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章再续前缘(十一)
沈小夏一进门,就被一脸笑容的何氏拉着不撒手。
“如今你回来了,婚事也定了,连外孙都有了,了了我一桩心事。你三妹年纪也不小了,是时候考虑小秋的婚事了。”
说着拿出了三张名帖,一个一个的给沈小夏介绍着,完了还询问沈小夏的意见。
看何氏高兴的模样,沈小夏也不敢扫了她的兴致,认真的听着,不时还陪着她品头论足一番。
三家公子的身份都不简单,就是人品相貌也都不错,但是……
“娘,这件事您应该问小秋的意见,问我有什么用啊?”
何氏一愣,嗔了沈小夏一眼。
“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儿有姑娘家自己给自己选相公的。”
沈小夏一笑,反手指着自己。
“我不就是,我看您和爹接聘礼接的还都挺高兴的。说起来,娘,我这算不算不守妇道啊?还没拜过堂,孩子都会跑了。”
何氏又一愣,脸色当时就变的难看,纠结了半天,叹口气。
“你不一样。”
“娘,我有什么不一样的?我又没长三头六臂。”
何氏夫妻这些年被沈小夏的思想影响之下,并不封建固执,思想开化不少,至少沈小夏这样的做法要是别的家庭,就算不被浸猪笼也被送进庙里去了。
“娘,女人一生的幸福都交到了将来要嫁的那个男人身上,如果不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又对自己好的,那未来几十年的日子如何过?”
“在上京城住了这么久,您应该也知道一些,那些表面光鲜的贵妇人们背地里过得都是什么日子,您难道希望小秋叶过那样的生活。”
何氏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叹口气,大概是想通了。把手里的三张名帖递给了一个丫鬟,吩咐道:“拿这张贴子送去给三小姐看看。”
“是。”
看着丫鬟走了出去,何氏瞪着眼睛板着脸看着沈小夏,口气严肃的问道:“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小秋那丫头……”
沈小夏被问的额头有点冒汗,果然知女莫若母。何氏未说完,沈小夏赶紧起要逃。
“小秋年纪还小,您就让她自己折腾两年,最后不行,您在帮她挑一个好人家。”
说着起身就跑了,就怕何氏再问,她可不想骗何氏。
“你们这些丫头,就每一个让我省心的。”
何氏摇摇头,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和沈忠又一顿抱怨,却没想到,沈忠竟然十分支持沈小夏的观点。
“咱们家的闺女,个顶个的好,天下的男子当然随便的挑,你就不用操心了。”
沈忠十分的得意,如今只要是一出门,总有人在他的耳边念叨他家的姑娘多么多么的好,拐弯抹角的想和自己做亲家,当真应了那句话,一家有女百家求。
弄的他都有点后悔了,早知道在多生几个闺女了。
“要是小冬也是个女娃就好了!”
沈忠闭上眼睛,迷糊睡过去之前念叨了一句。
何氏身体一僵,哭笑不得。
想当年,她没生出儿子遭了多少罪?天天被骂生了一堆赔钱货,现在怎么还嫌弃赔钱货生少了?连儿子都不想要了?
…………
沈小夏回紫竹居的路上就被小秋截住了,看着小秋一脸红彤彤的模样,倒是生出了几分好奇。
虽然她支持自由恋爱,这里的女子也普遍成熟的早,但毕竟小秋今年才十五,要是放在现代,十五岁还是刚上高中的孩子,可能连鞋带都不会系呢!
要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毁的就是辈子。
望香居内不知道什么时候养了两只鹦鹉,一红一蓝,一走进院子,就叫唤起来。
“欢迎光临,欢迎光临……”
沈小夏忍不住走过去逗弄了一番,两只鹦鹉会说的话还不少。
“之前看小冬养了一只,觉得有趣,我也养了两只,他们是夫妻。”
小秋抓了一把鸟食,两只鹦鹉叫的更欢实了。
“今日在十二鹊桥湖上弹琴的探花郎,名叫李寻欢。”
沈小夏一听,下巴差点掉下来。
“他可是甩得一手飞刀,出神入化?”
沈小秋被一打岔,刚刚还在纠结,难为情的心情顿时就没了。
“没听说,他只是一个书生,不会武功。原本也算是江南的书香世家,可惜没落了。人品端正,家中只有一个老母……”
沈小秋越说脸越红声音越小,主要是被二姐这样直勾勾的注视着,口中谈论着一个男子,她自然会难为情了。
“长相如何?”
沈小秋底下了头,声音更小了。
“听说,长的也算周正。”
沈小夏点点头,笑了。
“恐怕不是听说吧?把那个探花郎的画像拿来我瞧瞧。”
站在沈小秋身边的灯笼见三小姐轻轻的点点头,捂着嘴,笑嘻嘻的跑回了屋子,没一会拿着一张画卷出来了。
沈小夏打开看了两眼,眼前一亮,这长相怎么能算是周正呢?用仪表堂堂来形容,都觉得委屈了这个人。
沈小夏收起了画卷,点了点头。
“没想到三妹现在有这个本事,打听一个人,半天的时间,不见人家的老底都摸透了,连画像都能弄来?”
“二姐,你就别取笑我了。”小秋一跺脚,原本还算是一个好爽的姑娘,被沈小夏逗得小女儿心尽显。
“你看着满意就好,但是有一点你要记住,你是义善候府的姑娘,身份富贵,配得起天下所有的好男儿,你永远都可以活的潇洒。”
见沈小秋不明所以的看着自己,沈小夏伸出手本想摸一摸红色鹦鹉的头,却被蓝色的鹦鹉一啄,幸好她躲的快。
“它们不愧只夫妻,还知道相互护着?”
沈小夏把手收了回来,继续道:“如果有一天,古月清对我不好,或是还想娶别的女人,我就带着诺诺离开,和他一刀两断。”
在沈小秋惊讶的目光中,沈小夏抿嘴一笑。
“世间优秀的男子那么多,说不定离开了他,我还能再找一个漂亮的,就算是无能点也没关系,反正咱们义善候府养的起。”
在沈小秋惊讶的目光中,沈小夏潇洒的走了。
这也是这些天来她一直纠结的问题,这里的男人三妻四妾平常的很,只娶一个正妻的反倒算是异类。
所以她怕了,怕有一天古月清也想纳妾了,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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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一章再续前缘(十二)
夏夜里的紫竹林的景色最好,温热的暖风吹过,竹叶被吹的沙沙响。
影影绰绰,悠然宁静。
正漫步到竹林的中央,沈小夏突然僵直了身子,心跳加快,平静了半晌,才慢慢的转过身子。
今天夜里没有什么月光,适应了黑暗的眼睛,依然能看清站在自己对面的男子。他似乎一直喜欢穿深色的衣裳,却长了一张白的发亮的俊脸,这一对比,越发显得他一张俊脸白如美玉,找不到半点瑕疵。
“你永远都没有那个机会。”
“啊?”
古月清没头没尾的一句话,让沈小夏有点晕。
“我永远也不会让你带着诺诺离开我。”
“啊?”
沈小夏这才反应过来。
“你也没有机会找什么漂亮的男人,留在这里养着。”
沈小夏见古月清一本正经的样子,都不知道是应该心虚还是应该生气。发声音有点僵硬,有点哽咽。
“你偷听我说话?”
古月清走上前两步,站在沈小夏的身前,低着头认真的看着她。
“我来找你,但是你没在,就顺着你的气味找了过去。”
沈小夏噗嗤一笑,原本的那点怨气和憋气顿时没了。
“没想到你还有做汪汪的潜质。”
“我永远也不会让你带着诺诺离开我。”
古月清又重复了一遍,当他听沈小夏说要带着诺诺离开的时候,他一想到这样的事要是真的发生了,自己会怎么样?
这让他又想到了断石山上那两年的日子。
“那你以后可就不准纳妾了,连这种想法都不准有。”
见古月清点头,沈小夏还是不满意,又道:“要是别人让你纳妾,谁提谁就是我的仇人,更是你的仇人,他这是想让你妻离子散呢!你说是不是你的仇人?”
古月清眼睛一眯,冷声道:“是我的仇人。”
沈小夏这才满意的点点头,抱住了站在自己面前的宽厚臂膀,这让她感觉异常的温暖。
“你昨天怎么没来见我?”
害的昨天等了你一夜,沈小夏心里还是有点委屈。
“准备咱们的婚事,诺诺已经出生了,不能再等了。”
沈小夏拉起古月清的手,看着他手上戴的婚戒,眼泪忍了又忍,最后还是落了下来。
“你怎么这么确定诺诺是你儿子?”
毕竟两年时间没见,他们分开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就连她自己,在睁开眼睛的第一时间,看着自己巨大的肚子都以为自己又穿越了呢!
“没有为什么。”
虽然古月清没有给出答案,沈小夏却笑的幸福。
这就是信任吧!有的时候,不需要解释也不需要证据,只要是你说的做的,就会相信。这种无条件的信任,岂不就是爱的证明?
八月初十,黄道吉日。
公鸡还没打鸣的时候,义善候府就已经全都起来忙活了,因为今天可是一个大日子,二小姐终于要出嫁了,为什么要说终于二字?
因为儿子都生了,还是赶紧嫁了吧!不然岂不会被人笑话掉大牙?
虽然没有人敢笑话。
沈小夏顶着一个黑眼圈,坐在铜镜前,哈气连天。
惹得屋里的几个姑娘都捂着笑弯了腰。
原本四散到天南地北寻找沈小夏下落的朝雨朝雪,朝霞朝露四姐妹在得知沈小夏回来的消息之后,马不停蹄的赶了回来,刚好在她大婚的前一天到了家。
昨夜有四姐妹陪着,大概有因为要成亲了,虽然她活了两辈子,却也是宝妈上轿头一次,紧张一点也不过分,所以昨个一夜都没合眼。
四姐妹笑着笑着,就又哭了。
“你们四个是故意的吧!今天不许哭了。”
朝霞抹去了眼泪,站到沈小夏的身后给她梳头,脸上终于换上了笑。
“小姐,您回来了真好,我觉得这天都蓝了,花也香了。”
“你们四个辛苦了。”
“可是我们却甘之如饴。”
沈小夏对着镜子一笑。
“让你们这样一说,我感动的,干脆别嫁人了,有你们四个在身边就满足了。”
“别……”朝露手里端着凤冠霞帔,一脸的紧张。
“你要是这样,古将军估计的把我们姐妹吃了。”
屋里又是一顿笑闹之声。
“皇后嫁到……”
沈小夏连忙起身,这时皇后已经站在紫竹居的屋里了。依旧挺着那吓人的大肚子,身后呼呼啦啦的跟着一队宫女嬷嬷,都穿着红色喜庆的衣裙,阵仗十分吓人。
但在这个日子,倒是更填了几分喜庆。
“你怎么来了,这里怪乱的?”
沈小夏嗔怪了皇后一句,皇后反而不生气,还小心的陪着不是。
“不让我凑热闹,我一个人在那寂寞的皇宫里也呆不下去,不如就来这里看着你出嫁。”
“你爱热闹的性子还是没改,还以为你得了几分国师大人的真传了呢!”
“姐姐你就笑我吧!快去梳头,可别误了时辰,我可受不了古月清那张冷脸。”
沈小夏嘿嘿一笑,又坐回梳妆镜前。
这边刚梳妆打扮好,外面就响起了鞭炮声,没一会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迎亲的来了。”
沈小夏红着脸,被蒙上了盖头,外面又是一阵的慌乱。
但是坐等了半晌,依旧没见人进来,只有屋里的婆子姑娘没一会跑出去一泼,看了热闹就不回来了。
沈小夏刚想揭开盖头,也好奇的想看看,就被人一把拦住了。
“新娘这是等不及了!”
“哈哈……”
屋里又是一片清脆的笑声,这时终于有人腾腾腾的跑了进来。
“二姐,我来背你出嫁。”
沈小冬嘴角都快撤到耳根子了,如今他已经是个半大的小伙子了,身材高大,不输成年男子。
沈小夏也没拒绝,上了沈小结实的背,背着向前院走去。
前院更热闹,皇后来了义善候府,皇帝去了安乐王府,这场婚礼的面子是足足的,有没有关系的都想来凑凑热闹,当然,来是不可能空手来,但是比起能见识到这种百年难得一见的场面,就是带上百金万金来也值得。
义善候和何氏看着被沈小冬背出来的女儿,眼泪当时就流出来了,然后场面一度失控,不少人都跟着抹起了眼泪。
红娘看着赶紧咧着笑,挥着红手帕,四处散香风。
“嫁女儿就得哭哭,这才吉利。赶紧的,放鞭炮,别误了时辰……”
在阵阵爆竹声中,沈小夏拜别的爹娘,上了花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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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二章再续前缘(十三)
一直被小秋抱在怀里的诺诺看着娘就要坐轿子走了,终于看够了热闹,发现不对了,知道急了,就哭了。
“娘,你早点回来,我等你。”
众人一听,又是一阵爆笑声。
“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何氏念叨了两声,也跟着众人笑了起来。
已经把新娘送进了轿子的红娘,这时又一头汗的跑了回来,一把抱过诺诺。
“忘了,忘了,竟然把这个宝贝疙瘩给忘了……”
惹的众人又是一片大笑。
然后在一片笑声中,诺诺也被塞进了花娇。
新娘子走了,义善候府并没有冷清多少,因为还有不少的客人要招待。
沈小秋给身边的灯笼和铃铛两个丫鬟一个眼色,谁也没有发现,三个人悄悄的走了。
上京城今日的大街上可谓是人山人海,安乐王府和义善候府永结百年之好,不仅在不少的地方都设了粥棚施粥。
而花轿经过的街道,更是从昨天晚上就已经站满了人,要不是有上京城的城兵拦出了一条路,估计花轿都过不去了。
只因为安乐王府和义善候府都放出了消息,花娇经过的这一路上,会有花童一路撒花。
这散的可不是普通的花球,光是做绢花球的布,就是皇家进攻的贡品,听说是皇后娘娘亲自赏赐的。
而花球里包着的有五子可登科,甚至金瓜子,银瓜子,糖球大的珍珠都有,这要是随便抢到一个,那可就发了。
坐在花车上的花童一撒就是一把,百姓们你争我抢,倒是不敢坏了秩序,毕竟十几个花童,散银子的手都没停过,这个抢不到,还有下一个。
花轿在前,花车在后,花车过去之后,百姓们跟上脚步,在一片欢笑声中追了上去。
一个一身青衣大褂的男子,梳着一个简单的书生髻,一张书生模样的俊脸,温文尔雅,可又在他浓黑的双眉间长了一颗美人痣。这让他少了几份书卷气,多了三分风流。
他正无奈的被夹在人流中,被推挤的踉踉跄跄,等花车走了,人流散了,他才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原本一身整洁的长衫,被挤得皱皱巴巴,让他那颗长在眉心的红痣,越发的醒目。
只见他突然眼睛一亮,人群走过,地上竟然漏下了一个精美的拳头大小的绣球。
书生走了上去,伸出一只手,轻轻的捡了起来,送到嘴边吹吹绣球上的灰,笑了。
只是他的目光突然被一双精致的绣花鞋吸引了,顺着绣花鞋向上看,鹅黄色的飘仙裙,细腰盈盈一握,腰间挂着绣工绣工精致的荷包,红唇翘鼻,好漂亮的一双大眼睛。
书生俊脸当下一红。
“大胆,我们家小姐是你随便看的?”
书生这才发现自己看一个姑娘看的入了迷,赶紧低下头,抱拳作揖。
“姑娘见谅,是小生冒犯了。”
“不打紧,你也是来抢绣球的?”
对面的小姐说话的声音真是好听,书生依旧低着头,心里这样想着。
“你也是来抢绣球的?”
沈小秋又问看一遍。
“啊?”
书生这才抬起头,见姑娘正对着自己笑,他的心跳顿时就不受控制了。
“听说谁得了着绣球,谁就能得到幸福。没成婚的说不定还能得个好姻缘呢!”
见对面的姑娘盯着自己手中的绣球,书生握着绣球的手有些发抖,竟不知道如何是好。
这个绣球已经被他捡起来了,他这要是送给了对面的姑娘,是不是不太合礼数?
“公子没娶妻吗?看你握着这绣球不撒手,定是也想得一个好姻缘吧!”
“啊?”书生脸更红了,一把把绣球丢进对面姑娘的怀里,磕磕巴巴的说道:“不,我……”
“这个绣球你送给我了?”
沈小秋捂嘴一笑,听说这个探花郎能出口成章,没想到说话却这样磕磕巴巴。
“不……”
“没送给我,你丢给我又是何意?”
沈小秋逗弄一句之后,见探花郎脸红的都快滴血了,赶紧住了口,这要是把人吓坏了,岂不是白费了自己精心安排的这次偶遇?
书生半晌没敢抬头,等他抬头的时候,只见那个喜欢开玩笑的姑娘,已经走远了。
他又着急了,这里是上京城,他一个江南来的穷小子,不该有别的心思。
书生只能叹口气,盯着地面看。锣鼓喧天的喜乐已经越来越远了,刚刚热闹的大街显得格外的寂静。青砖铺的大街上,散落着一片一片的红纸,上面剪成了一个一个的小喜字,可爱的很。
听说刚刚成婚的那对新人十分的相爱,真好!
万丈红尘中,千百世的姻缘,才能换的一世的擦肩而过吧!
不知道是什么给了这个书生勇气,他突然抬脚跑了起来。
沈小秋低着头看着自己手中的绣球,一路笑着,笑的甜蜜。
突然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三小姐,您快看。”
沈小秋转身一看,看着向自己跑过来的书生,眼中满是不解和惊讶。
书生跑到姑娘的面前,喘了两口气,看着姑娘大大的眼睛中全是好奇,像是会说话一般,脸又红了。
“公子,可有事?”
“姑……姑娘,可否能知道姑娘芳名,家住何处,小生改日登门拜访。”
书生一闭眼睛,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还想着,死就死吧!见到一个自己一眼就心动的姑娘不容易。
却听见对面的姑娘咯咯的笑了。
“闺名沈小秋,家住义善候府,等你登门拜访!”
说完,不管已经僵直了身子的书生,转身走了。
可是没走两步,又停了下来,转头留下一个甜美的微笑。
“对了,那日十二鹊桥湖上,那首凤求凰,很好听。”
夏日风光正好,大街空巷,古韵古香,一个姑娘手中的绣球被她抛上抛下,不时的传来欢笑声。
书生定定的站了许久,望了许久,摇摇头突然也笑了。
仰头望着灼热的太阳,觉得也没有此时自己的内心更加火热。
义善候府啊!他本死都不会蹬高门为胥的。
奈何……
怎奈何天意弄人!
这要是登门,总不好空着手吧!可怎么办啊?
书生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突然觉得它变得榆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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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跋扈人见人烦的吴家大小姐,瞎了眼睛死了爹之后就变了,比街头瞎眼的神算子算命算的还准,看风水也十分的了得,居然还会抓鬼了?
原本金朝城中所有人都躲着的吴珠儿,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炙手可热的香饽饽,大家都想和她来个偶遇,就算是不能算算命数,沾沾仙气也好!