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胭儿求生记
开盒。
林野前世特有的一种戏谑的称呼,指的是通过人肉、盗号等行为,将网络“中之人”热个人信息公之于众。
其行为极其的恶劣。
如同盛满罪恶的潘多拉魔盒被打开,后果不堪设想,那会是新的一场网络狂欢。
能够泄密的对象,在林野的印象中,一些千岩军算,凝光和她的手下们算,但是自计划开始,凝光肯定会布下后手,打补丁。
林野第一时间没有责怪他人,而是思考自己是哪里暴露了?
他是在天衡山事件领奖的那次,第一次喊出了正义伙伴的称呼,当时也是戴着面具。
眼前灰尘扑扑、可怜巴巴的少女,林野确信自个儿没见过,而凝光推出来的正义伙伴,形体与林野相似,戴着面具,这是方便林野之后愿意主动承认。
难不成对方是因为这点,猜测自己是正义的伙伴?
少女面对林野慢条斯理的回答,不知所措,她小声道,“是我太鲁莽了,见到你,嗯,兴奋过头了……对不起啊。”
林野闻言,露出了温和的笑容,有了少女的滤镜,令她脸红心跳加快。
往日少年在荻花洲决战螭龙的风采历历在目。
少女的目光变得坚定,她用一种壮大气势的心态,直勾勾的盯着林野的眼睛,但当与对方对视,姿态不由得软起来,可怜兮兮道。
“你能不能帮我向工友证明呀?”
“证明,证明什么?”林野纳闷,他瞥了一眼人群,低声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换个地方聊。”
少女早就发现吃瓜群众越来越多,没有见过这阵仗的她,其实很慌,听到林野的提议,感激的嗯了一声。
“散了、散了!”
“影响城市交通,把你们通通抓回去!”
这时,千岩军赶到,驱散人群。
吃瓜人群被一哄而散,有的人还想要跟过去,继续凑热闹。
林野注意到后,一个和善的眼神过去,他们就识趣的放弃了。
什么地方适合聊天?
茶馆是一个不错的去除。
林野随意的找了一家茶馆,倒不是三碗不过岗,也不是和裕茶馆,普普通通。
林野礼貌的给少女倒了一杯茶。
少女脸红的道谢,一口干了,又试着给林野倒了一杯。
林野坦然接受,而后笑道。
“虽然说伱自称是我的粉丝,但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先来自我介绍,我姓林,名野,叫我林野就行。”
“嗯嗯,林野哥,我叫胭儿,胭脂的胭,儿歌的儿。”少女赶忙说道。
胭儿?
这不是一位盗宝团成员的名字吗?
还是说,重名了?
难不成,胭儿是自己胡渣匪的粉丝?
林野思索片刻,不动声色的问道。
“胭儿姑娘,你我素未相识,我又不从事文艺创作,你怎么会是我的粉丝呢?”
“那个,”胭儿左看右看,明显是长了一个心眼,她探着头,小声道,“我见过你,林野哥,就在荻花洲,你和那个恶龙大战的时候。”
林野陷入了沉思。
他与泉台激情野外互搏,那时第一次掌握磅礴的力量,感知能力都下意识的放在了泉台身上,防止祂玩阴招,还真没有注意到“渺小”的胭儿。
“我只看了一会儿,然后你们就飞走了。”胭儿继续道。
“我很崇拜你,想要和你学本事,听说了璃月港有消息,所以跑到了这里,最初很少有人相信是你打败了恶龙,我拼命的解释,大家都不信……”
“还好有凝光大人作证,是林野哥而不是岩王爷打败了恶龙,我说自己知道正义伙伴的真面目,工友们不信,我就、今天我见到林野哥,心情激动,给您添麻烦了……”
胭儿说到最后,脸上火烧云,很是愧疚,她一回想方才,觉得好社死呀。
“原来如此,你说的事情我已经了解了。”
“但你说的向工友证明,我恐怕不能做到,还要请你保密,胭儿姑娘。”林野温和道。
“嗯嗯!”胭儿连忙点头。
“我已经给林野哥添麻烦了,怎么好意思再麻烦您呢。这本来就是我的虚荣心作祟,呜呜……”胭儿捂脸羞涩。
林野对胭儿的印象不错,虽然相遇的过程不是那么的完美,但是他听到胭儿向其他人证明,正义的伙伴才是打败泉台的人。
结束与泉台的一战后,林野在家过起了养老生活,外面的舆论,多少是了解的,一面倒的说是岩王爷出手。
这种情况下,胭儿还在坚持为他证明,林野蛮感动的。
不愧是洒家的粉丝呢。
“话说回来,你说的工友,你原本是住在璃月港吗?”林野没有让胭儿继续尴尬下去,换了个话题。
“我家在荻花洲,”胭儿不好意思的说道,“我的力气很大,平时在港湾帮人卸货,认识了很多的工友,他们除了不信我之外,人很好。”
林野闻言,瞅着胭儿纤细的胳膊,心想又是一位怪力少女。
胭儿省略了很多的内容。
比如说,大城市套路深,花花世界迷乱眼,胭儿第一天就被骗走了住店的摩拉,睡了好几天的桥洞。
高情商,有一种朴素的美。
低情商,没有文化。
攻读小学私塾,顺利毕业后,胭儿靠着捕鱼生活,她本以为璃月港靠近大海,在这里也能谋生。
结果璃月港的港湾是各国出口货物,要想捕鱼,需要捕鱼的证件,不能随便的捕。
考证什么的,嗯,胭儿正在二战。
“胭儿姑娘,你之后什么打算?”林野问道。
“林野哥,我不准备回去,璃月港很大,我在这里见到了好多有趣的东西,也结识了很多外国的朋友。”胭儿就和见到了大城市的繁华后,努力扎根的南飘少女一样,憧憬道。
“我想在璃月港买一栋房子。”
“嗯。”林野点头道。
林野又抿了一口茶,在璃月港买房子,倒不是什么可望而不可即的梦。
不过胭儿若只是散工,恐怕要攒个二三十年。
“还有,我从小喜欢武侠小说,林野哥,我能不能拜你为师呀。”胭儿抿了下嘴唇,鼓足勇气,小心翼翼的问道。
第三百二十三章 出去以后,不要说我是你师父
“我会出束修,我也不怕苦,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是林野哥吩咐,我都会做!”
胭儿越说越激动,甚至开始偏激起来。
“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如果林野哥不嫌弃,胭儿愿意……”
“等等!”林野连忙出声阻止,幸好茶水咽下,否则一定喷出来。林野哭笑不得的说道。
“你都喊我哥了,还怎么加辈了。”
“唔……”胭儿反应过来,咬着下嘴唇,睫毛打颤,不敢去看林野,化身蒸汽姬,脸红不已。
林野是看出来了,胭儿做事容易冲动,且脑洞大开,然后社死。
“抱歉,我教不了你,也没有收徒的心思。”林野说道。
非要教的话,林野天赋武者精通,脑子里有一大堆凡人武学,弓箭、双手大剑、伊蒙洛卡剑术,还有一些简单利落直击要害的杀人技巧与实战经验,这些林野都能教。
但是林野不想要给自己添一个徒弟,他懒,也没有必要。
胭儿是晓得这个道理,所以她才失落。
“在我小时候,有个路过的大叔,说我是百年难一遇的练武奇才,问我要不要跟他学武功。”
胭儿低声道,想要说服林野,她不想要放弃这个机会。
她清楚,此次分别,很难再见到林野了。
“然后呢?”林野问道。
“然后他死了。”
林野:??
“还没有教我,就被仇人杀死了。”胭儿道。
“所以你学武功,想要报仇吗?”林野脑补了一场大戏。
“不是,师父是和仇人同归于尽的。”
林野:……
这时胭儿抬头,满脸的认真,她握紧拳头,说道。
“师父和仇人死掉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生命好脆弱,我不想要死,我听师父讲过许多的风景与故事,我也想要经历一番,但是这需要实力。”
“因为我没摩拉雇佣保镖。”
胭儿说出闻者伤心听者落泪的实情。
“我不想要随便的死在某个魔物的袭击,死在了某个角落里。”
“我的天赋真的很好的。”
林野听了以后,回答道。
“我和伱说实话,就算我教你,你也不一定能够做到杀死螭龙,当时有很多的场外因素影响。”
“那也没关系!我只要能够学到林野哥的一半,哦不,是十分之一的水准,胭儿就心满意足了哦。”
一战改变地形的实力,胭儿觉得不切实际,回想当初那场声势浩大的厮杀,胭儿认为,自己学点皮毛就很厉害了。
毕竟,平常的旅行者遇到的魔物都是丘丘人级别,幼岩龙蜥都很少见,像什么领主级别的魔物啦、魔神啦,怎么可能随便的遇到。
林野沉默了一会儿,反问一句,“那你还想要在璃月港买房子?”
“这是我仗剑天涯后,退隐的归处。”胭儿小声的解释道,“话本里都是这么写的。”
林野默然。
胭儿的想法没错,提瓦特大陆每天都在上演死亡,在人类的城市,倒是可以生老病死,若是旅行,去他国,就跟冒险挂钩了,官道也有出意外的时候。
没有点看家本领,还真没有多少人敢做旅行者,有钱人除外。
胭儿说了许多,林野的确产生帮助她的念头,但只是念头。
他瞅着胭儿的样貌,嗯,标准的美少女呢。
虽然说胭儿摔了一跤,脸蛋沾点灰,这不妨碍她长得很美,有一种小家碧玉的感觉,符合璃月人的审美。
抱歉,要当偶像,颜值是必须哒。
“你似乎很惧怕死亡?”林野回想胭儿的言论,他提取出关键词,沉吟了一会儿,问道。
“死亡夺走了我的一切。”胭儿说出了以后回忆令她社死的台词。
“那你害怕鬼吗?”
“不怕!”胭儿直截了当的说道,“我又没有做过亏心事,干嘛要怕!”
“不错。”
“你知道我在哪里工作吗?”
胭儿摇了摇头。
“你在璃月港生活了一段时间,听说过往生堂吗?”
“知道……林野哥是在那里工作吗?”
“没错。先不说学武功的事情,以我对散工工资的了解,还有璃月港的房价,你可能要工作几十年才能有自己的房子,到时候再去旅行有点迟了吧。”
胭儿被说中痛点,支支吾吾的没有说话,有些沮丧。
“我可以推荐你在往生堂工作,当然了,往生堂的工作性质和别的工作不太一样,遭到的误解会很多。”
“但堂主开的工资很大方,而且管吃管住,虽然也要工作很久,但是没有几十年那么夸张。你现在还年轻,可以一边学武一边打工,两不误。”林野开了一个让胭儿小鹿乱撞的条件。
“这么好的吗……那林野哥的意思是,只要我加入往生堂,林野哥就能够抽空教我?”胭儿并不傻,她的直觉让她捕捉到关键点。
也对,林野哥在往生堂工作,她以后也在往生堂工作,大家都是同事,每天都可以见面啦,嘿嘿。
“看样子,胭儿姑娘心动了呢。”
胭儿嗯嗯点头,而后又觉得自己不够矜持,嘴里呜呜着,脸颊发烫。
“你不怕我把你卖了吗?”林野觉得胭儿这孩子太好骗了吧,假装吓唬道,“咱们实际上才刚认识,彼此不了解,你对陌生人这么真诚,被卖了还帮人数钱呢。”
林野又说中了胭儿的痛点,她小手捂住胸口。
啊,我的摩拉……
“林野哥不是坏人。”胭儿解释道,想要让林野对她的印象从“傻傻的胭儿”,变为“聪明的胭儿”。
胭儿给出理由,“正义的伙伴怎么会是坏人呢。”
林野听了,心想这可不一定。
真正的[正义的伙伴],可都是狼灭,大义灭亲都能做得出来。(参考fatezero男主卫宫切嗣)
“胭儿姑娘,既然你有意愿加入往生堂工作,作为部门经理,我正式的给你介绍一下往生堂。”
林野还是有职业素养的,平时在胡桃身边耳濡目染,讲起来往生堂的辉煌历史侃侃而谈,听得胭儿一愣一愣的。
胭儿,是个很好骗的姑娘,有一种纯真的美,就和一些刚毕业未遭到社会毒打的毕业生一样。
老社畜的林野,以前莫得选择,随波逐流,这一次,他有能力,不想要用HR的话术,画个大饼,客观的讲述就职往生堂的未来前景,福利待遇。
林野说了一大堆后,喝口茶润润嗓子,又讲起了就职往生堂后工作上会遇到的困难。
比如说要面对一个很难伺候的胡桃BOSS,还有一些世人的误解、作息问题、心理问题等。
一些刚入职的新人,受不了阴间工作氛围,久而久之,心理压力极大,胡桃还专门让一些漂亮的仪倌小姐姐,兼职心理疏导师的工作。
你看,你的同事里可是有漂亮的小姐姐哦,还想要辞职?
胭儿听完这些后,想了想,认真道。
“这些都不算什么,我都能够接受!”
林野点了点头。
然后说起了真正涉及到胭儿想要的东西。
“烟儿姑娘,我要和你透个底,你加入往生堂后,认真的学习丧仪的知识,学习做白事,堂主会让你留下。”
“这是我给你找一个在璃月港更好的生活的工作。”
“而学习武功,我平时与堂主接触比较多,与其他员工接触并不多,所以我们见面时间不长。”
“啊?”
“烟儿姑娘,最近堂主计划一个企划……你想要拥有自己的粉丝吗?”
“自己的粉丝?”胭儿清澈的眼睛里流露出愚蠢的目光。
“没错,你已经是合格的粉丝了,要学会自己当偶像……”
林野缓缓道来,往生堂爱豆企划。
“我作为相关负责人之一,偶尔会露面,我现在正在发愁偶像人员,你加入的话,帮了我一个大忙。”林野说道,“作为回报,我会找些时间,教你一些护身的功夫。”
“偶像什么的,我真的可以吗?我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胭儿很不自信,“我长的也不好看呀。”
“凡了,凡了,”林野摇头道,他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给人以向上的力量,“不会可以学,没有人从一开始就什么都会,这些是需要后天的努力。”
“呜……我要想想。”
胭儿的cpu过载,她茫然不知所措。
林野耐心的等待胭儿的回答。
过了一会儿,胭儿突然拿起茶壶吨吨吨的往嘴里干。
林野愣了一下。
“林野哥说得没错,为了买房,为了变强,必须要成为偶像!”
等等,没有“必须”关系哦。
林野不知道胭儿是怎么想的,不过看起来她是想要答应了。
新的风暴已经出现,你怎么能够停滞不前!
敢于迎接挑战吧!胭儿!
“林野哥,我要!成为!偶像!”胭儿豪气的把茶壶拍在桌子上,站起身来,气势十足的说道。
她的举动引人注目。
胭儿又立刻坐下,化身蒸汽姬。
林野笑了笑,他想了想,认真的说道。
“我们之间是合作关系,对等的,以后你不是我的徒弟,我也不是你的师父。”
虽然说林野有种诱骗无知少女误入歧途的错觉,但是一码归一码的算,林野如实给出条件,没有隐瞒,胭儿答应接受,互相有利,合作共赢。
面对林野的提醒。
胭儿:嗯嗯!
也不知道,她走心了吗?
总之,往生堂第二位爱豆,“捕捉”到了。
第三百二十四章 做猫,要有骨气!
林野与胭儿交代几句,嘱托她回去收拾收拾,到往生堂报道,他会在此之前,向胡桃引荐。
凭借对胡桃性子的了解,她会喜欢这个天真率直(很好糊弄)的荻花洲姑娘的。
胭儿拍着胸口表示晓得了。
林野付了茶钱,与胭儿告别,他还记得出门的目的,交给行秋阿贝多的插画。
飞云商会。
行秋从阿旭口中得知林野拜访,连忙出门迎接。
“林兄,你蒙德归来,怎么不提前通知我一声,好让我去接你。”
“哈哈哈,回来也就这两天的事情。我是来送东西的。”林野笑道。
行秋了然,他扭头对阿旭道。
“我与林兄有要事相谈,回禀大哥,我先走一步。”
阿旭知道自家二少爷的德行,肯定是以此为借口,出去贪玩,行秋少爷对在飞云商会经营账户,实在提不起兴趣。
“好的。”阿旭答道。
“走吧,林兄……重云也来了。”
恰巧重云来找行秋,他见到林野,既惊讶又激动,表情却维持冷静,对林野打招呼。
“好久不见,林野大哥。”
自从重云知道申鹤是自家的小姨,又看出了林野和小姨的关系,重云便知道了。
林野,是可以成为他姨夫的人了。
倒没有多少抵触,毕竟林野的能力,得到重云的认可和崇拜,只是有点古怪。
因为林野比他大不了多少,就直接加辈了,而且恋爱之事,对于重云来说很是陌生。
“重云,许久不见。”林野回招呼。
申鹤的娘家人之一,林野注重打好关系。
“行秋,林野大哥,你们这是……”重云的目光从两人身上来回摆动。
“伱来的巧了,我和林兄正要把酒言欢,重云你也过来吧。”行秋轻而易举的说出像是把重云拉来陪酒的言论
“我不喝酒。”重云的注重点在这。
“饮茶啦。”行秋说道。
三人离了飞云商会,去了一家茶馆。
让林野感到新奇的是,他前不久和胭儿在这里待过,这时候胭儿已经离开了。
落座以后。
林野拿出阿贝多的插画交给行秋。
行秋细细的看起来。
林野自顾的倒茶喝,感受到重云的视线。
“怎么了?”
重云被林野询问,有些慌乱,他想了想,支支吾吾的说道。
“林野大哥来了,那小姨她……”
“嗯,在我家。”林野理所当然的说道。
重云觉得怪怪的,没有过多的深入思考,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家中长辈知道小姨的事情,一直想要见她一面,提了很多次了,林野大哥,你回去之后,可不可以转告给小姨,问问她的意见。”
林野知道重云一家很热情,游戏里的申鹤不擅长处理亲情,对此喊到困扰。
现在的话……选择权交给申鹤。
申鹤逐渐的融入人间生活,没有必要像之前独自一人,害怕把孤辰劫煞的命运影响到周边的人,不知不觉间结识了很多的朋友。
如此想来,和亲戚相认,也没有什么。
具体还是以申鹤的感受为准。
林野答应下来,传话而已。
这时行秋看完了插画,他感慨的说道。
“白垩老师真是行某人的知己,高山流水,知音难求,每一副插画都细致入微的符合我的要求。”
“对了林兄,你应该见到了白垩老师,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林野闻言,给出了他对阿贝多的印象。
“博学睿智,做事严谨。”
林野没有告诉行秋,阿贝多的身份,行秋也没有问,当初在龙脊雪山时,阿贝多也没有问林野,枕玉老师的身份。
行秋听了以后,认同道。
“多次书信往来,与我想的一样。”
送完信,又从重云那里接受一个委托。
林野和行秋他们聊了聊蒙德的见闻,又是一个时辰的消磨。
估摸着到了饭点,林野婉拒了行秋的邀请,回了家。
留云借风真君来了。
还是与牧小锦交流心得,而咕噜用着一知半解的知识,强行插入进去。
牧小锦对此哭笑不得,但是很照顾咕噜的感受,她一个人,化身中央空调,给真君和咕噜送来了和煦的风。
林野和申鹤两人吃饭,林野说了他今天出门遇到的事情。
“要见吗?”林野问了一句。
“你会陪我吗?”申鹤反问。
“嗯。”
“见一面吧,我对重云父母没有什么印象,但是血脉相连,我想,自己在人间,还是多一点羁绊比较好。”
“到时候觉得难以应付或者想离开,摸一下我的手,我会找个理由和你离开。”林野此时有种孩子长大的感觉,他温声道。
“嗯。”
下午,林野和申鹤去了往生堂。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他们听到了芭芭拉有节奏的声音。
原来芭芭拉老师正在训练玉子大人跳舞。
猫娘形态的玉子大人,十分的熟练的跳着有节奏的舞步,脸上洋溢着笑容,那条雪白的尾巴还一晃一晃的,偶尔耳朵抖动,一副乐在其中的模样。
“好了,玉子大人先休息一下吧。”芭芭拉说道。
然后,玉子大人立刻跨起一个批脸,面无表情。
林野:……
玉子大人真的很有做演员的天赋呢,林野甚至能够想象,真到表演的时候,玉子大人台上卖萌大喊最喜欢了,一下台就皱眉嫌弃四斋蒸鹅心,葛优躺躺在沙发上,抽根烟,感慨着猫生。
一旁作为观众的胡桃,绷着脸啪啪鼓掌,她觉得自己要扮演一个利益至上的老板才够酷,只要玉子大人表演不出差错,是不是发自内心的热爱什么的,哪有摩拉重要?
“林野和申鹤来了。”胡桃瞥到以后,一秒破功,笑着打招呼。
玉子大人见到林野,垮起的批脸,顿时笑盈盈起来,说不出来的娇柔,“林野大人喵,申鹤大人喵。”
“喵?”
“胡桃老板说玉子大人加一个‘喵’的口癖,更加可爱。”玉子大人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
林野看向胡桃。
“这是偶像独特的魅力!要走差异化!”胡桃认真道。
林野默然,算了,无所谓。
不过林野觉得玉子大人一直很卑微,久了以后,对心理不是很好,他鼓舞道。
“做猫,要做一只有骨气的猫!”
“好的喵!”玉子大人很配合。
林野:……
第三百二十五章 在场谁最怂,懂得都懂
每只猫猫,都有每只猫猫的活法。
为了生存,为了某个目的,玉子大人正在虚与委蛇g。
林野见短时间内无法让玉子大人放下戒心,融入往生堂这个大家庭,索性佛系看待。
他这次来,是为了胭儿之事。
申鹤知道的,午饭的时候聊了。
胡桃得知林野拐、找来一个新的偶像,很感兴趣,详细问了胭儿的情况。
“不怕鬼,能吃苦,长得不错,很听话……不错不错,是一个合适的赚摩拉工具呢。”胡桃又扮演起了莫得感情的霸道总裁。
林野看了一眼搞怪的胡桃,心想胡桃今天又是抽了一个哪门子的风。
“胭儿什么时候报道?”
“这两天,你不用再审核一下吗?”
“你独特的眼光,本堂主还是相信的。”
“总感觉你这个‘独特’,不是什么好话。”
“有吗?”
“呵呵。”
一旁微笑猫猫头的玉子大人悄悄的竖起猫耳,倾听林野和胡桃的交谈内容,这毕竟涉及到了她的新同事。
一开始,身为组合第一位成员的玉子大人,从胡桃的口中了解,这群欺负猫猫的恶人们,是打算打造一支幽灵偶像大军。
结果第二天就来了个活人做同事。
听起来,这个同事,性格蛮傻的。
玉子大人心里琢磨起了小九九。
山中无老虎,猫猫是老虎。
就算是寄人篱下,玉子大人也要当寄人篱下里最顶点的存在。
顺便说一句,一个下午,林野、胡桃、申鹤,还有芭芭拉,四个人围着注视玉子大人喵喵跳舞。
玉子大人鸭梨山大。
林野和申鹤回林府吃晚饭,留云借风真君已经告辞了,林野见到牧小锦正在安慰挎着批脸的咕噜。
询问之下,得知咕噜遭到了留云借风真君的嘲讽,深受打击。
林野摇了摇头,如果没有兴趣和一定的了解,加入陌生的话题,肯定会吃瘪。
林孝风下班回家。
林野有事拜托林孝风。
书房。
“阿野,有什么事?”
对于林野的寻求帮助,林孝风意外之余,下定决心全力以赴。
林野是想从林孝风那里借人。
偶像要有的,经纪人也要有。
林野可以提供企划活动上的思路,可以让大家玩得开心,但是爱豆嘛,归根到底是要盈利的。
尽管对于胡桃来说,能够让大家不再抵触往生堂,倒贴钱都乐意,反正不差摩拉。
林野需要一个拥有专业知识的人,等以后组合正是出道,他负责分析市场,给偶像挑活干。
偶像,这是一片广阔的蓝海。
林野可以用自己了解的知识,交给对方,剩下的让对方成长。
这样的话,林野就可以当个甩手掌柜,嗯。
林野将往生堂的企划告诉林孝风。
林孝风露出了思索的表情。
立场决定判断。
身为大商人的林孝风,听完了林野的想法和经营方式以后,第一印象就觉得偶像,是一门生意。
从钱庄改革可以看出来,林孝风不是一个守旧顽固的人,他对于偶像经济很感兴趣,最近天权星凝光做的与这个差不多,不过没有偶像这么的明显。
如果是其他人提出这个方案,林孝风会选择投资入股,他并不在意盈利亏空,亏了摩拉,也不心疼,赢了,则学到了一个新的赚钱方法。
点子,才是生钱之道。
这是林野第一次做的生意,林孝风不认为林野开窍了,想要经商,更多觉得林野觉醒了他这个年纪该有的爱玩性格,或者说开心比赚钱重要,跟朋友一起做点事。
有钱人的任性啊。
林孝风表示支持,他会派一个学得快有经验的人过去。
林野道谢。
两人又简单的聊了几句,话题放到了留云借风真君身上。
少见的才稀奇。
留云借风真君几次来家里。
林孝风对仙家失去了憧憬的神秘感,他从妻子的琐碎闲谈中,知道了仙人和人一样,也有喜怒哀乐,也会阴阳怪气。
这样想来,留云借风真君的弟子申鹤,林孝风第一次见到她时,申鹤更符合大众对仙人的朦胧印象。
实际上,林孝风这种想法对,但也不全对。
魈就挺高冷的。
第二天,胭儿来报道,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袱,这是她全部的家当,丢了就会跳河那种。
包袱与她娇小的身子相比,有种寄居蟹的感觉。
那天是一个明媚的午后。
玉子大人鸭梨山大的忍受除了芭芭拉,三个闲人的注视,心里输出璃月粗话,表面上却是在扮演一只可爱软萌口癖“喵”的猫娘。
玉子大人觉得,芭芭拉师父性格很好,林野和胡桃不在的时候,她可以向芭芭拉撒撒娇。
除此之外,都是欺负猫猫的恶人,包括申鹤,因为她没有站出来阻止,嗯。
仪倌走到中院,看了一眼玉子大人,经过胡桃的通知,知道了玉子大人是幽灵。
看在玉子大人很可爱的面子上,往生堂员工并没有抵触。
如果玉子大人是楚人美、伽椰子那种幽灵,漂亮的仪倌小姐姐也挡不住员工辞职的决心,因为一些年轻的仪倌小姐姐也要辞职。
“堂主,外面有一个叫胭儿的姑娘找您。”
“哦?快请她进来!”胡桃精神道。
胭儿背着大包袱来了,她的目光先是从人群中捕捉到林野,这才松了一口气。
聪明的胭儿其实先问的仪倌小姐姐,林野哥有没有在这,得到在的答复后,又说找堂主。
“伱就是胭儿吧?我叫胡桃,是这里的堂主,也就是林野口中的老板啦。”
“你可以叫我堂主,也可以叫我老板哦。”
胡桃“没有架子”,上前打招呼。
胭儿放下厚重的大包袱,对于胡桃的热情,尽管心里有底,仍有些不知所措。
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下意识的看向信任的人。
胭儿瞅向林野。
林野拉过来胡桃,说道。
“胡桃,你把胭儿吓到了。”
“哦噢,抱歉啦,堂主我对待朋友热情似火,有时候确实需要注意。”胡桃说道。
停下跳舞重新垮起批脸的玉子大人,用冷漠的目光上下打量胭儿,心中不屑。
但,在场的谁最怂,懂得都懂。
本卷时间跨度比较大,包括了海灯节,荧妹苏醒时明年春天
第三百二十六章 包饺砸!砸场子!
在场,胭儿唯一对林野熟悉,自然而然的,由林野向她介绍众人。
“胡桃已经说了,这位是申鹤,这位是芭芭拉,你未来的老师,这位猫娘是玉子大人,跟你一样,也是一位偶像练习生,希望你们以后和平相处。”
“嗯嗯!”胭儿不停的点头。
“好的喵~”玉子大人故作元气的握紧粉拳,回应一句,又对胭儿露出欢迎的亲切表情。
太好了!她是一个好人!
胭儿见此,心中欢喜的想到。
“林野,伱带胭儿去准备好的房间,我去拿合同,等会儿看了没什么问题,就签了。”胡桃说道。
“好。”
胡桃为胭儿安排的房间,住在玉子大人的隔壁,目前的顺序情况是:仓库、芭芭拉、玉子大人、胭儿。
“谢谢林野哥。”
路上,胭儿背着大包袱跟在林野的后面,左瞄右顾,发现没什么人,小跑跑到林野的旁边,真诚的感激道。
林野瞄了一眼胭儿的包袱。
“谢谢的话早就说了,不用再谢我了。话说回来,你的包袱重吗?要不我来帮你吧。”
“不用不用,我的力气很大的。”胭儿摇头,说着,证明似的重新掂量几下。
“好吧。”
“你有自己的被褥吗?没有的话,柜子里有干净的,没人用过……”
“之后呢,你就住在这里了,堂主你也见了,她真的没有什么架子,你喊她胡桃,她都不会不高兴,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胡桃、芭芭拉,也可以问仪倌,她们都是不错的人。”
“那林野哥呢,不住在这里吗……”胭儿干巴巴的看着林野,问了一句。
“我不住在这里。”林野说道,“放心,教武功的事情,等你熟悉了往生堂的生活,也不迟。”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有些惊讶。”胭儿难为情的说道。
林野笑了笑,“我知道。”
接下来,两人返回,被褥什么的,晚上再铺。
胡桃拿来合同,放在石桌上,让胭儿自己看一遍。
胭儿是看不懂合同,她相信林野哥不会诓骗她,爽快的签上自己的名字。
一共两份,胡桃和胭儿各保留一份。
“好啦,从此以后你就是本堂主的正式员工,我来罩你。”胡桃了解了胭儿是一个“内向”的姑娘,没有摆出霸道总裁的架子。
胭儿道谢。
入职的第一天,胭儿积极的问,她要做什么。
胡桃说,看。
于是乎,院子里有了五个人,瞅着玉子大人跳舞,玉子大人快要蚌埠住了,连表面的假笑都不愿意维持了。
胭儿看着玉子大人跳着元气的舞蹈,她从来没有见过,小脸拧在一块,害羞是一回事,更担心自己没有玉子大人那么厉害,到时候拖后腿。
一名合格的偶像,跳舞是基础功,唱歌也是。
芭芭拉让玉子大人休息一段时间后,开始了唱歌课,拿她最擅长的一首歌练习。
玉子大人难得的露出了窘迫的表情。
愿意无他。
五音不全。
芭芭拉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孩,练嗓子的时候,她会拉着玉子大人到一个单独的房间。
这也是玉子大人亲近芭芭拉的原因之一。
胭儿新来的,不知情,她好奇的问道。
“她们去做什么?”
“唱歌。要不,你来一首?”胡桃瞅着胭儿。
胭儿顿时摇头。
胡桃见此,她在心底叹了一口气。
任道而重远呀。
当林野发现,呼出的气,在空中弥漫成白雾时,意识到今年快结束了。
提瓦特大陆的四季在各个国度的体现,并不明显。
比方说至冬国,近乎没有春夏秋,唯有酷冷的寒冬,而牧歌之城蒙德,明媚灿烂的春天,占据了绝大多数时日。
这显然不科学。
林野曾思考过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便是神迹,地理位置固然占据一个因素,当地的魔神的神力,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巴巴托斯吹走了困扰蒙德数千年的风暴,用和煦的风庇佑四季,而至冬国的女皇……嗯。
璃月的四季变化,在七国之中较为明显,不过,夏秋更长,夏天生机勃勃,秋季万物丰收。
林野是在夏天的尾巴,也就是七月份降临提瓦特大陆,经历了几个月的冒险,璃月黄历,今天是立冬。
十一月份,天气寒冷,璃月港的大街小巷似乎是一夜之间,每人身上多了一件御寒的衣物。
林府小院。
林野抬头看了眼铅白色的天空,心想会不会下雪,又扭头看向坐在旁边发呆的申鹤,问了一句。
“冷吗?”
申鹤摇了摇头。
冰系神之眼的人,都抗寒,优菈还喜欢泡冰湖,洗冷水澡。
“咱们上午在往生堂包饺子,晚上在家吃。”林野说起了今天的安排。
璃月人过节,基本上都会来一碗饺子。
昨天胡桃邀请林野和申鹤来往生堂,大家一起包饺子吃。
申鹤的眸子流光渐转,嗯了一声。
她就等林野这一句话。
这些天里,如果不去往生堂的话,申鹤经常往后厨里跑,学习做菜。
包饺子。
申鹤打算露一手。
两人出发去了往生堂。
刚从侧门进入,林野隐隐察觉出气氛的不对劲,有点压抑。
这时一位漂亮的仪倌小姐姐对林野小声道。
有人来砸场子啦。
砸场子?
哦豁。
在璃月港,论丧白事,还有人敢砸往生堂的场子吗?
林野提起了兴趣,细问,得知来龙去脉。
这些天里,偶像企划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不过第三位成员一直找不到,林野和胡桃大晚上的,快把附近的鬼给薅光了,也没有心仪的女鬼。
不说有小倩的水准吧,怎么也得有玉子大人的标准。
玉子大人:你礼貌喵?
不过,往生堂要整新活,也在小圈子里传播。
这不,一个人看不下去了,上门理论。
林野听完以后,看向申鹤。
申鹤瞅着林野。
她知道,林野想要去凑热闹。
然后,申鹤点了点头。
林野和申鹤,去了胡桃所在的招待客人的大厅。
…………
胡桃暗中呲牙,对于油盐不进的家伙,她感觉不懈可击,只能把她请出去喽。
“雨曦姑娘……”
第三百二十七章 吃醋啦
胡桃坐在主座,客人坐在一侧。
战略性的喝了口茶,待一杯茶的功夫,胡桃打量着不善来者。
五官细描般精致,细长眼眸,浅粉薄唇,留有水墨颜色的短发,肌肤白皙,与身着的主色黑的裙袍形成鲜明的对比,如是二八年华的妙龄,神色淡漠,有一种暮气。
少女坐姿端正,衣衬整理的一丝不苟,可见她的性子如何。
与这种正经人打交道,往常胡桃可以用她古灵精怪的脑袋,寻找逻辑漏洞或者语言陷阱,诱骗对方深入,从而驳倒,让人知难而退。
但是这位雨曦姑娘,思维敏锐,压根不上胡桃的当,而且一副柴米油盐不进的架势,突出一个“我不管你说的有没有道理但是我觉得我也有道理”。
胡桃觉得这位雨曦姑娘很高冷,但是没有申鹤让人觉得可爱,嗯。
“雨曦姑娘……”胡桃正打算找个理由,先把雨曦请出去,这时仪倌进来,走到她旁边,说林野和申鹤来了。
胡桃愣了一下,梅花眼睛瞥了一眼淡定的雨曦,脑海莫名的脑补出雨曦一脸厌恶不情愿的穿上可爱小裙裙的画面,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打算化干戈为玉帛,不过需要林野的配合。
“本堂主的朋友来了,雨曦姑娘,我先去接待,可以吧?”
“胡堂主请便。”雨曦声音清冷的说道。
胡桃离去,与林野汇合。
“事情你都知道了吧。”
“听说了。”
“本堂主需要你帮一个忙。”胡桃单刀直入的说道。
“什么忙?”
“拉人入伙。”胡桃露出了狡黠的笑容,“伱来扮演白脸,本堂主来扮演红脸,咱们一唱一和,把砸场子的人加入进来。”
林野闻言,觉得有趣,不过表面上是这样说的。
“人家都来砸场子了,态度很明显,你是不是傻?”
胡桃正在兴奋头上,大度的胡桃大人没有计较林野话语中的不敬,跟林野混久了以后,戳胡桃的点也变得奇怪起来。
“可是对方长的不赖耶,还是那种乖乖人设,她来找本堂主,就是觉得往生堂推行偶像,是对死亡的一种亵渎,是一种儿戏。”
“以此为前提,你不觉得让秉持这种理念的她,在台上唱歌跳舞,嘴上说着不要,实际上跳的比谁都开心,被问起来的时候,羞愤不已,抿着嘴唇,一副敢说去就杀了你的眼神。”
林野:……
貌似,蛮带感的。
林野比了一个欧的手势。
胡桃再次露出笑容。
“不过我要当红脸。”林野提出条件。
“不行!本堂主可是老板诶。”胡桃坚决拒绝。
“那拜拜。”林野干脆利落。
对此,深知林野性子的胡桃,选择曲线救国。
“申鹤,你帮我说说林野。”
“……”
申鹤看了眼可怜巴巴的胡桃,又看向林野,还未说话,就被胡桃拉到一个角落。
“申鹤,玉子大人、胭儿,都是林野带来的。”胡桃说道。
“嗯。”申鹤露出了疑惑的表情,不知道胡桃想要说什么。
刚才聊着扮红脸白脸的事情,怎么提及这个了。
热知识,一个扮白脸,一个扮红脸,指的是一个做坏人,一个做好人,给了台阶让谈判的对象顺坡下驴,达成目的。
申鹤也是听说过这种说法的。
“你发现了没有,”胡桃使出了挑拨离间,“凡是被林野带回来的女生,都对林野抱有好感。”
若是玉子大人听到了,她可以连续五分钟输出不重复的璃月脏话。
胡桃没有等申鹤细细思考,继续道。
“你瞧胭儿,名义上不是,但是俨然一副师徒,胭儿除了偶像练习外,就跑到林野面前待在一起。”
“胭儿是为了学习功夫。”申鹤展现出正宫的从容自信。
聪明的胭儿后来看出了林野和申鹤的关系,就差喊申鹤师娘了。
胡桃见申鹤不为所动,她的眼珠子一转,说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我相信林野的为人,不会做出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事情,否则本堂主第一个站出来替你出气,手刃渣男。”胡桃义正言辞的说道,而后又叹了一口气。
“林野不会做出不耻之事,但是架不住他魅力太大呀。”
“你的意思是?”
“如果这次本堂主扮演坏人,林野当好人,那个雨曦姑娘,事后一定对林野心存好感,玉子大人、胭儿,你还希望多出一个雨曦?”
“你狠心让这群姑娘爱上一个爱而不得的人?”
申鹤闻言,沉思起来。
喜欢的人,魅力太大,这是一个又高兴又烦恼的问题。
很容易遇到情敌的。
“那……”申鹤眨巴眨眼睛,她心底出现了答案,但是申鹤又觉得自己是个坏孩子,心跳有点快,低声道,“林野当白脸好了。”
胡桃露出了计划得逞的笑容。
“申鹤,等会儿我们……”
毫不知情的林野好奇胡桃要和申鹤说什么,但是连皇叔都让申鹤看了,林野对胡桃会秀出什么操作,心里没底。
过了一会儿,两人回来了。
林野看向申鹤,发现申鹤的表情不自然。
还没有说什么。
胡桃一溜烟拉住林野,跑到一旁。
“干什么?”林野没好气的问道。
“嘿嘿,申鹤说让你扮白脸哦。”
林野歪了歪头。
他的鹤不可能让他当一个容易挨骂的角色!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曹氏盖饭.jpg)
“本堂主告诉你,申鹤吃醋啦!”胡桃用一种悄咪咪的语气说道。
吃醋?
林野是一个善于自省的男人,他回忆最近,发现胭儿确实和他靠的比较近,申鹤或许因此吃醋。
这……真可爱!(*^ω^*)
林野感慨,申鹤已经有了小心思,让他当坏人,阻止他该死的魅力散发。
林野看了一眼申鹤,见到申鹤心有灵犀一样点了点头。
没有人,会讨厌喜欢的人吃自己的醋。
“好啦好啦,我就牺牲一回,当个坏人。”林野洋溢着笑容,对胡桃说道。
胡桃瞅着林野脸上的笑意,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输了。
每一次,胡桃都输了。
不能小瞧纯爱对单手狗的暴击啊。
林野和胡桃回到申鹤的身边。
心虚的申鹤不敢去看林野。
林野则是觉得申鹤想要逃跑的样子,都可爱。
总之,林野等于白脸,胡桃等于红脸。
出发!
目标把砸场子的人忽悠瘸了!
我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玉子大人胭儿的剧情,追读再降,月票倒是比以前多了些。
第三百二十八章 胡桃暴毙,我鼓盆而歌!
往生堂的堂主离去后,雨曦淡定的喝茶,黑白分明的眼眸打量古色生香的客厅,其装饰肃穆庄严,很难与几个月前那场唢呐抬棺的闹剧荒诞氛围联想在一块。
雨曦对往生堂心生憧憬,往生堂在白事机构的地位,自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从小雨曦就接受传统培养,常人避之晦气的丧仪器皿,雨曦拿之、用之,习以为常,她看待人卒出殡,格外的郑重,认为死亡是一件极其神圣严肃之事。
因而,她无法解释胡桃将出殡儿戏话。
眼下,明明本该神秘庄重的机构,竟然要推行什么偶像?滑天下之大稽,上一代堂主地下有知,会不会从坟里爬出来?
雨曦下定决心,坚决抵抗这种行为。
这时,雨曦见到胡桃来了,还带着一位少年。
两人对视。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雨曦拜访往生堂之前,事先调查,知道有一位相貌“颇高”的少年,那场唢呐抬棺,就是由他一手策划!
敌人!
雨曦杀气凌然。
林野心道。
好凶悍的眼神啊。
胡桃和林野落座,林野坐在雨曦的对面。
“介绍一下,这位是企划的负责人,林野。”胡桃对雨曦道。
雨曦点了点头。
高冷的很。
她不屑与这种亵渎死亡之人为伍。
然后。
“砰!”
林野怒拍桌子。
桌子抖一抖。
雨曦愣了一下。
“雨曦姑娘是吧,听说你是来砸场子的?”林野面露残忍,眉眼之间透着一股戾气与狠辣。
胡桃看了一眼林野。
入戏这么快?
不过这白脸扮演好低级哦,就跟话本里死炮灰似的。
林野凶相,其压迫感自然十足,雨曦的“芳心轻颤”,此时在她的眼中,这个乖戾的少年,就是此行最需要解决的祸乱之首。
雨曦虽惊惧,但面色不变,一只手握紧扶手,刚想要开口,就听到胡桃责怪林野。
“来者是客!你瞎说什么!”
林野歉然,对胡桃拱手道。
“是我说话方式不对,但是雨曦姑娘不分青红皂白,上门指责我们往生堂做事不周,难不成,她是想要教我们做事?”
“我从无指责贵堂的意思,只是想要求一个回答。”雨曦平静道,“我也是一名摆渡人,负责白事,人去悲痛,活这一世,死亡是他们最后的体面。”
“死亡剥夺了我们很多,我们应当敬畏,为什么要用荒诞可笑的方式送别?这是对死亡与死者的亵渎。”
“往生堂的作法,恕我很难苟同。”
林野细细的听完后,想要露出一个“滑稽”的表情加以嘲讽,但是此表情过于困难,转而成了冷笑。
“你所说的亵渎,在我看来,恰恰相反,这才是对死亡的敬畏。”
“人死了以后,我不仅不能哭,还要笑,甚至是坟前跳舞蹦迪。”
“一派胡言!”雨曦忍不住发怒。
“诶诶,冷静冷静。”胡桃当和事佬。
“林野呀,伱说得有点过分了嗷。人家雨曦姑娘没有说错,死亡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每个人都害怕死亡,我们的职责,确实要体现出死亡的肃穆。”
雨曦闻言,脸色稍微和缓,她看向胡桃,又看向林野,思索着什么。
“那我和你讲一个故事吧。”林野说道。
雨曦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林野平静的讲起了一个有关死亡的故事。
从前有一对夫妇,妻子辛劳,后来去世了,丈夫的朋友前来吊唁。
雨曦点了点头。
“这是应当的。”
这时林野又道。
“那位朋友,却见到丈夫用木棍,敲着瓦盆,有节奏的唱歌,一点不见悲伤。”
雨曦皱了皱眉。
这丈夫,良心都被狗吃了吗?
林野继续道。
“朋友便指责他,说你的妻子为你操劳了一辈子,她去世了,你不伤心不流泪也就罢了,竟然还唱歌,是不是太过分了?!”
“是啊,的确太过分了……”
林野话锋一转,慷慨激昂的说出一大段话。
“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
胡桃和雨曦都愣住了。
胡桃和雨曦细细品味其中的话语。
那段文言文翻译出来的意思是,人早晚就要死的,回归天地,与四季运转一样正常。面对死亡,应当坦然的接受,认为理所当然,生命中的一部分,不值得特殊化。
庄子鼓盆而歌,与胡桃的生死观有相同点。
进来之前,胡桃与林野商量过,如何怼过雨曦,林野胸有成竹的表示,不用担心。
胡桃心想,看来……林野跟她待久了,耳濡目染了嘛。
雨曦的脸色变了,她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林野。
“这话是谁说的?!”
“这重要吗?”林野反问一句。
“这就是往生堂的理念,就算是胡桃当场暴毙,我都要鼓瑟而歌!”
胡桃:……
“你这是一种理念,并不绝对。”雨曦尝试反驳道。
“是啊,这是一种理念,一种生死观。”林野坦然承认道,“这是人类对死亡的探索。请问,这种认知与探索有问题吗?”
“……所以你们才会在殡礼上跳舞吗?”雨曦神色复杂。
道家的生死观,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拥有,可是不能说是一种错误,外加上林野引用了庄子的名言,一时之间,显得气魄十足,雨曦隐隐被说动。
“咳咳。”林野知道雨曦指的是唢呐抬棺那次,林野是拒绝加入的,完全是胡桃所逼。
“那这次你们想要推行所谓的偶像,是要打造一支专业团队,每次出殡的时候,都跳一曲?”雨曦继续问道。
林野和胡桃面面相觑。
这种事情,林野是做不到的。
会被打死。
唢呐抬棺,本身就是从出殡仪式演化而来,人们能够理解其中向上的力量,而偶像live,就有点不尊重死者了,除非死者心愿,要在自己的葬礼上,进行一场最嗨皮的演出,娱乐至死。
“此言差矣。”胡桃适当的插嘴道。
“偶像嘛,这就要涉及到我们往生堂另一个考量了。要不要留下来听听?”胡桃和善的问道。
虽然说是六一儿童节,不知道为什么我潜意识里以为儿童节是六月六号?可能儿童节与我无关很久了吧。
胡桃的生死观,感觉与庄子有点像,这章借用,不擅长写说教驳论的文。往生堂爱豆,无心插柳柳成荫,没想到写这么久。
第三百二十九章 不同往日的热闹
雨曦闻言,看了一眼林野,后者露出了适当的挑衅的笑容。
“好。”雨曦说道。
胡桃轻轻嗓子,说起了偶像企划的初衷。
不知道各位还记得吗,林野陪着胡桃上门推销棺材,经常吃闭门羹,林野积攒了大量的实际考察经验。
往生堂爱豆。
林野的初衷只是为了增加棺材的销售。
如何才能增加棺材的销售呢?
排除犯法的方式,林野选择了娱乐至死,让棺材变得“商品化”,就和前世那些恐怖元素市场化一样,吸血鬼、僵尸等怪物,最初的形象不说相貌俊美,也可以说是初具人形。
但是随着社会发展,这些恐怖元素广泛应用于创作之中,大量出现在影视、小说、游戏,现在人们再提起吸血鬼,想到的不是长毛獠牙吸血怪物,而是白毛红瞳软萌萝莉或者磁性银发帅哥。
恐怖吗?
不恐怖。
而且成为了某些人的xp。
胡桃的棺材之所以销售不出去,主要原因是用不上与觉得晦气,但是当偶像征服了内心空虚寂寞冷的璃月青年,就从往生堂出品棺材,看谁还觉得晦气?
往生堂的棺材可比手办有用的多,后者只能看,前者可以备着,以后用。
当然了,胡桃告诉雨曦的说法经过艺术加工,最后呈现的效果,无外乎是描述一种亘古未有的伟大尝试,林野和胡桃不是在玩闹,而是先驱者。
雨曦听了以后,觉得还是太超前了,瞳孔地震。
“钟离先生,他会认同吗?”
雨曦想起了往生堂的客卿钟离,她接触过几次,认为钟离正是往生堂最后的牌面,正经人。
胡桃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除了女团外,本堂主还在考虑男团。”
何止是瞳孔地震。
简直是眼前一黑。
雨曦的脑海浮现,那位钟离先生,在舞台上跳着帅气的舞蹈,既觉得人设崩塌,有感觉有丢丢期待。
“堂主,你和她说这么多做什么。”林野“嘲讽”道,“像她这种人,是不会理解我们伟大的理念。”
雨曦抿着嘴唇,一言不发。
胡桃见此,琢磨着时机差不多了。
“雨曦姑娘,我们的企划还缺少最后一个人,俗话说耳听不如亲眼所见,亲眼所见不如亲自实践。不如,你先加入我们,用你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以及心,来判断我们是否做错了。”
“堂主,干嘛让她加入,不是对牛弹琴嘛?”林野“不满”。
“……”雨曦深深地呼吸,来回三次,她整理好情绪,眸子重新清冷,她说道。
“二位不必扮演双簧了。”
“哎呀,被发现啦。”
雨曦内心呵呵。
她凝视林野,而林野也收拾了傲慢轻浮,神色坦然,面对雨曦的直视,他回以和煦的微笑。
“……伱方才说得那些,我信,信了一半,剩下的一半,我想要亲眼见证,你们能否做到,以及是否正确。”
“所以,”雨曦看向胡桃,坚定道,“请让我加入你们的计划。”
成啦!
胡桃内心狂喜,嘴角噙着笑,微微仰起头,昂了一声。
林野起身,对雨曦歉意道。
“雨曦姑娘也知道我们是在演戏,方才的恐吓挑衅,实不是我的本心,如有冒犯,还请见谅。”
今后都是同事了,林野觉得维护同事一下关系比较好。
“嗯。”
雨曦看着林野,那番鼓盆而歌的言论犹在耳旁回响。
“不简单的人。”雨曦心想。
她对眼前的少年产生了兴趣。
要强的人,只会对比她更强的人,产生进一步了解的想法。
这时,申鹤进来了,她听到事情结束了。
“申鹤,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雨曦,咱们组合的第三位成员。”胡桃笑道。
林野见到申鹤,自然的走到她旁边。
雨曦与申鹤对视。
女人的直觉,让两人都从彼此的目光中看出了不一样的东西。
“事情结束了,包饺子去。”林野对申鹤说道。
“好。”申鹤收回了视线,转而投向林野。
一旁的雨曦见到这一幕,聪颖的她若有所思。
想明白的雨曦,突然产生一份好奇心。
如果申鹤去世了,林野会不会鼓盆而歌呢?
之后,林野等人在胡桃的带领下去了厨房。
芭芭拉、玉子大人和胭儿,正在包饺子。
芭芭拉是蒙德人,不会包饺子,玉子大人只会吃,胭儿化身为师父,教两人。
林野看见芭芭拉白净的小脸上还有面粉,玉子大人化身为猫,正在芭芭拉的大腿上睡觉。
这里不得不提一句,养一只玉子大人很省心的,作为幽灵,不用喂食,最重要的是,玉子大人不掉毛。
否则后厨,猫猫一律禁止进入。
申鹤瞅着面板上的饺子皮和饺子,眼睛里闪烁光彩,跃跃欲试。
“这位是?”芭芭拉看向雨曦。
玉子大人听到动静,眯起眼睛,看到林野,立刻从揣手手的状态起身,跳到半空,砰的一声变身猫娘。
胡桃兴高采烈的向众人介绍雨曦。
雨曦本来要告辞离开,是胡桃拉着雨曦要留下来吃饭。
玉子大人和胭儿听到雨曦是她们的同事后,神态各异。
一个是觉得麻烦,但还是露出虚假的笑意。
另一个则是露出了憨憨的笑容。
这些表现落到雨曦的眼中,她迅速的做出决定,今后多和胭儿相处。
玉子大人,她不喜欢。
林野也在看这些。
最初的人设是元气高冷温柔。
胭儿元气,雨曦高冷,玉子大人温柔(表面)。
之后还需多多磨合呀。
眼下重要之事,就是申鹤心心念念的包饺子环节。
后厨塞不下很多人。
林野和胡桃自觉的退出,玉子大人胭儿和雨曦在一块,让她们多多相处,申鹤则和芭芭拉一块。
院子里,胡桃一根手指戳着树皮玩,林野坐在她的旁边喝茶。
“突然有一点唏嘘啊。”胡桃说道。
“唏嘘什么?”
“往生堂比以前热闹了很多。”胡桃说道,“往年也包饺子,不过嘛,都是仪倌凑一块,和本堂主同龄的人没有。”
“哦。”
“哦什么?能这么热闹,都是你的功劳,我允许你骄傲一会儿。你说我们都住在璃月港,为什么之前没有见面呢?你这么有趣。”
“以前的我可没有现在这么有趣。”林野说道。
“哈哈哈……”胡桃笑笑不说话。
鼻子落了点东西,一开始以为是枯落的树叶,抬起头一看,原来是下雪了。
立冬这一天下雪,不早不晚。
“下雪了,我们回去吧。”
“嗯好。”胡桃乖巧道。
现在乖巧,如果雪大起来,胡桃会拉着林野、申鹤、芭芭拉、玉子大人、胭儿和雨曦,一起打雪仗。
饺子下锅以后,钟离回来了,吃了一顿,赞美女孩子们的手艺。
第三百三十章 申鹤认亲记
在雨曦决定加入的第二天,她就待着行囊,入住往生堂,以后与玉子大人、胭儿同吃同住,培养感情。
林孝风安排的人也到了,是一个大龄剩女,盘起头发,银边眼镜,看起来是大一号的雨曦。
实际接触一段时间,会了解到这位叫白芷的姐姐,是一个性格柔和随性的人,可以开玩笑,工作状态除外。
林野前世不追星,对于偶像文化的理解,是女同桌叽叽喳喳的告诉他,当时林野听得应付,现在回想起来,除了感慨少年不知同桌好,错把游戏当成宝外,林野也记得一些常见的套路。
提瓦特偶像文化发展尚是雏形,在蒙德,芭芭拉单打独斗,也没有想过带来经济效益,为爱发电。在璃月,岩王爷就是最大的爱豆,但也没有见过哪天岩王爷上台来一个。
在稻妻,那只狐狸有过把捧红的作者当做卖点,重心也是放在新书推销上。
前世那种不加以阻止近乎疯狂病态的规模与思想,眼下还没有出现。
可能会有人要问,璃月人对帝君的崇拜不是够狂热的吗?
但是,帝君的人设不会崩塌,而且与民众的距离感极强,更为重要的是——
我,帝君,不需要你们,打钱!
林野将借着偶像的皮,把一些割韭菜的小妙招传授够白芷,令这位眼镜丸子头美人,眼睛一眨都不眨的,拿起笔唰唰的在小本本上记。
白芷的确聪颖,也很有上进心,她在偶像企划的职位是经纪人,在林野身边则是作为秘书。
一位合格的秘书,要为老板合法的谋取利益。
白芷日夜参悟割韭菜之法,不需要林野后续的指导,直接省心挂机升级。
立冬后的一周里,林野来往生堂比较勤快,观察玉子大人她们的相处。
令林野意外的是,玉子大人、胭儿还有雨曦,她们三个都是和和睦睦的,尤其是玉子大人,一副温柔知心的大姐姐模样。
林野却觉得,这只是表面,实则暗潮汹涌,三个女人一台戏。
说起偶像,一定要有挫折、误解,然后解开心扉,一起成长,这才是王道剧情啊。
白芷到来以后,林野在胡桃眼中,越发的透明了。
胡桃更喜欢和任劳任怨工作的白芷商量。
往生堂偶像一事,暂且告一段落,剩下的是台下十年功的练习,第一场演出,还没有决定。
林野的重心放在陪申鹤去见重云的家长。
这里提一句,留云借风真君和牧小锦是知情的。
人偶呢,约定的时间,顺顺利利的完成,有钟离住持,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现在牧小锦与活着的时候没有差别,还有困意,终于不用每天晚上飘来飘去了。
原本人偶只是一副躯壳,与原来鲜活的肉体有所差别,不会出现生理反应,饥饿、乏困,这些砂糖也没有办法。
但是难不倒钟离,这算是他对相识的朋友的一点点帮助。
言归正传,留云借风真君和牧小锦对此事的态度不一。
留云借风真君听完以后,叹了一口气,说了句,也罢。
牧小锦则是让林野注意申鹤的情况。
一个是傲娇的装作不在意,一个则是明白的关心。
林野和申鹤出发以后,留云借风真君才对牧小锦袒露心扉。
申鹤这孩子不善言辞,在言语之上容易吃亏。
重家虽是申鹤的亲戚,但是这么多年没见,这次相认,难免会出现什么岔子。
这个时候,就由牧小锦安慰真君,趁此机会,宣传林野的可靠。
一码归一码,留云借风真君相信林野不会让申鹤受委屈的,只是一想到闺女要嫁人,她就感到惆怅。
人家萍儿的俩徒弟,随时都可以相见。
牧小锦也邀请留云借风真君搬到璃月港来住,到时候不用来回跑,省了不少的功夫。
留云借风真君拒绝了。
虽然说璃月港有了可以讨论机关的挚友,但是留云借风真君还是不习惯人间的生活。
从某个角度来看,留云借风真君何尝不是另一个申鹤,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她若住在璃月港,不知每天要呛多少人。
重家。
驱邪世家。
论起祖先,也是跟着岩王帝君南征北战的一代,最猛的一代。
胡桃的往生堂,最早是负责葬礼,以及烧掉魔神残渣,方士师承仙家,也干这活,相当于后勤?擦屁股的?
当时他们都比较低调。
原因在于,魔神战争时期,客观来讲,在旷日持久的战场上厮杀的士兵,才是最引人注目的。主观来讲,每一位士兵,大多数背后是一个家庭,更加牵动璃月百姓的心弦。
战争结束以后,魔神残渣的危害逐渐显露,最典型的事件,就是闹鬼。
魔神的怨念溢散,普通的东西沾染,成了阴物,从哪里死掉的人,也容易化作厉鬼。
一直低调的方士,这才活跃了起来。
璃月港的驱邪世家不少,彼此开枝散叶,在璃月各地都有分支,申鹤一家就属于天衡山一脉重家的分家。
申鹤与重云之间的辈分,是姨侄。申鹤与重云的母亲同时辈。
具体情况,林野好奇的问过申鹤,申鹤表示她不知道啊。
也对,当时申鹤年幼,对于璃月港的重家印象不深,后来林野又问起了重云,重云罗里吧嗦的说了很多,绕了很多层,简单言之。
申鹤是重云的奶奶一位表妹的女儿。
璃月的文化注重伦理,亲戚称呼这方面,很有讲究,也有很多种称呼,林野就记得他还喊过人大姑奶奶。
见面的地点在新月轩。
没有选在重家,是害怕给申鹤带来压力,到时候重家一家老幼齐齐围过来,在陌生的环境中,陌生的人的热情,不一定会令人感到安心。
申鹤这边,林野陪着,这就够了。
原本往生堂的大家,都要来给申鹤撑腰,但是被申鹤婉拒了。
认亲又不是打架。
人越多场面越乱。
重云这边,他的父母,还有他的大伯,嗯,就是在天衡山被林野喂下史莱姆清液的重墨知。
第三百三十一章 见面
璃月港,新月轩。
重云在门外等候,见到了林野和申鹤,高兴的举起手打招呼。
林野见到重云以后,没有说出“好久不见”。
这两天,林野拉着重云,一起协商申鹤认亲的流程,有些人结婚还要一个彩排呢,林野知道,申鹤愿意与重云一家相认,放在游戏里,这就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顺利当然很好,申鹤融入璃月港的行程大进一步。
万一失败了呢,林野担心申鹤会不会就此气馁,大受打击,心灰意冷。
因此,林野代表申鹤,重云代表他的长辈,事无巨细的在纸上谈论一把安排。
“我们进去吧。”重云说道。
他看了一眼申鹤,没有从小姨的脸上看出什么情绪,一时之间猜不透申鹤的心情。
实际上,申鹤是紧张了。
与申鹤相处久了,林野能够从申鹤面部一些细微的变化“读”出来。
林野握住申鹤的手。
“嗯……好。”申鹤回应重云。
与此同时。
主动认亲,先来的重云父母,重书楼,杨琴,还有大伯重墨知,也是有些紧张。
重云继承了重书楼的样貌,年过四旬,长相却显年轻,但是自有一种沉稳的气质。
杨琴,重云的母亲,性子柔和,从这一点来讲,重云像她。
重墨知喝了口茶,问向重书楼。
“书楼,算算时间,申鹤快来了。”
“嗯。”重书楼点头道。
杨琴伸出手指摁了一下丈夫的脸颊。
“你呀,紧绷一张脸,到时候见了申鹤,人家以为你不待见她呢。”
说着,杨琴叹了一口气,她对申鹤的遭遇,心疼不已。
申鹤小时候,她是见过的,不爱说话,但是见到父母后也会笑,是一个普通的孩子,按道理来说,应该顺顺利利的长大,世事难料,谁能够聊到后面的事情呢。
“对了,我们要不要和申鹤说一下,她母亲的死……”重墨知犹豫道。
重书楼皱了皱眉,闷声道。
“安排里没写,就别说了。”
实际上,重书楼心中早有打算,等到与申鹤见面,视情况而定。
这孩子太苦了,眼看有了新的人生,新的可能,重家不忍心让申鹤执着于过去,被仇恨蒙蔽。
重墨知哦了一声,见气氛压抑,他开了一个新的话题。
“和申鹤一起来的,是林野,书楼知道他吗?你的儿子,可是很崇拜他呢。”
“澹安公的孩子,小时候见过。”重书楼说道。
长辈之间聊的内容,多是“小时候见过,还抱过伱呢”。
“文文静静的一个孩子。”重书楼继续道,“三岁看老,我以为他会和他的父亲一样,成为一位谦谦君子,没想到……自古英雄出少年。”
以重家在璃月港的地位,还有重云与林野的关系,重书楼是知道正义伙伴的内幕,事实上天衡山事件以后,重书楼就注意起了林野。
再之后,重云要和林野组队友开副本,面对一位魔神。以重云不擅长撒谎的性格,重书楼不可能不知情,但他没有阻止重云冒险的举动。
知子莫若父,重书楼清楚重云有一个心结,他的儿子是想要不依靠体质,靠着所学,堂堂正正的驱邪降魔。
老实说,重书楼对于林野等人的行为,是悲观的,已经做好了螭龙入侵璃月港,他和众人站出来保卫璃月百姓的准备了。
没想到他失误了。
一个少年,竟然能够做出放在魔神战争时期才有可能的奇迹。
重书楼年轻时,就喜欢广结朋友,知道林野的事迹以后,更加想要与林野结识。
更何况,林野还是他未来的妹夫,这不得认识一下……
…………
两家人见面了。
重书楼带头起身相迎。
原本认亲环节,是需要一段悲情的哭泣和拥抱。
重书楼和申鹤都是实在的人,见面时,互相打量,彼此客气的问了一声好。
不愧是留云借风真君的弟子。
仙风道骨,只是性子太过疏冷。
重书楼暗暗的评价道。
申鹤对重书楼没有什么评价,关注在场的氛围。
有一种大家都很紧张的美。
“林野,好久不见,还记得我吗?”重墨知对林野笑道。
“当然记得了,”林野同样笑道,他说了一个关键词,“史莱姆清液。”
重墨知脸色一黑,随后哈哈大笑起来。
林野和重墨知一番交谈,活跃了氛围。
重书楼请申鹤和林野入座。
林野坐在申鹤的旁边。
按照流程。
见面以后。
不提过去,只聊现在和将来。
重书楼问申鹤近况。
申鹤一一答知。
申鹤与杨琴同一辈分,她喊声申鹤妹妹。
申鹤嗯了一声,她瞅着有点印象但还是陌生的杨琴,能够感受到对方发自内心的疼爱,这种热情,令申鹤有些不知所措。
辈分相同,但杨琴终究是长辈。
申鹤无法像对待胡桃芭芭拉的热情一样作出同龄人的回应。
好在上菜了。
重书楼说道。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在外人面前,申鹤维持住正常女生的饭量。
重书楼难得的喝了点酒。
中年男人,一旦喝了酒,聊的话题就容易偏。
现场的情况逐渐变成林野和重书楼,还有重墨知一起瞎扯,聊璃月的局势,而申鹤只需要应对杨琴一个人。
至于重云,抱歉,他不能喝酒,也插入不了中年男人的话题。
只能做个小透明,默默的吃着凉菜,他看气氛还不错,心里蛮高兴的。
杨琴得到申鹤的同意,拉过来申鹤的小手,忍不住轻声道。
“这些年来,申鹤你受苦了。”
申鹤摇了摇头。
杨琴见此,更觉得申鹤是在压抑痛苦,没有遵从流程,聊起了申鹤的父母。
按道理来说,认亲嘛,最核心的地方在于,“亲”字上面,重家与申鹤见面次数不多,很难说有什么感情,但是有一个纽带,那就是申鹤的母亲,
杨琴说起申鹤的母亲,还未嫁作人妇的时候,在璃月港生活过一段时间,杨琴与重书楼是青梅竹马结婚的,不同于同一代的林孝风和某家千金,千金败给了天降,杨琴是幼驯染得到了最终的胜利。
杨琴与申鹤的母亲关系很好,聊起申鹤的父亲。
他爱申鹤的母亲。
当初杨琴也是看中这点,才撮合的。
但是杨琴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看不到申鹤的父亲比起女儿,更在乎妻子,只在乎妻子。
第三百三十二章 下一次,你会答应我
作为一名丈夫,在妻子去世以后,不惜堕入魔道,也要复活爱人,这份痴情,毋庸置疑。
但是作为一位父亲,毫无疑问的差劲。
在讨伐泉台时,申鹤从幻觉之中见到了小时候的自己,与邪祟厮杀,申鹤出手救下了年幼的她,虽然谈不上彻底放下,至少在申鹤的心底,那份灰暗的记忆,多了一丝慰籍。
向前看。
这是申鹤的态度。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踏入未来,陪下那个人的身边。
思绪牵动着,申鹤下意识的看向与重家兄兄把酒言欢的少年,喝了不知多少杯的酒,脸色不见红润,透着一种令人安心的温和。
林野的酒量很好,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千杯不倒。
更何况,重书楼担心喝酒误事,点来的美酒的酒精度很低,重书楼面带红晕,纯粹是他酒量低。
一直观察申鹤神态的杨琴,注意到申鹤的小动作,她不由得露出了姨母笑,随后意识到什么,稍稍凝眉。
有了前车之鉴(申鹤的父母),杨琴不敢轻易的对别人的爱情下定论。
杨琴之前没有见过林野,不了解他的为人,现在来看,的确是芝兰玉树的谦谦君子。
抱歉,颜值高,真的能给人带来很高的第一印象。
再加上林野的身份与事迹加成。
确实是一个良配。
但是之前,杨琴瞅着申鹤的父母也是一对金玉良缘,结果呢。
杨琴浮现出一股忧虑。
申鹤孤辰劫煞,身为驱邪世家的重家,不可能不信,仙家板上钉钉的事情。
杨琴是了解一些内幕的,所以她才会担心申鹤和林野的未来。
或许是杨琴担忧的目光,引起申鹤的察觉,她看向自己这位姐姐。
“怎么了?”
“不,没事。”杨琴摇了摇头,她轻轻的拍了拍申鹤的手背,衷心的祝福道。
“妹妹,要活得好好的。”
申鹤嗯了一声,尽管觉得杨琴这话有点像是咒她一样。
聪明的申鹤,察觉出杨琴有什么心里话没说,但申鹤也不会问出来。
另一边,重书楼越看林野越满意。
重书楼是那种为了维持家主与父亲的人设,假装正经严肃的类型,喝了点酒,活跃的心思出现了,他和林野聊了一些驱邪的趣事,而林野讲些蒙德的经历,这恰恰满足了重书楼不能游历的遗憾。
很大程度上,一个人的气质,由经历决定的。
短短几个月间,林野的冒险已经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可求不可遇的事情。
每天出城冒险的人,不可能经历都能写成故事,更多的是一笔带过的枯燥琐事。
有些冒险家,要用一辈子,去搏一本故事的页数厚度。
前世的林野是一个普通人,而现在他可以坐在一位大家族的家主面前谈笑风生,不是身份给了他底气,而是经历。
并非因为穿越让林野卓越,他本身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只是提瓦特的环境刺激催化了他的成长,系统又给了一个机会。
林野没有系统的时候,靠个人毅力在奥藏山与丘丘人呲牙,野外求生。
钟离说得那位,不可能会找一位庸才完成计划。
也正是因为林野展现出的那份特殊的气质,让重书楼犹豫起来,他看了一眼妻子,她正和申鹤聊天,看起来两人没有注意到这里。
重书楼沉吟一会儿,对重墨知点了点头。
重墨知见此,扭头和重云交流伯侄感情。
林野发现了这一奇怪的举动,暗暗留心,表面上犹如未见。
这场认亲宴,持续的时间不长,基本上林野和申鹤两人分割了重家人,林野负责应对两个男人,申鹤负责和杨琴谈话。
这样也好。
重书楼和重墨知,他们两个大男人,对于申鹤的印象还不如杨琴深,相认申鹤,一方面是对申鹤的关心,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家族的责任感。
璃月的文明程度相当于古代,宗族的意识不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像林野前世那么的隔阂疏远,这是一个鸿雁传书的时代,没有互联网便捷,感情却更加的真诚。
外加上提瓦特大陆的居民,本身就有一种童话般的美好,坏蛋有,但是好人也不少。
重家与远亲分家的遗孤少女相认,没有什么阴谋论,是想要尽一份责任心,想给申鹤一个归处。
显然,申鹤已经有了归处,林野之前,是留云借风真君那里。(留云:呜呜,我的鹤宝,抱抱!)
与林野相遇,申鹤在璃月港也有了一个家。
在场的人没有眼瞎的,这次认亲,申鹤唯独带来林野,已经说明了一件事情,而且在重书楼询问申鹤的近况时,申鹤不知觉间说了很多林野的事情,她都没有注意到。
直到晚饭结束,重书楼和杨琴都没有提出让申鹤搬来重家,与他们一起生活。
不过,申鹤父母的悲剧,成了杨琴的一块心病,她忍不住在离席的时候,对申鹤认真道。
“妹妹,姐姐想要告诉你,无论什么时候,重家永远是你最后的港湾,如果没有去处,随时可以回来。”
申鹤愣了一下,照常的嗯了一声。
这一次,声音轻柔而又郑重。
林野看了一眼杨琴,总感觉这话把他说成一个始乱终弃的渣男。
嗯,应该是想多了。
边吃边聊,有了一个半时辰,便结束了。
之后,重书楼试着邀请申鹤去重家逛一逛,但是这一顿饭,已经把申鹤积攒的社交能量用光了,她握住林野的手,悄悄的用了一点的力气。
林野顿时了然,他打哈哈的找了一个合适的理由推辞。
重书楼与林野彼此对视。
“那好。申鹤你以后常来。”重书楼说道。
“嗯。”
认亲,顺顺利利的结束,可喜可贺。
这其实没有让申鹤和重家的关系有了实质性的改变,仅仅是开了一个头。不过有句话说得好,万事开头难,剩下的是细水流长的走动。
林野和申鹤牵着手出了新月轩。
两人并没有分开手。
从申鹤的角度来看,由胡桃大师说,这次认亲实际上跟见家长差不多,申鹤要勇敢的表明她的归宿,让重云的父母知道,申鹤不需要他们的帮助。
再加上申鹤觉得,接吻就差一点氛围,牵手什么的,无所谓啦。
从林野的角度来看,他估摸着自己和申鹤的关系,就差捅破窗户纸了,上一次告白还是在奥藏山,有了一段时间,当时申鹤没有给出直接的答案。
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林野和申鹤彼此对这份感情有了更深的认知。
林野的目光坚定,他有一种预感,告白的冲锋号正在吹响,倘若他再告白一次,申鹤绝对会答应。
正当林野幻想着和申鹤名正言顺在一起贴贴的未来,这时重云跑了过来。
第三百三十三章 事关申鹤
“林野大哥!”
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林野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
原来是重云,他小跑跑过来,掏出一个红色的信封,交给林野。
“这是父亲和大伯让我交给林野大哥的。”
林野拿在手中,打量道。
“这是什么?红包吗?”
重云闻言,目光移向申鹤,又看向林野,犹豫道。
“好像是的。”
林野歪了歪头。
眼下还没到海灯节,怎么提前给红包了呢?之前都是牧小锦和林孝风给林野包红包,还没有从其他的长辈那里得到。
重云绷着脸,他凑到林野的旁边,耳根发红,难为情的小声道。
“我听母亲说过,家族传统,会给家里女孩带来的女婿包红包。”
“哦?”林野一听,既意外又心情愉快。
不错不错。
留云借风真君那里,有了牧小锦打点,申鹤的亲戚这面,自己凭借强大的个人魅力,征服了他们,得到认可。
好!就趁这股气势!
今年脱单!
林野踌躇满志的想到。
“那个,我先走啦。”
重云跑腿成功,害羞的他不敢继续待下去,告辞离开。
“慢点哈。”林野温和道。
重云润了以后,牵着林野一只手的申鹤看向林野另外一只手的红包,问道。
“重云和你说了什么?”
“他告诉我这是红包。”林野笑道。
“红包?”申鹤露出了疑惑的表情,“我记得在海灯节,师父才会给我一个红包,她说这是节日传统。眼下不是没有到海灯节吗?”
“除了海灯节外,还有其他的节日,也会给红包哦,”林野卖了一个关子,“申鹤你可以自己去找答案。”
申鹤哦了一声。
“吃饱没?”林野换了一个话题。
申鹤看着林野,点了点头,想了想,又摇了摇头。
林野看出申鹤想要表达的意思,带着申鹤去了另一家饭馆吃饭。
吃饭的时候,林野偷偷的打开红包。
倒不是在意有多少钱。
林野觉得此事有蹊跷,重书楼让重云送来红包,并没有提醒重云避开申鹤。
摩拉,金币,流通的货币,但是提瓦特的物价超高,要是大单的交易用摩拉结算,那每个商人出行要随时带着一辆专门承载摩拉的马车。
事实上,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交子就会出现,璃月港也流通纸币。
游戏终究是游戏,再多的摩拉也是一段数据,没有实感。
玩家的背包里不是都有个几百万摩拉花不出去吗?
不会吧不会吧,真的有旅行者的摩拉储备没有一百万?
就说一百万摩拉,购买能力远不如前世的百万,但是重量却能够砸死人。
所以方别携带且都是一张纸的重量,价值却不同的纸币,更受青睐。
过年包红包,讨个彩头的,会将摩拉放入红包,若是要秀点财力,还是要看纸币。
重家给的红包很大方,一百万摩拉,十张价值十万摩拉的纸币整齐的放好。
林野打算今天这顿饭钱,就从这里面拿出来了。
给女婿的钱,林野花在了老婆身上。
这不挺好的嘛。
除了钱外,林野找到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林野心想果然,在新月轩,林野就注意到重书楼和重墨知的眼神交流,以及牵手来这家饭馆的时候,申鹤提起杨琴想要说什么话却没有说。
“怎么了?”
申鹤见到林野低头看着红包思索,问了一句。
“没什么。”林野摇了摇头。
纸条上注明,不要让申鹤知晓此事。
虽不知为何,暂且按照上面的去做。
林野不说,申鹤不会去问。
等林野觉得能说的时候,他从来不会向申鹤隐瞒。
解决完午饭,林野和申鹤回了林府。
面对的是牧小锦和留云借风真君的询问。
林野简单的说了一些情况,总之没有出什么差错。
牧小锦松了一口气,留云借风真君则是哼了一声,却没有再说什么。
下午,林野出门一趟,申鹤留下来陪留云借风真君和牧小锦。
主要是高达的思路出现了瓶颈,牧小锦提出搓麻将,她,咕噜,留云,三缺一,把申鹤拉过来。
留云没有玩过麻将,真菜鸟。
申鹤倒是和胡桃芭芭拉胭儿玩过。
牧小锦说来一把,很多东西自然而然的就懂了。
林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来到和裕茶馆。
云先生今天没有上台,台上是另一位戏子,演着云先生写出的新戏,讲述的是一位少年斩杀恶龙的故事。
云堇不光唱戏唱的好,,戏本写得也不错,她一直想要写一个属于人的故事,之前的戏本重心多倾向于仙人和帝君。
正义的伙伴,给了云堇新的灵感。
眼下云堇并不知道正义的伙伴是林野,两人暂时没有什么交际。
不过未来不好说,云堇作为一名戏子,她唱的戏往往象征着璃月的文化,高雅、意蕴,讲究。
璃月人,自有一种对传统文化的傲气。
这是好事,但是一些人反而升起了傲慢的心,认为不符合璃月文化传统的都是歪门邪道。
从小在璃月文化之中长大的云堇不同,她是一个包容心很强的女孩,对于长辈嗤之以鼻的摇滚,非常感兴趣。
辛焱都说,一周三场演唱会,云堇无论多忙,都会抽空去看。
等到往生堂的偶像出道,云堇不可能会不感兴趣,一定会去瞅一瞅。
言归正传。
林野对侍女说了重书楼的名字,侍女领林野来一个房间。
重书楼包了厢房,游戏里的和裕茶馆是露天台子,但是现实中茶馆的规模更大。
上午刚一起吃过饭,下午林野就与重书楼再次见面。
上一次是公共场合见面,这一次算是私聊,两人没有太多的拘束。
“林野,我请你来,是一件事情要和伱说,事关申鹤……”重书楼说道。
事关申鹤?
林野皱眉,没有等到重书楼说出缘由,他的大脑飞速的运转,猜测与申鹤有何关系。
借助红包,安排见面。
往好的情况来想,这是重书楼作为申鹤的长辈,私下里,要将申鹤拜托给林野照顾。
但是林野的直觉告诉他,情况并非他想的乐观。
重书楼缓缓的说出缘由。
“你和申鹤的关系匪浅,一定知道她的身世。申鹤的母亲,死得蹊跷……”
第三百三十四章 魑魅
申鹤的悲剧在于父亲的痴狂,而这份痴狂的原因,是申鹤的母亲,他挚爱妻子的死。
林野记得,申鹤的母亲是得了无药可救的重病逝去,而申鹤的父亲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到处寻仙问道,祈求复活妻子的方法。
最后,意外之下得到一本古籍,上面记载一种[凭命借命]的术法。
申鹤的父亲本意是以他的命换取妻子的命,然而被召唤出来的“神明”,祂指向的是年幼的申鹤。
命辰孤煞,也是这位“神明”告诉申鹤的父亲。
申鹤的父亲为了复活爱人,已经失去了理智,将六岁的申鹤扔在山洞,等了三天,妻子没有回来,申鹤的父亲也在极度的焦急不安之中猛然醒悟,自己被骗了,害死了申鹤。
追悔莫及,以及怯懦愧疚,没有去那个山洞确认申鹤是否活着,自缢而死。
自此,申鹤彻底失去了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血亲。
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年幼的小女孩,能够在充斥邪祟的山洞里撑了三天。
林野在通[风起鹤归]的任务时,剧情的着重点放在申鹤的身世经历与她父亲的选择,她母亲的死,一笔带过。
这所谓的[凭命借命],一看就很不靠谱,牧小锦现在能够活蹦乱跳的,因为她的灵魂被泉台控制住,没有魂飞魄散。
申鹤的母亲却是去世了很久。
林野有过阴谋论,这明为“神明”实为邪祟的怪物,会不会是故意让陷入极端偏激的申鹤父亲找到这个邪术。
目的是想要吃掉命辰孤煞的申鹤?
因为那场抛弃,是申鹤改变人生的转折点,也是她的痛处,林野很少提及此事,怀疑也是藏在心底。
实际上,如果林野询问,申鹤并不会在意被戳到痛处,那不是申鹤的痛处了,淡漠的性子早已疏离当时的绝望。
如今,重书楼的话,将已经被时间翻篇的事情重新摆到台面上。
重书楼回忆道。
“申鹤的父母去世后,村子里的人给我们写信告知,当时是我去奔丧,从家中发现一封信,这是一封忏悔书,从中得知申鹤所在的山洞。”
“我赶到时,距离申鹤进入山洞过去了一周,我没有抱有太大的希望,果然,山洞里没有发现申鹤,但是山洞内有很明显的打斗痕迹,我怀疑申鹤或许活着离开了。”
“之后我派人寻找,找了很久,没有发现她。”
重书楼说道这,叹了一口气。
“申泽的性格我了解,是一个理智沉稳的人,他很爱申鹤,我不相信他会做出那种事情……”
“但事实是,他把申鹤抛弃了。”林野有些冷漠的说道。
对于没见过面的岳父,林野没有啥好感,今后也没有机会见面,挺好。
重书楼一时沉默,过了一会儿开口道。
“申鹤的母亲病重的时候,申泽找过我,寻求帮助,我也倾尽所能,什么珍贵的药也没有用。”
药没有用。
兴许是大夫不行。
林野想到。
那时候,白术还没有定居在璃月港吧。
“申鹤的母亲,患有什么病?”林野问道。
虽然说提瓦特的医疗水平普遍比不上前世,但是在元素力与魔神共存的世界中,一些放在前世不可能出现的“奇迹”,在这里并非不可能。
“说不清楚,起初是普通的风寒,高烧,昏迷不醒,”重书楼说道,“这些是申泽说的症状,大夫也看不出什么名堂。”
“但是申鹤一家也是驱邪方士,我们这一行,一个不慎,容易遭到怨念诅咒。”重书楼认真道。
“当然了,这也要讲究证据,我调查了很久,一无所获,本来心灰意冷,只当是命,但是三年前,我去除魔,意外听到了申鹤母亲的名字。”
“嗯?”
“我将厉鬼打散,从它的记忆中听到了申鹤母亲的名字,以及另外一个名字。”
“什么名字?”
“魑魅。”重书楼说道。
“这其中有什么关联吗?”
“在那个厉鬼的记忆中,我看到一个黑影,给申鹤的母亲下了诅咒,诅咒她会死在四月十五号。”
“然后呢?”
“魑魅魍魉,山泽鬼怪,我以魑魅为线索,找了很久,也没有发现它的踪迹,这个名字本就是一种称呼。”重书楼无奈的说道。
“我把这件事情当做一个秘密,三年来从未放弃调查,当做为了申鹤的母亲和她报仇。申泽原本想要复活妻子的办法,我不清楚,只知道他把申鹤扔进了存在邪祟的山洞。那个邪祟,已经被消灭了,也许它就是魑魅。”
重书楼有些悔恨,如果当初能够意识到申泽的异样,兴许能够改变结局,至少不会让申鹤遭到亲人的背叛。
“好在,我从重云那里得知申鹤还活着,其实这些年来,有个故事,名叫神女劈观,我怀疑过戏中的主角就是申鹤,但是没有证据。”
“申鹤现在生活的很好,她有了新的家人。”重书楼意有所指的说道。
林野坦然的点了点头,一点都不客气。
重书楼见此,既惊讶又无奈,最后笑了笑。
“重伯,这件事情我既然知道了,为了申鹤,我也会帮您调查魑魅。”林野说道。
“我告诉你这件事情,是觉得你现在是申鹤重要的人,有资格知道这件事情。”
“那申鹤呢?”
“你希望她知道吗?自己母亲死于非命,自己的父亲也有可能是被邪祟蛊惑,犯下了罪过。”
“犯错了就是犯错了。”
林孝风都被泉台蛊惑了,但这能够改变无法弥补的过错吗?
不能,只有精神病可以受到免责。
重书楼愣了一下,苦笑几声。
“重伯,老实说,我也不确定是否告诉申鹤,就算是要告诉申鹤,也是要在抓住仇人的时候。”林野说道。
平静的话语,没有隐藏杀意。
重书楼犹豫的说道。
“魑魅或许死了,或许没死,一个厉鬼,它想要害的人太多了,这么多年过去了,申鹤一直安然无恙。”重书楼有些疲惫的说道。
“不,它没死。”林野说道。
系统吱声了。
重云角色语音中提到,长辈知道申鹤还活着很高兴,“还活着”,如果知道申鹤被仙人带走,应该不会担心活没活着,神女劈观的故事也是后面传说的,兴许有人见到留云背走申鹤,但是经过发酵才广为传播。
第三百三十五章 双马尾申鹤?
“系列任务[命辰孤煞]:有一种命格,易伤亲朋,注定孤独,这对凡人来说是致命的瘟疫,却对某些怨念来说,是最好的补品。如果那个命辰孤煞的人,于你而言十分重要,那你应该站出来保护对方,杀死染指之人。”
“完成条件:找出魑魅,并杀死ta。”
“检测到线索不足,暂时无法开启。”
“奖励:[世界的善意]:你为了世界背负了许多,世界也当回以伱善意,也许这份善意,可以改变一些人的命运。”
系列任务,林野第一次接触的是涉及到牧小锦和泉台的[铜生花],之后在蒙德,是[罪血复仇],与厄伯哈特有关。
这类任务的特点是一环接一环,就跟长篇主线一样。
眼下林野没有搜集到情报,无法开启,但是没关系,林野知道这个叫魑魅的鬼还活着,就够了。
只要还活着,代表可以复仇。
此外,这次的奖励,[世界的善意],奖励的描述含有林野在意的字眼。
“改变一些人的命运”
这是不是意味着,申鹤的命辰孤煞可以改变?
林野有一种迫切让魑魅站出来,然后锤死ta的冲动。
“不,它没死。”
林野这句话格外的坚定,让重书楼好奇道。
“你知道什么线索?”
“不知道。”林野这句回答同样坚定。
这把重书楼搞不会了。
“但我可以去问,留云借风真君带走的申鹤,她可能知道些线索。”林野说道。
而且还可以去问神奇的海螺(钟离)啊。
“也好。”重书楼说道。
“林野,我相信你会带给申鹤一个好的结局。但一定要注意安全,请不要让她再失去重要的人了。”重书楼郑重的说道。
“我会的。”林野同样郑重。
“那好,你以后不用叫我重伯了,喊姐夫就行,你我同辈。”重书楼说道。
“这不太好吧,那重云岂不是……”
“各论各的。”重书楼笑道。
“好的。”
远处的重云打了一个喷嚏。
行秋正在整理书稿,准备寄给稻妻的出版社,他见到重云打喷嚏,关心道。
“有人骂你了吗?”
重云:……
“应该是有人想我了。”重云说道。
他记得没有和人结仇啊。
行秋笑而不语,他有点忧愁,插画师在蒙德,这容易得到,但是出版社和读者在稻妻,那个什么锁国令,搞得行秋只能通过黑船运过去。
以前都是靠着北斗的船队,行秋打听过了,北斗一周前出海,好像是去了稻妻,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林野来晚了。
否则行秋委托北斗……的船员,把新的一卷寄过去。
死兆星号快递,你值得拥有。
林野辞别重书楼,回了林府。
林野去找牧小锦,留云借风真君没有回去的话,就在小锦那里。
原本是书房,后来改造成了拼胶室,现在成了棋牌室。
林野还未进门,就听到了咕噜大喊。
“胡啦!”
林野开了门,见到牧小锦、咕噜、留云借风真君和申鹤四个人围在麻将桌上。
麻将,这玩意儿不是林野发明的,璃月自古就有,林野发明的是斗地主。
林野对麻将一知半解,以前陪牧小锦玩,都是把麻将玩成拼积木。林野看见咕噜小手一推,将整齐的麻将摆在桌面上。
然后,化作人形的留云借风真君脸色难看。
她就没有赢过!
好在这是娱乐,不是赌博,否则留云借风真君输的倾家荡产。
咕噜在钓鱼方面的天赋,确实有些……嗯。
但是她在搓麻将方面,天赋异禀,连牧小锦都不是咕噜的对手,甘拜下风。
林野的出现,让四双眼睛齐齐的瞅向他。
林野见人多,申鹤也在,不好询问,于是露出了微笑,说了一句。
“我回来了。”
“哦。”牧小锦说道。
留云借风真君输的一败涂地,心情不好,学着牧小锦。
“哦。”
咕噜的反应高冷的很。
“哦。”
剩下申鹤,她眨巴眨眼睛,大家都说哦,她是不是也要这样?
想了想,申鹤说道。
“嗯。”
林野:……
“那个,你们慢慢打,我不打扰了哈。”林野退场。
申鹤起身,发现其余三人在看她。
“去吧去吧。打了这么久的麻将,也累了,我们玩会儿牌吧。”牧小锦笑眯眯道。
留云借风真君心情郁闷,还没有嫁过去,小棉袄已经初现往外拐的迹象。
申鹤绷着脸,走了出去。
提瓦特缺乏娱乐设施,没有互联网,林野和申鹤在家里,如果有事情可做还好,闲暇时刻,会觉得真的很闲。
不过,林野和申鹤之间的关系,属于暧昧期,彼此黏在一起,不说话,就觉得很快乐。
林野和申鹤找了个院子坐在椅子上喝茶。
林野喝茶,就跟喝白开水一样习惯。
“麻将,玩得开心吗?”林野问道。
“挺好的。”申鹤说道,“不过师父的心情好像不太好,她一直输。”
“看来仙人也有不擅长的事情。”林野感慨一句。
他看着申鹤,思索着要不要和她提起魑魅之事。
林野觉得申鹤走出了过去,红绳压制下,申鹤不在乎了。
话又说回来,申鹤命辰孤煞,易伤亲朋。
林野和胡桃,都是与申鹤关系匪浅,一个男朋友,一个女性朋友。
虽然说林野遇到很多生命危险,但这都与系统任务有关,和申鹤的关系不大,胡桃活蹦乱跳的,也没有嗝屁的迹象。
这一切,可能和红绳有关。
林野的目光落到申鹤的红绳上面。
银白色的麻花辫,用红绳绑住。
申鹤注意到林野的视线。
她伸出手,摸向辫子,问了一句。
“怎么了?”
“我在想申鹤你有没有考虑换一个发型?”林野随口道。
“换个发型?像胡桃和芭芭拉那样吗?”申鹤问道。
胡桃和芭芭拉都是双马尾,比较明显。
林野闻言,发挥强大的脑补能力,进行联想。
双马尾的申鹤?
有一种萌萌哒的感觉,像是一个天真的小孩,可偏偏身材是一个御姐……嗯,蛮带感的。
林野喜欢申鹤的一切,感觉什么样的申鹤都能刺激到林野的xp。
第三百三十六章 偶像首秀
十天后,林野向月海亭的秘书递交场所使用许可申请书,上午送的,下午得到凝光大人的批准。
老话说,是骡子是马,先拉出来溜溜。
经过近乎一个月的练习生训练,往生堂偶像迎来了第一场演出。
原本打算,玉子大人她们的首秀放在海灯节,考虑到盛大节日下,竞争对手众多,林野认为稳妥起见,先来一场演出,看看观众的反应。
关于场地,客观来讲,和裕茶馆是一个好去处,那里的人流量大,就算不受欢迎,也能吸引不少人注目。
但是往生堂偶像,不是戏曲,而是唱跳,林野可以想象现场的冷清,毕竟是第一次,林野不希望打击玉子大人她们的积极性。
到时候,胭儿会不会说出“总有一天,要让这里座无虚席”的豪言壮志呢?
偶像,外来产物,和摇滚一样,林野特地去看几场辛焱的演出,一方面放松心情欣赏音乐,另一方面挑选辛焱常去的场地。
辛焱一开始是因为申请不到,所以躲城管,后来成为某种默契,习惯了不申请,现场演出。
林野不能学辛焱的作法,他带的是团队,直接向官方申请,到时候别被千岩军追赶就行。
林野在凝光大人还是有几分薄面的,而且偶像演出,又不犯法,也没有危险道具。
上午,阳光明媚,气温却很低。
一些怕冷的璃月人穿着棉袄,他们凑成一个半圆,包围三名脸色僵硬的少女。
三人小组之中,玉子大人是第一位加进来(拐入),外加上胭儿和雨曦都没有当队长的念头,第一场演出,队长玉子大人C位出道喵。
今天的玉子大人,穿着一件林野高薪聘请的设计师设计出的小裙裙,又添加一点林野前世看过的款式元素,已经有爱豆花里胡俏服装的雏形。
不过,为了突出往生堂的冥风,颜色与妆容,都比较神秘压抑。
紧张缘故,玉子大人雪白的耳朵高高的支棱起来,尾巴紧绷,绑着一个骷髅铃铛,双手双足套上猫爪,眼瞳湛蓝清澈,强撑着微笑,但是不显眼,第一眼看去,很是可爱。
胭儿站在玉子大人的左侧,脸上毫不掩饰紧张兮兮的表情,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个来自荻花洲的朴素捕鱼少女,打扮一番,清纯诱人,她柔和的五官,以及娇小纤细的身子,别着形似棺材的发卡,令人想起了邻家小妹……的冤魂。
雨曦绷着一张脸,维持高冷,但她的右手握紧,联想之后的演出场面,她的睫毛都在打颤,十分甚至九分的后悔,自己加入这个奇怪的计划,看似冷淡的眼神四处寻找,千万不要遇到熟人啊。
“大家好喵,”玉子大人强颜欢笑的说道,“我们是来自往生堂的偶像,欢迎捧场。”
“我没有听错吧?往生堂,那不是负责葬仪的吗?”
“是呀是呀,还有偶像……是我理解的那种吗?唱歌跳舞,和蒙德偶像芭芭拉大人一样?看来咱们璃月也有了偶像了。”
“抛开现状不谈,这几个妹子蛮可爱的。”
“我觉得有点吓人,偶像不都是清甜治愈风吗?”
“很有往生堂的特色呢。”
“不知道那位古灵精怪的胡堂主,又搞什么活。”
路人议论纷纷。
林野申鹤胡桃芭芭拉还有白芷五人,在楼高处,观察玉子大人她们的表演。
“加油啊。”芭芭拉看起来比玉子大人还要紧张。
作为老牌偶像,芭芭拉上场完全不会有紧张、不安的情绪,她只会把积极阳光元气治愈带给大家。
但是芭芭拉第一次演出,同样很紧张,差点唱不出歌来。如今芭芭拉见此一幕,回想起了新手时期的自己,置身处地的思考,有些担心。
“放心啦,咱们昨天可是看了好几遍,都很棒。”胡桃安慰道。
不过胡桃频频的瞅着玉子大人她们,暴露了胡桃并没有表面上的风轻云淡。
白芷第一次接这活,没有经验,她恨不得自己上台。
申鹤默默的祝福,也和胡桃安慰芭芭拉。
在场的,唯有林野最淡定。
原因无他。
做事哪有不失败的。
赢了增加自信,输了当做历练。
是林野告诉玉子大人她们演出的时间和地点。
一个月的时间,放在前世太短了,但是林野和胡桃都等不了那么久,马上就到海灯节了,林野考察玉子大人她们的训练成果,觉得还不错,所以决定试一试。
训练期间,也闹了一些矛盾,玉子大人和雨曦互相看不顺眼,胭儿作为调节剂,夹在中间,好在玉子大人和雨曦都是好孩子,彼此敞开心扉以后,关系处的还行,至少像是队友。
总之,玉子大人她们的街头表演,首秀开始。
歌词作曲由芭芭拉和胡桃负责。
胡桃即兴想要写些rap歌词,被林野阻止了。
玉子大人她们只负责唱歌跳舞,不需要rap,流行风的歌词比较合适,芭芭拉擅长这些,能够写出一些治愈歌词。
再由胡桃改编,让风格突出冥风。
玉子大人拿起林野和丽莎姐姐一起发明的麦克风,唱起了歌,经过刻苦的训练,玉子大人敢在人群之中唱歌了,也不跑调。
不知道是紧张缘故,玉子大人唱歌的时候,和本音不同,有一点烟嗓的味道。
第一首歌的歌词,大意是和玉子大人她们的人设有关,复活的僵尸娘,讲述僵尸娘璃月港求生的励志生活,恰到好处的阴暗,但是带着积极向上的力量,这就显得演出的玉子大人反差萌起来。
一首演出完毕。
玉子大人的额头满是细汗,她说了几句场面话,然后挨个介绍成员,用的是艺名,玉子大人除外,她貌似不喜欢改名,玉子大人这个名字,对她的意义很大。
三位新人自我介绍,讲一些世界观的设定外,开始了答话环节。
这种事情,大家觉得新奇,若是看戏,大家都是听,没有粉丝互动。
有人问。
“玉子大人的耳朵和尾巴是真的吗?”
“真的喵。”
“玉子大人我可以摸一摸你的尾巴吗?”
“拒绝喵。”
“可以踩我吗?”
“请去死喵。”
……
渐渐的,热衷提问的人也多了起来。
当然了,不乏奇怪的问题。
大家对偶像都感到十分的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