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时间之龙的礼物2
这是一个正方体魔方,当李斯特拿出的时候,这条蛆莫名的放开了魔方,掉在了一边的地上,他也没管,就仔细的观察魔方,魔方是一种益智游戏,简单一点的魔方拥有三种颜色,难一点的拥有六种颜色,最普遍的玩法是将魔方打乱,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复原。
但这个魔方没有颜色,或者说,只有一种颜色:黑色,所有的面都是黑色,如果不是制作者的失误,那么,这东西肯定是另有玄机的,可李某人不敢动,这会儿这两位还晕晕乎乎的,怎么叫都叫不醒,就捂着头坐在一边,双眼愣神看向海面一言不发。
李某人也不是没尝试过治疗她们,气疗术按上去两个人都没什么反应,或者说有什么效果,但李斯特感觉不到。
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李斯特转动魔方,如果出现什么意外,三人将进入一种无保障的阶段,到时候真的来点敌人之类的事件,那么能不能活大概全看命运了,这是让他接受不了的地方,他不喜欢把自己的安全交给命运,所以他按捺下自己的好奇心,耐心的等待两位妹子的苏醒。
到时候出了海,没什么意外情况下,他有的是时间研究这个魔方不是吗?
想是这么想,这么一等,就等到了晚上,最先苏醒的是琼,她一脸呆萌的看着李斯特,愣愣的问道:“我这是,怎么了?”
“等莉薇娅苏醒了,我再一起解释比较好。”
李斯特微笑着捏了捏她的脸,从她头顶灌了一发气疗术,然后琼就像打个激灵,浑身颤抖了一下,彻底醒了过来,她双手用力拍了拍脸,白皙的脸上都拍出了两条红手印,自顾自的说道:“果然啊,这种涉及到神灵的事情还是不能乱来,毕竟不是帝国那个无神之地了。”
“你还好吗?”
他看见琼一直在揉着太阳穴,就问了出来。
“还行,就是头有些晕,那些亡魂还是比较给力的,叫的我脑仁疼,到现在还一涨一涨的。”
她一边揉,一边随意的回答道,怕李斯特内疚,还特意解释了一番。
这时候,莉薇娅也醒过来了,同样一发气疗术拍上。
“跟你说过了,进去之后别乱动,看吧,出事了吧?好在问题不大,我们出来了就好。”
莉薇娅掏出一瓶黑色的液体,一脸心痛的喝了下去,打了个嗝,然后一副大姐姐埋怨小弟弟的样子拍了拍李斯特的脑袋,脸上却带着得意,就好像给人说撞鬼,别人不信,然后跟着一起撞鬼之后,别人终于信了的那种得意。
虽然李斯特不知道她有什么能得意的,但还是信誓旦旦的发誓:“好的,我知道了,下次一定听你的。”
“不过,我带着你们是直接从树桩中间的缝隙穿出来的,没有走大门,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他也是有些坏,干脆的把这件事情说出来,好让这位成熟的大姐姐担心一下。
“坏了!”
莉薇娅一脸紧张的从空间背包中翻找了一番,找到一条项链,项链上挂着一枚雕像,是海神的,这雕像是用某种动物的牙齿所制成,她把项链先靠近自己,项链就无端抖动起来,还发出嗡嗡的声音,她大叫一声:“哎呀!”
之后,她又把项链靠近李斯特,项链这时候不止是嗡嗡作响,还发出了一阵微弱的白光,她就更加惊恐的哎呀起来,最后又把项链靠近琼,反应微弱下来,但仍然有些响动,她一脸绝望的轻声说了一句:“完了!”
“大姐,到底怎么了?难道我们中了什么诅咒了吗?”
琼被这东西扫的一脸警长,赶紧向可敬的大姐问道。
“没事。”
莉薇娅面无表情,双眼直直的看着琼。
“别,别,别吓我,真的没事吗?”
琼一脸心惊胆战的拉着莉薇娅的衣袖,向着四周看了看,小声的继续说道。
结果这下把莉薇娅逗笑了,她“噗呲”一声笑了起来,一笑就停不下来,笑的捂住肚子在地上打滚,好长时间才停下来,这时候,是个人都知道这位腹黑的大姐姐是在开玩笑了,琼气的双颊鼓成了包子脸,双手抱胸,瞪着她。
“没事,我,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项链发白光和嗡嗡作响其实都是好事,这只能证明我们身上还有祭祀之地的能量反应,发出红光才是中了诅咒!”
她笑着笑着,断断续续的给两人普及知识,然后转脸就认真起来:
“不过,这回我们幸运的出来,没有中诅咒,不代表下回我们还能这么幸运,我运气好是没关系,你们两位,脸其实都挺黑的,琼还稍微好一些,这位小帅哥,脸黑的简直没法看,属于那种走到哪都会出事的人。”
莉薇娅说着,把项链收了起来,然后慢慢踱步到海边,边走边说道:
“你自己是没关系,以你的实力,什么样的灾难大概都能应付过去,但我们两个弱女子就不行了,如果被你连累,很可能我们就会死在一场灾难中,所以——”
莉薇娅放出潜艇,然后转过身凝重得看着李斯特:
“——如果不想我和琼死于非命,那么,别惹事好吗?”
本来李斯特一听,还想辩解一下,结果看见了莉薇娅眼中的恳求,他李某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个,没辙,他只能答应下来:“我会尽量不惹事,如果出事,我会把你们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这煽情的气场还没起来,李斯特脚边就响起了一阵幼兽的叫声:“嗝里莉莉莉!”
他低下头一看,这是一只奇怪的生物,李斯特怎么看怎么眼熟,仔细一想,这不就是放小了的海神么?龙脑袋,大肚子,短四肢,整体长度不超过30厘米,看着还挺可爱的,他双手捧起这只幼兽,结果它也没反抗,就这么瞪大双眼萌萌得看着李斯特,眼中透出一阵欢喜,就好像找到亲人一样。
李斯特往四周看了看,看到了一张蛆皮,从背部破了开来,四周还洒满了蓝色的黏液,想来这只海神幼崽大概是在众人谈话的时候出世,然后误把李斯特当作了亲人,跟了上来吧?
“啊哈,小帅哥难得运气好了一回,得到了一只可爱的宠物呢。”
莉薇娅走上前来,用手指轻轻戳了戳幼兽的大肚皮,对于可爱的事物,女人是最没有抵抗力的,就连琼也在抚摸着幼崽背后的皮肤,把幼崽吓得直接从李斯特的双手快速爬到了他的肩膀上,然后跳进衣领里,只露出一个脑袋,不停得“嗝里莉莉莉”得叫着,小身体还不停颤抖,叫声倒是有些凶,感觉像是再说:“我上面有人!”一样。
“我,带着它一起走没事吗?”
这可是一条龙啊!李斯特当然想要,长大了做个龙骑士他不香吗?就是不知道小家伙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也不知道这小东西长大了能不能飞,不过就算不能飞,做个地行龙骑士他李某人也是乐意的,但想起刚刚莉薇娅的话语,他还是主动问了一下,这可是海神的幼崽!外一带走之后惹怒了海神,众人又都在海上,那可怎么玩?等死?海神海神,想来是应该具有某种关于大海的规则之力的。
莉薇娅奇怪的看着他:
“你,没上过学吧?”
没等李斯特回答,她就登上了船,向着两人招了招手,然后边爬下船舱边解释道:
“大姐姐给你好好科普一下,所有有智慧的魔兽,它们都会把幼崽寄托在强大的人类身边,跟随人类一起成长,直到某一天幼崽长大了,就会回到它们所生活的祖地,然后繁衍下一代,这是刻录在它们基因里的因素,你以为海神真的不知道你拿走魔方,带走它的幼崽?每个海神至少拥有五阶的实力,如果没有它的同意,相信我,你早就死在岛上了。”
李斯特听的一脑门黑线:
“这不就是保姆吗?而且,外一所托非人怎么办?”
她走到驾驶舱的脚步一顿,双手一摊看着李斯特:
“你要这么说,那也没错,至于你说的所托非人,是不可能的!低阶的智慧魔兽可能用数量代替存活率,但高阶的智慧魔兽自然有着它们自己的一套判断标准。”
“这不是打白工么?保姆还有工资呢!”
关于魔兽的白嫖,李斯特有话要讲。
莉薇娅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你不是拿了报酬了么?那个魔方可不是一般的东西,它的全名叫做时间之龙·利杰特的礼物,它们分布在全世界的各地,运气好一点的几乎都能得到,不过你这个不一样,六面的魔方全世界我见过的连你这个在内,大概只有三个,面数越少,越珍贵!”
她启动了发动机,然后给自己系上安全带,定定的看着他:“你这个人的运数很奇怪,说运气好又说不上,大概经常碰到糟糕事情的那种,说运气差,你这回又是收获一个‘干儿子’,又是得到了一份珍贵的报酬,怎么看也不像是运气差。”
李斯特坐在一边无奈的摊了摊双手,摆出一副‘我也不想得’表情,怎么看怎么欠揍,一边的琼看的羡慕嫉妒恨,那表情都体现在了娇嫩的脸上,也不知道怎么表现出来的。
随后他又想着自己既然收钱了,那当然要把事情做好,怎么做呢?不懂就问,这一向是李斯特的风格:“魔兽成长不需要教吗?我可是一个人类,总不能教它格斗技吧?”
“说你懂一点,你就真的只懂一点,高阶魔兽只要提升实力,就会从基因中提取远古记忆,学到技巧,根本不用你教,你只要做好一个保姆的工作就行了。”
引擎嗡嗡响动,莉薇娅操作了一下,整个潜艇潜下海面,往着未知的方向行驶而去。
第十一章 幻境魔方
船行驶的很稳,没有风浪,也没有海兽袭击,就好像那座岛屿把众人所有的霉运都带走一般,路途一帆风顺,虽然依然看不见大陆和岛屿,但至少对于其他行驶在海上的冒险家来说,幸运的多了。
迷海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机制,整个大海分成了一片片海域,海面至海下长宽高100米的海域就属于刷新地带,每过一天,就会随即重组这些海域一次,就好比一个个方块组成一片海洋,过一天就打散重拼。
至于一百米以下,那是海兽的领域,三阶的海兽在100500米的海下生活,四阶为5002000米的海下生活,两千米之下,没人知道活着怎样的东西,传说,海神就生活在这个区域里。
一般而言,海兽是不会浮上水面的,因为突然的压力变化会让它们的躯体感到不适,但如果有船只经过,就必定会有海兽袭击,因为,这是海神的吩咐,没有海兽敢于反抗海神的命令。
如果想平安在海上航行,没有海兽骚扰,只有两个办法,一就是实力强大到海兽不敢上前来,但凡高阶海兽,都是具有智慧的,老远感知到了船上人的威压,是那种打不过的人,那么它们就不敢过来。
二,就是通过了海神考验的人,显然李斯特他们就是这种,因为他们得到了海神的认可,带走了一只海神幼崽,而海神的气息出现在一艘船上,会让所有海兽都不敢上前袭击,其实莉薇娅早就通过了海神考验,不然也不会在迷海上横行无阻,不过介于李斯特和琼第一次进入迷海,所以需要重新通过一次考验。
通过考验的人,驾驶船只将不再遭遇迷海的刷新机制,如果能有海图,那么他她将会在海上一帆风顺,只需要考虑海兽袭击的事项即可。
航行的过程是无聊的,就连好动的琼都回到了卧室,拿出了手环开始打游戏,琼不需要修炼,她和莉薇娅的职业很有意思,虽然两人的职业分支并不相同,但她们可以称为新世纪以来最正宗的冒险家,因为她们的职业序列就叫做冒险家,每一次探险险地成功之后,她们都会迎来自己的职业升华。
虽然这是一种非常速成的职业,但没有多少人想要成就这种职业,一是因为这种职业的战斗力并不强大,而且如果一年不探险,那么就会迎来职业倒退!到达三阶之后,如果她们去探险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险地,但对于职业者只是一般的地带,那么,她们就会发现职业升华一点都没有。
而作为这种高风险低回报职业的补偿,她们的生存能力非常强,不管是毒素抗性,还是自然灾害抗性,都是点满的,各种生存技能都存在于她们的技能列表中,最主要的是,她们的寿命理论上是其他同阶职业者的1.5倍!
琼自己也说了,经过这次迷海航行之后,她将会进入传奇,获得传奇级的生存能力,虽然可能还是打不过李斯特,甚至一般的三阶职业者,但到那时,所有三阶包括四阶传奇都不能轻易杀死她,无他,保命和逃命相关的技能和专长都会迎来一次升华祝福,没有名额限制!而这些,会让传奇阶的敌人都追不上或者找不到她们。
这是一种受到世界青睐的职业,只有真正的幸运之子才能成就的职业!
换句话说,成为冒险家,最重要的其实就是幸运属性,脸不好的基本活不到三阶,在这个职业里,只有脸好才能生存下去。
得知琼的职业和升阶机密之后,李斯特是直叹,这船上的两位美女脸是真的好,像他如果没有系统,就这么去成为这个职业,大概活不到二阶就死了吧?想到这里,他立刻就想起要修炼了,不修炼不行啊,马上一上岸,女朋友就四阶了,自己还是三阶,那像话吗?
他把趴在床上休息的海神幼崽抓了起来,想给它喂食,但凡需要能量成长的魔兽,喂魔能矿液就行了,这是常识!这条常识李斯特当然知道,但他从空间背包中拿出一管蓝色的魔能矿液作势往小幼崽的嘴里倒的时候,居然看见了它嫌弃的眼神,嘴都撇到一边去了!小爪子还不停的推着李斯特拿着魔能矿液的手。
没辙,他无奈的收起试管,然后想这么高的智慧大概会交流吧?就试探的把小幼崽举到了脸前,轻声问道:“你想吃点什么,我可告诉你,人不吃饭就会死,我想魔兽也是如此吧?”
“肉,肉...”稚嫩模糊的声音在李斯特脑海中响起,让他大吃一惊,差点把手里的幼崽扔出去。
好在此刻心若钢铁专长发挥了作用,一阵清凉的风从脑海中过了一遍,让他控制住了自己的动作,他带着疑惑的问道:“肉?”
“嗝里莉莉莉!”幼崽小小的眼睛灵动而有神,从中透露出一阵鄙视的光彩,小小的叫了一声,就好像在说,你是聋子吗?
头一次碰见智慧这么高的魔兽,李斯特着实有些感兴趣,家里那两只虽然也能说有智慧,可同样的年龄下,好像这一只的智慧特别高一点的样子,他从空间背包中找到一个肉罐头,打开撕下一片肉,小心的给幼崽递了过去,整条肉大概有幼崽一半长,结果没想到,这只幼崽看见肉过来,小爪子合拢到一起,接住了肉条,细嚼慢咽起来,时不时发出一阵愉悦的叫声。
李斯特看了一会儿,确认它这么吃没有问题,就把它放到了一边,想起莉薇娅说的报酬,就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魔方开始查看,老实说,技能和专长他都不缺,只希望能够得到某些关于四阶的知识,他卡在这个阶段已经整整五个月了!这让他有些着急。
正想旋转呢,就看见一边的幼崽迅速的从他盘在床上的腿爬了上来,一会儿的工夫就到了他的手臂上,然后发出一阵催促的叫声,似乎是在催李斯特赶紧用这魔方,李斯特看着它耸了耸肩膀,对于这种智慧,他也只有习惯了,于是也没管它,就开始转动魔方。
第十二章 梦
李斯特此刻的状况有些奇妙,当他意识苏醒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漂浮在一片海洋之下,动弹不得,奇妙的是,他并不需要呼吸。黑暗的海底映衬着海面上明媚的天空,璀璨的阳光照射过海面,这束光照到了沉在海底的他脸上,让他有些难受,所以,李斯特只能顺从意志闭上了双眼。
当他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在一张床上,这个房间充满了现代气息,很像前世的家,但这个房间却小的可怜,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个书桌。他总觉得自己忘了些什么东西,但下意识去想,就会头痛,而且什么也想不起来,外面的太阳透过窗帘印射到了他的脸上,他捂住了自己的双眼,爬了起来。
“叮铃铃”这是床头柜上的闹钟响了,时间恰巧七点,李斯特把闹钟按停,房门外传来一个陌生且熟悉的女人声音:“阿特,起床了,早饭放在了桌上,一会儿你自己吃过之后赶紧去上学,知道了吗?”
李斯特下意识的回了一声:“知道了,妈。”之后,传来一声关门的声音,显然,这个被他称作母亲的女人已经出门去了。
他感觉有些奇怪,这是怎么回事,自己的记忆出现了一大段空白,但另外一段记忆却插进了这个空白里。
他,叫做李斯特,今年17岁,目前是腾阳中学,高三学生,成绩不好不坏,家庭成员只有母亲,父亲是个士兵,在他四岁那年参加某次演习牺牲了,后来母亲就没再嫁,单独把他拉扯大,母子两人相依为命。
据说这件事在当时影响还挺大,他的家庭成为了英雄家庭,不过母亲在父亲的战友上门送锦旗的时候情绪崩溃,闹的有些厉害,后来直接和这些战友单方面的断了关系,搬来了腾阳市,李斯特也是个比较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虽然成绩不好,但不惹事,听话的很。
直到前段时间,他李某人看到了军方的参军宣传片,突发奇想想要去参军,和母亲大吵了一架,目前在冷战状态中。
他站起身,熟门熟路的出了房门,进了卫生间开始洗漱,看了看镜子里的那张脸,突然就自言自语的说道:“还是这么帅。”说完,自己就愣住了,这话好像不怎么对,但他也没多想,换好了在洗衣机上放好的学生装,这是一整套小西装,穿在他身上好像格外帅些。
李斯特松了松领口,解下扣到领口的两个纽扣,把锁骨露了出来,手沾了沾水,随意的在自己头上抓了两把,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觉得这才是他应该的样子,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头发和西装穿的整整齐齐,活像个小古板。
走出卫生间,来到客厅,这是一个总面积只有90平的小房子,一个主卧一个次卧加上一个卫生间和一个小厨房还有一个面积只有十二平方的客厅,构成了这样一间屋子,在他脑海里,这样的房子在腾阳市需要整整360W,所以他们家整体来说还算是个小康家庭。
位于客厅有一张饭桌还有一张沙发和一个挂在墙壁上的液晶电视,客厅虽然很小,但却井井有条,看得出来妈妈是个严谨的人,而饭桌上是一碗粥一杯牛奶还有一个三明治,放在了一个盘子里,就像是大学食堂打饭的盘子一样,如果是强迫症,这一切看的会很舒服,但可惜李斯特莫名对这里有些厌恶。
匆匆的吃过早饭之后,刚把盘子拿起,就发现盘子地下是一张50块的钞票,他随手放进口袋,然后把餐具放进了厨房里的水池中,带上挂在墙壁上的,出门而去。
他们家位于11层,下了电梯之后,出了小区,看了看手机,发现时间已经到了,赶紧顺着记忆中的路走向了公交车站,再晚些,可能赶不上第一班车了,到时候可能就会迟到。
等他赶到学校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还有15分钟上课,时间很充裕,他定定心心的走进校门,向着记忆中自己的教室走去,可面前串出来了三个学生,挡住了他的路,为首那个长的高高大大,脸上带着戏虐的笑容看着他。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他绕开了他们,打算走另外一条通向教学楼的路,结果这三人就是冲着他来的,直接在路上拦住了他。
“怎么,不认识老子了?赶紧的,把今天的保护费交出来。”
高大男生左边那个有些瘦弱,但染着头发,一看就不学好的学生上前,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把手拿开。”
李斯特嫌弃得看了看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转过头平淡的看着这位不良少年,轻轻的说了一句。
不知为何,那个染着头发的不良被这眼神看的吓了一跳,淡淡杀气充盈在他的周围,明明天上朝阳照着,就是感觉有些冷,他感觉到,如果继续把手搭在这个经常被他们这伙人敲诈的乖乖仔身上,绝对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他赶紧把手收回,相互搓了搓,回头紧张的问了一下高大的那个男生:“老大,你觉不觉的今天有些冷?”
“切,昨天晚上干嘛去了?阳气不足啊,是不是肾虚?赶紧的,马上要上课了。”老大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他,双手抱胸,下巴一抬,示意他快点。
结果他回头一看,这乖乖仔身后居然有一座尸体堆成的山,上面有些是怪物的肢体,但更多的,是人类的肢体,还有一个人头带着死不瞑目的样子顺着尸山滚了下来。流下来的血已经到了他的脚下,浸透了他的皮鞋,他现在感觉鞋子里的脚居然有些湿润!此刻,少年在对他微笑!这个笑充满了无限的恶意!
他浑身发冷,颤抖的用手指指着他:“鬼,鬼啊!!!”然后头也不回的开始逃跑,一路连滚带爬,要多快有多快,经过高大男生身边,老大拉了一把,结果没有拉住,居然就这么跑掉了。
老大看了看那个跑掉的小弟,也感觉有些不对,放了一句狠话:“今天算你走运,有种放学别走!”然后拉着剩下的小弟去找那个跑掉的小弟了。
李斯特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他感觉这帮人脑子好像有些问题!于是他耸了耸肩膀,继续往着教学楼走去。
这时候,旁边走过来一位少年,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好厉害啊,居然把丁洋那伙人吓跑了,怎么做到的?”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肚子疼,赶着去上厕所吧?”李斯特回头看了看,这是一个小胖子,带着一副厚厚的眼睛,双眼中充满崇拜的光,显然又是一位校园被霸凌者。
这小胖子听完,狐疑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伸出手自我介绍:“不管怎么样,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偶像了,我叫王俊,高三五班的学生,认识一下,偶像?”
李斯特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然后随意的和他握了握手:“快上课了,等会再聊吧。”
说完就逃也似得走上了楼梯,去了自己的班级。
王俊这个小胖子在后面大喊:“偶像!下课我来找你啊?你不回答,我就当你答应了!”
第十三章 梦2
李斯特顺着记忆走进了班级,走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把包中的书籍放在了台上,这时候,坐在前面的一个女生回过头来,脸上带着笑容拍了拍他的桌子,引起了他的注意力:“哎,阿特,今天你好像有点不一样哦。”
记忆自动翻到了这个女生的资料,呈现在了李斯特的脑海,这是同学,她叫彭晓燕,因为漂亮和学习好的关系,在整个班级被别人称作班花,同样,她是班级里的学习委员,用通俗点的话说,就是收作业发作业的,收试卷发试卷的,跟前身的关系有些好,一直有意无意的帮助前身补习,不用说,又是一位迷恋他容颜的痴女。
他像着往常那般打了个招呼:“早啊,学习委员,哪里不一样了?”
她双手抬起李斯特的脸,认真和他对视一下之后,考虑了一会儿,但仍然疑惑的说道:“不知道,总觉得你这个家伙和昨天完全不是一个人的样子。”
“比昨天更帅?”
他笑着开了个玩笑。
“嗯,是的,更自信了一些。”
倒没想到,她却认真的点了点头,肯定了李斯特的话。
“...切,要上课了,晚点聊。”
其实李斯特自己也知道有些不对劲,但还是岔开了这个话题,装作在找书一样,弯下腰在台板里翻了起来。
晓燕看这位高三三班的颜值担当不想聊天了,也就耸了耸肩膀,回过头看起了书。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
今天第一堂课的老师兼职班主任走了进来,这是一位中年妇女,离异的那种,孩子归她管,所以看起来有五十岁,其实也只有近四十的样子,很苍老,但戴着副眼镜显得很威严,她姓张。
因为脾气不好,而且有些严格,同学们亲切的称呼她为灭绝张师太。
她一走进来,把教案放在台上,往下扫视了一眼,然后看着晓燕问道:“李同学今天又没来?”
“老师,你知道的,她身体一向不好,日常请假了。”
彭晓燕的同桌是个小透明,倒不是别的什么,而是她经常请假,身体从小就不好,小伤小病经常找上她,呆在医院的时间比呆在学校和家的时间还多,是个病秧子,索性家里有钱,给学校捐了一大笔,不然早就被劝退了。
“...同学们,老师我一再强调,学什么都是你们自己的,只有出了学校进入社会,你们才知道,好好学习才有出路,特别是那些明明能够更进一步,但还处在混吃等死状态的同学们,多的我也不说了,反正想要上个好大学的同学们抓紧时间再努力一把,上到大学就没这么累了,一生可就一次机会!这个社会终究还是看能力吃饭的,看脸是没结果的。”
张老师想要说些什么,但想想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关于李同学的话题,然后又是一次老生常谈,说着说着,张老师还漂了一眼李斯特,意思就是别看了,就是你。
李斯特:???
他已经习惯了,在他的记忆里,每一次谈到这个话题,都要被老师拉出来立典型,大概是长的特别帅,整个校园公认校草的原因吧?
“好的,同学们,高考倒计时还有两个月时间,该教的都教给你们了,自己复习吧,可以讨论或者互相学习,但小声点。”
张老师说着,就端了一张椅子坐在讲台前,掏出手机给某个不知道是谁的人发起了信息,手指在触摸屏上不停的点啊点的,劈了啪啦的声音在整个教室清晰透耳。
周围的同学也好似习惯了一样,各自找各自要好的朋友,然后组在一起或是学习,或是讨论某个问题。
李斯特不同,一般来说,在学校多多少少都会有几个朋友,但他没有,关系好的,也没有,倒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因为他嘴毒,而且学习成绩也一般般,在学校,可以说是唯强者论,学习好的永远不缺少朋友,学习差的也不缺少朋友,只有学习成绩在当中的,才是最难熬的。
如果肯放下面子上前凑,还是能找到朋友的,但李斯特不乐意,不知道为什么,骨子里就是不愿意放下自己的骄傲,就好像天上的凤凰怎么可以和地上的山鸡做朋友一样的道理,天生要强。
这也导致除了女生没有其他男生朋友,但因为嘴毒,所以渐渐地也就变成了只可远观不可接近的男神系标准人物,被说成了高冷,唯一一个还是这个学习委员,因为接触的多了,而且还是一个小区的,还有那突破天际的颜值,也就勉勉强强接受他嘴毒的设定。
她婉拒了几个凑上前来的男生,回过头又一次拍了拍他的桌子:“阿特,叫声姐姐来听,姐姐给你补习啊。”
“不了,你是个好人,但我们不合适。”
李斯特笑着委婉的拒绝了晓燕同学的帮助,因为他发现一件事,一夜过去,这些课本居然全都看懂了!以前看的,学习过的,都在脑海里,忘也忘不掉!如果现在考试,大概能轻轻松松的考个满分什么的。
晓燕翻了个白眼,对他做了个鬼脸:“活该你没朋友,略略略。”然后头也不回伏在桌上,开始玩起了手机,对她这种学霸级人物来说,自己都自学到了大四的课题了,这些高中问题实在太简单了,就算不复习,也照样考个好成绩。
李斯特见打发了好朋友彭晓燕,就双手撑着脑袋,看着窗外,心神放空,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之后的每一节课,差不多都是如此,要么让学生们自行复习,要么就是发个考卷考试,要么就是把上个礼拜考的考卷拿出来,讲解一下,这些老师简直就像是混日子。
其实不然,整个高三的最后两个月,大概都是复习考试复习,老师心情好可能会给同学们来个讲解考点讲解试卷,心情不好,就让同学们自己复习,无论哪个学校都是如此。
整整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傍晚的铃声响起,作为一个走读生,是不需要夜自习的,李斯特背起,打算尽快回家。
“阿特,今天我爸来接我,我们一起回去?”
这个让李斯特感觉到烦人的小姐姐又来找他谈话了。
“不了,跑步身体好。”
于是,他又一次委婉的拒绝了她,之后,他赶紧跑出了教室,往着校门方向走去。
晓燕只能又给他翻了个白眼,也背起开始回家,刚走到校门,却发现一大群学生围在校门口看热闹,最里面的居然是她的阿特男神!这还得了,赶紧的推开前面挡路的,想要进去看一看,被推挤的学生看见是一个漂亮的小姐姐,本来想发怒的脸色立刻变成了讨好,努力给她让出个位置。
看着面前的六个男生,穿着不三不四的衣服,从稚嫩的脸上明显能看出是高中生,为首的是三个老熟人,高高大大的丁洋丁老大,站在最前面,双手抱胸,还是那个熟悉的戏虐笑容:“老子说过,放学了来找你,老子说话算话,怎么样?”
李斯特轻声呲笑:“幼稚!”然后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轻描淡写的说道:“距离老师出校门还有三分钟,如果你们不想被开除的话,赶紧走,别浪费我回家的时间,都2050年了,还有人玩校园霸凌那一套,家里人知道吗?到时候上了电视别怪我没提醒你们,回去屁股给你们抽烂!”
丁洋身后的其他学生被这话惊到了,面色都有些慌张,早上那个被吓跑的黄毛还拉了拉丁洋的衣袖:“老大,我老爸是退伍军人,真要上了电视,肯定没我好果子吃的!”
高大男生丁洋也有些慌张,但仍然强撑着面子说道:“别怕,我家里有关系,打他一顿又怎么样?”
“我是没关系,挨顿打而已,到时候一验伤,保准你们个个进监狱减肥皂!要知道,青年人保护法只保护14周岁以下了,你们现在可是属于成年人了!”
李斯特话虽然说的有些无赖,但只是为了一次性的减少麻烦而已,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如果想要把这些人打倒,好像非常简单的样子,他双手一摊,再接再厉,把左脸伸了上去:
“来,往这打,很轻松的,打完你痛快,我也痛快了,然后该上法庭的上法庭,该退学退学,该进监狱进监狱,有关系的出来之后还能做个二世祖,没关系的出来上班都没人要你!为了一时意气,把自己一生毁了,真爷们,讲义气啊!说实话,我挺佩服你们的,怎么能够,那么,蠢!”
看着眼前这个面无表情,神色自若的男生,不管是围观的人群,还是那些拦路的不良少年,莫名都感觉身上发凉!明明是秋高气爽的好天气,众人却感觉是数九寒天的冷风吹在了身上!阴嗖嗖,冷冰冰!
虽然这些高大男生脸上带着愤怒屈辱,但仍然不敢动,他就更没道理放过他们了,绕着他们一边走一边发出灵魂质问:“问问你们老大,出什么事都给你们抗下来,以后能不能就这么跟他混一辈子,吃他的穿他的,他还要给你们发工资,他愿意吗?”
说到这,丁洋这个傻大个就得意洋洋的,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这没事,你们打,出了事我给你们包了,以后就跟着我混了,他说的条件都有!”把身后的小弟都说的两眼放光了,一副蠢蠢欲动的样子。
四周围观的人群还在暗自叹息,这个少年前面说的好好的,后面怎么就出了个昏招,结果李斯特转眼就说出了亮瞎他们眼睛的话:“他说你们就信啊?是不是蠢!是不是蠢??他老子的钱是他的吗?他老子的关系也是他的?动不动脑子了?你们关个几年,谁还知道你们是谁?到时候还不是把你们甩到一边,这种黑历史谁会承认?”
一边说,还一边点那个黄毛的鼻子,点的鼻头都红了,李斯特稍微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胸口,拍的砰砰响,边拍边说:“想想清楚,你们家人把你们养这么大不是为了送你们进去坐牢!进去了,想要再做人就难了,你家里人会丢脸,会被人看不起,搞不好连你这个儿子都不认了!一辈子低着头过日子很舒服吗?”
说完推开这个男生,头也不回,淡定的朝着公交车站走了过去,围着的人群也自动的给他让出一条走道,走到人群外围,他似是想起什么事情,回过头:“哦,对了,如果想清楚了,还要找我麻烦,明天还是这个时间,我等你们!”说完往背后一甩,头也不回的走进了公交车站,上了公交车走了。
人群中一些女生围在一起泛起了花痴:“啊,那个帅哥好MAN啊!怎么以前不知道,我们学校还有这样的人?”
其他女生都一脸奇怪的看着她:“你不知道,他一直都是我们学校的校草,只是有些高冷,没什么人气而已。”
“校草不是周贺阳吗?”这个女生回问一句。
“你觉得周贺阳那个娘炮比的上这个?嘁!”其他女生比出了同一个国际通用手势。
“他以前,没这么帅的!”
彭晓燕听着周围人的夸耀和闪烁的花痴笑容,喃喃自语道。
第十四章 异时空同位体
接下来的日子,就好像是放了快进的影片一般,就是连李斯特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但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看着,就好像魂魄离体,看了一场大型3D电影。
他顺利的考上了全华国最顶尖的大学,然后留学去了美利坚,再然后,回国进了国家科研院,一生没有结婚,把自己奉献给了科学,大大小小的发明和专利总共有四百多项,各种荣誉拿到手软,带着华国走向了真正的富强,最后安静的躺进了坟墓。
四周的黑暗像潮水般涌来,把李斯特的意识淹没,再无一点声音,再无一点光明。
不知道过了多久之后,他突然就张开了双眼,回到了一开始的海底,他挣扎着,想要起身,却仍然是那种不能控制的状态,但他发现自己在上浮,四周的海水开始慢慢散去,露出了天上明媚的太阳。
“咳咳。”
他发现自己能够动了,但却浑身乏力,肺里难受极了,就爬起身来,拼命的咳嗽起来,咳出几滩肺里的海水,他一边努力让自己的喘息变得平静,一边观望着四周,砂砂砂,鞋子摩擦沙滩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发现身后站着一个穿着西装革履的人,这是一个黄皮肤人种,很年轻,却让他很熟悉。
“你,是谁?”
李斯特总觉得眼前这张脸好像在哪里见过,在脑海中翻过记忆之后,却发现毫无印象。
“我?不认识我了吗?”
这位年轻人伸手一挥,身上的西装变成了军服,他脸上笑嘻嘻的顺手敬了个军礼。
这是父亲,不,不如说是梦中的父亲,那张照片上的父亲就是这个模样!
“你究竟是谁?”
李斯特莫名的有些生气,在他看来,这是亵渎死者,不管怎么说,那个父亲还是让他尊重的,那位虽然不是一个好父亲,但是个好军人!
“我以为你尊重这个形象,这是你最熟悉的人,能让你静下心来和我交谈,不是吗?”
“父亲”无奈的摊了摊双手,好像是劝告李斯特冷静,双手往着他这边推了推,但李斯特依然保持着戒备的神态。
“好了好了,别生气,我们的时间并不多,有些事要告诉你,然后你能问三个问题,好吗?”
不知何时,天空明媚的太阳被乌云遮住了,无尽的雷光从乌云中闪烁而出,伴随而来的,是巨大的轰鸣声,李斯特的注意力被吸引了过去,待他回头,却发现“父亲”不见了,而天空中,一只长着巨大蝙蝠双翼的东方巨龙从乌云中飞出,慢慢降落了下来。
降落的狂风把风沙吹起,迷住了李斯特的眼,许久之后,风沙散去,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巨大的龙头,两条龙须飘在空中无风而动,它的鼻孔中喷出两股气流,把李斯特吹了个跟头。
“你可以叫我,时空之龙·利杰特。”
巨龙口中吐出人言,声音却不响亮,就像是在李斯特耳边响起一般,还是3D环绕声的。
“不是时间之龙吗?”
李斯特多嘴的问了一句。
“你知道,耳耳相传是最容易出现错误的信息传送方式。”
巨龙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丧气,还有一些气愤,大概是在恼恨凡人的愚昧?
“不说这些,时间宝贵,这是我留下的礼物,作用很简单,世界上是有平行宇宙的,那些宇宙中有着你的异时空同位体,可能名字有些区别,但灵魂的本质却和你一样,他们有着不同的人生,这魔方能够把他们的记忆传输给你,让你体会他们的人生,和学会他们记忆中学到的技能知识。”
它大概知道李斯特想要问些什么,直接打断了他的问话,轻松的说道。
“而同位体中总有那么几个是与众不同的,这些带着他们修炼的记忆,让我放在了更宝贵的魔方中,去找吧,你想要的,都在魔方里。”
巨龙的声音带着一些庄重和神圣,却莫名让李斯特感觉像是前世的推销。
“咳,你可以发问了,记住,只有三个问题。”
李斯特知道需要做到像它现在做到的事情,不是一般的困难,穿越时空啊!能做到这一点的,必然是伟大的!那这样的存在为什么独独帮助他这个相对来说的蝼蚁呢?他从小学到的道理告诉他,天上不会掉馅饼!
“那么,我需要做什么?”
巨龙很直接,没有说什么假大空的伪善话语,它看了他一眼,在它巨大的眸子中,李斯特居然能看出有一丝嫌弃,它淡然的开口道:“现在的你,帮不到我,我需要你尽快成长,到那时候,你才能有点作用,同样的,你拥有一个魔方,就欠我一次帮助。”
要问这辈子他最自信的是什么,大概就是成长速度和实力,可这两样在巨龙眼里居然都是负加分!
“第二个问题,这个世界上还有神灵吗?或者说,神灵们还在不在这个世界?”
这其实是两个问题,可李斯特知道这位巨龙抱着善意之后,果断的耍了一次话头,此时他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生怕这巨龙一口吐息给他喷没了,好在它没有这么做,它只是轻蔑的看了他一眼,眼神中有警告,却没有杀意,这让李斯特心中欢呼雀跃,他赌对了!
“这个世界原先是有神灵的,远古的时候,爆发了一次史无前例的魔潮,这次魔潮产生了巨大的危机,于是,众神参战了,大战落幕,大部分神灵都陨落了,陆地也被打成了三块,剩下的神灵中,又有一大部分放弃了这个世界,其余的,都窝在卡里姆大陆那边,苟且偷生,期望着魔潮再一次开启,好借助魔潮的力量离开这个世界,这,是个神弃之地!”
巨龙的眼睛中,充斥着怀念和惊恐等等情绪,似乎那次魔潮不同寻常,远古大战让它惊恐。
李斯特看得出来,这巨龙有着悠长的寿命和记忆,它知道的东西好像挺多,可这样一来,他几乎可以肯定自己有一万个问题想要问,可机会却只有一次了,这让他有些纠结,最后他在巨龙的催促声中,筛选出了两个特别想问的问题。
“我还能回去吗?”
巨龙摇晃了一下巨大的头颅,看着他的眼神中莫名有些悲悯:“这个问题,我不能说,换一个。”
它既然没有回答,那就是有希望的,倒不是李斯特特别想要回到地球,他只是想要留个念想,他迅速的问了另外一个问题:
“这个世界,还有你的同伴吗?”
毫无疑问,李斯特又耍了一次小聪明,只有差不多强大的,才能称为同伴。
“...没有了,这个世界留下的巨龙,只是有着我们形态的魔兽罢了,我的同伴们也放弃了这个世界,在魔潮战争中。而我,是唯一留下的远古巨龙种,也是这个星系最后的守护神。”
巨龙的双眼中,充满了无尽的孤独和悲伤,它最后看了一眼李斯特,转身飞入云从消失不见,徒留李斯特自己一个人在这个无人的沙岛上。
世界,开始崩塌。
第十五章 客人,东华站到了
意识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时间对比是巨大的,在意识中,李斯特已经过了一生,还和某个抱着善意的大家伙聊了很久,但回到现实中,他看了看时间才发现,原来只是短短的五分钟,这差距无疑是巨大的,而幼崽也趴在魔方上不满的叫着,好像在说,你这家伙时间也太短了。
魔方上最中央那块,居然变成了白色,他想,可能一个世界代表一个色块吧,如果魔方不能转动,那么等于还有五十三个人生等待他试练,如果能转动,那就意味着还有一百六十一个人生等待着他,想想他就觉得头大。
这会儿,他的头很痛,是那种一股一张的痛,显然精神消耗的比较厉害,就连元气也只剩下了十来点,怪不得巨龙说时间不够了,原来这魔方是用他的元气驱动的!
李斯特仔细的回忆了一下,发现自己得到的东西很多,科技资料等隐性好处放在一边,在系统上还显示很多,专长心若钢铁的进度加了一格,但属性没有获得加成,可能需要满进度之后才能得到成长吧?
更关键的是,他系统里居然出现了几条新专长,显然是那块人生记忆帮助他获得的:
科研-灵光一闪:在长期研发科技的生涯中,你时长能获得一些灵感,你把获得灵感的规律总结了起来,形成了你独特的本事。研发科技时,你有5%的机会获得灵光一闪效果加持,研发科技状态每增加一天,概率提升1%!直至获得该效果,概率清零。(灵光一闪:在该状态下,所有你遇到的难题都难不倒你,你脑海中的知识将自动组合,解决这些难题。持续时间:3分钟。)
科研-发现:独特的生活习惯,让你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不管是科技之美还是生活之美。你在注视某些物品时,将进入独特的科技感官之中。
零零总总总共十个专长,都是科研前缀,它们并没有被系统放进专长列表中,可能这些都是外来专长的原因,它们被系统规划了一个新科技树,放了进去,这个科技树就是科研,这两个专长是有备注能查看的,其他的八个都是什么“科研——义肢专精”“科研——材料专精”之类的类似技能的专长。
但李斯特发现这些东西并不能帮助他提升战斗力,因为每次使用,都需要把精神移动到该专长板块上,才能够使用,难怪那块人生记忆中,李斯特总是处于亚健康状态,而且怎么治也治不好的,五十六岁就死去的原因,大概就在这上面,每时每刻都需要把精神专注到专长上,谁还能好了?
不过,这些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巨大的负担,可对于李斯特这个职业者来说,也只是个小意思,他可以把精神专注在上面不带停的,因为每一分钟只是消耗一点元气,而他每分钟自动运行功法回复的元气都不止一点。
这些专长不能说没用,只是对他的战斗力提升没有直接帮助而已,说实话,进入科研-发现这个状态里,感觉很美妙,每时每刻他都感觉到身边所有物品组合在一起是什么效果,他又能用这些东西做些什么,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
最关键的是,其实以后他就职制造师的时候,能够用上,装备制造可是很需要灵感和材料的。
总体来说,这个魔方对李斯特还是有用的,不单单是专长成长,还有可能从其他人生中得到知识还有专长,专长这东西,永远都不够!
接下来的日子,他就在船上过上了闭关生活,修炼两天,用一次魔方,如此循环,除了吃饭,完全不出房门,好在外面的两个美女清楚的知道这个帅气的少年是个修炼狂,并没有太在意,反而对他这样的行为很满意,有上进心的人,谁都喜欢和他做朋友不是吗?奇怪的是,那只海神幼崽一直没有长大,但想想奇幻中的设定,龙的成长往往以百年这个时间单位计算,他就放心了。
整整两个月,小半个魔方上的黑色色块都变成了白色,可他再没有得到专长,虽然其他奇奇怪怪的知识很多,比如有一次人生是个犯罪专家,他扮演的角色是一个爆炸狂,擅长定点爆破和定向爆破,怎么爆炸威力能够更大,可惜的是,这些知识没有形成专长。
大多数人生都是平平无奇的,工厂工人,推销员,程序员,白领,警察,可以说,常见的职业他都扮演过,虽然得到的知识也很多,但大多数对他来说还是没什么用的,怎么推销能够让别人动心,人才管理还有程序编织这种知识,对于一个擅长用拳头讲话的职业者来说,没什么用,不是吗?
倒是有一次,进入了科幻世界,那是一个赛博朋克世界,在那个世界,他成为了一个机械师,帮助别人更换机械义肢,改装躯体,改装枪械,甚至改车改武器,那些都是小意思,最主要的是,他的隐藏身份还是一个药剂师,擅长制作毒·品,和一些刺激人体肾上腺素飙升的禁药,可惜的是,死于一次帮派冲突。
别以为这些没什么用,他因为这次历练又一次形成了一个技能树,这个技能树的名字叫做机械,大多数也是不能查看的专长,只有一个能够查看的专长:
机械-药物专精:你对药物这个概念的理解超出了常人的想像,普通的药物在你的手里,有一定几率能够相互组合成新的药物,甚至一些效果一般的药物经你改造之后能够成为极效药物,具有一定的超凡特性。
为了试验这个专长,他特意拿出一瓶普通的外伤喷雾,结果拿到手里发动这条专长之后,脑子里居然有了大量的相关知识,他能够知道怎么改造,添加什么样的化合物能够让它的效果增加,或者具有其他效果。
不过估计他的知识不够广泛,这些化合物他听都没听过,虽然知道怎么制造,但没有材料,或者说,在这个世界没有这种材料,如果他想制造,毫无疑问要投入大量的时间来查找这些化合物的替代品。
“哆哆哆”,有人在敲门,李斯特感知一扫,外面站着的是莉薇娅这个成熟大姐姐,他有些奇怪,两个月来,这两个美女都没找过他,怎么现在找过来了,肯定是有什么事情,他上前打开门,就看见莉薇娅笑语嫣然:
“我们看见了码头,依照我的记忆来看,这是东华大陆到了。”
第十六章 福州
福州是东华国最大的沿海城市,拥有着一个巨大的码头,从海上看,整个海岸线的一半都好似被抚州占据,不过遗憾的是,好像这片大陆的魔能科技不发达的样子,所有停在码头的船大多还是木头的,就跟前世资料里的福船一般,一种近海帆船。
如果不是照着镜子看见不属于华国的那张脸,李斯特差点就以为自己又穿越了,到了古代的华国。
太像了!不管是建筑风格,还是码头工人的穿着,亦或者是站在码头上工头的吆喝声,都和晚唐时期差不多,站在甲板上的李斯特已经看痴了,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踏上这片大陆的土地,想要领略这片大陆的风光。
他的肩膀突然被用力拍了一下,是莉薇娅,她带着笑容,张开双手伸了个懒腰,阳光照射在她身上的美好曲线,又一次让李斯特有些羞涩,倒不是穿着暴露,相反,两位美女都穿着那种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衣服,但穿着总是比不穿要诱惑不是吗?
她就像是个牧羊人,回到了自己放牧的草原一般,轻轻的呼吸了一下,那种欣喜的笑容,放松的神态,是李斯特前所未有过的,她淡淡开口:“欢迎来到东华,这片神奇的大陆。”
说完就施施然带着琼走下了甲板,然后边走边说道:“这里的人民是朴实的,你能在他们身上见到提里恩所没有的人类之美,”
等到李斯特头顶着小龙仔跟着走下甲板走上码头,她才回头把船收起来,然后认真的看着他说道:“当然,每个人类群体中都会有好有坏,这片大陆本质上还是尊崇着弱肉强食的,想要在这生活下去,其实并不容易。”
“不过,后会有期,我和琼打算结伴去领略这片大陆上的险境,参拜这个帝国的古迹。”
莉薇娅对着他挥了挥手,就带着琼走开,李斯特有些急了,许是担心她们的安危,又或是不知道怎么回去提里恩,他当即发问:“可,你们的实力不怕遇到麻烦吗?”
可就在这时候,琼的神态不对,她在两人聊天之时,踏上了这片土地的时候,就已经双眼紧闭,进入了晋升状态,身上散发出一阵阵柔和的乳黄色光芒,不止是李斯特有些看呆,码头上的工人和其他路过的都停下了脚步,静静的看着她,喧闹的码头突然安静下来,就像是等待一个信号。
每一个传奇的成就都是值得庆祝的,这一点不管是在哪里,都不会变,因为传奇,是世界的奇迹!哪怕再大的敌人,也要在他成为传奇的时候停手,让他安然进入传奇,不过,等待也不会让自己陷入险境,因为如果你的敌人在你看着的情况下进入传奇,那么你们两者的仇恨必须消解,这是世界的公约!违反者都不会有好下场!这个世界的意志是清醒的。
只是,这些待遇只有本世界生物才有,其他世界的外来入侵者如果在本世界成为传奇的时候被攻击,那也是白给,是被允许的,除非是对本世界作出重大贡献,这一点也很好判断,本世界生物成为传奇都是带着乳黄色光芒,而入侵者则是带着血雾般的红光,如果是对本世界作出重大贡献的外来生物,晋升传奇带着的是白光。
莉薇娅面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看了一眼李斯特,再看了一眼琼,很显然,她想说的话是琼已经开始进入传奇了,她们怎么会有危险。
而琼身上的黄光逐渐有些刺眼,之后好长一段时间就停留在了这个阶段,过了好久之后,黄光渐渐收敛,收进了她的身体里,她脸上的表情也渐渐愉悦,她睁开双眼,看着李斯特,一种无形的威压瞬间加到了李斯特的身上,让没有准备的他趔趄了一下,好不容易站稳之后,他抬头看着琼,却发现她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啊哈,不好意思了,我先进入传奇了。”
随着这句话而落,周围的压力突然散去,李斯特知道这是一个来自于友人的小小玩笑,他无奈的摊了摊手,小小的回击了一下:“你这个传奇大概是所有传奇里战斗力最弱的,所以碰到一般传奇敌人,麻烦你心里有点数,该跑还是要跑的。”
琼皱了皱鼻子,轻轻的“哼”了一声,转头看向码头上开始庆祝的人群,不再理他,倒是莉薇娅给他解了围:“现在不用担心我们的实力了,再弱小的传奇依然是传奇,不是吗?就算打不过,我们大概还是逃得掉的。”
大概是临近离别,莉薇娅这个腹黑的大姐姐倒是态度好了起来,脸上永远带着慈祥的笑容,请原谅李斯特他这么形容,但确实一个30岁左右的成熟大姐姐脸上带着关爱小辈的笑容,只能用慈祥这个词来形容了。
看着两位美女开始走远,李某人有些着急,他发出了最后一个灵魂质问:“那我该去哪找你们?”
“每年八月十五,我们在这里等你半个月。”远远的声音传来,莉薇娅似是想起了什么,她回头大声说了一句话:“这里不能使用信用点哦!”说完带着恶劣的笑容转身就钻进人群不见了。
李斯特看着这两位妹子的背影渐渐消失不见,把小龙仔捧到眼前,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下好了,又只剩我们两个一起旅行了。”
“嗝里莉莉莉...”龙仔的叫声有些低落,似是在安慰李斯特,你这个瓜娃子还有我陪着呢,一边叫,还一边伸出小爪子轻轻的拍在捧着它的手上。
他有些被逗乐,把龙仔放在肩膀上之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也跟着走进了城门。
这里的城墙很高大,目测足足有四五十米高,多厚不知道,但灰白色的岩石所铸成的高墙却没有一丝缝隙,想想都觉得防御力很出众,而城门口两边则有着两位穿着厚甲拿着长枪的士兵守卫,在城门里有一位穿着文士袍的官员坐在椅子上,他前面放着一张桌子,桌上有表格,给每一位进城的人士填写,只有填好之后才能进城。
李斯特老远就看见了他们,而且两位美女走进去的时候并没有填写表格,而是出示了一块令牌一样的东西,然后就进了城,他也看不清那块令牌是什么东西,但想来进城还是要走这一遭的,毕竟他又不是来找麻烦的不是吗?
对于城门口的护卫兵也早就看见了这位奇装异服的人士,不过也没多戒备,只是悄悄的把手中的长枪握紧,抬头挺胸目不斜视,城门里的两位护卫兵也悄悄的握住了一个圆柱形像雷管一样的东西,只不过引信是在雷管下方,而他们的另一只手也握住了引信,随时能够激发。
“站住!”
第十七章 古来多豪杰
“站住,你是哪里来的?”
文士站起身来一声大喝,阻止了李斯特想要进入城市的步伐。
听着这熟悉的语言,他确实有些热泪盈眶的感觉,在提里恩一直使用那边的语言,差点就忘记了怎么说普通话,要不是从魔方里经历的记忆,就大概真的忘了,虽然在一个地方城市说普通话没有说方言很奇怪,但这些都是小问题不是吗?
“我来自提里恩帝国,海的另一边,和那两位女士是同伴。”
李斯特神色自如的用普通话回答了文士的问题,同样的语言确实能拉近人们之间的距离,说完这一句话,文士和守城士兵都放松了下来。
“...哦,外宾啊,还是大宗师的同伴,啧啧啧。”
文士脸上带着调笑,一边来回踱步,一边观察着李斯特,然后驻足手摸下巴,掏出一块令牌握在手中,闭上眼睛开始思考起来,这块令牌他猜测大概是一种通讯工具。
李斯特站在原地也耐心的等着,他虽然知道以自己的实力能够轻易的闯进去,但没必要给自己惹上大麻烦不是吗?谁知道这片大陆什么情况呢?说不定三阶不如狗,四阶满地走呢?
许久之后,文士的神态倒是有些恭敬了起来,身体微微下躬:“请先生随我来,办理一些证明。”
说完就带着李斯特走进了城市里,出城门那刻还不苟言笑特意吩咐了一下守城士兵:“你们几个,看好城门,可别让江洋大盗入了门,扰了民众没关系,扰了上官和外卿就要你们好看!”
“是!”守城士兵腰杆笔直,大声喝道。
文士转过头来就变了脸,装作和蔼可亲的样子,笑着拱拱手说道:“先生,让您见笑了,这些丘八没什么文化。”
李斯特其实对于这些没什么感觉,古代嘛,在他印象中,大多等阶森严,不是有句古话叫做“官高一阶压死人”吗?所以他并没有和这些高官打交道的兴趣,他摆了摆手道:“那么,现在要带我到哪里去?”
“衙门,给您填上证明,只要不作奸犯科,整个东华,您都大可一去。”
文士走在前方,迈着小碎步,边走边说。
李斯特则点了点头,不再言语,整个街道其实算不得开阔,两辆马车并肩驱使就差不多了,街道上买卖的吆喝声,和讨价还价的声音萦绕在他的耳旁,街道两边都开着形形色色的店铺,卖什么的都有,从杂货铺到布庄,再到当铺酒楼,一路走来,竟没有几家住屋。
“先生是否奇怪,整个街道没有百姓居住之所?”
老实说,这文绉绉的说话方式让他有些厌烦,听的有些头大,所以李某人才话很少,结果文士察言观色的工夫居然如此不凡,轻易的就看出了他的疑惑,问了出来。
“确实,就只有商铺。”
他也很好奇这个问题,就顺着话题问了下去。
“哈哈哈,这可是吾等郡守大人的功劳,也是吾等福州城的骄傲,这条街名称为商三街,到衙门路还有些,闲来无事,先生不妨猜猜?”
说起这个话题,文士就有些眉飞色舞,一手撩袖,一手指着街道,脸上带着笑容建议,实则打算给这些外来蛮夷来一个下马威。
可他找错人了,一般的提里恩可能没这个知识,也没这个见识,李斯特可是从前世华国穿越而来,这种简单的城市规划当然难不住他。
“既有商三街,那肯定有商二街或者住宅一街。”
不自觉的,李斯特就有些融入这种带着文绉绉风范的语气之中。
“...先生果然聪明。”
似是被打击到了,文士一脸阴沉的转过头去继续带路,他暗松了一口气,可把这个话痨打发了,耸了耸肩膀就跟了上去。
突然,街上传来一声大喝:“郡守已死!抓贼人!”
街道上涌出一大群人,一个个手持腰刀,头戴幞头,身披绿袍,袖上青花,脚下蹬着一双穿云履,站在那里不怒自威,街坊民众各个退避,好不威风!
“哈哈哈,是某家杀的那贪官,来抓某家啊!”
李斯特正心想,谁这么嚣张呢,在大郡城里杀一个郡守,还不赶紧跑,嘲讽一下捕快,循着声音看去,一虬髯大汉站在脸色张狂,站在店铺屋顶,踩着瓦片大笑出声!
声音刚落,捕快中走出一位唇红齿白,面容清秀的年轻男子,这男子颇有些风骚,一身白衫,头发用簪子束起,风一吹,说不出的飘逸若仙,他胸前绣了两个字:公正,手持一把长剑,轻轻抚动,施施然道:“你不该杀他!”
街边民众脸上都带有欢色:“是公正剑客。”
显然大汉也知道来人不容易对付,脸上嚣张的声色稍稍收敛,忌惮的看着这位公正剑客:“某家杀的不是贪官?”
“...是。”
公正剑客抚着剑的手一停,回答道。
“那某家有没有杀错人?”
大汉这时候的语气有些张扬了,好像自己让这位剑客说不出话,有多自豪一样。
“没有。”
公正剑客头抬了起来,开始正视他了,淡淡的粉红色杀意肉眼可见,环绕在他的周围。
“那你为何要追杀某家?”
大汉也感觉到有些不对了,这杀意刺骨,就像是一把剑顶在了他的喉咙,他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东华王朝自有法律,而吾受供于东华王朝,你等犯了法,那吾就来追杀你等。”
年轻剑客手中剑未脱鞘,指向了大喊,瞬间,淡淡杀意瞬间浓郁,冲天而起,压向了大汉。
“那,就让某家来试试公正剑客的剑利否!”
人都有一种特性,在压力下,要么崩溃,要么奋起反抗,而作为古代侠客,意志是不低的,他们永远不会不战而降,大汉也是如此,他咚的一声,从商铺顶上跳至地面,地面裂开了两个脚印,随后他一拳在前一拳在后,脚下不丁不八,谨慎的看了看年轻剑客,嘴中喝道:“某家通意拳,丁杰,请!”
“吾,喧哗宫,司北莫离,请!”
年轻剑客把剑举至胸前,另一手握住剑柄,眯着丹凤眼,散去周围无用的杀意。
第十八章 豪杰未必真豪杰
“先生,此地乃是非之地,不如早些归去。”
君子不利于危墙之下,文士毫无疑问是懂这个道理的,看着捕快和贼人在街道两边对峙,偏偏贼人还离他们更近些,莫名就感觉胆子虚了,双腿发颤,他悄悄走到李斯特身边,附耳轻声规劝,尽管声音有些颤抖,但那即使会被贼人听到也要告诉他一声的心思是好的。
李斯特当然也不是个不听劝的,点点头同意了他的决定,站在船上看见码头的时候,莉薇娅就跟他好好说过,东华大陆上卧虎藏龙,如非必要,千万不要惹事,别仗着本事就乱来,这样是活不长的,光这片大陆上莉薇娅认识的四阶就远远不止十个。
本来大汉丁杰是没注意到李斯特两人的,但文士这么一说,坏了,被他听见了,丁杰正愁这位年轻剑客加上一堆捕快围捕他该怎么跑掉呢,公正剑客这个人,他的名号可不是吹出来的,而是一剑一剑杀出来的。
他悄悄回头一看,好家伙,一个穿着就像官的文士,对另一个人还毕恭毕敬的,虽然那个人奇装异服,看似就不是东华子民,不管怎么说,这么大个人质送上来,这不是天意让他逃跑是什么?
二话不说,前腿用力一蹬,蹬碎了一片青石板,整个人迅速的朝着两人后跳而来,在空中还转过身,两只手拳头不知何时变成了两只鹰爪,向着两人抓来,看着文士吓得站在原地两股颤颤,另外一人被吓得动弹不得,不觉眼中出现一丝轻蔑。
其实并不如他想像的这么简单,在李斯特眼里,这个人就像智障一般,你好好的和别人对打也就算了,我李某人没惹你就算你家祖坟冒青烟了!你还惹我,那就过分了,最关键的是,你居然还眼里瞧不起我李某人,几个意思?
在他眼里,速度慢的似蜗牛,两只手抓过来既软绵又无力,李斯特当时就一个想法,就这?我以为你来惹我李某人多大实力呢?就这?当即左手伸出,抓住了大汉丁杰的头颅,紧接着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一脚踹出。
“咚”,一声巨响让周围的人听的吓了一跳,就连云淡风轻的年轻剑客眼里都开始散发凝重的光彩,随后一波气浪从丁杰被踹中的腹部发出,大汉被踹的原路返回,口中吐血,空中飘出一条血带,甚至撞翻了一群捕快,一地人都哎呀哎呀的叫着,想来伤的不清。
司北莫离倒是躲得快,看情况不好就双脚一蹬,往旁边逃了开去,看了这一地惨状,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口,淡然神情再不复。
“走吧,时间宝贵。”
李斯特轻轻拍了拍文士肩膀,催促他赶紧的,别耽误我李某人时间。
“先...先生,真是好功夫。”
没曾想这么一拍,把文士吓到了,猛的往边上一跳,摸了摸自己的手臂,确认没什么状况之后,才勉强露出了一个笑容,恭维李斯特。
李斯特却没有再理他,头一歪,示意头前带路,整个人显得兴趣寥寥,还以为这两个装逼犯能有多大本事呢,不动手的时候,是个人都能看出来那种“我是高手”的感觉,就好似要打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一般,结果装了半天,一动手,他顿时就没兴趣了,原来是两个菜鸡,真是让人扫兴。
可能是李某人心里没点数,自己实力提升的太快,导致他眼光这么高,其实这两人算的上江湖中中流支柱,大多数顶级高手还是窝在门派里闭门修炼的,像有些大门大派,四阶的大宗师基本是门派底牌了,一般情况下,是没什么人能见到他们出手的。
文士这会儿再不敢有大国对待外来蛮夷那种骄傲了,在李斯特没出手前,处处都有一种我是城里人,而你是乡下来的土包子那种优越感,而现在,他怕了,他怕再装一会儿,会让李斯特忍不住想要打他,凭他这个小胳膊小腿的小身板,那可吃不消!
规规矩矩的在头前带路,连高傲的头颅都低了几分,带着李斯特慢慢路过躺了一地的捕快,撇头一看,大汉丁杰此时双眼迷蒙,一口一口的吐着血,文士走过的时候,正好躺在地上瞪大着双眼看向他连吐几口鲜血,吓得他抖了个激灵,赶紧加急脚步。
李斯特则理也没理这些人,就旁若无人的一个个跨了过去,特别是刚才这位莫名其妙袭击他的大汉,一开始还以为这是什么豪杰呢,杀贪官,走廊台,飞檐走壁,跟朝廷走狗对峙,这些可都是他心里的加分项,让他颇有些心潮澎湃。
结果,这么来一下,直接幻想破灭,豪杰未必真豪杰啊!果然,里都是骗人的,这都是人类对美好品质的幻想!李斯特默默的叹了口气,哪有大侠为了逃命会挟持看热闹的群众的?
余光看见年轻剑客异样复杂的眼神,他也没有在意,现在确实有些意兴阑珊,虽然说不能以点盖全,但想来这个江湖和他心里的那种江湖,应该差距甚大!大侠梦,没啦!
不过李斯特性质来的快,去的也快,周围的气场又恢复正常了,饶有兴致的看起周围的风景,让文士悄悄悄悄的松了口气,还以为这位爷是被袭击了心情不好想要拿他撒气呢,虽然知道堤防没用,但紧绷神经保持一路,是让他有些吃不消的,这活不好干啊,心里发着感叹,脚下的脚步加快了一个档次。
不一会儿,衙门到了。
看着有点庄严大气,却因为郡守死亡,一群捕快出去追查凶手的原因,显得有些冷冷清清,好在帮李斯特办理证明的人还在,不用等下一位郡守到位,不一会儿之后,李斯特就拿着证明出来了,这是一张临时的通行证,在古代,平民想要旅行是不可能的事,也只有人脉懂规矩的江湖人士才能拿着官府开的证明光明正大的通过关卡,至于既没有人脉,也不懂规矩的,那就只能去九泉之下看望他们了。
这些证明也叫做通关文牒,由两片竹板拼接在一起制作而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张张所在城市衙门的证明,下方还有地方城市父母官的官印,上面会明明白白写明,来自哪里将要去往哪里。
不过李斯特手里的只有一张纸,这张纸的证明也只能通向京都皇城,而他想要在这个东华畅行无阻,就必须去往京都领取独属于他的通关文牒,然后带着朝廷的探子在这片大陆上行走,直到朝廷觉得你没有威胁,就会把探子撤回,这通关文牒才真正属于你。
简单来说,什么时候皇帝麾下的情报组织对你放心了,那么你什么时候就能自由行走在大陆上。
第十九章 公正剑客不公正
衙门,自古以来就不是善地,就不是平民百姓能常来的地方,常来的就只有两种人,一种呢,经常被人欺负的,有事没事就想着来告状,常言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凡经常吃亏,想来告状的,那肯定情商低,邻里关系不好。二来呢,就是作奸犯科之辈,这种人,大罪不敢犯,小偷小摸是经常做,抓住了呢,就进牢房吃两天不要钱的牢饭。
衙门当然是富丽堂皇的,越是大城,越是豪华。尽管在平民和江湖豪侠眼中,这不是个善地,但毕竟代表这朝廷的颜面,除非没钱,不然那肯定是修的要多漂亮有多漂亮,公家拨款,不花白不花!自古以来,贪腐之事就少不了,你当上官的不花公款,下面的人怎么伸手?下面人伸不了手,会用心给你办事?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许多贪官其实办事能力并不差,他们不敢向民众伸手,贪的只能是朝廷拨下来的公款,治地不说海晏河清,表面上的平静还是要保持的,东华王朝采用的是一年一评级。
不行就调任,原先郡守调任县令,可别小看县令,在这个东华王朝,只有常驻人口到达一万户的大县才有县令这一官职,中小县只能称为县长,比如,柴桑县县长就叫做柴桑长,穷乡僻壤的那虽然也叫做县长,可此县长不可比彼县长。
每年来评级的人员都是当今皇帝的心腹,分为两个部门,东厂西厂,每次评级任务,西厂东厂各自出一民人员,相互监督,相互竞争。这两厂内部等级森严,背后分别有一个江湖大派负责培养人员,喧哗宫,就站在西厂身后。
司北莫离是这一代最杰出的剑客,早早就在江湖成名,因为家道中落,索性就彻底投入了喧哗宫,听调于西厂。
此刻,他受到了人生第一次的打击,在他有印象以来,他就一直是同代最强,这不止是他努力的成果,也是江湖上一剑一剑杀出来的战绩,被江湖人称公正剑客这件事,一直都被他引以为豪。
可这次,一个来自外域的蛮夷打碎了他的骄傲,年龄比他小,身手比他好,还有比这更打击人的吗?通意拳虽说只是江湖上的中等门派,门派成员也寥寥无几,可出来行走江湖的就没有一个弱鸡!丁杰可不是个好对付的。
别看司北莫离颜面上毫无惧色,风轻云淡的,实则他自己心里也有些打鼓,这就是个劲敌啊!败在他手下的江湖好手可不少,丁杰如果要跑,他是没办法留下来的,大概丁杰自己也有些发虚,这个年轻剑客不好对付,被司北莫离的名声吓到了,所以就想着找个人质,赶紧脱身,结果倒好,撞到了铁板,进了牢房。
司北莫离现在就看着地牢中被挂在木桩上穿了琵琶骨看着惨兮兮的丁杰,浑身血淋淋,惨不忍睹,作为一个有名有姓的江湖豪侠,本该得到一些尊重,可司北莫离担心他有什么脱身秘籍,到时候真被他跑了,上面怪罪下来,他可吃不消!他就这么静静的看着,看着丁杰受刑,丝毫不敢眨眼。
“问出什么了没有?”
身边用刑的捕快放下烧的通红的烙铁,脸上带着无奈的神情,解释道:“大人,他翻来覆去就一句,看那狗官不爽利。”
司北莫离眯了眯眼睛,走上前来,用力抓住他下巴抬起,紧盯着丁杰已经迷糊的双眼,轻声说道:“你不说,我自然有办法让你开口,阁下出身通意拳门,想来师兄师姐不少,你不说,我就看看他们说不说!”
平静的话语声中,透着刺骨的寒冷,回荡在小小的地牢之中,就像是九幽之下的索命鬼,把丁杰从意识模糊的状态中直接惊醒,瞪着仇恨的双眼看着江湖上人称公正剑客的司北莫离,恨不得食其肉啃其骨!他粗重的喘了几口气:“司北莫离,难道你真的不顾江湖规矩!事不波及家眷可是武林盟定下的规矩!”
司北莫离把他下巴一甩,背过身来,脸上带着自嘲的笑容,从怀中拿出一块布,仔细的擦拭自己的双手,擦得手指手掌通红,之后随手扔进了沸腾的熔炉之中:“早在我进入喧哗宫受供王朝之后,我就不再是江湖人士了!武林盟?那只是这片江湖最后的遮羞布罢了!”
“而现在,我是官,你是贼!抓你同党,有何不可!”
他突然转身看着丁杰这位一时豪杰,脸上严肃,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场自然而然散发而出,说出了这样的话,却没人看见,他遮在双袖之下的双手早已握拳握的发白,凸起了青筋。
“狗官!呸!某家只恨实力不足,不能把尔等鹰犬统统杀绝!”
丁杰一口血沫向着司北莫离吐了过去,正好吐在了他的脸上,也不知他是不想躲还是不屑躲!丁杰神情愤怒,就好似被揭到痛处一般,眼神就像是一只毫无理智的凶兽,仿佛随时都想择人而噬!把一边恭敬等待着的施刑人吓了个够呛,却没吓到司北莫离,语气虽然无力,但地牢中另外两人都知道,他有这个想法,如果有这个实力也必然会实施这个想法。
司北莫离轻轻擦了擦脸上的血沫,表情平静,没有被激怒,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死人发出的最后绝望,所以他不会和这样的人计较,双眼平淡的最后看了丁杰这位一时豪杰一眼,双手背在身后,缓缓的走出了地牢,经过施刑人身边的时候,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给了他最后的嘱咐:
“好好款待这位豪杰,作为主家,可不能失礼。”
伴着脚步声的渐渐远去,丁杰发出了最后的怒吼:“司北莫离,你不得好死!”
声如泣血,响彻了整片地牢,寒透了所有人的心弦。
“呵,这件事早在进入喧哗宫时,我就知道了。”
司北莫离走到牢房门口的脚步一顿,内心自嘲了一句,面上若无其事,就这么走了出去,他的时间不多了,必须在京都死对头东厂那边来人之前查处这件案子,不然他绝对吃不了兜着走,哪有功夫在和丁杰打禅机。
第二十章 攀咬
到底还是招了啊!
倒不是丁杰没骨气,通意拳重在炼体,每一次打熬身体都是在刀板上滚,没点意志力的,怎么练的下去?
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来呢,来自西厂的施刑人确实不简单,西厂自开国建立以来,已经有两百多年,审讯手段经过这两百多年的研究已经演变成了一种秘技,不但要求会施刑,话术也要高超,每次施刑旁边都会跟着一位医仙谷的出师弟子,就怕犯人熬不住死了。
看看丁杰的惨状就知道这刑法不简单,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不说,两只脚上,一点肉都没有,但却一根血管都没割破,骨头外面裹着的,是脚筋和血管,这就能看出施刑人技术多高超了。
二来么,西厂做事不择手段,宁杀错不放过,说要搞你家人,就一定会搞,为了不连累亲朋好友,招也就招了。
司北莫离看着供纸上的名字,越看越心寒,越看越心惊,他知道这份名单上多数人的名字都是攀咬,不要小看一位濒临绝望的老狗,他会拖着任何他觉得可恨的人一起进入九幽。这上面不止有江湖豪侠的名字,还有武林世家的名字,最主要的,上面出现了两个最不该出现的名字。
第一个名字,姬家,姬如玉,年仅二十三,就闯下了诺大的如玉公子的名头,是这一代的姬家江湖行走。
事实上,司北莫离清楚的知道,这里面有很大的水分,就和他公正剑客的名头是一样的,宣传出来的,水分很足,如果说实力,姬如玉可能排不进江湖年轻一代前五,名声却堪比老一辈,这水分能不足?
更关键的是他背后的姬家,这是万万不可出现在名单上的,别人不知道,他不知道吗?喧哗宫的创始人之一可就是姬家!江湖上虽然姬家的名头没多少人知道,但其实影响力大的很!就连这一代武林盟的盟主都是姬家推上去的,可想而知了!
传闻姬家是大宣余孽,这一点司北莫离可以肯定,这是写在档案上的,大宣是前朝,一个持续时间五百年的大王朝,要不是末代出了个疯子,还被这位疯子坐上了皇帝宝座,估计还能苟延残喘的活个两三百年。
就是这么个疯子皇帝,终结了姬家的统治,他把整个天下当成了自己的后花园,大索天下,民不聊生。
短短两年内,姬家的统治就出现了断崖式下滑,十一路反王出现了,经过一场持续时间为六十年的大战,姬家被踢下了皇帝宝座,笑到最后的是大齐!可大齐的日子也没活的太痛快,短短三十年就被麾下的大将军华元君以下犯上成功。
于是,东华王朝出现了,据说当时大将军背后有姬家的支持,所以才成功,因为对于姬家的忌惮,姬家再也不能进入王朝中心,只能下放到江湖,成为江湖世家,就这,每一任的皇帝陛下还不放心,于是东厂出现了,但凡有官员和姬家有所牵连,不出三天,全家死绝。
姬家也不是没有反抗,还真被他们成功了一次,他们想出了一个办法,给皇帝送人才,送女人,那一任的皇帝也比较中庸,就这么放了一个口子给姬家,让他们喘了口气,结果,这个口子被越钻越大,西厂出现了,到现在,西厂已经成为了一个庞然大物,让每一任的皇帝都心惊胆战。
司北莫离想着里面的刀光剑影,想想都有些胆寒,这是要出事啊!这张名单不止他看过,施刑人当然也看过,还有东厂的医仙谷弟子,现在灭口显然已经来不及了。
他迅速的卷抄了一份名单,塞入鹰架上鹰脚上绑着的圆筒里,用蜡封好,给鹰喂了一点食物,然后立刻放出了窗外,它会把这个消息带到京都去,只希望还来得及!
看着已经起飞的熬鹰,司北莫离叹了口气,他是真的只想安安稳稳的混下去,奈何这是多事之秋啊,现在,他需要去拜访一下名单上的人了,就从那第二个名字开始吧,那位外来的蛮夷,实力之强确实让他吃惊。
李斯特出了衙门,并没有当天就出城,反正都是来玩的,那么就一定要玩的尽兴,钱这种东西弄来很简单,城里就有拍卖行,外来人员大多数都是从那里搞钱,李斯特也不例外,一个魔能护罩发生器,就让负责人恭恭敬敬的奉为上宾。
在衙门负责人的公正之下,这笔交易就算成了,李斯特委托拍卖行负责拍卖这一件魔能护罩发生器,因为没有耐心等待的原因,选择直接卖给了拍卖行,换来了一张纸条,凭这张纸条,能够在全东华所有钱庄兑换一笔钱,三千贯,这是魔能护罩发生器的价值。
一贯钱就能让一家四口安安稳稳过一年,三千贯能让他用好长时间了,他满意了,拍卖行方面也很满意,衙门负责人收到了拍卖行的中介费,也满意了,皆大欢喜不是么?
入乡随俗,既然选择在这大东华上行走,就一定要穿这里的服饰,即使看着不伦不类,也好过被人看见就警惕。
东华向来就有服章之美,华服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其分为冠、襟、足衣三个部分,冠可以是冠冕,也可以是冠带,襟分为内襟、中衣、外襟,足衣就简单了,足内为袜,足外位鞋。虽然穿起来繁琐,但好看就完事了。
从成衣铺狼狈的走出,老板娘太热情了,热情的有些让人吃不消,虽然还挺有姿色,可已经是熟透了的人妻阶段,还上赶着摸来摸去,这就有些过份了。
虽然李某人是自己不会穿,可你教一遍也就够了,怎么还上手了?怎么看怎么像是吃人的样子。
现在的李斯特走在大街上真的成为了最靓的仔,除了一头华发和碧蓝的眼珠,是真的看不出太多不属于东华之人的特征,走到哪都让人瞩目,虽然他是挺喜欢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可这一路上收了一堆的小姐递过来的手绢是怎么回事?都能当手绢小卖铺了!
大姐?大姐你别过来啊,你这么大年纪了,我们也不合适啊!
第二十一章 青楼二三事
要说穿越男去了古代,最想去的地方是哪里,那问一千人必有一万人告诉你,青楼!
在古代,青楼可不是一般的卖肉场所,一般的叫做妓馆,那么文人雅士江湖豪侠去的地方,才叫做青楼,在这里有着为数不多的自由,什么自由?妓子选择嫖客的自由。
作为有些闷骚的少年,李斯特既然来到了和古代类似的东华,当然也想去见识一下,没别的意思,就是单纯见见世面。(不管你信不信,反正他自己是信的。)
在福州城就有一座最大的青楼,叫做春华楼,它位于福州内河上,这条河连着外边的运河,人为挖通,河上打了木桩,木桩扑上木板,就形成了春华楼外独特的河上路,供文士才子之流行走,至于江湖豪侠走哪里,那您就问对了,江湖豪侠亦有江湖路可走,如轻功高强之辈,河中遍布的荷花灯就是路,踏过十二灯衣衫不湿来到楼前者,整个春华楼就会响起三声锣鼓来欢迎这位江湖豪侠。
没本事的,就老老实实的走文士路,行走在其上,既能看见河中的娇艳荷花,亦能看见河边的杨柳依依,端的是高雅逸致,就是一些江湖豪侠有些害臊,也会被这浓郁的文士氛围冲淡,不得不说,营业这座春华楼的,是个人才!
李斯特来的时候,正是傍晚好时候,正是春华楼开业之时,华灯初上,河中已点起了朵朵荷花灯,如萤火在湖中,泛起点点星光,春华楼的喧闹之声已然入耳。
他当然不会走这江湖豪侠之路,虽然前方打着灯笼领路的小厮一再相邀,脸上恭敬,心里还不知道怎么咒骂呢,别以为他不知道这小厮的坏心思,不就是自己太帅了么,至于这么想要让他出丑么?做个人吧,老兄。
李某人心里是有逼数的,要他一拳打碎这春华楼,或者怎么样,这种力气活,他是没有问题,可他并没有江湖中的轻功,技术活他可来不了,他所修炼的功法也没这种技巧,讲究的实际上只是一力降十会。
人前显圣谁都喜欢,能不能做到就是另一回事了。
大概是被劝解的烦了,他挥挥手不耐烦的让小厮退去,打算走一趟这江湖路,不过不是用轻功走,而是用自己的方法走,人前显圣么,很了不起么?他虽然看见了小厮脸上的坏笑,但也没在意。
心念一动,职业技能寒霜空间发动,天空慢慢下起鹅毛大雪,寒冷慢慢充斥着四周,湖上的荷花亦结上冰霜,惊的所有人都站在春华楼下观看,楼上所有窗户都一一打开,一个个漂亮的歌姬攀着窗口兴奋的边讨论边看热闹,却看到有一个漂亮的小哥哥独自站在大雪之中,似是想要走江湖路。
小厮也抱头鼠窜进了春华楼,悄悄拍了拍胸口,吐了吐舌头,猜到是这位动的手脚,远远的看着这位不一样的公子哥。
李斯特双手背在身后,脸上似笑非笑,既然要装X,就一定要装个大的,正想吟诗,奈何肚子里实在没有墨水,也就散去了这个念想,施施然踏出白衫下洁白的云纹靴,从木板路下到了湖上。
惊人的事情发生了,这位好看的小哥哥稳稳的站在了湖上,一步一步的踏着湖水慢慢走到了春华楼前,风儿吹起,带动着他被冠带扎着的高马尾,华发衣衫随风而动,竟好似一位谪仙人缓缓而来,聊天的停下聊天,喝彩的停下喝彩,倒酒的酒满而溢亦不自知,各个都张大了嘴巴看着。
楼上唯一关着的窗户也开了起来,一位丽人悄悄的站在窗边,旁边陪着一位端着酒杯的青衫公子,面容就比李斯特差了那么一点点。
“二哥,江湖上什么时候又出现了这样的年轻高手?”
丽人眼中闪烁着崇拜的光芒,更加上比他那二哥还出色的面容,又让她双眼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
青衫公子没有说话,而是举起酒杯一口灌下,打了个嗝然后缓缓说道:“小妹,你问我,我怎么知道?”
“以姬家的情报能力,也不知道?”
小妹嫌弃的看了他一眼,随后继续观看着来自李斯特的表演。
“说的好像你不是姬家人一样。”青衫公子不满的嘀咕了一声,随后又一次把酒倒满酒杯,大喝一声:“好,难得见如此豪侠,当浮一大白!”说完又一口喝干杯中酒,怎么看怎么浮夸。
“诶,二哥,你说,比之大哥如何?”
小妹明显对这位不知来路的少年豪侠起了心思,拍了拍正在狂饮的青年。
青衫公子用看智障的眼神看着小妹,脸上带着嘲笑的笑容:“呵,你是在开玩笑吗?这是一位已经找到了大宗师之路的顶尖宗师,大哥能比的上他?”
“那你说,这个人出自哪里?”
男装丽人气恼的鼓起了嘴巴,似是犟嘴般问道。
“呵,这你可就问对人了,沥青山的风华门,寒冰真气大成可为之,相传一动则冰天雪地,创造属于自己的地利,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江湖上类似的功夫多的就是,不过少有能达成眼前这位公子这么厉害的,我们姬家也有一门霜天寒月掌,一掌挥出,挡在前方者,无不被冻成冰块。”
青年眉头皱起,细细的想了一下,缓缓开口回答小妹的问题,一口气说完之后,又喝了一杯,喃喃自语:“也不知道这少年从哪个门派出来的,看似十七八岁,强的跟个怪物一样,白发蓝眼,不是中原人!”
“二哥,喝酒伤身,像你这么喝,活不过而立之年了,西域那些门派我也知道,都是些装神弄鬼的玩意儿,不可能来自西域!”
小妹看着自己二哥一杯接一杯的喝,眼中带着担忧劝解了一下,然后反驳了青年的判断。
“二哥练的是酒神诀,不喝不行啊!”
青年眼中闪过复杂的神光,自己修炼的功夫弊端自己不知道吗?知道,但是没办法,自己资质比不上小妹,背景比不上大哥,想要跟上他们的步伐,只能用这种速成的功夫不是吗?喝的酒越烈,功夫进境越快,当然,死的也越快,不过他还有一丝希望,秘籍练到大宗师就可以反死而生,寿数会比一般的大宗师还多。
不过这种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要不是希望渺茫,谁会修炼这种和死神赛跑的功夫。
第二十二章 青楼二三事2
练功练的是什么?好勇斗狠?性命长生?
自古以来,在江湖中就有这种说法,为什么练功?说到底还是为了求一个长生,但如果长生的路上没有战斗力,那就是人生娃娃摆地上,整个一白给,那光好勇斗狠也不行,你能打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你老了之后呢?还能打么?
所以东华王朝的江湖就一直在研究着怎么在这二者之中找一个平衡,姬家这个生存了八百年的大家族在纠集了一大群大宗师之后长时间的研究下,终究还是找到了,不过修炼难度太高,这就是四字诀,哪四字?酒字诀,色字决,财字决,还有气字决,合在一起就是酒色财气。
相传能把这四者都练会练精者,必入长生之路,且一入长生者,战斗力必为江湖之顶端,可惜的是,修炼者常常误解,很多人都迷失在了这四字决上,这终究是一条死路,练会者常常年不过三十就亡,根本等不到进入大宗师的那一天。
更有甚者,迷失在了修炼这功法的途中,要知道,酒色财气最是惑人,苏轼有一首诗完完全全诠释了这四字诀:“饮酒不醉是英豪,恋色不迷最为高;不义之财不可取,有气不生气自消。”
什么意思呢,练这四字诀,要饮酒不醉,要恋色不迷,要盗财不用,要有气不发,就是说,要喝酒,但不迷上喝酒的感觉,要欣赏美,却不起对于美的歹念,要盗取不义之财,却不用作己身,要保持心态平和,不生气也不报复。
总的来说,这确实是一部上等的修行功法,修身,修性,修德行,能练成功者无不是大毅力者。
一般人尝试,可能就沉浸在酒色财气中无法自拔了,那你就修不成功,就会死。
自功法出世以来,练会者就仅仅一人,自号否僧,意为不是僧人的僧人,入大宗师境之后,视大宗师战力如无物,屠大宗师如猪狗,让姬家这个创始人吃了个暗亏,真正的站在了江湖顶端,成为了一个传说。
出了这么个事之后,对这部功法的追求者就数不胜数了,谁都想站在顶端,而不是做一个芸芸众生,还是那句话,练成功者必是大毅力者,死的人多了,就慢慢消去了这种热情,姬家看成功率太低,就独独拆出了酒字决,然后添油加醋,重新改成了一门速成功法。
这,就是酒神诀的由来。
青衫公子当然不想练这种要命的功法,奈何自己背景不够,作为一个庶出的旁支血脉,能拿到的最高级功法就是这酒神决,没得挑只能练了!这一练就是十来年,其实他自己也感觉到身体不怎么行了。
喝酒已经不是享受,而是受刑,喝一口,身体里就像是有刀片穿行,受这千刀万剐之苦,只能继续喝,把自己灌醉,就不会痛了。
“二哥,我们要不要下去结交一下这位年轻俊杰?”
小妹如黄鹂般清脆的语声打破了青年的回忆,让青年从美好的天堂重新掉入这人间的地狱里。
“...你去吧,二哥我想独自待会儿。”
青年又是一口酒灌下,看着下方人前显圣的李斯特,眼睛中闪过一道羡慕的神色,对着小妹挥了挥手,意兴阑珊的说道。
“二哥不去,我也不去。”
小妹遗憾的最后看了一眼漂亮的小哥哥,关上了窗户,娇憨的说道,说完重新坐到了酒桌之前。
李斯特丝毫不知道楼上有一对兄妹想要结交他,因为他现在陷入了一个麻烦里,想要结交他的人太多了,这个上前说自己是某某某,见仁兄大显神通,入不介意,请入座一谈,那个说江湖人当然和江湖人在一起,你这个文士滚一边去,贤弟跟我来。
场面吵吵闹闹,让他有些后悔,就不该做这么无聊的事情,后悔归后悔,做还是要做的,做了再后悔便是,这大概就是李斯特的心态。
外面的雪早就停了,湖上的冰霜也慢慢消去,毕竟是六月大夏天,即使是晚上,温度也高的惊人,楼上的三声锣早已惊动了春华楼的老板,以为身穿轻纱的美艳少妇,亲自下楼接待了李斯特,把他从这种尴尬的环境中解救出来。
“哟,稀客稀客,今儿早上喜鹊就不停的叫,原来是来了贵客呀!奴家小玉,这厢有礼了。”
眼前这是一位年轻的少妇,看着就二十来岁,身穿一身粉红轻纱,能清楚的看见里面那包裹巨大恩物的胸围,别的却看不见,就这就有些夸张了,一般黄花闺女也穿不了这个,面容姣好,剪水清瞳,就好似会说话,脂白色的肌肤在明黄色的灯火照耀下闪烁着玉一般的光彩,她给李斯特蹲了一个万福,却让他有些心惊胆跳,差点就流起鼻血,那乳波荡漾的幅度就和李斯特此时的内心一般。
“小生李斯。”
所谓入乡随俗,既然决定闯这江湖一趟,那就必然要取一个东华名字,叫李特太难听,那就改叫李斯好了。他虽然心里感觉像火烧,面上却不动声色,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双手抱拳行了一礼。
“姐姐称大,叫你一声弟弟,随姐姐来。”
小姐姐调笑着用绸丝扇轻轻拍了一下面前的俊俏少年,一阵香风扑鼻,随后就转身带着李斯特走上楼梯。
走路的姿势也好看,一扭一扭的,就像无骨的蛇,既妖娆又让人心痒痒,看的后面的李斯特直想伸手去抓那圆润的臀,想搂那杨柳的腰,所以说呢,李斯特就是个闷骚的少年,他就敢想想,不敢去做。
“照规矩呢,今天全春华楼都任你游玩,全场免单,弟弟想要先玩什么?”
小玉也奇怪,平常这一招挺好用的啊,怎么就没有一只咸猪手来搂他的腰?莫非真是个良家子不成?转头一看,这俊俏少年盯着她臀部正看着入神呢,小玉用扇子遮嘴,轻轻娇笑起来。
“小生第一次来,姐姐看着安排吧。”
虽然李斯特自己闹了个大红脸,但脸皮厚,就正正经经的让小玉去安排了,他也纳闷,怎么回事呢?不穿衣服的漂亮女人自己也看过,怎么就能红了脸?果然是穿衣服的比不穿好看?
第二十三章 青楼二三十3
在前世李斯特的家乡,一直有一种说法,说古人没有现代人聪明,也不知道说这话的这些个混账是哪里冒出来,还举出了一大堆的例子说明,其实现代人并不比古人聪明,只是当时的环境限制他们不能聪明,太聪明的,皇帝的位置坐不稳,不杀你杀谁?
东方朔够聪明吧?还不是被皇帝弄成了一个相声演员?天天给群臣讲两个段子,全当逗闷子了,他如果当时拒绝做这么个弄臣,皇帝就要杀他,太聪明真的不是一件好事,满朝文武真的是蠢人?不见得吧?真蠢能把诺大的国家治理的紧紧有条?
要知道那时候的环境可没有现在这么先进,通讯全靠吼,远一点的送家书都要骑马走上个几天几夜,这样的环境下还能维持汉朝四百年的繁荣,真的说不上是他们蠢,只是见识多少的问题。
还有一种愚蠢的例子,说是现代人懂得传销这种东西,古代人不懂,所以现代人比古代人聪明,不懂传销的皇帝能当的好?你细数历史,仔细看,你就能发现,但凡能在皇帝这个位置上有所成就的,大多数都擅长给人洗脑。
刘邦,洗脑洗的手下全被他砍了还说好,飞鸟尽、良弓藏,说的就是他。李世明,这个人熟悉吧?天可汗啊,打的四周敌人娘都不认识,全认他做了老子,这个人也擅长洗脑和收买人心,仔细看看你会知道,他手下多吧?其实一开始他手下是没多少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几乎都是从别人手底下忽悠过来的,有这功力,他不做皇帝谁做?
还有说古代人不懂做生意要包装的,求求你们别出来丢人现眼了,古代不重商我们都知道,士农工商,商排老幺,这就是当时的环境限制了,商人都是被当猪养着的,肥了,国库没钱了,拉出来宰一波,准能填满,这种情况下,谁乐意做个大商人?
更别说,古代的青楼那不就是包装吗?告诉天下,这个地方只有才子才能配佳人,这不就是包装么?
整个青楼就是个高级卖肉场所,说一千道一万就是这么回事,愣是整的没文化就不好来一样,其实为了什么?为了哄抬逼价呗,经常搞一些花魁之类的活动为了什么?哄抬逼价!就这么回事。
春华楼也是这么做的,包装嘛,谁不会似得,装潢要最好的,雕梁画栋,富丽堂皇,墙壁上留几个出名的大文人笔迹,最好还是一首诗一首词或是一篇文,楼下最中央的一定要有个舞台,没事就让妓子出来表演一下才艺,让别人看见妓子也是多才多艺的才女,其实水平怎么样,大家心里都有数,来青楼就没人冲着那些才艺来,才艺只是加分项,不是关键项,漂亮才是。
都说古代是个人情社会,但最不讲人情的地方绝对是青楼,有钱才是大爷,没钱,除非才艺通天,谁都认,店家觉得白白让这个人上青楼有益店家的名声。
李斯特被安排的包厢绝对不差,甚至是全春华楼最好的,但已经一个钟头过去了,除了一壶茶,一盘点心,蚊帐里边有个女子一直在抚琴,边抚边咿咿呀呀唱着,别的安排是真的没有了,想要看表演,可以啊,出门扶栏杆上,底下舞台正表演着呢,再多的,除非花钱,不然就没有了,费而不惠,就是这么回事。这些东西都是让别人看的,来青楼几个是不花钱的?高兴了还不是要赏点?虽说脸上客客气气,但实际行动真的让他有些失望,果然免费的都是最差的。
等他回过头来,一回味,他就彻底想明白了这些事情,让李斯特直叹这个江湖真的好现实啊!
没辙啊,李斯特其实也只是想进来见见世面,如果真的有安排,那当然是半推半就,可这不是这些现实的看不上他么,长的漂亮终究没什么用,有实力也没什么用,在商家面前,就只有有钱才有用,这东华王朝强压制度下,敢凭实力犯罪的江湖客已经不多了。
他默默的拿着一盘点心,扶着栏杆看着下面的表演,杂技可是古代人流传下来为数不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前世早就失传了,就算没失传也不正宗,现在有机会,不看点正宗的怎么行?白嫖能给你这么个S级,就已经不错了。
正看得开心,差点把盘子也丢下去,就听见身边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声色还不错,听在耳朵里,还怪好听的:“兄台,怎么就一个人站在这里?”
从回过味来的那一刻,就不怎么把这个现实青楼当回事的李斯特,惫懒性子就发了,听这声音,头也不回,把最后一块点心塞进嘴里,把盘子仔细的放到栏杆上,拍了拍手轻慢道:“哦,闲的无聊就如此了。”
“岂有此理,不是说响三锣者必受全场尊重吗?”
李斯特自己都没感觉到有什么委屈,这姑娘倒是急了起来。
“确实挺尊重的,规规矩矩的给上茶上点心听曲儿,还不够尊重?别说,弹曲的不错。”
他自嘲的笑了笑,整个人倚在了栏杆上,斜了这姑娘一眼,顿了一会儿之后,又回过头认真的看着下方的杂技,已经表演到了打铁花这个项目了,可不能错过。
要不说,古代的美女多呢,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姑娘也这么好看,一声男装英姿飒爽,一手酒杯,一手背在身后,这范儿足足的好么?虽然蹙着眉头,却一点不影响她的美丽,就是胸有点小,这一点是减分项。
李斯特这混蛋是个食肉动物,看他交往的妹子是什么样人就能看出来,看妹子先看胸大不大,胸大的好感加倍,胸大身材还好的,双倍,在这些基础条件上,人还长的漂亮的,超级加倍!
胸小的在他这里是真捞不着好,帝都的大小姐不漂亮?漂亮,胸小,所以就没搭理人家,B+的也敢叫地主?腿不打折算她命大!看看琼和莉薇娅,就没一个小的,再看看带他上楼的小玉小姐姐,还不熟悉,姐姐姐姐就叫起来了,可见,胸大到一定程度的,是能在他这兑换好感度的。
第二十四章 结交
哪有男人不好色?
世界上所有男人都好色,基因所给予的本能就是,男人只有搭配女人才能养育后代,在这个基础上,好色只不过是想要挑选出色的异性而已。
早先的女人出色标准是什么?身体雄壮,能吃能干,这里的干是干活的干,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渐渐成为大陆霸主,人类对于优秀异性的标准就变了,要大胸大屁股,因为好生养,再后来,时代发展越来越快,要求也就越来越高。
要知书达理,要贤惠顾家,当这两样条件成为所有女人都拥有的基准之后,要求又变了,要漂亮,要五官端正,要身材好,要性感,要求可谓是杂七杂八。
但有些男人喜欢腿长的,有些喜欢胸大的,有些喜欢腰细的,到了这个时候,标准就没有了,纯看个人需求。再后来么,就惨了,进入新世界,女人能当半边天,这下就轮到女人来挑男人了。
李斯特毫无疑问就是那个喜欢胸大的,其他条件先放一边儿,胸大才是优选,也不是说越大越好,整个人要看上去协调,你一个苗条女子挺着两个大西瓜,那就不协调,在满足这个需求下,加上另外一些需求,那就是他的择偶标准。
所以这妹子再面善,在他这里也只能当个朋友,打个友谊炮什么的,她乐意,李斯特自己也不乐意,没有感情的肉欲有什么意思?以他的实力和长相,认识那么多妹子,要想追求这些,早就成了花花公子。
“所以,兄台就这么被他们凌辱?”
李斯特觉得有些不可理喻,自己都不觉得有什么,这妹子就感觉欺负了他就和欺负了整个江湖一样,什么心态?
“那不然呢?冲冠一怒,把这片楼子杀的血流成河?人命精贵啊,妹妹。”
到了这个时候,他确实不想再和这位妹子聊下去了,俗话说,话不投机半句多,三观不一样,怎么做朋友?这妹子心里,就是本事强的就不能委屈,受委屈就把让你受委屈的杀个干净,到时候就没人这么敢做了,标准的江湖人心思。
但这对于生长在红旗下的李斯特来说,就有点接受不了了,虽然他自己也杀了不少人,可那些都是想要杀他的人,他还没高尚到把自己的命送出去,如果要比喻,这就是个长着狮子本领的兔子,你不惹我,相安无事,你惹了我,要你的命。
李斯特拍了拍这妹子的肩膀,打算回房了,再喝两壶茶就该找个客栈什么的休息了,天色已晚,再耽误就宵禁了,到时候就麻烦咯,只能选择在这春华楼中被宰一刀,或是露宿街头。
“兄台的品德值得小妹尊敬,请受小妹一拜。”
他正转身呢,这妹子就自说自话,话说完,双手持杯,喝干杯中酒,规规矩矩的鞠了个躬,李斯特也没理,摆了摆手,就纯当道别了。
“兄台可有兴趣和小妹同饮一番?”
见他要走,妹子急了,赶紧问了一句,事实上,李斯特自己也挺纳闷,自己也不是什么香馍馍,怎么就让这妹子不依不饶呢?他想看看着妹子玩什么花样!
“行吧,头前带路。”
他嘴角一斜,似笑非笑的看了她一眼。
同样是包厢,自然就有上下之别,花钱的到底比免费的好,光其内装饰就不是一个档次,免费的看着空间大,其实里面除了桌椅什么都没有,连个窗户都没有,空荡荡的。这花钱的就不一样了,四个角落,一角落一个巨大落地花瓶,看着就贵气不少,中间圆桌上一桌子看着就想吃的好菜,左边刷的白白的墙壁上直接画了一幅山水画,一看就知道大家之作,在贵气中又平添了些许高雅,整个房间看上去就两个字,舒服,唯一比较碍眼的,就是背对着门这个方向,桌前坐了一个一手撑着头,喝酒的惫懒公子。
“兄台快坐。”
妹子殷勤的给李斯特拉开椅子,安排他坐下,这青年公子却看也不看,让李斯特起了兴趣,他饶有趣味的看着青年公子自斟自饮。
“这是家兄,姬如玉。”
看上去妹子好像有些尴尬,自己邀请客人坐下,家兄却毫不在意的举动,让她嫩白的脸有些泛红。
姬如玉醉眼迷蒙的看了李斯特一眼,小妹的面子还是要给的,脸上带着笑容,向着李斯特举起酒杯,就当打招呼了,随后一饮而尽。
“你知不知道你快死了?”
有时候,和人交谈不能让出话语权,让了出去,就意味着被人牵着鼻子走,所以李斯特索性打破所有寒暄,直言了这么一句,话是实话,脸色发青还有好的?这话一说,旁边的妹子就傻了眼,傻傻的看着这位二哥,姬如玉脸上迷蒙的表情瞬间就清醒过来,些许友好的表情立刻消失不见,嘴角向下,颇有些冷淡。
“人嘛,迟早都要死的...”
姬如玉看了一眼小妹,手掌向下压了压,示意之后再说,随后就想发表一些长篇大论,他以为李斯特在和他打禅机,却没想到李斯特给了他一记杀招:“我能救你。”
被人打断的感觉很不好,特别还是那种不上不下的那种,但他此时却没有恼羞成怒,能活着,为什么要死?修炼这功法本来就是和死神赛跑,找了江湖上许多神医,都说酒毒以入心脉,无药可救,现在听到一个陌生人说有救,他头一个反应就是有诈,他狐疑的看了一眼李斯特:“我凭什么相信你?”
“结个善缘,小生刚入江湖,说不准以后就有麻烦你的地方,到时候希望你不要推辞。”
老祖宗有句话,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这话说的一点都没错,李斯特初到这片大陆,当然想找个本地人做朋友,好些事情他都不懂,不交个朋友怎么行?看这公子的情况,财力、武力都不凡,必出自大族,这样的朋友送上门来,不结交还等什么呢?
“...如果你能治好在下,你这个朋友,我就交定了。”
姬如玉到底是大家族公子,即使是个庶出,也自有一番自己的风度,就好似在跟李斯特说,你只要交了我这个朋友,江湖横着走一样。
李斯特呲笑了一声,到死都不放弃自己的傲骨,死要面子,他夺下姬如玉手中的酒杯,轻轻捏碎,捏成了粉末,看着姬如玉一字一顿道:“这东西,以后别碰,要想长寿,少喝为妙。”
姬如玉笑了笑,不喝酒是不行的,自己可全靠酒神诀撑着呢,江湖偌大如玉公子的名头,如果没有匹配的实力,那就如小儿抱着黄金在闹市行走,肥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