是他么?”
第三十二章 乔春燕家出事了
想到这里,周蓉不禁仔细打量了眼前的陆天。那天的情形,又浮现在她的脑海中。
在周蓉眼中,那天就是几个流氓在斗殴。以至于陆天为她解围后,她都没说一声谢谢,就走了。
为此,她还写了一篇日记,专门描写这场打斗。
毕竟的亲眼所见,加之周蓉的生花妙笔,描写的格外生动和精彩。给了几个笔友看后,都啧啧称赞。
没想到,那天为自己解围的,竟然是眼前的陆天。现在回想,那天确实是自己的不对,怎么说也该跟人说声谢谢,实在太不懂人情世故了。
不过,过去这么久了,再说声谢谢,周蓉觉得太迟了,有些事后诸葛亮的意思。
这份谢意藏在心里,也许更好一些。
坐在周蓉身边的周秉昆看到姐姐一直盯着陆天,抿了一口酒道:“姐,你是不是觉得陆哥是个垃圾清运工,就认为人家做不出这样的诗了?”
周秉昆的话,让周蓉缓过神来,收起了眼神,“哪里,工作从来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就是觉得陆天的诗很特别,不像我们这个时代人能写出来的。”
周蓉赶紧岔开了话题。
听周蓉这般讲,坐在她身边的郝冬梅放下碗筷,点头道:
“是啊,刚才那首《菊花台》明明是中国风的用词,却读出了现代诗的意境,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陆天,你给我们讲讲你的创作灵感取自哪里,让我们也学学,可以么?”
“是啊,陆天,我也想听听。”周秉义放下酒盅道。
与妹妹周蓉一样,周秉义也是个诗歌发烧友,在学校更是小有名气的诗人。正是这份才气,才令高干子女郝冬梅为之倾心的。
陆天这首《菊花台》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那种灵魂上的撞击,不仅是周蓉、郝冬梅,周秉义同样不能自已。
听到周家的人你一言,我一语,陆天有些不知该如何应对。
总不能说是抄人家的歌词吧?
可总要有个说法,否则自己是如何创作的,就会被人质疑,甚至会怀疑自己是抄袭的。
想到这里,陆天道:“其实作诗需要天赋,灵感来了,便思如泉涌,挡都挡不住。”
陆天的回答相当于没有回答,却挑不出毛病。写作确实需要天赋,特别是诗歌,更是需要灵感。
“陆天,你的很对,写诗确实需要天赋。
不过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文学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即便有天赋,也需要生活和阅历的积累。我想,总会有激发你创作灵感的基础吧?”郝冬梅接着问的。
看来,得说些有思想的了。否则,不会令周家人信服的。
于是,陆天道:
“哦,是这样。
平时,我很爱看书,书读多了,遣词造句的基本功就掌握了。加上天赋和灵感,好的作品自然就信手拈来。”
陆天清楚,自己身处于一家子文学青年中,不说清楚是不会罢休的,只好云里雾里,胡咧咧起来。
听到陆天提到了读书,周蓉想到了什么,问道:“陆天,刚才你跟我说,你读过《诡秘之主》,还有什么……什么打更人……”
“《大奉打更人》。”陆天提醒道。
“对对,《大奉打更人》。这两本书别说读过,听都没听过,你能不能给我讲讲,书里面写的是什么?”
周蓉忽闪着清澈的美目,等着陆天的答案。
几个人的刨根问底,令陆天有些疲于应付。再这么问下去,自己可就要露怯了。
可是,不说也不行,只能接着瞎掰了。
“啊,这两本都是外国通俗小说,没有传到国内,你自然没有读过。都是好几百万字的书,一句两句也说不清楚。”
“陆哥。”周秉昆在一旁听得入神,放下酒盅,“那个写更夫的也能写上几百万字?那得是啥样的更夫啊?”
“秉昆是这样,那主人公开始是更夫,后来就不是了。”
一个谎言,需要用更多的谎言来圆谎,陆天终于体味到了这句话深意。
可是话已经出口,就只能接着圆了。
“怪不得,我就觉得一个更夫,怎么能写上几百万字呢。”周秉昆自言自语道。
……
就在这时,外屋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靠在里屋门口坐着的周秉昆连忙起身,出了里屋,到外屋开门。
打开外屋门,门口站的是光字片住着的邻居,也是他的发小孙赶超。
“赶超,啥事火烧火燎的,咣咣砸门。正好我家来客人了,你也一起喝一杯吧。”说着,周秉昆把孙赶超让进了屋里。
“秉昆,急事,春燕家出大事了。她姐让我找几个,过去为她家撑撑腰。”孙赶超摘下翻着黑毛的棉帽子,喘着粗气道。
“啥事啊,我哥也在家,你进屋说。”说着,周秉义把孙赶超领进了里屋。
刚才周秉昆和孙赶超在外屋地说的话,李素华听在了耳里,见孙赶超进了屋,关切道:“赶超,老乔家出啥事了?”
“大娘,是这样。
就在刚才,春燕他爸和他家山墙清运垃圾的两个人吵了几句嘴,那两个清运垃圾的也不是善茬,给春燕他爸扇了几个嘴巴,还打了几垫炮。
打完了,还贼横。
春燕家人哪里能受这个气,叫上几个邻居,把这两个人围起来论理。这两个人也不知道是什么神通,没多大功夫,呼啦啦地从其他地方来了十多个地赖,说是要把老乔家给平了。
春燕姐怕吃亏,让我多叫些人,过去帮忙。”孙赶超上气不接下气把事情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那怎么不喊小龚叔,他是光字片民警,出事找他不是正对么。”孙秉义问道。
“大哥,外人不知道,我们还不知道么。小龚叔自身都难保,哪有心思管这些事。
秉昆,咱们可都是春燕的发小,别人不出面行,我们要是不出头,就太说不过去了。”孙赶超拉着周秉昆道。
未等周秉昆开口,陆天站了起来,向孙赶超问道:“那两个清运垃圾的,是不是一个大高个,另一个有点瘸。”
“对对,就是这两个人。一个大长脸,一个瘸子。”孙赶超道。
听完孙赶超的话,陆天清楚,这个两人一定是骆士宾和水自流了。
第三十三章 他是四八年生人?
因为是大年春节,都要回家过年,陆天便做了一下分工。
初一、初二自己休息两天,骆士宾和水自流二人负责清运垃圾。初三之后,自己再上班。他们两个轮流来一个和自己干活。
骆士宾和水自流对陆天的话,一向是说什么就是什么,都没意见,就这么定了。
今天是大年初一,陆天没去上班,由骆士宾和水自流来光字片清运五个垃圾堆。没想到,自己一天不在,他们就跟人打架了。
想到这里,陆天道:“这事闹大了,真打起来,谁打谁都不好。娟子,你在这呆着,我跟他们去。”
“天哥,你……小心了。”郑娟柔声道。
“没事,你还不放心我么。”陆天握了握郑娟的手。
周秉义见状,起身道:“陆天,你不是这一片的人,不用掺乎这事。我去跟他们理论理论,能不动手就不要动手。”
“大哥,别忘了,我除了是个诗人,还是个环卫工人。这两人我认识,没问题的。”说着,陆天戴上围巾帽子,“秉昆,咱们走吧。”
“陆哥,咱们走。”
说完,陆天跟着周秉昆和孙赶超,急匆匆走出家门。
“妈,我也过去看看。”周秉义披上大衣道。
“我也去。”周蓉也站起身。
李素华见状,一把拉住周蓉,“你哥、你弟去就行了,你一个丫头片子过去凑什么热闹,在家呆着,哪也别去。”
“妈,让我看看吧。我准备要写一本关于光字片的长篇小说,名都想好了,就叫《我在人世间》。这么好的素材,当然身临其境,才行。”周蓉摇着李素华的胳膊道。
“不准去,就不准去。”
李素华没有退让的意思。
见说不动母亲,周蓉对侧坐在她身旁的郑娟道:“娟子姐,你劝劝我娘,让我过去看看吧。”
郑娟见周蓉一脸哀求,不想让她失望,对李素华道:“大娘,让周蓉去看看吧,没有事的。”
“郑娟,来了那么多的地赖,真打起来怎么办?我看你和陆天感情很好的,这时候怎么一点都不着急?”郝冬梅望着郑娟不解道。
“没事,那两个人陆天认识,不会动手的。”郑娟浅笑道。
“你……这么有信心?”郝冬梅瞪大了眼睛。
“真的没事,放心吧。”
郑娟依旧云淡风轻道。
“妈,娟子姐都这么说了,那我就过去了。”说完,周蓉系上围巾,像一只快乐的小鸟,飞出了家门。
郝冬梅见周蓉出了门,似乎还有些不放心,问道:“郑娟,刚才孙赶超说,对方来了十多个地赖。现在这些地赖都是穷凶极恶,下手不知轻重,万一出了什么事,怎么办啊?”
不知为什么,郝冬梅对刚刚接触的陆天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见到陆天第一眼就格外的亲切,好像之前在哪里见过了一般。
本来不问世事的她,也开始对一个陌生人关心了起来。
“冬梅姐,没事的,我相信陆天能处理好的。”郑娟柔声柔语道。
见郑娟这般自信,郝冬梅便不再多问。跟着郑娟和李素华一起,呆在屋里等了起来。
……
等待总是令人焦急的,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有半点动静。本来十分沉着的郑娟,也多少有些慌了神。
尽管她清楚,刚才孙赶超口中那两个人,就是骆士宾和水自流,这两个人对陆天也是毕恭毕敬,言听计从。
可过了半个小时还不回来,会不会出了什么变故。
本来并不太在意的她,现在也紧张了起来。
郝冬梅的心情也和郑娟一样,开始担心起来。
毕竟周秉义也跟着陆天去了,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会不会真的打起来了。
想到这里,郝冬梅站起身来,“大娘,郑娟,你们在这坐,我过去看看。”
“我……我也过去看看。”郑娟也坐不住了,起身道。
话音未落,外屋门“咣当”被推开,只见周秉昆从外面急匆匆走了进来。
没跟几个人打招呼,便拎起屋里的一篮子鸡蛋就往外走。
郝冬梅见状,冲周秉昆喊道:“秉昆,怎么样,有没有打起来?”
“怎么可能打起来,你没看我好好的么。
陆哥可好使了,三句两句就把那帮地赖摆平。现在是老乔家不依不饶的,才墨迹到现在,等我回来跟你细说吧。”
说完,周秉昆拎着一篮子鸡蛋离开了家。
周秉昆的话,令之前一直提心吊胆的郝冬梅彻底放下了心。
坐到郑娟身旁,“郑娟,怪不得你这么自信。真像你说的,陆天去了就搞定了。”
“冬梅姐,我说过,那两个环卫工认识天哥,他们会给他面子的。”一种发自内力的自豪感油然而生,郑娟说起话来,也变得自信起来。
“这么看,陆天真是个有本事的人。郑娟,我多问一嘴,陆天家人都做什么的?能培养出这样文武双全的孩子。”郝冬梅有意无意问道。
郑娟咬了咬嘴唇,细声细语道:“冬梅姐,天哥和我一样,都是被收养的孩子。他爸就是个环卫工人,去年工伤过世了,他是接他爸的班才进的环卫站,同时解决了城市户口。”
“陆天是被收养的?那他今年多大。”不知为何,郝冬梅对陆天的兴趣愈发浓厚起来,追问道。
“嗯……”郑娟抿了抿嘴唇,“据他养父讲,陆天是在吉春解放前捡到的,当时能有六七个月的样子,应该是四八年上半年出生的。”
听到郑娟提到陆天是四八年上半年生人,郝冬梅心中一颤,“陆天是四八年上半年生的?”
“是啊。”郑娟随口答道。
“他还是四八年十月份捡到的?”
“对啊?这有什么问题么?”郑娟见郝冬梅一直追问,不解道。
“哦,没什么,我就是随口问问。”郝冬梅觉得自己有些失态,忙道。
这时,周家的外屋地的门“咣当”被推来。
周秉义、周秉昆、陆天和周蓉几人,有说有笑进到了里屋。
李素华见几人进门,起身道:“菜都凉了,我给你们热一热。”
“大娘,我来帮你。”郑娟站起身来,端起碗筷。
郝冬梅一把拉住郑娟,“郑娟,你是客人,怎么能让你动手呢,坐着,我来弄。”
“是啊,娟子姐,你是客人,不好动手的。我和冬梅姐帮妈弄。”刚进屋的周蓉浅笑道。
见郝冬梅和周蓉都这么说,郑娟只好放好端起的盘子,侧身向陆天问道:“天哥,事办妥了?”
第三十四章 摆平了
“娟子,水自流和骆士宾还是给我面子的。我一说,他们就不闹了。”陆天坐到郑娟身旁,握了握她的手。
郑娟微微一笑,“那就好,我还担心,真打起来,就不好办了。”
“是啊,陆天,郑娟说的对,今天老乔家的事,要是没有你,不知道得成什么样子了。”周秉义坐到陆天身旁道。
陆天轻轻摇了摇头,“大哥,要是没有你在,靠我一个也不行。我能把骆士宾和水自流摆平,老乔家我可不好使,还得你出头。”
“说的就是,老乔家是得寸进尺,看到那帮地赖服软了,他家倒是硬气起来,不依不饶了。
可惜那一筐鸡蛋,不给他家,够咱家吃小半个月的。”周秉昆满声怨气道。
见弟弟一肚子牢骚,周秉义说:
“秉昆,老乔家就三个闺女,没有儿子。没有儿子的家,就怕遇到横的,家里没人出头让人笑话。老乔叔还被打了两下,虽然没伤筋骨,也总得让他把气出了吧。
再说,那鸡蛋是陆天送来的,本来也不是咱家的。给他家就给他家吧。”
周秉昆做了个鬼脸,“行,你是大哥,说什么都对。我就是觉得,陆天和大哥你今天把老乔家的事摆平,老乔家连句感谢话都没有,太不懂人情世故了。”
周秉昆抿了一口白酒,可能是这一口抿多了的缘故,辣得他干咳起来。
“秉昆,说来说去,你还是心疼鸡蛋,就是小家子气。这样,陆天送来的公交车月票,我和周蓉都不要,全给你。”
“真的?”周秉昆眼睛一亮。
“当然是真的了。我还知道,你在文工团拜了一个师傅,要跟他学快板说评书。文工团离咱家太远,月票你正用得上。”周秉义笑道。
“哥,我怎么啥事你都知道啊。”
周秉昆挠着头,一脸憨笑。
“我是你哥,你是我弟弟,我能不关心你么?”
“原来哥你也关心我啊,我以为你就关心冬梅姐呢。”周秉昆笑嘻嘻道。
听了周家兄弟的对话,陆天说:“秉昆,我还有月票,你要是需要,我再给你拿十张。”
周秉昆摆了摆手,
“陆天哥,够了,不用那么多。
师傅那边,一个星期就教两天,这些票足够用了。本来我也不想去学,可我师父就说我是这块料,一定让我过去学,我才去的。
文工团在吉春大北头,离光字片有二十里路,靠腿得走两个小时,要是能坐公交车去,就太好了。”
“秉昆,没看出来,你还有这本事啊。”陆天赞许道。
“这算什么本事啊,我哥我姐才真的厉害。
他们两个除了学习好,我哥的演讲在吉春得过一等奖,我姐歌唱的可好了,在市里也得过奖。
整个周家就我啥也不行,打竹板、说评书有什么了不起的,将来也不能靠这个吃上饭。”
“谁说的,我跟你,用不上十年,你靠着这门手艺,就能飞黄腾达。”陆天一本正经道。
“那就借陆哥吉言了。”
说着,周秉昆又抿了一口酒。
这时,李素华、周蓉和郝冬梅从外屋端着菜进了屋,把热好的菜放到桌上。
坐定之后,李素华问:“秉义啊,那乔家那边处理的咋样?”
“妈,还我来跟你说。”未等周秉义开口,周秉昆道。
“好,秉昆,你来说说,让我听听。”
周秉昆将口中还未嚼烂的菜咽进肚里,
“妈,那我从头跟你讲吧。
咱都知道,老乔家山墙的垃圾堆平时都是上午运走,这不是赶上过年了么,那两个清运垃圾的下午才来。
大过年的,谁愿意一出门看到个垃圾堆啊,我乔叔就骂了他们几句。
开始的时候,那两个环卫工也没在意,后来老乔叔越骂越来劲,还给了瘸子一拳。大高个恼羞成怒就踹了老乔叔一脚,把老乔叔踢躺下了,上前又踹了几脚。
老乔叔挨打了,老乔家的人当然不干了。
别看老乔家就三个丫头,那可是各个彪悍,特别是乔春燕,像个老爷们似的,拿个棍子就给那个瘸子抡了。
那个瘸子这回没惯病,把乔春燕棍子抢下来,反手就是给她一巴掌。出了这么大的事,左邻右舍拿着家伙事,都出来了。
都是从小一起玩大的,再怎么也不能眼看着老乔家被外人欺负。
谁也没寻思到,这两个环卫工还是社会人。不大一会儿,也不知道从哪来了一群小地赖,要把老乔家平了,还让春燕给瘸子磕头赔罪。
再后来,陆哥过去了。
该说不说,陆哥真有面子。跟那两个人说几句,那两个人就服了软,让小弟们都走了。
没想到,老乔家看来了救星,不依不饶起来,说是腰疼,一定要让大高个赔钱才完事。还是我哥能说,三言两语就让老乔叔平了火。见老乔叔还有些不甘,又让我把陆哥带来的鸡蛋送给了老乔家。
这事,才算完了。”
周秉昆绘声绘色地把刚才发生的事讲给了李素华。
“秉昆,大过年的,谁家也不愿意出这闹心事。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打的头破血流,我们就是功德一件,你就别总叨咕那一筐鸡蛋了。
说来说去,今天多亏陆天了。陆天,我敬你一杯。”
说着,周秉义举起酒杯。
陆天端起酒杯,碰了杯后,一杯进肚,“其实这件事归根结底是怨我,要不是我想休息几天,今天没有上班,一早把垃圾清走,就不会有今天的事了。”
“陆哥,谁过年不想休几天啊,怎么能怨你了。不过,我看乔春燕跟那个瘸子还不依不饶的,估计这事还没完。”周秉昆道。
“是啊,陆天。以后你们去老乔家山墙清运垃圾,估计事还不能少。”
周蓉放下手中筷子,提醒道。
“没事,大不了把水自流和骆士宾调到其他片区,不来光字片就完了。”
“那你,以后不来这边了?”
听到陆天的话,周蓉脱口而出。
“小陆啊,你现在认识家门了,以后要是还在这片工作,口渴了,还能到家里喝口水,就别调走,在这干吧。
要是因为老乔家的事,春燕她妈也在居委会,我去跟她说说。”李素华道。
听众人你一言我一语,陆天放下碗筷,“大娘,春节之后我就不再清运垃圾,去环卫站宣传室工作了。”
第三十五章 你是不是为了讨好周蓉啊?
年前,陆天为郭站长家送去了五十个鸡蛋。
这一次,郭站长没有客气,直接收下了。毕竟儿媳妇坐月子,这五十个鸡蛋简直是雪中送炭。
除了郭站长外,环卫站其他说话算的,陆天也都送了几张公交车月票。
礼虽不大,却很实用。
就在腊月二十九,环卫站经过举手表决,一致通过正月十五之后,陆天到环卫站宣传室工作。
听到陆天说他要去宣传室工作,周秉义道:“陆天,你字写得好,诗做的好,去宣传室工作正合适。我和冬梅过了春节就要离开吉春了,要不还真想多跟你聚聚,一起聊聊诗歌创作呢。”
“你们要下乡了?”
“嗯,我去北大荒兵团,冬梅去农场。兵团和农场离得不远,相当于还在一起。”
“周大哥,再不远也不如在一起好,你们怎么没都到兵团啊?”郑娟问道。
周秉义不知道怎么回答好,向郝冬梅望去。
郝冬梅知道周秉义是不想跟外人说起她的身世,不便应答,于是开口道:“郑娟,我家有特殊情况,不能去兵团,只能去农场。其实,秉义本来能去海军的,为了我才去的北大荒。”
说完,郝冬梅双眼含情望了望周秉义。
“是这样啊,也好,反正离得也不远。对了冬梅姐,我听说北大荒那边吃的都是深井水,冬天打水可费劲了,稍微不小心就能掉到井里。到那边,你可要多加小心了。”
前世的郝冬梅,因为插队时掉进了水井而不能生育,和周秉义恩爱一生而无儿无女。
这件事令前陆天耿耿于怀。
当听到郝冬梅提到去农场插队的时候,陆天连忙提醒道。
“谢谢,我会小心的。
对了陆天,刚才你们都出去,我和郑娟聊到了你的身世。我想问问,你的养父有没有说过是在哪里收养的?”
虽然有些唐突,可郝冬梅还是想尽快知道陆天的过去,否则总觉得心里有事憋着。
听到郝冬梅的问话,陆天看了看身旁的郑娟。
郑娟见状,柔声道:“刚才你们出去,我和冬梅姐闲聊的。”
“陆天,你看我,这大过年的提起你伤心事了。都怪我,不问了。其实我的本意是,如果有多一些线索,我可以找一些我爸妈的老同志,帮你寻寻亲。”
郝冬梅也不知道今天自己是怎么的,话都收不住了。
听到郝冬梅解释,陆天侧过身子,“冬梅姐,都是过去了的事,说说无妨。
我爸跟我说过,他是从他一个工友手里收养的我。那个工友是吉春解放前捡到的我,进到我的时候吉春还在打仗,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我爸当时很穷,娶不起媳妇,就从工友手里要过来了。
要说在那捡的,他也不大清楚。”
“原来是这样,那这个工友还能找到么?”郝冬梅追问道。
“这个我爸没说,现在我爸都不在了,他的工友是谁我都不知道,应该找不到了。”
“冬梅,你今天怎么了,对陆天身世这么感兴趣?”
周秉义有些奇怪。
“啊,陆天不是说了么,写诗是需要天分的。他的诗能写这么好,亲生父母一定不会是一般人了。”
郝冬梅不想当着这么多人说出实情,便敷衍道。
“冬梅,也不能这么说,我和孩子他爸文化都不高,秉义和周蓉不是一样学习还,也能写诗么。”
“妈,我爸可是八级技工,全中国建筑工人中都没有多少。行行出状元,我爸就是建筑工人中的状元。你可别小看咱家了。”周蓉挽着李素华的胳膊道。
“是,是,我的宝贝丫头,你说什么都是。不小看咱家,不小看咱家,”
李素华拍了拍周蓉的手笑道。
……
这顿饭吃到天黑方才悻悻结束。
各回各的家,各找各的妈。陆天和郑娟回太平胡同,周秉义也送郝冬梅回她的住处。
虽然很冷,不过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再冷的天,心也是暖的。
走在路上,周秉义向郝冬梅问道:“冬梅,你今天是怎么了?陆天毕竟第一次接触,还不算熟,你怎么向人家问东问西的?连人家身世都问,这可不像你平时的作风。”
“秉义,在家人太多,我没法说,现在就咱们两个,我跟你说说。”
“什么事?还要背着别人?”周秉义不解道。
郝冬梅整了整围巾,
“秉义,我跟你说过,其实我家一共有三个孩子,两个男孩,一个女孩。
吉春解放前,我爸妈都在吉春做地下工作,后来被敌人发现,不得不当机立断丢下我们,撤离吉春。那个时候,我和双胞胎哥哥只有七个月大,而我另一个哥哥也只有四岁。
有个好心人将我收养,吉春解放后,我回到了父母身边。我的两个哥哥,却再也找不到了。也难怪,那个年代男孩精贵,谁家捡到了,都不愿交出来。找回我两个哥哥已经成了爸妈一块心病,嘴上不说,心里却一直惦记着。
今天郑娟说起,陆天是四八年吉春解放前捡到的,捡到的时候,差不多有六七个月大了,这么看,与我丢了的孪生哥哥年龄相仿。
秉义,你说陆天会不会就是我的孪生哥哥?”
郝冬梅停下了脚步,看着周秉义。
听了郝冬梅的话,周秉义沉默片刻,微微点了点头,
“要是这么说,也不是不可能。不过,你爸妈现在都被隔离审查,也没办法向他们求证。更关键的事,陆天的养父已经过世,很多线索都断了,根本无法确认陆天到底是在哪捡的。”
“是啊,你说的我都清楚。可我还是想,要是陆天真的是我丢了的哥哥就太好了。”郝冬梅想周秉义身边靠了靠道。
“冬梅,不急。我们已经跟陆天认识了,有一天你爸妈解放,让他们认认也不迟。到时候陆天是不是你哥哥,不就清楚了。”
“嗯,我听你的。”郝冬梅应声道。
……
路的另一边,郑娟挽着陆天的胳膊,二人并肩往家里走。
这一路上,郑娟一直不开口,似乎有了什么心事。
陆天当然能感受到郑娟的异样,挽了挽郑娟的手臂,“娟子,我怎么看你从周家出来,就闷闷不乐的?”
“没有啊。”郑娟细声细语道。
“不是,你一定是有什么不高兴的事了。有什么不高兴的事,不要憋着心里,说出来让我听听。”陆天停下脚步,站在了郑娟身前。
“那我,那我就说了。”看着眼前的陆天,郑娟支吾道。
“好,你说我听。”
郑娟犹豫片刻,咬了咬嘴唇,“天哥,你今天在周家作诗,是不是为了讨好周蓉啊?”
第三十六章 一份愧疚
听到郑娟这番话,陆天心知,她一定是会错意,以为自己对周蓉有好感了。
郑娟说的不假,在周家作诗,是有讨好周蓉的意思。
不过,并不是因为周蓉长得好看想讨得她的欢心,而是为了让她清醒,冯化成的诗作并非不可企及。没有必要为了这么一个男人,而放弃本应该更好的人生。
周蓉很漂亮不假,可有了郑娟在身边,陆天的眼中是容不下其他女人。
哪怕像周蓉这般,百里挑一的姑娘。
想到这里,陆天浅笑道:“娟子,怎么吃醋了?”
郑娟被陆天说中了心事,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我吃什么醋啊,我就是随口问问。想想看,周蓉人长得好看,有文化,还是工人家庭出身,确实很好。看好了,也不奇怪。”
郑娟的话令陆天动容,看来她是真的很在意刚才自己的举动,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以后真得与周蓉保持些距离了。
想到这里,陆天伸出双手,轻抚郑娟的肩膀,“娟子,你不用胡思乱想。有你在,我不会喜欢别的姑娘。”
陆天的话令郑娟有些激动,忽闪着一双凤目,抬起头,看着陆天,
“天哥,其实,我觉得配不上你。真的,你跟我在一起,只能拖累你的。”
陆天见状,双臂一紧,将郑娟揽入怀中,轻声道:“娟子,你是落难的公主,是我配不上你。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话,我发誓,只要你在我身边,我绝不会喜欢上别的姑娘的。”
毕竟不是再家里,大街上郑娟被陆天抱住,心跳一下加快起来,脸伏在陆天的胸口,“天哥,这不是在家里,让人看到不好。”
“那我们现在就回家,回家了好好抱抱你。”陆天轻吻一下郑娟的额头,轻声道。
“嗯……”
呢喃细语从郑娟口中传到陆天耳中,是那么动人。
陆天顿时心头一热,拉起郑娟的手,这个时候,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早一刻回家。
……
这个晚上,注定是不眠之夜。
除了郑娟和陆天这对恋人,享受着热恋中情侣该有的花前月下外,周蓉也迟迟没有入睡。
与以往睡觉之前一定要翻看几遍冯化成的诗,还有与他的通信外,这天晚上,周蓉有些一反常态、不厌其烦看着陆天那首《菊花台》。
字漂亮,诗更美,
诗中的意境更是周蓉重未感知过的,甚至在冯化成的诗中也从没有感受到过。
以至于在这一刻间,冯化成的形象在她脑海有些模糊起来。
陆天俊朗的面容、从容的气质、优美的诗篇却不时在她脑海中的浮现。
不,不,不是这样的!
冯化成是一名真正的诗人,他的诗作是无人可及的。
我今天是怎么了?
周蓉努力定了定神,试着不去再想陆天。
收起陆天的诗,又从枕头旁的书包里,拿出与冯化成往来的信件和明信片。
看着这些信件和明信片,周蓉的思绪不尽又飞到了三年前,她还在读初二的时候……
那个时代,是诗人地位最高的时代。文学青年对诗人的崇拜,更是纯粹和疯狂,远胜于几十年后粉丝对网红的崇拜。
周蓉就是这样的文学青年。
初二时,十六岁的周蓉便开始与BJ一位诗人通信。
通了一年信后,对方才在信中告诉周蓉,自己名叫冯化成,曾经戴帽但已摘了,并且允许继续发表诗歌,所以她才能从报刊上发现他的一些化名诗。
后来不知为什么,这位诗人表示要与她中断通信关系。但对于周蓉来说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她明白,此时的自己千真万确地爱上了他。
即便冯化成不再给她回信,可周蓉却从未间断给他寄信。
也就是在那时,她在写给他的一封信中发誓,自己一定要考到BJ的大学去,从此与他相伴在一起。寄出那封信后,她也几乎没再给他写过信,改寄明信片了。
在后来,一场风暴袭来,周蓉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不可能考到BJ的大学了。于是,在一年前,她亲自去了一次BJ。
在那里,周蓉不但见着了那让她梦魂牵绕、心灵上已合二为一的人,还同时看到自己写给他的许多封信以及更多的明信片。
这时周蓉才知道,这名诗人名叫冯化成,之前是个有妇之夫。
因为自己给他及的信和明信片,成了他引诱文学女青年的证明。
当然,除了她以外,还有全国各处的女青年,寄来的信件和明信片,也数不胜数,不只是她一个。
因为这些通信和明信片,冯化成的诗,统统被斥为“可耻的伪装,毒害女青年的产物”。
她见着他的情形更是毫无诗意。
在亢奋的口号声浪和令理智者头晕目眩的气氛下,他偶一抬头,居然鬼使神差地发现了她在人群中的存在。此前二人虽未相见过,但彼此都有对方的小照。
看到冯化成的惨样,周蓉的心碎了。
从那时起,周蓉对冯化成除了崇拜外,又多了一份愧疚。
尽管给冯化成写信和寄明信片的女青年不只是她一个,可能仅仅是百分之一,可周蓉还是觉得,是因为她的不自爱,才造成冯化成,今天的境地。
一个大胆且更加不理智的决定涌上了周蓉的心头,要把她的青春和最美好的一切都奉献给冯化成,来弥补这份对他的愧疚。
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为此,她拒绝了无数的求爱者,就是等着有一天,能把自己最美好的一切,给她所爱的人。
本来笃定的信念,不知为何,今天竟然有些动摇了。
周蓉多少有些心乱起来。
冯化成的诗很好,可陆天的诗同样不差,可见冯化成作品并非高不可及的。
冯化成儒雅气质和成熟胸襟令人倾心,可陆天更年轻,更俊朗。
更重要的是,冯化成似乎遥不可及,而陆天却是真真切切就在身边。
可转念一想,陆天已经有了郑娟这个明确的恋爱对象,周蓉能看得出来,两个人感情很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看来,即便真真切切的人,同样遥不可及,还是不想的好。
越是不想,陆天的形象在她心头越是清晰,挥之不去,忘之不掉。
第三十七章 拉郎配
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的周蓉,从被窝里爬了起来,穿上棉衣棉裤,进到小屋。用钥匙打开书桌抽屉的锁头,从里面取出一个红皮的笔记本。
打开笔记本,工工整整写道:
“1968年1月30日,正月初一,晴。
今天是初一,与往年大年初一不同,今天我读到了一首,令人发至内心震撼的诗……”
差不多半个小时,周蓉写好了这篇日记后,又把日记放进了书桌的抽屉,随手上了锁。
这时,身后响起了开门声,扭过头,看到周秉昆从外面推门进来。
“姐,你又偷着写日记了?”周秉昆凑到周蓉身边,一脸坏笑道。
“用你管。”
周蓉瞪了周秉昆一眼。
“十个美人九个怪,你是这九个怪里面最怪的,一天神神秘秘的,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周秉昆冲着周蓉做了一个鬼脸。
“周秉昆,你再这么说我,信不信我把你揍扁。”
周蓉一脸怒容。
“信你个头啊,要是十年前说这话我还信,现在我都比你高出一个脑袋里,你怎么把我揍扁啊。”
周蓉听到周秉昆的话,拎起书桌上的快板,
“周秉昆,你再说我,我就把你的快板扔到炉子里烧火。我可知道,这个快板可是你求了妈半年,妈才给你买的。”
“姐,千万别,你就扇我两个耳光也别把我快板烧了。”
周秉昆被周蓉抓住了软肋,哀求道。
“知道就好,记住了,以后少跟我没大没小的,什么话都说。”
说完,周蓉把快板放回桌上。
“不说了,不说了,那我跟你说个正事。”
周秉昆看到姐姐把竹板放回了原处,连忙拿到了手里,生怕周蓉真的给烧了。
“看你那德行,我还真能给你烧了?说吧,什么事?”周蓉笑道。
周秉昆看到姐姐脸上绽放出笑容,挠了挠头,“姐,你笑起来真好看,比平时摆着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好看多了。”
“昆,你还有完没完了?再不说正事我就回去睡觉了。”
周蓉收起了笑容,睁大眼睛瞪了周秉昆一眼。
“好好,我说正事,说你好看都不行,真是一个怪女人。
姐,是这样,明天我想去文工团看看师傅,大过年的,去给他拜个年。你跟我一起去,行不?”
“秉昆,文工团太远了,就算坐公交处也得一个小时。又赶上过年,公交车人一定很多,我不想去了。”周蓉摇了摇头。
“姐,你去吧。”
周秉昆摇了摇周蓉的胳膊,哀求着。
“秉昆,以前你从没让我跟你去过文工团,今天这是怎么了?”
“这……这不是陆天哥给了月票么?”周秉昆支吾道。
“不对,你一定有什么事瞒着我,说吧,什么事?要是不说,我现在就回去睡觉了。”
说着,周蓉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姐,你别走啊。”周秉昆一把拉住周蓉,
“我,我说。明天,明天蔡晓光也去。晚上出去放鞭的时候,正好看到蔡晓光从家门经过,邀我一起去看师傅。他说,你要是能去就更好了。在文工团,晓光哥没少照顾我,我看你没睡,就随口问问了。”
周秉昆支支吾吾,把实情讲了出来。
“秉昆,我跟妈说的,你也不是没听见。
我与他蔡晓光根本不是什么对象关系!我和他只不过是朋友关系!而且是一般的朋友关系!
你才十六岁,学什么不好,学着给人拉郎配了。
本来我还有心跟你一起去文工团看看,现在,门都没有。行了,我睡觉去了。”
说着,周蓉拉开小屋的门,“咣当”一声,头都没回就离开了。
周秉昆看着,看着开了又关的门,无奈摇了摇头。
周秉昆口中的蔡晓光,是周蓉疯狂的追求者,其父是商业厅的一把手。不过,似乎是蔡晓光剃头挑子一头热。周蓉从不承认他俩是恋爱关系,多次对家人强调仅仅是朋友,而且是一般的朋友关系。
周母李素华对蔡晓光十分满意,不止一次对女儿苦口婆心地说:
“蓉啊,如果连小蔡这样的对象你都三心二意,那你究竟想找什么样的呢?人家那种家庭的青年,不嫌咱家门槛低,妈觉得单凭这一点,就是人家孩子难能可贵之处……”
每到这个时候,周蓉总是笑盈盈地应付道:“妈,我的个人问题,你就别瞎操心啦。非要操心,就操心操心你那两个人儿子吧?”
一来二去,周母见说不动周蓉,便不再多话了。
蔡晓光见周母说不动周蓉,便拉拢起周秉昆来。
在市文工团,周秉昆学快板,而蔡晓光学编剧,因为周蓉的关系,蔡晓光对周秉昆格外的照顾。
周秉昆当然清楚蔡晓光为的是什么,他本人也觉得蔡晓光不错,便想着法子让他们往一起凑活。
可每一次都从无结果,这一次也不例外。
“看来,只能向蔡晓光说声抱歉了。”周秉昆暗忖道。
……
大年初三,光字片。
休息了三天,人也变得懒了起来。
昨天是大年初二,是上老丈人家的日子。陆天和郑娟家已经成了一家人,不分你我了。
陆天不用上班,郑娟不用出摊。
两个人在陆天的家里,腻味了一天。
本来,总对着一个人,时间久了会有些无聊。可热恋中的男女却不同,总觉得时间过得太快。
一整天,一眨眼就过去了。
以至于第二天一大早,陆天还在回味和郑娟相处的甜蜜时光,久久不愿起来。
今天和陆天一起清运垃圾的是水自流。本来定的骆士宾初三初四,水自流初五初六的。
不过,昨晚上骆士宾喝大了,今天临时换了水自流过来。
两个人与往常一样,从环卫站出来,到光字片五个垃圾堆,一个一个装车,运走。
不知不觉,到了十点,二人来到了光智街,也就是乔春燕家山墙的垃圾堆。
刚铲了一半,只听见“咣当”一声,乔春燕家的门推开了。
乔春燕穿着一件黄绿色军大衣,拎着灰簸箕从里面走了出来。
看到水自流正在用锹铲着垃圾,凑到他身边,掐着腰,大声咧咧道:“瘸子,你忽悠我呢啊。昨天你不是说初五才过来么?怎么今天又来了。
成心躲我,是不是?”
第三十八章 周蓉,有事么?
听到乔春燕的嚷嚷声,水自流微微抬起了头,用手捋了捋额头上的刘海,缓声缓语道:“没躲你,本来就周五来,临时串班了。”
“是么,那我问问你,昨天我跟你说的事,你想咋办?”
乔春燕走到了水自流近前,仰着头盯着水自流。
水自流望了望乔春燕,“看你这虎扯扯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脑袋疼的睡不着,你就是没事找事,以后少烦我。”
说完,水自流低下头,继续收拾起垃圾。
“哎……你这个瘸子。
脑袋长在我脖子上,疼不疼我最清楚,你知道个六。还跟我说没事找事,你就是想能赖就赖了。
告诉你,要不就带我去看病,要不就赔钱。”
乔春燕仰着头,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
无论乔春燕怎么嚷嚷,水自流就像没有听到一样,弯着腰,一锹一锹铲着垃圾不再去理会她。
乔春燕见水自流对自己爱答不理的,便来到陆天身旁,压低语气道:
“你是陆哥吧?”
听到乔春燕喊到自己,陆天放下手中铁锹,向乔春燕看去。
眼前的乔春燕,比电视剧里小上三四岁,稚气未脱,活脱脱的泼辣模样。虽不如郑娟、周蓉长得那般标致,长得也算还行,稍稍打扮算个好看姑娘。
“是啊,我是陆天。”陆天应声道。
“天哥,果然是天哥,这两天我可没少听秉昆叨咕你。
秉昆说,你不仅诗写的好,还把光义街涂自强那个臭地赖打折服了。简直文武双全,杨君宝再世啊。”
乔春燕一脸堆笑,满口赞美。
“秉昆那是跟你瞎掰呢,我要是那么好使,还能在这收垃圾啊。”
陆天摇了摇头,说完又弯下腰,接着铲起垃圾。
陆天的不理不睬,乔春燕并没有在意,缠着陆天接着说道:
“陆哥,秉昆那个人实诚,不会瞎掰的,你肯定不是一般人,要不,那般地赖不会对你言听计从。
那天,我就想给你认识认识,后来你走了,就没认识上。今天赶上了,有件事我想让你评评理。”
遇到黏糊的人,陆天也没辙,只好抬起头,“你说吧,评什么理?”
见陆天有了应话,乔春燕道:
“陆哥,初一那天,我让那个瘸子扇了好几个耳光,到现在耳朵还嗡嗡的。我让他带我去医院看看,是不是不为过?”
听了乔春燕的话,陆天直起身子,“乔春燕,人家有名有姓,你别一口一口瘸子叫着。谁要是这么叫你,你愿意听啊?”
“陆哥,这可不能怪我。
昨天我见到他,问他叫啥名,他愣是不说。
我听那个大高个叫他水哥,可我跟他也不熟,总不能也叫他水哥吧?
他不说,我只能叫他瘸子了。
瘸子,我没说假话吧?”
乔春燕冲着水自流嚷嚷道。
水自流用铁锹杵着地直起身,甩了甩头发,
“乔春燕,现在大过年的,医院都关门,上哪看去。
就算医院开门,你这没病没灾的也看不出来啥。我要是不带你去医院,张嘴就要二十块钱,抢钱啊。
告诉你,我一分钱没有,想给也没钱给。”
“那打就白打了?”乔春燕怒斥道。
“脑袋开瓢的,也都白打,别说你这样的了。”
乔春燕的不依不饶令水自流多少有了心火,语气也变硬气起来。
见水自流这般讲,乔春燕扭过身来,一脸委屈道:“陆哥,你看看,这不就是个无赖么?我没说错吧。”
陆天见此情景,心道:
“水自流说的没错,这个年代,不出人命,打架都没人管,别说就扇乔春燕几个耳光了。
乔春燕就是故意找茬,撩扯水自流呢。
可水自流一个瘸子,还是社会人,乔春燕撩扯他不是找不自在么?难道不成两人不打不相识,乔春燕看上水自流了?”
想到这里,陆天看了看水自流,又看了看乔春燕。
还别说,
水自流长得太俊,简直是男人中女人;
乔春燕那股虎扯扯的劲,就是女人中的爷们。
乔春燕对水自流没事找事不依不饶,而水自流一个社会地赖,被乔春燕一口一口“瘸子”骂着,也没什么脾气。
也许,正是这样的错位,产生了特别的吸引。
想到这里,陆天道:“乔春燕,我替你做主了,初六水哥带你去医院看看。有毛病看病,没毛病也解解心疑,你看怎么样。”
“好啊,我没意见。你问问他,看他愿不愿意。”
乔春燕睨了水自流一眼。
“水哥,你说呢?”陆天问道。
水自流舔了舔嘴唇,沉默片刻,似乎做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正了正围巾,“老大,你都开口了,我还能说不么。”
“好,有这话就行。初六那天你跟骆士宾提前说好,你就不用来干活了。春燕,这样行了吧?”
“瞧瞧他那不情愿的样子,像是我能把他吃了似的。行,瘸子,初六上午九点,过来接我。这回别忘了。”
乔春燕达到了目的,一脸心满意足地扬了扬头。
“乔春燕,这是我水哥。他的大名叫水自流,以后不准在一口瘸子一口瘸子叫,听没听到?”陆天板起脸道。
“水自流?我还第一次听过有姓水的呢,好,以后就叫水自流,不叫瘸子了。陆哥,我走了。”
乔春燕白了水自流一眼,摇摇摆摆地离开了。
见乔春燕进了家门,陆天冲着水自流道:“水哥,你也是个社会人,怎么跟个丫头片子,一点脾气都没啊。”
“好男,不跟女斗。”
水自流似乎不想就这个话题深聊下去,弯下腰,又开始铲起了垃圾。
陆天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也不再追问了。
……
用了差不多半小时,光智街的垃圾堆清好了。
陆天把铁锹扔到车上,人站在扶手前,正准备抬起车把。
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远处传来,“陆天,你等一等。”
陆天寻声看去,只见周蓉从巷子的尽头走了过来。
走到近前,周蓉浅笑道:“还好,你还在,要不得去你家找你和郑娟了。”
陆天松开车扶手,问道:“周蓉,有事么?”
第三十九章 天哥,你想去么?
“陆哥,我妈说,让你和郑娟初五那天来我家吃饺子。你们,你们一定要来啊。”
可能是走的急缘故,周蓉有些气喘,说话也断断续续起来。
听到周蓉的话,陆天想到郑娟那天对自己的误会,觉得还是和周蓉保持些距离的好。
于是道:
“周蓉,郑娟她妈身体不好,她弟弟眼睛也不好,都需要我们照顾,就不过去麻烦你们了。”
“没关系,那天郑娟说过她家的情况,我妈说带上她弟弟和娘来就行了。要是不方便,就多包一些,给她妈、她弟弟带回去。
吉春有讲究,初五吃别人家的饺子,能封小人嘴,这一年都顺溜。你们在吉春也没什么亲人,我哥、秉昆包括冬梅姐都想让你们过来。”
“这个,这个我得回去跟郑娟说说。”
见周蓉一脸期盼,陆天不好直接拒绝,只好拿郑娟做挡箭牌。
“好,那你回去问问。明天你还过来收垃圾吧?要是过来,我还这个点过来。”周蓉甩着小辫道。
“过来,明天还过来。”
“那就好,陆天,我走了。”
说着,周蓉转过身,蹦蹦跳跳地走开了。
陆天见周蓉走远,回身对水自流道:“水哥,咱们走吧。”
“老大,别说,吉春确实有这个讲究。既然人家都请了,不去不好。”水自流把铁锹也放到了垃圾车上,道。
“周五我还得来运垃圾呢,一身脏兮兮的,怎么去人家吃饭啊。”
陆天抬起了车把手,双臂一用力,垃圾车动了起来。
“我和宾子多干一天,没什么的。”
水自流从后面用力推着。
“我还看不出来,宾子能少干一天活,就少干一天活。大过年的,让他来干活,他能愿意么。”陆天不屑道。
“没事,我两都知道,过了十五,你就去站里宣传室工作,不再和我们一副架了。
我们到二月底,也不用来环卫站这边劳动教育了。以后再见面不容易,能帮你多出些力,宾子不会有怨言的。
再说,那个小姑娘那么上心,你要是不去就不好了。”
水自流似乎看穿了周蓉的心思,特意又提起了她。
“我,寻思,寻思吧……”陆天随口道。
“多想想也好。老大,我也有件事跟你说说。”
“什么事?”
“春节前,强子让你打了,你也答应给他找个场。昨天晚上,强子找到我和宾子,想这两天就把这个场圆了。”水自流用力推着车,喘着粗气道。
“他手指头好了?”
“手指头都给你掰折了,哪有那么快能好。
不过,人能下地了。
强子毕竟是社会人,还是在小弟面前丢的脸,要是这个场子不找回来,以后就没法在社会混了。”
“你和宾子什么意思?”陆天扭过头,问道。
“我和宾子的意思,明天晚上,你、我、宾子,强子和他小弟,一起在我家吃顿饭。我家就我一个人,方便。
到时候,老大你就客气几句就行,不用别的。”
听到水自流的话,陆天一百个不愿意去,在他心中,上一次打涂自强,还是轻了。像涂自强这种臭地赖让他半个月下不来炕,才能长记性。
不过,毕竟答应过骆士宾、水自流要为涂自强员这个场,现在推了,有些不讲究。
思量片刻,陆天道:
“行,明天中午忙完我见他一面。不过,吃饭就免了,喝杯水意思意思就行了。”
“老大,要是不喝几杯酒,不好吧。”水自流试着说道。
“有什么不好的,连我对象都敢惦记,没废了他,算他命大。
你去问问涂自强行不行,要是不行,这个局没了。”
想到涂自强差点欺负到郑娟,陆天心火一下涌了起来,说话也不再客气。
听陆天语气霸道,水自流知道多说不宜,“好好,老大,回去我就问问。”
说完,水自流用力推起车来。
……
陆天回到家中,已经过了中午。
进到屋里,郑娟听到开门声,赶忙从里屋走了出来,“天哥,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
“平时是三个人干,过年了轮着休,变两个人了,自然比平时慢。”
陆天一边解开围巾,一边说道。
“也是,过年了,垃圾也比平时多,人再少了,自然要慢些。”郑娟接过陆天手中的围巾和帽子。
看到桌子上的纸盒,陆天道:
“娟子,这一上午没在家陪你妈?”
“别提了,这大过年的也不消停。
街道的人在我家坐了一上午,劝我妈让我下乡。要是不下乡,我就要搬出市里。我现在被逼的,只能呆在你家了。”郑娟柔声柔语道。
“那你就在我家呆着吧,别怕烧煤,可劲造,别冷了。”
陆天脱下厚重的棉衣,上了炕,坐到炕头。
“冷到不怕,过了春节,天就变暖和了。就是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真要是哪一天,街道的人晚上也来,我就真的无家可归了。”
郑娟叹了一口气,坐在了炕沿。
陆天见状,握起郑娟的手,“来我这住,不就完了。”
“臭美,我们也没结婚,住在一起,多让人笑话。我,我不想在结婚前,跟你做那个……”郑娟脸上涌起两朵红云,抽出被陆天紧握的手。
“做,做哪个?”陆天故意说道。
“你坏死了,不跟你说话了。”
郑娟转过了头。
“好好,不说了。明明是你想歪,还说起我来了。
光字片那么多家,两代人都睡一铺炕,中间就挂个帘,也没怎么样。
我这个人多老实,不会把你怎样的。”
说着,陆天又握起郑娟的手。
郑娟抿了抿嘴唇,柔声柔语:“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再说吧。中午的饭,我给你做好了,热一热就能吃,你在炕上等着吧。”
说完,郑娟又抽出被陆天紧握的手。
没用多会儿,郑娟把做好的饭菜热好,端上了炕桌。
陆天也是真的饿了,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吃了差不多了,陆天放下碗筷,对坐在炕沿的郑娟道:
“娟子,今天收拾垃圾堆的时候,周秉昆来找我,让你我初五一起去他家吃饺子。
我说有你妈和你弟弟要照顾,不方便,周秉昆说,可以带着你妈和你弟弟一起去。”
回来路上,陆天觉得还是不说是周蓉找他的好,否则郑娟又多心了,于是便说是周秉昆找的他。
听了陆天的话,郑娟轻轻咬了咬嘴唇,开口道:“天哥,你想去么?”
第四十章 涂志强的局
郑娟话里多少有些拒绝的意思,陆天不是听不出来,不过回家的路上,陆天也想了,尽管要与周蓉保持些距离,可与周家却不能走的太远,毕竟重生一回有几个夙愿要完成。
一个是让郑娟幸福,
一个是让周家如意。
这种事,拒绝一回,下一次人家就不好意思再开口。
好不容易借着春节拜年和周家有了联系,断了的话,以后想帮都使不上劲了。
思来想去,陆天觉得,还是去的好。
于是道:“娟子,我爸没过世的时候,听他说过。
吉春有个风俗,初五去别人家吃顿饺子能缝小人嘴,这一年就没人在背后说坏话。
你家和我家在吉春都没什么亲人,我觉得既然周家开口了,还是去的好。
当然了,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明天周秉昆来找我,我推掉就完了。”
听了陆天的话,郑娟心里清楚他是想去的。既然陆天想去,自己就没必要让他为难了。
想到这里,郑娟开口道:
“天哥,我想去。
不过我娘信佛吃素,光明现在也开始信佛,正月里也要吃素。他们都吃素,去人家吃饭多少有些不方便。
还是,提前给他们做好,我们再去也不迟。”
郑娟的话令陆天松了一口气,之前还有些担心,要是郑娟一口拒绝,怎么跟周蓉解释。
现在好了,郑娟答应了,烦恼也没了。
“好啊,明天,我跟水自流他们说好,初五我就不去清理垃圾,活他们干。
等我们给你妈和光明张弄好了饭菜,再一起去周家。”
“陆哥,我听你的,不过咱们也不能空手去。咱家还有白面和肉,明天随便给人家送去。”
周娟柔声柔语道。
“行,晚上你准备出来,明天我去光字片就给带过去。对了娟子,明天中午,我可能会回来晚一点。”
陆天想起水自流跟他说的,明天要见涂自强。
“什么事啊?”郑娟也上了炕,坐在陆天身旁,忽闪着一双美目问道。
陆天侧过身,
“娟子,春节前我不是把涂自强收拾了么。
他找到骆士宾和水自流要摆个局,给他个台阶下。得饶人处且饶人,看他挺有诚意,我就答应了。
明天中午,干完活,我去水自流家,把这事了了。”
听到陆天又要去见涂自强,郑娟心头一紧,“天哥,那些人就是亡命之徒,你没必要搭理他们的。”
陆天见郑娟一脸恐慌,握住她的手,“娟子,你放心吧,我就是去跟他见个面,说几句话就回来,不会有事的。再说了,我的本事你也不是不清楚,谁能把我怎么样。”
想到自己身有【自卫系统】,陆天自信满满。
“天哥,我知道你本事大,可是还是不想让你去。”郑娟靠在陆天身上,轻声细语。
陆天伸出左臂,将郑娟揽入怀中,紧了紧手臂,“娟子,我不会有事的。”
……
大年初四,光字片。
今天水自流没来,跟陆天一起清理垃圾的,是骆士宾。
骆士宾毕竟身大力不亏,也不像水自流那样腿脚有毛病。两个人活干的很快,没到中午,五个垃圾堆就干完了。
到光智街的时候,没等周蓉来找他,陆天便先去了周家,把准备好的白面和肉送了过去。
陆天看来,能不与周蓉单独接触,就不要单独见面,不能因为要拆散她和冯化成,而让她对自己有了误会。
周蓉有了误会,以为自己对她有好感,就麻烦了。
陆天是个守信的人,答应过郑娟,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绝不会爱上其他姑娘。
说到,就要做到。
……
把垃圾车送回了环卫站。
陆天跟着骆士宾一起去水自流家。
水自流家离光字片不远,隔着一条火车道就是。
与光字片比起来,水自流所住的地方,多少好一些。
再怎么说,也是有地基的瓦房,比光字片大多数的土坯房强出不少。
每家房子前面,还有一个两米多进深的小院。
敲了敲门,院门打开,开门的是水自流。
陆天正要进门,水自流似乎有意拦住他,低声道:“强子,带外人来了。”
“外人,什么外人?”陆天下意识想院子里望去。
这时,一瘸一拐,手上包着纱布的涂自强,跟着一个身材魁梧,大光头,身上穿了个大皮袄,三十岁上下的男人走了过来。
骆士宾见到来人,忙上前哈着腰道:
“七哥,怎么是你啊。”
“宾子,你是不是太不讲究了,大过年的,也不来拜拜七哥。”这个叫七哥男人,用力拍了拍骆士宾肩膀道。
“七哥,你也不是不知道。我和水哥现在还在劳动教育,怕给你添麻烦,就没去你那。”
骆士宾支着牙,满脸堆笑。
“是这样么?我还以为你把七哥忘了呢。强子就是让你身边这个人打的吧?”
七哥眼中射出凶光盯着陆天。
“陆天,这是七哥,全吉春社会人没有不给七哥面子的,过来见见。”
水自流凑到陆天身旁,缓声缓语道。
前世的陆天就是守法的老实人,重生后的陆天更是这样。
君子动口不动手,要不是受人欺负忍无可忍,也不能把骆士宾、涂自强还有涂自强的小弟都打了一遍。
听骆士宾和水自流的样子,这个七哥定不是什么善类。
要不是赴这个局,定会与这样的人避之三舍。
不过,现在已经来了,既来之则安之,也没必要被吓破了胆。
当然,先礼后兵也是要的。
于是,陆天上前两步,“七哥,我是陆天,没错,涂自强是我打的。”
七哥在陆天身上扫了几眼,看不出有什么特别,撇了撇嘴道:“听说你挺能打,一个打了强子好几个手下?”
“没多大了不起,别人欺负到头上,自卫罢了。”陆天不卑不亢道。
“你这个小鳖糕子,说话口气倒不小,也不知道你是什么来路。那我问你,你今天准备怎么摆这个局啊?”
“没准备摆局。”
“没准备摆局,你来做什么?”七哥两个大眼珠子像是要掉下来一般,盯着陆天。
“我是给宾子和水哥的面子才来的,至于涂自强,再打敢我主意,下一次我会打的更狠。”
陆天看出来了,这个七哥就是涂自强请来为他摆局的。
这个时候,一定不能怂。
“你倒是口气不小啊。
既然你要来摆场子,我提个主意。强子不是看上你女人了么,你就让他带回家耍两天,这事就过去了。”
听到七哥侮辱起郑娟,陆天顿时怒火中烧,盯着七哥,“我要是,不答应呢?”
“不答应?进这个院,就由不得你了。”七哥话音刚落,从院门外冲进来四个“军棉袄”,每人手里都拿着一米长的钢管。
骆士宾见状,赶忙来到七哥身前,“七哥,陆天兄弟不是社会人,没必要这样。”
“我在这,有没有必要不是你说的算。
既然说好要来摆场子,一点诚意都没有,怎么能行。
听说他挺能打,我今天就想见识见识。陆天,我再问你一边,让你的女人,陪我们耍两天怎么样?”七哥摸了摸光头,道。
“做梦!”
陆天斩钉截铁。
“那还等什么,削他!”
七哥话音一落,两个站在陆天身前的“军棉袄”操起钢管,便向陆天身上抡了过来。
听起来陆天语气强硬,可心里也有些发毛。
虽然有【自卫系统】护体,可这个系统只有挨打之后才能启动,这可是钢管,真的抡到身上,骨头都得打碎。
躲现在没地方躲了,只能跟他们拼了。
见墙根有个一米多长的木棍,陆天一侧身,拾起木棍迎了上去。
打过来的是钢管,陆天用的是烧火棍,哪里能比得了。
可这个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当烧火棍碰到钢管的一刹那,脑海中期盼多时的对话框终于出现了。
【自卫系统】一启动,别说钢管,子弹也不怕了。
三下五除二,四个“军棉袄”被陆天削倒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了。
看的一旁的七哥,目瞪口呆。
……
涂自强是七哥春节前刚收的小弟。
涂自强以前走单帮,手下有几个小兄弟跟着。
上次自己的小弟在小市场门口被打陆天后,便觉得要榜根大树。
七哥是吉春道上最好使的,跟上七哥,吃香的,喝辣的。于是,春节前涂自强便拜入其门下。
没想到,快过年,差点让陆天废了。
这口气,无论如何都咽不下。
于是,涂自强想到了七哥。
七哥是个要脸的人,自己刚收的小弟就被打,总得为他找个场子。
就这样,让涂自强找到骆士宾和水自流,设了这么一个局,好好收拾收拾陆天。
虽然涂自强跟他说过,陆天十分能打,可没想到竟然这么能打,自己的下手最狠的四大金刚,都被陆天撂倒了。
刚才不可一世目中无人,现在也是惴惴不安。
陆天走了过去,指着七哥身后的涂自强,冷冷说道:“涂自强,你给我过来。”
“我,我……”
涂自强看着七哥,不知道如何应对。
七哥毕竟是大哥,心里有些慌,可在小弟面前,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的:
“陆天,不错,你的确能打。强子欺负到你头上是有眼无珠。不过,他是我小弟,做大哥的总不能看着被你打。这样,咱们握握手。握完手了,强子任你处置。”
说着,七哥把手伸了出来。
听到七哥要和陆天握手,水自流不禁心头一紧。
与陆天对水自流有种亲切感一样,水自流对陆天同样有一种莫名的情感。
总觉得,陆天跟自己格外的亲切。
刚才,如果陆天真的吃亏了,水自流宁愿得罪七哥,也要帮着陆天解围。
陆天不知道,水自流可知道。
这个七哥从小练的是鹰爪功,手劲极大。
靠着这个功夫,他才在社会上打出了名气,是人都会给他面子。
虽然陆天能打,可这个七哥就仗着一双手吃饭,陆天跟他握手,保不准要吃亏。想到这里,水自流正要上前劝解,却被骆士宾一把拉住,冲他摇了摇头。
就在此时,陆天却若无其事地伸出了手,“七哥,咱们进门就应握手了。”
两手相握,七哥的手比陆天大出许多。
握着陆天看起来有些细皮嫩肉的手,七哥用力握了下去。
本以为陆天的手会与别人一样,骨头被他握得粉碎。
可不知为什么,像是握到钢钳子一般,无论怎么用力都无济于事。相反自己的手仿佛被钳子夹住,越夹越紧。
七哥使出全力试图挣脱陆天手的束缚,依旧无济于事。
一支大手开始被捏变形,咯吱咯吱,手骨断裂的声音传来,格外的清晰。
“陆天,我受不了了,受不了了。”剧痛令七哥狂叫道。
见七哥告饶,陆天缓缓松开了手,“怎么样?还握么?”
七哥支着牙,用力甩着手,“不了,不了。”
“那还不滚!”陆天怒吼道。
“滚,滚,马上滚……”
不大一会儿,七哥带着几个“军棉袄”,灰溜溜地离开了。
……
陆天看着站在院子里战战兢兢的涂自强,冷冷道:“涂自强,你自己看着办吧。”
涂自强心里清楚,自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要是听水自流和骆士宾的,给陆天陪个不是,陆天也能给自己个台阶下。
是自己自作聪明,觉得七哥好使,一定能把事摆平。
现在,后悔来不及了。
既然让自己看着办,那就见见血吧。
转身看到窗台有块砖头,涂自强拿起砖头,咬了咬牙,使出全力向自己脑门砸去。
顿时,鲜血直流。
见到此景,陆天道:“找到诊所去看一看吧。”
听了陆天的话,涂自强用手捂着头上的血,慌不择路离开了水自流家。
院子里,只剩下陆天、水自流、骆士宾三人。
“水自流,你是不是应该跟我解释解释?”陆天问道。
水自流一瘸一拐走到跟前,慢声慢语道:
“老大,我不知道强子对我还有这么一手,看来我是有眼无珠了。你要怎么处置我,由你。”
说着,水自流低下了头。
第四十一章 金庸的书
“骆士宾,涂自强这一手,你知不知道?”
陆天转向骆士宾,怒目相视。
“老大,我真的不知道。
当天强子来求我们的时候,那是一脸诚意,低三下四让我们替他求情,想见你一面,没想到还留这么一手。
老大,都是我们的错,你怎么收拾我都行。”
说完,骆士宾也低下了头。
“那个七哥,什么来头?”
陆天松了松拳头,看着二人。
“七哥啊,七哥是吉春数上号的社会人,有功夫,下手狠。
他家哥七个,他排老七。
他的大哥是个大官,借着他哥,在吉春社会上是呼风唤雨的人了。”骆士宾答道。
“你们两个和他有关系么?”陆天又问道。
“没关系,我和宾子都是走单帮,不愿意跟其他人拉帮结派的。”
这次是水自流开的口。
“那以后,就离这帮人远一点。特别是你,涂自强是什么人,你也看清了,以后,不能再跟他来往。”
陆天指着水自流,斥责道。
“我……我知道,以后再不会跟他来往。”
与上一次勉强答应陆天不与涂自强来往不同,这一次,水自流的语气坚定了许多。似乎下定了决心,不再与涂自强来往了。
陆天心里清楚,这个决心,对于水自流来说是痛苦的。
不过长痛不如短痛,对他来说,这同样是一次重生。
“那就好。不是要我收拾你们么?我想好了。”
“怎么来?”骆士宾试着问道。
“从明天起到正月十五,我想在家多歇今天,要是没什么事,光字片的垃圾你们多干点。
这样,行不?”
陆天望着二人。
“老大,就这个?”骆士宾又支起了牙。
“是,就这个。”
“一点问题都没有,你爱在家呆着就呆着,光字片的活包在我兄弟身上了。”骆士宾咧嘴笑道。
“宾子你是真会来事,将来是个做大事的人。
对了水哥,有件事你可别忘了,你答应了那个妹子初六去看病,当时候一定要去啊。”
陆天拍了拍水自流的肩膀。
“我,记得了。”水自流点了点头。
“记住就好,我走了。”
说完,陆天转身,大步走出了院门。
望着陆天离开的背影,骆士宾不禁感叹:“水哥,这可是个奇人,将来傍上他,这辈子就不愁了。”
“嗯……”
水自流直了直腰,捋了捋头发。
……
光字片,周家。
大年初五,安顿好了郑母和光明后,陆天和郑娟动身去周家。
周家平时的晚饭差不多是晚上六点,现在是春节,大多人家只吃两顿饭,差不多下午三四点就开饭了。
周家也不例外。
陆天和郑娟来之前,李素华在周秉义和周蓉帮忙下,已经把饺子包好。就等着陆天和郑娟一到,就下锅了。
自从大年初一陆天和郑娟来周家后,周家的几个儿女便期望能与他们常来常往。
周秉义和郝冬梅对陆天的身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周蓉也对陆天的诗或者说写诗的人有了特别的情愫,
而周秉昆倒是挺单纯,就是想谢谢陆天送给他的公交车月票,有了这些月票,让他去吉春市文工团方便许多。
差不多下午三点,陆天和郑娟来到了周家的。
李素华一个人在外屋地蒸饺子,周蓉、郝冬梅包括郑娟都要帮忙,李素华却说不用。
年轻人聚在一起不容易,饺子已经包好,剩下的活,自己一个人就能做了。
里屋便成了年轻人的世界。
经过初一熟识后,周家人对陆天、郑娟已经不再陌生,围坐在炕桌,无话不谈起来。
说是无话不谈,其实谈的最多的还是文学。
周秉义、周蓉和郝冬梅都是纯粹的文学青年,而周秉昆也算是文学爱好者,从事文艺工作。
只是,周秉义、周蓉、郝冬梅聊的都是传统文学,特别是苏俄的经典名著。这些名著,除了模模糊糊能记得书名外,里面的内容,陆天却一概不知。
以至于,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每每与陆天交流,陆天只能环左右而言他,疲于应付。
后来,实在没话说了,陆天就给几个人讲讲金庸的武侠小说,毕竟与之前挂在嘴边《诡秘之主》和《大奉打更人》相比,金庸的武侠小说就是这个时代的产物。
周蓉问到出处时,陆天说起是通过特别渠道读到的。
听起来,也合情理。
金庸的武侠世界,令周家这些文学青年充满了好奇。陆天一开口,便问东问西起来。无奈,陆天只好努力满足周家文学青年的好奇心,不厌其烦地讲了起来。
从《笑傲江湖》讲到《天龙八部》,从《神雕侠侣》讲到《倚天屠龙记》。其实,金庸的书,陆天也不是都看过。架不住改编的影视作品多,基本情节还是能说出一二的。
在这个特殊的年代,能听到这些,同样令人心驰神往,欲罢不能。
因为太投入的缘故,以至于李素华把饺子端上了地桌,几人还跟陆天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李素华见状,一脸堆笑:“吃饺子了,吃完饺子再聊,再不吃就凉了。”
“妈,陆哥讲的小说可好听了,等他讲完再吃吧。”周秉昆言语道。
“吃完再聊不是一样?再不吃,我可就自己吃了。”
“妈,听你的,吃完再聊。”
说着,周秉义从炕上下了地。
见周秉义上了桌,其他人也纷纷下地,围坐在地桌。
因为想接着听陆天讲金庸小说的缘故,这顿饭吃的很快,周秉义、周秉昆和陆天也没有喝酒。
收拾好饭桌,众人又上了炕,围坐在炕桌,听着陆天绘声绘色地讲武侠小说里的快意江湖。
正讲着,屋外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也不知是谁家放的几颗魔术弹在空中绽放,绚丽的礼花,透过钉着塑料布的窗户,映入屋中。
此情此景,周蓉不经意吟诵道:
“烟非烟,花非花
放在一起
就是一团耀眼的麻
根须
深入千年的岩层
一条触动心胸的神经
轻轻拉拽
心结,就慢慢疼给你看
一疼就是几百年
夜晚里绽放
演变。飞舞。美丽。
一个朝的国色天香
几朵花,华丽地转身后
天空陷入沉醉与麻木
孤独留给夜晚
陷入深沉地思索……”
见姐姐饱满深情,周秉昆眨了眨眼睛,看着周蓉道:“姐,这首诗,又是那个冯化成写的吧?”
第四十二章 那首诗,是我做的
“能不能闭上你的嘴,怎么哪都有你!”听到周秉昆提到了冯化成,周蓉白了他一眼。
“姐,我怎么一说冯化成,你就反应这么大,莫不是你少女怀春,暗恋上人家了吧?”
周秉昆似乎没有收口的意思,冲着周蓉做了一个鬼脸。
被弟弟无意中说破了心事,周蓉有些恼羞成怒,指着周秉义,“你,你混蛋。”
说完,抓起炕梢的枕头,向周秉昆扔了过去。
周秉义二人斗起嘴来,正声道:“周蓉,秉昆别闹了。”
“哥,你听秉昆说的什么话。”说着说着,周蓉的眼圈红了起来。
看到周蓉要哭,周秉昆忙开口道:“姐,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么?都是我嘴贱,都是我嘴贱。”
说完,周秉昆假模假式地打起了自己的嘴巴。
“秉昆,谁让你打自己嘴巴。妈看见,还以为我又欺负你了。”周蓉抹了抹眼睛,冲着周秉昆道。
“姐,你要是不生气了,我也不打了。”周秉昆放下了手,一脸傻笑。
“行了,都是兄弟姐妹,有什么可闹的。陆天,你看刚才周蓉读的那首诗怎么样?”周秉义向陆天问道。
说实话,刚才周蓉读诗的时候,陆天正和郑娟说话,还真没怎么细听。
不过粗粗听了,还是觉得不错的。至少比之前那首《菊花赞》强出不少。
毕竟冯化成是顶流诗人,水准还是有的。
想到这里,陆天道:“很好,很有意境。”
“真的很好?”周蓉睁大了眼睛,道。
“真的挺好。至少要比之前那首《菊花赞》要好出许多。”
听到陆天的话,周蓉格外的开心,看着陆天:
“陆天,赶得早不如赶得巧,你也以烟花为题,写一首诗吧。”
“我……”
听到周蓉的话,陆天犹豫了。
上一次来周家,因为自己写了一首诗,郑娟多少有些不高兴,自己要是再写,郑娟不知道心里会怎么想呢。
可又一想,刚才周蓉读冯化成诗那投入的样子,看来太对冯化成的崇拜丝毫没有减弱,自己要不露一手,把冯化成的诗比下去,想破坏冯化成在周蓉心中的高大形象,绝无可能。
写也不是,
不写也不是,
这该怎么办?
这时,坐在陆天对面的周秉昆说道:
“陆哥,你就来一首吧,省得我姐姐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总觉得那个冯化成就像神一般存在,高不可及。”
“秉昆,你要再说,我就把你竹板烧了!”这一次,周蓉是真的动怒,柳眉倒立,一脸怒容。
“姐,我又说错话了。该打。”说完,周秉昆又假模假式地扇起了嘴巴。
“装模作样!”周蓉瞪了弟弟一眼。
坐在周秉义身旁的郝冬梅,这时也开了口:
“陆天,你要是有想法的话,我也想见识一下你的诗作。”
郝冬梅对陆天格外的关注,当然不想错过这样的机会。
“是啊,陆天。你要是有灵感,我也想听听。”周秉义附和着。
听到众人都有让他作诗的意思,陆天有意无意向郑娟看去。
这个晚上,郑娟很少说话,毕竟在座人说的,她也插不上嘴。这个时候陆天看自己,郑娟当然清楚是为什么。
对于陆天,郑娟只有一个念想,就是不要让他为难。陆天一定是怕自己多心,不好表态了。
于是,郑娟道:“天哥,你做一首吧,我也想听听。”
有了郑娟的话,陆天的心,便不再纠结。
诗,一定要做了。转头对周蓉道:“周蓉,你给我拿纸笔吧。”
“好!”周蓉甜甜一笑,下了地。
不一会儿的功夫,一支钢笔和一沓信纸摆放在了炕桌上。
陆天拔下笔帽,思量片刻后,在信纸上沙沙写道:
“《烟花易冷》
听青春、迎来笑声、羡煞许多人
那史册、温柔不肯、下笔都太狠
烟花易冷、人事易分
而你在问、我是否还认真
千年后、累世情深、还有谁在等
而青史、岂能不真、魏书洛阳城
如你在跟、前世过门
跟着红尘、跟随我浪迹一生
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
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
周蓉拿纸笔的功夫,陆天的大脑飞快的旋转着。努力回忆重生前,自己唱过的有关烟花的歌曲。
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方文山的歌词更能蒙人,并且与自己之前写的《菊花台》中国风的风格一致,不容易被挑出毛病。
接过笔后,陆天疾笔写下了这首《烟花易冷》。
周蓉仔细看过之后,信纸又在几个人手中不停传递起来。几人都看完后,周秉昆先开了口,“陆哥,你这首诗,我怎么没看懂呢?”
“是啊陆天,这首诗遣词造句的确一流,可我也没有读懂。”郝冬梅接口道。
信纸本又传回到了周蓉手中,“陆天,你能不能说说,你这首诗讲的是什么?我也没看懂。”
周蓉似乎急着找到答案,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盯着陆天。
见大家都有疑惑,陆天多少有些后悔,怎么选了这么一首如此晦涩的歌词,让人听都听不懂。
只好解释道:
“哦,是这样,这首诗是我根据一个传说改编的。
传说,洛阳城中一名皇家将领因缘邂逅女子,俩人一见钟情并且私定终身,此时将领却被朝廷征调至边境征战,在连年的兵荒马乱中,帝都洛阳已沦为废墟,残破不堪。
最后女子苦守将领不遇后,落发为尼,待将领历经风霜归来寻至女子所出家的古寺,她却早已过世。人们告诉将军,这里一直有一个女子在等他。
算是一首凄美的情诗。”
“怪不得读不懂呢,原来是这样。
要我说,这一次冯化成的诗胜出一筹,陆哥的诗稍逊,毕竟冯化成的诗能读懂。”
又是周秉昆先开了口。
“秉昆,你别一口一个冯化成的。”周蓉冲着周秉昆呵斥道。
“周蓉,秉昆这次说冯化成的诗强,你怎么也不高兴了?我觉得这一次,的确是冯化成的诗好一些。”周秉义道。
“哥……刚才,刚才我读的那首诗,是我做的,不是冯化成的作品。
你们左一言右一语的,像是我的诗比冯化成强似的。人家可是知名的大诗人,我顶多算是个文学爱好者而已。”
第四十三章 文无第一
听到周蓉说到,之前她读的诗是她做的、并不是冯化成的,众人才反应过来,为何之前她反应那么激烈了。
周秉义、郝冬梅和周秉昆三人觉得,周蓉一定以为,大家错把她的诗作当成了冯化成,所以才说好的。
只有陆天心里清楚,周蓉此时内心的挣扎。
之前,在周蓉眼中,冯化成是诗坛的珠穆朗玛,高不可及。
大年初一的时候,陆天一首《菊花台》令她对冯化成的高度有了些许的质疑。
而这一回,自己写的诗被当成冯化成的诗,同样被人赞美。可见,冯化成的诗并不一定是那么不可企及。
古语云: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文学作品的好坏,没有客观评定标准。
现代体诗歌,更是这样。
未说出是自己做的诗时候,无论是冬梅、秉昆还是陆天,都认为绝对是一首佳作,这么看来,很多时候,诗人所做诗的好坏,很多的是名气,而不是水准。
哪怕自己写的诗,冠上冯化成的名字,同样能成为众人称道的经典。
想到这里,周蓉的心突然就像被什么抽走了一般,一下变得空唠唠起来。
看到妹妹默默不语,周秉义解释道:
“周蓉,我并不是因为觉得你读的这首《烟花》是冯化成的诗,才说好的。
即便,一开始就说是你做的,我同样会觉得好。”
“是啊,姐。
你也知道,我对那个诗人一向不感冒,觉得诗人华而不实,自然不会为他说好话。
我倒是觉得,很多诗人都是名气大于实力,有一两首诗写的好,就有不少捧臭脚的。
冯化成的诗,真的不一定每一首能赶上你写的。”周秉昆也安慰道。
陆天见状,知道自己也不能一句不说,开口道:
“周蓉,其实文学,特别是诗歌,需要几十年后,甚至更长时间以后,经过岁月的洗礼,才更适合评判高下。
乾隆当年做了两万多首诗,写的时候,没有一个说写的不好。
现在可倒好,成了众人嘲笑的对象。
所以说,要尊重诗人,尊重诗人的作品。
但也没有把他们当成高不可攀的人物,他们的作品也不是无可挑剔的。
一首诗好与不好,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之后,才能有客观的评价。”
陆天的话,言简意赅,听得众人纷纷点头。
周蓉当然能听懂陆天话中的含义,不过,这个领悟来的有些太突然,令她有些心慌。
她需要更多时间,静下心来,慢慢来消化。
想到这里,周蓉将桌子上一沓信纸拿在手里,说道:“陆天,这首诗也送给我吧。”
“好啊,只不过这首诗文辞晦涩,有些贻笑大方了。”陆天应声道。
“没事,我觉得挺好。你们接着聊,我去小屋写东西去了。”
说完,周蓉便下了炕,头也不回进到了小屋。
回手,关上了门。
见姐姐走开,周秉昆碰了碰身边的周秉义,“哥,我姐怎么了?不就是一首诗么,怎么一下心事重重了?”
“估计是大家错把她的诗当成了冯化成写的,心里不高兴了。”周秉义也想不出来究竟为了什么,便随口答道。
“我姐现在是越来越奇怪了,一首诗也能成这样,至于么?再说陆哥和娟子姐都在,当着客人面这样甩脸子,多不好。”
“秉昆,我们不介意。”陆天接口道。
“不介意就好,陆天哥,你还是给我讲金庸小说吧。我觉得金庸的小说可比什么诗歌有趣的多。”
“秉昆,金庸小说可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这样吧,我看能不能通过什么渠道,从香港那边搞到几本,送给你。”
听到陆天说要搞到几本武侠小说,周秉昆眼睛一亮,
“陆哥,那就太好了。我现在跟着师傅学快板和评书,总觉得段子都太老,要是能借鉴一下金庸的武侠小说,一定能写出新段子来。”
“秉昆,那边的书,现在都是禁书,偷偷看看就行,要是编成段子,就出事了。”陆天低声道。
周秉昆听了,点了点头,“陆哥,你说的对,看来我想的路暂时走不通。”
“秉昆,我觉得评书和快板的创作,更多的应该源自于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有历史背景,故事又喜闻乐见的段子,才能受到听众欢迎。比如《三国演义》、《杨家将》、《岳飞传》这些。”
陆天见周秉昆对曲艺很感兴趣,便把自己所知,八十年代,火爆全中国的一些评书,讲给周秉昆听。
在陆天看来,自己和郑娟在一起,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周秉昆有些不为人知的亏欠。
尽管这种亏欠,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故而,在他能做到的前提下,尽其所能,希望周秉昆将来过的更好,路走的更顺。
听了陆天的话,周秉昆点了点头,“陆哥,还是你说的对。曲艺来源于民间艺术,植根于中华文化,那评书也要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素材才对。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受教了。”
“秉昆,找到自己喜欢的事,觉得对,就去做。你哥你姐还是你冬梅姐能力所能及都能去帮你。
真的有一天,环境不这紧张了,让你姐给你写本子,你去说不是很好?”
周秉义拍了拍弟弟的肩膀。
“哥,你说的对,以后,我就按你说的去做。”周秉昆一脸憨笑道。
这个晚上,陆天和郑娟呆到很晚才走。
一番交心之后,陆天深深感受到,周家人的可贵。
他越来越觉得,自己要为这个家做些什么,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事。
……
回到家中,郑娟烧上水后,便坐在陆天身边,柔声道:“天哥,你这一路上都没有说话,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陆天拉过郑娟的手,“娟子,也没什么心事。就是觉得,周家人都不错,以后可以多走动些。”
“嗯,我觉得也是。天哥,你没心事,我现在有难心事了。”
郑娟摆弄起手指,低下了头。
“娟子,有什么为难的事么?”陆天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