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心中恶魔之提前的王庭战斗
我知道我被送回了风之,我烧焦的身体在回来的当天就移入神殿,我本应该昏迷而非如此刻般清醒地忍受着身体里的火烧与肉痛!而且我猜我重创的消息被掩藏,因为来看我的人,来来去去就那么几个,我想象中的某人泪雨攻击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来到。
一连数天,我的五个朋友全都围在我的旁边,其他人过来看我,都会被赶走,尤其是二王子和红梅洛法,若不是米芳和亚斯的阻止,普利一定会跟他们打起来;优比以往更沉默,他常坐在我躺着的旁边,浑身散发着阴沉的气息。
阿豫很安静,他一点也不怕我应该变得很难看的手,常用手轻轻地握住它们,我知道他想安慰我,我也知道他很小心,可他碰到的地方真的很痛!
神殿的小房间里,常常都是沉默的,这五个朋友话不多,间或夹杂着普列的骂人声、米芳的踱步声、亚斯的捣药声,还有神殿那个主人大神官讨人厌的声音。
大神官,我知道他讨厌我的原因,哈,因为他的孙子阿都尼被达菲斯逮走了!也许在他心里,该被抓走的人是我这个活死人。
这一天,亚斯跟阿豫在那儿嘀咕:“还是去请伊特礼斯来吧,(大神官的)近侍传来信息,这伤很难治,他准备拖日子把庄庄拖死。”
啊,真的杀人不见血呢,为了自己的外孙女,嗯,还有孙子,连这种贱招都使得出来!我心里刚骂完,那边厢的米芳走进来,说了一句今天早上第六拨,虽然很省略,但我知道他的意思,神殿的外面潜伏着无数的夺宝人,他们想在我身上拿一样东西,如果我没猜错,最大的可能便是那块我从秘境里拿到的金属牌子,先前阿豫他们的紧张,红梅与卡姆王子等人的步步相逼,无不说明我拿了一样超级麻烦的东东。
这时,沉默了很久的优,忽然开口,冷冷地建议:“就让二王子来操心吧!”
呃?你们不管我了?有点郁闷,还以为这五个小孩性子变好了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要抛弃我这个累赘了!怒!
米芳轻笑一声,连说是个好点子:“那就让庄庄做二王子名义上的未婚妻好了,既可以请王后出面邀请伊特礼斯,也可以将大神官一军,哼,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让红梅哭都哭不出来!敢在我们面前耍手段,找死!”
这么轻易地就把我卖了,这几个小鬼头!我可不要我的成年祝福仪式(结婚)的人选是那个冷酷无情的二王子,不仅性子差,而且麻烦多多,嗯,以后再想办法摆脱它,现在先利用一下吧。
“先收点利息,等她醒了,让她自己报仇去!”亚斯悠悠地吐了一句,听里面的意思,只收一点利息还算便宜红梅了,这个最爱假装无害的家伙,原来也跟米芳一样阴险哈。
阿豫轻轻叹了一声,单手轻抚上他最喜欢摸的额头,痛得我直想流眼泪:“真没见过比她更呆的人,好端端地念咒念到关键的地方居然会停下来,你们说,这罪是不是自找的?”
可不可以不要再摸了,可怜我是有口难言!我痛得根本没有心思去想什么,只听普列有点感性的声音,远远地在某个角落响起:“我们都低估了红梅的心狠手辣,要不是她故意打岔,庄庄的反应那么直接,事情也不会到这一步。话说回来,伊特礼斯那老怪物要治好了庄庄,嘿嘿,我们等着看好戏吧,她哪肯乖乖吃这么大一个亏!我那时不过说了她一句,她就能狠揍我一顿,让我穿着那件脏法袍过一天,真不知道小小的个子里头,哪来这么大的脾气!”
说完,其他人的阴笑就透着那么一股子味,心知肚明的味。你脾气就比我好么?那都多少年前的事了,有必要记得这么清楚么?再说,那时人家年纪小不懂事,要早知道你是那个面恶心也恶的冷酷家伙,我早躲你躲到十万八千里之外去了。
不过,还是跟他们认识好啊,至少这个时候还有他们会站在我这一边,牢牢地保护我;可如果我跟他们不认识,那我也不会被绑架,莫里巴斯卡那件事上我就可以置身以外,那么,艾尔塔啊、二王子那些人就不会注意到我,这么一来,我就不用参加秘境试炼,更不会有这份罪受!
所以,推论,没有结果。
阿豫他们的行动力是非常迅速的,大约是我的情况已经糟到不能再糟,我自己也有感觉,意识总是一片片地发乌,大限应该不远,其实,死亡我并不害怕,对我这个不积极面对只会消极沉默的笨蛋来说,真是对我最好的解脱。
不过,我承诺过我不会随便放弃生的机会的,所以,穿越女主不死定律快起作用吧!
第二天,神殿就来了两拨意料之中的客人。
一拨是我的祖父和瑾王妃。这位瑾王妃现在很受宠,她是祖母那边的族人,据说曾跟我父亲做过同学,所以祖父请她来帮忙。不过,她说的那句话我实在不喜欢,她一到就流眼泪,说这个可怜的孩子,怕是撑不了多久,我一定会让她在去之前有个体面的夫家,不让王国的英雄寒心。
KO,我想死还死不了呢,真不知道她是来看我的,还是来咒我的!
另一拨是那个糊涂国王与厉害王后。在大神官的陪同下,大概是被我的惨状给吓着了,卡罗蒂王后居然轻声叫了起来,国王对神官说,若能在婚事上弥补洛法家老六,他希望神官能够同意。王后也轻声附和,当神官提及红梅少将时,王后显得极不耐烦,让她做第二王子妃好了,不同意就做她的少将去!
看来五个同伴的行动很成功啊,我印象中这位王后八面玲珑,是个厉害人物,能让她不顾脸面的说出这样的话来,我那位堂姐的王子妃之路堪忧!
该的!本来还觉得你和二王子那相亲相爱的画面挺动人的,想想都是难得一睹的爱情风景线,可谁叫你来害我,让我这么半死不活,要是我醒着,非让你们两个永永远远分开不可!当然,最好是不要把我牵扯进去,现在,我们都还太小,先顺着你们意思!
等着吧!
之后,国王与王后两人跟神官提及他那个宝贝乖孙阿都尼,商讨营救事宜,神官属意二王子负责此事,而国王不同意,王后就直接建议这事让侍卫长仲加全权处理,除了要操心婚事,方星和古斯塔这两个王国新的属地,出现暴动,需要二王子出面解决呢。
谈到正事,王后先行离去,她一走,国王就掩不住忧愁,向神官大施压力,因为二王子在王国越来越有威信,严重威胁到他的地位!他问我能否救活,神官说他会竭尽全力。哈,阿豫的计划也有了效果,国王就说,反正洛法家有一个人做王子妃就可以,他不希望神官为二王子和红梅洛法主持婚礼。
神官忙出口谏言,说是红梅少将的烈火军团就驻扎在方星与古斯塔相交处,那些军人拥戴红梅少将非常;凭红梅少将的能力与名声,做王储的第一王子妃还绰绰有余,如今屈就第二王子妃,此事还少不得要费些事安抚他们,若解除婚事,怕只怕暴乱将不再限于古斯塔方星城民,还包括那些烈火军团军官了。
啧啧,他们是不知道我意识清醒,才在我面前大谈特谈,原来神官支持的人是二王子呐,真没看来,还是阿豫他们厉害。
真是哪里都不得安生,我讨厌这些是是非非!就不能让我安安静静地度过这一世么?
3-5 心中恶魔之邪术地狱之火
大陆第一邪法师的愤怒之火,我想也只有我这个穿越女主能受得了。
谁能日日夜夜饱受过热火灼烧的痛苦,却叫喊不出?谁能吐血吐到吐不出来,还得继续痛苦地干呕?谁能时时刻刻清醒地承受痛彻心肺的痛苦,却怎么也不能晕过去?
这就是我在受的罪,尤其是我背躺着的地方,可怜有口难言,不能告诉那些人我躺着比站着要痛苦千百万倍!
我总算彻底了解邪法师的报复手段,对达菲斯的恐怖与小肚鸡肠有了切身的体会,难怪在希望森林里,他一个滚字可以退敌。
他能令他的敌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中了地狱之火后,果然是日夜如坠地狱,时时刻刻忍受那邪火在体内肆虐,苟延残喘之中,觉得自己就像一颗枣子,在油锅里炸了又炸,炸得里里外外连皮带核酥脆酥脆的,直向焦里发黑发展。
我心里真是有说不出的苦与痛,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原来穿越女主受虐定律真正起作用的时候,不是一般女主能承受的。可是,那些女主在受虐前至少有男一号出现。俗话说的好,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那是为了最后的幸福结局所必须受的罪,我很理解!可是,可是,我才八岁,哪来的男一号!这么早就让我吃苦受罪,这又是哪条定律!
难忍的疼痛一直在折磨我,大概我神经比较粗,久了我还力气在心里骂人,但清醒的时间不多。亚斯给我喂药时,我也很合作,就为五个同伴还夸我真能忍痛,其实我很想很想告诉他们,我要是能喊出声来,早喊了。
幸好这五个人面子大,伊特礼斯大法师在国王王后走后的第二天,就被请到风之王都。
名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伊特礼斯大法师不仅自己从不碰我,而且,也阻止其他人碰我,最妙的是,这个外传经年埋首于魔法研究的魔法师,仅把我意识清醒一事告知阿豫,我总算放下吊在半空的心。
这位大法师,并不像其他人说的那样不通事理嘛。
“殿下,这是达菲斯的地狱之火,从火系魔法小禁咒火焰之神圣洗礼转变得来,目前仅知道达菲斯在里面用了兽人族的诅咒术与精神系的高级魔法。达菲斯把它研究出来后,曾用这招逼死过不少剑客武者,在摧毁人的心志与肉体上,可以说是大陆复合魔法中最霸道有效的,真是天纵奇才啊。。。”
“咳,咳。。。”对嘛,怎么可以去赞扬万恶的敌人呢?
“不过,话说回来,自从达菲斯将兴趣转向电系魔法后,这一咒术形同绝迹,想必是气疯了才对一个小姑娘下这种毒手!虽然只是部分,也够这小姑娘受的,他的心真是越来越狠。”伊特礼斯在一旁感叹,这时米芳他们一阵猛咳,我猜是在掩饰他们的笑意,不能犯错误么?我哪里晓得念魔法咒语的时候不能停下来,我哪里晓得只不过应了一声就把我自己给卖了?还笑,也不想想我呆在魔法学院两年时间都还没满呢!
伊特礼斯当然不知道他们在咳什么,大约是挥了挥手叫五个小鬼让开,他吩咐他们把魔法灯拿得更近一些,他要仔细看看我的伤势。
原来我皮肤这么敏感,魔法灯那点点热度都让我内在的肌肉猛地跳动,还好处于能容忍的近度。
“啧啧,身上宝贝倒不少,她出生时就带着护身玉牌吧,也算幸运。在地狱之火击中她时,幸得机缘,上古紫水晶和护身玉牌同时打开护住了她本体,才能让她坚持这么久。还带着空间戒指,哎,再也取不下来了;哎哟,神圣之光回归腰带,唉,它最主要的作用不是提供光元素之守护呀,全毁了,可惜,可惜。。。”整个房间里听见某个老头惋惜不已的低喃声,这个大法师又开小差!
全都烧焦了,他还能看得出我身上有什么东西,这位大法师的名头,绝对不小。
阿豫他们五个忙打断他的感慨:“大师,庄庄能醒过来吗?”
“小姑娘运气不错,醒倒是能醒过来,就是得多花点时间。嗯,有点小问题,不过嘛,能保住小命就好!”伊特礼斯就事论事,很实在地回答。
“太好了,庄庄,你听到了吗?你会没事的!你会好起来的!”亚斯照顾我太久了,比我还开心呢。嘿,我也很高兴,能少受点罪谁不高兴,还是穿越女主好啊,怎么样也能不死。
普列也笑称:“等她活蹦乱跳了,非要她好好谢谢咱们!”
“得了,”亚斯回过神,又回到不动如山的假仙样,“她不能拿眼睛瞪咱们算好的了,啧啧,一想到那两颗圆溜溜的眼睛那么直直地盯着你看,好像她最有理,变成我们几个欺负她了!安是叔叔见了,还能饶得了咱们?”
“哈哈~亚斯,你这个样子学得可真像!”
哼哼,我当没听到。
在众人笑得开怀的时候,米芳忽然问了一句:“大师,你说的那个机缘是不是那样东西?”他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的紧张,顿时全场一片安静,我意识到那块金牌的麻烦还没完。也对,单凭一个二王子也顶不了多少高手,该来的总归要来。
伊特礼斯但默不语,当然他即使做了什么肢体语言我也是不知道的。
“大师,我有一个不请之请。”
“豫殿下请讲。”
“庄庄心地很好,又极易受人蒙蔽,她无意间得了这么个招祸的东西,若是让人瞧了去,恐后患无穷。而且,日后,王国怕是有重大变故,那时我们不能跟在她旁边照顾她,因此我们想请大师收庄庄为徒,也好让她避过大祸。”
“大师,传闻尽不可信,庄庄不笨,她只是反应慢一些,她学东西很用心很努力,大师与庄庄相处久了,自能发现她的优点,大师也可后继有人。”普利也放低姿态,诚心诚意恳求。
敢情连伊特礼斯都知道我是魔法白痴的名头啊,米芳、优和亚斯也切声恳求,言辞切切,只是一直没听到伊特礼斯的同意,我知道自己外在名声“不好”,讨厌,也不用这么不给面子嘛!
“豫殿下,诸位,并不是老夫不愿收这位小姑娘为徒,而是我性喜专研,只怕要耽搁云布隆斯孙女的学业,辜负诸位所托。”这位大法师倒是坦白,把他的顾虑说得一清二楚,一不想费心,二不想我祖父以后为难与他。
阿豫等人个个开心地叫起来:“大师,您的顾虑不是问题,庄庄好学,喜自我钻研,定不会打扰你;而她的爷爷,云布隆斯早已同意庄庄外出避祸,现在只盼大师点头同意。”
“那好吧,就当给那六小子做个免费的保姆吧。”大法师说了一句我怎么也听不懂的话,他跟莫里巴斯卡一样,把我父亲称为六小子,这应该是一个很亲切的昵称吧。
汗,他们五个终于把我推销出去了,唉,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他们呢,还没分开呢,我就有点舍不得了,这淡淡的离愁还真是烦人呢。
“多谢大师。但仍有一事恳请大师同意。”阿豫要求怎么多,对伊特礼斯这样怕麻烦的来说,我怕他会翻脸耶。
“豫殿下还有什么事,就一并说了。”果然,这位大法师陡然一变,变得有些嘲讽。
唉,阿豫年少聪慧,又位于高位,怕是从未受过这样的诘难,此时此刻我深觉有这样的朋友,真是我十世修来的福气。不知他还想求什么呢?
“不敢,只望大师能将庄庄的伤势说得严重一些,缓些时日送她回王都。”
“我当什么为难之事,豫殿下多虑。小姑娘想要真正清醒过来,运气好的话,得费上两年时间,若是去火不顺,费的时候更多。兼之她年岁尚小即受重创,还得长时间调养身体,若想成婚,不到十八是不用想了。豫殿下您放心了?”大法师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笑意,真是,你知道他们不愿意我嫁入对手之家也就罢了,做什么当面嘲笑,小男生懂什么呢?
阿豫普利他们个个发出不好意思的傻笑声,饶是他们脸皮厚,让伊特礼斯这样一取笑,也说不出话来。
这事总算告一段落,我的苦难却还没结束。
伊特礼斯带来了很有效的药膏,说是给我去火毒镇痛用的。
药是特效药,有问题的是给我擦药的人!
那五个家伙不知是哪根神经不对,每天轮流守着我,不让我落单,这也就罢了,可是擦药的事自有神殿侍女动手,哪用得着这几个身份贵重的小男生给我效劳?
反正我才八岁,被看光光也没有关系,再说,都烧成一团黑炭了,有什么好看的?
可是,除了亚斯,其他四个人哪里做过这种服侍人的事?用刷子给我刷药时,不是重了让我痛得骂不出声,就是破皮然后听那滋滋地火烤声!给我翻身时,他们嘶哈嘶哈在那儿抽气,却忘两只手上的力道,每每在我身上留下几个黑黑烧焦的窟窿,他们才会清醒,才会记起不能拿手用力抓我!
这是人受的罪么?
要我哪天醒过来,非得狠狠地让他们痛回来!
3-7 心中恶魔之归来去峰
过了那紧张刺激的一夜后,我的双亲,终于打听到信息,匆匆赶来。这时间也凑得太巧了一点,要不是我私笃定我家双亲手无缚鸡之力,都要疑心昨晚那两个配合默契的剑客就是他们了,大约是白日做梦。
亲眼见到我在神殿某处动弹不得地受苦受难,扑嗒扑嗒,母亲的泪水极其恐怖地落下,扑嗒扑嗒,从我的脸一直洒到我的手,命苦啊,数日早已承受惯的痛楚在这一刻变得异常敏感,从头到脚,没坏死的神经末梢齐齐卷曲,真正痛死我,还不如拿把刀直接垛了我得!
这份罪是人受的吗?
父亲坐在一旁直叹冷气。
哭泣中的母亲再次旧事重提,后悔异常,常念道,若是当年没误受洗日,我这些年也可少受些罪;也不会摊上这份祸事!
折磨,痛苦地折磨!恐怖的唠叨!所以,他们绝不可能是昨晚那对身手高明的雌雄剑客!
这个时候,我真要感激那个本来很讨厌的大神官了。因为他在一旁冷嘲热讽,我家双亲能忍得,某人忍受不得,直激得伊特礼斯大法师哼哼直喘粗气,不一日,包袱收收就把我带到山上,开始过与世隔绝的生活。
那时都还没来得及跟阿豫他们道别呢,还好,伊特礼斯老师留了个很神奇的戒指给他们,可以施展虚幻之镜的魔法,这样,不管我们几个离得多远,只要有足够的魔力,我们的联系便不会中断,奇怪的是,我家双亲一次也没有用过,想想也坦然,他们那点微薄的法力,用不了也属正常。
起先有阿豫他们提醒,老师还记得给我敷药,时日一久,他便不耐烦这细致的活,就弄了个药池,把我扔进去经日泡着,后从山下带了个矮人妇女,给她一笔钱,每日帮我换气,叫她每隔一月让他换药,然后闭关大搞研究,不理人。
山上原就寂寞,早先我还能听着老师在房里弄些奇怪的声音,还有阿豫他们的说话声,日子不致太过难熬,换了药浴,怎么也不习惯全然一个人的寂寞。矮人妇女来的时候,也不说话,我痛疼的意识并不适合我多想,以前我习惯听人在我耳边说话提醒自己,现在,冷清的归来去峰上,哪怕夜晚呼啸而过的风声都能带给我无尽的喜悦。
渐渐地,我一个人沉浸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意识摇荡,孤寂得找不着方向,这时,只有身上的刺痛才能证明我真的存在。
两个月后,老师给我换药时手都在哆嗦,他拼命叫我,还让矮人妇女拍打我的身体刺激我。那时我很危险,我自己认为是睡得迷迷糊糊,只是难以醒过来。可老师说,他再迟来几天,我会睡死在池子里,之后絮絮叨叨,说我的大脑受激过度,若我再停止思维,就真的是长睡不醒了。
我不知道他怎么察觉到我的不对劲,总之,从此以后,他不再闭关,每天跟我唠叨个没完,还让阿豫他们勤加练习魔法,增加自己的法力,好延长精神虚幻之境跟我之间的联系。那段时间,那位矮人妇女一直留在山上,老师也让她多跟我说话,随便聊什么都成,只要不让我一个人在无声的世界里就成。
“爱莲娜,你怎么说矮人语,她听不懂的,用魔法语。”
很久以后的某一天,老师经过药池旁时,听到矮人妇女的唠叨,提醒她换换交流的语言。我彻底无语,粗心的大法师,这么久了才想到这个问题,会不会还太早一些?
我也以为我应该听不懂矮人族语言,没想到,就像我从小就能听懂魔法语一样,听她说话毫无障碍,但让我说,那就有极大的难度。
在矮人妇女絮絮叨叨的谈话中,我知道了矮人妇女叫爱莲娜,她今年有三百七十三岁,丈夫是拉夏国人,在山下镇子上做木匠,叫瑞斯克,他的手艺活做得非常好,很受马他托商人和思图尔斯城居民的欢迎。
她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大安,跟着族里的勇者加入了拉夏国的军队,很争气,攒了许多军功,现在是一等侍卫官,正等着晋升骑士;小儿子叫小安,跟思图尔斯城的一个老师傅学打铁,连拉夏王都的人都去找他打件称手的兵器,就是不怎么回家,爱莲娜说她挺想两个儿子的,常骂两个儿子不贴心,要是女儿多好。
我知道她在说反话,她心里不知有多开心大安小安两个儿子有出息呢。
阿豫他们不时嘲弄我,米芳嘴毒的时候,就说我连爱莲娜家母狗什么时候有小狗狗都知道。欺负我不能回话来着,不过,我知道他们也过得很辛苦。
不知那位糊涂国王是怎么想的,有什么烦事难事统统扔给才十四岁出头的阿豫。这两年来,阿豫和普列他们四个的处境也越来越困难,开始五个人还能三五不时地齐聚一起说说话,谈谈近况,演变到后来,五个人三三两两分处各地,通常三五个月才能同时相聚。
最离谱的是我们那位风之国王,居然让阿豫去收拾二王子捅的搂子。
古斯塔和方星的暴乱星火早已燎原,却没有引起王都足够的重视,以致后来两个新属地的民众反抗愈演愈烈,甚至把王国最精锐的两支军团烈风与烈火完全拖住,当然,也连带影响了风之的国力与人力财力物力。
我们参加秘境试练那会儿,各国在古斯塔与方星的要求下,纷纷派出使臣抗议风之的暴行。雪上加霜的是我放的那几个信号弹,那是给潜伏在司月国的风之暗杀密探的,我不明白这么重要的东西二王子为何会随便乱放,想来是做了他的替罪羊也未可知。
总之,风之密探一看到信号就连杀十数位司月的军政重臣。
出于报复,司月很干脆的杀掉风之高级军事将领还之颜色,当然,更出色的报复手段还在后面。拉夏国政治态度倾向司月的国君一遭被杀,杀人者仍风之佣兵,各方哗然。出事前,这位国君曾严厉指责风之,甚至威胁出兵风之。
他的被杀,让风之的局势变得更为变幻莫测。
这,本是卡姆干的好事,战争是他引发的,如何保住风之的即得利益也应该由他自己想办法不是?很可惜,左右朝政的不是糊涂国王,而是二王子和他的厉害母后,还有一个大神官。听说,阿都尼和科亚没有救回来,这本不是阿豫之过,但谁知道那个本就偏心偏得厉害的大神官怎么想的?
普列和米芳他们全被支开,阿豫不得不单独一个人前往拉夏解决这场外交阴谋。
我和普列他们四个人在原地等得心焦难奈,时刻担忧远方的人。一个月后,从拉夏传来消息,说阿豫进入阿尔后即失去联系,此后整整七个月,我们没有阿豫任何一丝消息,普列他们四个着急得要命,在我面前却不时安慰,让我相信阿豫的能力,其实大家一样迫切地想知道阿豫的安危。
米芳和优他们可比我有用得多,鉴于这一次事发突然,让二王子他们占了先机打了普列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在阿豫出使拉夏后,普列、米芳和优还有亚斯就开始四处活动,分别在宰辅大人、太辅大人和相辅大人那儿下足功夫,普列甚至在军部参谋处谋个了差事,大家深信阿豫一定会平安回来!大家等着和阿豫一起建功立业!
然后,在某一天,阿尔忽然就传出了阿豫的消息,一个月后,阿豫终于找到证据指证幕后真凶。这下,我们才放下高高挂起的心。
我们相熟以后,六个人还从没相互分开过这么久。十天后的回聚,五个人就像从未分开过一样,还是那样的笑声与语气,阿豫的温柔,普利的机警,米芳的毒辣,优的阴险,亚斯的优雅,就跟从前一样的一样。
听着听着,我心里早已露出会心的笑容,长久分离后的这次相聚,阿豫口中的惊险过程,让我心里有股强烈的冲动,希望加入他们的对话中去,而不只是做一个倾听者。
“阿豫,说说吧,庄庄也很想听呢。”亚斯,你真是太太太懂我的心思啦。
我听到阿豫的浅笑声:“亚斯,别拿庄庄当幌子。说白了,其实也没什么。
3-8 心中恶魔之阿豫的谋断
按众位亲亲的意见,为了不增加负担,这一章只是为了引起四个人名而已,于目前无多大关系,觉得情节太跳的亲亲,请跳过直接看下一章,谢谢:)
原来,阿豫一到拉夏的阿尔城,就被拉夏不知的势力先行一步软禁起来,并失去与艾尔塔佣兵公会接应人的联系,不久,又被转移出拉夏王都,囚于阿尔的布恩库区。在这紧急关头,阿豫打倒守卫乔装出城,机缘巧合之下,潜入拉夏势力最广的重臣安提科罗的属地,乐尼。
当然,安提科罗是阿豫他们的重点怀疑对象之一。
据阿豫说是在乐尼最大的赌城法索充当一名侍应生,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胆识与勇气。
孤军深入敌营后方,阿豫四下查探并没有找到任何线索。两个月后,阿豫离开乐尼返回布恩库,他认为在这儿也许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线索或是对自己有帮助的力量。阿豫没有预计出错,艾尔塔佣兵公会的人已查到阿豫到拉夏后的行踪,等他们追踪到布恩库却与阿豫失之交臂。
这时候,阿豫出人意料地决定避开艾尔塔佣兵公会的人,他开始潜入拉夏重臣的府第,寻找合作的契机,幸运的话能查到阴谋家的阴谋也不一定。在布恩库的那段时间里,阿豫分别接触了拉夏的四位大公九位大臣,连军方重要人物也一一筛选,时间一天天过去,依然毫无线索。
虽然没有结果,阿豫却排除了众多怀疑对象,把幕后主使者锁定在拉夏新国王的舅舅安提科罗大公、王后的父亲艾格里夫大公(剑客)以及军辅大臣金东奈这三位身上。他们无一不是大陆上最出名的英雄人物,在拉夏也是权势熏天位重一方的国家大臣。
当阿豫遇上玛帕米蒂时,阿豫做出一个在米芳和优看来极富政治远见的决定。
普列一听到玛帕米蒂的名字,克制不住就笑出声来,亚斯则大为叹气,阿豫在无法可想的情况下居然要利用美色,此计实在粗糙,不妥不妥!
我还没弄清玛帕米蒂的身份,阿豫就淡淡解释,你们两个学学米芳和优,别什么事都往歪处想,教坏了庄庄。我淡淡地松了一口气,阿豫还是阿豫。
接下去,通过玛帕米蒂,阿豫认识了她的哥哥泰拉维松。玛帕米蒂和泰拉维松两人并无甚特别之处,只是他们的亡母曾因救拉夏某位重臣而丧命,此事在阿尔极为隐蔽,可说是无人知晓。阿豫能知道这件事,是米芳收集四处小道消息的爱好所致,不想在此时帮上大忙。
靠着这两位兄妹,阿豫慢慢打入了军宰大臣林斯莫多的社交圈。林斯莫多为人随和,交游广阔,性喜享受,于军政要务并无多大建树,他能稳居军宰之位,原因在于他的尊贵不凡的出身,以及他有一位能干而又忠诚的助手,曾经的下属,如今的军辅大臣金东奈。
阿豫的渊博学识与翩翩风度很快风靡阿尔社交层,也吸引了林斯莫多的注意。在经过数次的考验获得肯定后,阿豫被带到了军辅大臣金东奈的面前。此时距阿豫出使拉夏已有六个月,拉夏与风之已完全交恶,甚至在两国的边境常有零星交战的风信传回阿尔。
虽然心急,阿豫也只能静待时机。
金东奈并没有太注意阿豫,因为由林斯莫多介绍过来的年轻人太多,优秀足够,却多是急于求成、眼高于顶的狂妄之辈,少有沉稳肯干的下手。在金东奈身边观察到这一现象后,阿豫改变策略,从此谨言慎行,也少于人结交。在金奈尔的食馆,阿豫得到一份差使,接送金东奈府上三管事的侄女上下学的活。
这是让众多有志抱负的年轻人大为诟病的卑贱差事,然而,正是这份差事,打破了阿豫受困布恩库的僵局,进而扭转了风之与拉夏的局面。
那位小姑娘有一个爱好,喜欢到处乱跑乱闯,常把她从叔父处看到的人或听到的事向外宣传,这事放在别人身上也许没有什么,小孩子大抵如此。但在阿豫看来却极为不正常。
这件事的正确处理却恰恰显示了阿豫的非常决断与过人智谋!
阿豫没有利用小姑娘去找那位管事的短处或查探秘密,相反,他利用小孩害怕幽灵鬼怪一事,三天时间就改正了小姑娘的毛病,手段当然狠了些,但效果非常的好。
金东奈的副手亲自接见了阿豫。恰在这个时候,国王身边死了一名侍从,阿豫顺利地顶了这个位置。很快,阿豫就发现普拉丢斯国王与艾格里夫王后两人截然不同的政治倾向,也在王宫里形成两方对立的局面,这是极为有利的摸鱼环境。
也许是上神在帮助阿豫,国王的舅舅安提科罗再次送了一名司月国的美女给普拉丢斯国王,阿豫并没有如其他侍从一般故意讨好那位新任宠妃,而是选择了艾格里夫王后。事实证明阿豫的眼光极其正确,从艾格里夫王后处阿豫得知,军辅大臣金东奈与艾格里夫大公在反对司月国势力侵蚀拉夏朝政一事上,站在同一站线上。
阿豫敏锐的政治嗅觉告诉自己,那位狡猾无比的幕后真凶只能是安提科罗。
事已至此,阿豫除去伪装,表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请求艾格里夫王后的帮助。艾格里夫王后深明大义,即刻请来艾格里夫大公相商。得到艾格里夫大公的支持后,艾尔塔佣兵公会的成员正式进驻阿尔王都,展开铺地毯似的搜索。
艾尔塔的人在乐尼的一个小赌坊里,找到一个残了半边身子的将死之人,此人正是负责给凶手指路的王宫侍卫,据他交待,他是受一个叫纳罗的人指使,当时并不知道凶手是进宫行刺国王。纳罗虽死,但生前却是乐尼最大赌场法索的一个小头目。绕了一大圈后,艾尔塔终于探知安提科罗的秘密家臣罗库斯特,就是下达命令之人。
同时,艾格里夫大公设在司月国的密探也传来好信息,国王普拉丢斯还是储君的时候,有一位异常宠爱的司月国女子蒙多儿,此女曾写信回国向同伴吹嘘自己在拉夏王宫的受宠程度,并称自己不日即将取得后位。此女子性喜炫耀爱好攀比,却又极度聪明,曾一度把艾格里夫王子妃逼上死路,如此人物偏又是安提科罗送来的人。
阿豫抢先一步找到蒙多儿,对她晓之利弊,取得她的信任后,在艾格里夫大公的人处置她之前带走她。
在罗库斯特拒不承认罪行,并将蒙多儿推出,颇有舍车保帅之意时,阿豫把这位司月国女子手中的证据拿出来,证明罗库斯特与安提科罗合谋杀害前国王!
形势急转直下,最终一切真相大白。
这样跌宕起伏的经历,直听得我呼吸急促,整颗心随着紧张的局势上上下下,我只觉得阿豫厉害非常。
不料,米芳和优却不这么看。他们认为阿豫事先潜入乐尼大赌场的冒险举动,是整件事中做得最为不智的事。其他的,还有诸多不恰当的问题。
他们两个认为,第一次失利在乐尼,混入大赌场查找证据,短短两个月时间绝对不够,如果阿豫在这儿呆得足够久,就能查到纳罗的事,那么罗库斯库这个安提科罗家臣与法索赌场的关系,也会慢慢显露出来。这条线上,阿豫绝对可以少掉一半的时间完成出使的任务。
第二点就是与他往日行事风格大不相同,简言之就是太过婆妈仁慈。若是平常,阿豫大可慢慢循序渐近,但直此外交难关,时间就是机会!冒进一点阿豫就直接打入安提科罗的中心,迂回一点,也可以从艾格里夫大公的几位公子处着手,也绝对比从林斯莫多处打开突破口要强得多。
最后最要命的一点,太贪心。他们了解阿豫相趁机深入了解拉夏的虚实强弱,却又顾虑太多。
艾尔塔佣兵公会的人即是风之派出的,不管他倾向哪一派系,阿豫也不应该与他们分开!如果不是阿豫先在法索赌场混了两个月,做实了自己伪装的身份,单凭这一点阿豫就不知要死上几次。而且,在金东奈府上的事简直多余,阿豫有一百种方法可以引起金东奈的兴趣而非去做一个仆从哄一个小姑娘,最主要的是,有很多不方便的事,阿豫应该让艾尔塔的人去办,而非自己亲自出马以身试险。
普列虽觉得米芳和优说得过于严重,但他们都不否认阿豫在这件事上,确实破绽多多,虽然一如以往地聪明睿智。亚斯却在一旁补充,得小心有人利用那个司月国女人生事,豫可是五殿下,以后这种与敌国间谍相交之事,不要做才是应负的责任。
我心里急得要命,你们四个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们不是阿豫,你们没有身处其中,怎么能肯定阿豫的决断不是最正确的?往往当时形势的变化总是超出众人的马后炮!
好在米芳也承认,虽然慢了一点,但阿豫至少在拉夏国的几位重臣面前大大露脸,甚至打入他们核心,以后在与拉夏的交往过程中,这样的政治资本是极为珍贵的!这是连二王子都没有办到的事,阿豫居然办成了,一定要大大地庆祝一番!
我大大松了一口气,朋友的肯定远比国王的赞赏要重要得多。
3-9 心中恶魔之苏醒
魔法公历315年,风之的外交危机解除后,阿豫在王都的声望一时间超过了二王子。然而,胜利只是一时的,那位王子的回击手段是直接而猛烈的。有红梅洛法带领着烈火军团辗转地方,王后坐镇王都重心,还有种种的明枪暗箭,阿豫的前面困难重重。
不久,国王又给他一个考验,倒不如说是二王子的手段来得更加隐蔽。
阿豫立下此等大功,国王想提前将封地赐给他。只是他这个颇有功绩的五殿下,他的封地居然不是风之原有版图上的任何地方,而是那个千疮百孔的古斯塔,如果是方星又还好一些,至少还能训练出一只强悍的兽人骑兵武装部队来!
古斯塔?
那儿只有一群固执骄傲又愚蠢至极的精灵!
我听说这件事时,心里气愤之极,这还让不让人活了?气得大骂那个阴险的卡姆王子真是不要脸到极点!
米芳显然和我的观点一致:“没见过比他更不要脸的人!”
“就、就是!”我也忍不住表示赞同。
“刚才是谁在同意?”“是庄庄!她能说话了!”“上神保佑,庄庄真能说话了!”
五个人七嘴八舌地大叫,兴奋莫名,比我自己能醒还要开心!啊哈,我能说话啦,哈哈,我真的能说话啦。
“优,我们在做梦?”“啪!”“优,你干嘛打我?”“还做梦吗?”
“太好了,庄庄醒了,她真的醒了。”
“大师!大师!”阿豫的声音又响又急,狂喜了吧。
我试着动手指,忽地全身神经一收,再一放松,每个毛孔像有尖针在刺,又有股酸麻的感觉,直把我痛晕过去,不醒人世,我终于不用受那疼痛的折磨。
等我醒过来,才知道真正受罪的时刻才刚刚开始。
我躺着的那三年,不能动不能看不能说,只要静静泡在药汤里,从精神上忍受疼痛就可以。现在,能动能说后,如何能保证自己一动不动,甚至只要我想一想,神经末梢就会下意识的动起来,牵一发而动全身,常常,我就这么忽然地痛昏过去。
这日子真的不是人过的。
伊特礼斯老师很明白我受的罪,但他也束手无策,只能用言语安慰我:忍过这段时间就好。
很久很久以后,我的神经才缓慢地接受了那时时刻刻难以言喻的彻骨之痛!
我没让伊特礼斯老师告诉阿豫、普列他们这件事,他们要操心的事已经够多的了。他们现在处于关键时刻,应该专心对付来自王朝的各种阴谋,而非把不必要的担心放在我身上。
他们不知道我开口说一句话会有多么的痛,每每痛昏过去,我总告诉他们这是自然的,以后会好起来的。
实际上,这是我撒过的最大的谎言。
伊特礼斯老师告诉我,我能清醒恢复意识,并不是他解除了地狱之火,而是我泡的药汤与喝的药水,能够塑造我的肉身与内在,让我习惯那股灼烧感和疼痛感。当我知道这一事实后,只能感叹,往后发誓不怕上刀山下油锅!
老师连连冷笑:“想当英雄?告诉你,我只要轻轻碰碰你,你就会吐血不止!还上刀山下油锅?!以后你能熬过来就算你命大!”
晕,这一定不是真的!
如果说浑身的灼烧是我不能承受之痛,那么,每天三顿必喝的那三碗大补汤就是我不能忍受之苦。
以前没醒时,浑身的火烧感盖过所有的感觉,根本不知道每天喝的药有多苦,清醒以后,味蕾神经渐渐复苏,伊特礼斯调的药,那个难喝啊,只有一个字!惨!
除了味道恐怖难闻,还有能把死人都吓得活回来的苦味!
我品尝过一口后,死活不愿意喝第二口,那是人能吃的药吗?不要我病没好,我先苦死了。
老师伊特礼斯嘿嘿冷笑两声,说不喝可以,问我是想吐血变成干尸还是烧成肉酥鸡再死?
KO,这两种死法我都不要!
我可怜兮兮地问他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嘿,他居然说等我能坚持十天半个月不觉得胸闷火烧时,就成。晕,我少喝一口,耳朵就像火在烧,口鼻冒血,全身如烈火焚烤,我敢不喝嘛我?
我、我跟达菲斯势不两立!
“就你?让你活上两百年也动不了人家一根指头!乖乖等着那五个小子给你报仇吧!”伊特礼斯某天听到我在干嚎时,不冷不热地嘲笑道,眉毛也不抬一下。
什么意思,好像我真那么没用一样!我是想用眼睛瞪老师的,但想到它已失去功用,只能在晚上见点光,白天就是想当个摆设也不成,还得用厚厚的布蒙上,省得日光灼伤我脆弱的视觉神经。
这样想想,还是用面部表情的好。
不过,痛啊!
这一天,优和亚斯一起来看我。
我已有十多天没看到阿豫、普列和米芳三个人了,想问但又怕坏他们的事,于是,转而问那刺激我开口说话的超级不要脸的事如何解决了?
“解决的方法?只要我们做的比他更不要脸不就结了,玩弄权术嘛,怎么能要脸呢?”优轻笑道,他是理性的却也是魔性的,更是妄为的最佳代言人:“他怎么弄乱古斯塔的,我们就怎么给他整回去不就结了?哼哼,看谁玩得过谁!”
“优,你的意思是把那件招祸的东西还给古斯塔?”这招真不是一个毒字可以形容的!他和米芳两个人,果然是恶毒二人组啊!
“还有比这件事更能让那家伙丢脸面的事吗?权术嘛,玩的就是心跳!”
我大大叹气:“唉,优,你实在是太不要脸了!”这绝不是骂人的话,是夸奖优的话。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听,优还得意洋洋呢,“不过,庄庄,你何不听听亚斯怎么料理那些偷东西的人的?”
我还真的很好奇,没道理和米芳优同个阴险级别却又虚伪到骨子里的亚斯会不出手。
“没什么,我不过找到了一种极为奇特的植物,相信阿豫他们行事,一定优雅到无与伦比!”亚斯平静地解释道,但我能听出那背后隐藏的狞笑,也许还回荡着来自地狱的钟声呢。
恶寒!亚斯口中的奇妙,想想都头皮发麻。
“它能够在一夕之间将沙漠变成乐园,然后、开始、慢慢地、侵蚀、所有的一切生物,最后,只要一滴药水,普通之极的药水,就能回复一切,那将是多么神奇的奇迹!奇妙之极,漂亮之极,而且,”亚斯整整身上的衣领,丢一个‘好好学着吧’的表情给我,“利落之极,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用这种东西去做生意,才是真正不要脸到极点!
3-10 心中恶魔之秘境宝珠
从我到归来去峰后,我家的亲戚就再也没来看过我,包括原本爱我至真的父母。
起先我真没在意,不过是把离开父母的日子提前而已。
若不是爱莲娜一天无意间问起,我还真想不到要去怀念。本就与他们感情不深,是有些难过,但还称不上伤心。
爱莲娜从山下带来一个包裹,说是我父母从风之寄过来的,她在给我整理东西时,还在唠叨:“都想到要寄些小玩意来,怎么不来看看女儿呢?”
这问题倒还真让我困惑又困惑,恰在此时,伊特礼斯老师走进来,听到爱莲娜的抱怨,先让爱莲娜离开,然后对我说:“别怪你父母,为了你,他们这一生都走不出风之王都的。你只要知道一件事,你的父母最爱的人是你。别多想,现在你可不能伤神,乖乖养伤啊。”
切~伊特礼斯这疯狂的家伙,难得温情一把居然就说这么点话,他怎么不解释我家父母不能出风之王都的原因,为什么说是因为我的缘故呢?难道我的出生还有什么秘密不成?可从我自小平常的经历来看,不像有什么特别的。
正当我努力回想出生后的往事这个光景,伊特礼斯老师却发出无人能及的惊喜声,只是他这表达惊喜的方式实在太怪异了一些,那声音,就像有人掐住了他的脖子却又极力发出磨砺的声音!若不是扯动嘴皮说话太过难受,我还真想开口叫他换个方式。
“庄庄!这宝贝是你的?”
晕,老师大人,大白天的!我看不到啦!
“哦,对了,对了,你现在看不到。没关系,你来摸摸,”说着,不由分说拉起我的手就放到那件宝贝上,痛得我直抽冷气,脑子里一阵阵抽搐,他想要加重我的痛楚吗?我痛得大骂:“你想要我的命呀!”
呜~~~我好可怜!
“啊,啊,一时忘了,忘了,呼呼,不痛。。。庄庄,乖,来,告诉老师,这根木杖你从哪里来的?”
我慢慢摸索了一阵,想想自己房里曾有过的事物,啊,应该是参加成年礼时带回来的:“这木棍一头是不是有星星点点的血渍?如果有,那就是从封魔山带回来的。”
我躺着慢慢呼气,让脸上的痛楚慢慢过去。
“啊哈,封魔山!封魔山!果然是宝贝!”说完,就跳着跑掉了,根本不理会我还需要他解惑呢。
晚上,亚斯先帮我温习前些天背的魔法咒语,不过我的记忆力,总让他叹息不已。不一会儿,优也加入,可是,他还不如不来呢,一来就取笑我:除了日常的魔法语还记得,我怕你学过的全扔回学院了!
他说的是事实,我还真想不出什么来反驳他的话。
“优,阿豫可是叮嘱过的。”亚斯总算够意思,阻止优的取笑,“庄庄可能不适合那些元素魔法,不如我教你精神系魔法吧。”
连优也觉得这事值得一试,说干就干,亚斯先让我冥想,这是精神魔法入门的第一步。
过了数天,等我熟练能聚起一丝魔力后,就教我一个魔法咒语:探知。
我很快就进入状况,亚斯大为惊奇,因为比起其他系的魔法,我在精神系的天分显然要高得多。我也极度开心,总算有适合我的魔法了。
然而,我的天分仅止于此。当亚斯让我练习下一级的精神魔法时,从前在风、火、水等各系上的力不从心之感又出现了,优则大笑朽木不可雕也!
偶然有一天,爱莲娜帮我清理身体时候,开口赞叹我脖上挂的那颗带紫钻的金珠光彩夺目,很配我皮肤呢。噫,我只记得我挂着一块玉牌,听老师说已经碎了,金珠又是从哪里来的?
我让爱莲娜帮我取下来,放在手上,用精神探知试试我是不是真的能看到东西?
我只觉得浑身一轻,下一刻,我发现自己出现在一个奇怪却又熟悉的地方。
在这儿,我就像一个正常人一样,无病无痛,也能看到东西。我拼命地眨眼睛,抬抬手,动动脚,一点也不痛!无意间一转头,我看到一本巨型的魔法书。
我慢慢走过去,手上凝力,说道:“起!”果然,扉页上的内容与文字证实我的直觉,这儿是试练秘境那儿出现过的场景,我眼前这本巨型魔法书,正是秘境里头的那本!
轰!
我怎么突然出现在这里?
是幻觉吗?可是又这么真实!
我呆在这里不过片刻功夫,只觉得一阵阵头晕。不久,我便沉沉昏睡过去。渐渐地,我觉得整个人变得极其沉重,耳边听到老师在叫我的名字,好像很急切,他不是找到新鲜玩意儿钻进试验室了吗?
我实在不想听到伊特礼斯老师那可怕的惊叫声,总觉得像是我在虐待他:“醒了,别叫了!”
“庄庄,你刚才去哪啦?”伊特礼斯老师趴得我好近,他的胡子都扎进我的嘴巴里了!他做实验做昏头啦,就我这情况,连坐起来都成问题,还能去哪?
如果我能翻白眼,我一定翻给他看,可是不能,而且我好累,好像是法力使用过度的症状,我才练习了一会儿啊?我心里暗自奇怪,懒得回答:“老师,我好想睡~”
“你都睡了五天四夜了!”老师的尖下巴一戳一戳地扎到我的脸上,我还没来得喊痛,听到老师的话,直乐:“伊特礼斯大人,您做实验昏头啦?我昨天还去砸过你的门呐!”
“你才昏头!”伊特礼斯气愤地嚷道,两手上下乱挥,“你知不知道我试验正做到紧要关头!却被爱莲娜的大嗓门给中断了!你给我说清楚,怎么会无缘无故昏睡这么久,你的神魂跑哪去啦?亚斯那混小子让你乱学什么了?”
听伊特礼斯老师真的生气,我便把自己正在练习精神系初级魔法精神探测的事,说予老师听,我想这总不该有问题吧。
岂料,伊特礼斯老师听后,大发脾气,两脚蹬地双拳紧握,怒气冲天:“胡闹!胡闹!简直就是胡闹!”还当即立断与亚斯建立起幻境联系开始痛骂:“你知不知道她的身体有多糟?让她学精神系魔法,让她整整五天神魂离体!她的精神意识根本就极不稳定,你想害死她不成?你知不知道我费了多少劲才把她救回来!”一边骂还一边跳脚显示他的极度愤怒!
我可以猜到亚斯一定很自责,可这根本不关他的事,是我自己胡乱练习,我忍着剧痛拉住伊特礼斯老师的胳膊,不让他继续痛骂亚斯:“老师,这跟亚斯没关系,是我自己把魔力探入一个奇怪的地方才会昏迷的,前些天我练了很久都没事呢。别生气了嘛,以后我会很乖的啦。”
“哼!”老师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哼哼唧唧要求我以后不能再去砸他试验室的大门,我乖巧的点点头,然后转头让亚斯中断幻境联系快溜,我继续安抚伊特礼斯。这时,老师回过神,转问我这归来去山上还有什么危险的地方能锁住人的神魂,而他却不知道的?
3-11 心中恶魔之老师的真实面貌
我摸了摸,脖子上没有,应该掉了吧。我只好开口描述,然后把那天发生的事说了一遍给老师听,然后,老师递过一条链子,我拿在手上,有些担心这鬼东东会再次吸走我的意识:“就是它。。。”
伊特礼斯再三盘问我,我用了探知魔法后,意识的去处,我很肯定地告诉他,我确实出现在试炼时的秘境里,还看到了那本巨型魔法书!
“原来它是这样用的!没想到!真是没想到啊!这就是机缘呐。”这番感慨出自老师之口,有说不出的怪异,要说这大陆上谁对法器的历史、应用与种类了解最全面的人,伊特礼斯老师若认了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好一会儿,我的耳边只听得伊特礼斯老师‘嘿呦!嘿呦!’的叫喊声,老师又钻进自己的世界里去了,我摇摇头,打个哈欠,睡觉。
一顿混沦觉醒来,老师还在那儿叫喊不停,只是声音嘶哑,中气有些不足。我晕,他可是能连续在试验室里呆上半个月还能大声叫我起床的人,他到底做了什么让自己如此狼狈?
我好奇心大起,偷偷用了探知魔法,一看,我的妈妈呀!
从此以后,我万般唾弃自己,明知自己身为穿越女主,怎么能好奇心这么旺盛!?今次发现伊特礼斯的本来面目,完全颠覆了我对于混血人的认知,我悔啊我!
紧张激动的伊特礼斯,全身紧绷,双眼虎视眈眈地紧盯着小球,应该在用精神魔法吧,只见他满脸通红,汗渍污渍布满脸庞,头发胡子纠结在一起,以上都还算正常。如果不看他脸颊骨边那一圈细小的蛇眼的话,如果不看他脱了上衣后露出来的胸背上布满的白色细鳞和蛇眼的话,如果不看他那两条白兮兮的胳膊上蛇鳞和手心手背的蛇眼的话,我也不会被吓到,也不会后悔!
我这个老师,很天才的,是兽人族与人族的混血人种,那兽人族的血统还是怪恐怖的百眼兽的,天呐,一个干瘪老头身上长满大大小小的眼睛,平时还会绿油油地冒光,岂是一个可怕了得!
平时,他只开脸上两只眼,其他眼睛闭着就像皮肤上长满大大小小的疙瘩,老皱的皮,一张像蛇头的三角脸,下巴又长又尖,只带一点胡须,还长着一只蓝鼻子,稀稀拉拉的头发,怪不得被人称为整个魔法大陆最丑的人。
相处久了,就知道老师虽有些恶趣味,好捉弄我,但,无疑,他是一个老好人。
但我得承认,猛地看那凸出的上百只绿油油地冒着精光的大眼睛,说不怕那是假话,何况第一次看的我!
被吓倒的我能不后悔么?
要是我一个反应不对刺激到老师怎么办?
我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告诉自己镇定!镇定:“老师,你没事吧?”
老师长长叹了一口气,全无之前的紧张兴奋,只有满心的遗憾与惋惜,把紫钻金珠递给我:“把它收起来吧,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大神的旨意真是难以预测!”
我没有接过珠子,既然老师喜欢那送于老师又有何妨?
“你、唉,也许这就是上神的旨意!”伊特礼斯没理我,径自帮我把金链挂回我的脖子,临出门前,回头交待一句;“那探知魔法,练练无妨。”
“可你之前不是说我不能练吗?”我眨眨眼睛,努力让自己不去想老师那满身绿光的蛇身。
老师深吸一口气,居然又被我气到:“之前不让你练那是因为你根本不是那一系的材料!”原来,那地狱之火烧了我三年,居然锻炼了我的意识,才能够让我在一开始冥想时就能立即进入状态。
得知自己因祸得福后,我激动不已,开始幻想等我学会精神系的高深魔法后,我怎么地去找达菲斯麻烦,如何地报我的仇!老师一听,大叹:“我怎么收了这么个白痴徒弟!”然后,大声嗤笑我的不切实际,再一次打击我,说我那点精神力就够学个探知魔法,有生之年就以我的天资,想要以其攻击他人,不啻于痴人说梦!至于找那鬼才达菲斯的麻烦,那更是连想都不用想!
我怒!我一病人连做梦让自己开心也不成吗?我可是穿越女主!虽然注定要被虐,但,我一定会有奇遇,一定会变得很强很强!
这是定律!
你这怪老头知道什么!哼!
可下一句话,我只能哑口无言,因为他说,这魔法大陆上可没见哪种奇遇,可以让人一夜之间变聪明的!
虽然之后老师说他不该实话实说,让我彻底认识到我唯一的长处:笨得惊天动地,这是安慰人吗?我饱受打击,躲进小屋子里不理他,自我安慰去!
我还是很努力的,不是常说勤能补拙吗?我头脑不灵活是先天注定,上辈子就不怎么地,这辈子也不会忽然变成天才。我一边想着,一边练习探知魔法东扫西扫,但从没超出过我身体范围半米远,更不用说什么穿墙透壁行偷窥之举。
我走到屋子里一块金属板前,那是老师用来刻魔法咒语给我背书用的,表面很光滑,能印出人影来,我心里一阵高兴,自从我被火烧后,我就没见过自己的模样,再怎么可怕也要做一个明白鬼。我靠近去,有点模糊变形,还好不是全身焦黑,头发也长出来了,应该还是原来的银蓝色,长相平平,普通之极,疤纹还不算太恐怖,就是眼神有点问题,那是没法子的事,嗯,其他的,就是跟三年多前没出事时差不多嘛。
希望以后长成一个大美女,啊,不行,美女意味着麻烦,那五官端正就行,个子起码要有现在两倍还差不多,再么,就是要多点肉,现在我手骨凸得比鸡爪子还要狠。
看来看去,自我感觉还不是太糟,最重要的是能保住小命嘛。
3-12 心中恶魔之错过的神器
夜晚来临的时候,我才喝完药,正在漱口的时候,阿豫、优和亚斯三个人齐齐驾临!三司会审吗?冷不丁地被亚斯的问题吓倒:“庄庄,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们?”
“没有哇,亚斯,你们怎么了?”我有些担心,小心地打量他们的神情猜测,真怕他们看出什么来。
优不怀好意地凑上前,睁大他细长的眯眯眼,锁住我的视线,精光大盛:“真的没有么?”像是洞穿了我的心事一样,令人害怕。
不告诉你们是不想你们操心过度,我是心里有鬼所以不敢正面以对,只好打哈哈看能不能混过去,我皮笑:“嘿嘿,那要看是什么事,捉弄老师的事总不能算吧,还有嘛,爱莲娜说要带她儿子来看我,这也算吗?”
亚斯的声音听不出他的心思来,他说话一向优雅而淡然:“哦?那你的眼睛。。。”
呼,原来是这个,不是那件事啊,倒把我吓出一身冷汗:“以后会好的啦,就是白天不能见光,晚上就能看见东西,你们大多晚上才来看我啊,我就忘了跟你们说,你不提我都没感觉到呢。”
“不想我们担心,就不应该瞒着我们。”亚斯的声音抬高不少,这已是他愤怒的极致表达。
恐怖哦,我抹了一把冷汗,他们几个年纪越大,脾气越内敛,要不是我早熟悉他们,都分不清他们的真实情绪呢,政治果然是扼杀本性的毒药!
我乖乖地点头,不敢有所违背,还剩下一个阿豫没开口。面对他,我颇有些忐忑,还好这时,老师走进来检查幻镜,还注入了不少法力进魔法晶石,这样可以维持更多的精神联系时间。每每老师这么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要闭关做试验。
“伊特礼斯大法师,请您一定要坦白地告诉我们,庄庄的眼睛能不能好?”阿豫的样子有些疲惫,前几天的联系也是匆匆说了两句就离开,普列和米芳今晚甚至不能来数落我,不难想象他们的对手如何的难以对付。
如果我的事他也要操心的话,那真是太可怜了,所以,我不说是正确的。
要不要同情他呢?可那是他的生活啊,我还是乖乖做偶尔的倾听者吧。
“她只要乖一点就会好!”
吹胡子瞪眼的伊特礼斯老师最会告状!哼,看我不把你的真面目揭穿!
当下,我把下午老师吓到我的可怕场面添油加醋地描述给阿豫、优和亚斯听,当然是要博取他们的同情,好证明我乖得很,老师他伤害了我脆弱的神经!
“啊,对了,阿豫,我送你件宝贝吧,我还可以告诉你一件很有趣的事!”想起那颗金珠上的紫钻和链子,还是物归原主的好呢。
却听见伊特礼斯老师厉声喝道:“有完没完,这么晚了还不休息,想让我的苦心白费吗?”
我不禁愕然,老师今晚怎么了?
阿豫浅笑对着我的脸猛然变色,他已经很久没变过脸色了,优和亚斯两个人也是一震,忽地,又放松显出脸上的疲态,然后夸张地打了好几个哈欠,两人就说身子有些泛了,先去休息了。我再看向阿豫,只见他捏捏眉心,毫不掩饰自己的倦意:“明白了,大师,照顾庄庄很辛苦吧。”
两人一脸心有戚戚,交换了一个你知我知的表情,嗯,有情况,而且是跟我有关的情况!
第二天醒来后,我跟在老师旁边,磨着他给我解释,他走到东我就跟到东,他走到西我就跟到西,他要是不说我就一直跟着他,烦到他不得不说为止。
“你为什么想知道呢?你不是最怕麻烦?”老师给我烦怕了,无奈地问道。
我猛点头:“是啊,我是怕麻烦,可是,什么都不知道很痛苦啊。老师,你就告诉我吧?”
“听了以后不后悔?”
我坚定地摇头!
“好,你自个儿打的保证,等会儿听了不准大呼小叫!”我怎么觉得伊特礼斯好捉弄人的小黑角在上面冒着黑色的光芒,“你在秘境里不是看到一本大型的魔法书,”嗯,我点头,我说给你听的嘛,“最后一页有两块金属牌子对不对?”嗯,嗯,我一再点头,“你只拿得到一块是不是?”是啊是啊,接着说。
等了半天,没听见下文,我大奇:“这就完了?”
“哼,说你笨还真是抬举你!”伊特礼斯老师一副如果我是你就没脸见人的唾弃表情,我当没看见,“是人都知道,神族留的东西需要鲜血的认可!整个魔法大陆也找不出第二个人去硬抢!抢就抢吧,实力偏臭到家,只拿了一半,让你看得到摸不到!你就抱着这一半做你的大头梦去吧!我都没脸说,要是让人知道你是我徒弟,我这张老脸算是毁了!”
。。。
曾经有一份巨大的财富就放在我面前,我没来得及珍惜。。。。
悔啊。
难怪,我就说我一没能力二没权势三没财富四没男主的,穿越女主定律怎么就起作用,让我无缘无故地要受虐,原来是让我错过!
滴血认主,神器啊神器,无数的神器!
重来一次可不可以?
得知我居然干出那样的蠢事来后,我一连沮丧数天,爱莲娜以为我跟平时一样不爱说话,自然没注意,倒是我那小心眼的老师,一天到晚拿那副‘你就悔吧你越悔我就越开心省得你这个笨瓜气死我’的神气表情,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提醒我,刺激我,折磨我,我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
对上阿豫他们,我也是欲哭无泪,他们怎么就不提示我一下呢?难怪当时我说给他们听,他们的表情会那么奇怪,原来他们早知道了!
郁闷!
白白受虐,却米半点好处!
再郁闷!
穿越女主怎么能在关键问题上出错呢?
烦呐!
3-13 心中恶魔之普列的烦恼
魔法公历316年亚梅月,再过十个月,我就十二岁,这其实是废话,我主要想说的是,阿豫和普列他们就要成年。奇亚魔法大陆上,都有这么一个传统,成年要准备贺礼,成年就可以入世,成年就可以为所欲为。
其他各族的年龄分界线在哪我记不清楚,不过,人族我却是一直记在心:十六岁,该死的十六岁成年试练礼!风之的小孩们,不论平民王族,十六岁前都要离家历练,以贺成年。历练方式多样,但最主要的是入伍积赞军功、成为佣兵提升佣兵级别和参加秘境试练。很明显的,能参加秘境试炼的多为王族,前两种方式则成为平民跳入王族大门试金石。
成年礼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王族的特殊身份,他拥有的特权以及他必须承担的责任。
简单点说,王族的一切权利优先考虑;若有平民杀害王族,不论因由,必以叛国罪论处;当然想得到王族的承认,必须付出相当的代价,失败者不是身死便是如我父般靠家族庇荫苟且偷安。
这些法令是严苛无情的,并被严厉执行的。
王族的一切权利概念非常广,比如职位爵位的世袭,比如军职的升迁,比如神器圣器紫色法器的选择,比如召唤兽的优先配给择等等。优先考虑的对象,是相对于做出卓越贡献却仍未取得王族认可的平民。
而,如果是两个王族的选择出现碰撞,基于保护王国力量为要,通常是协商解决,只有协商不成,才进行公开的决斗。从王国成年王族成长的历史来看,这种情况出现的机率近乎为零。
七七八信说这么多,就是在于解释普列雷霆大怒的时空背景。
为了解决古斯塔的事,阿豫、普列和米芳他们三个人在五个月前深入不归丘陵,与那些巨蝎强盗周旋,最后漂亮地解决了事端,平安地回来,我很开心地期待见到他们。不料,本该在庆功宴上接手军部重职的普列,却因一桩不大不小的罪名丢了官职,引来阿豫等四人的绝对惩罚。
话说阿豫、普利和米芳三个人去雁不归,就是去偷别人的宝物。米芳说,那把弓(阿尼塔多的叹息)反正也是吉奈拉大盗从古斯塔抢去的,他们那不算偷,而应该称作‘物归原主。’
也许在我眼里,十五岁的阿豫、普列和米芳已经足够厉害,不过,这片大陆上的天才比比皆是,听说那位大盗有个才十三岁叫莫纳的黑发小孩,带着一帮巨蝎强盗把阿豫、普列和米芳打得灰头土脸。
听到这里,我乐得哈哈大笑,这下省得普列总在我面前吹嘘他有厉害他一定会保护我让我随便去欺负别人。。。KO,他不肉麻我还听不下去类,以后,我就可以拿这档子事嘲笑他的自大了。
这时,阿豫的眼睛紧紧盯着我,那专注的表情害我以为我不该嘲笑普列,我有些郝然,转头想向普列道歉,没想到其他四个人也一脸诡异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要有多怪异就有多怪异,真的,不是我的错觉,我差不多要以为我忽然变成了一个大美女,或者头上长出了两只角!
“我笑得太过分了?”这绝对不可能,以前我嘲笑得更过分的时候都有,他们也不过一笑了之,一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发生。
阿豫收起凝视的严肃表情,拉起双唇,扯出一抹我熟悉之极的温和笑容:“不记得就算了,继续听吧。”
我当然不依,我什么时候认识这么厉害的人物自己不知道?这时,亚斯在一旁发出与他的优雅外表极不相称的讥笑声:“就你那记性,记得住谁?跟你走得远了,哼,早归到路人甲!”
汗,这个,这个问题,那是因为我还不习惯这个陌生的危险世界嘛,管好自己都尚且不及,还去管其他人?我又不是脑子坏掉!
还是听阿豫的,继续听故事,比较合适我这种程度的脑子。
既然有了同龄的对手,阿豫、普列和米芳的斗志被完全激发,如烈火般熊熊燃烧。
对手占尽天时地利与人和,阿豫他们只有三个人,这场竞赛在起跑线上就失了绝对公平。但阿豫他们三个是什么人,越是有难度的挑战才越起劲!米芳出谋,阿豫决断,普列冲锋,三个人一向合作得极好,这次也不例外。
米芳查到,那个小孩是几年前突然出现在雁不归的,靠着拳头得到了吉奈拉大盗的认可,一年前才养在身边的。
这便成为突破口。
瓦解敌人的力量,最好的办法便是离间计。
这下,亚斯的奇妙植物就被派上了用场。
不归丘陵,漫天漫地都是黄色的沙,黄土堆的坡地,狂风吹起的时候,满天风沙,根本看不清前进的方向。那儿生存条件极其恶劣,缺水缺植物缺食物缺日常必备品,却是犯罪者的庇护地。
所以,如果有办法改变这里的生存环境,比如说能迅速繁殖的绿色植物,那么,提供这种办法的人,无疑将成为这片丘陵的救世主。
我是绝不会去同情那群没天良的巨蝎强盗的,但,想到那些人将要面对米芳的计谋,我还是不由自主地为他们恶寒一把,我怕到时候这些强盗吃够苦头还不知道仇人是谁呢。
假设,阿豫、普列和米芳三人伪装成过路商人,然后让收藏的植物被巨蝎强盗搜到,那这计可就烂到极点,显不出米芳的能耐来。普列笑眯眯地让我猜猜米芳会用什么手段让那些巨蝎强盗深信不疑呢?
“这还用猜吗?”我觉得他是在污辱我的智慧耶,我在魔法上笨拙并不代表我没大脑好不好?“米芳必是找了个疑心病重,然后呢,又极端自私的人来执行这一任务,因为这个人的品性人尽皆知,如果他得了一样宝物,哈,那一定会引来强盗们的觊觎喽,那位大盗的手下根本不会去产生怀疑。接着,这植物就开始肆虐丘陵,你们再趁乱取走宝物。”
看到普列惊愕的脸,我得意地哈哈大笑,本人也是很聪明的,尤其在耍这种小诡计上。
不想,普列居然掏出一把金币,分别塞给阿豫和米芳,还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愤愤:“庄庄,你就不能专心点吗?老出这种小批漏,我很容易输成穷光蛋的!”
“唔,普列,相信不久之后,我就能买下帕罗拉第的三层小公寓,这可全亏了庄庄你呢。”米芳毫不客气地把金币收下,不忘回头取笑我一番。
大怒!你拿我做赌我还要来嘲笑我!可我实在想不出米芳会用什么计谋,我跟他绝对不是一个级别的。
普列、米芳、优和亚斯全在看好戏,他们不会主动给我解惑,我只好找阿豫装可怜:“阿豫,你看他们都欺负我,明知我很想知道后面的事,却停下不说,故意让我急,阿豫,你最好啦,不会这么对我吧?”
阿豫笑了笑,扭头对上那四个坏蛋:“她每次都用这一招,你们说,我要这么简单地满足她的要求,会不会有点亏?”
“那当然,太亏了!豫,你决不能这么简简单单地就答应她!你要说了,我们可不同意!”
晕!这四个大坏蛋!越大越不好唬弄,想我装可爱讨好他们我容易吗我,还为难我!可我实在想知道米芳那混小子的奇计,只好投降:“那你们要怎么样才肯说啊?先说啊,太难办的我可不答应哦!”
“也不太难,只是听亚斯和优说,你在学木雕,你既然送了他们一人一个,我们三个总该也有一个吧?一个木雕换米芳的奸计让你学习,很划算的哈!”看我点头后,普列和阿豫两人击掌相视一笑,米芳也扔了个得意的眼神给优和亚斯,大意我这个人是很容易哄骗的!
这下他们奸计得逞啦,我哪是在学木雕,不过是老师说,让我忍痛多多活动一下筋骨,省得神经全被烧死坏掉,爱莲娜听说后,拿了几把刻刀和木头给我,还让瑞斯克教了我几天手法弄着玩。此等恶风不能长,阿豫都被他们带坏了!我已经想好怎么整他们,而且是暗爽的那种,看谁得意到最后!
普列这才接下去说,我的想法也曾是米芳考虑的计谋之一,不过因为费时费事人选难定成功机率不高,被阿豫否决了,因为,这一次大家要速战速决。
因为丘陵矮人族是出了名的心眼狭小受不得别人的ling辱,属睚眦必报的典型。阿豫他们查到巨蝎强盗与丘陵矮人们的关系很复杂很微妙,但,也很紧张。
原来,巨蝎强盗们的日常生活维持来源,除了靠抢劫途径雁不归的商队旅人外,还要和深处不归丘陵深处的丘陵矮人们做交易。交易的内容很朴实,强盗们把打劫得来的珠宝玉器扔给矮人们,作为交换,矮人们负责给强盗们喂养巨蝎收集巨蝎蛋。其实,两边关系并不太友好,交易双方常有争吵发生,既是因为强盗们的蛮横无理,也是因为矮人们锱珠必较的狭隘心眼,
两者既然存在这样不稳定却必须存在的关系,只要从中找到突破口,在燕不归制造混乱的局面,以普列的身手拿回那件古斯塔的大弓绝没有问题,米芳紧紧抓住这一点,把亚斯准备的植物送进了矮人聚集地。
混在矮人族地,躲藏在树上数天后,米芳发现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正是这件事,让米芳大叹,自己还不够狠毒,手段居然赶不上那些卑劣的矮人们,实在需要改进!
矮人们发现那种植物后,也看到盒子里那瓶神奇的药水,他们很满意地找到了最佳的报复方法。因为矮人祭司说这种植物分解后,有种特别的药性,能让散上这种药粉的各类植物疯长,让被吃的动物也疯长!不到五天功夫,那些巨蝎小宝宝在五天时间内就变得与成年巨蝎一样庞大,但实际的攻击力与防御力、尾巴的毒素含量却远远及不上正常伺养长大的巨蝎,也就是一个漂亮的空架子。
而成年雌巨蝎,不到十天功夫就被那植物折腾至死。因为雌巨蝎总在怀孕老在产蛋,体力未复员又要继续产蛋。可以说,留在矮人部族留种用的成年雌性巨蝎,全是被活活催产催死的。
用这种巨蝎去抢劫去拼命,跟找死差不离。不久以后,矮人们的狠毒结果就出来了,几乎雁不归上七成的强盗都受到了影响,损失惨重,包括吉奈拉。于是,强盗团们决定好好教训一番矮人们,让他们记住谁才是雁不归真正的主人!
矮人们找到了方法治住了那些曾经掠夺他们土地,驱赶奴役过他们的强盗,哪肯妥协放弃他们的报复,这,必须要用流血与战斗才能解决争端!
阿豫他们没说强盗与矮人之间的战斗结果,因为远在两者决出胜负前,阿豫、普列和优已取走了被吉奈拉收藏着的宝物,回到了风之。
3-14 心中恶魔之金蝎兽蛋
这样听来,阿豫他们这次办的事非常顺利,几乎是兵不血刃地解决了古斯塔的问题,普列完全没道理发脾气,再三逼问之后,普列才吐了一句:他从矮人那儿拿来的金蝎兽蛋,准备送我的,却给人抢了,他一时气不过便把人给宰喽。我差点没噎住,身为王族杀个把人根本不稀奇,稀奇的是还有普列摆不平的事,他可是军相大人最疼爱的小儿子。
不仅如此,打小他还有一门背景雄厚的亲事,什么事太宰那边都会帮衬着,真搞不懂怎么会弄到现在这番境地,难道是出现了比普列更优秀的继承人,完全没道理啊,米芳和优也绝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出现的。
眼珠一转,我还是先弄清怎么一回事吧:“谁敢抢你的东西,活得不耐烦啦?”
“连庄庄都说该杀,让我跟去吧?”普列转向米芳,低声恳求。
米芳那张精明的脸,绷得老紧,没有说话,倒是优几乎要跳起来痛骂普列:“你别断章取义!再说你是庄庄那不更事的?做事毛燥不思先行,捅了这么大的搂子,你还好意思说?你知道我花了多大心思才弄到那份委任书的?只差国王签字!现在,一切都砸了!我们在王都的部署全部陷入被动!你自己说说,处罚是轻了还是重了?”
哦哦,优的火气好大!一派淡然的优,什么都无所谓那个调调的优,居然会骂人,普列,你好强!
普列低头认错:“处罚正好,是我做事不用大脑,是我太冲动,坏了大计,你罚得对!”
可怜的普列!
“亚斯,”我偷偷叫亚斯到另一边说话,“要是不太严重的事,你就帮他说两句吧。”
亚斯浅浅一笑,语气温柔出的油能涮羊肉:“庄庄,难道你觉得我们罚错了?”
“啊?没有啊,我没那个意思,只是我想那礼物就算再贵重,普列也不至于为这种事杀人,没准掉进别人的陷阱也说不定,你知道他火气一上来就什么也不顾的,你们提点他一下不就好了。而且我猜设陷的人不是一般人能对付得了的,也别太怪罪普列了嘛。”皱皱鼻子,我开始帮普列脱罪,其实,我心里明白的很,若那样礼物不是送我的,普列还没那么容易激怒,这个大笨蛋!
亚斯深深看了我一眼,顺顺衣服转身坐回优的旁边,边看着我边跟他低语,阿豫和米芳两人在窃窃私语,只有普列一人,耷拉着脑袋在检讨自己的过错。垂头丧气的普列非常地碍眼,他就该一副臭屁天不怕地不怕地欠扁样笑着折磨对手的冷酷样才是我认识的普列!
“普列,谁设计了你,你就整回来啊,这样子很不像你耶!难不成你怕了那个人?”我存心刺激他,小男生嘛,最怕人刺激!还是一个小姑娘的刺激!
如我所料,普列激动得两只眼睛都要跳出来:“我怕他?那小子不过仗着背后有个卡姆才敢抢我的东西!要不是怕坏了豫的事,我早宰了他!”
怕是宰错了人才会被优痛骂的吧。
又是那个讨厌的二王子,被我这么一激,普列也就把他在王都捅的搂子说了出来。
王族十六岁成年礼时,都有机会在皇家司兽监领一个品种优良的召唤兽(蛋)。普列也不例外,当他去司兽监时,把他在丘陵矮人处得来的金蝎蛋托给里面的管事,让他们妥为照看,好在恰当的时机送给我。
塞扎,曾是二王子的亲卫长,也是获王族们准许跟我们同一批参加秘境试练的人。此人三十有许,性情艰忍,处事深谋远虑,与普列偶尔的急躁相比,塞扎绝对要成熟。他出身寒门,积赞无数军功后,被军辅巴斯帝诺大人收在身边,二王子外出历练时,巴斯帝诺将塞扎推荐给卡姆王子。在组建二王子亲属的两大军团上,在二王子对方星和古斯塔的战事上,塞扎在二王子的幕僚团中表现优异,为二王子立下了赫赫战功。
目前他在烈风军团任代副军团长一职,实际上是烈风军团的实际掌权人。这样重量级别的人,年轻能干,却迟迟未得到王族的认可,在王都备受打压,以至行事有些束手束脚,不能大展拳脚,因此,私下里颇为不满那些可以不付出努力就能得到王族认可的人。
他与普列本无交集,交恶的根由在那枚金蝎兽蛋上。塞扎一直没有选中合适的召唤兽,当他听说司兽监收了一只攻击力超强的金蝎蛋后,相约普列协商却未果。不久,即从有心人口中得知金蝎蛋已指定给我这个未来的准王族,王都众人口中的靠着祖萌庇护的笨蛋!
受此挑拨后,塞扎占着自己军功在身,闯入皇家司兽监,强抢金蝎蛋滴了血就定下了召唤契约。普列得知后,雷霆大怒,冲入烈风军团的军官府第找塞扎理论,塞扎的一个助手苏波儿出府以法令阻止普列擅入军机重地,不敬的言辞把普列的怒火撩拨得更高,一个冲动,普列便把此人给宰了,顺带毁了人家一半的办公房。
宰便宰了,塞扎却依法将普列之事闹上朝堂,说他目无法纪行事鲁莽不适合在军机大位上担任职位,破坏军机重地给他人制造盗窃便利,有叛国通敌嫌疑。经过各方剧烈的争执后,国王最终撤销了给普列的军需内政官委任状。
此事发生的时候,阿豫和米芳正与古斯塔的祭师交涉接管古斯塔之事,无暇旁顾;优和亚斯已先行古斯塔,措不及防之下,他们只能在幕后,力阻塞扎将窃取军机危害王国安危的死罪定在普列身上。至此,优和亚斯一段时间来在王都的有效部署全被破坏,以致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阿豫他们通往军部的路艰难无比。
这也正是优变脸的真正内情。
“普列,你真呆哦,居然乖乖任他们打你,你不会找米芳和优帮你出主意的吗?”我连连摇头,这家伙,陷在一连串的惊变中还没缓过神来呢。
阿豫在一旁面色不豫,称得上冷若冰霜:“这么点小事他自己就能找到千百种完美的解决办法,弄成这样还要米芳、优帮他善后,看来你的处罚还轻了点!”
还好不是对我发的怒气,我暗自摇头,可怜的普列,连阿豫都生这么大的气!要是还想不出好招回整塞扎,啧,我看他要难过了。
“把金蝎毁了?”
切~这也太便宜你的敌人了吧?
“那用药了结塞扎?”
切~普列,你就这么直吗?
“那就找他决斗!在王都所有人面前打拜他!让他颜面尽失!”
切~邪恶程度远远不够呐。
“普列,我帮你想个招怎么样?”我听不下去了,普列还好意思来嘲笑我的蠢笨,我看他比我还不如类~
“说来听听,要是好的,嘿嘿,我再补你一份大礼!”普列并不信我能想出好招对付塞扎那厮!
“呵呵,你就等着破财吧!”我得意地回了他一眼,要护住眼珠哦,“你不是说塞扎还没得到王族的认可吗?哼,一个平民胆敢挑战王族的威严,这个罪名,你为什么不把它深入所有王族人的意识中去呢?我听说,二王子的烈风军团、烈火军团里有不少平民将领呢,他们可是急于得到王族的承认,一直没有好机会哦。”
这个背景产生的根由,就在司月国那次暗杀事件上。那次风之与司月的外交危机,一下子腾空了风之军部高官群,而这个机会,被二王子等人紧紧抓住,即时插入不少新提拔的亲信,也提升了不少平民将领,但官位好得,王族认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普列神情大振:“庄庄,阴险度够有!这下,塞扎会被那些平民将领恨死!就这么办!”
“急什么?没完呢,我们要将邪恶进行到底!冒犯普通的王族都不如冒犯二王子的威严更能打击塞扎呢,知道我有什么身份吗?哈哈,未来的第一王子妃,敢抢我的东西,就是对二王子不敬,对王储不敬就是对整个王族的挑恤!让他们去狗咬狗一嘴毛好了!
往后,二王子想要重用那些将领,咯咯,王公大臣也会不许的哦~”能利用的绝对不放过!想到后面,我自己都乐得情不自禁大笑起来,这招绝对叫二王子那帮幕僚气到吐血!
啪啪~米芳在鼓掌表扬我的计谋呢,开心,能得到阴谋宗师的肯定,好有成就感!
“普列,你还不如庄庄看得清呢!”米芳淡淡地扫了一眼普列,宽阔的额头下,目光凌厉,语气森冷,“你以为是谁在挑唆塞扎,卡姆?二王子会是那么蠢的人吗?过两天,你把消息传给王后,只需说塞扎目中无人强抢你选送的贺礼,这是漠视她选的第一王子妃,眼中只有红梅那个第二王子妃,最好挑几个机灵的人在王后面前说说她在宫里的所作所为。
后面的事让亚斯回来帮你,哼,去谢庄庄,她帮你说好话呢。两个月后再到古斯塔,这边的事不解决,你就给我继续呆着!”
米芳不愧是米芳,歹毒到把二王子的人一网打尽,这强抢金蝎蛋的事,二王子他们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塞扎真是不开眼,惹谁不好偏惹阿豫的人呢?
可是,普列好惨!当初只要在王后身边的人那儿稍稍提点一下,也不至于到今天这样的地步!优和亚斯不会没有想到啊?唉,到底是谁在使绊子啊,从王宫到军部,啧啧,那个人才是黄雀呢,敢涮二王子,又打乱优的部署毁了全局,真正一石二鸟,谋略度蛮高的嘛。
“普列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这么明显的事你不会看不出来啊,我歪着头暗想,到底有什么事在困挠着他呢?
普列只是神情复杂地看了看我,不停地打哈哈:“庄庄,以后你的召唤兽就由我包了,我保准给你找一个攻击力最强的召唤兽蛋保护你!”哦哦,小男生长大了,有自己的小秘密了。
“好啊!”我乐得轻松,有人代劳还不好吗?
“说定了啊!你要是收了其他人送的,你就小心吧!哼哼!”
哇,大哥不是吧,还没过河就拆桥,早知道不同情你了!
白了一眼普列,点点头算是回答,不受控制地打了一个哈欠,有些困了。
“庄庄,去睡吧。”阿豫轻声劝我,我强睁两眼看了看他们,好奇怪,他们五个人神情都有些怪异呢,想问又怕知道答案,好奇怪。不想了,我揉揉眼,一边打哈欠一边躺下,拉过被子道:“晚安,阿豫、普列、米芳、优、亚斯。。。。”
3-15 心中恶魔之传说中的封魔法杖
归来去峰上没什么娱乐,除了按时来照顾我的爱莲娜外,平时连只鸟都极少飞过。拿男人数月没肉吃的感觉来形容,就是嘴里都能淡出鸟来。
也许是装小孩装得久了,我跟伊特礼斯一向没大没小,一觉得闷了,就去砸他试验室的大门,用的工具还是他自己研制的魔法炸弹,也就是把魔力小火球蓄在一个金属球里,轻轻一扔,就能把金属球爆开,达到伤人伤物的目的。
从我拿伊特礼斯老师的大门做试验对象的效果来看,非常的实用,因为老师每回都气得头发胡子抓成一把,整个的灰头土脸。欺负一个老人,这样没营养的玩乐事我也能玩得开心,有时想想都要鄙视自己,可是,想起老师回整我的手段,我觉得自己还是太善良了点。
最先,老师发现我怕喝那苦药,不是放话刺我,便是凉凉地坐在一旁嘲弄,看我愁眉苦脸的样子,他就乐。
后来,老师发现我极害怕他百眼齐睁的‘壮观美景’,总在夜半时分,我与阿豫他们聊完天后,全身心疲惫的时候,故意冲到我面前吓我,听到我惊慌失措的声音,他就笑。
我真命苦,碰上这么个老师。
这不,这一天,我才躺到床上,就听到试验室那边传来两声可怕的爆炸声,那动静连归来去峰的山头都给震动了。我翻了个身,无视掉到床上的土灰,继续睡我的大头觉,这种事,习惯了就好。
我才进入梦乡,就听见老师兴奋地哦哦大叫声,紧随着一阵迅速的跑步声,老师两手高高地举着某样事物,浑身绿光光,激动万分地跑进来。
“庄庄,快来看宝贝!”
我抱住床上的被子,假兮兮的惨哭:“不要啊,伊特礼斯大法师,我知道您很欣赏自己有这么多眼睛,平时你宝贝得把它们全藏起来不让人看,今晚,没有月亮,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大方?”
“去!”被我这么一打岔,老师终于想起此时他的状况,好久他才舍得把身上的眼睛闭上,穿上衣服,坐在椅子上呼呼喘气,不是吧,今天这么好说话?
“老师~”我期期艾艾地靠过去,抱住他的胳膊撒娇,“老师,不要生气嘛,我不是故意的,大不了,等会我帮你洗澡,帮你清理你那些宝贝啦~”
伊特礼斯睁开脸上一对眼,看着我:“真的?好,去拿布吧,我现在就要洗!”
看吧看吧,那脸上得逞的奸笑,足以证明今晚老师又换了一个花样来戏弄我。
那上百只蛇眼,想想都要做噩梦!我苦着脸,拿着澡布帮老师擦背,一边嘀咕,一边暗想改天怎么整回来!
老师舒服地呼了一口气,又指使我把他最新的试验成品拿过去,我取来那根青色木杆,顺手扔了过去。我扔得随随便便,毫不在意,接木杆的老师可紧张得要命,挣扎着跳起来去接,几乎把木桶里的水洒了一大半,宝贝非常。
“没见识,没见识!我怎么就认了这么个笨徒弟!”老师本来都懒得跟我说,可他今天实在需要有人倾听他炫耀自己的成就,神秘兮兮地把我唤过去,“知道这是什么样级别的宝物吗?”
青色的还能有什么级别?我老实地摇头不知,聪明地不去跟老师辩驳。
老师白了我一眼,然后一脸垂涎地抱着木杆,大发梦痴:“别看它现在只是一根普通的法杖,但是、但是,以后,它会有一个震惊全大陆的名字,它能让整个神族都为之动容,它可以让五族都为之倾倒,庄庄,你知道吗?它就是传说中的。。。”
我很合作,假装自己的求知欲狂烈地上升,两眼冒出星星的火花,配合他的癫狂:“什么样威风的名字?”
“它就是神器中的王者!法器中的至尊!真正的神族法器!”老师得意地顿了一下,然后,吐出一个让人惊心动魄的名称,“封魔法杖!”
“哇噻,老师,你好厉害!我好佩服你哦。。。”
“嗯,暂时它还没那个神力。”
晕倒,晕倒。。。我就知道我这个老师的搞怪级别已达到登峰造级的地步,连这种没影没边的空话也能拿到我面前来吹嘘,他是嫌我日子过得太平静太舒坦所以找点事来玩我呢。
“啊,啊,那很好啊,老师,以后大陆的历史如果要改写,你的名字一定排在第一位!”我随口夸了两句,老人家嘛,我晓得滴,我晓得滴。
老师极为不满我的敷衍:“你到底知不知道封魔的真正含义,说得这么轻描淡写就知道你这笨瓜没开窍!大陆上主要的魔法体系说来听听。”
今晚老师是不会放我去睡觉了。
我有了这个认知,无奈地开始背历史:“人族,精通元素魔法和精神魔法,元素魔法又包括七大系,有火、水、风、土、电、神圣、暗黑,通过幼年的锻炼学习,一般的人族能熟练掌握一到两系的元素魔法,只有天生元素魔法师才能达到魔导师一级。
精灵族,精通自然魔法和音乐魔法,自然魔法分为植物系和五种自然元素系,精灵族与人族的魔法属性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所有的精灵都是天然的音乐魔法师,而普通的精灵族都是天生的元素魔法师,但只局限于某一系。只有精灵族的王族,才能突破掌握多系魔法。
矮人族和兽人族,因为种族的局限,通常要参加神选仪式,获得两族的大神认可,才能继承两族祭司的神力。矮人族的祭司多以战斗中的附加魔法见长,如祝福魔法之类,属无攻击系。兽人族的巫师则擅长诅咒和图腾魔法。有说法,兽人族的图腾魔法是一种封印魔法,但不为外族所知。
大陆上魔法能力最强的龙族,使用的是龙语魔法,能调动世间所有的元素,并且掌握着至今大陆上唯一不为其他各族通晓的神秘魔法——空间魔法。除此以外,龙族的祭司和大祭师还有其他各族都没有能力,占卜神术。据说,这是神族留给他曾经最宠爱的后裔最宝贵的礼物。
当然,最最珍贵的魔法师,是五族中的天赋法器魔法师,这类魔法师,多见研究五族魔法阵,专司给各类法器附加魔法效果。比如说老师您这样的高手人物,那可是叱咤大陆百年,风云流转而不衰。”最后这段拍马屁的话,老师很受用,自动略过不计较我之前的无状。
“哼!最宝贵的礼物?笑话!人族拥有的能力是龙族永远也得不到想不到的珍贵礼物!我们人族才是神最宠爱的子民!”老师激动得把木桶里剩下的水都晃出来,然后指着手中的青色法杖说,“庄庄!知道这法杖为什么能叫封魔法杖吗?因为它能封印各族所有的魔法!哈哈~包括最强悍的龙语魔法!
龙族算什么?只要有这根法杖,我们人族一定能血洗耻辱,把龙族赶出这片大陆,迎回神族的宠爱与荣光。。。”
趁着老师陷入种族大战的狂想之中,我一把夺过他手中青色‘法杖’,仔细打量起来,‘法杖’一米见长,底端呈六边形,约莫有十五公分,每一面光滑细腻,没有一丁点的魔法花纹与魔法字母的痕迹,从法杖的底端到顶端,颜色渐浅,木杆渐细,顶端雕成一个小圆球,与常见的法杖比起来,这根名头响亮的‘法杖’,外表实在普通得紧。
想到水悦堂妹的圣器法杖,想起祖父给我用的水晶法杖,想着老师收在仓库里法杖们,无一不是美仑美奂镶满魔法晶石,‘高大’结实,光滑坚硬如玉如金,还绘有精美复杂的魔法花纹,代表各种功用的魔法阵和魔法咒语。我极度怀疑这根‘法杖’真的具有伊特礼斯老师所说的那种强大法能!
明明就是一根去掉了树皮与树结的干净木棍!
还是普列随手在封魔山捡的!
凡事不能只看外表。我忽然想起这么一句话,名字后面代表的含义就足够我选择它!
“老师,怎么用?”我实在想试试,完全忽略了老师那奸诈的模样。
老师已泡好澡,换好衣服正等着我的好奇心,一听我的问话,立刻堆起满面的笑容:“是不是觉得这‘法杖’很强大,很威风,拿出去就很有气势?如果它是你那丁点魔力就能用的,就更好是不是?”
我拼命点头,这法杖的名字,就代表着强大威风所向披靡,简直就是为我这个穿越女主量身打造的嘛,我就说我一定会变得强大会有斩妖除魔的力量能够保护自己的!
“那你想不想拥有这样厉害的‘法杖’,成为大陆独一无二的封魔魔法师?走哪儿谁也不敢欺负你,最重要的是,你能拿着这根‘法杖’打败你那个大仇人,厉害吧?”
是啊,想想都有股热血冲上脑门,只要幻想着那个大魔头被封印了所有魔法之后,任我打任我捉弄任我折磨的绝妙未来,我的脉搏就狂热,我的双眼就燃烧,我的口水就泛滥,我的脑筋就迷糊,拼了!
“说吧,老师,你要我做什么?只要我做得到,我一定万死不辞,赴刀山下油锅为你办到!”我豪情万丈地许诺,两眼都冒着满眼的星光,哈哈,我要报仇!我要泄愤!!我要打败那个变态大恶魔!!!
“不后悔?”
“绝不后悔!”斩钉截铁地应诺!
3-16 心中恶魔之良苦用心
冲动果然是恶魔!
手里拿着那颗紫钻宝珠,想象着往后的痛苦日子,我真是欲哭无泪!
上神呐!
为什么我会有这样好戏弄人的老师?
那个没天良的伊特礼斯,说我这么笨,学什么都无济于事,不如帮他进秘境查资料背魔法咒语画魔法阵,好让封魔法杖早日名副其实!
我怒!我笨我无所事事,那也是我这穿越女主的福利!也不想想进出那个秘境一次,我就得昏睡上三天三夜!
我好命苦!
“阿豫!老师又骗了我。。。”
“普列,你帮我揍老师出气吧。。。”
“米芳,告诉我老师他所有的弱点,我要%#%¥##¥……”
“优,把你脑子里能想到最恶毒的报复招数说给我听!”
“亚斯,亚斯,我好可怜啊,老师又逼我背老长老长的咒语,我头好昏,身体好痛,浑身不舒服。。。”
五个人都以一句“庄庄,乖,听老师的话。。。”结尾!
可恶之极!
我对阿豫装可怜,我叫普利给我去诉苦,我拜托米芳和优给我出主意整老师,我找亚斯要安慰。。。没用!老师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之后整整三年,他不是叫我整本整本地背那种老厚的魔法书,就是让我给他绘有他指定的复杂魔法阵图,我哪里记得全,出秘境后,总是背了前面忘了后面,他一急就吹胡子瞪眼睛,等我一醒又把我逼进去!
痛苦的折磨!
这样一来,我听阿豫他们故事的时间大大缩短,演变到后来,只有力气跟他们打个招呼,就筋疲力尽地陷入昏迷!当然,连听爱莲娜唠叨的时间都没有了,还好她给昏迷的我灌药已灌成习惯,有时她来不了,老师图省事就会把我扔进药池泡,我气得直叫唤,却拿那个可恶的老头毫无办法!
为了查探方便,我把紫钻宝珠连着链子绑到脑门上,小珠子呈金色,下面嵌着一小块紫水晶,在阳光下能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凉凉金珠正好落在眉间,配上我冰蓝色的卷发,很漂亮,即特别又方便,我得意洋洋地跑去给老师瞅,他一声冷哼,说小聪明就是不会用到正事上!然后又一阵逼迫,还不去把那副图绘完?
我灰溜溜地回屋子里去,冥想、探知、进入、找图、记图、退出,然后趴在床上画啊画,要是还有力气就再进去一遍,看看有没有记错,直到沉沉睡过去。
阿豫他们五人看到我的新造型,一副愕然,我抬起下巴,得意洋洋地宣布这是我新发明的练习精神探测术的简略办法。
“嗤,庄庄,这样你能省多少力气?”普利毫不客气地嘲笑我的无用功。
米芳恶毒地猜测:“庄庄,就这么个珠子不会让你变漂亮的!不用找借口说发明什么新办法!”
其他人也大笑,取笑我那弱智主意,可他们笑归笑,过了几天,爱莲娜居然从山下给我带来一大车的饰品,从头到脚无一不全,也无一不精,我哑然失笑,这么多,我用上十年也用不过来,真正让我愣住的是,里面有一部分额饰,跟我额头上的造型一样,他们一心一意为我着想,我好幸福。
等下一次我们再聚会的时候,阿豫代表他们问我一个他们最想知道的问题:“庄庄,那些护身木牌后面刻的到底是什么字?”
哦,那个呀,不过是写着某某人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大坏蛋、大混蛋而已,刚好一人一句,谁叫你们敢威胁刁难我!
当然,我是不会告诉他们的。我就是嘿嘿傻笑不开口,求我呀,求我呀,求我,我也不会说的!
“豫,伊特礼斯大法师怎么说?”优邪邪一笑,好像已洞穿了我的小心眼似的。我才不信他认得穿越女主专用的语言文字:简体中文!
阿豫看我坏笑的样子,摇摇头:“老师只说那木雕是庄庄的一番心意,让咱们好好收着,至于背面的奇怪文字,说应该是龙语,但又不像,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庄庄,你变聪明了,竟然认得最难学的龙语!”
“她这么笨能学会龙语吗?”
“不晓得诶,你看她学了几天就能捉弄我们,看来龙语也不难。想不到啊,想不到,龙语原来是要笨到她这个级别才能学的!?我同情那些龙族!”
“庄庄,你千万别学那些龙族!”
啊!!!!气死我了!我要生气!普列、米芳、优和亚斯一人一句,从第一句开始就是陷阱!可恶啊,这四个人的默契越来越好!混蛋!
我嘟着嘴不理他们,把我说得笨到人族罕见世间少有全大陆独一号的程度,还想我笑着对他们吗?我气呼呼地转过身子,拿着小刀刻木头。其实呢,是在等着他们给我说好听的哄我哩,可是,这次没有。他们什么也不说就离开了。
气得我把刀和木块、碎屑胡乱扔一气,搞什么!
找我出气吗?
我笨我呆我傻我怎么了我,他们难道是第一天知道的吗?伊特礼斯老师看到我郁闷的样子,不但不安慰,反而一天到晚挤眉弄眼,看着我苦恼我烦闷他就开心!真没见过这样的、这样的老头!
总之,因为众人的阴阳怪气,阿豫他们十八岁那一年,是我最不想记起来的一年。
在我十四岁生日后的一天,爱莲娜带来老师定做的轮椅,在老师夸张的赶人表演下,我最终同意下山去见见矮人族的丰收祭。
老师递给我一个圆形的小法器,我摸了摸,大约巴掌大,正面是一圈圈的线条,应该是某种魔法阵,上面满是细小的宝石和浓缩魔法晶石,背面光光凉凉的,是一整块的魔法石,在边缘的地方,有一根带子,让我可以挂在脖子。
这么精致的法器,看来可以当作护身符类的饰品呢。
“老师,这东西跟我下山逛街有什么关系?”我满头雾水,这么个小东西有必要得意成这个样子吗,真是个老小孩。
“切!不懂就不要乱摆弄!明天你能不能玩就靠这宝贝啦。”老师小心翼翼地把这个圆牌挂在我的脖子,帮我调好绳子的长度,然后扶着我坐到轮椅上,又从轮椅某处拉过两条带子,把我扣在椅子上,好体贴的设计,“握住把手,”老师手把手地让我把手放在把手上,塞过来两块魔法石,让我放在把手上凹陷处,“是不是感觉到很猛烈的魔法流在身体里流动?”我连连点头,“现在,集中精神对准圆环中心,用所有的法力探测,然后,看到什么?”
一张布满汗水,紧张又担心的老脸!
杰克!太神奇了,我居然在大白天可以看见伊特礼斯老师的脸!
我不是在做梦吗?
“看到了吗?看到了吧,说话呀?”
我很愿意捉弄他一下,想起他为我操的心,我还是乖点吧:“有种错觉,我就好像能看见一样,看到的又远又多又清楚。”
“那是,这是划时代的杰作!”
那尖尖的鼻子上下晃动,哈,好可爱,神气活现的老师最最好玩。我忍下笑意,问道:“老师,你怎么这么聪明,那你可不可以告诉我是怎么做到的?为什么现在我可以‘看见’东西?”
“哼,我就大方地告诉你好了!”老师跳到一边,手舞足蹈地解释他的伟大作品,“这轮椅,就是一座小型的魔力聚集魔法阵,只要放入适量的魔法石,整个阵就会运转,通过椅座上的魔法阵传入你的体中,增加你自身的法力。
受进出秘境影响,你的探测时聚集的范围比较集中,放出魔法后,这个圆环可以让这探测的魔法扩大探测范围,成放射状向四周扩散,然后在魔法阵形成如秘境一样的真实幻境,这样精神探测就可以看到平常的景象。理论上说,只要你法力许可,你呆在山上就可以看遍整个魔法大陆!
哈哈,庄庄,你老师厉害吧?”
“伊特礼斯大法师!你真是太厉害了,你是魔法大陆上最神奇的魔法师!!”原来老师早就知道,我进出秘境时间加长,可法力的增长还不如冥想来得快的原因。
“还有呢,这个圆环的魔法阵,它不仅仅能聚成真实幻境,还能有魔法增幅的功能!谁要是敢欺负你眼神不好使,你就对准他放攻击魔法,一个初级魔法就够他喝上一壶!哼,要不是你笨到家,学不了我的本事,我也不必做这种没用的东西,拿去玩吧。”明明蓝鼻子都翘到天上去了,还故作不以为意的样子,我这个老师,实在是可爱得不行。
这完全是为我度身打照的两件魔法器具,原来这些天,他在捣弄的东西就是给我下山游玩准备的,我还为他逼迫一事不满,想想真是不应该。
“老师,谢谢。”我摸着手腕上的罗盘,很严肃地解释,“老师,我真的从来没怪过你没治好我的眼睛,你真是太多事了!这些天你没睡好吧?”
“哼,我随便弄的!去玩吧,别在这儿罗里罗嗦!”
3-17 心中恶魔之来去小镇的故事
归来去山峰下的矮人小镇,只有一个简单的名字:来去小镇。镇上居民一般是纯矮人或是混血种族,在这儿多见半兽人和半矮人。它地处拉夏国和思图尔嘉城相交处,向西就是希望森林的边缘,森林的北面曾是神族的乐园之一,传说里面有大陆没有的最美丽神奇的风景,可是那地方现在,被我最痛恨的变态霸占着;走在的森林大道上,往西就能看到司月王国的边界线以及守兵。而地理位置良好的来去镇,则因为背靠归来去山峰,又有伊特礼斯大法师作小镇的庇护者,成了三不管的小镇。
小镇其实很繁荣,来去的商旅也多,酒店或小饭馆外面停满货品和骑兽,随处可见店家们在热火朝天待客,招待的应喝声此起彼伏,这个小地方热闹而富有生气。
镇上店家的名字大同小异,常见#¥#来来去饭庄这类的名字。
爱莲娜家的木匠行也不例外,叫瑞斯克来来去去木匠行,我笑看这么长的名字作店名,还不如直接叫瑞斯克呢。穿过这条招待商旅的小镇主要街道,爱莲娜推着我拐入后面的小巷,这儿才是镇上本地居民真正生活的地方。
一路行来,时有人向爱莲娜打招呼,他们很好奇我这个客人,但这些可爱的居民虽然诧异于我不能行走还目不能视,却非常的友好,多以欢迎我去他们家玩耍的话和善地相待,我也微笑以对。
啊,我看一切都很新奇,毕竟有五六年时间没看过这么多鲜活的人和事,我开心得连那一贯苦死人的药也觉得有些好喝,瑞斯克非常的热情,当他看到我要喝一大碗散发着难闻气味的药汤后,捧了一大堆爱莲娜最爱的小零食给我,一个劲地叫我吃,爱莲娜把菜端出来看到后,扭着瑞斯克的耳朵走进厨房去,低声说着什么。
我看了哈哈大笑,桌上是爱莲娜平时最喜欢吃的零嘴,可是瑞斯克担心她的牙齿,总不让她多吃,现在给我这么多,爱莲娜使小性子了。
趁着心情好,我一口气把药喝下去,忍住那恶心的气味,嚼了一块麦糖,慢慢等着两位主人想起我这个客人来开饭。
“爱莲娜姑姑!爱莲娜姑姑!!”门外跑进来一个浓眉大眼的矮人族姑娘,饱满的双唇正微微翘起,长长的辫子一甩一甩的,青春亮丽。这小姑娘穿着一身绚丽的新衣裳,浅灰的长脚靴,两胳膊上挂满白色的石头串,是为今晚的丰收祭准备的正式装扮吧,很合适。
“啊,你是那个爱莲娜姑姑的客人,你好啊,我叫海莲娜,我来找爱莲娜姑姑,她去哪啦?”海莲娜的声音又甜又脆,举止大方,颇有爱莲娜的爽朗之风,是个招人喜欢的小姑娘。
我微微一笑,请她坐下:“要等一会呢,你姑姑有事。要吃麦糖吗?”
矮人族的姑娘们都爱吃这玩意儿,想来海莲娜不会拒绝。果然,她高兴地赴过去,除了塞嘴里,还打开袋子装了一些,然后想起什么,满脸通红,低头嘱咐我:“这、这是大安哥哥从阿尔寄回来的,镇上没有,爱莲娜姑姑轻易不给人的,你、你可不要跟爱莲娜姑姑说啊?”
我点点头,这事儿在爱莲娜的唠叨中早有耳闻,而且我还知道这个小姑娘十分喜爱她的大安哥哥呢,听爱莲娜的意思是趁着这次丰收祭把两人的事儿给定了,我还可以在这儿看看地道的矮人族婚礼。
“那我先走了,晚上来参加丰收祭,我带你玩。”
下午,爱莲娜推着我在小镇的口走来走去,她在等她晚归的两个儿子,这儿跟她有同样目的的母亲很多,我饶有兴致地听她们在谈论谁家儿子怎么了,谁家又娶媳妇得胖小子了,等等,若是有外来者不识相地在一旁对我指指点点时,这些妈妈就跟爱莲娜一样维护我,哄走那些有敌意的人。
这是一群极为纯朴而善良的人,我想我是喜欢的。
太阳渐渐下沉,等待的人也渐渐离去,爱莲娜一直没等来她的两个儿子,可着劲儿地在那儿埋怨,我微笑着安慰她,应是有事耽搁,丰收祭这么重要的节日,他们一定会回来的。正在此时,盛装打扮的海莲娜也跑出来,陪我们一起等人。
不一会儿,远远地有一个矮人风尘仆仆地冲过来,只见爱莲娜早已一马当先冲了过去,两人迅速拥抱在一起,母亲的眼力在此时总是出人意料的敏锐。
海莲娜没有冲上去,看来爱莲娜手上紧紧抓着的是她的二儿子,小安,思图尔嘉城的铁匠。夜风里飘过合家欢乐的味道,我想起那个总是默默流泪的温柔女子,还有总用双手温暖我的谦和父亲,不知他们如今是否仍忧心于我。
“庄庄,这就是我跟你说起过的二儿子,小安,他可是打铁的一把手!”这是为人母的自豪,爱莲娜满脸笑容,我笑着向这个腼腆的小矮人打招呼,他抬头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两只小手还不停地扯着衣服,真看不出来,矮人中还有这样拘谨性格的。
“庄庄,我让小安先送你回去好吗?”爱莲娜再次抱抱小安铁匠,让他大方些,我乐得咯咯直笑,“小安,快去啊,庄庄该喝药了。我在这儿等你哥哥,一会儿就回去。”
3-21
小安的身形跟我差不多高,只是那双眼睛格外有神,面貌清秀,笑容腼腆,棕色柔发服服帖帖地躺在饱满额前,一看就让人心生善意。他的容貌性情肖似父亲,却形如母亲,遗传真是件奇怪的事。
刚才看他拿着箱子左手,有些细白的伤痕,沉着有力;面对母亲的热情拥抱,气蕴内敛,真挚不张扬;推我行走时,面对行人打量的目光,虽则低头,但步伐沉稳,隐隐带风;而站定之时,气定神闲,颇有大家之风,我静静地打量着他,怀疑有这样气势的人,会仅仅是一名铁匠吗?
那不是我该操心的。
我收回目光,专心喝那恐怖的药水。
“你很勇敢,我常听我母亲说起你的事。”忽地,这个他母亲眼中过于害羞的孩子,居然夸我,真是奇怪的事。
“嗯?”我把脸转过去,“望”着他,等他的下文。
“我可以叫你庄庄吗?我想和你做朋友。”我‘看到’小安虽低着头,声音有些轻,但语意坚定,啊哈,一个极有主见的儿子,看来爱莲娜并不太了解她的儿子。
“当然可以啦。”我笑笑,点头同意,虽然有点好奇。我继续喝药,喝到一半停下来,很痛苦的。
“你跟母亲说的不一样,”却听得桌前那头的人在那低声嘀咕,“我从很早以前就想知道,能从达菲斯手下逃出生天的人是个怎么样的少女?今日一见,才相信,这世上,也只有你这样心性坚定的姑娘才能承受如斯苦楚,仍能笑面以对。”
我真有这么厉害吗?我把药一口气喝干,想了想,斟酌半晌,才决定说一半:“你跟你母亲说的也不一样。在爱莲娜的眼里,你过于怕羞,不善交际,你在外学艺期间,她深恐你因此受苦,当你在思图尔嘉做成第一笔买卖时,她是又欣慰又心忧。你的一举一动,无不牵动你母亲之心。
粗粗一见,还真以为你母亲的担忧不无道理,听你刚才所言,才知,是你母亲、忘了雏鸟离巢经历风雨后,终会成长。只是,你虽不想改变,但让母亲终日挂心总不是长久之事,能让她多宽心一点应该不难。不知小安铁匠意下如何?”
“真想看看你这样聪明的人,生就一双怎么样的眼睛。”他倒不怕刺激我,今晚他是看不到了,等会还得去参加丰收祭呢,只见他抬起头,深深地看着我,像在回想什么,有些出神,好久,才喃喃自语,“风之六公子果然名不虚传,养的女儿也深具神人之姿。”
就我这还停留在十岁左右的小孩身体,瘦小苍白,疤痕的迹印遍布全身,我真不知他从哪里看出我有什么出众的地方,要不是看在爱莲娜的份上,我才懒得理你!难道是刚才那番酸文,亚斯那个大骗子,早知道就不装什么优雅的说话方式!
“咯咯,你倒是第一个夸我聪明的人。”我开心大笑,略过关于我父亲的话题,在我心里,他只是王都一个普通的书记官,一个不能来看女儿的父亲,“我老师听到不知要有多开心。”
他也露齿而笑,光影在他的脸上留下不明的影像,高声应道:“能让伊特礼斯大法师开心的事可不多,那我还算沾了庄庄的光。”
“那你是不是该表示一下?”我狡黠的一笑,毫不客气地开口要求,深知我伤之内幕的思图尔嘉铁匠,怎么地也不是凡人,出手的自然不可能是凡品!
小安正待回话,屋外传来一阵吵闹的喧哗声,其中有个女音高得可怕,嚣张的气焰甚至从屋外烧到屋内,却没有听到爱莲娜她们的声音。出了什么事,我安静地坐好,等着小安回来告诉我。
“放手!我不想进去!你要是早说你家在这样的穷地方,我绝不会跟你回来!”真是令人不爽的声音,我扭头望向窗外,光影重重,镇子后面的丰收祭该开始了吧,那儿该是怎样一番热闹的景象呢?
“臭死了,天,你家还有这样一个眼瞎腿瘸的残废!安比利塔,你什么意思,我要回去!马上让马车送我回去!这儿我一刻也待不下去!”
这样的人,我连头都懒得扭,应该当她是空气。
“放肆!”是一家之主瑞斯克,他从外面赶回来,阻止了这丑陋的一幕。本该开心的聚会,温情的期盼,全毁了。
“儿子!我是这样教你待客的?矮人族的美德你都忘了?”瑞斯克生气地责怪那个带来灾祸的大儿子。
“是我思虑不周。父亲大人,这位是伊莉斯艾格里夫,我邀请她来参加安卡大神的丰收祭,请您准许。”安比塔斯,其实就是爱莲娜嘴里的大安,是个身形高大威武的军人,从外形与气质上看,与小安完全不同,几句话说来,带着浓浓的口音,跟那个讨厌的女人有点像,是偏向阿尔王都的吗?安比利塔,连名字都叫得不一样,切!
“安比塔斯!我说的是另一位尊贵的客人!你母亲早已写信通知你今天有位贵客来访,你的礼仪学哪里去了?你要视而不见?”瑞斯克的怒气高扬,想必大安的军人之严犯了他的大忌。
啧啧,这个大儿子跟爱莲娜说的也不一样呢,爱莲娜说她的大儿子在为人处事上无可指责谪,而且肯为家庭牺牲,在丰收祭时带个讨人厌的姑娘回家,是诚心还是故意的?
“我是安比塔斯,拉夏国阿尔第三军上阶军士长,非常欢迎您来参加矮人族的丰收祭。我很抱歉,今日我邀请我的未婚妻前来,若有惊忧之处万请凉解。”大安向我深深施礼,我本不想理他,但爱莲娜在一旁,实在有些为难。
“安比利塔!我是不可能嫁给一个混血族人的!你别痴人做梦了!车夫!车夫!送我回王都,这个鬼地方我一刻也呆不下去!”
真是个令人生厌的家伙。
3-18 心中恶魔之乱
我转过头,昏黄的木质小矮房门口,只见爱莲娜扶着海莲娜连声叹气,海莲娜双眼通红,时不时用手抹一把泪,这种事儿,谁也说不好;小安站在他父亲的身边,低头不语,看他紧握的双拳,再联想他今日晚归,他应该早就风闻,真的不是我多想,迹象太多;场中火气最重的是瑞斯克,他气得满脸通红,因为他的儿子,安比塔斯在这关头,居然还在安抚那个骄纵的女人!
“伊莉斯,伊莉斯,我爱你,你也爱我。。。回去后你再说好吗?今天这个日子有特殊的意义。。。”
“不!我宁愿去风之联姻!放开我!我要去风之!”
瑞斯克的喘气声越来越重,我暗叫一声不好,只见他一个箭步冲过去,一把他的儿子拽过,狠狠一拳,把安比塔斯打到一边,推dao几把椅子,造成巨大的响动。爱莲娜惊呼一声,忙冲过去抱住丈夫愤怒的下一击,一边叫着小安,把大安拖开!海莲娜想去扶她的心上人,人家却狠狠避开,眼泪止不住又落下。
安比塔斯摇晃了一下,站起后抹去嘴角渗出的血渍,满脸固执,啧啧,就这个样子哪能解决问题?不过,伊莉斯艾格里夫站在门外,对她的未婚夫受伤一事无动于衷,正在上马车。
“这样的女人,海莲娜比她好一百倍!阿尔王都的奢华让你瞎了双眼吗?”瑞斯塔狠狠地骂道。
小安没拦住他的哥哥,安比塔斯快步冲到屋外,把伊莉斯艾格里夫从马车上抱下来,不顾她的挣扎,再次把她带进屋内,他非常的坚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样的品性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不过,不太适宜在今天这个时候。
“大安,你为什么要选这个女人?我做错了什么?只要你说出来,我一定改正!”海莲娜满脸哀伤,语意温柔,情意绵绵,很是令人感动。
难道她不知道变了心的男人,可以找出十个百个理由来,问了也是徒留自己伤心。
“海莲娜,你非常的好。”我都能猜得出安比塔斯的下一句话,“只是我们不适合!”
望着安比塔斯笔直的身影,听到那斩钉截铁的声音,我的心神有些恍惚,海莲娜,可怜的海莲娜,你还有我同情你,可是谁又会真的来同情我呢?我眨眨眼,忘掉它!你答应的,你要把它忘掉!
“为什么?”
“海莲娜,你应该出去走走,你会发现魔法大陆上比我出色的男子有成千成万,你会找到比我更好的男子。”安比塔斯双眼直视他的双亲,神态语气再严肃没有,“父亲大人,母亲大人,我希望你们能同意我与伊莉斯艾格里夫的婚事,我希望得到安卡大神的祝福。”
“你!”
瑞斯克冷哼一声,想说什么却又让爱莲娜拦住,这个可亲可敬的母亲,为了这一天儿子能回家团圆,不知盼望了多久,却在这个时候受此打击,真是情何以堪。
“大安,你告诉妈妈,你为什么非要娶这个姑娘?她甚至不爱你,我的儿子,她会令你吃尽苦头,妈妈不想你后悔。你应该慎重考虑,今日晚了,你先回去休息,改日你再向你的父亲道歉,妈妈只希望你能幸福。”爱莲娜柔声相劝,可怜天下父母心。
“妈妈!我只能说选择伊莉斯艾格里夫做我的妻子,我不后悔!请妈妈同意吧。”安比塔斯毫不妥协,今晚是丰收祭第一天,在这一天得到安卡大神的祝福,对矮人族人来说,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
我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想起这一幕的后续,头大!麻烦!
瑞斯克挥开爱莲娜,冲到安比塔斯的面前,举起手,想打下去,看到儿子脸上那死不悔改的表情,又放下,痛下决心,闷声说道:“想要得到我的同意,绝不可能!安比塔斯,你今日若是选定那个女人,就给我滚出去!永远别再回来!也别再踏进镇上一步!我只当没有你这个儿子!”
“瑞斯克!”“爸爸!”“瑞斯克叔叔!”三人异口同声,想是被瑞斯克的决定吓住,我也没想到瑞斯克大叔的脾气,有这么大!
我看那个安比塔斯真的会冲出去,那可就无法挽回,人在气头上说的话都不是他的真正意思。
“慢!”我是局外人,我说话,瑞斯克应该不会马上拒绝。现在,最要紧的是拦下那个满身硬气的军人。
“安比塔斯,我想问你,你从军目的为何?不,你不用回答,你母亲告诉过我,你想让你的父亲和母亲迁入拉夏国,受人尊敬,从这一点来说,你是个好儿子。你很努力,不过,我想无论你是否得到军功,我想你的父母都会为你自豪的。你很爱你的双亲是吗?”我等着他的回答呢。
“没错,我很爱他们。”安比塔斯毫不迟疑地答道,两眼却紧紧盯住伊莉斯。
“那么,请耐心点听我继续说完。安比塔斯,我并不想亵du你的爱情,可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不惜违背你最爱的双亲,也要迎娶的佳人,是为权势是为名利是为金钱还是为美人?请你想好再回答。
有道是好花易逝,红颜易老,爱莲娜口中的儿子不是这样肤浅的人;权势名利财富不过过眼云烟,你若看不开也是枉然;我只是想说,你今日抛弃你的双亲,你的理想你的坚持不过一纸空谈。今日你为求得你要的,就选择抛却姓氏,他日,形势若是迫得你必须舍去真实的出身,你又想置他们于何地?”
“父亲大人,母亲大人,她是艾格里夫大剑师的孙女,她会给我们家带来荣誉,这难道还不够吗?请你们同意吧。”真是头牛!浪费我的口水。我就不明白这些人盲目英雄情结!
我抢在其他人面前骂过去:“安比塔斯!难道靠一个女人的裙带成为王族,就是你的坚持你的军人骨气吗?如果真是这样,你永远也成不了艾格里夫大剑师那样的英雄!永远也低人一等!永远也改变不了你的命运!成功没有捷径!准军士长大人!”
“你是伊特礼斯大法师的徒弟,身份自是高人一等,你可曾见过平民、贱民为求生存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吗?”安比塔斯终于被我激怒,他是一个血性男子!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事实,我完全没有资格教训他,可是,先生,搞清楚,我跟你无亲无故,你怎么样关我什么事?我只是给你和你父亲之间作一个缓冲,找个你不被赶出家的借口而已。
“英雄不论出身!艾格里夫一出生就是大剑师么?伊特礼斯老师的身份众人皆知,不要为自己的懦弱无能找无谓的借口!”我冷冷回道,对上其他人时换了一副口气,“小安哥哥,海莲娜姐姐,我们去看丰收祭吧,是不是很有趣?我还从没见过莫卡大神呢。”
小安低着头,我却瞄到他感激的目光,回之一笑,看到海莲娜也是一副佩服我的表情,郁闷,不知道我怕麻烦的吗?那个伊莉斯艾格里夫一看就是个会生事的人,我现在可是残障人士,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
不用怀疑,我确实接到两道狠毒的目光,来自艾格里夫家的伊莉斯小姐,怪我把那层面纱揭开吗?你喜欢上他了吗?可惜他爱的不是你,可怜的姑娘。你若是平凡人,就不用担心这种事的发生。你应该感谢我,提早揭穿了他的真实面孔!
‘你自私、任性、冷血、娇纵,要是没了你父亲的权势,要不是你母亲的逼迫,你以为他会看上你?’谁,是谁?不、不是的,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对,是幻觉,幻觉,我拼命地摇头甩去脑中残留的印象,我现在叫庄庄,生活在一个魔法大陆,我的双亲很普通,他们不用爱我,所以,谁也不能利用我的感情来伤害我,还有爱我的人!
我抬起头,死命地咬着嘴唇,控制内心的激动,我绝不会被它打倒的!绝不!我看着那个自以为英俊就到处散情的家伙,极度不顺眼,当我经过的时候,狠狠骂道:“让开!做你的走狗去!”
4-1 精灵叹息之变相渐起
我睁开眼,一双通红浮仲的泪眼,柔情似水的表情,陌生而又熟悉的面容,原来是这一世的母亲,我心里一阵失望,慢慢闭上眼睛,我不该期待。
“醒了,醒了。”
“庄庄,庄庄。。。”
他们好烦!我根本不想见到他们!
那些关心和眼泪都是多余的!
我真是打不死的蟑螂,身体渐渐复原,慢慢地,我知道我回到了风之王都,伊特礼斯说是我极度思念母亲,他便送回我洛法家看望母亲,就让他这么以为好了,事情又不会有什么改变。
我越来越沉默,但烦人的眼光总是无处不在。渐渐地,我宁愿躲进秘境里,也不愿清醒地看着那些人,来来又去去,隐藏背后的真意。在秘境的书屋里,我常坐在魔法书上发呆,目光看着前方,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直到我被踢出秘境,直到我回到身体里后疲惫地沉沉睡去。
一日,我名义上的未婚夫大驾光临,建议我家双亲将我送进王宫养伤,他们虽不愿,却想不出合适的借口,伊特礼斯进来后,连声阻止,说是若非我思念母亲过度,身体尚未复原的我是不能回到王都的,过几日他便带我回山上继续用药调养。
二王子毫不妥协,拿出拉夏国传来的照会反驳伊特礼斯,我能出席矮人族的丰收祭,就说明身体并无大碍,是时候该让我负起王子妃之责,为日后大典准备,若实在不可,可请伊特礼斯进王宫妥为照顾。
他们吵些什么我根本不管,他们转的那点心思我也懒得猜测,我默默地躺着,无意于他们之间的争斗。二王子态度非常坚决,当伊特礼斯问我的意思时,我本想说就随二王子的意思好了,胳膊拧不过大腿;而且,我不想看到他愧疚的脸,他本该独处一山,过自在的生活。
但我抬头看到二王子那清冷的身影,冰冷的表情,想起那枝悬崖上遗世独立,却为眼前之人辗转风尘的红梅,她的执着与渴盼,那里已经锁住一个人的爱情,我还要进去那个牢笼王宫吗?
思量良久,我有了主意,既可以避开伊特礼斯难看的脸色,又可以破除二王子的不良用心,我轻轻地开口,安抚双方:“老师,我觉得二王子说得在理,我是该学着长大了。只是二王子事务繁忙,他要亲自教导我自是不合理。你看这样可好?白日我回山上吃药调身体,晚间,我去王宫学习礼仪,由王子亲自监督或派员都行。往来两地均有魔法阵,并不麻烦,二王子你觉得如何?”
伊特礼斯脸色愈加难看,二王子的目的只达到一半,双方都不满意,但他们本就争执不休,只好接受我这个折中的方案。我闭上眼休息,后面的事用不上我操心。
伊特礼斯很快就了解我的意图。白天在山上时,我就躲进秘境,到点由爱莲娜喂我喝药,我出秘境时已有些昏迷,到夜幕降临时,由着二王子准备的人马,带着我一路睡回王都,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已回到山上,继续重复前一日的做法。
这就是我想的法子,这段时间,我发现进秘境的时间坚持得更久,而我乐见这种情况的发生。时日一久,身体意识越来越适应这样的生活,进出秘境控制得越发自如,我能在白日慢慢发呆,晚间在王宫某处休息,这样多好。
十四岁生日过后两个月,那一日我照常在秘境里发呆,前一刻我还在魔法书上坐着,下一刻,我已出现在我目光常停的地方,我还没反应过来,又换了眼睛看的下一个地方,我翻翻白眼,晕,又跑上去了。。。
连番折腾下来,我总算想明白问题出在我的眼睛上,我忙闭上眼睛,这算什么情况?我习惯坐在魔法书上考虑问题,我睁眼看过去,距离有些远,还能过去但有些吃力,我知道是我要出秘境的前兆。当我重新回到身体的时候,觉得异常疲惫,就像第一次进出秘境时那样脱力。
我没有猜错,这回,我头一次在王宫里醒过来,装饰富丽堂皇的寝室里,烛光隐隐,透过纱帐,四个侍女待在门口附近,其中一个正轻声跟一个女子说着什么,隐约听到说我今夜仍未醒转,至此已有四夜。
我收回目光,竭力咽下冒到喉口的血腥味,他们没送我回山上,又不给我喝药,哼,不知道打的什么主意。
天刚蒙蒙亮,就有个侍女前来探视,我冷冷瞟了她一眼,直把她吓得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其他三个连忙过来帮我先系上眼带,然后一阵无声的忙乱,我知道我可以走了。
“见过红梅王子妃。”屋外传来一阵喧哗,然后,红梅洛法端庄而快步地走进来,拦下我出宫的步子。
我知道她来做什么,想把我留在这儿牵制谁呢,那也得我有命在。
我不言不语地看着她,张开嘴,把忍了半宿的淤血一口一口地吐出来,这么多的血,几近全身的血,场面惨烈,第一次见的人,一定深觉恐怖。我看到侍女们脸上惊骇苍白的表情,也看到屋外远远地有人跑开,我看着一脸漠然的红梅洛法,心里冷笑,你留得住我吗?这王宫,不是你的烈火军团。
没有人敢碰我,我像是不要命似地猛呕着,不一会儿,我站着的地方积起一大滩血汁,我有些站不稳,我的探测魔法也到了尽头,但我已看到我等到的人——王后和瑾王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