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林毅顿悟
大厅一阵死寂。
陈锋这话反问得太厉害了,简直是一刀捅入了人欲的致命要害,或者说,直接刺入了现场几位欲望的死穴。
林毅将动物的一切欲望都当着天道,从而推理人的一切欲望也是天道,所以不应该反对,却没有想到,他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把自己当成了禽兽,给了陈锋致命一击的机会。
林毅脸色涨得通红,尴尬,愤怒兼而有之,看着陈锋,
“陈公子,你,你怎么可以如此羞辱我?”
不仅仅林毅觉得自己被陈锋羞辱,就连杨树才,胡老板,以及汤臣和江森四人也觉得被陈锋羞辱了。
因为在林毅侃侃而谈的时候,大家内心都是认可林毅的看法。
在座的几位都是依云城的富贵家庭,处于本地社会的上层,相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自然是要维持自己享受的利益,所以他们反对“灭人欲”也就很正常了。
只是没有想到他们自己的想法被林毅带歪了,被陈锋抓住破绽,给了致命一击。
众人都很尴尬,仿佛内心的龌龊想法被陈锋给看到了,大家看着林毅,眼神中带着些许责备。
你看看你,前面说得好好的,后面怎么就硬是往畜生那里扯呢?
陈锋一笑,决定单刀直入,捅破大家心中的真实想法。
“林举人,你误会了,我并没有羞辱你,我不过就事论事,
我很明白,在座的各位都是依云城的富贵之家,家境优厚,平日里锦衣玉食,三妻四妾,对于你们来说,你们觉得这是正常的生活,不应该被禁止,
朱照先生提出的存天道灭人欲,你们自然是不会赞同的,这我都能理解,
可是你们想过没有,人之所以区别于禽兽,就是我们人类社会有自己的规则,道德和法律,人类社会不是一个完全弱肉强食的社会,提倡效率的同时,还要兼顾公平正义,还要要扶助弱小病残,
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中都需要接受人类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否则,人类大乱,灾祸连连,民不聊生,难道那样才是天道吗?”
林毅不死心,尴尬一笑,说道:
“人多一点欲望,并不一定会社会大乱,这个社会就是强者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弱肉强食,这本身就是天道。”
陈锋看了林毅一眼,突然发觉此人思想顽固僵化,简直不可救药。
林毅还在寻找各种借口诡辩。
文道且是诡辩?
陈锋冷笑一声,说道:
“林举人,你说的很对,强者统治世界,顺者昌逆者亡,
但是,这只是天道的一部分,如果你如此信奉弱肉强食,那么请问,你是强者还是弱者?”
“我?”
林毅愣了一下,没有回答。
陈锋也不给他思考的机会,直接说道:
“林举人在依云县或者勉强算是一个强者,按照你的逻辑,你可以鱼肉百姓,抢夺别人的妻女,你觉得你是强者,是天经地义的,这是天道,
好,那么请问,
杨县令比你更强,他是否可以凭借自己的权力抢你的财产,霸占你的妻女?
或者说,郡守大人,以及更高的强者,甚至一个武道高手,他们是否都可以凭借强者地位来肆意欺辱在座的各位?”
“你?”
林毅语结,气得满脸通红。
陈锋不给他反驳的机会,继续说道,
“推而广之,那些将军,总督,京都的权贵,是否可以任意欺辱比他们弱小的人?
如果你觉得这就是天道的话,那么,我今日就可以让你信奉的天道灭了你,让你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嗡!”
林毅感觉头皮发麻,大脑一片空白,一股怒气郁结在胸,想要冲却冲不出来,带着羞愧愤怒的心,直直地看着陈锋。
“陈公子,你,你,”
林毅连说两个你字,突然“噗嗤”一声,吐出一口鲜血,眼前一黑,整个人摔到在地。
杨树才等人一声惊呼,赶紧跑过去查看林毅的情况。
胡老爷赶紧喊来了管家,管家又喊了府内略懂得一些急救偏方的仆人一阵急救,同时派人去大街上找大夫过来。
胡府就在闹市,出门不远就有药铺,当即请了大夫过来。
大夫诊断了一下,灌了一些急救药,又开了一些药方。
片刻之后,林毅悠悠醒来,双目无神,看了众人一眼。
当他看到陈锋的时候,身体颤抖了一下,
“扶我起来,”
“林兄,你病了,要休息一下,大夫,林举人什么情况?”汤臣问道。
“林举人气郁胸口,经脉受阻,情绪激动,需要静心调养一下才好。”
“扶我起来。”
林毅再次说道,声音微弱。
汤臣和江森彼此看了一眼,一左一右扶着林毅慢慢站起来。
林毅面向陈锋,直视了数秒,慢慢低下头,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多谢先生教诲,
林毅长久以来自以为是,冥顽不化,此刻经过先生一番教导,心中藩篱解开,心魔已除,先生大恩,受我一拜!”
林毅说完,突然挣脱了汤臣和江森两人的搀扶,“普通”一声跪在了陈锋面前,恭敬地磕了一个头。
众人愕然。
这林毅刚刚还倔强狡辩,被陈锋几句话气得吐血,怎么现在一下就变了?
就连陈锋也都觉得有些突然,看着林毅跪下给自己磕头,不知道该如何好。
忽然,一道华光在林毅头顶萦绕。
“林举人文道气运加身,这是顿悟了?”杨树才喊道。
汤臣和江森两人也是紧跟着喊道:
“林兄顿悟了,哎哟,恭喜林兄,贺喜林兄!”
“林兄下次参加会试必定高中啊!”
陈锋一脸茫然,他对于文道修炼的过程基本是不太熟悉。
林毅站起来,刚刚还是一脸惨白憔悴的模样,此刻已经是精神焕发,满脸红光,这是被文道气运加身的效果。
林毅对着陈锋又是一个九十度的鞠躬。
陈锋赶紧扶住林毅,说道:
“林举人,不用多礼,刚才在下言语多有得罪,林举人身体没事吧?”
林毅笑道:
“忠言逆耳,如果不是先生的一番金石良言,怎么能解开我心中的藩篱?多谢先生。”
林毅又是一个抱拳致意。
胡老板作为主人,先前还真被吓到了,这林毅要是死在了胡家,他还真脱不了干系。
此刻双方都无事,林毅更是因祸得福,皆大欢喜。
“哈哈,好,好,恭喜林举人,
哎哟,陈公子不得了啊,几句话就让林举人开悟,我这个俗人都是羡慕的不行了。”
胡老板内心是暗暗下决定,无论怎样要让女儿嫁给陈锋,这可关系到胡家未来的家运。
第四十八章 胡家千金
汤臣和江森看着林毅,又看看陈锋,满心的羡慕妒忌爱,就恨自己悟性太低,怎么就没有像林毅那般顿悟呢?
或者说,要不要也让陈锋骂自己一顿,刺激一下自己脆弱的心灵?
杨树才对陈锋那是更加钦佩,真想拉着陈锋单独找个房间去聊聊文道,看看自己能否也开悟,更上一层楼。
胡老板哈哈一笑,说道:
“诸位,今天各位有缘分,也是我胡某的荣幸,大家随便聊聊,开心就好,大厅有点闷,我让人在花园凉亭摆好了点心水果,我们去花园一边赏景一边吹风聊天可好?”
这是早就安排好的事情,就等着在花园偶遇胡家小姐。
相亲这种事有时候说的太直白缺乏浪漫,对于陈锋这种年轻人来说,制造一个一见钟情的浪漫场景效果会更好。
另外,胡老板害怕再闹出刚才的事情,这陈公子年轻气盛文道出众,万一几句话不投机吵起来,又把别人气个半身不遂吐血什么的,他胡老板可不愿意背这个锅。
还是去花园闲聊的好。
......
陈锋今天过来相亲的事情,自然也是提前告诉了胡琳。
不管内心是否愿意,在父母的安排下,胡琳还是要精心打扮一番。
对于相亲这件事,胡琳已经习惯了,从最初的羞涩腼腆抗拒中带着一点期待,到现在成了一个相亲市场的老手,对相亲已经看得极为平淡。
胡琳,依云城首富胡家的掌上明珠,年芳十八,容貌清秀,身材曼妙,被人称为依云城第一美女。
胡琳从小喜好诗书,在私塾学堂上了十年学,也算是颇有些文采见识。
大炎帝国是个崇尚武道的男权世界,一个女子如果从小修炼武道有所成绩,是可以在社会上担任一定的职位享受一定的名誉,
但是如果一个女子从小学文,则很难凭借文道才华进入社会职场。
大炎帝国目前只允许男子参加文道考试,女子还没有机会参加考试,也就没有上升的通道。
胡家有钱,自然也没有想过让女儿去社会上干什么抛头露面的工作。
胡琳属于那种从小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懂得一些诗词文章,知道一些人文道理,这无形中养成了一种清高傲气的性格。
无论哪个社会,向来都是读书人最清高。
家境贫寒的读书人尚且不为五斗米折腰,何况是富豪之家的千金小姐?
胡家把女儿看得很宝贝,加上年纪还不大,在婚姻大事上也没有强迫女儿一定得接受父母的指命,都是随女儿自己喜好。
胡琳的梦想是找到一个可以脚踏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可是依云城这个小地方哪有什么盖世英雄?
挑来挑去,从十六岁相亲到十八岁,依云城年轻有为的公子哥都挑遍了也没遇到个满意的。
胡家现在把相亲范围已经扩大到了北境郡。
......
胡琳坐在铜镜前,母亲给她梳头。
“琳儿,等会见到陈公子要表现得端庄礼貌贤淑,不要动不动就问人家一些刁钻的话题,尤其不要问什么‘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面,你先救谁’这样的话题,有意思吗?
一个真正的男人都会选择优先救自己的母亲,而不是救自己的老婆,
这终究是一个男权社会,男人才是社会的主宰,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裳,你不要尝试去挑战这个社会正统的价值观。”
“咯咯...”
胡琳大笑不已,对自己每次的恶作剧都非常开心。
胡琳的贴身丫鬟阿香则打趣道:
“夫人,小姐每次相亲都问这个问题,弄得对方好尴尬的,我看了都觉得好笑。”
夫人给了阿香一个白眼,呵斥道:
“小姐嫁不出去,你也跟着一辈子做老姑娘。”
......
丫鬟小兰一阵风跑进来,满脸兴奋。
“夫人,小姐,告诉你一个不得了的事情。”
夫人看了小兰一眼,责备道:
“什么事情慌慌张张的,成什么体统,我看平时对你们管得太松了,打你们一顿板子就规矩了。”
小兰是夫人贴身丫鬟,熟知夫人脾气,平日里和夫人关系也是很亲密,当即笑道,
“夫人,您那么仁慈,忍心打小兰吗?您把小兰打残废了,以后我还怎么侍候您和小姐。”
夫人用手中的梳子轻轻敲了一下小兰的额头,
“就你们这样不规矩的,改天我就要下狠心打你们一顿板子才好,省得老爷每次都说我太纵容你们,哼。”
小兰和阿香都撒娇轻笑,夫人也跟着笑了。
虽然是主仆,但是夫人也把她们当家人看待,平日你甚是宽松随和。
胡琳倒是忍不住了,急切地问道:
“小兰,你刚才说发什么什么事情了?不是让你去大厅偷偷观看那个陈公子吗?”
“对呀,小姐,我就是去大厅外偷听他们的谈话了,不得了啊,陈公子把林举人气得吐血倒地了,”
“啊?”
夫人和胡琳,阿香都是一声惊呼。
“具体什么事情?陈公子怎么会和林举人发生冲突?”
夫人严肃地问道。
小兰当即绘声绘色把大厅发生的事情大概说了一下,
“......
两人为‘存天道灭人欲’吵了起来,林举人坚持认为男人三妻四妾和狮子霸占整个狮群的雌性是一个道理,都是自然天道,不应该禁止,
结果陈公子一句话让林举人气得吐血,
你们猜陈公子说了什么?”
三人一愣,胡琳瞪了一眼小兰,
“你要死啊,关键时刻卖关子吊胃口,赶紧说啊。”
“是,小姐,陈公子说,畜生连自己的父母子女都宠幸呢,林举人你是不是要仿效一下?把林举人气得吐血,当场就倒下了,现在大厅哪里一阵忙碌,管家去外面请大夫了,”
“啪!”
胡琳一巴掌拍在大腿上,叫道,
“好!反驳得好。”
作为女人,没有一个人喜欢自己的男人三妻四妾,还要委曲求全强迫自己和别的女人和善共处。
但是在这男权社会,女人也无力反抗,只能默默接受,社会也早就把她们洗脑了,告诉她们男人三妻四妾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胡琳原本就极为反感三妻四妾这件事,迟迟不肯结婚也和这个内心的疙瘩有关,一想到自己以后可能和几个女人同时侍候一个男人,内心就膈应得慌。
甚至有几次相亲的时候,她都直接问对方,能否接受婚后只有一个老婆,不再纳妾?
胡琳的那些相亲对象都是家世背景不错的,对于他们来说,日后三妻四妾已经是安排好的,怎么可能为了一个胡琳放弃整个森林?
(祝大家五一快乐)
第四十九章 去请小姐过来
虽然没有见过陈锋,胡琳对陈锋的印象突然变得好了。
就连夫人和两个丫鬟对陈锋的言论也是大为赞赏。
阿香说道:
“陈公子不愧是说出文道真言的大才子,就他这番话,我就很赞赏,小姐,你这次可要好好把握呢。”
小兰也笑道:
“就是就是,小姐一心想找个只娶一个妻子的男子,这陈公子不就是么?”
胡琳笑道:
“就你们俩嘴多,面都没见呢,就给我定下来了?干脆你们俩嫁给陈公子好了。”
夫人呵斥道:
“净胡说,说话一点遮拦都没有。”
胡琳不理会母亲呵斥,问道:
“小兰,后来呢?”
“我这不是跑过来告诉你们情况嘛,后面不知道啊。”
“快回去看看,看看现在怎么了?”
“是。”
小兰一阵风跑了出去。
过来一会儿,小兰再次跑回来,脸色激动,
“夫人,小姐,不得了,出大事了。”
夫人和胡琳内心一惊。
“林举人死了?”阿香直接问道。
林举人死在胡府可不是什么好事情,胡家都要跟着受牵连,毕竟林举人是胡家请来做客的,现在客人死在了胡府,胡府如何给林家交代?
“不是不是,”
小兰气喘吁吁,连连摇头,
“林举人没有死,不仅没有死,还因祸得福,”
“啊?”
众人又是一惊,一起看着小兰。
胡琳心急,说道:
“小兰,你能不能好好的一口气把话说完?”
“小姐,夫人,那林举人原本吐血倒地,管家请来了大夫给他看病,吃了一点药,不知道怎么了,林举人突然就站起来了,还对陈公子下跪磕头,
然后,听管家说,林举人突然开悟了,获得了什么文道气运加身,整个人也精神起来,一点病都没有了。”
小兰总算是一口气把话说完了,夫人悬着的心也落地了。
夫人拍拍胸口,埋怨地瞪了小兰一眼,
“小兰,以后改改你这咋咋呼呼的性格,都把我吓死了,林举人要是死在我们胡家,又是一阵麻烦。”
“是,夫人,我一定改。”小兰笑道。
胡琳则问道:
“你说林举人获得了文道气运加身?”
胡琳喜爱读书,对于文道气运这类事情也是略知一二的。
“是的,小姐,管家告诉我,林举人被陈公子一番反驳之后,突然领悟了,从而获得了文道气运,所以他才跪下来给陈公子磕头,感谢陈公子的。”
众人听了,都是一愣,对陈锋越发感觉神秘了。
夫人脸上带着惊喜,
“这陈公子果然是个神奇的人。”
阿香则说道:
“小姐,这下好了,你终于能够找到自己的如意郎君了。”
胡琳则笑道:
“就你多嘴。”
“哈哈...”
大家一阵哄笑。
......
花园凉亭,胡老板招呼杨树才,陈锋,林毅,汤臣,江森等人坐下,佣人丫鬟早已摆好茶点水果,大家一边喝茶一边闲聊,气氛比刚才在大厅要和谐多了。
胡家花园景致不错,奇花异木,有很多植物花卉陈锋都叫不出名字。
天气晴好,微风不燥,花香满园,蜂蝶飞舞,好一派安乐闲雅景色。
突然,一阵悠扬的古琴声传来,惹得众人一阵惊叹。
陈锋也是一愣,这个穿越的新世界,有太多东西和自己曾经生活的世界相似,比如这花园的植物花卉,虽然有四成左右他看着新鲜叫不出名字,但是还是有六成左右和前世是一样的,比如什么玫瑰牡丹海棠,松树,槐树等等。
又比如这琴声,虽然曲调节奏听着新鲜,但是音质却和记忆中的古筝类似。
胡老板看了杨树才一眼,两人眼神交流了一下,彼此心领神会。
杨树才说道:
“胡老板,你们家谁在弹琴啊,听这琴声,一定是一位高雅之人了。”
胡老板一笑,说道:
“哪里是什么高雅之人,想必是小女闲来无事胡乱弹奏一番,打扰了各位的雅兴,我这就叫人去通知小女,让她暂时不要弹琴了。”
“唉,胡兄说哪里话,这琴声悠扬动听,令人觉得舒适,怎么会打扰呢?陈公子,林举人,你们几位觉得如何?”
林毅立即说道:
“久闻胡小姐才貌双全,不仅是我们依兰县第一美女,古琴也是极好,今日一听,果然名不虚传啊。”
“是啊,胡老板,令千金这琴弹得不错。”
“胡老板,何不请令千金出来让我等见一见,今日有陈公子在此,听说陈公子是初次来依云县,估计也是没有缘分见识胡小姐的才貌吧?”
汤臣和江森两人跟着说道。
在今天的安排上,林毅,汤臣,江森三人是不知道陈锋今天和胡小姐相亲,他们只是来聚会的。
这也是胡老板高明之处,不想把一场相亲搞得人人皆知,同时还能让陈锋感受到真实自然的偶遇场景。
如果人人都知道整个布局,未免会有人说露嘴,恐怕到时候会引起陈锋的反感或者不适。
胡老板自然是推辞,
“哪里哪里,各位谬赞了,小女哪里担当起这些名声,不过是相貌过得去,读了几年私塾,跟着老师学了几年琴而已,都是自娱自乐,难登大雅之堂。”
杨树才则说道:
“胡兄,你太客气了,令千金才貌双全,气质不凡,乃是我们依云县第一美女,今日难得大家聚集在一起,陈公子又是第一次来,我也有一年多没有见过胡琳了,何不请小姐出来一见?”
杨树才说完,扭头看向陈锋。
“陈公子,难道你不想见识一下我们依兰县的第一美女,所谓才子配佳人,嗯,哈哈...”
“哈哈...”
众人跟着一阵哄笑,气氛突然变得暧昧起来。
林毅,汤臣和江森三人都是聪明人,瞬间明白,这是一场才子佳人的“偶遇”聚会,他们不过是来陪衬的。
在座的几位除了陈锋都是已经结婚有家室的人,只有陈锋单身,杨树才的话已经说得够明白了,才子配佳人。
众人微笑看着陈锋。
陈锋也不扭捏,大大方方,说道:
“在下初来依云城,对胡小姐的才貌也是有所耳闻,内心倾慕得很,
胡老板,可不可以请胡小姐出来,也让我见识一下令千金的真容。”
既然答应来相亲,来了就要给人胡家面子,这一点,陈锋早有准备。
胡老板这个安排也是很有讲究的,是大家要求见一见女儿,不是自己上赶着推销卖女儿,无论成与不成,面子里子都有了。
胡老板一笑,说道:
“好啊,没有想到小女一点薄名还入了各位的耳,管家,去请小姐过来,就说家里来客人了,过来见一见她杨叔叔和几位贵客。”
第五十章 北方有佳人
片刻之后,一袭绿裙的胡琳翩然而来,身后跟着丫鬟阿香。
“琳儿,你过来。”
胡老板对女儿招手。
胡琳走到父亲面前,微微鞠躬,
“女儿见过爹爹,”
“琳儿,今天来了几位贵客,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杨叔叔,你认识的,”
“胡琳见过杨大人,”
林毅,汤臣,江森三人胡琳并不认识,平时只是听其名而已。
“这位是林举人,”
“见过林举人,”
“这位是汤秀才,江秀才,”
“见过汤秀才,见过江秀才,”
最后一位自然是陈锋了,胡琳的目光扫了陈锋一眼,内心猛然一跳,脸色微微一红。
这人长得好帅啊!
女人都是颜控,尤其是少女。
陈锋看到胡琳的时候,也是眼前一亮,胡琳肤白貌美,身材曼妙,天真纯美,和莺莺比起来,相貌身材不相上下,
莺莺是一种成熟美,妩媚美,少了三分天真纯洁,多了一点俗气,
胡琳则多了三分天真纯洁,还有那么一点傲气。
这或许就是大家闺秀和青楼女子之间本质的区别吧。
“琳儿,这位就是最近名满依云城,脱口说出文道真言的陈公子,陈公子可是青年才俊呀。”
胡琳微微一福,
“胡琳见过陈公子。”
陈锋收了折扇,拱手道:
“都说胡小姐是依云第一美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呀,幸会幸会。”
面子还是要给的,女人都喜欢听人赞美,赞美是最能讨女孩子欢心的廉价礼物。
“陈公子说笑了,胡琳微薄姿色哪堪什么第一美女的称号,不过是外面的人以讹传讹罢了,惹陈公子见笑了。”
一旁的丫鬟抱着古琴,双眼直直地看着陈锋。
这不就是悦来客栈见到的那个不正经的陈公子吗?他怎么又成了那个说出文道真言的陈公子?
真是见鬼了啊!
杨树才一旁说道:
“我等刚才闲聊,听到胡小姐悠扬的琴声,大家都心生羡慕,所以让胡老爷请胡小姐出来见见,
百闻不如一见,胡小姐果然是才貌双全,今日良辰美景,我们请胡小姐现场弹奏一曲以助雅兴,如何?”
胡琳如果自己主动献艺有些掉身价,但是杨树才出口请胡小姐弹奏一曲,则是礼貌得当。
丫鬟阿香是抱着古琴跟随小姐而来,这自然是早就安排好了的。
陈锋今日相亲也就是走一个过场,给大家面子,也算是给自己面子,大家乐一乐。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陈锋立即跟着说道:
“对啊,刚才听到胡小姐弹奏古琴,美妙得很,请胡小姐当场再弹奏一曲可好?”
杨树才和陈锋两人都这么说了,胡琳自然是没得推辞。
“既然这样,那小女子献丑了,还请各位多多指教。”
林毅等人笑道,
“不敢,不敢。”
胡琳也不是扭捏之人,当即在凉亭摆好古琴,认真弹奏起来,琴声悠扬悦耳,陈锋听了也觉得不错。
曲毕,胡小姐起身对各位曲身一福,
“各位见笑了,小女子告辞!”
说完,胡琳准备带着丫鬟阿香离去。
到这里,这个局做得很好,一切都很自然,宾主皆欢,胡老板很满意。
就连陈锋都觉得很美好。
大家见面不用问什么年龄身高三围,也不用问什么工资多少,有没有房子车子票子等等世俗的问题,纯属于一种心灵的交融,气场的碰撞。
相亲这种事情,还是很美好的,只是现代人把它弄得庸俗了。
杨树才是媒人,自然是要在无形中掌控整个局面和流程的。
“好,好,不错!胡小姐果然是才貌双全,不仅漂亮,琴也弹得极好,难得啊!”
杨树才鼓掌,众人也都跟着鼓掌,交口称赞。
“胡小姐厉害了!”
“胡小姐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子,不知道哪个男子有福气能够娶回家啊,哈哈...”
胡琳既得意,也有些娇羞。
“多谢各位谬赞!”
胡琳再次曲身一福,用眼睛余光瞥了陈锋一眼,准备谢幕退场了。
尽管胡琳内心有些想留下来和陈锋交谈,但是场面的规矩和礼节她还是懂的。
知分寸,懂进退。
一群男人在这里吹牛聊天,不是她一个黄花闺女可以插嘴的。
这就是她和青楼女子莺莺不同的地方。
青楼女子以取悦男子为美,而胡琳这样的大家闺秀是不能主主动刻意去取悦男子的,否则就掉了身价。
矜持,很重要。
林毅内心一动,说道:
“陈公子,我们欣赏了胡小姐的美貌和琴声,面对如此美景,是否可以作诗一首,也让我们一起享受陈公子的大才。”
林毅觉得之前言语冲突了陈锋,后来被陈锋点拨开悟,内心既羞愧又深表感激,眼前这个局他早就明白了,
胡老板和杨县令安排这个局,就是要交好陈锋,如果能够促成陈公子和胡小姐的姻缘,今天在座的人都是受益者,只是或多或少而已。
陈锋这种文道大家进入京都担任要职那是迟早的事情,否则,杨树才也不会如此卖力巴结。
林毅察言观色,发觉胡小姐对陈锋很有好感,而陈锋似乎也不讨厌胡小姐,还表现出了一些欣赏。
胡小姐这样的美女,从外表上看,还是很让人心动的。
林毅也拜读了陈锋写给莺莺的诗,他觉得让陈锋现场给胡琳写一首诗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在座的都是人情世故的人精,听了林毅的提议,立即叫好附和。
“对啊,久闻陈公子大才,今日可让我们开开眼了。”
“如此良辰美景,值得赋诗一首啊。”
“陈公子,不可辜负眼前美人美景呀。”
......
文人之间吹捧很讲究火候气氛,在不露声色之中,恰到好处地把对方推出来,让对方展露才华,然后大家一片叫好,这就是艺术。
如果陈锋主动说我要写一首诗,你们来看看如何。
这样很掉价。
就如同刚才的胡小姐,是大家请求她弹奏一曲。
如果胡琳自告奋勇跑过来说,小女子给大家弹奏一曲吧,那得多尴尬?
胡琳听到大家的提议,也站住不动了,想看看这个传说中的文道天才如何?
胡琳对陈锋写给莺莺的那首诗印象深刻。
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
单单这一句话,无论用在哪个女子身上,都是一辈子的荣光。
所有人都看着陈锋。
陈锋知道,自己不写两句糊弄一下,这个场面会比较难堪。
“好吧,既然大家都这么说,那我就写两句试试,写的不好,大家不要笑话才好。”
林毅马上打圆场,说道:
“哪里话,陈公子写出来自然是极好的。”
......
这边说着话,佣人已经抬了一张简易的书桌上来,摆好了笔墨纸砚,就等陈锋落笔了。
穿越前的陈锋上过书法培训班,对于颜体柳体等等还认真下过几年功夫临摹,书法不算惊艳,也是过得出。
就是这个世界的陈锋,五岁开始读书,到八岁,也是认真写过三年字的。
镇北王的儿子,那一定的往文武双全的路上培养,不可能只是一个武夫。
在众人注视下,陈锋走到书桌前,提笔,沾墨,挥毫写诗,一气呵成。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这是西汉李延年的诗,陈锋抄写了下来。
想了一下,改了一下诗的题目,
“赠胡小姐”
诗成,搁笔。
一道华光跃然纸上,挥之不去。
“诗词之光?!”
汤臣第一个叫出来。
“哎哟,不得了了,诗词之光啊!”
林毅激动地跟着大叫。
众人一阵激动欢呼,有幸亲眼目睹诗词之光的产生,那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胡琳一直从头到尾看着陈锋写完,第一句“北方有佳人”落笔之后,胡琳内心就是一阵激动。
看完整首诗,胡琳内心是激动欣赏感激娇羞各种感情一起涌上心头。
无论你多么傲娇的女子,被大家公认的大才子写诗赞美,能不激动吗?
这世界美女很多,但是有几人能够被称为“倾城倾国的佳人”而流传开来?
第五十一章 取舍
对于陈锋的新作,杨树才等人都是大呼惊艳,内心被深深折服。
眼前这个年轻人,一夜脱口说出文道真言,然后随手给莺莺写出了带有诗词之光传颂天下的诗词,
现在,又当着大家的面,再次信手拈来,写出了带有诗词之光的诗句。
如此天才,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陈锋微微一笑,对胡琳说道:
“随便想的几句,就送给胡小姐吧。”
陈锋的确是在脑海中随便想了一下,就想起来这首诗。
胡琳等人听了,内心暗自吐槽,
你这就算随便想了一下,出手就是诗词之光的作品,你要是认真想一下,难道又要出大道真言吗?
胡琳看着陈锋,满眼都是欣赏,曲身一福,脸带娇羞,说道:
“多谢公子,公子谬赞了,我,我哪有公子诗中写的那么夸张。”
杨树才哈哈一笑,
“胡小姐是我们依云县第一美女,陈公子说你有倾城倾国之美,也不为过呀,哈哈....”
众人跟着笑,气氛很热烈。
胡琳准备走,忍不住说道:
“公子,这幅字可否赠送于我?”
“当然可以,本来就是送给你的呀。”
“多谢公子!”
胡琳亲自拿起墨宝,生怕墨迹未干相互沾染,双手扯着纸张的两边,小心翼翼离去。
丫鬟阿香抱着古琴跟随而去,临走之前看了陈锋一眼,内心却想着,
这如何是好?这陈公子就是悦来客栈那个不正经的家伙,而且还是在莺歌楼头牌莺莺的恩客,现在又给小姐写诗...哎哟,我感觉好乱啊。
......
胡老板非常开心,简直是兴奋,从现场表现来看,女儿堪称完美,陈公子对女儿写的那首诗似乎也表示他对女儿很欣赏,
陈公子和女儿的事情看来十有八九了,能够有陈锋这样的文道大才子做女婿,胡家未来可是找到大靠山了。
“哈哈,陈公子真是天才啊,来,我们以茶当酒,一起敬陈公子一杯。”
胡老板举起茶杯,众人也都跟着举起来。
陈锋一笑,举起茶杯,说道:
“过奖了,过奖了。”
一位佣人跑过来,
“老爷,家宴准备好了,请问什么时候开席?”
胡老爷当即说道:
“各位,我准备了家宴便饭,大家随我一起入大厅用饭,今日高兴,不醉不归啊!”
杨树才说道:
“好啊,今日难得佳人才子,美景美诗,还有胡老板珍藏的美酒,应当痛饮。”
“对,应当痛饮。”林毅跟着说道。
众人随着胡老板一起去了大厅用饭。
......
胡夫人和小姐并没有去大厅入席。
按照规矩,她们是可以入席陪客人一起吃饭的,也可以不入席,这要分情况。
今天来的男宾有点多,都是老爷的朋友,也不算亲戚,去了可能不方便。
男人在一起聊天,多了几个女人,尤其是胡琳这样的黄花闺女,有些话题可能放不开,去了反而尴尬。
如果只是陈锋一人,或者自家亲戚,夫人和小姐一般都会选择陪伴用餐。
胡琳闺房内,夫人急切地看着女儿。
“琳儿,怎样?”
胡琳一直在看那副字,此刻放在闺房的一张书桌上,痴痴地看着,对母亲的话充耳不闻。
字好,诗更好。
夫人看了那首诗,第一感觉也是惊艳。
丫鬟小兰笑道:
“夫人,你看小姐这样,那还用问,肯定是喜欢上陈公子了,我还从来没有见到小姐相亲之后如此痴迷的神态呢。”
谢天谢地,小姐终于找到了一个看得上的郎君。
小姐的贴身丫鬟阿香看了夫人一眼,想说什么,有些犹豫。
夫人看了女儿一眼,用手轻轻碰了一下女儿的手臂,又问道,
“琳儿,你对那陈公子感觉如何啊?”
“啊?”
胡琳回头看了母亲一眼,
“什么如何?”
“就是你对陈公子的印象如何?”
“哦,还,还行吧。”
胡琳说着,脸上出现了一朵红晕。
夫人瞪了女儿一眼,
“只是还行?看来你还是没看上陈公子,既然这样,我让老爷辞了陈公子,就说女儿不喜欢,”
夫人说着,装着转身要走的样子。
胡琳一急,
“唉,娘!”
“......”
“哎哟,娘,谁让你辞退陈公子了,我,我也没说不喜欢,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人家陈公子未必就看上了我呢?”
夫人微微一笑,
“你从十六岁开始相亲,这还是头一次如此没有自信,哈哈,”
“娘!”
夫人扭头看向阿香,
“阿香,你当时在现场,你觉得陈公子如何?和小姐般配吗?”
阿香想了一下,说道:
“陈公子外表俊朗飘逸,文采也是极好,和小姐站在一起,可谓是郎才女貌,不过,”
阿香看着夫人,没有继续往下说。
“不过什么?”
“夫人,有些话奴婢不知道该不该说,说了怕影响小姐,不说,又觉得对不起夫人和小姐的恩情。”
夫人一愣,
“什么事吞吞吐吐的,有什么就直接说,这里也没有外人。”
闺房内只有夫人小姐,还有丫鬟小兰和阿香,四人虽然名为主仆,实际上日常相处非常融洽,感情好,无话不说。
胡琳看了一眼阿香,
“阿香,你跟我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
阿香一咬牙,说道:
“好吧,奴婢就把心里话都说了,就算小姐责备我也认了,今日在花园所见到的陈公子,就是我在悦来客栈见到的那位陈公子,”
小姐一愣,
“就这些?”
“小姐可曾记得,我那日去悦来客栈找小二哥打探陈公子的事情,结果遇到陈公子了,他当时跟我说了一些不正经的话,”
夫人和小姐一愣。
这件事当时阿香就说过,她们也没在意,只不过现在陈公子是胡琳的相亲对象,味道就有点变了。
小兰看了夫人小姐一眼,怕夫人小姐脸上挂不住,笑道:
“不就是几句玩笑话吗,哪有那么严重的,阿香是你多心了。”
“可是,现在问题更严重啊。”
“什么更严重?”
“这个陈公子,就是前几日在莺歌楼说出文道真言的陈青峰,莺歌楼的莺莺是他相好,他还给莺莺写了一首诗,这件事满城的人都知道,
现在让小姐嫁给她,外面的人会怎么说小姐?
说小姐的未婚夫是个浪荡公子,青楼常客,万一他以后和小姐在一起了,还经常去青楼,”
“够了!”
夫人突然轻声呵斥一句,脸上带着寒霜。
阿香赶紧低头。
屋内气氛瞬间变得压抑。
这件事,夫人从头到尾是知道的,也曾经和老爷说过陈青峰行为不检点,让老爷慎重决定。
不过那个时候,她认为女儿和陈青峰未必能够对上眼。
胡琳虽然也知道父亲介绍的相亲对象是一个在青楼说出文道真言的书生,但是她一直没有当一回事。
相亲三年了,见过几十个公子哥,什么人都有,反正成不成还不一定,她也懒得事前反驳父亲,就当走个过场。
只是没有想到,这次的情况好像有点不一样,自己对那个陈公子比较有好感,似乎喜欢上了他。
现在经阿香提醒,她才突然意识到这一点。
该如何决断?
一向有主见的胡琳犹豫了,看向母亲。
第五十二章 徐雷被抓
这真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自己喜欢的郎君是一个青楼浪子,而且还是人人皆知的青楼浪子。
胡家的脸面何在?
胡小姐的脸面又何在?
可是,这个陈公子实在太优秀了,优秀得你能忘记他所有的缺点,包涵他所有的缺点。
该怎么办?
即便是胡琳这样傲娇的女子也有些犯难了。
如果换了寻常公子哥,胡琳会毫不犹豫拒绝。
“娘?”
胡琳望着母亲。
夫人看了一眼阿香和小兰,这两个侍女从小就跟在身边,陪着胡琳一起长大,也算是半个女儿一般。
没有什么好隐瞒的,直接说了。
“你父亲当初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我也是反对的,也明确告诉了你父亲,可是,你父亲说了,陈公子是文道大家,杨县令已经将他的事情禀告给了京都翰林院,估计很快就有旨意下来,要招陈公子入京都为官的,
唉,你也知道,我们胡家四代经商,好不容易混出一些成就,可是,现今这个社会,武道为主,文道为辅,一个家族,既没有武道人才,也没有文道人才,迟早都是保不住的,
你父亲的意思,如果陈公子能够收敛自己的行为,也是可以接受的。”
夫人说完,有些无奈地看着女儿。
牺牲女儿一人幸福,换取胡家太平,这句话她没忍心说出口,太残忍了。
“那是爹的意思,娘,你的意见呢?”
夫人苦笑一声,
“我的意见并不重要,我自然是希望你幸福的,这件事最终如何取舍,还得你自己拿主意,或许,”
“?”
“或许,你可以先试着和陈公子交往一下,了解一下这个人的品行再决定不迟。”
胡琳看了母亲一眼,又看了一眼书桌上的那副陈锋的亲笔诗,表情有些沮丧。
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却是一名青楼浪子,老天对自己何其不公啊!
......
陈锋离开胡家,直接回去了莺歌楼。
胡家相亲的事情,他算是走了过场,顾全了杨树才的面子,至于后面怎么发展,他没有多想。
胡小姐看起来不错,但是又怎样?
莺莺也不错啊,而且他随时可以享受莺莺的软玉温香,还不需要负责。
穿越前的那一世太累了,女朋友天天查岗吃醋,自己和女同事正常吃饭谈工作,女朋友还要和自己发飙,说什么自己和同事暧昧,吃碗里看着锅里,渣男。
每一次发生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他都要费心费力去讨好女友,求得对方原谅。
明明我没有错啊,我干嘛要跪舔?
穿越到了新世界,他不想再做舔狗了,生活怎么爽就怎么来。
同样的两个美女,莺莺各种跪舔自己,处处看自己脸色,这才是男人该有的生活。
如果和胡琳结婚,不仅会失去自由,还要每天哄她,太累。
谁愿意跪舔谁去,反正老子不乐意。
......
“莺莺,过来给我捏捏肩。”
陈锋泡在澡盆里面,莺莺穿着薄纱睡衣在一旁侍候,若隐若现的诱人身材惹得人心痒。
莺莺乖巧地蹲在一旁给陈锋捏肩,
“峰郎去哪儿喝酒了?”
“唉,杨县令组织了一个局,非要拉我去胡老爷家喝酒。”
莺莺微微一笑,手指轻轻用力,
“是给胡老爷女儿相亲吧?”
“不知道,也许是吧。”
“听说胡小姐是依云城第一美女,才貌双全,峰郎可还满意?”
莺莺说话明显带着一丝醋意。
陈锋一笑,
“人我见过了,一般般吧,我觉得还是你好?”
莺莺觉得意外,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你够浪啊!”
陈锋说笑着,一把将莺莺拉入宽大的双人澡盆。
莺莺猝不及防掉入浴盆,水花四溅,“啊”地惊呼一声。
侍女荷花在外屋,听到里面的动静,噗嗤一笑。
大白天的,动静这么大,就不能小声点啊,还是文道才子,一点都不斯文,唉,读书人个个都是闷骚吗?
......
徐雷那天夜里出城后,连夜奔走,数天之后,来到了一处小镇。
这里距离依云城已经两百里以上了。
投宿一晚,第二天一早起来,收拾行李,准备继续往前走,在徐雷的计划中,他想跑到三百里之外的一处小镇安家。
徐雷刚从客栈出来,便被四名黑衣人围住了。
“徐老头,你让我们一阵好找啊。”
徐雷一惊,伸手握住腰间的长刀。
“你们是谁?是不是认错人了?”
“哈哈,认错人了?徐老头,你瞎着一只眼,瘸着一条腿,这么明显的特征,就算是化成灰我们也能认出你来。”
“你们到底是谁?”
徐雷内心有一股不祥的预感,紧紧握着腰间长刀。
“哼,实话告诉你,我们是监国司的人,你涉嫌杀害一名监国司的侍卫,我们是来捉拿你回去了,上。”
四把长刀砍向徐雷。
徐雷的钢刀在身前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砍向其中一名黑衣人,完全不顾其余三把长刀砍向自己。
这是一种两败俱伤求死的打法。
徐雷知道,事情已经败露了,他不想拖累陈锋,他已经不打算活了,同归于尽,杀一个人垫底。
徐雷长刀刚要砍到那名黑衣人,突然手腕一痛,手中钢刀掉落,与此同时,脑后挨了一击猛击,好像是一名黑衣人用刀背狠狠地击打了他的后脑勺。
徐雷眼前一黑,整个人就晕倒了。
“这老头够狠,居然想两败俱伤,完全不按常理出牌。”
那名被徐雷攻击的黑衣人狠狠踢了徐雷一脚,恨恨地说道。
幸亏同伴及时阻击,否则他现在的脑袋可能劈成了两半,想想都心有余悸。
“孟哥,怎么处理?”
“还能怎么处理?赵老大说了,要抓活的,立即带回依云县,把这老头绑好,去镇上买一辆马车。”
......
两天之后,徐雷被押回了依云城县衙。
“千户大人,这老头一路上拒绝吃饭喝水,他一心求死。”
“想死?哪里那么容易,在我手上,我有一百零八种方法,让他觉得比死还难受。”
姚千户亲自来到监狱刑房提审徐雷。
奄奄一息的徐雷被绑在刑架上。
“徐老头,我问你,监国司的侍卫李树德谁杀的?那晚和你一起在家喝酒的人是谁?是不是镇北王的儿子陈锋?
说!”
第五十三章 菜市场斩徐雷
徐雷睁开双眼,看了眼姚千户,突然哈哈大笑,
“哈哈...监国司的狗,要杀要剐随便你们,十年前,你们陷害镇北王,将镇北王打入天牢,老子就发誓要杀几条狗给镇北王报仇,没错,那个监国司的侍卫就是爷爷我杀的。”
徐雷满脸怒火,一身正气,毫无惧色。
他知道,落到监国司的人手里不会有好结果,自己一把年纪了,横竖是一死,一切都无所谓了。
姚千户阴笑一声,用手捏着徐雷的下巴,
“嘿嘿,老头,就凭你瘸着一条腿,瞎了一只眼,炼体境七八段的修为,想要杀死炼体境十段大圆满的李树德,你配吗?”
“是老子偷袭他,趁那小子不注意的时候从背后下的手。”
“偷袭?就算你偷袭最多也只能让他受点伤,李树德炼体境大圆满,铜皮铁骨,你有能力一拳轰穿他的胸膛?他的伤我看过了,没有化气境的修为绝对做不到,
你也不用隐瞒什么,更不要把事情揽在自己身上,我知道,人不是你杀的,只要你说出真凶,我答应放你,而且给你戴罪立功的奖励,如何?”
徐雷哈哈一笑,
“没有任何人帮我,人就是我杀的,你也不用废话,爷爷我当年在北境前线跟着镇北王杀敌的时候,你还是在玩泥巴呢,
老子在战场上什么没有经历过,别用你们那些下三滥的玩意吓唬我,爷不怕,不信你试试,老子哼一句不算好汉。”
姚千户一愣,冷笑道,
“好,既然你求死,我就成全你,来人,给我动刑,把我们监国司的手段都用上,我倒要看看是他的骨头硬还是我的手段硬。”
“是。”
......
监国司的两名手下折腾了半天,连自己都累了。
“禀告千户大人,徐雷还是没招。”
姚千户正在喝茶,冷哼一声,说道:
“那就继续用刑。”
“千户大人,这老头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加上绝食两天,已经奄奄一息,就剩下最后一口气了,再用刑就死了,
这老头以前是镇北王陈家军的人,的确不是一般的硬气,他一心求死,就算再怎么用刑,他也不会招供其他人了。”
“混账!”
姚千户一怒,将手中茶杯摔得粉碎。
刑讯逼供最怕遇到一心求死的人,而且还是这种奄奄一息的老头,各种手段几乎没有,动几下就死了。
“不行,一定要从徐雷身上找出一点线索,否则,监国司连死两人都白死了。”
姚千户对于李树德的死,到现在都很痛恨,这是他亲自栽培了多年的亲信,就这么不明不白死在了依云城,连对手都不知道,
窝囊,憋屈。
“大人,我倒是有一个主意可以试试,或许能够从徐雷的身上榨出一点线索,”
“什么主意?”
“听说镇北王被打入天牢之后,镇北王手下的亲信组织了一个秘密组织,想办法劫狱,要救出镇北王,
当年君上为了避免出事,特意将镇北王的儿子和镇北王分开关押,而且两地相隔数千公里,无论对方先营救出谁,君上都会杀了另外一个人,
我还听说,君上特意将镇北王世子关押到防御薄弱的依云县天牢,就是想引诱对方出手救镇北王世子,这样便可以名正言顺杀了镇北王,”
说到这里,侍卫看了一眼姚千户,他从姚千户眼神中看到了一丝寒芒。
“咳,千户大人,这些都是我听说的,您也知道,十年了,这些传闻早就烂大街了,”
“你接着说,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只是这种话以后别乱说,尤其回到京都后别乱说,否则,出了事我也救不了你。”
“是,多谢千户大人提醒,
手下猜测,镇北王世子此次被释放,两名监国司侍卫在天牢被杀,紧接着李树德和另外一名监国司侍卫因为寻找陈锋被杀,这些事极有可能都是同一批人干的,”
姚千户看了一眼手下,脸上带着欣赏的表情。
“你的意思,这些事情都是镇北王背后的势力干的?”
“属下只是猜测,能够在天牢里面杀人,最后还能悄无声息地离开,能够杀死炼体境十段的李树德,这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有没可能是镇北王世子本人?”
“镇北王的儿子从八岁被关在天牢,怎么可能达到化气境的修为?”
“嗯,这一点我也一直想不通,陈锋被关了十年,按理说就算日夜修炼,也不可能突破化气境,”
姚千户突然想起了什么,脸色一变,看了一眼四周,然后低声说道:
“我从京都出发的时候,司正大人让我来依云县调查觉醒真龙血脉的人,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个觉醒真龙血脉的人就是镇北王的儿子陈锋?”
“这个属下就不知道了,不过,只要陈锋真和徐雷有关联,或者说,徐雷就是镇北王身后组织的一员,通过徐雷,我们或许能找到一点线索。”
“怎么找?”
“发一个通告,就说徐雷杀死了监国的侍卫,两天之后,在依云县菜市口当众斩杀,以儆效尤。”
“嗯?你是想,”
“没错,千户大人,我是想通过徐雷来引出他背后的组织,如果我们能够找到背后组织的人,那您可是立了大功劳,听说君上一直想找出这个组织,”
“如果对方任由徐雷死去不管呢?”
“那我们也没有损失,还可以让徐雷当个替罪羊,也算大人您侦破了杀害监国司侍卫的凶手一案,回到京都也是一件功劳不是?”
姚千户看着眼前这名侍卫,突然哈哈一笑,
“罗志,我还真没想到,你居然有如此心思,聪明,好好干,回到京都我禀告司正大人,给你提升一级。”
“多谢千户大人。”
“传我命令,让依云县衙写出通告在城内四处张贴,就说抓获了行刺监国司侍卫的凶手,嗯,把前一段时间天牢里面死亡的案件也算在徐雷头上,三天之后,菜市场门口午时开斩。”
第五十四章 陷阱?
陈锋从莺歌楼出来,经过一处集市的时候,看到很多人围着一则告示。
他原本是不在意的,经过人群的时候,听到有人在议论,
“这人真的胆子大啊,连监国司的侍卫都敢杀。”
“还杀了不止一个,居然杀了四五个人,牛逼。”
“在牛逼的人也不要和监国司对着干,最终也是死路一条,你看,被抓了吧,过两天就要被斩首示众了。”
“徐雷,这名字好熟悉啊,”
“这不就是忙乐茶馆说书的那老头吗?我见过的啊,这老头怎么如此厉害,居然杀了四名监国司侍卫,还有依云县的一名牢房总管,”
“人不可貌相,听说这徐老爷子曾经是镇北王手下的一名亲兵,在北境前线打仗很多年呢,”
......
陈锋内心一惊,赶紧走过去,挤入人群,看了一眼告示,顿时觉得后背发凉。
自己担心了多日的事情终于还是出现了,徐老头被抓了。
怎么办?
陈锋在回去客栈的路上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这明显是一个陷阱,如果徐老头说出了自己才是杀死监国司侍卫的真凶,监国司的人应该来抓自己才对。
现在监国司的人没有来抓自己,而是宣布要斩杀徐雷,估计是徐雷一口揽下了所有的罪名,承认自己是凶手。
可是,监国司的人有那么蠢吗?
徐雷只不过炼体境七段左右的修为,加上腿瘸眼瞎,战力更是大打折扣,监国司的人会真的相信徐雷就是真凶?
而且还把自己在天牢里面杀死的两名监国司侍卫和牢头也算在徐雷身上。
不可能。
监国司的人为什么宣布徐雷就是凶手,还要当众斩杀?
这里面可能有两个目的,
第一,给这些死亡案找一个替罪羊,了结此案,给上面一个交代。
第二,极有可能,他们想通过当众斩杀徐雷的方式,引诱真凶出现。
自己应该怎么办?
去当众劫法场?
陈锋想着这个问题有些头痛。
一旦自己去劫法场了,不仅会暴露自己是杀死前面四名监国司侍卫的真凶,还会让自己成为整个大炎帝国这个国家机器的公敌。
陈锋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君上为什么继续关押父亲却单独特赦了他,还给他一万两银票?
另外,为什么监国司的侍卫明着来释放他,暗地里却又要杀他?
有一件事他能明白,暗杀他绝对不是君上的旨意,君上要杀他,还用得耍这么多手段吗?直接一道旨意就可以处死他。
再说,君上还给了他一万两银票,
如果君上要杀他,何必多此一举?
也就是说,有人不想自己被释放,不想让他回京都,想让他死。
那么,整个大炎帝国,谁最希望陈锋死?
或者说,谁最不想看到镇北王的儿子活着回到京都?
或许,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陈锋躺在悦来客栈的床上,脑海突然一片敞亮,从床上坐起来。
陈锋拿起笔,在白纸上写了镇北王三个字,突然愣住了。
他原本是想写出镇北王的敌人有那些,可是,他无从下笔,因为他根本不知道镇北王有那些敌人和对手。
在陈锋的记忆中,只有八岁前的模糊记忆,那个时候,他还只是王府内一个小童,对于大炎帝国的局势以及父亲周围的利益关系没有什么了解。
“问题还是出在镇北王身上,我这个镇北王世子的身份,目前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祸害,只会引来杀身之祸。”
这样看来,陈锋觉得自己只能继续苟下去,至少,不能承认镇北王世子的身份,一旦承认,就会引来一波接一波的杀手。
现在最急迫的事情,徐老头怎么办?
陈锋可以放任不管,他相信徐雷也不愿意他出现。
只要不理会徐雷这件事,陈锋仍然可以过他逍遥快乐的生活,继续在青楼和莺莺好下去,继续作县令杨树才的门上贵客,甚至还可以和胡家小姐谈个恋爱,结婚也未尝不可。
可是,自己能心安吗?
陈锋觉得,在穿越前的那个世界,如果说有谁愿意为他去死的话,恐怕只有自己的父母。
而穿越到这个世界,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就因为自己是镇北王的儿子,他就愿意替自己背负所有罪名,替自己去死。
这让陈锋有些感动。
......
半夜,陈锋穿着夜行衣,挎着精铁朴刀,特意找了一块黑布做了一个蒙面的头罩。
他决定去依云县的天牢去找找,看看能否找到徐老头。
虽然明知道这是比较愚笨的办法,甚至可能中陷阱,但是他还是决定去试试,如果他不做任何努力,任由徐老头替自己去死,他的良心会不安。
陈锋直接从二楼的窗户翻了出去,跳上屋檐,施展八步赶蝉的步伐,在一片屋顶上快速飞行。
虽然八步赶蝉只是炼体境的轻身功法,但是配合陈锋化气境的灵力修为,展现出来的效果绝对震撼。
陈锋犹如一只夜鸟在半空中飞腾滑行,偶尔用脚点一下屋顶,身体便可以轻盈而起,悄无声息。
上次关押陈锋的天牢并不在县衙,县衙的牢房只是关押普通犯人的。
天牢在距离县衙大约两公里左右的地方,是一处独立的院落。
根据记忆,陈锋来到了天牢附近,远远落在了一棵大树上。
这颗大树距离天牢正门不远。
陈锋藏在大树里面,远远看出,天牢大门前漆黑一片,没有任何侍卫把守。
“什么情况?”
这是故意示弱,设置一个陷阱让我踩吗?
陈锋犹豫了一下,脚尖轻轻用力,身体腾空而起,滑翔到了几十米之外的另外一棵大树。
这棵树有三十米高,站在树顶,可以远远观看天牢院落里面的情况。
让陈锋惊讶的是,天牢院落里面也是漆黑一片,看不到有人活动的迹象。
“这不对啊,我上次从天牢里面出来的时候,天牢院子里面有七八个侍卫,门口也有四个,现在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难道说,监国司的人知道自己要来劫狱,提前埋伏好了,就等这自己跳入这个圈套?”
第五十五章 天牢都消失了?
陈锋跳下大树,从地面捡了几块石头,再次跳上树。
“啪!”
一块石头扔到了天牢的大院里面。
没有任何回应。
“啪!”
陈锋又扔了一块石头。
黑暗的院子里面仍然没有回应。
我去,老子就不信邪了。
陈锋从地面搬了一块几十斤重的大石头,一用力,直接抛入了天牢大院,对着一处房子砸去。
“轰隆!”
一声巨响。
陈锋能够感觉到那块大石头把房子屋顶砸了个大洞,还将里面的器物给砸了。
可是,院子里还是没有任何回应。
这么沉得住气?
距离天牢大院比较近的远处几处民房有灯亮起,估计是有人听到了动静起来查看。
陈锋略一思考,手拿着朴刀,一纵身飞过围墙,落在了天牢大院靠近围墙的一处角落。
快速扫了一眼,的确没有看到人,院子里面有数十间房屋,看不到一点灯光。
陈锋悄悄走到了一间房屋旁,看到一扇窗户,这是一处侍卫休息的房屋。
屏息聆听了片刻,没有任何呼吸声响。
以陈锋化气境修为,炼体境的人即便藏得再隐蔽,轻微的呼吸声响是少不了,也难以逃过他敏锐的感知。
可以判断,这房间里面的确没有人。
将听力的搜索范围扩大,百米之内也没有感知到普通侍卫的呼吸声。
也就是说,院子里面没有普通的侍卫?
如果监国司的人设置陷阱来抓陈锋,难道全是化气境的高手不成?
有这样的高手,还用得着躲这么久?早就该现身了。
陈锋一掌震断窗户,跃身翻入屋内,人在屋内翻滚一圈,手中朴刀画了一道弧线,防止偷袭。
什么都没有!
陈锋愣了。
站起来,拿出火折子点燃,扫了一眼,屋内空无一人。
仔细再看,屋内显得有些凌乱,桌椅随便摆着,四个床铺的被子还是折叠状态,看样子没有住人了?
伸手在桌子上摸了一下,有一层薄薄的灰尘。
这个状态显示,这间房子至少有六七天没有住人了。
什么情况?
陈锋内心纳闷。
带着疑问,陈锋连续查看了三四间房屋,都是同样的情况。
整个天牢大院里面已经空无一人,这就是为什么扔了那么多石头都没有回应的原因。
可是,人去哪里了?
十天前这里还有很多侍卫看守着天牢里面的囚犯,怎么一下子就没有了?
陈锋记得,真正的天牢是在地下,这座院子背靠一座小山,山体里面有一个巨大的天然溶洞,天牢就在天然溶洞里面开凿建造的。
陈锋根据记忆,找到了那座小山的入口,大门口照样没有侍卫,铁门大开。
陈锋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万一自己进入里面被人从外面关上铁门,自己且不是完蛋了?
想了想,陈锋在铁门外,对着铁门旁的山体岩石摸了摸,凭自己现在的战力,一拳就可以轰碎铁门附近的岩石,这座铁门根本拦不住自己。
为了稳妥起见,陈锋运转灵力,对着铁门旁的岩石拍了两掌,
“咔嚓”
巨大坚硬的岩石立即裂开了好几道拇指粗的裂缝。
陈锋特意控制了力度,没有让岩石立即崩裂。
拿着火折子,走入天牢里面。
里面依然没有看到任何人。
陈锋还找到了那个曾经关押自己的单独牢房,一切都是旧模样,只是没有了人。
简单转了一圈,陈锋便从地下天牢走了出来。
现在可以确定,整个天牢已经没有侍卫,关在天牢里面的人也不见了。
陈锋突然想起来数天前在城门口看到的一则告示,恍然明白,天牢里面关押的人早就被特赦了,所有人都走了,这座天牢自然就废弃了。
陈锋不知道的是,这座天牢当初就是为了囚禁这批皇族弟子而专门设立的,现在这些人都被特赦了,天牢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徐大爷没有被关在天牢,那会被关在哪里?难道是县衙牢房?”
......
片刻之后,陈锋又来到了县衙。
上次为了找档案馆,陈锋来过一次县衙,凭着记忆,陈锋摸到了牢房附近。
牢房大门外站着两个带刀侍卫,此外,附近还有两组巡逻的侍卫,两人一组。
陈锋躲在附近的一棵树上,准备寻找机会进入牢房查看。
牢房门口两个侍卫的谈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两个侍卫都困了,打着哈欠,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兄弟,听说了么,前几天监国司死掉的几个人,凶手抓到了。”
“这你也信?那个徐老头我知道的,就是一个老头,有一些武道基础,炼体境七段左右,以前是北极前线的士兵,他一个老头子为什么要杀监国司的侍卫?他能打得过那些高手?”
“你这么说什么意思?难道说,”
“嘘,你心里明白就行了,其实大家都明白,那个姚千户为了对上面邀功请赏,随便找了个替死鬼罢了。”
侍卫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压得很低,但是陈锋还是能够听清楚。
......
“徐老头现在关在什么地方?”
听到这句话,陈锋内心一跳,终于等到了他要的信息。
“谁知道,徐老头昨天就从大牢里面被姚千户秘密提走了,
那个姚千户诡异得很,徐老头的案子是他亲自抓的,不许我们衙门的人插手,连佟队长都不知道徐老头关在哪里。”
“后天不是要在菜市场斩首示众吗?姚千户的人拿刀还是我们衙门的人拿刀?”
“听佟队长的意思,到时候还是我们的人拿刀,不过姚千户会亲自坐镇监斩。”
“唉,这老头也真可怜,无端端成了替罪羊。”
......
后面的话陈锋没有再听了,找了个机会从县衙离开。
监国司的姚千户将徐老头藏在了一处秘密地点,陈锋估计一时半会很难找到,看来只有明天劫法场一条路可以走了。
回到悦来客栈睡了一觉。
......
作为胡小姐的贴身丫鬟阿香,对于小姐的婚事还真的很上心。
阿香早上装着去集市购物顺便路过悦来客栈的样子。
“小二哥,”
小二正在招呼客栈的客人吃早餐,抹桌子,端早点,忙得不亦乐乎。
“哎哟,是阿香姑娘,稀客啊。”
“听说你们店的酥脆糕不错,买两斤我带回去。”
“好嘞,阿香姑娘你先坐一下,要等会后才好,现炸的,新鲜酥脆,带回到府内正好都是热乎的。”
小二给阿香倒了一杯茶。
阿香笑了笑,装着不经意地问道:
“小二哥,住在你们店里的那个陈公子还在吗?”
“在啊,当然在,怎么,你认识陈公子?”
小二有些奇怪地看着阿香。
阿香左右瞧了一下,将一钱碎银子塞到小二手中。
小二一愣,惊讶地看着阿香。
阿香居然给他塞银子?
温柔细腻的小手碰触到小二,让小二内心一阵酥软。
阿香看到小二的神情,笑道:
“别紧张,问个小事情,陈公子昨晚可曾回来客栈休息?”
第五十六章 探监
小二手中拽着银子,看着漂亮的阿香,虽然不知道阿香为什么突然问陈锋的事情,但是估计也是和胡家小姐有关。
“陈公子昨晚回来啊。”
“什么时候回来的?”
“很早就回来了。”
“没再出去?”
“没有,回来后就关在房间里面,到现在还没起来吃早餐呢。”
“哦,那前天晚上呢?”
“前天晚上?前天晚上好像没有回来睡觉。”
阿香听了,愣了一下,内心嘀咕,狗改不了吃屎,前天是小姐和陈锋相亲的日子,估计陈锋从胡府出来后就去莺歌楼留宿了,这种男人终究是靠不住的,她一定要告诉小姐。
看到阿香脸上表情闪烁不定,小二问道:
“阿香,怎么了?突然关心起陈公子的起住饮食了?”
“啊,没什么,”
阿香一笑,又补充道:
“你也知道,我们夫人看上了陈公子,我这不是就瞎打听嘛?”
两人闲聊片刻,厨房师傅新鲜炸好的酥脆糕已经起锅了,小二跑过去包好二斤给阿香,阿香拿着走了。
小二看着阿香离去的背影,擦了一下口水,
“这小屁股扭得,我要是能够娶到阿香,这辈子都满足了。”
“想娶阿香还不简单?”
一个声音从小二背后传来。
小二一愣,转身看过来,陈锋已经在一张桌子旁坐下。
“陈公子,早啊,昨晚睡得可好?早上要吃点什么?”
“老样子,各样都来一点。”
陈锋已经习惯了悦来客栈的早餐。
“好勒,您稍等,我给您沏壶茶。”
小二手脚麻利,立即沏了一壶茶端过来。
自从陈锋和县令杨树才一起吃饭之后,小二给陈锋沏茶用的都是老板特意在外面买的好茶。
小二又一路小跑,给陈锋端来了六样点心,一碗粥。
“陈公子,您刚才说的那句话什么意思?”
陈锋喝了一口茶,望着小二,
“哪句话?”
“就是您刚才下楼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小二有点难为情的样子。
陈锋想了一下,噗嗤一笑,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如果你想娶阿香,其实很简单?”
“对,就是这句话。”
小二有些期待地看着陈锋,心想,到底有什么简单的办法能够娶到阿香呢?
“努力工作,多赚钱。”
陈锋夹起一块点心放入口中,慢慢地咀嚼起来。
小二看着陈锋慢条斯理吃饭的样子,愣住了,
“就这?”
“对啊,你还想怎样?只要你多赚钱,什么阿香娶不回家?连胡小姐你都能娶回家。”
“陈公子,你这是拿我开心呢。”小二有些失望。
陈锋笑道:
“难道我说得不对吗?我跟你说,你的问题就是想太多,不要想什么女人喜不喜欢你,不要琢磨女人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你应该琢磨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如何赚到更多的钱,等你赚到足够的钱,女人会如潮水一般向你扑过来,
到时候该琢磨的就是女人了,她们会琢磨怎样讨你欢心,琢磨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这是大实话,但是没有几个人愿意听,尤其是年轻人。
年轻人都相信自己的颜值和才华能够征服美人,只有当他们无数次碰壁,看到自己心目中的女人投入了有钱男人怀抱的时候,他们才会顿悟,
这世界终究还是看钱的。
小二有些无奈地看着陈锋,摇摇头,去干活了。
陈锋吃着早点,也懒得去管小二,像小二这种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爱情的真谛,他们整天想的就是如何博取女人的欢心。
其实只要你有钱,你可以搞定身边百分之九十九的女人。
爱情的真谛是什么?
是钱!
足够的钱,就会让你拥有足够丰富浪漫的爱情。
没有钱是没有资格谈爱情的。
......
吃过早饭,陈锋让小二准备了一些酒菜,用食盒装着,提着去了县衙门。
“哎哟,陈公子驾到,有失远迎啊。”
刚进县衙大门,就遇到了县衙侍卫领班佟大力。
“佟老哥,我来找杨大人,不知道杨大人是否在。”
“杨大人还没到呢,陈公子先进来喝杯茶,估计杨大人很快就来了。”
依云县是个小县,平日里也没有多少公务,县令每天上午十点后才会到县衙坐堂。
自陈锋从天牢出来的这段时间,依云县接二连三出现命案,这恐怕是依云县最近十几年来最糟糕的日子。
陈锋随着佟大力进入县衙内的一处房间,这里是日常招待客人的。
佟大力给陈锋泡上一壶茶,一旁陪着。
佟大力对陈锋的印象极好,陈锋这人文采好,相貌气质好,没有什么架子,对他们这些普通人也没有什么傲气,很随和。
不像县令杨树才,经常板着一副臭脸,时刻提醒你,他是主子,你是奴才。
读书人在考取功名之前痛恨等级制度,每每谈论起世事的不公,恨得咬牙切齿,可是一旦轮到他鱼跃龙门成了掌权者,他又非常重视等级制度带给自己的荣耀和权力。
砸锅的人另起炉灶,摇身一变开始保护自己的锅不被别人砸。
“不知道陈公子找杨大人是私事还是公事?”
这是陈锋第一次来县衙找杨大人,佟大力推测,陈锋可能有公事,如果他能够顺手帮忙的,也算是自己的一个机会。
佟大力从杨树才那里了解到,陈锋说出文道真言的事情已经汇报给了京都,估计恩旨很快就会下来。
谁都想往上爬,即便不能往上爬,结交一下陈锋这样的人脉也没有坏处。
陈锋一笑,说道:
“实不相瞒,今天来是为了一件公事。”
“啊,不知道陈公子有什么公事,是否方便给我说一下,如果用得到佟某的地方,陈公子尽管开口。”
“唉,我也不知道怎么开口,我来依云县时间很短,前段时间经常去忙乐茶馆听书,便结识了说书的徐大爷,
我和徐大爷甚是投缘,一来二往也算熟悉了,成了忘年之交,
可是,昨天突然看到告示,说是徐大爷涉嫌杀人案,明天中午要处决,所以,我想来看看他,给他备了一点酒菜,就当做是给他送行道别,不知道是否方便?”
第五十七章 意外的机会
佟大力听了陈锋的话,愣了一下。
“陈公子认识徐雷?”
“是的,就是最近在茶馆听书认识的。”
佟大力咽了一口口水,看着陈锋,他实在有点不明白,陈锋这人怎么如此单纯?
徐雷现在是杀人犯,而且不是一般的杀人犯,是杀害监国司侍卫的杀人犯,这种人最好不要沾上一点关系,
别人躲避都来不及,陈锋居然不回避自己和徐雷的关系,反而要来探监。
这样的人,不是单纯就是傻,
或者说,情深义重?
“陈公子,你听老哥我一句劝,还是别去看徐雷了,你是文道大家,前途无限,徐雷是杀人犯,他会拖累你的,
我听杨县令的意思,已经将您的事情禀告了京都,以君上对文道的热爱和支持,召你进京都的旨意很快就会来,
这个关键时刻,你可不能把自己和一个杀人犯联系在一起啊。”
佟大力一番好意相劝。
陈锋一笑,说道:
“我和徐雷就是萍水相逢,君子之交,当初结识他的时候我就没有考虑他的身份,至于他现在是否杀人犯的身份,我同样不在乎,
大炎帝国的法律里面,也是准许给死刑犯临别送行的,我这样做,也没有什么不对吧?”
佟大力听了陈锋的话,内心对陈锋愈加钦佩了。
真是有情有义啊好男子,对一个萍水相逢的老头尚且如此,这种人值得交往。
“陈公子情深义重令佟某佩服,不过,徐雷并没有关押在我们县衙。”
陈锋对这个结果早有预估,装着惊讶地问道:
“徐雷不在县衙监狱?他不是明天就要被处斩吗?”
“唉,说来话长,”
佟大力叹息一声。
“佟大哥,到底是什么情况?可否告知一二?”
“事情是这样的,徐雷杀死的是监国司的侍卫,前几天从京都来了一位监国司的千户大人,这件事一直都是千户大人在处理,我们县衙只是协助,
徐雷前天还在我们县衙,不过昨天被监国司的人提走了,说是以防万一,”
“啊,原来这样,那我且不是连徐大爷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了?”
陈锋表示很惋惜。
“那到不一定,”
“佟大哥有办法?”
“明天中午行刑,我会带领衙门的侍卫辅助监国司的千户大人,到时候,如果陈公子不避嫌的话,可以在行刑前给徐雷送别,
不过,我还是劝你慎重,毕竟当着众人的面,可能会有损你的名声,”
“那我明天就在菜市口刑场给徐雷送行,还请佟大哥给个方便,”
“好,既然你坚持,那我一定给你争取机会安排。”
佟大力对陈锋的坚持越加钦佩。
两人随后闲聊了几句,喝了几杯茶。
一名身穿魁梧高大身挎腰刀的男子走过来。
“佟队长,我们千户大人让我来找你,明天菜市场处斩犯人徐雷,你们县衙负责清理刑场,负责刑场附近的治安,不知道你们这里安排怎样了?”
此人是罗志,姚千户的助手,也是给姚千户出主意公开处死徐雷,试图引诱出镇北王身后势力组织的人。
李树德和另外一名侍卫的死,让罗志现在脱颖而出,获得了姚千户的重用。
监国司侍卫的升迁之路,哪一个不是踩着累累白骨?
不是踩着敌人的白骨,就是踩着队友的白骨。
对于罗志来说,李树德的死真是重于泰山,是他人生事业的里程碑。
佟大力看了一眼陈锋,又看了一眼罗志,作为一名二十几年的侍卫,有些基本纪律已经深入骨髓,警惕性已经是一种日常本能反应,
有些机密的事情是不能当着外人说的。
罗志进来的时候,陈锋是背对着他的,罗志以为陈锋也是县衙的人,所以说话也没有太注意。
陈锋会意,立即站起身来,
“佟大哥,既然你有公务在身,那你先忙,我走了。”
“你不等杨大人了?”
“不用了,告辞。”
陈锋转身,看了罗志一眼,离开房间。
佟大力看到了陈锋座位旁的一个大食盒,急忙喊道,
“陈公子,你忘了东西了,”
“不用了,就是一些酒菜,你和兄弟们享用吧。”
“那怎么好意思?”
佟大力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陈锋已经走远了。
罗志愣了一下,陈锋俊朗的容貌给他强烈的刺激,这世界怎么有男人如此英俊帅气?
“佟侍卫,刚才那位是?”
“啊,那就是最近依云城大名鼎鼎的陈青锋陈公子。”
“就是那个说出文道真言的陈青峰?”
“正是,怎么,罗大人也认识他?”
“哈哈,不认识,就是听说而已,他最近名气很大嘛。”
“对了,罗大人有什么指示?
明日的戒备治安工作我们都是按照往常的惯例来制定的,您看看还有什么缺漏的地方,”
佟大力拿出一张菜市口的布局图指给罗志观看。
......
陈锋出了衙门,左右看了一眼,衙门对面有一家小食店,便走了过去,点了两样小食,慢慢吃了起来。
在衙门内意外遇到了姚千户的手下,这对陈锋来说是一个机会,只要跟踪他就能找到他们关押徐雷的地方。
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左右,罗志从衙门里面出来了。
陈锋走出小食店,混入人群,悄悄尾随在罗志身后十米左右的地方。
大约跟随了三百米左右,罗志转入了一条小巷,进入了一栋院落。
陈锋远远看着,等了数息之后,估计罗志已经进入院子了,这才小心走了过去。
一边走过去,一边运转灵力,提升自己的听力。
经过院子的时候,陈锋放慢脚步,听到里面传出来的对话声。
“罗志,和县衙的人交接好任务了吗?”
“千户大人放心,都已经安排好了。”
“好,就等明天午时了,今天到明天,你们都要打起精神日夜防备。”
“姚大人,您请的帮手到了吗?”
“按照时间推算,赵凯应该昨天就赶到了北境郡,明日上午应该可以回到依云。”
“姚大人,您是不是太谨慎了,以您的修为,还怕对方掀起什么风浪?”
“小心点好,这个对手不简单,我们多一个化气境的帮手,事情就会更稳妥,这次不能再有闪失了。”
......
陈锋不敢在院子外停留,自己能够感知到院子里面的动静,那个化气境的姚千户一样也可以感知到院子外的动静。
第五十八章 青楼姑娘之间的内卷
回去的路上,陈锋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如何救徐大爷?
刚才听院子里面的人谈话,似乎他们还请了帮手,而且也是一个化气境的高手。
陈锋前几天在城外郊区树林里面修炼龙象波罗掌的时候,曾经感知过姚千户的修为高低,虽然两人没有直接交手,但是从自己当时的感知来说,姚千户是他穿越后遇到的最强对手。
如果明天另外一个化气境帮手赶到的话,陈锋觉得自己完全没有获胜的希望,到时候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徐雷被斩首了。
监国司的人行事果然阴险毒辣,明面上斩首徐雷,暗地里请了帮手,就等着徐雷幕后的人出现,一网打尽。
要救徐雷,今晚是最后的机会。
路过莺歌楼,陈锋决定顺道去看看莺莺,他也不能预计今晚行动的后果,搞不好以后可能就见不到莺莺了,多见一面也好。
......
上午是莺歌楼比较安静的时间,一般客人都是下午和晚上过来玩耍。
前几日排队进入莺歌楼参观文道真言墨宝的盛况也慢慢消失了,依云城内该来的儒生基本上都来过了,
就连举人林毅,秀才汤臣和江森也在胡老板家聚会之后专程跑来莺歌楼一趟,就为了观看陈锋留下的墨宝。
此刻,莺歌楼一楼大厅内,却少有地聚集了头牌莺莺和另外四大花魁春桃,夏荷,秋菊,冬梅,以及洛洛等一众小姐妹。
当然,这些都是花名,她们的真实名字一般人不知道。
众人聚集在一起是四大花魁之一的冬梅挑起来的。
冬梅昨晚接了一个客人,也不知道怎么就谈起了陈锋的事情,那名客人和秀才汤臣交好,从汤臣那里得知了陈锋在胡老板家聚会的情况。
林森参加胡老板家聚会,一夜顿悟的事情,已经在文道儒生中传开了,惹得人人羡慕妒忌恨。
大家对于陈锋的崇拜也是到了五体投地的地步,陈锋写给胡琳的那首诗也在极短的时间内流传开来。
莺莺因为陈锋的原因,最近在依云城青楼圈子内的名气达到了巅峰,在红姐那里也是得到了特别的照顾,
红姐甚至要送一部分莺歌楼的分红给莺莺,也不要求莺莺对外接客,只是希望未来陈锋发达之后,莺歌楼多一个靠山。
社会就是如此现实,尤其是青楼本来就是一个赤果果利益博弈的地方。
世界上有三个完全不讲人情的地方,官场,生意场,青楼。
官场讲的权力交换,你在位,手中有权,便有大把人巴结你,一旦你失去了权力,立即便是树倒猢狲散,人走茶凉。
生意场讲究的是金钱利益交换,互惠共赢,无利不起早,从来没有专门做亏本买卖的生意人。
在青楼,女人卖的是青春和姿色,这如同卖鲜花一样,早晨,中午,晚上的价格都不一样,一旦青春美貌不再了,从前日日光顾的客人便会弃你而去,
甚至有了新鲜的姑娘,老主顾也会弃你而去,男人喜新厌旧那是本性。
青楼姑娘对男人的要求却是极为简单,一个字,钱。
只要你有钱,不管什么杀猪的卖菜的都可以上老娘的床,
一旦你没钱了,哪怕你曾经是权贵富豪,统统滚蛋。
莺莺原本就是最出名的花魁,享受这卖艺不卖身的特权,是莺歌楼的一块金字招牌和形象大使。
现在红姐为了抱住陈锋这个粗腿,对莺莺更是优待,这让莺歌楼一众姐妹内心都是羡慕妒忌恨。
冬梅昨晚听说了陈锋去胡老板家相亲的事情,内心的妒忌得到了释放,今天早上起来便把众姐妹召集到了一起,还把红姐也喊了过来。
“梅姐,什么事情啊,一大早上的,把众姐妹都召集过来?”
有人打着哈欠。
有人打趣道,你昨晚被折腾了几次?这么一副精疲力尽的样子。
嗨,那个杀猪的,一声猪肉味,不是看他给的钱多,老娘才不陪他呢,折腾一晚上,恨不得把银子全部赚回去,现在想起来就恶心,早上害我洗了三次澡。
你那算什么,我昨晚接了一个卖鱼的,我的娘啊,那个味道真是令人难受,今天早饭都没吃得下。
哈哈....
......
莺莺看了一眼众人,表情平静如水。
那些委屈自己接待屠夫卖鱼之流的姐妹,都是年纪稍微大了一点姿色差一些的姑娘。
只要在青楼继续混下去,除非你能找到良人赎身,或者你攒钱给自己赎身,否则,最后都逃不了这样的下场。
这就如同鲜花市场的鲜花,从早上卖到下午,没有人买的鲜花变得枯萎了,最后只能扔到垃圾桶。
莺莺不由的想起了陈锋,自己第一次是给了陈锋,这一点陈锋也是清楚的。
她这年纪,姿色处于巅峰期,加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陈锋,是赎身的最佳机会,过了这个村真就没有下一个店了。
可是陈锋这个人,最近相处下来,对自己好是好,但是也仅仅限于男欢女爱,深情谈不上。
唉,男人的心,海底针,就算自己愿意为陈锋守身如玉,可是人家未必就领情。
莺莺内心有些患得患失的感触。
眼前的春夏秋冬四大花魁,以前也是有过机遇的,最后还是没能逃过青楼的宿命。
......
红姐看了冬梅一眼,说道:
“冬梅,到底什么事情,说呀,大家都要休息呢。”
红姐发话了,众人安静下来,看着冬梅。
冬梅看了一眼莺莺,笑道:
“这是和莺莺妹妹有关系,我怕说出来会伤莺莺的心。”
莺莺一愣,笑道:
“什么事情和我有关?又怎么莫名其妙就伤我心了?梅姐既然召集众姐妹在一起,那就直说吧,没必要顾忌我的心情。”
既然你召集大家来了,自然就是为了打击我的,何必惺惺作态呢?
冬梅一笑,
“妹妹,我也是为了好,怕你被人骗了,我昨天从黄公子那里得到消息,陈公子,就是陈青峰,前天去胡老板家相亲了,”
说完,看了莺莺一眼,又加上一句话,
“胡家千金你们都听过的,被人称为依云县第一美女,而且才华也是极好的,人家是依云县首富,还是黄花大闺女,我们一个青楼女子怎么跟人家比?”
冬梅的意思,莺莺你就别做梦了,陈公子只是和你玩玩,不可能给你赎身的,
红姐你也别白费心思了,给莺莺干股分红什么的,都没有用了,最后还不是靠我们给你赚钱?
莺莺该接客还得接客,反正已经破身了,不如趁现在名气高多赚点钱。
第五十九章 相煎何太急
冬梅说完,还装出一副关心莺莺,我都是为你好的模样,怜爱地看着莺莺。
这一时刻,现场除了红姐和莺莺,其他姑娘内心都是一阵莫名的酸爽。
这段时间,莺莺实在太红了,红得发紫,红得让大家恨。
尽管莺莺一直很低调,可是这种低调越是显得她的与众不同。
大家都是青楼姐妹,为什么你就那么低调得令人发指?
你去浪啊,你去同流合污啊,你也穿着暴露的衣服去拉客啊,这才是一个窑子里的好姐妹。
偏偏你装清纯,你卖艺不卖身,你与众不同,你还运气爆棚,不仅享有头牌花魁的称号,还遇到了文道天才对你的垂青。
为什么你什么都不用干就能享受这么多好处,我们日日夜夜摇断床也只能混个温饱?
不公平啊!
当然,大家都明白,尽管内心羡慕妒忌恨,但是不能表现出来,现在还不是公开奚落莺莺的时候,毕竟人家还是头牌,当红炸子鸡。
众人掩饰着内心的酸爽,带着一副同情的眼神看着莺莺。
越是这种露骨的同情,越是令人生厌。
莺莺淡淡一笑,说道:
“我本来就是青楼女子,也不敢奢望陈公子给我赎身娶我,陈公子要和胡家小姐相亲,要娶胡小姐,那不是我能干预的事情,
你们的客人,今日和你睡觉,明天又去找别的姑娘,你们能够干预吗?
需要为这样的事情生气吗?”
莺莺尽管内心也不舒服,但是面子上还是要装着无所谓的样子,否则还真让大家看笑话了。
冬梅一笑,装着知心大姐的样子说道:
“妹妹,我就是怕你一片痴心错付了,我们都知道,你把第一次给了陈公子,为陈公子守身如玉,推掉了所有的客人,最多也就是参加茶围,给客人弹个曲,跳个舞,
你这样一片痴心对陈公子,可是人家一转身就去和胡小姐相亲了呀,
听姐姐一句劝,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都是薄情寡义之徒,他们最多就是玩个新鲜,时间一长就腻了,到时候就会弃你而去,
妹妹你不如趁着年轻漂亮,名声正盛,公开接客,多赚点钱,为自己未来养老打算啊,”
冬梅说完,看了红姐一眼,
“昨天黄公子还跟我说起,要是莺莺妹妹肯接客,他愿意出一百两银子呢,
唉,以前黄公子出过一千两银子换莺莺妹妹的第一夜,现在大家都知道妹妹接待了陈公子,咯咯...”
冬梅自我干笑了两声,接着说道:
“一百两银子一夜也是天价了,我们几个姐妹也才三五十两银子,”
冬梅说完,看了一眼春桃,夏荷,秋菊三个姐妹。
三人会意,立即点头赞同。
“莺莺年轻漂亮,名声正盛,现在正是赚大钱的时候,不出三年,可以赚一栋莺歌楼出来。”
“唉,我们青楼女子吃的就是青春饭,真正巅峰期也就那么几年,要抓住啊。”
“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当年为了那个穷书生,少赚了多少钱,最后呢,那穷书生考上了举人,直接就把老娘给抛弃了,
他赶考的钱还是我给的呢,天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狼心狗肺。”
......
春夏秋冬四大花魁一发话,其余的姐妹也都跟着附和起来,一个个痛数男人的薄情寡义,劝说莺莺公开接客赚钱。
在青楼,毁掉一个女子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明码标价公开接客,不出半年,当所有的男人都和这个女子上床后,她就失去了新鲜感,没有了溢价,沦为了普通妓女,从此以后就完全沦为靠皮肉为生的地步。
莺莺看着眼前这群平日里姐姐长妹妹短表面上亲密无间的所谓姐妹,深深感受到了她们内心的恶意。
都是一个坑里面的人,自己爬不出去,也要拉住别人,不让别人爬出去,最好是拉下来踩几脚,谁都别想爬出坑。
莺莺看了一眼红姐,红姐没有说话,但是她的内心却开始盘算了。
如果陈锋真的和胡家小姐定亲了,莺莺作为拉拢陈锋的筹码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到时候,恐怕还真的逼着莺莺公开接客。
青楼不是慈善机构,不养废人,自己在莺莺身上花了不少钱培养,自然是为了投资收益最大化。
莺莺的侍女荷花看到主子别人欺负,内心愤愤不平,说道:
“红姐,各位姐姐,我们小姐可没少给莺歌楼赚钱,远的不说,就这段时间,光是来莺歌楼观看陈公子文道真言墨宝的人,每人十两银子,都不下三千两银子吧?
来了这么多客人,各位姐姐的生意是不是也跟着好了一些?
我们小姐还年轻美貌呢,就算没有陈公子照着,日后时间还长着,还怕不能给莺歌楼赚大钱?”
冬梅扫了荷花一眼,冷哼一声,
“小贱蹄子,我们姐妹说话,啥时候轮到你插嘴了,这么没规矩,是不是心痒了,想着找男人接客了?”
侍女荷花是专门侍候莺莺的丫鬟,年纪不过十五岁,目前属于可接客可不接客的阶段。
从十三岁开始,荷花就跟着了莺莺,两人情同姐妹,感情极好,莺莺护着荷花,荷花便可以不去接客。
莺莺看到侍女荷花被冬梅欺辱,冷冷地扫了一眼冬梅,
“梅姐,给你脸了?蹬鼻子上脸的,一大早发的什么疯?
红姐都没说话,什么时候就轮到你来教训荷花了?
荷花是我妹妹,你要欺辱她,先过我这一关。”
莺莺虽然身在青楼,但是骨子里一向冷傲,平时琐碎的事情她懒得出声,并不代表她没有脾气。
红姐连忙打圆场,
“大家都是姐妹,有问题可以说,但是说话注意分寸,团结为上。”
红姐说完,扫了一眼冬梅。
冬梅只得“嗯”了一声,算是认错了,毕竟莺莺现在是莺歌楼的头牌,红姐还是偏向莺莺的。
冬梅不甘心,突然笑道:
“哎哟,我这里有一首诗,是前天陈公子写给胡小姐的,大家有没兴趣看看?”
说完,冬梅从袖子中拿出一张折好的纸,伸手抖了一下,展现在众人面前。
身旁的春桃看了一眼,立即朗声念道: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莺莺和四大花魁都是懂一些文学诗词的,对于这首诗,看一眼就知道是什么意思。
一个男人写了一首绝美惊艳的好诗,送给依云县第一美女,表达的什么意思,再笨的人都能明白。
冬梅就是要拿这首陈锋写给胡琳的诗来挤兑莺莺,让莺莺难堪,让莺莺失去傲娇的资本。
陈锋是莺莺的骄傲,但是现在这个男人却对另外一个女人表达了爱意。
这是对莺莺的当众羞辱。
果然,莺莺看到这首诗的时候,脸色非常尴尬,她极力控制自己不要过于失态。
你越是表现得痛苦,你的对手就会越开心。
但是这首诗对莺莺的打击真的很重,她感觉内心被重重的击打了一下,有一种心碎的感觉。
心中那不切实际的幻想瞬间破灭了。
她终究逃不出青楼女子的宿命。
莺莺咬着嘴唇,手有些发抖,极力地控制着眼眶中的泪水。
就在此时,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传进来,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本身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风流倜傥的陈锋摇着折扇走入了大厅。
第六十章 莺歌楼的合伙人
陈锋从踏进莺歌楼大院就听到了里面的争吵声,他特意放慢脚步,稍微听了一下,对里面的情况顿时明白于心。
莺莺的事,他总觉得有些为难。
他突然想起了一句很有道理的话,
不要去碰处-女,除非你想娶她。
女人把第一次给了自己喜欢的男人,内心总是会憧憬各种美好的幻想,直到破灭为止。
陈锋是绝对不可能娶莺莺,也不可能把她带在身边,倒不是嫌弃莺莺的出身。
穿越过来的陈锋,骨子里还是想着继续浪的,在天牢里面憋了十年,好不容易出来,拥有了外挂人生,如果就这样找个女人结婚安家,有个锤子的意义?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浪一浪。
另外,他的前任赋予他的镇北王世子的身份,陈锋自己也不确定会带来什么后果,至少目前看来是凶多吉少。
无论他娶莺莺还是胡琳,都有可能给她们带来杀身之祸。
害人害己的事情,吃力不讨好,他不会做。
站在大厅外面,听到里面的争吵声,有人要欺辱莺莺,陈锋自然是不答应的。
陈锋对莺莺的感情,除了简单的男女之间的欲望,对美色的喜欢之外,还有一份怜悯和同情。
而莺莺对陈锋的感觉却很复杂,除了对陈锋的欣赏与喜欢,还有一种溺水者在无助中拼命想抓住什么东西救命。
没有人甘心一辈子身陷青楼,尤其莺莺这种身材相貌气质一流,还读了一些书,懂得一些粗浅的琴棋书画,而且还没有公开接客的女子,她真的很幻想能够遇到一个好人,带她上岸,脱离苦海。
莺莺遇到了陈锋,毫不犹豫地孤注一掷,赌了一把,压上了自己的全部。
她也知道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中,她只能忍耐,等待,
等待命运的转机,人生的奇迹。
陈锋自然明白莺莺对自己的期望,但是他真做不到赎身娶妻。
可是,眼前看到莺莺被众人围攻逼迫,他内心也是一阵热血冲动,好歹也算是他的女人,他不能无动于衷。
陈锋莫名想起来曹植的七步诗,当即随口说了出来,走入了大厅。
一首诗念完,一道华光在陈锋头顶萦绕,挥之不去。
“诗词之光!”
莺莺的侍女荷花惊叹地喊了一声。
众人也都反应过来,一个个带着崇拜的眼神看着陈锋。
有很多姑娘是第一次见到陈锋,立即被陈锋惊艳到了。
长得这么帅,这么有气质,还这么有才华,爱死了!
陈锋扫了众人一眼,看到了莺莺激动的眼神,对她微微一笑。
就这一个笑容,就把莺莺的心都给融化了,周围众多姐妹妒忌得要死。
“红姐,听说你要逼莺莺公开接客?”
陈锋走到红姐面前。
红姐一愣,
“啊?没有没有,我一直把莺莺当着亲妹妹,怎么可能逼她公开接客呢?
再说了,莺莺对陈公子一片痴情,她的心已经容不下任何人了。”
“我给莺莺赎身,你开个价吧。”
陈锋此话一出,大厅内顿时一片死寂。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陈锋。
莺莺身体颤抖了一下,两颗热泪怎么也控制不住,悄然滑落,一旁的荷花欣喜不已,用手紧紧地抓着莺莺的手。
春夏秋冬四大花魁脸色僵硬,尤其是冬梅,羡慕妒忌恨五味杂陈。
都是一个坑里面的姐妹,凭什么你就这么好命,就这么快被人拉出坑了?
红姐内心的感受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有喜有失。
陈锋如果真给莺莺赎身,那么日后莺歌楼也算是抱上了陈锋这个粗腿。
到目前为止,红姐一直对莺莺不错,各种投资培养琴棋书画,好吃的好穿的,一直把她当着莺歌楼的宝贝供养着。
莺莺对红姐也有一份感激之情,很多时候,客人出高价要买莺莺的第一夜,红姐都没有答应,甚至县令杨树才都被红姐阻止了。
没有红姐的这份袒护,莺莺早就不是现在这份光景,也不可能有今天陈锋给她赎身。
这份情,莺莺肯定是长存于心的。
陈锋的发达是指日可待,莺歌楼日后有陈锋的这个后盾,即便是杨县令走了,新来的县令也要给三分面子。
可是,莺莺这么一走,莺歌楼也就失去了最大的最靓的招牌,生意也许都要受到影响。
当然,对于经营这一块,红姐还是很有办法的,她最近已经私下联系了好几个青楼的头牌花魁,她们都有意加入莺歌楼。
红姐看着陈锋,略微犹豫了一下,笑道:
“陈公子,你可是真心的?我可把莺莺当着亲妹妹哟,咱也把话挑明了说,莺莺虽然身在青楼,但是身子却是干净的,她的第一次可是给了陈公子你的,”
红姐单刀直入,她要为自己争取最高的筹码,这个筹码不是金钱,而是拔高莺莺的身份,增加莺莺在陈锋心目中的地位。
有哪个男人会珍惜一个青楼的破鞋?莺莺可是完璧无瑕的。
陈锋也不废话,他当然知道红姐想要什么。
“红姐,除了给莺莺赎身,我还有一个小小要求,我说出来,你可以考虑一下,不一定非答应我。”
“哦,陈公子还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我想买一部分莺歌楼的股份,成为你的合伙人。”
“啊?!”
红姐张大嘴,惊讶地看着陈锋。
不仅红姐,满屋的人都惊讶不已。
陈锋居然要成为莺歌楼的合伙人?
这意味着什么?
当今能够说出文道真言的大才子只有两人,一人是大炎帝国翰林院大学士,君上非常信任并尊称为先生的朱照,
另外一人就是现在的陈锋。
此外,陈锋短短几天内,连写三首诗,每一首都带有诗词之光,这是何等的天才?
这样的人成了莺歌楼的合伙人,那莺歌楼的名声且不是要传遍大炎帝国?
这是要上天的节奏啊!
第六十一章 正是莺歌燕舞日
“陈公子,此话当真?”
红姐压制住内心的激动,她是个有野心的女人,而陈锋的加盟无疑给她的野心插上了翅膀。
陈锋说出文道真言,引发文道之光,不用多长时间,便会名满整个大炎帝国。
而接下来,陈锋极有可能被招入京都任职。
有名,有权,这样的人成为莺歌楼的合伙人,那莺歌楼的名声还不传遍天下?到时候不知道多少文道儒生结伴来依云县莺歌楼游玩。
说不定莺歌楼以后就是依云县的重点旅游景点,成为依云县的一张名片。
陈锋一笑,
“此话当真!现场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好,我相信公子。”
红姐大喜,满脸兴奋。
“具体的细节,我想和红姐单独协商一下。”
“这个自然。”
红姐自然知道,有些具体的细节是不可能公开的,只能是她和陈锋两人知道的秘密。
红姐从椅子上站起来,正准备带陈锋去自己的房间单独聊。
四大花魁之一的秋菊忽然站起来,面带微笑,满眼柔情地看着陈锋,
“陈公子,小女子能否请教你一个问题。”
“请说。”
“陈公子刚才进大厅的时候,念了一首诗,能否给我们具体解释一下什么意思?”
秋菊其实已经知道了那首诗的意思,不过,她想要引起陈锋的注意。
每个人都想为自己搏一把,莺莺第一次见陈锋就赌上了全部,秋菊觉得自己身材美貌不输莺莺,她为什么不能勾引一下陈锋,万一成功了呢?
莺莺扫了一眼秋菊,又看了一眼陈锋。
一旁的荷花小声嘀咕道,
“狐狸精,我们小姐的男人她也想勾引。”
秋菊这么一说,倒是引起了很多姑娘的共鸣,因为还有很多人不怎么明白这首诗。
“对呀,陈公子,您给解释一下吧,也让我们受教一下。”
“陈公子是大才子,写的诗就是不一样。”
“陈公子,我叫小婉,有空的话我想请您去我房间,向您请教一下诗词,我也很喜欢诗词的。”
“陈公子,我也是。”
......
都不是省油的灯,有了第一个开口的,后面都跟上来了,犹如一群饿狼一样,都想撕咬一口陈锋的肉。
陈锋一笑,
“这首诗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说,把豆子放在锅中煮,灶台下面燃烧的是豆萁,豆子和豆萁原本是同一个生命体,现在却是烧着豆萁煮豆子,
这首诗比喻亲人朋友之间为了某种利益相互争斗陷害。”
意思其实很简单,大家一听就懂。
但是这群女人开始各种撒娇卖媚装傻,一本正经光明正大地勾引陈锋。
“陈公子,奴家还是不太明白,能不能请您单独去我房间聊一下啊,哎哟,这大厅好热啊,”
女子说着,就把自己的披肩给扯了下来,露出了雪白的香肩和汹涌的两个半球。
这女子一示范,其余的人也都跟着喊热,纷纷撕扯自己的衣服,把能露的地方尽量露出来,还有人说大厅好多蚊子,把裙子撩起来抓痒,露出雪白的大长腿。
红姐苦笑,给了众人一个白眼。
莺莺更是一脸无奈。
荷花护主心切,大声说道:
“你们还要脸不?”
有人立即回怼道:
“你家小姐连身子都不要了,我们还要脸干啥?”
大厅一片哄笑。
陈锋也是苦笑,摆摆手,说道:
“其实这首诗对你们来说,还有另外一层意思,”
众人一愣,立即安静下来听陈锋讲说。
“那就是,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嗡!”
众姑娘脑海一震,愣愣地看着陈锋,这话是一针见血啊。
“你们都是一个坑里面的女人,彼此应该相互帮助,如果连你们自己都相互攻击,彼此拉对方的后腿,试问,还有谁会愿意拉你们出坑呢?”
众人静默。
陈锋对莺莺挥挥手,和红姐走出大厅,去了红姐的房间。
莺莺甜甜一笑。
......
红姐亲自给陈锋倒了茶。
“陈公子,我第一眼见到你,就觉得你不是一般人。”
陈锋一笑,这话好熟悉,对了,悦来客栈的小二也跟我说过这句话。
“红姐过奖了,我就是一个浪荡公子罢了。”
“哈哈,你这样的浪荡公子我也是第一次见到。”
“红姐,开门见山吧,我说说我的想法,您看看是否合适,”
“行,陈公子请说。”
“我作为莺歌楼的合伙人,一不出资金,二不出人,但是我出的是名声,我压上我陈青峰文道天才的名声,我相信,我成为莺歌楼合伙人的消息传出去,莺歌楼的生意至少翻一倍。”
红姐点点头,都是聪明人,她自然知道陈青峰成为莺歌楼合伙人的含金量,就前几日陈青峰留给莺歌楼的两幅墨宝,赚了就不下三千两银子,带来的客流量也是不少。
“那陈公子要多少分红?”
“分红多少你看着办,我并不在乎,我的条件是给莺莺和荷花赎身。”
陈锋粗略估算了一下,以莺莺现在的行情,普通人给莺莺赎身至少要八千两银子以上,红姐还不一定答应。
莺莺现在可是摇钱树,以前没有认识陈锋的时候,每个月光是茶围的收入就占了莺歌楼收入的两成。
认识陈锋之后更是名声大噪,虽然说已经破身了,但是那些达官贵人商贾公子哥对莺莺仍然是垂涎欲滴,一心想要得到莺莺,尝尝鲜。
男人都是一个通病,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一定想得到。
陈锋不仅是白嫖,现在还要分文不给就把莺莺和荷花给赎身了。
真狠啊!
红姐内心对陈锋也是高看了一眼,眼前这陈公子外表看上去温文尔雅人畜无害的模样,但是做起事来却是狠辣无比。
从生意人的角度来说,红姐欣赏这样的人。
但是,把莺莺带走,红姐还真是一阵肉痛。
“陈公子,莺莺从小就被父母卖给了莺歌楼,我是看着她长大的,一直把她当着亲妹妹,这些年我在她身上投资不菲,倾注了我不少苦心啊,你就这样空着手把她给带走了?”
陈锋一笑,
“是莺莺带给你的利益多,还是日后我带给你的利益多?”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陈锋只这一句话,便让红姐内心释然了。
莺莺十八岁了,就算公开接客,不过三年巅峰期,三年一过也就沦为普通妓女,身价大减。
青楼这一行,从来不缺年轻貌美的姑娘,一茬一茬的小姑娘如雨后春笋。
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的生活都很艰辛,灾荒年月,大病大灾,多少人家连活下去都难,卖儿卖女太普遍不过了。
就算卖到青楼也是要看姿色的,长得太丑没人要。
“陈公子,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我也提个要求,”
“红姐请说,”
“陈公子既然成了我莺歌楼的合伙人,日后发达了,可要给我们提供保护,我的意思你可明白?”
“这是自然,不过,还请红姐守法经营,只要红姐你不做逼良为娼杀人放火的勾当,遇到的一切问题,我都会尽力去帮你摆平。”
“好,我每年给你三成红利。”
“不用那么多,给两成吧,另外那一成就当着莺莺的赎金,我可不想让你觉得我白嫖白赎。”
红姐:“......”
难道不是吗?
虽然陈锋一两银子都没出,红姐还是觉得这是一门划得来的生意。
“陈公子,我还有一个小小要求,请你把刚才在大厅说的那首诗写下来,这样,我们莺歌楼就算有您三幅墨宝了,也算是您作为合伙人的一个象征,”
“小事,可以。”
“另外,我还想请您给莺歌楼写一副对联,贴在大门上,也算是换了个新气象,可否?”
红姐也是人精,陈锋是拿自己的才华和名声入股莺歌楼,她自然要在这上面做足文章。
“好,笔墨侍候。”
“我这房间没有,我们去大厅。”
平常来莺歌楼的客人中,有三成左右是文人墨客,这些客人偶尔看到美女会有灵感涌上心头,随时写几首诗词什么的,所以,莺歌楼是常年备有笔墨纸砚等文房用品。
陈锋和红姐回到大厅,莺莺和众位姑娘都还在大厅闲聊。
看到陈锋回来,众人赶紧整理容妆。
红姐看了莺莺一眼,喊道,
“莺莺,你过来侍候陈公子笔墨纸砚。”
莺莺内心一甜,看这情况,一定是两人谈好了。
莺莺满脸笑容,和荷花走过去,将大厅的一张书桌收拾干净,摆上笔墨纸砚。
春夏秋冬四大花魁还有几个姑娘也都主动走了过来,围着书桌。
陈锋先是挥毫写下曹植的七步诗,完成之后,一道金色华光跃然纸上,挥之不去。
“好!”
众人一阵叫好,不管懂不懂,叫好就行。
紧接着,陈锋略微思考一下,又挥毫写了一副对联。
正是莺歌燕舞日,
恰逢花好月圆时。
横批:良辰美景
红姐等人一看,大喜。
“陈公子,真是大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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