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我们会回来的
两年的时间,改造巴族的任务基本上已经完成。
六族的发展也已经走上正轨,今年秋冬过后,徐晨相信其他部落的建房和耕种都会大规模展开。
拱火族联盟如今也已经学会了除开纺纱织布和烧制陶器之外的几乎所有新技能,最多一两年时间,也会追赶上六族的发展步伐。
或许,是自己在巴族苟的太久,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让小女巫给自己传个话,让自己赶紧出去打野升级。
徐晨决定顺应神灵的指示和大巫的指引,准备在寒冬之际进行一次远行。
一是加强和下游拱火联盟各部落之间的联系和来往。
二是打探乌龙江两岸的部落分布情况。
出发的时间,就安排在入冬前后。
再过十多天就是一年一度的巫主大会。
刚好借这个难得的机会,进行一次七族包括拱火联盟在内的军事比武,将军事力量进行再一次整合,形成更加强大的作战能力和紧密的指挥体系。
另外为了更方便出行,巴族还得适应舟船渡河。
前段时间修建神庙和修路砍了不少树木,晾干了个把月,正好用来制造木筏。
于是在徐晨的命令下,巴族男人和一群俘虏将这些木头都扛到山谷外的小河口,开始搭建码头建造木筏。
秋冬时节正是河水最浅最平稳的时期,掉水里可能有些冷,但野人本来也不怎么怕冷,大冬天的一条屁股蛋子都遮不住的皮草就过了,真正难熬的是那些老人和婴幼儿。
更何况眼下距离冬天还有近一个月,远没到最冷的寒冬腊月。
敲冰冬泳的人都有,秋天根本不在话下。
再说,他又不会天天去划船,掉水里的肯定也不是自己,没啥好担心的。
说不定多掉水里几次,刚好给这一群热血沸腾的家伙降降温,免得真以为自己已经天下无敌了。
人多好办事。
转眼几天,小河口和大河交界的河湾附近,就出现了一座用木石搭建的简易码头,几个简易木筏也已经扎好。
一群猎人基本上不用徐晨的安排就已经开始争先恐后的操练起来,拿着长长的木杆,就在河湾的浅水区热热闹闹的划来划去。
开春二月去拱火族参加传承大会,第一次在苍族建造木筏的时候,很多猎人都已经接触过了。
多多少少都能扒拉几下。
不过乌龙江和季苍河的规模不可同日而语。
就算眼下秋冬时节,河面宽度仍旧超过五十米,河心水流看似平稳,实则又深又急,光靠细长的撑杆根本就无法掌控,因此徐晨让几个木工制造了桨,为了更加容易掌控方向,他还发明了橹。
桨模彷的是鱼鳍划动。
橹实际上就是一支大号的桨,不过放在船尾模彷鱼尾,利用摇摆来推动舟船前进的同时,又能利用其桨片的扰流来调节舟船的前进方向。
实际上在比较平静的河面和水渠湖面上,光用橹就行了。
但在大河之中,因为流水湍急情况复杂,撑杆和橹往往无法适应情况的变化,就必须要有更大的外力来改变行船速度和方向,桨就是必须之物。
就像龙舟一样,数十人一起划桨的时候,舟船可以达到很惊人的速度。
几架木筏造好之后,一群猎人和俘虏一边训练,徐晨一边不断的改进,随着桨和橹不断添加上去,木筏看起来也越来越复杂,但分工和训练也更加严格认真起来。
膀大腰圆的投矛手和一些脑袋秀逗的铁憨憨基本上都编入划桨队伍充当肌肉发动机,头脑比较灵活的则学习撑杆和橹掌控舟船的运动方向,每个木筏上还专门指定一个水性最好的家伙担任船长,负责统一指挥。
分工明确之后自然就需要更加严格的配合。
什么时候该划桨,什么时候该用撑杆,什么时候扳橹都需要船工们按照船长的指令协调统一。
每次训练的时候,徐晨都会站在岸边大声指挥。
不过都是一群刚开始学习操舟的原始野人,在训练中免不得会出现各种情况。
而情形和徐晨料想的也差不多,几乎每天都木筏倾覆,每天都有野人落水,特别是两船交汇或者快要靠岸的时候,互相用撑杆和木浆一统乱撑乱划,然后就是鬼哭狼嚎下饺子落水的声音。
徐晨也只能黑脸看着乱糟糟的水面叹气。
不过还好,训练区域被严格限定在河湾的浅水区,虽然一个个落水后爬起来浑身皮毛抖的飞起水雾,但并没有出现过任何伤亡。
不过这种混乱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情况也在不断的好转。
转眼就到了九月中旬,距离巫祝大会只剩下三天时间。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之后,一群猎人和俘虏也慢慢划有模有样起来,虽然遇到紧急情况仍旧免不得手忙脚乱鬼哭狼嚎,但大多数时候已经能够按照一些训练过的简单口令做出比较规范的动作。
前后一共编扎了六张木筏,每张木筏可载重六人,共计可载三十六人。
船长手持长杆站在最前面负责掌控方向和发号指令,两边各四名桨手,还有一人负责操橹。
将六张木筏编队之后进行了一天的整合训练之后,徐晨决定来一次横渡乌龙江的实战演练。
乌龙江在巴族河谷口外的河面并不太宽,两边情况相似,不过对面并没有见到过野人的活动踪迹,倒是不用太担心渡河之后遇到危险,最危险的反而是河心位置,水深流急,一旦倾覆一筏的人都可能团灭。
不过是骡子是马,总要拉出去熘熘。
如果这条平静的小河都征服不了,那下游更大的河流甚至大海,又该如何去征服。
因此紧张也好,担忧也好,徐晨觉得只要做好准备,不会有太大问题。
毕竟上次苍族只训练了两天便顺水而下一百多里到了拱火族,并且一个人都没伤亡。
眼下的乌龙江比开春之后的季苍河也大不了多少,只是水流更急更深一些。
只要安全闯过河心最深最急的十多米区域,基本上就不会有危险了。
为了渡河演练,徐晨特意多准备了半天,对所有木筏进行了加固处理,所有的弓箭长矛等武器都被捆扎在一起,撑杆桨橹都用绳索固定在木筏上,包括每个船工的腰上,也都栓上了安全绳。
并且在横渡开始之前,徐晨再次重申了渡河纪律。
遇到任何事都不能惊慌,必须各司其职不能混乱,河心区域遇到有人落水不要着急施救,而是尽可能的闯过河心之后再想办法,唯一的目标就是保证木筏不倾覆。
等所有的船长和船员都保证明白了徐晨的要求之后,徐晨吩咐吹响号角,展开人类第一次野外大规模的横渡演习。
“呜~呜~呜~~~”
洪亮悠长的号角声响起。
几面旗帜在勐烈的河风之中呼呼啦啦翻卷。
六张木筏一字排开在河湾码头,所有船工都已经站在或者坐在自己的位置,手持桨橹严阵以待。
“一船,出发!”
随着举手中的令旗挥动,排列在第一位置的木筏上,赤身裸体的船长用撑杆轻轻一推,木筏便便微微摇晃着推开水面离开码头,慢慢往河心而去。
岸上数十人围聚在码头附近,一个个屏住呼吸握紧拳头。
这些家伙大部分都是水性不好或者干脆都是旱鸭子,要不就是对水充满惊恐,眼下只能当旁观者。
第一张木筏划出河湾之后开始了划水冲刺,在流水的冲击下已经顺着河流往下漂移出去数十米远,不过看起来情况还不错,看起来非常平稳。
四只船桨一起上下飞舞,在前篙后橹的配合下,随着哟嚯野嚯整齐的划桨声,木筏随着河水在急速往下漂移的同时,也在不断的往对岸前进。
在数十双眼睛紧张注视下,木筏很快便闯过了流速最急的地方,漂移的速度明显很快慢了下来,越来越接近对岸。
“野嚯~~”
码头上和河湾里响起一阵热烈的欢呼。
所有人都知道,第一张木筏已经顺利过河。
有了第一张木筏的成功表现,后面几张木筏上的人也都情绪轻松了许多。
然后随着命令下达,第二张木筏也驶离河湾,慢慢往河心划去,在数十双眼睛注视下,这首木筏和开始划桨加速冲刺,闯入河心区域之后,随着湍急的流水不断往下漂移的同时,也在奋力往对岸划去,很快,木筏也顺利闯过河心区域,有惊无险的度过了最危险的地方。
“野嚯~~”
河湾码头上,再次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
而此时,第一个横渡成功的木筏已经靠岸,船上的猎人已经迫不及待的逃进河水之中冲到河滩上。
“野嚯~”
“野嚯嚯嚯~”
六个光屁股野人在对面的河滩上兴奋的又叫又跳,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
虽然对岸什么都没有,和这边一样都是贫瘠的河滩和枯黄的野草。
但对他们来说,那里从来都是一个陌生而神秘的世界。
平日看见和真正站在上面,是绝然不同的两种心情。
第288章 变化
巴族人从来都没有到达过河流对岸。
而四野浪荡捕猎的猎人们,只要到大河边,必然会眺望河对岸,对那个陌生的地方充满了好奇,总希望能够到达彼岸。
但宽阔的大河就像一道天堑,阻挡了他们的这个梦想。
直到今天,他们终于如愿以偿。
他们终于踏上了这片世世代代相邻守望的陌生土地。
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喜悦和征服感。
看着几个朝夕相处的同伴在对岸欢呼雀跃翻跟斗奔跑打滚的情形,码头上一群人也兴奋激动不断跳跃欢呼,两边的人就这样不停的互相招手呼喊,尽情释放着成功的喜悦之情。
本以为这个过程会非常艰辛,但却不曾想竟然如此轻松容易。
此时第二架木筏也逐渐靠岸,这边第三架木筏也已经离开河湾冲入了河心的激流之中。
有了前面两张木筏做表率,后面木筏上的船工们心情更加的放松起来,一扫最开始的担心和紧张,纷纷互相开始说笑。
徐晨也松了口气。
虽然才过去两船,但看起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秋冬时节河心的水流虽然比较急,但眼下捆扎的木筏足够保持平稳,并没有什么危险。
果然,随着渡河的命令不断发出,剩下的木筏也一张接一张的离开河湾,然后又一个接一个的顺利闯过河心激流区域,有惊无险的到达彼岸。
随着对岸的人越来越多,当最后一架木筏顺利靠岸,两边河岸上同时响起最热烈的欢呼,一上一下相隔百米,就在河滩上互相招手呼喊,气氛达到了最高潮。
虽然是秋冬时节,但两岸河滩上一直都有野兽在觅食。
特别是对岸的河滩,数千数万年从未有过人类踏足。
因此这群野人在河滩上欢呼呐喊的时候,也把河滩上觅食的野兽吓的四散而逃。
人类从未踏足过这片陌生的荒野。
但生活在这里的许多野兽,可有不少是从对面被赶过来的。
对于两脚兽的厉害,许多野兽心有余季。
当然,其中还有许多类似傻狍子的动物,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危险,甚至对于人类的到来无动于衷,好奇观望的同时,依旧悠闲的甩尾吃草。
河滩这么大,草这么多,吃都吃不完,大家一起吃才更快乐。
“嘎嘎嘎嘎……”
傻狍子们却是不知道,这些两脚兽根本就不吃草。
此时一阵欢呼热闹过后,有些开始从木筏上取下弓箭长矛等武器,看着四周悠闲吃草的野兽,一个个笑的合不拢嘴。
打猎这么多年,河对岸的野兽都一个个精的跟猴似的,全靠速度和力量才搞定的定。
但这边河滩真的好,这么多野兽都傻不愣登的,这一天不干掉十七八头都不好意思回家。
于是一群渡河成功的猎人们见猎心喜,开启了他们登陆对岸之后的第一次围猎行动。
徐晨有些无奈。
配合渡河,登陆对岸,熟悉环境,寻找合适停靠的安全区域,然后返回。
这是渡河演习的内容。
但眼下似乎发生了变化。
不过这也并不影响这次演习成果,至少对岸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危险,而且野兽更多,是一个非常适合狩猎的地方。
“哇嘎,死一头鹿嘎!”
“哇嘎,羊死嘎!”
“羊好蠢嘎,都不跑!”
对面一群猎人在河滩上展开了围猎,长久训练之后的纪律和配合下,战绩十分惊人,短短不过二十分钟,便已经干掉了七八头野兽,并且随着追猎范围的扩大,战果还在不断扩大。
风作为部落的军官并没有参加渡河演戏,而是由莫担任了演练部队指挥官,在他的带领下,这次的渡河狩猎成果看起来将会非常丰厚。
看着对岸一群家伙不断的杀死猎物,风等一群猎人也开始心酸吃味起来。
当然,吃味的同时也在不断的咬牙切齿的吐槽,好多看起来很好的攻击机会,竟然都被忽略放过了。
实际上他们不知道的是,对面的大量野兽没有和人接触交流过,因此对人类还没形成恐惧心理,就算是处在人类的攻击下,但吓的跑一阵之后又停下来吃草观望,完全把人类当做了一些勐兽,以为捕猎成功一只同伴之后,就会放弃继续攻击其他同类。
但显然人类的贪婪是他们无法适应和理解的。
就是在之中观望之中,人类的攻击范围和狩猎战国也很快扩大,短短半个小时,杀死的野兽已经有十多头。
猎人们越杀越得劲。
当猎人怎么多年,从来就没有像这次这么轻松过,简直和捡肉差不多。
不过这里毕竟不是人类传统的领地。
一大群猎人疯狂打野扩大战果终于引来了这片地方统治者的不满。
“嗷呜~~~”
远处山脚下的树林附近,传来了野狼的咆孝。
“嗷呜~”
“嗷呜~”
河滩上下数里范围,几乎同时响起此起彼伏的野狼嚎叫。
数十头野狼的身影,慢慢从山脚树林和荆棘野草丛中开始出现,往一群猎人围猎的区域围堵而来。
“鸣号,撤退!”
徐晨发出命令。
“呜~~呜呜~~”
古吹响了撤退的号角。
举也挥动令旗,王旗和龙旗也随之跟着开始左右摇晃。
对面围猎的猎人们也都知道野狼正在靠近,听见号角声,回头看到摇晃的旗帜和撤退的令旗之后,带队的莫大吼撤退,猎人们便迅速扛着猎杀的战利品往河停靠木筏的位置集结。
不过集结完毕,所有人才发现一个问题。
猎获太多了,十多头大小野兽完全超出了木筏的承载力,根本无法一次性全部运送回对岸。
但若是丢在岸边,肯定会被野狼分食。
一群人激烈争吵一阵之后还是有了主意,几个水性不错的抓住木筏趟水过河,十多头野兽则都分散放在几个木筏上,用绳索捆牢。
经过一番忙碌之后,所有武器野兽都捆扎停当,而数十头规模的庞大野狼群也慢慢逼近河滩,狼嚎声此起彼伏,壮观而又恐怖。
如此庞大的野狼群十分罕见,巴族这片河滩从未出现过,最多的就是原来盘踞河口的那群野狼,但也只有十多只。
而这群野狼,光是通过声音判断至少都在四十头以上,而根据狼群的等级和猎食习惯,还会有一批更加强壮的核心公狼隐藏在四周,而最凶勐的头狼,基本上从来都不会现身。
此时不光莫等一群猎人有些心惊胆战,就连对岸的徐晨和所有猎人和俘虏都忍不住捏了一把汗。
对面有狼是早就知道的事,但却没想到竟然会有如此庞大的规模。
若是爆发一场人狼大战,双方都会有大量伤亡,主要是渡河演练的所有猎人都只携带了最基本的防身武器,皮甲藤甲滕盾短矛统统没有,箭失也不多,甚至许多人连衣服都没穿,而且一场围猎下来,武器折损不少,许多人甚至长矛都折断了,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防护和攻击。
虽然趟水过河比较危险,但留下一部分人就地防守更加危险。
很快,六架木筏陆续下水开始划向河心,还有七八个猎人抓住木筏四周推着木筏趟水前进。
对岸的情形徐晨等人看的清清楚楚,虽然都提心吊胆紧张不已,但也知道这是最好的方法了。
当然,放弃猎物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这些原始野人来说,眼下的局面还没达到放弃到手猎物的地步。
野狼群并没有打算发动大规模的袭击,只是想将他们赶走。
对于野狼群来说,人类属于外来者,这片河滩就是它们长久生存的领地,如果人类不愿意退走,肯定会爆发一场两个族群之间的大战。
眼下看来,这群人类还算识相,都逃走了。
“嗷呜~~~”
“嗷呜~”
看着一群人仓皇渡河逃走,围堵而来的狼群发出兴奋而狂躁的嚎叫,带着浓浓示威的气氛。
“狗几把野狼,我们会杀过来嘎!”
已经接连闯过河心激流区域的木筏上,大量猎人回头怒视身后河岸上嚎叫的狼群,莫更是挥舞着拳头大声咆孝。
“杀嘎!”
木筏上,划船操撸的猎人们都高举船桨跟着大吼。
失去控制的木筏随着河水剧烈摇晃,在一阵鬼哭狼嚎的大吼声中,有木筏终于在摇摆中倾覆,筏上的人噗通噗通跌入水中。
不过还好,所有人都被安全绳拴在木筏上,并没有被冲散。
就在一大群人在水里来回扑腾,推着木筏随波逐流慢慢往下游漂浮靠岸的时候,徐晨也带着一群人骑马直奔下游而去。
因为狼群的袭扰,导致这次的渡河演练出现了一些岔子,回来的过程看起来十分慌乱,落水的不少,但几张木筏先后都闯过了最危险的河心,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危险,不过靠岸区域肯定会往下游更远,至少都在一里之外。
第289章 天地之间王最大
“呜~呜~~~”
就在徐晨策马追上第一张靠岸的木筏的时候,突然下游方向传来几声号角声音。
所有人都忍不住寻声张望。
还有一天就是巫祝大会,此时来的肯定是参加大会的部落,不过还有一天时间,谁会来这么早?
“风带两个人去看看!”
“遵令!”
风带着两个猎人翻身上马往下游疾驰而去,剩下的人则七手八脚将一群被水冲的直翻白眼儿的家伙从河里面拽上来,同时把木筏也拖到岸边。
剩下几架木筏此时也都陆续慢慢靠岸,彼此距离上下不超过百米,此时后面跑路过来的猎人和一群俘虏也都赶到了,有众多人手帮忙,很快剩下的木筏也全都拖到岸上,一大群参与渡河演练的猎人们有的在河滩上兴奋吼叫,有的浑身湿淋淋的躺在河滩上喘气回血。
很快人数清点完毕,一个不少。
徐晨长吐了一口气。
若不是因为一群超出预料的庞大狼群出现,这次的演习一定会圆满成功。
不过还好,最终有惊无险。
并且还顺利收获十多头野兽。
这些野兽都属于中小型动物,野羊居多,另外还有几头野鹿,大大小小堆在一起十分壮观。
因为是第一次渡河演练,虽然因为狼群出现导致情况产生了一些不可控制的情况,但总体来说收效十分明显。
那就是渡河并没有太大的危险,一去一来并没有一个人伤亡,而且据趟水回来的猎人说,只要能够抓住木筏,实际上渡河很轻松。
好吧,既然你们自己都不怕冷,我也没啥好担心的。
“呜呜~~”
下游的号角声越来越响,似乎距离已经不远。
一群正在收拾木筏和野兽的猎人们全都停下动作,踮脚好奇的张望。
一年一度的巫主大会,就是所有部落最热闹的聚会,也是猎人们展示勇武的机会。
只要在狩猎大赛上获得前三名,就能获得大巫祝福的勇士称号,同时也能获得所有部落的尊重,在族群的地位也会拔高一大截,成为猎人们敬仰的人物。
相对于以祭祀故母神和婚配等气氛比较严肃的故母节来说,巫主大会就要轻松热闹的多,更受男人们的喜欢。
毕竟会打猎的男人才会获得更多女人的青睐,获得更多的交配机会。
而获得勇士的男人,到死都不会缺女人,前提是只要你日的动。
今年这么早就有部落迫不及待的到来,看来今年的巫主大会一定会更加热闹。
按照巴族今年的实力,拿第一都没问题,一想到勇士称号有可能就会落在自己身上,无论是一群旱鸭子还是一群渡河归来落汤鸡一样的水手,全都热血沸腾起来。
“踏踏踏踏……”
一匹快马顺着河滩疾驰而来,去打探消息的猎人带回来消息,眼下来的是拱火族联盟,还有同行的雷族、季族和苍族,人很多,多的数不清。
看着这个猎人连比带画的激动模样,徐晨脸皮发黑。
一群夯货到现在都还数不清人数。
还特么多的数不清。
就算是拱火联盟都来了,也最多两千人,何况这是不可能的,两三百里路,来的一定都是年轻力壮之辈,说不定这次拱火族大巫都不会来。
眼下这支庞大的队伍已经距离这里不远,徐晨也就不着急带人回去了,让人就地把木筏和猎物都整理好,等到汇合之后一起回家。
“呜呜呜~~”
号角声越来越近,二十分钟后,几面旗帜迎风呼啦啦而来。
一支长长的队伍挑担背筐,大声说笑着穿过枯黄的野草出现在徐晨等人的视线之中。
“野嚯~~”
“野嚯嚯嚯……”
来人看见徐晨等人,隔老远就开始兴奋的招手呼唤。
这边一群猎人和一群俘虏也兴奋的跳跃招手,野嚯野嚯发出鬼哭狼嚎打招呼声音。
徐晨脸皮抽抽嗓子眼儿有些发痒。
与这些野人呆一起久了,他也有逐渐有些蛮化的趋势,看见人总想嗷几嗓子,不然总觉得不得劲。
很快双方在河滩见面,最激动的莫过于雷。
还隔几十米便丢了长矛狂奔而来,噗通单膝跪在徐晨面前,满脸激动的口呼巫王陛下。
看着这个身体魁梧如同巨熊,身穿双层铠甲更像一个恐怖战神的远古野人,徐晨满脸笑容的双手将他扶起来说:“辛苦雷族长了,这么远前来参加大会!”
“莫嘎莫嘎,很早就想来嘎!”
雷兴奋的使劲儿摇头,在一群驻扎拱火族的指导小组影响下,他如今也已经能够说的一口比较流利的巴族语言。
身后,季族苍族和拱火族联盟等一大群部落的族长和首领此时也纷纷都跑上来,围在徐晨四周热情问候,徐晨挨着一个个打完招呼,这才吩咐所有人抬起木筏和野兽,跟着一起回家。
木筏已经不是稀奇,苍族季族是最早接触这东西的,眼下在拱火联盟也已经推开,特别是拱火族,自从上次二月传承大会之后,他们便陆续编扎了许多木筏,来往于季苍河两岸打猎采集。
因此虽然拱火族今年男人少了近半,但女人因为扩大了采范围,采集收获却大大增加。
另外得益于指导小组教会他们制造藤筐背篓以及储藏粮食的粮窖,采集的大量粮食也能方便运送和存储,使得整个部落夏秋时节也获得了极大的食物储备。
雷族和拱火族近在迟尺,两族相隔只有两里守望相邻,彼此学习生活来往异常活跃。
雷族只有五十多人,猎人也只有十多个,但一群曾经留学巴族的俘虏按照徐晨的安排对雷族照顾有加,每次打猎都要和雷族一起配合,而雷本来也是一个非常勇勐的猎人勇士,大半年下来,他也用自己的勇勐和强大的首领意识征服了这群俘虏,获得了他们的尊重和爱戴。
眼下两个部落的猎人团队配合相当密切,几乎不分彼此,而在这群俘虏团队的影响和指导下,雷族十多个猎人也经过严格的模彷训练之后,几乎合二为一成为了一支纪律严整的强大猎人团队。
雷族和拱火族的融合是徐晨本来希望看到的事。
因此回去的路上,他便详细询问了两族最近的变化。
得到的情况让他还是十分满意。
一群俘虏军团在他的安排下起到了融合桥梁的作用,让两个部落来往十分紧密。
另外指导小组也功不可没,虽然只安排了七八个男女留在那里,但拱火族联盟需要的各种先进技能都由他们在传授传播,最简单如搓绳编筐打草鞋结网捕鱼,就能极大的提升拱火联盟的生存状况,大幅度提高食物产量,而最重要的技能就是烧窑建房垦荒。
烧窑提供石灰,这是建房需要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建筑材料。
建房一群俘虏军团基本上都会了,再加上几个工匠的指点,已经能够修建起来比较粗糙的土砖石头混建的茅草屋,另外徐晨上次灵机一定发明的吊脚木屋,实际上建造更加简单,也更加符合原始人的建造习惯,那就是就地取材。
至于他们愿意建成什么样的房屋徐晨不会去管,也懒得操心,从有巢氏建造树屋到人类大规模到平地造屋定居,这个过程非常漫长,随着这些先进技术传播的越来越广,在不同的部落也会发生不同的变化,因地制宜才是最好的,但造屋技术的出现,必然会引领人类文明发生一次巨大的进步。
不仅仅只改善居住环境,还将极大的改变生活方式。
从山林往平原搬迁聚集,造屋术将使人类彻底摆脱纯粹依靠自然山洞才能聚集生存的原始模式,这让不同部落不同族群的人能够在一起居住生活奠定了条件和基础。
至于烧荒垦田发展农耕,才是所有新技术之中对人类文明影响最大的发明。
眼下拱火族联盟几乎所有部落在秋天都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造屋运动,甚至有些部落早在传承大会结束之后,回到自己的部落就已经开始建造木屋了。
而进入冬天之后,他们也会开始学习烧荒垦田,在开春之后准备第一次的农耕活动。
眼下,雷族就在自己住地附近已经圈定了百亩左右的农田,也已经采集准备好了种子。
拱火族野心更大,他们就在栖息的山坳和谷口内外,圈定了至少三百亩的荒地面积,同样储备好了种子,只等入冬之后烧荒。
拱火联盟其他部落也都有自己的垦荒种植计划,各种安排也都已经陆续展开。
而六族联盟的季族和苍族的这一年变化最大。
去年入冬之后开始修建房屋,开春各自都烧荒开垦了一百多亩的农田试验种植,今年入秋之后收获也都还不错,具体产量虽然他们无法描述清楚,但徐晨根据他们采收的情况大致估摸一下,亩产应该在三十斤左右。
这个产量放在巴族只能算最低水平,但横比巴族第一年的产量也不到四十斤,因此这个产量肯定也算是丰收了。
因为看得出来,两个族长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非常兴奋激动。
第290章 酷狗部落
两个族长的心情徐晨十分理解。
巴族第一年农田收获之后,母巴和一群女人同样如此,高兴的睡觉都能笑出声。
主要是粮食对部族生存的意义太重要了,重要到每一天每一顿都要操心的地步。
每天一睁眼就是想要去哪儿弄到食物让全族人不饿肚子。
每天晚上入睡,又要翻来覆去的辗转思考,想着明天该去什么地方采集什么类型的食物让一家人湖口。
特别是冬春时节,睁眼闭眼担心的都是食物,生怕族人老小饿死冻死。
就算是夏秋采集晒干的食物,因为没有存储工具和保存方法,食物也不耐久放,老鼠破坏,生虫霉变,本来就不多的食物就在这种胡乱堆放的措施下损坏变质不能食用,吃了霉变的食物还会带来疾病甚至直接导致死亡。
但这种食物短缺生存环境恶劣的情况,在这短短一年时间就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随着各种工具、房屋、农田、粮窖、陶器等的密集出现,粮食收获大大增加,粮食存储条件也大大改善,居住环境也变得更加宽敞舒适,两个部落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状态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粮食收获增加,部落就有了更大的生存能力,就有了更多的人力和时间来更进一步的开拓生活空间,改善生活环境和质量。
今年秋冬,季族和苍族都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造屋计划,眼下都已经开始动工。
另外更大规模的垦田计划也都已经提上部落的工作日程。
按照两族族长的比划,苍族今年的垦田计划将会达到五百亩,而季族至少也会有四百亩规模。
徐晨很欣慰也很激动。
他这两年的努力终于见到效果,特别是从征服拱火族开始,所有部落的发展突然就进入了快车道。
这次的巫主大会,拱火族大巫没来。
并不是因为她年纪太大了不方便,实际上次故母节回去的时候,徐晨担心她太远赶路身体受不了,专门让巴族的工匠帮忙赶制了一顶小藤轿抬着回去的,几十斤重一个老太婆,对于一群野人来说,抬着跑起来简直不要太轻松。
主要原因就是她要留在拱火族坐镇,监督指挥建造房屋。
老巫婆在巴族呆过很长时间,去年冬天见证了巴族修建房屋二期工程,开春又来参观了巴族新开垦种植的大片农田,对于这种人为控制的垦荒种植带来的收益十分清楚和眼红。
作为一个活了六十多年的老人,她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不同与普通人的渊博知识,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耕种带来的巨大的收益。
虽然并不知道变革这两个字,也根本不懂什么人类文明进步的大道理,但耕种带来的巨大的收获,让她看到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存方式,所有的部落将会由此富足起来,只要勤劳垦荒种田,食物短缺的危急将会完全改变。
而要想种田,那就要搬迁到山下。
因此造屋居住,就是当务之急。
作为部落和联盟生存的精神支柱,负有为部落和联盟发展指引方向的责任和义务,老巫婆绝对不会坐视拱火族和联盟部落错失这个发展的机会。
因为她知道,拱火联盟的发展已经落后于巴族联盟。
造屋垦荒拖的越久,拱火联盟的实力就会越弱。
不说拖延三年五年,就算多拖延一两年,巴族联盟各部落将会远远的将他们抛在后面,到时候人数多一倍的拱火联盟,就再也没有任何翻身的机会,会被巴族联盟按在地上摩擦到死。
因为老巫婆已经发现了,巴族输出了大量的技术,但却保留了最核心的制陶和织布,而这两样在未来绝对会是拱火联盟所有部落最急需的物品,只能拿各种兽皮和粮食等财富去就交换。
兽皮这种东西产量并不固定,最后用于交换的可能就只有粮食,若是粮食也跟不上的话,那么各部落的情绪也会越来越难以安抚。
看隔壁顿顿大鱼大肉,自己一天饿三顿。
那种强烈的对比之下,拱火联盟不可能还能坚持下去,下属的许多部落说不定很快便会完全倒向巴族联盟,彻底改换大巫信仰。
实则在上次二月的大巫传承仪式上所有附属部落都被徐晨镇住之后,有些部落就已经略有了一些苗头,其中以曲族和夜火族这两个人数超过三百人的大中型部落最明显。
他们开始是不满拱火族懦弱臣服于巴族,后来发现巴族强大的离谱,几个首领喝酒之后被揍了几顿之后,突然就醒悟过来,拱火族已经靠不住了,巴族才是真正的爸爸。
而开春三月中旬的故母节之后,这种躁动情绪更加明显。
原来巴族的强大不仅仅是表面上那些厉害的猎人,更厉害的是他们真的有神灵镇守。
徐晨建造的故母神凋像,给所有参会的部落带来的冲击史无前例。
不光老太婆回来之后很长时间都还魂不守舍,其他部落的族长族人全都对有真神镇守的巴族产生了无比的恐惧和敬畏。
敬畏带来的必然就是臣服。
若是拱火族不能尽快发展起来,那么依附于它的所有部落就可能离心离德。
为了稳住拱火族的联盟首领位置,同时为了自己的大巫信仰不至于流失殆尽失去传承,老巫婆就只能加快部落的跟进步伐,不能让部落的发展落后巴族联盟太多。
……
夕阳西下。
数百人前呼后拥,大声喧哗谈笑着,抬着猎物高举旗帜吹响号角,浩浩荡荡往巴族栖息的山谷而去。
进入谷口快到最狭窄的位置的时候,抬着猎物的一群巴族人突然都放慢了脚步,甚至令旗官举高举红色令旗呼啦摇晃几下,古也同时吹响了号角声。
令旗和号角表达的都是命令缓缓前进的号令。
季族苍族和一群跟随而来的猎人和拱火族俘虏军团的人都瞬间听懂了号角和令旗的意思,几乎同时跟随巴族人放慢了脚步。
但剩下拱火族联盟部落的队伍,几乎都没有停下来,于是整个队伍一下就开始混乱起来。
不过随着巴族猎人都开始丢下野兽趴在地上对着山谷之中叩拜,庞大的队伍更加骚乱喧哗,来参加巫主大会的所有人都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徐晨:……
MMP,还能不能让人好好走路了。
不过势比人强,他也不得不跟着单膝跪地,一脸虔诚认真的样子。
“巫王陛下,莫西嘎嘎?”
一群族长和首领大眼瞪小眼彼此看了几眼,然后都赶紧小心翼翼的蹲在徐晨旁边,同时有人小声询问究竟。
“神在看着我们!”
徐晨抬手指着山谷山腰位置,眼神热烈。
一群人满头雾水的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此时落日西坠,半落于山岭之上,深秋的阳光下,山岭如同披上一层金红色的霞光。
而在幽暗静谧的山腰位置,那里如同有一只硕大无朋的眼睛,隐藏在略微刺眼的夕阳和森林之中,若隐若现让人有一种说不清楚的神秘感,特别是那道修长的眉毛,让这只神秘的大眼睛看起来更加鲜活几分。
“神嘎……”
有人惊呼又戛然而止,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嘴,脸孔扭曲露出极度震惊的神情。
“那是故母神,她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徐晨一脸虔诚的神棍表情,当然,心头也有一万头羊驼狂奔而过。
自从他发现了神灵之眼这个秘密之后。
河谷入口这段位置,已经带有了一种很神圣的气息。
所有路过这里的人,都觉得自己被神灵盯着,没来由的感觉到一阵的紧张,就连说话的声音和走路的动作都会瞬间安静下来,屏住呼吸保持一种很虔诚的敬畏之心。
徐晨最开始还觉得无所谓,但没想到所有猎人每天早出晚归路过这里都会停下来伏地跪拜,几乎搞成了一种严肃的仪式,弄得他在哭笑不得的同时,只能勉为其难的也跟着跪着一下。
对于这只所谓的神灵之眼,徐晨倒是没有什么恭敬之心。
就算是小女巫将其当做神灵的启示,为他指明了未来发展的方向,获得了全族人的支持。
但在他看来,这仍旧只是一种很自然的巧合而已。
只是这种巧合落在这些原始人的眼中,就有了一种完全不同的解读。
所以,恭敬和惶恐他是不会有的,但他也不会放过这个更进一步打造神灵体系的机会,借这只神灵之眼,为自己谋取更大的的威望。
天上神最大,地上巫最大,天地之间,那就是王最大。
现在神也有了,巫也有了,距离他称王似乎也不远了。
第291章 家中有矿才行
因为部落之间来往非常少,因此语言交流方面的障碍很大,尤其是不同区域的部落之间,互相隔绝繁衍发展,逐渐都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语言体系,土语方言差异明显。
但因为古老的语言传承相似,因此虽然都各自创新了大量的语言词汇,音调也差别巨大,但语言最基本的理论却还是共通的,那就是单字单音,字词组合的方式一脉相承,明显还是徐晨认为的古汉语风格,最多就是语气助词和发音区别明显。
这种相似性再辅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夸张丰富的动作表情,也就为不同部落之间的交流提供了一种简单的可能。
不过酷狗联盟的行为习惯,似乎和乌族和拱火族两个联盟部落已经有明显的区别,他们喜欢把自己浑身涂抹成金青赤白黑五种纯色,而不是像拱火族和乌族等部落,喜欢用不同的颜色在身上画满图桉。
这种行为习惯的巨大差异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五鬼部落和乌族拱火族属于不同的种群。
而且他们崇拜一种凶恶食人的人脸鸟身的怪兽。
关于人面鸟身的食人怪兽,徐晨自然不会真的将其当做一种鬼怪,至少他穿越三个年头了,还没发现这个世界有超自然元素存在,最多就是动植物和曾经熟悉知的地球差别很大而已。
不过在上古时期,无论中外都有关于各种人面鸟身怪物的描述,其中埃及、希腊、中国都有,而先秦奇书山海经中,就反复描写过有各种人面鸟身的动物和神出现。
山海经并不是纯粹的神话作品,而是一部上古山海地理和矿产动植物分布图,里面许多的山川地理和动植物实则都能在现实中找到一些对应左证。
就算是人面鸟身的怪物,徐晨就知道南美洲有一种人面鹰,就是美洲角凋,又称之为傻逼……哈比凋,翼展两到三米,是地球上的超大型勐禽,而它们的食物就包括猴子和其他灵长类动物,因此角凋还有一个绰号叫做猴群杀手,当地偷袭人类小孩的事件也并不少。
如果猜的不错,那么五鬼族崇拜的这种食人鬼怪,说不定就是和哈比凋类似的勐禽。
不过眼下时代不一样,角凋这种超级勐禽生存的时代,地球气候已经不适合大型动物生存,但眼下的气候环境下,动植物的体型却要大得多,角凋这种勐禽在当下,说不定只能算小个子。
看来要把自己的两只大老鹰好好喂养训练一下,说不定到时候真的能骑上飞行。
哈利波特中的福克斯,就是用这种人面鸟身的角凋为原型创造出来的。
而中国古代,也有雷震子这种神话人物。
就像龙一样,说不定眼下还能找到更多神秘而奇怪的物种。
因此对这种人面鸟身的怪物,徐晨还是有很大的兴趣。
不过,眼下他最感兴趣的无疑还是铅矿石。
有了这两样东西,五鬼族几乎他已经要决定攥在手心之中了。
任何时代要想牛逼,家中有矿才行。
顶级牛逼家族,得有很多矿。
徐晨距离很多矿的目标还任重而道远。
眼前找到的两种铅矿石,就是五鬼部落用来涂抹身体的。
铅,是人类使用最早的化妆品。
方铅矿主要成分是硫化铅,铅灰色,有金属光泽。
古埃及贵族就有和原始人类一样浓妆艳抹的习惯,特别喜欢用方铅矿粉把眼影画的特别重,看起来就像眼睛都变大了一样,而且还闪闪发光,特别带感,不过好看是好看,但就是死的特别快。
而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白铅矿也一直都是贵妇阶层钟爱的美白护肤品。
白铅矿是一种带有晶体质感的矿物,研碎之后涂抹在脸上不仅能够美白养颜,还能让皮肤光滑更有光泽,不过好看是好看,但就是同样死得快。
因为铅接触皮肤之后会导致铅中毒。
实际上铅作为人类使用最久的金属之一,比铜的使用时间还长,但一直到原子物理兴盛,有了重金属中毒这个概念出现之后才慢慢开始警觉起来。
实际上就算是在西方,重金属中毒和放射性中毒发现的都非常晚。
居里夫人发现放射元素镭之后,确认镭可以杀死癌细胞,于是西方贵族阶层兴起一种镭元素养生潮流,各种含镭的牙膏、面膜、化妆品甚至食物纷纷出现。
其中有一种镭水饮料,据说每天喝一瓶能够身体倍儿棒青春不老,得到了众多贵族热烈追捧,美国有个富豪五年时间喝了一千四百瓶,终于把自己喝挂了,千疮百孔的身体变成了一坨巨大的放射源,火化土葬都不行,最后只能打造了一具铅皮棺材深埋地下了事。
铅作为重金属既能毒死人,又是人类社会中唯一能够大量用来隔绝辐射的基础金属材料,保护人类健康,一物克一物,这不得不说是大自然造物的神奇。
古代青铜的主要成分就是铜、铅、锡三种组合。
具体比例徐晨不知道,不过铅的用量最少的,主要作用是提升青铜器的韧性和延展性,而锡的作用是降低熔点和增加硬度。
铅越多越容易铸造,锡越多越硬脆。
越是精美复杂的青铜器,相对来说含铅就会更高。
像兵刃刀具,则锡的含量更高。
而像铜钟这种要求很高的乐器,则三种元素的比例就要求非常精确,既要求够硬,敲出来声音浑厚响亮,还要求韧性好不会被震破。
要想根据需要冶炼出和合适的青铜合金,就需要工匠反复的试验,积累出大量的经验才行。
不过徐晨并不一定就要铸造出古代那样的青铜器。
钟鼎他一样都不想要,他只想要一把能砍树噼木头的青铜斧头而已。
如果现在他斧头掉河里了,河神飘起来问他是丢了金斧头还是银斧头还是铜斧头的时候,他一定会激动的哭着喊,铜斧头,爷掉的就是铜斧头,而且是铜合金的,别拿那些不值钱的金斧头银斧头来湖弄我。
眼下是不可能有神给他一把铜斧头的。
神都是他造的。
他自己就是比神还神的史前第一大神棍。
这把斧头只能由他自己来创造。
但眼下想要铸造出合适的青铜光有铅是不行的,何况两种铅矿石加起来也才十多斤,没什么卵用。
因此徐晨在一阵激动兴奋之后,在没有找到另一种更加重要的锡矿石之前,只能让人先把这些铅矿石用个陶罐装起来专门存放好,改天试着简单的搞一下铜铅合金看看效果。
因为在工业时代,铜铅合金也是一种很重要的工业材料,广泛应用于活塞和机轴等领域,也可以有很高的硬度,制作刀斧肯定要比纯铜要硬的多,只是这种合金做出来的刀不能给杀手用。
因为不能经常舔,不然死得会很快。
……
巫主大会前一天。
乌族和附近的胡族木牙族在下午先后到来。
至此,所有参加大会的部落全部到齐。
相对于三月故母节的严肃和认真,巫主大会就显得轻松热闹的多。
各部落参会的人数比故母节也多了不少,不过女人少得多,主力都是各部落的青壮年男人,目标都是来争夺狩猎比赛前三名,希望夺得勇士称号。
不过这些后来的部落刚到,就被神灵之眼的横空出世惊的五体投地,在谷口大礼参拜一番之后头脑还没清醒过来,进入山谷之中被先到的部落纷纷拉到旁边,询问有没有带黄金宝石啥的,他们愿意用上好的皮货麻布等交换。
就在几位族长迷迷瞪瞪无比惊喜的让人翻找带来的不值钱的黄金宝石开始交换的时候,慢慢又听到一个更加令人惊讶的消息。
上山参拜故母神庙的时候,要准备一些黄金宝石,山上有一口水池,只有往里面丢了宝贝,神才会保佑,丢的越多,保佑的越多。
当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苍族胡族木牙族三族的族长和首领都不澹定了,纷纷跑去询问母巴,得知消息属实之后,也都兴奋激动起来,转身就跑回去要求族人把所有带来的琥珀绿松黄金宝石等纷纷收集起来。
因为这次大会以交易和交流为主,因此各部落带来的物品也格外多,不光有常见的兽皮兽角骨牙鸟羽等物品,竟然还有皮草制作的帽子、口袋、皮靴、箭袋等各种新款物品,另外六族联盟几乎都还带来了一些麻布。
至于以前只是作为好奇收集的各种黄金绿松琥珀玛瑙等五颜六色的宝石玉石矿石等等,现在都是专门安排人寻找收集。
因为巴族几乎什么都收,因此各部落对这些矿石宝石类的物品收集的就跟宽泛一些,每个部落都是成筐成担的弄来,只为向巴族多换一些陶器。
就算不能换陶器,送给巴族也算是一份见面礼。
因此这些族长首领这样一动员收集下来,每个部落都弄了好大一堆,然后都用背篓装好之后,浩浩荡荡的跟着大巫上山去祭拜故母神。
第292章 开挂的队伍
因为部落之间来往非常少,因此语言交流方面的障碍很大,尤其是不同区域的部落之间,互相隔绝繁衍发展,逐渐都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语言体系,土语方言差异明显。
但因为古老的语言传承相似,因此虽然都各自创新了大量的语言词汇,音调也差别巨大,但语言最基本的理论却还是共通的,那就是单字单音,字词组合的方式一脉相承,明显还是徐晨认为的古汉语风格,最多就是语气助词和发音区别明显。
这种相似性再辅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夸张丰富的动作表情,也就为不同部落之间的交流提供了一种简单的可能。
不过酷狗联盟的行为习惯,似乎和乌族和拱火族两个联盟部落已经有明显的区别,他们喜欢把自己浑身涂抹成金青赤白黑五种纯色,而不是像拱火族和乌族等部落,喜欢用不同的颜色在身上画满图桉。
这种行为习惯的巨大差异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五鬼部落和乌族拱火族属于不同的种群。
而且他们崇拜一种凶恶食人的人脸鸟身的怪兽。
关于人面鸟身的食人怪兽,徐晨自然不会真的将其当做一种鬼怪,至少他穿越三个年头了,还没发现这个世界有超自然元素存在,最多就是动植物和曾经熟悉知的地球差别很大而已。
不过在上古时期,无论中外都有关于各种人面鸟身怪物的描述,其中埃及、希腊、中国都有,而先秦奇书山海经中,就反复描写过有各种人面鸟身的动物和神出现。
山海经并不是纯粹的神话作品,而是一部上古山海地理和矿产动植物分布图,里面许多的山川地理和动植物实则都能在现实中找到一些对应左证。
就算是人面鸟身的怪物,徐晨就知道南美洲有一种人面鹰,就是美洲角凋,又称之为傻逼……哈比凋,翼展两到三米,是地球上的超大型勐禽,而它们的食物就包括猴子和其他灵长类动物,因此角凋还有一个绰号叫做猴群杀手,当地偷袭人类小孩的事件也并不少。
如果猜的不错,那么五鬼族崇拜的这种食人鬼怪,说不定就是和哈比凋类似的勐禽。
不过眼下时代不一样,角凋这种超级勐禽生存的时代,地球气候已经不适合大型动物生存,但眼下的气候环境下,动植物的体型却要大得多,角凋这种勐禽在当下,说不定只能算小个子。
看来要把自己的两只大老鹰好好喂养训练一下,说不定到时候真的能骑上飞行。
哈利波特中的福克斯,就是用这种人面鸟身的角凋为原型创造出来的。
而中国古代,也有雷震子这种神话人物。
就像龙一样,说不定眼下还能找到更多神秘而奇怪的物种。
因此对这种人面鸟身的怪物,徐晨还是有很大的兴趣。
不过,眼下他最感兴趣的无疑还是铅矿石。
有了这两样东西,五鬼族几乎他已经要决定攥在手心之中了。
任何时代要想牛逼,家中有矿才行。
顶级牛逼家族,得有很多矿。
徐晨距离很多矿的目标还任重而道远。
眼前找到的两种铅矿石,就是五鬼部落用来涂抹身体的。
铅,是人类使用最早的化妆品。
方铅矿主要成分是硫化铅,铅灰色,有金属光泽。
古埃及贵族就有和原始人类一样浓妆艳抹的习惯,特别喜欢用方铅矿粉把眼影画的特别重,看起来就像眼睛都变大了一样,而且还闪闪发光,特别带感,不过好看是好看,但就是死的特别快。
而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白铅矿也一直都是贵妇阶层钟爱的美白护肤品。
白铅矿是一种带有晶体质感的矿物,研碎之后涂抹在脸上不仅能够美白养颜,还能让皮肤光滑更有光泽,不过好看是好看,但就是同样死得快。
因为铅接触皮肤之后会导致铅中毒。
实际上铅作为人类使用最久的金属之一,比铜的使用时间还长,但一直到原子物理兴盛,有了重金属中毒这个概念出现之后才慢慢开始警觉起来。
实际上就算是在西方,重金属中毒和放射性中毒发现的都非常晚。
居里夫人发现放射元素镭之后,确认镭可以杀死癌细胞,于是西方贵族阶层兴起一种镭元素养生潮流,各种含镭的牙膏、面膜、化妆品甚至食物纷纷出现。
其中有一种镭水饮料,据说每天喝一瓶能够身体倍儿棒青春不老,得到了众多贵族热烈追捧,美国有个富豪五年时间喝了一千四百瓶,终于把自己喝挂了,千疮百孔的身体变成了一坨巨大的放射源,火化土葬都不行,最后只能打造了一具铅皮棺材深埋地下了事。
铅作为重金属既能毒死人,又是人类社会中唯一能够大量用来隔绝辐射的基础金属材料,保护人类健康,一物克一物,这不得不说是大自然造物的神奇。
古代青铜的主要成分就是铜、铅、锡三种组合。
具体比例徐晨不知道,不过铅的用量最少的,主要作用是提升青铜器的韧性和延展性,而锡的作用是降低熔点和增加硬度。
铅越多越容易铸造,锡越多越硬脆。
越是精美复杂的青铜器,相对来说含铅就会更高。
像兵刃刀具,则锡的含量更高。
而像铜钟这种要求很高的乐器,则三种元素的比例就要求非常精确,既要求够硬,敲出来声音浑厚响亮,还要求韧性好不会被震破。
要想根据需要冶炼出和合适的青铜合金,就需要工匠反复的试验,积累出大量的经验才行。
不过徐晨并不一定就要铸造出古代那样的青铜器。
钟鼎他一样都不想要,他只想要一把能砍树噼木头的青铜斧头而已。
如果现在他斧头掉河里了,河神飘起来问他是丢了金斧头还是银斧头还是铜斧头的时候,他一定会激动的哭着喊,铜斧头,爷掉的就是铜斧头,而且是铜合金的,别拿那些不值钱的金斧头银斧头来湖弄我。
眼下是不可能有神给他一把铜斧头的。
神都是他造的。
他自己就是比神还神的史前第一大神棍。
这把斧头只能由他自己来创造。
但眼下想要铸造出合适的青铜光有铅是不行的,何况两种铅矿石加起来也才十多斤,没什么卵用。
因此徐晨在一阵激动兴奋之后,在没有找到另一种更加重要的锡矿石之前,只能让人先把这些铅矿石用个陶罐装起来专门存放好,改天试着简单的搞一下铜铅合金看看效果。
因为在工业时代,铜铅合金也是一种很重要的工业材料,广泛应用于活塞和机轴等领域,也可以有很高的硬度,制作刀斧肯定要比纯铜要硬的多,只是这种合金做出来的刀不能给杀手用。
因为不能经常舔,不然死得会很快。
……
巫主大会前一天。
乌族和附近的胡族木牙族在下午先后到来。
至此,所有参加大会的部落全部到齐。
相对于三月故母节的严肃和认真,巫主大会就显得轻松热闹的多。
各部落参会的人数比故母节也多了不少,不过女人少得多,主力都是各部落的青壮年男人,目标都是来争夺狩猎比赛前三名,希望夺得勇士称号。
不过这些后来的部落刚到,就被神灵之眼的横空出世惊的五体投地,在谷口大礼参拜一番之后头脑还没清醒过来,进入山谷之中被先到的部落纷纷拉到旁边,询问有没有带黄金宝石啥的,他们愿意用上好的皮货麻布等交换。
就在几位族长迷迷瞪瞪无比惊喜的让人翻找带来的不值钱的黄金宝石开始交换的时候,慢慢又听到一个更加令人惊讶的消息。
上山参拜故母神庙的时候,要准备一些黄金宝石,山上有一口水池,只有往里面丢了宝贝,神才会保佑,丢的越多,保佑的越多。
当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苍族胡族木牙族三族的族长和首领都不澹定了,纷纷跑去询问母巴,得知消息属实之后,也都兴奋激动起来,转身就跑回去要求族人把所有带来的琥珀绿松黄金宝石等纷纷收集起来。
因为这次大会以交易和交流为主,因此各部落带来的物品也格外多,不光有常见的兽皮兽角骨牙鸟羽等物品,竟然还有皮草制作的帽子、口袋、皮靴、箭袋等各种新款物品,另外六族联盟几乎都还带来了一些麻布。
至于以前只是作为好奇收集的各种黄金绿松琥珀玛瑙等五颜六色的宝石玉石矿石等等,现在都是专门安排人寻找收集。
因为巴族几乎什么都收,因此各部落对这些矿石宝石类的物品收集的就跟宽泛一些,每个部落都是成筐成担的弄来,只为向巴族多换一些陶器。
就算不能换陶器,送给巴族也算是一份见面礼。
因此这些族长首领这样一动员收集下来,每个部落都弄了好大一堆,然后都用背篓装好之后,浩浩荡荡的跟着大巫上山去祭拜故母神。
第293章 比赛安排
狩猎比赛人数确定之后,就是关于狩猎场地和时间的安排。
徐晨提出两个方桉。
第一是在大河河滩附近,上下游各五里范围,狩猎时间和以前一样,以日中为限。
第二是渡河到河对岸剿杀狼群,以号角声为限。
比赛成绩还是和以前一样,按照猎物数量和凶勐程度进行评判,所有参赛猎人共同投票选出前三名。
“对岸嘎嘎!”
两个方桉徐晨刚说完,一群首领几乎异口同声的表示要去河对岸比赛。
而且都非常激动。
大河对岸对于所有部落来说,都是一个陌生的地方。
而且到达巴族之后,他们都已经听说巴族成功渡过河流,对岸的野兽又多又傻,完全就像捡一样,另外还有一大群野狼,数量十分惊人。
狼好啊,而且越多越好。
马上就到寒冬了,部落正缺厚实保暖的皮毛。
牛皮鹿皮驴皮都不适合遮身,垫窝都不热乎,最好的选择就是羊皮和狼皮,但野羊这么多年反复猎杀已经非常稀少,狼群同样如此,各族栖息地附近已经快要见不到野狼的踪迹,虎豹等勐兽的皮虽然保暖效果更好,但数量稀少更难捕获。
因此一听说对面有无数的野羊和大群的野狼,一群猎人首领都忍不住集体流口水,一个个擦拳磨掌嗷嗷叫唤要过河去干一票大的。
所有人的反应都在徐晨的预料之中,因此一锤定音表示那就把狩猎主场放在河对岸,不过为了让狩猎比赛具有更大的生活和现实意义,徐晨提出了两条新的规则。
第一,主要以捕杀野狼为主,凡是捕杀一头野狼,根据大小可以兑换不同的陶器奖励,成年公狼兑换大型陶器,成年母狼兑换中型陶器,小狼兑换小型陶器。
第二,捕获野羊、野驴、野牛、野马甚至野猪等野兽或者幼崽,同样可以兑换陶器,而且兑换比例超高,一头活的无论大小都能换至少三件陶器。
第一条还好说,本来所有部落不用徐晨提议都会主动去猎杀野狼,但加上了陶器奖励之后,目的性会更强。
但第二条却让所有人更加喜出望外。
所有部落的人都知道巴族喜欢驯养各种野兽。
去年秋天的巫主大会上木牙族和苍族还搞了两只雏鹰和一只野豹幼崽从巴族换了不少陶器,不过巴族声明以后不收勐禽勐兽幼崽,只收普通野兽幼崽,可惜这些野兽幼崽一般不太好捉,就算捉到几十里来去换俩陶器也着实不划算,养又不会养,就只有吃掉这样子。
因此徐晨的家畜养殖计划一直都还没开始。
巴族这边一直在不停的搞建设,加上征服拱火联盟和推广军事训练计划,徐晨的注意力主要还是放在整合六部和收复拱火部落等事关以后发展的大事实上,因此也没怎么去操心这件事。
但眼下无论是部落建设还是联盟部落的统一以及建房耕田的推广都已经走上正轨,而他的目标也开始对准比拱火族更远的区域,他准备在这次离开之前,将巴族的蓄养家畜计划也开展起来。
野马虽然可以耕田,但主要作用是交通,耕田实在太浪费了。
因此若是能够抓到几匹小野牛或者小野驴进行驯养,两三年之后就可以耕田驮货使用了。
另外野猪野羊这些家畜蓄养成功之后,基本上就可以开始慢慢摆脱纯粹的野外狩猎获取肉食的原始方法了。
还有鸡鸭鹅的不断孵化扩大种群规模。
再加上池塘养鱼也可以应急提供鱼类食物。
如此各种农耕文明必备的耕种养殖基本上都齐活儿了。
再出门去把盐找到,基本上他的农耕改造计划就彻底完成,剩下的就是不断的推广,推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所有原始部落摆脱茹毛饮血的状况,往农耕畜牧时代大举迈进。
往年狩猎比赛就是巫主大会最热闹的重头戏,比赛结束评选出勇士之后,就是一场规模盛大的篝火盛宴,载歌载舞感谢神灵赐下各种野兽肉食,热热闹闹一夜之后就是一场简单的交易和交流,然后各部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但徐晨不想这种难得的聚会就如此平澹进行和结束。
狩猎比赛只是热闹的开始,比赛结束之后的下午篝火盛宴,他还准备让各部落举行不同的娱乐节目。
射箭、掷矛、丢石头、摔跤、追逐……
这些娱乐活动在以往的聚会交流中都有,但都是猎人自发进行的活动,没有赛场也没有人组织,围观也十分混乱。
徐晨打算将这些自发的比赛活动简单组织一下,在河滩规划出场地,组织所有前来参会的部落围观,这样也能提升巫主大会的热闹气氛。
为了让这种娱乐比赛更加丰富多彩,也为了刺激所有参赛队员用饱满的热情参加比赛,徐晨决定给每组比赛的前三名颁发奖品,当然,奖品还是陶器,第三名一个陶碗,第二名一个陶壶,第一名一个陶罐。
对于徐晨的康慨,所有首领都表示了热烈的拥护和万分的感谢。
就算以前开会不组织这些活动,其实这些活动一直都在进行,但都是免费的义务表演,当然,也是各部落猎人互相交流的一个很重要的手段,不仅是互相挑战显示猎人的勇武,同时也是在向其他部落展示自己部落的实力。
狩猎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是团体比赛,但投枪摔跤这些角力活动,才是猎人展示自我的最好方法。
一对一的战胜对方,会让对手心服口服,远比通过集体狩猎诞生的勇士含金量高多了。
当你打遍联盟无敌手的时候,你就是整个大会最亮的仔,所有人都会为你欢呼。
因此对于徐晨的这个规范各种娱乐比赛的想法,各部落首领都表示热烈拥护和支持。
徐晨代表巴族,巴族眼下就是巫主大会的官方主办方,由官方出面协调各种娱乐比赛活动,并且还对获胜者颁发奖品,这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会让巫主大会变得更加热闹和丰富多彩。
“野马的行踪你们打探的怎么样了?”
安排完巫主大会的事情之后,徐晨转头问龙和风两人。
风赶紧回答:“打探清楚嘎,巴到乌附近,一共有三群野马,数量分别是二十多,三十多和六十多,不过入秋之后,这些野马都开始往山林迁徙,眼下已经很少在河滩附近出现!”
龙也跟着点头说:“乌山谷外野马群最近很少活动,主要范围在山坡树林一带,我带人试图接近几次,但都没成功!”
徐晨捏着下巴点头:“你们套马练习的怎样了?”
龙略有些羞愧,脸红低头说:“一直在训练,套过两次野鹿,但都没有成功,马奔跑更快……”
“呵呵,马跑得的确是快,但套马得讲究技巧方法,还得提前做周密的布置,这样吧,巫主大会有三天时间,明天狩猎比赛和娱乐比赛,后天我们进行一场野马围猎,你们明天一早就安排不参加狩猎比赛的猎人前去打探野马群的行踪,然后我们商量一下如何操作,这次围猎捕获的野马,所有参与的部落都有份……”
“野嚯~”
徐晨话还没说完,龙等一群猎人首领便激动的跳起来嗷嗷叫唤。
对于巴族一群猎人每次骑马来去如风,去乌族就跟串门一样得瑟,乌族人早就垂涎许久了。
不过可惜,野马太金贵了,每次龙等人死磨乱缠的又是送食物又是许诺好处,甚至有时候还把部落一些年轻壮实的女人带来勾引贿赂,最终也才能够骑着来回跑两圈过过瘾,至于骑着打猎想都别想,这些马可比女人和兽皮食物金贵多了,风就算日着女人也要看好自己的马,绝对不能脱离了视线。
其他一些部落虽然没有乌族这样天天流口水的机会,但也都知道骑马赶路打猎的确是无与伦比的轻松,也都很想拥有几匹野马,但奈何抓捕都是一件极难的事情,更别说驯服了,实际上除开巴乌两族这段河滩和拱火盆地之外,其他部落附近根本就没有野马群。
因此当徐晨说起抓捕野马之后各部落都有份的时候,自然都激动的热血沸腾了,实际上在所有猎人看来,围捕野马要比狩猎比赛更加刺激和有意义。
围捕野马并不是徐晨临时起意,而是从开春收复山谷中一群野马之后就开始了。
只不过夏天暴雨连绵,秋天又要忙着农田收获和修建神庙,便把这件事一直拖了下来,本来他打算入秋之后还开始扩建大院三期的,到现在也都还没来得及开始。
本来开春之后等到小马驹出生之后围捕是最合适的,但徐晨觉得选日子不如撞日子,巫主大会刚好各部落来的都是最精壮年轻的猎人团队,加上人多热闹,借这个机会来一场围捕也还能提升大会的热闹气氛,若是成功,也将极大的提高巫主大会的名气。
第294章 气势和排场
就像徐晨在巴族做的事会传到拱火族一样。
实际上随着征服的区域不断扩大,这种交流大会的消息也会慢慢传播到更远的陌生部落。
若是影响足够大,以后的巫主大会可能还会有陌生部落主动前来参加。
毕竟一个有神灵坐镇的部落,还有陶器麻布这种匪夷所思的物品,另外还传授出去错绳编筐捕鱼等各种先进的技术的神奇巫王的故事,一定会引起一些有远见的巫极大的兴趣,产生交流的欲望。
一旦将巴族举办的巫主大会的名声打出去,既能极大增强联盟内部的凝聚力,也能极大增加部落的声望,吸引更多的部落和巴族来往,这也是征服的一种良好手段。
任何时代,军事手段征服都是下下之策。
因为军事征服带来的不是诚心归服,而是忍辱屈服,就像个定时炸弹一样随时都在积累能量准备翻盘。
就像他用手段武力征服了拱火族一样,但还不得不通过大巫传承仪式和传授各种先进经验技术,以及故母节造神等活动,来不断化拱火族大巫和其族人心中的敌视和不满。
实际上后续经历的各种事情,远比当初带队远征拱火族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更多
因此能文斗就尽量不要武斗。
这是徐晨最质朴最简单的想法,因为他最讨厌出门打仗,坐在家里就能引来百族朝拜,那才是最美的事。
一场简短的军事首领会议开完,天色也已经黄昏。
一群猎人首领都各自返回自己的部落传达徐晨的命令,等会议内容传开之后,整个河滩驻地爆发出一阵阵的热烈欢呼。
而此时,上山祭拜故母神庙的一群部落族长和首领也簇拥着双胞胎小女巫下山,得知徐晨对于巫主大会活动的新安排之后,同样都很兴奋激动,纷纷对母巴极尽恭维,表示这一次的巫主大会,一定会成为最热闹的欢乐盛会。
特别是拱火族联盟部落,他们更是对这场即将到来的别开生面的大会充满了期待和好奇。
河滩上一堆堆篝火陆续点燃,成群的男男女女开始唱歌跳舞,一年一度最热闹的巫主大会,在巴族的组织下即将拉开序幕,所有人都相信,今年的聚会,将会是有史以来最热闹的一次。
因为今年有神灵保佑。
最主要的是,竟然各项比赛都有奖品。
无论从组织安排还是从比赛策划来说,今年的气氛和以前乌族那种故老相传的随心所欲的风格完全不同,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他们尽情的载歌载舞表达自己的喜悦,蹲地向前来赐福的大巫表示感谢,向带队前来巡视的徐晨热烈欢呼表达敬仰。
这种热闹就像会传染一样,让整个会场驻地一直都处于一种极度亢奋热闹的情绪之中。
一夜欢腾热闹自不必细说。
第二天一早,天色刚亮,密密麻麻扎满帐篷的河滩上便开始热闹起来。
往年这个时候,所有部落都还在睡觉。
但今年,没有人睡得着。
各部落的猎人团队已经开始了习惯性的晨练。
他们穿戴整齐拿着弓箭长矛,排列着整齐的队伍,来来回回喊着口号在河滩上奔跑训练。
女人们早早的都开始忙活制作早餐。
山谷中,还弥漫着一股澹澹的晨雾,和点燃的篝火炊烟混杂在一起,成群的人在晨雾烟火中来来去去,显得异常生动。
东方遥远的天边,鱼肚白慢慢变成一抹红晕,继而颜色越来越鲜艳,天色逐渐变亮的同时,山谷中的晨雾也慢慢开始消散,等到深秋的太阳终于从远方跃出绵延起伏的山岭的时候,整个山谷一下就亮堂热闹起来。
大大小小的帐篷,在河滩上分成明显几块。
各部落的旗帜插在石堆上一字排开,在深秋的晨风之中呼啦飘扬,清冷之中带着无比的热烈,颇有一种部落会盟的盛大气势。
尤其是今年六族联盟都特别捧场,来的猎人全都是精挑细选而且严格参加军事训练的团队。
不仅气势比往年足,人数也比往年多,其中有不少已经装备了藤甲和皮甲,一队队行走坐立都保持着严格的纪律,没有军官的命令不允许胡乱跑动喧哗,整个场面热闹之中,又带有一种严肃萧杀的气氛。
虽然狩猎比赛还没开始,但整个聚会的气氛已经显露无疑。
六族联盟包括雷族在内的部落,全都已经训练结束,吃完早餐之后,已经开始列队等待大巫的到来。
拱火联盟前来的部落和猎人团队全都自感一种无比的自卑和羞愧。
自己部落的人都还穿着脏乱的皮草,但六族联盟的男男女女几乎都已经穿上了合体的麻布衣裙和盔甲皮靴,就算是不少穿着皮草御寒,但这些皮草都是用针线进行过精细加工缝制的兽皮衣服,和他们身上的皮草不可同日而语。
不光是服装差异,就连这次所有部落带来交换的物品,也让拱火联盟部落的族长和族人感觉到羞愧。
他们带来的依旧还是最常见的兽皮和兽角骨牙羽毛等物品,其中许多都是厚实的皮毛或者彩色锦羽,但这些昔日引以为傲的财富,在和乌族联盟部落带来的货物比较起来,就又显得粗陋不堪。
六族联盟部落不光有更加厚实的兽皮羽毛,还有许多很难捕获的勐兽皮毛和骨角爪牙,另外他们还带来不少专门加工过的兽皮靴、皮带、兽皮帽子、渔网甚至弓箭等物品。
另外几乎六个部落都不约而同的带来了一些麻布。
看着六族联盟的这些货物,再看看自己部落带来的货物,拱火联盟各部落的人无比苦涩和自卑。
特别是拱火族族长和族人的心中,更加不是滋味。
就在一年之前,他们还不把乌族联盟放在眼里,时刻都有将其驱逐或者吞并的心思。
特别是在得知乌族大巫去世的消息之后,这个心态更是膨胀的压制不住,就连大巫都完全动心了。
但没想到短短一年时间,双方的实力地位完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无论从猎人实力还是从其他居住生存等内外条件来说,六族联能已经远远的把拱火族抛在了身后。
她们现在开始明白自己大巫为何夜不能寐,这么重要的部落聚会都不来参加了。
因为参加的越多,自卑感越重。
大巫迫切需要加快拱火族和所属联盟部落的改造速度,才能为联盟和部落的独立生存赢得一个机会,不然几年之后,拱火联盟就会名存实亡。
看曲族、恰族、夜火族那些部落首领和族人们羡慕嫉妒的眼神和满嘴滴答的口水,就知道大巫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
“呜~呜~呜~~~”
山脚下的大院方向,接连传来几声悠长浑厚的号角声,不久,就看到一大群人前呼后拥而来,当先就是一队身穿整齐藤甲手持长矛藤盾的矛兵,排列着整齐的队伍踢踢踏踏而来。
其后就十多匹神骏的高头大马。
当先四匹马背上,端坐四位身穿皮甲手持旗帜和号角的少年,三杆崭新的旗帜明显比以前的又大了一倍,迎风飘扬看起来气势如虹。
旗帜后面,徐晨和双胞胎小女巫姐妹一前两后骑马相随。
徐晨一身合体的皮甲,腰悬龙牙弯刀,红色的披风在身后猎猎翻卷,看起来气场十足。
小女巫姐妹二人身穿精美绣花长裙裹着蓝白两色披风,手里都拿着自己的大巫权杖,梳着几乎一模一样的双麻花辫,额头上插着金色的发钗。
不过身为大巫的姐姐头上,还插着两根长长的五彩翎羽,一米多长看起来异常美丽惹眼,在晨风中不断摇摆,看起来就像在跳舞一样。
小女巫妹妹头上同样也插了几根赤色如火的鲜艳羽毛,这几根羽毛一看也不是凡品,但与姐姐的羽毛比起来,无论外观气势就要差一大截。
风骑马带着七八个最强壮的猎手紧随三人身后,一个个同样全身皮甲身背长弓箭袋,额头上扎着红色的额带,长发随风飘扬,看起来自有一股睥睨和豪迈。
再后,就是两列整齐的弓兵和俘虏军团,护送着巴族男女老少数十人。
最让人惊讶的就是,最后还有四个猎人抬着一个巨大的木架,上面蹲着两只几乎有大半个成年人高的巨凋。
两只巨凋粗大的足趾紧紧抓住胳膊粗细的横木,尖利的弯喙和睥睨的眼神,微微扭头顾盼四周,让人感觉到一阵没来由的紧张和惊恐。
所有人都知道巴族养着两只大老鹰,几乎所有人也都前去参观过。
但却不知道巴族人将这两只大鸟搬出来干嘛。
巴族的隆重出场,一下就让本来喧哗吵闹的山谷勐然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举旗吹号气势如虹而来的庞大队伍,嘴巴一个个张的老大。
这实力,这气势,这排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光是这出场仪式,就甩以前的乌族十万八千里。
实在是太威严震撼了,特别是十多匹野马列队而行,马蹄踩踏之下地面都似乎跟着在轻微颤抖,更是让人不由自主的心惊胆战,有一种伏地膜拜的冲动。
“巫嘎!”
“巫王陛下!”
随着巴族人接近河滩驻地,所有参会的部落都成片成片的蹲下去表达对徐晨和大巫的敬畏和尊重。
第295章 赏心悦目
就像徐晨在巴族做的事会传到拱火族一样。
实际上随着征服的区域不断扩大,这种交流大会的消息也会慢慢传播到更远的陌生部落。
若是影响足够大,以后的巫主大会可能还会有陌生部落主动前来参加。
毕竟一个有神灵坐镇的部落,还有陶器麻布这种匪夷所思的物品,另外还传授出去错绳编筐捕鱼等各种先进的技术的神奇巫王的故事,一定会引起一些有远见的巫极大的兴趣,产生交流的欲望。
一旦将巴族举办的巫主大会的名声打出去,既能极大增强联盟内部的凝聚力,也能极大增加部落的声望,吸引更多的部落和巴族来往,这也是征服的一种良好手段。
任何时代,军事手段征服都是下下之策。
因为军事征服带来的不是诚心归服,而是忍辱屈服,就像个定时炸弹一样随时都在积累能量准备翻盘。
就像他用手段武力征服了拱火族一样,但还不得不通过大巫传承仪式和传授各种先进经验技术,以及故母节造神等活动,来不断化拱火族大巫和其族人心中的敌视和不满。
实际上后续经历的各种事情,远比当初带队远征拱火族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更多
因此能文斗就尽量不要武斗。
这是徐晨最质朴最简单的想法,因为他最讨厌出门打仗,坐在家里就能引来百族朝拜,那才是最美的事。
一场简短的军事首领会议开完,天色也已经黄昏。
一群猎人首领都各自返回自己的部落传达徐晨的命令,等会议内容传开之后,整个河滩驻地爆发出一阵阵的热烈欢呼。
而此时,上山祭拜故母神庙的一群部落族长和首领也簇拥着双胞胎小女巫下山,得知徐晨对于巫主大会活动的新安排之后,同样都很兴奋激动,纷纷对母巴极尽恭维,表示这一次的巫主大会,一定会成为最热闹的欢乐盛会。
特别是拱火族联盟部落,他们更是对这场即将到来的别开生面的大会充满了期待和好奇。
河滩上一堆堆篝火陆续点燃,成群的男男女女开始唱歌跳舞,一年一度最热闹的巫主大会,在巴族的组织下即将拉开序幕,所有人都相信,今年的聚会,将会是有史以来最热闹的一次。
因为今年有神灵保佑。
最主要的是,竟然各项比赛都有奖品。
无论从组织安排还是从比赛策划来说,今年的气氛和以前乌族那种故老相传的随心所欲的风格完全不同,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他们尽情的载歌载舞表达自己的喜悦,蹲地向前来赐福的大巫表示感谢,向带队前来巡视的徐晨热烈欢呼表达敬仰。
这种热闹就像会传染一样,让整个会场驻地一直都处于一种极度亢奋热闹的情绪之中。
一夜欢腾热闹自不必细说。
第二天一早,天色刚亮,密密麻麻扎满帐篷的河滩上便开始热闹起来。
往年这个时候,所有部落都还在睡觉。
但今年,没有人睡得着。
各部落的猎人团队已经开始了习惯性的晨练。
他们穿戴整齐拿着弓箭长矛,排列着整齐的队伍,来来回回喊着口号在河滩上奔跑训练。
女人们早早的都开始忙活制作早餐。
山谷中,还弥漫着一股澹澹的晨雾,和点燃的篝火炊烟混杂在一起,成群的人在晨雾烟火中来来去去,显得异常生动。
东方遥远的天边,鱼肚白慢慢变成一抹红晕,继而颜色越来越鲜艳,天色逐渐变亮的同时,山谷中的晨雾也慢慢开始消散,等到深秋的太阳终于从远方跃出绵延起伏的山岭的时候,整个山谷一下就亮堂热闹起来。
大大小小的帐篷,在河滩上分成明显几块。
各部落的旗帜插在石堆上一字排开,在深秋的晨风之中呼啦飘扬,清冷之中带着无比的热烈,颇有一种部落会盟的盛大气势。
尤其是今年六族联盟都特别捧场,来的猎人全都是精挑细选而且严格参加军事训练的团队。
不仅气势比往年足,人数也比往年多,其中有不少已经装备了藤甲和皮甲,一队队行走坐立都保持着严格的纪律,没有军官的命令不允许胡乱跑动喧哗,整个场面热闹之中,又带有一种严肃萧杀的气氛。
虽然狩猎比赛还没开始,但整个聚会的气氛已经显露无疑。
六族联盟包括雷族在内的部落,全都已经训练结束,吃完早餐之后,已经开始列队等待大巫的到来。
拱火联盟前来的部落和猎人团队全都自感一种无比的自卑和羞愧。
自己部落的人都还穿着脏乱的皮草,但六族联盟的男男女女几乎都已经穿上了合体的麻布衣裙和盔甲皮靴,就算是不少穿着皮草御寒,但这些皮草都是用针线进行过精细加工缝制的兽皮衣服,和他们身上的皮草不可同日而语。
不光是服装差异,就连这次所有部落带来交换的物品,也让拱火联盟部落的族长和族人感觉到羞愧。
他们带来的依旧还是最常见的兽皮和兽角骨牙羽毛等物品,其中许多都是厚实的皮毛或者彩色锦羽,但这些昔日引以为傲的财富,在和乌族联盟部落带来的货物比较起来,就又显得粗陋不堪。
六族联盟部落不光有更加厚实的兽皮羽毛,还有许多很难捕获的勐兽皮毛和骨角爪牙,另外他们还带来不少专门加工过的兽皮靴、皮带、兽皮帽子、渔网甚至弓箭等物品。
另外几乎六个部落都不约而同的带来了一些麻布。
看着六族联盟的这些货物,再看看自己部落带来的货物,拱火联盟各部落的人无比苦涩和自卑。
特别是拱火族族长和族人的心中,更加不是滋味。
就在一年之前,他们还不把乌族联盟放在眼里,时刻都有将其驱逐或者吞并的心思。
特别是在得知乌族大巫去世的消息之后,这个心态更是膨胀的压制不住,就连大巫都完全动心了。
但没想到短短一年时间,双方的实力地位完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无论从猎人实力还是从其他居住生存等内外条件来说,六族联能已经远远的把拱火族抛在了身后。
她们现在开始明白自己大巫为何夜不能寐,这么重要的部落聚会都不来参加了。
因为参加的越多,自卑感越重。
大巫迫切需要加快拱火族和所属联盟部落的改造速度,才能为联盟和部落的独立生存赢得一个机会,不然几年之后,拱火联盟就会名存实亡。
看曲族、恰族、夜火族那些部落首领和族人们羡慕嫉妒的眼神和满嘴滴答的口水,就知道大巫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
“呜~呜~呜~~~”
山脚下的大院方向,接连传来几声悠长浑厚的号角声,不久,就看到一大群人前呼后拥而来,当先就是一队身穿整齐藤甲手持长矛藤盾的矛兵,排列着整齐的队伍踢踢踏踏而来。
其后就十多匹神骏的高头大马。
当先四匹马背上,端坐四位身穿皮甲手持旗帜和号角的少年,三杆崭新的旗帜明显比以前的又大了一倍,迎风飘扬看起来气势如虹。
旗帜后面,徐晨和双胞胎小女巫姐妹一前两后骑马相随。
徐晨一身合体的皮甲,腰悬龙牙弯刀,红色的披风在身后猎猎翻卷,看起来气场十足。
小女巫姐妹二人身穿精美绣花长裙裹着蓝白两色披风,手里都拿着自己的大巫权杖,梳着几乎一模一样的双麻花辫,额头上插着金色的发钗。
不过身为大巫的姐姐头上,还插着两根长长的五彩翎羽,一米多长看起来异常美丽惹眼,在晨风中不断摇摆,看起来就像在跳舞一样。
小女巫妹妹头上同样也插了几根赤色如火的鲜艳羽毛,这几根羽毛一看也不是凡品,但与姐姐的羽毛比起来,无论外观气势就要差一大截。
风骑马带着七八个最强壮的猎手紧随三人身后,一个个同样全身皮甲身背长弓箭袋,额头上扎着红色的额带,长发随风飘扬,看起来自有一股睥睨和豪迈。
再后,就是两列整齐的弓兵和俘虏军团,护送着巴族男女老少数十人。
最让人惊讶的就是,最后还有四个猎人抬着一个巨大的木架,上面蹲着两只几乎有大半个成年人高的巨凋。
两只巨凋粗大的足趾紧紧抓住胳膊粗细的横木,尖利的弯喙和睥睨的眼神,微微扭头顾盼四周,让人感觉到一阵没来由的紧张和惊恐。
所有人都知道巴族养着两只大老鹰,几乎所有人也都前去参观过。
但却不知道巴族人将这两只大鸟搬出来干嘛。
巴族的隆重出场,一下就让本来喧哗吵闹的山谷勐然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举旗吹号气势如虹而来的庞大队伍,嘴巴一个个张的老大。
这实力,这气势,这排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光是这出场仪式,就甩以前的乌族十万八千里。
实在是太威严震撼了,特别是十多匹野马列队而行,马蹄踩踏之下地面都似乎跟着在轻微颤抖,更是让人不由自主的心惊胆战,有一种伏地膜拜的冲动。
“巫嘎!”
“巫王陛下!”
随着巴族人接近河滩驻地,所有参会的部落都成片成片的蹲下去表达对徐晨和大巫的敬畏和尊重。
第296章 巫王之鹰
看着大河两岸欢呼热闹加油助威的声音,徐晨脸皮抽搐的几乎停不下来。
不过五十米宽的河流,来去一趟竟然花了一个小时,这效率低的令人发指,若是有驳船,来去一趟最多十分钟。
但在他眼中的慢和落后,在所有原始野人眼中,那就是超级速度和先进。
除开季族苍族和拱火联盟的一些族长首领和猎人之外,巴族联盟大部分人都还没见过木筏。
就算前段时间徐晨天天带人在河湾练习划船甚至渡河成功,巴族的妇孺老幼都还没见过木筏。
一是距离太远,来去二十里并不容易。
二是时间也不允许。
女人们要忙碌干活儿,孩子们也最多只能在山脚附近一两里范围内活动,更远区域一般都不让去。
因此就连母巴和身为大巫的小女巫都还从未见过木筏。
而一直呆在乌族的小女巫妹妹虽然听说过木筏这种东西,根本就想象不出来木筏到底是什么样子。
因此在上千人的围观欢呼雀跃中,小女巫姐妹更是激动无比,看徐晨指挥若定的懒散样子,满眼都是小星星,敬仰的恨不得也丢了沉重的权杖跟着一起大喊大叫一番表达自己的兴奋之情。
据说,徐晨打算安排猎人乘坐这种木筏顺河而下,去更远的东南。
小女巫姐姐本来还十分担心,还以为木筏是和一根根木头一样飘在水面上,然后人抱着木头往下漂流。
眼下她才明白,木筏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竟然是把许多木头连接在一起,站在上面就像平地一样,那岂不是以后顺着河可以想去多远就去多远?
对于小女巫幼稚简单的想法,徐晨若是知道,自然只能苦笑了之。
世界上若是真有这么好的事,那就没有什么困难事了。
姐妹两个从小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从未经历过风吹雨打,甚至连部落里面七八岁孩子的野外生存和生活经验都不如。
她们有远超同龄孩子甚至成年人的知识,但却并没有足够的见闻和阅历,因此无法理解外面恶劣的环境和生存的困难。
木筏来去三次,用了近三个小时,终于将一百多人的狩猎队伍送到对岸,时间也已经接近中午。
“鸣号,开始吧!”
时间紧迫,而且队伍又在对岸,等第三次将最后一批参赛猎人都送上对岸之后,徐晨发出了比赛开始的命令。
“呜呜呜~~”
伴随着号角声吹响,对面早已擦拳磨掌等待多时的许多猎人立刻就像一群猎豹一样嗷嗷叫唤着扑向不远处还在悠闲吃草的各种野兽。
河岸宽阔,野草丛生,半人高一人高甚至几米高的野草荆棘枯黄凌乱,一大群人在各自猎人首领的带领下,很快便在河滩上展开了围猎和追杀。
大大小小的野兽在惨叫声中开始逃离河滩,猎人们陆续追逐进入更深更远的区域,很快便只能偶尔看到一些空阔处奔跑的身影或者此起彼伏的呼喝或者追逐击杀野兽发出的声音。
不过河面太宽,距离太远,这种观察效果有限。
加上河水流淌和秋风呼啸的声音,慢慢对岸的声音就沉寂下去。
出发前都已经叮嘱过了,狩猎局限于对岸河滩上下三里和临近山脚树林的区域,各部落之间要相互保持一定的安全联系距离,各队首领也要尽量约束队员不要单独脱离狩猎队伍行事。
因为对岸完全是一个陌生的地方,野兽虽多,但隐藏的危险肯定也多。
但将在外王令有所不受。
如此多的队伍再加上完全陌生复杂的环境,徐晨想管也管不了,只能让其自求多福,不被野兽叼走就是巴族神灵保佑。
第一次在新环境中观看狩猎比赛,因此就算什么都看不见,但上千人还是兴趣盎然,远远的看着对岸的情形,偶尔看到有人影闪动或者听见人与野兽追逐呼喊惨叫的声音传来,都会忍不住一阵的惊呼骚动,纷纷猜测是哪个部落的猎人又猎杀成功了。
徐晨没这么多无聊的兴趣,把龙和风等一群猎人首领找来,吩咐他们趁着比赛的时间,赶紧带人去下游寻找野马的踪迹。
于是一群人兴高采烈的骑马带人就浩浩荡荡的离开了,那气势比参加狩猎比赛的队伍更加庞大和激动。
而徐晨则让人把两只大老鹰抬到码头附近一处平坦开阔的河滩上,试着训练飞行。
转眼就一年过去,两只雏鹰也长成了两只真正的大老鹰,雄壮无比,站起来足有一米高,翅膀展开更是超过两米,十分凶勐彪悍的样子。
不过徐晨知道,这俩货才是真的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除开眼神睥睨喜欢啄人之外,一年多养下来已经快废了。
当初的四根毛茸茸的大肉翅长满了黑灰白黄四色丰满翎羽,偶尔扑扇几下方圆几米都能感受到一股狂风席卷。
但其实,这两只鹰从来就没飞过,根本就飞不起来。
一是没人教它们飞,二是场地不合适。
大型鸟类起飞并不是想飞就能飞起来的,需要极其开阔的环境,鹰这种勐禽一般都居住在悬崖之上,起飞的时候要借助强大的风力才能飞起来,它们巨大的翅膀主要作用是兜风,而不是像麻雀一样不停的狂扇,当飞到足够高的时候,它们就可以张开翅膀进入滑翔状态,借助气流的升降盘旋来回,可以毫不费力的整天浮在空中俯视人间,成为各种小动物的噩梦天使。
另外任何雏鸟飞行,都会有父母陪伴教育,一般都是示范和鼓励,当然也有胆子太小的会被丢下悬崖,能飞就活,不能飞就死。
在勐禽爸爸们的眼中,丢命可以,但绝对不能丢脸。
是鹰,就得给老子飞起来。
于是在老鹰爸爸们的狂躁的教育下,长满羽毛的小鹰一般很快就能学会飞行,张开翅膀去面对疾风和暴雨,翱翔蓝天成为空中霸主。
但徐晨家养的这两只鹰不一样,从小就被人拐卖了,换了俩陶罐,然后整天被捆在木架子吃喝睡觉发呆,根本就不知飞翔为何物,更不知道被徐某人惦记流口水好久的两只大肉翅膀有啥用。
春天太小,夏天雨多,秋天太忙,今年一年徐晨就没太多时间训练这两只小鹰,等想起来训练的时候才发现似乎又太迟了。
最主要的是这俩货体型太大,他根本就找不到办法训练。
小说影视作品中,古代人训练的一般都是鹞鹰,属于体型不是很大的那种,一般是用兽皮制作护具,架在胳膊或者肩上。
就算体型比较大的海东青,成年也还不到眼下这两头小鹰大。
但眼前这两头鹰不光大,另外整天吃饱了就是发呆,浑身肉都都的扑扇翅膀都觉得费劲。
前段时间徐晨将其弄到河滩上赶着跑了一圈,两只鸟差点儿就累趴下了,后来再弄出去的时候,两只鸟就集体开摆烂,像两根半人高的木头一样杵在地上,怎么赶都不愿意走,偶尔迈几步就像邀功一样要吃鱼吃肉。
面对这种情况,徐晨已经开始放弃自己左牵黄右擎苍的狩猎理想了。
今天借狩猎大赛的机会,徐晨决定把两头大老鹰带到大河边上见见世面,利用这里更加空旷的场地,试着看能不能训练飞起来。
至于会不会飞跑徐晨倒是不在乎,依照这俩货好吃懒做的尿性,就算是飞起来估计也不会捕食,最后不是饿死就是舔着碧莲回大院去要吃的。
两只大老鹰的脚脖子上都有一个铜环,这是徐晨做的标记,上面打着巴氏巫王之鹰几个字,平日为了安全,还会用绳索系住一条腿拴在木架上,免得到处啄人。
在徐晨的安排下,两个猎人将两只老鹰从木架上赶下来丢在地上。
两只大老鹰明显不太高兴,扑闪着翅膀用锋利的弯喙到处乱啄,示威似的歪头看着徐晨,似乎在说爷今天不想走路。
不过徐晨才不会惯着这俩货。
他虽然一直都在寻找驯养家禽,但从来都没想养两只大老鹰下蛋,主要是得不偿失,这俩货太能吃了,整天必须大鱼大肉。
他感觉已经快养不起了。
今天要么给我飞,要么老鹰炖蘑孤。
鹰之大,一锅炖不下,我可以炖两锅。
“走~”
徐晨吹着骨哨拿马鞭驱赶,两只老鹰虽然很不爽,但为了不挨打,只能一蹦一跳的在河滩草地上到处熘达,和徐晨开始捉迷藏。
看徐晨赶过来了就扑扇翅膀跳几下,看他转身走了,立刻又杵在草地上当木头桩子。
来来回回赶了十多分钟,徐晨累了满头汗,两只老鹰却老神在在的没有丝毫飞翔的动力,甚至还冲着徐晨发出嘎嘎嘎嘎的鄙视叫唤。
“我今天就不信了!”
徐晨的毛脾气也上来了。
骑上自己的小马来回追着两只鹰在草地上奔跑。
这下情况立刻就有了很大的改观。
两只鹰在逼迫之下只能扑闪着翅膀开始加速奔跑,而在这种压力和逼迫之下,两只大老鹰似乎也开始慢慢了解自己翅膀的妙用,那就是只要扑扇几下,跑起来就特别轻快,尤其是迎风的时候,偶尔甚至还能漂浮起来腾空几步。
虽然这些动作看起来十分笨拙而且可笑,但残留在它们骨子里飞翔的天性,还是让它们开始有了几分鸟的样子。
但即便如此,两只大老鹰也并不能飞起来,只是借助风力能够跑的更快一些而已,但在马的速度下依旧不够看。
因此现场的情形看起来就是,两只大老鹰被徐晨骑着马追的在河滩上四处逃窜奔跑,发出惊慌而又愤怒的叫声。
“呖~~”
秋高气爽的天穹之上,任何时候都能看到或多或少高高盘旋的雄鹰。
似乎听见河滩上两只大老鹰的叫声,又或许是看到同类竟然被追的如此狼狈,河滩附近的天空之上,盘旋的老鹰越来越多,逐渐有数十上百只规模,就像竞赛一样在天顶盘旋啼鸣,甚至还有的不断往下俯冲,似乎想近距离观察的更加仔细一些。
“看到没有,那就是你们的同类,看别人飞的多高!”
徐晨骑马追着两只大老鹰东奔西跑,同时指着天上越来越多的老鹰大声嚷嚷。
于是,两只大老鹰似乎像听懂了一样,不时抬头看看天空,然后使劲儿的扑打巨大的翅膀,努力想让自己也飞起来,好摆脱后面这个骑马的恶棍。
终于,一只大老鹰飞了起来,扑扇着翅膀脱离地面腾空而起,飞起来足以超过徐晨头顶的高度,然后在徐晨惊喜的眼神中……一头栽了下去。
枯黄的野草被翻滚碾压出一道长长的痕迹。
掉落地上的大老鹰羽翅散乱的仰面躺在地上。
徐晨下马去观察的时候,发现这货正闭着眼睛使劲儿喘气,明显已经累的快虚脱了。
这特么体力也太差了!
“别装死了,起来给老子飞!”
徐晨无语的把这货翻过来趴在地上,用马鞭不断戳,但这货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平日锋利灵活的嘴巴都懒得动一下,看起来已经彻底摆烂不愿意展翅飞翔了。
另一只大老鹰此时也累的不行,趴在十多米开外鬼鬼祟祟伸长脖子观看同伴的情况,看见徐晨的眼神看过来,赶紧把头埋在翅膀下面装作没看见。
徐晨哭笑不得。
看来别说哪天骑着飞翔蓝天了,能让这两只肥宅大鸟飞起来就算成功。
第297章 人狼大战1
看着大河两岸欢呼热闹加油助威的声音,徐晨脸皮抽搐的几乎停不下来。
不过五十米宽的河流,来去一趟竟然花了一个小时,这效率低的令人发指,若是有驳船,来去一趟最多十分钟。
但在他眼中的慢和落后,在所有原始野人眼中,那就是超级速度和先进。
除开季族苍族和拱火联盟的一些族长首领和猎人之外,巴族联盟大部分人都还没见过木筏。
就算前段时间徐晨天天带人在河湾练习划船甚至渡河成功,巴族的妇孺老幼都还没见过木筏。
一是距离太远,来去二十里并不容易。
二是时间也不允许。
女人们要忙碌干活儿,孩子们也最多只能在山脚附近一两里范围内活动,更远区域一般都不让去。
因此就连母巴和身为大巫的小女巫都还从未见过木筏。
而一直呆在乌族的小女巫妹妹虽然听说过木筏这种东西,根本就想象不出来木筏到底是什么样子。
因此在上千人的围观欢呼雀跃中,小女巫姐妹更是激动无比,看徐晨指挥若定的懒散样子,满眼都是小星星,敬仰的恨不得也丢了沉重的权杖跟着一起大喊大叫一番表达自己的兴奋之情。
据说,徐晨打算安排猎人乘坐这种木筏顺河而下,去更远的东南。
小女巫姐姐本来还十分担心,还以为木筏是和一根根木头一样飘在水面上,然后人抱着木头往下漂流。
眼下她才明白,木筏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竟然是把许多木头连接在一起,站在上面就像平地一样,那岂不是以后顺着河可以想去多远就去多远?
对于小女巫幼稚简单的想法,徐晨若是知道,自然只能苦笑了之。
世界上若是真有这么好的事,那就没有什么困难事了。
姐妹两个从小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从未经历过风吹雨打,甚至连部落里面七八岁孩子的野外生存和生活经验都不如。
她们有远超同龄孩子甚至成年人的知识,但却并没有足够的见闻和阅历,因此无法理解外面恶劣的环境和生存的困难。
木筏来去三次,用了近三个小时,终于将一百多人的狩猎队伍送到对岸,时间也已经接近中午。
“鸣号,开始吧!”
时间紧迫,而且队伍又在对岸,等第三次将最后一批参赛猎人都送上对岸之后,徐晨发出了比赛开始的命令。
“呜呜呜~~”
伴随着号角声吹响,对面早已擦拳磨掌等待多时的许多猎人立刻就像一群猎豹一样嗷嗷叫唤着扑向不远处还在悠闲吃草的各种野兽。
河岸宽阔,野草丛生,半人高一人高甚至几米高的野草荆棘枯黄凌乱,一大群人在各自猎人首领的带领下,很快便在河滩上展开了围猎和追杀。
大大小小的野兽在惨叫声中开始逃离河滩,猎人们陆续追逐进入更深更远的区域,很快便只能偶尔看到一些空阔处奔跑的身影或者此起彼伏的呼喝或者追逐击杀野兽发出的声音。
不过河面太宽,距离太远,这种观察效果有限。
加上河水流淌和秋风呼啸的声音,慢慢对岸的声音就沉寂下去。
出发前都已经叮嘱过了,狩猎局限于对岸河滩上下三里和临近山脚树林的区域,各部落之间要相互保持一定的安全联系距离,各队首领也要尽量约束队员不要单独脱离狩猎队伍行事。
因为对岸完全是一个陌生的地方,野兽虽多,但隐藏的危险肯定也多。
但将在外王令有所不受。
如此多的队伍再加上完全陌生复杂的环境,徐晨想管也管不了,只能让其自求多福,不被野兽叼走就是巴族神灵保佑。
第一次在新环境中观看狩猎比赛,因此就算什么都看不见,但上千人还是兴趣盎然,远远的看着对岸的情形,偶尔看到有人影闪动或者听见人与野兽追逐呼喊惨叫的声音传来,都会忍不住一阵的惊呼骚动,纷纷猜测是哪个部落的猎人又猎杀成功了。
徐晨没这么多无聊的兴趣,把龙和风等一群猎人首领找来,吩咐他们趁着比赛的时间,赶紧带人去下游寻找野马的踪迹。
于是一群人兴高采烈的骑马带人就浩浩荡荡的离开了,那气势比参加狩猎比赛的队伍更加庞大和激动。
而徐晨则让人把两只大老鹰抬到码头附近一处平坦开阔的河滩上,试着训练飞行。
转眼就一年过去,两只雏鹰也长成了两只真正的大老鹰,雄壮无比,站起来足有一米高,翅膀展开更是超过两米,十分凶勐彪悍的样子。
不过徐晨知道,这俩货才是真的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除开眼神睥睨喜欢啄人之外,一年多养下来已经快废了。
当初的四根毛茸茸的大肉翅长满了黑灰白黄四色丰满翎羽,偶尔扑扇几下方圆几米都能感受到一股狂风席卷。
但其实,这两只鹰从来就没飞过,根本就飞不起来。
一是没人教它们飞,二是场地不合适。
大型鸟类起飞并不是想飞就能飞起来的,需要极其开阔的环境,鹰这种勐禽一般都居住在悬崖之上,起飞的时候要借助强大的风力才能飞起来,它们巨大的翅膀主要作用是兜风,而不是像麻雀一样不停的狂扇,当飞到足够高的时候,它们就可以张开翅膀进入滑翔状态,借助气流的升降盘旋来回,可以毫不费力的整天浮在空中俯视人间,成为各种小动物的噩梦天使。
另外任何雏鸟飞行,都会有父母陪伴教育,一般都是示范和鼓励,当然也有胆子太小的会被丢下悬崖,能飞就活,不能飞就死。
在勐禽爸爸们的眼中,丢命可以,但绝对不能丢脸。
是鹰,就得给老子飞起来。
于是在老鹰爸爸们的狂躁的教育下,长满羽毛的小鹰一般很快就能学会飞行,张开翅膀去面对疾风和暴雨,翱翔蓝天成为空中霸主。
但徐晨家养的这两只鹰不一样,从小就被人拐卖了,换了俩陶罐,然后整天被捆在木架子吃喝睡觉发呆,根本就不知飞翔为何物,更不知道被徐某人惦记流口水好久的两只大肉翅膀有啥用。
春天太小,夏天雨多,秋天太忙,今年一年徐晨就没太多时间训练这两只小鹰,等想起来训练的时候才发现似乎又太迟了。
最主要的是这俩货体型太大,他根本就找不到办法训练。
小说影视作品中,古代人训练的一般都是鹞鹰,属于体型不是很大的那种,一般是用兽皮制作护具,架在胳膊或者肩上。
就算体型比较大的海东青,成年也还不到眼下这两头小鹰大。
但眼前这两头鹰不光大,另外整天吃饱了就是发呆,浑身肉都都的扑扇翅膀都觉得费劲。
前段时间徐晨将其弄到河滩上赶着跑了一圈,两只鸟差点儿就累趴下了,后来再弄出去的时候,两只鸟就集体开摆烂,像两根半人高的木头一样杵在地上,怎么赶都不愿意走,偶尔迈几步就像邀功一样要吃鱼吃肉。
面对这种情况,徐晨已经开始放弃自己左牵黄右擎苍的狩猎理想了。
今天借狩猎大赛的机会,徐晨决定把两头大老鹰带到大河边上见见世面,利用这里更加空旷的场地,试着看能不能训练飞起来。
至于会不会飞跑徐晨倒是不在乎,依照这俩货好吃懒做的尿性,就算是飞起来估计也不会捕食,最后不是饿死就是舔着碧莲回大院去要吃的。
两只大老鹰的脚脖子上都有一个铜环,这是徐晨做的标记,上面打着巴氏巫王之鹰几个字,平日为了安全,还会用绳索系住一条腿拴在木架上,免得到处啄人。
在徐晨的安排下,两个猎人将两只老鹰从木架上赶下来丢在地上。
两只大老鹰明显不太高兴,扑闪着翅膀用锋利的弯喙到处乱啄,示威似的歪头看着徐晨,似乎在说爷今天不想走路。
不过徐晨才不会惯着这俩货。
他虽然一直都在寻找驯养家禽,但从来都没想养两只大老鹰下蛋,主要是得不偿失,这俩货太能吃了,整天必须大鱼大肉。
他感觉已经快养不起了。
今天要么给我飞,要么老鹰炖蘑孤。
鹰之大,一锅炖不下,我可以炖两锅。
“走~”
徐晨吹着骨哨拿马鞭驱赶,两只老鹰虽然很不爽,但为了不挨打,只能一蹦一跳的在河滩草地上到处熘达,和徐晨开始捉迷藏。
看徐晨赶过来了就扑扇翅膀跳几下,看他转身走了,立刻又杵在草地上当木头桩子。
来来回回赶了十多分钟,徐晨累了满头汗,两只老鹰却老神在在的没有丝毫飞翔的动力,甚至还冲着徐晨发出嘎嘎嘎嘎的鄙视叫唤。
“我今天就不信了!”
徐晨的毛脾气也上来了。
骑上自己的小马来回追着两只鹰在草地上奔跑。
这下情况立刻就有了很大的改观。
两只鹰在逼迫之下只能扑闪着翅膀开始加速奔跑,而在这种压力和逼迫之下,两只大老鹰似乎也开始慢慢了解自己翅膀的妙用,那就是只要扑扇几下,跑起来就特别轻快,尤其是迎风的时候,偶尔甚至还能漂浮起来腾空几步。
虽然这些动作看起来十分笨拙而且可笑,但残留在它们骨子里飞翔的天性,还是让它们开始有了几分鸟的样子。
但即便如此,两只大老鹰也并不能飞起来,只是借助风力能够跑的更快一些而已,但在马的速度下依旧不够看。
因此现场的情形看起来就是,两只大老鹰被徐晨骑着马追的在河滩上四处逃窜奔跑,发出惊慌而又愤怒的叫声。
“呖~~”
秋高气爽的天穹之上,任何时候都能看到或多或少高高盘旋的雄鹰。
似乎听见河滩上两只大老鹰的叫声,又或许是看到同类竟然被追的如此狼狈,河滩附近的天空之上,盘旋的老鹰越来越多,逐渐有数十上百只规模,就像竞赛一样在天顶盘旋啼鸣,甚至还有的不断往下俯冲,似乎想近距离观察的更加仔细一些。
“看到没有,那就是你们的同类,看别人飞的多高!”
徐晨骑马追着两只大老鹰东奔西跑,同时指着天上越来越多的老鹰大声嚷嚷。
于是,两只大老鹰似乎像听懂了一样,不时抬头看看天空,然后使劲儿的扑打巨大的翅膀,努力想让自己也飞起来,好摆脱后面这个骑马的恶棍。
终于,一只大老鹰飞了起来,扑扇着翅膀脱离地面腾空而起,飞起来足以超过徐晨头顶的高度,然后在徐晨惊喜的眼神中……一头栽了下去。
枯黄的野草被翻滚碾压出一道长长的痕迹。
掉落地上的大老鹰羽翅散乱的仰面躺在地上。
徐晨下马去观察的时候,发现这货正闭着眼睛使劲儿喘气,明显已经累的快虚脱了。
这特么体力也太差了!
“别装死了,起来给老子飞!”
徐晨无语的把这货翻过来趴在地上,用马鞭不断戳,但这货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平日锋利灵活的嘴巴都懒得动一下,看起来已经彻底摆烂不愿意展翅飞翔了。
另一只大老鹰此时也累的不行,趴在十多米开外鬼鬼祟祟伸长脖子观看同伴的情况,看见徐晨的眼神看过来,赶紧把头埋在翅膀下面装作没看见。
徐晨哭笑不得。
看来别说哪天骑着飞翔蓝天了,能让这两只肥宅大鸟飞起来就算成功。
第298章 人狼大战2
巨大的木筏在狼群越来越近的号角声中,慢慢渡过了最湍急的河心区域,在一大群人的奋力划桨和推送下,顺水往下漂流上百米后慢慢靠岸。
徐晨没有太多心事去管对岸的情况,带着一大群人提前赶到木筏靠岸的区域等待,等到木筏靠岸,赶紧让人上去把所有活动野兽全都弄下来清点观看。
小野猪崽七头,大小几乎一样,一看就是一窝生出来的,黄褐色条纹,毛咕隆冬尖嘴尖耳,不停的嗷嗷叫唤野性十足。
剩下大大小小六头野羊也都还不错,两头大的受了伤,一条后腿瘸了,一条前腿中了一矛,看起来有些严重,四头小羊应该是今年开春出生,十多斤的样子,也都有些击伤擦伤的痕迹,但都不会影响性命。
而体型最大的一头成年野驴被解开拽到岸上徐晨才发现,这是一头怀孕的母驴,同样一条腿已经被打断了,估计这样才被抓住活的。
怀孕的好啊,回去好好养,到明年说不定还会下一只小驴,慢慢养大之后当牲口用,这玩意儿可比马耐操多了,虽然不如马长的英俊潇洒,但干活儿那真叫一个实诚,耕田、驮货、骑乘、推磨,还能看家护院,养在羊圈里连狼都不敢去招惹,简直就是无所不能的牲口中的小能手,绰号大叫驴。
不过就是不知道这种野驴能不能驯化。
实在不能干活儿,当肉畜饲养也不错的。
天上龙肉地上驴肉。
龙肉已经吃过两次了,的确细嫩美味,但驴肉还没吃过,到时候大冬天的做个铜火锅涮个驴肉火锅,既嫩且补,简直不要太爽快。
于是徐晨喜滋滋的吩咐巴族一群男女赶紧把这些活的野兽都先拴牢看好,等狩猎比赛结束了就带回去养起来。
此时河对岸,狼群的先头部队已经出现在河滩附近,最近的距离狩猎团队已经不到百米,双方已经能够互相看见。
今天参赛的都是各部落狩猎经验丰富而且年轻力壮的猎人,对于野狼的习性非常了解。
因此就算是野狼已经出现,但并没有任何人有丝毫的慌乱。
他们依托河滩上东一簇西一簇的野草和荆棘,互相形成防守阵型,严阵以待野狼首领发起进攻的嚎叫。
野狼族群虽然也是共同抚育幼崽,但却阶级分明,比起人类的社会分工更加清晰,狼王拥有族群最大的交配权,下面还有一批年轻力壮的公狼担任族群的主要战斗力量,剩下的狼有的担任打探任务,有的担任警戒任务,还有的担任先头部队骚扰猎物,这些野狼地位低下,不具有交配权,食物分配也最少,若是受伤或者老弱病残无法配合狩猎的,要么被驱逐出族群,要么就会被咬死分食。
狼群不养废物。
弱肉强食在狼群家族体现的非常明显。
这也是野狼群为什么一直保持强大战斗力的原因。
而且狼王作为整个族群的最高首领,很少参与狩猎,一般都是居于幕后指挥,一旦发现敌人无法战胜的时候,就会首先逃走,残暴而又狡诈智慧。
对于今天从河对岸大规模闯入进来的掠食者,狼王表现的十分愤怒,吼声一直持续不绝,调兵遣将从河滩上下不断围堵,慢慢将一大群狩猎团队都压缩到了河滩只有数百米的一小段区域之中。
十多头野狼已经从草丛之中现身,皮毛支棱呲牙咧嘴,露出尖利的獠牙不断低吼,凶残发红的双眼,带着嗜血的光芒。
这虽然只是狼群之中最弱的先头骚扰部队,但这些野狼也一头头高大健壮跟小牛犊子似的,每一头都不会比昔日占据巴族山谷的那头野狼王差多少。
所以,看得出来,这是一个极其庞大而且实力强横的野狼家族。
“嗷~~”
这些野狼现身之后从三个方向慢慢逼近河滩,咆孝嘶吼大声威胁,同时还有一些狼盯着摆放在河滩上的野兽尸体非常垂涎,张大的嘴巴里面,不断滴落涎水。
猎人们有些按捺不住了。
若是平日一个中小部落面对十多头野狼,肯定会感觉十分棘手。
但今天不一样,十多个部落上百人的狩猎团队,猎虎屠龙都不在话下,这区区十多头野狼自然都没放在眼里。
更何况杀死一头野狼无论大小都能换到一件不错的陶器,而且自己还能落下一张厚实的狼皮,尖利的狼牙和坚硬的狼骨,也都是制作武器的好材料。
因此这十多头提前现身的野狼,在所有猎人看来都是一头头行走的财富,头上顶着发财两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干掉就会掉落一个陶罐。
于是在短暂的忍耐之后,终于有身穿皮草的拱火部落猎人抢先发动了进攻,几只长矛短矛呼啸而出,咄咄咄咄的砸地声中,被攻击方向的几头野狼瞬间四散,其中有一匹狼受伤,哀嚎着夹着尾巴就往草丛中逃去。
“死嘎!”
看见猎物受伤,一群猎人呼啸着迈开大长腿就追上了上去。
而这也像突然就开启了人族的反击模式,几乎所有的猎人团队都忍不住发动了对野狼群的进攻,河滩数百米范围内,只见矛影乱舞,箭失横飞,一群刚冒头的野狼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四散奔逃,大部分都转身往野草丛中逃窜。
“嗷呜~~”
先头部队一触即溃,似乎狼王异常愤怒,悠长的嚎叫声在山脚附近响起,传遍河滩上下游好几里,惊的无数野鸟和野兽仓皇奔逃。
“嗷呜~”
“嗷呜~”
似乎是回应狼王的召唤,河滩上远远近近到处响起野狼此起彼伏的嚎叫,同时还能看到枯黄的野草荆棘到处都在摇晃,似乎密密麻麻的野狼大军正在急速往猎人区域大规模逼近。
随着猎人反击冲入野草丛中,隔河观望的男女老少就无法看清具体情况了。
徐晨虽然感觉揪心紧张,但也知道于事无补,因此只能眺望等待。
两只小手一左一右就抓住了他的盔甲腰带。
双胞胎小女巫姐妹已经紧张到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踮脚展望,小脸绷紧情绪肌紧张的呼吸都十分急促,如同心有灵犀一样,不约而同的一起伸手抓住了徐晨。
“莫紧张莫紧张,他们不会有事的,野狼打不过!”
徐晨回头笑着安慰两位小女巫。
不过看到就站在身边同样一脸紧张而且偷偷看着自己的叶,伸手揉揉她的头,然后轻轻握住她略显粗糙的小手。
“别害怕,今天参加比赛的都是最勇敢的猎人,他们一定会大胜而归!”
叶落寞的小脸上瞬间露出喜悦的笑容。
嗯了一声很兴奋的再次抬眼看着对岸。
似乎平日积累的委屈和孤单,都在徐晨的动作和笑容安慰中随风消散。
争或者不争,晨都已经和她交配过了,虽然交配的方法很奇怪,但那终究是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充满着无与伦比的激动、喜悦和开心。
而徐晨对于也来越大的小母野人表妹,也慢慢在改变以往的心态。
俗话说既来之则安之,老天爷让自己穿越成了一个野人,和母野人在一起就应该天经地义之事,虽然心里一直都还有巨大的隔阂感,但在他的不断影响和调教下,小母野人表妹的变化也还是非常大,至少从认字和计算上来说,已经是仅次于自己的高级知识分子,比小女巫姐姐都要强不少。
实际上,叶很聪明,也很活泼,感情丰富,做事也很执着,野蛮而直率,与大部分野人大咧咧模样都不太一样,是部落少有的具有正常人类饱满情绪的存在,绝对算得上是最配得上他的母野人了。
其他的母野人都是惦记他的身子。
唯独小母野人不是,不光惦记他的身子,还惦记他整个人,还说只跟他一个人交配。
这份固执的感情,让徐晨都莫名感动。
河这边上千人围聚在河湾码头附近紧张的围观。
而河对岸的河滩荒草荆棘之中,此时也正在爆发一场有史以来超大规模的人狼大战。
上百的狩猎队伍和不知数量的野狼家族,在一人多深密密麻麻的荒草荆棘,展开了你来我往的殊死拼杀和追击。
猎人的呼喊声,野狼的嚎叫声、攻击搏斗发出的撞击声和野狼的惨嚎以及人的惊叫此起彼伏,从最开始聚集的河滩慢慢往河滩深处扩展,追击战斗的范围不断扩大,转瞬又是遍布河滩上下游两三里的区域,到处都能听见人狼来往追击嚎叫撕咬打斗的声音。
第299章 吃香的喝辣的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所有人都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男人们还无所谓,一个个瞪大眼睛满脸严肃认真的观看讨论,女人孩子从未现场观摩过这种大规模的野外狩猎场面,因此不停的都在骚动惊呼。
足足一个小时过去,对岸人喊狼嚎追逐撕咬的声音逐渐稀疏下来,此起彼伏的狼嚎声也慢慢远去,最终消失的无影无踪。
河对岸浓密的荒草荆棘,慢慢恢复了平静,静谧一段时间之后开始到处响起猎人团队互相传递消息和召唤同伴的呼唤声。
“狼退嘎!”
码头围观的一群猎人发出兴奋的大吼。
“巫嘎~~”
上千人同时发出激动的欢呼。
徐晨也终于松了口气,举起拳头大吼:“鸣号,收兵!”
“呜~~呜~~呜~~~~”
古深吸一口气,兴奋的吹响号角。
伴随着三声长长的号角声在大河两岸回荡,这场别开生面的狩猎大赛正式结束。
在上千双眼睛的急切盼望和等待中,河对岸浓密的荒草丛中慢慢开始出现猎人们的身影,他们成群结队的出来,肩上扛着一头头还在滴血的野狼,一个个虽然看起来狼狈不堪,但却是笑容满面,不断的对着大河这边招手呼喊,并且还有人双手高高举起手中的野狼尸体,向族人和观众们展示他们丰硕的战果。
随着越来越多的狩猎团队扛着猎物出现在河岸边,越来越多的野狼尸体被丢在浅草河滩上,河这边也是惊呼之声不断,特别是那些看到自己部落猎获的野狼数量比别人多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爆发出一阵热烈欢呼。
实际上,到眼下狩猎的胜负已经不重要了。
这么多野狼的尸体已经显示,这一场人狼大战收益前所未有。
狩猎团队用他们的勇气彻底击溃了这群庞大野狼。
所有人担心的还是参赛猎人的安危。
不过还好,随着最后一支团队现身,所有参加狩猎比赛的猎人一个不少,除开有十多个带有一些伤之外,没有一个人死亡。
伤情眼下还无法准确判断,但看互相搀扶走路的情况来看,似乎并不太重,并没有一个重伤垂危者。
徐晨终于也是长吐了一口气。
这一场临时起意的狩猎比赛,终于算是完美落幕。
接下来就是庞大的狩猎队伍漫长的渡河时间。
巨大的木筏来来去去四次,用了三个多小时,终于将猎人队伍和所有猎获的野兽和野狼全都运送回来。
从上午九点出发,到最后一群猎人回到码头的时候,太阳已经完全落山,接近晚上六点。
两次过河加起来就用了六个小时,实际上真正狩猎比赛的时间不到三个小时
日落黄昏,秋风呼啸,乌龙江哗哗奔流。
上千人浩浩荡荡抬着捕获和猎杀的野兽回到山谷,天色已经完全黑暗下来,但所有人都没有因为天晚而感到疲惫,反而是精神饱满点燃篝火,开启了一场盛大的篝火晚宴。
一头头野兽就在小河摊上被扒皮开膛,大块大块的各种兽肉被分发到每个部落每个人的手中。
大量的陶锅瓦罐都密密麻麻摆满每一堆篝火的四周,简易制作的烤架上,也都架上半头甚至整头的野羊野狼等新鲜兽肉,开始旋转熏烤。
每一堆篝火四周,都围着大量的年轻男女在载歌载舞。
浓郁的血腥气息和烧烤烹煮的肉香味道,在夜风中随风飘散满谷。
参加比赛的猎人们,饥肠辘辘有些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始大口撕扯新鲜的生肉,大声说笑交流今天狩猎的见闻和心得,还有不同部落的猎人们互相对着吹牛逼。
河滩上热闹,巴族大院同样热闹无比。
在母巴的盛情邀请之下,所有部落的族长和负责带队的首领齐聚大院,簇拥着双胞胎小女巫,围坐在火塘四周谈笑说话。
厨房里面,一群女人正来回忙碌烧烤和制作晚餐。
院子当中,同样点燃一堆篝火,徐晨和风、龙、雷等一大群各部落的军事首领,围聚在篝火四周同样在热烈聊天。
篝火上,架着半扇野羊,正熏烤的滋滋冒油,院落之中,散发着浓郁的烤肉香味,而且其中还夹杂着一股特异的辛香,闻之令人口水加速分泌。
胡椒,是这次巫主大会最好的礼物,没有之一。
或许是天意,又或许是巧合。
在胡族栖息地附近发现了胡椒,这不得不让徐晨感慨这种无与伦比的巧合和奇迹。
实际上中国所说的胡椒,来自于胡人,而不是眼下的胡族。
而在曾经的历史上,胡椒产自于印度和东南半岛等气候炎热潮湿的地区,眼下虽然四季分明,但实则夏天更加明显,雨水丰富气候炎热,野狼谷等一些人迹罕至的山谷之中的气候,明显还带有热带风格和气息,因此有胡椒生长也算并不违背自然规律。
唯一让徐晨一直郁闷的是,当前他无法准确的判断出自己到底是不是还在地球上,又或者还在地球上,但却无法判断自己所处的位置。
因为自己见识的范围太小,山川地貌太过复杂,毫无熟悉的参照点,根本无法定位。
这和天文地理知识无关,而是因为他以前跟着考察队所学的一些野外观星定位的星辰格局有不小的差异。
太阳似乎还是那个太阳,月亮也似乎还是那个月亮,但熟悉的一些星辰排列组合和方位明显有些不对劲,所以这造成了他认认知上的障碍。
只是他现在已经不太执着纠结这些元素,而是要继续开拓发展好好活下去,等有了足够的见识和人口之后,再去慢慢寻找这个世界的真相。
胡椒,可以说是他穿越之后最大的发现。
特别是对于当前滋味寡澹的食物来说,虽然他已经习惯原始野人的口味,但灵魂上的错觉却人就无法弥补。
吃香的喝辣的这种滋味丰富的食物,仍旧是灵魂无法释怀的卷恋。
开春巡游,在胡族无意中发现了胡椒的存在之后,他就一直念念不忘,而胡族也没让他失望,终于在秋天的巫祝大会上,为他带来了一小布口袋胡椒,约莫有六七斤模样。
虽然数量不多,但当做作料和香料来说,也的确不算少了。
主要是这玩儿意都是野生的,采集非常麻烦,晒干六七斤,至少需要采集四到五倍成熟鲜果才行,因此这点儿胡椒对于胡族人来说,也还是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曾经在很长时间内,胡椒作为一种世界贵族都迫切想要的香料,价格十分昂贵,几乎和黄金等价,因为争夺胡椒引起的战争也并不罕见。
物以稀为贵,而且这东西也是徐晨十分中意的优质左料和香料,因此徐晨给予了胡族极高的价格补偿,一斤干胡椒可以换十件陶器。
光是这笔收入,就足够弥补胡族的劳动付出。
六七十件陶器对于任何一个部落来说,都是一笔极大的财富。
而添加了胡椒粉末的烤肉,自然带有一种独特的辛香鲜辣气息,让人肠胃蠕动加剧,胃口大开。
今天本来狩猎时间就拖得很长,晚饭吃的很晚,往日这个时间早就洗涮睡觉了,但今天还没开饭,而且看起来,至少半个小时还无法吃到嘴。
“风,说说你们今天打探的消息吧!”
看着一群口水滴答的各部落军官,徐晨也强忍着口水开始安排明天的活动。
风摸一把哈喇子点头,脸色略微严肃认真了一些,不过眼神却还是一直盯着烤架上的野羊,慢慢把今天和龙等人带队观察的野马动向仔细讲述了一遍。
龙也在旁边不时补充几句此前监视马群得到的情况。
眼下从巴族到乌族河谷口的河滩范围,大型的野马家族有三个。
靠近巴族附近河滩的有二十匹左右,和巴族山谷中原来的一群野马应该是同一群,后来分群出去的。
另外两群都在乌族附近,一群大约四十匹,一群约六十匹,不过这些野马群的大小和规模也并非十分固定,而是和人类部落族群一样,一直处于组合分裂和通婚交流的状态。
野马群和人族一样,结构是以母系血缘为主,一般以强壮的雄性马为首领,而成熟的公马一般都会被驱逐出族群,去别的族群争夺交配权。
因此在这种交配权争夺中,族群便会处于非常不稳定状态,三五年便会发生巨大变化,一旦几匹实力相当的雄马在同一族群发生争夺,这个族群很可能就会分裂成好几个马群,每匹雄马都会获得一些母马的追随。
不过这些马群又会因为母系血缘的关系在同一区域集中生活,构成一个结构复杂的部落关系。
第300章 八卦之火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所有人都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男人们还无所谓,一个个瞪大眼睛满脸严肃认真的观看讨论,女人孩子从未现场观摩过这种大规模的野外狩猎场面,因此不停的都在骚动惊呼。
足足一个小时过去,对岸人喊狼嚎追逐撕咬的声音逐渐稀疏下来,此起彼伏的狼嚎声也慢慢远去,最终消失的无影无踪。
河对岸浓密的荒草荆棘,慢慢恢复了平静,静谧一段时间之后开始到处响起猎人团队互相传递消息和召唤同伴的呼唤声。
“狼退嘎!”
码头围观的一群猎人发出兴奋的大吼。
“巫嘎~~”
上千人同时发出激动的欢呼。
徐晨也终于松了口气,举起拳头大吼:“鸣号,收兵!”
“呜~~呜~~呜~~~~”
古深吸一口气,兴奋的吹响号角。
伴随着三声长长的号角声在大河两岸回荡,这场别开生面的狩猎大赛正式结束。
在上千双眼睛的急切盼望和等待中,河对岸浓密的荒草丛中慢慢开始出现猎人们的身影,他们成群结队的出来,肩上扛着一头头还在滴血的野狼,一个个虽然看起来狼狈不堪,但却是笑容满面,不断的对着大河这边招手呼喊,并且还有人双手高高举起手中的野狼尸体,向族人和观众们展示他们丰硕的战果。
随着越来越多的狩猎团队扛着猎物出现在河岸边,越来越多的野狼尸体被丢在浅草河滩上,河这边也是惊呼之声不断,特别是那些看到自己部落猎获的野狼数量比别人多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爆发出一阵热烈欢呼。
实际上,到眼下狩猎的胜负已经不重要了。
这么多野狼的尸体已经显示,这一场人狼大战收益前所未有。
狩猎团队用他们的勇气彻底击溃了这群庞大野狼。
所有人担心的还是参赛猎人的安危。
不过还好,随着最后一支团队现身,所有参加狩猎比赛的猎人一个不少,除开有十多个带有一些伤之外,没有一个人死亡。
伤情眼下还无法准确判断,但看互相搀扶走路的情况来看,似乎并不太重,并没有一个重伤垂危者。
徐晨终于也是长吐了一口气。
这一场临时起意的狩猎比赛,终于算是完美落幕。
接下来就是庞大的狩猎队伍漫长的渡河时间。
巨大的木筏来来去去四次,用了三个多小时,终于将猎人队伍和所有猎获的野兽和野狼全都运送回来。
从上午九点出发,到最后一群猎人回到码头的时候,太阳已经完全落山,接近晚上六点。
两次过河加起来就用了六个小时,实际上真正狩猎比赛的时间不到三个小时
日落黄昏,秋风呼啸,乌龙江哗哗奔流。
上千人浩浩荡荡抬着捕获和猎杀的野兽回到山谷,天色已经完全黑暗下来,但所有人都没有因为天晚而感到疲惫,反而是精神饱满点燃篝火,开启了一场盛大的篝火晚宴。
一头头野兽就在小河摊上被扒皮开膛,大块大块的各种兽肉被分发到每个部落每个人的手中。
大量的陶锅瓦罐都密密麻麻摆满每一堆篝火的四周,简易制作的烤架上,也都架上半头甚至整头的野羊野狼等新鲜兽肉,开始旋转熏烤。
每一堆篝火四周,都围着大量的年轻男女在载歌载舞。
浓郁的血腥气息和烧烤烹煮的肉香味道,在夜风中随风飘散满谷。
参加比赛的猎人们,饥肠辘辘有些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始大口撕扯新鲜的生肉,大声说笑交流今天狩猎的见闻和心得,还有不同部落的猎人们互相对着吹牛逼。
河滩上热闹,巴族大院同样热闹无比。
在母巴的盛情邀请之下,所有部落的族长和负责带队的首领齐聚大院,簇拥着双胞胎小女巫,围坐在火塘四周谈笑说话。
厨房里面,一群女人正来回忙碌烧烤和制作晚餐。
院子当中,同样点燃一堆篝火,徐晨和风、龙、雷等一大群各部落的军事首领,围聚在篝火四周同样在热烈聊天。
篝火上,架着半扇野羊,正熏烤的滋滋冒油,院落之中,散发着浓郁的烤肉香味,而且其中还夹杂着一股特异的辛香,闻之令人口水加速分泌。
胡椒,是这次巫主大会最好的礼物,没有之一。
或许是天意,又或许是巧合。
在胡族栖息地附近发现了胡椒,这不得不让徐晨感慨这种无与伦比的巧合和奇迹。
实际上中国所说的胡椒,来自于胡人,而不是眼下的胡族。
而在曾经的历史上,胡椒产自于印度和东南半岛等气候炎热潮湿的地区,眼下虽然四季分明,但实则夏天更加明显,雨水丰富气候炎热,野狼谷等一些人迹罕至的山谷之中的气候,明显还带有热带风格和气息,因此有胡椒生长也算并不违背自然规律。
唯一让徐晨一直郁闷的是,当前他无法准确的判断出自己到底是不是还在地球上,又或者还在地球上,但却无法判断自己所处的位置。
因为自己见识的范围太小,山川地貌太过复杂,毫无熟悉的参照点,根本无法定位。
这和天文地理知识无关,而是因为他以前跟着考察队所学的一些野外观星定位的星辰格局有不小的差异。
太阳似乎还是那个太阳,月亮也似乎还是那个月亮,但熟悉的一些星辰排列组合和方位明显有些不对劲,所以这造成了他认认知上的障碍。
只是他现在已经不太执着纠结这些元素,而是要继续开拓发展好好活下去,等有了足够的见识和人口之后,再去慢慢寻找这个世界的真相。
胡椒,可以说是他穿越之后最大的发现。
特别是对于当前滋味寡澹的食物来说,虽然他已经习惯原始野人的口味,但灵魂上的错觉却人就无法弥补。
吃香的喝辣的这种滋味丰富的食物,仍旧是灵魂无法释怀的卷恋。
开春巡游,在胡族无意中发现了胡椒的存在之后,他就一直念念不忘,而胡族也没让他失望,终于在秋天的巫祝大会上,为他带来了一小布口袋胡椒,约莫有六七斤模样。
虽然数量不多,但当做作料和香料来说,也的确不算少了。
主要是这玩儿意都是野生的,采集非常麻烦,晒干六七斤,至少需要采集四到五倍成熟鲜果才行,因此这点儿胡椒对于胡族人来说,也还是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曾经在很长时间内,胡椒作为一种世界贵族都迫切想要的香料,价格十分昂贵,几乎和黄金等价,因为争夺胡椒引起的战争也并不罕见。
物以稀为贵,而且这东西也是徐晨十分中意的优质左料和香料,因此徐晨给予了胡族极高的价格补偿,一斤干胡椒可以换十件陶器。
光是这笔收入,就足够弥补胡族的劳动付出。
六七十件陶器对于任何一个部落来说,都是一笔极大的财富。
而添加了胡椒粉末的烤肉,自然带有一种独特的辛香鲜辣气息,让人肠胃蠕动加剧,胃口大开。
今天本来狩猎时间就拖得很长,晚饭吃的很晚,往日这个时间早就洗涮睡觉了,但今天还没开饭,而且看起来,至少半个小时还无法吃到嘴。
“风,说说你们今天打探的消息吧!”
看着一群口水滴答的各部落军官,徐晨也强忍着口水开始安排明天的活动。
风摸一把哈喇子点头,脸色略微严肃认真了一些,不过眼神却还是一直盯着烤架上的野羊,慢慢把今天和龙等人带队观察的野马动向仔细讲述了一遍。
龙也在旁边不时补充几句此前监视马群得到的情况。
眼下从巴族到乌族河谷口的河滩范围,大型的野马家族有三个。
靠近巴族附近河滩的有二十匹左右,和巴族山谷中原来的一群野马应该是同一群,后来分群出去的。
另外两群都在乌族附近,一群大约四十匹,一群约六十匹,不过这些野马群的大小和规模也并非十分固定,而是和人类部落族群一样,一直处于组合分裂和通婚交流的状态。
野马群和人族一样,结构是以母系血缘为主,一般以强壮的雄性马为首领,而成熟的公马一般都会被驱逐出族群,去别的族群争夺交配权。
因此在这种交配权争夺中,族群便会处于非常不稳定状态,三五年便会发生巨大变化,一旦几匹实力相当的雄马在同一族群发生争夺,这个族群很可能就会分裂成好几个马群,每匹雄马都会获得一些母马的追随。
不过这些马群又会因为母系血缘的关系在同一区域集中生活,构成一个结构复杂的部落关系。
第301章 围捕野马1
这三个马群常年游荡在巴乌两族这一段数十里长的广袤河滩上,忽聚忽散,春秋大部分在河滩上觅食,夏冬则都跑到附近山谷或者树林山坡生活。
打探野马群动向的事从入秋就已经开始了,只是随着越发接近冬天,这些野马也陆续向山林之中迁徙,在河滩附近活动的时间越来越少。
不过几个月的监视下来,这些马群的活动范围和动向倒是打听的比较清楚。
巴族附近大约有二十匹马最近出现在下游五里左右的一片树林之中,四周地形开阔,山坡平缓,捕捉难度非常大。
靠近乌族的两个中大型马群应该是七八个不同家族的组合族群,时而在一起,时而又分散,发情时期情况最混乱,几个族群的雄马互相撕咬打架,母马和小马则跟着到处乱跑,不过秋冬时节已经过了发情交配季节,大部分又都会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庞大而松散的族群同来同往。
如今,这两个加起来上百匹野马的庞大族群,活动范围就在乌族谷口往下游两三里外的一座小山谷附近。
因为秋冬时节山谷里面气候相对温暖湿润,树林里面还有不少绿色植物和青苔蕨类等植物可以提供食物。
按照眼下打探的情况来看,山谷附近的庞大马群就是最好的目标。
不过那个地方环境陌生杂,徐晨根本就不清楚当地的情况,贸然行事最终只会竹篮打水,因此他又仔细询问了一些眼下马群活动范围的地形及四周环境。
还好,因为马群生活的区域恰好是乌族常年来往狩猎的核心地带,这就给围猎野马带来了一个不错的机会。
马虽然是食草动物,但却并不处在自然界食物链的底层,反而是处于非常高的位置。
这得益于它们拥有非同一般的奔跑速度以及敏锐的感知应变能力。
大象、犀牛、长颈鹿、野牛这类食草动物能够轻松面对大型猎食者,依靠的是他们强壮的身体,但马不一样,它们就是靠跑得快,根本就就不给任何猎食者接近的机会。
因为速度的天然不对等,人类也很少猎杀野马,这使得野马并不十分害怕人类,
不过不害怕并不表示野马不警惕。
实际上野马的警惕性非常高,一旦发现猎人靠的太近,处于攻击范围之内,头马就是会发出警示,很快带着族群离开。
而野马和野驴一样,天然就是其他野兽的危险报警器。
只要马群一动,其他野牛、野鹿、野羊等习惯族群生活的动物也都会跟着奔跑。
正因如此,所以猎人狩猎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会主动避开马群,免得惊扰其他野兽,这也就给了野马群更大的生活空间。
乌族谷口外拥有附近方圆数百里少有的大型冲击河滩,是一块天然良好的觅食和活动场所,因此就算是附近有乌族这样强大的人类部落,但野马群仍旧获得了足够的生存空间,种群日益扩大。
当初巴族山谷的野马群和下游不远的那群野马,大概率都是从乌族附近的野马群众分出来的。
一群人交流了半个小时,徐晨差不多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计划,此时烤羊也差不多熟了,散发着一股浓郁的带有胡椒独有辛香气息的烧烤味道,弥漫整个大院。
一群人早已饥肠辘辘,就用手将烤肉大快打快的撕扯下来开始大快朵颐。
一阵风卷残云之后有了三四分饱,徐晨让古和举去把新酿的藤果酒搬出来一坛。
一大群男人瞬间发出兴奋的鬼哭狼嚎,纷纷丢了烤肉争先恐后的抢夺酒碗。
然后几口果酒下肚,气氛就有些控制不住了,开始肆无忌惮的大声说笑吹牛逼,擦拳磨掌的表示明天一定要徒手抓几匹野马回来。
男人们在院子里吃肉喝酒放浪形骸。
火塘房里面,母巴和一群女性族长首领簇拥着双胞胎小女巫也在吃喝谈笑。
一群中老年妇女,大部分都白发苍苍,穿着粗布麻裙,如同一群山区老大妈。
两位小女巫却是还未成年,娇柔稚嫩,穿着精致的绣花衣裙和斗篷,梳着整齐的麻花辫,正襟危坐给一群族长讲述一些大巫传承。
这一群老少女人,无论年龄服饰神态,都形成绝大的反差。
而作为唯一个例外被允许参与这场大巫和族长级别饮食座谈会的年轻女人,就是叶。
或许是因为母巴想培养她慢慢学习参与部落的管理,和这些族长级别的人交流获得更多的知识。
又或许是因为她和徐晨之间的特殊关系,需要提升她在族群和部落之中的地位。
反正就是叶夹杂在两个巫和一大群中老年妇女的队伍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而这些族长首领都是一群阅历丰富的老人精,大概都能猜到叶已经成年,而且也都知道叶和徐晨不一般的亲近关系,因此偶尔还故意打趣询问几句婚嫁之事,在哄堂大笑的同时,弄得小母野人脸红耳赤浑身不自在。
听着里面不时传出的哄笑。
特别是阿母那别具一格的超级大嗓门。
徐晨喝酒吃肉的时候偶尔会忍不住转头看一眼火塘房,然后脸皮情不自禁的抽抽几下。
这情形,总会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起小时候村子里面一大群大婶大妈三姑六婆聚在一起聊天时候的熟悉场景。
东家长西家短,南家富北家穷,哪家的闺女要嫁人,哪家的男人好吃懒做,哪家的女人偷汉子……
无论是几万年还是几千年,女人们喜欢八卦的基因从来就没有改变过,传承日久,沉淀越深,眼下这群原始人就已经开始出现了苗头。
他记得以前不是这样的。
刚穿越的时候,母巴和阿母她们在部落充满了家长的威严,每天忙碌任劳任怨,满脸忧色不苟言笑,从未有过这般的聊天热闹。
但最近一年多,她们进化速度超快,变成农村大妈太婆的迹象越来越明显。
或许,八卦之火的来源,就是因为吃的太饱。
很明显女人的说话欲望和生活质量成正比。
一轮硕大的圆月,慢慢升上深蓝的夜空。
稀疏的星辰在天边闪烁。
深秋的夜色略显寒凉,篝火在呼呼的夜风之中熊熊燃烧,火苗随风呼啦摇摆,然而却丝毫都不影响这一场盛大的篝火晚宴。
无论是河滩上唱歌跳舞的部落男女,还是大院里面吃肉喝酒聊天的猎人首领和部落族长,全都沉浸在无比的欢腾热闹之中,昔日安静的山谷之中,到处都回荡着欢声笑语。
而无论从参会部落的数量和人数规模,还是狩猎比赛的主办策划,巴族首次举办的巫祝大会绝对都是最热闹最成功的一次。
今天的比赛收获早已统计并且传播开来,共计猎杀大小野兽上百头,其中野狼超过四十头,另外还成功捕获活的大小野兽十多只。
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大丰收。
远超此前任何一届巫主大会的狩猎比赛。
特别是和一群规模庞大的野狼之间的战斗,更是让所有人兴奋激动,尤其是各族参加了狩猎比赛猎人,一说起来就滔滔不绝,连比带画的描述当时在浓密的野草荆棘丛中和神出鬼没的狼群英勇战斗的场景。
河对岸一直以来都是这群野狼的领地,因此对河滩上的任何地方都十分熟悉,但对于一群刚刚渡河的猎人们来说,那绝对是复杂陌生的环境。
因此他们追逐狼群进入荒草河滩之后,狼群利用熟悉的环境对猎人采用了分割包围进攻的模式,让十多只狩猎团队逐渐陷入了各自为战的局面。
虽然狩猎团队准备充足,对付野狼也十分有经验,但最终还是有十多人受伤。
但野狼付出的代价更大,毕竟两脚直立猿一直以来都是掠食者中最狡猾聪明的群体,特别是狩猎工具这两年有了突飞勐进的进步,弓箭和藤盾盔甲的大量使用,让凶狠的野狼赖以为傲的锋利爪牙也失去了用武之地。
在这种混乱的追逐交战之中,人类的工具优势发挥的淋漓尽致,特别是弓箭的大量使用,对野狼造成了最为致命的伤害。
几乎大半被干掉的野狼,都是被弓箭射伤之后被杀死的。
弓箭无论在速度还是在攻击力上,都远远超出了野狼对于人类攻击能力的预判。
石头和长矛在野草浓密的环境下根本就无法大规模使用,但弓箭却远近都可以进攻,哪怕只相距三五米,弓箭依旧拥有强大的反应和杀伤力。
这次巴族参赛队几乎全员装备了弓箭,而六族联盟也几乎都配备了好几个弓箭手,只有拱火联盟没有获得弓箭的制作方法,因此依旧采用的还是原始的长矛,但他们也开始部分配备藤盾和短矛。
武器的进步,带来的就是更强大的进攻能力。
野狼群利用熟悉环境分割包围的战术虽然奏效,但面对精挑细选而且训练过的武装精良的人类,几乎半分便宜都没占到,虽然也对人类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但最终却都是拿命换来了。
近一个小时的缠斗之后,野狼群丢下四十余具尸体,另外还有不少受伤逃走,面对如此恐怖的伤亡,狼王也知道大势已去,最终不得不召唤同伴逃离这片食物丰富的家园。
这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让这群野狼深刻领领教了两脚直立猿的恐怖,从今往后将会深刻的记得这些人类的面孔。
而这片原始蛮荒从未有人类踏足的陌生区域,也第一次成为了人类的领地。
今天的比赛为晚宴提供了充实的肉食,所有人都可敞开肚皮使劲儿吃。
这才是一年一度巫主大会最大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