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冬季游园赏诗会
林府院子里。
万花都落尽,一树红叶烧。
火红的枫叶似熊熊的烈火铺满整片院子,青黑色的石板路像是墨色的画布,和着深季的雨水,或红或绿的枫叶,交织成一幅幅美丽动人的水彩画。
火红的枫树底下,正摆着一张竹椅,林宇闭着眼睛脸上一脸舒适的躺在上边,小青身着一袭青衣,柔嫩的素手犹如弹琴般在林宇身上各个位置轻轻的揉捏着。
“又来了?”
“回少爷,白姑娘已经等了有一个多时辰了。”进宝回答道。
“没说啥事?”林宇问道。
“没有。”进宝摇了摇头。
林宇声音慵懒道:“跟她说,林府谢绝一切来客,你家少爷我已经快要升天了,她要是还顾朋友情谊就不要来打搅我,让我安心离去,记得每年多给我烧点纸钱就行了。”
“臭林宇!”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娇呵,一位身穿粉色衣服的小姑娘,带着香风从庭院跑了进来,见林宇优哉游哉的躺在竹椅上,可爱的杏目看向进宝生气道:“进宝!你不是说你家少爷得了重病起不来吗?”
进宝支支吾吾冷汗直冒,委屈的眼神看向林宇。
林宇嘿嘿笑道:“呦!原来是小雪小姐,远道而来,有失远迎。还请见谅!”
白小雪原本憋着一肚子火,准备见到林宇臭骂一顿,但想起自己此次前来还有要事,便压下自己的怒火。
白嫩的小脸蛋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道:“林宇,你一直待在这屋子里多闷啊,我们一起到外边玩游戏吧?”
原本躺在床上的林宇一个机灵,精神振奋!
玩游戏?在外边?!
不过目前的形势严峻,不好出去抛头露面。
林宇拒绝道:“现在整个天都可都知道我这个傻瓜少爷病入膏肓了,你还要我出去晃悠?这要被皇上知道了,不是明摆着往虎头铡送么!”
“怕什么,你之前不都是呆在林府里,没有人认识你的。”白小雪说道。
林宇一听点了点头,这小妮子怎么一说也对,这林傲意以前可都是经常将林宇关在屋子里的,只有偶然出去玩一下,这天都的人还真没几个认识他。
仔细想了想,这段时间自己也被禁了那么久的门禁,又加上为了营造自己身体病重,林府紧闭大门,自己也已经很久没有出门了。
每天除了吃喝就在这一亩三分地的屋子里转悠,都怪憋出毛病了。
再说,林宇本来性格就是想做就做,不爽就干,人活一世要的就是快意二字!
束手束脚的,还不如直接当个病人算了!
想到这,林宇意气风发地从竹椅站起来,大声道:“走!上青楼玩去!”
哪还有刚才慵懒疲惫的模样,只见他大步一迈向着门外边走去,说不说出的风光快活!
林宇走到门口却忽然发现白小雪并没有跟过来,转头一看,发小雪进宝还有小青正张大嘴巴惊讶的看着自己。
“不是说要出去玩吗,你还傻愣着干嘛!”
林宇玩味一笑,带着磁性的嗓音充满诱惑道:“我听说这青楼里面啊,可是有好多好玩的玩具哦。”
白小雪白了他一眼,脸色羞红道:“谁说要带你去青楼玩的,再说了我一个小姑娘,你带我到那种烟花之地方合适吗!如果让我爹爹知道你要带我去青楼玩,看他不把你给扒了皮了!”
“你爹爹可不忍心扒我皮哦。”
林宇嘴角勾出一个弧度,看着白小雪说道:“我要是受伤了,谁来帮你爹爹的酒楼出主意呢!”
“你怎么知道我要带你去酒楼的?”白小雪小嘴微张,惊讶说道。
林宇淡淡一笑,转身向着门外走去。
见林宇没有回答自己,白小雪捏紧粉嘟嘟地小拳头,这才发现原来臭傻瓜林宇是故意骗自己说要去青楼的。
想起他刚才说的“玩具”,白小雪白嫩的小脸蛋顿时红得可以滴血,低哼一声说道:“你这大坏蛋,就知道欺负我!”
走出林府,林宇心里顿时一阵畅快舒服。
此时,正值日落之际,天边一片深红色的云霭,映照在天都河的水面上,薄暮之下,天都河上笼罩着一抹轻烟,船影隐约,渔歌飘渺。
慢慢的夕阳落了,朦胧的暮色从岸边伸展到河面上,水由浅青色变成铁灰色,而天空也从青苍色渐渐变成鸭蛋一般的湖绿色,一种幽静的夜色暗暗地围拢来。
林宇才刚刚踏出林府大门,定睛一看立马惊讶的呆住了,因为他已经被眼前美丽的景象所迷住了。
在这夜暮色的笼罩下,天都城一片红艳艳的景象,无数的大红灯笼高高悬挂在街道两旁。
每间隔一米就挂着一张红灯笼,红色的灯笼倒影在天都河的水面,犹如一股“红流”沿着天都河两岸自东南向西北流去,又像一条火龙沿着街道蜿蜒游动,好不热闹壮观!
林宇不禁好奇问道:“这中秋节不是已经过去好几天了,这大街上怎么还挂了这么多的灯笼?”
“这些灯笼都是为了冬季游园赏诗大会准备的。”
“冬季游园赏诗大会?这是虾米东东,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白小雪美眸白了他一眼,说道:“你这大傻瓜当然不知道了,以前冬季游园赏诗大会找你出来玩,你就只会窝在家里找你的小娘子姐姐玩。”
“这冬季游园赏诗大会可是咱们天都城的一大盛世,每年冬天的时候,天都城郊外的梅花园林就会盛开,到那时候就会组织大家一起去郊外的园林看梅花怒放。美丽极了!寒风吹拂,梅花海就跟大海的一般也会泛起波涛。”
“而这些灯笼就是为了助兴,每家每户到那时候都会在门前挂起火红的大灯笼然后在里边放一条谜语,或者诗词,词令来供游客游玩助兴!”
林宇走进一个红灯笼旁边仔细的看了看,发现这灯笼里边的确放了一张白色的小纸条。
白小雪白皙的小脸蛋满是兴奋道:“而且啊,每年的这个时候,许多的文学大才子都会来天都城大展才华,不过啊,我跟你说哦,去年还有前年最后都是紫苏姐姐得了第一名哦!”
“紫苏姐姐?”
“对啊!紫苏姐姐可是天都三明月之一,有着天都第一才女之称,才华横溢,厉害吧!”
林宇撇撇嘴,不以为意,我还是天都第一傻瓜少爷呢!我骄傲了吗?
一路上听着白小雪的介绍,林宇对这个游园赏诗大会也有了初步的认识,两人又走了一段路,这才在一座大酒楼底下停了下来。
林宇抬头看了看,只见酒楼外,人声嘈杂,喧闹非凡,小摊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楼宇内女子艳丽,琴奏舞曲甚是美妙,吸引众多客人助兴欣赏。
林宇再仔细瞧了瞧,这酒楼可谓是热闹非凡,来往的过客游人甚多,上下楼层都是大家吃饭之处上边则是高档贵客食住之处,里边小二忙的焦头烂额,数钱数的手在发抖,看桌上的菜肴也是美味可口,香味四溢,令人流连忘返。
林宇眉头一皱道:“这不是很热闹嘛,你看看都人满为患了。”
白小雪双手叉腰气呼呼说道:“这是独孤家的酒楼!”
“……”
第三十一章 先定一个小目标
林宇抬头一看,那酒楼的中央位置放着一块牌匾,上面写着三个烫金大字“天仙楼”。
林宇问道:“不是要去你们家酒楼吗?怎么跑到这边了?”
白小雪生气的伸出一根小手指,指向旁边一个红褐色木柱,只见木柱上边贴着一张告示,上面写到。
“即日起,凡是客人在天仙楼点满两个菜色就送香酒一瓶,点满三个菜色则加送一个小菜。”
白小雪精致的眼眸满是怒意:“原本我将你说的促销活动说给爹爹听,爹爹还很高兴表扬了我一番。
第二天爹爹就开始安排酒楼的促销活动,生意也开始有了些起色,以前的客人也陆续进来酒楼吃东西。
可是没想到的是,才不到几天天仙楼竟然也开始偷偷用和我们同样的方法!实在是太过分了。”
原来是这样,难怪白小雪会怎么生气。
现在林宇反倒对这个天仙楼的老板有些刮目相看了。
毕竟这个天仙楼的老板还挺有商业头脑,发现好的营销策略立马改变,毫不拖泥带水,这完全是不给白家任何翻盘的机会。
不过,这样的对手还挺有意思的,不是吗?
“走吧,先去你家酒楼看看吧。”林宇转身离开,说道。
白小雪赶紧跟上,两人并肩而行,寻着天都城的夜景,不一会儿,便来到白家酒楼底下。
这酒楼不是很大,有着五层楼高,从外边看一楼里边的桌椅整齐摆放,只是格局显得有些狭小,并没有天仙楼那么开阔。
此时酒楼里边,只有零星几个客人坐在角落喝着小酒,小二则是坐在一边打着哈欠,偶尔拍了拍有些灰尘的桌椅,然后又重新坐回位置上神游天下。
林宇向二三楼走去,这上边的空间跟一楼比变大了许多,但采光度不好,里边一片昏暗。
上了四五楼林宇的眉头拧成一个“川”字,这五楼上边的风景倒是不错。
但总感觉缺少了些什么…
林宇低头沉吟思索,然后转身向楼下走去,突然,迎面“滚”进来一颗肉球,之所以用“滚”这个字,是因为向林宇跑过来的这个人实在是太胖了!
目测应该有五百多斤,那肉球“滚”到林宇面前,脸上满是紧张的神色,靠近林宇的时候,来人嘴边的肥肉竟然一颤一颤荡起一阵涟漪!
拥有如此彪悍身形的自然是名闻天下的大富豪,白富贵!
说起这白富贵,早年的时候曾前往疆域运送一批货物,却半路遇到疆患抢夺,险些丢失性命。
辛亏当时林傲意偶然经过,出手相救,这才捡回了一条命,也因此林家跟白家形成了深厚的友谊关系,毕竟是救命恩人。
前段时间,白富贵一听说林傲意的儿子病得非常严重,便赶紧前去探望。
到了林府,林傲意深知这林富贵的为人,是绝不会出卖自己,就将整个事情经过全告诉了他。
这会儿,白富贵一见林宇竟然出现在自己的酒楼,顿时把他吓了一大跳,这要是让那些心存不轨的人看到了,那还得了!
“林少爷!你怎么突然跑到外边来了,这要是被…”
白富贵话说到一半赶忙住嘴,肥肉下一双眯眯眼警惕地看向四周。
发现没人这才松了一口气,白富贵小声说道:“这要是被你爹知道你偷跑出来,可是会生气的!”
“爹爹!是我把林宇叫出来的!”白小雪赶忙说道。
白富贵眉毛立马气得扬起:“你这丫头不懂得事情严重程度!玩也要有个度,现在能是叫林宇出来的玩的时候吗!”
他连忙将林宇带进酒楼的一家客房里,说道:“你先在这里边待着,我去安排一个轿子,待会就送你回林府。”
林宇内心一阵无语,这父女俩都是不按套路出牌的吗,你女儿将我叫到这里,你这当爹的又准备将我送回去,这叫什么事。
“爹爹!”
白小雪连忙拉着白富贵的手,解释道:“我哪里是在玩啊!我叫林宇过来,是让他帮我们的酒楼出出主意的!”
白富贵一愣,说道:“出主意?”
白小雪点了点头:“还记得我上次我跟您说的营销活动吗?就是林宇教我的。您当时不还夸这个方法可行吗!”
白富国心下一惊,这倒是出乎他的意料。
原本以为是自己女儿想到的方法,没想到那个营销活动竟然是林宇出的主意。
虽然白富贵有听林傲意提起过,现在林宇的脑袋已经开了窍,但即便如此,难不成林宇现在还真懂得做生意不成?
慎重起见,白富贵摆了摆手说道:“这酒楼生意赚钱,可不是儿戏,你们还是别管了。”
这时,林宇突然开口说道:“不就是赚钱么,没什么难度的。”
白富贵惊讶得张得了嘴巴,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夭寿哦!
竟然说没什么难度…钱又不是馅饼,还真当能从天下掉下不成。
不过这林宇从小养尊处优惯了,不知道赚钱困难也可以理解。想到这,林富贵就全当是林宇在说玩笑话。
但是林宇接下去讲的话,却是让白富贵听得一愣一愣的。
“当然了,虽然说赚钱容易,但毕竟这是在做生意,不是儿戏,那就得讲究方法了。我们现在的问题是,独孤家已经开始采取不择手段欺压咱们酒楼。形势如此严峻,难不成我们还真的傻乎乎等着酒楼关门大吉不成?白叔叔你也别生气,小雪怎么着急不也是为了替你减轻负担。”
林宇慢条斯理道:“所以,既然现在的营销活动这个方案已经被独孤家偷偷拿去用了。
那现在我们就必须再另外想到更好的营销方法才行,毕竟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做生意是要讲究方法的,这句话相信白叔叔你比我更加懂得。”
白富贵点了点头,面露忧色道:“你怎么说是有些道理,但这方法一时间要想出来谈何容易啊!”
林宇说道:“营销的方法可以慢慢想,我们现在最需要做的,是先定一个小目标!”
“小目标?什么小目标?”白小雪好奇道。
“目标就是将酒楼的名气提升上去!”
林宇嘴角露出一个弧度,说道:“我这里现在倒是有几个不错的想法,比如我们说弄一些花俏的噱头,或者搞出一些大事,越热闹越好的那种,将酒楼的关注度提升上去!”
“噱头?这样不就是在骗人了…”白富贵犹豫道。
林宇一听,非常惊讶道:“做生意的方法怎么能叫骗呢?我们这是在吸引酒楼的人气。”
“你看看独孤家的酒楼,现在客满为患,这是为什么?
不就是因为他们现在的客人非常多吗!大多数经过他们酒楼的人,一般都会认为酒楼一定食物不错,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光顾!”
白富贵点头沉思,久久沉默不语…
“再说了,我们也不是在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独孤家现在可是咱们酒楼压得死死的,甚至他们还无耻不择手段丧尽天良的将咱们酒楼的营销方案盗过去了。
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不想让咱们酒楼翻盘!
有句话说的好,别人都已经踩到我们脖子上来了,难道还不愤起反抗?不先扇他一个大嘴巴子!?
所以现在我们就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将我们客人抢过去了,我们现在就得将客人全部抢过来!”
白富贵在一旁听得惊讶不已,这林宇说的,貌似还挺有道理的。
可是这事情听起来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头…
“你说的噱头是假的意思对吧,可是这如果让客人知道了…”白小雪担心道。
林宇赶紧说道:“客人知道?知道就知道呗,他们是来消费吃东西的,哪里好吃就向着哪里。
再说了,我们好不容易想出的营销活动不也被独孤家给偷过去了,我们现在可是大大滴受害者,我们不仅损失惨重,而且客流量都被抢光了!对吧!”
白小雪乖巧的点了点头。
“所以开始轮到我们“不择手段”了!”
林宇循循善诱道:“这做生意,就得讲究出奇制胜,方法套路样样皆有!以前我们一直以为,做事情只要有效的,就一定要坚持不懈,这种方法其实是不完全对。
毕竟有时候做事情是要讲究变通,傻等或者死等,客人最后也没几个进来,那不就白忙活了?
所以我们现在更是要讲究方法和策略了。”
白富贵不由自主问道:“你现在有什么好的方法跟策略吗?”
第三十二章 你真的是太坏了
林宇淡淡笑道:“我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要想改变别人,就先要改变自己!这句话同样适用在我们这个问题上。”
只是,他突然说这一句话的确有失偏颇,现在在讲做生意的方法,怎么讲着讲着就扯到改变自己。
白富贵目光幽幽,看着自己肥胖如球的身体,听到改变自己,难不成是叫我减肥不成?
但话说话来,这酒楼要是真能成,别说减肥了,割肉都没问题!
毕竟这酒楼是他白家发迹的祖业,话说得重一点那就是他白家的根!
这老祖宗将祖业交到他手里,那就是一种责任。
即便他白富贵钱赚得再多,将来也有百年的时候。
就怕到了下边,他跟老祖宗交代说自己成了乾朝大富豪,祖宗如果突然来这么一句。
“你个大富豪连发迹的祖业都护不住,你还赚个屁钱?”
…那得多憋屈啊!?
想到这,白富贵一咬牙,说道:“改!从明天开始我就减肥!”
啊?
这突然的一句话,倒是让林宇呆住了,而后转念一想,便明白过来,原来这白富贵是误会了自己话里的意思了。
林宇解释道:“我刚才没有将话说清楚,让白叔叔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是,我们得来一次改变,将整个酒楼里里外外都要重新的翻修一遍。”
“比如这个一楼的位置太狭窄了,一旦客人多了就变得非常的堵塞。我刚看了下三四楼,还有五楼,都有一定的缺点,所以必须大翻修。”
紧接着林宇就将如何装修,还有装修的一些细节仔仔细细地讲一遍给白富贵听,一开始白富贵还抱着怀疑的态度,毕竟重新修正一下酒楼难不成还能有什么变化不成?
但是!
当他听完林宇开始的,什么宾至如归,高端消费,富丽堂皇,越贵越好,整个脸上的肥肉顿时绷得紧紧的,内心却是惊讶得犹如惊涛骇浪。
只听林宇慢慢说道:“我们可以先将乾朝有名的书法大师,画作大师,琴乐大师,围棋大师!都通通请到咱们酒楼。”
“再让他们画个千古第一画,千古第一诗,或者下一盘千古第一残局,反正,就是吹!往大的吹!顶破天的吹!这样才会有噱头!”
“当然,他们要是谁有个文人节操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傲气,那也没事!到时候咱们就编个故事,主体就是在咱们酒楼,那个文人傲骨就一笔带过,然后作成小报在整个天都城大肆的宣传。
实在不行,这之后咱们也可以请一些最花魁,舞姬,歌姬,再评个千古第一大美人!请这些人总该没有什么难度了吧。”
“适当时候我们再邀请一些什么文人啦,雅士啦,骚客啦,反正就是那些整天喜欢吟诗作赋陶醉人间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诗人,让他来咱们酒楼搞诗歌活动。
最好是经常开这种活动,让它形成一种美谈,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咱们酒楼还提供免费吃喝,这样才能留住他们不是。
记得到时候在酒楼的楼上再弄上几幅对联,几篇名画,几句谜语,以供大家品鉴欣赏。名画得那种大家之手,对联就来个千古绝对!至于谜语,随便写只要难度适中就行!”
这时,林宇话锋一转说道:“我们到底还是要赚钱,所以得弄几瓶名贵的香醇佳粮,各种山珍海味也要上桌!
记住要那种喝下去能让人吞舌头的那种,要明码标价谁要是想喝这种酒,那就得付得起这种酒的钱,吃的就是各种名家大厨的手艺,各种珍稀佳肴,总的来说这些酒啦菜啦就是一个字儿——贵!”
“你也别怕买不出去,这些文人骚客自然不是我们想要赚钱的人,我们要赚钱是那些肚里没有墨水但又喜欢装…喜欢舞文弄墨的达官贵子。
毕竟这些达官贵子都是不在乎钱的,他们在乎的是面子,让他们在这些文人面前有面子了,掏钱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所以,这次咱们酒楼的营销策略就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咕嘟!
听完林宇一番说话,白富贵感到一阵口干舌燥,咽了一口唾沫。
虾米!
原来做生意还可以怎么做啊!!
这完全是颠覆了白富贵几十年来做生意的信条!
如果说原来他的内心是惊涛骇浪,现在就是三观直接天崩地裂了!
白富贵一脸汗颜说道:“林宇,枉我做生意做了怎么多年,你这一番话语倒是让我茅塞顿开。
只是这做生意不是要讲究诚信经营,童叟无欺。我们怎么胡乱开天价,这…这是不是太过有违常理了?!”
“常理?”
林宇嘿嘿笑道:“白叔叔你这话就言重了。我们这做生意的,明码标价,又不偷,又不抢,说明白点就是一个愿宰,一个愿挨。何来违背常理了?”
白富贵一听,觉得怎么说也对,但内心还是有些犹豫。
“林宇…”
白小雪突然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紧紧地看着他,认真说道:“你真的是太坏了。”
林宇嘴角微微上扬,看到白富贵正低头思考,便伸出自己的手掌,在空气中比划几下,对着白小雪露出一个放荡地口型,说道:“它更坏哦!”
腾!
白小雪的脸蛋刹那间红得可以滴血,美目狠狠地剐了林宇一眼。
想起上次林宇可是用那只手狠狠的打过自己的臀部,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白小雪忽然感觉自己后边一阵酥酥麻麻痒痒的感觉。
她小心脏跳得非常快,毕竟自己的父亲白富贵就站在旁边,心里气道,这个臭鸡蛋林宇实在是太坏了,爹爹就在旁边,要是让爹爹发现了,那得多羞死人啊!
白小雪生怕被自己爹爹看出什么异样,连忙低着头转身向着楼上跑去。
“小雪,你不是找我一起出来玩游戏吗,怎么先离开了!”
林宇大声叫道:“我最近发现一种很好玩的游戏哦,叫做“打鬼游戏”我们待会一起玩好不好!”
只听楼上“扑通”一声,白小雪的小屁股摔在了地上。
第三十三章 当真是三生有幸 (求收藏,求推荐!)
白富贵犹豫了半天,眉头紧皱,模样看起来却是有些好笑,毕竟他的脸又圆又大,眼睛习惯眯成一条线,脸上的肉堆成一团,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个慈眉善目的“弥勒佛”。
没办法,林宇刚才那番话实在是太具有冲击力了!
任凭白富贵一个老老实实做了十几年生意,信奉诚信经营童叟无欺的大老板,你要他突然变成一个老奸巨猾胡乱抬价不择手段的奸商。
这样太不靠谱,太让人没底了。
林宇如果知道白富贵心里的想法,一定郁闷之极,这怎么就上升到老奸巨猾不择手段的层面上了。
他的出发点是想搞噱头,将整个酒楼的人气提上来!
好在,白富贵资金足够充足,所以他想着即便是这个方法不可行,顶多也就是再多花一些银子而已。
想到这,白富贵咬了咬牙说道:“就找你说的办。”
林宇点了点头,两人继续讨论着酒楼装修的细节,白富贵聚精会神的听着,脸颊上的肥肉时不时乱颤,尤其是听到最后,什么豪华包间,至尊会员,实在是太具有诱惑力了。
白富贵激动道:“我明天就联系木匠,咱们立马开工!”
哐!
就在这时,酒楼的木门被人大力的推开。
白富贵眉头一皱,心道,自己刚才不是已经小二将门关掉了,平常这酒楼门关了,也就是谢绝迎客了。
这会儿怎么还会有人进来?
慎重起见,白富贵小声对林宇叮嘱道:“你先待在这房间里,不要出声。我出去看看。”说完,他像一颗圆滚滚的肉球向门外滚去,便将门轻轻地虚掩。
林宇倒是没有像白富贵那么紧张,出于好奇,他便靠近虚掩的房门,那边留了一个细小门缝,能够清楚看到外边的情况。
林宇眼睛微眯,当他看到外边站着一位女孩子之后,整个身体顿时僵住了,眼神再也离不开门缝的位置。
那女孩约有十七八岁,面容秀丽,双眼如墨玉深潭,莹白细腻的肌肤宛如牙雕玉琢,身形精巧细致可谓体态婀娜。
当然最让林宇流连忘返的是她那修长笔直的美腿,优美浑圆,将高挑的身材完美绝伦的展显出来!
女孩穿着一袭紫色衣裙,如黑绸般秀丽的长发只用紫发带缠住,脸蛋脂粉未施,有种‘珍珠不动凝两眉,铅华销尽见天真’的自然美态,仿若初绽萌芽的莲花,清雅清灵。
脱俗中隐含着媚态横生,柔风若骨又见刚绝清冷。
若说气质美貌的话,此女子绝不逊色于寒倾月,但与寒倾月冰冷高傲如莲花般的气质相比,这个女孩却似乎带着一股柔韧的劲气,就像春日里的和风,有点冷但更多是一种温暖。
林宇不禁赞叹,这是哪家臀大屁股大的姑娘,竟拥有如此超凡脱俗的气质,倒真是令人眼前一亮啊!
白富贵走了出来,见到门外站着的女孩,心下疑惑,这姑娘今天怎么会突然跑来酒楼?
白富贵迎面走过去,笑道:“原来是紫苏啊!”
原来这个姑娘名叫紫苏,林宇这才想起来,这个姑娘不就是之前听说过的天都三明月之一吗!
“白叔叔。”紫苏巧笑嫣然对着白富贵行了一礼。
白富贵哈哈笑了笑,然后对着站在紫苏后边的男人恭敬地行了一礼,说道:“一剑公子。”
林宇这才注意到,那位名叫紫苏的女孩后边还站着一位男人。
那男人一袭灰衣,腰间别着一把佩剑,长发飘逸,不扎不束,一张面无表情的脸犹如磐石般恒古不变。
他身材笔挺,站在那里犹如一把利剑,似要刺破这苍穹一般。
不得不说,这男人长得挺英俊的,眉毛如刀,鼻梁如刃,一双漆黑的眼珠透着犀利的寒光。
只是,当他偶尔不经意间看向站在自己身旁的紫衣女孩时,眼底却有着一抹温柔一闪而过,而后神不知鬼不觉的隐藏着。
这一瞬间,自然是没有逃过老司机林宇的眼睛,林宇在里边嘿嘿偷笑,都是过来人嘛!
“谁!”
一剑目光一冷,偏头看向客房的方向,大声呵斥。
脸上堆着微笑的白富贵顿时惊吓出一身冷汗,心里暗道一声糟糕,这一剑可不是一般人,忘记叫林宇保持安静了。
大家目光瞬间都聚拢到客房的方向。
只见虚掩的客房被缓缓推开,林宇风度翩翩的从客房里走了出来。
他来到紫苏的面前,大方地行了一礼:“在下余林,见过紫苏姑娘。”
紫苏俏脸愣了一下,美眸看向这个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男人,上下打量了一番,确定自己并没有见过眼前的男人,紫苏一脸疑惑,但出于礼仪她还是还了一礼。
一剑冷漠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林宇,他那锋利的眼神,犹如实质的刀片一样,剐得林宇浑身难受,仿佛芒刺在背。
一剑声音淡淡问道:“你是谁?”
林宇露出笑容,哈哈一笑道:“我不过是一个商人,方才跟白老板在客房里边谈生意,如有冒犯两位,还望多多包涵。”
白富贵连忙点头,笑道:“对!对!对!这是余老板。”
林宇在眼睛微眯,在一边观察着,心道,看来这个叫做一剑的男人身份看来并不简单,连乾朝大富豪白富贵在他面前都得如此客气。
听到白富贵的话,一剑眼神里边的对林宇身份的怀疑这才减弱了许多,但目光里边对于林宇的警惕却还是不减。
一剑如此警惕的模样,倒是将林宇心里的怒火点燃了。
奶奶个熊,知道你身份,知道你非富即贵,但至于怎么紧张吗?
搞得跟谍战片一样。
再说了,有哥怎么帅的间谍?!
林宇心里念头一转,嘿嘿笑道:“都说紫苏姑娘乃是天都三明月之一,天生丽质,美丽动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话说回来,今日我莫非是行了大运不成,竟然能够一睹紫苏姑娘如此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芳容,真是三生有幸啊!”
旁边一剑的眼神,顿时冰冷下来。
第三十四章 原来是护妹狂魔
紫苏美眸惊讶地看着林宇,刚才这个男人还知书达礼,态度谦和,怎么才一会儿的时间,前后态度反差如此之大,尤其是听到他说的那些话,如莫不是一个风流登徒子又怎会说出怎么浮夸的话语。
紫苏眼里覆盖一层寒霜,声音淡淡道:“余公子言重了。”
“不言重,不言重,紫苏姑娘你是那样地美,美得像似一首抒情诗。你全身充溢着少女的纯情和青春的风采,当然,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你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眸子,充满了无限的诗意。”
林宇忍不出朗诵道:“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
紫苏何曾受过如此轻佻的话语,顿时恼羞不已,美目狠狠瞪了林宇一眼,这个男人果然是一个登徒子。
站在旁边的一剑,目光一冷,杀意迸发。
只见他扬起一只手然后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寒剑出鞘犹如白蛇吐信,嘶嘶破风。
紫苏俏脸一白,连忙阻止道:“一剑哥,住手!”
铮!
一声剑鸣,在林宇耳边响起。
正在赋诗的林宇还没来得反应到底发生什么事,定睛一看,瞳孔猛地一缩,他发现就在距离自己耳朵不到三厘米的地方,一把寒剑正悬在咽喉,透着淡淡的寒光。
他再寻着剑身看过去,发现剑柄为一条金色龙雕的图案,显得无比威严,剑刃锋利,可谓是刃如秋霜。
而持剑的主人,正目光冰冷的看着林宇。
林宇强制镇定的露出了一个微笑,说道:“一剑公子莫不是想要杀我不成?却不知我所犯何事?我不过是见到紫苏姑娘容貌如此惊艳,忍不住夸奖几句,难不成这也有错?”
“口无遮拦者,该杀!”
“……”
林宇觉得现在有必要秀出自己全身健壮的肌肉才行…太欺负人了!
白富贵看得冷汗直冒,尤其是一剑拔剑出鞘的时候,吓得他神魂差点就冒出来了!
他连忙走过去,肥胖的身体将林宇护在自己身后,扯出一个笑脸说道:“一剑公子,莫动气,莫动气!余公子生性放浪形骸之外,所以有时候说话大大咧咧。你别见怪,我替他给你陪个不是。”
一剑神色平淡,目光冰冷的紧盯着林宇,似乎一言不合随时将林宇斩于剑下。
气氛在此刻,降到了冰点。
屋外一轮明月悬挂在高空,撒下皎洁的月光,好像给大地铺上了一层白雾。
天都城的灯火在河面荡漾,一片波光粼粼。
有诗人,沉醉在这如诗般静谧地秋日夜晚。
他们仰望天空,赋诗一首,天边几颗星星在朦胧的夜空下,闪烁着点点的亮光。
天边那轮明月,偶尔钻出云层,又偶尔躲进幽暗的云层。
久久过后。
紫苏面露紧张神色,轻声唤道:“一剑哥…不可。”
嚓!
一剑将剑收回剑鞘,转身向着客房走了进去。
林宇苦笑摇了摇头,他还是第一次遇见吃醋吃到想要杀人的人。
紫苏美眸看向林宇,解释道:“余公子!我兄长行事向来比较偏激,如有冒犯之处,还望谅解!”
而后,她目光幽幽地瞪了林宇一眼,毕竟,要不是余公子口无遮拦自己兄长又怎会如此气愤,拔刀相向。
啊?
林宇惊讶地说道:“兄长?他是你哥哥?”
紫苏轻轻点了点头。
卧槽!
林宇瞬间明白过来,原来这一剑是一个护妹狂魔!
难怪一言不合就拔刀对砍,谁要是有怎么一个漂亮的妹妹被人调戏了,哪个哥哥不会生气啊!
偏偏自己还以为人家是一剑喜欢紫苏…果真是老司机也有方向盘打错的时候。
林宇郑重说道:“紫苏姑娘,你这样说就不对了!一剑既然是你的兄长,这妹妹让别人欺负了,兄长拔刀相向那也是应该的。说到底我才是应该道歉的人,见姑娘如此…无意冒犯,无意冒犯。你可别将我当成是一个纨绔风流放荡不羁的人就好。”
紫苏姑娘美眸白了林宇一眼,便不再搭理他,心道,你既然知道这是欺负的人话还说,这余公子脸皮可真是厚,明明是一个风流的登徒子,如此放荡不羁却还要说自己不是。
林宇见天色已晚,转身对着白富贵说道:“白老板,这天色不早了,我且先行离开。”
白富贵正准备制止,话到嘴边却停了下来,他原本是打算找个轿子送林宇回去林府,却看到林宇偷偷投来一个让他放心的目光,白富贵这才打消了念头。
林宇回到林府的时候,月亮已经当空,刚才自己被惊出了一声冷汗,衣服黏糊糊的怪难受的,便准备叫进宝去打几桶热水准备洗澡,进门一看,发现自己屋子的桌子前,寒倾月正端坐在那里。
林宇心里想到,寒倾月怎么会突然跑来自己的屋子里?
自从上次沐浴亲吻之后,寒倾月晚上就再没有来林宇的屋子跟他一起同过寝了。
待到林宇走到寒倾月旁边,这才发现那桌子上正放着一本书籍,那本书籍林宇非常熟悉,因为林宇曾经特地在一个秋日的下午躲在一棵枫叶树下,好好的品鉴一番过。
没错,那桌子放的书籍正是《野龟寻洞》。
只是令林宇觉得疑惑的是,这本书籍,他记得那一日不是已经被寒倾月捡去丢掉了吗?怎么会出现在桌子上?难道寒倾月并没有丢掉?
如果没有丢掉,这会儿她又将这本书放在这里又是为何?
“林宇,你回来了。”
寒倾月看着他,轻声说道:“我听进宝说,你去小雪家玩了。”
林宇点了点头,疑惑道:“小娘子姐姐,怎么晚了,你还没休息吗?”
寒倾月淡淡一笑,说道:“我见你怎么晚了还没回来,所以坐在这里等你一下。”
林宇说道:“小娘子姐姐,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现在脑袋已经变好了,你不用太担心我!”
殊不知,林宇这随便的一句话,直接让寒倾月原本雪白的脖颈变得白里透红。
第三十五章 菩萨一笑倾城国!(求推荐票!)
“林宇。”
寒倾月轻唤林宇,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一双杏眼清冷彻骨,白皙无瑕的皮肤泛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般娇嫩欲滴,让人感到一股艳美,美艳芳菲。
林宇好奇问道:“小娘子姐姐,怎么了?”
寒倾月将桌子的那本书《野龟寻洞》拿了起来,尽管她神色非常平静,但有些凌乱的眼神还是暴露了她此时的心态。
她有些害羞。
毕竟这本书里的内容实在是太不堪入目了,紧紧只是翻了第一页她就再也没敢再去翻第二页了。
寒倾月抬起头,清冷的目光注视着林宇,说道:“这书我没扔掉,这几天也一直给你收着。现在这书我还给你了,你也别再生气了。”
林宇一头雾水,心道,这是演的哪一出,平白无故干嘛叫我别生气?
“小娘子姐姐,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林宇问道。
寒倾月秀眉微蹙,疑惑道:“你这几天不是一直在生我的气吗?如若不是,那为何这段时间总是一个人呆在房间里,晚上也不吵闹,似乎好像在躲着我…”
寒倾月说的吵闹是指,林宇晚上睡觉会吵着跟她一起睡觉。
在这之前林宇晚上一直都是强烈要求要跟她一起睡觉,记得有一次,寒倾月因为有事所以晚上没待在府里,傻瓜林宇因为没有寒倾月陪着,直接是大吵大闹了一整晚,整个林府都没法休息。
寒倾月自从上次帮林宇洗澡被他的举动惊吓到后,就再也没有跟林宇同床共枕。
前段时间自己又将林宇的书丢掉,她以为林宇是在生她的气。
所以一直不理她。
林宇心里苦笑无语,自从装病欺骗皇上以后,他就直接将自己关在房间里边看书了,也没有走动,没想到反而让小娘子姐姐误会了。
为了让寒倾月放心,林宇笑道:“小娘子姐姐我怎么会生你的气。”
“我之前呆在房间里,是因为我在看书。你也知道我的脑袋之前不是特别灵光,很多东西都不懂。可是,现在我恢复聪明了,自然是要好好学习,将以前不懂的赶紧补上来。”
林宇脸色认真,说道:“至于晚上…咳,俗话说男女授受不亲,小娘子姐姐以前我不懂,但现在我懂了!我林宇乃是一个光明正大磊落诚实且有着浩然之气和坦荡襟怀之人!在没有将小娘子姐姐娶进林府之前,我怎么可以做出乘人之危此等小人之事呢!”
听到林宇的话,寒倾月原本平静的面容露出了淡淡的微笑,屋子刹那间仿佛明亮了许多。
原来他并没有生自己的气,一直悬着的心总算是落地了。
寒倾月点了点头,说道:“这样我就放心了,你呆在在家里看书也好。我今天晚上过来,主要还有另外一件事情想要跟你说。”
林宇脸色疑惑,问道:“你有什么事情要跟我说?”
寒倾月眼里的柔光化作一抹淡淡的悲伤,说道:“再过些时候便是我爹娘的忌日,我想到疆域的那边拜祭他们一下。”
“疆域?”
林宇严词拒绝道:“不行!到疆域路程如此遥远,而且现在已近入冬,疆域如此混乱,你不能去!”
寒倾月摇了摇头,说道:“没事。我去的那个地方不是非常危险。”
林宇见寒倾月如此坚持,便说道:“如果你真的坚持要去疆域的话,那我就陪你一起去!”
寒倾月没想到林宇会突然怎么说,心里非常感动,毕竟在父母在双亡的时候,是林家给了她继续活下去希望。
当她来到林家觉得孤独的时候,也是眼前的男人给予她一份开心。
即便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寒倾月的心性逐渐开始成熟,但是烙印在两人心底的两小无猜,却是不可抹灭的印记。
就是站在眼前的这个男人,一次又一次的关心自己,担心自己,在自己悲伤的时候带给自己无限的快乐。
虽然林宇他不懂。
但对于寒倾月来说,这无关紧要,毕竟林宇至少懂得让她开心。
即使现在他变聪明了,他发现林宇还是如此的关心自己。
所以在寒倾月看来林宇一点都没变,他还是那个第一时间会站出来保护自己的林宇。
她很开心。
寒倾月笑了。
如碧波清澈的眼神,洋溢着淡淡的幸福,嘴角的弧度似月牙般完美,就像是雪山之上绽开来的洁白雪莲,温馨的笑意写在她的脸上,上边溢着幸福的愉悦。
如此美丽的笑容,让林宇大脑突然一阵宕机。
那笑容就像是明珠生晕,美玉莹光,眉目间隐然有一股妩媚的笑意。
果真是,菩萨一笑倾城国!
林宇目光炽热的看着寒倾月,目光看到桌子上的书籍,忽然想到什么。
林宇喉咙干燥,说道:“小娘子姐姐,你也知道我之前不识字,现在刚刚懂得一点点。但我发现有些知识,看书是没用的。应当从实践中才能检验真知。我记得《野龟寻洞》有一段情节,上面说如果一个人口渴了,另外一个人只要用小嘴亲吻就可以止渴了,对于这一段情节我一直保留着困惑与怀疑。你也知道我比较愚笨,你能教我验证一下吗…”
林宇说完,不待寒倾月答应。
他迅速出手,便将美人揽入自己的怀里,寒倾月吓了一大跳,感受到林宇扑面而来的男性气息犹如烈阳一般非常炽热,顿时脸颊泛红,双眼迷离。
“小娘子姐姐…”林宇带着低沉地嗓音,叫道。
“嗯?”
寒倾月犹如小猫低吟,显得有些害羞。
如此娇羞的模样无异于是一剂强烈的催化剂!
林宇目光移向寒倾月那微微轻抿的红唇。
晶莹红润,犹如寒玉。
如此诱惑,林宇二话不说直接向着美人朱唇而去。
她的唇异常莹润香甜,上次吻过之后他就非常有印象。
咚!
就在这时,小青在屋外轻声敲门,说道:“小姐,行李我都已经收拾好……”
屋内正亲吻的两人,身体顿时一僵。
第三十六章 猫捉老鼠的游戏
林府,林宇的屋子里。
林宇轻声咳嗽,说道:“小娘子姐姐,你也知道的,检验真理总要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这次是意外,要不我们继续?”
回答林宇的只剩一缕残留的香风,寒倾月美目含羞,听到林宇的话像似受到惊吓的小猫,连忙推开林宇,慌忙地逃离这个房间。
看着寒倾月离开的倩影,林宇欲哭无泪。
已经是第二次了,上次是被进宝打扰,这次又被小青闯进来。
要不要怎么坑啊!能看不能吃,这不是明摆着要折磨人吗!
寒倾月回到自己的闺房,只感觉自己的心脏扑通跳个不停,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自从上次洗澡事件后,每次林宇抱着自己,自己好像都无法在他面前冷静下来了。
而且她发现,自己的每一次呼吸,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感觉在林宇的面前都会显得有些不自然。
尤其是当自己接触到林宇眼神的时候,心脏总会不自觉的加速。
自己这是怎么了?
……
……
竖日,天刚刚破晓,远处淡青色的天空还镶着几颗零落的残星。
林宇正处于深度睡眠当中,便被丫鬟小青从床上叫醒。
小青说道:“少爷,该起床了,老爷跟小姐已经在外边等候了。”
林宇睁开布满血丝的眼睛,打了个哈欠,有些懵,然后才记来起,今天是要跟小娘子姐姐一起前往疆域祭拜她的父母。
林府从床上爬起,迅速的穿好衣服,打开房门,一股寒风,迎面吹了进来,顿时将林宇困意减少了一大半,跟着小青向着大厅的方向走去。
此时,林傲意已经在大厅里等候多时了,见林宇耷拉着脖子走了进来,便声音沉闷道:“为了安全起见,这次去疆域我会多安排几个人手跟着你们一起去,以免生事,不好处理。”
疆域的边疆区域这些年虽然在林傲意的蛮横的治理下,的确太平了许多,但是仍然有些人贼心不死,想要暗地里搞一下动作。
如果让那些长年躲在阴暗角落的人知道自己的义女还有儿子准备前往疆域,那些人肯定会展开疯狂的报复。
林宇低头沉思了一会儿,说道:“这些人可以跟着,但是不能一起走。”
“等会前往疆域的马车要选那种外观看起来不太显眼,马夫则是换成军队里面的人,样子最好也是那种看起来不太显眼的。
恩,从后门离开。等会离开之前,最好在其前门再准备一辆规格富贵一点的马车,让这辆车先走,然后叫人偷偷在后边跟着,我相信一定会有很丰富的收获的。”
林宇也有些无奈,出个远门像是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一样。
但为了安全起见必须怎么做,毕竟他不知道现在外边有多少眼线在暗中窥视着林府,再加上现在的局势也不允许他有一点小差错。
林傲意听完林宇的安排点了点头,立马安排人去准备马车。
寒倾月从外边款款走了进来,已入深秋,气温很低,她穿着雪白的罗衣裳服,上边绣着淡粉色的朵朵梅花,一根浅色的腰带系着盈盈一握的柳腰,外边则是还披上了一件浅白色镶着白狐边的小斗篷。
白绒绒的白狐毛簇拥在颈边,更是将她绝美的脸蛋衬得玲珑精致,让人美不胜收。
见林宇穿得有些单薄,寒倾月声音淡淡道:“这天已经开始变冷了,多穿些衣服再出门,免得感染风寒。我待会叫小青多备些厚一点的衣服,到了疆域可能会开始下雪的。”
寒倾月说话的时候,脸色淡静如海,眼里虽然带着柔光,但不敢直视林宇。
林宇拍了拍自己胸口,笑道:“没事,小娘子姐姐,你也知道我身体很强壮。”
寒倾月说道:“疆域天寒地冻,可不比天都暖和。时间也不早了,吃完早饭,我们也该准备离开了。”说完,便转身便向着外边走去。
看着寒倾月离开时背影,林宇有些丈二摸不着头脑。心道,怎么感觉今天小娘子姐姐的态度有些怪怪的呢。
林宇迅速的吃完东西,然后又到房间里穿了件衣裳,这才向着后门的方向走去,到了外边,发现人马还有行李都已经准备好了,大家已经在此等候多时了。
林宇目光看了看四周,天色才刚蒙蒙亮,也就早上五点多左右。
林傲意看了他一眼的,说道:“行李都已经安排好了,此次去疆域路程好几百里,记住不要惹事,路上多多照顾倾月。”
“爹,放心,我自己的媳妇我稀罕着呢。”林宇对着寒倾月眨了下眼睛,笑道。
寒倾月脸色平静淡然,眉宇之间带着丝丝的寒意,目光浅浅的看了一眼了林宇,然后她看向林傲意道:“义父,倾月此次任性为之,谢义父成全。”
林傲意点了点,笑道:“罢了。你也好些年没去拜祭过你的爹娘,去看看也是应该的。记得路上小心点。”
寒倾月点了点头,说道:“义父,那我们就先离开了。”说完,便爬上马车。
林宇也跟着上了马车,此次前往疆域的,除了林宇寒倾月,还有进宝跟小青,车夫则是林傲意特地从军队里选出来的名字叫做高学尚。
跟名字不同的是,这个高学尚一点都不高,甚至于有些矮,但林宇注意到他的肌肉非常发达,但样貌长得普普通通,丢在人群里,一眼就消失的那种。
高学尚马鞭一扬,“啪”的一声打在黑马上,马车轱辘一转,便向着昏暗的街道而去。
于此同时,另外一辆跟着林宇的马车,也在不远处跟着,那,马车里边的人都是林傲意从军队特意挑选出来保护林宇的。
看着林宇离开的方向,等时间差不多了,林傲意便叫来一个手下问道:“怎么样了?”
“回将军!果然如将军所说,那马车后边的确有人跟着!”手下说道。
那些人果然不可能怎么简单的就放过林府,林傲意眼里满是戾气。
“都杀了!”
“是!”
第三十七章 爱情充满戏剧性
时令已过深秋,草木早已凋零。
原本应当一派晚秋萧条冷落,而此时江南草木却还未凋落,依旧青山绿水,风光依旧,大好河山,旖旎秀美。
啪!
马鞭飞扬。
马车转着轱辘,碾过腐烂青叶。
“少爷,这梁山伯也未免太榆木疙瘩了吧!这十八里相送,祝英台都已经不断借物抚意,如此暗示,那梁山伯竟然还不不解其故。”
小青故事听得津津有味,未曾想,这故事里的梁山伯性格会如此忠厚纯朴。
这也就算了,竟然如此不知女人心思,所以替祝英台愤愤不平。
“就是就是,梁山伯真的太没眼力劲了。”
进宝见小青正瞪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自己,便仰着头得意道:“还没我进宝厉害呢,这祝英台乔扮男装三年,竟然豪无破绽,这怎么可能吗!”
小青同意的点了头,进宝没想到小青会同意自己的说法,顿时心里像是吃了蜜一样甜,露出八颗牙齿,灿烂大笑。
林宇瞪着眼睛,看了看面前的两个小厮。
他发现两个人眼里都是对方的影子而且彼此嘴角都带着溶溶的笑意。
林宇又看了看在秋风中凌乱单薄的自己,怎么感觉现在的自己是一颗亮晃晃的电灯泡呢……
林宇撇了撇嘴角,说道:“不讲了,不讲了!这讲故事讲故事,讲得就是胡编乱造。
我是见此番路途如此遥远,所以讲个故事让你们解解乏,没想到你们竟然不领情。那就不讲了!”
小青跟进宝两人一听,连忙摇头,他们两个人虽然觉得这故事有些不对,但这里边的相爱的故事两个人都是很喜欢听的。
小青假装生气瞪了进宝,然后说道:“少爷,我们错了,都怪进宝,笨死了!少爷你继续讲,我们会安静的听,保证不吵,这个爱情故事还是很有意思的。”
进宝连忙点头,傻笑道:“对!对!对!都怪我笨,都怪我笨!少爷您别生气。”
林宇眼皮抽了抽,这两个人是从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恩爱的?
竟然还敢在我面前,表演妇唱夫随的戏码,这不是当众撒狗粮吗!
林宇嘴角露出一个弧度,说道:“其实这《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后边的内容才是高.潮重头戏!非常精彩!保证你们两个听完这个美好的爱情故事,高兴不已!”
小青跟进宝两眼发光,期待地点了点头。
林宇立马露出坏笑…
半个时辰以后。
“……二人楼台相会,泪眼相向,凄然而别。临别时,彼此立下誓言:生不能同衾,死也要同穴!后梁山伯被皇朝沼为鄞县令。然山伯忧郁成疾,不久身亡。
遗命葬鄮城九龙墟。英台闻山伯噩耗,誓以身殉。就在英台被迫出嫁时,绕道去梁山伯墓前祭奠,在祝英台哀恸感应下,风雨雷电大作,坟墓爆裂,英台翩然跃入坟中…当真是呜呼哀哉啊!”
林宇眼里露出一抹忧伤:“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它却向我们诠释了…爱情就是如此的充满戏剧性。”
小青没想到这故事后面会如此虐心,一想到两人如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忍不住“哇”一声哭得梨花带雨,进宝在一旁慌乱了神,连忙过去安慰他。
林宇在一旁冷笑的看着,这就是当众撒狗粮的下场!
林宇转身掀开马车里边的帘子,寒倾月吓了一跳,连忙将头转向一边,不敢跟林宇对视。
虽然她动作很快,但林宇还是注意到小娘子姐姐的眼眶有些红红的,似乎刚刚哭过。
林宇问道:“小娘子姐姐。你怎么了?”
寒倾月低头沉默,没有回话。
林宇还想再追问,却见寒倾月背着身,似乎不想跟自己讲话。
林宇摸了摸脑袋,心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从早晨到现在就一直对自己的态度有些冷漠。
两人一路上沉默着,马车颠簸,外边不时传来马鞭的声音,走了两三个时辰,这天开始渐渐变得昏暗。
高学尚原本计算着再行段路程或许有个客栈或者农户可以停歇,这一路走来不是山川就是河水,却不见几个人影。
见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再继续赶路反而有危险,便寻了一座偏高的小山坡,停了下来。
他眼神瞟了一眼后边跟着的马车,将马鞭一扬,“啪”的一声,然后拴紧缰绳,马蹄飞起,发出巨大的嘶鸣声。
后边跟着的人听到声音,将马车停住,几人立马从车上下来,然后迅速的隐没于黑暗当中,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高学尚对着马车行了一礼道:“少爷小姐,现在天昏地暗,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今天晚上就在这边休息,明天再赶路吧。”
林宇掀开帘子点了点头,扶着寒倾月从马车上下来,林宇的手刚碰到寒倾月的腰肢,立马感觉到她的身体竟然轻颤了一下,整个雪白的脖颈泛出淡淡红晕。
寒倾月下了马车,便对小青说道:“青儿,你跟进宝去将马车里边的食物拿出来,等会一起分给大家。”说完,她便向着远处的一个大树底下走去。
小青跟进宝应了一声,转身离开,高学尚则是前往林子里寻找一些干枯的木柴准备生火。
林宇非常肯定自己的感觉,今天小娘子姐姐实在是太奇怪了。但他具体的又说不上来,原本以为她在生气,但现在看来也不想啊。
这倒是让他犯了难题,无奈只能主动走过去问道:“小娘子姐姐,你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一直都不理我。难不成是我做错了什么让你不开心了。”
寒倾月目光复杂的看了林宇一眼,摇了摇道:“没有,我只是方才听到你讲的那个故事有些伤心。原本如此相爱相守两小无猜的两个人,竟落得如此悲凉的境地。当真如你所说,爱情真是充满戏剧性…”
没想到自己的小娘子姐姐竟然还有如此感性的一面,看着寒倾月美丽的容颜,林宇发现自己对于寒倾月自己还是不够了解。
他原本以为寒倾月只是一个疼爱傻瓜林宇不允许任何人欺负或者辱骂的邻家姐姐!
但现在看来,寒倾月也像许多少女们一样在青春期时对爱情产生了萌动与遐想。
她也希望每一段爱情故事都能够有着圆满幸福的结局。
“小娘子姐姐,其实这个故事还有另外一个结局……”
第三十八章 宰了这些狗娘养!
互怜的爱人,就这么被拆散了,寒倾月没想到这故事的结局如此凄惨。
突然听到故事没有结束,还有另外的结局。她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眸子,紧紧盯着林宇,像是寻问,像是困惑,像是期待,问道:“另外一个结局?””
林宇点了点头,然后摆出一副说书人的样子,严肃呵道:“话说啊!这祝英台哀恸感应,风雨天下,雷电大作,只见坟墓爆裂,英台翩然跃入坟中。
瞬间墓复合拢,便在此时风停雨霁,那天边之上,彩虹高悬,只见两只彩蝶,比翼双飞,原是那梁祝二人所化,便在人间蹁跹飞舞!”
《梁祝》作为原来世界家喻户晓的爱情故事,流传深远,甚至被誉为爱情的千古绝唱。在自己原来那个时代,也有无数人被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悲惨爱情所感动。
方才,林宇说给进宝二人听的,只讲到了祝英台跳进了坟冢双双殉情,却是没有说到后来凄美神话般的结局而已。
所以寒倾月被他们凄残的结局所触动,不也是理所当然的吗。
“这个结局比起刚才来说显得有些凄美。但最后有情人还是终成眷属了。即便命运将他们彼此拆散,但命运最后不也让他们在另外一个世界里继续相爱。
在那个美丽的国度里,他们逃开反对他们的人,双双化作彩蝶,翩翩飞舞。真好”
林宇认真说道:“虽然爱情总是充满了戏剧性,但正是因为充满戏剧性,所以爱情才让人如此的期待…”
安慰女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将她认为一切不美好得,都变成美好的。所以林宇果断的将之前说的话,重新的换一遍。
“林宇,这个故事你是从哪里听来的,按理说如此凄美的故事应当广为流传才对。”寒倾月疑惑问道。
林宇心里早有准备,哈哈一笑道:“自然是那本《野龟寻洞》。”
寒倾月心下疑惑,她之前有翻过那本糜烂的书籍,想起那里边的内容整个脸颊羞红不已。
白了林宇一眼,气道:“你又胡说!那书…那书何时写过这些。如此不堪入目的书籍,你以后也不要再去看了!”
不堪入目?嘿嘿嘿…
看来小娘子姐姐有略看了一下,有如此反应也是正常,毕竟是一个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
林宇郑重说道:“小娘子姐姐说的对,我原本也只是想要寻一本奇物书刊打发打发无聊,谁知那小说竟是如此不堪,不看也罢,不看也罢!”
“如果以后想要看书,可以到书房里边寻找,莫在外边胡乱买来。”寒倾月脸蛋通红,说道。
书房!?林宇心道,我这书就是书房里边发现的。嘿嘿一笑道:“好的,保证以后不乱看。”
现在两人竟然话已经聊开了,林宇便索性问道:“小娘子姐姐,我今天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我总感觉你今天好像不怎么理我。”
从早上开始寒倾月的态度就显得有些平静,甚至于有些冷淡。沿途整个路程也是不怎么说话,这让林宇感到非常困惑。
寒倾月听到林宇的话像是受到惊吓的小猫,立马将脸低下,哪还有平时高冷的形象啊。只听寒倾月声音犹如蚊子道:“没有。”
没有?林宇苦笑摇了摇头,这表现哪里像是没有事啊。
林宇还想继续追问,这时进宝跟小青走了过来,两人手里端着煮好的热汤还有糕点,送了过来。
进宝说道:“少爷,这是野菜汤!高大哥做的,我刚才喝了下,味到不错你试试看。还有,这是豆沙饼,小姐知道你最喜欢吃,特地给你做的。”
林宇接过豆沙饼,听到是寒倾月做的便仔细的看了一下。
这豆沙饼呈金黄色,外表被一层酥皮包着,形状犹如一颗象棋子,白中透着些粉色。
林宇咬了一口,顿时感觉内层软滑,馅有红豆少许,吃起来外酥松软,有种甜甜滋味,瓤有异香而不腻!
“好吃!真香!”林宇发自内心赞叹道。
看到林宇接过豆沙饼,寒倾月便眼神紧张的看着他,当寒倾月看到林宇吃下自己亲手做的豆沙饼时,她发现自己心里隐隐约约还有些紧张跟害怕。
但是,当听到林宇的赞叹声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心里一直悬着的一颗心,竟然松了一口气。
等她反应过来时,心里懊恼不已,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寒倾月神色假装自然,吃了几块豆沙饼便将剩下的递给林宇。
寒倾月眼神温柔道:“你多吃点别饿着了,我先去休息了。”说完,她站起身,莲步轻移,直接向着马车走去。
林宇没有发觉寒倾月的异样,接过豆沙饼美滋滋地吃了起来,很快便吃完糕点也跟着进入了马车。
……
……
月色高悬,密林阴暗。
高学尚拿着一根木棍捣乱眼前的柴火,火光蔓延,空气中的温度顿时又多了几分。
在火光的照映下,高学尚那一副平凡之极的脸色布满严肃的表情,他警惕的看着周围。
随着夜色渐深,整个山坡密林被黑暗所吞噬,现在大家都在熟睡,所以是最有可能出现敌袭的时刻。
他不知道会不会出现敌袭,但是出发之前,林傲意已经说过了,不容他们有些任何的松懈,必须保证少爷跟小姐的安全。
高学尚的目光不经意地看向密林里的几个角落,这才放心继续捣鼓着眼前的柴火。
忽然,高学尚手上动作一僵,脸色凝重的看向前方。
此刻,借着月光,他能够清楚看到在那阴暗的密林里有几团黑影乱窜,密林开始起风,远处传来几声呼鸣。
高学尚脸色一沉,多年军营经验,让他立马作出反应,只见他从火堆里抽出一根烧红的火棍,对着黑暗直接猛地劈下去,与此同时,远处一跟羽箭闪电般自密林袭来,呼鸣破啸,不偏不倚刚好射在火棍上面。
噔的一声响!
那根羽箭直接插进烧红的火棍上!
火花四溅,耀眼夺目!
“有敌袭!”高学尚大声喊道。
正在熟睡中的林宇立马被惊醒,紧接着寒倾月还有进宝跟小青也纷纷被吓醒。
“嘘!”
林宇目光严肃,他将手指放在嘴边示意大家都别说话。
他小心的掀开马车上边的帘子,瞳孔瞬间猛的一缩,只见密林深处,几十支箭矢飞速的飞来,穿破林叶,嗖嗖作响。
“趴下!”
林宇大声喊道,身体飞快的扑向寒倾月,将她紧紧的抱住。
只听,噔噔噔好几个声响,马车外边立马插上了好几根冷箭。
林宇心里一阵妈卖批,辛亏自己福大命大这些箭没有穿过马车,不然自己等人肯定被射成马蜂窝!
没想到离开之前都已经做了怎么多准备了,但还是会有人追杀过来,林宇一咬牙,对着外边的高学尚,大声愤怒道。
“高大哥!叫上兄弟们,给我宰了这些狗.娘养的!”
第三十九章 你想拐俺的媳妇?
哗!
密林传出悉索响声,将栖息的林鸟惊飞。
高学尚顺着声响传出的方向看过去,只见远处百丈距离的草丛里边,忽然十几个黑影冒了出来,脸上戴着黑罩,手持利刃,目露凶光,杀意溶溶。
站在中间黑影中间的,是一位身材高挺的男人,同样戴着黑色口罩,眼睛宛如鹰鸷,狠狠盯着高学尚,笑道:“这荒郊野岭的,野兽遍布,实在不是睡觉的好地方。我已经准备好休息地方,能否劳烦寒姑娘行个方便跟我们走一趟。”
马车里边,林宇一听,直接心里骂娘了,没想到这些人的目标竟然是小娘子姐姐。
之前林傲意有跟他提到过形势严峻,林宇心里也有堤防,不然此番疆域之行也不会提前做怎么多准备。
看来那些觊觎老爹军权的人,不将林家彻底搞垮是绝不死心啊!
这次这些贼人行的这一招可真损啊,毕竟现在全天都的人都知道自己随时撒手人寰,如果再加上此番疆域之行,小娘子出事被抓,林傲意得到消息,无异于雪上加霜。
这是连让林家苟延残喘的机会都不给啊。
林宇松开抱紧寒倾月的手臂,赶紧观察寒倾月的身体状况,关心道:“小娘子姐姐,你没事吧?”
寒倾月摇了摇头道:“我没事。”
寒倾月也是从睡梦中惊醒,没想到会突然出现敌袭,出发之前林傲意已经提醒过她了,但她执意要出来,现在见竟然将林宇带入这样的困境,顿时心生后悔。
林宇点说道:“你先待在这里边别动,我出去看看。”
寒倾月赶忙紧紧拉住林宇的手臂,阻止他出去,现在外边的情况怎么样都不清楚,冒然出去,她怕林宇会出事。
林宇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然后说道:“小娘子姐姐,你知道吗,以前都是你在关心我,保护我,甚至无微不至的照顾我。
恩,我有时候在怀疑,你到底是把我当做弟弟在照顾呢,还是当做你的男人,不过,没关系,通过这件事情我刚好可以提醒你一下!”
“记住,我是你的男人,你是我的女人,现在我的小媳妇要被人拐走了,作为你的男人应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揍死他丫的!”
寒倾月原本眼眶通红,听到林宇话顿时破涕为笑,手上的动作终于是有了些松动,林宇露出一个笑容,掀开帘子,出去之前说道:“乖,呆在里边等我。”
……
……
高学尚将火棍立于身下,对着密林深处的黑暗,大声喊道:“你们还傻愣着干嘛!少爷说了,将这些狗娘养的,宰了!”
嚯!
密林的树上,一个个黑影从树上跳了下来,紧接着黑影们纷纷亮出刀刃,他们这些黑影都是林傲意安排在林宇身边的军队精锐,武力非凡,骁勇善战!
那个鹰鸷眼的男人,脸上一片惊慌之色,原本以为寒倾月身边没有人跟着,没想到竟然有那么多人在暗中保护。他连忙大声喊道:“兄弟们,杀!”
两团黑影瞬间融合在一起,在冰冷的月光映照下,各种刀光剑影,刀剑相碰,璀璨火花迸发而出!
场间的战斗不断的传出凄厉的嘶吼声,只见黑影一个个黑影纷纷倒下,尸体横躺,血色遍地。
这是一场血腥的收割,但仅仅只局限于林宇这边的人在收割,他们手起刀落,手起刀落…一个个脑袋就跟西瓜一样,被劈成两半咕噜滚到草地上。
何等惨烈血腥的战斗!
林宇喜欢看丧尸片,喜欢看惊悚片,喜欢看爱情动…咳,犯罪片。
这些电影有的的确非常的血腥,甚至非常恶心,虽然如此但那些血腥的画面林宇的心里还是能够承受的。
但今天,当林宇在这个世界里边,第一次经历这种人杀人的场面时,他被吓到了!
吓得脸色苍白,吓得嘴唇哆嗦,吓得身体乱颤,他的手心在冒汗,一阵寒风吹过,他能够清楚的感觉到背后湿哒哒凉意。
看向躺倒在草地上的尸体,死不瞑目的眼神,刀上滴落的血滴,林宇的心里一团乱麻!
啪!
林宇往自己脸上狠狠地打了一个耳光,很响,非常痛,他咬牙道:“妈的!不就是死人!瞧你个怂样!”
林宇猛地抬起头,脸上堆起一个笑容,对着高学尚大声道:“高大哥,还有刀没有!”
高学尚从马车旁边取出一把利刃,问道:“少爷,你要刀干嘛?”
“干嘛?”
林宇嘿嘿笑道:“当然是杀人了!”
林宇将大刀握在手上,心脏嘭嘭直跳,血液流过动脉冲击血管壁的感觉不断冲击着他的神经。
林宇说道:“高大哥,小娘子姐姐就交给你保护了,记住不能让她出来,我不想让她看到这些画面。”
高学尚点头答应,便看到林宇竟然冲向战场,他连忙大声说道:“快保护好少爷!”
几个护卫神色一紧,见自家少爷竟然也进入了战场连忙保护在他身边,一个个心里无语,这大少爷瞎凑什么热闹,大家都在保护你,你倒好自己主动送上来让别人砍。
但是接下来的一幕,却是让他们目瞪口呆,只见林宇手里拿着大刀,虎虎生威,手里的大刀砍向一个人的手臂上,硬生生的将对方的手臂卸下来,而后林宇狞笑盯着对方的脖子,直接又一刀砍向对方的脖子上,硬是将对方的脑袋卸下来。
既然适应不了血腥,那就逼着自己适应!
林宇现在就只有一个念头!
适者生存!
林家护卫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没想到自家少爷还有如此羁傲的一面,不愧是大将军的儿子,虎父无犬子啊!
原本这场战斗就是一边倒的趋势,现在林宇加入,大家顿时杀得更加猛烈,那些偷袭的人一瞬间直接被杀得七七八八,横尸遍野。
杀到最后只剩下那个带着黑色口罩鹰鸷眼的男人站在原地手足无措,他手里拿着一把大刀,眼神慌乱不已。
林宇走到鹰鸷眼的男人面前,问道:“你想拐俺的媳妇?”
清冷月光的照应下,林宇的面容满是鲜血,森冷无比。
第四十章 望今后多多包涵
拐走你媳妇?!谁要拐走你媳妇了,哥们你谁啊!
口罩男目露疑惑,看着面庞清秀犹如读书人一般的林宇,心里惊疑不定,这个男人到底是谁,竟然硬生生将整个战场扳成一边倒的局面?
“高大哥。”林宇冷喝一声。
“末将在!”高学尚行了一礼,大声回答。
林宇冷漠地瞥了一眼口罩男,淡淡说道:“都说术业有专攻,用蛮力打架我还懂一点。这审问人的方法我就不懂了,我相信高大哥一定有办法从他嘴里撬开一些我想要的信息。”讲到后面,林宇脸上泛起一丝冷酷的笑容,浑身上下打量口罩男一番。
“是!”高学尚目光冰冷的看向口罩男,答应道。
林宇转身向着马车的方向走去,只是才刚走没几步,就感觉自己双脚踩在草地一阵软绵绵的感觉,仿佛悬空一般。
而后,他发觉眼前的视线变得模糊一片,整个天地开始晃悠倒悬。
周围血腥气味变得非常浓烈难闻,恶心感让林宇的喉咙一阵咳嗽,猛地剧烈地眩晕感袭上脑门。
林宇手才刚碰到马车的木架上,脚一踩空,“嘭”的一下,脑袋狠狠地撞上木架上,当场晕了过去。
这是怎么回事?
高学尚跟口罩男站在后边看得目瞪口呆,而后两个人互相对视,大眼瞪着小眼。
寒倾月听到异响,连忙拉开帘子,见林宇昏倒在地上,吓得花容失色,连忙叫上进宝将林宇扶上马车。
……
……
黑暗里。
空气中散发出阵阵迷人的芬芳,芳香淡淡犹如兰花。
林宇眼睫毛微微颤动,意识渐渐苏醒过来。
这时,
林宇猛地从睡梦中睁开眼睛,他身体挺得笔直,转身看向自己身后。
借着微弱的月光,一张美丽精致的容颜依稀可辨。
美眸流转,恍若黑暗中翩翩飞舞的洁白蝴蝶,脸蛋泛出羞红之色,仔细一看,上边带着淡淡泪痕。
女孩神情淡漠,恍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忽然,见到林宇醒过来,她的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如同烟花般飘渺瞬间变得绚烂无比。
“你醒啦?身体好点了吗?”寒倾月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
林宇的神魂犹如被寒倾月的容颜,紧紧的勾住,眼睛再无法移动,一袭白衣,皎洁的月光映照下更是粲然生光,只觉似有烟霞轻拢,当真若缥缈仙子一般。
林宇目光向下一看,顿时感觉口干舌燥,丹田之下一股火焰在熊熊燃烧。心道,原来刚才自己不是在做梦!
只见寒倾月白衣散乱,领口的衣服打开,露出里边精致的锁骨,可以看到白里透红的肌肤,整个人顿时显得娇艳欲滴,如成熟后的仙桃,诱惑着让人想要忍不住咬上一口,看看是不是会滴出水来。
卧槽!
发福利也不是这样发的啊!
这可是儿童不宜的!
他想起刚才睡梦中的事情,眼睛移向寒倾月某个柔软的位置,林宇不自觉的将手放在鼻息间闻了闻。
淡淡幽香,沁人心脾。
却不知这一动作被寒倾月看得切切实实,小姑娘羞嗤不已,恨不得找个洞躲起来。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林宇向来脸皮很厚,哈哈一笑道:“小娘子姐姐你放心,我没事。”
寒倾月轻轻答应一声,不敢再看林宇一眼,刚才原本以为林宇是在做梦,所以他也不好打扰林宇,只能任由这个坏人在自己身上胡乱肆虐。
但她到底是一个未出阁的女孩,怎能受的了如此的轻挑的动作。
见林宇醒过来了,寒倾月喜出望外,但现在见到林宇竟然作出如此…下流的动作,这根本就是登徒子耍流氓的行为,让寒倾月一时间不知如何面对林宇。
她的性格对于外人可以冷若冰山,犹如千年不化玄冰。
但是,在林宇面前却是一秒都不能坚持,寒倾月不自觉的叹了一口气,也罢,反正今生注定已是他的人了。
寒倾月声音淡淡说道:“你不是问我,为何今天总是不理你吗?其实,我也不为何。”
“这些天我总感觉自己心里插着一把剑,每天它都在慢慢的刺进自己的心脏。我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见到你,我忍不住会心跳加快,接触到你的眼神我也会忍不住心跳加速,这种感觉就好像身体不是自己了一样。”
“这根本不是我的样子,但我却总是控制不住!”
“方才看到你晕倒的过去的时候,我整个人就像是灵魂都没有了。”
林宇心里一阵感动,笑道:“姑娘,你这是恋爱了啊。”
寒倾月猛然惊醒,惊讶的看这里林宇。
寒倾月嘴角轻抿:“还记得你跟我讲《梁祝》里边的故事吗,我想我明白了,大概明白祝英台为什么会跳进梁山伯的坟墓里了。因为我发现真的不能没有你。”
他晕倒了,她的心会疼痛。
他晕倒了,她的生活会走向崩溃。
他晕倒了,她才知道他待在自己身边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他晕倒了,对她才知道这是多可怕的一件事,自己是多么脆弱。
“林宇…”
寒倾月目光颤颤,眼里有水雾蔓延。
林宇行了一礼,笑道:“小生不才,受得姑娘如此青睐,从小愚钝,打扰姑娘良久多时,望姑娘勿怪。自此所有爱慕之意便始于唇齿,始于年华。今后姑娘往北走,小生往北行,这一生便与姑娘结伴,此生只许姑娘一人。”
寒倾月美眸颤颤,不知道从何说起,两行热泪溢出眼眶。
她不喜欢哭。
但真的太感动了。
林宇看着寒倾月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说不出的可爱迷人。
将她抱在怀里,轻轻地拍了拍后背,说道。
“望姑娘今后多多包涵。”
第四十一章 不去疆域
这一夜虽然过得惊心动魄,但马车之上,夜色朦胧,美女依偎,总算让人可以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
林宇的性格本就是如此,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安慰安慰小娘子姐姐,顺便跟她咬咬耳朵说点小情话,这一夜便怎么过去了。
第二日一大早睁开眼睛,发现小娘子姐姐已经不在自己身边,秋日的阳光透过马车的窗户洒下一片光晕,照得林宇睁不开,晃了晃脑袋发现额头还是隐隐作痛。
“你们帅气勇猛无敌的少爷醒过来啦!”林宇掀开马车的帘子,大声叫道,笑容灿烂,打了个哈欠,甩了甩有些发酸的手臂。
坐在马车旁边的寒倾月美眸满是笑意,长长的睫毛抖动了几下,忽然她想起林宇昨天晚上说的那些话,洁白的脸蛋泛出滚烫红晕,哪还有平时高冷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刚刚谈恋爱的小姑娘见到自己的恋人既娇羞又欣喜。
寒倾月吐气幽兰道:“林宇,你身体怎么样,头还疼不疼?”
林宇摆了摆手,哈哈一笑道:“没事,多亏小娘子姐姐昨天晚上的细心照顾我现在已经好多了。”
听到细心照顾,寒倾月心下一惊,她本来脸皮就薄,再加上现在高学尚正坐在旁边看着,这旁人还在旁边,林宇怎么可以说得怎么大声。
她的脸旦瞬间变得更加红润都快滴出血了,面红耳赤,嗔怪地瞪了林宇一眼,逃跑似的躲进了马车里,给林宇准备早晨。
高学尚则是在旁边注意着林宇的一举一动,见林宇笑容满面,全然一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的得样子,不由得对自家公子又高看了一眼。
果然是不愧是将军的儿子啊,即便是昨天晚上作出如此杀伐之事,现在依然淡定从容,谈笑自然。
昨天晚上可是多亏了高学尚提醒自己,不然可就看不到今天的太阳了。
林宇还是懂得知恩图报的,对行高学尚行了一礼,感激道:“昨夜多亏高大哥出手相救,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高学尚倒是没想到,自家少爷会如此客气,竟然对自己行礼。
他连忙将马鞭放在一边,拱手还礼,激动道:“少爷言重了!这是末将的职责所在!”
“高大哥别客气,我是真的非常感谢你,要不然我现在可就翘辫子了。不过昨天晚上让高大哥见笑了,我从没跟人打过架,这一出手没轻没重的就算了,最后还把自己给整晕了,闹了个大笑话。”
高学尚倒是不以为意,毕竟林宇他是看着长大的,知道自己少爷没打过架,便说道:“少爷此言差矣。不瞒少爷你说,末将第一次上战场可是吓得屁股尿流,又何曾能够像少爷你这般犹如杀神一般,将整个战场的局面硬板过来!”
没想到这高学尚还懂得给他台阶下,为了让林宇不至于太尴尬,连自己第一次吓得屁滚尿流都说出来了。
林宇哈哈一笑,对这个高学尚的表现非常满意,不但武力值爆满,而且机智非凡,这样的人一看就是个人才,看来自己得找个时间跟老爹商量商量,让他留在自己身边。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高学尚对于自己少爷的谈吐更加吃惊,尽管他已经知道自家少爷已经变聪明,但是一个人的变化可以如此之大!
尤其是两人在聊一些军事上的问题时,高学尚说了一些比较生僻军事问题,林宇竟然也能够侃侃而谈,关键是都能够说到点上!
林宇打了个哈欠,无意间看了看周围的景色,顿时心里疑惑,怎么感觉这周围的景色好像哪里见过。
高学尚注意到林宇的疑惑,便解释道:“小姐今早起来吩咐让大家直接按原路返程,说是出于安全考虑,不去疆域了,还没来得及跟你说。”
林宇眉头一皱,心里疑惑,为什么原路返程,这再过几天就是小娘子姐姐爹娘的忌日,如果原路返程岂不是赶不上了。
寒倾月掀开马车的帘子,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手里端着几块豆沙饼,款款走来道:“这离回去还有一段路程,你先吃点豆沙饼垫垫肚子,免得待会饿坏了。”
林宇将接过豆沙饼,咬了几口,看着寒倾月问道:“是因为我的关系吗?”
寒倾月知道林宇是在问自己为什么原路返程,摇了摇头道:“原本这一次出来义父一直不答应,都怪我任性为之他才允许。你之前说的没错,现在疆域的确太乱了,我想等以后安定了,再去也不迟。”
这傻丫头,明明是因为害怕我会遭遇危险,偏偏还要说是因为自己太任性的原因。
林宇思量一下,点了点头笑道:“这样也好,已经快要进入冬天了,粮食开始大减,每年这时候疆患最为严重。”
南边的疆患一直都是赵姓皇帝头疼的事情,尤其快要进入冬天的这个时候,粮食作物到了冬天没有生产,人们没有东西吃便会开始引起疆患暴动。这也是林宇为什么执意要跟寒倾月一起前往疆域的原因。
寒倾月将豆沙饼递给林宇,便转身进去马车里边休息,昨天晚上为了照顾林宇她都没怎么休息。
再加上林宇后来不老实,一直在她身上乱蹭,小姑娘还未出阁,哪能受得了这般挑拨,导致她一整夜都没有休息。
高学尚看着前面泥泞的土路,挥着马鞭打在马背上,记起昨天晚上林宇吩咐自己办的事情,还没跟他汇报,说道“少爷,我照着你的吩咐审讯了那人一番,刚开始那人倒也嘴硬,什么都不说,后来用了点手段,这才乖乖交代。”
林宇虽然不知道这高学尚说的手段是什么,但作为一名二十一世纪过来的少年,电影也没少看,可以想象能将一个嘴硬的人撬开嘴,那肯定是伤筋动骨,缺胳膊断腿,甚至威胁生命的事了。
不过根据利益最大化的思路考虑,其实也不难判断出谁下的手。
无法就是那几个世家,要不然就是赵姓皇帝的几个儿子,毕竟现在军权在自己老爹手上,那几个崽子可是垂涎的很。
“是谁派来的?”林宇将剩下的豆沙饼扔进嘴里,含糊着嘴问道。
第四十二章 姓氏图谱(求收藏!求推荐!!)
俗话说死对头不碰头,碰了头就是不死不休。
当高学尚说昨夜偷袭自己等人的是墨家派来的,林宇心态很稳,淡淡一笑,从高学尚手里抢过马鞭对着前边的黑马就是一阵啪啪啪!
看得高学尚冷汗直冒…
这林墨两家,这次梁子可不是简单结上就行了。
这是要操着刀狂砍对方个十下八下顺便剁掉小jj才可以平息怒火啊!
林宇抬头望天。
幽幽地叹口气,没穿越之前他的梦想是读个好学校,找个胸大屁股大的女朋友,然后毕业之后再找份好工作,坚定走社会主义建设,努力奋斗发家致富奔小康。
即便是现在穿越重生了,他的梦想还是依然坚持,只不过轨道有些偏离了一点。
在这个一夫多妻制的时代里,他最初的梦想凭着官二代的身份,找成百上千个美女一起花前月下,谈谈人生。
反正钱他也不用挣,甚至每个月还有一大堆的零花钱等着他挥霍,总的一句话,他现在是直接站在了人生的巅峰。
但是,现实真他娘姥姥二舅子的残酷,现在他必须面对其他四大家族的威胁。
柿子捡软的捏,林府势单力薄,现在整个林府就只剩下林傲意苦撑着,他们四大家族在暗中窥视多时,都在等着林傲意轰然倒塌的那一刻。
当然还有有人想得更长远,比如墨家,他们想着林傲意如果倒下了,整个林家就会由寒倾月这个义女扛着。
所以他们才会直接选择在寒倾月还没发育之前,直接扼杀在摇篮里。
这墨家算盘打得还真是啪啪啪的响。
千算万算,却忘记还有自己这个变数。
“既然不想被人宰割,只能把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了…”
林宇目光冰冷,看着远处的青山绿水。
……
……
深秋已过,寒冬将至。
回到林府,林宇立马把自己关在房间,连续好几天都没有出门,这中间只有高学尚经常在房间里进进出出。
进宝诧异,不知道自家少爷忙虾米东东。
好奇心驱使下,便偷偷的跑进去房间偷看一番,只见房间里边满地都是琳琅满目的废纸,自家少爷正黑着眼眶,满眼血丝就跟犯了邪似的,拿着一块黑不溜秋的东西在纸上边画个不停。
“完了!完了!少爷不会又开始犯傻了吧。”
进宝捡起一张纸,眯着眼睛瞧了瞧,这纸张上面画了各种弯弯扭扭的图案,他看了半天也没看不出个所以然。
忽然他拍了下脑袋,自己大字不识几个,怎么可能看得懂!
再从地上多捡了几张废纸,连忙拿去给自家小姐看。
寒倾月将纸张摊开,美眸看向纸面,目露惊异,她还是第一见过如此隽秀的字体,字迹很细,笔力很强,根骨有劲,不似龙飞凤舞,也不想大刀阔斧,反而有一种流水行云之感。
听进宝说这是从林宇房间里拿的,寒倾月问道:“这是林宇写的?”
林宇才刚刚恢复正常不久,前段时间还在说自己不认识字,现在已经可以写出如此飘逸的字体,倒是出乎寒倾月的意料。
这时,她仔细一看,这些字貌似不是用墨水写的,好像是是木炭。
“的确是少爷所写。”进宝回答。
寒倾月杏目又移向这纸张上面写的内容,只见上面犹如蜘蛛网似得,但是很有规则,一根线连着一根线,线的源头则是四大家族的姓氏。
姓氏底下则是一个个名字,名字的旁边都标有大量的备注,比如饮食起居,兴趣爱好,日常动向,经常去哪家青楼找那个女娃子做了几分钟事情,都一一写的清清楚楚。
“这是…”
这上边是什么意思,林宇写这些有何用处?
她看了半天,除了看得懂上面的人名文字以外,对于这上边的含义却是一头雾水。
房间里边,林宇将木炭随手丢掉一边,擦掉额头上的冷汗,甩了甩发酸的手臂,看到自己这几天辛苦完成画出来的成果,点了头,露出满意的微笑。
“嘿嘿嘿……腹黑起来连我自己都觉得贼恐怖啊。”
前世的兵法大家,孙子说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现在有了这张姓氏图谱,自己就可以好好地研究研究这些大家族的软肋了。
前段时间,这四大家族可是在林府里安插许多眼。
林宇看着上边好几个姓氏人名,嘴角露出一个微笑,现在该轮到自己插眼了吧。
这时房门被人推开,一个粉色的倩影跑了进来,白小雪见到林宇脸上的样子,“噗哧”一声笑出了泪。
“林宇,你现在样子好搞笑哦,跟个大花猫似的。”
这几天都是躲在房间里研究策略,又是画画又是写字,关键是林宇他根本不会用毛笔写字,想了半天,这才想起可以用木炭代替。
于是跑到厨房折了一块木炭,但是这木炭一点都不好用,很松,写不了几个字就断一截,所以林宇写得非常专注认真仔细。
每次写完习惯性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有时又会控制不住记几摸一摸俊俏无比的脸蛋。
果然,自恋也是一种坏习惯。
所以现在才会把整个脸弄成大花猫。
“这是什么风把白大小姐您给吹来了?”
林宇打了盆水,拿块毛巾往脸上擦了擦,撇了一眼白小雪说道。
这白小雪可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每次来找自己准没好事。
“嘻嘻,我这不是听说你去疆域回来了吗,所以赶紧过来找你一起玩。”
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看到林宇整个房间都是废纸,白小雪惊讶的小嘴微张,说道“林宇,你疯啦,房间里边放那么多纸张,这画的是什么东西,鬼画符哦,你不会又开始犯傻了吧?”
什么叫又开始犯傻了?!
你全家才犯傻哩!
好好的干嘛埋汰人啊!
林宇俯身将地上的废纸张收拾好,小心的放到旁边的书架里,然后坐到桌子旁边,拿出茶壶倒了一杯茶优哉游哉的喝了起来。
直接无视白小雪。
这茶水挺好喝的,虽然没有碧螺春的清香,龙井的甘甜,但怎么说也是将军府的茶,档次自然不会差到哪去。
任凭小姑娘在一旁扭着小臀,甩着小辫,张牙舞爪,…
林宇就是不搭理。
“臭林宇,你干嘛不理人!”
白小雪双手叉腰,气得就差没有扑倒林宇身上使出疯狂乱抓了。
但想起自己的还有事情来找林宇帮忙,微微发育的小胸脯深呼吸一口气,调整心态,心里骂道,林宇是大笨蛋,林宇是大笨蛋。
恩,心情这才平复了许多。
她语气尽量温柔一些,眼神天真可爱一点,眨巴眨巴水汪汪的大眼睛,甜腻腻道:“林宇~”
第四十三章 人傻钱多(求收藏!求推荐!)
“林宇~”
有求于人,当然得低声下气一些滴。在心里骂了林宇不下一百遍大傻蛋之后,白小雪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灿烂,紧紧抱住林宇地手,左右摇晃,不让他喝茶。
她只要林宇愿意离开就行,现在酒楼已经装修得差不多,但主要的几个关键点,还是需要林宇指导。
要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白小雪早就露出小虎牙,使出失传已久的绝技——咬人!
林宇的手臂被她紧紧抱住,不断的左右摇晃摩擦,根据能量守恒定律,摩擦生热的原理,这是由于动能转化为热能的关系,所以当林宇碰到某些柔软触感时,他将自己丹田之下那一股神秘的涨热之感,全部归咎到白小雪身上。
林宇是处男…呸,确切的说这一世傻瓜林宇还是一个处男。
所以血气方刚,热血上涌,身体燥热,精…力旺盛也是理所当然的,最后无奈道:“行!行!行!我去还不行,你先别摇晃,再摇下去可就是犯罪动机了。”
“你答应了?”白小雪水汪汪大眼睛一亮,满是欣喜问道。
再不答应可就是死刑,林宇点了头。
白小雪这才将小手放下,整理自己的衣衫,忽然注意到林语手臂的衣服也非常凌乱,似乎意识到什么,小脸顿时泛出羞红之色,模样煞是可爱。
三年起步,死刑嘢!
夭寿哦!
林宇甩了甩脑袋,平稳气场,平稳气场。
话说回来,这白富贵不会把自己当做打白工的吧,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怎么说也是个官二代,身份摆着那里,银子什么的,也得来一些吧。
这整天跑去当营销策划,没银子可赚就算了,还得跟他一起与独孤家作商业斗争,任谁心里都有些小九九。
等下!
…独孤家?!
林宇脑海里想起姓氏图谱里边的几个备注,独孤家,老牌世家,乾朝第一富豪,拥有的资产都足够让赵姓皇帝眼红几下。
这些年,跟赵姓皇帝可是有着深厚的密切合作关系,地位水涨船高,这别的官员见到独孤家的人那都得点头哈腰。
虽然白家也算是财宝殷实,但跟独孤家比起来还是有些差距的,白家从事船商,货物运载,酒楼营销,跟独孤家在生意上面可没少硬碰硬过,就比如这次酒楼抢生意,就是独孤家蓄谋已久的经营战略。
这敌人的敌人不就是就是发展深厚革命友谊的战友。
林宇双眼微眯,嘴角上扬,搓了搓手掌,像是在准备做什么坏事,嘿嘿笑道:“小雪…”
白小雪被林宇那个坏笑的样子看得头皮发麻,紧张问道:“怎么啦?”
林宇这样子看起来好奸诈哦,不会是因为本姑娘太可爱的关系,这家伙兽性大…不行!他要是敢过来,自己就咬死他!
“白叔叔一直对我照顾有加,我反思了一下,我刚才那样的态度是不对滴!再加上你我二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你现在如此烦心,作为你的朋友自然是当仁不让的站出来替你分担一些烦恼!你放心,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咱酒楼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林宇正色说道:“你暂且先走,我先准备一下,等会就过去!”
小姑娘在那里警惕了半天,听到林宇说的话一愣,而后点了点头。
只是怎么感觉林宇这话怪怪的?
白小雪也没多想,既然林宇已经答应了,便叫林宇动作快点别磨蹭,说完转身走出房间。
看着小姑娘屁颠屁颠的离开,林宇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这第一滴血就从独孤家身上开始吧?
嘿嘿嘿…
……
……
将原来的锦衣玉服换掉,穿上稍显低调一点的粗陋布衣,便朝着白家酒楼方向而去。
这刚一走到街上,林宇就被震惊到了,整个条街,两边都张贴着各种宣传横幅,不止如此还有各种吆喝宣传,手里拿着各种宣传单。
恩?宣传单?
林宇好奇的从地上捡起一张看了看,这宣传单制作拙劣,只是简单的用墨水印上去,字迹模糊。
上边大体内容是关于宣传冬季游园赏诗大会,除了简单介绍,还有画了一条游园的路线图。
原本上次听白小雪介绍林宇还不觉得怎么样,这会儿见到各个客栈都是人员爆满,小二忙前忙后,这大冬天汗水狂流。就连远处的怡红院也是人满为患,就差在外边再多安排几十张床铺了。
还有的才子选择提前到来,摆着摊子在画画,也有诗人在人前挥洒泼墨,还有一些书生则是将收藏已久的字画摆出来买,他们也不招呼客人,自己坐在旁边拿着一本书摇头晃脑念着之乎者也。
显然,这些提前到来的书生才子都是为了游园赏诗大会,毕竟不管是现代人还是古代人,大家都有着一个梦想,那就是“一举成名天下知”。
林宇走到一进买首饰的商铺里,这商铺上边摆满各种笄、簪、钗、环,均都是固定发髻或者装饰之用的,模样新颖,千奇百怪。
林宇想着,小娘子姐姐好像很少用首饰装点,自己到可以买个礼物送给她一下,毕竟都跟人家定下终生,啥东西都不表示一下,也说不过去。
此时商铺旁边正站着几位妙龄姑娘,见到林宇粗布扮相,装扮简陋,却偏偏生着一张文弱书生的样子,不由得掩嘴偷笑,当然这笑自然是笑话了。
商铺的主人见林宇走到自己面前,愣了一下,他们这种买首饰的商铺可是很少有男人上门光顾。
仔细的打量了林宇一番,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客气问道:“这位客官,要买点什么?”
要买什么,这倒是把林宇难住了,他对女孩子的首饰根本一窍不通啊。
不过女孩貌似都喜欢漂亮一点的首饰,想到这林宇便笑道:“老板,能麻烦把你们店里最好看的首饰拿出来看一下吗。”
最好看的,那可都是值钱的东西。
老板眉头紧皱,眼神怪异的看了一眼林宇,这客人看起来也不像是有钱人的样子,不会是来捣乱的吧。
旁边几个姑娘原本掩嘴偷笑,听到林宇的话,直接毫不掩饰的笑出了声音。
这买东西也不是这样子说话的,这不是要让人宰割吗,这是哪里跑来的下巴老,也太没见过世面了吧。
砰!
林宇将钱袋砸在桌子上,这钱袋少说也有十几两银锭,看得一旁的老板还有妙龄姑娘眼睛都直了。
林宇嘴角微弯,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人傻钱多就是我,现在老板你可以拿出首饰了吧。”
却不知,林宇这突然的一幕,刚好被街道外边一个正好路过的年轻人停住了脚步,看到他放在桌子上的钱袋,露出贪婪的笑容。
“人傻钱多…我喜欢。”
第四十四章 疯狂乱打 (第二更!)
将银袋重新收拾好,在那些妙龄女子包涵复杂目光的注视下,林宇高兴的走出首饰铺。
他手里拿着刚买的首饰,那是一对精致的银色耳环,模样小巧可爱。
看着林宇离开的背影,首饰铺的老板幽怨的小眼神欲哭无泪,三十两一对的耳环硬是被这个年轻人砍成八两银子,关键是这家伙得了便宜还卖乖,刚才还一副犹豫不决不想买的样子。
说好的人傻钱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总有一些喜欢用门缝里看人,但这早已经是一种通病。
那老板以为林宇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事实上林宇却觉得自己吃亏了。
三十两砍到八两证明还是有利润空间的,不然老板干嘛要卖,早知道就砍得更狠一点。
这时,林宇走到街道上,感觉背后好像有几双眼睛在注视着自己,转身看过去,却空无一人。
难道是自己的错觉,还是已经被人发现了身份。
但后者立马就林宇否定掉了,如果身份被人发现,怕是消息早就弄得满城都知道了。
小心起见,林宇加快脚步,赶紧跑到人群稠密的地方,这天都的路他也不熟,便迅速的离开,按照大概的印象向着白家酒楼的方向跑去。
没想到的是自己最后竟然冲进了一条死胡同里,当他正准备往回走,却发现那胡同的路口已经被三人围堵住了。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人傻钱多的金主?”
出声的是一位人高马大的肌肉男,光着个头,露出满嘴黄牙,瞥了一眼站在自己旁边那个尖嘴猴腮的年轻人问道。
目光冰冷的打量了一下林宇,除了身上那细皮嫩肉跟穷苦人家不一样外,就他身上简陋的穿着怎么看都是身上没几个银子的主。
尖嘴猴腮的年轻人赶紧说道:“对!对!大哥,哦跟你说,这傻小子身上可是有钱得紧哩,我亲眼看见,他刚才可是在那首饰铺老板面前说了,自己人傻钱多。当场就将一大袋钱砸在了桌子上,少说也有几十两银子嘞!!”
说到激动的地方,尖嘴猴腮的年轻人口音都变了,毕竟如果抢劫林宇这一单生意成功,那可是几十两白花花的银子,可是够他们兄弟几人在怡红院快活几天呢!
“不错!不错!原本还准备先去那新开的酒楼收点小钱,没想到这半路还能多赚一笔。”
肌肉男咧嘴笑道:“表现不错,今天晚上怡红院想要哪个女的自己选!”
尖嘴猴赛眼冒绿光,激动非常,连忙点头。
三个人带着微笑不怀好意的向着林宇围拢,后边是一道围墙,他退无可退。
“小子,拳脚无眼。钱你是自己乖乖交出来呢,还是哥几个帮你松松骨,再亲自拿呢?”肌肉男嘴角冷笑,目光戏谑,露出得意的眼神看着林宇。
他虎背熊腰,身材高大,拽着拳头,整条手臂青筋暴起,充满了力量,胸口处的胸肌似乎快要将衣服撑开。
旁边站着的两人看到自己老大竟然如此的勇猛,心里一阵得意,当看到林宇露出惊讶的眼神时,他们两个眼里充满了戏谑。
只见林宇捏了捏自己有些发酸脖子,自言自语道:“哎,我以为是谁,竟然追了怎么远,搞了半天竟然是几个流氓。”
“抢钱竟然抢到我身上…”
咔!
林宇扭动拳头上的关节,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
看到林宇做出的动作,似乎准备反抗,这倒是有些出乎光头的意料。
肌肉男看着林宇的眼神也顺眼多了,这小子还挺有骨气的吗,狞笑道:“小子!放心,爷待会下手会轻一点的。”
肌肉男的话刚刚说完,下一刻,他脸上的笑容立马就僵住了。
“光头!想要钱是吧?”
肌肉男看到眼前的小子竟然真的从衣服理取出一大袋钱,看样子沉甸甸的,少说也有几十两,眼睛立马就红了。
这时,他注意到那小子的嘴角露出一个弧度,看向他时眼神里充满了不屑。
“你下手轻不轻我不知道,但我下手肯定是重的。”
林宇的声音不大,但也不小,落在三人耳朵里,就像是天大的笑话。
这是谁给他的勇气?
我们三人已经将他围在了这个死胡同里,难不成就凭他那手无缚鸡之力想要反抗不成?即便是反抗,肌肉男看了看林宇单薄的身体,真担心自己待会下手把他打得半死不活的。
站在旁边尖嘴猴腮的年轻人则是一脸震惊,心里竟然还有一点点的小佩服眼前的小子,要是换做自己等人,早就双手奉上银两,怎么可能如此淡定自若的站在那里说话。
“嘿嘿嘿…那就让我试试你下手是有多重吧!”
没想到原本正在笑的光头男,说出手就出手,拽着一个拳头,直接砸向林宇的下腹。
肌肉男不想再跟林宇废话了,直接使出全力一击…哦,不。
这光头男到底还是留了一手,他真怕自己一拳真的把林宇砸死,所以只用了五成的力气,但在他看来,这五成的力气就足够将林宇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肌肉男男狞笑的看着林宇,他已经预见到林宇在接受完这一拳之后将会摊到在地上,救命求饶。
却在下一秒,笑着的脸再一次凝固了。
只见林宇伸出一个手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擒住他的手腕,这一拳就怎么生生的被卸力掉了。
林宇迅速从巷子的旁边抽出一块废弃的木棍,对着肌肉男男就是一顿疯狂乱打。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流氓再牛也怕棍打!
林宇犹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凭借一身蛮力,拿着木棍没有任何套路就是往肌肉男身上乱打。
“牛逼不死你啊!”
“下手轻一点啊!”
“还松松骨头啊!”
“把你能耐的!”
十几个拿着大刀偷袭的人都奈何不了林宇更何况一个只会蛮力的肌肉男,很快,这一场抢劫小插曲就在林宇一顿木棍教训下,落下了帷幕。
那肌肉男男躺在地上哀嚎不已,此时他的身上出现一条条醒目的疤痕,搓着手臂,又揉着大腿,疼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哦,对了…你们几个身上应该有钱吧?”
林宇嘴角露出一个微笑,突然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