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盛书怡
姚蕴虽对在她家小住的客人有些印象,可毕竟男女有别,她甚至连那人叫什么都不清楚。甚至于,若不是她记性好,说不定连那人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
“要不,我去问下三哥?”见书怡神色激动又急切,姚蕴有些不安地说,“不过那人是我大哥的朋友,三哥不一定了解,你先别抱太大希望。”
“我知道的,娇娇,你别太有心理负担,是更好,不是也没什么。”盛书怡借着衣服内口袋的掩饰从异世界拿出钱包,打开后拿出婴儿时期的她、母亲和许姨三人的合照交给姚蕴,说,“这个是许姨年轻时的相片,麻烦抽空给你三哥看看,问问看是不是跟你大哥那个朋友很像……”
姚蕴知道书怡将许姨当成亲姨母,表面上看着平静,实际上心中肯定十分急切,接过照片后,就当即跑回去找三哥打听了。可不巧的是,家仆说三哥刚出去,又不知道去了哪儿,她只好满心失望地回到了甲板上。
“没事,横竖咱们如今在船上,早一日晚一日又有什么区别呢?”姚蕴不仅提供了线索,还尽心尽力地帮忙,已经很不错了,盛书怡自是连连道谢,强压住心中的急切。
因为昨天的事儿,几个半大孩子不敢再往僻静处钻,就在甲板上吹着海风聊天。
“好想吃热腾腾刚出锅的包子啊,不知道到了伦敦还能不能吃到……”
“是啊,往日觉得西餐洋气又美味,恨不得天天吃。如今愿望实现了,我却想念起了咱们自个儿的饭食,不用什么大鱼大肉,有个热腾腾的馒头就成!”
“是啊,我觉得啥菜都没有,我都能干啃一大锅馒头!”
“……听说那边非常潮湿阴冷,也不知道咱受不受得住。”
“不是有那个什么暖气吗?我听教我英文的老师说,其实没咱京城冬天冷,只是少有晴天,湿冷湿冷的,习惯了就好了。”
“啊啊啊,我最讨厌阴雨天了,以后岂不是都不能经常晒太阳了!”
“你还有心思琢磨晒太阳,先想想怎么平安度过旅居国外的时光吧!”杨嘉敏是他们几个人中岁数最大,思想也最成熟的,听说这次是过去投奔几年前移民过去的舅舅家。“你们以为只有咱们国家到处打仗啊?欧洲打得更厉害好吗!而且是国与国之间打,可不像咱们国内那些沾亲带故的军阀们一样点到即止。据说,英国虽是战胜国,可也是险胜,连伦敦都到处是断壁残垣,前两年物资紧缺,听说听说有很多失业的穷人。那些穷人没饭吃,就去抢别人的,特别是咱们这样东方面孔的人,更是他们抢劫的重点对象。他们不仅抢东西,还杀人……”
一群不谙世事的娇小姐哪里听说过这样可怕的事,当即就被吓得变了脸色。她们当然知道欧洲也在打仗,甚至开始的时间比华夏还要早,只是,京城是华夏好几个王朝的皇城,据说是龙脉所在,外面打翻了天,京城也没有大乱过,至少他们长这么大没亲身经历过兵荒马乱,这次匆匆出城,也不过是家主拿不准京城新主人的秉性,给家族留个后路罢了。因此,这些养尊处优的大小姐们以为伦敦也跟京城似的,外面打得再厉害也影响不到,更何况大规模战争已经结束!
“唐人街应该会好些吧?”姚蕴怯怯地问。她家祖上有位长辈因争夺族长之位失败,一怒之下远走他乡,后来更是跟着外国来得船队出了海,辗转去了英国,最后定居在了伦敦,是唐人街早期建设者。发展到如今,那一支更是成了经营甚至是掌控着唐人街的几大势力之一。
“人家本国人都过得惨兮兮的,一群异乡人能好到哪里去?”杨嘉敏舅舅家就在唐人街,经营着一家小餐馆,书信往来间经常见她舅母哭穷,所以在她印象中,伦敦也没好到哪里去,要不是堂哥担任着原征府高官的机要秘书,他们一家怕受连累,也不会慌不择路地从京城逃出来,去投奔她向来瞧不起的舅舅家。
盛书怡默默听着,她觉得杨嘉敏虽比其他几人看得透,可未免太过悲观。伦敦的状况不会像其他人想得那般美好,也不会像她说的那样悲惨,或许,她舅家出于某种目的,有些夸大了生活现状。
因杨嘉敏的一席话,几人都有些提不起兴致。他们不是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的傻瓜,可也知道就算伦敦一派繁华,他们作为异国人,日子过得也不会比在故乡更好。龟缩在小小的唐人街,亦或是努力融入当地人的生活,都不是往日被人捧上天的他们想要过的生活。
到后来,不知道谁先住嘴的,反正等盛书怡回过神来,大家已经都没了说话的兴致,一个个双手搭在围栏上,望着漫无边际的海面发呆。
“呀,大鱼!”姚蕴突然惊叫一声。
大家连忙朝她手指的方向看。
“是海豚吧?”
“应该是,我在画报上见过,听说很通人性的。”
“长得也好看,要是能摸一摸就好了……”
少女们心中的愁闷顿时一扫而空,一个个兴奋不已。
盛书怡也被他们快乐的情绪感染,欢笑着加入了围观海豚的行列。只有杨嘉敏,这孩子大概正处于恨天恨地,痛恨全世界的青春反叛期,见身边这群傻乐的全然忘记了刚刚的愁闷,一个个这般没心没肺,当即就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只是,海豚真的好可爱啊,小姑娘见朋友们没注意到自己,偷偷往海里瞄了一眼。
少女们开心的理由就是这么简单,几条海豚,就能让他们兴致勃勃地聊上一上午,甚至开心好几天。
临别时,盛书怡忍不住多说了几句,拜托姚蕴别忘记向她三哥问疑似许姨失散多年的儿子的事。
盛书怡到她家的小船舱时,母亲和菲尔德医生已经回来了。见母亲看上去挺开心,盛书怡笑着问:“娘,舞会玩得挺开心吧?”
“嗯,开心。”在小船舱憋了这么多天,难得出去放松一下,好听的音乐、美味的食物、和善的主人、友好的宾客……她如何会不开心?
菲尔德医生也很开心。他结识了新朋友,获得了融入某个往日连想都不敢想的小圈子的敲门砖,最重要的是,妻子被那些太太组成的极其排外的小圈子接纳了!
说实话,这一直是藏在他心中的一块儿心病。
伦敦是个阶层分明的保守城市,他出身平民,经济独立,不用担心显赫的家族干预他的婚事,家人也无法左右他的决定。可是,人终究是群居动物,妻子不可能像金丝雀一样,被他藏在家中。他需要交际,妻子也同样。可是,他比谁都明白那些看似绅士优雅的朋友、同事们在某些方面的狭隘思想。朋友、同事们看在他的情面上可能会对妻子保持表面的友好,他们的太太可就不一定了。他可以为妻子做任何事,却无法改变他人固有的观念,更无法强迫别人的太太对妻子友好。所以,显而易见,妻子在最初,甚至可能很长一段时间内,会被他的社交圈排斥。
如今就不同了,妻子先一步融入了更高一层的社交圈,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不管朋友、同事们和他们的太太心里怎么想,至少在表面上,他们会友好,会热情,会努力跟辛西娅交好。
菲尔德医生相信妻子的魅力,十分笃定地觉着,抛开偏见,有了好的开始,妻子很快就能“征服”那些人。
盛书怡怕冒然说出不确定的消息会让许姨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犹豫了半响,最终还是没敢在她跟前说,只趁她不在时,偷偷跟母亲说了。
盛母没想到竟有这般巧合,急忙问道:“那姑娘怎么说的?那孩子多大?长什么样?做什么的?为什么去她家?”
盛书怡被母亲一连串的问题砸得头晕,挠了挠头,有些羞愧地说:“姚蕴说她就见过几面,连话都没说过几句,只知道是她大哥的朋友,好像跟她大哥差不多大吧,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盛母在狭窄的船舱里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回,总算是冷静了下来,凑在女儿耳边小声说:“千万别露了口风,等咱百分百确定了,再跟你许姨说。”
“嗯!”盛书怡连连点头,不用母亲叮嘱,她也知道该怎么做。
翌日,盛书怡早早穿戴好出了船舱,溜溜达达去了豪华舱,想尽早见到姚蕴。
“去内室吧,我三哥特地在等你,有什么事问他。”姚蕴正在吃早餐,提起昨天的事气得直噘嘴。她头一次这样“身负重任”找三哥说正事儿,三哥收走了书怡让她暂时保管的相片,却什么都没告诉她!她问得多了,那个坏人还瞪她!哼,要不是爹娘和大哥不在,她才不会这样忍气吞声呢!
第129章 盛书怡
盛书怡闻言却是心中一喜。姚蕴的三哥一看就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如今愿意特意空出时间跟她谈,或许……
“盛小姐,请进。”
盛书怡放飞的思绪顿时被突然响起的声音拉了回来。她下意识整整衣裳,暗暗深呼一口气,走进了小接待室。
姚家三哥大约因为妹妹的缘故,没把盛书怡当成需要接待的客人,甚至连句寒暄都没有,就直接进入正题。“给我说说丢孩子那位女士的情况。”
盛书怡闻言愣了愣,心中疑惑不已。她只是请这位姚三哥认人,怎么他竟反过来打听许姨的情况?她暗暗认真回想了下,听母亲说许姨婆家这些年每况愈下,前几年不知从哪里打听到了许姨的情况,还跑到京城上门勒索来着,被李家下人打了一顿轰走了。据说,吕家本就不多的田产被败家子祸害光了,只能租别人家的田种,穷得都要揭不开锅了——按理说,应该不会跟姚家有什么牵连才对啊!
“不方便说?”
“不不,”盛书怡连忙摆手,没敢再瞎胡想,“许姨婆家姓吕……”
“许女士失散的孩子,身上可有什么胎记?”
“胎记?”盛书怡认真想了想,貌似没听许姨说过什么胎记,当即摇了摇头。不过,“我好想听许姨说过,小宝哥小时候经常被他祖母打,侧颈被指甲划了一道血印子,后来结成了疤,因没钱看医生,一直没好……”
见姚家三哥若有所思,盛书怡忍不住问:“姚先生,娇娇说的那位哥哥,是我许姨失散多年的儿子吗?”
让盛书怡没想到的是,姚家三哥并没有对她的问题顾左右而言他,也没有明确做出回答,而是说:“请你母亲过来吧,这事儿你做不了主。”
虽不喜欢被人当担不了事儿的小孩子看待,可看姚家三哥一脸慎重的模样,盛书怡匆匆告辞,飞奔回自家船舱去请母亲过来了。
结果,母亲请过来了,想要凑过去听的盛书怡,却被赶了出来。
“呐,喝口茶吧。”见书怡也被赶出来了,姚蕴心里有些小窃喜,忍着笑递上了一杯温茶。
“谢谢。”盛书怡心不在焉地道了谢,接过之后抿了一口,眼神却止不住往紧闭的门上瞄。
等待的时间是煎熬且漫长的,盛书怡觉得她至少等了一个小时,母亲才满腹心事地从接待室中出来。盛书怡连忙起身迎上去,告别姚家兄妹后,挎着母亲的手臂出了门。
“娘,怎么了?”
盛母跟女儿走到没什么人的前舱二层甲板围栏边,想了想,最终还是没有隐瞒女儿实情。“那位姚先生说,他大哥跟小宝在海市的军校相识,听说小宝是,是白家第五子。”
“义子吗?”盛书怡忍不住问,心里止不住为许姨高兴。若是被白家收为义子,那位未曾谋面的哥哥这些年日子应该过得不错,或许,许姨这些年每逢十五烧香拜佛,还是挺有用的。
“……亲子。”
“怎么可能!”都确定那人是许姨的孩子了,怎么可能是白家亲子!
“据说,白家五子曾走失,隔一年才被寻回去。”
盛书怡终于知道姚家三哥为何那般慎重,而母亲,也神色莫名了。想到她冒然捅破了小宝哥的身份,盛书怡不由有些着慌:“娘,怎么办?咱不会害了小宝哥吧?”人是感性动物,盛书怡自然也不例外。相比于白家,她当然更关心那个尚未谋面的哥哥的安危,至于他是不是白家的冒牌少爷,她暂时没工夫细究。
“如今入驻京城的就是白家,而姚家,将宝压在了白五少身上……”
闻言,盛书怡更加理解姚三哥如此慎重的原因了。
想到在异世界看的那些小说和影视剧,盛书怡顿时心中一慌,凑到母亲耳边问道:“娘,姚家会不会为了帮白五少掩饰,而,而对许姨不利!”
盛母再厉害,也只是个被关在内宅十多年的妇人,虽对白家不甚了解,可想着连李家那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门第争斗起来都恨不得亲兄弟去死,恐怕那些高门大户更是不遑多让。听了女儿的话,她当即就有些心慌,赶紧拉着女儿回了舱房。
“这是咋了?”见这母女俩跑得直喘气,正在舱房规整行李的许姨连忙将两人迎进屋,一人给倒了一杯水。
盛书怡跟母亲对视一眼,都暗暗松了口气。如今情况已经发展成这样,就算再懊悔也无用,母女俩用眼神交流了片刻后达成共识,决定将事情告诉许姨。
许姨紧紧用手捂住嘴,眼泪却如断了线的珠子,一直不停地往下掉,慌忙拿手帕给她擦的盛书怡如何都擦不净。她无声地哭啊哭啊,就在盛书怡担心她流泪太多可能脱水时,一直流个不停的眼泪终于止住了。
“我,我太高兴了。”许姨眼睛红肿,怕被有心人听到,声音轻得连挨着她坐的盛书怡都听不大清楚。“人活着就好……”
“对不起,姨,都怪我太莽撞了,糊里糊涂地叫姚家摸透了老底,我,我怕他们会对你不利。”
“书儿莫要自责,姨要谢谢你,若不是你这孩子上心,姨不知何时才能得到小宝的消息。”许姨嘴上坚信失散的儿子还在人世,可实际上心里并没有那么笃定,只是不愿也不敢往深处想罢了。如今得了准信儿,却是除了她一块心病,就算那姚家真使坏害了她,她也能瞑目了。不过,“姚家那孩子能跟你娘说实话,叫咱知道了实情,肯定有所考量。不管是那孩子心眼儿好还是有别的什么内情,我估摸着啊,一时半会儿不会怎么着我。”
盛书怡认真一琢磨,可不是这个理儿?若是姚家人不想让人知道这事儿,完全可以将他们糊弄过去,再心狠手辣一些,甚至能暗暗除掉他们,来个斩草除根。可姚家三哥非但没有刻意隐瞒,还一五一十将事情跟母亲说了——排除姚家三哥脑子抽风这个可能……
话虽这么说,可该防的,盛家母女却不敢有丝毫松懈,每天必定要有个人陪在许姨身边,算是图个心安。许姨拿他们母女没办法,只好由着他们。
于是,在仅剩的几日航程中,盛家娘儿仨都一反常态,不仅没有丝毫长期在海上航行的疲态,反而一个个精神奕奕了起来——许姨是因为得到了儿子的消息,人逢喜事精神爽;而盛母和盛书怡,一方面为许姨高兴,一方面也是不知名的紧迫感催人奋进。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傍晚,客轮靠了岸。盛书怡昨日已经跟朋友们告了别,这会儿没有乱跑,紧跟在母亲身后随着人流下了船。
在海上航行了这么久,终于再次踏在了陆地上,身体一时半会儿不太适应,反而有种眩晕的感觉,连走路都跟喝多了的醉汉一般。
“不舒服吗?要不咱找个旅馆休息一晚,明天再回家?”菲尔德医生见妻子女儿都脸色煞白,神色担忧地说道。
“没事,只是一时不适应……”
最终,盛家娘儿仨还是相互搀扶着上了一辆的士,连夜赶回了……家。
大约身体真是习惯了时刻前行的感觉,站在地上头晕的几人,等车子开动,反而舒服多了。
司机是一个年纪轻轻就秃了顶的白人,看上车的是三个东方女人和一个满脸疲惫的瘦弱年轻白人,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不知道想打什么主意。不过,听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人声音疲惫地说“去肯辛顿区”,秃顶司机立刻收回了让人讨厌的视线,连神色都骤然变得谦卑起来。
盛书怡不清楚那个不怀好意的司机突然转变态度的原因,暗暗松口气的同时,却没有收起藏在手中的小匕首。这一个多月的海上航行下来,菲尔德医生瘦了一圈儿,本就看着不甚强壮,如今更是一副弱鸡相,那司机若是真打什么坏主意,根本指望不上他!盛书怡默默地想,看来,万事还是要靠自己啊……
汽车在黑暗中快速行驶着,盛书怡感觉到母亲和许姨不小心睡着了,连心大的菲尔德医生都歪着头睡得不知今夕是何年。盛书怡端端正正地坐在后座,任由母亲和许姨倚在她肩上,在司机再次透过后视镜往后瞄的时候,面无表情地看了过去。
那司机大概没想到一个异国来得小女孩儿会有这么大的胆子,愣了下后,迅速收回了目光。不过,很快,仗着副驾驶座上的“贵客”睡得正香,用让人恶心的眼神透过后视镜往后看。
盛书怡心中厌恶,却没有表现出来,无视那司机眼神中的猥琐和龌龊,就那么面无表情地看着。
车子行驶在无人的街道,昏暗的灯光下,东方女孩儿漆黑的眼睛中似乎在瞬间闪过幽光(其实是植入了微型摄像机),猥琐司机不知想到了什么,抖了抖身子,迅速收回了眼神。
第130章 盛书怡
盛书怡僵坐着硬挺了一夜,等天蒙蒙亮到达目的地时,她不仅精神疲惫,身体也酸痛得不成样子,趁母亲许姨忙活着提行李,而菲尔德医生正在付钱给司机的时候,赶紧闪身去了异世界,直接在木屋客厅的地毯上睡了个饱,才匆匆出去。
“冷不冷?”没想到伦敦清晨竟这样冷,盛母侧头问道。
“还好。”盛书怡确实有点儿冷,不过她刚睡醒,这会儿正精神,想着马上就要进屋了,翻包袱找厚衣裳怪麻烦的,决定忍一忍,就没对母亲说实话。
这会儿天虽还没全亮,四周看着都灰蒙蒙的,可并不妨碍视力极好的盛书怡好奇地四处张望。不同于京城青砖绿瓦、雕梁画栋、四四方方的宅院,这里的房子不仅楼层更高,还多是纯白和砖红夹杂,色彩十分艳丽。
街道干净整洁,连路旁仅仅围着铁栅栏的小花园里盛放的鲜花都修理得规规整整,听菲尔德医生说,不远处就是伦敦乃至现今世界最负盛名的国家公园……盛书怡对这个新“家”的第一印象还算不错。
“咱们家在最顶层,得坐电梯上去。”菲尔德医生见妻子女儿和许姐都面露好奇,知道他们是第一次见到电梯,笑着向他们介绍电梯的用法。
实际上,京城早几十年就修了欧式的建筑,像这样装了电梯的高楼也不算稀奇。只是,盛母因着前夫常年不在家中的缘故,被李家人当成犯人一般关在后院,轻易不让出门,连基本的社交都没有,哪会有机会接触那样的场合?盛书怡跟许姨也一样,听人说过,也从报纸上看到过这个叫“电梯”的东西,可却是头一回亲眼看到,也是第一次亲身去乘坐。
当然,对盛书怡而言,她确实对如今的电梯十分陌生,可在异世界乘坐过飞船内超现代电梯的她,只是表面上跟母亲和许姨保持同步,实际上心里却没有那么惊奇。
跟异世界那几乎让人感觉不到颠簸、速度快到不可思议的电梯相比,如今略显笨拙的电梯要逊色多了,不仅在上升时会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速度也慢得很,好一会儿才到六楼。
“到家咯!”菲尔德医生难得露出了符合他这个年纪的神色,褪掉脚上的皮鞋,欢呼着进了门。
盛家三人被他的欢呼声感染,脸上不由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是啊,在海上有惊无险地漂了一个多月,终于到家了!
与整排楼给人的感觉一样,房内装饰也给人一种典雅、富丽堂皇的感觉。光是客厅就有好几扇大窗,采光极好,初生太阳橘红色的光芒透过玻璃窗散落在客厅暗红色的地板上。公寓是复式两层,不算大的客厅单独挑高,天花板看上去比一般住宅要高很多,给人一种十分开阔敞亮的感觉。
“……这个观景露台是我最喜欢的地方,为了它,我当初四处借债,才凑齐了买这套公寓的钱。”实际上,这个区是伦敦最有名的富豪区,不仅价格昂贵,还有价无市。也是菲尔德医生运气好,这套公寓的原主人因连年战争加上经营不善,经营的工厂濒临倒闭,没办法,才决定将房子卖掉回笼资金。当时恰逢大战最紧要的关头,英国情况很糟,颓势尽显,胜算并不大,当时房价十分低迷。可即使如此,价钱也不是菲尔德医生这样的工薪一族能够负担起的,为了买下这间公寓,他向亲人和朋友借了不少外债。如若不然,他一个有名的脑外科医生,在伦敦正值事业上升期,有名又有利,何必大老远跑到华夏去?
说到底,是为了钱,为了华夏前总理开出的丰厚报酬。结果也如他所期盼,华夏一行,他不仅在手术成功后得到了丰厚的诊金,还接连出了好几次诊,短短几个月挣到的,抵得过之前几年的辛苦。当然,他觉得最幸运的是,华夏一行遇到了他的真命天女,一直对恋爱提不起兴致的他,猝不及防地陷入了热恋。因此,他归国的日子一拖再拖,从原本的半年拖到如今近三年,上帝没有辜负他虔诚的祈祷,最终保佑他顺利抱得美人归。
整间公寓并不算大,在住惯了四合院的盛家母女和许姨看来,甚至小得跟鸽子笼似的。不过,头一次住这么高的楼层,三人都新奇得很,倒没觉得有什么不适。
公寓虽有人定期打扫,可好几年没人住,罩在家具上的白布都落了一层灰,更别提地板了。菲尔德医生建议大家先休息,等养好精神再整理,可盛母和许姨睡了一路,这会儿正精神,再加上向来见不得脏乱的两人实在没办法在这样的环境下去休息,当即就忙活了起来。
盛书怡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基本的家务还是会做的,也帮忙整理。菲尔德医生是普通家庭出身,读书、工作这些年都是一个人,在华夏时因语言不通,更是连厨娘都没有请,自理能力相当不错,做起家务活儿来也是有模有样,很快也将外套一脱,开始擦洗起来。
时间在房中四人的谈笑、劳动间匆匆而过,等盛书怡回过神来,竟发现不知何时外面已经天光大亮,还下起了蒙蒙细雨!
盛书怡跑到大大的窗前,望向雨雾朦胧的远方。伦敦的天气确实不大讨喜,不过,环境却比她想象中要好很多。她回头看了一眼燃起的壁炉,以及跟在母亲身后打转的菲尔德医生,暗暗想到,这应该算是一个好的开始吧?
“书儿,先别急着休息,我去外面买早餐……”菲尔德医生欢快的声音自玄关传来,他穿上外套,匆匆出了门。
菲尔德医生走了,盛家三人虽知道这样不好,可还是暗暗松了口气。
“书儿,喜欢这里吗?”盛母这才能不加掩饰地认真打量屋中的一切。花纹繁复的地毯、烧得正旺的壁炉、华丽的吊灯……甚至是暗红色的木质地板,一切都看上去如此新奇。
“喜欢!”盛书怡连连点头。这公寓的条件比她预想中要好多人,人应该学会知足。
许姨这会儿也在不加掩饰地四处张望,她去最关心的厨房看了看,没有灶台,没有锅碗瓢盆,看着干净是干净,就是不知咋开火做饭。
“……应该是收进柜子里了吧?”盛书怡打开橱柜,果然,一套套杯盏碗碟和厨具都整齐地摆放在橱柜里。至于怎么开火做饭,她没有详细跟许姨说,因为,作为初来异国的她,不应该知道气灶的用法。
跟故乡沐浴房完全不同的浴室也同样让人惊奇不已,三人轮流去浴室摸索着洗漱好换上干净衣裳后好一会儿,菲尔德医生才提着用纸袋装好的早餐回来。
来到伦敦的第一顿早餐,因为外面下雨的缘故,没能在菲尔德医生最喜欢的露台上,不过,安坐在壁炉旁的餐桌上,周身被暖意笼罩,终于能正经吃除了鱼以外的食物的四人,心情都格外愉悦。
吃完了早餐,盛书怡被母亲催着回了房间休息。她的房间在复式二层,紧挨着许姨的房间。因为在最顶层的缘故,屋中摆设配合拱形天花板摆放,有宣软的大床,有占了一整面墙的错落有致的书架,有桌椅,有一套小沙发……最引人注目的,还是斜墙上大大的天窗,盛书怡站在下面,可以清晰看到外面变得越来越大的雨。
来得匆忙,盛书怡明面上没有带太多东西,连衣服,也只有勉强能够换洗的三四身儿而已。她这会儿没什么睡意,就坐在天窗边的小沙发上,半躺着望着雨幕发呆。只是,大约壁炉经过的房间太过温暖,她竟在不知不觉间熟睡过去。
不多会儿,门外传来敲门声。连续两次没有回应,门被轻轻地推开了。
许姨探头往屋里看了看,见小姑娘竟半躺在沙发上歪着头睡着了,无奈一笑,放轻脚步走上前,小心翼翼地将小姑娘抱到了床上。
床上没有棉被,只有稍稍厚一些的毛毯。好在因着壁炉上半截经过这屋的缘故,屋内十分温暖,毛毯足够保暖了。
楼下,盛兮瑜坐在梳妆台前,心不在焉地梳着自己差不多干透了的长发。不久后,听到房门开了又关,随即传来反锁的声音,她梳理头发的手微微一僵。
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在擂鼓的心跳声中,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上。似乎在试探她的反应,见她没有明确拒绝,那只干燥的温热的手,顺着领口伸进了她的衣襟……
“我爱你……”
盛兮瑜闭上了眼睛。她对爱情的信念,早在李府后宅日复一日的煎熬中消磨殆尽了。但她依然为菲尔德的付出而感动。就这样吧,不管是愧疚还是别的什么,她不讨厌他,也已与他结成夫妇,他想要,就给他吧……
第131章 盛书怡
“书儿,起来吃晚饭了……”
盛书怡在母亲温柔的呼唤声中醒来。
她睡眼惺忪地坐起身,见自己身上盖着一条崭新的棉被,不由懵头懵脑地挠着头道:“我怎么记得床上只有一条毯子来着?”她记得刚进屋见床上空荡荡的,当时有种想要去异世界带一两条棉被过来的冲动,所以对这个细节记得格外清晰。
“下午我们出门采购了不少东西,怎么样?喜欢这样的棉被吗?”
“嗯。”盛书怡乖巧地点头,不管屋里有没有暖气,习惯了盖棉被的她是无论如何都没办法盖条毯子睡觉的,就算身体不觉得冷,心理上也总有种受冻的感觉。有棉被盖就好,小姑娘随意望了一眼在昏黄床头灯笼罩下的房间,发现屋里多了不少东西——色彩活泼的窗帘、桌布、沙发套,小沙发上可爱的靠垫……连之前光秃秃的小梳妆台上都多了几个小瓶子。“娘,我很喜欢。”
盛母慈爱地抚着女儿披散的长发,看着女儿开心的笑容,折磨了她一下午的忐忑顿时一扫而空。
见母亲笑得那么开心,盛书怡也暗暗松了口气。虽然母亲掩饰得很好,可她还是能感觉到母亲的小心翼翼和忐忑不安。她不明白为什么一觉醒来,母亲像是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一样自责,还没完全清醒的脑子有些迟钝地想,难道母亲觉得菲尔德医生的房子不够大,怕她住不惯觉得委屈?想到这儿,盛书怡不由冲母亲笑得更加灿烂,声音欢快地说:“娘,这儿住着挺舒服的,透过窗子能看到老远的风景,等天气好点儿,咱去旁边的国家公园走走吧,艾伯特不是说那里有很多可爱的松鼠吗……”
盛书怡跟着母亲走到楼下,见许姨正在餐桌前忙活,连忙凑过去帮忙。“好香啊,姨,做了啥好吃的?”
“蒸了大白馒头,炒了一个肉末茄子和一个番茄炒蛋,这里好多菜都买不到,都没有卖米的,幸好咱家人都不咋爱吃大米……”许姨憋了一下午,见在厨房里忙活着炸那个什么薯条的菲尔德医生对着进厨房的小姐叽里咕噜说着什么,一时半会儿应该注意不到这里,忍不住跟书儿小声抱怨了起来。
“咱们不是带了不少种子吗?等有空,想吃啥就在那个大露台上种,艾伯特应该不会介意的。”盛书怡安抚道。她吃不惯还能去异世界开个小灶,母亲跟许姨就惨了,估计得有好长一段适应期。
“也是,还是你这小脑袋瓜儿机灵!”当初要不是书儿提起,她跟小姐肯定想不到这一茬!
很快,盛母就端着刚出锅的菜出来了。
见同样端着盘子的菲尔德医生亦步亦趋地跟在母亲身后,脸上的笑容格外热烈,眼神中有着自己读不懂的情绪,盛书怡惊奇不已,却没有多问。她有种直觉,如果没心没肺地问出口,可能会破坏此时美好的气氛。
“书儿,休息得好吗?”菲尔德医生看向女儿的眼光格外柔和。
“嗯,挺好的。”盛书怡有些吃不消他不知为何突然变得格外浓烈的慈爱,干笑着点了点头,就跑去厨房帮许姨端菜了。
相比于往日,今天的菜色算是十分简单了。一道番茄炒蛋,一道肉末茄子和一盘大白馒头放在餐桌中间。而每个人跟前各有一个餐盘,里面放着煎牛排和炸鱼薯条,是菲尔德医生亲自下厨,为了欢迎他们来到他的故乡特意做的。
“怎么样,书儿,好吃吗?”
炸鱼薯条是一种比较简单的食物,无刺的鱼肉裹上土豆条,加入鸡蛋、牛奶、油等的面糊,入油锅炸至面糊金黄,猛火捞起。油炸的东西味道一般不会太差,菲尔德医生在华夏那几年想念家乡时,时常会亲自下厨做点儿家乡食物聊以慰藉,别的菜不敢说,这道炸鱼薯条味道确实不错,不仅闻起来香,吃到口里,鱼肉厚实,土豆喷香,味道非常好。
“好吃,艾伯特,你厨艺真不错!”盛书怡毫不吝啬地夸奖道。她看过母亲特意找来让她了解洋人文化的书,好像说洋人不像华夏人那么含蓄,喜欢就要直白地夸出口,不喜欢也要明确地拒绝,她不知书中描述得是否准确,不过从这段时间跟菲尔德医生的相处经验来看,他确实不是个喜欢绕弯子的人。
果然,听到女儿的夸奖,菲尔德医生笑得更开心了。他下意识望向妻子,见妻子不再躲避自己的视线,漂亮的眼睛里满是柔情,心中更是开怀,若不是想到妻子一向保守又害羞,他恨不得冲上去抱起她纤瘦的身体,舞一曲激情缠绵的伦巴!
无意中扫到菲尔德医生看向母亲火热的目光,盛书怡终于明白她从下楼起就有意无意感受到的“异样”来自哪里了!偷偷瞄了眼母亲和许姨,一个故作平静,一个假装什么都没看见,盛书怡垂眸盯着自己盘子里特意被切成小块儿的煎牛排愣了下,等再次抬头时,依然带着小女孩儿懵懂天真的笑容。
一个自小没怎么出过门,没接受过系统教育,甚至连朋友都没几个的十五岁小女孩儿,确实应该懵懂天真的。只是,盛书怡却是个例外。因为,能够随意出入异世界的她,能够通过书籍、影像接触到远超她的年龄、甚至是时代的信息。一个月前,她连小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都不知道,见过的异性更是仅限于有血缘关系的那几个,而如今,坐在异世界的电视机前,她已经能淡定自若地看电影光碟里上演的大尺度画面了。从某种程度上说,理论知识不算匮乏的她,很容易就猜到了发生了什么。
盛书怡心情有些复杂。就好像,原本独属于自己的母亲,突然被菲尔德医生抢走了一半儿。他会在母亲心情低落时开导安慰,他会在母亲烦闷哭闹时帮忙分担,他也许是陪伴母亲度过以后岁月的人……想到这些,盛书怡就有种失落又踏实的感觉……
怕母亲看出端倪,盛书怡装作肚子很饿吃得很香的样子——她睡了一个白天,这会儿确实挺饿的,吃得香聊得开心,很快,倒是真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情绪抛到脑后了。
饭后,见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一家人穿上外套去了露台,准备在上面走走,算是饭后消食。
这露台确实不小,不过因为许久没人打理了,小花圃里光秃秃的。盛书怡趁机提出在露台种菜的想法,菲尔德医生没有一点犹豫地表示赞同,在华夏住了几年,他其实对自己家乡堪称匮乏的食物也挺不习惯的。毕竟,炸鱼薯条再好吃,也不能天天吃啊!
菲尔德医生原本想先不急着忙工作的事,带初来乍到的三人好好熟悉熟悉再说,可第二天一早,他就接到了导师的电话,请他协助手术。那病人身份不低,瘤长在脑中比较危险的位置,如今能参与这样高难度手术的外科医生只有寥寥几个……菲尔德医生不敢耽搁,向三人道了歉,就急急忙忙出了门。
盛家三人都很理解,毕竟,什么也比不上救人要紧。再加上,他们长途航行,就算昨天白天休息了,晚上也睡得很早,可人累积了一个多月的疲惫哪是这么容易消解的?相比于出门,他们宁愿待在家中。
“娘,姨,咱去种菜吧,今儿天气挺不错的……”
种菜这事儿,肯定是难不住技能满点的许姨和盛母的,就是盛书怡,也不陌生。当初他们娘儿仨在李府时,因为那位常年在外的生父冷落母亲的迹象越来越明显,甚至还传出了那人在外面置外室、成小家的流言,李府那些向来爱捧高踩低的家仆就对他们娘儿仨怠慢起来,不说开小灶加餐了,就是正餐,也总是给些别人不要的菜,甚至留下了好的也自个儿吃了,只留些没人吃的打发他们。盛母本就不是个能忍气吞声的,更何况还有身体不好的女儿要精心调养身体?眼看着连水果都被那些恶奴昧了去,她果断在李家开宴会的时候闹了起来。面子过不去的李家老太爷勃然大怒,处理了相关家仆,连管家的老太太和大夫人都吃了挂落。盛母没有见好就收,而是顺势提出了在小院儿里设小厨房的想法。
最终,小厨房成功设立,可盛母这样“不识大体”给李家丢脸的举动也惹恼了当家人,每月只发他们月钱,却不允许他们去大厨房拿食材。盛母知道再闹下去也讨不了什么好,捏着鼻子认了,好歹她手里还有嫁妆,倒不至于连他们娘儿仨都养不起。不过,能省一点儿是一点儿,天天闷在家中又没什么事儿做,他们就研究起了种菜。
当初他们也没处去弄什么农具,种菜的场地、工具都是自个儿动手一点点捣鼓出来的,这会儿没有农具也难不住他们,当即就就地取材,将小花圃翻了一遍。
第132章 盛书怡
毕竟这洋人的地界跟故乡不同,又是深秋的季节,盛母和许姨怕浪费了自家千里迢迢带过来的种子,不敢一股脑种下去,只捡了十多颗比较好种的萝卜、大葱和菠菜种子,准备先种下试试,摸索下经验。
盛书怡担心这些小东西水土不服,特意去异世界将浇水壶中的水换成了湖水。她想,既然异世界有了灵气,湖水多少会有些不同吧?连小君口中难伺候的灵药都长得那么精神,自家普通的小菜更应该像是吃了什么补药似的,成活率大幅度提升吧?
才浇完水没一会儿,天上又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所幸雨势不大,倒不至于担心那些可怜的种子还没来得及发芽就“胎死腹中”。
温暖的客厅里,收音机发出悠扬悦耳的音乐声,母亲和许姨披着从华夏带来的羊毛披肩,坐在罩上暖色调沙发套的柔软沙发上,一面静静地听着异域风情的音乐,一面手上利索地拆卸着之前为了预防万一藏了钱的衣裳,将钞票和金银细软一一取出。
“娘,这么多钱干放着怪可惜的,咱要不要投资点儿啥?”盛书怡盘腿坐在地毯上,也帮忙拆。她在异世界看过不少书,对“投资”其实并没有太清晰的概念。只是,有部讲一个传奇女人一生的电影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女主角抓住时机做出了在当时一般人眼中看来十分不可思议的事——辞掉稳定的工作,花光积蓄买下了一个店铺,做起了在周围人看来不体面的小餐馆老板;而跟女主角相对比的是她要好的同学,按部就班地工作攒钱,每每看到存折上上涨的数字就一阵满足,特别是对比起早摸黑狼狈不已的昔日好友,更是暗暗得意不已。可多年后,小餐馆老板成了知名女企业家,将小小的一间饭店发展成了全国有名的餐饮企业;而当初那个自鸣得意的好友,存折上的钱依然在缓慢上涨着,却赶不上物价攀升的速度,甚至连间房子都买不起……
看着自己面前那一沓钞票,盛书怡就想起电影里那个女人看着存折欲哭无泪的场景。
盛母也不懂得什么是“投资”,不过,她好歹跟母亲学过管家,也经营自己的嫁妆十多年,基本的理财知识还是有所了解的。“我问过艾伯特,如今伦敦的房价还算平稳,咱们的钱足够在这个区买套房了。等着升值也好,留作出租也行,总不会亏本的……”其实,什么升值、出租都是借口,盛母最真实的意图,不过是给他们娘儿仨留个后路罢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套房子,万一哪天出点儿什么事,也不至于连个安全的住处都没有!
见母亲已经有了打算,盛书怡自然没意见。至于许姨,这些年早养成了只管琐事不操心大事儿的习惯,小姐说啥就是啥,她绝对支持。
“如果买了房还有剩余,咱盘个铺面开间小店吧。”在后宅关了这么些年,盛母早厌倦了足不出户的生活。如今女儿长大了,身体渐渐好了,她人也有了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权利,自然不会再重复那十多年让她无比憎恶的生活。
“好哇好哇!”盛书怡开心极了,她最羡慕有自己喜欢的事业的独立女性了。就像小莘姐姐,有喜欢的工作,能够自己养活自己,有余力做自己想做的事,还能时不时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她觉得梦想中的生活就是那样的。而今,或许母亲会先她一步,活成她梦寐以求的样子!
许姨倒是有些迟疑。在她看来,小姐就应该待在家中养尊处优,抛头露面是下人做的事。只是,想到小姐在李府后宅那些年的艰难,她顿时迟疑了。李府那院子位置虽算不上顶好,面积却不小,赏个花散个步也能打发时间,而这个鸽子笼大的房子,不说小姐了,就是她,也没办法天天待着不出门。可他们人生地不熟的,连个串门的地儿都没有,那个洋医生又那么忙……或许,开个店打发时间是个不错的主意?
“做什么好呢?”盛母只有模糊的想法,却没有清晰的计划方案。
盛书怡一手支着下巴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做什么营生好呢?首先,不能太累,母亲这些年一直过得辛苦,她不希望母亲劳累费神;其次,得是母亲感兴趣甚至是擅长的,她曾被李家老太太逼着学过她一点都不喜欢的刺绣,那种煎熬的感觉她太了解了,绝对不想母亲为了生计做不喜欢的事……“娘,开间香铺怎么样?您不是喜欢调香吗?做的香包、香囊也特好,咱就卖这个呗!”
“成吗?”盛母有些迟疑,她没专门学过调香,以前家里那些香包香囊都是她自个儿琢磨着捣鼓出来的,这样野路子弄出来的东西,能拿出去卖?会不会贻笑大方?
“我看成!”许姨一听开香铺,顿时没了迟疑。香包、香囊多雅致的东西,小姐喜欢也擅长这个,开间铺子绝对没问题。“那些夫人、小姐使的那个什么香水味儿冲鼻子,哪有咱的香囊好使?”
“就是,香包的香味儿自然多了,还能芳香除湿、祛毒避邪,我也觉得比香水好。”盛书怡极力劝说母亲,“再说了,物以稀为贵,洋人的东西在京城卖得那么好,没道理咱们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来到洋人的地界,就卖不出!”
大约被许姐和女儿的话打动了,盛母脸上迟疑的神色渐渐消失,眼神变得坚定起来。
于是,这娘儿仨开始一边忙活,一边商量开店的事。
叮铃铃……
突然响起的电话声吓了盛书怡一跳,她连忙起身,接起了响个不停的电话。“您好……”
“书怡,是我,姚蕴!”
“娇娇?”盛书怡冲母亲和许姨说了声“是姚蕴”,才继续对着电话的通话筒说,“你怎么样啊?安置好了吗?”
“还不错,就是有些睡过头了。”姚蕴没寒暄几句就开始抱怨她哥,“他早出晚归的,从来这儿就没见到过他人影儿……我不喜欢家里这个厨子,做的饭菜味道怪死了,洋不洋中不中的,一点儿都不正宗!还有这什么鬼天气,雨停了下下了停,天气阴沉沉的……”从吃的到天气,小姑娘抱怨了一遍,等发泄完了,才意识到自己嘀嘀咕咕抱怨了一大通,书怡都没机会说什么话。
“我也挺不适应的,不过比预期要好不少,既来之则安之,慢慢适应吧。”想到姚家在唐人街颇有权势,盛书怡想着做香包香囊需要不少中药材和干花,姚家或许有门路,就随口问道,“我娘想盘个铺子开间香铺,你能不能帮我问问你哥唐人街那边有没有品质比较好的中药材和鲜花?”
“好哇,我帮你问我堂哥,他对这儿熟!”姚蕴一口应承了下来。
两个小姑娘在船上结下了深厚的友情,不过两天没见,就想念得不行,仿佛有说不完的话,聊了好一会儿才挂断电话。
“娘,姚蕴请我去她家玩儿,我可以去吗?”头一次有人邀请自己去家中做客,盛书怡开心极了。
“当然可以。”盛母见过那个叫姚蕴的小姑娘,对她印象非常不错,再加上姚家跟疑似许姐儿子小宝的关系,自然不会阻止女儿跟她交好。
菲尔德医生这一出门就是一整天,中午和晚上各来了个电话,说病人的情况不太稳定,他暂时回不了家,让妻子不用等他。
吃过晚饭,盛书怡见忙活了一天的母亲和许姨都困了,也早早道了晚安,回了房间。
她这会儿还不困,拉上窗帘就去了异世界。
异世界这会儿正在下雨。
自破天荒的第一场雨后,异世界的天气就多变了起来,不再像往日般天天晴空万里,****温暖如春。看房东的态度,这变化对异世界应该没什么坏处,而对于他们这些租客,影响不是没有,但不算大。时不时淋成落汤鸡什么的,洗个澡就成,弄湿弄脏的衣服有家务机器人接手。
快跑几步进了屋,盛书怡还是不可避免地被雨水淋到一些。她拿了干毛巾简单擦一擦,循着声音进了客厅。
客厅里只有小树人孤零零一个人,小家伙正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看动画片。
“小莘姐姐他们没来吗?”盛书怡走过去坐在他身边,笑着问。
“没有。”小树人似乎兴致不高,绷着小脸摇摇头,就不再吭声了。
“发生什么事了吗?说不定我可以帮你出出主意。”
小树人迟疑片刻,最终还是开了口。“小书姐姐,你说,什么才是真正的好朋友?是觉得不对还努力帮她达成目标,还是坚持自己的判断,在她走偏时尽力阻挠甚至是劝说她?”
盛书怡仔细思考片刻,最终认真地回答道:“我觉得第二种才是真正的好朋友。”
第133章 盛书怡
小树人的话让盛书怡有些不安,他的好朋友,不就是房东吗?房东做了什么事,让他觉得她“走偏”了?
见小树人没有继续说,对房东心存敬畏的盛书怡也没敢追问,她陪着坐了一会儿,就回了房间。
菲尔德医生到翌日下午才满身疲惫地回到家中。他大概真的累坏了,简单填饱肚子就蒙头大睡,连晚饭都没起来吃,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悠悠醒来。
那位病人的手术很成功,术后事务有专人负责,用不着他操心,精神饱满的菲尔德医生今日神清气爽,连一早阴沉沉的天气都没能影响他的好心情。
餐桌上,一家人做在一起不急不缓地吃早餐,见气氛正好,盛母顺势提出了买房和开店的想法。
菲尔德医生毕竟受过高等教育,思想相当开明,因为家庭环境的缘故,甚至十分欣赏独立自主的女性。要是说他因美貌和浑然天成的气质而对妻子一见钟情,妻子对原则的坚持则让他由肤浅的迷恋转变为对这个女人的欣赏,而后,妻子在处境艰难时表现出的坚强,更让他认定了这是他命中注定的女人。“这儿的房价这两年有上涨的趋势,在这里买房应该是不错的投资,我日后帮你多留意……开店的事可能要麻烦一些,这里多是开了很多年的老店,铺面或许不好找。”
菲尔德毫不犹豫的支持和鼓励让盛母十分感动,她想投桃报李,主动提议道:“趁咱们这几天不忙,抽个空去拜访你的父母家人吧?”
菲尔德医生闻言,满是笑容的脸僵了一下,随即掩饰般地喝了口咖啡,含糊道:“好啊。”
他表现得如此言不由衷,盛母哪会看不出来?她心中一沉,这人当初说捎信给家人说了他们的婚事,不会是骗她的吧?想到这儿,她不由拉下了脸:“你父母不知道咱们的婚事?”她不奢望得到所有人的祝福,但隐瞒实情又是另一回事了,若真如此,菲尔德把她当成什么人了?!一个见不得光的外室吗!
“不,不,辛西娅,你误会了!”深知华夏文化的菲尔德当即就猜到了妻子生气的原因,连忙解释道:“我真的已经将咱们结婚的事告知他们了,不过,只是通知,我的婚事不需要征求他们的同意。我,我的家庭有些复杂……”
原来,菲尔德医生的父亲是一位知名子爵的管家,因工作常年不在家,他自小跟着母亲生活。只是,在他六七岁的时候,他母亲耐不住寂寞有了外遇,被他父亲发现后,索性直接离了婚。他父亲每日多数时间都要跟随在子爵身边,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照顾孩子,菲尔德医生只能跟着嫁给外遇对象的母亲继续生活。“……我母亲是盖文的第三任妻子,他的前两任妻子给他生了四个孩子。他们都比我大,很讨厌我跟母亲……我们之间并不亲密,在考上大学之后,我就很少跟那些人联系了,只偶尔约母亲出来喝杯咖啡。”
没想到看着爽朗乐观的菲尔德竟然有这样坎坷的童年,盛母心中的怒火顿时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隐隐的怜惜和……心疼。“那,有空请母亲来家做客吧?”
“好,我会跟她约时间的。”菲尔德医生很享受妻子此时看向自己的温柔目光。他知道,在妻子心里,他的母亲肯定是那种含辛茹苦养育她的伟大母亲,实际?呵!
他的母亲啊,贪婪虚荣,自私自利,在他很小的时候,小到父亲还没发现她真面目时,她可以为了一瓶香水甚至是一件衣服而动用父亲给的生活费,自己衣着靓丽出去约会玩乐,却将幼小的他丢在脏乱的家中忍受寒冷和饥饿。他见到老鼠忍不住浑身颤抖尖叫出声,在妻子面前丢尽脸面,还不是拜那个女人所赐?天知道,当初饿得奄奄一息的他无力地躺在地上,感觉老鼠在身上爬来爬去时,心里是多么害怕和绝望!
他恨透了那个女人,可他毫无办法,若是不跟着她,他可能会被那个将灵魂和身体都献给主人的父亲送到乡下——在那里,他没办法接受好的教育,没办法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大学,没办法摆脱他可悲的命运!所以,他忍受着那张面目可憎的脸,忍受着那些“哥哥姐姐”的欺压羞辱,忍受盖文的漠视和冷暴力,努力奋斗,直到堂堂正正走出那个“家”门!
他以为,离开了那个永远不想再踏足的地方,就能够展翅高飞。可现实是残酷的。他就读的医学院的多数教授某些观念十分保守,作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他不能留下“冷血无情”连生母都不认的污点,所以,他依然得忍受那个女人,甚至在她咎由自取遭受惩罚时,还要出面为她撑腰!天知道,在华夏那几年没有那张让他恶心的脸出现,他的心情是多么愉悦!
那个像蟑螂一样肮脏恶心的女人,怎么配被他美丽的妻子称作“母亲”?可他不能纠正她,因为,他不想她看到自己这样冷血无情的一面,更不想她看到自己面对那个女人时,是如何愤怒、厌憎又无力!
女儿欢快的笑声将神思不属的菲尔德医生拉了回来,他看着妻子望向女儿慈爱柔和的眼神,心中的暴戾情绪渐渐平息,毫无所觉地跟着翘起了嘴角。看吧,这才是一个母亲该有的模样,多美的笑容啊!
今日难得有空,菲尔德医生准备带妻子女儿去拜访相熟的邻居,当初他决定买下这间公寓,除了公寓本身的吸引力外,跟他好几位同事和朋友也在附近街区住也有很大关系。
“空着手去多不好啊,做点儿什么吃的吧?”盛母想了想,有些拿不住洋人的口味。毕竟,菲尔德这个连一般洋人不敢下嘴的卤猪蹄都啃得欢的人,口味太过独特,实在没什么参考价值。
“就南瓜糕吧,你做的南瓜糕很好吃。”当然,最主要的是南瓜糕可以就地取材,而且简单易做。怕妻子辛苦的菲尔德医生默默想,妻子亲手做的美味,还是自己独自享用比较好。
家里好多食材都没有,好像除了南瓜糕,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盛母没多犹豫,就带着许姐进了厨房。
母亲和许姨在厨房忙活的时候,盛书怡一脸踌躇地坐在沙发上,欲言又止地望着菲尔德医生。
“怎么了,书儿?”
“那个,”盛书怡有些迟疑地说,“刚刚你说的,关于我入学的事,万一我不能通过测试怎么办?会不会给你丢脸?”母亲虽然一直有教她,她也坚持自学,可那些诗词歌赋之类的,学得再好,在这边也没用啊!她在异世界不是没试着自学过那些什么物理、化学之类的学科,可上面的字她都认识,符号却不行了,跟看天书似的,根本看不懂。她又不是个天资聪颖有毅力的,问了小莘姐姐几回,见还是听不懂,就渐渐不再碰那些让她怀疑自己智商的书了。
“不用紧张,你基础不错,再请位家庭教师辅导一下,肯定能通过测试。”
见菲尔德医生对自己这么有信心,盛书怡压力更大了。不过,想到菲尔德医生不知道托了多少人情才给自己争取到这个机会,她怕再纠结下去连累得他也跟着担心,表面上假装破除了心理障碍,很有信心的样子,实际上心还悬着,暗暗下定决心等去异世界见了小莘姐姐,请她帮忙给自己弄些简单易懂的书籍和视频,不管多难,都要啃下来!
香甜的南瓜糕很快就做好了,盛母打包好,在女儿的提醒下,还带了几个香囊当伴手礼,在菲尔德的带领下去拜访住在同一栋楼的几位朋友和同事。
正赶上周末,平日忙着上班的男主人多数都在家陪伴妻儿,而这样的天气,孩子们也懒得出去,也基本都待在家中。
菲尔德的朋友同事和他们的妻子都表现得十分热情友好,只是,盛书怡却觉得不太开心。她觉得,那些人看向自己和母亲的目光让人很不舒服,有审视,有新奇,像是看到了什么新奇“玩意儿”。
大人还能克制,小孩子就直接多了。有个叫杰西卡的小女孩儿直接开口问:“你为什么长得跟我们不一样?你是怪物吗?”虽然被她的父母及时制止了这样不礼貌的行为,可话已经说出口,造成的伤害和尴尬想要抹除,就不那么容易了。
菲尔德医生没想到情况比他想象中还要糟,满脸歉意地对妻子和女儿说:“早听说这个街区十分排外,没想到情况会这么严重,那孩子,恐怕是真的第一次见到外国人。”
“没事,我知道她没有恶意,小孩子懂什么,感到好奇就问,没什么奇怪的。”见菲尔德医生小心翼翼的样子,盛母失笑道,“你别小瞧我们娘儿俩,我们还能跟个孩子较真不成?”
第134章 盛书怡
大人是不会跟孩子较真,可谁家的孩子谁心疼,盛母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她,却不希望女儿承受那样让人倍感羞辱的目光。因此,在女儿跟那个叫姚蕴的女孩儿相约的那天,盛母借口不放心女儿独自出门,也跟着去了。
盛母原本是打算在附近买房的,可经过几日的了解,彻底感受到这里排外的气氛和邻里之间的冷漠后,她犹豫了。这里房价升值潜力再高,住着不舒心也白搭,像唐人街那样国人聚居的地方,或许会好很多吧?
可是,现实让盛母失望了。唐人街不仅不像她想象中如世外桃源一般庇护着华夏人,反而比她曾坐车路过的京城最危险混乱的街道还要糟糕。要说在肯辛顿区,她仅仅感觉到心里不舒服,而在这里,她则有种深深的危机感,仿佛下一秒,他们母女二人就会丢掉性命。
“盛太太,盛小姐……”
如同被毒蛇盯上的惊悚感顿时消失了。盛家母女俩对视一眼,擦了擦手心的冷汗,暗暗松了口气。
“抱歉,小的来晚了。”来接人的是姚家三哥身边的人,之前在船上时,盛书怡经常看到他跟进跟出。
这人长了一副凶相,盛书怡一直有些怕他,可这会儿,见着他却像是见到亲人似的,别提多亲切了。“没事,是我跟母亲来早了。”
“吓坏了吧?”这个被人称作力哥的男人却不像表面上看上去那么难以接近,很会跟人聊天。“这儿有些乱,你们日后过来玩,一定要先知会我们一声,没有男人陪伴的女人,在有些吃相难看的人眼中就是待宰的肥羊……”
听了力哥一番话,盛家母女才算明白。原来,这片儿说是唐人街,其实也有不少亚洲其他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的人,甚至很多都是偷渡过来的,而且各种势力混杂交错,有人罩着还好,若是新来的,遇到小偷小摸都是幸运,特别是女人,若落到那些心狠手辣的人手里,丢小命都是轻的,就怕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力哥的话吓得盛母出了一身冷汗,果断放弃了在这边购房的想法。歧视就歧视吧,总比随时丢掉小命,甚至是落得个生不如死的下场强!同时,她也暗暗庆幸,也更加感激菲尔德,若不是他,或许他们娘儿仨就这么冒冒失失地一头扎进了这个火坑!
大约是水土不服的缘故,几日没见,姚蕴看上去瘦了不少,脸色也不大好看。好在,精神还算不错,憋了好几天的她终于见到了好朋友,人也高兴得很。
“喏,许姨亲手做的,馅儿饼和疙瘩汤,赶紧趁热吃。”盛书怡连忙将饭盒递过去。
“好香哇,谢谢盛姨小书,回去别忘了帮我谢许姨……”姚蕴想死了家乡的饭菜,可这回跟过来的女仆不擅厨艺,请的厨师做不地道,街上的小饭馆儿又都是她吃不惯的南方菜系,这段时间可把她给难为坏了,连做梦都想念府中大厨的手艺。
盛书怡拉着母亲坐下,心中暗想,她偷偷往里掺了不少异世界中含有灵气的湖水,还有许姨的手艺加成,不好吃才怪呢!
姚蕴吃一口馅儿饼喝一口疙瘩汤,不多会儿,一个馅儿饼加大半碗疙瘩汤就下了肚。见保温桶里还有不少,她不等一旁伺候的女佣动作,就自个儿添了一碗,拿了一个馅儿饼继续吃。
又是一番狼吞虎咽,只是等碗空了,准备再添第三碗时,姚蕴一抬头,发现桌上的保温桶不见了!她猛地抬起头,见盛姨和小书看着她捂嘴笑,不好意思地红了脸,不过还是厚着脸皮问:“保温桶哪儿去了?”
“你哥怕你吃太多伤了肠胃,提走了。”看这姑娘吃东西的可怜相,盛母忍不住心生怜惜。这孩子跟自家闺女一样大的年纪,身边没个长辈看顾,连点儿合胃口的饭食都吃不着,也是可怜。
姚蕴想发脾气,可顾忌盛姨和好友,终究还是忍不住了。哼,什么担心她,她那个铁石心肠的三哥才不会这么体贴呢!别以为她不知道,那个家伙肯定是馋了,弄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抢走了她的饭!
好在,小姑娘本身食量就不大,最近又饥一顿饱一顿的饮食不规律,两碗疙瘩汤加两个馅儿饼已经是极限,气没一会儿就消了。
“……对了,盛姨,我听小书说您想购房租店铺,就请我三哥帮忙打听。昨儿才得到消息,那个街道英文名字老长,我忘记叫啥了,反正离你们现在住的地方只有几条街的距离,说是联排小楼,独门独户,还有小花园,我们家也准备买一套……”
聊到房子,今天天气不错,姚三哥也正好有空,几人一商量,就决定当即出发去看房子,就当一起出门散心了。
“……听说战争的时候这里被轰炸过,很多建筑都毁了,索性推倒重建。”姚三哥轻声对盛母详细说着这里的情况,“我打听过了,这里房价不便宜,住进来的多是中产,也有少数外国人,不用担心治安。而且交通便利,附近又是繁华区,不愁租不出去……”
盛母其实已经被说动的,亲眼去看了后,更是恨不得立刻付款买下。不过,她出门没带太多钱,而且买房子不是小事,就算她花的是自己的钱,可于情于理,也应该跟菲尔德商量,只好暂且忍住。
“有空去找我玩啊,那个国家公园就在我家附近,到时候咱一起去游玩……”转眼间天色就晚了,到了分别的时候,盛书怡依依不舍地跟姚蕴道别。
见两个女孩儿依依惜别,凑在一处说着什么悄悄话,盛母趁机向姚三打探白五少的事。“那个白五少,最近还好吧?”即使所有条件都对得上,可盛母总觉得事情太过凑巧和匪夷所思,一直对那位白五少是不是小宝心存怀疑。只是,想到今早出门时,许姐满含期待的眼神,她心软了,决定暂且不管那么多,就当那人是小宝吧。
“一切顺利,白家当家当选总统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估计过不了几日消息就传过来了。许姨的事儿……我怕不小心泄露了消息,暂时还没跟人说,等抽出手来,我会亲自跟大哥说……”
盛母不知道眼前一脸诚恳的年轻人打的什么主意,横竖他们棋差一招,不小心被人兜了老底,不管姚家人打什么主意,他们都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怕盛家母女俩单独回去出什么事,姚三让力哥亲自开车将他们送回家。
不过,盛母想买些食材回去,在他们住的那条街的街角处下了车,没让力哥把他们送到家门口。
这几日盛书怡没少陪母亲和许姨出来买东西,早习惯了小摊老板及行人异样的眼神。或许是看得多了也就习惯了,这回,水果摊的老板没再像往日般趁他们不注意盯着他们猛看,不仅破天荒地主动同他们搭话,还热情地介绍新进的水果。
在母亲挑着水果跟水果摊老板聊天的时候,盛书怡提着装着食材的纸皮袋乖乖站在一边等着。她见行人没有再用异样的眼神瞅他们,就大着胆子四处望。说实话,虽说已经在这里来回过好几次了,可因为总被人当成稀有动物围观,盛书怡都没好好看过周围,如今一认真看,感觉像是到了个陌生的地方,新奇极了。
盛书怡眼神儿好,她打眼一扫,就发现对面路口不远处咖啡厅玻璃窗前坐着的男人,好像是菲尔德医生。他看上去很愤怒,正跟对面只能看到背影的人争吵着,拜异世界养出来的绝佳视力所赐,盛书怡甚至能看到他眼中怒到极致的凶光。
很快,菲尔德医生对面的人站起了身,随即走出了咖啡厅。盛书怡终于看清了那人的面貌,是个虽上了年纪,但风韵犹存的女人。她慢悠悠地走着,手上提着报摊杂志上刊登的最新款名牌包。
紧接着,菲尔德医生快步追了出来。他对那女人说了些什么,给了她一沓钞票,随即快步离开了。
“书儿,看什么呢?”
母亲的声音拉回了盛书怡的注意力,等她再往对面看时,已经没有了菲尔德医生的身影。
“娘,你心情很好吗?”盛书怡没跟母亲说她看到的事儿,见母亲很高兴的样子,顺势转移了话题。
“嗯。”盛母确实很高兴。她嘴上说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可实际上,谁会愿意生活在被人当成异类的环境里?如若不然,她之前也不会生出在唐人街购置房产的想法了。而如今,水果摊老板态度的变化,让她看到了希望。或许,洋人也跟当初她第一次看到金发碧眼的人似的,那样失礼的举动没有恶意,只是单纯好奇而已。或许,那些人新奇不了多久,等看习惯了,就不会表现得让他们无所适从了。
第135章 盛书怡
买房那天,盛书怡没有跟着去,目送母亲和菲尔德医生离开后,跟许姨聊了会儿天,就回房看书了。这些书是菲尔德医生买给她的,说是这边的教材。她没有上过一天学,只好从小学的课本开始看起,母亲和菲尔德医生怕她受不了异样的眼神,决定等家里人无力辅导,再请家庭教师。
为了练习口语,这些天盛书怡都坚持用英语跟家人交流,进步可谓神速。只是,到底不是母语,说得越来越溜儿,可在阅读和书写方面,还很生疏。因此,盛书怡连小学教材看起来都颇为吃力。
不过,她有秘密武器。
这不,回到房间后,盛书怡拿着一本书进了异世界。
“小霸王老师,我来啦!”没错,她有知识储量逆天的人工智能当私教!
占了大半个墙面的白色屏幕出现了一个黑板,随即,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二次元卡通小人出现在了黑板前。“咳咳,请同学们坐好,现在,开始上课……”
好吧,这家伙为了“玩儿”得开心,特意设计了个虚拟教室,觉得只有盛书怡一个学生太冷清,还为她找来几个“同学”。
盛书怡端端正正地坐在影音室无比舒适的座椅上,目不斜视地望着“黑板”。而在她的身边,被强拉过来的几个家务机器人也老老实实地坐在座位上,摆着一张生无可恋的脸,望着黑板发呆。
一节历时四十五分钟的标准课时结束后,盛书怡出去活动十分钟。不知道小树人是怎么让小霸王那个超级洁癖屈服的,原本白得刺眼的飞船外壳被涂成了色彩绚丽的彩虹,还建了滑梯和爬藤,盛书怡虽然不是小孩子,可也喜欢玩这样幼稚的游戏,自这些东西建成,每回过来都要痛痛快快玩儿上一阵。
叮铃铃……
盛书怡听着响亮的铃声飞奔回了影音室,见小树人也来了,冲他眨眨眼,连忙坐回了座位上。没办法,小霸王入戏太深,尤其喜欢扮演严师的角色,上课时间若是敢交头接耳,别说她了,就是房东大大也得吃挂落,被骂个狗血淋头!
“呀,小君,又带好吃的过来了?”结束一上午的课程,盛书怡跟小树人正准备去木屋那边找点儿吃的,没想到正碰上刚过来的历君娥。
“赶紧去洗手,马上就好了。”历君娥自力更生几年,厨艺也越发好了,“今儿到山里挖灵药,碰上两只灵鹿干仗,捡了个漏,这么大块肉是从那个肥鸟嘴里抢来的……”
三人忙活着摆好桌,冷莘才踩着饭点儿过来。她这些天被追求者猛烈的攻势搞得焦头烂额,自个儿心思也是摇摆不定,一会儿觉得既然对那人没感觉,就不要勉强自己;可看到那人所表现出来的热情和诚意,又有些犹豫。身边的朋友都成双成对,连信誓旦旦说要单身一辈子的汪黎都有了新恋情,每回大伙儿一起去聚餐或是旅游,只有她一个人形单影只,都快成为那两对情侣的专用跟拍摄影师了!特别是节假日,怕让朋友们为难,只好自个儿窝在家里,心里怪不是滋味儿。
偶尔夜深人静时,冷莘会忍不住反思,自己是不是太理想化了?哪有那么多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的感情?感情需要时间培养,或许,给别人也给自己一个机会,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只是,每当想妥协的时候,内心深处似乎总是传来不甘的声音。
无法忽略内心的不甘,也没办法抗拒追求者炽热的爱意,盛书怡觉得自己快要把自己逼疯了。
“小莘姐姐,最近很忙吗?很少见到你过来诶~”
“还好。”来到这儿,冷莘果断抛开那些折磨得她心力交瘁的矛盾和纠结,尽情享受跟朋友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最近清泉村争取到了跟电视节目合作的机会,好像是明星真人秀之类的,村里最近多了不少人,除了节目组外,还有跟着明星跑来的粉丝,整天闹哄哄的,我得待在收容所看着,免得猫猫狗狗们受惊或是胡乱吠叫影响人家拍摄。哦对了,听汪臻说收容所也是取景点,说不定我也能上电视呢……”
小霸王不愧是拥有海量数据库的智脑,不仅知识储量丰富,讲课技巧高超,还很会因材施教,盛书怡自学或是由母亲或菲尔德医生辅导着每天只能学几个知识点,可到了异世界,一天下来,能轻轻松松学半本书,还能顺利通过由小霸王亲自出的考题。
在异世界效率高,可也是真累,一整天紧绷着精神,脑子时刻处于高速运转中,真不是盛书怡这样资质一般的人能承受住的。所以,她不敢来得太频繁,每隔几天一次,免得用力过度一个不小心厌学。
这天,母亲受到新交的朋友的邀请,跟许姨一起早早出了门,盛书怡原本打算待在家里看书,可走到玄关,无意中看到菲尔德医生的钱夹在桌上放着。她跑到窗边张望了一下,见菲尔德医生刚走出公寓大门,挥着手喊了好几声,可菲尔德却完全没有听到,脚步匆匆地离开了。
盛书怡犹豫了一下,想着不带钱夹,可能连坐车的钱都没有,等菲尔德发现,说不定还要大老远回来取,他说今天有会诊,万一因此而贻误了病情就糟了,索性自己这会儿也看不进书,就急匆匆换了鞋子,拿着钥匙和钱夹跑出了门。
等盛书怡到了楼下,已经看不到菲尔德医生的身影了。不过,她大概知道他平日去医院的路,就循着记忆小跑着追过去了。
习武的效果格外显著,如今盛书怡身体健康,跑得也比一般人快,很快就远远看到了菲尔德医生的背影。只是,她还没来得及开口喊,就见菲尔德快走几步,闪身进了一个阴暗的小巷子。
“他今天不是有会诊吗?那里,好像不是走向医院的路吧?难不成时间来不及了抄小道?”盛书怡心里乱七八糟地猜测着,脚下却没有丝毫停歇,快步跟了上去。
“啊!”
听到一声短促的惨叫,盛书怡下意识飞奔了过去。
“你!”看清楚眼前的景象后,盛书怡被吓得瞪大了眼睛,捂住了嘴。
“你怎么来了!”菲尔德医生比盛书怡更惊讶,明明详细计划了很久,在脑中演练了无数遍,可他此时却慌得连手中的手术刀都险些拿不住。
染血的木棒,被打晕的女人,带着橡胶手套的手上拿着锋利的手术刀……看到这儿,不用多问,盛书怡就能大概猜到发生了什么!
“你疯了!”
“不,不是,我……”
盛书怡比一般人耳朵灵敏,没等惊慌失措的菲尔德医生反应过来,她一个健步冲上去,压低声音说了句“闭嘴!”,随手捡起木棒,快速拉着他到了暗巷深处堆积的杂物后。
果然,不多会儿,巷口传来了脚步声。
盛书怡透过缝隙往外看,见那人看到躺在地上的女人后,先是被吓得惊叫了一声,随后,神色紧张地往四周看了看,见没有人,捡起那女人的包就跑,很快就消失在了巷口。
盛书怡跟菲尔德医生依然躲在杂物堆里,没有动弹,直到再次有人走过这个暗巷,发现倒地的女人后大叫起来,引来了不少人,有热心人将昏迷不醒的女人送去医院,巷子再次恢复平静后很久,两人才悄悄走巷子的另一头,悄无声息地离开。
盛书怡趁菲尔德医生心神恍惚,将那根沾了血的木棒送去了异世界,紧急呼叫房东,确定没有留下明显的痕迹,才放下悬着的心。
一路上,盛书怡没有开口,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国家公园。
而跟在她身后的菲尔德医生,也一直缄口不言,保持着沉默。
许久之后,菲尔德有些颤抖嘶哑的声音才幽幽响起。“她是给我生命的女人,可我恨她,恨不得杀死她!”
盛书怡攥着钥匙和钱夹的手猛然一紧。
“……我不想的,真的,我本来打算继续忍耐的,可是,那个贪婪无耻的女人,勒索我还不满足,竟打上了你母亲的主意!有她在,我的生活永远都会蒙上一层阴霾,她不会放过我,会像很久以前一样,肆无忌惮地跟我要钱,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那也没必要……”盛书怡说不下去了,那可是杀人啊,明明菲尔德连看到老鼠都吓得脸色煞白,如今竟然敢杀人!
“我早晚会被她逼疯,与其忍无可忍地等到那一天跟她同归于尽,不如趁现在还清醒,让她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这个世界!”菲尔德医生神经质般地喃喃着,眼神木呆呆地望着不远处的湖面。
盛书怡知道自己此时该痛骂他一顿,可她终究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儿,心神不宁的她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发了会儿愣后,像是想到了什么,猛地站起了身。
第136章 盛书怡
“她被救醒后会不会起诉你?”不说这段时间相处产生的感情,就是单从现实状况看,菲尔德医生出事,对他们也绝对不是好事。
事到如今,盛书怡可不相信什么“人性本善”,若是没有菲尔德医生做后盾,若不是合法的菲尔德太太,即使在号称学者科学家聚居的社区定居,他们三个身负巨款的女人,恐怕遭受的也不仅仅只是异样的眼神了!
“她没看见我。”菲尔德医生愣了下后连忙小声说道。为了达成目的,他不仅做了详细计划,还暗中打听那人近几日的动向,经过反复思量推演,才选定今日在那个小暗巷下手。只是,百密一疏,他做梦也没想到,因为心神不宁而不小心落在桌上的钱夹,竟引起了这么大的变故。
盛书怡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了一些,不过,想到菲尔德恨得都要亲手杀母了,想必这对母子之间关系不会太和睦。人出了事,最先怀疑的不就是跟自己有矛盾的人吗?想到这儿,盛书怡接着问:“那,她会不会怀疑你?”
“就算怀疑,她也不敢闹大。”见书儿疑惑地看着自己,菲尔德医生难堪地垂头看着地面,低声说,“她,养了一个情夫,一个好吃懒做的小混混,还染上了毒,去暗巷是为了买违禁品讨好那人……”
盛书怡当即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怪不得菲尔德医生有恃无恐,原来,不管是违禁品还是出轨,都会让他母亲对受袭的事儿三缄其口,因为,如果真闹到了警局,这些她想要隐瞒的东西,是无论如何都瞒不住的!
这下,盛书怡终于彻底放下了悬着的心。这事儿若是冷莘遇着,接受过正统教育的她就算因为感情和现实原因偏向于菲尔德,但无论是什么原因,试图谋杀终究是不可原谅的行为,她一时半会儿绝对无法释怀。盛书怡却不同,实际上,可以称作是被在后院关大的她,是非观念非常模糊,不能与常人同日而语,甚至在面对事关她跟母亲、许姨的切身利益时,她可以选择性地忽视很多东西……
“回家吧。”盛书怡匆匆出来,穿得有点儿少,刚刚精神紧张出了一身冷汗,感觉身上又湿冷湿冷的,十分难受。她用冰凉的手摸了摸有些发烫的脑袋,有些恍惚地想,回家后赶紧去异世界养几天,等没事儿了再出来,不然母亲跟许姨该担心了。
刚刚光顾着追菲尔德,盛书怡没注意到今日格外空旷的街道,在回去的路上,直到走到公寓楼下,都没看见一个人影,不由有些奇怪地问:“今儿什么日子?怎么街上一个人影都没有?”
“有球赛,都去看球了。”菲尔德医生看上去已经恢复了平静,可熟悉他的人,依然能感觉到他此时低沉的情绪。在电梯里,他欲言又止地看了盛书怡好几眼,直到进了家门,才忍不住开口道,“别告诉你母亲,好吗?”
盛书怡去厨房倒了杯热水,捧着冰凉的手心里,望着他说:“家人不就是一起分享快乐,一起承担痛苦吗?娘很坚强,我觉得你应该主动坦白。”
见菲尔德医生脸上露出似喜似悲的神色,一脸颓然地坐在了沙发上,盛书怡捧着杯子上了楼。刚刚在外面还不觉得,如今到了封闭的空间,想到刚刚菲尔德医生差点成功做下一起谋杀案,她突然感觉心里毛毛的,不太敢单独跟他呆在一处。
回了房间后,盛书怡将茶杯放在桌上,想了下,终究还是小人之心地反锁了房门,才去异世界。
她原本不想吃药,准备跑跑跳跳多出些汗,看能不能扛过去。可事实证明,她太高估自己了,就算这段时间身体健康了不少,也抵抗不了病魔的侵袭,没多久就烧得受不了了,果断吃了退烧药,回房间蒙头大睡。
这一觉不知道睡了多久,等盛书怡再度醒来时,外面已经下起了大雨。她肚子饿得厉害,烧虽退了,可不知道是睡太久了还是吃退烧药的后遗症,头懵懵的,像是被人敲了后脑勺,有些钝疼,很不舒服。
外面雨势不小,屋檐下、客厅里,有不少躲雨的动物。盛书怡站在二楼围栏边往下看,为了躲避小霸王强制上课的野蛮行为,而主动要求留在木屋服务的家务机器人小木,正不厌其烦地追着被淋湿毛发的小动物擦毛烘毛;小树人“左拥右抱”,窝在挤满沙发的毛茸茸堆里看电视;一边的地毯上,小君一手撸猫一手揉狗,乐得没边儿;就连最近有些忙的小莘姐姐,都盘腿坐在厚厚的地毯上,神色安然地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盛书怡感觉自己的心一瞬间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烘烘的,赶走了身体的不适,也驱散了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笼罩在她心头的阴霾。
“睡醒了?好点儿了没?”自从有了小霸王后,他们之间就没了秘密,特别是房东潜心研究后连通了木屋和飞船的网络,那个家伙更是来去自如,对这里发生的一切了如指掌。
“好多了,应该退烧了。”沙发被毛茸茸占满了,没地方坐,地毯上也横七竖八摊着一只只,盛书怡只好抱起一只睡死的,挪个空挨着小莘姐姐坐下,将那只睡得四脚朝天的肥喵轻轻放在了膝上。
冷莘伸手试了试她脑门儿的温度,见确实退烧了,才放下心。
盛书怡不是个藏不住话的,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朋友的她,有些事又不好跟长辈说,她都是暗暗藏在心里的。可看到这些情同姐妹的室友,她的倾诉欲好像格外强烈,忍不住将今天发生的事讲了出来。
就连经常进山跟灵兽死磕的历君娥都大吃一惊,更别提活在法治社会的冷莘了。看过不少悬疑小说和影视剧的两人对视一眼,脑子里不约而同地闪过了“变态杀人魔”“连环杀手”“杀人医生”等让人不寒而栗的弹幕。不过,随着盛书怡的讲述,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都弄清楚后,两人又不由对菲尔德医生同情不已。碰上那样一个妈,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不过,两人对此事的观点格外一致。“不管是什么原因,不管有没有成功,动过杀人念头,甚至还差一点谋杀成功的人,心理状态绝对异于常人。”
“是啊,连亲娘都下得了手的人,想想就可怕!”历君娥到底是接受“父母恩,大于天”思想长大的,在她看来,对父母下手的人,不管有什么理由,都是不可原谅的。
冷莘却想得更多:“我觉得这事儿还是要看你母亲怎么想,他们毕竟已经结为夫妻,不能说走就走。不过,你得多上点儿心,别对那个医生太不设防。有那样的母亲,做出那样的事,说明那个医生心理状态不太正常,说不定有再次爆发的隐患,若是哪天疯起来伤到你们怎么办?”
盛书怡听得心里沉甸甸的,之前她被菲尔德可怜兮兮的样子蒙蔽了,根本没想这么多!是啊,他能狠下心对生母下手,万一哪天自家娘儿仨不如他的意,他说不定也会向他们下手啊!而且,仔细想想,若真是因为钱的缘故,不想给,不给不就行了吗?有必要铤而走险去谋杀?
想到这儿,盛书怡捂着狂跳的心,连忙将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
“这个说不准,”冷莘也有一双不合格的父母,很能理解菲尔德医生的心情。“钱可能只是一个导火索,那个菲尔德可能压抑太久,忍不住爆发了。”
盛书怡仔细回想了下,好像在她很小的时候,那段时间母亲还没完全斩断对那个男人的感情,经常一个人暗暗流泪,她当时就特别恨那人。恰好当年春节,那人匆匆回府了一趟,没有特意去她们母女住的院子看她,可却在正院机缘巧合碰了一面。当时,她不知道怎么想的,趁人不注意悄悄躲在假山里,等了很久,在那人路过的时候,拿了一块儿对当时瘦瘦小小的她很大很重的石头砸了下去。只可惜,她当时身体太过虚弱,别说砸到人了,连扔都没扔多远,那人听到响声回头看了看,还以为是假山脱落的石块儿掉了下来!
或许,菲尔德如今就像当初的她一样,怒到极致失去了理智,才会做出这么极端的事来吧?
“那就好,只要他不是那种心理变态的杀人狂魔,我就放心了……”
满屋子的猫猫狗狗,实在不是能安心吃东西的环境,盛书怡去厨房冰箱拿了一保鲜盒糕点和一大杯水果捞,跟做贼似的跑上二楼,躲在房间吃光了擦干净嘴,才出去。
在房间躺着看了会儿书,隐隐听到楼下的动静,盛书怡连忙开门下了楼。“娘,姨,你们回来了!”
“嗯。”盛母对女儿笑了笑,才疑惑地看向菲尔德医生。
她记得菲尔德说今天有会诊,还说可能今晚不一定能回来,可如今在家,人还看上去疲惫不堪的样子,着实奇怪!
第137章 盛书怡
见母亲跟菲尔德医生回了房间,盛书怡迟疑了下,最终还是没有悄悄跟过去偷听。不管遇到了怎样的奇遇,在她心里,母亲始终是最厉害的,菲尔德医生选择了坦白,她相信,母亲会想出好的解决办法,一切都会往好的方向发展。
见许姨去了露台,盛书怡连忙跟了上去。
异世界含有灵气的湖水确实对植物有一定的效果,他们来这么多天没见过几回太阳,可种下的菜籽发芽率却相当不错,放眼望去,黑褐色的土壤上一片小绿芽,看上去赏心悦目极了
“姨,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玩得开心吗?”这还没到中午呢,盛书怡原本以为母亲和许姨会在主家吃了午饭才回来。
“挺好的,就是听不太懂她们说的话。”许姨不比盛母小时候念女学专门学习过英语,再加上年纪大了,学东西没年轻人快,如今只能听懂简单的日常用语。
“多练多说,用不了多久就熟悉了……”盛书怡主动拿起浇水壶去灌水,实际抽空去异世界弄了些湖水掺进去。菜种发芽只是第一步,离长成收获还要很久呢,可不能掉以轻心,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出芽率!
“……你娘跟那些夫人聊天的时候,听说咱们华夏新一届总统上台了,就是那家姓白的,说很得民心,手段也厉害,京城乱了几天就恢复了平静……”相比于半信半疑的盛母,许姨却对白五少可能是自家儿子的事坚信不疑。因为儿子的缘故,她虽然没接触过白家人,却十分感激他们,听那些贵妇说白家的好话,她也跟着高兴。
“是吗?那就好。”看许姨那开心的样子,盛书怡哪忍心泼她冷水?“国内局势稳定了,姚家三哥应该很快会跟他大哥联系,到时候,说不定就能跟联系上白五少。”
“我知道他活得好好的就满足了,联系不联系的,也没什么要紧。”许姨连连摆手,怕盛书怡专门打电话去催,还特意嘱咐她别操心。
盛书怡看着许姨略有些躲闪的眼神,突然福至心灵,想到,或许,许姨也不是那么确定。可是,她太希望儿子活得好好的了,所以才一方面表现出十分笃定的样子,另一方面却有些抗拒联系……或许,她怕自己再次失望吧!
侍弄了小菜圃,盛书怡又跟着许姨进了厨房,帮忙择择洗洗,免得许姨一个人忙不过来。许姨原本不允许她做这些,可想到她可怜的书儿不再是富贵人家的娇小姐,在这洋人的地界,也不知道日后能不能找到靠谱的佣人,若是将她养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那才是害她呢!所以如今,她不仅不阻止,甚至还会有意识地教上几道拿手菜。
一直到开饭,盛母和菲尔德医生才走出房门。
盛书怡偷偷瞅了一眼,见母亲面色还算平静,只是偶尔看向自己的目光,带着掩饰不了的担忧。
母亲的反应在盛书怡的预料之内,她就知道,像母亲这样坚强睿智的人,没什么能难倒她。当然,在她心里,自己还是个孩子,恐怕她最担心的,不是菲尔德医生会不会出什么事,而是自己可能因为亲眼目睹了这样可怕的事,心理承受不了吧?
可对于菲尔德医生的反应,盛书怡就有些看不懂了。他一反之前的疲惫、颓丧,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似的,看上去十分精神。最怪异的是他看向母亲的目光。要说之前是饱含柔情的爱意,如今看上去,倒像是夹杂着爱意的倾慕,以及……依赖?
对,就是依赖!盛书怡豁然看来,这副让人看着忍不住起鸡皮疙瘩的姿态,不正是她在异世界看到的影视剧中演到英雄救美的桥段时,美女看向英雄的眼神吗?
WTF!人高马大的菲尔德医生做出这副小鸟依人的姿态,真是……辣眼睛!
感觉眼睛十分不适的盛书怡索性眼不见为净,低下头专心吃饭,反正看样子母亲跟菲尔德有了应对办法,剩下的事,估计就不用她多操心了。
饭后,盛书怡在露台散了会儿步之后,上楼回房准备午睡。
只是,她刚躺下没一会儿,母亲就进了屋。
“娘,上来吧,你好久没陪过我了……”以前就算分床睡,母女俩也是隔着一道套间门,不用大声喊都能聊天,跟住一间屋没什么两样。而如今,母女俩一个楼下楼上地住着,盛书怡最初几天很不适应,却懂事地没有吭声。大约是被今日发生的事刺激到了吧,她看到母亲,突然很想窝在她温暖的怀抱里。
盛母心疼得不行,将披肩随手放在床边的小沙发上,躺进被窝,将女儿搂在了怀里。天知道,当她听到菲尔德说到女儿撞见了那么可怕的事时,多想一个巴掌狠狠扇在他的脸上!她可怜的女儿,自小连杀鸡都没见过,今日竟亲眼目睹了谋杀现场,还要强忍着恐惧帮那个胆小懦弱的男人收拾烂摊子!
可终究,还是理智占了上风。她不仅不能对精神濒临崩溃的菲尔德恶言相向、拳打脚踢,反而要柔声细语地安抚他,甚至于,她不得不趁虚而入,以此加深她跟菲尔德的感情,好让他们母女三人日后能够更安稳些。
“书儿,对不起,娘对不起你……”她的书儿明明是大家嫡出长女,可因为她这个无能的母亲,却沦落到如今背井离乡,小小年纪就见到如此丑恶之事的境地!都是她没用,若是她能抓住那个男人的心,若是她能在李家站稳脚跟……
“娘,我一点儿都不怕,真的,菲尔德只是打晕了那人,我拉着他躲了一会儿,又抄小道去了公园,之后就回家了,真没看到什么血腥的画面。”盛书怡窝在母亲的怀里,声音不自觉变得软软糯糯。
“嗯。”盛母趁女儿不注意抹掉了眼角的泪。事到如今,多说无益,她唯一能做的,只是想方设法给女儿更好的生活。至于其他的,就放在心底深处吧!
见母亲没有跟自己说解决办法的意思,盛书怡也没敢多问。母亲本就心疼她,若是她一直揪着那事不放,恐怕母亲心里会更加不好受,甚至会迁怒到菲尔德身上,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
母亲的怀抱温暖又让人安心,盛书怡不多会儿就甜甜睡去。等她醒来时,身边已经没有了母亲的身影。
屋子里不算太冷,被窝里更暖和,盛书怡懒懒地躺着不想起床,就从床边小几的抽屉里拿出一本书,撑着下巴趴着看。
笃笃笃……
“请进。”见许姨捧着一杯香味浓郁的热可可进来,盛书怡忍不住笑眯了眼。这玩意儿是她至今为止不反感的洋人食物之一,不仅闻着香,喝着也美味,特别是在冷天,热热的一杯下肚,有种说不出的满足。
喝了一口,盛书怡才问许姨:“家里来客人了吗?”刚刚在许姨开门的一瞬间,她听到了陌生的说话声。
“嗯,好像是医生的亲戚,我没听大懂他们在说什么。”许姨拿起她带过来的针线筐,一边跟盛书怡说话,一边做起了香囊香包。虽说洋人不懂什么刺绣,可她觉得,在上面绣些花啊草啊的,总比光秃秃的强,趁现在香铺没开业多绣点儿,免得日后她跟小姐两人忙不过来。毕竟,这里可不好找绣娘。
盛书怡闻言神色一变,幸好许姨正低头绣花,没注意到她的异样。上午刚出了事,下午就有亲戚上门,未免也太巧了吧?莫非,事情败露了?亦或是,菲尔德的生母破罐子破摔,铁了心要跟儿子“同归于尽”?
盛书怡胡思乱想着,很想出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可想到母亲,终究还时忍住了。
在这洋人的地界,许姨最满意的大概就是屋里的暖气了。不用时不时添柴,不用担心柴不够烧,甚至都不用坐在炕上,人就暖暖和和的,当真舒坦。
坐立不安地忍了好一会儿,估摸着楼下的“客人”该走了,盛书怡才假借上厕所的借口出了门。站在围栏边往楼下一看,空无一人,盛书怡疑惑地下了楼,正好见穿戴整齐的母亲跟菲尔德一副要出门的装扮。
“琼斯夫人醒了,我跟菲尔德去医院探望她,若是晚上不能及时赶回来,跟你姨按时吃饭,不用等我们。”任由菲尔德殷勤地给自己围上羊毛围巾,盛母温声叮嘱着女儿。
“好,娘,我知道了,早点儿回来啊……”
目送母亲和菲尔德出了门,盛书怡才放心回房间。她虽对菲尔德那个不称职的母亲没什么好感,可听到她醒来的消息,还是暗暗松了口气。不管是十恶不赦的坏蛋,还是做尽善事的好人,终究是一条人命。
而且,就算知道事出有因,可若是菲尔德手里真沾上一条人命,盛书怡觉得不仅自己,就是母亲,恐怕也会对他心存芥蒂。而他们又是登记公证过得合法夫妻,闹起来,还真不好办。
第138章 盛书怡
听说那位未曾谋面的婆婆醒来的消息,盛母也暗暗大松了口气。正像盛书怡猜想得那样,别看她上午表现得那般镇定,甚至还对菲尔德温声细语地劝慰安抚,可若菲尔德手上真沾有一条人命,不管是什么缘由,她都不会带着女儿跟这样一个危险人物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午休时,伴着女儿平缓的呼吸声,她却没有丝毫睡意,在拉上窗帘的昏暗房间里,她想了很多,其中就包括如果那女人没有抢救回来,她如何跟许姐一起带着书儿顺利脱身。
“我一个人可以的。”菲尔德医生穿着深灰色的呢大衣,头上戴着一顶爵士帽,衣冠楚楚,身姿挺拔。黑色爵士帽下是一张精致俊美的脸,白皙的皮肤被突然变天的冷风吹得发红……无论怎么看,都能称得上是风度翩翩,一表人才。只是,远观还好,若是凑近了听到他的说话声,肯定要忍不住打哆嗦。没办法,任谁听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脸扭捏地对比他矮上一头的女人撒娇发嗲,恐怕都会受到惊吓的。
男人身边纤细温婉的女子却一副再正常不过的神色,甚至还安抚般地握住了男人的大手,低声说:“到医院后莫要冲动,一切有我。”
晚上,母亲和菲尔德果然没有在饭前及时赶回来。盛书怡跟许姨吃了简单的晚餐,一起坐在壁炉旁边聊天边等待。只是,直到她不小心睡着前,都没等到母亲的身影。
翌日,盛书怡在自己温暖的房间里醒来。她惦记着昨天母亲去医院的事儿,顾不得留恋温暖的被窝,一清醒就赶紧起身穿衣,随意拢了拢柔顺的长发,就匆匆下了楼。
“汪汪……”
“咦?”盛书怡还以为自己幻听了,可很快,幼犬脆生生的吠叫又在她耳边响起。
“早啊书儿。”活力满满的菲尔德脚步轻快地走出房间,向厨房走去。
“早。”见菲尔德这状态,盛书怡心放下了大半。“艾伯特,你有没有听到小狗的叫声?”
“哈哈,本来想给你一个惊喜的,没想到这么早就被你发现了!”菲尔德示意女儿往客厅那边看。
盛书怡不仅听力敏锐,眼力也是一等一的好,她很快就发现了地毯上那小小的一团。“哇,小狗!”
听到女儿的惊呼声,盛母从厨房走了出来,满脸笑容地看着女儿惊喜地奔向那只小狗。在女儿七八岁的时候,有只野猫误入他们母女所住的院落,小姑娘乐得跟什么似的,连着好几日都很精神,饭都多吃了几口。只是,那只野猫不恋家,没待几日就悄无声息地走了。
她见女儿连着好些天都神色恹恹,就去买了只漂亮的小虎斑猫给孩子。那只猫很漂亮,也很柔顺亲人,不像那只野猫一样,只能远远看着,连摸都不能摸一下。然而,好景不长,那只猫长大后到了发情期,夜里叫唤引来了李家其他人的厌恶,竟是连知会都没知会一声,就命仆人将那只陪伴了女儿近一年的猫给活活打死了!她很生气,很愤怒,可她在李家人微言轻,知道就算闹起来,也无济于事,只能成为他人口中的笑柄而已。知道女儿不仅将那只虎斑猫当成宠物养,还当它是朋友和玩伴,怕女儿伤心,就骗她说那只猫像之前的野猫一样,浪迹天涯去了。
她一直以为单纯的女儿相信了她的话,直到有次在夜里,无意中听到女儿一边抽噎一边嘶喊着“不要打死小黄花”的梦话,她才意识到,女儿什么都知道,只是怕她担心,才假装相信了她的话。那一刻,她心痛极了,也明白了,为什么女儿总是偷偷眼巴巴地盯着婶婶养的小京巴,可当她问要不要去抱一只养的时候,小姑娘却坚定地摇头说“不要”!
“娘,这小狗真小真可爱!”盛书怡抱着一身白毛的小狗走到母亲面前,小心翼翼地抚摸小家伙圆溜溜的小脑袋,笑得特别开心。“这是英格兰特有的犬种吧,我在京城都没见过……”
菲尔德见妻子女儿都笑得开怀,也跟着乐呵。“这是法国斗牛犬,性格活泼、聪明,而且亲切、忠实,以后小家伙就交给你照顾了。”
“嗯!”盛书怡忙不迭连连点头。她在异世界见到过不少猫猫狗狗,只是,那些家伙被广阔的活动空间养野了性子,不仅性格傲娇,还活泼好动,别说揉揉摸摸了,平日里都见不着它们的影子。只有下大雨,那些家伙跑到木屋躲雨的时候,她才有机会趁它们熟睡偷偷看一看揩个油。“我会好好照顾它的!”在这个家,再也没有人会伤害她可爱的小精灵了!
吃早饭的时候,菲尔德说起小狗的来历,盛书怡才知道,别看小家伙年纪不大,却经历了不少坎坷。
原来,这小狗是菲尔德生母,也就是琼斯夫人的情夫送她的。只是,琼斯夫人的丈夫不允许在家养宠物,琼斯夫人只好谎称是朋友请她帮忙寄养的,准备等过段时间情夫把这只狗忘了,就找个机会扔掉。却没想到出意外进了医院。不知道是男人的直觉还是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琼斯先生似乎察觉到了他妻子出轨的事,甚至对小狗的来历生出了疑心,逼问妻子是哪位朋友寄养的。琼斯夫人装晕躲过了逼问,却在被接回家后,趁丈夫不注意,让菲尔德将小狗带走扔掉。
“这样更会让人疑心吧?”盛书怡有些疑惑,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她最擅长巧言令色,盖文会被她说服的。”菲尔德面露讥诮,笑着说。那个女人谎话连篇,最擅长颠倒是非,这种程度的小谎言,根本难不住她!
看狗狗这么小,盛书怡还以为是刚断奶的小奶狗,后来听菲尔德解释后才知道,原来这小家伙已经三个月大了,早断了奶。
“……它不喜欢被人拴住领着走,但天生好奇心强,只要发现远处有让它非常感兴趣的东西,就会突然撒开腿,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迅速跑掉,怎么喊都无济于事,所以,就算不喜欢,也要让它养成戴牵引绳的习惯……”菲尔德医生给小家伙戴的是那种项圈和绳子连在一起的牵引绳,不会勒着小狗,在绳子上有一个下滑的夹子,既可以防止项圈上窜套到狗的头上,在拽绳子的时候也不会收紧。可即使如此,小家伙依然挣扎得厉害,甚至还发出“呜呜”的威胁声,还扭着小脑袋张嘴去咬菲尔德的手。
盛书怡连忙上前安抚,趁菲尔德不注意,还偷偷往小家伙嘴里塞了一颗从异世界带过来的小莘姐姐亲手做的狗粮。
“汪汪……”
小家伙果然忘了让它难受的事,圆溜溜黑黝黝的大眼睛巴巴望着盛书怡,似乎在说“再给我一颗呗”。盛书怡对这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完全没有抵抗力,又偷偷往它嘴里塞了一颗。
终于坦诚了家里糟心事的菲尔德不用再担心妻子会被他家的事吓到,将推迟已久的亲友聚会提上了日程,准备过几日请亲友们一起聚一聚,将他的新家人介绍给他们认识。母亲和许姨要为几日后的聚会做准备,吃了早饭就出了门,去新朋友家拜访,顺便请教一下这边的聚会应该怎么筹办。
母亲和许姨刚出门不就,菲尔德就被一个电话叫走,去忙工作的事了。
盛书怡觉得牵着被她取名为果冻的小法斗在露台上转圈圈不过瘾,索性穿上母亲给她买的羊毛大衣和加绒的牛皮靴,在玄关写了个便条,就抱着小法斗出了门。
却没想到,刚走出电梯,就见同样牵着一条比她的小法斗大上两倍有余的金黄色半大狗狗的老太太正好从旁边的电梯走出来
“早上好,您的狗狗真漂亮。”盛书怡有次跟许姨一起出门采购,碰到过这位老太太。他们当时只是相互矜持地微笑着点点头,并没有打招呼,所以不知道这位太太应该怎么称呼。
“谢谢,你的小可爱也很漂亮。”老太太出乎盛书怡的预料,性格似乎不像她外表看上去那么不好接近。实际上,她已经做好了被无视的心理准备。
老太太的友好回应让盛书怡有了交流下去的热情,她用不算地道的英文继续说道:“我要带果冻去公园玩儿,您呢?”
“真是凑巧,我也要带我的戴维去公园,有幸和可爱的小姐一起吗?”
“当然可以啦,我叫盛书怡,您可以叫我艾维,我的狗狗叫果冻……”
这个上午,盛书怡跟一个看上去跟她外祖母差不多年纪的老太太成了朋友,这也是她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后,交到的第一个异国朋友。可能人和人是否能成为朋友,真的讲究缘分和气场吧,盛书怡跟这位名叫安娜的老太太虽然在年龄、阅历、生活环境等方面都迥然不同,气场却格外相合,越聊越投机。
第139章 盛书怡
盛书怡觉得,只需要一个契机,生活就会变得不同。
在一天前,她觉得他们一家在这个异国城市的生活也就这样了:与邻居们保持点头之交的距离,窝在家里过自己的小日子,努力适应这里的气候和饮食……可不过一天的时间,她的生活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有了一个无论聊什么话题都十分投机的忘年交,通过这个忘年交,加入了一个狗狗俱乐部,然后,认识了一群朋友!他们中有附近大学的学生,有家庭主妇,有在附近租住的女律师,有退休的教师,甚至还有据说在学术界十分有名的知名学者……
最让盛书怡惊讶的是安娜……小姐!天知道当她听说安娜终身未婚时是多么震惊,甚至连得知她是知名大学教授的消息时都没这么震撼。
华夏近些年来社会风气是开放不少,所谓“新观念”遍地开花,特别是那些自诩摆脱封建礼教束缚的“新青年”,为艺术“献身”的、有妇之夫或有夫之妇追求真爱的、未婚男女同居的、各种纠葛N角恋的……别看盛书怡一直被关在后院,可置身于李家那个藏污纳垢之家的她,说实话,本身就像是坐拥一个“片源”丰富的电影院,各种剧情随时随地上演,她的眼界不是一般的“开阔”!
只是,她眼界再开阔,也见过这样坚持终身不婚的女性,却活得像安娜一样豁达、从容又快乐的女性!小姑娘惊讶极了。她在华夏不是没见过老姑娘,可那些人无一例外,都给她一种不太好的感觉——麻木、消沉、畏缩,甚至羞于见人,仿佛连他们自己都觉得低人一等。而乐观、从容又自信的安娜,跟她以往见到的“老姑娘”完全不同,不管是通身的气质还是言谈举止间显露的气场,都刷新了盛书怡对以往的认知。
原来,一个女人真的可以活得如此洒脱!
这个上午,盛书怡过得特别开心。不仅因为受到了狗狗俱乐部里的朋友们友好的对待,更因为心境上的豁然开朗。说实话,她自认为是个不缺爱的女孩儿,母亲和许姨给她的关爱,足够她快快乐乐地生活。只是,母亲和许姨的遭遇依然深深镌刻在她的心中!她还小,也没接触过太多人,对很多事情都一知半解,并不很清楚那深深藏在她心底的不知名情绪会对她产生怎样的影响。可是,她能隐约感觉到,那些东西是不好的,是需要及时消除的。而安娜,或许会是引导她找到消解之法的引路人……
自从认识了安娜和狗狗俱乐部的其他朋友后,盛书怡的生活一下子充实、忙碌了起来。他们每周至少聚会两次,一起牵着狗狗在风景优美的公园里游玩:看狗狗们快乐地奔跑,看一群毛茸茸的小家伙玩耍打闹,看它们招松鼠逗天鹅,却被凶悍的肥天鹅扑棱着翅膀追得夹着尾巴凄惨哀叫……而当狗狗们玩耍的时候,主人们一边注意着那些调皮的小家伙,一边聚在一处天南海北地聊,聊天气,聊时政,聊哲学,聊文学,聊专业学科,也聊日常琐事。
盛书怡通常会当个让人喜欢的听众,不过,聊到她感兴趣的话题,她也会积极参与其中,用她越来越地道的英语,向朋友们分享她的观点。
这一天,众人聊着聊着,不知怎么的,聊到了美食。他们几乎都游历过很多国家,周边的,甚至远跨重洋到达过美洲。他们说起别国的美食来,一个个都眼睛发亮,满脸回味的表情,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吃过什么人间珍馐。
“艾维,你们国家最好吃的食物是什么?”刚刚回味过法国煎鹅肝的女律师凯特好奇地问道。她去很多国家游学过,可至今,还没机会去遥远的东方古国。战争刚平息那几年,国内好战的情绪还没完全平复,不少好战分子鼓吹叫嚣,说大英帝国应该抢先一步,将那个地域广阔的文明古国收入囊中,将之改造为自家的后花园。只是,打脸来得太快,一列军舰才入人家海域就被打得七零八落,征府不仅要承受损失,还要花钱赎被俘虏的士兵!这场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战役,让人们认识到了自大的危险,也让人多的人知道了那个远在大洋彼岸的国家的强悍和不屈。凯特不是极端的民族主义者,她很想去亲眼看看那个国家,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时机。如今遇到了来自华夏的艾维,她当即化身十万个为什么,经常追着小姑娘问些听起来十分奇思妙想的问题。
“我们那儿菜系太多了,我可没资格说什么是最好吃的食物。在我们国家,有的地方爱吃辣,有的地方饮食清淡……不过,就我个人而言,我比较喜欢酱汁猪蹄、烧排骨、回锅肉……”盛书怡不知道怎么用英文说这些菜,索性直接说汉语,见众人一脸迷茫,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们讲,要不有机会去我家做客吧,我请我母亲和许姨做给你们吃。”
“好啊好啊!”众人纷纷赞同,“要不咱们开个美食派对,每人准备一道菜参加,然后一起品尝怎么样?”
经过讨论,大家最终还是将派对地点定在了安娜的家中。在他们看来,盛书怡是个跟父母住在一起的孩子,他们跟她的父母素不相识,不太适合冒然在她的家中举办派对。
聚会那天,母亲和许姨一早就开始准备,考虑到洋人不太能吃辣,还有很多忌讳的东西,就做了一道糖醋里脊,煲了一罐蘑菇三鲜汤。好在跟安娜一栋楼住,不然这么大分量,盛书怡还真不好带过去。
“就这么一菜一汤,会不会太寒碜了?”书儿难得交上了朋友,许姨连着高兴了好几天,只是,越是看重,就越是在乎,她总觉得这样的家常菜有些拿不出手。
“不会不会。”盛书怡连忙开口,生怕许姨一个激动给她做个大席出来。“我们说好的一人带一道,我已经多带一罐汤了!”
“不够吃回家来拿啊,我们马上就该做午饭了。”盛母也见过那位安娜小姐,一看知道那是位教养极好的女士,虽然跟女儿差了不少年纪,可她觉得,女儿跟那样的人来往,绝对没坏处,因此十分赞成女儿多出门,多交流。
“嗯嗯,晓得了!”
在盛书怡提着装着一罐汤和一大盘扣上盖子的糖醋里脊出门前,许姨还将刚出锅的花卷儿给她装了好些塞进了篮子里,她不忍心拂了许姨的好意,只好提着满满一篮子食物出了门。
盛书怡到的时候,狗狗俱乐部的朋友们已经快到齐了。她也是第一次来安娜家,好奇地四处张望。
突然,一阵悠扬的乐声响起。
盛书怡循着声音走去,见凯特坐在一台钢琴前,纤细的手指灵巧地跳动着,弹奏着一个又一个美妙的音节。
“喜欢吗?”凯特一边弹,一边笑着跟盛书怡说话。
“嗯,真好听。”菲尔德医生自小寄人篱下,又天生没有音乐细胞,家里一件乐器都没有。不过,盛书怡在李府的时候就见过钢琴,那是在她十岁出头的时候,祖母特意花大价钱给小姑姑买的。可小姑姑三分钟热度,没几日就不耐烦了,不过,那台钢琴却没有因此而废弃,被祖母放在正堂,被仆人擦得锃亮,成了李家彰显“品位”和财力的工具。
“来,跟着我弹……”
温热的手指触碰在略有些凉意的琴键上,最初有些生疏,在凯特手下悦耳的音乐,到她手里却变得怪异而刺耳。不过,很快,她灵敏的五感起了作用,渐渐跟上了节奏,到后来,甚至不用紧盯着凯特的手,就能流畅地弹奏这个简单的钢琴曲。
越玩越开心,越弹越顺畅,被盛书怡手下欢快的乐声感染,屋里的其他人不自觉勾起了嘴角。
这场美食派对,提着篮子过来的盛书怡毫无意外地完胜。母亲亲手做的糖醋里脊和许姨煲的三鲜汤征服了朋友们的味蕾,幸好她带得够多,不然还真不一定够分。而最让盛书怡意外的是,竟有好几个朋友对花卷儿十分感兴趣,就连安娜,都问可不可以告诉她花卷的做法呢!
美食派对后,盛书怡成了安娜家的常客。安娜如今是半退休状态,每周只要抽出一天去学校上课就可以了。她听说盛书怡在家自学,主动说可以帮她辅导功课。
知名大学的教授当老师,盛书怡自然求之不得,当即就兴奋地答应了。投桃报李,她每天上门都会带些美食和小点心给安娜加餐,安娜大概是吃不胖的体质,人看上去气色很好,却没有长胖的迹象。倒是她的爱狗戴维,小家伙胖了一圈儿,特别是跑动时,简直像一只跳动的金黄色毛球!
第140章 盛书怡
忙碌的日子,时间仿佛过得特别快,转眼间就入了冬。
盛书怡在安娜的辅导下,进展飞速,惊得安娜直呼她是万中无一的天才,甚至建议她略过对她而言可有可无的中学教育,直接准备高等教育入学考试。
实际上每天去异世界“偷偷”学习的盛书怡被安娜夸得有些心虚,不过,自安娜去上课时她跟着过去几次后,就喜欢上了那所充满学术气息、环境优美的大学了,很想早点成为那里的学生,没怎么犹豫就接受了安娜的建议。回去跟母亲、许姨和菲尔德医生说了自己的想法,他们也都十分支持。
这日,一大早就凄风冷雨的,连向来不爱待在屋里的果冻都吃力地将它的小窝拖到暖气边,老老实实地蜷缩在里面睡大觉。
这几天,不知是天气又冷又湿不适应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母亲身体懒懒的总不愿动弹,没食欲,气色也不大好。菲尔德医生早就说带她去医院看看,可她总觉得只是一时不适,没什么大碍,不愿去。如今都过了好几天了都没有丝毫好转,不光菲尔德医生忍不了了,就连盛书怡和许姨,也都不再站在她一边,坚决劝她去医院检查一下。
天公虽不作美,可看诊时间都预约好了,盛母没办法再推脱,只好磨磨蹭蹭换上厚衣,戴上帽子,围上围巾,穿上厚厚的皮靴,跟菲尔德一起出了门。
“开车慢点儿啊!”许姨忍不住叮嘱道。菲尔德刚买一辆小汽车,之前带一家人出去兜风,结果在华夏习惯了靠右行驶,而这边都是靠左行驶的,他一时间有些手忙脚乱,吓得本就不太习惯坐小汽车的许姨面色发白,自那以后,在她心里就牢牢认定了菲尔德开车技术堪忧的印象。
“我记着了,许姐,一定会小心的。”菲尔德不知道第几次无奈地保证道。唉,谁让他那回太过得意忘形搞砸了呢,这事儿怨不了别人,要怪只能怪他自己不争气。
送走母亲和菲尔德后,盛书怡跟许姨说了一声,就去三楼安娜家了。今天恰好有安娜的课,而安娜没有车,今天估计的士也不好搭,这么大的雨,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她得过去看看才放心。毕竟,虽说没有正经办过拜师礼,可安娜确实对她帮助良多,不仅给她辅导功课,还教她弹钢琴、拉小提琴、画画,甚至每次闲谈都让她受益良多——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她心里早就偷偷将安娜当成她另一个值得敬重和关爱的长辈了。
一问之下,果然不出所料,敬业的安娜没打算因为天气原因改变行程。甚至于,怕路上耽搁迟到,还准备提早出门。
“我跟你一起去吧。”盛书怡不放心她一个人出门,没等她说出反对的话,说了声“等我啊,我回家换身儿衣裳”,就匆匆离开了。
听书儿说要陪安娜老师去上课,许姨虽担忧,却没有阻拦。华夏人向来尊师重教,早年嫁给秀才的许姨在耳濡目染间,对师长的尊重更甚。不过,心疼自家孩子大冷天的出门,在她的一再坚持下,盛书怡只好衣裳一件一件往身上加,到最后愣是将自己裹成了一个大棉球。
出了门才知道,盛书怡关于“大雨天的士难搭”的预判都是高估了,事实是,路上压根儿没看到一辆!
“要不咱走过去吧,反正距离也不算太远,咱们出门的时间又早,应该不会迟到的。”盛书怡建议道。
“好,就走过去吧。”安娜欣然应允。有了艾维的陪伴,这样糟糕的天气都没有影响她的好心情。
两人撑着伞,不紧不慢地走在被雨水冲刷得格外干净的路面上。盛书怡背着一个双肩包,里面放着安娜上课需要的书和资料,还有她准备的,在等待安娜下课期间要看的书籍。
走着走着,冰凉的身体渐渐热了起来,盛书怡忍不住笑着感叹:“其实,这雨天也没那么讨厌嘛!”
“习惯就好了。”安娜十分注重饮食和保养,身体素质相当不错,这会儿不仅没觉得累,反而越走越有劲。“华夏雨水很少吗?”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华夏太大了,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气候特点。我生活在京城,那里雨水不算多,特别是秋冬,干冷干冷的,严冬时总会下上几场大雪。不过,我听母亲说,在华夏的南边,有四季如春的地方,也有不少冬天不下雪的地方。”实际上,连门都没出过几次的盛书怡,对故乡的了解不甚明了,多是听母亲讲起,暗暗记在了心里。
“真神奇,希望有一天,我能够亲眼去看看那个神奇的地方。”
“会有那么一天的,到时候,咱们一起。”
一路有惊无险地到了学校,见雨势越来越大,安娜难得徇私了一回,让盛书怡呆在她上课的教室里旁听。
这所大学是世界名校,有来自很多国家的留学生,当然,东方面孔的也有几个,再加上安娜上的是选修课,有来自很多专业的学生,大家相互之间都不算熟识,盛书怡混迹其中,一点都不惹人注意。
课间休息时,两个东方面孔的人主动过来搭话,问盛书怡是不是新来的留学生。
盛书怡含糊地说不是,但并没有解释太多,而是不着痕迹地转移话题,用汉语问道:“你们是华夏人吗?”
两人一听到熟悉的语言,顿时激动得难以自已,连连点头,更加热络地跟盛书怡聊了起来。
课间短短十分钟,盛书怡不仅知道了这两位老乡的姓名、来自华夏哪个城市,甚至托那位来自京城的同乡的福,还知道了不少国内的消息。
听说新任总统也是军阀起家,不过相比于其他只知道喊打喊杀的莽汉,他算是有勇有谋还有文化的儒将,而且家学渊源,听说祖上就是前朝名震四海、世代驻守北疆的白家军掌权人。白家军在华夏百信心中是守护神一般的存在,关于它的传说不胜枚举,有关它的话本儿都能堆满整个屋子了。
只是,前朝皇室子嗣艰难,先是嫡系绝嗣,再后来旁系也各种出事,皇帝连过继都没人选,等最后一任皇帝年老体衰驾崩后,前朝一夜倾覆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让人奇怪的是,白家军自老皇帝死后就销声匿迹了,就算几大军阀打得头破血流,也没见它露头。渐渐地,老一辈人相继离世,新一辈人又不以为意地将几乎被民间神话的白家军当传说故事看,不知不觉间,白家军倒是渐渐褪出了人们的视线。
因此,在姚家三哥说白家的时候,不管是盛书怡还是她母亲和许姨,都没想到过那个白家会跟白家军有关系。
盛书怡也看不过不少有关白家军的话本、小说,就算文学作品有夸张的成分,可在她看来,不管朝代如何变更,始终牢牢驻守在北疆,而且没有被任何一任君王除掉的白家军,绝对不会是无能之辈,怎么可能犯“认错孩子”这样的低级错误?可是,若白五少不是许姨失散的儿子,为什么跟白五少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姚家人会那么笃定地默认呢?
算计他们?不可能吧!他们三个无权无势的弱女子,私藏的那点儿钱财在一般富人眼中都算不了什么,更何况有权有势的姚家,甚至是如今处在华夏权力巅峰的白家!
盛书怡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却没有丝毫头绪。到最后想得脑袋疼,实在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放弃了,暗暗决定回家避开许姨,偷偷将这事儿说给母亲,说不定娘能看出问题所在呢。
默默低着头沉思的盛书怡却不知道,在她看来热情又亲切的两位老乡,佯装写写画画做笔记,实际则暗暗用文字“交流”着她的八卦。
[确定是她?]
[百分百确定,我随家人去李家参加过宴会,见过他们母女。这姑娘虽然长大了不少,只是个子长高了,脸却没什么变化,不过身体看上去好多了。]
[哈哈,日后可有好戏看了,你说他们要是碰上了,会不会打起来?]
[怎么可能?这姑娘一看就是家教很好的,才不会那么粗鲁呢。倒是那个自甘堕落的女人,不知道会不会羞得掩面而走。]
[你不要有偏见嘛,才子配佳人,天经地义。]
[哼,什么才子佳人?一对沽名钓誉的狗男女罢了。别的不说,看这姑娘通身的气派,就能知道她母亲肯定不会像那个斯文败类说的那样粗鄙不堪!]
[好啦好啦,不跟你争了,反正你就是看不惯李才子和吴佳人!]
……
下了课,坐在后门门口的盛书怡抢先出了教室,在约好的地方等安娜,倒是让想要寻她一起走的两位老乡捉了个空。
这会儿雨势倒是稍稍小了一些,不过依然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
第141章 盛书怡
两人走到家的时候,都已经过了午餐饭点了。盛书怡很想赶紧回家跟母亲说她听到的消息,可安娜为了感谢她,热情地邀请她留下吃午餐。她不好拒绝,只能按捺住心中的急切,在安娜家吃了安娜亲手做的煎牛排和土豆泥,又陪着聊了会儿天,才告辞回家。
“书儿回来了,吃过午饭了吗?”
“嗯,在安娜家吃的。”盛书怡疑惑地看了眼激动迎上来的菲尔德,她只是出趟门而已,用不着这么郑重地亲自过来迎接吧?
“书儿,你,你母亲她怀孕了!”菲尔德医生激动得话都说不顺溜了。
“哈?”盛书怡呆愣了片刻,“怀孕?娘怀孕了!”
似乎才反应过来菲尔德在说什么,盛书怡又惊又喜地瞪大了眼睛,神色激动地问:“我娘呢?”
“在房间休息呢,原本想等你回来亲口告诉你这个好消息,可她不小心坐在沙发上睡着了,我就抱她进了房间……”
盛书怡跟菲尔德像是两个得到惊喜礼物的孩子,兴奋地在客厅手舞足蹈,等激动的心情稍稍平复下去,才放轻脚步走进房间。
盛书怡很少进母亲和菲尔德的房间,就算有事要说,一般也会礼貌敲门将母亲叫出来。在她看来,这个房间是母亲和菲尔德两人的私人领域,她置身其中总是十分不自在。不过,此时此刻,盛书怡满心都是她即将有一个血脉相连的妹妹或弟弟的喜悦,那还记得那些莫名的顾虑?
盛书怡走到床边,看着安睡的母亲,伸出手,隔着被子小心翼翼地摸着母亲的肚子。
“才两个多月,暂时还看不出来。”菲尔德医生是外科医生,对妇科虽不算精通,可比一般人也懂得多些。
“真神奇。”盛书怡轻声说,“真好!”母亲一直说自己是上天对她的恩赐,可知道母亲因生自己时难产,才导致不能再孕,因此让李家人拿住了“把柄”肆意欺辱,她其实一直心中愧疚。当然,自小没有玩伴的她,其实也从心底渴望有血脉相连的弟弟妹妹。
两人都尽量放轻动作,可盛母还是醒了。她看着欢喜不已的女儿,心中那点儿不安顿时消散了,不自觉翘起了嘴角,对一边的菲尔德嗔怪道:“我不是说了要亲口跟书儿说这个好消息吗?”
“嘿嘿,我忍不住嘛!”菲尔德医生已经自觉进入傻爸爸模式。他一直以为自己不喜欢孩子的,甚至一度庆幸妻子因身体问题无法生育,他也不用烦恼要不要孩子这个问题。然而,今日听说妻子怀孕的消息,他懵了一下后巨大的惊喜汹涌而至,弄了他个措手不及。此时此刻,他却不想追究自己态度转变的原因,他只知道,不久后,一个身上流着他和妻子骨血的孩子即将来到这个世界!
见母亲精神不错,确实没有睡意了,盛书怡小心翼翼地扶着她去了客厅。刚刚她被菲尔德说的话砸晕了头,只顾着兴奋激动了,竟没注意到屋里弥漫的诱人香味儿。不用多想就能猜到是许姨在厨房煮东西,盛书怡见菲尔德凑在母亲身边嘘寒问暖、各种感谢感恩,听着怪肉麻的,她索性将空间留给他们,去了厨房。
“汪汪!”
果冻正摇着它的小尾巴殷勤地围着许姨转,见小主人进来,敷衍般地叫了两声,就继续迈着小短腿在许姨脚边打转。
“好香啊,姨,您在烧佛跳墙?”佛跳墙是道挺复杂的菜,就是以前在李府那会儿,他们也难得吃一回。
“材料凑不齐,算是简化版的,给你娘补补身子。”听到小姐时隔多年再次怀孕的消息,许姨比谁都开心。她母亲去给小姐当奶妈的时候,她已经五六岁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早早在家做活的她当时特别羡慕盛家几位小姐身边的贴身丫鬟,觉得他们干的活不累,穿的衣裳合身又没补丁,还有钱拿,要是她也能当小姐的贴身丫鬟就好了。
只是,她爹虽连个童生都没考上,却染上了读书人清高的毛病,母亲去给大家小姐做乳母他都觉得丢人,更别提送女儿去做丫鬟了。因此,她只能跟几个姐妹一样,累死累活地在家做活,被父亲和兄弟当丫鬟使唤时,吃不饱穿不暖,挣的钱甚至连看都不能看一眼。
又累又苦的生活持续到她快十岁,那时候小姐会走会跑,也会磕磕巴巴地说话了。她记得,当时家里断了粮,她被父亲支使着去盛府找娘要钱,再次遇到了那个神仙童子般的胖娃娃。极漂亮的小娃娃请她吃糕点,还甜甜地叫她姐姐,到后来,硬是哭闹着非要盛家夫人留下她。
于是,在十岁那年,她成了小姐的贴身丫鬟,在盛府,她平生第一次有了新衣裳穿,也有了饱饭吃。从十岁到十五六岁嫁人,每日陪在小姐身边的时光,那快乐足够她回味一生。再后来她成了寡妇,命悬一线时,将她拉回人世的依然是小姐……她对小姐不仅仅是从小到大亲如姐妹的情分,还有感激、恩情,有时候,她甚至把小姐当成女儿疼爱,小姐过得好,她比谁都高兴。
盛书怡怕许姨走动间不小心踩到那个打转的小东西,蹲下身将小没良心的抱在怀里,悄悄往它嘴里塞了一颗狗粮。
简化版的佛跳墙程序也简化了不少,许姨从半上午就开始做,这么几个小时下来,也差不多了。她先盛一碗出来,对一边眼巴巴盯着暗暗吞口水的盛书怡说:“给安娜老师送一碗过去,等回来再好好吃。”
“好。”自从安娜开始辅导她功课,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许姨都打发她送一份儿过去,经常被支使着跑腿的盛书怡一点都不陌生,利落地应了一声,简单往身上围了个厚围巾就出了门,连厚外套都没穿。
安娜最初还有些吃不消这样华夏式的热情,不过,拦了几次都没用,再加上艾维家的食物确实美味,她忍不住吃了一次又一次,也渐渐习惯了。不过,每次都会给回礼,有时候是刚买的新鲜水果,有时候是她亲手烤的小点心,有时候是她觉得不错的葡萄酒……总之,绝不让盛书怡空手回去。
“安娜,我妈妈怀孕啦!许姨很高兴,就做了一道比较复杂的华夏菜……”盛书怡一边声音欢快地说着,一边熟门熟路地往温暖的屋里走。楼道走廊虽然比外面暖和,可毕竟不像屋里有暖气,她没穿厚外套,还真有点儿冷。只是,还没等她把话说完,却在无意中看到客厅沙发上坐着几个人,正面带善意地笑望着她。
盛书怡愣了下,冲安娜的客人们礼貌地问了好,随即红着脸对安娜说:“抱歉,我太失礼了,打扰你们了吧……”
“没关系,我们在开读书会,正要休息一下喝下午茶呢。”安娜接过盛书怡手中的保温桶,随手打开了盖子,佛跳墙浓郁的香味儿顿时溢满了整个房间。“好香,我们待会儿有口福了!”
“你们赶紧趁热吃啊,我先回去了,家人正等着我呢……”
安娜本想让盛书怡多呆一会儿,可听说她家里人等着,也不好强留,请她帮忙传达自己对她母亲怀孕的祝贺,就放她离开了。
小姑娘如同小鸟儿一样,脚步轻快地离开后,安娜提着保温桶进了厨房,不多会儿就端着托盘出来了。保温桶不算小,可分成五份,每人也就堪堪能分到一小碗。
“那个小姑娘就是你口中的小天使?”头发花白的老太太调皮地眨眨眼,“确实很可爱啊!”
“是啊,也很有教养。”
“这就是地道的华夏食物?唔,确实美味……”
听着老友们的夸赞,安娜觉得比自己被夸奖还要开心,半是炫耀半是骄傲地向老友们说着她的“小天使”的种种优秀。
因为母亲怀孕的事,盛书怡接连几天都心情大好。考虑到孕妇不好太过劳神,盛书怡左思右想,最终还是没将她听到的消息告诉母亲。毕竟,如今他们远在国外,就算那些人真有所企图,恐怕一时间也鞭长莫及。与其自寻烦恼劳心费神,倒不如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盛书怡忙着偷偷从异世界拿东西给母亲进步,忙着学习,很快就将那些烦心事给忘了,就连在安娜课堂遇到的那两个老乡,也差点儿没忘个一干二净,直到陪安娜去学校时再次偶遇他们。
“……你跟安娜老师挺熟啊?”寒暄了好一会儿,那个姓杨的女孩儿忍不住问道。这回他们是在教学楼门前遇上的,她见盛书怡跟安娜老师有说有笑的,一看就很熟络,当即就有些疑惑。安娜老师可是出了名了难接近、难说话,这小姑娘能跟她混熟,可真了不得。
“嗯,是挺熟的。”盛书怡不知道该怎么说她跟安娜的关系,只能含糊地一概而过。
第142章 盛书怡
天气太冷,这回盛书怡依然跟着进了安娜上课的教室,准备坐在后排不起眼的角落,静静看自己的书。
只是,没想到那两位老乡也挨着她坐下了。
“你们不必陪我,前面有不少位子呢。”盛书怡有些不好意思,她以为两位老乡是为了陪她才选择坐在这么靠后的位置。
“我们才来几个月,这劳什子英文还说不顺溜呢,哪听得懂老师在讲什么?”这两位同乡无奈地说。他们是交流生,还是那种靠家世背景争取来的,两人算是有上进心的,刚来时也想过努力学习,用实力给暗地里嘲笑他们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们努力了这么久,也只能堪堪能跟外国人磕磕巴巴地进行日常交流,全英文的课程什么的,连蒙带猜,也只能做到似懂非懂而已╮(╯▽╰)╭
盛书怡挺能理解他们的心情,若不是异世界那个时间作弊器给了她充足的时间,还有顶级的听说练设备,估计就算有母亲和菲尔德手把手辅导,她也至少要过上小半年才能达到如今的水平。
今天来得有些早,安娜去办公室了,盛书怡就待在教室同两位老乡聊天。呃,确切点儿应该说,是听他们抱怨。什么饭菜不合胃口,住处狭小,同学不好相处等等,听得盛书怡心中惴惴,都要担心自己未来的大学生活了。
“……你来得晚可能没见着,我们来那会儿天还热,街上好多女人露着一双光溜溜的大白腿,我都不好意思看。早来两年的老留学生说那叫时尚,还笑我们古板、保守,我可不觉得穿那么短的裙子有啥好看的。”
“还有次我们一起去海滩玩儿,结果那里好多人光天化日下穿内衣,可羞人了!”
“什么内衣啊,那叫泳衣!洋人同学说去海边都穿那玩意儿……”
盛书怡津津有味地听着,她的活动范围很小,之前一直窝在家里,近些天才开始频繁出门走动,没想到这个城市竟然有这么多好玩的事儿!当然,关于对洋人衣着的看法,她却不敢苟同老乡。没办法,在异世界的影视剧里,她看到过布料更少的,早已见怪不怪了。
下了课,盛书怡不好婉拒两位老乡的盛情邀请,跟安娜说了一声,就跟他们一起去学校餐厅吃中饭了。
被许姨和异世界质量上乘的食材养刁了胃口,盛书怡觉得这顿午餐算不上好吃,当然,也不至于难以下咽。只是,用餐时大概是留学生们难得聚在一处的时间,她饭才吃了不到一半,周围就接连来了好几个国人。打招呼,寒暄,打招呼,寒暄……一顿饭吃吃停停,吃到最后都冷了。
“晚上我们学院有个派对,要一起去吗?”剪着一头靓丽短发的女孩儿热情邀请道。
“谢谢,不过我恐怕去不了。”盛书怡婉拒,“我得在天黑前回家。”
“家中还有门禁啊?是你母亲还是你继父规定的?”长发女孩儿眨了眨眼,一脸调侃。
盛书怡猛地扭头看向说这话的女孩儿。她可以确定,她从没跟这些人说过家中的情况,也确定自己不认识眼前的人,可这人为什么仿佛十分了解她家的情况,还用这样让人反感的语气对她说这样的话?
“哎呀,杨桃没告诉你吗?你父亲是我们一个院系的师兄,他在国内做助教的时候还带过我们呢。”长发女孩儿不顾名叫杨桃的女孩儿冷下来的脸色,继续滔滔不绝地说,“其实没什么的,你不用觉得母亲再嫁丢人,我们都不会笑你的……”
向来懂礼的盛书怡却打断了她,露出疏离的笑容,问道:“这位小姐,你知道前朝已经亡了好些年了吗?”
没等对方神色难看地反驳,盛书怡一脸不可思议地继续说:“亏你还受过高等教育,怎么会有这样阴暗可怕又腐朽落后的思想?!”
“你,你这是故意曲解、羞辱我!”长发女孩儿见周围同学都用异样的目光看她,又气又急,可一时间想不到反驳的话,只好迅速调整面部表情做出一副被冤枉的样子装可怜。
“我怎么曲解、羞辱你了?刚刚说我母亲改嫁丢人的不是你吗?在场的人记性可不像你那般差,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就忘了!”
眼看着两人之间的火药味儿越来越浓,连不远处的洋人都好奇地往这边瞅,刚刚长发女孩儿一开口就意识到不妙的杨桃——那个邀请盛书怡跟他们一起吃饭的女孩儿——终于坐不住了,干笑着对盛书怡说:“艾维,我带你去图书馆吧,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可大了。”说罢,期待又小心地看着盛书怡。她是真没想到,看上去白白净净、柔柔弱弱的小姑娘战斗力这么强,不仅吵架厉害,气势也强的很,她刚刚被清清淡淡扫上那么一眼,吓得到嘴边的话顿时咽回去了了。
“下次有机会吧,我得回家了。”盛书怡从来不是好斗的人,想说的话已经说完,要出的气也已经出了,她也不打算揪着不放。于是,顺势提出告辞。
杨桃坚持要送她出去,盛书怡拦不住,只好由着她。
“对不起啊书怡,我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杨桃一直知道陈曼对李师兄有种偶像般的狂热痴恋,却没想到她会痴恋到这样黑白不分的地步。说实话,陈曼刚刚当众说出那样没品的话时,她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毕竟,陈曼那人虽然不好相处,可“再嫁丢人”这样的话,一般来说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她就纳闷儿了,那个李师兄不就是在报纸上发表过几首无病呻吟的小诗吗?怎么就把好好一个女孩儿迷成这副模样!
“又不是你造成的,你没必要道歉。而且,我不会将这样的闲话放在心上的。”盛书怡笑着摇了摇头。那长发女孩儿是他们吃饭的时候主动凑过去的,她看得出,刚刚那种情况,相比于不怎么在乎的她,杨桃看上去更像是被人奚落、挤兑的,一直如坐针毡,神色不安,看上去怪可怜的。
“可,是我带你去的,却在别人攻击你时,连驳斥的话都不敢说……到最后也只能和稀泥拉你离开。”杨桃懊恼极了,可如果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她可能依然是这个选择。唉,谁让那陈曼的家族跟如今当权的白家连着姻亲呢!她就算读了大学,接受了新思想,可也无法否认她如今的一切多半是家族给予她的。她没有为家族抛头颅洒热血的雄心壮志,却也知道不能由着性子跟人结仇,去拖家族的后腿!
盛书怡自认为能做到不迁怒无辜之人已经算是心胸宽广了,别指望她反过来去安慰人。所以,她装作没有看到杨桃的懊恼和纠结,利索道别后,就快步离开了。
回到家,看到被许姨养得满面红光的母亲,盛书怡心中莫名的不快顿时烟消云散了。她现在生活安宁而幸福,在不久后,还会有个漂亮的混血妹妹或弟弟来到人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美好前景就在眼前,何必去为那些莫名其妙的人和事耗费心神呢?
跟母亲和许姨说了会儿话,见母亲累了,盛书怡将母亲扶进房间,就回房了。她没什么睡意,就去了异世界。
“嘶——”
盛书怡忍不住抱紧了双臂,“怎么这么冷!”家里有暖气,她进屋后就脱了厚外套,仅着一件单薄的棉质单衣。原本以为在四季如春的异世界应该不冷的,没想到一进来就被冻成狗。
小跑着进了木屋,里面空荡又冷清,并不比外面暖和多少。盛书怡喊了几声见没人应,就骑着单车去了湖边,小跑着登上了飞船。
“呼呼,真暖和,小霸王,有没有觉得外面变得好冷哇?”飞船里才是真正的四季如春,盛书怡深呼一口气,活动下刚刚在外面冻僵的身体,跟小霸王聊天。
“有啊,冷莘小姐是第一个发现的,她猜测,这里可能要演化出四季了。”
盛书怡听了微微一怔,四季?她似乎想到了什么,乘坐升降梯去了飞船最顶层的瞭望台,熟练地去柜子里拿了一个望远镜,这看看那看看,过了好一会儿,才对小霸王说:“好多树叶都发黄了,还有草场,也大片大片地枯黄,这样下去,不会出事吧?”
“抱歉,这里的生态、气候迥异于我数据库中保存的所有星球资料,恕在下不能做出科学预测和推断。”小霸王向来平静无波的声音难得露出了心虚气短的情绪。
“没事儿,我只是随口问问。”盛书怡继续拿着望远镜四处望,看着远处山上大片大片的枯黄,心中生出了些许担忧。这么突然变冷,不仅植物短时间无法适应,动物们恐怕更甚吧?它们不仅要努力适应骤降的气温,还要面临食物短缺的危机……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冷莘叫了盛书怡好几声,见小姑娘愣愣的望着窗外出神,愣是听不到,只好凑到她跟前晃了晃手。
“啊,小莘姐姐。”盛书怡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想关于这里天气变化的事太入神了,都没发现你来了。”
“你也发现天气变冷了?”冷莘最近被那个执着的追求者各种围追堵截,心烦气躁的她只好来这边躲清静。“我仔细回想了下,其实在第一次下雨咱们感觉到有点儿冷那次,天气就在慢慢变冷,只是咱们身体都不错,来这边不是跑步、练武、去农田干活,就是窝在屋里,一时间没发现那些细微的变化。”
盛书怡仔细想了想,确实诶!她经常一过来就做热身运动,然后沿着跑道长跑,有时候跟大家一起练武,身体运动着,再加上身体素质极好的他们对冷热可能没那么敏感,没有第一时间发现温度细微的变化也无可厚非。“房东应该早知道了吧?她有没有说这变化对咱这儿是好是坏啊?”
“她肯定早察觉到了,我想问她来着,可呼叫了好几次都没回应。还有小树人,这些天不知道跑哪去了,总不见他人影。”冷莘也随手拿个望远镜四处看着,相比于盛书怡,她其实想得更多:这样气候突变,会不会对异世界固有的生态圈产生毁灭性的影响?房东跟小树人双双消失,这么久不见人影,是不是意味着异世界出了让他们都觉得棘手的事,所以连回应她的精力都没有?还有,是什么导致了异世界的变化?发生了什么她们不知道的事吗?
冷莘心里有很多疑问,她知道就算说出来也得不到想要的答案,索性将这些暗暗藏在了心里,免得累几个朋友跟自己一样无谓的焦虑。
“我刚去木屋那边了,屋里空荡荡的,小动物们不冷吗?怎么不进屋躲躲?”盛书怡一面在瞭望台欣赏着远方别样的美景,一边跟冷莘闲聊着。
“那些小家伙精着呢,肯定找到更好的地方了。”冷莘可不觉得异世界的动物是温室里娇弱的花朵。实际上,在她看来,别看异世界环境好,各种条件得天独厚,可生活在其中的动物并不比别处笨拙娇贵,甚至于,因为土著物种普遍彪悍的缘故,带得整个生态圈都往强悍的方向发展。就拿她偷偷带过来的流浪动物来说,刚进来的时候不仅身体状况糟糕,精神也萎靡得很,怕人,怕同类,啥都怕,说是惊弓之鸟也不为过。然而,来这边不过些许时日,不仅身体恢复了康健,精神头好得惊人,连性格也跟着大变,随便带出去一只都能打遍小区无敌手。
“也是。”想到他们常去泡温泉的地方,貌似附近的几个山洞都有地热,只能遮风挡雨,却没有暖气的木屋,那里或许更得动物们喜爱,盛书怡也暗暗放下了悬着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