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三章 此生不换
天才壹秒記住『shuyaya qu 】他心下狐疑,一把把照片夺下来,翻到背面,只见照片的背面写着几行钢笔字:情之所契,如铃合欢,幸而有你,此生不换。阳光、吴桐。2008年10月
上面的字迹是他的。
“这是我写的?”他有些恍惚地看着上面的字,疑惑地喃喃自语着。
“还说你们之间没什么!都相依相偎此生不换了还没什么?骗鬼呢!承认她是你前女友能死啊?”尧尧跺着脚,气呼呼地瞪着他,不满地说道。
“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呢?”吴桐扶着自己的头,太阳穴的位置又在隐隐作痛。
尧尧见他一言不发,头上都冒汗了。以为他是心虚了,上前抓起他的头发,却看到他一脸痛苦的样子。
“我的头好疼!”吴桐紧紧抓着她的手,太过用力。把她的手都抓疼了。
尧尧不知道他是真的头疼还是装的头疼,可是看他的模样确实很痛苦的样子,她只好撅着嘴把他扶到床上,又从饮水机里接了杯水给他喝。
“其实你以前有过女朋友也没什么,我以前也有过男朋友。但是你不许对我隐瞒知道吗?”尧尧把水杯送到他的嘴边,吴桐把水杯推开,颤抖着声音说道:“没关系,我一会儿就好。”
有些事情他不能深想,只要一想就头疼,只是这一次疼得比较厉害,持续的时间比较长而已。不过只要他不想了,头应该就不会疼了。
尧尧把水杯放到书桌上,上前抓着他的手,他的手都被冷汗湿透了。这让她有些害怕。
“要不,我们上医院吧。”她心疼地说道。
吴桐伸出手,抱过她,轻声说道:“其实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想到一些事情的时候会头疼?我总觉得我好像忘记了什么,过去的很多事我好像都忘记了,可是我却想不起来。”
“那就先不要想了。”尧尧靠在他肩膀上,眯起眼睛沉吟着说道:“你既然看到她的照片会头疼,那就说明她是一个让你头疼的女人,那就不要去想她了。反正都是过去的事了。”
也许人在难过的时候就比较脆弱,吴桐握着她的手,轻声说道:“幸亏你在我身边,否则我难受了都不知道找谁说。”这几年。他已经习惯什么事都自己担着,什么苦都自己撑着。小时候,爸爸是他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一直为有这样一个爸爸骄傲。可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忽然就对父母没有了信任和依赖。甚至会下意识的疏离他们。而事实上,他们除了两个人之间吵架冷战,对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只是他们越关心,他就越不自在,甚至……有些厌恶。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所以他才喜欢尧尧,她热情活泼跟他的气场合拍,只有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他紧绷的神经才能松弛下来。
“那你现在好点儿了吗?”尧尧轻声问他。
吴桐点点头,“好多了,只要我不用力去想,就不会很疼。”
尧尧见他不像开玩笑的样子,关切地问他:“你这样头疼多久了?有没有去医院看过?”
“也就是这两个月的事,我最初还以为是感冒,可是吃了感冒药也不管用;后来我去医院看过,医生说我神经衰弱,给我开了治疗神经衰弱的药,但是我吃了也没见好。后来我发现每次我头疼的时候,都是努力要想起一件事的时候,只要我不想,头就不疼了。”吴桐说道。
“这看起来更像选择性失忆。”尧尧沉吟着说道,“电视里都这么演的,失忆的人只要想起以前的事就会头疼。你的头以前是不是受过重创?”
“我的头受伤的时候多了,不知道是哪一次啊。”吴桐苦笑着说道。他平时训练和演习的时候,磕到碰到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他也没怎么在意过。
尧尧听了这话,眼前一亮,“那就是受过伤了?听说头部受过重创的人会失忆的,解决的办法就是再给头部来个重创,这样也许你就会想起来你忘记的那些事了。”她的目光开始在房间里寻找,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敲下他的头。
吴桐见她目光闪闪,跃跃欲试的样子,大惊失色地叫道:“你想干什么?”
“找个东西再敲一下你的头,说不定你就都想起来了呢!”尧尧说着起身就要去拿窗台上那个花盆。
吴桐见她要动真格的了,赶紧扑上去,死死地摁住她,“电视里都是骗人的!你是真不怕把我砸死呀!”
尧尧被他压得有些喘不过来气了,她挥舞着胳膊,挣扎着笑道:“别拦着我!我要给你治病!”(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四章 大催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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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这么治病的话!还要心理医生干嘛?一人发个花盆,谁都能治病了!”吴桐捏着她的下巴,笑着说道:“你还是承认了吧,你就是想趁机打我一下!”
他这么一说,倒提醒了尧尧:“对呀,我们可以去看看心理医生!说不定你这是心理问题呢!”
吴桐皱起眉头想了想,用力地点点头,“这个主意好!”
*
刑家的总部里,刑家统领司晨脚步匆匆地走进指挥室,对正在办公桌后面办公的公孙景说道:“大少爷,有人要找你。”
公孙景把电脑上的画面切换到会客室,只见会客室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十八九岁的穿着军装的漂亮女孩。
“谁要见我?”说话间,他从屏幕上抓下了她的图像信息,输入到资料库里,资料库里的资料开始快速的翻滚。
这个女孩的资料没有出现在前一百个机要人物里,所以,她的身份也不是很重要?
于是,他就有了些不耐烦:“你怎么什么人都放进来?”
“大少爷,这女孩的父亲跟钟家是姻亲,她的哥哥是钟师叔的姐夫,就是今天早晨给我们打过电话的那位薛先生。”司晨说道。
“这帮大爷,拿我这里当菜市场了,让她把人带来,你去处理吧——”公孙景看着电脑上跳出的名字和资料,忽然目光一动!
“带她去会议室,我亲自见她。”他沉吟着说道。
*
尧尧在会客室里等了半天,司晨才回来。
“我们首长请你进去。”他低头说道。
“首长?你们家首长架子真大。”尧尧站起来,瞟了他一眼,说道:“我们走吧。”
因为吴桐的头总时不时的疼,所以她跟吴桐只在d市呆了一天就急匆匆的赶回来了。她回来之前先给哥哥打了电话,说了吴桐的情况,今天早晨哥哥就帮她联系上了这个人,据说这人是心理学的博士,还擅长催眠。催眠术出神入化,反正带吴桐来找他就一定对了。
只是她没想到,这人所供职的地方居然也是部队,这里不但守卫森严。而且进来以后,即使走在阳光下也总有种阴森森的感觉,这让她有些不舒服。
司晨把她带到了指挥室,打开了电子门,说了声请。
尧尧大步走了进去。只见会议室的桌子旁边站着一个穿着军装年轻俊帅的男人,她没想到她要见的所谓能人居然这么年轻这么英俊,一时间有些愣住了。
那男人看到她,目光微挑,不带表情地问了一句:“你找我?”
尧尧回过神来,点了点头,背着手走到他面前,仰起下巴说道:“我哥哥跟你说过了吧?我有个朋友,好像失去了一部分的记忆,所以我来找你帮忙。你有办法把他治好吗?”
公孙景见她骄傲的样子,目光往下压了一压。
尧尧被他看着,不自觉的气焰就低了下来。
“你把他带来吧。”公孙景言简意赅地说道。
尧尧没想到他答应得这么痛快,她心里略一沉吟,目光闪动了一下,她这个小动作没有逃过公孙景的眼睛,公孙景微微一笑,温和地说道,“有话直说。”
“我来找你的目的呢,一是给我朋友看看头疼的毛病;二是。我想知道他在想什么,如果他真的失忆了,他失去的那段记忆到底是什么?”尧尧看着他,目光灼灼地说道:“我希望你对我知无不言。这也是我来找你的目的。”
所以她没有直接带吴桐来,而是自己先来打招呼。既然吴桐对他过去的那段经历讳莫如深,那么她就找人给他催眠,至少她要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公孙景听她这么说,笑着摇摇头,“这有违我的职业道德。”
“我可以给你钱;或者你提条件。随便什么条件都行。”尧尧看着他,不容置疑地说道:“我相信你能做到,我才来找你。如果你做不到,我就找别人去了。”
她这话说得不留余地,公孙景不禁莞尔:其实他只是猜测她要带来的是不是他心里想的那个人,所以才答应她帮她,反正这种事对他而言只是举手之劳。至于那人心里在想什么,告诉她或者不告诉她,也不过在自己转念之间。
“你说的那个人,是你男朋友吧?”他问了一句。
尧尧点点头,“是我男朋友,他对我很重要,所以我才希望找个稳妥的人来帮他,我哥哥说你可以,我才来找你的。”
“好,我答应你。”他痛快地答应下来,接着又说道:“我不缺钱,也没有什么事要求你。我只是觉得你还不错,想帮你的忙而已。你尽快把他带来吧,我也只有今天有空。”
*
下午,吴桐跟着尧尧来到了公孙景的办公室。
公孙景也第一次见到了吴桐。他站起来,目光温和地打量着他:只见他也同样穿着一身军装,身姿挺拔、英姿飒爽。一双眼睛澄澈明净,仿佛清澈见底的溪水一般,让人看着就心生好感。
阳光的初恋男友果然跟她有几分相似。
吴桐看到他的肩章,知道他军衔不低,于是立刻挺直腰身,敬了个标准的军礼,大声说道:“首长好!”
公孙景点点头,微微一笑,转头对尧尧说道:“你到外面等着吧。”
尧尧听说让她出去,有些不高兴:“可是——”
“催眠的时候,来自外界任何细小的声音都有可能让被催眠者受到干扰,这关系到他的安全,所以还请你配合。”公孙景耐心地跟她解释道。
尧尧只好点点头,回头不放心地看了吴桐一眼,转身跟着司晨出去了。
公孙景转过头,见吴桐还在以标准的军姿站着,他温和地笑笑,把他让到宽大的沙发上坐下,然后给他倒了一杯水:“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放松,我们可以先聊聊,这样可以消除陌生感。”
吴桐看着他深邃的眼眸——他的目光有种让人安心的力量,让人不自觉地被他吸引。
他放松了身体,陷在了柔软的沙发里:真皮沙发很舒适,让他浑身的每个关节每块肌肉都感觉彻底放松,身上的疲惫感也好像渐渐消失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五章 高手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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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开始了吗?”吴桐问道。因为他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了。
公孙景坐在他对面,淡笑着说道:“你还是太紧张了,我们先放松一下,精神放松了才好催眠。听说你最近总是头疼,也许是精神紧张的结果,为了保证催眠的质量,我会问得详细一些,你要对我知无不言,这样我才会做出准确的判断,你会配合的,对吧?”
吴桐笑笑,“你是尧尧介绍的,我相信你。”
“你既然这么相信我,我也就冒昧直言了。我能看出来,你的心里压力很大,甚至有些不堪重负,只是你故意让自己忽略内心的感受,不断的告诫自己要做一个快乐的,上进的人;可是,你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深处,因为那里面千疮百孔。”公孙景说道。
吴桐点点头,“你说得对,我是在努力让自己快乐让自己上进,因为我觉得,没有人会一帆风顺,而前面的路是跪着走还是站着走,却取决于自己。生活不会厚待每一个人,当命运待薄自己的时候,我更应该厚待自己。生活本来就有两面,既然阴暗的一面我改变不了,我就尽量去制造一些正能量来激励自己。这也许就是自我保护机制吧,我觉得乐观的心态很重要,所以我尽量让自己乐观。”他说着,微微一笑。
他这一番心灵鸡汤灌的,公孙景都差点儿被他感染了。
“你是一个心态很阳光的人,这样很好。很多人习惯把脆弱和伤痛小心翼翼地隐藏好,不去想不去问,觉得这样才能让自己无坚不摧。可是长年累月的压抑自己的情绪,负面的情绪得不到释放,身体就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你会选择性的忘掉一些曾经让你受过伤害的人或者事。”他收敛了心神,循循善诱地说道。
吴桐却摇了摇头,“怎么会?我觉得我想不起来的好像都是关于阳光的事。她不会伤害我。退一步说,她就算伤害我。我也甘之如饴,总比她不理我强。”
公孙景的目光深了一深,吴桐看着他的眼睛,精神也渐渐放松。目光迷蒙地说道:“她是我第一次爱的人,我喜欢了她整整三年,可是她只把我当哥们儿,等我鼓起勇气跟她表白的时候,她却已经有男朋友了。她的男朋友还是一个三十来岁的老男人。我其实一直不敢面对这个事实,所以高中的时候,我拼命对她好,我才不管那个男人怎么看我。后来我上了军校,她又有了男朋友,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只能每天拼命的训练拼命的做事,把时间都占满,把自己累得不能思考,一直等到我想通了。想起她的时候不会那么遗憾了,也不会那么心痛了,才敢稍微喘息一下。后来我遇到了尧尧,尧尧很像她,我跟尧尧在一起很开心,我也早就想开了,既然不能跟阳光做恋人,做朋友也蛮好的。可是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只要我一想起阳光,就会头疼。然后就会什么都想不起来。”
公孙景听了这话,心里也有些疑惑:按理来说,以李云峰的修为,要封住一个凡人的记忆轻而易举。而且只要他想,这个人一辈子都不会想起来那些事。绝不会出现这种过了两三年,被他抹掉的记忆还会影响大脑的情况。除非有人已经先自己一步对他做过催眠,但是催眠的功力不够,所以吴桐现在只是头痛,却没有恢复那些记忆。
“在我之前。你看过医生?还有人给你做过催眠?”他问道。
吴桐摇摇头,“没有。昨天尧尧说要试试催眠管不管用,我才跟她过来找你。首长,我这种情况,可以催眠吗?”他问道。
他不知道的是,公孙景对他的催眠早已开始了,刚才他说的那些话,完全是在被催眠的状态下说的,那些想法就是他的真情流露,看来在他的潜意识离,还是在惦记着阳光的。
而他忘却的那部分记忆,应该都是关于阳光的。他刚才在跟他对话的过程中,一直在寻找他记忆的突破口,只有找到一个缺口,他才有可能进入他被封住的思维里面,帮他把里面断了线的记忆重新串起来。
李云峰的手法很厉害,不是道家的门人,要寻找其中的破绽,简直是千难万难,在心力上的消耗也是惊人的。
他的良能是催眠,如果连他都解不开的记忆,那么别人更没有办法解开了。
那么问题来了!动了吴桐的记忆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公孙景这么想着,心神就散了一下,没想到他这么一走神,飘忽的目光忽然看到吴桐眼中有水光闪动,他的心里也是一动。
“你看到了什么?”他低声问他。
“我看到了我和她的合影,那张照片的后面写着:情之所契,如铃合欢,幸好有你,此生不换”吴桐喃喃自语地说着,一滴泪缓缓划过眼角:“我不知道我是在什么样的心情下写下那些话的,可是如果我没有拥有过,我又怎么会写下那些话呢?”
“照片?”公孙景顺着他的思维,隐约看到了他脑海里的那张照片,他按照那张照片的模样在他的记忆里翻找着相同的画面。
“你在学校门口等着阳光,你很冷,心里很害怕。”他轻声说道:“你看到阳光向你跑过来,你迎上去抱住她。”
“我心里很难过,可是抱着阳光,我就不冷了。”吴桐哽咽着说道:“有你真好。”
他看到自己抱住了阳光,心里都是真真切切拥有的感觉。
“为什么会难过?”公孙景追问道:“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吗?”
吴桐当年和阳光的事,他从申禹口中知道一些。但是为了不影响催眠的效果,今天他没有找申禹再次求证,因为旁观者的视角难免有误差,多少也会给他造成误导,只有从当事人的记忆里提取的才是最真实的最还原事件真相的。
吴桐的记忆是被李云峰封上的,如今他要亲自解开,这让他有种同高手过招的感觉。
吴桐皱起眉头,心里的恐惧和寒意又渐渐升起:“……跳楼……陈静仪……余小薇……复仇……爸爸妈妈说余小薇回来复仇……”(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六章 二归去来兮
天才壹秒記住『shuyaya qu 】”他看到自己冒着大雨去找余小薇的父亲,却被他的尸体追咬。走投无路的时候,他看到阳光跑过来,跟恶鬼纠缠在一起,天桥上那块巨大的广告牌掉下去,他猛地扑过去把她护在身下。
他看到他的身体倒在肮脏的泥水里,他看到阳光的魂魄出窍,诛灭了恶鬼。
他看到自己的魂魄抱着阳光的一缕残魂,哀求李云峰救救她。
往日的一幕一幕在脑海里回放,他都记起来了!他曾经和她一次次牵着手走在阳光下。也曾经一次次抱着她痛哭。
他们是相爱过的,那么真切的爱过,爱到可以为彼此付出生命!高中的最后一年,她的身体一直不好。原来也是因为她那次救他!
她为他做了那么多,他却把这些全忘了!
“阳光!”他从沙发上站起来,激动不已地跑了出去。
守在外间的司晨见他跑出去了,刚想拦住他,却看到公孙景对他使了个眼色。他心领神会地点点头。
尧尧看到吴桐泪流满面地跑出来,拉着他的胳膊问他,“吴桐,你要去哪儿?”
“我要去找她!”吴桐看都没看她,甩开她的胳膊,穿过重重守卫,跑到了外面。
“可是外面下雨了!”尧尧起身就要追他,被公孙景一把抓了回来。
她转过头,不解地看着公孙景,质问他:“你到底跟他说了什么?他怎么哭了?”
“我只是按照你的意愿。让他的记忆恢复了而已。劝你还是放手吧,你跟他不是一路人。”公孙景神色平静地说道:“你不是想知道他的记忆里都有什么吗?我可以都告诉你……”
吴桐刚才在催眠中没有彻底醒过来,!等他跑出指挥部的大门,被外面的大雨一淋,整个人也彻底清醒过来了。
经过了刚才的大悲大喜,他现在满心想的,就是要找到阳光!他要告诉她,他什么都想起来了!他要告诉他,他已经不是三年前那个幼稚叛逆经不起打击的少年了!当年的事实如何、他的父母如何他都能接受!不管她是什么身份他也都接受!他愿意尽他所能保护她,他愿意跟她同生共死一起面对!
他们还这么年轻。一切都还来得及!
他掏出手机,翻出她当初留给他的那个电话号码,给她打过去,电话一直在想。却无人接听。
大雨流过脸颊,耳边一片嘈杂的雨声,吴桐紧紧握着手机,心里五味杂陈:“阳光,你到底在哪里?”
*
尧尧听完公孙景的话,惊呆了。旋即哭着跑出去追吴桐。她后悔了!如果她知道吴桐忘记的是那样一段刻骨铭心的恋爱,她死也不会带吴桐来到这里!她不想失去他,她不想让他去找别人!
公孙景也没有拦着她,他走到窗边,往楼下看去,看着在大雨中站着的吴桐——想必他这个时候的心情还在悲喜交加之中没有平复吧?
司晨走到他身边,轻声说道:“大少爷——”
公孙景盯着吴桐的背影,微微一笑:“这个人,我要了!”他过去从来没有把吴桐放在眼里,可是今日一见,他却改变了看法——这个人对他有用。
*
k市,一辆豪车停到了明远集团楼下,高劲打开车门,顺手摁下车锁,意气风发地快步走进集团的大门,径直上了八楼高远的办公室。
高远听到脚步声就知道是他进来了,他抬起头,对他微微一笑,“你回来了?”
“高总,合同已经谈好了,圆满完成任务!”高劲说着在办公室里环视了一圈儿,却没有看到阳光的影子。
“大哥,阳光呢?”他略急切地问道:出差的这几天他在外地是归心似箭,恨不得早完成任务早一天回来,刚才他在外间巡视了一圈儿,也没有看到阳光,他还以为她在大哥的办公室里呢,没想到她也没在办公室里。
高远看着他急切的样子,淡然笑道:“阳光知道你今天回来,早就把工作交接好了。她三天前进了藏书房,还一再叮嘱我们不要进去打扰她,所以——”
“你是说她在藏书房里已经三天没出来了?那她饿了怎么办?”高劲着急地说道:“我现在就去看她!她可是道家的师叔,万一她在我们这里有个闪失,我们怎么跟李师伯交代?”
高远略无奈地看着他:道家的辟谷之术,不要说三天了,七天不吃东西都饿不死。这小子分明就是想见阳光,心思都写在脸上了。
“她是李师伯的人,我不希望你动什么不该动的念头。”他板起脸,严肃地说道。
“放心,高毅已经提醒过我了,我只是想看看她,总不犯法吧!”高劲振振有词地说:“她难得来一次我们阴阳世家,我们总不能怠慢了人家。你们都不是热情的人,我当然要热情点儿了。”
“好,我去一趟藏书房,看看师叔还有什么吩咐。”高远说着站起身,准备往书房去了。前几天阳光采购了一些东西,带到了藏书房里面,然后她就再也没有出来过。他也想知道她现在有没有什么发现和进展。
高劲听了这话高兴了,连忙跑过去帮他开门。
两个人一路赶到二十八楼,高远打开机关封印,带着高劲走向走廊尽头的房间。走到藏书房门口,他停下脚步,轻轻地扣了两下门,语气恭敬地说道:“师叔,我可以进来吗?”
房间里面没有回音。
“阳光,你在吗?”高远又轻轻地扣了几下门,里面还是没有回音。
他心下狐疑,拿出钥匙打开书房的门,房门没有反锁,很容易就被打开了。
室内依然灯火通明,可是却不见了阳光的踪影。
高劲见阳光不在房间里,轻声喊了一声:“阳光,你在哪里?”
眼前空空如也,没有人回答。
高远走到书桌前面,看到书桌放着一张字条,字条上面写着四个字: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她去了哪里?”高劲拿起字条,喃喃地问道。
这里阵法重重,除了阵法就是封印,没有高远在身边,任何人都走不出这里,她是怎么离开的呢?那么她去了哪里,已经不言自明。
“我想,她已经去了她想去的地方。”高远轻声说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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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七章 二有备而去
天才壹秒記住『shuyaya qu 】至少也能达到不男不女的效果,应该可以蒙混过关。所以目前要对付的,就只有她c罩杯的大胸了!好在这一年她又是减肥又是受伤的也没少折腾,c都快变成b了,再压一压的话。在视觉上变成飞机场是可以实现的。武器她也准备好了,是一条用棉布改的特制的抹胸,她拿出抹胸平平地围到上身,然后用力勒紧,把胸压扁再压扁!眼看着自己的胸越来越平,一股成就感从心底油然而生,她用力地把抹胸的扣子系上,没想到一不小心劲儿使大了咪咪疼!她呲牙咧嘴地弯下腰,把布条松了松,这才感觉呼吸顺畅了些。她把外衣套上。对着镜子转了两圈儿!摆了两个pose,一点儿也看不出来波涛了,效果相当完美!
剩下的事情就要等到到藏书房里再做了,否则她穿着一身古装出去,会被围观的!
她把金银都装到了手工缝制的钱袋里面,又把余下衣服装到了一个小包袱里面。然后又把提前准备好的朱砂、符咒、太阳能充电器、军用手电筒、一份手绘的明朝地图统统赛到了包袱里面。吃的东西她也带了一些,都是些不占地方的东西:几块巧克力,还有从浩磊那里顺来的压缩食品,这些东西营养和口感都不错,她也都统统装到了包袱里面。
她收拾好了行李。忽然发现原来自己已经准备了这么久这么充分了,只差一个离开的理由。
她拎着包袱去找高远,让高远带她去藏书房,进了书房以后。她就把高远打发了出去,然后关上房门,继续换装。
她利落地穿上长衫,换上皂靴,又在靴子里面藏了一把匕首。然后用手把长发绾上了一个发髻,用一只古朴的发簪别住。
一切都准备就绪了。她站在房间里面掐诀念咒,准备离开。
她这次准备穿越到天启六年,但是李云峰说过,天劫发生的有一段时间被封印了,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她准备穿越到天启六年三月,也就是天劫发生的三个月前,以免到时候还没等穿过去就又被弹回来。只要到了那边就好办了,而且如果时间充裕的话,也许有些事情还可以挽回。
是的,她是奔着改变那场天劫的结果去的。她可以不改变历史,但是一定要把翻天印拿回到二十一世纪:既然要度过两年之后那场天劫就必须要用翻天印,而翻天印在上一个天劫中消失,这本身就是一个bug,一定人类在上次天劫中出现了失误,所以翻天印才会不见。她必须去改正这个错误,否则人界可能就无法度过下一个天劫。
而她之所以选择在这个书房里面穿越,是因为这个藏书房是几百年前就有的。当空间是一个定量的时候,只要计算时间一个变量就可以了,这样计算会更加精确一些,穿越起来也更容易一些。
她对了一下手上的手表,屏气凝神,掐诀念咒……眼前一片金光闪过,接着,她坠入了无边的黑暗。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感觉自己再次脚踏实地,眼睛经过了长久的黑暗之后,对一点光都是敏感的,所以虽然外面的月光朦朦胧胧,但是她也把自己所处的位置看了个七七八八。
这里仍然是书房,但是这个书房跟她离开的那个书房不一样,这个书房明显的更宽更大,而且还有窗户,月光透过格子窗棂照进来,映出外面摇曳的树影。
看这个建筑风格,应该是古代的,那么自己是成功了!
阳光兴奋地打了个响指!然后小心翼翼地环视了一下室内,只见书房里高大的书架上,分门别类地放着各种古籍,她细细地浏览过去,发现这里面有的书籍她在阴阳世家的藏书房里见过。
这说明她穿越的地点是对的,这里就是阴阳世家几百年前的藏书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八章 马失前蹄
阳光听高远说过,阴阳世家的藏书房是禁止外人进入的,所以自己还是尽快离开的好,否则被高家的人发现她在书房里,把她当成小偷就不好解释了。
她走到门口,想推门出去,推了几下没推开,这才想起来,门上肯定是上锁了。
破门而出这么不礼貌的事她是不会做的,既然走不了门,那就从窗户走吧。
于是她又走到窗前,想推开窗户,没想到推了几下还是没推开。莫非窗户也被锁上了?她还没见过谁家的窗子是从外面锁上的,不是都从里面闩上的吗?破窗而出这么不礼貌的事她也是不会做的。没关系,她还有办法!她可以用空间瞬移!
她初来乍到,对这个地方不熟,为了避免一不小心瞬移到河里或者海里,所以还是先定位一下的好。她从袖子里面取出袖珍的罗盘——这个罗盘经过改良,不但能辨别方向,而且能准确地测出她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
她现在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初出茅庐的小菜鸟了,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她拿出包袱里的地图展开,对应好了地理位置,选好了将要穿越的地方:离这个两公里外没有山没有河,应该是一块很平坦的地方,那就先到那里去,等到明天早晨再从长计议。
瞬移这么短的距离,不需要耗费很多精力和真气,阳光收好了东西,背起包袱掐诀念咒,只听耳边一阵风声,忽然之间脑门一阵剧痛,接着眼前冒起了千万颗金星,她的身体被弹了回来,重重地摔到了地上。
阳光趴在地上,半边身子疼得不能动弹,她用那只还能动的右手抹了一下脑门。没想到了满手的血!抬起眼再看四周,原来她根本就没有跳出这个房间。
“有!结!界!”这是她昏迷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她做好了千万种准备,唯一百密一疏的,就是没想到这个书房外面也是有结界的!她刚才看到外面的月光和树影。月光甚至穿过窗棂照进了室内,而这书房里面的气息还一切正常,就没有往那方面想。
她用穿越两公里的力量撞到了结界上面,后果可想而知。如果不是她出于谨慎特意收了点力,恐怕这时候已经撞墙而死了。
书房的门外。一盏红色的灯笼渐行渐近,一个老仆提着灯笼走到书房的窗前往里面望去,只见书房里面一片黑暗,连个鬼影都没有;他又走到门口检查了一下门闩,发现门闩也是完好的。
“刚才明明听到书房里面有声音,怎么一个人影都没有?又是哪个小鬼调皮?”他一边说一边摇着头步履蹒跚地走了。
*
次日清晨,阳光灿烂,外面鸟语花香,一个穿着青衫的男子穿过花园和水榭,直奔着书房去了。他走到书房的门口,拿出钥匙打开房门上的锁头,然后穿过结界走了进去。
甫刚一进书房,他就吃了一惊:只见书房的地上,赫然趴着一个人,这个人的头上有血迹,看起来伤得不清。
开门的声音惊醒了阳光,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抬眼一看,只见一双靴子出现在眼前。她沿着靴子往上看过去,看到了青衫的一角:布料不错,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公子。
那人走到近前,厉声问她:“你是何人?为何擅闯我高府?”
高府?那就是阴阳世家没错了!阳光的神智虽然不是很清醒。但是她知道,当对方咄咄逼人满怀敌意的时候,她这个倒霉催的伤员还是装无辜装柔弱比较稳妥。至少不会被一刀杀了!
“救救我…”她装出一副快要死了的样子,抓住他的裤脚,虚弱地说。
那人微微一愣,然后蹲下来。试探她的鼻息。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英俊的脸,面如冠玉、唇红齿白,眉目动人。天命之人,特别是世家子弟,基本上都长得好看,想想也是,都是优秀的基因遗传下来的,能不长得好吗?
自从跟李云峰入了道门,阳光就对美男见惯不怪了:同道中的翘楚,放眼望去都是美的帅的,只是帅的方式不同而已,美人看惯也平常了。
她也只看了一眼,便垂下眼帘、身子一软,继续装死。
接着她忽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她以为自己又要晕过去了,睁开眼睛一看,他居然把她抱起来,冲出了书房。
……要不要提醒他一下,书房的门还没关呢?万一有别人进去怎么办?
心念电转间,他已经抱着她跑出了书房。
外面阳光明媚,花红柳绿,居然还有凉亭和回廊,回廊里面雕梁画栋,甚是风雅;花园里还有荷花池,现在池子里面荷叶田田,俨然一副盛夏的景象。
阳光眨着无神的大眼睛,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看风景,一边在心里泛起了嘀咕:看这里的风景,应该是盛夏了。而她计算好的时间明明是初春,莫非时间上有误差了?
一路上有穿着古代服装的仆从丫鬟经过,见了这男人都恭恭敬敬地称呼他公子,看他们的服饰,现在应该是大明朝没错。那么时间应该也差不了多少。
青衫男子一路把她抱进了厢房,放到雕花的木床上躺好,然后回头吩咐下人准备药箱还有热水和毛巾。
然后换了种方式问阳光:“你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会晕倒在我家书房里?你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这一路上,阳光也想好了应对的话,于是她一脸无辜又坦然地说:“我也不知道。我本来在路上走得好好的,可是突然眼前一黑,就撞到你家的墙上了,后来我就昏了过去,然后一醒来就看到你了?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是谁?”
用空间瞬移不小心撞到结界上还撞晕了这种丢人的事她可不会说;她是从后世穿来的她更不会说,谁知道说了会惹来多大的麻烦?毕竟这个人的身份她还不能确定,她现在又重伤在身,弱不禁风,连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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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九章 高家公子
“这里是青州府高家,我是这里的主人,你先在这里安心养伤,有什么需要就吩咐春梅和冬雪。”那男人温和地对她说道。房间里的两个丫鬟模样的女孩听到他这么说,赶紧过来,对着阳光屈膝福了一福,齐声对她说道:“奴婢春梅、冬雪,见过公子。”
阳光听她们叫公子,心想看来自己女人的身份还没有穿帮。只是这位阴阳世家的大少爷也未免心太大点儿了,自己擅闯了他家的禁地,他都不追问几句的?他也不怀疑她这个不速之客的身份?这警惕性和智商跟高远那只小狐狸有点儿差太多呀。
说话间,门外又进来两个穿着粉色衣裳的小丫鬟,其中一个手里端着清水,另一个丫鬟手里拿着毛巾;那个叫春梅的俏丽的小丫鬟接过毛巾,在热水里面洗过了,拿过来给阳光擦脸。
毛巾很柔软,温温热热的,小丫鬟的手法也轻柔,没有把阳光弄疼。春梅帮她擦干净脸,又从药箱里拿出一个瓷瓶,把瓷瓶里的粉末小心地倒在她的伤口上。
刚才春梅帮她清理伤口的时候不怎么疼,上了药,阳光反而感觉头上的伤口火烧火燎的疼,昨晚这是撞得多严重啊?
“有镜子吗?给我照照。”她随口问道。
完这话她就后悔了:她才想起来这里是阴阳世家啊,万一这小子把阴阳镜拿出来给她照,她就死翘翘了。
不过这位高家公子倒是没理会她的胡思乱想,而是很淡然地让丫鬟从梳妆台上拿了一面镜子举到她面前。
阳光在穿越之后终于第一次照到了镜子,只见铜镜里映出一个惨不忍睹的大脑门,额头上的伤口不深,但是擦伤面大,上面还鼓起了一个青色的大包!岂止是惨不忍睹四个字可以形容?简直都破相了!
她垂头丧气地摆摆手,让丫鬟把镜子拿走,春梅过来,用一块长条的棉布把她的额头仔细包起来。然后又伸手去解她的衣服。准备褪去她的衣衫,查看她身上还有没有别的地方受伤。
对于脱衣服这种事,阳光当然是拒绝的,她把春梅的手拿开。有气无力地对高家公子说道:“多谢兄台相救,我只是磕到了头,现在已无大碍了!”
“在下高鸿,字展鹏,兄台叫我展鹏即可。”高家公子说着问道:“不知道兄台高姓大名?”
阳光看他的年纪。也不过三十左右岁的样子,但是比自己大是一定的了,于是笑着说道:“高兄,你比我年长,我叫你高兄,你叫我阳光就好了。”
高鸿看到她一脸磊落的样子,笑了:“小兄弟果然够豪爽,那我们以后就兄弟相称了!”
阳光一听什么?这就要兄弟相称了?这也太豪爽了些吧?
她脑子里正懵着的时候,高鸿又一脸关切地说道:“你且在这里安心养伤,有什么需要就吩咐春梅她们。我先失陪。”
“多谢高兄。高兄的救命之恩。小弟没齿难忘。”阳光抚着额头上的伤口,很真诚地说道。
“你且先沐浴更衣,稍后我让厨房送些吃食过来。粗茶淡饭,还望兄弟不要嫌弃。”高鸿跟她客套了半天,才起身告辞。
阳光见他就这么出去了,心里忽然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她以为跟他在高家的禁地狭路相逢,又要像往常那两次穿越一样,一穿过来就开启掐架模式了呢;没想到她无故出现在藏书房里面的事,居然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过去了。
既然过去了,那就更好了。
眼前的危机解除了。她开始在心里努力回想着高家的族谱,记忆里高思颜的父亲好像是叫这个名字?那么说自己居然穿对了?那么下面就好办了,只要知道了他的年龄,她就能大致判断出现在是哪年哪月了。
“春梅。你家公子年方几何呀?”她貌似不经意地问春梅。
“回公子,我家老爷今年二十有九。”春梅低头答道。
阳光默默在心里算了一下:按高家的家谱记载,高鸿是在天启六年去世的,去世的时候三十五岁,那么现在是天启元年?不对!现在是夏天,这么说朱由校现在还没有即位?朱由校是今年秋天即位的!
那么现在离天启六年还有六年的时间?这次穿越的误差有点儿大呀!不过比起上次一下子穿越到唐代去。这次还是有进步的。
阳光在心里安慰自己。
她闭上眼睛刚想休息一会儿,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我刚才听到有人叫他公子,为什么你要叫他老爷?”
“我家老爷夫人上个月过世了,现在由公子掌家,按照规矩,我们应该叫他老爷,只是大家叫公子叫习惯了,公子也不甚在意,就这么叫着了。”春梅毕恭毕敬地答道。
“哦。”阳光没有再问下去。她在脑子里再次回想着看过的史料。
如果她家老爷夫人是一起过世的,肯定是家里出了什么变故,记得史料上只写了一句尽忠而死,但是也可以确定是跟皇权的争斗有关。
此时冬雪已经吩咐下人准备好了热水和木桶抬进来,冬梅让他们把木桶放到屏风后面,低头对阳光说道:“让冬梅伺候公子沐浴更衣。”
“沐浴更衣?”阳光听了这话有点儿懵,想起来自己确实也一天一夜没洗澡了——不过现在明显不是洗澡的时候。她好不容易把自己包这么严实,可不想这么快就露馅了。
所以她立刻一口回绝:“我还是有些头晕,想歇息一会儿,你们把那个桶拿下去吧,需要的时候,我自然会叫你们。”
春梅和冬雪见她略不耐烦的样子,只好应了一声,帮她放下纱帐,然后退到门外,在门外一左一右地站着。
现在是夏天,穿着衣服睡觉也确实热,阳光把外衫脱了,穿着里衣盖上蚕丝薄被睡下了。
*
高鸿从客房里出来,穿过回廊回到了自己的书房,他身后的两个中年侍卫也跟了过来。
“今日之事,任何人不许泄露半句。”高鸿说道。
两个人立刻低头回道:“是,公子。”(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 酒逢知己
高鸿走到书桌旁坐下,随手拿起一本书来读。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人上前一步,低声说道:“执掌,府里刚刚遭逢大变,此人来历不明,万一他心怀不轨——”高家的藏书房自古以来就是外人不能踏足的重地,擅闯藏书房者,必死无疑。他们也是疑惑,公子为何偏偏对这个人网开一面。
“此人身份不明,所以我们才更不可轻举妄动。”高鸿沉吟着说道。
今日他进藏书房的时候,书房的门窗结界尽皆完好,结界和墙壁有被撞击过的痕迹,跟那位不速之客头上的伤正好对上。在他没有确定他闯进藏书房是意外还是蓄谋已久的时候,他不想枉杀无辜。
*
阳光这一觉就睡到了中午,她是被饿醒的。不过她清醒过来以后,第一件事不是找吃的,而是找她的包袱,那里面装的可是她全部的家当,虽然那几件高科技现代化的小玩意儿都被她掩饰得很好,可是这里是阴阳世家,她的那点小法术在他们眼里还不知道够不够看。
至于为什么心里这么不踏实还睡得这么沉,她的分析是她穿越的时候是上午,可是到这里的时候就是晚上了,估计身体在倒时差。
反正从穿过来到现在,身体一直处于虚耗的状态,这一觉醒来,更是感觉浑身无力了。
人是铁饭是钢啊。
她下了床,从床头拿过外衫穿上,然后把春梅喊进来,问她有没有看到自己的包袱。
“是奴婢帮公子把包袱收起来了。”春梅说着走到床边的一个箱子旁边,取出了她的包袱递给她,阳光接过来,打开一看,只见里面的东西都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看来这里的人没有动过她的包袱。
她随手从荷包里面拿出一个银镯子递给春梅,笑着说道:“你们照顾我也辛苦了,这是赏你的。”
她知道在这个朝代。银子价值不菲,直接给她金银掌握不好度,索性直接给首饰了。
春梅微微愣了一下,随即接过镯子。笑着道谢:“多谢公子。”
阳光从包袱里面拿出一套干净的衣衫,然后把包袱重新放回箱子里面去。春梅拿出锁头给箱子落了锁。
阳光一看,她怎么把箱子锁上了?这样自己以后要拿东西就不方便了呀。
“家里的下人多,人多手杂,我看公子的包袱里面都是贵重的东西。还是锁上比较稳妥。”春梅笑着说道。
阳光一想也是,她把箱子这么一锁,钥匙在她手里,以后万一包袱里面少了什么东西,自己直接找她要就可以了。
这个小机灵鬼儿!
“公子饿了吧?我家公子已经在大厅备好酒菜,只等着公子醒来,邀公子共饮。”春梅接着说道。
“你家公子太热情了!”阳光下意识地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肚子,由衷地说道。
春梅笑看着她两眼放光的模样,低下头忍不住偷笑,但是还是恭敬地说道:“公子请随我来!”
阳光跟着春梅走出门外。穿过几道回廊,走进了一个宽敞的大厅。她放眼望去,只见大厅里面都是古香古色的家具,大厅的中间放着一张梨花木的八仙桌,八仙桌上摆着几个精致的小菜,桌子的中间还摆着一个精致的酒壶。
桌子旁边坐着高鸿高展鹏,此时他换了一身绣着花鸟图案的绸衫,看起来贵气十足。
看到她进来,高鸿站起来,拱手笑道:“阳兄这一觉睡得可好?”
阳光也赶紧拱手回礼。笑着说道:“高兄如此盛情,小弟断没有不好的道理。正好饿了呢,你就准备好酒菜等我了!”
高鸿已经从下人口中知道她在客房里一觉睡到中午的事情了,因为愈发觉得她心无城府。不像个苟且之辈。
这一点倒是被他想对了。阳光要苟且也只是在心里苟且,在外人面前一向表现得很光明磊落的。
两个人分宾主落座,高鸿亲自给阳光斟上了酒。
“这是自家的陈酿,阳兄尝尝。”他殷勤地说道。
阳光端起精致的青花酒杯,跟他碰了碰杯,品了一口。酒香清冽,回味悠长。真是好酒!
男人之间有了酒,就好说话了;一个男人和一个爱酒的女人一起喝酒,也是同样的效果。几杯酒下肚,两个人之间就熟络了起来。
阳光摸着头上的大包,笑着对高鸿说道:“我无缘无故出现在你家里,还以为你会把我这个不速之客当小偷呢,没想到高兄却如此的豪爽,小弟反而小人之心了。”
高鸿有些好笑地看着她头上的绷带,也笑着说道:“阳兄弟有伤在身依然陪愚兄豪饮,就凭这份坦荡,愚兄又如何能小人之心呢?”
阳光这才想起来自己头上有伤口,是不能多喝酒的。原来这小子也没有看起来那么老实,明知道她不能多喝酒,还拿美酒诱惑她。
既然都喝了,那不如就陪他喝个痛快,好歹人家对她也算是盛情款待了,她总不能辜负人家的心意不是?
“既然相见,就是有缘,我交你这个朋友了!”她举起酒杯,豪爽地说道:“兄弟我先干为敬!”
门口的侍卫默默地看着他们两个推杯换盏,一副宾主尽欢的模样。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高鸿有些醉了。
“阳兄弟,不瞒你说,我一见到你就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既然我们是兄弟了。我就直言不讳了,我很疑惑,你到底是怎么进了我阴阳世家的藏书房的?藏书房是我阴阳世家的重地,如今居然被外人闯进去,看守藏书房的守卫是要受家法处置的。”他醉眼朦胧地看着阳光,疑惑地问道。
阳光听说守卫要受家法处置,心想自己不能连累无辜啊,于是赶紧摆摆手说道:“……你不要处置他们!要处置就处置我吧!话说英雄不问出处,我来到这里也是时也命也运也……请高兄体谅我的难处!等时机成熟之时,我自会坦诚以告。”
“我就知道,兄弟定是有难言之隐。放心,这件事我不会再追问了,喝酒!”高鸿说着吩咐人把酒再给他们满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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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一章 冷月花魂
阳光见他面有戚色,拿着酒杯试探着问他,“高兄,你如此愁眉不展,是有心事?”
高鸿看着他,淡然一笑,“愚兄失态,让阳兄弟见笑了。明日愚兄要出一趟门,阳兄弟可否愿意与我同行?”
听说能出门,阳光自然求之不得:她也想看看外面现在是什么形势,也好决定是先潜伏在阴阳世家查探翻天印的事,还是去京城找朱由校看看他现在是什么状态?
朱由校现在还只有十五六岁吧?也就是一个刚刚长大的少年。她这么想着,忽然有些期待他是什么样子的了。
“小弟求之不得!”她看着高鸿,笑着说道。
两个人从中午一直喝到了日落西山,连晚饭都一起吃了。
阳光看着高鸿敲着酒盏,半醉半醒地唱着对酒当歌人生几何,那狂放随性的姿态,跟早晨谦良恭谨的姿态判若两人,这让她忽然有种酒逢知己之感。
这人是个真诚的好人。想到他将要死在六年以后的那场天劫里面,她忽然就心生不忍。
人生得一知己,哪那么容易啊?能遇上一个投缘的人也是难得。
是夜,高鸿大醉而归;阳光也明显的有些喝多了,但是她有个习惯,就是即使喝得再醉,也要坚持走到家再倒。
春梅和冬雪本来想扶着她回房的,没想到她像个没事儿人似的摇着折扇哼着小曲一路悠然地走回去了。路过荷塘的时候还颇为风雅地吟了两句诗:寒塘惊鹤影,冷月葬花魂。
池塘里的几个花妖听了这话,都沉到水里,远远地躲到池塘深处去了——它们不跟醉酒的人类一般见识!
春梅和冬雪见此情景都暗笑:话说当年西施沉鱼落雁,今日这位俊俏的公子也不遑多让啊。
阳光一路晃荡着走到门口,觉得自己真不行了,她扶住了门框,尽力稳住身形。
春梅和冬雪见状,赶紧把她扶到了内室,她踉踉跄跄地扑倒在床上。见她们两个还在床边站着,她挥挥手让她们都出去:“你们都回去睡觉吧,我睡觉的时候不喜欢有人看着,比较没有安全感。”
春梅和冬雪听了这话。对视了一眼,哭笑不得。但是既然她不让她们伺候了,她们还是乖乖地出去,并且帮她把房门关上了。
阳光本来想在床上设一个结界的,后来一想。那不是更此地无银三百两吗?还不如大大方方的睡了得了。
既然这里是阴阳世家,那她跟他们本来就是同道中人。高家一向光明磊落,高鸿看起来更不像是奸诈之人,那么自己也不需要处处防备了,最多也不过是被人发现她是个女的——女扮男装又不是大罪,只不过在这个男尊女卑的年代,男人的身份比较行动自如而已。
这么一想,什么事都不是大事了,所以她也就安心地睡去了。
*
这一夜休息的好,第二天阳光早早的起床了。她撩开纱帐,只见外面阳光明媚,天气晴好……岂止是晴好,简直就是炎热。
春梅和冬雪见她起床了,亲自打了水过来,帮她净面;接着又让小厮们抬了浴桶进来,春梅点燃了熏香,冬雪把洗头用的梳子篦子和洗澡用的毛巾和香胰子还有擦脸用的香脂面霜都放在了浴桶旁边的桌子上。阳光一看古代人洗澡的东西也蛮齐全的,仔细一看,居然还有刮面剃须的刀片。可惜她没有胡子。也不需要剃胡子。不过那位展鹏兄,确实留了挺漂亮的胡子,看起来温文儒雅的。
春梅和冬雪准备好了洗浴的东西,就走到她身前准备帮她沐浴更衣。
大夏天的。一天没洗澡,阳光确实也感觉身上不清爽了,但是让她们脱衣服是万万不可的,于是她准备像昨晚一样把下人们都打发出去。
春梅和冬雪见她坚持不要她们伺候,为难地说道:“可是如果我们服侍不周,我家公子会责罚的。”
阳光大手一挥。无所谓地笑道:“放心吧,你家公子现在肯定还宿醉未醒呢!我这人不习惯被人伺候,更不习惯被人脱光了衣服洗,毕竟男女授受不亲,让你们看着我洗澡,我会很不自在。”
春梅和冬雪再次无奈地对视了一眼,春梅把手里捧着的干净的衣衫放到桌子上,轻声说道:“奴婢这就退下。”
阳光点点头,看着她们两个退出了房间,关上了房门。
她也知道,在古代,洗澡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也就是达官贵人家里能三天五日的洗个澡什么的。所以大夏天的,既然有澡洗,就不洗白不洗!
她溜达到门窗跟前,见门窗确实已经关好了,纱窗很透明,从外面能看到里面的样子,不过好在屋里有屏风,浴桶是被几个屏风围到中间的,屏风上面有刺绣图案,她透过屏风往浴桶那边看了一眼,只能看到影子,感觉还不错。
接着,她走到木桶前,脱下外衫搭在了冲外面的那个屏风上面,把屏风遮住了大半,又把宽大的浴巾搭在屏风上,遮住了另一面,然后她又脱下外裤,只剩下里衣,她穿着里衣直接就跨到木桶里面了。
木桶里面坐一个人刚刚好,只能露出个头和肩膀,即使外面的人能看到影子,也看不出她是男是女。
真是,洗个澡还像做贼一样,真不容易啊!她一边感叹着一边在木桶里面把抹胸脱掉,然后把身体浸在木桶里面:水温刚刚好,水里好像还放了浴液一类的东西,香香的滑滑的,房间里还熏着香,简直是贵族一般的享受啊!她舒服地长出了一口气。
春梅和冬雪在门外窃窃私语,而屋里面,阳光把头发散开,一边低声哼着小曲儿,一边洗头,搓澡,打香皂,忙得不亦乐乎。
两刻钟以后,她就利索地把自己洗香香洗白白了——她洗澡的速度一向是半个小时之内完美搞定!
她伸出手拿过毛巾把身体擦干,然后使了个引字诀快速地穿上衣服。春梅给她拿来的衣服却不似自己昨天身上穿的那套,更加远不如昨天高鸿身上穿的衣衫华美,没有绫罗绸缎,只是一套朴素的布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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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二章 城外施粥
女孩子对衣饰难免在意,不过阳光也是只狐疑了一下,还是迅速穿好了衣服,然后拿毛巾把头发擦干,顺手绾了个发髻,用铜簪别上。接着就着浴桶旁边木桶里的清水把自己的里衣洗了,用烘干诀烘干,然后把手伸到衣服里面按照原样给自己裹上,把外衣的带子系好。穿戴利索了,她拿起折扇,阔步走出房门。
春梅和冬雪见她容光焕发地出来了,惊得目瞪口呆:她们伺候主子们洗澡,最快也要半个时辰,这位公子自己洗澡居然这么快就洗干净了,不但洗完了澡,还自己穿戴得衣冠整齐。
如果主子们都这样事无巨细,那么她们这些下人还有什么用呢?
“奴婢看阳公子也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可是为何公子又处处不让人服侍呢?”春梅大着胆子问了一句。
阳光微微一笑:“我一向习惯自己能做的事就不假手于人,你们习惯了就好了。”
看着两个人惊讶的目光,她也没有多做解释,而是心情很好地笑道:“我去花园走走!”
花园里这里不远,从这里走过一个回廊,就能看到花园里的亭台水榭了。春梅和冬雪见她要去花园里面逛,赶紧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
阳光原本想去花园里看看花,逗逗鱼,再顺便查探一下这里的地形,可是她还没走出几步,就看到高鸿带着仆从正往她这里走来。
“高兄,早啊!”她抢先上前一步,跟他打招呼。
“阳兄弟,早!”高鸿走到她身边,笑着说道,“贤弟果然好酒量,愚兄自愧不如。”
“哪里哪里,我也是刚醒酒,现在头还晕着呢。”阳光一边心情很好地跟他客套着,一边打量着他今天的装扮。只见他今天也换了一身布衣,看起来很朴素的样子。
跟她身上这一身倒是蛮搭的。
“高兄,我们今天要去哪里?”她好奇地问他。
“贤弟先跟我去大厅用膳,吃完早饭我们就走。”高鸿笑着说道。
*
吃早饭的时候依然没有外人。只有阳光和他两个人在吃,阳光听说过古人的规矩是家眷不见外人,即使吃饭也是在内室吃。可是她总感觉怪怪的:那是不是她只有在这里呆一天,高鸿就得扔下家人陪她吃一天饭呢?
但是她又不好意思问,毕竟嫂子是个敏感话题。而她已经得过一次教训了。在搞不清楚状况的情况下,还是不要造次的好。
早餐很简单,清粥小菜,别有一番风味。
简单的用过早餐之后,高鸿带着阳光走到大门口,阳光这也是第一次见到高家的大门,门楼很高大很气派。
接着,她看到马夫牵过来两匹骏马,她一看到马就傻眼了!自己真是百密一疏,把来到这里所有的可能都想到了。唯一忽略了这里重要的交通工具是马。她也没学过骑马,也不会骑马啊!
而那边高鸿还在热情地给她介绍着她身边的那匹大黑马:“追风是这里最好的马,日行千里,而且性格温顺,不会认生。”
阳光默默地抚摸着大黑马的鬃毛,心想你不认生,可是我认生啊!我没骑过马啊!
大黑马看到她战战兢兢的样子,不屑地斜了她一眼,阳光简直欲哭无泪了。
高鸿见她一脸为难的样子,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问她:“贤弟,你不会骑马?”
阳光欲哭无泪地看着他,点点头,半真半假地编着瞎话:“我知道这样很丢人。可是我也不想祸害你的马。我别的都会。就只不会骑马。”
“没关系,那我们坐马车。”高鸿也没有多问,而是吩咐下人去准备马车。
阳光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他,“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用?”
高鸿笑笑,“是我疏忽了,没想到贤弟没学过骑马。坐马车也是一样的。”
阳光简直要被他的体贴感动得热泪盈眶了!
下人备好了马车。高鸿上了前面的一辆车,阳光随后上了后面那辆车。
阳光坐在马车里面,透过车上的小窗往外面好奇地张望着。她原以为街上会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有卖东西的,有买东西的,还有赶路的。而事实上,街上的人很少,除了偶尔路过两个酒家的招牌气派点儿,里面热闹点儿,其他的地方看起来很萧条。
不过越往城外走,路上的行人反而多了起来,这些人大多衣衫褴褛,灰头土脸面黄肌瘦,饿得像非洲难民一样。
马车一路出了城,到城门口停下。此时正值夏季,本来应该是草木葱茏的季节,可是城外的景象却灰蒙蒙的,树木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就连地上的草都已经秃成一块一块的,露出褐色的地面。
阳光下了车,看到有很多难民模样的人在聚在城外,一人拿着一个破碗在排队。
她走到高鸿身边,有些惊讶地看着这些难民,而这些难民一看到高鸿,就都跪下来磕头,嘴里喊着高大善人。
阳光这才发现在这里搭了一个粥棚,而这些拿着碗的人,都是过来领粥的。
“原来高兄今天是来城外施粥来了。”她恍然大悟地说道,“可是现在才是夏天,怎么会有这么多灾民?”
“去年全国大旱,百姓一年没有收成。朝廷救灾的粮草到了这里也是杯水车薪。今年春夏,老百姓连野菜都吃光了,不得已出来逃荒。青州府地势得天独厚没有绝收,所以附近的灾民就都聚集到青州府外。所幸高家的千亩良田还有粮食产出,所以从年初开始,高家就开仓放粮赈济灾民,但是到现在,粮仓里的粮食也不多了。”高鸿轻声说道,“我正准备联系城里的几户富户,让他们把家里的粮食也舍出来一点,只要熬过这个夏天,秋天收成的时候就好了。”
阳光跟着他走进粥棚,只见粥棚里面放了两个大锅,大锅里面熬着稀粥,粥锅旁边放着两个大桶。两个彪形大汉,一个守在粥桶旁边,拿着长长的勺子往灾民的碗里盛粥;另一个从一个大盆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窝头放到粥碗里面。(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三章 初初相见
高鸿接过一个家丁手里的勺子,亲自给排队领粥的灾民盛粥。阳光凑到粥桶旁边一看:那粥并不浓稠,配上那窝头也就勉强能吃饱。
一袋又一袋粮食被打开,倒进粥锅,装粮食袋子不一会儿就见了底。
阳光这回算深切地感受到什么叫杯水车薪了。这些粮食不少,可是分给几百个拖家带口饥肠辘辘的灾民,也实在是不够。
太阳火辣辣地照着大地,阳光不一会儿就冒汗了,周围的灾民也不时有人中暑晕倒,高家的家仆一看到晕倒的人,就赶紧跑过去把他们拖到阴凉的地方,往他们脸上浇冷水,撬开他们的嘴,给他们灌下绿豆汤。
灾民不断的涌来,高鸿也整整忙活了一上午,到后来就连阳光也过去换班帮忙。
中午的时候,阳光跟高鸿一起坐在窝棚的长椅上喝了一碗粥,吃了两个窝头。
“阳兄弟跟我忙碌了一上午,只能喝粥吃窝头,愚兄怠慢了。”高鸿有些过意不去地说道。
阳光摇摇头,说道“我们兄弟之间,不用说这些。我喝了给这些灾民的粥,吃了他们的窝头,心里还过意不去呢!遭逢乱世,人命如蝼蚁,我辈中人也只能尽自己所能,尽人事听天命。”
“阳兄弟所言深得我心。”高鸿深低声说道,“不过阳兄弟,你这话跟我说也就罢了,千万不要让外人听到。朝堂之事,不是我们这些布衣小民能议论的。”
阳光听了这话微微一愣,心想阴阳世家的长公子,也算是当今皇长子的同道中人,居然也这么小心,连话都不敢说。
“高兄所言极是,是小弟鲁莽了。”她从善如流地说道。
毕竟现在不是自己所在的那个年代,既然他提醒了,那必然有他的顾虑和道理的。
两个人正在粥棚里闲谈,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了马蹄声。高鸿站起来,只见远处扬起一片黄沙,显然有不少人策马而至。
他赶紧吩咐家仆带着那些灾民躲到树林里面,然后走出粥棚。查看情况。
阳光也站起来跟着他走出粥棚,随着喊杀声渐近,她也渐渐看清了,是一队士兵在追赶几个身穿铠甲的人。
“阳兄弟不要惊慌,且跟着家丁到树林中暂时躲避。愚兄去去就来!”高鸿回头对阳光叮嘱了一句,然后一挥手,身边立刻聚集了十几个家丁,他带着这些家丁翻身上马,直奔着前面那群人去了。
阳光一看,这是要掐架呀!果然,自己不管到了哪里都能赶上掐架!可是她不会骑马。所以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高鸿带着家丁骑着马绝尘而去。
高鸿骑马赶到对面的那队人马近前,只见策马跑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穿着铠甲的少年,他伏在马背上,不时的弯弓搭箭。射向后面的追兵;而他身边的亲卫则手里紧握着刀剑,紧紧跟在他的身边。
高鸿带着家丁策马而至,横插在他们和追兵中间,举起刀枪跟后面的追兵打在一处。
阳光爬到一棵树上,把这一切看得真切,看来高鸿要帮的是这几个在前面被追兵追赶的人。只是追兵太多,仅凭十几个人的力量无法把他们全部拦住。她找家丁要来弓箭,站在树上,弯弓搭箭,瞄准这些人后面的追兵。把冲在最前面的几个人射落马下。
高家的家丁见这么远的距离,她居然箭不虚发,一射一个准儿,不禁都有些惊呆。
阳光正洋洋得意的时候。忽然看到跑在最前面的那人的战马中了一箭,战马嘶鸣着扑倒在地,她一见那人要摔到地上,不由分说飞身而至,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回身把他拽到树上。
树上光秃秃的。也没有几个树叶遮挡,两个人在树上站着,看着后面的追兵把弓箭都对准了这里。而跑在前面的几个亲卫见主子落马了,又慌忙调转马头赶回来。
阳光一看这样不行,后面的追兵那么多,他们几个一回来,不被射成刺猬才怪,情急之下她使了个弹字诀,把后面射过来的几支羽箭全弹了回去。只听几声惨叫,射箭的几个人纷纷中箭落马。
她身边那人见有人落马,瞅准了时机,抓着阳光几个纵跃落到了其中的一匹马上。
阳光只感觉自己忽悠一下就骑到了一匹马上,接着那马猛地往前一冲,差点儿没把她闪到地上,后面的人也被闪了一下,接着一只手牢牢搂住她,一只手越过她的腰身紧紧地抓住了马的缰绳。
“你倒是抓住缰绳啊!”那人环抱着她,在她耳边有些抱怨地说道。见她茫然紧张的样子,他忽然轻笑一声,揶揄地问她,“你不会骑马?”
阳光经过最初猛烈的颠簸,终于稳住了身形,现在他控制住了马,她也有功夫思考了,听到他明显轻视的语气,她心里十分不爽:她今天已经因为不会骑马受了两次打击了。不会骑马怎么了?她不会骑马可是会开车啊!他们会吗?不过是时代不同造成的差异,用不用那么有优越感?
“你是什么人?”她问道:“为什么那些人会追你?”
“不知道我是什么人你就救我?”那人的语气中带着调笑,“你还真是有趣!”
阳光听了这话,立刻心头火起!身后那么多人在拿着命给他挡枪,他还有心情调戏民女,简直是太过分了!
“我不是救你,我是在帮高大哥!他们在你身后帮你挡箭呢,你用不用这么不负责任?”她愤怒地回过头,怒视着他,这一回头,差点儿没撞到他鼻子上,目光交汇之时,那人微微一愣,旋即笑了。
阳光看着他,也是一怔:眼前是一张陌生的年轻男人的脸,可是他的眼神却让她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的感觉。好像自己好多年前就跟他认识一样。
她的脑袋好像停止思考了。战马在往前飞奔,吹乱了她的发丝,眼前只有他的脸和漫天的黄尘,只有声声入耳的急促的马蹄声。
“坐稳了!”他紧紧抱住她,策马扬鞭,战马一声嘶吼,带着两人绝尘而去,把后面的追兵渐渐甩远。(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四章 流氓皇子
阳光在马背上不知道颠簸了多久,一直跑到身后没有追兵了,那人才放慢了速度,抱着阳光从马上跳下来,让马儿歇一会儿。
阳光是第一次被陌生男人这么抱,这让她感觉怪怪的。以前只有李云峰这么抱过她,还每次都是她半死不活的时候。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他们两个是脱险了,可是高鸿他们还在和追兵纠缠呢,她得回去帮他。
“现在没有危险了,你先找个地方藏起来,在下先告辞了!”她对男人一抱拳,转身就想走,没想到男人一把摁住了她的肩膀,淡笑着说道:“你不用担心,这点儿小场面,高鸿还是应付得了的。”
阳光简直想对他翻白眼了:高鸿是阴阳世家的执掌,他肯定是没问题的,可是还有高家的家丁和那么的无辜群众呢。后面的追兵来势汹汹,万一滥杀无辜怎么办?
她偷偷掐了个转字诀,想把他的注意力移开,然后用空间瞬移迅速走人。没想到她右手刚一动,那人又手疾眼快地抓住了她的手。
阳光再次愣住了:她纵横江湖这么多年,身手比她快的人屈指可数。而这人的手法,居然跟她师出同门。
“你到底是谁?”她盯着他,疑惑地问道。
那人摘下头上的头盔,头盔下面是一张俊逸的脸,丰神俊朗,器宇轩昂,眉目间透着一股不怒自威的高贵范儿。
刚才他的半边脸被头盔遮住了,阳光没看清楚他的模样,现在他摘下了头盔,她才发现就连他的笑容看起来都有些熟悉。
“你是我要找的人,我们前世是兄弟。”那人的目光深了一深,伸手抚上她的脸颊,感叹着说道:“你世世都是男身,没想到今世居然是女身!”
这个眼神太熟悉了!跟李云峰当年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模一样!阳光见他如此,心里也是一阵惊喜: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这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他居然就是云峰的前世!那么他就是朱由校了?看样子。他是把她当成张君耀了?
“你是朱由校?”她狐疑地问道。
没想到那人听了这话,面色一沉,冷声说道:“放肆!谁给你的胆子直呼本宫的名讳?!”
阳光一看他又开始装大尾巴狼,这德行跟李云峰还真有些像。
“那你就是承认了!”她不以为然地说道。“不过你认错人了,我这辈子依然是男的!”
朱由校微微一笑,目光下移,居然伸手扯开了她的衣襟,阳光没想到他居然这么流氓。立刻后退了一步,拍开他的手,护住胸口怒视着他:她简直受不了这个流氓了!电视里面男主发现女主是女的,不都是拔下发簪,秀发散落下来就发现了吗?这怎么还带直接扒衣服的?本来应该很唯美很浪漫的事让他做得这么直白这么下流也是没谁了,说好的要做一个温润如玉的伪君子呢?
“你凭什么说我是女的?”她不服气地质问他。愤怒之下,她也忘了她刚才澄清的重点其实是想说她不是他要找的人,而不是要证明自己是个男的!
朱由校看到她又怒了,哈哈大笑:“我刚才抱了你一路,你的身体又香又软。男人哪有这么软的身子?”
“……我擦!”阳光听了这话,心里一万头羊驼呼啸而过:这人就是个流氓啊!有本事他别这辈子对她耍流氓啊!有本事他在二十一世纪对她耍流氓啊!她喜欢的李云峰在她面前装得跟个伪君子卫道士似的!这货第一次见面就对她这么不客气,以后还能不能好好的玩耍了?
朱由校无视她愤怒的目光,接着说道:“你不用怀疑,你的身上有块火样的胎记,这就是我们相认的证据。”
阳光下意识地摸了摸后脑勺,没好气地说道,“在我的后脑勺上。”
朱由校没想到她这么快就承认了,他百感交集地凝视着她,眼眶微红。这般动容的模样跟刚才那副浪荡轻佻的样子判若两人。
“十五年了,我终于找到你了。”他轻声说道:“以后我不再是孤单一个人了。”
阳光读过明史,知道他的前十五年过得有多苦逼: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孩子,从小就被人欺负。连书都不给他读,直到后来当了皇帝,才算扬眉吐气……当然,他后面那六年也未必过得多好。
“你既是皇子,不在宫里宫斗夺权,为何会来到这里?你身后的追兵是谁的人?”她好奇地问道。
“本宫来这里。一是剿灭叛军,二是——”朱由校说到这里顿了顿,柔声说道,“你以后会知道的。你现在还不能跟我回宫,等我把宫里的事了了,再接你进宫。”
“进……进宫?”阳光有些懵地看着他。
朱由校揽住她的肩膀,微微一笑,“你是我的人,等大局已定,自然要跟我进宫修习法术。”他说到这里,忽然想起来了什么,柔声问她,“对了,你的法术是跟谁学的?现在进境到什么程度了?”
阳光心想我当然是跟你学的。可是现在要不要告诉他,她是从后世穿过来的呢?如果她没有猜错,今年皇权更替,又是一个时间节点。既然知道他一定会夺位成功,她还是什么都不要做的好,毕竟她来此的目的是寻找思颜和翻天印。而现在这个时间,跟她预想的时间差了六年。
她正想着怎么回答他的时候,忽然听到不远处有马蹄声响,她的脸色就是一变:刚才只顾跟他叙旧了!差点儿忘了身后还有追兵的事了!不行就用空间瞬移跑吧!比较快!
“他们追上来了,我们赶紧走!”她拉着朱由校就要跑,没想到他反手握住她的手,气定神闲地笑笑:“别怕,是我们的人。”
阳光狐疑地看着他:眼前这人的气势,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十五岁的稚嫩少年,更不像史料里记载的那般窝囊无用。
是啊,他是她的师兄,自古以来便是文治武功惊才绝艳,怎么会真的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皇帝呢?
“暂且不要把我们的关系告诉任何人,否则会给你带来杀身之祸。”朱由校叮嘱她。(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五章 捡了个爹
阳光暂时也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复杂,听他这么说,自然是求之不得,也忙不迭地说道:“好的,我一定保密!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不要把我不是男人的事告诉高鸿,否则他会觉得我在骗他。”
朱由校颇为玩味地看着她,长眉一挑,笑着问她:“他对你这么重要?”
“我只是不想他把我当成骗子而已,本来我女扮男装也只是为了行走江湖方便,没想到没行走两天就被你看穿了。”阳光有些郁闷地说道。
“胡闹!一个女儿家不好好学习刺绣女红,在外面抛头露面成何体统?”朱由校板着脸教训她:“我们道家门规森严,这次姑且饶你不知之罪,下次再敢胡来,家法伺候!”
“女……女红”阳光刚想给这个封建的小古董两句好听的,却见他伸手挑起她的下巴,叹息着说道:“别不服气。你如此顽劣,该头疼的是我。”
阳光低头看着他的手指,简直无语了:他这样教训她,跟李云峰说她是熊孩子有什么区别?不分青红皂白就指责她,这样真的大丈夫吗?
“我也很头疼,你才不过十五岁而已,比我的年纪还小呢;可是你教训我的语气,简直就是我爹。”她甩开脸,默默吐槽着。
朱由校听了这话笑了,摸着她的头,轻声说道:“我没有那么可怕。只是父子君臣,礼节你还是要懂的。”
“…..父子君臣。”阳光再次无力地叹了口气,转头看到高鸿和他的亲卫都疾驰而至。她赶紧从朱由校手中抽出手,迅速整理好衣服。
朱由校见她惊慌失措的样子,半是好笑半是怜爱地看着她。
高鸿跑到近前,带着侍卫翻身下马,单膝跪地,低头拱手说道:“草民高鸿,见过太子殿下!”
朱由校转过身来,温和地笑笑:“爱卿辛苦,平身吧。”他既已来到这里。那么叛贼一定是被剿灭了。至于他用了哪种方法,他也无需过问。
高鸿站起来,看到阳光在他身边安然无恙地站着,也稍稍放了心:看来他的猜测没错。阳光是太子的人。
朱由校的亲卫过来,帮他脱下沉重的铠甲,朱由校身着轻便的便装,走到高鸿面前,笑着说道:“我们也是许久不见了。”
“草民已经吩咐家里备好了酒菜。若太子殿下不嫌弃,可否到寒舍用下便饭?”高鸿低着头,谦卑地说道。
朱由校对身后的亲卫招招手,一个太监模样的男人高声叫道:“太子殿下移驾高府!”
高家的马车随后赶到,朱由校身边的太监扶着他上了车,高鸿和阳光上了后面的两辆车,高家的家丁和皇家的亲卫在车旁边跟着,车夫调转车头,往城内驶去。
*
经过这一天的折腾,阳光也是累了。她上了车,刚想在车里打个盹儿,忽然又听到外面的太监在叫她,“这位公子,太子传你前去伴驾。”
“什么?”阳光脑子里转了一转,才想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你是说,他想让我到他的车里?”
太监点点头,陪着笑脸说道:“请公子下车。”
“好吧,我现在就下去。”阳光一边下车一边嘟囔着,“真是的。让我过去也不早说,我都上车了才说,这不是折腾人吗?”
太监见她口无遮拦的样子,有些不高兴地说:“公子。不可对太子无礼。”
“ok,我知道了!”阳光从车上下来,看到前面的两辆车都停了,她大步走到朱由校的马车跟前,跳上了朱由校的马车。
朱由校见她大步流星跑过来,两步就跳上了马车。不禁微笑摇头。
轿帘放下,阳光坐到了朱由校对面,朱由校随手结了一个结界,把外面的喧嚣挡在外面。
阳光扫了一眼,只见结界的质量不错,只是有点儿薄。再看他的气色也不太好:刚才跑路的时候可能是运动剧烈,所以他的脸色还有些血色,现在他的脸都是苍白的,一副虚耗过度的样子。
“你好像很疲惫的样子,你现在需要休息。”她关切地说道。
“从京城一路赶到这里,我已经三天三夜没怎么合眼了。”朱由校握着她的手,疲惫地说道。
“睡一觉吧,到地方了我叫你。”阳光笑着说道。
朱由校看着她关切的目光,轻声叹道:“我孤单了十五年,在后宫看尽了人情冷暖,没有一夜可以安枕。找到你们就好了,这个世上,谁都可以伤害我背叛我,只有你们不会,我也只能信任你们。”
阳光看到他的模样,微微有些鼻酸。
“不要想那么多了,一切都会好的。我相信你不是不学无术的人,你能来到高家也是有缘由的。既然你不想说,我也不问,但是如果有需要我的地方尽管开口,我会尽自己所能帮你。”阳光说着从怀里拿出一个瓷瓶,倒出一粒小药丸儿塞到他嘴里:这是她从虞刑那里顺来的凝香丸,据他吹嘘,这药丸儿滋Y补阳,特补元气。谷雨过去都是拿这个当糖块吃的,她看着好,就找虞刑要来一小瓶,反正代价也不大,叫几声姐夫哄他开心就好了。
朱由校没有拒绝,而是张开嘴,服下了药丸:这药丸清香甘甜,入口即化,五脏六腑里说不出的舒坦。
“这东西是谁给你的?”他好奇地问阳光。
阳光笑笑:“一个朋友送的。怎么样?感觉如何?”
朱由校拿过她手里的瓷瓶,微微笑道:“看这瓶子是巫家的,你能从巫家把这等宝物要过来,面子也是真大。”
“宝物?有这么厉害吗?”阳光惊讶地问道。这东西,谷雨是管够吃的,也没见虞刑多珍视啊!
“这东西叫九转还魂丹,有起死回生之功效,普通人吃上几粒,不但可以补气养血,还可以延年益寿。”朱由校说着把瓷瓶交还给她,“你把它收好了,不可再随便赠人了。”
阳光接过瓷瓶,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惊叹着说道:“我的天!这东西这么珍贵呢!那万一吃多了没事吧?”她记得大补的东西都不能多吃,她怕谷雨那柔弱的小体格虚不受补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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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六章 花园琴声
朱由校见她刚才还大刺刺地把瓷瓶递给他,这会儿捧在手里这么宝贝的样子,不禁笑了:“巫家擅于制毒制蛊,这九转还魂丹最难得之处就是药性温和,体质虚弱的人吃了也不会虚不受补。不过这丹药再好,也不过是凡尘俗物。我道家的仙丹,得一粒延年益寿,长期服用便可长生不老,那才是真正的神丹。”
这个话,阳光也听李云峰说过:要说炼丹,道家是炼丹的祖宗,当然要胜人一筹了!不过,据史料记载,明熹宗朱由校好像是误食丹药而死?可见仙丹也不是那么好炼的。
而李云峰炼丹更是有一搭没一搭的,据他说是第一没有炼制仙丹的工具了;第二是环境恶化,也没有炼制仙丹的环境了;第三是食品安全问题,现在也弄不到那么纯的原材料了。总之就是各种借口,还没有华山那个云阳真人有恒心,人家好歹是一直在实践在探索。
他就只会坐享其成,或者蹭人家老和尚的丹药吃。
朱由校见她魂游天外的样子,好笑地问她,“你想什么呢?这几粒药还不至于让你如此惊讶吧?我是道家的执掌,未来的九五至尊,我师妹的眼界可不能如此浅薄。”
阳光一听这话是什么意思?这个小兔崽子嫌弃她给他丢人了呗?年纪不大口气挺大,是谁规定后入门的就一定是师妹的?当初定下这个规矩的人肯定是脑子进水了,一点儿都不考虑她这个大龄师妹的感受……
她正这么想着,忽然脑门一疼,抬头一看,朱由校正一脸不耐烦地看着她。
“你到底在想什么?”他有些不悦地问道。
“我在想,我年龄比你大,我不想当师妹。这样感觉怪怪的。”阳光捂着脑门,有些郁闷地说道。
朱由校听了这话笑了:“你今年多大了?有十七了?怎么还这么孩子气?”
阳光挠挠头,也笑了:都不是一个时代的人,跟他比什么呢?自己也确实幼稚点儿了。严格说来。他比自己大好几百岁呢。
“我今年都二十了。”她顺口说道。
“什么?你都二十岁了?许了人家没有呢?”朱由校惊讶地看着她,不敢相信地问道。
阳光这才想起来,在这个年代,二十岁不嫁可能都算老姑娘了。她当初总嫌李云峰老。没想到现在被他的前世嫌弃老了,真是风水轮流转。
“我们不要探讨这个问题了好吗?你想叫师妹那就叫吧,反正我又不会少块肉。”她尴尬地咳了一声,转移了话题,“今天天气真好啊。”
朱由校见她一副受了打击的样子。也就不再追问,只是笑着说道:“你这身布衣也未免太朴素了。”
“今天在城外施粥嘛,穿太华丽了也不合适。”阳光解释道。
朱由校点点头,敛起笑容说道:“本宫若不走这一趟,还不知这里的灾情如此严重。等我回京以后,就让户部把赈灾的米粮发放过来,暂解这里的燃眉之急。”
“殿下宅心仁厚,心系百姓,是万民之福。”阳光笑着说道。
朱由校苦苦一笑,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阳光见他疲惫的样子,也不打扰他,只在一旁百无聊赖地守着他,看着他放心地安睡。
不一会儿,马车驶进了高家的宅院,高家的大门口已经清扫干净,铺上了地毯,高家的家眷仆从尽皆到门口迎接,跪立两侧。
阳光感觉马车停了,撩开窗帘一看。已经到了高家大门口了,于是轻声把朱由校叫醒:“太子殿下,我们到了。”
朱由校睁开眼睛,只见高鸿从后面的马车上下来。恭敬地站在他的马车旁边,陪着笑脸说道:“太子殿下请!”
朱由校起身下了车,阳光也跟着他身后下了车。
朱由校带着一众人等在高鸿的带领下走进了高家大宅,跪在地上的家眷等他进了中门才敢站起来,跟在他身后伺候着。
花园里现在正是风景最好的时候,花团锦簇美不胜收。阳光跟在朱由校身边。看着他脚步轻快神态悠闲地在高家的花园里面闲庭散步。不时饶有兴味地看看花,逗逗鱼,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
走到九曲桥上的时候,忽然从花园深处传来了一阵悠扬的琴声,琴声清越动人,仿佛带着隐隐的忧伤。朱由校停住了脚步,侧耳倾听,往琴声的方向走过去。
高鸿微微色变,也赶紧跟了上去。
阳光也听到了琴声,好奇心起,兴致勃勃地跟在他们身边看热闹。
琴声是从花园里一处水榭上传来的,从桥上远远望过去,只见水榭里面坐着一个身着素色衣裙的女子,许是看到了这边有人过来,琴声戛然而止,接着她急匆匆地抱起瑶琴,带着身边的丫鬟紧走几步出了水榭,消失在花丛之中。
“刚才在那边弹琴的是谁?”朱由校转头问高鸿。
“回殿下,刚才弹琴的是小女,因为小女年纪上尚幼,是以刚才没有在门口接驾。”高鸿低声回道。
朱由校饶有兴味地看了不远处的花丛一眼,然后转身带人从原路返回,在高鸿的带领下进了高家的会客大厅。今天高家的大厅里面也是焕然一新,正厅的中间放了一张圆桌,桌子上摆满了山珍海味,丫鬟仆从们侍立在饭桌两侧,见他们进来了,都规规矩矩地跪在一旁,齐声说道:“奴婢们见过太子殿下。”
“你们都下去吧。”朱由校摒退了左右,只留高鸿一人伴驾,然后又招呼阳光也在他身边坐下。
高鸿知道他素来不喜热闹,于是命人在隔壁厢房再开一桌,招待他带来的太监和侍卫。酒席宴上,只留下两个机灵的丫头伺候。
“展鹏,令嫒的琴声动人,可否请她出来一见?”朱由校笑着对高鸿说道。
太子都开口了,高鸿自然不敢拒绝,赶紧差人去叫女儿过来。
刚才在花园里,因为距离太远,所以阳光没有看清那个女孩的模样,不过阴阳世家的女人,资质必然不会差了的。她想着想着忽然心里一动:高鸿的女儿?莫非刚才在花园中弹琴的女子,就是高思颜?(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七章 高家长女
少顷,房门开了,一个身材窈窕的美丽少女莲步轻移走了进来,她换了一身葱绿色的衣裙,裙摆随着脚步轻轻飘动。∽↗頂∽↗点∽↗小∽↗说,这一抹俏丽的浅绿翩然而至,仿佛连室内沉寂的空气也瞬间鲜活了起来。
朱由校和阳光站起来,不约而同地看向她:只见眼前的女孩十二三岁的年纪,肤白似雪明眸皓齿,乌黑的长发绾成了俏皮的双髻,发髻上面带着两朵别致的珠花,一双眉目仿佛盈盈秋水一般,顾盼生辉。
“民女高思颜,参见太子殿下。”女孩低下头微微一福,声音婉转动人。
朱由校含笑看着眼前的女孩,连连点头:“果然是美若天仙,到我身边来吧。”
“谢太子殿下。”高思颜低着头,走上前来,朱由校挽着她的手,让她在他的身边坐下。
阳光怔怔地看着他们:心里想着,这就是云峰朝思暮想,想了将近四百年的女人。她真的很美呀,这个时候她才十二岁吧?小小年纪就出落得如此美丽动人,这样的天资绝色,连她看了都要动心。也难怪云峰当初对她那么痴迷。
这就是云峰跟她初见时候的场景,郎才女貌,一见倾心。他们的缘分,哪里是从她进宫的时候开始?分明在这个时候就已经郎情妾意了。
看着他们亲密的模样,一瞬间,激动、酸楚、委屈万般滋味涌上心头,她居然讷讷不能言。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高思颜坐到朱由校身边,隐约感觉有一道目光在看着她,她下意识地一抬头。正好撞上阳光的目光,她见这个少年这么看着自己,不禁脸庞发烫,有些不自然地微微偏过了头,躲开了她的目光。
朱由校知道阳光是女子,所以也不以为然。
阳光看到她羞涩娇俏的模样,心里却又是一沉:思颜确实美得连女人都动心。那么当年的张君耀会不会为她的美色所迷呢?当年的自己,真的会为她背叛自己的大哥吗?她一时间心乱如麻。
高鸿在一旁看着三个人目光流转,心里也是惊出了一身冷汗:思颜年纪尚小又任性。可不要一时妄为,惹出什么乱子才好。
“你刚才那一曲,是为谁弹的?”朱由校握着思颜的手,柔声问她。
“太子恕罪。思颜不知道你会去花园。所以才——”高思颜说着,眼圈儿红了。
“太子殿下,小女年幼无状,还请殿下见谅。”高鸿赶紧说道。
“无妨,大家都是同道中人,没有什么不能说的。”朱由校低头对思颜说道:“你祖父才去世一个月,你们重孝在身,还要装作若无其事。如此为本宫奔波,也是难为你们了。”
“父亲对思颜说过。天命之人,为天命而生,虽死无憾。思颜虽然思念祖父,但是若有一日,需要思颜为天下去死,思颜也愿万死不辞。”高思颜抬起头,大胆地看着他,接着说道:“父亲还说过,这天下必须归了太子,社稷才能安稳。”
高鸿没想到女儿胆子会这么大,居然当着太子的面口无遮拦。虽然太子是同道中人是道家的执掌,但是他现在身份贵重,君臣有别,做臣下的,焉能妄论朝政?更何况思颜还是一个未成年的黄毛丫头,这岂不是有僭越之嫌?
“太子殿下,思颜有口无心——”
“思颜说得对。这天下我志在必得!如今内忧外患,邪魔横行,只有我得了这江山,社稷才能有一夕安宁。”朱由校说着转头看了看阳光,阳光微微一笑,淡然说道:“你若要这天下,我们帮你夺了这天下便是。”
他会如愿以偿登上皇位的,这她一点都不担心;她犯愁的是他登基以后的事。现在距离天劫还有六年呢,她总不能在这里耗上六年吧?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朱由校见她轻描淡写的说得轻松,不禁微微笑了:他就是喜欢她这副搞不清楚状况还总是一副成竹在胸的自信模样,他们道家弟子,就应该有这样的大家风范。
高鸿不露声色地往阳光这边看了一眼,阳光见他诚惶诚恐的样子,总觉得他在太子面前太过小心了,回头一想现在是封建君主制社会,皇权大如天,他有所畏惧倒也情有可原。
莫非是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于是她也不再多言,只低下头吃饭:毕竟现在她是在高家,她万一一个言语无状,得罪了太子,到时候倒霉的还是高家。
朱由校和思颜倒是相谈甚欢的样子,席间闲谈的也不过都是琴棋书画这些风雅的东西,阳光也根本听不懂多少,偶尔朱由校把目光投到这里来,她也只微微一笑,并不答话她想答话也不知道从何答起。
一顿饭下来,朱由校也把她的底摸了个**不离十:看来她不仅不懂女红刺绣,琴棋书画也是一窍不通。唯一让他感到安慰的是,她好歹还有一身好功夫。
可是要说她是草莽之人吧,也不像,因为她身上还莫名地透着一股书卷气和孩子气,并不像没有读过书的人。
“阳光,你识字吗?”他转头问了她一句。
“还好,认得一些。”阳光谦虚地说道。到了这个朝代,她不谦虚不行啊,看这屋子里挂的书画,都是繁体字不说,还都是龙飞凤舞的毛笔字,墙上挂的这些字画,她要靠半蒙半猜才能看懂一些。
“展鹏可是我大明朝的才子,以后你住在这里,多跟他讨教一些。”朱由校说道。
阳光扯起嘴角,笑笑,学着高鸿的样子,谦卑地说道:“草民谨遵太子殿下教诲。”
朱由校看着她,开心地笑了。
这是阳光第一次看到他大笑的样子:他笑起来很好看,有种阳光少年的感觉。
思颜陪太子用过了午膳,很有分寸地退下,回自己的闺房了。
太子也明显有些累了,高鸿命人给他准备好了上房,自己则亲自带着高家的侍卫守在外间,然后又把他身边的侍卫太监安排在另一处厢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