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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行水云间     宁小闲御神录txt下载     宁小闲御神录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97章 出谋划策

    第二天清晨醒来,前一天的劳累和疼痛都已消失不见。淬体的功效不仅在于改善体质,也加快了她的肌体愈合速度。现在她浑身都有用不完的力气,尤其走起路来脚下像加了软垫,轻松而有弹性。看来,长天的极限训练法果然很有效。

    她昨晚在神魔狱中种下了新的灵米——梦黄粱的种子,今天起就食用新米了。晃进第五层一看,梦黄粱已经长熟。

    息壤果然靠得住,它培育出来的这种灵米,早已不是她拿在手里的种子那般病怏怏的模样。现在长在神土中的黄粱颗颗饱满,随便捻下一颗去了壳,里面的果实红亮剔透,仿若上好的红水晶。

    她试着煮了一碗尝鲜,发现味道果然比云香米更好,入腹后的热流也更丰沛些——小米的营养本来就在大米之上,尤其梦黄粱是四品的灵米,品阶本身就更高。这六十灵石,果然没有白花。

    值得一提的是,昨日送进神魔狱的妖尸,都给息壤当作了加餐。所以现在息壤的颜色已经从淡黄转成了淡红色,一副吃饱喝足的模样,对她的到来表示更加欢迎。据长天所述,这小家伙的吸收能力远远不止于此,神魔狱最鼎盛时,息壤的颜色可是紫黑色的,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红得发黑”吧?

    接下来,她去了云虎商队的驻地继续收取妖尸。大概有了前一日的广告效应,商队库房里的妖尸堆得比昨日还高,竟有接近两百具之多。她当然老实不客气地笑纳了,幸好昨日进账颇丰,不然这二十多万两银子可就付不起了。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下一次想再遇到不知得等多久以后了。当然,她也知道这种好光景不持久,接下来几天,妖尸只会越收越少。

    她在驻地转了两圈,原本是想找到张生夫妇递送易容丹的。哪知伙计们说,这两人自从进了岩城之后就踪影全无了,就像抵达前面的任何一个补给城市一样。反正拔营走人时,他们应该会出现,因此也没人多问他们的下落。一起消失不见的还有言先生,这家伙更没有存在感。

    宁小闲没找着张生夫妇,却不小心瞥到了闷闷不乐的邓浩。他坐在领队专用的房间里发呆,面前的茶水满满,却已经完全冷掉了,显然一口都未啜饮。茶叶金贵,邓浩尤嗜好茶,这情形不多见,显然他此刻的烦恼也不同寻常。

    云虎商队替她收了两百多具妖尸,这份人情却是该承下来的,因此她走进去道谢。邓浩见到了她倒是很开心,他自己是个练家子,见到宁小闲走路的姿势也知道她的功夫至少小成了。他只觉得面前这姑娘变化很大,身上秘密也越来越多,越来越不容易看透。

    两人寒暄了几句,邓浩的脸上笑容渐敛,显然又想到了心事。此时她本应告辞离去的,毕竟她和长天秉持的信念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结果还是忍不住问起:“邓大哥,可是有心事难解,不妨与我说说吧。”

    她还没坏心到问人家“你有什么不开心的,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

    邓浩这两天正烦恼得茶饭不思,找了几个副领队来商量几回也没想出好点子来。此刻见她笑意晏晏地问起,想到面前这小姑娘还不到二十岁的年纪能懂什么,本想说两句场面话就一语带过的,结果话在舌尖转了几圈,最后鬼使神差地变成了:“这原本是件好事,只是心下踌躇,举棋不定。”

    他这既然开了口,后面也就别想收住了。

    原来他抵达岩城之后,就接到了庆丰商队的书信。这却是庆丰总商行签发的,邀请他加入庆丰总商行“共襄盛举”。这家商行的规模巨大,在整个南瞻部洲都能排上前十之数,在整片大陆上拥有超过四十家分行,可谓是商行之中的大佬了。

    邓浩自建立云虎商队以来也有十数年时间,哪一次走商不是兢兢业业、如履薄冰?究其原因,还是自己这商队的规模太小、人手太少,经不起损失,受不得折腾。像他这样的小型私人商队比比皆是,大家的梦想无非是抱住哪个大型城市或者商行的大腿,从此之后野路子被正式收编,许多事情就都不需自己烦恼了。

    加入大型商行的好处显而易见,并且这还是庆丰总行发来的邀请。如果他同意了,相当于原本连临时工都不是,突然就加入大型国企并且马上进入了编制体系,那以后走起商来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资源有资源,可比现在安逸得多。只是他这“云虎商队”的旗号已经打了十几年了,以后就得换成“庆丰商行”字样了,心中难免有些不舍。

    不过邓浩也是个明白人,不会为了心中这点惋惜就拒绝庆丰的邀请,否则那一帮子老部下们也不会罢休哪。真正令他为难的,却是由此引申出来的一个麻烦。

    “我若同意了,云虎商队就会并入庆丰商行的雷州分行。”雷州还在岩城以西,大概再走一个多月能到,恰好去那里办交接手续,“可是据我打听,雷州分行的主事人福长安,本身却是一个爱财如命之人。惭愧啊,云虎商队走商多年,我手里却没攒下多少钱来。”这倒是实话。走商是高风险行业,天灾人祸都可能带来损失,邓浩为人忠厚,付给伤亡人员的恤金又比平常偏高,因此他比起普通成员来自然要过得宽裕些,却没有多少余钱向这雷州分行的主事行贿。

    “雷州分行已拥有七支商队。我们初来乍到,难免要被看轻。”邓浩皱眉道,“宁姑娘你有所不知,在大型商行中,收益好、风险小的线路属于‘肥线’,一般都会被主事分配给心腹掌管的商队。像我们这样的……”

    她明白了。邓浩担心加入庆丰商行的雷州分行之后会被主事打压,不仅行不了方便,还被摊派难走的商路,那倒不如现在云虎商队的逍遥快活了。可是到时若脱离庆丰商行出来单干,这就又得罪人了,不划算。

    她凝神想了想,才问道:“你可知这位姓福的主事,办事能力如何?”

    “据说相当勤勉努力。他刚调去雷州分行,那里只有两支商队。”未来主事的品行,邓浩显然也已经打听过了,“这才过了六年的功夫,雷州分行的商队就已经增加到七支,且每年递交上去的润表都相当好看,显然也是个有本事的人。”

    就是说,除了贪财之外,头脑还是很精明,能力也还是有的喽?

    “那么,每次走商的收益如何分配?”

    “这一点上,庆丰商行倒是很优渥。商队自留八成,商行分走两成。”

    她眼珠子转了转,嘿嘿笑道:“邓大哥,这事儿其实不难解决。我有个法子说不定管用,并且你还不必自掏腰包。”

    烦恼了两天都找不出解决之道,这小姑娘却说她有办法?邓浩顿时来了兴致:“哦?愿闻其详。”

    她组织了一下语言:“说来也简单。你和那位福主事混上几次面熟之后,就向他提个要求。”

    刚见面就和人家提要求?邓浩皱了皱眉,又听她接下去道:“邓大哥手里没有余钱,不能像其他商队的领队那样递些银钱和稀罕物巴结他。这确实是弱势,但您手里也握着一大本钱呢。这本钱就是云虎商队!”

    “雷州分行的业绩再好,那也是分行的,和福主事个人的得益挂不起钩来,最多总行对他稍事奖励。因此您不妨和福主事直说,您手里虽然没有现银,但云虎商队里却可以给他留一例份子钱。只要他出钱在您的商队里凑了份子,那么走商一趟完事结算时,您将就他应得的那一份银钱双手奉上。”

    邓浩越听越不对味儿。这宁姑娘不仅让他不要送礼,反倒要从福主事腰包里掏出钱来。“他能同意?”太不靠谱了。

    她笑了笑,反问道:“为何不同意?他只需象征性在云虎商队中投个两三万、三四万银子当种子,后面就有源源不绝的利润可以分。他在雷州经营多年,这点儿钱对他来说不过是小意思罢了。如果这福主事真像您所说的那样聪明,他就该知道这法子最妙的一点在于,这些润银根本不算受贿所得,只不过是他个人投益的分成罢了。万一庆丰总行查起账来,他也理直气壮。”

    “云虎商队既然入了庆丰商行,以后走商的所得也不止现在这一点儿了。从中分出一小部分给福主事,又有什么关系?”

    邓浩眼前一亮,心中盘算起来。

    “再者,他既然知道这云虎商队里十拿九稳有他一例份子钱了,那么在划配走商线路的时候,肯定不会亏待云虎商队,这才能保证他自己的分润最大化。”哪怕给的不是肥线,略次一等的也行啊,总比云虎商队现在提着脑袋走各种危险线路要强。

    “最后,其他商队的人当然也是看人下菜。如果福主事对你客客气气,其他商队的领队,自然表面上也得对您客客气气地,不敢给您太多小鞋穿。这样邓大哥在雷州分行底下走起商来才不会憋屈。”

第98章 反常的哨子

    这三点说完,邓浩的眼睛已是亮了起来。宁小闲这法子,利己、利主事,唯独不利庆丰总行。不过总行的收益和他有P关系?他不是笨蛋,笨人是带不了商队的,只是宁小闲的想法过于新颖。他琢磨通了其中的关键,就越发觉得此计可行。

    “宁姑娘这法子,果然振聋发聩。邓某受教了!”邓浩肃然道,此时他哪里还敢再小看面前这不满二十岁的姑娘?“只是这等恩惠,邓浩何以为报?”

    她抿嘴笑道:“无妨,妇人之见罢了,其余的还请邓大哥自行发挥。”云虎商队上上下下对她都挺不错,并且她总有一种预感,今后与这商队仍会有交集。卖个人情给邓浩,有利而无害。

    离开茶肆区后,她去了一趟互市,又在官方的荐卖区挂起了筑基丹出售。这丹自然是昨晚长天炼制的,有了覆禹鼎相助,他耗费的神力更少,成丹还多了三颗出来。他手里的丹方很多,却不想再炼些别的药丸出来。宁小闲此时实力仍然不强,贸然取出太多珍贵药物寄售,那是直接挑衅清虚门的好奇心了,对她无益。

    不管怎么说,现在她手里有钱,自然逛起互市里的东西就有底气多了。所以她直接踱到一家地摊前,摊上卖的是各式纸符。这却是她昨日货比三家之后才看好的,光是符纸的用料就比普通的黄裱纸好上一截。

    长天与她盘算过了,目前她虽无灵力或神力在身,但符纸不需灵力就可以催动,了不起练一练手劲,把它们投得准一点就是了,因此正是她眼下应大量购入的。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她入手了六十多张烈火符、三十张寒冰符,这两种符纸的效果她都见识过,另购入的十多张疾风符,能令身形快疾如风,正好配合她施用搏命之术。买得最少的是厚土符,这种符纸的用处略小些……好吧,是她都没想好要怎么用。

    她原本想买上一、两年护身法器,或者买件宝甲来穿。石季珊身上那件青濛宝甲让她羡慕死了,她也想拥有一件啊。可惜长天却淡淡地说了三个字就阻止了她:“没必要。”

    他建议她买一双好鞋才是正经事儿,所以两人又花了小半个时辰淘到一对火鼠毛皮制作的鞋子。火鼠也是一种妖兽,毛长接近一米,纤细如丝,制成鞋子又轻又薄,脚感很好,且能使主人提速一成左右。这鞋子还有一个绝妙的好处——火鼠毛又称作“火烷布”,如果脏了,用火一烧就可变干净。宁小闲表示,一双不用洗刷刷的鞋子是懒人的梦想啊。

    随后,她又购买了一些例如玉红草、金芝这类仙草的种子。这些种子没有她想象的昂贵,反倒只要几十灵石就买到手了。理由也很简单,仙家药材比拼的是年份,一般种子反倒不难拿。许多洞天福地的时间流逝与外界不同,有所谓“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之说,极利于天才地宝的生长。然而哪一个洞天福地催种植物的本事,也不能和息壤这样的神土相比。

    所以宁小闲收购这些仙草种子时,脑海中勾划的美好未来是被灵石的淡绿色光芒照亮的。

    两个时辰后,她再走回官方荐卖区,筑基丹果然都已经卖掉了。她这回定价比昨日贵了一点儿,为每枚一百八十灵石,却也没有引发抢购,大概散修们都猜到了这几天筑基丹的供货都会源源不绝吧。

    令她意外的是,还魂引居然卖掉了一枚,令她瞬间入账一千多灵石。她若知道是谁买走的,必然会更加意外——掏了这笔巨款的人,就是刘满子!他前几日在野外受了妖怪的“积毁”之伤,这种恶毒的攻击可令伤者“积毁销骨”,以修士的能力都不能令伤口愈合,反而渐渐地化脓长疮,最后侵蚀到骨头里去。

    刘满子原以为自己这回死定了,哪知道心灰意冷逛到互市里,却在荐卖区看到了还魂引边上的标牌介绍。若他体肤完好,是绝计不会买这样没有鉴定结果的药物傍身的。不说别的,单只减寿十五年这一项就够瘆人的。可惜他现在性命危若累卵,那真是如溺水的人抓到浮木,死也不肯再松手。偏偏他身上的灵石不够,于是就有了后来的那一幕。

    被澹台从互市里赶走之后,他不知从哪里又弄到了灵石,终于凑够了买药的钱,这才再度返回互市。守卫本想把他赶出去,怎奈架不住他苦苦哀求,又赌咒发誓自己买了丹药转身就走,再不来骚扰各位大人,还是让他进去买下了药丸……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往守卫手里各塞了几颗灵石。

    宁小闲若知道刘满子不惜违反互市规矩对自己下手行骗,就是为了买一颗自己挂去售卖的还魂引,恐怕当真要苦笑出来。

    刘满子找了个偏僻的地方将还魂引吞下,满怀期望地等了几刻钟,身上的伤势果然渐渐地好转了。长天炼制的秘药,效果当然没得说。他长长吁了一口气,得知自己保住小命之后先是狂喜,后来却又顾影自怜,想起了将自己赶出山门的清虚门、想起了自己这些天来过着的野狗般的憋屈生活,想起了削断自己三根指头的澹台师叔。

    他将满口牙齿咬得咯吱作响,眼中浮现恶毒之色:“清虚门,哼哼,终有一日,我要你们后悔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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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说宁小闲心满意足地回到租住的小院后,将仙草种子都交给了长天。栽种哪些,如何栽种,这种琐事只管交给神魔狱的大管家好了,用不着她操心。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觉真好。她抱住枕头君,找周公的女儿下棋去了。

    可惜有人就看不得她清闲下来,刚刚坠入梦乡时,院门却被叩响。

    太不寻常了。知道她住在这里的人,总共也没几个啊,难道是……

    她揉了揉眼打开门一看,站在外头的人身材中等,面无表情——果然是哨子啊。她一时有些无语,这人先前很酷地说,传艺之后两人再无瓜葛,怎么现在跑来敲她的门?

    不过来者是客,对方还是她事实上的授艺恩师,无论如何也不能挡在门外的。所以她请对方进了门,又殷勤地泡上一壶好茶,然后静静坐下,双膝要收紧,两手拢于腿上,摆出了自己知道的最淑女的坐姿,一副全心全意倾听的模样。

    哨子:“……”

    和哨子的交谈,毫无疑问是不太愉快的。这家伙几乎不会主动开口,反倒是她拼命找了话题来说,结果谈不上三两句就冷场了。只有提到最近岩城内的动向时,哨子倒是忆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城内的修士这几天来数量大增。

    “还有什么原因……秋茶盛会将至了呗。”她有些不以为然。

    哨子摇头道:“不。往年秋茶收获时,也没见过这么多修士出现,并且都是仙派中人。”

    第六感告诉她,对面这人由于修士的突然增多有些不安,但为什么呢?“你怎么知道都是门派里的人而非散修?”

    结果哨子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才别扭地转移话题,问她:“谈姐去了哪里,似乎不在家?”

    “似乎是去府衙做房客入册的手续了吧。”岩城官方虽允许私宅在秋茶收获期间纳客,可前提是要到府衙去做登记,然后交税。虽然税率不高,但这也是岩城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如果有人隐瞒不交,官家查出后不仅没收租房所得,还要再作罚款。

    官家如何掌握私宅纳客的迹象呢?宁小闲真佩服这城主啊,倒是想了个损招儿——官家不知道,但你家邻居肯定知道。但凡是收了客三天内还没去官衙报备的,邻居可以去揭发。官家查证后若属实了,收缴的租房收入三成奖励举报的邻居!

    今日是她入住第三天了,谈清荷无论如何也要抽空去一趟府衙做报备手续。

    宁小闲瞅着哨子今天真是诡异,明明两人已经无话可说了,他还可以眼观鼻、鼻观心地盯住桌上的茶水一动不动。他老人家是来她院子里学老僧入定咩?可是她下午还要进神魔狱练功课的,没时间陪他一直耗下去啊。

    过了好一会儿,哨子才嚅嗫道:“谈姐也该回来了,我今天从商队里捎了东西给她。你可否陪我过去?”话音刚落,就看到对面的姑娘投来极度鄙视的眼神!饶是经过多年风吹日晒的脸皮已经练得很厚实,还是忍不住红了一红。

    原来这才是他这一番做态的目的啊。要她陪他去敲谈清荷家的门!她知道自来寡妇门前是非多,哨子不敢一个大男人单独去敲这俏寡妇家的门,可她宁小闲也是黄花大闺女一枚好不好?他咋就进她的小院进得全无心理负担呢?

    哨子被她的杏眼瞪得一阵发虚。贸然来敲人家小姑娘的门也不好,但他下意识地觉得宁小闲不会在意的。况且她几天后就要离开岩城了,听不着别人的风言风语。

第99章 撮合

    可是谈清荷不一样啊。两年前入住这栋小院时,他曾在她的宅中吃过饭,此后关于两人的闲言碎语就不曾断过。哪怕这世界的礼教不像华夏的那样能把人生生逼死,但谈清荷一个女人家成天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要承受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从那时起,他就谨慎了很多,再不曾单独找过她了。

    她轻轻哼了一声,还是带他去敲谈家的门。谁让她心肠软啊?躲在神魔狱中偷听的非正常生物现在已经变成两个了,穷奇正在笑话人类真矫情,她只作听不见。

    门果然开了。可是应门的不是谈清荷,而是七岁多的小男孩琤琤。他看到宁小闲先是一愣,随后就见到了她身后的哨子。

    “华叔叔!”也不知触动了哪根弦,这小鬼嘴巴一扁,眼里就浮起了泪花。

    哨子往前跨了一大步,蹲下来看了看他的脸,厉声道:“谁打了你?”他本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但这回却当真是怒气勃发。

    琤琤右腮高高肿起,眼睛上有一大块乌青,显然被打得不轻。他的衣服也不太整齐,像是被推搡过。粉雕玉琢般的娃娃像在泥地里打了几个滚似的,看着惹人心生怜爱。

    哨子不问还好,这一问倒把琤琤激得眼眶又是一红,低着小脑袋就拱到哨子怀里去了。宁小闲站在边上,朝天翻了个白眼,这一幕父慈子孝的场景真的很感动人,不过,“大门口人来人往地多有不便哪!我们进了屋子再说好不好?”

    哨子老脸一红,赶紧把琤琤抱进了院子里,反身关上了门。

    这一问才知道,今日学堂放课得早,琤琤回家的路上被几个同塾的小伙伴调笑了一路,说他是个没爹的孩子,又说他娘生性风|流,早在外面偷偷有了男人。小小男子汉也是有尊严的,对方口中侮辱的又是他最敬爱的娘亲,这还能忍?于是不要命地扑上去,那小子说风凉话说得正开心,冷不防被他一拳打在嘴上,战斗由此拉开了序幕。

    “岂有此理!”哨子一拳砸在桌子上,这可怜的桌子嘎吱一响,差点儿被砸倒了。小孩儿哪里懂这些,八成是家里大人教的,一想到谈姐处世清白,却要受到这样的冷眼妄言,他心中就气闷难平。

    欺负琤琤的是几个小孩子,他能怎么办呢?抡拳头打孩子可不是成年男子该做的事。可是琤琤又哭得这么伤心,他瞅着心疼得很。偏生他嘴笨,除了“别哭了,别哭”之外,真是再找不出安慰孩子的话了。

    宁小闲觉得自己看不下去了。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就最开始还说了几句话,越到后面越是“相顾无言”,一个眼泪汪汪,一个谨言木讷,简直就像在她面前演哑剧似的。

    她叹了口气,把男孩从哨子怀里挖了出来,望着他的眼睛道:“琤琤,欺负你的有几个孩子?”

    他低声道:“四个。”

    一挑四?几乎没有胜算,这娃儿怎么想的。“你觉得你能打赢?”

    他抿了抿唇:“……不能。可是他们那样说娘亲,我气不过……”

    她打断他:“都是住在这附近的邻居家孩子么?”

    “嗯。”

    “长得都比你壮么?”

    他摇了摇头:“狗子比我个头还小些。”

    “好。你告诉我,下回他们再取笑你,污蔑你娘亲,你要怎么办?”

    琤琤沉默了,显然也不知道对策。哨子忧虑地望着他。商队在岩城停留不会超过半个月,他一走,这对母子又无人照拂了。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将自己当作了谈清荷的保护人。

    宁小闲伸出手指,刮了刮男孩光滑的另一边脸蛋。嗯,手感真好呀。“姐姐有办法,让那帮小家伙以后不敢欺负你。想不想听?”

    这话一出,别说琤琤瞪大了眼睛,连哨子都竖起耳朵。打打杀杀他在行,处理这种琐事反而束手无策。

    “狗子比你还弱些,为什么他反而能欺负你?”

    琤琤显然被问懵了,想了想才道:“他一个人打不过我。可是……可是……”

    “可是他和其他更壮的孩子一起,就能欺负你了,是不是?”她看到琤琤点了点头,这才接道,“这就是我告诉你的第一个办法。你可以学狗子,去找更壮的孩子一起玩,这样狗子他们就再也不敢欺负你了。”君不见所谓的古惑仔,其实也就是一帮小青年拉帮结派、打架抱大腿么?可见,借“势”是很重要的。

    哨子听得拧起了眉头,正要说话,却被她摆手制止了。

    人原本就是社会性很强的动物,自动寻求强者的庇护乃是本能,无须讳言。莫说个体了,哪怕像岩城这样的人类聚落城市,不也托庇在清虚门的羽翼之下么,否则如何在这乱世之中求得平安?

    琤琤咬着唇细细想了半天,才摇了摇头:“宁姐姐,我不喜欢这样。”宁小闲说的原本是个好方法,但他下意识觉得这样不妥。

    不想托庇于人?她扬了扬眉,那就选第二条路吧。“简单的办法不用?也成,那还有第二个办法。”她伸手指向哨子,“你的华叔叔,打架好厉害的。只要他肯教你三招两式,你一个人就可以把那帮小孩子全打扒下。可是,那得吃苦了。”

    琤琤顺着她的手指望向哨子,呆呆道:“你说的是真的?”他很喜欢这个华叔叔,但他真有那么厉害么?

    “当然了。我们来岩城的路上,遇到了这么大一只熊妖,活生生的妖怪啊。大家都吓坏了,结果熊妖被你华叔叔一个人打死了!”她伸手比划了一下,强调熊妖的巨大。舅舅家有娃儿,宋嫂家也有娃儿,她应付这帮熊孩子有经验。

    哨子眼皮子直抖。这丫头语气这么夸张是怎么回事?再说那熊妖是集全商队之力方才拿下的,可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可是琤琤望向他的眼神有惊奇、有崇拜,却让他怎么出言否认?

    琤琤:“华叔叔,宁姐姐说的是真的?”

    哨子:“……嗯。”

    她在心里窃笑,哨子既不否认,那这事儿十有八九能成。“华叔叔这么喜欢你,何不请他教导于你?”

    琤琤也很聪明,只拿希冀的眼光望着哨子。可怜哨子本是心如铁石的人,此刻却抵受不住小小孩童炽热的目光,咬着牙对宁小闲道:“他年龄还小,怎能教他和其它孩子打架?”

    她冷笑道:“世道本就如此,你不欺负人,早晚就要被人欺负;你不高人一等,早晚要被人踩在脚下。他们孤儿寡母相依为命,琤琤若不从小就学些本事,长大了如何保护母亲?”如果在华夏那等法制社会,她当然不会怂恿小孩去打架,可是这儿妖怪遍地走,修士多如狗,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哨子默然,变相承认她说的话有理,过一会儿才道:“商队最多再半个月就要出发,哪里有空教导这孩子?”

    这男人,真是太矫情了,明明千肯万肯还要给自己找理由推托!宁小闲在心底强烈地又鄙视了他一次,这才撇了撇嘴:“当时你教导我不过就用了九天功夫。现在有充裕的半个月时间,哪里就教不好这孩子了,再说练武不都得从娃娃抓起么?”

    为了证明哨子这良师能带得出高徒,她拿起桌上的竹片信手丢了出去。这竹片“咻”地化作残影,划过窗边的一盆月季,割下来一朵正待怒放的花苞。

    “如何?”她得意洋洋,“你华叔叔才教了我十日,姐姐就有这样的本事了哦!”

    琤琤赶紧鼓掌:“好看,好厉害!”旋即又道,“可是,娘亲最喜欢这盆花了,她会不会生气?”

    “……”她打了个哈哈:“不会的。你只说是华叔叔不小心折断了,她一定不会生气。”

    哨子:“……”

    正说话间,长天通知她:“谈清荷回来了。”他耳力远胜屋内所有人,谈清荷还没走到巷口,他就听到了脚步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对眼前这场戏可没什么兴趣,只是这丫头调皮,他就索性看着她玩儿。

    正主儿回来了。宁小闲可不想卡在这一对男女之间当个不停发光发热的大灯炮,当下随便找了个理由就走出了谈宅。哨子被兴奋的琤琤缠着问东问西,也顾不上她。

    路上,她和谈清荷擦肩而过,两人友好地打了招呼,寒暄了几句。细看这谈姐,果然瓜子脸、长颈如玉,杏眼樱唇,哪怕素面朝天也掩不住她是个美人儿的事实。

    回到小院后,她忍不住催长天去偷听:“他们在说什么?”

    “多事。”长天埋怨了她一句,还是帮了她这个忙,“聊那男童的伤势,再没别的了。”

    她但笑不语。哨子和谈清荷之间的的确确存在着暧|昧的气场。偏偏哨子不知是为人木讷或者别的原因,两年来这段感情一直都没有进展。现在他要传授琤琤武技,和谈清荷势必就会有更多接触了。宁小闲一直认为肥水不留外人田,谈姐这样的美人迟早要找人嫁掉的,那这人为何不能是哨子呢?

    她这人一向恩怨分明。哨子传了她功夫,她就帮他抱得美人归,这才叫两讫,是不是很公平呢?

第100章 聚福楼的招牌菜

    月黑风高。

    有别于城内清一色的青岩黑瓦,城主府是岩城最奢华的建筑,府内有画栋雕梁、有小桥流水、有山石嶙峋,不过这些都是前任城主留下来的。

    正是用过了晚饭后的时间。城主府的老管家吴伯提着“气死风”灯,急急穿过迂回的走廊,直奔书房而去。他老人家今年七十了,腰已经佝偻,腿脚早不灵便,上一次这样大步奔跑已经是十几年前。

    “老爷、老爷!”他连着敲了两下门。里头的人才刚把“进来”的“来”字说完,吴伯已经推门而入了。对书房里的两个人来说,老管家的这个举动都很反常。

    岩城现任城主温格正举着笔,愕然望着他。老头子喘息未定,最后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二公子,制成了!”

    啪嗒一声,毛笔落在书桌上,污了好贵的一张洒金花笺。

    温格仿若未觉,心里一阵狂喜,口中喃喃道:“成了么,成了么?终于赶在秋茶收获前成了?”

    吴伯从怀中掏出一个纸包:“二公子让我将样品带来了。老爷,可是现在就试用?”

    “试用,现在就试用。”温格连连点头,“快去请樊先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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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市门口依旧热闹,只有宁小闲是个大闲人。约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时辰,那姓许的小半妖还未出现。

    现在的孩子,真不懂得守时守信啊。她叹了口气,穷奇在神魔狱中很狗腿地道:“那小子不识好歹,竟然错过了这效用天下第一的易容丹。女主人莫生气,日后有得他后悔的。”

    算了,不等了,有缘自会相见。她百无聊赖地踢走一颗小石子,走人。

    两刻钟后,她已经站在了岩城据说最好的酒楼门口,鎏金的招牌上写着“聚福楼”。馆子饭菜的好坏,从客人的数量上来判断是最直观的方法。现在正是午饭时间,这家聚福楼共有三层楼,从下到上竟然几乎都坐满了。

    自从进了这岩城,就有黄金周旅游旺季出游的不适感,走哪都是人,吃住不方便。宁小闲皱了皱眉,从一楼走到了三楼,都没有找到空位。她心里不禁又把那姓许的半妖骂了一遍,若不是他拖拉时间,她早就可以来这里占个座儿了。

    她在三楼又扫视一遍,确认没有空席了,正准备下楼换一个地方吃饭,冷不丁角落里传来一声轻唤:“宁姑娘!”

    这声音也不大,不知怎的就能穿过喧哗的人群,直接传到她耳里,听起来还有几分懒洋洋的味道。她循声望去,首先看到了一双黑逡逡的眼睛,然后是一身劳动群众工作服般的粗布衣服。当然,今日他换过了一套衣服了。

    那复姓澹台的酒仙!他坐在一个最偏僻的角落里,酒葫芦立在桌上,他举着酒杯向她遥遥一敬:“宁姑娘,不介意拼个桌吧?”身边的桌子都坐满了人,果然只有他是一人一桌。

    宁小闲维持着脸上神色不变,瞳孔却收缩了一下。她记得从未告诉这人自己姓宁,他既能认得出来,说明已经留心去互市荐卖区里查过了。旋又想到自己面对的是一位化神中期境界的修士,若想收拾她,伸出一根手指也就摁死了她。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她还是硬着头皮走过去坐下来。

    当然,最主要的是长天附在她耳边说了句:“但去无妨,此人不怀恶意。”

    “澹台真人,好久不见。”她是懂礼貌的好孩子。

    “唤什么真人,叫我本名澹台翊就行了。”他倒是一点儿架子也不拿捏。和那日的严厉比起来,今天的澹台翊看起来慵懒得很。他面前只放着一小碟油炸花生米、一小碟红糟鱼,果然是标准酒鬼喜欢的下酒菜。他喝一口酒,挟一筷子菜,显然乐在其中。

    仔细想想,她好像也没什么得罪过他的地方。生平不作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何况对方是人又不是妖怪,为何要怕他?

    “我听说真人们过了元婴期之后,都可以不思饮食了?”看他又喝酒又吃荤,八成也是个馋鬼。

    澹台倒是怔了一怔,黑眸亮了亮,显然大感兴趣:“哦?你怎么知道我修为过了元婴期?”

    呃,自然是长天说的。她支吾道:“我……猜的。能顺手就把那三绺须修士刘满子打发了,至少也该是进入了元婴的大能吧?”她于掰瞎一道果然有天赋,居然能越说越溜。

    澹台翊灌了杯酒进肚,才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来:“猜得真准。”这就算她过关了?“宁姑娘到这家馆子吃饭还真找对了地方。这聚福楼倒真有几道看家的拿手好菜。”就看眼前这小姑娘听后神色一喜,招过了伙计点菜。虽然他也不喜欢端架子,但能在高阶修士面前这样神色自若的凡人,真是不多见。

    “宁姑娘拿到互市上发售的筑基丹,效果远超一般水准。”他这声音和长天一样,是直接在耳边响起的。宁小闲愕然看了他一眼,发现澹台翊正仰起脖子抿干了杯中酒,哪有开口说话?看来,这又是某项神通在作怪,修仙果然是有附加福利的。

    “只是,这筑基丹不是凡人能够炼制的。宁姑娘即使能拿到这样的丹药,日后也应注意售卖方式。须知财不露白的道理。”

    他运用了神通,显然不想让旁人知道互市里引发轰抢的筑基丹是她出售的,不想让人找她麻烦。她沉默了一会儿,才真诚道:“多谢!”周围一片嘈杂,但以澹台的耳力,必然能听到。

    她心下明了,这几日掌管互市荐卖区的主事之所以一直没找她谈问,想必是被面前这位化神期修士阻止了,他修为既然精深,在清虚门里肯定地位不低,在这互市的官荐区下几个指令,不过是举手之劳。毕竟长天炼的药效果太好,她原本也作了些准备,不过能少掉一些麻烦事自然是最好。

    澹台翊耸了耸肩,只是自顾自地喝酒。这酒葫芦看来也是个宝贝,不然以他喝酒的速度,这小葫芦里的酒早该倒光了。他见宁小闲偷瞄这酒器,嘿嘿笑道:“聚福楼老板地窖里藏的酒可真不错,至少有四十年份。我门派中只有素酒,反倒不如他家酿的。只是他忒小气了,每次找他买酒都要推三阻四。亏得我把他从小看到老!”

    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眼前这化神期的大修士若是死皮赖脸地找人家买酒,聚福楼的老板哪里敢推辞。细看他这酒葫芦,颜色黄褐,就和一般农家自种出的葫芦没区别,只是长得浑圆可爱。可是仙家的法器最少也能装个海量,老板窖里若还能剩下一星半点的好酒,也算他手下留情了。

    说话间,饭菜就端上来了。她坐了人家的桌子,怎好只顾自己吃喝,于是邀请澹台同用。这男子也不跟她客气,举箸便食,倒让她又多了几分好感。长天平时便跟她说过,修道注重修炼本心,如果成天营营苟苟,不能随心所欲,心境便提不上来了。

    面前首先是一道竹荪清炖竹鸡汤。岩城附近多竹林,无论是竹荪还是竹鸡,显然都是就地取材,倒是很有特色。竹荪是寄生在枯竹根部的一种菌类,从菌柄顶端有一围细致洁白的网状裙从菌盖向下铺开,就是这层网状裙使得它身价倍增;而竹鸡则比家鸡要小一半左右,肉质鲜美甜润,二者搭配入菜,相得益彰。

    她轻轻一尝,只觉得入口清甜回甘,竹鸡煮汤虽不如普通老母鸡味醇,但自有一股子野味的活劲。再配上竹荪、红菇这等山野之珍,整道汤品就充满了野趣。这汤至少煲了一个多时辰,竹荪和红菇都放得不多,怕夺了禽肉的味道,可谓主宾得当,层次分明。

    眼前这澹台翊似乎对这汤也很喜欢,显然是个知味的老饕。这类清汤最适宜佐着烈酒来喝,暖心暖肺,催发酒力在全身运行,一会儿便感觉飘飘欲仙。澹台有灵力在身,喝了这么多酒连脸都不红,不过这习惯看来早已养成了。

    另一道有趣的菜,是聚福楼的招牌菜——茶香小河虾。这菜问世的年限肯定不长,因为茶叶成为饮品的时间前后也不过两百年左右。多亏这里是茶叶的原产地,若换在别处,这道菜的成本可就要翻上好几倍。

    在华夏,由于茶叶的广泛普及,茶香虾的做法早已不是什么秘密。首先将茶水泡得浓浓地,将茶叶捞出沥干水份,再入油锅中炸至酥脆。随后将虾子的虾枪、虾肠取净,在茶水中泡上一两个时辰,再入锅炸制。最后,将虾和茶叶都入锅同炒,加入调味即可。

    这道菜的做法说来简单,但身价也着实不菲,标价是二十两银子,相当于两千元软妹币了!已是极上档次的菜肴,比竹荪清炖竹鸡汤还要贵上十几两银子,这价格就都贵在了茶叶上。不过宁小闲尝了几口,也发现这酒楼做出来的味道确实不错。用来出味的茶有点类似岩茶,香高、汤浓、味醇,虾子泡上一会儿就吸饱了茶香,大大削减了油炸的腻味儿,显然用的茶叶也不是什么次品。

    最让她想点赞的是这小河虾。她以前吃海虾吃得多,对河鲜反倒试得少。这里的河虾必然都是生猛河鲜了,因为这个世界还木有海货和河货的养殖!

第101章 绝色倾城

    而河虾不同于海虾,身子更小、脑袋圆鼓、壳甲更厚,入锅油炸起来,更显壳脆肉甜,只是特别讲究火候。以她这样的小口,也能一口一只吃得很欢实,对面的澹台更不用说,一箸就挟走三两只。话说这人吃饭的模样看起来很豪爽,绝不像长天和权十方那么斯文。

    也难怪这聚福楼生意好。若换在华夏的旅游酒店,生意这么好就多半用半冷不热的团餐来招呼客人了,绝不会每道菜还要考究细致。她略微感叹了一下本世界人民的纯朴。

    在她看来,澹台也是个有趣的人,明明知道她身上肯定有很多秘密,但从头到尾就是只字不提,望向她的眼神也根本没有探究的意味。这样的人若不是心怀磊落,就是心机实在太深沉。她心理上更愿意倾向于前者。

    他原本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突然面色一变,停箸作倾听状,然后向她苦笑一声道:“有急事,我得先走了!”说罢,快速往她手里塞进一样东西,站起来往另一边楼梯大步急行。

    这楼上人多,过道很窄,澹台身材高大,原本会被堵个结实。结果他竟然不惜在凡人面前动用神通,几个闪身就下楼不见了。这种被鬼追的匆忙感,和他之前意兴阑珊、慵懒闲散的样子完全不同。

    直到此时,他的声音才在宁小闲耳边响起:“刘满子的手指虽是我削的,但此事终是由你而起,这人心胸狭窄、睚眦必报。我送你的玉符是护身法器,能自发抵挡三次攻击。望慎用。”顿了顿又道,“承蒙款待,小姑娘。后会有期罢。”

    她心中微微一暖,也有些感动。谁说修士们都是冷酷无情的?至少这澹台翊就对她不错啊。

    这时,面向大街的楼梯无声无息走上来一个人,她猜这大概就是追着澹台的“鬼”了。这楼上原本门庭若市、热热闹闹,但这人露面之后,嘈杂声不由得渐渐就小了,很快降至鸦雀无声的水准,无论在座的是雌是雄,都忍不住要行个注目礼过去。

    走上来的这个女人,太漂亮了。

    若说肌肤胜雪。那也没什么特别的,毕竟女修士们有灵力滋养身体,皮肤变白变好都不是奇事。然而宁小闲看着这女子,脑海中居然蹦出一个从没想过在这世界套用得上的词汇:辣妹!

    她的五官虽然漂亮,却谈不上有多精致。可是眼睛虽然不够大不够萌。但胜在与眉毛的距离很小,彰显得眼神越发深邃。并且她的眸子竟是漂亮的翠绿色。凝视得越久,就越令人想探究其中的意蕴;她的鼻子很挺很翘,若长在其他女人脸上,却说不定就太挺太翘;她的嘴不是樱桃小口,严格来说还宽了点儿,嘴唇丰厚了点儿。可是看起来却是该死的性|感啊。

    尤其当她走上楼梯之后下意识地皱起黛眉、抿了抿双唇,在场的雄性生物都忍不住咕咚一声咽了下口水。

    宁小闲一看便知,这女子并非纯正的东方血脉,然而混血儿的面貌十有六七都极出色。她的秀发虽然也是纯黑。却有些自然的卷曲,不像普通东方女子的滑顺,因此只松松地挽在背后,看起来另有一股狂野的味道。

    她微微抬着头,自有一股桀骜不驯的气质,也更衬得五官若浮雕般立体。她的年龄看来有二十五、六了,身材凹凸有致,走起路来没有弱柳扶风的贵气,倒让人想起高傲而无声的猫咪。这女子穿着一袭红衣而来,这么张扬的颜色放在她身上,反而好像天生就匹配她的一般。

    宁小闲轻轻叹道:“她真漂亮。”这话里有几分惊叹、几分艳羡,也有几分落寞。这女子长得好看,气场偏又如此强大,真要令同性都自愧不如了。

    神魔狱中的长天忍不住安慰道:“皮囊不过是表象,修道之人不须重视。”

    言下之意,是她真没人家长得好看哪?虽然事实本就如此,但这话听得她更显沮丧。

    穷奇立刻跳了起来:“长天大人,虽然您一向英明神伟,但我穷奇必须说,您这话可是有待商榷啊。咱们女主人那也是水灵灵、颤巍巍的一朵娇花,不比这胡人女子差。以我穷奇阅人无数的眼光来看,女主人的脸盘还没有完全长开呢,以后谁更漂亮还不好说……”

    她忍不住轻叱:“闭嘴!”娇花神马的,让她想起某部恶搞动画片里的绿皮兽人大妈角色,那位大妈也形容自己是娇花呵!

    不过被穷奇这样一搅和,再看那女子,先声夺人的震撼感果然弱了好几分。

    那女子环顾四周,被她扫视过的人无不自惭形秽,低下了头,不敢与她直视。

    不过,宁小闲有很不好的预感。果然,那女子将视线投向了这里,同时也迈开了修长的**。上好的手工小皮靴踩在楼梯上,咯噔咯噔响,在这突然沉默的楼层中显得尤有节奏感。

    “他刚刚是不是还在?”她开口问道,声音不清脆,反有几分低沉、几分磁性,倒是很搭配她的外貌。

    宁小闲眨了眨眼:“谁?”

    “他。”这女子的目光聚到桌面上。这上头有两副碗具,可是桌边只坐着一名女孩,“澹台翊!他是不是刚刚逃走?”她又重复了一遍,“逃走”这两个字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显然说话的人强抑着怒气。

    “呃……”澹台刚才确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完美诠释了“逃跑”的真谛,她也没必要帮他掩饰,“是的!没错!”

    这女子咬了咬下唇,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随后不请自坐,露出了一抹艳惊四座的笑容:“请问你是?”

    宁小闲没好气道:“我谁也不是,我就是个路人甲!”哪知对面这美女侧过头想了想,“路人甲?你姓路?”

    “……”果然美女的脑子都不太好用么?呀呸呸,她怎地把自己绕进去了?

    宁小闲一股脑儿道:“不,我姓宁……重点是,我和澹台真人没有任何关系。只是日前见过一面,今日酒楼上又特别拥挤,他好心让我拼个桌子吃饭罢了。”她可不想惹来不必要的误会,尤其面前这位也不是简单人物。

    她毫不怀疑这美女走过来之前就已经用神识将她上下扫描了一遍,因为长天告诉她,眼前这位姑奶奶可不是虚有其表。她的修为,居然也达到了元婴期顶峰!

    人这么漂亮也就算了,连修为都这么高,给不给其他女人一条活路了?宁小闲正哀叹间,冷不防长天沉声提醒她:“这女人来自朝云宗。”她抬眼一瞥,果然看到这美女的衣襟上绣了一丝云朵图案。

    她是朝云宗的人!

    宁小闲后背瞬间就沁出了冷汗。朝云宗的人,有交情的也只有两个。石季珊,跟她是要命的交情,若两人面对面,石大姐估计又会一剑刺过来;权十方,虽然对她不错,但已经返回了山门。眼前这美女,与哪一个人的关系更亲厚呢?

    果然就见这女子微微一愕。“你说,你姓宁?”她的笑容已经完全收敛起来,一字一句道:“你可是叫做宁,小,闲?”

    宁小闲心中咯噔一声响,脸上却迷茫道:“当然不是了。宁小闲是谁?我的名字叫做宁清荷。”仓猝间想不起别的名字,谈姐你莫见怪哈!

    这女子从怀中取出一块玉玦放在桌上,这玉玦正闪着微微的红光。

    “这块玉玦上施放了一种法术,叫做觅血寻踪。上面滴了一滴宁小闲的血,只要离她够近,这块玉玦就会发光发热。”她缓缓道,“你若是宁清荷,为何它会闪闪发光?”

    只有石季珊会取她的血来做这种事,九成九是当日在黄府刺了她一剑之后,将剑上的血取了下来!石季珊那时已经恨她入骨,再做出任何事情,都不值得吃惊。

    这女人,原来是站在石季珊那边的!宁小闲的心已经沉了下去,面上却还要故作轻松,笑道:“也许它出故障了?”

    她掩在桌子下的右手,紧紧握住了獠牙。可是对上这元婴期的修士,她连半成的胜算都没有。就连长天也在她耳边急道:“不要出手!且静观其变,你打不过她!”

    这女子目不转睛地打量着她,听完也笑了一笑:“也许吧。”伸出玉掌来,轻轻覆住了她的腕脉。宁小闲待要往后收手,却发现自己怎么也动不了了。这一惊,非同小可!

    一股热流从对方手中传了过来,似有灵性一般瞬间在自己周身转了个遍,又从腕脉原路返回。

    这是在查探自己的身体!宁小闲紧紧咬着牙,眼中泪花闪烁。这股热流没有损伤她的身体,却狠狠地刺痛了她的自尊。面对元婴期修士,自己竟如初生婴儿般无力,只能任凭人家为所欲为!她的心底顿时浮起一股深深的屈辱感。

    一直以来,她都凭着聪明机敏处理各项事务而游刃有余。尤其师从哨子学了搏命之术以来,身手日益灵动,心中更是有些小小得意。可是今日这女子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将她的自得和骄傲击打得体无完肤。

    在这绝对的实力差距面前,莫说反击了,她连求死都不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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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他喜欢你,你就得死

    宁小闲心潮起伏,却没瞧见这女子注意到了她手中还握着澹台赠送的玉符,微微一愕,若有所思。

    她随后道:“不仅是个凡人,而且连仙灵根都没有。你若不是宁小闲,谁才是?”

    当日石季珊被蝠王抓伤后,由迟素送回赤霄派救治,必然在门派内打听到了关于宁小闲的情况。她这样无灵根的奇葩,在赤霄派内原本就是一个传说,哪可能不传入石季珊的耳中?没想到这样的弱点,竟成了人家辨认自己身份的关键。

    宁小闲抿着唇,好半天才哑着声音道:“你待怎样?”既然被人识破,那就索性光棍一点好了。

    这女子笑了笑道:“我们换个地方说话。”手也未放开,宁小闲就发现自己跟着对方站了起来。

    在外人看来,这两个漂亮女子有说有笑,还手挽着手亲热得很。哪知道两人之间正是一方为刀俎,一方为鱼肉。形势危急,偏偏宁小闲除了口里还能说话之外,其他一切行动全都无法自主支配。

    眼看着这对姐妹花打算离开酒楼,终于有男人壮着胆上来搭讪了。

    宁小闲看着这女子只觉得人家艳丽无匹,却不知自己也是眉目俏丽的清秀小可爱一枚。她自己走的灵动低调路线,平时也许没有多少人会认真注意过她,然而当这女子坐在她边上时,满楼的酒客瞅着她俩,却发现这女孩初时还不显眼,越看竟然越有味道,那瓷器般细腻的皮肤、那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在那美女之侧居然也不落于下风。若说那女子是艳若桃李,祸世的妲己,那么宁小闲就是秉天地灵气而生的佳人。清丽绝俗!

    隔壁桌上的男子打了个嗝,借着酒胆站起身走过来,笑嘻嘻开口:“两位姑娘……”

    宁小闲平时也讨厌这样无聊的骚扰,不过此一时彼一时,她现在可恨不得上来骚扰的人越多越好!修士毕竟还是个人类,还不至于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兽性大发伤她性命;但若是去到荒僻无人之处,那就不好说了,也许把她脖子咯喇一声扭断,再在她尸体上撒些化骨散神马的。那才真叫死得悄无声息!她宁小闲虽是莫名其妙跑来这异世的,却不想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含恨去死啊!

    这女子沉下了脸,显然也不喜欢被人纠缠。她伸出纤纤玉指,食中二指一夹,那男子嗓子顿时哑了。呐呐地说不出话来。

    她皱眉道:“我不喜欢你说话。现在让开,我就不取你性命。”她这双翠眸无论望着谁。都给人一种很真诚的感觉。也正因为如此,她说出来的话才让人觉得更加可怕。

    美色哪有自己的性命重要?这男子也知道自己寻芳不成却遇上了食人花,赶紧退开两步,满眼祈求地望着她。那一桌上另外三四个大男人都只敢看着,没人敢上来给他出气。

    一群孬种!宁小闲在心中大骂。以前看过的小说里,被美色冲昏了头脑的男人大把地有。被美人拒绝之后恼羞成怒的男人大把地有,同伴被揍了于是自己也冲上前去挥洒一把热血的男人大把地有!为何轮到自己需要这样的情节设定了,这群男人却一个比一个渣?!亲爱滴作者大人,你真把我当成女主角了么。会不会写到几十万字之后才发现我原来只是个炮灰女配角的命?

    “一刻钟后,禁制自解。”这句话是说给壮胆男听的,美女转身对宁小闲道,“我们走吧。”她松开了宁小闲的手,当先走在了前面,但后者还是未能得到人身自由。

    更具体地说,若有人仔细去看,会发现这两名女子走路的姿势、迈步的距离,都是完全一样地!简单来说,宁小闲不由自主地跟上了前面那女子的步伐,人家迈右腿,她也跟着迈右腿;人家每一步的距离是二尺二寸,她迈出去的步距,也就是不多不少的二尺二寸。若这女子抬手理一下发鬓,宁小闲也得照做!

    “咦!”穷奇惊道,“镜影术!没想到现在还有人会使用这样的秘术!”

    长天低低地“哼”了一声。最糟糕的情况发生了,但他却束手无策,心里火烧火燎地难受。

    这一路,也没人再来阻挡。宁小闲跟着这女子不紧不慢地走到了附近的小路中,这才停了下来。

    这接下来是要怎么折磨自己?说她不害怕是假的,修士的手段千变万化,收拾个凡人还不是轻而易举。然而是祸躲不过,她使出导引诀的调息法,理顺自己的呼吸和心跳,才道:“那么,你是来给石季珊出气的?”

    之所以只说“出气”,是暗示对方不要痛下杀手。

    哪知面前这美女摇了摇头:“珊儿是筑基期修士,居然在你这样的凡人小姑娘手下吃了大亏,说到底是她学艺不精,怪不得旁人。她的剑法还是我教的,这次回到宗内找我哭诉,我好奇得很,很想见一见你。”

    宁小闲顿时觉得心口一块大石头落了下来,心思也灵活起来:“这位姐姐,您真是深明大义!我和石姑娘的过节只是一段误会而已,澄清了也不算什么大事啦!”

    这女人的举动真是要把她吓个半死啊!你说你不打算追究石季珊的事情,那干啥来逮我?话说既然误会都讲明白了,为何还不解开她的禁制?

    这美女抿着嘴笑道:“本来这也不算什么大事。宗内人都觉得珊儿伤在你手里是丢了宗派的面子,我却觉得无所谓。”

    “就是,就是啊!我不过就是个虫蚁一般的凡人,于贵派声名有何影响?”宁小闲点头如捣蒜,“还是姐姐你最英明,最宽宏大量了!”快放她走吧!

    这美女看了看她,笑容却渐渐敛去了:“可惜啊。你不该让权师侄喜欢上你的。”眼前这女孩的眼睛会说话,现在里面盛得满满都是惊讶。她一楞,也吃惊道:“你……你居然不知道?”

    宁小闲当然不知道!她一直以为权十方对她只是有点儿好感罢了,却不该是“喜欢”,更别提这“喜欢”看来引发了很严重的后果。“我和他之间清白得很,权师兄帮过我不少忙,仅此而已。”

    那双翠眸紧紧盯住她,仿佛要看进她的内心:“你真的不喜欢权师侄?”这话说出来,连神魔狱中的长天都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等待宁小闲的回答。穷奇正待聒躁几句,被长天伸手一指,又封上了嘴。

    她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权十方真是个又英俊、又温柔的好男人,若得了他的青睐,这世上多数女人都会欢欣鼓舞吧?然而她不是其他女人,她是宁小闲,一想到“喜欢”二字,她脑海中闪现的伟岸身影却不是权十方!

    因此她的回答是:“我喜欢的不是他。权师兄于我如兄长!”毫不犹豫、斩钉截铁。

    这却不是被眼前的生死所迫,乃是出自她的本心。长天吁出一口气,放下心来。这女子似乎也被她的情绪所感染,半晌无言。

    最后她悠悠道:“权师侄一个多月前回到宗内,便有些神不守舍,做起功课都倦怠了。长老们问起,他都言无事,直到石季珊返回宗门,说起了你,大家才知道权师侄竟然为一个凡人动了心。”

    “这些天来,朝云宗上上下下都在谈论你。你不过是个凡女,却伤了有筑基期修为的珊儿,又令宗内最被看好的天才牵肠挂肚,当真是出人意料。”她叹了口气,“今日看到了你,果然很机灵、很可爱,连我都忍不住喜欢你。可惜,掌门师叔大为震怒,要我取了你的性命。”

    这最后一句,当真是震得宁小闲气血浮动、两耳轰鸣,只能呆呆问道:“为何?”

    朝云宗掌门下令,要取她性命!她何德何能,竟然能让一宗之主如此重视,非要置她于死地不可?!

    神魔狱中的长天霍然站起,面色虽仍冰冷,拳头却已紧紧攥起。他最担忧之事现在已经发生了,该如何是好?

    “权师侄是宗内最有希望继承掌门衣钵之人,绝不可因为你而误了修行。”美女面上有些不忍,因为接下来的话挺伤人,“若你是修士也就罢了;可惜,你只是凡人,不可能同他合修问道。生老病死,凡人之苦也,权师侄不应与你共同承受这些。若不斩断这段尘缘,你必成他日后修行的心魔!”

    “所以,朝云宗就容我不得?”宁小闲涩声道,“我什么也未做错,只因为权十方喜欢我,我就必须死?”

    眼前的女子不说话了,显然默认了这番道理。

    宁小闲惨然一笑:“既然如此,你还在等什么,还跟我废什么话,赶紧动手了断啊!”

    她再不甘心又能如何?原来努力了这么久,她还是趴在这个世界最底层的蝼蚁,贼老天是想告诉她生死皆天定,半点不由人么?可惜她偏偏就不信这个理!

    长天已经在她耳边怒吼道:“你还等什么,快进来!”神魔狱的秘密和她的生死相比,根本微不足道。只要她得平安,暴露了又有何妨?(未完待续。。)

第103章 挨打

    可是这丫头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到现在还不赶紧逃命。他急得暴跳如雷,真想将她按在腿上,痛打一番!

    宁小闲心若擂鼓,强忍住闪进神魔狱的冲动,拼命告诉自己“再等等”。神魔狱是她的最后一张底牌,能晚一秒掀开都是好的。她全神贯注地看着眼前女子的双眸。

    哨子说过,但凡行动之前必先有意动,无论修士还是凡人都一样,因此关注敌人的双手,不如盯紧她的双眼。哪怕这女人打个响指都能让她灰飞烟灭,她也必须在响指打起之前,逃进神魔狱!

    结果面前这女子沉默了很久,才慢慢浮起一个笑容:“我可曾说过,我要杀掉你?”

    什么意思,姐姐你逗我玩呢啊?宁小闲暗自腹诽,心中那一口气却不敢松。女人性情反复无常有什么奇怪的?她早在自己身上体会得淋漓尽致。

    “原本认出你之时,我确实打算马上杀掉你的。”这女子说打说杀就像喝凉白开水般平淡,显然毫无心理负担,“直到我发现你手里的东西。”

    手里的东西?宁小闲这才想起,自己手里还一直攥着澹台翊所赠的玉符,一时哭笑不得。

    历史真是有惊人的相似性啊!一个多月前,石季珊在黄府撞见她桌上放着权十方赠的玉瓶,妒火中烧,刺了她一剑;一个多月后,她的师门前辈见到澹台翊赠给她的玉符,所以也要先虐宁小闲一番么?——毋庸怀疑眼前这女子和澹台之间关系匪浅,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

    她扯动嘴角,很是郁闷:“你是嫌一剑刺死我太便宜了?”

    这女子瞪大眼睛,讶道:“我为何要一剑刺死你?”上前一步,从宁小闲手中取过那枚玉符把玩了一会儿。喃喃自语:“澹台的手法,我熟悉得很。这上面的法术,一看就知道是他种下的……呵,他第一次送给我的东西,还远没有这枚玉符值钱呢。”也不知想到了什么,两腮渐渐泛起红晕,更显得美艳不可方物。

    宁小闲此刻却在心里大骂澹台翊了。这样的极品尤物,你干嘛不收进房中?放着到处乱跑,结果祸害到她宁小闲头上来了。幸好这美女的语调接下去柔和得多,想来是勾起了温柔的往事。说出来的话也令她心花怒放:

    “我不知道澹台为什么要送这东西给你。不过他喜欢什么,我也就喜欢什么;他既然要保住你的命,我就不能违背他的意愿。嗯,就是这样。”

    她拿出那枚觅血寻踪的玉玦,轻轻一捏。玉玦就化成了灰烬,“这玉玦只有一枚。打碎之后别人也追踪不到你了。只要你不对着朝云宗的人说出姓名。应该也没人能追查到你头上。”

    贼老天开恩,这种好事居然也能落到她头上?!宁小闲简直难以置信,这女人不但改变主意放过了她,还将追踪她的法器给捏爆了。这真叫救人救到底,送佛送上西天。

    她念动口诀,指上冒出红色的火焰。想来这就是她的本命真火了。配合着法诀,几道紫红色的光蛇游入澹台的玉符之中,很快消失不见。

    “我在这玉符中又加了一点儿料。它能承受元婴期修士一击,并将攻击送回给敌人。”澹台的玉符又被放回宁小闲手中。然后她就发现自己能动了。

    “你放过了我,朝云宗掌门那里如何交代?”这第一句话说出来,就让她想扇自己一耳光。

    “权师侄出关之后成功晋升,说明你已经不再是他的心魔。既然如此,我偏就追踪不到一个凡人小姑娘,掌门能奈我何?”

    这话中傲气迸发,可惜宁小闲只听到了前一句。她大喜:“权师兄成功进入金丹期了?真了不起!”即又气恼道,“我都不碍事不挡道了,你干嘛刚才还吓唬我?!”知道自己性命无忧,她说话也随意起来。

    “澹台竟然送了东西给你。”女子上上下下打量她几眼,“虽然他不太可能喜欢你,可他毕竟送了东西给你。哼,若不让你受些惊吓,怎能消我心头之气?”

    宁小闲一时不知该气还是该笑。这美女和澹台的年纪肯定都比看起来要大得多,竟然连她这十几岁小姑娘的飞醋都要吃,也真是奇葩一朵。幸好她不像石季珊那般颠狂,不然今日就是宁小闲丧命之时。

    又听这女子道:“我放过了你,澹台一定会高兴。可惜,他见着我就逃跑,现在又不晓得跑到哪里去了。”言下怅然若失。

    宁小闲奇道:“澹台真人没有合修的伴侣么?”

    “自然没有,这两百多年来他一直都是孤身一人。”这女子咬了咬红唇,有些黯然。

    宁小闲不禁有些同情她。以她的美貌,倒追一个男人两百多年都没追上,想必很伤自尊。“前日在互市荐卖区,我听澹台真人说过,他会在城中再呆一段时间。”这女子虽然莽撞,还结结实实吓唬了她,但敢爱敢恨并且还没有着魔的女人确实值得钦佩,她也就大度一点好了。

    果然这女子美眸一亮:“当真?好,好,我看他还往哪里跑。”丢出一丈红绫就跃了上去,看来这红绫是她的法器了。等飞出几丈之后,她突又停住了,回头对宁小闲道:“对啦。我叫胡火儿,多谢你帮忙。日后我们可能还会再见。”随后才去远了。

    这真叫回眸一笑百媚生。宁小闲心中暗自惊讶,这样的美人,澹台为什么避之惟恐不及?这美女又为何非要逮着澹台不可?世上的奇人怪事,果然层出不穷。

    话说回来,澹台真是她的贵人,送给她的玉符还没派上用场就已经先救过她一次了。等胡火儿走远,宁小闲才发现双腿有些发软。受了这番惊吓,她只觉得心力交瘁,兴趣全无,只好怏怏回到租住的小院。

    才进了神魔狱,不由得一呆。原来长天已经站到了化妖泉边,双手抱在胸前。见她进来,他勾了勾手指,面无表情道:“过来!”

    身边的丹炉穷奇见她进来了,照旧笑嘻嘻迎上来想拍几句马屁,结果还没开得了口,眼前的景致突然大变样。“咦,这不是神魔狱的第五层么?”看着身边的花花草草,穷奇愣了愣,才发现自己被长天直接丢了上来。看来,底下将要发生的事情自己没有权限观看哪。甘丹炉开始了无限邪恶的联想,同时提醒自己,女主人在长天大人心目中地位特殊,以后自己还要更加小心谨慎地伺候才好。

    底层。

    这家伙,脸色很不好看哪!宁小闲心底发虚,一步三挪地慢慢蹭了过去。

    好容易挨到他边上,她正想开口,突然觉得眼前一花,已经被长天拦腰抱了起来。下一瞬,只听“啪”地一声脆响,自己的小屁屁上顿时火辣辣地一阵疼痛。

    “我让你进神魔狱之时,你怎的三推四阻?”他的怒气到现在才爆发,一头黑发无风自动,“那元婴期修士也是你能对付得了的?你是不是想试试,是她的神念更快,还是你的动作更快?”看这臭丫头在胡火儿手中摆出一副死捱到底的架式,他真是惊得魂儿都要飞了。在元婴期修士面前,她就像新生婴儿一样无害,也无助。人家若想杀她,根本连杀气都不用放出——你踩死路边一只蚂蚁会满脸杀气腾腾的么?

    “你怎的对自己的性命如此轻贱?!”他的潜台词是,她怎能对他的心疼如此漠然?光是想到她可能被人一指头戳死,他的胸口就像撕开一个大洞,又疼痛、又失落,却找不到东西来填补。恐惧到极处,他又是一巴掌扇了下去,然后感觉到身下女孩的肌肤又是一阵抽搐,忍不住心中一荡。

    此时刚刚入秋,天气尚热,宁小闲穿的衣服还很单薄。被他拦腰抱着,薄薄的裤子反倒勒出了臀形的完美,他马上就发现这样的浑圆恰好能让他的大掌轻轻抚住。她正是青春勃发的年纪,个把月来又勤加锻炼,当真是每一寸肌扶都充满了惊人的弹力,尤其臀肉弹滑,手感极佳。

    他掴下第一掌时太气愤,还未有体会,这第二掌打下去怒气消褪了大半,立刻就注意到这样的惩罚对他来说太香艳了一点……他的手像有自由意志般放在人家臀上不肯挪开,甚至还忍不住轻轻一捏,感受掌下软肉的形状变幻。长天咽了一口口水,赶紧把她放了下来,想当年自己要什么的美人不可得?现在居然对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这样虎视耽耽。

    屁屁上挨了两掌,她却从头到尾一声不吭。“怎不说话?”他抬起她的下巴,觉得很不对劲。这丫头紧咬下唇,小脸胀得通红,泪珠在眼中氲氤,就是倔强得不肯滑落下来。哪怕是盛怒之中,他也是掌握了力道的,决不可能将她打伤,甚至也不可能太疼。现在她这副模样,只可能是她小小的自尊心受伤了。

    两人静静对视了半晌。面对那双瞪圆了的大眼睛,他心里有愧,兼有鬼,终于成为先妥协的那一个。“好吧,我错了……你想哭就哭吧。”他将她轻轻揽入怀中,揉了揉这个小脑瓜子。知道自己这顿教育多半以失败告终,他无奈之极。(未完待续。。)

第104章 旖旎

    这话一出,就像拧开了水龙开关似的。宁小闲一挨到他的胸口,大颗大颗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珍珠滚滚而下,将他的衣服都打湿了一大片。其实挨完刚才那两下子,她的脑中一片空白,一直都没有回过神来。直到长天将她抱入怀中,不知为何就觉得胸中泛起一股酸气,鼻子也酸得很,就是忍不住要掉眼泪。

    你若问她为什么要哭,其实她也不知道……大概是委屈、是不甘、是后怕,或者还有其他莫名其妙的情愫,因着长天的举动,不经酝酿就爆发出来,哭了个天昏地暗。但和长天料想的不同,她的这些情绪中,独独没有愤怒。拜他那两巴掌所赐,她的屁屁麻痒了好一阵子,他随后偷偷摸摸的揩油行为其实并没有被发现。其实,就算她发现了,估计也会是其它的反应吧。

    偏偏她号啕大哭时,也不像一般女人那样呼天抢地,只是默默地边哽咽边流泪,偶尔还要抽抽鼻子,更是让长天觉得心也跟着抽痛起来,从而清晰无碍地认识到:“这丫头,必然已成了自己的心魔了!”

    过了小半刻钟,她急促的呼吸声才渐渐平复下去。长天估摸着她也哭得差不多了,才把她从自己胸口挖了出来,不出意料地看到她变成了一张花猫脸。

    他忍不住毒舌:“丑死了!”

    宁小闲最害怕从他嘴里听到“丑”字,赶紧伸手去抹脸,却被他一把抓住。紧接着面上一阵清凉,涕泪都不见了。她知道,这个法术的名字叫“清洁术”。

    “好多了。”他的声音低嘎,言不由衷道。现在她的鼻子红红地。眼眶也红红地,实在谈不上多漂亮,可是眼睛被泪水洗濯得更加乌黑发亮,让他莫名想起曾在书中看过的一句诗,叫做“空山新雨后”;她刚刚必然也咬住唇哭了好久,现在红润的唇瓣上还留着牙印,让他想伸出手指替她抚平。

    他也下意识地这样做了。她呆呆地看着他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她的唇线。他的指尖明明有些冰凉,所到之处却像小火烘焙,居然引发灼热的触感。他轻轻抚过了她的红唇、瑶鼻。又帮她拨开了额前哭乱的长发,动作温柔之极。她从未想过,长天居然也有这样温柔的一面。

    他用指背轻轻抚触佳人柔滑光洁的脸蛋。宁小闲握住他的手,却没有用力,反而惬意地叹了一口气。闭起双眼享受他的抚摸,心里迷迷糊糊觉得奇怪:“我都已经闭起了眼睛。怎地还能感觉到他的注视?”

    她的脸上。都能感觉到长天的气息,知道他离自己很近、很近了。这么近的距离,她更没有勇气睁开眼睛直视那对金眸。她能感觉到长天的大掌已经移到她脑后浓密的长发之中,轻而易举地固定住了她的头部。即便要进行这样私密的交流,这个男人的动作也充满了不容分说的意味。

    这会是一个完美的吻么?她下意识地微微仰颈,双唇轻分。此刻。她心若擂鼓,身体却全心全意地期待着接下来要发生的事。于是,她知道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她的反应令长天勾起一抹笑容。这丫头和他一样期待,这个认知让他有些男性的小小自得。上一次亲吻时。她已经陷入了沉睡;这一次,他希望她喜悦、享受而不是像只小兽那样逃跑——对这丫头怯懦、胆小的本性,他早已洞彻。

    这里是神魔狱,哪怕外面天崩地裂,这里面也是亘古安静……至少原本应该是这样的。可惜,在长天快要噙住她的唇时,一个细小的声音响了起来。

    “扑通——”有一物掉入水中。

    对于现在五感都已过人的两位当事人来说,这声响却不啻于惊天霹雳,瞬间打破了两人之间旖旎暧|昧不明的魔咒。宁小闲猛地睁开眼睛,长长吸了一口气,如梦方醒。

    她后退一步看向脚下。

    化妖泉中,一枚玉符正在缓缓沉入水底。

    澹台赠送的玉符,她一直攥在手里。刚才手心松开,这东西就掉进了水里……

    长天动了动手指,这枚该死的玉符就从泉中飞了起来,落进她掌中。“收好!”他的声音嘶哑,含着几分渴切。她循声看去,正好望见他已变作暗金色的双眸中,还残留着未消褪的yu望。

    她只觉得胸口鹿撞、脚下发软,赶紧转身逃出了神魔狱,那姿势比澹台翊逃出酒楼还要狼狈十倍!

    她果然一受惊就会逃跑。他没有阻止她,只是木然走回柱子旁边坐了下来,一张脸其黑无比。她在外面遇险时,他可一点儿忙也帮不上;当她寻求他的安慰时,自己却忍不住要占她的便宜。这么一回想起来,他都觉得自己卑鄙又可恨。

    他细细忆起了今日宁小闲与胡火儿之间的对话、动作,眉心突然一动。镜影术?这倒是提醒了他,不过这个法术太低级。他手中确实有个可以利用的法术,但那要等她淬体完毕才能派上用场。再往深了想,这个法术简直像是为他俩量身订做的一样。

    长天坐在黑暗之中,嘴角勾起一抹微笑。以后,他再也不会是爱莫能助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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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小闲茫然睁开眼睛,过了好半晌才发现,窗外居然已是日上三竿了。这是一个多月来,她起得最晚的一天。长天也一直保持沉默,没有喊她起来做早课。

    昨晚从神魔狱中逃出之后,她一整个晚上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想得最多的是长天那混蛋到底喜不喜欢她。她来自一个开放的世界,知道男人们完全可以做到不动情、只动心。她早已发现两人之间存在的羁绊和牵引力了,可是长天对她到底是动了情呢,还是只动了心?

    上古时期,他见过多少九天仙女,如今他会对她这种青葱小嫩芽动情么?宁小闲表示全无把握且压力山大。并且她也没有彪悍到冲进神魔狱要他给个交代。就这方面而言,她自认为还是比较保守的,保守到这几天暂时都不想,也不敢面对他。

    长天也没有出声惊扰她。这丫头一遇到感情的事就像蜗牛一样缩回自己壳里,此时是没法子把她揪出来的,只有等她自己爬出来。说实话,他不太了解人类对待男女之事的羞涩性情,不过对象是她,他只能选择尊重。

    幸好这时有人上门来,将她从无边的忐忑中解救出来了。这人就是伟大的哨子哥!

    其实今天上午巷子外面是传来了一些动静的,只是她睡得正香没听着;长天虽然听到了,但也假装没听到,只要与宁小闲无关的事,他从来都淡漠得很。

    直到哨子焦急地敲响了她的院门,她才无奈地叹了口气。第二回了,这位爷是一点儿都不担心她的名誉受损啊。

    哨子看起来也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简要且迅速地表达完毕:“清荷受伤了,你能帮忙敷药么?”关心则乱,他脱口而出的就是人家俏寡妇的名字,而不再假惺惺地称“谈姐”。

    谈清荷待人很好,哪怕哨子不上门来求,只要她知道了也会义不容辞地帮忙,所以她直奔谈家院子。

    谈清荷果然受伤了,她扭伤了脚踝,身上还有多处瘀青。琤琤早间入塾不在家中,难怪哨子要找她来帮忙上药。其实她个人觉得,哪怕哨子挽起袖口、拍拍胸脯吼一声“我来上药”,谈姐都不会有意见的。因为她宁小闲自从进了这门之后,觉得自己就像空气啊,哪怕是给谈清荷的脚伤上药,人家那双俏目也是紧紧盯在哨子身上的,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这么明显的迹象,她要还发觉不出这两人之间的火花已经烧得滋滋作响,那她也枉为女人了。

    细问之下才晓得,原来刚才谈清荷出门时,被住在附近的一名汉子拦住了。此人此前言语骚扰过她多次,今日也许是终于没有按捺住色心,直接上来毛手毛脚。话说今日巷口只有小猫三两只,谈清荷的怒斥声听在这恶汉耳中都像鼓励一般,不一会儿就觉得心痒难耐,手上更不规矩。

    恰好此时哨子路过,撞见了这一幕,当下就演绎了一出堪称完美的英雄救美记。若不是谈清荷大声制止,他说不定将这汉子的手筋脚筋都挑断,哪会是痛揍一顿然后卸了两只臂膀关节这样轻描淡写地了事?

    谈清荷在推搡中摔在地上,脚踝扭伤,高高肿起,走不了路啦。看她现在安安稳稳躺在床上,必然是被哨子抱进来的。

    对谈清荷所说的这个故事版本,宁小闲其实深表怀疑。哪就那么巧了,登徒子对谈姐上下其手的时候,哨子刚好就“路过”了?八成是他老在人家房子边上转悠才能抓住这个机会吧?

    这猜测还是建立在她对哨子木讷程度的了解上,否则她真会以为这恶汉其实就是被雇来演戏的。毕竟英雄救美这种老套的戏码在华夏长演不衰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中了这个大招的女孩子那是前仆后继,一茬接着一茬。(未完待续。。)

    ps:  哦呵呵呵呵!没亲成,没亲成!所有饱含期待滴看倌,有没有很失望呢?

第105章 高阶易容丹的妙用

    她用自己的金疮药将谈清荷背上的瘀青都揉开了,估计只要小半天的功夫,这些外伤就能痊愈。这美人儿背上的肌肤果然滑腻光洁,她作为同性触着了都觉得心中一荡。揉血化瘀难免有些疼痛,可惜哨子很光明磊落地出去避嫌了,没将谈清荷蹙眉闭目的模样看在眼里。

    她下手医治的时候,才发现谈清荷的脚踝扭伤还挺严重。宁小闲习搏命之术时也学了拆卸别人关节的手法。能拆自然就能装,所以她一番动作下来,谈清荷足上的肿块都消退了一些儿。

    不过,宁小闲自制的金疮药虽好用,但对扭伤倒没有突出的奇效,谈清荷这扭伤没有个两三天的休养功夫好不了。一听这个,谈清荷的脸上顿时露出为难之色:“若因此误了上工,如何是好?”

    宁小闲微微一怔,俏寡妇家里握着好几家面铺,也算是殷实人家了,怎么还要出门去工作?这美人儿低声叙述了一番,她才知道,原来谈清荷的亡夫在城主府的账房里做事,病故之后,城主抚恤她家孤儿寡母生活不易,允许她继续在府中上工。她每日的工作也不繁重,只是给城主的二公子送送饭而已。

    竟然还有这样优渥的工作?她愕然,然而转念一想,这的的确确就是谈清荷最需要的工作!她一个妇道人家孤身居住,但有了城主府这层关系在,也就多了一把保护伞,没有人轻易敢来动她。这也是她守寡几年来最多只受过言语上的侮辱,却没有受过实质性侵害的原因。

    想到这里,她对那岩城城主的钦佩又多了一分,原来只以为他在城市发展谋划上有独到之处,哪知对府中一个小小的账房妻儿也颇为关照,在这乱世之中,实属难得。

    哨子皱眉道:“你若请假,自有别人去送饭。堂堂城主府的二公子,还有谁敢饿着他不成?”

    谈清荷却摇头道:“你们有所不知。二公子身上患有隐疾,不愿见外人,身边使唤的人几乎一个也没有。这七年来,都由我给他送饭,其他人一概不得近身。”

    宁小闲不动声色,却和哨子对望了一眼。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二公子行踪诡秘,说不定就有怪事傍身。哨子劝道:“这二公子如此诡异,不如辞了工吧,免得引事上身。”

    谈清荷却不同意:“二公子十分善良,待我又宽厚,决不可能害人。我这份工,其实也是他替我求来的。”她虽然看着柔柔弱弱,但脾气倔起来竟然谁也拿她没办法。

    “现在怎办,谈姐脚伤严重,也送不了饭。”宁小闲提醒他二人要从实际出发。这话显然击中了要害,这两人谁也没吱声。因此她接着道:“依我看,还是去府上请假吧。”既然城主那么宽厚,工伤假总会批准的吧?

    谈清荷蹙着眉,好半晌才叹了一口气道:“也只能如此了。”言下总有几分心不甘、情不愿的味道。美人儿这样幽幽叹气,哨子顿时便心疼得很,望向宁小闲的眼神中带有几分思忖。

    他干嘛这样看着我?她警惕道,随后见哨子向她使了个眼色,往门外走去,她只好郁闷地跟上。

    “你可有办法?”哨子开门见山。这丫头鬼主意最多,说不定就能使出什么奇巧的花招。他和谈清荷认识已久,知道她外表温和,实则要强,这二公子有恩于她,她是一点儿都不愿辜负人家的。关键是,他也不愿见到谈清荷犯难。

    她不是滥好人,再说这又不是什么大事,谈清荷请几天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有。”

    哨子道:“你若出手相助,就算我欠你一个人情。”这丫头是个无利不起早的类型,唯有以利动之。

    “哨子哥。”她闻言正色道,“再有半个月,商队就要离开岩城。你下次再见到谈姐,至少也是两年之后的事。届时如果她已改嫁,你这番功夫不是做给瞎子看了?”她虽不笃信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法,但两人毕竟有师徒的情谊。她倒不想拆散这两人,只是提醒哨子早作打算。

    “所以,你真打算为了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来搭上一个人情么?”然后她看到哨子坚定地点了点头,于是叹了口气,“好吧。那就三天。”

    “为何帮她?”在她走进谈宅厨房找水盆子的时候,长天突然开声。这是他今天第一次说话,宁小闲吓得手上一抖,盆子差点掉到地上。

    她尽量维持着轻快的语调:“举手之劳而已,为何不帮?再说我这乡巴佬还没去过城主府呢,不知道里面是多么高大上的装饰,去涨涨见识也好。”

    “……你打算易容成谈清荷去上工?”拿着好丹丸去做这么无聊的事,他真服了她。

    “聪明啊。”长天都快成她肚子里的蛔虫了,她嘴角的笑意都已经收敛,郑重道,“你不觉得这岩城有些古怪么?实话跟你说,我总有一种预感,山雨欲来也,须早作打算。若能早些查明,也好规避之。这正是个送上门的机会。”从见到这岩城的鼎盛开始,她就觉得有些不对头。在乱世里,一个山腰上的偏远小城居然拥有烈火烹油式的繁华,她说不出哪里不妥,但直觉上就提高了警惕。

    长天不说话了,这丫头性子虽然调皮,但在大事上一向有的放矢。道行越高深的人或妖,好事祸事来临之前往往皆有所感,这就是所谓的“心血来潮”,没有人敢忽视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她将易容丹丢进清水里,又向谈清荷要了三根头发,烧成灰扔进水盆中。说来也很诡异,这易容丹放进清水之后,很快就有细小的白色颗粒从底部浮上水面,慢慢汇聚成一张白色面具的模样,形似传说中的人皮面具。这易容丹虽然是她亲手制成的,但从未试用,现在一看,顿时有些毛骨悚然的感觉。

    谈清荷的头发灰烬掉进水里,很快就消散不见,这水上的面具开始了二次变形,颧骨变低了、卧蚕变大了、唇形变小了……这过程不仅没有美感,反而饱含着恶毒、诡异之意。她忍不住问道:“这易容丹的方子是谁研究出来的?感觉好邪气。”

    “易容丹的丹方从中古时期就存在,效果可没有现在这么好。后来是一名天才丹师,从一种名叫画皮的妖怪身上获得了感悟,从而对丹方做出了改进,制成了高阶易容丹。易容丹的制法和用法都不走正道,您才会觉得它特别诡异。”这般恭敬说话的,当然只有穷奇了。

    她看着水盆里已经没了动静,这才伸手将那层面具捞了起来,轻轻贴在自己脸上,伸手细细抚平了。谈家的青铜镜子不太好用,她走出来让外头的两人鉴定一下。

    哨子还好,毕竟见多识广;谈清荷却惊呆了,这从外头走进来的女子与她拥有完全相同的面貌,连眼角的痣都一模一样。除了发型和衣着不同,简直就像她失散多年的孪生姐妹。

    面前这“谈清荷”开口了:“谈姐,你在城主府中可有特别亲近的人?”高阶易容丹也不是万能的,越是亲近的人,越容易发现破绽。

    谈清荷茫然摇了摇头:“我在府中很少与人说话,送完了饭就走,不在府中多作停留,有交往的人不多。”

    宁小闲笑道:“那是最好。”

    “宁姑娘费心了!”谈清荷很真诚地道谢。聊了几句话的功夫,她从原先的震惊中恢复过来,慢慢也发现宁小闲的面貌虽是天衣无缝,但顾盼之间,眼神远比自己更加灵动,并且身形体态有细微的区别。她俩虽然身高相仿,但谈清荷毕竟已有二十七、八岁了,拥有成熟女子的丰盈体态,而宁小闲是个黄花姑娘,身材要纤细柔软得多,这走路的姿态必然有差别,仿也仿不来的。

    不过这些细微处,不是相熟之人也不会去仔细辨认。现在最大的破绽是声音。宁小闲自从练习导引诀之后,浑身肌肉渐渐收发由心,这也包括了喉部的肌肉。她听惯了谈清荷的声线,几次三番调整自己的声音,居然也有了三分相似。届时只要压低声量,伪称喉部不适,想来也没人会去深究。

    天色不早。她比对着谈清荷换了发型和服饰,又听对方细细讲述了城主府的地形和路径,这就站起身来,向两人福了一福,出门去也。这姿势是已嫁人的女子所执之礼,她第一次做起来,竟然也显得娴熟得很。

    宁小闲耳力渐长,关门离开谈宅之时,听到里面谈清荷正对哨子感慨道:“宁姑娘真是奇女子,这番本事使出来,连我自己都辨不出真假了。”

    然后是哨子的声音响起:“放心。将你二人放在一起,我也能一眼辨出你来。”

    哇,哨子开窍了!宁小闲为之乍舌,谈清荷更是立刻被他哄得心花怒放,似乎连踝上的疼痛都消减了许多。当下两人谈笑晏晏,声音也渐渐低了下去。

    给他们留点隐私好了。宁小闲懒得去听他们说小话,转身离开,心中只感叹这两人你侬我侬正当甜蜜,她却要扮成谈清荷的模样去给人送饭。

第106章 隐居的二公子

    话说连哨子这样的大木头都懂得说上两句情话,长天昨天都差点抢去她的初吻了,为何连甜言蜜语都欠奉?

    啊,那个魂淡!一想起这个,心情顿时恶劣了许多啊!

    城主府离商区不远,也是门口车水马龙的地方,规模恢宏,特别好认。顶着谈清荷的这张俏面,宁小闲顺顺利利地通过了门口的守卫。

    城主府的前任主人将偌大的府邸建得堂皇富丽,路径也是九拐十八弯。她这样的小路痴基本是认路无能的,谈姐也没招儿,画了张地图给她。现在她之所以还能从容且淡定地走在通往小厨房的道路上,而不是拿着地图来回比划,只是因为炼丹炉穷奇的记性显然很不错,正在神魔狱里给她做GPS人声定位导航。

    这差事是长天扔给它的。自从谈宅里说过两句话之后,他又不吱声了。宁小闲心中恼火:差点被吻的人是她好不好?为何满腹委屈的人、别扭的人好像变成了他?

    进了小厨房,厨娘们正忙得天昏地暗,一见她的面就埋汰:“徐家的,你怎么才来?比平常晚了半个时辰,该把二公子都饿坏了!”

    她暗自腹诽,怕饿着你们二公子,就自己送饭去撒,这么眼巴巴地盼着洒家做什么?面上还是露出标准的谈清荷式的微笑,等着小厨房将今日的饭食放进食盒里。

    不过这帮下人们也只是抱怨了几句,也没再多说。看来二公子在这城主府里的地位也高不到哪里去,不然此时就该有狗腿子出来刁难她了。

    她虽然没有多话,但看着厨娘端出来的食物,却暗自皱了皱眉头。就她所知,按照附近这几个州郡的习惯,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午餐若是传到房里去,用的基本是标准的三荤两素一甜点,这“三荤”中还往往了包括一条鱼,有些甚至要求素食更多些。然而端给二公子的食物却是四荤一素,且这四荤都是标准的肉食,即红肉和白肉。她的嗅觉何等灵敏,同时闻出那惟一的素菜也是用猪油炒出来的。

    据谈清荷所述,城主府的二公子平时足不出户。这样的人,运动量不大,为何需要这么多肉食?尤其她看到厨娘端出来的最后一样东西,结结实实吓一大跳。这样东西放在地球上那是人尽皆知,然而在这里她当真第一次看见。

    这东西就是牛奶。

    她原本一直以为,这个世界里只在游牧民族兴旺的大草原上才会出现牛奶这种饮料。因为她猜测,南瞻部洲许多人也许和超过三分之一的华夏人一样有乳糖不耐症,空腹喝牛奶容易胀气、坏肚子。

    看到牛奶之后,她又觉得自己原本的推测不太靠谱。这玩意儿明显还没在奉州普及,而且岩城本身又是山城,要弄到牛奶可不太容易。二公子若能喝上牛奶,证明他在城主本人的心目中还有一席之地。

    她一边想,一边往二公子的住所走去,反正有穷奇为她导路,她也不怕走丢。这一路上人越走越少,小径越走越幽深,景致不错,位置却偏僻。两刻钟后,她终于抵达了目的地,这是个草木扶疏的小小院落。

    她轻轻叩响了黑色的门扉,按谈清荷的习惯,不多不少就三声。里面传来了年轻男子的声音:“进来吧。”这声音中正平和,但听在她耳里,有几分熟悉的味道。

    也许平时就没有访客,小院的门没有关,她轻轻一推进了院子。从门扉到前方的小楼,只有十丈左右的距离,其间有小山、有池塘,有几丛不知名但开得很旺盛的植物。清风徐至,挟淡雅花香来袭,一派安宁。

    “嗯?!”闷在神魔狱中的长天轻咦了一声表达惊讶之情,“居然真是小四象阵。虽然简化过了,但阻挡几个筑基期的修士还是不在话下。”仔细观察了一下,又兴致勃勃道,“居然还在其中设置了一个敛息阵!”

    “嗯,嗯,这敛息阵的嵌入方式也极有趣。”

    “你活过来了?”她朝天翻了个白眼,碍于这里有人,只好声如蚊呐。

    “咳,一直健在。”他难得地开了个玩笑,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

    不错,谈姐在为她绘画地图时,讲解得最细的就是进了这小院之后的走法。莫看这院子简简单单,一望到底,可是只要走错一步,那就是斗转星移,疑怖丛生!原本有下人临时被调过来伺候二公子,结果那日正主儿不在。等夜里二公子回来,这倒霉蛋被困在阵里大半天,放出来后已经半疯半颠了!她讲解的时候,神魔狱中的两位非人类就来了兴趣,因为这院中明显布设了阵法。

    “小四象阵脱胎于两仪阵法,是最基础的仙家阵法之一。”长天懒懒道,显然心情已经调整过来了,“不过大道至简。这个阵法虽然简单,却拥有阵法的所有基础变化,一步踏错,就有种种异象奔袭而来。你面前这个是简化了的,金丹期以上修士可以修为强破之,筑基期的若不通阵法,就要被生生困在其中了。”

    难怪谈姐说什么都想过来呢,敢情这府里除了她,真没几个人会走这四象阵!她若不来,二公子就要饿肚子了。

    宁小闲的目的本来就不是节外生枝,因此按照谈清荷事先的指示循规蹈矩地左挪右移,花了十几息的功夫才安全走到了小楼里。厅里空荡荡地一人也无,她将饭食从盒中取出,一一放到了厅中的八仙桌上。

    若无特殊情况,此时二公子应该呆在后厅里,等到谈清荷离开之后才会出来用餐。她眼力很好,确实也看到了关闭的厅门后面,有人影一闪,想必就是二公子了。不过现在她的任务完成,应该转身走了。

    她收起食盒,才迈了两步,厅后就传来了二公子的声音:“留步。你不是谈姐,你是谁?”声音虽平淡,却带上了若有似无的杀气,若非她最近的气机感应十分细致,还察觉不出。单凭楼外的四象阵,这人确实也有本钱留下她,因为阵法这种东西,是可以随主人的操控做出变幻的。

    “到门边去。”长天突然道。

    他不会无的放矢,因此宁小闲缓缓移动步伐,往厅门靠去,口中关心道:“我自然是谈清荷。公子,莫不是今太劳累了?”

    “站住!你靠得太近了。”二公子怒道,声音都拔高了些许,听起来很有几分气势,“你或许扮得和她一模一样,但你走起路来基本没有声音,怎能是她……你将她怎样了?”话尾还是漏出几分焦急。这女子扮成了谈清荷进来肯定有所图谋,偏偏还顺利通过了四象阵,必然是从谈姐那里得到了步法。以此推断,谈清荷应是落入了她手中。

    哟,这二公子好耳力,好心细。宁小闲不动声色又往门边挪了两步,嘿嘿笑道:“你猜我会将她怎样?”她得再拖延一会儿时间,以便长天查证。

    谁料这男子冷冷道:“你还未从我这里拿到想要的东西,暂时不会伤她性命。”顿了顿道,“徐谈氏只是个无辜女子,你且将她放走。若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不妨坐下来细谈。”

    这人心地好生善良!宁小闲心中一动,这二公子起先称谈清荷为“谈姐”,显然是心中着急,下意识脱口而出,后面却改称“徐谈氏”了,意在让她从心理上认为谈姐与他关系淡漠,没有利用价值;听他的口气,手中必然有些别人愿意来抢夺的要紧事物,可是为了府里区区一个下人,却愿意拿来做交换。

    虽未见着他的人,她已不禁对这二公子大有好感。

    这时候长天在她耳边低低说了一句话,宁小闲不由得一惊。

    她强自压下满心疑问,迅速调整好自己心态,才笑道:“是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你说的没错,我不是谈清荷,但你也不姓许。对不对呀,温家二公子?”

    对方立刻没了言语,沉默了一会儿才试探道:“宁姑娘?”话中满是不敢置信。

    “不错,就是我!”宁小闲哼了两声,“温二公子,昨日在互市门口,你真是让我好等啊!”一提起这事,她就怨气满满。若不是为了等这姓许,不,姓温的小半妖,她也不会误了饭点;若不是误了饭点,她也不用在聚福楼上和澹台翊拼桌吃饭;若不和他拼桌吃饭,又怎么会被胡火儿盯上,差点命丧人家手里?

    循根溯源,都是这小子害她不浅!

    一提起亏心事,温二公子马上软了:“这……真是愧对宁姑娘了。昨日被父亲禁足,不得出门。今日再想去寻找姑娘,却不知道上哪里才能寻到。”

    说到这里才想起,“咦,姑娘如何知道我人在城主府里,又如何会借了谈姐的面貌进来?”

    误打误撞而已,再说她有长天,那是极灵敏的人形气息探测器。若非这小院里布下了敛息阵法,他第一时间就能发现温二公子的身份。宁小闲当然没打算说这些,只是不悦道:“你从老远之外就能听到我的脚步声,我为何就不能有一点压箱底的本事?”

第107章 草包

    她快言快语解开误会:“谈姐扭伤了脚踝,托我来替她送饭。”又道,“高阶易容丹已经制好。我一同放在八仙桌上。”她知道这人肯定不愿以真面目见自己,自觉退出了小楼,反手掩上门。

    厅内果然传来脚步声,过不多时还有水声响起。宁小闲知道温二公子肯定正在易容。此人平时就靠着易容丹过日子,使用起来想必比自己还要熟练得多,果然过了几十息的功夫,厅门就打开了。

    温二公子站在八仙桌旁,对她微微一笑。他借用了死去家丁的面貌,这张脸想必是他精心挑选过的,果然平凡无奇到没有任何特点,丢在人群中找都找不出来,但胜在笑是笑、哭是哭,表情比前几日生动自然得多,再也不是僵尸脸了。对温二公子来说,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宁小闲站在门外之时,脑子里已经转过了无数个念头。长天当时附在她耳边嘀咕的话只有几个字:“这人就是互市里那姓许的半妖。”

    可是这句话里包含的信息量,太特么大了!

    第一条信息:温二公子是半妖!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低级易容丹对他效果不明显。据长天所述,半妖的外表与常人不同,或为脸面不同,或为身形不同。眼前温二公子身形如同常人,身后没长尾巴、手上也没多出一根手指……又想要高阶易容丹,那么就是面部具有妖怪的突出特征,无法见人,只有使用了高阶易容丹,才能完全改换为人类的面貌。

    难怪城主府里的人对他的印象就是深居简出。

    这第二条信息,城主或者温二公子的娘亲,二者之中有一方是妖怪。若说城主是妖怪,可是据宁小闲所知,管辖岩城的清虚门是个相对保守的仙派,不可能任命妖怪来当一城之主,因此只可能温二公子的娘亲是纯血的妖怪了,并且多半不在府内。

    先不说温城主的口味有多么独特,单是养个半妖儿子在岩城内也是有风险的。除非这温城主或温二公子身上真有过人之处,否则清虚门又如何会任凭一个半妖住在城主府里,在岩城之内自由走动?你也莫说清虚门发现不了他的半妖身份,那简直就像奢望马伊琍没发现文章的出轨证据那么不靠谱。

    “多谢宁姑娘赠药之恩!”温二公子再次对她道谢,“重新认识一下罢。我姓温,名上良下羽。”

    “不用客气,各取所需而已,我是宁小闲。”

    温良羽迟疑了一下才道:“宁姑娘,你进府来当真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事么?”

    这人问得真含蓄,其实还是想问她偷进城主府到底有什么目的。她也不着恼,若换了她自己见到只有过一面之缘的人偷偷摸摸进了府,也决不相信只是来给自己送药的。

    “我当真只受了谈姐之托。她只是担心无人敢给你送饭而已,你莫怪她就好。”

    温良羽笑道:“原来如此。府内最近有些事情发生,所以我才有此一问,宁姑娘不要见怪。”

    她最想知道的就是发生了什么事,可惜怎好一见面就发问?两人聊了一小会儿,宁小闲就告辞离开了。

    “长天。他的本来面貌到底长什么样儿?”她好奇死了,前脚刚离开小院就开始追问。这高阶易容丹的效果也挡不住长天的眼睛,他必然能直接看出温二公子的真面目。

    “嗯……”

    “快说!”拿什么乔,小爷还在生气呢。

    “尖嘴、尖耳、黄眼睛、唇边有须。”

    “……这是个什么物种?”光听他的形容,根本描述不出具体的形象,只能感觉到和人类完全不同。

    “大概是狐狸一类吧。半妖的面容和纯血的妖怪又不一样,带有几分人类的特征,不好辨认亲系。”

    “哗,温城主的口味真重,当年居然找了个妖怪……”她乍舌,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为人类,喜欢的也是个纯血的妖怪。

    她没有,可是他有啊。“你还好意思说别人,你自己呢?”长天冲口而出。一想到这丫头昨日狼狈逃窜的模样,他就觉得很泄气。不过是亲个嘴儿,而且还没亲成,至于把她吓成那样子么?

    “呃!”冷不防被他这样一说,宁小闲的脸都红到耳根了,幸好有易容药物挡着,别人看不出来,“没……没有的事。”她恨死自己的支支吾吾了。

    “没有?”长天的声音立刻变得很低沉,充满了危险的味道,“你进神魔狱来,咱们好好聊聊。”

    “啊哈哈哈!这不还在城主府里嘛?说正事儿,正事!那温城主与妖怪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她瞬间转移了话题。聊?进去再挨一顿打才是真的吧?她可没有这样的打算,尤其最近两人关系不太稳定,擦枪走火的危险系数太高。她还是悠着点儿的好。

    长天懒得戳破她:“我曾跟你说过,妖怪有五百年以上的道行即可变幻成人身。那温城主当年遇上的妖怪,估计是外貌年轻漂亮的。”

    了解。“可是温二公子既有妖族血统,为什么没有变幻容貌的本事?”她听长天说过,许多“妖二代”因为一生下来就是妖怪,掌握变形术需要的时间比普通妖怪更短。

    “他身上的人类血脉阻碍了妖力的运用。如果他想使出任何法术,必须先洗掉一种血脉。也就是俗称的‘换血’,要么换成纯正的人血,要么换成纯正的妖血。”

    这活得也太憋屈了!“这样说来,温二公子岂非也很可怜,长得人不人,妖不妖地,还用不出法力来。”

    “事无绝对,也分利弊。”长天却不这么想,“你只看到他为人之时的痛苦,却没想过他的妖血能为他带来什么。妖怪的寿命远超常人,他至少能活上两百多岁,比正常人类多出一倍不止;虽然不能使用妖力,但他的力气、速度也可能会远超常人,甚至可能从母亲那里承袭部分的妖族天赋。在当今世上,这都是常人求也求不来的本事。”

    宁小闲承认,长天说得在理。但他不曾在人类社会里生活过,以他神兽之傲,也不可能体会到一个终年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半妖,身处人类族群中的自卑、寂寞、怨恨和痛苦。在她看来,温二公子还能保持平常心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她突发其想:“如果人类想变成妖怪或半妖之身,有可能么?”

    长天笑道:“自然是有的。”他想起宁小闲也拥有人类血脉,但以后又要运行妖修之术,难度比起温二公子学法术一点也不低。其实他让宁小闲淬炼体质,是打算走出第三条路子来,不过现在跟她说这些为时太早了。

    这趟进出城主府看来还挺顺利。可是她都已经快走到城主府的大门了,前边儿却跳出来一个堵路的。

    她一看这人,就想叹气。

    温府既然有温二公子,那自然就有个温大公子。在谈清荷的口中,这位温良谨温大公子名字取得虽好,但既谈不上善良,也不够谨慎。

    岩城的老居民都知道,这温大公子也是个极品。若说他是个好人,可是他对吃喝嫖赌的兴趣真不小,欺男霸女的事也没少做。只是温城主确实将这岩城经营得蒸蒸日上,大家对这温府大公子的行为也就还能忍受。他最喜勾搭良家妇女,有便宜也舍不得不占,有事没事儿还喜欢骚扰一下类似于谈清荷这样的俏丽小寡妇;但你若说他是个坏人,他没有逼死过良民,也未沾染过血腥,离坏得头顶长脓、脚底生疮还有十万八千里距离。

    听完谈清荷的介绍,宁小闲总结这就是个小人,罪不致死,但像苍蝇一般惹厌。现在这只大苍蝇就横在她面前,挡住了去路。

    这厮大概遗传了父母的好品相,模样长得原本也挺不错的,尤其一双凤眼传情,称得上俊俏二字,可惜嘴唇红艳,脚步虚浮,显然心力不足。温良谨笑道:“徐家姐儿,今日又来给那废物送饭了?”一双眼睛不停地往她身上扫射,又啧啧叹道,“一人过日子很辛苦吧?瞧你最近都累瘦了。”

    宁小闲心下微微一凛。她身材比谈清荷本人更纤细,但进府这么久以来,居然只有这只苍蝇依稀看出了两人的区别。

    温良羽除了真面目不便示人之外,脑子比他好使,礼貌比他周全,气力速度完胜于他,就连寿命都比他长上两倍,真不知道谁才是废物。这草包过了这么多年,居然还没发现自己的弟弟是个半妖,也算是奇葩。若在府外,她有一百种法子可以打发了这种无良大少,不过现在她是谈清荷。谈姐平时是怎么对付这家伙的呢?

    哦,对了,板起脸,“份内之事罢了。大公子,老爷今日正在寻你,要问你那几家租铺的事情。”毕竟是自己骨肉,温城主将名下的几家铺子交给温良谨去打理,实际上是将这些收成当作了他的零用钱。谁知道好铺位在这位大少爷手里屡屡亏钱,昨日又有放贷的苦主上门告状。昨日温大少不在府内,今日城主必要找他问话,她这样假传圣旨并无破绽。

    果然就见温大少的脸垮了下来,显然兴致全无,咕哝了几句,也不再理会她,磨磨迹迹往温城主的书房走去了。

第108章 密议

    她终于无惊无险地走出了城主府的大门,很快回到了谈宅。

    此时哨子还留在谈宅里陪着女主人。宁小闲送饭去了,琤琤还未放课,正是二人独处的极佳时段。当她回去时,只感觉谈宅的空气都炙热了些,不过看他二人的表情,似乎谈清荷的热情更高,哨子对她仍然是谨慎地以礼相待。

    话说她左看右看,都不明白哨子这种面瘫有什么吸引女人的地方,他本身又是个走商的,居无定所,没有女人们需要的安全感。唉,只能归结为这就是传说中的王八看绿豆——对了眼儿,大概谈清荷的萌点过于奇葩了。

    她回到谈宅后,女主人就拉着她问东问西,直到听说一点儿破绽都没有露出来,才轻轻松了口气。宁小闲的直觉认为,谈清荷是知道温二少身份的,只是她不曾明说而已,并且也希望这个秘密能一直保持下去。

    随后两日,温良羽的饭还是由宁小闲去送,两人也借机交谈了一段时间。宁小闲和温二少谈得越多,就越觉得心惊,作为一个足不出户的人,他的学识太博杂,想得也太深远了。在他身上,她都有看见了言先生的错觉。

    这送饭行动一直进行得很顺利,只在最后一次,她在温良羽的小楼中听到了交谈之声。这里毕竟是温府,她轻轻咳了一声,敲了敲门。里面的交谈声立刻停止,温良羽知道是她来了,温和地唤了一声“进来”。

    楼内另一人是位长者,满头银发、身形微微发胖,若非穷奇提醒,她都险些忘了这慈眉善目的老人就是温府的大总管。见到她进来,吴伯皱着的眉头放松下来,起身告辞了,顺便将桌上厚厚一摞本子抱在怀里带走。

    她眼尖,瞅到了这些东西居然是账册。

    看来,吴伯是府内少数知道温良羽身份,并且能在他的小院中自由行走的人。不过他抱着账册来找温良羽是什么意思呢,这个看似大闲人一枚的二公子也分管府内的账务么?

    她自然不知道,两个时辰前吴伯就来了。“二公子,按照您的吩咐,我这半年来留心审查府内七年来的外庄账本,果然有钱款去向不明,且数额巨大。我将有问题的账册都带过来了。”

    账册里的异常之处都用红笔划出,温良羽一本一本翻阅,很快就看完了,随后食指轻叩着桌面,陷入了沉思。

    吴伯总结道:“七年之内,岩城的三十六个庄子里,有十一个在收成上做了假账,有一百二十七桩买卖的利润被动了手脚,连府内的账里也大概还有九十六笔与商队的交易资金去向不明。”

    “七年当中消失的银款,数量达到了四百三十万两之巨。托二公子的福,岩城这些年进项大增,但赚来的十分之一的银子居然就这样凭空消失了。账本做得很精细,若非二公子你怀疑在先,我也不能查得这么深。”

    “谁人动的手脚,可有眉目?”

    “有!起先以为是大少爷从中做了手脚……”

    温二少随即摆手道:“不可能是他。大哥虽然好财好贪墨,但他手下无人,单凭他自己是做不出这么精细的假账来。且这数额太过巨大,不是他有胆子犯下的。”

    吴伯哪怕忧心忡忡,也忍不住扯了扯嘴角。温良羽对大少爷的形容,果然很形象。“我花了三个月时间顺藤摸瓜,甚至找人放了一笔响钱去那有问题的庄子里,终于给我摸出了马脚。”所谓响钱,是指用特殊药物做了记号的银钞,失主可以用秘法追踪它的下落。

    温良羽目光闪动:“钱去了哪里?”

    “转了三手,明面上的线索全断了,最后是追着响钱找到的。这钱被分成了十份,进了咱这附近泰城、潼城的四家钱庄里。”

    这世上,哪有事情能够真正办得滴水不漏?“办这事的人是谁?”

    “我们的账房管事。老爷的侄婿,黄守义!他受过老爷大恩,没想到居然有这么大的胆子!”

    温良羽目中精光一闪,长久地没有说话,吴伯也不敢出声打扰。过了好半晌,温二少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叮嘱道:“此事不传六耳。先盯住黄守义吧,后面想必还会有事。”

    且说宁小闲发现,另一样值得注意的事,是城主府这几日的守卫明显更加森严,就连她进府也受了几次盘查。若非她身上带着温二少所赠的信物作为通行证,恐怕还真会露出马脚来。温良羽小院里的四象阵,阵法每天一变,她都要听他说了新的步伐才进得去。但无论她怎么旁敲侧击,温良羽这个人精也没有告诉她,城里到底要发生什么事。

    宁小闲的药很好用,外加哨子无微不至的照拂,谈清荷的脚伤只用了三天就痊愈了。

    这几天来,她的日常功课也没有丢下。长天对待她的态度似乎又回到了从前,那一日的暧|昧似乎就未发生过,让她心里时常堵得慌。可是长天见她这么羞涩,只以为她不愿再提此事,只想回到原来的状态便好,于是也对她公事公办起来。宁小闲若知道他的想法,保证一口血就得吐出来。

    和非人类打交道,本来就不是一件讨好的事。

    两天前,最后一支商队抵达岩城,从那之后云虎商队就收不到妖尸了。因此她前后总计入手了将近四百具妖尸,息壤得到了充足的养分,周身浅浅的红色都加深了一丁点儿。不过宁小闲也知道,下次要再想遇上这种好事,机会就渺茫了。

    这些妖尸还给她带来了额外的惊喜。比如云虎商队原本杀掉的熊妖,大家都以为尸体被霍真人的毒素污染了,已无用处。其实当神魔狱将这熊妖分解时,长天才发现它身体里还有宝贝,即是生长在胃里的“熊宝”。药物当中,有“牛黄狗宝”之说,牛黄,即是牛胆囊中的结石;而狗宝是指狗的脏器中的凝结物。这两样东西都是动物身上的器质性病变,但居然可以入药,并成为医治某些疾病的特效药。

    这只熊妖胃里也凝出了这么一块结石类的物质,但用来炼丹却是极佳的辅材,宁小闲心里想过,这熊莫不是得过胃溃疡?这一大堆妖尸被神魔狱分解之后,输送给息壤作为养料,其中不少也遗留下如熊宝这样的宝贝出来,倒像是给宁小闲赚了不少外快。最实用的一件宝贝,是一只蚌怪壳中留下的珠子。这蚌怪死后定是被取走了蚌肉中的宝珠,但厚达一尺的壳里居然还偷偷凝出了一枚灰色的珠子。卖相虽然没有夜明珠那样滴溜溜、圆滚滚的漂亮,可是却有很棒的用途——辟水,只要人手中握住这枚珠子潜入水中,前方的水就会分开,他可以自由行走,不会溺毙、不会窒息。

    宁小闲手里骤然多出来一堆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以她的性格是巴不得天天拿出来赏玩的,可惜还有长天这黑面教官在,严苛地督促她的功课进度。

    这一日,导引诀第十二式练成了。原本这式最难之处,在于呼吸频率与动作要结合得紧密无间,她花了好几天功夫才将自己像一台机器那样调试得精密无比,从而做完了这一式动作。现在,只要她愿意,甚至可以屏住呼吸达七十息之久,并且期间心跳也可以降得极其缓慢,达到二十息一跳。若当日蝠妖阿福在暗巷中吸血时,她就有这样的本事,那这只蝠妖也未必能发现得了她。

    “呼……”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坐倒在黑石地面上。

    穷奇正在炼制一炉新丹药,长天原本不许它在宁小闲练习时说话,以免打扰了她,现在见她收了功,阿谀之词顿时滚滚而来,什么天资聪颖啦、天赋绝佳啦,竹筒倒豆子般赞个不停。宁小闲知道自己是个修炼的废材,这样的进度说不定比起本世界的普通人还要慢,但听它这样不要脸地厚赞,听得久了也觉得心情舒畅得很。心想无怪乎从前皇帝身边都要养个宠臣当小丑,原来有愉悦身心的功能。

    现在再练习导引诀,她已经能感觉到周身有气机流转,顺着经脉运行,举手投足之间都给自己添加了无穷力量。若说她以前拼斗全靠腕力、体力,那么现在凭借着的,就是体内这一股不知名的气机之力了。她将这事告诉了长天,他嘴角微微一勾,显然很是满意。

    “明日就是岩城茶会了。邓领队说过,对百姓而言,茶会比庙会还热闹,咱也去凑一凑热闹吧。”这是她驾临本世界之后遇上的第一个盛会,她讨好地望着长天,“明晨的早课,早一点结束好不好?”

    “惫懒的家伙!”长天笑骂一声,对她的好奇心深感无奈,“也罢,若你明日午后能补回……嗯?”他突然住了口,抬头凝神了一会儿。丹炉上的老虎似乎也摆出了侧耳倾听的模样,一会儿就嘿嘿嘿地笑了起来。

    她狐疑道:“外头发生什么事了?”

    长天:“没事。”

    穷奇:“好事!”

    宁小闲:“……”

    她也懒得再问这两个家伙了,闪身出了神魔狱,运起耳力仔细倾听,结果什么也没听到。唉,这就是实力上的差距么?

第109章 春情一夜,隔墙有耳

    莫非是谈宅里出了什么事?趁着夜色,她偷偷摸摸来到谈家小院门口,附在门上偷听起来,结果听到了谈姐压抑得极细小的嘤嘤哭声。

    她怎么了?宁小闲犹豫了下,望了望发现四下里无人,于是轻轻一个纵跳,就跃上了门顶。嗯,厅里的灯还亮着呢。

    偷听人家墙角,不道德吧?她心里有一丝正义的声音努力谴责她,随后被熊熊燃起的八卦之火烧得一干二净,因为谈姐忍不住抽泣了一声,显然伤心得很。

    宁小闲俯下身,像只大壁虎一样,无声无息地“游”下了院墙。她可以控制周身大半肌肉的运行,这手上的粗浅功夫使出来不费吹灰之力。

    她看了看面前的楼宇,决定潜到窗户边上的墙影里蹲着。如果她没猜错的话,里面有她的授业恩师在呢。

    她谨慎地靠了过去,将头发扎起以免碍事,这才把耳朵贴在墙上,做出了一个标准的“听墙角”动作。长天在神魔狱里虽然瞧不见她的动作,但猜也猜得出来了,不由得抚额叹息,穷奇倒是笑得直打跌,大赞现任女主人十分有趣可爱。

    哨子果然在里面,而且正在不停叹气。因为谈清荷正对他哭得梨花带雨:

    “云峰,你莫怪清荷失礼。只是再过几日你就要随商队走了,我再见你已不知要多久之后。”

    宁小闲极度好奇,谈姐刚才是怎么个失礼法了?另外,哨子的本名原来叫华云峰,她还是第一次得知,这名字取得忒好。

    只听哨子低声苦笑道:“清荷的好意,华某心领。只是干我这一行居无定所。性命朝不保夕,实非良配。”他顿了顿,才咬牙往下说,显然心里也很不舍,“清荷如此才貌,再找个如意郎君岂非轻而易举,何必……何必在华某身上浪费了光阴?”

    哇,哨子哥,你果然是个狠人啊,这几天对人家照顾得无微不至。现在面对着心仪的大美人偏又说出拒绝的话,这得多虐心、多矫情的人才干得出来。宁小闲暗暗向他竖起大拇指。就是不晓得这狠话是不是也说给他自己听。

    就听屋内椅子一动,显然是哨子站起来要走。谈清荷也急了,似乎撞倒了桌上的杯盏,就听哨子惊道:“清荷你……唔……”话未说完。嘴就明显被什么给堵上了。随后几息内,屋内没有一点儿声响。也不知他做了什么。谈清荷方才轻轻“唔”了两声。

    谈姐也是个行动派啊。宁小闲暗自佩服。

    很轻很轻的脚步响起,走进了谈清荷的闺房。哨子这是打算从了么?果然没有哪个正常男人能抵制美女的投怀送抱啊。宁小闲推断,她这个便宜师傅把人家小寡妇直接抱回了房里。过了一小会儿,屋子里才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两人脱去了衣物。

    谈清荷强自压抑的轻喘终于传了出来,细细密密地。如同陷入了梦魇,偶尔发出几声低哼,像是小鹿般的哀鸣。她的声线原本就低沉些,此刻颤着声轻呼了几句“不要”。当真又滑又腻,让窗外的同性都觉得心中一荡。但哨子几乎悄无声息,户外的小贼要竭尽耳力,才能勉强逮到他极轻微的呼吸声。这男人,哪怕在激|情时刻,都下意识地要隐藏自己。

    谈清荷终究是个女子,行这等好事时还是怕人听着,此时吐气如兰却还记得:“窗户……琤琤还在睡觉……”

    哨子终于低哑道:“我去关。”随即起身走向窗户。此时宁大小姐不禁庆幸自己没有直接趴在窗户底下偷听,不然这下子就要被人抓了个现行。她运起调息之术,屏住呼吸,将心跳都闭了起来,像是黑暗中一块没有生命的顽石。

    饶是如此,哨子在窗边也站了一小会儿,似有所觉,直到谈清荷曼声轻唤了一声“云峰”,他这才伸手关了窗户。她这个师傅倒很有两把刷子,她都将调息术练到小成之境了,哨子作为一介凡人居然还能心有所感。

    不过男人此时的注意力显然不在这里,现在他面对的是良辰和美景。果然过了一会儿,谈清荷就忍不住呐出了一声长长的尖叫,看来短兵相接的时刻到来了。这叫声尽管有意克制,但其中包含着的狂喜、满足、索求、迷乱,显然深深刺激到了男人,因此房中的男子沉沉低吼了一声,正式进入了攻坚战。

    宁小闲为谈清荷治腿伤时,就在这间房中,知道她所用的床是上好的酸枝木制成的,结构细密、性坚质重。然而此时这张床也随着主人身体的前后摇曳,很配合地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一时之间,喘息声、低吟声、撞击声、床铺的摇摆声,还有一些暧|昧不明的声响回荡在房内,奏成一曲意乱情迷之章。

    窗外的姑娘毕竟未经人事,听到里面战况越发激烈,心脏也跟着跳得咚咚直响,她伸手抱住自己的脸,感觉发烧般滚烫。

    “既然有胆来偷听,就不要让人发现了。”长天突然说话,将她吓了一跳。在这种时刻,他的声音仍然不急不徐、清朗平淡,像给她兜头泼下了一盆冷水,“敛住你的气息,就当这是调息训练好了。这种技艺原本在战斗中才能精熟,现在你拿到这里练……也是一样的。”

    “拿这档子事当调息训练!长天大人果然是英明。”穷奇不管不顾,照例拍了一句马屁,随后才正色道,“女主人,您若不想被发现就要赶紧敛气。里面这男子已经有所察觉,您心跳和呼吸声都过快,再这样下去会被人家当场逮住的。”

    神马,哨子在这种时刻还能发现自己?她不太相信。穷奇以事实说话:“您没发现他冲刺的速度刻意放慢了么,并且连喘息声都屏住,显然在辨听其他动静。幸好房内这女子有些狂乱,他一时还未能觉出你的位置。”

    她听得面红耳赤,但也知道穷奇说得有理,于是强行收摄了心神运行调息之术。这功夫也当真有效,立刻使她感受到了平静。

    哨子倾听了一会儿,没有听出其他异常动静,倒是他的懈怠使得身下的谈清荷曼声催促不已,于是撇开心头的疑虑,重新卖力耕耘。谈清荷大概是久旷之身,越到后来越是情乱,几次忍不住尖呼出声,都被哨子给挡了下来。可是她越是压抑,获得的快乐就越是强烈而难以宣泄,时间一长,低吟中都带上了抽泣之声。

    这声音显然对男子的刺激很大,因为床铺的嘎吱声明显提速了。只听哨子喘着粗气问道:“清荷,你可曾有别的男人?”里里外外的三个人都知道,他问的是谈清荷自丈夫身故后还有没有找过其他男人。

    谈清荷此时已经情迷而不自知,闻言抽泣道:“不曾,不曾!”

    他低声道:“好!”随后低吼一声,再次加快了速度,谈清荷再也忍受不住快美之感,放声嘶叫。

    宁小闲撇了撇嘴,心想:“什么嘛,刚才还让谈姐‘再找个如意郎君’,现在又问她还有没有别的男人,哨子哥也真是矫情!”耳听得里面撕杀得太惨烈,只怕马上要到尾声,她趁乱爬起来往回撤。此时不走,等里面鸣金收兵了,哨子五感恢复如常,她还想要瞒过他可就不容易喽。

    她如今身手不错,轻轻松松滚回了自己的小院,没有惊动任何人。

    “商队再过几天就要离开岩城了。哨子会跟着一起走,还是留下来?”她想了想,问长天。

    “离开。”长天淡淡道,“这人身上背着秘密,我看他跟随商队到处走动,也未必就是自己的意愿,或许不得已而为之。若他以前定不下来,现在也不可能留在岩城。”

    “谈姐不能是他留下来的理由么?”

    穷奇和长天对视了一眼,都没有说话。于是她明白了,心里不禁替谈清荷感到有些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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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清晨,她到谈宅去吃早点,哨子当然早就溜了。她看到谈姐果然与平时不同,大概是新承雨露的缘故,走路昂首挺胸,眉眼都荡漾着一股春意,容貌比平时还要俏丽了三分。可惜,宁小闲知道哨子是不会留下来的,心中忍不住便为她叹息。

    岩城的第一批秋茶,几日前其实就已经采收完毕,接下来的这几日天公作美,恰就是炒茶、制茶的好时机。茶会也在北区举办,即是将茶肆区和互市合二为一作为主办场地。这个盛会为期三日,主要便是让手里握有茶叶的茶农、茶商和各大商队、游贩接洽商谈。在宁小闲看来,这和华夏的各种博览会类似,就是谈买卖、签协议的地方。莫说别的,单是能想出这种接洽方式的人,就已经超越了这个时代的脚步,现在她都怀疑城主温格是否也是穿越众了。

    走到茶会场地外,她忍不住抚额赞叹:绝了!这里居然还设了路障来收门票。但凡没有商队凭证的,每人要交两钱银子。这标准虽不高,但看这里摩肩接踵的人流量,就知道收上来的钱绝不会少了。她记得西方有一句话说,税收的艺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总之便是要让人心甘情愿,这岩城城主倒真有几分这样的本事。(未完待续。。)

第110章 岩城盛会

    茶会场地内的茶香随着风一阵阵飘过来,更是引得人群骚动,恨不得通过关卡的速度再快两倍不可。

    茶会果然是岩城的一大盛会,她在场内只能顺着人群缓步而行。城内原有近十万人,如今再加上进城的商队,以及从周边地区赶来的百姓,怕不有近十七、八万之多,大家伙儿都冲着这茶会而来,今日又是头一天,这场内怕不得有个三、四万人的样子。

    她先去云虎商队那儿转了一圈,发现人家根本没空顾得上她。邓浩正和几名茶农谈笑风生,看样子是多年的生意伙伴了,并且合作愉快。岩城虽是产茶之地,但商品总是能分出三六九等的,在这里有内线、有熟人当然就显得尤其重要了。下品茶卖给什么人,中品和上品又该瞄准哪类顾客,像邓浩这样的行商老鸟,那是心如明镜似的。

    他手下的伙计们也没闲着,将商队里可能与百姓买卖的货物都一样一样搬出来。周围的商队也和他们差不多,正与买票入门来的看客们讨价还价得不亦乐乎。这些商队自天南地北而来,携带的货物各不相同,此时摆将出来,果然是夺人眼球。除了互相交易之外,还有许多货物是要卖与百姓的。

    岩城茶会之所以能吸引来这么多商队、人流,当然不仅仅督促了茶叶生意。茶会经过几年来的培育,早成为茶农与商队之间、商队与仙派之间、商队与商队之间,以及商队与百姓之间贸易与交流之媒介。每一年在这里谈妥的生意,涉及金额数字都不小。

    幸好这茶会没有搞出个开幕式神马的,不然她真会以为自己又穿回了地球。不过互市里确实原本就搭了个舞台,是在节庆之时给杂耍班子和戏班子表演的地方,这回上头依然是锣鼓声喧天,将这气氛衬托得越发像庙会了。

    她邀了谈姐同来,不过后者生性喜静,且人家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所以婉言谢绝了。宁小闲耸了耸肩——得了,自己玩儿去吧。

    不过她才在穷奇聒噪的声音中买了两盒糖膏,吃了一份摊鸡蛋煎饼,就有人轻轻扯了扯她的袖子。“宁姑娘,一同逛逛吧?”

    这动作好熟悉啊,她翻了个白眼,转过去果然看到了一张平凡无奇的熟面孔——温良羽,温二少爷正冲她笑得开心。这时便显出高阶易容丹的好处来,这笑容显得十分朴素自然,虽然没有一点点帅哥的魅力,但好在看起来真诚得很。

    宁小闲心里对这个小半妖抱有几分同情,因此也没拒绝他一起游逛的请求。神魔狱中的长天倒是知道半妖对她不太可能产生吸引力,于是就大度地没有去吃这飞醋。他离开人世多年,此时骤然见到人间的盛会,和穷奇一起看得津津有味。当然他二人在狱中的讨论,就不会传给宁小闲知道了。

    在华夏,舅舅每日清晨起床,须得先有一杯茶在手。宁小闲寄养在他家多年,也有喝茶的习惯。这儿茶叶金贵,她舍不得多喝,都给了长天。现在到了产茶的岩城,这些天出售丹丸又狠狠赚了一大笔,哪里有不去买些好茶的道理?

    “你若想谢我,就带我去买些好茶。”二人聊聊走走,她一边啃着糖葫芦一边开玩笑,这糖葫芦里裹着的自然不是山楂,而是另一种酸味儿的浆果,吃在嘴里酸甜适度。这会场里还专门辟出一块儿地方贩卖各色饮食,供往来游客商人享用,因此许多女人孩子手里都捧着零食边走边吃。岩城民风开化,女人边走边吃似乎也不会太引人侧目,不然她好歹还要注意一下形象工程。

    其实她只是开个玩笑罢了。温二少虽是城主府的公子,但躲在府中深居简出,能偷来一趟互市就跟监狱犯人放风似的,怎能知道哪一家的茶最好?哪知道温良羽自信一笑:“行。包在我身上吧。”带着她九拐十八弯,在会场里不显眼的地方找到了一家茶摊。

    这摊主人满面皱纹,看起来都年过六旬的模样,一身布衣上打了好几个补丁。身边只有一个年龄不超过十岁的小孙女帮忙打点生意。不过他家的生意跟别家相比远远不如,两人倒也忙得过来。

    这是何解?她望着温良羽,挑起了一边秀眉,等待他解说。这人脑子比温大少好使得多,想必不是无的放矢。不过这老人孩子固守一摊,见到他俩过来了也只是笑一笑,不像其他茶摊子卖力吆喝,摊前的人自然也就不多。

    “这位是陆羽陆先生。他的茶叶很特别,你一看便知。”大概谁靠近了长天都学会了卖关子吧,温良羽也不例外?“陆老先生,要清茶二斤,但需先试喝。”

    这陆羽拿出茶叶来,她顿时就是一惊。前面已经说过,宁小闲在本世界见过的的茶叶都制成了茶饼或茶团的形状,这是为了方便携带与运输,某些陈茶的确越放越香。然而茶叶的品种很多,有些味道清淡的,图鲜图香,主人家就不愿再压成茶饼了。她随手摸起的几枚茶叶,松松散散,卷边镶红,散发出独特香气,却没有压裂成团,显然是不作远距离运输之用,并且放在手里还有冰凉之感,看来陆羽不知从哪里弄来寒冰符,对茶叶进行了冷藏,这份心思却是十分细腻了。

    这老人摊边放着一具红泥小炉,上面摆起大铜壶烧水,将茶叶撮入茶碗后举起铜壶冲水,也不加其他佐料就递了过来。

    这不加佐料、直接冲水的方法竟是她最熟悉的喝法。她抿唇轻轻喝了一口,清甜中带些淡淡的苦味儿,但等下肚之后,喉间反甘,直似能绕舌三日。并且这味道,有香而无涩,还带有三分甜味儿,竟像是她曾经喝过的高山乌龙。

    这俨然是故乡的味道了。她口中喝着茶,鼻间竟有些泛了酸。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多了,竟然能在不经意间重温旧味。“老板,多少钱?”她脱口而出。记得当年在学校的小卖部,她也常常这样问。

    “老板?”陆羽和温良羽听完一怔,都笑了起来,他们只将商贾财团的头领称为老板,眼前这姑娘竟称呼得如此客气。

    “一斤二百二十两银子。”听完这价格,她的手都顿了一顿。倒不是她掏不起钱,邓浩原来卖给她的茶叶,每斤也要二百多两,但这可是在茶叶的原产地岩城啊,陆羽竟然也能开出这么高的价位来。

    温良羽只看她的动作就明白她心中所想,解释道:“陆……老板的茶叶,就是岩城茶叶中的上品。他家三代人种茶制茶,从他家手里贩出的茶叶,原本一直供南瞻部洲中部的贵人们享用。只是陆老几年前家逢变故,不得已淡出了这门生意,现在只在和孙女做些小买卖了。他年事已高,每年炒制的茶叶已不多,逢到茶会才拿出来卖些。”

    他望了陆老板一眼,眼中有些伤感:“我所学会的所有关于茶叶的本事,都是陆老传授的。”

    她面上摆出了同情之色,心里却转过了几个念头。温良羽这话意味着这陆老多半已经知道他半妖的身份了,并且他本人对茶叶也有相当深彻的研究。果然就听陆老摇头笑道:“我那两三招把式,怎够你学上一天的?现在温公子你的本事,已经远远在老朽之上了。”

    陆羽手里总共只有四百多斤茶叶,和一般茶农茶商的存货不可同日而语,果然是小本生意。宁小闲也不拿捏,直接付了九万两银子订货,请陆羽将这些茶叶择日送往云虎商队。温良羽在边上等着,看她一个小姑娘掏出巨额银钞眉毛都不皱一下,不禁呼她是大金主。

    “金主?”她斜睨着温良羽,“这点儿小钱和你温二少能动用的相比,不过是阵毛毛雨罢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温良羽听到这话,心中就是一跳,第一个念头就是:她怎么知道的?

    这时互市里的高台上击罄三声,吸引众人注目,却是岩城城主温格有话要说。

    这还是她头一次看到这位在当地颇具传奇性的人物,乃是身形修长、面白无须的儒雅之士,并且看来保养得也好,面色红润,身材也没有走样。虽然年纪至少有五旬开外,但依旧风度翩翩,很易得人好感。

    不得人好感就怪啦,宁小闲忍不住看了身边的温良羽一眼。这家伙的娘亲是只纯血的雌性妖怪,不也被温格的外貌吸引住了么,可见美男子的魅力是通杀所有种族的。哪怕温良羽的母亲找上温格的出发点是为了报恩,可是你别忘了,报恩要报成以身相许也是有前提的,这前提便是对方要长得帅!

    看看聊斋、看看白蛇传、看看各类闲话野史,无论是踏月而来、红袖添香的狐狸精,还是千年等一回的白蛇,报恩的对象都是大帅哥好么?若是这些恩人们都长得像水云认得的几位起点主站的男性作家那般土肥圆,报恩方式就不会是投怀送抱,而是砸过去几锭银子了事了。

    温格这老帅哥当着大家的面递出来的消息,也是一等一的重磅。那就是,岩城秘密研制了多年的仙茶终于问世了,名为仙岩茶!

第111章 抢人的仙吏

    茶叶被人们利用至今只有两百余年时间,和稻米的悠久历史不可同日而语。然而第一种灵米的出现却只在三千多年前,可见要研制出带有灵力的作物,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哪怕有前人经验借鉴,像赤霄派开发出自用的云香米,也耗了整整八百多年时间。

    岩城居然现在就能拿出含有灵力的茶水,甭管这灵力是否丰沛,单说这从无到有的一步,就迈得举世瞩目。若真是捧出了灵茶,岩城在茶之一道的地位就超然卓越得很了。

    此言一出,举众哗然。尤其各大商队的领事,更是激动得双目放光。受帝流浆即将问世影响,这趟岩城之旅走得太过艰难,然而成果竟是如此丰硕。温城主既然宣布了灵茶问世的消息,那么接下来岩城肯定就要和各商队洽谈买卖了。作为第一批流传到大陆上的灵茶,这其中的利润光凭想象都令人激动得要颤抖。

    这消息刚放出来,宁小闲偷眼看了看守在互市荐卖区的清虚门弟子,见他们脸上都平静得很,显然早就得到了消息。想来也是,岩城归在清虚门管辖之内,现在产出了灵茶这样的第一手消息,自然要首先汇报给自己老大知道。只是不晓得这种大日子里,澹台作为清虚门驻此的最高长官,又跑到哪里去了。宁小闲幸灾乐祸地推测,大概是躲着胡火儿躲得远了吧。

    紧接着温城主又宣布,首批灵茶的产量只有一万斤左右,请各大商队与府中专员商谈,自己就走下了中台。他是一城之主,无须事事躬亲,现在走下来立刻就被众人围住道喜。随后一片阿谀奉承。宁小闲眼尖,看到他身边跟着的人红光满面、志得意满,可不就是温大公子?温城主涵养很好,挂在唇边的笑容也始终只是淡淡的,哪有温良谨这般笑逐颜开,仿佛满城的风光都是他一个人的?

    宁小闲忍不住瞟了瞟身边粗布简衣、平凡无奇的温二少。他老爹和大哥挟灵茶之威势,现在都受人瞩目、风光无比,惟有他被冷落在一旁,不仅不能见人,以后反而更要深居简出了。温良羽也感受到她目光中的同情之意。转过头来微微一笑:“功名利,不过浮云耳。”

    “这灵茶,当真就这样问世了?”

    见到她不敢置信的表情,温良羽毕竟还是个少年人,顿时笑得有几分自得:“这万斤灵茶都由城主府发售。岂能有假?”说完怔怔地出了一会儿神,不知想起什么。叹了一口气。

    她奇道:“府上有这等好事。你该与有荣焉,叹的什么气?”

    温良羽沉默半晌,才苦笑道:“我这话原本也不应说的。只是,岩城原来不过是个弹丸小城,也不见得是风水奇佳之地,这几年来发迹似地蒸蒸日上。现在已经富庶若此,又有灵茶问世。唉,我怕这个城池福薄,承受不了这么大的恩惠。日后反受其害。”他这话说得犹犹豫豫地,显然边想边讲。

    宁小闲听在耳里,对他又高看了几分。有些人福气太薄,迅速地发迹之后,破家反而更快。华夏的暴发户她见多了,家破人亡的暴发户见得更多。城市和人也是一样,尤其这世界还有风水之说。旁观者清,她一个局外人有这样的感觉不稀奇,可是温良羽不仅身处局中,还是温府深居简出的豪门公子,居然也能领悟到这一层道理,显然不仅是智计过人之辈。

    各商队的首领,现在都忙着去找城主府的人登记购茶。对于这一项,宁小闲却没多大兴趣。且不说现在僧多粥少,单看灵茶这种东西是经过炒制、脱水诸多工艺的,万万不可能像灵米那样拿来带谷壳的种子就能种下。再说她虽然觊觎灵茶种子,虽认得温二少,两人交情可也没多深厚,这灵茶种子现在又是秘不示人的宝贝。

    对于不能种在神魔狱里的东西,她的兴趣首先就要减掉四五分了。

    她老神在在地又逛了一小会儿。趁着大家注意力都被吸引的功夫,又以挺低的价格同一名散修谈下了一小株七叶灵芝,这人急着去想办法弄些灵茶,将这灵芝以七折的价格甩卖给她了。

    温良羽在茶市还要再逗留片刻,于是宁小闲和他挥爪道别。今日出来这小半天,倒将剩下的功课时间压缩得很紧,长天可不会允许她落下功课。唉,这就好像水云这种手残党如果中午出门吃饭,那么下午和晚上就要码字码到吐血一样。

    也许多数人不是去了茶会,就是在去茶会的路上,因此宅住区的大街上冷清得很,她拐进的小巷更是如此。刚走到巷口,她就听到了孩童嬉闹的声音。她耳力好,第一时间听出其中就有琤琤的声音。走得再近些,才知道遇上了娃娃们的吵架。

    原来今日大概是先生下午也要去茶会凑个热闹,因此塾里放了半天假。琤琤向东边张大户家的丫头炫耀了半天家里新养的小宠物,好不容易捱到放课,赶紧跑回家抱出来得瑟。这宠物乃是一只小小的黑色山猫,不过两个月大,个头和宁小闲的手掌相差无几,大概是某个商队在路上拣到的,被哨子买来讨好谈清荷的孩子。

    任何动物的幼崽都是萌物,这小山猫也不例外,粉嘟嘟、毛茸茸,简直便是最好的少女杀手,因此张大户家的丫头抱得爱不释手,望向琤琤的眼睛也就亮晶晶地。这一幕恰好就被狗子和小伙伴们看到了,这帮小家伙上次打得琤琤鼻青脸肿,算是结下梁子,这回看到他正在讨女孩子欢心,哪里舍得不来找事?

    都是孩子而已,三言两语不合,当然就要动手打人了。不过琤琤和哨子学了好几天的武技,心里早就痒痒地,巴不得报仇雪恨,现在见到仇人上门,不怒反喜,将山猫往张丫头怀里一放,就拉开了架式。

    这结局真也没什么好说的。哨子所用的搏命之技,放在大人身上那是招招直指要害,绝不浪费半点多余力气,不过这技术放在琤琤身上,倒让宁小闲笑得直打跌。这孩子确实是领会了“无所不用其极”的精髓,掏心、抠眼、踢打下|身,姿势虽然猥琐,却实在很奏效,加上他身形本来就很灵巧,其他孩子逮他不住,却被他个个击破。

    她算了一下,前后不过就是几十息的功夫,琤琤就把三个人高马大的孩子给打翻在地,抱头抚胸呻|吟个不停。

    剩下那站着的孩子,当然就是狗子了。他望了望地上的小伙伴,又看了看正在喘着粗气的琤琤,突然往后退了几步,接着返身就跑。琤琤自然是不会去追,小小的胸膛内只觉得心怀舒畅,志得意满。

    按理说这事儿到此也就该落幕了,毕竟只是几个孩子之间的小小战斗。哪知道狗子才跑到巷口,竟然有黄影一闪,掳起他就走!狗子呆了一呆,放声尖叫,才刚喊出声,那黄影反手一掌劈在他颈后,直接将他击昏过去。

    这一下兔起鹘落十分迅速,巷子里的琤琤和张丫头都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宁小闲的脸却蓦地沉下来了,她从藏身之处奔出,厉声喝道:“琤琤,带着所有孩子马上进屋,锁上房门,快!”看这东西对孩子下手那一击极狠,狗子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孩子,周身骨胳还很细嫩,她都担心孩子的颈骨有没有被劈伤。

    琤琤吓了一跳,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住在自家小院里的姐姐奔着黄影追了过去,动作轻灵快捷。这个姐姐说动了哨子叔叔传授自己功夫,这才赢得了今日的扬眉吐气,心里对她是很信服的。现在听她厉声疾色,想必是形势紧急,忍不住就要按她说的去办。可是地上这几个家伙是自己的大对头,前些日子还将自己揍得鼻清脸肿,好不容易被自己打趴下了,难道要把他们带回家里去?

    宁小闲快奔到巷口,回头看到琤琤还站在原地一脸豫色,顿时明白了他的想法,心里是又急又好笑,呼了一声“救走他们,以后他们就听你的了!”就消失不见。

    琤琤听了,眼中一亮,赶紧上前挨个扶起三个小男孩,又带上张家丫头,说了句“有妖怪,赶紧跟我来”,就将孩子们都带回自己家中,又听宁小闲的话仔细锁好门,关上窗户。谈清荷见儿子突然带着一群鼻青脸肿的小伙伴回家,大感惊讶,一听是妖怪掳人,赶紧将孩子们都带入了房中。

    今日茶会,哨子回商队帮忙去了,否则追赶黄影的又多一好手。

    宁小闲如今的速度很快,她肩膀不动,仅靠腿部肌肉发力,瞬间就能跃出很远。这是哨子自创的箭步,用在长距离追逐和逃跑,既省力又迅速。这样算下来,她比前面的黄影速度还要略快些,估计再有几十息就能追上。

    不等宁小闲发问,长天就解疑道:“那是黄巾力士,乃是被请来附身的仙吏,本身擅于攻守而非奔跑,否则你追赶不上的。”(未完待续。。)

    ps:  上周的打赏致谢名单,已经放进作品相关里了。谢谢大家!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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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之躯走西游?作死! 多亏随身带着妖怪帅哥,充不了打手也能当个养眼的智囊。 且看她一介弱女子如何在仙妖漫天的世界里, 吃喝玩游,样样不落。 (6月每日三更求粉红票。保证完本,不胜感激)宁小闲御神录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宁小闲御神录,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宁小闲御神录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