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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入大唐全文阅读

作者:胖哥老李     一梦入大唐txt下载     一梦入大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一十六章 驯化

    这次对部落兵的作战,阿史那真珠事先并不知道啸天的本事,就是知道,也没法儿沟通。啸天协助作战,纯是主动的。

    真珠王子的大军一直给啸天的狼群投食,狼群已经将这些突厥人当成了盟友。今天看到盟友开始捕猎,啸天立刻率领狼群运动到了部落兵的后面。

    这是狼群捕猎的本能,啸天看盟友的包围圈有漏洞,就率领部下到前面拦截。

    部落兵们早就看到了狼群,不过并没有放在心上。再大的狼群也不敢袭击军队,这支狼群的规模非常大,那应该是战争导致食物匮乏的原因,萨比人见得多了。

    谁知部落兵逃跑的关键时刻,这支狼群却围堵在了逃跑的路上,开始攻击战马。

    啸天特意选了个缓坡,逃跑的部落兵上坡要减速,被狼群阻住,一时无法摆脱,终于全体当了俘虏。

    这就是真珠王子一直投喂啸天的回报了。狼群阻住了敌人,并没有去吃倒地的战马和骑士,马匹和人类不在狼的食谱上。

    除非落单的老弱病残的孤狼,饿急了才会不挑食攻击人类。啸天的部下每天都有羊供给,并不饿。这些猎物是人类盟友需要的,自然归盟友。

    果然,人类盟友为自己送来了羊群,这是自己作战的报酬,狼群吃得心安理得。

    真珠王子并不清楚,在几万年前,人类和狼初次接触的时候,和今天的情况几乎一模一样。

    狗的狼祖先发现人类捕猎的能力远远超过自己,双方都不把对方当食物,就起了和人类合伙捕猎的心思。

    狼群去远处把猎物赶过来,人类利用投枪和弓箭消灭猎物。聪明的人类酋长发现狼群会配合自己,就分给狼群一些猎物。

    这么一来二去,时间长了,和人类更紧密配合打猎的狗就出现了。

    所以人类和狗几万年互相帮助的情况,其实是狼最先主动的。与其说是人类把狼驯化成了狗,不如说是狼为了获得更稳定的食物来源,主动要求的结果。

    如今的世界人类掌握了绝对的统治权,其他的野生动物不断灭绝。

    只有那些和人类合作的狼的后代和人类共生,族群不断扩大,兴旺无比。这跟狗的祖先明智地选择和强者合作,有很大的关系。

    啸天本来就是狗,对和人类合作更是轻车熟路。加上在狼群里学习的捕猎本事,这大唐的朝廷鹰犬当得非常合格。

    狼群这次损失了将近四分之一的青壮,牺牲很大。动物世界更加地遵守捕猎规则,该出死力的时候,还没学会偷奸耍滑。

    真珠王子慨叹了一番啸天的仗义,自己没白喂。那边手下的轻骑兵已经前出,将萨比人的部落整个儿俘虏了过来。

    萨比人也是突厥人的分支,对草原上的规矩非常清楚。倒是埃文和康拂不大了解,饶有兴趣地看阿史那真珠如何收服这些俘虏。

    投降的一千二百部落兵被解除了武装,列队站在草原上。远处八千家眷一个个神色木然,女人和孩子不停地小声哭泣。老人们则在安抚他们,这是草原民族的宿命,打败了,还有什么说的?

    真珠的部下开始从俘虏里往外拉人,每十个里面随机拉出一个。被拉出去的面如死灰,远处的家眷看到,就是一阵大哭。

    一百二十个俘虏被选择出来,真珠一声令下,一百二十颗人头**。剩下的俘虏并没有兔死狐悲,反而互相庆祝,这一关终于过了。

    一百二十颗人头被垒成京观,来警告不服真珠王子征服的后人。至于那些在疆场战死的,反而得到了体面的葬礼。

    剩下的一千多一点儿的俘虏被编成奴隶兵,由先前投靠的小部落的头领管理。这些奴隶兵的家眷被挑出来,自成一营,有优厚的待遇。

    将来这些奴隶兵要被派成先锋敢死队的,战场立功,就可以转正成正式的新部落部民,家眷是会被发还的。

    剩下的家眷则没那么幸运了,成了突厥人的奴隶。女人和孩子被参战的将士们瓜分,侍奉新的家主,倒还没事,习惯就好。没人要的老人则要去当奴隶放羊,累死的概率非常大。

    埃文看着突厥人熟练的处理流程,摇头叹了口气,"太野蛮了。咱们打突厥人、大食人,最多俘虏去矿山挨累,罪不及家人,也不会搞什么十一抽杀。

    听说罗马军团也搞这种野蛮的十一抽杀,我算是理解陛下为什么要一统寰宇了。只有咱们大月氏在世界上说了算,这种野蛮的争斗才会消失。"

    康拂点点头,"咱们大唐人文鼎盛,遵照的是圣人的微言大义。

    而且大唐人口多,自然可以宽容怀柔。当然胡人畏威而不怀德,也要先将他们打服才行。

    阿史那真珠要以少数人统治多数人口,不用严刑峻法驯化是办不到的。所以大唐的光辉照耀世界,才是天下亿万斯民的福气。"

    两个人相视一笑,两人的观点稍有差异,不过目前是一致的。

    埃文和康拂都是红胡子吐火罗人,现在都以大唐或者大月氏的文明人自居。

    就是埃文手下的四千突厥士兵,也都说普通话,自认是大月氏人,已经和这些野蛮的同族脱离了关系,小帅的驯化,额,错了,归化政策还是非常成功的。

    啸天的部下损失了四十多只,让真珠王子有点儿心疼,毕竟自己喂了挺长时间了,已经把它们当成自己养的宠物。

    然而没过三天,又有三个狼家族加入了啸天的团队。

    这里刚刚有大军集结开向伊提尔,鹿都被大军打光了,生态环境被人类的军事行动破坏。狼群开始集结,增强武力,组团儿去抢牧人的羊。

    牧人的羊哪里那么好抢,这些狼都饿得前胸贴肚皮。看东面来的同族一个个油光水滑,肥吃肥喝,毛管儿都发亮,都主动地要求加入。

    第四天,一个五十多匹狼的团伙儿集体入伙,啸天的部下迅速达到了二百四十匹,然而这个时候,啸天遇到了挑战。

    在吃羊的时候,新来团伙的狼王不服啸天的统治,上去要吃第一口。

    新来的头狼能聚集五十多匹狼,是很有能力的。毛色雪白,身材比啸天高大不少,似乎是特殊变异的品种,或者从遥远的北方意外迁徙而来。

    双方的小弟都没有要帮忙的意思,白狼和啸天相对咆哮了两声,一场王位争夺的决斗马上要开始。

第三百一十七章 狼神传说

    此时大军正在扎营,见旁边的狼群起了内讧,埃文很是担忧,"咱们要不要帮啸天把那只对手干掉?"

    真珠王子摇摇头,"狼群有狼群的规矩。咱们人类贸然插手,就算干掉了对手,啸天以后统帅狼群也不灵光了,这个事情还得靠啸天自己。"

    康拂对真珠王子的"不干涉狼族内政"态度嗤之以鼻。人类的智慧哪里是狼能比的?看上去没人干预,啸天脖子上的项圈儿是怎么回事?

    人类比狼群诡计多端得多,早就插手干预了,只是做得不那么明显,傻呵呵的狼群不知道而已。

    阿史那真珠并不知道康拂的心思,"啸天有项圈护住要害,即使败了,也不会重伤,到时候咱们相机把啸天救出来就是了。"

    啸天和白狼对峙了会儿,同时躬身扑上,杀做一团。

    白狼的天赋要高些,很快占据了优势,一口咬在啸天的脖子上,于是,它的牙不出意外地崩掉了两颗,上颚也负伤了。

    白狼吃了大亏,不敢再咬啸天的脖子,转了两圈,一口咬到了啸天的屁股上,顿时狗毛纷飞,鲜血流出。

    所谓铜头铁尾豆腐腰,啸天的屁股是不怕咬的。白狼攻击得手,自己也露出破绽,啸天终于找到机会,咬到了白狼的脖子。

    这一咬就不松口了,任凭白狼怎么翻滚,啸天只是死死咬住,终于白狼亮出了肚皮,服了。

    白狼战败,灰溜溜地跑到了狼群的外围,啸天终于重新彻底掌握了狼群,然后第一件事,就是跑到阿史那真珠面前摇尾巴。

    真珠明白,赶紧找来草药,帮啸天敷在被咬伤的屁股上。啸天毕竟是一条混入狼群的哈士奇,并没有狼的多疑,对必要的时候向人类求助,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埃文把几颗高级将领才有的抗生素加入一块羊肉里,给啸天喂了下去。管不管用天知道,要是白狼有狂犬病,这些处理都是白搭。

    又过了两天,大军已经见到了里海。这里是里海的东北角,在这里又碰到了一个萨比人的万人部落。

    前面的故事重演,狼群再次配合真珠王子全歼了敌军。这批狼族雇佣兵只需要一天吃几十头羊,战斗中却能出死力,不计伤亡,相当地合算。

    不过这次有少数牧民跑掉。那些跑掉的零星牧民将真珠王子有狼神相助,能够驱使狼群作战的神迹传了开去。

    据说这狼神是光明神使的宠物,是光明神派来帮助突厥王族的,啸天在众口传说中,已经封神。

    陆危楼利用这个机会,开始在真珠王子的队伍中传播祆教,真珠王子被说成了祆教的神祇降世。这有助于真珠王子的统治,他非常支持陆危楼的布道。

    阿史那王族的头上一下子增加了一层光环,以后不经作战投诚的部落大大增加。真珠王子实力不断增强,祆教也在真珠王子的队伍中、新征服的部落里开始扎根。

    啸天的狼群也在不断的战斗中损失,又补充,再损失,再补充,数量缓缓增加。

    永徽四年二月初十,小帅的大军抵达可萨汗国夏都伊提尔。

    伊提尔在里海的西北角,现代的俄罗斯阿斯特拉罕城稍北的位置。在现代,那里已经由于伏尔加河的泥沙冲积,离黑海岸边200里了,在这个时代,正处于伏尔加河入海口。

    游牧民族所谓的城,只是个大的聚居区,并没有城墙。虽然可萨人已经在伏尔加河流域开始耕种,并不纯是牧民,这筑城的本事却还没有学会。

    远远看到对面彻地连天的帐篷,陈诚也下令扎营。

    八万多人扎营是个很有挑战性的活儿,尤其是对面有敌军的时候。小帅不用管这个,一切都交给陈诚去忙,他正在和李仁军通电话。

    "主公,报告你个喜讯,巴波生了个儿子,我已经起名字叫李义先了。这小子出生就有安息郡王和辅国侯两个爵位要继承,我都嫉妒他。"

    电话里传出巴波的声音,"陛下你可别忘了答应我的话,你啊,最好赶紧生个女儿..."

    小帅表示,李麟儿已经回到康居城,不过她肯定是不想生女儿。而且,李麟儿似乎和李仁军是亲戚啊,这不大好。

    苏可可已经到了现代,苏仙儿比李义先大,小帅有点儿接受不了。还是等再生公主再说吧,反正自己还年轻,姬妾众多...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女儿还没影儿呢,小已经在考虑孩子的终身大事了。

    不过小帅作为现代人,肯定不会搞包办婚姻。但让他们从小在一起玩儿,自己给创造条件,则是没关系了,小帅这是跟宋老板学的。

    大月氏军队扎营后,斥候被派得满战场都是,屡屡和可萨汗国的斥候发生冲突,可是正式的作战一直没开始。

    可萨人之所以要退到伊提尔再与大月氏决战,目的就是拉长大月氏人的补给线。

    大月氏连大食都打败了,勇安大将军并没有战胜大月氏人的信心。不过诱敌深入,等敌人粮尽退兵,似乎不是太难。

    可是他没料到的是,大月氏的粮草出奇地充足,陈诚这边也不着急作战。他要等东路军和回鹘人内应到达后,再发动大战,更加有把握。

    所以双方这二十八万大军大眼瞪小眼,竟然在战场上对峙了起来。勇安设不停地派手下去催促回鹘人、匈奴人和罗斯人的援军。

    双方都在**时机,斥候战却愈演愈烈。双方斥候的素质都差不多,可是大月氏的斥候盔甲武器都好得多,还有手雷,冲突起来,可萨人大大吃亏,五天的功夫,已经损失了二百多个斥候。

    终于有萨比部落的大将沉不住气,向勇安请战,要去试试大月氏人的成色。

    可萨汗国虽然比大食弱得多,但大食人的战略中心并不在高加索山这边,可萨人在和大食人的交战中并未吃过大亏。大月氏打败了大食,也未必强到哪儿去,勇安就准许了部下的请战。

    萨比大将领着三千人昂然而出,在战场上纵横驰奔,向大月氏大营发出挑战。

    这位将军还不知道他的部落已经被东路军抄了后路,全员被俘了,现在还是意气洋洋。

    虽然不敢领人冲击防卫森严的大营,可是手里比划着世界通用的手势,嘴里的突厥语小帅听不懂,不过看炎狼宿卫们的表情,显然不是什么亲切的问候。

    先锋奥斯汀还没等上前,马跃越众而出,"陈大帅,末将愿意带兵给可萨人一点儿颜色看看。"

第三百一十八章 荣誉之战

    这大军一路走来,一直是阿兰人做先锋,虽然没打什么仗吧,这辛苦是吃了不少的。亚美尼亚军作为仆从部队,还一直没有表现。

    马跃很清楚,一旦大战正式开打,肯定是大月氏的主力部队作为中坚力量。自己这个时候不表现,那就没啥机会亮人的眼了。

    自己是不是人前显圣不重要,这可是关乎着伊莲娜的面子。堂妹在大月氏后宫里是不是能有地位,说话腰杆儿直,娘家的武力有很大的关系。

    自己的部队不能被那些波斯人比下去,至少不能差太多。否则马跃都能想到,以后伊莲娜再见到月亮公主,肯定是要被讥讽两句的。

    这种决战前的小冲突其实并没有太大意义,最多对士气有点儿影响,那也有限,面子的成分居多。

    大月氏的部队打败了大食人后,士气爆棚,即使马跃输了,步人甲们也不会因为仆从部队和人约战失利,就怕了可萨人。

    这个时候还不是暴露实力的时候。要是这个时候出动步人甲、圣陨骑兵什么的,敌人被一击而溃,说不定军心动摇。

    万一那个什么勇安大将军一看正面肯定打不过,突然改主意要在草原上和大月氏打游击,那可就赔大发了。

    因此派仆从部队上去,让敌人产生"决战我能行"的幻觉,是很有必要的。

    陈诚的军略比不上裴行俭,但阴谋诡计,玩儿心理战是高手。对上这些憨直的草原民族,不过把他们玩儿晕,自己好意思当大月氏的公爵?

    马跃不管陈诚怎么想的,他只要尽力作战就好。看陈大帅允许了自己迎战,当即也带了三千部下出战。

    这种类乎单挑性质的作战,争的其实就是个面子。要是多带人,不免被人瞧不起,反而失去了迎战的意义了。

    不过马跃还是留了个心眼儿,他手下有两万兵马,其中只有四千真正的骑兵。他点了两千骑兵,只带了一千最精锐的步兵上阵了。

    这个步骑比例打大仗亚美尼亚部队是拿不出来的,谁让你们先挑战来着?我知道了你的兵种,派出克制你们的部队,这叫后发制人。

    这边一摆好阵形,对面的大将就是一撇嘴,"呸,亚美尼亚人,手下败将。"

    马跃并不跟他争口舌,你们原来打亚美尼亚,都是仗着人多势众而已,现在我们的装备上来了,人也不比你少,我们亚美尼亚的战士会给你们一个惊喜的。

    亚美尼亚最近几年一直在跟大食人打游击,大兵团作战没打过,这种几千人规模的战斗,马跃是很擅长的。当下令旗一挥,左右两千轻骑冲了出去。

    更早的时候,可萨人曾攻进亚美尼亚抢劫,马跃对突厥人的战法很熟悉。两千轻骑就是为了牵制萨比突厥人的轻骑的,免得遭到突厥人的两翼车悬奔射攻击。

    对付灵活机动的突厥轻骑兵,马跃这里没什么有效的办法,只能同样用轻骑应对。他把战胜可萨人的机会,压在了中央的步兵阵上。

    亚美尼亚的步兵阵学自罗马帝国,九百名步兵组成左右两个大队,马跃带一百亲卫重骑兵在后压阵。随着前进的鼓点儿声,九百名步兵迅速走成了整齐的阵列,向敌人缓缓压了过去。

    这个时候萨比人的将军就挠头了。他这三千人是典型的突厥军队,全员骑兵。

    然而敌人虽然也是三千人,却是步骑结合,两边的轻骑兵对战他一点儿也不担心,可是敌人中间的步兵方阵队形严整,难道要用重骑兵去冲击有阵型的步兵阵么?这不是亏本儿买卖?

    要是大兵团作战,突厥人的轻骑蜂拥而出,迅速就能将敌人的轻骑兵压制,然后奔射骚扰步兵部队。

    你步兵走得慢,是个纯挨打的姿态,迟早得让轻骑的奔射搞得阵型混乱,那个时候才是重骑兵出手碾压的时机。

    自己悔不该要跟敌人搞什么单独对战,就这么点儿人,敌人的轻骑兵也有两千,发挥不了突厥人全员骑兵的优势。

    眼看着敌人的步兵阵缓慢但是坚定地压过来了,冲还是不冲?难道要往后退?能退到哪儿去?退回大营虽然是打仗的正确做法儿,可这场挑战不是败了?

    将军在这里犹豫,一千所谓的重骑兵控着缰绳**主将的命令。

    可萨人穷困,三千骑兵哪里能装备出一千真正的重骑兵?只有主将身边的二百亲卫穿着链甲而已。

    其他的八百人,前排穿着相对简陋的扎甲,后排能有皮甲就不错了,不过比前排皮甲、后排老羊皮袄的轻骑兵装备好些,拿的也都是长兵刃,当重骑兵用罢了。

    就是这样,已经是可萨人的正规军了。像小帅手下全员披甲这种怪胎军队,即使是大唐,除了御林军千牛备身,也是没有的。

    这就是小帅敢八万对二十万,还心里有底的底气,装备碾压对方嘛。

    战场可不给你犹豫的时间,两翼的轻骑兵已经迅速交火儿了。

    轻骑兵对战,远远地就显出突厥人骑射无双的优势来。

    隔着五十步,突厥轻骑就搞了一波骑射,随即射完箭的轻骑向旁边旋转,从旁边绕到队伍后面去,抽出弓箭准备下一轮。

    接着冲上来的继续射出手里的箭,马头一转,跟在后面,迅速形成了车悬的攻击阵型。

    亚美尼亚人是农耕民族,不擅长射箭,骑术也比不上突厥人,眼看着吃亏,不断有人被射落马下。

    好在他们有一个优势,投了小帅后,装备改善,全员轻甲,五十步对骑射来说,也有点儿稍远,损失还可以承受。

    萨比突厥人的主将见亚美尼亚轻骑在相距五十步的交战里,完全被动,都没有射箭还击,还在向前靠近,立时信心大增。

    不会射箭也敢当骑兵?现在轻骑兵对战有优势,这仗可以打啊。

    将军立于马上,看了看压过来的敌军步兵。

    亚美尼亚人的步兵左右两阵是一样的。每阵分成前后两部,两部中间有点儿距离。应该是便于前部损失后从侧翼撤退,换上后部。

    每部分成四排,每排不到六十人,间距两米左右,这是挥舞武器不伤同伴的最小距离。

    这还都像模像样,可是每部分只有第三排的成年兵拿着大盾长矛,身穿扎甲,能对冲锋的重骑兵造成威胁。第一排的青年兵和第二排的壮年兵都是皮甲,一手卵形小盾,一手宽刃短剑。

    最后一排的轻步兵甚至没有着甲,只拿着小圆盾和短刀。你想靠肉搏阻挡重骑兵的冲击?笑话。只要舍得牺牲一些重骑,拼掉拿长矛的那些成年兵,此战必胜。

    将军立时觉得优势在我,多牺牲点儿没什么。只要此战打胜,我就在二十万军前扬名,当即下了决心,一挥手,重骑兵开始小跑,像一片黑云,压了上去。

第三百一十九章 搏命

    小帅和陈诚站在大营里搭起的高台上,用望远镜观察着战场上的这场面子之争。

    对于陈诚派亚美尼亚人上阵,小帅没有意见。他对手下部队的战斗力的理解远远不如陈诚,陈诚是他任命的统帅,他只是个看热闹的而已,肯定要尊重主帅的意见。

    在小帅心目中,两万亚美尼亚附庸其实应该是摇旗呐喊的,战斗力应该比不上萨比突厥人的正规军,阿兰人也一样。

    正式的战斗应该是大月氏主力打败萨比主力,然后附庸们跟着追击敌人,收割人头。

    不过,那是决战时候的事,现在难道陈诚要玩儿什么"只许战败,不许战胜"什么的路子,骄傲敌人的心?

    似乎小帅听的评书里,智谋无双的军师们都是这么干的。可是经过几年的实际战斗洗礼,小帅至少知道,评书里讲战争,基本是纯属瞎掰,就是让听众图一乐呵。

    陈诚应该没听过评书,大月氏也没有故意打败仗的必要,只要不把敌人吓跑就行了。

    马跃带的是亚美尼亚军队里的精锐,应该...能和萨比突厥的正规军打个不相上下吧?

    这个小帅心里完全没底。可是双方轻骑兵一接战,这亚美尼亚轻骑只挨打不还手是什么意思?

    马跃啊,看你挺大个肚子,大将军八面威风,你打败仗我不怪你,可是也不能打得这么难看啊?这样我很没面子的啊。

    看旁边的陈诚并无惊慌之色,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小帅明智地决定暂时不发表意见,看看再说。

    突厥人的左右翼两个旋转的车轮已经成型,不断奔射,每人至少要射八箭才能罢休。

    亚美尼亚轻骑顶着箭雨前进,不断损失,始终不还手。轻骑兵前进很快,双方的距离很快靠近到了三十步,这个时候亚美尼亚轻骑终于发力了。

    前排的轻骑从马鞍旁拔出一根标枪,齐齐地向突厥轻骑投去。

    亚美尼亚人从小是种地的,没有突厥人骑射的本事,这玩意是从小生活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的天赋。为了迅速形成轻骑兵的战斗力,只好选择了标枪作为远程攻击武器。

    标枪的攻击距离比弓箭近得多,亚美尼亚轻骑要顶着损失靠近敌人作战,也是不得已。

    不过标枪的杀伤力要比弓箭大得多,基本上只要被投中,就是落马完蛋。突厥人的弓箭受到亚美尼亚轻骑身上轻甲的阻挡,并不是每箭都见血,攻击力就相形见绌了。

    标枪一出,局面立刻扳了回来。要是亚美尼亚轻骑还是以前的装备,在靠近敌人的时候损失过大,是打不过突厥人的骑射的。

    有了轻甲的辅助,现在在近距离对战中占了优势,突厥人轻骑迅速损失,亚美尼亚本来落后的人数差距,开始一点点被抹平。

    亚美尼亚轻骑投出手里的标枪,也和突厥轻骑一样玩儿起了车悬。

    这不过是一种轻骑兵的常用战术而已,大陆上的骑兵基本都会。

    不过东瀛人偏居小岛,骑兵数量非常少,倒是在很长的时间里,没有进化出这种战术。

    直到后世的扶桑战国时期,有个叫上杉谦信的大名悟出了这种战法,扶桑骑兵打仗终于不再是一窝蜂的马匪水平。

    小国岛民,见识浅陋,狂妄自大,一个个的自称什么战神、名将,将车悬战术吹得神乎其神,似乎是他们的独创,其实,连亚美尼亚人都会...

    扶桑统一后,他们觉得自己行了。名将如云,战法先进,什么车悬战术,赤备突击,钓野伏,三段击,我已经天下无敌啦,准备向中华挑战。

    直到木下藤吉郎那个猴子在朝鲜碰到了我大明的李如松将军,被一顿海扁,才认识到世界是很大的,中华是牛逼的。

    他们那些"绝技"都是中华玩儿剩的,冷兵器时代还没结束,这小弟还得暂时先当下去。

    小帅看亚美尼亚轻骑兵渐渐扳回了劣势,松了口气。两翼的轻骑兵在缠斗,目前处于胶着状态,双方战阵中间的主力终于碰撞到了一起。

    中间的战斗,和两翼的轻骑兵战斗正好相反,冲锋的突厥人伪重骑要先经受步兵阵的远程打击的洗礼。

    亚美尼亚的步兵阵没有遭到轻骑兵骚扰,阵型完整。敌人骑兵距离三十步的时候,第一排的青年兵就投出了手里的标枪,随即退入了阵中,拔出后背的第二根标枪待命。

    第二排壮年兵也投出标枪,跟着退到了后面。

    原来亚美尼亚人把青年兵和壮年兵摆在前面,是为了远程攻击方便,不是要拿肉身去阻挡重骑兵,这是标枪作为远程攻击武器的特殊战法。

    随即拿着大盾和长矛的成年兵就顶到了最前面。

    大盾摆成了盾阵,长枪支在盾上,枪尖儿朝向冲过来的敌军,严整的步兵阵,本来就是骑兵的克星。

    头排的重骑兵遭到标枪的痛击,这玩意攻击披甲的重骑兵比弓箭有效得多,重骑兵纷纷落马,随即后排的轻步兵抛射投出了手中的标枪。

    重骑兵遭到三波标枪的投射,损失不小,撞到成年兵的大盾上的时候,数量已经大为减少。

    成年兵都是战场上的老手,枪尖对准冲过来的骑兵,不断调整,骑兵撞上大盾的瞬间,立刻松开手里的长矛,让骑兵的冲击力由大地来承受。

    大盾有长矛支撑,形成了个稳定结构,被撞到的大盾顺着地面后退,阵型出现了凹陷,却没有被撞翻,敌骑的战马却被枪尖扎伤了。

    这个时候退到后面的青年兵和壮年兵投出了手里的第二根标枪,重骑兵的锋锐遭到第四波标枪攻击,攻势为之一顿,重骑兵最可怕的冲锋优势终于被阻止了。

    当然并非所有的情况都这么完美,也有大盾被撞翻,重骑兵冲入步兵阵的情况发生。不过这是少数,原本站在最后一排的轻步兵就是应对这种情况的。

    轻步兵并非亚美尼亚人,而是以前的战斗中捉的俘虏,有大食人、库尔德人,也有波斯伪军。他们相当于大夏军的跳荡军敢死队,只有少数的穿了皮甲,大多数只是皮袄而已。

    他们不披甲,手里只拿着小圆盾和短刀,身手就灵活得多。

    轻步兵只配发了一根标枪,扔出去后,在阵内快速穿梭跳跃,扑到冲进来但已经没有冲击力的的重骑兵身边,好几个人招呼一个,干净利**解决了冲进来的骑士。

    骑士们临死前狼牙棒挥击,把一个轻步兵打得脑浆崩裂,一同带走。轻步兵敢死队对同伴的牺牲视若罔闻,随即向前,从大盾的空隙钻了出去。

    步兵间隔两米,大盾一摆,中间的空隙骑兵进不来,轻步兵却可以钻出去。

    这个时候敌骑的冲击力已经没有,变成了肉搏,大盾用处不大,被单独立在那里作为对付骑兵的障碍物,成年兵抄起长枪,和不断攻击过来的重骑兵对攻。

    前排的突厥重骑兵拿的是**,他们穷,用不起马槊,**也很简陋,刺入步兵身体后,枪尖折断,只能抛弃,拿起狼牙棒攻击。

    可是防守的步兵是立体攻击,骑兵们不但要和成年兵的长枪对攻,还要防备手持短刀在长枪下近身的轻步兵,一时间手忙脚乱。

    骑兵肯定要先解决威胁最大已经近身的轻步兵,往往砸死一个轻步兵,身上就已经挨了成年兵的一矛。成年兵的长矛是大月氏制造,锋利精良,用料足,杀了人,拔出来还可以接着用。

    这种重骑兵和轻步兵的一比一交换亏得要死,不过主将只求取胜,不计伤亡,重骑们也只得拼命。战场仿佛一只吞噬人命的怪兽的巨口,不停收割着双方战士的性命。

    重骑兵前仆后继,轻步兵们迅速就几乎被消耗光了,这个时候青年兵和壮年兵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代替了轻步兵敢死队的角色。

    中间战场打得血肉横飞,惨烈之极。小帅现在算得上久经战阵,已经没有了不适的感觉,转头看向两翼的轻骑兵缠斗,那里的形势又变了。

第三百二十章 幸福与不幸

    本来亚美尼亚轻骑兵随着标枪的投入使用,已经占据了优势,将损失逐步追平。

    可是亚美尼亚骑兵每人只配了四杆标枪,转了几圈儿,标枪就用光了。

    观战的小帅觉得这不是药丸?标枪的缺点就是个儿太大无法像箭一样装备太多。难道要顶着箭雨找对方肉搏?可对方也是轻骑兵,不一定追得上,倒是人家能吊着你放箭。

    然而亚美尼亚轻骑兵们并没有手足无措,回手从身后摸出一个绳索投石器,将一端绳套套在拇指上,另一端捏在手里。

    几枚鹅卵石被放进投石器的网兜儿里,在空中甩了两圈,忽然撒开绳套儿的一端,几块鹅卵石飞向对面的突厥人。

    这玩意看起来像玩具,可威力一点儿也不小,而且不需要瞄准,大批的鹅卵石飞向对方,总是有能打到的。

    这也是不擅长射箭的民族想出来的歪招儿,肯定是没有弓箭有效的,但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这样双方石弹和弓箭对射了会儿,小帅发现,最终还是弓箭厉害些,亚美尼亚轻骑兵的伤亡又比对方增多了。

    不过,没多会儿,突厥人每人射了八支箭,箭还有,但臂力已经不行了。亚美尼亚人马背上包袱里的石弹显然还有很多,这下突厥人抓瞎了。

    实际上此时双方伤亡都超过了三成,突厥人已经有了退意。他们是来打仗求胜的,不是来拼命的。

    亚美尼亚人则作战意志要坚强得多,他们和可萨汗国有着血仇。

    有句话,世界上幸福和不幸不是相等的。猫吃老鼠,获得一定程度的幸福,老鼠被吃,这不幸的强烈程度要远超猫进食的快乐程度。

    可萨汗国当年攻入过亚美尼亚领土,大肆劫掠。这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正常的抢劫作战,可是被劫掠的亚美尼亚人对可萨人那可是仇深似海。

    如今战场上相见,分外眼红。一般的部队,战损三成,就要溃散了,亚美尼亚人个个红着眼想要报仇,根本就没人注意己方伤亡了多少。

    突厥人已经射完了箭,也确实给对方造成了足够的伤害,结果对方居然没有崩溃,还是越战越勇,你这不符合常理啊。

    一般来讲,这个时候轻骑兵就需要退回本阵,换其他部队上,他们需要休息恢复臂力,才能再投入战斗。可是现在没有兄弟部队,后面的将军吹起号角,让他们再接再厉。

    突厥头目回头看了看,己方人数略多于对方,一咬牙,拔出弯刀,领着部下向亚美尼亚人发起了冲锋。

    突厥人临时变阵,由车悬阵变成了锋矢阵,这总得有个调整阵型的时间。这回亚美尼亚轻骑们爽了,石弹如雨点儿搬飞向突厥人,突厥人也享受到挨打无法还手的待遇。

    直到看到突厥人顶着弹雨整理好了阵型,准备冲锋了,亚美尼亚首领也吹起哨子,整理队形,士兵们拔出身后马鞍挂钩上的阔剑,战马小跑,冲向对手。

    轻骑兵在战场上的任务,一般是远程骚扰对方的阵型,加上追击败兵时帮着砍人。如今双方轻骑兵对冲,这已经超出了作战的范畴,属于无理性的拼命了。谷

    双方的骑兵迅速撞在一起,弯刀阔剑挥舞,杀得难解难分。小帅的目光回到战场中央,亚美尼亚人的第一阵已经退到了后面整理,第二阵正和冲上来的重骑兵厮杀。

    所谓步兵阵是骑兵的克星,对重骑兵来说,并不是说打不过步兵阵,而是重骑兵要贵得多,和廉价的步兵以命换命,非常地不划算。

    双方能在战场上对阵,那实力应该是差不多的,谁也没有那么多重骑兵可以浪费。萨比大将自己带着二百亲卫督阵,将八百伪重骑兵派上去冲阵,觉得要是不计伤亡的话,总是能取胜的。

    然而对方的远程武器是投枪,不是弓箭,这玩意对重骑兵的伤害比弓箭大得多。

    重骑兵在冲锋路上被投枪杀伤了一批,冲破对方的盾阵又牺牲了一批,进入到肉搏状态的时候,终于占了优势。亚美尼亚人的第一阵伤亡过大退后,已经用上了第二阵。

    现在的战果,重骑兵伤亡了三成,亚美尼亚这边的步兵已经伤亡了四成,只要一直拼杀下去,萨比人是一定能赢的。

    可是打仗不单纯是简单数字的计算。萨比重骑兵牺牲的,都是前排穿扎甲的精锐,亚美尼亚步兵的轻步兵敢死队已经伤亡殆尽,青年兵也损失惨重,剩下的是战斗力更强的壮年兵和成年兵。

    现在的情况是穿着皮甲的伪重骑对战亚美尼亚的壮年兵和成年兵,还有残存的青年兵。亚美尼亚人伤亡更大,可是依旧红着眼睛死战不退。

    萨比人的重骑兵没有了最凶狠的扎甲重骑做核心,却已经士气低落了下来。

    他们又不是什么有崇高理想的革命军队,当兵吃粮抢劫的游牧强盗而已。战损三成,即使主将亲自督战,也不愿意打了。

    所以虽然目前场面还是骑兵占优,骑兵们却开始偷懒怠工。眼看着亚美尼亚方面第二阵又是损失惨重,退后,稍事修整的第一阵又顶了上去,虽然人数少了不少,斗志未减,依旧大呼奋战。

    萨比大将久经战阵,看出情况有点儿不妙,自己的士兵开始怠工了,也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敌人先崩溃。

    他还想再坚持坚持,看向两旁的轻骑兵战斗,心头却是一沉。

    原来双方轻骑兵进入肉搏,萨比轻骑兵的劣势一下子就暴露了。

    亚美尼亚轻骑全员披甲,防护水平比他们高。战斗技能呢,按理应该是萨比突厥人强些,但那是指执行战术动作的效率。

    一旦进入肉搏,这帮打过多年游击的亚美尼亚人个人武勇并不比萨比突厥人差。

    进攻能力差不多,人家是披甲的,萨比突厥的轻骑被打得开始缓缓后退。

    萨比大将看出来了,现在撤,还能留个体面。要是等轻骑被人打崩了,自己中央的重骑兵就会陷入三面包围,自己的亲卫加入进去,也不会顶多大用。

    萨比的将军叹了口气,让士兵吹响了退兵的号角。

第三百二十一章 决战伏尔加河畔

    前线的萨比突厥伪重骑兵早已没有了作战意志,听到后撤的信号,拨马就跑。

    亚美尼亚的步兵是追不上骑兵的,而且战损过大,其实也快撑不住了。只是象征性地追了几步,就留在了战场中央。

    倒是两侧的轻骑兵,一路追击萨比突厥轻骑到敌人大营边上,敌人跑得很快,也其实没砍到人,倒是被大营里射出的箭伤了几个,退了回来。

    马跃大将军双手高举,耀武扬威一番,士兵们抬着死伤的战友,得胜而回。

    萨比突厥那边,也派了些没着甲的后勤兵到战场上收尸,这边也没有干预。

    这场荣誉之战就这样结束了,双方都宣称自己获得了胜利。

    马跃大将军的宣称很有底气,敌人被打跑了嘛,最后留在战场上的是亚美尼亚人。

    萨比人则宣称,我们杀伤的人比你们多,我们赢了。

    亚美尼亚这边又还嘴,你们死的都是重骑兵,你也好意思。

    这嘴仗打起来,是没有赢家的。陈诚倒是在功劳簿上给马跃记了这次战役的首功,那边勇安大将军也知道部下已经尽力了,好好地赏赐了一番。

    这场没头没脑的单挑式小规模战斗没有啥战略上的意义,但双方的指挥官都从中作出了对对方军队战斗力的判断。

    陈诚对战胜对方更有信心了,就是没有冈达和阿史那杰保做内应,应该也能击破对方,不过是战果的大小之别。

    勇安大将军则认为,对方占多数的仆从军队水平也就那样,要是打大仗,自己轻骑兵多的优势发挥出来,一定能赢。至于对方的主力更强,我可也有更强的近卫军。

    就算我的近卫军打不过你的精锐,只要坚持一段时间,打败了你的仆从军,对你的精锐进行合围,人海战术一上,车轮战,你吃不了兜着走。二十万对八万,优势在我。

    匈奴人和罗斯人的援军磨磨蹭蹭,显然是怕了打败大食人的大月氏军队。不等他们了,只要回鹘援军一到,这兵力优势就更大,到时候立刻发起进攻。

    等我打胜了仗,声威大振,好好收拾你们这些不听调遣的二五仔。然后一定要反推到阿兰人和亚美尼亚去,好好收拾这帮替大月氏人摇旗呐喊的走狗,一定要大肆打劫一番。

    他倒是没有反攻大月氏的大志,他知道大月氏人受到后勤的限制,肯定没有派全部的兵力来。

    离了草原,自己的优势就减少了不少。哼,能把打败大食人,威震天下的大月氏人打退,我也可以名留青史了吧?

    小帅则慨叹,自己空有足够的装备,亚美尼亚人因为身材的限制,却不能都进化成重步兵。

    小帅的步人甲那是从大夏和昭武九姓的四百多万红胡子里选出的彪形大汉。不死军是从一千多万波斯人里选出的高手,都能披重甲。圣陨骑兵更是全员贵族,自小营养充分,身材高大。

    亚美尼亚人口基数少,在邻国的不断侵略下生活困苦。

    这些原游击队员虽然战斗经验不缺,是合格的士兵,但营养不良,不能全员披铁甲作战,不然不至于对阵那些伪重骑都打得这么艰难。

    好在虽然损失惨重,这仗总算是赢了,而且陈诚也应该达到了麻痹敌人的目的。果然是慈不掌兵,眼看着瘦弱的手下去送死……算了,自己当不了元帅,好在现在手下已经不缺人才了。谷

    时间飞逝,又到了这个月二十六七号,安娜破天荒地没有来找小帅。

    小帅已经习惯了每月这几天安娜的主动,没来,内心稍有遗憾。可能安娜懂事,看大战在即,不想干扰小帅吧。

    这场战争,大月氏的统帅是陈诚,可萨汗国的统帅是萨比.勇安,国王苏小帅和可汗阿史那.杰保都是看热闹的,当然原因各有不同。

    小帅是因为自己打仗的本事有限,杰保则是因为大权旁落。不管原因如何,结果差不多。所以其实仗主要是陈诚在指挥,小帅没啥事。

    他已经后悔跟妃子和侍女们宣布这仗打完后再召她们陪侍了。小帅不好反口,结果安娜也不来,我这都独身一个月了,我可是有两个王妃,六个侧妃,六个侍女,一个情人的国王陛下啊。

    小帅已经开始祈祷早日和可萨汗国决战了。好在他不是昏君,没有利用自己的权威去督促陈诚早日决战,陈诚可比萨尔浒的明军将领幸福多了。

    永徽四年三月初一,葛萨.冈达率四万回鹘援兵从西而来。同时萨比.勇安大将军终于收到斥候的汇报,东面来了大月氏的援军,作战部队有三万四千人,还有三万运粮部队。

    怪不得大月氏人不着急呢,原来也在等援军,要知道这样就提前发动了。

    好在我的援军比你多,二十四万对十六万,而且你的十六万里,有七万是运粮的鱼腩部队,四万多人是劣等的仆从军,优势依然在我,勇安大将军信心满满地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陈诚也指挥部下出营列阵,大月氏兵临敌方都城,对战可萨汗国的、双方总兵力达到四十万的决战拉开了序幕。

    勇安身边是一万亲卫,里面有四千是真正的重甲骑兵。陈诚身边是临时交给他指挥的一万不死军,全员铁甲重骑,小巴赫拉姆一脸严肃,等待着陈大帅的命令。

    到了决战时刻,五千步人甲被派到了阵前,严彪身穿罐头甲,意气昂扬,自己终于有了冲锋陷阵的时候。

    小帅身边只留了一千圣陨骑兵,二百亲卫。对面的可汗阿史那杰保身边则有两千骑兵,不过只有二百身穿链甲,其余的是轻骑。

    真正决战,是不会限制人数的,人数只受战场面积的限制。

    这里是大平原,适合大规模作战,勇安本来也没想着正面胜利,当然要发挥自己的优势。一挥手,左右两个万人轻骑兵军团出击,后面还有两个万人军团作为预备队。

    正面则自己带三万人坐镇,等待轻骑兵有了战果,择机出动。

    萨比突厥人能作战的部队其实只有这七万人而已,剩下的无甲轻骑兵在阵后,是准备打顺风仗的。

    不过对方列阵的部队一共才四万人,其余的四万后勤兵干脆防守大营,看管辎重,没有出来列阵。现在战场上主力是七万对四万,而且自己的十三万部落兵也是可以出战的,优势很大。

    陈诚不可能如对手的意,等着挨打,左右各派了八千亚美尼亚步兵组成数十个方阵,阻止萨比突厥轻骑兵骚扰到中间的主力部队。

    四千亚美尼亚骑兵和四千阿兰人骑兵则分布在更远的左右翼,牵制敌军的轻骑。

    五千步人甲经开始主动进攻。前排的两千正规步人甲罐头甲明光耀眼,后排的三千仆从也是高大威猛,双手持着长枪,鼓点儿声中,缓步前进,只听到整齐的脚步声和甲叶相撞的声音。

    冰雪覆盖着伏尔加河,北风呼啸,伏尔加河畔,大平原上,决战开始了。

第三百二十二章 步人甲的高光时刻

    萨比突厥人的轻骑一派出去,就发现了问题。

    由于战场非常宽阔,大月氏人中央主力步人甲的两旁,有无数的亚美尼亚步兵阵作为辅助。步兵阵和步人甲阵齐头并进,很难攻击到侧翼。

    从正面攻击,一旦靠近步兵阵,就会遭到标枪的攻击,只能在距离五十步左右的地方骑射。离得远,亚美尼亚步兵们又都拿着卵形盾,弓箭的伤害非常有限。

    好在萨比突厥的轻骑兵数量足够,很快两万预备队被派上了战场,去攻击远处两端的步兵阵侧翼。

    然而大月氏军阵两边各有四千轻骑,保护着步兵阵的侧翼,轻骑对战,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决出来的,步兵们却在坚定地前进。

    即使最后驱逐了大月氏轻骑,将亚美尼亚步兵阵一个个打乱,要逐一消灭他们,却又缺少足够的重骑兵,光靠轻骑兵是解决不了步兵阵的。

    而中央的步人甲根本受不到骚扰,一路挺进,这坐镇中央的勇安大将军就尴尬了,能做的选择只有或者用重骑兵硬冲步人甲,或者后退。

    这一切烦恼的根源,就在于突厥人作战,根本就不适合阵地战,和步兵占多数的大月氏打阵地战,战略上就居于劣势。

    勇安自恃兵多,想和大月氏决战的想法儿,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现在碰到了问题,勇安想明白了,自己的兵法和狡猾的大月氏人就没得比,不能跟他们讲什么兵法,还不如一拥而上也许能趁乱取胜。

    当下也顾不得部落兵的战斗力低了,号角连吹,身后作为预备队的十三万部落兵蜂拥而出,从两侧绕过去,准备将对手团团包围,攻击敌人的背后。

    想法儿很好,然而部落兵训练非常少,单打独斗或者和正规军差不了太多,大兵团作战指挥,就是一种灾难。

    部落兵们一出动,烟尘大起,看起来非常有威力,可是有的跑得快,有的跑得慢,一会儿的功夫,就都找不着自己的部队了。

    好在总体的命令大家还知道,部落兵们没有任何阵型,一拥而上,向大月氏的两侧冲去。

    可是事先没有调配,这要绕过如此巨大的战阵,可不是一时半会儿的功夫,这边步人甲已经接近勇安的本阵了。

    勇安非常不愿意后退,命令手下的骑兵射箭尝试阻拦。

    勇安的一万近卫军还是很有作战能力的,属于既能当做重骑兵冲锋,又能射箭的花队,其中还有二百是箭术如神的射雕手,传说中的哲别。

    骑兵们在马上抛射,威力竟然不下于步弓手,小帅在阵中看到,立刻想起了当年在可可托海碰到的回鹘王婆闰的亲卫,果然厉害。

    然而没用,步人甲恰恰是这种骑兵花队的克星。一身罐头甲,连眼睛都带着铁格栅罩,普通的弓箭射在上面,只是叮当作响,完全无法破防。

    就是射雕手们的破甲箭,射在步人甲的头盔,胸前等重点加厚的防御区域,也没用,只有射在薄弱区域,才能破开装甲,将箭头嵌到甲上。

    即使破了甲,箭也几乎伤不到人,步人甲的罐头甲里面,还穿着一层绸甲。破甲箭被铁甲阻拦,破了甲也已经没了力道,箭头被丝绸包裹,无法伤到肉。谷

    前排的步人甲身上颇有扎着几根箭,依旧元气满满继续前进的。

    这种人形坦克历史上是宋朝出现的。要出现这种兵种,一是要有高超的锻造技术,二是要有钱,非常有钱,三是人口基数大,能征召足够的能披得动全身铁甲的强壮士兵。

    不但罐头甲费钱,里面的绸甲也不是普通人穿得起的,好几千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壮汉,更不是小国能征召出来的。

    宋朝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出了步人甲,可是他们丢了燕云十六州,没马。只是步兵强的话,人家退走了,你追不上,所以一直只能防守,被动挨打。

    大月氏不但满足步人甲的出现条件,人口足够,非常有钱,锻造技术还远超宋朝,更重要的是有马,还非常多。

    不但阵地战击败敌人后有骑兵追,就是步人甲本身,都转职成了骑马步兵,可以快速调动。

    所以步人甲这种游牧民族的克星,在小帅的手里成长成了完全体,萨比突厥人首次面对这种毫无破绽的人形坦克,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勇安一时都起了干脆不跟敌人对阵了,自己带着重骑兵去配合轻骑兵去冲击敌人的亚美尼亚步兵阵的想法儿。那肯定是能冲破的,然后大家乱战一场。

    可是对方的不死军在那里跃跃欲试,一旦自己的重骑兵移动,他们肯定会打自己的屁股。被一万重骑兵追着打,自己的亲卫非溃散不可,这叫势成骑虎。

    再不决断,步人甲的枪尖就要怼到鼻子上了,勇安不得已,下令一万亲卫重骑缓缓后退,避开步人甲的锋芒。

    敌人主阵后退,这是步人甲冲锋,重骑兵冲击的机会。

    严彪和小巴赫拉姆看向陈诚。陈诚也颇为意动,看了看两边的作战,又看了看正在迂回的敌军大批部落兵,终于摇了摇头,让步人甲继续前进,先不要冲锋。

    敌军主阵主动后撤,有强弓手压阵,阵型未乱,此时冲击,起不到最好的效果。现在自己手里握有优势,不急不急。

    这就是主将临机决断的能力了,小帅就是这方面欠缺。这种能力不但要对敌我各兵种的属性非常了解,还要有战场上的敏感性,能迅速权衡模拟出各种可能的结果。

    此时萨比轻骑们还在和大月氏轻骑缠斗,大月氏轻骑居于劣势,正在不断后退。大多数的亚美尼亚军阵损失轻微,两侧的步兵阵受到敌人轻骑的车悬打击,稍有混乱,还撑得住。

    而且即使丢了几个亚美尼亚步兵阵,也不影响大局。

    部落兵们刚刚运动到阵后,结果有一部分冲过了头儿,遭到大月氏留守大营的壮丁们的弓箭攻击。

    大月氏的大营防卫森严,还挖了深深的壕沟,里面有四万预备役,靠部落兵一时半会儿是打不下来的。

    部落兵们遭到预备役的齐射,这帮穿着羊皮袄的乌合之众完全组织不起齐射还击,一窝蜂地又跑了回来,和往前冲的同伴撞在一起,一塌糊涂。

    看样子大月氏军阵的后背短时间内是没事的,至于长时间……正面战场的情况也在一直变化,陈诚脸上露出狐狸模样的诡笑,全面观测着全局,等待着最好的机会。

第三百二十三章 属下正欲死战,可汗奈何先降?

    步人甲手端长枪,缓缓压向敌军的主阵,前面的两千罐头甲步兵几乎无损,后面的三千仆从兵上阵的时候也穿了扎甲,护住了关键部位。

    仆从兵要离敌人远些,虽然防护力差些,也不过在弓箭攻击中损失了几十个人而已,丝毫不影响战斗力。

    以步人甲为核心,十几个步兵阵手持长枪,缓缓前进。

    战线前后开始拉长,大营的预备役已经照顾不到大月氏军阵的后背,部落兵终于运动到了大月氏军阵的后面,对大月氏军阵形成了包围。

    长官们大声呵斥,试图整理出基本的阵型。然而这是徒劳的,失败的萨比突厥部落兵首领们干脆挥舞马刀,准备用一拥而上的土匪战法,冲击大月氏的后背。

    时间似乎对萨比突厥有利,他们就要利用人多优势包围大月氏军阵了。有点儿焦急的小帅看向陈诚,见陈诚正低头对身边的通讯兵吩咐着什么。

    此刻勇安的本阵不断后退,阵型不可避免地露出缺欠。要是没有其他外来干预,这就是冲锋的最佳时机了。

    步人甲首领严彪不停地回头看,小巴赫拉姆紧握着缰绳,号角手看着陈诚举起的手,却一直迟迟没有落下。

    突然,西面烟尘大起,一条黑线地平线上出现,迅速变得清晰,四万回鹘援兵到了。

    勇安大将军心头一喜,葛萨冈达这个家伙平时对自己不甚尊重,这关键的时候还是靠谱儿的嘛。现在战场上双方陷于僵持,援兵来得正是时候。

    几乎就在同时,东面烟尘起,大月氏的三万四千东路军赶到了战场。

    两边的援军同时到达,勇安大将军一忧一喜,祈祷着回鹘援兵先到。即使一齐到,战场上脆弱的平衡被打乱,大家乱战一场,也有一半的胜机。

    东西两支援军到达的时间几乎一致,勇安不由慨叹造物弄人,这也太巧了。他是不知道电台这种东西的存在,否则就不会还这么笃定了,哪有那么多的巧合。

    不过事情似乎如了勇安的愿,东面的大月氏人主力是骑马步兵。到达后开始下马整队。西面的回鹘人全员骑兵,毫不停留,直接冲了过来。

    草原上还是骑兵靠谱儿嘛,你大月氏的步兵跑到草原上来,现在吃亏了不是?不对,大月氏人在对面,葛萨冈达这个蠢货怎么冲着我的本阵冲过来了,还不减速?

    勇安的本阵和回鹘人之间还隔着一万萨比突厥的轻骑,这些轻骑一直吊着亚美尼亚的步兵阵远程攻击。

    回鹘人快接近突厥轻骑的时候,队伍中突然打出“苏”字大旗,先锋五千伪重骑已经达到了冲锋速度,根本不减速,如快刀斩进了突厥人的轻骑队伍。

    卧槽,回鹘人临阵倒戈了,勇安差点儿没从马上掉下来。回鹘人的重骑即使是伪重骑,冲锋中的重骑兵也不是轻骑兵能抗衡的,长枪狼牙棒齐出,还在朝南边射箭的突厥轻骑被一冲而破。

    回鹘重骑并不停留,把被冲得乱糟糟的突厥轻骑留给身后的三万五千轻骑对付,直接就朝勇安一万亲卫的侧翼冲了过来。

    腾格里长生天要灭我,勇安回头看向东方,东方是正经的大月氏援军,康拂带领二百赭羯勇士为锋矢,阿史那真珠带领一千突厥重骑兵紧随其后,已经冲进了萨比轻骑兵的阵中。

    东面的重骑兵数量少得多,没有把萨比轻骑兵冲乱。康拂的二百赭羯武勇天下无双,一下子就将萨比轻骑兵凿穿了。

    他们没有向勇安的亲卫冲击,却冲向了更靠北面的可萨汗国可汗阿史那杰保的两千近卫军。

    勇安心内稍安,这两千人不是自己人,损失了也好。然而更惊奇的事情出现了,大月氏人的重骑冲到杰保卫队跟前,放缓了步伐,竟然和杰保卫队会师了。

    杰保两千卫队里立刻也升起了准备好的苏字大旗,这三千二百人没有攻击勇安的亲卫,却将阿史那杰保团团护卫了起来。

    阿史那杰保拿出了一个大喇叭,整个战场上突然响起了巨大的声音,所有萨比士兵都听出那是可汗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大。

    这玩意小帅手里只有一个,平时也没啥大用,自从奇袭安息城后,已经放手里很久了,这里又有机会用上了。

    “子民们,我是你们的可汗阿史那杰保,我决意率领可萨汗国,归降大唐,受大唐藩国大月氏节制。大家捉住谋反的萨比勇安,重重有赏。”

    勇安大将军一口血差点儿喷出来,一句话涌上心头,“属下正欲死战,可汗奈何先降?”

    他也不反思下平时他是怎么欺负这位阿史那王族的。再看东面的七千大月氏骑马步兵已经列好了阵,压向被凿穿了的萨比轻步兵。

    后面还有三万突厥轻骑兜底,那是真珠王子一路上招降纳叛,加肥版的西突厥轻骑。

    埃文率领四千突厥轻骑,已经绕到了勇安大军的后面。他的部下久经训练,可不是萨比的部落兵们可比的,迅速就运动到了合适的位置。

    火箭齐射,草原上立刻烧起了一道火线,在北风下越烧越猛,往南烧向勇安军阵的后背。

    这四千人里可出过一百炎狼宿卫,顺风放火的本事一流,勇安的一万亲卫已经被三面大军和一条火线包围了。

    阿史那杰保的投诚宣言对勇安的亲卫没用,四万萨比轻骑也不听他的。

    不过轻骑现在被东西两面的援军冲开,已经断了和勇安本阵的联系。正在被三万五千回鹘轻骑和七千大月氏步兵,三万西突厥轻骑围剿。

    很快,亚美尼亚步兵阵冲了上去,加入了围剿萨比轻骑兵的队伍。

    十三万部落兵听到可汗的宣言,却是立刻放缓了攻势。他们平时在各自的部落,并不了解高层的斗争。

    如今可汗降了,我们还打个什么劲儿,纷纷放下武器投降,对大月氏的威胁一下子就消失了。

    这个时候陈诚的右手终于落下,步人甲开始加速冲锋。长枪没到跟前,手雷先甩了出去,勇安的亲卫终于正面遭到了打击。

    东面的七千大月氏步兵也甩出手雷,攻击的是萨比轻骑兵,一时间勇安亲卫南面和东面浓烟四起,全是黑火药爆炸的声音和硝烟的味道。

    勇安审时度势,自己的一万人遭到三面包围,硬拼全无胜算。现在南面的大月氏主力最强,西面已经被回鹘叛军冲乱了,东面有轻骑兵挡着,暂时还没事,但敌人更多,被攻击是迟早的。

    只有北面虽然有火攻,但敌人只有四千轻骑,当时决断,向北突围。

第三百二十四章 一线生机

    突围的命令一下,一万亲卫一起向北跑。步人甲可追不上骑兵,立刻让开了道路,全体坐在地上休息。他们披着七十斤的重甲,跑了这么远,虽然没厮杀,可也是累坏了。

    步人甲能牛逼的就是这么几十分钟而已,然而就是这关键的二十多分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正面刚重骑兵的活儿,一般兵种可干不了。

    小巴赫拉姆一挥手,早就急不可耐的不死军重骑从步人甲让开的通道冲了过去,对敌军展开了追击。

    不死军这个作战单位,最早可以追溯到一千多年前的波斯王朝,那个时候是重步兵的编制。

    一万不死军曾消灭了赫赫有名的斯巴达三百勇士,扬名天下。

    所谓三百勇士是指希腊的三百个将军,手下兵力很多,并非三百人。

    不死军从建立起就是波斯的王牌,据说全体都是祆教的狂信徒,已经献祭了自己的灵魂,肉体不死,是残酷的作战机器。

    这是不可能的,只是吓唬人的传说而已。不过作为波斯皇朝的王牌部队,一直保持着一万人的编制,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有所牺牲的话,立刻从其他部队选拔精锐补充,永远是满编的,这个事情传来传去,就成了一万人不死。

    不过不死军自己也愿意有这种吓人的传说,因此开始虽然是金甲红披风,到了后期,特意穿上了黑色的披风,戴上吓人的面具,营造出一种来自幽冥的可怕气息。

    这从心理上就给敌人以压力,士气就先占了优势。

    不过重步兵不死军在亚历山大时期已经在高加米拉战役中全军覆没,现在重建的不死军,已经变成了重骑兵。

    当初波斯人用重步兵当王牌,也是受到国力和马匹的限制。首先聚集那么多就不容易。其次,马特能吃,对后勤的压力很大。

    小帅这里,马不是问题。大月氏的国土比波斯帝国盛的时候还大,尤其和北面的突厥人关系很好。

    昭武九姓地区本来就产马,大宛马雄于天下。北面的濛池都护府主要由突厥人构成,和大月氏关系很好,和再往东的昆凌都护府的贺逻施手下的吐火罗人更是贸易往来密切。

    小帅获得足够的战马易如反掌。这才能组建全骑兵部队,连步兵都是骑马步兵。

    至于粮草,小帅也是受这个限制的。马匹平时可以多吃草,有点儿精饲料就行,一旦打仗远征,长途跋涉,吃草就要掉膘了,必须保证足够的精饲料。

    所以小帅南征波斯准备了两年多的时间,还外购了不少牛羊当军粮,可谓倾尽国力。

    现在是南征速战速决,粮食剩下了,才敢来打可萨人。也受到时间限制,不能速战的话,就要撤军,所以能和敌军正面决战,小帅和陈诚额手称庆。

    不死军换成了重骑兵,只是继承了原来的番号而已。不过一样是保持一万人的编制,永远满编,这倒是继承了不死军的精髓。

    不死军比勇安的亲卫精锐得多,即使正面对决,也能战胜击溃他们。陈诚之所以一直捏在手里不用,只是不愿意有太大战损,同时击溃不是目的,陈诚是想全歼敌军的。

    现在不死军以强大的力量,只是追击敌人,这是杀鸡用牛刀,感觉自己的功劳都被步人甲抢去了,因此追击分外地奋勇。谷

    前面敌军逃走的速度忽然一慢,不死军毫不犹豫地凿穿进了敌阵。

    勇安的亲卫慢下来是被大火阻隔。让战马往大火里冲,战马是不愿意的,时间紧迫,也没机会蒙住战马的双眼,只有一部分训练得非常好的骑士冲了过去。

    剩下的萨比重骑被大火阻拦,另三面被包围攻击,很快陷入了混乱。

    不死军和回鹘重骑兵在萨比重骑中间反复凿穿,勇安亲卫被分割成数十个小块,突围无望,四周都是敌军,终于士气崩溃,下马投降。

    勇安领着亲卫冒火逃窜,待冲出大火,回头一看,只有三千被烧得焦头烂额的亲卫跟了出来。

    勇安仰天长叹,还没等说出什么,在火线外的康拂和真珠王子终于和阿史那杰保的部下沟通好了,留下二百亲卫保护杰保,三千重骑从东面冲向了勇安的三千人。

    勇安不敢恋战,留下两千人断后,和这三千生力军周旋,只带了一千人向北而去。

    埃文的四千轻骑在北面迎候,不过他们放火行,和重骑兵对冲是不敢的,四千轻骑开始车悬进攻,奔射攻击一千逃窜的重骑兵。

    一千人不敢在这里耽误时间,向北逃窜,屁股后面跟着四千不停射箭攻击的轻骑。

    这逃跑重骑是肯定跑不过轻骑的,一直被这么攻击迟早玩儿完。勇安大将军带头,弃甲而逃,这速度一下子上来了。不过没了甲更容易中箭,勇安的身边很快只剩下了七百人。

    勇安身穿皮袄,纵马跑在最前面,看埃文的追兵阴魂不散,一咬牙,让身边心腹带四百人断后,截住了埃文的部队。

    这四百人是勇安的死忠,亡命扑击,埃文的追击队伍追势一顿,待将这四百亡命徒杀光,勇安带着仅余的三百人,已经跑远了。

    这不能让他跑了啊,埃文率部继续追,只要有人影,就争取追上捉到。

    这时北面远远的有烟尘起,似乎是大军到来。

    勇安心头大喜,北面是罗斯人的地盘儿。在他心目中,罗斯人不大可能和大月氏人联系上,这一定是援军,自己还有东山再起的希望。

    追在后面的埃文也心里没底。他和陈诚沟通过,知道罗斯人和匈奴人没有答应投诚,但是决定保持中立。

    这就不是很可靠,谁知道他们的主帅是怎么想的,是不是决定追随勇安,那可不好说。

    而起就算罗斯人见风使舵,最后投了大月氏,那擒拿勇安的功劳也成了他们的。

    当下催马急追,自己一直未立大功,这个最大的功劳要是从自己手里跑掉,可是后悔一辈子。

    勇安并没有成为功劳的觉悟,跑得非常起劲儿。眼看对面的大军都看到旗帜了,果然是罗斯人,当下仰天大笑,“长生天不绝我,我还有一线生机。”

    突然,勇安露出吃惊的表情,前方土坡下,一千多匹狼挡住了去路,为首的一匹狼高倨在坡上,阴冷的目光紧紧地盯着自己。

第三百二十五章 活捉敌酋

    啸天小时候是条会看人类眼色的狗,一群人里谁是头儿,一眼就能看出来。看真珠王子的猎物跑出来了,啸天一眼就盯上了为首的勇安大将军。

    它跟着真珠王子的大军一路西行。真珠王子招降纳叛,扩大地盘儿,啸天也收服了几十个找不到食物的狼群,手下扩张到了前所未有的一千匹。

    这不但空前,恐怕也会绝后,啸天率领了一支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狼族大军。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违反生物学常识的事情,就是因为啸天配合真珠王子的围猎,一路上立功无数。真珠王子为了回报狼群的配合,给狼群的投喂的羊一直是充足的。

    足够的食物在大军过后的草原上,吸引力是绝伦的。这些狼并不是因为啸天有多大的魅力追随它,而是因为啸天能给狼群带来充足的食物。

    现在每天投喂狼群的羊达到了将近二百头,这狼族雇佣兵虽然靡费,但打仗的时候管用,还给自己带来了“通神”的名声,非常利于以后的统治,真珠王子是很划算的。

    啸天跟着大队到达了战场,立刻敏锐地感受到了战场巨大的规模。看真珠王子领人冲了过去,啸天张望了一下,随即领着狼群来到北面这个“自己人”力量薄弱的方向,弥补盟友的包围圈。

    果然,一条大鱼出现了,啸天长啸一声,九百多头狼截住了三百被烧得焦黑的狼狈骑士。

    啸天自己则带着身边的二十几头特别雄壮的狼,围住了勇安大将军。

    啸天的第一小弟,一头白色的巨狼,第一个冲上去,一口咬住了勇安胯下马的前腿。

    宝马长嘶一声,一个跳跃,甩开白狼,随即把屁股朝向了白狼。白狼敏捷度还高于啸天,往旁边一躲,避过了马的后蹄攻击,挠身又扑了上去。其他的狼也扑了上来,瞬间马身上吊满了狼。

    勇安拔出镶满宝石的宝刀,向下劈砍,砍死了两只。然而狼一点儿也不怕死,群狼围攻,就是狮虎都害怕,马更不行,一会儿的功夫,勇安的宝马扑通摔倒在地。

    勇安还没等挣扎出来,五六只狼扑上去,咬住了勇安的全身,勇安立刻动弹不得,眼看着那只头狼张开大嘴,咬向了自己的脖子。

    完了,勇安眼睛一闭,反而解脱了,被狼咬死总好过被俘的屈辱。结果头狼的大嘴含住勇安的脖子,却一直不下口,热气喷在勇安的下颌上。

    勇安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头狼脖子上的项圈。上面伤痕累累,布满了牙印儿,一块铁牌挂在上面,上书唐文“宣节校尉”,随着铁牌的晃动,又看到了背面的两个字,“啸天”。

    一股荒谬的感觉从心头涌出,自己这算是被大唐军队俘虏了么?

    埃文终于追了上来,一挥手,四千士兵冲上去,俘虏了正在和狼搏斗的勇安三百侍卫,将勇安五花大绑。

    啸天放开了勇安,骄傲地蹲起来,自己活捉了最重要的猎物,手下又可以有羊吃了。

    罗斯人的三万大军姗姗来迟,三万衣甲简陋的老毛子倒是身材高大,精气神十足,看上去很有战斗力的样子。

    不过他们到达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了。接待他们不是埃文的任务,埃文并没有和罗斯人接触,而是带着俘虏,狼群跟在身后,去寻找陈诚交令去了。谷

    罗斯人的首领大胡子伊凡骑在马上,看着一片狼藉的战场,叹了口气,终究还是大月氏人赢了。

    罗斯人难啊,在北边的极寒之地讨生活,看着南面温暖、富饶的土地只能眼馋。他和勇安大将军通了婚,娶了勇安的妹子,只是为了能在萨比突厥人的统治下生存而已。

    大月氏和萨比突厥冲突,伊凡不看好突厥人。毕竟突厥人在和唐人的冲突中,就没有最后赢过。连阿史那王族都投靠了大唐,萨比突厥这个旁支难道能有所作为?

    自己要是去帮助勇安,最后多半是要跟着完蛋,我得对族人负责啊。但帮助大月氏打自己的姻亲又实在是下不去手,自己的想法儿是保持中立,谁赢投靠谁。

    不过和按兵不动的匈奴人不一样,伊凡最终还是带兵来了。固然这里有大月氏人的使者哈纳西的劝谏,自己表面上也是答应哈纳西来协助大月氏作战的。

    不过真正的原因,是想尝试下,能不能在勇安战败的时候,把自己这位大舅哥救出来,满足自己突厥老婆的愿望,然后逃到老家去,你大月氏不能兴师动众追到那个穷地方去吧?

    当然,要是勇安意外地大发神威,赶走了大月氏人,这三万罗斯援兵就是勇安的援兵。只不过我们马匹有限,步兵居多,来得稍微慢了一些,比那些匈奴二五仔还是强的嘛。

    如今大月氏人不出意外地赢了,勇安也没救出来,反正自己已经尽力了,你勇安没逃出来我能怎么办?现在我们罗斯人就是大月氏的忠诚藩属了。

    哈纳西带着自己的部下去见那个姓苏的国王了,安排自己的觐见。

    听说玫瑰公主娜塔丽莎成了大月氏的侧妃,这是咱们斯拉夫民族的自己人,自己得先去拜访。

    她要是能帮助说点儿好话,自己的族人或许能获得更大的利益?我可是带着三万士兵来帮忙的,只不过慢了那么一点点……

    现在的小帅根本没空分析罗斯部落酋长的小心思,甚至没空接见哈纳西。小帅现在很狼狈,正领着人逃离火灾。

    埃文放的一把火,在草原上越烧越大。这边的主战场刚刚打完仗,根本就没有打隔离带的机会。在陈诚的指挥下,战场上的大军正有序但是慌忙地逃离大火的范围。

    小帅这个国王是优先撤离的,各个部队包括俘虏们也被安排先后撤离。这个时候,陈诚充分体现了运筹帷幄的能力,现场接近四十万人被他安排得井井有条。

    当然这四十万人里,有一半不在着火的范围内,陈诚只是让他们后撤,让出地方。十三万投诚的萨比突厥部落军则就近安排到大月氏军营里避火。剩下六七万则狼狈地跑了出去。

    好在现在是大北风,大火一路向南,烧到了海边,也就结束了。大月氏军营由于有完善的壕沟,幸免于火灾。大火除了烧光了这一片的牧草,倒是没造成太大的损失。

    大仗打完,诸事千头万绪,自然有陈诚去处理,谁让他是大月氏的公爵呢?

    小帅先见了投诚的阿史那杰保,安抚了几句这位投诚的突厥王族,然后随着阿史那杰保进驻了伊提尔城。

    安排好住处,小帅首先接见了自己的老部下埃文。这位自焉耆就跟着小帅的红胡子还没等说话,一条大狗一下子扑到了小帅的身上。

第三百二十六章 浪子回头

    小帅身边防卫森严,意外的攻击是不可能出现的。小帅身边的近卫们都认识啸天,这位大唐校尉也是可以直接觐见小帅不需要通报的。

    啸天自从被小帅从污姐那里抱回来,就一直不服小帅。在当时的学区房里没有拆成家,小帅把它带到大唐的第一天,就因为在小帅的背包里拉了一泡屎被小帅追打。

    白狮子雷欧有眼色,对小帅这个饭辙毕恭毕敬,啸天则一直跟小帅没大没小的。不过很久没见了,啸天确实很想念小帅,用它的方式表示了热情。

    啸天现在已经是一只成年的大狗了,扑在小帅身上,热气喷在小帅的脸上,伸出舌头狠狠地舔了下小帅的脸。

    小帅被啸天舔了一脸的狗哈喇子,表示很无奈。啸天随即看到了小帅身后的四位“麻麻”,这表现就不一样了,跑到四个侍女跟前,拼命地摇尾巴,然后倒在地上,亮出了肚皮。

    这位狼王在和狼的争斗里战无不胜,亮肚皮的事情已经两年多没做了,今天见到了在它小时候疼爱它的麻麻们,终于可以撒回娇了。

    喀丽丝为首的四个侍女见狗儿子啸天回来了,都扑了上去撸狗。看到啸天的项圈被咬得全是狼牙的印子,显然啸天经过了不少的战斗,喀丽丝心疼地把啸天的狗头搂在怀里。

    娜扎看到了前些日子啸天屁股上被咬的伤口,虽然伤好了,毛还没有长好,再仔细看,浑身伤痕累累,虽然都不是重伤,这几个麻麻都心疼得流泪。

    啸天当了两年的狼王,一直是孤傲的化身,如今被几个侍女撸,满足得不得了。

    当年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几个侍女争相撸狗,啸天感到十分地气闷,曾经奋力挣扎。

    在野外生存了两年,啸天有时候对月长啸,想起年轻时候是多么不懂事啊,能在主人身边被撸是多么幸福啊。

    啸天的狗头左右看看,没看到红妹,特别是热巴这个最疼它的麻麻不在这里。

    想起当年热巴扔绒球叫它叼回来的快乐日子,忽然觉得,在外面当狼王,固然自由自在。可是要负责给一千来个部下找吃的,压力太大,这样的日子,自己似乎过够了。

    小帅用伊莲娜递过来的毛巾擦着脸,埃文则开始汇报东路军一路以来的作战经历。

    递毛巾这本来是四个侍女的活儿,现在侍女们在集体撸狗,拒绝干活儿。

    平时一直跟在小帅身边像影子一样记录小帅生活的安娜,最近几天不知道为什么躲了起来,这次大战本来是亲自见证历史的好机会,她也没有跟来,留在了大营。

    本来玫瑰公主开始努力地学习伺候小帅,属熟悉小帅的作息,可是现在有她的斯拉夫同族来拜访她。

    新来的星星公主还是个小孩子的心性,当惯了小公主,还没习惯看眼色伺候人,就只剩下伊莲娜这个“前新人”有这个眼力见儿了。

    听着埃文讲完了一路以来的经历,尤其是啸天代表唐朝作战,屡立战功,最后还活捉了勇安的事情,小帅喟然长叹,啸天都已经封神了啊,比我这个神使都牛。

    回头一看,啸天从后宅精神抖擞地出来了。四位麻麻刚刚给它完洗澡、又吹了风,啸天干净多了,毛也蓬松了起来。

    喀丽丝看它的项圈已经被咬得不成样子,将项圈儿摘了下来,正准备换一个新的。啸天忽然叫了两声,向外走去。

    喀丽丝追了出去,“啸天,都还没有吃饭,还有项圈得戴上啊。”

    喀丽丝一急,说的是吐火罗语,啸天也不知道听没听懂,回头叫了两声,急匆匆地走了。

    啸天突然不听话了,难道是长大了自己有了主意,到了逆反期?

    喀丽丝非常不放心,这项圈离不得啊,万一狼群走远了以后不是找不到了?而且万一再跟人打架不是很危险,拿着项圈就追了出去。

    小帅不是很担心,倒也跟着喀丽丝走了出去,回手点了几个执勤的步人甲士兵。反正狼群一直跟在大军旁边,可以到那里去找啸天。

    步人甲全身武装,完全不怕狼咬,可以到狼群里把不听话的啸天捉住,强制戴上项圈儿。

    啸天跑出这个没有城墙的小城,熟门熟路地找到了真珠王子的大营,狼群就趴在军营旁边消食,他们刚吃完羊肉,在那里晒太阳。

    啸天回到狼群,呜呜叫了几声,狼群突然都站了起来。过了会儿,啸天走出了狼群,身后跟着四个毛茸茸的小狼狗。

    十几个啸天的高级小弟跟在后面,不停呜呜叫。啸天一回身,威严地咆哮了两声,狼王的威风尚在,几个小弟虽然不满,还是依依不舍地回去了。

    一头健壮的大灰雌狼跟了过来,舔了舔四只小狼狗,应该是小狼的母亲。啸天这个渣男狗毫不念旧情,一顿咆哮,将雌狼撵了回去。

    啸天领着四只小狼狗来到四位麻麻身边。这四只小狼狗毛茸茸的,跟啸天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一模一样。四个侍女母性大发,一人一个抱起来逗,自己已经当了狗奶奶了。

    啸天看也不看小帅,摇摇晃晃走在前面。众人跟在身后,眼看啸天走进了小帅的房间,靠在温暖的壁炉上,摆了个舒服的姿势,趴下,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

    看来啸天是太累了,打算退休不干了。浪子回头,这是打算回家不走了。

    喀丽丝小心地撸着啸天,眼泪流了出来。这狗儿子在外面浪了两年,总算完整地回来了,还带回来四个孩子,真是太完美了。

    小帅也是感慨万千,啸天屡立战功,没有辜负大唐给他授予的校尉职务。

    如今活捉了勇安大将军,又在突厥人那里封神,以一个前所未有的一千匹狼的狼群的狼王身份退役,这算是功成名就,成功归隐。

    有首诗怎么说的来着,“拯生灵于涂炭兮,天下平则。立功名于金石兮,拂袖而归。”

    这可是小帅的理想,如今还任重而道远。啸天则已经达到了它的狗生巅峰,成功归隐了。

    小帅大发感慨,吩咐缪拉,在狼群所在的地方立一个石碑,自己亲自题词,“狼神啸天归隐处。”

第三百二十七章 归隐

    小帅在戈布斯坦参观上古岩画的时候,曾立下志愿,要学习下十全老人,在名胜古迹题几句词,流芳千古。

    这一路行军走来,也没碰到什么名胜古迹,没有给小帅污染名胜,焚琴煮鹤的机会。

    如今小帅终于找到了题词的机会,欣然命笔,给狗题了个归隐碑。

    题完字后,小帅左看右看,自省了一下,觉得自己的字确实不怎么样,实在不适宜流传后世。好在这只是个狗的碑,无伤大雅,以后可不能乱题字了。

    这个世界的名胜要感谢啸天,因为给它立碑,小帅对题字突然兴趣大减,名胜古迹们因此避免了一场灾难。

    狼神碑成了小帅唯一题过字的石碑,因为稀缺,后世还真成了宝贝。

    真珠王子后来听说了这件事情,自己出钱,修了个庙宇,将狼神碑罩了起来,防止风吹雨淋,还在庙里塑了个啸天的全身像,惟妙惟肖。

    无论是信仰原始狼图腾的突厥人,还是祆教的信徒,都愿意到这里来拜谒一下传说中的狼神,求得保佑。

    这个狼神庙四季香火不断,成了突厥萨满教和祆教的共同圣地。小帅一路上没有碰到名胜古迹,却自己创造了一个名胜,这是始料未及的。

    修庙宇是以后的事,现在小帅刚刚题完字,手下就来汇报,“不好啦,狼群自己打起来了。”

    啸天这个无可争议的狼王一走,它的十几个小弟互相不服,为了争夺狼王地位开战。乱战了一气,没有哪个夺得胜利,最后这个一千匹狼的狼群,没有了狼王压制,迅速地分裂了。

    狼群分裂成了五十多个小群,围观群众非常担心,这会不会成为草原上的祸害?

    然而结局让人大跌眼镜,这些狼跟着啸天一路帮助真珠王子作战,已经形成了习惯。

    它们也知道大军过境,野地里根本找不到食物,一个个的在新狼王的带领下,跑到真珠王子的营地里,往军营里一趟,不走了。

    突厥士兵们很为难,这些狼是赖上他们了,到了开饭的点儿就冲着他们叫,没有了啸天做首领,这羊还给么?

    真珠王子听到这个消息,哈哈大笑,“给,怎么不给?这些狼啊,已经被啸天训练成了狼狗,这以后就是咱们的军犬部队了。”

    现在真珠王子的地盘儿大了,征服过的地方有八十万萨比突厥臣民,算上原来的领地,手下臣民快一百万了。

    以突厥的传统征兵方式,必要时可以拉出二十万的部队。就算常备军,也可以拉出三万,三万大军配属一千条军犬,毫无压力。

    至于这些狼群的规模扩大,养不起怎么办?实际上并不存在这个问题。

    没有人比真珠王子更懂狼,狼群是不会随便扩大规模的。

    一个狼群里,只有狼王才有交配权。而狼群里的雌狼,也是有个头领的。雌狼头领会限制其他雌狼与狼王交配,导致的结果,一个狼群,同时只能有一窝小狼出生而已。

    啸天的狼群迅速扩大,靠的是吞并其他狼群,并非靠繁衍。

    狼的这种习性,是作为食物链顶端的肉食动物,自我控制种群数量的方式。既保证最强壮的雄狼和雌狼留下后代,又防止狼群过度扩张,引起食物不足的危机,大家一起饿死。谷

    因此当草原上食物减少的时候,狼群聚集成大的狼群,不但能更容易捕猎平时不敢碰的食物,也能限制狼的规模继续扩大。

    原来这一千匹狼组成的大群,除了入伙时带来的,只有四只狼崽子而已,造物之神奇,只能惊叹。

    这也许是冥冥之中真有神祇设计过,也许仅仅是物竞天择,没有这个规矩的肉食动物,都已经灭绝了。

    啸天归隐,部下也有了好的归宿,这一天就已经过去了。一场大仗打完,敌军全军覆没,一个没跑掉,这是最好的结果。

    虽然可萨汗国还有大面积的地盘,可是除了等待战争结局,准备投靠胜者的匈奴人,可萨汗国的精壮都在这里,包括回鹘人和罗斯人。

    其余的地方都可以传檄而定,大月氏和可萨汗国的战争,已经算是基本结束了。

    小帅住进了城里,陈诚还住在军营里。一下午安排各个势力的宿营,安排部队轮流休息,看守俘虏,防范投诚的可萨部落兵,忙得飞起,都没空见上小帅一面。

    小帅终于暂时摆脱了帐篷,可以在房子里面住一宿了。阿史那杰保曾经要腾出自己的可汗宫让小帅住,被小帅推辞了,他现在住的是勇安原来的大将军府。

    大将军府面积足够大,小帅的后妃、侍女,包括二百亲卫住进来都是毫无问题,一千圣陨骑兵则在周围布防。这里的建筑比康居可简陋多了,小帅倒是也不甚在意,总比帐篷强多了。

    吃过晚饭,玫瑰公主满怀心事地找到了小帅。

    “郎君,罗斯族的伊凡大叔今天下午找到了我,希望我跟你说好话,不要责怪他们的援兵来迟了,另外……”

    “另外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他们想到南方温暖的地方定居,如果郎君准许了这件事,伊凡大叔说,他们一定会忠诚于你的。”

    “嘿嘿,我看这个伊凡啊,鬼心眼儿多着呢,比那些没心没肺的匈奴人鬼得多。他们来得好巧啊,要不是有啸天的存在,没准儿勇安已经被他给救走了。”

    娜塔莉亚立刻慌了,“我就是随便一说,郎君你还是该怎么办怎么办,我父亲说过,大事不能听女人的。不过伊凡大叔和父亲的关系确实不错,听说我出生的时候,他还送过我礼物呢。”

    小帅哈哈大笑,“事情办错了,当然是决策者的责任。我最讨厌把错误推给女人的孬包了,什么红颜祸水,都是没担当的熊货说的。

    你放心,我会给他们安排一个好地方的,让你在你的伊凡大叔跟前有面子。不过,你的面子有了,可是有条件的。”

    玫瑰公主大眼睛忽闪忽闪,没明白是什么意思,“什么条件啊?”

    “我在打耳班就说过,打完了仗再召见你们。如今这仗可打完了,今天你必须好好伺候我。”

    还没等娜塔丽莎回过味儿来,小帅一把把她抱了起来,哈哈大笑着走进了屋子。

    小帅独居一个月了,勇猛异常,一会儿屋内就传出玫瑰公主的声音,“你们快来帮忙!”

    在旁边望了半天风儿的星星公主一下子就蹿了进去,伊莲娜也假装很矜持,其实速度飞快地溜了进去,只是不见了安娜。再过一会儿,四个侍女也得到了召唤……

第三百二十八章 工具人苏小帅

    小帅缓缓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安娜长公主笑眯眯的脸。

    小帅有点儿糊涂,昨天晚上自己似乎开了个大会,可是安娜好像没参加啊?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小帅动不动就开会,不是他好色无道,嗯,至少不是主要原因,主要是不想冷落了哪个妃子。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后宫都愿意和别人一起服侍小帅。像李麟儿和李瑶作为王后,自恃身份,除了她们姐妹俩,是从来不和其他后妃在一起的。

    安娜和月亮公主也有自己的骄傲,她们只愿意单独服侍小帅,月亮公主甚至故意装出不大情愿的样子。不过她们俩倒是都和王晓芸关系密切,能容忍她的存在。

    王晓芸则除了容忍波斯、罗马帝国的两位公主,从来不和别人混在一起。嗯,侍女例外,那是因为她不想现在要孩子。

    安娜以前也能容忍侍女们,跟王晓芸原因相同,现在反而不愿意了。

    其他四个侧妃小太阳、伊莲娜、玫瑰公主和星星公主则没有那么多讲究,这大概跟娘家的强势程度有关系。

    小帅后宫的复杂网络关系,小帅本人平时是不怎么在意的,不过安娜不参加大会的事情总还是记得的。安娜已经很久没理自己了,今天这是怎么了?

    “郎君啊,今天我来服侍你穿衣服吧。”

    太阳从西边儿出来了?安娜怎么突然伺候起人了?以前一直是侍女干这个活儿的。

    小帅左右看了看,四个侍女已经穿得立立正正地站在安娜身后,伊莲娜已经不知去向,玫瑰公主正在手忙脚乱地自己穿衣服,只有星星公主还像小猪一样抱着被子没醒。

    从来没伺候过人的安娜动作很生疏,不过倒是很认真的样子。

    好在小帅的现代服装不像唐装那样复杂,也不像西方贵族的衣服扣子那么多,安娜一边给小帅的衬衣系着扣子,一边儿仔细地注视着小帅,就像一个普通的农妇在看要出征的丈夫。

    “我忽然想起来,还没有伺候过你,好歹我已经被哥哥正式嫁出来了,不能欠缺这一环。你可能很快就又要出征阿瓦尔了,我就不跟你去了。”

    啊?安娜这是什么意思?小帅嗅到一股要离别的味道,“安娜,你……”

    “别误会,我只是不能跟你去战场了而已,因为我怀孕了。”

    嗯,罗马帝国长公主安娜终于求子成功了么?是不是有一百万要给我?小帅胡思乱想着,嘴里说的却是,“太好了,我这就再来个回笼觉……”

    “不用了,你上次拿过来的试纸我留了一部分,自己会用,已经确证了。”

    这高级知识分子就是无趣,小帅瞬间有种自己成了某种工具人的感觉。计划生育好没乐趣啊,你看像星星公主这样享受过程不才是正常的么?

    看星星公主刚睁开眼睛,迷茫地四处找衣服,喀丽丝不得不上去帮忙,小帅内心不由发出感叹。

    不过安娜还是要关怀安抚的,“我马上派人把你送回康居城去,你要好好修养,不要像喀丽丝当初怀孕那样急着赶路,这一路都很平坦,你慢慢走,不要急。”

    “我才不去康居城,看两个王后的白眼。我要去自己的领地去,有罗马帝国皇族血脉的孩子,要生在罗马帝国的领地。”

    安娜自己的领地?小帅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大舅哥君士坦斯二世好像把克里米亚陪嫁给安娜了。

    不过当时小帅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大舅哥给的陪嫁憋着坏,克里米亚其实控制在可萨汗国手里,自己当时已经决定北征可萨汗国了,克里米亚肯定得自己打下来才行。

    现在可萨汗国已经没有了,安娜才提起这件事,显然她怀孕的事情已经知道一段时间了,现在时机成熟了才提出来,嗯,这也是为我好,不然接收克里米亚肯定要和罗马帝国发生冲突。

    小帅的后宫除了六个侍女,基本上全是政治联姻。就是侍女们,也有白斯文这个第一外戚的关系。不过这并不妨碍小帅享受作为一位君主的快乐,毕竟自己看不上的联姻还是拒绝了的。

    安娜是位十足的美女,可是和小帅的关系,最像十足的政治联姻。尽管开始的时候,是安娜跟着王晓芸,几千里地主动送上门的。

    反倒是正经的政治联姻李麟儿和李瑶,政治的味道反而不太浓。毕竟李麟儿是后加入的,两人算是自由恋爱……至少从李麟儿的角度看是自由恋爱,小帅倒是没得选。

    去克里米亚也好,克里米亚可比康居近多了,安娜怀了孕,不宜走太远的路。小帅当即点头答应,“我会亲自护送你去克里米亚的。”

    小帅陪着安娜吃过了早餐,神清气爽地去找陈诚。两个人嘀咕了一阵,陈诚击鼓升帐,这回是小帅坐在了中央。

    仗已经打完了,战后事宜的处理属于政治范畴,就是小帅做主了,陈诚这个元帅又变身成为小帅的参谋。

    第一件事,就是把俘虏勇安大将军提了上来。

    小帅居中而坐,阿史那杰保和阿史那真珠两位突厥王族一左一右,都混了个旁座儿,其他人包括陈诚都是站着的。

    看到勇安成了阶下囚,杰保心里这个敞亮,一指勇安,“陛下,这个反贼不尊大唐上国,抗拒大月氏的征服,把他交给我,我亲自处斩他。”

    勇安还是很有英雄气概的,瞥了一眼杰保,“呸!这个可萨汗国的叛徒。”

    看向小帅,一抱拳,“陛下,成王败寇,你要杀我,某无话可说。”

    勇安一指趴在小帅身边的啸天,“不过,某是被大唐的校尉俘虏的,这个阿史那家族的败类无权处置我。”

    正在打瞌睡的啸天看到下面的勇安指着自己,立刻精神了起来,“汪”了一声,似乎在同意勇安的说法儿,转过狗头看向小帅,摇起了尾巴,“这个最重要的猎物我捉住的,汪!”

    小帅笑眯眯地望着勇安,这家伙说的话有一定的道理,不过,阿史那杰保的面子也要给,怎么处理这个俘虏呢?

第三百二十九章 献俘长安

    小帅站起来,背着手溜达了两圈儿。

    这个勇安吧,杀了其实不大好。他在萨比突厥人里威望还挺高的,杀了不利于收取萨比部落的人心。

    不杀呢,萨比贵族们又都整天惦记着扶保勇安卷土重来,阿史那杰保也不高兴。

    小帅回头看了看杰保,自己答应封他当伊提尔郡王,不过大月氏的郡王不值钱……有了!

    “杰保啊,我有意向圣人保举你当大唐的郡王,你看如何?”

    阿史那杰保连忙站起来,扑通就给小帅跪下了,“蒙太傅举荐,荣于华衮。”

    小帅暗叹了口气,最终还是得靠披着大唐的虎皮才能解决这个问题,谁让突厥人认大唐这个牌子呢?

    小帅当场给李治打电话,汇报了伊提尔大捷,可萨汗国已经基本到手的事情。同时举荐阿史那杰保为大唐伊提尔郡王,并表示要献俘长安,将勇安大将军送过去。

    小帅作为大唐的节度使,献俘长安按理说是基操。不过大唐现在其实管不了他这个军阀,双方只是个名义上的隶属关系。

    小帅喝第一杯的时候,大月氏是大唐的,喝醉了,大唐是我的,连李麟儿都支持小帅的这个想法儿。

    因此小帅愿意献俘长安,这算是给足了李治的面子。这么一来,勇安不用死了,以李治的习惯,多半会赦免他,让他和贺鲁、高丽王、真腊王去当邻居,正好凑一桌麻将。

    勇安不死,而是被大唐上国留下招待,萨比人也无话可说,可以老老实实当大月氏的顺民。至于大唐,虱子多了不咬,不多勇安这一口吃饭的,大祭的时候还多了个舞蹈演员。

    小帅不像邵树德那么低调求实,到现在还没有向长安报捷,非要等领地稳定实控了再说。他的原则是能吹的吹,能得的封赏先弄过来,反正咱有实力,全部实控是迟早的事对吧?

    既然电话打了,干脆这功劳就一起报上去,什么波斯组建的不死军、圣陨骑兵立下功劳,什么亚美尼亚人的奋战,什么回鹘人葛萨冈达深明大义的投诚,什么真珠王子一路过关斩将。

    最后连啸天以唐朝宣节校尉的身份活捉勇安的事情都汇报了,李治听了哈哈大笑,“好,好,我大唐也直接出兵了嘛。

    太傅的举荐朕一定要给面子,朕现在就封阿史那杰保为伊提尔郡王。

    宣节校尉啸天活捉敌酋,扬威异域,为大唐开疆拓土,连升三级,封致果副尉。致果副尉功德圆满,光荣退役,升致果校尉,加云骑尉,长子荫陪戎校尉。

    爱卿你本人和其他将官的封赏,待朕和重臣们商议再做决定。”

    李治大笑着撂了电话。小帅睡了个懒觉起床,现在是上午十点,李治那里已经下午三点了。

    不过人家李治是勤政的明君,没有休息日,下午也要上班。虽然昨天刚刚开过大朝会,不过小帅又灭了一国,甭管大唐能不能实控,这也算大唐疆土了不是?这可是大事。谷

    尤其阿史那真珠可参与了西征,嗯,咳咳,还有啸天,他们俩可都是大唐的直属臣子。

    真珠王子获得的地盘儿那可是大唐的实控领土,现在真珠王子可是濛池都护府下属的俱兰都督府都督,大唐实控疆域和人口也确实踏踏实实地扩大了,这都要实实在在给大唐纳税的。

    李治立刻招长孙无忌、褚遂良和李绩进宫,商议给小帅和诸将的封赏。这高官可不是容易当的,下午三点不管你正在干什么,皇上一句话,就薅过来加班,普通老百姓就不用这么遭罪。

    李治一句话,啸天这条正趴在小帅身边打瞌睡的狗就连升四级,当了致果校尉,都可以当中县的县令了。还加了云骑尉,领两份儿工资。

    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啸天原来宣节校尉的俸禄,可一直由濛池都护府代发,都是按时送到康居的。

    那四只毛茸茸的小狗,也不知道哪个是老大,竟然已经有一只已经当了陪戎校尉,和郭纶当年在焉耆的时候级别相同,这辈子狗生衣食无忧了。

    不过这一点儿都不过分,人家立下了相应的战功了啊。

    就是现代,不论华夏还是米帝,军犬都是有军衔儿的。有一只叫斯达比的军犬在一战的时候战场上17次立功,被授予中士军衔,美国英雄,身上挂满勋章,三次受总统接见。

    所以小帅慨叹,兄弟们得努力啊,不然可能还混得不如一只狗。

    阿史那杰保如愿当上了大唐的郡王,你是大唐的臣子,就得支持将勇安献俘长安,也就不再坚持要杀勇安了。

    勇安被押下去,即刻送往长安。小帅赠送麻将一副,附带麻将玩儿法一本。此去长安,前路漫漫,勇安大将军想必不致寂寞。

    到了长安,勇安应该已经成为了麻将高手,想必在和贺鲁、高丽王、真腊王赌博的时候能大占上风,这人生也算比较成功了。

    向李治汇报完,下面要研究的就是西征阿瓦尔的事情了。

    灭了可萨汗国,这玫瑰战争刚打了一半儿而已。小帅带来的军粮还富余一半儿,又在伊提尔缴获了可萨汗国的大批牛羊军资。有粮有兵,不继续扩张,那叫天予不取。

    而且从道义上讲,保加利亚人还在玫瑰山谷翘首以盼王师,等着小帅把他们从阿瓦尔人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呢。玫瑰公主都上了床,小帅可不是收了定金不办事的人。

    小帅首先点手把安特人的酋长伊凡叫了过来,“伊凡大叔,听娜塔莉亚说,你们安特人想去温暖的地方定居?”

    伊凡赶紧一躬身,“不可不可,陛下怎么能管我叫大叔?不过陛下既然娶了我们安特族的第一美女做后妃,我们安特族愿意誓死效忠陛下。”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你是娜塔莉亚的大叔,我当然能跟着叫。

    你们要是有意去南方,我这次出征阿瓦尔,你们就跟着吧。到时候选一块温暖的地盘儿给你们。这样你们安特人就有了南方的一支,你们的部落就可称南斯拉夫了。”

第三百三十章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小帅刚才没杀勇安,伊凡总算是可以回去跟萨比突厥老婆交代了。而且他答应把安特人移民到南方,这正遂了安特人的心愿。

    老毛子也不是天生抗冻,他们现在住在北面,那是没办法。南面暖和的地方都是有主儿的,他们打不过啊,实际上他们觊觎南方的温暖生活很久了。

    小帅答应安特人借助大月氏的力量,移民到南方去,伊凡把这个归功于玫瑰公主的枕头风,其实小帅决策的时候根本就没考虑那些。

    小帅的江山是自己领人一点儿一点儿打出来的,即使政治联姻,那也是以我为主,不可能允许后宫干政。

    不过伊凡愿意那么想,小帅倒也不介意。伊凡是勇安的亲戚,小帅要统治可萨汗国故地,肯定要清除勇安余毒。

    安特人愿意去南方居住,干脆就都带走,便于后续的统治,这才是小帅作出把可萨故地的安特人全族带走决定的原因。

    小帅已经答应他们举族南迁的事情了,可是伊凡还是一副古怪的表情,“我们可以追随陛下去攻打阿瓦尔人,可是……我们不想居住在那里。”

    嗯?这个伊凡怎么还挑挑拣拣的?嫌巴尔干那里不好?

    “这个……”

    伊凡小心地措着词,“是这么回事,陛下您所说的斯拉夫人,也就是我们这一族,最早是生活在一起的,可是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们分成了三个部落。

    西面的一族叫维內德部落,现在在阿瓦尔人的西北方建立起了一个叫萨摩的公国。

    我们安特人到了东方,一部分归原来的可萨汗国统治,一部分在玫瑰山谷和保加尔人在一起,还有好多小部落在更遥远的北方。

    第三支现在就在阿瓦尔人统治的领土的南部,被罗马帝国称之为斯拉文人。

    我们当初是有分歧的,因此……”

    小帅表示很囧,自己世界历史不及格。原来南斯拉夫已经有了啊,现在叫什么斯拉文人。

    安特部落不愿意去巴尔干,是因为拉不下面子去投跟他们不和的远亲。其实咱们是去解放他们的,你们很有面子的啊。

    嗯,安特人在原来的可萨汗国,至少是半独立的,只算是附庸。斯拉文人在阿瓦尔人那里,估计是被奴役的。

    也许安特人害怕到了那里,被和斯拉文人一样对待,这不地位反而下降了么?

    这个伊凡大叔还是不了解大月氏,我这里可是各民族平等的。只要大家团结在大唐的旗帜下,说汉语,不管什么胡子什么皮肤,都有好处。

    不过人家提出来不去巴尔干,自己也没必要强迫不是?而且斯拉夫人没有拧成一股绳,这有利于统治啊。要是他们凝聚起来,小帅反而要担心了,嗯,这是好事。

    小帅站起来,背着手看着帅案上的地图,琢磨了一会儿。

    自己虽然还不是皇帝,金口玉牙,答应过的事情却一样是都得办到的。

    也不是所有安特人都不愿意去巴尔干,比如玫瑰公主的部落就一定是自己安排到哪儿就是哪儿。只是伊凡手下的三十万人的话……

    小帅抬起头,望着伊凡,“我把克里米亚腾出来给你们,伊凡大叔你看怎么样?”

    克里米亚伊凡是去过的,那里气候比北面暖和得多,也足够广阔,够三十万人住了,“可是,那里现在有萨比突厥人放牧了……”

    这个好办,小帅朝缪拉一点手,“去把克里米亚来的部落兵首领给我叫来。”

    克里米亚籍的原可萨正规军都成了俘虏,现在已经没有了发言权。

    那里的酋长们应勇安大将军的征召,也带了一万多部落兵来助战。部落兵是遵从了阿史那杰保的命令阵前起义的,现在属于大月氏的正常臣民。不过他们级别低,是没有资格进大帐的。

    一会儿的功夫,进来了二十多个小酋长。一进大帐就都跪了下来。

    小帅表情很和蔼,“都起来吧,我跟你们商量个事儿。

    你们现在放牧的地方,本来是罗马帝国的领地,现在封给了安娜长公主,我已经准许给了安特人去那里居住。

    我呢,现在要带大军去征伐阿瓦尔人,需要人帮助驱赶牛羊作为军粮。我打算雇佣你们作为后勤部队,一路上的伙食我包了。

    等到了地方,打下阿瓦尔人的地盘,我用两倍的土地赔偿你们,作为你们的牧场,你们看如何啊?”

    阿史那杰保把小帅的话翻译给那些小酋长,同时严厉地教训了几句,也不知道说的什么,回头带着讨好的笑容看着小帅,“陛下你太宽宏仁慈了。

    大军作战需要就直接征召他们,他们难道敢说个不字?”

    游牧民族打仗,本来就是打到哪里,全族就赶着牛羊走到哪里。

    阿瓦尔人并不比可萨汗国强大,大月氏打可萨汗国势如破竹,打阿瓦尔人是一定没问题的,那陛下许诺的牧场就不会黄。

    小帅一路上包伙食,还给两倍的补偿,这边牧民哪里碰到过这么便宜的事情?小酋长们赶紧纷纷表忠心,愿意为陛下尽忠。就是有不愿意折腾的,也不敢提出来。

    伊凡的事情解决了,三十万老毛子成了安娜的属民。伊凡立刻拍胸脯保证,自己带一万安特部落正规军随小帅西征。

    伊凡带来了三万人,不过有一万能被小帅看上眼的就不错了。另两万不是老就是小,战斗力都比不上大月氏壮丁,还是不要带出去出丑了,派他们回老家赶紧带族人搬家是正经。

    小帅笑眯眯地看着伊凡,心里想的东西伊凡是想不到的。唉,什么叫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帮老毛子要是留在原来的地方,以后可是能成大事的。

    现在为了去温暖的地方享福,一个克里米亚就把他们收买了。没有在严寒的地方磨练一千年的老毛子还是老毛子么?自己顺手之间,就除掉了一个未来可能的心腹大患。

    处理完了安特人的事情,小帅回头看向身边的义兄真珠王子。

    真珠王子的地位在小帅这边比安特人高得多,按理说小帅应该先跟他研究这次战争后的地盘儿、人口瓜分问题。

    小帅先把安特人搬走,是有用意的,这回可以跟义兄说自己的意图了。还没等开口,缪拉拿着一张纸跑了进来,“陛下,长安来电,朝廷的封赏下来了。”

    这次封赏的圣旨是大太监瑞安口述,缪拉在电话里记录的。不过来这么快小帅可没预料到。以前都要研究好几天的,这次怎么这么快?

    小帅抱拳向东方拱了拱手,接过了缪拉手里的圣旨,瞟了一眼,“门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今大月氏持节西征,扬威异域,使鄙远番邦,皆沐大唐上国恩泽。开疆拓土之功不可没,今当厚赏将士,以昭大唐明德,慰虎贲拳拳之心也。

    特晋平西城军使埃文为亚速侯,可萨节度使……”

    什么?埃文?节度使?玩儿这么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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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入大唐介绍:
“我本来是个躺平的咸鱼,可是朝气蓬勃的大唐帝国改变了我”……苏小帅
苏小帅梦中穿越到了大唐的西域,这也没什么。可是当他发现现实中的背包也能一起穿过来的时候,事情就大条了。
“作为一个男人,我的终极梦想已经实现了,我真的没什么野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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