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我不要回家
王盖安的演绎那也是能够拿奥斯卡的影帝水准。
王猛南毕竟经验比较浅,所以很快就被这个老家伙给忽悠了。
聊了一会,双方聊的非常愉快。
如果让王猛南知道眼前这个就是自己亲二叔,他会毫不犹豫上去就是…抱住二叔的大腿…
二叔啊…
终于找到组织了…
只要大土匪是王猛南二叔,那么就不会杀他,他可以随便浪。
如果,在进一步,让王猛南知道他的身份,恐怕他会一条路走到黑。
至于去长安抱李世民大腿这件事,恐怕就是打死王猛南,他也不敢。
王世充可是李唐最恨的反贼之一。
抱着敌人脚,低声下气叫陛下的腿毛真是太好看…
马屁就是拍的再好,李世民也会毫不犹豫,一刀解决了王猛南。
当然那都是假设,现在王猛南还洋溢在他忽悠王盖安的聪明才智之心,无法自拔。
晚上,王盖安杀猪宰羊,弄了一桌子肉食,这也是刚才邓建给他悄悄传递的消息。
不然打死王盖安都以为王猛南喜欢吃素。
毕竟现在蔬菜太贵了,太难寻找。
一些不太重要的场合都是全部吃肉。
这是家宴,王盖安便没有邀请其他人。
看到这么多肉之后,王猛南也不嫌弃做的难吃不难吃,便风卷残云的大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之后。
王盖安便吩咐给王猛南和邓建安排一个独立帐篷。
王猛南觉得这土匪头子台好忽悠,琢磨着以后不动脑子,直接靠忽悠养活自己得了。
来到掌控之中,王猛南便一把抓住邓建胳膊,把邓建拉倒正中央位置,满脸认真的看向邓建。
“你皮痒痒了是吧,刚才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不去擒拿那个大当家的?”
邓建有苦说不出,总不能告诉王猛南,土匪就是你二叔,这里就是那个二叔大本营,已经距离了三千人马。
还有将近三万人马就在周边,甚至本地县城都已经被你二叔给占领了,马上就要功打周边城镇。
现在虽然起义有三千多支,但是都是小打小闹,就连长安都不知道有人叛乱。
一般都是在实在压不住,纸包不住火的情况下,官府才会上报给朝廷。
现在天下大乱,李世民并不知道,甚至还在为蝗虫而头疼。
难道他真的不配做皇帝。
在他当皇帝这六年级,怎么到处都是灾难啊。
怎么倒霉的总是他李世民。
官府实在压制不住的情况,那就是大灾难。
就比如宋朝,总共执掌天下三百多年,总共发生万人以上大规模叛乱就有四百多起。
而且很多数量在一万人左右的叛乱,当地官府都不敢往上报。
别的地方都是平平安安,百姓安居乐业,你这里就发生万人叛乱,你这官当的不干净啊。
是不是天天贪污,抢掠无辜女孩了?
哪怕是一个小县城的县衙被敌军占领一两天时间,最后被平叛之后,县令就会用十几个土匪闯进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给说没了。
反正百姓们很多都不认识字,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县。
就是沿路的商人,也不敢乱说,否则就是以污蔑县令等一堆罪名将这个多嘴的商人给杀了。
但是那种长达数月,人数比较多的大战乱,史书就会记载。
那个地方负责的官员不仅全家抄战,还会在史书上留下名字,遗臭万年。
现在王猛南发现这里发生叛乱,他得赶紧想办法离开,最好是逃回长安。
路上都发生叛乱,到时候蝗虫一开,百姓刚刚种植的庄家苗瞬间被吃了,他们还要交税。
庄家没了,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还交个屁的税。
然后那些造反之人在给点粮食,一煽动,又是一支支反派大军。
现在朝廷官兵还比较强,但是架不住没有粮食。
皇帝还不差打仗的兵,如果连官兵一口吃的都没有的话,那么这个朝廷便全完了。
王猛南觉得他逃离到长安也不安全,必须要带着崔秀秀几个亲姨,赶紧逃去突厥。
实在不行,天天吃牛羊肉。
吃肉…
王猛南一向都很喜欢。
突厥就是王猛南的天堂啊。
现在大唐历史已经被改的七零八落,王猛南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说不定将会死更多的人,更多人会无家可归。
必须逃开,必须离开大唐,这是王猛南现在的想法。
邓建道:“我饿…”
王猛南道:“吃吃吃,你就知道吃,除了吃之外,你还会什么?”
邓建道:“睡觉…”
王猛南:“……”
许久,王猛南终于已经压制住内心的火,便对邓建亲声道:“今晚,你在西边放把火,我能感觉到西边是土匪粮食存放地方,到时候我们趁乱逃出去。”
邓建就像是小猫那样,乖巧点了点头。
王猛南转过身,打算在想想,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邓建突然站起来,直接用手背打晕了王猛南。
走出帐篷,对站在门口的那个士兵道:“田七,走,带我去见二爷。”
这个叫田七是老王收养的一个孤儿,从小便和邓建等人一起练武,自然认识邓建。
田七问道:“小公子睡了?”
邓建点了点头。
田七带着邓建来到王盖安的帐篷中。
邓建单膝跪地道:“小的邓建见过二老爷!”
王盖安道:“那小家伙睡了?”
不管邓建,还是王盖安都清楚,王猛南绝对不是一个不安分的主。
说的在直白一点,就是头生反骨,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王盖安如此精明之人,岂能是王猛南忽悠傻子的手段就给忽悠的。
在他们这些叛乱之人眼中,任何一个不安分因素,都必须要扼杀,更何况像王猛南这样的人。
只不过王猛南还是个孩子,邓建和王盖安都没有把王猛南当回事。
王盖安问道:“南方现在兵荒马乱,你为何还带他来?”
“二老爷,小的也拦不住啊,小少爷被人给用强了,所以小少爷这几天心情不好,不想呆在家,便打算出去逛逛。
听说南方发生了蝗虫灾难,小少爷就觉得蝗虫能吃,能赚钱,便过来吃大餐了。”
邓建简单的向王盖安解释道。
王盖安脸色阴沉不定。
原来是为了一口吃的。
竟然不怕危险,从长安出发来到重灾区。
历史上那么多次灾难之后,都会发生起义。
这些一直都没有被史书所记载。
不记载,但是一些聪明之人都知道,但是不能说,便只能带着这个秘密进入棺材。
王盖安还害怕王猛南会抢了他的位置。
现在看来,王猛南就是一个吃货。
一个吃货,每天只要给点食物就可以了,完全不用担心。
“你带着他赶紧回长安,不要在往下了,越是往下,越乱。”
王盖安对邓建挥手。
“好的,二老爷。”
邓建起身离开。
刚转过身,邓建便又转过身来,道:“二老爷,蝗虫好吃吗,为什么小少爷会流口水?”
“放屁!”
王盖安意识到刚才说错了话,便脸上露出和善笑容,又道:“邓建啊,你也不是第一次跟随老老爷子,这些年发生的事,难道你还不清楚吗?
这小家伙恐怕是想去南边尝尝大闸蟹,胡闹,简直就是胡闹,为了一口大闸蟹,竟然骗你说蝗虫好吃,这小子没一句实话啊。”
这当然是王盖安后天根据自己见识,然后进行补脑。
如果蝗虫能吃的话,为什么历史上还会饿死那么多人。
为什么受灾百姓会参加,流离失所。
无数前辈组建起来的经验,肯定是不会错的。
这蝗虫有毒,不可以吃。
如果要是让王猛南在现场的话,王猛南绝对会来一句:愚昧,白痴。
都没有尝试一下,就武断的做出结论。
难道神农尝百草,被最后吃的那一个草给毒死了,就是那个草有毒?
说不定是神农尝百草时候,没有漱口,两个药效串味,最终被毒死了。
就好比白萝卜和红萝卜,两个都没有毒,然后一块吃了,就中毒了。
当然,古人并不会对着任何一个不认识的东西,轻易尝试。
这年代,因为吃了一些乱七八糟东西被毒死的不在少数。
只有通过胆子大之人尝试之后,大规模推广,他们才敢尝试。
这是知识盲点,可以理解。
邓建回到帐篷,趁着夜晚,王盖安偷偷开绿灯的情况下,离开了大营。
…………
在京城,翠云楼。
崔秀秀已经派了无数人去寻找王猛南踪迹,可还是一无所获。
在崔秀秀面前跪着两个女人,这两个女人就是和他一起,对王猛南不离不弃的王合阳没有名分小妾。
三人地位应该相同才对,但是这两人却是跪在崔秀秀面前。
其中一个女人道:“大人,小公子离开,肯定是和楼上那个女人有关,不然杀了她。”
另外一个女人道:“不能杀,我今天看她走路姿势不对,说不定已经被小公子给…”
“可为什么小公子逃跑,这肯定是那个女人给弄的。”
两个女人争吵了起来。
崔秀秀一拍大腿,两人立刻闭嘴,害怕的低下头。
“告诉家里,让他们派人找,李唐快乱了,小公子可是主子唯一血脉,绝对不能有任何闪失…”
“若是万一…就是杀了你们全家,也没小公子重要。”
“下去吧!”
崔秀秀搜着太阳穴,整个人都疲惫了不少。
两个人离开之后不久。
崔秀秀窗户被强行打来,进来一个黑衣人。
黑衣人道:“起事在即,我来带小公子离开。”
崔秀秀一眼便认出来人身份,连忙道:“鸽子,你来的正好,小公子失踪了,快通知军师,让军师安排人寻找小公子下落。”
“啪!”
黑袍人当即甩了崔秀秀一个大嘴巴子。
崔秀秀被打翻在地,嘴角流出一道血痕,却没有半分怨言。
“废物!”
黑袍人跳窗离去,现实在黑夜中。
崔秀秀起身,不慌不乱来到窗户边,看了四周一眼,见没人,便关上窗户,露出一道复杂神色。
………
王猛南醒来了。
但是现在却是外大运河上,正朝着长安方向行持。
王猛南晃动小脑袋,问道:“邓建,我们这是去哪啊?”
邓建道:“回长安!”
“什么回长安,快,快快,我要下船,我不回长安,那个娘们又要蹂躏我…我不要…打死我也不要…”
王猛南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吓到,立刻起身,不断摆头。
第76章 土豆?
王猛南就是这样性格,谁拉着他,都不行。
但是别忘了邓建有武功啊。
以前王猛南可以随意任性,但是现在,呵呵,抱歉。
邓建那可是奉了命令,同时也是为了王猛南安全着想。
最终邓建对着王猛南后背,就这么来了一下,就解决掉了王猛南。
王猛南再一次被打晕。
……………
长安。
李世民又来找王猛南来,打算问王猛南借点粮食。
可现在王猛南又不在。
天天不在家,不会是偷.人去了吧…
李世民找到了女儿李安澜。
“女儿啊,你不会用力过猛,把那孩子给吓坏了吧,这么多天了,怎么还不回来。”
其实李世民最想问的就是女儿啊,现在都是正房夫人了,家里的小金库钥匙在你手里吗?
男人啊,一有钱就变坏,你可的防着点才行,可不能让王猛南变坏了。
可这话李世民身为当爹的说不出口啊。
还有就是他们父女之间的关系一直都不好,最近这几天才变好的。
要慢慢来,慢慢问,不可操之过急。
李安澜道:“爹,你说实话吧,你是不是惦记那一批粮食了,爹,这可不行,那可是养鸡所用。”
李世民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笑了笑,道:“现在百姓都没吃的了,鸡吃的比百姓都好…我这不是没办法了吗?”
李安澜道:“爹,财政大权在崔姨手中,没在我这。”
“啊…为父还有事,先走了…”
李世民一听李安澜没钱,便直接借口离开。
“呸,就是有钱,我也不给你,一个铜板都不给你。”
看着李世民离去方向,李安澜也不知道是生气,还是其他,呸了一口。
李世民去猪圈看了一下太子,交代太子一定养好猪。
最近不是很太平,太子只要在这里把猪养好了就行。
太子用一副幽怨眼神看着李世民,他是真的不想在继续养猪啊。
堂堂大唐未来储君,天天在这养猪。
如果到时候要让别人知道,他这个太子还要不要混了。
还有最重要一点就是…养猪太子,从来就没有。
他这个太子职位,不会是要被老爹废掉吧。
太子一想起废太子下场,就哭了。
李世民看着自己这个傻儿子,恨不得上去踹一脚。
同样都是儿子,为什么人家青雀就如此优秀,而这个老大就如此废物。
好哭就算了,而且今天还…
算了…
就让太子在这里养猪吧。
实在不想到时候大号废了,从新练小号。
那么多小号,总有一个会成功。
如果让李世民知道康熙大帝的话,他一定会上去取取经。
人家康熙牛啊,用一个废太子在前面盯着所有皇子炮火,偷偷练了雍正这个小号。
事实上,李世民根本就不用找康熙取经,事实上李世民在原来历史就是这样办的。
老大当炮灰,然后培养了小儿子李治。
李世民一死,李治就当了皇帝,又娶了李世民的才人武媚娘。
……………
一处低矮茅草屋院子之中,坐着两个老人。
两个人正在下围棋。
一个老人满脸都是皱纹,身上穿着一件烂的不成样子的道袍。
另外一个却是断了一个胳膊,这个老者披头散发,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疯子。
老道便是金龙卫负责人黑蛇。
而另外这个断了胳膊之人便是另外一个组织负责人,叫灵蛇。
两个人一大把年纪了,现在还用化名,很显然,这两个人老人都不简单。
“这一局棋局,我已经很久没有下过了,你辅佐的是三皇子,我辅佐的是大皇子,可对?”
断了胳膊的灵蛇开口道。
黑蛇道:“老东西,你都已经没了一个胳膊,竟然还叫灵蛇,要我说,改一下,就叫断蛇吧。”
断蛇和断舌是谐音,黑蛇这句话还真是毒啊。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接着往下说。
其实两个人都明白他们在干什么,但是他们什么都不会说。
灵蛇道:“好了,老家伙,这一局棋封盘,我们下一次在下,你觉得可好?”
他们看起来是在下棋,事实上是另有所指。
三皇子就是杨广的第三个儿子的后代,在金龙卫现在负责人手中。
另外一个老者说的大皇子,也就是杨广的大儿子后代,只不过这个后代是一个私生子。
如果按照身份来看,三皇子的后代身份还是血脉更加纯正,应该继承大统。
但是人家大皇子的后代也有权利继承大隋大统啊。
现在连皇位都没有接触到,两个人已经开始选择内斗。
这便是中原大地普遍现场。
哪怕是当初大明已经灭亡了很多年,郑成功还在争大统。
就比如某个电视剧之中的天地会和沐王府,两种不同势力。
大隋也比较看中血统,从杨广和杨勇这点就可以看出,皇位之争,斗得很严重。
失败之人最后被杀,杨广登基称帝。
“好,那就改日在下。”
……………
王猛南起来了,很不高兴。
“邓建,你胆子越来越大了,竟然敢打我。”
邓建心道:“我打你的还少吗,昨天还打了一次。”
“你真的不明白啊,我们这一次是赚钱的,告诉你吧,南边不仅拥有蝗虫这个好吃的,还有大闸蟹,小龙虾,甚至还有石斑鱼,各种好吃的。”
提起南边的大海,王猛南就流口水。
大自然真是太奇妙,产生了很多好吃的东西。
但是这个邓建最近有点飘,竟然敢揍他的。
带着他回长安。
长安有什么好回得,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妖魔鬼怪。
王猛南道:“邓建,靠岸,我要去买点鸡,到时候我们在船上吃鸡。”
邓建道:“哦,我这就去通知传家。”
船不是很大,但是也能够容纳十几个人居住。
但是这一搜船却是被邓建承包,王猛南人比较懒,也喜欢清静,虽然费钱,但是只要王猛南高兴就好。
现在越是靠近长安的位置,人流量也就越多,成群结队的胡人商队在码头装货。
甚至在码头,王猛南还看到了一个金发美女,正向王猛南这边招手,放电。
“邓建,快看,大洋马。”
王猛南指着洋人女子,对邓建道。
邓建撇了一眼洋人女子,便觉得恶心。
这女人浓妆艳抹,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但是接下来一幕,把邓建吓到了。
只见王猛南竟然朝着洋人女子跑去。
邓建连忙追了上去。
王猛南来到洋人女子身边,指着洋人女子手中的食物,道:“能给我吃一口吗?”
邓建翻白眼。
洋人女人吃过的东西,王猛南还要吃,真是重口味。
其实王猛南根本就不是真的吃,他想要拿在手中看看。
因为这个东西是土豆。
现在土豆应该在外国,距离这里可是要十万八千里。
怎么会突然之间就看到了土豆,着实把王猛南给下了一跳。
难道是看错了。
有了土豆之后,大唐就有吃的了。
同时王猛南可以吃糖醋土豆,麻辣土豆,甚至还可以做土豆牛肉。
总之,土豆,那可是好东西。
上能够救下百万人。
下能够让这些大吃货吃的美美的。
洋人女子不明白为什么王猛南会突然来到他面前,而且还要要他手中食物,但是他还是把食物递给王猛南。
来大唐的洋人大多数都会说中原话语,但是这个洋人很显然听不懂。
要不是看到王猛南对着他一阵比划,他真的怀疑王猛南是想要和他同床共枕,一夜春风。
洋人女子都比较开放,尤其是看到像王猛南这么帅气之人。
王猛南接过土豆之后,用鼻子闻了闻。
果然,这是土豆。
上面还带着一股辣味。
难道是辣椒油?
第77章 我喜欢你
王猛南乐了,这一次是真的乐了。
看到了辣椒油就好像是看到了青春,嘴唇一擦,又是干净的初吻。
现在的他非常怀念火锅的味道,趁着天气还凉,赶紧弄出火锅来,到时候大家都乐呵乐呵。
只不过面前这个洋女人看起来有些精明,不好忽悠。
总不能又让王猛南出卖色相吧,这都已经不知道出卖多少次。
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万一…
秦浩这可是宝贵的第二次鲜酿啊,一定要把他交给程处雪,让程处雪来品尝。
洋女人舔着嘴唇,笑呵呵盯着土豆看。
王猛南一咬牙,一跺脚,直接总英文来说话:“请问,这上面辣辣的味道,你这还有吗,还有这个食物,你还有吗。”
洋女人听到王猛南说的是英语,眉头一皱,随后扑了过来,在王猛南脸上盖章,只听这洋女人笑道:“没有想到你们大唐竟然有人能够听的懂我们的话,我们是来自于斯国,漂洋过海…”
这个洋女人说的都是英文,而且吐字非常清晰。
从丝绸之路运送很多东西去西域,然后这些西域又运送半年,有些是一年,甚至有些是三年,运送更远的地方。
丝绸,陶瓷,甚至是三大发明,因为纸张的缘故,已经让西方很多远古国家不在在石头上写字,也学会了穿衣服。
大隋威震天下,那个时候就有了很多过年来大隋交易,但是出一次海非常不容易,需要两年左右时间。
如果运气差一点的话,很有可能就会死在海上,但是他们都不后悔,依旧漂洋过海来到中原,就是希望能够打开贸易市场。
在他们那里盛产的宝石,在他们那边售价只要几个铜板就可以了,但是运送到大唐可以售卖一两金子,甚至更贵。
这可不是几倍利益,相当于拿着他们国家的垃圾来到大唐换金子。
洋女人又道:“我们穿上有很多,这只不过是我们航海的食物,我们买不起大米,只能吃这些。”
秦浩问道:“如果我用大米和你们换这些食物,和那个辣辣的东西,你愿意吗?”
“辣辣的东西,你是说辣椒和土豆吗,虽然很容易存放,哪怕是在船板上也可以种植,但是不好吃啊。
小郎君,如果你愿意和我共度一夜,我愿意把这些东西都送给你。”
说着,这个洋女人还故意把衣服往下拉了拉。
“哦不,我已经结婚了,而且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我非常喜欢的我的妻子和孩子,如果你要是有需要的话,我可以当你的向导,你觉得可以吗?”
因为语言不通,他们这样洋人来到大唐经常就是比划,直接拿出东西来和他们换购,不过大多时候都会被坑。
他们讨厌大唐汉人,但是他们不得不装聋作哑,承认大唐汉人,因为只有在大唐,他们才可以获得更加精美的礼物,更加好的书画。
秦浩虽然也是大唐百姓,但是他会英文啊,可以和这些洋人交流。
“好的,我答应你。”
洋女人很快就拉来了自己丈夫,并且介绍道:“他叫艾薇儿,我叫维密丝,我们两个是夫妻,这一个船就是我家的,我愿意拿着穿上食物和辣椒给你做酬金,希望你能够喜欢,我的朋友。”
王猛南点了点头。
刚才王猛南是真的害怕艾薇儿老公维密丝打他,毕竟刚才他们两个聊的非常亲密。
但是洋人就是如此大方。
甚至有重要客人到来时候,大家都会一起狂欢。
没错,就是狂欢。
维密丝是一个浓眉大眼,非常开朗的洋人,因为到处经商,所以他学会了多种语言,但是唯独大唐语言让他伤透了脑筋。
在他眼中,大唐的语言是最难的,他根本就搞不清楚这群人到底在说什么。
学习了很久的维密丝最终还是放弃了学习汉语。
拿着贪婪的大唐商人,想怎么敲诈就怎么敲诈吧,反正她也听不懂,反抗也是徒劳无益。
毕竟这可是人家的地盘,而不是属于他们斯国。
邓建听着王猛南说鸟语,还以为王猛南中了什么魔咒,正琢磨着要不要请两个跳大神的过来跳跳。
就上次那个贼眉鼠眼,长相猥琐,总是一副仙人自居的老神棍就比较合适。
如果要是让邓建直到那个老神棍就是袁天罡,不知道邓建会不会直接吓哭。
“走吧,我带着你们去购买大米,相信我,没有人会了你们,有我在,你们完全可以放心。”
王猛南带着维密丝个艾薇儿来到了集市。
这个集市依旧是大唐为主,还有一些胡人。
这些胡人距离大唐都不是很远,周围一些小国家。
这些胡人西域的比较多,但是却距离西方国度却是十分遥远。
胡人的语言又和洋人截然不同,所以他们叽叽喳喳说了一句,王猛南恐怕也听不懂。
既然是听不懂,那么就不要讲了,还是老老实实做一个好朋友吧。
王猛南带着眼前几个人去了很多地方,购买了便宜大米。
也不知道王猛南是怎么回事,竟然觉得这些洋人有些贪心。
不过也正常,人性本来就是贪得无厌。
看着这些贪婪之人,王猛南最终还是老老实实来到夹板上,看到无数的土豆和一堆堆干辣椒。
估摸着土豆大概有几千斤,哪怕是这些洋人会留下一半,王猛南也拥有五百斤土豆。
辣椒的话,大多数都是干辣椒,新鲜辣椒也有,但是来到大唐就不适应,很多新鲜辣椒都枯萎。
不过还有一些辣椒还可以使用,到时候王猛南可以做一顿美味火锅。
“真是太倒霉了,这些辣椒本来在海上还在生长,可是越往这边,他们越坏,简直就是坏透了,这样吧,我给你一半辣椒,一半土豆。
不过你要给我们当一个月向导,你觉得如何?”
维密丝笑呵呵看向王猛南,一边的艾薇儿不断的给王猛南抛媚眼。
甚至最后维密丝无奈,拍了王猛南肩膀,轻声说道:“尊贵的向导,我夫人非常喜欢你,你看要不要今晚就住在夹板上,我们一起通宵达旦?”
第78章 回长安
王猛南当然是不愿意了,现在王猛南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赶紧离开。
玩这种游戏,他可不觉得能够多一块肉,更加不可能拿出去炫耀。
如果有选择的话,他宁愿离开,也不愿意在这里继续等待,甚至是…乱来一通。
可是人家刚才给秦浩土豆和辣椒,现在就直接拒绝,是不是挺难为情的。
要不要就将就一下,直接同意。
王猛南看着四周,只见邓建总一副警惕眼神看着自己,王猛南就觉得还是不要同意了。
如果他现在点头同意,很有可能会被邓建打晕带走,那么情况却是截然不同,到时候有王猛南哭的了。
邓建最近好像有些过分,天天就琢磨着要来打晕他王猛南,可恨,这太可恨了。
可是王猛南却是忘了,人家忠心耿耿可是保护了很久,没有功劳,那也是有苦劳的,总不能一直都按照自己想法来办。
最终王猛南去了自己房间,并且让邓建给自己烤了个土豆。
现在鸡腿有了,土豆也有了,那么肯德基还远吗?
真想现在就吃到肯德基,然后在配上一杯珍珠奶茶。
简直就是爽歪歪。
王猛南决定了,一定把这两种东西都弄齐,到时候他可以随意吃喝玩乐。
想想以后的日子,那是多么憧憬。
虽然现在吃着这么难吃的食物,但是王猛南还是露出了笑容,因为这是大唐土豆历史上,他是来吃者,第一位。
邓建咽了一口口水,询问道:“好吃吗?”
王猛南道:“想吃吗?”
邓建止不住点头,他当然是愿意吃了,可就是不知道王猛南同不同意。
不过看起来,王猛南似乎有些不愿意同意。
没事,完全没事。
反正他邓建这段时间什么都没有修炼成功,这个脸皮,他如果说自己第一,绝对没有人能够和他比。
邓建高傲的抬起头,好像再说,看啊,都来看看,看看我的脸皮到底有多么厚。
当然了,现在邓建不是关心这点的时候,他现在关心一件事,那就是怎么带着王猛南回到京城。
这次邓建想好了,去突厥走一遭,然后去往南极去看北极熊。
南极有北极熊?
这可是王猛南说的,可和邓建没有关系。
反正王猛南已经提起,那么他肯定是无条件答应。
去往南极,邓建一定要捉到一只企鹅,然后抱在怀里,可劲地亲一口。
话说企鹅到底长的什么样子。
有没有叫花鸡好吃…
一提起吃,邓建又流口水了。
这段期间,他为了掩饰自己身份,直接假装好吃。
王猛南也觉得邓建好吃是一个缺点,能够用这个缺点来牵制住邓建。
可不知道为什么,这好吃,一来二去就戒不掉。
一提起好吃的东西,邓建第一时间就是流口水。
也不知道这事是天生,还是后天培养。
但是邓建知道一点,那就是王猛南脑海之中的一切东西,肯定都非常好吃,说不定能够非常迷人。
至于邓建的那个老娘,不是他亲娘,也是组织之人。
他们终生就是为了任务而生,可以说是杀人机器。
船,又开动了。
这一次,王猛南和邓建去的地方就是京城。
对,就是京城。
就是不知道京城那些可爱的小鸡,有没有想王猛南。
两个洋人直接呗王猛南抛到脑后,直接做翻译这件事,不用了。
王猛南直接自己买来和史密斯谈,还有那个艾薇儿,要是他在对着自己放点,直接叫来李安澜过来比武。
他相信李安澜看到另外有狼,虎视眈眈盯着王猛南,这个女人肯定是坐不住。
一切都设计好了,王猛南决定开始实行。
东风和西风已经吹在王猛南身上,现在王猛南就等着睡觉,然后做梦,梦到美女来到他身边。
呸…
是钱来到王猛南身边了。
七天之后,船已经来到了长安,王猛南带着邓建下了船,并且叮嘱邓建,一定要记住一件事,那就是…
回去时候,一定不要让李安澜知道他带着食物回来,不然那个女人肯定会眼红,甚至是跑过来来抢夺粮食。
对于没有任何下线的女人,王猛南通常都是一个办法,那就是上前给对方一个大嘴巴子,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厉害。
史密斯和艾薇儿找到王猛南,王猛南直接用代理商的身份通知对方,以后在大唐,所有的生意都有他来负责。
包括那些胡人,黑人,甚至是白人,都必须要无条件服从他的任何要求,他要承包大唐。
如果李世民在的话,绝对上来就是一个大嘴巴,直接让王猛南认清事实。
朕才是大唐最大的承包商,你给朕滚下来。
当然现在王猛南肯定是不会招惹那些没有必要的麻烦,现在王猛南最想考虑的只有一件事。
那就是肯德基啊。
来到养鸡场,王猛南直接让邓建准备土豆和辣椒。
幸好大唐汉人不少,要不然邓建就可怜了。
一个人背着几百斤东西整个长安走来走去,不累死也得整出一个毛病来。
其实王猛南非常想要看的就是邓建能否就像是传说之中描述的那样,一个人就能够举起千斤铜锤。
真想考验考验古代练武之人,到底有多强啊。
但是邓建毕竟跟了他王猛南那么久,直接弄死邓建,总是感觉于心不忍,最后王猛南只能放弃这个想法。
现在邓建要多乖,就有多乖,又回到了以前的邓建宝宝状态。
其实邓建很想说的就是,我不是乖宝宝,我不是大吃货,我要离开,我要离开大唐,啊啊啊。
王猛南看到邓建在那里发呆,便吼道:“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去用油锅炸鸡腿啊,还有啊,这个土豆用刀把皮给削了,在敢愣着,你信不信我炒你鱿鱼。”
邓建道:“鱿鱼好吃吗?有没有叫花鸡好吃,大人,你说啊,求求你告诉我。”
看着邓建那一副吃货那样,王猛南乐了,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向邓建解释。
这个吃货好像一辈子只想着吃。
没用的东西,一点都不知道替主人分心,真的不知道养这样一地吃货,是福气还是祸事。
不过只要邓建是个吃货,王猛南就可以利用吃来控制邓建。
现在王猛南真心想要好好的大吃一顿。
“当然好吃了,尤其是加点佐料,如果加点香油的话,更加美味。”
“不过,前提是…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必须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厨,快点去。”
在王猛南的小皮鞭威胁下,邓建只能乖乖的进入厨房,开始倒腾起来。
很快,香喷喷的炸鸡腿香味就飘了起来。
王猛南来到厨房,看着香喷喷鸡腿,发呆。
第79章 争斗开始
要不要拿起来吃一口。
不用土豆,也可以吃鸡腿吗?
毕竟…
鸡腿是那么好吃…
邓建看了王猛南一眼,露出鄙夷目光,好像在瞧不起王猛南。
王猛南道:“邓建,我忽然忘了,这个鸡腿要用面粉包一下,最好是在免费上面加点鸡蛋,这鸡腿和土豆都必须要弄点面粉,不然等下可一点都不好吃。”
邓建道:“掌柜的,你休想哄骗我,等我离开之后,你就一个人独自吃鸡腿。”
“狗一样的东西,快去,信不信我现在就废了你。”
在王猛南一声吆喝之下,邓建只能老老实实同意,要不然就是皮鞭伺候了。
邓建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王猛南淫.贼之下,老老实实同意。
来到邓建离开之后,王猛南就吃起了炸鸡腿。
虽然是普通油炸的,现在科技还没有弄出香油出来。
咦,奇了,怪了。
现在已经有了芝麻,怎么还没有弄出香油来。
难道是这个时代的人还不会用?
不行,有时间一定要调教调教大唐百姓,不能只知道炖肉,烤肉,这吃的多不好啊。
这样的餐食,吃几顿可以,让王猛南一辈子吃,他可不愿意吃。
现在王猛南已经拯救了万千百姓,甚至很多百姓已经在家里给王猛南立下长生碑。
尤其是那些红楼小姐姐们,现在都已经把管仲画像摘掉,挂上王猛南画像。
据说只要磕个头,就能够有钱挣。
对着画像,幻想一下,就能够越来越漂亮。
当然,王猛南是不知道,要不然他绝对会找到程咬金,让程咬金灭了所有红楼。
邓建按照王猛南的指挥,做出了大唐第一份肯德基。
这鸡腿很大,那可不是刚出生***腿可比的。
王猛南掰开一个鸡腿,酥脆可口的鸡腿肉便露了出来。
还没有等王猛南下口,房间的门便被打开。
不,是被踹开的。
走进来一个娇小身躯。
“好啊,你王猛南竟然也学会偷吃了,吃的是什么好东西,快,给我交出来,我可警告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李安澜小身影出现在王猛南面前,而且手中还拿着棍棒。
王猛南连忙看向邓建,露出杀人目光。
邓建连忙摇头,摆手道:“不是我,不是我背叛你,我根本就没有通知李姑娘啊,真的,真的。”
李安澜掐腰道:“你这小贼,你也不看看在二楼有谁,竟然开始在一楼便开始抓小鸡,你是真的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崔姨说了,养鸡场以后就是我的地盘,你敢偷我的鸡。”
王猛南很想向李安澜解释解释,女孩子不能吃鸡的言论。
可看到李安澜手中那个棍子,他当场怂了。
回到京城原本以为可以大吃一顿,可没有想到,又碰到这个女人。
你说他王猛南怎么那么倒霉,怎么处处吃瘪啊。
看着眼前的这个李安澜,王猛南是真想赶紧离开。
冤孽啊!
难道是王猛南以前做的好事太多,要不然这辈子也不会遇见李安澜这个娘们。
“咦,什么东西,看起来非常好吃的样子,哈哈,你表现不错,以后你就跟着我好了,你放心,以后我肯定会保护你。”
李安澜不由分说过来抢夺王猛南手中的炸鸡腿。
却是看到王猛南已经把炸鸡腿塞进自己嘴中。
但是别忘了李安澜是谁。
哪怕是现在炸鸡腿已经进入了王猛南嘴中,李安澜也不会嫌弃,而是直接夺过来,塞进嘴中。
吃到了炸鸡腿,李安澜露出了久违笑容。
李安澜道:“不错,以后在有这样好吃的食物,通知一下我,不然你应该知道你的下场,你懂吗?”
王猛南闭眼,露出痛苦之色。
我的又一个第一次没了。
邓建站在一边,捂嘴偷笑。
让王猛南霸道,他倒是看以后王猛南还如何嚣张。
恶人自有恶人磨,现在有一个比王猛南还厉害的人出现,绝对立刻就分分钟解决王猛南这个恶霸。
王猛南道:“邓建啊,我发现我最近对你太好了,要不然这样,你一个月不要吃肉了,对,就是这样,你同意吗?”
邓建可怜兮兮看向李安澜,道:“东家夫人,我是无辜的。”
“嗯,不错,赏你三块。”
“咦,这是什么!”
李安澜一听,笑脸更甚,直接拿起三个鸡腿,直接丢给了邓建。
他又发现另外一个盘子之中有几个像筷子的东西,然后他抓起一个,啃了一口。
嘎巴嘎巴!
李安澜觉得味道还不错,里面尤其是王猛南特殊的调料包,很是好吃。
紧接着,李安澜又看向鸡腿。
这两个东西加在一起,不会是真的好吃吗?
要不要加在一起尝试尝试。
于是李安澜便拿着两边的炸鸡腿,开始吃了起来。
还别说味道非常不错,香甜可口,就是不知道能否拿出去卖。
如果要是拿出去卖的话,不知道能够卖多少钱。
不过,单单这色相,这味道,肯定能够大赚。
现在李安澜就是一个小财迷。
这估计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
反正跟着王猛南时间长了,就是现在的李安澜之心,也已经不正常了。
贪财是人的惯性。
好色,是人性的基本。
贪恋权利,那是人的虚荣心。
总之…
这三点,只要是一个人,肯定占一条。
王猛南道:“姑奶奶,好吃吗,如果觉得好吃的话,姑奶奶,就放过我一把吧。”
李安澜道:“嗯?”
“分给我一口啊,你在不分给我一口,那狗东西就吃完了。”
王猛南指着正在偷吃的邓建,恨的牙痒痒。
李安澜道:“答应我一件事,我就让你吃。”
王猛南坚定道:“除了娶你之外,不,除了靠近你之外,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你…”
李安澜恨的牙痒痒。
为了等王猛南回来,他不知道在这鸡圈等待了多少天。
结果换来的却是这么轻飘飘一句,王猛南对得起他吗?
怎么感觉这个王猛南是在做呢,是在故意气他呢。
如果有机会的话,李安澜绝对会让李安澜知道一个词语的话。
我打的那个桃花朵朵来,让你带泪加后悔。
算了!
你王猛南小矫情,那么你就继续矫情吧。
看你能够坚持多久。
迟早有一天你会过来求我的。
李安澜单纯的像是一张白纸…
现在这张白纸上面有了墨水。
咦…
墨水涂抹的痕迹,怎么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大的王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一个王字…
霸权主义啊!
你弄脏了这张白纸,还要留下印记。
墨水,你真不是东西。
现在虽然李安澜在心中很是不爽,但是她始终没有说出来,任凭王猛南在外边胡闹,只要他掐住王猛南钱这个命脉,王猛南还不是和一个小鸡一样,被他提在手中。
如果那一天,想要吃鸡,他会毫不犹豫选择动手,弄一盘水煮鸡。
看到李安澜不高兴,王猛南心里一颤,连忙道:“请说!”
李安澜道:“我的要求非常简单,只要是一个人,基本上都能够搞定,你能搞定吗?”
“请讲!”
李安澜又道:“三天之内,我要看到鲍安破产,不然,你就等着接受我的惩罚吧,对了,不仅有小皮鞭,还有蜡烛。”
王猛南脑海之中出现一副画面,吓的双腿打颤。
这个女人,真是越来越凶残了,真的不知道以后他王猛南以后该怎么降服对方。
说起来,都是那错误的一夜啊。
现在王猛南心中哪怕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现在都必须要成为过去。
毕竟事情已经发生,现在就是王猛南想要阻止,也已经来不及。
要么欣然接受,要么只能忍气吞声。
看起来,现在只能是忍气吞声。
鲍安,这的确是一个小小麻烦,而且还时不时跳出来刷存在感。
这个人,就像是一个魔鬼,一个小丑。
如果不解决这个家伙,谁知道以后会折腾出什么麻烦来。
所以现在王猛南必须要快刀斩乱马,必须要早点搞定鲍安这个家伙。
但是现在王猛南有些满脸懵逼啊。
这个鲍安真的很强大,而且看起来已经笼罩很多一个地盘。
最重要是人家鲍安家里有免死金牌。
无法从官手这里下手,那么只能使用商业手断了。
这段时间,王猛南的自助餐出现,已经弄的鲍安下不来台,就是王猛南没有使用最后一招式,恐怕现在鲍安也不会好过。
甚至距离破产已经不远了。
虽然现在王猛南什么都不会说,但是鲍安,他早就已经记得,不会轻易遗忘。
现在正好,可以对着鲍安下手。
就是不知道这个老小子能够撑过王猛南几轮攻击。
王猛南道:“现在鲍安怎么样了?”
李安澜道:“不知道,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这里养鸡,根本就没有出去过,外边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不清楚。”
王猛南道:“好,等我吃饱喝足之后,我就回客栈,收拾那个祸害。”
李安澜这一次没有阻拦,而是任由王猛南吃肯德基和炸薯条。
但是现在邓建已经吃的七七八八了。
真的弄不清楚,邓建怎么就那么能吃,而且看起来邓建肯定会没完没了,一直贪得无厌吃下去。
这个丑陋的邓建,果然可恨。
别让王猛南抓到把柄,不然到时候小皮鞭一定抽死邓建。
当然,现在王猛南什么都不会说,他只想静静。
回到翠云楼之后。
崔秀秀露出了从来就没有的笑容,好像是阴霾之后的晴天。
现在崔秀秀真的已经把王猛南当成是核心,甚至已经是当成是这里最重要的人,绝对没有之一。
邓建也不知道崔秀秀身份,但是他能够感觉到这个女人非常不简单。
王家很大,说不定还有可能是王世充另外一个子孙后代在监视着王猛南一举一动。
别忘了,就连老王都身边安排几个保镖,那么其他私生子呢,待遇岂不是相同。
甚至邓建还怀疑是不是王猛南老娘不是一般人,崔秀秀三人就是过来陪嫁。
要不然也不会有三个拥有武功女人,一直都陪在王猛南身边。
所以崔秀秀要掌控王猛南财政大权,邓建并没有阻止,甚至还非常支持。
如果任由王猛南自由挥霍下去,哪怕是天大的家产,恐怕也无法让王猛南挥霍。
到时候老王家可就是出现了一个天大的败家子。
当然王猛南现在非常老实,该露出了花那般的笑容,见谁都是轻轻一笑,露出可爱笑容。
任何一个人看到王猛南这幅场景,绝对会大为觉得怜惜,恨不得上前去揉揉王猛南那一张娇嫩的脸蛋。
一个长的比女人还漂亮,还要水灵的男人出现在老王家,也不知道是不是老王家的祸事。
现在老王家已经出动了这么多人,甚至还已经走了绝世的意思。
越是这样,邓建就越是不能够让王猛南受到一点伤害。
现在的邓建和他爷爷是一个情况,都是保护肩负着老王家血脉流传的大任。
邓建道:“崔姨,不辱使命,我终于把王猛南带回家了。”
崔秀秀嗯了一声,随后扭住王猛南耳朵道:“死孩子,这几天你去了哪里。”
王猛南道:“疼,崔姨,你就放过我吧,我保证以后肯定乖乖的,崔姨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绝对不会反抗。”
崔秀秀认真道:“这几天啊,我这个小心肝,也不知道给你老爹带了多少帽子,对了,要不要我带着你去看看你老爹现在是何等心情?”
王猛南脑袋出现几道黑线。
感情这个女人真的敢啊。
难道就不怕王猛南老爹,死不瞑目吗?
不,现在应该说变成恶灵,来找你崔秀秀吗?
“好了,崔姐不是那个意思,他逗你玩,他看你老爹坟头冷冷清清,便弄出来了几个帽子盖在你老爹的坟头。”
“只不过是蓝颜色的,谁知道一夜不见,竟然变成了绿色,真不知道那些卖布的是怎么整的,这么大的疏漏,也不知道预防一下。”
又出现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王猛南老爹三大妾之一,很少出现在大众视线之中。
但是这个人却是一直暗地里主张杀了李安澜,却不止一次被崔秀秀呵斥。
好几次,这个女人直接偷偷摸到崔秀秀房间外边,打算刺杀崔秀秀,要不是崔秀秀及时阻拦,现在李安澜就已经成为了一具冰冷尸体。
最终崔秀秀无奈,只能把李安澜赶走,让他去养鸡。
这个时候是多事之秋,可不能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死了。
虽然这个时代科技不怎么好,经常出现一个人突然死亡现象,但是崔秀秀也绝对不允许看到有人就直接死在他面前。
任何人都休想突破这个底线,不然,崔秀秀没法给王猛南交代。
至于这个邓建,崔秀秀早就已经猜测出了身份。
既然是那边安排过来的,那么就保护着吧。
借鸡生蛋,还是其他,都无所谓。
仅仅是在在王猛南身边,却是出现了两种不同势力,不知道王猛南知道之后,应该露出什么表情才好。
反正现在王猛南什么都不知道,干脆任由这样的事情发生下去好了。
反正这件事和整体关系也不是很遥远,差距不是很大。
休息一夜,王猛南便宣布,明天开始营业。
而且从崔秀秀嘴中,王猛南已经知道一个大概。
现在鲍安这段时间已经联合了其他几家客栈,竟然折腾出了一种不一样的白酒,而且味道浓烈,清醇可口,在大冬天那可是畅销品。
甚至鲍安还直接让人贴出告示,任何人都可以来喝酒,但是不能前去吃翠云楼酒菜,否则就不卖。
有些人喜欢吃美食,但是大唐之人更加喜欢喝上一口烈酒,就是为了取暖。
毕竟大唐贫穷,大多时候都是没食物吃,很多人都是把酒当饭来充饥。
尤其是经过战乱之后,粮食更加萧条。
如果不得以控制的话,那么将会更加糟糕,但是现在基本上已经被控制住。
大唐崇尚武力,尤其是在唐初,凡是能够叫出名字都是大将,那些文臣在武将压制下,已经出现颓废情况。
如果在过几十年,直到李治灭了突厥之后,那么大唐就是转战为守。
接下来几百年都是文臣压制武将。
直到唐朝最后几个皇帝,中间朝廷已经无法压制四方节度使,最后才变成被消灭。
现在大唐依旧是歌舞升平,没什么太大的麻烦。
王猛南道:“好,我现在就去研究研究,马上,我们也卖酒。”
果然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现在在动力的推动下,鲍安已经研究出来了蒸馏酒雏形,真的佩服鲍安。
但是鲍安既然和王猛南做对,那么就接受王猛南的怒火吧。
王猛南现在就是阎罗王,要你三更死,你绝对活不过五更。
一天之后,王猛南便成功弄出了蒸馏酒,而且度数绝对是在六十度之上,如果在提纯的话,那么将会是工业酒精。
到时候大唐边疆将士受伤,也不用眼睁睁看着将士伤口溃烂而死,酒精,这将会是一个新的里程碑。
第80章 送礼
王猛南这几天觉得全身都舒畅啊,因为邓建天天过来各种卖乖求王猛南施舍一本美酒。
在美酒都诱惑下,邓建一直又变回了以前哮天犬。
但是王猛南早就已经不再是二郎神,王猛南早就已经变成了很厉害的…
咦,好像真的没什么比二郎神还要厉害的神仙。
王猛南道:“邓建,我现在册封你为…咦,我应该给这个酒起个什么名字?”
总不能给这个白酒起名为猛南酒吧,喝一杯就能浑身是劲,一剑十三次郎。
这不是打自己招牌吗,都已经喝醉了,哪里还有空练剑啊。
邓建道:“不如叫做剑酒…”
李安澜也道:“不如就叫做波澜酒。”
崔秀秀也来凑热闹,“不如直接叫做太平酒。”
王猛南一一摇头,道:“好了,你们的想法,我都知道了,不如叫做醉仙酿。”
“邓建!”
“小的在!”
“册封你为酿酒总管事,从今天开始你就专门负责酿酒,酿酒的部位必须赞分开,每一个地方可以制造酿酒,同时还可以弄点别的东西,必须烤鸭店…”
王猛南直到现在都没有忘记烤鸭店,看来是真的已经馋到了。
至于他们这些人接下来会如何做,那么就全部交给崔秀秀吧。
反正王猛南有酒有菜,根本就不用担心什么,只要自己喝酒吃好,那就行。
王猛南是真的吃的很欢乐,吃的比任何人都要都。
崔秀秀真的是一个合格的管理者,三天之后,醉仙酿便出坛了一百坛,每一坛大概就是十斤,其实也就是九斤多。
现在王猛南已经转大发了,他可以随意吃喝,随意浪。
于是王猛南便亲自带着三十坛醉仙酿来到程府,已经很多天没有看到程处雪,也不知道这个家伙在家整天弄什么。
不会是开始学刺绣了吧。
王猛南上前,递上拜帖,道:“请帮我找一个程小姐,就说翠云楼掌柜王猛南前来拜见。”
没有想到门房却直接转过头去,甚至看那个意思还不打算搭理王猛南。
这就把王猛南给气到了,来到这里,那是给你程家面子。
难道你不知道我是你程家未来的姑爷吗?
竟然如此无理。
在王猛南身边的邓建真的搞不明白,为什么直到现在王猛南还来拜见程咬金。
当初王世充可就是被这群天策府给弄死的。
而王猛南却不知道报仇雪恨,反而还来跪舔程咬金。
这要是被王世充知道了,肯定会跳起来给王猛南点个赞。
好穷孙,真是大丈夫也,不错,不错,大丈夫就应该能屈能伸。
当然在邓建心中,王猛南现在做的是不对,甚至邓建还想给王猛南一脚,让王猛南知道他的厉害。
虽然邓建无理,但是王猛南是真心原谅邓建,毕竟邓建这个人就是贪吃鬼啊。
王猛南很是开朗道:“邓建啊,是不是我刚才无理了,好像真的就是啊,现在好像是在大唐,要不要我拜访一下程咬金。”
邓建道:“掌柜的,这里没有几个是好东西,必须赞距离谈的远远的,绝对不能靠近啊。”
王猛南心中有几千万种不一样的想法。
最终还是拿出一块碎银子递给门客道:“麻烦你帮我通传一下程老将军,就说翠云楼掌柜王猛南前来送美酒。”
门客看到了一块银子的份上,便点了点头,朝着城府大步跨去。
很快便又出来了。
“对不起,我家国公不见。”
这个门客小厮非常有礼貌的把碎银子还给王猛南。
王猛南心道:正好,省了。
接下银子之后,王猛南便踹进怀里。
门客仆人无语了。
明明他就是客气一下,如果王猛南要是在给他一块碎银子,他会毫不犹豫去找大管家。
王猛南这个身份,根本就无法见到程咬金,就是程家六个土匪,那也不是王猛南说想要见就能够见的。
“邓建,把食盒拿过来。”
为了让自己能够在城府吃上饭,王猛南准备了十个食盒,各种各样的美食,总共有三十道。
“来来来,邓建,我们就以地为宴席,来来来,我们两个喝,那个谁,马夫,你也可以过来分一坛美酒。”
王猛南对邓建和马夫招手。
邓建一听,立刻露出笑容。
王猛南终于大方了一次,但是王猛南大方不容易啊。
今天正好,他们几个可以把酒言欢,畅饮。
说真的,邓建真的不想看到这美酒佳肴便宜了程咬金这个老匹夫,就是程处雪也不行。
之前邓建一直隐藏身份,觉得没有闭眼和老程家一般计较。
但是自从看到了二老爷那一刻,邓建就觉得必须要老程家叫板。
现在二老爷可是掌控几万兵马,在积攒一下,说不定能够积攒到百万大军。
然后在联合各地造反势力,到时候登高一呼,又是一个明末。
说不定王家便又一次可以登基称帝,那么邓建到时候也可以册封一个国公。
程咬金是谁?
那可是反贼,那可是乱臣贼子。
甚至到时候乱臣贼子都做不了,只能做前朝余孽。
程处雪像反贼女儿这样的身份,怎么配得上王猛南。
邓建和王猛南喝酒。
酒香不怕巷子深。
更何况现在王猛南还弄来了卤菜,各种各样炒菜。
香味更是十几里之外都能够闻到。
这菜这么不是一般的香,不是一般的迷人。
现在谁要是不吃,那绝对是谁的损失。
王猛南眯着眼,心里嘀咕着,要不是天气冷,味道散开的比较慢。
要是冬天的话,香味绝对能够飘到百里之外,甚至更远。
你程咬金一群粗鄙大汉,看到美酒恐怕比见到美人都要激动,岂不是乖乖跳出来。
王猛南和邓建站在门口,胡吃海塞起来。
在程府大堂正中央的程怀默跪在冰冷地下,一边哭泣,一边流着口水。
早就想要出去尝尝翠云楼大厨手艺,可是老爹下了封口令,任何人都不允许出去。
门口还围着几十个退伍军人,就为了防止六个小崽子跳墙出去偷吃。
而在大堂之中正中央做着一个皮肤白嫩,嘴唇很厚,满脸胡子的大汉。
如果大汉要不是不说他是程咬金,估计没有几个人会相信。
现在程咬金端坐在大堂正中央,看着底下跪下的程怀默,恨不得上去打一顿。
没用的东西,这点美酒佳肴就把你给诱惑到了,说不出真的是丢老程家的脸啊。
你看看他老程,直到现在都没有流口水。
程咬金当然不会流口水。
因为现在程咬金嘴中正在啃一块烤羊腿,而且程怀默其他几个兄弟都在吃烤羊腿。
就连一向彪悍的女汉子大姐程处雪正在狼吞虎咽一盘羊肉。
程咬金直接把烤羊腿丢在地上,骂骂咧咧:“直娘子,外边到底弄的是什么,弄的老夫吃烤羊腿都不香了。”
程怀默很想哭。
外边诱.惑就不说了,程咬金还在家里用美食来诱.惑他,而且还是当着他的面,这简直比打他一顿还要狠。
“爹…我饿…”
程怀默抬起头,露出可怜兮兮的目光。
“饿个屁,吃吃吃就知道吃,老实交代,你整天瞎叫什么,是谁教你的?”
程咬金才郁闷。
原本听程怀默说程处雪喜欢上了一个男人,程咬金是真的很高兴,甚至还打算安排程怀默去暗示王猛南过来提亲。
如果暗示不行…
那么程咬金就直接找媒婆。
程咬金找的媒婆,肯定是军中大汉,让这个媒婆去直接把王猛南给抓回家…不,请回来。
什么,你不同意?
来啊,翠云楼是老夫女婿,老夫请你们吃饭,都来,都来啊。
程咬金别看脸长的挺白,但是他现在的心却是挺黑。
如果王猛南不同意这门婚事,他有一千万种办法帮助王猛南走出最后一步。
刚安排程怀默出发,程咬金开始作妖时候,李世民便来了。
并且请程咬金去找王猛南说说,问问什么时候取李安澜。
因为翠云楼是程咬金旗下资产,所以李世民来找程咬金那是找对人了。
王猛南和程咬金之间的关系就相当于是佣户和财主之间的关系,只要财主打个招呼,王猛南还不屁颠屁颠。
李世民也是反将了程咬金一把,并且还告诉程咬金,李安澜已经怀孕了。
程咬金一听,小心思瞬间给吓没了。
原本程咬金还打算随意去说几句,然后让程处雪赶紧上车,以后在补票来着,但是没有想到已经被李世民私生女已经把车给上了。
而且还是没有补票那种。
堂堂大堂长公主,怎么能够如此随便,这成何体统。
但是人家已经把车给占用,总不能把堂堂长公主赶下车吧。
自古以来,成为皇帝女婿的都只能够对公主忠贞不二,就像是赘婿那样,老老实实听从公主的任何命令。
要不然房遗爱是怎么戴上帽子的?
又不是冬天,哪里用的一年四季都带着帽子。
所以李世民来找程咬金提亲,说白了就是告诉程咬金,你女儿这亲事,没戏了,赶紧换个人吧,不要抢了,抢不过了。
程处雪听后,把自己关在房间之中,六天六夜都不…停,不断的吃肉喝酒。
程咬金一听程处雪如此胃口,更加不放心,便找人来劝说程处雪。
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
天下好驴子多的事,没必要看上王猛南那个驴-货。
更加难听的,程咬金都没有说,他一直都保持沉默。
这几天好不容易程处雪不在伤心,终于出来练武,可是这丫头,刚刚出来就找了绣娘开始学习刺绣。
你程处雪是什么性格,刀枪剑戟,那可是样样精通,让你坐在房间练习刺绣,你玩的来吗。
如果是一般人看到程处雪练习刺绣,绝对会高兴的要命,乐的合不拢嘴。
但是程咬金不一样啊,因为他程咬金的种必须要上马杀敌,绝对不能为情所困。
更加不能练习刺绣。
练习个鸟。
程咬金看到自己满意的女儿变了,便气不大一出来。
这段时间,程家几个土匪可惨了。
老爹只要不高兴,直接抓起一个人开始打,打的这些家伙是遍体鳞伤。
现在程咬金头疼的很。
尤其是王猛南又来了。
这小混蛋还来干什么。
不是已经做了李世民的乘龙快婿了吗,还来找他程咬金做什么。
难道是过来告诉他程咬金,他现在和公主过的很幸福?
程处雪又开始暴饮暴食,程咬金也跟着不高兴,紧接着程怀默就惨了。
要不是程处雪拦着,恐怕现在程怀默已经光着在雪地里跪着。
哪怕是跪在大堂之中,那也冷啊。
程怀默很想哭。
他可是外边一个小霸王。
哪怕是鲍安坑了他一大笔,老爹也就是揍了他一顿,从来就没有如此客气。
程咬金越是客气,程怀默就越是痛苦。
天天跪下地上,膝盖都跪肿了,如果能够在有一次选择机会,程怀默绝对还会这么选择。
跟随王猛南身边,不仅不用动脑子,还有好吃好喝。
甚至不时还能够拉进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算是交了一个很好的朋友了。
以前的快乐,现在的痛哭,换不来一丁点儿眼泪汪汪,却是带着绝望,这就是程怀默的真实写照。
至于刚才程咬金问他的这几个问题,不知道已经问了几百便,他的回答都是如出一辙,现在程怀默都懒得回答。
如果王猛南在这里的话,绝对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兄弟跪在地上挨饿,甚至会上前安慰一番。
这人啊,为什么差距就那么大呢。
刚才是程咬金和程怀默心中想法,现在在看看看程处雪。
这个女人一直以来都是风风火火,敢打敢拼的女汉子。
甚至外边人说他是女孩子,他还会非常高兴,但是谁有会知道他内心的脆弱。
本来就像是一张白纸的他,洁白无瑕,可是却被王猛南这个墨水在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王字…
现在程处雪真的很想哭,但是他知道他现在绝对不能哭,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看笑话。
他要告诉世界所有人,他程处雪不会哭泣,永远都不会一个男人而哭泣,这是他的选择性问题。
同时他程处雪也要向去全世界表明他的立场。
那就是在痛苦,也不会哭。
第81章 程处雪心事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要坏菜。
男孩的心思,你别踩,猜来猜去要药丸。
这就起男女之间最纯粹的感情,现在的程处雪就是深陷感情问题之中,无法自拔。
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够打开心扉,彻底解脱。
现在程处雪都已经这样,还没有人过来安慰一下他,真让他桑心啊。
程家几个大小土匪,就知道会说一句,女儿啊,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啊,加油,老爹相信你云云。
就像是后世某个被父母因为学习逼迫到墙角位置,想不开的少年。
那一刻,他们需要的是关怀,而不是轻飘飘的一句,儿子啊,加油吧,老爹相信你一定可以成功的。
如果这个儿子发一句,老爹老爹,我累了,我要睡觉了,在临睡之前,祝老爹老妈幸福。
老妈一看,是白天,觉得一定是儿子刚上完夜班,太累了,需要睡觉,然后轻飘飘来了一句,早点休息。
结果男孩就没了…
现在的程处雪年龄的就是这样,几个大老爷们,外加老娘都不会劝人。
最后只能变成悲剧,这能怪谁,怪自己倒霉吗?
不是,绝对不是。
那么这到底怪谁呢?
现在王猛南在外边,程处雪现在最想做的只有一件事,让人将王猛南赶走,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出现在这里。
程咬金道:“女儿啊,这个小子一直都赖在门口不走,我们应该怎么办?”
程处雪道:“赖着就赖着呗!”
程咬金道:“女儿啊,为父忽然觉得有些冷,先回房间休息了。”
程怀默看的老爹离开,连忙起身对着程处雪道:“大姐,我也回去休息了。”
紧接着程家几个大小土匪都离开。
王猛南见程家还没有出来,便钻进了马车之中。
这一次王猛南可是坐着马车前来,在马车后面跟着的是牛车,牛车上面是美食美酒。
但是可惜了,程家没有一个识货之人,直到现在都不出来见王猛南一面,既然如此,王猛南怎么守得住,当然是赶紧钻进马车取暖。
邓建是王猛南小棉袄,也跟着王猛南进入马车。
幸好马车是王猛南专门请人打造,容纳十几个人不成问题。
大唐没有汽车,但是有加长版马车啊。
外边拉客人的马车都是长长两排,每一排都可以做十个人,要不还怎么赚钱。
现在王猛南就坐在马车之上,闭上眼睛,横着小曲。
美酒佳肴,再加上那么大一个大帅哥坐在马车上,里面的人怎么能够不心动呢。
王猛南是真的打算把热气球摸过来,然后在天上飞一圈。
这种浪漫的场景,绝对能够吸引到程处雪,可是现在没有作案工具啊,程处雪这个小丫头也吸引不出来。
自从在没有了初吻之后,王猛南一直都觉得是他对不起程处雪,非常自责。
邓建依旧吃着烤肉,好像在瞪眼眼中,不,在邓建心中,没有什么比现在的烤肉更加美味。
“你来了!”
程处雪从正门走了出来,快步钻进马车之中。
上来就是轻声和王猛南打招呼。
王猛南以为程处雪害羞,便没心没肺道:“姑娘,今天我带来了三十坛美酒,来向姑娘提亲,高兴吗,幸福吗?”
程处雪撇了王猛南一眼,露出幽怨眼神。
又撇了邓建一眼,看了马车一边,又打开窗帘,看向后面的牛车上面的货物一眼,随后重重吐出一口气,紧接着程处雪拿起一坛酒开始大口饮酒,丝毫没有搭理王猛南。
邓建捂嘴偷笑。
他可是过来人,岂能不清楚刚才程处雪是什么意思。
就是王猛南这个大傻瓜,依旧觉得他刚来做的非常好,能够吸引到程处雪。
可不仅没有吸引,反而被程处雪误会啊。
没有大雁,你书哪门子亲啊。
古人还讲媒婆,五种粮食,还有各种繁杂礼节。
哪怕没有礼节,你也弄一对大雁过来啊。
东家看起来挺精明之人,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做出这么傻的操作。
王猛南摸着脑袋,觉得是不是带的不够。
美酒佳肴,这够多了啊。
而且王猛南这一次带来的美酒,那可是全大唐独一份,这一份礼物可以说是天价,但为什么这个大小姐不高兴呢。
难道是今天我笑的不够灿烂?
肯定是如此。
想到这里,王猛南便咧嘴一笑,露出灿烂笑容。
但是眼前的程处雪依旧是冷冰冰,脸上没有半分表情,好像就像是王猛南真的欠了他几万两银子那般。
看到程处雪这样,王猛南捂住胸口,觉得心口很疼。
本以为来的了古代,最少能够摆脱这世俗的彩礼钱,却还的要给彩礼钱。
王猛南记得在大明王朝时候,才会有嫁女儿,返回彩礼,而且这个彩礼是女儿的嫁妆,谁也不能动。
好像这也是反彩礼的一种。
贫穷人家,嫁妆要比男方要高一点。
富裕一点人家,寻常都是十倍,甚至是十几倍的返回假装。
像程处雪这样家庭,家里不仅有钱,还有矿,最少也是几倍返回彩礼啊。
王猛南却是只是带来了三十坛美酒。
程处雪以为带的少了点,误会了。
王猛南恍然大悟,从怀中拿出一块金饼,递给程处雪,非常大方道:“拿去,随便花。”
程处雪依旧没有搭理王猛南,甚至还露出了鄙夷目光。
邓建心中乐开了花。
两个人想的根本就不是一件事,而王猛南还拼命想要表达自己。
程处雪轻声道:“带雁了吗?”
王猛南从怀中拿出一袋子白盐,随后递了过来,“你怎么知道我带盐了,是不是这菜淡了,你可是一口都没有尝啊,怎么就淡了呢,我在尝尝。
还有啊,邓建,你给我出去,我们两个打情骂俏,你在这里做什么,当电灯泡吗?”
王猛南心情糟透了,为什么他无论拿出什么,眼前这个女人总是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意思。
邓建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音,随后便掀开帘子,下了马车。
程处雪腮帮子都红了,也不知道是真的生气了,还是羞的。
王猛南这个人怎么就么么自以为是。
这不是明摆的事吗?
大雁的雁,不是盐啊。
等等…
程处雪发现王猛南拿出来的盐非常细,而且很白,就像是外边的雪那样。
程处雪道:“这盐哪里来的?”
“我就说吗,你肯定是觉得饭菜淡了,咦,今天我菜知道原来你是一个淡口味,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一定多努力,让你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
“至于这白盐啊,那是我自己觉得粗盐喇嗓子,便倒腾出来的,这天下只有我这一包,来来来,拿着,这也是彩礼。”
王猛南一听程处雪对盐感兴趣,很高兴。
这个白盐,王猛南不打算拿出去卖钱。
因为他现在倒腾出来几个东西,已经足够他吃了啊。
还有就是现在倒腾出来的几个东西,还是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可在封建社会,盐铁等这种东西可是皇帝都盯着的东西。
弄弄发明,折腾出一些小玩意,赚点小钱,无所谓。
但是谁要是碰了皇帝底线,绝对死翘翘。
哪怕是程咬金想要碰盐,李世民也会毫不犹豫斩杀程咬金这一员大将。
所以能勾着,就尽量勾着,打死他也不能露出小脑袋。
求不知道现在程处雪关心的就是王猛南手中食盐,可王猛南怎么就是不懂版呢。
经常出现鸡对鸭讲局面,这让程处雪头都快要炸了。
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是故意,还是真的什么都不懂。
别让程处雪找到把柄,不然他真的会毫不犹豫直接把王猛南脑袋给敲爆炸。
同时直接弄死眼前这个祸害。
可是现在王猛南一直露出无辜之色,看起来人畜无害,甚至还带一种小可爱。
程处雪道:“这白盐还不够?”
王猛南看着地上的金饼和一代白盐,心中更加不是滋味。
女人,你真贪婪。
现在王猛南能够拿的出手都已经拿了出来,那么王猛南还能够拿出什么来。
矿洞那点石头,现在制造出来的玻璃都是办成品。
一直以来王猛南都和程家合作,甚至直接和程处雪合作。
非常想合作合作着,然后合作到了一起,然后就从此之后不分彼此,可这一直都是王猛南想法啊。
还没有来得及去询问程处雪的意思。
算了,今天一起就把事情给办好,让这个女人放心,到时候一定要抱得美人归。
不就是一个玻璃配方吗,给程处雪当彩礼钱了。
“这是玻璃秘方,还有,这个也送给你。”
王猛南把珍藏依旧的镜子送给程处雪。
身为长的帅气的男人,身上怎么可能没有一把镜子呢。
“对,你没有看错,这就是我制造出来的玻璃,很多人都喜欢叫做琉璃,其实都是一个意思,程处雪,我喜欢你,你现在可以嫁给我了吗?”
“还有啊,程处雪,只要你嫁给我,我还送给你一个非常好的好东西,只要有这个好东西在,以后你将会吃香的喝辣的。”
王猛南拍了拍自己胸口,向程处雪保证道。
程处雪瞬间来了兴趣:“什么东西?”
王猛南认真道:“我们的孩子,有这么这么优秀的父亲,还有你这么漂亮的妈妈,我们将来的孩子绝对是非常可爱,非常聪明,我可是把我老王家一切都给你了,你可要珍惜啊。”
程处雪恨不得现在杀了王猛南这个渣男。
家里有了一个公主,现在又来泡他,难道王猛南就不知道,公主的驸马这辈子只能娶公主一个人。
现在王猛南已经和李安澜在一起,现在又想要来骗他程处雪,怎么看,怎么都觉得王猛南看起来不像是好人。
这样的男人,真心怀疑他为什么会活在这个世界。
渣男啊!
呸,特别渣。
简直就是比陈世美还要陈世美。
程处雪强忍着心中怒火,轻轻一笑,随后又看向王猛南,问道:“还有呢?”
“女人,你有一个名字叫做贪婪,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贪婪,如果你在贪得无厌的话…我就入赘你程家,吃你程家的,喝你程家的,睡你程家的。”
王猛南觉得索性他还是直接从了这个女人算了。
省得以后天天操心。
做赘婿多好。
吃喝都在老婆家,如果老婆身体不适,还会找几个小丫头过来侍寝。
看看前世王猛南看的小说,每一个赘婿都是过的有滋有味。
甚至更加牛叉的还出现了一个歪嘴赘婿战神,嘴巴轻轻一歪,各种打脸。
再说了,王猛南也不是一无是处,他可是精通后世科技,来的大唐弄几个发明,钱财还不是像乖宝宝那样,朝着他怀里跳。
对,就是这样啊。
送什么都不如送自己啊。
今年过年不收礼,收礼只收王猛南。
当然了,王猛南还可以在退一步。
就是以后可以乖乖听话,最后不动脑子,不动弹那种。
到时候程处雪如果想要孩子,自己动手吧,王猛南不动就行了。
王猛南脑海之中各种各样设想,现在都已经理顺,就等着程处雪点头,然后他们就把事情给办了。
可是现在怎么看,程处雪有点不高兴啊。
而且脸色越来越难看,好像下一秒要生吃了王猛南那样。
明明,明明王猛南没有乱来啊。
可是程处雪怎么能这样…
都已经把自己送了出家,可这丫头依旧不满足。
难道真的想要浪漫吗?
每天准备一个精心礼物?
就像牛郎织女那样,每年七月初七,牛郎织女将会相见。
等等…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牛哥啊,你每天换着花样送礼物,你不觉得费脑细胞吗,你真…辛苦…
王猛南脑袋真的快要爆炸,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
可是程处雪脸上没有一丁点喜色,依旧是冷冰冰。
女人,越来越搞不懂,要不,洗洗睡吧。
程处雪道:“再想想,还有什么要送给我的吗?”
虽然两个人已经是有缘无分,但是这不妨碍程处雪幻想。
如果就连最后一丝幻想都被剥夺的话,那么王猛南可就是真的生不如死。
现在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王猛南心中更是一万头草泥马飞过。
这女人真的有点过分啊。
现在王猛南就怕把心给掏空,然后给程处雪啊。
可是这个女人一直露出笑容,一直索要无度,王猛南能有什么办法。
王猛南闭上眼睛,露出复杂神色。
想,赶紧想,喝酒是小意思,必须要讨好眼前这个女人欢喜,这才是第一位,
“好了,女人,你赢了,这是怎么最后一件东西了,这可是我昨天才弄出来的,这个世界只有这一份。”
王猛南又从怀里拿出一瓶香水。
这可真的是王猛南来到大唐之后,第一发明。
如果眼前的这个女人还不满足的话,那么王猛南真的就是束手无策。
看着王猛南的胸口就像是一个百宝箱,拿出一件又一件东西,程处雪露出了笑容。
这是他开心笑容,也是他唯一一次对男人笑。
哪怕是亲爹亲娘,从来都没有见过程处雪笑过。
而这个笑容,却是只是对王猛南笑过。
“一笑倾城又倾国,二问佳人你约吗?”
王猛南在念出上半句诗句时候,程处雪还觉得很高兴,甚至还带着一些羞涩。
可是当她听到王猛南后面的话语时候,脸色铁青,凝重了几分。
“还有吗?”
不知道为什么,程处雪好几次都想揍王猛南,而且忍的非常痛苦。
要不是王猛南一直都在作死路上徘徊,又及时转过身回去,估计现在王猛南已经变成一具尸体了。
什么,大唐杀人犯法?
但是如果有人调戏女人,结果调戏不成,反被女人所杀,那么就不犯法。
这虽然是王猛南精进策划过的计划,但是意外被杀,死了也就是白死。
大不了程处雪出去躲几年,等到风声一过,程处雪便可以回到大唐,继续作威作福。
当然这都是假设,不存在。
哪怕程处雪真的要杀了王猛南,也会舍不得杀。
现在王猛南还能够继续做死,继续在作死路上徘徊。
“真的没有了,要不我现在把全身所有东西卸下来。”
“哦,对了,还包括我的衣服。”
说着王猛南便开始行动起来,身上衣服一件一件落地。
程处雪露出本来面容,凶神恶煞的吼道:“够了,说,你和李安澜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猛南心情非常忐忑,真的很想逃避,但是他今天要是不解释?清楚,恐怕他会死的很惨。
总觉得自己能够多活一会,可还是难逃一死。
本来就是挺对不起程处雪的事情,让他王猛南该怎么说。
难道很直白的告诉程处雪,之前就是一个意外。
程处雪一不小心,然后就将他推翻,再然后一不小心就在一起。
这怎么可以。
恐怕在他刚刚说完,然后他的血就会飙出来。
“我能说这是一个意外吗,雪儿,你听我解释,真的不是我的原因,是那个女人对我霸王硬上弓,你看,我身上的伤痕…”
王猛南揭开胸口口子,露出那一个深深的齿印。
第82章 程家三活宝
如果有必要的话,王猛南会毫不犹豫哭出来。
真的,这不是他想的那样,可是最终还是活成了他最瞧不起的样子。
程处雪:“疼吗?”
王猛南委屈的点泪点头。
程处雪随后沉默了,继续喝闷酒。
这种事,真的不是她一个外人能够管的。
人家是公主,而他只不过是一个没有任何爵位的普通百姓。
哪怕是将门虎女,可她这辈子恐怕是很难上战场。
因为李秀宁才死了没有多少年。
大唐已经出现了一个领兵打仗厮杀的女将军,皇帝陛下,满朝文武百官绝对不愿意看到第二个。
所以程处雪这辈子只能做一个普通人。
哪怕是恋爱的资格都需要排队,要拍在别人后面。
谁让人家是公主,谁让人家是皇帝女儿,连挑选男人,都是公主挑选剩下的残羹剩饭,他们这些人才配去挑选。
哪怕将来嫁人,他们嫁给的人都是和皇帝和文臣联姻,这就是他们的宿命。
李安澜这个深深的牙齿印记,就像是一种炫耀,一种在战利品上面做的标记。
现在王猛南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娶公主,而不是还来找他程处雪。
爱情是两人之间。
而不是几个人共同争斗的牺牲品。
虽然现在大唐允许一个男人取下很多女人,但是皇帝也不会允许公主和其他男人分.享一个男人。
盛世还好,如果是末年公主,活着的还不如普通百姓。
公主享用了荣耀,也必须承受孤独,甚至是灾难。
上天是公平的。
程处雪一个人继续喝闷酒。
王猛南仿佛看到了程处雪不高兴。
如果王猛南是程处雪,肯定也不会高兴。
明明已经是自己的食物,偏偏来了一头野狼,直接吃掉了本来就该属于自己的食物。
现在有的只是一份伤感,甚至是一种绝望。
“兄弟,俺来陪你来了,开不开心,意不意外,兄弟,俺可是从侧门偷偷溜出来的。”
人还没有到,便已经听到程怀默声音。
过了没多大一会,程怀默掀开帘子,看到姐姐已经到了,而且还和王猛南一起喝闷酒。
程怀默感觉是不是自己来错了地方。
姐姐的事,程怀默那可是知道全程,现在姐姐恐怕连杀了王猛南的心都有了,怎么还会来见王猛南呢。
这一定是他看错了,刚才看到的都是假的。
“猛男兄,我发现我已经出现幻觉了,我竟然看到了我姐姐,他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这一定是我出现了幻觉。”
程怀默对王猛南说道。
王猛南道:“这不是幻觉,这都是真的。”
程处雪依旧白雪衣衣,没有说任何话语。
好像程怀默这个弟弟出来,和他无关那般。
程怀默打算离开,却被程处雪一把抓进了马车。
王猛南知道程处雪不高兴,但是现在确实真的不是让程怀默胡闹的时候。
“给我老实点,不然到时候我死了,我老婆就交给你来照顾…”
王猛南好像感觉他这句话说的好像有些不对劲,便连忙改口道:“你死了,你老婆,我来照顾。”
想了想,王猛南忽然觉得不对,又连忙说道:“等我死了之后,我全家就由你来照顾…”
最终王猛南直接选择沉默。
在说下去,恐怕就不是一个人来对付他了,而是一群人。
程怀默在知道老姐心情不好之后,没有闹腾,反而还非常乖巧坐在王猛南身边,静静带着,该吃肉该喝酒。
总之,他现在非常洒脱,并没有一丁点不适应。
但是在这个时候,王猛南好像更加不高兴了。
程家来了两个人,而且坐在对立面。
如果不是程处雪坐在这里,王猛南绝对会直接逼.问程怀默,问问这段期间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会把一个性格开朗之人,变成了现在这样。
同时,他还要要去找一个房遗爱那个蠢货,老爹已经被关押起来那么多天了,房遗爱竟然不闻不问。
酒精,香水,现在加上细盐,外加上蜂窝煤和玻璃,王猛南拥有这几种产业不愁不挣钱。
现在唯一愁的就是程处雪不开心。
男人难道不是洗洗就干净,又是一个干净的灵魂吗?
实在不行直接把李安澜赶走,然后在娶你程处雪也行啊。
再不行,给你程处雪一个大房名头,从此之后,你程处雪想要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你。
办法有太多太多。
只要程处雪愿意,任何办法,王猛南都愿意尝试尝试。
可是不知道现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程处雪总是露出伤心之色,这就让王猛南觉得难看,甚至是伤心了。
这个女人如果一直都这样,到时候王猛南应该怎么样才给能够上面人交代。
老爹今年才死,按照三年守孝的制度,王猛南三年时间内可以不娶老婆。
哪怕是现在直接大房位置留下,王猛南也会那样做的,但是现在应该怎么安慰程处雪呢。
如果王猛南前世非常聪明的话,他也不会几十岁的年龄找不到女朋友,最后无奈,只能收养两个女孩。
可是啊,还没有等到花开花落,王猛南就穿越啦,来到了这里。
如果能够有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的话,王猛南绝对会选择后悔,对,他真的后悔了。
如果让他重新回到二十岁,他绝对会非常会泡妞。
任何妞在他手中,也是手到擒来。
但是现在他没有这个本事,只能眼睁睁看着眼前这个女孩伤心。
程怀默吃饭了香喷喷的肉和美酒,他真的没有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和美酒。
现在大唐卖的那些美酒,在他眼中就是水。
这也是李白能够斗酒写一百篇诗词的根本原因。
其实最根本原因就是李白根本就没有喝醉,而是在那里发酒疯来着。
结果发着发着,就有灵感了。
“哈哈哈,小公子,我家管家有请。”
一番粗犷声音出现,紧接着走过来一个浓眉大眼,满嘴胡子,穿着小人衣服的大汉。
这个大汉看起来很强壮。
掀开窗帘,来到王猛南面前,却看到坐在位置上的程处雪和程怀默,当场傻眼了。
姐弟俩同时也看向程咬金。
爹,你不是说打死也不来吗。
怎么突然就来了?
难道就是因为一口吃的,一口酒喝?
你能不能在不要脸一点。
程咬金现在是下人打扮,哪怕是看到了自己两个孩子,他也可以直接无视。
只听程咬金道:“管家让我来看看这里的美酒佳肴,如果好喝的话,就让我带一点回去,这几个月府中一直都没有收到翠云楼的钱。”
程咬金这可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当初收钱时候,那可是程处雪,而且每一次过去都是满载而归。
钱,程咬金都已经收到了。
但是程咬金今天为了能够喝上一杯美酒,一口好吃的,直接说假话。
反正儿女也不会揭他的面具,哪怕是他说假话了,又能如何。
有本事你们来啊,来伤害老爹,看老爹回去会不会好好收拾你们。
程咬金一如既往不要脸,简直刷新了现在几人的下线,现在他们就是想要拒绝,也不知道怎么拒绝。
总不能说,程咬金就是不要脸,二皮脸。
程怀默看到程咬金那张脸时候,吓了一条。
三个人对视一眼。
明明说好的,都在家里好好呆着,甚至还带着对方的面骂王猛南不是东西。
怎么三个人同时出现再这里,这到底是打谁的脸。
程怀默手下打招呼:“原来是管事,你好啊,你好啊。”
程处雪道:“这几个月的钱我收了,不过这里有美酒几十坛,想必是翠云楼掌柜想要给程老将军来送礼,麻烦管事都拉回去。”
“还有啊,这一块金饼,是这个月的利钱。
这一瓶香水,是翠云楼掌柜感谢我多日来的帮忙,送给我的继续。
还有这一袋细盐…”
程处雪不知道应该怎么往下编。
本来王猛南根本就没有说这细盐是怎么来的,还有就是用途。
但是只要是一个人都能够看出,这细盐究竟有什么用途。
哪怕是皇帝陛下现在吃的盐,都是粗盐吧。
可你王猛南竟然吃细盐,吃的比皇帝都要好,要不要这样你王猛南来当皇帝,让李世民也过来吃一口细盐。
这当然是程咬金心中想说的话,但是程咬金也就是想想而已,并不管乱来。
“我先来尝尝酒!”
程咬金抓起一个坛子就猛灌了几口。
辣!
火辣辣的辣!
冬天要是喝这么一口酒,绝对能够暖身子。
如果边疆大将都能够喝上这么一口酒,会不会做梦都会笑醒。
王猛南弄的这个白酒,只不过是三十多度。
就是怕了突然尝试之人有些受不了。
但是现在看程处雪兄妹两个的意思,就是在来十斤白酒,两个姐弟都能够整完。
一顿五六斤,就是水都受不,更别提是酒。
这两个人不会喝出毛病吧。
还有这个脸白肥头大耳的壮汉,怎么看怎么都不觉得像是一个家丁,看起来像个行军打仗的战士。
但是这个家伙脸也太白了点把,看起来非常不自然。
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是个好人。
第83章 走,带你看看我的宝贝!
看着面前的几个人,王猛南真的有一种淡淡的心动,真的不知道应该说这群人。
难道喝了一个假酒?
王猛南又拿起一坛子,珉了一口,很辣,真的很辣。
而程咬金却是跟饿死鬼投胎那般,猛喝酒,猛吃菜。
程怀默也差不多,几个人就像是没见过世面的穷小子突然进入了城池之后,看到什么都乐的和一个傻子那样。
而程处雪就比较淡定,并没有流露出一丁的不雅,一直都是闷闷不乐,看不出快乐,还是忧伤。
王猛南道:“老弟,雪儿,走,我带着你们吃好的去,这东西算什么,有一个拿手好东西,我一直都没有向你们分享呢。”
一听有好吃的,程怀默连忙抬起头,把手中的食物拿起来,又放下。
心里琢磨着万一王猛南骗人呢,那不是自己最大的损失吗?
看眼前这个情况…
也许…要不要…
去试试。
现在程怀默满脑子都是吃,把前段时间的损失给补回来。
王猛南趁着程处雪不注意,然后拉起了程处雪的小手,道:“雪儿,走嘛,保证让你满意。”
程处雪并没有反而,反而点了点头,带着几分羞涩。
众人来到了王猛南的养鸡场。
养鸡场也是有伙计,由王猛南三个姨娘之一坐镇,平常没什么大事发生,但是这里可是王猛南吃鸡的圣地。
来到这里吃鸡,每天都乐呵呵,甚至还会让王猛南觉得一种从来就没有的快乐。
因为这里就是王猛南地盘,甚至说是王猛南的乐园啊。
王猛南让人准备好了材料,羊肉,还有一些土豆,辣椒,菠菜等配料,当然还有牛油。
大唐虽然禁止杀牛,但是那些老死的牛才可以杀掉吃肉,只不过是肉比较老。
还有就是病死牛,这种牛肉非常美味,但是有可能会带着疾病。
当然还有一种非常鲜嫩的牛肉,这就是某个不要脸的程老匹夫,经常做的勾当。
牛拉马车的时候,脚崴了,一不小心就死了。
王猛南得到的牛油是由小贩专门送来的,毕竟王猛南现在可是大客户,不仅蔬菜,就是羊肉都买的很多。
牛油也顺便要了一些。
早在面前,王猛南就眼馋火锅。
今天终于可以弄出来,好好的吃一顿。
原本火锅,王猛南等过几天,等灭了鲍安之后,他便总火锅来庆祝。
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对程处雪的宠爱,所以王猛南便直接让火锅提前上市。
“你们都休息一下,我来弄,放心好了,今天绝对让你们吃的开心,吃的放心。”
秦浩就像是好客的小蜜蜂,开始奔波起来。
众人坐在后院工人们经常吃饭的小棚子之中,喝着寒风。
程咬金双手插进袖筒之中,好像觉得今天穿的有些少,正不高兴来着。
程怀默拿出一块羊肉干,悄******的吃了一口,又拿起酒坛子喝了一口,随后小心翼翼看向四周,见没有人看他,便直接大着胆子开始胡吃海喝起来。
“兔崽子,吃吃吃,你就知道吃,给我一块,拿来吧你。”
本来程咬金伸手索要,但是换来的却是程怀默摇头,索性程咬金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大猪蹄子抢了过来,大口啃了起来。
光喝酒,没有肉吃,哪里有什么意思。
不像是女儿,一直都是闷闷不乐,也不知道主动一点。
李世民私生女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你程处雪先怀孕,看李世民敢说什么。
如果大唐有女子那啥的罪名的话,程咬金绝对提起王猛南来到衙门口,把王猛南直接丢进去。
要么告状,要么一斧头劈了你。
刚才王猛南去厨房忙碌时候,程咬金和程处雪简单交流了一下,知道了个大概。
对于李安澜的土匪行径,非常鄙视。
从来都是他程咬金不要脸,什么时候你李世民也不要脸了。
你可是皇帝陛下,脸呢。
所以程咬金就鼓励女儿赶紧怀孕,占一个大房的位置。
如果李世民敢说一个不字,程咬金直接把衣服撕开,光着膀子露出那几道伤疤。
这些伤疤那可是为李世民所挨的,你李世民如此整,岂不是让他们这些老臣心伤?
反正历史上,程咬金不要脸打滚一辈子,最终寿终正寝。
王猛南先是拿来了蜂窝煤灶,然后用弄来一个大锅,配菜还有辣椒都拿了过来。
锅热开始倒进凝聚成块的牛油,等牛油化了之后,放进辣椒。
这一次放的都是干辣椒,为了增加味道,加了蒜泥。
蒜泥和辣椒刺鼻味道已经发出。
程咬金眼泪都流了出来。
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辣眼睛。
程怀默和程处雪姐俩两个人距离的有些远,所以这辣椒的味道,并没有影响到他们。
但是辣椒的味道,却真的是刺鼻,让人忍不住流泪。
王猛南看着这几个人,心中蜚语道:现在还没有弄出来洋葱,如果弄过来洋葱,估计你们会更加受不了。
接下来王猛南便放进羊肉爆炒,最后添上了水,又弄出来早就已经准备好的辣椒油和辣椒油出来,放在一个碗中。
一切准备好之后,又弄来了几个盆子,在盆子之中放着菠菜,白菜,还有土豆。
王猛南又让人准备了四个小桌子,围着火锅旁边,围了起来。
又让邓建端过来了四份肯德基,叫花鸡,白切鸡,麻油鸡,四个特色菜。
“来来来,尝尝这些。”
每个人面前四只鸡,还有辣椒油和花椒油搅拌在一起当调料。
等火锅滚了之后,王猛南放进去了他特制的调料和食盐。
大唐版本的火锅就出炉了。
接下来就是试吃环节,因为不知道他们能否接受辣椒的辛辣,所以王猛南这一次放进的的辣椒不是很多,仅仅是微辣。
火锅分很多种,但是最好吃的还是牛油火锅。
尤其是在大冬天,如果能够来到一顿火锅,一坛子美酒,那绝对是塞神仙。
现在一切都准备到位,就等着开吃。
不过王猛南并没有吃四只鸡,而是任由其他人去吃,他要留着肚子吃火锅。
第84章 真香
像程咬金这样的家庭,自然经常吃公筷。
尤其是陪李世民吃饭时候,使用的不仅仅是公筷,就连他们这些大臣吃个饭,都是由太监来夹。
一顿饭吃几炷香那都是短的,又一次甚至吃了两个小时,那可是整整两百四十分钟。
仅仅一顿饭,半天时间就这样没了。
大冬天,蔬菜比较珍贵。
但是程咬金等人吃不习惯蔬菜,基本上就是无肉不欢。
尤其是面前有四只鸡的时候,那绝对是流口水。
刚才在马车上,菜都凉了,而且还生着气,压根就没有吃多少。
现在他们可以尽管吃,使劲吃起来。
大唐也有分餐一说,也就是各吃各的,就是避免不必要的口水流进自己嘴中。
这段时间王猛南和邓建天天用细盐刷牙,所以他今天真心嫌弃吃到程怀默和程咬金的口水。
所以为了避免吃到程咬金和程怀默的口水,王猛南便在各自桌上放了一个空碗,在空碗上放了一双公筷。
现在程咬金是下人打扮,但是怎么看怎么都不觉得,程咬金是一地下人啊。
哪怕是现在有人站出来说程咬金是老爷,估计都会有人相信。
所以程咬金哪怕是伪装的再好,他早就已经暴露。
程咬金现在还在沾沾自喜。
刚好他们老程家也都是无肉不欢,现在他们可以经常围在一起吃肉喝酒。
包括程处雪也是吃肉喝酒划算,凡是男人会的,程处雪都会,甚至比男人还爽快。
今天程处雪穿着非常保守,衣服有点厚,但是他的样貌和身材却是暴露在众人面前。
尤其是拿一个绑成一块的秀发,不断的抖啊抖。
如果在有背景音乐,那就是小白兔,白又白,一蹦一跳,真可爱。
程处雪发现秦浩在看她,便又收敛了几分。
刚才是小口吃,现在是十几秒吃一口。
有谁能够理解程处雪现在心情。
渣.男抛弃了自己就不说了,现在连吃喝都要表现的矜持。
人家渣.男已经抛弃了自己,现在矜持给谁看啊。
说真的,程处雪真的挺后悔。
早知道是这样,当初他先下手为强。
直接把王猛南往地上一按,还不是他想要干什么就干什么。
小贼,哪里跑。
乖乖蹲下,抱头,唱征.服。
一直被王猛南看着,好羞耻,好尴尬啊。
心跳好快啊。
王猛南悄******指了指火锅。
土豆是基本上最好的配菜,所以在倒水之前已经放进去。
萝卜,王猛南一直都不喜欢,所以就不准备了。
大冬天,萝卜和白菜已经形成主流,菠菜也有,但是菠菜很少,而且大多数都是落到了皇宫。
因为菠菜算是比萝卜和白菜更好吃的一种蔬菜。
大唐喜欢乱炖,所以根本就没有铁锅吵出来的香。
没有辣椒的火锅是没有灵魂。
王猛南道:“来来来,雪儿,尝尝火锅,如果觉得不够麻辣,可以沾一下你面前的小碗,那里面是辣椒油和花椒油,还有香油,我特殊的调料包,弄成的蘸酱。”
大唐已经有了蘸酱,但是都是以大葱和蒜泥为主,一直都不变,普通人都吃腻味。
甚至还有人喜欢把柿子放在火堆上烤熟,然后用柿子和蒜泥搅拌在一起,成为了另类蘸酱。
总之大唐的蘸酱,就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各种黑暗料理。
程处雪用公筷夹起来一块羊肉放在碗里,又拿起自己筷子夹起,吃了一口。
好辣。
真的好辣啊。
不过这个味道真的好好吃,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哪怕是之前来翠云楼时候,吃过的卤菜估计都没有这个味道。
“雪儿,你不知道这个红红东西可以调料,可以配合任何一种蔬菜和肉食,就是卤菜,你今后要是尝一尝,绝对比以前的味道还要好吃。
雪儿,来来来,吃一块土豆,这个土豆用酱汁沾一沾,就是这样。”
王猛南拿起自己的公筷为程处雪夹了一块土豆,并亲自送到了程处雪嘴中。
要不是害怕尴尬,王猛南直接用他的筷子给程处雪加菜,然后送到程处雪口中。
到时候王猛南在收回筷子,也算是变相的接.吻。
别看程处雪是一个大大咧咧之人,但是他非常传统。
所以王猛南不能用西洋人那样开放程度来认为程处雪就是那样人。
“这…”
程处雪看着王猛南递过来的土豆,愣住了。
接了呢。
老爹还坐在面前呢。
她还是黄花大闺女呢。
万一要是传出去,他以后在怎么嫁人。
“咳咳,小姐,吃吧,这里没外人。”
程咬金暗示道。www
甚至程咬金还会更加激进,都恨不得对程处雪来一句,好好吃饭,吃完饭,你们去房间里面好好聊聊。
可那是一个大将军应该说的话吗?
哪怕是身为人父,程咬金都不会那样说。
“好吧!”
程处雪在得到老爹允许之后,吃进嘴里。
“这是什么东西,面面的,甜甜的,辣辣的,香香的,真好吃。”
光顾着吃火锅,忘了喝酒。
程处雪灌了一口酒。
火锅加酒,越喝越有。
程咬金和程怀默两个人看到程处雪露出那样表情,便纷纷拿起公筷,为自己夹菜。
“好吃,这羊肉味道真的不错,从来就没有想过竟然会这么好吃,还有这汤,这白乎乎东西,都非常好吃。”
程咬金吃起来可一点都不雅,简直就像是三十八代饿死鬼投胎那般。
甚至来不及嚼,直接生吞起来。
“臭小子,给…老夫留点,抢抢,就知道抢。”
程咬金和程怀默直接拿起公筷,拼命的从大锅之中夹菜往嘴里塞,压根就不带停的。
秦浩连忙道:“岳父,慢点,慢点,没人给你抢,还有啊,岳父,如果把菜放在你面前那个小碗里面沾一沾,味道会更好。”
“你不早说!”
“嗯,果然好吃,真好吃,好像吃的就不是羊肉,而且龙肉。”
程咬金吃起来飞快,也许是从军多年,为了节省时间的缘故,速度竟然比程怀默还要快两倍。
许久,程咬金才反应过来:“咳咳,谁是你岳父,我是程家一个家丁小头目,别乱说…”
第85章 心怀鬼胎
火锅出来之后,这些土匪吃的那叫一点不亦乐乎。
尤其是程咬金吃的最多。
明明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文弱书生,现在看来这个书生胃口真的不是一般的好。
现在既然程咬金死不承认,那么也好,反正王猛南真的没有叫岳父的习惯。
甚至对于程处雪的态度,王猛南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总是感觉这非常怪,又说不上来。
起初王猛南真实想法就是直接把程处雪弄回家,那样就可以镇宅。
现在想法却是截然不同,带了一种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在里面,虽然这个东西非常模糊,当时王猛南还是觉得必须赞珍惜。
也许这就是传说之中的爱情吧。
现在已经宣布爱上了这个女人,那么王猛南肯定是把最好的东西全部给这个女人。
哪怕是把自己都给了这个女人也无所谓。
至于李安澜那边,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人,王猛南想要抛弃就直接抛弃了。
谁要是敢说什么,上去就是一巴掌。
反正,王猛南就是一句话,你就是得到我的肉身,你休想得到我的灵魂。
哪怕是怎么把所有都给贡献出去,我的灵魂一定是属于自己。
程处雪道:“好了,我吃饱了,我们回去吧。”
程怀默道:“姐姐,还有羊肉,还有鸡啊,在让我们在吃一会。”
程咬金道:“哈哈哈,女人,你老爹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你就让我吃个够吧。”
王猛南鄙夷撇了程咬金一眼。
刚才不知道是谁拼命想要和自己分开,拉开距离,现在怎么直接靠近了。
脸呢。
你怎么能够不要脸吗。
而且看起来你比以前还不要脸,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当爹的。
当然王猛南什么都会说的,因为程咬金是出了名的暴脾气。
如果真的惹怒了这个家伙,谁知道会弄出什么出来。
而且更重要的就是,程咬金现在是程处雪的老爹。
得罪了程咬金,那么程处雪和他之间的爱情,将不会有后续,只会遥遥无期。
两个人之间的爱情,在很多时候总是牵扯着双方父母。
明明结婚是和女孩结婚,你们父母瞎掺合什么。
不知道的,真以为会带着父母去旅游似的。
其实你就是做梦吧,
不不不,你就是死了这颗心吧。
这种事情根本就不可能发生,根本就不可能会成功。
但是有个话,王猛南是真的不能够说出来,要不然真的会得罪人。
程咬金觉得现场有些尴尬。
刚才他狼吞虎咽,那可是吃了不少,不多说,他可以毫不避讳拍拍自己胸口来一句,我刚才吃了整整十斤菜。
王猛南当初还想着弄一个自助餐,多少钱一份。
现在看到程咬金这个饭店,他除非脑袋有毛病,非要去刚自助餐。
不然,他这辈子,不,包括下辈子都不可能开自助餐厅。
刚才应该表示的都已经表示,接下来就是和程咬金谈生意。
就比如说美酒和火锅店。
在翠云楼弄火锅店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翠云楼已经非常红火,天天爆满,而且去吃的都是吃炒菜,吃快餐。
而火锅店就是不同,一坐下就是两个小时起不来,吃的超级慢。
而且价格等问题,他也要考虑考虑,现在他真的拿不准主意。
而程咬金却是不同,什么事情没有见过,哪怕是死人,程咬金天天都看得到。
撇哦知程咬金要是愿意看到死人,天天都可以看到死人,而且还是那种几千种不同死法那种。
现在程咬金内心之中,是非常排斥,非常无语的。
毕竟刚刚吃了王猛南一顿,现在就转过头来和王猛南谈生意,会不会太快了。
可是程咬金是真的看上了火锅和白酒。
这两个肯定能够赚钱,赚大钱。
至于玻璃和蜂窝煤,其中都有程咬金的三成股份。
现在程咬金觉得三成股份太亏了,在这一次必须要提价,最少也要占据六成的股份。
想到之前股份少,赚的钱就少了不少,程咬金恶狠狠的瞪了程怀默一眼。
都是这个废物乱来,要不然他现在赚的钱肯定会更多。
败家就不说了,还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程咬金真的非常怀疑,他要是死了之后,这些后代会不会把家给败光,然后上街乞讨。
皇帝觉得丢脸,索性直接把程咬金生前的爵位给夺了,然后他们这些后代就真的成了白身。
然后程家就这么没了。
以前,程咬金整个家族都是普通人,就是一个小富二代。
最后胡闹跟着一群人上了瓦岗寨,然后当了三天皇帝,当了三年混世魔王。
风光过,辉煌过,败家过。
这就是他程咬金。
可是现在为了自己后代,程咬金不得不开始谋划。
前朝,不,应该说大周以前不是没有出现过公主下嫁之后,驸马还可以娶别的女人现场。
因为当时乱啊。
皇帝刚刚当几天皇帝,然后就被拉下马,公主嫁给的那个男人,赶紧又娶了一个老婆。
甚至某些公主刚刚当上公主,然后皇帝让公主挑选驸马。
好不容易挑选了一个看着非常顺眼的如意郎君,结果被别人横叉一缸。
那个女人被公主打败之后,然后造反了,嫁给的男人就是反贼。
仅仅两年,一个朝代便直接没了,因为一个女人,朝代不知道覆灭了多少个。
现在大唐看起来非常平稳,但是谁敢保证大唐就能够稳永远。
别忘了现在突厥,吐蕃,还有高丽这些国家又开始闹腾了。
程咬金甚至能够感觉到更大的暴乱正在发生。
如果王猛南不穿越的话,那么现在历史还是和以前一样,不会像这么乱。
但是王猛南这个穿越者出现之后,大唐已经被他改变。
就像是王莽大帝,穿越人,那可是非常牛叉,但是最后遇见了位面之子刘秀,降下陨石,直接毁灭一片人。
当然这些都是传说,根本就没有得到证实。
但是程咬金觉得大唐江山不稳,说不定真的被灭了。
李世民现在要靠王猛南赚钱。
尤其是前几天,王猛南给李世民的那个办法,那绝对是一招妙棋。
天马行空,甚至已经跳跃了一切人,直接从根源位置更改问题。
这样的办法,哪怕是房玄龄这样谋臣,都想不出来,却是被王猛南给弄出来。
而且听说王猛南当初还有一些不耐烦,像是赶苍蝇那样直接把李世民赶走。
玻璃!
蜂窝煤!
卤菜!
炒菜!
现在还有这好吃的火锅!
最重要的是白酒还有细盐。
白酒是武将们的命根子。
可是细盐那是全天下百姓命根子。
哪怕是百姓不吃不喝,也必须要吃盐。
盐和水就是生命,就是命根子啊。
白盐,程咬金肯定不敢去触碰,除非程咬金不想活了。
但是这个白酒和火锅可以合作一把啊。
就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开口。
一直以来都是程咬金在站人家王猛南便宜,现在又来占便宜。
好意思吗?
封建已经端着火锅,躲在墙角不断放肉。
既然主人们都已经把饭吃好了,那么就轮到他了。
咦,怎么又感觉自己像是一只狗呢。
邓建和王猛南在一起时间长了,总是无时无刻都在怀疑自己是一条狗。
这种感觉弄的邓建开始怀疑人生了。
之所以邓建没有离开,一直在吃残羹剩饭,他就是想要听听王猛南这边的谈话。
以前王猛南和程咬金合作就算了,毕竟是保护伞吗。
可是现在老王家已经开始造反,所以程咬金就不配成为保护伞。
同时邓建也是真的害怕王猛南和程咬金合作之后,程咬金越来越富有,大唐越来越富有。
这不是变相的资敌,又是什么。
现在邓建心中可是比较活跃,非常躁动。
哪怕是王猛南打断他的双腿,他也不会离开。
想要他离开?
下辈子吧。
一定监视好少爷,不让少爷帮助敌人,强大敌人。
程处雪看向王猛南,也开始琢磨要不要把翠云楼卖了,然后浪迹天涯。
以前经常听王猛南说,瞎大唐之外,隔着一个很大的海洋,海洋对面还有陆地,还有一些部落。
现在海外那些洋人过着原始人的生活,只要他们带过去文明,那么就是王者。
说不定王猛南这样的还能够弄一个皇帝干干。
然后他程处雪做皇后,母仪天下。
都是当皇后的人了,要不然就允许王猛南多娶一个。
就一个!
不能在多了。
女人思维就是跳动非常大。
在吃火锅之前,还非常生气。
但是在吃了火锅之后,一切都变了。
刚开始时候非常讨厌王猛南,恨不得打王猛南一顿。
但是一顿火锅就直接把程处雪给收买了,而且现在程处雪还有了这种想法。
如果让王猛南知道了,不知道应不应该高兴。
程怀默剔牙。
几个人已经安静了好一会,这些人究竟在想什么啊。
要怎么整就赶紧说话啊,一直这样大眼瞪小眼,谁受得了啊。
还有那个可恶的邓建,刚才让他拿出羊肉来,不拿过来,说没有。
逼急了,说有,但是在现杀羊。
这才过了多大一会功夫,羊肉就来了,而且还比他们吃的还要多。
故意的吧。
你邓建只不过是一个下人,如何做他们这些主人的主。
现在你不仅吃羊肉,还一直用虎视眈眈眼神看着他程怀默。
咋滴?
不服气啊!
要不然打一架,谁躺下,就是谁输。
“好了,你们都下去吧。”
“我要和这个臭小子聊聊!”
程咬金开口了。
程处雪知道老爹的意思,首先离开。
临走时候连看王猛南一眼都没有,好像他现在又特别冷静,特别矜持了。
邓建道:“不,我要在一边伺候东家,东家在什么地方,我就在什么地方。”
程怀默起身来到邓建跟前,一把拽住邓建胳膊,道:“咋滴,你这哮天犬还没有当够啊,我告诉你,二郎神现在有事,没空陪你。”
邓建不甘示弱,辩解道:“你才是哮天犬,我叫邓建。”
程怀默道:“说你是哮天犬,你就是哮天犬,还敢嘴硬,你信不信我现在撕碎你的嘴巴。”
“来啊,谁不敢谁就是孙子,来啊,互相伤害。”
邓建也是头硬,直接和程怀默杠上了。
“好了,你们两个都给我滚出去,三十步之内,我要看到你们任何一个人,你们两个从此之后就是我的仇人。
友情提示一下,我以后所有的好东西,我仇人都是不可能分享到的,你们决定吧。”
王猛南笑道。
两个人一听以后没有这么好吃的食物,头摇的跟一个拨浪鼓那般。
怎么可以。
王猛南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他们。
他们可是朋友,非常要好的朋友啊。
现在竟然这样对他们,友尽啊。
程咬金也发现了邓建异常,也想看看邓建会胡闹到什么程度。
毕竟能够跟随在王猛南身边的,又岂能是一般人。
尤其是听女儿程处雪说过,邓建是一个武林高手。
而且是因为没有饭吃,然后才被王猛南接济,这才成为了王猛南身边的人。
哪怕是邓建在武痴,也会去比武挣钱,哪怕是进入一个家族当一个护院,也是有钱拿,至少饿不死,更加不会流落在街头成为乞丐。
程咬金现在还觉得邓建和他认识的一个人长的非常像,尤其是刚才那一股子冲劲,最少也有三成老友神色。
这让一向心细如发的程咬金更加好奇邓建身份。
邓建估计是觉得刚才做的有些过了,便直接转身离开。
却突然听到了程咬金喊道:“邓三春!”
邓建脚步变慢了半拍,尤其是在抬起右腿时候,足足慢了两个节拍。
从这一点来看,邓建真的非常可疑。
王猛南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根本就没有发现异常啊。
王猛南道:“邓建,你磨磨蹭蹭做什么,你看看人家程怀默走的多快,在敢走这么慢,小心我打断你的狗腿。”
程怀默还在前面哈哈大笑,笑出了声音。
见现场没其他人,只剩下自己和程咬金,王猛南便道:“程老千岁,在下叫王猛南,这厢有礼了。”
第86章 女婿啊,你的节糙掉了一地。
程咬金现在恨不得破口大骂。
都什么时候了,还整这些文绉绉的话,你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现在赶紧谈价格,谈生意啊,谁愿意跟你谈这个。
当然,程咬金还是比较要脸的,就比如说他现在…
程咬金道:“这样吧,我们三七分成,你觉得如何?”
“岳父…不,程伯伯,好啊,但是这样,你会不会太吃亏了,毕竟…以前从来就没有这样分过,都是四六分。
要不这样,我们两家五五分成,程伯伯以为如何?”
王猛南感觉良心有些过意不去,便拿出了一个最合理的方法,算是对程咬金的一种变相弥补。
毕竟刚刚差点水了她女儿…
水…
没错,就是水啊…
刚才差一点就吃到程处雪口水。
可是…
该死的老匹夫程咬金。
都怪他,要不是他,说不定今天王猛南就会被硬推。
那可是美人怀中抱,幸福乐无边啊。
“不不不,您没有弄明白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三,我七,懂了吗?”
程咬金砸吧砸吧嘴巴,用一副玩味的眼睛看向王猛南。
现在程咬金就是王猛南后台,如果没有了他程咬金,王猛南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
要么乖乖趴下来当孙子,要么就不需要他程咬金。
资本家的字典里面,怎么可以会有谁对谁错,分股份。
能够给王猛南三成股份,那已经是程咬金心地善良。
别忘了,他是国公,而王猛南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百姓。
老人以前关系就是财主和农户,农户的一切收入都应该归财主。
但是谁让他程咬金心地善良,所以便分出了几块钱黑贫民。
难道贫民不应该跪在地上感恩戴德吗?
给你钱,就是看得起你,不要嘚瑟,别整那些一对大道理。
谁的拳头硬,谁才是老大。
程咬金现在一直在笑,好像已经吃准了王猛南。
其实王猛南也知道,如果不是程咬金一直都在护着他,他早就被人给弄死。
哪怕是在极度催不公平的情况下,程咬金都是先礼后兵,而不是直接屈打成招,逼问王猛南秘方,然后直接弄死王猛南。
大唐接替大隋,矛盾也接替过来。
但是大唐没有大隋那么大的硬气,直接对世家门阀动手,而是选择了一个比较温柔的手法。
像隋末,土地基本上都是大家族的,给你一个铜板,你卖不卖?
不卖,直接弄死你。
什么?
王法?
都已经乱世了,地主就是王法。
而且地主们也不会直接让人杀人,而是选择假扮土匪,借助土匪的手选择杀人。
很多百姓都不愿意,但是奈何已经天下大乱,只能选择把土地卖给地主。
大隋粮食很多,每个县城都有三座以上的粮仓。
但是当大唐接受之后,这些粮仓都已经空空如也,还有几个饿死的耗子在里面。
粮食去哪了?
都被世家门阀一车一车拉走。
世家门阀就是强盗,就是土匪。
程咬金给王猛南三成股份,那是因为王猛南只需要点点头,一切设施,人工都是程咬金出。
说白了,王猛南就是出一个想法,属于专利,然后程咬金是来制造产品,然后贩卖。
其实两者都差不多,只不过是多赚和少赚的区别。
现在王猛南可以毫不避讳来一句,我不差钱。
真的不差钱啊。
养鸡场鸡可以提供肉食,还有就是蜂窝煤,卤菜等等,这些都是赚钱收益。
王猛南道:“那啥,我可以全部送给岳父,只要岳父把雪儿嫁给我,我一切都交给岳父,哪怕岳父要我吃软饭,我都会毫不犹豫点头答应。”
程咬金一愣,挤眉弄眼了几下,“这种好事,我也想啊,不用干活,天天吃了睡睡了吃,然后还有武功盖世的娘子天天保护自己,还不用考虑外边的繁杂日常。
要不,你当我岳父,我将来娶你女儿可好?”
王猛南脸一黑。
这老岳父很显然是嫉妒羡慕恨啊。
同样是男人,为什么你王猛南想的那么好,而他却是要过的如此凄惨。
不行,都是男人,必须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不然程咬金会嫉妒,心理不平衡。
“好啊,来我家,你想怎么吃软饭都行。”
这个时候,李世民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了出来,站在王猛南身后。
王猛南被吓了一跳,“老李,你怎么来了。”
“好啊你小子,吃了我女儿,现在吃完了,又不想承认,你把我女儿当成什么了,是鸡鸭鱼肉吗,不对,你把我女儿当成是一次性地拨浪鼓了吗?”
李世民态度很认真,而且还带着生气。
王猛南看向程咬金,连忙投去了恳求的小眼神。
程咬金也是无语。
李世民来了怎么连生意都没有,最气的是他老程竟然没有发现。
也就是说李世民的武功又提升了不少。
以前打成平手,以后打不过,如何耍无赖。
程咬金现在内心是非常痛苦。
好不容易修抓住了一个女婿,还没有弄明白女婿到底喜欢什么,底线是什么,就被人搅局。
要是一般人过来搅局,程咬金绝对会上去几斧头。
可这是李世民啊。
李世民这几天一直都在琢磨,怎么把王猛南的粮食和养鸡场弄到手。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啊。
都已经是自己女婿,老丈人有困难,是不是要帮帮忙。
钱就不要了(也不好意思要),粮食总是该给点吧。
不然你岳父一家怎么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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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李世民现在心中所想,根本就没有流露出来,要不然王猛南绝对会哭死。
李世民已经收到了消息。
一些蝗虫被鸡鸭给吃掉,甚至鸡鸭还飞的非常欢快,拼命的吃蝗虫。
而且蝗虫在看到鸡鸭之后,疯狂逃窜,据说已经朝着北方飞来。
当初王猛南要弄养鸡场时候,可是废了不少钱。
平常一个人就是再爱吃鸡,养个几百只也就封顶了,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养十几万的。
而且还大肆购买粮食,说是为了养鸡所用。
可现在粮食仅仅只不过是吃了百万分之一,在翠云楼崔秀秀手中那可是八十多万石粮食。
一石粮食就是一百斤,八十万石就是八千万斤粮食。
省着点用,一个人每天吃五两,两个人吃一斤。
八千斤粮食可以养活多少人?
如果每天安排粥铺的话,那么一斤粮食便可以养活二十个人,甚至更多。
李世民有时候都在想,王猛南是怎么知道有蝗虫,而且该提前未卜先知,还弄来了这么多鸡鸭和粮食。
如果王猛南仅仅是通过肉眼观察,那么就太可怕。
袁天罡是老神棍,那可是不争事实。
李世民也是嘴里嚷嚷着,道什么的,而且还给袁天罡弄了一个很大的官职。
但是实际上,李世民只不过是借助老袁出来忽悠人,证明大唐的合法性。
看,就连太上老君都是我老李家的祖宗,你们这些百姓还不赶紧跪下来跪.舔。
有了神仙庇护,你们将来都是刀枪不入,男人硬朗朗,女人水灵灵。
这难道不好吗?
李世民便在想王猛南是不是真的是神仙,要不然随意折腾出来一个东西就…
反正就是正确的感觉。
程咬金早就知道李世民想法,也知道王猛南弄的养鸡场和粮食被李世民惦记。
李世民贪得无厌,但是程咬金却一点都不贪。
他只想深入了解王猛南,看看他到底是一个什么人。
有人喜欢研究书画,有些人喜欢研究古董。
程咬金最喜欢研究人心,尤其是神仙。
比如五禽戏什么的,能够增加寿命的玩意,程咬金都想了解了解。
至于长生不老这种事情,程咬金从来就不相信,但是养生可以弄弄。
要不然你以为程咬金为什么能够活到**十岁,连孙子都死光了,这老家伙依旧活蹦乱跳。
两人都对王猛南非常重视,也都想要走进王猛南的心里,得到王猛南一切。
如果不是王猛南太重要了,估计李世民早就已经让人切开王猛南的大脑,然后研究下为什么王猛南那么聪明。
上位之人眼中,没有对错,只有利弊。
哪怕是牺牲掉女儿幸福,李世民也要弄清楚王猛南。
王猛南如果知道二人想法,绝对会哭笑不得。
我真的就是想吃鸡啊,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复杂。
现在大唐历史已经被改的一塌糊涂,就连王猛南都弄不清楚接下来走向。
还有啊,这两个人怎么一直在对视,而且看样子程咬金有些怯场啊。
老李姓李,难道是皇亲国戚。
乖乖!
以前怎么没想到这点。
如果老李是皇亲国戚的话,那么就都对的上了。
只有身份比程咬金还要高,才能够压过程咬金。
王猛南热情道:“老李,坐啊,赶紧坐啊。”
李世民觉得有些不适应,总是感觉王猛南要坑他。
这个笑容,有点瘆人啊。
还有程咬金,最近胆子有点肥,竟然敢用眼睛瞪着他,难道就不怕他李世民杀了你程咬金吗。
等等…
刚才李世民可是听到岳父二字,虽然声音非常轻,但是真的听到。
在联系到程咬金刚才的举动。
实锤了。
程咬金也惦记上了这个小子,想要拉着这小子成为女婿。
好啊,你程咬金真是好大的狗胆。
竟然敢和朕争夺女婿,是真的以为他李世民不敢大开杀戒。
哪怕李世民对李安澜没有一点感情,甚至一直都是在利用李安澜,那也是他女儿。
我大唐不卖公主,朕只卖女儿。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为了大唐江山久久长,就是牺牲掉他李世民,他也愿意。
现在李世民琢磨着要不要在把王猛南提起来,抖一抖,说不定又能够抖出什么好点子。
只不过不知道今天是怎么回事,总是让李世民有一点不安之感,总感觉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如果老袁在的话,让老袁来分析分析,说点好听的话,安慰一下波动的内心。
但是现在老袁没在啊,只有王猛南在面前。
那么就找女婿好了。
李世民道:“这段期间,我经常睡不着,总在晚上看到有一个人拿着一把匕首,逼迫我从我离开,你说,我不就是有一把楠木打造的椅子吗,这些贼人至于吗,天天惦记。”
程咬金心道:你这个椅子可要比楠木的贵多了,不仅外人惦记,就连你家人都惦记。
而且还惦记的要命,恨不得现在就直接赶你下台,然后毫不犹豫坐上。
要不是程咬金没有那个命,估计程咬金都想拥有那一把椅子。
“老李,你是不是皇亲国戚啊,连程…程伯伯都有些怕你,你好厉害啊,好牛掰啊。你给了我一个灵感,我回去一定要写本书,书名就叫论投好胎的秘籍。”
“还有啊,老李,你家的哪个楠木椅子要不要就送给我,你是不知道我家的那个椅子有点硬,坐的非常不舒服。”
王猛南还讨好的给李世民捶背。
这…
龙椅…
能卖吗?
值多少钱吧…
要不卖了试试看…
看谁愿意买…
不不不,龙椅能值几个钱,鎏金的撑死也就是几十贯铜钱。
最贵的不是龙椅,而是权利啊。
李世民现在有些懵,不知道应该怎么接着往下说下去。
原本是来找王猛南解梦,却弄成了人家惦记上了自己那把椅子。
朕太难了。
总是想要隐藏内心的躁动,想要给王猛南一拳,可就是害怕把王猛南给打死了。
李世民道:“我的意思就是说,我梦见有人要杀我,你懂了吗?”
“哦,懂得,懂得,岳父啊,你那把椅子,你不能经常坐啊,看你这大肚腩,估计岳母天天抱怨啊,岳父啊,还是把椅子给我做啊,到时候说不定就是写传家宝。
你放心,我肯定留给我和你闺女的儿子,不会留给别人,你要是不相信,我可以发誓。”
王猛南信誓旦旦的发誓。
我特.么…
我特.么…
李世民忍得很辛苦啊。
很想打人。
明明已经撇开了椅子的事,你王猛南为了一把楠木椅子,竟然认贼作父…
还有没有点良心,有没有节.操了。
第87章 试探
钱啊钱,我是那么的喜欢你,你为什么抛弃朕。
这现在就是李世民最想说的话。
现李世民就是想要王猛南的私人财产。
“这肯定是好梦,梦和现实相反,所以老李啊,你不用害怕,我们再来聊聊那个椅子的事,你看看我这肩膀,再看看我这身体,真的需要这一把椅子啊,老李。
要不然我们打一个商量,只要你能够给我这把椅子,你想要多少鸡,我就给你多少只鸡。”
王猛南这次是唯一一次大方,但是为了楠木,他也是拼了。
金丝楠木那可是给皇帝检验陵墓所用,在大唐以前的皇帝便已经开始开采。
用一根就是少一根,你看看满庆,人家谁谁谁为了能够给自己建立陵墓,那可是直接盗墓。
还美名其曰是修缮陵墓,也不知道后世死了多少人在这金丝楠木上面。
从那个谁谁谁皇帝之后,后面的皇帝估计都是普通的木材做成棺材,直接下葬吧。
要不然后世的谁谁也不会选择盗墓。
这能怪谁,要怪就怪谁是谁生前太过分了,直接觉得自己是皇帝,君临天下。
最后才发现,自己以前是多么可悲。
不知道几个皇帝围在一起,黄大叔先打哪个不肖子孙。
话扯远了,现在李世民拥有金丝楠木,那么就必须要坑过来,不不不,买过来。
到时候留给自己后代,一个金丝楠木的椅子就能够败家几代人的了。
王猛南扇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怎么又想到了败家上面。
他这个创业一代都没怎么败家,怎么能够允许下边的那些人败家呢,不行,绝对不行。
可是啊…
老李真是一根筋啊,吃进嘴里之后,说什么都不肯松口。
要不,贿赂一下。
还没有等王猛南开口,却听到李世民道:“鸡,这里的太少了,我想要更多的,你懂的。”
王猛南低声道:“老李,我们做的都是干净的生意,你不能心存肮脏啊,你要是喜欢姑娘,我花钱给你买点,可不能弄坏了身体,坐车还是做私人定制的马车好,公家的马车每个人都坐过,难免有些不干净。”
李世民脸一黑。
他只是想狮子大开口,想多要点好久,然后在把龙椅卖掉。
可是你王猛南想什么呢,小小年纪,满脑子都是脏东西。
李世民道:“老夫家里小妾不少,一天一个,一年都不带换的。”
王猛南露出嫉妒恨目光,心道:老李,肾真好。
转过头,王猛南喊道:“邓建,狗东西,你死哪里去了,赶紧给我国家,快点,不然我将你千刀万剐。”
王猛南一声大喝,邓建带着笑容朝着王猛南这边狂奔。
刚才距离太遥远了,什么都没有听到,现在来到王猛南面前,肯定不能在被踢开。
一定要找个理由留下。
不能再让王猛南败家了啊,老王家积攒一下家业不容易哎。
必须要想一个办法留下才行,绝对不能轻易被忽悠几句,然后就离开。
邓建不止一次的转动小脑袋,可是什么都没有想出来。
以前他可是挺聪明的一个人,怎么来到这里之后,竟然变笨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以前他可不像是现在啊,以前他非常聪明。
现在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好东西吃多了之后,整个人就直接变傻了不成。
不不不,肯定不是这样。
肯定是最近天气太冷的原因,脑袋直接冬眠了。
王猛南道:“狗一样的东西,没看到老李出现吗,赶紧去准备好酒好菜,赶慢一步,今天老李就不吃菜,而是吃植物人了,呸,是人汤。”
李世民一愣。
听说过吃人肉,喝人汤的。
好家伙,你王猛南这个当女婿的,就是这样照顾老丈人的?
他李世民不好这一口,不喜欢喝人汤。
邓建一听,懵了。
小少爷的思维跳动太快了,他有一些跟不上节奏啊。
小少爷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什么是人汤啊,到底好吃不好吃,小少爷也不说。
现在邓建心情是何等失落。
总是被小少爷骂,不仅没有灵光,越骂越傻了,真的不知道这个傻,邓建要持续多少年,他是真的不想变成傻瓜啊。
可是小少爷就是如此认为的,他能有什么办法。
邓建小心思越来越严重,他真的害怕被抛弃啊。
可是他现在能有什么办法啊。
脑袋不灵光,总不能换个脑子啊。
“少爷,人汤是不是就是弄一个人进去,然后开始煮?”
“少爷,不是我不会弄,可是现在没有材料啊,你看看周边除了几只鸡之外,就是外边的夫人和黑糊糊那个傻小子了,再也没有他人。”
邓建无奈摆手,颇有一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之意思。
王猛南差点没有被气的背过气去。
这邓建真的是笨死算了,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笨的家伙。
人汤,不就是洗澡汤吗?
他只不过是烘托一下气氛,夸张几句,有没有真的让你邓建杀人。
可是在看看你邓建,怎么看怎么就是脑袋沙雕了,脑袋有一个坑啊。
为什么别人的邓建都是又乖巧,又懂事,甚至还有一点小勇敢。
再看看自己身边的邓建。
同样都是主人公,为什么差距就如此之大啊。
王猛南骂道:“算了,滚吧,这里不允许你了,你给我,滚啊。”
邓建道:“小少爷,我是笨了一点,但是我忠心耿耿啊,小少爷,我可是要提醒你,南边现在不太平,说不定…总之,你不能把我们家产给别人。
甚至给某个人陪葬啊,小少爷,你不能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之中,这肯定会出事了,要不,这样小少爷,我现在就解决掉他们,然后小少爷,你懂的。”
邓建看向李世民和程咬金,杀气腾腾道。
王猛南真恨不得把邓建塞进母.胎之中,重新打造。
大唐那可几百年寿命,现在才哪里跟哪里。
“呀呀呀,小家伙竟然想要宰杀我,气死老夫也,小子,你成功引起老夫怒火。”
话音未落,程咬金便赤手空拳朝着邓建袭来。
“程伯伯,你老就放过我这个狗吧,他真的不是有意的,就是看不惯你拿七成股份,我拿三分,我回头就教训这个臭小子。”
王猛南站在一边劝说,甚至边劝说边后退。
他可不傻。
明明看到生死搏斗,还不躲开,还要往前凑,这不是送人头吗?
两边武功都不差,唯独王猛南不会武功,拳脚无眼,就王猛南这小胳膊小腿,谁知道能不能抵住两拳,最后在给挂到这里,多亏的慌啊。
美女是享.受够了,还是美食吃够了,为什么想不开,去送死。
邓建是真的露出杀心,而且想要逼迫王猛南和他亡命天涯。
呸,屁的亡命天涯。
只要在外边呆几年,等老王家卫造反成功,王猛南绝对是一个闲散王爷,公侯万代。
何必天天去舔程咬金脚拇指,跪舔李世民这个皇帝。
但是邓建也是留了个心眼,一直使用山林之中的野招式,他可不敢使用他本来的招式,以免被其他人发现,对他们不利。
杀人是真,但是还是在隐藏招式,所以战力大大折腾。
程咬金脸色越发铁青。
一个年轻小辈竟然和他大战几十个回合,落于不败,甚至还已经把他整成下风。
程咬金肯定也不会和一个小人一句胡言乱语,就直接和下人动手。
但是程咬金一直都怀疑邓建和王世充手下一员护卫招式很像,刚才一直都是在试探邓建。
虽然邓建掩饰的像是那回事,但是别忘了最重要一件事,那就是在生死搏斗时候,难免会疏忽大意。
往往在面对死亡时候,肯定会露出蛛丝马迹。
程咬金敢有六成断定眼前这个人和王世充的护卫有关系。
啧啧啧,大唐刚刚才开始动乱,就已经有余孽出现。
当年十八路反王,下面的那些小反王更是多不胜数,但是真正让程咬金重视的便是王世充。
这可是几个为数不多的聪明枭雄,至少在大隋杨广没有死亡之前,便已经举荐了杨广孙子成为皇帝。
虽然是名义上的架空,但是杨广成为了太上皇之后,那么就不可能废除自己孙子皇位。
因为好几个孙子都是反贼,而且这几个孙子已经是杨广最杰出的孙子,总不能全部杀了吧。
当初李渊也和王世充是一个想法,低下头,猥-琐发育。
在宇文家族杀掉杨广之后,王世充和李渊就隐忍一年,彻底反了。
包括在杨广死那一刻,依旧还有很多忠诚大隋的将领和文臣某事。
看到杨广死了之后,这些人恩心灰意冷,疯狂的杀戮起来,用自己性命以报大隋知遇之恩。
大隋灭亡了之后,这些忠臣都成功带走了几个属下,也算是死得其所。
随着军阀格局越来越小,只剩下最后几个。
李渊和王世充这才终于露出锋利獠牙。
大隋忠臣带走了许多反贼,那么剩下的即便没有死,也是损伤比较严重,兵力这块更是不如其他几个反贼。
原本李渊和王世充争夺天下来着,但是王世充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突然昏庸起来,最后成功下台,死了。
哪怕是现在程咬金也觉得王世充是个英雄。
现在大唐乱咯。
就是程咬金等人在忠心耿耿,也挡不住亡国命运。
大隋之前,今天我投靠你,明天过的不顺,我就在换一个主子。
说好听一点叫弃暗投明,说难听一点就是墙头草,两面派。
但是那又如何,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哪怕是如吕不韦,李斯之流,最后也不是死亡的命运。
忠臣?
奸臣?
都不重要。
只要活着才最重要。
程咬金能够从瓦岗寨一员,变成皇帝,又从皇帝变成了一个国公,又岂能是一个没有心机的蠢货。
关于邓建这个事,程咬金打算谁都不告诉,坐看风云涌,坐看邓建接下来的动作。
不过程咬金也能够猜测出一个大概。
邓建如此忠心耿耿,而且王猛南又姓王,答案已经显而易见。
没有想到,这么聪明之人竟然是老王头的后代。
老王头活着时候不如李家,但是写基因却是比李家还有牛掰。
就是这个傻小子还像是二愣子,还不知道自己身份,还拼命想要做李唐顺民。
真是不知道应该说他傻,还是说他聪明。
罢了,老程我最近吃的太多,懒得活动,就由他们去。
“狗一样的东西,住手,赶紧给我住手。”
估摸着自己这个位置比较安全,王猛南便脱下鞋子,拼命的朝着邓建这边丢来。
崔秀秀站在二楼鸡场窗户边,身边站着王猛南另外一个姨娘。
这个姨娘开口道:“头领,要不要出手干涉一下,在打下去,小主子就被暴露。”
“已经暴露了,不过也好,鹬蚌相争,我们得利,有时候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又有谁能够说的清楚。
记住,一定要看好小主子,再让他逃跑,你就自裁吧,你全家都得死。”
这个姨娘点了点头,走到门口,对着门口两个贼眉鼠眼的养鸡杂役道:“从今天开始,让秃鹰在长安街道飞翔,任何一个角落都必要要我们的人,明白吗?”
那个贼眉鼠眼的汉子道:“可是我们只有一百人…人数恐怕不够…”
“调人,给我调人,这里才是重重之重,死了小主子,你们都自裁吧。”
“是!”
目送贼眉鼠眼汉子离开,这个姨娘便关上门来到崔秀秀身边,道:“一群蠢货,本以为是偷龙转凤,却没有想到在很多年前,我们已经移花接木了。
老王,你还是太嫩了,太嫩了,太嫩了。”
“好了,打的差不多了,也该轮到我出马了。”
崔秀秀轻轻掩起窗户,下了楼,便气喘吁吁朝着王猛南这边跑来。
“好小子,你疯哪里去了,可让姨娘一阵担心。”
“邓建,你个狗一样的东西,竟然对称老千岁无理,快点住手,给程老千岁赔礼道歉。”
崔秀秀一把拽起王猛南耳朵,另外一边对邓建吆喝道。
“不打了不打了,老夫真的累了,你小子,忠心护主,好,很不错。”
第88章 江山也可以卖一卖
程咬金退下了,邓建自然不能太过分,否则那就是他过了,说不定真的就会被王猛南抛弃。
程咬金道:“对了,问您一个问题。”
“请说!”
“你真的不喜欢我女儿吗?哈哈哈,我不想知道答案,让时间来告诉我吧。”
程咬金笑着离开了。
李世民露出狰狞之色。
好你一个程咬金,这才过了多久,就已经琢磨着换一个主子了,这简直就是欺人太甚。
不过他刚才好像听邓建说,现在南方已经乱了。
不可能吧。
大唐刚刚稳定,各地上来的奏折都是各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咦,臣发现了一只七色梅花鹿,这肯定就是祥瑞啊,恭贺陛下,得到祥瑞。
其他州府一琢磨,不行啊。
不能好这种好东西被你一个人给占了,我们也能够拥有祥瑞。
你这里出现一只白血病的黑狗,我这里拉过来一只长脖子麋鹿,咋滴,许你那边是麒麟,就不许我这是凤凰了。
反正现在拍马屁一堆,如果你往事不会拍马屁,其他人都会觉得你就是傻。
李世民知道这种浮夸风,但是他没有什么办法。
切让他们李家得位不正,只能这样整了。
下面的这些大臣不知道送过来多少次张果老的坐骑。
拜托,张果老坐骑明明是一只黑驴,你整过来一只鳄鱼做什么,是想张果老躺在鳄鱼身上,周游天下。
还有更过分的,竟然有人拿出一颗丹药,说是太上老君托梦给他,来赐给李世民的。
还能不能再扯点。
就连大忽悠袁天罡都不敢这么忽悠,你都不敢拿仙丹来忽悠,你们好大的狗.胆。
要不是李世民一直都没有和这些大臣计较。
这些人最起码也死了一大片。
虽然一个帝王想要给自己脸上贴金,收下多少疆土,多么多么伟大云云。
但是这丹药却是真的不能吃。
谁吃谁死。
某个朝代,不仅仅是皇帝喜欢吃丹药,就连世家门阀都在吃丹药,甚至就连培养都是丹药。
人都死了,还留着几个仙丹做什么。
是等着有一天突然活过来,饿了,弄点晚餐。
还是觉得弄点仙丹在旁边,哪怕是到了地狱之中,也能够贿赂阎罗王。
甚至还是觉得有仙丹在,那些虫虫怪怪就不会吃自己。
怎么可能。
对于这个连李世民都不想提起的朝代,李世民很恼火。
简直就是中原王朝的耻辱啊。
现在李世民还觉得是风调雨顺,没有想到从邓建嘴中得知现在已经乱了。
不,大唐绝对不能乱。
“女婿啊,我先回去了,记住啊,明天把鸡都准备好,还有五十万石粮食,记住啊。”
李世民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出了要求。
鸡是不是要食物啊,瞬间连鸡吃的粮食都带上,几十万的鸡大军同时出发,自带粮食,这没毛病啊。
王猛南无语了。
这老岳父脸皮真不是一般的厚,怎么不说还要把鸡蛋带上。
鸡到了某某地方,然后带着儿子女儿一起郊游啊。
“对了,我还听说女婿你弄出来了很好吃的调料包,这样吧,给我准备一万分,两天后的今天我让人过来取。”
李世民说完之后,也不等王猛南答应不答应,直接离开了。
王猛南感觉有些发晕,有些站不稳:“邓建啊,你过来一下。”
“少爷,我过去你又要打我了,不过去,死了也不过去。”
之前王猛南也不止一次这样,每一次都成功欺骗了邓建。
到了最后,王猛南的套路不管用了,邓建压根就不相信。
所以现在王猛南如此,邓建第一想法就是王猛南要打人。
“你过来,这一次我保证不打你,你看看,我现在真的很头晕啊,真的站不稳啊,赶紧过来啊。”
“不过来,不过来,就不过来,老娘马上就回来。”
最后王猛南直接坐在地上,失声痛哭。
“钱,我是那么爱你啊,为什么你要抛弃我,远离我而去,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这样对我啊。
邓建,我们把李安澜卖了可好,到时候我们五五分成,如果还是不够的话,我们在把翠云楼卖了,离开这个伤心地方。”
邓建一听,好主意啊。
离开这个破长安,来日将会是风光大嫁…不对,将来是光宗耀祖…又不是…
邓建头都快炸了。
为什么在关键时候总是词穷啊。
邓建来到王猛南身边道:“要不,我们把蜂窝煤那些玩意都卖了吧,我们去草原,天天吃草原羊肉,牛肉,还有驴肉。”
“去个屁,你这个狗一样的东西。”
王猛南毫不犹豫踹了邓建一脚。
这些东西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家当,怎么可以是说卖就卖。
还有啊。
突厥地盘有什么好的。
那里乱的很。
天天吃肉喝酒,有什么意思。
说不定今天刚吃下一个羊腿,饱餐一顿,明天就被当成食物,被别人饱餐一顿。
待在长安多好,安全,放心。
省时省力。
王猛南现在反正是没有去草原打算,他只想安安静静在长安做一个美男子。
然后赶紧娶到程咬金女儿,赶紧弄出一个孩子来。
这样皆大欢喜,谁都亏。
如果让王猛南知道李世民就是老李,估计会把小心脏给吓出来。
鼓动程咬金和皇帝陛下抢女婿。
而程咬金竟然真的过来抢女婿。
他王猛南什么时候也这么香了。
王猛南道:“邓建,来,闻闻,看看我香不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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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年轻人不讲武德,老人家就不讲品德!
老王这边在卖国,王猛南在那边同样也是在卖果。
对,王猛南又折腾出来一种叫开心果的食物。
扭一扭,舔一舔,泡一泡,只有开心果。
现在王猛南已经决定要动鲍安。
这个狗一样的东西,一直都懒得搭理,最近很猖狂啊。
这不,走进来一个醉汉。
醉汉是某山出来的道士,内功身后,周边很多人都天天过来跪舔他,所以他成为了一个小门派,叫稳当派。
在长安也算是一个比较有名的武林高手。
今天醉汉接到了一个任务,说只要把翠云楼掌柜王猛南给弄残了,就能够得到一千贯铜钱。
醉汉这几天正愁要不要出来找点野食,顺便整点小钱。
徒弟们每个月初交的钱都被他花光了。
今天才是四月三号。
没错,这些醉汉大叔不仅招摇撞骗,还败家。
“谁是掌柜的,某人来踢馆了。”
醉汉还没进门,声音就先进了门。
王猛南这几天心情不是很好,尤其是昨天被老李敲诈了之后,心情更差了,整整唱了一夜忐忑。
要不是不会拉二胡,王猛南都敢弄出二泉映月出来。
可惜不会啊。
狗岳父,要不是看你人高马大,本小爷绝对砍下你的狗头。
还有就是程咬金那边,派人过来告诉王猛南三成股份降了,降成了两成股份。
噩耗啊。
王猛南派人去一打听,原来是李世民请程咬金进宫喝酒,两个人喝的很嗨,所以便开始比武。
程咬金输了半招式,所以只能割让白酒和火锅股份了。
好扯淡的理由啊,差一点王猛南留信了。
这里面肯定有一种见不得人的建议,说不定老程这个小白脸贡献了某些东西。
比如屁.股。
这些都不重要。
真的,一点都不重要。
我王猛南从来就喜欢钱。
但是喜欢吃啊。
所以王猛南便连夜用核桃和香油,再加上辣椒制造出来了一个新颖小吃。
说白了,就是辣椒油爆炒核桃和花生米。
所以便毫不犹豫推出来,顺便卖掉小钱,重在替大家着想,满足大吃货们的心理吗。
刚有一件好事,紧接着醉汉就出现了。
刚露出一丢丢笑容的王猛南,脸再一次夸了下来。
王猛南道:“作甚,你来我这里作甚,作甚啊,踢馆去别的地方,这里不是武馆。”
大唐游侠比较多,比如红尘三侠,就是游侠代表。
李靖以前也是游侠,最后改邪归正,呸…明明是有正义感,觉得应该为天下做点事,所以成为大将军。
大唐城池之中禁止带武器,所以游侠们大多数时候就是捡起一块砖头,找到敌人之后,喊打喊杀,如果敌人太强大,就直接过去给他一板砖。
王猛南左顾右盼,觉得客栈的青砖修建的太好了,连一块搬砖都不露出来。
“我和你比武,就现在,这是战书。”
醉汉直接从怀中逃出一个酒袋丢在地下。
“啪”的一声,酒袋子裂开,大量白酒流了出来。
只见醉汉直接趴下,跪在地上舔了起来,边舔边道“浪费了,真是太浪费了。”
“这不是稳当派掌门吗,怎么了,来这里闹事了,这家小公子可不会武功,他是不是来错地方了?”
其中一个认识醉汉的人开口道。
两个和醉汉一样装束的年轻少年连忙走了进来,搀扶起地上的师傅。
丢人啊。
师傅你丢战书时候,怎么不看一下,竟然把看一下,现在直接把酒袋子给丢了。
丢了也就丢了,不丢人,你老舔哪门子地啊。
整个稳当派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醉汉索性往地上一坐,直接当赖皮,“小子,和我比武,不然,今天,我就不走了。”
王猛南对邓建使眼色,邓建点了点头。
只见邓建起身,以八米一秒的速度去了后院。
“不好了,有人闹事。”
耳边依稀还听的到邓建的求救声。
王猛南无语了。
拜托,邓建你可是武林高手。
给你眼神是让你上,不是让你逃跑啊。
好几个客人本来打算进来吃饭,一看门口有一个无赖闹腾,说什么都不让他们进门,只能摇头离开。
和一个醉鬼打起来,没必要。
不就是一天不吃炒菜吗,可以忍忍。
要是真的出了事,那可就不好了。
大唐听说最近不太平。
有人说反贼已经打起来,要不了多久就会打进长安。
怎么可能。
长安兵有那么弱小吗?
来,我们接着喝酒,接着舞,不要太把乱贼当回事,只要李世民不死,大唐稳如泰山。
你看看陛下,这几天天天出门挨家挨户拜访,做客,多亲民啊。
如果让他们知道李世民去挨家挨户厚着脸皮要钱,不是亲民,为了打仗,不知道现在该有何感想。
所以一般百姓依旧觉得天下太平,哪怕是王猛南也是这么认为的。
大唐稳的很,倒不了。
王猛南丢下一块银子,道:“你走吧,我给你一块银子,你拿着离开吧。”
“我给你三块银子,你和我决斗吧。”
没曾想醉汉不仅没有收下王猛南的钱,反而还多拿出两块银子。
这可是4.5贯铜钱,换成铜钱的话,要好十几斤。
王猛南道:“好,和你比,到时候别说我欺负你。”
醉汉一听,立刻站了起来,和王猛南遥遥相对。
王猛南上去就是一拳将醉汉打翻在地。
可是这个醉汉没有半点反抗的意思,反而直接躺在地上打滚。
“疼,疼死我了,断了,断了,我断了三根肋骨,不行,没有一千贯铜钱,我起不来。”
尼.玛。
碰瓷都碰到了大唐来了。
秀儿是你吗?
这个醉汉不是应该说,年轻人你不讲武德吗?
却没有想到现在这些大宗师已经改变了套路,而且看起来这个套路比其他人还要深啊。
大唐版本的碰瓷,怎么破,在线等,挺着急的。
现在官府根本就不管这个,谁打人就是谁遭受惩罚。
更何况这个醉汉就是一个无赖啊。
这年代那可是杀人偿命啊。
不像后世,只要给点钱就能够摆平。
如果一百万不够,那么就两百万。
所以后世很多小哥哥碰到了碰瓷,不是直接扭头就走,而是狠踩油门,让小汽车冲起来。
嘴中还不断的在喊:“老人家,你别跑啊,别跑啊。”
撞残废一个人,天价医药费,让很多人头疼。
还不如直接撞死,一了百了,对付各种碰瓷高手,绝对有效。
当然了,这是人家有钱人的权限,没钱别乱加油门,不然就是牢.底.坐.穿。
虽然很反感碰瓷,王猛南还是开口道:“大爷,你没事吧,要不,我现在送你去医馆。”
现在王猛南已经觉得他的人生,不不不,他现在好像麻烦了。
赔一千贯铜钱,想都别想。
顶多就是给点医药费,几十个铜钱就搞定了。
那啥,刚才醉汉可是给了他三块银子,说到底还是他王猛南赚到了。
哇咔咔!
老家伙,你魔高一尺,没有想到小爷手段更高吧。
醉汉就是不起来。
打残人,那该多暴力啊。
而且他压根就没有打扮王猛南的想法,因为他这武功就是假的啊。
平时请几个人过来假装一下打架,他随便弄几下就赢了。
仅仅是每个月请个人,花不了几个钱。
本来就是骗子,就是一个嗜酒如命的普通人怎么和别人争斗,这不是找死吗?
这几天,醉汉一直都是在盯着翠云楼客流量,而且还进来亲自吃了几顿。
好吃是好吃,就是太特么贵。
而且像她这种身份,根本就吃不起,简直就是一个奢望啊。
他真的不想活成他讨厌的样子,但是他能够有什么办法。
为了能够活下去,他只能如此行事了。
所以今天直接过来蹭王猛南,就是为了碰瓷。
有了一千贯,他天天都可以喝酒吃肉。
去别的地方酒菜差了点,但是便宜啊。
如果让醉汉知道了王猛南发明了一种高度酒,六七十度那种,估计他也不会有今天这种行为,绝对是过来跪舔王猛南脚拇指。
甚至不惜卖掉自己老婆,也要来尝尝美酒。
在大唐,除了正房夫人之外,小妾是可以卖掉。
比如大唐某个大诗人就是卖掉了自己小妾,就为了换一匹马,逃跑所用。
当时小妾已经怀孕,那个大诗人还抛弃了她,过分不?
一点都不过分。
小妾就是男人的货物,客人来了,喝喝酒,再然后喝着喝着就喝到了床上,也是十分正常。
在大唐人眼中,小妾不如一匹马重要。
所以程咬金才和李世民硬钢,来抢女婿,就为了为女儿争一个大房。
醉汉道:“不起来,不给钱就不起来,哪怕是告到了衙门,也是你的错,你就等着被制裁吧。”
崔秀秀走了出来,一把提起醉汉,直接丢了出去。
“去告去,花多少钱都行,你要是不判罪,我跟你姓。”
崔秀秀这个口气好像就是卖了燕窝的燕子,我就是有钱,咋滴。
白送给你燕窝,你不住,别人来住。
好了,好了,我很忙,下一个。
殊不知像崔秀秀这样的威武霸气行为,将来会吃亏的。
王猛南琢磨着要不要劝劝崔秀秀,以后收敛一点。
太强势了不好吧,以后哪个男人敢娶你。
等等…
这娘们是我老爹小妾啊。
王猛南怎么老是有这些乱七八糟想法呢。
“好,你们给我等着。”
醉汉直接站起来,就跑。
感情他们宁愿花钱搞定官府,也不愿意花钱给他醉汉啊。
那还站在这里做什么,有没有什么好处,还不如先回去,在从新琢磨着碰瓷新招式。
王猛南看到这个醉汉离开,脱下鞋子就去追邓建。
“你这个狗一样的东西,刚才你跑什么,跑什么啊,跑的那么快,难道你不知道先护主吗?”
“还有你现在跑什么,站住,你给我站住啊。”
……………
深夜醉汉和几个小年轻徒弟围在一起,这几年来上当受骗的人越来越少。
要是以前醉汉绝对不会去碰瓷,绝对吃吃香的喝辣的。
可是最近却是不行了,上当的人越来越少。
没什么本事可以学习,而且每个月还要交学费,学过的人肠子估计都悔青了。
告诉几个亲朋友,然后亲朋友在告诉他们的亲朋友。
也就是说傻瓜才会安排家里的孩子过来学习武功,浪费这个时间。
醉汉琢磨着要不要明天送一个徒弟过去要饭,先盯着点,不然让王猛南给跑了。
“师傅累了,先去喝酒了,你们在想想办法,我稳当派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这等丑事了。”
当醉汉刚离开,这些人便纷纷开口讨论起来。
“大师兄,师傅说的是真的吗,一拳就被翠云楼小白脸给打败了,是真的,真的吗?”
一个八九岁孩子满脸崇拜道。
大师兄道:“你是不是傻,我们现在是讨论这个的时候,都散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我们不要在这里了,那个醉汉就是一个骗子,什么都交不会我们。”
那个八岁孩童争吵道:“既然是大骗子,可大师兄,你为什么还要搀扶着师傅回来,为什么呢,大师兄,你这话有点矛盾啊。”
“一群傻叉,我只不过是回来告诉你们一声,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是你们却不领情,既然如此,我就走了。
哎…哎,为何世人皆醉,我独醒。”
大师兄在叹了两声气之后,便转身离开。
“大师兄都走了,我们也都走吧。”
一群小弟子都走了,觉得这辈子也不学武了。
醉汉躺在房间中,刚才大堂之中这些孩子们的讨论,他都听见了。
他会武功,但是他不能展示出来,要不然会被有心人怀疑。
“谁!”
醉汉听到树叶响动声音,连忙站起身,警惕看着窗口。
一黑黑衣人出现在醉汉面前,道:“主上说了,你该上路了。”
醉汉开口道:“黑白相见?”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想着和我对口号,不错,非常不错。”
“白莲盛开!”
黑衣人在说完之后,便转身离开。
“早就知道任务完成后是这个下场,哎,都是命啊。”
醉汉嘟囔了一句,继续喝酒,喝的烂醉,把床下珍藏的美酒都拿了出来,在全部喝光之后,朝着翠云楼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