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全都知道了
用归心似箭来形容云景的心情再贴切不过了,明明离家也才一个多月而已,但他仿佛过了很久很久。
几十里路,本就算远,在这样的心情下,云景只觉这条路格外漫长。
或许是感受到云景迫切想要回家的心情,护送他的刘大壮和丁威一路上很少说话,闷头赶路向着小溪村而去。
他们骑马带着云景,速度无疑是很快的,
大路转小路,颠簸中,随着日头渐渐升高,小溪村那熟悉又亲切的画面在转过一个山头后映入了云景的视线。
村子还是那个村子,村口的那棵老树,从村子下方流过的小溪,那条连石块都被踩的圆润的小路,一切的一切都不曾改变丝毫。
自己也还是当初那个自己,去了镇上学习了一个多月后,云景看着那熟悉的画面,谈不上近乡情怯吧,明明什么都没改变,明明时间也没过去多久,可为何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云少爷,我们就送到这里了,过两天再来接你”
接近小溪村后,刘大壮和丁威策马放慢速度,待来到村口,他们将云景放下,识趣的提出了辞行,似乎不想打人云景和家人团聚。
收拾好心情,云景道:“刘叔,丁叔,不用急着回去吧,难得来一趟,不如留下来玩两天?”
“不了云少爷,我们回去还有事儿呢,就先走啦”
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有事儿,反正执意要走,云景也没办法,只能看着他们策马远去。
看着他们离去是背影,想到几次都是刘大壮和丁威在接送自己,云景渐渐的琢磨过味儿来,他俩似乎隐隐约约有点朝着自己专职护卫的方向发展……
“保镖呢,啧,不管是前世还是此世,以往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居然就这么慢慢的快要实现了,人生境遇,当真是妙不可言……”
笑了笑,云景迈步往家的方向走去。
“那不是小……云景吗?怎么回来了?”
“听说你去镇上读书啦,是不是真的啊”
“读书的感觉怎么样啊,累不累?有干活儿累吗,学堂是什么样子的?”
“刚才送你的是什么人啊,见他们来过几次了……”
云景回来,自然是被田间地头劳作的村民看到了的,在丁威他们走后,吩纷纷向着走近的云景打招呼。
听到这些,云景有些愕然,心说自己读书整个村子除了家人外应该没人知道才对啊。
到底是谁走漏了风声?
“这几天休息,不用上课,就回来了,读书的感觉还不错吧,有时候很累,但没干活儿累,犯错了先生会打,学堂在镇外的山上,有时间你们可以去看看,但应该是不能进去的,刚才那两人啊,是镇上的熟人,不放心我一个人回来,特地送我的……”
一路所过,云景挨个打招呼回答来自村民们千奇百怪的问题,他没有将在学堂学到的那套礼仪用在这个时候,因为云景觉得和这些熟悉的村民们随意点更亲切一些。
尽管不知道村民们是如何知道自己去读书的,但云景能感觉到,当村民们得知自己成为读书人后,没有了曾经那种长辈看晚辈的随意感,多多少少都有些拘谨,甚至他们下意识的都没有再将自己当成小孩子看待。
这种变化很微妙,但却很明显。
似乎云景这个他们看着长大的小娃娃,不知不觉已经和他们不再同一个层次了,额,事实也是如此……
云景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当自己成为读书人后,这样的变化就是必然会发生的。
话说回来,身份的改变虽然让村民们面对自己有些拘谨,却并没有疏离感,他们好奇所谓的读书之余,更多的,则是一种与有荣焉心态,直观的展现在了他们脸上。
当下这种社会制度,一个村可以看做是一个大家庭,当这个家庭里面出了一个读书人以后,那是大家都很光彩的事情,羡慕会有,但几乎不会出现嫉妒恨的情况,毕竟啊,自己村出了读书人,还是认识的,说出去也倍儿有面子不是。
这就是朴实村民的朴实心态,他们单纯,没有那么复杂,祖祖辈辈都是地里刨食的劳苦农民,早就已经认命,不会因为这样的好事儿没有落到自己头上而抱怨上天的不公产生怨恨的想法。
不患均而患寡的事情,只会出现在吃穿不愁还有闲心琢磨其他事情的人心中,因为那种人心思复杂,想得也更多,自己得不到的,别人得到了,他就会心生不满,会嫉妒怨恨……
一路和村民们打招呼,云景回到了自己的家。
熟悉的院子,熟悉的房屋,就连菜园子和自己离去前都没什么变化,一切都仿佛昨天的样子。
“娘,我回来了”
站在门口,云景纯粹是下意识的呼喊了一声。
家里静悄悄的,无人应答。
云景有些失落,心头莫名酸酸的,他多想母亲和家人的身影出现在门口,然后惊喜的看着自己,说‘我的孩子,想死我了……’
可那样的场景并未出现。
快入秋了,这个时节家人都很忙,云景回来的时候,估摸着是早上十点过,家人都不在家,也正常。
“咦?这不是小……云景嘛,咋回来了?”
就在云景琢磨着去哪儿找家人给他们个惊喜的时候,身后传来了这样一句话。
云景回头一看,是村里的王大婶,自己那素未谋面的小媳妇还是她牵线搭桥才早早定下娃娃亲的呢。
“伯娘,是我,这几天放假不上课,就回来了,您忙着呢”,云景看向对方笑道。
王大婶顿时跟捡了几两银子似得,看着云景眉开眼笑道:“云景你不愧是读书的,这嘴巴就是甜,伯娘我能忙什么呀,整天瞎转悠呗”
云景内心哭笑不得,暗道我不和平时一样嘛,哪儿就嘴巴甜了,你这夸人都不找理由了哈。
要说这王大婶在小溪村也算是几个特别的人之一了,她家也是种地的,但她并没有下地干多少活儿,三天两头的到处跑,不是去给人做媒就是去给人接生的路上,从中赚点谢礼,要说能挣多少钱那不一定,但她家的日子过得比村里大多数人家都要滋润那却是真的。
打过招呼,云景干脆问她:“伯娘,我妈他们呢?你知道在哪儿吗”
“我不知道哦,刚回来,他们下地干活儿去了吧”,她摇摇头道,然后又说:“云景,我跟你说哦,你岳丈他家知道你读书,别提多高兴了,还说要趁着冬天来之前进山猎只大虫,到时候虎皮给你冬天读书的时候暖和用,还有你那小媳妇,每次我去都向我打听你的情况呢……”
听王大婶说这些,云景知道她的话估摸着有夸大的成分,自己的‘老泰山’要给自己整张虎皮?老虎是那么好杀的吗?还有自己的小媳妇,她如今才四岁吧,就知道打听自己的情况就有点扯……
但有一点云景却是‘破案’了,那就是村民们得知自己读书的事情,绝对是从她口中传出去的!
尤记得家人当初让她帮忙把自己读书的消息稍给苏猎户家来着,不是她还能有谁?
“伯娘,您忙着,我去找找我爹娘他们”
和王大婶寒暄几句后,云景准备去找家人。
“去吧去吧,云景呀,别忘了你媳妇还是我给你张罗的哟……”,王大婶‘不着痕迹’的‘提醒’道。
难怪王大婶看到自己就跟捡了银子似得,感情是因为有这个原因在呢,倒不是说她想占便宜,总归她给‘读书人’都张罗了一门亲事,说出去也有面子啊,拿这个打广告,她那媒婆的‘生意’还能差了?
……
第一百零七章 家人
家里没人,云景也不着急近家门,转身就往地里去找家人去了,这些年来自己家的地分别在什么地方他还是知道的,挨个找总能找到。
找了半晌,最终云景在豆子地里找到了家人,他们顶着烈日正在除草。
在一旁玩耍的小云冬眼尖,远远就看到云景了,哥哥哥哥的叫着,很是高兴。
云山用锄头在锄草,他也没抬头,道:“你哥在镇上读书呢,叫什么叫,整天都在问你哥哥去哪儿了,可他在家的时候你又怕他”
“哥哥,真的是哥哥……”,小云冬指着远处嚷嚷道。
云林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将一棵豆株扶正,说:“小冬想你哥哥了啊,等收了粮食,空闲下来,我们就去镇上看你哥哥去,就是那个漂亮的大房子那里,你还记得不?”
咋就不信自己的话呢,小云冬很委屈,然后他也不嚷嚷了,干脆跌跌撞撞的往云景方向跑去。
这么久没见哥哥了,他特别想和哥哥玩儿。
“小冬,你往哪儿跑,给我回来!”到底是女人细心些,江素素发觉到云冬的举动第一时间回头道。
她的肚子越发圆润了,随时都要生产的样子,可纵然如此,她还是依旧下地干活儿,不是她不想休息,而是不能休息,少了她一双手,地里的活儿就少一个人干,这对于地里刨食的农家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劳动损失。
挺着肚子干活儿这对于她来说并没有什么,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乡下农妇,除非是生产和坐月子,否则只要能动就得干活儿。
她在豆子地里,豆株遮挡视线,并未看到远处走来的云景,只看到小云冬跑了,她有些担心。
母亲的话小云冬此时也不听了,哥哥哥哥的叫着奔向云景。
“你这孩子,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江素素有些生气了,她行动不便,准备让云山去把云冬揪回来。
正当这个时候,她的视线沿着云冬的方向看到了云景,一下子愣住,以为自己眼花了,下意识揉了揉眼睛,确认不是幻觉,然后她眼圈都红了,想开口呼喊自己的孩子,可就是喊不出来,喉咙就跟被堵住了似得。
其实云冬看见云景的时候,云景距离地里已经不远了,见他跑来,生怕他摔着,赶紧过去拉住他道:“跑慢些”
“哥哥,哥哥……”,云冬看着他傻笑,高兴得不得了。
云景揉了揉他的脑袋说:“我不在的时候,你是不是调皮了?以为没人揍你了就无法无天了是吧?”
“没有,没有调皮”,小云冬捂着屁股道,怕挨揍。
“你还没调皮,刚才娘叫你你咋不听话?”说着,云景屈指在他脑袋上‘邦’的敲了一下。
小云冬当场就不干了,嘴巴一瘪道:“哥哥一回来就打我,我不和你好了”
“这可由不得你,你打不过我,不和我好我就揍你,你确定不和我好了吗?”云景乐道,心说欺负弟弟果然好玩。
云冬纠结死了,哥哥太坏,想不和他好吧,可要挨揍,他犹豫道:“那还是好吧……”
“爷爷,爹,娘,我回来了”,来到土地边,云景看着家人心头百感交集,心头后很多话想说,可千言万语最终只化作我回来了这简单的几个字。
家人听到动静已经发行了云景,此时包括江素素在内,一个个都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压根就没有想过云景会突然回来,很是意外。
“小景回来了,我孩子回来了,想死娘了”,江素素反应过来,也不顾其他了,挺着大肚子走向云景,眼泪儿跟断线的珍珠似得一个劲往下掉。
孩子是娘的心头肉,分开这么久,江素素每天都在想孩子,很多次半夜起来去云景睡觉的地方,看着空空荡荡的床铺偷偷抹眼泪。
如今孩子就在眼前,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别提多高兴了。
“娘,你走慢些,小心摔着”,云景赶紧放开云冬走过去。
江江素素第一时间将云景楼在怀里喃喃道:“我的孩子,我的孩子……”,说着,她轻轻推开云景上下打量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一段时间不见,小景长高了,也白净了很多”
才一个多月点,能有啥变化啊,不过母亲开心就好。
别说,靠在母亲怀里的时候,母亲肚子了不知道是弟弟还是妹妹,居然还踹了云景一脚……
“小景,你咋突然回来了呢?”云林看向云景语气复杂道,苍老的眼神中满是关切。
云山就直接多了,虽然看到孩子回来心头很高兴,可云景在镇上读书,突然就回来了,他难免往坏处想,瞪着云景沉声道:“兔崽子,你是不是犯了什么错被赶回来了?如果是的话,信不信我揍死你,快说,真这样的话,咱想办法去赔礼道歉,爹就是跪下来求,也要想办法让你继续读书……”
不等云景说什么,江素素护犊子的回瞪云山道:“孩子回来就回来了,你凶什么凶!”,说着,她回头看向云景安慰道:“小景别怕,有娘在,不管怎么样,回来就好,你爹不敢拿你怎么样”
云景无语,家人这明显是误会了,赶紧解释道:“爹,娘,我没事儿,不是被赶回来了,是这两天放假,不用上学,所以我就回来了,过两天还得回镇上去呢”
“这样啊……”,云林当即松了口气放心下来,只要孙儿还能继续读书,其他的都不重要。
云山也放心下来,但还是沉声道:“读书居然还有休息的时候,但你也别回来啊,休息就不能自己读书了?”
在他朴实的观念中,读书可是了不得的大事儿,不应该时时刻刻都钻进书里吗?居然还有休息的时候,这让他无法理解。
“还要回去啊……”,江素素闻言语气复杂道,即开心云景没犯错还能继续读书,又舍不得云景会再次离去。
云景赶紧说道:“我们每个月月底都有几天假期,镇上回来不是太远,每个月都可以回来一次的”
江素素闻言,想到每个月都能看到孩子,也不那么纠结了,笑道:“那就好”
“每个月都跑回来,会不会耽误学业啊,而且路途遥远,是你师父让人送你的话,会不会太麻烦人了?”云山纠结道。
云景摇头说:“不耽误学业,刘叔他们骑马送我回来,很方便的”,云景说道这里顿了一下,转移话题看向江素素心疼道:“娘,你累了吧,去那边休息一下,我来帮你除草”
“除什么草啊,这都饭点了,孙儿难得回来一趟,走,回家去”,云林当即决定不干活儿了。
虽然云景明知爷爷有意不让自己干活儿,但面对这个理由却无法反驳。
于是一家人收拾收拾回家。
路上,云林好奇问:“小景,在学堂学了些什么啊?”
“学习礼仪好识字,目前学的都是一些简单的”,云景回答说。
云林点头道:“董礼好,董礼好啊,不懂礼数会被人看不起的”
“兔崽子,都这么久了,认得多少字了?会写自己的名字吗?”云山在边上嚷嚷问,好奇得很。
云景笑道:“认得不少字了,我们每天都要学十几二十个字呢,名字会写的,爹娘你们的名字我都会写呢,专门问过师父练习过的”
“那回去后写给我看,我还不知道自己名字长啥样呢”,云山当即来了兴趣期待道。
云景点头道:“好啊,回去就写给你们看”
云林满脸笑容的感慨道:“我孙儿识字了,还能写一家人的名字,好,真好啊……”
第一百零八章 人外有人
日头渐高,回到熟悉的家,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在一起,这个家才算是完整了。
云母去张罗午饭,而云林云山则催促云景写字,他们想看看自己的名字‘长’啥样。
其实他们是见过自己名字的,毕竟家家户户都有户籍,但自家孩子如今可是读书人,他写出来的能一样吗?
云景也乐得在家人面前‘显摆’,让他们高兴,自己也开心。
从镇上回来的时候,云景把书箱也带回来了,之前去地里找家人的时候,他把书箱藏在了屋子后面。
此番取出,当着爷爷和父亲的面,云景将书箱打开,里面笔墨纸砚一应俱全,除此之外还有学习时的那两本书,甚至他还带回来了一块平时练字用的石板。
虽然已经回家了,但云景给自己的要求是每天依旧要练字的。
或许一两天不练字看似没什么,可练字是一个持之以恒的过程,松懈一天,或许要三天才能将进步弥补回来,松懈的时间久了,倒退是必然的,所以,哪怕每天坚持练字,进步微小到察觉不了,他也不会放下手中的笔让自己懈怠下来。
好不容易养成了每天坚持练字学习的习惯,云景可不想因为回家就把自己惯坏……
“这就是书啊,还有笔,墨,纸张和砚台,我见过的,都认得”,看着云景打开的书箱,苍老的云林用一种很复杂的语气说道。
那些东西,对曾经的他来说,可是金贵得不得了的东西,虽然见过,却也只是远远的看一眼,如此近距离的观看还是第一次呢。
云山在边上很是纠结,抓耳挠腮的,他看着云景书箱内的一切,很想去摸摸,但又怕给摸坏了,样子颇为滑稽。
云景不觉得父亲的样子滑稽,内心甚至还感到有些悲哀,本来这些东西都是再‘寻常’不过的物品,可在父亲这样的人眼中,却是连碰一下都没有勇气的珍贵物品。
亲手将两本书拿起,云景分别给爷爷和父亲手中塞了一本,他笑道:“爷爷,爹,你们看,这就是我平时学习的书,一本里面是礼仪内容,另一边是如今要学的字”
云林和云山被云景的这一举动给弄得不知所措,手忙脚乱的接过书籍,那小心翼翼的样子,生怕动作大点就弄坏了似得。
“这就是书啊”,云林粗糙的手拿着书本,稍微平静下心情后喃喃道,他小心翼翼的翻开一页,尽管里面的内容他一点都看不懂,但却眯着眼睛看的如痴如醉。
云山和他差不多,惊奇又茫然的看着手中的书,小心翼翼的翻开看内容,还去闻墨汁的味道,那样子,别提多‘幸福’了。
说句不好听的,他们这样的泥腿子,这辈子能亲手碰到书,已经可以说值了……
边上小云冬正是天不怕地不怕对什么都好奇的年纪,见没人理他,他就想去翻云景的书箱。
云景也没阻止,两本书都在爷爷和父亲手里,其他东西稍微碰几下也弄不坏,哪怕是脆弱的纸张,对两岁多的小云冬来说,想要撕坏也是不那么容易的事情。
他不阻止,可云山却慌了,怕小云冬搞坏云景的东西,当即伸手把小云冬的手打掉训斥道:“别碰,给你哥哥弄坏了可买不起!”
小云冬被吓了一跳,嘴巴一瘪就哇哇大哭了起来。
云景赶紧安慰他,对云山哭笑不得道:“爹,你说什么呢,都是自家东西,不碍事的,而且这些东西没那么脆弱,小冬稍微玩一下没事儿的”
“那也不行,这些东西金贵着呢,冬儿啥都不懂,手脚没个轻重,弄坏了咋办”云林也开口道。
对于书籍笔墨纸砚这些金贵物品,他的想法显然和云山是一样的。
爷爷和父亲都不站在自己这边,虽然在哥哥那里得到了安慰,可小云冬还是哇哇哭着跑去找母亲去了……
云景无奈,家人这种根深蒂固的思维,可不是自己几句话就能改变的。
此时云林云山也过足了摸书的瘾,他们小心翼翼的把书还给云景。
然后云山看着云景书箱内的石板疑惑道:“小景,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带着块石板干啥?你不会是时刻准备着和人干架吧?我跟你说,读书就好好读书,可别学坏了啊”
感情云山把云景用来练字的石板当成打架用的板砖了……
“爹,那是我练字用的石板,平时沾水在上面写字,这样能省很多纸张和墨水,练字的效果也是一样的”,云景耐心的解释道。
云山闹了个大红脸,但为了维持父亲的威严,他却是梗着脖子嘴硬道:“我知道,只是提醒你别学坏孩子打架而已”
也不拆穿他,云景干脆拿出笔墨纸砚放在饭桌上,把纸张摊开用镇纸压好,然后磨墨,用毛笔沾了墨汁,在白纸上写下‘云景’两个字,然后说:“爷爷,爹,你们看,这就是我的名字,云景”
纸无疑是珍贵的,可为了写字给家人看,云景连一丝犹豫都没有!
这个过程中,云林云山默默的看着,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惊扰道云景。
待到云景写完,他们睁大眼睛仔细看。
云林满面红光,对于自家孙儿能写字识字这点,他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云山不懂装懂的点评道:“嗯,不错,写得真好”
“爹,我这哪儿算好啊,还差得远呢,用师父的话说,我现在写的字跟狗爬的一样,没法见人的”,云景哭笑不得道。
云山傻眼了,喃喃说:“这还不够好啊?”
“这才哪儿到哪儿啊,我想写好字,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呢”,云景笑道。
挠挠头,云山说:“你写字好不好,和走不走不走路有什么关系?”
云景:“……”
不准备和父亲抬杠,云景问爷爷和父亲道:“爷爷,爹,你们要我把你们的名字写出来吗?”
“要要要,快写快写”,云山赶紧催促。
于是,云景在那张纸上继续书写。
他之前写自己的名字时,是把自己的名字写在这张纸的中下部位,此时他重新提笔,在最上方写下云林两个字,在这两个字下面写了云山两个字,接着是江素素三个字,其下是他自己的,然后他又把云冬的名字写在了自己名字后面。
写完他挨个指着说:“爷爷,这是你的名字,然后是爹的,其次是娘的,这是我的,这是云冬的,我们一家人的名字都在上面了”
“嗯,不错不错,一家人就应该在一起”,云林捋着胡须开心道。
云山搓了搓手问云景,他说:“小景,这张写了我们一家名字的纸你还要吗?”
“爹你问这个干嘛?”云景好奇道。
挠挠头,云山说:“我的意思是,你不要的话,就给我,我放家里,没事儿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这可是我儿子第一次当着我们的面写的字,得好好保管起来”
实际上云山想的是,等云景去镇上读书后,他就揣着这张纸在村里转悠,看到人就掏出来告诉别人这是自家儿子写的,你看,是不是写得很好?这是我的名字,这是我们一家人的名字,如果谁敢说不好就不给看了,你懂个屁……
不明白父亲的小心思,云景把纸递给云山说:“爹,你要就拿去吧,我也不差这一张”
此间的纸是金贵东西,但也要看对什么人来说,无疑,对李秋那样的人来讲,纸也就寻常物品罢了,虽然他不让云景浪费纸,但给云景准备的纸可是不少的,是以云景真不差这一张。
云山赶紧收好,小心翼翼的折好放怀里,又问云景:“小景,除了这些,你还学了那些字啊?”
“爹你想看啊,我挨个写给你们看吧,就当练字了”云景笑道。
然后,他重新铺上一张纸,毛笔沾墨后,从一开始写,一个字一个字的将自己直到现在学会的所有字都写在纸上。
他有过目不忘的能耐,压根就不用翻书。
写的时候,他每写一个就解释一下怎么读的,是什么意思,充分的去满足爷爷和父亲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在学堂学了一个月,云景学会了三百多个字,写不了‘小字’的他,整整写了八张纸才把所有学会的字都写完。
一个月就学了三百多个字,看似很夸张,但亲身经历后,云景觉得很正常。
他们一天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识字写字练字,先生不厌其烦的教,学生一遍又一遍的写,学不会写不好会挨揍,加上虽然都是小孩子,但学习都很努力刻苦,如此高压下,一个月学会三百多个字实在太正常了。
此间的小孩,别看小,却都懂得学问的重要性,一个个都卯足了劲儿在学呢,生怕落后了,哪儿像云景前世,对于一些学生来说,学习就跟要他们的命一样,能敷衍就敷衍,被逼着学还不乐意呢……
所谓人外有人,云景在学堂待了一个多月,深知一些家伙有多‘妖孽’,有些家庭好的,早早就请人教小孩了,那种三岁识千字,五岁能背诗,七岁能独自看懂书籍,这样的人不说比比皆是,但学堂内还是有那么几个的。
相比起来,云景就算不得什么了。
当下这种社会情况,人们对学问的求知欲,超乎云景前世那些人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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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悠闲时光
因为是用毛笔写字,所以快不起来,云景把如今自己学会的三百多个字全部写完后,展示给爷爷和父亲看,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
云景写的时候,云林云山认真看着,没出声,生怕打扰到他。
最后,当他们看着那些纸上密密麻麻的字,虽然看不懂,却也让云林云山满面红光。
这些都是自家孩子写的呢,能写这么多字,整个村谁有这样的本事?
祖宗保佑,家里出读书人了,这辈子值啦……
此时江素素已经张罗好了午饭,她从厨房走出,看着桌子上云景写的那些字,脸上也是抑制不住的露出了笑容。
这些都是自家儿子写的,我儿长本事了呢。
当娘的,可不就盼着孩子有出息这点心愿吗,其他的,自己再苦再累都不重要。
对于没能亲眼看到云景写字,江素素一点都不遗憾,她心想的是,儿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得做点好吃的给他吃。
所以,这顿饭她做得花了点时间,也比平常要丰盛很多。
“娘,我来吧”
看到母亲从厨房出来,挺着个大肚子,还端着菜,云景赶紧放下毛笔走过去。
江素素摇摇头笑道:“刚出锅,很烫的,娘自己来,你坐好就是”
孩子有出息了,当娘的做什么都开心,哪怕仅仅只是看着孩子都能得到极大的满足,她坚持不要云景帮忙……
乡下农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说法,吃饭的时候,云景拿着那些写好的字,挨个念给母亲听,还给她解释每个字的意思,甚至还把父亲收好的那张纸要来,指着她的名字说,娘,你看,这就是你的名字,是这么写的,要我再写一遍给你看吗?
江素素没让云景再写一遍自己的名字亲眼看看,她甚至都没太在意云景写的那些字,她只是微笑的看着,看自家儿子兴致勃勃的讲解,看儿子生怕自己没听懂那认真的样子,她就很开心,很幸福。
孩子回来了,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家庭完整了,这才是最重要的。
一家人其乐融融,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别提多幸福了。
至始至终,小云冬对自家哥哥写的那些字都不感兴趣,密密麻麻的看得眼晕,哪儿有手里的鸡腿香啊,他啃得满嘴流油。
哥哥回来了,居然有鸡腿吃,哥哥没回来的时候这么没有呢?要是哥哥天天回来多好呀……
没错,云景回来,江素素专门杀了一只鸡炖了,虽然一只鸡能卖钱,对这个家很重要,可是儿子难得回来一趟,怎能不让他吃顿好的呢。
饭后,一家人坐在一起,听云景说这段时间的学习经历。
读书,学礼仪,练字,交朋友,去镇上摆摊……
云景绘声绘色的述说着,家人听着,曾经想都想象不到的学习画面,渐渐的在他们脑海中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
原来,读书是这样的啊,原来学习并不是那么美好,学不好会被先生打骂,不听先生的话会被责罚,练字会那么辛苦,读书人挣钱那么容易。
可明明小景说读书没那么容易甚至很辛苦,可为什么就是觉得那么好呢,可惜呀,我们是没机会了,还好小景能读书,长本事呢,以后这个家就指望他了……
小云冬明显对自家哥哥讲的这些不感兴趣,大热天的,又是中午,听着听着就开始昏昏欲睡。
短暂的快乐时光后,农家的生活还是要回归现实的,纵使中午酷热难耐,但云景的家人依旧要坚持下地干活儿。
云景提出自己也要去帮忙,但家人死活都不同意,他问为什么,云爸说你现在是读书人了,粗活儿我们来就是。
对此,云景哭笑不得道:“爹啊,我去读书之前可不是这样的,那时候你们知道我后面要读书,不一样干活儿吗?”
云山振振有词道:“那能一样吗,当时虽然知道你要读书,但那不是没去嘛,现在你真正读书了,怎么能干活儿呢,乖,听话,在家好好休息,看看书练练字也行,总之就是不能干活儿”
云景傻眼,爹,你变了,以前你不是这样的。
接着,江素素在边上提醒道:“小景,在家乖乖待着啊,再热也不能去水里洗澡,前阵子你三叔家四岁的小闺女就差点溺死了,还好救得及时”
“对的对的,不能去洗澡,哎,那些臭小子啊,就是不长记性,年年打年年教训,就是不长记性,非得去水里,养个孩子不容易啊,万一淹死了,大人得多伤心”,云林在边上唏嘘道。
关于小孩子洗澡溺水这种事情,年年都有发生,虽然真正淹死的时候很少,但哪一次不整得全村上下人心惶惶?
小孩子不懂事,可大人怕啊。
“爷爷,爹,娘,放心吧,我不会去水里的,可你们不让我干活儿,我在家也无聊啊”,云景哭笑不得道。
“无聊你就去找其他人玩儿呗,你去了镇上这么久,经常有小孩来找你玩儿,你都不在,他们还以为你被拐卖了呢,见不到你人,怎么解释都不信”,云林笑道,反正就不打算让云景干活儿。
没辙了,云景干脆眼珠子一转,道:“那好吧,我就在家里练练字”
“这就对了嘛,我们干活儿去了”,云山满意的点点头,然后他们带着农具去了地里。
过了没多久,云景把家门一关,偷偷摸摸的跟了上去,然后家人正在地里干活儿呢,云景冒了出来,说我来帮忙啦。
他这么一搞,来都来了,若是扯皮赶他回去的话也耽误农活儿,所以嘛,来都来了,那就干吧。
然后云景就顶着烈日和家人一起干活儿了,早就从事了无数遍的事情,他并未因为去了镇上学习一个多月就生疏了干活儿的技能。
看着云景不叫苦不叫累手脚麻利的干活儿,一家人直夸他懂事了。
一转眼,云景都在慢慢‘懂事’了,时间过得真快啊,这意味着他们在慢慢的老去。
后代的延续,或许才是云林他们这种普通人生命的意义吧,当有一天自己尘归尘土归土的时候,后代的存在,是他们来过这世间最好也是唯一的证明……
毕竟他们太过渺小,当时间过后,除了后代,谁有能记得他们呢?
在地里干活儿到下午,云山催云景去放牛,说地里的活儿有他们,可家里的大水牛还饿着呢。
云景有心想为家人分担一些地里的活儿,可放牛也是头等大事,虽然知道父亲想让自己轻松一点,却找不到反驳的理由,只得乖乖回去放牛。
小云冬并未赶路,大热天的,他在干活儿的土地边上一树荫下的石板上呼呼大睡呢,周围空旷,大人时刻注意着,倒也不怕蛇啊之类的跑来咬他。
大黑并未因为一个多月没看到云景就对他生疏了,一如往常那样和云景亲近。
曾经那张草垫子还在牛圈边上,云景将其铺在大黑背上,翻身骑着就放牛去了。
天热,下午日头正毒,水牛需要去水里泡澡散热,于是云景骑着大黑来到了溪边。
大黑踩在溪水里吃溪边的草,云景就坐岸边的树荫下享受这安逸的下午时光。
在他那敏锐的感官下,半径五米内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感知,轻微的动静中,他懒洋洋靠着柳树的动作都没改变丝毫,无比随意的伸手一捞,一只从树上窜来的小松鼠就被他捞在了手里。
那轻松写意的姿态,像是那只小松鼠主动跳到他手里的一样,实际上小松鼠是想跳他肩膀上的!
“小家伙,好久不见啊”,云景挠着小松鼠的肚子笑道。
小松鼠任由云景施为,两只小爪子还抱着一颗野生板栗啃着,似乎一点都没有意识到云景这种两脚怪物的可怕。
都是‘老朋友’了,和小松鼠玩闹片刻,云景将其放肩膀上,顺手摘了一片柳叶,稍微琢磨,他用柳叶吹奏起了一首优美的音乐。
故乡的原风景。
这也是云景前世无比喜欢的一首音乐,如今他用柳叶吹出来,曲调清脆悠扬,让人感到欢快,并不是用埙那种低沉音调吹奏出来让人感觉淡淡的忧伤。
清脆悠扬的曲调回荡在溪边田野林间,似乎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连风都变得轻柔了。
云景双目似闭非闭,心情无比放松,像是整个人都沉醉在了山水之间。
他肩膀上的小松鼠都停下了啃食板栗的动作,安安静静的听着。
这样的气氛持续了半个小时,直到云景停下吹奏,天空中一声鹰啸打破了这种轻松的宁静气氛。
那只白头苍鹰小白扑腾着翅膀飞来了。
小松鼠吓得第一时间远离云景跑林间消失不见。
小白落在云景两米开外,高昂着脑袋,用右边眼睛看着云景,似乎在说你这段时间去哪儿了?
“小白,好久不见啊,你看上去更雄壮了呢”,云景冲着它招手道。
小白不理他,依旧高昂着脑袋,一副我生气了,哄都哄不好那种。
云景哈哈一笑,起身走过去,直接就将它楼在了怀里,说:“哟,还发脾气了呢,你不都看到了嘛,我在镇上上学呢”
平日里云景经常注意到天上有一只苍鹰在盘旋,自然认得那就是小白,可镇上人多,小白不敢下来,只能远远的看一会儿云景就飞走离去。
听他这么一说,小白一副你还记我啊的样子,用脑袋蹭蹭云景的脸颊,原谅你了……
第一百一十章 突如其来
和小动物真正的直接交流,云景肯定是做不到的,他又不懂兽语,不过动物毕竟是活物,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和脾气,一起待久了,熟悉了其习性,云景倒是能大概猜到一些它们平常想要表达的意思。
所以平时和小动物待在一起的时候,云景都会和它们说说话交流一下,管它听不听得懂,总之‘感情’就是这么建立起来的。
到如今,极少数和云景有‘感情’的动物,比如小白这样的,慢慢的都能稍微理解云景表达的一些意图了。
有点可惜的是,能稍微理解他意思的小动物如今还派不上用场,如果以后外出走动的话,倒是可以将小动物带在身边,负责警戒或者送信之类的应该很方便。
“小白呀,你这个头不知道还能不能长,估摸着你都成年了吧,若是你的个头还能长的话,未来带着我翱翔天际那该多好”,云景跟搓哈士奇狗头似得摸着小白的脑袋说道。
小白任由云景施为,也不挣扎,反倒是很享受的样子。
在听到云景这番话后,它扭了扭头,还扑腾了下翅膀,也不知道表达的是个什么意思。
啧,交流还是有很大的障碍。
话说回来,云景对于这些有‘感情’的动物,是真心将它们当做是另类的朋友了,不过对那些没有‘感情’或是完全陌生的动物嘛,他就一视同仁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抓来打牙祭,虽然到目前为止云景都很少这样做,但毕竟做过。
他是人,又不是动物,吃点野味什么的不过分吧?
基于小动物都和自己亲近这点,哪怕是完全没见过的陌生小动物,只要云景不太过分,它们都不会主动对云景发出敌意,所以云景想要整点野味之类的还是很简单的。
大型动物云景如今没见过,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亲近动物的特性,在那些大型动物面前好使不好使,他也没有作死的想法要去试验一下。
自己如今这小胳膊小腿儿的,指不定还喂不饱大型动物呢……
一下午的时光很快过去,小白也早已离去,在夕阳西下的时候,云景骑着大黑慢悠悠的回家去了。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水田里的稻谷已经抽穗,风一吹宛如波浪般翻滚,天边的晚霞如火烧,暖风习习,此情此景别提多惬意了。
如果抛开穷苦两个字的话,其实云景还是很喜欢乡下生活的。
说白了他也是个俗人,和大多数人一样,若是吃穿不愁,还有一亿存款,更不用担心安全问题的话,他宁愿生活在乡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事儿的时候要么请几个朋友喝喝小酒,再偶尔出去旅游一下,日子简直美滋滋。
可惜,他如今想要过上那样悠闲的生活只能靠做梦。
如今他还太小,没存款,没足以保证自身安全的手段,‘没文化’去哪儿都寸步难行,总之想要过那样的生活目前就没法搞。
总归他正在朝着那方面努力,以后应该能过上那种惬意的生活吧?
未来的事情,谁又说得清楚呢……
回到家,家人还没回来,云景干脆拿出石板练字。
夕阳余晖下,他格外专注认真,没有因为那些字自己都会写而敷衍,每一笔每一划都争取做到最好。
想要练出一手好字,本来就是水磨功夫,哪怕眼下看不到进度,但一点点练,以后总能练出来的。
换个角度,这种能静下心来专注一件事情,将枯燥无比的事情坚持下去,这本身就是对一个人耐心和性格的打磨,云景正是因为明白这一点,所以才不会让自己有丝毫的懈怠。
打磨心性和性格的好处眼下看不到,但他相信,在某些关键时刻,一个人的心态将决定很多事情的结果。
还有一点,尽管云景没有刻意强求,但心态和性格的改变,是能影响到他那神奇的感知的,至于以后自己的感知会达到什么程度,他不知道,也不去想那么多,顺其自然吧……
天快黑的时候,家人回来了。
今夜月亮如勾,光线不足,云景也没打算让家里点油灯给自己练字,家里还不富裕,能省一点是一点吧,于是收工。
吃了一顿简单的晚饭,乡下没什么娱乐,各自安睡,万家寂静。
值得一提的是,云景在去镇上读书之前,在家的周围种上了艾草,如今大部分都存活了,在艾草独特的气味下,家里的蚊子很少,夜幕下,他都没有听到家人抱怨烦人的蚊子声音了,都睡得很香甜。
歪头看向外面夜空中的弯月,云景心说虽然不是前世的世界了,但如今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他很满足。
他曾幻想过这个世界会不会是自己前世所处世界的古代,如今在镇上待了一段时间,种种迹象表明,并不是,自己记忆中熟悉的历史上的一切都是不存在的。
纵然如此,他也并不觉得孤单,因为他有家呀。
他还想过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是转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是被娘亲生下来的,如果自己是凭空穿越过来的,那么一来的话,恐怕很大可能体质根本就无法适应这个世界的环境就当场去世了吧?
毕竟是不同的世界,一点点的偏差,都会导致相同的体质在不同的环境产生严重后果,总归土著才能真正的适应自己所处世界的环境。
云景除了拥有前世记忆外,实际上和这个世界的土著没什么区别的……
隔天一早,云景依旧像往常在家一样,天刚亮就起床,稍微洗漱后去放牛,并未因为去了一趟镇上就对家里的生活而生疏了。
然后惯例的,小云冬成了他的跟屁虫。
有小云冬在,那些小动物都不和云景玩耍了,一来是那些小动物被小云冬折腾过,都怕他,再一个,云景也怕动物伤到小云冬,毕竟小动物和自己亲近而不是和他亲近。
放牛,然后回来吃早饭,稍微休息,和家人一起下地干活儿,吃下午饭,接着又去放牛……
云景回家的生活,和曾经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每天收活儿的时候他都会多出练字这个曾经没有的环节。
如此自觉,这就导致了云景并未经历‘游子归家’后的遭遇三连。
嗯,所谓的遭遇三连就是,一喜二淡三嫌,第一天回来家人团聚的喜悦,第二天这种喜悦就变淡了,第三天,好嘛,懒猪还在睡觉,谁不嫌弃?
回家的第三天,也是他要会镇上去的那一天,云景依旧早早起床放牛,吃午饭,中午下地干活儿,并没有因为下午要离开就改变自己在家的生活。
这虽然不是云景刻意为之,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家人都忽略了他要离开这回事儿。
直到这天下午刘大壮和丁威骑马来到他家接云景的时候,云景的家人才反应过来。
不舍是肯定的,但并没有云景第一次离家的时候那么伤感了。
云景暗搓搓的想,如果自己以后每隔一个月就回家一趟,估计家人还会嫌弃得主动赶自己走吧?
这就很现实,三年五载的见一面肯定是激动得眼泪汪汪,可隔三差五的看到,那就另当别论了。
刘大壮和丁威,别看他们五大三粗的,实际上心细如发,来接云景估摸着也是卡着点的,云景家吃完下午饭没多久他们就来了,绝对是有意避开的,免得云景家邀请他们吃饭从而添麻烦。
没什么好收拾的,云景所有的东西一个书箱就能装走。
“爷爷,爹,娘,我去镇上啦,下个月放假我再回来看你们”,院子门口,云景冲着家人挥手告别。
虽说这次没有上次那么伤感,但江素素依旧万般不舍,她站在门口对云景说:“常回家看看,路上小心些”
“娘,有刘叔他们在,没事儿的,倒是你,别太累了”,云景看着母亲说道,他到底不是医生,母亲的肚子那么大了,他无法判断生产日子,但看样子应该很近了。
这会儿云林在和刘大壮他们告别,说:“我家小景就麻烦你们了啊”
云林很开心,因为这次刘大壮丁威他们来是给他带了礼物的,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一捆旱烟叶,值不了几个钱,但谁让云林好这口呢。
云景家每年都会种点旱烟,都是云林一个人享受,这次刘大壮他们给他带的,明显比他平时抽的要好一些。
“云叔,不麻烦的,这条路我们都走习惯了,而且送云少爷也是我们职责所在,那我们就先走啦,下次再来看您”,刘大壮摆摆手道。
云景已经骑在了刘大壮身前的马背上,他说:“爷爷,爹,娘,小冬,我走啦”
“嗯,你……唔……”
江素素不舍的点点头,但就在此时,她眉头一皱突然表现出一脸的痛楚神色,下意识弯腰捂肚子。
“娘,你怎么了?”
如此情景,云景哪儿还能安心离去,当下翻身下来跑向母亲。
边上的云山及时的搀扶着江素素,江素素靠在他身上额头冒冷汗道:“我恐怕是要生了,小景你别管,没事儿的,你安心的去镇上吧”
听到这话,云景就更不能走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有妹妹啦
毕竟是生过两个孩子的人,肚子不舒服,江素素就大概知道自己要生了,纵然如此,她也不忘提醒云景去镇上。
在她看来,自己的儿子读书做学问才是头等大事,自己生孩子嘛,又不是没生过。
这会儿云景哪儿能就这样走啊,不说好奇母亲会给自己生个弟弟还是妹妹,就是母亲的安全问题他就不能就这么走了,纵使母亲生过两个孩子,再生也不是绝对安全的不是。
虽说他留下估计也帮不上什么忙,但总好过离去后提心吊胆吧。
回头,他对刘大壮说:“刘叔,情况你们也看到了,我暂时恐怕没法和你们一起回镇上,让你们白跑一趟实在抱歉,劳烦你们回去告诉师父一声我家的情况,以免我没去他担心,若是耽误了学业,我会亲自给师父告罪补上的”
云山听自家媳妇说要生了,毕竟是当了两个孩子爹的人,已经不是当初的毛头小子了,一边搀扶着江素素往家里走,一边还对云林道:“爹,去请王大嫂,我早上的时候还看到她在家的”
王大婶是产婆兼媒婆,云景兄弟俩都是她接生的,这个时候找她一准没错。
“好,我马上去”,云林点点头道,此时也没功夫搭理云景了,拔腿就往王大婶家里跑。
这边刘大壮听到云景的话,也知道情况特殊,他当即道:“云少爷,不如这样,我留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嗯,等云大嫂生了,情况稳定下来,我再和你一起去镇上,然后我让丁老弟先回去告诉老爷这里的情况,免得老爷那边担心”
刘大壮这么安排不可谓不周到,虽然自家娘亲生孩子他留下来指定帮不上什么忙,可云景这会儿也没空纠结这么多了,说:“就这么办吧,刘叔,我先去看看情况”
丢下这样一句话,云景追着父母而去,小云冬已经被吓得六神无主了,云景怕这会儿小云冬添乱。
刘大壮和丁威对视一眼,都知道情况特殊,就按刘大壮说的,他留下,丁威则策马往镇上去了。
然后吧,刘大壮也意识到自己帮不上什么忙,就有点尴尬,就这么走了也不好,于是他干脆把马匹拴好,然后握紧腰间的长刀在云景家周围巡视了起来。
他心说自己保护云少爷家周围的安全,也算是帮忙了吧?
“娘,你坚持住,爷爷去请伯娘了,很快就来”,云景追上去安慰母亲。
江素素这会儿很难受,也没功夫过问云景去不去镇上的事情了,她强打精神说:“小景,你把弟弟看好,别吓着他,娘没事儿的,然后你去烧热水,等下要用”
尽管很难受,毕竟有过经验,这会儿江素素还是安排得井井有条。
“娘你放心吧,我会看好弟弟的”,云景点头,然后拉着吓得六神无主的小云冬去了厨房,路上云景严肃警告他别添乱,否则就揍死他!
小云冬本就服云景管,这会儿直接一个劲的点头,用手捂着嘴巴表示自己一定不添乱。
然后云景在厨房生火烧水,一边留意着母亲的情况。
江素素尽管很难受,但并没有痛得叫喊出来,生过两个孩子,又常年吃苦,她的忍耐力还是有的。
情况应该不是很坏,云景稍微放松下来。
然后他暗自回忆母亲怀这一胎出现干呕情况是什么时候,最后大致估计出母亲怀的这一胎和正常生育时间没太大出入。
“应该不至于早产,只要不是遇到特殊情况,问题应该不大”,云景心中暗道,但这种事情他又不敢打包票,只能心中祈祷千万别有事儿。
云山也没闲着,急得团团转的他翻箱倒柜,去找之前江素素为了新生儿准备的东西。
不久后王大婶就来了,比云林还来得快,她年轻点,云林在后面追都追不上,很明显,王大婶对云景家的事情无比上心。
刚踏足云景家的门,她就开口道:“你们别急,素素生过两个孩子,只要胎位正常就问题不大,有我在,没事儿的”
明显这种问题她也不敢打包票,稍微安慰了一句,就把房间内的云山赶走,然后关上门给江素素接生。
虽然这种事情云林云山也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但依旧忍不住担心啊,须知这种古代社会,女人每一次生孩子都不亚于走一趟鬼门关,万一要是出点什么意外,很可能就是两条命的大事儿!
可这种事情他们又帮不上什么忙,只能暗自着急。
云景还反过来安慰爷爷和父亲呢,整得他们哭笑不得。
时间一点点过去,热水都烧好了,一直强忍着痛处的江素素也开始闷哼出声,明显到了紧要关头。
这个时候,包括云景在内,一家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院子外面巡视周围的刘大壮更是下意识握紧了刀柄,如果这个时候有人敢来云景家捣乱的话,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一刀劈上去。
渐渐的,天边夕阳都落了一半到了山的那一边,随着江素素一声痛苦的惊叫,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婴儿哇哇大哭的声音,分外洪亮。
生了!
云景一家,除了小云冬懵懵懂懂外都意识到了这点,心总算是放下了一半,至于另一半悬着的心,还得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没一会儿,王大婶的声音就在江素素生产的房门口响起说道:“我就说没事儿吧,左右不过一顿饭的功夫就生了,恭喜恭喜,是个女娃,母女平安,云山,该你高兴啦,如今你儿女双全了,快,把热水拿来,现在你们不方便进来,在外面等着,我帮忙收拾好了你们再进来”
一家人悬着的心在听到这番话后总算是彻底放下来了。
顺利生产,还是母女平安,没有比这更值得庆贺的事情。
江素素生的这第三胎真心顺利,一顿饭的功夫就生了,几乎可以说是没遭罪。
云山一个劲的傻乐,喃喃说自己有闺女了,然后又开始心疼江素素,但没法这会儿就去看她。
云景也很高兴,甚至差点高兴的崩起来,这次母亲生了个妹妹,太好了,妹妹好,妹妹好啊,以后得好好宠着。
臭弟弟这种生物就是用来欺负着玩儿的,妹妹是用来疼的,云景就是这么偏心。
如果不是不方便的话,这会儿云景真想把妹妹抱在怀里好好看看。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王大婶总算是帮着收拾好了,这才通知云景一家可以进去看看情况。
云景跑得最快,一溜烟就进了母亲所在的房间。
江素素显得很虚弱,脸色苍白,但已经不难受了,云景进来的时候,她正歪着头一脸慈爱的看着边上。
她的枕头边,一个小不点正躺在那里,那就是云景刚出生不久的妹妹,已经睡着了,刚刚出生的她小脸邹皱的,颇为难看。
但云景却是越看越喜欢,这就是自己的妹妹呢,现在丑丑的,长大了指定是个大美人,哼哼,以后谁要是敢欺负我妹妹,我这个当哥的一定让他后悔得生在这个世界上!
“娘,你还好吧?”打量了睡着的妹妹几眼,云景率先关切的问江素素。
江素素虚弱的笑了笑道:“娘没事儿了,小景你来看,这是你妹妹呢,和你刚生下来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
“妹妹?什么妹妹?哪儿呢,妹妹是什么?”小云冬的脑袋拱了出来好奇问。
云景一巴掌把他扒拉到身后,问江素素:“娘,我可以抱抱妹妹吗?”
“当然可以,不过你小心些,动作小点,别把她弄醒了”,江素素想了想点头道。
于是,云景又一扭屁股把想凑过来的小云冬顶开,这才小心翼翼的把妹妹抱在了怀里,那小心翼翼的姿态,简直就跟抱着全世界最珍贵的东西一样。
说来也巧,云景刚把妹妹抱起,对方就睁开了眼睛看向了他,不哭也不闹,那眼睛大大黑黑的,几乎没有眼白,漂亮极了。
云景自己就是从婴儿时期过来的,他还有婴儿时期的记忆呢,当然知道自己妹妹这么小肯定是看不到东西的,但并不妨碍他喜欢怀里的妹妹啊。
“妹妹,我是哥哥,叫哥哥”,云景逗怀里的小不点。
江素素在边上好笑道:“妹妹现在还不会说话呢”
边上云山也想抱抱自己的闺女,可闺女被云景霸占着,他很郁闷,只得去安慰江素素,说:“孩子他娘,你辛苦了,谢谢你,咱儿女双全了”
“是啊,儿女双全,山哥,我们这辈子,圆满了呢”,江素素一脸幸福的笑道。
王大婶这会儿还没走,她干脆凑趣道:“云景,你现在不是读书人嘛,你看啊,你妹妹刚出生,要不你给她起个名字呗?”
这句话一出,所有人都看向了云景。
江素素眼睛一亮道:“对呀,小景,要不你给妹妹起个名字吧,我们没啥见识,你给妹妹起个好听点的名字”
没想到给妹妹起名的权力落到了自己头上,云景自然是很高兴的,一时之间,无数好听的名字在脑海中闪过。
他很纠结,不知道该选哪个好。
然后,他脑海中猛然定格一副画面,就是在妹妹出生时,哭出声音的时候,夕阳正好落山,晚霞漫天。
一个名字出现在他的脑海,他说:“妹妹是夕阳西下的时候出生的,要不就叫云夕吧?”
“云夕,云夕,好名字,就叫云夕”,云山反复念叨两遍拍板决定下来。
反正他就是觉得这个名字好,具体好在哪里他也不知道,甚至还在心里暗搓搓的想,我怎么就想不出来这么好听的名字呢。
额,儿子读书人嘛,起名字好听也正常,不过儿子是读书人又怎么样,我还是他爹呢,他还不是得听我的。
总之,云景的妹妹,云夕这个名字就这么确定下来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亲如一家
“哥,我也要抱抱……”
被云景挤开了两次的小云冬这会儿凑上来仰着脖子嚷嚷道,平时哥哥都和他玩耍,可现在哥哥抱着不知道哪儿来的小孩不抱他,他有些委屈。
这会儿云景哪儿有空搭理他啊,小心翼翼的抱着妹妹,撇了他一眼说:“一边儿去,没见我抱着妹妹嘛,你那么大了还要抱抱,羞不羞”
小云冬一下子就急了,一副狗子你变了的表情,用小短腿踹云景,委屈道:“哥,要不你揍我把,别抱妹妹了,我讨厌妹妹”
此时小云冬感到自己在哥哥心中的地位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宁愿挨揍也总好过哥哥不搭理自己。
“现在没兴趣揍你”,云景无语道。
他哥俩一番搞笑的对话惹得边上云林等人哈哈大笑。
小云冬见依旧没法引起哥哥的注意力,干脆嚷嚷道:“那我也要抱妹妹”
他单纯的思维中,既然没法引起哥哥的注意,那就把‘罪魁祸首’掌握在手中好了。
“抱你……,嗯,你还小,抱不了妹妹,边儿待着去”,云景张口就来,但及时止住话头没好气道。
云冬还小,包括云景在内,谁都不可能放心把刚出生的云夕交给他。
不知道是不是云景身上那种对小动物亲近的特质起了作用,反正小云夕在他怀里不哭也不闹,还用那没力气的小手‘紧紧’的拽着云景的衣角。
刚出生不久的她精力不足,在云景怀里睁眼没多久就闭上睡了过去。
王大婶作为经常和产妇打交道的女人,很细心,留意到疲惫的江素素昏昏欲睡,于是小声提醒道:“我们先出去吧,让素素休息一下”
母亲现在需要休息,云景也意识到了这点,点点头,将小云夕轻轻放在母亲身边,然后他们都缓缓退出了房间。
小云冬还想趁着大家离去后爬上床看看妹妹呢,被云景给他一脑瓜崩,于是一脸委屈的跟着出来。
来到外面,王大婶看向云山说:“家里有鸡蛋吗?素素刚生完孩子,需要营养,我给她做碗开水蛋吧,对了,有油吗?”
“有的有的,早就备着了,我给你拿,算了,大嫂你休息下吧,我自己来”,云山赶紧说道。
虽然云山已经是第三个孩子的爹了,但说到底还是没有女人细心,还是王大婶提醒他才意识到江素素这会儿需要吃东西补充营养。
笑了笑,王大婶说:“还是我来吧,你一个大老爷们哪儿会做什么吃的,反正现在天黑了我左右也没什么事儿”,说到这里,王大婶看向云景说:“小景,来,给伯娘帮忙烧火”
“那多不好意思啊”,云山挠挠头道。
王大婶没说什么,转身去了云景家厨房,催促云山赶紧把蛋和油拿来,云景赶忙跟上去帮忙烧火。
此时云景心头有些感慨,母亲娘家没人,父亲也没个兄弟姐妹之类的,这就导致了母亲生产,也没个贴心妯娌啊姐妹的照顾。
如今想想,云景猛然发现,当初母亲生云冬的时候,似乎第二天就自己下床做亲手做东西吃了。
那么一瞬间,云景的心微微抽痛了一下,鼻子酸酸的,有些想哭,母亲这辈子,直到如今,都没过几天舒心的好日子。
在厨房忙碌了没多久,王大婶就做了一碗水煮鸡蛋,里面加了一些猪油和盐,然后她亲自端着去叫醒江素素吃下。
所谓远亲不如近邻,这个时候云景才深刻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江素素强忍着疲惫醒来吃完一碗水煮蛋,然后小云夕又醒了,开始哭,有过经验的她知道是云夕饿了,又给她喂奶……
天早已黑下来,云景家里点起了油灯,时间估摸着到了晚上八点过的时候,有村民陆陆续续的来云景家里看望江素素。
他们都知道江素素怀了孩子,之前也听到了动静,知道是生了,都是一个村的邻居,自然是要来看望一番的。
来的村民大多是妇女,几乎没有空着手来的。
不过大家家里都不富裕,也没带什么好东西,这个带点鸡蛋,那个带点猪油,还有带糯米腊肉的……
东西都不多,也都只是寻常农家能拿得出的东西,总归都是村民们的一番心意。
这些前来看望的村民也没多待,知道江素素需要休息,都只是简单的聊了几句,看了看刚出生的允许就离去了。
直到差不多晚上十点过的时候,云景家里才没有人再来。
王大婶却是没走,她很热心的留了下来,说今晚她来帮忙照顾江素素,云山他们不想麻烦对方的,可对方一句你们懂什么照顾人的话就给怼了回来。
不管怎么样,她主动留下帮忙照顾江素素这份情谊云景一家还是记在了心头的。
家里添丁了,但夜深人静总归是要休息的,原本云景都以为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哪儿知院子外面再度响起了动静,而且动静还不小。
一家人面面相窥,云山出去看什么情况,云景想了想也跟了上去。
刚来到院子里,尽职尽责守护着云景家周围安全的刘大壮第一时间开口道:“云大哥,云少爷,不用慌,没事的,是丁威回来了”
“丁叔不是会镇上去了吗?咋回来了?”云景愕然问。
这会儿去而复返的丁威已经出现在了云景家的院子门口,他举着一支火把,而且不是独自一个人来的,在他身后还跟着两匹马。
云景看到,跟着丁威来的,除了一个有点印象的李家护院外,还跟着一个背着箱子,看上去六十来岁的老人。
然后就是,丁威和另一个李家下人的马匹背上都带着大包小包的很多东西。
他们进了院子,丁威下马,然后帮忙搀扶那个骑马的老人下来,对云景说:“云少爷,我回去后告诉老爷你家的情况,老爷说他知道了,你不用急着回镇上,然后老爷不放心云夫人,特意让我们请了一位大夫来看看以防万一,老爷还特地让我们带来了一些滋补的东西给生产后的云夫人”
听他这么一说,云景心头很感动,师父虽然没亲自来,但考虑得不可谓不周到。
将这份恩情记在心中,云景道:“你们这一路奔波辛苦了,快进屋坐,休息一下,喝杯茶水,这位老先生,屋里请”
那位背着药箱的老大夫人很和善,微笑着道:“休息不急,别看老夫老了,却是经常下乡问诊的,身子骨硬朗着呢,倒不觉得累,还是先看看产妇什么情况吧,若有什么问题的话,也好及时调理,须知生孩子,万一落下病根那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老先生医德高尚,晚辈叹服,既然如此,就请先生先为家母诊断一下吧”,云景恭恭敬敬的对他行了一个长辈礼后做了个请的手势。
对方含笑点点头,随云景一同前去。
在云景他们去看江素素后,丁威他们则是帮忙把带来的补品都搬屋子里去,还详细的给云山讲解那些东西怎么用怎么吃。
这一幕全程都看在王大婶眼中,她心头有些羡慕,暗道云景家果然攀上贵人了,素素生孩子,人家又是请大夫奔波而来诊治,又是送滋补品的。
但羡慕归羡慕,她却没有其他负面情绪,毕竟是经常十里八乡到处走的人,懂得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得罪不起。
云景一家别看如今依旧是普通农户人家,可她知道,不管云景成了读书人还是在镇上攀上了贵人,以后过上好日子是肯定的,所以她才这么热情。
或许这就是市侩吧,但也是人之常情,或许在云景家她得不到什么直接的好处,可绝对不会有坏处就是,甚至某些关键时刻,和云景家搞好关系将能起大作用的,她这样的底层人士,只要不作奸犯科,一辈子又能有什么大事儿呢,只能说是有备无患吧,反正她也没什么损失……
大夫这种职业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下可以说和读书人不相上下,开方问诊识文断字是基础,而且身怀治病救人的本事,哪怕是穷凶极恶的人都会敬仰三分不会轻易得罪,毕竟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什么时候就会求到人家。
被李秋请来的大夫医术在牛角镇可谓首屈一指了,单凭他刚落脚就提出先看产妇这点,医德就没的说。
他给江素素诊断一番后,很明确的告诉云景他们,江素素除了虚弱一些外并没有什么大碍,纵然如此,他还是开了一副调理身体的方子,他的医箱内就带有常用药材,当场就给配了几副药,还细心的讲解如何煎服。
完了云林小心翼翼的问大夫诊费药费多少,大夫却摇摇头道不用。
云林他们意识到都是云景的师父李秋安排的,也就不多问了,倒不是他们心安理得的坦然承情,是因为李秋做的这些,未来都是要云景这个当徒弟的去报答恩情的。
说白了,他们一家和李秋一家跟一家人没什么两样,太过客套反而不好,他们虽然没什么见识,但这些简单的道理还是懂的。
夜已经深了,他们来回奔波,再回镇上肯定是不行的,只能在云景家将就一晚。
好在云景家盖了新房,又是热天,安排他们将就住下还是没有问题的。
夜里,小云夕几次醒来,哭声回荡在寂静的夜色下,那是新生命的初啼,是世间最好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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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孰轻孰重
母亲生产,行动不便,云景打算在家多待几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家里分担一部分活计。
隔天一早,云景早早起床,准备让刘大壮他们先回去,然后自己去放牛。
可还没等他来得及找到刘大壮他们,江素素就请王大婶将云景叫到了床前。
王大婶家虽然离云景家不远,但昨夜并未离去,而是和江素素住一个屋,方便照顾她。
“娘,你怎么不多休息一会儿,这么早叫我有什么事儿吗?”来到床前,云景关切问。
江素素半躺在床上,怀里抱着睡着的云夕,她慈爱的看着云景认真道:“小景,娘这里没事了,家里的事情你也不用担心,去上学吧,别耽误了学业”
“娘,你这几天不方便,我想留在家里帮忙做一些事情,我学东西很快,几天不去学堂没事儿,很快就能补回来”,云景摇摇头道。
江素素平静的听完,却是看着云景笑道:“小景,娘明白你的心意,但你要听娘的话,读书才是最重要的,你能有机会读书,这是娘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而且,你是小冬和小夕的哥哥,以后爹娘老了,这个家,你要承担起顶梁柱的责任,一家人的指望都落在你头上呢,所以啊,乖,听娘的话,去读书,好好读书,你以后有了出息,比现在在家一直待下去帮忙干活儿还要让娘开心,而且娘这里真的没事了,我昨晚和王大嫂商量好的,她这几天会帮忙照顾我,所以你不要担心,安心的去读书,好吗?”
听到江素素的这番话,看着她那认真的眼神,云景原本有很多中方法说服母亲让自己留下来,可话到嘴边,他却是说不出口。
抿了抿嘴唇,云景深深吸一口气,点点头笑道:“好,娘,我听你的话,去镇上念书,但你也要答应我,照顾好自己,好吗?”
“好,娘答应你,你呀,别以为读了几天书就了不起了,娘都几十岁的人啦,还要你来教呀,去吧,趁时间还早,回镇上去,估计还来得及”,江素素伸手摸了摸云景的脑袋道。
是非轻重她还是分得轻的,内心固然再舍不得儿子离开,但为了孩子的将来,她现在必须要狠下心来。
母亲昨天才生产,自己就要离开去读书,不能在她身边照顾她、帮忙分担一些,云景心头有些愧疚,但他到底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自己若是固执的留下,家人也拿自己没办法,可那样一来,他们固然会开心,但更多的绝对是自责,会觉得那样会耽误云景的前途。
所以云景决定做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
他笑道:“娘,我听你的话,等下就走,现在让我抱抱妹妹吧,要有一段时间不能看到她了呢”
“嗯,你抱吧,小心些,她刚睡着,你们兄妹俩长得可真像,当初你也才现在的她这么大点呢,转眼小景你都这么大了”,江素素把云夕递给云景的时候回忆道。
一晚上过去,小云夕的皮肤已经不那么皱巴巴的了,变得粉嫩水润,很可爱。
说来也巧,云景刚刚抱着她,她就睁开了乌溜溜的大眼睛,甚至还咯咯的笑,两只小手胡乱的抓着什么。
小心翼翼的抱着妹妹,云景笑道:“小夕,哥哥马上要去上学啦,不能抱你了哦,你要听话,别给娘添麻烦,等哥哥放假回来再和你玩好不好?”
小云夕自然是不可能回答他的,甚至现在的她都看不清周围的东西,但她在听到云景的话后,像是不舍般,两只小手‘紧紧’的抓着云景的衣角。
现在是热天,哪怕刚出生的云夕也不用像冬天那样包裹得严严实实,所以两只小手是自由的。
和妹妹亲昵片刻,云景亲了亲她的小脸,不舍的还给母亲,然后一狠心道:“娘,那你好好休息,我回镇上去了”
“嗯,去吧,路上小心些……”
一直微笑看着云景出门去,直到看不见了,江素素才收回目光,眼神变得黯然,她低头对小云夕喃喃道:“你哥哥上学去了呢,娘其实好舍不得他,但是呀,娘必须要狠心让他去,大道理我不懂,只知道那样才是对的,小夕,我跟你说哦,你哥哥小时后可懂事了,都没操多少心他就长大了呢,原本我以为带孩子真的那么容易,直到你那调皮的二哥出生,我才知道带孩子是一件多么伤脑筋的事情……”
从屋子里出来,云景恰好遇到了爷爷和父亲他们,然后他告诉爷爷他们自己决定回镇上读书了,云林云山不但没有不舍,反而还催促云景快点去呢。
男人和女人到底是不一样的,心要硬很多。
昨天云景本来就是要走的,东西都是收拾好了,所以他带着书箱,和已经早起的刘大壮他们说一声,直接就启程往镇上去了,随行的还有昨夜来的大夫。
天也才蒙蒙亮而已,雾很浓,露很重,没一会儿云景就看不到自己的家了。
他回望家的方向,心说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今天学堂要上课,刘大壮他们也知道这点,所以回镇上的时候,他们一边照顾云景的承受能力,一边快马加鞭的往镇上赶。
随行的大夫到底年事已高,没云景那么皮实,经不起颠簸,所以就后面慢慢来,有一个李家护卫和他一起保护他的安全。
虽然小溪村距离牛角镇几十里路,可骑马之下,快马加鞭不知道比步行快了多少,一早上赶回镇上再去学堂时间完全来得及,甚至还很充足。
额,就是一路上在马背上颠簸得云景有点裤裆疼……
路上,有云开雾散的时候,云景抬头,能看到天空中一只苍鹰在盘旋跟随,那是小白,云景在同乘的刘大壮不明所以中冲着天空挥手,算是和小白打招呼。
本来若是昨天回镇上的话,云景还想晚上去师父家看望师娘的,今天早上回来,时间来不及了,他直接让刘大壮他们送自己去住处那边。
当云景来到镇上后,天空中的小白就自行离去了。
没来得及回到住处,在大路分小路的时候,云景看到了师父李秋,看样子他应该是正准备踏上牛车去学堂。
“为师还以为你这两天不回来了,就准备自己去学堂呢,家里情况怎么样?你娘亲可好?”待到云景走近,李秋让他过来开口问道,同时示意刘大壮他们可以回去了。
云景登上师父的牛车,把书箱放下,说:“多谢师父关心,家里一切安好,母亲生了个妹妹,母女平安”
“嗯,那就好,走吧,去学堂,你现在是家里的长子,要渐渐学会作为长子的担当了,自己要做什么,未来要怎么样,慢慢的心里得有个数,不要轻易被一些小事影响了心态,该对自己狠的时候就要果断的狠一点,要懂得取舍,你还小,这些话或许你一时还不理解,你且记下,以后慢慢的你就会懂了,接下来安心读书学习,若有什么困难,尽管跟为师说”,李秋点点道,不忘稍微提点一下云景。
和云景相处了这么久,作为师父的李秋,他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知道自家徒儿早熟,心思也不像这个年纪的小孩那样没心没肺,此番看到云景,他就感觉到了云景在牵挂着家里,才会说出那样一番话来。
不得不说,作为师父,李秋是无比认真负责的,用他自己的方式指点教导云景,又让云景感觉不到压力,润物无声般的引领云景学习和做人。
不可否认,云景有成熟的心智,可成熟就代表着自己的所思所想就一定是对的吗?
人要学会谦虚,要善于接受别人正确的建议,但也不能盲目接受,还是要有自己主观判断的,总之就是要因地制宜的做出改变,不能盲目的自以为是。
有句话叫三人行必有我师,学习别人的好的,抛弃本身的陋习,这样一个人才会真正的进步。
所以,尽管云景心智成熟,也在虚心接受师父李秋的教导,他不会盲目的将师父的教导全盘接受,而是自己思索后,把好的接纳完善自身,反正他跟着李秋学到了不是东西就是了。
这个世界毕竟不是自己生活的前世,很多主观上的想法其实并不符合这个世界的情况,云景来到这个世界,不是这个世界去适应他,而是他要去适应这个世界……
听了师父的那番话,云景知道,李秋是在告诉他,担心家里牵挂家里固然是一个人有情有义有孝心的表现,但若家里安好,这种牵挂和担心就没多大意义,反而影响到了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不成熟的表现了。
这个道理本不该是云景这个年纪就能第一时间想明白的,可谁让云景并非真正的小孩呢。
家里很好,自己忧心家里的情况就是多余的,应该把精力放在学习上面,师父的这番话,和离开时娘亲说的那番话,虽然说法不一样,但细细想来,云景发现他们要表达的意思居然是一样的!
孰轻孰重要分清,都是让自己把重心放在学习上。
明白了这些,云景很快调整好心态,由衷的点头道:“多谢师父教导,徒儿谨记”
“嗯,你大早上的回来,还没吃饭吧?正好,去学堂还能赶上早饭”,李秋点点头道,并未继续深入这个话题,在他眼中,云景还小,这种问题点到为止即可……
第一百一十四章 又一件礼物
上学的日子总是那么平淡且充实,吃饭,上课,吃饭,上课,然后放学,一天时间也就这么过去了。
日复一日。
这样的日子倒也并不无聊,毕竟每天都能学到新的东西,而且偶尔还能遇到点‘惊喜’什么的。
就拿云景的几个小伙伴来说,他们渐渐的都开始展现出自己的风格和特点,时不时的整出点让人哭笑不得的新花样。
陈一剑自从当初钻洞差点掉粪坑之后,被先生教训了一顿,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倒是渐渐开始在作死这条路上狂奔,大有一去不回头的架势。
对于他来说,爬树上掏鸟蛋被摔下来,捅蜂窝被蜜蜂蜇,抓蛇被咬,这些都是基本操作,有次那家伙不知道哪儿整了个火折子,来到学堂烧蚂蚁玩儿,结果差点把学堂给点了你敢信?
好在发现的及时,没引起火灾,但那家伙却被打了个半死,先生打完家长打,完了还陪了一笔钱,差点都被赶出学堂了。
那家伙是真的作啊,后来不敢玩火了,也不知道哪儿听说了练武之人高来高去的本事,尝试着从高处往下跳,而且跳的高度越来越高,某天爬上了学堂的屋顶,结果掉下来腿给摔折了,这才消停了一段时间,然而他不但不觉得丢脸,反而还很得意,见天的吹嘘自己是不是很厉害,说总有一天自己能真正的飞檐走壁……
然后是周金泰那小胖子,越来越胖了,吃货属性见天的往上涨,渐渐的那家伙已经不局限于吃各种零嘴,是个东西都想尝尝咸淡。
嗯,那次陈一剑玩火他也有参与,陈一剑烧蚂蚁,烧死后他捡起来吃,那得馋到什么程度?
路边的草啊,能抓到的小动物啊,能吃的和想办法能吃的,他都要尝试一下,然后给云景他们分享什么东西好吃什么东西不好吃,有次吃了一个毒蘑菇差点被毒死也没见他消停。
总之那叫一个让人无语,如果有一天他真的把自己‘吃死’云景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如今还小都这样了,以后长大了,还学到点本事的话,天知道他想吃啥。
其次是王柏林,那家伙也有自己的特点。
估摸着是那次偷家里丫鬟的肚兜给他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从此他对女人感兴趣了起来,他倒不是变态的想把自己变成女装大佬,就是单纯的好奇女人,在家里偷看丫鬟洗澡,来学堂给云景他们科普女人和男孩子的不同之处,走在路上眼睛都盯的是女人。
某天他因为太过好奇女人,听说了有青楼这种地方,偷偷跑去青楼了,结果也不知道他是玩了啥还是被玩了,钱不够,青楼的人带着他去他家要钱,好家伙,下场可想而知。
小小年纪逛青楼,差点被打死,可那家伙不以为耻,反而给自己安了个‘风流才子’的雅号,我都逛过青楼了,这还不风流?他还怂恿云景等人有机会和他一起去青楼见识一下。
四个小伙伴中,云景属于稍微正常那个。
为什么说是稍微正常呢,因为他也有自己的特色啊,时不时的整出点新鲜玩意让王柏林他们惊为天人。
竹管两头用哪种小小的果子塞住,用一根小竹棍一捅,啪一下前面的小果子就飞出去了,打在身上挺疼,这是什么操作?
当云景把土玩具‘枪’整出来后,一度在学堂风靡,到处都是啪啪啪的声音,甚至还引发了一众无聊小孩‘群战’事件。
后来这种‘枪’传到了外面,镇上都有人专门做那玩意卖了。
当人们还以为那枪够神奇的时候,云景转头给竹管中间挖了个洞,上面绑上一根大竹管,连发的‘机枪’就出来了,拿着那样的‘机枪’,云景表示你们都是渣渣,我一个能战你们一群!
这还没完呢,当‘枪风’逐渐消退的时候,云景有用一块竹片加一根绳子整出了“木老虎”,甩两下双手一扯,竹片急速旋转呜呜作响,旋转的竹片还有一定的切割力,这玩意被一帮小孩学去了之后,整天学堂内都是呜呜呜扯“木老虎”的声音,而且一帮无聊的小孩还玩出了新花样,两两扯着“木老虎”对碰,看谁的结实,也不怕弹眼睛里把自己整成瞎子……
总之云景总能出其不意的整出新鲜玩意,一度引领学堂内的娱乐潮流风向,在整个学堂,提前云景谁不认识?
几乎都玩过他‘发明’的玩具。
这让一度跟云景抬杠的林夜星‘恨’得牙根痒痒,为啥出风头的不是自己?可云景整出来的东西真心好玩啊……
这些不过都是日常生活中的调剂罢了,王柏林,云景,陈一剑,周金泰,四个小孩各有各的特色,就是能玩儿到一块儿去,关系一度达到了斩鸡头拜把子的程度。
因为他们的事迹太过人尽皆知,活生生的变成了学堂内的风云四人组,当然,除了云景之外,其他三人的名声都是相对负面的。
学习娱乐之余,每到休息的那天,云景都会和师父李秋去镇上易容摆摊,挣钱的同时,经历不同的人听到不同的故事,倒是让云景有一种品味众生百态的感觉。
然后他反应过来,师父带自己去摆摊挣钱,恐怕真正的用意就是用这种方式让自己去了解不同的人,去体会人性和人心。
明白了这点,云景不得不佩服自家师父的手段,他不会直接告诉你,甚至都不会去问你,让你自己去看,自己去品,看得多了,经历得多了,总能潜移默化的明白和学习到很多东西。
这种教导手段堪称化繁为简返璞归真,说一千道一万,也不如亲自去看亲自去品亲自去经历啊。
第二个月底放假的时候,云景再度回了一趟家里。
那时已经是秋收的时节了,云母江素素出了月子,就片刻不得闲的投入了收获粮食的繁重体力活中去,要带孩子要干活儿,还得洗衣做饭操持家务,可谓忙得脚不离地。
那次回去几天,云景帮着家里干活儿,纵使每天累得不想动弹,他也没落下日复一日的练字。
嗯,云景回去的那几天,他家地里的庄稼就全都收割完了。
倒不是说云景帮了多大的忙,一方面是因为前几天家里就已经收割了一部分,另一方面嘛,则是送云景回去的刘大壮和丁威见他家收粮食,然后就没回镇上,而是留下来帮忙。
他俩是练武的,体力没得说,干起活儿来一个顶几个,挑个三五百斤的粮食走路带风,还能有说有笑呢。
在他俩的帮忙下,云景家的粮食才收割那么快。
当然,他们干得多吃得也多……
然后就是,那次回去云景揍了一顿小云冬,揍得小云冬都不想认他这个哥哥了。
起因是那家伙还想吃奶,云母要奶小云夕,就不给,那家伙还来脾气了,趁人不注意拿小云夕出气,一巴掌把小云夕打得哇哇大哭,你说这能不揍他吗?
云冬被云景老老实实的揍了一顿,估计以后都不敢欺负云夕了,还顺便被强制戒奶,快三岁了还吃,我都没吃这么久呢。
虽说小云冬被揍得很惨,但被云景一个从镇上带回来的小糖人瞬间哄好,对付这样的小屁孩,云景表示自己有一万种办法!
糖人不是云景买的,是周金泰那吃货送给他的,云景又不是贪吃的小孩,所以糖人没吃就带了回来。
要说糖人那玩意是真的贵,一般人家压根买不起,不过周金泰家明显不差钱。
捏糖人还是门特别的手艺活儿,可以传承给后代祖祖辈辈以此为生那种,在牛角镇上有这手艺的只有一家呢,别无分号。
秋收过后就快要入冬。
乡下人家这个时候把粮食收完,就开始着重准备过冬的柴火了。
从家里再度回到镇上学习的第三天,云景放学回到住处,李家的赵管事第一次踏足了云景和李秋生活的地方。
他来这里,是专门来送东西的,送完就走了。
他送来的三样东西,分别是一张虎皮,一张熊皮和一个兔皮帽子。
这些是云景‘老丈人’托人送来的,本来是送去小溪村云景家的,不过云景没在家,云景的家人就趁赶集的时候送来了镇上,他们不知道云景在哪儿,也知道云景在上学,就没去打扰,只得拿李秋家那边去,然后赵管事就送这里来了。
虎皮是给云景的,冬天那玩意铺床上暖和,一个多月前王大婶提过这事儿一嘴,没想到云景的老丈人苏猎户真的弄来了。
熊皮是给李秋的,苏猎户是知道云景拜他为师的,作为云景的‘老丈人’,他送熊皮给李秋表示感谢,女婿也是半个儿嘛,他给云景是师父送礼合情合理。
兔皮帽子好丑,这是云景的第一感觉,但他很喜欢这个帽子,因为那是他‘媳妇’特地给他做的。
第二次,云景收到了素未谋面的小媳妇送来的礼物。
他那小媳妇还托人带话来呢,告诉云景,她在学女红了,以后会做好多衣服给自家‘丈夫’,她还说自己每天都吃多多的饭饭和肉,要快快长大嫁过来照顾云景,那样云景就能什么都不做专心读书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未雨绸缪”
兔皮帽子是灰色的,毛茸茸的,摸着很舒服。
可是,真的好丑啊,一看就是小孩子的‘杰作’,缝得乱七八糟,如果不是明知它是帽子的话,云景都不会把它往帽子这两个字上去联想。
但他就是喜欢,没有由来的喜欢。
毕竟是自己‘媳妇’送的嘛,意义很不一样。
第二次收到‘媳妇’送来的礼物,还有她让人带来的那些话,云景心头格外开心,虽然和对方素未谋面,但他却有些期待起来,期待和对方见面的那一天。
她长什么样?性格如何?不过她那么小就亲手给自己做礼物了,还说要照顾自己,一定是个很温柔很善良的女孩子吧。
一时之间,云景脑海中一下子闪过无数种素未谋面的苏小叶的样子,朦胧,模糊,但充满期待感。
就在云景拿着兔皮帽子打量的时候,边上李秋却是看着展开的熊皮和虎皮稍稍眯起了眼睛,眉毛一挑,似乎很意外的样子。
然后,他拿起虎皮细心打量,放下后又拿起熊皮打量,看得很仔细,最后不禁轻轻啧了一声。
云景听到他这突然啧的一声,视线从兔皮帽子移开,看向李秋问:“师父,有什么问题吗?”
“没事,嗯,虎皮熊皮都很好,很完整,有它们,这个冬天,我们师徒俩可就好过多啦”,李秋摇摇头笑道,显然对这两张皮子很满意。
李秋家底丰厚,倒不至于买不起这样的皮子,但物以稀为贵嘛,虎皮熊皮这样的东西,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牛角镇这样的地方,你有钱都买不到。
眨了眨眼,云景挠挠头说:“既然没事,那师父你为何,嗯,似乎有些惊讶?”
笑了笑,李秋指了指两张皮子说:“景儿,你那岳丈,我听你爷爷说过,是个猎户,如今看来,你那岳丈不简单呢,绝非寻常猎户!”
“啊?”云景微微愕然,你都没见过他,咋就说不简单呢。
猎户还有什么不简单的啊,难不成还能变成山大王?
然后云景很快反应过来,同样看着两张皮子,心说的确不简单,能猎大虫和熊这种猛兽,手段绝非寻常猎户能拥有。
李秋明显感觉到云景误会自己的意思了,自己说的不简单,可不是云景理解的那点程度,他重新拿起熊皮,指着边缘,也就是一头熊原本胸口的位置,他说:“景儿,你看这里,看出什么了吗?”
云景凑上去一看,压根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于是摇摇头。
李秋也知道有些为难云景了,以他如今的见识,自然是看不出什么的,直接解释道:“景儿,这个位置,你虽然看不出来什么,但为师却明显感觉到,这里有内劲残留的气息,内劲就是练武之人后天阶段到了一定地步练出来的特殊手段,拥有内劲,已经是后天后期阶段了,若是内劲足够雄厚,更进一步的话,便是先天,这些你现在不需要了解,我想说的是,你那岳丈,绝对是个练武之人,而且至少是后天后期,具体为师就不好判断了”
顿了一下,他继续道:“这张皮子,包括虎皮,都是完整的,一点都没伤到,所以为师判断,他猎杀熊和大虫的时候,是徒手猎杀的,而且还是直接用内劲震碎大虫和熊的脑髓和内脏猎杀的,那张虎皮的头顶位置,为师也感觉到了内劲残留气息,从气息判断,你岳丈所习功法,应该以刚猛为主,否则不至于留下内劲气息残留,甚至为师都能大致想到他猎杀这两头猎物时的画面,熊,应该是人立而起的时候,被他一掌打在其胸口震碎了内脏,大虫,则是他自上而下一拳砸在其脑袋上的!”
云景听到李秋说的这些,人都差点傻了,师父啊,你就凭两张皮子就看出了这么多?
然后,自家岳丈那么牛的吗?
要不要这么扯?
这样的本事,岂不是说身手堪比那什么风刀门的门主了?大胆假设,四舍五入,整不好比风刀门门主还厉害!
不是,自家岳丈若那么厉害的话,干啥不好偏僻要以打猎为生?
还有啊,他有这样的本事,是如何才能被村里王大婶忽悠得把女儿嫁给自己的?
想到这些,云景整个人都不好了,从自家岳丈的身手和职业,他一瞬间在脑海中都差不多脑补了一百万字以上的故事……
总之,就很玄,而且真心太扯了。
“师父,你确定吗?”云景纠结问,他还是有点无法相信。
就一个打猎为生的猎户岳丈,咋还成了高手了呢?没道理啊,想不通。
想了想,李秋说:“为师判断不会有错的,如果这两只猎物真是他亲手猎杀的,那么他至少是个后天后期练武之人,只是为师也想不通,有这样的身手,他为什么甘愿平凡的做一个猎户”
是吧,师父,你也想不通吧,我也想不通……
莫不是有什么隐情?
出现这种‘意外’情况,别说云景了,是个人都难免多想,于是一时之间云景沉默了下来。
李秋倒是豁达,他笑了笑摇摇头道:“或许为师想多了,猎户嘛,游走山林,本身就是无比危险的事情,须知山林中的‘水’,恐怕很多时候比江河还要深呢,猎户虽然不是江湖中人,但练得一身本事防身也是正常的,据为师了解,哪怕寻常猎户,也会练上一些本事,要么家传,要么想办法学,总之猎户一般人干不了,或许你岳丈的本事是家传的吧,常年游走在危险之中,练着练着就厉害了,因为不闯江湖,估摸着你岳丈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厉害”
云景依旧沉默,他倒不是纠结岳丈的本事怎么来的,有么有什么仇家啊隐情之类的,而是……
他抬头,看向李秋,有些可怜巴巴道:“师父啊,你是先天高手对吧?”
“为师虽然武入先天,但高手两个字却是担不起的,微末伎俩,放眼天下不值一提”,李秋摇摇头道。
然后,云景继续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带着点哀求的语气道:“师父啊,要不你从明天就开始教我练武吧”
李秋没生气,反而好奇问云景:“景儿,为师不是说过你现在应该以学业为重吗,而且你自己也打消了短时间练武的想法,现在为何这么急切?”
云景低头,微微有些尴尬,他说:“额,听师父你说,我岳丈很厉害,我就琢磨着,我那未过门的媳妇指不定以后也会跟着他学一两手,咳咳,那什么,师父,你也不想看到徒儿将来成婚后被家暴……额,和媳妇‘讲道理’都讲不过吧?”
之前云景脑补了一副画面,成婚后,因为自己没练武,整一个文弱书生,然后某天和媳妇拌嘴了,结果媳妇一只手拎鸡仔一样把自己提起,眼泪滴答的‘弱弱’问自己,我哪里错了?夫君,我哪里错了?你说,你说啊,我改还不行吗?
想到那副画面,云景下意识打了个哆嗦,太可怕了。
真有那种时候,自己敢说媳妇错了吗?除非想过大爷似的躺床上媳妇照顾的生活,嗯,残了可不需要媳妇照顾嘛……
听云景这么一说,李秋嘴角一抽,没好气道:“景儿你想什么呢,你现在还小,成婚还早,况且婚后也不会出现媳妇欺负丈夫的事情,否则岂不乱了纲常?”
“那天我去师父家,不小心看到了师父你被师娘揪耳朵……”,云景缩着脖子小声哔哔道,企图用事实说话。
李秋听了脸一红,咳嗽了一声,看着云景‘杀气腾腾’的眯眼道:“景儿你刚才说什么?大声点,为师没听清楚!”
“啊,我没说什么啊,不是,我是说,我那天什么都没看到,额,对了,我的意思是说,我这不未雨绸缪吗,师父你不会真想看到徒儿‘讲道理’都讲不过媳妇的那天吧?”云景赶紧后退一步表示自己什么都没看到,然后一脸可怜兮兮的转移话题。
李秋板着脸道:“原来你没看到什么啊,嗯,至于你担心的问题,别急,为师还是有几分本事的,以后会教你,保管你能和媳妇讲得赢‘道理’,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现在依旧以学业为重,莫要被旁枝末节分了心,这样吧,待你考取童生功名后,为师就开始教你练武,什么时候考上为师什么时候教你”
面对师父那你若敢看到我就敢‘灭口’的眼神,云景心说,嘿,那天我什么都没看到,真的没看到!
考取功名后师父就教自己练武,为了以后能心平气和的与媳妇讲道理,云景问:“师父,考取童生难吗?”
说出来丢人,人家练武是为了各种装逼,而云景练武的动力居然是为了将来和媳妇讲道理……
“难!”李秋认真道,然后说:“童生试每年一次,在县里进行,每次都有不低于一千人参加,但真正考取童生功名的只有二十个,择优通过,一千多人争那二十名额,你说难不难?”
听他这么一说,云景意识到真的难,他可不会自大的以为到时候自己就十拿九稳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世上从来就不缺天才妖孽,问题是那些天才妖孽还很努力!
不说其他,就拿云景读书的学堂来说,那一百多个学子,别看他们平时玩儿归玩儿闹归闹,哪怕是善于作死的陈一剑在学习的时候都无比刻苦用心!
一想到这些,云景就知道,考试的时候,绝对是一场惨烈的厮杀,不过比的不是谁的身手,而是学问……
第一百一十六章 让她‘玩物丧志’!
“好了,别想那么多,你现在字都认不得多少,离参加科举考试还远着呢,去练字吧”李秋笑了笑道。
云景一想也是,也不纠结了,反正自己认真学就是了,科举考的是学问又不是运气,只要自己学得好,考试再难也有机会。
于是他拿着‘媳妇’送的兔皮帽子和虎皮,准备放好后就去练字。
在他转身之际,李秋突然道:“景儿,那天你真的看到了?”
“嗯……,啊?什么?师父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云景下意识嗯了一声,但转瞬就意识到自己上当了,当即一脸茫然的看着师父李秋。
李秋‘冷笑’一声,说:“景儿,今天你练字就别用石板了,用纸练把,每张纸至少要给我写一百个字,写满一百张纸!”
说着,李秋背着手转身出门纳凉去了。
云景整个人差点裂开,要不要这么狠啊师父,写满一百张纸,一万个字啊,自己手会断吧?
他决定自救一下,看着李秋的背影道:“师父,纸很贵的,一百张纸太浪费了,要不少点?”
“一百二十张!”李秋头也不会道,然后又用你小子想跟我斗的语气说:“为师知道纸很贵,但作为学堂的山长,为师最不缺的就是纸,官府每年都会送一大批纸给学堂,忘了告诉你,为师可以免费用,想用多少用多少,用完了递个条子官府还会送来,所以你不用为为师省钱”
云景:“……!!!”
然后这天下午一直到晚上,云景练字练的手都肿了,最后胳膊都抬不起来,深刻的认识到了什么叫做祸从口出的道理。
他心头不禁暗骂自己,就你聪明,你好端端的提什么师父被师娘揪耳朵啊,看把你能的,现在吃到苦果了吧……
他是真的写满了一百二十张纸,一万两千多个字,把自己学过的反复用毛笔写完,他知道即使自己写不完其实师父也不会真把自己怎么样,但他还是坚持写完了。
他傻吗?给自己找罪受。
云景当然不傻,之所以这样做,他是要让自己长个教训,祸从口出啊,平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很多时候只是说说罢了,真有几个人认真履行了?
的确,这次一句话只是被师父罚写字,可以后呢,万一某天嘴巴不把门,不小心说了不该说的话惹来祸端还能像现在这样轻松吗?
知易行难啊,严于律己这样的习惯还是早早的养成好点。
李秋说让云景写一百二十张纸是认真的,为人师表,他不会让自己说出来的话成为玩笑话,但他没说让云景一天写完啊。
当他看到云景将厚厚的,写满字的一百二十张纸摆在眼前的时候,他内心都无比佩服云景的意志力,心说云景有这样的意志力,长大后即使不科举当官,干其他事情一样有出息。
然后他看着云景肿胀的胳膊又有些心疼,用真气给他舒筋活血消除肿胀及有可能引发的后遗症。
晚上,云景躺床上睡不着,他在想媳妇。
他倒不是‘青春期’提前了的那种想媳妇,只是白天通过师父了解到老丈人武力值爆表后,未来自己有可能和媳妇‘讲道理’都讲不过那种睡不着。
最后他一合计,为了以后家庭的和谐,嗯,主要是自身安全,他觉得现在就应该开始做点什么了。
现在就开始练武提高‘自保’能力他倒是没想过这个问题,毕竟现在自己要以学业为重,练武以后师父会教自己,那么如此一来,就只能从‘媳妇’那边下手了!
思来想去,云景打算送媳妇点礼物,最好是能让对方‘玩物丧志’那种礼物,转移对方注意力,别整天瞎琢磨练武。
女孩子嘛,练那么厉害干啥,万一整出一身肌肉疙瘩,以后搂着睡觉硬邦邦的肯定不舒服……
那么要送点什么才能让媳妇‘玩物丧志’呢?
琢磨来琢磨去,云景最终确定了要送的礼物,他决定画点可爱的小动物图画给对方,这样可以从小培养媳妇的爱心。
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然后他还是觉得有点不保险,要不整点诸如鲁班锁那样的益智玩具?让她研究如何解鲁班锁,这不就没工夫琢磨练武的事情了嘛。
这个主意就很棒,云景不禁给自己点了个赞。
“鲁班锁咋弄的来着?容我想想,前世看过视频的,弄出来应该不难,最好是尽快弄出来送过去,入冬后大雪封路就只能等来年了……”
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云景除了正常的学习生活之外,开始捣鼓起给媳妇的礼物。
小动物的图画他画了一套十二生肖,卡通的那种,这个没什么难度,就是他也没专门学过画画,画出来有些丑,丑萌丑萌的,反正他觉得女孩子看到一定很喜欢。
鲁班锁他也整出来了,还是十六柱那种!
简直丧心病狂。
为啥搞十六柱这种高难度的呢,他觉得难度越高越好,让小媳妇伤脑筋去吧,最好研究那玩意忘了练武的事情。
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云景最终还是对素未谋面的小媳妇下了狠手!
太残忍了……
礼物做好了,如何送去却是个问题,不到月底没法回家委托给王大婶,也没时间专门去镇上找村里来赶集的人,眼看离入冬越来越近了,实在没办法之下,云景跑去驿站,看能不能通过邮寄的方式寄过去。
一番询问,寄倒是能寄,但得花钱,几十里路而已,驿站要三十个铜板!
之所以这么贵,理由是大沟林太偏僻了,而且是乡下,专门安排人跑一趟就为了给他送那么点东西不划算,所以才收费那么贵。
然后云景放弃了通过邮寄的方式,他舍不得花那个钱。
钱他还是有的,当初来镇上上学,爷爷给他的钱他都没机会花,但他依旧舍不得花那个钱,家人挣钱太辛苦了,一个铜板不知道要多少汗水才能换到,他怎能因为自己的私心就如此浪费家人挣的钱?
天气越来越冷了,云景好不容易熬到月底,趁着大雪落下之前回了村子一趟,把东西委托给了王大婶,他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在今年送去,毕竟王大婶也不是见天的往大沟林跑。
不过王大婶倒是告诉他完全没问题,她家有亲戚在大沟林,每年大雪封路前她都会去一趟,让云景放心,保管给他送到。
王大婶还打趣云景呢,这么小就知道给媳妇送礼物讨女孩子欢心,长大后俩口子必定琴瑟和鸣恩爱有加。
啧,她不愧是到处跑耍嘴皮子的媒婆,说话都比普通穷苦农民有水平。
云景心说自己送礼物就是为了将来能和媳妇恩爱有加啊,若是不能让她‘玩物丧志’,到时候别说恩爱有加了,自己指不定得过多么‘凄惨’的生活。
其实问题不大,毕竟云景以后也是要练武的,可但是,媳妇若不练武岂不更好?俩口子都练武的话,将来万一吵架了,甚至演变成动手的话,那家还要不要啦?
俩口子都是‘武林高手’,那种打架画面云景想想都醉了,估摸着房顶都得打穿……
这次回村,是云景这一年最后一次回去了,因为接下来的冬天大雪封路就没法回去,路都看不到咋回去?
下次回去得等来年了。
天气寒冷下来,学校发了新衣服,两套棉衣,衣服裤子鞋子,穿在身上,里面再多穿点的话,还是很保暖的。
这些也是要花钱的,不过李秋帮云景搞定了,也没和云景提这事儿。
值得一提的是,上学真的不愧是有钱人家才能参与的事情,学堂考虑到学生冷天上课艰难,所以教室内冷天都烧了炭火的,每天所需的炭火消耗都很惊人,消耗炭火的钱也是要学生家里出的!
学堂的教室是砖瓦结构的,有的是缝隙通风,倒也不担心二氧化碳中毒……
某天,纷纷扬扬的雪花突如其来就开始了下,渐渐的覆盖了大地,将整个世界装点得雪白一片。
学堂内的学生很高兴,甚至兴奋,他们很喜欢冬天,穿着棉衣的他们开开心心的玩雪,冷了还能去教室内烤火,甚至高年级的学生还装模作样的吟诗几首来赞美冬天的美景。
云景不是很喜欢冬天,尽管它有一种独特的美。
他虽然也偶尔和同学们玩雪,但更多时候则是默默的看着远方。
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他们压根就不知道,在他们看来无比美好的冬天,实际上对很多人来说不亚于吃人的恶魔!
或许他们也是知道冬天的残酷的吧,但没有亲身经历过寒冬的残酷,他们谁又真正在意过呢?
希望今年的雪下得少一些,那样的话,就能少压垮一些房屋,少冻死一些人,云景心中如是默默道。
学堂并非整个冬天都在上课,入冬后也就上了一个多月吧,就停课了,接下来将有一个长达一个多月的假期。
这个冬天没能让云景如愿以偿的少下雪,大地上积雪深的地方超过了两尺,是以哪怕有着长达一个多月的假期他也没法回家,只能待在镇上。
这段时间李秋也没让云景待在他们平时住的地方,而是将云景带去了他家的院子。
还是那句话,他是要让云景体验艰苦,却不是要真的折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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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新学期
冬天,在师父家的日子云景也并不无聊,师娘对他很好,是把他当成自己的后代那种好,变着法的做好吃的给他吃,甚至还亲手一针一线的给云景缝了两身衣裳。
师父李秋的几个子女都在外地没能回来,云景的到来,算是弥补了他们子女不在身边的遗憾吧,也算是享受天伦之乐了。
因为不用上课,云景每天练字之余,还能空出大量的时间,于是李秋开始教云景下棋,就当打发无聊的时间了。
棋是围棋,黑白对弈。
老实说,云景前世也不是什么高雅之士,围棋这种东西他并未接触过,甚至连基本的规则都不懂。
好在李秋耐心教,云景认真学,没几天云景就下得有模有样了。
围棋这玩意不是做学问,只要明白了规则,就能简单的与人对弈了。
只是简单的对弈而已,要说把围棋这种东西精通,还是很难的,李秋的棋艺很高,得有两三层楼那么高吧,反正云景从未赢过一次,纵然如此,每次师父李秋说手谈一局他依旧乐此不彼。
倒不是云景有受虐倾向,实在是此间娱乐太少了,没有什么比慢悠悠下一盘棋来得更好打发时间。
不过他到底有着过目不忘之能,还能一心多用,棋艺嘛,在李秋的‘虐杀’下倒是一天一个样的成长。
至于要多久才能达到师父的高度甚至超过他,云景也不知道,反正下着玩呗,他没太大的好胜之心,反倒是这样的心态下他的棋艺进步很快……
除了练字下棋,有时候李秋也会带着云景去拜访亲友,仅限于牛角镇及其周边这个范围。
拜访亲友的时候,云景都只是陪衬和看客,总归一次次下来倒是认识了不少长辈。
然后的话,李秋偶尔也会带云景去茶楼听曲听书,了解一些奇闻异事,开拓了不少视野。
人啊,日子大多时间都是这么平淡而充实,没有那么多打打杀杀。
这种平淡的日子总会让人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但当时间过后,人们明明感觉过得很慢的日子里,自己却并没有留下几件深刻记忆的事情。
寒冬到底是残酷的。
云景每一次和师父李秋外出,多多少少都能听到不少人间惨剧,哪里冻死了乞丐,哪里摔死了上房顶清扫积雪的人,哪里的房屋又被压垮了……
类似的事情哪怕在牛角镇上每天都在发生,甚至可以说每天都有人伤亡!
有人会想,每天都有人伤亡的话,这么下去,岂不是早晚有一天人都要死绝了?
那怎么可能,死人的事情固然每天都在发生,可反过来,娱乐活动匮乏的当下,出生的婴儿也多啊,总归生与死之间,冥冥之中维持了一个微妙的平衡,甚至新生比死亡还要高一些,毕竟啊,人是智慧生物,会想尽办法利用身边的一切来保护自己,死亡大多数都要归功于‘意外’……
说来‘可笑’,曾经初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云景听到惨剧的发生都会心生感慨,可如今见得听得多了,他似乎已经习惯了。
是他的心麻木了吗?并非如此,那是因为他也没办法啊,他能怎么办?
时间一天天过去,残酷的寒冬悄然溜走,积雪在慢慢变薄,春天即将到来。
冬天发生了太多让人们不愿去回忆的痛苦事件,可随着春天的到来,活着的人,生活依旧还是要继续的,只能‘忘掉’痛苦,迎接新的一年……
开春后,云景七岁了,开始了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七个年头。
当积雪融化后,云景第一时间回了家一趟。
家里很好,没发生什么意外,云冬比去年‘懂事’了一些,云景心说恐怕今年的某个时间段,家里那头大水牛的放牧工作估计就要落到他的头上了。
当初自己也差不多是云冬这么小就开始放牛的,也不知道自己愚蠢的弟弟能不能胜任这份工作。
几个月大的云夕被一家人保护的很好,无病无灾的慢慢成长,云景回去的时候,她偶尔也会开口含糊不清的说些让人听不懂的婴语。
小云夕和云冬小时后很像,都喜欢粘着云景这个哥哥,那怕她从出生到现在也没见过云景多少次。
对于云景的回来,一个冬天不见,一家人自然是百般开心的,但这种开心没能维持两天就变平淡了,现实就是这样,看不到的时候会思念,可时时刻刻都在跟前,哪儿还有那么多的情感迸发啊。
云景在家里并没有待多久,也就四五天时间而已,家人要忙着新一年的生计,他也要开始新一学期的学习生涯了。
他回到镇上,就被李秋重新带到了他们去年生活过的那个屋子,一个冬天过去,屋子失去了一股子生气,他们的重新到来,倒是让这里恢复了‘活力’。
回到这里的第二天,李秋就开始了他自己的独特教导方式,依旧没有直接的传授云景学问知识,而是带着云景开始种地。
去年他们师徒俩翻好的那些土地派上用场了,他们需要亲手去耕作,去操持粮食成长,不过耕作也只能在云景正常上学之余进行,也就是每天早晚这个时间段。
按理说云景每天上学要占据绝大部分时间,土地里的事情根本忙不过来,可谁让李秋是武林高手呢,干起活儿来很快,一个顶几个,而且他们的土地也不多,倒也勉强耕作得过来。
用李秋的说法,他们今年应该就能吃上自己种的粮食了。
老实说,曾经云景也在家里帮着干一些农活儿,可这种全程参与翻地,播种,看着禾苗一点点成长的完整过程却是没有的,这让他心底隐隐约约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孕育等待发芽成长直至结果。
那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虽说充满了未知的期待感,云景并未太过纠结,依旧顺其自然……
新学期在云景和李秋开始耕作的第三天就正式开始了,这个时候,因为有去年的学习基础,他们的课程有所改变。
礼仪课依旧每天固定一节,由教习杨云空教导云景他们,除此之外,他们的识字课从每天的三节课减少到了两节课,剩下的那一节课,他们新增了一门算数课。
云景大概猜到,他们随着学习的深入,以后识字课只会越来越少直到没有,而被其他更为深奥的课业所取代。
新学期,除了课业的改变外,作为教习的杨云空宣布了一件对于云景他们来说相对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他们经过去年的学习和相处后,这个班级,需要选出一位‘领学’了,翻译成云景‘老家’的话,意思大概是班长。
一旦成为班上的领学,是具有一定权利的,当然,也要承担一部分的义务。
所谓的权利,对于班上的人来说着实不小,教习不在的时候,有资格去约束班上的同学,甚至合情合理的情况下还有权利去责罚那些做了错事的学生。
不得不说,权利不可谓不小,但换个说法,也是个得罪人的差事。
然而这得罪人的差事也不是谁都能担任的,首先你的学习成绩要能服众,领学嘛,顾名思义,有领头羊的意思,如果本身成绩不好如何做好表率?
其次,还得需要一定的人望和威望,否则谁会服你管束?缺少了这点,哪怕成为了领学搞不好也只能成为笑话,会被‘架空’的,那会很丢脸。
‘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当成为领学,获得一定权利的时候,义务也要承担了,需得监督同学们的学习和纪律乃至礼节和风气,若班上有人做出了让整个班级丢脸的事情,就是作为领学的人没监督好,视情况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按理说这所谓的领学就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然而在杨云空宣布后,整个班级的二十个学生都激动了起来,一个个摩拳擦掌都想成为班上的领学。
为何明显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大家还如此积极甚至急切的想要得到呢?那是因为成为领学,将有一个让人眼红的好处。
说到底,领学大大小小的也算一个‘官’了,一旦成为领学,是要记录在学籍上的,还会拿去官府备案,一旦干得好,将会成为未来科举之时的加分项!
当然,这点加分项的占比微不足道就是了。
试问如此一来谁又不想成为领学呢,科举本就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成为领学就比其他人更多一丝机会获取功名啊,谁不想争取一番?
云景都心动了,不想放弃这个机会。
人人都想成为领学,那么选谁?
杨云空也没搞什么复杂的考核,而是让大家自荐和举荐,只要能服众,就能成为班上的领学。
要说云景他们这个年纪,在大家都无比刻苦的情况下,他们的学问实际上都差不多,即使比别人强点也‘有限’,单凭他们如今掌握的学问是无法一锤定音取得优势成为领学的。
一番自荐和举荐后,作为教习的杨云空从各方面考虑,最终确定了两个人选,从这两个人里面优中择优任命领学一职。
这两人分别是云景和林夜星!
第一百一十八章 可怜的娃
班上二十个学子,云景和林夜星两人脱颖而出获得领学资格提名,他们凭的是实力,其中没有黑幕!
对于他俩进入最终角逐阶段,其他人虽然可惜不是自己,但还是服气的。
不是自己不够优秀,而是他俩比自己更优秀啊。
为什么说云景和林夜星比其他人更优秀呢,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首先是林夜星,他比班上的所有人年纪都要大一点,来自县城,家庭情况更好一些,年龄和家庭的优势下,肯定在家里开小灶的,所以他学的东西就要比同班的其他人更多。
一般的几千个常用字那家伙几乎都认识了,而像云景他们,一般的几千个常用字也就学了不到一半,这就没法比。
然后林夜星还能自己勉强读得通寻常书籍,这些,都是云景他们目前所做不到的,差距太大了,这就是很明显的优势,领学,领头羊嘛,他有这样的优势,自然是能服众的。
其次是云景,他有什么明显的优势呢?
并非他有一个作为山长的师父,他的优势就是自己本身。
不得不说,云景有着过目不忘的本事,优势太大了,学东西比任何人都快,先生讲一遍他就能记住,还能举一反三,同样的课业他总是第一个理解并且学会的,其他人就做不到这点,是其他人不够刻苦吗?并非如此,实在是他们没云景那个记忆力和理解能力。
然后的话,云景并没有因为自己比其他人学得快就好高骛远的学超前进度的东西了,他很稳,将精益求精这四个字贯彻得很彻底,同样的东西,他总是比别人学得好,礼仪,让人挑不出丝毫毛病,字,云景也是写得最好的,别看他只上学了半年多,可他每天练字,如今指尖都有茧子了就是最好的证明!
若说林夜星学得多学得广的话,那么云景就是学得精学得深了,优势都远超其他人,所以他俩最终脱颖而出角逐唯一的领学资格,没有人不服。
当然了,除了他俩外,其他人也是很优秀的,但多多少少都有些瑕疵。
就拿陈一剑来说吧,他估计比云景认识的字还多,写的字也不比云景差多少,最多就是理解得没有云景深而已,可他为什么不能脱颖而出呢,只怪这家伙太能作了,一个整天不是在作死就是在作死路上的家伙,如何能成为班上的表率?
带头作死吗?
其次比如周金泰,他也有优秀的地方,可啥都想尝尝看的他如何当表率?带头试毒吗?
王柏林也一样,优秀的地方有,但你指望一个六岁多就上青楼的家伙当表率?带大家瞟仓吗?
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有优势的人却有瑕疵,而没有明显瑕疵的人却不够优秀,所以班上二十来个人最终云景和林夜星走到了最后。
两人明面上的优势都很明显,可谓旗鼓相当。
关键是,他俩都合适做领学,可选谁呢?
一个多而广,一个深而精,各有各的好,若是两者优势都在一个人身上就完美了。
可世间哪儿有完美的事情?
作为教习,杨云空此时是有直接任命资格的,可不管他任命谁,对另一方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要说为难倒是不至于的,若是连这点问题都摆不平,杨云空算是白活这么多年了。
他没有自己做决定,而是将这个问题抛给了班上的所有人,那就是投票。
谁最终得的票数多谁就当领学,这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了,少数服从多数嘛。
于是他当着全班的面对云景两人说:“云景,林夜星,我欲让大家通过匿名投票的方式,从你们之中选一位出来担当领学一职,你们自己也可以投票给自己,最终谁得的票数多谁就当领学,我就不参与了,考虑到班上二十人,可能会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所以,我的意思是,如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进行第二次投票,直到一方胜出为止,你们觉得如何?”
“先生,我同意”,林夜星规规矩矩的一礼后说道,然后看向云景,目光带着点挑衅。
云景倒是很平静,同样无比规矩的一礼后点头道:“先生,我也没意见”
云景这不温不火的平静态度,让林夜星有些烦闷,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不得劲。
虽说最终能不能成为领学都不会影响到云景的心态,但成为领学后,有一丝丝机会给将来科举加分,他为什么不争取一下呢?
说到底,云景的性格和行事风格是一回事,但他也并非无欲无求的人。
“既然你们都同意,那就这么决定了”,杨云空点点头道,然后又说:“不过,在此之前,你们每人都可以单独给大家说说,自己成为领学后会给大家带来什么好处,算是给自己拉拉票,不要胆怯,想成为领学,本身就需要勇气和担当,而且我可以告诉你们,如果你们说得好的话,很可能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就看你们自己能不能把握住了,当然,如果你们足够自信的话,也可以什么都不用说,好了,接下来你们谁先来?”
云景心说好嘛,小学生选个班长而已,连拉票环节都整出来了,倒像那么回事儿,要是再整个卖惨环节的话,是不是就变成选秀节目了?
要说他们这个年纪吧,换做其他小孩,恐怕还真没勇气当着全班的面演讲,毕竟上学期他们刚入学的时候一个个连话都说不利索呢,但对于云景和林夜星来说就不是问题了。
云景就不说了,自然是不会胆怯的,林夜星年纪大点,还来自县城,胆识和见识都超过其他人,也不会缺少勇气的。
在杨云空话音落下后,林夜星看向云景礼让道:“云景,你比我小,你先来吧”
话是这么说,但他看云景的眼神却有点胜券在握的意思,仿佛手握四十米大刀的情况下说我先让你跑三十九米。
这家伙,从入学开始就在针对云景,当下可是要和云景争个胜负的,他简直斗志昂扬,跟打了鸡血似得。
“既然如此,我就先来吧”,云景看向他抱拳行礼道,语气依旧平静,不温不火。
他这态度,整得林夜星一阵胸闷,一口老槽卡在喉咙吐不出来。
我就客气一下而已,你难倒就不懂得礼让吗?然而话都已经说出来了,再收回已经来不及,只能郁闷的对云景做了个请的手势。
都想当领学,说白了就是要去争那唯一的名额,既然要争,虽然礼让会体现一个人的谦逊,可让来让去就有点优柔寡断了,所以这个时候云景当然是要果断一点的,小孩子嘛,何必学大人那种礼尚往来?直接一点才是小孩子的正常操作。
然后,云景当着全班的小孩说:“各位同窗,如果我当上领学的话,我会和大家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有好玩的一起玩,希望你们把票都投给我,谢谢大家,嗯,我说完了”
一帮小孩儿而已,你和他们谈理想谈未来纯粹是扯淡,估计他们都理解不了,所以云景说得简短干脆,把核心的拉票表达清楚了也就差不多了,还暗示了一下选我的话,有好玩的哦。
在云景说完后,估摸着是想到了云景以前发明的那些玩具,一帮小孩明显很是意动,他们这个年纪,说其他的都没用,唯有他们感兴趣的才能吸引他们,既然自己当不了领学,投票给谁不是投?何不投给云景,以后还有好玩的,万一不投给他,以后岂不是玩不到好玩的了?
好吧,他们估摸着压根就没明白匿名投票的意义所在……
对于云景的‘演讲’,杨云空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在他看来,云景他们这个年纪说这些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压根没想过云景那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实则大有深意所在。
当然了,这并不妨碍他内心肯定云景那番话的实用性。
接下来轮到林夜星了。
他明显‘有备而来’,当着全班的面侃侃而谈道:“各位同窗,我林夜星三岁识千字,五岁会背诗,如今更是能通读一些书籍,如果我当领学的话,你们有什么不认识的字尽管来问我,没明白的地方也可以来请教我,我一定会为你们认真耐心解答的,帮助大家把学习搞好……”
说话的时候,林夜星也在观察同窗们的反应,他发现自己说的这些,同窗们明显兴趣不高,心里顿时有些急了,自己说得不够好吗?他们为什么这个反应?
他哪儿知道,虽然自己的出发点是好的,可这帮小孩正是调皮捣蛋的时候,学习用功和刻苦,仅仅只是因为学习很重要而已,更多的他们还是想玩啊,所以林夜星和他们谈学习谈未来,他们能有兴趣才怪了,还请教你呢,我不知道请教先生吗?你还能比先生厉害?
林夜星有些傻眼了,心有点乱,接下来要说什么都忘了,于是硬着头皮结尾道:“嗯,我比你们都大,如果谁欺负你们的话,尽管来找我帮忙,我,我说完了”
然后他看了一眼教习杨云空后坐下,心乱的他连最重要的求票都忘了说。
杨云空还是给了他一个肯定和赞许的眼神,最后道:“好了,云景和林夜星都说完了,大家现在开始投票,拿出你们的纸,想投给谁就写上谁的名字,你们都会写他们的名字吧?写好后折好交给我,开始吧”
结果嘛,不言而喻,云景以压倒性的票数取得了胜利。
说来心酸,林夜星那家伙可怜的只有一票,云景都不用去怀疑,他那一票绝对是他自己投的。
最终结果出来,林夜星差点原地爆炸,才半大小孩的他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自己到底输在了哪里……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一生之敌!
不得不说,对于一心想要压过云景一头的林夜星,这次没能胜过云景摘得领学桂冠,对他的打击还是很大的。
最气林夜星的是,他想要胜过云景的态度表现得还不够明显吗?可云景呢,从来都是一幅云淡风轻的姿态,大概就是‘嗯嗯嗯好好好我知道’这样的态度,似乎压根就没把他放在眼里,整得林夜星像个小丑一样上蹿下跳,你说气人不气人?
尤其是这次‘领学争夺战’,林夜星几年前就听长辈说过,入学后班上会有领学这个职位,也知道领学的重要性,是以他都不知道准备了多久,结果呢,稀里糊涂的就败给云景了,之前自己还胜券在握呢,这会儿这脸被打得啪啪响啊。
独角戏的滋味不好受,心情复杂的林夜星看着那边胜出后被同窗们恭喜的云景,心头叫那一个‘恨’啊。
第二次了,第二次输给他了……
第一次没能拜在李先生膝下,被云景成功了,第二次领学争夺,又输给了云景。
两次啊两次,云景,你将是我的‘一生之敌’!
林夜星并未因为连番的‘输’给云景而一蹶不振,反倒是点燃了他心中的斗志,心头默默道:“云景,我是不会认输的,下一次我一定要胜过你,你等着,下次就是你败给我的时候!”
云景并不知道自己稀里糊涂的就有了个‘一生之敌’,获得领学一职固然让他开心,但说白了也就‘小学生班长’而已,还不至于让他激动得找不到北,面对来自四面八方同窗的恭喜,他也是平静的回礼。
尘埃落定,杨云空站在台上,看着云景勉励道:“云景,以后你就是同窗们的领学了,要做好表率,不要让同窗们失望”
“先生放心,云景一定认真负责领学一职”,云景认真道。
他心头有点无语,就一小学生班长而已,整得像是把天大的重担压在自己身上似得,顶破天能有多大事儿啊。
见云景‘不卑不亢’,杨云空暗自点头,心说不愧是山长的弟子,心性就是稳,不骄不躁,以后是个干大事儿的,随后又道:“云景,明天你把学籍带来,我会给你填写履历,再拿去官府给你备案,完了我再还你”
“明天我一定带来,麻烦先生了”,云景恭敬一礼道。
杨云空摆摆手,看向失魂落魄的林夜星,想了想安慰道:“林夜星,你这次与班上领学一职失之交臂,莫要气馁,下次还有机会的,须知领学一职每学期都会重新选举,下次努力就是了”
林夜星闻言,眼睛一亮,深吸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起身行礼道:“先生放心,我下次一定会努力获得领学一职的”
说着,记吃不记打的林夜星又看向云景,眼神颇为挑衅,似乎在说你下次给我等着。
云景平静以待。
他都有点可怜林夜星这家伙了,实在是不忍心打击他啊,他怕给那家伙打击傻了。
先生说领学一职每学期都会重新选举这点云景是相信的,但先生没说这个职位一定要被换掉啊,自己下次也是可以参与选举的。
小学生的班长一职嘛,别人不知道,云景还不清楚,以后只要班上不出现巨大的变动亦或者自己出现严重的错误,大概率这个领学一职自己会一直担任下去的,因为啊,到时候大家都熟悉了自己当领学,下次投票下意识就会投给自己!
就好像云景前世上小学的时候,第一次选班长,很多人都不好意思,然后有人自告奋勇的想当班长,结果嘛,说是每学期选班长,结果每次都是他,以至于到最后整个小学那家伙当了六年班长……
这种事情找谁说理去?
所谓一步先步步先,当大家把习惯当成自然后,很多事情也就成为必然了。
见云景并未接受自己的‘挑衅’,林夜星心头冷哼一声,暗道你给我等着,下次领学一职一定是我的,一定!
见林夜星斗志昂扬,杨云空也没再说什么安慰的话,而是微笑着看向其他小孩说:“你们大家也是,下次努力,一样有机会的”
这次都没机会,下次那些小孩心头也没抱太大希望,是以对杨云空的‘诱惑’一帮小孩兴致不高。
然后杨云空当着全班小孩,告诉云景领学应该要履行些什么责任和义务。
领学一职,说得跟拯救世界一样重要,实际上要做的事情都很简单的,也就收发作业,每次上课的时候带领大家给先生行礼,监督一下同窗们的穿着仪态,反正都是些小事儿。
至于其他的,了不起也就打小报告这个优势了,但云景到底不是小屁孩,只要平时同窗们不要做过分的事情,他还真能去做那得罪人的事儿?
还有一个优势是云景未曾想到的,那就是,以后若是要‘开家长会’的话,作为领学的他,是可以代表全体同窗上台和各位同窗的家长交流的,主要就是阐述一下同窗们平时的表现,毕竟先生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看着这些小孩不是。
这算什么?稍微琢磨,云景意识到,这不亚于掌握了同窗们的‘生杀大权’啊!
想想看,若是到时候自己上台嘴巴那么一歪,家长们得知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如何如何调皮如何如何不认真学习,那下场云景都能想到。
当然了,虽然手握‘大权’,但云景依旧不会轻易去行那得罪人的事情就是了……
这天放学后,李秋得知云景成为了班上的领学,自然也是为他感到开心的。
不过他却告诉云景,不要小看了如今这领学一职,而是要认真对待,往后的学习生涯中尽量将这个职位抓在手中。
云景问他为什么,他说,成为班上的领学,在学籍上留下履历,除了能在考取功名的时候成为加分项,最主要的是未来。
未来功名到了一定程度,可以运筹当官的时候,那个时候这份履历的好处才能真正的体现出来,领学,如今只是管理一帮不懂事的小屁孩,但说到底领学也大小也是个‘官’了,有过管理经验,这就是资历,届时运筹当官,有这份履历是比其他人有很大优势的,这才是关键!
听师父这么一说,云景才意识到这小小的领学居然还有这等隐藏好处,其实想想也是,人才从来都是不缺的,可很多时候缺的是管理人才。
人不可能生而知之,当大家都处在同一起跑线的时候,你额外的优势就是要比别人突出,机会就更大,就拿当官来说,与其去慢慢培养一个管理人才,还不如选有过经验的呢,这样的人会比其他人提前适应工作嘛。
当然了,这些都只是建立在相对公平的情况下,可天底下哪儿有那么多公平可言?
不管怎么样,有资历总好过没有就是。
成为了班上的领学,对云景的学习生活其实并没有太大改变,那点额外多出来的‘工作’对他来说都不算事儿,简单,轻松。
每天早晚跟着李秋下地干活儿,亲手操持庄稼,上学读书认真学习,晚上练字,休息的时候李秋依旧带着云景去镇上易容摆摊挣钱,月底放假就回家一趟,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
值得一提的是,林夜星当真是和云景杠上了,那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脑袋缺根筋,‘想明白’了自己输给云景的关键,觉得是自己学得不够多不够好,然后更加刻苦努力了,上学的时候云景经常能看到他顶着黑眼圈,人都憔悴了……
一个学期很快就过去了,学习生涯总是那么平淡且枯燥,未来都不一定能给人留下什么深刻的记忆,了不起未来偶然回忆如今,最多只能在记忆中翻找出一些模糊的欢声笑语画面。
这学期的期末,和云景他们第一个上学的学期不同,他们进行了一次考核。
考核的内容有三样,也是他们如今学习的三个内容,礼仪,算数和对字的认知掌控。
一番考核下来,云景得了三个甲,成为了班上当之无愧的第一。
云景的礼仪让人挑不出毛病来,对字的认知和掌控,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自然是手到擒来。
实际上这两样班上绝大多数人都是甲,关键的是算数,除了云景外,没有人能得甲的,就他的算数题全对。
没办法,算数这门学业不同于其他,一加一总不能整出个三来吧,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其他人都是初次接触算数,学起来很费劲,可云景呢,说句自大的,他的算术,估计比学堂的所有老师还好!
考核成绩班上当之无愧的第一,云景得到了一份奖品,一支毛笔,笔不错,花钱买的话,至少值二两银子呢。
除此之外,他的学籍上也被附上了这次考核第一的履历,盖了学堂章的,还拿去官府备案了。
对于云景来说,这些都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最多回去说给家人听他们高兴高兴。
可对于某个将云景当成‘一生之敌’的家伙来说,打击太大了。
第三次,第三次输给云景了啊!
“果然不愧是我的一生之敌,简直是我的克星,你以为这样就会打到我吗?我告诉你,不可能,我是不会认输的,只会让我更加的认识到自己不够刻苦努力,你给我等着,我早晚有一天要胜过你!”
放假那天,林夜星看着云景丢下这样一句话扬长而去,整得云景莫名其妙。
啥玩意啊,一生之敌是什么鬼?
那家伙不会有病吧……
第一百二十章 事儿发了!
对于林夜星将自己视做‘一生之敌’这个事情,云景哭笑不得外并未放在心上,对他来说,林夜星就一中二病晚期的小屁孩,不用搭理就是。
盛夏的这个假期,云景回家去了一次,当家人得知他在学堂考核拿了第一名别提多高兴了,为此家人还专门杀鸡宰鸭庆贺了一番,所谓的庆贺,主要是祭拜祖先,‘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家里有后辈子弟出息了。
那天云景的爷爷云林不知道哪儿搞来一坛珍藏了不知道多久的米酒,喝了个酩酊大醉,醉着了脸上还带着开心的笑容。
他酒量很差,半碗度数不高的米酒就醉了。
这样的酒量云景完全理解,毕竟以家里的情况,酒可是个奢侈品,一年到头都喝不上几回,哪儿有那么多酒来练酒量?
不出云景所料,这次回去,他弟弟云冬果然在逐渐接任家里的放牛工作了。
然而小云冬可没当初云景那么听话,每天早上起床放牛就跟要他命似的,都是哭着出门,为啥哭呢,自然是想赖床被打揍的呗。
云景心说老弟你就好好享受一下放牛的日子吧,等过两年你能慢慢干活儿的时候,就会明白如今放牛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了……
小云夕也半岁多了,能翻身,慢慢开始练习爬行。
这几年的年景还算风调雨顺,村民们使用农家肥后,可谓年年丰收,日子算是越来越好了。
可惜的是,村里有大型牲口的人家毕竟不多,大多数人家没有那么多农家肥,如今随着农家肥的普及出去,想去镇上弄粪便回来充当农家肥越发艰难,所以说是丰收其实也有限,但总好过曾经,至少所有村民都能勉强填饱肚子,真正饿死人的情况这两年在小溪村都没再发生过。
这次假期回家,云景也就待了三天就回到了镇上,不是他不想多待,而是他和李秋也是要料理他们耕作的那些田地。
回到镇上的日子,云景除了每天抽出一部分时间来练字巩固以往所学外,大多数时候都和师父在地里忙活。
他依旧逃不过被晒黑的命运,哪儿像学堂的其他学生,每个都是白白嫩嫩的。
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担心,云景一直在意的一件事情总归还是发生了。
他师父李秋,发现了农家肥的作用!
按道理来说,这些年随着农家肥的普及开去,不说一下子辐射到整个大离王朝境内造福天下吧,但总归应该有点动静才对。
可作为始作俑者的云景,在这两年观察下来,如今牛角镇周边几乎所有农民都在使用农家肥了,可却没有来自官面上的任何消息,这就不合理。
直到他师父李秋注意到这个事情,才让云景明白现实有多么离谱。
虽然李秋带着云景种地,可平时他毕竟还是以教书育人为主,也就导致了他并没有刻意关注农耕这一块。
当这个假期,他几乎每天都和云景在地里忙活后,猛然发现自己和云景种的庄稼,居然还没有周围田地里的庄稼长得好,而且差距肉眼可见的大,这才引起了他的注意。
是自己种庄稼的流程不对吗?
显然不是。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自己种的庄稼比其他所有人都差呢?于是李秋专门去田间地头询问农民了解情况。
农家肥又不是什么秘密,一番了解下来,李秋也就知道了农家肥的妙用和其深远价值。
这本来是一件值得他大醉三天的好事儿,可随着他的深入了解,差点把他气吐血。
那天,当李秋知道了农家肥的妙用后,去找镇长了解具体情况,去的时候还开开心心的,结果回来的时候脸色阴沉得可怕。
那是云景第一次看到了自家师父脸上阴沉的神色,靠近他三米内都让云景有一种胆战心惊的恐惧感。
那天,李秋回来后一巴掌拍碎了一张桌子,咬牙切齿的说了句简直荒唐。
那天,一整夜,他们住的房子周围寂静得可怕,连一丝虫鸣鸟叫都没有!
第二天一早,李秋让云景自己在家里练字学习,他又独自一个人离去,云景也不知道他做什么去了。
直到半夜李秋才回来,他没睡觉,回来后就在堂屋坐了一夜,面沉如水。
隔天云景实在忍不住了,看着面沉如水的李秋小心翼翼的问:“师父,发生什么事儿了?”
然后李秋笑了,笑得咬牙切齿,笑得泪流满面,他看着云景哈哈大笑道:“景儿,你知道吗,为师真想将那些坐在庙堂之上的家伙从上到下宰一遍,全部杀光都不足以平息为师内心的怒火!”
说这些话的时候,李秋浑身都在颤抖,身上对于云景来说恐怖的气息澎湃着,连带着李秋身躯周围的空气都像是在扭曲!
云景赶紧远离,太可怕了。
知道吓住云景了,李秋收起那恐怖的气息,深吸口气道:“景儿,为师失态了,但若是你听了为师接下来的话,恐怕就能理解为的心情了”
顿了一下,他继续自顾自道:“前天,为师知道了农家肥这件造福万世的事情,开开心心的去问镇长了解情况,想问问他朝廷方面普及得怎么样了,想问问他为什么这等原本哄传天下的事情我为什么一点风声都没收到,结果你猜他怎么回答的?他反问我农家肥是什么玩意,为师当时就愣住了,他居然不知道,他作为最接近底层的官员居然不知道!然后为师一番试探下来,发现他压根就没有留意过如今周边农田内的庄稼情况,也就是说,他压根就不知道农家肥这回事儿,气得为师当场就想将他宰了!”
“好在为师师出无名忍了下来,转身就去了县里,本想从你牛叔那里了解一下情况的,但到底还是没走到县里,因为为师发现,随着远离牛角镇,农家肥的普及率就越低,直到县城周边,农户压根就不知道农家肥这回事儿,我再经过了一番了解,发现农家肥的运用,源头就在牛角镇,具体真正的源头还得进一步了解,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眼皮子底下啊,可镇长居然不知道这点,何其可笑!”
“这等利国利民造福万世的事情,难倒不应该第一时间发现,然后上报直达天听吗?镇长居然不知道,这是何等的失职,何等的尸位素饕,若是早发现一天,早普及开去的话,那得惠及多少民众?那得为国家带来多大的好处?可他妈的居然不知道,为师恨不能将他挫骨扬灰!”
说到这里,李秋胸膛起伏面色通红,可想而知他内心有多么的不平静。
这也是云景第一次听到自家师父说脏话……
“然后呢?”云景小心翼翼的问。
冷笑一声,李秋沉声道:“然后,等吧,为师已经去信同窗好友,想来这件事情很快就能直达天听,等上面的反应吧,有一点可以肯定,牛角镇的镇长,死定了,死一万次都不足惜!”
听了师父的话,云景有些头大,这事情闹大了啊,作为始作俑者,云景心头有些发虚,这个时候他想的不是泼天功劳,而是胆战心惊,这种足以引起全国轰动的事情,稍不注意就会将自己撵成渣渣的!
云景不知道农家肥的妙用上报上去是多大的功劳吗?可作为升斗小民,这等功劳岂是他敢觊觎的?这等功劳封侯拜相都不为过,岂会落到他头上?
所以这些年来云景对与农家肥的事情只字不提,任其自行发展,但如今,总归还是事儿发了。
他想了想,小心翼翼道:“师父,农家肥能让粮食增产,利国利民造福万世的好事儿,镇长不知道是他的失职,还错失来一次捡天大功劳的机会,如今您将这件事情上报上去,功劳是不是就归你了?”
作为升斗小民,云景从来没想过这样的功劳能落到自己头上,那绝对是祸不是福,这点认知云景还是知道的。
但如果这功劳落到师父头上那就再好不过了。
若是李秋因此得了天大的好处,云景不但不会觉得本该是自己的东西被师父夺去了而产生芥蒂,反而会很开心。
毕竟师父得的好处越多,他这个当弟子的,大树底下好乘凉啊,再一个,也算是偿还师父的恩情了。
就是不知道他顶不顶得住,这功劳太大了啊,恐怕是个人都会眼红!
听了云景这个问题,李秋突然之间愣了一下,表情有些不自然,说:“景儿,功劳这种问题,因为某些原因,恐怕不会落到为师头上丝毫,但总归这是一件利国利民造福万世的好事儿不是吗”
额,听到李秋的这个回答,云景有些傻眼,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
然后李秋又说:“总之,为师做了自己该做的,无愧于天地无愧于内心,至于功劳,哼,让那些家伙争去吧,估计狗脑子都要争出来”
云景不知道说啥了,对于自家师父的这个态度,他又想到了曾经那个关于富家小姐和未婚妻的艰难选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