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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共赏清歌     朕就是喜欢偷怎么了txt下载     朕就是喜欢偷怎么了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20章夜袭

    左一道听了十分惊喜,迫不及待地接过来,匆匆跳过前面的内容,后面果然有提到袁著。

    说他作战勇猛,智计过人,累积斩敌首二十,并屡次献策参谋,请求特别提拔为军候。

    “太好了,我就说这孩子是个有出息的。”

    左一道差点老泪纵横,他无儿无女,袁著是他看着长大的,感情上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般。

    “对不住,臣失态了。”

    拭了拭眼角的泪痕,左一道有些抱歉地笑了笑。

    其实军侯这样的职务,段颎根本没必要上报,还是看在袁著和皇帝陛下的关系上,故意放上来的。

    “段颎去了凉州一个多月,成绩还是很显著的,我还以为按他的性格会选择强攻呢。

    没想到他却耐住性子稳打稳扎,目前看起来虽然与羌人势均力敌,但他后劲充足,应该很快就有好消息传来了。”

    刘志眉目间蕴含着愉悦,显然心情很好。

    “段校尉如此行事,正是因为陛下的信任,否则就容易贪功冒进了。”

    左一道不失时机地拍了个马屁,说得刘志哈哈大笑。

    大汉历史上,他最佩服的皇帝不是开国的高祖刘邦,也不是重建家国的光武帝刘秀。

    而是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刘彻,他征伐匈奴,平定四方,并强势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开启了大汉帝国雄风。

    可如今,匈奴未灭,羌人又为祸深远,北境还有乌桓作乱,鲜卑亦蠢蠢欲动……

    加上天灾人祸不断,国力衰弱,真是内忧外患,风雨飘摇,比之武帝初期更甚。

    这几个月亲政以后,他更深切地体会到,外表还算光鲜的大汉,早已如一把漏风的破筛子般,千疮百孔了。

    治理一个国家,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容易,这些天他自觉焦头烂额,心力交瘁。

    朝堂上阻力重重,举步维艰,想改革,想出兵……却国库空虚。

    恨得他想施展妙手空空的神技,把那些世家豪族的钱全偷到国库里来才好。

    如今听说战事顺利,心里头终于舒坦了点,只是益州那边一直没有任何消息,也不知到底怎么样了。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益州刺史毕迁与前来援助的车骑校尉张奂,正满眼放光地看着一名羌人贵族男子。

    那人哭丧着脸,几乎在哀嚎,“张校尉,我们也算是老相识了,你就饶了我吧。

    想知道什么,我说还不行吗,反正何忍也容不下我了,大不了我投靠大汉。”

    此人正是白马羌部落族长何忍的异母兄弟,阿不刺。

    当年他母亲年轻受宠,老族长竟然有意越过长子何忍,将族长之位传给他。

    要不是何忍见势不妙,干脆趁夜带人把自个儿的老爹给砍了,又顺势接收了阿不刺风韵犹存的母亲。

    靠着母亲的庇护,阿不刺在夹缝中艰难求生,缩着尾巴做人,奈何还是躲不过兄长的迫害。

    听说能征善战的张奂到了益州,何忍自知不敌,于是想找附近的羌人部落联盟。

    其他的使者都派去了安全的地方,却把阿不刺派到重兵封锁的凉州去。

    还承诺出兵吸引毕迁的注意力,让阿不刺连夜混过汉军防线,结果,呵呵~

    阿不刺现在才明白,自己的好兄长根本就不需要凉州那边的同盟,不过是找个借口,光明正大的让他去送死罢了。

    反正已经是死路一条,还不如反了,只要汉军灭了何忍,到时候他出面安抚族人,投靠大汉,那他以后就是族长了。

    想到此处,阿不刺的眼中闪过狠厉的光芒,何忍阿何忍,你做得了初一,我就做得了十五。

    咱们赌一赌,看谁的命更长。

    “毕刺史,请问地形图在哪里,我给你们指出何忍的驻地与兵力分布。”

    张奂与毕迁相互交换了一下眼色,“你可要想清楚了,若是胡乱指点,到时候你们几人可都活不成。”

    “你们放心,既然何忍想要我的命,我阿不刺还有什么情面可讲。”

    “如此甚好。”

    张奂立刻扬声让属下送来益州地形图,随着他的指示,一个又一个地点被标识出来。

    “你们是不是要开打,我可以派乌当悄悄潜回去,把他的印鉴偷了,调开那些援军。”

    阿不刺兴奋地出着主意,张奂与他曾经打过交道,此人贪生怕死,好大喜功,利用好了的确能事半功倍。

    “好啊,若是你真能偷到何忍的印鉴,我会上书给天子,为你请功。”

    听到毕迁的话,阿不刺眼睛一亮,“我要当白马羌的大豪。”

    反正打败何忍后,也需要个好控制的人来统领,阿不刺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是最合适的人选。

    毕迁没有犹豫,立刻满口答应,“好,事成之后,大豪的位置就是你的。”

    “多谢毕刺史。”

    阿不刺眉飞色舞,马上躬身道谢,仿佛族长之位已经手到擒来一般。

    “来人,带阿不刺大豪下去休息,要好生伺候着。”

    两名侍女笑吟吟地过来搀扶,见美人妖娆,阿不刺顿时骨头都酥了半边。

    张奂冷眼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立马吩咐斥候去打探情况,虽然阿不刺看起来很可信,但这种事情无论如何都要先印证过才行。

    兵不厌诈,同样也得随时防止敌方使诈。

    数天之后,张奂带领属下一千五百人,趁夜离开了益州城,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毕迁属下都尉亦整队出城,暗夜里,马蹄都全部包了布巾,但闻轻微的铁甲铿锵之声,半点嘈杂全无,可见军纪严明。

    白马羌的驻地大帐中,何忍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一名徐娘半老的妖媚妇人,风情万种地倚在他怀里,不停地撒娇灌酒。

    外面风声簌簌,隐约似乎有喧哗声传来,何忍睁开朦胧醉眼,“出何事了?”

    那美妇人目光一闪,急忙按住了他,“想必是哪些不长眼的喝多了在吵闹,我让人去一人打上两鞭子就好了。”

    “去,敢……闹事的都给我……狠狠的打。”

    何忍听了不以为意地挥挥手,那美妇趁机又是一杯酒灌下去。

    “大豪真是海量,来,再喝一杯。”

    几杯酒下去,何忍终于一头栽倒在地上,烂醉如泥。

    “大豪,大豪?”

    那美妇在他耳边娇滴滴地喊了两声,见他毫无动静,冷笑一声,毫不客气地踢了两脚。

    “叫你敢杀我儿子,我就叫你死无全尸,呸!”

    说罢抽出墙上挂着的长刀,双手握柄,手起刀落……

第121章须知天子无家事

    顿时血污四溅,何忍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被割了喉。

    那美妇人满脸是血,却露出癫狂畅快的大笑声,手中毫不停歇,就是一顿乱砍。

    “呸,凭你也配称大豪!”

    望着血肉模糊的何忍,美妇愣住了,半晌手里的刀突然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掩面痛哭起来。

    “母亲,你没事吧?”

    美妇抬首,看着眼前焦急的儿子,“我……我杀了他了,杀了何忍那个畜生。”

    “太好了,哈哈哈……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大豪了,哈哈……”

    阿不刺兴奋的仰天狂笑,身后的张奂抬抬手,示意卫兵去验明真假。

    “回校尉,确实是何忍。”

    那士兵确认无误之后,挥刀剁下了他的首级,装入了布囊之中。

    “清点战绩。”

    张奂紧绷的脸终于绽放出笑容,下达了命令。

    “万胜!万胜!万胜!”

    外面的士兵们发出震天动地的欢呼声,响彻云霄……

    此时的刘志,虽然还不知道胜利的消息,但他的心情也不错。

    前两天他又去了一趟邓演的山庄,亲自把关制曲的发酵工艺,因为是第一批,没有老酒曲做引子,时间上要略长一些。

    汤圆般白白胖胖的酒曲上,已经覆满了雪白的菌丝,毛茸茸的十分可爱。

    五月底的天,温度比较高,几个时辰之后,酒曲上就开始出现了隐约的黑点。

    这标志着酒曲已经彻底成熟,到了该收获的时机了。

    他忍不住亲自上手,用竹筛将酒曲轻轻滚动,让毛茸茸的菌丝均匀地贴裹在上面。

    一名老工匠闻到阵阵香味,控制不住拿起来闻了闻,浓郁的酒香味扑鼻而来。

    “果然是极品好曲啊。”

    他由衷地赞叹,看向刘志的眼神也多了几分敬佩。

    这些酒曲属于小曲,可以酿甜酒,也可以酿小曲白酒,如果掺入不同的材质,如小麦、高粱、玉米……哦,他忘了现在还没有玉米了。

    各种材质会得到不同的风味,等工匠们熟练之后,就可以开始尝试其他的配比。

    吩咐他们将酒曲晒干,储藏在陶罐之中,下一步就可以正式开始酿酒了。

    所以今日他不辞辛劳又跑了一趟,指点他们煮饭拌曲,这个过程其实和东汉时差不多,只需要掌握好分量即可。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发酵过程,即使是现在这般温暖的天气,也至少要十七八天,才会发酵成功。

    但他有理由相信,自己不会失败,按照前世的经验,起码能酿出五十度左右的纯粮食酒。

    不过酒味如何,就不好掌控了,头一批他也不抱太大希望,现在就只能用度数来砸晕那帮酒鬼们了。

    白天跑了一天,晚上他只能抓紧时间在灯下批阅奏折,此时唐衡求见。

    他猜测大约是因为发放宫婢的事情,前次出了主管索贿,整顿清查了数日,所以直到这两天才分批送走。

    “陛下,这是所放宫婢的名册统计,您看看。”

    刘志接过来随意浏览了一遍,出宫的人数非常多,接近三千人,大多数都是洛阳附近的。

    每人发放了一千到两千不等的路费,视路程远近而定,沿途还有各地官府负责接收护送。

    “嗯,很好,做得不错。”

    刘志淡淡一笑,“各宫重新调配人手的事情,做得怎么样了?”

    “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只有长秋宫那边,皇后不许臣插手。”

    唐衡低声回禀。

    “那边你不用理,随她吧。”

    他现在对梁女莹的事情,一概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十分冷淡。

    唐衡立刻答应着,“诺。”眼神却一闪,看来这位梁皇后已经彻底失去了翻身的可能。

    他们这些当初参与过诛杀大将军梁冀的人,也可以放心了。

    就在他以为后宫彻底平静了的时候,却再次遇到了让他头疼的事情。

    第二日正是朝议,一堆无关痛痒的琐事讨论完了,正准备散会的时候,宗正刘脩突然冒了出来。

    “陛下成婚一年却无所出,为皇嗣计,应该充容后宫,广纳美人,早日诞下皇家血脉。”

    啊?啥情况,居然在催他讨小老婆?

    他刘志今年虚岁才十七,成亲也才勉强一年,太后还没说话呢,这一个个居然就盯着开始催生了。

    唉,这就是当皇帝的悲哀和烦恼啊,摆明了就是把他当成头种猪。

    “这个不急,过段日子再说。”

    不是他假清高,实在是满脑子都是如何富国强民,君临天下,他是被人控制怕了,再也不想给任何人机会。

    所以必须将权力握在自己的手中,才能掌控命运。

    见他如此敷衍,宗正刘脩怒了,立刻疾言厉色地抨击。

    “国祚传承乃皇朝大事,陛下莫以为是一己之私,须知天子无家事。

    今数代以来,皇室皆子嗣稀薄,此乃国运衰落之兆,不可不防。”

    这个刘志不得不承认,他说的确实有道理,东汉最近的几个皇帝,大都没什么儿子。

    这也是导致外戚和宦官专权的主要原因之一。

    试想那些垂帘听政的皇太后们,过继的儿子怎敢相信,肯定只能依靠自己的娘家人,还有随身伺候的宦官了。

    他隐约记得汉桓帝是没有儿子的,所以他死后,皇位才会落到刘宏身上。

    不对,似乎是有过一个儿子,可是夭折了,具体怎么死的,他也记不清了。

    这样看来,他还是很有可能生出皇子来的,反正自从他穿越以后,历史便一点一滴的在改变。

    汉桓帝用了半辈子才诛杀成功的大将军,他只花了短短的两年,虽然里面运气的成份占了一大半。

    不过,运气好不也是实力的一种吗,这说明连老天爷都站在他那边啊。

    刘脩这一发动攻击,立刻引起了一片附和,众大臣言词激烈,引经据典慷慨激昂……

    斗得刘志头都耷拉下来了,搞什么,他没生儿子,感觉犯了天大的罪一般。

    要是别得事情,他还可以据理力争,或者拿出他身为皇帝的架子来,霸气十足的否决。

    可唯独这件事情,他真是没办法反驳啊。

    “要不,再等等,说不定很快就有好消息了。”

    没办法,他只好选择了拖延战术,至少也要等到明年他缓过气再说吧。

    现在,他可没精力应付一堆美人儿。

    而且,十七岁的年纪,如此在美色上征伐过渡的话,肯定会短命的吧?

    他忽然间领悟了,难怪这些当皇帝的享受着天下最好的资源,却大多数都是短命鬼,敢情就是这么来的啊。

第122章痛快淋漓

    无可奈何之下,刘志只得答应,九月的时候擢选良家子,以充掖庭。

    不过因为刚刚放了批宫婢出去,不好再大肆遴选,此次将大幅缩小规模,只选一百名,再从中择优留下。

    群臣听了还是不依,吵吵嚷嚷,唧唧歪歪,搞得刘志最后发火了,拂袖而去。

    这帮老家伙,还蹬鼻子上脸了,以为能钳制他不成,有时候就不能跟他们讲道理。

    还是当个昏君爽啊,他是脑门子抽风了,想做个千古明君。

    只要被套进名声的枷锁里面,就会成为有心人拿捏自己的弱点,动不动就是不能这样,不能那样。

    看来他是不是该改改形象了,刘志坐在桌案前,若有所思地玩着手中的毛笔。

    因为被破坏了心情,感觉提不起兴致来批阅奏折,想了想,也没地方去,便信步去了合欢殿。

    邓猛正与几名宫人聚在一起商量着什么,刘志一时好奇,便打了个手势让底下人噤声,悄悄从后面走过去。

    “我觉得嫩羊羔还是炙来好吃,就用陛下上次烤鹿肉那个法子,太香了。”

    这是邓婉的声音,看来也是个小吃货,说着说着还忍不住吸溜了下口水。

    “不对,这么热的天,吃什么炙烤,加点参片炖成药膳,又好吃又滋补,岂不更好?”

    另一名叫吴嫣的女官立即反驳。

    “采女,你说说,该怎么弄?”

    邓猛悠闲地斜靠在榻上,笑吟吟地摆摆手。

    “这还不好办吗,既然大家口味各不相同,就每样弄一些,搞个全羊宴如何?”

    “全羊宴?太好了。”

    众皆欢呼,刘志也笑着道:“好啊,你们商量好吃的,竟然不请我来,该当何罪?”

    见到刘志突然出现,众人大囧,急忙见礼,随后都找借口溜了。

    邓猛笑道:“镇日无聊,不琢磨些吃食,实在无事可做,你也别怪她们。”

    “民以食为天,饮食为人之大欲,何错之有,我刚才不过是玩笑罢了。”

    刘志听邓猛说无聊,心中顿时有些怜惜,她性子活泼开朗,从小就像男孩子般皮惯了的。

    现在被困在这方小小的宫殿之中,肯定会很难受才对。

    不过这丫头无论何时都笑吟吟的,从未唉声叹气,怨天尤人,可见其心胸开阔。

    一时兴起,“要不你换身衣裳,我带你回南顿侯府去玩。”

    邓猛惊喜地抬起头来,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定定地看着他。

    “真的吗?”

    随即又有些担心,“若是太后知道了,会不会怪罪下来?”

    “怕什么,太后若怪罪下来,还有我担着呢。”

    刘志不以为然,梁太后现在卧病在床,哪有闲心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那好,我找身仆从的衣裳换上,免得漏了陷。”

    邓猛这才欢呼雀跃地跳起来,一溜烟地跑了。

    自从进宫之后,她还从未有机会出去,更别说回家了。还以为此生都只能囿于深宫,没想到刘志却愿意带她回家去看看。

    不多时,邓猛便穿着身灰蓝色的仆从服装跑了出来,看起来眉清目秀的。

    但她举止比较大方,不注意看的话,只以为是个纤弱少年。

    邓婉一脸艳羡地送她出门,还一再叮嘱帮忙去看看她的父母。

    刘志亦换好了衣裳,一行人低调的出了宫门,直奔闾巷。

    南顿侯府并不在热闹的贵族区,选在了僻静的小巷,尤其后门边是个独门的死胡同。

    这当然是为了方便刘志来往,免得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侯府规模并不是很大,之前是一名朝廷大臣的老宅,里面的房舍都有些年头了。

    不过古木参天,花草葱茏,别有一番幽雅宁静之美。

    邓猛还是头次来南顿侯府,不由得十分惊喜,左看右看满脸笑容。

    因为事先没有知会一声,邓演并不在府中,去了邙山上酿酒的山庄。

    家中只剩下宣夫人,听说刘志来了,急忙迎了出来。

    “陛下来了,快请里面坐吧。”

    刚说完,邓猛便淘气地从刘志身后探出头来,叫了声母亲。

    宣夫人惊喜地一把搂住了她,“猛女,我的儿……”

    又起身拜谢刘志,“多谢陛下恩典。”

    “你们母女俩说说体己话吧,我去山庄看看,回头再来接她。”

    一家人欢天喜地的将他又送出后门,刘志想了想,去山庄其实也没啥事做。

    便对跟在身后的樊超问道:“你家中可还有狗肉?”

    樊超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讪讪笑道。

    “臣已经没开肉铺子了,不过陛下若是想吃,随时都买得到,臣亲手帮你整治就是了,快得很。”

    “那行,就去你家吃狗肉吧,好些日子没有尝你的手艺呢,还怪想念的呢。”

    樊超的家还在那条巷子里,并没有搬,只是将左邻右舍的房屋都买了下来,然后扩建整修成一所大院子了。

    等他们过去的时候,他早派人买好了狗肉,锅也烧热了,樊超立刻卷起袖子就去了厨房。

    刘志在屋子里转了一圈,虽然算不上富丽堂皇,倒也宽敞明亮,住着比较方便。

    看来这樊超还是个不忘本的人,并没有飞黄腾达之后,就赶紧搬到闾巷去。

    以前他家屋子窄小,大家都是坐在院子里吃吃喝喝,倒也别有风味儿。

    如今已经有个宽敞的大客厅,哪怕几十人在里面聚会,也不会显得拥挤。

    樊超的妻子吕平出面招待他们,穿着的虽然是绫罗绸缎,但样式却朴素简单,看着倒也大方得体。

    刘志简单地与她闲聊了几句,感觉她对现在的日子很满意,是个知足的女人。

    更让他感慨的是,樊超发达了以后,并没有嫌弃长相五大三粗的糠糟之妻,也没有纳妾。

    如此看来,他的品性确实值得信赖,虽然他本事不大,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却敦厚重情义。

    不多时院子里就飘荡着卤肉的香味,令人馋涎欲滴。

    十几人围坐在一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喧哗笑闹,刘志又重新找回了以前那种畅快淋漓的感觉。

    在宫中礼节繁多,作为皇帝,他必须为天下之表率,一言一行都要合乎规矩。

    也只有到了这里,他才能暂时抛开身份的桎梏,痛痛快快的玩上半天。

    刚吃到一半,单超便找过来了,进门便笑容满面地说道,“今日赶巧,有口福了。”

    刘志见他神色愉悦,便知道肯定有好消息了。

    “陛下,董太守已经找到了。”

第123章果然深得我心

    “找到了?快说说具体情况如何。”

    刘志一边招手示意他坐到自己身边来,一边急切地问道。

    单超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一手端酒一手拿肉,先狠狠咬了两口,这才将经过慢慢说给他听。

    他口才不错,将过程说的曲折跌宕,惊心动魄,听得大伙儿一愣一愣的,不时的感慨一番。

    刘志也频频点头,看来他没看错人,董班的确有勇有谋。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这招虽然冒险了些,胜在效果卓著。

    “如今在高密的游说下,附近几个山头的匪患都解决了,其余的地方在威逼利诱之下,也大多产生了动摇之心。”

    刘志点点头,“没事就好,传话给他,以后切莫如此冒险行事了。”

    “诺。不过,我已经擅自做主派人去骂了他一顿。”

    单超边吃肉边笑嘻嘻的说道。

    刘志不由得十分好奇,“你都骂他什么了?”

    “我骂他虽然立了点功,却是本分之内的事情,还连累得陛下担惊受怕。

    这么一算竟然抵不了那点过失,以后需得努力做事,加倍偿还。”

    单超放下手中酒碗,一本正经的说道。

    刘志爆笑出声,拿手点着他的鼻子,“骂得好,果然深得我心。”

    众人笑闹议论了一回,酒肉也吃得差不多了,算算时辰也该去接邓猛回宫。

    于是带着微醺酒意,再次回到了南顿侯府,邓演已经回家了,一家人齐齐整整的坐在一起说着话。

    邓猛拉着小弟邓远的手,正在低声与他交代着什么,这个弟弟比她小了好几岁。

    前些年她母亲疾病缠身,基本上都是邓猛这个姐姐在照顾他,所以姊弟感情极好。

    看到刘志来接人,邓远十分不舍,“陛下,能不能经常让姊姊回来看我,我很想念她呢。”

    邓远生得十分机灵可爱,与邓演性喜读书不同,只喜欢舞枪弄棒,大约是小时候跟着猛女野惯了,不愿意受约束吧。

    “远儿,休得无礼,宫中自有规矩,这已经是陛下格外开恩了。”

    宣夫人急忙呵斥小儿子,怕他过于放肆,影响到邓猛。

    “无妨,我尽量多带她回来几次吧。”

    刘志却毫不在意,小孩子家的,不过是说了句实话,有什么好在意的。

    “太好了,多谢陛下。”

    邓远闻言欢呼起来,随即又紧张地追问道:“我听说皇帝说话都是不能随便改的,是吧?”

    众人都忍不住笑起来,刘志带着邓猛,在邓家人依依不舍的眼光中上了马车。

    看看天色还早,想起上次母亲说想见见邓猛,反正两地相距不远,于是便吩咐拐了过去。

    “要去见郾夫人?我……这个样子会不会太失礼了?”

    一向豪爽的猛女,忽然间便有些手足无措了,忐忑不安地扯了扯衣角,生怕郾夫人会因此对她印象不好。

    刘志失笑,果然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丑媳妇第一次见公婆,都会莫名紧张。

    “没事,母亲人很温和,而且你的事情她都知道,没什么好担心的。”

    听到他的软语安慰,邓猛感激地朝他笑笑,只是指节依旧捏得发白,看得出来心里头还是很紧张。

    刘志心中一软,伸手将她纤细的手掌握在掌中,邓猛感觉自己的心不受控制地蹦蹦直跳。

    心头却觉得十分甜蜜,缓缓将头靠在他肩上,刘志没动,两人就这般依偎在一起,默默无言。

    不多时就到了郾夫人的府第,郾明正准备吃晚餐了,听到通报笑容满面地抬起头来。

    却见到携手并肩而来的一双璧人,儿子容貌清雅,旁边男装的女郎也眉目如画,两人的神情间皆是愉悦开怀。

    “见过母亲。”

    “见过郾夫人。”

    邓猛悄悄把手抽出来,生怕郾夫人觉得自己为人轻浮孟浪。

    “好好好,猛女过来我这边坐。”

    郾夫人招手让她坐过来,拉着她的手上上下下细细打量了一番,这才抬头对刘志道。

    “果然是个招人爱的,你可不能欺负她,以后猛女就归我管了。”

    说着伸手取下头上的一支卷云纹垂珠赤金簪子,亲手为她插在头上。

    刘志见她一身仆从服饰,却插着支簪子,显得不伦不类的,十分搞笑,便开玩笑地道。

    “你听听,就不该带你来,这下有母亲撑腰,你以后岂不是可以横着走了。”

    邓猛偷偷白了他一眼,回身娇羞地对郾夫人施礼。

    “谢谢夫人。”

    郾明越看越喜欢,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叫什么夫人,怪生分的,叫母亲吧。”

    “诺,母亲。”

    见邓猛从善如流,郾夫人十分欣慰,她性格简单,以前最大的心愿就是守着儿子孙子,合家团聚平安喜乐。

    现在,就是这么个再平常不过的愿望,对于她来说,却显得如此奢侈。

    “你们在一起也有不短的时日了,怎么还没动静?”

    作为母亲,最关心的就是子孙问题,倒是与那些老臣们不谋而合,只是动机完全不同罢了。

    邓猛没想到郾夫人一见面就提起了这茬,顿时微觉尴尬,“还……还没有。”

    “这怎么行呢。”郾夫人闻言皱了皱眉头,“有没有请太医看看,到底是什么问题。”

    刘志担心邓猛说漏嘴,急忙回答:“看过了,都没问题,可能是年纪小,缘份未到吧。”

    “也不小了,你都十七岁了,猛女也十六了吧,别人在这个年纪,孩子都几岁了。”

    说着瞪了一眼,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是是,我一定努力,争取早点让您抱上孙子。”

    刘志嬉皮笑脸地插科打诨,企图蒙混过关,郾夫人哪里不知道儿子的心思,只是不忍心逼迫于他,也就趁势算了。

    “既然来了,就陪我用餐吧。”

    郑兴早就安排人加了几个刘志喜欢的菜肴,一家人高高兴兴坐在一起吃饭。

    邓猛很乖巧地不停给郾夫人夹菜,还不时地说些小笑话,逗得她笑声不断。

    一顿饭下来,气氛十分的温馨融洽,走的时候,郾夫人还不舍地牵起邓猛的手,嘱咐她下次再来玩。

    马车里,刘志依旧难掩兴奋,看着邓猛笑道:“多谢你了,我很久没见到母亲如此开怀了。”

    “母亲还是太孤单了,没个贴心的人说说话。”

    邓猛想到了自己的家人,最起码母亲还有兄长和小弟陪着,郾夫人贵为皇帝生母,却连见儿子一面都难。

    “那就拜托你常来陪陪她,可好?”

    邓猛心中甜蜜,刘志今日的行为,无异于正式承认了她的身份,看来,她的守候没有落空。

    “捷报!捷报!益州大捷!”

    忽然,激昂高亢的呼喊声,打破了夜色的寂静。

第124章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什么?益州大捷?”

    刘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激动地一把掀开车帘。

    长街上,一名全副武装的甲士骑马疾驰而过,背上插着信使的旗帜,嘴里一路呼喝。

    这是大汉朝的规矩,只要是上了规模的捷报,都可以从城门口开始一路喊到宫门,扬我国威。

    “陛下,是真的,真的是益州大捷。”

    邓猛凑过来听了听,兴奋地抓住他的胳膊摇晃着。

    “我听见了,益州大捷,哈哈哈……”

    他忍不住仰天大笑,此时街道上的人全都被惊动了,纷纷探出头来,热烈地欢呼起来。

    大汉人崇尚武力,君子六艺中骑射就是很重要的一环,哪怕是文人,也喜欢练习健体术或者搏击术。

    当时的读书人讲究竹杖芒鞋,游历求学,武人更是热衷于好勇斗狠,游侠之风昌盛。

    所谓国恒以弱灭,独汉以强亡,大汉的单兵作战能力,在当时举世无双,甚至匈奴人感叹,五胡抵一汉。

    游牧民族的优势在于骑兵,步战永远不是汉军的对手。

    而且大汉人国家荣誉感很强,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当年从武帝年间开始征伐四方,平定天下,大汉疆域达到顶峰,后来亦是代代抗击羌戎,胜多败少。

    但最近几十年,国力衰弱,大汉已经无力再组织大型的战争了,虽常有小胜,却难有大捷。

    所以今日听到呼喊声,一个个才会如此激动。

    “万胜!万胜!万胜!”

    “哈哈……我大汉威加海内,当浮一大白。”

    “走,一起去酒肆庆祝胜利。”

    “来来来,今日高兴,我们来痛饮三杯。”

    ……

    听到街边呼朋唤友准备热烈庆祝的百姓们,刘志发自内心的微笑。

    大汉虽已没落,但只要人心不落,就有重现辉煌的那一天。

    “快,速速回宫!”

    他恨不得插翅飞回去,好早点看看捷报的内容,益州刺史毕迁此前声名不显,不过车骑校尉张奂却是个名将。

    即使是在三国时期,凉州三明的名头依然如雷贯耳。

    这三人分别是皇甫规字威明,张奂字然明,段颎字纪明,因为三人的表字都有个“明”字,又都在凉州平定羌族立下赫赫战功,故而人称“凉州三明”。

    刘志对他们印象深刻,当初段颎来投靠时,他立刻就认了出来,此次更专门派往凉州平乱。

    而益州那边,他也特地点了张奂的将,没想到抱以厚望的杀神段颎还没动静,反而是张奂给了他一个惊喜。

    还没到宫门口,左悺便眉飞色舞地迎了出来。

    “陛下,我给您把捷报送过来了。”

    刘志大喜过望,一把抢过来,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太好了,斩敌首三万余,二十万白马羌归顺朝廷,哈哈哈……”

    想过益州肯定战绩不错,却没想到竟然如此辉煌,刘志乐得都合不拢嘴了。

    益州大捷,同时也震慑了起兵的其他几个部落,在心理上给予他们沉重的打击。

    相信陆陆续续还会有好消息传来,此次羌人之祸,解矣。

    “这里还有毕刺史和张校尉的奏折,请陛下一并御览。”

    左悺不失时机地又递上了两封奏折,这家伙也特别会讨好卖乖,明知道送捷报是最讨喜的活儿。

    毕迁在奏折里请求为板据蛮封赏,此次他们出兵近两万人,若没有他们的帮助,难以形成对何忍的包围圈。

    而张奂则请求将阿不刺封为新的白马羌归义令,并将其族人打散分为几个部分,进行迁徙。

    看得刘志频频点头,张奂是名儒将,有勇有谋,在政治上也很有见地。

    他对待羌族的立场就是“剿抚并用”,先围剿,再狠狠的打,打怕了然后进行安抚,恩威并施,从心理上击垮他们,这样才能保持长期的和平。

    段颎的杀心则太重,而且只杀不抚,杀得血流成河,片甲不留。

    以至于到后来羌族人只要听说他来了,就联合起来拼死反抗,因为他连俘虏都杀,真正的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刘志知道他有本事,能打仗,但这也太猛了点,不是长治久安之道,所以出发前,特意找他谈话,希望他适可而止,尽量不要杀战俘。

    “传召下去,明日朝议,百官不得缺席。”

    大汉朝廷五日一朝议,但遇到大事可以临时召开朝议,不用遵守规则。

    夜深了,刘志依旧没睡,负手在寝殿里走过走去,思考着有关如何安抚羌人的事情。

    后世的羌族大部分都融入了中原文明,不再将自己当做胡人。

    他觉得,想要彻底的平息羌人祸乱,就必须在文化上进行侵蚀,使他们打心眼底认同汉文化。

    只有他们将自己当成了大汉的一份子,才不会动不动就叛乱,心里总觉得不安全。

    第二日,百官们大清早就已经列队在崇德殿前,人人脸上都有笑意,益州大捷的消息,昨晚就已经传遍了京都。

    参拜过后,刘志便要张让将捷报当众念了一遍,然后又把益州刺史毕迁和张奂的奏折也念了出来。

    “诸位,益州大捷,该如何封赏?”

    太尉黄琼应声启奏,“此乃扬我大汉国威之事,当为毕迁封赏爵位食邑,张奂可擢升为中郎将。”

    东汉总共才十三个州,除司隶属京官之外,其余十二州的刺史皆是食禄二千石,位同九卿了。

    刺史总管一方之经济行政,甚至下面的县令任免皆由他说了算,按例每年需回京叙职,但实际上只要派长史代表即可。

    因此在职位上,刺史已经是汉国举足轻重的重臣,很难再轻易升职了,只能在爵位上有所赏赐。

    这一点黄琼看得很清楚,而张奂打仗虽然还可以,政治上却差了点运气,几经沉浮,到现在也只是个校尉。

    官升一级,拜为中郎将,也算是真正进了武将高层。

    他的提议立刻得到了群臣附议,刘志也痛快地准奏,接下来便商量了一下爵位的级别,食邑之类的。

    这种事情向来都有定例,按章办事即可,基本上也没有多大的争议。

    紧接着,便是关于毕迁所奏板据蛮的封赏,蛮人爱财,赐给其首领一些荣誉封号,再赏赐些钱财,差不多也就搞定了。

    阿不刺继任白马羌族长的事情,也没有人提出异议,毕竟此人贪生怕死,比较好控制,此次又立了功劳,怎么看都该赏赐。

    接下来,也是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安抚归顺的羌人。

第125章莫敢不来王

    尽管羌人已经成为汉朝的心腹大患,但大汉人依然从心底里瞧不起他们。

    认为他们是茹毛饮血,不通王化的野蛮民族,除了镇压和安抚,从未想过要真心接纳他们。

    这一点从其他归顺的民族身上就可以看到,例如武陵蛮、板据蛮……

    无论他们加入大汉版图有多少年了,大汉人仍然堂而皇之地称呼他们为蛮夷。

    曾经的辉煌灿烂,让大汉人民自带优越感,总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待他们。

    刘志对于羌人反复无常的态度很恼火,为此他特地深入地研究过,发现根源还是因为他们没有归属感。

    每次归顺之后,汉人官员都对他们横征暴敛,甚至常常强征出兵攻打其他部落。

    遇到荒年朝廷救济的时候,当地都会优先满足汉人,而置羌人的死活于不顾。

    所以,每当他们饿肚子的时候,就会奋起反抗,然后再重复被镇压,安抚的道路。

    周而复始,无尽无休,几乎成了个死循环。

    现在,该到了打破这种固有思维的时候了。

    三公九卿们对于安抚之事浑不在意,朝廷与羌人的战争由来已久,安抚早有定例。

    刘志环视一圈,提出了疑问。

    “诸位,羌人反复无常,何也?”

    “羌人狼子野心恩将仇报,不服王化,都是些喂不熟的白眼狼。”

    “此蛮夷野人,未经开化,民风彪悍不驯。”

    “蛮人只知逐利,不懂感恩,一旦利益有悖则翻脸无情。”

    ……

    众臣纷纷议论,清一色的都是在谴责羌人,无一人在自身找原因,更没人想过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刘志心内有些失望,左右看了看,发现了角落里的议郎陈蕃。

    按品阶他本来是无权上朝的,但他是皇帝近臣,刘志特许他有可以听政的资格。

    见他一副若有所思的神色,刘志心中一动,陈蕃在朝堂上没什么发言权,如果是其他的事情,他肯定会等到下朝后再私下里询问。

    可现在,他要的就是有人能打头阵,于是微笑着问道:“陈蕃,你有何看法?”

    陈蕃确实有些不同寻常的思路,原本没打算直说,他因为与胡广的师徒关系,最近行事一直都很低调。

    此时抬头看到刘志意味深长的目光,瞬间便明白,这是陛下希望他能出头了。

    略微一犹豫,陈蕃便下定了决心,既然打算做个直臣,何必还有那么多的顾虑。

    “臣以为,正因为羌人桀骜难驯,所以更应该想办法让他们接受我大汉的思想。

    只有移风易俗,让他们变成汉人,以后就不会再起反叛之心了。”

    他的话引起了一阵交头接耳,有人轻轻颔首,似有赞同之意,也有人不屑摇头……

    “此言甚是有理,吾年少时游学四方,曾经到过益州汉中郡,发现那里的羌人言行举止与汉人无异。”

    说话的人让刘志很意外,居然是他认为比较固执守旧的太尉黄琼。

    “那些羌人特别的热情好客,与当地汉民杂居通婚,相互融合,彼此相处太平,从未叛乱反复。”

    黄琼的话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毕竟他威望比较高,说出来的话也更让人信服。

    “太尉所言不过是孤例,并不能证明那些羌人天性良善,能与汉民和平相处。”

    汉人骨子里的骄傲让许多人无法真正的接受羌人,在他们的心里,羌族始终都是些野蛮的低等民族。

    所以持反对态度的依然不在少数。

    “哦?既然如此,那请问你有何妙计,可以让羌人不再反复无常,劳民伤财?”

    黄琼口才极佳,斜斜睨了那人一眼,神色十分傲慢,仿佛在看什么超级蠢才一般。

    那人被他一激,脑袋一热冲口而出,“自然是剿抚并用,恩威并重啦。”

    “嗤!”

    黄琼冷笑出声,鄙夷地看着他道:“这法子都用了多少年了,要是效果好,你我还用得着在这里争辩吗?”

    对方顿时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憋得满脸通红,绞尽脑汁想要反驳他的话,可却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

    到最后只能像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地退下了。

    在黄琼傲气无敌的气势面前,大家唯唯诺诺,最后竟然勉强达成了共识,试着教化这些蛮夷。

    刘志满意地点点头,“既然诸位都认同,那便如此吧。

    只是又该如何教化呢?”

    这次自然是黄琼最有发言权,毕竟他曾经经历过此等事情,有经验了。

    “臣认为应该先打散羌人的群居方式,使他们与汉民杂居一处,然后使其后代接受儒学,去其野性。

    还使羌汉通婚,血脉揉杂,假以时日自然就与汉民无异了。”

    “这……别的都好,可使羌汉通婚不妥吧,岂不是让我华夏血脉驳杂么?”

    提到羌汉通婚,立刻便有人不同意了,感觉会污染了中华血脉一般。

    黄琼顿时就不高兴了。

    “羌国古时便是成汤方国,有云: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

    他学识渊博,堪为大家,搬出诗经更让人无可辩驳,哪怕心里再不同意,可惜却苦于拿不出证据来。

    刘志心下暗笑,他算是见识到这位老太尉的超卓战力了,他肯帮自己说话的时候,感觉还是很爽的。

    可一旦与自己唱起对台戏来,也够让他头疼的了。

    “既然如此,就依太尉所言,尚书台要尽快列出章程来,晓谕各处,各地方官吏不得阳奉阴违,歧视归化的羌人,一概待遇与汉民相同。”

    尚书令袁盱立刻领命,今日朝会至此也算是圆满结束,但治理羌人的道路却还任重道远。

    这些政策哪怕全部一丝不苟地贯彻落实,也需要几年甚至一二十年的时间,才能初见成效。

    “翰林苑主编梁不疑留下,朕有事相商。”

    自从接受朝廷职务,奉命组建翰林苑,梁不疑就开始上朝了。

    与当初他兄长梁冀的骄纵傲慢相比,他是另一个极端,明明位同九卿,却简直毫无存在感。

    总是低眉垂首,谦恭有礼,对待任何人都小心翼翼,在朝议中也从不发表意见,就仿佛是个隐形人一般。

    此时他正低头发呆,忽然听到皇帝点名,受了惊吓般立即抬起头来,惊惶地看着他。

第126章我是皇帝我最大

    搞得刘志都好笑,怎么感觉自己像个欺负良家女子的恶霸少爷一般。

    “翰林苑的筹备工作怎样了?”

    梁不疑小心翼翼地回答,“正在加紧遴选人手,都是些专心治学之人。”

    “很好,这个你做主就好,我相信你的眼光。”

    刘志安抚了几句,又接着道,“今日是想与你说另外一件事情。”

    “陛下请吩咐,臣洗耳恭听。”

    梁不疑立刻躬身行礼,刘志心内暗叹,他这是吓破胆了吧,过于谦卑了。

    “我想着翰林苑每日需要大量抄写,费时费力,若能有什么方法将整理好的书籍印刷出来,岂不更好?”

    “印刷……是何意?”

    好吧,这词儿现在还没有,不过没关系,从今天开始就有了。

    “我从印章这事上得到些启发,若是用整块的木头雕底板,然后用油墨拓印,岂不是可以直接印出整页?”

    活字印刷术现在的技术还不成熟,暂时他不打算推广,但如今天下治印技艺已经很成熟,推广雕版印刷术正是时候。

    他这么一循循善诱,梁不疑果然听得双眼放光,此时的文学大家多半都会治印高手,深知其中的内情。

    “虽然印一本书所费甚巨,但同一套雕版,却可以印刷千百套一模一样的书籍,你想想,岂不美哉。”

    梁不疑听得心潮澎湃,“陛下真乃天人也,若此举成功,将造福万民,流芳百世。”

    “哈哈哈……”

    刘志用大笑掩饰自己的尴尬,他不过是偷了古代人的集体智慧成就罢了。

    除了印刷术,其实造纸术也还得再改进改进,蔡伦所创造的造纸术,降低了造纸成本,但纸质仍然不太行,过于粗糙,韧性不够。

    他已经指示少府,另外研究改进,虽然他不清楚详细的古代造纸流程,但多少知道些皮毛。

    为了造出质量优质适宜书写的纸,要求他们尝试用桑树皮,以及各种藤条的皮做原料。

    在造纸过程中加入一些植物胶,让纸质变得更光滑。

    相信得到这些提示以后,少府的工匠们经过反复试验,用不了多久就会造出洁白光滑,真正适合书写的纸张。

    “好了,你先找些人一起试验一下,这个也不急于一时,慢慢来吧。”

    今日他要找梁不疑研究的,除了雕版印刷术的事情,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我每日批阅奏折,对于连篇累牍的文章,感觉断句起来特别麻烦,浪费了不少的时间。”

    古时候的文章密密麻麻的一大版,没点文学素养的人,想读通顺都难。

    这对于幼儿的开蒙学习十分不利,也不方便文化的推广。

    “这个……从古至今,圣人文章便是如此,要改动恐怕不太好吧?”

    梁不疑思想守旧,不愿意做出改变,他是早就料到的,但此人性格懦弱,没有主见,只要他继续坚持,再施加点压力……

    嘿嘿……

    反正当皇帝的,多少要占一点便宜。

    “圣人文章自然是好的,可你要想到,不是每个人都有如你们这般的文学素养。

    光是学会断句,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实在是不值得。”

    刘志把脸一沉,做出很不耐烦的模样,果然,胆小懦弱的梁不疑,立刻便不敢再坚持了。

    “既然陛下如此说,那自然是有道理的,请问陛下的意思要怎么改?”

    见他从善如流,刘志很满意,不过标点符号的推广需要时间,此时的时机尚不成熟。

    “这样吧,你们抄写书籍时,但凡遇到需要断句的地方,就留白一字的距离,如何?”

    他说的这个方法,实施起来比较方便,也更容易为当时的人所接受,算是一个过渡吧。

    梁不疑想了想,觉得也还可以,再说他也实在没有勇气和刘志唱对台戏。

    “如此甚好,就依陛下所言。”

    刘志心下暗喜,等他们把雕版印刷术弄出来,再用这种新的格式印刷上千万套,到时候大家的习惯潜移默化,很快就会自动改过来了。

    “明日我再下个诏书,以后但凡给我上奏折的,都这么办,不然的话就拒不受理。”

    反正我是皇帝我最大,你们不听也得听,这么小的事情,他就算是任性而为,也没人会认真计较的。

    梁不疑唯唯诺诺地答应下来,赶紧告辞退了出去,到了门口只觉得背上一片冰凉,却原来是衣服都已经被冷汗打湿了。

    唉,他还真是不适合和皇帝打交道,至于刘志交代下来的事情,梁不疑便是打点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也要加班加点赶紧弄出来。

    这边刘志看着窗外深觉无力,他不是什么理工科高材生,没办法发明复制一些机械化工类的东西,以科技兴国。

    大部分的东西他都是只知道些皮毛,只能一边慢慢回忆,一边让少府的工匠各种摸索试验了。

    最起码他指明了方向,以及大的思路,研究起来也不是无的放矢了。

    大热的天,即使大殿里阴凉通风,他也觉得有些燥热,张让很懂脸色的给他端来两杯加了冰块的甜酒。

    这酒里放的是蜂蜜,味道还不错,此时还没有砂糖,除了蜂蜜就只有粮食熬的饴糖了。

    诶,不对呀,去年秋冬,他记得自己还吃过益州进贡的甘蔗呢。

    既然有甘蔗,要想制糖岂不是很容易?

    想到此处他又来了兴致,用甘蔗制糖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他小时候看别人做过,多少还有点印象。

    过程很简单,清洗、粉碎、压榨,然后经过熬煮、过滤、凝固,最后便切成一片片的片糖。

    虽然品质比不上砂糖那么好,但比之如今的饴糖却更方便,只要甘蔗得产量上来了,到时候制糖业也会跟着迅猛发展。

    不过这次他就不据为己有了,免得让人奇怪,就假托是南蛮进献的,反正也没人敢找他追根究底不是。

    写完工艺流程,他才忽然意识到,这片糖卖好了,可不比白酒的利润差多少,就这么拿出来,岂不是便宜了那些家伙。

    不行,他得先自己把钱赚足了再说。

    嗯,这次交给谁来办好呢?

    就董班吧,他在武陵郡,离南方甘蔗的产地近,再说他手下才收服了一大堆土匪没事干呢。

    让他们转行做工匠,也正好解决了他们的生计问题,一举两得。

第127章抢钱计划

    邙山上一座幽静的山庄中,沁人心脾的酒香味扑鼻而来,弥漫四野。

    围在酒缸前的工匠们,馋得口水直流,眼巴巴地望着清澈如水的酒液,恨不得喉咙里都伸出只手来。

    刘志穿着短衫,袖口扎紧,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将手里的竹酒当递给邓演。

    “你尝尝。”

    邓演接过来轻轻抿了一小口,辛辣的酒味在舌尖上炸裂,直冲发梢,感官的刺激过后,一股甘醇美妙的滋味充盈了口腔。

    “好酒,够烈!”

    说着他又大口将竹当中的酒一口气饮尽,咂了咂嘴,回味了一下感叹道,“果然是琼浆玉液呀。”

    刘志哈哈大笑,“这才是头道酒,要想得到真正的烈酒,须得再蒸馏一遍。”

    一般来说,经过二次蒸馏的粮食酒,基本上可以达到五十度左右,算是真正的高度酒了。

    如果反复多次蒸馏,即使条件简陋,理论上是可以得到七八十度左右的酒精。

    酒精是常见的工业原料,也能在外伤消毒上起到关键的消炎作用,看来他需要提炼一批,先用在军队的伤员救治上面。

    这时代的医疗技术过于落后,战斗伤亡有一半以上是因为伤口发炎引起的。

    他不会医术,但有些常识性的东西,在古代依旧是最顶尖的,例如消毒,预防感染之类的知识。

    听到刘志的话,邓演惊奇地瞪大了眼睛,“这居然还不算烈酒?”

    相对于此时十几度的酒,这的确已经算是从未见过的烈酒了。

    因为担心出错,今日蒸馏的整个过程刘志都是亲自把关,待到第二遍酒出锅的时候,大家才知道他并没有说谎。

    那浓郁到光是闻着,就已经令人熏熏然的酒香,实在是太让人陶醉了。

    刘志指挥他们将头酒尾酒,和中锅的酒全都分开盛放,这三种酒各有各的风味,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得到允许之后,众人惊先恐后的开始品尝。

    邓演一边细细品尝,一边悠然问道,“此酒何名?”

    刘志狡黠地一笑,“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此酒名为杜康酒。”

    心内却暗道,对不起啦老曹,提前把你孙子的诗给盗了。

    邓演眼睛一亮,击节赞叹,“好一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也只有杜康这样的酒圣,才配得上这般美酒之名。”

    刘志自己也尝了尝,虽然酒曲还有待改进,蒸馏得也颇为简单,但可能是因为水太好的缘故,酒的品质居然非常不错。

    在小曲白酒中,已经算是上乘之作了。

    突然听得身后咕咚一声,有人倒在了地上,回头一看,却见一名工匠已经醉倒在地。

    其余几人也都歪歪倒倒,醉态百出,顿时不由得失笑,他忘了提醒这几个人浅尝即止了。

    酿酒的工匠天天和酒打交道,平时酒量一般都非常好,甚至是千杯不醉的海量。

    结果现在全都被放倒了,可见此酒之烈,名符其实。

    “过两日你在西园举办个宴会,把京都所有好喝的酒鬼都请过来,记得不能让他们喝足了,吊着点胃口。

    要让他们做梦都馋得慌,跑来找你说好话,这价钱嘛……你看着办吧,越高越好。”

    邓演露出了小狐狸般狡黠的笑容,“明白了,就是要让他们抱着千金也难求,对不对?”

    物以稀为贵,饥饿营销到什么时候都行得通。

    “哈哈哈……”

    两人相视大笑,轻轻一碰杯,“叮”的一声达成了共识,抢钱计划……哦,是赚钱大计正式开始。

    数日后,正是黄道吉日,南顿侯邓演订婚大喜,在风光明媚的西园大宴宾客。

    朝中上下但凡有些脸面的王公大臣,几乎都到场了,谁都知道,邓猛是皇帝的心头好,邓演又是追随皇帝的功臣。

    如今皇后彻底失宠,作为后宫唯一的女人,哪怕是个采女,将来的前程也不可限量。

    邓演的未婚妻子也是出身世家,尚书杨秉的孙女杨宜。

    弘农杨氏亦是一流家族,累世为公卿,其祖上杨敞为前汉丞相,大文豪司马迁的女婿。

    杨秉的父亲杨震为安帝时太尉,本人亦素有才名,刘志刚登基时,他入朝为太中大夫,其人以清廉正直闻名。

    其孙女儿杨宜,不仅容貌出众,且性情雅淑温柔,更是京都数得着的才女。

    宣夫人为儿子选择配偶的时候,也算是千挑万选,面面俱到了。

    只是个订婚仪式,皇帝便赏赐下不少的金银珠宝,这般大张旗鼓的宠信,俨然又是一个外戚世家。

    不过刘志已经在诛杀梁冀之后特意颁布了新的诏令,以后但凡是外戚,皆不准担任六百石及以上的职位。

    所以无论他现在对邓家如何恩宠,也没人眼红,那些原本动了心思要将自家女儿送进宫的,也得考虑考虑自己的仕途了。

    宴会很盛大,菜色虽然普通,但味道却不错,搭配和做法都很新奇,让人胃口大开。

    酒自然也是京都最当季的芙蓉酒,滋味绵长,品质上乘。

    席间歌舞佐兴,热闹非凡,待到快到尾声时,邓演忽然笑道。

    “邓某前些日子从海外蛮商那里得到几坛子好酒,端的是琼浆玉露。

    可惜不多,无法让大家开怀畅饮,只能尝尝鲜了。”

    众人听了十分好奇,大部分人都不以为然,“只听说西域胡人善于酿酒,可从未听说过海外蛮人的酒好的,军侯可莫叫那奸商给骗了。”

    邓演也不解释,哈哈一笑,“好与不好,诸位先尝了再说。”

    说罢拍拍手,十几名美貌婢女用金盘托着精致华美的银壶出来,光看这架势,就甚是不凡。

    “唔,好香!”

    酒液刚出壶,浓烈醇厚的香味便弥漫了整个大殿,让所有的人都精神一振。

    精美玲珑的白玉杯中,酒液清澈如山泉,却散发着令人迷醉的致命诱惑。

    “果然是海外仙酒,光是这香味闻着,就已经让人醺然欲醉了。”

    众人议论纷纷,皆充满了期待,刚才的轻视之心,早就一扫而空了。

    尽管一个个恨不得赶紧品尝下,看看这酒的味道是否如香味一般美妙,但毕竟都是有身份得人,不能失礼了,只能眼巴巴地看着。

    “诸位,饮胜。”

    邓演的唇角勾起意味不明的微笑,慢腾腾地举起杯子,故意吊着他们的胃口。

第128章见者有份

    “好酒,果然是琼浆玉露。”

    “好烈的酒,入喉如烈火焚烧。”

    “太美妙了,真是回味无穷!”

    ……

    一杯酒下肚,众人发出各种惊叹和赞美,邓演含笑看着他们,示意侍女们再次倒酒。

    许多人都被勾出了肚子里的酒虫,这次等不得主人相请,迫不及待地自己仰头饮尽。

    “好酒,再倒再倒。”

    一杯两杯的,根本连滋味都没尝够,更别说过瘾了。

    三杯酒饮完,侍女很无辜地看着眼前的大臣,“使君,对不住,已经没有了。”

    “没了?这就没了,简直是要人的命啊啊啊……”

    一名嗜酒如命的大臣立刻开始哀嚎,旁边一人斜眼看着他哈哈直笑,笑着笑着“咕咚”一下栽倒在桌案上。

    “不是吧,三杯就醉了。”

    更惊讶的还在后面,有人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平时道貌岸然的大臣,此时居然在大殿里开始手舞足蹈,丑态百出。

    还有人拉着旁边的人,喋喋不休,更多的人头晕脑胀飘飘然,却还强撑着稳住心神。

    “忘了提醒各位,此酒性烈如火,只适合慢品,不宜海饮,一般的人三杯即醉,不可再多。”

    此时邓演不失时机地悠然道,听得人恍然大悟,习惯了起码就是十几杯,随随便便几十杯的饮酒,再看这烈酒,果然是对比强烈,不同寻常。

    “敢问君侯,此酒何名?”

    邓演微微一笑,“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此为酒中之圣,杜康酒。”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果然担得起酒圣之名。”

    “真是名副其实,解忧杜康啊!”

    ……

    “不知那些南蛮商人可还有这杜康酒,某愿重金相购。”

    立刻便有人热切地望着他问道,旁人不甘落后,也争先恐后的开口,生怕迟了什么也捞不到。

    “某愿以千金之价相求。”

    “千金算什么,如此好酒简直就是瑶池玉液,某愿以明珠一斗相求。”

    “海商多的是明珠,谁会稀罕,某愿以羊脂白玉来换。”

    ……

    邓演一直笑而不语,任凭他们相互争吵哄抬价格。

    “诸位,此酒万里迢迢而来,十分不易,据说在海外也是身价百倍,我也只得这么多,实在是再没有了。”

    最后他把双手一摊,很无奈地望着大家。

    众人十分失望,唏嘘不已,也有那精明的含笑不语,人这么多,南顿侯手里的酒不多,给谁都不好,自然只能推说没有了。

    一时宴会散了,邓演忙着加派了不少人手,送那些醉酒者安全回府,正忙着,却有人悄悄拉了拉他的衣袖。

    回头一看却是樊超,涎着脸笑嘻嘻地勾住他的肩膀。

    “邓兄,以你我的交情,别人没有,怎么也得给我匀一壶出来吧?”

    他可是个嗜酒如命的家伙,每日里不海饮个几十碗,睡都睡不着,此时见识了如此美酒,哪里忍得住。

    要是别家也就算了,他自知出身寒门,哪怕有陛下宠信,也无法入得了那些士大夫们的眼。

    可邓演与他相交于微时,从未瞧不起他,两人的关系也自来不错,所以便仗着兄弟情跑来讨要。

    邓演悄悄推了他一下,“急什么,别个没有,难道还能少得了你的吗?”

    “那是那是,我就知道兄弟你仗义,哈哈……”

    樊超听了喜不自胜,谁知后面却转出一人笑道。

    “我可都听到了,怎么着也要分我一份吧?”

    却是司徒尹勋,只见他似笑非笑地看着邓演,一副今日你看着办吧的架势。

    邓演哈哈一笑,“见者有份,尹司徒放心吧。”

    “好一个见者有份,幸亏老夫跑去如厕,没想到居然还有此等好事等着,这运气也是逆天了,哈哈哈……”

    老太尉黄琼从廊柱后跳出来,满脸的得意洋洋,乐得花白的胡子都一翘一翘的。

    “哈哈……果然还是太尉的运气最好。”

    三人一见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太尉先回府,等下我乘夜派人给你送过去。”

    “好好好,辛苦你了,这个人情我记下啦。”

    黄琼笑得贼兮兮的,一副你我心知肚明的表情,他为人清廉从不受贿,但邓演虽然贵为南顿侯,却并不入朝为官,算不得收受贿赂。

    当天晚上,一向清静的南顿侯府门前,却热闹得很,不时的有人乘着夜色前来“拜访”。

    这些人大部分都自认身价不凡,与南顿侯邓演也多少有些交情,当然走的时候个个也都心满意足。

    为了以后能够继续享有这种美酒,全都在他面前信誓旦旦的保证,绝不泄露秘密。

    当夜,看着库房里黄灿灿的金子,莹润如月的珍珠,还有各种各样珍贵的美玉,邓演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果然还是陛下的招数高,虽然稍微损了点,但胜在效果非凡。

    这样下去,要不了多久就能赚得盆满钵满,等到火候差不多了,就宣布自己成立杜康酒庄。

    将杜康酒分为三个等级,下等的每日限量供应,中等的价高者得,至于上等嘛,自然是有钱也难买了。

    按照刘志的原话,要把它打造成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唯有官阶二千石以上,或者贤名卓著之人,方有资格购买。

    第二天,整个京城都沸腾了,杜康酒横空出世,完全颠覆了他们之前对于酒的概念。

    许多人都觉得,喝了一辈子的酒,竟然白喝了,那只能算是糖水,这才是酒真正该有的滋味啊。

    一杯入口,幽香扑鼻,两杯下喉,飘然若仙,三杯下肚,物我两忘……

    一时间此酒激发了无数人的诗情雅兴,有人竞相赋诗,有人撰写,端的是文思泉涌热闹非凡。

    杜康酒之名,迅速传遍了大汉四方。

    当然,此中最开心的莫过于皇帝刘志了,日进斗金都不足以形容他赚钱的速度啊。

    看着越来越充盈的国库,笑得乐开了花,妈的,让那些老家伙捐点赈灾款,一个个挤牙膏一样,心疼得龇牙咧嘴的。

    现在却眼也不眨地豪掷千金,就为了一点杯中之物,实在是让人感慨万千。

    刘志这些天心情愉快,不光是因为赚了钱,凉州那边也来了捷报,相比于益州大捷,要低调得多。

    但他却很满意,斩敌首两千多,俘虏一万多人,烧当、烧何、当煎……等等八个部落投降。

    可谓是战绩辉煌了。

第129章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若是没有益州大捷珠玉在前,这成绩已经足够让人热血沸腾了,只可惜段颎终究还是差了那么点儿运气。

    不过没关系,刘志对于他这次居然能稳打稳扎的作战风格,十分欣慰。

    如今天下纷乱,实在不适合大开杀戒,等到时机成熟,少不了让他一展身手的机会。

    除了例行赏赐之外,段颎也被提拔为中郎将,并亲自去信予以鼓励。

    在战略地位上,凉州比益州更加重要,境内有多个羌人部落,还与南匈奴和乌桓相毗邻,可谓是水深火热。

    有段颎长驻此地,守住国门,刘志也可以暂时安心发展经济。

    此外刘志对凉州的行政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任命种暠为汉阳太守,第五访为护羌校尉。

    张奂兼任广汉属国都尉,皇甫规兼任安定属国都尉。

    这些都是一代名将,而且还能守望相助,至此凉州与益州进入一个相对平稳的阶段。

    这一仗也算是解除了刘志的心腹大患,现在的他,磨刀霍霍向猪羊……不对,是向豪强。

    各世家根深蒂固,同气连枝,他暂时无法动摇,也不打算动他们,留着当他的金主多好,他有的是办法把他们口袋里的钱掏出来。

    地方豪强的危害日益深重,一点也不比世家小,他们修建坞堡,圈禁良田,组建自己的私兵,将无数良民变成他们的奴婢。

    前汉时即有地主豪强在边境上开始修炼坞堡,抵御外族入侵,至新莽期间义军四起,天下大乱。

    包括各世家在内纷纷开始建筑坞堡,以至于堡垒林立,人口大量消失,到光武帝时,朝廷下诏强制解除了许多坞堡,将土地分给流民。

    但近些年来,由于羌族为祸甚剧,各地匪患猖獗,所以修建坞堡的越来越多,已是蔚然成风。

    记得三国时,各地豪强就以坞堡为据点,招兵买马,逐鹿中原。

    不过,这些坞堡都属于私产,要想动它们,总的有个理由吧,这可把刘志给为了难。

    绞尽脑汁想了几个晚上,还是毫无头绪,干脆不想了,跑到南顿侯府去找邓演喝酒聊天。

    “你是皇帝,要什么理由,整就行了,怕什么?”

    邓演笑眯眯地说道,让刘志一愣,这家伙平时可不像个如此激进的人呀。

    “衍成的意思是?”

    “陛下何必小题大做直接针对他们呢,随便找个借口顺带着就把他们给收拾了。”

    邓演笑得像头小狐狸,悠然抿了一口酒。

    刘志之所以瞻前顾后,便是考虑到怕激起士大夫阶层的反对,当年王莽搞王田制,就是触犯众怒,被迫流产。

    现在邓演让他避重就轻,来一招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既成事实。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衍成不愧是我的军师啊,哈哈哈……”

    想通了这一点,刘志一拍桌子挑起了大拇指。

    “来来来,我们商量下,看看该怎么个明修栈道。”

    “如今天下匪患严重,陛下放着这现成的借口,怎么不用?”

    确实是个好借口,关键是该怎么用,刘志转着手里的酒杯,“我下一道诏书,让各地豪强给当地官府借兵剿匪,如何?”

    邓演会心一笑,“陛下这招有借无还实在是高。

    不过这如何借,还是大有文章可做的。”

    刘志点点头,“说说,都有些什么主意?”

    “陛下可颁布诏令,凡不借兵的豪强,以后有土匪劫掠,官府皆不予理会,且需加征三成赋税。

    而出兵的,其武器装甲和粮草皆自理,而士兵有立功者,可赏赐田地,脱离奴籍。”

    刘志频频点头,“这主意不错,还有,凡已经被‘匪徒’强占的土地,都收归王田,奖励给作战勇猛的士卒。”

    他特意加重了匪徒这两个字,邓演顿时心领神会,拍着巴掌哈哈大笑起来。

    “妙啊,是匪徒抢的,又不是陛下抢的,怪得着谁来。”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热火朝天,不时地增加一两条妙策,不一会儿便将这件让刘志头疼不已的大事件,给消弭于无形。

    自从有了高度的杜康酒,大汉人喝酒的习惯便改了,不再豪气干云地牛饮鲸吞,而是浅酌慢品。

    此时二人说了半天话,也才不过喝了三杯酒,他们酒量都不错,只微有薰意罢了。

    搞定了心中难题,刘志也轻松了不少,便开始与他闲聊。

    “衍成,你对商贾之事怎么看?”

    一个国家要富强,除了发展农业和工业,商业也是很重要的事情,但古代生产技术落后,鼓励行商容易造成农民抛弃田土,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历朝以来都是实行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拼命打压商人的社会地位,并且严禁官员经商。

    这也直接造成大多数的读书人都瞧不起商人,认为他们生性奸诈。

    邓演见他问得郑重,想了想才慎重答道。

    “商人贩运货物,互通有无,便利天下物通。

    但行商之人不事生产,以逐利为主,于国又不利,可谓是利弊皆有。”

    对于封建社会的士大夫来说,邓演这个看法已经是很公允的了。

    刘志点点头,他也知道邓演的想法代表着此时大多数人的观念。

    商业是国家繁荣的命脉之一,他有意改变这种状况,但现在国力衰弱,提出来为时过早。

    当今之计,还是先以发展农业生产为第一位,如果连肚子都填不饱,其他的也用不着说了。

    “我欲让各地农官收集当地农耕经验,然后汇总筛选,编撰一本指导农桑的全书,你觉得如何?”

    这时代,伟大的还没有横空出世,比较出名的农业著作,就只有,以及西汉时的。

    这两本书不是不好,但它们都有些时代的局限性,以及地域限制,所以并不全面。

    最重要的是,他希望能将此书编撰成一本百科全书,种植、养殖,手工业,食品制造……全部囊括其中。

    而且他还想将自己所知道的后世农业知识,假借书本宣之于众,譬如选种育种,轮作、嫁接……等等,还有农具的改进,如曲辕犁之类的。

    “陛下这个想法才是农桑之本,我曾听说益州交趾郡那边耕种之法更优于中原,只是相隔遥远,无法互通罢了。”

第130章春宵苦短日高起

    刘志借着聊天的掩护,就是想试探一下,古人对他的思想能接受到什么程度。

    毕竟邓演已经算是很开明的了,如果连他都觉得无法理解,那么此事就没必要提出来。

    改革肯定是要改的,穷则变,变则通,固步自封永远进步不了。

    但也要考虑到实际情况,不能过于天马行空,步子太大,会激起整个社会的反弹,落得个和王莽一样的结局。

    商业社会的基础是农业和工业的高度繁荣,没有这两点,一切免谈。

    两人又胡天海地聊了一通,看看天色已晚,刘志这才准备回宫了。

    洛阳没有宵禁,夜晚的集市也甚是热闹,他一时兴起便决定逛一逛。

    正是六月间,白天酷暑难当,一到入夜,百姓们便三三两两走出来,边逛街边乘凉。

    此时的封建礼教没有明清那么严格,女子在家人的陪伴下,依然可以自由出没。

    灯光下,红男绿女,丽影双双,别有一番风情。

    晚上大多都是卖小食的,光是各种饼就有七八种之多,蒸饼、汤饼、烧饼、油饼、胡饼、髓饼……种类繁多。

    其做法有些与现代类似,如烧饼,油饼,胡饼就是芝麻饼,蒸饼却与现在的馒头不同,感觉像是蒸的薄面饼。

    而汤饼倒是与后世的刀削面类似,髓饼最特别,是用动物骨髓、蜂蜜和面粉揉在一起,做成六七寸宽四五寸厚的饼,然后在炉子里烤出来。

    刘志一时好奇,买了个尝尝,吃起来居然还挺香的,带着骨髓的浓郁香味。

    还有些卖马蹄酥,干炒杏仁,烤核桃之类的零食,品种也算是挺丰富了,不过因为没有他爱嗑的葵瓜子,总觉得少了那么点味道。

    信步走了一圈,一股市井烟火气扑面而来,想起久远以前的自己,如今已然隔世。

    “卖豆浆啦……”

    刘志停在了一处豆浆摊子前,到了东汉他才发现,其实淮南王刘安发明的,就只是豆浆而已,并不是豆腐。

    此时的豆浆差不多等同于后世的豆腐花,离成为豆腐只有一步之遥。

    看来他该抽点时间,把豆腐也鼓捣出来了,不过这一次他不打算用来赚钱了。

    写入农书之中,广而告之,让天下人都能享有如此廉价的美味。

    小吃这种东西,就要人多吃起来才热闹,刘志想起宫里的小吃货邓猛,顺便买了一堆回去,准备让她当夜宵。

    合欢殿里,邓猛正与几个贴身女官在院子里纳凉,摇着团扇聊天说笑。

    见到刘志过来,微微有些惊奇,自从搬到合欢殿以后,他倒是经常来坐坐。

    可大晚上的过来,却是头一遭。

    “我方才在外面买了些小食,大家一起吃吧。”

    刘志

第131章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刘志点点头,“也不用劳师动众,就让亭长、乡长,县郡逐级上报。

    事先通知将进行抽查核实,然后抓几个典型杀鸡骇猴,威慑一下。”

    杨秉想了想,“应该可行,此法虽不能勘察详尽,但亦能查缺补漏。”

    “那好,后日在朝上议一下,我便下一道诏书,希望年底以前能够结束。”

    “诺,臣谨遵圣命。”

    杨秉并未推脱,立刻答应下来。

    “还有一事,我想编撰一本农桑辑要,先让各地农官详细记录本地农事。

    举凡种植、养殖、农具制造,手工制作技艺等等,都要有详细的记载,然后呈送京都,由翰林苑汇总编写。”

    杨秉的眼睛越来越明亮,“陛下此举乃是国之大计,让天下万民之农事有制可循,为千秋大业也。”

    当皇帝久了有个好处,就是对于各种花式吹捧无动于衷了,听得太多,自然也就麻木了。

    自动跳过这些废话,直接听内容。

    “既然杨尚书也赞成,到时候联合少府,大司农,屯田校尉,翰林苑等等相关人员,一起商议下,看看要怎么做才合适。”

    “诺,臣这就去写个章程出来。”

    这可是个能流芳千古的大事情,能被他遇上,简直就是天大的运气,杨家人秉承司马迁的遗训。

    不求钱财富贵,也不求高官厚禄,但求能青史留名。

    当年他祖父时,正遇上新莽之乱,他多次谢绝了征召,宁愿隐居深山终老,一生都未出仕。

    父亲杨震亦是知天命之年才出山,结果厚积薄发,成为一代名臣,官至太尉。

    杨秉少年传承家学渊源,青年时代又竹杖芒鞋四海游历,直到五十之后,这才开始出山。

    这两年来他行事一直十分低调,当初梁冀飞黄腾达之时,他从未攀附,后来陛下当权之后,也没有往前凑。

    只是老老实实干好份内之事。

    但现在,他决定不再藏拙,身为杨家人,向来都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此刻他内心汹涌澎湃,思绪飞扬。

    看着老尚书斗志昂扬地走了出去,刘志不禁莞尔一笑,果然是个老当益壮的家伙。

    宣夫人选亲家的眼光,还真是不错呢。

    忙了一上午,也到了午餐时间,今日菜色不错,刘志想起昨夜的温柔缱绻,不由会心一笑。

    按照惯例,后宫美人初得宠爱之后,都会有例行赏赐,可在别人眼中,邓猛早就跟了他大半年了,自然无人提醒。

    刘志生怕委屈了她,主动让人赐下许多绫罗绸缎和珠宝首饰。

    下午,他接着批阅奏折,从一堆已经分好类的文书中,挑选比较紧要的先看。

    忽然,一封似乎积压了有些日子的奏折,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是兖州泰山郡太守所奏,言称当地今年因旱涝灾害,导致流民大幅增长,聚啸山林,四处劫掠,为害甚巨。

    请求朝廷准许泰山郡加增临时都尉,以威慑匪徒,平息匪患。

    山东民风彪悍,每遇灾年便有大量山民占山为王,以打劫为生。

    这两年到处都闹匪患,像这样上书请求招兵买马抵御盗贼的奏折,一年到头不断。

    大约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负责值班的中常侍并未重视,将之夹杂在一堆普通奏折中。

    刘志当皇帝已经两年多,哪怕之前做傀儡的时候,也会每日阅读大量的奏折。

    他运用归纳总结的方法,仔细研究过这些奏折,从中寻找规律。

    单看这份奏折确实没什么,可他立刻便联想起前些天青州以及徐州都有类似的奏折呈上来,内容几乎大同小异。

    他心下没来由地感觉到一些不安,赶紧找出之前的折子,一一对照比较。

    很快他就发现,其中似乎都提到了两个人,东郭窦和公孙举。

    这几个地方跨度很大,为什么却都称他们为当地巨匪呢?

    带着这个疑问,刘志起身走到了一面巨大的地形图前,将所有提到他们的地点,都标上了记号。

    赫然发现,泰山郡几乎在所有地点的正中心,周围方圆几百里,似乎都是他们的势力范围。

    难道要爆发大规模的暴乱不成?

    边境刚刚平息,他在朝中也才勉强站稳了脚跟,正准备大张旗鼓开始尝试改革的关键时刻。

    若是冷不丁来个大型的流民暴乱,一切都将搁置下来。

    目前已经涉及到兖州、青州和徐州,豫州弄不好也卷了进去,如此大的规模,已经十分罕见。

    也并不是各州仓促成立都尉就能剿灭的了,必须马上调动朝廷大军,否则一旦等他们成了气候,所需的代价就太大了。

    “张让,立刻宣太尉,司徒,大司马和尚书令,以及北军中侯入见。”

    见他脸色凝重,张让立刻便知事情重大,不敢耽搁,小跑着下去传令。

    此时已经差不多快到酉时了,接到紧急宣召,几位大汉帝国的顶级权臣,都是心中疑惑不已。

    最近并未发生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件,陛下如此匆忙召见,到底意欲何为?

    最先赶到的是太尉黄琼,他进来的时候,刘志依然负手站立在地形图前,漆黑的长眉拧成了个明显的结。

    “陛下。”

    三公地位超然,即使是在皇帝面前,也有一定的地位。

    “太尉过来看看这几份奏折。”

    刘志也没打算跟他寒暄,直接把挑选出来的折子递了过去。

    黄琼起初还以为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看了看却很普通,心内不禁开始嘀咕起来。

    陛下这是闹的哪一桩?

    可等他看完了七八本奏折之后,脸色也一样变得沉重起来,正好司徒尹勋和司空袁汤联袂而来,于是顺手递给了他们两个。

    等到人都到齐了,基本上每人都看过了奏折。

    刘志这才问道,“诸位有何看法?”

    此时几人已经互相交换过意见,太尉黄琼代表大家出面奏道,“应该有人正在私下密谋造反,涉及到兖、青、徐三州累计五郡之巨。”

    刘志点点头,指点着地形图,“我已经将上面所提到的地方,都标志了出来,你们看看。”

    看地图,要比在纸上更直观一些,众人脸色微变,这涉及到的地方根本不止五个郡。

    至少也有六七个之多,而且兖州离司隶很近,若是没有提防的情况下,被他们神不知鬼不觉打到京师都有可能。

第131章杀鸡焉用宰牛刀

    “情况危急,诸位都是国之栋梁,可有何平叛妙策?”

    其实刘志心里有了初步方案,但他不会直接说出来,免得遭到他们的反对。

    “臣以为,应该立刻下诏,着此三州刺史临时节制军权,招募兵丁剿匪。”

    黄琼是太尉,皇帝开了口,自然躲不掉,他所说的方法四平八稳,也是平时剿匪的惯例。

    但此时情况不同,三州匪徒同气连枝,一呼百应,已然成了气候。

    现在再招募兵勇已经太慢了,不但无法阻止匪患蔓延,还很有可能被匪徒趁虚而入混进来,到时候来个里应外合。

    但刘志并未表示任何意见,笑了笑,看着司徒尹勋问道。

    “尹司徒怎么说?”

    尹勋沉吟片刻,这才道,“这些悍匪聚啸日久,现在招募兵丁,恐怕已没时间训练了。

    而且每州都尉定制一千五百人,我观地形图,此次匪患至少已经有上万人的规模,只怕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呀。”

    司空袁汤也点头附和,“尹司徒说得有道理,我看应该先一边招募兵勇,稳住匪徒,然后再秘密调边军进剿。”

    有点意思了,刘志不动声色地看向了尚书令袁盱,“袁尚书令呢,有何意见?”

    “边军也不好调啊,凉州和益州一则太远,而且刚刚平息了羌人之乱,还需要有几位将军坐镇弹压。”

    袁盱一一分析,“幽州和冀州如今倒是可以调一部分兵过去,但最多只可以抽走五千多,否则就会被乌桓趁虚而入。

    所以臣认为,应该调离得最近的北军精锐,再辅以幽州突骑,冀州强弩,三者联合何愁匪患不除。”

    袁盱所说的这三只军队,可以说是东汉国家的灵魂,精锐之中的精锐。

    匪徒毕竟都是些流民,可谓一帮乌合之众,又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在正规军面前肯定不堪一击。

    但他们的优势是熟悉地形,泰山郡那边又山深林密,匪徒流窜作战,官兵一来便躲入山中,并不会与他们正面相碰。

    等官兵走了又跑出来四处劫掠,要想彻底剿灭,实在是难上加难。

    五官中郎将马寔亦朗声道,“臣愿请缨出战,剿平乱匪。”

    马寔亦是一代名将,六年前,时任匈奴中郎将,匈奴左部句龙王吾斯与乌桓部落联合攻打边境。

    马寔派刺客入匈奴营地刺杀吾斯成功,并将他的首级送回了洛阳。

    而后趁匈奴左部群龙无首,进行偷袭,斩敌一千二百余人,左匈奴由此败退。

    而胡羌和乌桓在此威慑之下全都投降,汉廷立兜楼储为新的南匈奴单于,塞北获得了数年的平静。

    马寔年事已高,好不容易升到五官中郎将,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全军总参谋长。

    原本以为可以安享晚年,功成身退了,可现在形势所逼,却不得不硬着头皮请缨出战了。

    他与三公不同,本就是武将,深知剿匪之艰难,更甚于驱逐匈奴。

    匪徒占据地利,四处游窜,往往效果甚微,两三年的时间也未必能见到成效。

    总的来说,就是个费力不讨好的活,不过他也赌皇帝不会答应,只是表个态而已。

    果然,刘志赞许地点点头,“杀鸡焉用宰牛刀,马将军坐镇京师即可,也该让那些后辈们历练一番了。”

    话锋一转,却撇开了派军的问题,“泰山郡太守有失察之罪,致使匪患猖獗到如此地步,我欲撤其职务,另换有剿匪经验的人补任。”

    几个郡的奏疏,泰山郡是最后上报的,却偏偏还是盗匪老巢,可见此地太守的确失职严重。

    撤职查办,一点也没冤枉他。

    “诸位可有好的人选推举?”

    这泰安郡现在看起来就是个定时炸弹,谁去都是个坑,几人面面相觑,都不想推举自己的门生故吏。

    免得到时候功劳没捞着,反而还落了个剿匪不利的罪名。

    司空袁汤忽然道,“臣举荐李膺为泰山郡太守。”

    “李膺?”

    刘志觉得这名字似曾相识,但偏偏又想不起来是谁,于是问道。

    “此李膺乃何人?”

    袁汤微微一笑,“李膺乃颍川人,祖父李修,于安帝时任太尉,父亲李益曾任赵国国相。

    当初为司徒胡广征召,举为高第。曾任青州刺史,为官严明。

    后为梁冀所不容,贬为渔阳郡太守,蜀郡太守等,因需侍奉母亲自请辞职。

    冲帝时启用为护乌桓校尉,常常身先士卒,屡次大胜,却因公事被梁冀免罢免,如今在家乡纶氏县闭门读书。”

    这一串履历可谓是十分耀眼了,刘志这才想起来,之前在旧奏疏上,看到过他的名字。

    不由得有些奇怪,“之前梁冀被诛杀时,亦曾招榜天下,当年被他陷害罢免的官员,皆可重新启用。

    为何无人向我举荐李膺呢?”

    黄琼是太尉,当时此事由他主管,见到刘志似有不悦之意,急忙解释。

    “臣也曾下榜征召过李膺,但他并未接受。”

    “当时你征召他为何职?”

    刘志顺口问道。

    黄琼想了想才答道,“应该是议郎。”

    他这么一说,刘志便明白了,当时胡广正受到梁冀的牵连,而李膺又曾受过胡广征召。

    如此拐弯抹角的算起来,在当时的情况下,他自然不可能受到重用。

    李膺自己也看穿了这一点,所以并没有接受。

    其实刘志本来的意思,是想把董班调到泰山郡去的,现在发觉李膺这个人选也不错,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毕竟巴陵郡的匪患刚刚平息,还处在后续治理阶段,若此时将董班调走,恐怕会死灰复燃。

    此前所有的努力都会鸡飞蛋打一场空,就像当年李固一样。

    “如此便再下一道诏书,征召李膺为泰山郡太守,即日赴任,不得拒绝。”

    袁汤听了喜形于色,“臣替李膺拜谢陛下了。”

    看得出来,袁汤很欣赏李膺的才能,看到他能重新得到朝廷的任用,十分高兴。

    “我的意思,是双管齐下,一边调边军过来剿匪,一边组建各郡都尉。

    同时开仓赈济灾民,督促各州尽快恢复民生,彻底解决流民问题。”

    刘志说罢,环视了一圈,这才缓缓问道,“诸位以为如何?”

第133章大开眼界

    经过了前面的这一大串铺垫之后,他的主意没有受到任何的阻碍,当即全员通过。

    这件事情,刘志本来就没有打算拿到朝堂上大张其鼓地去讨论,免得走漏了风声。

    兵溃神速,几人讨论完立刻就开始商量着写诏书,从冀州和幽州各抽调三千人支援。

    拜张耽为北中郎将,率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五营,秘密出京剿匪。

    张耽其人亦曾任匈奴中郎将,作战勇猛精进,常常身先士卒,有万夫不当之勇。

    之前在军中,受到梁冀一派的排挤,消沉了数年,这次能得到起复,还是因为马寔的推荐。

    至于开仓赈粮,调派银钱之事,则需等到朝议时再进行讨论了。

    等几人把这件事情完全搞定,已经是戌时末了,早过了晚饭时间。

    刘志心中过意不去,便将几人留在宫中,共进晚餐。

    黄琼对陛下的私房菜一直念念不忘,听得留饭顿时眼前一亮。

    “哈哈,能吃到陛下的美食,今日便是饿一顿也值得了。”

    他是京都有名的吃货,众人听得此言,都十分惊异,不禁对即将到来的宴席充满了好奇。

    东汉时,猪和鸡是最主要的肉食来源,虽然在上流社会牛肉和羊肉更盛行。

    但刘志本人却一直倾向于开发猪肉的烹饪,以提高猪肉的利用价值。

    今日的主菜便是一头脆皮烤乳猪,这是一道粤菜中的名品,但做法却十分简单。

    烤乳猪不稀奇,汉代一样有,但品相这么好的却从未见过,一般都熏得乌黑油亮的。

    此菜却色泽大红,油光明亮,一看就让人食指大动。

    刘志让厨工将肉削成大薄片,沾着调配好的汁水,每人面前都分了一份。“诸位,请!”

    作为主人的刘志端起酒杯,风度优雅高贵,黄琼早就迫不及待了,饮过杯中酒,便开始细细品尝起来。

    “嗯,皮脆酥香,肉嫩鲜美,风味十分独特。”

    听到他的评语,其他诸人也充满了期待,都开始慢慢品尝起来。

    “果然鲜美滑嫩,滋味绵长。”

    “确实不错,别有风味。”

    ……

    众人都不禁连连赞叹,一半是拍马屁,一半是真心喜爱。

    主菜之后,一连上了三道大菜,干锅肥肠,红烧鲤鱼,手撕鸡,每道菜都激起一阵惊叹。

    明明如此普通的食材,却焕发出无与伦比的美妙滋味,确实是让人大开眼界。

    “诸位觉得这道味道如何?”

    刘志挟了一筷子干锅肥肠,大家也急忙跟上。

    “好吃,挺有嚼头的,劲道十足。”

    “色泽鲜美红亮,质地软烂,滋味鲜香,回味悠长。”

    “味道相当不错,不老不嫩,又辛又香。”

    ……

    待几人轮番夸完,刘志却注意到,向来不吝惜赞美之辞的黄琼,却只是笑而不语,神情中带着些忍俊不禁的笑意。

    咦,莫非他居然知道这是肥肠做的?

    要知道,此时的贵族基本上从不吃动物内脏,更别说肥肠这般藏污纳垢的内货了。

    夸了半天,几人也都很疑惑,完全没有搞懂眼前的美味佳肴,到底是何等材质所做的。

    不过看着皇帝自己都在吃,压根儿也没往啥不好的方面想。

    “敢问陛下,此乃何种佳肴?”

    司徒尹勋自觉十分喜爱,还以为是什么稀罕的山珍海味,便好奇地问道。

    刘志笑笑,揭开了谜底,“这是用猪之大肠所烹饪的美食。”

    “猪……大肠?”

    尹勋看着手里的正夹着的一筷子肥肠,脸色都变了,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袁汤一听捂着嘴差点吐出来,赶紧强行忍住。

    陈寔到底是武将,哪怕知道了这是肥肠,依然吃得津津有味。

    黄琼哈哈一笑,“当年老夫游历蜀中时,也曾品尝过此物,不过论味道,还是陛下的更佳。”

    刘志停箸感叹道,“此菜缺了辣椒,辛味只能用茱萸和老姜代替,终究少了些意思。”

    此时还没有辣味这一说法,一般都是说辛味。

    “辣椒?”

    黄琼听罢十分好奇,“这辣椒又是何物?”

    刘志自知失言,便推说道,“哦,辣椒是一种海外蔬菜,可做调料,其辛味十分纯正浓厚。

    我幼时偶然从一名海客那里尝过一点,至今记忆犹新。”

    听了此言,黄琼心中一动,“不知这辣椒样貌若何?”

    刘志在现代是个无辣不欢之人,对辣椒念念不忘,如今虽然贵为天子,享尽天下珍馐美馔,却依然觉得很遗憾。

    此时便也详细地给他叙述了一番,“辣椒为一年生菜蔬,叶卵形,其果实若指,熟后为赤、橙等色,味极辛辣。”

    黄琼皱眉想了想,“听着倒很像是益州牂牁郡的狗椒,其味如火烧,山民贫者或代为盐咸。”

    刘志原本不过随口说说罢了,在他的心目中,辣椒原产地为墨西哥,直到明朝中叶以后,才传到中国来的。

    完全没有想到中国本土可能有辣椒存在,这也是受了后世思想的桎梏。

    牂牁郡就是现在的贵州贵阳一带,物产丰富。

    “狗椒?”

    刘志大为心动,要真是辣椒,岂不是太美妙了,不过他是皇帝,哪怕山高路远,要证实起来也很容易。

    只需要下令让牂牁郡那边进献过来,一看便知分晓了。

    即便不是辣椒,只要辣味纯正,也可以自己开发成替代品嘛。

    “哈哈……若果然是辣椒,到时候第一个就请太尉你来共赏。”

    “如此甚好,臣在此先谢过啦,哈哈……”

    提到新奇的吃食,黄琼立刻精神大振。

    接下来,又上了几个素材,酱黄瓜,凉拌嫩藕片,蒜蓉空心菜。

    前两个也还罢了,这盘蒜蓉空心菜是地地道道的炒菜,大汉人还完全没有炒菜这个概念。

    他们所谓的炒,都是干炒,而煎则是加水慢熬,还没有用油脂炒菜的。

    此时品尝起来格外新鲜,黄琼尤其赞不绝口,他对前面那几道荤菜虽然也

第134章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黄琼奸诈似狐,自然是心领神会,笑了笑便不再提起。

    别人的注意力都在美食上,独独袁盱却一直慢慢品着杯中的美酒。

    “此酒入口甘美,滋味醇厚,细品之回味悠长,妙,妙啊!”

    众人起初都以为喝的是杜康酒,此时听得袁盱击节赞赏,这才发现错了。

    “果然不是杜康,幽雅细腻一些,没有那么辛辣霸道,更适合风花雪月,相邀对酌。”

    黄琼晃了晃手中青玉杯,点头赞同。

    刘志微微一笑,“此乃南顿侯新酿的杂粮酒,用谷、高粱、糯米和荞麦共同发酵而来,名曰‘蓬莱春’。”

    “蓬莱春?”

    众人俱都拍案叫绝,“好名字,果然饮了此酒,胜过蓬莱仙人啊,哈哈……”

    “其实此酒妙在一个春字,与美人对酌,春意无边,自然胜过蓬莱神仙了。”

    尹勋这话立刻引起一片共鸣,大家笑得心照不宣。

    唯有马寔笑道,“你们都说这蓬莱春好,我倒觉得还是杜康够味,性烈如火,最适合我辈沙场男儿。”

    众人皆道:“那是你不懂此酒个中妙处。”

    听他们争论两种酒的优劣,刘志心情大好,他之所以推出新的品种,就是为了针对不同的人群。

    “要我说,二酒春兰秋菊不分伯仲,各有各的妙处,来来来,饮胜。”

    “是极,陛下点评得精妙绝伦。”

    一阵彩虹屁后,各人饮尽杯中美酒。

    刘志开发的蒸馏酒,完完全全改变了汉代人的饮酒习惯。

    以前的米酒度数低,杂质多,每次宴饮需有专人在一旁温酒,以达到最佳口感。

    中关于这个温酒,就有好几个经典的场面。

    一个是关羽温酒斩华雄,还有一个就是刘备和曹操煮酒论英雄。

    而现在杜康酒和蓬莱春度数本来就高,滋味也正好,煮酒变成了多此一举,反而还会降低酒的口感。

    不过到目前为止,还只有贵族阶层才买得起高度白酒,普通的平民百姓只能继续煮他们的低度米酒了。

    但刘志今天要重点推荐的却不是酒,而是蔗糖。

    武陵郡董班奉命制造的甘蔗片糖,第一批已经新鲜出炉,被单超火速送往宫中。

    酒足饭饱之后,只见几名身姿婀娜的宫人,用铜盘托着整齐的糖块出来,当着众人的面,将一片片微红的糖块放入温水之中。

    然后轻轻搅拌之后,便用玉碗盛给诸人。

    “此乃海外进贡的方糖,其甘如蜜,入水即化,有解酒之妙用。”

    糖在汉代亦是典型的奢侈品,此时的糖除了蜂蜜就是用粮食熬煮的饴糖。

    饴糖极费粮食,又只适合做点心,而蜂蜜又难得,所以价格居高不下。

    如今见有新奇的方糖,都忍不住品尝起来。

    “此甘味厚,与蜜糖相比,别有风味。”

    “最难得是冲饮方便,色泽微红,赏心悦目。”

    ……

    众人又是一阵赞叹,黄琼仗着面子足,笑嘻嘻地直接讨要。

    “臣家中有一孙儿,性喜奢甘,陛下可否赏赐些,让阖家皆品尝品尝?”

    他一开口,其余人等也不甘落后,纷纷开口讨赏。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好东西就要与众人分享,也罢,不如就给你们分了,拿回去尝个鲜。”

    说罢,便每人分了十几块,用雕刻精美的竹筒罐子装好,看起来十分高雅的样子。

    直到亥时初,刘志才派羽林郎将他们一一送回家中。

    且不提这些个心满意足的大臣们,今日对刘志来说,可谓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提前发现了泰山郡的暴动,到时候可以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忧的是民生艰难,所以才会有如此大规模的叛乱。

    归根究底还是要赶快想办法让国家富强起来,到时候百姓们人人安居乐业,谁还愿意去做那刀头舔血的勾当。

    可让国家富强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办到的事情,亲政数月以来,他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治理国家的种种困难。

    说是举步维艰也不为过,到目前为止,虽然在某些制度上小有改变,但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

    土地兼并依旧愈演愈烈,百姓们流离失所,饥寒交迫,官吏机构庞大,且贪腐成风。

    边境上虽然暂时平静了下来,但根本性的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随时都有可能重燃战火。

    自己制定的温水煮青蛙,一点点潜移默化改变国家的政策,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如登天。

    刘志独自在中德殿书房里坐了会儿,脑中纷乱如麻,却理不出个头绪来。

    “陛下,夜深了,您还是早点歇息去吧。”

    张让担忧的低声提醒。

    刘志叹了口气,算了,先不想了,这时候一个人想破天,也解决不了。

    “把剩下的方糖都包起来,送到合欢殿去。”

    今晚他没打算再过去了,这具身体才十七岁,太过于年轻了,纵欲过度只会损耗寿元。

    虽然他不记得历史上的汉桓帝活了多少年,但东汉中晚期没一个皇帝是长寿的。

    他可不想自己年纪轻轻就龙驭宾天了。

    不过为了免得邓猛胡思乱想,患得患失,他还是会适时的赏赐些小礼物,讨她开心。

    第二日,昨天拟定的所有诏书,都通过尚书台秘密颁发下去了,除了三公九卿和相关人员,其余的中低层官员基本上都没有惊动。

    过了两三天,下一次朝议的时候,刘志才公开开始讨论赈灾的问题,对于出兵事宜只字未提。

    赈济灾民是个老话题了,如今天下粮食短缺,就连扬州这样的富庶之地,都已经没有余粮再支援其他的地方。

    所以问题的关键就是,到哪里弄到这么多口粮。

    在目前生产力落后的情况下,这简直就是个无解的难题。

    刘志心中感慨,他要是能弄到红薯、土豆、玉米之类耐贫瘠的高产作物,何愁养不活一国之民啊。

    只可惜这三样东西都是原产于南美洲,在航海业不发达的汉代,即便派人过去,能够安全回来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所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只有组织专业的人员,选种育种,进行良种培育,推行先进的种植技术,提高产量。

    正巧尚书杨秉将前些天吩咐下来的章程写好了,呈献上来。

    刘志便借机提出编撰一本农业大全的事情。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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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就是喜欢偷怎么了介绍:
新书《大晋风骨》已发,有喜欢东晋历史的读者,可以移步试看。
本书又名《汉贼》。汉质帝本初元年,东汉王朝已是日薄西山,宦官干政,外戚专权,八岁的小皇帝被毒杀……
刘志不情不愿地登上了帝位,唉,好好地相个亲而已,竟然成了大汉天子。
只是外有大将军飞扬跋扈,内有皇太后垂帘听政,要想破局,该如何出手?
左思右想,平生唯有一技之长,偷而已……朕就是喜欢偷怎么了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朕就是喜欢偷怎么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朕就是喜欢偷怎么了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