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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x程志     我在明末有套房txt下载     我在明末有套房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四六章合则两利分则两害(一更)

    “不知全先生有何高见?”

    “高见不敢当!”

    全旭笑道:“是有些不成熟的想法,全某可以与东江镇形成互补!”

    在极短的时间内,全旭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他不可能永远为东江镇免费输血,也可以说,就算全旭想,他也养活不了上百万百姓,以及十几万大军。

    更何况,升米恩,斗米仇,他反而容易养成一支仇人。

    秦承祖的造反,让全旭深刻了解到大明的虚弱。

    如果他有这个实力,根本就不需要在大名府苟着了,直接提十几万大军,攻城掠地就可以了。

    要知道,北直隶和山东可是大明的核心重点区域,甚至兵力远远超过河南,整个河南才十三个卫以及七个独立千户所五个牧所群,字面兵力仅为八万一千两百四十四人。

    要说整个河南,在明末可是被李自成连续三屠,死伤千万,就是因为兵力不足。

    而东江镇拥有丰富战斗经验的军士,充足的人口,这都是无形的财富。

    “互补?”

    “对!”

    全旭带着刘兴祚和毛承禄进入铁匠工坊的大楼,此时活动板房已经显得非常热了,好在铁匠工坊有太多铁匠炉子,形成了局部空气对流,显得反而不那么热了。

    喝着绿豆汤,全旭笑眯眯的道:“正所谓,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全某在这个庄园,有优秀的木匠,也有优秀的铁匠,更有出色的泥瓦匠,对面那幢大院,正在建造,看着进度不错,其实距离建筑完成,还有极大的空间!”

    “全先生的意思是……”

    刘兴祚有些不悦:“让东江军把辽东百姓送过来当奴隶?”

    刘兴祚就是因为不满后金奴役辽东汉民,这才弃后金投靠明朝。可以说,刘兴祚是后金反正归明的最高级别的将领。

    对于刘兴祚而言,活着最重要的是有尊严。跟全旭当奴隶,与后金当奴隶,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非是如此,而是做工!”

    “做工?”

    刘兴祚冷笑:“不过是换个名目而已!”

    “不是,给我做工,双方全凭自愿,来去自由!”

    “真的自由?”

    全旭指着牛结实道:“拿一份用工合同给我!”

    “是,全爷!”

    牛结实走到里屋,从中取出一份合同。

    刘兴祚从牛结实手中接过来,匆匆看了一眼。

    只见上面清晰的写着,双方各自的义务和责任,这虽然是后世的普通用工合同范本,对于明末的刘兴祚而言,这简直是全旭自己给自己挖坑。

    不愿意跟全旭做工,只需要提前七天或者半个月向上级工长申请既可,财务会按天结算工资。

    全旭指着周围的田地道:“在这附近给我工作的人,人人都有工钱可以拿,你们若是不信,可以随便询问,问他们的收入多少!”

    毛承禄倒没有真的去问:“有多少?”

    全旭伸手一指罗世明问道:“罗世明,你的月例多少钱?”

    罗世明憨厚的笑了笑:“承蒙全爷赏赐,俺分到十八亩地,不用交租子,每月十八两银子,外加一石两斗米,冬夏六套衣服,十二双鞋子!”

    毛承禄目瞪口呆:“这么多?”

    如果把这些东西折算成钱,罗世明的收入比东江镇的任何一名参将都多,别说参将,就算刘兴祚这个副将,那也拿不到这么多俸禄。

    东江镇的穷,全旭有过深刻的了解。

    作为毛文龙的养孙孔有德和耿仲明,他们都打着赤脚,穿得像个叫花子,其他人更别提了。

    刘兴祚又望着旁边的一名普通家丁兵道:“你有多少月例!”

    “俺每个月三两银子,还有六斗米,冬夏四套衣服,六双鞋子!”

    听到这话,东江军将士纷纷望着自己脚,这种又软又合脚的鞋子,穿在脚上非常舒服。

    全旭望着毛承禄道:“东江镇军费有限,好钢就要用在刀刃上,全某可以给东江军打造火炮、甚至火枪,这样吧,每打造一门火炮,东江镇给全某送来辽东百姓一百人,全某也不亏待他们。他们可以给全某做工,或者种地,包一日三餐,外加每个人每月五钱银子,外加三斗米,若是将士家眷,待遇翻倍!”

    全旭在最开始根本就没有想过在明末打造兵器,他总是习惯性的认为,明末的工匠采取手工的方式打造,效率低,质量差。

    事实上,全旭陷入了一个非常大的误区。

    牛结实等优秀的工匠,一直努力的表现自己,可是,他却用钢铁让他们打造,煤球模具、锄头、铲子等工具。

    然而,在毛承禄和刘兴祚眼中,牛结实的技术水平,已经比东江镇最优秀的工匠还要优秀。

    哪怕东江镇最优秀的铁匠,在铸造铁炮的时候,也会留下中空、气孔、毛刺、飞边。

    可是,全氏铁匠工坊的铁匠,不仅仅用钢铁铸造那种类似于火炮炮管的东西,关键是他们的管壁后薄均匀,内壁光滑。

    这主要还是因为全旭无意间给牛结实提供了一道既不起眼,却有跨时代的技术变革,那就是铁范冷铸。

    在中国古代有三大铸造技术,首先是融模铸造、其次是泥范铸,最后才是铁范铸造。其实中国早在战国时期已经发明了铁范铸造技术,在战国后期已经渐渐成熟。

    只是,非常可惜,由于中国历代对工匠的不重视,尤其是明朝,一入匠籍,终是贱籍,所以,这个政策,反而阻碍了科技的发展。

    现在全旭给牛结实等工匠开出十两银子的高薪,他们自然就玩命的想要回报全旭。

    刘兴祚迟疑道:“全先生岂不是太亏了!”

    “不亏!”

    全旭望着刘兴祚道:“吴桥之变,倒是给全某提了一个醒,一旦再来一个类似于秦承祖这样的人,全某拥有的一切,都会化为乌有,全某也需要自保!”

    刘兴祚望着东面那座高大城堡,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全旭又道:“全某在这里建了一座书院,将来东江军诸位兄弟的子女过来,可以前往金梯书院读书!”

    毛承禄想了想道:“此事,我再考虑考虑!”

    “应该的!”

    全旭看了看时间道:“早餐时间到了,咱们一起用餐!”

    “全先生,我想去那里看看!”

    “我也去!”

    “请便!”

    全旭自然知道刘兴祚和毛承禄是为了亲自看看全旭这里的伙食情况。

    刘兴祚其实一直努力给辽东百姓寻找一条出路,辽东百姓自然也想回来,可是,明朝的土地已经超出了可以承载人口的极限,根本就没有地方愿意接收他们。

    刘兴祚并没有跟着全旭去吃饭,而是直接走向建筑工地上。

    城堡的建筑工地上,七八千名工人,分成十数支吃饭的队伍。

    这些吃饭的队伍,几乎一模一样,早餐就是馒头和菜、包子,全旭此时也入乡随俗,没有从后世直接买面粉,而是购买麦子,经过工匠用石磨磨成粉,当然,是不分麦皮与面粉,这样的馒头看上去黑乎乎的,没有卖相。

    不如家丁兵吃饭的那种用了增白剂的馒头白,菜有两样,分别是萝卜鸡块炖粉条,腌制的辣椒、以及红薯秧苗汤。

    包子也是白菜肉陷的,不像家丁兵一样,可以每个人按照自己的口味挑选,每个人都是一碗米粥,一个肉包子两个馒头。

    刘兴祚排着队领了两个馒头以及一个肉包子,味道马马虎虎,最大的优势是顶饱。

    众人吃得非常开心,刘兴祚发现不少工匠不舍得吃包子,而是把包子收起来,准备带回去给自己的孩子或家人吃。

    七八千人席吃饭,那场面有些壮观。

    刘兴祚望着毛承禄道:“毛将军,你感觉怎么样?”

    “饭菜不错,工钱也公道!”

    毛承禄压低声音:“只是,我感觉全先生,似乎……所图不小!”

    “哦!”

    刘兴祚故意装作不明白的样子,问道:“此话怎讲?”

    “不知刘副将注意到没有!”

    毛承禄指着周围负责维持秩序的家丁兵道:“你看看他们,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比起东江军,也就差点杀气!”

    刘兴祚笑道:“现如今哪个地主没有养着数十上百名家丁兵?”

    “他的家丁兵有些多!”

    “这个……能有毛帅多吗?”

    “额……”

    毛承禄狠狠咬了一口包子,化悲愤为食量,他被刘兴祚怼得无话可说。

    东江军已经是毛家军,被毛文龙赐姓毛的将领,包括他自己在内,才掌握着东江军的权力。

    “辽东百姓太苦了,他们到了这里,你看看,这里田地又肥又壮,庄稼长势多好,一亩少说也可以收了两三石!”

    刘兴祚兴奋的道:“一家人租个十几二十亩地,这日子就有盼头了!”

    “你想答应他?”

    “合则两利分则两害,为什么不呢”

    刘兴祚望着一名家丁兵道:“麻烦您的禀告一下,我要见全先生!”

    “哦,全爷刚刚去大名府城了!”

    “那,陈……”

    “陈管事也去了!”

    全旭以为刘兴祚与毛承禄会考虑很长一段时间,他就参观全氏银行去了。

    PS:如今在农村老家,夜里太冷,昨天晚上只有一更,今天努力更新,祝大家新年快乐!

第一四七章银行要想发展好广告少不了(二更)

    全旭其实并不缺人力,他在大名府以及河南招募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哪怕优秀的工匠。

    然而,他却缺乏优秀的士兵,以及战斗力彪悍的士兵。

    以吴桥兵变为例,孔有德、李九成、耿仲明麾下八九千名东江军,在十数万明军的包围下,抵挡一年零四个月之久。

    可见以辽东百姓为主体的东江军将士的战斗力是何等的彪悍。

    事实上,全旭非常看中辽东百姓以及东江军的将士。

    首先这些人非常适应寒冷气候条件下的作战,熟悉东北地理环境,与后金有着刻骨铭心的仇恨,更何况,他们的战斗力强悍。

    只不过,让东江军与全旭合作,目前双方的实力不对等。

    全旭也以为,毛承禄不是可以做主的人,他需要与毛文龙联系,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就与陈应抵达位于大名府全氏银行。

    这是大明历史的第二幢钢筋水泥建筑,当然,远远不如全旭在全楼集的城堡规模大。这是一幢占地面积两千余平方的大楼,有三层楼那么高。

    这样的大楼在后世,非常不显眼,别说大城市,就是一个小乡镇上也随处可见。

    然而,这幢拥有十六间门面银行大楼,在大名府却属于非常显著的地标建筑。

    整个大楼的外墙,都贴着磁州窑生产的定制型瓷砖,这些瓷砖洁白如雪,每一块都可以当一面镜子。

    整个临街的门脸,装修着茶色的玻璃,上面镶嵌着大明全氏银行六个鎏金大字,十六间门面房子,将近一千六百平方的大厅,显得非常壮观。超过四米半的单层楼房,天花板上挂着镀银吊灯,像一朵朵怒放的莲花,银光流转,光彩夺目。

    地板采取水磨大理石,里面还安装了壁炉,生起火来,哪怕再冷的天,里面也是暖洋洋的,比躲在炕里还要暖和。

    这是一家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全氏银行。

    在三个月前,整个大名县乃至整个大名府就都知道这里办了一家银行,银行与钱庄最大的不同,就是存钱不收存金,而且还能得到利息。

    而且手头紧、周围不便的话也可以从这里借钱,利率相当低,比起找地主或者找地下钱庄那驴打滚般的高利贷公道多了。

    全旭来到全氏银行的时候,看着数十名白衣胜雪,身材高挑的女子,这些女子清一色穿着高跟鞋,当然胸前相当壮观。

    大明以贫乳为美,以娇小玲珑为美,这主要是因为大明在对外战争中,一直处于弱势,他们男子需要在女性身上寻找存在感。

    这就是陈应的手笔,也就他的另类癖好。

    这些女子普遍身高在一米六左右,这样的女子在明代属于愁嫁的行列。

    陈应手下的曹氏给陈应从甘肃、山西以及河北、北直隶寻找了好久,几乎是百里挑一的方式,这寻找到这一百多名女子。

    经过简单的培训,开始走上工作岗位。

    无论是任何一个顾客到来,她们的脸上都挂着职业般的微笑。

    “欢迎光临!”

    全旭在迎宾小姐的引领下,来到大厅的卡座区域,这里设置了很多沙发与茶几,当然,这些沙发都是出自全氏工匠工坊,没有采取弹簧,采取羊皮或牛皮包裹而成。

    与后世的银行差不多,这里分别设置普通区域,以及VIP区域。茶几上摆放着上好的白瓷茶壶,也有价值不菲的茶叶。

    至于VIP区域,则摆放着玻璃茶壶、以及咖啡、奶昔,还有一些廉价的糖果。

    银行的业务员不认识全旭,但是她却认识陈应,看着陈应带着全旭过来,就知道全旭属于超经VIP级别的顾客。这名业务员带着全旭进攻位于二楼靠的窗户的位置,透过玻璃窗户,可以看到街道上的情景。

    “公子您好,我们这里有免费提供的咖啡、还有红茶、绿茶,不知,您喜欢喝什么?”

    全旭故意装着不明白的样子:“可以帮我推荐一下吗?”

    “当然,我建议您可以尝试一下咖啡,听说这是西洋人红毛鬼最喜欢的东西,比咱们的茶叶贵多了!”

    “那就试试咖啡!”

    很快,另外一名服务员端着热气腾腾的咖啡,放在全旭面前,身子微微一福:“公子请慢用!”

    全旭端起咖啡,小抿一口。

    那名业务员向全旭详细的介绍道:“全氏银行的经营理念就是为了让利于民,本行一定会坚持这一宗旨,公子不管是到这里来存钱还是贷款,都尽量让公子从中获利……”

    这名业务员的口齿清晰,说得声情并茂,流利之极,还通俗易懂,至少通过她的讲话,全旭明白了,在这里存钱分为固定期和活期,活期利率是一厘,方便使用,五千两以下,可以随时支取。五千两以上,需要提前预约。固定期的利率则是三厘。

    业务员接着道:“在这里贷款的利息则是两分,存款贷款都有时间限制,时间越长,利息或者利率就越多。简单点说就是如果他们在这里存了十两银子,如果是固定期存一年,每个月可以拿到三十文,一年下来,也差不多有三钱六分银子,如果存上三年,就能拿到一两多的利息。”

    全旭听着,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

    银行还是那个银行,虽然创意是全旭提出来的,可是,与后世的银行一样,话都是捡好听的说。

    如果他们在这里贷了十两银子,则比较倒霉,每个月的利息是两百文,一年下来就达到了二两四钱银子,三年是七两二钱,也就是说三年之后他们要还给钱庄十七两二钱银子。

    不过,这已经非常不错了。

    如果百姓向借地主家或者钱庄十两银子,然后三年之后再还看看?把你骨头都拆去卖了也还不起!

    服务员望着全旭道:“不知公子准备在我们银行里存多少银子?”

    “我想借钱叫!”

    服务员微微一福:“公子,我们银行诚信经营,需要质押,不过,公子请放心,我们与黑心的钱庄不一样,不会采取任何暴力手段逼债,如果到期还不起,我们就收走等值的不动产,绝对不会……让公子卖儿卖女去抵债。”

    “行了,忙你的吧!”

    陈应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业务员的身后,摆摆手道:“下去!”

    “是!”

    陈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望着全旭道:“全爷,感觉怎么样?”

    “马马虎虎!”

    “马马虎虎?”

    陈应瞪大眼睛,难以置信的道:“这可是我与众掌柜,集思广议,商讨半个月之久,才拿出的详细方案,怎么就马马虎虎?”

    “这话,你还别不乐意听!”

    全旭指着这座银行道:“现如今,咱们这个银行开业三个月,共吸引多少存款?”

    陈应得意的笑了笑:“总存款十六万两,这一段时间我没有来得及看帐,只会更多,绝对不会少!”

    “好吧,算你二十万两!”

    全旭笑道:“二十万两银子,你贷出来了多少?”

    “这个,总共贷出了不到十万两!”

    “我算你十万两,一年利息也就两万四千两银子,再减去三千六百两银子的支出利息,毛利润只有两万零四百两,你这里总共多少人,每年开支多少钱?还有负责银行押运的家丁兵,他们的支出也要算在里面,你再算算,盈利有多少?”

    “这个,真没有多少了!”

    “还有,我建造这么一幢大楼,配置一百六十个马车车位,同时负责供应三百二十匹马的马厩,如果我把这幢大楼租出去,一年可以获得多少收益?”

    “这个……”

    陈应脸上的得意之色瞬即就消失了。

    “所以,你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全旭指着银行的招牌道:“银行的作用存取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异地业务,趁着咱们现在又搭上了袁可立袁公的线,把登州、莱州的分部马上建立起来,当然,归德府,袁公的面子还值几个钱,也建起来。这样以来,他们在咱们大名府存了一万两银子,拿着汇票,直接走到登州置办商品,咱们收他们一百两手续费不算多吧?”

    “咱们银行本金太少!”

    “这个不用急!”

    全旭道:“业务员不能只在店里,他们可以出去拉客户,用一些针头线脑,蝇头小利,忽悠,不引导百姓进来存款,可以请戏班子、青楼勾栏的妓女,给咱们的银行宣传,扩大知名度,也可以请说书先生、秀才写文章、诗词……这样以来,咱们的业务量岂不是就大了?”

    听着全旭的话,陈应顿时感觉豁然开朗。

    他感觉自己这些年都活到狗身上去了,居然不如全旭一个小年轻这么有见识。

    “全爷,高,高,高啊!”

    陈应非常佩服全旭的脑袋,他短短一瞬即想到的主意,居然比他与二十多名掌柜的想得更全面。

    全旭淡淡的笑道:“这只是一方面,我们可以定做一部分印刷着咱们银行的廉价衣服,免费送给百姓穿,也同样可以取得打广告的效果!”

第一四八章大明保定讲武堂(三更)

    “我们可以组织百姓,施些粥,救助一下老弱孤寡!”

    全旭一边说,一边思考。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只要立好人设,打好口碑,生意肯定会好得多。一旦背上黑心、无良商家的名号,生意就难做了。

    除非是搞垄断经营,百姓没有取代产品,只能被迫割肉。

    就像手机费,哪怕高,电费高,也只能被迫接受。

    “真是绝了!”

    陈应转身,望着身边一名莫约二十七八岁的女子道:“全爷的话,记下来了吗?”

    “记下来了!”

    全旭这才发现,那名女子居然拿着一支细毛笔,快速记录着,居然将他的话,一字不差的记录下来。

    陈应的脸色突然阴沉下来,他挥挥手,周围的几名服务员急忙退下去。

    “全爷,您的现在有没有考虑到一个问题!”

    “什么?”

    “大名府士绅!”

    “这个嘛!”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当然考虑过,这事避不开,就算我不开银行,其他方面也会与他们碰上,我与大名士绅,本来就没有交往,动起手来,不用顾忌什么!”

    全旭也非常清楚,大名士绅依靠的就是特权,全旭虽然有十五万亩地,在大名士绅眼中,就是一块肥肉。

    他们不吃,当然是顾忌卢象升。

    可是卢象升这一任知府,最多还有一年多的任期。

    一旦换了一个其他人过来当大名知府,文官出身的知府,就会天然性亲近大名士绅,而不是全旭。

    全旭这样的庶族地主,也是士绅分食的对象。

    陈应一脸郁郁的道:“全爷,眼下最好的办法是,先下手为强……”

    全旭摇摇头:“现在还不行,卢大人不会允许我再坐大了,再大了,全氏就会不受控制,所以,在这个时候,我应该以退为进!”

    陈应有些为难的道:“全爷,最好的办法是,参加科举,获得珍上出身!”

    “算了,自家知自家事,我虽然识得一些字,却不是读书的料!”全旭摇摇头道:“关键是,就算考中一个进士,那又能如何?”

    陈应叹了口气。

    别说是一个进士,就算是大学士,说倒台就倒台。

    比如说黄立极,作为天启朝的宠臣,内阁首辅,按说权力足够大,可惜,他在大名府老家,一样无法做到一言九鼎,说一不二。

    他一旦失势,大名士绅们就像闻到腥味的蚂蝗一样,黄立极价值三百多万两银子的家财,在短短四个月内,就被大名士绅们瓜分一空。

    “那全爷的意思?”

    “人都是怕死的!”

    全旭淡淡的笑道:“谁敢动我,我弄死谁,这样岂不是简单了?”

    “这……”

    陈应居然无言以对。

    这非常简单,但是却又非常困难。

    陈应隐隐约约想到了全旭的应对方式,他大力扶持东江镇,蛊惑着毛承禄、刘兴祚等东江军将士抵达大名府,然后好酒好菜,满招满待。

    “东江军确实是一把好刀,只不过……”

    “不过什么?”

    “恐怕还不够!”

    “不够!”

    陈应摇摇头道:“黄府底蕴浅,容易对付,像其他家族,死几个人,根本无足轻重!”

    “那就把水搅浑!”

    全旭从怀中掏出一枚金灿灿的银币,笑道:“你派个人,前往京师,找到北镇抚司镇抚刘侨,让他给你挑选一套商铺,把全氏银行开到京师!”

    全旭想到了刘侨,双方有合作基础。

    而且,关键是打闷棍,干黑活,人家锦衣卫是专业的。

    全旭的计划是想借锦衣卫一些专业人士的专业手法,像对付黄立极的时候一样,将大名府的刘家公子与张家公子,制造一场人为的意外,正好死在一起,这样以来,双方就会斗起来,然后一地鸡毛。

    全旭也是在试探刘侨,如今的刘侨今非昔比,他会不会再与全旭合作,全旭心中也没有底。

    不过呢,该试试的时候,一定要试试。

    听到全旭提到刘侨,陈应的眼睛陡然瞪得浑圆:“锦衣卫北镇抚司?”

    “对!”

    “他们的胃口很大,不好对付!”

    “就一枚银币,告诉刘侨,我在再找他就行了!”

    “明白!”

    陈应笑咪咪的道:“早知道全爷还有如此门路,区区大名士绅,何足道哉!”

    就像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但凡百姓没有不怕官员的,只要是官员,没有不怕锦衣卫的。

    哪怕号称不怕死的御史和言官,他们也是察言观色,骆养性在崇祯朝贪婪成性,只要崇祯没有动他的心思,御史和言官可不敢触这个眉头。

    ……

    京南丰台,一座朴实无华的酒肆内,外面站着十几名护卫,这些护卫似乎远行的打算,身上都背着包裹,虽然穿着便服,可是他们脚上却穿着黑色的官靴,显然不是普通百姓。

    一间平淡无奇的酒肆,却站在十几名护扈从,却引得人人侧目观看。

    不过,酒肆内已经被清空,外面还挂着布帘,别人也看不真切。

    此时,满头银发的袁可立,与对面一位精神有些萎靡的老人家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这位精神不佳的老者,就是天启朝的太子少师,辽东督师,袁崇焕的老上级孙承宗。

    “节寰,你又何必呢,辞官回家也没什么不好的,回了老家,不必再为这糜烂至极的国事担心,有空钓钓鱼,逗逗孙儿,也不失为人生一大乐事……”

    “稚绳兄,正是国事堪忧,我才放心不下!”

    袁可立叹了口气道:“照袁崇焕的那种搞法,稚绳兄数年心血,将会化为乌有!”

    不得不说,明代文臣的节操和器量普遍低于平均水准,像王阳明、于谦这等风光霁月的君子实在是太少了,像孙承宗这等胸襟广阔的也是少之又少。

    孙承宗黯然长叹:“老夫对眷已失,恐怕难为作为,今上年少气盛,且急功近利,然,治大国如烹小鲜,偏偏急不得,我大明地跨万里,亿兆生民,只不要缓缓图之,区区后金建奴,有何惧之?”

    孙承宗最大的悲剧是太老实了,他在辽东督师的位置上干了四年时间,关门息警,中朝宴然,不复以边事为虑矣。在这样相对安定的大背景下,按照战功来衡量,似乎孙承宗有些碌碌无为。

    正所谓善战者无赫战功,如果说按照满文老档记载,孙承宗其实比袁崇焕更难缠,更难对付。

    就是依靠国力,与后金硬磨。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后金汉官中的高级将军,就带着四万辽东汉军准备反正归明。

    为什么?

    答案很简单,后金快混不下去了。

    然而,历史偏偏与大明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喜欢耍嘴皮子的袁崇焕上台了,他敢把牛逼吹上天,声称可以五年平辽了。

    不过,这次袁崇焕的牛逼吹破了。

    满臣文武大臣,谁都没有重视的吴桥叛乱,偏偏一口气吞掉了关宁军九千精锐,作为辽东督师,孙承宗可是非常清楚。

    关宁军号称十数万人马,其实真正的兵力只有六万五千人马。其中堪称精锐的,只有三万四千余人。

    这一下,就把关宁军的精锐折损了三分之一。

    一旦后金趁机来攻,关宁军已经无力再战。

    袁可立叹了口气道:“当今天子也难,如今天灾不断,陕甘连续干旱,北方收成锐减,若按稚绳兄之策,固然可以耗尽后金之力,然则,国库恐怕支撑不下去了!”

    听到这话,孙承宗的忧色更浓,他眼神黯淡:“我们从一开始便让建奴牵着鼻子走,野战不如人,有什么办法?真没有想到,三年不到,关宁军居然堕落如此!”

    关宁军的战斗力,凭良心说,在大明诸军之中,绝对可以数到前三。综合战斗力,当既无愧的第一。

    不像戚家军、川军他们的编制小,人数少,不像关宁军车、马、步、枪诸兵种齐全,是大明当之无愧的第一野战兵团。

    袁可立似乎没有被孙承宗影响到心情,他笑道:“稚绳兄,我有一门生,提出一个意见,我看来,可之作为救急之良方!”

    “哦!”

    “是哪位贤才?”

    “全旭!”

    “全旭?”

    “对,他也是名门之后,当年涯山之败,全氏满门三十二人为大宋尽忠!”袁可立抚须笑道:“我这门生,有乃祖之风,高风亮洁……”

    “孙承宗忍不住打断道:“他有何高见?”

    “军校!”

    “荒唐!”

    孙承宗虽然愿意提高武人待遇,却不愿意让武人与文官同等待遇。

    袁可立笑道:“稚绳兄莫急,你听说慢慢说,如今军队糜烂,战斗力低下,兵为将有,长此以往,国将不国,然而,武夫粗鄙,不识忠孝节义,仁智礼信,何不从秀才中选取果敢之士,加以训练,培养成军官!”

    大明两京十三省,想考中举人,其实是非常困难的,乡试只录取前一百名,也就是说,每三年大明只有一千五百人可以中举。举人可以考中进士的,大约是五比一。

    几乎九成九的秀才是没有出路的。

    孙承宗心动了,似乎这是一条出路?

    全旭并不知道,此时此刻,在京南丰台的一座小酒肆里,大明保定讲武堂就诞生了。

    PS:厚着脸皮说,这章算是昨天的。

第一四九章一个智慧且相当胡扯的故事(一更)

    孙承宗在担任辽东督师期间,利用建奴擅长野而短攻坚的特点,的城堡、兵台的保障,他将明军防区一步一步地扩展开来。

    但是,无论建筑城台或兵台,这都需要钱,天启朝的军费增加,也成了孙承宗的第一原罪,有人甚至称孙承宗为大明灭亡第一罪人。

    孙承宗扩军是确实有其事,从五六万人马扩充到十四万人,他也清楚辽东成了大明一个巨大的沉重包袱,所以他也在努力自救。

    孙承宗向朝廷上书:“从其他军镇调来的兵利于速战,本镇的兵利于久守。现在山海关内外聚集了秦、晋、川、梁、燕、赵各地的官兵,耗费巨大,日久必坐困天下。现在欲进则不足,久守则必变,所以士兵必须在本地辽民中征用,故随辽人之便,安插于两卫三所二十七堡间,以土屯土。”

    这就是所谓的“以辽人守辽土养辽人。”

    与袁崇焕的这个嘴炮不同,孙承宗是实干派。

    “其官兵屯田五千余顷,官屯银一十五万有奇,塩钱利银三万四千有奇,采青省饷部银十八万。”(见《崇祯长编》卷十三。

    他的辽人守辽士养辽人之策,事实上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五千倾地,不是公倾,而是倾,既一倾为一百亩,既五十万亩。

    辽东的土地算不上贫瘠吧,哪怕一年只收一季,按照亩产一石计算,岁收就是五十万石,事实上,

    孙承宗背上军费开支巨大的锅,也不太合适,按照明朝食货志记载,

    辽东:主兵,屯粮二十七万九千馀石,荒田粮四百馀两,民运银十五万九千馀两,两淮、山东盐引银三万九千馀两,京运年例银三十万七千馀两;客兵,京运年例银十万二千馀两。

    哪怕把粮食计算到每石二两银子,辽东兵的军饷开支仍不足百万两银子,远远不及袁崇焕出关的时候携带了四百八十万两。

    正所谓汉奸公然建庙,忠贤满身脏水,此时的大明第一“罪人”,仍旧不遗余力的担当着大明的糊裱匠,极力试图挽救大名这艘快沉的破船。

    在袁崇焕在山东黄县兵败,身受重创的时候,崇祯皇帝给袁崇焕派出了三十多名太医,又携带了二十多辆贵重药材,前往登州为袁崇焕治伤。

    而且,一字未提要处理袁崇焕的事情。

    同时,他又提前想起了孙承宗孙阁老,蒙诏原官起用,夕闻命,朝就道,不过他还没有进京,就在丰台被袁可立堵住了,并且献上筹建讲武堂,以生员充任军官的思路。

    大明重文轻武,像汉唐时代,出则为将,入则为相的文武全才,放眼整个大明朝,也是屈指可数。

    如果可以平衡文武之争,解决军队战斗力的问题,这绝对是一场大善举。

    孙承宗很快就在酒肆之内,写下了《请筹建保定讲武堂事》的奏折,准备在入宫凑对的时候,向崇祯皇帝禀告。

    而与此同时,孙承宗也记住了袁可立的得意门生全旭。

    在明代的师生,其实更是一种利益联盟。

    全旭虽然没有入学,他已经是贡生的预备名单了。

    袁可立要收全旭为学生,自然会对其调查,当然按照陈应转述,以及全氏族谱对照,他将准备材料,以河南学正递交上去。

    全旭就可以恩贡的身份,毕竟,全氏在南宋时期,可是满门忠烈,与赵官家共赴海难的烈士后裔。

    正所谓,朝廷有人好做官。

    事实上,只有上面有人,路子就比普通人走得更顺。

    袁可立愿意收全旭为学生,主要是考虑到,全旭对他有用,如果真的没用,他也不会搭理全旭。

    更何况,全旭替东江军送去给养,间接帮了袁可立的大帮,也是鼓动着袁可立复起的关键人物。

    这也算是投桃报李。

    当袁可立前往登莱上任的时候,他的信已经发往大名府。

    全旭前往卢象升的府邸,拜见卢象升。

    卢象升对于全旭的印象一直都不错,特别是因为崇祯二年的旱灾,事实上,大名府并不是一直滴雨未下,只不过雨水还是太少,庄稼仍旧需要灌溉。

    全氏大院出产的压水井,却帮了卢象升的大忙。

    这种东西的制作成本不高,就是一个缸一个活塞,整体重量也就七八斤的样子,全套下来,加上水管,三两银子,全旭可以赚将近一两银子。

    利润虽然不高,却惠及千家万户。

    关键是三两银子的物件,普通百姓也承担不起。

    可是随着银行的运行,大名府的百姓,就可以自家的宅院或田地作为质押,向全氏银行贷款购买压水井。

    全氏银行共计十余万两银子的贷款,其中三分之一稍多,都是百姓贷款购买了压水机。压水井的优势非常明显,虽然出水量不是非常大,耗费的力气却不多,哪怕是一个孩子,也可以轻易压水,至少比挑水更方便。

    “这阵子你在忙什么?”

    全旭看着卢象升最近又瘦了一些:“去了一趟山东,准备找西洋人购买水泵!”

    “水泵?”

    “就是抽水机,比咱们的水车和压水井更方便,效率也更快!”全旭叹了口气道:“由于禁海,登州根本就没有西洋人的船过来,很不巧,登州遭了兵灾,我在登州城耽误了一些日子,这才刚刚回来!”

    卢象升倒是没有怀疑,以大明官员报喜不报忧的性子,向朝廷报告的都是好消息,不过袁崇焕的篓子捅得太大了。

    卢象升也从邸报上看到了山东叛乱的消息。

    “回来就好,你以后还是少管些杂事,专心温书,科举才是正途!”

    卢象升笑道:“本府也算是阅人无数,可没见大名府谁比你东升学识渊博,

    全旭摇头一笑,说道:“卢大人,我自家知道自己骨头有几两轻重,那么小的机会,实在不值得去搏。”

    “胡闹!”

    卢象升板着脸道:“君子处世,遇治则仕,遇乱则隐,当今天子圣明,你年纪轻轻,难道就是弃世厌俗的心思不成?东升,修身齐家,切莫本末倒置!”

    其实,卢象升和众多大明人一样,根本就没有看透大明虚弱的本质。

    当然,或许不是看不透,而是不愿意相信。

    全旭则恰恰相反,如果他遇到太平治世,那就安心当个小地主,哪怕是像隋唐一样的改朝换代,他也不去掺和。

    可惜,现在这个末世浩劫,他根本就没有办法置身事外。

    全旭非常聪明,并没有反驳:“我一定会好好温书!”

    “这里是我以前书写的笔记,还有习文心得,或许对你还有点用处!”

    卢象升让老仆搬过来一个大箱子,里面密密麻麻堆满了各种文章、读书笔记,粗略估计也有几十万字。

    如果是几十万字的小说,只要写得精彩,全旭不介意看看,可是这种又苦又涩的东西,他真不感冒。

    不过,他也明白,卢象升这是想让他进学,然而成为同道中人。

    作为一府之尊,全旭只要能通过县试和院试,师生的名义就跑不掉了。

    卢象升也不是说喜欢提携后辈,可关键是像全旭这样有钱又会办事的学生,哪个老师不想要?

    “多谢卢大人!”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多谢卢大人教诲!”

    “东升!”

    “卢大人请吩咐!”

    “你在山东,可曾看到叛军?”

    “这个……不曾有!”

    全旭苦笑道:“我要是看到了,恐怕就回不来了,听说,那股子叛军专挑我这样的地主或富户下手!”

    卢象升又问道:“袁督师的伤势?”

    “卢大人,这事该我一个平头老百姓知道的吗?”

    ……

    全旭在卢象升府上离开,他坐在马车上,隐隐约约感觉,不太对劲。

    在老狼的小说中,他塑造了一个以辽东将门为利益集团的组织山宗。

    似乎这一切有些符合逻辑。

    可问题是,袁崇焕可不能成为幕后大佬,他只是棋子,甚至连关键人物都不算,他在崇祯二年十二月被崇祯皇帝解职听堪。

    这四个字的意思是,先把职务免了,再看着办。

    然而,清粉就杜撰了一个故事,说什么皇太极设计,以离间记来除掉了我大清的“心腹大患”袁崇焕。

    的皇太极,决定玩个阴招。

    他派人找来了前几天抓住的两个太监,并把他们安排到了一个特定的营帐里,派专人看守。

    晚上,夜深人静之时,在太监的隔壁营帐,住进了两个人,这两个人用人类能够听见的声音(至少太监能听见),说了一个秘密。

    秘密的内容是袁崇焕已经和皇太极达成了密约,过几天,皇太极攻击北京,就能直接进城。

    这两个太监不负众望,听见了这个秘密,第二天,皇太极又派人把他们给送了回去。

    他们回去之后,就找到了相关部门,把这件事给说了,崇祯大怒,认定袁崇焕是个叛徒,最终把他给办了。

    故事讲完了。

    这是个相当智慧且相当胡扯的故事。

    看过《三国演义》的朋友都会对此非常熟悉,这简直就是蒋干盗书的翻版。

    关键是,只要有一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

第一五零章无依无靠只能效忠他(二更)

    如果真是皇太极的离间记奏效了,为何袁崇焕被抓了以后,一帮御史言官们喷了八个月,却没有喷死袁崇焕?

    什么离间记除掉了袁崇焕这员大将?

    纯属可笑,袁崇焕对明朝的危险大于功劳,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

    在此后数个月的时间里,大明的绝大部分文武大臣都纷纷给朱由检呈上了奏疏,揭发袁崇焕卖主求荣、通敌叛国、收受贿赂、结党营私等一系列罪行。

    这些奏疏中犯罪事实是一道比一道多,犯罪程度是一道比一道狠,可是,崇祯一直都没有处理袁崇焕。

    因为,袁崇焕是他第一个信任的大臣,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

    可惜,袁崇焕辜负了崇祯皇帝对他的信任。

    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八月初六,史范上疏揭发弹劾已经辞官归隐的钱龙锡支持袁崇焕私自诛杀毛文龙,并且后来还默许袁崇焕与皇太极谈判议和,称袁崇焕与钱龙锡“卖国欺君,秦桧莫过”。

    史范还指出,钱龙锡接受了袁崇焕十几万两白银的贿赂,并交代了白银窝藏的地点,那就是钱龙锡将十几万两白银存放在了姻亲徐本高(已故内阁首辅徐阶的长孙)家里。

    史范说得绘声绘色,犹如身临其境,本人真怀疑,钱龙锡搬银子的时候,史范是不是就在现场,不然他怎么这么清楚呢?

    这就有点诛心了!

    大家不要认为在大明晚期收点银子,是很正常的事情,就自以为是地认为这道奏疏中弹劾的都是一些小罪。这就大错特错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送钱的袁崇焕是蓟辽总督,也就是边疆手握重兵的大臣,而收钱的钱龙锡是内阁大学士,那么袁崇焕送钱给钱龙锡就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想造反。这可是满门抄斩、诛灭九族的大罪啊!

    十天后,既八月十六日,崇祯在平台召见了内阁、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翰林院、六科以及锦衣卫等部门的官员,开会商议处理袁崇焕的事情。

    崇祯二年(1629)十二月袁崇焕入狱,一群人围着骂了八个月,终于,骂死了。

    事情就是这样吗?

    不是。

    在那群看似漫无目的,毫无组织的言官背后,是一双黑手。

    可是,这双黑手到底是谁呢?

    按照历史上的记载,兵部尚书王洽被罢免之后,就是梁延栋。

    梁延栋是官宦子弟,他的父亲是太常少卿,万历四十七年进士(二十六岁中进士),先是受在南京兵部担任主事,改为礼部历仪郎中。天启五年,担任永平兵备道副使从四品,在督抚以下皆为魏忠贤建生祠的过程中,他居然辞职。

    崇祯元年复起,以永平兵备道副使,分巡口北道。这个口北道就是当今河北省西北部内外长城之间地区,崇祯二年升右参政。同年十一月四日,遵化巡抚王元雅在城破后自缢,梁延栋就代理遵化巡抚,然后又是兵部右侍郎,兵部尚书。

    全旭非常不解的是,这货的履历,与袁崇焕一样,当官六年,官居二品,他总是在最恰当的时间,担任最恰当的职务,然而,光明正大,毫无破绽的升官。即使官居二品,他才三十六岁。

    这双黑手的影子,更加清晰。

    他就是提前安排的,专门用来替代袁崇焕的人。

    想到这里,全旭惊出一身冷汗。

    这个幕后黑手,似乎一早就在布局。

    城破副手没有责任,他不是主官,然后以代理的方式升官,来个配低高,再利用收复遵化的功绩,光明正大扶正。

    偶然一次或者说是巧合,可是,往往最信不过的,就是巧合。

    全旭回到全氏大院的时候,神色都是闷闷不乐的。

    不过,看到二娘的时候,全旭又将所有的不快和郁闷扔在一起。

    他的笑容非常灿烂。

    “二娘,吃饭了没有?”

    “还没!”

    “为什么不吃?”

    “等相公回来!”

    全旭抚摸着二娘的肚子,问道:“小家伙有没有闹腾?”

    二娘脸上洋溢的幸福:“没有,他很乖的!”

    全旭与二娘一起吃饭。

    全旭可没有寝不言,食不语的习惯:“二娘,对了,前阵子,三娘跟我说,他娘准备人四喜买个童养媳!”

    “相公的意思给她一笔钱?”

    全旭摇摇头:“算了,种地其实很辛苦,他们也没有劳力,买个童养媳顶什么用,这样吧,你安排一下,咱们在商业街新建的店铺,给他两间,愿意做点买卖就做买卖,实在不行就收租!”

    “好的!”

    全旭又道:“你不要太辛苦了,有活让无双去干,账房有周宏儒,不用那么辛苦,我听说,你天天熬夜看账本!”

    “说到账本……”

    二娘迟疑了一下道:“他们交上来的账本有蹊跷!”

    “哦,怎么回事?”

    “我看过!杜亮交上来的账目,少分了你七两银子,牛结实的账目则多了一两三钱,郭富贵则少了四两。”

    全旭知道这个时代的账目都是流水账,他的工厂虽然不多,可是流水账却不少,特别是窑场,那里每天的砖瓦都数以百万计。能多如此众多的数目中挑选出了有问题的账目不容易。

    “这么微小的错漏都瞒不过你,厉害!”

    二娘有些得意扬起下巴,说:“那还用说,我七岁就跟着我爹学九章算术了,什么账目没见过?不管他们做得多隐秘都瞒不过我的眼睛。不过他们错的手脚并不高明,破绽太过明显了,嗯,应该是算错了的,无心之失,可以原谅……”

    全旭吃完饭,望着二娘圆润的身材,目光有些不同。

    二娘也是过来人了,岂会想不到全旭想要做什么。

    “相公,我……”

    “没事,我知道你不方便,我就想抱着你,好好睡一觉!”

    二娘这才不再抗拒。

    就在全旭准备宽衣解带,****的时候。

    门外传来曹引娣的声音:“老爷,刘将军和毛将军求见!”

    全旭有些气愤“知道了,让他们去暖阁稍候!”

    全旭轻轻在二娘脸上亲了一下:“在床上等我!”

    全旭来到东暖阁,望着刘兴祚与毛承禄道:“二位,都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就不能等到明天再说吗?”

    刘兴祚苦笑道:“打打扰全先生了,不好意思!”

    全旭望着毛承禄问道:“这几天在我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非常好!”

    毛承禄有些激动道:“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与东江镇截然不同的是,全旭大院的物资非常丰富,不像东江镇,有些将士手中有钱,却买不到任何东西。

    钱,对于东江镇的士兵来说,反而只是一堆没有用处的贵重金属。

    “对了,你们这里的钱庄,存钱不收存金,还有利息?”

    “是啊!”

    全旭笑道:“怎么了?”

    “我存了一百五十两金,是不是可以有三十六两银子的利息?”

    “这个,要看你存的是固定期,还是活期,活期的话,那就没有多少利息,大约十几两银子的样子,固定期肯定会多一些!”

    全氏银行的总部在大名府城,当然,陈应也按照全旭的意思,在全旭大院开设了一个银行分部,用来结算所有家丁、庄户、工匠以及民夫的工资。

    他可知道,这个时代,贪污是属于正常现象,那些工头们把钱领了,直接卷钱跑路,骂名就会有全旭承担。

    全旭就学着后世的方式,让银行处理上万人名的工资,只要那些工匠不急着用钱,还可以放在银行里生利息。

    当然,他们开的都是活期账户,既使是十两银子,一年的利息也只有一厘半,别小看这一厘半,这些工匠可全看在眼里。

    刘兴祚笑了笑:“我也存了一千两银子!”

    全旭摇摇头道:“你们二位不是专门跑过来跟我说存钱的事情吧?银行经营,有专人负责,童叟无欺,诚信经营,行了,没有别的事,你们可以回到歇息了!”

    刘兴祚与毛承禄对视一眼。

    毛承禄起身道:“全先生,请稍待一会儿,我们辽东百姓过来,我们可都是身无分文!”

    全旭明白过来了,刘兴祚和毛承禄同意了迁徙辽东百姓过来。

    他有些不解的道:“此事不应该先向毛帅禀告吗?”

    毛承禄苦笑道:“父帅早已感觉到辽东产出有限,东江镇军民日子困苦,虽然说,现在可以晒盐,能弥补一些亏空,可是粮食仍旧不够吃,如果能迁徙出来一部分军民,也可以分摊东江镇的后勤压力,只是不知道全先生这里可以安置多少百姓?”

    “十几万人暂时不成问题!”

    全旭想了想道:“明年的话,还能再安置一些!”

    与其他地主不同,全旭根本就没有想过种地养兵、养民,他真正的目的是以工商业养兵和养下辖的百姓。

    “太好了,我回去就安排,趁着入冬大海封冻之前,我们就可以迁徙五六千人过来!”

    全旭也非常开心,东江镇的老弱妇孺很少。

    没有办法,物竟天择,适者生存。

    不是青壮很难坚持下去,就算能有五六千人,全旭也可以从中挑选一两千名青壮年训练成军,这些东江镇青壮无依无靠,只能效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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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一章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三更)

    以东江军战斗力,遇到十倍农民军,就可以轻易的歼灭。遇到二十倍甚至三十倍的农民军,也可以轻松击退。

    到时候,军队练成,城堡建成。

    全旭就可以成为这里的王。

    当然,该低调还是要低调。

    大名府就位于中原的门户,虽然算是四战之地,可是,同样可以进可攻,退可守。

    西边的太行山,可以作为天然的屏障,也可以隐匿部队。

    全旭的心情,相当不错。

    “承禄活了这么多年,也见过不少英雄人物!”

    毛承禄兴奋的说道:“全先生,您的绝对算一号。俺和刘副将不一样,他别的都好,就是做事粘乎不干脆,在我心里,他不如你!”

    辽东百姓是毛文龙心头的一块巨石,东江军的将士来源几乎都是辽东百姓,他们的父母、亲人如果饿死,肯定会影响士气。

    可是,粮食是有限的,他们也不能不管。

    连毛文龙身边的侍女都饿得皮包骨头,毛文龙更是一筹莫展。

    哪怕先迁徙六七千人,也可以节省上万石军粮。

    刘兴祚听了毛承禄的这话,他也只能苦笑不已。

    人贵自知,他也有自知之明,刘兴祚从来没有独挡一面,缺乏决断,他也知道自己善谋难断。

    他带着弟兄们和辽东百姓,小心翼翼的后金手底下乞活,临了也逃不过复州之祸。

    当年,如果要是有全旭这样的决断人物,他甘愿给全旭当副手,为他拾遗补缺,估计也不会有复州之祸,更不会增加六万余条无辜的亡魂。

    这些人虽然是皇太极痛下杀手,他的责任其实也跑不掉。

    当然,现在不是追悔往事的时候,对未来要有个打算。

    皮岛到登州,最快三天就可以抵达,如果不顺利那就五六天。

    “登州水师倒是一个麻烦?”

    “这个反而不是问题!”

    “登州水师,早已腐朽不堪,花点钱,就能让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是,东江军水师的战舰大破旧,运力有限……”

    “我记得长山岛在东江军的控制之中吧?”

    “没错!”

    “那就简单了!”

    全旭道:“辽东不缺木材,长山岛适合兴建船坞,派出工匠自行建造就了?”

    刘兴祚苦笑道:“全先生有所不知,不是所有的木料都适合造船!”

    “对,造船的木料需要放在阴凉的地方,慢慢阴干!”

    毛承禄以为全旭不懂造船,急忙解释道:“一颗大树砍伐下来,需要放三年,甚至更久!”

    “你们为什么不建造一座座烘干房,直接把木材烘干?”

    说着,全旭拿起笔,简单几笔就把烘干房的原理以及建造图形画了出来。

    “这样也行!”

    全旭笑道:“当然可行,其实,不止于造船,就算是制造家具,也需要阴干木料,这样的木料才不会开裂、变形,我这里的木匠工坊,一直都是采取烘干房烘干的方式,一间烘干房,一次性可以烘干上千料木料,用时不过五天!”

    “烘干房在哪里?”

    “走吧,过去看看!”

    全旭带着刘兴祚、毛承禄走向木匠工坊。

    此时的木匠工坊,经过大规模扩建,占地面积已经超过五十多亩,形成一套独立的院落,距离木匠工坊还有几百步远,就闻到了呛人烟味。

    原本,全旭在指点木匠工坊采取烘干的方式,就地在松树林砍伐木材,然后用锯末烘干的方式,烘干木料。

    不过,随着从开州购买大量的煤炭,这些烘干房就采取煤炭烘干的方式。

    在全旭过来的时候,大量的木匠正在把新鲜的木料放在烘干房里,摆在架子上,然后关闭门,开始点燃火坑。

    也有从烘干房里扛出来带着温度的木料,刘兴祚伸手摸了摸木料,又用手敲击一下,果然听着木料发出的声音,已经不带任何水分了,他难以置信的道:“这样岂不是想造多少船就可以造多少船?”

    “那是当然!”

    全旭笑道:“郭富贵!”

    “全爷!”

    “咱们木匠工坊能不能造船?”

    “造船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郭富贵苦笑道:“只是……”

    “只是什么?”

    “咱们这里没有大河,夹沟河太狭窄,只能通行最大不超过三百料的小船。”

    “这样啊!”

    全旭想了想道:“你有没有听过《三国演义》?”

    “听过!”

    “火烧赤壁还记得吧?”

    “记得!”

    郭富贵苦笑道:“那个拼起来的船可没有办法转向!”

    全旭笑道:“你想多了,咱们不是制造那么大的船,只需要把船造得细长,每艘只需要三丈六尺宽,三十丈长,只要空载,咱们是可以把船开进黄河的,在黄河岸边,咱们把两艘船并接装在一起,就会形成一艘七丈两尺宽,长三十余丈的千料大船!”

    全旭想到的是后世的双体船,虽然没有发动机,其他可以一样,用风帆驱动,当然,也可以从后世购买柴油机,带着船桨。

    “这个,只能试试!”

    “好,你们慢慢试制,尽量早日拿出成品!”

    “是全爷!”

    全旭望着刘兴祚道:“现在船的事情,可以解决,反而最难的是,从登州到大名府这一段路程,全程一千三百多里,老弱妇孺,一天能走五十里就不错了,沿途需要布置二十到三十个补给点!”

    “全先生的意思是……”

    “把这里的地买下来一部分,每个补给点面积不需要太大,十亩二十亩地既可!”

    “这需要不少钱!”

    “小钱而已!”

    现如今,他在后世的贸易公司,影视公司、道具工厂,不对,道具厂和原来服装部门,现在已经从旭日海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立出来,成为全旭的个人独资公司,正式命名为北京旭日道具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负责影视道具、服装生产、设计、租赁等业务,公司有原旭日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洪海洋兼任公司总经理,以及法人。

    就像西虹市首富里的套路一样,全旭其实并没有指望着道具公司给他赚钱,他最初购买道具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明末生产铠甲、兵刃、火炮等“道具。”

    不过,随着明代制式的全手工家俱慢慢打开市场,道具公司开始为全旭盈利,当然每个月的多,区区三四百万元的样子,不过,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

    旭日海洋影视传媒的首个独资拍摄电影,在也李思维与洪海洋的操作下,正式建组,只要在阿尔巴尼亚的拍摄许可证下来,剧组就可以乘包机前往阿尔巴尼亚开机拍摄。

    李思维之所以选择在阿尔巴尼亚拍摄,主要考虑的是,尽量节约成本。哪怕是五毛的枪火特效,制作成本并不算低。

    而视觉效果却远远不如真实的枪击效果,在阿尔巴尼亚这个奇葩的国度,枪支弹药泛滥,一支九成新的AK突击步枪,不到一百美元,还附带两个弹夹。

    至于苏式坦克、装甲车,甚至比民用小轿车还要便宜。

    不过,全旭准备着将来剧组拍摄,他趁机前往阿尔巴尼亚,倒腾一些廉价的军火。

    全旭最赚钱的公司,还是的旭日国际贸易公司,随着书画、古董、人参和贵重木材、古玉器生意火爆之后,旭日公司在圈子里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现在公司账面上的资金突破三亿,而售卖黄金的资金,让全旭个人账户也超过两亿资金,购买粮食和生活物资,全旭完全不会成为负担。

    现在他在明代的工厂产出,足以支撑全旭的基本消耗,对于后世的物资,主要还是因为方便运输。

    全旭只要走到哪里,就可以把后世的物资,搬到哪里,他一个人就是一个庞大的后勤补给运输队。

    在和毛承禄、刘兴祚商量好补给事宜,全旭就开始吩咐袁世卿去操作这件事情,当然,为了袁世卿的安全,毛承禄让一队东江镇士兵约五十人跟着袁世卿行动。

    由于全旭大院东边成了巨大的工地,八百多名家丁兵天天训练,反而有些惹人注意,全旭的家丁兵,正常情况下,只有一个哨的家丁兵,负责全旭大院的安全。

    真正的训练营,则挪到了彰德府境内的高岗高家庄,整个训练营,占地四百余亩,拥有营房一百多间,以及仓库、食堂还有靶场等基础设施。

    刘兴祚、毛承禄跟着全旭来到这个训练营里,远远的一长队人马喊着“一二一、一二一”的号子,排成整齐的中队浩浩荡荡的跑了过来。

    八百双脚同时抬起,又同时落下,发出战鼓狂擂般的声响,带着某种特殊的韵律,整齐有序,气势逼人,远远看上去,他们就像是在两根拉得笔直的绳子中间行军!

    刘兴祚望着全旭的家丁兵,脸色微微一变。

    毛承禄也一脸震惊。

    全旭的家丁兵,他不是没有见过,像徐彪,他们在登州的时候,经常一起喝酒。

    可是眼前的情景,实在让刘兴祚、毛承禄以及东江军将士给震撼到了。

    全旭的下巴扬起:“走,进去看看!”

    望着家丁兵,全旭心中暗暗想着,兔崽子们,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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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二章把他们全家挂在树上风干(一更)

    为了保持对部队训练的保密,全旭将附近那些原本属于众地主的佃户,几乎九成收编为工人,替他做工。

    至于佃户的房子,采取置换的方式,在商业街后面修建了六百多座院子,全旭让工匠们修建的房屋,都是崭新的,用料也扎实,虽然没有用钢筋水泥,直接用青砖为墙,黑瓦为顶。

    当然,面积比原来面积要小得多。户型要么是主屋三间、四间、五间,左右各两间厢房,占地面积从九十平方,到一百三十平方不等。

    全旭在这一块的投入当然也是巨大的,花了足足三四万两银子。

    这些佃户就被全旭集中到了全旭大院外面,一旦战争时期,这些工匠,也是他的生力军,可以配合城堡防守。

    同时,也增加了全楼集的集镇人口。

    至于在彰德府境内的十几座村落,则是全部推倒,形成耕地,全旭居然还小赚一笔。

    要知道这个时代的宅院,大部分规模都很大。

    哪怕只有三四百人的村落,都占地四五百亩。就像高家庄,占地四百五十余亩。

    原本村落的外墙,也就是成了军营的外墙,一部分用不着的房屋推倒,只保留了一百多间营房,以供家丁兵临时宿营。

    全旭对于军事,只是了解皮毛,事实上,他连伪军迷都算不上。

    他这段时间,并没有放松对家丁兵的训练。

    然而问题是,他的训练仅局限于,三大步伐,四面转法,以及蹲下起立这些基本功。

    至于其他的,像战术配合,诸兵种联合作战,那全旭就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

    全旭进入军营,罗世明也看到了全旭,他伸手一举:“全体集合!”

    众家丁兵们马上开始向罗世明集合,在一阵有节奏的踏步声中,他们形成整整齐齐的方阵。

    “立正!”

    “稍息!”

    “向右看齐!”

    “敬礼!”

    “拜见全爷!”

    家丁看到全旭过来,在罗世明的带领下,整齐向全旭施以擂胸军礼。

    刘兴祚望着这支莫约八百人的部队,要说这支部队给他印象最深的是什么,那就是活力,从上到下,都充满活力,跟明军那暮气沉沉半死不活的颓废形成了极鲜明的对比。

    “最近怎么样!”

    “一切正常!”

    “训练还顺利吧!”

    罗世明兴奋的说道:“顺利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部队的纪律有了明显的提高,反应也快了不少。全爷,你刚才也看到了,八百步多人跑出去,跟直线一样,还从来没有哪支部队能做得到!”

    “继续!”

    “是!”

    罗世明带着家丁兵们开始继续队训练。

    全旭并没有提出让东江军将领帮助他训练,反而故意等毛承禄他们开口。

    果然,毛承禄有些不解的问道:“为什么不配发他们兵器?”

    全旭耸耸肩:“兵器我自然有,只是不会训练他们!”

    “这个简单,全先生若是不嫌弃,承禄可以略尽绵薄之力!”

    全旭点点头道:“那好,马大成!”

    “到!”

    “带着几个人,去仓库把装备拉过来!”

    “是!”

    时间不长,马大成带着一队家丁兵,将三十几辆大车的装备拉到训练场上,全旭也示意众家丁兵停止训练。

    开始换装。

    随着大车上的装备打开,刘兴祚顿时吸了一口凉气。

    大车上装满了密密麻麻成捆的倭刀。

    “这是倭刀?”

    “不是!”

    全旭摇摇头道:“这是唐横刀,采取双手刀制式,为了增加杀伤力,采取戚家军军刀的样式,打造而成!”

    全旭望着一名东江军将士道:“小兄弟,拔出你的刀,握紧!”

    那名东江军将士不由自主的将目光落在毛承禄的身上。

    得知毛承禄的默许之后,他这才拔出刀,单手握紧。

    全旭大喝一声,一记力劈华山,横刀带风斩落。

    铛啷……的一声,那名东江军将士的腰刀应声而断。

    毛承禄的心像被小刀剜了一下似的,痛得厉害,一柄战刀啊,得值八九两银子,居然就这么没了。

    最气人的是,东江军将士们不仅不心疼,还大声喝彩,交口称赞全旭的横刀的锋利,差点没把毛承禄给气死!

    全旭望着东江军将士道:“你们的刀太差了,遇到建奴的白甲兵,根本就砍不动,我一刀就能轻轻斩断你们手中的刀,这样的砍在白甲兵的铠甲上,跟挠痒痒差不多,你们说,这种既刺不死人,枪杆又软得像豆腐的长枪,要它有什么用!”

    东江军士兵苦笑:“是啊,这种刀实在太差劲了,碰到身披铁甲的敌人我们就得吃大亏!但是我们东江军太穷了,根本就没有能力为我们提供更好的装备,只好拿它凑合了。”

    全旭又望着几名举着长枪的东江军士兵,东江军的长枪兵是属于抵挡建奴骑兵的主力军之一,不过枪杆大都是用松木制成。

    硬度虽然有了,可惜,松木杆太脆了,容易折断。

    全旭扬起刀,连续劈断四根长枪,他的横刀屁事没有。

    “听到凑合两个字,我的内心是崩溃的!”

    全旭激动的道:“凑合?装备关系着战争的胜败,关系着将士的性命,岂能凑合!”

    用力一拍手,叫:“拿过来!”

    马车上一杆杆长枪被捆成一大捆一大捆,跟甘蔗似的,枪杆长度超过四米,枪头和枪樽加起来长度也达到半米,加起来足有四米半长。

    最绝的是,它的枪头并不是常见的麦芒状,而是窄长的四棱剑形,还开了深深的血槽,锋刃泛着幽冷的寒光。

    “这是……步槊!”

    长枪其实是冷静兵器时代廉价的兵种,只需要四两铁打造的枪头,枪刃长三寸,枪杆是什么木料都可以对付。

    全旭收起横刀,拿起一杆长枪,随手舞出一朵漂亮的枪花,对东江军士兵们说:“这是我让人特制的长枪,枪长约一丈六尺六寸,步骑两用,当然,骑兵专用的还要长两尺,枪杆的弹性也更好。看到这枪杆了没有?”

    “铁的?”

    “不对,这是钢的,用弹簧钢打造而成!”

    为了减轻枪杆的重量,采取中空设计师,为了防止鲜血湿滑,枪杆表面采取了螺纹的设计。

    这是特别定制的枪杆,枪刃用螺纹,直接旋接而成。

    虽然在明末,火器发展到了一定程度。

    可惜,全旭真正的敌人是建奴,他们拥有着非常强悍的骑兵,在近战冲撞过程中,长枪比火枪更为有用。

    没有办法,这个时代的火枪射速太慢。

    除非全旭可以提供后世的自动步枪或轻、重机枪。

    全旭将长枪递给徐彪。

    全旭的力气不够,他怕出丑。

    徐彪拿着长枪,一名家丁兵拿着一面裹了一层铁皮,重达四十斤的大盾走过来。

    这种巨盾是车营的护盾,装在大车上就成了偏厢战车。

    徐彪的力量很大,他刷地一枪刺过去,笃的一声,大盾被刺了过对穿,枪尖从内侧透出近半尺。

    周围的东江军士兵们一阵哗然,他们手中的长枪根本就不用试,根本就刺不穿不说,不小心还把枪杆给弄断了,这种式样古怪的长枪居然轻松刺穿,那岂不是说它能轻松刺穿后金白甲兵甚至索伦死兵的重甲,将其捅翻?

    全旭介绍道:“最重要的是,由于它弹性极佳,当骑兵冲撞过来的时候你们可以将长枪插在地上,速度再快的奔马也休想能撞断枪杆!”

    江军将士望着全旭大车上的装备,眼睛都直了。

    “还愣着做什么?把你们手中的破烂扔了吧!”

    众东江军士兵们赶紧扔掉自己的刀和长枪,扑向那些大车。

    要想让马儿跑,就要给马儿吃草。

    全旭不懂练兵,不过没有关系,东江军的将士们的战斗经验丰富,也会练兵。

    众东江军将士兴奋地挑选着自己的装备,从横刀、长枪、盾牌、铠甲、头盔、护甲、单兵护臂,火枪,应有尽有。

    全旭针对秦承祖麾下的虎蹲炮散弹炮,对于骑兵进攻的威力不错,他就让洪海洋在后世为他打造了六十门,口径在一零五毫米的虎蹲炮。

    这种采取合金钢铸造而成的炮管、膛压更高,当然,威力也会更大。

    火枪倒是在明末制成的,枪管也是无缝钢管,几乎没有炸膛的可能。

    全旭转而望着刘兴祚与毛承禄道:“毛将军、刘将军,对于如何练兵,你们是最专业的,我希望你们能帮我练练这支家丁兵!”

    “全先生客气,这是应该的!”

    全旭望着东江军将士道:“全某不会让诸位白忙活,每个人练兵一个月,给银子五两!”

    “谢全先生!”

    这八百多名家丁兵,其实也是全旭的种子,随着可以在八百精锐家丁兵的基础上,进行扩编。只要每一名家丁兵可以胜任队长的能力,全旭就可以把家丁兵扩充到九千六百余人。

    大名府士绅?

    他们老实最好,真要是过来找全旭的麻烦,全旭就毫不客气的,把他们全家挂在树上——风干。

    毛承禄、刘兴祚带着换装后的东江军士兵,在训练基地训练全旭家丁兵。

第一五三章成立黑衣卫(二更)

    等到训练了一个多时辰,到了吃饭时间,东江军将士终于发现了全旭豪绰。

    别看这个训练基地规模不大,从外面看也非常简陋。

    食堂也是用活动板房搭建而成,面积不大,莫约三四百平方,属于仓库子高顶设计,不过,由于是夏天,里面的温度很高。

    当然,这也是训练内容之一。

    军队就不能太舒服了。

    东江军的将士跟着全旭的家丁兵一起来到食堂。

    那种长条形的木桌,长条凳子,非常简洁大方。

    在靠近厨房的地方,开了很多个窗口,每个窗口上摆放着洁白的馒头、肉包子、各种饭菜,当然,以后世廉价的红烧鸭肉、土豆炖鸡肉以及肉丝冬瓜汤和红薯秧为主。

    有一名瘦小的东江军士兵李栓柱跟着队伍排队,他看着全旭的家丁兵以及东江军将士一千多人涌进食堂,有些紧张,万一饭没了怎么办?

    全旭的家丁兵秩序不错,东江军将士们就差了一些,他们都你拥我挤,生怕饭菜不够。

    伙夫们拿着勺子大叫:“不要挤,饭菜管够,不用担心不够吃,你们绝对吃不完!”

    李栓柱听到这话,反而更紧张了,别看他年龄还不到十八岁,但是在东江军军中,他已经是三年的老兵了,伙夫说这样话的时候,通常是没饭了。

    徐彪笑道:“小兄弟不用担心,全爷吩咐了,如果饭菜不够吃,就把伙夫炖了吃肉!”

    李栓柱尴尬的笑了笑,他用力的吸了吸鼻子,一脸馋相:“好香!”

    虽然这几天,他们在全旭大院的时候,每天都可以吃得很饱,不过,由于担心他们的肚子装不了油水,肉食给的很少,只有在皮蛋瘦肉粥里有些肉。

    好不容易,总算轮到他了。负责打饭的伙头军问:“要米饭还是要馒头?”

    “馒头。”

    伙夫二话不说,拿两个热气腾腾的馒头夹进他的饭盒,然后拿了一个盘子,飞快的给他盛上菜。一共是三个荤菜,一个土豆炖鸡肉,一个是红烧鸭肉,还有一个肉丝冬瓜汤,一个素菜则是红薯秧苗。

    家丁兵和东江军将士们在把饭菜放到自己的坐位之后,就拿着汤碗过来盛上一碗,然后开吃。

    馒头份量很足,一斤重一个,是上好的面粉做的,没有一点杂质,嚼劲十足,胃口再好的大肚汉吃了两个再喝一碗汤也很饱了。

    东江军将士有的选择米饭,有的选择馒头。

    不管是选馒头还是选大米,大家都是狼吞虎咽,绝不浪费半点食物,菜吃完了还要用手里剩下的那小半个馒头把盘子擦一遍,把菜汁擦干净然后吃下去。

    有家丁兵值日官板着脸来回巡逻,眼睛专盯着大家的饭盒菜盘,显然是想把挑食的、浪费食物的家伙逮住。

    李栓柱认为这是多此一举,现在什么世道啊,连吃顿饱饭都难过登天了,再说这么好的饭菜,连小地主也只能偶尔吃一顿,谁敢浪费啊?

    哪个敢浪费的都不用军官动手了,一千多人一人一句就能用口水将他淹死!

    这顿饭,李栓柱吃得很香,把饭菜消灭了个一干二净,一点馒头渣都没有剩下来。

    吃完饭,把盘子洗干净还给厨房,大家拿上自己的饭盒回到宿舍,接下来是自由活动的时间了。

    休息半个小时,他们就开始紧张的训练。

    全旭没有一直盯着家丁兵训练,他需要做的事情还非常多。

    全旭则是在徐彪等人的护送下,返回了全氏大院。

    全旭其实不是讲排场,明末不是后世,他的安全问题,任何人都不敢大意,毕竟,全旭才是上万人的主心骨。

    在路过商业街的时候,全旭看着前面急匆匆的走着一名男子,他的背影有些熟悉。

    全旭准备叫住他的时候,一名药材铺的伙子跑出来:“快来人啊,有人抢药!”

    明末可不是后世,打伤了小偷要拘留,也要赔偿医药费。

    随着伙计大叫,商业街上出现大量热心的百姓,前堵后追,很快数十人就把那些小偷打翻在地上。

    众人似乎对小偷非常痛恨,他们围着小偷拳打脚踢,把那名小偷打得抱头打滚。

    “住手!”

    看着全旭的马车,众人纷纷停手。

    全旭的马车众人都认识,也有认识全旭的上前打着招呼。

    “全爷好!”

    全旭望着药铺伙计问道:“他欠你多少钱?”

    “七钱银子!”

    全旭从衣袋里摸出一枚银币,随手丢给伙计:“剩下的赏你了!”

    “谢全爷赏赐!”

    “大家都散了吧!”

    “散了,散了!”

    全旭走下马车,看着那名小偷。

    果然,不出意外,正是之前刘侨的手底,那名叫陈乾的锦衣百户。

    全旭发现陈乾身手敏捷,擅长伪装以及暗杀,在松树林伏击黄飞虎的时候,陈乾和六子给全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你是叫陈乾吧!”

    “全爷认错人了!”

    “跟我走吧!”

    徐彪带着几名家丁兵,架起陈乾进入全旭大院。

    不过,那些药,已经散落在地上,陈乾望着药有些难过。

    全旭在暖阁会见陈乾。

    “说说吧,你怎么搞成现在这样?”

    陈乾脸上浮现一抹痛苦:“我……”

    全旭微微一笑:“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你是被灭口的吧?”

    刘侨等人派出陈乾和六子去绑架黄立极,不过,众锦衣卫并不知情,真正知情的人不超过五六个人。

    陈乾沉默不语,他缓缓解开衣服,露出胸口狰狞的刀疤,这几道刀疤纵横交错,显得非常狰狞。

    “全爷所料不差,我跟了刘镇抚六年,从来没有想过背叛他,我也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从一名普通的帮闲,一步一步升为锦衣百户。可是没有想到,在刘镇抚眼中,我陈乾居然是不值得信任的!”

    原来,刘侨自从撤离大名府的时候,在抵达京南拒马河的时候,假意让陈乾在前面探路,结果把趁着他毫无防备,对他和六子痛下杀手。

    幸亏,陈乾还有几名心腹,拼死护着陈乾和六子突围。

    陈乾与六子八名结拜兄弟,其他六人全部当场死亡。

    陈乾运气不错,他利用自己的擅长隐秘、伪装的优势,带着六子逃进易县,遇到一个猎户留在山里的木屋,有一些肉干和干粮,他们熬过了最艰难的时期。

    不过,随着刘侨进京,他派出了更多的人来追杀陈乾,陈乾带着重伤的六子一边南逃,一边避开刘侨的杀手。

    三个多月前,六子为了掩护陈乾逃跑,将陈乾推进滏水,陈乾重伤昏迷,被一名寡妇韩氏相救,韩氏家境原本不错,是韩父为她招了一个上门女婿。

    不过,两年前,韩氏入赘的丈夫病故,韩氏将陈乾背到家中,给他治伤,最终在小村里藏匿了三四个月。

    只不过,韩氏为了给陈乾治伤,花光了积蓄,甚至连家里唯一的一头牛都卖掉。

    韩氏的义举感动了陈乾,他决定当一名普通百姓,不再寻仇,安稳的过日子。

    只不过,老百姓的日子实在太难过了,韩氏与陈乾在乡亲的见证下,再婚,可惜在前一阵子有身孕的韩氏,在抗旱的时候,因为不慎滑倒,不仅小产,还落下了病根,陈乾无奈,只好跟着乡亲在全旭这边打工。

    韩氏病情加重,他已经没有钱了,只能拿了药就跑……

    “跟我干吧!”

    全旭原本就准备建一套类似于锦衣卫的情报组织,准备碰碰大明那个搅动风云的神秘组织,可惜,他手中没有可以使用的人。

    现在遇到了陈乾,简直就是想瞌睡,有人送了枕头。

    “我……我能做什么?”

    全旭笑道:“你能做很多,我想建一个属于我的锦衣卫,不,我就叫黑衣卫,需要花多少钱,我给你,你也想让你的养子过上好日子吧,你也不想让韩氏跟着你受苦吧?”

    陈乾苦笑:“姓刘的现在权势不小,乾只怕会给全爷带来麻烦!”

    “你以为我会怕刘侨吗?”

    全旭不以不然的笑道:“刘侨在你心中是一个高不可攀的人物,在我面前,他算个屁?”

    陈乾微微动容,如果没有办法,他愿意放弃仇恨。

    可是,他那也是无奈的选择。

    七条人命,七个过命交情的兄弟。

    陈乾放不下。

    “我有一个条件!”

    “说!”

    “如果有机会,我要刘侨的命!”

    “现在姓刘的还点用,不过,我可以答应,只要利用完他,随你处置!”

    “陈乾拜见主上!”

    “好!”

    全旭扶起陈乾道:“在这个大院里,还有空宅子,你可以让韩氏搬过来,先给她治病,你那个养子!!”

    “他叫韩向会!”

    “让他进入金梯书院读书!”

    全旭突然想起后世东城区大妈、朝阳区群众。

    想到这里,全旭望着陈乾道:“现在你可以搭建黑衣卫的架子,我有一个思路,你可以从全楼集开始,这里有上万人,我准备成立十个居委会,作为你的原始班底,南来北往的客商非常多,至少,这里不能被渗透成筛子!”

    陈乾的眼睛里露出一抹精芒:“全爷放心,门下知道怎么做了!”

第一五四章居委会大妈和城管大队(三更)

    无论是演员明星,还是政府官员。

    按说,他们都拥有着丰富反盯梢、跟踪的经验,却无一例一,栽倒在朝阳群众的手中。

    无论是卖淫嫖娼,还是吸毒,再或者涉枪、抢劫或者其他犯罪,都无法逃脱朝阳群众法眼。

    当然,还有相似的群众团体,比如西城大妈,以及海淀网友,他们的战斗都非常彪悍。

    甚至有人戏称,世界五大王牌情报组织:CIA—中情局,KGB—克格勃,MOSSAD—摩萨德,MI6—军情六处和BJCYQZ—北京朝阳群众。

    当然,朝阳群众、西城大妈,并非是偶然现象,借助于百姓,提供必要有情报支持,这是中国的历来传统。在秦朝制定的秦律中就曾明文规定,百姓对罪犯参与追捕,赏黄金二两。

    当然,秦朝时期,所谓的黄金并不某些历史专家所谓的铜,事实上秦朝在秦国、秦朝和汉朝,都以黄金为法定货币,铜质半两钱则是“下币”。

    按照秦律“赎死”,就是赎“死刑”,相当于《尚书·吕刑》中的“大辟”,需要秦半两钱23040枚,相当于“金”960铢,24铢为1两,也就是40两“金”可以赎死,1甲值钱1344,黄金2.33两(二两一垂,一垂为0.33两);1盾值钱384,黄金0.66两(二垂),1马甲值钱1920,黄金3.33两(三两一垂)。

    “千金之赏”,就更不可能是“铜”了,1000斤铜,就是相当于三万两千枚半两,或七万六千八百枚铜钱,对于百姓获许有些吸引力,对于达官贵人而言,还不够寒碜人的呢……

    早在秦朝对于热心群众就有着丰厚的物质奖励,当然,有了利益,就可以极好的带动他们的积极性。

    全旭按照整个全氏大院的工坊分布,进行了详细的划分。

    全楼集商业街正式更名为富民街,成立富民居委会,采取商二民八的方式,成立七个人组成的居委会。

    当然,全旭并没有采取后世的民选,居委会主任就被指定为三娘的母亲汤邱氏,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

    对于居委会主任以及负责各种事宜的委员,全旭不是采取无偿服务,而是需要支付工资的,居委会主任和委员的工资,按照大名府的普通水平,既主任每月一枚银币一石粮,委员每个月五斗粮食,五钱银子。

    将钢铁工坊路以及工匠家属区,成立工业居委会,居委会主任是戚虎、

    木匠工坊以及家属区,成立松树林委居会,以郭富贵的媳妇,潘翠花为居会委主任。

    以金梯书院和全旭大院的庄户,一旦全旭的城堡建造完毕,投入正常使用,这里将会被陆续放弃,成立桃园委居会,以全旭的庄户的老人何刘氏为居委会主任。

    窑场工人家属区以及厂区,则成立红保居委会,以高家庄有名的悍妇高张氏中居委会主任。

    建筑城堡工匠聚集点,以夹沟河以南,松树林以北,以王姓聚集点为主,成立王瓦坊居委会,以小李庄泼妇李氏为居委会主任。

    城堡以北,成立北城委居会,以牛结实的媳妇,牛赛花为居委会主任。

    以城保以西,全旭大院以东,成立西城居委会,以陈乾的继室,陈韩氏为居委会主任。

    目前为止,只成立七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下辖数百,以及上千户不等。

    全旭在地图上画出各自的居委会区域,同时让木匠工坊打造匾额,分别更名。

    同时,全旭、陈乾、罗世明、牛结实、杜亮、袁世卿、包括陈应以及七名新鲜出炉的居委会主任在全旭的东暖阁招开会议。

    看着人员到齐,全旭咳嗽一声,开门见山的道:“大家过来,看看这个图,这就是咱们以后各地的居委会辖境划分!”

    虽然说明代对于县以及的划分有些粗疏,甚至出现了很多怪异的名字,比如我们在看县志的时候,明万历永城县二十八乡五图……江西南丰县有区凡三,河北南中县编户十四社,湖南利慈县编户五十九都,县北都凡十九等等。

    这就是明朝的对于县以及下的单位,管理粗疏,社,是元代的基础村级单位,凡社五十户,而都,则是沿袭宋朝的时期的制度,至于图则是里的另外一种称呼。

    明朝对于县以下,只有两级建制以乡和里两级,像保也是里,保长就是里正的级别。凡一百十一户为里,八里为一乡。

    “虽然我们每个居委会,辖区人口与乡差不多,但是,居委会主任,与乡老并不一样!”

    全旭解释道:“首先,居委会主任,不是官员,也不是只是管理员,你们不必充担缉拿盗匪,收税等工作,只需要负责管辖社区的日常工作,比如,负责调解邻里、家庭矛盾纠纷,带领百姓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传达我本人的决定和意见,以及宣传等工作。”

    全旭将后世的居委会工作职责,稍加改动,就分发了下去。

    只是非常可惜,这些居委会主任们,都不识字。

    全旭笑道:“没有问题,我可以给你们讲,你们用心听就好……(这些内容百度有详细资料,不水字数了)!”

    全旭就像上课一样,一条一条与这些居委会主任们讲述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全旭喝了两杯水,这才结束居委会的工作内容讲解,他笑道:“居委会的工作,非常重要,咱们能不能建立一个和谐社区,能不能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就要看你们的了,当然,对于一颗老鼠屎坏一锅汤的事情,咱们也绝对不能姑息养奸,我考虑到你们老的老,女的女,在遇到危险问题的时候,尽量不要主动迎上去,正确的做法是向家丁兵汇报,让他们去处理!比如说,我们遇到一个小偷……”

    说到这里,陈乾的脸色有些不自然。

    全旭拿着九块九超市里的不锈钢哨子,分发给居委会主任们:“你们就吹响这个哨子!”

    “罗世明!”

    “在!”

    “哨声就是命令,从今天开始,这里正常巡逻的家丁兵,再增加一哨,务必确保,每个居委会,随时随地都有家丁兵存在!”

    “是!”

    全旭望着众人道:“咱们现在所有的社区,都没有围墙,一旦遇到土匪洗劫,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这件事情,关系着大家的安全,咱们所有人,无论是工匠,还是商户,或者庄户,一旦发现可疑人员,马上向家丁兵汇报,宁可错过,不要放过,当然,对于提供重要线索的百姓,我会给予奖励,按照性质不同,给予的奖励不同,比如说,何刘氏,你发现一名拐子,经过确认,发现他真是拐子,那么,你可以获得一枚银币的奖励,如果是遇到土匪的眼线,这个奖励就会提高到两枚银币,无论是居委会的你们,还是辖区百姓,都可以拿到奖励!”

    众居委会主任们的眼睛一亮。

    “袁世卿!”

    “全爷请吩咐!”

    “每个居委会,建立一座独立的办事院子!”

    全旭想了想道:“以典型四合院为例,七间主屋,左右各三间厢房,挂上居委会办事处的牌子!”

    “是!”

    “今天的会议先到这里,大家可以回去马上按照职责,分头行动!”

    “是!”

    众人纷纷离开。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罗世明,从家丁兵里挑出一百人,不再归家丁兵建制,同时,以后这里的治安问题,不再是家丁兵负责!”

    罗世明的脸色有些不自然了:“全爷,我……”

    “家丁兵的任务是为了打仗,治安问题都是小事,处理一些偷鸡摸狗的小贼,杀鸡不用牛刀!”

    全旭接着道:“以第一哨哨长徐彪为大队长,成立……”

    全旭本来想说是黑衣卫,可是,转念一想,人家大明朝廷有锦衣卫,这边弄出一个黑衣卫,马上就会引起无限联想。

    “城管大队!”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这样啊,过一段时间,等辽东百姓迁徙过来,家丁兵会再次扩编,你可以优先挑人!”

    “是!”

    罗世明有些兴奋的笑了起来。

    “另外,还有一件事,你必须马上抓起来!”

    “全爷请吩咐!”

    “我要全军的将领及中下层军官,不仅能英勇作战,而且要会用脑子作战,识字是个基础。我不拿什么千字文、三字经去教军官们,我将一些简洁的治军及用兵原则整理出来编写了一本薄册子,就拿这个去教。”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先办一个初级的识字班,以六十到一百人为宜,以三个月为期。识字班的学员,不仅仅限于队哨都队一级的军官,要深入下去,将有潜力可挖的优秀士卒都选拔出来……”

    全旭手中的人手实在有限,要不然他直接开办讲武堂。

    “现在训练任务很重,是不是过一段时间再办这个识字班?”

    “不行!”

    全旭摇摇头道:“时间太紧了,包括你和马大成,一样也要学!”

    陈应有些不解,全旭为什么这么着急呢?

第一五五章想要活下去还真不容易(一更)

    全旭的家丁兵,几乎清一色的文盲,简直惨不忍睹。

    他没有办法给家丁兵下书面命令,下了也没有人可以看得懂。

    罗世明毕竟带着家丁兵已经大半年了,多少有了一些带兵的感悟,不是他怕吃苦,也不是落不下面子。

    关键是这个识字班,哨长、连长、营长一起学习,肯定会降低军官的威信,他想了想道:“全爷,办这个识字班,咱们去哪儿雇佣教书先生?雇佣那些酸儒秀才怕是不合适。是不是这边先小规模的办一个,时机成熟再推广到各营?”

    罗世明所说的困难,肯定是有,没有那么绝对。

    “先把办识字班办理起来,这个识字先生,我亲自来教!”

    全旭目前手底下识字的太少了,关键是刘兴祚、毛承禄以及都东江军将领士,都是水平不弱的人才,趁着他们可以在大名府帮助全旭练兵,他只能趁机借着他们的力,抓紧训练军队,也可以充实自己。

    “识字班可不是一件小事,告诉大家要高度重视起来,都说百战出精兵,这里的精兵,实际上就是利用残酷的战争励选出一大批武勇善战、团结一心的骨干武官、精锐武卒出来。普通士卒,通常经过操训后再经历一两场战事,差不多都能成熟起来,可靠的骨干武官却殊为难得。百战选将,但是这个选将对人的性命消耗太大了……”

    现在虽然让全旭改变了历史,毛文龙没死,但是东江军被袁崇焕从崇祯元年开始禁海又断绝,折腾得只剩一口气。

    靠着全旭的输血,确实是恢复了一些元气,但是,孙承宗与袁崇焕不一样,袁崇焕是深受崇祯皇帝信任,但是,孙承宗却不行。

    全旭现在不太确定,皇太极会不会突袭京师,这场浩劫会不会按照历史上一样到来,他不敢大意。

    “是,全爷!”

    明朝的军队,一般情况都是采取区域对待的方式,比如说嫡系部队,装备就好,待遇就好,非嫡系待遇就差,装备也差。

    这样以来,嫡系部队效忠将领,非嫡系部队,有奶就是娘。

    这固然是物资和资源有限的因素,更重要的是,在军队搞什么平衡,加剧了内耗。

    全旭自然不屑搞这一套,他要的就是一支能打硬仗,凝聚力强,有目标,有理想,有信仰的部队。

    罗世明看着全旭态度坚决,也知道了全旭的内心想法,他拍着胸膛道:“全爷放心,识字班最多半个时间就可以建起来!”

    “那样最好!”

    全旭望着已经沉默着喝了足足三壶茶的陈应道:“陈应!”

    全旭望着陈应道:“你的门路广,帮我找些会做火药的工匠!”

    正所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特别是全旭准备马上分割铁匠工坊,把兵用和军用分开。

    无论是为东江军生产火枪和火炮,还有自己装备的火炮,这个数量不会是少数,保密工作就很难做到了。

    分开以后,把兵器作坊搬到军队训练基地,既方便道,同时也可以做到术有专攻。

    毕竟,只有使用火器的人,才最清楚,他们真正的需要什么样的火器。

    “没有问题!”

    陈应叹了口气道:“我就是一个劳碌的命!”

    “行了,我这也是为了你好,你太胖了,需要减肥,再胖下去,你会胖死的!”

    陈应望着全旭又道:“全爷还需要什么样的工匠?”

    “制弩的弩匠!”

    全旭虽然知道弩机最终会被时代淘汰掉,可问题是,弩机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还有会制造火器的工匠,像什么百虎齐奔,龙出水,万人敌等等……”

    “好!”

    陈应道:“我马上安排!”

    最终,全旭留下陈乾淡淡的道:“城管大队,只是对外的称呼,表面上看,城管大队就是再现,管理富民街和我的七个居委会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治安工作,对内,你们就是玄鹰卫,可以对标锦衣卫!”

    “是!”

    “三娘……”

    全旭这才想起三娘不在身边,他起身来到盒子里,取出七号仓库的钥匙。

    “徐彪!”

    “在!”

    “拿着这个钥匙,带着你的人,把装备取出来,马上换装!”

    “啊!”

    徐彪一脸不解:“换装?”

    全旭放在七号仓库里的装备,自然是整套的防刺服,徐彪自然是清楚这批装备,毕竟女人坊的女家丁兵穿着防刺服,在家丁兵内部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随着众人开始换装,全旭也拿着一件防刺服递给陈乾。

    陈乾学着众人的样子,把把防刺服穿在身上:“这是……”

    “防刺服!”

    “防刺服?”

    “你可以理解为铠甲!”

    全旭笑道:“锦衣卫一直都是靠凶名唬人,直正的战斗力,其实不算强,也就是大部分官员不敢反抗,要不然,锦衣卫肯定会损失惨重。”

    陈乾点点头,全旭说是事实。

    全旭:“如果你之前拥有一件这样的防具,身上也不会落下这么多伤!”

    陈乾叹了口气。

    随着城管大队的换装完毕,这些人的防刺服都是黑色,也就是所谓的玄色。

    全旭望着众城管队员道:“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的玄鹰卫,你们将成为我的眼睛和耳朵,你们所有人的待遇,在原来家丁兵的基础上,提高三成,不过,想要成为我的眼睛和耳朵,你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愿为全爷爪牙,为全爷效死!”

    全旭作为后世之人,听到爪牙这个词,微微皱起眉头。

    他当然知道,很多词语,最初的意思,与后世的意思截然不同,就像鸳鸯,最初只是形容兄弟,后来变成夫妻或恋人之情。

    当然,还有汉奸这个词,恐怕随便一个小学生都明白汉奸指的是什么。

    然而,汉奸这个词最初是代表反清志士,意思是汉人奸细,并不是卖国求荣的汉奸,此汉奸,非彼汉奸。

    全旭虽然成立了类似于锦衣卫的组织,却与锦衣卫不同,他们有执法权,却没有审判权,权力相对分离。

    “徐彪!”

    “在!”

    “对外,你就是城管大队大队长!”

    “是!”

    “对内,你就是玄鹰卫副指挥使!”

    “是!”

    “这位陈……”

    “全爷,我以后能不能姓全?”

    陈乾考虑的还是深远一些,无论全旭是不是要利用刘侨,暂时他和全旭都没有捏死刘侨的实力,唯一的办法就是改名换姓。

    “没有问题!”

    “我叫全干,全部的全,干掉的干,是玄鹰卫指挥使!”

    陈乾站在众人面前,缓缓解开自己的防刺服,再慢慢解开自己的衣服,露出身上狰狞的刀疤:“想要成为全爷的爪牙,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们要做好脱层皮的准备,你们有没有人害怕,或者想要退出?现在可是最后的机会!”

    众人都没有人出声。

    “现在我颁布一下玄鹰卫的家法,以下犯上者杀,背叛者人人得而诛之。”

    “没了?”

    “没了!”

    陈乾,不,现在的全干笑了笑道:“越简单的家法越好!”

    “现在解散,准备你们今天最舒服的一天!”

    全干望着全旭,他眉头皱起。

    随着对全旭的了解越深入,全干就感觉全旭不简单。

    他有十几万亩田地并不奇怪,这样的地方,大明何止万千?

    可关键是,全旭拥有海量的钢铁、拥有刀砍不烂,箭射不穿的铠甲,也有削铁如泥的宝刀,有质量上佳的枪管,还有锋利的步槊,有训练有素的家丁兵,这就不是一个普通地主应该拥有的东西了。

    让全干无法看透的是,全旭有没有野心。

    他要是有野心,其实更应该参加科举,成为文官中的一员,有同年、座师、以及同窗的帮衬,以全旭的实力和财力,他无论是做什么官,都可以在金钱的攻势下,迅速取得成绩,然而像袁崇焕一样,短短五年多,从一个六品小官,成为权势滔天的经略安抚使。

    界时,全旭也可以待价而沽,或者左右逢源。

    然而,问题是,全旭只是一个庶民……

    他简直就是让人看不透。

    他既不进学,也可以花钱买个生员,也可以买个官当?

    据《明史·食货志二》上的数据,要想获得国子监的入学资格,景泰年间(公元1449-1457年)最高的要800石米,低者300石米。成化年间(公元1464-1487年),则稳定在100石米。

    以全旭的实力,买个国子监名额,太容易了。

    国子监与后世的大学不一样,这里是包分配的。

    当然,明朝买官几乎是公开的,也有码标价。

    一个州判,相当于现在的副市长,白银一万三千两,当然,在崇祯朝,银子贬值严重,相应的更高一些。

    以全旭的财力,谋求一个官儿,真不费劲。

    全干思来想去,决定不再试探,直接望着全旭问道:“主上,您想要什么?”

    “好好活下去!”

    “就这?”

    全干有些不解:“这也太简单了吧?”

    “简单?”

    全旭冷笑:“现在想要活下去还真不容易!”顿了一顿,全旭接着道:“玄鹰卫的架子搭起来了,你想从哪里着手?”

    PS:今天回北京,拼车回去,白天没有时间更新,看实际情况,更新肯定会晚一些,希望大家见谅。

第一五六章玄鹰卫开局三步棋(二更)

    全干倒没有直接说明自己的想法,反而问道:“那要看主人想要什么了!”

    “现在是多事之秋,我只想活下来,让身边的人都活下来!”

    全旭自然知道全干,也就是陈乾,他曾经是锦衣卫北镇抚刘侨的心腹,无论是军国大事,还是朝廷动向,多少知道一些。

    同时,他也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全旭非常清楚,他一直在做什么,他一直其实在学老朱同志,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

    “这是一个虎狼当道的世道,就算你想关起门来过日子,虎狼也不会允许你安生!”全旭决定与全干推心置腹,开诚布公,他苦笑道:“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想要活下去,那就必须耍一点小手段,不是虎狼吃掉我,就是我把虎狼的皮剥下来当垫子,一直以来,我都在走一条独木桥,左右都是万丈深渊,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当然了,以前的事情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

    全干点点头:“门下似乎明白了主上的意思,然而,问题是,玄鹰卫毕竟不是真正的锦衣卫,锦衣卫就凭那身皮,可以做很多事,玄鹰卫非但不能成事,反而容易坏事。主上以城管大队作为掩护,以所有人充当眼线,以利诱之,可以充任基础,不过,纵然如此,还远远不够!”

    “不够!”

    全旭点点头,他知道这样的做的肯定不够,只是,他真不知道如何落子。

    全干想了想道:“我们锦衣卫在用人的时候,通常都会采取利诱!威逼,设局,不需要他们那些当官的表忠心,只需要有他们的把柄既可,玄鹰卫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在京师,至少在朝中,掌握一定的话语权。”

    别看明朝的御史、言官看似像疯狗一样,连皇帝和宦官都不怕,但是,他们却怕凶名昭著锦衣卫。

    锦衣卫可不会给他们邀直卖名的机会,可是直接先泼水,再打死,绝对不会有翻身的机会。

    全旭点点头道:“可以,按照你的思路去办,不过,有一件事,我非常好奇!”

    “主上请吩咐!”

    全旭此时还是越来越疑惑大明灭亡的真正原因,不像是一个正常王朝那样寿终正寝。而大朝朝廷在这个时间,所有的决策层面,都是昏招频出,招招置自己于死地。

    所有战局,局局都会出现一些诡异的现象。

    就像两年后的大凌河之战,1631年(崇祯四年)农历八月二十六日,总兵吴襄、宋伟率锦州兵六千前来救,这一天上午,雾非常大,几尺外就看不清人。阿济格却准确的发现吴襄的援军,并且以少敌多,直接把吴襄所部打败。

    农历九月,金兵哨探报告明总兵吴襄和宋伟再次率兵来援,皇太极率军迎了上去,途中见到前面烟尘滚滚,便知是敌人的援兵。皇太极与弟弟多铎走在前面,沿着山悄悄行进,明军也有哨探,他们发现了这一小股队伍,六千大军掩杀过来,皇太极率身边的二百名亲兵冲了过去,明军六千多人竟被二百人冲杀得溃不成军……

    以前全旭在看到这些资料的时候,也认为关宁军是一支废物军队,直到秦承祖发动吴桥暴乱,与关宁军真正对上。

    虽然秦承祖所部赢得非常漂亮,然而,关宁军除了第一次因为轻敌之外,其他两战,秦承祖付出了较大的伤亡,并且依靠大量的火炮,这才取得最终的胜利。

    关宁军骑兵比明军伤亡超过百分之十就兵败如山倒不同,关宁军承受伤亡的能力更强一些,特别是在吴大弼的率领,他麾下伤亡超过三分之一的时候,都没有发生崩溃,直接造成崩溃的还是因为祖大弼的战马被炮火击毙。

    皇太极身边二百亲兵就算个个可以以一挡十,装备精良,可是,二百人打六千人,还是远远的不够的,除非他们都是神。

    然而,大明军队在大凌河之战中的乌龙事情,并非个例,哪怕最关键的是萨尔浒战役中,明军同样昏招连出,北路军杜松所部点燃火把,后金军利用杜松军点燃的火炬,由暗击明,集矢而射,杀伤甚众。

    这就更加扯淡了,明军的火炮,哪怕射程最近的虎蹲炮,通常射程在二百步或三百步左右,拿弓箭射炮兵,还杀伤甚众。

    杜松难道就是一个棒槌?让炮兵孤立前出,冲当靶子?

    全旭不相信,这种荒诞而怪异的现象,层出不穷,让明军陷入于被动的局面。

    如果这些事件单独出现,可能大家不会觉得奇怪。但明末这段历史确实很离奇,汉人为何在这个世界历史关键点上,连连失误,最终被一群野蛮人征服。

    要知道在17世纪时,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早就已经进入了火器时代。那个时间野蛮人再征服文明人,其实基本上是不大可能的。而偏偏让中国给赶上了这倘末班车。

    有人把这些离奇事件背后,说真是一个王朝的宿命。

    全旭两世为人,他根本就不相信什么宿命,什么天命,他在寻找明末错乱复杂亡国原因时,有人向全旭提出了黑幕论,这个黑幕大到足以颠覆所有人的世界观。

    全旭自然不会轻易相信,他需要去验证这些消息。

    “泰昌元年(1620年),泰昌帝病重,李可灼进献红丸,自称仙丹。泰昌帝服后死去,而在当天,首辅方从哲拟遗旨赏了进献红丸的李可灼。”

    天启七年八月,天启帝在客氏、魏忠贤的陪同下到宫中西苑乘船游玩时,在桥北浅水处大船上饮酒。然后,又与王体干、魏忠贤及两名亲信小太监去深水处泛小舟荡漾,却被一阵狂风刮翻了小船,不小心跌入水中,差点被淹死。虽被人救起,经过这次惊吓,却落下了病根,多方医治无效,身体每况愈下。后来,尚书霍维华进献一种“仙药”,名叫灵露饮,说服后能立竿见影,健身长寿。天启帝依言饮用,果然清甜可口,便日日服用。饮用几个月后,竟得了臌胀病……”

    全旭望着全干道:“这些事情,你应该知道吧?”

    “知道一些!”

    “你认为这是意外吗?”

    “哼,根本就经不起推敲!”

    全旭起初也相信网络上的论点,天启帝死于阴谋,但是,这个阴谋并非因为所谓的信王说,也非阉党,更非东林党。

    虽然说,东林党对天启帝并不友好,在天启帝拉偏架的情况下,东林党还真不是阉党的对手,就像东林党大佬孙承宗也被赶下台,但是,东林党还真没有实力向天启帝下手。

    魏忠贤更没有动机,他本来就是与天启一体的,至于信王阴谋论,更是无稽之谈,信王没有权力,没有势力,也没有能力,如果真是他做的话,满清不会不大肆宣扬。

    全旭两世为人,看得更为深远。

    天启帝时,他利用阉党与东林党相争,虽然党争激烈,然而问题是,大是大非方面,总体还在掌握之中。

    然而,天启帝死后,崇祯成了唯一的顺位继承人,他上位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打破朝中平衡,铲除阉党,自毁长城,然后再说接着,各种昏招一个接着一个,把大明推向无底的深渊。

    “我是隐隐约约感觉,这个幕后黑手的手太长了!”

    全旭望着全干道:“如今,我们玄鹰卫在暗,他们露出的手脚太多了,我希望你能利用你之前的关系,去碰碰这个幕后黑手!”

    “主上,这……”

    全干苦笑道:“一旦被对方察觉,恐怕我等会死无葬身之地。”

    “非是如此,你难道忘了,我还有其他力量!”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你只要能他们找出来,剩下的事情可以交给我!”

    全旭给秦承祖只预备了三千吨粮食以及五百吨的罐头,按照他现在的人数,满打满算只能支撑九个月,如果节省一些可以坚持一年,到时候,就需要他们动了。

    全旭不相信这个幕后黑手,可以抵挡上万精锐大军的致命一击,如果再不够,还可以多加几百上千吨汽油或柴油。

    “是!”

    全干望着全旭道:“主上还有什么吩咐!”

    “三步棋,你要下好,第一,我需要马,土默川林丹汗,那里有非常多的马,他需要用马来换粮食、盐和茶叶,这些物资我都有。”

    全干默默记了下来。

    “第二步,我有兵器作坊,无论是大炮、长枪、刀、还是火铳,品质绝佳,你可以派人联系满桂和赵率教,他们两个如果愿意,我这里可以大量提供优质廉价的兵器!”

    全旭想了想道:“第三步,其实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派人前往辽东,在后金内部插几颗钉子,哪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建奴贵族虽然团结,可是蛮夷就是蛮夷,落后就是落后,贵族的纸醉金迷的优质生活,就建立在建奴奴隶的痛苦之上。我们可以团结建州女真一部分人……”

第一五七章玉米成熟了

    就算全旭可以成功从林丹汗手中购买到丰富的战马,然而骑兵可不是一天两天可以训练出来的。

    不过,这并没有关系。

    全旭可以学习霍去病。

    对于霍去病的战绩,大家几乎可以耳熟能详。

    善于骑射,勇猛果断。十七岁,拜骠姚校尉,追随大将军卫青,率领八百骁骑深入大漠,大破匈奴骑兵,拜骠骑将军,封为冠军侯。用兵灵活,注重方略,不拘古法,善于长途奔袭、快速突袭和大迂回、大穿插作战。两次参加河西之战中,大破匈奴,俘获匈奴祭天金人,直取祁连山。漠北之战后,封狼居胥,大捷而归,拜大司马,与大将军卫青同掌军政。元狩六年,因病去世,年仅二十四岁,被葬于茂陵。

    事实上,霍去病的丰伟战绩掩盖了他在军事上的成就,他采取以战养战,以匈奴人打匈奴人,所以,匈奴人的地利优势,对于他而言,根本就没有优势,所以他在草原上,既不会迷路,也不会错失水源,失去补给。

    跟随霍去病在两次河西出战将领有校尉高不识,他是匈奴句王,校尉仆多,匈奴人,司马赵破奴,匈奴长大的汉人。

    漠北之战,霍去病麾下九位高级将官,高不识、赵安稽、复陆支、伊即轩四位是匈奴人。复陆支是匈奴因淳王,和伊即轩上匈奴的楼王。

    至于说后金,女真本来就是一个野蛮民族,崇尚暴力和黑暗,两面三刀的事对自己的亲人干了很多。特别是雍正上台后,将弟弟允禩、允禟削去宗籍,改允禩名为阿其那,允禟名为赛其黑,既狗和猪意思。

    至于,努尔哈赤时代的四大贝勒,被老四皇太极先后干掉了阿敏、莽古尔泰连坐数万人。

    全旭很乐意向后金输出革命,让他们跟着他学习:“打首领,分牛羊!”

    “可,这样会花掉很多钱!”

    “钱的问题,你不用操心!”

    全旭笑道:“向林丹汗购买二三万匹战马的钱,我还是有的,更何况,向满桂和赵率教做生意,我怎么也要赚点钱的!”

    全干此时除了跟着全旭一条路走到黑之外,他也没有其他选择。

    刘侨不会放过他,说来极为可笑,被自己最信任的人算计,全干此时复仇的心思相当强烈。

    全旭的生活又开始紧张忙碌起来,他白天陪着二娘,管理着全氏的所有工坊,同时,将铁匠工坊一分为三。

    生产民用器械,如压水机、螺旋水泵、单桦犁、播种机以及锄头这样的一部分产能,单独成立了全记铁器工坊,以牛结实的儿子牛欢喜负责主持生产,账房顾友容担任大掌柜。

    至于刀、枪、剑、盾牌、铠甲等装备,则继续被牛结实负责管理,工厂原址不动。

    另外一部分则负责生产、研发火炮、火枪,火药、火箭,负责人是钻林豹周楚的旧部,前辽东军车营把总孟长庚。工厂搬迁至高家庄前面的杨树林,这座占地将近两千亩的坡地,也被全旭溢价一成半,购买了下来。

    每天晚上,全旭则带着家丁兵识字班的学员,学习识字。

    当然,全旭并非只是教授他们识字,而是架加杂着全氏兵法。

    白天被东江将领操练得欲仙欲死,晚上还不能休息,必须学习两个时辰的识字学习。

    家丁兵识字班里的一名刺头叫戚元弼,率先举手:“报告!”

    “说!”

    “全爷,您让俺们学习队列,俺们坚持执行,学习识字,为了将来能看懂地图、看懂军令,这也无可厚非,哪怕再苦再累,也要执行,可是,能不能让俺们练习整理内务?”

    全旭认真的点点头:“老实说,没用。被子叠得再好,也砸不死敌人;队列走得再好,也吓不死敌人,这些在战场上都没有多大的用处。”

    “那我们为什么还要花那么大的力气去学它?”

    戚元弼感觉自己被耍了,他气愤的道:“这样做能有什么好处?简直就是……”

    全旭笑道:“那你说,让你带着一群上了战场,只会一窝蜂的涌上去乱砍乱杀的士兵,跟敌人打,谁会赢?”

    戚元弼道:“那还用说吗?一群乌合之众乱哄哄的去冲击纪律严明的军阵,只能是送死!”

    “看来你也很清楚纪律的重要性啊。可是你知不知道纪律的本质是什么?”

    戚元弼低头不语。

    全旭的声音陡然抬高八度:“是服从,无条件的服从。一支纪律严明的部队,是由一群服从命令的士兵组成的,他们以服从为天职,不管军官下达什么样的命令,哪怕是错误的,他们也会无条件的服从,哪怕这道命令可能会让他们全部战死!这样的部队,才是真正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钢铁雄师!!”

    戚元弼有些不服气,他还不敢反驳。

    “每个人有性格都不一样,有的懦弱,有的好斗,有的内向,有的外向,有的好惹事生非,有的冷静,有的鲁莽,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有叛逆心理,想让他们无条件的服从军官的命令,只能磨平他们的棱角,抹杀他们的个性。”

    全旭望着众军官道:“你们看到这么多的条条框框,连你们穿衣吃饭都要管,也许会觉得很无聊,但是正是这些条条框框,让每一名士兵在无形之中养成无条件服从命令的本能,什么是本能?就像我们吃饭喝水一样,不会因为天黑,吃饭就能吃到鼻子里,不会看不见,把水灌入眼睛里,因为这是我们已经养成了本能。

    就在识字班的营房之外,透过窗户,刘兴祚和毛承禄认真的听着全旭的所谓识字班的培训。

    “光知道服从命令还不够,战场上锐箭如雨,刀枪如林,一个人再怎么勇猛,没有人与他并肩作战,他也很快就会死掉,因此,团队意识就变得至关重要了,什么是团队意识?很简单,大家前进你也跟着前进,大家后退你也跟着后退,看到战友有危险就想办法给予支援,这就是团队意识。”

    全旭叹了口气道:“你们的队列训练从开始到现在,已经训练了九个月,队列训练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团队意识,几百人,几千人,甚至几万人,走路的时候迈出同一只脚,吼出同一句口号,走到哪里都是一条直线,置身其中,你会发现自己与周边所有人是一个整体,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全旭拿着粉笔,转身在黑板上用写着:“军队是一个整体,炮兵、火铳兵、长枪兵,弓弩兵、刀盾兵,轻骑兵,甚至帮忙转运物资的辎重兵,都是这个整体的一部份,不管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有大麻烦,甚至全军覆没!一个只懂得横冲直撞的家伙在战场上是活不长的,只有依靠团队,你才能战胜敌人,并且活下来……”

    听到这里,刘兴祚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什么?”

    毛承禄有些疑惑。

    “这个识字班,其实就是全先生之前说过的军官讲武堂,专门培养把总以下的将领。别说咱们东江军,就是放眼整个大明,军中将领大都不识字!”

    毛承禄也明白过来:“原来是这样,全先生原本训练几百名家丁兵,只是为了摸索讲武堂的培养办法!”

    刘兴祚点点头:“全先生这批家丁兵不错,强龙手下无弱兵,

    “全先生是一个知兵的!可不会什么酒囊饭袋都要!”

    刘兴祚道:“我一直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天才,但是看了全先生编写的练兵教材之后,我不得不相信了。他编写出来的东西有很多都与比我多年领兵的感悟不谋而合,不过,比我想得更到位,更准确,读完他写的东西,我也是受益匪浅呀!”

    全旭的生活紧张而充实,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到了收获的季节。

    其实,全旭不着急,有人比他更着急。

    全旭的庄稼长势一直是大名府最好的,卢象升一直高度关注着全旭的粮食收成情况,特别是在全旭种植了超过九万余亩的新农作物。

    能不能完成税收任务,这就是看全旭的了。谁让全旭是卢象升任命的粮长呢?

    就在全旭陪着二娘在院里子散步的时候,袁世卿过来禀告道:“全爷,卢大人来了!”

    “快请啊!”

    “他没来咱们家,去了田里!”

    “二娘,你在家里好好休息!我去去就来!”

    全旭来到玉米地前的时候,顿时吓了一跳,大名府知府衙门的随员,十个县一州,大小官员足足上百人抵达田边。

    卢象升听说全旭种植了大量高产农作物,就带着众人过来参观,甚至连了知府衙门里专门统计税收的小吏,测量这些新农作物的真实产量。

    全旭的田地是没有分亩的,而是整块整块的耕种,可是此时,那些小吏们,把全旭的田地分成了若干块,从一亩、十亩、二十亩、五十亩、一百亩不等,需要用不同的数据,来测算真正的亩产产量。

    卢象升看到全旭带着人过来,上前兴奋的拉着全旭的手道:“东升,现在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众官员也看着全旭,全旭摆摆手道:“那就开始吧!”

第一五八章你来做这个巡检(二更)

    这次收割玉米,全旭到没有动用家丁兵,而是直接让城堡建筑工地临时抽调工人,这些农民出身的工人们,种庄稼都是专业的。

    在袁世卿、华山虎的组织下,众人排着队来到玉米地前。

    此时的玉米杆其实并没有完全干,玉米还有一定的水分。

    全旭率先走到玉米地前,伸手撕开一个玉米棒子,将玉米棒子掰下来。

    卢象升也亲自跑到玉米地里,亲手掰了一个玉米棒子。

    众官员惊呼:“好大,好大,这一只就是一斤多吧!”

    全旭转身望着身后的百姓道:“你们按照我这个样子,把玉米掰下来,每个人一天三顿饭,再赏二十斤玉米,你们要是有地,可以自己种!”

    众人欢呼起来,开始冲进地里干活。

    人多力量大,干活的速度也快。

    前面的人负责掰玉米,然后放在麻袋里,全旭向明末倒腾了不下上万吨粮食,仅仅麻袋就多达十万只。

    后面的人则拿着锄头,把玉米秸秆砍下来,堆放在一起,然后用大车,把玉米秸秆拉出去。

    全旭指着玉米秸秆道:“卢大人,这些玉米,全身上下都宝贝,别看这种玉米秸没啥用了,其实还可以烧火做饭,当然,这样会比较浪费,最重要的是,可以用来当饲料,喂牛、喂马、只要是食草的动物,都可以用这个来喂养!”

    卢象升的眼睛一亮:“可以喂马?”

    “当然,效果非常不错!”

    全旭指着玉米杆道:“这么说吧,这样的玉米杆十斤相当于五斤豆料,你想想,可以省下来多少粮食?”

    全旭大院可不是原来的全旭大院了。

    这段时间,全旭和三娘不在大院里。

    二娘听全旭说过,玉米的叶子需要隔一段时间就摘下来,可以当饲料,红薯秧苗也可以喂猪,

    在全旭和三娘离开的时候,二娘管理了全旭大院的经营运转。

    特别是女人坊这段时间,生意依旧火爆,简直就是一只会下蛋的金鸡,她让人采购了五百余头小猪,两千多只羊,以及上万只鸡鸭,大牛小牛共计一百六十头多头,马则多达二百匹。

    就放在松树林那里充当养殖场。

    三万亩地的玉米叶,数量实在太多了。两千多只羊和牛马,根本就吃不完,二娘就按照全旭所说的什么青储法,把这些新鲜的玉米叶存放起来。

    卢象升的眼睛一直盯在那些玉米棒子上面:“没摘多少颗,就装了一麻袋。”

    全旭指着玉米道:“这个玉米,比咱们的五谷杂粮口感稍次,当然,玉米含有糖量有些高,多吃的话,容易发胖。”

    “发胖好啊!”

    卢象升笑道:“胖是福气!”

    玉米收割其实相对比较容易,不过却非常辛苦。

    然而,明末的百姓却是出了名的能吃苦,为了二十斤玉米,他们干活的速度非常快。

    很快第一块地就被收割完毕。

    几名小吏将装在麻袋里的玉米进行过称。

    袁世卿则带着一群全旭大院的账房跟着一起统计。

    “甲号田一亩,十九麻袋,共计一千九百五十三斤六两!”

    听到这个数字,卢象升的眼睛瞬间就直了:“多少?”

    “一千九百五十三斤,已经减去了麻袋的重量!”

    卢象升一脸难以置信:“这么多?”

    “乙号田二亩,四十一麻袋,共计四千零七斤八两!”

    “丙号田五亩,八十七麻袋,九千六百四十四斤五两!”

    “丁号田十亩,一百九十三麻袋,两万零六十七斤五两。”

    “甲一号田五十亩……”

    ……

    卢象升此时的心情相当激动,大名府的税收就可以超额完成了,这可是政绩啊!

    随着越来越多的玉米被收获下来,摆在路边的玉米已经堆成了小山,甚为壮观。

    此时的众官员围在一起,窃窃私语。

    魏县县令方逸夫擦擦额头的汗:“太吓人了,亩产最少一千九百多斤,多的达两千二百多斤,一亩地顶人家十几亩的产量!”

    其实,全旭并没有向众人解释。

    此时的玉米,里面还有玉米轴,水分还没有完全晒干。

    更何况,玉米与其他农作物一样,对于肥料的消耗是非常巨大的,只要肥料跟不上,玉米的产量也非常低,不过再低,那也比普通的麦子强。

    要知道,种下一瓢收一斗这样的事情在明朝可不算罕见,颗粒无收都有可能的。

    不过,全旭也没有说明,只有这样,玉米和红薯才能大规模推广,只要有了粮食,就可以少死很多人。

    南乐县的方县令上前道:“全公子,能否近一步说话!”

    全旭看着这名满头头发稀疏的县令问道:“方县尊有什么吩咐?”

    方知县一边偷偷打量着卢象升,一边压低声音:“方公子似乎还不是生员?”

    “嗯!”

    全旭点点头:“我俗事太多,无暇读书!”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方知县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道:“我们县还有一些地,马马虎虎有个四五万亩,本县可以作主,折价卖给全公子,只要全公子愿意,我可以给你过了县试!”

    过了县试,那就是生员,也就是所说的秀才。

    每县每三年有二十或四十名生员的名额。

    科举,人们以为这是对寒门子弟最大的公平。

    其实这话非常扯淡,科举本来就是最大的不公平,各种猫腻、暗箱操作,层出不穷。

    当然,县试非常简单,通过率非常高,也就是知县一句话的事情。

    “好,好说!”

    全旭自然是对土地有着极大的需求,别说折价,就算是正常价格,中田十两银子每亩,全旭从后世购买工业白银,一亩地的成本不到两千六百块。

    全旭望着方知县道:“回头我让袁管事过去!”

    税收关系着一个官员的乌纱帽,可是眼下天气经常作妖,这些官员也都急。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卢象升一样刻板。

    全旭将人把新鲜的玉米,拿过去脱粒,数量不是太多,大约三百斤左右的样子,脱粒之后,赶紧去磨成玉米面粉,既可以做玉米羹,也可以做玉米面馒头、糕点。

    全旭又吩咐下人去挖一些土豆、红薯,准备给众官员来一场玉米、红薯、土豆杂粮盛宴。

    等到中午的时分,三万亩地在三四千人的工作下,已经收割了将近三分之一。

    “卢大人,咱们回庄子上,歇息歇息?”

    卢象升点点头。

    众官员开始热情的笼络全旭包括袁世卿、华山虎、以及周宏儒等人,他们都想让全旭这样的地主,落户他们县。

    全旭会种地,又擅长经营,大名县县知方知节此时最高兴,他的税收任务可以轻易完成了。

    来到富民街的时候,卢象升微微一愣。

    这段时间他并没有来到这里,没有想到这里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这是……”

    全旭解释道:“我在松树林开了一家铁匠工坊一家木匠工坊,还有一座窑场,不少商人就前来进货,这里的人就慢慢多了一些!”

    众官员这下更加惊讶,因为这条富民街上的繁荣景象,居然超过了大部分县城。

    道路上是用石灰与粘土,混合后,夯实而成,中间高,两边低,路边不会留下积水,街道两则都是下水道。

    显得非常整洁,干净,所有的门面房子,都是采取统一格式,看上去更加赏心悦目。

    “很不错!”

    卢象升倒没有恶心的揣测全旭阴谋造反之类,因为全旭在大名府既是开荒,又是建造工坊,这种不是一个野心家应该做的事情。

    不过,卢象升也感觉此时的大名县东区不能放任不管。

    他的目光朝着大名县方知节一扫。

    方知节急忙走到卢象升身后:“卢大人!”

    “松树林距离大名县有六十里,此地因商而兴,不能不管!”

    方知节不明白卢象升的真正意思。

    卢象升道:“你上个折子,奏请设立巡检司!”

    方知节:“下官马上去办!”

    巡检司,在元朝的时候类似于公安派出所,也算是州县补盗官职能,在明朝却拥有了一部分行政职能。

    看着全旭近在将近一年的经营,这里人口居然多达数千人,几乎是一个小县的人口,这是卢象升的政绩,他自然不会故作大方。

    卢象升望着全旭道:“东升!”

    “卢大人请吩咐!”

    “这里经营得不错!”卢象升沉吟道:“人越来越多,事也会越来越复杂,本府拟设全家庄镇巡检司。”

    全旭微微一愣。

    自己难道露出马脚了?

    他笑道:“需要旭做什么,卢大人尽管吩咐!”

    “你来做这个巡检!”

    “啊……”

    全旭急忙反应过来,这是卢象升对他的试探:“我,我不行,我不懂刑律,不懂军务!”

    卢象升笑道:“不用谦虚,你可以的,钻林豹周楚不是一样栽在你手里了吗?就这么定了,最多半个月,批文会下来,我不给你批钱,也不给你装备,一切都是你自己解决,这个全家镇巡检司,不仅要负责周边治安,也要护一方平安!”

第一百五十九章一步妥协步步妥协(一更)

    巡检只是一个正九品的武官,与把总级别一样,管辖着巡检司的一百名人员的武装,如果说一年之前,全旭对于这个位置还会非常重视,应该说是非常开心,说不定就屁颠屁颠上任去了。

    然而,到了现在他真看不上了。

    只要进入体制内,多少会有一些优势,或者说照顾。

    当然,更多的则是约束,捉肘。

    全旭其实更愿意相信,卢象升是看到了全旭的快速发展,产生了警惕之心。

    全旭其实也想多了,此时的卢象升对于大明朝廷的信心非常高,如果全旭告诉他大明十五年后就玩完了,他肯定认为全旭是喝多了,压根不会相信。

    这个官职,对于全旭而言,非但不是好事,反而是一种束缚。

    他与大名府士绅的关系,本来就不好,特别是随着全氏银行的建立,就是将矛盾从暗处转向明处。

    双方只差撕破脸了。

    如今不动全旭的原因,不是全旭多厉害,而是卢象升还没有到任期。

    可是,一旦全旭担任了这个巡检,那么按照惯性,不仅仅是全旭的产业附近,就连整个大名县城县南十九乡,都是全旭这个巡检的辖区,当地的治安和其他问题就会让全旭头疼不已。

    要知道,这些士绅在地方影响力巨大,如果不是灾民原因,全旭连佃户都找不到。

    全旭苦笑道:“卢大人,旭虽不才,也有心向学,特别是看了卢大人的读者笔记,更是豁然开朗,最迟不过明年,旭准备县试!”

    卢象升听到这话,微微点点头,他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认为全旭有上进心,这是大好事,需要鼓励:“不错,你有这个心思,当然是极好的,只是全家镇这巡检司……”

    “巡检司一百兵士,按照每个人给他们十石米粮,左右不过一千石,这份钱粮,旭全力承担!”

    卢象升点点头。

    他提出要建立巡检司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治安。

    在全旭没有抵达大名县城外的时候,这里就是一块荒地,虽然那些田地,周围也没有村落,可是短短一年时间,这里增加了几千人口,那就不能再不管了。

    就在这时,一直跟着全旭的陈应压低声声音:“全爷,你……”

    全旭轻轻笑了笑:“只是,我不想当棋子,有些事,只要我想做,无论有没有好处,哪怕是亏钱,我想做都会做!”

    就像全旭给东江镇输血,全无没有好处,只是出于恶心后金的心思。东江镇就顶在后金的腰眼上,只要后金一动,毛文龙就可以带着东江军抄后金的老巢。

    卢象升想让全旭担任这个巡检,目的就是掌握一定的地方权利,别看巡检只是一个九品官,却是掌握着武装力量。

    按照朝廷的规定,一个县分为三到五个巡检区。每个区的长官就是巡检,虽说是知县的下属。但知县对巡检只有管理权,而没有调动的权力。

    也就是说,全旭现在是粮长,已经拥有了拟订科则、编制图册、申报灾歉、检举逃税、催办粮差等权力,相当于后世乡镇的民政、税务、户籍等所的所长,如今再兼任巡检,那就是拥有治安、捕盗、检查、巡视等权力,这相当于分掉了大名知县三分之一的权柄。

    关键是,知县能指挥县里的衙役和壮丁,指挥不了巡检司的士兵。

    陈应苦笑道:“全爷,您这样拒绝,不怕惹怒卢大人?”

    “不怕!”

    全旭笑道:“他是官,所以才不会图一时之快,他需要平衡之道,坐稳他的大名知府,本地士绅与他势同水火,他也需要有政绩,这个政绩,只能是我带头给他完成,他不仅仅不会动我,反而会派一个傀儡过来,充当名面上的巡检,这个巡检司的真正权力,还是掌握在我手中!”

    全旭管着巡检的粮、人员,无论是谁来当巡检一样,全氏的家丁可不会听他的话。

    陈应听到这里,还是有些不解。

    “一步妥协,步步妥协!”

    全旭苦笑:“这就像蛀虫拉官员下水一样,刚刚开始,只是普通的宴请,慢慢的就有了利益往来,一开始不拒绝,久而久之,想拒绝就不可能了!”

    全旭可不想成为卢象升眼中的肥猪,配合是配合,但是不能一味的索取。

    与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一样,全旭该拒绝的时候,一样要拒绝。

    全旭大院的变化不大,院里大部分房屋,还是活动板房,只不过道路两边,多了一些花草,绿植,路面上从原来的泥土路,现在铺成了青砖路。

    此时,从田地里掰断下来的玉米棒子则摆在青砖路面上,摆得整整齐齐,蔚为壮观。

    全旭向卢象升等人解释道:“卢大人,这个玉米,我们看着干了,其实里面还有很多水分,要处理其实,远远比麦子、大豆更加复杂。”

    全旭随便捡起一颗玉米棒子,用手搓掉上面的玉米粒,露出里面的玉米轴,玉米轴明显带着大量的湿气。

    卢象升突然想起刚刚撑重过的重量:“这么说,这个玉米的产量,有很大的水分?”

    全旭点点头道:“是的,如果全部晾干,每亩产的产量也就八百到一千两百斤的样子!”

    卢象升松了口气道:“去了不到一半,还好,还好!”

    “不过,这些玉米轴!”

    全旭突然想在后世的文献资料里,在三年特殊时期,人们就是用玉米轴磨成粉与杂粮掺在一起为良。

    他指着玉米轴道:“如果遇到灾荒年月,百姓没有东西可以吃,吃这个,虽然口感不佳,总比吃树皮草根强!”

    听到这话,大名府的众官员心思活络开来,玉米真是一个好东西。

    “关键是这种东西可以用入药!入药有健脾利湿等功效,可以治小便不利,水肿,脚气,泄泻等病症。”

    全旭一想思考,一边介绍道:“玉米轴可以当作饲料,可以喂猪、喂马、喂牛,卢大人,你想想,种植一亩玉米……得到的玉米轴大约相当五百到八百斤左右,再加上玉米杆,可以得到大约八千斤到一万五千斤左右(干湿不同),也就是说,一亩地的玉米杆和玉米轴,在不需要额外粮食的情况下,可以养一头壮牛加一头小牛!”

    卢象升惊讶的道:“这么多?”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全旭指着甬道道:“请诸位大人移步,观察全某的牛棚!”

    全旭知道这些地方官员都想享受全旭的大餐,可是,全旭也不想让他们过得舒服。

    从全旭大院到松树林的养殖场,率先进入众人视线之内的是满地跑的鸡,这些鸡足足有数千只,用一种网围着。

    卢象升好奇的问道:“你这些鸡长得不错!”

    这些鸡长得特别肥,羽毛颜色艳泛着油光,特别精神。

    没法子不肥,这些鸡天天吃蝇蛆,都是高蛋白,能不肥吗?

    有大量蝇蛆当饲料,全旭养了几千只鸡鸭也没怎么吃力,要是没有这些东西,那就要命了,好几千张嘴呢,每天不知道要吃掉多少粮食,现在人都吃不饱,哪里有余粮喂养鸡鸭?

    事实上,此时的庄户们也学得似模似样,不过,由于全旭不允许在全旭大院里养殖牲畜和家禽,他可不想把整个大院弄得臭气熏天。

    不过,这也难不倒那些分了田地的家丁兵们,他们在自己的田间地头,搭建了一座座小型鸡舍,准备好大缸用缸发酵鸡鸭粪便,然后引苍蝇到缸里产卵,然后就可以获得大量蝇明用来喂养鸡鸭了。

    这样一来,隔三差五可以捡个蛋煮锅蛋汤加菜,大家改善一下生活,至于杀鸡杀鸭嘛……当然不能杀了,还指望着鸡鸭的粪便作肥料呢。

    当然,这种养鸡鸭的方法是不能跟卢象升说的,要是让他们知道了,没准,这些当官的就没有胃口吃鸡了。

    沿着整排整排的鸡舍,来到牛棚,十几名庄丁正在用铡刀把玉米秸秆切成一段一段的,玉米轴其实不多,只是为了演示。

    这些玉米秸秆和玉米轴,都弄成碎块,然后经过洗水一洗,放在牛和马的食槽里。

    牛和马、吃得非常开心,仿佛像吃难得的美味一样。

    全旭得意的介绍道:“今年种了三万亩玉米,可以养差不多两三万头牛,寻常百姓之家,哪怕只有十亩田,只要种了一亩玉米,牛马和饲料就不用愁了!”

    卢象升关切的问道:“这个玉米种子贵不贵?”

    “这个?”

    全旭苦笑道:“这个玉米、红薯、还有土豆,都是原产自美洲,就是在咱们东面差不多三四万里的地方,以佛良机人带过来的,我买的时候,肯定贵,几乎堪比黄金,收获的种子,我对外销售二两……”

    不等全旭说完,卢象升沉吟道:“二两银子每斗,不能再多了!”

    全旭张了张嘴,他本来想说二两银子每石,比大米和麦子稍高一些。

    其实这已经非常贵了。

    可是,卢象升感觉这玉米就是一种专门为饲养牛马准备的神物,哪怕是二两银子每斗,可以种了两亩,足够一个百姓之家养活两三头牛。

    PS:更新晚了一点,请谅解,

第一六零章牛棚畅谈经济之道(二更)

    大名府的田地为何要抛荒很多?

    主要是因为百姓没有钱养牛,没有钱养牛,种地的效率就低,税收就无法完成。

    有了玉米,就可以轻松养活牛马,大名府的农业生产只会越来越高,虽然三两银子不便宜,可是种植一两亩玉米,还是可以,大不了向全旭的全氏银行借钱,不不起还两成利,只要老天爷赏饭吃,一年可以轻松回本。

    卢象升看着牛棚里的牛,每头长得膘肥体壮,还有那些马,高大威武,神骏。

    “好牛,好马!”

    全旭没有说话,牛还好,大部分都是从外面购买的,但是这些马,除了二娘购买了一百多匹,更多的则是全旭从山东搞过来的。

    这些马的成分就复杂了,有山东响马抢富户的,也有关宁军的,也有山东军的,更有辽东军送的。

    卢象升看着到处生机勃勃的样子,叹了口气:“若是大名到处都是这个样子,那该多好啊!”

    “没有这个可能!”

    全旭直言不讳的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可知,我为了种这些地投入了多少钱?”

    “多少钱?”

    “光种子就花了五十多万!”

    当然,全旭说的是钱,而不是银子。

    在卢象升心中,这就是五十多万两银子:“这么多?”

    “是啊!”

    “卢大人也知道,咱们的麦种、稻种,产量都不高!”全旭指着自己远处的麦田道:“卢大人不妨猜猜,这样的麦田,一亩地可以产出多少斤?对了,还有红薯,土豆?”

    卢象升试着猜测道:“三四石?”

    “不止!”

    全旭笑道:“如果只是三四石,那我就亏大了,产量的问题,暂时先不说,我只告诉卢大人,为什么百姓种地越种越穷!”

    “为什么?”

    “因为农民抗风险的能力太低,就以今年为例,开春之后,天气干旱,五月中旬、下旬开始下雨,六月雨水很足,到了七月,又开始干旱,那个时候,春小麦正是拔节、授粉的时候,正需要雨水,普通百姓没钱抗旱,只能任由麦子在田地里干旱着!”

    全旭指着远处的压水井道:“我有钱可以抗旱,所以,旱灾对我有影响,却没有多大影响,虽然麦子会减产,但是影响不大。”

    卢象升叹了口气道:“普通百姓连牛都没有,更别提有能力抗旱了!”

    “咱们大名府,其实还有很多荒地!”

    现在的大名府,可比后世的邯郸大多了。而且又几乎没有工业用地,没有高速公路,没有铁路以及大小城镇建筑用地。

    可以说,大名府的辖境,与关中八百里秦川差不多,只要全部开发出来,哪怕明末产量再低,养活七八百万,甚至上千万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可是呢,大名府一州,十县户籍人口七万一千八百八十户,口六十九万两千零五十八人,官田五百六十一万九千六百十亩。

    按照这样的数据,全旭的田地,其实已经占到了大名府将近百分之三。

    事实上,超过三分之二,也就是多达一千四百余亩地的田地,是士绅占据着,不用纳税。

    “让人带着百姓垦荒置田?”

    “同样也是没有用的!”

    全旭苦笑道:“就算我组织百姓把荒地开垦出来,用不了多久也会被那帮比蚂蟥还狠的缙绅不择手段的夺去,我能有什么办法?他们要是土匪还好办,我可以带着百姓,把田讨回来,可是他们不是土匪,还有有功名的士绅,这样一来整个大名府的缙绅我都要得罪个遍,我有几个脑袋呀?”

    “你直管干,全家镇巡检司,我给你破格编制五百人马,天塌下来,本府给你顶着!”

    “卢大人,你还真顶不住啊,到最后,最终还是会把我的脑袋压扁!”

    卢象升是一个有理想的人,他偶像是潘季驯,老潘是堪与李冰比肩的大水利家,四度治河,把黄河治理得服服贴贴,让黄河中下游无数百姓免受黄河泛滥之苦,很多治水经验在数百年之后还在沿用,造福子孙万代。

    作为一个文官,能做到老潘这个地步,也就没有遗憾了。

    他自问没有老潘那么厉害的治水技术,只好在发展农耕方面下苦功,能让老百姓粮满仓、食有肉,也是一件了不起的功绩嘛!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是骨瘦如柴。

    当他将理想付诸实施之后才知道阻力有多大,最初他来大名府的时候,他的政令根本就没有办法贯彻下去,甚至连大名府城都出不了,总有那么多人阳奉阴违,有意无意的拖他的后腿。

    他好不容易组织老百姓开垦出一些荒地,没多久地方缙绅就拿着地契上衙门闹了,老百姓跟缙绅打官司,赢的永远是缙绅,他们总有那么多强有力的证据和证人能够证明被开垦出来的地是他们的!

    在这一次深受打击之后,卢象升并没有沮丧,他感觉要对付士绅,不能完全依靠百姓,百姓目光太短浅了,当初,明明是他们那些百姓,自己开垦出来的荒地,被士绅稍一吓唬,马上改口。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同乡,典吏陆凤鸣,在陆凤鸣这个地头蛇的帮助下,卢象升一步一步获得了大名府的话语权。

    此时的卢象升并不像全旭一样,一旦后金还像历史上一样,从大安口破关而入,直接威胁京师,卢象升带着大名府的青壮北上勤王,那么卢象升最多还有半年时间就会升官。

    他现在还是想在大名府留下自己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想。

    “既然不能开荒,那你说怎么让百姓富裕起来,有饭可吃?”

    “除非由官府牵头,由富商投资,组织老百姓办大农场,否则不管开垦多少土地,都只能往那帮贪得无厌的王八蛋嘴里送食!”

    卢象升一怔:“组织老百姓办大农场?”

    “卢大人,您难道没有发现,我这里其实就是一个庞大的农场!”

    全旭指着周围的土地道:“这些土地都是我的,百姓名下没有田地,他们只需要跟着我做工,他们不必去操心种子、耕牛、农具、肥料,他们甚至不用操心纳税,只要把庄稼伺候好了,按照要求完成任务,他们就能过上丰衣足食的好日子。”

    就在全旭与卢象升顿在牛棚里兴致勃勃的聊天时,其他官员早已饥肠辘辘。

    然而,卢象升与全旭坐在牛棚的水缸前,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太阳已经偏西。

    卢象升根本就没有感觉到饿,全旭同样也是如此。

    “一般士绅豪强,想要兼并土地,根本就不会像我一样,以正常年月,按照正常市价来购买,他们要么等百姓家中有了病人,或者有了其他事情,要不然就等天灾或兵祸,只有这样,他们才可以把土地以白菜价买下来,要不然就强取豪夺!”

    全旭指着周围笑道:“他们的伎俩,对我而言,根本就不怕,天灾人祸,我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如果他们敢玩阴的,那就更简单,他们养的几百上千名家丁,不见得能打过我的人!”

    卢象升恍然大悟。

    全旭不像普通百姓,给点小恩小惠就可以收买,打嘴皮关司,全旭也有钱,更何况他身边也养活了几百名家丁,原来是准备与士绅大户的家丁群殴?

    “胡闹,荒唐!”

    卢象升板着脸道:“无法无天,斗殴出了人命怎么办?遇到事情,多动动脑子,全家庄镇,给你五百兵额,你可以让他们出动!”

    “对了,卢大人,我倒是可以推荐一个巡检!”

    “谁?”

    “我的门人全干,他是一个人才!”

    卢象升点点头:“嗯!”

    “除了这个办法,还有另外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

    全旭指着牛棚里的牛道:“所以,我养了很多牛,将来准备利用玉米秸秆和玉米轴,至少可以养活两三万头牛,我自己肯定用不了那么多牛,就可以租给百姓使用,只要他们不怕我的牛累死,就可以稍微收点租金。养牛的好处非常多,特别是牛粪。”

    卢象升点点头道:“不错,牛粪是个宝贝,种田少不了!”

    “卢大人,有所不知,这牛粪便除了含有部分纤维素外,还含有较为丰富的粗蛋白、粗脂肪和微量元素等,是上好的猪饲料!”

    纤维素?

    粗蛋白?

    粗脂肪?

    微量元素?

    卢象升可算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要知道进士的录取是非常低的,他就成为进士,自然说明他的脑袋要使。

    然而,全旭嘴里吐出来的词,他统统没有听到过。

    “牛粪,这猪肉谁敢吃啊,不怕被毒死了吗?”

    “其实,这牛吃的是草,拉出来的粪便也是干净的,没关系!”

    “真的可以养猪?”

    “这是自然!”

    全旭望着不远处的一名庄户道:“把牛粪收集起来……”

    卢象升全旭自信满满的样子,一脸疑惑:“这猪真的会吃牛粪?”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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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介绍:
明末乱世,天灾人祸,遍地烽火,血流成河。
这是一个尸山血海血火交织的年代。
这是一个人命贱如蝼蚁的时代。
然而,对于全旭来说,明末却是他的天堂。
且看一个可以穿越两个时空的全旭,如何打造一个横跨现世与明末的超级帝国。
普通书群:617604339(所有人可以进)
VIP书群:732577450(两千以上粉丝值可进)我在明末有套房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在明末有套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在明末有套房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