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天大欠债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接下来的几局,韩跃仿佛仍然是赌神附体鸿运当头,每次就那么胡乱摇几下骰盅,却总是能够稳压王勋等人一头。
甚至有好几次,他都是以危险的一点优势取胜,这种感觉是何等的卧槽,王勋等人只感觉心头有一万头***在狂奔。
上过赌桌的人都知道,越是在这种情况下人越容易深陷其中,上一刻满腹信心会赢,下一刻却以微弱优势被杀。翻盘的希望是那么接近,总让人不由自主想再来一回。
这就是赌徒人心,韩跃很有体会!因为,曾经他也是如此……
他仍旧刻意控制着节奏,表现出稀里糊涂却大杀四方的赌运当头架势,几轮赌局下来,自然连连得胜,就连跟庄的程处默也早还清了十万贯赌债。
程处默现在是翻身农奴把歌唱,不但还清了赌债,而且还让对方欠了他接近十万贯。程家之人都是一个德行,见不得发财,否则必然疯癫。这货的狂笑声几乎笼罩了整个长安……
王勋等人早已输的面如土色!
“你……你作弊,你出千!”李文终于按耐不住,满脸通红的站了起来。他因为相信王勋的赌术,又贪心韩跃的精铁铸造术秘方,所以押注押的最狠。结果几轮赌局下来,每次都要翻番,光他一人转眼已经输了十万贯。这样巨大的数字,终于让这个李家此子惊醒过来,顿时浑身都是冷汗。
回忆赌局,一直输,没有赢,这种情况,怎么也不能说是对方手气盛的缘故。
莫说是他,就连王勋也开始怀疑起来。他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每次摇骰子都是提起十二分精神,感觉有九成以上把我,居然会连连出现偏差?
再看看韩跃,虽然一直表现的粗鄙不堪,嘴里脏言乱语仿佛一个浑货,但却为什么财神附体一般连赢不输?人的运气哪有这么好,整晚上总是鸿运当头,一把两把的巧合或者有的,但是赌骰子可是玩的几率,哪能总是力压别人的点数。而且好多次还都是只多出一点,这也太巧合了吧。
“怎么着,输急眼了想翻脸?五姓七家的公子就这素质?输不起就别玩嘛!”韩跃感觉也差不多了,于是将骰子一推开始放嘴炮讽刺,他满脸不屑和鄙夷:“动不动就喊出千,我出哪门子千了?赌具是你们提供的,摇骰子大家都看着,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使诈了?真要说出千,我还怀疑你们呢,这骰子的重量我感觉有些不对……”
王勋面色一变,目光犹如毒蛇,狠狠盯着他喷火。
骰子确实有问题,这事他心里门清。但是人的心理很是微妙,越是干了亏心事越是没底气,韩跃抢先将事情说出来,他反而感觉气势变弱,一时竟不敢反驳。
程处默毕竟是豪门出身,从小耳濡目染,各种机锋和下作手段也了解不少,这货虽然憨直但并不蠢笨。他听了韩跃语带所指的话,顿时目光一闪,隐隐有些明白过来。
“原来,对方的骰子有问题!而我这兄弟赌术了得,竟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自己人总要帮自己人,这货忽然哈哈一笑,破口骂道:“懆你的娘,你家程爷输钱输到差点脱裤子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说作弊?现在轮到自己输了,立马就开始诽谤,你们五姓七家还要不要脸?赌不起就别赌,都给老子滚蛋!不过输掉的钱那是一分也不能少,否则的话,自有我老爹扛着斧头来跟你们谈……”
这货也耍了个小聪明,知道自己还镇不住场子,顿时把老程搬了出来。
果然,王勋等人纷纷变色,李文面带尴尬咽了口吐沫,讪讪笑道:“咱们小辈之间赌上几手,就不用让程国公参合了吧!”
众青年连连点头,想及程咬金不讲理的性子,个个面如土色。那可是一个混世魔王,平日没理都要争三分,何况现在自己等人是真的欠了人家儿子钱。
想要赖账?老程的斧头可是会砍人的。
想到这里,人人打了个冷战,纷纷跟着李文劝程处默道:“就是就是,程处默,咱们小辈之间小赌怡情,这事就不要让程国公参合啦!”
小赌怡情?
韩跃差点嗤笑出声,这帮家伙每个人都输了接近十万贯,想不到一听到程咬金,竟然恬着脸说出小赌怡情这样的话。混世魔王的名头,由此可见一斑。
“想让我爹不来,可以啊!”程处默越发趾高气昂,拿着老爹的名头当杀器,十分嚣张的抬起手指,挨个指点道:“你,你,你,还有你……你们每人都输了接近十万,来来来,现在结账,有钱拿钱,没钱写字据。谁敢耍赖,别怪爷爷翻脸不认人。”
王勋和李文对视一眼,众青年也面面相觑,人人脸上带着苦涩,却只能硬着头皮喊来一个歌姬,让她取来一些纸张,各自写下了字据……
韩跃多了个心眼,不但让众人签字画押,还要咬破手指打上血指印,众世家公子眼中喷火,奈何有程处默在一旁嚣张威胁,只能强压下愤怒,按照韩跃的提议咬破了手指。
八个人,八张字据,接近八十万贯!
这个数字,让程处默倒抽一口冷气,也让韩跃浑身直打摆子!
大唐一年岁入才多少?两百多万,这可是广漠国土千万百姓创造的税收……
李世民想要推广水车,国库不过投入八十万贯,却已经让朝堂炸锅,各个世家恶狗抢食一般,也不知暗地里经过了多少厮杀和刀光剑影。
如今,他们两个不及弱冠的少年,也即将拥有八十万贯,这是何等的震撼?
程处默哈哈狂笑,犹如夜枭惊嚎,声音之大,几乎震塌了房梁。
韩跃则目光闪动,他毕竟是后世穿越而来,比之程处默多了一份小心,总感觉这么大一笔欠债,恐怕不是很好回收!
钱太多了,已经触及了吸血世家的底线,那些恶狼只喜欢吃,不喜欢吐。八十万贯钱财,如此之巨富,足以让世家翻脸。
如果五姓七家一起赖账,程咬金估计都没这个把握要债成功。
韩跃想到此处,暗暗发愁于心,正感觉烦恼,也不知为何,他脑中忽然灵光一闪,蹦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也许,有一人可以做到。”
他的脸上,慢慢浮现出一丝微笑……
……
长安城,王氏大宅,幽深后花园中。
“报告公子,程家长子程处默带着泾阳县男韩跃,于今日傍晚时分进了云瑶赌坊。二公子闻讯前去,以语言激之,双方约定开赌!”
“鱼儿上钩了么……”王凌云微微一笑,他正细心给一株花树修剪枝丫,闻言只是淡淡一笑。
“属下回来之前,二公子和韩跃等人还没开赌,不过已约定了赌注,那程处默为人冲动,又喜欢赌博,想来有他催促,韩跃应该会落入套中!”王氏暗蝶跪在地上,恭敬的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猎物太容易捕获,总是让人无趣……算了,既然已经入套,也就失去了玩弄的兴致,去告诉二公子,让他拿回秘方就行了,不要表现的欺人太甚。这次我们毕竟是设计谋夺,程咬金那人可是不讲理,一旦恼羞成怒,事情便又多出许多变数……”
暗谍一怔,有些不甘心道:“公子,就只要秘方?这也有些太便宜他们了。”
王凌云悠悠一笑,缓缓放下修剪花枝的手,淡然道:“上善若水,不争是争。上兵伐谋,不战而胜。你们记住了,行事世间,便宜要一点一点占取,等到积累了足够优势之后,方才可以雷霆一击。现在我王氏还没有足够实力一下击垮程家,为何要着急撕破脸皮?”
“属下愚钝!”
“去吧,把我的意思告诉二公子,让他把握尺寸,莫要惹翻了程咬金出面,虽然我并不怕他……”
“是!”暗谍躬身领命,悄悄退了下去。
王凌云长身而立,负手仰望天空,缓缓吐了一口气,他脸上带着一股淡然,举止透着潇洒,恍如缥缈仙人,翩翩浊世佳公子,似乎这世间再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够让他烦心。
“我本以为,那个农户小儿也算奇才,现在看来……”
他微笑如清风拂面,却不知道,事实恰恰是另一番景象!此刻的云瑶赌坊中,他寄希望的二弟王勋和世家公子们不但没有赢,反而输掉了接近八十万贯。
这等巨大的财富,就算五姓七家千年豪门,也会感觉吃力不已。这已经不是输一点两点的问题,而是有可能会动摇家族根本的大事。
就算王凌云乃是青年一辈领军人物,这种事情也不是他可以解决的了!
八十万贯巨财,程处默必然会请动老爹催收。
八十万贯巨财,世家们必然会出动老辈赖账。
八十万贯巨财,韩跃却不打算独吞……
他要分给李世民一份。因为不如此,就不足以收入囊中。见识过后世各种赖账手法,他深知落袋才为安,有皇帝陛下做马前卒,欠债才好收取嘛!
至于怎么分赃?
让李二陛下拿大头又如何?说不定还能换个爵位做做!
第四十一章 还要再赌
财富充分共享,利益才能最大化,有这八十万贯借条在手,相信只要操作得当,必然会给五姓七家造成一次沉重的打击。
这些门阀传承千年,依靠吞噬百姓的血肉壮大,他们搜刮了民脂民膏,但却从不付出应有的责任。纵观历史长河,每当有天灾之时,这些世家都会大量屯粮积米,导致百姓饿殍满地甚至易子而食,这是世间最大的人祸。
又或者外族入侵,还是这些世家,他们从来不曾率众而起,反而摆出一副恭迎王师的奴才架势,卑躬屈膝卖国求荣。
他们眼里没有百姓!
他们身上没有气节!
只要能保住家族利益,门阀连自己的祖宗都可以出卖。
韩跃不是圣母,而且还是混混出身,但这并不妨碍他讨厌世家。今天借这个局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既破了他们的攻势,又掌握了主动,再待下去便没有意思了。
眼看这些世家公子输的面如土色,他嘿嘿一笑站起来身来,懒洋洋打个哈欠道:“天色不早,赌兴已酣,今天就到这里吧!”说着给程处默递了个眼神,示意他收好借条一起撤。
“不行,你们不能走,咱们再赌。”众世家公子大叫出声,纷纷阻拦。他们已经输昏了头,包括王勋在内人人眼睛通红,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翻本,翻本,翻本!
赌徒就是这样,越输越不甘心,总想着只要再赌一把自己就能赢回来,这几个世家公子从小到大生活一帆风顺,很少遭受到什么打击。尤其今晚他们还是联合坐庄车轮大战,八个人联手居然还是输!这种强烈的挫败感他们怎么也无法接受。
况且,大家还都是带着任务而来!
李文他们还好,虽然失败了,但是家中门风相对温和,回去后顶多也就落个办事不利的罪名,惩罚不会重到哪里去。
王勋就不同了!
他来之前信誓旦旦要给韩跃和程处默一个教训,并且还在家中立下了军令状,如今不但秘方没有到手,反而输了接近十万贯钱财,一想到回去之后的后果,他就忍不住浑身直打哆嗦,眼中不由自主流露出恐惧之色。
别人不知道王凌云的手段,他知道!
长安少女无知,都言凌云公子潇洒,然而有谁知道,在那张温文尔雅的面容之下,藏着怎样的森冷杀机!
世人都赞凌云公子出尘,说他脸上总是带着悠然之笑,然而有谁知道,王凌云的悠然和出尘,其实比魔鬼的狞笑还要可怕!
几年前,王勋曾经有幸见过一次王凌云微笑杀人的场景。
那一日,他这位大哥手持长剑,将家族中一个和他争权的嫡子一剑刺倒,然后脚踏其头颅,宛如踩着一头牲口。
王勋清楚的记得,当时他这位大哥目光阴冷,脸上却满是温和的微笑,他手上长剑不停刺下,连续刺了二十多剑。
那个嫡子在他剑下剧痛呻吟,鲜血和屎尿弄脏了整个地面,腥臭之味充满房间,让人直欲作呕,然而他这位大哥自始至终都保持微笑,就那么一剑一剑又一剑的刺下去,仿佛不是在杀人,而是在练习剑术。
那一日的他,脸上的微笑一直没有断,看起来是那么温和。
同样是在那一日,他这位大哥用悠然的语气下令,将那个嫡子所在一脉全部丢进家族矿洞,把他们全部充为挖矿的矿奴,永世不得再见阳光。
他下这个命令的时候,脸上表情温文尔雅,亲切温和!而那些被充为矿奴的人之中,甚至还有一人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
在外人眼中王凌云是翩翩浊世佳公子,但是在王勋眼中,这个佳公子其实比魔鬼还要凶残!
所以,他必须得拦住韩跃,继续跟他赌,直到自己翻本为止……因为他不但没有完成任务,而且还输了巨额赌注,如果就这么回去的话,迎接他的不知道是怎样的惩罚!
……
……
“泾阳男,你绝对不能走,咱们再来赌过,我要翻本!”王勋双目血红,眼睛一眨不眨的盯住韩跃,生怕对方会拒绝自己。
由于太过担心,他脸上甚至悄然流露出一丝哀求之色。
韩跃微笑不答,程处默却仰天哈了一声,这货得意便猖狂,鼻孔高高向上翻着白眼大刺刺道:“想翻本?你还有钱吗?”
曾几何时,翻本这个字眼本是他和韩跃的口头禅,想不到这才短短几个时辰过去,竟然风水轮流运气到我家,这货可算感受了一把吐气扬眉的酣畅。
王勋被他讽刺一句,面色阴晴不定,想及回去之后面临的可怕惩罚,终于猛一咬牙恶狠狠道:“我名下有三间绸缎铺子,长安郊外还有一处庄子和五百亩天字田……”
“就这些?折算一下,也就一万多贯嘛!”程处默继续大刺刺翻着白眼,使劲压价。
王勋眼睛血红,使劲喷出一口热气,道:“一万就一万,赌了!”
程处默哈哈一笑,转头征询韩跃意见:“兄弟,你怎么看?”
“既然王公子想玩,就再陪他一局又何妨!”韩跃微微一笑,缓缓将骰子捏在手中。
王勋顿时松了一口气!
旁边几个公子面面相觑,人人都感觉很是心动,他们相互交流几下眼神,其中一人忽然出声道:“既然如此,我们也要跟上一回……”
“你们?还是算了吧!”程处默摇了摇头,一脸鄙夷之色。
“凭什么?”这人勃然变色,大怒道:“肯让王勋翻本,却不让我们参加,是何道理?程处默,莫非你看不起我范阳卢氏不成……”
“哈!拿卢氏来吓唬我,小爷好怕啊!”程处默仰天打个哈哈,他可不是被吓大的,这货漫不经心翻了几下眼皮,忽然破口大骂:“懆你的娘,想拿家族名头压人,你也不打听打听,我程处默是个怕事的人?想上桌可以,拿赌本来,要是没有的话就赶紧滚回家喝奶去,别在这里碍老子的眼!”
“你……”这人满脸胀红,气的面皮发鼓,憋了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几个公子也怒目相向,恶狠狠盯着程处默,可惜他们的眼神杀伤力不行,程处默只不过哈了一声,压根就不在乎。
倒是李文有些聪明,知道这货不是个讲理的,于是转头对韩跃笑道:“泾阳侯,俗话说杀人不过头点地,先前我们赢钱之时并不曾拒绝让你们翻本,如今你们赢了却要绝我等后路,这样做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
韩跃淡淡一笑,有钱赢不答应才是傻子!他和程处默不过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哪里会真正拒绝。眼看戏也演得差不多了,当下装作被说动模样,道:“李兄都把话说到这般田地了,我若再不同意,确实有些不近人情。也好,咱们大家便再赌上一局。不过,赌桌上的规矩你们也知道,没有赌本可不行……”
李文等人顿时面色发苦!
他们几个都是家中不受重视之人,平日兜里有几个小钱,但却不似王勋那般有产业有庄子。
好在韩跃也没指望能从他们身上再刮下来钱财,微笑道:“这样吧!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如你们便以一次承诺做赌注,上桌来玩一回如何?”
“此话何解?”
“很简单,以承诺做赌,你们若赢了,自然可以折算成钱财,若是输了的话……”
“怎样?”
“也简单,只需向我履行一次诺言便可。这个诺言也许是让你们帮我做一件事,也许是陪我喝一杯茶,也有可能我时间长了会忘记,永远都不会找你们。”
“这……”
几个青年公子面面相觑,感觉这个条件也不算严苛,李文代表大家点了点头,缓缓道:“就这么说定了!”
“哈!那还等什么?各位公子,还不上桌?”
韩跃脸上浮现微笑,宛如春天般的温暖。
第四十二章 海棠花开
赌钱这种事有时候很微妙,越是输急眼想要翻本的人,往往越容易继续往下输。因为对手运势正旺,而你的运势正衰,彼升而我降,就算不用作弊也会输的吊蛋精光。
人有福禄寿三运,代表着幸福、吉利和长寿,其中禄之一道说的便是运道和财富,当一个人禄运处于低谷之时,那真是干什么都亏本,做生意干啥赔啥,如果上桌赌钱的话……
结果可想而知!
这是冥冥之中一种不可解释的状态,它并非迷信之流,但是却真实存在,只不过因为太过缥缈不可捉摸,所以一般人不会相信。
所谓时来天地皆同力,远去英雄不自由,运势被压,还想翻本,韩跃表示呵呵。
最后一次赌局,他压根没用作弊手法,照样还是赢了。
因为王勋等人实在太衰,骰子晃了半天,竟然只扔出个“一,一,一”的点数,这是骰子之中最小的数字,和天豹子正好相反,这个点数叫地窟窿,代表着天然输钱。意思就是只要摇出这个点数,对手不用摇也可以赢。
王勋等人的脸色,几乎可以用惨白来形容。
玩过骰子的人都知道,由于骰子六个刻面的点数不同,所以也会造成微小的重量偏差。骰子上的一点这个刻面因为挖去的骰面最少,所以它的重量最大。按照物理学解释,重量大的东西在滚动之时最容易下沉,故而骰子的一点刻面最不容易出现。
但是王勋等人偏偏摇出了三个一点,这个几率可比天豹子还要小太多,简直是千载难逢之点数,几百局也不一定出现一次。
地窟窿一出,韩跃连摇都不用摇,王勋等人便输了。
程处默狂笑不断,逼着几个世家公子再次写了欠条,然后和韩跃二一添作五,哥儿俩分赃一番,勾肩搭背得意离开……
……
月色西沉,天将放晓,世间万物即将迎来阳光灿丽的白天,然而王勋等人的心里却是无比晦暗无光。八个公子面色阴沉的几乎滴出水来,人人眼睛通红,双手紧握拳头,几乎忍不住想要追上韩跃和程处默,用手段将两人强行留下。
可惜他们不敢,一是因为云瑶赌坊的背景实在太大,再一个也是因为程处默的身份同样不差,动手用强的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只有韩跃自己,王勋等人早扑上去了,八十万贯钱财再加上后来输的庄子和土地,足够这群世家公子狠心杀人。
程处默也担心韩跃会被暗算,出了赌坊门立即翻身上马,一路护送结义兄弟直奔田家庄,直到将韩跃送到家门口之后方才离去。
这货临走之时,狂笑之声几乎笼罩了整个村庄。赢钱了,而且还是大钱。从小到大,赌桌上从来是输多赢少,想不到这次一下翻身。
他催马扬鞭,狂笑着回家去报喜,估计以老爹程咬金的尿性,拿了欠条立马就会去收赌债。
韩跃一直目送他离开,直到程处默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之后,他方才缓缓吐出一口热气,心中升起无限紧迫之感。
程处默没有心机,再加上出身勋贵豪门,所以他不在乎世家的反击,只要把欠条交给老爹就行。
但是韩跃却不能。
这笔钱财有多么烫手,他心里门清。
一旦世家掌权之人知晓此事,恐怕立时就会策动最猛烈的反击。以那些人冷血心狠的性格,估计刺杀他都算轻的!那个凌云公子的手段心机很是毒辣,估计接下来将会是强所未有的酷烈。
暴风雨,也许要更加猛烈了……
……
长安城,王氏大院,后花园中。
王凌云负手而立,静静望着眼前一株红叶海棠,风吹叶动,衣袖飘飘,他一袭白袍纤尘不染,几片海棠轻轻落在修长的身躯之上,越发衬托出飘逸飒然。
他就那么静静的望着海棠树,英俊逼人近乎完美的脸上带着浅浅笑意,目光深邃而又清澈,仿佛在深情凝视挚爱的美人。
夏日阳光毒烈,然而这个院子中却并不炎热,错落有致的花草树木巧妙搭配着亭台楼阁,处处是阴凉景胜,又有小桥流水送来清新湿气,偶尔一阵夏风吹来,顿时让人感觉惬意。
然而王勋却惬意不起来,他和两个兄弟老老实实站在王凌云面前,面色惶恐,浑身绷直,不敢有一丝晃动。
清爽的夏风不时吹拂,然而三人却浑身湿透,他们脸上汗水淋漓,流进眼睛后很是难受,可是三人却连擦都不敢擦。
王凌云衣袂飘飘,宛如滴仙人一般站在三人面前,他的轻柔微笑和风致别雅,给人一种如沫春风之感。偏偏王勋在这春天般的目光笼罩下却觉得如坠冰窖,心底一阵阵发寒。
他脸上的汗水越发多了,涔涔而下,滴在眉毛,落在眼角,渗的眼睛生疼。
“八十万贯,好大一笔财富,连我都有些动心了!二弟,你赌的一手好骰子……”
王勋一个哆嗦,脸色有些苍白!
“只是我想不明白,后来你明明知道自己会输,为什么还要继续下去,最后又送了人家几个绸缎铺和庄子,是想锦上添花,还是想要资敌?”
王勋汗如雨下,浑身都在颤抖,嘴皮翕合几下,却半点不敢发声。
王凌云轻轻瞥了他一眼,忽然伸手轻抬,从海棠树上摘下一朵小花,放在鼻尖轻轻品味。
他的动作这么轻柔,他的脸上全是笑意,然而王勋和另外两人却颤抖的更加强烈。
眼前之人是他们的大哥,但是三人却感觉比面对长辈还要压抑。这个举止潇洒看似温和的大哥有着美溢长安之名,可惜他行事之狠辣无情,却是让王勋等人怕到了骨头里。
就是这样的微笑,就是这样的温和,想到当年那个嫡子的悲惨下场,那人无助哀嚎鲜血一地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王勋感觉一阵刺骨寒风从心底直冒……
“算了,你们毕竟是我的兄弟,每人剁去一根尾指略作薄惩吧,记住下不为例……”王凌云依旧面带微笑,让人剁手指这种话从他嘴里说出,仿佛一件毫不起眼的小事,语气轻飘飘,举止潇洒飘逸,眼波温柔荡漾,宛如春水沁人。
十指连心,剁去手指这种惩罚当真是痛到极点,然而在他看来却只不过是小作惩罚……这种骨子里的冷血与漠然,几乎让人不敢相信会出自一个飘飘佳公子口中。
偏偏王凌云就这么说了,语气那么自然,那么随意,完全没有半点人情味,他面色平静,波澜不兴,仿佛眼前三人不是他的兄弟,而是三只无关紧要的牲口。
给牲口长长记性,自然是不需要有什么心理负担的……
王勋等人长舒了一口气,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下来,能保住性命,甚至不用接受残酷的折磨,这真是大发慈悲,让他们有种跪下道谢的冲动。
三人恭敬施礼,小心翼翼转动身体,悄悄的退了下去,他们的脚步很轻很柔,生怕发出一丝响动惹恼了王凌云。从花园到门口短短几十步,三人却用了整整盏茶时光,人人浑身汗水湿透,然而脸上却带着万分庆幸的神情。
王凌云就那么静静站着,他依旧面带笑意,宛如春风,目光转也没转。
仿佛根本没有发现三人离开,他只是用心的去欣赏眼前这株海棠树。
盛夏花开,如此妖艳!
第四十三章 公子心狠
直到王勋三人的身影消失在花园门口,王凌云才缓缓低头,目光从海棠树上收回。
“来人!”他眼中忽然凌厉一闪,淡淡唤了一声。
两个暗谍闻声应答,悄无声息从一片假山中现身,恭敬的来到他身边单膝跪地,静静等候他的命令。
“你们说,一个农户出身的小子,从小劣迹斑斑,甚至为了买一个玉佩可以去卖童养媳,这种人忽然有一天变成惊世之才,可能么?”
两个暗谍静静跪着,一语不发。
王凌云仰首望天,继续淡淡发问:“一夜之间,从废物到奇才,不但造水车制蚊香,而且还发明解暑药秘方,甚至就连赌博一事也精通捻熟。如此转变,前后差距惊人,是不是太过离谱了一些?”
两个暗谍仍旧静静跪着,仍旧一语不发。
他们只是探子而不是谋士,岂能在公子面前班门弄斧。
当然,王凌云也没打算能从暗谍嘴中得到答案,他这个问题实际上只不过是自言自语的疑惑,是他沉思之时下意识的表现。
“一夜转醒,百脉具通,难道这世上真有忽然通窍之事,真有天生圣人之说?”他语气轻缓,眼中却凌厉森然:“便是真的通窍又如何?没有成长起来的奇才,也只能泯然众人而已……”
“暗一,你马上带一队暗谍出去,好好再探查一下韩跃之事,以他制造蚊香那个日子为分界线,仔细追寻事前事后他的表现,比如他说过什么话,他认识了什么人,他曾经去过什么地方,这些都要给本公子查清,然后详细记载纸上拿来我分析。”
他语气依旧淡淡,脸上依旧波澜不兴,声音柔和,似乎连说话也不愿意浪费半点力气。这般不疾不徐,仿佛随意诉述一件微不足道之事,然而话中透露的信息却是周密严谨,思虑之全,安排之周,宛如江河流水一波接一波连绵不绝,那个代号暗一的暗谍一脸严肃,小心翼翼将他的话全部记下,生怕遗漏了半点。
王凌云也不管他能否领会,轻轻挥了挥手,淡淡道:“你去吧!”
“是!”代号暗一之人恭敬行礼,起身悄悄后撤几步,这才飞奔而去。
另一个暗谍依旧恭敬跪着,静静等候王凌云的命令,他知道公子做事风格,如果有特别机密之事,哪怕对自己人也会有所保留,现在暗一被派出去却单独留下自己,显然是有机要指令下达。
他猜得没错……
王凌云直到暗一的身影出了花园,方才缓缓开口:“暗二,我命你同样带一队暗谍出门,记得选一些鸡鸣狗盗之辈,你们天黑之后出发,直接去长安城外田家庄,本公子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一定要从韩跃手里拿回欠条,四十万贯一分都不能少……”
他说到这里,轻轻瞥了一眼暗二,淡淡道:“如果任务失败,你们就强攻,哪怕杀人放火也要达成目的,必要之时可用人命去堆……”
“……”暗二的额角沁出汗水。
偷借条?
这事想也别想,高达四十万贯财富,那个韩跃肯定是借条不离身,王凌云的打算恐怕从一开始就是强抢。
然而强抢便需动武,虽然那个韩跃手无缚鸡之力,田家庄的百姓也都是一群泥腿子,但是暗二却深知这个任务并不轻松。
因为他知道,田家庄中还住着一个姓罗的少女,而且就守卫在韩跃身边。
那女子可是冷面银枪俏罗成的后代,天生武性超人,已经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英姿,曾经在草原百万突厥之中杀了一个来回。
高手一旦踏入顶尖之流,根本不会惧怕群战,所谓的拿人命去堆只是一个笑话。
暗二额角的汗水更甚,王凌云虽然说必要之时可以用人命去堆,但是暗二却知道这只不过是上位者的含糊之词,其实人家的真正意思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他暗二亲自出手去拼。
他暗二,曾是名震大唐的游侠儿。
他也有过一段少年无敌的岁月。
但是对上罗家那个少女,暗二却没有任何信心。
“强抢借条,人命去堆?呵呵,也许今夜我就回不来了……”暗二心中升起一丝悲凉,他不由自主抬头,目光与王凌云接触,却发现对方眼中全是淡然,竟然没有一点惋惜之色。
“也罢!死便死了……”他猛然咬牙,躬身给王凌云施了一礼,起身飞奔而去。
自始至终,王凌云一言不发,甚至脸上的微笑都没有变换。
直到暗二即将出门的那一刻,他才仿佛想到什么一般,淡淡开口说了一句:
“此事不管成与不成,你的母亲,我会命人放归……”
暗二身躯一震,回首凝视花园,却见王凌云负手立于海棠树下,风吹叶动,衣袖飘飘,宛如滴仙人降世,说出不的洒然出尘。
“你这个魔鬼……”他嘴角翕动,差点便将心底的话说出,只因想及老母安危,无奈心中长叹,扭头逃也似离开……
……
花园之中,王凌云一直目送暗二离开,脸上的微笑才缓缓隐去。
“不能完全掌控之人,放在身边便是隐患,暗二,你真以为本公子不知你心中愤懑么?”
他负手卓立树下,闻嗅着海棠淡淡花香,目光却显得阴冷无比。
远远望去,整个人宛如一座雕像,毫无声息,毫无人气……
……
一个灰衣小厮气喘吁吁跑了过来,他站在花园门前不敢抬脚进门,只是用焦急的目光看向王凌云,希望公子能够注意到自己。
“什么事?”王凌云仰头欣赏着海棠,嘴中淡淡问了一句。
他没有回头,却知道来人只是个小厮,花园中除了家族长辈或者他认可之人,其余皆不能进。
这是他的规矩。
定下这个规矩的时候,他才不过十二岁。
当时曾有一些下人欺他年幼,故意触犯以作试探,然而最终这些人都变成了死人,尸骨就埋在花园之中。
“你们不是想进来么,那就永远不要走了。”这是他十二岁那年说的话,从那以后,没有哪个下人敢再触犯于他。
小厮也是家中老人,甚至还是他的贴身使唤,但却同样需要遵守这个规矩。这人站在门口,由于奔跑太快导致喘息不均,他极力调整呼吸,努力让说话顺畅,小心翼翼回答王凌云的问话。
“公子!二少爷领家法之时,由于切去小指剧痛攻心,一时忍耐不住晕了过去,现在已被二房那边带回施救……”
“还有么?”
“二房那边的老夫人心疼孙儿受罚,扬言要去族长那里讨个说法,她说,她说……”
“但说无妨!”
“她说公子您心肠歹毒,对待同胞都不念手足之情,乃是虎狼凶残之辈。王氏若是由你掌权,恐怕会万劫不复。”
“唔,倒也符合那老妪的性格!还有么?”
“属下回来之时,二房老夫人正串联其他嫡脉分支,甚至还给琅琊王氏去了信,意图通过联名方式绕过族长,罢免公子您手中职权……”
小厮说到这里,小心翼翼看了看王凌云,眼见公子面色不变,他才战战兢兢说出了最后一句话:“还有就是,他们要剥夺您的嫡子顺位继承权!”
“是么!”
王凌云仰首望天,伸手摘下一朵海棠花放在鼻尖闻嗅。
似乎花香很是沁人,他脸上满是轻松写意,全然看不出一点恼怒之色。
然而小厮却知道这一切都是表象。
二房老妇人的下场,恐怕不会太妙!
果然,只听公子那如沐春风的声音淡淡传来,依旧那么轻柔,但却冰寒刺骨:
“你去长安西市买几瓶藿香正气水回来,今夜子时,亲自带人给老夫人灌上。明天一早,带着老夫人的尸体,去衙门伸冤……”
“属下遵命!这就去办!”小厮不敢拒绝,躬身答应,悄悄离开。
王凌云淡淡的轻笑着,再次摘下一朵妖艳的海棠花,放在鼻尖轻轻闻嗅。
藿香正气水是良药,喝不死人。
真正让人死的,应该是其他东西。
但是谁会知道呢?
小厮不会说出,也不敢说出。所以王氏豪门老夫人之死,罪责在藿香正气水。
(本章加更即是还债,也是为书友唐三)
第四十四章 长孙中暑
李世民独自坐于案前,面色阴沉似水,翻阅着边塞驻军呈送的密函。
北方突厥又在蠢蠢欲动,自今年六月那场大变故伊始,草原上的秃鹫便将目光盯上了他,百万控弦之士,中原王朝生死大敌,自古至今一直令历代帝王头疼不已。
草原狼族,秉承狼群环伺法则,一旦发现敌手弱点,必然群起而攻之,总要狠狠撕下血肉吃饱喝足才会甘心。
如今大唐国基未稳,突厥战力堪为天下第一,如果这群残忍的狼族挥军南下,大唐拿什么来抵抗?他李世民还能不能坐稳江山?
国库空虚,兵力衰弱,就算有几十位当世名将在朝,然而战争讲究的还是实力。
李世民感觉很烦躁,李家自隋末群雄乱舞之时起事,最初只不过是一股中庸势力,为了心中的梦想,他带着将领们血战八方征战天下,终于定鼎中原,将自己的父亲推上了皇帝的宝座。
再然后,兄弟为皇权而反目,他再次执戈而起,一路杀兄屠弟,逼迫父亲禅让,踏着至亲骨肉的鲜血登基,终于掌握了人间至权。
这份权利来的如此不易!
儒家骂他虎狼凶残,士子讽他薄情寡义,世家则在推波助澜……
他为皇帝宝座付出了太多太多,怎舍得拱手相让出去?突厥狼族在这个节骨眼上蠢蠢欲动,实在让他怒火冲脑,恨意难平。
“若有一日大唐雄起,朕必提百万之兵,屠草原……”
夏日炎炎,酷暑难耐,虽然房间里放置了大量冰块,但是仍然让人燥热不安,李世民心中本就压抑,再加上闷热的天气影响,直觉心中有一股邪火在蹭蹭往外冒。他端起一盏茶水想要润喉,入口却感觉有些烫嘴,顿时火气再也压制不住,‘砰’一声将茶盏摔了个粉碎。
房间里当值的太监浑身一个哆嗦,门外当值的侍卫听到响动也冲了进来,看到皇帝满脸怒火,想也不想便一起跪了下去。
“要你们何用?”李世民双眼喷火,宛如巨龙咆哮:“如此炎热天气,竟给朕端来一盏热茶,朕一时不查烫得满嘴燎泡,你们想要弑君不成?”
太监和侍卫们战战兢兢跪在地上,人人浑身发抖,却一点动静也不敢发出。天子暴怒,雷霆万钧,在这个节骨眼上谁敢出声辩驳,那真是杖毙打死勿论。
所谓伴君如伴虎,再怎样的贤明君主都有怒火冲头的时候,眼见陛下脸色铁青,太监侍卫们一阵胆寒。
人人自危,心中遍求满天神佛,只期待陛下消除怒火,否则说不定暴雨雷霆会落到哪个倒霉鬼身上。
偏偏世事难料,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众太监和侍卫们正拜佛求神的时候,忽然门外急匆匆传来脚步声,一人焦急叫喊道:“陛下,大事不好,皇后娘娘中暑,晕过去了!”
砰!一声巨响,李世民一拳砸在案几之上,他想也不想抬脚飞奔出门。屋里跪着的众人面面相觑,正欲松一口气,却听门外传来陛下命令,宛如三九严霜,冰寒刺骨。
“端热茶之人,杖毙……”
这就是天子,手握天下权,一言可绝命。房间中一个太监脸色惨白,浑身筛糠一样颤抖着,仿佛烂泥般缓缓滑落在地,眼睛里全是绝望晦暗色彩。(有人会说,李世民是千古一帝,不会这么草菅人命吧?这事山水不反驳,因为我也是凭着猜测去写,毕竟这是小说)
……
太极宫,立政殿,长孙皇后局所。
这里同样跪了满满一屋子人,有花容失色的宫女,有战战兢兢的太监,也有面色晦暗的太医。
李世民龙行虎步,浑身泛着森腾杀气,一路狂奔而来。偏偏屋门口跪着一个太监挡了路,他正处于怒火蒸腾之际,抬腿一脚扫出,正中太监太阳穴,那太监顿时脖子一歪口吐白沫,哼都没哼便晕了过去。
“人都死光了吗?”李世民大声咆哮,跑到床边一看,却见长孙脸色苍白,额角全是细汗,几个宫女战战兢兢拿着冰块,正在小心帮皇后降温。
在皇后床边还趴着一个七八岁的小萝莉,她见到李世民来后,顿时眼泪汪汪喊了一声:“父皇,母后她……”
李世民感觉整个人快要炸了!
“太医呢?给朕滚过来!”
几名太医浑身哆嗦,相互对视一眼,各自推诿不前,只是把脑袋狠狠低下去,跪在地上装死狗。
“耳朵聋了吗?给朕滚过来……”李世民再次咆哮,面色铁青,已然带了杀意。
其中一人略显年迈,眼见诸位太医都裹足不前,他长叹一声从地上站起,慢慢走到皇帝身边。
这老太医年老德昭,曾经给不少皇子嫔妃看病,李世民看到他之后,怒气稍微有些衰减,不过语气仍然冰冷,责问道:“皇后中暑,为何不赶紧开药?天气如此炎热,皇后却昏迷不醒,你等是何居心?”
“陛下赎罪,非是臣等拖延,实在是事出有因!”老太医擦了擦额角汗水,小心回答道:“中暑乃是突发之症,历来没有良方可医,一般都是用冰块降温,辅以薄荷药汁灌治……”
“那还等什么,开药啊,薄荷是什么东西,赶紧给朕找来!”
“陛下且慢,皇后娘娘患有风疾,薄荷此药性味辛凉,不能服用!”
“不能服用?”李世民的脸色再次阴沉下来,只感觉胸膛一股怒火再也按捺不住,大声咆哮道:“那该如何?总不能只用冰块降温?开药,你们给朕开药,开皇后能吃的药……”
太医低叹一声,慢慢垂下头颅,黯然道:“臣等万死,并无良方可开。”
“要你们何用?要你们何用……”李世民终于暴走了,他眼中怒火狂喷,忽然拔下腰中佩剑,大喝道:“今日皇后若是醒不过来,朕便砍死你们这些尸位素餐之徒,统统给皇后陪葬……”
天子一怒,爆若雷霆,太医们浑身哆嗦,侍卫们噤若寒蝉,宫女们花容失色。
整个宫殿之中,充斥着无边的压抑和杀气。
长孙皇后贴身的小宫女战战兢兢道:“陛…陛下,娘娘昏过去之时,奴婢已央求侍卫们飞马去请孙神医,只是…只是孙道长住在长安郊外,希望…希望能赶得及!”
李世民目光一顿,心中开始测算时间。宫女口中的孙神医他知道,乃是道家医术高人孙思邈,不过其人住在长安郊外一处道馆,从皇宫到那里就算打马飞奔,恐怕也得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
得出这个答案,李世民脸色立变黯然。
中暑乃是急症,半个时辰,以长孙皇后的体质,拖不起。
“观音碑,你我从艰难中携手好不容易才走到今天,眼看着好日子就要来临,怎么你却……”李世民叹息收声,没有把下面的话说出来。
这时候,床边趴着的那个小萝莉忽然抹了抹眼泪,仰着小脑袋道:“父皇,玲儿有一种神药,能治母后的病……”
李世民只当是童言童语,黯然一叹,默不作声。
“是真的父皇!”小萝莉急了,大声道:“这神药是一个少年奇才梦中得神人传授,在长安西市卖的可火了,侍卫们都说这药救了很多人呢!”
少年奇才?
梦中得神人传授?
这话怎么听着如此耳熟?
李世民的眼睛里,渐渐泛起希望的神采……
第四十五章 三喜临门
情急多盲目,病急乱投医,很快有侍卫取来藿香正气水,先让老太医喝了一口,得出此药或可一试的结论后,李世民亲自抱起长孙,捏开嘴巴灌了进去。
满屋之人都把目光注视过来,无论宫女太监还是太医,人人脸上都带着期盼。
“娘娘,您可一定要醒过来,呜呜……”贴身小宫女小脸含泪,抽抽噎噎祷告上苍,不断为皇后祈福。
她的祝愿其实也是大家的心声,长孙为人宽厚,很少苛责下人,虽然治理后宫免不了要宽严相济,但总是宽多一点,严少一些。
相比某些动不动就使小性子惩罚下人的嫔妃来说,长孙在后宫的宽厚更得人心。
时间恍如流水,悄然消逝不见,等待是最让人焦急的一种折磨,也是最容易让人发怒的一种诱因。随着时间慢慢过去,转眼就过了盏茶功夫,眼见李世民的脸色越来越黑,寝宫里的气氛也变得越来越压抑。
宫女太监们噤若寒蝉,太医侍卫们额头见汗……
“还是,不行么!”李世民颓然收回了放在长孙额头上的大手,一双铮亮龙目渐渐散射出残忍的杀意。
锵啷啷,一道剑鸣响彻寝宫。
剑鸣之声轻丽清脆,然而落在跪地众人耳中,却宛如阎王催命之音。
李世民手持天子剑,虎目凶光,直射屋中之人。刻骨的杀意弥漫当空,便是身负武功的侍卫们都浑身颤抖,宫女们早已花容失色,几个太监瘫软如泥。
“陛下饶命啊……”一个太医首先承受不住压抑,连连叩头求饶。
他不出声还好,这一求饶,登时把皇帝的目光吸引过去。
李世民狞笑一声:“饶命?朕要你们统统赔命……”话音未落,抖手便是一剑,剑光恍如闪电,眨眼刺了上去!
“饶命,陛下饶命!”那太医亡魂大冒,连连叩头求饶,却是不敢躲避。所谓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想要杀人,除了求饶谁敢反抗?
便在这危机时刻,太医都以为自己就要命丧黄泉,忽听一声咳嗽响起,虽然微弱细微,却如黄钟大吕,满殿之人如遭雷击。
那太医正处在长剑威胁之下,性命攸关之时整个人的脑筋陡然转动极快,他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已然狂喜大呼:“陛下,陛下,是娘娘的声音,是娘娘的声音啊……”
李世民浑身一震,不敢相信的转过头去,却见床榻上躺卧的长孙竟然真的转醒过来,正担忧的冲着他笑。
“陛下,为明君者,当克怒!太医无罪,饶过他吧……”不愧一代贤后,醒来不是担心自己身体,第一句话竟然是劝解丈夫不要杀人,难怪后宫都敬长孙宽厚。
铛啷啷!
长剑落于地下,蹦起几颗火星。那太医长出了一口气,鬼门关前生与死,他只觉得浑身冷汗湿透,所有的力气仿佛都被抽干一般,整个人软软的瘫倒下去。
李世民却没有心思去关顾这样的小人物,他一见长孙醒来,整个人早已跃到床前,双手轻轻抱起长孙的脖颈,柔声道:“观音婢,朕,朕……”
一代堂堂帝王,千古雄才大略,竟然也有激动哽咽无法开声之时。
长孙冲着他柔弱一笑,吃力举手握住丈夫的手,轻声道:“陛下,臣妾虽然中暑昏厥,但是在那蒙昧昏迷之中却仍能隐隐感知到外界发生的事情。此次太医们束手无策,实是因为臣妾自身患有风疾,他们不敢贸然下药罢了!”
“嗯!”李世民鼻腔里重重哼了一声,显然还有些余怒未散。
那贴身小宫女是个灵巧之人,眼见娘娘醒来,帝后之间必然要说些贴心话,她连忙给大家使了个眼色,众多太监侍卫太医悄悄撤了出去。
便连那个七八岁的小萝莉公主,也被她细心的哄了出门,将寝宫留给了李世民和皇后。
中暑是急症,不过来得快去的也快,一旦暑气消去,人的精气神便会慢慢恢复,长孙脸上渐渐有了血色,却见丈夫仍然耿耿于怀,她是贤德之人,又深懂李世民之心,知道再从此事上劝说不好,于是凤目一转,刻意转移话题道:“陛下,臣妾此次能够转醒,倒要好好谢谢那个少年奇才!也不知那是怎样一个人物,小小年纪竟然就能造水车,制蚊香,现在又配出了解暑良药……如此少年,当真让人好奇!我大唐出此人物,臣妾当为陛下贺……”
李世民果然被她带动思绪,忍不住轻笑道:“说起来,这少年还有几件趣事。据说以前曾是个无良子,游手好闲,贪欢好乐,手不肯提,活不愿干,全靠他的童养媳拼命做事养活。偏偏这小子为了买一块玉佩,竟然还想卖掉媳妇儿……”
“还有这事?”长孙故作惊讶,其实这传闻她早听小宫女嚼过舌头。
李世民呵呵笑道:“确有其事,不过那都是以前!也许是年长开窍,又或是浪子回头,总之从他想卖媳妇最后没卖那日开始,这小子整个人便忽然变了,不但制水车造蚊香,而且……”他说到这里,伸手拿起放在床头的一个瓶子,接着道:“而且还配制了解暑良药救了皇后的命,朕倒是应该好好赏赐他……”
这瓶藿香正气水其实只是样品,因为田家庄的作坊还未建成,藿香正气水尚未大批量面市,目前在长安西市上少量售卖的药水,全是韩跃用来推广的试药。
正因为是样品,所以选用的药材都很优良,再加上精心配制,效果自然没的说。
此次之事,说起来也该着小公主的某个侍卫走运,此人生平爱好逛街,每次休沐必然要去长安西市转上一转,这瓶藿香正气水就是他听人吹嘘如何如何,一时冲动才会采购。
回宫后就后悔了,可是又舍不得扔,正好拿来哄小公主开心,想不到却立了大功。神药救命,救得还是皇后,配药者固然会得到封赏,他这个侍卫也逃不了好处。
“陛下要赏赐谁乃是国朝之事,臣妾不便插言!不过妾听闻贤者当为君所用,如此少年奇才,陛下应该早早收入囊中才好。若是被某个世家用手段骗夺其心,那就不好了!”
李世民若有所思,重重点了点头:“观音婢说的不错,是该早做打算……”
……
有句老话叫做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偏偏今天这话要反过来说了。就在李二夫妇准备派人来颁发赏赐的时候,韩跃已经三喜临门。
第一喜不用说,赌坊大杀四方,赢钱八十万贯,虽然和程处默分赃之后缩水一半,但是仍然堪称巨额之财。
第二喜则是来自于罗静儿此女,也不知她算盘如何,竟然亲手给韩跃缝制了一件披风,虽然针脚歪七扭八犹如狗啃,但是女战神忽然含羞带色化身绕指柔的模样,是不是也预示着一喜?
至于第三喜就厉害了!
藿香正气水作坊建成,高度酒作坊完工,再加上田家庄最后一座房屋落地,所有的建设在这一日完工,伴随着脑海间轰隆隆的震鸣声,韩跃整个人陷入了狂喜的呆滞。
系统,升级了!
第四十六章 户部授田
诸天万界,气运争锋!
这狗逼系统是这么给的通知:“莲花普度穷人命,焕然世界一片天,宿主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将小村升级成为大庄,系统满足硬件升级要求……软件方面,庄子升级成功,人口还会远吗?长安城里到处是无家可归的乞儿,随手一划拉一大把!鉴于宿主通过制造蚊香、水车和藿香正气水,名声早已远播,超过千人崇拜,获得一庄之圣贤业位!系统软硬件结合,同时满足升级条件,现予以解锁二级功能……”
这系统够狠,此次升级之后似乎越来越人性化了,一番话文白夹杂,还大部分都是现代词汇,听得韩跃双眼直翻花花,差点以为又回到了后世。
他来大唐也不短了,已经慢慢开始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这里的淳朴,这里的落后,这里的争抢,这里的语言。
现在忽然听到软件硬件这种词汇,还有升级解锁这些语言,脑子里一时有些混乱,仿佛忽然又穿越回了后世,那些车水马龙和喧嚷吵闹,那些灯红酒绿和大厦高楼,让他心神一阵恍惚。
然而毕竟回不去了!
来到大唐,就得好好过。
无论世家也好,皇帝也罢,人活一世不就是不断与人交际的过程吗?赏赐或争夺,扶持或打压,都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还是那句老话,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是混混出身不假,却从未曾向谁低头,世家想跟他耍狠,韩跃就用更狠的还击。他也不是天生刺猬,对谁都会炸刺。程咬金和秦琼踢他屁股的时候,罗静儿长枪指着喉咙的时候,甚至田大婶骂骂咧咧的时候他都能接受,只因这些人并不抱有恶念。
我心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油滑,只是我的表象。
这一次系统升级,他获得了千缕气运进账,加上之前节省下来的气运,总数达到一千零三十三缕,终于不用弯着腰做人了……
……
万年县的两个小吏愁眉苦脸走在路上,在他们身后跟着一个骑马的中年官员,不停催促他们快点快点。
大热天的赶路,汗流浃背,谁想出门?两个小吏心中骂骂咧咧,偏偏官大一级压死人,人家是上官,手里有衙门老爷的条令,他俩就算心中不满也只能从命。
两个小吏还好,他们只是心中不爽。他们不知道的是,身后官员虽然一脸官威,其实却是满腹担忧心中打怵,比他们还不想赶路!
此人名叫李俊生,出身陇右李家偏房,得家族之力推荐,目前在户部任职,乃是专门负责授田的干事。
授田干事是一个油缺,平日不管去哪里授田,对方都早早有人来迎接,不但好吃好喝伺候着,临走还会有一些心意奉上,日子过得很是舒服。
但是今天不行!
他一大早便被户部郎中喊去,面带忧色的告诉他,今日必须去长安西郊田家庄,给新封的泾阳县男韩跃授田。
这事顿时让李俊生心里咯噔一下。
他自然明白怎么回事。
有些事,终于还是东窗事发了。
月余之前,陛下以水车之术封县男一人,并授三百亩土地。因着此事触动世家利益,族长当时传下话来,要他压下那个叫韩跃的新封县男授田之事。
这本是触犯刑律的险事,户部官员一般不会这么干。但是他当时鬼迷心窍,认为对方左右不过一个芝麻大的爵位,又没有实职在身,而且还是农户出身毫无依靠,心想压下也就压下了,对方根本翻不了天。这么做不但能讨好家族,甚至户部郎中也很欣慰,一举而两得,何乐而不为?
于是,授田之事便被他压了下来,将韩跃的授田文书狠狠压在了文案房最下面一个柜子里!
一晃月余时光过去,他都快要忘记了,想不到走多夜路终遇鬼,今天终于事发。
听说是国公程咬金在朝堂上发飙,不但揭发了户部压下授田之事,还辱骂了户部尚书长孙无忌,然后又和一帮世家出身的官员对骂,最后撒泼打滚指桑骂槐说陛下虐待功臣……
户部官员们气不过,问他跟新封泾阳县男无亲无故,凭什么做出头鸟,是不是吃饱了撑的故意寻个事端,就是想扰乱早朝?
哪知这滚刀肉无耻大笑,说是不久前刚刚逼着韩跃跟自己儿子结拜,现在已经算是他膝下义子,义子有难,做干爹的自然要出头。
满朝文武都被他恶心的不行,耍无赖谁也不是他的对手,陛下大发雷霆,铁青着脸责令户部日落之前必须落实泾阳县男授田一事,如果不能完成惹得程咬金再闹,便要户部尚书长孙无忌引咎致仕。
长孙无忌是国舅,让他致仕不过是恼怒之言,陛下真正意之所指,恐怕是他们这些出身世家的户部官吏……
此时距离玄武门之变过去才不久,李世民杀兄杀弟之威犹存,想到当朝陛下屠刀将至,李俊生只觉得遍体生寒。
他不敢推脱,更不敢耽搁,几乎是一路小跑着去文案房取了压下的授田文书,然后又快马加鞭赶到万年县调动了负责本县授田事宜的小吏,三人一路赶往田家庄。
田家庄属于万年县下辖,从县衙到村庄不过二十里,可惜两个小吏没有马匹,他就算再怎么催促,也只能骑着马跟在后面慢慢走。
眼看日头已近中午,距离陛下限令的时间还有半日,偏偏授田之事需要到田间地头确认界线,这可是个耗费工时的活计,也不知半日时间够不够用。
想到此处,李俊生额头越发见汗,他正要再催促小吏加快脚步,忽然隐隐听到大河水流之声,空气中似乎有一股湿气遥遥传来,耳听小吏恭声说了一句“大人,田家庄就在前面了。”
他心中大喜,连忙抬头眺望,果然见得远处一条大河横亘,正是长安郊外渭水,一座新砖新瓦的村庄便在河边矗立,村中人流穿梭,屋瓦反射阳光,好一派繁荣景象……
“这是?田家庄?”李俊生忽然有些不确定。
因为压着授田一事,他此前曾经找人打询过田家庄的情况,据说这个村庄极小,满村不过几十户人家,全部人口加起来不过两百,然而眼前这个庄子却占地宽广,高屋宽街,窗明几亮,不但墙壁屋瓦都是全新,而且村中人头影动,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小村庄啊。
倒像是一个商业发达的镇子!
他是上官,万年县小吏自然想套近乎,见他怀疑连忙谄媚笑道:“李官爷有所不知,这里正是田家庄,几个月之前还穷迫潦倒的很,等闲有点身份的人都不愿意踏足。只因村里出了少年奇才,梦中得神人传授各种秘方,整村之人都跟着发了。哎,以前烂泥一样的地方,想不到短短几个月忽然就起来了,俺们村怎么就没有这种好事……”
小吏们都是下层人物出身,见识浅薄,明明想套近乎,话没说几句就暴露了心中所思,开始羡慕起田家庄的现状。
世人羡富畏贫,李俊生倒也理解,因此也就没有责怪说话乱七八糟。
他现在担忧的是如何能早早见到那个封爵少年,又如何能说服他不去田间地头,赶紧把授田之事落实了。
唯有这样,他才能在日落之前赶回长安,完成李世民陛下的限令。
“看来,只好让那个韩跃占一些便宜了……”
他摸着怀中的授田地图册,眼中满满都是不爽。
第四十七章 多给一些
户部授田,韩跃一点都不意外!
有程咬金出面寻衅滋事,等闲之人是阻拦不住的,况且还有李世民借机发飙,君臣俩早朝上一唱一和,联手给了五姓七家一个难堪。
下朝之后,早有程家之人快马赶来通知,将朝堂上之事分说清楚,让韩跃好好把握机会狠狠宰世家一笔。
趁机宰人,打顺风仗,韩跃表示毫无压力。
所以,当李俊生满腹焦急找到他的时候,注定了这人要倒大霉。
当是时,韩跃正蹲在村外后山头上,在给一群小乞儿分发精钢锄。
上次系统出现之时就兑换了这玩意,只因四五月里没农活,所以一直就没有拿出来。眼下马上要到七月,作物即将耕种,此物就有了大用途。
这群小乞儿都是无家可归之人。大唐立国之初其实也是隋朝末年,中原大地打了几十年仗,无数百姓流离失所,正好韩跃要补充庄子上的人口,他有八十户食邑,每户合该四人,加起来就是三百二十口。勋贵只要有食邑缺口,便可招收流民依附,此事合乎大唐律例,又能为朝廷分忧,所以只需事后报备一下,没人会来寻找麻烦。
于是,长安一部分饥饱难定的小乞丐成了幸运儿,被韩跃大手一划拉,列入了他名下食邑。
毕竟,他马上也要有大笔土地了不是?
“泾阳侯,久仰久仰啊……”李俊生抱有目的,老远便满脸堆笑打招呼,两个万年县的小吏也谄媚低腰,眼前这人不但是少年奇才,而且还是陛下新封的侯爷,由不得他们不敬。
韩跃只拿眼睛一扫,便知李俊生是户部来人,他心中暗哼一声,脸上却装出错愕模样,故作疑惑道:“这位大人何来?恕在下眼拙,还望大人不要怪罪……”
“哈哈哈,泾阳侯勿要说笑,你乃闻名长安之奇才,陛下口中的国之栋梁,我怪罪于你?岂敢岂敢!”李俊生快步走上山坡,眼睛一扫坡上众多小乞丐,但见人人手拿一把精钢锄头,阳光之下,精钢生辉,他瞳孔猛然一缩,心中吃了一惊:“好家伙,几百柄精钢打造的锄头,这小子好大手笔。看来他果然掌握有精钢锻造之法……”
想到家族正好拿下了朝廷推广水车的产业,急需精钢来铸造轴承,眼中顿时一阵火热。
“此术若是被我掌握,那该多好!”他使劲咽了口唾沫,勉强将心中的贪婪压下,眼睛不停扫视着众多小乞儿,目光落在精钢锄上,试探问道:“泾阳侯不顾烈日当头,却带着如此多人登上这荒山野岭,我看他们人手一把锄头,莫非是要开荒不成?”
“大人好眼力!”韩跃一竖大拇指,故意夸赞道:“果然不愧朝廷上官,见识就是不凡,一眼便看出了咱想干啥!实不相瞒,在下正是要带领食邑们开荒。哎,说来也不怕您笑话,在下寒门出身,家里穷困潦倒,原本和自家媳妇过活之时日子已经紧紧巴巴,偏偏朝廷忽然又封了八十户食邑给我,可怜咱家地无一笼,如何养得这么多人,不开荒只能饿死。哎,穷啊……”
“你穷?拉倒吧!”李俊生脸皮抽了一抽,心中暗骂无耻:“谁不知道蚊香卖的满长安都是,日进斗金都不在话下,养活几百口小乞丐而已,用得着开荒?你要哭穷,我们这些吃衙门饭的岂不要找根绳子吊死?这小子意有所指,看来果然如家族所说,十分不好对付……”
李俊生面色变幻,他心思阴沉,虽然心里不爽,脸上却仍然保持笑容,示意自己在洗耳恭听。
“哈,老子看你能绷到几时!”韩跃瞥了瞥他,心中暗哼一声,故意装作懊恼道:“开荒也是被逼无奈,陛下本来封给我三百亩土地,当初接到封赏旨意的时候,在下那真是感动莫名痛哭流涕,要不是宣旨的上官仪大人和秦琼国公拼命拦着,在下差点就五步一叩首、十步一磕头去长安谢恩了……”
“五步一叩首,十步一磕头?还上官仪和秦琼拼命拦着?”李俊生听得目瞪口呆,两个小吏更是瞠目结舌,三人面面相觑,都觉得满脸黑线。
“做人能不能别这么无耻……”李俊生差点就吐了出来,他可是听说了,当初这小子差点抗旨不接。就算接了以后也是骂骂咧咧,指着上官仪和秦琼的鼻子好一顿发飙,哪里来的感动莫名痛哭流涕。
果然够无耻,不愧是程咬金的干儿子!
李俊生使劲深吸几口气,勉强压下心中腻歪,脸上继续保持微笑。
“嘿!看不出来这货还是个属乌龟的,真他妈能忍……”
韩跃心中坏笑,眼珠一转接着又道:“要说这封赏之事,着实让人可恨。整整两个月过去了,竟然光听雷声不见雨点,封赏的旨意都被家里香火贡出了仙气,封赏的土地却迟迟不见落实。可怜家中几百口人嗷嗷待哺,在下也是被逼的没办法,这才跑到荒山野岭想要开荒。他妈的,户部如此待我,着实欺人太甚……也就是我心存慈善,要是换一个人的话,恐怕早就跑到长安去敲登闻鼓鸣冤了,大人你说是也不是?”
“呃,这……”李俊生差点一口老血喷出,韩跃当着和尚骂秃驴,差点没给他憋死。
“对了,还没请教,大人您贵姓名谁?所来有何公干?”
“呃,这……”李俊生一口老血真要喷出来了,想要回答自己是户部中人,却怎么也拉不下脸来。
万年县两个小吏看着他一副便秘模样,心知上官不便回答,俩人对视一眼,都想讨好李俊生,于是一起开口,谄媚笑道:“恭喜泾阳侯,眼前这位大人官拜户部授田给事,此来正是要给您划分赐田呢……”
“啊?”韩跃故作大惊:“此事当真,莫不是玩笑与我?你们户部这群狗娘养……啊哈不对,是老大人们,真的会大发慈悲?”
他故意将狗娘养说了一半,就是想要腻味李俊生,偏偏李俊生抱着目的而来,只能面带讪笑,装作没有听到。
可怜万年县小吏到底是下层人物,满心只想着讨好上官,竟然还凑过头来拍他马匹,悄悄赞道:“大人唾面自干,真是好修养!小人佩服……”
“我去你妈的!”这一句神补刀,李俊生差点便炸了。
他铁青着脸深吸几口气,好不容易才将心中愤怒压下,声音有些冷硬道:“泾阳侯,天色依然不早,不如咱们现在就开始划地丈量,早早完成授田一事,本官也好为你回长安报备地契,否则耽搁了时间本官可不负这个责任……”
“跟老子打官腔?真以为我不知道朝堂上的事情?”韩跃哼了一声。
你硬,老子更硬,李世民限令你落日之前完成授田,看咱俩谁先撑不住。
他仰天打个哈哈,忽然一甩胳膊,大气道:“此事不急,两个月我都等了,不差这一天两天。今日与大人一见,真如故友相逢,啊哈哈,走走走,赶紧到家中一坐,我要大摆筵席,咱们先喝它个三天三夜再说……”
说着一把拉住李俊生的胳膊,扯着他便要下山坡。
李俊生的脸色顿变!
真要跟韩跃喝上三天三夜误了李世民的限令,他脑袋可就不在脖子上了。想及陛下屠刀之威,激灵灵打了个寒颤。
“泾阳侯,还是先划土地吧……”
“不急不急,吃完宴席再说!快点快点,我家的厨娘已经饥渴难耐了,就等大人登门!”
“别啊,大不了我睁眼闭眼,让你多划一些土地作为补偿,这总行了吧。”
“啊哈哈,户部上官就是大气,有这等好事,你早说嘛……”
韩跃仰天一笑,劈手从李俊生手里夺过地图册,仔细好一阵观察!
第四十八章 差点翻脸
“咦,这块地不错,从图册上看依山傍水,我就要它了怎么样?”
“哪块啊?如果问题不大的话,我就做主给划给泾阳侯了!”李俊生着急完成限令,眼见韩跃才打开图册选中目标,心中顿时一喜。
“就是这块地,靠近渭水,莅临长安,旁边是宽广大道,周围有庄园林立,这块地真不错……”
“长安周边还有这等好地块?”李俊生狐疑起来,他凑过去一看,差点没抽过去。“你他妈还真敢要,这是陛下的皇庄,天子躬耕之所,满长安就这么一处。就算你他妈敢要,我他妈还得敢给啊!”
“咋?这块地不行啊?”韩跃有些恋恋不舍。
李俊生白眼直翻,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开玩笑,真要把陛下的皇庄划给你,整个户部都得跟着吃挂落。
“泾阳侯莫要开玩笑,此乃天子之田,乃是躬耕天下的吉祥土壤,非是我等臣子可以觊觎,你还是另选一块!”
“那太可惜了!这可是一水的天字田啊,真不能通融吗?陛下地多,应该不在乎这一点吧!”
“不行不行,这不是多少的问题,而是朝廷农事象征,无法划给你?”
“真的不行?”
“真的不行!”
“那好吧,君子不夺人所爱,我再选选!”韩跃叹息一声,满脸大义凛然。
“这他妈还要不要脸了!”李俊生只觉双眼一黑:“还君子不夺人所爱,有想要天子皇庄的君子吗?瞅瞅你那嘴角,被这块地馋的哈喇子都快淌出来了……”
他气的面皮发鼓,无奈受限令所逼,脸上勉强牵出一丝笑容,诱惑道:“泾阳侯,再选选,再选选,除了陛下皇庄,其他都可以商量,比如你们田家庄周围,就有很多天字田!”
韩跃大刺刺‘嗯’了一声,目光恶狠狠在选地图册上扫视半天,忽然眼睛一亮,满脸泛起红光,手指颤抖着按在图上一处,仰天哈哈狂笑数声,叫嚣道:“皇庄不行,就要此处,哇哈哈,果然老天饿不死瞎鹰,想不到除了天子之田,长安竟然还有依山傍水临大道的土地,摆明就是为我准备的嘛!”
“还有?这怎么可能?皇庄可是独一份……”李俊生有些不信,他探着头去看韩跃手指的地方,只扫了一眼,整个人顿时色变。
陇右李家,千年豪门,世代经营陇西郡,家有巨财,田万顷。自秦汉以降,其家族涌现出无数英才,诸如西汉飞将军李广,秦国大将军李信,西凉王李暠等人物。世间都传,说是李家祖上埋了好风水,虽然不是龙头大脉,但是也能保世代皆出人才。
李家埋葬祖先的这块地就在长安以西,靠近渭水之畔,周边是通关大道,背靠巍峨玉泉山,当真是依山傍水望长安的绝佳地势。
韩跃很坏,他手指图册之处,正是这块地!
李俊生脸色阴沉,气的浑身都在打哆嗦。在这个时代,圈人祖地犹如掘人祖坟,哪怕他身负李世民限令,仍然忍不住暴怒。
“无耻小儿,你这是在挑衅我李家,你想作死……”
“哈!好大的脾气!”韩跃仰天打个哈哈,面色同样阴沉下来,冷冷道:“指指你家田地就算挑衅了?老子的封地被你们整整压了两个月不给,这算不算挑衅?你们世家有尊严,难道我韩跃便没有么?”
“你一个农户小儿也能与我陇右李家相比?不过是学了一些奇淫技巧,制了几样不入流器具,走运被朝廷看中才封你个小县男,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
“放你娘的罗圈屁,我做的器具不入流?你他妈做一个水车试试……”
“泾阳男今天是摆明要给我难堪了?”
“不错!报仇不隔夜,你们压了我的封赏整整两个月,老子需要赔偿,否则的话,我还就非选你家祖地不可了。大唐有律例,新封勋贵有权择地一次,除挡国运者不得拒绝,信不信我现在就把这个要求递到户部土地司,让他们好好主持咱们的官司,就算老子最后不能赢,你们李家也得名声扫地。”
“你……”李俊生气的面色发白,哆哆嗦嗦指着韩跃,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你这个无赖!”
“承让!”韩跃一仰头,哼哼冷笑道:“比起你们这些吃百姓肉喝百姓血的恶狼,老子感觉自己高尚多了!”
这就是要撕破脸皮了!反正他不怕,真要授地不成耽搁了限令,李世民先砍的绝对是户部那些世家官员。
李俊生自然也明白这点,他面色变幻阴晴,一边是家族名声一边是自己性命,两样都不想丢,两样都很重要。
他本有心拂袖离开,却又委实难以决断。
就这么心中天人交战之际,万年县小吏忽然拉了他一把,小声劝道:“大人,泾阳侯左右不过是想要占点便宜,依小人之见,您手握授田之权,不妨就行个方便。”
“你说得简单!”李俊生叹息一声。
他虽有授田之权,可大唐也不是他家的,尤其长安周边土地全都经过登记造册,如果真要乱划一通,被人发现后还是难逃砍头之罪。
万年县小吏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嘿嘿低笑道:“大人,良田自然不能多给,不过荒山么……可就没人在乎了……”
“嗯?”李俊生迟疑一声,眼睛渐渐有些发亮。
“大人你看,这泾阳侯大热天的带着几百人爬上山坡,他弄出这么大阵仗,恐怕早就听到风声您今日要来授田!人家目的很明白,就是想要这座荒山头啊……”
万年县小吏不愧是底层人物出身,虽然没有大局意识,但是在小财小道上却深谙人心。李俊生被他一番言语说动,眼睛越来越亮,终于咬牙下定决心,重重点头道:“就这么办!”
他刚刚和韩跃翻了脸,此时自然不方便亲自去说,于是低语暗示几句,小吏连连点头,转过头再去劝说韩跃。
“恭喜泾阳侯,经过小人一番劝解,户部上官决定在授田之事上给您老人家一些便宜,侯爷您看这事行也不行……”
“啊哈哈,你这小吏不错,回头记得家里吃饭!走时带上一贯钱,算是辛苦费!”
“谢侯爷赏!”两个小吏大喜,越发笑的谄媚低腰起来。
一贯钱八百枚,就算两个人平分每人也能得钱四百,几乎抵得上他们一个月收入,意外之财,如何不喜。
韩跃大气的甩了甩手,如今他目的已经达成,自然也不会再吊脸子给别人看,拿着选地图册一番深究,最终手指点在了图册上的一处地方,恶狠狠道:“就这里了,给爷来上三百亩!”
两个小吏打眼一望,各自抽了一口冷气,好家伙,图册上标注的那一块地就在田家庄北边,整整三百亩连成一片。上面注释的很清楚,这一片地全是天字田,乃是万年县截留的官田,依靠渭水,莅临马道,当真是好到不能再好之地。
不过他俩得了赏钱,自然不会帮公家出力,两人目光稍微一接,各自点了点头,一人蹋腰低笑道:“侯爷果然好眼光,选了一处上佳宝地!”
“啊哈哈,那还等什么?登记,造册,从今儿以后,这片土地姓韩了……”
第四十九章 给你装备
在大唐时代,有钱不叫发财,有地才算产业。
整整三百亩天字田,一水的靠河甲等地。尤其还是连绵成片,十分方便耕种收割,这样的好地块在长安市价高达二十贯每亩,整整三百亩地,那就是六千贯巨资。
落日之前,划地授田一事终于完成,有万年县小吏放水,登记造册自然畅通无阻。李俊生全程一言不发,铁青着脸仿佛家里死了人一般。
他心疼啊,三百亩天字田从他手中划出去,外加一座高有百米的小荒山,虽然一切都合乎大唐律法,但是户部那些同僚和上官们却不会这么看。
一般授田的潜规则是授乙不授甲,给次不给天。按照正常情况,韩跃三百亩封赐应该是一百亩乙字田加上一百亩次等田,搭配五十亩甲等田和五十亩天字田,就算是这样的比例,也得奉上心意送上大礼才行。
三百亩全给天字田,整个大唐授田划地还从来没这么干过,他李俊生算是开了户部先河!
这次授田回去,年终考评必然要落得一个下下等。
万年县两个小吏则是千恩万谢,从小豆豆那里领了一贯赏钱,又吃了一顿韩家特有的饭菜,临走韩跃每人又送了十瓶藿香正气水,把他们感动的差点就要下跪。
日头落山之时,两个小吏点头方才点头哈腰离去,发誓赌咒以后万年县但有风吹草动,必然回前来通知侯爷云云。
小人物往往有大用,因为他们懂得感激,得人滴水之恩,很可能会涌泉相报。韩跃亲自送两人出门,直到对方身影不见,这才哼着小曲施施然回家……
……
豆豆很贤惠,这丫头自从韩跃出门便待在家门口等他,说是想要纳凉,其实小脑袋却一直向着村口张望,直到见了韩跃回来才放下心,装作与罗静儿说笑聊天。
“相公!你对两个小吏这么好,却得罪户部的大官,这样会不会有些不妥?”
“你不懂!世家是喂不饱的恶狼,就算对他们再好,该捅咱们刀子的时候他们还是会捅。小吏们就不同了,他们都是穷苦出身,心地善良,也知道感恩!”
“哦!”豆豆似懂未懂的点了点头。
罗静儿见她眉头轻蹙,显然这丫头还是担心,她伸手将豆豆揽到怀里,轻声道:“不要怕,有姐姐在这里住着,谁敢找咱们麻烦我就揍谁。”
女将军武力超群,豆豆早就信服不已,闻言轻轻点头,心思慢慢放了下来。
韩跃和罗静儿对视一眼,各自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小丫头从小受苦,韩跃穿越之前的前身又是个人渣,她自己无依无靠拼命挣扎求存,虽然村里人不会欺负她,但是成长的环境却注定不会太好,渐渐便养成了谨小慎微的性格,等闲受不得一点惊吓。
没办法,这事得慢慢来,一点一点改变。
夏夜有风,正好乘凉,一男两女暂时也不准备回屋。韩跃随便找个地方一屁股坐下,正好挨着豆豆和罗静儿。
男人靠在身边,小丫头对这事早已习惯,罗静儿却有些拘谨,身子猛然一僵,悄悄望旁边挪了一挪。
“不用怕,吃不了你!”韩跃见她反应,不由嗤笑一声。
罗静儿有些脸红,少女内心刚强,强行忍住羞涩抬头与他对视,争辩道:“我才不怕,该怕的是你……”
“哈!”韩跃打了个哈哈,目光仰望星空,坏笑道:“说的也是,你可是要招我做上门女婿的,此事确实让我害怕!好怕怕……”
罗静儿脸色更红!
她虽然武艺超群,但毕竟也是少女,哪里吃得了这种调笑,尤其小豆豆还在旁边。
月色明媚,佳人如水,望着少女脸上那浓郁的嫣红,不知为何,韩跃心中忽然便那么一荡。
气氛有些暧昧。
豆豆是个好丫头,贤惠,懂事,乖巧,也可爱。她虽然年纪不大,却隐隐能察觉韩跃和罗静儿之间的尴尬。小丫头看看相公,再看看罗姐姐,眼珠儿一转,忽然嘻嘻一笑,作怪道:“相公,其实罗家姐姐很好的,武功高强,人也生的美丽,如果咱们能一起,一起……”
“一起什么?”韩跃见她期期艾艾,忍不住心中好奇追问一句。
小丫头脸上很红,她偷偷看了一眼罗静儿,鼓了半天勇气,终于开口道:“一起过日子!相公,你把罗家姐姐也娶了吧。她武功高强,能够时时保护你……”
韩跃目瞪口呆!
这丫头,好宽广的心胸啊!女人不都是爱妒的吗?怎么到我家这里,突然就变了模样?
倒是罗静儿听出了别的东西,少女红着脸佯装恼怒道:“你这小丫头打的好主意,为了自家相公转手就把姐姐卖了,想让我一直护卫于他就直说,不用这般……”
“嘻嘻!”豆豆被点破心思,整个人顿时大羞,小脑袋使劲往罗静儿怀里钻。
罗静儿一手搂着她小脑袋,一手探进她腋下,装作气愤道:“坏丫头,看我怎么惩罚你,抓你痒痒……”
“呀,姐姐你坏死了,咯咯,相公救命……咯咯,姐姐饶命……豆豆也要挠你痒痒啦!”
她嘤咛一声,再也顾不得和小豆豆打闹,捂着脸起身飞奔回屋,连从不离手的长枪也仍在地上不要了。
“喂喂喂,妮,别走啊!哥哥有话说……”韩跃正看得起劲,忽然佳人逃窜离开,让他不上不下更加难受。
罗静儿有些懊恼的声音从屋中传出:“哼,你这人好色贪欢,骨子里太坏,谁肯听你瞎胡说,我要睡了!”
“真的不听?”韩跃嘿嘿几下,忽然大声道:“那么,我为你制造的战场套装可就不给你了啊!那可是能保证你纵横沙场无敌,重建罗家辉煌的装备哦……”
砰!一声急响,房门被罗静儿一脚踢开。
少女风一般奔来,明媚的目光中全是期待。
“什么套装?此事你可不要骗我,你知道罗家在我心中的重要,由不得你胡乱开玩笑……”
第五十章 夜来袭击
枪是冷月风鸣枪,甲是流云金丝锁子甲……
枪尖以莫名金属制成,三尖两刃,锋利非常,拔一根头发放在上面轻轻一吹,但见枪尖刃面仿佛有波光一闪,头发丝不受任何阻隔被一分而为,当真是吹毛断发,寒气逼人。
枪杆以万年星木削成,举重若轻,坚韧非常。据说星木乃是一种神奇的植物,此木平日里无叶无花,仿佛死亡的枯木一般……但是每隔十年,星木会突然开花一次,花开如繁星点点,简直艳丽异常,但是它的花期比之优昙花还要短暂,花开不过一刻,转瞬既会凋零。
每当星木花开之后,它的枝干会突然生长一点。十年不死不活,所聚精华才得一丝生长,星木的密度之大自然可想而知,比金石铜铁都要坚硬沉重。
星木不凡,十年发黑,百年黑亮,到了千年之后,整个枝干黝黑如墨,重比精金,其坚硬程度远超铜铁,刀砍斧劈不能奈何。
但这还不是最终境界!
当星木生长万年以后,忽然会返璞归真,整个枝干从黝黑转为银亮,上面布满晶莹剔透的金色光斑,一眼望去,便宛如浩瀚银河繁星点点,让人忍不住为之迷醉。
万年星木的坚硬远超千年星木,但是它的重量却诡异开始锐减,每多生长一年树龄,星木重量便减轻一丝,最终甚至能变得轻若无物,扔到溺水中都能漂浮。顾老传说:溺水三千,我只取一瓢而饮,那个取水的瓢据说就是用万年星木制作而成。
这杆冷月风鸣枪所用星木树龄足足一万三千载,枪长两米一二,重量却只有三斤,堪称世间少有的宝物……
……
罗静儿爱枪,痴爱如命。
自从韩跃将此枪拿出,少女便似见到了世间最宝贵的东西,明媚的双目再也无法离开。
“试一试,合不合手!”韩跃微笑示意。
罗静儿眼中灿然,玉臂葱白,持枪在手,一挥,一刺,一扫。
三招使出,屋中风声大作,一股惨烈杀气凭空而生。
随着长枪舞动,但见万点繁星闪耀,隐隐聚成一轮冷月,长枪引动风声,宛如凤鸣吟唱,这种突兀出现的光影和声音顿时扰乱了人的感知,让人陷入一种光怪陆离的幻想之中。
画面太美了,小豆豆看得双目痴迷,韩跃也是茫然欲醉。
罗家枪法,天下无敌,一点寒芒先至,随后枪出如龙,韩跃忽然胸口一阵发凉,他惊醒低头才赫然发现,冷月风鸣枪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心口窝,如果罗静儿再稍使一点点力,就能把他扎一个透心凉!
“哈…呵呵…嘿!这把长枪,还,还不错吧……”他打了个寒颤讪讪而笑,明知少女只是试枪不会真刺下来,但是仍然忍不住两股战战。
尼玛太吓人了,这把枪简直有鬼,声光效应太强,让人不知不觉间就会陷入死亡之境。
“谢谢你,我很喜欢!”
少女手抚长枪,俏丽的眼中一片迷醉之色,过了良久,方才轻轻说了一句谢谢。
声音虽然轻柔,但是语气里那种感动却是浓重无比。
她的情绪有些复杂,目光如水,一忽儿清澈,一忽儿荡漾:“韩跃,我有时候真的很怀疑你到底是不是这个世间之人,你发明蚊香,制造水车,配制藿香正气水……如今竟又打造出了冷月风鸣枪,如此战场利器自远古就已失传,你是从哪里寻来的方法?这世间到底还有什么是你不懂的?”
哈!有妞夸奖,适合装逼啊!韩跃嘿笑起来。
他仰头做观天之装,一手负于身后,一手却指着旁边的流云金丝锁子甲道:“勿须多言,先试试这件装备合身与否,再行夸奖不迟,哇哈哈……”
他狂笑数声,心中一阵得意。
相比冷月风鸣枪,流云金丝锁子甲才是套装的精髓。
世间什么金属最硬?不是铜铁,也非金银,而是天外陨石所提炼的诡异金属。这套流云金丝锁子甲便是如此,通体以某种陨石金属打造而成,全身共由三万六千片甲叶组成,中间穿以坚韧无比的乌金之丝,保证了任何关节都能舒畅活动。
天外陨石,属性独特,这流云甲重量十分之轻,全部重量加起来也仅仅只有三斤多,然而坚固程度却比两指厚的钢板还高。
铠甲自带一双金属长靴,同样是密密麻麻的甲叶串联而成,不但透气性好,而且防御十足。每只靴子的脚后跟处都有一道锋利足刃,削铁如泥,冷光艳艳。
古代战场厮杀,将领们的铠甲大多都不能很好的防护头部。这套铠甲则不同,它的头盔是全护式凤额盔,面部为高强度透明水晶,既保证视线开阔,又保证仿佛坚固。
非但如此,此铠甲的左臂上,还装有一副机关弓臂弩,装载有二十四只合金小箭,弓臂弩的绞丝以虎筋制成,张力十分巨大。只要上好绞丝,征战时对人一射,不管敌人穿什么铠甲都能一下洞穿。
这一套装备堪称攻守兼备,满大唐不会再找出第二套来。
论防御,穿上它之后便是站着不动让人砍,想要破防都得几个时辰。轮攻击,弓臂弩一射犹如阎王催命,金属长靴的锋利足刃不但削铁如泥而且十分隐蔽,非常适合偷袭。
罗静儿本身就武艺超群,再搭配这样一套装备,别说是跟那些毫无防护的突厥人打架,就算是对战大唐最精锐的明光铠甲士,她一个人都能单挑一群。当然了,前提是少女的体力能跟得上。
不过这个也不用太过担心,古代战争之时,将领们一般只负责冲阵,很少有鏖战一说。就算真的陷入鏖战消耗体力也不怕,因为流云金丝锁子甲的甲兜里还装有六片宝贝,那是一种类似巧克力般的特殊糖果,能够迅速补充人体能量,吃一片融化口中,可抵半斤牛肉的饭食。
“穿上快穿上,让爷们好好看看,这套装备到底牛不牛逼……”
韩跃有些手舞足蹈得意忘形,这可是花了大价钱兑换的东西,不亲自看看效果怎么可能甘心?
罗静儿明显意动,但却没有伸手,反而微微蹙起了眉头。
韩跃不爽了:“你磨叽个屁啊,快点换上啊,我等着看呢!”
“现…现在就要换…换吗?”少女脸上一红,声若蚊蝇。
她目光羞涩的扫了扫屋子,狭窄逼仄,没有一点遮挡,就算再怎么喜欢铠甲,她也不能当着一个男人换装吧。
可怜韩跃还没有反应过来,尤自手舞足蹈兴奋异常的叫道:“快呀,快换啊,我等着看呢……”
罗静儿脸色越红,感觉一阵阵发烧,她悄悄拿眼睛瞄了一下韩跃,却见这家伙满脸兴奋和激动,似乎很是急切。
“他为什么这么着急?”女人的心思总是特别跳跃,罗静儿在羞涩紧张之时,也不知为何心底忽然升起一个念头。
“莫非,这家伙又想使什么坏?”
合该老装逼犯倒霉,他本就有前科,不但偷过人家的裘衣和手帕,而且还用那些物件***眼下他表现的太过兴奋,反而让罗静儿产生了误会。
“你…真的想看?”少女若有所指。
“是啊!送这么好的东西给你,不看看你怎么穿上,哥哥我岂不是有些吃亏……”韩跃傻不愣登,回答的有些语病。
误会越发加深,少女连羞带怒,终于忍受不来,娇叱一声,喝道:“无耻之徒,你给我滚!”
一脚踢出,势大力沉,可怜韩跃正眼巴巴等着人家穿铠甲给他看,忽然觉得屁股上一阵大力传至,他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整个人便被踹飞出去。
“你他妈吃炸药了啊?动不动就打人,懆……”无端挨揍,任谁也是不爽,韩跃从院子里一下爬起,破开大骂。
罗静儿愤怒的呵斥声从屋中传出:“没打死算你运气,想偷看我换衣服,哼,狗改不了吃屎!色棍!”
“呃……”韩跃顿时噎住,无语问苍天。
“这他妈也能误会?老天爷还让不让人活了?老子只不过想看看锁子甲的威力,谁关心你换装的过程了?又不是裸体!”
他正要进屋辩驳,哪知忽听院门口一声尖笑,但见一个黑影猛地窜了过来,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之前,突然脖子一凉,有把长刀驾在了上面。
“泾阳侯,你的运气,真是不好!”
持刀之人,低声而笑。
第五十一章 不慎被掳
突然刀斧加身,一般人都会惊惧喊叫!
这是人的正常生理反应,除非是专门锻炼过的特殊人,否则根本无法克制。
韩跃当然没有受过这种训练,所以在长刀架在脖子上的瞬间,他下意识便发出了‘啊’的一声低呼。
可惜袭击之人十分有经验,在他声音还未发出之前左手已捏住他的喉咙,将他的声音硬生生给憋了回去。紧接着,又有几条人影飞速跳进院子中,个个都是黑衣蒙面,其中一人大喜道:“得手了,嘿……”
持刀那人瞪他一眼,显得十分不悦,压低声音道:“禁声,先撤,别惹了屋里那人……”
众黑衣浑身一震,相互对视一眼,脚下慢慢开始后撤。
这群人显然都是做惯了此等勾当,相互之间配合十分默契,一人手持长刀押住韩跃,其余之人自动围拢起来。他们撤退之时小心翼翼,脚下只发出很细微一点声响,如果不刻意去听根本不会发现。
院门近在咫尺!
几个黑衣人眼中大喜,便连那持刀之人也轻舒一口气,紧绷的精神稍微有些放松。
只要他们出了院门,瞬间便可遁入黑夜……
如此悄无声息,此次任务便算完成了。
可惜的是,这群人低估了罗静儿的敏锐!
只听屋子里忽然一声叱喝:“哪里走!”接着便是‘轰’一声巨响,房门被人大力踢碎,少女冷面寒霜,纵身飞跃,宛如暗夜流星一般疾驰而来。
她人还在空中之时,手中的长枪已猛刺而出,从房门到院门足足有十多步远,然而罗静儿长枪如电,竟然在眨眼间便刺到近前。
冷月风鸣枪不愧是系统兑换出来的宝物,但见枪身星光闪耀,带起呜呜凤鸣,几个黑衣人只觉眼前一花,精神忽然便那么恍惚了一下。
噗嗤一声闷响,一个黑衣人只觉胸口一疼,他下意识低头去看,赫然发现自己已被刺了个透心凉。
罗静儿一枪建功却是看也不看结果,她玉手一抽长枪,顺势便是一扫,锋利的枪刃瞬间又划过旁边之人的脖子,一蓬鲜血喷出丈高。
这一番动作宛如鹊起脱兔,说来话长其实很短,眨眼之间少女已连杀两人。
然而她并不就此罢休,嘴中娇叱一声,长枪劈面直刺,第三人瞬间便见了黄泉!
直到此时,剩下几人才刚刚反应过来,一个个吓得亡魂大冒,眼见罗静儿长枪再次一击,持刀那人情急生智高喝出声:“住手,否则我杀了韩跃……”
可惜他的喊声稍晚了一点,少女长枪何等迅速,几乎在他声音响起的同时,冷月风鸣枪再次杀了一人。
“住手!”持刀人真急了,紧张之下,握刀的左右忍不住用了些力,顿时将韩跃的脖子划破一丝血线,罗静儿娇躯一震,这才缓缓停下攻击。
“当着我的面掳人,你们好大的胆子!”少女长枪遥指,枪尖紧紧锁定此人。
“嘿,罗家女将军武艺冠盖当世,如果是平时我自然不敢,不过嘛……”持刀之人狞笑一声,将整个身体都藏在韩跃身后,威胁道:“现在我有人质在手,如果罗将军再敢出枪的话,我就和这小子同归于尽!”
“你威胁我!”
“不错!”持刀之人再次将长刀往韩跃的脖子上压了压,一边拖着韩跃后退,一边沉声回答:“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咱们都是亡命之徒,希望罗将军想清楚了,免得一时不慎再次出枪,那样的话我也只好在临死之前拉个垫背的了!”
为了增加威胁之力,他手上再次使了些力气,长刀顿时又将韩跃脖子破开一点,鲜血顺着刀锋缓缓渗出。
罗静儿本来还打算用言语吸引他注意,然后趁机偷袭出击,哪知此人如此小心,她轻叹一声,手中长枪缓缓落下。
持刀之人大喜,押着韩跃小心后退,他始终将韩跃挡在身前,直到整个人踏出院门,方才哈哈一声狂笑,得意道:“兄弟们,事成了,走……”
黑夜中又窜出几道身影,将他和韩跃紧紧围拢起来,如临大敌般飞速后撤。
罗静儿虽然放弃攻击,但是也不会就此罢手,她拖着长枪跃门而出,缀在后面不断寻找机会。可惜这群黑衣人警惕的很,始终将韩跃围在其中,少女几番试探始终不敢出手。
一追一逃,渐渐便出了村庄!
渭水河畔,水流澎湃,河岸之边是一丛茂密的树林,这些黑衣人似乎早就踩好了点,脚下不停直接穿林而入。
直到此时,韩跃脖子上的长刀才稍微松了一些。主要是持刀之人生怕行走之时不注意用力,如果割断了韩跃的脖子,那他们就失去了人质。
没有韩跃当盾牌,谁吃得住罗家少女一枪?
韩跃强忍脖子上的疼痛,勉强扭头回看,只见罗静儿的身影就在不远处追着,他心中一阵感激,随即又叹了口气。
如今的情况是他身陷敌手,而罗静儿明显顾忌太多,想要脱身还得再图他策。
“你先回去?这群人既然没有直接杀我,必然有留下我的原因……你快回去,想想今晚你为什么把我踢出房门……”
这番话暗示已经非常明显了。
罗静儿之所以踢他出屋,就是因为误会韩跃想要偷看他换装,而韩跃这话的意思也正是要罗静儿想到此点。
那件流云金丝锁子甲的左臂上装有一件弓臂神弩,弩箭一旦激发,可以远程破敌致命,罗静儿唯有穿着那件装备前来,才有机会一击直中持刀之人。
只要破了持刀者的威胁,以罗静儿的轻功之快,她必然能在破敌瞬间就穿入敌群救下自己。
“回去啊,你这蠢女人,如果不是你踢我出屋,老子哪里回被人掳住?你为什么要踢我啊……”他生怕罗静儿反应不过来,故意又说了一遍,这次为了防止黑衣人警觉,专门用了抱怨的语气、
少女身子一停,目光有些迟疑。
她遥望韩跃一眼,忽然咬了咬牙,转身飞速后撤。
夜色迷蒙,罗静儿的身影转眼便消失不见。
“哈哈哈!”持刀之人却误会了,得意对着黑衣人道:“大家看到没,咱们的泾阳侯真是不知死活,都这个时候了还敢抱怨,竟然把唯一的救星给气走了,哈哈哈……”
“嘿嘿,如此岂不是正好,没有了罗静儿威胁,咱们这趟任务算是完成了!”
持刀之人越发得意,他再次回望后方,仔细扫视半天也没有发现罗静儿的身影,这才缓缓吐了一口气,手上的长刀也离开韩跃脖子,不过仍然小心的搁在韩跃肩头。
“兄弟们,事成了,赶紧走!暗二头领就在密林的另一边等咱们呢,只要将这小子交给他,咱们的赏金可就到手了。”
“啊哈哈哈,还是老大机灵,知道用这小子做威胁,可怜那罗家女武功何等凶猛,还不是照样眼巴巴看着咱们掳人?”
“那是自然!”持刀之人得意而笑,猛然一推韩跃,恶声喝道:“还不快走!”
韩跃装作被推了一个踉跄,肩头悄然离开长刀一点,心中暗暗计算着罗静儿回来的时间。
弓臂神弩,一定要给力啊!
第五十二章 如何脱身?
夜到深处,明月高垂,洒下清冷光辉。
天上繁星点点,一条银河昭昭,横亘如匹练,浩瀚且灿烂,望之令人心旷神怡。
王凌云盘膝坐在小亭子中,面前点着一炉熏香,月光如水,透过错落有致的花树射到他脸上,俊朗的脸盘宛如涂抹了一层皎洁玉辉。
“几更天了?”他忽然开口。
“回公子,已然三更。”亭外花丛之中,有个声音恭敬回答。
“三更了么……”王凌云沉吟一声,眼中凌厉一闪,淡淡道:“这个时辰,想来暗二他们已经动手了,也不知成功与否!”
他缓缓站起身走出凉亭,负手仰望星空,修长身躯在月光下拖出一道长长影子,夜风袭来,吹得他衣袖猎猎作响。
“公子,暗二这人一直不肯归心,还是不要太过重视为好!”
王凌云轻轻皱眉,依然仰望着星空,脸色一片默然。
花丛中那人似乎有些不甘心,沉吟半天之后,再次小心翼翼道:“公子,其实去抢夺借条属下也能做到,那韩跃不过一个农户小儿出身,如今虽然被皇帝封了县男,但是却还没来得及修建府邸,仍旧住在小院子里……”
花丛中人说到这里顿了一顿,吞咽一口吐沫后接着又道:“如果公子派我前去,属下有信心手到擒来,犯不上用暗二这种不归心之人,如果出了意外,岂不是耽搁您大事?”
王凌云淡淡‘嗯’了一声,不置可否。
“公子……!”花丛中那人还要再说,王凌云却忽然一挥手,淡淡道:“此事毋庸再说,你且下去吧!”
“是!”那人不敢不从,他恭敬答应一声,随即花丛中便响起轻微响动,脚步声渐去渐远,显然是遵命离去了。
王凌云目光中闪烁着凌厉的光彩,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嘲讽:“暗二不是归心之人,难道你便是了么?”
他鼻尖轻哼一声,脸色阴晴变幻,一丝狠辣悄然浮现出来。
家族中有人给他使绊子,每次他抽调人手使用,总会发现调来之人夹杂着一些别有用心之徒。
“想争那四十万借条,你们也得有命花才行……”他眼中杀机一闪,满脸都是森然。
世家内部争权之路同样充满了血腥,所用手段甚至比皇权之争还要凶残,他若要想稳固地位掌控族权,唯有比别人更狠才行。
月挂中天,繁星如水,点点光华宛如破碎的水晶,月光与星光穿透错落有致的花树挥洒下来,王凌云原本丰神俊朗的容貌忽然多了许多狰狞……
……
“快点走,再这样磨磨蹭蹭,信不信老子一刀剁了你!”
韩跃被推了一个趔趄,差点跌成个滚地葫芦,野狗抢屎一样摔倒地上。他心中暴怒欲裂,脸上却毫不变色,甚至还堆起谄媚的微笑。
“是是是,各位豪杰别生气,小的刚才脚打滑了,这就快走,这就快走……”他缓缓从地上爬起来,冲着这些黑衣人作揖打拱,眼睛不却听私下扫视,寻找着任何能够逃逸的可能。
“看什么看?想找机会逃跑?告诉你,这种事你想也别想,爷们手里只有刀下鬼,还从来没有逃脱人,快走……”
“是是是!”韩跃表现的越发恭顺,嘴上不停答应着,脚下却刻意踏向不方便行走之处。
他的动作很小心,每走十几步才往难走的地方偏移那么一点,密林中本就枯枝烂叶密布,再加上夜黑视线差,众人都没有察觉韩跃的小动作。
经过这种拖延,原本半个时辰就能走完的道路,硬生生被他多拖了三分之一时间,等到众人押着他出了密林之时,但见皓月有些偏西,已经到了深夜四更。
一条大河横亘在密林旁边,河水涛涛,浪声咆哮,这条河还是渭水,不过河段已经远离了田家庄,约莫是靠近长安城西的下游。
“头儿,暗二首领和咱们约定的地方就在这里,奇怪,怎么不见人?”一个黑衣人四处打量半天,皱着眉头疑惑说道。
“你确定是这里?不会是记错了吧!”
“那不会,分别之时小弟专门留意了周围环境,您看旁边那颗大树,上面有我用刀子刻画的记号,就是这里……奇怪,暗二首领哪里去了?”
“也许临时有事吧!”领头那人沉吟一下,忽然想到一个可能,哈哈笑道:“我明白了,各位兄弟无需担忧,首领定然是去给咱们取赏钱了……”
这群亡命之徒全是贪婪之辈,听到赏钱二字人人眼中泛光,纷纷嘿笑起来。
眼见任务就要完成,他们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各自寻了个干净的地方一屁股坐下。
一个矮子高声叫嚷道:“嘿,这次领了赏钱,兄弟我说什么也要去云瑶赌坊耍上一耍,穷了大半个月,手都痒死了!”
“没出息,骰子有什么好玩?我若拿了赏钱,先去欢月楼走上一遭,那些小娘皮真是让人回味啊,又骚又浪,一掐就能出水,这次我要点上两个娘们相陪,狠狠睡她们三天三夜!”
那矮子看了这人一眼,嘲笑道:“哈?三天三夜,你行吗?别把老命搁在那里,欢月楼的小娘皮们虽然一掐就出水,不过个个可都是刮骨吸髓的妖精啊……”
男人的话题总是离不开钱和女人,尤其这群亡命之徒个个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矮子不过开了个话头,众人立马就兴奋的讨论起来。
那个持刀者也放松下来,他将一直压在韩跃肩头的大刀缓缓抽离,猛然伸脚将韩跃踢到在地,随即一屁股坐在旁边,也加入了讨论的圈子。
韩跃趁机将身体向旁边移了一些,他动作很是轻微,谁也没有注意。
几个黑衣人高谈阔论,说到兴奋之时口水四溅,其中那个矮子最为夸张,手舞足蹈比划着摇骰子的架势,仿佛已经置身赌坊之中,正对着一群赌徒大杀四方。
受他影响,众黑衣人情绪也被调动起来,于是吹牛闲侃之声越发高昂。
韩跃表面上装出一副倾听众人说话的样子,目光却不停的四下扫视,终于他眼睛一亮,隐隐约约看见不远处的密林中,似乎有一个身影悄然出现,瞬间又消失在一株大树旁边。
那身影娇小玲珑,显然是个女子,虽然仅是惊鸿一瞥,但是韩跃已然明了于心,这人身上穿的赫然正是那件流云金丝锁子甲!
罗静儿,来了!
第五十三章 我也会赌
偷袭与营救都需要策略,黑衣人足足有十二人,虽然罗静儿武功高强,但是如果贸然出手的话,未必就能完全掌控局面。
为了让她一击成功,韩跃必须得给她创造一些条件。要知道现在可是身陷敌群之中,如果他这个人质不懂的配合,很容易出现意外。
如何配合才好呢?
自然是想办法吸引众人注意力。
如果能让他们暂时忘记敌我之分的话,那就更好了!
巧的是,这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手段,韩跃正好比较擅长……
……
“各位豪杰,小弟听你们聊赌博如此开心,莫非大家都精研此道?”
“你他妈的蹲老实点,爷爷们说话有你什么事?再敢插嘴信不信一刀剁了你……”那个矮子大声呵斥,然后又一脸装逼道:“赌骰子这种技术活,你一个农户出身的小儿懂什么?真拿自己当侯爷了?你只不过是走了狗屎运……”
“是是是!”韩跃点头哈腰,脸上却刻意流露出一丝不服的表情。
他这样表演果然让矮子十分不爽,抬腿便是一脚,喝骂道:“怎么着,爷们瞅你这架势好像很不服啊,你知道骰子有几个点吗?”
“嘿,就怕你不问!”韩跃心中一喜,只要这家伙肯开口接茬,那就不愁不上道,他这半天早听明白了,这一群人都是烂赌鬼,虽然赌性奇重,但是赌技很烂。
烂赌鬼有一个好处,就是特别崇拜赌技超群之人,而且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敬重,比之书生士子们崇敬孔夫子还要虔诚。
“这位豪杰,您说的那个骰子,是不是六面方形那种?”
“咦,你竟然知道?”矮子有些意外,不过仍然鼻孔向天,大刺刺点了点头:“你倒也有一点见识……”
“惭愧惭愧,谢您夸奖!”韩跃继续点头哈腰,眼珠滴溜溜一转,嘴里接着道:“小弟农户出身,以前也是个烂赌鬼,最喜欢玩的就是骰子……不过众位豪杰都是大人物,去玩的地方肯定是大型赌坊,想来接触的骰子和我很有不同,真是令人羡慕……”
赌博,永远是烂赌鬼之间永恒的话题!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探讨共同喜爱之事,最能迅速拉近关系。
那矮子听到韩跃也喜欢赌博,脸色不知不觉便缓和下来。
“想不到,你这小子也会赌博,嗯嗯嗯,倒也是个人物!”
旁边几个黑衣人赞同点头,那持刀大汉虽然没做表示,但是也没有呵斥韩跃住口。这是一个好现象,代表着众烂赌鬼成功被吸引住,以韩跃的精明岂能不牢牢抓住。
他屁股坐在地上,脸上却装出兴奋之情,语带神往道:“嘿,要说这骰子的玩法,我们乡下人最喜欢比大小,三粒骰子往骰盅里面一放,然后使出吃奶的力气猛摇,周围参赌的老少爷们聚精会神盯着,等到揭开骰盅之后,点数水落石出,大家一翻两瞪眼,有咧咧骂娘的,有哈哈狂笑的,赢钱的得意洋洋,输钱的面如土色,真是刺激啊……”
他很坏,这一番话充满了心理学暗示,不但将赌博之事绘声绘色说出,而且还刻意添加了关于输钱赢钱的形容,如此细致入围的描述,简直就如同在众多烂赌鬼脑海里刻画了一副赌博的场景,顿时引得这些人悠然神往。
有句话说的好,赌博好戒,心瘾难熬!就连那些意志力十分强大的智者都往往身陷赌博而不能自拔,何况这群黑衣烂赌鬼?
众人听了韩跃这无良的语言暗示,登时被勾起心中赌瘾,只觉得浑身上下一阵难受,仿佛猫爪一般百般煎熬。
那矮子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一脸神往道:“想不到你们乡下人赌钱也这么刺激。可惜不能跟你们来上几把,真是,真是,唉……”脑袋摇了几摇,语气十分遗憾。
他是众人里赌性最重一人,此时听了韩跃一番言语,心中竟然大起知己之感,他伸手重重拍了拍韩跃肩头,道:“你很不错,赌过钱,是个爷们,就不知道赌术怎么样?”
“我的赌术自然十分厉害!”
韩跃故意夸张一声,这时候可不能谦逊,必须得将众人震住。“你们知道么,我玩骰子之时,经常能够掷出天豹子……”
“天豹子?真的假的?”矮子眼睛一亮,旁边几人也竖起耳朵。天豹子就是三个骰子全是六点,号称赌桌通杀,只要是赌徒就没有不喜欢这个点数的。
那个持刀大汉显然也爱赌,只不过因为他是首领,所以一直矜持着没有参加讨论,这时听到韩跃能掷出天豹子,终于也按捺不住开了口:“天豹子通吃全桌,几十局都不一定扔出来一次,你说你经常掷出天豹子?莫非是吹牛蒙骗爷爷们不成?”
“怎么会?”韩跃夸张的叫了一声,屁股稍微向边上悄悄挪了挪,嘴上却道:“天豹子虽然很难出,但是只要掌握了一定手法,那也不是很难……就算达不到次次都出的境界,至少十次会有五六次!”
我曹,十次有五六次,真的假的?
众赌鬼两眼放光,宛如饿狼一般盯着韩跃。那矮子最是激动,哆嗦着问道:“这么说你会特殊手法?能扔出天豹子?”
他神情紧张,咕嘟咕嘟猛咽口水,眼睛紧紧盯住韩跃,生怕韩跃说出一个‘不’字。
要知道骰子共有六面,每个面各自刻着不同点数,数字从一到六不等,玩的时候需要三粒配合,由于刻面的重量微有偏差,所以同时出现相同点数几乎不可能。
曾经有人按照数学公式计算过,骰子同时出现三个六的几率,是二百一十六分之一(1/216),但这只是纯粹的数学计算,实际摇骰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几率远比这个还要小。
现在韩跃却说他十次中有五六次能摇出天豹子,这是什么技术?这是何等牛逼?如果他们能够掌握的话,赌起钱来该是何等快活?
众黑衣人面面相觑,那个矮子尤其兴奋,身体都有些颤抖。
“如果这小子说的是真的,爷们以后再去赌坊,岂不是天天能大杀四方?”
咕嘟,咕嘟!
一阵吞咽口水之声。
“小…小兄弟,这绝活,好不好学……”矮子期期艾艾试探问询,众黑衣人的脸上也都是渴望。
“哈,你们这些杂碎终于上钩了……”韩跃心里轻轻一松,他悄然瞥了瞥不远处的树林,脸上却显出高深莫测神情,重重点头道:“技术好学,可惜咱们手头没有骰子,不然我现在就能教教你们!”
“我有啊……”那矮子一声大叫,他猛然伸手入怀哆嗦着掏了一把,赫然掏出了三粒亮橙橙的骰子。
不愧是烂赌鬼,这玩意也能随身携带。
矮子双手举着骰子,一脸期盼的望着韩跃,小心翼翼道:“兄…兄弟,教教,教教……”
这一刻他哪里还像个凶残掳人的绑架者,完全就像个犯了瘾的人在祈求别人施舍他一点,那架势要多乖有多乖。
“好啊,我这就教大家……”韩跃眼角再次扫了扫密林那边,脸上洋溢着春天般的微笑。
他伸手接过骰子,忽然吐气大喝一声:“各位豪杰,看好了,天豹子!”
第五十四章 一刀枭首
他左手将骰子置于手心,然后右手往左手上面一扣,两只手相合而摇,嘴里念念有词: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这手法一看就是赌桌老鸟,尤其脸上还散发着虔诚光辉,矮子和众多黑衣不由又信了三分,大家目不转睛盯着他双手,生怕漏过什么特殊动作。
韩跃看似用心摇骰子,其实目光一直在观察众人,眼见气氛渐渐形成,他心中悄然一喜,终于轻喝出声:“各位且看,六六六!”
手上动作一停,接着往地上一抛,三粒骰子滴溜溜落到地上。
那矮子首先‘咕嘟’一声咽口唾沫,与众人一起紧张注视着地面,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但见三粒骰子越转越慢,越转越慢,终于有一只失去动力,仿佛喝酒的醉汉一般晃晃悠悠停了下来。
“六点……”矮子哆嗦一下。
第二只骰子的滚动也在变慢,上面数字不停变换,五点,三点,一点,四点……矮子的脸色随着数字不停变化,双手使劲攥住拳头,额头全是冷汗。
众黑衣人同样聚精会神,眼见这第二粒骰子歪歪斜斜,他们的心情也如坐了过山车。
第二粒骰子不负众望,依然还是六点!
“又是六点,已经两粒了……”一人颤声道。
烂赌鬼们只觉心脏砰砰乱跳,忍不住又将目光看向第三粒。
韩跃心中冷哼,嘴角勾起一丝弧度,整个局势已在他掌控之中,现在就看罗静儿懂不懂得抓住时机!
他眼角扫了扫密林方向,果然见一道身影快如鬼魅,正悄无声息朝这边靠近。
第三粒骰子晃晃悠悠转了半天,但是韩跃心知肚明,这粒骰子最后停下来的数字,必然是同样的六点。
果然!
“还…还是六点…”矮子兴奋的浑身颤抖,连说话声音都变了。
三粒骰子都是六,加在一起就是天豹子,众赌鬼一阵哗然,看向韩跃的目光瞬间热切。
天豹子虽然难出,但是这群烂赌鬼常年混迹赌桌,几千几百万把赌局下来,几乎人人都曾亲手扔出过这样的点数,所以这个点数不是他们引起兴奋的原因。
真正让他们兴奋的是,韩跃这种说出就出的手法。
“厉…厉害…”矮子最先开口,吞咽几下吐沫。
韩跃嘿嘿而笑,一脸高深莫测道:“怎么样,是不是天豹子?”
“是是是!”矮子连连点头,看向他的目光已有不同。
旁边持刀大汉忽然开口道:“小子,你再扔一把。”
“想试探我?”韩跃不屑一哼,伸手抓起骰子,道:“好,我便再扔一次,你们看好了。”
依旧双手相合,依旧面带虔诚,骰子在手心里摇动不停,当那句‘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再次响起之时,他忽然吐气开声大喝叫道:“开!”
三粒骰子落于地上,滴溜溜,滴溜溜,转动起来晃悠悠。众人目光紧盯其上,便连那个大汉也看的聚精会神。
骰子滚动越来越慢,终于犹如三个喝醉的醉汉,慢慢停止了下来。
“第一粒,六点。”矮子口歪眼斜,双手哆嗦发颤。
“第二粒,也是六点。”一个黑衣人紧随其后,语气很是震惊。
“第三粒,还…还是六点…”矮子再次出声,说话都有些结结巴巴。
连续摇了两把,两把都是天豹子,如果只有一次那完全可能侥幸,但是连续两次都这样,再小心的人也不会怀疑。
事实上,矮子和众赌鬼早已佩服的五体投地。
持刀大汉目光炯炯盯着地面,半晌终于嘿了一声,缓缓点头道:“果然了得,好厉害的赌术!”
他抬头看向韩跃,终于说出了众人心声:“这手法,好不好学?”
“好学啊!”韩跃等的就是这句话,连忙道:“我现在就可以教你。”
大汉眼中一亮:“那还等什么,速速教我,有了这手绝学,嘿,他妈的……”他终于也放下了身为老大的矜持,显露出贪婪赌鬼的本性。
韩跃一把抓起骰子塞到他手里,循循善诱道:“我来说,你来试,教与学同时进行,保证你三次就能掌握。”
“三次就行?”大汉有些震惊,喘气都变得急促,他连忙双手将骰子合拢,道:“那你快说,我来试试。”
旁边矮子眼巴巴看着,他其实更想练习,可惜有好事必须老大先来,只能强忍心中赌意,催促道:“小兄弟,快点说,快点说。”连称呼都变了,可见此人赌性何等之重。
韩跃瞥了他一眼,目光又收回到大汉这边,做出一副老师指导学生的架势,道:“首先,你要深吸一口气。”
“深吸一口气?”大汉怔了一怔,想到这可能是特殊手法的前兆,连忙照做。
“上套了,嘿嘿!”韩跃心中一喜,听话就好。
“然后,开始轻摇双手。”
“轻摇双手…”大汉重复一句,乖乖开始摇动。
矮子和众人大气也不敢出一口,聚精会神盯着大汉的双手,仿佛那是世界上最吸引人的地方。
“注意手速,三次快,一次慢!”韩跃一边说着,一边悄悄后撤几步。
“三次快,一次慢…”大汉再次跟着重复,旁边矮子也喃喃出声,好像摇骰子的人是他一般。
韩跃心中冷哼,嘴上继续诱导:“现在,闭上你的眼睛,心中想象着骰子的点数。”
“闭上眼睛,心里想象骰子的点数…”这一次,又有几人跟着重复,那矮子甚至陪着大汉一起把眼睛闭了。
这种状况就像是心理催眠师的语言催眠,韩跃经过一步一步设计,终于将众人的心神控制。
现在,他说什么,这群烂赌鬼都会照做。
“很好,你做的很好!”韩跃语气轻柔缓和,一字一顿道:“接下来你要凝神静气,连续摇动骰子十三次,然后毫不迟疑,将它们扔在地上。”
“凝神静气,连续摇动骰子十三次,毫不迟疑,扔在地上…”众人仿佛睡着了一般。
“对,你们掌握的很好,轻轻摇吧……看,天豹子是不是就要出现了!”
众人脑海中果然抽象出天豹子的景象,那大汉闭着眼睛咧嘴大笑,他真的感觉自己能摇出这个点数。
韩跃每说一句话,脚下便悄然后撤一步,这时候距离众人已经有三四米远距离,而他的身边地上就插着大汉那把长刀。
“一次,两次,三次……”大汉嘴里念念有词,矮子和众黑衣人也轻声计数,终于等到摇了十三下,那大汉谨记韩跃所说,带着无限希望猛然将骰子一扔。
众人都把目光急切去看。
然而滴溜溜,滴溜溜,三粒骰子晃晃悠悠慢慢停下,最后竟然只是一个‘三三四’的点数。
这个点数放在平时已然不低,但是距离众人心中的期望值实在太远。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大汉本就不是什么谦谦君子,顿时觉得心头一股邪火窜出,勃然变色道:“为什么不是天豹子?小子莫非你敢骗我,老子要宰了你……”他目泛凶光想去寻找韩跃,还没来得及抬头,猛然听到身后一声大喝:“老子他妈的先宰了你!”
却是韩跃拔了那把长刀悄悄走到他背后,跳起来就是一刀猛砍。
大汉亡魂大冒,闪身便要躲避,突见黑夜里有白光一闪,从密林方向电射出十几道银芒,快若奔雷,眨眼及至。但听噗噗噗三声闷响,他只觉胸口一阵发麻,想要躲闪的动作顿时停了一停。
就是这一下停顿,足以要了他性命。
韩跃持刀高高跃起,对着他的脖子奋力劈下。
一刀,枭首。
一刀,毙命。
大汉嘴中霍霍发声,临死想要反击拉住韩跃垫背,却见一道矫健身影腾空而来,手中一把星光长枪,顺势将他挑飞。
“原来,这小子根本就不想教我赌术,他所做的一切一切,只是为了杀人……”大汉意识潮水退却般陷入黑暗,这是他临死之前最后一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