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传承
似乎是察觉到了李启的疑惑,祝公子一边传承,一边解释道:
“神意传承这种东西,最初是为了直接灌输理解给弟子门人,带有很严重的主观意向,甚至可以直接扭曲弟子们的道路,让其变成自己的翻版,绝了以后的道路。”
“后来,儒道圣人提出,道之真意,本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推之百世而不悖的东西,何必要将自己的理解强加于弟子?所以后来就改良了这门法诀,只是传承原典,不加过多的主观理解。”
“所以,传承不会让你的理解快速提升,也不能让你背诵下来,但却能让你省却每日背着一摞书到处走的苦恼,怎么样,是不是很方便?直接把书给你装脑子里了,随时可以翻看。”祝公子笑着说道。
而李启,表情却一脸微妙,仿佛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该说什么呢?
好像没什么好说的,这个世界的人……真是一点也不笨啊,根本就没有什么漏洞来给他改革啊,想靠自己的学识来提出修改方案真是难的出奇啊……
不过,这反倒是比较正常了,再怎么说,他或许能有一些新奇的奇思妙想或者别的什么不同的阅历,但想要超越这个世界的智慧,那还是太自大了。
传承几乎没有痛苦可言,只是脑子里多出了一门祝人的修炼法门,名字非常简单,单字一个《祝》。
但是,当他仔细沉浸在其中的时候,却突然感觉到了……宏伟。
是真的宏伟,好像自己脑子里的根本就是不是什么修炼法门!而是一套百科全书!
记载的东西简直繁复到难以置信,大到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洫道路,草木虫鱼,皆在其中。
更有礼乐兵刑,农商医卜,所有的这一切,全都印在了脑子里!
修炼的部分,甚至只占一小部分。
“祝”这个职业,本身就是指祭祀时主持祭礼之人。
这一本“祝”书,更多的是对祝这个职业所需要了解的,所需要知道的知识所建立的一个数据库!
各种祭礼,各种对祭祀有用的器物,动物,植物,仪式,乃至于山川地脉的形式,辨别各类天地气息的方法,反正是只要和祭祀有关,那这里面应该全都有!
无数的知识,并非灌输到了脑子里,而是存放在脑子里,他需要自己去阅读,去背诵,才能真正记住,只是现在,他只需要心念一动,就能像在资料库上搜索一样,虽然会有些延迟,但确实能够在一段时间内出现这种资料。
举例而言,现在,李启已经清楚的知道了“立春”的祭祀意义。
“立春日,有司逆勾芒土牛、勾芒名拗春童,着帽则春暖,否则春寒。土牛色红则旱,黑则水,竞以红豆五色米洒之,以消一岁之疾疹。以土牛泥泥灶,以肥六畜。”
又有祭祀的方法,分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貍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禬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
又比如,需要祭兵,就须得祭兵于山川,用牲于社宗。
还有各种不同的祭法,粗分一下就是命祭,衍祭,包祭,周祭,振祭,搞祭,绝祭,缭祭,供祭等等。
又能分别各种神煞,劫煞、灾煞、大煞等等等等东西。
还教授了望天占星的技巧,比如通过根据太阳周边的五种云色,就可以预兆吉凶,根据十二个月的风,来观测天地之气的动向,并且揭露天地想要预示的妖祸吉祥。
总而言之,无数的知识,甚至包括望祀、望衍、授号,等等东西,全都被一一记载下来。
一个祝人该做的事情,全都标注的清清楚楚。
只是,很多东西,李启根本就看不懂,虽然记载的有,但根本不明白那是什么,就好像是小学生看高数一样,看半天也是懵逼的。
和这些庞杂到不知道该说什么的知识对比,修炼之法真是短短一小段就介绍完了。
很简单,祝人的修炼之法,分为天神,地祇,人鬼三个分支,李启手里拿到的这门是地祇分支的。
只需要按时祭祀山川水脉,对自然精灵们保持尊敬,按照固定的仪式行动,就可以得到提取地祇百物的力量,然后汇聚到己身,潜藏在自己的身躯里。
没有什么丹田,也不需要什么能量汇聚点之类的,甚至都不用压缩能量从气态变成液态啥的,曾经看见过的很多说法全都没了用处。
因为,按照书里的说法,人身自己就是一座小天地,本身就能容纳极多事物,象征性的“气”之类的事物,很难真正填满人身小天地。
这样修行,慢慢积累,然后就能逐渐接触更强,更多的地祇,获得更加强大的力量,可以使用更加厉害的术法。
一切都是那么慢悠悠,自然而然的,并不激烈,也没有什么瓶颈可言。
非常和平的修炼方法,和平到李启都不敢相信,居然有不需要打打杀杀,争夺资源就能一路畅通的修炼方法……
以前的小说白看了。
这,就是巫道的路径。
不过,虽然和平,但大体上还是有等级分别的。
按照这书里的说法,世间有无数法门,每个的层次都不一样,劣质如排波劲,上限只有一层,练完就能达到这个世界成年人的水准,高等如这本《祝》书,那就不知道上限是什么了。
各种法门,自己有自己的境界,自己有自己的层级,甚至各个道统之间也有不同的分法,儒道有自己的品级,巫道有自己的分类,道门也有元神金丹之类的说法,各种不同修行之法,互相之间等级非常混乱,难以区别。
所以就有圣人定下规矩,无论本身道统,都统一以一个标准来定,那就是九品至一品。
李启在这里翻看脑子里的书籍,但祝公子却等不到了,他又说道“该说的,该学的,该领悟的,都在神意传承之中,背的也就不多说什么了,我再和你介绍一个人,噢……一个妖。”说完,他往身后轻轻一拉。
第三十二章 战争
沈水碧被祝公子从身后直接拽了出来,然后站在了李启的面前。
“是你!?”她真正看清楚李启的脸之后,惊讶的喊出了声,甚至都忘了自己之前死活都不愿意出来的事情。
沈水碧眼睛一红!
她就知道,这些百越祝人,肯定是一环套一环!
之前遇到这个年轻的小祝,她就该想到马上就会有大祝跟过来。
这下好了,已经落入圈套了!
只是……好在巫神山应该好像或许……大概没有敌意。
不然按照他们说的,直接抓自己回去做祭品占卜就好,没必要让自己带路去找娘娘。
但是……
不能轻信这些!
兔妖脑子里充满了怒气,她打定主意,绝对不能轻信这些祝人,他们算计了自己一次,之后肯定也有坏主意!
自己是娘娘的兔子,做事都得为娘娘着想才行,不能听信他们的一家之言。
这么想着,沈水碧气鼓鼓的盯着李启和祝公子,满脸都是戒备。
至于李启这边,却根本没在意沈水碧,尽管他认出来了这是当初自己遇到的那个蠢笨妖魔,但说到底,这里还是祝公子说了算。
所以他立刻行礼:“公子,我的任务,就是跟着这位使者,去觐见罗浮娘娘?”
“就是这样。”祝公子点了点头:“前因后果,你们两个人应该都知道了,目的呢,我也说给你听了,我不能亲自去找罗浮娘娘,甚至还得刻意躲着,毕竟,惊弓之鸟,不该轻扰。”祝公子说道。
李启在旁边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就当没听见。
“娘娘才不是惊弓之鸟!”沈水碧马上反驳。
不过祝公子都懒得理她。
先前沈水碧几句话,差点把他气死,还是少和缺心眼的人说话比较好。
毕竟,眼前的李启,肯定也能根据这些线索看出大鹿国的具体情况,甚至……说不定都猜出来打仗了,但是却闭口不言,只说好听的,虽然有阿谀不直之嫌,但起码不气人。
想到这里,祝公子突然起了一点兴致。
“李启。”他喊道。
原本装死的李启马上躬身作揖:“学生在!”
他已经迅速调整了自称,非常机灵,甚至因为装死前后的反差太大,把沈水碧吓了一跳。
这兔子原地蹦跶了一下,然后恶狠狠的盯着李启,仿佛是在责怪他吓到自己。
“大鹿国附近的形式,应该会有很多大事发生,除了你现在说出来的这些,你还有什么推测出来的事情?说出来,如果说中了,我便给你奖赏。”祝公子如此说道。
李启点头,心中明白,这算是考校了。
虽然之前这位祝公子估计随时盯着自己,来的时候也已经考验过了,自己应该算是合格了,他才会现身许诺给自己好处,让自己去做事。
现在这一问估计是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应该是他想到了什么特别的,并且还给了奖赏。
嗯……目的不谈,这位祝公子,还真是和他自己说的一样,本性纯善啊……问个问题还给奖励。
不过,他还是立刻开动脑子,思索究竟有什么大事,值得这位大佬特地问他。
能被他称为大事,那肯定真的是大事,但不可能是意外事件,比如天材地宝出世什么的就不可能。
因为那种事自己根本无从得知,问李启也没用。
所以,肯定是有迹象的,在民间的,自己或许知道,甚至无意间参与过的大事……并且这个大事,和唐国与巫神山的冲突有关。
这种大事,能有什么?
不会很多,需要民间一起参与的,李启能预想到的大事,唯有两件。
国之大事,唯祀与戎!
祀和以前的李启犯不着,而且这也是祝人的事情,李启参加过最大的祭祀,也就是开河仪式了,很明显,这种东西在祝公子看起来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
那么……也就只剩下戎了。
兵事,战争,这样的才算得上大事。
而且和自己有关的话……
李启在脑中思索,很快,他就想到一个线索。
鲁山,山大壮!那个力壮帮的帮主,他说过,他是松国的逃兵!(见第十二章)
松国毗邻大鹿国,而且再更北方,很有可能和唐国接壤,再加上,山大壮也说过,当时松国被唐国攻打,他才逃跑的。
那么答案就呼之欲出了,李启当即回答道:“我猜,公子所说的,应当是唐国和松国的战争吧?”
“不错。”祝公子满意的点点头:“有你这般机智,去见罗浮娘娘的旅程,我也不担忧你吃亏了。”
“不过,你能猜出来,怕是得到了力壮帮的线索和提醒,那你现在再想想,为何我会找到力壮帮?”
这个,李启在想明白之前的答案的时候,就一并想到了,所以他并没有犹豫:“恐怕……公子一开始就准备让力壮帮作为牺牲品吧?”
“非也,非也,牺牲者,乃祭祀之贵也,不可乱用,一个松国的小兵,怎么配用牺牲二字?作为祝人,以后你也要注意用词,祀者,乃沟通天地鬼神之道,不能轻慢。”祝公子提醒道。
但是,他也理解李启的意思,所以又说道:“但你的猜测是对的,松国逃兵,也就是面对唐国进攻时选择了弃国而去,弃友而逃,此罪当诛,只是诛杀之前,我也可以用他引来我所需的外道之人。”
祝公子说到这里,看了一眼李启。
李启立刻低头作揖。
果然,祝公子说自己本性纯善,但可没说自己不会杀人和算计……
对自己这个新老板,还是得谨慎一些比较好。
“好了,不谈这些,既然你又答对了,我便给你一个好处,让你路上多几分保障。”祝公子说着,从袖子里拿出一根柳枝。
他说道:“你要远行去找罗浮娘娘,我不便和你同行,那就赠你一截柳枝,为你送行吧。”
李启也不好问那是什么,但他知道,确实有折柳送行这个典故,再说了,这是自己答对问题的奖励,所以也不推辞,上前接过柳枝,感谢一番后,继续装死,不再言语。
“考验了你几次,你都通过了,那么,任务也交给你了,好好干。”祝公子拍了拍李启的肩膀,随后直接消失在了原地。
留下沈水碧和李启在原地大眼瞪小眼。
第三十三章 忽悠
黑夜里。
大街上。
两个人。
李启和沈水碧面面相觑,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李启一脸懵逼,他还等着祝公子介绍一下,然后他才好开口自我介绍,两边认识一下,这才好上路啊!
结果这个新老板怎么回事?过来问了几个问题,然后把人往这一丢,就走啦?!
这个老板未免有点不负责任啊……还是说,自己其实不是寻找罗浮娘娘的唯一人选?他还忙着去搞定其他备胎?
不对,说不定自己才是备胎。
只不过,一脸茫然的不只是李启,还有沈水碧。
兔妖满脑都是疑惑,甚至连之前的戒备和厌恶都忘了。
啊?这个讨厌的大祝,就这么走了?
就留下自己和那个一样讨厌的小祝一起,去找娘娘?
他会不会跟踪自己啊?
这些祝人都很阴险的,听说,巫神山上上下下,都是些神神叨叨的东西。
祝人们算是比较正常的了,一般对外交流的都是祝人。
那些卜人们更是魔怔的要命,听说天天都在念念有词,用占卜之术算计别人,算计自己,说话都不说明白的,全靠其他人猜他是什么意思。
除了这两个大类,其他的各类巫觋,在传说中更是全是神经病,都是那种跳大神的巫婆性质,还有的总是和空气对话,非常的难以理解。
沈水碧满脑子疑惑。
但是,还是李启反应比较快,他直接上前一步:“沈姑娘,你可还记得我吗?我们今天白天的时候还见过面呢。”
“我知道,你就是那个偷偷来抓我的小巫!”沈水碧一脸戒备的说道。
她上下打量着李启,小心翼翼的审查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节。
皮肤是棕黑色的,应该常被太阳晒,还有些粗糙,并不细腻,一看就知道是底层的人,估计之前干的都是粗活。
衣服……也很粗劣,穿的都是麻布衣服,到处都磨的稀烂,全是磨破的地方,但估计是没有女人帮忙,所以连个缝补丁的都没有,破洞都没人补。
看了感觉真可怜。
脸的话……倒是挺好看的,有种英气的感觉,看起来很耿直真诚。
呸!这小巫哪里耿直了,全是花花肠子,满脑子都是算计,听他和大巫的对话,肯定是那种奸诈小人。
李启感觉到对方在审视自己。
所以他挺直脊背,义正言辞:“上次见面,难道不是纯属偶然吗?沈姑娘,你被那妖魔困住,还是我们将你救了出来,遇到你之后,我也将你放走了,怎么能说是来抓你的呢?难道就因为你地位高,就可以随便污蔑我吗?”
“可你上次来过之后,那个大祝就来把我抓走了!”沈水碧委屈巴巴,又有些生气的说道。
“大祝行事,我一个小卒子哪里能知道?”李启苦笑:“实际上,我也和你一样,还懵着呢!”
李启说完这个,把自己的立场和沈水碧摆在一起。
但不等沈水碧反应过来,他马上又说:“只是,沈姑娘,我觉得这不一定算坏事。”
“怎么不是坏事,你们分明就是对娘娘有企图!”沈水碧怒气冲冲。
对娘娘有企图……怎么听着这么怪呢?李启忍不住腹诽道。
但他知道该怎么忽悠人,所以立刻顺着话题下去:“罗浮娘娘受唐国迫害,想必沈姑娘也清楚吧?”
说到这个话题,沈水碧也不说话了,神色肉眼可见的变得苦闷起来。
这女的……还真就是单线程,一根筋。
不过这样也不错,毕竟好骗。
李启想着,嘴上却没停:“我们巫神山,却和罗浮娘娘立场一致,都是唐国的敌人。”
他现在已经开口就是“我们巫神山”了,虽然李启实际上都不知道巫神山是什么东西,不过大腿就是大腿,抱紧点为妙。
“既然有共同的敌人,想必你也知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巫神山去找罗浮娘娘,纯粹是出于想要合作的心态,为了让娘娘安心,甚至让我这种小卒子去当信使,这样一来就不会对娘娘造成威胁,并且我是外道之人,无法通过占卜确认位置,也可以让娘娘安心,因为不可能通过追踪我来追踪到罗浮娘娘。”
“这样多安心的手段,难道还不能说明诚意吗?”李启真诚的说道。
真的真诚吗?
当然不可能,全是扯淡而已,如果真想做手脚,李启相信巫神山有一万种办法能绕过去。
但是嘛……
对脑子不好使的人,一堆理由,原因,最后加上诚恳的语气,就很容易取信于人了。
可以看见,沈水碧的确被打动了,
因为好像……李启说的,呃,可能,应该,或许,大概……好像有点道理?
看见沈水碧陷入了迷惑,李启趁热打铁,拿出柳枝:“沈姑娘,你且看看这个,我身份低微,也没有接触过什么法器之类的东西,不知道公子赠我的是什么,你来自罗浮娘娘身边,想来肯定知道吧!”
沈水碧本来还在思考,这突然一被打岔,下意识的就把注意力转移到了那根柳枝上。
李启真诚的目光和恳求下,她好像也不好拒绝的样子……
所以,她就回答道:“呃,这应该是灌注了地祇神气的柳枝,能辟邪,更有束缚的功效,还可以鞭打鬼邪。”
“有书记载……‘正月旦取柳枝著户上,百鬼不入家’,我听娘娘说,天竺有一宝贝叫玉净瓶,其中就插有一根柳枝,所以柳枝是辟邪之物,灌入地祇神气之后,更是能力倍增,估计连人也能打死了,不过也就那样,连摆在娘娘花瓶里都不够格。”说道这个,沈水碧变得有些自豪起来。
“原来如此,果然还是沈姑娘见多识广。”李启确实不知道这些,所以发自内心的赞扬道。
“哼哼!”沈水碧逃难太久,似乎终于被人夸奖了,所以挺了挺胸,得意洋洋。
“那咱们先找个地方歇息一下,我听沈姑娘你多讲一些,给我增长一些见识吧,以后路上也请多多照拂一下。”李启说道。
“那是自然。”沈水碧客气的回应道。
不过,她完全没有意识到。
其实之前她是不答应和李启一起上路的。
第三十四章 博学的笨比
李启摸了摸身上,有九百九十二钱。
坏了,新老板光给了功法和那一根柳枝,没给钱!
他自己一个人还凑合,能睡野外,睡桥边,大不了睡街上。
可是身边多了个女的……偏偏这个女的还一身富贵装扮,纱巾,真丝,穿的白白净净一看就很有钱的样子。
不是,阿sir,这好像不太安全啊,这哪儿敢睡街上啊?
最关键的是,也没个护卫什么的,唯一陪同的李启自己,还是个一看就知道是个穷鬼的破烂纤夫。
就这个打扮出门,感觉是在告诉别人:“快来抢我吧!快来偷我吧!我不仅很有钱而且一看就没有反抗能力!”
所以李启一边在街上走了两步,转移一下这位沈姑娘的注意力,然后对他说道:“沈姑娘,我叫李启,你应该已经知道了。”
“嗯,李启,我叫沈水碧。”沈水碧的注意力已经被转移掉了,似乎已经忘了自己之前的愤懑。
这让李启不禁感慨。
这妖怪确实脑子缺根筋,怪不得是人族天下,都这个脑子,不成人族天下就出鬼了。
哦,不对,应该说……这叫纯真吧?
真希望世人都如此纯真。
李启带着沈水碧,一路走到一条河边。
他蹲在河边,沈水碧不明所以的站在他身后,似乎不明白要做什么。
这时候,李启说话了:“沈姑娘,咱们之后就要一起上路……啊不,一起踏上旅途了,必须得互相了解一下吧,我除了你的名字之外,还对你什么都不知道呢。”
“不过,了解也得是相互的,我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李启说着,开始介绍自己。
他的人生本来就非常单薄,除了外道之人这点,这点也不好多谈,总不能和人说自己是穿越者吧?
虽然外道之人其实也没啥区别,看祝公子的样子好像人数还不少……
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碰见老乡?
除此之外,他就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是个纤夫,一边说着一些拉船时候遇到的故事。
像什么和山大壮斗智斗勇的事情,拉船时候碰到的山精水怪之类的。
一般遇到那些精怪,都会有船家上头的大人物们负责解决,不会让纤夫们去送死。
毕竟,能跑船的人,可不是纤夫们能比得上的。
还有就是在码头附近往来,听过的一些传说故事,什么水蛊虫,水猴子,巫婆施法之类的东西。
他说着自己的故事,但却把沈水碧的注意力全部吸引了,她从来没有听过这些东西,俨然是把李启当做了一个说书先生。
“所以,因为巫的缘故,我们大鹿国这边,有孩子生了重病,多半不会去找医生,而是会去寻巫师,让巫师来治病。”李启说着一些百越地带,他见过的奇闻。
现在,就刚好说道了街头走街串巷的巫婆,在李启看来,是顶替赤脚医生的职业,都会用些草药或者神神叨叨的功法来治病。
不过,这时候,沈水碧却突然说话了。
“这个我知道,儒道有先生,曾撰书写过百越事迹,说‘百越俗尚师巫。人有病,辄以八字问巫,巫始至,破一鸡卵,视其中黄白若何以知其病之轻重。轻则以酒馔禳之,重则画神像于堂,巫作姣好女子,吹牛角,鸣锣而舞,以花竿荷一鸡而歌。其舞曰赎魂之舞,曰破胎之舞。歌曰鸡歌,曰暖花歌。暖花者,凡男婴儿有病,巫则以五彩团结群花环之,使亲串各指一花以祝,祝已而歌,是曰暖花。巫自刳其臂血以涂符,是曰显阳。’说的便是百越地区使巫治病,而非使医。”
“所以,那位先生还骂过,百越愚昧,乡间往往有十个巫觋,却难觅一位医师,百姓必然生活困苦,须知巫觋虽能治病,却不能预防,医师除了能治病之外,还能寻根究底,探查病因,从根而治,治好一人,能让百人不再得病,巫觋却只能来一个治一个,杯水车薪罢了。”
李启听着这些话,扭头看着她,满脸都是惊讶。
这个女人……啊不,女妖,虽然给李启的印象是蠢笨,但却总能出口成章,先前说柳枝的情况也是,随口便是引经据典,好像是看过很多古书似的。
不过,看过的书多,知识储备多……怎么脑子还是像缺根筋一样?
“的确是这样,这位先生说的很有道理。”李启深以为然,那些巫师能治病,但治好了就算,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病是怎么治好的。
李启就受过,他拉船行舟,被水蛊寄生,变得大腹便便,肚儿滚圆,里面全是蠕动的虫子,花钱请了巫师,巫师为其施法,跳舞,不多时,水蛊尽死,全部拉了出来。
但病虽然治好了,可李启也不知道之后怎么预防,怎么让其他人不得病,甚至巫师自己都不知道,只能来一个治一个。
听见李启赞同自己的意见,沈水碧发出了得意的哼哼声。
还真是……无忧无虑啊。
聊了大概二十几分钟,她好像已经完全忘了先前的不愉快了。
不过这也正是李启想做的事情,只是连李启自己都没想到效果居然会如此立竿见影。
也不知道是自己聊天能力太强,还是目标人物太好骗。
他也就趁热打铁,继续往下说道:“说了我这边的这么多事,沈姑娘你还没说说关于你自己的呢,你是怎么跑到大鹿国来的?”
话题都到这里了,沈水碧也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对劲:“我啊?我可没你那么多故事,我就是娘娘的兔子而已,从小就跟在娘娘身边,娘娘读书,我也读书,娘娘修炼,我也修炼,娘娘吃饭,我也吃饭,就这么大概一百年来吧?然后就是你知道的,娘娘被人追杀,跑到一半,她害怕我被余波杀死,就把我放在了大鹿。”
“只是,我运气不好,沾染了追兵的一门术法,那东西会化为我的卫气,以我修为为食,还会显示我的位置。”
“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可是,卫气营气,阴阳相随,外内相贯,无法根除,我只能舍弃所有修为,自坏功体,才能摆脱这门术法。”
第三十五章 修行
卫气营气之说,弄得李启一脸懵逼。
这啥啊,听不懂啊……
只听懂了对方所说的自坏功体,所以修为都没了。
难怪这么弱,原来是这个原因。
不过,沈水碧却看见了李启眼神里的茫然,于是解释道:“灵枢篇有曰:受水谷而行化物者也。其气内于五脏,而外络肢节。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阴阳相随,外内相贯,如环之无端。亭亭淳淳乎,孰能穷之?”
“这个的意思是说,由饮食物所化生的精微物质,内入五脏,外布肢体关节。其中浮漂在外而不在经脉中运行的是卫气,在经脉中运行的是营气。属阳的卫气和属阴的营气相互依随,内外贯通,在体内的运行像圆环一样循环往复永无休止。”
“最后一句,亭亭淳淳乎,孰能穷之?就是说,营气和卫气运行的情况,究竟如何才能彻底弄明白呢?”
“医家和道门,都不知道营气和卫气的运行规律,所以只留下一句‘孰能穷之?’”沈水碧解释道:“所以,我的卫气被植入其中,除了自坏功体之外,其实没有别的办法。”
“我害怕他们找到我,然后从我这里得到娘娘的线索,所以干脆就废掉了功体,将卫营二气尽数排除,重构循环,这才把那些东西丢出去。”
可是,这个时候,这只兔子突然一拍头,仿佛醍醐灌顶,猛地想起一件事:“对了!再之后,我就被你们抓住了!那个大祝!”
李启愣是没想到这一出。
怎么这种时候能让她想起来的?!
“可是,这样一来,罗浮娘娘不也安全了吗?”李启赶忙说道。
“为什么?”沈水碧表情警惕。
“你也是知道,巫神山是唐国的敌人,我们总不至于抓住罗浮娘娘送给唐国吧?正相反,罗浮娘娘正好可以栖身巫神山,唐国也不可能打到巫神山去吧?”
“咱们去找到罗浮娘娘,那么,罗浮娘娘肯定就安全了!”李启说道:“沈姑娘,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好……好像是。”沈水碧仔细一琢磨,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所以,咱们休息一晚上,就启程去找罗浮娘娘,早一天找到她,就早一天安全。”李启不停的给沈水碧灌输这点。
经过了先前的闲聊,再加上一开始的印象,沈水碧也开始不那么坚定了。
李启马上继续往下说,继续扯淡。
时间缓慢过去,月亮逐渐升起。
总而言之,在月亮即将挂上树梢的时候,沈水碧总算是被忽悠着愿意一起上路了。
这只兔子,虽然博学,而且记住了很多东西,但还是很笨,容易忽悠。
而且,对李启来说,多了个好消息。
因为沈水碧看李启没地方睡,就带着他回客栈了。
李启这辈子第一次住客栈。
不得不说。
真爽。
——————————
到了第二天。
天还没亮,还是漫天星空,李启就醒了。
倒不是说他着急启程或者去蹭巴奎的饭,而是因为,脑子里,《祝》这本书记载的祝人修行之法,就需要在每日这个时候修行。
这本书,真的就只是他脑子里的一本书而已,除了不用拿到手上看,也不需要担心弄丢之外,其他的还真就是和书一模一样。
不是什么记忆,也不是那种带搜索功能的资料库,而是很单纯的,很普通的,一本书。
想知道里面的知识吗?
好啊,那你自己翻开,然后慢慢读,慢慢背吧。
李启觉得,自己五年以内,估计是看不完这些了。
不过,比较好的一点是,修炼之法反而很短,没什么复杂的东西,总结起来就是提取天地诸多不同的气,汇入人身小天地,养出身中神,然后祭祀自己。
根据路线不同,主要祭祀的方向也不同。
还是那三个大的分类,也就是天神,地祇,人鬼,这是祭祀人身小天地的身中神的三个不同侧重。
因为祝先生的原因,李启当然步入了地祇这么一支里面。
不过,其实也只不过是侧重而已,实际上仍然三支都要修行,不过各自投入的精力不一样罢了。
而修炼方法,也很玄幻。
因为此时是春天,所以此刻应当祭祀二十八宿中的苍龙。
“二十八宿”,按照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划分为四大组,产生“四象”,即:东方苍龙,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北方玄武。
“二十八宿”中的角、亢、氐、房、心、尾、箕七宿组成一个龙形星象,人们称它为东方苍龙,其中角宿代表龙角,亢宿代表龙的咽喉,氐宿代表龙爪,心宿代表龙的心脏,尾宿和箕宿代表龙尾。
记载之中,龙“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的记载,实际上说的是东方苍龙星象的变化。
苍龙星宿春天自东方夜空升起,秋天自西方落下,其出没周期和方位正与一年之中的农时周期相一致。春天农耕开始,苍龙星宿在东方夜空开始上升,露出明亮的龙首,夏天作物生长,苍龙星宿悬挂于南方夜空;秋天庄稼丰收,苍龙星宿也开始在西方坠落,冬天万物伏藏,苍龙星宿也隐藏于北方地平线以下。
到了此刻,春冬交际的时分,苍龙星宿开始从东方露头,角宿,代表龙角,开始从东方地平线上显现。
等到苍龙星宿完全出现在天空之时,便是春耕正式开始的时候。
也就是俗称的“二月二,龙抬头”。
这个时间点,就是祭祀天神之一的“东方苍龙”,也称:青龙。
“天神之贵者,莫贵于青龙。”苍龙本身就是四象之首,这个时候,祭祀苍龙,就可以获得东方之气,能填充人身小天地,存神于身中。
所以李启才会三四点就爬起来,从温暖的被窝里挣扎着起身。
睡觉,哪里比得上修炼?
这可是修炼啊!
能成为人上人的路径,不用继续当纤夫的路径!
所以,他当即摆好阵势,祭祀苍龙。
这是祭祀天神。
之后,还需要祭祀地祇呢。
等全部结束,这一天的修炼才算完,他也算是正式踏入了修行中人的行列了!
总算松了一口气。
他注视着自己的进度条,这么想到。
只是,看着看着,李启突然意识到一件事。
在习惯了进度条随时随地出现之后,祝公子……身上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进度条。
第三十六章 修行
进度条……会失效?
是因为对方太强了吗?
李启这么想到。
不过,他马上甩开这些念头。
没必要想这些有的没的,还是先看看怎么修行吧,这才是正道。
时为春,春之为言蠢蠢动也。位在东方。其色青。其音角,角者,气动耀也。其帝太皞,皞者,大起万物扰也。其神勾芒者,物之始生,其精青龙,芒之为言萌也。
祭祀并不是跪着求就算了,那只是很少一部分,李启看着《祝》书里面的说法,首先需要以灰和水,自门外蜿蜓布入,施绕房间,这个叫做:“引龙回”。
之后,还要点燃草木,他在外面抓了一把,然后点燃,拿起来挥舞,谓之曰:“熏虫”。
再有别的,诸如“炒豆”“舞雩”,尽饮食之礼,一套流程下来,才算祭祀完毕。
虽然没有炒豆,但是用米粑粑代替了。
应该也没啥事儿。
李启一直忙活了接近半个钟头,这才结束。
然后,他就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奇特变化。
东方那正在升起的龙形星宿,将一股气,投射进了他的体内。
奇特的力量。
根本无法形容那是什么。
他只觉得,自己好像变强壮了?然后就是……有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很正常,春者,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苍龙为四象之东,木主于东;应春。木之为言触也,阳气触动,冒地而生也,水流趋东以生木也;木上发而覆下,乃自然之质也。
先前用水引木,得引龙回,水生木,气不成量,物已及时,枝叶茂盛,郁然成林,取其木之盛也,木生之则精神旺相,故曰大林木,
这是代表生命气息的力量,也是此时此刻祭祀祈祷所能得到的力量。
李启只感觉之前折腾两天的疲惫全部消失了,
精力充沛,甚至连牛力术造成的元炁空虚都被治好了!
他贫瘠的人身小天地,终于迎来了第一缕外界之气。
仿佛是久旱逢甘霖,生机勃勃的力量充斥着体内,李启甚至都感觉自己长高了。
他内心里突然升起一股明悟,连眼前的世界都变了。
他……真的踏入修行路了,走的是巫道的祝人之道,分支是地祇。
真正引气入体之后,他感觉到,自己对世界的感知都变了。
在大林木气的引导之下,他仿佛可以隐隐看见天地间不同的气。
天有天气,地有地气,人有人气,妖有妖气,神有神气,不同的东西,气的性质也不一样。
各种气也不一样,例如天气,有八风、六律者,天气也,助天地成万物者也,亦犹乐,所以顺气,变化万民,成其性命也。
有太蔟之气,象万物之生。
阴气在黄泉之下,任养万物。
还有很多很多气的分类,暑气,露之气,杂气,等等等等。
不同的气,汇聚起来,就能产生不同的效果。
就像是人,秉阴阳气而生。
雷者,阳气之嘘也。
戊土气,能生霞,土无专气,依火而生,借日以现。
云,则是山泽之气。
《祝》之一书中有言:“天地万物,皆气之所生,气交感化生万物,则气之所至,可以知其类之所从出矣。”
就是说,无数的气合在一起,才诞生了这个世界,只要能够分辨所有气的性质,能力,就可以知道世界的本源。
比如四季,便是六气回旋,以成四时,四季就是六种气循环产生的结果,分别是阴气、阳气、风气、雨气、晦气、明气。
正所谓:“天有六气,谓阴阳风雨晦明也。”
各种气,李启大部分都不认识,小部分在《祝》书的介绍下勉强认得,不过此时此刻,他也顾不着那么多,运使自己刚刚得到的大林木气,睁眼望着四周所有的气。
将气附着在眼睛上,就能观察其他的气。
虽然会因此而产生消耗,但是并不算巨大,李启这种刚刚引气入体的人也能维持个把小时才会结束。
在这种状态下,李启甚至可以看见,还在熟睡的沈水碧,身上的营气卫气。
都是新生的气,看起来她的确没有说谎,她身上的气非常虚弱,而且非常的新,能够感受得到肯定是废掉重修之后的结果。
同时,他使用了一下牛力术。
现在的他,牛力术已经没有十分钟时间的限制了,取而代之的是,自己人身小天地的气耗尽之时,才会结束。
当然,每天三次的次数限制还是有的。
他现在已经理解为什么会有每天三次的限制了,因为……那位地祇琼牛,不愿意别人想要就要,这样显得很廉价……所以如果有人连续三次借力,他就不给了。
还真是,任性啊。
使用大林木气催动的牛力术,似乎持久性都变强了,这是气的性质决定的。
并且,他还能感受到那个过程……
这个术法,并不是凭空而来的,当他启用的时候,可以感觉到,虚空之中,冥冥一股气传递而来。
那是地祇琼牛的神气。
这神气带来了皮肤变厚,阳气旺盛,力量充足的异能,让李启可以拥有以一当十的战力。
木气为这门术法带来的新的特性,因为气的性质相容,李启觉得自己的耐力变得更强了,之前虽然爆发力很猛,但总会有需要回气的时候,可现在就不用回气,能一口气全力打出很多拳。
天神祭祀完了,还获得了第一缕大林木气,所以,李启毫不犹豫的又开始第二轮,也就是祭祀地祇。
这个时节,地祇又该祭祀什么呢?
这时候,就该祭祀五祀神了。
五祀者,何谓也?谓门、户、井、灶、中霤也。所以祭何?人之所处出入、所饮食,故为神而祭之。
但这个也有讲究,
祭五祀所以岁一遍何?要顺五行也。
故春即祭户。户者,人所出入,亦春万物始触户而出也。
夏祭灶,火之主人,所以自养也,夏亦火王,长养万物。
秋祭门。门以闭藏自固也,秋亦万物成熟,内备自守也。
冬祭井。井者,水之生藏任地中,冬亦水王,万物伏藏。
六月祭中霤。中霤者,象土在中央也,六月亦土王也。
故《祝》之一书里,明言:“春,其祀户”。
祭祀户神,其实就是祭祀郁垒神荼二神。
这两位地祇善治恶鬼,故被奉为户神。
祭祀他们,李启就拿出了自己的柳枝。
第三十七章 品级
李启翻了半个小时的书,在《祝》书里找到了记载。
《祝》之一书中记载说:“上古之人,有神荼、郁垒者,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居东海度朔山上,立桃树下,简阅百鬼。鬼无道理,妄为人祸,荼与郁垒缚以苇索,执以食虎。”
又有记载:“东海掷晷度朔山,山上有大桃,屈蟠三千里。东北间,百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二曰郁垒,主领万鬼。恶害之鬼,执以苇索,以食虎。黄帝乃立大桃人於门户。画神荼、郁垒与虎、苇索,以御鬼。”
意思是说,上古有神荼、郁垒两兄弟,能够约束鬼,居住在东海度朔山上。
这座度朔山,山上有棵大桃树,非常广大,绵延三千里。
桃树的东北角,有个鬼门,乃万鬼出入之地,神荼、郁垒二兄弟就驻扎在上面,负监督看管之责,若出现不讲道理,为非作歹的恶鬼,神荼、郁垒便将其逮捕,然后用芦苇编绳索捆绑,拿去喂老虎。
黄帝统治天下时,因见世间浑沌,恶鬼恣意横行,十分扰民,于是教百姓将神荼、郁垒的神像以桃木雕刻后,用绳索悬挂在家门前,以防恶鬼入侵。
于是,神荼、郁垒,便成了户神。
李启在这个记载里,看见了自己熟知的一些神祇,还有自己知道的天文学知识。
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和自己原本的世界有什么关系……
但这些民俗,甚至是古籍,都能对得上?
最关键的是,文字语言,自己也能理解,还他妈的,这个地方还有个国家叫唐国……
巧合吗?
算了,不管那些,这些和自己其实都没什么关系。
既来之,则安之。
祭祀户神,李启这次换了一种办法。
他将祝公子送给自己的柳条,贡上祭坛。
这一次,户神所出的一缕神气,则进入了柳枝身中。
这也是《祝》书所记载的一种方法,巫祝所用的法器神器,多是采用这种办法制作的。
一缕神气融入其中,柳枝明显变得更加有光泽了,只是,却没有产生质变。
也很正常,这是祝公子给的柳枝,里面应该早有地祇神气了。
只是,注入了神荼、郁垒二神的神气之中,这柳枝明显多出了一些别的感受。
根据书里的记载,应该是打鬼的能力变强了。
好事,好事,现在强化一下装备也是好的。
地祇也祭祀完毕了,不过李启却没有祭祀人鬼。
因为,人鬼乃先祖,但他其实在这个世界没有先祖,他是外道之人。
身为外道之人,人鬼这一块,除非他以后得到某个人鬼神灵的承认,或者变成赘婿,否则不太可能有祭祀人鬼的必要。
忙活完这些,晚上三点起床的李启,抬头一看,已经出太阳了。
好在,作为这一切之后,他非但没有疲惫,反而在木气的生气滋养下,变得精神奕奕起来。
沈水碧还在呼呼大睡,她一晚上没睁眼,睡的真的很香。
和小心翼翼的李启比,她这个被悬赏百金的逃亡犯反而好像一点压力都没有。
只能说,一根筋某种程度上还是挺实用的。
等她睡吧……反正房费是祝公子给的。
想着这些,李启主动停止了牛力术,随后走了出去。
“我现在按情况算的话,应该是算几品?”他试探了一下手力,自言自语道。
用巫神山自己的分级,李启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刚刚入门的祝人,连祭祀的规范都得现翻书,今早两个简单的日常祭祀,都花了整整三个钟头,还得熬夜起来做才行,属于是勉强不算外行的程度。
而祝人自己的分级,放到整个天下来看,也很难去对标其他的。
所以,圣人们为了“规范天下”,就制定了一个适用于所有修行路径的办法,也就是九品到一品这么一个分级。
李启很想吐槽“规范天下”这么个说法,但他仔细想想,这玩意儿可能不止是象征意义……很有可能是大佬们对“道”的争夺。
说不定,这东西真的能规范天下,和天道一样钳制所有修行者。
这种太大太虚的事情不谈,李启自己也详细了解了一下这个品级的分法。
一品到九品,其实是按照对“道”的影响和认知来分的,和战斗力无关。
兵道修士和剑道修士,打一些不那么擅长战斗的类型,比如巫道的卜人,越级斩杀和吃饭喝水一样,但他们对道的影响肯定远远不如。
因为这种区别,一个五品的巫道卜人,面对一个低自己两品,也就是七品的兵家修士,很有可能被正面打成傻狗。
不过话又说话来,只要这位卜人藏起来,靠占卜之术,甚至是诅咒之术玩死对方,也并不困难。
又或者,一个医道修士,哪怕修到一品,估计也没什么环境破坏力,开山都废力。
但一个巫道祝人,有地祇山神的神气庇护的话,八品就能做到局部地震了。
总而言之,这个品级划分,只看道品,和表现力与战斗力虽然有那么一点关系,但关系并不大,杀伤力主要还是看修行方式。
但品级并不只是拿来看的,某条道达到了高品,自然会有属于自己的手段,或许不那么擅长战斗,可绝对是无法替代甚至是独一无二的。
按照分类,八九七品最低,意思是刚刚入门的新手到逐渐熟悉的阶段。
六五四品,则是个中高手,算得上是一路高人,对自己的道也有深刻的理解,有一些独门手段。
三二一品,就算得上当世高人了,一般都是一派掌门,大势力头子级别的。
传说还有其上。
《祝》之一书里,杂篇有记录,巫道有巫神,道门有真仙,儒家有圣人,武道有人仙,一品并不是极致。
但多余的,书里就没有写了,可能是觉得没必要。
至于李启……
他再三确认。
自己应该是……不入品。
没错,不入品,等他至少熟练掌握四时的祭祀之法,将最常见的四时天神,地祇五祀全部持续一年,等到人身小天地内四时之气具备,五祀神气护体的时候,估摸着才能算九品……
“唉,任重而道远啊,勤勤恳恳耕耘一年,才能入品吗?”
第三十八章 气
李启早上没去吃饭,而是溜达了一圈,测试了一下自己观察“气”的能力。
他看见了,河流之中有水气。
这些气,在城市之中流动,将城市里的阴气带动,汇入河中,然后一起带走。
他可以看见,街边露宿咳嗽的乞丐,身体里,还有呼吸中都掺杂着病气。
应该是病气,他不认识,瞎猜的。
正常人身上都有阴阳二气,同时有着卫气,营气,生气等等等等,很多气掺杂在一起,但他根本分不清楚。
这就像是一片森林,看上去郁郁葱葱,就只是一片绿而已,但只有深入其中,才知道森林其实是一片生态系统,拥有无数的物种,动植物数量多不胜数,根本不可能每样都分清楚。
气,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原子一样,是这个世界所有物质的基本组成部分,所有东西都由气构成,气的性质决定了物质的性质。
只可惜,《祝》这本书里并没有详细描述气的原理,只是写了一些关于祭祀或者修行常用的气的性质和如何利用的手段。
据书里说,道门才是研究气的专家,巫道在这方面就较为逊色了。
李启一边散步,一边研究脑子里的那本书,如饥似渴的学习其中的知识,他知道,这是他以后的安身立命之本,所以一点都不敢懈怠。
而他也能看得到,自己阅读这本书的进度条……
当然,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缓慢。
看了早上起床紧急阅读的三个钟头,又在外面仔细看了两个钟头,进度条还是0%。
也就是说,连0.1%都没读完。
这本书到底记载了多少东西啊……真就是大型资料库呗?
估计真得读个一年半载以上了。
他这么阅读着,等到太阳彻底升起。
然后,整个城市都活了起来。
熙熙攘攘的人群,有的去城外,有的从城外进来,拉车的马夫,给各个店铺送货的伙计,袅袅升起的炊烟,整个城市,一下子就活了起来。
织女开启了自己的纺织机,农夫扛着锄头走了出来,店铺开门,官府敲钟,所有人都醒来,碍事忙活自己一天的生计。
夜间的城市像是一头沉睡的巨兽,而现在,它醒了。
李启被这一幕深深的震撼了!
气!直冲云霄的气!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就是如此震撼。
仿佛是一头震天巨兽正在苏醒,它身上的气,是那么的宏伟,那么的可怕,直冲云霄。
天空中的星宿之气都无法比拟,地上的地祇之气也只能退让,无数人的气,构成了一道独属于自己的,有着难以形容的压力的气。
这个该称呼什么……人气?
李启仿佛看见了,律法,规范,人心,活力。
这些气,按照一定的规范,缓缓运行,支撑起了一座“城”!
城,不是一堆建筑物放在一起,就叫城。
城,以盛民也,如黍稷之在器中也。
李启第一次那么直观的理解了“社稷”二字,同时更清楚了什么叫做“城”。
“这……这,这就是,人道?”李启在这样的威势下,忍不住自言自语,可却不自觉的有些结巴了起来。
他很聪明,几乎立刻就从自己读过的书,还有之前和祝公子所说的人道与巫道之争里得到了线索。
他猜测,或许可以叫意识到……
这,就是人道。
这些气,就是人道之力!
此时此刻,他作为一名巫祝,被人道的力量深深震撼了。
这还只是一座县城而已!丰县只有二十来万人罢了!
那澧州州城又是什么概念?
如果是唐国的州城又是什么概念?如果是能够被称之为人道中心的唐国首都,那又该是何等景象!?
李启抹掉了自己附着在眼睛上的苍龙神气。
眼前的一切立刻恢复了正常。
车水马龙,人潮滚滚,丰县县城再正常不过的一天开始了。
每一天都是这样。
但李启心中却久久不能平静。
这就是……修行者的世界?
仅仅是一个县城的力量,就如此强大,那自己昨晚的猜测……万一的是真的的话?
规范整个天下修行者的九品分级法,那又是什么水平?
如果自己能看到的话,那又该是什么景象?
那约束整个唐国的律令,能看到的话,又是什么模样?
李启想都不敢想,他感觉这一切已经超越自己的想象极限了。
他开始有些怀念澧州州城了。
正常县城的早上开市都这么壮观。
那一年一度的开河祭祀,如果让自己现在去看,又是何等盛况!?
“这就是,修行的世界?”他深吸一口气。
那,自己现在看不到,可是,以后也看不到吗?
只要自己一步一步的往上爬,总能有亲眼看见的那一天!
此时此刻,李启从未如此急切的想要修行,好像所有动力都燃烧了起来,他迫不及待想要变强。
不为什么荣华富贵,不为成为人上人,也没有深仇大恨或者旷古冤屈,既没有被压迫也没有什么追在后面的劫难。
没有那么多稀奇古怪东西。
他就只是想看看。
想看看,更上面的“道”!
一座边缘地带,小地方县城的人道尚且如此宏伟。
那么其他的呢!
他想爬上去看看,爬到山巅,爬到最上面,一览整个天下的“道”!
心情激动不已的李启,只感觉自己的心脏在怦怦直跳。
热血沸腾。
他捏紧拳头,努力平复下自己的心情。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不管梦想再怎么想,他现在只不过是一个不入品的小巫祝,大概就是乡下神婆的水平吧。
甚至可能还不如,乡下神婆都有一辈子的经验,他有个屁,他连修炼祭祀都得一步步翻书对着照做才行。
“还是得学习,读书,每天积累进步才行。”他这么想到。
可惜,日常的修行只要每天做一次就好,多做无益,没什么用处。
那么,想要快速提升,就得靠其他东西了。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李启自言自语道,想要快速提升,现阶段来看,就得抱紧自己的大腿,也就是祝公子。
那,早日找点罗浮娘娘,对方也是大佬,自己说不定也能得到点油水。
必须得早点出发才行!
第三十九章 出发
大鹿国,澧州,丰县。
一间路边的破烂酒肆里。
“哈哈!痛快!”巴奎大声呼喊道,一口饮尽了杯中的米酒。
没错,还是米。
说到底,就是米最便宜,米的数量最多,反正灵米管够,酿酒自然也是用米了。
李启喝着这玩意儿,总感觉不像白酒,而是更像甜酒粑粑……
勉强有点酒精味儿吧,不过甜滋滋的,还挺好喝。
算饮料,不能算酒。
应该是酿造高度酒或者蒸馏酒会消耗太多燃料,所以选择了这种低度发酵酒吧?
毕竟燃料可比米贵太多了。
说不定可以用米当燃料?
烧的起来吗?
李启胡思乱想着,一边夹起一块小菜,美味的品尝着。
不是什么很厉害的小菜,就是泡酸萝卜炒肉沫,但普普通通一道菜,却让李启觉得美味无比,吃的香极了。
“巴奎兄弟,这次你们去连峡,是准备做什么生意的?”李启没有多喝酒,而是品味着自己嘴巴里的酸萝卜。
以前怎么没觉得酸萝卜怎么好吃呢?盐味,真是太好吃了。
总是吃白米,嘴里真的是淡出个鸟来了,有机会能吃到口味比较重的食物,李启还是很珍惜这个机会的。
“帮人送一批货,说是……送的什么宝石,但估计不太值钱,我听人说,那些宝石都是一小块就好几万钱,漂亮的更是一小颗就几十金,贵的吓死人,咱们背的那个,人手一块,小的都有三四百斤!加一起五六千斤,什么宝石能有这么多的?”巴奎笑嘻嘻的说道。
“不过我们这次去连峡,也没多远,李启兄弟你是干什么的?这刚刚开春就自己一个人跑出来,行李也就一个包袱,不像是跑商,是受人之托出来传信的?”巴奎问道。
说话之间,他也夹起一块酸萝卜放在嘴里品味。
除了酸萝卜肉沫之外,还有一碟咸菜扣肉,一箩筐蒸好的米饼,这就是他们宴请的时候的菜肴和主食了。
很难说丰盛,但对李启来说绝对是难得的美食了,对巴奎来说应该也不便宜,看得出来,这壮汉不能说是好人,但肯定是个豪爽人。
不能说是好人这点好理解,李启估摸着巴奎杀人越货的事情肯定没少做。
说他豪爽,也就像现在这样,李启和他共过生死,一起闯过妖魔,所以哪怕互相并不了解,他也把李启当朋友看,很是真诚。
“也不是什么光彩的理由,我是在老家得罪了人,出来逃难的。”李启倒也没有隐瞒,不过歪曲了一些事情:“那厮欺人太甚,总是想着侵占我家家产,被我杀了,所以逃了。”
“痛快!咱就喜欢你这样的汉子!谁敢欺负咱们,那就得一刀攮死!谁也别想看不起爷们!走一个!”巴奎似乎对这种故事尤其中意,举起酒盅,要和李启干杯。
李启和他碰杯,喝了一口。
然后,他就看见,巴奎一边赞赏自己,一边抽出自己腰间的柴刀,耀武扬威。
几乎是瞬间,李启感觉到眼睛一阵刺痛!
气!
巴奎的柴刀里,有一股刺眼的气。
红色的,极为凶恶,李启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就像是有刀子在脸上试探性的割划一般。
“巴奎兄弟,你那把刀?”他强忍住那种扑面而来的寒意,故作无事的询问巴奎。
那天晚上,他和巴奎共同对抗那条野狗妖魔的时候,他就看见了这东西上面有隐隐约约的红光,只是那时候自己没当回事,自觉根本伤不到自己的厚皮。
毕竟,牛力术带来的厚皮,可以说是刀枪不入了。
但是,此时此刻,他才能察觉到那口柴刀的锐利。
那是什么气?!
这是和自己柳枝一样的法器吗?在柴刀之中灌输了某种气,让其拥有了某种特质?
自己的柳枝是灌输了地祇神气,这个又是什么?
“我这把刀怎么了?”巴奎有些奇怪,为什么李启看起来这么……虚?
好像在害怕什么一样。
“你这把刀,砍过多少东西啊?”李启终于平静了下来,故作平静的问道。
“哈哈!这你可问对人了,这把刀可是咱吃饭的家伙,上山下山,砍柴砍兽,全靠这家伙,说来也奇怪,其他人的刀没几下就会钝,可咱家这把刀,越用越利,杀了不知道多少猪,多少兔子,砍树切肉,没有做不来的。”他邦邦邦的敲着刀身,自豪的说道。
然后,他神神秘秘的凑了过来:“连人血,也沾了不少。”
然后,他又坐了回去:“就连我老家的神婆都说,我这把刀已经不是普通柴刀了,里面有煞气,鬼看了都会往回退,咱走南闯北,全靠这个!”
李启听他一同吹嘘,若有所思的看向那口刀。
原来,这种气,叫煞气?
从描述中来看,应该不是通过什么祭祀,或者修行来的,煞气的来源……应该是杀生。
杀人,杀野兽,杀活着的东西。
甚至可能不止杀生,杀死的估计也行,比如杀鬼,杀僵尸什么的。
总而言之,李启记下了这种气的来源。
说不定可以搞一点来增加一下自己的实力。
毕竟这个看起来难度不是太高,不说杀人,多杀点猪应该没问题吧?
这么想着,一顿饭吃完喝完,两个人都没醉,毕竟大家都是有功法的身体,不至于被这种米酒灌醉,不过肚子倒是吃的滚圆。
一块米饼就着咸菜和酸萝卜,加上一些肉沫或者扣肉的大肥肉,让两个壮汉都吃的很尽兴。
“那么,李启兄弟,有缘再见,咱就先走了!”巴奎打了个招呼,背上自己的背篓,付了账,准备前往去连峡了。
李启目送对方离开,然后自己也转过身,朝着客栈走去。
走着走着,他的速度越来越快,从走路,变成了小跑,然后变成快跑!
现在已经是中午了,沈水碧应该也醒了。
那么该启程了,去找罗浮娘娘!
李启握紧拳头,加快了步伐,提升了速度。
找到了这位,说不定就有外快!
新的术法,新的力量,他才能够真的站上去。
第四十章 路中
山高水长,绿树葱葱。
李启背着一个大背篓,心疼的掂量着自己的钱袋。
九百九十二钱,现在只剩二百三十一钱了。
而换来的,就是身上这个大背篓。
里面有很多东西。
这个大背篓本身就不便宜。
遮雨的牛皮纸,耐储藏的米粑粑,还有一些咸肉干。
一张大帆布,野外能合起来变成大号包袱装东西,卷起来就是趁手的短绳,也能用来当被子盖,还耐磨防火。
两把柴刀,一小块磨刀石,在野外出事的时候起码有点利器,还能用来砍挡路的藤蔓,也能砍柴烧火。
一些火折子,两块打火石,不必多说,生火用,平时用打火石,如果危急时刻就能用一甩就燃的火折子。
还有金疮药,除虫药,一些必备药品,野外生存必需用品。
一匹麻布,一些小刀,锅铲,农具的铁头什么的,带这些是为了客串行商,到了一些村子,能卖掉一些回血。
穷啊,能挣一点是一点吧。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小零碎,就不一一提了。
总而言之,李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以应付之后的远行。
而且,他斥巨资,花了整整六十钱,给沈水碧换了一身衣服。
她之前那一身带纱巾,带镂空的白衣,和祝公子走在一起画风相符,但和自己走在一起,那就像个马上要被抢了的冤大头。
所以给她换了一身女子穿的麻布衣服,现在看起来,就只是个俏丽的村姑而已。
虽然有点过于俏丽了,正常村民哪里养的出这种美人?
毕竟,普通乡村或者和李启一样的帮派成员,家里的女性成员,就算天生丽质,长得很美,多半也是需要劳作和操持家计的。
天生的容貌再好看,但从小便每日洗衣做饭,舂米砍柴,什么天生丽质的人,从小这样长大,都会变成农妇模样,一个个膀大腰圆,皮肤粗糙,非常不好看。
但说实话,李启这个阶层的人,偏偏需要的就是这种妻子。
因为她们熟悉各类事务,做事麻利,身体健壮,不容易生病,还能下地干农活或者帮衬丈夫做重体力活,是维持家里生计的一把好手,过日子就得需要这样的老婆。
若真是养了个皮肤嫩滑,身材娇小,习性娇滴滴的大美人儿在家里,就算她不给你添乱,但单单是不能做活儿这一点,就能让家庭不堪重负。
养不起啊。
如果她愿意为丈夫分担,那么最多干两年的活儿,她也会和其他农妇一样,变得膀大腰圆,美丽不再。
所以,沈水碧就算穿了一身麻布衣服,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她肯定不是普通人。
但那些都无所谓了,毕竟,李启觉得自己现在应该也不能算普通人,应该罩得住,只要别那么显眼就行了。
行走在路上,李启看向旁边一身轻装,一点行李都不带,无忧无虑,像是郊游一样在带路的沈水碧。
这让他想起了启程时候的对话。
那时候,李启问道:“沈姑娘,你是怎么确定方向的?罗浮娘娘是在哪儿呢?”
“感觉呗~,我从小就在娘娘的身边,娘娘在哪儿,我一睁眼就知道,只要跟着感觉走,肯定就能找到她!”沈水碧自信的握着小拳头,信誓旦旦的说道。
老实说,李启只觉得非常不靠谱。
但没办法,这是个有牛鬼蛇神的世界,搞不好真的有用。
那……一场既不知道目的地,也无法安排行程的旅行,就这么开始了。
两人一路行走,李启背着个大背篓,里面是两人所有的行李,而沈水碧什么都没有带,穿着新衣服,两手空空,就这么往前走着。
李启最开始还很质疑她这样的做法。
但走了两天之后,李启才发现,对方好像真的不需要行李。
沈水碧居然可以身不染尘,哪怕在野外行走也根本不会脏,既不出汗,也没有异味,哪怕是摔倒了,摔的灰头土脸,她苦着脸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灰尘也会自然的从她身上滑落,根本不会黏在皮肤上。
除此之外,她还不用吃东西!
是的,据她自己所说,自己是天生异种,不是寻常成精的妖物,所以不需要吃普通的食物,只需要餐风饮露,吸食不同的气就可以了。
正因为如此,她也不用排泄,不用流汗,如果她想的话,甚至都可以不用呼吸,只不过呼吸对她来说是进食的手段而已。
不用洗澡,不会流汗,永远干净,永远美丽。
这他妈的……二次元美少女啊?
这么省事的吗?
总而言之,带上这玩意儿上路,根本就没有任何后勤上的压力,她自己也会走,还跑的挺快。
挺好,挺好。
两个人,一路在荒山野岭里跋涉了三天。
这一天,中午时分,李启需要休息一下,做点午饭,补充体力,顺便歇歇脚。
沈水碧也很理解,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一样不吃饭不洗澡也能香喷喷的一直有活力,所以耐心的在旁边等着。
三天的相处,两个人已经没有那么生疏了,只是沈水碧平时没什么话,话题基本都是李启为了路上解闷主动挑起的,所以此刻李启去打水做饭了,她也就闷着不说话,望向远处。
她没有骗李启,她真的不知道娘娘在什么地方,但是小兔子确实可以隐隐约约感知到娘娘的方位。
只是……走了三天了,她却没有感觉到距离有拉近多少。
这个意思就是,这三天走的距离,其实和娘娘的距离比起来,根本什么都不算。
她没有告诉李启这点,因为她害怕这么说了,李启就不愿意和她一起去找娘娘了。
因为他走山路非常的辛苦,和自己不一样。
这三天走了两百多里,但如果想找到娘娘的话,估计得走上上万里。
娘娘不转移位置的话,可能得走上一年半载的。
“唉……”她叹了口气,这个速度的话,要走上好久啊。
要是有马就好了。
可惜李启很穷,买不起,一匹马也得二三十金,虽然沈水碧觉得没多贵,但李启肯定拿不出来。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突然站了起来。
前面……有马的嘶鸣声?
第四十一章 马
李启正在烧水,他准备用水煮米粑粑。
米粑粑这东西很耐储藏,只是遇到水就会发霉。
这山中湿气重,米粑粑容易被湿气遮住,形成水珠,上面已经有些发霉了。
不过不碍事,到时候把表层的霉斑削掉就能吃了。
他就正在做这件事,拿着小刀小心翼翼的削掉那些发霉的地方,然后把剩下的切成块,丢进水里去住。
米粑粑这东西,只能吃熟的,不管是水煮还是火烤,都得弄熟了吃。
生的,谁吃谁知道,喉咙眼都给你堵死,咬都咬不动,和吃轮胎一样。
这边水还没烧好,他只是刚刚把米粑粑切碎丢进去而已。
等煮开了,他往里加点粗盐,这就算是一顿饭了。
最近他做饭手艺飞快增长,因为他学会了用进度条来控制火候,观察食物烹饪的进度条,满了立马起锅,稳稳的完美火候。
虽然没啥用,但能给枯燥的旅途加上一点趣味,毕竟这样做的煮粑粑会好吃点。
烧水的时候,他就看着脑子里的《祝》,不停的阅读。
这本书简直包罗万象,不是一时半会能读完的,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他也不着急。
每天有空就读,读他妈的十个小时,总能读完。
这三天下来,他的进度已经进展到0.6%了。
还算是看得见希望。
每天也会坚持修行,现在他的身体里,已经有四缕大林木气,还有三缕户神的地祇神气,这些气在他身体内游走,让他的身体每天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强化。
而且,他也通过读书,逐渐学会了运用这些气。
尽管还很不熟练,但李启觉得,自己现在能打死以前三个自己。
能够运用气,真不是一般的强啊。
就在他煮米粑粑,一边注意进度条,一边看脑子里的《祝》的时候,他却突然听见了沈水碧在喊他。
“李启!李启!快点过来!”
李启立马站起身来,有些奇怪。
沈水碧平时一般他不搭话,这姑娘就不说话,今天怎么突然喊起他来了?
不过,难得这样,他立马就赶过去了。
说不定是她有什么线索了。
李启快步跑了过去,因为离得不远,所以很快就到了。
“怎么了,沈姑娘?”李启问道。
“我……我我,我!”她像是结巴了一样,很激动的不断重复。
李启没有催促她,而是打量着她兴奋的神色,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难道罗浮娘娘自己找上门来了?
“我……我发现马了!就在前面!我听见了声音!”沈水碧很激动的说道,然后拉住了李启的袖子。
“马?我怎么没听见?”李启摸了摸脑袋。
哪儿来的马的声音。
“你当然听不见!”沈水碧说道,然后,她的脑袋上突然竖起了一对兔子耳朵。
白色的,毛茸茸的,竖得很直,看起来挺可爱。
展示了一下之后,她又收了起来,摇晃着李启的袖子,高兴的说道:“我们可以骑马了,有了马,速度就快了!”
听见这话,李启却没有高兴起来。
马是什么,他当然知道。
但这个世界的马……却没有那么简单。
这个世界为什么没有畜牧业?
很简单,因为这些牲畜一个个全都是大型坦克,猪的毛皮能让刀都砍不动,马当然也不会是普通的马。
他见过不少灵马,都是船只上的大人物拥有的,那时候的力气,感觉这些马能随便就把他一脚踢死。
哪怕是现在,他依然不敢说自己打得过这些马……
或许可以勉强打得过?
“沈姑娘,就算是有马,但咱们抓得住吗?”李启苦笑着说道:“那可是马啊。”
马,不谈打不打得过,跑是肯定跑不过的。
这个世界的人,靠腿都能日行百里,马这种生物,轻轻松松日行八百里估计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不用抓,有我在,我只要和它说说话,求它帮忙,它肯定愿意的!”沈水碧语气高兴的说道。
李启一愣,好像说不定还真行?
这姑娘也是妖啊。
如果不是她自废功体的话,估计自己能被她一巴掌打死。
“那,试试?”他说道。
如果真能有一匹马代步的话,不谈速度,单说这匹马就很能唬人了,估计能打散很多敌意和可能的威胁。
至于马很值钱,这种事李启直接忽略了。
反正又卖不了,不是自己的驯服的马,还是不要做比较好,毕竟就连沈水碧都用了“求它帮忙”这种话。
“嗯!试试,你快带我过去!”沈水碧情绪看起来很高昂。
李启也不多说什么,他把背篓藏好,米粑粑和锅暂时放地上,一脚把火踩灭,撒了把土。
然后,把已经失去功体的沈水碧背在身上,快步狂奔!
李启把收集到的苍龙神气,也就是春日的大林木气运使到全身,刹那间,他的速度不仅变快了,更能狂奔一个时辰都不会累。
大林木气,代表生机,能让人伤势更快愈合,身体更加健壮,耐力更加持久。
可惜,这么做会消耗一缕气,他平时都舍不得用。
一天只能攒出一缕大林木气,怎么可能用来赶路啊。
只是,该到用的时候不用,那就和没有有什么区别?
这可是一匹马!
李启背着沈水碧,在山林里快速奔袭,用尽全力奔跑!
树木和碎石子在他身上划出一些小口子,但是,在大林木气的作用下,这些小口子都以缓慢的速度愈合,一个口子一分钟左右就长好了。
正常来说,李启狂奔十分钟就会累死,但现在有了这个,他的体力源源不绝,根本感觉不到累!
这就是苍龙神气的作用,哪怕是一个不入品级的小巫祝,也能借此获得平时根本意想不到的力量。
李启在山路上不止是奔跑,他还会爬山,跳跃,反正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距离,赶到沈水碧听见的,马匹存在的地方。
沈水碧则侧耳倾听,辨别方向。
只是,她听着听着,却突然说道:“那匹马儿……好像在哭?他没有逃跑,反而朝着我们这边过来了。”
“过来了?在哭?”李启愕然。
然后,他突然发现,自己也听见了马的嘶鸣声。
第四十二章 煞气
确实是马的嘶鸣声,但却异常的人性化,甚至能听出哭腔和痛楚。
光听声音,就仿佛能感受到身上的疼痛。
“他应该是开了灵智,不是野兽了,只是还没化形而已。”沈水碧说道,同时,她的称呼也从“它”变成了“他”。
这个世界的语言里,它和他,是不同发音的,所以可以很清楚的辨别出来区别。
“那应该可以沟通,我再加快些速度!”李启说道,然后深吸一口气,憋着一股劲儿,继续在山间狂奔。
跳过障碍,越过山涧,甚至是游过溪流,从悬崖上爬下去,闯过灌木丛和许多障碍,大概跑了两刻钟,李启觉得自己起码跑了十里路。
沈水碧能听这么远?
十几里之外,她就听得见马儿的嘶鸣?
这……不愧是兔子精啊。
不过,很快,李启就看见了,不远处的山涧,确实有一匹马。
“哇……看着好凄惨啊。”李启皱了皱眉,有些愕然。
从这个地方看过去,那匹马非常的矫健,在山间跃动,一个跳跃能跳出二三十米,能跃过十丈远的山沟。
但是,这匹马,看着状态很不好啊。
没有鞍,但是有马蹄铁,应该不是野生的马,野生的灵马不大可能会打马蹄铁。
他的皮肤上有很多伤口,有些伤口甚至有白色的虫子在蠕动,可能是生蛆了。
这匹马看着瘦骨嶙峋,能从骨架上看出来很高大,起码有八尺以上高。
“咱们帮帮他,怎么样?”沈水碧戳了戳李启的肩膀,对他说道。
“互帮互助,互帮互助,咱们帮他,他给咱们带一程。”李启点了点头,既然运气好能碰到这么一匹马,那互帮互助一下也没什么问题。
所以,就听见沈水碧从李启的背上爬起来,从之前的背着,变成了骑马的姿势,高高的扬起手:“嘿!这边!”
“你这么说话他听得懂?”李启好奇的问道。
“你看他那么高,肯定听得懂。”沈水碧笃定的说道。
“为什么这么说?”李启问道。
“古有《礼》书,书中言:“马八尺以上为龙。”这匹马这么高,已经算得上是龙驹,肯定已经开灵了,只是还没和我一样化形而已。”
“再说了,你看他不止是高,飞奔之间,脚下甚至还有淡淡的云雾,古书《录异记》有言:“曾有群龙出于水上,行入汉江,大者数丈,小者丈余,如五方之色,有如牛马驴羊之形。”这些都是在说马和龙的相似性。”
“世间说龙有诸多子嗣,其中之一,便是马呢!再说,在龙的那么多特征中,便有马的身影,你看,龙马精神一词,就足以说明其中的关联了。”
“《论衡》有龙虚一篇,里面就讲了:“世俗画龙之像,马首蛇尾”,龙乃“马蛇之类”。《尔雅》的释龙篇,就说了龙头近似于马头,你看那匹马,高大飘逸,虽然受伤了,但却依然矫健,马形似龙形,肯定是龙驹!”
沈水碧侃侃而谈,各种古籍篇章,张口就来,听的李启一愣一愣的。
这姑娘,傻是傻了的点,但知识储备那是真丰富啊。
背书这么强,怎么智商好像就不太够用了呢……
沈水碧却不知道李启在想什么,看着马朝着这边跑过来,她继续讲解道:“再说了,就算不是龙驹,马一样是具有龙性的。”
“《山海经》有记载:“马实龙精,爰出水类。”,唐国有一篇《上龙马奏》中记叙:“有马生龙驹……身有鳞而不生毛。”,除此之外,就连我也曾听说过,灵昌郡曾得异马于河西,其状龙鳞、虺尾,至咸阳西入渭水,化为龙,泳去,不知所终,可见,就算是普通的马,也其实是多多少少有龙性的。”
说道这个地方,她坐在李启的肩膀上,兴奋的抓住他的头发,高兴的说道:“说不定,他就是感受到你身上的苍龙神气才来的呢!”
“你看他受伤那么严重,你身上的苍龙神气正好是春日时分最浓重的大林木气,有极佳的生机,所以他才会往这边赶过来!”
“你轻点!轻点!”李启被她揪了一把头发,疼的跳起来。
不会斑秃吧?
毛囊被拔出来好像是不会再生的诶……
李启打了个冷战。
算了,现在不是纠结秃不秃头的时候,还是先看看那匹马吧。
沈水碧被李启说了之后,不好意思的放下手,但眼神很明显闪烁着兴奋的光,等待着那匹马朝着自己跑过来。
李启也看向那匹马过来,但越看,越是心惊。
不仅仅是受伤,而且,这匹马看起来已经很老了。
毛皮已经松弛,马蹄上全是伤口,马鬃脏兮兮的,被凝结的血块和污垢凝结成一块一块的。
是的,一块一块的,都不是一束一束的,这些马鬃全部粘在了一起,并且颜色也并不健康,而是呈现一种棕色和花白掺杂在一起的颜色,看着就像是人老了之后的花白头发一样。
除此之外,他还瘸了一条腿,大腿上有一道长约一尺的刀伤,应该是旧伤,但是因为早已化脓,久久不能痊愈,一些蛆虫在伤口中蠕动,脓水不断的溢出。
除此之外,他身上还有各种细小的伤口,马蹄铁已经几乎磨平,连马蹄本身都已经损伤严重,真的很难想象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怪不得他会跑来寻找李启,原来是已经走投无路了。
“他伤的好重,不止是伤的重,还有一股气在他体内,阻止他自然恢复。”沈水碧语气担忧的说道。
李启也将神气运到眼睛处。
他可以看见,这匹老马,身上散发着一些混杂的气。
有一股淡淡的龙气,就像是在东方苍龙身上看见的一样,不过浓郁程度大概等于纯正的墨水和把一滴墨水滴到大海里稀释之后的区别,只能说是勉强有一点,和苍龙的比起来差得太远,根本不能用数字来形容了。
除此之外,李启还能在那条大腿上的刀疤上看见一股红意。
这股红色,有一种锐利,森然的感觉。
好像巴奎刀上的红色。
是煞气?
第四十三章 互助
除了煞气之外,他的身上,还有一股灰蒙蒙的,看起来非常凄冷的灰气。
“煞气,死气,怪不得伤得这么重……”沈水碧的表情不那么高兴了,而是变得相当的凝重。
那匹老马,终于跑到了这边来。
只是,他还没停稳,就一个腿软,直接跌倒在地上,发出了衰弱的鸣叫。
沈水碧立刻从李启的脖子上跳下来,快步走到那匹老马的身边,抚摸着他的鬃毛和脖颈。
好在她的身体本身就一尘不染,哪怕老马身上脏兮兮的,满是污垢和凝结的血块,她身上也不会沾染那些东西。
碎石和灰尘自然而然的在她身上滑落,不染尘埃,就像是有一层疏水层一般,任何东西都沾染不上她的衣物和皮肤,甚至连具有附着性的泥巴和血块都从她身上滑下来。
走在雨里都不会被打湿,在泥坑里行走也不会弄脏,一切污秽不能近身。
更奇妙的是,她在抚摸过之后,那匹老马的鬃毛,本来已经打结的厉害,李启都觉得应该要全部割掉的那些鬃毛,居然奇迹般的自然梳开了。
看起来,沈水碧能作为罗浮娘娘的婢子,在功体没有废掉之前,应该也不是简单的存在,肯定是那种大高手吧?
指不定就是五六品的一方高人?
这么看来,她能这么快速的亲近自己,而且并不显露出歧视的样子,还真是性情温和啊。
李启这么想到。
虽然她真的有点蠢就是了,不知道是不是自损功体的时候伤到了脑子。
“李启,你去把行李带过来吧,我先看看他的伤。”沈水碧对李启说道。
然后,她低下头,开始清理老马身上的污秽。
甚至都用不着水,她的手划过的地方,污秽自然就掉落了下来,落到了地上。
似乎是觉得这样不太好,她拍了拍马,和他低语了一句。
老马发出律律的叫声,勉强支撑着,艰难的爬了起来。
爬了起来之后,老马先是走到了李启身边,发出一阵嘶鸣,似乎是在和他打招呼。
李启听见对方的律律声有气无力的,摇了摇头:“下面山涧里,有条小河,你们还是到那边去洗吧,还能洗洗血水,清理一下伤口,我去拿行李,里面有药。”
老马发出一阵嘶鸣,不知道为什么,李启虽然听不懂,却能感觉到这是感激的声音。
“不用谢我,互帮互助,互帮互助。”李启摆了摆手,然后转身启程。
回去拿行李去了。
等到他赶回去,汤都半冷不冷的了,里面的米粑粑也泡的不成样子了。
嘛,算了。
加点棕色的粗盐进去,唏哩呼噜就是一顿,半吃半喝的把午饭搞定了。
这点时间,荒郊野岭的,也没人经过,藏起来的行李还在。
背起行李,他再度回去。
这次就没有用大林木气了,他也只剩三缕了,省着点用吧。
没有大林木气的帮助,他折返回去的速度就慢很多了。
大概过去了整整四刻钟,也就是半个时辰后,他才终于赶了回去。
背着背篓赶路简直累死个人,他喘着粗气,擦了擦头上的汗,从山崖往下看去。
下面的小河处,沈水碧已经给那匹老马清洗的差不多了。
这匹老马看起来好多了,身上的污垢被弄得干干净净,伤口也用清水冲干净了,之前的狼狈被一扫而空,虽然依旧虚弱,但给人的印象,却从老迈的阶下囚,变成了一个病弱的威严老者。
是真的威严,虽然这匹马看着已经很瘦弱,肌肉都萎缩了不少,但骨骼宽大,站立起来仍有八尺多高,也就是两米多,比李启还高得多。
一头鬃毛,虽然带着花白,但却异常的潇洒,行走起来飘逸无比。
一对大眼睛,炯炯有神,闪烁着智慧和人性,甚至有一种会说话的感觉。
看着这匹年老的龙驹,李启不得不承认。
他好帅啊。
比自己还帅。
李启突然发现一匹马比自己还帅,心里有些不忿,不过马上他就把这些情绪抛之脑后了。
和一匹马计较什么!
“李启!你回来啦?伤口我已经清洗的差不多了,就等你拿药回来了!”
“而且,我和他也说好了,咱们帮他养养伤,他就驮着咱们赶路!”沈水碧高兴的冲到李启面前,笑嘻嘻的说道:“这下好了,之前要走一年半载的路,现在估计半个月就到了!”
“好事,好事。”李启也笑笑。
这匹老马就算已经这样了,但估计依然能日行八百里,只要好好照料,前面几天可以少跑点,先照顾好他,等他伤势好了,就不用靠自己跋涉那么远了。
“老马,以后就这么叫你吧,也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过来这边,给你上药!咱们可说好了,你可别拿了药之后跑了!”李启从背篓里拿出金疮药,对那匹老马喊道。
那匹马似乎真的听得懂人话,走了过来,对着李启打了个响鼻,然后乖乖的转过身子,把伤口朝着李启。
“他对你说谢谢呢。”沈水碧说道。
“不用谢。”李启随口答了一句,然后开始给这匹马上药。
但是,这匹老马却似乎很亲昵李启的样子,时不时就扭头蹭李启一下。
李启毛骨悚然,因为这是一匹公马。
妈的,马好粗的。
害怕。
但老马却依然没有停下,而是时不时的就发出一阵律律声,像是在说话。
李启听不懂。
但沈水碧可以。
“他在说,想让你借他一缕苍龙神气呢。”这时候,沈水碧给李启翻译道。
“一缕苍龙神气?还真是冲着这个来的啊?”李启挠了挠头。
之前沈水碧就和他说了,这匹马主动跑过来,就是为了这个。
马用鼻子蹭了蹭李启,在他耳边律律着。
李启一阵恶寒,往后退了一步。
“他说,互帮互助,你救了他一命,他会报答你的。”沈水碧继续翻译。
“报答我?除了载我一程还能怎么报答我?”李启说道。
不过,他还是摆了摆手:“算了,也是为了能让咱们更快的上路,报答什么的就算了,你跑路的时候快点就好。”
反正只要是在春日,苍龙神气每天都可以固定获得一缕,该用的时候不用,就和没有没有区别了。
第四十四章 村庄
距离接受那匹老马,已经过去两天了。
李启将一缕苍龙神气赠予对方之后,老马就变得相当疲乏了,这两天,基本都是缓步跟在李启等人的身边,看着他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李启有些担忧他是不是承受不了苍龙神气,再加上太老了,身体跟不上了。
不会就这么死了吧?
倒是沈水碧研究了一下,对李启说道:“不用担心啦,他只是在消磨煞气而已。”
然后,她就开始背书了。
说什么:“上焦出气,以温分肉,而养骨节,通腠理。”
什么“阴阳已张,因息乃行叫,行有经纪,周有道理,与天合同,不得休止。”
又来几句:“中焦出气如露,上注豁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
反正李启是半句没听懂,不过他勉强让自己记住,后面自己去一个字一个字的琢磨,又询问沈水碧具体的意思,到最后总算是搞懂了。
人体内,所化生的各种气,会沿着不同的通道运行于全身。
其中出于上焦的气,能够温煦全身的肌肉、皮肤,濡养筋骨关节,通达于腠理。
出于中焦的气,像自然界雨露布洒大地一样,流注于人体肌肉的大小空隙之间,同时还渗入脉中,加上津液和调,通过心肺的气化作用,就化成血液,运行于人体的脉道之中。
血液运行和顺而有条不紊,首先充满孙脉,再注入络脉,络脉充满了便注入经脉,这样阴经阳经的血气充盛,便随着呼吸而运行于全身。
身体之内,气的运行就会遵循这样的规律和循环,与天体星宿的运行一样,周而复始,无休无止。
所以,人身小天地,和外界大天地,有异曲同工之妙。
现在,老马就在用属于自己的力量,控制着苍龙神气,逐渐按照规律循环,消磨体内的煞气。
因为,当煞气侵入血络之中,就会使得血行滞涩,血行滞涩不通,身体那个部位的卫气也就壅积不散。
气血不能往复周流,却被迫聚结在某一局部,便形成痈肿,这些肿痛郁久化热,热毒盛积熏蒸,使肌肉腐烂,肌肉腐烂便化成脓液,脓液不得排出,又会使筋膜腐烂,进而蔓延进入膏肓。
一旦到了膏肓之处,便会伤及骨骼,煞气就不能向外排泄,煎熬骨骼,令骨髓停滞,便会让血液枯竭。
血液停滞,筋骨肌肉内脏就都得不到营气和卫气,最终导致肉身破溃败腐,结果死亡。
之前虽然清洗了伤口,可老马的体内依然煞气充斥,所以他才需要求李启给他一缕苍龙神气中的大林木气。
那时候,沈水碧又说:“书上有说过,此状发于股胫,名日股胫疽,其状不甚变,而痈脓搏骨,禾急治,三十日死矣。所以老马他才这么着急。”
李启又听她解释,才知道说的是,大腿和足胫部的股胫疽,虽然外部没有明显的变化,然而脓肿所化的脓紧贴骨上,如果不迅速治疗,只要三十天就很有可能会死。
所以老马非常着急。
“大林木气,是春日时分,木气上腾,取东方木之星宿,四象之苍龙的神气组成的,这时候物已及时,枝叶茂盛,郁然成林,取其木之盛也,以木之生机来促进自身的生机,木至亥而生也,枝干撼风,柯条撑月,如此便能祛除煞气了。”
沈水碧说话一套一套的,唬的李启一愣一愣的。
真不愧是一个有文化的兔子。
然后,李启自己回去琢磨了半天。
妈的,这翻译一下,不就是激发自身免疫力,然后让脓肿自己退吗!靠身体的免疫力硬挺感染!
想明白了这点,李启也就不再担忧。
免疫力硬抗感染,肯定会发烧,体虚,眩晕什么的,应该过两天就好了。
所以,他干脆上山眺望,费力的找了个村子的痕迹,然后花了半天时间朝着村子前进。
先去村子,把自己的锅铲,农具什么的换成物资,然后给老马好好养养伤。
毕竟,现在的老马走也走不动,驼人更是不可能,他自己都快走不动了。
再说,李启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他吃,他自己都只能摘野果,喝泉水,吃米粑粑呢,所以老马只能啃啃草,吃点绿叶啥的。
沈水碧说这样不行,这样下去恢复的慢。
李启也觉得,这样下去,老马说不定没抗住感染就死了,还是得弄点鸟蛋,大豆什么的给他补充一下营养。
这个世界没那么多鸡蛋,因为这里的鸡会飞……而且很凶猛。
那能算鸡吗?
算了,不想那些。
老马似乎也知道自己的情况,路上沈水碧翻译了好多次,他在不停的对两个人道谢。
李启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人家是一匹八尺龙驹,如果不是年老落难了,自己这个纤夫的身份,没什么机缘的话,这辈子估计都没资格骑他。
所以,李启也只是对他说互帮互助而已,之后又把第二天刚刚修炼出来的一缕大林木气渡了过去。
这样一来,第二天的时候,他们总算是赶到了村子里。
村子很保守,甚至还立着简陋的木墙,都是用粗大的木头打进地里做成的围墙。
能在野外建立一个村子,李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帮村夫不是什么好惹的,寻常盗匪估计都不敢招惹他们。
有功法的世界真操蛋。
“老乡!”李启站在村子外面,牵着老马:“我们是路过的,行商!你要看点东西不咯!?”
“有盐巴,有锄头,有耙子头!还有布嘞!”李启放下自己的背篓,展示着里面的农具和布匹。
一个中年农夫拿着粪叉,中气十足的问道:“别个行商都是一群一群人,你咋个就敢一个人上路?!”
“他们没得马!我有!他们跑四天,我只跑一天!路上不得怕!”李启又喊道:“我马遭伤咯!想借这里休息一天,买点吃勒!”
他说话有理有据,而且背篓里确实有农村需要的盐巴和铁质农具。
再加上,他还带了个女人。
带着女人上路的男人,肯定没威胁,再说还有马。
那可是马,行商有马,应该看不上他们这种村子里的东西。
淳朴的乡人智慧让他们做出了判断,于是打开寨门:“那进来咯!”
第四十五章 预感
李启带着沈水碧和老马,走进了这个村寨。
里面没什么奇特的,就是普通的村寨,整个村子只有一头牛,但是……李启觉得那估计不是普通的牛。
话说回来,这个世界好像也没有普通的牛。
就和马多半都是灵马一样,牛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
李启知道自己的牛力术,就是给予自己“一牛之力”。
也就是说,一头牛,通常情况下,有六千斤巨力。
开玩笑,六千斤什么概念?
李启作为研究员,知道在自己的世界,一马力等于75kg,也就是一百五十斤,即一匹马如果能够以每秒钟一米的速度拖动一百五十斤的东西。
也就是说,这头牛有40马力,而一辆40马力的拖拉机,能配一个车厢,拉动十五吨的货物,并且还很轻松。
二战时期,苏联的T-37坦克,也就只有40马力而已。
这头牛,货真价实的是一辆小坦克了。
进了村子,李启放下背篓,与围过来的村民交换东西。
老马陪在沈水碧身边,而沈水碧似乎有些怕生,所以倚靠着老马,试图把自己藏起来,躲在角落里。
莫名其妙……她见自己的时候怎么不怕生?
哦,好像也怕,那时候她好像被自己吓惨了,但之后再次见面,自己靠话术糊弄了她第一波,之后她好像就熟悉了自己,也就不怕了。
那自己运气还挺好,没撞见这只兔子认生的时候。
老马也就陪着她,虽然他很虚弱,而且年老了,但是作为一匹龙驹,只是修炼过功法的普通人不太可能靠近他。
而李启就到一边换货去了。
村里人,有的是山货,粮食,但缺钱,一般行商到村里来,都是换一些山货走,然后拿山货去城里的店铺里换钱,再拿钱买货物,送进山里去。
李启之前本来也想这么干的,但现在不太合适了。
“老乡,我不换山货,咱们有豆子吗?我想换点豆子和肉干。”李启对来的村民们说道。
周围有十来个村民,都是拿着山货,比如木耳,香菇,野山椒,野板栗之类的。
“豆子,你们不都是要山货吗?要豆子作甚。”一个农妇疑惑的问道。
“咱不是去换钱的,是想凑点粮食赶路!”李启对着周围的人喊道。
“噢,怪说不得你带个马和小媳妇嘞,原来不是正经行商,那行嘛,我去给你拿豆子。”一个农妇收拾起自己家的山货,回去拿豆子了。
“我家今年杀的有猪,有些腊肉,只是价格怎么换?你不要麻我哈。”有个农妇狐疑的问道,小心的看着李启。
“你放心嘛,不得让你吃亏!我们按钱算!我这个好多钱,你这个好多钱,我们把钱数对头了再换!”李启吆喝着。
“那你换豆子做什么耶?”又一个村民问道。
“马病了,要吃点好的。”李启解释道。
“妈耶,马比人吃的都好!好金贵唷!”另一个村民咋舌,因为他看见了李启背篼里都是些米粑粑。
可见,他自己都是吃的米粑粑,却喂马儿吃豆子。
豆子可不是便宜东西,比米贵多了!
“没得办法,马吃了跑得快,我吃了只会打屁!”李启说了个俏皮话儿。
周围村民被逗得哈哈笑,一通交谈下来,和李启也仿佛是熟络了起来。
就这样,他一边和村民们交谈着,一边交换着东西,把多余的盐巴,农具,布匹,锅铲,还有一些头疼脑热的药,都换了。
换了几袋晒干了的豆子,大概五六十斤的样子,还有一些山芋和红薯,都是豆子不够,用来凑数的。
还有一些山货。
有个农妇家里有人生病了,急着换药,但是家里又没豆子,更吃不上肉,哀求李启用山货换,所以李启心一软,也就换了一兜子的香菇木耳。
那人也知道感恩,所以多给了李启很多,李启应该算是赚了,虽然暂时用不上。
不过……路上也能吃是吧?就当给自己改善一下口味了,对自己好一些。
他自己是分辨不了山货的,所以平时不敢乱采,万一吃死了也没人负责什么的。
鬼知道会不会那东西只是看着像香菇?
还是老实点吧,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还有一些肉干,这些是大头,这几块肉干换掉了李启两个锄头和一小瓶子粗盐。
果然肉就是贵啊。
换完了东西,李启背篓里的东西也换了一茬。
而他并没有闲着,而是在帮村里人拉石头。
李启收背篓,准备回去的时候看见的,
似乎是地里的石头,妨碍了开荒,但是这石头实在是太重,太大,死死的陷在地里,哪怕是那头牛都拖不动。
一群村民用麻绳拉着,一边拉,一边后面用木棒撬,但石头怎么都纹丝不动。
李启见状,就干脆的上去指挥了。
“拉重物,不是你们这么拉的。”他走上去:“过来,放在肩膀上,学我的姿势,这样才好使力!”
李启是老纤夫了,拉大船都拉得动,一块石头算什么?
在他和那头牛的帮助下,再加上一些纤夫的号子,号召农夫们一起使力,将石头从地里拽了出来。
这种石头可是好东西,拔出来了不仅多了一块地,还能打碎,做成石磨或者别的什么的东西,是很有用的物资。
李启告别,一路上也是有手就搭把手。
等到他回去的时候,已经是晌午,太阳逐渐开始落山的时间了。
他换物资时候的好说话,再加上帮村人做事,虽然只来了半天,却和其他人打成一片,已经有人开始称呼他小哥了。
至于另外一边……
沈水碧和牵着老马,缩在墙边。
活像个社恐。
或许这就是兔子吧。
一直等到李启下午忙完,带着背篓回来,他俩都一直在这儿。
“嘛呢,嘛呢!怎么缩成这样?”李启提着大背篓,对着两个人说道。
“你可算回来了!”一直紧张兮兮的沈水碧赶紧冲了出来,抓住了李启的袖子:“东西换完了吗?那咱们就走吧!”
“恩,东西是换完了,但是你那么着急走干嘛?”李启很奇怪。
社恐不至于到这个地步吧?
“我有预感,有坏事要发生了!”沈水碧慌张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