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屠龙大潮
午夜,芝加哥国际机场,一架波音747-400的大型客机正等待它的越洋飞行,这个时候只有红眼航班还在飞,停机坪上静悄悄的,一辆黑色轿车把乘客们送到机翼的下方。
“没搞错吧,为什么让我们来这么偏僻的地方登机!”芬格尔大声地抱怨,“不是出公差吗,怎么是经济舱,不是头等舱也得是商务舱吧,待遇不能好点吗,我们可是要为人类捐躯去啊!”
“机票卖完了,所以这是一架夜航包机,能抢到飞机票已经不容易了,这是最后三张经济舱,昂热校长说我们回来的时候会给头等舱坐。”楚子航淡淡地说。
“神TM的回国头等舱,运送骨灰难道还要分什么舱是吧!”芬格尔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踏上这架航班。
路明非脸色更是难看的滴出水,苦笑道:“别抱怨了,我和师兄甚至可以不用回来,直接把骨灰运到家,一起运还替学院省钱了。”
“就算是朝三暮四,能不能先把‘四’给猴子们爽一爽啊,不然真的享受不到啊!”芬格尔大声地吐槽。
“为什么看不到恺撒和夏弥那组?”路明非四处张望。
“恺撒坐了mint俱乐部的私人包机,源稚女因为要陪零,所以夏弥他们晚一点出发。”楚子航得到的是这样的消息。
“喂喂喂!师兄,你这话说的,夏弥可是在源稚女的手上啊,你怎么就这么放心呢,说出来的话仿佛就和你没关系似的,他源稚女爽翻天了,兄弟们可是连油水都捞不到啊!”路明非疯狂吐槽。
楚子航懒得理会这两个神经病,他登上舷梯,递上登记卡,乘务员笑盈盈撕开一半,交换给楚子航,“欢迎啊,新面孔。”
楚子航隔着墨镜和她对视一眼,沉默了几秒后,点点头,“你好。”
这架747客机里面座无虚席,好像是一个旅行团包机,乘客们彼此都非常熟悉,有的聊着天,有的逗弄领座的孩子,还有的补觉调时差。
“过道可真窄,拥挤的让人以为这是印度的火车!”芬格尔一边走一边打差评。
路明非有些惊讶,他从背后看芬格尔,发现这个人的肩膀特别宽,以前还没觉得芬格尔有这么结实,大概是被他贱兮兮的外表给蒙蔽了吧。
“这一次是直飞,我们会走白令海峡的路线,贴着北极圈,大概十四小时的航程。”楚子航将包裹放好,那是一套眼罩和耳塞,“最好睡一觉,我们落地要开始干活了。”
“睡觉睡觉,妈的也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机会睡觉。”路明非摆摆手。
“为什么这么说?”楚子航不能理解。
“我们不是要屠龙吗?”路明非摊摊手,很简单的意思,楚子航会理解不了吗?
楚子航想了想,似乎是明白了路明非的话,冷淡道:“你以为龙王是哥斯拉吗,直接就出现在都市之中大肆破坏,我们一落地就要和龙王干架,我们不是奥特曼。”
“其实也没多大差别,还要找线索,还不如直接干起来,这样省事很多。”路明非眼前一黑,不是他身体出了问题,而是黑色的眼罩蒙在了他的眼睛上。
他其实也挺困的,这些天都提不起精神来,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层出不穷,诺诺的事情,源稚女和楚子航的事情,补考的事情,现在又多处来一个玩命的事情。
反正这注定是不平静的几天,或许只要度过了难关就能柳暗花明,就像修仙小说里的渡劫那样,每一次困境突破之后都是一场新生。
芬格尔精力充沛,还问空乘要了两瓶家乡的冰镇麦芽啤酒。
喝了双份的啤酒之后,芬格尔觉得有些尿意,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难题地哼着美国南部的歌谣,扭动着五大三粗的身子走向洗手间。
然而他刚迈出步子,下一秒他就傻住了,刚才登机的时乘客们是背对芬格尔的,现在他们面对芬格尔,那一双双金色的眼瞳看的芬格尔差点尿裤裆。
那些调皮的孩子眼中也泛着淡淡的金色,他们慈祥的爷爷正逗弄孙子,看到芬格尔的目光之后,那双苍老的眼瞳中仿佛能迸射金色的剑刃。
芬格尔摸了摸额头,“宿醉宿醉...”
“先生,您有什么问题吗?”一旁的空乘行为优雅地靠过来,芬格尔翻个白眼,心想,“还在这装牛奶小白兔呢,大家都是一路货色,搞得好像自己是什么善茬似的。”
空姐眼中的金色流转,她眯着眼睛微笑道:“帅哥,难道你不知道,登上这架客机可是需要权限的,如果你的血统不够,那自然不是能登机的呦。”
这个飞机不是普通的飞机,而是一架龙巢...
恺撒坐在他的私人包机上,这里的座位和头等舱类似,只有单人间,所以他和诺诺分开来坐,趁着还有一点时间,恺撒用笔记本登陆了他在猎人网站上的信息。
只有少数人知道恺撒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猎人,他进入卡塞尔学院之前就是个猎人,他十五岁的时候就注册了猎人网站,ID名叫“高卢总督”,也就是历史上征服高卢的恺撒。
果然,置顶在猎人网站上的帖子有很多都是关于龙王的,不少人以前只是潜水,现在被这条信息炸了出来,来自世界各地人都争相奔去事发地点。
猎人网站上也设立了多条赏金帖子,且最高的赏金已经达五千万美元的地步,这是一笔足以让人挥霍一生的赏金,而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各大屠龙世家争相出手,他们要赶在别人发现龙王之前争取拿下他们。
恺撒像是皇帝似地巡游帖子,里面的发言让他觉得好笑,感觉龙王像是海贼们的宝藏,只要谁先发现,那宝藏就是谁的。
可事实上,这宝藏想要拿到手,付出的代价昂贵让人无法承受。
虽然不少人都是组团猎杀龙王,但恺撒知道,没有专业的技术和装备,猎杀龙王就是自寻死路。
这个时候,他忽然注意到了一个兜售龙王情报的帖子,发帖叫“Phoenix”,名为凤凰。
猎人网站上有很多兜售情报的,但许多都是假的,可这条帖子的赏金要二十万美元,所以一直没人问价理睬,毕竟这不是个小数目。
高不成低不就,真的情报不止二十万美元,而假的则会让人白白丢了一笔钱,人财两空。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恺撒给凤凰发去了一封邮件。
……
相隔三个小时,在芝加哥国际机场。
源稚女和夏弥在接受安检后登机,此时已经是凌晨三点,距离天亮也就三个小时左右。
无独有偶,对于这种跨越太平洋的长途飞行,不少人都愿意花更高的价钱来体验更舒适的座位,因此头等舱和商务舱早就被订满了。
源稚女和夏弥两人只能挤在经济舱里飞向中国。
“我们应该是最晚的一批了。”
源稚女的脸上有些歉意,因为要和零待一会,所以夏弥也只能等到半夜三点钟,这是非常煎熬的事情。
“没事啊,反正又不是去淘金,那么早过去难道能挖到金子吗?”夏弥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源稚女侧眸盯着夏弥无暇的脸颊,夏弥还穿着卡塞尔学院的校服,鼓起的胸口上那枚半朽的世界树校徽十分显眼。
夏弥去屠龙,应该是一个伪命题吧。
“我坐着看啊,我有什么办法。”夏弥朝源稚女翻个白眼,也不知道秘党成员是如何发现芬里厄的踪迹的,这对于夏弥来说不是一件好事。
“他们急着过去给自己定制棺材,那我也没有办法,我总不能拦着他们吧。”夏弥双臂环胸,说不上生气,但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如果他们发现了你的身份,你会怎么办?”源稚女没完没了地询问,夏弥好像也有点不耐烦,冷声道:“那就杀掉好了。”
“我呢?”
“你如果动手的话,那就一起杀呗。”
夏弥娇嫩的唇角扬起坏笑,眼睛眯成了弯弯的月牙,甜甜的酒窝也很是醉人,看上去清甜可爱的女孩,谁又能想到她的真实身份呢。
“你真的能杀掉我?”
源稚女露出微笑,他反而是有点不相信了,虽然说夏弥的控岩能力不错,但源稚女的八岐也绝对是bug级的存在,两人按照道理应该是谁也奈何不了谁的层次。
“呵呵,给你点颜色你还蹬鼻子上脸了呗,我真要是使出全力,我怕你会化作求丘墟中的一粒沙尘。”夏弥扬起小拳头冲着源稚女比了比。
她又拉起源稚女的手,笑容的很甜,“只要你不动手,我们手拉手,还是好朋友,嘿嘿!”
面对夏弥灿烂如阳光的笑容,源稚女心绪无比复杂,他真的很想留住这个夏天一样的女孩,可是当战斗真的来临,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会不会动手。
如果动手,他会杀掉女孩吗?
源稚女觉得这个问题太现实,太残酷了,像是一块石头,压得他有点喘不过气。
如果夏弥不是小龙女该有多好。
可现实骨感的叫人悲叹,结局很难收场,混血种和龙王的战争会一直持续,你死我活。
第一百五十八章 今天是个好日子
清晨,北京国际机场,从北美飞向中国的第一班航班抵达,整整一个旅行团,海关紧急开放了新的入关通道,但这里依然是排起了长队。
那些衣冠楚楚的外国人也没有办法,他们只得排队等候,大家看上去都很有教养,除了某几个家伙在里面大惊小怪。
“这么多人!这得等到什么时候,我的豆腐脑和油条还在等着我去宠幸呢!”
路明非肚子里空荡荡的,他来到了这里,想到了王府井的特色小吃街。
民间的美食都藏在深深的巷子里,用蜡封住的酒坛开罐就能闻到浓郁的酒香,细长的面团经过高温的金色油锅一炸捞起来就是脆爽可口的油条,咬一口能在嘴里爆汁的天津小笼包,还有撒上小葱,泼上辣子,汤里泛着红色油光的豆腐脑。
路明非光是想想已经颅内高潮了,恨不得一头栽进巷子里大吃特吃,美国的面包牛奶三明治吃的路明非都快吐了,真是不如中国的特色小吃来的得劲。
“就是就是,师弟你做东,我们一起去吃!”
芬格尔不会放弃任何一个蹭吃蹭喝的机会,路明非终于大气了一回,反正一顿早餐在中国也花不了几个钱,让芬格尔这个德国佬见识一下中国的美食。
两人勾肩搭背,翻出手机用谷歌地图搜索附近的小吃街,时不时地发出猥琐的怪笑和擦口水的声音,狼狈为奸地密谋着什么。
楚子航戴了一副墨镜,安静地站在他们的背后,阳光洒在他干净的脸上,像是泼上了一层牛奶,又镀上了金色的光辉。
迎着晨曦,楚子航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抬头看到的是澄澈无比的天空,湛蓝的天空越看越深邃,偶尔还有一丝棉絮般的白云飘过。
天气太好了,阳光明媚充足,大家都很开心,仿佛来到这里不是为了屠龙,而是进行一场盛大的旅游观光。
这么太平的盛世,除了混血种和秘党在大惊小怪,神经质地瞎忙活,所有人的生活依然遵循着日常的轨迹,完全没有任何的异样。
楚子航的想到了夏弥,也许这会她还在飞机上睡觉呢。
夏弥也是北京人,生活在北京这种文化气息浓厚的大城市里,是土生土长的首都人,户口比起楚子航他们可高级太多了。
他抬头看着深空,那天空像是一块湛蓝的幕布,而幕布合适拉开帷幕,还不得知晓,但在好戏开场之前,观众们都有自由活动的时间。
楚子航收敛了思绪,他将目光放在周围人的身上,他作为学院多次执行任务的资深专员,当然知道身旁围绕着的都是些什么人。
他们大都是从某个渠道上了解到了龙王苏醒的消息,一窝蜂地赶过来想要瓜分龙族的遗产,这就像是美国西进运动的淘金热,大家发现金子,美国沸腾,世界震撼。
近在咫尺的圣弗朗西斯科首先感受到了淘金热的冲击,几乎所有的企业停止了营业,海员把船只抛弃在了圣弗朗西斯科湾,士兵离开了营房,仆人离开了主人,涌向金矿发源地,农民典押田宅,拓荒者开垦荒地,工人扔下工具,公务员离开写字台,甚至连传教士也离开了布道所。
混血种也是如此,大家本来都在世界各地各过各的日子,一个龙王苏醒的消息将混血种们平静的生活炸开了巨大的波澜,所有人都向着“金矿”赶来。
这是大潮,其中不乏跟风随波逐流之人,他们或许能在龙族的遗产中分得一杯羹,但他们所能得到的,远远不如开荒者得到的多,大多是别人吃剩下的东西。
不过这依然能让不少人都混个温饱罢了。
只可惜,他们似乎都忘记了一件事情,龙王苏醒可不代表着龙王会等着混血种们找上门来,就算是有人找到了龙王,然后呢?
如果那些人识相且是个幸运儿,那说不定还有机会离开,可如果真的对龙王动手,楚子航不认为这些穿的花里胡哨,头上戴着帽子圆边帽的旅游团能对抗龙王的威势。
之前楚子航有幸在工业园见过初代种级别的较量,那强大的压制力让楚子航这种超A级的混血种都寸步难行,更别提这些鱼龙混杂,不成气候的混血种。
“嘿,这位帅气的小哥,你也是过来屠龙的吗?”一旁有人和楚子航打招呼,楚子航看了那人一眼,点头表示礼貌,并没有过多地理睬他的搭话。
这人穿的长袖衫,外面罩着一堆口袋的绿色马甲,下身是宽松的牛仔裤,蹬着一双旅游鞋,带着一顶纽约洋基队的棒球帽,还在长袖衫的背后写了几个“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大字。
把这样的字挂在身上,真的让人感觉非常羞耻,也许在外国人看来,中国人把英文字母写在身上也会显得很神经病吧。
“你们是过来屠龙的?”路明非听到了这边的动静转过头,他仔细地打量一下,挠挠头,“好像不记得在学院里看到你们。”
“我们是来北美的混血种,一般都是散人,有的时候会做猎人的生意,最近的消息传播的可厉害了,除了那些在中非或者热带雨林里信息不同的混血种,大家都赶着飞到这里见证龙王的死亡。”
“拜托,你以为龙王是一只蚂蚁,一脚就能被你踩死的那种,何德何能要赶来这里屠龙,你以为屠龙是参加世博会,只要门票排队就好了?”芬格尔瞪大了眼睛。
“哎呀,当然不是的,我们这些人,别说龙王了,就是次代种和三代种都打不过,我们只是想着这件事情这么有影响力,能来这里亲眼目睹一下,也算是了却了一种遗憾。”那人笑了笑。
“屠龙是很私密的事情,不是在光天化日的都市里打架的那种。”楚子航冷冷道。
一般龙王都生活在尼伯龙根之中,而尼伯龙根是普通人无法进入的地方,对于混血种而言,进入尼伯龙根也是九死一生的事情,显然这帮人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哎呀知道的知道的,我们就是想碰碰运气,运气懂吗?”男人搓搓手,笑呵呵的。
“我觉得你们还是来这里休闲度假比较好。”路明非翻了个白眼。
前面的人流终于开始走动,芬格尔拉了拉路明非的背包上的肩带,三人一起通过海关的检查。
与此同时,一架庞巴迪GlobalExpressXRS轻盈地降落在首都机场,这是一架自香港起飞的私人飞机,和绝大多数人的私人飞机不同,这架飞机被漆成了黑色。
飞机刚刚停稳,舱门就打开了,迎着大风和初升的朝阳,贵宾直接跳下了飞机,根本没有等待迎接上下去的舷梯车,可即使是中型商务机,舱门距离地面也有两米的高度,更让工作人员震惊的是,她还穿着三英寸的高跟鞋,挎着大号的LV旅游袋。
酒德麻衣在晨曦中仰头,摘掉了头顶的发卡,黑发泄落如一泓瀑布,她尽情地舒展身材,卸去长途旅行的疲惫,所有围观这一幕的男性都下意识地屏住呼吸,即便只是舒展身体,她在晨曦中的侧影都美的像是一朵怒放的鲜花。
酒德麻衣一袭黑衣从外交通道闪了出去,带起的香风里裹挟着金戈铁马的气势。
一辆加长的悍马越野车等候在贵宾通道外,一声黑衣的司机兼保镖拉开车门,酒德麻衣如一只飞燕跃入了车厢,车门随即关闭,悍马的引擎狂吼,飞驰着离开。
后车厢是私人空间,和驾驶座完全隔离,用樱桃木和酒红色的羊皮装饰,恒温的酒柜里,水晶酒具随着车身的晃动叮叮作响,宽大的袋鼠沙发面对24寸的液晶显示器,屏幕显示纽约股票交易市场的行情变化。
一个女孩蜷缩在大沙发里,带着黑框眼镜,染成栗色的头发垂下遮住半张脸,她伸出葱白的手臂,凭空在显示器前勾画,另一只手拿着车载电话,“提价1.5%,全力买入我们选定的风能企业股票,我给你们的额度是五亿美元。”
她抓起一把薯片塞入嘴里,模糊道:“不要质疑我的决定,五分钟前一艘二十万吨油轮在墨西哥湾触角沉默,这次漏油事件将引发大规模生态问题,未来三个月内新能源企业的股票将有巨大的升值空间。”
“喂,薯片妞,看起来你在北京过的不错啊!”酒德麻衣扑上去掐住对方的肉脸。
“嘿,非礼勿摸!”
苏恩曦将酒德麻衣推开,但是她的动作在酒德麻衣的眼中太慢了,酒德麻衣是忍者,她摸谁的脸,就像是拔刀将敌人斩首那样,快的只能看到残影。
心满意足的过了把手瘾之后,酒德麻衣躺在舒适柔软的皮沙发上,长舒了一口气。
“怎么,你又过来‘带孩子’了?”
“可不吗,老板交代的事情,那必须好好重视起来,猎人市场里已经炸锅了,现在大家都来凑热闹,也许你今天随便在大街上遇到的一个外国人都可能是混血种哦。”
“我不出去的。”苏恩曦嚼着薯片。
酒德麻衣似乎也想起来了,“你是个居家宅女,差点忘了。”
“传输给你的文件看了吗?”
“看了,你文件已经过时了,上面写了1000多名混血种入境,其实际数量已经过了3000,可笑的是他们认为龙王是个团本,靠人海战术就能打败。”酒德麻衣翘起傲人的大长腿。
“如果是我,我现在会立刻联系北京的棺材商店,好好地赚他一笔!”苏恩曦眼中泛光,酒德麻衣瞥了瞥苏恩曦,轻哼一声,“不愧是经济宅女,真有脑子,再给爷摸一把。”
“滚!”
后车厢里传来打闹的尖叫声。
第一百五十九章 吉祥三宅
行政套房内满地狼藉,资料散落的到处都是,几台笔记本全部打开,而墙上是北京地图的投影,西面的墙上更是挂着北京的地形图,一张巨大的沙盘放在套房的中央,上面插满了红色蓝色的小旗子。
这个套房乍一看像是军队的指挥部,各种数据资料都在里交换流出,各项命令都会在此下达,可花花绿绿的快速食品包装袋打破了这样的想法,桌上放了两个吃了一半的全家桶。
楚子航叼着一根士力架端坐在桌边敲打键盘,从入住酒店的那天起,他一直靠着能量棒,曲奇饼干和碳酸饮料过日子。
芬格尔四仰八叉地躺在满是资料的床上,一只手拎着红酒,另一只手拿着炸鸡腿,像一只反过来晒太阳的癞蛤蟆那样惬意。
路明非此时正坐在电脑桌前拼命地点击鼠标,一双眼睛一丝不苟地盯着屏幕,时不时地重重地敲打回车键。
“检测到原子弹发射!”
“检测到原子弹发射!”
“检测到原子弹发射!”
“检测到原子弹发射!”
连续四次警告几乎是同一次出现,警报的声音回荡在套房的空间内,这种战略性武器被检测到应该是非常恐怖且严重的事情,可在场的人却没一个对此表示关心。
因为这是路明非的游戏《星际争霸》里发出的声音,他同时对战四名玩家,四枚原子弹的射出足以将敌人的队伍和铜墙铁壁化为乌有,苦心经营的基地会变作废墟,对手只能看着燃烧的红血建筑干瞪眼。
路明非露出了微笑,在键盘上重重地打出了两个“GG”,他像是剑客收起刀剑那样按下回车键,回车键清脆地响动,对手投向认输。
有的人存在感位于豪车如云,美女如云的香槟酒泳池边,那是恺撒。
有的人存在感位于血流成河的屠龙战场,那是楚子航。
而有的人存在感位于摇着铃对校董臭牛逼,那是昂热。
有的人存在感位于二锅头和成人杂志,那是副校长...
路明非的存在感只能体现在游戏之中,他是一名游戏高玩,哪怕一双手生疏许久,只要碰到鼠标,看到星际争霸的log,路明非的力量仿佛就被激活了出来。
他的手指在键盘上跃动,他的军队会摧枯拉朽地毁灭敌人的阵地,狂战士们汇聚成铁流,离子光刀闪灭,龙骑士舞蹈,航空母舰巍巍然地披荆斩浪。
“路明非,你都快玩了一天了,难道你就不想想看屠龙的事情吗?”芬格尔喝的脸红红的,癞蛤蟆翻身。
“你也别五十步笑百步了,你自己也不是在床上躺了吃,吃了躺,要我说咱俩就别给楚师兄添乱了,让人家安安静静地干活,人家一组都是搭配有方,到我们这里就是和稀泥。”路明非苦笑。
“不,我们不能这么意志消沉,我们得做些什么来证明我们的存在!”芬格尔忽然振作地爬下床,来到楚子航的身边,“师弟,有什么我们能效劳的吗?”
楚子航按下回车键,他这里刚刚完成了数学模型,此时数据被导入了这些模型之中,他头都没有回,只是平静道:“少吃点一点就好了,我们的伙食费恐怕只能支撑三天的时间。”
“呵呵...听到了吧,我们的存在是证明我们两人特别能吃。”路明非呵呵。
楚子航盯着他的电脑屏幕,就在他数据导入的一瞬间,无数的涟漪溅开,仿佛是一枚原子弹爆炸在太平洋上,掀起了惊涛骇浪。
“这是什么东西?”芬格尔这冲浪高手居然也看不懂这个玩意,“我们是来屠龙的,可不是来搞科学研究的,我是吃货宅,路明非是游戏宅,你是科技宅,三大宅男齐聚一堂,我们真是棒极了。”
“要是能来个宅女就更好了。”路明非大口地喝着营养快线,这是他的上网标配套餐。
咚咚咚...
敲门的声音传来,紧接着是捏着嗓子的声音,“天王盖地虎!”
对暗号?
路明非垂死病中惊坐起。
这个我会!
“芬狗一米五!”
“宝塔镇河妖!”
“师兄堆高高!”
楚子航&芬格尔:“......”
楚子航起身开门,门外扛着大包小包的夏弥探头进来和三人打招呼,看到了如此混乱的套房,她不由地惊呼。
“哇塞,这是传说中的男生宿舍,可真乱啊,地上的蟑螂是你们养的宠物么,我可以进来吗,那个...踩到你们养的宠物不要紧吧,或者你们让它们闪开一点,怕踩死这些可爱的小动物...”
夏弥将包裹丢到套房里,她身后的源稚女朝楚子航微笑地挥手。
夏弥今天换上了波西米亚风格的格子长裙和直筒鹿皮靴子,一件酒红色的羊皮小夹克披在身上,脖子上缠着紫色的长围巾,谁也摸不清她的穿衣风格,大概每次见到她的时候都是不一样的。
“哎呀,师妹太漂亮了,让我看看最近你的三围有没有长!”芬格尔张开怀抱,却被路明非挤到了一边,“走开走开,师妹带什么好吃的来了!”
路明非知道夏弥一出现就会带来好吃的东西,也亏得她有心了。
夏弥扬起一块奶酪蛋糕,眉眼弯弯似月牙,笑盈盈地说:“不是怕你们饿死在这里,来送点东西给你们吃咯!”
“有北京小吃么!”芬格尔盯着地上的包裹流口水。
上一次他和路明非下馆子,结果两人一顿早餐吃了一百多,吓得路明非以为自己被宰了,拉着芬格尔,两人义正言辞地要去说理。
可人家老板也是一脸见鬼,身上围着沾染面粉的围裙,操着锅铲就要打过来,并且瞪着眼睛道:“你们一共吃了六碗豆腐脑,八笼小笼包,油条的钱我还给你们抹去了零头,反而找上我来了!”
至此之后,路明非就没带芬格尔出去吃过饭,芬格尔对于中国美食的印象也就停留在了早餐的小吃摊上。
“当然有啦!”夏弥坐下,在包裹里面摸索,“我是北京人,今天回家看看家人,顺带在街上买了一点东西,知道你们住在这里,就给你们带点东西来吃咯,你们队伍里有两名吃货,真担心师兄的钱包遭不住呢。”
“楚子航是富二代,他不会被吃穷的,能吃光的只是任务经费!”芬格尔大大咧咧地过来帮夏弥挑挑拣拣。
“我父亲只是个开车的司机,我也不是什么富二代。”楚子航板着一张脸。
“哇,芬格尔师兄你对于食物的嗅觉可真好,居然挑的都是好东西,把你丢在野外肯定饿不死吧!”夏弥的两只手还比不过芬格尔那粗壮的一只手挑的快。
“没什么没什么,就是走到哪,哪都有我芬格尔一口吃的,求生的本能,与生俱来的。”芬格尔不要脸地回答。
“稻香村的点心,蜜饯,十八街的麻花,三只北京烤鸭和两盒速冻的狗不理包子...”夏弥一边拿一边介绍。
源稚女将目光投向套房内的设备,他看到那些数字化的模型在滚动,十分好奇。
“这些数据是?”源稚女向楚子航提问。
“地动数据。”
“地动数据?”源稚女疑惑,这和屠龙有关系吗?
“地震局在这座城市设置了许多小型检测设备,北京出于华北燕山地震带,每年有几百次小规模的地震,只是震级太低,甚至无法察觉,但监测的设备能感知到,它会记录下每一次的地震数据和震源方位。”
“那和龙王有联系吗?”源稚女偷偷瞥了一眼在分东西的夏弥。
楚子航点头,“地震可能是地壳运动,也可能是地壳里藏了什么东西,今年北京的地震频率增加了十倍,我构建了一个简单的数据,将数据代入,采用各种函数计算方法和筛选条件,这样我们能找到最密集的震源地点。”
源稚女深吸一口气,试探地问了问,“你找到了吗?”
楚子航摇头,“并没有,这是个很复杂的工程。”
“复杂...按照你的理解似乎很好找吧。”源稚女抿着嘴唇。
“就是就是,这些暴躁的龙王肯定有个老巢,他们在里面天天运动蹦迪,我们只要找到那里,然后一网打尽!”路明非狠狠地挥手,好像在打鱼收网,楚子航和源稚女看向路明非。
“你来打吗?”源稚女笑了。
“额...我就算了,我给你们在后面喊666。”路明非高涨的斗志瞬间蔫巴了。
第一百六十章 大家都傻.逼透顶的
源稚女将目光收回,继续刚才的话题,“难道不是这么理解吗?”
“也许龙王在移动,他的活跃地点可能不一样?”楚子航摸着下巴分析道。
“为什么龙王要移动呢,难道他也要挤地铁然后上班吗?”路明非的脑海中蹦出了一个带着眼睛,穿着西服的上班族形象,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找到龙王可是大海捞针。
“也有可能,如果龙王能化成人形,像是康斯坦丁和诺顿那样混在人群之中,那就非常的麻烦了。”源稚女附和地说了一句。
“怕什么,有了这些数据,我们就能领先恺撒那一组了。”路明非雄心壮志地握拳,反正他决心摸鱼到底,队友越强越好。
“不一定是这样,城市能引起地震的要素太多了,地面的施工,重型卡车经过,地铁经过,甚至是逢年过节的烟花,这些都会被检测器给记录下来,也就是说我们的数据可能有很多无效记录,要剔除这些数据都是一些难题。”楚子航叹气。
“也不是没有办法。”源稚女的眼睛亮了亮。
“什么办法?”楚子航抬起头,盯着源稚女的眼睛好像看到了希望。
“排除法!”
源稚女笑着伸出一根手指,他提出的意见让楚子航的脸部肌肉抽搐了一下,地图上地震密集的地方有上百处,其中就算是挑选地震次数最多的,也有几十处。
他们就算是长了四只脚,每天马不停蹄地奔波在这座大都市中,也很难找到龙王居住的地方,
这简直是浪费时间的方法,然而路明非却觉得很有道理,拍着手道:“这个想法棒极了!”
“哪里棒了?”楚子航微微皱眉。
“师兄,你想啊,我们给这些数据做一个排列,将地震次数最多的地方用特殊的颜色标记出来,然后依次排序,我们的目标就很明确了。”路明非的手在沙盘上划动,好像是指挥战斗的参谋。
“这或许是个办法,但依然有点费时间...”
楚子航作为文科男有非常严重的精密情节,这种不严谨的科学论证办法是最下等的,不过现在想来也似乎没什么别的好方法,这个建议可以姑且一试。
在三人讨论的如火如荼之时,芬格尔那边发出了感慨:“啊!这汹涌彭拜的幸福感啊,师妹你简直是我的英雄,你救赎了我们这些身为单身狗的师兄!”
“为什么这么说?”夏弥眨着漂亮的眼睛。
“因为已经很久没有哪个女孩那么在乎我了,师兄我简直感动地冒泡泡啊!”芬格尔按住胸部,神色飘飘欲仙。
“额...那个...虽然但是...我觉得这些吃的不仅仅是给你的。”源稚女不合时宜地说了一句话,这句话犹如利剑直插芬格尔跳动的心脏。
“喂喂喂!别这么煞风景好不好,给人一点幻想啊!”芬格尔大声嚷嚷。
“芬格尔,你有过女朋友吗?”源稚女这个“过”字就很耐人寻味了。
“你这个问题简直是让我伤心。”芬格尔做出欲哭之色。
同为天涯沦落狗的路明非走过去,拍了拍芬格尔的肩膀,“芬格尔你要坚强啊,像我一样,哪怕暗恋的妞都是别人的女人,都一样好好地生活!”
“废话,给你个天台你也不敢跳下去啊!”芬格尔拍走路明非的手臂,随后端正神色,认真地咳了咳,“我这种曾经学院的超级人物,怎么可能没有女朋友呢!”
“芬格尔,这种低级玩笑别开了。”路明非只当芬格尔是红酒喝多了开始口嗨。
“哼!开玩笑,我这种认真的人难道会开玩笑,大丈夫做过就是做过,我绝对不是渣男,不会不认账的,我在情场上可是有不朽的丰碑!”芬格尔一下子就牛逼起来,牛气要掀翻套房的屋顶。
大家相互看了看,路明非半信半疑,芬格尔这样的人也找得到女朋友吗?
“我曾经可是人见人爱的A级,虽然现在落魄了,但是我入学的前几年,那可是万花丛中过的好汉,倾慕我的女生在情人节给我送的巧克力多到吃不完,我把它们做成了巧克力酱,抹在面包上足足吃了一年,差点戒掉巧克力这种东西!”
“嘶...这么恐怖!”源稚女开始重新审视芬格尔的魅力。
“那是!”芬格尔豪气干云霄。
“那你女朋友呢?”路明非弱弱地问了一声,“后来是因为什么原因分手的?”
气氛在这里凝固住了。
芬格尔也是愣了愣,脸上的骄傲瞬间暗淡,胸口里的豪气也快消失在空气中,“哎呀...这种事情,真的一想起来就有些叫人心疼呢。”
“那说个屁,你现在还不是和我一样。”路明非吃定芬格尔,两人一起烂下去好了。
“那个,我想问一下,如果你喜欢一个女孩子,但你从来没和她表白过,那女孩子要嫁人,你会去和她说什么吗?”楚子航问一句。
“喂喂喂!师兄我还在这里呢!”路明非非常不满,这是当着师妹的面公开处刑啊!
虽然人家也知道了...
“不要伤心,我估计也会保持沉默。”芬格尔拍拍路明非的肩膀。
“果然我们是一路货色!”路明非感动涕零,败狗之间果然还是心有灵犀的。
“我大概会爆掉那个新郎的脑袋。”芬格尔忽然冷笑,路明非从芬格尔的身上感受到一丝杀气。
路明非连忙缩回他的手,芬格尔怎么和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呢。
楚子航若有所思地沉吟,源稚女看了看路明非,又看了看芬格尔。
芬格尔似乎也注意到了自己的问题,又仰天栽倒在床上,“感情这种东西,对于有的人来说很值钱,对于有些人来说就是玩具,这得从不同的角度和人的方面去看待啊,你如果觉得这段感情对你很重要,那自己好好珍惜就好了,如果你自己都觉得这感情有没有都无所谓,那还死缠着干嘛!”
“可你刚才还说那种爆掉新郎的话...”路明非有些怯懦,他是万万不敢打恺撒的主意。
“每个人都不一样,我说的是当时的我,我那个时候多强啊,卡塞尔学院的扛把子,谁和我抢女朋友不是和阎王爷过不去吗,我不爆他爆谁?”
芬格尔转头傻笑,“如果现在有哪个女孩子看上我,我直接投怀送抱,立刻结婚好不好,毕竟...能喜欢自己的女孩真的不多...别等到失去了在难过...”
“这样嘛...”楚子航好像忽然顿悟了,这明明说的是路明非,可楚子航却带入了芬格尔的话语里。
“如果,没有女孩子喜欢怎么办?”路明非惨笑一声,问了个很现实的问题。
“那得主动啊,如果自己都不主动,天上等着掉馅饼呢,羡慕别人的爱情,真的不觉得很卑微吗?”芬格尔出神地喃喃道,“如果爱情还不能让人冲动疯狂,那人可能真老了吧。”
“爱情一定要冲动吗?”楚子航问。
“不一定,有些人冲动就挺没用的,除非他能做出一点石破天惊的事情。”芬格尔搁着指桑骂魁,“他们的感情就是这样廉价,傻逼透顶。”
“什么叫傻逼透顶?”楚子航再问。
“额...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总觉得说出来很有气势,反正那些为了爱情不愿意主动,整天想着妹子来投怀送抱的人都是傻逼透顶,等到他们失去了,又在那里哀哀怨怨的,好像失了魂似的,这种就叫傻逼透顶,我芬格尔定义的!”
芬格尔在床上坐起来,现场的气氛都有点凝固了,这一句话愣是把场上的所有的男同胞骂了个遍,芬格尔简直是就是当代的大文豪。
“额...那你是怎么傻逼透顶的?”楚子航又把问题折回来,这几个字差点砸死芬格尔。
“你妹的,我都说了,这种事情太让人伤心了,有的时候...你不想傻逼透顶...但是现实...现实会让你变成这样的傻逼...”芬格尔戳着手指神色悲伤。
“好吧,总结下来就是,我们每个人都傻逼透顶,大家都一样烂,别比了!”源稚女笑呵呵地总结了这场无聊的讨论。
第一百六十一章 楚子航的烦恼
楚子航点点头,既然大家都傻逼透顶,是一个娘胎里生出来的,也别二哥笑大哥是傻逼了,他继续将问题回归到寻找龙王的点子上。
“我还是觉得排除法时间太紧张了,我们手上的垃圾数据太多,干扰太大,就像风吹开湖面,湖面上都是水波,我们找不到冒泡的鱼。”楚子航来到他堆好的沙盘上,用手将一面红色的气质插在了一座凹陷的谷地里。
“如果龙王藏着,不想被我们找到,慢慢地恢复力量,然后一口把我们吃掉,我们钓鱼的人就反而变成了猎物,一切都会来不及的。”楚子航冷静地分析。
源稚女好像觉得也挺有道理的,默默地点头,顺带看了一眼夏弥。
“我觉得...龙王不一定能攒短时间内异化成龙,因为褪去人类的身体,瞬间完成异化对于龙王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甚至要命的事情,这相当于重新完成一次破茧孵化。”夏弥盯着沙盘。
楚子航转头,“的确,我们在工业园区的时候见到过一个类似于龙王的家伙,破坏力强大的惊人,她大概有...”
楚子航用手比了比,那水平线正好来到夏弥的头顶,夏弥眨了眨清澈的眼睛,这下连楚子航都楞了一下,他随后无心地脱口而出,“有这么高...”
源稚女微微冒汗,连忙微笑地插话道:“这个恐怕很难作数吧,对于他们那种存在来说,一张脸或者多少身高都是可以随意改变的吧,对吧路明非!”
“不知道啊!”路明非愣神地张了张嘴,怎么球滚到自己这边来了,“额...没当过龙王呢,等我什么时候当龙王了我告诉你们哈。”
“扯淡。”芬格尔在一旁大嚼特嚼。
“对了师兄,那个...为了感谢师兄你在学院对我的照顾,这几天我想请你去我家吃个饭,我会准备好饺子等你过来的。”夏弥眼睛眯眯。
楚子航身体一怔,一旁的路明非闻风而动,立刻挡在了楚子航的面前,头点的跟哈巴狗似的,“好啊好啊,吃饺子,吃饺子!”
“额...路师兄你不去的。”夏弥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你闪一边去!”这下轮到芬格尔把路明非挤出去了,镜头对向芬格尔,他大嗓门道:“亏你还是学文科的,居然这么不识风趣,人家这是要带楚子航回去‘见父母’,真是可耻地萌了。”
“萌你妹啊!”夏弥龇牙恶狠狠地瞪着芬格尔,这家伙也太懂了,“我只是请师兄去吃饭而已!”
“那为什么没有咱们仨!”芬格尔一手一个搂住路明非和源稚女的脖子,夏弥直勾勾地面对三个男人的目光,俏脸微红,小声道:“那下次请你们好了。”
“下次?得定个时间!”
芬格尔怎么可能放弃吃饭这个机会,路明非投来了鄙视的眼神,难怪芬格尔会分手了,大概是太能揩油,被女朋友给甩了吧。
楚子航咳嗽一下,很认真地对夏弥说:“这吃饭的事情还是算了,在龙王没有铲除之前,我没什么吃饭的心思,谢谢你的好意。”
“哎呀,吃饭而已,几个小时的时间总是有的。”夏弥扭了扭身子,一旁的芬格尔煽风点火道:“就是就是,你是什么质量的钢筋,我听说中国有个将军叫霍去病,封狼居胥的那个,说什么‘匈奴未破,何以为家’,现在你是霍去病附体了是吧,这么大义!”
“是啊,我哥哥说他很想见见你,吵着要我带你回家看看呢,不然总是在我耳边又哭又闹,我也是没有办法,得满足一下他那个小孩子的好奇心。”夏弥拨弄着手指。
源稚女微微震惊,这话怎么感觉前言不搭后语的。
“那个...为什么你说你哥哥是小孩子呢?”
源稚女好奇地询问,他是这几个人里面唯一知道真相的,但是越接近真相,这句话就越叫人不可思议,夏弥的哥哥,那岂不是...
“哎呀,我哥哥智力发育缓慢,像是个小孩子,而且经常还叫我姐姐,所以...是有点奇怪啦。”夏弥吐了吐小舌头。
“有这种事情,真是可怜,帮助未成年儿童视线心愿,楚子航这是你的责任,你不能回避的!”芬格尔正义凛然。
源稚女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想笑,好在他的脸上一直都挂着浅淡的笑容,没有露出马脚。
“什么时候呢?”楚子航终于做出了回应。
夏弥合起手掌,眼珠咕噜一转,笑容清甜道:“那就后天晚上吧,反正你们大晚上的也不可能出去找龙王吧,人家996晚上也休息了呢。”
“师妹所言极是!”芬格尔努力地助攻。
“晚上啊。”路明非的想法有点偏离大众的脑回路,想歪了去,夏弥回过头,撅着嘴不满道:“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没问题,师妹你开心就好。”路明非连忙挥挥手,他瞥了一眼身旁和木头人那样不开窍的楚子航,内心咬牙切齿,“真是个呆瓜!”
“这是地址,平常我爸妈都不在家的,我哥哥他不会给陌生人开门,所以师兄你要准时过去,太早太晚都不行哦!”夏弥递出一张小纸条,上面是夏弥家的地址。
“好。”楚子航双手接过那张纸条。
“那么,你们忙吧,我们小组还有其他的任务要做,有龙王的消息通知我们一声,我们过去支援你们!”源稚女临别挥挥手,夏弥也伸出白皙的胳膊挥了挥,房间瞬间安静下来。
“真是有点...不习惯呢...”路明非觉得两耳静悄悄的,好像少了点什么东西。
“是啊是啊,还是师妹好,对吧楚子航。”芬格尔挤眉弄眼地用肩膀顶了顶身旁的人,楚子航默不作声,他的思维有点混乱,各种各样的信息像是大杂烩在心中乱炖一通。
他盯着红色的木门发呆,用鼻子嗅了嗅,空气中还残留着一缕淡淡的清香,那一种香气是如此的熟悉,可正是这种香气,也让楚子航愈发的坐立难安。
“喂喂喂!痴情郎!”路明非伸手在楚子航的面前挥了挥,楚子航抓住路明非的手臂,放下来,路明非盯着楚子航的脸,“怎么看你傻呆呆的样子,知道师妹对你的心意了吧,美死你了!”
楚子航眼眸微微闪烁,继续保持沉默,路明非还在旁边叽叽喳喳,“要是我,直接高兴和师妹逛街去了,做什么屠龙任务,反正又不是只有我们一组。”
“你什么都不懂!”楚子航盯着路明非,声音忽然发冷。
楚子航表现的非常奇怪,也是让路明非完全摸不着头脑,路明非看着楚子航默默地坐回到电脑的前面,继续敲打他的键盘。
一旁的芬格尔绕过来,两人小声地逼逼,路明非问,“这是怎么了,不是应该很高兴的事情么?”
路明非不觉得他说了什么错的话呀,以前楚子航也不是这种经不起调侃的人吧,怎么突然就变了呢。
“这个,你懂得,陷入恋爱的人总会变得非常奇怪,他们有的时候心情会莫名其妙地不好,这是正常的现象,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说明楚子航是入了坑了!”芬格尔头头是道的分析。
“这样嘛,恋爱不是应该是很甜美的事情吗?”路明非没尝试过这种情感,这已经超出了他的思维大纲。
“错了,从你开始恋爱的时候,你的时间就不是属于你一个人的了,你的自由会被剥夺,你做任何的事情必须想着你女朋友,不然你以为许多人一谈恋爱就变得特别忙碌呢!”
“原来如此,我也想体验这样的烦恼呢。”路明非十分羡慕,小声地和芬格尔交头接耳。
然而他们压根就不懂楚子航心中的烦恼,楚子航盯着电脑屏幕上流动的数据模型,忽然觉得这些东西好可笑,一点用都没有。
愈发烦躁的他将这些无用的东西全部删除,软件也被丢到了回收站。
第一百六十二章 深巷偶遇
下午的阳光照在琉璃厂大街的石板路上,一辆人力三轮跑的欢,两侧都是复古的青砖小楼,再往巷子里钻,那就是古朴的四合院,这里每一户门前都挂着“宝翠堂”“崇文府”这类黑底金子的老字号招牌。
“大清朝的时候,这里是赶考举人们住的地方,最多的就是纸墨店,‘戴月轩’的狼毫笔,‘李福寿’的画笔,‘清秘阁’的南纸还有‘一得阁’的墨,那都是百年老字号,古玩的店也多,‘汲古阁’听说过吗,这条街上全是宝贝!”
人力三轮车大叔穿着素白色的大褂,脖子上挂了一条湿毛巾,一边哼唧哼唧地等车,一边神采飞扬地喷射唾沫星子。
“所以你是要推荐我去购买这些东西,我知道,这都是忽悠傻帽老外的套路。”恺撒坐在车上悠闲悠闲地说。
“哎呦,爷您可真是聪明,听您的口音,莫非您定居在苏南地区?”
“可能吧,我的中文老师可能来自苏南。”恺撒想了想。
人力三轮车过了华夏书画社雕花填漆的大牌楼,在一条羊肠胡同下停车,三轮车上的大树下车,扬起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到勒爷,您下车走好!”
恺撒下车之后,大叔笑着提醒道:“爷,这种小铺子里的货可一般不真,而且不能刷卡,您身上的那些银行卡更是一点用都没有,什么k还有AmeriExpress。”
“英文说的挺溜,德州人?”
大叔嘿嘿一笑,两个逗闷子溜了一路。
恺撒今天的装扮像是个中国女婿,上身青色的中式大衫,挽着一寸宽的白袖,下身黑色的休闲裤,脚下是一双老北京“条便”,一头灿烂的金发,还有那双能放电的湛蓝眼睛。
他往那一站,门口的老板们就跃跃欲试地开始招呼着邀请老外进店“挨宰”。
不过恺撒此行的目的不是来这里买东西的,路明非他们的想的不一样,恺撒的小组同样在寻找龙王的线索,恺撒可不想把这个大好的机会让给楚子航。
他腕袖儿一挥,打出一扇“不到长城非好汉”的扇子,漫步走进了那条阳光都进去不去的幽深小巷。
若说北京的文化特点,那深巷可绝对是要体验的特色,外面看起来很不起眼,走进去之后会向迷宫一样曲折。
踏过陈年老旧的青石板,石板上的凹凸不平却又打磨的无比光滑,巷子越走越窄,绕了十七八个弯儿,恺撒终于是来到了巷子的尽头。
“凤隆堂”的招牌有点破旧,挂在小铺的门楣上,门口挂着的宝蓝色的棉布帘子,恺撒笑了笑,什么古玩铺子会开在这么偏僻的地方。
虽说有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话,但是古玩它没香味儿,人家还能和酒一样顺着味儿摸过来吗?
恺撒掀开棉布帘子,门上的铜铃响了响,却没人过来招呼,柜台上也是空荡荡的,店铺的门窗都是古朴的,用纸糊成的窗户,阳光照进来,空气中蒙着无数的灰尘,屋内摆着大大小小的木箱,有些已经上了年头,墙上还挂着大红色的凤冠霞帔和百鸟朝凤的嫁衣。
恺撒慢慢地转悠,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檀香味,他驻足在大红色的嫁衣前欣赏,嫁衣的材料是上等的湖绸,精美的丝边,贴着凤凰花纹的金箔,镶嵌珍珠和琉璃薄片。
它被展开在墙上,还有人用笔墨给它勾勒了一副新娘的面庞,恺撒不由地赞赏老板的创意,可真是画龙点睛之笔,那张面孔,就像是一个眼睛妩媚的女孩扭头冲你微笑。
“清朝旗人的喜服,是正统的气泡,那时候的旗袍是宽下摆,裙摆到地,里面穿裤,可不是现在露胳膊露肩膀的那种。”身后的人从内门的珠帘中踱步出来。
“林风隆先生?”
“恺撒·加图索先生,久仰大名!”老板笑呵呵的,恺撒不曾回头,笑着哼了哼,“我们未曾见过,也未曾相识,何来久仰之名之说,先生无辜造次,是不是有点捧过头了?”
恺撒转身,可下一秒,让他之前保持的绅士态度瞬间消散,这个操着一腔京都口音的男人居然是个金色卷发的欧洲人,消瘦的面颊还能看出年轻时的英俊。
老板穿着一件竹布衬衫,手里还盘着一对铁蛋儿,另外一只手拿着塑料袋,里面装的是晚上吃的面条,还未煮熟的那种。
“猎人里的怪物。”恺撒不可思议地望着林风隆,也就是之前恺撒在猎人网站上注意到的那个发消息的情报贩子。
“恺撒先生也做过猎人,知道这一道行,水可深着呢。”
“还行,在这一行混的,多少是骗子,多少是货真价实有实力的人,鱼龙混杂很正常。”恺撒轻轻地挥动手里的纸扇,那墨意淋漓的几个大字正对林风隆。
“来点地道的茶水喝一下?”林风隆走到一盏紫砂壶边,恺撒却推辞地摇头,“不了,早上喝了一碗豆汁,给我喝喷了。”
恺撒从来都没想到那种味道居然和泔水一样,现在回忆起来都觉得胃里翻江倒海。
“行吧,反正也是几分钟的事情,简单地交代一下事情,也就基本差不多了。”林风隆虽然是个外国人,但有着北京爷们的爽快劲。
“那个...你为什么是...中国人的名字,却长着一副雅利安人的脸?”
“我二战的时候父母逗留在中国,很不幸的是他们被炸死了,所以养大我的是一对河南的夫妇,我也不那么排斥自己是德国血统,而且...”老板坐下来,拍着大腿,“德语太难学了,完全学不会啊!”
“我觉得汉语更难一点吧。”
恺撒不假思索,因为他到现在,还不能掌握汉语的精髓,一个词语可以有多少种不同的用法,而且能绕的令人头大。
“呵呵,毕竟这种东西很难说的,先入为主的观念根深蒂固嘛。”林风隆将一个颇有分量的纸袋放到了地上,“这是你的消息,二十万美元。”
“这么多,你给我买的是龙族的编年史?”恺撒呵呵一笑,“这么多线索,我还要自己一个个去找,那可真是糟透了。”
“情报保真!”林风隆端起一个青花瓷茶杯,抿了抿凉掉的茶水,时不时地咂嘴舒叹。
“我也只是花钱玩玩而已,二十万美元对我来说也就是一顿饭钱。”恺撒接过那个纸袋子,林风隆放下茶杯,仔细端详这个来自高卢的青年,“真是个阔少爷啊!”
“说实话,我看上了你们店里的衣服。”恺撒指了指墙上的嫁衣,大红色的百鸟朝凤很有气派,“我的妻子会喜欢这个的。”
“您的妻子听到了一定会非常开心的。”这个来自欧洲的雅利安人露出了商人的精明目光,他站起来,来到嫁衣下边,“我们店里还有其他旗袍和汉服,你要不要见识一下?”
“不用,我只看中了这个。”恺撒相信自己的眼光。
“真的?其他的您都没有好好地掌眼,怎么能随意地妄下定论呢?”林风隆笑呵呵,他指了指里面的位置,“这里面还有许多的好看的旗袍和汉服,看过中国仙侠小说没有,那种飘飘然的仙子。”
“不用,我是来买嫁妆的,如果她喜欢那种含有仙侠元素的衣服,那我会把整个店铺买下来送给她。”恺撒笑着摇头,“看衣服和看女孩一样,第一眼相中,先入为主的思想会让你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下面的作品,无论多完美的衣服,你都能找到瑕疵。”
“哎呀,少爷说的真好,看在恺撒少爷是个有缘人的份上,这个衣服就按原价卖给你,一口价五万!”
“二万五。”恺撒淡淡道。
“少爷,您这砍价技术是和谁学的?”林风隆眯着眼,恺撒微笑,“路上跑车的可都是地道的北京人,他们传授的经验相当有用。”
“好吧好吧,既然如此,那就二万五卖给恺撒少爷了。”
“二万五也卖我一件吧。”恺撒的身后传来了他熟悉的声音,他转头,看到源稚女和夏弥站在门口,恺撒略微惊讶,“你们什么时候来的?”
“放心好了,不是来抢你鸡蛋的。”源稚女微笑地走过恺撒,他盯着店铺内的嫁衣,点点头,“老板,带我们看看剩下的衣服吧,我正好要买一些寄回去。”
第一百六十三章 市井之道
“我还以为只有我会找到这个小店呢,这么深的巷子,你们两个是怎么钻进来的?”
恺撒能来到这里是因为他有详细的地址和门牌号,这些都是重要的线索,所以他才没有迷路,可是这两人个人无缘无故地钻进来。
难道他们来这里真的只是为了买衣服?
这种低劣的借口显然是不成立的,外面的门店和都市里衣服到处都是,刻意钻到这里来买,是不是太诡异了。
恺撒看向林风隆,他湛蓝的目光带着一丝奇异的光芒,“老板,您是不是一份情报当两份卖啊,如果这样的话,那您的所作所为可太没有诚意了。”
“哎呀,怎么可能,这种败人品的事情我才不会做呢!”
林风隆显然也是没想到源稚女和夏弥居然会找到这里,他完全不认识这两个人,又怎么会将这么重要的情报线索卖给他们呢?
“不用担心,是夏弥推荐我来的,她可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她当然知道一些老字号的制作的东西比外面的店铺靠的住的。”源稚女看向夏弥,夏弥抿唇微笑地向恺撒挥手打招呼。
“既然这样,那我就安心了。”恺撒拍了拍源稚女的肩膀,源稚女也只是微笑,恺撒说:“我们各凭本事,希望你不要介意的话啊。”
“当然了,我们既然分成了几组,那自然是有不同的使命和目标的。”源稚女并不介意恺撒的所作所为,恺撒心满意足地踏出店铺,门外传来了他的声音,“记得把衣服送到邮寄到我给你的地址,地址在猎人网站上有。”
源稚女回头看了看,恺撒的确走了,如果他想的话,完全可以站在看不见的地方用镰鼬监听他和林风隆的对话,但他没有这么做。
还真是一位有风度的家伙。
“这位爷,您是哪来的,小店这里只接受定制的衣服,您这大摇大摆地走进来,如果是想要定制衣服的话,请先交定金吧,我需要各种各样的材料来裁剪制作。”林风隆笑着说。
“刚才你还说里面的衣服随便挑,怎么现在又说是定制了,老板您这拒客行为可不太地道啊!”源稚女微笑地面对林风隆,林风隆在他的身上感受到一种压力,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似乎是妥协了。
“先生您想要什么,里面自己挑吧。”老板让开了一条路。
源稚女走进内屋,里面的确挂满了各种各样霓裳羽衣,许多衣服都是用上等的湖绸制成的,薄如蝉翼,素白胜雪,摸上去细腻柔软,穿在身上也是一种特别的享受,无论对于观看者还是穿戴者。
这让源稚女想到了自己国家中也包含的汉唐文化,其中许多服饰比如和服就借鉴了许多类似的特点,但终究只是学到了皮毛,这些汉服玉带飘飘,恍然若浮世绘上的大罗金仙,更胜似敦煌莫高窟中的飞仙所着之衣。
源稚女没有恺撒那么挑挑剔剔的,他但凡是看中的衣服就纷纷地收入囊中,仿佛那些衣服就不要钱似的,老板在一旁搓手候着。
“你这些衣服,是买个那个冰雕女孩的?”
夏弥知道源稚女有这么一个女朋友,可是零的身材穿这种衣服,好像有点太大了,会拖在地上,那些飘带也完全飘不起来,像是小时候裹着的厚重被子。
“不是的。”
源稚女用手比了比一个衣服的尺寸,称心如意地点头将其收入囊中。
“哦?想不到你人看上去不近女色的,居然也会做出这种脚踏两只船的行为,你比我想象中的要差劲那么一点点。”夏弥用手指掐出了一个空隙。
源稚女回头,脸上依然充满了笑容,调笑道:“如果我给你也买一件衣服,那我是不是脚踏三只船了?”
“本姑娘才不稀罕这些东西呢。”夏弥哼了哼,她侧过目光看了看那些衣服,其实还挺漂亮的,她眼睛微微发亮,鼓着嘴:“当然了,如果你给我买,我会很高兴的。”
源稚女暗暗发笑,这个女孩身上带有的一种特殊的矛盾充满了喜感和可爱。
付款的时候这些衣服老板报价要二十三万,夏弥不屑地哼了哼,双臂环胸,瞪着眼睛大声嚷道:“十万,多一个子儿就不买了!”
“姑娘...哪有你这么砍价的!”
老板也是心疼的滴血,刚才恺撒来也只是砍了一半的价格,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娇滴滴的青春活泼,怎么砍价和他在路边买咸菜的中年妇女一样凶猛。
“如果你不卖的话,我们就走了!”夏弥撇过头去,好像和谁撒气似的,老板干脆一咬牙,一跺脚,“不买就算了,我还就挂在这里了。”
“额...这...”
源稚女还挺喜欢这些衣服的,夏弥一句话就让他挑了十几分钟的衣服飞走了,而且人家老板态度也强硬,那不是白白浪费了时间吗?
“师兄,我们走!”
夏弥说罢就拉着源稚女向外走,源稚女是极不情愿,不知道夏弥在玩什么把戏,但他还是配合着夏弥演戏,头也不回地向门口大步流星。
“三...”
“二...”
“什么?”源稚女听到夏弥在小声地念叨什么。
难道她为了帮他省点钱,要在巷子里使用言灵大开杀戒?
这可使不得啊!
“一!”
夏弥翘起温润的唇瓣,脸上的笑容迎着阳光,自信地焕发光彩,果然身后传来了老板林风隆追赶的声音,“我卖给你们还不行吗!”
“卧槽!”
源稚女震惊的刹那爆出了一口纯粹的中国国粹。
“来吧来吧,反正我这个店也马上不开了,真是的...哎!”老板摆出一副很亏的模样。
源稚女一脸见鬼地望着夏弥,夏弥骄傲地昂着脖子,“看在你给我买衣服的份上,我帮你省点钱,这是我学来的东西,怎么样,很厉害吧!”
“斯国伟!”源稚女竖起大拇指,爆出一口家乡话。
“哼,这可是我在菜市场混迹多年,摸爬滚打学来的技能,本姑娘可不是什么随便就能被人拐骗走的无知少女!”夏弥嘻嘻哈哈地蹦跳着进门。
源稚女流汗,你的确不是什么无知少女啊!
要是哪个人贩子拐了你,那可真是引龙入室...
“这样我算是变相地买下自己的衣服了,所以我可不欠你什么咯!”夏弥自豪地挺着酥胸,明明不是很鼓,却非要装出气势如虹的样子。
源稚女点点头,夏弥拉着源稚女,伏到他的耳畔,那种淡淡的,带着奶香清甜的少女气息传来,源稚女的鼻腔中充斥着淡淡的少女香,她樱红的娇唇轻启,目光飘向了整理衣服的老板:“其实老板还有的赚,我们还是亏了点。”
源稚女倒吸一口凉气,他坚信在他身边的不是一位娇滴滴的青春美少女,而是一名几千岁的人精。
好吧,如果按照龙族的年龄来算的话,这样想好像的确没什么问题...
“对了,刚才你卖给恺撒的情报,里面到底写了一些什么内容,能讲给我们听听吗?”在付款的时候,源稚女向老板突兀地问了一声。
老板的脸色变成了鹅肝,他面容苦涩极了,“这个不行,我是诚信的商人,这种重要的情报我是不会分享给别人的。”
“可是,恺撒不是用二十万美元买下了这个情报吗?”源稚女目光闪烁,他伸出手,“这样吧,我出四十万,比恺撒高一倍。”
老板怔了怔,盯着源稚女,源稚女微笑地和他点头。
店铺安静了几秒钟。
忽然,老板大声地笑了出来,笑声带着猖狂的意味,源稚女十分不解,难道是价格太低了?
可他给的已经是恺撒的两倍了,四万十美元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哪怕对于源稚女来说,也是要稍微考虑一下的事情。
“源君,其实关于这个消息,并不是恺撒花二十万美元买下来的。”
一道屏风后面传来了年轻的声音,源稚女和夏弥惊愕地看向那道屏风,他们居然都没注意到这里还有一个人的存在。
“又见面了。”青年穿着体面的西装,彬彬有礼地弯腰鞠躬。
那是一个金发异色瞳的青年,源稚女对这个人也不陌生,在此之前两人有过一面之缘。
“帕西·加图索?”
第一百六十四章 活跃于暗中的幸存者
帕西从屏风后面走出,点了点头,像是一只温和的波斯猫向出源稚女微笑,“是的,源君能找到这里,难道也是发现了猎人网站上的信息吗?”
源稚女看了看夏弥,夏弥的目光飘忽躲闪,来到了一旁的漂亮衣服边。
夏弥曾经也在猎人网站上发布过悬赏,她也是玩这个的人,源稚女似乎是懂得夏弥的真实用心,不过她应该告诉源稚女的,否则这会引起有些小小的误会。
“是的,只是我们不知道这个情报率先被恺撒买下了,现在我们愿意用更改的价格获得这份情报,或者说是共享,有代价的那种。”源稚女很配合地圆谎,他希望得到这份情报,因为这事关夏弥的安危。
两人既然签订了契约,只要夏弥不主动违反,或者触及到源稚女的利益,那源稚女也会努力地维持这份平衡。
“这份情报是加图索家族花费了巨额的代价得到的,源君的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小了。”
源稚女微微凝眸,似乎是对于帕西说出的话有些存疑,帕西也知道源稚女不会很轻易地相信这点,他看向一旁的林风隆老板。
“其实他的真名叫弗里德里希·冯·隆,他也是这一次情报的提供者。”帕西伸手介绍老板。
弗里德里希显然对于帕西的介绍十分不满,他那双眼睛里表露出些许的恨意,而帕西也知道这样做会引起弗里德里希的反感,但他依然不会后悔。
因为在他和源稚女的权衡下,帕西认为源稚女对于家族的作用更加大,当然其中也有一些是出于他的私信和对恺撒未来的帮助。
源稚女看到老板的脸色逐渐阴沉,而弗里德里希也没有否认这一点,他严肃认真,且声音低沉,像是一只低吼的野兽,“帕西秘书,弗罗斯特告诉你太多的东西了,而你将这些东西告诉了
第一百六十五章 图谋不轨之人
面对帕西的奉承,源稚女当然不会高兴地翘尾巴,事实上这些好听的话在他的心中泛不起任何的波澜,他要做的事情并不伟大,只是为了拯救一个人。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源稚女当然会去布局,将所有外界可用的力量化为己用,这会在关键时刻起到非常巨大的作用,其中加图索家是一个非常值得争取的对象。
帕西也深知这点,相比昂热的信任和好处,源稚女更愿意将信任用在加图索家族,虽然昂热是个强大的老古董,是混血种中最顽强的战士,但是和加图索家族这个庞然大物比起来,孰轻孰重自在人心。
所以,帕西他敢赌,源稚女也知晓对方为何有恃无恐,这波是大家都在彼此试探。
“那我们或许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
帕西伸手引向屏风旁的八仙桌,桌上摆放了一盘整齐的明青花茶具,弗里德里希从帕西的神情和表现中得知,那个青年恐怕不是秘党这么简单的存在。
源稚女和夏弥落在在八仙桌上,帕西坐在源稚女的对面,而弗里德里希将烧好的滚水冲入茶壶,茶壶里飘荡着一层厚厚的叶片,清香的雾气从壶口传来。
弗里德里希冲好茶水,将茶杯递给源稚女和夏弥,源稚女双手接过以示尊敬,夏弥鼓了鼓嘴,眼睛咕噜一转,也学得源稚女的那副模样。
在她看来,这些都是她之前未曾接触到的人类礼仪,或许未来会有用,得学一学,哪怕只是学个表面功夫。
“还是之前那个问题,为什么我花恺撒两倍的价钱可弗里德里希和帕西先生却不愿意和我共享一份情报?”这个问题快成为源稚女的心结了。
看源稚女这么急迫地想要知道,帕西自然是如实相告,“这个里面其实存在猫腻,在恺撒获得这份情报之前,加图索家族已经买下了这份线索,代价是...500万美元!”
“500万美元!”
这个价格足以让源稚女也皱眉头,哪怕是对于一个亿万富翁而言,五百万美元也不是随意就能拿出来的,有钱并不代表可流动资金很多,一般都是不动产或者股票土地之类的。
想要随意拿出500万美元,这对于任何一个单独的个体都将是极难的事情,可是如果对象是加图索家族这个庞然大物,那这点代价简直是隔靴搔痒。
之前源稚女还在怀疑情报的真实性,毕竟二十万美元就能获得龙王的绝密情报,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价格实在是鼓弄人心,完全猜不出真伪,源稚女也只是带着试试看的心情象征性地出价。
可是加图索家族给出了一个巨额的天价,这让源稚女心中的那层顾虑也彻底消散,再加上弗里德里希是加图索家主如此看重的人物,那这个情报几乎是不可能错的。
“为什么要这么做,直接给恺撒不好吗?”源稚女不能理解加图索家族的所作所为,这难道是给恺撒营造出他很厉害,很有用的假象吗?
可是恺撒看上去就不是一个缺乏自信的人,他做事从来都特立独行。
“不不不,他对家族的一些安排一直都很抗拒,如果是直接将线索交给恺撒,他会耍性子拒绝这份线索,毕竟在他的眼里,家族是一文不值的东西。”帕西想起恺撒在听证会上的糟糕表现,其实真的为他捏一把汗。
“可笑,可笑,他不会天真的以为凭借自己的力量能杀死龙王吧,现在的年轻人可真是狂妄的没边。”弗里德里希也笑着讽刺,一个人独自面对龙王,那不是勇敢,是愚蠢,是不自量力,是蚍蜉撼大树。
“很难...或者根本不可能。”源稚女摸着下巴,也给出了非常真实中肯的评价,考虑到身边还坐着一位重量级的人。
哦不...龙。
见识过初代种实力的源稚女自然知晓他们的破坏力到底有多大,康斯坦丁愤怒地扇动翅翼,可以叫学院的山脉崩裂,让地脉的岩浆喷射而出,火焰将辉煌的建筑烧成废墟。
再看耶梦加得,在与神秘人和酒德麻衣的一战上,翻手间就让平地涌出了一座丘陵,让大地的岩脊断裂上升,形成高高的断崖,这都是完全无法抵挡的力量。
龙王的力量像是自然灾害,哪怕是混血种,在大自然的面前,都是蝼蚁般渺小的存在,可现在居然有人想要蔑视这种拥有大自然能力的龙族君王。
那人不是疯子就是一个中二少年,以为靠着一腔孤勇就能完成一切的无知少年。
“加图索家族既然有意培养恺撒,却令他如此恣意放纵,这可不是好的现象,你们越是对他这样,他越是叛逆,越是认为你们都是废物。”弗里德里希也认同源稚女的话。
“不用担心,所有骄傲的鸟儿,终有一天会疲倦地飞回巢穴,当他看透了世界的本质,面对残酷淋漓的现实,他会重新审视自己的存在。”帕西微微颔首。
“我倒是不这么觉得。”一直沉默不言的夏弥忽然发话,三人的目光汇聚过去。
“像是恺撒师兄那么骄傲的人,哪怕是他死在了龙王的面前,他也不会下跪向身后的人祈求帮助吧,既然你们走上了这条路,那你们就只能一路走到底,让他认为自己很强。”夏弥说。
“可现实会碰壁的。”源稚女眉梢向下。
“当然会碰壁的,知道刘备吗,就是三国中的那位,后世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假仁假义的君主,可是当一位君主一直假仁假义,那假的‘仁义’也会成为真的,恺撒也是一样,让他一直都认为自己很强,那他或许就真的很强了。”夏弥说。
“好像是有这样的道理。”帕西觉得夏弥说的不错,“可是如何实现呢?”
“如果他的成绩上能添一条屠龙战绩,那他一定会更加的高傲叛逆,并且认为自己是最强的。”夏弥嬉笑道。
源稚女头顶冒出了三个问号。
恺撒屠了龙,死是夏弥还是他的哥哥?
哪有拿自己去给别人当垫脚石的。
“可问题是,如何找到龙王,并且找到龙王之后,如何杀死龙王?”帕西知道夏弥说的这点,但是要实现的话非常困难。
“你们不是给出线索了吗?”夏弥眨着眼睛,“众所周知,龙族之中的君王都是以双生子的形式出现在王座上,其中一个人掌握着权,拥有聪明的智慧,但力量不如另一位,而另一个掌握着力,拥有无可匹敌的能量,但往往存在心智上的缺陷。”
“是的。”帕西盯着夏弥点头。
“从之前的工业园报告来看,其中有一位龙王已经化成人形,她的表现颇为不俗,聪明优雅且言行举止都透露着神秘高贵的气质,所以可以断定,那一位是掌握着权的,而另一位必然是心智存在缺陷的龙王,利用好这一点,我们能复刻杀死康斯坦丁的情景。”
源稚女流汗,你这是自夸自雷,顺便谋害亲哥哥啊!
你真的假的!
“有道理,可是恺撒并不像源君那样拥有奇特的‘控制’言灵。”帕西将源稚女的精神言灵说成控制,因为他也不清楚精神言灵的作用到底是怎样的。
“哎呀,心智不全的小孩子,稍微拿糖果哄一哄都能成功的。”夏弥挥挥手。
“这或许会是一个办法,但存在风险。”帕西权衡之后点点头。
“我说这位帅哥,屠龙不是要命的事情嘛,你告诉我还有比这种办法更简单的吗?难道你们想靠人的力量去硬憾一头龙王?”夏弥的娇嫩的唇角扬起了危险的弧度,“要知道小孩子大哭大闹起来,对大人来说都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哦!”
“这...”帕西哑口无言。
“是个办法,虽然有风险,但是这位姑娘说的对,屠龙就没有不存在的风险,一切意外都会发生。”弗里德里希认可夏弥的想法。
源稚女一言不发地坐在,夏弥这是要铲除加图索家族中的独苗...
恺撒是学院的重要人物,也是加图索家主的少主,夏弥这么做,把加图索家族逼急了,会是玩火自焚的下场。
他决定暂时保持沉默。
第一百六十六章 寻龙分金看缠山
台上的气氛沉默了几秒,源稚女轻轻地敲了敲桌子,回到之前的话题,“你们给的那个情报里真的会有龙王的线索吗,如果情报是假的,那恺撒屠龙这件事情就无处说起了。”
“事实上,那线索应该是真的,但是我找了几十年都没能找到。”弗里德里希叹了叹气,“不过既然他是加图索家的继承人,那么应该会比我有本事,而且找到沉睡的龙王和苏醒的龙王完全就是两种不一样的难度,最近地震的越来越频繁,就像你们之前说那样,他应该快沉不住气了。”
源稚女微微点头,最近楚子航也是在用精密的仪器测量地脉的信息,如果龙王真苏醒的话,楚子航应该会特别关注那个地震频发的地点。
这样一来,可能没等恺撒先破解线索,楚子航就找过去了。
“弗里德里希先生,我现在需要您的情报,最好把您所知道的一切告诉我,也许我能找到龙王巢穴的具体位置。”源稚女眼中闪着坚定的光芒,弗里德里希为难地看向帕西,帕西温和地点头,“您可以完全相信源君。”
“好吧,反正情报都被你们加图索家族买下来了,你们都不怕被抢了功劳,那我也没什么好担忧的地方。”弗里德里希拿起茶杯吹了吹,抿了一口。
“不知道源君知不知道距离这里不远处的民族宫,那边有一条光彩胡同,明朝的时候那边叫王恭厂。”弗里德里希的眼睛暗下来。
“不知道,夏弥你知道吗?”源稚女看向夏弥,夏弥明眸闪烁,“我知道一点,但也只是看书知道的。”
“在公元1626年5月30日上午九时,一场爆炸覆盖了二平方公里,死了两万人,逼得当时的皇帝朱由校不得不下了一份《罪己诏》,认为是自己的行为触动了上天,那是无法用逻辑解释的灾难,历史上最神秘的三大爆炸之一,和它并列的印度死丘事件和俄罗斯的通古斯大爆炸。”
“通古斯大爆炸这个知道,应该是1908年康斯坦丁或者诺顿在原始森林里催动言灵‘莱茵’引起的一场大爆炸,虽然我们不能得知它们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发动了这样的言灵,但可以确认的是,那种言灵是毁灭性的灾难。”源稚女说。
“的确,当时连莱茵河边都能看到那次爆炸产生的火光,在夜晚仿佛是天边泛起的晨曦,而巨大的蘑菇云也将森林掀了个底朝天。”帕西说。
“至于死丘事件,在印度长诗《摩柯婆罗多》曾经描述道‘那是一场巨大的爆炸,天空响起轰鸣,紧接着是一道闪电,南边天空一股火柱冲天而起,太阳耀眼的把火光切割成两半,房屋街道和一切生物都被这场天火焚毁,那是一枚弹丸,却拥有整个宇宙的威力,一股炽热的烟雾和火焰,仿佛是一千个太阳在燃烧,河水沸腾,鸟类像是雨水般落下,死者如烧焦的树干...’”
“看上去这是一场发生在城市中的‘莱茵’。”源稚女沉思。
“的确,那是公元前四世纪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可不会有原子弹这种东西,除非是外星人降临,但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生物能造成如此大规模的破坏力。”
“说的不错,三次大爆炸都可以归咎于龙王,以当时的文明水平,原子裂变聚变是无人踏足的领域,更别说是原子弹了。”
“可是,为什么王恭厂的爆炸要怪龙王,也许是王恭厂火药燃烧爆炸呢?”夏弥疑惑地问,“当时的明朝可是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火药技术,明朝的神机营可是当时世界上的顶级军队,是一只完全用枪武装的军队,初具近代化水平,火药厉害也很正常吧。”
“当然,我们考虑过这个可能性,但是王恭厂的爆炸是数万吨TNT当量的爆炸,明朝的黑火药的爆炸威力只有TNT的十分之一,几十万吨的黑火药才能有那种水平的爆炸,这相当于给神机营每人配一吨黑火药,他们又不是炸弹人。”弗里德里希说。
“那或许...是地震,龙卷风,或者闪电风暴?”夏弥的想象力丰富。
“不,没有任何一种解释能说明那场爆炸的异象,一只重五千斤的石狮子被卷飞到一公里的宣武门外,很多人的衣服都破碎,浑身赤裸,黑云中有米粒大小的铁渣落下。”弗里德里希喝了一口茶,“足足二平方公里之大,领域内的一切都被摧毁了...”
“那个...虽然我不是很想打搅你,但是你说的这个线索,实在是过于模糊和笼统,难道你是想说龙王就在王恭厂下面吗?”源稚女打断弗里德里希。
“哦,当然不是,很抱歉我只是惊叹于龙王之强大,我说的线索也很简单,你知道中国有一种绝学叫做风水秘术吗?”弗里德里希的眼神忽然变化。
源稚女摇摇头,他要知道就不会来问弗里德里希了。
“我给恺撒的,一本是《天变邸抄》,还有一本贯穿京城龙脉线索的古书,里面详细地讲述了风水秘术,又称为‘堪舆学’。”
“这不太好吧,您给些风水秘术的书就要500万美元,这是狮子大开口吧。”源稚女的耐心是有限的,弗里德里希给出的内容对于源稚女来说没有任何的作用。
“当然不是,那些是孤本,你可以理解为完整版,并非大众传抄的那种,这也不难理解,现在很多电影也会和谐一些镜头吧,但那些东西往往是精华所在,和谐掉了,味儿就变了。”弗里德里希诙谐一笑。
源稚女眼眸逐渐明亮,感兴趣地问道:“你的意思是,作者是保留了私货在孤本里?”
“当然了,这种风水秘术可是一种绝活,放在古代完全可以开宗立派,即便是传抄本,里面的很多东西都是有用的,然而许多人却把那本书用来落户房屋和盗墓,这简直是有辱堪舆学!”
弗里德里希激动地深吸一口气,可惜他读不懂书中的内容,否则他也一定能尝试着找到龙穴。
“寻龙十万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关门若有千重锁,定有王侯居此间。”
弗里德里希将一句口诀念出来,源稚女蓦然一愣,好像是闭塞很久的东西被打通。
古老的口诀打开了一把锁,锁内的是沉睡已久的无尽黑暗。
夏弥的脸色似乎有点不开心,不过这也是能理解的,毕竟有人把自家的大门给撬了,这给谁都会带来一种危机感。
“这具话出自《撼龙经》,被记载在孤本之中,后世的很多人都把这里的‘龙’代指为某种宝贝,他们认为这里的王侯指的是人,但其实应该是龙族的王者,因此后世诞生出了摸金校尉这种东西,据说曾经的曹操也是摸金校尉。”弗里德里希说。
“如果谁盗墓贼还可以理解,作为曹操,他是军事家文学家,做这种盗人坟墓的事情是不是太缺德了!”夏弥非常不满,弗里德里希却摇头,“呵呵,其实他和我们的目的一样。”
“你是说...曹操也屠龙!?”夏弥感觉自己学了假历史。
弗里德里希非常严肃,一本正经地点头,“众所周知,龙族的遗产丰富,他寻找龙穴,可能是为了获得龙血,或者是龙族的力量,当时雄踞北方的袁绍拥有精兵强将,能打五个曹操,可曹操以寡敌众,居然赢了,你觉得他凭什么?”
“不是官渡之战曹操奇袭出奇迹烧了乌巢,把袁绍粮草断了吗?”夏弥觉得弗里德里希在胡说八道。
“断粮这种事情在行军打仗是常有的事情,若是袁绍全力反扑,以战养战,则曹操必输无疑,他为什么优柔寡断,如此忌惮呢?”弗里德里希顿了顿,“因为曹操是摸金校尉,他去过龙穴,手里有特殊的力量,比如虎豹龙骑。”
“离谱...”夏弥吐了吐舌头。
如果按照弗里德里希的说法,那诸葛亮是不是还借了天空与风之龙王的风和青铜与火之龙王的火,一把火曹老板烧的干干净净。
不过她并不打算和弗里德里希争辩什么,历史上的事情,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清楚。
第一百六十七章 带我回家
“这个秘诀该怎么用?”
源稚女非常迫切地想要了解古老的堪舆学用法,看源稚女急切的眼神,弗里德里希也只能苦笑一声,摇头,“如果我真的知道该怎么用,我还至于几十年都找不到龙穴吗?”
源稚女眼中的热切消失,默默地点头,龙穴的确是难找的,但是源稚女并不是热衷于找到龙王的老家,因为如果真的要去龙王老家,直接让夏弥带路就好了。
夏弥也应该会很热心地接待客人吧...
“恺撒一定能找到龙穴的。”帕西打破了这个沉默的氛围,源稚女向其投去了不能理解的眼神,帕西提醒道:“源君,你是不是忘了恺撒并非是一个人独自行动的。”
“恺撒小组...”
源稚女的混沌的意识中划过一道雷霆,身体像是触及雷电一阵猛颤,如果这世界上有人并非龙王又能精准地找到龙穴,那这个人一定是陈墨瞳了。
陈墨瞳恰好和恺撒分在了一组,这一组看似战斗力一般,楚子航路明非那一组的隐藏战斗力实际上爆了恺撒十八条街。
但这并不代表这恺撒小组一无是处,先前在学生宿舍内,源稚女见识过陈墨瞳的“侧写”能力,而且那位古灵精怪的巫女小姐似乎也头脑非常灵活,如果这条线索落在了她的手上,那找到龙王也只是时间问题。
从理性的分析来看,现在无论是恺撒小组还是楚子航小组,他们的行动都极具目的性,恺撒那边一旦陈墨瞳破解了《撼龙经》的口诀,那找到龙王老家不需要半天的时间。
至于楚子航小组,他们采用了大数据测量的方法,随着最近地脉变动的次数增多,楚子航或许能精准地定位到龙穴所在之地。
源稚女现在明白了,无论是恺撒还是楚子航,两人的确是学院出类拔萃的精英,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将锋锐地矛头指向了龙族的命脉。
忽略卡塞尔学院的隐藏战力,恺撒楚子航和路明非组成的队伍的确算得上是混血种中的王牌组合。
虽然这个队伍看上去有点奇怪,但无需质疑,曾经在对王将的行动中,源稚女是见识过他们的能力的。
“这么看来,恺撒是有能力找到龙王老家,那这份情报也算是物超所值的。”弗里德里希笑着点头,夏弥冷漠地哼声,“别得意呢,现在来北京的混血种这么多,可别到时候死的都来不及埋。”
“不不不,恺撒和那些混血种不一样,那些从世界各地一拥而上的混血种们简直就是大型的观光旅游团。”帕西异色瞳闪了闪,脸上逐渐浮现笑意,“据说不少人昨天已经游历完故宫,他们今天的目标是颐和园...”
“额...”源稚女额头滑落三条黑线,“这听上去糟透了。”
“他们之所以成为了彻头彻尾的旅游团,是因为他们发现这座城里满是龙的痕迹,地理上有龙脉,皇家石雕上有龙凤呈祥,大殿四角趴着龙的子孙,连石头上匍匐的乌龟都是龙种,什么麒麟之类的亚龙种更是多的无从找起。”帕西扬起笑容。
“比起毫无目标的寻找,恺撒拥有的优势是那些人不曾有的,所以他一定能找到。”帕西非常笃定,他说完就用特别的目光看着源稚女,“不知道源君找龙穴,是否也是为了屠龙呢?”
“作为一个秘党成员,这是我的使命。”源稚女说。
帕西点点头,源稚女起身,“和二位的交谈,稚女这边得到了想要的东西,那么就此告辞。”
“源君!”帕西喊住了源稚女,源稚女站住,回头看了看帕西,帕西面色冷静,源稚女说:“你还有什么话想问我吗?”
“我非常希望你是第一个找到龙穴的人。”帕西说。
“哦!?什么意思?”源稚女的脸色变得微妙。
“恺撒虽然有能力,但面对一头龙王,哪怕是耍些手段,也依然存在致命的风险,这个世界上,只有源君你才拥有匹敌龙王的力量,所以我希望你能保住恺撒,至少不要让他丢掉性命。”
帕西给源稚女递出了一封信,带着浓郁的香水味,好像是在香水中泡过,信封是黑色镶金的卡面。
“这是?”
“家主信,写这封信的不是代理家住弗罗斯特,而是庞贝·加图索,加图索家真正的家主。”帕西说话的时候带着几分敬意,眼神里也是藏不住的崇拜。
源稚女接过帕西的家主信,他并没有当场拆开信封。
“他为什么不亲自出现?”源稚女问,保护儿子,应该是父亲的天职才对。
“这个...如果他老爹出现在恺撒的面前,那恺撒可能会对着他的下体来一枪...”帕西稍微思索了一下,神色无比复杂。
源稚女裤裆微凉,他不知道庞贝·加图索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但看上去两人的关系似乎并不融洽。
“这是什么父慈子孝?”夏弥眼睛笑眯眯地完成月牙,甜甜的酒窝十分迷人,素白的小手掩着红唇,好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玩的笑话。
“我收下了,至于你说的,恺撒是我的同学,如果我遇上,我会做出行动的。”
源稚女只说会有行动,他并没有保证能保全恺撒,因为龙王的破坏力惊人,说是移动的核弹也不过分。
“源君有这份心意便是好的,家主亲笔信希望源君能过目一看,这对于源君您来说,是一种莫大的机遇。”
源稚女点头,帕西是个谦逊的人,他说的话从来都会保留三分余地,可这一次他的用词夸张,那说明那个叫庞贝的家伙的确可能在信中画了大饼。
至于这个饼它圆不圆,大不大,中不中意,那就看源稚女的意思了。
“夏弥,我们走吧。”源稚女走到门口摇了摇手里的信封,夏弥指了指放在角落里的那些金丝银线的华丽盒子,翘着嘴,不开心道:“我的衣服怎么办?”
“衣服会有人送到我们的住的旅馆。”源稚女都差点忘了衣服这回事,这些衣服除了夏弥穿的那一件外,源稚女都会送回日本的极乐天都,至于名称,源稚女就用他的名号“风间琉璃”好了。
反正他也和王将撕破脸皮,再也不用到处顾虑。
两人从巷子里出来,源稚女拉着夏弥的手,两人迅速地绕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里,角落的位置十分隐蔽,是房屋相隔的间隙,只能勉强地容许一人通过。
“我说你带我来这里干嘛,想非礼我啊!”夏弥翻着白眼。
源稚女没兴趣和他开玩笑,世界上还真没几个人敢非礼夏弥吧。
“带我去你家看看吧。”
“喂,你知道带男人回家意味着什么吗?”夏弥瞪大了眼睛,张着嘴嚷嚷。
“好了,这里又没有其他人,别装的一副惺惺处子之态了,你的年龄做我祖宗的祖宗都够了。”源稚女懒得理会她那种态度。
夏弥脸上的惊色消失,好像换人似的,声音冰冷道:“你去我那里干嘛?”
“你难道想看着你哥哥被杀?”
“笑话,我哥哥可是龙王,大地与山之龙王芬里厄,就算来十个恺撒加图索也就对不是他的对手。”夏弥冷哼,的确是换了个人。
“你之前不是说过,厄里芬可以用糖骗的吗?”
源稚女天真地看着夏弥,夏弥注视着源稚女。
沉默...
“哈哈哈,我说什么你就相信了吗?虽然我哥哥智力不高,但是恺撒也只能拿糖哄他,如果他敢掏出武器,那我哥哥有一万种碾碎他的方式,你不会真的一位初代种是那么好解决的吧。”夏弥大声狂笑。
源稚女没有笑的意思。
“你不了解秘党!”
“你不了解哥哥!”
沉默...
“算了算了,既然你是我的朋友,又是我的合作伙伴,那我带你去看看吧,免得你挂念的紧。”夏弥向里面走了几步,忽然转过头,面色阴冷,“如果你敢暴露我哥哥的位置,我会毫不留情地杀死你!”
“我说过,我绝对不会率先打破契约。”源稚女也冷冷地提醒。
现场的气氛又冷了下去,夏弥变脸似地展颜一笑,像是一只欢乐的小雀,豪迈地挥手,“走吧!我带你去我家看看。”
第一百六十八章 芬里厄
黑暗的隧道里,两旁闪着“安全通道”的牌子,两道单薄的人影行走在黑暗之中,气氛安静压抑地叫人窒息。
这里没有任何的行人,一条铁轨从无尽的黑暗之中延伸而出,像是一头巨兽的舌头,穿过拱门,它来自黑暗,又融入黑暗,没人知道铁轨的尽头有什么。
阴暗的拱门内随时都会喷吐出阴森的冷风,好像是有人对着你的脖子吹风,耳畔传来嘶嘶低语,行走在黑暗之中,好像被几千双眼睛注视。
“夏弥,你家住在这里?”
源稚女打破黑暗中的寂静,不是他因为这里阴暗的环境而感到害怕,而是龙王住在隧道里实在是有损龙族君王的面子,好歹也是统治过一个时代的皇帝,不说像康斯坦丁那样弄个宫殿,至少弄个别墅住住吧。
龙王又不是一只大老鼠,住在这种阴暗的地方属实委屈。
“这里只是我哥哥呆的地方,平常我也会回来看看。”夏弥住在外面,虽然她是厄里芬的妹妹,但是她很少回来,反正一头龙王也不会莫名其妙地消失。
“里面是尼伯龙根吗?”源稚女又问。
“从你踏入地铁站的那一刻开始,你已经进入了尼伯龙根了,事实上,这是一条不存在的路段,如果以普通人的视角看我们,那我们就是拐入了一个角落,然后消失。”
“那为什么不让这里好看一点,把自己家里弄得阴森森的,好奇怪。”源稚女四处张望,周围似乎有东西蛰伏在黑暗之中。
“往前面走就好了。”夏弥没有回答源稚女的问题,龙王想做什么,何须向一个混血种解释清楚。
再向前走,又是一道拱门,拱门内弥漫着青色的雾气,像是鬼怪出没的地狱之门,只要进入迷雾,或许就永远无法回头。
源稚女似乎能听到门内的声音,那来自地底深处,他脚下的铁轨都在微微颤动。
“进去吧,还等什么,你不是很想去尼伯龙根看看吗?”夏弥微笑。
源稚女环顾四周,这里的存在路段标牌,上面写着黑石头——八王坟。
如果源稚女了解北京的地铁线就会知道,其实这里压根是一处虚无的空间,因为这里根本不存在。
北京的地铁一号线是从苹果园到四惠东,许多年前四惠站也曾叫八王坟站,那时候复兴门到八王坟也称为“复八”线,现在已经改名字了,而且就算是那个时候,它也到不了里面的黑石头站。
他走进去了,比起外面的黑暗阴冷,这里面的岩壁上闪着微弱的光芒,长时间行走于黑暗,见到光亮的瞬间,人总会像是蛾子一样扑过去,源稚女心中也向往着那尽头的光明。
走到亮光的深处,没有柳暗花明的舒畅感,有的只是一种非常失望的感觉。
为什么失望呢?
源稚女穿过黑暗和迷茫的烟雾,然而抵达的不是什么黑暗的古堡或者宏伟庞大的神性建筑,甚至这里连古文明的祭祀场都算不上,到处都是乱糟糟的石头,地上还有吃剩下的薯片袋子,随便向前走一步,甚至还会踢到掉落在地上的瓶子。
“这里就是尼伯龙根?怎么看上去像是一个废弃的矿洞,说是垃圾场也不足为过吧。”
“喂喂喂,这里是我哥哥家,你尊重我一下好吗,哪有进别人家说人家里是垃圾场的,你又不是我老妈,进门就说垃圾场!”夏弥对着源稚女嚷嚷。
就在源稚女反驳的时候,大地开始颤抖,头顶的石灰掉落,岩壁龟裂成了千万块,纷扬而下,整个空间都尘埃弥漫,来自地脉深处的地震将前面的一处石头震的塌方,里面反而露出了一个巨大的洞口。
源稚女用手挥散灰尘,抬眼的瞬间却看到了一双巨大的黄灯,在目光接触的瞬间,一种山脉般的压力施加在源稚女的身上。
那根本不是什么黄灯,而是一双眼睛。
源稚女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岩壁彻底崩塌陷落,蛇一样的东西从裂缝中游了出来,锋锐的鳞片嶙峋的像是荒山上坚硬的磐石。
这是一条古龙,他这个史前遗族以至凶戾,至伟岸,至锋利的外表展现在源稚女的面前。
比起康斯坦丁和诺顿,这个古龙的身躯要庞大的多,现在他只是弹出了一个脖子,用打量端详的目光盯着源稚女。
他全身青色黑的鳞片从前往后依次张开合拢,发出了金属般的声音,鳞片划过石块,像是无数把锋利的剑刃割碎磐石,满是突骨的脸上带着君主般的威严。
源稚女抬头仰望这条古龙,有那么一瞬间连心脏都停止了跳动。
“姐姐?”
古龙的声音里带着一种激动的喜悦。
在他声音出口的瞬间,那山一般的压力彻底解除,源稚女却差点一个踉跄,不是因为压力解除的缘故,而是这个粗狂的声线故意抬高,就像长着络腮胡子红着脸的张飞对刘备大喊“欧尼酱”那么叫人脱线...
“嗯,我回来了,最近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人来到这里吗?”夏弥靠近古龙,古龙撒娇似地把头埋低,让夏弥伸出手抚摸着他的头颅。
源稚女傻傻地站在原地,这样的情景可真是太乖了,这不是什么古龙,而是一头求抚摸的大猫咪才对吧。
好吧,源稚女其实也挺想摸的。
可源稚女向前一步,那古龙粗大的鼻孔里吐出了阴冷的气息,源稚女又退回到原来的位置,那头古龙对源稚女抱有一丝警惕。
“厄里芬,他不是坏人,是姐姐的朋友。”
夏弥抚摸着厄里芬的头颅,厄里芬还往夏弥的身上蹭了蹭,源稚女无奈地摊摊手,如果厄里芬的动作幅度大一点,完全能把夏弥给压死吧。
“朋友是什么?”厄里芬用奇怪的目光打量源稚女。
“朋友就是和姐姐亲近的人,是好人,厄里芬不许凶他。”夏弥认真地教育哥哥。
“好的姐姐。”
厄里芬的头颅缩回了里面,很快他庞大的身躯撞开了挡在他前面的塌方,一双巨大的龙爪摊到了源稚女的头顶,若是压下去,源稚女大概会被拍到地里去。
头顶掉落了鼓包的东西,很轻地砸在源稚女的头上,源稚女接过之后,定睛一看。
原味的乐事薯片...
源稚女不解地抬头,龙王这种神兽似的东西居然是卖萌撒娇的吃货?
“这个很好吃,给朋友吃的。”芬里厄请源稚女吃薯片。
源稚女一时半会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他现在可是一点吃薯片的心情也没有,但对面的是一头龙王,他说的话就是一种命令。
在吃与不吃的关系之间权衡了几秒,源稚女撕开了包装袋,将薯片倒在手上,随后举起袋子,微笑道:“我们一起分享吧,好朋友该一起吃好吃的。”
芬里厄居然真的伸出一只爪子,源稚女将薯片袋子放在爪子上,芬里厄将那袋比他指甲还小的薯片倒入了嘴里,源稚女傻愣愣地站在原地。
这样的薯片,就算是吃一百袋对于龙王的胃口来说,也是杯水车薪不足为提吧。
这塞牙缝都不够啊!
“你不吃吗?”芬里厄吃完了薯片,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源稚女手里的薯片。
“请你吃吧。”
源稚女双手奉上手里的薯片,芬里厄又重复刚才的动作,看的源稚女心惊肉跳,就算是把自己放在他爪子上,芬里厄也可以一口吞下吧。
“好朋友,好朋友!”芬里厄吃完薯片,摇头晃脑,嘴里开心地念念有词。
周围石块随着龙王头颅的摇摆而掉落,源稚女左右躲闪,眼里泛出惊色,如果芬里厄情绪激动,蹦一蹦,跳一跳,那头顶的城市绝对会发生一场大地震的。
大兄弟你还是别乱动比较好,大家开心可以说说话,你这一翻身我们两个都得被埋了。
这简直是灾难!
现在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夏弥说他的哥哥智力低下了,这简直是学龄前儿童好不好,比康斯坦丁的心思还要单纯幼稚!
“芬里厄,带好朋友到家里看看吧。”夏弥笑着跳上了芬里厄的头上,对源稚女伸出一只白皙的手,源稚女接过夏弥的手,没有犹豫地踏上龙王的头颅。
龙王昂起头颅,一瞬间将高度抬升到接近百米的高度,速度快的像是游乐园里下坠的跳楼机。
耳畔的狂风呼啸而过,源稚女心潮彭拜,他这辈子都没想过能骑在龙王的头上。
“怎么样开心不?”
夏弥解开发圈,飘柔的长发随风舞动,宛若倾泻下的黑色瀑布,眼眸清澈的发亮,脸带微笑地看着源稚女,源稚女勉强地笑笑,“与其说开心,倒不如说是震惊更多。”
“是的呢,能骑在龙王的头上,你还是混血种里第一个,你得记住我的恩情。”
夏弥在风中的俏脸甜蜜的像是六月的南风,轻柔地拂过长草的平原,带来生机与热闹。
第一百六十九章 孤独龙王爱撒娇
源稚女从来都没想过,素有“死人之国”的尼伯龙根居然没有遍地的死亡,也没有宏伟庞大的建筑,有的只是一条智力低下的巨龙。
芬里厄将两人从洞口载到洞内,这里的空间比起外面要大太多了,外面可以说是一个垃圾场,而内部却更像是一个家电维修站,里面摆放了很多老旧的机器。
“姐姐,我要看电视!”
芬里厄的语气好像刚放学回来的小学生,将书包丢在沙发上,向在厨房里做完饭的姐姐发出申请。
“好。”
芬里厄将两人放到一处破烂的沙发上,沙发内部的弹簧都暴露了出来,源稚女真怕自己一屁股坐下去,底部的弹簧会爆出来。
出于对屁股的安全考虑,源稚女最终还是站着,而不是坐着。
夏弥倒是大大咧咧坐在沙发上,丝毫不担心沙发下面的危机。
源稚女眼看着芬里厄在堆积如山电子垃圾里面捣鼓,里面发出了金属碰撞流动的清脆声音,夏弥微笑地向源稚女解释,“这是他的‘玩具箱’,里面的东西都是他心爱的宝贝,连我都不能随意碰呢,看起来他是真的把你当好朋友了。”
“能和龙王做朋友,可真是荣幸呢...”源稚女声色古怪复杂。
“这有什么,我不是你的朋友吗?”夏弥笑眯眯的,源稚女摸了摸鼻子,“我还是比较喜欢人形的龙王,至少不会有那么大的反差感...”
“你不觉得这样的反差会显得很萌吗?”夏弥清甜地微笑,在头上比了两个剪刀手。
源稚女绷不住了,萌你妹呢!
这么大的巨龙站在你的面前,你会把他和“萌”这个字联想到一块吗?
好吧好吧,就算他很萌,别人撒娇卖萌是可爱的要命,而芬里厄撒娇卖萌只是要命...
源稚女眼睁睁地看着芬里厄从堆积如山的电子垃圾堆里搬出一台老式的电视机,小心翼翼,如视珍宝地放在了两人的面前。
芬里厄打开电视,电视里面是灰白色的,里面发出滋滋滋的电流声,灰白黑的点点在电视屏幕上闪来闪去,好像是没有频道的那种。
“看电视咯!”
随着地面一阵颤抖,芬里厄匍匐在地上,把头颅懒洋洋垂在两人的身后,一双比英灵殿水晶吊灯还大的眼睛盯着那没有频道的电视机,昏暗的环境里静悄悄的,两人和一头巨龙看电视的画面带着点反差萌,像是龙猫的剧照。
源稚女发呆发了三十秒,他悄咪咪地对夏弥说,“他看的电视...就是这个?”
“对啊,看电视啊。”夏弥笃定地点头。
“没频道呢。”
“不要频道,他只知道他这么做是在看电视,以前我不在的时候,他经常一个人就这样看看电视消遣时间。”夏弥盯着灰白色且没有频道的电视屏幕说。
源稚女心中涌起了潮水般的哀伤,这到底是多么孤独,才能一个人坐在电视机前,收看没有频道的电视机。
可以想象到一副画面,芬里厄的头颅垂在昏暗荒废的地铁里,周围一切都是黑的,只有眼前的一台没有频道的电视机在发出滋滋滋的声音。
他好像是一个空巢老人,这简直是孤独到了极致了!
他忽然有些同情芬里厄,源稚女将头靠近夏弥的耳畔,夏弥不解地看了看源稚女,源稚女悄悄道:“你没想过把你哥哥带出去吗?”
“带出去?”夏弥想了想,摇摇头,“不太行,把我哥哥带出去太危险了,他心智发育不全,会被人拐走的,特别是像你这样的。”
“额...康斯坦丁那个是个意外呢。”
源稚女知道他诱拐儿童是重罪,这要是放在古代被人逮到是要被千刀万剐的,但是那个不是普通的儿童,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龙王啊!
“还是不行,我怕他出来找我,找不到我,他会害怕的,他害怕就会做出危险的行为,到时候招惹来了麻烦,我担心他。”夏弥轻轻地叹气。
“也是,他这样的存在的确不适合在人类社会生活。”源稚女回头看了一眼芬里厄,芬里厄的盯着电视的眼睛流淌着金色的微光,好像很高兴的样子。
源稚女苦笑,他这只是在看电视,看的也只是电视而已。
他知道这是一种行为,但他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到底有什么意义。
或许,只是为了排遣夏弥不在的孤独吧。
“要不要我去修一修,我的理科知识说不定还能起点作用。”
“好啊,去吧。”夏弥坐在沙发上,两条小腿轻盈地荡悠。
源稚女走到电视机的后面,这个电视机简直是个沉重的大方块盒子,和现在的彩色电视机完全不能相提并论,简直是上个世纪的产物。
他从地上拾起了一把螺丝刀,拆开电视机的盒子,里面的一些线路接触不良,源稚女将那些复杂的电线重新安插,又将电视机的天线竖好,他从后面探探头,电视机里面逐渐显示出画面。
屏幕上满是雪花点,但还是可以依稀地看到里面的内容,那是少儿频道的《天线宝宝》,里面红黄蓝绿的天线宝宝形象让芬里厄的眼前一新,他激动地昂起头来,撞到了头顶的天花板。
大量的石块碎落,轰隆的地铁好像要塌下来,大量的石块洒落,石尘遮天,可夏弥安然坐在原地。
其中一块石头砸向了夏弥,一种无言的力量将石块在坠落的瞬间碾成了粉末,成了石灰飘散而去,一场塌方的危机在顷刻间被化解。
“好看,好看!”芬里厄激动地手舞足蹈。
源稚女胆战心惊,心底弱弱地说一句,“龙王大人您别乱动了,再乱动这里就要彻底塌了...”
夏弥盯着屏幕上的闪烁的雪花点,俏丽的脸上闪过一丝淡淡的忧伤,而这一丝忧伤被源稚女捕捉到了,源稚女回到夏弥的身边。
“怎么,不高兴?”
“没有,谢谢你。”夏弥对着源稚女挤出微笑,“以前我认为混血种都是卑鄙渺小的蝼蚁,他们偷吃我们厨房里的东西,爬得到处都是,怎么都弄不干净,你和他们不同。”
“很高的评价呢。”源稚女淡然笑了笑。
“事实上,如果你愿意跟着我,我可以给你任何你想要的东西,你渴望什么,爱情,财富,还是权力,这些我都可以给你!”夏弥很认真地说。
“呵呵,免了,我不属于任何人,我拿你当朋友,也仅仅只是因为我们把握着彼此的秘密,这是一种天平,当这种平衡被打破时,我们会撕破脸皮的。”源稚女摇头。
“是这样的。”
夏弥拖着下巴,清醒了许多,她忽然觉得自己的想法好可笑。
龙族可是对那些屠龙的家伙恨之入骨的,双方一言不合就动手厮杀,怎么可能合到一块去。
电视机里传来了幼稚的音乐,芬里厄看的很入迷,现场安静的只有那一丝丝的电视声音。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源稚女低垂的头颅忽然抬起。
“怎么了?”
“楚子航和恺撒迟早会找到这里的,要不你们离开这里吧,太危险了。”源稚女想为这条可怜的巨龙争取点什么,至少他愿意叫源稚女一声“好朋友”。
“哼,离开?龙王永远不会离开他们的王座,他们有胆就过来,这里会是他们的埋骨之地的!”夏弥声音泛冷。
“你忘了路明非,他是怪物,他能轻而易举地杀死你们!”源稚女尝试说服夏弥,夏弥却不以为然,“就算他过来,结局也不会改变的,大地与山之龙王会重新降临世界。”
“呼...”
源稚女盯着夏弥狂热的眼神,他这个时候算是彻底明白,龙族里的君王都是一些偏执狂妄的家伙,他们从来都不会将混血种视为真正的敌人。
他不打算再劝说夏弥,正如她所说的,结局不会改变。
“姐姐,我想吃薯片,你给我买好不好。”芬里厄把头伸过来,温情地对着夏弥撒娇,夏弥温柔地抚摸芬里厄,宠溺道:“知道了,明天我出去给你买好了吧,你给我待在这里,哪里也不许去。”
“好的姐姐,我要吃原味的,原味的最好吃,你多买点。”
“好。”
第一百七十章 月明潋滟逐佳人
热闹的街道里,一辆布加迪威龙从街道上穿过,恺撒用力地踩下油门,车浪炸街的声音引起不少人的注意,和大多数的飙车族一样,恺撒自然是喜欢开快车的。
恺撒穿梭在大街小巷,满城溜达地寻找他美丽的新娘,他知道那个小巫女是永远闲不住的,诺诺也并没有告诉恺撒她的具体位置,恺撒也没有问,两人心有灵犀地在偌大的城市里玩起了捉迷藏。
不过恺撒并不感到焦急,反而繁华的街道和城市还有路边热闹的小吃非常诱人,他在本子上划掉“全聚德烤鸭店”的名字,还会从店里打包一只烤鸭出来。
诺诺说他喜北京街边的小吃,恺撒买下了一整条街的特色小吃放在后座上,只要能哄女孩子开心的手段,哪怕只是博得美人一笑,那挥霍千金也不值一提。
恺撒没有拨打诺诺的电话,因为他知道诺诺想要藏起来的时候,就会和小孩子一样,她会关掉电话,不给恺撒任何的提示,除非恺撒主动找到诺诺或者诺诺玩累了自己回宾馆,否则这场游戏会一直持续下去。
布加迪的车浪声压过了一条又一条街道。
诺诺坐在长廊里,她靠着一根柱子,眺望浩瀚的昆明湖,喝着自己带过来的啤酒,湖水的对面是万寿山,山顶是宏伟的佛香阁和排云殿。
她在消失之前没告诉恺撒她去了哪,她就想藏起来,不是因为心情不好,因为心情这种东西对她来说似乎是很模糊的概念,有的时候她也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开心。
就像很多时候,哪怕是笑着,可依然不觉得内心愉悦,能让她感到快乐的,只有那些新奇有趣的事情。
比如上一次她就在学校的放映室外面溜达,她看到放映员大叔接过了赵孟华递过去的香烟和钱,看到了徐岩岩和徐淼淼两人穿着西服从卫生间里出来后,赵孟华和他们交代了一些细节,看到陈雯雯羞红着脸的等待,还有某个傻逼乐呵呵的站在台上等待被演...
那是一出好戏,只不过诺诺觉得戏份按照原来的剧本走实在是太无聊了,那些定死的套路和结果注定那个衰崽会伤心,所以她想到了一点新奇的玩法。
她帮路明非真的不是因为喜欢路明非,只是因为觉得有趣,想帮一下玩玩,却不想路明非那个小色鬼居然迷恋上了她大大咧咧的举动和行为。
这可能只是一场误会,她怪自己一直都这么疯疯癫癫的。
对于恺撒的求婚,诺诺其实还没有给出准确的回复,但大家其实都清楚,这是默认的事实,诺诺也想调戏一下他未来的丈夫,想看到他担心地满城找她,只不过恺撒实在是过于神经,他此刻还开着布加迪在城内到处溜达钻巷子,寻找屠龙的线索。
关于龙王,诺诺也没什么好说的地方,反正龙王会死的,也一定会出现一个屠龙的英雄,至于这个英雄是谁,是楚子航还是恺撒,亦或是源稚女,诺诺都无所谓。
她现在的心境和廊下的湖水一样平静,看着月出东山,水波不兴的美景,诺诺甚至还想学着苏轼去湖上泛舟,只可惜被旅游景点的管理员告知船舶歇业,明天早上八点才会开放。
她想到了恺撒,如果恺撒在这里,他或许只要对mint俱乐部打个招呼,他们两人马上就能趁着月色在湖水上划船游玩。
这是恺撒带给她的好处,事实上恺撒对她的好可远远不止这些,诺诺心底自然也是清楚。
诺诺打开一罐啤酒,跳下回廊,坐在一块临水的石头上,水中折射这明月的光影,诺诺在湖水的倒影下看到了自己的脸庞,一头红发披肩如霞,一身红衣似血,好像是某个出没在夜晚的女鬼。
“哈哈哈!”
她忽然疯癫地笑出了声,做女鬼也是个很好玩的事情,如果这个时候有游人来这里玩的话,那诺诺肯定得晃过去吓唬吓唬他们。
湖水清澈,诺诺脱掉了袜子,把一双玉足浸泡在冰冷的湖水中,湖水寒凉,她用脚踢着湖水,这让她想到了学院的往事,大概是在她生日的那天,学院被雇佣兵入侵,而龙王苏醒。
诺诺那个时候其实并不在学院,而是驱车登上学院的山顶,在山上的寒潭边坐着,也是和今天这样用脚踢着水花玩。
其实她并不是害怕龙王和雇佣兵,只是因为那天是诺诺的生日,然而恺撒热血地带着他的精英们抵抗雇佣兵入侵,完全忘记了她的存在。
至于事后苏醒的龙王,诺诺在山顶上看的一清二楚,学院化作一片火海,一头巨龙翱翔在学院的上空,扑棱着翅膀仿佛是天空中的第二颗太阳。
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日,到处都是灼热的火焰和死亡的气息。
现在,学院又发布了屠龙的命令,或许是因为上次生日的原因,诺诺一听到屠龙,心情总会莫名其妙的变得烦躁。
她一烦躁,就想找个地方躲起来,这么一躲就是一天的时间。
她坐在光滑的石头上,湖面的冷风吹的她的皮肤冰凉,她忍不住打个颤,身后却环绕过一双温暖的手臂,一件宽大温暖的风衣披在了她的身上。
“月色很美不是吗?”
诺诺转头就看到恺撒那双冰蓝色的眼睛在微笑。
“是很美的,寒潭月影绕江水,烟笼寒水月笼沙。”
“我给你带来了夜宵,去吃点?”
恺撒大拇指指向他停靠在长廊边的布加迪威龙,红色的车漆在月华下闪烁着银色的光辉,像是一柄出鞘的锋锐宝剑带着致命的锋芒。
“不了,不想吃。”诺诺扁着嘴,像是个赌气的小孩子,她刚才心情还不错,但现在恺撒来了,她像是个捉迷藏被找到的小女孩,不太服气。
她其实快一天没吃东西了。
“你不高兴?”恺撒坐在诺诺的身边,和她一起欣赏湖面的美景。
“没有,只是每一次要屠龙,你都跟打了兴奋剂一样。”诺诺拖着下巴,眼眸发呆地眺望远方。
“是啊,谁不希望在自己人生的履历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更何况我还有个对手楚子航,他的行动能力可以对我造成很大的威胁。”
“可是,比起楚子航,源稚女屠龙的可能性不是更大吗?”诺诺转头看着恺撒的侧脸,江风带起诺诺红色的发丝,吹到恺撒的脸上。
“他不一样,别人进社团都是寻求一个志同道合群体,但他从来都不需要这样的群体,他仿佛一直是个独来独往的独行侠,好像整个学院里就没有和他一道的人。”恺撒摇头,但源稚女也不缺朋友,他补充一句,“应该是没有和他志同道合的群体。”
“他好像就是为了强大而强大的,他甚至可以不需要任何的娱乐活动,如果不是主动邀请并拉着他过去的话。”诺诺也觉得源稚女有些格格不入,挺神秘的一个人。
“不过,不用担心,我也已经得到了大地与山之龙王的情报,现在我们只需要破解这个情报即可。”恺撒神采飞扬地讲述他的屠龙计划,他大概是还没懂诺诺的心思。
诺诺的脸上也划过一丝失望。
“我给你买好了百鸟朝凤的嫁衣,东西就在酒店里,你看什么时候试试?”恺撒似乎是读懂了诺诺的心情,可诺诺这个是又扭头,“我们还是研究线索吧。”
“不先回去试试看衣服吗?”
“衣服是死的,反正不会长脚跑掉,对我来说破解线索会更有趣一些。”诺诺咧着嘴轻笑。
“好吧,那我们回酒店,我定了亚特兰蒂斯大酒店的总统套房,我们回去慢慢研究。”恺撒的手臂缓缓地环绕到诺诺的扶风弱柳地细腰上,揉了揉她的小肚子,温软带着芬芳的气息。
诺诺没有拒绝。
这是恺撒捉迷藏获胜的奖励。
第一百七十一章 线索
维多利亚装饰风格的总统套房内金碧辉煌,金色壁纸内的墙壁内镶嵌着钠灯,绚烂瑰丽的灯光使得房间鲜丽无比,巨大的盆栽摆放在花槽上,闪亮的水晶吊灯高高悬挂,大厅的墙壁上也挂着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油画,蕾丝窗纱在晚风中飘飘荡荡。
精致的桌子上摆放着花瓶,金银的茶具和闪亮的灯架,唯一与这种色彩艳丽环境相反的,就是桌上那基本已经书页模糊的孤本书籍。
恺撒和诺诺坐在玻璃桌旁,他们两人要连夜啃透这几本书,这简直比学院期末阶段的突击学习还要困难,当然这对于恺撒来说,更加是难上加难,他经常以参加社团活动或者校外的帆船运动而旷课,实际上他只是不爱学习而已。
为此每年期末的时候,恺撒有几门功课也会和路明非一样挂起喜庆的红灯笼。
不过对于诺诺来说,啃书学习是经常的事情,她翻开书本,从右上角的残字来看,名字叫做《天变邸抄》,书页已经泛黄,页数也不多,只有寥寥十页左右,一夜不过百字,里面的话多用文言,且有些字迹已经模糊。
而恺撒干脆拿起另一本风水书查看起来,他的中文水平能让他完成日常无障碍沟通,但是中文水平不等于语文水平,对于这些文言文字,恺撒看了一眼,就笑呵呵地合上了书本。
“怎么,看不下去了?”诺诺眯着眼睛,似乎是在嘲笑恺撒。
恺撒点了一只雪茄,从小鳄鱼皮的椅子上起身,“如果我拿盎格鲁-撒克逊语给你看,你也应该读不懂吧。”
恺撒的确精通十八国语言,但是也不可能做到样样聚到,语文这种东西,别说是外国人头疼了,就算是中国学了十几年的学生也不一定学的明白,只能说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
“你或许可以翻译个我听,我能提一提的看法呢。”恺撒口中吐出了一个青烟,诺诺皱眉,扁扁嘴,“你当我是你的翻译官呢!”
恺撒挠挠头,诺诺翻个白眼之后继续埋头进入书籍。
她很快将手中的《天变邸抄》看完,这里的文言深度一般,要说有什么好看的,其实也没有,说文学深度也谈不上,算是一种大灾变的短篇小说?
诺诺看完之后,又翻出手机对照一下大众手抄版,这里的确有许多删减的地方,比如在大众手抄般里有一句“其地有殃,地中有声混混,其邑必亡”,这其实没有写完。
在孤本也就是原文的完整版中,后面还有几句话,“其声似兽非兽,声如雷鸣之传播甚远,荡蔽环城引天象剧变,此间乌云压城,巡缉其声,出自庙中,方推殿门跳入,忽见有物如红球从殿中滚出,腾空而上,众共瞩目,俄而东城震声发矣。”
这里大概是说有巨大的吼声传出,像是雷鸣,回荡在京城的上空,天地色变,乌云滚滚的,有人出门就看到一道红球包裹的东西从殿中飞出,腾云架空而上,很快城东发出了震雷的声音。
“这个《天变邸抄》应该是王恭厂爆炸一案吧。”
诺诺合上书本,这里面的确有很多龙族的线索,但是大多是描述龙族的威势和当时的情况变化,还有事后城内断壁残垣,残肢败体的惨像。
“就是那个三大爆炸时间的王恭厂爆炸案吗?”恺撒知道这种影响巨大的事情,这和通古斯大爆炸还有印度的死丘事件统称为世界三大爆炸事件。
“嗯,从这里面的描述可以看出,王恭厂的爆炸应该也是和龙王有关,从书中的描述来看,的确是大地与山之龙王的影子。”
“所以,这里面没有龙王的线索对吗?”
恺撒不想知道龙族有多厉害,因为这种事情他之前已经见识过了,现在全世界都在寻找大地与山之龙王,他们可不像是康斯坦丁那样居住在青铜城内,一找就发现了。
“如果确定位置的话,大概就在地下...”
恺撒耸耸肩膀,诺诺这话说的不是和没说一样吗?
大地与山之龙王听名字都像是爱钻在地下的龙种。
“北京有很多条地铁,这些地铁隧道像是城市的血脉网络,密集地为城市的运作提供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如果龙王真的在底下,他应该在施工的时候就会被工人发现才对。”恺撒说。
“如果那个地方普通人到不了呢。”诺诺脸色变得严肃,她的长长的睫毛扑动一下,樱红温润的嘴唇念出了几个字,这让恺撒有些动容。
“尼伯龙根!”
“不错,如果龙王在尼伯龙根那种‘死人之国’,作为还活着的人类,他们除非有混血种带路,否则压根进不去,而我们混血种就不一样了,我们能看透世界的本质,能去很多人去不了的地方。”诺诺声音很低沉。
恺撒的心底翻起了浪花,诺诺的话好像是某种伟大的召唤在鼓动心扉,这种力量澎湃翻涌,呼之欲出,只是又因为种种压制,而埋葬在某些黑暗的深处,无法使用。
“如果龙王正的在尼伯龙根之中,即便是我们过去了,也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恺撒是个聪明人,他当然不会白白地送死,“我们有装备部提供的炼金武器,我们还可以和学院申请武装突袭,打龙王一个措手不及!”
“嘿嘿嘿!清醒一点,任何危险品都不会被允许带入这种大型公交运输车上,你那把沙漠之鹰恐怕会被没收,然后你会进局子。”诺诺翻了翻白眼。
不过想象一下恺撒被关在牢笼里的那种无奈之色,似乎非常有趣。
“那可真是不错的体验,人生在世什么样的生活都得试一试不是吗?”恺撒幽默地开玩笑。
“算了吧,你这种罪行在这里够判个几十年了,我可不等你,你自己到时候找个老伴陪着你玩吧。”诺诺双臂环胸哼了哼。
“好吧,好吧,其实装备部还给了我别的东西。”恺撒从他的口袋中掏出了一块手表,手表的品牌还是宝格丽的,上面甚至还镶了钻,在金色的灯光下闪闪发亮。
“我知道你戴表。”
“这可不是普通的腕表,而是一枚炼金炸弹。”恺撒做出一个爆炸的手势,诺诺皱着眉头,“听上去挺危险的,这是装备部那帮人给你的吧。”
“当然了,他们可是出了名的炸弹部门。”
“你看看这个黄铜喷灯。”
“你要去修铁路吗?”诺诺盯着那个口径两厘米的小管子,恺撒看了看天花板,转动隐藏的旋钮,一道狭长的炽烈火流一闪而过,灼烧的热浪扑击人脸,天花板被烧出了一个黑洞。
“装备部的人叫它‘龙息’,里面装的是是化学燃料,还有硝酸甘油和汞,这样的火焰能直接烧死三代种。”恺撒自豪,诺诺看了看这个喷灯,“但是我们的目标是龙王,它对龙王的伤害怎样?”
“那这会是个出色的照明工具!”恺撒高呼。
“令人印象深刻...”诺诺看恺撒也疯疯癫癫的,两人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包括我执行任务的手机,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也是可以当做炸弹抛掷出的,还有我的护照,经过特殊的药水处理,有必要的时候那雪茄点一下,就能当做炸弹丢出去!”恺撒亮出他的护照。
“你也是炸弹人吧。”
诺诺迅速地站起来,向后面退了退,恺撒现在嘴里还叼着他那根该死的雪茄,这要是落点灰在护照上,耶稣可以来他们的婚礼会场致辞了。
“包括我的打火机,这简直是把光剑!”恺撒热情地给诺诺展示他的豪华装备,诺诺连忙做了个停的手势,“现在我们还没找到龙族具体位置,别先想着你那些要命的装备好不好!”
“其实,找龙王没那么麻烦,既然我们知道龙王在下地了,那我们可以明天花上一整天的时间做地铁,每过一站我们都留意一下,很快就能找到的。”
“排除法?”
“不错,当然了,如果你愿意缩小范围,可以再读一读我二十万美元买来的风水秘术,说不定掌握之后可以帮着学生会里的成员选房落户,可能还有的小赚。”
“加图索家的男人都挺有经商头脑的...”
诺诺打了个哈欠,拾起桌上的另一本风水秘术书籍,走向她的卧室,对着恺撒挥了挥白皙的手臂,“我晚上啃啃书,你别打搅我。”
“这里只有一个卧室呢...”恺撒小声地提醒。
“那你就吃点亏,先睡沙发吧,我劳苦功高,睡床上了。”诺诺留下一串清铃般的笑声后,袅袅如云地进入卧室,关上房门,留恺撒一人在大厅干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