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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剑传奇之玄武重生全文阅读

作者:墨画竹     仙剑传奇之玄武重生txt下载     仙剑传奇之玄武重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十一章 枫林寨

    休养生息了半个月,两人便是重新恢复了生机,相貌也是变成了原来的样子,买了些合体的衣裳穿上,金战便是高兴起来,他帮杜小伯顶罪的事情,他还要感谢我呢,常遇春才道:“他现在是寨主,你要有所收敛,不要迫近别人的尊严,这样于你不好,你的性格要收一收,知道了吗。”金战似乎并没有听得进去,但是还是知道了些。南宫秀才道:“多谢搭救,我这辈子都没指望还能活着走出牢房!”方安才道:“哪里话,都是自己人,你要去感谢那位兄弟才是,是他出的力最多,要不是他,你们是定不能出来的。”南宫秀上前跪了下去,被周仕扶了起来,刘猛看了看没多说什么,周全也只是笑了笑。

    常遇春才道:“既然如此,两位兄弟平安送回,我们去下面摆一张大的酒席,庆祝庆祝如何?”六人齐声道声遵命,高兴的事情如果来的太快,会猝不及防产生出兴奋的心情,这常遇春还真会调动人们的情绪。就这样,七人一起在这世外之地吃喝了起来,不觉时间过得挺快,没过一会儿便是到了天黑的时间,有的人醉了,有的人感觉很累,有的感觉很疲惫,就这样各回房间宿歇,明天好接着赶路,快速回到风林寨。

    第二天辰时,整体车担完毕,除了周全贿赂给贺青阳的一些钱财加上一些买茶叶的钱,都没有用太多钱,剩下多还有不少,小箱子装了大箱,买了几匹骡马,便是朝着南方而去。

    这里是从某处驿站出发的,要路过天台镇,然后找另外的大路直接行走,因为常遇春对这里的线路很熟悉,所以没过大半个月便是到达了沧溟山周遭,抵达了风林寨。

    那一天正好是中午,杜琳琅便是亲自在大路口迎接他们的归来,在看见金战和南宫秀都平安归来的时候,高兴的心情油然而生,金守正也是开心的像是要哭出来一般,但是还是极力的压制着这种情绪波动,人是比较多,却不宜表现出来,露出了情感的把柄,虽然儿子能够完好无损的来到自己到身边,但是在那样凶险的野外,除了是寨主,其余的人还是多家小心的为好,他的那种手段又不是我们能学会的,怎么不是,看来是这个道理。

    这还是要赞许杜琳琅的眼光还是不赖的,这些人用的刚到好处,各自都是发挥出了自己的优势力量,整体发挥的也比较良好,配合相当的默契,各自都是尽了力,表现的还不错,杜琳琅内心这样想着。那么咱们寨子最初的核心成员又增添了两位,这难道不值得高兴吗?为了表达出高兴的喜悦之情,那么咱就于寨中举办一次篝火晚宴,怎么样!众人齐声合彩,都是同意的,萧鼎建议大家去偏寨举办宴会,那里有一块比较大的空地,跟前还有一座枫树,正是举办篝火晚宴的绝佳场所,“好的,就这样办!不错不错,都去参加,我去叫宋佳佳她们也来参加,真心不错,大家都去,不要迟到了噢!”大家纷纷议论了起来,杜琳琅示意一些喽啰前去准备宴会事宜。

    时间不一会儿便是来到了晚上,正在大家都围着篝火跳舞的时候,杜琳琅正在享受着略带有些灼热的晚风,整个大地都被黑暗的气息笼罩着,今天的星星比较多,却是没有月亮,真的是老天不作美,让今晚的篝火显得更加热烈,火焰燃烧木柴所发出的“蹦蹦”的响声,传递在了场面中央,就像正在跳舞的火焰精灵,静谧的夜空宛如银河,星星在远方眨着眼睛,就像是可爱的孩童戏耍在夜晚的大地之上,天与地仿佛融为了一体,诉说着无穷无尽的遥远而古老的故事,传递着滔滔不绝的神话传说,黑暗仿佛才是夜晚永恒的主题曲。

    环境还是幽深的,杜琳琅看着那些人热闹的聚会,不禁有些不适应,独自一人去了那座枫树下斜靠着,吃了几杯美酒,便是舒适的想要去沉睡,这时董明康走了上来,对寨主道:“小伯大哥有什么心事吗?”为何如此浪漫的夜晚却不是女生去找杜琳琅,仿佛那种设定像是不符合主题一般,那岂不是成了爱情故事了?杜琳琅稍微收了收沉浸的心情,才道:“没什么其他的事情,只是我还要去趟出云帝国,但是后方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放心不下,才心生忧郁的心情。”董明康才道:“这种稳定的气质为尝不好。”杜琳琅点了点头表示可能是这个道理,董明康也随性的搭啦着坐了下去。

    杜琳琅比较喜欢这种氛围,大家都关注着自己的事情,都不太去在意别人的事情,这样往往都能使得自己放松了起来,气氛也显得比较和谐,这种感受才是比较好的。

    董明康看出了寨主最在意的是什么事情,才道:“您放心的去,寨中有我和郤术,不会发生什么大事,若有事,我便派人去出云帝国找你,那时再回来解决事情,没什么事办不清楚的,而且寨总还有像常遇春这样的人,还有谭业,曲云轩这些战斗能人,没什么大碍,请您放心。”杜琳琅便是发觉这人似乎是最懂自己,也就放心了。

    在享受着夜晚的同时,也是感慨着篝火聚会的美好,便是滑了下去,在树桩之下睡了过去,前方十几米远的地方从人堆处略微散发了些淡淡的光芒照耀在二人身上,加上醉意,不觉沉浸的想要睡下去一般,就这大家热闹的欢呼的同时,某片枫叶落在了杜琳琅的胸膛之上,杜琳琅被欢呼声吵醒,远处的声音夹杂着些喧哗吵闹之声,似乎还有些讨论之声,还有什么声音,没有,还是有?

    人的境界就像是树上的枫叶,缓慢的落了下来,杜琳琅拿起了枫叶,对董明康道:“枫叶?咱们改个名字,就叫“枫林寨”怎么样。”董明康被这突然传递过来的声音惊讶了一会儿,这算不算得上是惊喜,应该不算,他的事情太多了,已经是解决了寨中不少的的大问题,谭业他们也没少帮忙,郤术只是管些杂务,自己似乎是顶着大梁,事情最多。

    枫林寨?那岂不是要种很多枫树,正好寨子远处的几条主干道都没有什么树,似乎就叫枫林寨确实不错,那就改名了吧。

第九十二章 新的故事

    董明康才道:“就叫枫林寨,不知道那些女生们会不会不同意。”杜琳琅才道:“这名字我感觉更好,你觉得呢。”董明康道:“是不错,但是你确定要改吗?”杜琳琅才道:“没事,就按这个意思办,改名的事情交由你去办,我相信你会处理好的。”

    董明康表示赞同明,才道:“以前你交给我的藏宝图,你现在还要吗。”杜琳琅似乎是忘记了这件事情,那时候都是发生在一年多前的事情,怎么会都记得呢,杜琳琅好像不太在乎这件事情,这时董明康才道:“藏宝图我在沧溟山打听过,其中的部分线路就是在出云帝国。”杜琳琅会心的点了点头,才道:“还有玉龙碎片呢。”董明康道:“我都收藏在了一个包裹之中,包裹放在盒子里被我埋在了玉龙镇东郊的一棵树下,你去了就知道了。”杜琳琅才道:“为什么要埋起来,你不怕被人发现了吗。”董明康道:“放在寨里才是不安全的,那天你把那东西交给我的时候,我便是有些不放心,所以才放在了寨子之外,你看这样做是不是才是最佳选择,是吧!”杜琳琅才道:“你藏在了哪里,不怕被别人盗取了吗。”董明康告诉杜琳琅,那是在某个夜晚埋的,在玉龙镇偏东几里地有块稻田,穿越过去便能看见一棵巨树,比较宽敞,你去了肯定能发现,藏宝图和玉龙碎片都被我埋在了树桩的后面,大概挖了有一两米之深,你去了就能发现。

    杜琳琅感叹,那我现在就出发去趟出云帝国,那里还有事情在等着我,此次陷害我的斯佳辉便是逃向了蛮荒帝国,还不宜用本国的身份去办,背后的秘密还很波澜诡谲,形势尚不明朗,我现在就出发,枫林寨改名的事情还是交给你去办就行,武玥也麻烦你照顾照顾,等她生了你再派人过来跟我报喜讯,至于那些人问你寨主哪里去了,你就说回老家了,知道不。

    董明康点了点头,正在大家都在娱乐之时,送杜琳琅来到寨门口,借着幽深的夜色,杜琳琅便是转身轻点入寨子远方的林子之中。

    枫林寨,斯佳辉,还有那些人,莫非天斗帝国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就立马要开始出云帝国的故事?那种故事肯定更加精彩,人物可能就不止几十人的规模了,那就是上百人了,我是否还在担心能否有驾驭那种故事的能力,但是我相信我会努力的,出云帝国?看来想去中州,必须从这里去了,若是绕行,那肯定更加凶险,事情肯定会更多,穿越出云帝国似乎才是最佳的选择,我是不是穿越了,来到了另一个世界,拍了拍沉重的脑袋,迷迷糊糊的,没有!这就是现实,是正在真实发生的故事,那么两个故事便是完美的衔接在了一起,这种过度才是最完美的。

    出云帝国,天斗帝国,蛮荒帝国,这是这三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排行榜,最厉害的当然是出云帝国,在几十年以前,天斗帝国便是因为贪腐,导致实力落后于蛮荒帝国,在这几年因为腐败有些好转,加上蛮荒帝国内斗不断,天斗帝国的整体实力才是追赶了上去,外加上西北军的威慑,导致蛮荒帝国不敢小觑于天斗帝国,这大千世界西南最强大的,国土面积最大的三个帝国征伐不断,屹立在无数的小国面前,那些势力纷杂,众说纷纭,可想而知。要想整体实力强悍,不仅要有强大的经济,还要有崇尚武力的手段,更要得到些战斗能人的青睐和帮助,基于这样的一个设定,很多强大的国家便是组建起了自家军队用以国家保护和城池防卫,宫廷护佑。

    听说有的小国便是为了脱离三大帝国的束缚,借助很多战斗高手的力量,甚至有的借用魔法和仙术都是自立了起来,这样才摆脱了那些人的压榨,不仅不用交税,自己种的田自己吃用,这样何尝不好,就在这种整体的情况之下,才诞生了不少的小国,有的国家甚至只有一个城池的大小,人口也就几千人,士卒只有上百人的规模,但是依然能够存活下去;大一点的城池有几十万人的人口数量,军队也有几千人,所以人才是主导一种势力是否强大的标准。

    一家为一国,一国成一家,国家这个名词也就应运而生了,向着四面八方传递着,很多大千世界的异世界大陆王国都争相效仿,慢慢的“国家”这个概念便是深入人心,“有国才有家,无国便无家,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这些民风俗语至今还有人在传颂着。

    千百年过后,整个大陆的势力便是已经成形,像是北方的大千世界,南方的部洲世界,西方的势力世界和东方的王国世界,都在这片大陆之上演绎了很多神话传说,至今有很多故事都被记载着,像是千百年前著名的东方的大夏王国都是有史以来著名的王朝,这是被有实记载以来的故事,还有很多故事没有被记录,而现在的故事似乎就正好是演绎着那种没有被记录的故事,似乎带有些相似性,那么我们便是可以追本溯源,那些事情发生的缘由我们便是能摸出个水落石出,那些故事的脉络就像是粗树枝上的树干纹路,非常的清晰,那些模棱两可不是很清楚的故事,便是能端在台面上被我们熟知的清楚而已。

    自己还是先去玉龙镇看一看,那些东西是否还被隐藏在泥土里,不去不知道,去了就什么事情都知道了,那么新的故事便也是开始了,会是种什么故事?肯定会更加精彩。

    说着杜琳琅便是去往了那里,去查看查看到底是个什么状况。

    来到玉龙镇,那里的人都已经是熟睡了,不应该去打扰,董明康说那些东西被埋在了镇子偏东的地方,那里有块稻田,走!去看看,是否有很多新的收获。

    时间又是在黑夜,杜琳琅悄悄的来到了某块稻田,好宽阔的地带,应该长了不少水稻,莫非这就是偷盗,但自己似乎并不是来偷田里的东西,而是去看看那棵大树后面是否藏着好东西,但这似乎并不算得上是偷盗,我拿自己先前的东西,怎么能算偷盗呢。

第九十三章 出云帝国篇【番外1】

    大千世界无外物,仙魔本是同一途,这种诗句似乎还仍然被传唱着,这或许就是神话诞生之处,那些事情谁又会知道,谁又可能不知道,只有慢慢的听说,那么北方的故事也就能够叙述的详细,很多事情的缘由便是端的,越发清楚了。

    故事的衔接也是无比的顺利,众位看客和看官们便是也能闻风到千万年前的故事,那作为作者的我便也是高兴,如果能再有些收藏推荐,肯定更加乐意,如果看的好还能轻声读一读,便也是更好,如果还能得到些有益的东西,那么这篇番外便也是具有了价值。

    这就算这篇番外的自述了吧,不是散文,应该算是种议论文,咱读《红楼梦》还带有些自述的,但是说实话,那种书太枯燥,咱没有读完,都是些家长里短的小事,女人们似乎更愿意读那种言情小说。

    咱写这些议论文插入小说的故事情节之中,也是做了一个很大胆的尝试,似乎正在创造一种新的题材,那就是议论文小说体裁的一种书写,《红楼梦》我是没有读完的,《水浒传》咱是读完了,《三国演义》也没全读完,至于《西游记》也是大略的涉猎了个梗概,像是这些书都是好书,而我写的书便是讲故事一般,我更喜欢这种类型,因为故事精彩,情节吸引人,正反两派的对抗,主角和敌人们的斗智斗勇,在艰难与成长的环境之中,一步一步的去成长,最终成为最厉害的人物,这些都是不易的,我能感觉到,主角也最能切身体会到。

    而且附带的还能得到很多作者的智慧结晶,还有些作者的某些哲学思考,或者说是带有些哲学意味的人生智慧,这些都是很值得学习和去阅读的,这需要读者们自发的在作者的议论叙述之间合理的划定自己的人生格局,不要忘记现实的因素和实际的考量,有目的性的去汲取一些对于自己有价值的生活智慧,那么这才是最好的阅读方式,像是带有实用性的去阅读也是不错的阅读方式,但是我的这种体裁却不一定适用,但做到无归处即是心安,才是永恒的主题。

    那么现在作为晚间的18点,还没到19点,作者正在键盘上敲打出了这些我的写作感想,也为尘世的繁华增添一些安静的情怀,和一些作者自有的人生理想,那么我们便是能够完全的沉浸在故事的世界里,那种故事将会更加精彩,而我只能作为一个执笔者,将这种故事更好的呈现在你们面前,这是我需要做的,也是必须要做的。

    不过还是那句话,希望我们能共同走完这段故事,而我不希望有任何一个读者落下队,这是上帝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作为一名半虔诚的基督徒,我信仰着上帝,但是我不去考虑有没有上帝这个观点,这似乎不符合实际,而且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这是上帝不愿意看到的,而我更多的是考虑我们能否理解上帝这个观念,但是我们能看见天空,就证明还有很多未知的事物隐藏在某片时空之中,我们只能徒有感叹生命的神奇,去探索更多未知的事务,让自己更好的把握到现实的情况。

    这似乎是一篇情感议论文,但更准确点说像是一篇议论散文,是扦插在小说里的议论散文,这也算是【番外】这篇文章的目的那么也就是达到了。

    我现在是即兴演说,很多感慨都无法诉求,但是这种人生的感慨是对生活添加的调味品,必定会使得生活更加有滋有味,那么“世界那么大,我想去走走”,还是应该多去看看,多见见世面才行,我相信我们就是上帝,我们自为我们这种身体的上帝,我们的大脑主宰着我们一切的行为,就像上帝主宰着我们的生死一般,但是我相信那些人是公平且正义的,他们自为他们所谓的公平谓之公平正义,我们自为我们的公平谓之公平正义,但是公平讲的是整体的公平,但是公平却不代表是公道,那是正义的代名词。

    正义只在强权政治之下才有理可循,而道理只在人文气息浓厚的国度才容易诞生,而我们时刻都在讲着道理,公道最是道理,却只是口头上的说辞,实际做起来却不容易,那种就像分娩的苦痛怎么能去理解的一样,只有亲身体会过才知道有多难,有多疼痛而已。

    似乎现在很多人都不讲道理,就跟剖腹产一般,两种理论联系在了一起,便是成了道理,有理可遵,便是也步入了真理的大门,但是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真理也许并不存在于人间,就像童话故事很难发生在现实生活之中一样,但是没有遇见童话故事,没有浪漫,但是我们可以保持一颗童心,多陪孩子去游乐园看看,走一走,瞧一瞧,那么我们便是离成功不远了,正义也便是应运而生,部分真理也便存在于民心之中。

    似乎是这种道理并不怎么受欢迎,但是我们还能诉求更高的奢望吗?或许不行,那么我们只能去补偿,去弥补自己的短板,去发挥自己的优势,让自己能够更好的适应大自然给我们的挑战,以求年岁过后,还能归于生活之中,似乎这种需求并不过分,而且也有利于现实情况,但是说来,不过只是某种奇特而又神秘的力量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计划,这只是某种道理而已。

    此处省略1000字......

    好吧,咱们天斗帝国的故事,算是差不多就结束了,但是整体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大的故事才刚刚开始,还会有更多的人将要与主角为敌,那种故事会更加精彩,这是第二步。

    但是作为【番外】的介绍,这种议论散文扦插在小说故事之中真的合适吗,但我只作为一个执笔者,我也没有干扰故事进程的能力,我还是那句话,我只是作为一个叙事者,将某些精彩的情节故事呈现在大家面前而已,诉诸于需求,回归于现实,这是需要说明的,和指出的一点。

    此处再省略500字......

第九十四章 出云帝国篇【番外2】

    说多无益,我还没有那种驾驭庞大浩瀚世界的能力,那种故事将会发生在“中州”,但我相信,如果我能顺利走完《出云帝国篇》的时候,那些故事便也能更好的去发展,我再润些笔墨,便也是成功了,这个才是第三步。

    至于第四步会发生什么故事,现在还不宜说出来,先留个梗在这里。

    此处继续忽略300字。

    那么第五步便是结尾了,我相信故事的结尾也许是能符合读者的心情的,但是我不敢保证是最完美的结局,或许带有些悲伤的情愫,这是我不愿意去面对的,先是给读者们预设一个心理准备,搞不好自己喜欢的某位人物便是被作者带走了,我只希望你们沉浸在这个世界的同时,不要哭出来,尤其是心理防线弱的女性,请适应这本书的故事内容。

    但是能将悲情写的如此淋漓尽致的,或许世界难有第二人,但是能看到你们的悲伤,就证明我的笔墨还是挺不错的,拥有这种情愫的女子才是世间最可爱的,我只想这样说。

    继续省略不少字,能看到这里,就证明你们已经陪伴我走了很长的一段路程,但是我还是建议追书也好,追剧也好,都是做到一个星期一追,或者那天打开手机,或者打开电脑一看,作者居然更新了10几章,这样对于故事的衔接也会再好不过了。

    写了这么多,已经是情不能自已,感叹颇多,现在正好是6月9号的19点半,作者在某个类似农村的荒镇寂寞的在键盘上敲击出了这些字符,只为你们能在阅读的时候多一些生活感慨,能收获到一些人间真情。

    天斗帝国我用了九十多篇左右的规模便是结束了,大概用了20多w字,数了数也应该有200千的字数吧,能达到200千的开端也算是长篇小说的基础了。

    出云帝国的故事我大概希望能在100w字以内能够结束,那说起来大概80w至90w字就能完结出云帝国的故事,那就是发展了,至于第三步便是中州的故事,可能还会联系到些魔域故事,那神秘老者说过,魔域在大千世界的西北方,正好跟中州有关系,那么我再用120w字到140w字的规模结束中州的故事,现在应该就是故事最精彩的时候。

    至于第四步便是结尾了,这是作家最重要的一步,判断一本书的好坏与否或者说价值取向如何,百分之八十的都取决于结尾,很多作家都是栽在了这一步,这也是判断这位作家是不是一位好作家的重要标准。

    或者说百分之八十有点夸张,那就对半砍了,百分之五十的作者都是难以做好结尾,那么为了避免头重脚轻,或者为了规避烂尾,我会用50w的字符去叙述结尾,我相信500千字的结尾,读者还是能够接受的,现在说这些事情,似乎是在给你们预设一种较为清晰的理解,也为你们的氛围心理,保证了一种不出现大的情感波动。

    可能我是最能体会到那种真情的所在,或许在未来不止像是苏长宁的阵亡,还有那么多无名的将士,他们也曾为一名英雄,不能因为他们距离我们较远,就疏忽了他们的存在,或者说不去在意他们,这种感情距离较远,但是我们不能忘记他们的付出,他们的价值所在,他们也曾为我们的祖先,也曾为了我们祖先的生活而付出过鲜血,付出过努力。

    此处不必再省略字符,愿我们到时能够把酒言欢,于月下去享受那美丽的景色,等我们相遇之时,那么我们也就迎来了故事的结局。

    这只是某种提纲,请不要误解这是虚幻,而是理想现实主义的故事,我们要共同携起手来,一起去迎接那种高度唯美的世界,那是种艺术的世界,也许世间的纷杂不能让你体会到那种感情,但是在人间纷杂的同时,在来到小说的世界,在这本书里,你可以跟随主角去体会那种高度的唯美的世界,这样也就有了划分。

    在你们得到了这些东西后,我就成功了,那么作为一名职业作家,我也就成功了,那种高度集中的世界,只有爱和美好,只有正义的人们依然讴歌着,轻哼着动人的歌谣。

    话题归于现实,我们还是要拥有很多的精力去应对某些事情,正所谓小说世界和现实世界是不同的,这也就有了划分。

    为了更好的将故事呈现在大家的面前,以后更有影视加上音乐,会让你们体会到那种高度唯美的世界是怎么样的美好。

    以上只是某种提纲,似乎也就是20w+80w+200w+50w=350w,那么我的第一本书的故事便是结束了,不到400w字,差不多300多w字,就可以正式划个句号。

    提纲已经设定好了,这个故事就像开头说的那样,“而这本书单表北方的故事。”

    也许童话故事不可能出现在现实生活,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塑造很多人物,尤其是喜欢塑造的女性人物能够被大家接受,且是喜欢,这是很多艺术家作者应有的情怀,能共同走完这段故事,似乎世俗给出了非常好的界定,那就是写作。

    不用再省略多少字了,说多无益,那么新的故事便是要开始了,你们准备好了吗。

    出云帝国的故事。

    似乎这种故事,从两性的审美角度去观看,女性可能会更加喜欢这个故事,因为我是男性,对于男性的心理把握的更加到位,所以女生可能会更喜欢这些故事。

    好了,提纲已经写出来了,让我们一起规避烂尾吧,郑重声明,拒绝烂尾,让大家一起去迎接美好的结局,让我们共同迎接最后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句号。

    尽管这个故事是开始了,我现在却没有想出更好的结局,那种完美的结局又不太伤情的结局,并不好写出来,而且我的作品受众化程度很高,不仅要涉及到老年人,中年男女,青年男女,少年少女,甚至还有儿童的心理,这种受众化程度,导致我处处收着笔,这是很不好的。

    那该怎么应对这种事情,我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增长篇幅,将故事线拉长,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去写出受众化更好的作品,这样不管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都能找到自己的阅读点,【番外】非常完美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那么篇幅可以调整为300w的整体主题字数,加上100w左右的番外和剧情设定,或者是润笔,都是不错的选择,那么这本书的受众化一旦高了,肯定就会很受欢迎。

    为了使得这本书更受欢迎,我还会借助些影视渠道配合播音等媒体将这些故事用动漫或者影视的形势拍摄下来,那就更好了。

    YY可能是小说最重要的一个写作点,配合主角故事的发展路线,去发掘更多与自己相似的人,可能是YY的一个新模式,但是这种写作难度偏高,这需要一定的天赋和机遇,如果没有笔色,建议不要使用这种模式,因为只有作为主角的人物才配拥有这种能力,还是建议最完美的YY点,那就是自己穿越成了主角,主角就是自己,自己就是主角,去经历一些什么故事,但是YY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那就是“可信度”,也就是说主角的故事有可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这点最重要,这需要作者有把握时间广度的能力和空间上的变化能力,这点也很重要。

    YY是两性都很受众化的,男性偏热于的受众点还是都市,玄幻之类;女性受众于言情类的。但这本书正是集合了所有的受众点,这是作为这篇【番外】的目的性,这是很多作者需要学习的。

    写了这么多,都不知怎么收笔了,似乎我自己都是受到了感动。

    那么出云帝国的故事才可以正式开始了,你们做好了迎接新的故事的准备了吗。

    似乎写这些有点影响阅读氛围,但作者敲击字符不容易,看客们也是要担待点,只有完全沉浸在故事世界之中才能做到深入的YY,这也是为了锻炼你们的受众能力,不仅作者受众于读者,读者更要受众于作者,这是双向的,那么这个静脉也算是打通了。

    故事的衔接现在还在我的预料之中,但是每个读者都有着不同的阅读点,这需要读者自己去把控,就这本书而言,我可以给你们几个良好的建议:

    1.学到人生智慧,跟随作者的笔墨去得到些哲学上的启迪;

    2.跟随作者的思路,看看主角是如何杀敌的;

    3.看主角是如何成长的,跟随着这种成长路线,看看有哪些女子都和主角产生出缘分;

    4.自己就是主角,主角就是自己,我是穿越过来的;

    5.看看主角的实力,那些强者是如何败在主角的手上的;

    6.这是YY最重要的一点,看看自己的父辈或者爷爷辈是如何挑战敌人的;

    7.打发时间;

    8.看主角耀武扬威;

    9.主角就是主角,主角不死论;

    10.我怎么不能成为主角呢,或者成为主角的跟班。

    这也是我给大家的看点,至于还有什么其余的看点,就不罗列了,已经够多了吧。

    我也给我的读者划分了等级:

    第一等级;完全沉浸于故事情节不能自拔;

    第二等级:还算属于YY的范围之中吧;

    第三等级:小说故事还算合理,偶尔看看有什么新奇的事情发生;

    第四等级:偶尔看看;

    第五等级:不曾看,只是扫一扫。

    好了,有了这些设定,那么我才能去更好的驾驭这种故事,还是那句话,尘世已经够浮躁了,如果小说的故事不能再有片阴凉地的话,就够不好的了,愿我们能共同迎接到故事的结局,也希望我们能一起走完这段故事。

    但这只是我的第一本书,作为一片处女地,这是需要说出的一些事情,现在先来透露一下出云帝国的某些故事情节,异魔榜单上的人物,我也会让他们陆续和大家见面。

    出云帝国分为三洲,这三洲的经济命脉都被四大家族掌控着,而主角只是想着前往中州,没想过搅扰这些事情,却引发了一场波澜,被误认为是天斗帝国派来的间谍,杜琳琅因此遭受了不公正的对待,为了胁迫部分人帮助自己,主角正在谋划着一些神秘的计划。

    为了转移舆论焦点,出云帝国正在酝酿着什么阴谋诡计,准备发动对于蛮荒帝国的战争。

    最后再求一波推荐,收藏!

    真的很重要。

第九十五章 夜间寻宝

    在来到那个路口,才正式离开了原来的地方。路不是很好走,有些泥泞,田埂上杂草丛生,确实很是隐蔽,董明康真会藏东西,可是好找。

    在遍布的观察着周遭的动静,便是寻得那棵显眼的树,可是好找,现在已经是午夜,路边几乎没有人,更别提在这种郊村了,好不容易才来到那棵树下,自己都是陪笑,这种环境竟然去寻宝,是不是太不合时宜了,董明康真会做事情,让自己都没得主张。

    不过这是主要大事,又不能错过,肯定要努力寻找一番,可是就是这种黑夜,这样的安宁,去偷偷摸摸干寻宝事情,是不是太猥琐了,又像是偷盗者,不过也没别的事情做,这样的漆黑,玉龙碎片和藏宝图一点是在这片地方没错了。

    就在寻找了稍许,杜琳琅便是找到那棵大树,东西便是被埋在树桩之下,寂静的夜晚不时有些怪鸟叽叽喳喳的叫着,显得更加诡异,现在杜琳琅正是独自一人便是来到了此地,无奈没有铁锹,怎么是好。

    人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工具徒手肯定不行,不过现在大晚上的去哪找个锄头或者铁锹呢,真是难事,时间又不对,更是难上加难,在反复思考了少许,杜琳琅便是计划在这树桩之下睡一晚,明天早上再去找玉龙镇的村民看看能不能借个铁锹使使。

    反正现在也是挺累的,估计是行走了不短的距离,是有些疲惫,躺下没过一会儿便是睡着了,看来是真的有点累了。

    睡着睡着便是艰难的熬过了夜晚,在野外能说睡的香吗,估计不会,不过还算是睡着了,扭了扭僵硬的脖子,凝神聚气,伸个懒腰,继续去寻找铁锹或者锄头。

    来到镇子口,只见还是原来的样子,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上次来还是跟萧鼎一起来的,那时就是这样的环境,不过小心是早晨,空气肯定更加新鲜,不时散发着些淡淡的泥土味道夹杂着些芳草的清香,沁人心脾,忍不住都想要好好的大吸一口,让自己心神彻底的融化在了大自然中一般,这种养神的嘎啦可真是个好地方,这里就是传说中的玉龙镇。

    杜琳琅从不是很窄也不是太宽的甬道步入镇子,观看着些劳作的青年在田里干着农活,原来镇子外面的门洞只是个摆设,并没有实际作用上面是排面,似乎在告诉别人,你现在来的地方名字叫做玉龙镇,这算是自我介绍吗,如果就像镇子也有些灵动般的风气,就像是存在生命一样。

    杜琳琅对着那些年轻的后生吼叫着道:“你好,你们好啊!可真是勤奋,这么早就开始干农活了?”那些人谦虚的望了望这个方向,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就又埋着头开始锄田,杜琳琅继续漫步着,询问那位叫刘拓的还在镇子里吗,才知道已经搬出去了,不知是何原因,如果不是姓名巧合的话,他应该就是排名异魔榜单四十八位的八人组的刘拓,只要名字不撞衫,应该就是本人,从神宝录上的介绍,扶风城的苏长宁好像就是他们的成员,不过他已经不在了,但是却不怎么和他们产生敌意,看来苏长宁的人缘并不怎么好。

    刘拓的意思是要招我进八人组,听说他们还从中州得到过一个神兵,好像是把神秘的剑,这种兵器还挺诱人的,正好自从将折木剑赠给王石过后,就一直没兵器,如果有机缘,还能和那位名叫刘拓的交往交往。

    杜琳琅随便找了个田里劳作的青年,便是询问了起来。

第九十六章 和善的村民

    那人也是不屑的看了看自己,我并没有在意,而是选择转身离开,留给他一个帅气的背影。

    杜琳琅这就不是现实的人了。

    “那人可真怪,竟然大早上的来借铁锹,真是有毛病了这是?”又有些田间劳作的青年发出话来。

    “别管那些事,这世道什么人能没有?”又有人说出了人声。

    “不管那么多了,我们先干活吧,那些锄头我们还留着有用呢。”那些人继续一轮着。

    真是人言可畏,看来还是不应该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努力走出阴暗的角落,打开窗户让新鲜的空气对流起来,振作精神,亢奋体质,提升欲望,缓解压抑的情绪,让阳光尽情的洒在脸上,在这种清晨的氤氲之中,感受那种炙热的激情,让全身的欲望都由心像海潮一般击打在礁石之上,响起剧烈的声响,没有压抑,没有烦扰,只有至深的情感被欲望热烈的唤醒,抬起头颅,骄傲的走在大街上,去吸收日月精气,吸收那些人的阳气,让整个大地和自己融为一体,去偷看那些人羡慕的目光,去迎接所有人火辣辣的对望,诗情画意就在我们的心里生根发芽,让思想随着天地游荡,让心灵像是白云飘荡,则一切都是至深的感受。

    杜琳琅发觉出了振奋的精神,顿时就是比较亢奋,但是还是应该回到现实,在什么环境做什么事情,不要过于吹毛求疵,这样也许并不好,就像杜琳琅为了寻找藏宝图和玉龙碎片而去借铁锹,但是那些人却并不知道详情,所以才略有误会,投来了诧异的眼神,真的应该客观点,客观的情况才能更好的解开误会,和处理事情,那就更应该主动去说出原有,自己借东西是为了嘛的。

    围着镇子走了一圈,都没有合适的机会,那就不干了?或许可以这样想,没机会任何事情都是干不成功,所以人需要把握好机会,这才是最重要的,于现实讲,成熟只是在看待问题时会多几个角度,所以多去看看别人的处境具体是如何的,再去考虑自己的处境,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客观,也才能更好的让自己把握到现实情况。

    又回到那里,杜琳琅解释了自己为什么需要铁锹,因为自己的东西被同伴埋在了一棵树下,没有工具挖不出来,所以才来借借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工具用用,将那东西给弄出来,那些人似乎才是放松了警惕,变得和善了起来,将某个做农事的锄头借给了杜琳琅,还告诉自己说道“如果不中用,还可以再来借。”这些个人还真是和善,所以你有什么事情就直说,不要刻意隐瞒,或者阴着说话,那些爽性的人,最不喜欢的就是绕弯子和卖关子,直截了当的说出事情的原由,才是最受那些人待见的,似乎这里的民风还算合情理之中,他们似乎都没什么可畏惧的,要说有,就是畏惧自己,还有就是未知的事物,说准确点,就是对于未知的恐惧可能更多一点。

    杜琳琅提着锄头,重新来到了那颗大树之下,开始一锄头一锄头的接着挖,在挖的有一米多深的时候,锄头像是碰见了什么石头一般,好像是铁制的盒子,董明康可真会弄事,莫非这就是藏宝图,应该是放在这里面,杜琳琅甩开锄头,用手敷了敷泥土,露出了铁盒的全部面貌,上面还上了把锁,杜琳琅见这事情,怎么还锁着呢,够没完没了的,先不管这么多,将这个两三尺大小的盒子装在了乾坤袋之中,去某个大点的集镇找个铁匠,将其打开。

    这是很普通的铝制盒子,不像是装贵重物品,若是金子做的盒子那造价可就更贵了,以董明康的作风,万万不会这样做的。

    先去还锄头,等事情完了,再去苍云城,看来想去出云帝国,非得走那些道路了,连一个箱子都是这么折磨人,更何况是在路途尚不清楚的时候,从苍云城去往那地方才是最合理的行进路线,在敲定了战略路线后,杜琳琅便是去那男人身边将锄头给他。

    背包着铁盒还是有些沉的,董明康肯定在里面放了些其它的什么东西,可能是兽币,在那地方,兽币是大千世界的通用货币,很多捕猎了些奇珍野兽或是高级的驯兽师,猎魔者都是选择用兽币进行交换,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通用,还少了很多不必要的手续,这样做来确实是挺符合现实主义的。

    杜琳琅背好盒子,快速离去,谨慎杜作风刮在了稻田之上,显得突兀一般,夜晚都被点缀的更加静谧,只留下了一个风影,消失不见。

    行进了半个夜晚,天边已经是出现了亮光,看来白天悄悄来临,旭日东升照大地,万物苏醒,又开始了一整天的劳作,日复一日,却不知有多久远,杜琳琅思索着。

    白天驱散走了黑夜的安详,杜琳琅才感觉有些累了,找块地方解下包裹,安静的睡下。没过几个钟头,某只清晨的鸟儿叫嚷着吵醒了自己,继续赶路,现在自己不是在寨中生活,不算那么温馨,肯定不怎么安逸,甩掉了寨主的包袱,似乎自己又能更好的去应对新的故事,董明康做起事情来我肯定放心,那我就去往北方,也就没有了后顾之忧,一切都能更加坦然的去面对,心理上首先就占优了。

    但是自己好像已经忘记了猛兽村落的事情,反正问题也已经解决了,他们估计也并不会太记得自己,还有答应黑狼兄弟的事情,找化形丹的事情,又不能食言,事情还是挺多的,绝对不能失信于人,你撒一千个谎言,但是诚实一次,别人就会感激你,认为你是个诚实的人,因为你在别人心上出现的是成长递增的美好形象化,但是你诚信一千次,撒谎一次,别人就会认为你不讲诚信,这就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弊端,也是人性的弱点。

    所以在朋友之间还是多做到诚实守信才是,这样才能赢得更多的青睐,朋友圈也会越来越广,但是这种形象化真的好用吗,只能说这种形象化还是从小事入手,逐步建立形象才是最重要的,这样思索着稍许,杜琳琅便又来到了熟悉的地方。

第九十七章 偶时相遇

    前方路口的森林地带好像遍起了人烟,莫非自己又拐到了猛兽村落,那时候去帮助那些人去对抗狼兽的事情,是不是被传开了,既然有人烟就有人,还怕大白天的被谁生吞了吗。

    杜琳琅继续前进,辰时似乎已经过去,来到了巳时初刻,步行至村口,只见是一些村落,但不是吴为和吴起居住过的村落,悄悄上前打听到,就在半年之前,一位英雄好汉前去帮助隔壁村庄的人去对付狼兽,至今未归,下落不明,真是不应该让那人前去的,现在生死不明,你说这能不让人担心吗。

    自己笑了笑,那些个人还真是不识货,虽没太多进攻的手段,但是防守的事情还是做的绰绰有余的。

    来到村口,某位村民上前看了看,定睛打磨着自己,不像是本地人,脸生,杜琳琅训斥些,做些无奈的表情给他们看,众人望了望这个背着包裹旅行的侠客打扮装束的客人,便也没觉太惊奇,杜琳琅想是询问些事情,对里面对老者打了个招呼,才道:“请问这个村落处于什么方位,可有铁匠么。”那人才道:“一些无名的村庄而已,不足挂牵,不知你找铁匠有什么事情吗,这村里确实有一个大手铁匠,干些粗活,正在我们这里居住,我带你去。”杜琳琅感谢,跟随去往铁匠铺子。

    只见那并不是什么铺子,而是一个庄院,某位壮汉正在敲打着什么东西,似乎是铁器,杜琳琅卸下包裹,拿出装宝物的箱子,请问能否打开,那壮汉才道:“小事一桩,请问你是想砸开,还是撬开。”杜琳琅让他只要能打开就行,不管是砸还是撬,壮汉道:“砸是费些钱,撬不费事。”杜琳琅让他撬,那汉子便是用上某个奇特的工具,撬开了铁箱,开出了里面的宝物,杜琳琅点了点,没错,都是一个包裹,里面的珍贵物件并没有缺失,付了钱,道了声感谢,随后离开。

    那些人也是看了看,这位兄弟出手可真大方,一出就一锭大银,自是感谢受用。

    他居然问我是砸还是撬,这似乎是种专业的术语,自己并不太懂,但只要铁盒子里的物件不缺失便没什么大碍,这就是打开,便见端倪显露。

    将藏宝图和玉龙碎片拿了出来,先看看碎片,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还是只有某段路程段标识而已,再看看藏宝图,其中的线路正好是连接着天斗帝国和出云帝国,看来想要去那里还必须去出云帝国了。

    又来到村口,杜琳琅回首望了望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不禁有些流连忘返的心情,和难以言说的情绪,那老者领着后生前来送别,告诉杜琳琅道:“这里在很久以前是很荒芜的地方,自从北方开始打仗后,这里就有了人声,那些奇异的事情便是少了,匪寇正是迫着风头正紧,不敢有所异动,你可自是多长点人情上的经验,便能助你成长。”杜琳琅才道:“多谢老者指教,我便是多加感谢。”随后背上包裹,离去,留下这些人望了望,于这村口处。

    看来蛮荒帝国又在酝酿着什么计划一般,那种野心路人皆知,但怎么好去诉说呢,只能说不同的国度所培养的人才不同吧。

    藏宝图和玉龙碎片已经真正到手了,先去趟苍云城,然后办理出国手续,前方出云帝国。

    又行进了大半个月,杜琳琅便是正式来到了苍云城,真是豪华,天斗帝国居然拥有这么厉害的城池,果然是不输帝国的尊严,戴上斗笠,一身侠服的杜琳琅便是准备步入城里,那些卫士还是老样子,准备索要出入证明,无奈自己没有,可不得再办个临时居住证,但自己又用的什么名字,管这么多呢,走这个路子,就证明自己是良民,那些人是万万不敢拿我怎么样的。

    在办理了居住证明过后,从宽敞的城门洞内,便是进入到了里面,顿时眼前一亮,明亮的感觉印入眼帘,在光亮彻底结束之时,出现了热闹的声音荡漾升起,此起彼伏的叫卖是声在街道出传递着。

    苍云城还是挺繁华的,不愧是临近出云帝国的城池,非常能体现出天斗帝国的尊严。

    就在这时,后面忽然响起了一些熟悉的声音,是某位女子发出的,带有些磁性的特征,非常好听。

    “小哥,你怎么来苍云城来。”那位女子道。

    莫非是在天台镇的那两位女人,自己帮了她们一次,现在是不是来报答我来来,尽管我是喜欢独自行动,人多了反而会成为我的累赘,这是我不喜欢的,怎么这么巧合,竟然又有熟悉的人来到自己的身边,这又是谁刻意安排的?,难道说是上天赐给的良缘,或者这就是缘分!估计背后的故事还更加诡谲。

    应该像是有人为的安排一般。

    “你是?”杜琳琅先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

    “哥哥不记得了,你在天台镇帮助我们的事情吗。”那女人也是索性的就话接话。

    “我真的不记得了,噢!我想起来了,我还请过你们吃大餐,还帮你们买过些合体的衣服,你们那时怎么成为乞丐了。”

    “还得感谢哥哥您的帮助,若不是你我们是怎么也进不了苍云城的。”

    两人继续对话着,杜琳琅便觉一惊,助人为乐还真是件好事,但是也应该多往别人缺的东西上想想,缺啥补啥,不是好?

    两人似乎认定了杜琳琅为自己的大恩人,又偷偷过来一位女子,确实是以前认识过,莫非又有了新朋友不是。

    “你叫什么名字?”杜琳琅先稳一稳谈话的氛围。

    “你叫我铃铛就行,那位姐姐叫香凝。”小女孩才道。

    似乎他们都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二人之间还有隔阂,铃铛,香凝,一听就是小名。

    “不知哥哥叫什么名字。”她继续道。

    “你叫我杜小伯就行。”杜琳琅才道。

    “名字挺好听的,那你就叫我小铃铛。”那女生又说了些话语。

    看来和异性交往,自己还是差些的,顿时那里出现了些人声,香凝,铃铛快过来,这里有事情了。

    杜琳琅在她的邀请下,跟随前去看看有什么事,搞得这么隐蔽。

第九十八章 苍云城下的邂逅

    某些后生喊着让小铃铛过去,她才十几岁,还没有发育好,怎么看起来缺这么成熟,让人费解。

    杜琳琅悄悄的跟了过去,那位明教香凝的女人似乎才说出话来道:“你好,谢谢你以前帮助我们。”杜琳琅不太喜欢接客套话,只是随口应喝了少许,才道:“哪里话,都是彼此而已,不得太见外,我也是喜欢做些行侠仗义的事情,要不怎么能行走江湖呢。”说这话怎么不脸红呢,真是厚脸皮的人。

    走了半天,便是来到了一座郊区的破落庙宇,荒草遍布,门前是几棵古树,这似乎以前是某座祠堂,估计是缺些香火,才难以为继,变的荒废起来了吧。

    这苍云城可真是大,面积也就不用多说了,竟然在人烟繁华之地,存在这么雅致的地方,真是一方圣景之地,古老的气息扑面而来,杜琳琅跟随着小铃铛来到庙宇门口,只见略有些脏乱的牌匾上写着些苍劲有力的大字,“敬恒庙”,说的就是鼓励人持之以恒吧,估计是这个意思。

    小铃铛看了看背后的大哥哥有没有跟来,杜琳琅自是跟的紧,小铃铛才道:“进来吧,伯父还在等我们呢。”杜琳琅才缓缓跟了上去,只见庙宇里不少人,都是呈现出压抑的氛围,装束都不太华贵,都是行走江湖的打扮。某位后生才道:“小铃铛,你去领了位生人来干什么呢。”小铃铛没有搭话,而是转入里面去了,他们这些人对环境还是这么敏感,俗世上的风气他们最能体会到,交朋友就是这么索性,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正是这个道理,不过也得注意些方式和方法的使用,聪明的人更能熟谙这等人情套路。

    这时从庙里的门口转来了某位长者,才道:“是何人在院子里吵闹。”后生悻悻的指出是这位年轻人,杜琳琅望了望那人的装束,却显得更加雍容华贵,青束袄半搭遮皮裙,轻踏一只江湖靴,显得很是精练。

    那人才道:“你就是帮助小铃铛和香凝的人嚒。”杜琳琅点头称是,长者表示很高兴,迎接入内,怎见里面的布置,都是些水铺,男女混杂,中间架着个黑锅,里面煮了些青菜粥,似乎这些人都是流落至此,结缘起来的。

    杜琳琅于某处和他在一张席上对坐了下来,搭拉着双腿,互相交流了起来,杜琳琅询问他们是干些什么活计的,长者说他是干着贩卖蔬菜到,时长供应着几家酒店,自是谋些生路。

    “看来你们以前都是比较富贵,现在才流落至此的吧。”杜琳琅才给些情面这些人。

    “说来话长啊,我以前也是有些产业的,自从受到了世道的波及,才沦落至此,那我的小女香凝以前是在个大户人家帮工,才不缺些事来,那不她家主人糟了劫难,家道中落,含恨而逝,我也不自伤感,从此丢掉了关系,这不指望在这庙宇生活些,得些残喘而已。”那人才道。

    “那你姓什么。”杜琳琅又道。

    “姓何,你叫我何信,那位叫香凝的女子便是我的女儿,听说你曾在天台镇帮助过她们,我自是感谢英雄的好意。”何信愤然道。

    自己的好意还真是受到了他们的青睐,何信邀请杜琳琅喝粥,他怎好拒绝,喝了些,然后辞别众人,定于有空再前来拜访,自回找个地方歇息去了。

    杜琳琅缓步出了这片地方,感觉良好,那些人虽然都不怎么富贵,但却是热情,待人也很有礼貌,人缘好说的就是这部分人吧,本想在庙宇里再和她们叙叙旧的,无奈自己好像不太适合久扰,就扯个幌子先行离去,这样才是最合适的。

    找个地方住下先,哪里有好的地方休息呢,还不怎么好找,这苍云城还真是面积不小,虽然在城中,就好像还在农村一般,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城中村,虽是像村落,但还是感觉比较新颖,也很古朴,杜琳琅来到了一座组坊,像是接待旅客的酒肆,部落在一个街道口,两边都是花香争艳,几棵杨树横亘在长街处,走近才知,名曰“齐家酒肆”,外面竖着个横旗,摆着几张木桌,横在店子外,现在还比较早,却是中午时分,杜琳琅跨了进去,要了些酒水,痛饮了起来,点了几张冷碟,辣辣的,杜琳琅便觉不适,继续喝酒,这类似米酒却是带着清香,看来度数还是比较低,喝起来有点像露水。喝酒也得掌握技巧,先是泯着点,砸吧砸吧的喝一小口,再是慢慢的咽,不要吞,这不是喝酒的事,先是泯,让酒的热烈刺激着舌头,便是可以轻轻的咽下,这似乎比吞下去更好,然后便是感觉那种清香慢慢的在口里散发,一种香气和提神的感觉便是起来了,再大口吃些菜,压一压酒的浓烈,整个人便觉精神一振,这才是品酒的最高境界。

    虽然杜琳琅不怎么喝酒,但是这些道理便也是清楚的端了,这些深刻的道理只可去理解一般。

    喝了喝便是有些醉意,脸庞也变的红通通一般,趴在了桌子上,这时上来个小二走上来,拍了拍客官,杜琳琅才发觉有人来了,提了提精神,喝酒似乎一个人喝没怎么又意思,一群人喝才叫好,酒的品质便是在人群中提升了起来,看来品牌酒跟人还有关系,更和喝酒的人关系最大,会喝酒的人能将酒喝的提升一个等级,不会喝酒的人哪怕喝好酒,也觉得索然无味。

    那小二是懂些礼仪的,知道自己所处的环境和位置,那人不怎么好招惹,小二上千打诺道:“客官,咱这没地方歇息,你可自行找个地方睡。”杜琳琅便觉得无味,付了钱,独自一人便是出了酒肆,朝着外面而去。

    留下了老掌柜的望着这人离去的背影,便觉一慌,他的钱给多了,我们也没怎么多要,杜琳琅走了几步便是回过头来,缓了缓精神头,酒是好,就是不对胃口。

第九十九章 大礼赠送

    并没有太多想,转了几个路口,便是又看见了座庄院,杜琳琅先前还是诧异这个地方怎么会有庄院呢,不像是农村,就一座庄院在这个荒野之地矗立着,显得超凡脱俗一般,杜琳琅走上前去,望了望这周遭的风景,某条小溪顺着路口的大坑向下流淌着,偶尔有微风轻拂,散漫在这周遭环境之中,醉酒的时间段已经过了,现在变得清醒了过来。

    杜琳琅来到门前,里面钻出个小脑袋,很是可爱,对杜琳琅道:“是哪个人在我门前吵闹。”杜琳琅上前作揖,唱诺道:“我是旅外的荒人,因为游玩在外,迷失了路径,特造访贵府打听一下周遭的环境情况,指点指点迷津,我好得了路途,继续前行,感激不尽。”那小童似乎并不怎么惊讶,貌似前来打听的人不止他一个,以前估计也有很多人前来他们府中打听打听情况,这是很合理的,这样一座豪华的府邸坐落在河岸边,如此优雅的环境怎么能不吸引人驻足前来呢。小童对杜琳琅微笑着道:“能来便也能来,怎么不知这日中的时候,你怎么大白天的迷失了路途呢,我不是很解。”小童眯着眼睛,似乎都像要是笑出来一般,这只是扯的一个幌子,他竟然不知道,或者只是说客套话?假装不知道一般,估计是的。

    杜琳琅并没有对抗这类话语,而是做个顺水推舟,将人情话接下来,对小童道:“我是初来乍到,不识得此地的路途是很正常的,怎么不是?你认为对吗。”小童很高兴,应和着杜琳琅少许,便是邀请他入内。

    进入庭院,只见府宅果是不小,坐落着一棵古树,某位老者便是在树下乘凉,看见小童引着一位陌生人走入了家中,便是询问他是什么人,小童对他道,是旅外的游人,因为迷失了路径,才造访我们的府宅。

    老者并没有太惊讶,而是邀请杜琳琅来身边坐下,刚刚的酒兴已经过了,现在正是清醒的时候,那种精神头还算比较泛发,不是怎么累,昨天应该休息的不错,喝酒之前的一天还是多睡睡为好。老人道:“小子叫什么名字,怎么来我们苍云城了。”杜琳琅才道:“叫我杜小伯就行,不知你怎么知道我不是本地人。”老人道:“看你的作风就不像这个地方的人,而且口音有些生,自是猜猜而已。”杜琳琅感叹,此地的人真是高人如云,说起话来也这么带档次。杜琳琅询问这名老者贵姓若何,老者告诉他姓柳,居住此地已经有几十年了,本来是先前住在后山头的柳家庄的,因为恶了当地的恶霸,才搬迁到此地居住,那树林后过去还有几座庄院,也是有些人居住,自家养了些牛羊,鸡鸭无数,良田数顷,还开凿了数个水塘,吃用自是不愁,也能称得上是半个富贵吧,在这世道,有这些家业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了。

    杜琳琅感叹,真是世外高人隐居的地方,环境真是优雅,杜琳琅顺手拿起了跟前的醒酒茶吃了几口,便是感觉精神越发振奋,也不那么疲惫了,根本没有疲劳的感觉。

    杜琳琅询问他是否认识一名叫何信的人,老人告诉他,认识也算半个认识,有过一面之缘,之前还见过几次,可不知是什么缘故,他半年前还算个富人,可不知是经营不善还是管理部到位的缘故,产业就被变卖了,导致破产,成了个穷人,独自带领些以前的戏班,常去城中心演些戏子,赚些安身之钱,连住的地方都被变卖了,带着以前的后生居住在城北敬恒庙,不知你去过?

    去是去过,还跟他聊过天呢,他说他是被人陷害才导致破产的,不过还是忍了,老者告诉他,以前何信也是有着些自己的产业,都比较赚钱,做到日进斗金都是绰绰有余,无奈被人竞争,加上人为的因素才让他成为现在境地,这些都跟谋学人有关系,可又不知道幕后黑手是谁,那些人肯定是被指使的,要不然不会这么明目张胆的侵犯自己的产业,而且还有内奸,他的产业链简直就是被摸透了,他们非常清楚知道他们是如何赚钱的。

    “何信心有不甘吗?”杜琳琅才道。

    “没有,只是他的商友有些亡故了,甚至有人因此抑郁,久难脱离,便是一蹶不振,时间似乎都是治愈不了。”老者道。

    “估计是这样的,商场就是战场,钱就那么多,你没赚到,别人就赚了,你赚多了,别人自然就赚少了,这是很简单的道理。”杜琳琅稳了稳对这位老者说了起来。

    “什么世道,那些人就是唯利是图的小人,咱还不清楚那些人的作风。”老者点头称是。

    两人就这样聊了起来,不觉已经是到了下午,老者留杜琳琅吃顿午饭,无奈杜琳琅已经是吃过,不好意思继续久扰,便是告辞,小童送杜琳琅从正门离开。

    看来这苍云城的风俗大概也是摸清楚了,崇尚武力的国度,其商业规则似乎不怎么正当,那是文人制定的规则,粗鲁的武夫怎么能弄清楚这里面的玄机呢,不好说,那就不说,说不清楚,或者说清楚了又不懂,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自己认识何信的女儿何香凝,名字可真是好听哈,这一听就是女人取的,就是那次在天台镇遇见的乞丐女子,没想到不解之缘在苍云城又遇见,真是天赐的缘分,看在和他有些交情的份上,还是应该帮一把,能帮助的事情,在苍云城还能留下些人情,又何不好呢,自然乐意为之,这算是不错的事情了。

    走了半个钟头,杜琳琅便是来到城中心,几天都看见何信带着戏班在城中唱些戏,赚些外快,自己并没有过于关注这类事情,因为他对戏曲似乎并不怎么感兴趣,最起码现在是的,那就不是自己的爱好了,既然看在是朋友的份上,还是应该赠他一个大礼。

    那他肯定自然会是高兴了,做朋友就是这么难。

第一百章 风云变幻

    那天辰时,杜琳琅便是打听到,城中的某座豪华的酒楼便是之前何信的产业之一,因为糟了变故被强人霸占,至今未还,生意还算不错,杜琳琅便是想从这里下手,将酒楼抵押给他,将这个人情做到底。

    接连打听,那座酒楼名叫“水月楼”,就在河边,连接着两个街区和数个街道,生意兴隆,杜琳琅便是瞅准这个机会下手,这是自己亲自操刀,一定要做到准确无误的行事,但感觉这样做似乎有些阴险,甚至是冒犯了道德的底线,不过商场只有规则,少有道德,似乎能赚钱才是硬道理。

    道德在生意场上只是软柿子被人捏,管这么多呢,就把自己当做是个穷人,这种计划是我爱好的,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就是为了赚钱才去赚钱的,但是这种小人思想,似乎正应了那句话“人间君子,战场小人。”“商场既然是战场的话,那就应该做个小人,如果是君子,装也要装个小人出来,怎么不是。”这才是道理,用在实践管用的话才称得上是真理。

    水月楼,这名字可真好听,估计又是某位会赚钱的客商取的,“夜晚的清风吹起,富人们正在一座部落在河边的酒楼之上,管乐吹奏,笙歌艳舞,饮酒作乐,映衬着一轮明月,这种氛围不要太好,说着就让人羡慕,这种神仙般的生活。”

    既然想下手,就得看看这酒楼的老板有没有什么大的势力,不过自己天不怕,地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呢,莫非那些人还能大过天地,既然没有就没什么好害怕的,我是谁,我可是杜小伯。

    杜琳琅那天去水月楼逛了逛,看着都是些富人,少有侠客打扮的人,此等夜晚更是红火的不得了,与外面的安静形成了别样的对比,那天正好是弯月,七层的建筑就这样在这河边像是一位勇武的战士般矗立着,杜琳琅选择在四楼坐下,只见是几十张桌子都是坐满了人,中央是个戏台,戏子们正在那表演,似乎这些围定的人都不算是熟人,只是萍水相逢于这夜间图些快乐而已,酒菜自是丰盛却引不起那些人的食欲,他们只顾着看戏,这才是他们的乐子,似乎安逸久了自然是向往着热闹,尤其是偏僻地方出身的人。

    杜琳琅选择一个靠窗的地方坐下,这里似乎是贵宾区,灯光不怎么能透到这里来,听着那些雅致的戏曲,不觉都想晃着脑袋,配合那些音乐的律动去感受生命的美好,这种环境真是优雅。

    自己的计划只有自己一人知道,不可能透露出去,如果想得到水月楼,还需要一定的风口,更需要金钱的支持,杜琳琅在简单的了解了些情报后,就准备动手,从哪里好下手,这就看具体行动了。

    从水月楼归来后,杜琳琅便是从某位店小二那里得到些恶霸们的住处,亲自去拜访他们给予重金,让他们去水月楼吃白食,无奈那老板似乎也是有些手段的人,知道这事情是人为刻意安排的,就让他们吃,这一吃就是一个月,杜琳琅似乎是碰见了对手,首先就在人情场上输了一尺,第一回合,杜琳琅败。

    第二回合,杜琳琅便是没有使用那些小儿科的招数,而是开始用狠招,笼络了水月楼的收购组织,出高价从那里进东西,只要是卖给水月楼的货物,自己都是高一倍的价格收购,无奈还是不起作用,那老板另请了一个收购组织,从另一位货商那里供货的地方提取货物,第二回合杜琳琅依然败。

    第三回合,杜琳琅继续下狠招,让人去水月楼闹事,他们经营不下去,生意便一落千丈,这不是正道,所以只坚持了半个月,又不行,恢复到了正常,第三回合依然失败。

    自此过后,那水月楼管事的便是意识到局面不善,是有人刻意的找茬,应该想想对策或者说是什么方法才能应对这样的局面,这捋不清的关系是何等的弄人,第四回合他们开始反击,直接将水月楼给关门大吉了,杜琳琅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自己似乎已经是处于绝对失败的边缘,似乎已经是无计可施,这时那位店小二看在自己总是给他小费的份上,给足了自己的情面,对杜琳琅道:“客官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忧心?”杜琳琅称是,并告诉了他什么事情,那小二才道:“这事好办,客官还是不太懂些江湖的活计了,只需一把火烧了那酒楼,另在跟前建一座,便是大功告成。”杜琳琅感叹,这些人真是比自己还够狠的,可见为了赚钱,那些人真是下足了功夫。

    正在水月楼关门之时,某个圆月的夜晚,杜琳琅带领恶霸们将那楼围定,四周布满火硝木柴,正准备下令烧楼之时,那后方林间钻出个猥琐的后生上前跪着道:“不要烧,不要烧,我们投降,感谢贵人们啊,真的不能烧,这是咱吃饭的活计呐。”杜琳琅才道:“不烧行!不知此楼的归属问题,怎么算。”那后生便是连连磕头,说着让出这楼,求你们别烧,杜琳琅自此成功,第四回合大功告成。

    这江湖上的恩怨情仇怎么能理清呢,怎么又能说清呢,不好说,其间的对错谁会知之甚多,或是知之甚少?从这样说来,对对对就是对,错错错就是错,对对错就是错,错错对就是对,才是道理。

    第二天,杜琳琅邀请小铃铛还有何信和他的班子来到水月楼,亲自将此楼的管理权限交给他们,立了契约,写了执事,拿了回扣,才是离开,杜琳琅稳赚不赔,何信感激大恩,便是将此楼三分之一的收入赠给杜琳琅,杜琳琅虽然不怎么缺钱,便也是答应了,自此杜琳琅便也干了一件好事,离开苍云城,出发前往出云帝国。

第一百零一章 出国的证明

    在交完了执事后,杜琳琅便是放下心来,感叹那些欺负人的事情还是少做为好,不过自己就是这种人,性情上的事情,怎么又好去改变呢,该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吧。

    行进了半月有余,从苍云城北去便是类似于荒野的地方,草木都比较萧疏,一副碧水萦纡,地面也变得陡峭了起来,看来是从平原到达了山区,从某个山峪通过后,便是又到了一个驿站,现在自己是独身闯荡出云帝国,还是要小心点为好,毕竟不是同一个国度,自然民风俗情肯定是不一样,就需要用不同的应对方式。

    自己终于是来到了国境的边陲之地,马上就要出国了,能说不兴奋吗。还从没有来过这么远的地方,小时候每个人都是向往着远方,这是很自然的,杜琳琅也不例外,在熟悉的地方时间呆长了,就会向往去陌生的地方,尤其是遥远的地方,那些神秘的事物肯定是很吸引人的。

    这个驿站正好是在某个山脚处,地势不是很平坦,类似于山地的地形,周边都是灰黄灰黄的岩石,树木较为稀疏,和山峪前的景色有很大的差异,现在正是午时,人比较多,都在摊位上做着买卖,杜琳琅没有过多的关注,在简单的买了些必须的生活用品过后,就是顺着山脚上的路线朝着山脉下方而去,路边的人不时的投来了打趣的眼光,因为自己戴着斗笠,别人并没有认出自己的相貌,杜琳琅看了看,这国境边上的人戴斗笠的都不少,有的是破破的,有的是整齐有序的,穿着都是不同的颜色,但大致都是侠客的打扮,那些人对于这些人都是有着敬仰的神情,似乎能在这里的地方存活下来的都不简单,必定是有些高超的手段,这些侠客是受人景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些人会有那样的神情,似乎从斗笠前方的缝隙处看到的是,打趣带些崇敬的表情,这里的人都是认为戴斗笠便是惧怕别人看出自己的相貌,这些人必定都是些亡命之徒,而杜琳琅并不是惧怕别人看出自己,而是适应这种氛围,戴着就会给人一种神秘之感,让那些人出现敬畏的心理,这于自己是必定有利的。

    从山脚处走了半个多时辰,顺着大路走还是较快的,没过一会儿便是来到了平坦之地,这也就意味着是下得山来,这是对这片险峻的地方而言。不时出现了些吆喝着卖药的声音,还有卖兽皮的,卖各种各样的奇怪物件,似乎都是比较稀有的东西,甚至可以做些批发,然后再以高一个等级的价格卖往缺少的地方,从中赚取差价,从而谋取利益,但是能做这种生意的人必定是少数,这是对有些武力手段的商人而言,从这里的环境和地理位置便是能判断出来。

    这里的氛围感受还是比较浓厚的,毕竟都是要出国,各种各样的奇怪之人也是很多,怎么没有卖丹药的,似乎买些止血散,也是很必须的,丹药应该都很稀有,那些商人怎么会在野外售卖呢,肯定是要去商市才行。

    不时有人吆喝着,“办出国证明咯!有需要的侠客可以前往林隐庄办理,去找庄主就行,记得带上兽币哟!”杜琳琅和一群人便是把那个吆喝的后生给拦住了,“林隐庄在哪里,去出云帝国还要办证明吗?怎么这么麻烦,你是不是戏弄我们。”似乎这些人都是等着出国呢,但是可以看出都是第一次出国,从那些没有经验的表情便是可以判断出,看来都是些萌新,但是也不时有着戴斗笠的人互相观摩着,莫非是在打量自己,看来大千世界高手还是挺多的,那些人也不简单,可以感知出来,所以尽量做到不惹事,免得又要去打架,这似乎不是最合理的选择,也不符合自己的性格。

    那些人可以看出有可能就是出云帝国的人,在天斗帝国办完了事情,开始准备回国,他们肯定知道出国要办证明,也不一定都知道,所以都没有说话,表现的很是谨慎,也有可能是高冷的人,表现的很是悠哉,并没有随众附和着。杜琳琅能感觉出来那些人必定也是有些手段的人,也没有随众附和,这些人可真是一个样子,似乎都是一个模子刻画出来的一般。

    就在这时,那后生被扯的有些不舒服,便是说道,“要来林隐庄的都跟我来,我去带你们办理出国证明。”随后众人便是紧随而去,点了点人数,便是有上百人,杜琳琅便也随着人群的动向跟着那后生一起前往林隐庄。

    这里是天斗帝国和出云帝国某个较为繁华的边境之地,其实出国有着不少的路线,从苍云城出发,这里就是国界线,其实还有些官路也能出国,不过收费的太多,而且各种手续办起来又比较麻烦,杜琳琅自然不会去选择那种路线,像是些自认为比较有武力的,便是从这种野外出国,所以有些牟利的商人便是在这山脉之地开拓了一条道路,从而谋取些钱财而已,这种办理证明便是可以得到印证。

    跟着大队伍杜琳琅便是和他们一起来到了林隐庄,看了看有些人没有来,他们肯定是知道此地的规则,来了没好事,至于详细的是什么是看看便知。

    这座庄院看起来建造历史不会很短,从墙上就能看出有几百年,破败的墙垣露出了里面的砖块,灰色的砖瓦,古老的青树无一不体现这里的幽深之感,两边是假石堆砌的山头,将林隐庄包裹在中间,前庭便是杜琳琅等人站立的地方。

    不一会儿那后生便是从庄里引出了庄主,看起来也曾为一名高手,白发须眉,如苍然老翁,应该有八十多岁了,这就是林隐庄的庄主,看来办理出国证明还必须过他这一关。

    白发老人在那位后生的搀扶下,佝偻着腰背,撑着根拐杖,站立在台阶之上,开始发话,看着似乎都是任何时候都要倒下的样子,给人一种无力之感。

第一百零二章 三级证明,甲类,乙类,丙类

    杜琳琅便是忍不住想去扶着他,但是人数较多,在这种野外之地还是不要出风头比较好,现在已经是下午了,因为此处较为隐蔽,阳光并没有感觉太热烈,没有那种燥热之感。

    那老人就开始发话道:“恭喜你们能来到天斗帝国的东北之林隐庄,这里在几十年以前并没有道路,因为出国的需要,才被前庄主从山脉之处开辟了一条道路,距离今日已经整整三十年之久,你们之中的大部分人那时应该都还没有出生,你们的父辈应该都是知道这条出国的道路,我在这几十年之间送走了无数向往出国的侠士,他们都是人士之中的佼佼者,有的则是沉溺荣华富贵之中而忘却故土,尔来时间以久,你们之中有天斗帝国的人向往出国谋些道路,也有出云帝国的人想要从我这里回到故土的,但是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你们将会是我最后一批接待的人,你们之中肯定有过你们的父辈来过我这里,也曾被我接待,老夫已知天数将尽,不胜感慨,但是不宜多发僻言,但还是按规矩行事便可。”杜琳琅感叹这老人还真是话语良多,顿时人群之中便是响起了议论之声,办个出国证明还这么麻烦吗,莫非还有要求不是。

    老人等他们人群之中的声音开始缓缓变得安静之后,便是开始发话道:“我这林隐庄在此地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前庄主便是立下铁律,出国之人必须携带我林隐庄的证明,在几年之前都是按照缴纳兽币便是可以自愿出国,但从去年开始便是要按照甲乙丙三种证明,才能出国。”顿时人群之中异口同声的吆喝了起来道:“那这三种证明有什么区别吗?”老人就知道这些人会这么问,才道:“你们自愿领取哪种证明,但是符合自己的实力才行,但是领取甲类的必须和我们林隐庄签下生死书才可放行,领取乙类丙类的按照各自实力,缴纳不同数额的兽币就行,你们自愿选择,才能从我这里前往出云帝国,另外就是说的是,这个证明你们要随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

    众人还是议论纷纷,之后站在老人右手边的一位中年人走上前来道:“现在就可以选择,给你们半刻钟的考虑时间,愿意签甲类的站在最左边,愿意签乙类的站在中间,愿意签丙类的站在最右边,请考虑过后开始排队。”顿时人群便是有些躁动,变得混乱起来,杜琳琅就知道不仅仅是赚钱这么简单,自己的目的是出国,莫非还出个风头去签个甲类,听那老人说签甲类要立生死书,这种书是什么,莫非就是出国后的生死与他们林隐庄没有瓜葛,这是不是甩责任。人群开始变得躁动,似乎这些人也在考虑签哪种出国证明,杜琳琅便是也面临着左右为难的事情,就在片刻过后,人群开始站队,杜琳琅便是也有些慌乱,到底选哪一个啊,到底是选甲还是选乙丙,杜琳琅从后面打量了打量那位老者和中年人,他们的表情也很严肃,似乎是在认真对待什么事情一般,这里面肯定有阴谋,但究竟是什么,还不是很清楚。丙类是不可能选了,那就在甲和乙之间去选,但是自己并不怎么想去签乙类,那种老二的东西真的适合自己吗,那种纸质证明真的很需要吗,既然这么难选,那就跟随大众化吧,往人多的地方站。

    杜琳琅本是站在后排的,对前面那些人的动向是再清楚不过了,只见大部分的人都往丙类站,似乎只要能出国就好,并不怎们需要去出风头,而且价格也不一样,就这样随大众化,杜琳琅便也是跟着前往最右边站好,我也就选丙类吧,在稍微看了看,选甲类的也不少,选乙类的最少,那些甲类戴着危险的斗笠连脸面都看不清楚,似乎那些人实力均是不俗,而且也可能他们便是出云帝国的人,对那里的环境再熟悉不过了,要么就是对自己的实力很是自信,那些选甲类的人。选乙类的人有二十多人,似乎那些人不愿意和选丙类的人同流合污,看不起那些自认为很厉害却不愿意暴露实力的人,就这样,人群站定,选丙的居然是最多的。

    就在大家差不多都站好了之后,那中年男子便是道:“既然大家都选好了,那就一起前往庄院办理出国证明。”众人跟随而去,杜琳琅随着一百多人前往庭院,交完了兽币,便是得到了一张纸质证明,前面是一些必要的文字,右下角有一个略大的“丙类”两字,上面一个巨大的红案,写着一个怪异的“隐”字,这便是前往出云帝国的证明。

    之后中年男子开始告诉签乙类的和签丙类的先行离开,然后带领签甲类的前往后堂办理生死书证明,那种签约还带点什么意思,莫非是在告诉他们,出云帝国很危险,还是告诉我们不要在出云帝国惹事,这3000兽币也是没白花,证明终于是办完了,看来前往出云帝国再没有什么阻碍了吧。

    乙类是5000兽币,甲类居然要10000兽币,真是坑人,那些人可真会赚钱,不过钱该花的就花,这种必须花的钱还有什么可省的呢。不过杜琳琅还是感觉有些异样,没有太快离去,而是看看签甲类的到底在干些什么事情,于是杜琳琅便是跳在了假石的高树之上,观看这林隐庄有些什么猫腻,莫非就是为了赚钱这么简单,不过这种生意模式确实让他们获利不少,这是肯定的。

    在简单的看了看这些人的东西,杜琳琅也不是为了什么,而是对那个生死书很是感兴趣,那是种什么文案,莫非是保命符,里面的内容是什么,怎么有人愿意多花钱去和林隐庄签那种契约,有奇怪的事情就有诡诈,有信息,到底是什么,还不得而知。

第一百零三章 林隐庄

    林隐庄是三十年前某位庄主建成的,因为自己在天斗帝国的边境之地开拓了一条出国路线,而在这里建了庄院以做居住之用。

    这条路线不是那么好开辟的,必须从山坳处贯通,费了不少的人力物力,钱财自是花了不少,自从这条道路通行后,两边山脉之间的人民也是获益匪浅,交通变得便利,各种贸易往来也是发达了起来,自此庄主便是受到了此地人民的尊敬,就在几十年以后,前庄主就亡故了,将林隐庄和这条线路交给了自己的族弟,便是帮助杜琳琅办理出国证明的那位老人。

    这座庄院历史比较悠久,自此便是有很多人从这里出国,一些人眼红,想图谋得到这条线路的经营权,便是谋害从这条线路上出国的人,自此林隐庄的声名便是每况愈下,庄主的经营不得善,导致了这样不合理的局面。

    因此林隐庄开始雇佣些黑刀武士开始铲除那些做恶之人,因为人情上的事加上没有得力的人才相助,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那些人没有离开,而是死死的缠着林隐庄的生意事情不放,他们是肆无忌惮,因为没有遇见像样的人。

    就基于这样的一个局势,林隐庄开始笼络人才,招些厉害的人物镇守于此,自此这种情况就有了好转,路线生意做的就更加红火,笼络了些当地官员,便开始办理出国证明,这种生意很好做,不缺销售的路子,自然为那些人带来了钱财上的利益。

    这就是林隐庄的一些故事,时间点又回到杜琳琅这里,他开始便是想着为什么有那些人愿意出高价换取甲级出国证明,究竟是什么原因,那种生死书是什么,杜琳琅尾随一位携带有这种书的人后面,在来到偏僻的地方,杜琳琅从他后脑勺狠狠一拍,那人晕了过去,杜琳琅从他的怀里掏出了那封类似的书信,拆开来看:

    侠客你好,悉闻你愿意前往出云帝国,特立此文书,以做质押,出云帝国高手很多,这类甲质证明能助你成为强者,以做效用,林隐庄献上。

    甲类证明

    可以看出那些人并不怎么缺钱才愿意办理这种高档的出国证明,不过杜琳琅却不怎么需要,这种东西在危急时刻确实可以作为保命符,不过那种混乱之地,就算遇见危险,那些人还不知道是谁呢,但是林隐庄似乎高手能人很多,遍布在出云帝国的势力估计也不少,所以才敢这样做的。

    杜琳琅将这种故弄玄虚的东西扔在了那人身上,便是紧行着离开,准备出国。

    又行进了数日,因为有出国证明的存在,却是少了不少事情,自己也是较为轻松的便是来到了边关,杜琳琅并没有走大路,而是从小路租赁马车前往,这样更符合自己的风格,他并不太愿意和那些宵小之辈一起,独自行事才是自己的风格。

    在又行进了半天,便是快到午夜,远方的黄昏点缀着天际线,淡淡的斑驳之感映衬在大地之上,昏沉昏沉的,不觉都想睡觉,这里就是出国的最后一道关卡,杜琳琅不觉都松了一口气,终于是到达了终点,真是不容易啊,太累了,先找个地方睡一觉先,等补充完了体力就开始出国。

    在这个国界线,人并不太多,都是过着自己的生活,那些人看见自己并没有太多的惊奇之感,像是看见了不少类似于自己的人,已经感到稀疏平常了。

    杜琳琅步行至驿站,开始找地方睡觉,在拐过了几条街后,天已经是完全黑了,这座类似于集镇的驿站还是比较热闹的,竟然有人在这里点着灯笼玩耍,街边很是吵闹,杜琳琅进入某个客栈要了个房间便是要睡下,外面的热闹之声安静的透在窗棂之上,显得房间里比较静谧,小二打了些洗脸水,自己先洗了把脸,便是又端了些可口的饭菜,杜琳琅便是吃用了些,就躺下了。

    真舒服,想想这几年的劳累,真是不应该,做了那么多正义的事情,那些人或者说更大点,天斗帝国的人该怎么议论自己呢,估计我已经是彻底的出名了。

    想是归这样想,不过路该怎么走就怎么走,还是那个样子,手续已经办完,现在就开始出国。

    第二天醒来,杜琳琅便是顺着大路来到了出云帝国的边界之地,这里是最边远的地方,距离出云帝国不到十里的路程,走过去便是另一个国度。

    出云国界,某个驿站处的办事的执事开始查看证明,杜琳琅出示,那人轻点了点头,似乎是看见林隐庄办理的证明,就是靠谱,不禁都是露出了尊敬的眼神,看来林隐庄还是比较有名气的,在这片地域,杜琳琅没有过多的表示,收好证明,快速离开,在脚步踏向前方的路口之时,他已经是知道自己已经是身处另一个国度。

    人非常多,竟然有上千人的规模,都是从四面八方涌入这里,准备出国的样子,杜琳琅定睛打磨了打磨这些人,都是比较兴奋,有的跃跃欲试,有的比较镇定,有的直接大呼了起来,好像第一次出国的样子,杜琳琅却是嗤之以鼻,不爱显露,继续往前走,一只大纛拦在了前面,“出云国界”,写着四个大字,站立看了看,还是继续行程。

    现在已经是彻底的出国了,步行至某个驿站,就有伙计开始招揽客人,先前天斗帝国的人一起出来的,已经是各去找各自的事情了,就像湖水上漂浮的落叶,顺着人潮扩张着,荡漾在湖堤边上,在对岸之下便是不见了影踪,看不见了,似乎跟随而来的便是一些有着和自己相同路线规划之人,自己就是他们中的同乡。

    “住宿了,住宿了,有需要的侠士请来此处客栈。”这时道路的两旁开始有着招揽生意的人在那里吆喝着,反正也有些累了,去那里看看有什么情况,怎么出国了,两边的人竟然没太大区别,连方言都是几乎一模一样。

    看来距离才是恒定某个地方是不是处于同一个国度,从两国边界没有建城墙就可以看出来,这两个国度的人们都很自信。

第一百零四章 聚仙村奇遇

    杜琳琅招呼那位伙计过来,对他道:“小子快过来,咱需要住宿。”那伙计便是缓慢的紧行了过去,来到了杜琳琅的身边,才道:“客官叫我什么!”杜琳琅才道:“小子啊,怎么不是。”伙计便是稳了稳,对杜琳琅说着道:“咱可是年过四旬之人,你不要小看人行吧,客官是要住宿不是?”他表现的非常热情,不过我可是见过些场面的,这样的话语怎么不会接呢,要不然他就是想赚钱而已,就这么简单。

    这些人怎么看上去都这么年轻,估计是常年做这种行当,习惯成自然吧。杜琳琅应喝着,然后简单的交流了少许过后,便是跟随着他前往某处客栈之中。

    这座客栈在一个巷子里,两边都是卖些小吃的比较多,还有卖些杂货的,不时有着些壮汉挑着个大抽屉装着些炊饼,在街道口吆喝着,有人慌忙从狭窄的巷子往外面飞奔而去,交了些钱,那人便是将热腾腾的烧饼递了过去,那个人接了过去,轻声唱个诺,便是离去,留着壮汉继续在街道口叫卖着,“炊饼咯,卖炊饼!刚出炉的大炊饼!”声音非常深沉,真让人悠闲自得。

    杜琳琅于某个靠窗的椅子上坐下,开始品茶,并观看这巷子里的人流,不禁感叹着,到处都显露着出云帝国的民风是何等的别样,这镇子人那么多,我只是其中一员,所以也并没有招来太多的青睐,在前面街道处一般,而且像我这样的侠客之人应该也不少,是不是?那些人怎么会每个人都去关注呢,没有这样的闲暇,都在干着自己的事情而已。

    在过了一刻多钟之后,店小二便是将饭菜和美酒端了上来,此时的杜琳琅正坐在床上翻阅着淬仙御体,小二端在了桌子上,便是准备离去,杜琳琅才道:“今天是什么节日,外面的人这么多。”小二道:“客官不知,明天便是咱镇子一年一度的赏灯节,各处的人们便是都来走这趟集市,您可不要错过了才是。”真是来的早不如来的巧,竟然碰见了这样欢乐的节日,这出云帝国还真是繁华,连一个镇子都是这样的热闹,那种大城市该是怎么样的繁华呢,不得而知。

    杜琳琅示意小二退下,自己坐在了吃饭的桌子上,正准备就吃,忽然外面的街道便是燃起了烟花,怎么大白天的放烟花,噢!不是烟花,是爆竹,真是一年一岁人不同,赏灯赏花过大节,只听得有些呵斥声,自己并没有太在意,而是继续吃饭。

    小二说明天便是赏灯节,杜琳琅步行至门口吆喝那小二过来,对他道:“你可知这周遭可有什么村子没有,名叫方家村的有没有。”小二客气道:“客官是不知,您是外地人,不谙此地的风俗,咱这虽然是穷乡僻壤,却是干净利落,自成一方势力,便也未尝不可,这赏灯节是赚钱的勾当,您是知道的,咱看您是个明白人,怎么会不知这里的风气呢,方家村咱没听说过,有一个聚仙村咱还是知道的,就在镇子东南方数里之地,这里的赏灯节,那里肯定有不少人要来这里,您抽空有时间便是去瞧一瞧,也许能打听到方家村的下落。”杜琳琅感谢,呵斥小二离开,他便是缓慢退下,表示尊敬。

    聚仙村,那又是些什么活计,怎么这么怪,明天赏灯节之时,便是去看看,顺便了解了解出云帝国的西南边陲之地到底是什么样子。

    第二天,杜琳琅穿好衣服,就开始准备动身前往聚仙村,步行至镇子东郊,租赁了一辆车马,便是向东南方疾驰而去,沿途的风景顿时让自己不敢相信是真的,破败残垣,显得非常的荒废,怎么镇子里的人居然在过赏灯节,而这聚仙村附近却是这种样子,时间不一会儿便是来到了杜琳琅身处聚仙村的时候。

    只见那里的人照常过着日子,似乎对于村外的什么事情并不怎么感兴趣,莫非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还要去过赏灯节?应该不合时宜,杜琳琅步行至村子口,便有着些年轻人朝着自己笑了起来,那是种微笑,带一点打趣的眼神,也带有些敷衍的感觉,反正很微妙,杜琳琅没有在意,而是继续朝着村子里面走,这村子还是比较大的,就是房屋间隔比较大,显得这里很是宽敞,但是总体给人一种破落的感觉。

    杜琳琅紧行了进去,便是来到了某座康庭庄院,这个院子应该是最大的,也是较为豪华一点的,可以看出,从这里应该是能打听到某些有用的情报,这出云帝国还真是不一样,上层官员是过着繁华的生活,但是在细节方面,却是做的不好,这也是他们的短板,从这种破败的感觉便是映衬了这一点。

    庄园还是比较宽阔的,某位中年人正引着个小孩子在门口打秋千,很是快乐,“呦,小宝儿飞起来咯,呦!”后面的一些女孩子忍不住的叫了起来,杜琳琅感叹,自己出趟国不容易,怎么还看见了这么令人和谐的场面,他们都在过着自己的生活,似乎别人的什么事情,自己并不在意。

    忽然大门后转出了一位后生,大声呵斥道:“那路边的小子,哪里人?”杜琳琅似乎是被认为成了乡巴佬,不识得这里的风俗一般,自己可是天斗帝国的人,对于这些人而言,便是外国人的一般。中年人转过头来,望了望这人,怎么这么陌生,莫非是外地人,杜琳琅并没有太在意,而是恭敬的走上前去,对那中年人鞠了一躬,表示尊敬,那些人才露出了和善的笑容。

    中年人开始示意那些女孩陪他继续荡秋千,自己则是跟这位陌生人来些唇枪舌战,对话正是这个意思,莫非这里就是出云帝国之西南方聚仙村,整个帝国的民风缩影,都能看得出来。

第一百零五章 豢养孽宠

    中年人并没有太在意这种小事,他见杜琳琅是位侠客的打扮,便是认出了他的身份,从说话的口吻可以听出来,不是本地人,至于是哪里的,现在还不是很清楚,但可以看出应该也是富贵之家。

    杜琳琅被邀请前往一聚,中年人便是坐在了跟前的一棵树下,这时来了一位老人引着几个孩童便是走了上来,拄着根拐杖,显得很是苍老,杜琳琅和他两人便是在树下坐定。

    三人先是喝了些茶水,很是惬意,中年人的表情顿时就阴暗了起来,却不敢太表现出来,但明显的肌肉都是有些抽搐,从他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所有的意思。老者先是询问杜琳琅叫什么,他还是自称杜小伯,似乎在这种野外,不宜暴露了名姓,这是很正常的行为,老人道:“后生不是本地人吗?”杜琳琅稍微点头称是,并询问方家村之事,老人道:“方家村不在我聚仙村的周围,不属于咱们管,但是沿着大路前行,你就可打听到些许情况。”杜琳琅表示出肯定的意思,喝了喝茶,老人望了望中年人,他还是垂着头,不敢看向杜琳琅,似乎都是一种压抑的氛围,杜琳琅才道:“不知聚仙村为何叫这个名字,不知是什么原因,莫非是取聚仙之意。”老人道:“那是外面的人取的,只是我这年前时常接待些带有隐字文书的外国人,就在咱这聚仙村,接待不少流浪之人,名声在外,自然而然就聚了不少人,而被称之为聚仙村。”杜琳琅点了点头,表示肯定,继续喝茶。

    中年人才道:“小子来我们村所为何事。”杜琳琅并没有透露自己行踪的消息,而是告诉他们自己是为了打听方家村的消息,这只是种噱头而已,杜琳琅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搜集情报,打探这些情况的虚实,中年人看了看这个家伙,并没有太在意,只要是善良之辈,那便也没有提防的必要。

    老人便是能看出二人的小心思,便是才道:“小兄弟有什么事情直说,不用卖关子,我们虽然是外人,但绝对是信得过之辈,你不用扭扭捏捏的。”杜琳琅才道:“不知村子外面如此破败,像是经历战火一般,不知是何原因。”老人像是被看出心事一般,才道:“这还被你说中了,我这里年前都是比较和平,只是在去年出现了一怪物,才导致了这种情况。”杜琳琅询问是什么事情。老人道:“我这年前都没什么大事,曾也养了一批召唤师,用以为国家训练些人才,就被一些团体签了契约买去,我们也能从中得些钱财,自从去年开始,咱村子里的某个召唤师在山间隐蔽之处得到过一只灵蛇,才......”杜琳琅询问道:“才什么?”中年男子还是悻悻的低着头,不说话。老者才道:“之后才让我这村子出了名,就是因为这只灵蛇的缘故,才导致了外面的破败景象。”杜琳琅继续询问是什么原因。

    老者又道:“就不知是什么原因,那只孽宠不听主人的命令,独自前往深山搜寻猎物,不知是吃了种什么药草,变成了三个头,他的主人便是直接被它给生吞了,那只蛇体型也变得非常庞大,再也没有人敢去深山,这只是听说,我们没见过,也不敢去见。”杜琳琅感叹,还真有这事,不知此蛇居住在何处,是否需要我去解决一下,杜琳琅便是询问着,对于像这样的野兽,自己作为一名不太算合格的驯兽师,这样的活计怎么能错过呢。老者才道:“那里有一条河流,常年都是汇入山下的蛇口河,那里因为有座隐蔽的村落名叫蛇头村,但是遇见便是,那蛇体型庞大,但遇见便是要做到打蛇打七寸,方能收服,我们并不是奢求你能帮助我们什么,不是这个意思,但能收服,定有重谢。”杜琳琅感叹,还真有这等奇事,没有多想,便是接了任务。

    从这些讯息能得到什么情报,体型巨大,三只头,常年混迹在河流之地以及蛇头村周遭,吃了某种奇怪的药草,生吞了自己的主人,是灵蛇,颜色不清楚。杜琳琅在得到了这些情报后,便是询问道:“不知此蛇是哪只头生吞了它的主人,有什么仇怨吗,为什么要这么做,还有就是此蛇会不会什么诡异的法术,例如吞云吐雾之类的。”中年男子才道:“颜色是黑色的,这是某位后生夜间于深山之处探寻到的,至于白天是什么颜色,不是很清楚,他不知会什么法术,但是行进极快,若是没些什么手段,不建议前去,就在它吃了些怪异的药材,便是形成了意识,体型也变得庞大,不知什么原因,便是导致意识失控,吞了它的主人,你可不敢前去,它很是厉害。”这中年人似乎在用激将法,这管不管用,还不知道呢,居然这么凶狠,这只蛇可真是怪异。

    好了,情报已经搜集完毕,这出云帝国的勾当差不多已经是了解的可以了,杜琳琅答应他们,必定是能解决掉那只三头蛇,让你们永居此地,不再受到侵扰。

    三人又继续聊天着,不知不觉已经是快到中午了,之后杜琳琅还打听到,这位六旬老者便是曾经豢养过那只灵蛇的主人,这种孽宠还真是稀少,若是被自己遇见,搞不好签个契约什么的,还能助力提升战斗力呢,三只头,莫非它有三条命,三种意识?那还真是极大的增加了它的战斗力和存活率,但蛇终归还是蛇,尽管是三个头,那只是吓吓人的把戏而已,蛇能蜕皮,莫非还有些金蝉脱壳的手段,只是知道它有意识,至于该如何收服,就看实战了。

    现在是夏季,蛇肯定是惧怕才躲在了深山之处,等天气转凉了,就会趁夜间前往河里冲澡,这是蛇的天性,蛇有天敌吗,莫非蛇怕鹰,但是这种本质上的事情,现在讨论还为之过早,等去战斗的时候,才能去揭晓到底是头什么怪物。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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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有海,海上有雾,其上有玄武,匍匐在北方,就像巨大的神龟一样,因为巧遇机缘,他得到了重生,开启了他的传奇故事。仙剑传奇之玄武重生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仙剑传奇之玄武重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仙剑传奇之玄武重生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