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3章】盘算
盘算
为此,经常受到外公的夸赞,说还是红升好,乖巧等之类的话。“哪里像敏子,整天介像皮猴子似的,很是讨人烦啊!”外公时常这样说道。
其实,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对待的,也不但但是秦唐,母亲作为外公的亲生女儿,更是如此。不过,话又说回来,相对而言,外公倒也还是算是公平一些的,而最不公平的,最为势利眼的,却是外婆。对于这一点,母亲是感觉最深的了。所以,当她也当了外婆的时候,她便时常说:“唉,我可不像你姥姥那要,光看见那些有钱的了,当年的时候,我可是受够了!我可是想着了!所以,对于我的两个女儿,无论是穷,还是富,我都会一律对待!而且,对于那些穷一些的,我还会对待她要更好一些。”母亲不但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秦唐后来也时常在想,当时自己在外婆家,被人家看不起的时候,母亲的心里,究竟会是多么地痛心啊?自己被娘家的人看不起,那倒也罢了,可是,可是自己的孩子却被别人冷眼相看!母亲的心里在不停地发抖,可是,她没有钱,她很穷,她又没有一个好的丈夫,她只是有着一群还没有长大成人的孩子!两个女儿,四个儿子!而这些孩子,便都是她的希望,是她一生的希望所在啊!
不过,母亲也知道,其实自己的父亲对自己应该也是不错的,真的是不错的,特别是在自己刚刚成家的那些年里,父亲对自己,对于自己的那一个小家的关心和帮助,都会一辈子铭刻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永远,永远。
母亲不会忘记,在那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正是自己的父亲,从娘家背着母亲(秦唐的外婆),背着几十斤粮食,跑了十多里路来接济她的那一个小家。那是亲情所独有的力量,那是亲情所开出来的最为美丽的花朵。而每每说起这一些事情的时候,母亲的眼里总会含着泪水。而秦唐在听了母亲的那些话之后,对于外公的一些埋怨,便也减少了很多,很多。
秦唐听母亲说过,当时外公一听到自己女儿的家里穷得那个样子,不由得心疼得直掉眼泪。光大人怎么也好说啊,可是,还有那些嗷嗷待哺的孩子们啊!而自己的女儿,当年还没有出嫁的时候,也曾经为家里干了那么多的活儿,现在,她的小家里遭受了苦难,作为女儿的父亲,作为女儿娘家的靠山,他怎么能够袖手旁观呢?所以,外公便时常偷偷的,从他的家里背着外婆,给母亲接济一些东西,以让母亲能够养家。拳拳父母之心啊,天底下最为真挚的那种感情啊!
只是,有一点时常让秦唐感到奇怪,感到不解,那就是,都是亲生的父母,可是,为什么外婆就不如外公呢?听母亲的意思,外婆对她并不怎么样,却对二女儿,也就是秦唐的二姨特别的好,一见了面便总是和颜悦色,满面春风。可是外婆一见了母亲,却总是冷若冰霜,脸总是拉得老长,老长。是母亲的脾气和性格不好吗?当然不是,母亲的性格和脾气,在村子里那可是一等一的,没有一个人能够说出什么来的!而至于原因,却只有一个,那就是母亲家里穷,而二姨的家里则稍微富有一些,因为二姨夫是一个当的,毕竟是吃公家饭的人啊!可是,这能怨母亲吗?即使母亲再会持家,可是,他没有一个好丈夫,那即使她再能干,再会过日子,再勤俭节约,又能够怎么样呢?女人是筐,男人是耙子。耙子弄不了东西回来,筐里怎么也不会有什么东西的。
而到了后来,当外公和外婆去世的时候,秦唐已经上了小学二年级了。当时外婆家里的人报来丧事之后,秦唐也并没有看到母亲有多么地悲伤——最起码来说,从表面上还没有看出来。秦唐当时还问母亲,他是不是也要跟着一起去。母亲沉重地说道:“算了,还是我一个人去吧!”
而当时,秦唐根本并不知道这其中的内情。可是,多年以后,秦唐再回想起这件事情来之后,才恍然明白:母亲当时之所以不让他们这些孩子们跟着去,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母亲生怕他的那些孩子们跟着去了之后,再受到自己娘家人的冷遇。
而秦唐对于外婆家的那些印象,也无非就是如此而已。说实在的,秦唐对于外婆家的感情是很淡漠的,而这其中的一个最要重要的原因,也就是外婆家对于秦唐家的那种看不起。实际上,有些时候,也无怪于外婆家的人会那样看待秦唐家,因为父亲实在是不争气得很,他的脾气也实在是差得很。秦唐后来多次听母亲说过一件事情。外婆长年卧病在床,终于在一年的冬季即将到来的时候,外婆死去了。而后来,外婆家里便只剩下外公一个人过活了,而秦唐的舅舅,却又非常地没有本事,对于舅母十分害怕,家里的事情是一点儿也做不了主,所以,在外婆死后,外公的处境也便可见一斑了。于是,到了后来,外公一个人实在是不能过活了,而舅舅又不能做主,因此,没有办法,便只好由三个女儿来赡养了。
而当外公刚刚来到秦唐家里的时候,秦唐的父亲是非常地反感的,本来,他的脾气就不好——甚至满可以说,他的那种脾气是十分的差。家里又穷,孩子们又多,自己又不能干,各种因素都累加到了一起,便形成了父亲的那种越来越差的,越来越坏的性格和脾气。而外公来到了秦唐的家里之后,几乎是一天到晚,都得看父亲的脸色。而如果喝了酒之后,父亲则更是变本加历地闹着,根本就不顾及母亲的感受。ishu.时常,父亲还会借着酒劲,对着外公指桑骂槐:“你头顶着我的,脚踩着我的,还对他这么不客气,这天下还有没有天理啊?……”而且,往往是越骂越难听,越骂越离谱,很多的时候,外公都只好忍气吞声,知吁短叹。母亲见状,自然心里十分难过,便把父亲拉到了一个背静的地方,对父亲说道:“不管怎么样,也不是也得看我的面上吗?我跟着你这么多的了,可是从来都没有求过你什么啊,而且,这么多年来,我跟着你可是受穷受苦受累啊,容易吗?我跟着你可是一天福都没有享啊,这一些,我也都不怨,这都是我的命啊!而且,我为你生了七个孩子,三个女儿,四个儿子,光凭这一点,你也不应该这样对待我啊!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爹!人可都是父母生养的啊,谁又没有个老啊?而且,我又是怎么侍侯你的老人的啊?这一点,难道你一点数也没有吗?我可是尽心尽力啊,在这一点上,我这当儿媳妇的,比起你这个当儿子的来,可是强多了!就算是单凭着我在你的这个家里这么辛苦持家,为你生养儿女的份上,你也不应该这么待见俺爹啊!”
母亲冲着父亲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着,最终,终于还是把父亲给说动了。毕竟,父亲他再怎么着,也只是脾气不好面而已,而不是心地甚恶。最后,父亲长叹了一声,对母亲说道:“都是我不好啊!都是我不好!唉,我的脾气也不知道是怎么着了,竟然是一天坏的一天了!”
就这样,外公总算是在秦唐家里住了十多天,后来,便又被二姨接到了她家里去了。
若论起性格和脾气,二姨夫那可是没的说啊,又是干的,人口也是有口皆碑的。本来,所有的人都会认为,外公从秦唐的家里搬出去之后,特别是般到了二姨家去之后,那么,应该比着在东江的秦唐家里要强多了。可是,事实上,却并不是这个样子。或许,在冥冥之中,这女儿便是不养老的!
后来,秦唐在一个适当的机会里,也曾经思考过这个问题。女儿和儿子,其实从血缘关系上是一样的近远的,可是,为什么这儿子养老就是天经地义的,而女儿养老就是不应该的呢?若是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只能这样去认为:这都是几千年的父系社会所养成的传统和习惯而已!
可是,自然外公到了二姨家里之后,从后来所传来的消息里得知,外公在二姨家里,竟然比着在秦唐的家里时候,还觉得憋屈。虽然说二姨夫是出了名的好脾气,人品又好,可是,时间长了,却也是感觉十分地不舒服,总觉得自己的家里突然间多了这么一口人,心里相当地别扭,相当的不舒服,仿佛一切的生活都脱离了原有的轨道,都变得不再正常起来。仿佛每天都在作战,都在受罪一样。而后来外公到了三姨家之后,同样也是这个样子。于是,母亲便大发感慨地说:“唉,都说闺女不养老,起初的时候我还并不相信,现在看来,这话说的真是一点假都没有啊!我可是校徽经历过的啊!”
秦唐母亲共姊妹三个,母亲是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妹妹。于是,秦唐便也有了两个姨妈。而对于这两个姨妈,秦唐却是觉得两个人是性情是截然不同的,脾气也是丝毫都不一样的。也正是因为这个因素,秦唐对于二姨的感情,自然便也比着对于三姨的感情人深得多。当然了,这里面也含有着一定的地理空间距离远近的原因。二姨由于是孙家村的,而秦唐是东江村的,而两个村子又是紧紧地靠着的,也就是只有一里地的路而已。这种空间距离上的贴近,自然便使得她们姊妹之间的来往更加地密切一些了。
由于孙家村自从在集体的时候,便很富有。那个时候,人们如果能够在队里分粮食的时候,能够多分上一些的话,那便是人们所最期望的事情。而至于别的事情,比如现金啦,比如其他的一些物品啦,却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了。在秦唐的记忆里,他们东江村里所分的那些东西之中,除了几乎还不够吃的那些粮食之外,便是牲口肉了。平时的时候,人们手里根本没有多少钱来买猪肉吃,不过在集体的那个时候,队里所养的牲口很多,虽然平时的时候,队里也总是很少杀一头牲口吃——队里也自有队里的说法,养那些牲口可不是为了吃肉的,而是为了让它们干活的,怎么能随随便便地说杀就杀呢?可是,有的时候,特别是那些牲口生病而死之后,队里便再也无话可说了,与其把它们给埋掉了,还不如让大家吃了!于是,除了分粮食,在秦唐他们的那个村子里,再就是分牲口肉了,而且,还是那种病死掉的牲口肉。就算是这样,人们也还是都十分高兴的,毕竟一年到头,又有几家有钱买肉吃的啊?因此,一遇到这样的有牲口死去的事情,队里所有的社员们,便都兴高采烈起来,那情形,简直比过年过节的时候还要高兴。也确实,就算是在过年或者是在过节的时候,人们也不会吃到什么肉的。因此,在秦唐还只有五、六岁的时候,他便记得,时常会接到队里的通知,让每家每户,都到队里的那一块大场院里去分牛肉或者是马肉,嘿嘿,反正就是没有猪肉。
不过,也有吃到没有病死的牲口肉的时候。而那种情况的出现,却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况。那回,秦唐他们所在的小队的队长,叫照各的一个家伙,生性豪猛,而且什么人,什么事情他都不服输。可是那一回,他却被队里一头牛给差一点就治服了。
事情是这样的。队里有一头犍牛,一直以来都不很听话,而且性情极拗,致使大多数的车把式,都不愿意用那头犍牛。时间长了,那头犍牛更是不得了了,因为社员们都不愿意使用它的缘故,所以它倒是也乐得自在。别的牲口们都拼力地被驱赶着干这干那的,一天下来被累得几乎都不能吃草料了。可是这头犍牛呢?因为别的人都不愿意,也不敢用它,所以,它却是养尊处优,被养得膘壮身肥的。由于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没有什么活儿可干,所以,它便更觉得神气——没有什么事情可干的时候,不但是人,牲口更是这样,便开始喜欢滋生一些事端了。
所以,到了后来,那头犍牛便更加地变本加厉地祸害社员了,除了那一位掌握着它的吃饭大事的饲养员,别人根本休想靠近它。如果谁要是不服气的话,胆敢向它靠近过去,它的那一双牛眼便开始瞪得溜圆,楞大,像铜铃似的,而且,鼻孔里不停地喷着粗气,咯吱咯吱的,呼哧呼哧的,眼睛泛着血丝,脑袋低低地垂着,将自己的那两要又长又尖的牛角,示威似的在想要靠近它的那个人的眼前直晃。
因此,很多的后生们,本来还不信邪的,可是等到真的靠近了那一头犍牛之后,看到它那可怕的样子,这才不由不相信,别人的那些关于这家伙不好惹的话,看来还是真的!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都不敢靠近那一头犍牛了,而那一头犍牛,此时也因为有着越来越多的人害怕它,而觉得自己更加了不起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队长照各那天喝了不少的酒,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了那一头犍牛的近旁了!那一头犍牛,一见竟然又有人胆敢向它靠近了,便又开始发它的牛威了:它的那一双牛眼便开始瞪得溜圆,楞大,像铜铃似的,而且,鼻孔里不停地喷着粗气,咯吱咯吱的,呼哧呼哧的,眼睛泛着血丝,脑袋低低地垂着,将自己的那两要又长又尖的牛角,示威似的在想要靠近它的那个小队长照各的眼前直晃。
可是,这一回,那一头犍牛,却算盘错了,它总是以为,所有的人都不敢对它怎么样。而这一回,它就要倒霉了!
“哞~~~”一声吼声之后,那一头叫做“黑风”的犍牛,便开始做出了发动攻击的姿势。而本来的时候,这位叫照各的小队长,就是借着酒劲来收拾这一头犍牛的。而如果,如果这头犍牛还算识相的话,它可是再也不会去惹这位小队长的。要知道,别人之所以为敢惹它,除了它的性子刚烈,很难以驯服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便是,这毕竟是生产队里的集体财产,即使是在干活的时候被累死,也是要负责任的。更何况,如果是那种非正常死亡的话,那事情的性质自然便是更不一样了。所以,虽然也有不少的后生,从早就看着那一头犍牛不顺眼,可是,却也不敢对它下狠手,就是怕自己会担上责任。
【第454章】仅仅一会儿
仅仅一会儿
而那个时候,队里对于那种故意破坏集体财产的行为,还是有着很严重的惩罚的,最为严重的,甚至还会被扣上一年的工分呢!而如果真的那样的话,一家人,一年下来,还能够吃什么呢?
可是,那种惩罚,也就是只对一般的社员们才是有效的,而对于小队长们,却是一个例外。也正是因为自己有了这样的一个特权,辛格(也就是那个照格),才敢于不顾一切地,也要来教训一下这个家伙。如果,那一头犍牛,不那么飞扬跋扈的话,或许,它那一天也不会有什么生命之虞。可是,一直以来,因为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敢于碰它,所以,也便导致了那个家伙的过于自大,过于不把所有的人都放在眼里了。物极必反,而它的自大,和它的飞扬跋扈到了一定的程度的话,那么,它的倒霉的那时刻,也就快要到来了。.
“呼~~”,一声带着风声的声音过后,那一头犍牛,竟然猛地一下子冲了过来,其速度之快,竟然把辛格给拱到了墙角上去了!其实那一天的事情,也都是赶到一块儿去了:那一头犍牛,当时也刚才吃饱了,正愁着没有事可干,正愁着最近一来,一直都没有人再敢来跟它叫阵了,因此浑身正是十分地不自在。而眼前正好,这个家伙看来还不知道自己的厉害,那好啊,正好舒展舒展一下自己的腰身……
然而,也就是这一下子,竟然葬送掉了自己的那一条小命。辛格当了多年的小队长,哪里经受过这样的委曲?顿时,他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眼睛里的血丝,丝毫也不比那一头刚刚发了彪的那一头犍牛差。辛格的嘴里一边不停地骂着,一边手不择物的在拾掇着什么东西。猛然间,他发现了一把镰刀,也不管什么三七二十一了,高高地把那一把镰刀举过了头顶,然后恶狠狠地朝着那一头犍牛的脑门处,便砸了下去……
就这样,那一头犍牛,那一头如此猖狂自大的犍牛,终于丧命于那一个小队长的手里了。于是,小队的社员们,便都可以美美地吃上一顿不是病死的牛肉了。
而人家孙家村呢?不但会定期地给社会员分粮食,分牲口肉,还会给社员们分钱,分水果呢!而给秦唐印象最深的,便是二姨的那个村子里,每天在中秋左右,就会给每一户村民们分水果,什么苹果啦,什么梨啦,等等。而每年分这些东西的时候,二姨也总会想着秦唐他们兄弟姊妹们,由于所隔的路途并不是很远,所以,二姨便时常会在晚上吃了晚饭之后,提着一个小竹篮子,来到了秦唐他们家里,给秦唐他们送来一些苹果什么的。而每每到了这个时候,便也是秦唐最为高兴的时候。因为这种难得的水果,实在是秦唐一年到头,根本就吃不上一回两回的珍贵东西,如果不是二姨想着他们这些孩子,父母亲是绝对不会花钱给他们买水果吃的。
特别是那种叫“瓢把梨”的水果,入口极甜,口感也是极佳,据说也是孙家果园里的极品,就是在分给村民的时候,也仅仅是每家分十多个而已。就算是这样,二姨也仍然会给秦唐送二三个来,由此可见,二姨的心气竟是多么地好啊!
只是,好人无长寿。后来二姨竟然早早地过世了,而二姨去世的时候,也才仅仅五十多岁。
再到了后来,秦唐还干了一阵子拣拾塑料布的活计。那已经是秋后的事情了。秦唐生活在鲁北大平原之上,而那里,正是全国都闻名的棉花生产区域。而村民们在播种棉花的时候,总会先要盖上一层塑料薄膜,这样的话,棉花便会因此温度提得快,而能够及早发发芽。而到了秋收过后,棉田里的棉花柴拔掉了,春天里的时候,覆盖在棉田里面的那一些塑料薄膜,便都露出来了。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村里竟然出现了收这种从地里捡拾回来的塑料薄膜的人,二元钱一斤。而那个时候的二元钱,确确实实的很是顶用的,于是,一时间,那些但凡没有什么更加重要的事情的人,便都纷纷地加入到了捡拾塑料薄膜的大军之中。
而秦唐呢,自然也不例外,这么好的一个挣钱的机会,他自然也不会放过了。于是,头一天早晨的时候,秦唐便捎上干粮,带上水,骑着那辆破自行车便出发了。秋天的天空是那么的高,那么地干净,那么地瓦蓝。走在那条也不知道究竟走了多少年的乡村古道之上,秦唐的心情开阔得很,太久了,真的是太久了,自己太久没有能够看到这么蓝的天空了,没有能够呼吸到这么清纯的空气了。
一边骑着自行车,秦唐一边放声高歌——由于是大清早,村外的那条古道之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人影,所以,秦唐也才敢如此放肆地唱着。其实秦唐也真的该唱一唱,吼一吼了。毕竟,他也压抑得太久了,尽管,考学的失利,并没有对人造成什么太大的打击,尽管,他也早就有这种失利的思想准备,可是,可是,毕竟,自己的那一次考学,很有可能就是他一生之中的唯一一次的考学的机会了。可是,当时自己却并没有能够把握住。或许,自己真的跟考学无比?或许,自己真的也要嘴自己的父兄们一样,一辈子都注定注不开这片古老的土地?
在好多个夜深人静的晚上,秦唐仰望着挂满了星星的天空,时常边想着,边落泪。
终于,秦唐骑着那辆极为破旧的自行车,穿越过重重晨雾,来到了距离自己的村子足足有七、八里地远的一块棉田里。那块棉田里的棉花柴,早已经被主家拔下来,然后拉回家去了,现在只剩下光秃秃的一片,只有一些塑料布,被风吹得扑拉拉直响。
秦唐撑下自行车,然后便开始了他的拣拾塑料纸的劳动。那些塑料纸由于都被土埋进地里了,因此,秦唐需要一块一块往外扯,有的时候,他扯着一块,便会不停地,接连不断地扯动出来,甚至一直都能够扯动很远,而所扯出来的塑料布的长度,也足足有十好几米远。
而每当到了这个时候,秦唐便会有一种捉到了大鱼时的感觉似的,非常兴奋,非常激动的样子。而干着活儿的时间,过得是十分快的,转眼之间,竟然已经是晌午了。秦唐从那个自己从家里带来的包里,拿出了一块玉米面的饼子,还有一块咸菜,还有一小瓶水,然后便美美的吃了起来。那感觉,比着在家里吃饭,要强多了。
就这样,秦唐一直干到了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这才罢休。而这时,他也已经拣拾了满满的一鱼鳞袋子塑料布了,用手一提,觉得还很沉。
秦唐把那个盛满了塑料纸的袋子,封到了车子后面的后倚架上,然后便在那迷人的暮霭之中,跨上车子,回家去了。晚风,不停地吹拂着他的脸颊,感觉很舒适,很美妙的样子。累虽然累了些,可是,毕竟他也收获了很多。一想到这种塑料布,能够卖到两元钱一斤,心里更是觉得这些累,还是受得值得的。
第二天,秦唐便把那些拣拾了来的塑料布,让母亲给凉晒一下,然后便又骑上那辆破旧的自行车,用力地蹬着,打算不是到昨天的那个地方去拣拾塑料布。可是,就在他刚刚走出村子的时候,忽然想起,既然自己能够挣钱了,那么中午吃饭的时候,也不能太苦了自己。嗯,得到小卖部里去买点什么东西才好。想到这里,秦唐便驱车来到了小卖部里,用自己不知积攒了多少天,才攒起来的两元钱,称了半斤红糖。就着红糖吃玉米面饼子,那感觉,应该还是很不错的啊!
花了钱买了红糖,秦唐却也感到了一种压力。唉,如果,如果今天不能拾到足够的塑料布的话,或者是说,自己所拣拾的那些塑料布不能顺利卖掉的话,那么,他今天的这两元钱,可是花得有些太过分了。于是,到了目的地之后,他干得更欢了,更忙活了,直累得大汗小流不说,而且,还被风给吹得几乎睁不开眼睛了。今天的天气,比起昨天来,可是差远了,昨天的时候,简直就是风和日丽,天空瓦蓝瓦蓝的,天空中还飘浮着片片白云,悠悠而过,也让秦唐的心情变得很好,很好。而今天,天气竟然这么差,那满天的风沙不停地刮着,整个天地之间简直就是一片昏黄,这让秦唐不由想起了当时正在流行的那一道歌曲《黄土高坡》来:我家就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前刮过……
在那漫天的风沙之中,秦唐开始的时候还十分地不习惯,可是不久之后,他便已经习惯了这种天气,而且觉得这样的风少,还刮得非常有气势,刮得非常有豪情。于是,他便也和着那呼呼地风声,尽管嘴里的沙子已经快满了,可是,他却仍然张开着嘴巴,冲着昏暗的天空,放声高唱:“大雁听过我的歌,小河亲过我的脸,山丹丹花开花又落,不见我的童年~~~”
“大地留下我的梦,信天游带走我的情。天上星星一点点,思念到永远~~~”
就是在这种大喊大嚎的,甚至有些歇斯底里的发作之中,秦唐的那种过于压抑的情绪竟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释放,之后,竟然也觉得心情好多了。
透过那一片片黄乎乎的风沙,秦唐分明看到,就在不远处的前面,有一个村子。其实他长到了这么大,还根本没有到那个村子里面去过,不过他却敢知道。那个村子叫大新村,是他们县跟另外一个县的交界之地。而这个时候,秦唐自然根本不可能知道,四、五年之后,他竟然成了半拉大新庄人,并且,从那以的以后,他便跟大新庄结下了不解之缘……这自然是后话,这里先不赘述了。
时令已经接近初冬了,天气也越发地冷了起来。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却还可以看到那些杨树之上的树叶子,仍然有着不少,还顽强地挂在枝头,随风飘扬,发出了一阵阵哗哗地声音。偶尔,也会有一两片叶子从枝头掉落下来,落到了秦唐的肩膀上,头顶上,脚下,无声无息地,好像在经历了一番的劳累之后,终于无奈的,带着些许的落寞,从树枝之上,掉落下来,,打着旋儿,唱着歌……
而现在,已经到了一年之中,庄户人家开始休养生息的时候了。农人们忙活了大半年了,到了冬天,便是他们休息的时候。给儿子娶媳妇的,为姑娘找婆家的,也大都是在这个时候进行的。总之,到了这个季节,村子里开始热闹起来了——尽管这热闹其实也是内里的事情,从街道上,从村子外面,也是根本就看不出来的。而田野里,却早就陷入到了一种肃穆的情形之中了。尤其是下了霜之后,万物之上,都覆盖上了一层薄薄的霜花,而大多的,仍然还残存着的植物,这个时候,也都变成了红褐色。
“万类霜天竞自由~”毛|主|席他老家的那那一句词,真是很好的概括了这一季节的特点啊。
村子里热闹起来了,而野外,坡时,却逐渐地冷清下来。这一天,秦唐也加入到了到坡里去逮兔子的行列里。说实在话,秦唐是一个无论对于什么都很感兴趣的人。特别是对玩一些自己以前从来都没有见过的,或者是从来都没有玩过的东西,更是会抱有极大的兴趣与爱好,大有不达目标不罢休的劲头。
还记得那一回,他在上初二的时候,有一个同学从家里拿到学校里一台计算器。而在当时,这种计算器是相当稀少的,所以,也便成了当时同学样争相传看的东西。可是,由于秦唐当时性格过于内向,所以,自己老是不能一睹这神奇的计算器的风采。他只是听那些见过的同学说,“这种计算器真是太神奇了,只要把题给输入进去,那么,便什么也不用管了,那个计算器就会很快地把题目给算出来,又准确,以迅速。真是太神奇了……”
什么?会算题?这可真是太神奇了!于是,秦唐说什么也要瞧一瞧。可是,那个持有计算器的同学,却是想难为一下秦唐,对他说道:“你想看一看,那也是可以,不过呢,你得给我一件东西,作为交换,我才会让你看一看。而且,我还会让你玩上一个上午。”
如果换了别人,人家可能说什么也不会做这样的傻事。仅仅只是看一看,玩一会儿,便跟人家要东西来交换,这也未免太那个了吧!可是秦唐不行,他就是那种性子,他就是那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人。说白了,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即使是让他去做再出格的事情,他也不会犹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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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秦唐答应,为了能够玩一玩同学的那一台神奇的计算器,秦唐决定把自己珍藏了很久的一块吸铁石贡献给人家。就这样,两个人终于谈妥当了。可是后来,也不知怎么的,这件事情被同村里的一个同学中华给知道了,当时中午便大批秦唐太傻,说他怎么能够这么如此轻易地就把自己的东西给人呢?他是谁啊,不就是一个无赖吗?他配得到这么好的东西吗?中华还说,如果你实在是想看,我可以给你要过来,让你看一看!可是,你就是不能这么轻易地把东西这么送人啊!
中华的一席话,让秦唐感到十分惭愧。是啊,不就是想看一看他的那一个玩意儿吗?就值得非得用东西跟他换吗?而思之再三,秦唐终于还是听取了中华的意见,没有把自己所珍藏了很久的那一块吸铁石给那个无赖同学。
而这,仅仅只是秦唐的好奇心作用下的一个事例而已。而在上上学的时候,为了能够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文具盒,他竟然将自己也是同样珍藏了多年的小画书,都换给了人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由于家庭条件所限,秦唐一直都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文具盒。当看到人家别的同学,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文具盒的时候,秦唐打心眼里羡慕不已。可是,自己的家庭情况,他自己最清楚了,也就是刚刚能够交得起书费而已,而至于其他的事情,那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而越是这样,秦唐心里的那种对于自己得不到的东西的渴望之心,便越是渴盼。后来,他终于等来了一个机会,那便是,有一个同学,主动地跟他商量,说愿意跟他进行交换。
【第455章】究竟如何
对方可以把他的那个文具盒换给他,可是,他必须给自己五本小人书。而且,他还附有一个前提条件,那便是,那五本小人书,还必须都得是新的,还不能是薄的。其实,那个叫立军的家伙所提出来的这些条件,可都是相当的苛刻的。可是,为了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为了能够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秦唐还是下了最大的决心。
那个文具盒的上面,描绘着非常美丽的图案,是以《西游记》为题材的。上面的美猴王,正手举着那根金骨棒,狠狠地向着白骨精打去。画面显得十分地精美,别致,虽然有些残损,可是,这也不影响秦唐对于那个文具盒的喜爱。
不过,当时的秦唐也不很傻,后来,他想了一想,如果用自己珍藏了多年的小画书去换那一个铁皮盒子,似乎自己有些吃亏。于是,他便跟立军说道:“要不这样吧,你再给我添加点东西吧,光一个文具盒,我觉得还是不够。毕竟,我这里可是五本很厚的画本啊?”
经过一番紧张地讨价还价,最后,那个家伙终于答应道:“好吧,我就再给你添上一件东西吧,嗯,要不这样,我再给你添一本字典,怎么样啊?虽然那本字典烂了一些,可是,内容和目录基本上没有受到什么影响。这总该行了吧一?”
一听到他再给自己添加一本字典,秦唐的心里不由地暗暗高兴起来。要知道,一本字典的价值。对于他秦唐来说,可是比着一个文具盒的价值更重要啊!也正是因为家庭条件太差的原因,自己竟然连一本字典都没有啊!这可是关系到自己学习的大事啊!
不过,秦唐当时也没有立刻做出那种欣喜若狂的样子。因为如果那样的话,他想立军肯定会心里生疑,或许就会把这已经谈得差不多的事情给泡了汤也未可知啊。
想到了这里,秦唐还是故意做出了一个很不情愿的决定:“唉,好吧,不过,我还是觉得,觉得我不合账。不过。既然你已经说到这里了,而且咱们平时关系也还算不错,我也就不再拖了。就这么着吧,咱们两手递!”
而所谓“两手递”。就是说,对方把东西递给自己的同时,自己也得把自己的东西递给对方。这也是生怕对方耍自己而采取的一个无奈的手段。因为这种事情,早在以前的时候,就曾经多次发生过。所以再有这种类似主交易,双方便都格外地小心谨慎了。
换回了一个文具盒,和一本新华字典之后,当时秦唐是视若珍宝。拿回家里去之后,反反复复地不知道把玩了多长的时间。总是爱不释手。特别是对于那本字典,秦唐可是充分地发现了它的价值。而像这样的东西。如果是放在那个立军的手里,确实是浪费。因为那个家伙,真的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可是,就是这样的人,却既有文具盒,又有字典,而像自己这样的好学的人,却是什么也没有。不便没有文具盒,没有字典,而且,有的时候,甚至连考试的纸张和笔都没有啊!
所以,在很多的时候,秦唐便会感到心理上极为不平衡。可是,他也知道,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命吧!人生都是命中注定的,而要想改变什么,确实是很难很难的。
秦唐后来,为了表示自己对于那一本新华字典的爱惜,学着罗大鹏当年糊扑克的方法,为自己心爱的字典糊了一个封面,而且,还在封面上面工工整整地写上了“新华字曲”四个大字,之后还反复地着,觉得自己的字写得还颇为好看,只是位置不是很正而已。可是,后来,他的这四个大字,竟然成了一个笑话,一个天大的笑话。
那天,他们前村中的大才子新红,来到了秦唐家的那个北院里玩,不经意间,竟然发现了那本字典。秦唐当时一看到新红将目光放在那一本字典之上,心里还很高兴,心里想:嗯,这回,自己的“大作”,可终于能够被人欣赏一下了!而且,他还在等待着新红的夸赞。可是,过了一会儿之后,他却分明看到新红的脸上竟然呈现出了一种很有意味的笑意。单是看这笑意,秦唐便觉得,新红这回笑得很不正常,很是有问题的。于是,秦唐便疑惑地问新红道:“新红叔(论庄乡辈,秦唐应该跟他叫叔的),你到底在笑什么啊?是不是笑我在上面写的那四个字不好看啊?”
新红仍然忍俊不禁似地,继续笑道:“呵呵呵呵,好看,好看,你写的那四个字,还真是十分地好看。只是,只是,里面有一个字,被你给写错了!嘿嘿,真有意思,竟然,你竟然还能够把字写成这个样子,哈哈哈哈,真是很有意思的啊~~”
而新红的这一番话,更是把秦唐说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什么?什么?里面有个字被我给写错了?哪个字啊?”秦唐一开始的时候,只是担心自己写的字可能好看或者是不好看,可是他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新红,竟然给自己挑出了这样的一个毛病来!写错了字?这,怎么可能?
“好吧,下面,我就来告诉你哪个字被你给写错了吧!你看,你写的是‘新华字曲’,是吧?而那个‘典’字,下面还有两个点呢,你却写成了‘新华字曲’了。难道,这个错误,还不算吗?哈哈哈哈~~~”新红这才如实地跟秦唐解释道。
说实话,秦唐在写那四个字的时候,特别是当他写到那个“典”的时候,还真的对于这个字不能拿准,而当时,他也就是相当然地写下来的。没有想到,竟然真的出现了问题。而且,还成了一个笑话了!
而在当时的时候,立军很有可能并没有想到,他给秦唐的那一本字典。在秦唐的成长生涯中,究竟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如果,如果没有那一本字典,很有可能,很有可能,秦唐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之中,再也不会有翻身的那一天。而如果他当初真的知道的话,出于人性中的那种本能。他说什么,也不会把那一本,即使看起来十分陈旧的字典给秦唐了,宁可。他宁可把那本字典给扔掉。
而现在,秦唐正骑着那一辆自行车,前往坡里去,察看一下地形,也准备着。等几天之后,自己也加入到那套兔子的队伍之中去了。而对于这种套兔子的活计,秦唐其实还是显得很嫩的。而有些人,却已经有几年。甚至是十几年,几十年的套兔子的历史了。
而在此之前。秦唐自然先是问清楚了,这套兔子的基本原则。以及用什么工具。工具其实也并不多么复杂,无非,就是用铁丝做成一个套子,然后放置在兔子跑过的路上,行家们一般叫作“兔子小道”。然后,便是等着哪只全都的兔子会上钩了。
坡里的野兔,在跑起来的时候,特别是在晚上,它们也并不是会乱跑的,而也也跟人类一样,有着自己的独特的“路”,而这条“路”,也就是所谓的“兔子小道”了。而且,当兔子在沿着那一条兔子小道跑的时候,速度总是很快的很快的,而且,这兔子据说它们的眼神并不怎么好,虽然它们的那两只眼睛很大,可是,视力却并不怎么样,几乎就是根据气味瞎跑一气而已。也正是因为它们的这种瞎跑,才给了人类机会,人们也才能够想出办法,制造出了专门让它们就范的工具。于是,兔子扣便出现了,而套兔子,也成了农闲时节,人们借以消遣和娱乐的相当好的方式,而且,还能给自己解一解馋,如果套得多了,甚至还能够拿出去,去卖一些钱来花。这种好处多多益善的事情,自然人们都趋之若鹜。
秦唐走在村外的显得有些荒凉的野地里,夕阳把他的身影拖得长那些懂行人的说法,秦唐终于找到了一条兔子小道,然后,沿着那一条兔子小道边向着前方走去,边仔细地察看着那条小道上的兔子脚印的痕迹。终于,秦唐一沿着那一条兔子小道边走边看了很长的一段距离之后,终于总结出了一个规律,那就是,这兔子小道,大都是蜿蜒曲折的小路,几乎可以说,大都是一些羊肠小路;第二,上面,如果你仔细看上去的话,肯定能够看到一些密密麻麻的兔子脚印,而那些野兔们,也正是嗅着那股兔子们跑过时所留下的气味而高速地前进的。当然了,如果不是调整前进的话,它们自然也不会钻进人们为它们专门设计出来的兔子扣里去的。
心里有了一个大概了,秦唐便决定,明天,自己就要跟那些高手们去专门学一下,那种兔子套的做法,并争取尽早地真正去开始套兔子。而这种活动,几乎成了秦唐,在捉鱼之后的一个最为感兴趣的,并付诸于实践的项目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拜师学艺,秦唐终于基本上掌握了制作兔子名的方法和技巧,并且也基本上学会了怎样去下兔子扣的方法了。于是,终于在一个下午,秦唐便骑着他的那一辆破自行车,把自己在当天才刚刚做成的兔子扣挂在自行车前把之上,自己一个人,沿着那一条乡村古道,向着远处的坡里便进发而去。
秦唐到了坡里之后,也学着人家那些高手的样子,先四处寻找了一回子兔子小道——他知道,只有先找到了合适的兔子小道,才可以给兔子下扣。而这种找兔子小道的活儿,其实才是套兔子的关键之所在。因为有些兔子小道,你看上去,好像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兔子脚印,可是,实际上,那很有可能是一条已经废弃了了兔子小道——看来这兔子,有的时候也是会改动他们的行动路线的。特别是,如果某一条兔子小道在某一地段出现了什么问题的话,那它们肯定便再也不走那一条路线了。比如说,因为村民浇地的原因,在某个地方出现了断层。从而导致那些兔子们不能正常跨越过去——这样的话,它们便会改变路线,而把这一条专线中的某一段给废弃掉了。
再比如说,如果在一条兔子小道上面的某一个地方。本来情况很正常,可是,如果哪一天,就在这一段兔子小路上,某一兔子被套而死的话,那么,这一条兔子小道也基本上被废弃掉了。因为那兔子的视力虽然并不是很好,可是。它的嗅觉却是出奇地灵敏,任何的一点血腥气味,都逃不过它的鼻子去。而当它们正沿着那一条熟悉的兔子小道玩命地向前奔去的时候,猛不丁的。一阵只有它们自己才明白的不祥的气味飘来,完全凭着一种直觉,那只兔子便先是缓缓的慢了下来,之后,当那股血腥的气味越来越浓烈的时候。它这也慢慢地来到了那个出事的地点,杂毛,血迹,被自己的那个倒霉的同类的爪子划得遍地都是痕迹。这一些,都彰示着。这里曾经发生过一起事故,于是。那只兔子便会将这个信息,通过它们自己所独有的途径,发布给自己的那些同伴们。于是,从此之后,那些兔子们,便再也不从那一段路上走了。
这一些知识其实都是一些套兔子时的最为基本的常识。而这一些最为基本的常识,秦唐也是通过多种渠道的打听,请教后,才最终得知的。根据这个经验,秦唐经过一番仔仔细细的侦察,终于找到了一条合适的兔子小道。而在那一条兔子小道上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了一些新鲜的兔子脚印,看上去的时候,还能够很明显地看到一些新近被溅起来的泥土。秦唐在找到了这条兔子小道之后,自己感到十分地满意,于是,便在这一条兔子小道上面,下下了自己套兔子以来的第一个兔子扣。
按照那种自己听来的理论,秦唐先从自己的自行车上取下了一个兔子扣,然后,将那一个套端搁置到了那条兔子小道的中央位置,而且,距离地面,也就是仅仅只有一个拳头的高度。然后,秦唐再把那个兔子扣的“柄”端,插进了一旁的泥土之中)——当然了,仅仅是这样的话,是决定不会足以拴住的,如果真的套住了兔子的话,那只被套住了的兔子,并不需要怎么用力,就会挣脱开去,然后一道烟似跑掉了。
当然了,这仅仅属于那一种想象中的情景。而实际上,那些套兔子的人们,自然不会这么傻的,他们会在那一个套的柄端,用一条转花子系上,而终端则被固定到一根橛子上面——这一根橛子,可以是木头的,也可以是车子的精辐条。特别是到了深秋初冬的时节,天气如此寒冷,大地也都已经上了冻了,因此这个时候,即使是一根细细的辐条被插入了地面之中,也不会被用力拔出来。这样的话,只要是一只兔子上了套了,那么,它就一定不会再逃掉了。可能吗?当然是不可能的了!
这其中的道理,其实也很简单。因为那兔子的特性决定了这一切。那兔子们为什么会中套呢?其实,人们就是利用了它们的这一特点,从而制作出了这种套子的工具。所以说,无论怎样,还是人的智慧高啊!作为万物之灵,人类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们能够分析事理,然后根据事物的特性,而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这就是高智慧了。试想,多少万年以来,为什么到了最后,只有人类才最终得以占据着地球上的制高点?为什么只有人物能够彻底地征服其他的物种,并屹立在了地球生物圈的最顶端?看来,智慧,才是真正的力量!
秦唐,也正是按照这样的方法,在一条一条的兔子小道之上,把一个个自己制作的兔子扣,安置在了那些兔子的脚印之上,高度大都是距离地面只有一个拳头的高低,而且,也都把那些用铁丝做成的兔子扣,结结实实地拴在了一根自行车辐条之上,并且,把那一根自行车辐条深深地楔进了地面之下……
而当秦唐终于做完了这一切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吹着夜风,秦唐竟然感觉到空气竟然有些清新了,仿佛就像在早晨的时候一样。西边的天空中,仍然有着一抹红晕,那灿烂的晚霞,看上去十分地吸引人。而这个时候,秦唐不由想到了一句古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秦唐对于这句古诗,竟然有着一种天生的,自然的,情不自禁的认同感,仿佛在冥冥之中,秦唐的命运会跟这一句古诗具有一定的什么特别的联系一般。未完待续。。
【第456章】打下基础
打下基础
而直到四五年之后,秦唐面对着父亲,莫名其妙地又一次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诗,他也不知道,当时父亲在听了这句古诗之后,心里到底会想起了什么。
第二天清早,秦唐早早地便起床了,然后连脸也没有洗,便骑着自行车,披着那清晨的雾气,一路的颠簸,一路的坎坷,向着坡里自己下过兔子扣的地方,疾驰而去。.
一路之上,秦唐不断地憧憬着,自己所下的那些兔子扣,被兔子趟上之后的情景。哈哈,那种兔子被套住之后,拼命地挣扎时的样子,那本来活灵活现的生灵,却生生地被套在一个套子这中,同时还会拼命的挣脱着,还很有可能会拼命的叫着,发出了那种绝望的声音,吱吱,吱吱~~~
就是带着这种憧憬,秦唐先前往第一个下套的地方。对于下套者来说,这种记忆力还是十分重要的。在什么地方下的套,一共下了几个套,这都需要下套者很好地记住才行啊,不然的话,忘记了那些下套的地方不说,一不小心,还会被那些套子挂住,反而还会套住了自己,而那样的笑话,也并不是没有出现过。
秦唐若是论套兔子的经验的话,那当然是新手,可是,若论记忆力,那些老手们,自然也不是他的对手。老手们靠的是经验和技巧,而像秦唐这样的新手,既然经验和技巧不行,可是,他们却具有着很好的记忆力,哪一个套子在哪一个地方,每一天总共下了多少个套了,秦唐都会记得清清楚楚的,一点儿也不会差。
凭着这种很好的记忆力,秦唐很快便找到了他下的第一个套子的地方。远远的,秦唐便下了自行车了,推着那辆自行车,小心翼翼的向着前面走去,走去。期望,他期望能够看到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一看到他来了之后,拼命挣扎的样子。可是,越来越近了,他却始终没有能够看到一个兔子的影子,甚至,连一根兔子的毛也看不见。秦唐的心,于是便一下子凉下来了。
带着一些灰心,带着一些气闷,秦唐把那个地方的那一个套了给拔下来之后,便把它挂在了车子前把之上,然后便向着第二个套子的地点奔去。可是,同样的失望,同样的无奈,同样的气闷,同样的无功而返。就这样,一直等到日出三竿的时候,秦唐才把他昨天下午所下的那些套子全部都拔了出来,自然是一只野兔也没有逮着。
迎着朝阳,沐着晨风,本来如此好的天气,如果再能够收获一只野兔的话,那么他的心情将会是多么地好啊!可是现在,虽然是良辰美景,他的心情却十分地不佳……
是不是自己的技术和经验不到位?还是自己所找的那些兔子小道不准确?还是自己所设置的兔子套的不够标准?许多个问题,竟然一下子涌上了秦唐的脑际,让他苦苦地思索着。
说来也是,自己花了不少的钱,可是现在却一点收获也没有,自己的心里也觉得十分不不自在了。唉,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尽管秦唐在后来的几天里,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寻找原因,可是,却始终没有套着一只兔子。好在,他有着一股不达目标绝不罢休的决心,所以,尽管一直都没有收获到一只兔子,可是,他却依然坚持着,坚持着。
实在没有信心了,秦唐便也会自我安慰道:“唉,不就是全当是消遣消遣,玩一玩吗?走出村子,来到野外,看朝阳升起,看夕阳落下,看云卷云舒,看那蓝蓝的天,看那清清的水,听风声呼呼,闻黄土地的那种初冬时节所特有的那种气息……那也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啊!》
七八天之后。
“明天咱们镇上赶会呢!怎么,去不去看看啊?”好友金锋那天找到了秦唐问道。这个金锋,是跟秦唐关系最好的一个。跟秦唐从小长大的发小们倒是不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些发小们,也不知为什么,似乎在心理上,跟秦唐具有着一种隔膜似的。尽管见了面之后,还是笑呵呵的,可是在各自的内心里,却都觉得十分地不自在。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道不同,不想为谋”的说法吧。
而对于金锋,虽然这家伙在学习上几乎就是一个大笨蛋,可是,他却为人豪爽,喜欢打抱不平。而这一点,也跟秦唐十分地相似。所以,两个人臭味相投,也就可想而知了。
秦唐还记得,曾经有一回,秦唐听说了一个十分确切的消息,那就是那天晚上村里来放电影的。那个时候,村子里的文化生活十分地贫乏,没有电视可看,村子里一个月才能够来一次放电影的。因此,盼望着村子里放电影,也便成了每一个孩子的殷切希望了。
而当秦唐得知了这一个消息之后,便想告诉告诉更多的人,愿意让更多的人也知道这一个好消息。这,或许就是人们的一种本能吧!一种愿意让更多的人分享好消息的本能。
那么,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谁呢?想来想去,秦唐决定,还是告诉金锋比较好一些。一方面,别人已经知道了这个事情,因此告诉别人的话,也便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了。只有告诉那些暂时还不知道这个消息的人,那才产生一种奇特的效果。而那种效果,无论是告诉消息的人,还是获知消息的人,都会感到一种心灵上的愉悦,都会产生一种美好的快感。
秦唐忽然想到,在放学的时候,他曾经看到金锋跟另外的几个小伙伴去坡里打猪草去了,既然这要,那么,他肯定就不知道这个好消息了,所以,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去把这个消息告诉金锋,无疑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了。
想到这里之后,秦唐便高高兴兴地跑向了坡里,在见到了金锋之后,激动地甚至都有此口吃了。而秦唐之所以如此愿意把这个消息告诉金锋,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个金锋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特别地愿意听到那种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如果他高兴了,便会大舍其财。因为他家里开着小买部,因此,如果他一高兴的话,便会向大家发誓:“我给你们什么什么东西吃!”所以,便有更多的人,都乐意向金锋报告一些好的消息了。当然了,也并不是所有的消息,都可以令金锋感到振奋,自然也不是所有的消息,都会让金锋大舍鞭财的。
那一天,当秦唐兴高采烈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金锋的时候,金锋开始时还不相信,眼睛瞪得老大,里面满是怀疑的目光:“你不是不在骗我啊?我可是记得,不久以前,咱们村子里不是刚刚才放映过一部电影吗?”
“谁要是骗你的话,谁就是小狗!我可是亲自听到咱们村的化林(电影放映员)说的。放学之后,我正想也去坡里打猎草,在那个十字路口处,正好遇见了电影放映了,正在那里摆机子呢!现在,怕是连电影幕都挂到墙上去了!”秦唐十分激动,恨不能一下子把自己所知道的那些信息,全部都说给金锋听。
“真的不骗我?”金锋的眼里已经开始闪耀着一种幸福的光芒了,而且,秦唐还看到,他的手里本来还拿着一把镰刀的,可是这个时候,却不自觉地放了下来。
“唉,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啊?我说的可都是真的!”秦唐进一步强调道。
“好啊,好啊,走,看电影去,看电影去,咱们不干了!哦,对了,今天我真高兴,咱们每个人发一块糖,我这就回家去拿!”金锋激动地说道。一想起自己跟金锋之间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故事,秦唐不由得笑起来了。
而今天,金锋跟自己说明天乡里赶会,而这情景,似乎跟几年前的那一幕很是相似。真的很是相似啊。只不过,那一回,是自己向他去报告好消息,而这一回呢,却是他在向自己报告好消息。自然,这个消息也说不上怎么好,也说不上怎么坏了。
而对于乡间的这种“赶会”的事情,秦唐的记忆里还是十分深刻的。他的第一次听说赶会,还是在自己很小的时候。那一年秋天(当时的他大概只有五、六风的年纪),下着连绵不断的细雨,满地下都是一片的泥泞。也就是在那几天里,秦唐听那些比自己大的人说,这几天县城里有会要赶。而那时的秦唐,却是头一回听说赶会的事情。于是他还问母亲,说这赶会赶会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啊?母亲告诉他说,所谓的“赶会”,其实就是赶大集而已。只是跟一般的赶集不同的是,在赶会的时候,一般会有一些唱戏的,还有歌舞团,还有那种可以流动的动物园,等等。而这些,在一般的集上却是没有的。
只是,那个时候,秦唐根本没有什么条件去赶会,只是十分眼热地看着那些比着自己大一些孩子们去赶会。而现在,就在自己的乡里,竟然也有会可赶了!哈哈,这一回,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再耽误了!而当时,自己手里已经没有几毛钱了,秦唐只好跟母亲要了两块钱,准备第二天,跟金锋他们一起去集上赶会。
他们几个小伙伴相跟着,就像在赶年集似的,来到了乡里的会上。虽然在没有来的时候,还在想像着这赶会的妙处,可是,当他真的来到了会上的时候,却发现,根本就没有什么可看的,根本就没有什么可赶的。什么赶会,切,岂不是跟赶大集一样啊!只是人更多一些,卖东西的更多一些,场面也更热闹一些而已。
而给秦唐印象最深刻的,也只不过是他看了一场歌舞团而已。那个时候,社会上正流行跳迪斯克,而那家歌舞团的一个压轴戏,也正是一群男女玩命地跳着迪斯克舞蹈。那些人踏着明快的节奏,和极有弹性的节拍,尽情地舒展着他们那优美的身姿,那律动的旋律,那动感十足的音乐,甚至是那十分性感的美女的身材,都带给了已经步入青春期的秦唐一种强烈的震撼。
其实对于秦唐来说,这些关于性的想法还并不是很强烈,因为他的发育相对于其他的同伴来说,还是比较晚的。而金锋则不同了,那家伙一看到那一群美女的魔鬼身材的时候,眼睛都直了,嘴巴张得大大的,甚至都有些口水流下来了。
“啧,啧,真好,真好啊!哎,敏子,敏子,你快看那个穿着黑色紧身衣裳的女的,那身材,真的好啊,啊啊,真是好啊!!!”金锋的赞叹也引起了秦唐的注意。本来,他也只不过是对于人家的那优美的舞姿而感到一些兴趣的。可是经金锋这么一说,秦唐的心思竟然也奇怪地有些浮动,心里仿佛有一些小虫子在不停地爬着,爬着,怪痒痒的。
那一天,秦唐把跟母亲要来的两元钱都花光了,买了一些葫芦糖吃,还买了一些花生,总之,过得还算是充实吧。而在回家的路上金锋一路上总是在不停地说道着那些跳边斯克舞蹈的美女们,对于她们那魔鬼一般的身材念念不忘……
也正是在那一次赶会的时候,秦唐买了一双高跟的帆布鞋,而当时的时候,像他这么大的孩子们,也正流行着穿这种鞋子。回到家时之后,秦唐便迫不及待地把那双新鞋穿上了,顿时,秦唐竟然觉得自己的身高比着原先的时候,高出了很多呢!之后,他也没有再把那双新鞋脱下来,而是直接穿着,然后骑上了那辆除去铃铛不响别的地方都响的自行车,向着里便飞驰而去。他要去坡里去下兔子套。
虽然天色已经确实有些晚,可是,秦唐的那股牛劲又上来了。“总要坚持不懈才行,总要持之以恒才行啊!”秦唐不停地对自己说道。于是,秦唐便果断地骑上了那一辆自行车,又一次踏上了通往坡里的那一条古道。
由于天确实也太晚了,因此,秦唐也便没有再往更远的地方去,而是只是在自己村前的那一个叫王家坟的地方,找到了一条兔子小道,然后下上了套,便回家去了。而当时由于人们正给农田上冻水,因此路上的有些地段很是难走,秦唐竟然一不小心,还踩了几脚泥水。
晚风很冷,路上的树叶子,已经都基本上掉光了,西北风呼呼地刮着,冬天的意味已经尽现了。
骑着那一辆自行车,秦唐尽管赶了一天的会,感觉很是疲劳,可是,为了心中的那一份理想,他还是坚持着,骑着自行车,向着坡里走去。而这一回,秦唐并没有再去太远处,因为天色确实已经是太晚了。于是,秦唐便决定到离家最近的王家坟去看一看。
那个叫“王家坟”的地方,据说是村里姓王的那一大户人家的祖坟所在地,只是后来,那些坟地都被平掉了而已,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片良质的田地了。而这个时候,麦苗已经出来很高了,看上去一片绿油油的。也不知为什么,看到那一片片嫩绿的麦苗,秦唐的心思,不由一下子回到了曾经自己在梦里所见到过的一些情景。啊,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景啊,花红柳绿,碧水清清,让人简直就是流连忘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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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或许为那一池清泓,一池如仙境一般的清泓而叹一声美;或许曾为那一轮圆月,一轮好似玉盘一样的圆月而叹一声美。的确这些都是美丽的,为完美似乎也成为我们脑中美丽的代名词。可是,你又是否想过,残缺同样也是一种美?
窗外,雨声淅沥,雨滴一滴滴滴落在纱幕中的那株芭蕉宽大的叶子上,在叶片凹处汇成一片小小的水洼,等到积聚到叶片支撑不住时,便沿着叶片粗大且突出的血管滑落到地上,与地上的小水坑拥在一起,在也分不清,辩不明了。
雨过天晴后,再次走进那株芭蕉,却再也寻不到关于雨的点滴记忆。你或许在感叹,这小小的水珠只来到世上一会儿便消逝了,怎没赶得上瀑布、泉水美丽呢?不过,你没有注意到,那株芭蕉长得更高,更翠,宽大的手掌伸得更远,其间甚至孕育出了一个小小的花苞?
雨并没有消逝,而是在芭蕉的身体中静静地流淌,是它带来了生机与活力。一滴雨水,当它融入大地时再也寻不回了,可以说,它是不幸的,是欠缺了某种东西的,可当樱桃红透,枝叶招展时,别忘了雨水,它虽残缺了时间,却为更加美丽打下了基础。
在芭蕉粗大的血管中静静流淌的雨水,在身上写下了一行美丽的脚印。一棵娇艳的月季在花丛中绽开了笑容。
【第457章】终于行了
它的花,挨挨挤挤,或浓或淡,或舒展到极致,或刚刚张开重叠的花瓣,或大大方方让人欣赏,或娇娇涩涩地在人的颜色,可它也是美丽的吗,它孕育了下一代的姹紫嫣红。当你走进残缺的东西时,记得带一颗欣赏的心,因为残缺也是一种美。
是的,在很多的时候,在很多的情况之下,残缺,有时候也是一种美丽,一种别样的美丽。尽管,那些情景都只是在梦境里,可是,秦唐却依然将那一墓一幕一一珍藏在自己的记忆深处,永远,永远。实际上,人的这一生之中,真正能够记得的美丽,又有多少呢?因为,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理由,不去珍惜自己所见过的,特别是那些能够给自己带来心灵的震撼的美。哪怕,你会为些付出一定的代价,那也在所不惜。.
由此,秦唐又想到人生。人生,是一盘棋,必须谨慎走好第一步;人生,是一部,必须认真编写每一句话;人生,是一盆花,必须认真栽培每一天。
人生,像是在大海中航行的一叶孤舟,总是知道何时-< >-,却永远不知道何时靠岸。茫茫人生,如同孤舟一般,总是在令人迷惘的大海中漂流,历经风雨的洗礼,却随时都有可能被暴风雨吞噬。那些风和日丽的时候都是偶然的,而暴风雨的夜晚却是必然的。独自吹起那向生命进军的号角,不断迎接着那狂风暴雨的挑战。
人生,像是一只化蚕为蝶的蛹。明知化蝶后生命即将垂危,可是它仍然还义无反顾的去做。它在抽丝、结茧之后,历经无数黑暗的日夜,耐住千万个寒冬。才会破茧而出,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芒,表现出最为亮丽的一面。然后在无声无息之际,扑向那熊熊的烈火之中……
不管是孤舟,还是蝶蛹,都在告诉我们,我们的生命不会是永恒的。在历史的轨迹中,我们只是沧海中的一粟。又似天空中的闪电,只是在空中留下那过往的一瞬之后,便会永远地消失。我们的生命或许如同这闪电一般迅速,在你一眨眼之间。便会消失。当你知道明天你不再拥有什么,当你知道自己的时间所剩无几,你是否仍然在电脑前痴迷?仍然在迷惘中虚度?人生如梦,在自己的哭声里开始,在别人的泪水里结束。而这段叫做“幸福”的时光。也将会一去不返。所以,在这有限的时间里,让我们努力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以显示我们并没有白白地在这个世界中停留过。驻足过。这,便应该是我们终生的目标了。活到老。学到老,只要一息尚存。就要奋斗不止。
愿我们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勇于挑战人生中的所有坎坷,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其实,郑中发自己也没有想到,今天的这个看上去应该是很平凡的傍晚,却让自己想到这么多。或许,这就叫做是成长!或许,这就证明自己已经长大了!而这种对于美丽,对于人生的思考,却是从来都没有过的,真的是从来都没有过的。
秦唐就这样不停地想着,想着,不知不觉间,便已经来到了王家坟的那个地方了。就在一块麦子地的下面,有一条狭长的小路,而一看到那一条狭长的小路,秦唐便觉得,那是一条相当标准和兔子小道。秦唐见到这种情况之后,感到十分地高兴,特别是秦唐在上面发现了很多的很是新鲜的兔子的脚印,而且还是很密集的样子,于是,秦唐便决定,就在这里下上一个兔子套子了。
秦唐下了自行车,从车子把上取下了一个套子来,然后熟练地把那一个套子,在那一条兔子小道之上设置好了,然后,又反复地看了几回,这才满意地骑上了自行车,转过身去,打算再到别的地方去看一看,好再下几个兔子套子。可是,他又一看天色,真的是很很晚了,天也真的很黑了,几乎不能再看见怎样下套子了,没有办法,秦唐只好带着一些遗憾,掉转车头,然后向着村子里的旃方向,便猛骑过去。
刚一进了村子,秦唐便闻到了一股他所熟悉的味道。那种味道,就是人们点燃煤炉之后,从烟囱里所冒出来的那种煤烟的味道。啊,秦唐一闻到了这种味道,便想起了人间的烟火。这,恐怕就是人世间的滋味了。
闻到了这种气味,秦唐的脑海里不由浮现出了一家人,围坐在家里的火炉旁边,吃着饭,或者是喝着茶水,那种其乐融融的情景,真的是让人好生羡慕啊!只是,让秦唐有些遗憾的是,秦唐的家里并没有什么煤炉,他们家因为家里很穷,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钱来买煤。而秦唐对于这种煤炉子的最初的印象,还是来自于那些家里升起了煤炉的人家,早晨的时候,把昨天一夜里所燃尽的那些炉灰倒在了道边上。当时秦唐还十分奇怪,心想,这些灰白色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啊?可是,自己家里怎么就没有这种东西呢?不过,他却也懂得,那些东西,肯定是那些有钱人家里所用的东西,对于像他们家这种穷家来说,自然是不可能有的。
而当秦唐回到了家门口的时候,也不知怎么的,他竟然一下子想起了自己的奶奶。对于秦唐来说,怀旧可能挺做作的,因为他的旅程只不过才走过15个春秋,再减去婴儿时的毫无记忆的两三年,用来怀旧的时间便没多少了。但当往事如潮水般涌向心头的那片海滩时那几只斑斓的贝壳总能让人感觉到“曾经”的气息。
一个温暖的春日,阳光透过玻璃洒在每个人的身上,秦唐和家人一起聊聊天,说说话。透明的玻璃杯里的茶水安静地将她的体温传给秦唐的手。杯口的热气缓缓上升,扩散,思绪也被热气拉到了天边。
“小时候,你最可爱了……”奶奶握着秦唐的手。眼睛瞧着院里的高大的枣树,悠悠地说,“小时候”这个让生命变得温暖的字眼儿,秦唐总不能忘记。奶奶家那个现在看起来已经摇摇欲坠的小屋,在秦唐儿时的眼中是那么的亲切,那里总会有好吃的东西等着秦唐。那里便是秦唐的天堂,还有秦唐天使般的奶奶,不远处的小店里。放着五颜六色的小糖,秦唐对***撒娇总能换来***慷慨解囊,于是秦唐很满足地把小糖放进秦唐和***口中。品尝许久后,大喊:“奶奶。好吃吗?”然后再为自己的“成功”蹦几下。每当看到路上或紫或红的小花,秦唐便迫不及待地挣脱***手,独自去采摘,然后跑着向***背影奔去,于是在夕阳下出现一幅温馨的图画:一高一矮。一同前行,一个稳重,一个蹦蹦跳跳,她们共同走在夕阳的余晖下。
奶奶。秦唐多想像以前一样,和您在冬日里一起挤在土炕上。盖着您亲手缝的棉被,抱着热水袋。快乐地入梦,然后看见您眷恋地招手,和秦唐那一下飞吻给您带去的笑容,奶奶秦唐真地喜欢您在晚风中的微笑,喜欢倾听您的叮咛。小时候,在秦唐美好的小时候,秦唐有慈祥的奶奶。
阳光拂过脸颊,茶水还冒着热气,让人觉得虚无缥缈。一切都变了,除了那座破烂不堪的小屋,秦唐的双眼已充满了泪花……
可是,这一切,现在已经只有在梦里去寻找了,奶奶也早已经离他而去了。秦唐长叹一声,然后这才迈进了自己的家门。
一宿无话。
第二天早晨,秦唐早早地便起床了,然后同样,也是连脸也没有先一把,然后便匆匆忙忙地跨上了他的那一辆自行车,向着昨天自己下兔子套的那个地方便赶去。
那天早上,雾气很大,离得稍微远一些了,便会看不出人影来。秦唐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在他的心里,如果自己去晚了,虽然昨天自己仅仅只是下了一只兔子套子,可是,也不一定就不能套住兔子啊!
不过,想归想,急归争,秦唐其实从内心深处,也没有想到真的会套到兔子。可以说,他就是怀着一种爱怎样怎样的心态去到王家坟处去的。与其说,他是去看一看到底有没有套到兔子,还不如说,他只是过去看一看,自己在昨天黄昏的时候,所下的那一个兔子套还在不在那里。不能套着兔子不要紧,可是,也不能把那个兔子套都丢掉啊?想到这里,秦唐蹬车子的速度,不由变得更快了。
当秦唐终于来到了昨天傍晚的时候,自己在王家坟处的那一条兔子小路上,所下的那一个兔子套处的地方的时候,秦唐远远地,竟然看到一只小狗状的动物,在不停地跳着,跳着。当时秦唐心里还十分奇怪,心想,不可能啊,怎么这里还有一只小狗啊?难道,这里还会有野狗不成吗?自己的家里,这几年以来,可是从来都没有养过狗啊?可是,怎么这里却有狗出现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秦唐想到了这里之后,自己的脚不由走得更紧了。可是,这个时候,他的脑海里不由突然涌起了一个念头:莫非,莫非,是自己的套子终于套住兔子了?嗯,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啊!哈哈,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如果真是那样的话……
秦唐这个时候,反正不敢再往那里想了,只是脚下的步子,迈得更大了,脚步也走得更急了。
近了,近了,终于更近了!这时,秦唐终于发现,自己前面的那一个正在活蹦乱跳的动物,哪里是什么小狗,正是一只倒霉的兔子!哈哈,真的被自己套住了!这可是自己今年,自然学套兔子以来,所套到的第一只兔子啊!啊,也真是不容易啊!不过,总算是套到了一只兔子了!
可是,当秦唐再一看的时候,却又呆住了。因为一方面,那只兔子看来已经在那个地方挣扎了一个晚上了,这从地面之上被它的爪子所划出来的那一道道印记便可以看出来,也正是因为它的玩命的挣扎。长时间的挣扎,那一根连接着套子和楔入地面之下的那一根车子辐条之间的转花子,竟然也被它给扯拉得就了形,眼看着就要断开了!
而秦唐所担心的第二点。便是他还真不敢一下子接过过去。古语说得好,“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所以,他秦唐可不愿意被那只肯定正急得什么都不顾的兔子真的咬上一口。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可就太不值得了……
可是,自己又得想一个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一个问题呢?而且,看上去。情况还显得很是紧急。因为如果再任凭那只兔子再挣上那么几下子的话,很有可能,那只兔子就会把那一段转花子给挣断了,然后逃之夭夭……
说时迟。那时快,秦唐这个时候的应激性也得到了一回充分的运用。只见他转着花儿,向着四周飞快地看了一眼,然后终于看到了旁边的一块半头砖。嗯,好啊。好啊,半砖!这个家伙,不是正好可以帮自己这样的一个忙吗?想到了这里,秦唐便一个箭步。便跑到了那一块半头砖的旁边,然后弓身拾起来。瞄准了那只仍然正死命地挣扎着的兔子的脑袋便砸了过去……
“扑哧~~”一声响过之后,秦唐再看那一只兔子。只见它的脑袋旁边淌了一地的血迹,而那只兔子,也终于再也不能动弹了。
“嘿嘿,还想动吗?你怎么不再动啦?”秦唐不停地用脚拨弄着那只已经死去的兔子,心里扫那一股高兴劲儿,就不用提了。
之后,秦唐便提着那只兔子,像一个刚刚打了一场胜仗的将军似的,神采飞扬地回家去了。一踟之上,秦唐的心里不住盘算:“我靠啊,幸亏老子昨天傍晚的时候把再一次下了套子,不然的话,今天怎么能够捉到一只兔子呢?由此可见,自己的那种想法还是很正确的,那就是,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而不能只是三分钟的热度。不然的话,他肯定是一事无成的。
而到了后来,秦唐也多次地想起过自己的那一次套兔子成功的经历。是的,自己以前,曾经每天都下了十几个,甚至是几十个兔子套子,可是,却总是一无所获。如果自己懈怠了,厌倦了,灰心了,那么,他肯定以后也不会再有套到兔子的机会了。而那一天,也正是自己赶会的那一天,虽然天晚了一些,虽然自己仅仅就是下了一个套了,可是,却终于逮住了一只兔子!这个自己所亲身经历过的事情,难道不能够很好地证明:坚持到底就是胜利的道理吗?
而也正是从那以后,秦唐的那种套兔子的自信心,便也得到了进一步地增强。第二天,秦唐把那一只自己套来的第一只兔子,带到了街店之上,然后卖给了熟食部里,得到了三块八角钱。他之后,又利用这三块八角钱,买了一些自行车辐条,还有一些铁丝,准备着下一步,要再扩大一下自己的套兔子的规模,多做一些套子,争取以后能够多套一些兔子。
秦唐这样想道:既然自己第一次成功了,既然自己能够成功地套取了一只兔子了,,那么,为什么以后不能够套取更多的兔子呢?那答案,简直就是一定的!
当然了,秦唐也没有忘记,用这些钱,给母亲称了一斤蜜三刀,给父亲买了一瓶酒。应该说,这可是秦唐第一次用自己挣来的钱,给母亲,给父亲买东西。为此,他感到十分地自豪。是啊,不管怎么说,这可是自己第一次给父母买东西!自古以来,都是家贫出孝子,国难现忠臣。对于这一句古语,秦唐是十分赞成的。
虽然秦唐在成功地套住了第一只兔子之后,他的信心大增,可是,实际上,到了后来,他却反而并没有再那么幸运了。那一天早晨,他又是起得很早,踏着重重的霜花,来到了宽河底子,也就是他们县跟另外一个县的交界处。就是在那一道土梁之上,秦唐头一天下午的时候,曾经在那个地方下过一个套子。而这里,也是秦唐头一天所下的最后的一个套子了。
“唉,只是不知道,这最后的一个套子,能不能再像那天在王家坟的时候,所见到过的那一情景啊?“秦唐不由感慨道。而同样的,许多次的空无一物,也同样让秦唐这个时候,早已经灰心丧气了。
不过,今天的他,似乎还算是些运气。因为当他终于骑着那辆他的专车,来到了那个他所下的最后一个套子的地方的时候,突然发现,那个地方,就是在那一道土梁之上,同样的,真的有一只小狗似的动物在跳着,跳着。(未完待续。。)
【第458章】支撑点
秦唐当时的心跳得十分快,他连车子也没有支好,随手那么一扔,然后便飞也似地,冲向了那个正在拼命挣扎着的兔子跑去。
近了,近了,越来越近了!秦唐这时已经非常明显地看到,那只免儿爷的身体体积大小了,哈哈,这还是一只很不算小的兔子呢!嗯比着上一次在王家坟逮住的那一只兔子,还要大上不少呢!秦唐一边急着想先把那只兔子弄昏死过去,不然的话,它可是一定会咬人的!
可是,就在秦唐已经来到了那只兔子的身旁的时候,就在秦唐想要弯下身去,拿一块半头砖,想将那只兔子砸昏的时候,他的耳际突然听到了一声“腾”的一声巨响。秦唐当时一惊,可是,再一看的时候,他的嘴巴却是好长时间都没有再能够合上……
当秦唐听到了这一声巨响之后,再定睛一看,却见那一只兔子,已经挣断了那转花子的束缚,然后在那强大的惯性的作用之下,接连翻动了几个滚儿,然后便箭一般地,向着秦唐曾经“决堤”的那个片宽河的芦苇丛里跑去……
而秦唐,则呆呆地站在了那里,望着那片芦苇丛,不由傻了眼。这可是快到了手的一只兔子啊,怎么说跑,就跑了呢?这可是已经到了嘴边的鸭子啊,怎么说飞,就飞了呢?秦唐不理解,秦唐很不理解。可是,一切的恼怒,气愤,都没有用。兔子,毕竟是跑了。可是郑中发却觉得。这似乎就是上天在跟自己过意不去——这简直就是一定的。因为为什么,那一只兔子早不跑,晚不跑,偏偏就是在他秦唐起来的时候。才终于挣断转花子,从而成功逃跑了呢?再不,这一块地域,就像是在跟自己过不去似的,总是让自己在这里不走运。
也难怪秦唐总是会这么想。两三个月前的时候,也是在这里——村子里面的人称这里为“宽阔底子”,自己在这里逮鱼,结果。好不容易把堤坝子给整好了,却冷不丁地倒塌掉了,结果,弄得自己欲哭无泪。大半天的工夫,就这样付诸于流水。而这一回,又是眼着到了嘴边上的鸭子,却就这样飞了,飞了。唉。这可怎么办才好啊!
秦唐当时真的就是傻了眼了,顿了好长的一段时间之后,这才无奈的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骑上自行车。往村里赶去。而这个时候,东方的太阳。也已经升起了三竿子高了。
吃过早饭之后,秦唐仍然没有从早晨的那种失魂落魄的样子里恢复过来。因为那一件事情对于他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真的是太大了。幸好不久之后,小姨家的表哥来玩,这才一定程度上,打消了他的那种烦恼。
小姨夫也是一个当的,这样说来的话,也就是母亲命最不好了,找了一个一般的老百姓,而她的两个妹妹,却都找了一个吃公家饭的人。这,其实都是命运。不过,这位大表哥却并不是通过父亲的关系,而是完全通过自己的一番努力,才最终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条成功之路的。而说起这位表哥的成功之路,还真是对于秦唐的成长具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表哥刚刚大学毕业,多处实习,都感到不合适。而且他又性格内向,所以对于自己的前途深感迷茫。一次,他闷坐家里,姑姑说:“你去试试考公务员!”他听后说:“现在考公务员都作弊,没有后盾怕是不行。而且还得重新学习,如果考不上,不就白忙活了?”姑姑说道:“那可说不定,无论如何,也比你闷在家里强。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买。表哥听后说:“不用了,还是我自己去!”
就这样,他的人生便揭开了新的篇章。经过一段时间的苦学,他重新回到学校考国家公务员去了。他并没有抱有太大的希望,当然,他后来也失败了。但是,他的成绩并不错,这使他重新树立起了信心。他四处奔跑,屡次碰壁,但他并不气馁,最终他决定考县级公务员。为保险起见,他同时在沾化、无棣、广饶、博兴等地都报了名。
听说,在广饶考试时还曾经发生过一个小插曲。他坐车来到广饶后,不知考场在哪里,他就在大街上游走。这时他心里慌恐极了,不知该何去何从。这时,从他背后开来一辆小轿车,在他身边停了下来,说:“小伙子,你也是来考试的?”他回答说:“是啊!”车主说:“正好,我的孩子也是去考试,顺路,上车!”“啊!”他听后喜出望外,立即便上了车。来到考场,他对车主再三感谢,而车主只是笑着说道:“没事,没事,小伙子,好好考!”
最终,考试还是失败了,但是,博兴却向敞开了大门。他后来被分到了博兴环保局。事后,家人一提起他的这段奋斗生涯时,他总是深情地说:“我当时所承受的压力,你们是想像不到的!考了五次,有时候想想,真的挺佩服自己的!”
是啊,压力的背后就是动力。失败的背后就是成功。只要你有勇气背负压力,推开失败之门,那么,就没有永远的失败,只有永远的奋斗和成功!我们要相信自己,把握好自己的命运,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
想到表哥可以通过自己的一番努力,最终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成功,而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够呢?是的,成功,并不是靠等等来的,而是靠着自己的奋斗挣来的。当然了,奋斗也是需要条件的。如果,如果现在有人能够给秦唐提供一定的条件,那么,相信秦唐也一定照样能够成功的。于是,在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其实秦唐一直都在盼望着盼望着别人能够给自己提供一个这样的机会。能够给自己提供一个让自己也像小姨家的表哥一样,走向成功的机会。
可是,这样的一个机会,别人会提供给自己吗?谁。又会是谁,能够为自己搭一搭这个桥,为自己尽一尽这个心呢?
秦唐在等待着这样的一个机会。而这样的一个机会,终于还是来了,而且,创造这个机会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父亲。而这一件事情。也是父亲为秦唐所做的,最有价值的一件事情,如果不是父亲的话,恐怕。秦唐也将会务一辈子的农,做一个彻彻底底的老百姓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虽然秦唐对于父亲在很多的事情上,在很多的时候,都是十分不满的。可是,惟有这一件事情,却足以抵消父亲在其他的事情上的过失。因为,父亲的那一次努力。改变了秦唐的一生。
父亲,儿子感激你!如果你在天有灵。就应该能够听到儿子的喊声。秦唐在心里默默地说道。
那天傍晚,秦唐也就是刚刚从坡里下兔子套子回来——虽然那天早晨经历了一次打击。可是,好在秦唐的那种韧劲韧劲,促使着他,还是坚持下来了。那一段时光,虽然很无聊,却也是很悠闲自在,特别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旷野之中空无一人,倦鸟归林,晚霞满天。秋风瑟瑟,风淡去轻。骑着他的那一辆破旧的自行车,秦唐奔跑在那好似柏油马路一般的宽阔底子的沙土大道之上,非常地平整,车子在上面行驶着,也再也没有了那种地充满着坎坷的土路之上的那种声音了……
而那一段时间里,社会上正游行费翔的歌曲《恼人的秋风》,秦唐便也一边骑着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一边学着别人的样子,尽情地嚎着,“为什么一阵恼人的秋风~~~”
一会儿,又想起了齐秦的那首《外面的世界》,于是便又高声唱了起来:“在很久很久以前,你拥有我,我拥有你,在很久很久以前,你离开我,去远空翱翔。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当你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会在这里衷心的祝福你。每当夕阳西沉的时候,我总是在这里盼望你,天空中虽然飘着雨,我依然等待你的归期……”
秦唐只是觉得,那首歌太抒情了,而且所抒之情,竟然如此地合乎自己当时的情怀,带着一些浪漫,带着一些忧伤,带着一些无奈,带着一些憧憬……
唱着那首忧伤的歌曲,秦唐骑着他的那一辆自行车回到了家里。而一进门的时候,他也并没有感觉出家里有什么异样,仍然把车子随地一扔,然后便是洗手,准备吃饭。在饭桌上,父亲一边喝着小酒,一边似乎是不经意地说道:“敏子啊,明天,你可以去上学了。”
十分平淡的一句话,十分朴素的一句话,十分平凡的一句话。可是,这句话,却是真的改变了秦唐一生的命运。一句值千金。千金?岂止是千金呢?
秦唐听了这一句话之后,心脏猛地“咕咚”一下,似乎就在那一刻,他的心脏突然间停止了跳动似的。良久,他才喃喃地说道:“哦,我知道了。”
“别就是一句‘知道了’,你到底是什么想法啊?跟我跟你娘娘说一说啊!”父亲这时却认真起来,眼睛也瞪得大大的。
“行啊,行啊,我,我,我一定好好学习就是了。”秦唐也并不想过分地表态——他知道,那些用语言说出来的东西,都没有多少用处。一直以来,秦唐都是喜欢用这种平和的语气,平和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想法的。千方百计,万语千言,只说不做,那也是白搭。
“嗯你有这种想法就好,有这种想法就好啊!”父亲又轻轻地抿了一口酒,然后继续说道。
母亲这时边吃饭,边对秦唐说道:“敏子啊,你这回可得好好地珍惜一下这个好机会啊!你爹为了这件事情,可是费了很大的力气啊!唉,为了办成你这件事情,你爹往你二姨家里跑了不知有多少趟呢!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啊!明天,明天你先到你二姨家里,你表姐的课本还在呢。先用着她的那些课本。”
这时,父亲又喝了一口酒,然后对秦唐说道:“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情,我也得对你说清楚了。那就是,这两年,听说上边不再让复课生参加中考了。我跟你二姨夫两个人一商量,还是决定,咱先从初中二年级上起,先躲避一下再说,不然的话。你就算是在初中三年级再上一年,那也是白搭白啊!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懂。也就是说,让我从初中二年级开始上起,比着一般的那些复课的人。要多上一年?好,多上就多上!也全当是多复习一些知识!”秦唐有一搭无一搭地说道。
其实,对于自己再去复课这一条路,秦唐还真的没有想好。虽然他也知道,在他们农村里的孩子们。要想出息,要想走出这一片黄土地,不再跟那土地打交道,一般来说。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考学。可是。这一条路,却也是一条充满着艰险的路。很窄,很长,很难走。据他所知道的情况,这几年来,一年下来,一所学校,能够考上中考的,也就是那么几个而已!这可真的是凤毛麟角啊!因此,对于是不是能够在这一条路上获得成功,秦唐心里是一点儿底也没有,真的是一点儿底也没有。不过,既然父亲为自己铺就了这么一条路,自己当然就得走一走了。
而按照父亲的说法,“敏子都这么大小了,整天家在眼前晃来晃去的,真是让人心烦意乱的。孩子们大了,就得给他们一个出路,或者是成家立业,或者是念上学,反正,总这么整天牵着一头牛,有事没事地整天放牛,或者是套兔子,或者是打草,或者是逮鱼摸虾的,这毕竟不是正道啊!”父亲在大事上,那可是看得很远,也看得很准的。在这一点上,包括母亲在内,家里所有的人,还都不如父亲。而以后所发生的一些事情,则是更好地证明了这一点。什么叫深谋远虑?什么叫高瞻远瞩?什么叫鼠目寸光?什么叫急功近利?如果没有一些鲜明的对比,是感觉不出来的。
那天夜里,郑中发躺在床上,想了很多,很多。他觉得,或许,这真的是一个能够改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或许,自己真的应该好好的珍惜一下。或许,自己在学习方面的天资,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嗯,也好,反正不管怎么说,父亲也是为自己铺好了一条路了,自己怎么着,也得认真地走下去,争取不让家人失望。
想着父亲和母亲每天还仍然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田间劳作着,想着父亲为了自己四处奔波的样子,秦唐的眼里不由得模糊了。一首歌的旋律,不由在自己的耳边回荡着:“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雨雪搏激流。历尽苦难痴心不改,少年壮志不言愁。……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大地的丰收,峥嵘岁月,何惧风流!”
想着,想着,秦唐不由自主地便唱了起来,很动情,很投入。是啊,什么也不为,就算是为了母亲的微笑,作为一个热血男儿,自己也应该努力奋斗,为母亲做出一个样子来,不让母亲失望才行啊!
带着一个美好的愿望,秦唐终于进入到了梦乡之中。
第二天,吃过早饭,秦唐便骑着他的那一辆曾经陪着他串过街,走过巷,换过挂面卖过粉条,拾过塑料布,也套过兔子的极为破旧的自行车,先来到了孙家村的二姨家里。二姨依然是那样的笑容可掬,见秦唐来了,先是忙着给他拿东西吃——而现在的秦唐,自然已经长大了,对于那些吃的东西,也已经不再那么感兴趣了——应该说,是知道什么时候该吃,什么时候不该吃的时候了。之后,二姨给秦唐找出了表姐上初中二年级是的那些课本来,二姨找来一本,秦唐便往自己的包里填上一本,一会儿的工夫,自己的那一个包,竟然便被填满了。
看着这满满的一包课本,秦唐不由得感慨万千。是啊,自己也曾经拥有过很多这样的本的,可是,自己天生不愿意保管东西,包括自己自从上小学时的那些本,到现在都已经被自己给弄没了,甚至于连一片纸片都没有留下。而秦唐有时候,也觉得十分奇怪,自己的这种特点,到底是怎么造成的呢?
“敏子啊,你姨夫已经在学校里等着你了,你骑着自行车直接到学校里找你姨夫去就行,他已经跟学校里说好了!”二姨显然对于秦唐上学的这件事情非常关注,不停地提醒着秦唐。
“好的,二姨啊,那我就先走了!”秦唐跟二姨打了一个招呼,然后便背起了那个鼓鼓的包,骑上自行车,从二姨的家里走出门来,然后便急匆匆地踏上了前往学校里去的路程。(未完待续。。)
【第459章】真能谈
秦唐又一次不学的经历,也是他第一次复课——确切地说,第一次倒留的历程,也正式开始了。
一路上,秦唐并没有看到还有上学的学生——时间肯定已经是很晚了,所有上学的那些学生们,这个时候肯定都已经坐在教室里听讲课了。而自己,因为是第一天去报到,所以,当然不必考虑时间的早晚问题。想到从今往后,自己便又要恢复以前的那种每天都要看点上学的日子,想到自己前一段时间里,那种自在、无忧无虑闲适的日子将再也不复返的情景,秦唐的心里不由产生出了太多的感慨在心头。
终于来到学校里了。而那个时候,刚刚打了下课铃,校园里顿时由刚才的安安静静,一下子突然之间,等到那下课铃声一响,整个校园里便像是乱了蜂窝一般,一下子热闹起来了。借着这个乱劲,秦唐低着头,背着自己的那个大包,很快地,就来到了教师宿舍区,问了半天之后,才有人告诉他,他的二姨夫,就是在那一片宿舍区中。
后来,秦唐终于见到了二姨夫,二姨夫接着便把他领到了一位肤色黝黑的面前,对那位道:“王,我给你带了一个学生来,叫秦唐。以后多多关照一下!”
“哦?好啊,好啊,我们班里正缺人呢!呵呵呵呵~~李,你就放心,秦唐在我班里,我一定会把他造就成才的!”王说话十分地有底气,一看就知道。这是那种性情豪爽之人。
“好好好,有王这句话,我也就放心了!有王的这句话,我也就放心了!呵呵呵呵!!”二姨夫也高兴地笑了。
接下来。王便带着秦唐,向着他所带的那个班级走去。路上,王永利问秦唐道:“秦唐啊,听说你是今年的毕业生啊?”
秦唐在听王说这话的时候,很明显的,他听出了王语气中的那一种轻视之意。什么叫今年的毕业生?还不是因为学习大笨蛋,没有考上,才被迫重新开始的。而且,还是从二年级开始上的啊!唉,秦唐这是第一次尝到了倒留生的渺小。
一会儿之后,王便把秦唐给领到了一间教室里。也是破墙烂瓦的那种教室。王先进去,然后冲着同学们说道:“同学们,同学们,大家静一下,大家静一下。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新来的位同学,他的名字叫秦唐。希望大家以后一定要多多地关照一下这位同学,大家在一起,总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才是,大家欢迎秦唐同学加入到我们的班级中来!”
听完了王的话之后。教室里便响起了一阵阵稀稀落落的掌声,算是对于秦唐同学的一个欢迎了。
随后。秦唐被便安置到了教室的西南角处,最后面的靠近窗户的那一个角落里。而这个地方,一般来说,也是最容易被人遗忘的一个角落里。秦唐清楚,对于一个刚刚到来的“新生”来说,被赐予这样的一个位置,已经是很不错的了。秦唐自然没有恼怒,他知道,自己也根本就没有恼怒的资格,只有适应,只有随意而安,只有忍受,只有在忍受中崛起!
第一节课下了,秦唐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之上呆呆地看着从寻姨家里带来的那些课本,发呆。是的发呆。自己刚刚从二姨家来的时候,带着那满满的一包课本,还觉得很沉,很沉。可是,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全班同学之中,还就是他一个人,带的本最少。大家一个个的,每个人都把本一摞摞地码在课桌之上,那样子,看上去简直就像一一栋栋错落有致的建筑物一般。
而且,人家的那些本之中,既有课本,又有各种各样的参考,看上去一样一样的,而自己的包里的那点本,却只有几本干枯的课本而已。秦唐正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呆呆地出神,一个同学竟然凑到了自己的面前,嘻嘻地笑道:“嘿,我叫林子啸,是班里的团支部记。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啊?”
秦唐这个时候,通过这么一段时间的风风雨雨,心理上已经算是成熟一些了,自然也是有着一种玩世不恭的意味。听那个这同学问他的名字,便笑了一笑,道:“请看我的作业本!”说着,便随手把一本作业本扔给了对方。
这时,那位叫林子啸的同学,哂笑了一下,然后便接过了秦唐扔过来的作业本,装模作样的看了一下,然后说道:“哦,秦唐,秦唐,原来你叫秦唐啊!嗯,好啊,好啊,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尽管对我说好了。”
秦唐在听了林子啸的话之后,觉得这位班里团支部记,还真是一个热心肠啊!心里便不由感觉有些暖暖的。
“好的,谢谢你啊!”秦唐笑着说了一声,然后便又接着翻看起自己的课本来。
就这样,秦唐又一次的上学生涯,便正式开始了。而这一上,便是两年。两年之后,秦唐终于考上了一座师范学校,当然了,那是后话。
冬天里,村里娶亲嫁女的事情特别多,而这,有的时候,也会找到像秦唐这样大小的孩子去参加一下。那天,母亲告诉秦唐说,自己院中有一个侄女结婚,让他去送夜饭。这送夜饭的传统,也不知究竟兴于何时,也就是说,在女方嫁女的当天的晚上,得派出一队由孩子们所组成的娘家团,去给新娘送夜饭,可能是表示一下,自己娘家对于闺女的关心。而跟秦唐一同去的,还有斋,金锋,等几个同一院中的孩子们,而带队的,则是一个大人,叫新有。只是,如果论辈份,这个新有却是比着秦唐还要下一辈的。
他们都是骑着自行车去的,而在车子的后倚架上。则封着他们所要送去的夜饭:一个盒子,而里面究竟放着些什么,秦唐也并不知道,他们只是负责。把这些盛着夜饭的盒子,送到男方去,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他们那一行人出发的时候,天便已经快黑了——这送夜饭,就是兴这个时候去送的,不然的话,怎么叫“送夜饭”呢?出了村子,走了清园子。走过了王家坟,走过了串心道,走过了柳上,。走过了场上,沿着那条古道,一直来到了那条作为两县分界线的宽河底子。
而等他们一行人,终于来到了宽河底子的时候,秦唐便一下子想起了曾经在这里跑掉了一只兔子的事情。于是不由悲从心来,感觉心里十分地难过。唉,如果,如果那天能够把那一只兔子捉住的话。该是多么令人振奋的事情啊?那只兔子看上去还真是不小呢,足足得有三斤多?可惜。可惜,却让它给跑掉了。唉,跑掉了~~~
骑着自行车,走在那一段横穿宽河底子而过的土坝子上,秦唐又看到了那一条坝子下方的那一片水洼。而那一片水洼,却又是一处让秦唐回忆起伤心往事的地方。那个下午,自己一个人在那里挥汗如雨,好不容易才筑起了一道坝子,可是,由于那儿的泥土都是红土,因此所筑起来的坝子便不那么结实,结果,自己还没有把水给泼出去,那一道坝子便倒下来了,轰然倒下了。也幸亏,是在自己还没有把水完全泼出去的时候塌掉的,如果等到自己完全把水给泼出去之后再被冲塌的话,那么秦唐的心里当然会更生气,更无奈,更伤感……
走过了那一道坝子,他们一行人,又通过了一道名字叫作潮河的小河沟,经过了一座桥之后,东拐西拐,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土路,不断前行,终于,在不远的地方,显现出了一个村子的大致轮廓来了。那个地方,便是秦唐的那个院中的侄女已经嫁过去的地方了。
等他们到了目的地之后,便有人把他们从家里所带来的“夜饭”接了过去,然后便又有人领着他们,来到了一间屋子里面,那里摆放着一张八仙桌,而在那一张八仙桌的周围,摆放着八只椅子。这个时候,领他们进来的那个人对他们说道:“这样,我也不知道你们几个中谁的辈份大,该由谁来坐主座和副坐,你们自己看着安排!”
而秦唐在刚来的时候,在家里,父亲便笑着怂恿他道:“今天去了之后,该怎么坐就怎么就行,不要在乎什么。新有虽然年龄比你大,可是论辈份,他却应该管你叫舅呢!斋呢?更是管你叫叔,而且这是他们家在办事,自然他更是不能坐的。再就是金锋了。对了,金锋可是比你大一天的,他要是坐主座的话,你就座副坐!”
有了父亲的那一番嘱咐,秦唐的心里便也有了底。因此,这个时候,他们几个人便商量开了。此时,前世的那一幕,便又出现了秦唐的脑海之中……
也是就在几个在商量的时候,人家新有当然要故作姿态一番,说:“我就不坐主位了,毕竟我的辈份在这里,有两个小舅舅,哪里还有我坐的份啊!算了,我就不坐了。”
而金锋呢?由于他们的家教跟秦唐家里的家教完全不一样,他在临来的时候,家里肯定嘱咐他,要让人家新有坐主位,虽然你的辈份大,可是毕竟是小毛孩子,什么也不懂,自然是不能坐主位的。于是,最终的结果便是,秦唐当仁不让的坐到了主位之上,而新有则坐到了副位之上。可是,在酒席开始之后,由于秦唐确实从来都没有坐过这样的席,从来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所以显得十分地被动。他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会说,只知道随着新有的说法,随着新有的节奏,人家说家,他就吃;人家说喝,他也跟着喝,那样子,简直像极了一个木偶。当时秦唐便觉得处境十分地尴尬,可是,既然自己坐到了那个位置上面了,也得硬撑着不是?当时的情况,对于秦唐来说,真的是如坐针毡。他直到这个时候,才开始后悔刚才看的冒失举动了。看看人家金锋。随意自在在坐在一侧的位置之上,愿意吃就吃,愿意喝就喝,十分地自在。十分地悠闲,十分的自得,简直把秦唐给羡慕得要死。
好不容易熬到宴席结束了,秦唐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在回去的路上,秦唐是一句话也不说,他的心里感觉十分地别扭,十分地不自在,十分地难受。听着别人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随意自在地说着什么,他的不由火辣辣的。而就在这个时候,斋打趣他说:“呵呵呵呵,德文叔啊。你刚才的样子,可是很壮观啊!”
秦唐自然听出斋话里有话,只好被迫迎战,道:“怎么样?你看咱刚才的样子,是不是很英雄啊?嗯。那就叫什么,叫稳如泰山啊!”
谁知道,斋正好逮住了秦唐的这一句话,马上接过来说道:“什么什么呀。还稳如泰山呢,我看哪。那简直就是呆若木鸡!嗯,就是呆若木鸡!哈哈哈哈~~”一边说着。斋一边放肆地大笑起来,也引得其他的那些家伙们放声狂笑。由于秦唐本身便觉得今天晚上自己的表现确实并不怎么样,因此,他也没有再还嘴,而是选择了沉默。
而这一回,秦唐心里想,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再犯前生时的那种低级的错误了。虽然座还是要坐的,可是,自己应该好好的表现一番,表现出自己的风采来,表现出自己的扎根气概来,表现出自己的能力来,而不能再像前生时那样,只会由别人笑话。
想到这里之后,秦唐便仍然当仁不让道:“大家商量得怎么样了?如何实在没有人想坐这一个主位的话,那么,就交给我!金锋哥,按理说你比我还大一天,大一天也是哥嘛!可是,你又不坐,那我也就不再客气了!”说着,自己便大大咧咧地坐到了那张八仙桌的正座的位置之上,然后环顾着其他的那些人。只见那些人都大眼瞪小眼,似乎一下子都蒙了点子了!
“你们看什么看?自己该坐到什么地方,就坐到什么地方。咱们中国可是礼仪之邦啊,无论是在什么地方,只要是在咱们国内,那么,咱们就得讲究一个上下,就得讲究一个辈份。这可都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啊,咱们可不能坏了老祖宗的规矩,对?”秦唐一边稳稳当当地坐在那正座之上,一边大谈而特谈,直说得其他那些人哑口无言都瞪着眼睛,呆呆地看着他,仿佛是在看一个怪物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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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不久之后,酒菜便端上来了,秦唐显得十分地轻车熟路,领着大家一边吃着,一边谈起关于中国的酒文化和菜文化来。秦唐说道:“嗯,说起咱们中国的酒文化,那可是源远流长啊!从酿酒的老祖宗杜康,到诗仙李太白,诗圣杜甫,再到伟大的政治家曹操,这些历史上有名的人物,可都是跟这酒结下了不解之缘啊!酒逢知己千杯少,来,咱们刚才也已经吃了那么一会儿了,今天呢,咱们也都为了树芳的大喜之日而感到高兴,所以,这酒,咱们一定得喝!咱们作为树芳的娘家人,一定要好好地祝福树芳,祝愿她生活幸福美满!来,干了这一杯!”
应该说,秦唐这一回的表现还是十分地到位的,无论是言谈,还是举止,都十分得体,把那个管自己叫舅的新友,给说的像是见了外星人似的。同时,由于秦唐刚才的那一番大论,是谈顾古说今,旁征博引,因此也引起了在旁边伺侯的那些人的兴趣,一个一个的都死死地盯着秦唐,他们都在奇怪,这个小家伙个子也不算高,年龄一定不会太大,可是,却是知情达礼,说话得体,这可真是天大的奇才啊!
而到了后来,竟然有越来越多的人都围拢了过来,他们那间坐席的屋子,竟然都快盛不下了。那些人都挤过来,争相想看一下,新娘子的娘家来的那一位送夜饭的孩子,究竟有着怎样的天才表现……
总之,秦唐那天晚上的表现,简直是把那个村子里人都给震住了。到了后来,洒过三巡,菜过五味,他们这一群给新娘送夜饭的娘家人,也该回去了。而在临走的时候,秦唐又跟那些伺候他们的人一一握手,道一声“辛苦”,然后才跨上了自行车,随着他们的车队,踏上了回村的旅程……
“德文叔啊,你,你今天的表现,可是太精彩了!嘿嘿,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你还有这么一个才分呢!”斋这回也不再像前生的那一回一样了,一口一个“德文叔”地叫着,言语中对秦唐的表现佩服得五体投地。(未完待续。。)
【第460章】懂不懂
而其他的那些人,也都在纷纷地议论着秦唐的表现,而那个岁月最大的新友,则是一路的无语,他恐怕一方面也在考虑秦唐的出彩,同时也在想自己作为这么大的一个人,竟然还不如一个小孩子来得得体,真是憋气啊……
日子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如同风儿一般,很轻,很快。而秦唐呢,也在这如风一般的日子里,度过了一周又一周的学习生涯。应该说,这个时候,自从自己又一次上学以来,总是觉得有一种跟原先的学习不大一样的感觉,而这种感觉究竟是怎样的,秦唐暂时也难以说清,只是觉得,自己现在的学习状态跟原来的时候,真的是大不一样了。不过,既然一时间也想不清楚,秦唐也懒得总是去想这些事情,到时候,总会明白的。
一个星期六,秦唐觉得终于来了一个星期了,自己也学了不少的时间了,也该玩一玩了。于是,吃过晚饭之后,秦唐便找到了几个平时经常在一起玩的好朋友,聚在一起玩打扑克。
“四张五,有没有出的?”“切!四张五就想出牌?做梦!四张老k!”听这声音,不说你也猜出来了!对,郑中发他们正在打扑克,且打的是保皇。保皇,顾名思义,就是保家与皇上为一组,其他的人为一组。其实打扑克也是需要技巧,不信您瞧——
不巧,这次秦唐是保家,为了不露出马脚,秦唐故意装的大义凌然:“唉。……,大家猛打皇上啊。争取走头客啊……”其他人也纷纷响应,为了让他们更加信任秦唐,秦唐找准时机打了皇上一次,并义愤填膺的说:“大家怎么不打啊!别光只秦唐一个人打啊!现在谁是好人也该看出来了?”其他几个人被秦唐这么一忽悠,都认定了秦唐不是保家,都让着秦唐,甚至几个人一伙互相残杀起来。秦唐在心里偷着笑,心想:“还真上当啊,秦唐这招不费吹灰之力就使他们鹬蚌相争,而秦唐只好坐收渔翁之利了,哈哈哈哈……”到了最后,秦唐再用声东击西。敲山震虎之计掩护皇上成功走了之后。才嫣然一笑,拍手叫道:“好啊……好……”其他几个人被秦唐这一举动吓得惊慌失措,大叫道:“你……你是保家……”“怎么?才知道?……”接着又是一阵仰天大笑。“坏了!秦唐们上当了!”他们恍然大悟,才知道被秦唐使用了离间计,懊悔不已,可为时已晚。尽管他们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无法阻挡秦唐强盛的气势。秦唐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取得了胜利。“你这招也太损了,秦唐看你的奸诈快赶上曹操了!”“什么啊?秦唐可比曹操厉害多了……哈哈……”
其实,玩这种保皇的扑克游戏,秦唐还是很有一套的,各种伎俩都会被他玩得团团乱转,跟他在一起玩的那些家伙,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因此。玩了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大家便因为被秦唐耍得只输不赢。因此其实的两三个人便早就没有了兴致,便说不愿意再玩了。还是玩另一个游戏。他们所说的“另一个游戏”,其实就是指的丢沙包。秦唐见他们两个实在是不想再玩“保皇”了,便长吁了一声,道:“那好,那好,玩保皇你们不行,要是再玩丢沙包,你们肯定也是够呛啊!不过呢,老子今天心情不错,我就舍命陪君子!跟你们玩一把也好啊!”说到这里,秦唐便站起了身来,跟着他们几个便向外面走去。
广阔的土地上有一群朝气蓬勃的孩子们,其中最活泼的就是秦唐了。你可得琢磨了:这一群人在干什么呢?别急,你接着往下读就知道了。
秦唐他们几个正在玩投沙包,游戏规则就不用介绍了,因为这个游戏妇孺皆知,玩起来也特别有趣味,那么到底有多好玩呢?这样说,比鲁迅的百草园还要略逊一筹,哈哈,是不是夸张了点?你一会就知道了。
首先上场的是包文飞,只见他不紧不慢,有条不絮的走了过来。他可是身经百战的老将了,心里自然有数,所以才那样沉着冷静,而作为投方的我和刘咏仪,心里可没有底,因为对方着实厉害啊。不过秦唐也就是有恃无恐,谁叫他是神枪手呢!不,应该是神投手。只见包文飞弓着腰,半张着嘴,两只手臂向前伸着,做接包准备。这边的刘咏仪侧着身子,两眼眯缝着,一只手臂向后甩过去,接着怒目圆睁,用力向前方投去。再看包文飞,屏住
呼吸,死死盯住这个包,待包来到身边时,一跃而起,双手一抓,也就轻松的接住了。刘咏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叫道:“俺的个神啊!”“至于那么大惊小怪吗?看我怎么摆平他,学着点!”秦唐有意抬高手臂,作出要投的姿势,接着用80迈的速度把手臂放下,敏捷的将包投了出去,不,应该是甩了出去。对面的包文飞还没反应过来呢,包已经投中了他的腿。他只好悻悻的走了下来。耶!我们赢了!秦唐欢呼起来,像一只获得自由的小鸟。
在上学的时候,秦唐一直都是骑着那一辆大轴的自行车。而那一辆自行车,因为年久失修,早就破烂不堪了。不过,由于家里的经济条件达不到,因此,秦唐也只好将就着骑罢了。可是,那一天,秦唐却遇到了大麻烦了。
那天,由于秦唐晚上的时候,熬夜熬得晚了一些,因此,早晨便也起床起得晚些了。一看天不早了,秦唐几乎都把裤子给穿反了,心急火燎的,忙天失火的,背上包,然后跨上那辆自行车便向着学校赶去。秦唐所骑的那一辆自行车,其实已经快到了暴戾的时候了,前把很涩。秦唐在骑着自行车拐弯的时候,总是十分地费力。而且,还会随着不停地转动车把,而不停地发出“吱呀吱呀”的刺耳的响声,让秦唐的心里感到十分的别扭。不过家里除了这一辆自行车,地也是再也没有其他的自行车可骑了,所以,设有办法。秦唐只好将就着骑着它了。
可是,就在那一天的早晨,秦唐却遇到了一个大大的麻烦,而那一个麻烦的制造者,就是那一辆自行车。
当时的时候,路上已经一个学生也没有了。因为那天时间实在是太晚了。因此秦唐是十分地着急,蹬起车子来,速度也随之而加快了。可是,当秦唐骑着那辆自行车,行驶到了孙家村的果树园子那个地方的时候,忽然间,秦唐感觉情况有些不大对头。因为他感到那车把竟然突然间变得更涩了,几乎不能再转动了!可是,当时的情况是,如果不再继续转动车把的话,那么,车子就会倒地。唉,再怎么说,也不能让自行车倒地啊。那叫什么事情啊!
想到这里,秦唐便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仍然坚持着,想把那车把继续按照原来的方向继续拧过去。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秦唐忽然听到一声清脆的响声,好像是断了什么似的。秦唐一听大惊,心里想着,坏了,怕是坏事了!
果然,秦唐刚刚意识到了这里的时候,他便整个人往前一倾,当即一个倒栽葱,摔倒在了地上。而当时幸亏没有什么车辆,不然的话,事情便会遭得更厉害的。当时秦唐心里那个急啊,那个气啊,那个烦啊,那个恼啊,就不用提了。我靠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怎么这种事情,竟然让我给碰上了?
秦唐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身上土,然后再一看自己的那一辆自行车——它的车轮竟然跟车把一起都掉起来了,这是因为车轴太涩了,而秦唐却又不管不顾地继续拧转,因此便被秦唐给生生地拧断了
车子坏了,秦唐只好把那一辆已经断为两截的自行车,先暂时放到了拦河大坝下面的那个园屋子旁边,然后还没有忘记用一些树枝子覆盖在上面,这才急匆匆地往学校里跑去。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一个多月便过去了。而对于这一个多月以来自己的学习学习情况,秦唐还是经常地,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思索一番的。说真的,自从这一次的复读以来,自己竟然觉得自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对于各个学科,学起来的时候,简直就是太轻松了。自从上小学一年级以来,自己可是第一次留级,更不用说这倒流了。所以,毕竟自己曾经学过一遍,而更为关键的是,自己现在,无论是从学习态度,还是从学习方法上,都跟原来不是一个层次了。或许,这里面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自己的智力开发。而对于这一点,秦唐是一点儿也不怀疑的。
因此各方面的因素,特别是自己的营养条件所限,所以,自己的营养状况一直都很差,很差。而这种营养方面的很差,便直接导致了自己的身体发育,要比着别人晚很多。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性意识方面。秦唐还记得,当他们那一些差不多大的伙伴们在一起玩的时候,那些家伙们,总是喜欢说道谁家谁家的女孩长得多么地标致,该鼓得鼓,该洼的地方就洼,啧,啧!看到他们的那沉醉和痴迷的样子,秦唐就觉得有些不可理解:切,不就是个女孩子吗,至于那么感兴趣吗?所以,那个时候,对于这一类的话题,秦唐总是觉得很不感兴趣,觉得那些家伙们一谈起女孩子们的时候,总是那么津津乐道的样子,感到十分地不理解。后来自己一想,才明白不是人家不正常,反而是自己不够正常了。当一个人的身体发育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便会自然则然地,出现性意识,甚至出现性渴望。而自己之所以还没有出现那种性意识,只是因为自己的身体发育太慢而已。
而这种身体发育所影响到了第二个因素,那便是对于一个人的智力的影响了。在小学阶段的时候,由于那时所学的知识难度太低,还不需要多么高的智力开发水平。可是。上了初中以后,随着所学知识难度的一步步增加。所需要的智力开发程度也随着加强。而当年秦唐还没有复课的时候,自己的智力开发还没有到达那样的一个阶段,所以,一些知识,无论秦唐怎么想,他都想不通;一些题目,无论秦唐怎么去解。也解不出来;一些道理,无论秦唐怎么去思考,也是毫无结果。这是天性自然所决定的事情,根本就不是人力自身所能够改变的,所以,尽管在自己没有复课之前。也不能说自己不够努力。也不能说自己不够尽心,可是,事情到底还是不能够随心。
那天晚上,秦唐在完成了当天的作业之后,便躺在床上,梳理着自己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的学习情况。语文,本来就属于那种“皮厚”的科目。而且,自己的语文水平一直都不错,尤其是作文,那更是自己的强项,因此,对于语文的学习,秦唐还是没有感觉出有多大的威力来的。再就是数学。数学方面的学习,秦唐在原来的时候。可以说是最差的了,可是。自从自己这次复课以来,很多原来觉得根本就不可能会做的问题。现在却可以迎刃而解,毫不费力。而且,在做一些题目的时候,他还表现出了一种强烈的兴趣,仿佛是一个探险家,正在冰雪高原探索着一个伟大的秘密似的。而照着这种趋发展下去,数学这道难关,也会被自己跨越过去;再就是物理。物理本来就是自己最喜欢的科目,曾经在还没有复课的时候,自己就曾经考过全班第二的好成绩,特别是对于热学、光学,他都有着一种先天的优势,因此,对于物理学的学习,秦唐也是毫不在乎的。
而对于那些政治啊,地理啊,历史啊,生物啊,等等这一类的副科,秦唐更是不屑一顾,觉得那些科目其实都是一些临阵磨枪就可以考好的科目,根本不需要费多少心神和精力的。倒是那一门英语,却仍然让秦唐感到头痛。
不过,现在,秦唐也已经掌握了学习英语的一个好的方法,那就是多读多背。在音标方面,本来秦唐的基地还是打得不错的,只是对于语法,秦唐却是怎么也拐不过那个弯儿来。他***,怎么英国人说话,就是不跟正常人一样啊?干吗很多的时候,他们都喜欢倒着说?这可真是怪了!
不过,秦唐也是下了决心了,因为他知道,别的科目可是无所谓,可是这英语,却是说什么也得学一学的。因为语、数、外,这三科,可都是最最重要的三科啊!如果把这三科都学好了,别的科目真的无所谓。而且,据说在中考的时候,那些副科根本就不考,只是在预选的时候,才算进去一个成绩。
这样不停地梳理着,秦唐的心里不由得踏实多了。
另外,秦唐忽然心头灵光一闪,一个全新的计划便产生了!那可真是灵光一闪啊!因为有了这个想法,秦唐竟然激动得大半宿都没有睡着觉。
这个想法,也可以说是一个战略构想,是不计较平时的一点一滴的得失的计划,是一个直接着眼于中考大业的伟大策略。而这个计划的制定,当然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他秦唐毕竟是一个过来人,对于曾经学过的那些知识,毕竟还是有着一定的印象的,所以,他的这一个计划,其实也就是量体裁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只能是适合像他这样的人。而如果是换了第二个人的话,怕是就不行了。
秦唐所设想的这一个计划是:按照着自己的设想和思路,来一个三步走。而这个三步走的前提,就是不管怎么讲,他秦唐都不管不顾,只是我行我素,以自己的计划为导引,而对于在课堂上所讲的一些东西,除了英语之外(因为英语中的一些语法什么的,如果不听课的话,还真是不行的),其他的那些科目,一概不听。因为对于他秦唐来说,既然决定了要拼一把,就得珍惜每一分钟,每一秒钟,而不能随便地浪费每一分,和每一秒了。
不过,秦唐也想过,他这样做的结果,很有可能会导致一些对自己产生一些看法,因为他在课堂上不专心听讲的话,是应该能够看在眼里的。不过,自己虽然不专心听课,却也没有闹,没有说话,没有做小动作,没有干一些用不着的事情,因此,也不会太过于介意,更不会找自己的一些麻烦。顶多的时候,会提问自己一些问题,可能自己回答不出来而已。即使这样,自己也顶多会挨一下罚站,那对于秦唐来说,当然也是不算什么的。(未完待续。。)
【第461章】遇见
秦唐所制定的那一个“天大”的计划就是,第一步,先完成从初一到初三所有课程的学习,以课本为先导,为主线,为大纲,为基本的学习和复习内容,以当时的基础训练等一些官方的参考资料为深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而这就像是耕地,他这第一步,自然就算是破土而耕了。他要先把那一片生地,硬地,耕开,让它透一透气。
秦唐当然深知这基础的重要性。没有基地,什么都是空谈。秦唐觉得,虽然自己已经学过了一遍了,可是自己当时学得根本就不够扎实,当时的学习情况,虽然不能说是走马观花,却也是囫囵吞枣,根本就没有消化多少东西,一些最为基地的东西,他也都是掌握得差二落三的,十分地零碎,七零八落的,根本就没有让那些东西系统化。这样的话,对于他的总计划来说,当然是不行的。万丈高楼平地起,也科需要坚实的根基。秦唐是深深地明白这个道理的。
而秦唐的计划的第二步,便是对这语、数、外三门功课进行纵深的“松土”,进一步深入挖掘。而在这个过程之中,秦唐的想法是,主要是想通过一些习题,来提高自己的应试水平和做题能力。从这一个角度上来讲,这一个阶段,也不妨称之为“题海战术阶段”,就是跟它来一个题海战术。只有见得多了,识得广了,那么在以后进行考试的时候,才会左右逢源。
第三步,也就是秦唐的这一个计划的最为高级的一个阶段。那就是专门攻坚阶段。而所谓的“专门攻坚”,也就是说。在第一和第二个阶段的基础之上,再来一个拉网式排查,专门来排查那些漏网之鱼——疑难问题。因为通过第一阶段的夯实基础,通过第二阶段的题海战术,秦唐觉得,应该具备有很强的实力了,最起码来说。在他们这个学校里,应该是一位高手了。可是,秦唐更明白,这中考,那可是高水平的角逐,可那可是高手与高手之间的比赛。那可是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无情的角逐,那可是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式的玩命的火拼!没有点真实的本领,没有点过硬的水平,没有点过人之处,想脱颖而出,想一鸣惊人。哪里有这么好的事情啊!
硬功。硬功。必须得磨练自己的硬功。这是肯定的,这是必须的。而这种硬功的磨练,只有通过解决一道接着一道的难题,才可以获得。这,也就是秦唐计划里的第三步——拉网式排查的意义之所在了。
秦唐一边想着,一边还把这个伟大的,能够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的计划写到了一个小本子上面,对于这个计划里的每一个阶段。每个阶段里每一个步聚,对于在实行自己的这一个计划的时候。可能会遇到的问题,甚至边解决这些问题的诸多的方法。秦唐都一一地记录下来。在秦唐看来,自己所写下来的这一番文字,作为一个总纲,应该指导着自己的行为,而自己以后的所有的时间,所有的精力,都应该以自己所制定出来的那一个计划为纲领,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向着心中的那一个神圣的目标,奋勇前进,奋勇前进!
自从为自己以后的奋斗制定下了这样的一个目标,秦唐的心里便有了底,觉得有了盼头,自己的学习也有了一个鲜明的方向。他开始暗暗地发力了,表面上,谁也看不出什么来,他还是那一个毫不起眼的倒留生,甚至是一个让人很是瞧不起的倒留生。
而说到这个让人瞧不起的倒留生,秦唐的感触还是很深的。虽然王给自己按下了班了,也排好了位了,可是,自己在全班同学们心目中的形象,却是很差的,而且,还是差得几乎不能再差的地步了。因为秦唐曾经在私下里,对自己的现状,也做过一个分析。而经过一番分析,秦唐发现,自己现在,可以说是要什么,都没有什么。真的是这样(当然了,自己内在的那一个伟大的计划不算,那可是秦唐唯一的,赖以存活下去的救命稻草啊)。比如说,要是论长相,自己又黑又矮,虽然他的长相并不算丑,可是,看上去,极像一个小学生,充满着孩子气。而再看那些得长人高马大的同学,特别是那些爱头的同学,第一方面,人家长得确实帅气,不但人长得高,而且穿着也很时尚,有的甚至还搽脂抹粉,把头发梳得油亮。这一方面,他当然是比不过的。
再一方面,如果要是论学习成绩,虽然他现在也算是有了一个远大的学习计划,而且,他也知道,如果自己的这一个计划能够得以真正实施成功的话,那么,自己成功的机率还是相当大的。当然了,在这个计划的实施赛程之中,究竟会出现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那谁也难说了。也正是因为这样,秦唐才觉得,自己的学习方面,现在还无话可说,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什么能够证明自己的东西。虽然也考了几次试,不过,他的真正的能力和潜力,还没有得以表现出来,自然,也没有引起和同学们的注意。而自己作为一个倒留生,也不知怎么的,竟然班里所有的同学,几乎都知道了。我草啊,这可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万里啊!
倒留生。倒留生。什么是倒留生?倒留生又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如果秦唐直接从三年级开始上的话,那他就不叫什么“倒留生”了,而是叫“复课生”了。也难怪,任何一个人都会这样想的:你要是学习真好的话,那么,你还会是倒留生吗?你还会直接从二年级开始上吗?因此,在同学们的眼里,秦唐肯定是那种根本就不值一提的,根本就一无是处的家伙。而且。他又性格内向,在人际交往方面。又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真是要什么,没有什么。像一个这样的家伙,来到了他们现在的这个班里,实际上,是多一个也不算多,而少一个也觉不出少来。总之是无关紧要的。可是,当时的那些同学们,谁也没有想到,那一天来到了他们班里的那个倒留生,后来竟然成为了一匹黑马,一匹黑得让人几乎是无话可说的黑马!当然了。这是后话。这里就先不提了。
而对于现在的学习,秦唐也知道,不能着急,要一步一步的来。不过,自己的那个心底的计划,却已经开始实施了。
由于自己被安置在了教室的西南角上,而那一个地方。又是一个极易被人遗忘的角落。可是,也就是在那一个角落里,谁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有一颗未来的新星,会从那个地方冉冉升起!或者是换句话说,当初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鸡窝里。竟然能够飞出一只凤凰来!
当时班里学生人数一经达到了六十多人,而且。据说,那个人数。已经创下了这所学校有史以来,学生人数最多的一年。只是,到了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有着越来越多的同学,匆匆地来,又匆匆地走,这正像徐志摩丫丫电子书的那一首诗所描述的那样:“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或许,对于很多的和同学们来说,他们也都没有想到,那个叫秦唐的家伙,居然还能够坚持下来!在他们看来,这个秦唐,也会像很多的倒留生一样,匆匆地来,也会匆匆地走掉。可是,他,秦唐,那个毫不起眼的家伙,却并没有走掉。不但没有走掉,反而,这个家伙还大有不把牢底坐穿誓不罢休的气概!真是让人有些费解啊!
蜗居在那一个最容易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秦唐的心底,却是气势如虹。他在暗暗地发着力,如果一棵古树一般,正在努力地把自己的根须,努力地伸向远方,正努力地让自己把根扎牢,扎实。他就要这种盘根错节的样子,他就要这种咬紧大地不放松的狠劲儿!
天,越来越冷了,寒风呼呼地从门缝里钻进来,如同钢针一般,刺痛着秦唐的肌肤。“啊啊,啊啊,这里可真冷啊,这里可真冷啊!”同学红章不停地啥着手,耸着肩膀,看上去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而秦唐呢?由于他正埋头于自己的学业之中,根本就对于外界的这种各种各样的声音,一点儿也不在乎,不,应该说是一点儿也不在意。他的世界里面,这个时候,只有数学里的数字和各种抽象的符号,还有各种公式,只有语文里面的那些**,那些句子成分,还有那些阅读技巧。只有,只有英语里面的那些让人费角发语法,还有那些砖头瓦块式的单词……
几乎就是陷入到了一种忘我的境界之中了。只是,他觉得自己的脚,可能有些凉,而且有些痒痒的,于是他便用另一只脚搓了搓,可是,却没有管事,他的那一只手,仍然有些冷冰冰的,而且仍然是有些痒痒的。直到,直到晚上回到家里之后,秦唐这才意识到,原来,原来,原来自己的那一只脚,早已经被冻得没有了知觉。是的,原来他的那一只脚,竟然是真的冻了!
后来,红章说,这个地方就是这个样儿,学校里原来的时候,还会用一些塑料纸钉一钉的,可是现在不行了,学校里根本就不管咱们这一块儿了!怕冷?切,怕冷不来上学啊!好位置有的是,可是,那些好位置谁给你留着啊?又凭什么给你留着啊?
没有办法,他们那几个靠着门的同学,便都齐心协力,用纸条,将那一道一道的缝隙,一点儿一点儿的堵上,以阻止那寒风的袭击……
其实,在刚刚被分到班里的时候,秦唐还是被安排在了最前面的一个位置之上的,只不过,那个最前面的位置,并不是教室有正中间的那个位置,那是靠近教室进出门的那个位置,也是相当偏僻的,甚至是鸟都不来拉屎的地方。而当时,郑中发被安置在了里面——也就是说,那里只有一张课桌。于是两个人便自然而然的成了同桌了。而秦唐呢,却是在里面。靠着墙的那个地方。
而跟他同桌的那个同学,名字叫杨延风。个子比着秦唐似乎要稍微高一些,穿着很是时髦,长相也颇为端正。当时的秦唐,还以老大自居呢,而秦唐只所以在那个时候,敢于以老大自居。还不是因为总觉得自己的岁数,比着其他的同学要大一些,可是,这老大,是岁月大,就大出来的吗?
由于秦唐在此之前。便已经经历过很多的事情。做过小买卖,套过兔子,等待,总觉得自己的社会阅历还是很丰富的,所以,第一节课下了之后,他便跟那个叫杨延风的同学说道:“我初来乍到。还请同学你多多帮助啊!”
其实,这是一句再苍白不过的话了,可是,当时秦唐所能够说出来的话里,这是最为得体的一句了。
“哦,这个好说,这个好说啊!哈哈哈哈,咱们都是同学。应该互相帮助,应该互相帮助啊!”那位杨延风同学呵呵地笑着。也是十分客气地对秦唐说道。
从那以后,秦唐便跟那个杨延风同学和睦相处起来。后来秦唐才得知。原来那个家伙,竟然也是一个倒留生,哈哈,终于找到了一个同病相连的人了。
可是,让秦唐说什么也想不到的是,大概是在半年之后,当自己再一次遇到那位杨延风同学的时候,他却竟然不认自己了!那也是秦唐有生一来,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那天,秦唐骑着自行车带着一些棉花,到离家足有五里多地的大江棉站去卖棉花。也就是在那一天,秦唐无意间,竟然在那一个棉站的大院里面,看见了他的进入黄成中学这后所结交的第一个的同学,或者说是朋友。可是,让秦唐感到无限悲哀的是,那个家伙竟然在见了自己之后,不闻不问,竟然像没有看到自己一样。这下可把秦唐给气坏了,心里不由地腾地一下起了火。可是,他当时还往好处想呢:“或许,杨延风同学可能没有看清自己呢!他如果真的看到自己的话,应该不会这样!再说了,毕竟只是分别了还不到半年的时间啊!虽然说,当时的时候,自己仅仅是跟他同桌了不到半个月,可是,也不至于对于自己一点儿印象也没有了啊?嗯,不可能,真的不可能出现那一种情况!”秦唐不停地安慰着自己,解脱着自己,觉得事情并没有那样糟糕。
秦唐还记得,当时的情景,应该是自己跟这位杨延风同学同桌了一段时间之后,班里又来了一个新同学,据说也是来复课的——也就是说,那是在秦唐来到了这个班级里之后,又来的一位新同学。而当时,那位班主任王有里,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反正,他让那个刚刚新来的同学坐到他秦唐的位子上面了,而把秦唐又调到了教室的最后面,也就是秦唐后来长期“定居”的那个地方——教室的一角。
而在有的时候,秦唐也时常在想:或许,或许这就是一种宿命的安排!如果当时的时候,秦唐没有被那位王有里从教室的,靠近南墙的最前面,调到了仍然是靠近南墙的最后面的话,或许也便没有了秦唐以后的成功。虽然说这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学习来说,也并不是什么多么大的事情,可是,有的时候,一些偶然的因素,却会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带来意想不到的影响。
………………………………………………
再说那天,秦唐在棉站里见到了自己当年的同桌,开始的时候还感到心里十分高兴,心想:“嘿嘿,正愁着在这里没有一个熟人呢,而如果有一个熟人的话,那么可是很好的事情啊,自然在卖棉花的时候,无论是在斤两上,还是在棉花的价位上面,都会占很大的便宜。嗯,今天总算是碰到了一个同学,而且还是当年的自己的一个同桌啊!好啊,好啊!总算是老天有眼啊!而且,秦唐看到那个同学所穿的制服,应该就是在这个棉站里上班,那样的话,岂不是更能帮上自己的忙了吗?虽然跟他只是一般的同学,虽然仅仅是同桌了半个月,可是,毕竟也算是同桌啊!而且,看他当年的样子,也还算是一个好脾气的人,这样的话,应该能够给自己帮上一点忙的!
于是,秦唐便直接迎上前去,本想冲着他来一个握手,或者是大喊一声,可是,那家伙明明看到了自己正向他示好,却只是拿眼瞟了他一眼,然后就很快地把视线给移开了。(未完待续。。)
【第462章】中成
中成
这下秦唐真的有些不理解了:嘿嘿,这家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难道,难道是自己认错了人了吗?不会吧,仅仅才两个月没有见,怎么可能会认错呢?明明就是他,明胆就是他!可是,他为什么不搭理自己呢?
秦唐当时是一脸的雾水,根本就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了。
“你,你,你不是杨延风吗?”秦唐这个时候,有些欣喜,同时,也有些惊恐地问道。
“谁?杨延风?杨延风是谁啊?我不认识。对不起,我真是不认识杨延风。”那个家伙竟然这样说道。
“什么?你,你,你,你竟然不认为杨延风?难道,难道那个青木死了吗?”秦唐这时也真的是气样了,瞪着眼睛气乎乎地说道。
“什么?你再说一遍,你竟然敢说青木死了?嘿嘿,你还真是好大的胆子啊?”秦唐的那一个当初的同学,竟然这样跟自己露出了狐狸般的面目了。
“怎么,你着急了?哈哈,你又不是青不不青木,你又着什么急啊?”秦唐当时也是真的急了,一看那个同学竟然不也认账,心里便也有了一丝的不痛快。可是,秦唐也考虑到,毕竟这里不是自己的地盘之上,也不能做得太过了,还是以礼为先吧。
“好啊,好啊,你竟然敢说我死了,你究竟是心怀何意啊?你究竟是什么想法啊?你,你,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啊?”秦唐的那一个曾经很是不错的同学,这个时候,竟然这样对他说道!
“哈哈,哈哈,你也不必太在意啊!我说的,也不是你啊!你又不是青木,你怎么那么着急啊?我这里可是真的不理解了!”秦唐这个时候,也不怕什么事情——当一个人的情绪真的起来的时候,怕是什么都不能改变了。而现在秦唐的情况,便是这个样子了。
“你是不是想找死啊?竟然敢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撒野!我看,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杨延风说着,便撸起了袖子,然后就要跟秦唐干起来。当然了,如果是论打架,郑中发实在是外行,不过事情既然已经到了这个份上了,他怕也不行了。于是,秦唐便也只好应战。只见他也把袄袖子一撸,瞪着眼睛道:“我草啊,谁怕谁啊,怎么着,想来硬的?老子奉陪到底!来吧,有种的,就放马过来吧!~”
于是,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就这样对骂了起来,而且,还做出了动手打架的样子。
秦唐一边做出了准备跟他干架的架势,一边说道:“我看你才是活得不耐烦了啊!我看你才是想找死啊!我咒的又就是你,我咒的是杨延风,是我的那一个同学,你在那里着什么急啊?我看你才是吃饱了撑得没有事情可干,才这样的,是不是啊?”
秦唐的这一番话也可谓是很厉害的,把杨延风推向了两难的境地:如果他着急的话,那就是意味着他就是杨延风,而如果他真的就是杨延风的话,那见了自己的同学,却见而不闻,视而不见,那当然便也是他的不懂事理。可是,如果自己对于秦唐的刚才的那些话不管不顾的话,那也就意味着,自己的认软,自己的服输,他自己也是咽不下那一口气下去的。看来,话既然都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了,架也就是不得不打了。如果再不干一架的话,那也实在是说不过去了。
就在两个人靠得越来越近的时候,就在战争不可避免地就要爆发的时候,秦唐村里的一个在这里干活的人一边喊着,一边走了过来,仗着自己个子高大的优势,竟然硬是把两个人给拉开了。直到若干年之后,秦唐一想起那一件事情的时候,还仍然地,对于自己村里的那个姓李的大个子心存感激之情。因为,实际上,当时的时候,秦唐所处的境地也就是不得不做样子而已,而如果真的打起来的话,那秦唐也是绝对不会占着便宜的。因为,因为事情就摆在那儿,毕竟是在人家的那一亩三分地上,自己又怎么能够占到便宜呢?而且,如果一旦开战,便也意味着,人家杨延风那边的人手会超来越多,因为毕竟是当庄的不向着外来的。而这一点,无论是走到了什么地方,却都是通用的,都是同样的一个道理的。
春节将的,秦唐却也在这一段时间里经过思考一个关于人生的大道理,那就是关于真诚的价值。秦唐从小的时候,由于所受的家庭教育的关系,因此,对于自己的特点——诚实,十分地看重,十分地推崇一诺千金的说法。而且,这种讲究诚信的想法,即使是在社会之上,也都是很重要的。人际关系最重要的,莫过于真诚,而且要出自内心的那种真诚。真诚在社会上是无往不利的一把剑,走到哪里都应该带着它。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财富,这种财富不是金钱,不是物质上的,而是精神上的。我所拥有的最大财富,就是诚信,它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它无形却胜似有形,它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我,帮助着我,它让我看清是非,获得真情。
诚是为人之本,信是立身之道。诚信不仅仅是沟通之桥梁,经商之利器,更是治国之瑰宝。
对于秦唐而言,诚信是沟通之桥梁。
“兄弟敦和睦,朋友笃诚信”。意思是说兄弟之间需要的是和睦,朋友之间最重要的是诚信。陈子昂的这句诗告诉人们,朋友之间最需要诚信。如果没有诚信,那又何来知己?对于不讲诚信的人,我们人人厌恶,但是同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莎士比亚曾经说过,如果要别人诚信,首先自己要诚信。所以,对待朋友也要以诚相待。我和我的朋友之间的友谊或许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我们彼此都是以诚相待,我们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确实这样的朋友不多,但是知己难求啊!朋友之间的诚信,就像是一团真情火,而欺骗、唯利是图则是一张发了霉的纸,试问,这样的纸能包得住火吗?
诚信还是经商之利器。
“内不欺己,外不欺人。”这是孔子的一句话,这种境界是难以达到的,何况在现在的社会里,很多的情况都是恰恰与之相反的“自欺欺人”。现在的生意人,哪一个打的不是能多赚点就多赚点的算盘?卖个菜缺斤少两,好像指着这点昧着良心“赚”来的钱发家致富似的,这又何必呢?这样不仅不会发财,还会导致自己的名誉受损。其实,卖东西不能只讲求物美价廉,更要重识物品的质量。海尔是国际大品牌,家喻户晓,它有一条广告语:真诚到永远。海尔品牌有如此大的市场,靠的就是诚信二字。经商所需要的诚信,就像流通的货币一样,失去了它,你还能生存吗?
秦唐还认为,诚信是治国之瑰宝。
一位伟人曾经说过,“我们应该老老实实地办事”。而另外的一位伟人也曾经说过:“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就是实事求是。”他们所谓的“老实”,实际上就是“诚信”。沟通需要诚信,经商需要诚信,治国更需要诚信。曹操一诺千金,割发示罪,最后成就霸业;林肯砍断小树,主动承认,最终功成名就;相反,拿破仑违背诺言,攻击盟国,最终沦为阶下之囚。他们的事例告诉我们,诚信不仅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甚至一个国家的前途。治国所需要的诚信,就如同一根不屈的脊梁,失去诚信,就像人的身体里缺少了脊梁骨。试问,这样还能够挺直腰板做人吗?
诚信是人最美丽的外套,是心灵最圣洁的花朵。给心灵一片净土,给心灵一片天空,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与诚信同行,让我们共同拥有这世间用之不竭的财富——诚信。
而秦唐只所以会有这种想法,当然还是因为那一次在大江棉站里的遭遇所引起来的。因为那一件事情,对于秦唐而言,实在是太具有刺激性了,对于秦唐的触动性也实在是太大了。没有想到,秦唐真的没有想到,自己当初的一个同学,竟然仅仅在过了半年之后,竟然不认识自己了,不但不认为,而且还跟自己以拳相见,这可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真的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啊!
于是,秦唐便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夜晚,拿起了笔,把寻件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一一写来。他要把那件让人感到十分耻辱的事情,他要把那件让他感到无奈的事情,他要把那件让他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得不重新定位思考的事情,通过这种写作的方式,一一思考,认真,细致地,平心静气地梳理一番,然后,他要好好地总结一下,争取从中得出什么结论,然后,再让这种结论来指导着自己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之中,能够有所倚仗。
也正是从那件事情之后,而确切地说,也就是从那一个晚上之后,秦唐对于写作的态度竟然发生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对于写作的认识,也不由上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之上。秦唐觉得,“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听到这首歌,秦唐不禁也跟着哼唱起来:“每一次,都在,写完作业之后轻松;每一次,都是用笔来表达真正感受。秦唐知道,写作是秦唐最好的朋友……”
事实,那残酷的事实,让秦唐对于一些事情,不得不做出新的思考和定位。是啊,按正理来说,同学之间的友情,应该是十分地可贵的,应该是十分地纯洁的,应该是十分地美好的。虽然,他秦唐是一个平凡的人,可是,即使是再平凡的人,也应该具有着一种最为起码的做人的基本准则。平凡,难道说,就可以因为自己的平凡,而忽略对于一些人生的最为基本的准则的践踏?
畅所欲言,放飞心中的希望;扭转乾坤,实现梦中的理想。虽是一份平凡的畅想,但也饱含了无数个平凡人的期望;虽是一份无言的期盼,却又隐藏着一个无私、平凡而伟大的爱。
不仅仅是秦唐自己,相信任何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秦唐的梦想,只是造福人类,但却因为现实而显得很遥远。
渴望得到一副超大手套,虽然还有很多人的手露在外面,但却也温暖了无数个人的心灵。而秦唐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道又有谁能够缝得出这副手套?渴望拥有一块神奇的石头,世间缺少任何东西它都能够给变出来,使人们能够免于挨饿、挨渴。而又有哪位神仙赐予石头这些神奇的魔法?哪里又会有秦唐们所苦苦寻找的石头呢?
秦唐还渴望饲养一只神奇的数码宝贝,它可以随时保护自己及天下所有的好人。而这个神奇的东西,又会出自哪一个蛋壳里呢?
虽然,这只是一些凭空想象的平凡的事情,但现实却又无法接受这些伟大的希望。如果,有一天这些愿望实现了,那肯定会造福人类的。看来,这也只能靠秦唐自己努力了。
在秦唐的心目中,自己跟那些家伙们,自然是不能混为一谈的。他秦唐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其实已经把自己当成了一种璞玉来对待了,只是,他觉得,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能够发现自己,认可自己而已。虽然,自己身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却不能被认可和承认,可是,由于秦唐的眼光很是长远,而不是把自己的目光放在眼前的一城一地的得失之上,因此,他倒也不怎么难受。而且,秦唐也认为,一个人的学习好坏,并不在于他的座次。而且,有很多的时候,一种很差的座次,甚至能够反而激发起一个人的斗志来,让这个人会为自己赌一口气:我偏偏不信这个邪,虽然褒奖位置很不行,可是,自己却偏偏要让自己的学习成绩好起来!!!
自从秦唐被插进班里之后,给他印象最深的,其实还并不是那位叫罗乐林的班主任,而是那位教自己数学的吴。吴属于民师转正的那一种情况,教学非常认真。而这位吴也就是刚刚当了母亲,孩子只有三岁大。
那一天,早晨,吴在讲完了课之后,便把一些练习题放了下来,,每人一张。那个时候的习题、试卷,都是以油印的方式下发给同学们的,一般来说,总是先在蜡纸上把题刻好,然后再把刻好的蜡纸送交给专门的印刷人员,这样的话,到时候自己就可以把试卷给领出来了,然后再发给同学们了。
而那个时候,由于秦唐是刚刚被安到了班里,因此还十分地自卑。特别是,自己是倒留生的消息不胫而走之后,他更是感到了一种无上的自卑感。也正是在这种想法的引领之下,秦唐当时在心里上,觉得自己跟班里的其他同学并不一样,甚至,还觉得自己不可能也享受着跟人家那些一般的同学同样的待遇,比如在发试卷的时候。
“或许,或许不给自己发试卷了,自己是刚来的,又是被大家所看不起的倒留生……”秦唐的心里很是忐忑不安。看着一张张的试卷发到了其他同学们的手里,秦唐甚至是有些不敢看了,他害怕看到那种试卷到了自己的身边的时候,却不能发给自己的情景。
试卷终于从前排传到了自己的身边了。而这个时候,同桌云海见秦唐仍然埋头写着自己的作业,便先给秦唐拿出了一张,然后自己又留下了一张——嘿嘿,竟然正好,一张也没有剩下!由于秦唐和云海两个就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因此,试卷发到了他们的手里之后,他们也就成了最后一个人了。
竟然正好!这个信息很快就被秦唐进行了处理——这就意味着,这些试卷都是经过精心数过的,不然的话,怎么会这么正好呢?精心数过,这也说明了,自然是也把秦唐给数进去了,不然的话,为什么还会有他的那一份呢?
想到了这里,秦唐的心里不由掠过一阵狂喜。这说明,自己已经被当成了班里的正式的一员了!这说明,和同学们已经承认了他的存在了!这说明,他以后就可以也跟其他同学一样,能够享受到正常的待遇了!
“可是,可是,可是自己还没有拿试卷费啊?”秦唐心里仍然有些忐忑不安。不过,很快的,他便也释然了:“唉,管那么多干吗啊,自己先用着再说吧!以后自己再交钱就是啊!”
在平时所上的那些科目中,也就是只有上英语还有数学的时候,秦唐才会放下自己的“考学大业”,来专心地听一听课。而对于其他的那些科目,秦唐根本就不放在眼里,在讲台上面讲他的,而秦唐则在下面学他自己的,两相相干无事,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
【第463章】无比惬意
无比惬意
而且,由于秦唐的位置十分地靠后,因此,也根本看不到他到底在那里做什么,而且,在的心目中,只要他们那些被排在后面的家伙们不调皮捣蛋,不闹事不做小动作,那就很不错很不错的了。至于想他们能够成才,嘿嘿,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
而秦唐的引起了们的注意,还是从数学开始的。由于秦唐早就给自己定下了“多问,会问,猛问”的学习策略,所以,“问”便成了秦唐在学习之中的重要手段和首要方式。也正是因为秦唐的问,才最后导致了数学对于他的重新的评价。因为秦唐所问的那些问题,都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的,都具有着一定的水平。其实,看一个学生的学习水平究竟有多高,也不一定非得看他的考试成绩,而是更得看他的平时的表现,而在平时的表现里,学生的“问”,却是一个最为重要的因素。如果一个学生不但好问,而且还会问,把那个问题分析理十分透彻,而且还能够说出自己的见解,那么,这样的话,他的真实的水平和能力,便已经得到了真正的体现了。
这一点,秦唐在向数学请教问题的时候,从数学的那种赞许的目光里,便可以看出来。秦唐心里不由揣度:或许,数学在给他讲解问题的时候,心里也会不个劲地在问:“怎么,怎么这个家伙这么厉害啊?我还以为,他仅仅就是一个十分笨蛋的笨蛋呢!没有想到,真的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其貌不扬的小家伙,竟然还真有两下子!嗯,竟然还真的有两下子!”
而在得知了秦唐的真实水平之后,当后来秦唐再一次向数学请教问题的时候,数学的态度便比着以前的时候更好了,态度也更为认真了。
其实当的也都是这么个样子,都喜欢好学生,特别是学习好的学生。一方面,这样的学生一般来说品行都不会太差,另一方面,却是看重他们的成绩。当费尽了口舌,可是学生们却总是听不懂的时候,那么的心里肯定是十分地烦闷的。而当学生们对于所讲解的那些知识,都能够迎刃而解,甚至还能够举一反三的时候,的心里便会是痛快的,欣慰的,而且在以后的日子里,肯定会更加注意加强对于这个学生的培养了。
而秦唐也亲眼看到过,那位数学——吴,对于那些死地瓜差生的态度。跟秦唐隔道相望的,有一个学生叫贾生,父母都是医院的职工,应该说,他的家庭条件还是很不错的。可是,这个家伙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差生,不过,虽然如此,他却好问,特别是好问数学题。那节课上,吴刚刚把课讲完之后,便抛出一句:“下面的时间,大家就自由讨论一下,如果有不会的问题,就赶紧问一下。”
班里当时的学风真是很正,总会有很多的学生,积极踊跃地去问题目。而呢?虽然很是疲于应付,可是,这毕竟是她分内的工作,也只好一个接着一个地对学生细细地进行讲解。可是,也有特殊的情况。那就是当差生问他问题的时候,特别是问他一些难度很大的问题的时候,这位吴便会显出很不耐烦的样子,对那位问她问题的差生说道:“算了,你还是别问了,我就是跟你讲了,你也还是不懂!”而那位贾生便遇到过这样一次。
吴的一席话,把那位贾生说得是面戏耳赤,感觉十分地尴尬。然后只好慢慢地坐了下来。而那位吴呢,则十分潇洒地转过身去,继续去转他的场去了。
而对于秦唐来说,虽然说自己的那个位置并不怎么好,可是,却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角落,因为在这一个角落里,感受不到任何的风吹雨打,虽然那几个同学经常地打闹,不过呢,秦唐很快也就适应了。而在适应了那种闹中取静的环境之后,如果那些家伙们不再闹了,秦唐还倒觉得很不习惯。
不过呢,那些家伙有的时候,倒也还算自觉。因为他们的心里也有一个小算盘,那就是在考试的时候,都想沾一沾秦唐的光。他们身身的学生都很差,以前的时候,他们就是想抄点,也是不能够的,因为他们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一个学习好的,学习成绩都差不多。这样的话,谁抄谁的,都是一个样儿,因此,他们在以前的时候,也就对于这件事情,他们都感到很绝望了,也从来都没有再想过。可是,自从秦唐被安置到他们的身边之后,他们便好像是遇到了救星一般,一到考试的时候,就纷纷向秦唐示好,而每当秦唐看到他们那可怜的,甚至是带着一些乞求和目光的时候,秦唐的心里便会暗笑道:“这一群可怜的家伙!想抄就让他们抄一点吧!反正不管怎么抄,他们的成绩也赶不过自己去!”
也正是因为秦唐有了这样的一个作用,因此,他们那几个对于秦唐的态度,也都很快地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平时的时候,跟秦唐说话时态度都好得不得了,生怕惹着了秦唐,以后秦唐再也不让他们抄袭了。看到这种情况,秦唐心里不由感慨:“唉,这人哪,可真是!难怪人们都说,‘人有用处,钱有使处’,还真是这么一个道理啊!”
而事情还远远不止这些。那些家伙们,为了能够在考试的时候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平时的时候,都争枪着对秦唐大献殷勤,话也都是拣着好听的说,一见到秦唐之后,还都先给一秦唐一个灿烂的笑脸。而且,他们还都时不时地,给秦唐买一些好吃的东西,使得秦唐那一段时间的小日子,过得是舒舒服服的,心理上也得到了极了满足。
“抄吧,抄吧,你们这些无耻的家伙们!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你们这就是作茧自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啊!等你们以后后悔的时候,可不要怪我啊!”秦唐在心里暗暗地说道。
当然了,其实当秦唐的那些周遭的同学们,在考试时抄袭秦唐的现成的答案的时候,秦唐的心里也是很不痛快的。这当然也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毕竟,这些答案那可都是自己辛辛苦苦的汗水换来的,而那些不劳而获的家伙们,却这么如此轻易地就偷窃去了自己的劳动成果,不劳而获,因此秦唐的心里很不高兴。不过,一想到不管他们怎么抄,也不会超过自己的时候,这才心里感到一阵释然。
※※※※※
那天放学之后,秦唐想要到村子外面去呼吸一下空气,去放松放松自己。这几天课程学得都很快,秦唐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涨,有些疼,有些不自在。可能是,自从自己春天从原来的学校毕业之后,一直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都没有进行如此高强度的学习了,所以,乍一这么紧张,可能有些受不了。不过,好在自己现在的精神状态还是非常好的,特别是自己的学习成绩,现在正处于不断地上升的一个阶段,所以,也导致了自己的心情还算不错。
秦唐茫无目的的走在村子外面的那条古道之上,任凭那凛冽的寒风吹着自己的耳朵。却下,有些积雪还没有完全化掉,却结成了一层硬硬的坚冰,一脚踩上去,滑滑的,显示着冬天所特有的风采。
走在那条乡村的古道之上,秦唐一眼望去,竟然一下子看到了那一片村子里的墓地。墓地就在村子的西南方向,地名叫“见西”。秦唐早就想过,村子的那些先人们可真是有才啊,取地名都如此地有文采。比如这个地名:见西。作为村子里的唯一的一块公墓,村子里的人死去了,自然就会都埋到了那个地方。而那个地方,亡人的聚居之地,自然都是沿着西南大路,去了天堂了,所以,“见西”这两个字,还是很有文采的。
而秦唐看到了那一片墓地之后,心情是很复杂的,或者说是非常地感慨的。人的一生,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在村子里出生,长大之后,便在那一片村子外面的田地里劳作,流血流汗,而到了老了之后,便又只好在村子里面四处乱转一通,最后就是卧床不起,然后便是一命归西。过程,就是这么简单。一个人,来自于偶然,来自于尘埃,然后,在那黄尘滚滚之中体验过几十年的酸甜苦辣,然后撒手人寰。赤条条地来,然后又是赤条条地走,毫无牵挂。或者用某个哲人的话说,就是,在自己的哭声中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后又在别人的哭声里,离开了这个世界。啊,这个让人无限眷恋,又让人无限厌倦的红尘世界啊!
秦唐就这样走一程,感慨一程;走一程,感慨一程。看着那见西公墓中的一个接着一个的坟头,回想着曾经在埋村子里的某个人的时候,总会有太多太多的人跟着,大人小孩都有,都去看热闹。可是,他们不知道想过没有,虽然自己现在正在看着亡人入土,而自和己呢?说不定,自己也会很快像那个亡人一样,被人放进棺材里,然后入土为安……
想着想着,秦唐便也顺着原路回来了。仍然踏着那一条古道,仍然经受着寒风的吹拂,仍然看着路边的那些早就枝叶凋零的白杨树。秦唐,这个时候,才感慨自己曾经没有理解的那一句诗:“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诗强说愁。如今已识愁滋味,欲道还休,欲道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为赋新诗强说愁。”秦唐曾经多次咂摸着那句诗的味道,却总是不解其中滋味。现在,他却似乎是从中悟到了一些什么。是啊,现在的自己,真的已经早就过去了那种“不识愁滋味”的年龄了,自己已经明显地感觉到,成长所给他自己所带来的烦恼,明显地意识到,长大的压力之所在。是啊,自己现在确实是长大了!长大了,懂得的事情虽然也缯多了,明白的事理也增多了,眼界也比着原来的时候开阔了,可是,与此同时,他却也深深在感觉到,成长,给自己所带来的那种无形的压力。人,一旦在成长到了某一个阶段之后,便也会随之而来,带来一些问题和责任。而在幼小的时候,只需要顾及自己的吃喝玩乐,而不需要你去思考更多的内容,去考虑更多的东西。可是,可是现在,秦唐已经开始一定程度地意识到,意识到了自己现在的所面临着问题和压力了。
这种压力,如果说得详细一些,那就是,秦唐现成感觉到,自己的这一次的复课学习,只能成功,而不能失败!是的,只能成功,而不能失败!因为,他已经失败不起了!他真的已经是失败不起了!
上天给了他这样的一个机会,那么,他就应该好好地珍惜,好好地去利用。要不然的话,过了这个村,也便再也没有那个店了。应该说,这一条通过学习而改变自己的命运人生的道路,可能是他脱离这片黄土地的唯一的途径了。虽然这条路上充满着艰辛与坎坷,可是,这交不影响秦唐的奋斗。
秦唐对于自己的特战,心里是十分有数的。自己虽然不够聪明,可是,他却有着一股坚忍不拔的精神!就像当年的时候,自己独自一个人,竟然将一大沟的水都泼了出去;就像是在当年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把那么宽宽的一个坝子给筑了起来,甚至所筑起来的那一条坝子,还可以来往通人……
秦唐就这样想着,忽然间,却发现自己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自己家所在的那一条胡同口了。而这个时候,天已经擦黑了,五十米之内,已经看不到什么东西了。秦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便又接着沿着胡同道,向着自己的家门口走去。
可是,正在这个时候,秦唐竟然看到了一个陌生的人影——最起码来说,最近的一段时间之内,他并没有见到过的一个人影,而在自己的潜意识里,这个人影却又是那么地熟悉,仿佛就是一直在自己的身边似的。
是谁?那个人,究竟是谁呢?秦唐这个时候,很明确地,已经看到那个人家伙,竟然向着自己的家里走来了!而且,看上去,似乎还背着一个包裹,看上去显得很沉的样子。
终于,终于,秦唐一下子想起来了:罗大鹏!那个人,就是罗大鹏啊!啊,罗大鹏可是自从参军,到现在为止,已经三年多了。三年啊,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啊?
一想到居然是罗大鹏回来了,秦唐的心里不知道涌起了一种怎样的激动来!啊,啊,罗大鹏,罗大鹏回来了!这,这也太突然了,怎么来的时候,也不给家里打一个招呼啊!写一封信,或者是打一个电话,这样的话,那便算是正常了。
“哥,哥,你——你回来!!”秦唐猛地连跑几步,然后便来到了家里。而这个时候,罗大鹏已经站在院子里,眼睛不停地向着四周转悠。或许,罗大鹏是在看一看,自己的这一个老家,在自己离开之后,竟然有什么大的变化啊!可是,秦唐心里也知道,罗大鹏现在,在看到自己家里的这一番情景之后,可能会感到有些失望——他们家的底子太薄了,根本就没有什么资金,琮解决一下生产条件……
“罗大鹏,我记得,你在不久前的那一封信中,说你正在准备考士官。这也好长的时间没有来信了,我也不知道你的那个什么‘士官’,究竟考得怎么来了。”秦唐忽然想起了不久之后,罗大鹏在信里所提到的那件“打算考取士官生”的事情了。只是,现在秦唐也根本就不敌,罗大鹏的士官生,到底是考出来还是考不了出来啊!
“敏子啊,你还是那个脾气,总是那么愿意说那些调皮的话儿。好吧,我就实施告诉你吧,我的士官生考试,已经成功考到了手里啦!”罗大鹏带着无限的激动与自豪,但是看上去,却又像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般。
而罗大鹏的这一番话,却像是一声春雷,让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了:怎么,爱华他爱华他,他居然考上了士官了?这可是真的?
所有的人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直到也不知道是谁最后咳嗽了一声之后,大家这才回过味来,脸上都显露出了一种十分幸福的神色。
“老三啊,你快给我们说一声,你这个士官,到底是怎么考上的?到底是怎么考上的?”母亲率先问罗大鹏道。
而这个时候,天空中竟然飘起了丝丝小雨,如牛毛,如细丝,密密的斜织着,飘到人们的脸上,凉爽爽的,让人感到一种无比的惬意。
【第464章】好好张罗
而这个时候,父亲也不知从时候,已经张罗了几个菜,也没有说什么话,然后又从屋子里提出来一瓶酒,和几个杯子——他一个,二哥和罗大鹏各一个,而秦唐因为年龄小,还暂时不能喝酒,所以,自然也没有他的杯子了。然后,父亲高高地举起了酒杯,却是一点儿也没有喝,而是全部都洒泼到了地上……
“唉,真是一言难尽啊!”罗大鹏长叹了一声,然后神情似乎有些漠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让他感到难过的事情。不过,很快地,罗大鹏的表情便又恢复过来,笑了一下,道:“我刚入伍的时候,其实也是很不容易的。不过呢,虽然……”
罗大鹏说,当时他刚刚入伍时,个子竟然是那一帮中最矮的一个!好在,他的身体很结实,因此,倒也没有什么人敢欺负于他。罗大鹏一直都是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观念,因此,当有些心里没有数的人,便也会撞上罗大鹏的霉头。
那家伙见罗大鹏不言不语,便误以为罗大鹏老实可欺,于是,便在一次打饭的时候,竟然用恶语来污辱罗大鹏。罗大鹏开始的时候,也没有发作,毕竟,他已经养成了善于忍耐的习惯。罗大鹏原本以为,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之下,他是不会跟别人动手的,毕竟这是军队里,有着十分严格的军事纪律。不过,如果别人对自己太过的话,那他也没有办法。只好让他知道自己的厉害。这人啊,有的时候。就是软的欺,硬得怕,似乎欺软怕硬,便是一些人的共性。
可是,罗大鹏的退让,却被那个家伙误认为是软弱可欺,于是。竟然对罗大鹏更加地变本加厉起来!罗大鹏到了最后,觉得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举起自己手里正端着的那一个盛着米饭的饭碗,然后向着那个家伙的脑袋便泼了过去,然后,竟然一下子。把那个饭碗。扣到那人的头上。结果呢,也是可想而知,那个家伙被罗大鹏的一碗很烫很烫的米饭,给浇得是满头满脸,甚至有些地方,都被烫坏了!
不过呢,那个家伙知道是自己挑起的事端。所以,也没有敢把事端再闹大,因为那样的话,首先担负伤的,应该还是他自己。所以,到了最后,那个家伙也只好吃了一个哑巴亏,那件事情也就那样不了了之。不过。通过那件事情之后,那个家伙却是再也不敢再对罗大鹏有什么想法了。
再后来。罗大鹏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竟然被领导一下子看上了。而这一步,也成为了他的出头的最为重要的一步。
在他的那个时候,部队里用才都是先得推荐,也就是说,你平常的时候表现如果不错,无论是思想品质,还是才分学识,都有可取之处的话,这样的话,人家部队的领导们,才会看上你,也才会在关键的时候把你推荐上去。同时,这里面也还有一个个人活动能力的问题。如果一个人根本就不懂得人情世故,跟战友们的关系很差,再跟上级搞不好关系,那么,可以说,他基本上是不会被推荐上去的。即使他再有才,再有能力,可是你不会搞社会关系,不会跟战友们和自己的上级处关系的话,那他便不会有什么出路。
可是,罗大鹏靠的,却并不是这一点,而是靠另外的一种方式,一种可能只属于他自己的一种方式,那种方式就叫真诚。而且,在一个社会世谷化越来越严重的时代,有的时候,这种实实在在的人,有的时候,反而更能够得到一些为官者的另眼相看的结局。而罗大鹏,便正是这方面的一个颇为典型的例子。
罗大鹏在平时的时候非常勤快,不是干这个,就是干那个,总之,他的手总是闲不住的。而他的这一特点,也为他在刚入伍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跟他的那些战友们的友好相处,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而更为重要的,还是那一次智力竞赛……
那是一个晚上,他们中队里要举行一次智力竞赛。本来,总是喜欢安安静静的一个待在宿舍里的罗大鹏,最后还是被他的两三个同学,硬拖着,向着他们中队里的那唯一的一个大会场走去。
也正是在那次的知识比赛上,本来罗大鹏是没有什么机会的,因为他只是一个旁听席上的观众。不过,有句话说的好,上帝总是眷顾那些有所准备的人。在那些正式参赛的选手回答完之后,总会有一些问题,他们也回答不上来,于是,主持人便把这样的机会,交给了坐在旁听席上的观众。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罗大鹏平时所积累的那些知识,终于派上了用场。后来,他很完美的回答了一个连参赛选手都不能回答的问题,结果,引来了所有在场者的一阵热烈的掌声,并得到了一份纪念品。可能,当时罗大鹏也没有想到,他的这次极为偶然的表现,对于他自己而言,竟然会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他当时心里所感觉到的,也只不过是一些激动,一些自信,一些欣喜而已,却没有想到,他的这一次的出色的参与,竟然会改变他的人生!
到了后来,他的中队长有一天找他道:“最近有一批报考志愿兵的名额,我考虑了一下,你的表现还是很不错的,想把你推荐上,哦,对了,咱们一个中队可是只有三个名额的!你自己好好地考虑一下吧!”
罗大鹏客气道:“我行吗?我怕是自己没有那么高的才分啊!自己的学历也就是一个初中水平,怕是会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啊!”
队长听了罗大鹏的话之后,笑着对他说道:“成才啊,你也太谦虚了!你要知道,这样的机会。我可不是随随便便就给一个人的。对于你,我还是很放心的。第一。你品质好,虽然不会溜须拍马,可是,你人很实在,很好;第二,你其实也是很有实力的。你忘了那天晚上,作为一个旁听席上的观众。居然能够回答出那些参赛人员都回答不出来的问题,对于这一点,我可是对你有着很深的印象的!要相信自己嘛!”说到这里之后,中队长便笑着拍了拍罗大鹏的肩膀,然后便走出了门去,只留下罗大鹏一个人站在原地。怔怔地。像是在做梦一般。
后来,罗大鹏便全神贯注地投入到了考取士官生的学习当中去了。他拿出了当年在初中里学习的那一股劲头,废寝忘食,而且凭着他当年在上初中时所打下的那些十分坚实的基础,后来终于如愿以偿,成功地考上了上海士官学校。而罗大鹏的这一次回家,也正是去上海上士官学校。顺路回家探一次家。而一平时的时候,部队部队里不允许随便探家的。
应该说,罗大鹏这一次是荣归故里。在他的那种情况之下,能够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一个人的奋斗,其实很难跟命运相抗争,在命运面前,个人的哪怕是一丁点的进步。也是很难得的。总之,罗大鹏终于实现了自己考学的梦想——虽然。他的这个考学的梦想并不是在地方上,而是在军队里。不过话又说回来。只要有才,在哪里不是混呢?一个人的路子,似乎就是在冥冥之中注定了的,比如说罗大鹏。该你走从军之后,才可以成才的路,你就不能走那条在地方上成才的路。而反观那些曾经比罗大鹏混得好的同学——比如说新红,却又是另外的一个样子了。
罗大鹏和新红,可以说是两个竞争的对手,两个人的心里,其实都各自憋着一股气,都想超越对方。而在第一回合的较量中,罗大鹏失败了,而且,还败得很惨,很难看,甚至,当时罗大鹏都有了想要自杀的想法了。因为当时的差距,那可是太大了——人家新红,一举考取了当时全县城里面的最高学府——第一高中。而当时的时候,新红几乎就成了一种象征了:在家里,他自然是家庭的骄傲,是家庭的宠儿;在村子里,凡是见到了新红的人,都会向他投去敬佩的目光,见了面之后,也都是笑容满面,就因为新红是他们村子里的一个奇才。而在学校里,新红则更是一种智慧的象征。罗大鹏和新红都曾经在王后中学学习过,而那个时候,一处学校,特别是像王后中学那样的一所边远学校里,几年都考不出一个县第一中学的学生的。
而新红,却是一呜惊人,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这所让无数学生都羡慕的学校。可是,罗大鹏呢?连续复读了两年,却是一年不如一年,结果才让罗大鹏彻底地认识到:自己看来真的不适合走一条路的啊!于是,这也才有了以后罗大鹏的赌气似的从军。可是,当时的时候,任何一个人,也没有想到,那个曾经连续复读了两年,都连一个小中专都没有考上罗大鹏,竟然,竟然一部队里找到了自己的出路,一举成功地考取了上海士官学校!人们自然也都明白,这以后的路子,罗大鹏是越走越宽了。
似乎,似乎就是造化弄人。也就是在罗大鹏成功地在部队里面考取了士官学校之后的不久,当年的“天之骄子”新红,却在县一中上学期间出现了问题。
当时的新红本来是很有前途的,可是,当他到了县一中之后,学习也就不再那么用功了,而是只乐意跟那些不三不四的学生们混在一起。后来,也不知怎么的,他终于良心发现,想重新开始他的奋斗,可是,却已经是晚了三秋了。因为当新红终于回心转意的时候,他已经是步入了高中三年级了,离高考也就是只有不到半年的时间了。由于他拼得太凶,结果,竟然累坏了脑子,被迫回家进行休学。而在休学一年之后,新红虽然又得以回到了县一中进行再一次地学习,可是却已经是物是人非——要想再找回自己当初时的那种神勇的状态,已经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而到了以后,新红则更是不能跟罗大鹏相比了。罗大鹏转业回到了家里之后。先是在一个乡镇上落了户,然后便又买着工龄。自己去到东营港自己干去了,每月都能够领到相当于他在乡政府工资收入的五倍的进项。应该说,罗大鹏所走的这几步,都是很顺的,盘算得也都是很好的。而此时的新红,却是一事无成,只好在家里种地而已。再后来。新红借贷了罗大鹏几千块钱,可是,钱还没有还上呢,人却已经是没了。而每当新红此时见到罗大鹏的时候,或者是想到罗大鹏的时候,心里面肯定又会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吧!
这就是人生的无常。这就是命运的弄人。这就是人生的无奈。
罗大鹏的成功。给了秦唐以很大的震动。特别是在现在。自己又一次踏上了中考的车道,而罗大鹏的成功的好消息,则正好像那一阵阵春风一样,滋润着他那孤苦的心田,让他在困苦中,能够感觉到,罗大鹏似乎就在自己的身边。罗大鹏的精神一直都在陪伴着自己……
而此时的家里,还有一件大事可记可述,那就是大哥的崛起。大哥,可以说是在秦唐的整个大家庭振兴的过程中,在早期的那一段时间内,给家里做出贡献最大的一个人。虽然,他也时常因为一些琐事而跟父亲顶嘴,虽然。他的能力也并不是特别的强大,可是。毕竟在很多的事情上,特别是一些涉外的事情上。硕大硕大硕大硕大硕大,大哥更是起到了一种别人根本就不可能起到的作用。
当然了,现在大家也成家立业了,可是,想起他还没有结婚时的情景,那时也让父母为他操碎了心了。秦唐记得十分清楚,经常的,大哥都会因为自己的婚事被耽误了,而同家里,同父亲闹事,每次回到家里的时候,也总是黑着个脸,一声不吭。虽然也有的时候,父亲也对大家使使家法,可是,那种家法现在已经不管用了——对于大哥而言。更何况,大哥只所以沦落到了现在的这种境况之中,他这个做父亲的,当然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秦唐也分明记得,每当大哥又在发飙的时候,也便是他们的这整个家庭的难日又一次来临了。而到了最后,父亲和母亲,便会拿出他们的最后的办法——跟大哥深谈。他们往往都会找一个夜晚,把大家叫到了家里,一家人都坐在炕上,借着那昏暗的煤油灯的暗光,进行那种深夜长谈,往往一谈,便是大半夜,一下子到凌晨两三点钟的时候。而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大哥的脸色仍然阴沉沉的,好像跟父母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似的。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对于大哥所说的那些话,也都是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在理,越来越说到点子上了。于是,整间屋子里的气氛也开始得到了缓和,大哥的脸色也不再那么难看了,最后,大哥往往都会给父母道一个歉,说道:“爹,娘,都是我不好啊!惹你们两个老人生气了。”而父亲此时便也会借着这个机会,进一步跟大哥强调些什么,而母亲却去灶间,给他们爷俩做点夜宵……
而现在,大哥已经成功地承包了村里的磨坊,而且小生意做的还很是不错。由于大嫂曾经在娘家的时候,就干过这种活计,所以干起来的时候,自然也不会感觉太过于生涩。有了大嫂的拉带,大哥干起来,也是越来越熟练了。总之,那一时间里,也可以说是大哥的人生之中,过得最为光彩的一段时间,也是最富有的一段时间。只是,大哥跟大嫂两个人都是那种“重义而不善养财”的人,在日常的生活之中,也不大会盘算,而这一点,也会他们日后的败落埋下了祸根。
而秦唐这边,自己的总复习大业,已经拉开了序幕,而且进展还是很迅速的。而且,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秦唐才感到了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慨与气概。由于自己所站的起点很高——他是从整个中考的角度上去看待中考这个问题的,所以,境界自然也比着其他的那些一般的同学要高得多。这样的话,虽然他在课堂上的表现,也并不是多么地积极,甚至他在课堂之中还有一些懈怠,对于的提问,问题显得有些无动于衷。可是,这一切都不是最重要的,最为重要的是,他的考试成绩。是的,其实一切归归根到底,还不是看考试成绩啊!
第一次的考试成绩,秦唐的成绩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因此,那个时候,倒也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未完待续。。
【第465章】简单直接
简单直接
第二次的考试成绩,秦唐的考试成绩居然比着第一次的成绩又有了一个新的突破与提高。而这一点,对于那些总认为“秦唐是一个成绩肯定很差的烂倒留生”的人来说,无疑又是一个晴天霹雳。
“嘿,这小子,还真行啊,真的看不出,他还真有两下子啊!”
“嗯,是啊,你看他那长得不出不瞎的样子,哪里像一个有才分的学生啊?而且,还是倒留生啊!嘿嘿,一般地说,这种倒留生大都是很差劲很差劲的,因为如果他们表现还算不错的话,再怎么着,也不至于倒留啊!”
“不这,看起来,这个秦唐似乎还那些其他的倒留生们有一些不大一样的地方。不知道你们注意过没有,这个秦唐,第一,学习十分认真;第二,你看他在请教问题的时候,问得可是很深入的,问得连都一个劲儿地直皱眉头,你们说一说,他这叫不叫tǐng厉害啊?不过有一点,我观察他很久了,却也是始终都没有nòng明白,那就是,这个秦唐似乎在上课的时候,并不专心听讲,而是趴在那里,也不知道他究竟在那里干什么。不过,总的来说,那个家伙,看上去,是很神秘很神秘的样子。”
……
于是,一时间,由于秦唐的表现越来越出乎于人们的意料之外,也因此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到了秦唐的神秘,秦唐也越来越能够吸引和同学们的眼光。不过呢,虽然秦唐对于这些还是很明白的,他并不傻,岂能对此一无所知呢?可是,秦唐却也还算有些自知之明,对于外界的那些对于自己的各种猜测,秦唐都几乎当成了耳旁之风,根本就不加以理睬。因此秦唐心里清楚,自己的目标,并不是在班里让同学们,和们首肯自己,而是为了考学,为了一年多以后的那一次能够决定着自己的命运和前途的中考。所以,对于别人的那一些闲言碎语,秦唐自然是毫不在乎的。
他秦唐现在的状态,就好像一个世外高人,看着俗世中的那些芸芸众生们如蚂蚁一般地生活着,体验着那种居高临下的特殊的优越感,体验着那种超然于外的心态,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神仙一样。
也正是因为秦唐的成绩越来越出sè,于是,还是在他上二年级的时候,或者说,就在他来到了中学复课两个月之后,乡里举行了一次竞赛,而且,那次竞赛的参赛人员也不少,几乎是只要在班里靠得上前十五名的同学,都可以获得参赛的资格。而秦唐当时在班里的名次,虽然他也并不十分在意这个,可是毕竟实力摆在那儿,他就是不想去参加,也是不干的。而他当时的名次,已经达到了班里前十名程度,自然是跑不了的。可是,他的那一次的参加竞赛,竟然让他亲眼目睹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打架斗殴事件。那场景,比着电影电视里面的那些武打镜头,真的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打架的主角之一是宝安,是跟秦唐的同班同学,一直以来都以打遍全乡都无敌手而著称;主角之二是来自阳家中学的一名同学,名字叫黑龙,据说在阳家中学里也是打架的高手。古人云,一山不容二虎。而当时,就在那一间教室里,就在那一个考场之上,这两大高手便不期而遇了。
或者,就是那种爱打架的本能,导致了这两个家伙一见面,便都动了斗杀之心,只是,刚刚开始的时候,还没有达到那种必然出手的地步,只是各自心里憋着一口气,同时,双方也都在寻找着各自的最佳战机。就在考试铃声响起的前二十分钟吧,就在秦唐似乎有些紧张地准备迎接这一次他进入黄成中学以来的第一次竞赛的时候,两个人的战争,终于开始了!
若论起打架,那保安同学可是第一把手啊!不但是秦唐,就是全校所有的师生,对于那个家伙的打架本领,都是十分地佩服的,甚至都达到了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地步了。
那天,眼看着就要考试了,而秦唐也正进入到了最为着急的准备状态了。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他竟然听到了一声断喝“狗|娘养的,过来,过来,老子今天非得教训教训你这个狗|娘养的!”秦唐自然一下子便听出来了,那个声音,正是保安的声音。
在听到了保安的那一声断喝之后,几乎全班所有的同学,都把眼光投向了保安了,只见他将自己前面的一张当时还没有人的考桌,他的那一张考桌却被保定顺势用力一踢,那张考桌便一下子四仰八叉地歪倒在一边了。然后,保安大义凛然地迈着大步子,来到了讲台一侧的一块空地上,对那位来自阳家中学的,敢于向他挑战的家伙吼道:“过来,过来啊,有种的过来!咱们就在这里比试比试,看看到底谁是爷爷,谁是孙子!”
那个来自阳家中学的家伙名叫金龙,单单是看他的穿着打扮,便知道那家伙的家庭有些钱,因为他的穿着十分地时髦:穿着一身的牛仔kù,一双名牌的球鞋,甚至连发型,都是当时十分游行的那一种。
当时只见保安冲着那个叫金龙的家伙一招手,而那个叫金龙的家伙自然也不是孬种,随即便快速地跑到了讲台跟前的那一块空地之上。两个人也并没有再说什么——高手之间的打架,从来都是不需要什么过多的语言的,就看谁的功夫厉害,就看谁的出手狠毒迅速。虽然两个人都懂得这一点,可是,那个来自阳家中学的金龙,看来比着保安还是稍逊一筹的!他正想立马动手,可是,却还是晚了一拍。只见保安竟然能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先是一把揪住了对方的衣领,然后用力往自己的身前一带,接着便是狠狠地一脚,正好踢到了那个家伙的下胯处,一下子便把他给踢到了三尺之外。而那个叫金龙的家伙正想起身,然后再继续上来打,不断保安动作却比着他还要快,这时竟然一个箭步来到了金龙的身边,然后又是一个旋风tuǐ,直接一脚踢过去,将金龙竟然一下子又一次踹倒在地上。
保安可是一个得势不饶人的主儿,见自己此时已经占了上风,他也并不像有些人一样,一见自己站了上风之后,就干脆不再上去打了,而是乘胜打铁,再一次冲上前去,然后便是一通拳打脚踢,直把那个叫金龙的家伙踢得直用两手捂着脑袋,可是那个家伙毕竟也是一条好汉,虽然自己被打得这样,可是,却仍然是一声不吭,既不喊“救命”,更不喊“求饶”,只是一味地抱着自己的脑袋。
保安此时则像是一个刚刚凯旋归来的大将军似的,指着仍然抱着自己的脑袋的金龙说道:“我说,哥们,来啊,你倒是再来啊!咱们可是还没有比试完呢!我草,就这么点本事,还想跟老子切磋切磋,姥姥!你也太不自量力了吧!告诉你,你这两下子,跟老子差得远了!”
保安正想继续往下说下去,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监考已经搬着一把椅子进来了。看到讲台处luàn七八糟的样子,监考其实也已经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可是,他们心里都清楚,像这样的事情,还是睁一只眼睛闭一眼睛为好,不要太过于认识了,那样反而对于自己是不利的。
而这个时候,两个家伙也都偃旗息鼓了,保安的嘴角处被金龙给挠破了,有一丝血迹流出来;而金龙同学则更是惨,脸上胂得像发面包包,头发再也时髦不起来了,看上去倒是像一个jī窝似的,luàn七八糟的。
第一场考试结束之后,金龙便直接灰溜溜地逃回家去了,之后剩下的那几场,他都没有再考。一时间,保安的厉害被传得是纷纷扬扬,“第一侠客”,“第一武林高手”等等一些称呼,都被用在了他的身上。一时间,保安也成为了黄成中学的一个英雄人物。
可是,事情也并没有到此结束,而且,似乎还是刚刚开始的样子。因为就在竞赛考试结束之后,事态的发展竟然更加复杂化了!就在竞赛结束后的第一个周一晚上,就在上晚自习的时候,保安一帮人,便都骑着自行车,沿着那条一直通往阳家中学的柏油马路,借着那黑黑夜sè,向着阳家中学便奔袭而去。
保安一行人来到了阳家中学之后,很快便问清楚了那个金龙究竟是在哪一个班里上学,然后,便在课间的时候,把金龙叫出了教室。
一个人把金龙引领到了一块空场之处,然后,正当金龙仍然在那里感到有些疑huò的时候,从四处的黑暗里,纷纷走出了一些人影,而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正是他的对头保安。
“小子,才过了这么几天,爷爷还真是想你呢!嘿嘿,怎么样,你觉得你的身上也痒痒了吧?来来来,让爷爷给你挠几下痒痒,让爷爷好好地疼疼你!”话音刚落,保安就已经飞身上来,冲着金龙便又是一阵狂风暴雨一般的拳打脚踢。,直把金龙打得是鼻青脸肿,叫苦不迭。最后,保安那一群人才yín笑着扬长而去。
似乎,追到了人家的家mén口来,并且就在人家的家mén口把人家给打了一个人仰马翻,这也应该可以了吧!可是,这却也还没有让保安解气,仍然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隔三岔五的引帮结派地来到阳家中学,去找金龙一次又一次的算账。直到有一天,金龙实在是觉得出不了这一口恶气,于是,他便也开始想办法进行反击了。
那一天,正是黄成大集。金龙便提前来到了大集之上,买了一把菜刀,又准备了一包石灰粉,然后便回到了学校里去了。金龙料定今天晚上,保安他们几处肯定还会再来寻他,于是他便提前做了准备。
到了晚上的时候,保安他们终于又来了,而且,这一次的人比着上一次的时候,似乎还要更多一些。照样的,来到了学校里之后,先把金龙叫出mén来,然后,其他人仍然只是观点,而只有保安上前来,跟金龙来进行单打独斗。
可是,这一回,保安他说什么也没有想到,这一回人家金龙那里却是做好了非常充分的准备的,而保安呢?欺负了金龙好几回了,都没有事情,因此便也觉得,这回也一定会比着上一次的时候,更要顺利一些的。可是,当保安正想像上一次那样,向金龙大打出手的时候,忽然间,只见那个金龙将手一翻,顺势一扬,只见一团的石灰烟尘一下子从那个金龙的手里洒了出来,一下子洒到了保安的眼上,而保安此时只觉得眼前一阵发白,然后便什么都看不见了。
而这个时候,金龙则乘势将保安一把便击倒在地上,然后抢起他手中的发菜刀,便一刀接着一刀地,向着保安的身子便砍了过去。幸亏,保卫的身体相当地敏捷,三下五除二,竟然来了一个就地十八滚,然后便躲过了金龙的大部分的攻击,可是,毕竟是眼睛不能看见东西了,保安最后还是挨上了金龙恶狠狠的几刀,而且,还深入肺部。后来,保安被送到了医院里之后,经过检查后发现,那刀口距离肺部,只有不到半厘米的厚度,实在是太危险了,实在是太危险了……
不过,保安毕竟是一个好汉,就在医院里进行缝补的时候,他竟然一声都没有吭,硬是咬着牙关tǐng了过来……
秦唐一直就是自己住在一间小屋子里,用他们家里的话来说,就是住在那间西北屋里。其实在小的时候,秦唐的胆子那可是出奇的小的,特别是一到了晚上,那更是不得了,几乎就是不敢出mén。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胆子也是越来越大了,可是,如果说让他一个人走夜路的话,他还是不敢去走的。而晚上睡觉的时候,如果实在是困坏了,那么,他倒还可以很快地就能够入睡;可是,如果他失眠的话,一旦总是睡不着了,那么,事情可就麻烦大了。他曾经所听过的,见过的,那些jīng灵古怪的东西,便会一一地出现在他的头脑之中,越想越害怕,越是害怕还会越想……
那天,晚上看过《聊斋》以后,秦唐觉得tǐng累,便躺在chuáng上休息,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虽然梦到了许多《聊斋》里的jīng灵神怪,但秦唐十分伟大,在梦中把它们一一铲除,当秦唐正在和一位“神仙”打jiāo道时,一个“吱吱”声把秦唐吵醒,秦唐闭着眼睛认真倾听,好像是chuáng下有老鼠!秦唐不知不觉大叫了一声“鬼啊!”然后秦唐就开始在chuáng上四处mō索——这时,秦唐看到了一个发光的东西,秦唐东碰碰,西蹭蹭,却不小心把自己从chuáng上摔下来。秦唐连忙把自己重新“弹”回chuáng上,害怕那可恶的老鼠怕到秦唐身上。
秦唐好不容易把灯拉开,找到手电往chuáng下一照,不看不知道,一看气得秦唐两眼冒金huā,差点没气得秦唐再次从chuáng上掉下来,原来是秦唐的小狗在chuáng下啃一个不知名的东西。秦唐火冒三丈,不顾夜里的寒冷,披上大衣,从chuáng下拖出那小狗,打开窗户,一下子便把它从窗户里扔了出去。幸亏窗外是一些凋落的树叶和枯草,不然这家伙就gameover了。秦唐在屋里听着那被秦唐扔出的小狗的叫唤,终于出了那口恶气,安心的躺下继续睡觉。
虽然躺下了,但睡意全消,睁着眼向四处望望,黑咕隆咚的。这时mén“吱呀”一声开了,进来一个身影。惊魂未定的秦唐,又惊了一跳,秦唐抓紧被子,牙咬着下嘴chún,努力睁大眼睛看那身影是谁。由于秦唐高度近视再加上秦唐睡觉不戴眼镜,最终也没看出那人是谁。秦唐壮着胆子喊出一声:“妈快来救秦唐!”那人却说:“哎,怎么你还不睡觉?”秦唐一听声音。晕,原来是母亲!秦唐抱怨说:“你怎么不拿手电筒,吓死秦唐了!”
母亲说:“手电筒不是在你那吗?”“嘿嘿,秦唐忘了。你怎么起来了?”母亲又说:“狗在外面叫唤,秦唐起来看看。”“哎呀!妈呀,你怎么搞得这么吓人呢?你看狗就看狗吧,你来看秦唐干吗啊!吓死秦唐了。”母亲又说:“不知好歹的东西,你屋mén开着啦,我给你关上!”说完母亲就走了。哎!秦唐又误会母亲了!又一想都是傻小狗惹的祸!哼,看秦唐明天怎么收拾你!
秦唐继续往下睡,想到还是老妈心疼秦唐呀,半夜还起来给他关房mén。明天怎么回报她呢?唉!明天就把小狗放到她屋里吧!想到了这里,秦唐不由开心地笑了。
【第466章】新面孔
秦唐一直对母亲的感情很深,因为他知道,他知道母亲的不容易,也知道母亲为了他们的这个家,而经受的艰难与困苦。也正是因为如此,秦唐才觉得自己,很多的时候,都有很多的话要对母亲说。世上有一种爱,叫母爱,她温柔似水,却又不能轻易弄碎;她猛似烈火,却又不能轻易浇灭。
母亲,我想对你说。您还记得吗?去年我过生日的时候,您和父亲做了一桌子的菜,来给我庆贺生日,当时您还说:“你的生日,娘的苦日啊!”当听了您的这句话,我马上让里外忙活的您坐下,然后再忙着过去安慰您。吃饭的时候,我总是往您碗里夹菜,弄得您都不好意思了。接下来,我对您说:“妈,是您和爸把我和妹妹抚养长大,你们供我们吃,供我们穿,可是你们却不图回报,只希望我们能考个好学校,有个好归宿。可是我们呢,整天吃要吃好的,穿要穿好的,不高兴就踢桌子摔板凳,可你们却反过来安慰我们。我们姊妹俩凑在一起不到十几分钟准打架,你们一个人拉开一个,拉着我的父亲说妹妹坏,拉着妹妹的您说我坏,直到说的我们破涕为笑,你们也疲惫的笑了……”
母亲,您和父亲都是普通的农民,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唯一有的是两个女儿和那几亩地。你们不但没有气馁,还整天笑呵呵的面对。我知道,你们是想给我们一个好榜样,你们没有知识。希望我们能够出人头地,希望我们能够有文化。被别人看得起,让劳动半辈子的你们有一个幸福的生活。妈,你们放心吧,儿子有这么好的家庭,为什么不好好学习哪?为了自己,也为了你们,我也要认真学习。听取的教导,绝不会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让那些耻笑我们、看不起我们的人见鬼去吧!
——而这些思绪,秦唐往往也就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才会慢慢想起来的。岁月无情,带走了母亲年轻的容颜。也带走了母亲那本来很是挺拔的身躯。可是。母亲的爱,母亲对于子女的爱,却如同太阳那样永恒,永远地温暖着儿女们的心灵。
秦唐所居住的那一间西北屋,共分为两间。外间屋子里,是他们家的牛栏——也就是父亲和大哥,用当年所卖掉的那些麦子。而换回家的那一头鲁北大黄牛。嘿嘿,当年的时候,他秦唐就是这样,跟一头瞎牛共居于一室之中,后来秦唐想来,真是觉得十分地有意思。
虽然如此,不过那种跟畜牲共居一室的感觉,还是很差劲的。要是在冬天的时候,那情况还算是好一些。可是。如果是到了夏天之后,情况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几乎,那间屋子里,几乎不能让秦唐再住下去了。因为,那头瞎牛连拉带尿的,都在那间外间屋里,而夏天的时候,那种牲口的屎尿混合在一起时所发酵出来的那种味道,怕是再能够受的人,也不会承受的!
其实呢,就算是味道再大,对于秦唐而言,也是无所谓的,因为秦唐可是从苦中过来的,什么苦没有吃过啊?他又哪里还这么点苦处!只是,只是,这瞎家伙,有时候竟然会惹一下自己,却是让秦唐有些受不了了。
那天晚上,秦唐睡得晚了一些。虽然所布署的作业,自己可以不做,可是,对于自己的计划,秦唐却还是看得很重,很重的。而且,秦唐也深深地知道,特别是在这种计划刚刚开始的时候,更是其能不能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那天晚上,秦唐在用了大半夜的功之后,当他打算睡觉的时候,时间已经是午夜十二点半了。
由于太困乏了,所以,一上了床之后,秦唐很快便睡着了,甚至,他自己都能够听到自己打呼噜时所发出来的声音了。**-< >-*
可是,正在他沉浸在那美妙的梦乡中的时候,突然间,秦唐竟然觉得有一种非常特殊的气息在自己的面前萦绕着。而一闻到这种气息,秦唐便一下子想到了,想到了自己曾经跟那一头瞎牛所度过的那些岁月。青草,水流,哇鸣……可是,虽然说自己现在是在睡梦之中,可是,毕竟这还是冬天,而冬天,又去哪里去找什么青草与绿水的味道呢?
“呼哧~~呼哧~~”一声声听起来十分急促的声音传来,让人感到一种十分沉重的压迫感。在这种声音的刺激之下,秦唐终于从梦中醒来了!可是,秦唐虽然醒来了,却并不敢睁开眼睛,他觉得,他应该等待一种最佳的时机,然后再进行那最后的致使一击!如果反击不当的话,那么,甚至还会起到了相反的作用和效果!所以,这种事情并不能着急,要善于因势利导。
而那沉闷的呼哧呼哧的声音是越来越厉害了,而秦唐的去摸电灯绳子的那只手,也在不停地四处划摸着。终于,秦唐终于一下子摸一那一根电灯的拉绳了,然后,秦唐猛地一拉:于是,立刻间,屋子里通明一片!而且,由于秦唐已经睡着了很长时间了,所以,乍一看到那明亮的电灯光,秦唐还觉得很是受不了了!
终于,当秦唐终于定下神来,看清楚了自己面前的那声息的来源之后,不由又是好笑又是可气。只见一直都在跟自己相居一室的那一头瞎牛,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跑了的,居然将自己的牛头凑到了自己的面前来!而且,还远远不止这一些呢!只见那一头瞎牛的牛角之上,错综地挂着一些蛛网,一些绳套什么的,看上去,简直就跟一个妖魔鬼怪差不多,或者说,分明就是一个牛魔王啊!还好,秦唐的定力还算可以,不然的话。秦唐恐怖早就被吓得惊叫一声的——而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说不定。那个瞎家伙一受惊,用自己的牛角恶狠狠地给自己那么一下子,我靠啊,果真是那样的话,事情可就麻烦大了!
那一次,确实把秦唐给吓了一个够呛。不过,还有另一次。秦唐同样也是被吓了一跳。只是,那一回,把秦唐吓了一大跳的,并不再是牲口,而一个人!
那天,时候应该是天快变的时候。而人在这个时候。也是觉睡得最沉的时候。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秦唐忽然听到了外面似乎传来了“咕咚”的一声巨响,再一听,那声音似乎又没有了,可是,却又传来了自己的屋门被拔开的声音。
“我靠啊。莫非是来了贼了吗?”听着自己的屋让,被一下一下地拨动的声音,秦唐的脸色都被吓白了。
本想,本想痛痛快快地大吼一声“谁”?可是,这个时候,秦唐却是什么也不敢再说了,他的呼息被深深地给屏住了,可是。他的耳朵此时却灵敏得异常,仿佛即使是有一根针掉落在了地上。他也能够听得清。终于,屋门被拨开了。随着“吱呀”一声门开的声音,秦唐的心一下子被提到了嗓子眼儿……
好在,那个黑晾儿在来到了自己的屋子里之后,也并没有再往里面走,只是在处间屋里顿了顿,然后便又打开屋开,跳墙而走了。
就在那个暑假,村里人发现傻大突然不到街上来了,仔细苎,堡来傻大经常出现在那个老得几乎要死的阿婆家中。阿鼙有个独子,自阿婆辛辛苦苦给儿子娶了媳骺,她儿子就不再桑,只剩下阿婆一个人孤苦伶仃,投人照顾,怪可怜的。自从傻大经常光顾阿婆家之后,阿婆家有了笑声,笑声中既有傻大的傻笑,也有阿婆开心的笑。有时还会看到傻大端着个尿盆从阿婆房中出来,看到人时便嘿嘿地傻笑几声。村人便赢口{兑一句:“傻蛋!”
后来,秦唐功课紧张,升学压力太关,便无嚷打昕傻大的消息一晃两年过去,秦唐以优异的成绩考中专。就在秦唐即竺奔赴新学校之衙的一天早晨。从阿婆的小艟中传出傻大的啼篓妻?尊壁人赶去,强见阿婆巴安详删闭上双限。再着看这幂譬竺查外别人不曾踏进过的屋子,大家默然了。阴暗潮湿鬲扁胄除了。一张破床和一十大术头箱子外什么也投有。能搬走的早教儿子和媳妇搬走了。
正在大家准备丧事时。阿婆的儿子突然进来,一边大声哭娘,一边在屋中看来看去,直到确信屋中确实没有值钱东西孚,警苎手然而止。他站起来擦了擦没有泪水的眼腑,怒视着傻大,说傻大被阿婆照料过,应为阿婆操办丧事。村里人都被气磊了,转过脸来看呆若木鸡的傻犬。没想到傻失竟不住地点着头。
阿婆的儿子打开那只破术箱,看见里面除了儿只破烂瓷碗寸再无其他,便放心地指着这些破烂东西和阿婆,叫傻大快三弄走。说冤后悻悻地走了出去。
村里人都气得攥紧了拳头,但终于没有一个戢说句话。还址傻大傻,像奴隶_一样按照阿婆儿子的吩咐,抱起木箱放到了阿婆的身边。村人一看,忍不住乐了,傻大竟倒着放下了木箱可谁也没想到,奇迹在这一刻出现了——只见箱底一个大大的窟鞭。傻大也感到意外,伸手往里一摸,从里面掏出个绸子包着的东西。傻大胡乱撕开。“啊!”众人都惊讶地叫了起来。原来傻大掏出的竟是厚厚一叠百元纸钞。
傻大和众人愕然不止。
此时阿婆的儿子也不知从哪鼠蹿出来,他一把夺过傻大手中的钱。扑通一声跪在阿婆的床前,哭喊着要为阿婆办最体面的丧事。哭喊问眼睛却死死地盯着撮在手中的钱。
乡亲们被气得咬牙切齿。但是没人敢问那个无赖纠缠,都纷纷把目光移向在一旁玩弄那块包钱塥子的傻大。傻大依然傻傻地呆笑着,猛地伸出手击夺过阿婆儿子手中的钱跑去。,阿婆儿子发疯似的追了出去。可人们都知道,傻大虽傻,但四肢发达。跑速极快。阿婆儿子不会追上瑚。果然没多久,阿婆儿子愤愤地走回村里。走到村委值班室去了。“准是报案。”人群中不知是准这样猜测。
一直到晚上也没见傻大回村,他上哪儿去了?人们猜测着。
第二天夜里。阿婆的小屋中突然出现忽明忽暗的火光,仿佛有人在痛哭。
天亮以后。人们结伴走到那个小屋,只见两扇小门敞开着,一个术制的棺材放在屋中央。里面还盖着一块大红布。在棺材正前方有一堆未燃净的纸灰。“啊!瞧,是钱,还都是整日的。”
有人拨动纸灰。发现了尚束燃尽的残币、阿婆儿子急冲冲跑来,看到眼前的情景后沮丧得一屁股蹲在了地上,跟泪真的就落下来。是为那些钱而落的。村里人心里都根很清楚。
后来。人们再也没有见到过傻大,但听说偶然会在阿婆的坟见到一个像傻大的人。村里老人摇摇头又点点头说:“傻大,马大伯和爸爸交情很厚。,有空就到秦唐家串串门,还常常和爸爸一起喝点儿酒。瞧他那模样,一头靠在竹椅上。端着酒杯的手像芭蕉叶。又粗又大;踏在地上的那双大脚,走起路来咚咚咚地响;大嘴巴上的胡茬儿沾满了酒星子。咳!简直像个猪八戒,真讨厌!秦唐心里这样想,口里却不好说。于是,当马大伯来的时候,秦唐不是躲进屋里就是往外跑。
好容易来到楼下,老张那双挤成一条缝的小眼睛。一反刚才的睡意朦胧之态,一下显得有了精神。他飘飘忽忽、晃晃悠悠地走着,那精于计算的大脑机器早已开始转动:“这十几个酒瓶要按一个五分算啊,至少八毛。还有几个啤酒瓶,哼,商店不退瓶,真坑人!要不一个就一毛八呢。”
老张来到收酒瓶的车前,“哗啦”一声。把装酒瓶的网兜扔在地上。“瞧瞧吧!”他有些不屑一顾地说道,说完。掏出香烟,点上火喷出一阵烟雾。收酒瓶的青年人俯下身。用一双粗糙的手把酒瓶一个一个捡起来,整齐地摆在地上,然后认真地摸摸瓶口,看看瓶底,一丝不苟地把各种瓶子分成凡堆。干完了这切,他又站起来,想了一会儿,说道:”五毛二‘“什么?多少钱?竹老张那口气似乎有点不可思议。”五毛二‘青年人平静地答道。“五毛二?甭逗了,这七八斤重,才五毛多点,没门!~就是这个价,卖不卖?~笑话,这点钱,蒙小孩还差不多!”鄢青年转身推车就要走,老张一看,真急了,他气恼地喊:“哼,告诉你,秦唐就是全砸了,也不能便宜你们这些万元户!竹他脸上的肉习惯地颤了几颤。
可是,那青年人好像没听见,依旧向前走着,眼见这招不灵,老张真气坏了,心想不就是一个屁大的小贩吗!他弯下腰,捡起一个裂了口的瓶子:“让你知道知道,今天就是不要那两个钱,也不能让你小子捞到油水。”他抡起胳膊,“啪”的一声,玻璃片四溅,在新区花园的小路上闪闪发光c那青年回过头,摇了摇赫袋,叹了口气。
老张正在忿忿不平地望着那青年的背影,忽听背后有人说道:“嗬——同志,怎么回事?丹老张不耐烦地一回头。啊?只见一个戴红臂章的中年人正威严地立在他背后。”你不知道这是红旗哥尽管有条残腿,可打球、游泳样样都行,再加上他人好、随和,整条街的人都喜欢他。
记得秦唐小学毕业那年,红旗哥高中毕业了。第一次招工,就因为那条腿,他没被录取,这事传了出去,很快就成了大人们闲聊的一大话题。
“唉,要不是那条腿,那小伙子干什么不行呀?以后可怎么办呀!”
当时,秦唐望着那一张张惋惜的面孔,并不十分理解大人们的担心和忧虑。
不久,秦唐上中学了,接触到了升学、就业、前途这些问题,秦唐开始为红旗哥的腿惋惜了。
有时秦唐想,如果腿残的是秦唐,秦唐又会怎样呢?也许会自认命苦,破罐子破摔呢。可是红旗哥并没有被压倒,他所做的一切,都说明他在与病残抗争。在校学习时,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这时又上了夜校,常常学习到很晚。每天早晨,院里起得最早的就是他,不能跑步,他就举杠铃、打球。他还于得一手好木匠活,院里谁家包沙发,都找他帮忙。这些,对于一个健康人,似乎没什么,可是在他,郝要付出多大代价,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也正因为这些,秦唐佩服红旗哥,佩服他的品质,他的精神,,甚至他的风度。在秦唐的心目中,他简直有些像书中的英雄。几分白面书生的味道。看到这样的体魄,这样的面庞,谁又会想到那个字眼——“瘸子”!未完待续。。
【第467章】无法体会
记得秦唐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一次,院里的一个小孩很神秘地问秦唐:“你想让红旗哥发火吗?”没等秦唐答话,他便趴在秦唐的耳边……
那是秦唐第一次意识到,蛮帅的红旗哥竟是个“瘸子”。这时,正好红旗哥从外面走进来、,秦唐便冲着红旗哥的背影,大喊了声:“瘸子!”他愣住了,猛回过头,盯着秦唐。秦唐永远不会忘记他那颤抖的双唇,绞在一起的长眉,紧攥的拳头。这以后,秦唐遇到他,就远远地躲开,他也不再理秦唐。
但在投过多久的一天,因为一本小人书,秦唐和一个院的孩子打了起来,尽管秦唐高他一头,可依然被他压在身下。看着对手的拳头,秦唐放声大哭。忽然,秦唐觉得身上轻了许多。透过泪水,秦唐看见那个将对手抱起的,正是红旗哥。一会儿,他又走过来,抱起秦唐,冲秦唐挤了挤眼。望着他,秦唐破涕为笑了。
红旗哥是全院公认的好人。谁家买煤买粮,他遇上了,二话不说,捋起袖子就帮忙。院前的空地上,常常出现他给孩子们剃头的身影。孩子们出去玩,只要说红旗哥也去,大人们准会答应…
红旗哥的妈妈是个机关干部,可在院里的名声,却远不如红旗哥。记得秦唐上三年级那年,一天,她找到秦唐爸爸,问秦唐家要不要鱼。爸爸虽然觉得鱼贵了一点。但见是红旗哥的妈妈。便一口答应了,六块钱四斤:晚上妈妈回来后,说买这样的鱼在市场上有四块钱就足够了,不过想到红旗哥帮过他们不少忙,大家又都足邻居,也就算了。忽然,有人敲门,秦唐开门一看,竟是红旗哥。
他捏着把钞票,一进门就连说对不起。原来。他妈妈买鱼上了当,便转卖给了他们。他是知道了这事后来退钱的。“啥?就你!?~笑话!快别逗了。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秦唐也暗自好笑,仔细打量着她:一张圆圆的娃娃脸,天真烂漫的大眼睛。脑后梳着一根”马尾巴“辫,不高的身材穿着翠绿色绒衣,稚气十足!说她是幼儿园的小阿姨还差不多,要说是高中数学教师,这简直在开国际玩笑嘛!班长笑着走过去,伸出手:”欢迎你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她满脸通红,一个劲儿地直跺脚:“唉呀!真的!不骗你,不骗你们……”忽然她“马尾巴”辫一甩,急中生智地掏出备课本,四下晃动着:“你们看!”大家凑上去。全都傻眼了,哟,还真是!
“咳!咳!”她佯装镇静地清了清嗓子,夸张地挥了挥手,“好了,好了,上课吧!”嗬,似乎还挺老练的,其实是故作深沉。
这堂课上得也真没什么新鲜的,先是一番流水帐似的“自传”。然后是一一段老掉牙的“劝学篇”,再就是一篇谈数学重要的“小论文”,吹得秦唐直皱眉头。
好不容易下课了,“胖头儿”、班长和他们几个凑到一块儿,“胖头儿”满脸的不服气。秦唐也沮丧地说:“唉。秦唐满以为教他们这些人数学的会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谁知道竟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看样子他们的数学完了!“胖头儿”急了。瞪着大眼珠:“要不他们去找校长捉意见,把她换了!”还是班长沉稳些,他摇着头:“唉,你们急啥?提意见也得有依据。不如他们每人找一道‘奥林匹克题……”他神秘地眨了眨眼,附耳指点,如此这般,他们立刻心领神会:“好!妙!”’下午活动课,他们几个带着“试题”装模作样地来到办公室。
班长走过去,不客气道:“小李,他们要问你题。”她抬起头,微笑地看着他们说:“好呀!班长连忙把他准备好的一道“杀威题”递了过去。“哟,看不出,你还研究得怪深的哩!竹只见她撤了擞嘴,眼珠一转,马上拿起笔在纸上解起来,口中还不断清晰地讲解着。秦唐在一旁直犯嘀咕:“班长啊班长,你的杀威题怎么一点威风也没显示出来呀?还是看秦唐的!”她尉讲完,秦唐迫不及待地又把纸递上去:“,还是给秦唐讲这一道吧。只见她拿过秦唐的题,皱起眉,沉思了起来。这下秦唐可乐了:”告诉你,秦唐这个小几何大王问的题可是要作六条辅助线的呀!看你还神气不?“正在秦唐得意之时,忽然她眉头一展,”马尾巴竹辫一甩,兴奋地说:“嘿,可不简单,六条辅助线!”秦唐顿时目瞪口呆:“嗬呀!看来,又难不住她了!”吓得那几个也不敢再问了。
他们灰溜溜地退了下来。从此以后,他们老老实实地上她的课,老老实实地完成她的作业。可也是,她丰富的数学知识、敏捷的思维、清晰的讲解真算把他们折服了。他们不但喜爱上她的课,还愿意跟她一起玩,下棋、聊天什么的。也许因为年龄差不多的缘故,她也跟他们蛮合得来。说来也怪,有时他们也分不清她到底是还是学生了。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他们几个到学校找小李打排球。
路过教室时,他们发现她站在讲台上,手比划着,似乎对着空气讲什么。他们悄悄地躲到窗台下,露出小脑袋仔细一看:下面仅有一个“听众”,他不时地在下边指指点点,又不时地露出满意的笑容。那不是数学组长王吗?他们静静她听着,忘了时间。
忽然小李说:“这样吧,我还是重写这个教案吧。”王关心地说:“你已经写了四、五遍了?算了,休息吧!”我们不知怎么的,再也忍不住了,一拥而进,拉住她的手说:“走。打球去!”小李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们。忽然“马尾巴”辫一甩,会心地笑了。
玩笑,有一股“夫子”味。碰上这样的,秦唐真有点怕。
初三的第一学期,一场座位大调动我和你成了同桌,于是,一向调皮的我不知什么原因变得老老实实。
还记得你那一头如丝的秀发,轻轻地拂在我的面颊上,痒痒的,凉凉的。当你第一次注视到我的时候。我故装潇洒地一甩头——本来不是很长的头发,动也没动。你看后嫣然一笑,露出一对圆圆的酒窝。本来就充满青春活力的你,变得更加迷人。那时候。我的学习成绩很差,是班里出了名的“坏蛋”,有很多同学都不喜欢和我来往,但你却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每当我上课走神时,你总是提醒我,叫我用功。其实班主任也不知和我谈过多少次话,连校长都不止一次批评我。我不服气,回到教室告诉了你。你说我是除了学习以外什么都很棒的boy。那时我很受感动,愉快地写下了一张纸条一那是我第一次用笔写下了你的名字:刘晓轶,认识你真好。
2月l4日情人节那天恰巧是你的生日。中午放学后。我走进离学校不远的鲜花店,用节省了两天的饭钱买了一束玫瑰花o下午我来得很早,在包装好的玫瑰花袋上附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晓轶,当我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就有一种命运相通的感觉,在此希望你能接受我。同桌:亚男。’’我悄悄地把花放进了你的课桌抽屉。整个下午我注意你的脸上并没有带着什么怒气,仍像平常一样和别的女孩子打闹着玩。到了第二天早晨我收拾自己的抽屉时,发现了一盒金色的巧克力,上面也附贴着一张纸条:“亚男。我相信只有一个真心爱人的人,才会获得别人的爱。
同桌:晓轶。”
从此以后我们的关系就更为密切了。你有什么话都跟我说,我一有心事就告诉你。
时间过得好快,一晃一年过去了。你考上了市重点一中,而我却进了一所普高。在毕业晚会上。我弹起了吉它,唱了一首“同桌的你”。歌声中我一直注视着坐在台下第六排的你。你只是红着脸。低着头。
回家的路上,我们俩一句话也没说,一直走到你家大院门口时,你终于开口了:“请不要忘记我!”我默默点一下头,站在那里,凝视着你的背影慢慢地消失…
后来,我给你去了几封信,但一封回信也没有收到。也许我们真的不能再相见;也许我再也听不到你甜美的声音了;也许我再也看不到你自由自在飘起的秀发了.也许……我脑海中永远抹不掉那首《同桌的你》——“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
同桌瘦瘦的,个子很高。他脸上总挂着抹不去的微笑,让人一见心情就畅快了许多。
和同桌成为同桌是极偶然的。
刚开学不久,班主任安排座位,男生和男生联盟,女生与女生结伴,最后只剩下了我和他,自然我们两人就在的安排下成了同桌。你瞧,我和同桌是不是挺有缘?
同桌是个善解人意的男孩。起初,由于不熟悉的缘故,我说话时的声音总是压得很低,于是同桌每次和我说话,也把语速放慢,声音放轻,和我保持一致。他在听我说话时总是微侧着脑袋,那种专注的神态令我至今感动不已——因为那时的我很孤僻,身边没有一个朋友。
同桌也是个非常大度的男孩。很快地,我们之间无话不谈了。我不时地给他讲一些听来的奇人趣事,他也常兴致勃勃地和我谈起许多有趣的新闻。于是,爆发式的笑声不断从我们中间迸发出去,时常引来同学们一道道羡慕的目光。我好高兴。
但对待学习,我和同桌却有着截然相反的方法。我采用的是“流动战术”。几本书摞在一起,这本看烦了换那本,那本看不下去了就再换一本。这种“战术”使得我的学习成绩在班级中.的名次总在10名到20名内徘徊,从未进入过前10名。唉,实乃此生一大遗憾。而同桌的“战术”却是“个个击破”:要看哪本。就把哪本书吃透。绝不留下任何疑点,然后再转移目标。所以同桌的成绩在班级中的排名可谓“坚不可摧”,我只有远望的份儿。
别看同桌整天都攻数理化,可他的文学功底连号称班级“才子”的我都自愧不如。做数理化题做累时,他会随时随地吟出几句诗词来,一会儿是“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一会儿又成了“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同学在课余漫天地乱侃时。同桌更会大声吟出一些合乎时宜的诗句,那种气势,那种姿态,真令人羡慕!
同桌男孩。我钦佩的对象。
同桌男孩,我学习的榜样。
愿同桌的你,同桌的我,留住今朝,成为一道绚丽多彩的花季风景线!
秦唐还记得在前生的时候,自己一直都没有把眼睛给睁开,而是一任那个人在自己的屋子转悠,也不知道他究竟在干些什么。后来,那个人终于走了,仍然是翻墙而走……
直到天亮之后。秦唐因为对这件事情感到十分怀疑,于是便问了一问大哥。在他的潜意识里,这件事情恐怕还就是大哥干的。因为大哥做这样的事情,也并不是一回两回了。
到了吃中午饭的时候,秦唐终于见到了大哥,可是,单单从他的外表上,也根本看不出他跟平时有什么不同。在吃过午饭以后,秦唐便问大哥:“哥,你昨天夜里。哦,不,应该是今天早晨,是不是翻墙到咱的老院里来过了?而且,还到过我的屋子里?”秦唐用眼睛死死地盯着大哥问道。
而大哥看上去。显得很不以为是的样子,道:“哦。是有这么回事。怎么了?”
而这个时候,父亲接过话来了,道:“怎么了,你说怎么了?你觉得还很正常啊?啊?黑更半夜的,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啊,还非得逼得翻墙啊?我看啊,你真是越来越不像个样子了,越来越不像话了!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跟个小孩子似的,成何体统?”
如果是换了以前的话,父亲这么说大哥的话,大哥是绝对不会示弱的,那些年来,因为家里穷而没有给他及时成家,因此父母便总觉得似乎亏欠他很多。而也正是因为那样,才导致了他的那种好吃懒做的坏习惯,而且,还养成了不把父亲放在眼里的臭毛病。
不过呢,自从大哥结婚之后,这个臭毛病也似乎比着以前的时候有所改变。毕竟,不停大哥怎样,家教还是有一些的。
秦唐一想到这里,不由得又想起了大哥所办的另一件很的、漂亮的事情来。那天他到他的老丈人家去玩,在酒席上,有一个不怀好意的家伙,对大哥说道:“我说金华啊,你看这边(指的是他的老丈人这边)也没有男丁,要不然,你干脆就搬过来住得了,反正咱们的这两个村距离很近,也耽误不了你回家。你看怎么样啊?”
而大哥当时一听就火了,道:“你是不是吃饱了没有事找事儿啊?我可是好好的,有老家,也有父亲,那又为什么到你们村子里来呢?我们两个当初结婚的时候,可是说好了的,咱这可不是坐山招夫,我可是正大光明地把媳妇娶回家去的!你今天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呢?”说到这里之后,大哥便把酒杯一放,然后起身便走了。
回到了家里之后,大哥便把这件事情一五一十地给父亲说了。大哥说道:“唉,你说他们娘家怎么还有这样的人啊,都是一些什么东西啊!这可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您猜他们当中有一个人怎么说啊——咱也不知道是他自己随口这么一说呢,还是被老丈人教唆着这么说的——竟然说让我到孙家去住!我靠啊,那叫什么事情啊!天底下可真无奇不有啊!不管怎么样,我也不能做那种娶了媳妇忘了爹娘的事情!”
当时大哥的那一番慷慨陈词,也把父亲和母亲,还有一个在场的秦唐给说动了,都觉得他做得很对,很威风。父亲曾经教导过:“做人,一定要光明磊落,人穷一点没有什么关系,因此天底下也没有天生的贵种,可是,就怕没有骨气,丢了气节。穷?穷怕什么?在很多的时候,这穷也是一种财富,是那些有钱人也不能体会到的。”
当秦唐问大哥为什么要翻墙的时候,大哥瞪了瞪眼说道:“唉,天都那么晚了,我有点事情,想要回家来取点东西。可是,也不能为了这么点事情,我就把你们给叫醒了啊?”秦唐一听,大哥所说的话也有他的道理,可是,毕竟这翻墙而入的事情,发生在了像大哥这样的一个大人的身上,很不好看,嗯,很不好看的。
大哥在结婚之后,总的来说,比着还没有结婚的时候,无论是态度方面,还是精神头方面,都强多了,两个人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倒也算是有滋有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